(名數)一、心無差別,謂一念之心體,凡聖不二,具十界十如是之法,諸佛與眾生之性無有差別也。二、佛無差別,謂十方諸佛了悟十界十如是之法而成正覺。即是悟本心之所具,悟眾生之所迷。迷悟因果雖殊,而其體無有差別也。三、眾生無差別,謂九界眾生各具十界十如是之法,諸佛之所悟與本心之所具,其體無有差別也。華嚴經曰:「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
(術語)十種得戒緣之一。如憍陳如等五比丘,聞四諦之理而入見道,體迷悟因果之道理而得自然具足戒也。
(雜語)具高慢之心,以己為貴,有等於佛之思也。約理言之,雖為生佛一如,然迷悟因果懸隔,起與佛同等之見,必至慢舉而疎實修焉。
指真諦與俗諦。並稱真俗二諦。諦,謂真實不虛之理。真諦,梵語 paramārtha-satya,巴利語 paramattha-sacca,又作勝義諦、第一義諦,即出世間之真理。俗諦,梵語 sajvrti-satya,巴利語 sammuti-sacca,又作世俗諦、世諦,即世間之真理。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謂,世俗之事乃覆蔽世間之真理者,故俗諦又譯作覆俗諦、覆諦。二諦之意義於大小乘諸經論所說不一,玆將其較具代表性者臚列於下:
(一)小乘之說:(一)原始佛教之經典如阿含經中,所說之四諦(苦、集、滅、道)頗多,然甚少論及二諦,僅於中阿含經卷七分別聖諦經中舉出「真諦」一詞,然未與俗諦並用。又於增一阿含經卷三載有「二諦」一語,惜其內容不明。
(二)俱舍論卷二十二不僅舉出真俗二諦之名,且舉例說明其意義。例如瓶、衣等物,其外形、狀態一旦毀壞,則不能再稱為瓶、衣等。又如水、火等,若以勝慧分析之,即成為「色、香、味」等各種之要素,故亦不能再稱為水、火等。凡此,給予假名(施設有),而為世間一般常識所認可者,稱為世俗諦。對此,色、香、味等乃構成萬物存在之要素,其形態縱然碎至極微,或以勝慧分析之,其本質恆常存在而不變,故被視作出世間之佛教真理,稱為勝義諦。
(三)據成實論卷十一立假名品之說,色、香、味等法與涅槃俱為真諦;反之,由色等各種基本要素形成的瓶、水等,以因緣和合,僅有假名而無實體,故稱俗諦。例如「人」係由五蘊和合而成,故亦屬俗諦。
(四)經部主張,依無漏之出世間智及後得之世間正智所認可之諸法,稱為勝義諦;反之,依有漏智所認可之諸法,稱為世俗諦。
(五)大毘婆沙論卷七十七之說,以世間常識所能理解之事物,或世間一般約定俗成之道理等,稱為世俗諦;依無漏之聖智所澈見的真實之理,稱為勝義諦。
至於苦、集、滅、道四諦與真俗二諦之關係,小乘各部派之看法亦極紛歧,有主張苦、集為世俗諦,滅、道為勝義諦;有主張苦、集、滅三諦為世俗諦,僅以道諦為勝義諦;有主張四諦均為世俗諦,而以「空」、「非我」為勝義諦。大毘婆沙論則主張四諦各具世俗與勝義二諦。
(二)大乘經典有關真俗二諦之說甚為豐富,歷來諸家亦各創新義,互別門戶,頗有蘭菊競美,相得益彰之妙:
(一)北本涅槃經卷十三聖行品謂,一般世人所能知者為世諦;出世之人所證知者為第一義諦。復次,「有名有實」者為第一義諦,「有名無實」者為俗諦。如四諦之理為第一義諦;旋火之輪、熱時之炎、乾闥婆城、龜毛、兔角等則為世俗諦。
(二)中論卷四觀四諦品之說,一切事物無固定不變之本性(即實體、自性),為無生無滅之空;了知此等空無之理,是為第一義諦。又一切事物之空性,為保持空性之作用必須於假現之事物上顯現,而由其相依相待之關係產生認識作用;了知此等假名之法,是為世俗諦。世俗諦雖為不究竟之法,然可藉之探索、趨近勝義諦。例如吾人之言語、思想、觀念等,均屬世俗諦,然若不藉言語、思想、觀念等世俗諦,則無從向眾生解說超越世俗諦之第一義諦;而無法了知第一義諦,即無法證得涅槃。
(三)仁王般若經卷上二諦品中,更進一步舉出「二諦相即、真俗不二」之說,亦即自諦理而言,有真俗二諦之別;但若以真實智慧觀照之,則二諦不二之理昭然自現。
(四)三論宗之說,我國自從成實論與中論之講習展開之後,有關二諦之論究極為興盛,三論宗之祖吉藏於所著二諦章卷下詳述古來對於「二諦之體」之十四家異說,其中最具代表性者為如下三說,即:(1)二諦之體為一,(2)二諦之體個別,(3)二諦之體為中道。
其次,吉藏於二諦章、大乘玄論卷一揭出「於教二諦」與「四重二諦」之說,以賅攝各種二諦之教說。於教二諦即指「於之二諦」(於諦)與「教之二諦」(教諦)。分別言之:(1)「於」,即「所依」之義,係指諸佛說法所依之六塵境界(即現實之世界)。同一六塵境界,凡夫見之,視為實有,稱為「於俗諦」;聖者灼鑑,知其為空,稱為「於真諦」。於諦復分本末二種,諸佛未出世以前本即存在,諸佛乃依之而宣說教法者,是為「所依於諦」(本);聽聞諸佛說法,而眾生得以理解者,是為「迷教於諦」(末)。(2)「教」,即「能依」之義,係指諸佛依六塵境界所說之教法。宣說真空妙有之教,稱為「教俗諦」;超越言語思慮而宣說無所得之理者,稱為「教真諦」。上記之本末二種「於二諦」,與「教之二諦」,合稱三種二諦。
此外,又有說明毘曇、成實及大乘(二種)之四種二諦,此即四重二諦。(1)第一重以「有」為俗諦,「空」為真諦,此係指毘曇家之說。(2)第二重以「有、空」為俗諦,「非有非空」為真諦,此係指成實家之說。(3)第三重以「有空、非有非空」的二、不二為俗諦,以「非有非空、非非有非非空」的非二、非不二為真諦。(4)第四重以前三重為俗諦,而以「言亡慮絕」之絕對境界為真諦。第三重與第四重皆指大乘之地論家、攝論家。如下表所示:
吉藏評論歷來之二諦說為「鼠嘍栗二諦」(猶如老鼠食栗,盡食栗肉而殘餘栗皮;即指真諦為空,俗諦為假有之說),與「案苽二諦」(猶如探水取瓜,復將瓜沈入水中;即指以俗諦為假有,其「假有原來即空」為真諦之說)二種。
(五)法相宗之說,窺基於所著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將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四所舉之四種世俗諦,與成唯識論卷九所說之四種勝義諦歸納成「四真四俗」(四勝義四世俗)之四種二諦。表解於後。
詳言之:(1)瑜伽師地論舉例謂,「瓶」與「我」等並無實體存在,但由凡夫之迷情視為實有,遂依照世間一般之見解給予假名,稱為世間世俗諦。相對於此,成唯識論謂,色、受、想、行、識等五蘊係由因緣所生者,雖會崩壞(故稱世間),但因有實體與作用,聖者依後得智即可了知,稱為世間勝義諦。窺基乃歸納以上二說,而以二諦之「體」之「有」、「無」立二諦之別,稱為名事二諦。名,指有名無實,如幻化存在;事,指有名有實之現象之存在。(2)瑜伽師地論謂,五蘊等事乃本來之道理,因有差別,故其相可以判然別之,稱為道理世俗諦。對此,成唯識論謂,四諦之理雖有迷悟因果之別,但依無漏智即能了知,稱為道理勝義諦。窺基乃依「事」與「理」立二諦之別,稱為事理二諦。(3)瑜伽師地論謂,四諦之理能令修行者趨入涅槃,但須假藉言說以說明迷悟因果之差別,始能了知其相,稱為證得世俗諦。對此,成唯識論謂,「我空」與「法空」之二空真如須由聖者之智慧觀照始能彰顯其真實之理,而非凡夫所能了知者,稱為證得勝義諦:窺基乃依道理之「淺」、「深」立二諦之別,稱為淺深二諦。(4)瑜伽師地論謂,二空真如超越一切有為法,僅由聖者之智慧所證知,故須假藉二空之名,而以言語表詮其道理,稱為勝義世俗諦。對此,成唯識論謂,非安立之「一真法界」係超越言語思慮之絕對境界,乃聖者之根本無分別智所證悟者,稱為勝義勝義諦。窺基遂依「言詮」與「超言詮」立二諦之別,稱為詮旨二諦。四世俗諦中之世間世俗諦是「唯俗非真」;四勝義諦中之勝義勝義諦是「唯真非俗」。其他之三世俗諦、三勝義諦本為同一,但由於自真俗兩面而觀,故有所別。
(六)地論宗之說,慧遠(淨影寺)於所著大乘義章卷一,判立立性宗、破性宗、破相宗、顯實宗等四宗之名,以說明二諦之義有深淺不同。(1)立性宗,係指研究有部教說之毘曇宗。毘曇宗主張事理相對,而以「事」為世諦,以「理」為真諦。例如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事彼此隔礙,是為世諦;無常、苦等十六聖諦彼此相通,是為真諦。此宗以事理相對立其教說,故又稱因緣宗,屬於小乘中之淺說。(2)破性宗,係指成實宗。此宗以「因緣生之假有」為世諦,以「無自性之空」為真諦,又稱假名宗,屬於小乘中之深說。(3)破相宗,係指三論宗。此宗以「一切諸法妄相之有」為世諦,以「無相之空」為真諦,又稱不真宗,屬於大乘中之淺說。(4)顯實宗,係指慧遠自身所屬之地論宗。其要旨可分為依持與緣起二義。自依持之義而言,以妄相之法為能依,乃妄有理無之世諦;以真如為所依,其相雖空,然有實體之存在,故為真諦。自緣起之義而言,真如之自體即為真諦,其依緣起所顯出之迷悟世界則為世諦。以此宗辨明真如之體,故稱真宗,屬於大乘中之深說。
(七)天台宗之說,天台大師智顗於法華玄義卷二下,就化法四教及三種被接,判立「七種二諦」之說:(1)藏教之二諦,以「諸法為實生實滅之實有法」為俗諦,以「滅了此實有法而歸於空無之理」為真諦。係指小乘教之說,又稱生滅二諦。(2)通教之二諦,以「諸法為因緣所生之幻有法」為俗諦,以「既非實有,故即是空」為真諦。係指通於聲聞、緣覺、菩薩等三教之說。又稱無生二諦。(3)別接通之二諦,以「諸法為幻有」為俗諦,以「幻有即空、不空」為真諦。此係別教接於通教所說之二諦,又稱含中二諦、單俗複真二諦。(4)圓接通之二諦,以「諸法為幻有」為俗諦,以「幻有即空而不空、諸法趣入空而不空」為真諦。此係圓教接於通教所說之二諦,與別接通二諦同稱含中二諦。(5)別教之二諦,以「幻有、幻有即空」為俗諦,以「不有不空之平等法界」為真諦。此係別受大乘菩薩教說之二諦。又稱複俗單中二諦、無量二諦。(6)圓接別之二諦,以「幻有、幻有即空」為俗諦,以「不有不空、諸法趣入不有不空」為真諦。此係圓教接於別教所說之二諦。與別教二諦同稱複俗單中二諦。(7)圓教之二諦,以「幻有、幻有即空」為俗諦,以「諸法趣入有、趣入空、趣入不有不空」為真諦。亦即有空之外,別立中道,有空中三諦隔歷,是為俗諦;不偏有空中,三諦相即,圓融無礙,是為真諦。此即天台圓教之二諦,又稱無作二諦、和合二諦、不可思議二諦,其真俗二諦,互為一體,圓融不二,其體為中道,此乃歷來各家所未論及者。參見本文末之表解。
(八)末法燈明記轉用二諦之意義,稱佛法為真諦,王法為俗諦。日本淨土真宗承襲此說,謂宗教之信仰(安心)面為真諦,世間之道德面為俗諦,此二者具有相依相資之關係。〔菩薩本業瓔珞經卷上、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辯中邊論卷中、顯揚聖教論卷六、大乘莊嚴論卷二、成實論卷二無相品、卷十五見一諦品、雜阿毘曇心論卷十、摩訶止觀卷三上、四教義卷一〕 p244
性,指法界性、法性、真如,或稱本、理、體;具,具足、具有之義。性具,即吾人本有之真如法性。又作本具、理具、體具。天台宗主張法界中之一一事法,本來圓具十界三千迷悟因果之諸法,此稱性具。即謂各個現象世界皆具有善與惡,彼此完全具足,且彼此互不混淆。此性具之義,為天台一宗之極說,乃天台教學之基礎及根本特色。
天台與華嚴二宗之思想,其根本不同之處,即天台主「性具說」,華嚴主「性起說」。性起為華嚴之極談,性具則為天台之圓談。華嚴之性起說,說一理隨緣而成差別法,不隨緣時則無差別。天台圓教則謂真如之理性本來具足迷悟諸法,稱為理具三千;此理具常隨緣現起,諸相宛然,稱為事造三千。理具三千與事造三千皆是同一,故終日隨緣,而終日不變,即相對於「別理隨緣」之不即以論其相即。故四明知禮之十不二門指要鈔卷下謂,若不談體具,隨緣與不隨緣皆屬別教。
此性具之說乃以智顗「三諦圓融、一念三千」之說為基礎,然智顗、湛然等皆以觀心為主,故特別強調心具三千之旨,至宋代奉先源清等山外派更承其說,主張唯心具三千,且以能具之心為靈知之自性,是為「心性靈知」之說。又孤山智圓僅說心具,而以心性為能造,以色等諸法為所造。霅川、仁岳等諸師雖同意色具之說,然認為色心非僅指俗事,即於真如隨緣時始得為能具。又針對山外諸師所主張唯心具三千之說,四明知禮根據摩訶止觀之觀不思議境等文,主張心具及色具,謂「性」非指「但理」,而係圓具三千之性;又駁斥心性靈知之說,而謂於吾人恆起之陰妄剎那之「一念心」中,具有三千之性相。
天台宗即以此性具之說,於修行方面主張十界(六凡四聖)互具,謂眾生本性,既具有菩薩界以下九界之惡法,亦具有佛界之善法,佛與眾生無根本差異。〔十不二門指要鈔卷上、法華十妙不二門示珠指卷下、金剛錍顯性錄卷二、十不二門文心解、四明十義書、四明尊者教行錄卷三〕(參閱「山家山外」949、「性善性惡」3237) p3229
乃斥責空談心性者之語,謂其由生佛一如之見而生高慢心,以己為貴。就理言之,雖生佛一如,然迷悟因果懸隔,若心生起與佛同等之見,必至傲慢而疏於實修。 p5277
梵語 vicikitsā,巴利語 vicikicchā。心所之名。俱舍七十五法之一,唯識百法之一。謂對迷悟因果之理,猶豫而無法決定之精神作用。即對於佛教真理猶豫不決之心。小乘預流果以上、菩薩初地以上乃能斷除之。依俱舍宗,屬不定地法,六隨眠之一,十隨眠之一;依唯識宗,則屬六根本煩惱之一。淨土門以「疑」與「信」為相對詞,而謂去疑心起信心。異部宗輪論述記載,疑有二種:(一)迷於理之隨眠性的疑結,即對於諸諦理猶懷疑惑,阿羅漢已斷除之。(二)於事猶豫不決之處非處之疑,即對事疑惑,如於夜觀樹,疑為是人或為非人等,阿羅漢未斷除之,然獨覺於此則已有成就。一般廣泛地包含非煩惱性之疑。故凡懷疑、猶豫不定之心理,皆以網譬喻,而稱疑網。此外,疑自、疑師、疑法,總稱三疑。〔十住毘婆沙論卷五易行品、大毘婆沙論卷五十、俱舍論卷四、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八、成唯識論卷六、大乘義章卷六〕 p5841
七種真實不虛的迷悟因果之理。即愛味諦、過患諦、出離諦、法性諦、勝解諦、聖諦、非聖諦。此七者實即對四諦(苦集滅道)的詳釋。茲分釋如下︰
(1)愛味諦︰又名味諦,或愛實,即集諦之理;謂諸有漏法能生愛心,實為生死流轉之因。
(2)過患諦︰又名患諦,或苦實,即苦諦之理;謂諸有漏之果實滿於四苦八苦之過患。
(3)出離諦︰又名離諦,或解脫實,即道諦之理;謂八正道等實為滅苦因、出離生死之對治道。
(4)法性諦︰又名法諦,或法實,即滅諦之理;謂二無我所顯真如法性之理。
(5)勝解諦︰又名解諦,或解實,亦道諦之理;謂意解思惟二空所顯之理為空之行相。
(6)聖諦︰又名聖實,亦滅諦之理;謂聖所知一切寂靜之境界。
(7)非聖諦︰又名非聖實,即苦集二諦之理;謂凡夫所繫之境界。
此外,《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末)謂(大正45‧293a)︰「餘處或立七諦,愛味、過患、出離、應知、應斷、應證、應修。單重二觀觀於四諦,第二觀中除道諦。」即以《發智論》卷八所說之七善處為七諦,與上述之七諦不同。
〔參考資料〕 《菩薩地持經》卷八;《菩薩善戒經》卷七〈菩薩功德品〉;《法苑義鏡》。
指天台宗為進修初住所實際熏修的十種觀行法門。又名十法成乘觀、十乘觀心,略稱十乘、十觀。此十法能令觀行成就,運載行者至果地,故名十乘觀法。出自《摩訶止觀》卷五之二。內容略如下列︰
(1)觀不思議境︰就吾人現前的一念,觀即空、即假、即中。修行之前,須先定所觀之境。然萬法皆具三千三諦,互相融攝,而無迷悟因果之別。一一皆具不可思議的妙諦,故皆可作為所觀之境。今由於萬法唯心,特以現前的一念心作為所觀之境。妙境是諸法之本,妙觀是諸行之源。上根之人修此一法,自可具十境十觀,登初住真因之位。然中、下根人不能進修此行,故令其修第二以下的觀行。
(2)發真正菩提心︰又名起慈悲心。觀不思議境若不成就,則發四弘誓願,上求下化。此心與不思議境同時俱起,非前非後。慈悲即智慧,智慧即慈悲。發菩提心當在一切修行之初,今置在第二,是因此人心志弛緩,雖已發心,而不能成觀,故令其再次發心。
(3)善巧安心止觀︰又名巧安止觀。即用止觀之行,巧安心於法性上。既已發願,其次當立行以實現其願。行以止觀為首要,故以止觀令心安住於法性上。
(4)破法徧︰破除心對於諸法的執著。心既安住在法界之理上,而未能悟入,是因心有所著,故當徧破其執。諸教雖有四門,乃至八萬四千之別,但無不以「無生」為首,今先於無生門徧破諸惑,再以「無生」度入餘門。
(5)識通塞︰識是「分別了知」之謂,智能通達妙理故曰「通」,情能障礙正道故曰「塞」。既已用破法徧破除情執,卻未能悟入諸法實相,乃因其識別有錯謬。故當識此通塞,護通破塞。通塞若約法而言,即為塞六蔽、治六度、塞生死煩惱、通菩提涅槃、塞三惑、通三關。若約行人之得失而言,則迷事之法,稱理亦為通,悟理之法,從情亦為塞。
(6)道品調適︰又名修道品。即檢討三十七道品,抉擇適合行者之根機者而修。既已識別情智之得失,而未能悟入,是因所用的法門不調適,故今依次調適三十七道品,一一加以詮量簡擇。上列方法為入理常軌,故名作正行。
(7)對治助開︰又名助道對治。即以助道對治障礙,開闢三解脫門。既以前法具足正行的方軌,而未能入,是因障道的「事惡」起而助理惡無明,障覆理善中道觀的智慧,今以事之六度為始,修不淨、背捨、勝處等法,以對治此處的「事惡」。此法以小助大,以偏助圓,故稱對治助開。正助二法既已具備,修觀的方軌也已周足,中根之人至此,自能具足十法而悟入。
(8)知次位︰又名知位次。即行者了知自身修證之分齊,能免增上慢心。障重的下根人既已修正、助等法,而未明修證,乃因墮於上慢,今依此觀法,辨知真似的差別與階次,令行者明識次位,發奮策進。
(9)能安心︰謂心安然能忍,不為順逆之緣所動,而成就道事。既已識知次位分齊,仍為內外之緣所動,其因在於內德多損,故令修此法,以防其障緣。逆緣固為障礙,順緣亦能妨行。行人依修觀之功,初入外凡,障轉慧開,傳誦漸廣,則外招名利,內動宿障,終至自行破敗。此時即當修此法,安忍不動,入內凡似位。
(10)無法愛︰不愛著似位之法,進而入法性。既入似位,得六根互用,離內外見思之惑障,永不墮苦,即生愛著之心,名為法愛,又不退不進,名作頂墮,今令修此法,除法愛之惰心,進入初住真因之位,以利益眾生,現廣大佛事。
此十乘觀法,其體為一不思議的妙觀,分之為十,乃因修觀行者的根機有上、中、下三品之別。上根僅修第一觀不思議境,破無明,入初住。中根修第二發真正菩提心以至第七對治助開,破無明,入初住。下根修後三法入初住。
以下更就十乘,細加分別。前一是觀道的常規,三根通修,始終不廢,後九是增修的方法,猶如病重,藥漸加味。後九觀中,第二至第七是觀成的巧術,中下二根均修,第八、第九、第十,是進修的方法,下根方修。再者,第二、第三、第四是行門的正軌,發心立行的細格;第五、第六、第七是隨宜的方便,適時的差排(區別整理之意)。又,十觀中的前七,是修觀的方法,後三是行位的策進。策進中的知次位,令免去上慢,證入五品,次一能安忍,令策進五品而入六根,後一無法愛,令六根入初住。
十乘之所據,在《法華經》〈譬喻品〉中。該品「其車高廣」一句為第一觀不思議境之依據,即以車體之高廣,譬喻如來所知見的三千實相妙境極廣至高。「又於其上張設幰蓋」,為第二發真正菩提心之據,謂四弘誓猶如幰蓋,普覆法界。「安置丹枕」為第三巧安止觀之所據,丹枕是安息之具,借喻巧安止觀。「駕以白牛,其疾如風」為第四破法徧之據,以白牛拉車速疾,喻一心同時觀照中道與空假二邊,其智德融妙,三惑同時斷盡。又,車外丹枕為第五識通塞之據,軫是牛車停止運轉時,防其退轉的設備,今以其能調停車之動靜,喻通塞之檢校。「有大白牛,肥壯多力,形體姝好,以駕寶車」為第六修道品之據,以白牛能引大車,喻三十七道品能為前導,引行者至妙覺道場。「又多僕從而侍衛」為第七對治助開之據,喻三十七道品能資助正觀。「乘此寶車遊四方」為第八知次位之據,以四方喻菩薩十住、十行、十迴向與十地等四十位。至於第九能安忍與第十無法愛,《止觀大意》並未舉出所據之經文。《止觀輔行》說安忍是忍五品、違順之境,令入六根,離愛是離六根中相似之法愛,次位是行之所階,為勸勵行者離障離愛,故別出五品與六根清淨。由此可知前七正明車體與具度,後三是乘之所涉,若無所涉,則運之義不成,故通皆名乘。
十乘觀行不僅為初心行者所修,五品觀行位以上,遠至妙覺位,無不具此。此十乘即是大乘,因此圓實之機無不常修。
〔參考資料〕 《摩訶止觀》卷五(上)~卷十(下);《法華經玄義》卷八(下);《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五之一~卷十之二;《四教義》卷十一;《三觀義》卷下;《止觀義例》卷上;《天台八教大意》;《天台四教儀》;慧獄《天台教學史》;惠谷隆戒《天台教學概論》第三篇;宇井伯壽《佛教汎論》第二編;安藤俊雄《天台學》(根本思想とその展開)。
又作天親。音譯婆藪槃豆、筏蘇槃豆、筏蘇畔徒、婆藪槃頭、婆修槃頭。四世紀或五世紀時印度小乘《俱舍論》的作者,也是大乘瑜伽行派的重要學者。與其兄無著,並為瑜伽行派的兩大核心人物。大約在佛滅九百年左右,出生於北印度犍馱羅國,世壽八十,寂於阿踰陀國。
世親最初在小乘的說一切有部出家,受持小乘三藏。其人博學多聞,神才俊朗,曾著小乘論書多種。其中,最膾炙人口的是《俱舍論》。這部論書的基本態度是「理長為宗」,而不完全立足在說一切有部的立場。在某些重要觀點上,也採取有異於說一切有部的經量部說法。因此,所論迷悟因果之理,乃能獲得歷史的肯定。該書不只在當時被譽為「聰明論」,即使到現在,還是廣為佛學界人士所愛讀。
在弘揚小乘教義若干年之後,由於受到其兄無著的苦心勸告,世親終於迴小向大,成為大乘佛教的健將。一直到逝世為止,他都一直致力於大乘法門的弘通。其一生聲譽至隆,不論大小乘學者,甚至外道對他都深為畏服,並且還獲得當時國王(超日王)及貴族階級的誠心護持。
世親轉入大乘之後,盡全力於瑜伽、唯識之學的弘揚。相傳他造論甚多,有「千部論師」的雅譽。所著諸書,除《俱舍論》外,《唯識二十頌》、《唯識三十頌》、《十地經論》、《無量壽經優波提舍願生偈》(《淨土論》)等書,對後世也都有極深入與廣泛的影響。這四部書分別是我國唯識宗、地論宗與淨土宗的思想核心。從佛教思想史的觀點看,他實在是一位以著述改變歷史的偉大思想家。
世親
關於他的生卒年代,異說紛紜,有西元420~500年(J. Takakusu《A Study of Pa-ramartha's Life of Vasubandhu》,JRAS,1905),390~470年(U. Wogihara《Asanga's Bodhsiattvabhūmi》,1908),350年歿(N. P éri《A props de la date deVasubandhu》,BEFE O. 11),320~400年(宇井伯壽《印度哲學史》,1932),以及320~380年(E. Frau wallner《On the Dateof the Buddlist Master of Law Vasubandhu》 OR. 3)諸說。
在佛典中,名為Vasubandhu之人物,有若干名。如《雜阿毗曇心論》卷一所載之「無依虛空論師」,以及《景德傳燈錄》卷二所載之「付法藏第二十一祖」,其原名皆與世親相同。但其人可能不是無著之弟世親。甚至於瑜伽行派中之若干署名為世親所撰之書,有人也以為並非同為一人所撰。
有關瑜伽行派之世親之思想及其他相關問題,請參見附錄諸文。
◎附一︰袴谷憲昭撰‧李世傑譯〈瑜伽行派的文獻〉(摘錄自《唯識思想》)
據傳,世親是無著的弟弟,他繼承哥哥的思想,同時,奠定了後來瑜伽行派發展之基礎,在這一點,他是承擔了思想史上之重要角色的人。他最初出家於說一切有部,通曉於毗婆沙師傳統的教義,成為阿毗達磨的學者。後來,將其教義,從經量部的立場,批判整理,而著了《阿毗達磨俱舍論》(Abhidharmakośa-bhāsya)。從此著述以後,他更傾向於經量部。但在最後,由於其兄之感化而轉向大乘佛教,這是傳記所說的。轉向大乘之後所著的代表作,可能是《唯識三十頌》,但在此頌中,仍可看出留存有經量部的要素。例如︰所謂「認識的變化(vijñāna parināma,識轉變)」等之用語就是。但世親對彌勒五法中的《大乘莊嚴經論》、《中邊分別論》、《法法性分別論》,或無著之《攝大乘論》等之註釋,則完全看不出有經量部的要素。因此,如果重視這個差異的話,那麼,就會有此種見解出現︰即將著有《阿毗達磨俱舍論》、《成業論》、《唯識二十頌(論)》、《唯識三十頌》等留有經量部要素的獨立作品的世親,和因受其兄之感化而著了無著系統的註釋之世親,視為是不同的兩個人。這就是由奧地利學者E.Frauwallner所主張,而再由L. Schmithausen所增補修正的世親二人說。日本的學者多半認為同一的世親是經過經量部而終於轉向大乘的人,而沒有積極支持二人說的。不管如何,世親的獨立作品中有經量部的要素這一點,我認為我們也必須加以相當的考慮,以注視今後研究的進展。
◎附二︰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五講 (摘錄)
世親的著作比較多,發揮彌勒學說的,有《大乘莊嚴經論釋》、《辯中邊論釋》、《金剛經論釋》;解釋無著著作的,有《攝大乘論釋》、《習定論釋》;闡述自己觀點的,主要有《成業論》,是對小乘關於「業」說所作的批判,《二十唯識論》(論本二十頌,自作解釋),《三十唯識論》(有頌無釋,恐怕是他晚年的作品),都是很重要的。此外,他對大乘經還做了許多註釋,如解釋華嚴系統的《十地經論》,漢譯之後,影響很大,以至出現了一批「地論師」;對《無量壽經》所作的註,漢譯之後,也成為我國淨土宗的根本典據。其他還有註釋《法華經》、《緣起法門經》、《無盡意經》、《寶髻經》等等的著作。關於小乘的著作《俱舍論》,儘管他本人不怎樣重視,但影響很大,他的門人廣為傳播,還流行了相當長的一個時期。(中略)
唯識說,是無著、世親整個學說體系必然導致的結論。早在無著所著《攝大乘論》裏已有發端,如在講三性的〈所知相分〉中,即講到依他起是諸識(共十一類)的分別,這就是說,諸法皆待緣生。而其實,所謂緣生,也就是識的分別。到世親時,唯識說更加細密,並提出了種種論證,可以說唯心論就此完全建立起來了。
世親敘述唯識說的著作有兩部︰《二十論》與《三十論頌》。前者有他自己的長行解釋,後者只有頌。這兩部書,都是用心、意、識來說明唯識理論的。《二十論》主要以成立唯識學說為宗,據早年發現的梵本,它的書名即題為《成唯識》,護法為它作的註解亦題名《成唯識寶生論》,即此可見它的內容與性質之所在了。
〔參考資料〕 《婆藪槃豆法師傳》;《大唐西域記》卷二、卷四、卷五;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第二十二章;印順《印度佛教思想史》;A. K. Warder著‧王世安譯《印度佛教史》第十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