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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一句

(術語)表詮一個之義理者為一句。唯識論二曰:「名詮自性,句詮差別,文即是字。」俱舍論五曰:「句者謂章,詮義究竟,如說諸行無常等章。」秘藏寶鑰中曰:「一句妙法,億劫難遇。」碧嚴錄七則垂示曰:「聲前一句,千聖不傳。」


三法印

(名數)一切之小乘經,以三法印印之,證其為佛說,大乘經以一實相印印之,證其為大乘之了義教。一、諸行無常印,行有遷流之義,謂有為法。言一切之有為法,念念生滅而無常也。是為諸行無常印。二、諸法無我印,行之名局於有為法,法之名。通於無為法。言一切有為無為諸法中無有我之實體。是諸法無我印也。三、涅槃寂靜印,言涅槃之法。滅一切生死之苦而為無為寂靜。是涅槃寂靜印也。智度論二十二曰:「佛法印有三種:一者一切有為法念念生滅皆無常,二者一切法無我,三者寂滅涅槃。(中略)摩訶衍中說諸法不生不滅,一相所謂無相。」玄義八曰:「釋論云:諸小乘經,若有無常無我涅槃三印,即是佛說,修之得道,無三法印即魔說。大乘經但有一法印,謂諸法實相,名了義經,能得大道,若無實相印,即是魔說。」


半偈

(本生)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之後半偈也。涅槃經十四謂釋迦如來往昔入雪山修菩薩行時,從羅剎聞前半偈,歡喜而更欲求後半。羅剎不聽。乃約捨身與彼。欲得聞之。故謂為雪山之半偈,亦曰雪山之八字。心地觀經一曰:「時佛往昔在凡夫,入於雪山求佛道攝心勇猛勤精進,為求半偈捨全身。」涅槃經十四曰:「為求八字故,棄所愛身。」



(術語)詮事物之理義為句。唯識論二曰:「名詮自性,句詮差別。」俱舍論五曰:「句者謂章,詮義究竟,如說諸行無常等章。」瑜伽論倫記五上曰:「詮法自性名名,詮法差別名句。」


句身

(術語)Pada又Padakāya,梵曰陀,又曰陀迦耶,譯為句。得詮其自性之差別即義理者曰句。重此句至二個以上曰句身。身者合集之義。俱舍論五曰:「句身者,謂諸行無常,一切無我,涅槃寂靜等。」同光記五曰:「梵云迦耶,唐言身,是聚集義。謂眾多名等聚集,是身義也。」又,一句亦曰句身。楞伽經二曰:「句身者,謂句有義身,自性決定究竟,是名句身。」


名句

(術語)顯體為名,詮義為句。如諸行二字,名也,而諸行無常四字則句也。以是詮諸行為無常之義理故也。唯識論曰:「名詮自性,句詮差別。」


名義

(術語)名者體上之名稱,義者體上之義理。如言諸行無常,諸行為名,無常為義。又呼召之名目,謂之名,為名所顯之法體謂之義,依此義則名義者,與所謂名體或名法同。然就其名與義言之,有名即於義者,有不即者,名即於義,如呼火而出熱,諸佛之名號及陀羅尼是也,此云真言。名不即於義,如火之名無熱之用,世間一切之名字是也,此云假名。智度論二十五曰:「問曰:義之與名為合耶為離耶?若合名,說火時應燒口。若離,說火時水應來。答曰:亦不合,亦不離。古人假為立名,以名諸法。後人因此名字識是事,如是各各有名字。」肇論曰:「名無得物之功,物無當名之實。」


名詮自性

(術語)名詮自性者,名字顯自性也,如言諸行無常,諸為名字,是名法之眾多之名字,但只詮眾多之自性,故云名詮自性。又諸為眾多之名字,故不分有為無為,通於一切。加行無常三字而成句時,詮差別之義。考其故,行者遷流之義,有為法之通名也。諸有為法,皆為無常,故云諸行無常。以差別於無為法之常住,故云句詮差別。唯識論二曰:「名詮自性,名詮差別。」


四句

(術語)四句者如四句偈文,四句分別,四句推撿是也。四句偈文如諸行無常等偈。


四法本末

(名數)增一阿含經十八曰:「今有四法本末如來所說,云何為四?一切諸行無常,是謂初法本末如來所說。一切諸行苦,是謂第二法本末如來所說。一切諸行無我,是謂第三法本末如來所說。涅槃永寂,是謂第四法本末如來所說。」


四種道理

(術語)解深密經五說四種之道理:一觀待道理,有為法必因果對待,因生果,果由因生之不變道理也。二作用道理,因緣所生之有為法,必有成辦事業之作用也。三證成道理,由現量與比量及聖教量而證明成立之道理也。如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是。四法爾道理,不關如來之出世不出世,本來安住於法界之自爾道理也。此中法爾道理乃總體,其餘三道理乃其部分。法爾之一分現於因果之關係,名觀待道理,現於事業之上,名作用道理,現於人之理想上,名證成道理。此三者,皆為可知之道理也。第四之法爾中,含此三者,皆有應以佛之無分別智冥契而不可知之道理。因而以五明對之,則觀待作用之二道理,為工巧明,醫方明,聲明之所知,證成道理,乃因明之所知,法爾道理乃內明之所知也。

(名數)解深密經五所說:一觀待道理,又云相待道理。觀者觀對,待者待籍,如對長而籍長成短,對短而籍短得長,又如苦為所對而感樂,樂為所籍而感苦,總名觀待道理。十因中有觀待因是也。二作用道理,又云因果道理。若因,若緣,能成辨果,或又生而已作種種之業用,是名作用道理。三證成道理,又云成就道理。依現量比量聖教量而證成真正之理,名為證成道理。四法爾道理,又云法然道理。如來出世說法,或無出世說法者,然法性常爾,不可思議,是名法爾道理。莊嚴經論十二曰:「道理假建立有四種:一相待道理,二因果道理,三成就道理,四法然道理。」


夜叉說半偈

(傳說)涅槃經十四,記釋帝桓因身變為羅剎,說諸行無常是生滅法之半偈,與生滅滅已寂滅為樂之半偈。見半偈條。


寂滅為樂

(術語)寂滅者涅槃也。對於生死之苦而涅槃為樂。涅槃經曰:「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


寶印三昧

(術語)百八三昧之一。觀法之實相,又入諸法無我,諸行無常,涅槃寂滅之三法印,謂之寶印三昧。見智度論四十七。


生滅滅已

(術語)涅槃經曰:「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初二句說生死法,後二句說涅槃法也。


祇園精舍鐘

(物名)祇園圖經曰:「無常院中有一堂,但以白銀為飾。院有八鐘,四為白銀,四為頗梨。銀鐘在院之四角,起而置之。頗梨鐘在無常堂之四角。其頗梨鐘,形如腰鼓,鼻有一金毘崙,乘金獅子,手執白拂。病僧之氣(無常堂置病僧)將大漸時,從是金毘崙之口說無常苦空無我,手舉白拂,鐘即自鳴,音中說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病僧聞音,苦惱即除,得清涼之樂,如入三昧,往生於淨土。(中略)銀鐘者帝釋所作,頗梨鐘者月天子所造,其聲所至百億世界,至佛滅度,二鐘上去,各還本土。」


縛迦

(雜語)又作薄迦。譯曰章。又曰言。俱舍光記五曰:「梵云縛迦,唐言章,詮義究是,如說諸行無常等章。」義林章一本曰:「梵云縛迦,此云言也。」寄歸傳四曰:「薄迦論,頌有七百,釋有七千。亦是伐[木*致]呵利所造,敘聖教量及比量義。」與跋渠同。梵Vākya。


雪山偈

(雜名)諸行無常之四句偈也,雪山大士於雪山聞此偈,故有是名。輔行五曰:「興皇以雪山偈消不生生,是諸行無常。」見雪山大士條。


雪山大士半偈殺身

(本生)涅槃經十四曰:「我住雪山天帝釋為試我變其身為羅剎,說過去佛所說半偈,諸行無常,是生滅法。我於爾時聞半偈心生歡喜,四顧唯見羅剎。乃言:善哉大士若能說餘半偈,吾終身為汝弟子。羅剎云:我今實飢,不能說。我即告曰:但汝說之,我當以身奉大士。羅剎於是說後半偈,生滅滅已,寂滅為樂。我聞此偈已,於若石、若壁、若樹、若道、書寫此偈,即時昇高樹上投身於地,爾時羅剎復帝釋形,接取吾身。依此功德超越十二劫。」


[佛光阿含藏]
無常

無常(anicca)(巴)、(anitya)(梵),謂世間萬事萬物無不變易,皆非常、恆、住者。「諸行無常」為三法印之一。

無常(anicca)(巴),梵語作阿儞怛也(anitya),世間一切有為之法,生滅遷流、剎那不住。


[阿含辭典(莊春江)]

1.造作;業;潛在形成力,如「身行、口行、意行」,「過去諸行」。2.意志力,如「行蘊」。3.有為;變化的;由條件支持而存在的,如「行苦」、「諸行無常」。4.動作行為,如「明行足」。5.修行方法,如「空行」。6.步行,如「行、住、坐、臥」。


一切行無常

Sabbe saṅkhārā aniccā,一切形成物都不能永恆存在,為佛法的「三法印」之一。(同義詞「諸行無常」)


[佛光大辭典]
一切諸行無常

巴利語 sabbe savkhārā aniccā。指一切有漏法皆不具有恆常之性。又作一切行無常。乃如來所說四法本末中之初法本末,亦為四憂檀那法之一。增一阿含經卷十八(大二‧六三九上):「一切諸行皆悉無常,我今知之,於四部之眾、天上、人中而作證。」同經卷十八(大二‧六四○中):「一切諸行無常,是謂初法本末,如來之所說。」〔菩薩地持經卷八、俱舍論光記卷一〕(參閱「諸行無常(6300) p19


三法印

可作為佛教特徵之三種法門。即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等三項根本佛法。此三項義理可用以印證各種說法之是否正確,故稱三法印。小乘經典若有此「無常、無我、涅槃」三法印印定其說,即是佛說,否則即是魔說。此語未見於巴利語系經典。漢譯雜阿含經卷十則有類似之說法。(一)諸行無常(梵 anityāh sarva-sajskārāh),又作一切行無常印、一切有為法無常印,略稱無常印。一切世間有為諸法概皆無常,眾生不能了知,反於無常中執常想,故佛說無常以破眾生之常執。(二)諸法無我(梵 nirātmānah sarva-dharmāh),又作一切法無我印,略稱無我印。一切世間有為無為諸法概皆無我,眾生不能了知,而於一切法強立主宰,故佛說無我以破眾生之我執。(三)涅槃寂靜(梵 śantaj nirvānam),又作涅槃寂滅印、寂滅涅槃印,略稱涅槃印。一切眾生不知生死之苦,而起惑造業,流轉三界,故佛說涅槃之法,以出離生死之苦,得寂滅涅槃。

以上,諸行無常唯明有為,涅槃寂靜唯明無為,諸法無我則通明有為無為。又三法印加「一切行苦」,則稱四法印、四法本末、四憂檀那。此外,復加「一切法空(一切現象虛幻不實)」,則為五法印。〔菩薩地持經卷八、有部目得迦卷六、大智度論卷三十二、大毘婆沙論卷九、俱舍論光記卷一〕 p571


內道

「外道」之對稱。佛教對於其他教門而稱自教之教法為內道。有關內外道之分別,各家說法不一。據北本涅槃經卷十七載,道有常、無常二種,內道之道稱為常,外道之道稱為無常。同經卷三十五載,有說佛性即是內道,蓋因菩薩雖於無量劫中修習外道,若離內道,則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又道安於所著二教論中主張,凡救形之教稱為外,濟神之典稱為內,以釋教為內,儒教為外。佛教一般以「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等三法印為內外二道之分域,然無相大乘不侷限此說,如十二門論疏謂道無內外,隨行人之道乃成內外分別,即於所得中道之立場,顯示不執著於內外一異之差別相。 p1237


半偈

指「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一偈之後半偈。據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四謂,釋迦如來於過去世為凡夫時,入雪山修菩薩行,從帝釋天所化現之羅剎聞前半偈,歡喜而更欲求後半偈;羅剎不允,乃誓約捨身與彼,而得聞之。故亦稱雪山半偈,或雪山八字。心地觀經卷一(大三‧二九五下):「時佛往昔在凡夫,入於雪山求佛道;攝心勇猛勤精進,為求半偈捨全身。」又上記羅剎所說之半偈,或謂係夜叉所說者,故亦稱夜叉說半偈。〔雲門匡真禪師廣錄卷中〕(參閱「雪山大士」4828) p1594



(一)梵語 pada。音譯作鉢陀、跛陀、鉢曇。為俱舍宗七十五法之一,唯識宗百法之一。指詮表事物之義理者。亦即能完全詮釋一義之章句。俱舍論卷五(大二九‧二九上):「句者謂章,詮義究竟,如說『諸行無常』等章。」自印度佛教以來,句乃構成表達法門義理而為詩句形式之要素,如法句經(巴 Dhamma-pada)即為此類法義詩句之代表。於我國與日本之禪宗,以句法形成之詩偈、散文、警句等亦極為普遍。

蓋句有長短之不同,據大毘婆沙論卷十四載,一頌若以八字為一句,三十二字為一頌(一偈)者,乃為不長不短處中之頌。諸經論中之頌與書寫計數多依此法。又從六字乃至二十六字皆可稱為句,六字者,稱為初句;二十六字者,稱為後句;少於六字者,稱為短句;多於二十六字者,稱為長句。又二句合集,稱為句身,而三句、四句以上之合集,則稱多句身。

然經部及唯識宗認為,句乃聲上之音韻屈曲,而別無自體。薩婆多部主張句若僅為音聲而非詮表義理者,則句與音聲有異而別有實體,為不相應行蘊所攝。〔大乘入楞伽經卷三、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十四、卷七十六、大智度論卷四十四、成唯識論卷二、俱舍論光記卷五、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參閱「句身」1625)

(二)於禪宗,舉凡言語、動作、境界等,亦皆可稱為句,故有「活句」、「死句」之詞,分別指含有意義或殊無意義之言語、動作、境界。類似之用法,另有「句到意不到」一語,指言詞無義,妄執諸緣,計量分別,而未能契合真理。〔五燈會元卷十一葉縣歸省章〕 p1625


句身

梵語 padakāya。為唯識宗二十四不相應行之一,俱舍宗十四不相應行之一。句,乃詮表事物之義理者;身,集合之義。若集合諸句,構成一完整思想,即稱為句身。如「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等句,乃表達完整思想,故稱句身。另有一說,謂若僅集合二句以上者,亦稱句身。如單云「諸行」、「諸法」等,稱為句,然若云「諸行無常」、「諸法無我」,則係二句之集合,故稱句身。又一句亦稱句身。如楞伽經卷二載(大一六‧四九四中):「句身者,謂句有義身,自性決定究竟,是名句身。」〔大毘婆沙論卷十四、俱舍論卷五、俱舍論光記卷五〕(參閱「」1625) p1625


四法印

於三法印,再加上一切有為法皆苦之苦法印,稱為四法印。又作四法本末、四憂檀那(梵 udāna)。乃顯示諸法真理之四標印,可作為佛教特徵之四種法門。即:(一)一切行無常印,(二)一切行苦印,(三)一切法無我印,(四)涅槃寂滅印。

增一阿含經卷十八,以四法印次第稱為四法本末,即:(一)一切諸行無常,稱為初法本末。(二)一切諸行苦,稱為第二法本末。(三)一切諸行無我,稱為第三法本末。(四)涅槃永寂,稱為第四法本末。此外,於四法印再加一切法空印,則稱五法印。〔維摩經卷上弟子品、菩薩地持經卷八、法華經玄義卷八上〕(參閱「三法印」571) p1717


四道理

萬事萬物之存在或變化皆有其依準之法則,大別之,可分為觀待、作用、證成、法爾等四種。又稱四種道理。(一)觀待道理,又稱相待道理。言諸行之所生要待眾緣,譬如發芽,須待種子、時節、水田等緣。(二)作用道理,又稱因果道理。譬如眼等諸根為眼識等之所依而有作用,色等諸境為眼識等之所緣而有作用。(三)證成道理,又稱成就道理。謂由現量、比量及聖教量而證明成立之道理。如「諸行無常」、「諸法無我」等。(四)法爾道理,又稱法然道理。指不論如來之出世、不出世,本來即存在於法界之自爾道理。譬如火之能燒、水之能潤。〔解深密經卷五、大乘莊嚴經論卷十二、阿毘達磨雜集論卷十一、瑜伽師地論卷三十、華嚴經探玄記卷三〕 p1789


生滅滅巳

謂遠離生、滅之無常世界,而至無生亦無滅之涅槃寂靜世界。三卷本大般涅槃經卷下(大一‧二○四下):「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 p2070


石經

指鏤刻於岩石表面之經文。又作石刻經、石刻、石藏。大寶積經卷七十八、正法念處經卷四十八等均有刻經偈於石壁之記載。我國係以與儒家有關之石經為最早,較著名者為漢代熹平石經,及唐文宗開成二年(837)刻於長安之開成石經。至於佛經則一方面受北魏開鑿石窟風氣之影響,一方面本於「正法久住」之意而有模仿儒家經典之石刻出現。現存佛教石經中,年代以北齊為最古,規模則以河北房山石經(石經山藏經)為最大,現存石經版四千餘塊,共刻佛經數千卷。

又石經有壁面刻、摩崖刻、碑板刻或幢柱刻等不同之形式。刻於壁面上者,稱為壁面刻,如河南北響堂山(又稱鼓山)石窟之壁面上,鏤寫有維摩詰經、勝鬘經、孛經、彌勒成佛經等,其外壁刻有開國公唐邕之發願文,為北齊天統四年(568) 至武平三年(572)所刻之石經。又河北居庸關過街塔內壁有元至正五年(1345) 所刻之佛頂尊勝陀羅尼經、佛頂放無垢光明入普門觀察一切如來心陀羅尼經等,各刻大小兩種字體,計有梵、漢、蒙、回紇、西藏、西夏等六種文字,可比照而觀,為極珍貴之語文資料,頗受重視。此外,隋開皇九年(589),刻於河南寶山大住窟之大集經月藏分法滅盡品、勝鬘經、法華經,及涅槃經之一部等;宋太平興國二年(977),刻於河南開封府繁塔內之十善業道經要略等;宋熙寧年間(1068~1077)刻於江蘇蘇州雲巖寺之法華經普門品;南宋紹興五年(1135),刻於浙江杭州六和塔內之四十二章經;唐代,刻於河南龍門香山洞之涅槃經;凡此,亦屬壁面刻。刻於摩崖(磨崖)上者,稱為摩崖刻,如山東泰山山麓經石峪,於花崗岩之溪床所刻出之大字金剛般若經等即是,年代及刻者均不詳,或稱唐邕,或以為韋子深所作。字體頗大,凡九百餘字,字體雄渾,為石經中之最突出者。又北齊武平元年刻於山東徂徠山映佛巖之大般若經之一部,北齊初年,刻於山西遼州屋騋嶝之華嚴成就品,均屬此刻。刻於碑板上者,稱為碑板刻、石板刻,多刻於石板之兩面而收藏於石室。如河北房山,即藏有自隋大業中至遼大安十年(1094)凡四百八十年間所刻之正法念處經、大般若經、大般涅槃經、大寶積經、成唯識論、阿毗達磨集論等八十五部石經,均極為有名。大陸之「中國佛教協會」曾費時三年進行調查、發掘、拓印房山之石經,於民國四十七年(1958)完成工作,計拓印完整之石經一萬五千張、殘缺之石經七百八十多張,經碑、經幢、題名、題記等七十多張。此種石板石經主要分佈於華北寶山、泰山、響堂山一帶。又北齊天保年間(550~559),刻於山西風峪之六十華嚴經,係動用一百二十餘碑板面鏤寫而成,板高約一點三公尺,廣零點六公尺,置於地下之迴廊中。

朝鮮、日本亦有石刻,惟不如我國之盛。朝鮮自古即流行石經,今存於全羅南道求禮郡智異山華嚴寺之華嚴經,係刻於新羅文武王(661~680)時代,然今僅殘存斷片十一個。另外,於慶尚北道慶州石窟寺等,藏有經名不詳之遺品。日本最古之石經,係由大和宇智川摩崖刻出之涅槃經碑,刻於寶龜九年(778),上有「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之偈及其他八十餘字經文;福岡縣宗像神社之阿彌陀經石刻,乃模刻我國湖北襄陽龍興寺之碑,因比一般阿彌陀經多出二十一字而著稱於世。據傳是在建久之頃(1190~1198),由我國宋朝傳入者,現為日本國寶;又豐後大野郡上井田村之山尾塚,埋藏有曆應二年(1339)刻出之淨土三部經;大阪之大鏡寺亦藏有慶安元年(1648)刻出之觀無量壽經三輩往生之部分。〔漢魏石經考、石刻佛經記、唐宋石經考、北宋石經考異、佛祖統紀卷四十二、古今圖書集成職方典第十一、海東金石苑第二、支那佛教史蹟評解卷一、卷三〕(參閱「石經山藏經」2137、「石壁經」2139) p2134     


伊呂波歌

又稱色葉、以呂波。為日本人習字歌詞之一。以不同發音之假名編成七五調之歌,稱為伊呂波歌,其歌曰:「色は匂ヘど散りぬるを、我が世誰ぞ常ならむ、有為の奧山今日越えて、淺き夢見じ醉ひもせず‧」等四十七字。自古以來皆謂作者為日僧空海,然審其文あ行與や行之「え」無甚區別,考證其因,或為平安中期之大乘佛教徒所作。由覺鍐所作伊呂波歌注釋書中可知,伊呂波歌乃取涅槃經四句偈:「諸行無常(色は匂ヘど散りぬるを),是生滅法(我が世誰ぞ常ならむ);生滅滅已(有為の奧山今日越えて),寂滅為樂(淺き夢見じ醉ひもせず)。」之意而作成。〔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四、類聚名物考卷二八○〕 p2153


先承稟宗

因明用語。因明四宗之一。於因明對論中,立者(立論者)與敵者(問難者)為同宗派之人,立者所立之宗(命題)若為此宗派之人所共同信奉之主張,稱為先承稟宗。又作自所學宗。因明三支作法規定,凡具有先承稟宗者不能成為真確之宗。蓋因宗體之成立必須為敵者所不同意者,方可構成論諍之條件。如「諸行無常」,乃佛教根本教義,佛教徒無不信奉,若甲乙兩佛教徒對論之時,甲佛教徒對乙佛教徒立「諸行無常」之宗,此宗亦為敵者乙所同意,則不能構成論諍,故不能成為真確之宗。〔因明入正理論悟他門淺釋(陳大齊)〕 p2188


名義

指名稱與義理。如謂「諸行無常」,則諸行為「名」,無常為「義」。蓋呼召表顯諸法之本體者,稱為名;而諸法本體之真實義,稱為義;以名能詮顯法體之真實義,故稱名義。然名係假立施設,雖能詮義,卻非諸法之本體,故名與義二者有相即、不即之二種關係。就相即而言,如諸佛菩薩之名號、真言、咒語等皆是,此乃諸佛菩薩之名號中,蘊含廣大不可思議之願力及功德,故其名號與其法體之實義不二,名即是義,義即是名,稱為名義相即、名義不離、名義不二;與「名體不二」同義。若就不即而言,如說火時,無熱之用,即為名義不相即之關係。〔大智度論卷二十五、肇論、往生論註卷下〕(參閱「」2254、「名體不二」2262) p2259


名詮自性

即以名詮顯事物之自性。俱舍論、成唯識論等,以之為心不相應行法之一,並立名身、句身、文身三者。名(梵 nāman),指事物之名稱,相當於單語;句(梵 pada),指單語所作之章句;文(梵 vyañjana),指構成單語之文字,係指音節;身則為總體、積聚之意。成唯識論卷二(大三一‧六中):「名詮自性,句詮差別。」即以名詮顯事物之自性,以句詮顯事物之差別,如謂「諸行無常」,「諸」為名,即形容法之眾多之名稱,此名僅詮顯眾多之自性,故稱名詮自性。又「諸」為眾多之名稱,故不分有為、無為,而可通於一切。又「諸」加「行無常」三字而成句時,則詮表差別之義;此因「行」乃遷流之義,為有為法之通名,而凡有為法皆為無常,故稱「諸行無常」。〔俱舍論卷五、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二、成唯識論述記卷二末〕(參閱「」2254) p2261


如來不思議祕密大乘經

凡二十卷。宋代法護於景德元年至嘉祐三年之間(1004~1058)譯出。又作如來祕密大乘經、祕密大乘經。收於大正藏第十一冊。全經分為二十五品,內容闡明菩薩以身密清淨,故法身無相,得以示現一切普處,化益眾生;語密清淨,故隨時可聞一切有情之音聲;心密清淨,可了知一切眾生之心念。又解說如來身密、語密、心密等三密不思議之所由。其後敘述菩薩六年苦行之超勝以及降魔外道之過程,依所緣觀機而攝受一切眾緣。成佛後入曠野城應供時,諸天鬼神皆發善心來歸依之。佛且應祕密主之請,宣說諸行無常、諸法無我等法。祕密主遂請求於佛入滅後五百年中護持本經。又本經之異譯有大寶積經密迹金剛力士會及西藏譯本,然本經比大寶積經有少許之增廣,兩者若就內容相等部分而言,僅有文飾之差別;又大寶積經無品目之分。 p2347



(一)梵語 sajskāra,巴利語 savkhāra。音譯刪迦羅、僧娑迦羅。原為造作之意,後轉為遷流變化之意。(一)造作之義。義同於「業」。十二緣起中第二支「行」即屬此類。指能招感現世果報之過去世三業(身業、口業、意業)。亦即人的一切身心活動。(二)遷流變化,即「有為」之義。蓋有為乃由因緣所造,故係指無常之一切法。諸行無常中之「行」即屬此類。五蘊中之「行蘊」亦即此義。(參閱「十二因緣」337、「五蘊」1212、「行蘊」2567、「業」5494)

(二)梵語 caryā 或 carita,巴利語 cariyā 或 carita。(一)意謂動作、行為。(二)指為到達悟境所作之修行或行法。如行解相應、行說一致、教行證、教理行果之「行」,意即對於知解言說之實地踐行。日本淨土真宗謂稱名念佛為大行。

(三)梵語 gamana。指進行、步行。行住坐臥(四威儀)之行即是此義。(參閱「四威儀」1728) p2551


佛為海龍王說法印經

全一卷。唐代義淨(635~713)譯。收於大正藏第十五冊。本經篇幅極短,內容為海龍王問佛陀,如何能受持少法而獲得多福,佛陀告以「諸行無常、一切皆苦、諸法無我、寂滅為樂」之四法印功德殊勝,應時常念誦。〔開元釋教錄卷九、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三〕 p2726


佛教教理

指佛教之教相義理。教理,又作教義、宗義、宗旨、宗乘。即佛陀之教示或由教示顯現出來之真理,經由理論、客觀性之整理所呈現出之義理教說。廣義而言,包括教判、教義二者;狹義而言,唯指教義。就佛教教理之發展情形,約可分為六部分,即:

(一)原始佛教教理:為其後大小乘根本教理之基礎,即三法印(或四法印)、十二緣起、四諦,皆以「緣起說」為依準。緣起說為佛陀教法之代表,乃佛教與世界上其他宗教或古今任何哲學流派區別之根本特徵。於原始佛教教理中,法印為緣起說之基礎,十二緣起、四諦則為緣起說之一種型態。

四法印指「諸行無常,諸法無我,一切皆苦,涅槃寂靜」,又除去「一切皆苦」,即成三法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係對現象及諸法之客觀性觀察。即就時間上而言,現象乃經常生滅變化之無常存在(諸行無常);於空間上、理論上而言,現象界之諸法必與他物相互關連和合,無一為孤立獨存者(諸法無我)。如此對現象活動情形,作法則性之觀察,即一般所謂之緣起說。緣起通常即以此二命題為基礎而成立;而反過來說,通過緣起之觀察,才能把握諸行之無常性、諸法之無我性。

對現象、諸法之價值觀,有「一切皆苦」、「涅槃寂靜」二法印。即於現實之凡夫輪迴界中,充斥著不滿、苦惱,而無法獲得絕對之淨福,故深感「一切皆苦」;反之,以脫離輪迴之理想境地為絕對之淨福者,稱為「涅槃寂靜」。此種對現實之苦與其原因理由,兩者間之關係,作法則性之觀照,即稱為「流轉緣起」;而說明理想狀態以及達到之方法者,稱為「還滅緣起」。對於「苦」在何種因素下發生、存在,佛陀舉出十二項具體條件(流轉緣起、順觀),稱為「十二緣起」,更以還滅緣起、逆觀來說明滅此條件即滅苦。四諦即苦、集、滅、道,其中最初之苦、集二諦係闡述現實之苦惱與產生苦惱之因素,以及兩者間之關係(流轉緣起);後之滅、道二諦則明示理想涅槃與達成目的之方法,及兩者間之關係(還滅緣起)。上述四法印、十二緣起、四諦等三大教理之關係,如右表所示。

(二)部派佛教教理:原始佛教教理,於原始經典(阿含經)中並無組織或統一,故上述所示一貫性教理,係後來的祖師、學者從片段性之教示中加以綜合而成者。將原始經典中所載各個教說加以說明解釋,分析組織等學術性之研究,稱為阿毘達磨之研究法。此研究法,至後世逐漸發展,及至佛教即將分裂成諸部派時,教理解釋之歧異遂成為部派分裂原因之一。從而各部派以獨自之教理組織與解釋,製作獨自之教理書,即稱為「根本阿毘達磨」之論書。

初期之論書係原始經典之注解說明,或教理之組織整理,故與經典有密切關係;然至後期論書,與經典之關係逐漸薄弱,遂成立經典所無之阿毘達磨獨特學說。在原始佛教時代,所有教理均係作為實踐修行基礎之理論,並無與實踐無關之論說。然至部派佛教之後期論書,逐漸採用與實踐無關之存在論為考察事物有、無、假、實之論究法,已不再側重具有實踐意義之教理。此外,部派佛教時代,於諸部派間所主張之種種教理學說,每每互相爭論,各執異說。成為爭論之問題者,例如佛陀論、涅槃論、因果論、心法論等皆是。

(三)初期大乘佛教教理:反對部派佛教流於形式上之學術性佛教,及其以無關於實踐修行之存在論為重心之傾向,而提倡佛教回歸本來之實踐信仰。於革新主義者之間,興起新的大乘佛教。大乘佛教相對於部派佛教之理想人格(即依四諦、八正道能成就之阿羅漢),而強調修持六波羅蜜可成就佛道之菩薩,故不僅認為部派佛教乃自利之小乘,又自認為自宗乃利他之大乘。此外,於修行階段方面,新立十地之說,即菩薩依利他之誓願、發菩提心,經由十地而成佛。蓋所謂「利他行」,乃是力行布施為始之六波羅蜜。

大乘比部派更徹底闡明空、無我之教說。就理論上而言,此係由於排斥說一切有部之存在論,而從佛教原本之緣起立場強調空(無我)之教理。初期大乘佛教學說之集大成者龍樹,於其「中論」一書中,徹底地闡述空之理論,成為以後大乘佛教之理論基礎。空,就信仰實踐而言,指空、無我之行;例如布施,為「三輪體空」之布施。就此觀點而言,初期大乘,無論就理論或實踐方面,可說頗能回歸佛教本來之純粹立場。然初期大乘佛教經典亦與原始佛教經典相同,缺乏教理之組織、整理。

(四)中期大乘佛教教理:於中期大乘佛教時期,初期大乘思想與之同時發展,而著重於學術、哲學性之研究。即除初期大乘思想外,另加入中期獨特之新思想,並受部派佛教教理及外教哲學思想之影響。中期大乘之教理組織,大體而言,有下列三種:瑜伽唯識說、如來藏佛性說、前二者之綜合說。

瑜伽唯識(瑜伽行派)之教理要目,約可分為唯識、二無我、三性、八識等。(1)唯識,係由承自原始佛教緣起說之初期大乘華嚴經中「三界虛妄,但是一心作」之說而開展者。謂一切生死輪迴之現象以含有善惡意念之識為原因而起,故諸法之存立根據唯為一心之識,此外無他,故稱唯識。唯識為無常變化,故相通於無我說。(2)二無我,指人無我、法無我。部派佛教中,如犢子部主張有人我、法我;另如說一切有部雖否定人我,然主張法我(法體恒有說)。中期大乘佛教為完全否定此等有我說,遂強調二無我之說,此係承續初期大乘「般若皆空」說而來者。(3)三性說,即:遍計所執性(分別性)、依他起性(依他性)、圓成實性(真實性)。於唯識學派中法相宗(有門唯識)、法性宗(空門唯識)之解釋相異。三性不僅就唯識上之解釋,亦可論及一切現象之存在。例如:1.依他起性,指物質、精神之所有現象非孤立獨存,必依於時間性、空間性之原因理由等諸條件而成立存在;此可視為相當於原始佛教緣起法之諸行無常、諸法無我。2.遍計所執性,指凡夫執迷三界輪迴之狀態。可視為相當於原始佛教之一切皆苦、四諦中苦集二諦、流轉緣起。凡夫依無明、渴愛等煩惱執著而行動造業之狀態,可稱為遍計所執之相。3.圓成實性,相反於遍計所執性,乃指脫離輪迴為聖者之理想狀態。可視為相當於原始佛教之涅槃寂靜、四諦中滅道二諦、還滅緣起。亦即滅盡煩惱執著,成就空無所得、空無礙之狀態。三性皆與緣起相關,亦皆屬「無我」之教理。又為破除對三性之執著而說三無性,即相無性(遍計之境為虛妄無相)、生無性(依他諸法為緣生假有)、勝義無性(依前者而畢竟空)。此亦繼承初期大乘之「般若皆空」說而來者。(4)八識,指原始佛教、部派佛教所說眼識乃至意識之六識,及始於瑜伽行派所說第七末那識、第八阿賴耶識。第七識為煩惱我執之根源。第八識包含具有認識判斷、思惟等過去經驗餘力之種子,相當於原始佛教十二緣起中含有無明、行等之識;又相當於部派佛教所說具有善惡業餘力之輪迴主體之根本識、有分識、一味蘊、窮生死蘊等。中期大乘承襲上述說法,而有更進一步之發展。蓋中期大乘所謂之八識說,係以第八阿賴耶識為中心,而說明輪迴流轉之運行、如何脫離輪迴到達理想之涅槃,及如何轉依有漏諸識成為無漏四智,用以闡釋流轉緣起、還滅緣起之運作。

如上所述,瑜伽行派之教理,其根本立場乃基於初期大乘之「般若皆空」說,並受部派佛教說一切有部、經量部等上座部系之教相所影響。瑜伽行派被稱為法相宗,係以其從「相」(現象)方面為中心加以考察存在之故。與之相對者,如來藏系及綜合說,乃從諸法之本性真如方面考察存在,故亦稱法性宗。法性宗之如來藏、佛性說,係承襲部派佛教大眾部系之「心性本淨」說,加以改善發揚而成者。若從中期大乘佛教與部派佛教之關係而言,可知法相宗係受上座部系之影響,法性宗則受大眾部系思想之影響。概言之,如來藏系之學說,與其說是考察心變化之現象方面,不如說乃就悟證成佛之可能性與理想狀態,來探討永不變之心,即如來藏性、佛性。

融合阿賴耶識說(法相)及如來藏說(法性),即為中期大乘佛教之第三類型綜合說,以大乘起信論之教理為其代表性旨義。此一綜合說,於印度似乎不太流傳,梵語原典中幾乎不存。大乘起信論於一心之上,又立心生滅、心真如,若配當於三性說,則「一心」相當於有染淨變化可能性之依他起性,「心生滅」相當於依虛妄分別而起之遍計所執性,「心真如」則相當於離妄分別而清淨之圓成實性。

中期大乘時代之後半時期亦倡導中觀學說,如唯識之分為有相唯識、無相唯識,中觀學派亦分為近似唯識說之自立派(梵 Svātantrika),及指摘對方過誤、論破所有立論之破邪派(梵 Prāsavgika),然卻未形成如瑜伽行派之完備教理與組織。

於中期大乘佛教時代,不僅展開大乘中種種教理學說,與此同時者,小乘部派說一切有部(毘婆沙師)、經量部(經部師)之教理學說,自前一時代以來即極為興盛。如說一切有部系出現世親之俱舍論;經量部系則以成實論為代表論書,該書受大乘佛教之影響甚深,內容主要是從經量部之立場來駁斥說一切有部之教說。

(五)後期大乘佛教教理:中期大乘佛教為對抗當時興盛之外教哲學思想,不得不整理與實踐無關之單方面知識、理論性問題。例如成立作為認識判斷等知識標準之「量」,為論證自說之真實、破斥他說,於佛教亦盛行研習因明學,甚而發展出超越外教之獨特學說。然因明學與信仰、實踐無關,且若就本來之立場而言,將佛教教理哲學化、專門化,則不免流於空泛、抽象、無關宏旨之傾向,久之形成教理發展之危機與墮落。為調整此一危機,與復歸佛教為宗教信仰之本來立場,乃有代表後期大乘之密教興起。

密教之教理,一方面受當時流行之象徵主義怛特羅文學所影響,以平易之象徵意義顯示佛教深遠之哲學理論,另一方面又極為著重信仰實踐。密教之理論層面稱為教相,係利用昔有之學說,以象徵方式說明從「發菩提心」至「成佛」之修行階段,使易於達成理想。成就理想之一般性方法,為三密加持:身密結印契,口密誦真言(陀羅尼),意密觀佛菩薩及其種子。其根本教理,乃在以菩提心為因,以大悲為根,以方便為究竟,此即「即事而真、當相即道」之說。

(六)中國及日本佛教教理:以上所介紹之印度大小乘佛教皆曾傳來我國,於我國成為毘曇宗、成實宗、地論宗、攝論宗、天台宗、三論宗、法相宗、俱舍宗、華嚴宗、密教等宗派之教理,而大為隆盛,比在印度更有超越性之發展。後傳入日本,如日本天台宗、真言宗、真宗、日蓮宗等,皆以日本獨特之教理展現之。(參閱「原始佛教」4061、「部派佛教」4814) p2688


命如風中燈

比喻人的生命如風中之燈火。佛教謂諸行無常,瞬息幻滅;人之生命亦逃不出此無常之洪流,勢必隨波而逝。據釋門歸敬儀卷上載,生命猶如風中之燈,不知何時將被吹滅,日復一日,難以覺察死期之將至,而於冥冥之中隨著業緣轉生,渾渾茫茫,不知將投生於何道。 p3126


密金剛力士哀戀經

全一卷。全稱佛入涅槃密迹金剛力士哀戀經。又作佛入涅槃哀戀經、力士哀戀經。前秦(351~431)年間所譯,譯者不詳。收於大正藏第十二冊。內容乃敘述佛將入涅槃時,密迹金剛力士見佛滅度,而悲哀懊惱,讚歎如來猶如生死大海中之大船師,卻將捨彼等而入寂,哀戀不已以致昏厥,是時大地震動,山崩星落,四方火起;後由帝釋制止,佛遂宣說(大一二‧一一一七下)「諸行無常,無得住者,不可體信,是變易法」等語。 p4484


婆羅門避死經

全一卷。東漢安世高譯於建和二年至建寧三年(148~170)。又作避死經。收於大正藏第二冊。本經相當於增一阿含經第三十一品第四經。內容敘述四婆羅門仙人精進修得善法五通,常畏懼死亡,一入於空中,一入大海中,一入山腹中,一入地內,欲避死期,然皆於所入之處命終。並教示欲解脫生死,須思惟諸行無常、諸行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又出三藏記集卷四、眾經目錄(法經)等亦載有此經,然譯者不詳。 p4469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一切行苦

又作一切皆苦、諸行皆苦、一切諸行苦。「行」(梵saṁskāra,巴saṅkhārā),與諸行無常中的「行」意義相同,是共作之意,指現象世界而言。現象界都是在相依互存,彼此關涉的條件下興衰生滅,故名之為「行」。

「一切行苦即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等一切現象法都是苦。即原始經典所提到的,由於無常,現象法才是苦的。

諸行無常」、「諸法無我」的命題,被認為是不能否定的真理,但人們對「一切行苦」的命題卻覺得不能無條件的接受,因為在現象界不但有苦,也有樂與不苦不樂,這是眼前的事實。而且苦樂是屬於感情的,雖然面對同樣的事物、環境,而由於因人因時之異,個人主觀的感受也常有不同。所以不能說現象界一切皆苦。那為什麼佛教要說「一切行苦」的命題是客觀的真理呢﹖

苦可分苦苦、壞苦、行苦三種苦。其中苦苦是肉體上受到打、割、擰、熱、冷等各種感覺的苦。凡有痛感神經的人或動物,都可感受到這種客觀的苦。這類苦,並不是經常感受得到,因此不可說一切行苦。

其次,壞苦,是感受到破壞損失的苦。即貧乏、老衰、失望氣餒時,所遭受到的精神上的苦,可說是感受到事物衰亡的苦。但世界上不是只有衰亡,也有興盛與繁榮;有逆境之苦,也有順境之樂。所以世間不是只有壞苦而已,在這種情形下也不能說一切行苦。

其次是行苦,即相當於一切行苦。是指現象界的苦。現象界不限於苦,但依據佛教的見解,三界六道輪迴轉生的迷惑的生活,總而言之,是苦的。惟有脫離迷惑、輪迴,達到涅槃的狀態才是真樂。在此意義上,只能對迷的凡夫說現象是苦,對悟的聖者來說,現象並不苦。因此所謂「一切行苦」,是對迷界的凡夫所說的。在四諦中「苦諦」的說明裡,曾列出八苦,其中最後的「五取蘊是苦」,與這裏所說的相同。

佛教說一切現象皆苦,在四諦說裏也將苦諦置於第一位,而逆觀十二緣起時,也是以老死的苦開始的,它極力強調苦。因此,西洋的學者就責難佛教是以厭世主義(悲觀論)為基準的宗教。但他們只見到佛教的一部份,卻忽視了佛教的理想,是在於涅槃寂靜的真實之樂。

本來,宗教的目標是使人脫離現實的苦惱,以達到無苦安穩的理想境地。在此意義上,宗教的出發點是以正確地見到不完美的現實世界為開始。佛教是見到現實的苦、無常、不淨、凡愚等等而產生了宗教心,而基督教則以罪惡觀為出發點。人如果滿足於現實,對現實的苦惱沒有什麼不滿,那就不會去追求宗教或理想。而有崇高理想意識的人,認為現實充滿了苦,是不完美的,於是想脫離現實的不完美,走向理想,因此才產生了宗教意識與修行。由此可知,「一切行苦」是佛教的出發點,同時,此一命題也顯示出佛教的宗教性。


三三昧

指三種三昧。為印度佛教的三種觀行法門。也可視為三種實踐原理。三昧,令心住一境不散亂之意。就能修之行而言,又稱三三摩地、三三等持、三三定等;就所觀之理,又稱三空;若就斷障之意,則稱三治。其中,三三昧與三三摩地乃新舊譯之不同;舊譯將三昧翻為定,新譯則將三摩地譯作等持。

此三三昧通於有漏、無漏。其無漏者,為入涅槃解脫之門,故稱三解脫門;有漏者即三三昧。諸經論對此三三昧頗有異說,茲略釋如次︰

(一)《增一阿含經》卷十六等所說︰

(1)空三昧︰謂於萬有觀人、法皆空。在觀四諦十六行相中,此三昧是與苦諦的空、非我二行相相應的定;即觀我所見、我見皆空。

(2)無相三昧︰謂觀空故無差別相狀,是與滅諦的滅、靜、妙、離四行相相應的定。涅槃(即滅)離色聲香味觸五塵、男女二相,及生、異、滅三有為相等十相,故名無相;此三昧緣滅,故得無相之名。

(3)無願三昧︰又稱無作三昧、無起三昧。謂觀諸法無差別相狀故無所願求,乃與苦諦之苦、非常二行相,集諦之因、集、生、緣四行相,道諦之道、如、行、出四行相等十行相相應的定。苦、非常與集諦的四行相皆可厭患,故不應求取,而道諦如船筏亦應捨之;此三昧以之為緣,故名無願。又於諸法無所願樂,則無所造作,故名無作,或稱無起。

《成實論》卷十二〈三三昧品〉云(大正32‧335b)︰
「若行者不見眾生,亦不見法,是名為空。如是空中無相可取,此空即是無相。空中無所願求,是空即名無願。是故此三一義。問曰︰若爾何故說三﹖答曰︰是空之能,謂應修空,修空得利謂不見相,不見相故無相,無相故不願,不願故不受身,不受身故脫一切苦,如是等利皆以修空故得,是故說三。」

關於此三三昧的次第,有不同說法。或以空、無相、無願為次第,或以空、無願、無相為次第。《大乘義章》卷二約三義以分別其次第之不同。即︰

(1)約修入之次第︰先說無願令厭生死,次說無相令求涅槃,後說空門令其契證。

(2)依終成本末之次第︰空為眾德之本,菩薩先觀之,故先明空;由見空故,不見生死可以貪求,故次說無願;由證空義不見生死,便與涅槃無相相應,故第三宣說無相。

(3)依所空之體相用等明其次第︰先說空門,空諸法體;次說無相,空諸法相;再說無作,空諸法用。

以此可見次第不同之義旨。

(二)《中阿含經》卷十七、《大品般若經》卷一等所說︰指有尋有伺三摩地、無尋唯伺三摩地、無尋無伺三摩地。茲依《俱舍論》卷二十八所釋,略述如次︰

(1)有尋有伺三摩地︰謂與尋伺相應之等持,為色界初禪及未到定所攝。

(2)無尋唯伺三摩地︰謂唯與伺相應之等持,為靜慮之中間地所攝。

(3)無尋無伺三摩地︰指非尋伺相應的等持,為第二靜慮之近分以上,乃至非想非非想所攝。

此中,心之粗者稱為尋,細者為伺。

舊譯則稱此三三摩地為有覺有觀三昧、無覺有觀三昧、無覺無觀三昧。即《法界次第》卷中之上所言(大正46‧679b)︰
「(一)有覺有觀三昧,若以空、無相、無作相應心入諸定,觀初禪及方便中,則一切覺觀俱禪皆悉正直,故名有覺有觀三昧。(二)無覺有觀三昧,若以空、無相、無作相應心入諸定,觀中間禪,則一切無覺有觀禪皆悉正直,故名無覺有觀三昧。(三)無覺無觀三昧,若以空、無相、無作相應心入諸定,觀無覺無觀禪中,則從二禪乃至滅受想定一切定,觀諸無覺無觀皆悉正直,故名無覺無觀三昧。」

(三)《成實論》卷十二所說︰即(1)分修三昧︰修定不修慧,或修慧不修定。(2)共分修三昧︰修定亦修慧,是世間三昧,在煖等法中。(3)聖正三昧︰即入於法位而能證滅諦的三昧。行者以定修心,因慧能遮煩惱;以慧修心,因定能遮煩惱;以定慧修心,因性得解脫,性即斷性、離性、滅性。又以定慧一時具足,故名聖正。

(四)《法華玄義》卷四(上)所說︰即(1)真諦三昧︰達觀真諦空之理的定,乃破見思惑而成。(2)俗諦三昧︰指達觀俗諦假之義的定,乃破塵沙惑而成。(3)中道王三昧︰指遮空假二邊而達觀中道之理的定,乃破無明惑而成。此說為圓教之意,三諦圓融觀一心,三惑同時斷盡。

此外,密教以三三昧為吽字之三摩地,吽字備三解脫之德。如《大日經疏》卷九所述,「吽」(hūṃ)字上的空點表離空有之所作,觀諸法平等,不願生死、涅槃,故有證空解脫門之義,即空解脫門;本體的「訶」(ha)字表無相,無相乃空亦空之義,以離因緣,故為無相解脫門;下面的三昧的「鄔」(u)點表損減空有成為不生之義,相當於無作解脫門。

關於三三昧的建立,顯教多就遮情觀而言,密教則就深義,於表德之上而論,或以空、無相為遮情,無願為表德。若就表德之義而言,空為一切諸法無礙涉入之義,無相為萬德輪圓無盡之義,無願謂行者本來具足兩部曼荼羅之德,故無所願求。

◎附︰印順《空之探究》第一章第九節(摘錄)

《雜阿含經》所說的空三昧、無所有三昧、無相三昧,集為一聚而被稱為「聖法印」。後來,依此而演化出意義相關的三組︰(一)空三昧、無願三昧、無相三昧──三三昧,也名三解脫門。(二)不動觸、無相觸、無所有觸──三觸。. 三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三法印。

在空、無相、無所有──三三昧中,除去無所有,加入無願,這樣的三三昧組成一聚,是佛教界所一致的。然對比漢譯與巴利藏所傳,非常的不一致。如《中阿含經》的〈大拘絺羅經〉說︰「空、無願、無相,此三法異義異文。」這就是名稱不同,意義也不同。與之相當的《中部》〈有明大經〉,沒有這一段文。《相應部》〈無為相應〉,有空等三三昧,《雜阿含經》與之相當的(《大正藏》八九○經)卻沒有。《長部》的〈等誦經〉,《長阿含經》的〈眾集經〉,在所說的三法中,有空等三三昧,而此經的論──《阿毗達磨集異門足論》,卻沒有。以上,是彼此的有無不定。次第方面,如《中阿含經》、《長阿含經》、《大毗婆沙論》、《瑜伽論》,都是以空、無願、無相為次第;而南傳的《相應部》、《長部》、《增支部》,都以空、無相、無願為次第。這樣的次第先後不定,彼此的有無不定,可以推定為︰這雖是佛教界所共傳的,而成立稍遲,受到了部派的影響。但到底為了什麼,三三昧中,略去無所有而增入無願呢﹖這可能,無所有已成為無所有處,與空相通的意義,漸漸的被忽略了。同時,佛法的要義,是如實知無常、苦、無我我所──空;厭,離欲,滅而得解脫。對於世間的有為諸行──苦,厭離而不願後有,是修解脫道者應有的心境。這所以無願取代無所有的地位吧!還有,空、無所有、無相──三三昧,究竟是重於空離一切煩惱的,有為法的正觀。但在佛法開展中,對超越一切的涅槃,也增加了注意。如《中阿含經》〈大拘絺羅經〉說(大正1‧792b)︰「有二因二緣生無想定。云何為二﹖一者,不念一切相;二者,念無想界。是謂二因二緣生無想定。」

《中部》與此經相當的,是《有明大經》,無想定是無相心定的異譯。所說的無相,有二方面︰一是不作意一切相的無相,一是超越一切相的無相界──涅槃。修無相三昧的,要不作意一切相,又要作意於無相。如佛《化詵陀迦旃延經》,本來只是不依一切相──無一切相,而依此經演化所成的,無想以外,又要有想。有想的是︰「此寂靜,此殊妙,謂一切行寂止,一切依定棄,愛盡,離貪,滅盡,涅槃」;「有滅涅槃」。這樣,空是重於無常、無我的世間;無相是離相以外,更表示出世的涅槃;無願是厭離世間,向於寂滅的涅槃︰空、無願、無相──三三昧,三解脫門,就這樣的成立了。


三法印

法印(dharma-mudrā,dharma-uddāna)即「法之印章」,亦即「佛法之特徵」之謂。在中國如果某些經典和法印的思想一致,則被認為是佛的真說,如果與法印的思想相違背,則被判定為不是正確的佛說。

法印可列舉出三種或四種。即三法印或四法印。四法印是(1)諸行無常,(2)諸法無我,(3)一切行苦,(4)涅槃寂靜。其中除去「一切行苦」,則成為三法印。茲分釋如次︰

(1)諸行無常(sabbe saṅkhārā aniccā,ani-tyā sarvasaṁskārāḥ)
關於諸行的「行」,是指一切生滅變化的現象,與「有為」同義。所有的現象,都不曾有一瞬間的停止,無常生滅變化,這就是諸行無常。現象,包括物質與心,這常常是變化的。關於這點,今天的自然科學也如此說。連昔日認為是固定不變的物質最低單位──原子,今天也不是不變的,它是以原子核為中心的電子、中子等等結合而成的運動體。物質可說是微粒子,但並不是固定不變的,它只是經常變化的能。這是眾人皆知的道理。而且這些原子複合而成的諸種物質,大至宇宙的天體為止,都有物理的、化學的好幾重變化,而不止息。此更加證明了佛教的諸行無常說是真理。

(2)諸法無我(sabbe dhammā anattā,anāt-manaḥ sarvadharmāḥ)
諸法的法,是意指「無我性的事物」,也可以單指「事物」。但原始佛教中「事物」只限於「無我性的事物」,因此諸法與諸行一樣,是指一切現象。

無我是「沒有我」、「非我」。所謂「我」,在這裏被當作是永遠不會生滅變化的實體或本體。佛教以為此種實體或本體是在經驗認識以外的,其存在與否無法確知,被認為是無記,因而禁止探討這類問題。在此一意義下,佛教不說那種無實體的「我」。但在我們的世界裏,則可以說一切法「非我」。因此,諸法無我即一切事物非我。

一般人較容易接受諸行無常,但是,諸法無我則為外道所不承認,而是佛教所獨有的學說。釋尊當時的外道,都認為一切事物皆有不生不滅永遠存在的本體。此即是我(atman)。提到梵、提到我,都是指它。宇宙的實體稱為梵(brahman),個人的實體即為我。在佛教裏,它不能為人所認識,也無法證明其是否存在,故說是無記。又這些本體和實體,與我們的世界和現象界毫無關係,也無益於修行解脫,因此不應該將此當作問題來探討。佛教該討論的是「非我」的現象界。在此意義上,諸法無我的法印,就被認為是佛教獨有的學說。

無我也譯作非我。大乘佛教興起後,使用「空」(śūnya)與「空性」(śūnyatā),比使用「無我」的用語還多。「無我」與「空」是同義語。中國的禪宗亦用「無」這個字,也是同樣的意思。空與無並不是意味虛無。佛教裏常常提到,有關說有論無的存在論與本體論,是佛教禁止探討的,佛教中所謂的空與無,並不含本體論的意義,而是指現象處於空與無的狀態。無我是表示一切現象在無我的狀態。也就是說,無我如前述的「非我」。「非我」即「非我的狀態」。

無我與空是說諸法處於無我、空的狀態。這究竟是什麼涵義﹖事實上,它具有理論與實踐兩者之間的意義。

在理論上,無我與空,即無自性(niḥs-vabhāva),即無自己固定本體的性質。亦可說無固定性。{1}諸法並無不生不滅、固定的實體。所謂「固定」,是與他人無關,孤立而獨立自存的意思。但社會人生的一切都與他人有關係,不是絕對、單一、孤立的存在。而一切皆與時間、空間,或其他事物有所關聯,是相對、相關的存在。{2}社會、人生也沒有固定的活動,而是有什麼條件就有什麼變化。它是隨著條件的變化,而逐漸地展開的。

其次,實踐上的無我與空,可分為無所得、無罣礙兩方面來說。{1}無所得(aprāpti),即無執著。我們對我、我所(自己與自己的所有物)有所執著,就認為它是固定常存的,又希望它是固定不變的。而所謂「無所得」,即沒有我執與我所執,就是無我、空。{2}無罣礙(anāvaraṇa),即無礙,也就是無障礙、封滯,而能自由自在地活動。此即指無所得無執著地進展完成的狀態。無執著則能如法而自由自在活動。孔子所說「從心所欲不踰矩」,也就是無礙自在的無我與空。佛教的理想,在於完成人格,得到日常生活中一切的無礙自在。說佛遊戲三界,也就是指這種境界。

無我與空,是使自己處在空的狀態,因此,其中也就不會有以自己為中心的貪欲,不會亂嚇唬人、嫌惡人、諂媚人、對人擺架子,也不會輕蔑、怨恨、嫉妒或羡慕別人。時常會站在他人的立場、全體的立場正確地考慮後才行動,也不會騷擾旁人。同時,對人與動物都懷有慈悲憐愍的心。沒有自他的對立,就能擴大的包容別人。無我,終究成了大我。

以上是對無我與空的考察,但理論上,無我是正確、如實地看社會與人生,這可說是「緣起」與「諸法實相」的同義語。實踐的無我,是指達到最完美、最充實的人生活動。理論上的無我與空,是實踐無我與空的基礎。佛教最後的目的,就是體驗實踐的無我與空。《般若心經》上所說的「五蘊皆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空,就是意指理論上、實踐上的空與無我。

(3)涅槃寂靜(santaṁ nibbānaṁ,śāntamnirvāṇam)
涅槃意指「吹滅」或「吹滅的狀態」。涅槃即是吹滅煩惱之火。原始經典曾將涅槃的定義說明如下︰「所有的貪欲滅盡、瞋恚滅盡、愚癡滅盡,此即稱為涅槃。」所謂涅槃寂靜,即是達到無苦安穩的理想境地。

西洋學者之間,對於涅槃的含意,長期以來,有種種爭論。譬如涅槃可說成「滅」,也可指佛陀肉體的死滅。說佛死為入滅,談入滅的經典為《涅槃經》,而關於入滅的涅槃像、涅槃圖、涅槃會,這些涅槃語都與佛的逝世有關。但這「滅」是般涅槃(parinirvāṇa,pa-rinibbāna,圓寂)的略稱,也就是指完全的涅槃,即「無餘涅槃」。

到了部派佛教,將涅槃分為有餘涅槃與無餘涅槃兩種。有餘涅槃是說雖然斷絕一切煩惱且超脫生死,但過去業的果報(即肉體)仍做為餘依而殘存下來。因此,還不可說是完全涅槃。另一方面,無餘涅槃是斷絕了一切煩惱,也斷絕了餘依的肉體,亦即完全的涅槃,如佛的入滅。般涅槃是完全涅槃。而有餘、無餘的思想是受到了耆那教等外教的影響,也加入了存在論的見解,這是佛教本來所沒有的。

到了大乘佛教,前面的二種涅槃又加入了自性清淨涅槃與無住處涅槃,成為四種涅槃。心性即佛性,本來是清淨的,具有常、樂、我、淨的涅槃性質,此佛性即為自性清淨涅槃。無住處涅槃即指「因大智故,不住生死,大悲故,不住涅槃」,也就是不住生死與涅槃,無執著、無住著的真實涅槃。佛的涅槃狀態一定也是如此。(取材自《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

◎附︰印順《佛法概論》第十二章第一節(摘錄)

三法印,為佛法的重要教義;判斷佛法的是否究竟,即以此三印來衡量。若與此三印相違的,即使是佛陀親說的,也不是了義法。反之,若與三印相契合──入佛法相,即使非佛所說,也可認為是佛法。法是普遍的必然的理性,印是依此而證實為究竟正確的;依此三者來印證是佛法,所以稱為法印。三法印的名稱是「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也有於諸行無常下,加「諸受皆苦」一句,這就成為四法印了。苦,是覺者對於有情世間的價值判斷,僅是諸行無常印中的含義之一,從事理的真相說,三法印就足夠了。三法印,是於同一緣起法中體悟有此三性,無論學者的漸入、頓入,三法印有著深切的關聯,不能機械的分割。佛常這樣的問比丘們︰比丘!五蘊等是無常否﹖答︰是無常。無常的是苦否﹖答︰是苦。若是無常苦變易法,是我我所否﹖比丘答︰非我我所。佛即告訴他說︰比丘!所以這樣的觀察無常、無我,即得解脫。依這類的經文,可見三者是相關而貫通的。三印中的涅槃寂靜,即是解脫,也即是空。佛曾這樣說︰「諸行空,常空,不變易法空,我我所空,法性自爾。」一切有為法的本性是空寂的;空寂的,所以是無常的、無我,所以能實現涅槃。這從緣起的空義而開顯,所以經中常說「空相應緣起」。緣起本是開顯空義的,觀察緣起,悟到它的必然理性,歸於空寂,這是佛陀宣說緣起的方法與目的。

佛說三法印,是從有情自身說,有情是無常、無我、空寂的。印度傳統的、新起的宗教,每以為生死五蘊身中,或離五蘊身以外,有常住真我。佛以為有情是緣起的有情,依緣起說,不能不是無常、無我的。無常即是變化不居,換言之,即是生而必滅的。一般人以環境的適意為快樂,或以保持心境平和的不苦不樂為安穩。依佛的慧觀,這也是苦的。此苦,不是憂愁等苦,是無常義。一切的快樂安穩都在不斷的變化;如意稱心,平安恬適,都不是一得永得而可以悠久的,是終歸於滅壞的。無論怎樣的安適,都向此目標前進。有生必有死,有壯必有老,有盛必有衰,因此給以「無常故苦」的判定。婆羅門所說的常我,是妙樂的。佛反對他,一切無不在變化無常過程中,那還有什麼究竟圓滿妙樂可說﹖所以說無常故苦。佛說苦就是無我,這因為我是主宰義,對周圍的一切,能作得主,能自由支配,必如此才可以名為我。但有情依蘊、界、處諸法而立,是變化無常的,無常即是苦的,苦即不自在,那還能說是我嗎﹖佛法說︰正因為有情倒執有我,所以起惑造業,流轉不息,我執即是流轉動亂的根源。如悟解無我,沒有了這動亂的因,即惑、業不起,當下能正覺諸法實相,一切即是寂靜涅槃。佛陀依有情而說此三法印,如論到對有情存在的世間,這或是所依的五蘊,或是所住的器界,這一切也是無常的。世間確是無常的,但如說「無常故苦,苦故無我」,即有點不適合。如這枝粉筆,說它是無常,當然是對的;但說它是苦,是無我,那就欠當了。粉筆是無情的,根本不會有領受,即無所謂苦不苦。沒有苦不苦或自由不自由,也不會執著為我。不是我,也不需要說無我。所以無常故苦,苦故無我,是依有情而說。如擴充三法印而應用到一切,那就如大乘所說的「無常故(無我)空」了。空是無自性的意思,一切法的本性如此,從眾緣生而沒有自性,即沒有常住性、獨存性、實有性,一切是法法平等的空寂性,這空性,經中也稱為法無我。此法無我的我,與有情執我的我略略不同。實在的、常住的、獨存的,這個我的定義是同的;但有情所執自我,即在此意義上,附入意志的自由性,這即不同。從實在、常在、獨存的意義說,有情是無我空的,諸法也是無我空的。本性空寂,也即是涅槃。這樣,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的三法印,遍通一切,為有情與世間的真理。

佛說三法印,是非常善巧的,同一命題而作兩方面解說,既是事物的真相──普遍理性,也就是實踐的過程。這三者的深義,本是同樣的,每一法印能開顯正覺的內容,即每一法印能離執證真。依無常門而悟入的,即無願解脫門;依無我而悟入的,即空解脫門;依涅槃寂滅而悟入的,即無相解脫門。由於有情的根性不同,所以或說此,或說彼,或說二印,或說三印。如完備三法印,依聲聞常道說,即先觀無常,由無常而觀無我,由無我而到涅槃,為修行的次第過程。如經中常說︰厭、離欲、解脫,這即是依三法印修行的次第。觀諸行無常,即能厭患世間而求出離;能厭苦,即能通達無我,無我我所執,即離一切愛欲;離欲即離一切煩惱,所以能得涅槃解脫。這可見三法印的教說,是將諸法的真相與修行的歷程,主觀與客觀,事實與價值,一切都綜合而統一了。這是佛陀唯一的希有教法!龍樹在《大智度論》裏說︰無常為空門,空為無生門,這也是合於三法印次第的,他所說的空,即是無我;無生即是涅槃的異名。

〔參考資料〕 D. J. Kalupahana著‧陳銚鴻譯《佛教哲學──一個歷史的分析》(《世界佛學名著譯叢》{71});W. F. Jayasuriya《The Psychology and Phi-losophy of Buddhism》。


三科

三科是指五蘊、十二處、十八界,這是佛教中對於宇宙萬有的廣略不同的三種分類,其中最略的是蘊,最廣的是界,酌中的是處。佛說一切法本來有有為、無為,有漏、無漏,世間、出世間等分別,就一切法加以深入的分析和歸納便組織成了蘊處界三科。因此,三科可以說是能總攝一切法。

蘊界處的名稱,在唐以前的舊譯中也有作陰持入或陰界入的。唐代窺基曾對這些譯名加以抉擇。他認為把梵語的塞建陀譯成「陰」字(取蔭覆義)是不對的,因為「蔭」字梵語應作鉢羅娑陀。又有把它譯成「眾」字的,也不對,「眾」字梵語應作僧伽。「處」字舊譯作「入」也不對,「入」字梵語是鉢羅吠舍。至於舊譯也有把界譯作「持」字的也不妥當,那只是偏據原文的一義,不能盡其理致。三科的譯名經過這樣的抉擇取捨改用蘊、處、界以後,就為佛教的著述通用迄今,而舊譯名只三論、天台各家尚還沿用。

蘊的意義,《俱舍論》以「聚」義來解釋。該論說,一切有為法和合聚義就是蘊義,如契經上說,把所有的一切色法,包括過去、未來、現在,內、外,粗、細,劣、勝,遠、近等等,總為一聚叫作色蘊。該論文舉異釋說,能荷負重擔義是蘊義,因為梵語塞建陀也有肩的意義,肩能荷負為物所聚,所以也可以做蘊的引申義。又蘊也可以取分段義,如該論所說。大乘的《辯中邊論》也以三義釋蘊,即︰非一義、總略義和分段義。這裏,非一義和《俱舍論》的和合聚義相當,總略義和《俱舍論》的肩義(荷負重擔,為物所聚)相當,分段義和《俱舍論》所舉的第三義名義相同。

處義,《俱舍論》解釋為心心所法的生長門,以能生長心心所法所以叫作處。《辯中邊論》也以出生六識之門處來解釋處義。

界義,《俱舍論》以法種族義來解釋,這是說,一有情身或一相續共有十八類諸法種族,叫做十八界。《辯中邊論》則以種子義為界義。《俱舍》以種族義釋界,大乘以種子義釋界,意義微有不同,但《俱舍》說種族是生本義,則也隱含大乘的種子義了。

蘊、處、界的名數,自從一開始建立就是相當固定的,這就是通常所說的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五蘊是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十二處是眼處、色處、耳處、聲處、鼻處、香處、舌處、味處、身處、觸處、意處、法處。十八界是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鼻界、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關於蘊處界的體性,五蘊因為以積聚為性,所以唯是有為,如《俱舍論》說︰「蘊不攝無為,義不相應故。」在三性中,五蘊不是遍計所執而屬於依他起性,因為是談有法故;又因五蘊也通無漏故,所以也是圓成實。在五法中,五蘊屬於前四(即相、名、分別、正智),除如如。至於十二處十八界則通以有為無為為體,總攝五法。在三性中,屬於依他、圓成二性,除遍計所執性。

蘊處界的假實分別(五蘊中的色蘊包括四大種和四大種所造),依《俱舍》和《雜集》,色蘊的詳細內容如下表︰


┌地大
┌四大種 ┼水大
│ ├火大
色蘊┤ └風大
│ ┌五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
│ ├五境──色、聲、香、味、所觸一分
└大種所造┤ ┌極略色(極微色)
│ ├極迥色(離餘礙觸色)
└法處所攝色┼受所引色(無表色)
├遍計所引色(影像色)
└定自在所生色(解脫淨慮所行境色)


總的說來,色蘊通於假實。這裏面,大種唯實,造色通假。造色中,五根是實,五境(亦稱塵)通假。五境中,色又有青、黃、赤、白、長、短、方、圓、粗、細、高、下、正、不正、光、影、明、暗、雲、煙、塵、霧之分別,其中青黃赤白四者是實,其餘是假。聲香味三者也通假實。如香也有好香、惡香、平等香、和合香、俱生香、變異香等,前三種據性是假,論體是實,和合香一種是假,俱生香、變異香二種是實。味塵(境)據性是假,論體是實。觸塵通於假實,其中能造觸是實,餘總是假。法處所攝色有五(見上表),其中前四唯假,定自在所生色是實。

其次,受蘊有六受身,包括眼觸所生受、耳觸所生受、鼻觸所生受、舌觸所生受、身觸所生受、意觸所生受。這六受身又各有樂、苦、不苦不樂等分別,總的說來,都屬實法。想蘊有六想身,包括眼觸所生想、耳觸所生想、鼻觸所生想、舌觸所生想、身觸所生想、意觸所生想。由有想的作用就能了解有相、無相、大、小、無量、無少所有無所有處。總的說來,想蘊也屬實法。

行蘊內容,依《雜集》可列表如下︰


┌六思身──眼,耳觸所觸所生思生思,鼻觸所生思,舌
│ 觸所生思,身觸所生思,意觸所生思
│ ┌遍行──觸,作意,思(見上)除想受
│ ├別境──欲,勝解,念,三摩地,慧
│ ├善───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勤
│ │ ,輕安,不放逸,捨,不害
行蘊┼心所法┼煩惱──貪,瞋,慢,無明,疑,薩伽耶見,
│ │ 邊執見,見取,戒禁取,邪見(百法
│ │ 合後五為惡見)
│ ├隨煩惱──忿,恨,覆,惱,嫉,慳,誑,諂
│ │ ,憍,害,無慚,無愧,惛沈,掉
│ │ 舉,不信,懈怠,放逸,忘念,不
│ │ 正知,散亂
│ └不定──睡眠,惡作(悔),尋,伺
└心不相應行──得,無想定,滅盡定,無想異熟,命根
,眾同分,生,老,住,無常,名身,
句身,文身,異生性,流轉,定異,相
應,勢速,次第,時,方,數,和合,
不和合


行蘊中各法通假或實,隨應分別,廣如《俱舍》及《雜集》所說。識蘊的內容,大小乘中各不相同。因為在小乘中沒有建立第八阿賴耶識,所以只以六識身為識蘊。大乘中則舉心意識的分別,以阿賴耶識為心,末那為意,六識身為識,合為識蘊。諸識都認為是實法。

十二處的內容名目如上所舉。其中前十處和色蘊裏的大種所造色的五根五境諸色法相同。識蘊即意處。除五根五境外其餘無表色、受蘊、想蘊、行蘊,另外加上無為法,總名法處。因為法處可攝無為法,這就是蘊唯有為而處通有無為的原因。這裏,五根處是實,五塵(境)通假,意處唯實,法處中二十四不相應行及尋伺是假,無為法是實,其餘隨應分別。

十八界中眼界、色界、耳界、聲界、鼻界、香界、舌界、味界、身界、觸界和色蘊中的五根五境(塵)相同,也就是十二處中的前十處。眼識界、耳識界、鼻識界、舌識界、身識界、意識界和意界攝屬五蘊中的識蘊或十二處中的意處,法界的內容和十二處的法處相當。各界的假實分別同十二處說。

蘊界處的相攝,總的說來,色蘊攝十二處中的十處或十八界中的十界。色蘊中的一分和受想行三蘊以及五蘊所不攝的無為法,皆攝於十二處中的法處或十八界中的法界。識蘊攝十二處中的意處或十八界中的七界(六識界和意界)。蘊界處和百法相攝已散見上文,總結地說,五蘊中的色蘊攝十一種色法,受蘊攝遍行中受數,想蘊攝遍行中想數,行蘊攝相應心所四十九法和攝不相應行二十四法,共七十三法,識蘊唯攝八種心法。因此,五蘊只攝百法中的九十四法,六無為法不在內。十二處中內五處和外五處攝十種色法,意處攝八識,法處攝四類法,(1)是色法中五種法處所攝色,(2)是五十一種相應心所法,(3)是二十四不相應行法,(4)是六種無為法,共八十六法。至於十八界,只不過是把十二處中的意處立為意界外,別開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識界,所以和百法的相攝與十二處同。

三科的廢立,依大小乘論典所述,有好幾種原因。眾生迷執有一個實我,佛為破眾生的人我執所以分別說蘊處界;為破一性我執,說積聚性的五蘊法;為破受者我執,說以生長出生為義的十二處;為破作者我執,說以種族為義的十八界。《俱舍論》中關於三科分別對治的解釋,認為有的迷心總執為我,就以五蘊來對治,因為五蘊中一個蘊攝色法(色蘊),三個蘊攝心所(受想行三蘊),一個蘊攝心王(識蘊),心色平行,不能偏執。有的迷色執以為我,就以十二處來對治,十二處中有二處非色法,但包含廣大的內容。有的迷色心總執為我,就以十八界來對治,十八界中有十界屬色,七界屬心,一界包括色心兩法,這是因為有情愚於色心輕重不同,所以應機別說。另外有情根器也有利根、中根、鈍根的分別,有情意樂也有樂略、樂中和樂廣文的差異,根據根器和意樂的次第,世尊分別為說蘊處界的三科。

佛法以破我為宗,因此蘊處界三科的法義建立,分別就在小乘經論中居基本的地位,以至大乘的對法論典,三科的抉擇仍然是知法知義的基本的和中心的問題。這種情況,可以從法勝《阿毗曇心論》,法救的《雜心論》,有部的《發智論》、六足論和《大毗婆沙論》,世親的《俱舍論》,無著的《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和安慧糅釋的《雜集論》等的內容組織看出來。至於三科內所攝法數,大小乘中有好幾種說法,如《成實論》舉六十九法,《俱舍論》舉五位七十五法,南傳上座部舉八十三法,大乘《瑜伽師地論》和《雜集論》所舉也互有增減,最後世親菩薩概括為五位百法。

三科的法義,很早就由漢桓帝(147~167)初年來華的安世高傳譯過來。因為他是一個精於毗曇的學者,所以譯本有單行的《陰持入經》,這可算是介紹三科學說之始。他並譯有《阿毗曇五法行經》,就是世友《品類足論》的初品,也和三科說有關。從此以後,三科學說的介紹可說和毗曇的傳譯相終始。舉其要者,像西元411年鳩摩羅什譯出《成實論》,563年真諦譯出《俱舍論》,都曾衍為學系,在三科方面做過詳細的分析和研究。隋代慧遠撰《大乘義章》曾就蘊處界各立專章加以綜述。到唐代玄奘重翻《俱舍》、《發智》,創譯大乘毗曇,十餘年間翻譯大小對法論典四百七十餘卷,三科法義可以說是大備了。他的弟子們對於新翻的《俱舍》、《雜集》各有疏記。窺基且撰有《大乘法苑義林》,專章抉擇三科要義。但以後因為毗曇之學少有致意研究的人,所以三科之說也就不受重視了。(郭元興)

◎附︰水野弘元《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第三章〈三科〉(摘錄)

三科是指︰(1)五蘊、(2)十二處、(3)十八界。用這三個術語闡述存在和一切法,因此名為三科,又簡稱為蘊處界三科。

(1)五蘊是構成一切法的身與心(個人方面的一切法),或物質與精神(內外的一切法)的五種要素。

(2)十二處是從感覺與知覺的認識上考察一切法,分為六內處(六根)──認識作用的主觀能力,與六外處(六境)──客觀的對象。

(3)十八界是在前述的十二處之上,加上感覺與知覺認識本身(或認識主觀)的六識,而形成十八種。

為何立這三科來概括一切法(存在的一切事物)呢﹖佛教摒除印度外教與西洋哲學經常談論的本體與實體,只承認存在於時間與空間中,憑感覺與知覺可以認識的現象界。按照佛教的說法,我們對於超越時空、無生滅變化的本體與實體,缺乏認識判斷的能力,因此不能論證它們是否存在。即使我們承認它的存在,而由於本體界與世間的現象界沒有關係,對修行與證悟又毫無助益,所以它根本不算是問題。因此,佛教僅由現象世界來考察存在。總之,只有存在於時空中,我們可以經驗到的現象,才是我們可以認識判斷的對象。

現象在佛教中稱為有為(saṁskrta,saṅkhata,被造作的事物)或行(saṁskara saṅkhara,諸行無常的行)。我們就是在這個現象界中過著生滅變化、苦惱喜樂與迷悟的生活。我們的世界只是現象界罷了。此一意義下的一切現象界,在佛教中就稱為一切或一切法。佛教所探討的就是這個現象界。(中略)

關於三科彼此之間的關係,可以用表來說明。這個表不只來自原始佛教的看法,而且也加上了部派佛教時代的思想方法。(中略)

部派佛教客觀詳細地考察一切法(不只是有為,也包括無為),這與原始佛教的態度不同。因此實際地說,原始佛教的三科分類,在部派佛教的一切法之客觀地考察之下,是不適當的。部派的阿毗達磨在初期時代,把原始經典所說的加以解說、整理組織,所以仍舊採用三科的分類。但是到了中期以後的阿毗達磨,對諸法的考察有客觀的進度,所以三科的分類對它沒有用。後期的阿毗達磨就採用五位的分類來代替三科的分類。

所謂五位,依《俱舍論》就是(1)色法,(十一),(2)心法(一),(3)心所法(四十六),(4)心不相應法(十四),(5)無為法(三)的五位七十五法。

又,依瑜伽行派的唯識論,則是(1)心法(八),(2)心所法(五十一),(3)色法(十一),(4)心不相應法(二十四),(5)無為法(六)的五位百法。五位的概念在原始佛教是完全沒有的。附帶一提的是,巴利佛教也沒有說心不相應法,只說(1)色法(二十八),(2)心法(八十九)或(一二一),(3)心所法(五十二),(4)無為法(一)的四位百七十法或二百二法。

以下是三科的關係表︰


五蘊 十二處 十八界
┌( 1)眼處────( 1)眼界
├( 2)耳處────( 2)耳界
( 1)色蘊──────────┼( 3)鼻處────( 3)鼻界
├( 4)舌處────( 4)舌界
( 2)受蘊┐ └( 5)身處────( 5)身界
│ ( 6)意處────( 6)意界
( 3)想蘊┤ ┌( 7)色處────( 7)色界
│ ├( 8)聲處────( 8)聲界
( 4)行蘊┘ ├( 9)香處────( 9)香界
無表色──┐├(10)味處────(10)味界
( 5)識蘊 心所法──┤└(11)觸處────(11)觸界
心不相應法┼─(12)法處────(12)法界
無為法──┘ ┌(13)眼識界
│ 乃至
└(18)意識界


〔參考資料〕 《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七;《法蘊足論》卷九;《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三;方立天《佛教哲學》。


上座部

印度部派佛教之兩大根本部派之一。又譯作聖上座部或長老說。音譯作阿離耶悉他陛攞尼迦耶,或作梯毗棃、他鞞羅、體毗履、他毗利與。

佛陀涅槃後百餘年間,教團統一,此稱為原始佛教。其後,教團內部對戒律及教義產生異論,首度分裂成上座部及大眾部二根本部派。大眾部是較進步革新的青年大眾。反之,上座部則忠實地遵守傳統,並以保守的長老們為代表,因此又稱為長老部。不久,大眾部再分裂成七~八部,上座部分裂成十一~十二部,至西曆紀元前後,兩部共計分裂成為十八部或二十部的部派佛教。

其中,從最初上座部分出的十一~十二部,是最廣義的上座部。這些上座部系可大別為說一切有部、正量部、上座部等三部。其中之上座部,主要是指傳播於印度西方及南方,以迄錫蘭的二~三個部派。這是廣義的上座部。今日一般所謂的上座部意義更狹隘,意指流行於錫蘭、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等南方地區的南方佛教。此系佛教傳習巴利語聖典,所以又稱巴利佛教;又由於是南方的上座部,所以也稱南方上座部。

此狹義的上座部,以錫蘭為根據地。相傳西元前三世紀中葉時,阿育王之子摩哂陀,從印度本土將佛教傳至錫蘭。摩哂陀所傳播的上座部佛教,甚受當時的錫蘭王所喜,而在首都建「大寺」(Mahāvihāra,大精舍),作為佛教的傳播中心。此後錫蘭的歷代諸王均崇信擁護佛教,至今佛教仍是該國全民性的宗教。

此錫蘭上座部也有若干消長,且曾經發生過分裂。西元前一世紀時,婆他伽馬尼王(Vaṭṭagāmaṇi)建「無畏山寺」(Abhaya-giri-vihāra),該寺常與大寺發生紛爭。在四世紀中葉,紛爭達到最高潮,大寺曾被暫時破壞。雖然不久之後,勢力重建,但已無往日舊觀。此後數百年間,無畏山寺常占優勢。在大寺勢力衰退之際,祇多林寺派(Jetavana-vihāra)於焉崛起,於是錫蘭上座部分裂為三派。十二世紀時,錫蘭英主波洛卡摩婆訶(Parakkamabāhu)大王致力在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面從事改革,在佛教方面,則廢棄不守戒律的無畏山寺與祇多林寺二派,僅保護獎勵大寺派。因此大寺派急速興隆,也逐漸傳播到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等國。

緬甸及泰國海岸地區,似乎自古即有傳自南印度方面的巴利系上座部佛教。在三世紀前半期譯出的漢譯《法句經》及《義足經》,其原本似是傳自泰國、柬埔寨地區的巴利聖典。十三世紀以後,純粹的大寺派上座部取代此古老巴利佛教,而傳播於該地,因此今日南方地區的佛教,皆屬大寺派上座部。

◎附︰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章第二節

上座部原在北方,後因說一切有部在北印和中印占有優勢,它的情況就逐漸模糊起來,一般都把化地、法藏一系作為上座的代表。南方上座部主要在斯里蘭卡,前後也有變遷,後來以大寺住一派為代表。玄奘、義淨去印時,印度本土猶有上座部流行。據義淨記載,說一切有部分出之後,上座還分三部,但未舉名,可能即指斯里蘭卡的無畏山住、祇多林住、大寺住。律天一家所傳的上座部,就完全是斯里蘭卡的三部。可見後來印度本土的上座已經絕迹,而以斯里蘭卡所傳為代表了。

上座系統除化地、法藏、斯里蘭卡三派之外,還說有個雪山部。說一切有部分裂出去後,摩揭陀一帶成了他們的勢力範圍。迫使上座部向雪山方向轉移,以後,根本上座即轉為雪山部了。從《善見律》(斯里蘭卡傳)看,阿育王派上座去雪山傳教,人數最多,由末示摩率領五人去的,傳的經典是佛說的第一部經《轉法輪經》,相當重要。可見當時是很重視雪山地區的。此事既有記載,考古資料方面,在北方也發現了末示摩的舍利,在山崎大塔(阿育王建八萬四千塔之一),還有雪山部的銘文,足證確有其事。最近日本‧金倉圓照還證明雪山部有自己的戒律,即漢譯的《毗尼母經》。不過,雪山部後來轉化已混同於多聞部,南傳材料即將其歸入大眾部的系統。《異部宗輪論》說它對大天五事之說有共鳴,也不承認它是上座部了。但是,我們講到上座部各派學說,仍把雪山部包括在內。

研究各部派學說的依據,就是各部派的三藏。當然十八部不會都有自己的經律論,但重要的各部是會有的。玄奘回國時就帶有許多部派的三藏。關於上座系統的,據《慈恩傳》記載,曾帶回上座的三藏十四部,化地(彌沙塞)的三藏二十二部,法藏(法密)的三藏四十二部。這裏所指的上座三藏,可能也是錫蘭的,僅有十四部,也不完全(經或者差不多,論恐怕不全。據義淨《寄歸傳》講,上座三藏計十萬頌,約合中國四百卷)。

上座各派的律,化地部的,漢譯為《五分律》,法藏部的,漢譯為《四分律》。所謂五分、四分,是指律的分篇。律中都曾講到第一次結集,提到他們的三藏組織,是用五分法(雪山部《毗尼母經》的記載也差不多)。首先,經的五分法即五阿含︰長、中、增一、雜(相應)、雜藏。其中增一阿含,是由一增至十一為止,這是他們的特點(大眾也是十一法,有部則只增至十為止)。又對相應阿含的說法,他們認為是關於八眾的事(即關於弟子眷屬的。這可能指其中偈頌部分,因為講一般道理是以法分類,以人物分類則採用偈頌)。雜藏內容比較繁多,從佛本生開始,講到法句、義品、波羅延到最後的聖偈,共十二種。其次,律的五分法是︰(一)比丘戒本的解說;(二)比丘尼戒本的解說;(三)諸事(如受戒、安居等所做諸事。有譯為「犍度」或「蘊」的);(四)本母,即關於戒的一種通論;(五)增一毗尼,即對戒的補充解釋,排列依數遞增。再次,論的五分法是︰(一)問,對佛說從多種門類加以分析;(二)非問,即不加任何分析;(三)攝,不同諸法性質可互相包含的,歸為一類;(四)相應,諸法中雖互相聯繫但不相互包含的;(五)發趣,對佛說不僅相攝相應,而且相望為因果,它的緣起,即涉及到因果建立的問題。

上述上座部的三藏,漢譯保存的,經有安世高所譯《增一阿含》片斷,被稱為《雜經四十四篇》,附在《七處三觀經》之後。今判斷其為上座部經,是它與巴利文《增一阿含》,完全可以對照。此外,其他零碎經本中,還可能有上座的別的阿含部分,但未經勘對出來。律就是《四分律》和《五分律》以及《毗尼母經》(此經一向被認為是法藏部的律,經日人刊定為雪山部律)。論則有《舍利弗毗曇》。以上為北傳資料。南方巴利文資料,上座部三藏都完整。中國譯本中藏文有些南方經的零本,是從斯里蘭卡傳來的。律,藏文沒有,漢文則有《善見律毗婆沙》。南方律通稱「善見律」,他們的「毗婆沙」就是論,論包含律,律包含戒。

這裏涉及到一個問題,原來各部派使用的是什麼語言﹖現存各部,如說一切有部是使用梵文,南方上座部是使用巴利文,那麼上座部原在北方的化地、法藏使用的是什麼語言﹖有關記述分部的資料中,真諦所譯《部執異論》原在書後有一個〈記〉,今已不存,僅部分地見引於《三論玄義》、《異部宗輪論述記》裏。據真諦講,化地部所以分派,因為它的部主正地是婆羅門,曾為國師,出家後成了阿羅漢,正地用吠陀語的「好語」去「莊嚴佛經」,致使義異,因而分部。由此看來,上座部三藏原來使用的語言,可能與古梵語有些關係。而這種梵語,不一定純正,其中是會夾雜些吠陀語的。布頓《佛教史》中,傳說部派四大系統所用語言各不相同︰有部一系,使用梵語(現存有部資料均係梵文,證明其說不錯);大眾一系,使用俗語(即方言土語,有人認為是梵文中缺乏規則的);正量一系,使用西方訛略語(即最缺乏文法的梵文);上座一系,使用中間語(介乎梵語俗語之間的語言)。這個傳說,有些根據,因為巴利文就是這種性質的語言。這種中間語一傳到南方,就被本地人神聖化,作為一種聖經語固定下來,不像印度本土流行的語言,時移世異隨之而發生了變化。佛在世時,原不許用梵語宣傳佛教,而允許弟子們自由採用方言,這個規定被後人遵循信守。化地部突然改用吠陀語,已是一個大的變革,又牽涉到內容的差異,自然會引起分部。所以說分部與語言也有關係。不過,從現存資料看,還只有梵文、巴利文兩種,尚未發現其它不規則的語文。中國翻譯化地部典籍少,與它所使用的語言特殊,也許有些關係。

各部派的主張,即反映在各自的三藏中,特別是「論藏」,系統地反映出他們的學說觀點。所以要研究各部派學說,應對其論藏詳為分析。上座系的論,漢譯有一部完整的,也是唯一的《舍利弗毗曇》。此書是姚秦代譯出,共三十卷。舊譯《十八部論》、《部執異論》都認為此書是犢子部的,說犢子所以分為四部,即是由於對此書解釋不同導致的(真諦即持此說)。因此,後人一向信從,未加研究。事實上,此書與犢子部主張大都相反。如犢子的特點主張有補特伽羅,本書即未談到;又犢子講六道輪迴(多阿修羅一道),本書則只講五道。顯然是被前人弄錯了。

漢譯的《舍利弗毗曇》是從化地、法藏系統傳下來的,按理南傳也應該用毗曇才對,因為南傳上座實際就是法藏一系。為什麼南傳卻是用的七論呢﹖對此應進行分析。南傳七論是︰《法聚》、《分別》、《界說》、《人施設》、《論事》、《雙對》、《發趣》。其中除《論事》外,其餘六論與《舍利弗毗曇》基本一樣。傳說論書在第一次結集時就有了,《論事》則是阿育王三次結集時編纂的,因而是以後添進去的。其餘六論,在組織與內容上也各不相同。早年日本學者椎尾、木村兩家對七論曾作過研究,和其他毗曇對比的結果,斷定七論與《舍利弗毗曇》相近。他們所注意的是《分別》與《人施設》兩論的形式,如《分別》的法、門類,都與《舍利弗毗曇》相似。《人施設》是將各式各樣的人由實踐的觀點加以分類,《舍利弗毗曇》也有這一部分。現在日人研究尚未超出這一水平。我們的研究不是從形式出發,而是要從根本上尋找其原因。毗曇原是解釋佛說的,佛也對本人的說法做過解釋,所以也有佛說毗曇。佛弟子中有迦旃延、目犍連、舍利弗三大家的解說。三人中尤以目犍連、舍利弗最為佛所賞識,認為最能理解他的意思,曾叫人有問題可向他二人請教。《中阿含》裏面,還保存有舍利弗等代佛說法的材料。舍利弗的毗曇是採用五分法,五分是各自獨立的,每分都可以成為幾部。《舍利弗毗曇》傳到南方為什麼會發展成六論呢﹖這大概是受到一切有部以「六足」形式組織毗曇的影響。我們發現六論與《舍利弗毗曇》各方面都有關係,除日本學者指出的兩論外,我們看出《界說》與《舍利弗毗曇》的〈攝〉、〈相應〉兩分完全相似。《雙對》也是〈攝〉的一類。此外,《發趣》講二十四緣,《舍利弗毗曇》〈處所〉也講十緣,非但內容同,名稱也同(「處所」玄奘在《法住記》中即譯為「發趣」)。所以南方的六論,就是從《舍利弗毗曇》發展而成的。


┌──────────┬────────┐
│南 方 六 論 │《舍利弗毗曇》 │
├──────────┼────────┤
│《發趣》 │<處所> │
│《法聚》、《人施設》│<無問> │
│《分別》 │<問> │
│《界說》 │<攝>、<相應>│
│《雙對》 │<攝>的一類 │
└──────────┴────────┘


研究各派主張,除了各派的「論」而外,還可從各部記載分派的典籍中吸取資料,如《異部宗輪論》、《論事》等,都是站在不同的部派立場,提出了當時各派特殊學說的。

各派的主張多,不易掌握,但這裏有個方便,即利用《成實論》。《成實論》的作者是訶梨跋摩。他造論的目的是為了評議各部派的說法,因此,他歸結各家的根本主張為十論,作為批評的對象(見《成實論》卷二)。十論(十個主題)是︰(一)法,客觀存在是否實在﹖不僅講現象,還講時間,就是說,現在實在,過去、未來是否實在﹖這叫「二世有無」﹖(二)一切有無﹖即一切現象是否都有﹖(三)「中陰」有無﹖人死到再投生,中間的過渡狀態叫「中陰」,有沒有這個過渡﹖(四)漸、頓現觀問題。在實踐上領會四諦謂之現觀,這種現觀是漸得還是頓得﹖(五)羅漢有退還是不退﹖(六)隨眠(使人煩惱的習氣)與心相應還是不相應﹖(七)心性是否本淨﹖(八)未受報業是否還存在﹖(九)佛是否在僧數﹖(十)有無人我﹖

這十項包括了當時各派的重要主張,《論事》第一品也列舉了類似這樣的問題。以「十論」做標準,可以把上座系的思想確定下來。上座對十個問題的主張是︰(一)否定二世有實體;(二)認為並非一切法都實有;(三)否定有中陰;(四)現觀是頓得;(五)主張羅漢不退;(六)隨眠與心不相應(南方有時也講可相應);(七)主張心性本淨(南方認為心性不一定淨);(八)否定未受報業有體;(九)上座各派對佛是否在僧數看法不一致,化地特別主張佛在僧數,不能把佛孤立在僧外;(十)否定有人我。

佛家的理論一般是從「境、行、果」三個方面進行闡述的。境,就是他們對世界的認識;行與果是一種宗教的實踐活動,也就是他們對世界的改造。下面就上座系對這三方面的學說要點,進行分析研究。

「境」的理論,原始佛學階段是把重點放在人生現象上,是以人為中心。而人是五蘊合成的,所以又歸結到對五蘊的分析。到了部派佛學階段,境的範圍擴展到一般宇宙現象,分析就隨之而擴大為「三科」(五蘊、十二處、十八界)。《舍利弗毗曇》對於「三科」的看法,把「處」(舊譯為「入」)放在第一位(該書是五分法,初分是「問」,有十品,第一即「入」品)。十二處分內外兩類︰內六處即六根,外六處即六塵。這是根據人的認識來分的。感覺(五官)、思維(意根),是能認識的;色、聲、香、味、觸、法處,是所認識的對象(前五是五官對象,後一是思維對象)。上座系以「處」作重點來說明宇宙現象,其特殊所在即在於對「法處」的解釋上。據《舍利弗毗曇》記載,「法處」有五十二種。其中一類是對原始佛教五蘊(色、受、想、行、識)的「行蘊」加以分析。有一類行是與心相應的(同心俱起、同一境、同一緣),叫「相應行」,也即是心所。心所屬於心,不能獨立,與心一起才發生作用。還有一類是與心不相應的,叫「不相應行」,如生、老、死等分位概念,是一段一段構成的,也叫做行,與心一道,但與心不相應。上座系指出「相應行」有二十八種,「不相應行」有八種。此外還有「無表色」。表是表示,如語言、行動等能使別人感受到的,是以物質為基礎表示出來的色;所謂「無表色」,是一種心思活動,它也會留下形迹,也會有物質的,但看不到,摸不著,卻能通過比量(概念)感知它。再有一類是「無為」。有些事物不待作為而存在。如幾何學中的公理不是誰創作的,它自然存在。這一類東西,都屬於「法處」。總的說來,「法處」的內容相當多,共五十二種。上座系如此分析宇宙現象,就比較詳細了。

按照十二處來分析宇宙現象,似乎很複雜,但歸結起來,不出「色」、「心」兩類。這一點,在南方上座的論書中,表示得極明顯,如七論的第一部《法聚論》,即以〈心品〉、〈色品〉來概括一切法的。這樣,他們的二元論性質是非常清楚的。哲學上真正的二元論是沒有的,最後總有所偏重,上座部也如此,他們最終是主張唯心的。從他們的社會的、背景的根源看,也必然只能是唯心的。《毗尼母經》明確提出「二法不可違」︰一是佛法,二是王法。這就是他們學說的最後立腳點。(中略)再就他們的學說本身看,講色講心,似乎是二元的,可是他們講色的一邊,總離不開心的一邊,講「法處」都是就「所知」上說的,如色是所見的,聲是所聞的等等。所以儘管有「法處」,但決非獨立存在,而是必須與心相連,以心為前提存在的。另外,他們講「諸行無常」,把無常講到剎那滅的程度算是夠透徹的了,所以後人稱化地部為「剎那論」者。問題是,他們講剎那滅不是以時間為標準,也是聯繫心來講的,因為心是剎那滅,被心所知的對象──外界才是剎那滅的。這就必然會否認時間的客觀(物)性,只能走上唯心論一途了。上座系根據這一觀點推論現象中只有現在這一剎那是實在的,過去、未來,都不實在。以上即是上座系有關「境」的學說的特點。

實踐方面,也就是行、果方面,上座系將解脫的主體歸之於心,達到心解脫,就謂之解脫了。這樣,就會要討論到心的性質問題,因為它決定著能否解脫與怎樣解脫。對此,上座系也有其特殊理論,即「心性本淨,客塵所染」。他們認為心的自性原是清淨的。那末,為什麼還發生解脫、不解脫的問題呢﹖這由於心為外來的煩惱所染污了的緣故。關於心性問題,他們是分兩段講的,心自性清淨,這是第一段;為客塵所染,這是第二段(客塵即非主體,是外來的,而且來歷不明,突如其來);兩段連起來合成一個命題。這就回答了兩個問題︰(一)心可以解脫;(二)解脫的方法是去掉客塵。

在如何去掉客塵而引起與此有關聯的另一個問題是︰煩惱與心是一種什麼關係﹖它們是否相應﹖上座部認為,要做具體分析。煩惱有兩個方面,一是隨眠,指煩惱的習氣,如人處於睡眠狀態一樣,它是一種潛存的勢力,與心是不相應的。一是纏,指煩惱的現行,這是與心相應的。依上座系看,不論與心相應或不相應,煩惱的染污並不影響心的本質。心儘管與煩惱同時同起,仍然是離煩惱的。這也是他們不同於其他派系學說的一個特點。

上座系的實踐,就在去掉客塵,恢復本性。採用的方法與原始佛學是一致的,即先見(見道)而後修(修道)。見道是明白四諦的道理,所謂現觀四諦。修道即修行,主要是用禪定。佛家修道的方法是禪定,上座系特別重視這一方法。所以《舍利弗問經》在談到化地部特點時,用「禪思入微,究暢幽密」來形容,可見該派的禪定功夫很深入,對禪定的理論講得很細緻。《異部宗輪論》提到化地部主張時,也說「道支皆是念住所攝」。道支一般都講三十七菩提分,而化地卻以念住(定)為中心,各菩提分皆與念住有關,可以看出他們重視禪定的特色。又如《舍利弗毗曇》的〈道品〉中,從一支道(即一條路)到十一支道共組織為十一道,他的一支道就是身念處(身念住)。身念住是四念住中第一念住,他們視為唯一的道路來理解,即此亦可見他們對禪定所持的極端態度。

他們的禪定並不是簡單的不動心,而是從禪定中對心性加以認識、分析和研究。他們對心理過程的分析是非常細緻的。南方上座的《法聚論》,對心的性質好壞、地位、階段等詳加分析,得出八十九種範疇,由此再歸納為一般表現的心理作用為十二心,再概括十二心為九類,是為九心︰

(一)在平靜的狀態時,稱為有分心。

(二)動念時生起警覺,好像從睡眠醒來一般,名轉向心。

(三)由此隨著五根有五類感覺作用,稱為見心。

(四)有了見便對境界感受苦樂,名受持心。

(五)由此分別善惡,名分別心。

(六)又安立了境界的相狀,叫令起心。

(七)這樣決定發起作用,名速行心。

(八)假使境界強盛,便繼續引起反省或熏習的作用,名果報心。

(九)從這裏仍舊恢復到平靜狀態,復名有分心。

在唐人的著作中,如《唯識樞要》等,通稱以上所說為「九心輪」,形容其周而復始,輪轉不息。九心輪共有十二種作用,它可以體現在一件事情上,也可體現在人一生的過程上,人從有生命一開始,謂之「結生心」,以後按照九心輪發展下去,直到壽命完結,謂之「死心」。由「結生心」至「死心」之間,中間不知經過多少次的「有分心──有分心」輪轉,所以人的一生,九心循環往復,直到「死心」這一有分心時,才告結束。

上座系把結生後的有分心看成為最初的,把死亡前的有分心看成為最後的,這一理論使佛教的學說帶有「我」的傾向了。原始佛學本是否認有作為人生主體的「我」的,但不承認是一回事,在實際中卻又大講「業力」和「輪迴」;承認「業力」、「輪迴」,沒有「我」便講不通,這就使得後來的犢子部就公開主張補特伽羅,別的部派則採取了變相的說法。上座的「有分心」貫徹生死,成為生死之間的主體,也就是一種變相的「我」了。南方如此,在北方的化地部發展成為「窮生死蘊」。化地主張諸行(蘊)有兩種運行方式,一是「一念蘊」(即剎那滅行),一是「一生蘊」(即從生到死相續的)。所謂「一生蘊」,不僅承認一期生死,而且承認還要再生,直到最終解脫才能結束,所以名之為「窮生死蘊」。這種主張,與南方的有分心完全相似,更是一種變相的「我」了。上座系學說出現「我」的傾向,這實際上也是原始佛學未能解決的問題邏輯地發展必然要有的結果。

在解脫理論上,上座部對原始佛學也是有所發展的。原始佛學只講「人我空」,上座部講到三解脫門(即空、無相、無願──也是一種禪定方法)中的空解脫門時,就進而講到了「法無我」。這一理論,在南方上座的著作中有明白的解說,北方上座的著作中則不甚明了。一般認為小乘不講法空、法無我,並且還以此為大小乘區分的標準,這可能由於北方材料不全而引起的誤解。由「人空」到「法空」,應該看成是對原始佛學的新發展。

最後,談談上座部的方法論問題。上座是主張分別說的,他們自己也承認,如南方上座自稱是「分別說上座」。不過,北方對此種性質則甚模糊。所以,在化地、法藏外,又另立一個「分別論者」的名目,似乎另有一派似的。特別是有部的《婆沙》中,還拿它作為一個重要論敵。由於對部派學說了解不足,因此大家對「分別論者」不知其所指,也就出現了各種議論。近代學者,如早年日本的赤沼,用《婆沙》中引「分別論者」的主張四十條,與其他部派相比較,認為「分別論者」指的是化地部。後來木村泰賢反對其說,認為從《異部宗輪論》看,這些主張確是化地的,但是從南方《論事》看,既同於化地,也同於案達。因此,他以為案達是屬於大眾系的,「分別論者」是大眾部的,但不是大眾部全體而是屬於大眾系的游軍。赤沼是專門研究巴利文的,竟連南方佛教這樣重要的《論事》一書也忽視了。木村反對赤沼,卻又連這一點也給反對掉了。事實上,兩人都未能解決這個問題。《婆沙論》所談到的「分別論者」,只是泛說當時一般採用分別說的態度和方法,並沒有指定那一派,其中既有化地,也有南方上座,甚至於案達的大眾部,因為方法論是大家都可以通用的。不過上座系與「分別論者」的關係更為密切而已。

〔參考資料〕 《舍利弗問經》;《文殊師利問經》卷下〈分別部品〉;《大毗婆沙論》卷九十九;《大乘玄論》卷五;《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四分律疏》卷二;《部派佛教與阿毗達磨》(《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5});宮本正尊《大乘と小乘》;龍山章真著‧櫻部建補注《インド佛教史》。


八正道

原始佛教及部派佛教的根本實踐原理。又稱八支正道、八支聖道或八聖道。指達到佛教最高理想境地(涅槃)的八種方法和途徑。茲略述如次︰

(1)正見︰指正確的見解,即有關佛教正確世界觀與人生觀的緣起與四諦之智慧,但對未確立智慧者,則為正確的信仰。

(2)正思惟︰指在身、語行為以前的正確意志或決定。

(3)正語︰指正思惟後所產生的正確言語。不說妄語、惡口、兩舌、綺語,要說真實而且與別人能融洽的有益語言。

(4)正業︰指正思惟後所產生的行為。不做殺生、偷盜、邪淫的事。要從事愛護生命、布施與慈善、遵守性道德等善行。

(5)正命︰指正確的生活。即以正當的職業過正當的生活,以及每天過規律的生活。無論睡眠、飲食、工作、運動、休息等,都要有規律。

(6)正精進︰精進是努力趨向理想,也就是指努力除惡,俾使一切宗教的、倫理的、政治的、經濟的、身體健康方面的善增加。

(7)正念︰具有正確的意識、想法,時刻不忘其理想與目的。

(8)正定︰即精神統一。在日常生活中,使心安靜。心如明鏡止水,一片冰心似的無念無想之狀態,就是正定之展現。

八正道是針對婆羅門教及耆那教的苦行主義,以及六師外道中主張享樂主義者所提出的。釋尊提倡不苦不樂之中道,因此,原始佛教也將八正道稱為中道,且以之為四諦中道諦的具體內容。

八正道雖然分成八個項目,但卻是有機的結合,因此不是個別而不相關聯的。只是為了說明上的方便,才將它分為八項。這八項與三學的關係,雖有異說,但大體如下表所列︰


┌正 見┬慧─────┐
├正思惟┘ │
├正 語┐ │
八正道┼正 業┼戒─────┼三學
├正 命┘ │
├正精進──三學共通 │
├正 念┬定─────┘
└正 定┘


一般而言,八正道的八支是同時存在的。其發生順序,並沒有先後之別。但也有人認為應按照八支列舉的順序,而有前後一定的排列。這與戒、定、慧三學的情形相同,依據三學發生的順序,首先是戒,其次定,最後慧,像這樣也是合理的。由此立場來看八正道,則其順序該是慧→戒→定,而不是戒→定→慧。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在八正道之後加上正智、正解脫二支,則成為十無學法,最後的正智與正解脫屬於慧,所以,從十無學法與三學之間的關係看來,正確的次序當是慧→戒→定→慧。最初的慧相當於入門者的信,因此可知全體順序應當是信、戒、定、慧。

對於八正道的詳細解釋,有安世高譯《佛說八正道經》、《增一阿含經》的〈四諦品〉及南傳《相應部》。

◎附一︰水野弘元著‧郭忠生譯《原始佛教》第四章(摘錄)

八正道的意思是︰八種正道。為什麼以八正道此單一名詞來代表呢﹖因為這是達於涅槃不可分的方法,缺一不可。例如正見必須伴隨後七者才能成就,正思亦必須伴隨其他七者才能圓滿……正定亦然,因為要得到正定,必須有前七者的資糧。這是八正道的完整性。下面我們依次解釋八正道。(中略)

(一)正見︰意思是「正當的見解」、「觀察事物的正當方法」。它指佛教對人生世間的正見,換言之,即是澈見緣起法、四聖諦的智慧。既然正見被形容為「聖」,則必為證知佛法正見之聖者的智慧。但對那些僅持受世間德行的人而言,亦有相當的重要性,亦即這些人乃是由「正信」引生正見。他們只要信仰那些已得正見的聖者,並且相信正見的功德,則在生活上一樣是非常充實。進一步的說,如果知道或經歷何以那是正見,則其本身即已證得正見。所以,知道這是聖者親證的智慧為正見,持受世間德行的智慧為正信。

不管是在宗教,就是在日常生活,正見亦有其重要性;在策劃任何事物之時,吾人必須有正確的目標與具備一般的知識,否則即無完成之日,亦無完成的期待可能性。不管如何,具備相關的知識是第一要件。

(二)正思︰這是正當的思考方法與決策,亦即是熟慮自己的地位,考慮行動之時應以何種心態應對之。吾人須以正思時刻保持著靈敏覺性,來決定如何做與如何做才能有好的成果。正思的具體內容乃是由正見所引發之鎮定的思考。

關於正思,原始佛教聖典所說的是︰時刻保持警覺以避免忿怒、殺生或世俗謬見從心頭湧起,同時長時憶念出世正法,具足柔軟、慈悲、清淨、無恚心。如果是學生就必須像個學生,不可逾規越矩,不像個學生的樣子;如果是白領階級,就老實認清自己的地位,勞工階級亦然,資本家亦須按照自己的地位作為。這才是正當的決定。

(三)正語︰如果已具足正見與正思,則事物之根本觀念必能了然清楚。如果缺乏這些要件,懵懵懂懂,怎能有所作為呢﹖如果有詳切的擘劃,那麼剩下的只是去執行、實現而已。

正語的意思是︰正當的口業。如果有正見、正思,很自然的口業必為正。關於正語的具體內容,在佛典常看到的有︰不妄語、不綺語、不兩舌、不離間。但正語不僅在消極的不作為,更須積極的以真實語、柔軟語,就事實的需要以導化他人、教導眾生。由於沒有語言上的衝突,沒有惡語相加,則正語至少可減低一些不必要的誤會,彼此和樂共存。其他如「愛語」、「和合」等亦可歸屬於此。許多冷漠、敵對、疏離與懷疑都是「口業」惹的禍。總之,在任何社會裏,我們迫切的需要善意的瞭解,而這種瞭解必須有正語的基礎。

(四)正業︰正業的意思是「正當的身心」。「意業」乃是借諸「口業」或「身業」而表現出來。所以意業經過正見與正思的過濾,必能引生正語與正業。談到正業,佛典告訴我們要不殺生、不偷盜與不邪淫。但這僅是消極的不為惡,正業的積極意義在於「護生」、「慈悲」、「布施」或者是「引人向善」。而那些常在新聞出現的非法行為,諸如搶劫、殺人、暴力、詐欺與吵架等等,任何非法的行為都是與正業相違逆,是和樂生活的絆腳石。所以說如果能遏止此等非法行為,所行皆能契合正業、正語,則必有和平、快樂的生活。

(五)正命︰不用說,吾人須遠離惡語與非法行為,而住於正業與正語。如此的生活便是正命的典範。這即是說︰不應從事非法職業或為道德所禁戒之事。例如學生從早上起床,到晚上上床睡覺,必有一定的生活規範。什麼時候起床,什麼時候吃早餐,不早退……等等。至於出家僧眾的生活規範則是如何靠信眾的供養而活,如何支配整天的時間。

(六)正勤︰要實踐上述五種正道,以至於後述的正念、正定,必須有相當的勇氣與正確的努力。沒有努力與勇氣,決不能成辦任何事。原始佛教聖典以四方面來談它︰(1)已得善令得增長,(2)未得善令得生起,(3)已得惡令得消滅,(4)未得惡令不生起。如果以此四種而精進,則善法日益滋長,惡法必不復生。如此則個人與社會必能邁向光明,進步不已。

(七)正念︰正念的意思是「每個人必須時刻顧念自己與周遭的事物」。「念」並不是「為我」,而是時時刻刻的顧念自己、關心別人,以便使正見乃至正定等各正道皆能付諸實踐。所以正念可稱之為「正意」、「正當的深思熟慮」,亦可視之為反觀自身與積極的負責。這正與漫不經心或粗心大意相反,因為不道德的行為或是無法履行自己的業務,全是由於漫不經心或粗心大意。

在佛法裏,正念常與正知相提並論,二者都是指相同的心理狀況。正念的意思是︰一個人必須時刻念茲在茲;一切事物皆是無常、苦、無我、不淨等等。這即是說不可離於佛法,顛沛必於是,造次必於是;正知則是時刻保持靈敏覺性,把握住佛法在日常生活中應有的作為與態度。

(八)正定︰這就是正確、正當的禪定。亦即是使自己的心能在自己控制之下的境界。但是,這並不一定非要在打坐之中不可。亦不一定在日常生活中,非要全神貫注於禪定不可。在解釋正定時,傳統的說法皆以四禪為主,但是此類的禪定境界僅有靠打坐、冥思內省才能證得。雖然如此,最低的初禪對日常生活亦甚有裨益。由禪定,吾人可控制自己的心理,並由此使自己的心理變得更靈敏、更精細。在寂靜中沉思或回憶,則必可控制吾人的心理。這種靜如死水,無瑕鏡面的心靈,或吾人稱之為「無心無思」的平靜心靈唯有靠「正定」才能證得。沒有正定,絕無法有統一的心靈境界。當然,吾人勿須特別訓練自己常在定中,只要制心一處即可達於正定。

◎附二︰印順《成佛之道》〈三乘共法章(摘錄)

佛在說明道諦時,最常用的內容分類,還是八正道。八正道,應稱為「八聖道分」,或「八聖道支」。這是成聖的正道,有不可缺的八種成分。這就是︰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八正道就是三學,如正見、正思惟是慧學;正語、正業、正命是戒學;正念、正定是定學;正精進是遍通三學的。此八支聖道,是三學,也就是一乘。佛為須跋陀羅說︰外道們沒有八正道,所以沒有聖果,沒有解脫。我(佛)法中有八正道,所以有聖果,有解脫。這可見八正道是能入於涅槃的唯一法門了。這在大乘的《楞伽經》中,也還是這樣說︰「唯有一大乘,清涼八支道」。(中略)

出世的解脫道,是以緣起及四諦法門為綱要的。所以說到正見,除知緣起的集滅外,還有四諦的正見,這是經中特別重視的。正見流轉還滅的緣起法,是依因而起,依因而滅的正見。但這不是空洞的因果觀、有空觀,而是無明緣行等的依緣而有,無明滅就行滅等的依緣而無。因果相依的必然性,從中道的立場,如幻假有緣起觀中,正確的體見他,深入到離惑證真的聖境。四諦,也是因果的︰苦由集而生,滅依道而證,這是世間與出世間兩重因果。觀察的對象,還是現實苦迫的人生。從苦而觀到集(如從老死而觀到愛取為緣,到無明為緣一樣),然後覺了到集滅則苦滅的滅諦(如知道無明滅則行滅……老死滅一樣)。但怎能斷集而證滅呢﹖這就是修道了。這是證滅的因,也是達成集苦滅的對治。這樣,知四諦與知緣起,並非是不相關的(十二緣起也可以作四諦觀,如無明,無明集,無明滅,滅無明之道,經中說為四十四智)。所以緣起正見,也即是知四諦慧。不過在說明上,緣起法門著重於竪的系列說明,四諦著重於橫的分類而已。

佛在鹿野苑,最初為五比丘大轉法輪,就是四諦法門,也就是稱為「三轉十二行相」的法輪,明白表示出對四諦的次第深入。當時,佛先指示了︰那些是苦,那些是集,什麼是滅,什麼是道。這應該是剴切分別,詳細指示。不但要知道那些是苦的,那些是苦的集因;苦必從集生,有集就有苦等事理。而且要知道︰這些苦是真實的苦,決無不苦的必然性。這是第一轉(四行),是開示而使其了解深信的。

接著,佛更說︰苦是應知──應該深切了知體認的;能深切信解世間是苦迫性,才會發生厭離世間,求向解脫。集是應該斷的,不斷便生苦果,不能出離生死了。滅是應該證得的,這才是解脫的實現。道是應該修習的,不修道就不能斷集而證得滅諦。這是第二轉(四行),是勸大家應該「知苦斷集證滅修道」,從知而行,從行而去實證的。

接著,佛再以自身的經驗來告訴弟子們︰苦,我已是徹底的深知了;集已經斷盡;滅已經證得;道已經修學完成。也就是說︰我已從四諦的知斷證修中,完成了解脫生死,體現涅槃的大事,你們為什麼不照著去實行,去完成呢﹖這是第三轉(四行),是以自身的經驗為證明,來加強弟子們信解修行的決心。

佛說四諦法門,不外乎這三轉十二行相的法輪。在弟子的修學四諦法門時,首先要如實知四諦︰從四諦的事相,四諦間的因果相關性,四諦的確實性(苦真實是苦等);從「有因有緣世間(即是苦的)集,有因有緣(這就是道)世間滅」的緣起集滅觀中,知無常無我而流轉還滅,證入甚深的真實性。應這樣的如實知,也就能知集是應斷的,道是應修的,惑苦滅應證的。依正知見而起正行,最後才能達到︰已知,已斷,已滅,已修的無學位,由於苦集滅而得涅槃。

對於四諦的如實知見,引起了見諦(真實)得道的問題。在四諦中,體見什麼才算得證﹖由於學者的根性,修持方法的傳承不同,分為頓漸二派。觀四諦十六行相,以十六(或說五)心見道的,是漸見派──見四諦得道,是西北印學派的主張。而中南印度的學派,是主張頓見的──見滅諦得道。當然,這是千百年來的古老公案,優劣是難以直加判斷的。依現有的教說來參證,從佛法本源一味的見地來說︰見四諦,應該是漸入的;但這與悟入緣起空寂性──也就是見滅諦得道,是不一定矛盾的。經說︰沒有前三諦的現觀(直覺的體驗),是不能現觀道諦的;四諦是漸入,猶如梯級的,這都是漸入漸證的確證。但四諦現覺的深見深信──也稱為「證信」,不是證入四種真實理體;諦是審諦不倒的意思,所以是指確認那四類價值而說。如苦︰這些生死有為,是無常的,不安穩的,是無我而不自在的;這種生死事實的苦迫性,能深知深信而必然無疑,就是見苦諦。煩惱與引生的善惡業,是能起生死,使生死不斷生起的真正原因,也就是惑業的招感性,深知深信而必然無疑,便是見集。斷了煩惱,不起生死,那種寂靜、微妙、出離的超越性,更沒有任何繫縛與累著的自在性,深知深信而不再疑惑,便是見滅。

八正道,有了就有出離,沒有就決不能出離;八正道的能向涅槃所必由的行迹性,能深知深信而不再疑惑,名為見道(諦)。這種印定苦集滅道的確信無疑,是四類價值的深知深信,當然是先後生起而印定的。但這無礙於緣起空寂性──滅諦的體見。緣起空寂性,就是「甚深廣大無量無數永滅」;這是超越緣起相對性的「正法」;本來如此,必然如此,普遍如此,而稱為「法性,法住,法界」的。見滅諦,不是上面所說的價值確信,而是體見那超越相對性的寂滅性自身。這是平等不二的,沒有次第可說。學者在正觀緣起的集滅中,達到離愛無欲而體見寂滅性,就是得道;四諦也當然證得了。但在智見上,應有引起的次第意義。如一下子發見了寶藏,又一樣一樣的點收一樣──這是古德所說的一種解說。頓入,漸入,應該就是這樣的。見寂滅而證道,為古代無數學者所修證的,是不容懷疑的事實,稱此為滅諦的體見,是寂滅性自身的體見,與見四諦的見──四類價值的確認不同。

在中道的正見中,有著一定的程序,主要是︰「先得法住智,後得涅槃智。」佛為深摩說︰「不問汝知不知,要先得法住智,後得涅槃智。」這是怎樣的肯定、必然!什麼是法住智﹖什麼是涅槃智﹖依〈七十七智經〉說︰一切眾生的生死緣起,現在如此,過去未來也如此,都是有此因(如無明)而後有彼果(如行)的,決不離此因而能有彼果的,這是法住智。所以,法住智是對於因果緣起的決定智。這雖然是緣起如幻的俗數法(如不能了解緣起的世俗相對性,假名安立性,而只是信解善惡、業報、三世等,就是世間正見,不名為智),但卻是正見得道所必備的知見。經上說︰如依此而觀緣起法的從緣而生,依緣而滅,是盡相、壞相、離相、滅相,名涅槃智。這是從緣起的無常觀中,觀一切法如石火電光,纔生即滅;生無所來,滅無所至,而契入法性寂滅。這就是︰「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由生滅故,寂滅為樂。」由無常(入無我)而契入寂滅,是三乘共法中主要的解脫法門(還有從空及無相而契入的觀門)。所以,法住智知流轉,知因果的必然性,涅槃智知還滅,知因果的空寂性;法住智知生滅,涅槃智知不生滅;法住智知有為世俗,涅槃智知無為勝義。依俗諦的緣起因果,而後契入緣起寂滅的真實,這是解脫道中正觀法的必然歷程,一定如是而決無例外的。

說到這裏,覺得佛教中,每有一種錯誤的傾向,就是不求法住智,而但求涅槃智。特別是備有世間一般知識,年老而求佛法的。對於因果緣起的必然性,四諦的價值決定,常是並無希求;有的以為這早都已經知道,而不知夢都沒有夢想過。卻以為,需要的是開悟,是明心見性。不知道沒有修成法住智,涅槃智是不會現起的。由於偏向證悟,弄到一開口,一下手,似乎非說心說性,談修談證不可。於是乎失去了悟入的必要過程,空談些心性、空有、理事,弄得內外也不辨了。過去的大德們,就有錯認定盤星,以為孔顏樂處、大學明明德、孟子致良知,就是祖師西來大意。因此有的就高唱︰「東方聖人此心焉,西方聖人此心焉」,好像儒佛融通起來。其實,儒門大師,即使翻過語錄,用過存養功夫,那一位是確認三世因果的﹖那一位從緣起的流轉還滅中求正見的﹖那一位體見一切眾生平等的﹖根本都沒有三世因果決定的法住智,必然是漂流於佛法的門外。理學大師都不能贊同佛法,而要以拒楊墨的態度來排斥佛老,為什麼﹖就是於佛法沒有正見,不知佛法的涅槃智,是依緣起因果的法住智而進修得來。所以,如以為只要談心說性,或者說什麼絕對精神之類,以為就是最高的佛法,那真是誤入岐途,自甘沈淪了!

無漏的八正道支,是同時成就的。但在修習過程中,有次第引生的意義。從先後的引生來說︰正見以後,是正思惟,是對正見所見的,作更深入的正確思惟。正見可說是從聞(或從佛及佛弟子聞,或從經典聞)而來的慧學,正思惟是從慎思明辨而來的慧學。有正見的,一定成就正信;有信的一定有要求實現的意向。所以從正見而來的正思,是引發了向解脫的真實欲求。也就因此,古譯正思惟作「正志」或「正欲」。從無常的正見中,引發正思,就向於厭。眾生對於自我及世界是熱戀著的;正思的向於厭,就是看到一切是無常是苦,而對於名利、權勢、恩怨等放得下。這是從深信因果中來的,所以厭於世間,卻 勇於為善,勇於求真,而不像一般頹廢的灰色人生觀,什麼也懶得做。從無我的正思中,向於離欲。於五欲及性欲,能不致染著。如聽到美妙的歌聲,聽來未始不好聽,可是秋風過耳,不曾動情,歌聲終了,也不再憶戀。如手足在空中運動一樣,毫無礙著。從涅槃寂靜的正思中,向於滅。心向涅槃而行道,一切以此為目標。這三者,表示了內心的從世間而向解脫,也就是真正的出離心。出離心,貫徹了解脫道──八正道的始終。不過正見著重於知厭,知離欲,知滅而已。以下六支,都是向此而修習的。

正見與正思,是慧學。依於正思的要求實踐,必然的引發正語、正業及正命──三正道支。正語,是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合法的語言文字。正業,指不殺,不盜,不淫──合法的身業。正命,是合法的經濟生活。有正確的見地,進求解脫生死,一定會表現出合法的行為。這三者,都是以清淨的戒學為體性的。在家弟子的正命,是要有合法的職業,合理的取得錢財。在使用方面,不可過於浪費,也不可過於慳吝,應該遵行佛說的中道生活。出家弟子,一向是依施主的信施而生活,所以佛特別告誡。出家人的正命而非邪命,我想引《遺教經》的一節來說明。如說︰(出家弟子)「持淨戒者,不得販賣貿易;安置田宅;畜養人民、奴婢、畜生;一切種植及諸財寶,皆當遠離,如避火坑。不得斬伐草木,墾土掘地;合和湯藥;占相吉凶;仰觀星宿,推步盈虛;曆數算計,皆所不應。節身時食,清淨自活。不得參與世事,通致使命。咒術仙藥;結好貴人,親厚媟慢,皆不應作。當自端心正念求度,不得包藏瑕疵,顯異惑眾。於四供養,知量知足,趣得供事,不得畜積。此則略說持戒之相。」

這是對於上來正道的合說。修學解脫道的,開始是先要正直其見解,這就是正見與正思。其次是要清淨其行為,這就是正語、正業與正命。正業、正語、正命,如雙足,足是能向前進的。不但要有兩隻腳,還是要無病的,能走的。正見與正思,如眼目,眼目能明見道路。不但有眼目,而且是要目無眚翳,見得正確。不論要到什麼地方,一定要認清目的地,認識道路,又要能一步步的向前進。有了這兩方面的相互助成,才能達到目的地。一般的行路都如此,何況向解脫道呢﹖這當然要足目相成,才能達於彼岸的涅槃。這說明了,出世的解脫法門(世間善道也如此),非先有正確的見解,清淨的行為不可。否則,不管你說修說證,決無實現的可能。如在火宅中,瞎子(有足)與跛子(有目)不肯合作,或只是瞎子或跛子一個人,那怎麼能脫離火宅的災患呢﹖

有了正確的見地,清淨的行為,自然身安心安,而可以進修趣證了。這要有正勤,是向厭,向離欲,向滅的精進,也稱為正精進。佛說正勤為「四正勤」︰(一)沒有生起的惡法,要使他不生。(二)已生的惡法,要斷除他。(三)沒有生的善法,要使他生起。(四)已生的善法,要使他增長廣大起來。正勤是通於三學,有普遍策發推動的力量,就是一切離惡行善的努力。如戒學,正勤是離毀犯而持淨戒的努力。定學呢,正勤是遠離定障,如五欲五蓋等,而修定善的努力。慧學呢,這是遠離邪僻的知見妄執,而得正見正思的努力。這一切,都要精進修習,才能成功。世間的善事,都還非努力不可,何況出世大事﹖所以佛在遊行休息時,聽到阿難說精進,就立刻起坐,表示對於精進的無限崇敬。

有了正知見與清淨戒,可以修定,但要由念的修習得來。念是專心繫念,為攝心不亂的主要修法。但這裏,還是以出離心為導向的。而所修的念,不是念別的,就是從正見、正思惟得來的正念。這是與慧相應的,向於涅槃的正念。正念修習成就,能得正定。約定境說,就是上面所說的七依定;佛又特別重視四禪(這是最容易發慧的定)。這不是一般的定,是與念慧相應的,向涅槃的勝定,所以叫正定。定慧齊修,末了,依正定而起現證緣起寂滅性的無漏慧,也就是涅槃智。出世的無漏慧成就,就斷煩惱,證真理,了生死而得解脫。到此,才完成修習出世解脫道的目標。解脫、涅槃,由修習八正道而成,所以佛說道諦,總是說八正道,譽為「八正道行入涅槃」。

在這三學,八正道的敘述中,似乎有不同的次第。三學是戒而定,定而慧;八正道是慧而戒,戒而定。其實,道次是一樣的。因為,慧學不但是首先的,也是究竟的,所以八正道的次第是︰正見是聞慧;正思惟是思慧;思惟發起正語正業正命是戒學。正精進遍通一切,特別是依著精進而去修正念、正定,是定學。定與慧是相應的,就是修慧。等到從定而發無漏慧,是現證慧,真實的慧學,從此而得解脫。所以,佛說的解脫道,三學與八正道一樣︰不離聞思修及現證慧的次第,也就是依戒而定,依定而慧,依慧得解脫的次第。

三學與八正道的一致性,試列表如下︰


正見───────────聞慧位
正思、正語、正業、正命──思慧位──戒增上學
┌───修慧位─┬定增上學
正勤、正念、正定─┤ └慧增上學
└───現證慧位──┤
得解脫


〔參考資料〕 《中阿含》卷五十六〈羅摩經〉、卷七〈分別聖諦經〉;《四諦論》卷四;《成實論》卷二〈四諦品〉;《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六;《俱舍論》卷二十五;《雜阿含經》卷二十八;《佛本行集經》卷三十四;宇井伯壽《八聖道の原意及び變遷》、《佛教思想の基礎》;平川彰《佛教と心の問題》;中村元《原始佛教の生活倫理》;和辻哲郎《原始佛教的實踐哲學》第三章(《世界佛學名著譯叢》{80});W. F. Jayasuriya《The Psychologyand philosophy of Buddhism》。


十牛圖

表現禪宗修行階次的十幅圖畫。各圖都以牛為喻,因此稱為十牛圖或牧牛圖。這十圖的名稱依次為︰尋牛、見跡、見牛、得牛、牧牛、騎牛歸家、忘牛存人、人牛俱忘、返本還源、入廛垂手。

佛教是告訴世人如何由迷起悟的宗教。其教義大體針對「迷」與「悟」兩種層次作深入的解析。龐大的佛學系統,即以此為支柱。十牛圖,便是禪宗對這一龐大教義體系的濃縮。其顯然可見的特色,是拋棄印度式的嚴格思辨方法及理論架構,而取用圖畫與詩歌。

十牛圖的思想基礎,源自《六祖壇經》的見性法門。這是印度大乘佛教真常唯心思想的推演。這種思想,強調每一位眾生的本性(或佛性、自性、如來藏心)是真常清淨,具足無量功德屬性的。由於無始以來,眾生耽於迷執,忘失本性,終致不認得「自己」。因此,修行者最重要的目標,就是去發現這原本具足的「本性」。徹底證得自性之本來具足,便是開悟,便是成佛。其所具足的無量功德,也自然會開顯。這也就是禪宗所常標榜的「見性成佛」。

依照這種思想,用圖畫將尋覓本性的過程循序漸進地排列的便是十牛圖。這種圖畫,在宋代以後的中日兩國禪宗領域裏頗為盛行,迄今未衰。此外,西藏佛教文化圈內,也有類似的「十象圖」壁畫。兩種圖的寓意雖然相似,但是十象圖卻只有一張,十牛圖則有十幅。

用牛來比喻眾生的佛性,有其經典上的淵源。《法華經》裏有羊車、鹿車、牛車之喻。我國古代祖師將羊、鹿二車喻為小乘的聲聞、緣覺,而將牛車用來象徵境界較高的菩薩。並且,還以露地大白牛比喻修行上的最高境界。可見十牛圖中的這條牛,是其來有自的。

用這十幅圖畫說明由迷起悟的十段歷程,是後代禪師的綜合整理。事實上,並不是每個修行者都必須一一地經過。這十段歷程,可用下列四個階段加以說明。

(1)起步摸索︰這個階段包含修行者對開悟境界(見性)的嚮往與尋求(尋牛),修行若干時日後所獲得的某些不甚明確的見性體驗(見跡),以及終於有悟境產生(見牛),然而卻仍無法清晰、全面地把握。古今中外的修行人,在這一階段裏停滯不前,終不能「鯉躍龍門」的為數最多。

(2)證悟、見性︰這一階段包含得牛、牧牛、騎牛歸家三圖。「得牛」是指清晰、全面地見到本性。但是由於長久以來染污習氣的牽引,因此,這一境界還是有退墮的可能(小乘佛教有一種退法阿羅漢,即略同於此)。於是,在證悟之後努力地維持、調御(牧牛),久而久之,這條心性之牛,自能馴服,而讓你安穩地「騎牛歸家」。禪宗六祖慧能在證悟、得到衣缽之後,有十餘年時間銷聲匿跡,其行蹤為《壇經》所未載,這當是在某處從事「牧牛」功夫的緣故。

(3)功夫純熟︰這是悟境更加穩固,功夫愈趨精淳的階段。本性的證悟境界完全穩定,「人」與「牛」合而為一,心目中不再有牛存在(忘牛存人),進而連覓牛的自我意識也一併不存(人牛俱忘),終於回到法性的本來面目(返本還源)。本地風光,自然朗現,山還是山,水還是水。

(4)渡化眾生︰小乘的修行功夫,大抵到返本還源即止,而大乘佛教則必須轉而從事渡化眾生。證悟者不應只在山林中自我滿足,應該到人間垂手渡眾(入廛垂手),大乘之所以為大乘,其故即在於此。

十牛圖的主要寓意,大抵如上所述。將發心修行到證悟解脫的長遠歷程簡化成這十個階段,是禪宗對佛教解脫之道的嶄新解釋。雖然從大乘其他宗派的不同角度看起來,解脫之道或許並非如此簡單,但是若取與印度佛教相印證,則前九圖實即小乘阿羅漢的成就過程,而第十圖正是迴小(乘)向大(乘)的象徵。

歷代禪師用十牛圖教化禪宗學徒以及為該圖做禪宗式的詩頌者頗有其人。比較著名的有︰(1)宋‧廓庵師遠的〈十牛圖頌〉,(2)明‧胡文煥的〈十牛圖頌〉,(3)清‧夢菴超格的〈牧牛圖頌〉。皆收在《卍續藏》第一一三冊、《禪宗全書》第三十二冊。

此外,四川大足石刻群中,也有與十牛圖類似的牧牛圖。其中,寶頂山(第三十號)的摩崖造像中之牧牛圖,計分十組,分別為未牧、初調、受制、回首、馴服、無礙、任運、相忘、獨照、雙忘。每一組有圖有頌,圖為高浮雕或圓雕,頌為〈楊次公證道牧牛頌〉。(藍吉富)

◎附一︰廓庵師遠〈十牛圖頌〉

(1)尋牛︰忙忙撥草去追尋,水闊山遙路更深,力盡神疲無處覓,但聞楓樹晚蟬吟。

(2)見跡︰水邊林下跡偏多,芳草離披見也麼,縱是深山更深處,遼天鼻孔怎藏他。

(3)見牛︰黃鸝枝上一聲聲,日暖風和岸柳青,只此更無回避處,森森頭角畫難成。

(4)得牛︰竭盡神通獲得渠,心強力壯卒難除,有時纔到高原上,又入 煙雲深處居。

(5)牧牛︰鞭索時時不離身,恐伊縱步入埃塵,相將牧得純和也,羈鎖無抑自逐人。

(6)騎牛歸家︰騎牛迤邐欲還家,羗笛聲聲送晚霞,一拍一歌無限意,知音何必鼓唇牙。

(7)忘牛存人︰騎牛已得到家山,牛也空兮人也閑,紅日三竿猶作夢,鞭繩空頓草堂間。

(8)人牛俱忘︰鞭索人牛盡屬空,碧天寥廓信難通,紅爐焰上爭容雪,到此方能合祖宗。

(9)返本還源︰返本還源已費功,爭如直下若盲聾,庵中不見庵前物,水自茫茫花自紅。

(10)入廛垂手︰露胸跣足入廛來,抹土塗灰笑滿腮,不用神仙真祕訣,直教枯木放花開。

◎附二︰關田一喜《坐禪的理論與實踐》第九章〈十牛圖〉

第一階段的「尋牛」,是探求自我本性的出現──「我」是何者。牛被比喻為人的本性。

假設有一名青年正準備踏入社會。他一定滿懷理想、抱負,可是,未來卻又一片茫然,他得親身去體驗才可知曉。他也許不知道自己渴望得到什麼,但他覺得他應該懷著一顆年輕人赤誠的心,捨棄自我,為他人犧牲自我……。不論什麼人都會有一次這種經驗。即使這有短期間就失去這種理想,或經過長時期也不會改變理想等各種不同典型的人,但是每個人都會有這麼一次不用他人教導,自然的發自內心的經驗。

他告訴自己︰「我要追究一些嚴肅問題──這個世界到底是怎麼構成的﹖我是什麼樣的人﹖我該怎麼做才是﹖」在這種情況下,或許他會開始學習經濟學,也許半途又改行。

有些年輕人或許會朝文學或哲學、心理學、醫學方面研究。不管他們從事那行,當他們各自走進自己所選擇的道路時,會發現社會是一片錯綜複雜的交通網,而他們很可能被導入複雜的迷宮之中。他們在不是自己所預想的環境中工作,久而久之,會覺得習慣,於是就不知不覺的訂定了他們的人生路程。

當內心覺得不夠充實時,就去輕輕敲開宗教的大門。所謂宗教,即是禮拜純真,並以與之合一為目的;欲接觸此純真,一定要經歷意識習性外的世界。無論由何種宗教所獲得的宗教經驗,它們都是相同的。即使起源傳統不一,各有互不相容的教理,但是在引導人進入宗教的本質上則是相同的。人追求本源的過程雖殊,終點卻只有一個,隨著將本源納為己有,也會失去宗派心、黨派心。

本源不是道理,是應該去體驗的,只要該體驗是人類的體驗,一定會歸著於一。如果是祈禱的宗教,則儘管熱心的去祈禱。真正貫徹祈禱,一定會達到身心脫落,會超越出意識習性之外。此時方始體驗真正的「安心」;神與自己合為一體。

禪是自我成佛的修行;見性之際唱念︰「天上天下唯我獨尊」,那是純真之物出現在自我內心。人為求得此種純真而立於禪門之前,這就是尋牛的階段。


第二階段的「見跡」是︰坐禪或閱讀禪籍,有時會有所悟,就好像發現牛的足跡,終於獲得線索。在尋牛的階段,對於自己所尋的路線是否能發現牛,心中或許會有疑惑,但是到了見跡階段,則能掌握某些實證。


第三階段的「見牛」是︰終於找到牛──不過只限於見著牛的後半身和尾巴。即使是出現近似見性的感覺,若問他︰「你來自何處﹖去向何處﹖」並不能獲得明確的回答;見性在境界上有深淺之別。直到釋尊悟道,世人才知見性。他在完全未開發的世界中,突然體驗到一種經驗,而此種經驗解決了各種問題。如果沒有獲得相當的力量,便不能創始性的到達前人未到的境地。到獲此經驗之前,釋尊已經通過此十牛圖中第七、第八兩個階段,進入第九階段;到此程度才是真正的見性。

繼釋尊之後,也有優秀的禪師達到如此的見性,他們在獲得見性的同時也獲得了一切。到見性為止須費上十五至二十年的時光。

開始著手任何一件事,就獲得好成績──好像初學繪畫即獲全國性比賽的大獎,雖然作品的確很優秀,但是如欲達到此見牛的階段,則有賴於往後的修行。

具有見性預備常識的修行者,其大多數在越過見牛階段時,都會發現與釋尊所發現的同一景觀,只不過自己是由低處,而釋尊由高處。從亂石雜草間所見,與從高處所看,景緻雖同,但是在景觀的優美程度與內容上卻有高下之別。


第四階段是「得牛」。到此階段可確信已經得到見性,但是由圖可看出,牛意圖隨心所欲行進,人用盡心力拉住它。此時可了解見性真正存在著,天地與我同根,萬物與我一體。但是日常生活中,自己的心不能與自己的思惟合而為一,有時產生瞋恚、嫉妒、心靈卑賤的活動,和往常一樣在我心中蠕動,為了制服心猿意馬費盡精力──儘管知道那是不可能的,而事實上「我」還是昔日那個卑賤的「我」。達到不徹底的見性時,由於多一份了解,反而增添新的苦悶。每當對自我有一要求,每次都發現無法跟上腳步的「我」。牛頭拉得高高的,軀體依然位於懸崖下,而牛依然意圖隨心所欲行進,由於不能放鬆繮繩,故被拖拉而去。這是得牛的階段。


第五階段「牧牛」。惡戰苦鬥之後,牛開始有點聽話了。如同馬戲團馴獸師已馴服猛獸,開始一點一點教導表演的階段。


第六階段「騎牛歸家」。牛變得順從,照主人所說去做。現在即使放開繮繩,牛也會馱著主人,踏著夕陽往回家的路上行進。

第七是「忘牛存人」。到此階段,見性、悟道、禪等都被忘記,回歸至平常心。

不論所獲得的是神聖的感覺或是奇妙的心境,當「自我」意識到它的瞬間,它已遠離「我」而成為境。境與「我」不是對立的世界。境自境,境自流去。(中略)看到的東西自看到的東西,毫無拘泥的丟棄。不論善、惡都是罪福皆空無所住。一次又一次的經過十里亭,往往在離開時方才出現自由無礙、超越的境界。




第八是「人牛俱忘」。第七的忘牛存人才剛結束,即出現自我失卻。

有首描述主客皆消失的禪偈︰我見兩個泥牛鬥入海,直至如今無消息。這到底是指何而言﹖為了避免繁雜瑣碎的說明,待筆者舉出一則可具體顯示此境界的禪話。

負有守護寺廟職責的伽藍神,想知道後來被尊奉為曹洞宗始祖──洞山和尚──的內心境界。由於洞山和尚的心境一直安住在一澄靜的狀態下,伽藍神無法達到他的目的。後來,他想出一個方法︰將禪家所珍惜的米、麥,從廚房偷偷取出,撒在庭院。當洞山和尚看到此種景象時,他心想︰「到底是誰做了這種事﹖」

不得糟蹋東西,是禪學中必須銘記於心的原則。這並不是來自於現代的經濟觀點,而是貫徹禪道就會有此種想法。在禪道之中,物質並不是死的,它是與精神同質的。道元禪師將用剩下的水,小心謹慎的倒回河流之中。另外還有一位名為滴水和尚,這個頗具功力的和尚,在修行時候,有一次當他順手將用剩的水倒在地上時,被師父看見而遭到怒斥,終其一生永記此事,成為他十分感恩的教訓,甚至因而自命名為「滴水」。

茶道、畫家等也都可切身感覺到這種心境。對畫家而言,桌上的每只蘋果都代表著一個個的生物。而禪者則不僅有此心境,甚至將東西和「我」視為同一根源。

洞山和尚看到穀物被撒在庭院,心中不覺激起怒氣,他想︰「自己門中怎麼會有如此惡劣的人呢﹖」就在這一起念之間,伽藍神得以了解洞山和尚的內心。在此之前,伽藍神想盡各種方法都無法窺知洞山和尚的心靈活動,而在洞山和尚這一動念下,伽藍神終於如願以償。

平日洞山的心靈就如同明鏡般的澄澈,即使是靈界的神也無法了解他的心靈活動。此種心境恰如春水無心浮載著落花,可以說是境與自我合為一體,也可以說是自我與境一同失卻。請再度重複唱念︰我見兩個泥牛鬥入海,直到如今無消息。兩頭泥牛已經融化了。這是人牛俱失的境界。


第九是「返本還源」。越過第八──人牛俱忘──即是此返本還源的階段。乍見之下,明媚的春光中花朵怒放,鳥兒歌唱,戴著斗笠的來往行人悠遊自在。仔細一看,雖然仍是以往的世界,但是滿山的櫻花,十里的花田,每朵花都擁有各自的面孔,互相交談著,看、聽的東西都是佛。意識去除了習性的污垢,進入淨琉璃的世界,因此,一定要在第八階段的人牛俱忘,徹底的除去一切。如果說,人牛俱忘是心靈往內部深處而行,如同剝除洋葱的皮,最後成為一物無存的狀態,那麼返本還源則是由此再往外行,為動中三昧。此境界在質方面,與第三見牛相同;但其深度,則有天壤之別。所謂的行持送還是指︰從初發心開始重複不斷的修行,增加深度。到進入第九階段,始獲得不動搖之力。據說白隱禪師年過六十才悟道,可見這不是容易達到的。


第十是「入廛垂手」。廛是指社會。此階段是指入社會,為他人奉獻自己。垂手這二個字極易被認為是由高處往下伸手支援之意,實際上是指與眾生融合。由圖片中可看出忘 卻自己的穿著是否整潔的布袋和尚,赤腳搬運食物給他人。像這般衷心親切的關懷眾生,是不可能存在著對自己的關心的。

上列所述是以禪的進行過程為主。如果改變一下立場,將之視為實踐坐禪的初步到入禪定的過程,整個又略為不同。現在讓我們把焦點放在禪坐上加以論述。


第一的尋牛是指接受坐禪打坐法、調息、調心的啟蒙時期。在此階段的確是以率直、如春天新芽般的初習之心學習,感受性也十分敏銳。值日(禪堂的當值僧)敲響的引磬聲音似乎浸透至內心深處,自己的一舉手一投足都充滿著嚴肅的氣氛。這超越淺顯的普通見性。最重要的,是要能夠將此全神貫注的心境持續到底,永不退失。

第二的見跡是以正確的身相而坐,心中自然會平靜。於此才發現自己以前一直處在混亂、精神狀態不平穩的生活之下,卻渾然不覺。另外,原因不明、又無法正確描述的不安感,在打坐期間也完全忘卻。有時令人感覺坐禪有鎮靜神經的作用。學修數息觀,才發現這看來簡單的事竟然不易達到,經過一番努力,終於在某一點制服心靈的散亂,於意識上獲得初步的秩序。然而當修習者意識到有這麼一個世界時,卻感覺禪定的經驗距離自己還很遠。這是見跡的階段。

第三是見牛。經過一番苦戰惡鬥之後,終於偶爾會碰到類似禪定的境界,但是還沒有確實性,還缺乏自信。不過,有些老師則稱︰「對了,這就是見性!」──這是老師因材施教的策略。每個老師都有其家風,有些老師並不輕易的認可學者見性。一旦被認可,自己也產生自信,進而逐漸建立順序。雖然有人將此斥為階梯禪,實際上並不該如此予以斥責。到某一點為止,禪定的某一端緊合不放;從此以後才是最重要的,知道自己不精進之處,更加的努力,或者在此點鬆弛,這是決定命運的分歧點。

第四是得牛。不知道時間的經過,突然注意到時,身體好像沈到萬丈深的海底,四周寂寂,為漆黑的沈默所包圍,彷彿睡覺又彷彿醒著,心眼的確已開啟,全身好像穿著千斤的鎧衣,內外壓罩滿全身。古人所說的「萬里一條鐵」、「銀山鐵壁」是指此而言吧!而精神又如喜馬拉雅山的雪溪,十分寧靜,也十分嚴肅,但也沒有驚奇或喜悅,不知是日或夜。

在重複這些經驗之中,往往會突然的因為由座位上站起,跨過門檻,庭園木石的姿態,無特殊性的聲音等刺激,而產生心理上的回轉。

行至極盡時,一定會遇上豁然而開的新世界,如同用手輕觸熟透的豆莢,豆莢會立即開啟,以自我的內壓可產生新精神的開展。以冷眼觀察時可說是反轉圖形性的心理作用。或許會出現自我暗示等批評,但是在主觀上是天地變轉。稱之為「主觀性」或許令人感覺是一種虛妄,但是實際上是有充分的證據存在。於現實上意識的習性脫落,進行超越時間、空間、因果範圍的認識作用。這是不容否定的事實,「我」與對象合而為一。雖然,「我」與「他」是相異的個體,但因彼此相互混融,所以沒有「他」。幼年時期經常都充滿著這種經驗。成人後,強烈的意識習性驅使自我與他人隔離,製造了差別對立的世界(這也是一個主觀性的事實)。當意識發現自我習性脫落的剎那間,如同突然覺醒般的認識了新世界;這就是見性的現象。

第五是牧牛。一旦得牛,以為牛已完全屬於自己,實際上並不是;此時將有兩種情況出現︰一為可進入禪定,另一則否。

這可用引擎失靈,不能隨心所欲的開動來比喻。身心不能獲得寧靜,無法控制奔馳的妄想,即使自己責罵自己,自己恨自己不該如此,但是去年的收穫是去年的,今年的米穀還未成熟,只有更加勇猛精進的不斷修行。

第六是騎牛歸家。再一次回溯入禪定的順序,皮膚、肌肉經常都處於重複輕微緊張的變化之中,持續持有自我的存在感覺。一旦全身不會產生微動時,失去刺激的變化,感覺會脫落而去。誘導感覺脫落是一種技術。它比起分釐不差的學習馬戲團的技藝,算得上是簡單的學習。

初喪失存在感覺時,由於是一種意外的經驗,皮膚會敏感的反應新事態,一時還會產生雞皮疙瘩的現象,此時全身會有一種毛骨悚然的感覺。美妙的音樂性震動消失後,不久寂靜即支配全身;這時就進入禪定。經驗增加之後,途中的經過會縮短,不會有毛骨悚然、震動的感覺,逐漸往身心脫落而去。只要整頓坐相,即能進入此種狀況之中。

心與身相連,只要能獲得全身的寂靜,曾是相當困難的心念的控制也可順利進行,無想定可在短時內出現,不再是困難的問題。出乎意外的,不再產生雜念。

在試驗管中經常依化學處理法於瞬間處理異物。在禪定中,人的軀體就是這種試驗管。心念被中和,進而消失。實際上,在人體中可說是發生了某種瞬間性的化學變化,坐禪的訓練即是訓練出這種體質,所以人可被當作藥學生理上一個極佳的研究對象。

進入此騎牛歸家的階段,禪者可自由自在的對待自己的軀體。

第七是忘牛存人。此階段為只管打坐,不需特別留意呼吸法、姿勢──橫臥也可入定。於步行中、動搖的車內也不會失去三昧。截至此為止,禪定與自我仍是各自獨立的。努力達到禪定後再也不是各自獨立了。二個獨立的東西聚合為一。

第八是人牛俱忘。意識可分為數個層次。這是依腦髓機能動員的範圍大小所形成的,最外面的表層有心念的活動層。在其下即使不取心念的形式,也有理解事物的層次,接下去是注意的層次,再其次是沒有注意,如同鏡子的映照,照出內外的境,所聽即所聽,所聞即所聞的層次,到此階段,細微的瞬間性照顧作用偶爾會穿插而入,照映心靈的狀況。

其下是照顧作用不易達到的層次,是意識下的世界。但是它是即使不被注意,也存在的識作用。一般相信於此進行著驚人的發酵作用。

隨著意識的成長,把沒人注意的世界所湧出的能力發展下去,會產生非常好的靈感。在意識下的世界中,有著在意識底部留下痕跡並予固定,尋求機會再圖謀浮上意識表面之物。即使無法浮上,也能在暗中賦給意識影響──即所謂的潛在意識。潛在意識是一種記憶、傾向,它包括了自己所造成的記憶和祖先留傳下來的記憶。它不是固定的,而是按照諸行無常的鐵則,或多或少逐漸變形。

意志力是全身的作用;決定意志方向,控制意志力的是大腦半球,若就精神力的動力而言則在身體。在禪定內腦髓的工作被極端的縮小,後退到幾乎等於「無」之處,只有被當做動力的意志力一路邁進。此種狀態愈是被強烈的實踐,徹底的掃蕩更是遍及意識的底層。

以前的習性意識作用以及意識下的活動都被清掃。其後重新發生的各種活動,如同幼兒般的,眼前展現了一個新鮮、有豐富認識內容的新世界。這是見性現象,為意識的突然變化、意識的飛躍進化。

淺禪定中經常還會出現些微的照顧作用,瞬間照應禪定。馬上就注意到自己已入禪定。這種注意作用當然是意識活動。如同在禪定內有意識活動般的,禪定的時候是禪定,瞬間性照顧作用出現時是瞬間性照顧作用出現的時候。

但是以體驗性而言,即使偶而出現照顧作用,禪定仍繼續持續。禪定是軀體入定,因此瞬間性的微細識,實際上並不會成為定的障礙。但是,隨著禪定的深入,照顧作用出現的次數逐次減少,終於出現照顧作用所無法觸及的禪定。

這種情況被稱為無想定,注意或被注意之物均沒落,是昔日所稱「大死一番」,黑漆漆的世界(為何會注意到不被注意的世界呢﹖此乃照顧作用於後刻補捉到些微的心理殘像、並加以推測而得知)。這是人牛俱忘的階段。

自第三的見牛、第四的得牛的階段,人牛俱忘即出其不意的出現。但是到達此第八階段即成為隨意性,確實的固定下來。

第九是返本還源。在人牛俱忘的階段中,意識被徹底淨化,好像無量劫來聚集在心底的污泥被徹底挖除。在此階段,意識在已淨化的心靈上重新活動,宛如落筆在白紙上,一點一畫皆放出燦然的光輝;這就是動中三昧。見性狀態成為平常的狀態,因此發生如同如來以肉眼見佛性那樣的情形──所見無不是佛。

在此之前,仍專心培養禪定的境界,遏阻意識的活動;此時則可讓意識自由自在地活動。禪的最終目標即在於此動中無礙自在的心靈活動。

第十是入廛垂手。對立的世界消解,意識的習性脫落。不僅是褪去上下衣,同時也坦胸赤足,對任何事物都喜愛,也不在乎雜念,在意識紛繁之中有那伽大定、自由自在的動中三昧。


中論

龍樹造。印度大乘佛教中觀派的根本典籍。又稱《根本中頌》、《中頌》、《中論頌》。本書梵本已佚,然其原頌尚可從各註釋書中見及。

此論講實相中道,揭櫫中觀,故名《中論》。即影法師在〈中論序〉中所說︰「不滯於無則斷滅見息,不存於有則常等冰消,寂此諸邊故名曰中,問答析微所以為論,是作者之大忌也。亦云中觀,直以觀辨於心,論宣於口耳。」

《中論》對「中觀」下一定義,見於第二十四品〈觀四諦品〉末頌,畫龍點睛,一語道破全書要義︰「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中國佛學家如三論宗、天台宗等,都很重視這一頌。因頌中有三個「是」字遂稱為「三是偈」,天台宗把「空、假、中」看成是諦,又稱為「三諦偈」。頌的原意是批判部派佛學的知見。佛學的根本原理是緣起,其中「一切有部」主張偏有,把凡是從因緣而生的法都說成是實有。此頌就是針對它的。「眾因緣生法」是指緣起。緣起之法有兩個方面,第一是無自性,即空「我說即是空」。這空是存在認識之中,以言語表現出來的,所以說「我說」。所謂法、事物、現象等本身,無所謂空與不空。僅僅這樣認識空還是不夠的,第二還應該明白諸法是一種「假名」「亦為是假名」。如果光說空,不是否定了一切了嗎,世界上何以又有千差萬別的事物呢﹖因此說法雖是空,還有假名。「假」在別處也譯為「施設」「假設」,都是指概念的表示。概念表示不外乎語言、文字(佛學也叫「名言」)。對緣起法,不僅要看到無自性(空),而且還要看到假設(假有)。因其無自性才是假設,因為是假設才是空。這樣看緣起法,既不著有(實有),也不著空(虛無的空),就「亦是中道義」。

中觀思想是直接由緣起空思想發展來的,這就是龍樹的中觀方法,對中觀下的定義。「中」是從「空」發展出來的,是對空的進一步認識,由此連帶產生著假又綜合「空」「假」而成立「中」。部派佛學把「空」看成極端而誤解為否定一切,一說空就會破壞四諦、四果、四向、三寶等佛法;佛法的因果既無,世間因果也不能離佛說因果而存在,也破壞了世間法。

為了清除這種誤解,龍樹對空的真義作了進一步說明,也有一頌︰「汝今實不能,知空空因緣,及知於空義,是故自生惱。」說他們對空的三重意義︰(1)空的本身,(2)空的因緣,(3)空的意義不了解,所以產生誤解。要不誤解,應先了解空的本身是什麼,同時要知道為什麼要講空,最後還要了解空的實際應用和它的意義所在。空的所為,在於顯示勝義諦,佛學把佛說法分成層次,有了層次才能了解佛法的真義。要分層次就得有個標準,這個標準叫諦。一般以二諦為標準,以世俗諦來說一切法是有,以勝義諦來說一切法是空。所以說「空」的作用之一是為顯示勝義諦。空的實際應用就在於有空才能有種種施設,如四諦、四果、四向、三寶等等。如果沒有空,一切法都有決定不移的自性,就無法作這些安排。所以中觀把空同假名施設連帶起來看,是對空的進一步認識的必然。

《中論》一書集中表現了龍樹的主要思想。原始要終地講,就是論中所提出的「八不中道」和「實相涅槃」兩種理論。前者屬於「境」的部分,後者則與「行」「果」相關。

八不中道見於《中論》開頭的兩個歸敬頌,雖只是本文的引子,但正如青目《釋》指出的,它解明了寫這部論的目的。後來無著寫《順中論》解釋這二頌全名為《順中論義入大般若初品法門》,即認二頌為大般若初品十萬頌的入門。論開頭還說「如是論偈,是論根本,盡攝彼論」。這可代表印度學者的看法。中國的三論宗人對這二頌也說成是「諸佛之中心,眾聖之行處」,「正觀之旨歸,方等之心髓」,將它看得特別重要。原來佛學的根本思想就在於正確說明因果現象,即所謂緣起的道理。原始佛學是從十二緣起,即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來解釋人生現象的。後來有所發展,不但涉及到人生現象,而且以人生為中心擴大到宇宙的一切現象去,看成都是互相依持,並看出其中的主要條件所在。因此就在緣起的基礎上,發展出兩種極端看法︰一是有部認為一切都有緣起做根據,不是憑空產生,所以一切現象都是實有的;一是大乘初期的方廣道人,認為因緣生法是空,一切不實在,一切虛無,又陷入「空」的極端。到龍樹時期,他認為釋迦提出的緣起是全面的,不單純說有說無,而是有無的統一。從因果關係上說有無,所能推論出來的現象不外生滅、常斷、一異、來去等現象,這些都是由時空上因果相望而說的。真正的緣起說對八個方面都不能執著,因而提出八不中道︰「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如果偏執生或滅等就等於無用的廢話或不正確的戲論。而佛所說的緣起是超出戲論,消滅戲論,也可說寂滅狀態,所以頌說「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用這種觀點講因果,是過去所有各種因果說中說的最完善的,所以說「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緣起理論超出這一戲論,才能得出對現象實在的認識,達到真實,名為實相。

八不中道是關於認識「境」的理論。從「行」、「果」的實踐方面,佛學最終目的追求涅槃。隨著緣起說的發展,講涅槃也聯繫到一切法,不是消極的消滅就了,而是應該去掉不相干的戲論,顯示一切法的本來面目,即實相;其實踐的基礎就是「顯示實相」,涅槃究竟境界乃來自對實相的認識、應用。世間是流轉生死的,涅槃是超出生死流轉的,但是世間一切現象是畢竟空,以空為實相,這實相也就成為涅槃的內容,所以世間與涅槃是一回事,由實相把兩者統一起來了(當然兩者不可混同)。世間即涅槃,在趨向涅槃過程中,不應離開世間去另求涅槃。世間是無盡的,趨向涅槃的實踐過程也應該是無住的。八不中道與實相涅槃可以概括龍樹的學說。

龍樹破他執的方法有其基本原則,在《中論》〈觀五陰品〉最後二頌曾經提到,只是譯者未能將這一精神譯出來。頌文說︰「若有人問者,離空而欲答,是則不成答,俱同於彼疑。若有人難問,離空說其過,是不成難問,俱同於彼疑。」原意是說,龍樹破他是以「空義」做武器,同時聲明自己的武器也是空。空義是全面的,不留給他人以反擊餘地地說︰「為什麼你自己卻保留了空﹖」龍樹在《無畏論》中特別說明此兩頌為一切空義章中要義,但青目釋中未引這句話,羅什的譯文也忽略了。

《中論》是講「破」的,但各品都冠以「觀空」字,比較客氣,含有商討的意味,這是因為破的對象都屬佛教內部知見。《中論》破異論所用的方法常是進退兩事徵求,如破因果說︰「果先於緣中,有無俱不可,先無為誰緣,先有何用緣。」或者三事周遍窮詰,如破去來說︰「已去無有去,未去亦無去,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在破的方式上,用得最多的是假言推理,先假設一論題,然後加以否定,如「若果非有生,亦復非無生,亦非有無生,何得言有緣。」《中論》破義︰非無因、非相違、非無窮、非無體、非無果之因、無因之果,不到,不違教,相因待,已法不更法,一法不二體,有如是等義。

《中論》的關鍵性重要義理大致如上,順次讀文則如下︰觀生滅去來法,相應在因緣去來二品。觀蘊處界法,相應在六情五陰、六種三品。觀二男,取之為人法能所,相應在染染者,作作者,然可然三品;取之為有無為相、根受所依,相應在三相本住二品。觀十二支法,生死五蘊,相應在本際與苦二品;無明緣行、三和合觸,相應在行與合二品;有及取愛,相應在有無縛解及業三品。觀二空法,相應在法、時、因果、成壞四品。是等諸法觀屬於染。若觀屬淨,相應所在,則人之為如來品,相之為顛倒品,行之為四諦品,果之為涅槃品。以上是觀菩薩大乘法。觀四諦起,觀諸見執,相應在十二因緣及邪見二品。這是觀聲聞小乘法。諸有所執,生滅、去來、三科、二取乃涅槃,有決定性,如虛空華本無所有。緣生無自性,生亦無自性,緣亦無自性,起而無起,宛然而寂然,所謂染法淨法大法小法者皆如幻如化不壞假名。《中論》中示究竟旨歸說︰「大聖說空法,為離諸見故,若復見有空,諸佛所不化。」此所謂實相中道義。(李安)

關於本書的註釋,相傳印度為本書作註釋者有七十餘家,然現存者有七,玆略述如次︰

(1)青目《中論》︰四卷。鳩摩羅什譯。收在《大正藏》第三十冊。青目此作係疏釋各頌大意,文義簡要。1912年,德國學者華利賽(M. Walleser)譯之為德文,以《Die mittlereLehre des Nāgārjuna,nach der chinesischen Version Übertragen》之書名刊行。

(2)《無畏論》︰作者不明。相傳為龍樹所撰,然其所釋頗類青目之釋,故其書是否為龍樹親撰,尚待研究。1923年華利賽刊其藏譯本,並收之於《Materialien Zur Kunde des Bud-dhismus》第二卷。另有華利賽譯的德譯本,及池田澄達的日譯本。

(3)佛護《根本中論註》︰其藏譯本亦由華利賽刊行。印度古代學者月稱及清辨等人由於對此註的看法不同,致使中觀派分裂為二。

(4)清辨《般若燈論》︰現存漢譯及藏譯。漢譯是唐‧波羅頗蜜多羅所譯《般若燈論釋》十五卷。收在《大正藏》第三十冊。此譯譯文粗劣不堪,故學界多用藏譯本。

(5)安慧《大乘中觀釋論》︰僅存漢譯,即宋‧惟淨及法護譯,共十八卷。安慧此論,對清辨的註釋似有影響。

(6)月稱《中論註》(Prasannapadā)︰書名又稱《顯句論》、《淨明句論》等。現存梵本及西藏譯。是唯一現存的梵文原典(有普辛的校訂本)。藉此書,可以窺知《根本中頌》的原文。全篇除批判清辨之外,並運用過誤附隨的論法,駁斥邪見,而顯揚龍樹的中觀思想。今有謝爾巴斯基(Th. Stcherbatsky)的英文節譯、謝爾(S. Schayer)的德文節譯、狄雍(J. W. de Jong)的法文節譯等。另有荻原雲來及山口益的日文節譯。

(7)無著《順中論》︰二卷。元魏‧菩提流支譯。

此外,漢地的《中論》註釋,以吉藏的《中論疏》十卷最為著名。該疏係為疏釋《中論》之青目釋本而作。吉藏另著有《中論遊意》一卷、《中論略疏》一卷。此外,西藏有宗喀巴《中論廣釋》;日本方面,有安澄《中論疏記》二十卷、快憲《中觀論二十七論別釋》一卷。

◎附一︰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三章 (摘錄)

龍樹的主要思想,集中地表現於所著《中論》一書中,如果原始要終地講,就是該《論》所提出的「八不緣起」和「實相涅槃」兩種理論。前者屬於他學說體系中「境」的部分,後者則與「行」「果」部分相聯繫。從哲學角度看,八不緣起相當於對世界的解釋,實相涅槃相當於變革、改造世界。掌握了這兩種理論,對掌握這一家學說的要點也就差不多了。

八不緣起見於《中論》開頭的兩個歸敬頌,原不計在本文之內,只作為本文的引子,但對全論來說,正如青目的《釋》指出的,它解明了寫這部論的目的。不僅如此,後來無著為解釋此二頌,還寫了《順中論》一書,論的全名是《順中論義入大般若初品法門》。般若那時發展的很大了,「初品」指的是廣本十萬頌,那麼大分量的般若經,照無著看,從此二頌就可入門。他在《順中論》開頭還說︰「如是論偈,是論根本,盡攝彼論。」說這兩頌把《中論》的全部思想包攝無遺,可見其重要了。這可以代表印度學者們的看法。中國方面,羅什傳譯了龍樹學說後,就出現了「三論宗」。三論宗人,對此二頌說成是「諸佛之中心,眾聖之行處」,說是諸佛用心之所在,眾聖所行之事都在於此了。同時還說是「正觀之旨歸,方等之心髓」,是大乘正觀的根本。可見也將它看得特殊重要。

為什麼要重視這兩個頌呢﹖當然也是有根據的。原來佛學的根本思想,就在於正確地說明因果現象,即說明所謂緣起的道理。在原始佛學時期,是以人生現象為重點來講十二因緣的,用十二因緣把人生現象串連起來,並且說明它們互相依持的關係。這種關係不是空泛的,而且各各環節之間都有必要的條件,如「行」的發生,必要條件是「無明」。當然也還有其它條件,但「無明」是不可缺少的,起決定作用的。其他各支,都是按此方式加以組織。這就是他們對人生現象的所謂正確解釋,而他們的全部境行果理論,都建立在這個基礎上。後來緣起學說有所發展,不但涉及人生現象,而是以人生為中心擴大到宇宙的一切現象去,把宇宙的一切現象也看成是互相依持,並看出其中的主要條件所在。當然,這種擴大了的緣起說,也要有一種所謂正確的解釋,但是已非那種僅限於人生現象的緣起說能夠說明的了。因為原始佛學講的緣起是有所偏重的,如講生滅無常,這個理論聯繫到實踐,是對人生的一種價值判斷,認為無常故苦,苦則應滅,以至到涅槃清淨。誠然,當時人們固然有苦,但苦的真正原因卻不是佛學能說清楚的。這種學說在原始佛學時還能維持過去,而且也發生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把它擴大到對整個宇宙現象進行解釋,儘管這種解釋也與人生現象有關聯,如只簡單作生滅無常、苦等價值判斷,那已顯然不夠,而且也不能說明事物的真象。因此,就在緣起的基礎上發展出兩種極端看法︰一是有部的看法,認為一切現象都是實有。為什麼呢﹖因為它們都有緣起做根據,不是憑空產生,是有條件的。另一極端看法是大乘思想中認為緣生法是空,不實在的,這是對實有說的直接反駁。它雖然糾正了「有」的極端,卻又陷入了「空」的極端,一切虛無,一切都落空。當然,這兩種極端看法都是不正確的。所以現在的問題是怎樣正確的理解空義。這就是緣起理論在龍樹以前所經歷的一個發展過程。

到龍樹時期,他認為釋迦提出的緣起論是全面的,不單純說有或說無,而是有無的統一。如從因果關係上說有無,所能推論出來的不外乎生滅、常斷、一異、來去等現象。這些都是由時空上因果相望而說的。但是真正的緣起說,在龍樹看來,對八個方面都是不能執著的,如果執著了,就等於戲論。戲論是個比喻,印度把人們認識上的概念也看成是名言,儘管未說出口,但構成了概念,就是無聲的言說。名言有有用的、無用的、正確的、不正確的,無用或不正確的名言,就是戲論。照龍樹的說法,在緣起論上單純執著生滅等,是不正確的,所以是戲論。而佛所說的緣起,是超出戲論,是消滅戲論,也可以說是寂滅狀態。所以頌說「善滅諸戲論」。這句話,據梵藏本有兩層意思,一是息諸戲論,二是息戲論後成為寂滅狀態。漢譯只談滅戲論,將另一層意思略去了。用以上這種觀點講因果,是過去所有各種因果說中說得最好的,所以對佛致最高的敬禮。意思是說照佛這樣的說法,加以發揮,就是此論的宗旨。

生滅等八個方面,是龍樹根據《般若經》裏所常提到的偏見,加以本人的經驗,在組織學說時歸納出來的。當然,偏見不止這八種,但這八種可以概括一切。既然龍樹的八不緣起是這樣得出來的,有些註釋者常聯繫到具體的不正確的主張來作解釋,如當時佛教內部,部派佛學偏於生滅,外道偏於常斷、一異、來去。外道中正統婆羅門是常見,順世唯物論學派偏於斷見(順世派認為儘管宇宙不斷,但人生現象、個體生命是必然要斷的)。數論派是一見(認為因果是一,因中有果,果從因轉化而來),勝論派是異見(認為因果是異,因中無果,許多因積累起來才有果)。來去的偏見,如相信人從自在天生,即是從自在天來;再如說每個個別的人都是從梵生,這在梵說來,是梵到人那兒去。總之,這些片面的看法,可以聯繫到佛教內外的各種說法,而龍樹統歸之為「戲論」。龍樹的緣起理論超出了這一切戲論,認為只有如此,才能得出對現象實在的認識,達到真實,也可叫實相。

龍樹這種理論在哲學上的意義是怎樣的呢﹖他以為用平常的概念,是不可能認識世界實相的。但是,人的認識又離不開概念。假使說,完全不用概念,那麼只有下列兩種情況才可能︰第一,與感覺聯繫的直覺,即直觀地聽到見到就是,這樣就不能發展思想,這樣的認識是片斷的,不是正常的思維規律。第二,像古希臘末期的直觀派主張的神知,不借助任何概念,直接認識神,與神合而為一。龍樹的緣起理論,就含有一點這種神祕直觀的意味。他主張息戲論,用般若(智慧)與對象直接交通,中間沒有任何間隔,也無須任何媒介,這種作用,他們名之為「現觀」。後世對此現觀還有一個很好的比喻︰「如啞受義」(見《攝大乘論》。受,領受。義,指境界)。不會說話的啞人,對境界不僅有一般的感覺,而且有所領受,但不能言說。俗話所謂「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他的感受比能用言語來表達的更為清晰深刻。可見「現觀」是面對的直接體會,而且體會得更深刻。從這方面講,龍樹的「現觀」就帶有神祕的色彩。但是他講般若並不局限於「根本般若」上,他是主張先掌握了「根本般若」後再發展它,這也是合乎人們思想規律的。他們把這發展了的認識叫「後得智」。所謂「後得」就是在「根本」以後還要有一種認識,而這種認識同概念又有聯繫了。所以從「根本」上說是「無所得」,這與概念沒有關係,但「根本」以後還是「有得」,這與概念有聯繫。還可以推想,為什麼「根本」是「無所得」呢﹖那是因為「根本」之前的所得是戲論,戲論滅自然是「無所得」,所以要先掃除戲論(息滅諸戲論),到達根本無所得階段──這是要經過實踐的,然後再與概念聯繫對世界認識,那時才能得到實相。如龍樹《中論》的皈敬頌就是得到了實相的認識。「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因緣法」雖出自佛說,但是被曲解了而有戲論偏執,即要否定而說是「空」,再進而認為這是「假名」。假名還是與概念聯繫著的,但這種概念已是恰如其分的假名,是與空聯繫著的假名,而不是實有之類的戲論,這就是中觀。龍樹緣起說的哲學意義就是如此。

八不緣起的理論,講的都是關於認識「境」的方面。

其次,從「行」與「果」的實踐方面看,佛學的最終目的在追求涅槃。開頭所追求的涅槃是消極的,是如同吹熄燈火一樣消滅完事。這是從判斷人生現象為苦作出發點的。既然人生是苦,當然進入消滅了的狀態要更好些。後來涅槃理論有所發展,特別是由於緣起說的發展,就不是消極的了。講涅槃也聯繫到一切法,應該是去掉不相干的戲論,顯示一切法的本來面目,即實相。所以,龍樹講的涅槃,其實踐的基礎就是「顯示實相」。這個涅槃究竟境界乃來自對實相的認識,應用。這究竟境界,當然也有一個極點(絕對的地步),那就是「無餘涅槃」。從前講無餘涅槃是把苦滅盡,直到人死後焚骨揚灰什麼也沒有了才行;龍樹在此講的「無餘涅槃」則是指實相的完全顯示而言,要能達到究竟,完全顯示一切法的實相,才是極限。在達到這個極限之前,叫趨向涅槃,即在趨向無餘涅槃過程中。也可以說是一種涅槃境界,相對無餘而言,就叫「無住涅槃」。在趨向過程中隨時可以停下來,但一停下來就是無餘涅槃,所以他不主張停下,而主張「無住」。怎樣才會無住呢﹖這是從緣起的認識出發的。他們認為世界一切都是互相依持、互相聯繫的,人與人,人與生物也是互相聯繫的,人不能看成是個體,而應看成是整體。所以在趨向涅槃實踐中,不是要一個人的單獨行動,而是要全體都行動起來。單獨趨向是自利,在緣起的條件下,單獨自利是不可能的,要自利利他,甚至要以他為自。這樣,把自己融合在眾生的汪j 大海中,利他就是自利。因此,在趨向涅槃的道路上,就覺悟到有許多事要做,實現究竟涅槃的行為是完不成的,是停不下來的,這就有了無住的境界。這是無住意義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從實相看來,一切法的實相就是指的與涅槃相待的世間事物實相。世間是流轉生死的,涅槃是超出生死流轉的,但是世間一切現象是畢竟空,以空為實相,這實相也就成為涅槃的內容。所以世間與涅槃是一回事,由實相把兩者統一起來了(當然兩者不可混同)。這樣,在趨向涅槃的過程中,只要世間是無盡的,就不會歇下來,就不會離開世間去另求涅槃。世間即涅槃,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涅槃也應該是無住的。

◎附二︰印順《中觀論頌講記》(摘錄)

《中論》之特色
(一)有空無礙
(上略)假名性空,在龍樹的思想中,是融通無礙的。但即空即有的無礙妙義,要有中觀的正見才知道。如沒有方便,一般人是不能領會的,即空即有,反而變成了似乎深奧的空論玄談。所以,現在依龍樹論意,作一深入淺出的解說。

(1)依緣起法說二諦教︰佛法是依佛陀所證覺的境界而施設的。佛所證覺的,是緣起正法,本不可以言說表示,但不說,不能令眾生得入,於是不得不方便假說。用什麼方法呢﹖《中論》說︰「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二諦就是巧妙的方法。勝義諦,指聖者自覺的特殊境界,非凡夫所共知的。佛陀殊勝智的境界,像《法華經》說︰「如來見於三界,不如三界所見,非如非異。」所見的對象,同樣的是三界緣起,所得的悟解卻不同,見到了深刻而特殊的底裏,所以名勝義諦。世俗諦,指凡夫的常識境界,如世間各式各樣的虛妄流變的事相。凡夫所見的一切,也是緣起法,但認識不確,沒有見到他的真相,如帶了有色眼鏡看東西一樣。所以說︰「無明隱覆名世俗」。佛陀說法,就是依人類共同認識的常識境,指出他的根本錯誤,引眾生進入聖者的境地。所以,這二諦,古人稱之為凡聖二諦。經上說︰「諸法無所有,如是有,如是無所有,愚夫不知名為無明。」因為無明,不見諸法無自性,而執著他確實如此的有自性,所以成為世俗諦。通達諸法無自性空,就見了法的真相,是勝義諦。所以說︰「世俗諦者,一切法性空,而世間顛倒故生虛妄法,於世間是實。諸賢聖真知顛倒性故,知一切法皆空無生,於聖人是第一義諦,名為實。」這二者,是佛陀說法的根本方式。只能從這個根本上,進一步的去離妄入真;體悟諸法的真相。不能躐等的擬議圓融。

(2)說二諦教顯勝義空︰佛依緣起說二諦教,目的在使吾人依世俗諦通達第一義諦。因為,「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所以要說世俗諦。說二諦而重心在勝義空,因為「不得第一義,則不得涅槃」。這個意義是非常重要的!眾生在生死中,一切都沒有辦法,病根就在妄執真實的自性。若是打破自性的妄執,體達無自性空,那一切就都獲得解決了。緣起的空有無礙,是諸法的真相,但卻是聖者自覺的境界;在我們,只能作為崇高的理想,作為前進的目標!可以意解他,卻不能因觀想圓融得解脫。在自性見毫釐許未破的凡夫,先應該側重透徹一切空,打破這凡聖一關再說。

世俗諦是凡夫所認識的一切。凡夫所認識的,顛倒虛妄,本不成其為諦,因凡夫的心境上,有這真實相現起,執為實有,所以隨順世間也就說為真實。雖覺得這一切是真實的,其實很不可靠,所以佛陀給我們指出認識中的虛妄,顯示聖者自覺的真實,使凡夫發心進求諸法的真性。這需要破除虛妄不實,開顯一切法的無自性空。一般人覺得是真實自性有的,現在說不是真實的。從觀察到悟解這不真實的自性無,才能窺見一切法的真相。這很重要,離生死虛妄,入解脫真實,都從此下手!

什麼是自性﹖自性就是自體。我們見聞覺知到的,總覺得他有這樣的實在自體。從根本的自性見說,我們不假思惟分別,在任運直覺中,有一「真實自成」的影像,在心上浮現,不是從推論中得來的實自性。因直覺中有這根本錯誤的存在,所以聯想、推論、思惟等等,都含著錯誤,學者們製造了種種錯誤的見解。前者是俱生的,後者是分別而生的。

直覺所覺的,不由思惟分別得來的自性有,使我們不能直覺(現量)一切法是因緣和合有的。這不是眾緣和合的自性有,必然直覺他是獨存的、個體的。像我們直覺到的人,總是個體的,不理解他是因緣和合的,有四肢百骸的,所以自性有的「自成」,必然伴有獨存的感覺。由獨存的一,產生了敵對的二(多),覺得這個與那個,是一個個的對立著。獨立的一也好,敵對的二也好,都是同一的錯誤。在哲學上,一元論呀,二元論呀,多元論呀,都是淵源於獨存的錯覺。他們根本的要求是一,發現了一的不通,又去講二,講多。等到發現了二與種種有著不可離的關係,再掉轉頭去講一。任他怎樣的說一說多,只要有自性見的根本錯誤在,結果都是此路不通。

自成的、獨存的自性有,直覺上,不能了解他是生滅變化的,總覺得是「常爾」的。像一個人,從少到老,在思惟分別中,雖能覺得他長、短、肥、瘦、老、少,有著很大的變化。在自性見的籠罩下,就是思惟分別,也常會覺得他的長、短、老、少,只是外面的變化,內在還是那個從前看見的他。思惟還不能徹底的見到變化,何況是直覺!事實上,一切法無時不在變化的,佛陀說諸行無常,就是在一剎那(最短的時間)中,也是生滅演變的。因我們的直覺上,不能發現諸法的變化性,所以覺得他是常。世間學者多喜歡談常,病根就在此。另一分學者,在意識的聯想中,感到無常,但因常爾的自性見作怪,不能理解無常的真義,不是外動而內靜,就前後失卻聯繫,成為斷滅。斷是常的另一姿態,不是根本上有什麼不同,如二與一一樣。

總上面所說的,自性有三義︰(1)自有,就是自體真實是這樣的,這違反了因緣和合生的正見。(2)獨一,不見相互的依存性,以為是個體的,對立的。(3)常住,不見前後的演變,以為是常的,否則是斷的。自性三義,依本論〈觀有無品〉初二頌建立。由有即一而三,三而即一的根本錯誤,使我們生起種種的執著。世間的宗教、哲學等理論,不承認一切空,終究是免不了自性見的錯誤。佛說一切法是緣起的,緣起是無自性的,就是掃除這個根本錯誤的妙方便。無自性的緣起,如幻如化,才能成立無常而非斷滅的;無獨立自體的存在,而不是機械式的種種對立的;非有不生而能隨緣幻有幻生的。本論開端說的︰「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就是發明此意;所空的也就是空 卻這個自性。假使我們承認這自性見是正確的,不特在理論上不能說明一切事理;並且因這根本無明的執著,成為流轉生死的根本,不能解脫。這自性見,人類是具有的,就是下等動物如猪、馬、牛、羊,牠們的直覺上,也還是有這錯誤顛倒的,不過不能用名相來表示罷了。這自性見,在一一法上轉,就叫法我見,在一一有情上轉,就叫人我見。破除這自性見,就是法空與我空。佛說二諦,使我們通達勝義空,這是佛陀說法的本懷。

緣起是佛法的特色,照樣的,空也是佛法的特色。但因為學者認識的淺深,就有三種不同︰

{1}分破空,天台家叫做析法空。就是在事事物物的觀察上,利用分析的方法,理解他假合的無體空。如一本書,一張張的分析起來,就顯出它的沒有真實自體。這分破空,能通達真相,解脫生死嗎﹖不能,這不是龍樹學所要發揮的。世間與小乘學者,都會談到這樣的空。這空是不徹底的,觀察分析到不可再分割的質點,他們就必然要執著為實有的,以為一切是依這實有而合成的。所以雖然說空,結果還是不空。這不空的,實際上,就是非緣起的。像有部說一切法有,色法是一微一微的,心法是一剎那一剎那的,這都是分析空所得到的結果。

{2}觀空,這可以名為唯識空。就是在感情的苦樂好惡上,一切法常是隨觀念而轉的。如果是修習瑜伽的,像十一切處、不淨觀等,都能達到境隨心變的體驗。火是紅的,熱的,在瑜伽行者可以不是紅的,熱的。境隨心轉,所以境空。小乘經部的境不成實,大乘唯識的有心無境,都是從這觀空的證驗而演化成的。這雖比分破空深刻些,但還是不徹底,因為最後還是不空。境隨心轉,境固然是空的,心卻不空。龍樹學,為了適應一般根淺的眾生,有時也用上面二種空。不過這是不能悟到空理,不能得解脫的。

{3}本性空,就是觀察這一切法的自性,本來是空的,既不是境空,也不是境不空,而觀想為空。一切法從因緣生,緣生的只是和合的幻相,從真實的自性去觀察是沒有絲毫實體的。沒有自成、常住、獨立的自性,叫性空,性空不是否定破壞因果,是說一切都是假名。從緣生無自性下手,可直接擊破根本自性見。存在的是緣起的,緣起是性空的,到達了徹底的一切空,不會拖泥帶水的轉出一個不空來。自性,出於無始來熏習的妄現,而由不正確的認識加以執著,緣起法本不是這麼一回事,根本是一種顛倒。所以,把他破除了,只是顯出他的本相,並沒有毀壞因果。學教者,從種種方法,了解此自性不可得。修觀者,直觀此自性不可得;消除了錯誤的根本自性見,即可悟到諸法的無自性空,進入聖者的境地。這是性空觀,是佛陀說空的真意。

(3)解勝義空見中道義︰佛陀談空,目的在引我們窺見緣起的真相。我們因有自性見的存在,不能徹見緣起,永遠在生死戲論中打轉。要認識緣起,必先知道空,空卻自性,才見到無自性的緣起,緣起是本來空寂的。唯有在畢竟空中,才能徹底通達緣起的因果性相力用。不過,通達性空,有兩種人︰(一)鈍根︰就是學大乘的在他證空的境地上,與二乘的唯入但空一樣。他知道因緣生法是畢竟空無自性的,在聽聞,思惟,修習,觀察性空時,是不離緣起而觀性空的。他雖知緣起法是因緣有,假名有,但因側重性空,到悟證時,見到緣起法的寂滅性,緣起相暫不現前。但空者所證的性空,是徹底的,究竟的。(二)利根︰他的智慧深利,在聞思抉擇時,觀緣起無性空;到現證時,既通達無自性空的寂滅,不偏在空上,所以說「不可得空」。雖可以不觀緣起,但也同時能在空中現見一切法的幻相宛然,這就是性空不礙緣起,緣起不礙性空的中道妙悟。但證空性者,他起初不能空有並觀,般若證空,緣起相就不現;等到方便智能了達緣起的如幻,又不能正見空寂。依這一般的根性,所以說︰「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方便將出畢竟空,嚴土熟生。」「慧眼於一切都無所見」,也是依此而說的。這初證性空無生的菩薩,有諸佛勸請,才從大悲本願的善根中,從空出假,在性空的幻化中,嚴土,熟生。那智慧明利的菩薩,證得不可得空,能空有並觀,現空無礙。依這特殊的聖者,所以說︰「慧眼無所見,而無所不見。」要方便成就,才證入空性。經中說二乘聖者沈空滯寂,或菩薩但證性空,這不能作為性空不了,或者真性不空的根據。因為,就是到了菩薩的空有無礙,見到即空的假名,即假的空寂,仍然是空,不是不空,這與真常論者的思想不同。中國的三論宗、天台宗,都把現空交融的無礙,與真常論者空而實不空妙有的思想合流。根本的差異點在︰性空者以為空是徹底究竟的,有是緣起假名的;真常者以為空是不徹底的,有是非緣起而真實的。雖有這兩種根性,結果還是一致的。在行證上,雖然或見一切法空,或見即空即假的中道,但下手的方法,也是一致的。深觀自我的緣生無自性,悟入我我所一切法空;從這性空一門進去,或者見空,或者達到空有無礙。龍樹說︰「以無所得故,得無所礙。」所以無論鈍利,一空到底,從空入中道,達性空唯名的緣起究竟相。這樣,先以一切法空的方法,擊破凡夫的根本自性見,通達緣起性空,轉入無礙妙境,不能立即從即空即有,即有即空起修。本論名為中觀,而重心在開示一切法空的觀門,明一切法「不生不滅」等自性不可得。這不是不談圓中,不深妙;卻是扼要,是深刻正確。那直從空有無礙出發的,迷悟的抉擇既難以顯明,根本自性見也就難以擊破!中國學佛者,有兩句話︰「只怕不成佛,不怕不會說法。」我現在可以這樣說︰「只怕不破自性,不怕不圓融。」初心學佛者,請打破凡聖一關再說!

(二)大小並暢
佛世所教化的是聲聞弟子,而佛自己卻是修菩薩行而成佛的。有佛與聲聞兩類,這是大小乘各派所共認的。本論的思想,佛與聲聞所解脫的生死是同一的,繫縛生死的根本也是同一的。流轉生死是什麼﹖無明緣行,行緣識等的十二緣起。現在說緣起性空,就是突破緣起的鈎鎖而獲得解脫。這不但聲聞如此,佛也還是從這緣起中解脫過來。所以說︰生死與解脫,三乘是共的;生死根本,三乘也是共的,誰不擊破生死根本的自性見,誰就不能得到解脫。破自性見,需要般若空,所以《般若經》說︰「欲得聲聞乘者,應學般若波羅密;欲得緣覺乘者,應學般若波羅密;欲得菩薩乘者,應學般若波羅密。」這可見不特生死根本與所解脫的生死是共的,就是所修的觀慧,也同是般若實相慧。這三乘共的思想,與根本佛教的思想契合;如說「三乘共坐解脫床」即是一例。不過其中也有小小的差別,就是聲聞法多明人空,大乘法多明法空。雖然所明的二空有偏重不同,但性空義畢竟是一。龍樹曾舉一個譬喻說︰稻草所燒的火,與樹木所燒的火,從他的所燒說,雖是兩個,而火的熱性卻是一樣,不能說他有何差別。所以解脫生死,必須通達空性。上面說過,自性見在一一法上轉,而認為有獨存的自我,這是法我見;若在一一有情上轉,而認為有獨存的自我,這是人我見。我見雖然有二,實際只是自性作怪。我們若欲通達我空法空,唯一的是從擊破自性見一門深入,所以說三乘同一解脫門。本論的觀法品,明白的指示,得無我我所智慧,洞達性空,即得解脫。大小乘的學者,都以性空為解脫門,不同其他的大乘學派說。

在通達性空慧上,大小平等,他們的差別,究竟在什麼地方呢﹖這就在悲願的不同︰小乘聖者,沒有大悲大願,不發菩提心去利益有情,菩薩卻發廣大心,修廣大行,普願救濟一切有情。在這點上,表示了大小乘顯著的差別,一是專求己利行的,一是實踐普賢行的。至於在見實相的空慧方面,只有量的差別,「聲聞如毛孔空,菩薩如太虛空」;而質的方面,可說毫無差別。本論重在抉擇諸法真理,少說行果,所以本論是三乘共同的。不過側重聲聞的《阿含經》,不大多說空,多說緣起的無常、無我、涅槃。本論依《般若經》等,側重法空;也就是以《阿含經》的真義,評判一般有所得聲聞學者的見解。使緣起性空的為三乘共同所由的真義,為一般聲聞所接受,也就引導他們進入菩薩道了。這點,我們不能不知。聲聞學者初發心時,以無常為入道的方便門,見世間的無常生滅,痛苦逼迫,急切的厭離生死,欣求涅槃;所以放下一切,少事少業,集中全力去修習正行。菩薩就不能如此,假使厭離心太深,容易落在二乘中。因此,悲心迫切的菩薩,從性空的見地,觀察世間的一切,雖明晰的知道世間是無常的、苦的,但也能了知他如幻。這才能不為五欲所轉,於如幻中利益眾生,不急求出三界去證入涅槃。阿含重心在聲聞法,般若重心在菩薩道。本論是三乘共法,特明空義,也就隱然以大乘為中心的。見理斷惑,二乘是共的。要說不同,只是一是圓滿了的,一是沒有圓滿的;一是可以二諦並觀,一是不能二諦並觀;一是煩惱習氣都盡,一是習氣尚未侵除。

(三)立破善巧
凡是一種學說,對他宗都要加以批判,對自己的體系,都要加以建立。佛教中,不論是大乘、小乘,都要說明世間的生死流轉,出世的涅槃還滅;而且是貫徹了的,怎樣說流轉,反其道而行之,就是還滅,決不能另起爐灶。不過破立每每帶有主觀性,誰都說自己可以破他,可以立自,在別人卻未必就承認你。所以你用什麼理由破他,你必須不受同樣理由的反駁,才算能破他立自。龍樹學徧破了一切,目的實在是建立自己。流轉還滅,這是佛學者必須建立的,現在從緣起無自性的見地,觀察一切,對不能正確的地方,就用他自己所承認的理論,顯示他本身的矛盾困難。像印度學者具有權威的勝論、數論派,他們都從實在的見地各側重一面,主張因果一與因果異,因中有果與因中無果。在理論的觀察上,每每自己撞住而不通;他們的基本困難,就在執有實在。所以佛說緣起,是空無我的緣起,才能建立一切。龍樹說︰如有毫釐許而不空的自體,在理論的說明上,必定要發生常、斷、一、異、有、無的種種執著;所以一切法不空,不但不能破他,也不能自立。論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這是說一切法必須在空中纔能建立起來,纔能立論正確,不執一邊,不受外人的評破,處處暢達無滯;這是本論立義特色之一。難破,不是一難就算了事的,你難別人,別人也可以反問你,你自己怎樣說的,他人也可以照樣的問你。這情形,在大小乘各派中都非常明白。比如唯識學者,破外色沒有實在極微,就說︰你所執的實在極微,有六方分呢﹖還是沒有﹖若有六方分,那就是可分,怎麼可以說是極微呢﹖若沒有六方分,方分既沒有,怎麼還說是極微色﹖他破了外色的極微,就建立只有剎那剎那的內心變現。但我們也可用同樣的方法,問問他的內心,你的一念心有沒有前後的分呢﹖若說有分,那就不是剎那;若說沒有分,那麼這無分的剎那心生滅同時呢﹖還是異時﹖若是同時,這是矛盾不通;若是異時,先生而後滅,豈不是有分非剎那嗎﹖這樣的反復徵詰,照樣的可以破他的內心有。又如犢子部,在五蘊上建立不可說我,難問他的時候,就說這是假有的呢﹖還是實有﹖若是實有,應離五蘊而有別體;如果是假有,那怎可說五蘊上有不即五蘊的不可說我呢﹖又如唯識宗破經部的種類,也是利用這假有實有的雙關法。但他自己,卻說種子是非假非實的;又可說世俗有,又可說勝義(真實)有。這雖破了對方,但仍不能建立自己,所以這種破立,是不善巧的。龍樹立足在一切法空,一切法是假名緣起上,這才能善巧的破立一切。若一切法是實在的常爾的獨存的,那甲乙兩者發生關係時,你說他是一還是異﹖異呢,彼此獨立,沒有關係可談。一呢,就不應分為甲乙。若說亦一亦異,或者非一非異,那又是自語相違。所以唯有承認一切法無自相,是緣起的假名,彼此沒有獨立不變的固定性。因緣和合生,彼此有相互依存性,也有統一性,但彼此各有他的不同形態,不妨有他的特性、差別性。這樣從無自性的非一非異中,建立起假名相對的一異。難他立自,都要在一切法空中完成。所以說︰離空說法,一切都是過失;依空說法,一切都是善巧。這實在是本論的特色。

有人說︰龍樹學為了破外小的實有計執,所以偏說一切皆空。這是不盡然的,龍樹學特闡法空,這是開發緣起的深奧,像《般若經》說︰「深奧者,空是其義。」這也是抉發緣起法的最普徧正確的法則,完成有與空的無礙相成。這需要批判掃蕩一切錯誤,才能開顯。當小乘隆盛外道跋扈的時期,多拿他們作為觀察的對象,這是當然的。眾生有自性見的存在,本來主要的是破那個根本自性見。但一分世智凡夫,卻要把那個自性見,看為萬有的本體,作他思想的辯護者。這些世間妄智,在佛法外,就是外道(宗教哲學等);在佛法內,就是一分小乘學者(不合佛意者),還有大乘的方廣道人,這自然要破斥了的。所以我們要審思自己的見地,是否正確,是否在自性見中過生活,不要把《中論》看為專破外道小乘的。古人說︰三論徧破外小,就是「徧呵自心」,這是何等的正確!《中論》的觀門,是觀破自性的方法,知道了這破斥的方法,凡是執著實有的,也什麼都可破,不要死守章句,只曉得這頌是破這派,那頌是破那派,不曉得檢點自心,不知道隨機活用。

從來學空的學者,常發生一種錯誤,以為空即一切空無所有,知道了空無所有,便以為一切都是假有的,一切都要得,就要什麼都圓融貫攝了。這樣學空,真是糟極了!譬如這裏一把刀,觀察他的真實自性,說沒有刀,俗諦所知的假名刀,還是有的。若這裏根本沒有一把刀,當然說無刀,但反過來也說有刀,豈不是錯誤之極!可說毫不知立破。一切法空,是破真實的自性,是不壞世俗假名的。但緣起假名,與第二頭第三手不同,所以世俗諦中雖一切唯假名,而假名的有無,也還是有分別。如外道的上帝、自在天、梵天等,佛法中無分的極微色、剎那心等,都是妄執,如以為有緣起假名,必會弄成邪正不分、善惡不分。大略的說,我們明淨六根所認識的一切,在一般世間常識中(科學的真實,也屬於此),確有此體質相用的,須承認他的存在。如果否認他,這就與世間相違了。這裏面,自然也有錯誤。而我們習見以為正確的,或隱微而還沒有被我們發現的,這需要世間智的推究發明。菩薩如果證悟一切法空,正見緣起的存在,那更有許多不是一般常識所知的呢!

龍樹學的立破善巧,歸納起來有兩點︰

(1)世出世法,在一個根本定義上建立,就是世間的生死,是性空緣起,出世的生死解脫,也是性空緣起。所不同的,在能不能理解性空。能理解到的,就是悟入出世法,不能理解到的,就是墮入世間法。所以世間的一花一草,出世間的菩薩行果,都是性空緣起,這就達到世出世法的一貫。

(2)聲聞法與菩薩法,同在解脫生死的根本自性見上建立,就是聲聞人在性空緣起上獲得解脫,菩薩人同樣在性空緣起中得解脫。所不同的,菩薩的大悲願行,勝過了聲聞,這就達到了聲聞法與菩薩法的一貫。龍樹深入佛法的緣起,在立破上,可說善巧到了頂點。

〔參考資料〕 印順《中觀今論》;《中觀思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3});梶山雄一著‧吳汝鈞譯《空之哲學》;山口益《中觀佛教論考》;上野順瑛《中論──因果之論理構造》;三枝充悳《中論──緣起‧空‧中の思想》;R. H. Robinson著‧曇昕譯《中論偈於諸註本中傳承與翻譯差異之研究》;穆帝著‧郭忠生譯《中觀哲學》(The Central Philosophy of Buddh-ism)。


中阿含經

六十卷。東晉‧隆安二年(398)罽賓沙門僧伽提婆共僧伽羅叉譯。收在《大正藏》第一冊。此經是北方佛教所傳四阿含經中之一。因為它所徧集各經,不長不短,事處適中,所以叫《中阿含經》(見《彌沙塞五分律》卷三十、《分別功德論》卷上)。漢譯本最初是由曇摩難提於苻秦‧建元二十年(384)譯出,共五十九卷(現已佚,只存一些零本)。因譯文未能盡符原意,所以後十餘年,僧伽提婆等加以改譯。

此經譯本內容,凡五誦十八品,內收有二二二經,約五一四八二五字(見《出三藏記集》卷九道慈序)。各品主題如次︰

初一日誦,有五品半,合有六十四經。

〈七法品第一〉︰說七種法數及與有關問題,收有十經。(1)《善法經》,說知法知義等七善法。(2)《晝度樹經》,以三十三天晝度樹葉萎黃、還生、開花等七法,譬喻比丘從出家到證四果。(3)《城喻經》,以王邊城四食豐饒等七事具足,譬喻聖弟子得七善法,四禪成就。(4)《水喻經》,以常臥水中以至住岸七種人,譬喻常作惡事到成四果。(5)《木積喻經》,說寧抱火燒木受苦乃至殞身,亦不願作破戒親女人等事。(6)《善人往經》,說七種阿那含為「七種善人所往到處及無餘涅槃」。(7)《世間福經》,說施房等七種世間福,以及聞佛名歡喜踴躍等七種出世間福。(8)《七日經》,說由一日出世到七日並出世,以明諸行無常,勸眾離捨。(9)《七車經》,以波斯匿王從舍衞國遞乘七車,速達婆雞帝,譬喻由戒淨等七淨法,相續成就得到涅槃。(10)《漏盡經》,說見斷等七種有漏。

〈業相應品第二〉︰說有關十善業與十不善業等法,收有十經。(1)《鹽喻經》,說修身、戒、心慧等智者,雖作不善業,亦僅受現法輕報,如少鹽投恒河不覺其鹹等。(2)《惒破經》,為尼乾弟子釋惒破說無明盡則不受後有,及見色不喜不憂等六善住處。(3)《度經》,破外道宿命等三論,因說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處法,與地、水、火、風、空、識等六界法。(4)《羅云經》,教誡羅睺羅莫妄語。(5)《思經》,說故作十善業與不故作十善業受報不同。(6)《伽藍經》,誡十不善業,勤修四無量,得四安穩住處。(7)《伽彌尼經》,說十惡十善果報,如石如油,沉浮不同。(8)《師子經》,說宗本可作不可作法。(9)《尼乾經》,說破尼乾子五可憎惡,說如來得五稱譽。(10)《波羅牢經》,說我知彼幻是幻,而自非幻,並說四無量及遠離法定能斷疑惑。

〈舍梨子相應品第三〉︰主要為舍梨子所說,或與其有關之事,收十一經。(1)《等心經》,說等心天向佛述舍梨子說有內結人阿那含不還此間,有外結人阿那含還來此間。(2)《成就戒經》,舍梨子說成就戒定慧者生餘意生天中,能知滅定。(3)《智經》,舍梨子向佛說得智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等義。(4)《師子吼經》,說有身身念(四念處中身念)者,則不輕慢梵行;若無身身念者,便輕慢梵行。(5)《水喻經》,說五種不淨行除惱法。(6)《瞿尼師經》,舍梨子因瞿尼師告諸比丘,當學敬重隨順觀等法。 (7)《梵志陀然經》,舍梨子教化梵志陀然生梵天修四梵室法,即四無量心。 (8)《教化病經》,說有上信等十種得須陀洹法,此可治病。(9)《大拘絺羅經》,舍梨子問尊者大拘絺羅,因知不善、知不善根等得正見入正法事。(10)《象迹喻經》,說四諦法攝諸善法,於一切法中最勝。(11)《分別聖諦經》,說過現未諸佛廣顯四聖諦法。

〈未曾有法品第四〉︰收十經。(1)《未曾有法經》,說佛於過去迦葉佛時,開始願行佛道行、梵行等未曾有法。(2)《侍者經》,說阿難為佛侍者立三願等未曾有法。(3)《薄拘羅經》,說尊者薄拘羅未曾有法知足行。(4)《阿修羅經》,以大海中喻佛正法律中八未曾有法。(5)《地動經》,說地動三因緣及如來成就功德得未曾有法。(6)《瞻波經》,亦以大海喻正法律中未曾有法。(7)、(8)《郁伽長者經》,說郁伽長者有八未曾有法。(9)、(10)《手長者經》,說手長者有八未曾有法。

〈習相應品第五〉︰收十六經。(1)《何義經》,說持戒為令人不悔,展轉得解脫貪、瞋、癡法。(2)《不思議經》,說法有自然而得者不須思量。(3)至(9)《念經》、《慚愧經》、《戒經》、《恭敬經》,說有正念、正智、慚愧、持戒、行恭敬,便能護根護戒,乃至解脫而得涅槃。(10)《本際經》,說惡人因近惡知識,展轉乃至無明生愛;善人因近善知識,展轉乃至七覺支生明解脫。(11)、(12)《食經》,說惡人為惡知識等食,與上經說相同,並取大海為喻。13《盡智經》,說奉事善知識為往聞善法之因,展轉乃至解脫得漏盡智。14《涅槃經》,無明為苦因,展轉乃至解脫為涅槃因,故遍觀無明等十二因緣而得涅槃。(15)、(16)《彌醯經》,即為比丘說經,說與善知識俱等五因,及修不淨觀等四法能令心解脫成熟。

〈王相應品第六〉︰收十四經(品上七經)。(1)《七寶經》,說轉輪王出世便有七寶出世,如來則有七覺支寶。(2)《三十二相經》,說輪王具足三十二大人相。(3)《四洲經》,說佛本生為頂生王統御四洲而不知足。(4)《牛糞喻經》,說頂生王布施等三種業報,但五蘊無常等。(5) 《頻鞞娑羅王迎佛經》,佛為頻鞞娑羅王說五蘊無常等法,王證果皈依。(6)《鞞婆陵耆經》,迦葉佛為頻鞞王說難提波羅陶師事。(7)《天使經》,說閻王以生老病死惡業治罪,為五天使詰責罪人。

第二一日誦有四品半,合有五十二經。

《王相應品第六〉︰(品下七經)。(8)《烏鳥喻經》,教誡比丘莫依非法活命如獺等。(9)《說本經》,說阿那律陀本事,施辟支佛食得七返人天為王,又說未來螺轉輪王及彌勒佛等事。(10)《大天捺林經》,說大天輪王子孫族屬歷世出家等事。(11)《大善見王經》,說大善見王往古修四無量,六返捨身等事。(12)《三十喻經》,佛為舍梨子以王臣嚴飾等譬喻比丘比丘尼以戒德為嚴飾具等事。(13)《轉輪王經》,說堅念轉輪王成就七寶得四種如意之德,乃至比丘應如螺轉輪王以念處為境界等事。(14)《蜱肆經》,說鳩摩羅迦葉斷蜱肆王的無後世見。

〈長壽王品第七〉︰收十五經。(1)《長壽王本起經》,說長壽王及長生太子行慈不令殺人等事。(2)《天經》,說修八行得光明生天。(3)《八念經》,阿那律陀說得八大人念。(4)至(7)《淨不動道經》、《郁伽支羅經》、《娑雞帝三族姓子經》、《梵天請佛經》,佛為阿那律陀等說離欲法等。 (8)《有勝天經》,阿那律陀說大心無量心義以及光天淨光遍淨光天因果。 (9)至(15)《迦絺那經》、《念身經》、《支離彌梨經》、《長老上尊睡眠經》、《無刺經》、《真人經》、《說處經》,阿那律陀說迦絺那法等。

〈穢品第八〉︰收有十經。(1)《穢品經》,舍梨子說世人有穢無穢等法。(2)《求法經》,說三可毀三可稱法,又說中道斷欲貪等能得心住乃至涅槃。(3)《比丘請經》,目犍連說成就戾語法者與成就善語法者得失不同。(4)、(5)《知法經》、《周那問見經》,周那說知法與不知法者譬喻等。(6)《青白蓮花喻經》,說身口滅法乃至慧見滅法。(7)《水淨梵志經》,說二十一種穢污於心之法。(8)至(10)《黑比丘經》、《住法經》、《無經》,說善不善法乃至淨法盛衰等。

〈因品第九〉︰收有十經。(1)《大因經》,廣明緣起甚深乃至八解脫法。(2)《念處經》,說四念處。(3)、(4)《苦陰經》,分別欲味欲過患等法。(5)《增上心經》,說常念五相得增上心。(6) 《念經》,說欲恚害念及無欲恚害念。(7)《師子吼經》,說無明為諸受本,無明盡則一切受斷。(8)《優曇婆羅經》,說苦行不可說為正解脫法。 (9)《願經》,廣說比丘所應願事。(10)《想經》,說計地等四大,便不知地等四大;不計地等四大,便知地等四大。

〈林品第十〉︰收有十經。(1)、(2)《林經》,第一經以比丘住林能不能得正念、定心、解脫、漏盡,涅槃配合求取衣食等來源易難而組成四料簡,取能得正念乃至涅槃、乞取衣食等便易作終身住修場所。第二經也用與第一經同樣的四料簡,意取得沙門義易求生活資料的林處作終身依住。(3)、(4)《自觀心經》,說得止觀應求漏盡。(5)《達梵行經》,說知漏等因乃能盡一切苦。(6)《阿奴波經》,說提惒達哆以放逸故必墮地獄等事。(7)《諸法本經》,說諸法以欲為本等。(8)、(9)《優陀羅經》、《蜜丸喻經》,說三愛為癰本,六觸處為一切漏。(10)《瞿曇彌經》,佛許大愛道出家,因制八尊師法等。

第三一日誦,有一品半,合有三十五經。

〈大品第十一〉︰收有二十五經。(1)《柔軟經》,說佛為老病死而出家。(2)《龍象經》,說佛為龍象。(3)《說處經》,說過現未三說處等。(4)《無常經》,說觀五陰無常能得證果。(5)《請請經》,說我今受身是最後邊身等。(6)《瞻波經》,訶責犯戒之罪。(7)《沙門二十億經》,以彈琴喻精進證果。(8)《八難經》,說學道八難八非時。(9)《貧窮經》,以無善法財喻貧窮等。(10)《行欲經》,說十種行欲人。(11)《福田經》,說學無學二種福田人。(12)《優婆塞經》,說優婆塞持五戒、念三寶,必能證果。(13)《怨家經》,說瞋恚是怨家、妨害好色等事。(14)、(15)《教曇彌經》、《降魔經》,說信如來所說四事故出家等。(16)《賴吒惒羅經》說意業最重等。(17)《優婆離經》,說優婆離捨尼乾子歸佛事。(18)《釋問經》,說八正道護六根等。(19)《善生經》,佛教善生禮拜六方法。(20)《商人求財經》,說計根塵陰界是我者皆被見所害。(21)《世間經》,說佛從成道到涅槃所說皆實。(22)《福經》,說佛往者七年行慈福報。(23)《息止道經》,說初學比丘應常念不淨,除欲恚病。(24)《至邊經》,說欲盡苦應修沙門法。(25)《喻經》,說無量善法以不放逸為本,喻如地等。

〈梵志品第十二〉︰收二十經(品上十經)。(1)《雨勢經》,說比丘七不衰法與六慰勞法。(2)《傷歌羅經》,佛為傷歌羅摩納梵志說如意足、占念、教訓等三輪示現令其皈依。(3)《算數目犍連經》,佛為算數目犍連梵志說佛法中次第。(4)《瞿默目犍連經》,阿難為梵志瞿默目犍連說無一比丘能與世尊等。(5)《象迹喻經》,佛為生聞梵志說從出家護根到證無漏,方為極大象迹。(6)《聞德經》,又為生聞梵志說聞誦差別功德,從捨家到證滅。(7)、(8)《何苦經》、《何欲經》,佛答生聞梵志所問在家苦樂事等。(9)、(10)《郁瘦歌羅經》、《阿攝惒經》,說四姓平等。

第四一日誦,有三品,合有三十六經。

〈梵志品第十二〉︰(品下十經)。(11)《鸚鵡經》,為鸚鵡梵志,分別在家出家事,又說五蓋及法從心起。(12)《鬚閑提經》,為鬚閑提異學說離欲法喻。(13)《婆羅婆堂經》,佛為婆私吒及婆羅婆二梵志說四姓來歷及業報平等。(14)《須達哆經》,為須達哆居士說施心差別。(15)《梵波羅延經》,說今梵志已越梵志法。(16)《黃蘆圓經》,說於五欲無味無怖,證四禪三明乃不入胎。(17)《頭那經》,佛為頭那梵志說如梵等五梵志法。(18) 《阿伽羅訶那經》,佛答阿伽羅訶梵志問說梵志經典依於人住,展轉乃至依於涅槃。(19)《阿蘭那經》,說佛因阿蘭那梵志出家說無常法利益無量。(20)《梵摩經》,說梵摩梵志,優多羅摩納觀佛相好出家。

〈根本分別品第十三〉︰收有十經。(1)、(2)《分別六界經》、《分別六處經》,分別六界聚、六觸處、十八意行等法。(3) 《分別觀法經》,分別觀法心散不散等。大迦旃延更為廣演。(4)、(5)《溫泉林天經》、《釋中禪室尊經》,說佛莫念過去未來,常說跋地羅帝偈,迦旃延約根塵加以廣釋。(6)《阿難說經》,阿難說跋地羅帝偈及其意義,得佛印可。(7)《意行經》,說八定、八天處等以滅定為最勝。(8)《拘樓瘦無諍經》,分別諍無諍法。(9)《鸚鵡經》,分別業報差別法。(10)《分別大業經》,分別三報受時差別。

〈心品第十四〉︰收有十經。(1)《心經》,說心將世間去、心染著、心起自在等。(2)《浮彌經》,說邪正梵行得果與否。(3) 、(4)《受法經》,約現樂後苦等現未苦樂四種料簡。(5)《行禪經》,分別盛衰等四種行禪。(6)《說經》,說八定中退住及漏盡義。(7)《獵師經》,修四禪等能脫魔境。(8)《五支物主經》,說第一義沙門當知善戒不善戒等具八正道。(9)《瞿曇彌經》,說施受淨不淨。(10)《多界經》,說知界處緣起為智慧,又說眼等十八界與六十二類界。

〈雙品第十五〉︰此品分屬兩誦,成為兩品,故名〈雙品〉。收有十經(品上六經)。

(1)、(2)《馬邑經》,說沙門法須三業清淨成就禪定,乃至漏盡。(3)《牛角娑羅林經》上,樂如意道者大目犍連、樂頭陀行者大迦葉、論議者迦旃延、成就天眼者阿那律陀、習禪者離欲哆、多聞者阿難等隨用心自在與舍梨子問答各說修行所得。(4)《牛角娑羅林經》下,阿那律陀等說修四禪四無量等為人上法。(5)《求解經》,說由見色聞聲求解如來,正知如來法。(6)《說智經》,說與梵行已立比丘問答知見五陰、四食、四說等事。

第五一日誦,有三品半,合有三十五經。

〈雙品第十五〉︰(品下四經)。(7)《阿夷那經》,說法非法眾等見。(8)《聖道經》,說正八聖道及正解脫、正智十支,約邪正修斷為四十善不善法品。(9)《小空經》,說行真實空不顛倒,應不念人想、村想、無事想,乃至不住無想定。(10)《大空經》,說欲多行空者,當修內空、外空、內外空法、不移動法等。

〈後大品第十六〉︰收有十經。(1)《迦樓烏陀夷經》,贊斷過中食。(2)《牟梨破群那經》,說出家應修無欲,習慈悲喜捨等。 (3)《跋陀和利經》,贊一坐食法。(4)《阿濕貝經》,責過中食。(5)至(7)《周那經》、《優婆離經》、《調御地經》,說修行不放逸、六諍本、七滅法等、七滅諍等如法不如法等。(8)《癡慧地經》,說癡與慧種種相苦樂報。(9)《阿梨吒經》,說欲法障道。(10)《𠻬帝經》,十不往生,詳說十二緣起。

〈晡利多品第十七〉︰收有十經。(1)《持齋經》,說應持八支齋,並修念佛等五念。(2)《晡利多經》,佛為晡利多居士說離殺等八支、斷俗事。(3)《羅摩經》,說求無病安隱涅槃法為聖求,求病法等為非聖求。(4)《五下分結經》,說依道依迹斷五下分結。(5)《心穢經》,說拔疑佛等五種心中穢,解身縛等五種心中縛,是為比丘比丘尼清淨法。(6)《箭毛經》,佛為異學箭毛等說佛以無上戒等五法令弟子恭敬不離。(7)《箭毛經》,佛為異學等說天眼宿命通。(8)《鞞摩那修經》,說無諂誑、隨佛教化必得正法。(9)《法樂比丘尼經》,法樂比丘尼答毗舍佉問法。(10)《大拘絺羅經》,大拘絺羅答舍利弗問法。

〈例品第十八〉︰收十一經。(1)《一切智經》,佛為波斯匿王說四姓成就五斷支事,於後世有差別。(2)《法莊嚴經》,波斯匿王贊佛種種法靖。(3)《鞞訶提經》,說佛說法善,眾弟子趣向善,又佛行善身行不為沙門梵志聰明智慧及餘世間之所憎惡。(4)《第一得經》,說弟子不欲變異法,惟應廣布八正道。(5)《愛生經》,說生愛時便生愁苦。(6)《八城經》,阿難為八城居士說十二禪。(7)《阿那律陀經》,阿那律陀說得四禪及漏盡為比丘賢死。(8)《阿那律陀經》,說見質直、修念處、四無量等為不煩熱死。(9)、(10)《見經》、《箭喻經》,說佛一向說有常無常,又不一向說世有常等。(11)《例經》,說欲斷無明乃至老死以及別知無明乃至老死者應修三十七菩提分、十一切處、十無學法。

聲聞乘各部派中所傳的《阿含》各各不同,秦譯《中阿含》究屬於何部所傳從來也沒有一致的意見。但此經初次譯本與《增一阿含》同出於有部譯師曇摩難提,今本翻譯時,由僧伽羅叉講梵本,僧伽提婆轉梵為晉,二人皆有部的根據地罽賓人,而提婆別譯之《阿毗曇八犍度論》(即《發智論》),羅叉續成羅什所譯的《十誦律》,並為有部重要典籍。又此經的結構和西藏譯本止天所著《俱舍論疏要用論》所引用的有部《中阿含》極其相似。從這幾方面來看,此經可能是有部的傳本。

此經全部梵本似已散佚,早年在新疆地方發現的梵本斷簡中,僅有三經與本經中零本相同。即(1)同於本經之第一二一《請請經》。(2)同於本經之一三三《優婆離經》。(3)同於本經之一七○《鸚鵡經》。

在本經全部譯出的前後,零本翻譯很多,現存的計有七十三種。西藏大部經中,僅有相當於本經的零本五種。本經與南傳巴利文本《中部》對勘,二二二經中僅有九十六經相同。蓋本經所收者,篇幅或長或短,不全是適中的。所以在南傳巴利文本,也有九十餘經編入他部中(據赤沼氏《對照目錄》),本經中各經見於巴利文《長部》者凡九經,見於《增一部》者凡七十六經,見於《相應部》者凡七十六經。(田光烈)

◎附一︰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十章

第二節(摘錄)
「相應教」類集成立,而傳為佛說與弟子說的經文,仍不斷的傳出、流行,又次第結集出來。次後集成的部分,在原有的契經上,分別、抉擇、評破、融攝、組合,會入了更多的事緣、傳說,成為《中阿含》與《長阿含》。或為了便於教化,依當時所傳的經法,以增一法編集,成為《增一阿含》。三部集成的時代相近,但《增一阿含》要遲一點。

漢譯《中阿含經》,是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aḥ)的誦本。分六十卷,十八品,二二二經(傳說分為五誦)。南傳的《中部》,與《中阿含經》相當,是銅鍱部(Tamra-śatīyāḥ)的誦本。全部分十五品,一五二經;分為「根本五十」、「中五十」、「後五十」三部分,這應該就是漢譯所傳的「分」或「誦」了。這不同的兩種誦本,共同的僅有九十八經。品名相同的,不過四品。(中略)

《中阿含經》與《增支部》相合的,占三分之一以上。說一切有部的《增一阿含》沒有傳譯,所以不能知道有多少與《增一阿含》相同,而是重出。但大體說,這些,銅鍱部編入《增支部》,而在說一切有部,是編入《中阿含經》的。這部分,多數集中在一至十二品中。而〈七法品〉、〈業相應品〉、〈未曾有法品〉、〈林品〉;尤其是〈習相應品〉、〈大品〉,占有很大的比數。(中略)

總之,《中部》與《中阿含經》,共同的僅有九十八經。二部誦本所以如此的差異,是由於四阿含編集的組合不同。為銅鍱部編入《長部》、《增支部》的,而說一切有部編入《中阿含經》的達一百經左右。說一切有部編入《雜阿含經》的,卻有二十餘經,銅鍱部編入《中部》。更由於各有自宗所誦的契經,如銅鍱部的《中部》,就有二十八經。除去這些差異,二部共誦的《中阿含》原形,約為十品,一百經。

◎附二︰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五章第二節(摘錄)

佛法的原始結集,與《雜阿含經》──《相應部》的一部分內容相當。由於「如來記說」、「弟子記說」、「諸天記說」的應機不同,編入《雜阿含經》,《雜阿含經》已有了不同的適應性。依《雜阿含經》為本,順著三類「記說」的傾向,更廣的集成《中》、《長》、《增一》──三部,雖主體相同,而更明確的表現出各部的獨到適應。這是約各部的著重點而說的。

《中阿含經》繼承「弟子所說」的特性,重視出家眾──僧伽,每說到有關毗奈耶的部分。如《瞿默目犍連經》說︰佛涅槃後,佛沒有預先指定繼承人,比丘們也沒有公推誰繼承佛的地位。佛法是「依法不依人」,比丘們只是依法而住──受持學處,按時舉行布薩,互相教誡策勵,依法懺悔出罪,就能達成僧伽的清淨和合。如比丘有︰多聞、善知識、樂住遠離、樂燕坐、知足、正念、精進、智慧、漏盡──佛說的十可尊敬法,「則共愛敬、尊重、供養、宗奉、禮事於彼比丘」,佛法就這樣的延續下來。如僧伽有了諍論,要合法的除滅,佛法才不致於衰落,如《周那經》所說的「六諍根」、「四諍事」、「七滅諍法」與「六慰勞(六和敬)法」。這兩部經,表達了當時僧伽佛教的特色。此外,如長老比丘應該教導初學的;應該教誡比丘尼;教誨阿練若比丘。在布施中,施僧的功德最大;三淨肉的意義。對於僧尼習近的,不受一坐食的;過中食的;非時乞食的;犯戾語(不受教誡)的;不捨惡見,如說淫欲不障道的,心識常住的;尤其是犯戒不悔,嬈亂僧眾的,要予以嚴厲的制裁。至於敘事而文段與律部相當的,如釋尊少年受欲的《柔輭經》;從二仙修學、成佛、度五比丘的《羅摩經》;初化王舍城(Rājagṛha)的《頻毗婆邏王迎佛經》;種種希有的《未曾有法經》;因拘舍彌(Kauśāmbī)比丘諍論而說的《長壽王經》;女眾最初出家的《瞿曇彌經》;因比丘不清淨,釋尊不再說戒的《瞻波經》等。《中阿含經》與律治的、僧伽的佛教精神相呼應,表示了「中」部的重要傾向。

「法義分別」,是「中含」的又一重點所在。現存漢譯的《中阿含經》,是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āḥ)所傳的;南傳的《中部》,屬赤銅鍱部(Tāmra-śātīyāḥ)。在《中阿含經》的二二二經,《中部》的一五二經中,相同的僅有九十八經。

〔參考資料〕 《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一;《分別功德論》卷一;《撰集三藏及雜藏傳》;《印度哲學研究》卷二;《東洋學術研究》第二十三冊〈阿含經典の成立〉。


內道

「外道」之對稱。即佛教徒相對於其他教門而稱自己的教法時所用的語詞。關於內外道之分別,有多種說法。北本《涅槃經》卷十七云(大正12‧465c)︰「善男子,道有二種,一者常,二者無常(中略)。外道道者名為無常,內道道者之名為常。」同經卷三十五又云(大正12‧572a)︰「或言佛性即是內道,何以故﹖菩薩於無量劫中,修習外道,若離內道,則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以佛性即是內道。」

道安〈二教論〉則云(大正52‧136c)︰「救形之教,教稱為外,濟神之典,典號為內(中略)。釋教為內,儒教為外。」吉藏《三論玄義》更比較震旦三玄與佛典九部,其文云(大正45‧2a)︰
「外但辨乎一形,內則朗鑒三世;外則五情未達,內則說六通窮微;外未即萬有而為太虛,內說不壞假名而演實相;外未能即無為而遊萬有,內說不動真際建立諸法;外存得失之門,內冥二際於絕句之理;外未境智兩泯,內則緣觀俱寂,以此詳之,短羽之於鵬翼,坎井之於天池,未足喻其懸矣。」

一般而言,原始及部派佛教以是否合乎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等三法印之原則為內外二道之分域。而無相大乘之見地則不侷限於此說,如《十二門論疏》說,道無內外,隨行人之道而自成內外,即以所得中道之立場,顯示不執於內外一異之差別相。


出離

指超脫生死輪迴之苦而成辦佛道。《長阿含》卷一〈大本經〉云(大正1‧9a)︰「讚歎出離,為最微妙清淨第一。」《護國經》云︰「我若在家永處輪迴,佛難值遇,以信出家,為求出離。」《發菩提心破諸魔經》卷上云(大正17‧897a)︰「若有眾生樂出離,應當發起菩提心。」以上所述,乃以出三界牢獄,離脫惑業之繫縛,名為出離。又,依《瑜伽師地論》卷七十所述,出離有二因緣,一為出離三惡趣,往人天善趣;一為出離輪迴生死,趣三菩提。此外,《華嚴五教章》卷三謂聲聞修道者有漸出離、頓出離之別,其文云(大正45‧492c)︰

「又進修道人有其二種︰(一)漸出離者,斷欲界九品中前六品,盡得一來果,斷九品盡得不還果;斷上二界,盡得阿羅漢果。(二)頓出離者,謂得初果已,即頓斷三界,漸除九品,即得阿羅漢果,更無餘果。」

此外,在經論中,「出離」一詞常與「出要」混用。如《十地經》卷二〈菩薩離垢地〉云(大正10‧543c)︰「是諸有情隨貪瞋癡因緣而轉,常以種種煩惱火焰之所燒爇,不復訪求出要方便。」又,《長阿含經》卷十六〈三明經〉云(大正1‧105b)︰「時婆悉咤白佛言︰此道彼道皆稱真正,皆得出要,至於梵天。」《摩訶止觀》卷七亦云(大正46‧94a)︰「眠不安席,食不甘哺,如救頭然,(中略)以求出要。」

◎附︰呂澂〈正覺與出離──佛學基本問題之一〉(摘錄自《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三)

我們在這裏提出了「正覺與出離」的一個題目來,是要分析、說明佛家對於人生趨向有怎樣的看法和主張。概括地講︰在全人類的社會問題未得徹底解決之前,人生的需求會時常跟環境不合而發生種種痛苦。一般人不能深刻地了解它的原因,只在表面求解決,結果是陷溺日深,痛苦亦絡繹不絕;其間即使偶然好轉,也不會長久。這樣下去,只是隨波逐流,一聽環境的安排。一個人如此,大多數人也如此;一時如此,乃至整個時代也如此。這種始終迴旋、起伏、不得著落的人生,佛家謂之「流轉」(佛家對於流轉的解釋,有時比較寬泛,這裏祇就人的本位而言)。要是人們真正找到了人生欠缺的原因,從根本上予以解決,這在形式上看來,對流轉的生活是取相反的趨勢,並還有破壞它、變革它的意義,所以謂之「還滅」。由此,佛家區別人生趨向為兩途︰一是流轉的,不合理的,不應當的;一是還滅的,合理的,應當的。所有人生行事,都可用這種標準來分為兩個系列。它的名目有種種︰流轉一系或名有漏,或名有垢等等;還滅一系或名無漏,或名無垢等等。從有漏等說,是染污的、不善的,繫屬於世間的(「世間」一詞是取它「應可破壞」的意義);從和它相對的無漏等說,是清淨的,純善的,出離世間的。佛家對於人生趨向的看法,著重無漏,所以歸結於出世。但它所出離的並不是整個的現實世界,而祇是屬於世間即所應破壞、變革的一切染污、不善成分。人生要走向這個趨向,有待於一種自覺,即所謂「發心」,明白了這趨向的合理、當為,有了覺悟之後,一切行為才可以歸向這一目的,成就這一目的。這就始終在覺悟的狀態中,最後到達最完善的地步──正覺。如此佛家講人生趨向以正覺為究竟,而成就正覺的則在於出離,因而我們便構成「正覺與出離」一命題來表示這樣的意義。

在佛家的學說裏,有兩個迥異的系統︰一是聲聞乘(小乘),一是菩薩乘(大乘)。聲聞乘著重他們所依據的「佛的言教」,言教由聞而得,所以重教即是重聞。他們絕對相信佛教,視為神聖,不可改動一毫。另一系統菩薩乘則著重行為。菩薩本是成就正覺的準備階段,所以他們主張以菩薩行為行,而對於佛說並不像聲聞乘那樣拘泥,卻帶有自由解釋的色彩。這兩個系統都由根本佛說開展出來,只是解釋的方式不同,因而影響到實踐的規範也不同。它們的流行雖有先後,聲聞乘學說且比較佔先,卻不是純由聲聞乘演變或發展而成菩薩乘。到後世來,聲聞菩薩兩乘的人曾發生過激烈爭論,互相是非,但仍共同承認兩乘的原來並存。

對於「正覺與出離」這一問題,聲聞乘的解釋不大正確,應該加以簡別。他們以為人生欠缺、痛苦的原因,即在人生的本質上。分析人生,因的方面是「業」「惑」,果的方面即是「苦」。要去掉苦果,應該斷業,滅惑,不使再生。但業是種種行為,惑是種種煩惱,業惑之生起,在人事上隨時隨地幾乎無法避免,要斷滅它們,很容易走向禁欲一途,企圖由隱遁的方式擺脫糾纏,而此種消極辦法又必然遠離社會而變成自私、自利。其結果雖不能說完全落空,但終非究竟解決。因為他們的出離世間竟是捨棄世間,本來要對人生有所改善,反而取消了人生,所以說它是不徹底、不究竟的。在印度,佛家以外的學派也很多帶著這樣傾向,一般人受著熏陶,對於聲聞乘的說法就很易予以接受,因而使它流行了很久。後來佛學傳到中國,儘管那時菩薩乘的勢力已極發展,主要的義學也都以菩薩乘為依據,但實際上仍離不掉聲聞乘的作風。這給與佛學的流行以很不好的影響,向來中國佛學受到外來的批評、攻擊,即是集中在這方面的。所以,我們現在要明白佛學對人生趨向的真正看法和主張,必須先揀除了聲聞乘的說法。

菩薩乘的學說,從佛滅度後六百年(西元第一世紀)開始抬頭,一直發展到佛滅度後一千三百年(西元第八世紀),在這七百年裏,雖也有些曲折變化,但對照聲聞乘來看,精神上仍是前後一貫的。這可舉幾點說︰第一,他們看人生問題,常就全面去解決,不像聲聞乘那樣但從自己或一小部分人出發。因此,他們也著重「業」,卻由自業推究到共業,以為即使業力不可轉,而由共業的相互增上,可以因勝掩劣,也可以增減、變化,這樣人們對於未來的境遇,就能有切實的把握。其次,他們也注意折伏煩惱,但以為煩惱從對他的關係而生,人生不能避開所對的一切而獨存,就得由煩惱中發生作用,終至於轉化煩惱為無煩惱。再次,對於苦,菩薩乘也一樣的厭棄,不過用全體的看法,由厭棄更進一層,產生了「悲心」。他們瞭解到自己感覺是苦而別人不覺,自己能解除痛苦而別人不能,即會有一種不忍的心情,以至有不容自己的感受,這就是悲心的開端。又次,菩薩乘對於現實世界並不逃避,而要從各方面去理解它的實際,以求踐行的實在。因此,他們對佛所說純由「依義不依語」的路子,活用語言文字所構成的概念(想),契合實際而發生真正的智慧,這樣得著概念與實際的統一認識。最後,菩薩乘的悲、智,都不是抽象的、廣泛的毫無區別,而是隨處和種姓思想聯繫著的。假使從社會的關係上看,這思想與階級制度是有交涉的。印度社會原有四種階級,佛家立說之始,便要打破這不平等的制度,而另外提出一種理想的種姓主張來。佛家以為真能破除階級的人生,一定要依靠佛說的那樣生活,構成那一類的群眾,才做得到。所以佛徒並不限於某一階級,而四姓(即階級)歸佛,如同四河入海,成為一味;他們都可稱沙門釋子,即是表示同屬於釋迦這一種姓的。菩薩乘因有這些特點──也可以說是和原來佛說極相符合的精神,對於「正覺與出離」一問題,就能追究到深處。像「常」「樂」「我」「淨」這些人生的基本要求,聲聞乘不能得其著落,便一概予以否定,而走上消極以至於斷滅的道路。菩薩乘則不然,硬要找到人生真正的常樂我淨,並從那上面見出由染趨淨的向上發展,而為人生另開闢一條新途徑出來。

菩薩乘裏的重要學說,起初有龍樹──提婆一系。他們依據《般若》、《寶積》等經典,由「法性本寂」這是從諸法實相不為煩惑所囂動變化而言,也可謂之「法性本淨」的看法立言,以為人們對於一切事物現象,如沒有真正智慧,就不會得其實在,由此發生顛倒分別、無益戲論(執著),而招致人生的無窮痛苦。但這種迷執可以從根本上解除,最重要的是體會一切事物現象實際和那些執著無干,並不像分別戲論那一回事,也就是沒有分別戲論所構畫的那樣實體,這謂之「無自性」,謂之「空」。在形式上,這無異把分別戲論給現象的染污去掉了,而見著它原來的寂靜面目,所以謂之「法性本寂」。他們用這樣的看法解釋一切,到了「正覺與出離」這一問題上,也把世間和出世(涅槃)統一起來,以為不是離開世間而有出世,卻是得著世間的實際,依著世間實際而踐行,謂之出世。這樣地看得世間和出世為一,我們曾經說它是「即世而出世」。

龍樹學系說世間的實際即是涅槃,所以按照實際而行就和道理相應,成為瑜伽行。但從人生全體來看,這種踐行雖趨向涅槃,卻是不住著於世間,也不住著於涅槃的。全體人生有一部分未曾清淨,就不算圓滿,自然不容住著;同時,它既趨向涅槃,和世間流轉相反,也是無由住著的。在這中間,會有逐漸轉變,逐漸將世間染污改向清淨,即是由駁雜而純粹,由部分而全體等等意義。只是這些都還含蓄著未能發揮出來,後來到了無著──世親一學系,方纔特加闡揚,而另創一格。無著世親並還運用了《阿毗達磨經》和《瑜伽師地論》的教典,這些都是「本母」「對法」體裁,並且用批判的態度來解釋佛說的。依據於此,他們便提出了好些新範疇來,像「瑜伽師地」的位次,「無住涅槃」的行、「轉依」的果等等。其中尤以「轉依」一個範疇,用作「解脫」的代替語,更能顯出解脫的積極意義。由此,他們對於「正覺與出離」一問題的解答是採取「轉世而出世」的說法的。但是,宇宙人生的範圍極大,要說轉依,又從何處下手﹖無著學系特別重視認識論,以為宇宙人生在踐行中都是所知的並且是應知的對象,而藉以證知的方便則為種種名想──概念。一切名想都須經過長久的時間,應用於無數次的經驗中,才會成功「世間極成」,即同一社會中人們的共同理解。這些不但是言傳的,並還是意會的;也就是不但表現於語言文字之上,並還存在於心思分別之中,所以在不解語的嬰兒啞子一樣有名想的認識。這樣推究到一切名想慣習究竟依存之處,他們便提出一種與生俱來而且相續不斷的意識狀態即「藏識」,稱之為「所知依」。說轉依,就在這上面著眼。這要由於人們認識的轉變,影響到行為,改革了客觀環境,而形成種種向上的、清淨的名想慣習,在所知依的藏識裏逐漸替代了陳腐的、染污的名想慣習。如此不絕地轉換,到了整個的認識、行為、環境都變化了,也就是染盡而淨滿了,那纔是轉依的歸宿。這樣的轉依,原是結合著內外、自他而成,在所知方面並不單限於物象,他人也概括於內的。另外,轉依的學說與種姓思想也有密切關係。無著學系建立五種姓,以三乘差別為骨幹。在聲聞乘,向來有一種僻見,硬想排斥菩薩乘於佛家之外,所以時唱「大乘非佛說」的論調。菩薩乘卻不然,他們取兼收並蓄的辦法,以為三乘雖有優劣,但同出於佛說,本可用大涵小的(這種主張最具體地表現於《瑜伽論》十七地的組織)。由此推究建立種姓的用意,應該是側重於後天的修養,即所謂「新熏」,要由以爭取「不定姓」人們的從小入大,並非將一切種姓都看成固定不變的。在這上面並還有它社會的意義。菩薩乘流行的開頭,便已打破了沙門出家生活的限制,而有種種職業者為其成員,這樣組織了一類社會關係。從另一方面看,也可說他們是對於人生改革最負責任感的一類人。無著學系後來發展到極端,不免帶了唯心的偏向,於是內部分化,一部分學者像陳那、法稱等,擺脫了藏識的說法,要另從世間共認的意識現象上來解決認識的問題。但是「轉世而出世」的主張未變,這是可以看成佛學上最後又最要的主張的。

從上面的敘述看來,佛家所提出的人生趨向問題,可說是全面的而且是接觸到人生本質的。人們生活在社會裏,應該最好的為自己、為他人而生,這就須明白人生的意義,並能自己掌握著未來的命運。但這在一般人很不易做到,而他們所得的只是種種糾紛、痛苦而已。癥結究何所在﹖又應該怎樣解決﹖這些問題,不拘時代,不拘地點,凡對人生有高度覺悟的人,隨在都能提了出來並想到解決辦法的。要是解決得合理,就會得著多數人的擁護、支持而暢行久遠。但因為時節因緣,他們表現得不一律,當然也不能強求其同的。在佛家,最初提出來解決人生趨向的方式,當時也可算是很適宜的。後來它發展了而有種種分歧、轉變,甚至於歪曲走樣,但從它的本質上說,重要而有進步意義的成分一向都是保留著的。因此,我們對於這一點,要好好地把它從各樣誤解裏區別出來。例如,有些人這樣說︰佛家所提到的人生問題只是種生死問題,著重在人們死後的解決,對於現實生活反而忽略了。此說實在是被惑於佛家後來夾雜了宗教成分(即相信靈魂不滅要求來世的慰藉等等)之談,並不正確。實際上,佛家根本反對靈魂變相的「我」,而對於當時婆羅門、沙門等的遺棄現實、寄託未來也是破斥不遺餘力的。又有些人說︰佛家對人生問題的解答是否定人生價值的;人有生即有苦,要免苦除非不生,他們不是信奉「諸行無常,是生滅法,以生滅故,彼寂為樂」這一個頌,以為金科玉律的麼﹖這種說法只理會到聲聞乘的見解,仍舊是不正確的。聲聞乘拘牽於文句、以為無常和苦連帶著,要消滅一切無常的有為法才達到涅槃的樂境,殊不知佛說那一個頌文,原意祇離開生滅法中和能生種種惑業的「欲取」相聯繫的「諸行」,並非一切行;即從那一類生滅法的寂靜來構成涅槃境界,也並非舉一切生滅現象皆空之。由此佛家的解決人生問題不能看作否定人生,而是改革人生的。另外還有些人說︰菩薩乘對於世間,表面上好像肯定它,但實際不外擴大追求解脫的範圍,不為一己而為一切人類,所以最後仍舊歸到否定上去的。這種看法,是認為菩薩乘所說人生歸宿的涅槃和聲聞乘完全相同,卻不知菩薩乘中涅槃的意義一開頭便改變了。最顯著之點,即在舉出涅槃的成分為三德──般若、法身和解脫。他們為著涅槃所作的、所行的,不祇是解除一切苦惱,並還要累積一切功德,這樣來構成法身境界。這要打通了自他的界限而就整個的人類社會來說,功德的積集正是為著人類長期間的打算,最後化除私我為大我,乃構成涅槃的法身。也就由於這樣的因緣,它會具足常樂我淨的特徵,符合於人生基本的要求。這豈是聲聞乘拘拘於一己利害的所能理會、所能解說﹖又豈是究竟歸於人生的否定﹖總之,我們要瞭解佛家如何解決人生歸趨的問題,必須撇開以上各種不正確的說法,才能得著它的真意。還可以附帶說幾句︰佛家在這一方面牽涉到世出世的問題,依著菩薩乘的踐行,是要投身於世間,滲透於世間,而求世間本質上的變革,並無脫離世間生活的說法;前面所提到的「轉世而出世」,正是這個意思。

〔參考資料〕 《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三;《顯揚聖教論》卷五;《俱舍論》卷十;《俱舍論光記》卷三、卷十;《法界次第初門》卷上;Genjun H. Sasaki《Linguistic Approach to Buddhist Thought》。


心不相應行

指與心不相應的法。詳稱心不相應行蘊、非色不相應行蘊、非色非心不相應行法,略稱不相應、不相應行。俱舍、唯識等宗將一切諸法分為五位,此為其中的第四位。即其性非色非心,與心不相應的有為法。《法蘊足論》卷十(大正26‧501b)︰「云何心不相應行蘊﹖謂得、無想定,廣說乃至文身,復有所餘如是類法,不與心相應,是名心不相應行蘊。」

《俱舍論》卷四(大正29‧22a)︰「心不相應行,得非得同分,無想二定命,相名身等類。論曰︰如是諸法心不相應,非色等性,行蘊所攝,是故名心不相應行。」即小乘說一切有部認為在色心及心所外,另有與心不相應的得、非得等實法,因其體為有為法,故攝之於行蘊,總名心不相應行。

關於不相應行法之數量,各家說法不同。茲略引如次︰

(1)俱舍宗立十四種。即得、非得、同心、無想果、無想定、滅盡定、命根、生、住、異、滅、名身、句身、文身。

(2)唯識宗立二十四種。即得、命根、眾同分、異生性、無想定、滅盡定、無想報、名身、句身、文身、生、老、住、無常、流轉、定異、相應、勢速、次第、方、時、數、和合性、不合性。

(3)《品類足論》卷一列得、無想定、滅定、無想事、命根、眾同分、依得、事得、處得、生、老、住、無常性、名身、句身、文身等十六法。

(4)《阿毗曇甘露味論》卷上,除去上列《品類足論》之十六法中的命根,另加凡夫性,仍為十六法,又稱依得、事得、處得為種類方得、物得、入得。

(5)《雜阿毗曇心論》卷九,除去上列《阿毗曇甘露味論》中之十六法中的三得,加上凡夫性,而成十四法。

(6)《入阿毗達磨論》卷上,也列舉十四法,但改凡夫性為非得(此與《俱舍論》所立相同)。

(7)《順正理論》卷十二,加和合性於上列十四法,成十五法。

(8)《成實論》卷七〈不相應行品〉,舉得、不得、無想定、滅盡定、無想處、命根、生、滅、住、異、老、死、名眾、句眾、字眾、凡夫法等十六法;同書卷七〈無作品〉更以無作(無表)為不相應行蘊所攝。

(9)《瑜伽師地論》卷三載,不相應行總有二十四法,即︰得、無想定、滅盡定、無想異熟、命根、眾同分、生、老、住、無常、名身、句身、文身、異生性、流轉、定異、相應、勢速、次第、時、方、數、和合及不和合。

(10)《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卷一,除去《瑜伽師地論》中之不和合,作二十三法。

(11)《大乘五蘊論》列︰得、無想等至、滅盡等至、無想所有、命根、眾同分、生、老、住、無常、名身、句身、文身、異生性等十四法,與《雜阿毗曇心論》卷九所說完全雷同。

大乘主張不相應行乃於色心之分位所假立,並非說一切有部所說之實法。《顯揚聖教論》卷十八(大正31‧570a)︰「問︰諸心不相應行皆是假有,云何應知﹖答︰由二種過失故。(一)因過失,(二)體過失。因過失者,若言生是生因,能生生故說名為生,是即無別果生可得,此生為誰,能生因故說之為生。若言生是生體,是即從他生故,不應說為能生,如是餘心不相應行,如理應知。」又,《大乘五蘊論》云(大正31‧849c)︰「云何心不相應行﹖謂依色心心法分位但假建立,不可施設決定異性及不異性。」

另依《異部宗輪論》、《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二、《俱舍論》卷十九、《順正理論》卷四十五等所載,分別說部及犢子部等均以隨眠為不相應法。《成唯識論演祕》卷二(末)云(大正43‧851c)︰「彼意說云︰隨眠即是貪等,隨眠亦有十種。若無心位及起善時,由有隨眠名異生等。若是心所,無心等位既無諸染,應名聖者。若彼位有,何名無心及善心等,由此計為心不相應。」

◎附一︰熊十力《佛家名相通釋》卷上唯識宗之〈不相應行法〉(摘錄)

《廣論》云︰云何心不相應行﹖謂依色心等分位假立。謂此與彼,不可施設異不異性。按《雜集述記》云︰不相應者,不相似義,不與色心等體義相似故(色心皆有實自體,此分位假法,非有體故)。又云︰今獨名心不相應者,心是主故,實則不相應言,亦簡色法(亦簡別色法,謂此與色法亦不相似)。行義,見前諸行條。此分位假法,亦隨色心而同名行故,又簡無為法故。謂此云云者。此分位假,與所依色心法,不可說定異,即是色心上之分位故。又不可說定不異,畢竟是色心上之分位,而不即是色心故。故云︰謂此與彼,不可施設異不異性。

此不相應行法,《瑜伽》、《顯揚》皆說有二十四。謂從得乃至不和合等。

一曰得。《廣論》云︰謂若獲,若成就(按得之為言,猶云獲,又猶云成就也)。此復三種。謂種子成就、自在成就、現起成就,如其所應。按種子成就者,謂若善種子,未為邪見所損;若不善種子,未為勝定所伏(定方勝故,能伏滅染污種子,未修定者,不能伏之也)。如是等種,決定有生現行法之用,皆名成就(現行法者,謂種子所生之法。如善種子為因,而生起善心法,此所生善心法,即名現行法)。自在成就者,若加行位所由善法熏成種子,由此為因,而得自在。故加行善等,名自在成就(加功而行,名曰加行。加行善,謂聞思修所得善法,由聞法已,而自思擇,思已,便如法修故)。現起成就者,謂若五蘊法方現起故,即名現起成就。自餘一切法,皆隨所應,可成不失,即皆名得(凡可成就者名得,不失亦名得)。故總說言,如其所應。

二無想定。《識論》云︰有諸外道,執無想天,以為涅槃。厭惡此想為癕瘡等,是生死因(想即知的作用)。以出離想作意為先(謂欲滅想,仍假於想即先作意,起出離之想故),修習定時,於定加行,厭患想故(謂於定心中,加功而行,厭患此想故)。令此心想,漸細漸微,由此熏成厭心等種(謂即厭患心,熏成種子故),損伏心想種故(厭心之種,足以摧伏想種,利用此厭,以伏彼想)。令不恒行心想不起(不恒行心想者,謂前六識有時間斷,名不恒行,此即伏滅前六識想令不起故),即依此等心上分位,而立無想定之名(是定以想滅為首,故名無想定)。

三滅盡定。《識論》云︰謂二乘者,見麁動心起,心勞慮,即厭患麁動心心所故。以止息想作意為先(欲止息想,必起一種作意,即以作意力而止息,此想也,用此等作意為先,方有如下所云),依有頂地(須詳三界九地等等名數,此姑從略),由觀無漏為加行(無漏者,清淨法,即以修淨觀為加行之功),入遮心心所(遮者遮止,由觀無漏而入於止息心心所法,欲令不起故),令心心所漸細漸微,漸微心時,熏成厭心種子,入本識中。此種(厭心種子)勢力,能損伏不恒行及恒行一分心心所法令滅(恒行一分,謂染污意)。即依此等心上分位,而立滅盡定之名。

四無想天。《廣論》云︰謂無想定所得之果,生彼天已(彼天即無想天),所有不恒行心心法滅(心心法者,猶言心心所法)故名。

五命根。《廣論》云︰謂於眾同分中,先業所引住時分限,假說命根。眾同分者,謂群生各各相似。此云於眾同分中,猶言在人類或他有情類之中。先業所引住時分限者,如某甲壽命百年,則自其受生以至臨終,通計所歷百年之期,是其住時分限。而此住時分限,則由某甲過去世中善惡業力所引起,故說先業所引住時分限也。《識論》解釋命根,則依據其種子義而說眾生住時分限。由其本識中業種子所引,大意自與《廣論》同,不過《廣論》泛言先業,《識論》則謂先業熏成種子而已。但《識論》涉及異熟識等名詞,繳繞不堪,初學無從索解。法相家每無端翻弄名詞,令人目眩。即如不相應行法,若直云色心分位,令人入目便瞭,豈不精簡,而乃無端立一不相應之名,使人迷亂。憶吾初閱百法至此,受困殊深,及得明代僧徒疏本,仍是朦渾亂猜,後讀《雜集述記》,始獲的解。然既解之後,種種思維,竟不知其有何要義,而必立此不相應之名,此真可怪。若此中命根一名,《廣論》所釋尚稱精簡。而唐僧曇曠據《識論》作釋,必牽涉異熟識與異熟果,及趣生體、根依處種種名詞,直須將八個識種子現行、總報、別報、三界、六趣諸如是等,無量無邊一切貫穿,而後漫漫講到命根一詞上來,將使初學作何領會。此等名詞,在佛家哲學思想之全系統中,並無多大意義,而必如此繳繞,耗人腦力,玩弄名詞之弊,至此而極。雖然佛家解析之精,組織之密,立名造詞,富於包含性與偉異性,決不可以小疵而掩其大美,但學子心粗解劣者,要未許讀佛書(現見西人治梵文內籍者,只是語言文字之學,於佛學不相關)。

六曰眾同分。《廣論》云︰謂諸群生,各各自類相似,名眾同分。《識論》云︰眾謂眾多,同謂相似,分者因也。依諸有情,自類相似,起同智言,名眾同分(由眾多法上有相似義故,方令人起同法之智解與言說,是眾同法為智與言之因,故曰分者因義)。或復分者,即是類義,謂人天等,眾類同故。按分義,前解為正,由眾多法上有相似義,故得為因令人起同法之智與言。知識所由成立,實以此等範疇為基礎。如無同分義,吾人不能於萬法起同智言,即知識為不可能。

七曰生。《廣論》謂於眾同分所有諸行,本無今有,假說名生(如某甲在人類眾同分中,其所有五蘊色心諸行,當某甲未生前,此諸行未曾現起,即是本無。而今某甲生,即諸行現起,是名今有,依此假名為生)。

八曰老。《廣論》謂彼諸行相續變壞,名老。《識論》云︰諸行變異,說名老故。

九曰住。《廣論》謂彼諸行相續隨轉,名住。按所言住者,非謂諸行恒時兀然堅凝而住,只是相續隨轉,假名為住。《識論》等云,諸法生已,相似相續,名住(唐僧曇曠《百法義記》云︰五蘊論云,住者即是諸行已住暫停。今查世親、安慧兩蘊論,並無此文,曠胡亂語。)

十曰無常。《廣論》云︰謂彼諸行相續謝滅,故名。按言無常者,略有二義︰(一)諸行剎那生滅,名無常。(二)依諸行相續之相,假說住時分限(如某甲壽百年)。一旦此相續相謝滅(如某甲身終),亦名無常。廣論只約第二義為釋。

十一曰名身。《廣論》謂於諸法自性增語,如說眼等。按此言諸法自性者,例如眼根淨色,是其自性。增語者,於此等自性之上而安立名言,即謂之曰眼,是為增語。增者增益,諸法自性,本離名言,今於其上,安立名言,故是增益。名者音聲,而能詮召諸法(詮者詮釋,如眼之名,即以詮釋眼根淨色法故。召者呼召,如眼之名,即以呼召眼根淨色法故)。由第六意識相應想數,於諸法境而取像故。其出諸口而為音聲,即成為名。身者自性義,名有自性故。如眼之名與耳之名不同,此二名自性異故。基師《百法解》謂二名以上,方名名身。然則此中云名身者,將不攝單名乎,甚誤。

十二曰句身。《廣論》謂於諸法差別增語,如說諸行無常等。按差別者不一之謂,如諸行無常四聲,合有二名。諸聲,表多數;行聲,表色心法。此二聲,合為一名,即通一切色心法各各自體而總名之。無聲,表非有。常聲,表恒常。此二聲合為一名,是故聚集多名身而成句身,為顯諸法自體之上,具有無常苦空等等差別義故。句身者,身義同前。如諸行無常句,與諸行無常即是苦句,此二句所詮之義不同,即二句各有其自性也。

十三曰文身。據《廣論》云︰文即字。此能表了前二性故。又云︰前二性者,謂詮自性及以差別。按自性者,謂諸法自體,如色心等法自體各別故,此名身之所詮也。差別者,諸法自體上具有種種之義,如色心等法自體上,皆具有無常苦空等義故,此句身之所詮也。詮諸法自體上差別義者,為句身之自性。詮諸法自體者,為名身之自性。此名身、句身二性,皆依於字方能表示顯了,故謂字是能表了前二性也。《廣論》復云︰文謂名句所依。顯了義故(名句皆依於字方得顯了法義)。又云︰謂無異轉故者,當謂字不隨異方異音而改轉。如漢人習梵字,必模倣梵音故。基師謂字但守先住,更不流轉變異改移,只約象形字而言。

十四曰異生性。《廣論》云︰謂於聖法不得,故名(凡夫不得聖法,異聖者之生故,故名異生)。

十五曰流轉。《雜集》云︰謂於因果,相續不斷,假立流轉。此中因果,約前後為言。前法為因,後法為果,剎那剎那,相續不斷,故名流轉。

十六曰定異。《雜集》云︰謂於因果,種種差別,假立定異。基云︰因果各別故名定異(如豆不生麻)。

十七曰相應。《雜集》云︰謂於因果相稱,假立相應。如下雨為因,泥濘為果。雨因泥果,雖復異類,而互相順故,假說相應。

十八曰勢速。《雜集》云︰謂於因果,迅疾流轉,假立勢速。

十九曰次第。《雜集》云︰謂於因果,一一流轉,假立次第。基云︰一一不俱,稱為次第。

二十曰時。《雜集》云︰謂於因果,相續流轉,假立為時。由有因果相續轉故。若此因果,已生已滅,立過去時;此若未生,立未來時;已生未滅,立現在時。

二十一曰方。《雜集》謂︰即於色法徧布處所,因果差別,假說上下東西等方。

二十二曰數。《雜集》云︰謂於諸行,一一差別,假立為數。

二十三曰和合。謂於因果,眾緣集會,假立和合。

二十四曰不和合。普光《百法疏》云︰諸行緣乖,名不和合。

如上色心分位假法,共有二十四種,然亦略示其概,未能徧舉。故《顯揚》云︰復有諸餘如是種類差別應知。

◎附二︰〈心相應心不相應〉(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此詞為「心相應」與「心不相應」的併稱。前者係說一切有部、巴利佛教(南方上座部)、《舍利弗阿毗曇論》(犢子部系)所倡。後者乃譬喻者、經部師、《成實論》等經部系以及南方大眾部之王山部、義成部等所立。

上座部系諸師係將心識分為主體與屬性兩部分,即稱心、意、識等為心法,或稱心王;受、想、思等部分性的作用、狀態、性質等為心所法或心相應法。因此,具體的心係一個心王必與受、想、思等數個心所同時俱起。而所謂相應,即謂心、心所之所依、所緣皆同且同時俱起。然而,在原始經典中,受、想、思等並非心之部分,而是各各獨立的心作用,除此心作用之外,並無心之存在,因而重視原始經典的部派既不承認心所法,也不承認相應思想。

關於心、心所之一異與相應,《大乘義章》卷二嘗引諸說云(大正44‧491c)︰
「言一異者,成實法中,心與數法一體義分,不說心外別有諸數(中略),毗曇法中,心與數別。六識是心,餘想受等,說為心數。大乘法中,據末是別,窮本是一,是義云何﹖大乘法中,說識有三︰一者真識,心與數一。二者妄識,是妄識中麁細六重,始從無抿至續識,此六重中,前之四重,心與數一,後之兩重,心與數別。以前四重心與數一故,起信論中說為不相應染,後二別故,論中說為心相應染。馬鳴釋言,心與念異,故曰相應。是義如後八識章中具廣分別。三者事識,一向同時,具有諸數,與毗曇同。」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五;《顯揚聖教論》卷二;《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二;《成唯識論》卷一、卷二;《成唯識論述記》卷二(本);《俱舍論光記》卷四;《大乘法相宗名目》卷六(上);《有宗七十五法記》卷上;方立天《佛教哲學》。


伊呂波歌

日本十一世紀末期所出現的歌謠。是一首卷於佛經偈頌而譯成日文的習字歌。歌詞如下︰
「色は匂へど散りぬるを,我が世誰ぞ常ならむ,有為の奧山今日越えて,淺き夢見じ醉ひもせず。」

這首歌的文體,屬於平安時代流行的一種歌謠形式「今樣歌」。是將《涅槃經》〈聖行品〉內的偈文「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的意義,以詩的型式,譯成日文而成。

自古以來,一般都認為這首歌是空海所作。但近代學者已推翻這種看法。由於這種歌體的形式流行於平安中期至末期間,而伊呂波歌的歌詞全文最初見於承曆三年(1079)所寫的《金光明最勝王經音義》。因此可能是在院政期之初期,由天台宗系的學者所作。

〔參考資料〕 《類聚名物考》卷二八0;《松屋筆記》卷十、卷一0七;《海錄》卷十六;《伴信友全集》卷三;《晤語》卷上;《傍相》;《假名世說》;《秋齋閒語》卷一。


印度佛教

指起源及發展於印度的佛教。為喬答摩‧悉達多(即佛陀)大約在西元前六世紀(一說西元前五世紀)所創,迄今已流傳二千餘年。其範圍幾乎遍及全亞洲,且與基督教、回教合稱世界三大宗教。

有關佛教在印度的發展過程,大致可分四個時期︰〔原始佛教時期〕(西元前六~五世紀,即佛陀創立佛教至佛滅百年左右) 西元前六世紀,佛陀誕生於迦毗羅衛城(現屬尼泊爾)近郊的藍毗尼園。二十九歲出家,三十五歲成道。成道後的佛陀,徹悟宇宙間一切現象,悉由種種因與緣的和合所現起,非能獨立自存,常住不變。須相互依持,互生作用始得存在。因而提出「緣起論」,並自此一思想衍生出「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的學說。又謂人生由於無明(avidyā),不了解緣起的實相,以致引起諸多痛苦。然痛苦是可以克服的。由是乃建立四聖諦、十二因緣的理論。且以八正道為實踐方法。企圖以「戒定慧」三學所發展出來的修持方式,克服生命中之本質性的苦惱,以達到究竟解脫的目標。

佛陀自成道之時起,以迄八十歲入滅為止,四十五年間到處教化。其教法最初由弟子以口誦或記憶的方式傳承。爾後始編集為由經、律、論組成的「三藏」。其中之《經集》、《如是語經》與《無問自說經》是經中之最古者。由於佛陀反對婆羅門教的種姓制度,故信徒不論出身貴賤,皆可加入教團。而教團中之每一成員,皆須嚴格遵守戒律。在信徒中,出家者稱為比丘(男)、比丘尼(女),在家者則稱為優婆塞(男)、優婆夷(女)。

〔部派佛教時期〕 又稱阿毗達磨佛教時期。此期佛教各部派的重點在於教義的深化,而非對一般大眾的布教。在佛滅後百年左右,佛教內部因對戒律及教義的看法迥異,因而分裂成保守的上座部及革新的大眾部二派(此為根本分裂)。然關於分裂之原因,南、北傳佛教所說不同。南傳佛教謂係跋耆族比丘倡十事新說(即角鹽淨、二指淨、他聚落淨、住處淨、隨意淨、久住淨、生和合淨、飲闍樓伽酒淨、無緣坐具淨、金銀淨)所造成;北傳佛教謂因大天倡五事新說(即餘所誘、無知、猶豫、他令入、道因聲故起)所導致。其後二派續分成十八部或二十部,稱為枝末分裂。

上座部是以正統派自居的部派,作風較為保守。在形式上採沆格的出家主義,認為佛教徒修行的最高境界是阿羅漢果,其境界與佛之果位相等。其所述教義極為繁複,頗有煩瑣神學的色彩。佛滅三百年後,此派分為雪山部(根本上座部)及說一切有部。說一切有部之下又分犢子、化地、飲光、經量四部。犢子部再分法上、賢胄、正量、密林山四部;化地部則再分出法藏部,總計十一部。其中,說一切有部特別重視三藏中的論藏。主張三世實有、法體恒有、我空法有。於諸派中成為正統的傳承。現今我國所流傳的小乘典籍,多屬此部的著作。

相對於上座部的保守性格,大眾部是比較自由、開放的。該部以為佛陀的境界是不可企及的,佛身是「無漏」的,而且如來的色身、威力、壽量皆無邊際(《異部宗輪論》)。此外,又主張「現在有體,過未無體」,與說一切有部之「三世實有,法體恆有」說不同。在心性論方面,大眾部主張一心相續說及心性本淨說。認為人的心性本來清淨,所有的煩惱僅為客塵而已。其教義理論頗富進步的自由主義色彩,對於日後大乘佛教的興起,影響甚鉅。爾後,此派又陸續分出一說、說出世、雞胤、多聞、說假、制多山、西山住、北山住等八部。

〔大乘佛教時期〕 佛教思想在部派佛教時代,由於過分重視義理的解釋與組織,失去原始佛教的活潑精神,以致頗有與廣大群眾脫節的趨勢。在此情勢下,基於自由立場,打破形式主義的束縛,以恢復佛陀真精神為目標的大乘佛教運動,遂在南印度蓬勃發展。

依據日本學者平川彰的看法,大乘佛教的成立,肇始於釋尊逝世後的佛塔建設者與管理者。這些建設、管理佛塔的在家佛教徒,逐漸形成一種宣揚六波羅蜜及大乘戒律的團體,這就是大乘佛教的菩薩僧團。

大約在西元前一世紀,到西元後一世紀之間,大乘經典開始出現。在陸續出現的大乘經之中,較重要的有;般若系經典、《法華經》、《維摩經》、《寶積經》、華嚴系經典、淨土系經典等。所闡述的重要思想有︰空、中道、實相、菩薩道、三乘分別、一心本淨等。其後,更依據此等理論逐漸分成中觀、瑜伽行二大派︰

(1)中觀派︰約西元二世紀形成,始祖為龍樹。此派係依據龍樹所撰的《中論》,宣揚般若空觀。主張非有非空,亦有亦空的中道。認為現象世界均為因緣所生,並無自性,故謂一切皆空。到四、五世紀時,由於佛護與清辯對中觀理論有不同的解釋,乃使此派又分裂為二。佛護的系統稱為「歸謬論證派」(Pra-saṇgika);清辯的系統稱為「自立論證派」(Svātantrika)。

(2)瑜伽行派︰興起於四、五世紀間,以彌勒菩薩為開祖,無著及世親為此派理論體系之確立者。此派以《瑜伽師地論》為理論基礎,建立唯識說。主張萬法唯識、三界唯心。認為一切存在皆由心識所變現。故識與心靈為有,其餘萬法為空。爾後,世親法統出德慧、安慧、護法、親勝、火辨、陳那等人。其中,陳那為印度論理學的集大成者。又此派的重要理論依據有《解深密經》、《瑜伽師地論》、《攝大乘論》、《唯識三十論》、《唯識二十論》等書。

〔密教時期〕 如前所述,清新活潑的印度大乘佛教亦在進入中期時,急於尋求第二次理論性的整合。終於分成無著、世親等人的瑜伽行唯識派,及依據《中論》之般若空觀的中觀派。此二派且曾發生長期的法義論戰。其後,統一這兩大系統,標榜金剛界(唯識系)、胎藏界(中觀系)不二一體的密教應運而生。密教的獨立在七世紀左右,隨著《大日經》、《金剛頂經》二大聖典的出現,而進入最盛時期。此種教義之主要特色為主張即身成佛,並對大日如來及其他佛、菩薩、護法神的信仰,較前代佛教徒更為熱烈,且加以儀軌化。並提倡三密相應等異乎從前的修持法。

密教曾受到印度土著信仰的強烈影響,並且隨著印度教思潮的抬頭,而為印度教所吸收。到1199年,持續庇護佛教的波羅王朝滅亡。1203年,印度末期佛教的主要寺院超戒(又譯超岩)寺被伊斯蘭教徒摧毀。自此,印度佛教乃告衰亡。自十三世紀初到十九世紀末期,印度佛教可謂進入空白時期。一直到1891年,達摩波羅的摩訶菩提協會(又譯大菩提會)及安貝卡(又譯安培克)的新佛教運動都企圖刺激印度佛教的復甦,但是迄今為止,與十三世紀以前的盛況相比較,仍然相距太遠。

◎附一︰佐佐木教悟(等)著‧楊曾文、姚長壽譯《印度佛教史概說》〈年表〉


┌───┬────────────┬──────────────┐
│ 年代 │一 般 歷 史 │佛 教 歷 史 │
├───┼────────────┼──────────────┤
│西元前│印度河文明(西元前3000~│ │
│ │2000年) │ │
│ 3000│(有下限至西元前1000年的│ │
│ │遺跡) │ │
│ 2000│亞利安人入侵旁遮普地區梨│ │
│ 1500│俱吠陀 │ │
│ 1000│吠陀梵書 │ │
│ 800│上古奧義書 │ │
│ 500│六師外道 │ │
│ │大雄(西元前 478死) │喬達摩.佛陀入滅 │
│ │ │( 1)西元前 458──分別說部│
│ │ │ 的說法 │
│ │ │( 2)西元前 383──說一切有│
│ │ │ 部的說法 │
│ │ │( 3)西元前 544~ 543──南│
│ │ │ 方佛教諸國的說法 │
│ │ │王舍城結集(第一次結集)──│
│ │ │佛陀入滅之年 │
│ │ │吠舍離結集(第二次結集) │
│ │ │( 1)佛滅後 100年──分別說│
│ │ │ 部、法藏部、化地部、雪│
│ │ │ 山部的說法 │
│ │ │( 2)佛滅後 110年──說一切│
│ │ │ 有部的說法 │
│ │ │根本分裂 │
│ │ │( 1)佛滅後 100年以內黑阿育│
│ │ │ 王治世時期──分別說部│
│ │ │ 的說法 │
│ │ │( 2)佛滅後 116年阿育王治世│
│ │《摩訶婆羅多》、《羅摩衍│ 時期──有部的說法(元│
│ │那》出現 │ 版、明版取 160年之說)│
│ │ │( 3)佛滅後 137年摩訶帕德摩│
│ │ │ .難陀治世時期 │
│ │亞歷上大王入侵印度(西元│( 4)佛滅後 160年孔雀王朝阿│
│ │前 327年) │ 育王治世時期──上座的│
│ │ │ 說法 │
│ │旃陀羅笈多即位(西元前 3│( 5)佛滅後 200年以前──大│
│ │17年) │ 眾部的說法 │
│ 300│ │ │
│ │阿育王即位(西元前 268)│阿育王即位 │
│ │征服羯陵伽(西元前 261)│( 1)佛滅後 100年──迦膩色│
│ │ │ 迦王的傳承 │
│ │ │( 2)佛滅後 116年──有部的│
│ │ │ 說法① │
│ │ │( 3)佛滅後 160年──有部的│
│ │ │ 說法② │
│ │ │( 4)佛滅後 218年──分別說│
│ │ │ 部的說法 │
│ │提婆南毗耶.帝沙王(斯里│派遣傳道使 │
│ │蘭卡之王,西元前 247~ 2│( 1)摩呬陀長老開教楞迦島(│
│ │07) │ 今斯里蘭卡) │
│ │ │( 2)蘇拉.鄔他那開教金地國│
│ │ │ (今屬緬甸) │
│ │ │華氏城結集(第三結集)──佛│
│ │ │滅後 236年阿育王治世時期──│
│ │ │分別說部的說法 │
│ 200│ │ │
│ │孔雀王朝滅亡,巽伽王朝興│ │
│ │起(西元前 180) │ │
│ │梅猛特勞斯王即位(西元前│迦多衍尼子(西元前 150) │
│ │ 163) │ │
│ │卡拉毗拉王(西元前 120)│巴路特、山崎大塔及其雕刻 │
│ 100│ │西印度開始建造佛教石窟寺院 │
│ │塞種入侵印度(西元前90~│《般若經》原形成立 │
│ │80) │ │
│ │毗克羅摩紀元(西元前58)│斯里蘭卡開始書寫三藏 │
│西 元│案遠羅王朝最盛期(90~ 1│犍陀羅和馬土臘雕刻興起 │
│ │20) │馬鳴( 100~ 160) │
│ │迦膩色迦王( 128~ 153)│《大毗婆沙論》問世 │
│ │ │阿摩羅縛提大塔及其雕刻開始建│
│ │ │造 │
│ │ │龍樹( 150~ 250) │
│ │ │提婆( 170~ 270) │
│ 200│ │ │
│ │ │《解深密經》問世 │
│ │ │彌勒( 270~ 350) │
│ 300│ │ │
│ │笈多王朝旃陀羅笈多一世即│無著( 310~ 390) │
│ │位( 320) │ │
│ │沙摩陀羅笈多王( 335~ 3│ │
│ │75) │ │
│ │旃陀羅笈多二世( 375~ 4│世親 │
│ │15) │( 1)古世親( 320~ 400,稱│
│ │ │ 友《俱舍論釋疏》中出此│
│ │ │ 名,羅什譯世親選述《百│
│ │ │ 論》、《發菩提心論》等│
│ │ │ 承延此名) │
│ │ │( 2)新世親( 400~ 480,年│
│ │ │ 代比定據《婆藪槃豆法師│
│ │ │ 傳》) │
│ 400│ │法顯印度之行( 405~ 410) │
│ │ │那爛陀寺建立 │
│ │ │陳那( 420~ 500) │
│ │ │覺音( 420~? ) │
│ │ │法護( 470~ 540) │
│ │ │安慧( 470~ 550) │
│ │啞厭啞達入侵印度( 480)│ │
│ 500│笈多王朝衰落 │清辯( 490~ 570) │
│ │ │戒賢( 529~ 645) │
│ │ │護法( 530~ 561) │
│ 600│西藏歷史時期 │ │
│ │松贊干布王統一西藏( 629│月稱( 600~ 650) │
│ │) │佛教傳入西藏 │
│ │ │玄奘印度之行( 630~ 644) │
│ │ │法稱( 650) │
│ │蘇門達臘興起室利佛逝王國│《大日經》、《金剛頂經》問世│
│ │ │義淨印度之行( 672~ 685) │
│ │ │寂護( 680~ 740) │
│ │ │金剛乘開祖因陀羅菩提( 687~│
│ │ │ 717) │
│ 700│商羯羅王( 700~ 750) │ │
│ │波羅王朝建立( 750) │ │
│ │ │蓮華生( 760c.) │
│ │ │婆羅浮屠建造( 750~ 850) │
│ │ │西藏桑耶寺建立( 766) │
│ │ │西藏朗達馬王( 836~ 841)滅│
│ │ │法 │
│ 1000│ │阿底峽( 980~1052) │
│ │蒲甘王朝(緬甸)創立(10│時輪乘興起(1017~) │
│ │44) │佛教傳入緬甸 │
│ │ │吳哥寺建立(1113) │
│ 1200│伊斯蘭教徒統治北印度(12│ │
│ │05) │超岩寺燒毀(1203) │
│ │斯葛泰依王朝(泰國)創立│佛教文化從斯里蘭卡向泰國傳播│
│ │(1238) │ │
│ │帖木兒入侵印度(1398) │宗喀巴(1357~1419) │
│ 1400│錫克教開祖納納克(1469~│達賴喇嘛一世(1450) │
│ │1538) │拉芒國王達摩賽地(1472~1492│
│ │瓦斯科.達.伽馬到達印度│)建立伽里耶尼戒壇 │
│ │西海岸(1498) │ │
│ │莫臥兒朝沙.賈漢(1627~│ │
│ │1658) │ │
│ │羅摩克利希那傳道會建立(│達磨波羅(1864~1933) │
│ │1897) │毗木拉奧.拉木奇.安垃克(18│
│ 1900│ │91~1956) │
│ │巴基斯坦共和國從印度聯邦│佛陀逝世二千五百周年紀念(19│
│ │分離獨立(1956) │56) │
└───┴────────────┴──────────────┘


◎附二︰印順《印度佛教思想史》〈自序〉(摘錄)

「佛法」在流傳中,出現了「大乘佛法」,更演進而為「祕密大乘佛法」,主要的推動力,是「佛涅槃後,佛弟子對佛的永恒懷念」。懷念,是通過情感的,也就可能有想像的成分;離釋尊的時代越遠,想像的成分也越多,這是印度佛教史上的事實。

佛弟子對佛的懷念,起初是︰釋尊遺體──舍利的建塔供養,釋尊遺蹟的巡行,表示對釋尊的信敬與思慕。釋尊過去生中──菩薩的大行,也從「本生」、「譬喻」、「因緣」中流傳出來。佛及過去生中菩薩行的偉大,是因佛弟子的懷念釋尊而引發的,成為佛教界的共同信念。涅槃了的釋尊,不是神教想像的「神」那樣的存在;但一般信眾,對於佛入涅槃而再見不到了,不免引起內心的悵惘。態度自由而重於理想的大眾系說︰佛是不可思議的存在;佛壽是無量的;現在的十方世界,有佛出世︰這多少滿足了一般人心──「大乘佛法」在這樣的情形下出現。

釋尊開示的正法,是「先知法住,後知涅槃」。修學者先徹了因果的必然性──如實知緣起;依緣起而知無常,無我無我所,實現究竟的解脫──涅槃寂滅。涅槃不落有無,不是意識語言所可表示,為修行而自覺自證知的。以菩薩大行為主的「初期大乘」經,繼承「佛法」的正法中心,但「佛法」是「先知法住,後知涅槃」,而「初期大乘」經,卻是直顯深義──涅槃。空性、真如、法界等,都是涅槃的異名。所以,「佛法」從緣起入門,「初期大乘」是直顯諸法的本性寂滅。諸法本性是無二無別、無著無礙的,在「佛」的懷念中,傳出一切眾生有如來(胎)藏、我、自性清淨心的「後期大乘」經。這樣,「正法」由緣起論而發展為法法平等無礙的法(本)性論;又由法(本)性論而演化為佛性(如來藏)本具論;再進就是本來是佛了。這是佛教思想發展中,由法而佛的始終歷程。

佛法甚深──緣起甚深,涅槃更甚深,一般人是難以受學的。為了方便普化,施設「念佛、念法、念僧、念施、念戒、念天」──六念法門,使不幸的人,在恐怖、苦惱或病重時,能內心安定,不失善念,這有點近於一般宗教了。「念(憶念、繫念、觀念)佛」是特別發達的!大乘興起不久,犍陀羅、摩偷羅一帶,有塑造、繪畫的佛像流行。方便的「念佛」,過去是念佛的功德,現在也取(佛像)相而念佛的色身。一心繫念,佛於自心中現起;依據這種修驗,得出「自心作佛」、「三界唯心」的理論。後期的大乘經說︰如來藏、我是相好莊嚴的,自性清淨心是清淨光征,眾生本具,所以念佛不只是念三世十方佛,更要念(觀)自己是佛。「念佛」,是從「初期大乘」,「後期大乘」,進入「祕密大乘佛法」的通途。

菩薩發菩提心,久在生死修難行大行,精神偉大極了!但在一般人,可說嚮往有心而不免無力承擔的,於是繼承「佛法」的方便,說佛前懺悔、勸請、隨喜、迴向菩提。這是廣義的「念佛」,容易修行,為養成大乘法器的方便。一般的「念佛」方便,著重稱名,有「消業障」、「生淨土」、「不退菩提」,種種的現生利益。西元前後,經典的書寫流行,為了普及流通,經中極力稱揚讀、誦、書寫、供養經典,有種種現生利益。般若「是一切咒王」,勝過一切神咒,也就承認了世間的神咒。以唱念字母,為悟入無生的方便。大乘經的音聲佛事︰唱字母、稱佛名、誦經、持咒,是「大乘佛法」能普及民間的方便。

「佛法」說到了「念天」,菩薩本生中,有以天、鬼、畜生身而修行的,「大乘佛法」也就出現了「天(大力鬼王、高等畜生)菩薩」。帝釋等每說陀羅尼──明咒護法,咒語漸漸重要起來。「後期大乘」的《楞伽經》等,進一步說︰印度民間信仰的天、鬼神、古仙,都是佛的異名,佛所示現的,奠定了「佛天一如」的理論。西元三世紀起,印度梵文學復興,印度教也漸漸興起。在「大乘佛法」的方便道,及如來果德的傾向下,適應外在情勢,發展為「祕密大乘佛法」,多與神(天)教相通。如教典不名為「經」,而名怛特羅(續)。取「奧義書」式的祕密傳授,師長的地位重要起來。咒──佛、菩薩等的真言,是「語密」。神教的手印,佛法也有了,是「身密」。護摩──火供(「佛法」所禁止的),成為自利利他的重要事業。民間信仰的鬼神,進入「祕密大乘」的堂奧︰有手執武器,忿怒相的天菩薩(或佛所示現)。溼婆天派有「性力」崇拜,「祕密大乘」也有相抱相合的(俗稱)歡喜佛。適應與融攝神教,「佛天一如」的具體化,為「祕密大乘」的特色!

「大乘佛法」的菩薩大行太難了,一般傾向於重「信」的「易行道」。恰好如來藏是佛智與色相莊嚴的本來具足,與「念佛」的是心作佛,自心是佛相通,「祕密大乘」這才觀自身是佛──「天慢」,發展為即身成佛的「易行乘」。即身成佛,不用修利濟眾生的菩薩大行,等成了佛再來利濟眾生。難行不用修,佛果可以速成,對一般人來說,真可說太好了!

大乘經中,十方世界的佛、菩薩多極了,再加入印度群神,不免雜亂。「祕密大乘」作了有組織的序列,如《瑜伽續》以中央毗盧遮那,及四方四佛,分五部(族)而統攝一切。五方五佛,是仿照忉利天主帝釋在中央,四方來的四大天王四面坐的集會方式。帝釋是執金剛(杵)的夜叉;夜叉是一向分為五族的。夜叉王──執金剛、金剛手、金剛藏、普賢(坐六牙白象,與帝釋相同),是「祕密大乘」的當機者。忉利與四大王眾天,是欲界的地居天,天龍(鬼畜)八部的住處。欲界是有淫欲的,地居天形交成淫而不出精,正是「無上瑜伽續」,修天色身,貪欲為道的理想境界。太虛大師稱「祕密大乘」為「依天乘行果而趣佛果」,這是不以人事為本,適應印度神教,以天(鬼神)法為本的大乘。

以上是大乘經法的情形。分別抉擇經文,成為條理嚴密的義解(論義也影響後起的經典),是論。大乘論有︰

(1)中觀系︰「初期大乘」的直顯深義,學者容易流入歧途,龍樹起來造論,說緣起無自性故空;以「佛法」的「中道、緣起」,貫通「大乘佛法」的「性空、唯(假)名」。龍樹說︰「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那是回歸於「佛法」的立場,「先知法住,後知涅槃」了。所以中觀是三乘不二的正觀,有貫通「佛法」與「初期大乘」的特長!

(2)瑜伽行系︰無著依(文體近於論的)《解深密經》等造論︰「初期大乘」的一切法空,是不了義說,緣起──依他起相是自相有的;「後期大乘」的如來藏、我,是真如的異名。瑜伽行系的特色,是依虛妄分別(的「分別自性緣起」),說「唯識所現」。為了論證唯識所現,陳那與法稱,發展了量論與因明。說到轉染成淨,立佛的「三身」、「四智」︰佛果是當時佛教界的重要論題。中觀與瑜伽行二系,都分別如實與方便,多少糾正了佛教界的偏差。不幸是,後學者為了龍樹說緣起無自性,無著說緣起自相有,彼此間引起無邊的論諍,忘失了佛法「無諍」的精神!

(3)如來藏系︰如來藏、我、自性清淨心,近於神教的真我、真心,適應世俗而流行。堅慧的《究竟一乘寶性論》,受到無著論的影響,卻沒有說種子與唯識。論說四法︰「佛界」是本有如來藏;「佛菩提」、「佛法」、「佛事業」,是如來藏離染所顯的佛體、佛德與佛的業用。有的學者,融攝瑜伽行派的「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使虛妄的阿賴耶──藏識,與如來相結合,說「如來藏藏識心」。以真常為依止而說唯心,是文體近於論的《楞伽》與《密嚴》。《寶性論》明佛的因果體用,《密嚴經》說如來藏是念佛三昧者的境界,也就是觀自身本來是佛。後起的「祕密大乘」,攝取「中觀」與「瑜伽」,繼承「如來藏」說,從信仰、修行中發展完成。

印度佛教(學)思想史,一般都著重於論義。論是分別抉擇,高層次的理論,是不能普及一般的。「大乘佛法」後期,那爛陀寺的論學,成為佛教權威,而重信仰,重他力,重事相,重修行,重現生利益的佛法,正以「念(佛天一如)佛」為中心而普遍流行。晚年多讀經典,覺得適應信增上的方便,如造塔、造像、念佛、誦經……,存在於佛教中的異方便,對佛法思想的演化,有極為深遠的影響,所以曾寫了《佛法方便之道》十餘萬字。又覺得︰如實與方便,是相互影響而演化的,所以又想起了《印度佛教思想史》的寫作。如實與方便,有佛法自身的開展,也受到外來──神教思想、不同地區、政治情況……的影響。把握佛法特質,理解發展中的重要關鍵,多方面的種種影響,才能完整的表達出印度佛教思想史的真相。

◎附三︰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餘論〉(摘錄)

印度的佛學思想開始流行,是在西元前的第五世紀,以後逐漸發展、擴大起來,一直到西元後十世紀大乘佛學在印度衰微,前後經歷了一千五百年。在這漫長的時期裏,它的學說本身也經歷了好幾次大的變化。由原始佛學到部派佛學,再後又發展成大乘和小乘,大乘本身也還有初、中、晚期之分,這是很明顯的幾個段落。在不同的發展階段上,每個階段的主要思想也是互相有些區別的,現將其中若干比較重要的思想歸納如下︰

第一,印度佛學始終都是為了實踐的目的,去尋求人生和宇宙的「真實」而開展起來的。所謂實踐,並不是積極地參與社會政治、經濟等生活,而是趨向於出世脫離世俗生活而求得「解脫」。為了達到這樣的目的,他們自始至終在尋求人生乃至宇宙事象的「真實」。他們的「真實」,彷彿我們今天所講的「真理」,但並不就等於我們所講的「真理」。我們講的「真理」是指人們對客觀事物規律的正確反映,而「真實」則是從其佛學角度出發,認為是人生、宇宙的本質的東西。當然,各階段講的「真實」,內容也不完全一致,講的有簡有繁,涉及的範圍有大有小,但就其整個思想歷程來說,是先由人生這一部分開始,繼之是人與宇宙交涉的問題,最後則涉及到全體人生、整個宇宙。這種思想發展,既有佛學自身的邏輯脈絡,又有受佛學以外學說的影響,其中的線索都是可以找得出來的。

佛學講的「真實」,儘管在各個階段有所不同,但剔除其各階段的具體特徵,探求其本質的話,它究竟是描寫什麼呢﹖上面已講到,它與科學的「真」(物質)是不同的。佛學的「真」,是道德方面的所謂「善」(精神);所以他們通常區分「真實」與「虛妄」的標準,是同染淨聯繫在一起的。據他們看來,淨善就是「真」,染惡就是「妄」,檢驗真與偽的尺度是道德。這就是佛學的「真實」的最根本的意義。整個佛學都以此為基礎,只在各個發展階段上有不同的表現形式而已。到大乘中期,曾有人對「真實」作過專門的總結。這項工作,是由《辯中邊論》〈辯真實品〉來完成的。它歸納自己學派以前有關「真實」的說法,共計十種。最後它把這十種說法通通歸結為三性的真實。

第二,印度佛學全體的基本精神,是奠定在緣起說基礎上的。從緣起理論加以推衍,跟著就有「無我」的說法。所謂「緣起」,就是說,任何事物都不是單一的、獨立的存在,而是和其它事物相依相待的。從這種理論出發,必然會得出「無常」的結論來;因為事象只要有一點變化,那麼與此相連,其它事象也就隨之變化。所有事物,永遠在變,時時在變,這就成為「無常」的了。但是,就人之常情言,由於自然生活的要求,卻總希望能夠保持常恒,常的要求與變化不居的事物因而有了抵觸,對立狀態不得解決,便會招致痛苦,於是佛教的根本教義「無常故苦」由此而生。這種苦惱,就是不自在,就失去了「我」的意義;因為所謂「我」就是自己能夠主宰,既然不自在,也就是「無我」的了。對人說來是如此,對事物說來也是如此,事物時刻在變,也不能說它有一定的自體,這就是「法無我」。堅持人、法二無我的理論,就構成了佛學的基本精神,也是佛學所以區別於印度其它學派的根本之點。

當然,在一千餘年發展中,佛學內部對「緣起」說的理解、說明,是不一致的,甚至出入很大。例如,犢子部、正量部就有「人我」的主張;又後來大乘佛學發展到瑜伽行派時,他們從緣起方面而說法有自性,因而得出「三自性」(依他、遍計、圓成)的理論,這就似乎有法我的主張。這些都是出入。但是,就在他們似乎承認「人我」、「法我」的同時,也還有這樣的說明︰即儘管說人法有自性,仍與其它學派把人法我建立在常住、唯一,不變的基礎上的說法不同。他們所以主張人法有自性是有其實踐的目的,如犢子開頭提出「人我」說,其實踐意義是出於道德的責任感。為了使業報不落空,就必須承認有承擔業報的主體,自己造的罪過,總不能讓別人代受報應,由於這種道德上的責任感,這就是「人我」說的實踐目的。「法我」的主張,在認識領域內也有它特別的意義。必須劃清事物不同的界限與範圍,以便利於思維活動的開展。否則,思維就會處在一種完全捉摸不定的狀態中。這好像形式邏輯之用同一律,儘管前後的事象不可能完全一律,但為了便於思維開展,必須把概念肯定下來,使其具有一定的意義。所以,就佛學的基本精神來說是「無我」,而有的主張似乎「有我」,也無非是由於他們的實踐要求而造成的。

第三,佛學中有關認識論的問題。佛學中所指的對「真實」的認識,不同於一般的思維活動,一般的思維活動,他們稱之為「識」,或「了別」,對「真實」的認識則稱為「智慧」,即「般若」。「智慧」也不是脫離識的什麼特殊的心理過程,不過是比識、了別更有限定的範圍,即不過是把識、了別加以精煉而成。佛學的前後發展中,對「智慧」的形式和內容,有不同的說法,到大乘佛學階段,便提出了「無分別智」來,所謂「無分別」並不是不要分別,而是指去掉不必要的分別;去掉在道德修養上無益的、有害的、顛倒的分別。並且在達到這種無分別境界前後,也還有許多活動的過程和形式。自然,後來學說的發展,對這方面的發揮,更為詳盡。瑜伽行派的《顯揚聖教論》裏,列舉了九種不應該分別的事情,即所謂「九不思議事」。認為對這些事的分別,與他們的實踐無益。《攝大乘論》裏,主張離開五種無分別,比如,睡眠狀態是無分別,而這種無分別完全處在什麼也不知道的狀態,是應該離開的。「無分別智」的「無分別」與睡眠狀態完全不同。《顯揚聖教論》說要離開不應該分別的,《攝大乘論》說要離開類似睡眠狀態等等的無分別,這些說法的共同精神,都認為認識應是高級的智慧活動。兩書的說法,都有助於我們正面地去了解他們的學說。

第四,關於佛家的認識論還應該注意的是陳那、法稱的量論。對「真實」的認識應有般若的智慧,這在大乘後期,到陳那、法稱階段,他們的量論,正是側重於這方面的學說。發展到這個階段,與無分別智的內容有關係的議論就相當豐富了。

大乘學說最初提出「無分別智」來,隨之就探討這分別的來源,認為分別的來源,就在於「戲論」。所謂「戲論」,是佛家形容思想上的某些概念(名言、意言)。在他們看來,有一些概念常引起染惡的身心活動,對於他們的道德實踐有害無益,所以他們把這些概念叫「戲論」。既然「戲論」相當概念,這裏就產生了問題︰概念是人的思維活動的必然階段,現在說它是戲論,是不能認識真實的,那麼,概念在我們的認識中價值究竟如何﹖概念的認識是否不能或者妨礙對真實的認識呢﹖大乘佛學對於這些問題,曾經很含糊地講過,但不徹底;到陳那、法稱的時候,發展了量論,才對這個問題講透徹了。他們對概念的構成、性質,在認識真實過程中如何運用概念等,都作了適當地解釋。所以,從這一點看,印度佛學對認識論是有一定的貢獻的。

以上幾點就是印度佛學前後發展的脈絡。

另外,印度佛學從其道德實踐要求出發,一上來對哲學問題,即對思維與存在關係的問題是不加理會的。在他們看來,主要是應該求得解脫,至於哲學一類問題,則非當務之急。同時,當時其他學派,對哲學的討論,議論紛紜,莫衷一是,既在理論上得不到什麼結論,在實踐上也得不到什麼現實利益,所以佛家認為,這類空談還是置之不問為妙。後來向前發展,他們也逐漸地涉及到整個人生宇宙的範圍,因而對哲學問題也就不能不管了。一般說來,印度的哲學,除順世派唯物主義者外,多傾向於二元論;佛學,當其發展到談哲學問題時也傾向於二元論。說他傾向於二元論,就是說他並不真是二元論,他的哲學基本路線毌寧說是唯心論的。他們受實踐要求的限制,認為理想的境界可以由心來實現;人的行為可以由心來作主,不受自然、社會的影響和支配。這種由心說的唯心論,可說始終貫串在佛學內部的各個學派。大乘如此,小乘也如此。不過,少數部派,例如正量部,唯物主義因素比較多一些,它甚至與唯心傾向更濃厚的瑜伽行派作過爭論,但其主流,還是唯心的。所以,印度佛學發展雖然時間長,流傳範圍廣,但在其內部並未展開唯物、唯心兩條路線的爭執,應該說是以唯心路線貫徹始終的。從前有人還懷疑,好像佛學自身很複雜,似乎可以分成唯心、唯物的兩方面,但按其實際,是看不出這種傾向,佛家基本上是「萬法唯心」的。

◎附四︰佐佐木教悟(等)著‧楊曾文、姚長壽譯《印度佛教史概說》〈印度佛教向周圍地區的傳播〉

(一)東南亞
印度佛教向周圍諸地域傳播的歷史非常複雜。因為它亘貫從西元前三世紀開始的一千幾百年以上的歷史,橫跨中亞、東亞、東南亞三個文化圈。在這些地域,佛教同各式各樣的人種、文化相會合。為了弘揚佛法又創造了新的語言、文字、聖典用語,甚至創造了為了理解教義的新的術語。隨著佛教在印度文化中的普及,對這些地域的文化也給予了很深的影響,一方面使這些地域的文化面貌完全發生了改觀,另一方面佛教巧妙地順應這些新接觸到的社會組織和思想,為適應時代和地區而變化其種種形式。佛教的傳教僧和遊行僧隨同航行大洋的商船,在和平的氣氛中把佛教擴展至亞洲大陸,它並不像其他宗教那樣帶有聖戰、虐殺、破壞文物等行為。因此,佛教在繁榮昌盛的時代和地區幾乎都受到該地區王朝的保護,這可以說是佛教的特徵。

印度佛教的傳播大體可以分為四個時期。第一時期是西元前三世紀左右孔雀王朝阿育王執政時代,主要是向斯里蘭卡傳播佛教。這一時期斯里蘭卡的佛教,受到印度初期佛教的影響較深。第二時期是從西元前一世紀左右開始向西域或經由西域向中國的傳播。這一時期在西域地方占有強大勢力的是貴霜王朝,特別是有賴於迦膩色迦王以後的諸王的力量甚多,說一切有部和初期大乘佛教的色彩濃厚。第三時期是九世紀以後波羅王朝時代的祕密佛教向尼泊爾和西藏的傳播。第四時期是七、八世紀以後向東南亞的佛教傳播,這一時期的佛教,雖然有密教,但可以說主要是以斯里蘭卡為主的上座部佛教。

斯里蘭卡的佛教由摩哂陀長老開教,提婆南毗耶‧帝沙王(Devānampiya Tissa,西元前247~前207在位)皈依佛教,在阿努羅達普羅(Anurādhapura)建立了大寺,這就是斯里蘭卡上座部佛教的起源。之後經過二百幾十年,兼學大乘教義的無畏山寺建立起來,於是開始了兩派勢力抗爭的歷史,結果大寺派得以維持傳燈,大寺派系統的佛教向緬甸、泰國、柬埔寨、老撾等地普及傳播。在斯里蘭卡佛教史上,特別引人注目的是西元前一世紀的書寫三藏和五世紀的三藏註釋者覺音(Buddhagh-osa)的活動。由於覺音的努力,巴利語的佛教聖典得以整理,上座部的教義得到徹底完成。斯里蘭卡上座部的教義,可以從其傳承的經典中了解到,大多保守地繼承初期佛教的教義。後來的經典註釋雖然對教義有很大的發展,但在具體解釋上仍然遵循傳統的理解方式。在家信徒通過對菩提樹和佛塔的崇拜,使佛教進入日常生活之中,但以出家者為中心的教團組織和對戒律的尊重,卻仍然是至今為止的這一系統的佛教的特色。

追溯緬甸和馬來西亞地區蘇拉、鄔他那長老開教的歷史是困難的。印度同這些地方往來頻繁,但印度人來此居住而引人注目卻是在西元以後的事。到了四、五世紀以後,印度文化開始流行,佛教也在室利差呾羅國(Śrikṣetra,在緬甸)、墮羅鉢底國(Drāravati,在泰國),伊賞那補羅國(Iśānapura,在柬埔寨)等地流行,這在歷史上有所記載。但是,斯里蘭卡上座部佛教的正式確立是在十一世紀中葉的蒲甘(Pagan)王朝的阿那拉他王(Anawrātha,1044~1077)統治時期。泰國佛教是在十三世紀從雲南南下的傣族建立斯葛泰依(Sukhodaya)王國不久以後,即那瑪卡姆亨王(Rāmakamheng,1275~1315)統治時期。柬埔寨和老撾的佛教,是泰國佛教普及的產物。這樣,因為斯里蘭卡、緬甸和泰國的佛教同為斯里蘭卡上座部系的佛教,所以在日後佛教興亡盛衰的歷史上,曾出現通過僧伽相互交流而進行的「僧伽淨化運動」。

但是,印度的密教由金剛智(Vajra-bodhi,671~741)及其弟子不空(Amogha,705~774)傳到斯里蘭卡,與無畏山寺派有關,主要是在泰米爾族中間流行,最後被印度教所吸收。緬甸在八、九世紀左右有一批叫做阿里(Ari)的僧侶流行一種密教和印度教混合形成的宗教。另外,印度支那半島的南部,受到印度文化影響的扶南國和真臘國從二世紀初到九世紀初興起,高棉族(Khmer)建立的高棉王國以吳哥(Angkor Thom)為首都而繁榮起來。這一王國所建立的吳哥寺(AngkorVat,1113年建立)是所謂吳哥時代高棉建築]樣式的代表,現在還留有這一建築物的遺蹟,它曾是印度教的寺院。此外還有像巴榮寺(Bayon)那樣的佛教寺院,可見當時印度教和大乘密教同時並行。但是,高棉王國從十四世紀左右開始衰落,受到泰國的影響而專門弘傳上座部佛教。另外,位於半島沿海的越南很早就受到印度文化的洗禮,興起了占民族的占婆國,這就是人們所知的漢朝末期到唐代中葉的林邑國。概括地說,越南北部古時候受到中國文化的影響,從唐初(679)置安南都護府以來,中國南部的大乘佛教在這裡得到普及。但是,在越南南方因為受到印度文化的影響,隨著泰國和柬埔寨上座部佛教的普及,也與這些地區構成同一佛教圈。從帶有中國佛教和南方上座部佛教兩種色彩的全民佛教這一情況來看,可以說越南佛教是以越南固有的文化為基礎的。

蘇門答臘和爪哇從西元前後開始受到印度文化的波及,七世紀末蘇門答臘興起了室利佛逝(Śrīvijaya)王國,使大乘佛教得以普及。當時的觀音菩薩和多羅菩薩的信仰已普及馬來亞半島。八世紀至九世紀夏連特拉(Śailen-dra)王朝在爪哇取得勢力,信奉大乘佛教,爪哇中部的婆羅浮屠寺院就是在這一時期建造的。至十四世紀室利佛逝王朝衰微,迎來了滿者伯夷王朝(Majapahit)的最盛時期,逐漸開始伊斯蘭化,除了保持印度教這一民族宗教的巴厘島以外,印度尼西亞和馬來西亞都被納入伊斯蘭教的範圍之內。

(二)西域、中國
西域原來的意思是指中國以西諸國。因此,西域一詞的含意隨著時代的不同或者使用者的不同而有各種各樣的變化。現在我們所說的佛教從印度傳到中國所經之地的西域,是指從西北印度跨越興都庫什山脈進入吐魯蕃,經過塔里木盆地周圍一帶到達中國西北地區,也就是所謂絲綢之路的東部地區。佛教在這一地區由西向東逐漸傳入,開始於西元前三世紀左右。阿育王從西北印度向西方派遣佛教傳道師的說法,已在考古發現的遺留品中大致得到證實,傳說塔里木盆地也有當時印度人的殖民地(譯按︰此說無稽)。佛教就是通過彼此的往來和貿易而漸漸向東擴展的。西域地區的伊朗人、羅馬人、突厥人等的勢力比起印度人來更為強大。西域的文化雖受到印度文化的強烈影響,但與印度本土的文化有著明顯不同的發展形式。雖然語言文字等與印度接近,但完全不同的也種類繁多,接受佛教的方式也有多種不同。

西域各地佛教的具體歷史雖已不得而知,但從中國僧人的旅行記和西域地方的出土文物中仍可大體弄清。十九世紀末期至1930年曾經盛行過對塔里木盆地周圍遺蹟的調查發掘,結果發現了許多不為人知的用語言文字書寫的佛教經典,根據這些確實的資料,研究工作得以進展。塔里木盆地中央塔克拉瑪干沙漠兩側及其以北的天山山脈北麓這三條交通線路之中,天山南路的南北二道與佛教傳播的關係最為密切。南路以于闐、樓蘭為中心的地區,在使用東伊朗方言和佉盧虱底文(Kharoṣṭhi,驢唇文)的居民中間,盛行與《般若經》、《華嚴經》、密教等有著密切關係的大乘佛教。北部以龜茲、焉耆、吐魯蕃為中心的地區,在使用印度和歐洲系語言的居民中間流行說一切有部的《阿含經》和律典的小乘佛教。五、六世紀以後,突厥人等居民中間也逐漸有了佛教,主要流行大乘佛教和密教。當然其間也有印度人、中國人,他們分別用各自的語言書寫佛典。塔里木盆地的西部還有伊朗別系的居民即所謂粟特人(Soghd),他們曾將大乘佛教的經律翻譯成粟特語。但是這些人種、語言、文字等並無一定的對應關係,相互之間混染不清,要弄清他們之間的相互關係和歷史發展的線索,尚有待於今後的進一步探究。

西域佛教的主要遺蹟是石窟寺院,在新疆地區已經得到確認的有十三處六百所以上的石窟,它們全部分佈在天山山脈南麓,即沿北路的綠洲。其中規模最大的是在庫車(龜茲)地區的克孜爾和吐魯蕃地區的吐峪溝。除了這些石窟寺院之外,還有為數不少的在平地上建造的木結構寺院或者石造寺院。其廢址目前只是推定而已。

西域石窟寺院的形式基本上仿照印度,頂部採用印度式的拱門型,圓頂外開以側窗,顯然是受到伊朗式樣的影響。西域地方的窟龕不以小塔為中心,而以佛像為中心,仿照笈多王朝時代石窟寺院的樣式。雕刻的形式大多受到後期犍陀羅雕刻的影響,這一形式,也被中國的敦煌、雲岡、龍門等地的塑像雕刻所繼承。繪畫的遺留品全部是石窟寺院的壁畫,同樣受到伊朗風格的很大影響,這種壁畫的表現手法後來經由敦煌而對日本的法隆寺壁畫也有影響。

壁畫的主題多為描寫佛傳和本生故事。壁畫的周圍和頂部上嵌畫有小佛像、天人像、花紋、連珠文等。壁畫中表現的人物服裝、紋飾等有印度風格的影響,但羅馬風格和伊朗風格影響更為明顯,成為西域壁畫的一種特色。

西域石窟寺院從什麼時候開始建造,現在很難加以明確,但從其受阿富汗的巴米安佛教美術的很大影響來推測,大約在西元四世紀左右到七、八世紀。

中國從漢代開始向西域地區積極開發,從漢朝建元二年(前139)開始歷經十三年的張鶱的西域旅行,弄清了中國以往不清楚的西域的情況,武帝進而再次出兵西域,建立了漢民族在西域地方的統治,結果西域的物產,甚至西方遙遠的伊朗、羅馬的文物陸續不斷地進入中國,同時佛教也傳播到了中國。佛教向中國傳播的時期古來有種種說法,一時難於確定,一般認為可能是在西元前後。從佛教初傳至後漢六朝時代,印度、西域出身的僧人多數去中國從事翻譯和講經。特別是到四世紀左右,西域出身的僧人給予中國佛教以很大的影響。在譯經方面,有名的有支婁迦讖(月氏出身)、安世高(安息國)、支謙、康僧會(粟特人)、竺法護、鳩摩羅什(龜茲)等,造寺講經方面有佛圖澄。其中尤其是羅什、佛圖澄等對中國佛教的影響很大。西域地方的文化受西方的影響很大,佛教也是這樣,由西域僧傳入的西域佛教與印度佛教完全不同,很難區別中國佛教中哪些是從西域傳來的,哪些是屬於印度的,從學術方面相比,在信仰方面受西域的影響較大。從中國佛教初期流行的彌勒信仰,以及繼之而起的壓倒彌勒信仰的彌陀信仰等,可以明顯地看出受到了西方的影響。因此一般認為,印度佛教中尚未了解清楚的這些佛、菩薩信仰在西域佛教中興起並得到了發展。完全可以說,佛教傳來中國的初期,由於西域出身的譯經僧的異常活躍,他們所譯的原典與其說是直接取自印度傳來的,不如說是已經在西域地方流行,或者已被譯成西域諸語言的經典。西域的佛教美術向東推進,給予中國佛教美術以很大影響。但是中國與西域不同,在此之前已經有著高度的文化,西域風格的美術由西向東,隨著時代的推移,同中國風格的美術混同起來,佛教美術最後完全中國化了。西域美術同中國美術在吐魯蕃地區已經混同,這可以從敦煌、雲岡、龍門等以及東移過程中美術結構、塑像雕刻的樣式、尊像的種類、雕刻中的服飾、花紋等中間,看出這種式樣的變遷過程。

在中國佛教史的初期,西域出身的僧人占了顯著的地位。隨著佛教的發展,有志於佛教修學的中國僧人紛紛親自去印度。從西元四世紀前後到八世紀前半葉,去印度求法的僧人可達數百人,其中有名可查的有一百多人,平安歸國的只不過四十多人,以印度旅行記而留名至今的只有數人而已。法顯的《佛國記》一卷、玄奘的《大唐西域記》十二卷、義淨的《南海寄歸內法傳》四卷等,是這些旅行記中的代表作,是了解當時西域、印度、南海情況的重要資料。

至於中國的西藏,它的歷史到七世紀才開始清楚。七世紀前半葉在位的吐蕃王松贊干布(Sroṅ-btsan-sgam-po)統一了全西藏,並進而向四川擴張。唐朝為了與吐蕃和睦相處,把文成公主嫁到西藏,和文成公主一起,中國內地佛教也傳到了西藏。當時,松贊干布還把勢力伸展到了尼泊爾,同尼泊爾王盎輸伐摩的女兒結婚。他又派吞米桑布扎到印度學習印度文化,創造了西藏文字和藏語文法,同時也把印度佛教傳入西藏地區。

八世紀後半葉赤松德贊王時代,吐蕃達於鼎盛時期,763年赤松德贊乘安史之亂,遠征唐都長安,前後長達一個半世紀同唐朝爭奪甘肅至西域一帶的地區。當時西藏地區的印度系佛教的漸悟說,同中國漢地禪宗的頓悟說的對立漸漸加劇,發生過幾次對抗辯論。從 760年左右開始,西藏從印度請來寂護、蓮華生,隨之印度系佛教開始盛行,接著又請來了蓮華戒,印度佛教壓倒了漢地佛教,自此之後西藏佛教接受的完全是印度佛教的影響。赤松德贊王又模仿摩揭陀的歐丹達菩黎寺(飛行寺),在拉薩東南方的桑耶建立了佛教寺院(779年定基),西藏開始有了出家人的寺院。

西藏原有一種土著宗教名「苯教」,曾經作為民間信仰而流行,但蓮華生把密教移入西藏,成了喇嘛教的實際上的開祖。從他開始的初期佛教叫做寧瑪派(舊派),先後受到印度的金剛乘和時輪乘的影響,並與苯教調和折衷,形成了一種獨特的佛教。

九世紀前半葉赤松德贊和他的兒子熱巴巾是熱心的護法之王,那時統一了藏譯佛典的用語,編纂了辭典,翻譯了許多佛典,企圖使佛教教義純化。於是形成了忠實於梵語佛典而逐字翻譯的藏語佛典的傳統。熱巴巾於841年被暗殺,他的弟弟苯教徒朗達瑪即位,開始鎮壓佛教,佛教受到巨大的打擊。而朗達瑪自己則被痛恨急劇改革的佛教徒暗殺,吐蕃王朝由此開始分裂,進入群雄割據的時代。

至十一世紀,阿底峽接受了希望改革佛教的西藏西部也協沃王的邀請,於1042年從超岩寺進入西藏。但是因為阿底峽的佛教學說完全是金剛乘,所以寧瑪派的學說究竟被改變了多少尚有疑問。阿底峽的這一系統叫做噶當派。1073年貢卻杰布建立薩迦寺,形成了薩迦派。十一世紀中葉瑪爾巴進入印度,在超岩寺學習金剛乘,回到西藏之後新開創了噶舉派。瑪爾巴的弟子米拉日巴(十一世紀後半),以其苦行和優美的詩作至今仍在西藏受到人們的崇敬。

十三世紀中葉薩迦派同中國元朝交結,掌握了西藏地方的政教兩權。元朝對西藏佛教的瘋狂崇拜,使已經墮落的西藏佛教越發墮落,因此十四世紀後半葉出現了宗喀巴的佛教改革,開創了格魯派。宗喀巴注重戒律,無子,他的外甥是根敦主巴,後被追諡為第一代達賴喇嘛,自此代代達賴轉世,統領宗派。第五代達賴統一了西藏,掌握了政教兩權,第七代達賴於1750年在清朝的保護下,確立了直至現代的達賴法王制度。

西藏佛教的根本典籍是藏文大藏經。把印度的佛教典籍翻譯成西藏語開始於七世紀松贊干布王時代,一直到十六世紀,大約繼續了九百年。西藏佛教以九世紀中葉朗達瑪王的破佛為界,分為前弘期和後弘期。

前弘期是譯經極為興盛的赤德松贊王和熱巴巾王時代,印度人戒玉覺和西藏人智軍是當時有名的翻譯家,譯出了說一切有部律、顯教的大部分經典和純密教經典,大乘論書的半數以上也是在這一時代譯出的。

後弘期有名的翻譯家是仁欽桑布,他是十世紀末葉人。後弘期時代因為受到東印度、孟加拉金剛乘、時輪乘的影響,特別是在伊斯蘭教入侵時,超岩寺的組織、典籍大多傳入西藏,成為藏文大藏經的主幹,形成怛特羅部。

藏文大藏經總共收有四千餘部,大致可分為《甘珠爾》和《丹珠爾》兩大部。《甘珠爾》分為戒律部七類,《丹珠爾》分為咒釋部十五類,前者約一百帙,八百部,後者二二四帙,約三千四百部。其中漢譯經論約五百部,特別是怛特羅部的龐大文獻只有在藏文《大藏經》中可以見到。

藏文大藏經於十四世紀初在納塘寺開版之後,有近十種版本。

〔參考資料〕 印順《印度之佛教》;《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平川彰《印度佛教史》;Charles Eliot著‧李榮熙譯《印度教與佛教史綱》;A. K. Warder著‧王世安譯《印度佛教史》。



印度梵語文法用語。音譯作跛陀、鉢曇。亦為小乘有部七十五法之一、大乘瑜伽行派百法之一。指能完全詮釋一義之章句。《俱舍論》卷五云(大正29‧29a)︰「句者謂章,詮義究竟,如說諸行無常等章。或能辯了業用德時相應差別,此章稱句。」《俱舍論光記》卷五釋云(大正41‧108b)︰「梵云鉢陀,唐言迹,如一象身有四足迹,如一頌總四句成故,今就義翻之為句,句能詮義究竟。梵云薄迦(吉何反),唐言章,還是詮義究竟,如說諸行無常等章。由此義同故以章釋句,章即句之異目。(中略)此間章句,句少章多,印度國法,章句二種俱是詮義究竟,故得以章釋句。」

句有長短之不同,《大毗婆沙論》卷十四云(大正27‧71b)︰「此頌處中不長不短,八字為句,三十二字為頌,諸經論頌多依此法,計書寫數亦依此法。又從六字乃至二十六字皆得為句,然六字者名為初句,二十六字者名為後句,減六字者名短句,過二十六字者名長句。」

此外,二句合集稱為句身,三句或四句以上稱為多句身。故《俱舍論光記》卷五云(大正41‧110b)︰「且依處中句辨三種,說八字時但可有句,說十六字時即謂句身。或作是說,說二十四字時即謂多句身。或作是說,說三十二字時方謂多句身。」

〔參考資料〕 《大乘入楞伽經》卷三;《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十四、卷七十六;《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二;《大智度論》卷四十四;呂澂《聲明略》。


名句文身

印度佛典中之文法用語。名(nāman)是事物名,指單字;句(pada)指文句。如「諸行無常」等成句;文(vyañjana)指音節(syllable)、字母。又「身」為集合之意,表複數。故由二個以上的文,或名,或句組成的形式,稱為多文身、多名身、多句身。

關於名句文,部派佛教中的說一切有部,認為它是自體實在者;經量部及受經量部影響的唯識派,則以它為假有,認為它不過是聲音上的差別而已。屬佛教論理學派的法稱(七世紀),原則上亦承襲經量部的立場。

《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二云(大正30‧587c)︰「又於一切所知所詮事中,極略相,是文。若中,是名。若廣,是句。若唯依文,但可了達音韻而已,不能了達所有事義。若依止名,便能了達彼彼諸法自性自相,亦能了達所有音韻;不能了達所簡擇法深廣差別。若依止句,當知一切皆能了達。又此名句文身,當知依五明處分別建立。所謂內明、因明、聲明、醫方明、世間工巧事業處明。」

又,前文所舉的說明係佛教所獨有,與印度一般的說法極不相同。在印度一般的文法學及《Pratiśākhya》等記載,nāman為名詞之意,pada為單字之意,vyañjana為子音之意,且多以akṣara或varṇa表音節之意。

◎附一︰〈名〉(摘譯自《望月大辭典》)

名(梵nāma,藏miṅ),心不相應行之一。七十五法之一。百法之一。指依語音呼召物而令人生起覺慧者。《俱舍論》卷五云(大正29‧29a)︰「名謂作想,如說色聲香味等想。」《俱舍論光記》卷五釋云(大正41‧108a)︰
「梵云那摩,唐言名。是隨義、歸義、赴義、召義,謂隨音聲歸附於境,呼召色等。名能詮義,能非義合。聲非能詮義,亦非義合,故入阿毗達磨第二云,非即語音親能詮義,勿說火時便燒於口。要依語故火等名生,由火等名詮火等義。詮者謂能於所顯義生他覺慧,非與義合。梵云僧若,唐言想。是能取像專執之義。或是共立契約之義。言作想者,作謂造作,由心所中想取像已建立造作,此名是想所作名為作想。言名是想,從因為稱。又解,謂緣於名能起於想,能作想故,故名作想。」

上文旨在說明聲不能詮義,名能詮義而令人生覺慧;又說名被稱為作想,是因想先對境取像,依該像而有物名,亦即名是由想所造作,因而即說名是作想;或又因名而生想,名即是能作想者,故說名是作想。

名有名、名身、多名身等三種之別。《俱舍論光記》卷五云(大正41‧110a)︰
「名三種者,謂名、名身、多名身。句、文亦爾。名有多位,謂一字生,或二字生,或多字生。一字生者,說一字時但可有名,說二字時即謂名身。或作是說,說三字時,即謂多名身;或作是說,說四字時方謂多名身。

二字生者,說二字時但可有名,說四字時即謂名身。或作是說,說六字時即謂多名身;或作是說,說八字時方謂多名身。

多字生中,三字生者說三字時但可有名,說六字時即謂名身。或作是說,說九字時即謂多名身;或作是說,說十二字時方謂多名身。此為門故,餘多字生名身、多名身如理應說。」

意即稱單字為名,複字為名身,三字以上為多名身。若就一字生而言,稱色或香一字為名,色香二字為名身,色香味三字或色香味觸四字為多名身。說一切有部認為聲不能詮義,名則能詮義,故聲外別有名之自體。經部及唯識家認為名只是聲上的屈曲差別,故離聲別無自體,因而認為名是分位假立法。

◎附二︰〈文〉(摘譯自《望月大辭典》)

文(梵vyañjana,藏yi-ge),心不相應行法之一,七十五法之一,百法之一。文,音譯便膳那,即字母。指能作為名與句之所依者。《俱舍論》卷五云(大正29‧29a)︰「文者謂字,如說𧙃(a)、阿(a)、壹(i)、伊(ī)等字,豈不此字亦書分名,非為顯書分製造諸字,但為顯諸字製造書分。云何當令雖不聞說而亦得解,故造書分,是故諸字非書分名。」《俱舍論光記》卷五釋之云(大正41‧108c)︰
「梵云便膳那,唐言文,是能彰顯義,近顯名、句,遠顯於義。西國風俗呼扇、鹽、酢等,亦名便膳那,亦是能顯義。扇能顯風,鹽酢等能顯食中味也;舊譯為味,譯者謬也。梵云惡剎羅,唐言字,是不流轉義,謂不隨方流轉改易;亦是能彰顯義,能彰名、句,遠顯義也。故今以字用釋其文,字即文異稱也,即𧙃、阿等字是不相應行攝,非同此方墨書字也。又字無詮表,有詮表者即是名、句,但是名句所依能顯彼二,體無詮表。」

此謂文為能彰顯義,為所依。直接能彰名句,遠亦顯義。蓋以𧙃(a)、阿(ā)、壹(i)、伊(ī)等字為文,其體無詮表意義,唯名、句二者之所依;書於紙上之文字則有詮表。然彼書分文字,原係古賢為令遠處他人未能親聞我言亦得解而製造,亦即為顯今不相應法所攝本有之𧙃、阿等字而造,非為顯書分文字而製此等諸字。譬如為顯真容而製假像,非為顯假像而製真像。今𧙃、阿等字不同於彼書分色蘊所攝之字,因此,書分文字雖有詮表之義,然今之字無詮表,但為所依,成彼名與句。

文有文、文身、多文身等三種之別。《俱舍論光記》卷五云(大正41‧110b)︰「文即字,故唯有一位。說一字時,但可有文。說二字時,即謂文身。或作是說,說三字時,即謂多文身;或作是說,說四字時,方謂多文身。」即以一字名為文,二字名為文身,三字或四字名為多文身。

說一切有部謂文別有自體,經部及唯識家則謂文為名與句之所依,故謂其離聲別無自體,以其為分位假立之法。

◎附三︰〈名詮自性〉(摘譯自《望月大辭典》)

俱舍和唯識兩家,立名身、句身及文身作為心不相應行法中的法。名(nāman)是事物的名稱,相當於單字;句(pada)是由單字組成的文章;文(vyañjana)是構成單字的音韻;身則意味著總體、一般。例如,日文當中的マ和ツ是「文」,由マ、ツ構成マツ(松)這個「名」,再由名組成「松け青い」等的「句」子。此中名乃顯示事物的自性,句是表顯事的差別,《成唯識論》卷二說︰「名詮自性,句詮差別。」即對於一切事物的名稱(單字),加上修飾語、述語等的限定(差別)而形成句,《俱舍論》卷五對此有說明,說名是作想(構成名稱)的意思,如說色聲香味等的想(名稱),句謂章(文章),如說諸行無常等的章,二者能辯了與業用(動詞)、德(形容詞)、時(動詞的時限)相應的差別。

說一切有部認為名、句、文身是實有法,而唯識家只說是語聲(言語)上的音韻屈曲,依語聲分位之差別所立的假法。

此外,雖說是名詮自性,但在佛教,認為言語只是表現對象的影像,並非是形成對象的自體。《成唯識論述記》卷二(末)以為︰諸法的自相(本質)唯現量(直覺)所證,是言說不及、超越言語的表現;然而,如說「火」這是在排除不是「火」的東西,而指「火」的共相。總之,名是詮釋事物共相的體性(自性)。

◎附四︰呂澂〈名身句身文身〉(摘錄自《聲明略》)

名身(梵云那摩迦耶,namakāyaḥ)、句身(梵云鉢陀迦耶,pedakāyaḥ)、文身(梵云便繕那迦耶,vyañjanakāyaḥ),三者視聲音屈曲所詮差別而分。聲韻字母、獨體為文,亦名為字;如說𧙃、阿、壹、伊等是。綴文而詮表一事、一物是為名,或謂之想;如說天人、耳目等是。綴名而解釋一動作、一義理、是為句,或稱為章;如說「諸惡莫作」、「一切有情當死」等是。身是聚集之義,自二名二句二文以上皆得稱身;意顯其總說一切,非止目一名一句等已也。文身為名句所依,故常置於最後說之。辨文身之音韻拼法者有《悉曇章》,《西域記》謂是童蒙所習,在《五明論》以外;《南海寄歸傳》則視為聲明五論之一。我國自密宗流傳而後,悉曇成為專學,古今著述頗有能詳盡者,名句之辨,遠不能及。今解名句,於句身惟言結構之法則,名身則更詳六義︰其一、名之構成,即舊傳字界(梵云馱都,dhātu)字緣(梵云鉢囉陀耶,pratyaya)之說。其二、名之陰陽(梵云稜伽,liñga,意云相),即舊傳男聲不男聲之說。其三、名之數量(梵云嚩遮那,vacana,直譯為言),即舊傳一言多言之說。其四、名之位次(梵云薩他那,sthāna),即舊傳七例句(梵云娑鉢多毗頗紇吒耶,sapta-viphaktayaḥ,意云七分別)八囀聲之說。其五、名之複合,即舊傳六合釋(梵云殺三摩娑,ṣasamasaḥ)之說。其六、名之時分(梵云迦羅,kāla),即舊傳汎說為他為自之說,二九韻之說,又十羅聲之說。名身概括一切詞類,含義甚廣,聲明所談在在涉此,故《大論》八十一及《顯揚》十二即以聲明六相為名身六依處也。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十四;《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二;《成唯識論》卷二;《成唯識論述記》卷二(末);《大乘義章》卷二;《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六、卷七十二、卷八十一;《顯揚聖教論》卷六。


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

一卷。成都府藏川述。略稱《地藏十王經》、《十王經》,收錄於《卍續藏》第一五0冊。

本經內容敘述冥界十王事蹟及地藏菩薩的發心因緣。經中首述佛入涅槃時放大光明照閻羅國,閻魔王及十大王眾等來會。次說一切眾生有胎光業等三種魂識、雀陰等七種魄識。又說眾生命終之後,經秦廣、初江、宋帝、五官、閻魔、變成、太山、平等、都巿、五道轉輪等十王廳,接受生前所造罪業之裁斷。其中,在敘述閻魔王之文中,兼述地藏菩薩的發心因緣及其本願,並謂閻魔王本地即地藏菩薩。最後列出諸行無常等四句作為佛性偈。

本經經題下記「成都府大聖慈恩寺藏川述」,此與《預修十王生七經》之署名相同。依據此經古本之〈末記〉(禪珍《選注十王經》卷一所載)所說,本經是由後漢嚴佛調傳入我國,後於宋仁宗天聖十年(1032)由藏川譯述。與同為藏川所譯述的《預修十王生七經》為同本。但本經內容曾出現「光祿司、大山府君」等中國道教方面的詞彙,因此有謂本經係受道教影響而成立的偽經。或說經中文句夾帶許多日語文氣,因此謂本經乃日人依據《預修十王經》所妄作,於平安末期或鎌倉初期左右行於世。

此經之註疏有禪珍《選注十王經》五卷、了意《十王經直談》十三卷。科註有葉阿《地藏十王經》十卷、實藏《地藏十王經講義》三卷等。

〔參考資料〕 《私聚百因緣集》卷四;《持寶通覽》卷中;《錄內啟蒙》卷二十四;《錄外微考》卷下;杜斗城《敦煌本佛說十王經校錄研究》。


永嘉證道歌

一卷。唐‧玄覺撰。略稱《證道歌》。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八冊。全書以一八一四字(二四七句)的長詩,敘述永嘉玄覺參謁慧能之後的大悟心境。

此歌之撰述年代,並沒有確切的說明。依文中「自從認得曹溪路,了知生死不相關。」看來,當係撰於參悟六祖之後。至於參謁的年代,依《宗統編年》卷十所述,約在唐神宗神龍元年(705)。又就玄覺的示寂年月來加以推論,亦可見一些端倪。關於玄覺的示寂年月有種種異說︰

(1)《釋氏通鑑》卷八、《佛祖統紀》卷十謂唐睿宗先天元年(712)。

(2)《宋高僧傳》卷八、《五燈會元》卷二、《景德傳燈錄》卷五等謂先天二年(713)或先天二年十月十七日,此說獲得公認。

(3)《隆興佛教編年通論》卷十五、《佛祖綱目》卷三十謂開元二年十月。如依先天二年(即唐玄宗開元元年)十月十七日的說法,則玄覺乃於四十九歲示寂。由此推論,玄覺參謁慧能時,當為四十一歲。故此書當係玄覺晚年的作品。

玄覺為浙江溫州府永嘉縣人。字明道,號真覺,諡號「無相大師」,世稱「永嘉大師」。依宋‧大慧宗杲《普說》卷二、宋‧慧洪覺範《冷齋夜話》與彥琪《證道歌話》的自序等所述,《證道歌》曾以《震旦聖者大乘決疑經》的名稱傳至印度。然此說法真偽不明。

此歌扼要地顯示出佛性(本源自性天真佛)的消息。詩中云︰「無明實性即佛性,幻化空身即法身,法身覺了無一物,本源自性天真佛。」認為證悟天真佛的道人了知不除妄、不求真的真諦。因為一切法,空而無相。無相,就是天真佛的真實相。真俗二諦相互融即,故云「無明實性即佛性,幻化空身即法身。」

本書之韻文極為流暢,易使人在朗朗吟誦間即悟得佛法大意。古來與《參同契》、《寶鏡三昧》、《信心銘》等並為禪林所重視。註書頗多。宋‧彥琪、知訥、永盛、法泉等人曾先後作《證道歌註》。日本方面,連山交易、石門興幹、萬回一線、僧英了諦等亦曾分別為此書作註。此外,敦煌出土的禪籍中,《禪門祕要決》一書的內容與本書相當,可視為本書的異本。

◎附︰《永嘉證道歌》
君不見,絕學無為閒道人,不除妄想不求真。
無明實性即佛性,幻化空身即法身。
法身覺了無一物,本源自性天真佛。
五陰浮雲空去來,三毒水泡虛出沒。
證實相,無人法,剎那滅卻阿鼻業。
若將妄語誑眾生,自招拔舌塵沙劫。
頓覺了,如來禪,六度萬行體中圓。
夢裏明明有六趣,覺後空空無大千。
無罪福,無損益,寂滅性中莫問覓。
比來塵鏡未曾磨,今日分明須剖析。
誰無念,誰無生,若實無生無不生。
喚取機關木人問,求佛施功早晚成。
放四大,莫把捉,寂滅性中隨飲啄。
諸行無常一切空,即是如來大圓覺。
決定說,表真僧,有人不肯任情徵。
真截根源佛所印,摘葉尋枝我不能。
摩尼珠,人不識,如來藏裏親收得。
六般神用空不空,一顆圓光色非色。  
淨五眼,得五力,唯證乃知難可測。
鏡裏看形見不難,水中捉月爭拈得。
常獨行,常獨步,達者同遊涅槃路。
調古神清風自高,貌顇骨剛人不顧。
窮釋子,口稱貧,實是身貧道不貧。
貧則身常披縷褐,道則心藏無價珍。
無價珍,用無盡,利物應機終不吝。
三身四智體中圓,八解六通心地印。
上士一決一切了,中下多聞多不信。
但自懷中解垢衣,誰能向外誇精進。
從他謗,任他非,把火燒天徒自疲。
我聞恰似飲甘露,銷融頓入不思議。
觀惡言,是功德,此即成吾善知識。
不因訕謗起冤親,何表無生慈忍力。
宗亦通,說亦通,定慧圓明不滯空。
非但我今獨達了,恆沙諸佛體皆同。
師子吼,無畏說,百獸聞之皆腦裂。
香象奔波失卻威,天龍寂聽生欣悅。
遊江海,涉山川,尋師訪道為參禪。
自從認得曹谿路,了知生死不相關。
行亦禪,坐亦禪,語默動靜體安然。
縱遇鋒刀常坦坦,假饒毒藥也閒閒。
我師得見然燈佛,多劫曾為忍辱仙。
幾回生,幾回死,生死悠悠無定止。
自從頓悟了無生,於諸榮辱何憂喜。
入深山,住蘭若,岑崟幽邃長松下。
優游靜坐野僧家,閴寂安居實蕭灑。
覺即了,不施功,一切有為法不同。
住相布施生天福,猶如仰箭射虛空。
勢力盡,箭還墬,招得來生不如意。
爭似無為實相門,一超直入如來地。
但得本,莫愁末,如淨琉璃含寶月。
既能解此如意珠,自利利他終不竭。
江月照,松風吹,永夜清宵何所為。
佛性戒珠心地印,霧露雲霞體上衣。
降龍鉢,解虎錫,兩鈷金環鳴歷歷。
不是標形虛事持,如來寶杖親蹤跡。
不求真,不斷妄,了知二法空無相。
無相無空無不空,即是如來真實相。  
心鏡明,鑒無礙,廓然瑩徹周沙界。
萬象森羅影現中,一顆圓光非內外。
豁達空,撥因果,莽莽蕩蕩招殃禍。
棄有著空病亦然,還如避溺而投火。
捨妄心,取真理,取捨之心成巧偽。
學人不了用修行,深成認賊將為子。
損法財,滅功德,莫不由斯心意識。
是以禪門了卻心,頓入無生知見力。
大丈夫,秉慧劍,般若鋒兮金剛燄。
非但空摧外道心,早曾落卻天魔膽。
震法雷,擊法鼓,布慈雲兮灑甘露。
龍象蹴踏潤無邊,三乘五性皆醒悟。
雪山肥膩更無雜,純出醍醐我常納。
一性圓通一切性,一法遍含一切法。
一月普現一切水,一切水月一月攝。
諸佛法身入我性,我性同共如來合。
一地具足一切地,非色非心非行業。
彈指圓成八萬門,剎那滅卻三祇劫。
一切數句非數句,與吾靈覺何交涉。
不可毀,不可讚,體若虛空勿涯岸。
不離當處常湛然,覓既知君不可見。
取不得,捨不得,不可得中只麼得。
默時說,說時默,大施門開無壅塞。
有人問我解何宗,報道摩訶般若力。
或是或非人不識,逆行順行天莫測。
吾早曾經多劫修,不是等閒相誑惑。
建法幢,立宗旨,明明佛敕曹溪是。
第一迦葉首傳燈,二十八代西天記。
法東流,入此土,菩提達磨為初祖。
六代傳衣天下聞,後人得道何窮數。
真不立,妄本空,有無俱遣不空空。
二十空門元不著,一性如來體自同。
心是根,法是塵,兩種猶如鏡上痕。
痕垢盡除光始現,心法雙忘性即真。
嗟末法,惡時世,眾生福薄難調制。
去聖遠兮邪見深,魔強法弱多怨害。
聞說如來頓教門,恨不滅除令瓦碎。
作在心,殃在身,不須冤訴更尤人。
欲得不招無間業,莫謗如來正法輪。  
旃檀林,無雜樹,鬱密森沈師子住。
境靜林間獨自遊,走獸飛禽皆遠去。
師子兒,眾隨後,三歲便能大哮吼。
若是野干逐法王,百年妖怪虛開口。
圓頓教,勿人情,有疑不決直須爭。
不是山僧逞人我,修行恐落斷常坑。
非不非,是不是,差之毫釐失千里。
是則龍女頓成佛,非則善星生陷墬。
吾早年來積學問,亦曾討疏尋經論,
分別名相不知休,入海算沙徒自困。
郤被如來苦訶責,數他珍寶有何益。
從來蹭蹬覺虛行,多年枉作風塵客。
種性邪,錯知解,不達如來圓頓制。
二乘精進勿道心,外道聰明無智慧。
亦愚癡,亦小騃,空拳指上生實解。
執指為月枉施功,根境法中虛捏怪。
不見一法即如來,方得名為觀自在。
了即業障本來空,未了應須還夙債。
饑逢王饍不能飧,病遇醫王爭得瘥。
在欲行禪知見力,火中生蓮終不壞。
勇施犯重悟無生,早時成佛于今在。
獅子吼,無畏說,深嗟懵懂頑皮靼。
祇知犯重障菩提,不見如來開祕訣。
有二比丘犯淫殺,波離螢光增罪結。
維摩大士頓除疑,猶如赫日銷霜雪。
不思議,解脫力,妙用恆沙也無極。
四事供養敢辭勞,萬兩黃金亦銷得。
粉骨碎身未足酬,一句了然超百億。
法中王,最高勝,恆沙如來同共證。
我今解此如意珠,信受之者皆相應。
了了見,無一物,亦無人,亦無佛。
大千沙界海中漚,一切聖賢如電拂。
假使鐵輪頂上旋,定慧圓明終不失。
日可冷,月可熱,眾魔不能壞真說。
象駕崢嶸謾進途,誰見螗蜋能拒轍。
大象不遊於免徑,大悟不拘於小節。
莫將管見謗蒼蒼,未了吾今為君訣。


生滅

生是生起,滅是滅盡。色心等一切有為法之初起稱為「生」,終盡稱為「滅」。與生死同義,但生死主要是就有情而言,生滅則廣通一切有情非情。《大般涅槃經》卷下云(大正1‧204c)︰「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意即一切有為諸法,係依因緣和合而生,依因緣離散而滅,悉是無常遷流之法。而無為法者,是不變常住的存在,無生滅可論。然自中道之正見而言,則有為法的生滅為假生假滅,並非實生實滅。

法相宗將生滅分為兩種︰

(1)剎那生滅,指在一剎那極短的時間內有生滅。《大智度論》卷十五云(大正25‧171a)︰「彈指頃有六十時,一一時中心有生滅。(中略)行者觀心生滅,如流水燈焰(中略)。若極少時中生而無滅者,是為非有為法。」

(2)一期生滅,乃不論時間長短的生滅。如人由生到死之期間的出生與死滅即是。《成唯識論》卷二(大正31‧6a)︰「一期分位亦得假立,初有名生,後無名滅。」

《大乘起信論》謂一心法有心真如門及心生滅門二種。《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中(本)釋心生滅之義,說(大正44‧251b)︰「隨緣起滅義即生滅門也。謂隨熏轉動成於染淨,染淨雖成,性恆不動。(中略)生滅門者,是染淨別相;別相之法,生滅所攝。」此謂如來藏心隨緣起滅,染淨差別,名為心生滅,亦即指有為法。

〔參考資料〕 《中阿含》卷十一〈頻鞞沙邏王迎佛經〉;《順正理論》卷一;《大乘義章》卷三(末);《四教義》卷一;《法華經玄義》卷二(下);《大乘玄論》卷一、卷二;《中觀論疏》卷三。


自性

(一)(梵svabhāva,藏ṅo bo ñid)指諸法各自具有的體性或體相。「差別」或「共相」的反義詞。法相家謂之為自相。為現量智所緣;剋實說來,所謂自性,唯指事物本身不通其他的性質,或稱一切法不可言說處為自相、自性。又,通常只有聖智冥內、得法本真的現量所緣之法的體相,可以稱為真的自相,其他的一切法由於是假智且不離言詮,故稱為假的自性。

無貪、無瞋、無癡等三種善根及慚、愧二心所屬於善法,故稱為自性善。反之,稱貪、瞋、癡、無慚、無愧等為自性不善。又,完全覺知現在的對境,不容許比知推景,則稱為自性分別。此外,有時自性與自相也被分開使用,例如十八空中,諸法相狀的空,稱為自相空,諸法體性的空,稱為自性空。

(二)(梵prakṛiti)數論學派所立的二十五諦之一。根據《數論頌》的古註所載,「自性」一語與「勝因」、「非變異」、「梵」、「眾持」等為同義語。數論師認為自性是由三德(純質、激質、翳質)所構成;亦即三德尚未發動的平衡狀態稱為自性。三德猶如「油」、「燈心」與「火」合為一燈火。依三德之相合而呈現出萬象。自性是純物質的、非精神的,但卻又細不可見。

關於「自性」的存在問題,數論師以五點理由證明,即(1)個物有限制故,(2)同性故,(3)能生故,(4)因果差別故,(5)遍相差別故。

◎附一︰印順《中觀今論》第五章第二節

緣起是無自性的,甚麼是自性呢﹖自性(svabhava)是專門術語,如《壹輸盧迦論》說︰「凡諸法體、性、法、物、事、有,名異義同。是故或言體,或言性,或言法,或言物,或言事,莫不皆是有之差別。正音云私婆婆,或譯為自體(的體),或譯為無法有法(的法),或譯為無自性(的)性。」所舉的名字雖很多,而意義是同一的。所謂體、性、法、物、事,皆即是「有」的別名。但它又說︰梵語的私婆婆,或譯為體、法、性。依梵語說,婆婆(bhāva)即是「有」。此字,什公每譯為法,也或譯為物。《般若燈論》也有譯作體的。「有」前加sva,即私婆婆,即自性的原語。或譯自體,含有自己有、自己成的意義,是自己規定自己的。凡是法,即有其特殊的形態與作用,其所以有此形態與作用,依自性說,即是自己如此的。此自性的另一特性(prakṛti),什公譯為性,意義為本源的性質,即本質或原質。所以,自性是自己如此的,也是本來的性質如此的。如哲學上所說的實在、本體、本元等,皆與此自性的含義相合。

要明瞭「自性」一語的意義,請聽薩婆多部所說。如《大毗婆沙論》卷七十八說「如說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應知亦爾。」薩婆多部的學者,把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看成同一意義。尤其所謂「分」,最值得注意。此分,就是事物的最後原素,也即是所謂「點」,即「其小無內」不可再分割的東西。薩婆多部以為一切法不外兩種︰(1)假有,(2)實有。假有的,如《順正理論》卷十三說︰「是假有法,甯求自性﹖」假有法即不能追求其自性的。依他們說︰假有的必依於真實的。依於實有,構成前後的相續相,同時的和合相。此和合及相續,即假有的,可以說沒有自性。而在相續與和合的現象中,分析到內在不可再分析的點,即是自性實有的。如在色法的和集中,分析至極微,以極微的物質點,為集成粗顯色相的實質。對於精神作用,也分析到心心所的單元。此分析出的單元,是自性,也稱為我──我即自在義。如《婆沙》卷九說︰「善說法者,唯說實有法我,有性實有,如實見故。」補特伽羅我是五蘊和合有的,所以是假;假的所依是自性實有,所以說︰「有性實有,如實見故。」這種思想,即是假定世間事物,有實在的根本的自性物,而後才有世間的一切。他們從「析假見實」的方法,分析到不可再分析的質素──心、物、非心非物,即是事物的實體,也即是所謂自性,自性即萬有的本元。如《順正理論》卷十三說︰「未知何法為假所依﹖非離假依可有假法。」「假必依實」──自性有,是最根本的見解。薩婆多主張有自性的,於是佛說諸行無常,諸法無我,照他們的意見,追究諸法的實在,相續與和合假所依的自性法,即是三世常如其性的、不變的,有不能無、無不能有的,甚至可以稱為法我了。

假有無自性說,經部師是擴大了。但自性有的基本原則,並未改變。三世常如其性的一切法,在經部的現在實有論中,轉化為潛在於現在的種子或舊隨界。此種子與界,雖不斷的從種子而轉化為現行,現行轉化為種子,但依舊是不變的。這點,唯識學者說得明白,名為「自性緣起」,即色生色,眼生眼,貪生貪,有漏生有漏,無漏生無漏。這樣的因緣論,即是從一切有部析假見實得來的自性有,不過從三世常如而使之現在化而已。自性有的原則,完全吻合。依經部師,蘊、處是假的,而十八界是實有的。相續和合的現行,都依於真實的界性。《瑜伽論》在批評性空時說︰「譬如要有色等諸蘊,方有假立補特伽羅,非無實事而有假立補特伽羅。如是要有色等諸法實有唯事,方可得有色等諸法假說所表,非無唯事而有色等假說所表。若唯有假而無實事,既無依處,假亦無有。」經部與瑜伽論者,稟承那「假必依實」的天經地義,所以不能說一切無自性空而必須說「自性有」的,假有的可空而自性有的不可空。《解深密經》也這樣說︰「云何諸法遍計所執相﹖謂一切名假安立(假名)自性差別乃至隨起言說。云何諸法依他起性﹖謂一切法緣生自性。」在論到有自性與無自性時,即說︰「此由假名安立為相,非由自相安立為相,是故說名相無自性性。」這分為假名安立與自相──即自性安立︰假名安立的,無自性、空;自相安立的,即是有自性了。追求事物中的根元,看作實在的,依此而成立世出世一切,都是「自性」論者。又如《楞嚴經》說︰「若諸世界一切所有,其中乃至草葉縷結,詰其根元,咸有體性,縱令虛空亦有名貌,何況清淨妙淨明心,性一切心而無自體﹖」這是自性論者的另一面目。在萬化中,終必有一個真實自性而不是假的,這即是「自性」的意義。一般的宗教與哲學,無不從此自性的老路而來!

《中論》〈觀有無品〉說︰「眾緣中有法,是事則不然,性從眾緣出,即名為作法。性若是作者,云何有此義﹖性名為無作,不待異法成。」這是《中觀論》對於「自性」的具體說明。佛法說緣起,除了極端者而外,誰都承認,但總覺得是諸法自性有,由眾緣的和合關係而發現。若依中觀的看法,自性與緣起,是不容並存的。有自性即不是緣起的,緣起的就不能說是自性有的。因為,若法要由眾緣和合而現起,即依眾緣而存在與生起;承認由眾緣現起,即等於承認是作法。「作」,就是「所作性故」的作,有新新非故的意義。若主張有自性的,即不能是所作。因為自性有即自有的,自成的,自己規定著自己的,這如何可說是作法﹖緣起是所作的,待它的;自性是非作的,不待它的。二者是徹底相反的,說自性有而又說緣起,可說根本不通。佛說無常,即顯示緣起是作法,否定了自性的非作性;凡是緣起即是和合的,如補特伽羅是依待五蘊等而假立的,所以佛說諸法無我,即否定了自性的不待它性。無常無我的緣起論,即說明了諸法的無自性。

但如此的自性,表現於學者的思想體系中,依佛法說,這都是分別的自性執。眾生生死根本的自性執,應該是眾生所共的,與生俱來的俱生自性執。這是什麼﹖不論外觀內察,我們總有一種原始的、根本的、素樸的,即忠不是而依然頑強存在於心目中的實在感,這即一切自性執的根源。存在的一切,都離不開時間與空間,所以在認識存在時,本來也帶有時空性。不過根識──直覺的感性認識,剎那的直觀如此如此,不能發見它是時空關係的存在,也即不能了達相續、和合的緣起性。這種直感的實在性,根深蒂固的成為眾生普遍的妄執根源。雖經過理性──意識的考察時,也多少看出相續與和合的緣起性,而受了自性妄執的無始熏染,終於歸結於自性,而結論到事物根源的不變性、自成性、真實性。因為自性是一切亂相亂識的根源,雖普遍的存在於眾生的一切認識中,而眾生不能摧破此一錯誤的成見,反而擁護自性──元、唯、神、我為真理。總之,所謂自性,以實在性為本而含攝得不變性與自成性。西藏學者有說自性的定義為︰不從緣生,無變性,不待它,大體相近。自性的含義中,不待它的自成性,是從橫的(空間化)方面說明;非作的不變性,是從縱的(時間化)方面說明;而實在性,即豎入(直觀)法體的說明。而佛法的緣起觀,是與這自性執完全相反。所以,自性即非緣起,緣起即無自性,二者不能並存,《中論》曾反覆的說到。

◎附二︰〈自性諦〉(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自性諦(prakṛiti)是數論外道所立的二十五諦之第一諦,指現象界發生的根源。

根據《金七十論》所述,自性諦有多種異名(大正54‧1250b)︰「自性者,或名勝因(pradhāna),或名為梵(brahman),或名眾持。」卷上(大正54‧1260a)︰「不了者是自性別名,已過根故,故亦稱為冥。」此外,又有許多地方稱為本性( mūla-prakriti)。其所謂自性者,唯住自分,故亦可稱為自然、天然。蓋此自性與第二十五諦的神我共同造作中間的二十三諦,故名為勝因,或由此意稱為作者(kartṛi);此自性自身非染污之法,故稱梵;有清淨義,能執持中間的二十三諦,同時又為二十三諦所持,故名眾持;非五知根、五作根、心根等十一眼所取,即超越根所得之法,不可了別,故又稱不了或冥。

其本性(大正54‧1245c)「能生一切,不從他生,故稱本性。能生於大等,是故得本名,不從他生故,是故非變異。」此類名稱,其義涵類似佛家所謂的真如、阿賴耶識,或儒家的太極、無極等。然吉藏的《百論疏》卷上敘述自性諦稱為冥的理由(大正42‧245a)︰
「所言冥諦者,舊云外道修禪得五神通,前後各知八萬劫內事,自八萬劫外不能了知,故云冥。智度論(卷七十)云︰覺諦者,此是中陰識,外道思惟,此識為從因緣得﹖為不從因緣﹖若從因緣,因緣是何物耶﹖若不從者,那得此識﹖既思惟不能了知,便計此識,從前冥漠處生,故稱冥諦。亦名世性,一切世間以此冥諦為其本性。」

慧遠的《大乘義章》卷六也說(大正44‧594c)︰
「如僧佉經說,迦毗羅仙得世俗禪,發宿命通,能知宿命,見過去世八萬劫事,過是已前,不復能見,便作是念,八萬劫外,不應無法,應有冥性,冥性微細,五情不知,從彼冥性,初生覺心。」

又《華嚴玄談》卷八云(卍續8‧604下)︰「自性是第一諦,古稱冥性,亦名勝性。(中略)用增勝故。智論云︰謂外道通力至八萬劫,八萬劫外冥然不知,謂為冥諦。從此覺知初立,故名冥諦。」由此可知,自性諦稱為冥諦,乃究竟指稱過去八萬劫以前冥然不可知的本體界。

自性諦是第一原因,乃唯一常住之法,周遍一切處,無知而無伸縮、無轉沒、無方分,為自在獨存之法。具足喜、憂、闇三德,為神我的對境。如是,以萬象的原因為自性諦,故自性中具有可成為萬象之法,此即因中有果說。《金七十論》卷上詳細敘述其義(大正54‧1246c)︰「我義中有五因,能顯因中定有果,何等有五因﹖無不可作故、必須取因故、一切不生故、能作所作故、隨因有果故,故說因有果。」

該論接著一一加以說明︰(一)「無不可作故」者,謂物無則造作不得成,如從沙出油;若物有造作即成,如壓麻出油。今大等之法從自性生,故知自性有大等。(二)「必須取因故」者,謂人若欲求物則須先取物因。如欲求酥酪而取乳,若乳中無酥酪,誰能求得﹖故知自性中有大。(三)「一切不生故者,」謂若因中無果則一切能生一切物,或一切均不能生一切物,故知因中定有果。(四)「能作所作故」者,譬如陶師具足作具,從土聚製作瓶盆等,而非從草木等作瓶盆等,故知自性能作大等,自性中有大等。(五)「隨因有果故」者,謂隨因種類果亦各異,如麥芽必隨麥種而非隨豆種,故知因中定有果。《瑜伽師地論》卷六謂雨眾外道談因中有果而立四因,內容大體與此說相同。雨眾即數論之別名。

此唯一獨存無知的自性究竟如何變作萬象﹖如前所述,自性乃為神我之知者而依三德之厚薄、淺深等種種組合而來。《金七十論》卷上云(大正54‧1249a)︰「性變異生因,三德合生變,轉故猶如水,各各德異故。」而天、人、獸三世間也如次依喜、憂、闇三德的增多而有差別。又其與神我的關係,有頌云(大正54‧1250b)︰「我求見三德,自性為獨存,如跛盲人合,由義生世間。」此謂神我之跛者僅能知見而不能造作,自性之盲人雖能造作而不能知見,若兩者相依相合即能生三世間。

至於自性生起的次第,有頌云(大正54‧1250b)︰「自性次第生,大我慢十六,十六內有五,從此生五大。」如是順次轉變顯象即迷界現出之次序,其與《起信論》所謂流轉門,所述略相彷彿,而另一方面將神我置於獨存超脫之域,進行所謂還滅作用的也是自性。《金七十論》卷下云(大正54‧1259c)︰
「一者次第起生死,令我與三世間塵相應,得次第起,初起覺,從覺起慢,從慢起五唯,從五唯起十一根及五大,此二十三事,身覺為初,以五大為後。二者為脫三處人為他如自事者,為解脫天道中人我及人獸道中人我,次第作八成(思量、聞等八種得脫之方便)。」

流轉與解脫乃繫在自性中,即神我於自性生執著,故自性能作轉變輪迴之事,也由於神我觀其過失,自性才能成就解脫之事。

〔參考資料〕 (一)《十二門論》;《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五、卷十六;《成唯識論》卷八;《華嚴五教章》卷四。(二)《大乘廣百論釋論》卷一;《成唯識論》卷一;《大乘法相宗名目》卷六(中)。



(一)(梵saṃskāra,巴saṅkhara,藏ḥdu-byod)造作、遷流、潛在的形成力或形成作用等意,音譯刪迦羅。

(1)十二因緣之一︰義同「業」,指造成現在世果報的過去世身、口、意三業。《俱舍論》卷九云(大正29‧48b)︰「宿諸業名行。」《成唯識論》卷八云(大正31‧43b)︰「此中無明唯兒發正感,後世善惡業者即彼所發,乃名為行。由此一切順現受業、別助當業皆非行支。」

(2)五蘊之一︰狹義指思(意志),廣義指色、受、想、識以外的有為法。《俱舍論》卷一云(大正29‧4a)︰「除前及後色、受、想識,餘一切行名為行蘊。然薄伽梵於契經中說六思身為行蘊者,由最勝故。所以者何﹖行名造作,思是業性,造作義強,故為最勝。是故佛說︰若能造作有漏有為,名行取蘊。」

(3)諸行無常之「行」︰義同「有為」。指現象的一切,為行之最廣義。

(二)(梵caryā、carita、caritra,巴carita,藏spyod-pa)動作、行為、實踐之意。指為到達悟境而作的修行、行法。教行證之「行」、教理行果之「行」、明行足之「行」、菩薩行之「行」等皆屬此。日本真宗則謂南無阿彌陀佛的名號及稱名念佛為大行。

(三)(梵gamana,巴gamana,藏ḥgro-ba)步行、行進之義。四威儀之一,即指比丘步行的威儀。

〔參考資料〕 (一)《大毗婆沙論》卷七十四;《雜阿毗曇心論》卷一;《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二;《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卷一;《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一。(二)《法華經玄義》卷三(下);《法華經文句》卷四(上);《法華經文句記》卷四(上);《法華玄義釋籤》卷八;《華嚴經行願品疏鈔》卷七。(三)《五分律》卷二十七;《菩薩善戒經》卷七;《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下三之四;《教誡律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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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小乘三學

子題:戒學、定學、佛性論、慧

行事鈔‧沙彌別行篇:「(一﹑戒學)若據二乘,戒緣身口,犯則問心。執則障道,是世善法;違則障道,不免三塗。(二﹑定學)定約名色,緣修生滅為理;二乘同觀,亦無諦緣之別。故佛性論云,二乘之人,約虛妄觀無常等相,以為真如。(三﹑慧學)慧取觀照,與定,義別體同。」資持記釋云:「小戒(學)中,緣身口者,謂制法也。犯問心者,推業本也,此據四分空宗為言。執下二句,明持失也,或專慕人天,則滯於凡福;或計為至道,則墮於利使。違下二句,明犯報也。次科,前明定學,又二,初二句示所修,即前性空也。名色,即所觀境;一蘊是色,四蘊是心,心道冥昧,止可名通,故總云名。緣修,即能觀心,生滅,即所見理;以色心二法,念念生滅,生滅故無常,無常故無性,無性故空寂,空寂即滅諦涅槃真如之理。涅槃偈云:『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是也。聲聞、緣覺,乘法雖異,見理是同,故云二乘同觀等。聲聞四諦,與緣覺十二因緣,止是教門開合之異,以理融教,故云無別。當知苦集與十二緣生,並世間因果也;道滅與十二緣滅,皆出世因果也。故下,引證。佛性論,即大乘論,有四卷。彼明小乘所證,非真見佛性故也。虛妄即名色,無常即生滅,真如即空理。即法華云,是人於何而得解脫?但離虛妄,名為解脫,其實未得一切解脫是也。次慧學中,定是澄寂,慧取照用,動息不同,故云義別;同一心體,故云體同。水澄物現,鏡淨像生;定慧一異,喻之可解。」(事鈔記卷四一‧一一‧一


破經不得燒毀

子題:半偈捨身、兩字除惑、常住二字若一經耳即生天上、事在無作

戒本疏‧四波羅夷法:「有人無識,燒毀破經,我今火淨,謂言得福。此妄思度。半偈捨身,著在明典;兩字除惑,亦列正經。何得焚除?失事(續藏作言事)在福也。」行宗記釋云:「前出謬見。世中妄傳,說偈,得燒故經。不見此疏,焉知誤他。此下,次據文斥。上引半偈捨者:一﹑彰如來求法之勤,二﹑示如來重法,三﹑顯正法難聞。下引經證兩字除惑,顯佛法功深。舉少況多,其過彌甚。倘畏來苦,勿逐魔徒。二緣並出涅槃經。彼云,佛告迦葉菩薩言,過去之世,佛日未出;我於爾時,住於雪山,唯食諸果;食已,繫心思惟坐禪;經無數歲,不聞如來大乘經名。修是苦行時,釋提桓因,自變其身,作羅剎像,下至雪山;宣過去佛所說半偈云:『諸行無常,是生滅法。』乃至聞此半偈,心生驚疑;汝今幸可說竟此偈。羅剎答言,今我實為飢苦所逼,實不能說。我即問言,汝食何物?羅剎言,惟人煖肉,其所飲者,唯人熱血。我復語言,且說半偈,我聞偈已,當以此身,奉施供養。羅剎即說半偈云:『生滅滅已,寂滅為樂。』菩薩遍於石壁樹道,書寫此偈已,即上高樹,投身樹下。身未至地,虛空之中,出種種聲,乃至阿迦尼吒。爾時羅剎,還復帝釋形,即於空中,接取菩薩,安置平地云云。又經云:善男子,若復有人,不知如來甚深境界,乃至輪轉生死,增長諸結,多受苦惱;若有能知如來常住,無有變易,或聞常住二字若一經耳即生天,後解脫時,乃能證知如來常住無變易等。言事在福者,如施主作橋井等事,隨在福生,緣壞則失,事在無作。今燒故經,其事亦爾。」(戒疏記卷六‧四四‧一六)


[法相辭典(朱芾煌)]
一切種行無常苦想

瑜伽八十六卷十七頁云:復次由四差別,當知修習一切種行無常苦想。何等為四?一、果差別故,二、自性差別故,三、品類差別故,四、方便差別故。果差別者:謂修此想,能遣一切欲貪、色貪、及無色貪、掉、慢、無明。當知此中顯示三種本煩惱斷,及顯三種隨煩惱斷。欲貪煩惱,掉為助伴。色貪煩惱,慢為助伴。無色貪惑,無明為伴。復有差別。謂於此中,顯示下分上分結盡。自性差別者:謂於此中,由正修習聞所成慧,說名親近。由正修習思所成慧,能入修故;說名修習。由正修習修所成慧,名多修習。又由修習了相作意故,名親近。唯除加行究竟作意,由正修習諸餘作意故;名修習。修習加行究竟作意,名多修習。是名第二三種差別。又由所依、所緣、作意,隨其次第,當知是名為乘為事為隨建立。又由長時串修習故;說名純熟。數數無倒修方便故;說名善受,及與善發,品類差別者:謂修如是無常想時,速能永拔一切隨眠;棄捨下地一切善法;攝受上地一切善法。於餘一切不淨想等,最高廣性,能善住持,遍行一切。猶如觀察所取之事,即如是觀能取之事。彼相解脫,能得無漏無常之想。若有漏想,若無漏想,如是一切,皆於涅槃,善能隨順、趣向、臨入。皆能對治無明大闇,一切永斷。永斷彼故;清淨鮮白諸無學想,皆由一切無漏學想增上故得。方便差別者:謂獨處空閒,以無顛倒數數作意,觀察諸行無常之性。由無常想,住無我想。於見道中,既住無漏無我想已;於上修道,由有學想,永害我慢;隨得涅槃,二種皆具。


二種離增上慢觀無我見

瑜伽八十七卷二十四頁云:復次於諸行中,略有二種離增上慢觀無我見。何等為二?一、不善清淨,二、善清淨。云何名為不善清淨?謂如有一,遠離而住。依觀諸行無常性忍,由世間智,於無我性,發生勝解。因此勝解,於眼所識色,乃至意所識法,等隨觀察我我所相,不現行故;說名為斷。又能制伏四外繫所攝貪瞋癡三種所有。謂貪欲身繫攝貪所有,瞋恚身繫攝瞋所有。餘二身繫攝癡所有。當知此中,極鄙穢義,是所有義。離增上慢無我智者如理作意共相應故;定地攝故;當知此智,由二因緣,不善清淨。一者、即於此時。謂於趣入順決擇分善根位時,有麤我慢,隨入微細現行作意,間無間轉。由是因緣,作如是念:我今於空,能修能證。空是我有。由是空故;計我為勝。如空,無相,及無所有,當知亦爾。二者、能令彼法現行因緣。謂於諸欲,或薩迦耶,有染愛識。由於如是有染愛識,不遍了知,增上力故;便為諸欲薩迦耶愛之所漂溺。由此意樂,於彼涅槃,不能趣入;其心退還。如前已說。又由八相,能遍了知。遍了知故;除諸過患。當知是名極善清淨。離增上慢無我真智。又於此中,已滅壞故;滅壞法故,說名無常。諸業煩惱所集成故;說名有為。由昔願力所集成故,名思所造。從自種子,現在外緣,所集成故;說名緣生。於未來世,衰老法故。說名盡法。死歿法故;說名歿法。未老死來,為疾病等,種種災橫,所逼惱故;名破壞法。由依現量,能離欲故,能斷滅故;名於現法得離欲法,及以滅法。當知此中,除離欲法,及以滅法。由所餘相,略觀三世所有過患。由所除相,觀彼出離。若由如是過患出離,遍知彼識;名善遍知。一切法中,無有我性;名諸法印,即此法印,隨論道理,法王所造。於諸聖身,不為惱害。隨喜,能得一切聖財。由此自然吉安超度生死廣大險難長道,是故亦名眾聖法印。當知此中由前名通達智。由後名善清淨見。


五種正道言教

瑜伽八十六卷十九頁云:又諸聲聞、修行如是順資糧法及彼因緣;於其中間,求涅槃時,大師為彼制立五種正道言教。一者、由依觀察,如所聞法,遍於一切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且以世間作意,而得無惑無疑。二者、即於住時,不著三事不正尋思。何等三事?一者、資命眾具。二者、他損害相。三者、或他毀罵,或隨有一非愛現行,同梵行者不同分法。三者、教授為先,由依他音如理作意,能生正見;能斷邪見。當知此三,是名住時正道言教。復有二種於彼行時正道言教。謂諸有智同梵行者、為彼宣說處非處時,不生忿怒。又由麤弊資命眾具,若得不得,及由戒等所有災害,心不熱惱。是名第一。於得所勝利養恭敬,心不悒然。是名第二。彼由如是住時、行時、能正修行涅槃妙道;由此不久當得涅槃,終無毀失。


六種現觀

如瑜伽五十五卷十六頁至十八頁說。

二解 顯揚十七卷三頁云:論曰:當知現觀差別、復有六種。一、思現觀,二、信現觀,三、戒現觀,四、現觀智諦現觀,五、現觀邊智諦現觀,六、究竟現觀。問:思現觀、以何為體?答:以上品思所生慧為體。或此俱行菩提分法為體。問:信現觀、以何為體?答:以上品世出世緣三寶淨信為體。或此俱行菩提分法為體。問:戒現觀、以何為體?答:以聖所愛身語等業為體。或此俱行菩提分法為體。問:現觀智諦現觀、以何為體?答:以緣非安立諦聖慧為體。或此俱行菩提分法為體。問:現觀邊智諦現觀、以何為體?答:以緣安立諦聖慧為體。或此俱行菩提分法為體。問:究竟現觀、以何為體?答:以盡智無生智等為體。或此俱行菩提分法為體。

三解 瑜伽七十一卷二頁云:復次如說六種現觀,謂思現觀、乃至究竟現觀。問:思現觀、有何相?答:若有成就思現觀者;能決定了諸行無常,一切行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住異生位,已能證得如是決定。非諸沙門,若婆羅門,若天、魔、梵、及餘,所能如法引奪。問:信現觀、有何相?答:若有成就信現觀者;或是異生;或非異生;或於現法及後法中,終不妄稱餘,是大師;餘法、善說;餘僧、正行。問:戒現觀、有何相?答:若有成就戒現觀者;終不復能乃至故心能傍生命,不與而取,習欲邪行,知而妄語,飲米等而諸放逸處。問:現觀智諦現觀、有何相?答:若有成就現觀智諦現觀者;終不復能依諸妄見而有所作;於自所證而有疑惑;於諸生處而有貪染;現行生。相、計為清淨;誹謗聲聞獨覺大乘,作惡趣業;何況能造害父母等諸無間業。乃至不能生第八有。問:現觀邊智諦現觀、有何相?答:若有成就現觀邊智諦現觀者;終不於彼他所詰問而生怖畏。問:究竟現觀、有何相?答:若有成就究竟現觀者;終不復作;犯於五處;亦不復能乃至故斷諸傍生命;不與世取;行非梵行,習婬欲法;知而妄語;蓄積財寶,諸妙欲具而受用之;亦不怖畏不可記事;亦不妄計。所有苦樂、自作、他作,自他俱作,非自非他為因而生,如是等類。當知是名諸現觀相。


四種修習次第

瑜伽九十卷二十一頁云:又於此中,若諸苾芻,為離欲貪,精勤修學,觀察作意增上力故;於欲界繫諸不淨相,勉勵思惟。彼於外空,未作證故;於其正道,未善修故;趣染習故;於外空性,心不證入。不愛樂故;便於其中,由我慢門,心不流散等隨觀察。以寂靜相,思惟內空。彼由我慢,未永斷故;於其正道,未善修故;亦於此中,心不證入。遂於內外一切行中,修無我見。於無我見,未善修故;亦於其中,心不證入。乃於內外一切行中,修無常見;令心不動。於諸行中,見無常故;一切種動,皆無所有。故無常見,名不動界。由於是處心,無不勝解。故以正慧,如理通達。或緣不淨,或緣慈悲,或緣息念,所有境界,或緣諸行無常境界,於三摩地,極多修習,為因緣故;令心調柔。由是漸次,於一切處,皆能證入。由此因緣,於所證空,能證圓滿。因於所證得圓滿故;其心解脫一切能順下上分結。由此因緣,於所修空,能修圓滿。因於所修得圓滿故;成就無學正見等法。


句身

顯揚一卷十五頁云:句身者:謂聚集諸名顯染淨義,言說所依性。

二解 瑜伽八十一卷二頁云:句身者:謂名字圓滿。

三解 雜集論二卷三頁云:句身者,謂於諸法差別增言,假立句身。差別增言者:謂說諸行無常,一切有情當死等義。

四解 五蘊論六頁云:云何句身?謂諸法差別增語為性。

五解 廣五蘊論十四頁云:云何句身?謂於諸法差別增語為性。如說諸行無常等。

六解 品類足論一卷七頁云:句身云何?謂字滿。

七解 瑜伽五十二卷十二頁云:云何句身?謂即依彼自相,施設所有諸法差別;施設建立功德過失雜染清淨戲論。是謂句身。


句身六種

瑜伽八十一卷二頁云:句身者:謂名字圓滿。此復六種。一者、不圓滿句。二者、圓滿句。三者、所成句。四者、能成句。五者、摽句。六者、釋句。不圓滿句者:謂文不究竟,義不究竟。當知復由第二句故,方得圓滿。如說諸惡者莫作;諸善者奉行;善調伏自心;是諸佛聖教。若唯言諸惡;則文不究竟。若言諸惡者;則義不究竟。更加莫作,方得圓滿。即圓滿句。所成句者:謂前句、由後句方得成立。如說諸行無常。有起盡法,生必滅故。彼寂為樂。此中為成諸行無常,故次說言:有起盡法。前、是所成,即所成句。後、是能成,即能成句。摽句者:如言善性。釋句者:謂正趣善士。


有情世間無常性

瑜伽三十四卷一頁云:此中且依至教量理,如世尊說諸行無常。又此諸行,略有二種。一、有情世間,二、器世間。世尊依彼有情世間。說如是言:苾芻當知,我以過人清淨天眼,觀諸有情死時生時。廣說乃至身壞已後,當生善趣天世界中。由此法門,顯示世尊以淨天眼,現見一切有情世間,是無常性。


名句文身

瑜伽五十二卷十二頁云:又於一切所知所詮事中,極略相、是文。若中、是名。若廣、是句。若唯依文;但可了達音韻而已。不能了達所有事義。若依止名;便能了達彼彼諸法自性自相;亦能了達所有音韻。不能了達所簡擇法深廣差別。若依止句;當知一切皆能了達。又此名句文身,當知依五明處分別建立。所謂內明,因明,聲明,醫方明,世間工巧事業處明。

二解 成唯識論二卷二頁云:復如何知異色心等,有實詮表名句文身?契經說故。如契經說:佛得希有名句文身。此經不說異色心等,有實名等;為證不成。若名句文,異聲實有;應如色等,非實能詮。謂聲能生名句文者,此聲必有音韻屈曲。此足能詮;何用名等。若謂聲上音韻屈曲,即名句文,異聲實有;所見色上形量屈曲,應異色處,別有實體。若謂聲上音韻屈曲,如絃管聲,非能詮者,此應如彼聲,不別生名等。又誰說彼定不能詮。聲若能詮;風鈴聲等,應有詮用。此應如彼不別生實名句文身。若唯語聲能生名等;如何不許唯語能詮?何理定知能詮即語?寧知異語別有能詮。語不異能詮,人天共了。執能詮異語,天愛非餘。然依語聲分位差別,而假建立名句文身。名詮自性。句詮差別。文即是字,為二所依。此三離聲,雖無別體;而假實異,亦不即聲。由此法詞二無礙解,境有差別。聲與名等,蘊處界攝,亦各有異。且依此土,說名句文,依聲假立;非謂一切。諸餘佛土,亦依光明妙香味等,假立三故。

三解 俱舍論五卷十九頁云:名身等類,其義云何?頌曰:名身等,所謂想章字總說。論曰:等者:等取句身文身應知。此中名謂作想。如說色聲香味等想。句者:謂章。詮義究竟。如說諸行無常等章。或能辯了業用德時相應差別,此章稱句。文者:謂字。如說嶗阿壹伊等字。豈不此字,亦書分名?非為顯書分,製造諸字。但為顯諸字,製造書分。云何當令雖不聞說而亦得解:故造書分。是故諸字,非書分名。云何名等身?謂想等總說。言總說者,是合集義。於合集義中,說嗢遮界故。此中名身者:謂色聲香等。句身者:謂諸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靜等。文身者:謂迦佉伽等。豈不此三,語為性故;用聲為體,色自性攝。如何乃說為心不相應行?此三非以語為自性。語是音聲。非唯音聲即令了義。云何令了?謂語發名,名能顯義,乃能令了。非但音聲、皆稱為語。要由此故,義可了知;如是音聲、方稱語故。何等音聲、令義可了?謂能說者,於諸義中,已共立為能詮定量。且如古者,於九義中,共立一瞿聲,為能詮定量。故有頌言:方、獸、地、光、言、金剛、眼、天、水,於斯九種義,智者立瞿聲。諸有執名能顯義者,亦定應許如是義名。謂共立為能詮定量。若此句義,由名能顯,但由音聲,顯用已辯;何須橫計別有實名。又未了此名,如何由語發。為由語顯?為由語生?若由語生;語、聲性故;聲應一切皆能生名。若謂生名,聲有差別;此足顯義。何待別名。若由語顯;語、聲性故;聲應一切皆能顯名。若謂顯名聲有差別;此足顯義。何待別名。又諸念聲,不可聚集;亦無一法,分分漸生。如何名生,可由語發?云何待過去諸表剎那,最後表剎那,能生無表。若爾;最後位聲,乃生名;但聞最後聲,應能了義。若作是執,語能生文,文復生名,名方顯義。此中過難,應同前說。以諸念文、不可集故;語顯名過,應例如生。又異語文,諸明慧者,注心思擇,莫辯其相。又文由語,若顯若生,準語於名,皆不應理。又若有執,名如生等,與義俱生;現在世名,目去來義,不應得有。又父母等,隨意所欲,立子等名;云何可言名如生等,與義俱起。又無為法,應無有名。無生義故。而不應許。然世尊說:頌依於名及文生者,此於諸義,共立分量,聲即是名。此名安佈差別為頌。由如是義,說頌依名。此頌、是名安佈差別;執有實物,不應正理。如樹等行及心次第。或唯應執別有文體。即總集此,為名等身。更執有餘,便為無用。毗婆沙師,說有別物,為名等身,心不相應行蘊所攝;實而非假。所以者何?非一切法,皆是尋思所能了故。此名身等,何界所繫?為是有情數?為非有情數?為是異熟生?為是所長養?為是等流性?為善、為不善、為無記?此皆應辯。頌曰:欲色有情攝,等流無記性。論曰:此名身等,唯是欲色二界所繫。有說:亦通無色界繫。然不可說。又名身等,有情數攝。能說者成。非所顯義,又名身等,唯是等流。又唯無覆無記性攝。

四解 入阿毗達磨論下十二頁云:名身句身文身等者:謂依語生,如智帶義影像而現。能詮自義。名名句文。即是想章字之異目。如眼識等,依眼等生,帶色等義,影像而現,能了自境;名等亦爾。非即語音,親能詮義。勿說火時,便燒於口。要依語故,火等名生。由火等名,詮火等義。詮者、謂能於所顯義,生他覺慧。非與義合。聲有礙故。諸記論者所執常聲,理不成故。不應離此名句文三,可執有法能詮於義,然四種法,似同一相。一、聲,二、名,三、義,四、智。此中名者:謂色等想。句者:謂能詮義究竟。如說諸惡莫作等頌。世間亦說提婆達多,驅白牛來,搆取乳等。文者:即是嶗一等字。此三各別;合集同類,說之為身。如大僊說:苾芻當知;如來出世,便有名身句身文身可了知者;意說諦實蘊處界沙門果緣起等法名句文身。又世尊說:如來得彼彼名句文身者:意說如來獲得彼彼不共佛法名句文身。等謂此中義類差別。諸行句義,齊此應知。


死想與無常想差別

大毗婆沙論一百六十六卷五頁云:問:死想亦通無漏;云何聖道作死行相耶?答:死為所緣,故名死想。然彼還作無常行相。問:若爾;死想,無常想,有何差別?有說:觀察諸行最後無常,此想名死想。觀察諸行剎那無常,此想名無常想。有說:觀察有執受諸行無常,此想名死想。觀察有執受無執受諸行無常,此想名無常想。有說:於有情處轉,名死想。於法處轉,名無常想。


死想轉時七想隨轉

大毗婆沙論一百六十六卷十三頁云:云何死想轉時,七想隨轉?謂修行者,起死想時,觀察諸法念念生滅。彼於春時,見諸卉木,生華生葉,鮮榮紅紺,如妙寶色。河池津液,水漸盈滿,魚鳥喧戲。便作是念:今外物生。彼入聚落,見諸男女,歌舞跳躍,飲食喜慶。即前問之:此何故爾?答曰:此處生男生女。便作是念:今內法生。復於夏時,見諸卉木,柯條聳密,華葉茂盛,河池汎溢,波濤輪轉,查沬凌岸。便作是念:此諸外法,今已興盛。彼入聚落,見諸男女,擊鼓吹貝,歌舞歡笑,車馬雜沓。即前問之;此何故爾?答曰:此中有嫁娶事。便作是念:此諸內法,今已壯盛。復於秋時,見諸草木,為秋日所曝,涼風所吹,青色銷盡,葉皆黃悴。河池流水,漸漸減縮。便作是念:此諸外物,今已衰悴。彼入聚落,見諸男女,髮白面皺,扶杖而行,身形曲僂,咳逆上氣。便作是念:此諸內法,今已衰老。復於冬時,見諸草木,霜風飄擊,葉皆在地,摧摺枯死。河池流水,漸皆竭盡,乃至乾涸。便作是念:此諸外法,今已復滅。彼入聚落,見諸男女,被髮跳踴,搥胸號叫,宛轉在地。即前問之;此何故爾?答曰:此處父母死喪。便作是念:此諸內法,今已復滅。彼於如是內外無常,善取相已;還其所止,洗足敷座,結跏趺坐。調滑身心;令身心柔軟,身心堪能,身心無熱,身心離蓋。既令身心離諸蓋已;內住其心,修於死想。謂如所見諸無常想,觀察內身一期諸蘊,結生時生,乃至老死時滅。復於一期,有爾所位,諸蘊各異。捨餘。隨觀一位諸蘊,前生後滅。復於一位,有爾所歲,諸蘊各異。捨餘隨觀一歲諸蘊,前生後滅。復於一歲,有爾所時,諸蘊各異。捨餘隨觀一時諸蘊,前生後滅。復於一時,有爾所月,諸蘊各異。捨餘隨觀一月諸蘊,前生後滅。復於一月,有爾所晝夜,諸蘊各異。捨餘隨觀一晝夜蘊,前生後滅。復於一晝夜,有爾所牟呼慄多,諸蘊各異。捨餘隨觀一牟呼慄多蘊,前生後滅。復於一牟呼慄多,有爾所臘縛,諸蘊各異。捨餘隨觀一臘縛蘊,前生後滅。復於一臘縛,有爾所怛剎那,諸蘊各異。捨餘隨觀一怛剎那蘊,前生後滅。復於一怛剎那,有爾所剎那,諸蘊各異。以剎那最多故;於中漸漸略觀。乃至觀蘊,二剎那生,二剎那滅。是名生滅觀加行圓滿。從此無間,能觀諸蘊,一剎那生,一剎那滅。是名生滅觀成。爾時名為死想圓滿。以諸位滅,即是死故。彼修行者,如是諦觀蘊生滅已;便作是念:世尊所說諸行無常;誠為善說。以生滅,即無常故。如是行者,死想轉時,令先所修諸無常想,皆得圓滿。行者復觀諸蘊相續。前剎那蘊,由後剎那蘊,所逼迫故;生已即滅。如是觀已;便作是念:世尊所說無常故苦;誠為善說。以逼迫即是苦故。如是行者,死想轉時,令先所修無常苦想,而得圓滿。行者復觀前剎那蘊,才滅,後剎那蘊,即生。假使前蘊念言:我今不滅。後蘊念言:我今不生。彼於所欲,皆不自在。前蘊,後所逼故;必滅。後蘊,前所牽故;必生。如是觀已;便作是念:世尊所說苦無我想,誠為善說。以不自在,即無我故。如是行者,死想轉時,令先所修苦無我想,而得圓滿。行者復觀諸行生滅,不自在故;於空行聚中,不生貪樂。由此便於三界諸行,不生樂著。如是死想轉時,令先所修一切世間不可樂想,而得圓滿。彼修行者,既於生死不樂著故;便樂涅槃。如是死想轉時,令先所修斷離滅想,皆得圓滿。由此故說死想轉時,七想隨轉。


所成句

瑜伽八十一卷二頁云:所成句者:謂前句、由後句方得成立。如說:諸行無常。有起盡法,生必滅故。彼寂為樂。此中為成諸行無常,故次說言:有起盡法。前、是所成,即所成句。後、是能成,即能成句。


苦相

雜集論六卷六頁云:苦相者:或三,或八,或六。廣如前說。何故經說若無常者即是苦耶?由三分無常為緣,苦相可了知故。謂生分無常,滅分無常,俱分無常。生分無常為緣故,苦苦性可了知。生分無常者:謂本無今有,苦品諸行,體是逼迫。由此無常為緣,苦苦性可了知。滅分無常為緣,壞苦性可了知。滅分無常者:謂已有還無,樂品諸行,不可愛樂。由此無常為緣;壞苦性可了知。俱分無常為緣,行苦性可了知。俱分無常者:謂麤重諸行,相續流轉,若生若滅,俱不可樂。由此俱分無常為緣,行苦性可了知。即依此義,薄伽梵說:諸行無常,諸行變壞。又依此義,言諸所有受,我說皆苦。當知此中,於不苦不樂受,及樂受,密意故說。苦苦受苦性,世間共了故,不復密意說。又於生滅二法所隨諸行中,有生等八苦性,可了知,故佛說言:若無常者,即是苦。又於無常諸行中,有生等苦可了者;如來依此,密意說言:由無常故苦。非一切行。若不爾;聖道無常故,亦應是苦。


思現觀

瑜伽五十五卷十六頁云:云何名思現觀?謂於諸諦,決定思惟。

二解 瑜伽七十一卷二頁云:問:思現觀、有何相?答:若有成就思現觀者;能決定了諸行無常,一切行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住異生位。已能證得如是決定。非諸沙門、若婆羅門、若天、魔、梵、及餘、所能如法引奪。問:思現觀、何自性?答:上品思所成慧為自性。或此俱行菩提分法為自性。問:思現觀、當言作何業?答:思現觀、當言能生正行所攝清淨品善法為業;能生無罪歡喜為業;能轉一切所疑為業;能趣入修功德為業;能引所餘現觀為業;能住一切善趣為業。問:思現觀、有幾種?乃至究竟現觀、有幾種?答:思現觀、當知有無量種。謂契經思,應誦思,記別思,乃至方廣未曾有法論議思,苦思,集滅道思,真如實際法界思,蘊界處等思,聲聞乘等思,大乘思。如是等類。當知差別有無量思。

三解 顯揚十七卷三頁云:問:思現觀、以何為體?答:以上品思所生慧為體。或此俱行菩提分法為體。問:思現觀有何相?答:若有成就思現觀者;能正了知諸行無常,諸行皆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雖住異生位;已能如是決定解了。一切沙門婆羅門諸天魔梵、及餘世間,決定無能如法引奪。

四解 成唯識論九卷十一頁云:一、思現觀。謂最上品喜受相應思所成慧。此能觀察諸法共相,引生煖等。加行道中,觀察諸法,此用最猛,偏立現觀。煖等不能廣分別法,又未證理;故非現觀。


契經

如十二分教中說。

二解 瑜伽七十八卷十八頁云:云何契經?善男子!若於是處、我依攝事,顯示諸法;是名契經。謂依四事,或依九事,或復依於二十九事。云何四事?一者、聽聞事,二者、歸趣事,三者、修學事,四者、菩提事。云何九事?一者、施設有情事,二者、彼所受用事,三者、彼生起事,四者、彼生已住事,五者、彼染淨事,六者、彼差別事,七者、能宣說事,八者、所宣說事,九者、諸眾會事。云何名為二十九事?謂依雜染品,有攝諸行事。彼次第隨轉事。即於是中,作補特伽羅想已,於當來世、流轉因事。作法想已,於當來世,流轉因事。依清淨品,有繫念於所緣事。即於是中,勤精進事。心安住事。現法樂住事。超一切苦緣方便事。彼遍知事,此復三種。顛倒遍知所依處故;依有情想外有情中,邪行遍知所依處故;內離增上慢遍知所依處故。修依處事。作證事。修習事。令彼堅固事。彼行相事。彼所緣事。已斷未斷觀察善巧事。彼散亂事。彼不散亂事。不散亂依處事。不棄修習劬勞加行事。修習勝利事。彼堅牢事。攝聖行事。攝聖品眷屬事。通達真實事。證得涅槃事。於善說法毗奈耶中、世間正見、超昇一切外道所得正見頂事。及即於此、不修退事。於善說法毗奈耶中、不修習故,說名為退。非見過失、故名為退。

三解 瑜伽八十一卷十二頁云:契經者:謂貫穿義,長行直說,多分攝受意趣體性。

四解 顯揚六卷七頁云:契經者:謂諸經中,佛薄伽梵、於種種時處,依種種所化有情調伏行差別,或說蘊所攝法、界所攝法、處所攝法;或說緣起所攝法;或說食所攝法、諦所攝法;或說聲聞獨覺如來所攝法;或說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所攝法;或說不淨息念學證淨等所攝法。如來說是語已;諸結集者、歡喜敬受,為令聖教得久住故;以諸美妙名句文身、如其所應,次第結集,次第安置。以能綴緝引諸義利引諸梵行種種善義,故名契經。

五解 集論七卷一頁云:何等契經?謂以長行、綴緝略說所應說義。如來觀察十種勝利,緝綴長行,略說諸法。謂易可建立;易可宣說;易可受持;恭敬法故,菩提資糧,速得圓滿。速能通達諸法實性;於諸佛所,得證淨信;於法僧所,得證淨信;觸證第一現法樂住;談論決擇悅智者心,得預聰明英叡者數。

六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二十六卷十三頁云:契經云何?謂諸經中,散說文句。如說: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等。問:契經有何義?答:此略說有二義。一、結集義,二、刊定義。結集義者:謂佛語言、能攝持義,如華鬘縷。如結鬘者,以縷結華,冠眾生首,久無遺散。如是佛教、結集義門,冠有情心,久無妄失。刊定義者:謂佛語言、能裁斷義,如匠繩墨。如工巧者,繩墨眾材,易了正邪,去曲留直;如是佛教、刊定義門,易了是非,去惡留善。


無常即苦

雜集論六卷六頁云:何故經說若無常者即是苦耶?由三分無常為緣,苦相可了知故。謂生分無常,滅分無常,俱分無常。生分無常為緣故,苦苦性可了知。生分無常者:謂本無今有,苦品諸行,體是逼迫。由此無常為緣,苦苦性可了知。滅分無常為緣,壞苦性可了知。滅分無常者:謂已有還無,樂品諸行,不可愛樂。由此無常為緣,壞苦性可了知。俱分無常為緣,行苦性可了知。俱分無常者:謂麤重諸行,相續流轉,若生若滅,俱不可樂。由此俱分無常為緣,行苦性可了知。即依此義,薄伽梵說:諸行無常,諸行變壞。又依此義,言諸所有受,我說皆苦。當知此中,於不苦不樂受、及樂受,密意故說。苦苦受苦性,世間共了,故不復密意說。又於生滅二法所隨諸行中,有生等八苦性可了知,故佛說言:若無常者即是苦。又於無常諸行中,有生等苦可了者;如來依此,密意說言:由無常故苦。非一切行。若不爾;聖道無常故,亦應是苦。


順流漂溺五相

瑜伽八十六卷十五頁云:復次不能了達諸行無常,薩迦耶見、為所依止,順流而行,諸愚夫類,由五種相,當知順流而被漂溺。謂若於此漂溺,若由此漂溺,若依此漂溺,若如此漂溺,若漂溺時諸所有相。於此漂溺者:謂於善趣惡趣而被漂溺。如從兩岸,彼此往來,俱被漂溺。由此漂溺者:謂由愛河浸淫之性、之所漂溺。當知此愛、有五種相。一、遊諸境界,趣下分故。二、微細隨行,難覺了故。三、於諸境界,難迴轉故。四、乃至有頂,一切廣大種種諸行,所隨逐故。五、不寂靜相、亂身心故。依此漂溺者:謂依色等五種諸行、而被漂溺。即於善趣惡趣兩岸,有五種行、品類差別,數數攀緣,順流漂溺。如此漂溺者:云何漂溺?謂於諸行,如前所說流轉等事,隨其次第,不如實知;或計為我及我所故。於漂溺時所有相者:謂彼如是被漂溺時,雖寶愛身,欲使長久;由自性滅,不能令住。如為漂溺,與此相違、當知即是逆流行者。


聖諦

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二十三頁云:復言:世尊!如是聖諦、於聖非聖,皆悉是諦;何緣如來惟說聖諦?世尊告曰:如是四諦、於非聖者,惟由法爾說名為諦。不由正智決定信故;說名為諦。於諸聖者,亦由法爾說名為諦;亦由正智決定信故,說名為諦。是故如來惟說四種、名為聖諦。

二解 瑜伽九十五卷十七頁云:謂諸聖者、知其是諦,故名聖諦。當知此中由二緣故;得名為諦。一、法性故。由真實義,說名為諦。二、勝解故。由即於此真實義中,起諦勝解;說名為諦。一切愚夫、但由法性得名為諦;非勝解故。若諸聖者、俱由二種,得名為諦。故遍說此名為聖諦。

三解 瑜伽二十七卷十九頁云:問:何故諸諦、唯名聖諦?答:唯諸聖者、於是諸諦,同謂為諦;如實了知,如實觀見。一切愚夫、不如實知,不如實見。是故諸諦、唯名聖諦。又於愚夫、唯由法爾、說名為諦;不由覺悟。於諸聖者、俱由二種。

四解 大毗婆沙論七十八卷三頁云:問:言聖諦者,是何義耶?為是善故,名為聖諦?為無漏故,名為聖諦?為聖者成就故,名聖諦耶?設爾;何失。三皆有過。所以者何?若是善故名聖諦者;四中後二、可名聖諦。唯是善故。前二既通三種;如何亦名聖諦?若無漏故名聖諦者;四中後二、可名聖諦。是無漏故。前二既有漏;如何名聖諦?若聖者成就故名聖諦者;非聖者亦成就。如何獨名聖諦?如說:誰成就苦集諦?謂一切有情。誰成就滅諦?謂不具縛者。答:應作是說:聖者成就,故名聖諦。問:若爾;善通前二種難;第三難、云何通?答:聖具成四,故名聖諦。異生不爾。問:亦有聖者、不具成四;如具縛者、見道初心。滅諦爾時、猶未成故。答:時分少故。非如異生。謂具縛者見道初心、雖未成四;此後必具成就四種。異生恆時不具成四。是故苦等、獨名聖諦。復次聖者品中、有具成四;故名聖諦。異生品中、無成四者;故非彼諦。復次若聖法印、印相續者,得聖者名。彼所有諦、故名聖諦。復次若已得聖所愛戒,名為聖者。彼所有諦、故名聖諦。復次若已得聖慧,名為聖者。彼所有諦、故名聖諦。復次若已得聖奢摩他毗缽舍那,名為聖者。彼所有諦、故名聖諦。復次若已得聖財,名為聖者。彼所有諦、故名聖諦。復次若已入聖胎,名為聖者。彼所有諦、故名聖諦。復次若已得聖覺支道支,名為聖者。彼所有諦、故名聖諦。尊者僧伽筏蘇說曰:佛在世時,異生、聖者、共興諍論。諸異生說:諸行是常樂淨有我。諸聖者說:諸行無常苦空非我。諸異生說:我言是諦。聖者復說:我言是諦。為滅諍故,共詣佛所;請佛決之。佛作是言:聖言是諦。餘言非諦。所以者何?聖於苦等、現知見覺;所言是諦。異生不爾。是故四諦、唯屬聖者;非諸異生。故名聖諦。尊者世友、作如是言:如是四諦、唯諸聖者聖慧通達,故名聖諦。


隨信行補特伽羅

瑜伽二十六卷四頁云:云何隨信行補特伽羅?謂有補特伽羅,從他求請教授教誡;由此力故,修證果行。非如所聞所受所究竟所思所量所觀察法,自有功能,自有勢力,隨法修行。唯由隨他補特伽羅,信而修行。是名隨信行補特伽羅。

二解 集論七卷十頁云:何等隨信行補特伽羅?謂資糧已具,性是鈍根;隨順他教,修諦現觀。

三解 集異門論十六卷十一頁云:云何隨信行補特伽羅?答:此隨信行補特伽羅,先凡位中,稟性多信、多愛、多淨、多勝解、多慈愍,少思惟、少稱量、少觀察、少揀擇、少推求。彼由多信、多愛、多淨、多勝解、多慈愍故;得遇如來,或佛弟子,宣說正法教授教誡。由遇如來或佛弟子宣說正法教授教誡,以無量門分別開示苦真是苦,集真是集,滅真是滅,道真是道;便作是念:善哉善哉,所言諦實,定不虛妄。苦真是苦,集真是集,滅真是滅,道真是道。我於今者,應勤觀察諸行無常,有漏行苦,一切法空無我。作是念已;遂勤觀察諸行無常,有漏行苦,一切法空無我。由勤觀察諸行無常有漏行苦一切法空無我故;便於後時後分,修得世第一法。從此無間,生苦法智忍相應聖道。觀欲界行,為無常或苦或空或無我,隨一現前。乃至未起道類智現在前,爾時名隨信行。是名隨信行補特伽羅。

四解 大毗婆沙論五十四卷一頁云:云何隨信行補特伽羅?謂有一類,本來稟性多信、多愛、多思、多樂、多隨順、多勝解,不好思量觀察揀擇。由彼稟性多信等故;有時遇佛,或佛弟子,為說法要,教授教誡,廣為開闡無常苦空無我等義。彼作是念:所為我說無常苦空無我等義,甚為善哉。欲令我修如是觀行,我應無倒精勤修學。彼勤修學無常苦空無我等觀,既淳熟已;漸次引起世第一法。次復引生苦法智忍。從此見道十五剎那,一切皆名隨信行者。此隨信行補特伽羅,或是預流向,或是一來向,或是不還向。謂若具縛,或乃至斷五品結已,入正性離生;彼於見道十五心頃,名預流向。若斷六品,或乃至斷八品結已,入正性離生;彼於見道十五心頃,名一來向。若離欲染,或乃至離無所有處染已,入正性離生;彼於見道十五心頃,名不還向。


隨法行補特伽羅

瑜伽二十六卷四頁云:云何隨法行補特伽羅?謂有補特伽羅,如其所聞所受所究竟所思所量所觀察法,自有功能,自有勢力,隨法修行。不從他求教授教誡,修證果行。是名隨法行補特伽羅。

二解 集論七卷十頁云:何等隨法行補特伽羅?謂資糧已具,性是利根;自然隨順諦增上法修諦現觀。

三解 集異門論十六卷十一頁云:云何隨法行補特伽羅?答:此隨法行補特伽羅,先凡位中,稟性多思惟、多稱量、多觀察、多揀擇、多推求,少信、少愛、少淨、少勝解、少慈愍。彼由多思惟多稱量多觀察多揀擇多推求故;得遇如來或佛弟子,宣說正法教授教誡。由遇如來或佛弟子宣說正法教授教誡,以無量門分別開示苦真是苦,集真是集,滅真是滅,道真是道;便作是念:善哉善哉,所言諦實,定不虛妄。苦真是苦,集真是集,滅真是滅,道真是道。我於今者,應自審知,應自審見,應自審察,諸有無常,有漏行苦,一切法空無我。作是念已;便自審察諸行無常,有漏行苦,一切法空無我。由自審察諸行無常有漏行苦一切法空無我故;便於後時後分,修得世第一法。從此無間,生苦法智忍相應聖道。觀欲界行為無常或苦或空無我,隨一現前。乃至未起道類智現在前,爾時名隨法行。是名隨法行補特伽羅。

四解 大毗婆沙論五十四卷二頁云:云何隨法行補特伽羅?謂有一類,本來稟性多思多量多觀察多揀擇,不好信愛思樂隨順及與勝解。由彼稟性多思等故;有時遇佛,或佛弟子,為說法要,教授教誡,廣為開闡無常苦空無我等義。彼作是念:所為我說無常苦空無我等義,我應觀察為實為虛。審觀察已;知無顛倒。復作是念:甚為善哉。欲令我修如是觀行,我應無倒精勤修學。所餘廣說,如隨信行。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三法印

諸行無常印、諸法無我印、涅槃寂靜印。諸行無常是說一切世間法無時不在生住異滅中,過去有的,現在起了變異,現在有的,將來終歸幻滅;諸法無我是說在一切有為無為的諸法中,無有我的實體;涅槃寂靜是說涅槃的境界,滅除一切生死的痛苦,無為安樂,故涅槃是寂靜的。凡符合此三原則的,便是佛正法,有如世間印信,用為証明,故名法印。


三苦

苦苦、壞苦、行苦。苦苦是心身受苦時所生的苦;壞苦是偶現之樂境失去時所感受的苦;行苦是諸行無常遷流不息不得安定的苦。欲界三苦俱全,色界只有壞行二苦,無色界則只有行苦。


四法印

小乘的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三法印,加上大乘的諸法實相印,合稱為四法印。


苦空無常無我

苦是說短暫的人生,有三苦八苦和無量諸苦;空即緣起性空,緣起是說世間諸法眾緣和合而生起,性空是說眾緣和合的諸法,其性本空,沒有真實的自體;無常即諸行無常,是說世間諸法都是變化不停,生滅不斷的,沒有常住不變的個體;無我即諸法無我,是明五蘊假合的人身,沒有真實不變的我體可得。


[國語辭典(教育部)]
三法印

ㄙㄢ ㄈㄚˇ ㄧㄣˋ
佛教用以辨別是否符合佛法的三種標幟。即一諸行無常,二諸法無我,三涅槃寂靜。諸行無常,謂一切條件所構成的現象是剎那生滅;諸法無我,謂所有存在都沒有實體;涅槃寂靜,謂息滅煩惱就不會輪迴。《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若一切教為此三種理印所印等,名為了義,違三法印等,非了義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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