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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三不退

(名數)一位不退,既修得之位次不退失也。二行不退,於所修之行法不退失也。三念不退,於正念不退轉也。此三不退配於菩薩之行位,依諸宗而異。據法相大乘,則依萬劫修因,入十住之位,雖識觀成就,無復退墮惡業流轉生死之位,謂之位不退。既入初地成就真唯識觀於利他之行不退失,謂之行不退。八地已去,得無功用智念念入真如海,謂之念不退(西方要決之十住毘婆沙論)。又天台一家,自別教之初住至第七住為位不退,此間斷見思之惑,而永超三界之生死也。自第八住至十迴向之終為行不退,此間破塵沙之惑,而不退失利他也。初地以上為念不退,斷無明之惑,而不失中道之正念也。如配之於圓教,則自初信至第七信為位不退,自第八信至第十信之終為行不退,初住已上為念不退。觀經妙宗鈔下曰:「若破見思名位不退,則永不失超凡假。伏斷塵沙名行不退,則永不失菩薩之行。若破無明名念不退,則不失中道正念。」

(名數)見不退條。


三大

(名數)起信論所說:一體大,二相大,三用大。別見三大條。

(名數)起信論以眾生心為大乘之法體,名之為大乘之義理,分為三種之大義與二種之乘義:一、體大,眾生心之體性,真如平等,無生無滅,無增無減,畢竟常恒也。二、相大,眾生心之自性,具足大智大悲常樂我淨等一切功德也。三、用大,眾生心之體性,具足一切功德,內潛源底而薰妄心,外現報化二身教化眾生,依此內外之二用,使人初修世間之善而得世間之善果,後修出世之善因而生出世之妙果也。即第一為真如之體性,第二為真如之德相,第三為真如之作用也。大者周法界之義。起信論曰:「一者體大,謂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減故。二者相大,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三者用大,能生一切出世間世間善因果故。」密教以地等六大為體,大等四種曼荼羅為相,身等三密為用。


三時教

(名數)有二種:一、空宗智光論師所立,遠受於文殊龍樹,近稟於青目清辯。一第一時教,為小乘說心境俱有者,阿含經是也。二第二時教,為大乘之下根,說法相大乘之境空心有者,深密經等是也。三第三時教,為大乘之上根說無相大乘之心境俱空者,般若經是也。此三次第,智光論師般若燈論釋中引大乘妙智經證之,見華嚴玄談四。二、有宗戒賢論師所立,遠受於彌勒無著,近踵於護法難陀,是玄奘慈恩之所宗也。

(名數)法相宗所立有空中之三時教也。此有年月之三時教與義類之三時教二者。年月之三時教者。一、第一時教,佛成道最初為破外道凡夫實我之執,說四大五蘊等諸法之實有而明人我之為空無。四阿含等之小乘經是也。二、第二時教,佛復為破小乘眾實法之執,說一切諸法皆空之理,即諸部之般若經是也。三、第三時教,佛更為併破菩薩之空執與小乘之有執,說心內之法非空,心外之法非有,而明非空非有之中道。深密法華等之諸經是也。以前二時教,為佛說之方便,以第三時教,為佛說之真實。如此追年月之次第而分別三時之教法,謂之年月三時教。見唯識述記一本。義類三時教者,偏於如上年月次第之時,如於阿含經前說中道教之華嚴經,又如於法華經後說有教之遺教經,此乃恐三時教有漏故立義類之三時教,不拘說時之前後,詮一切有之教為第一時教,詮空之教為第二時教,詮中之教為第三時教。見了義燈一本。


二宗

(名數)見二字部本條。

(名數)法相宗與法性宗也。此為大乘之宗別,華嚴宗之所判。一、法相宗,略曰相宗。以萬法之生起歸於阿賴耶識,以阿賴耶識為一切染淨因果之根本,就其所生之法,廣分別名義,故名法相宗。如深密經唯識論之所明是也。華嚴之大乘始教,天台之通教,八宗中之法相宗當之。二、法性宗,略曰性宗。破前相宗所說之萬法,而顯真性空寂之理,故名法性宗,如般若經,四論等之所明是也。華嚴宗五教中之終教已上,天台之四教中別圓二教,八宗中之三論宗當之。在竺土稱為龍樹天親之二宗,中觀瑜伽之二宗,護法戒賢之有相大乘,清辨智光之無相大乘者也。

(名數)即空宗與性宗。此於相宗之外,又於性宗中分別者也。就經論上而言,則般若經四論已上,就八宗上而言。則三論已上,均顯寂滅之真性,宜統名性宗,然此中以陽破諸相為主,而陰顯真性,直有顯示真性之二門,即遮詮與表詮之相違,前者名空宗,後者正名性宗。以之料簡八宗,則三論之一宗,正為空宗,天台以上為性宗也。就經論言之。則於般若經四論等,破諸法,而顯如實際,實相等之真性者,是空宗也。楞伽經起信論等之初顯示如來藏,而說真妄和合之緣起者,是性宗也。此法性宗在竺土尚未開揚,梁朝真諦三藏譯攝論起信論等,開攝論宗,由是始闡明之。華嚴之宗密,於原人論判大乘,一曰大乘法相教,二曰大乘破相教,三曰一乘顯性教,禪源都序謂。一曰密意依性說相教,二曰密意破相顯性教,三曰顯示真心即性教。其第一與第二、第三,即為相性二宗之判別,第二與第三,即空性二宗也。然空性二宗之判別,殊為不易,古來禪家講經家,往往混同之,動輒以遮詮之破相為深,表詮之顯性為淺。宗鏡錄三十四,舉十異以判空性之二宗:一、法義真俗異。空宗未顯真性,僅以一切差別之相為法,法是俗諦也。此諸法。以無為無相無生無滅為義,義是真諦也。性宗以一真之性為法。以空有等種種之差別為義。二、心性二名異。空宗目諸法之本原為性。性宗多目諸法之本原為心。三、性宗二體異。空宗以諸法無性為性。性宗以虛明常住不空之體為性。性字雖同而體異也。四、真智真知異。空宗以分別為知。以無分別為智。知淺而智深。性宗以能證聖理之妙慧為智。以兼有理智而通凡聖之真性者為知。知通而智局。五、有我無我異。空宗以有我為妄。以無我為真。性宗以無我為妄。以有我為真。六、遮詮表詮異。遮謂遣其所非。表者顯其所覺。又遮為揀卻諸餘。表乃直示當體。今時之人。均以遮言為深,表言為淺。故專重非心非佛無為無相乃至一切不可得之言。良以遮非之詞為妙。不欲親自證認法體也。七、認名認體異。空宗對於初學及淺機之人,只示以名。性宗對於久學及上根之人,忘言而認體。設有人問經云:迷之即垢,悟之即淨,能生世出世間一切諸法,此是何物?答曰是心。是舉名而答也。愚者認名而不加推求。智者應問何者是心,考徵其體也?答云知即是心,指其體也。八,二諦三諦異。空宗住有真俗二諦。性宗總有三諦。以緣起之諸法為俗諦。以緣起無自性諸法,即空為真諦。以一真心體非空非色能空能色為中道第一義諦。九,三性空有異。空宗之有,即計依他之二性空,即圓成實性也。性宗,三性皆具空有之義。計即情有理無。依他即性有相無。圓成即情無理有。十,佛海空有異。空宗謂佛,以空為德。以無少法者為菩提。性宗謂一切諸佛之自體。皆有常樂我淨,十身十智相好無盡也。性自本有,不待機緣。


五智

(名數)密教所說,如來之五智也。於上四智加法界體性智之一。

(名數)顯教轉八識而成就四智,以立為究竟之報身如來。密教於此加第九識所轉之法界體性智而為五智,以為金剛界智法身之大日如來:一、法界體性智,是轉奄摩羅識所得。法界有差別之義,諸法差別,其數過於塵沙,是為法界。法界體性即六大也。大日住於此六大法界之三昧,名為法界體性智,主方便究竟之德。二、大圓鏡智,是轉阿賴耶識所得。顯現法界之萬象,如大圓鏡之智也。三、平等性智,是轉末那識所得。成諸法平等作用之智也。四、妙觀察智,是轉意識所得。分別好妙諸法而觀察眾機,說法斷疑之智也。五、成所作智,是轉眼等之五識所得。成就自利利他妙業之智也。此五智雖為一身所具之智德,而為引攝眾生,自本體出生四方之四智四佛,此時法界體性智住於本位,而為中央之大日如來。由大圓鏡智而成東方之阿如來,主發菩提心之德。由平等性智而成南方之寶生如來,主修行之德。由妙觀察智而成西方之阿彌陀如來,主成菩提之德。由成所作智而成北方之不空成就如來,主入涅槃之德。由此五智成為體相二大。蓋法界體性智之大日為六大,是體大也,四方之四佛為其所出之別德,則是四曼之相大也。即大圓鏡智之阿,為大曼荼羅身。平等性智之寶生,為三昧耶(譯平等)曼荼羅身。妙觀察智之彌陀,為法曼荼羅身。成所作智之不空成就,為羯磨(譯作業)曼荼羅身。理智不二,故此五智五佛,即胎藏界地水火風空之五大也。其分配有二樣。見五大條。此有通別二門,今依別門也,若依通門,則五智直為五智,五如來直為五如來,教觀大綱曰:「慈覺云:真言天台立五智者,法界體性智緣中道遮照境。」

(名數)或開佛智為五智,前四智加法界體性智之一,是密教特有之說也。


六十八大仙

(名數)一頞瑟吒迦大仙,二婆莫迦大仙,三婆摩提婆大仙,四摩唎支大仙,五利拏摩大仙,六末建提也大仙,七安隱知識大仙,八婆斯瑟佗大仙,九跋彌迦大仙,十迦攝波大仙,

十一老迦攝波大仙,十二毗栗咎大仙,十三鴦祇羅大仙,十四鴦祇洛迦大仙,十五鴦祇刺四大仙,十六有相分大仙,十七有慈大仙,十八布刺須大仙,十九鹿頂大仙,二十琰摩火大仙,

二十一洲渚大仙,二十二黑洲渚大仙,二十三訶利底大仙,二十四訶利多也那大仙,二十五甚深大仙,二十六三忙祇羅大仙,二十七嗢揭多大仙,二十八三沒揭多大仙,二十九說忍大仙,三十名稱大仙,

三十一善名稱大仙,三十二尊重大仙,三十三阿說羅也那大仙,三十四劫布得迦大仙,三十五香山大仙,三十六住雪山大仙,三十七護相大仙,三十八難住大仙,三十九末達那大仙,四十設臘婆大仙,

四十一調伏大仙,四十二尊者大仙,四十三鸚鵡大仙,四十四毗訶底大仙,四十五網輪大仙,四十六珊尼折羅大仙,四十七覺悟大仙,四十八上具里大仙,四十九健陀羅大仙,五十獨角大仙,

五十一仙角大仙,五十二揭伽大仙,五十三單荼也那大仙,五十四干陀也那大仙,五十五摩登伽大仙,五十六可畏摩登伽大仙,五十七喬答摩大仙,五十八黃色大仙,五十九白色大仙,六十赤馬大仙,

六十一白馬大仙,六十二持馬大仙,六十三妙眼大仙,六十四朱目大仙,六十五婆羅器欏大仙,六十六那刺拖大仙,六十七山居大仙,六十八訖栗彌羅大仙,見大孔雀咒王經下。


六相

(名數)華嚴經十地品所說,依此而談法界緣起事事無礙之義。華嚴宗之至相,大發揮之。一總相,二別相,三同相,四異相,五成相,六壞相。一切緣起之法,必具此六相。不具六相,則不能為緣起。此六相為就體相用論平等差別之二義者。前二相為體上之平等差別,總相者示平等之體,別相者示差別之體。平等之體,謂一體具多體也,差別之體謂多體各別也。例如一舍,一舍中具許多之磚瓦等以磚瓦等多體總造一舍,是為平等之體即總相也,而一舍中,磚瓦等之多體各別,即為差別之體,是別相也。又同異之二相者,為相上之平等差別,如磚瓦等形相雖各別然有同造一舍之相,故云同相,諸相各別,故云異相。又成壞之二相者,為用上之平等差別如磚瓦等以各異之作用合成一舍,謂之成相,彼等各具一一之作用,謂之壞相。此六相互相融和,不離一味,謂之六相圓融。是一切緣起法之自性然也。

(名數)一總相,二別相,三同相,四異相,五成相,六壞相也。就凡夫所見之事相上言之,事相各各隔礙,不具六相,若就聖眼所見之諸法體性言之,則於一一事相中,見此六相圓融,以六相圓融之故,諸法即一真法界無盡緣起也。所謂法華之一真法界無盡者,依此六相之圓融而證之。是出於華嚴經初地十大願中第四願之文,華嚴宗第二祖至相大師所發明,一家之大法門也。晉經二十三曰:「諸地所淨生諸助道法,總相別相,有相無相,有成有壞。」唐經三十四曰:「願一切菩薩行,廣大無量攝諸波羅蜜,淨治諸地。總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相,所有菩薩行,皆如實說。」十地論一曰:「一切諸說十句中皆有六種差別相門,此言說解釋應知除事,事者謂陰界入等。六種相者,謂總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法相。」探玄記九曰:「除事者謂陰界入等者,此辨定其義,謂約道理說融通,非是陰等事相中辨故除簡之。」大乘義章三曰:「陰界入等使此相望事別隔礙不具斯六,所以除之,若攝事相以從體義陰界入等一一之中皆具無量六相門也。(中略)此六乃是大乘之淵綱,圓通之妙門。」華嚴傳三(至相傳)曰:「後遇異僧來謂曰:汝欲得解一乘之義,其十地中六相之義慎而勿輕,可一兩月間攝靜思之,當自知耳。言訖忽然不現,儼驚惕良久。因則陶研不盈累朔,于焉大啟。」一總相者,一含多德,如人身具眼耳等之諸根而成一體。二別相者,多德各各而非一,如身體雖為一,而眼耳等之諸根各各不同。此二相為一身與諸根相對之平等差別二門也。三同相者,多德不乖角,具各各成一總之義,如眼等諸根具各各成一身之義,而非他物。四異相者,多義相望,各異形類也。如眼等之相貌各異。此二相,諸根互相望,而辨平等差別之二義也。五成相者,多義正緣起而成一總也,如諸根緣起而成一身。六壞相者,多義各住自法而不移動也,如諸根住自位而各自為用,此二相依同異之二相而辨總別二相之果,平等差別二門也。大乘義章三曰:「考實論之,說前四門,辨義應足,為約同異,成前二門,故有六也。」又此六相,依體相用之三大,分平等差別之二門也。頌曰:「一即具多名總相,多即非一是別相。多同成於總,各體別異顯於同。一多緣起理妙成,壞住自法常不作。唯智境界非事識,以此方便會方便。」


十玄門

(術語)又曰十玄緣起。華嚴宗所立。示四種法界中事事無礙法界之相者。通此義,則可以入華嚴大經之玄海,故曰玄門。又此十門互為緣而起他,故曰緣起。至相大師,承杜順之意,創說於十玄章,賢首於五教章中卷敷演之。但次第不同。然賢首更於探玄記一說十玄,稍異於此,清涼全依之。

一,同時具足相應門。十方三世之一切諸法,緣起之所使然,同一時具足圓滿彼此照應而顯現也。緣起為諸法之自性,無一法漏於緣起者。故一切諸法於同一時同一處為一大緣起而存在,是曰具足相應,唐經妙嚴品曰:「一切法門無盡海,同會一法道場中。」是為事事無礙法界之總相,其餘九門乃此門之別義也。

二,廣狹自在無礙門。以一法緣起一切法,一法之力用無際限,名為廣,守一法之分限,不壞本位,名為狹。以是觀之。則分即無分,無分即分也。凡緣起之法,於如此一法,具分與無分二義而不相妨,謂之廣狹自在無礙門。

三,一多相容不同門。依上廣狹無礙之義,一勢分,入於他一切法,他一切法之勢分,入於自一。如此一多互相容,曾不失一多之本位,謂之一多相容不同門。是就法之勢用,說彼此之相入也。而一多之二相存,故曰不同。唐經盧舍那佛品曰:「以一國土滿十方,十方入一亦無餘。世界本相亦不壞,無比功德故能爾。」

四,諸法相即自在門。依上一多相容門,而一法之勢力入於一切法時,一法即為一切法中之一法。彼既為一切法中之物,故廢己而同他,一法之體,全為彼之一切法,即一切法之外更無一法為虛體,所同之一切法,為有體。與之同時一切法入於一法,則彼亦廢己而同我,全收彼之一切法而為一法之體。即一法體之外無一切法,能同之一切法,為虛體。惟所同之一法為有體也。以如此一虛一實之故,一法即於一切法,一切法即於一法,故曰相即。是就體而論者。上之相容門,不廢一多,但明力用之交徹,故譬之二鏡相照,此明彼此之二體虛實和融而為一如,故譬之水波相收,晉經十住品曰:「一即是多,多即是一。」

五,隱密顯了俱成門(五教章及清涼玄談作秘密隱顯俱成門),既依上之義門,一法即於一切法,則一切法顯而一法隱,一切法即於一法,則一法顯而一切法隱。此顯隱之二相俱時成就謂之隱密顯了俱成門。晉經賢首品曰:「或東方見入正受,或西方見三昧起。於眼根中入正受,於色法中三昧起。」

六,微細相容安立門。以上來第二門以下之義,無論如何微細之中亦含容一切諸法,一齊揃頭顯現,猶如鏡中映現萬像。微細者,示於一毛一塵之中,有其事也。晉經毘盧舍那品曰:「一毛孔中,無量佛剎。莊嚴清淨,曠然安立。」

七,因陀羅網法界門(五教章及清涼玄談作因陀羅網境界門),因陀羅網者,帝釋天宮殿所縣之珠網也,珠珠各各現一切珠影,是一重之各各影現也。而一珠中所現之一切珠影,亦現諸珠之影像形體。是二重之各各影現也。如此重重映現而無盡無窮。諸法一一之即入亦如斯。上之細微相容,惟一重之即入,未明即入重重無盡。故今假喻以明此義。此有名之因陀羅網譬喻也。

八,託事顯法生解門。上來所明,既於第七門,知一切法緣起重重無盡,塵塵法法,盡為事事無礙法界。然則得就一事一塵,顯無礙法界之法門矣。是曰託事顯法生解門。如經說十種之寶玉雲等皆是深妙之法門。如示金獅子之無礙,明帝網之重重亦然。凡一切之寄顯表示之法門皆攝於此。

九,十世隔法異成門。上八門為就橫示圓融無礙之相者。而此無礙不獨於橫為然,於亦然。故有此門。十世者,過現未三世各又有過現未三世,而為九世,九世互相入,故為一總世。總別合為十世也。此十世隔歷之法,同時具足顯現。謂之隔法異成。異成者,別異之法俱時成就之義也。晉經初發心功德品曰:「知無量劫是一念,知一念即是無量劫。」

十,主伴圓明具德門。橫之萬法既成一大緣起,由於法法皆交徹,而舉一法,他法伴之而速帶緣生。申言之,即舉一法為主,則餘悉為伴,而赴於此一法。更以他法為主,則餘法為伴而盡集於其法也。譬如一佛為主而說法,則他之一切佛為之伴,更以他佛說法亦然。如斯緣起之法,互為主伴。互為約束,故無論何法為主,他一切隨伴於是。一法圓滿一切之功德。故曰圓明具德。見探玄記一,華嚴玄談六。

(術語)十玄緣起也。


四曼

(名數)是真言所立三大中之相大也。為大,三法,羯之四種曼荼羅。此四相圓融相即事相謂之四曼相即。又曰四曼不離。見曼荼羅條。


執持識

(術語)依於法相大乘之意。阿賴耶識,一名阿陀那識,此譯執持識。了義燈四本曰:「七名執持識,謂阿陀那識。」梵Ādāna。

(術語)阿賴耶識之別名。即阿陀那之譯名。


曼荼羅通三大

(術語)六大四曼三密如其次第,配於體相用之三大,是常規也,然依秘藏記,則四曼各通三大。秘藏記末曰:「曼荼羅,謂三密圓滿具足之義也。」是以三密之用大為曼荼羅也。又同末曰:「問秘密藏以何為體相用?答:以曼荼羅為體。」是以曼荼羅為體也。以其四曼為相大則處處釋之不用引證。


永嘉

(人名)溫州永嘉玄覺禪師。永嘉人,姓戴氏。出家探三藏。精通天台之止觀。後詣曹溪六祖,言下契悟,一宿而去。時稱一宿覺。翌日下山,回溫江。學者輻輳。號為真覺大師。唐睿宗先天元年入寂,賜謚無相大師。著證道歌一首。又有永嘉集盛行於世。見傳燈錄五,佛祖統紀十。


法相四善根

(名數)法相大乘於真唯識觀之前加行,依明得定,明增定,印順定,無間定之四定,而發四尋思四如實之觀智,如其次第,為,頂,忍,世第一法之四善根。見四尋思觀條。


法相大乘

(術語)法相宗為大乘教,故稱曰法相大乘。


無相大乘

(術語)三論以空理為宗,故有無相大乘之別稱。


玄覺

(人名)唐玄覺,字明道。溫州永嘉人。初精天台之止觀,常修禪觀。後至曹溪,一宿而契旨,有一宿覺之名。還永嘉,學者輻輳,號為真覺大師。著證道歌並永嘉集。先天二年寂,謚無相大師。見宋僧傳八傳燈錄五。


相好

(術語)Lakana Vyañjana,就佛之身體而言,微妙之相狀,可了別者,是謂之相,細相之可愛樂者,謂之好。相者大相,好者更為莊嚴大相之小相也。就丈六之化身而言,則相有三十二,好有八十。就報身而言,則有八萬四千乃至無量之相與好。觀無量壽經曰:「心想佛時,是心即是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又曰:「無量壽佛有八萬四千相,一一相各有八萬四千隨形好。」法界次第下曰:「相好乃同是色法,皆為莊嚴顯發佛身。但相總而好別,相若無好則不圓滿,輪王釋梵亦有相。以無好故相不微妙,故次相而辨好也。」輔行六曰:「相大莊嚴身,好小莊嚴身,若說大者則說小。」智度論二十九曰:「若須八十隨形好何不皆名為相而別為好?答曰:相大嚴身。若說大則已攝小。復次相麤而好細,眾生見佛則具相,好則難見故。又相者餘人共得,好者或共或不共,以是故相好別說。」大乘義章二十末曰:「福狀外彰,名之為相。又表內德亦名為相,姿媚可愛愜悅人情,說之為好。」


第三能變

(術語)眼等六識之異名。識者變現境故謂之為能變。唯識論謂其能變之識有八種,此分三段,第八阿賴耶識為初能變第七末那識為第二能變,第六意識乃至第一眼識合為第三能變,解釋詳之。眼等之六識其性類相大,故合之。唯識論五曰:「次第三能變,差別有六種。」云云明之。


[佛光大辭典]
二教

乃佛法之分類。係由教說之意義內容、實踐方法、說法形式、說教者(即教主)、受教對象之差異而分。其分類如下:(一)小乘教與大乘教。小乘教,指運載聲聞、緣覺之人至灰滅小果之人空、自利等教法。大乘教,指運載菩薩大人至涅槃大果之二空、二利等教法。

(二)半字教與滿字教。曇無讖所立。半字教,指義理未遍之聲聞藏。滿字教,指義理圓足之菩薩藏。

(三)生空教與法空教。生空教,指說人無我之教。法空教,指說人法二無我之教。

(四)頓教與漸教。頓教,指對直往之大機,一時宣說大乘。漸教,指約漸悟之機,次第由阿含至涅槃,經五時七階等。如齊朝劉、曇延之門人慧誕(於漸教中,不限定五時)等,皆持此等之說。

(五)三乘教與一乘教。隋代信行所立。三乘教,指區別聲聞、緣覺、菩薩等三乘,或初習小乘,後趣大乘之教。一乘教,指一佛乘之華嚴法門,或指直進之教。

(六)權教與實教。權教,指權假方便未了義之教。實教,指真實究竟了義之教。 (七)稱性本教與逐機末教。稱性本教,指華嚴別教一乘之法門。逐機末教,指由別教一乘流出者,即指三乘及小乘。

(八)有相大乘教與無相大乘教。有相大乘,指說菩薩十地功德行相之華嚴經、瓔珞經、大品般若經等。無相大乘,指說一切眾生即涅槃相之楞伽經、思益經等。

(九)化教與制教。化教,指經論所詮之定慧法門,即指大小乘經論。制教,即律教所詮之戒學法門,指四分律等。

(十)教禪二教。指不立文字之禪與由經論所立之一般佛教。

(十一)顯教與密教。即顯露之教與祕密之教。真言宗以自宗為密教,以其他宗派為顯教。

(十二)屈曲教與平道教。又作印師二教。乃唐初印法師所立。屈曲教,指釋迦佛所說之經,方便委屈,為順應眾生性質能力之教,如涅槃經等。平道教,指毘盧遮那佛所說之經。即隨順法性,自在而說之教,亦即說法性平等之理,如華嚴經。

(十三)釋迦經與盧舍那經。江南敏法師所立。釋迦經,指釋尊所說之經典,如涅槃經等屈曲教。盧舍那經,指盧舍那佛所說平等道教之經典,如華嚴經。

(十四)同教一乘與別教一乘。華嚴宗之教判。別教一乘,指全別於三乘教之華嚴一乘獨特之思想。同教一乘,指三乘與一乘共同之教義。

(十五)釋迦教與彌陀教。又作二尊教。釋迦教,即指要門;彌陀教,即指弘願。典出善導之觀經疏玄義分,其後成為日本淨土宗所重教義之一。

(十六)要門教與弘願教。日本淨土真宗所立。要門教,指定散自力之教。弘願教,指他力念佛之教。

(十七)相頓教與性頓教。日本淨土宗鎮西派所立。

又北周時,道安之二教論分為內教(救精神之教)與外教(救形體之教),以此比擬於佛教與儒教。此外,亦有指佛教與道教為二教者。〔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總料簡章、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一、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上一、華嚴玄談卷四、法華玄義卷十上、華嚴五教章卷一、華嚴經探玄記卷一〕 p211


二種大乘

即有相大乘與無相大乘。為南北朝時北地某禪師所立之教判。(一)有相大乘,如華嚴經、瓔珞經、大品經等,說修行之階段與其功德、行相。(二)無相大乘,如楞伽經、思益經等,無真法之詮釋,而以一切眾生即成涅槃為教義。〔法華玄義卷十上〕 p221


十種所觀法

依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載,立於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五位,各有十種所觀法。即:(一)十心(十住)位之十種所觀法為:(1)厚集一切善根,如四弘誓。(2)修習無量善行,如四念處觀。(3)善習佛道法,如觀十「一切入」。(4)一切佛前受法而行,如八勝處。(5)修諸清白法,如八大人覺。(6)為諸佛所護,如八解脫觀。(7)廣正法,如六和敬。(8)信喜大法,如三空。(9)心住四等法,如化眾生教四諦法。(10)好求佛功德,如六念。

(二)十行心:(1)自得一切種智,如四正法。(2)為得自身有大力,如四如意足。(3)願無畏具足,如五根。(4)求具足三寶,如五分法身。(5)為化一切眾生,如八正道。(6)得大慈悲,如七觀門入一相。(7)為得四無礙,如五善根。(8)入一切佛國中行,如四化法。(9)為於一念中照一切法,如三世十二因緣。(10)為自在轉大法輪,如菩薩三寶。

(三)十迴向心:(1)二諦正直,如學習第一義諦。(2)深第一義智,如五神通。(3)淳至,如於無生慧中四不壞淨。(4)量同佛力,如三相。(5)善計量眾生力,如五陰色者。(6)佛教化力,如十二入。(7)趣向無礙智,如十八界。(8)隨順自然智,如因果。(9)能受佛法僧,如二諦空。(10)以自在慧化一切眾生,如中道第一義諦。

(四)十地心:(1)歡喜地住中道第一義諦慧,如二十歡喜心。(2)金剛海藏法寶,如自行十善、教人行十善、讚歎十善。(3)入如幻三昧,如十二門禪。(4)遍行法寶藏,如三十七道品、四念處。(5)入法界智觀,如十六諦。(6)達有法緣故起智,如十種十二因緣十種照。(7)盡果報無障無礙智,如以三空智觀三界二習。(8)不思議無功用觀,如無相大慧方便大用。(9)入法際智,如四十辯才一切功德行皆成就。(10)無礙智觀,如無量法雲雨,澍及一切眾生。

(五)等覺心之心所行法,如勇伏定入法光三昧,入此定中修行十法:(1)學佛不思議變通,(2)集菩薩眷屬,(3)重修先所行法門,(4)順一切佛國問訊一切佛,(5)與無明父母別,(6)入重玄門,(7)現同如佛現一切形相,(8)二種法身具足,(9)無有二習,(10)登中道第一義諦山頂。 p489


三大

(一)眾生一心之本體、相狀、作用廣大無限,故稱體大、相大、用大。係大乘起信論所說。(一)體大,真如平等之法常恆不變,一切法不增不減,遍其體性。(二)相大,真如之相狀具足大智慧光明等無量功德。依如來藏之義,功德之相如恆沙無量,故稱相大。(三)用大,真如之作用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之因果。大乘起信論(大三二‧五七九上):「真如自體相者,一切凡夫、聲聞、緣覺、菩薩、諸佛無有增減,非前際生,非後際滅,畢竟常恆,從本已來,性自滿足一切功德。所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義故、遍照法界義故、自性清淨心義故、常樂我淨義故、清涼不變自在義故,具足如是過於恆沙不離、不斷、不異、不思議佛法,乃至滿足無有所少義故,名為如來藏,亦名如來法身。」此係起信論就真如緣起所說者。另於小乘教之六因四緣緣起、法相宗之阿賴耶識緣起、華嚴宗之法界緣起等,亦皆立有「三大」之說。〔大乘起信論疏卷上之上、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上、大乘起信論別記〕

(二)密宗就宇宙法界之本體、相狀、作用之廣大無限,亦立三大之說。(一)體大,謂地、水、火、風、空、識等六大遍滿一切有情、非情。(二)相大,謂大曼荼羅、三昧耶曼荼羅、法曼荼羅、羯磨曼荼羅等四曼之相狀歷然。(三)用大,謂身、語、意等三密之作用於深祕中彼此相應。 p525


三昧耶曼荼羅

梵語 samaya-mandala。又作三摩耶曼荼羅、平等曼荼羅、三昧耶智印。略稱三曼。密教四種曼荼羅之一。即畫諸尊所持之器杖(如刀、劍、蓮花等)及其印契(手式)之曼荼羅。又以四種曼荼羅賅攝法界萬有時,三昧耶曼荼羅即表示所依之器界。若以之配三寶,則相當於僧寶;以之配三密,則相當於意密;以之配四種法身,則相當於等流身。〔理趣釋卷上、即身成佛義〕(參閱「四曼相大」1755) p584


三時教

又作三時教判。指佛陀教法之三時期。依釋尊說法時代之不同與經典內容之深淺,而將佛陀教法分類為三時期。即:

(一)法相宗之說,係窺基根據解深密經無自性相品之三時說而立。又作有空中、有空中三時。依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成唯識論述記卷一之說,(一)第一時教,釋尊於初時為發趨聲聞乘者宣說四諦之理,稱為第一時有教。指阿含經等所說「我空法有」之旨,謂一切存在均由因緣所生滅,故無實體,然實有構成存在之要素,故稱有教,指小乘。(二)第二時教,釋尊為發趨大乘者講說「諸法皆空」之理,如般若經等之說,謂一切萬法本來即為空,此係否定之教法,稱為空教,指大乘空宗。(三)第三時教,釋尊普為發趨一切乘者講說中道之義,如華嚴經、解深密經等,以三性三無性之說,談空之真意,肯定非有非無之中道,故稱中道教,指唯識宗。又此教係從小乘教進入大乘之大乘教,故又稱真大乘教。

此三時教中之初時有教與第二時空教稱為方便未了義教(方便權巧而未圓滿之教法,攝機、教理各有互缺),對前二者,則第三時中道教稱為真實了義教(完全、真實之說教,攝機教理具圓)。三時教判原係印度戒賢論師所立,法相宗對三時亦有不同解釋:有以根據佛陀實際說法之前後時期為別之年月三時說,有以根據教法意義、內容之深淺而別之義類三時說,以及折衷前兩者之年月、義類兼帶三時說。〔成唯識論卷一本、華嚴經探玄記卷一、華嚴經疏卷一〕

(二)三論宗之說。印度智光論師所立。(一)初時教之主觀(心)、客觀(境)均是實在,故是「心境俱有」之小乘教。(二)第二時教為唯有心是實在之「境空心有」之法相大乘。(三)第三時教則為「心境俱空」之無相大乘。其中,以最後之第三時教為真實了義教。〔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上〕(參閱「三時」596、「三教」609) p596


三涅槃

三種涅槃。(一)天台宗就體、相、用三方面,用以彰顯不生不滅之義所立之三種涅槃。即:(一)性淨涅槃,諸法實相不可染不可淨,不可染即不生,不可淨即不滅,不生不滅即性淨涅槃。(二)圓淨涅槃,智極為圓,惑盡為淨,智若契理,惑畢竟不生,智畢竟不滅,不生不滅即圓淨涅槃。(三)方便淨涅槃,智能契理,即照群機。照必垂應,機感即生,此生非生,機緣既盡,應身即滅。此滅非滅,不生不滅即方便淨涅槃。以上,依序以三大中之體大、相大、用大,為三身中之法身、報身、應身。〔金光明經玄義卷上、法華玄義卷五下、十地經論義記卷一末、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三之一〕

(二)就小乘、三乘、一乘,涅槃有三種類別:(一)小乘涅槃,有餘身智,稱為有餘涅槃;無餘身智,稱為無餘涅槃。兩者均以數滅無為為體。(二)三乘涅槃,凡有五種:(1)智悲相導而無住著,是為無住涅槃。(2)本有故,寂滅故,是為性淨涅槃。(3)藉緣修故,稱為方便淨涅槃。(4)有餘應化,未窮盡故,稱為有餘涅槃。(5)法身無餘,順寂滅故,稱為無餘涅槃。(三)一乘涅槃,就別教而言,即有十種涅槃,如華嚴經離世間品所說。〔華嚴經孔目章卷四〕(參閱「涅槃」4149) p600


三密

梵語 trīni guhyāni。指祕密之三業。即身密(梵 kāya-guhya)、口密(梵 vāg-guhya)、意密(梵 mano-guhya)。口密又稱為語密,意密又稱為心密。主要為密教所用。

(一)依顯教之解釋,不能以凡慮測得之佛之三業,稱為三密。據大智度論卷十載:(1)身密,如來處大會中,眾見佛之身色及身長不同,乃至現大神變,皆不可思議。(2)語密,佛說法時,或一里,或十里,或百千萬里外皆得聞佛音聲。又於同一會中,或聞說布施,或聞說持戒等,各各隨心所聞,皆不可思議。(3)意密,佛常處寂定,凡所思惟觀察,皆不可思議。

(二)密教以佛之三業屬體、相、用三大中之用大(真如之作用),其作用甚深微細,為凡慮所不及,等覺十地亦不能見聞,故稱三密,與眾生之三業相應,能成就不思議之業用。眾生之三業非但契合佛之三業,且含攝於其中,又眾生心中隱祕之本性同於佛之三密,即眾生三業之實相皆是六大法性之作用,與佛之三業相同,故亦稱三密。眾生之三密中,行者手作本尊之印契,乃至行、住、坐、臥等一切事業,皆稱身密。行者口誦真言,乃至一切言語等口業,皆稱語密。行者心觀本尊,乃至隨事起念一切事業,皆稱意密。眾生之三業相應於佛之三密,稱為三密用大,與「六大體大」、「四曼相大」合稱三大。

佛之三密遍滿宇宙,具體而言則有四種曼荼羅身,其中相好具足之大曼荼羅即如來之身密;三昧耶曼荼羅以密印及種種標幟表示本誓,為如來之意密;法曼荼羅是種子、真言、陀羅尼等言教,為如來之語密;羯磨曼荼羅通於以上三曼荼羅,故通三密。又佛部、蓮華部、金剛部依序配於身、語、意三密。

又三密有有相、無相二種:(一)有相三密,佛與眾生互融,入於瑜伽境界,眾生身結印(身密)、口誦真言(口密)、意觀本尊(意密),此即有相三密。(二)無相三密,眾生所有身、語之行為、內心所思考者皆為三密,此即無相三密。基於有相三密,佛之三密加護攝持在眾生之三業上,稱為三密加持。佛之三密與眾生之三密相應融合,稱為三密相應(三密瑜伽)。另如行者與本尊一體化,當身即可成佛,稱為即身成佛。清淨三業之觀法,稱為三密觀(又作三金剛觀、三金觀、三吽觀),即在身、口、意三處觀「吽」字,此乃觀象徵五智之五鈷金剛杵,以清淨三業罪障之觀法。

此外,三密有四重之本末,第一重,意密之德顯了,是為本;身、口二密隨觀心,成本尊之所作,是為末。第二重,三密皆同至第一實際妙極之境,故平等而無本末之分。第三重,由因至果以意為本,佛果之正位以身相為本,果後之方便以言說為本,故三密互有本末。第四重,身是體,為佛部,故為本;語、意是相用,為蓮華、金剛二部,故為末。

關於三密與六大、四曼之關係,有橫、豎二義。就豎義而言,六大之中,地、水、火三大為身密,風、空二大為語密,識大為意密。在四曼之中,字、印、形次第為語、身、意三密。就橫義而言,一切顯色為身密,一切音聲為語密,一切理趣為意密。依此橫、豎二義,在三密之中攝體相,故四曼、六大微細法體,乃至少分如鄰虛,亦無非業用,三密之一法得攝盡眾德,故三密即大日如來。〔大寶積經卷十密金剛力士會、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經卷一、菩提心論、大日經疏卷一、十住心論卷十、辨顯密二教論卷下、大日經開題、五輪九字明祕密釋、即身成佛義〕 p606


三教

將佛一代之聖教判別為三類。此種判教盛行於南北朝以後。(一)南北通用之頓教、漸教、不定教等化儀三教。(一)頓教,指不循順序次第,起始即說幽深教法之教,如華嚴經。(二)漸教,指由淺入深,由小至大,循序漸進之教法,如阿含經、般若經、涅槃經等。(三)不定教,又作偏方不定教、無方教。攝頓、漸,隨機隨時應變之教法,如勝鬘經、金光明經。

以上之漸教復有其教法層次,故產生三時教、四時教、五時教之說。虎丘山笈法師即分之為三教,謂自佛成道至十二年之中,講說諸法實有之道,稱為有相教,如阿含經;十二年後至法華時之中,講說諸法皆空之旨,稱為無相教;最後於雙樹林之時,有無雙照,而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闡提亦可作佛,稱為常住教。宗愛法師復於無相、常住之間加上同歸教,而成四教;莊嚴寺之僧旻亦同此主張。道場寺慧觀、定林寺僧柔、謝寺慧次等更於無相、同歸之間加上褒貶抑揚教(如淨名、思益等經),而成五教。至於不定教,則智顗分之為顯露不定、祕密不定二種,而各簡稱為不定教、祕密教、加上頓、漸二教,雖成化儀四教,實則仍不出頓漸不定三教。又法華玄義卷十雖載稱此三教南北通用,恐係江南諸師所立,故又有「南中三教」之稱。其中,頓漸二教乃慧觀首立,唯其說法起源甚早。至於不定教,則係後人添加,首倡者不詳。〔大品經遊意(吉藏)、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一、法華玄義釋籤講義卷十(慧澄)、大乘義章卷一、三論玄義〕

(二)北魏慧光(世稱光統律師)所立之漸教、頓教、圓教。又稱光統三教。(一)漸教,為根機未熟者按淺深順序說教,如先說無常,後說常,先說空,後說不空。(二)頓教,為利根者於一法門具說常無常、空不空。(三)圓教,為上臻佛境者說如來之無礙解脫、究竟果海、圓極祕密等自在法門,如華嚴經即是。立華嚴經為圓教即以慧光為嚆矢。〔華嚴經探玄記卷一、華嚴經疏鈔玄談卷四、華嚴經搜玄記卷一本、華嚴五教章卷一〕

(三)地論宗所立之立相教、捨相教、顯真實教。(一)立相教,為二乘之人所說有相之教。(二)捨相教,大品等經廣明無相之理,故稱捨相。(三)顯真實教,華嚴等經顯示真實,故稱顯真實教。此說創於慧光之後。〔大乘玄論卷五〕

(四)南山道宣所立之性空教、相空教、唯識圓教。(一)性空教,諸法性空無我,以此理照心,是為小乘。(二)相空教,諸法本相是空,唯情妄見,以此理照用,為小菩薩,屬大乘淺教,如般若經等。(三)唯識圓教,諸法外塵本無,實唯有識,此理深妙,唯意緣知,悉攝一切大乘深義,如華嚴、法華、楞伽等經,攝大乘等論均屬之。以上,前二者為權教,後者是實教。又依此三教而立之三觀稱性空觀、相空觀、唯識觀。〔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中四懺六聚法篇、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中四之三、八宗綱要卷上〕

(五)宋代贊寧所立之顯教、密教、心教。(一)顯教,指諸乘之經律論等,以迦葉摩騰為始祖。(二)密教,指瑜伽、灌頂、五部、護摩、三密、曼拏、輪法等,以金剛智為始祖。(三)心教,指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之禪法,以菩提達磨為始祖。〔宋高僧傳卷三〕

(六)真諦三藏依金光明經(合部金光明經卷二業障品)等所立之轉法輪、照法輪、持法輪。佛成道後七年中於鹿野苑講說四諦之理,稱為轉法輪。七年後在舍衛國說般若等,以空照有,此時具有轉、照二輪。三十年後入涅槃前,在毘舍離國為真常之菩薩說解節經等,空有雙照,此時具有轉、照、持三輪。此為真諦解節經疏之說,出於圓測之解深密經疏卷五、華嚴經疏卷一。又解深密經疏卷五載,真諦之部宗異論記立小乘法輪、大乘法輪、一乘法輪等三教。初法輪即三藏教,僅指小乘,即阿含經;第二法輪通於大小二乘,即涅槃經;第三法輪僅指大乘,即華嚴、般若等經。此為轉、照、持三法輪之別說。

(七)嘉祥寺吉藏所立之根本法輪、枝末法輪、攝末歸本法輪。(一)根本法輪,指華嚴經。此經乃佛成道最初所說。(二)枝末法輪,即為小乘等後所說之經。(三)攝末歸本法輪,指法華經。此經乃佛成道四十年後,說會三歸一之理。(參閱「三轉法輪」694)

(八)唐代玄奘所立之有教、空教、中道教。為法相宗之教判。(一)有教,初時於鹿苑等處轉小乘四諦之法輪,說「我空法有」之旨。(二)空教,第二時於靈鷲山等說諸部般若,述「諸法皆空」之旨。(三)中道教,第三時說深密等經,破有、空二執,而明中道之旨。華嚴五教章中則以此三時分別為轉、照、持等三法輪。又依華嚴經探玄記卷一載,印度戒賢論師立第一時「人空法有」(有教),第二時「諸法皆空」(空教),第三時「非有非空」(中道教),與玄奘所立三教之內容相同。〔起信論義記序〕(參閱「三法輪」573、「三時教」596)

(九)印度智光論師依般若經、中觀論等立三時教,以第三之無相大乘為了義教。謂佛初時於鹿野苑為諸小根說四諦等小乘之法,明「心境俱有」之旨。第二時中為中根者說法相大乘,明「境空心有唯識」之理。第三時為上根說無相大乘,明「心境俱空、平等一味」之義,即般若等之義。〔華嚴經探玄記卷一、起信論義記序〕

除以上九種就佛法內容而判教外,我國亦常以佛、儒、道並稱三教,日本則是佛教、神道教、儒教並稱三教。此三教在中日歷史上曾有混同之現象,然同時亦有彼此排斥之事例。(參閱「三教論衡」612) p609


三論宗

又作空宗、無相宗、中觀宗、無相大乘宗、無得正觀宗、嘉祥宗、提婆宗、般若宗、破相宗。我國十三宗之一,日本八宗之一。係以中論、百論、十二門論等三論為所依,宣揚空、無相、八不中道等義理之宗派。以著重闡揚諸法性空,故又稱法性宗。

此宗之傳承:(一)據三論祖師傳集,以釋尊為第一祖,文殊、馬鳴、龍樹、提婆、羅睺羅依序為二至六祖;三論宗血脈及八宗綱要卷下則以文殊為高祖,馬鳴為次祖,龍樹為三祖。其中,龍樹於第三世紀初出興於南印度,作中論頌、十二門論,倡導無依無得中道正觀之旨,而開本宗之基。提婆,南印度人,就龍樹受法,嘗論破外道、小乘;羅睺羅禮讚般若空觀;梵志青目製長行,解中論頌;此外,婆藪開士注提婆之百論,佛護釋中論,無著作順中論,安慧作大乘中觀釋論,清辯作般若燈論釋、大乘掌珍論,護法作廣百論,月稱造中論疏、百論疏。印度有關中論之釋書凡七十餘家,由此可知彼時流行之盛。

(二)此宗傳入我國,其派有二:姚秦時代由鳩摩羅什傳來者,稱為古三論;日照三藏於唐高宗儀鳳年間(676~678)傳入之清辯、智光二論師之系統,則稱新三論。其中,羅什譯有大品般若經三十卷、大智度論百卷、中論四卷、十二門論一卷,並譯出龍樹、提婆二菩薩之傳,而奠定我國三論宗之基礎。羅什門下,號稱桃李三千,然高足僅得十人,即僧肇、道生、僧叡、曇影、慧嚴、慧觀、僧[(契-大)/石]、道恆、道標、道融等。其中,僧肇作肇論,道生作二諦論,曇影作中論疏,道融作三論注。而以慧觀、道生、僧叡等多弘法江南,僧肇、曇影、道融等則宣教關中,遂形成三論宗南北二學派。其後有曇濟出,著有七宗論。

西元四○一年至四八○年之間,北派以無人才而漸趨消沉,南派亦因受成實論壓迫而未能發展。六世紀時,有僧朗出,僧朗又稱道朗,係高麗人,入關師事曇濟,以破小乘得梁武帝崇信,稍振三論之勢,惟此時多於山中修習止觀,又因當時盛行成實論之研究,故少受外間注意。僧朗之後,僧詮繼起,欲振三論之學風,然因當時流行地論、攝論等緣起論之法門,故僧詮所倡之三論亦受其影響,而異於羅什之舊說。僧詮門下有法朗、辨公、慧勇、慧布等四哲,其中以法朗尤為俊傑,奉陳武帝之詔,止住京都興皇寺,大張講席,常隨之眾千餘人,門下有二十五人,而以嘉祥大師吉藏(549~623)最為特出。吉藏,金陵人,七歲即投法朗之門,徹研大小二乘之玄旨。三十三歲,止住嘉祥寺,大闡三論,著大品經義疏、中觀論疏、百論疏、十二門論疏、大乘玄論、二諦義、三論玄義、法華玄論、法華義疏等數十部,集三論宗之大成,此宗得入黃金時代(581~623)。吉藏以後,雖有智凱、知命、智實、寂師、慧遠等高足繼起,然因無卓絕之大師、無切實之行證,復受法相宗之排斥、思潮之變遷、學者之好異思遷、禪宗之盛行等因素影響,唐代中葉以後,本宗遂告沉寂。

又法朗之門下,另有慧均(作四論玄義)者,及系統不詳之碩法師(作三論疏、三論遊意),亦皆為一時之三論碩學。除上記古三論之正系外,另有傍系之四論宗,即以中、百、十二門論之外,另加大智度論,合為四論,而以之為其宗說之要典,倡此宗最著者為曇鸞。

(三)朝鮮:於南北朝時復興我國三論宗之道朗本即高麗國遼東城人,於其入關之前,已具有三論之素養。此外,日本欽明、推古朝代,由高麗、百濟前往日本之貢僧,皆為通達三論與成實之學者,其中高麗之慧灌為吉藏之弟子,後為日本三論宗之鼻祖。可知高麗、百濟之傳入空論之義(屬於古三論),為時甚早。

新羅之三論研究屬於日照所傳之新三論,乃伴隨華嚴宗之傳播而起。元曉係與法藏共受日照之新三論,著有掌珍論宗要、三論宗要等書。又依三國遺事卷四載,義湘曾由勝詮處得法藏之著書,授與門弟子,故知新三論之法義,亦有由義湘所傳介者。此外,古三論學者之著書,在當時亦已傳抵新羅。

(四)至於日本,則係由吉藏之高麗弟子慧灌經高麗傳至日本(625),此後其法孫智藏又來唐學三論學說,返國傳布,形成元興寺、大安寺二流派。唯三論入日本後,因與唯識競爭,已失其本真,如勤操、玄叡、隆海諸師以三論破唯識,襲用天台權實之說即是。

本宗之教義:主要為破邪顯正、真俗二諦、八不中道等三科。中、百、十二門論均不出破邪顯正二轍。依大乘玄論,有得是邪,無得是正,破邪即破除「有所得」之見解,顯正即彰顯「無所得」之空理,惟所謂破邪顯正,通常指破捨邪見以顯取他正,本宗則是破邪之外,無別顯正,破邪即顯正。顯正乃顯四句、絕百非、言亡慮絕之無所得中道,為令眾生領悟此無所得之理體,於無名相中,強設名相,而說真俗二諦,真俗二諦即詮顯無所得理之言教。是故,中論特以「八不」闡明二諦之義。所謂八不,即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出、不來。蓋稱邪者,雖有種種之別,然可總稱為「一切有所得」之見解;別而言之,則不出「生滅常斷一異出來」等四雙八計,破除此八計之邪迷,以詮顯無得之正觀,即是八不中道。

本宗破除一切有所得之見解,以無所得為宗旨,故不於釋迦一代之教法立權實真假,或分淺深優劣,然為因應眾生根機,仍立二藏、三輪之教判。二藏,即聲聞藏、菩薩藏;三輪,即根本法輪(即華嚴經)、枝末法輪(華嚴之後,法華以前一切諸大小乘經)、攝末歸本法輪(即法華經)。〔三論玄義、法華玄論卷一、卷三、法華遊意卷上、中觀論疏卷一本、卷一末、十二門論宗致義記、大乘三論大義鈔卷一〕(參閱「二諦」244、「四論宗」1836、「吉藏」2242、「龍樹」6393) p676


大方等無想經

梵名 Mahāmegha-sūtra。凡六卷(或五卷、四卷)。北涼曇無讖譯。又作大方等無相大雲經、方等無相大雲經、方等大雲經、大雲無相經、大雲密藏經、大般涅槃經。略稱無相經、大雲經。今收於大正藏第十二冊。內容敘述佛依大雲菩薩之請問,開示通達陀羅尼門、大海三昧、諸佛實語、如來常住、如來寶藏等之修行。凡三十七品。關於譯者,出三藏記集卷二載為曇無讖;隋代法經錄卷一、彥琮錄卷一則載為前秦竺佛念。歷代三寶紀卷八載,竺佛念譯出大方等無相經五卷;同書卷九載,曇無讖譯出方等大雲經六卷。開元釋教錄卷十一則謂,曇無讖譯為第二譯本,初譯本為缺本。近年敦煌發現有大雲無想經卷九,其文不載於今六卷經中,而專說陀羅尼門。又本經之別生經極多,如大雲密藏菩薩問大海三昧經一卷、人弘法經一卷、善德婆羅門求舍利經一卷、善德婆羅門問提婆達經一卷、大雲密藏菩薩請雨經一卷、四百三昧名經一卷等。此外,本經歷來有偽造、重譯二說,主張偽造者以為本經係唐武則天敕令沙門偽撰,頒於天下,以鞏固其「天后」之君權。〔開元釋教錄卷十九、大唐內典錄卷六、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三、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六、卷二十一、舊唐書卷六〕 p757


大乘

梵語 mahā-yāna。音譯摩訶衍那、摩訶衍。又作上衍、上乘、勝乘、第一乘。為小乘(梵 hīnayāna)之相反詞。乘(梵 yāna),即交通工具之意,係指能將眾生從煩惱之此岸載至覺悟之彼岸之教法而言。有如次各說:

(一)在阿含經,尊稱佛陀之教說為「大乘」。

(二)大乘、小乘之語,係釋尊入滅後一段時期,大乘佛教興起後,由於大、小乘對立而起之名詞。一般而言,係大乘佛教徒對原始佛教與部派佛教之貶稱,若由部派佛教之立場來看,大乘並非佛教。然由思想史之發展而言,小乘乃是大乘思想之基礎。

(三)小乘視釋迦為教主,大乘則提倡三世十方有無數佛。小乘僅否定人我之實在性,大乘且否定法我之實在性。小乘以自己之解脫為主要目標,故為自調自度(調指滅除煩惱;度指證果開悟)的聲聞、緣覺之道。大乘認為涅槃有積極之意義,乃自利、利他,兩面兼顧之菩薩道。

(四)小乘中,有阿含經、四分律、五分律等,以及婆沙論、六足論、發智論、俱舍論、成實論等論。至於大乘,則有般若經、法華經、華嚴經等經,以及中論、攝大乘論等論。大乘教徒雖承認小乘三藏之價值,然以為不如大乘經之殊勝;而小乘教徒則不以大乘經論為佛說。

(五)大乘所以殊勝之理由,菩薩善戒經卷七與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十一皆曾列舉七項,世親之攝大乘論釋卷六亦曾舉出十一種理由。菩薩善戒經所說之「大乘」,要義如下:根據十二部經中之最上者毘佛略(梵 vaipulya,方等)之教法(法大),發菩提心(心大),領解其教法(解大),以清淨心(淨大),具足菩薩之福德與慧德(莊嚴大),經過三大阿僧祇劫之修行(時大),具足相好而得無上菩提(具足大),此即大乘法門之核心要義。

(六)印度之大乘,有中觀、瑜伽二系統以及後期之密教。(1)初期大乘,約一世紀至五世紀,集中闡發「假有性空」之理論,逐步形成由龍樹、提婆創始之中觀學派。(2)中期大乘,約五世紀至六世紀,出現以說如來藏緣起與阿賴耶識緣起為特點,集中闡發「萬法唯識」之各類佛經,從中形成由無著、世親為始祖之瑜伽學派。(3)後期大乘,七世紀以後,佛教義學逐漸衰微,密教起而代之,至十三世紀初在印度絕跡。而由印度本土傳出之大乘佛教,屬北傳佛教。

(七)在我國,根據大乘諸經論所創之多數教派,如三論、涅槃、地論、淨土、禪、攝論、天台、華嚴、法相、真言等為表示自宗之優越,而對大乘經典作種種分類與判斷。例如,真言宗分顯教、密教;華嚴宗及天台宗分權大乘(大乘中之方便教,立「五性各別說」之教)、實大乘(大乘中之真實教,主張一切均可成佛之教)。復有分有相大乘、無相大乘二種;或法相、破相、法性三大乘之說法。

(八)我國及日本現行之佛教,均屬大乘。

(九)緬甸、泰國之佛教屬古來之上座部系統;而西藏、蒙古所行之教,則屬大乘系統。

(十)天台宗將小乘經律論三藏稱為三藏教(藏教)(華嚴宗則稱之為小乘教)。又認為小乘中有「有門」(發智論、六足論等)、「空門」(成實論)、「亦有亦空門」(勒論,此論未傳我國)以及「非有非空門」(迦旃延經,此亦未傳至我國)等四門,稱為小乘四門、或小乘四分。

(十一)智顗之金光明玄義,立有理乘(一切存在之本質為真如理性)、隨乘(隨應對象而作用之智慧)、得乘(得證自悟、悟他之果位)等三大乘之說,依次相當於真性、觀照、資成等三軌。〔法華經卷二譬喻品、大寶積經卷二十八大乘十法會、放光般若經卷五歎衍品、金剛仙論卷二、入大乘論卷上、法華文句卷三下、大乘大義章卷下、大乘義章卷一、摩訶止觀卷三下、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參閱「大乘經典」828、「小乘」925、「教相判釋」4602、「勒門」5911) p807


大悲

梵語 mahākarunā,巴利語同。悲,意為拔苦。諸佛菩薩不忍十方眾生受苦而欲拔濟之,其心稱大悲,乃佛菩薩為救度眾生痛苦之悲愍心。小乘有部以之為十八不共法之一,大乘法相宗則以之為佛百四十不共法之一。一般又以之為四無量心之一,如華嚴經所說之十種大悲心,及寶雨經所說之佛三十二種大悲心。此外,通常又以之與「大慈」並用,最常見者為表示觀音之慈悲。然「大悲」一詞,於諸經中之解釋略有異同。

(一)小乘之說,如大毘婆沙論卷三十一、卷八十三、俱舍論卷二十七等所說,所謂大悲,乃緣於三界一切有情而起,為佛之世俗智,凡有五義,即:(1)資糧大,乃以大福德智慧之資糧而成辦者。(2)行相大,此力能於三苦之境,作拔苦之行相。(3)所緣大,以三界之有情為所緣。(4)平等大,遠離怨親等之分別心,而普遍利樂一切有情。(5)上品大,大悲為諸法中之最上品,更為其餘各種悲心所不可比。若以「大悲」與「悲」相較,則有八種之異:(1)自性異,大悲以智慧為體,悲以無瞋為體。(2)行相異,大悲緣「三苦」之行相,悲唯緣「苦苦」之行相。(3)所緣異,大悲通緣三界,悲唯緣欲界。(4)依地異,大悲依第四禪,悲通依於四禪。(5)依身異,大悲依佛身,悲依二乘之身。(6)證得異,大悲係遠離有頂之惑而證得,悲則僅遠離欲界之惑而證得。(7)救濟異,大悲能成就救濟之事,悲唯希望救濟。(8)哀愍異,大悲能哀愍平等,悲則唯拔除欲界有情之苦,故其哀愍不平等。此外,成實論卷十二亦詳釋佛之大悲,所說與有部之說大致相同,惟成實論強調「先談法空,後論大悲」,乃兩者顯著之差異。

(二)大乘之說,新譯華嚴經卷五十三於所列舉二千普賢行法中,以大悲配於十住位,而舉出菩薩生起大悲之十種緣由,即:(1)菩薩觀察眾生之所依怙而起大悲,(2)菩薩觀察眾生根性不調順而起大悲,(3)菩薩觀察眾生缺乏善根而起大悲,(4)菩薩觀察眾生長夜惛眠而起大悲,(5)菩薩觀察眾生行諸不善法而起大悲,(6)菩薩觀察眾生為欲所縛而起大悲,(7)菩薩觀察眾生沉沒於生死海中而起大悲,(8)菩薩觀察眾生長嬰疾苦而起大悲,(9)菩薩觀察眾生不欲行善法而起大悲,(10)菩薩觀察眾生失諸佛法而起大悲。此外,寶雨經卷五、思益經卷三、大薩遮尼乾子經卷六、除蓋障菩薩經卷八等,均載有如來三十二大悲(梵 dvātrijśat tathāgatasya mahākarunāh)之說,即有情未能了達諸法實諦,又以妄執之故,長惛眠於無明之大夜,如來乃深切哀愍而起大悲,並為之攝化垂示。思益經並謂,說法、隨宜、方便、法門、大悲等五者為如來所用之五力,乃一切二乘之所不能及。又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四、卷四十九等亦舉出與上記類同之記載,所異者,瑜伽論強調,悲與大悲之別在於「極清淨故」,即以第十地之菩薩及佛之慈悲稱為大悲,餘者之慈悲僅稱為悲,蓋因彼等尚未達於「極清淨」之境地。由是,十住毘婆沙論卷一所舉菩薩八法之中,有所謂高低大小之說,並提出「三緣慈悲」之論,即:有情緣之慈悲為小悲,法緣之慈悲為中悲,無緣之慈悲為大悲。〔佛性論卷二、法華玄贊卷九、翻譯名義大集第十章〕(參閱「慈悲」5805) p858


五教十宗

華嚴宗之教相判釋。為華嚴祖師賢首所立。係依其自宗宗義將如來一代聖教分別判作五教十宗。杜順自實踐之觀法上說小乘教、大乘始教、大乘終教、頓教、圓教等,法藏(賢首)則將其教義加以組織而成立五教。此二師對五教觀點之差別,乃在一心回轉之作用。所謂五教乃就所詮法義之深淺,將如來一代所說教相分為五類,十宗則依佛說之義理區別為十趣種。

五教內容為:(一)小乘教,又作愚法小乘教、愚法聲聞教。乃對小乘根機者所說之四諦、十二因緣等阿含經之教。(二)大乘始教,又作分教。是對小乘開始入大乘,然根機未熟者所說之教法。此教為大乘之初門,於中又分空始教、相始教二種:(1)空始教,即般若等經所說,謂一切物質皆無一定實體,主張一切本空。此教但明破相遣執之空義,未盡大乘法理,故稱為空始教。(2)相始教,指解深密等經所說,謂諸法均由因緣生,且萬有皆有主體與現象之區別,主張五性各別,以其廣談法相,少述法性,只在生滅之事法上說阿賴耶緣起,故稱為相始教。(三)大乘終教,又作實教、熟教、終教。即說真如隨緣而生染淨諸法,其體本自清淨,故謂二乘及一切有情悉當成佛。如楞伽、勝鬘等經及大乘起信論所說均屬之。又此教多談法性,少談法相,所說法相亦皆會歸法性。所說八識,通於如來藏,隨緣成立,具生滅與不生滅二義。以其已盡大乘至極之說,故稱大乘終教。(四)頓教,又作大乘頓教。乃不立言句,只辨真性,不設斷惑證理之階位,為頓修頓悟之教,如維摩經所說。此教異於始、終二教之漸次修成,亦不同於圓教之圓明具德,故另立為一教。(五)圓教,又作一乘圓教。即說一乘而完全之教法。此教說性海圓融,隨緣起成無盡法界,彼此無礙,相即相入,一位即一切位,一切位即一位,十信滿心即成正覺,故稱為「圓」,如華嚴經、法華經等所說。此教又分為別教一乘、同教一乘二種,即:(1)超越諸教而說圓融不思議法門之華嚴經,大異於三乘教,故稱別教一乘。此即賢首所立之圓教。(2)法華經為開會二乘,其說與三乘教相同,故稱同教一乘。此即天台宗之圓教。

十宗乃指:(一)我法俱有宗,即主張我與法俱足而有實體存在。乃人天教及小乘中之犢子部、法上部、賢冑部、正量部、密林山部、經量部等所宗。(二)法有我無宗,即主張法體為恆有,而無主觀之我存在。為小乘中之薩婆多部、雪山部、多聞部、化地部等所宗。(三)法無去來宗,即主張諸法唯以現在具有實體,過去、未來之諸法,則體用俱無。為小乘中之大眾部、雞胤部、制多山部、西山住部、北山住部、法藏部、飲光部等所宗。(四)現通假實宗,即主張現在法中,除五蘊外皆無實體可得,亦皆為假有。為小乘說假部及成實論等所宗。(五)俗妄真實宗,即主張世俗之一切事物皆為假,惟有佛教之真理為實在。為小乘說出世部及其末計之所宗。(六)諸法但名宗,即主張一切諸法僅為假名而已,並無實體可得。為小乘一說部所宗。(七)一切皆空宗,即主張諸法皆空,屬無相大乘,為大乘始教所宗(此僅就空始教而立名)。(八)真德不空宗,即認為一切事物之本性為真如,具足如來藏無漏之性功德;亦即真如之理與萬有之事乃無礙鎔融。此為大乘終教所宗。(九)相想俱絕宗,即主張真理乃超越境相、心想,而不可說、不可思議者。為頓教所宗。(十)圓明具德宗,即主張諸法皆互不相礙,而有重重無盡之關係,且具足一切功德。此即指華嚴經所說。為一乘圓教所宗。上述前六宗屬小乘教,原為窺基所立,嗣為法藏所採用。〔華嚴五教章卷一、五教章冠註卷上一、華嚴經探玄記卷一、華嚴經疏卷二、卷三、華嚴經略疏刊定記卷一、華嚴玄談卷五、華嚴經疏鈔玄談卷五、卷八、圓覺經略疏卷上之一、圓覺經大疏卷上之一、圓覺經略疏抄卷三、五教章復古記卷二〕 p1146


五須彌

(一)謂阿彌陀佛之毫相大小猶如五倍須彌山之高廣。出自觀無量壽佛經之第九佛身觀(大一二‧三四三中):「眉間白毫,右旋宛轉,如五須彌山。」須彌山舉高三百三十六萬里,縱廣亦然,而彌陀之毫相超過此五倍,故稱五須彌,非指五座不同之須彌山。〔觀無量壽經義疏卷末(慧遠)、觀無量壽佛經疏(智顗)〕

(二)比喻眾生之我慢、煩惱、無明高廣無量,猶如五須彌山。(參閱「四大海」1655) p1164


內道

「外道」之對稱。佛教對於其他教門而稱自教之教法為內道。有關內外道之分別,各家說法不一。據北本涅槃經卷十七載,道有常、無常二種,內道之道稱為常,外道之道稱為無常。同經卷三十五載,有說佛性即是內道,蓋因菩薩雖於無量劫中修習外道,若離內道,則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又道安於所著二教論中主張,凡救形之教稱為外,濟神之典稱為內,以釋教為內,儒教為外。佛教一般以「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等三法印為內外二道之分域,然無相大乘不侷限此說,如十二門論疏謂道無內外,隨行人之道乃成內外分別,即於所得中道之立場,顯示不執著於內外一異之差別相。 p1237


支那內學院

乃我國現代著名之佛學院,為唯識學大師歐陽竟無創辦於民國十一年(1922)。因古印度稱中國為支那,佛教自稱內學,故有此名。院址位於南京公園路。院務由歐陽氏本人主持,設學務處、編校流通處、事務處,分掌研究、講演、圖書、出版、校勘、編纂、庶務等責。教授除歐陽氏本人外,另有湯用彤、呂澂、邱虛明、王恩洋、聶耦庚等人。學生除正式招生者外,社會各界亦經常有來該院問學者。十四年,該院開設法相大學特科,招收比丘、居士等學員四十餘人,十六年特科因故停辦。二十六年中日戰爭爆發,南京被日本佔領,該院遷往四川江津,定名為蜀院。三十二年歐陽氏去世後,院務由呂澂接掌。原在南京刻經一一○部,一○五五卷,入蜀又刻經三十部,五十餘卷。該院以主持人歐陽氏為一代佛學名家,教授亦多為一時之選,故頗受中日等國佛學界所重視,儼然為當時我國佛學研究中心。該院以「師、悲、教、戒」為院訓。所刊行之「內學年刊」,與太虛大師之「海潮音」雜誌,並為民國以來之兩大佛教刊物。 p1415


他緣大乘心

指以無緣之慈悲普遍加被眾生之菩薩心。無緣,即無有任何親疏差別之諸緣。又作他緣大乘住心、無緣乘心。為日本真言宗所立十住心之第六,即超越二乘地之大乘菩薩所住之心。十住心論卷六(大七七‧三三七上):「緣法界有情,故他緣;簡聲獨羊鹿,故大名;運自他乎圓性,故曰乘。此乃君子之行業,菩薩之用心。」大日經卷一(大一八‧三中):「大乘行發無緣乘心,法無自性。」此「無」字之梵語 māpara(音譯莽鉢羅),含有「無」與「他」二義,故有「他緣乘」與無緣乘」二種解釋。空海依「所寄齊」將之配以法相大乘之教意。若就「能寄齊」之真言行者而言,相當於六無畏中第五「法無我無畏」之位,即以如幻等之行法深入法空,住於無緣之心而遠離諸法之扼縛。就十住心而言,於前第五住心之中既已遠離五蘊之扼縛,而尚未發起悲願,於此住心中始入菩薩分,次第覺知「心本不生」之理而漸入第七住心;於其中間之位,即是此第六住心「他緣大乘心」。〔大日經疏卷二、卷三、祕藏寶鑰卷下〕(參閱「十住心」431) p1545


四大

梵語 catvāri mahā-bhūtāni,巴利語 cattāri mahā-bhūtāni。為四大種之略稱。又稱四界;界,即梵語 dhātu 之意譯。佛教之元素說,謂物質(色法)係由地、水、火、風等四大要素所構成。即:(一)本質為堅性,而有保持作用者,稱為地大(梵 prthivī-dhātu,巴 pathavī-mahā-bhūta)。(二)本質為濕性,而有攝集作用者,稱為水大(梵 ab-dhātu,巴 āpo-mahā-bhūta)。(三)本質為暖性,而有成熟作用者,稱為火大(梵 tejo-dhātu,巴 tejo-mahā-bhūta)。(四)本質為動性,而有生長作用者,稱為風大(梵 vāyu-dhātu,巴 vayo-mahā-bhūta)。積聚四大即可生成物質,故四大又稱能造之色、能造之大種;被造作之諸色法,則稱四大所造。又四大種之「大」,意即廣大,具有下列三義:(一)四大種之體性廣大,遍於一切色法,故有「體大」之義。(二)四大種之形相廣大,如大山、大海、大火、大風等,故有「相大」之義。(三)四大種之事用廣大,如水、火、風三災及任持大地之地大等,故有「用大」之義。而四大種之「種」,則以此四大為一切色法所依之性,具有能生、因等義,如父母為子女所依,然父母亦具有能生之因,故稱為種;而由四大所產生(造)之物質(如五根、五境等),與四大之關係,如同親子,而各自獨立存在。元素之四大,因為具有生因、依因、立因、持因、養因,故稱能造之色。

若依俱舍論之說,此四大具有假實之分別:即上述之堅、濕、暖、動之四大,為實四大、性四大;而世間人所謂的地、水、火、風,則為假四大、事四大。前者屬於身根之所觸,為觸處所攝,後者則屬於眼之所見,為顯色、形色所攝。

蓋佛教主張世界萬物及人之身體,均由四大所組成,即四大相倚,乃有極微,而極微相聚則成色法。此能造之四大種與所造之色、香、味、觸四塵(又作四微)必處於一處,此即「八事俱生」。又四大種雖通於一切色法,然於不同色法之中,其中之一較為增長,如山岳等堅物之中,地大較增長;河海等濕物之中,水大較增長。此增長又可從四大之體性及勢力方面分為二種增長。另外未顯之三大,乃潛在其中,靜待「緣會」而顯現,恰如打石而生火,水寒時則結冰等。

又說一切有部主張能造之四大各別,故產生所造之色法有十一種差別。即眼根所依之大種唯造眼根,而耳、鼻、舌、身等根乃至色、聲、香、味、觸、法(無表色)等處,皆各由其所依之大種而造,合為十一種色法。並主張八事俱生,且於八事外加上身根,稱為九事俱生,再加上眼根,稱為十事俱生。

上述對四大種之解釋,乃根據俱舍論卷一、卷四、卷十三、大毘婆沙論卷七十五、卷一二七、卷一三一等所舉。

此外,於其他經典及諸部則另有種種異說,茲列舉如下:(一)據成實論卷三、卷四載,色、香、味、觸四塵為能造,地、水、火、風四大為所造,四大成五根,然此四大為假名法,若離開四塵則不存在,因四塵具有堅、濕、暖、動之相,四大則為假立,而五根由四大所成,故五根亦為假名法。故與上記所舉俱舍論之說(四大具有假實之別)不同。

(二)據瑜伽師地論卷三、卷六十四、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三本等所舉,觸處、法處皆有大種,以散、定之別,故所造之色法通於十一處。大種與所造之色法隨應俱通依他起性、圓成實性二性所攝,然大種唯實,所造之色法則為假。

(三)另據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三本,綜合諸部之異說:(1)大眾部之說,以四大為能造,四塵為所造,而別無五根,俱通有漏及無漏。(2)薩婆多師(即說一切有部之論師)之說,以四大為能造,唯有漏、有礙,為觸處所攝。五根、五塵及法處之無表色為所造,然五根、五塵皆有漏、有礙,而法處之無表色則為實有,通於無漏,為無礙所攝,故有上述假實之別。(3)經部師之說,能造與所造均為有礙,皆通於假實,其中極微是實,粗色是假,然二者皆為有漏。無表色為假立,法處無色,色蘊亦無無表色。(4)說假部之說,能造與所造若粗若細,在蘊門中以「義」積聚而非「體」積聚,故體皆為實,而在界、處門中則因「依」與「緣」皆為體積聚,故體皆為假,通於有漏及無漏。(5)一說部之說,能造與所造唯有一名,二者皆無實體。(6)說出世部之說,能造與所造若為有漏者,則皆為假,以其由顛倒而起故,而諸無漏者則皆為實,以其非顛倒而生起之故。

此外,據圓覺經載,四大,乃指由地、水、火、風四大和合而成之人身。即:(一)地大,地以堅礙為性,如人身中之髮毛、爪齒、皮肉、筋骨等均屬之。(二)水大,水以潤濕為性,如人身中之唾涕、膿血、津液、痰淚、大小便等均屬之。(三)火大,火以燥熱為性,如人身中之暖氣屬之。(四)風大,風以動轉為性,如人身中之出入息及身動轉屬之。若此四大不調,則易致病。〔中阿含卷七象跡喻經、長阿含經卷十六、品類足論卷一、大智度論卷四十八、顯揚聖教論卷五、順正理論卷二、成唯識論述記卷二本〕(參閱「五因」1074) p1649


四曼相大

四曼,為四種曼荼羅之略稱;相,謂相狀差別;大,謂周遍。為體、相、用三大之一。密教建立大、三昧耶、法、羯磨等四種曼荼羅以盡萬法之相狀,乃與六大「體」大、三密「用」大相對而稱四曼相大。四種曼荼羅係自外界明其相狀而得認知,故稱為相;以周遍於萬法,故稱為大。曼荼羅,為輪圓具足之義;相大,則謂於一法具足眾法而輪圓周備,故稱曼荼羅為四曼相大

據理趣釋卷上、即身成佛義等之解釋:(一)大曼荼羅(梵 mahā-mandala),又作尊形曼荼羅,指諸尊相好具足之身,即依五相、三密之妙行而成佛之加持受用身。又以彩繪諸尊之形像為大曼荼羅。大者,殊勝、圓滿之義,即以標示五大之五色互相交雜而稱為大。此曼荼羅相當於金剛界九會曼荼羅中之成身會。(二)三昧耶曼荼羅(梵 samaya-mandala),指諸尊所持之刀劍、輪寶、金剛、蓮花等標幟。若彩繪其像,並以手指結印契,亦稱三昧耶曼荼羅。三昧耶,有本誓、平等、除障、警覺等義;平等,即謂周遍之義。此曼荼羅含攝器世間之一切法,相當於金剛界曼荼羅中之三昧耶會。(三)法曼荼羅(梵 dharma-mandala),又作種子曼荼羅,即諸尊之種子及真言。若就顯密諸經論之文字而言,則一切文字音聲均攝入此一曼荼羅中,相當於金剛界曼荼羅中之微細會。(四)羯磨曼荼羅(梵 karma-mandala),為諸尊之威儀事業。羯磨即指事業、作業,故取捨屈伸乃至捏鑄刻鏤等造像事業皆攝入此曼荼羅中,相當於金剛界曼荼羅中之供養會。

若依大日經之說,四種曼荼羅含攝三種祕密身,即以字為法曼荼羅,印為三昧耶曼荼羅,形像為大曼荼羅,三身各具威儀、事業則為羯磨曼荼羅。此外,就上述四種曼荼羅,論體、相二大之別。謂體大曼荼羅雖萬德輪圓,然舉一全收,而絕相對;相大曼荼羅則一塵一法如存在,必有四方、上中下,具足眾相之差別。〔兩部大法相承師資付法記卷上、真言廣名目卷六〕 p1755


正嵒

(一)(1597~1670)明末清初僧。金陵人,俗姓郭。字谿堂。號隋山,又號菽菴、耦餘、藕漁,晚號南屏隱叟。七歲茹素,十歲入靈隱寺充任行童,十五歲參謁無盡祖燈禪師於天台,更遍參憨山德清、達觀真可諸尊宿。後謁三峰法藏於淨慈,法藏嘗訶責(卍續一四一‧三四五上):「此皆依識解卜度,正為生死根本,以是求禪,猶北適而南轅也。(中略)我者裏無逐日長進底禪!」師聞之大愧,參究七晝夜,於靜板聲中,疑礙頓消,法藏遂為之印可。

其後,師事橫山宏成,人以之媲美迦葉、阿難之付授。未久出主臬亭顯寧,後遷住靈隱,掌理淨慈。康熙五年(1666)遭誣告被逮,轉至江寧訴訟,乃於獄中說法,吏囚盡為所化。次年冬,真相大白而獲釋,歸居淨慈寺。康熙九年七月預知寂時,集眾付囑,自撰掩龕偈而化,世壽七十四。有語錄行世。〔五燈全書卷八十二〕

(二)清代僧。廣東番禺人,俗姓李。初名今喦,亦署名濟喦,字山品,母早寡,奉佛甚篤,以世亂,乃遣師往依天然和尚。師少聰慧,不受羈縶,和尚嚴與管束而不能禁,數遭擯斥卻握檻不去,乃復收為執侍。稍長,習經教世典;受具足戒後,修禪度,於雷峰閉關三年。其後復度嶺參詢,歷遊天台、靈隱諸剎。後參謁繼起儲禪師於靈巖,纔入方丈,見傍僧呈頌古,迷執頓然冰消。儲公舉公案逐一勘問,了無疑滯,儲公喜道:「吾道南矣!」遂嗣法為臨濟三十六世。歸返粵中,歷主名剎,法化大行。康熙年間示寂,世壽不詳。 p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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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七眾

指七種佛教徒。即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優婆塞、優婆夷等七類。為大小乘通用之名稱。

此中,前五眾為出家眾,其餘為在家眾。因此有時也稱前五者為「出家五眾」,其中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是比丘、比丘尼的預備階段,所以可以合七眾為四眾,或者加上近住眾而稱為八眾。

這種區別,大抵以受戒多少來區分。其中,比丘、比丘尼是受了二五○、五百等具足戒的男女。沙彌、沙彌尼是想成為比丘、比丘尼而受持十戒的男女。而式叉摩那是指從沙彌尼到成為比丘尼之間的學法女子;在此期間(通常是兩年),須修學六法。優婆塞、優婆夷指在家受五戒的男女。「近住」也是指在家信眾,由於一日一夜受八齋戒,故名近住。

《大毗婆沙論》卷一二三舉四種理由,說明為何區分七眾必須依別解脫律儀,而不依靜慮、無漏二律儀。此四說略如下列︰

第一說,以別解脫律儀漸次而得,故依之安立眾。若能離四性罪(殺、盜、淫、妄)與一遮罪(飲酒)者為優婆塞;若能離四性罪與多遮罪(過中食、蓄金銀等)者為沙彌;若能離一切性罪、遮罪等為比丘、比丘尼。餘皆準此。然靜慮、無漏等律儀為頓起、頓得、頓安立,若依之,則七眾之差別乃頓非漸,故不依靜慮律儀等安立七眾。

第二說,別解脫律儀乃不隨心轉戒,從初表業發得以後,於一切時一切位現在成就,故別為七眾;餘乃隨心轉戒,時、位不定,故不依。

第三說,七眾之建立唯在欲界,餘則通上二界,故不依。

第四說,七眾之差別唯在人趣,若依其餘則亦通天趣,故不依。又有餘師說別解脫七眾差別,由佛出世得以安立,其餘則不然,亦通於佛不出世。或者說別解脫唯限於內道,而靜慮等則通於外道,故唯依別解脫立七眾。

然如四律五論所詳說,小乘戒之成立,乃隨犯隨制,並非佛初成道時,各種戒律即已完具。亦即最初有提謂、波利二商人歸依而成優婆塞,但他們只受皈依佛、歸依法的二歸戒。此外,佛在鹿苑度五比丘時,也是各別授戒,以今例衡之,戒相亦不具足。後來由於教團逐漸龐大,戒相也逐漸完備,乃有五人授、十人授等授戒儀式。然特殊事例也不少,如善來比丘、大迦葉等之得戒,皆與通例不同。因此,得戒之緣並非僅有一種。因此,有部亦立有十種得戒之緣,或自誓得,或遣信得等,可知不能一概而論。

又,戒相既然隨犯隨制,則二五○戒、五百戒也不能攝盡一切律儀,故《四分律》有所謂八萬威儀、十二萬細行,甚至有無量無邊之說。若以七眾分別,戒律則有四種,離苾芻律儀,沒有苾芻尼律儀;離勤策律儀,沒有正學(式叉摩那)和勤策女律儀;離近事(優婆塞)律儀,沒有近事女律儀。

若依大乘梵網大戒,則佛在初轉法輪時,就已制定七眾通受戒,有大心眾生或蜎飛蠕動之類皆得受戒。七眾差別只是假名,其實皆是平等的大菩薩。然宗尚《瑜伽師地論》的法相大乘,多半偏黨小乘戒法。中國天台宗多以小戒開會為宗。日本天台則主張唯一梵網大戒。

〔參考資料〕 《順正理論》卷三十六;《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三;《菩薩戒義疏》卷下;《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中一之一;《翻譯名義集》卷一;《釋氏要覽》卷上;《大明三藏法數》卷二十三。


三大

指體、相、用三者。體是本體,相是本體的性能,用是性能的作用。萬物皆有體相用,以金獅子像為例,其本體之黃金是為「體」。能成為獅子像或其他像的性能即為「相」,該像令人產生怖畏等作用即為「用」。以此三者判別眾生心或宇宙法界時,其體相用無限廣大,故得「三大」之名。

有關體相用三大的建立,顯密說法不同。顯教方面,有小乘教的六因四緣之緣起,法相宗的阿賴耶識緣起,《起信論》、天台宗等的真如緣起,華嚴宗的法界緣起等種種說法;但其究極是以無色無形的真如空理為諸法本體。華嚴、天台兩宗雖談事理圓融之旨,但較之真言宗,仍有事理隔歷的分齊。

此下就《起信論》及真言宗所說,略述如次︰

(1)《起信論》謂摩訶衍體為眾生心,而就眾生心之所以名為「大」的原委談體相用三大,文云(大正32‧575c)︰
「摩訶衍者,總說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法,二者義。所言法者,謂眾生心。(中略)所言義者,則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體大,謂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減故;二者相大,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

(1)體大︰指凡聖、染淨、因果、依正皆以之為所依的本體,雖隨流、加染,真如之體亦不增,雖反流、減染,真如之體亦不減。又雖反流、加淨,亦不增真如之體,雖隨流、缺淨,亦不減真如之體。亦即真如的體大,是不依染淨而闕,始終常恒不變,平等不增減的真性。

(2)相大︰真如自性本來滿足一切功德,所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義,本覺智明;有遍照法界義,本覺顯照之用;有真實識知義,離無明倒執;有常樂我淨義,性德圓備;有清涼不變自在義,性德不變。亦即真如的相大,是過恆沙無量不思議功德悉皆滿足。

(3)用大︰乃諸佛如來大慈悲攝化之用。諸佛如來唯此法身智相之身,為第一義諦,無有世諦境界,但隨眾生見聞各各得益,故說為用大。此用有二種,一者依分別事識,為凡夫二乘心所現者名為應身或化身;二者依於業識,為菩薩所現者名為報身。亦即報化二身不思議的業用為真如的用大。

印順《大乘起信論講記》第三章第二節釋此三大云︰
「體、相、用,為本論的重要術語,與勝論師的實、德、業相同。用是作用,指動作與力用。相是德相,不單是形態,而是性質、樣相等。相與用不同,用約與他有關的動作說;相約與他差別的性質說。自體,有相、有用,而為相用所依的。如以時鐘來說︰的答的答的長短針的活動,使我們知道現在是什麼時候,這即是用。形態是圓的;刻有一至十二的數目字;有長短針;有許多機件配合著︰這些都是相。體,指造成此時鐘的物質;或總指這個具體的物事。凡存在的東西,都有體、相、用可說。
論到體相用,阿含經論及中觀經論,與本論的解說不同。如體即自性,不專指真如平等相說。像時鐘有時鐘的體,人有人的體,色有色性,心有心性。雖以空性為一切法性,但這是通性,決不即以此為一切法的實體,而說一切法依此而現起,以此為質料因或動力因。但佛法在發展的過程中,到達攝境從心,於是乎一切唯識為體了。攝相從性,於是乎一切以如為體了。體,常被用為真如平等相的專名,與相用對論。本論所說的︰大乘體是真如平等性;大乘相是大乘的稱性功德;大乘用是大乘的種種作用。」

(2)真言宗所說,指宇宙法界有體相用三大。地水火風空識六大,體性遍於有情、非情,故稱體大。大曼荼羅、三昧耶曼荼羅、法曼荼羅、羯摩曼荼羅等四曼相狀歷歷,故稱相大。身語意三密作用深密相應,故稱用大。

有關三大之建立,若約橫門而言,則三大都是本有,無有深淺;若約竪門而立,則有能所、本末、淺深之別。所謂六大,乃絕對本有,能生之本源,一味平等之位。四曼、三密都是相待緣起的差別相用之位。雖然分為二門,但橫竪二門本是不二法體,故不動緣起當相而見法爾實體。故空海《即身成佛義》謂(大正77‧382c)︰「雖有能所二生,都絕能所。法爾道理,有何造作。能所等名皆是密號,執常途淺略義,不可作種種戲論。」

〔參考資料〕 《大乘起信論疏》卷上;《大乘起信論別記》;《華嚴經探玄記》卷一、卷十六;《華嚴經疏鈔玄談》卷一;《釋摩訶衍論》卷一。


三昧耶戒

密教的戒律。又稱三摩耶戒、祕密三昧耶戒、佛性三昧耶戒、三昧耶佛戒,略稱為三戒。乃立於三三平等一致之理,以眾生本有之清淨菩提心為戒體,法界無量之萬德為行相的祕密真言戒。為真言行者為止惡修善所修,戒法通顯密諸戒,即含攝五戒、八戒、具足戒等,而歸於「眾生諸佛平等一如」之一戒。

《大日經》卷二〈具緣品〉以此戒為三世無礙智戒,並說其戒相為四重禁︰「常不應捨法、捨離菩提心、慳吝一切法、不利眾生行。」《大日經疏》卷九釋云(大正39‧671a)︰「今此四戒如受具竟,已略示戒相,當知即是祕密藏中四波羅夷也。」而《無畏三藏禪要》稱此戒為諸佛內證無漏清淨法戒,或稱真法戒,且以十重戒為其戒相,即(1)不退菩提心,(2)不捨三寶,(3)不謗三寶,(4)不生疑惑,(5)不令退菩提心,(6)不令發二乘心,(7)不輒說深妙大乘,(8)不發邪見,(9)不說我具無上道戒,(10)捨一切無利益事。此十重戒亦是波羅夷罪。

三昧耶有平等、本誓、除障、驚覺四義,故此三昧耶戒亦具此等諸義。即︰

(1)行者初發心時,知三三平等之理,安住佛地三昧道,照見心、佛及眾生三無差別。此即平等義,為三昧耶戒的根本義,故或稱此戒為生佛不二戒。

(2)既以三平等之理為緣,乃起大誓願,修大悲,行四無量、四攝等,能利益眾生,即本誓義。

(3)由本誓發得三三平等之戒體時,能除滅過去、現在、未來的惡業罪障,即是除障義。

(4)自驚察身心,制止放逸懈怠,即是驚覺義。

授傳法灌頂時,須另設道場先授此三昧耶戒,其道場稱為三昧耶戒場、三昧耶戒壇。授戒的作法稱為三昧耶戒儀,或稱三昧耶戒作法。戒儀的順序如下︰先禮三寶,其次運心供養、懺悔罪障、請師、羯磨(四重戒、十無盡戒等)、授真言等。

在受三昧耶戒之後,退失本誓而不修行,稱為退三昧耶;或已受密法,卻對密藏產生疑謗之念,稱為破三昧耶;或未得阿闍梨允許,恣意見聞聖教口訣,稱為越三昧耶。此三類行,為真言宗之三大重罪,謂為三種重罪。此中,關於越三昧耶罪之義,《大日經疏》卷九嘗作如下之廣說,而謂(大正39‧675a)︰
「若菩薩於眾生諸法中,作種種不平等見,則越三昧耶法。若於此平等誓中,作種種限量之心,亦越三昧耶法。諸有所作隨順世間名利,不為大事因緣,亦越三昧耶法。放逸懈怠,不能警悟其心,亦越三昧耶法。以越三昧耶故,有種種障生,自損損他,無有義利,是故,諸菩薩等奉持此三昧耶如護身命,不敢違越也。」

◎附︰吳明〈佛法戒律論〉(摘錄)

梵語三昧耶,義有多種︰(1)時(一時佛在)會(大會經)宗(顯示論)平等。(2)誓願。(3)警覺。(4)除垢障。三昧耶戒,即平等本誓戒,意謂與佛平等誓願。密宗修行,在傳法灌頂前,須先受三昧耶戒。由傳法之師男水自頭頂灌下,稱「傳法灌頂」,以示永不違越。三昧耶戒,就是以三種菩提心為戒。《金剛頂宗發菩提心論》云︰
「若有上根上智之人,不樂外道二乘法,有大度量,勇銳無惑,宜修佛乘。當發如是心︰我今志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求餘果。誓心決定故,魔宮震動,十方諸佛,皆悉證知。常在人天,受勝快樂。所生之處,憶持不忘。若願成瑜伽中諸菩薩身者,亦名發菩提心。何者﹖為次諸尊,皆同大毗盧遮那佛身。(中略)凡人願為善之與惡,皆先標其心而後成其志。所以求菩提者,發菩提心,修菩提行。既發如是心已,須知菩提心之行相。其行相者,三門分別。諸佛菩薩,昔在因地,發是心已,勝義行願三摩地為戒。乃至成佛無時暫忘。惟真言法中,是說三摩地法,於諸教中,缺而不書。一者行願,二者勝義,三者三摩地。」

所以三種菩提心,就是行願菩提心、勝義菩提心、三摩地菩提心,以三種菩提心為戒,即三昧耶戒。此諸佛菩薩共同發心平等本誓之戒也。所謂行願者,如論云︰「我當利益安樂無餘有情界,觀十方含識,猶如己身。」所謂勝義者,如論云︰「觀一切法無自性。」所謂三摩地者,如論云︰「當知法爾應住普賢大菩提心,(中略)照見本心,湛然清淨。」三種菩提心可分為大悲(行願)、大智(勝義)、大定(三摩地)三德。東密胎藏界則分為佛部(大定)、蓮花部(行願)、金剛部(勝義)三部。亦有分為觀音(行願)、文殊(勝義)、普賢(三摩地)三尊,或分為表德(行願)、遮情(勝義)與不二(三摩地)。

三昧耶戒,不同於一般戒律,乃祕密戒律,其中常有大阿闍黎或密宗傳人之心得,成為入密宣誓之必備儀式。按東密教法,如未受傳法灌頂,擅入密宗事相領域,將會構成「越三昧耶罪」。因行人尚未發菩提心,未能與佛平等誓願也。

「三昧耶戒」語出《大日經》〈具緣真言品〉所列舉之四重戒,即︰

(1)不應遠離菩提心︰因學密行人尚在因位,具有菩提心而未圓滿,時有遠離之虞。且菩提心為三昧耶戒之根本,菩提心存則三昧耶戒在;菩提心失,則三昧耶戒失,故首要告誡不應遠離。

(2)不離正法不(或起)邪行︰此條對出家在家行人有同有別。出家在家均不能離開正法,即不離佛法般若,此乃共同之點。但出家人為佛法常住,清淨梵行,故不能邪行,如淫事。在家人行菩薩道,需入世俗行事,有時難免邪行,如夫婦性生活。三昧耶戒於此開許,但前提是不能離開正法,即不能脫離般若,脫離菩提心而邪行,此乃差別之處。故出家人為不離正法不邪行,在家人為不離正法起邪行。

(3)於一切法不慳吝︰佛法為公,不得私有。菩薩行願,弘法利生。慳吝法施,是乃滅法。故於一切法,自人天乘以至佛乘諸法,皆應法施,不得慳吝。慳吝即失菩提心,違反平等本誓。然於此知,法施是為利人,說法施皆應當機。故對大乘根機,不應說小法令退墮;對小乘根基,不應說大法令疑謗;不應向外道輒說自具妙戒,自有大法,令其嫉恨退失。

(4)不得不饒益眾生︰此乃菩提心根本所決定,法爾如此;有「眾生有一不成佛者,我不成佛」之大定;有「觀一切法自性,法爾如是,我為法王,如法自在」之大智。有一不饒益眾生,即遠離菩提心,違犯平等本誓。

以上四重戒,即佛所說三昧耶戒。亦即諸佛之平等本誓。以後四重禁戒,具體發展成為十重戒,亦稱十波羅夷。此十重戒在顯密二教中又各不相同。

顯教十重戒即《梵網經》所說十無盡藏戒,犯此戒律,則得波羅夷罪。即戒律中之嚴重罪。顯教十重戒是︰殺、盜、淫、妄語、酤酒、四眾過、自讚毀他、慳惜加毀、瞋心不受悔、謗三寶。

密教十重戒有三種,其中二種是《大日經疏》所說,另一為善無畏三藏所說。《大日經疏》第一種十重戒為︰(1)不應捨正法。(2)不應捨離菩提心。(3)於一切法不應慳吝。(4)勿於一切眾生作不饒益行。(5)不謗一切三乘教法。(6)不應於一切法生慳吝。(7)不得邪見,撥無因果。(8)於發大心人勸其深心,不令退息。(9)於小乘人前,不觀彼根而說大法。(10)菩薩常當行施,不得施他人以害物之具。

《大日經疏》第二種十重戒為︰(1)不捨佛寶,(2)不捨法寶,(3)不捨僧寶,(4)不捨菩提心,(5)不謗一切三乘教法,(6)不慳吝一切法,(7)不起邪見,(8)不阻止他發大心,亦不得見其懈退而不勸發,(9)不差機說法,(10)不施一切不饒益他物。

善無畏《無畏三藏禪要》之十重戒為︰(1)不應退菩提心,妨成佛故。(2)不應捨三寶皈依外道,是邪法故。(3)不應毀謗三寶及三乘教典,背佛性故。(4)於甚深大乘經典不通解處不應生疑惑,非凡夫境故。(5)若有眾生已發菩提心者,不應說如是法令退墮,趣向二乘,斷三寶種故。(6)未發菩提心者,亦不應說如是法,令彼於二乘之心,違本願故。(7)對小乘人及邪見人前,不應輒說深妙大乘,恐彼生謗獲大殃故。(8)不應發起諸邪見等法,令斷善根故。(9)於外道前不應自說我具無上菩提妙戒,令彼以瞋恨心求如是物不能辦得,令退菩提心,二俱有損故。(10)但於一切眾生有所損害及無利益者,皆不應作及教人作、見作隨喜,於利他法及慈悲心相違背故。

總攝上說,三昧耶之十戒條文歸納如下︰

(1)不退菩提,不離菩提心。

(2)不捨離三寶,不皈依外道。

(3)不毀謗三寶,不謗三乘法。

(4)不應捨正法,不疑大乘法。

(5)不應起邪見,不撥無因果。

(6)於法不慳吝,不差機說法。

(7)不應向大心,說法令退墮。

(8)不應向小根,輒說微妙法。

(9)不應向外道,自說具妙戒。

(10)必饒益有情,不作損害行。

藏密修學,亦首依持三昧耶戒,但其所出經典與唐密、東密略有不同。藏密三昧耶戒取自德光《律經》、慧賢《律經注》與宗喀巴《祕密戒頌》。藏密以原始乘所守為別解脫律儀,大乘所守為菩薩律儀,金剛乘所守則為密咒律儀。藏密戒中亦按修學次第等級不同而有不同之戒。未受何級灌頂修持何級密法者,即不得與聞其三昧耶戒。但菩薩戒亦為密宗戒之基礎,故學密在受「十四根本墮」三昧耶戒前,必須先受菩提戒。此為東密、台密、藏密所同,蓋非大乘菩薩行人,不得入密也。

〔參考資料〕 《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卷十五;《守護國界主陀羅尼經》卷九;《施諸餓鬼飯食及水法》;《大日經疏》卷五、卷十一、卷十六、卷十七;《菩提心論》;空海《三昧耶戒序》;《栂尾祥雲全集》第二卷;高井觀海《密教事相大系》第三編;上田天瑞《戒律の思想と歷史》。


三時教

依據佛典義理的深淺與佛陀說法的時代,而將佛陀一代教法,分為三個時期,謂之三時教。有二種說法︰

(一)法相宗所立︰為慈恩大師窺基的說法,指第一時有教、第二時空教、第三時中道教。又稱有、空、中三時教。此等思想淵源於《解深密經》卷二〈無自性相品〉。

第一時有教,謂佛在鹿野苑因外道、凡夫只趣向二乘,故為說四諦法,令小根者登聖位。代表性經典即《阿含經》。第二時空教,謂佛在靈鷲山等地,為由二乘轉向大乘者,說諸法皆空之理,除其法有執見,迴小向大。彼時所說者,即《般若》等經。第三時中道教,佛在華藏界等,為五乘人談三性三無性,詳示空有之真相,顯中道實義,除有空偏執,令入究竟了義之教。彼時所說者,即《解深密》、《華嚴》等經。此三時中,前二時屬有上有容教,第二時雖屬大乘教,但其說隱密,故二者皆是方便未了義;第三時屬無上無容教,教法顯了,故為真實了義。

據《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所述,並非所有根機皆須歷經此三時。根機屬漸悟不定性者,始經三時次第,頓根者直入中道,無三時之別。《唯識了義燈》卷一(本)謂此三時有二義,一約前後(年月),二約義類。前者係約漸悟不定性根機之調熟言,即由淺入深最後會入中道,因此在三時的時間上,有所謂初、昔、今之先後。此因佛說法竪被上中下三品之故。後者則就所說教深淺不同言。故以義類相從,則有所謂有、空、中三時的次第。例如《華嚴經》雖是最初成道所說,以屬中道教,故攝於第三時;《遺教經》雖是涅槃時所說,因屬有教,故攝於初時。此因佛之說教橫被上中下三品之故。

(二)印度智光論師所立︰即依《般若經》、《中論》將佛陀一代教法分判為「初時心境俱有」、「二時境空心有」、「三時心境俱空」等三類。

初時心境俱有,謂佛於鹿野苑為小根者說四諦法,明心境俱有之理;二時境空心有,謂佛為中根者說法相大乘,明心外無境、萬法唯識之理;三時心境俱空,謂佛為上根者說無相大乘,破內外一切偏執,顯諸法皆空,平等一味之理。此三時中,前二時屬有所得方便未了教,後者屬無所得真實了義之教。

◎附一︰井上玄真著‧白湖无言譯〈唯識三十論序說〉(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28})

依唯識宗的觀察,則佛陀雖一代所說的教典多種不同,實不出於三時教。三時教者,即有教、空教、中道教是。一切凡夫,不知無我之理,妄執常住一體之我,以為有自在主宰之用,由之,造諸惡業,沉淪生死。佛陀憐愍,說色心的因緣成敗,示一切法,皆無有我,使除實我之執,這是四諦三科的說法,就是初時的我空法有教。然而眾生聞到這種說法,卻成為諸法實有之執。佛陀因此,進而說屆蔔為諸法,悉皆空寂,無為之法,是不可得,顯一切法皆空之旨,使捨其實法之執;這就是第二時萬法皆空教。可是所化的有情,不知佛意,卻於諸法的實性事相,以為都是沒有,而墮於空見,不得其中道正理。故佛陀在最後說三性三無性非空非有的唯識妙理,使其破除偏執;這就是第三時唯識中道教。

現在為使讀者一目了然起見,把其要點,作三時對照表如下︰


┌───┬──────┬─────────┬────────┐
│ │初 時 有 教 │第 二 時 空 教│第 三 時 中 道教│
├───┼──────┼─────────┼────────┤
│宗義 │我空法有 │萬法皆空 │唯識中道 │
├───┼──────┼─────────┼────────┤
│說法處│鹿野苑等 │靈鷲山等 │蓮華藏界等 │
├───┼──────┼─────────┼────────┤
│所被機│赴凡夫二道 │赴二乘趣向 │赴五乘之機 │
│ │二乘之機 │於大乘者機 │ │
├───┼──────┼─────────┼────────┤
│所說法│四諦五蘊十二│諸法無自性無生無滅│三性三無性百法二│
│ │處十八界等 │本來寂靜自性涅槃 │空十地因果行位 │
├───┼──────┼─────────┼────────┤
│得益人│憍陳如等證 │須菩提等迴心 │勝義生等信解修學│
│ │得二乘之果 │信解於大乘 │ │
├───┼──────┼─────────┼────────┤
│結集經│四阿含等 │大般若等 │深密、華嚴等 │
└───┴──────┴─────────┴────────┘


在這三時中,若判其真實了義和方便未了的;則前二時的空有兩教,是方便未了,而以第三時是中道教,是真實了義之說。這是什麼意思呢﹖就是前面曾說過,一切法是不偏於有,也不偏於空的,如偏說於有或偏說於空,仍不是顯了非空非有中道之旨;在第三時,纔正是顯說這中道之理。雖然,在前二時之偏有偏空,是在於所對之機的了解方面;而能說之佛陀,依然是成為中道的。何以言之﹖就是說︰即初時所說之法有,是依他的假有,圓成的妙有;第二時所說之法空,是空卻凡情於依他圓成上所起的徧計所執之妄倒。然前二時,雖是中道的空有,尚未顯了地說依他之有徧計之空的微旨,僅漫然地而說空有,故把這總稱之曰隱密之教。到第二時,始極明顯地述三性中道之旨;且明示初時之有,是依圓之有,第二時之空,是立於三性上的三種無性之空,無所隱覆,故把這名為真實顯了之說。這三時的判教,始源於深密會上,勝義生菩薩以空有兩教之不同,質疑於佛陀,末了述自己如上所引的領解,深得佛陀之印可。故果欲分判佛陀一代時教,依此三時分判,則了義教與非了義教,判然明白。佛滅度後,印度佛教的興廢,在歷史上亦經過有空中的史實,雖可說是偶然,但是明顯地告訴我們這樣的次第,不是全無所由的。

現在把我對於三時教的意義,約略地說之︰

關於這三時判教,古人有以「年月」與「義理」而定論。但是三時之判,到底依於說法年月的前後呢﹖還是依於所說義理的淺深呢﹖或者說,唯依年月的前後;或者說,唯依義理的淺深;或者說,是年月義理並依的。依我觀察起來,若僅局於年月或義理的任何一方面,俱未盡理,故以雙取折衷之態度,最為允妥。怎樣呢﹖因年月的次第和義理的淺深,是相依相成的。大概佛陀設教,是依於義理的淺深;然而一施於對象之機,則自然發生時之前後了。就是︰所謂法體恒有,在凡夫的情慮易解,而其理淺近,故說在最初;所謂諸法皆空,是須真能淨離妄想戲論的迷境,進入於平等無差別的理性,較之於初時,已漸趣深遠了,故說在其次;所謂中道,是諸法本有之理,而適得中正者,以其義最深遠而難悟證,故說亦在最後。若然,則教理的淺深次第,是由於機的證悟時間上之前後;機之解悟的前後,是由於教法上所蘊蓄之義理淺深了。由是觀之,義理的淺深與年月的前後,是相待而並行,以之經緯成三時之教相。故慧沼《義燈》中說云︰「此(三時教)有二義︰(一)約前後;(二)約義理。」因為若唯依據於年月來判,則三時判教,不免未能判盡一代佛教之過誤,且又有違於唯識宗師教文之疏失;若唯依據於義理立論,則忘卻機類悟入之次第,而又反於經文祖釋之大旨。故知並取年月之前後和義理之淺深之說為最善。

既然三時教中唯以第三時為中道教真實了義之說,則現在這部《唯識論》正是發揮唯識中道之旨者,故在佛教教理中,可知是處在最高的地位,而為真實了義之說,不是方便隱密之教矣。

◎附二︰黃懺華《中國佛教史》第三章第五節(摘錄)

如《唯識述記》云︰「此約機理漸教法門,以辨三時。若大由小起,即有三時年月前後,解深密經說唯識是也。若頓教門,大不由小起,即無三時前後次第,即華嚴中說唯心,是初成道竟最第一說。此約多分。」故此三時教判,有年月、義類兩說。如上依佛一代說法之前後,立初、昔、今之次第,是為年月三時。又依佛所說法之義類,立有、空、中之次第,是為義類三時。即不拘說時之前後,以教理深淺之義類相從,一切詮有教為第一時教,詮空教為第二時教,詮中教為第三時教。例如《華嚴經》,雖說中道理,然屬佛成道之初時。又如《遺教經》,雖屬有教,在入涅槃之最後。雖然,自其所說之內容言,則《華嚴經》正屬第三時,《遺教經》屬第一時。圓測於《解深密經疏》,單取約義類說,不約年月。如《疏》云︰「所說華嚴及楞伽等,皆第三了義所攝。而言三時所說教者,約義淺深廣略義說,非約年歲日月前後說三時也。」慧沼於《成唯識論了義燈》,併取年月、義類兩說。如《燈》云︰「又所說教,非定如是前後次第,判為三時。並約所說,義類相從。望不定性,當第三時。不爾,華嚴第二十七日,世尊即說;可對漸悟,在般若等後,方始演說,判屬第三。此有二義,一約前後,二約義類。」

◎附三︰劉峰〈三時判教〉

三時判教是佛教中觀、瑜伽兩個學派,對佛法經教分別大小深淺評判的用語。判教就是各宗對整個佛教總的看法和分判,各宗對釋迦一代教法都有自己的主張和判釋而各各不同。三時判教,由於印度傳來的中觀、唯識兩家見解主張不同,所以其內容也各不相同。瑜伽唯識宗的三時教,把釋迦一代教分作三個時期,即第一是《阿含》小乘教,明法有我無,說諸法緣生實有;第二是佛說諸部《般若》,明諸法緣生即是性空;第三時是說《解深密經》等,明三性三無性,空有具陳,為中道教。此三時判教,即是深淺次第,初時說諸法是有故淺,且偏於有;第二時說諸法性空,談理較深,又偏於空,即各執一邊,皆是不了義教,只有第三時,雙彰空有,不落二邊,才是中道究竟了義之教。這就是瑜伽唯識宗的三時判教。

印度中觀派同樣以三時判教,但主張不同,中觀宗的三時判教謂釋迦牟尼初時在鹿野苑,為小乘根執說四諦法,明心境俱有;第二時為中根人說法相大乘,明境空心有唯識道理,第三時為上根人說甚深般若,無相大乘,明心境俱空,平等一味,為究竟了義。此三時教也是深淺次第,謂初時為破外道自性等計,故說法從眾緣生名之為有;第二為破小乘諸法實有,故說依他緣生之法名為假有,因中根人怖畏真空,故猶以假有而接引之;第三最後方就究竟大乘說此緣生即是性空,究竟平等為最上乘。

此二宗雖各判三時教,但中國流行卻是唯識宗的三時判教,因為玄奘去印度留學,回國後大量翻譯弘傳瑜伽學派,唯識思想蔚成大宗,所以盛行於世。中觀學派的三時判教,在唐代雖也傳入中國,但因沒有學派的繼承弘傳,所以後來就少聞於世了。

〔參考資料〕 (一)《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說無垢稱經贊》卷一(本);《華嚴經探玄記》卷一;《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上;《十二門論宗義記》。(二)《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上;《華嚴經探玄記》卷一;《華嚴玄談》卷五。


三關

禪宗開悟的三個階段,即︰本參(初關)、重關、末後關。由參話題引出無漏慧,由無漏慧,明自本心,見自本性,名為初關。既見性已,乃以無漏慧對治煩惱,到煩惱伏而不起現行,方名重關。然煩惱之伏,猶賴對治功用,必至煩惱淨盡,任運無功用時,始透末後一關。

《雍正御選語錄》御製總序云(卍續119‧357上)︰
「如來正法眼藏教外別傳,實有透三關之理,(中略)有志於道之人,則須勤參力究,由一而三,步步皆有著落,非可顢頇函胡,自欺欺人。(中略)夫學人初登解脫之門,乍釋業繫之苦,覺山河大地十方虛空,並皆消殞,不為從上古錐舌頭之所瞞,識得現在七尺之軀,不過地水火風,自然徹底清淨,不挂一絲,是則名為初步破參,前後際斷者。
破本參後,乃知山者山,河者河,大地者大地,十方虛空者十方虛空,地水火風者地水火風,乃至無明者無明,煩惱者煩惱,色聲香味觸法者色聲香味觸法,盡是本分,皆是菩提,無一物非我身,無一物是我己,境智融通,色空無礙,獲大自在,常住不動,是則名為透重關,名為大死大活者。
透重關後,家舍即在途中,途中不離家舍,明頭也合,暗頭也合,寂即是照,照即是寂,行斯住斯,體斯用斯,空斯有斯,古斯今斯,無生故長生,無滅故不滅,如斯惺惺行履,無明執著,自然消落,方能踏末後一關。雖云透三關,而實無透者,不過如來如是,我亦如是。從茲方修無修,證無證,妙覺普明,圓照法界,一為無量,無量為一,大中現小,小中現大,坐微塵裏,轉大法輪,於一毫端,現寶王剎,救拔眾生,利用無盡。」

雍正的說法,大體是以達「前後際斷」、露出前念後念間的一段空白心地,從而悟心性空寂為破初關。以「大死大活」後,識得一切皆為真性之妙用,為破重關。以破無明,達任運現成,無修無證為踏末後關。這一說法對近三百年來的禪宗界影響頗大。

此外,對三關的解釋尚有以破所參話頭,於離意識分別的空白心地中見本來空寂之自性,稱破初關、破本參。從空性起用,識得「妙有」即真性所具妙用,稱破重關。拂除悟 迹,達自如無礙之境,稱踏末後牢關。或將分破第六、第七、第八識解釋為破三關。或以悟入華嚴宗所說理法界、理事無礙法界、事事無礙法界解釋為破三關。或有主張頓悟並無三關,高唱「一簇破三關,猶是箭後路」者。清人錢伊庵的說法則為︰
「若夫本分、重關、末後之說,大悟有十八遍,原未必人人一腳便踏到底,然有二三番徹悟者,亦有六七番始圓悟者,更屬無定。總以透徹為期,似不必概定人法雙忘、離念泯絕處為本分體,以從體所發一切諸用為重關;更以鐵蛇鑽入金剛眼等句不受人惑處為末後。」

此外,依《佛祖統紀》卷十〈遵式傳〉所載,遵式為檢驗某一《楞嚴經》研究者對該經的理解程度,曾試出三問,以測驗其人。後人乃稱此為「楞嚴三關」。其文云(大正49‧208c)︰
「有貴官注楞嚴求師印可,師烹烈焰謂之曰︰閣下留心佛法,誠為希有。今先申三問,若答之契理,當為流通;若其不合,當付此火。官許之。師曰︰真精妙元、性淨明心,不知如何注釋﹖三四四三、宛轉十二,流變三疊、一十百千,為是何義﹖(中略)二十五聖所證圓通既云實無優劣,文殊何得獨取觀音﹖其人罔措,師即舉付火中,於是楞嚴三關自茲而出。」

◎附︰融熙〈禪宗的三關問題〉(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2})

宗門有初關、重關、末後關的三個階段。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怎樣分劃﹖我們若向佛學大辭典檢閱,只得「禪宗術語」寥寥四字,還是撲了個空,如丈八金剛,摸不著頭腦。因為這是禪宗的家裏風光,要是找著個三關透澈的大德來請教,才能分疏得下。若向門外漢探討,這就像向十字街頭的擔柴漢,問今天行政院議的是什麼事相似。畢竟一場𢣗㦬,無有是處。就讓你當真找著個參學事畢的老宿,但如果你不曾下過一番寒澈骨的功夫,這老宿也無法靠兩片唇皮,和你解釋得明白的!所以三關問題,甚難論列。

此地有某禪德說︰「佛法是絕對的,只須參!參!參!㘞地一聲,本來無物,更有何事﹖說什麼二關三關﹖」筆者聞友人稱說他的偉論,不覺嘆道︰這位師僧,口門太闊了!去聖時遙,人多狂慧。若是這樣儱侗,那麼,心空及第歸的人,便參學事畢麼﹖中了狀元便即成致君澤民的大政治家麼﹖我們試就禪宗第六代祖慧能禪師的證道過程來體會一下吧!自達摩西來之後,像六祖這樣利根,可說是古今無兩了!可是他的歷程,還是無階段中有階段的!

考六祖聞客誦《金剛經》至「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處,便頓會玄旨。他馬上便去謁黃梅討分曉。黃梅勘曰︰「來求什麼﹖祖曰︰惟求作佛。」黃梅乃向他句下再搜曰︰「汝是南方人;又是獦獠,若為堪作佛﹖祖對曰︰人有南北,佛性本無南北;和尚身與獦獠身不同,與佛性有何差別﹖」黃梅知他所見真切,乃半肯半勉曰︰「汝合隨眾作務。」祖反詰曰︰「慧能不離自性便是福田,未審和尚教作何務﹖」黃梅被他透底一撈,原不至無言可說,無理可申。不過當時在東西兩序大眾之前,防招嫉妒,便道︰「汝這獦獠,根性太利,著槽廠去。」祖知這事尚有大須商量之處,乃俯首貼耳,入碓房舂米,等候下文。後聞唱神秀偈語,他情不自禁,說偈推翻秀意。黃梅以紅杏出牆,春光已露,乃邀他三鼓入室,勘其初悟,面授心傳。六祖到了這時,如夢再覺;不禁脫口而呼曰︰「何期自性本不生滅,何期自性本自清淨,何期自性本無動搖,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能生萬法。」

看六祖一口氣說了五個何期。何期者,就是「估不到」的意思。這可知他聞經開悟是一個關頭,到了這時又是一個關頭了。若硬說㘞地一聲,更無餘事。那麼,他何以到這田地才瞥地洞然呢﹖及黃梅送他到九江驛,舟中復把櫓勘曰︰「合是吾渡汝!」祖曰︰「迷時師渡,悟了自渡。渡名雖一,用處不同。」黃梅乃叮嚀曰︰「汝向去逢懷則止,遇會則藏。佛法不宜速說,速說佛法難起。」祖到懷集,頓憶前囑,遂混跡獵人隊裏,隨緣保任一十五年,養成露地白牛,然後出世為人。這可見賢如六祖,也不是一悟上齊諸佛的。

從上祖師悟處,各有差等。只如雪峰在德山會下作飯頭時,一日飯遲,德山擎鉢下法堂,雪峰曬飯巾次。問曰︰「鐘未鳴,鼓未響,拓鉢向什麼處去﹖」德山便歸方丈,峰舉似巖頭。頭曰︰「大小德山,不會末後句在(末後句是末關大機大用的語話)。」山聞,令侍者喚頭至。問曰︰「汝不肯老僧那﹖」頭密啟其意,山乃休。明日陞堂,果與尋常不同。頭至僧堂前拊掌大笑曰︰「且喜堂頭和尚會末後句。他日天下人不奈伊何!」又如夾山為七百眾善知識,因僧問︰「如何是法身﹖」夾山曰︰「法身無相。」問︰「如何是法眼﹖」夾山曰︰「法眼無瑕。」為道吾所笑。結果散眾謁船子和尚,才了大事。誰說禪關可一蹴而幾﹖

古來說禪宗三關,以清世宗(雍正)為最露骨。世宗自許為作家君王。他在《御選語錄》總序上說︰
「朕深明此事,不惜話墮,逐一指明。夫學人初登解脫之門,乍釋業繫之苦。覺山河大地,十方虛空,並皆消殞,不為從上古錐舌頭所瞞。識得現在七尺之軀,不過地水火風,自然清淨不掛一絲;是則名為初步破參,前後際斷者。破本參後,乃知山者山,河者河,大地者大地,十方虛空者十方虛空,地水火風者地水火風,乃至無明者無明,煩惱者煩惱,色聲香味觸法者色聲香味觸法,盡是本分,皆是菩提。無一物非我身,無一物是我己。境智圓融,色空無礙,獲大自在,常住不動。是則名為透重關,名為大死大活者。透重關後,家舍即在途中,途中不離家舍,明頭也合,暗頭也合。寂即是照,照即是寂,行斯住斯,體斯用斯,空斯有斯,古斯今斯,無生故長生,無滅故不滅。如斯惺惺行履,無明執著,自然消落,方能踏末後一關。」

上來世宗的話,忒煞天花亂墬。行人除了出格利根,言下相應之外,其餘必須於本參話頭,猛著精彩,才能破得初關。破初關後,再加抖擻,然後薦得常住不動的重關境界。到重關後,偷心死盡,然後薦得寂照同時的末後牢關境界。這是功勳階段,不容顢頇。世有譽人一鏃破三關者,皆屬欺人之論。筆者年前見狄楚青老居士之《平等閣筆記》,記其夫人悟後法語,並云冶開老和尚謂︰「近時破本參者不可多見,尊夫人是一鏃破三關,甚為希有。」我以為如果冶老當時真有此言,若非故意獎飾女流,激勵男眾的逗機方便語話,便是將佛法作人情了。

菩薩有隔陰之迷。你看古德如徑山大慧普覺禪師,他是一個了不起的人,他的母親夢神人護一高僧入室而孕。誕時白光透室,舉室稱異。十六出家,即喜宗門。十九遊方,至太平杯度菴,菴主迎待甚恭,云夜夢伽藍神告知,明日雪峰悅過此,囑令守候也。以悅語錄示之,果然過目成誦,時人皆信是雪峰後身。後來他往宣州請益明寂珵公,尋往大陽謁元首座、洞山微和尚及堅首座,周旋三公會下多時,盡會曹洞宗旨。跟著又往參印心珣公,珣叫他去寶峰依湛堂準公。準寂後,張無盡又促他往謁圜悟,晨夕參請。「於有句無句,如藤倚樹話」,念念不忘於心;甚至同客吃飯把箸在手,都忘下口。這圜悟笑道︰「漢參黃楊木禪,卻倒縮去!」他曰︰「這個道理似狗看熱油鐺,欲䑛䑛不得,欲捨捨不得。」圜悟曰︰「你喻得極好,這便是金剛圈、栗棘蓬。」後來經過多時才得到豁然大澈。你看雪峰悅是一個大善知識,再轉頭來換過一個皮囊作大慧覺,便要費如許氣力。一鏃破三關,談何容易啊!

眾生住地無明,無始以來,如乳入水。這三關問題,世宗只說得個「然」,卻未說得著「所以然」,而且所說重關末關簡直無可分別,尚嫌帶漏逗亂統之病。筆者以為不如向相宗《八識規矩頌》體會,還比較清朗明白。頌曰︰「發起初心歡喜地,俱生猶自現纏眠,遠行地後純無漏,觀察圓明照大千。」首句「發起初心歡喜地」者,是說起初發菩提心的修行菩薩(修唯識觀的初心行人),在廣修福慧二種資糧,正在資糧位加行位之時,尚潛伏著我法二執現行。由於數數修習觀一切法「生空真如」,除滅分別我執。觀一切法「法空真如」,除滅分別法執,到相當時期,豁然親見少分真理,第六識轉成下品妙觀察智,進入通達位,而登初地,名歡喜地。照見五蘊皆空,心生歡喜故,這即是禪宗的初關。如香嚴擊竹開悟時,即欣然遙向溈山禮拜曰︰好在和尚不為我說破,否則無今日之樂!又如靈雲見桃花開而悟,有「自從得見桃花後,直至如今笑不休」之句,皆可比知歡喜地同於初關。

「俱生猶自現纏眠」者,這是說所斷還有餘障。因初地菩薩,雖斷分別我法二障的種子,可是俱生我法二障的「隨眠」,非是純一無漏,仍起現行的「纏」。所謂「俱生」,就是我們無始時來虛妄薰習,內因力故,恆與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別,任運而轉,故名俱生。「俱生我執」,是六七兩識,緣第八識所變五取蘊相,若總若別,起自心相,執為實我。但此我執細故難斷,在後修道位中,數數修習勝生空觀,方能斷除。「俱生法執」,於緣識所變的蘊處界相,或總或別,起自心相,執為實法。但此法執細,故難斷,至十地中數數修習勝法空觀,方能除滅。

「遠行地後純無漏」者,遠行地即第七地。名遠行者,意思是菩薩累積久「遠」的福慧資糧,才「行」得到此地。到這裏,功用已極,在菩提路上永「遠」前「行」無復退轉。俱生我執永伏,雖還有俱生的微細法執,或時現起,而非有漏,故曰純無漏。至此已捨阿賴耶識我愛執藏。第六識轉成中品妙觀察智,即同禪宗的「重關」。

「觀察圓明照大千」者,八地以上,斷盡二障種子習氣,第六識轉成上品妙觀察智。「妙」,是神用無方,稱之為妙。「觀察」,謂能分別諸法自相共相,復能鑑別眾生根性因緣。「圓」,謂此時智無方隅,最極圓融,能以無礙辯才宣說妙法,皆令開悟,獲大法利。「明」,謂無法不照,如日當空;無機不知,心珠朗耀。「大千」,揀非中小,謂此時現身說法,觀機逗教,能廣被大千世界。達到觀察圓明境界即同禪宗末後牢關。

如上所舉《八識規矩頌》意,與三關吻合,已極明顯。筆者再拿《起信論》真如體、相、用三大來說︰初關見虛空消殞,前後際斷,是證得「真如體大」。重關見山是山,河是河,法住法位,本無動搖,是證得「真如相大」。體相明了,行人本身,大事辦了,已到百尺竿頭;尚須更進一步,踏破末關,手眼圓明,度脫眾生,才證「真如用大」。簡單來講,破初關猶有住地無明;破重關猶未能致「用」;故古德要破「末後關」然後出世為人。鄙見如此,似可補助世宗之說。

上來筆者將相宗家具來詮釋禪宗,或許有人笑我「扯葛藤」。但《壇經》上如︰「自性能含萬法,名含藏識,若起思量便是轉識。」又如「五八六七果因轉」等,六祖亦嘗借相宗名言,以相顯性了。具眼人,性者相之性;相者性之相。一味醍醐,分作兩盞,若固執知解為宗乘之敵,那末,何以《壇經》又有「應常讀大乘經典」之句呢﹖辦道如行路,須先識路,故「師以慧為體」。知尚未知,辦什麼道﹖這篇雖屬「盲人摸象」之談,但吾人不妨耐心摸著,把象眼、象耳、象口、象鼻、象身、象腳、象尾,甚麼都摸徧了,那就不一定是要開眼人才識得象的!原一精明,知行不二,不見道︰「阿那律陀無目而視」麼﹖參!

〔參考資料〕 《五燈會元》卷十七;融熙《葛藤集》;陳健民《禪海塔燈》。


二教

古人對於佛陀教法的分類。有多種異說,茲擇要略釋如次︰

(一)半字教與滿字教︰也稱為曇無讖的二教。與小乘教、大乘教大略相同。半字、滿字是依梵字的摩多、體文相離而未成全字者,與兩者相合而成全字所作的區分。小乘教的義理未周全,如字不圓滿,因此稱為半字教;大乘教的義理圓足,如字已完成,因此稱為滿字教。《大涅槃經》卷八云(大正12‧414a)︰
「半字義皆是煩惱言說之本,故名半字。滿字者,乃是一切善法言說之根本也。譬如世間為惡之者,名為半人,修善之者為滿人。(中略)善男子!是故汝今應離半字,善解滿字。」

這是根據言語的善惡分說半、滿,但將此轉用為大小乘的分類,則始自此經的譯者曇無讖。澄觀《華嚴玄談》卷四云(卍續8‧448上)︰「西秦‧曇牟讖三藏立半滿教,即聲聞藏為半字教,菩薩藏為滿字教,隋‧遠法師亦同此立。」慧遠《大乘義章》卷一云(大正44‧466c)︰「聲聞藏,法狹劣名小,未窮名半;菩薩藏,法寬廣名大,圓極名滿。」

然而,《法華玄義》卷十(上)云(大正33‧801b)︰「菩提流支明半滿教,十二年前皆是半字教,十二年後皆是滿字教。」可知菩提流支也主張此說。此中,「十二年前」指佛成道後的最初十二年,亦即宣說有相小乘教義的時代。「十二年後」則指佛陀為大乘行者說五時般若無相空理的時代。

然而,此種二教判非常籠統,不及天台、華嚴的四教、五教判釋,故天台大師對此說提出質疑。謂若十二年前專說小乘三藏,則為何佛陀初成道時所說的《提謂經》,謂無量諸天得到大乘境界的無生忍,以及成道六年對央掘摩羅說滿教﹖又,若十二年後唯說滿教,則為何《釋論》分別般若非祕密教,法華是祕密教﹖可見以十二年之前後來分別佛陀的教法,是不恰當的。

此外,天親《涅槃經論》卷一將半、滿二教解之為漸、頓二教,云(大正26 ‧278c)︰「半字者漸教,滿字者涅槃,滿足教故名滿字,攝佛教果功德盡滿字。聲聞、緣覺教不滿足故,名半字。(中略)涅槃名頓教。」

(二)有相大乘教與無相大乘教︰出自《法華玄義》卷十(上),文云(大正33‧801b)︰
「北地禪師明二種大乘教︰(一)有相大乘,(二)無相大乘。有相者,如華嚴、瓔珞、大品等,說階級十地功德行相也。無相者,如楞伽、思益真法無詮次,一切眾生即涅槃相也。」

天台大師對此曾加以批評,以為有相、無相不可單說,有是無所彰,無是有所彰,兩者分離,則義不成,《華嚴經》雖論十地差別,但不離無相平等的法身;《楞伽經》、《思益經》等,雖復談空,但初地、初住無別,故依憑不易。

(三)三乘教與一乘教︰係隋代信行所立。三乘教是別解別行之教,即依聲聞、緣覺、菩薩之三乘差別,或先學小乘,後赴大乘的教義。一乘教是普解普行,唯是一佛乘的華嚴法門,或直趨大法之教。

(四)化教與制教︰出自道宣《戒本疏》等。也稱為化行二教。化教的「化」是教化之義,以定慧教化人,故稱為化教。即經論所詮的定慧法門,指大小乘的經論。制教的「制」是禁制之義,戒律可防非止惡,故稱為制教,即律藏所詮的戒學法門,指《四分律》等。

此二教的區別是︰若依據事理,則化教以證理為本,制教以事行為主;若就內外而言,則化教以治內心為本,制教以治外相為主。

(五)屈曲教與平道教︰也稱為印師二教。屈曲教是釋迦如來所說之經,指隨眾生的機性,隨破執著之教;此教設方便,屈曲令眾生生解。例如《涅槃經》,雖說圓通一極之理,但卻屬於對權顯實,或會異歸同之法。

平道教是毗盧舍那佛所說之經,指順法性,自在說法之教,因為此教係配合法性平等的道理而說。例如《華嚴經》,雖隨眾生而有各別的調伏,但都是配合法性平等的善巧,屬於一時頓演之教,故云平道教。

此外,就能說的教主來分別此二教,也可稱為釋迦經與盧舍那經。法藏《華嚴五教章》卷一載,此為江南敏法師所立,而《華嚴探玄記》卷一則以為係唐代江南印法師、敏法師所立。

(六)本教與末教︰出自法藏《五教章》卷上〈乘教開合〉。本教具稱為理性之本教,乃華嚴別教一乘的法門。末教亦稱為逐機之末教;三乘及小乘從別教一乘流出,故稱為末教。

除此之外,另有「大乘教與小乘教」、「頓教與漸教」、「權教與實教」、「同教一乘與別教一乘」、「顯教與密教」、「釋迦教與彌陀教」、「自力教(聖道教)與他力教(淨土教)」等多種亦可稱為二教。其詳細內容,請參閱各相關條目。


十八契印

密宗用語,指通用於各種修法的十八種印相。由於這是修四度加行中之十八道法時所用的手印,因此又稱為十八道契印,或單稱十八道。據說其中進行的方式,是依據印度人招待最尊敬的賓客所用的規矩演化而來的。通常依序分為下列六類


┌淨三業印
│佛部三昧耶印
護身法─┤蓮華部三昧耶印
│金剛部三昧耶印
└被甲印
結界法─┬地結印
└金剛墻印
道場法─┬道場觀
└大虛空藏印
┌寶車輅印
勸請法─┤請車輅印
└迎請本尊印
┌部主印
結護法─┤金剛網印
└金剛火院印
┌閼伽印
供養法─┤華座印
└普供養印


(1)護身法︰又作行者莊嚴法,為除穢淨身之法。首先結淨三業印,清淨三業。次結佛部三昧耶印、蓮華部三昧耶印、金剛部三昧耶印,以得佛、蓮華、金剛三部之加被,清淨身、口、意三業。再結被甲護身印,被如來之甲胄以莊嚴行者之身。

(2)結界法︰即先結地結印,堅固所住地。次結金剛墻印,四方設柵以防他人侵入。

(3)道場法︰謂於所結界處,建立道場並莊嚴之。有二印,即︰道場觀、大虛空藏印。

(4)勸請法︰謂迎請本尊入道場。即結寶車輅印,送七寶莊嚴的車輅迎請本尊。次結請車輅印,請本尊乘車至道場。再結迎請本尊印,迎請本尊至壇上。

(5)結護法︰即本尊既臨道場,故結部主印以驅除常隨魔。次結虛空網印,以堅固之金剛網覆道場上空。再結火院印,令金剛墻外有火焰繞之,使外魔不得入侵。

(6)供養法︰即結閼伽印,以水供本尊。次結華座印,為聖眾設蓮華座。再結普供養印,作種種供養,使本尊隨意受用之。

這六種修法所包含的十八契印印相及真言如下所列︰

(1)淨三業印︰即結蓮華合掌,口誦「唵(oṃ,歸命)娑縛婆縛(svabhāva,自性)秣馱(śuddhāḥ,清淨)薩縛達磨(sarva dharma,一切法)娑縛婆縛(sbabhāva,自性)秣度憾(śuddhohāṁ,清淨我)」。觀想身口意三業清淨無垢。

(2)佛部三昧耶印︰即結虛心合掌,口誦「唵(oṁ,歸命)怛他誐都(tathāgata,如來)納婆嚩耶(udbhavāya,發生)娑婆訶(svā-hā,成就)」。觀想佛部諸尊加持行者,速得身業清淨,罪障消滅,福慧增長。

(3)蓮華部三昧耶印︰即結八葉印,口誦「唵(oṁ,歸命)跛娜謨納婆嚩耶(padmodb-havāya,蓮華發生)娑嚩賀(svāhā,成就)」。觀想觀自在菩薩及蓮華部諸尊加持行者,得語業清淨,辯才無礙。

(4)金剛部三昧耶印︰覆左手,仰右手,手背相合,拇指與小指結合,中間三指如三股杵。口誦「唵(oṃ,歸命)嚩日嚧納婆嚩耶(vajrodbhavāya,金剛發生)娑嚩賀(svahā,圓滿成就)」。觀想金剛藏菩薩及金剛部諸尊加持行者,得意業清淨,證菩提心,速得解脫。

(5)被甲印︰又稱被甲護身印、護身三昧耶。即二手內縛,二中指竪合,屈二食指如鉤形附在二中指指背,二拇指並竪,捻著於二無名指。口誦「唵(oṃ,歸命)嚩日羅儗儞(va-jrāgṇī,金剛火)鉢羅捻跛跢野(pradīpatā-ya,極威耀)娑婆賀(svahā,成就)」。觀想身被如來大慈大悲之甲胄,一切天魔皆起慈心,不能障礙。

(6)地結印︰又稱金剛橛。即小指、食指、拇指相拄,左手的無名指、中指壓右手的無名指、中指,向前觸地三次;口誦「唵(oṃ,歸命)枳里枳里(kili kili,禁罰極禁罰)嚩日囉(vajra,金剛慧)嚩日哩(vajri,金剛定)步囉(bhūra,堅固)滿馱滿馱(bandha bandha,結縛極結縛)吽(hūṁ,恐怖、菩提心種子)發吒(phaṭ,摧破)」。觀想下至水際金剛不壞界,大力諸魔不能動,施少功力即成就大果,由加持力故,地中所有穢物皆清淨。

(7)金剛墻印︰一稱四方結印。先結地結印,再開二拇指。口誦「唵(oṃ,歸命)薩囉薩囉(sāra sāra,堅固極堅固)嚩日囉鉢囉迦囉(vajra-prakāra,金剛墻)吽(hūṁ,恐怖)發吒(phaṭ,摧破)」。觀想由印流出熾焰,與前之地結相應,道場變成金剛堅固城,諸魔、惡人、虎狼、毒蟲等皆不能接近。

(8)道場觀︰結六種拳之一的如來拳印,即左手四指作拳,拇指直竪,右手作金剛拳握左手拇指。口誦「唵步欠」。觀想心前「阿」字變為七寶宮殿,壇中央「紇利」字變為八葉蓮華,率都婆變為大日如來。

(9)大虛空藏印︰即二手虛心合掌,二中指外相叉,二食指相交如寶形。口誦「唵(oṃ,三身,即三部)誐誐曩(gagana,虛空)三婆嚩(sambhava,生)縛日羅(vajra,金剛)斛(hoḥ,歡喜)」。觀想由印出現諸供養資具等。

(10)寶車輅印︰又稱送車輅印。即二掌上仰內縛,二食指直竪,指側相拄,以二拇指捻二食指的最下面一節。口誦「唵(oṃ)都嚕都嚕(turu turu,車子轉動的聲音)吽(hūṁ,金剛使者的種子,也是輪的種子)」。

(11)請車輅印︰結寶車輅印,口誦「娜莫悉底哩耶地尾迦南(namastryadhvikānāṁ,歸命三世)怛他櫱跢南(tathāgatānāṁ,諸如來)唵(oṁ,三身)縛日朗儗孃迦囉灑耶(vajro-ginyākrṣaya,金剛召請)娑嚩賀(svāhā,成就)」。

(12)迎請本尊印︰又名召請印。即兩手內縛,右手食指屈如鉤形。口誦「唵(oṁ,歸命)爾囊爾迦(jina jika,仁者或聖者)噎醯呬(ehehi,召請)娑婆賀(svahā,成就)。」觀想本尊不捨悲願,來此三摩地所成之淨土。

(13)部主印︰又稱部主結界印、辟除結界印。即馬頭觀音印言,二手虛心合掌,屈二食指,二無名指入掌內。口誦「唵(oṁ)阿蜜哩都納婆嚩(amṛitodbhava,甘露發生)𤙣發吒(hūṁ phat,恐怖破壞)」。觀想辟一切諸魔,成堅固火界。

(14)虛空網印︰又稱金剛網印。即作金剛橛印,以二拇指捻二食指的下節側面。口誦「唵(oṁ,歸命)尾娑普羅(visphala,普廣)捺羅乞灑(drakṣa,擁護)縛日羅(vajra,金剛)𠰢惹羅(pañjara,網)吽(huṃ,恐怖)發吒(phaṭ,破壞)」。觀想由此加持力,他化自在諸天亦不能障難,行者身心安樂,成就三摩地。

(15)火院印︰又稱金剛火院印。即以左手掌掩右手手背,二拇指開立。口誦「唵(oṁ,歸命)阿三莽儗寧(asamāgne,無等火)吽(hūm,恐怖)發吒(phaṭ,摧破)」。

(16)閼伽印︰以二手捧閼伽器,口誦「曩莫三滿多沒馱南(namaḥsamanta buddhānām,歸命普遍諸佛)誐誐曩(gagaṇa,虛空)娑莽娑莽(samāsama,等無等)娑嚩訶(svaha,成就)」。觀想獻此閼伽水,行者三業得清淨。

(17)華座印︰印相與前面的蓮華部三昧耶印相同。口誦「唵(oṃ)迦麼攞(kamal,蓮華)娑嚩訶(svāhā,成就)」。觀想由此印流出無量金剛蓮華,一切聖眾坐蓮華上。

(18)普供養印︰結金剛合掌,二食指尖相觸如寶形,二拇指並立。口誦「唵(oṃ,歸命)阿謨迦(amogha,不空)布惹(pūja,供養)摩尼(maṇi,寶珠)跛納摩(padma,蓮華)縛日隸(vajre,金剛)怛他櫱多(tathāga-ta,如來)尾路枳帝(vilokite,觀)三滿多(samanta,普遍)鉢羅薩羅(prasara,舒展)吽(hūṃ,菩提心、能滿願)」。觀想無量無邊的塗香、華鬘、燒香、飲食、燈明等皆清淨,廣多普供養。

以上所說印明,係依《十八契印》所載。《十八契印》全書一卷,又稱《十八契印軌》、《十八道契印》。相傳作者為惠果,或說係日僧空海所撰。

關於「十八」之數所代表的意義,頗有異說。或謂表示般若十八空;或謂指十八界,表如來法身之德;或謂表金剛界的五佛四菩薩與胎藏界中台八葉院的九尊;或說是金剛界十八會的總行。

此外,行此十八契印而供養本尊的修法,稱為十八道法,略稱十八道,為日本台密蘇悉地法的細行,在東密則攝於金剛界法。又,四度加行最初所行的十八道念誦次第法,亦略稱為十八道,是初學行者所應學者。

〔參考資料〕 高井觀海《密教事相大系》。


大乘起信論

一卷。馬鳴造,梁‧真諦譯。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二冊。這是以如來藏為中心理論,為發起大乘信根而作的一部大乘佛法概要的論書。

此論的內容分為五分︰(1)因緣分,(2)立義分,(3)解釋分,(4)修行信心分,(5)勸修利益分。此中第一章因緣分,列舉製造此論有八種因緣,即是造論緣起。第二章立義分,顯示大乘的實質有二︰(一)法,(二)義。法即是眾生心;心能攝一切法,有心真如相和心生滅因緣相。義有體大、相大、用大三大,這是諸佛菩薩所乘,故名大乘。

第三章解釋分,根據立義分的法義,分三大段加以解釋︰(1)顯示正義,(2)對治邪執,(3)分別發趣道相。此中初段顯示正義,即顯示立義分所說的法義。先釋心真如門,顯示真如是一法界(即一切法)的總相法門體,不生不滅,離言說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但依言說分別,有如實空和如實不空二義。次釋心生滅門,顯示一切法的體、相、用──即依如來藏有生滅心轉,它是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黎耶識。

此識有覺和不覺二義;又覺中有本覺和始覺。始覺有不覺、相似覺、隨分覺、究竟覺四種差別。在不覺中,又有根本不覺和枝末不覺;由不覺故,生無明業相、能見相、境界相三種細相;又由境界緣故,生智相、相續相、執取相、計名字相、起業相、業繫苦相六種粗相。其次說生滅因緣,眾生依心(阿黎耶識)、意(業識、轉識、現識、智識、相續識)、意識(分別事識)轉,一切諸法由此而生,唯心虛妄,由於不了達真如法界,念起無明,有六種染心。其次分別生滅相,說有粗細二種生滅,又有真如、無明、妄心、妄境界四種染、淨法薰習;由於此等薰習之力,而生流轉還滅之果。

以上解說心生滅的法。此下顯示大乘體、相、用三大的意義︰真如的體、相,不因凡聖而有增減,從本以來自性清淨、光明遍照、滿足一切功德,即是如來法身。真如的用是報、應二身︰報身是菩薩所見,應身是凡夫二乘所見。最後顯示由生滅門入真如門的道理。第二段對治邪執,說一切邪執依於人、法二種我見,即凡夫五種人我見、二乘聲聞的法我見應加對治。第三段分別發趣道相,是說菩薩發心修行的過程,有信、解行、證三種發心,是信滿乃至十地菩薩發心修行之相。以上是本論解說大乘的部份。

第四章修行信心分,是本論解說起信的部分。是就未入正定聚的眾生顯示修行而起信之相,要有信根本真如、信佛、信法、信僧四種信心,修施、修戒、修忍、修進、修止觀五種修行。另又為修大乘法心怯弱者顯示淨土法門,令專念佛往生淨土。第五章勸修利益分,敘說聞持此大乘法的利益功德。

在以上五分中,第一因緣分又為此論的序分,第二、三、四三分又為此論的正宗分,第五勸修利益分又為此論的流通分。或又以此論最初歸敬頌為序分,最後回向頌為流通分,全論文五分為正宗分。

此論文義明整,解行兼重,古今佛教學人盛行傳誦。據傳當時真諦和他的弟子智愷都造有疏釋,隨後隋代曇延、慧遠也各造疏記,智顗、吉藏的著述中也引用此論文;唐代佛教界對於此論的傳習更廣,相傳玄奘在印度時曾談到此論的真如受薰之說,彼地學者聞之驚異。玄奘回國後,又將此論譯成梵文,傳往印度。而在中國由於賢首、天台二宗的興起,弘贊此論,智儼、法藏、元曉、澄觀、宗密各有疏記,湛然著作中也吸收了此論的思想。因而此論入宋以來,流通更盛,一直到近世教、禪、淨各家,都以此論為入道的通途而重視它。

此論通傳是馬鳴菩薩造、真諦三藏譯,但在《馬鳴菩薩傳》和《付法藏因緣傳》中,都沒有馬鳴造《起信論》的記載。又此論所談如來藏緣起、阿黎耶識轉現等義,和馬鳴只說空、無我義(見《尼乾子問無我義經》等)也不相類,因而說是馬鳴菩薩造已屬可疑。至於此論的譯語,和真諦譯的《攝大乘論》、《金光明經》、《佛性論》等用語也頗不一致,而譯出的年月和地點,一說是梁‧太清三年(549)於富春陸元哲宅所出(見《歷代三寶紀》卷十一),一說是梁‧承聖三年(554)九月十日在衡州始興郡建興寺譯出(見智愷〈起信論序〉),一說是陳世初葉(557~569)譯出(見隋‧彥琮《眾經目錄》),也莫衷一是。隋‧法經的《眾經目錄》卷五則將此論列入疑惑部,認為「《大乘起信論》一卷,人云真諦譯,勘真諦錄無此論,故入疑。」唐‧均正(慧均)的《四論玄義》卷十也說︰「起信論一卷,或人云,馬鳴菩薩所造。北地諸論師云,非馬鳴造論,昔日地論師造論,借菩薩名目之。故尋覓翻經論目錄無有也,未知定是否。」(此係日僧珍海《三論玄疏文義要》第二轉引,現存《四論玄義》無此文。)可見古來對此論的撰造和譯者已有疑問。

此論的異譯本,有唐‧實叉難陀譯的《大乘起信論》二卷,他的梵本來源有問題,據說是「于闐三藏法師實叉難陀齎梵文至此,又於西京慈恩塔內獲舊梵本」(見新譯起信論序〉)。其實當時印度已無此論,而此論梵本或係玄奘依據漢文還譯之本。如《續高僧傳》卷四〈玄奘傳〉說︰「又以起信一論,文出馬鳴,彼土諸僧,恩承其本,奘乃譯唐為梵,通布五天。」後來此梵本在印度也不存在,因而也沒有藏文的譯本,如《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九說此論「蕃本闕」。

但此論在漢地佛教界甚為風行,如法藏、元曉、宗密、知禮都說此論通依諸大乘經,慧遠、智旭說此論是別依《楞伽經》而作,又因此論勸修淨土,因之唐、宋以來在漢地發展的賢首宗、天台宗、禪宗、淨土宗各派學人對於此論盛行弘講。而此論思想對於近世佛教學術界的影響也很大。

關於此論的註疏等撰述甚多,現存的有梁代智愷(﹖)的《一心二門大意》一卷,隋代曇延的《論疏》二卷(現存上卷),慧遠的《義疏》二卷,法藏的《義記》五卷、《別記》一卷,宗密的《注疏》四卷,曇曠的《略述》二卷(敦煌寫本)、《廣釋》若干卷(同上),宋代子璿的《疏筆削記》二十卷、《科文》一卷,明代真界的《纂注》二卷,正遠的《捷要》二卷,德清的《直解》二卷、《略疏》四卷,通潤的《續疏》二卷,智旭的《裂網疏》(釋新譯)六卷,清代續法的《疏筆削記會閱》十卷,民國梁啟超的《考證》一卷等。

此外,據《歷代三寶紀》卷十一說︰真諦三藏於梁‧太清三年出有《起信論疏》二卷,這大概是傳說。其他的佚失的疏記,有梁代智愷的《論疏》一卷(﹖)、《論注》二卷(﹖、見《義天錄》),唐‧靈潤的《論疏》若干卷(見《續高僧傳》中〈靈潤傳〉),智儼的《義記》一卷、《疏》一卷,宗密的《一心修證始末圖》一卷,傳奧的《隨疏記》六卷(均見《義天錄》),慧明的《疏》三卷(見《東域傳燈錄》),宋代知禮的《融會章》一篇(見《四明教行錄》),仁岳的《起信黎耶生法圖》一卷(見《佛祖統紀》),延俊的《演奧鈔》十卷,元朗的《集釋鈔》六卷,智榮的《疏》一卷(均見《義天錄》)等。

此論在朝鮮、日本流行亦廣。朝鮮古代僧人有關此論的著述,現存有元曉的《疏》二卷、《別記》二卷,大賢的《古迹記》(即《內義略探記》)一卷,見登的《同異略集》二卷。此外已佚本還有元曉的《宗要》一卷、《大記》一卷、《料簡》一卷,憬興的《問答》一卷。

日本有關此論的章疏亦多,現存有湛睿的《決疑鈔》一卷,圓應的《五重科注》一卷,亮典的《青釋鈔》五卷,即中的《科解》二卷,貫空的《注疏講述》一卷,曇空的《要解》三卷,藤井玄珠的《校注》一卷,《講述》一卷,村上專精的《達意》一卷、《科注》一卷,湯次了榮的《新釋》一卷,望月信亨的《研究》一卷、《講述》一卷等。此外日本學者有關法藏的《義記》的註釋也多至數十種。

此論的日譯本,有島地大等譯、1921年東京刊行(收於《國譯大藏經》內)的一本,和望月信亨譯1932年東京刊行(收於《國譯一切經》內)的一本。還有鈴木大拙和李提摩太英譯本,前者曾於1900年在美國刊行,後者曾於1918年在上海刊行。(高觀如)

◎附一︰印順《大乘起信論講記》懸論(摘錄)

作者與譯者
(一)一般公認的傳說
《大乘起信論》,向來傳說是馬鳴菩薩造的。名為馬鳴的,印度不止一人,古來就有「六馬鳴」的傳說。然大家都意許是︰龍樹以前的那位馬鳴。據《馬鳴傳》及《付法藏因緣傳》的傳說,馬鳴是脇尊者的弟子,或富那耶奢的弟子。時代約與迦膩色迦王同時。

本論的譯者︰梁時真諦譯的,通常稱為梁譯。譯《華嚴經》的實叉難陀,也曾譯過這部論,通常稱為唐譯。現在所講的,是梁譯本。據《慈恩傳》說︰當時印度已沒有《大乘起信論》了,玄奘特依中文本轉譯成梵文。這樣說起來,本論是很有根據的!

(二)古今懷疑者的意見
非真諦譯︰《起信論》不是真諦譯的,這種說法,是古已有之。隋時,與嘉祥同門的均正,在《四論玄義》中說︰「尋覓翻經目錄中無有也」。法經奉詔編撰經錄,把本論編入疑偽類,並且說︰「勘真諦錄無此論」。同時的費長房撰《歷代三寶紀》,即說本論為梁‧真諦譯。彥琮等的《眾經目錄》,說是陳‧真諦譯。一直到唐‧智昇的《開元釋教錄》,才肯定說︰這部論確是梁‧真諦譯的。這些是古代的說法。近代如日本‧望月信亨等,根據均正、法經等的傳說,加以研究,也說《起信論》不是真諦譯的。民國十二、三年,梁啟超有《大乘起信論考證》一書問世,採用日人的說法;不但說本論不是真諦譯的,論前的智愷序也是假的,甚至唐朝重譯的《起信論》,也靠不住。支那內學院的呂澂,也以為︰實叉難陀的譯本,不過是梁譯本的文字上少加修改而已。他們都提出詳密的理由,證明他們所說的不錯!

非馬鳴造︰《起信論》不但不是真諦譯的,也不是馬鳴造的。這在古代,首由均正倡說︰「起信論一卷,人云馬鳴菩薩造。北地諸論師云︰非馬鳴造,昔日地論師造論,借菩薩名目之。」但嘉祥即稱之為「馬鳴論」。到唐代,唯識學者還有說是世親所作的不了義說。本論的作者,古代傳說中,確是遊移而不定的。到近代,這樣說的人更多,約可為二類︰一、如梁啟超他們,重於教理的發展史。從小乘到大乘,大乘從空宗到唯識,這是佛教義理發展的程序。可是,《起信論》的思想,比唯識學還要圓滿得多,所以就斷定它是︰唯識興盛以後的作品。龍樹以前的馬鳴,是不會造這樣圓滿的論典的。《起信論》不是馬鳴造的;實是中國人造的,因此讚歎中國人思想的偉大。二、如歐陽竟無他們──也依據考證,但主要是從義理的疑似上說。據他們的見解,《起信論》所說的,是不對的。因為《起信論》所說的,與唯識學不相合。他們似乎以為︰唯有瑜伽、唯識所說的教理才是正確的。《起信論》既與此不合,即是錯誤;所以也決定不是馬鳴造的。歐陽竟無,還多少融通一點;到了王恩洋、呂澂他們,就直斥為偽造了。所以說《起信論》不是馬鳴造的,也有二派︰一派如梁啟超等起而讚歎;一派如王恩洋等起而非毀,說它是「梁陳小兒所作,剗絕慧命」。

這是關於古往今來,說《起信論》非真諦譯、非馬鳴造的大概情形。本論在過去中國佛教界,有崇高的地位;民國以來,由於考證與唯識學的興起,開始遭遇惡運,受到多方面的懷疑和批評。

(三)維護《起信論》的近代大師
肯定《起信論》是真諦譯、馬鳴造,出而盡力維護他的,那要算太虛大師了。大師極力維護《起信論》,那麼,對於前面二派的說法,就非予以答覆不可。關於考證的部分,大師以為︰佛法是不可以從進化的觀點來考證的。他以為︰東方文化是不同於西方進化的文化的;所以用進化發展的方法來衡量佛法,極為錯誤。大師對於《起信論》的有關考證部分,從大處著眼,祇略談方法對不對而已。照大師的見解,《起信論》是龍樹以前的作品。但他不能否認,龍樹以前,像《起信論》的思想,並沒有起著大影響。所以在〈再議印度之佛教〉說︰大概馬鳴造《起信論》以後,因為法不當機,即暫為藏諸名山,以待來日。當時雖沒有大大的弘揚,但不能說沒有造。他以這樣的理由,維持《起信論》是空宗以前的作品。大師為甚麼要這樣說﹖因為他底思想──中國佛教傳統的思想,是和《起信論》一致的,是把這樣的思想作為佛陀根本教法的。如《起信論》後起,或被人推翻了,那他的思想根源,以及中國佛教所受的威脅,是怎樣的可怕!所以特為方便會通,盡力出來扶持。

關於義理方面的非議,大師是和事老。他以為︰《起信論》所說的很好,唯識宗所講的也不錯。那麼,唯識與《起信論》的義理,應怎樣融會他的矛盾呢﹖他提出二點來解說︰(一)《起信論》所說的真如,與唯識所說的真如是不同的。唯識義的真如,是偏於理性的,而《起信》的真如,是包括理性與正智的。(二)唯識家說有漏種子唯生有漏,無漏種子唯生無漏,而《起信論》說無漏與有漏互相熏生。大師以為︰《起信論》(主要是)依等無間緣來說熏習的,這是菩薩應有的心境,與唯識學約因緣說不同。凡夫,是有漏生有漏的;佛是無漏生無漏的;唯有菩薩,才有漏無漏展轉相生。這樣的熏生,約等無間緣說。有漏無間生無漏,無漏無間生有漏,這在唯識家也是認可的;所以特以此會通《起信論》與唯識的矛盾。

(四)從合理的觀點來重新審定
考證真偽的問題 用考證方法研究佛法──這種治學方法,是不應該反對的。如大師以為東方式的文化,是先全體而後分化的。像《起信論》所說的,空與有都照顧週到;後來龍樹、無著他們,據各方面的義理而特別發揮,才有大乘空有宗派的出現。西洋文化都是先有甲,再有乙,然後才有丙的綜合。用這種西方式的發展法則來看《起信論》,那就無怪要說《起信論》是後出的了。西洋文化是著重外物的,而東方文化卻是發自內心的,根本不同。這一見解,似乎應該修正。偉大的思想家,總是博大精深,思想的統一中含有多方面的。後學的繼承者,往往只著重其中的部分,這就引起後來的分化了。這在西洋,也不能說沒有,像黑格爾的哲學,有人跟他學,走著唯心的路線;有人學了,卻走著唯物主義的路線。黑格爾的學說如此,其他哲學家的傑出者,也莫不如是。先分立後綜合的例子,在中國也到處都是。以中國佛教來說,古代在南方流行的佛教,有天台智者出來綜合它,判為四教。到後來,北方又新起了禪宗,賢首又起來綜合它,改判五教。這不是合於正反合的發展例子嗎﹖因此,大師所說佛法不應該以進化發展的方法來考證,可能為一時的方便之談!我以為︰考證的方法不應該推翻。思想是有演化的,但不一定是進化的。在發展演化的過程中,可以演化成好的,也可以演化成壞的,不該說凡是後來的就進步。

而且,即使考證得非馬鳴作、非真諦譯,《起信論》的價值,還得從長討論。我的看法是︰(一)印度傳來的不一定都是好的。中國佛教界,一向有推崇印度的心理,以為凡是佛典,只要是從印度翻譯來的就對;小乘論都是羅漢作,大乘論都是了不起的菩薩作。其實,印度譯來的教典,有極精深的,也有浮淺的,也有雜亂而無章的。所以,不要以是否從印度翻譯過來,作為佛典是非的標準。而且,印度也不少託名聖賢的作品;即使翻譯過來,並不能保證它的正確。(二)中國人作的不一定就錯。佛法傳到中國來,中國的古德、時賢,經詳密的思考,深刻的體驗,寫出來的作品,也可以是很好的。如天台宗的典籍,主要是「智者大師說」的,不也還是照樣的崇敬奉持!有些人,重視佛法的傳承,以為從印度傳來的,就是正確的;中國人造的,都不可靠,這看法是太不合理了。其實師資傳承,也僅有相對的價值。印度、西藏,都大談師承,還不也是眾說紛紜,是是非非嗎﹖我們應該用考證的方法,考證經論的編作者,或某時代某地方的作品;但不應該將考證出來的結果,作為沒有價值或絕對正確的論據。在佛教思想上,《起信論》有它自己的價值。這不能和鑑別古董一樣,不是某時某人的作品,就認為不值一錢!

義理正謬的問題 站在唯識學的立場,評論《起信論》的教理不對,這不過是立場的不同,衡量是非的標準不同,並不能就此斷定了《起信論》的價值。佛法中的大小乘,有種種派別,像小乘有十八部、二十部之多。從大體上分,也還有︰有部、犢子部、分別說部、大眾部的四大系。大乘中也有有宗、空宗的不同。佛法流行在世間,因為時、地、根機、方法的不同,演化成各部各派的佛法。現在來研究佛法,對各部各派的教理,可以比較、評論,但切不可專憑主觀,凡是不合於自宗的,就以為都是不對的、錯誤的。這種宗派的獨斷態度,是萬萬要不得的。站在唯識的立場,說別宗不對,不合正理;別的宗派,也可以站在另一立場,說唯識的不對,不符正理;但決不會因此而問題就解決了。我覺得,唯識學者對於《起信論》,應以討論、商榷的態度,不應以「同我則是,異我則非」的態度來否定《起信論》。然對於以唯識融會《起信論》,似乎也終於多此一舉。《起信論》與唯識論,各有獨特的立場,不同的方法,不同的理論,一定要說它們恰好會通,事實是不易做到的。(中略)

本論在佛法中的地位
(一)從學派的系統說
佛滅四、五百年的時候,佛法分為大小乘。本論是屬於大乘的;論中所談的發心、修行、證果,都是屬於大乘的。大乘法也有學派的差別,但分別大乘學派,要從義理去分別。太虛大師分大乘為三宗,即法相唯識宗、法性空慧宗、法界圓覺宗。我在《印度之佛教》,稱之為虛妄唯識論、性空唯名論、真常唯心論;內容與大師所說相近(台家的通、別、圓;賢家的法相、破相、法性,也相近)。本論是屬於法界圓覺宗,或真常唯心論的。佛法是否唯心論,這是另一回事;但本論,徹頭徹尾的是唯心論,是絕對唯心論,這是誰也不能否認的。本論所說的「眾生心」,含攝得生起的生滅雜染,而本質是不生不滅的,清淨的,所以唯心而又是真常的,與無著系的虛妄唯識學不同。大乘法的三宗論,有些人是不承認的。他們分大乘為二宗︰(一)空(中觀)宗,(二)唯識宗。這因為他們是重論的;唯識宗與空宗,都有豐富的論典,而真常唯心一系,論典極少。西藏所傳的,也以論師為主,所以也說大乘但有二宗。然確實的考察起來,三宗的體系是存在的。流傳在中國的大乘,決定有此三系的差別;從印度傳來的經論去看,也是有此三系的。如《楞伽經》、《密嚴經》,雖說是唯識宗的論典;但仔細地研究起來,倒是與真常唯心論的體系相合的。我所理解的是︰大乘經可以分為二系︰(一)判大小二乘的空相應大乘;(二)判有空中三教的唯心不空大乘。如《般若經》等,這是性空系的;《密嚴》、《楞伽》、《涅槃》、《金光明》等經,是以唯心不空為究竟了義的。大乘法到達西北印,部分的一切有系(有部、經部)的學者,承受了大乘法──性空與唯心不空的大乘經,而通過一切有系的見地,融會而修正他,發揮出法相唯識的學系。大乘法定有三大系的差別︰真常唯心系的要典,幾乎都是契經的。性空系的要典,有經也有論。唯識系的要點,則幾乎都是論的;契經,也許就是《解深密》與《阿毗達磨大乘經》(還不一定偏屬唯識)吧!像唯識宗所依的六經,若沒有受過唯識論的深切影響,去研究《華嚴》、《楞伽》、《密嚴》等,那所得到的結論,是難得與唯識系相應的,反而會接近真常唯心論的。論典可大分為二宗︰即中觀與唯識;契經也可以分為二系︰即性空系與唯心不空系。由此即總合為三宗。本論是屬於真常唯心論一系,所以不應該專以空宗及唯識宗的觀點而論斷它。也就因此,本論無論是中國或是印度造的,它所代表的思想,在佛教思想中,有它的獨到價值,值得我們深長的研究。

(二)從染淨所依說
佛法有兩大問題︰(一)雜染的生死,(二)清淨的解脫。《阿含經》和早期的聖典,一致的說︰世間生死是緣起的。緣起法中,主要而有攝導性能的,是無明。十二緣起,說明生死流轉的雜染法,有它發展的程序;如由無明而起種種的行(業),由行(業)而招感有識的生死身。緣起雖如環無端,無明也由於因緣,但從緣起支的重心說,是無明──愚癡、無知。無明,是一切雜染法的重心。從生死而得解脫,證得涅槃的清淨法,也是有攝導重心的,就是明;坡是般若,也即是覺。所以說︰「無明為雜染法根本,明為清淨法根本。」或說︰「以無明為上首故,生一切世間雜染法;以明為上首故,生一切出世清淨法。」

因無明故有生死,因明故得涅槃。這與性空大乘所說的相近。性空大乘說︰世間是緣起的。眾生所以長受世間生死,即由於緣起中的無明;無明是不了諸法自性的本空,由此無明為迷本,所以生死不了。這與阿含小有不同,《阿含經》說無明,不專重不知性空的無常無我,更說無明為不知苦、不知集、不知滅、不知道等(大乘著重了無明中的根本妄執)。從生死而能得解脫,由於般若;般若為悟本,即證悟諸法的本性空寂。然般若可分為二種︰(一)有為般若,(二)無為般若(見《大智度論》)。有為般若,約未證法性空的有漏智慧說。無為般若,約悟證空性的智慧說;般若與空性相契相應,與法性無為不二而得名。這在阿含的根本教義中,有一問題存在。佛說因緣所生法,主要是約雜染法說的。有為(為業感所生的)緣起,即苦諦與集諦。涅槃是滅諦無為法。這從染而淨,能證法性寂滅的,是以慧為攝導的戒定慧──道諦。道諦是有為呢,還是無為﹖有為緣起,一向約苦集說,無為但約涅槃滅諦說。從道諦的因緣相資說,有說是有為的。從道諦的不因涅槃而永滅說,有說是無為的。《大智度論》的分別般若(道諦的根本)為二,可說是會通了《阿含經》中略說而未盡的諍論︰即般若不與空性相應的是有為,與空性相應的是無為。這如唯識者所說的圓成實一樣︰如說有染依他與淨依他(清淨的緣起),那圓成實即專指空性。如不立清淨依他,那麼無漏的道諦,也自稱為圓成實了(如無為般若)。但性空者以雜染法的根本為無明,清淨法的根本是般若。而唯識者說︰以無明、般若為本的,是約迷悟說。而建立雜染法與清淨法的本依,說緣生法即是依他起,根本依是阿賴耶識。賴耶為生死雜染依;也由此轉染依成淨依。然初期的唯識學,依(唯心不空)大乘經立論︰以法界(即真如法性)為清淨法本。一切眾生,雖(大都)有無漏種子是法界性所攝;但在眾生位,此無漏種子(不是阿賴耶識)卻是附屬於阿賴耶識的。到無漏現前,無漏種起無漏現行,即依屬於法界。所以,菩薩發菩提心,修菩薩行,一切以法界為依;法界即聖法的因。但後來,更傾向於一切有系的,如《成唯識論》等;清淨無漏法依,又偏重阿賴耶識中的種子了。本論是真常唯心論,對生死雜染(不覺)的迷妄方面,從阿賴耶與無明的統一中,而說為依為本的;以無明為本,即是說以阿賴耶為本(《阿含經》所說的阿賴耶,本與染執是不能分離的)。這等於統一了唯識家的阿賴耶緣起與愛非愛(無明)緣起(這兩者的分離,本不是佛法本義)。說到覺悟與清淨方面,本論是從法界(真如)與般若的統一中,而說為本為依的。覺,就是明和智慧。單說覺,即與《阿含經》、空宗等一致;單說法界,即與初期的唯識學相合。而本論約法界與明覺的統一說,所以覺又是本覺,是與法界不離的本覺性。以法界為本,即般若為本。為本論的特色。

(三)從三類的著重說
一切,可以歸納為三︰(一)色,一般稱為物質,即是佔有空間的,有體質的事物。(二)心,即一般所說的精神。(三)理性,佛法中名為法性,即物質與精神的真相或真理。這三者,相當於一般哲學中的物質界、精神界、本體界。依《阿含經》與性空大乘說,這三者是平等的︰


色─┬法
心─┘
性──法性


如人,是色、心相依而有的,相依相待而存在的緣起法,如瞎子和跛子一樣,互相依存起來,看得見也走得路;一旦分離,就不成了。色心是相依互待而有生命的、文化的、偉大的作用;這是有為生滅的現象。論到本性──法性,是無為不生不滅的。不說一切法只是理性,也不說一切法只是色與心;色心與法性,不一不異,而各有它的特徵。

唯識者不這樣說,特別看重了心,說色是依心而起的。以為心從種子生起的時候,自然而然的現起二種相︰一、能取的精神的識知作用──見分,二、所取的華境相作用──相分。如以客觀存在的為色,那麼境相即是色(古有判色、心、空三諦的,即三性的另一解說)。


┌─相分境(色)
自證心─┴─見分心
法性


心自體是自證分,心自體起用時,見分、相分同時而生。這樣的成立一切法唯識,心即被剖析為二。色與心雖都是從種子生的因緣所生法,即依他起法;但依他起的本質,是虛妄分別的心心所法為性,而色不過是現似心外存在的心相而已。唯識家以為︰有為法(心心所為本的)與無為法是平等的;不一不異的;法性不離心識,所以名為唯識。

本論是真常唯心系的,所說的心,比唯識學還要強化。心──眾生心,不但含攝了色;而且統有理性與事象,即無為與有為。如說︰一心法有二種門︰一者心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生滅心,是不離心真如的。從不離真如心而現起的生滅心說,含攝得本覺與不覺。不覺,即生死雜染的心;本覺即開展為清淨解脫的心。從不順真如而發展為生滅雜染的,即依不覺為本,又開展為一般的精神物質。我們現前的精神與物質(色、心),都是從不覺而生起的;不覺又依於統攝理事染淨的眾生心而存在的。這樣,《起信論》所說的心,即可為三級︰


┌─所現所取境
眾生心┌心生滅門(心)─┴─現境取境心
└心真如門


理性與事象,精神與物質,都含攝在一心──眾生心裏;這是絕對的唯心論(現代的辯證法唯物論,把這三者都依屬於物質︰精神是由物質派生出來的;理性是物質的一般法則。這是與絕對唯心論,恰好相反)。把理性與事象,物質與精神,都統一於眾生心,為本論的特色。

◎附二︰呂澂〈起信與禪──對於大乘起信論來歷的探討〉(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5})

在佛典裏,千餘年來題著馬鳴所造、真諦所譯的《大乘起信論》,是一部和隋唐佛學關係密切的書(隋唐時代的禪、天台、賢首等宗思想的結構及其發展,都受到《起信》的真心本覺說的影響),也是一部來歷不明而面目模糊的書。它大約是在北周、隋代之間(約西元577~588年)偽託馬鳴所造而以譯本的形式於北方出現的,但不久即有人對它的譯者發生懷疑。隋代第一部眾經目錄即開皇十四年(594)編成的《法經錄》,將它編入眾論疑惑部,並附註語說︰「人云真諦譯,勘真諦錄無此論,故入疑。」繼而唐初(618頃),吉藏的入室弟子慧均著《四論玄義》,又對《起信》的作者提出異說。《玄義》的第五卷裡說︰「起信是虜魯人作,借馬鳴菩薩名。」其第十卷裡又說︰「起信論一卷,人云馬鳴菩薩造;北地諸論師云︰非馬鳴造論,昔日地論師造論,借菩薩名目之,故尋翻經目錄中無有也。未知定是否﹖」

這兩段文章分別見於日人珍海《三論玄疏文義要》卷二、寶賢《寶冊鈔》卷八及湛睿《起信論決疑鈔》所引,但在現存《玄義》殘本的卷五、卷十裡並未見到,也許早被後人刪去了。再到晚唐(860~906),新羅‧珍嵩撰《華嚴經探玄記私記》,又對《起信》的內容作了批判。他說,《起信》是依《漸剎經》二卷所造,而道宣的目錄以《漸剎經》為偽經,依經造論當然也是偽論了。現在《私記》已佚,此文也見於《寶冊鈔》所引(《漸剎經》在道宣目錄即《大唐內典錄》裏未見記載,但日人快道〈起信論懸談〉認為《漸剎經》即《占察經》)。從以上幾種資料看,可見《起信》的來歷一向就被認為有問題,不過其書既已為各宗所信用,大家也就不再深究而已。到了晚近,從1919至1921年,又從1926到1929年,日本佛教學者們對《起信》是印度撰述還是中國撰述的問題,曾有過兩次討論。參加者雖也爭辯熱烈,然而未能徹底解決。現在日本學者大都利用印度撰述之說,只以為撰出的時代應在無著、世親之後,作者當然不能再歸之馬鳴其人了。至於一般佛教史的著述中,即將《起信》列入晚期大乘的典籍一類,很少異議。

現在,我們認為,以《起信》對於隋唐佛學思想的關係那樣的密切,如要正確地理解隋唐佛學的實質,就非先弄明白了《起信》理論的真面目不可,因此《起信》的來歷如何,仍有深入探討的必要。不過採用枝節的考據方法(如分析有關《起信》撰譯問題的資料,比較真諦譯本所用名相等等),解決不了問題,應該單刀直入,以解剖論文的重要關鍵下手。以下便是我們試作的探討。

《起信》這部書有種鮮明的特徵,即從其理論上可以一覽而知它和《楞伽經》有淵源。因此,自隋唐時代的慧遠、太賢、元曉、法藏等開始,經過宋、元,直到明末的德清、智旭,這些註解《起信》的大家都承認它是宗《楞伽經》而作。近時日本學者討論《起信》問題的,像主張印度撰述說的常盤大定一開頭即以《起信》和《楞伽》一致作為立論的根據,對他持相反主張的望月信亨後來改變論脈,也承認《起信》和《楞伽》的關係。但古今人所見經論之相關,大都以《起信》和魏譯本《楞伽》(菩提流支譯,十卷)的比較為據,而《楞伽》經本在魏譯之外,還有劉宋譯(求那跋陀羅譯,四卷)、唐譯(實叉難陀譯,七卷),魏譯本的文義和它們都很有出入,這裡面就會有諸譯的是非問題。今以《楞伽》現存的梵本(日本‧南條文雄校刊,1923年出版)為標準來刊定,梵本的中堅部分,非但譯出較晚的唐譯本和它相同,即較早的劉宋譯本也和它相同,可見它是始終未曾有過變化,在宋、唐之間譯出的魏本獨獨時與之異,這自然不會有特別的梵本為魏譯所據,而只能是魏譯的理解上有問題,翻譯的技巧上有問題而已。這並非隨便的論斷。在唐譯《楞伽》出來之後,參與譯事的法藏作了《入楞伽心玄義》一書,對於魏譯就有過批評。他說︰「魏譯文品稍異,而經言難顯,加字混文,著泥於意,或致有錯。」這正可作為上述的佐證。

我們認清了魏譯《楞伽》的性質以後,再來對《起信》和它有關的地方作進一步的研究。如果其關係僅僅限於文句或名相的雷同,這也許因魏譯在先而《起信》沿用了它的成譯,說不上與《起信》的來歷問題有何交涉。如果在理解上也看出它們的相關,像魏譯《楞伽》有異解或錯解的地方,《起信》也跟著有異解或錯解,這樣《起信》之為獨立的譯本就有些不可靠了。如果它們的相關處不止於此,還更進一層見到《起信》對於魏譯《楞伽》解錯的地方並不覺其錯誤,反加以引申、發揮,自成其說,那麼,《起信》這部書絕不是從梵本譯出,而只是依據魏譯《楞伽》而寫作,它的來歷便很容易搞清楚了。

在這裡,我們即憑上述的線索來看《起信》的關鍵處和魏譯《楞伽》的實際關係究竟如何。《起信》理論的重心可說是放在「如來藏緣起」上面的,而首先要解決的即是如來藏和藏識的同異問題。這些原來也是《楞伽》的主題。但原本《楞伽》(這據梵本和宋譯共同之處而言,以下並同)是將如來藏和藏識兩者看成一個實體。它之所以作這樣看法,有其歷史根源。因為在各種大乘經典裡,都要求說明他們所主張眾生皆可成佛的根據何在而作出種種唯心的解釋。最初《般若經》泛泛地說為自性清淨心,《涅槃經》說為佛性;比較晚出的《勝鬘經》更切實地說為如來藏,《阿毗達磨經》又說為藏識;最後《楞伽》將這些統一起來,特別指出如來藏和藏識不過名目之異,其實則二而一者也。因此,在經文裡常常說「名為如來藏的藏識」,有時又說「名為藏識的如來藏」,以見其意。《楞伽》確定了這一基本觀點,還有一段文章說明染淨緣起之義,歸結於眾生之有生死(流轉)、解脫(還滅),都以如來藏(即藏識)為其根本。

魏譯《楞伽》也很重視這段文章,特別開為一品,題名〈佛性品〉,以引起讀者的注意。但在文內卻充滿著異解甚至是誤解,而構成另外一種的說法。如原本《楞伽》說,名叫如來藏的藏識如沒有轉變(捨染取淨),則依它而起的七種轉識也不會息滅(宋譯︰「不離不轉名如來藏藏識,七識流轉不滅」)。這是用如來藏和藏識名異實同的基本觀點來解釋八種識的關係的,但魏譯成為「如來藏不在阿黎耶識(即是藏識)中,是故七種識有生有滅,而如來藏不生不滅」。這樣將如來藏和藏識分成兩事,說如來藏不生滅,言外之意即藏識是生滅,這完全將《楞伽》的基本觀點取消了。其次原本說︰「為無始虛偽之所熏習,名為識藏(藏識),生無明住地,與七識俱,如海浪身常生不斷。」這是說明流轉方面的緣起的。而魏譯成為︰「大慧!阿黎耶識者,名如來藏而與七識共俱,如大海波常不斷絕。」

它將虛偽所熏一語改屬上文,插入大慧、如來藏兩詞,便像是如來藏與七識俱起乃成為藏識,而海波譬喻也變了如來藏的翻起藏識波瀾,都和原本異樣了。還有,原本說︰「其餘諸識有生有滅,(中略)不覺苦樂,不至解脫。」這是說明還滅方面的緣起的。而魏譯成為︰「餘七識者,心意意識等,念念不住,是生滅法,(中略)能得苦樂故,能離解脫因故。」

它將原來說七識不能感苦樂故不起解脫要求的變為能感而不求,又成了異說。以上都是魏譯《楞伽》改變原本的地方,自然會含有誤解在內。

再看《起信》關於如來藏的理論,如將如來藏和藏識看成兩事,如說如來藏之起波瀾,如說七識能厭生死樂求涅槃等,莫不根據魏譯《楞伽》的異說,並還加以推闡。所以說︰「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賴耶(即藏識)。」又說︰「如是眾生自性清淨心(即如來藏)因無明(指一切心相)風動,心與無明俱無形相,不相捨離,而心非動相(中略)若無明滅,相續則滅,智性不壞故。」

由此推衍,還說此淨心即是真心,本來智慧光明,所謂本覺,所有修為亦不待外求,只須息滅無明,智性自現;這樣構成返本還源的主張。又說︰「以真如熏習因緣力故,則令妄心(即七識)厭生死苦樂求涅槃。」

《起信》之重蹈魏譯《楞伽》誤解而自成其說,還不止於中心的理論,其餘重要論點亦很多這樣的情形。試舉例︰有如論文一開始泛說一心二門而提出了如來藏,依照元曉的舊解,這是脫胎於魏譯《楞伽》第一品末,「寂滅者名為一心,一心者名為如來藏」兩句,但用原本來對照,這兩句實在說的是三昧境界,一心是一緣(即心專一境)之誤,而《起信》卻跟著它錯解了。又如論二門中的生滅門,貫串著覺和不覺兩義。覺的體相用鏡像來做譬喻,說有原實空鏡,遠離一切心境界相,無法可現;又有因熏習鏡,如實不空,一切世間境界悉於中現。這些說法又顯然脫胎於魏譯《楞伽經》〈佛性品〉末結頌所說︰「甚深如來藏,與七識俱生,取二法則生,如實知不生;如鏡像現心,無始習所熏,如實觀察者,諸境悉空無。」二頌。但對勘原本,頌文之意實係說的不覺,如實知是別有智者之知,並非如來藏的本身,而魏譯錯解了,《起信》即照它說得那樣的若隱若現。又如在心生滅門的不覺方面,《起信》說依心意意識而轉,分析其內容有阿黎耶識、業識、轉識、現識、智識、相續識、分別事識等,這些名目又明明出於魏譯《楞伽》。魏譯〈集一切佛法品〉首說到︰「識有三種,(中略)一者轉相識、二者業相識、三者智相識。」又說︰「有八種識,略說有二種,(中略)一者了別識,二者分別事識。」似乎轉相識、業相識等是可以與分別事識並列的,但一對照原本,轉相等是說諸識共通所有的三相,並非三種識。魏譯錯解,《起信》就隨之而錯了。還有智相識之「智」,依據原本和魏譯下文,實係「自」字的錯寫(在菩提流支的譯籍中,因音近而寫錯字的事並不稀奇,特別是所譯《大寶積經論》此例尤多,見鋼和泰校刊本A Commentary of the Kācyapaparivar-ta Preface PP,Ⅶ,XXII.)。《起信》不加辨別,就據以說智識、智相、分別智相應染等等,未免有些支離了。最後,如《起信》說到修行部分,特別舉出止觀,而以證得法界一相的一行三昧為最高標準。這不能一蹴而躋,又以真如三昧為之階梯。它說真如三昧是「不住見相,不住得相」,正是以魏譯《楞伽》四種禪中觀真如禪之說「不住分別心中得寂靜境界」為其藍本。但對勘原本《楞伽》,此文乃是「住於真如而不生分別」的誤譯,《起信》云云,又被魏譯所惑了。

如上所說的種種,《起信》之與魏譯《楞伽》實際關係如何,已極了然。其為依據魏譯《楞伽》撰成之作,也可無疑義。由此,我們再來推論其撰述的經過,以見其來歷。

魏譯《楞伽》是在西元513年譯出的,所以《起信》成書年代的最上限不能早於513年。又從前學者的著述引用到《起信》的,以慧遠的《大乘義章》為始(這依據可信的資料而言)。《義章》為何時所撰,今無可考。所以《起信》成書年代的最下限暫定為慧遠去世之年,即西元592年。在513~592的幾十年中間,北朝更換了幾個朝代,又遭遇北周武帝破滅佛教的事故(西元574~580年),都是便利於偽書出現的好時機。《起信》的著作恰在此時,自非偶然。再從《起信》的內容看,也可說它是一部止觀教程(它全書五分,後二分是止觀實踐,前三分則為其理論根據)。本來它所依據的《楞伽》,那時慧可一系曾用來建立楞伽宗,而成為禪宗的先河。它止觀修行中推尊的一行三昧,又為後來禪家道信一系開創東山法門的依據。還有所謂「如來藏為身本,真心即摩訶衍」,「如來藏一念不了而有生死」等,都是它裏面見得到的思想,而當時一大禪師慧思即借以成立法華三昧之說,為天台宗的源泉。從這些方面,可見《起信》的理論和那一時代的禪法,特別是北方所流行的,有何等密切的聯繫。北方禪法從羅什以來才有系統的傳授。羅什譯出了《坐禪三昧經》,詳述五停心等禪法,而尊馬鳴為其導首。所以北方所流傳的,主要是馬鳴禪。同時禪師覺賢也在北方傳法,後被羅什門人排擠而去江南,另譯了《達磨多羅禪經》,於是南方又有達磨禪(現存《達磨多羅禪經》裏無達磨的禪法,僅在慧遠的序文之末提到它,有這麼幾句說︰「其為觀也,明起不以生,滅不以盡;雖往復無際,而未始出於如。故曰︰色下異如,如不異色;色則是如,如則是色。」大概其法以《楞伽》所說的攀緣如禪為主,而不傳於文字。後來提倡達磨禪的要以四卷本《楞伽》為印證,其理由或即在此)。達磨禪的發展偏於幽玄,是越來越和北方禪法異趣的。直到東魏‧天平年間(西元534~537年),慧可打著達磨禪的旗幟(在禪宗初期是將菩提達磨與達磨多羅混而為一的,當然其禪法也就不分家了),去鄴都宣傳,這樣,南北不同的禪法才開始有了接觸。當時慧可所提出的經典文獻,是宋譯四卷本《楞伽》。其內容既不盡同於北方的新譯(即魏譯十卷本),譯文也比較樸拙,佶屈聱牙,不易領會。加之,它歸趣於一切無相,也覺得情事無寄,與北地禪風特別是惠稠一系(這是在北方原有的禪法上再加菩提流支的譯侶勒那、佛陀二人所傳而構成的)由四念處下手而確有憑依的恰恰相反,於是引起了糾紛。有些「滯文之徒,是非紛舉」,這是積極的攻擊。又有些「文學之士,多不齒之」,這是消極的不理。這些還在其次,獨有當時在其執禪壇牛耳的道恒,為了保全他自己的地盤,竟賄賂官府,屠害慧可,幾至於死。這樣一來,慧可受了嚴重的打擊,終於潦倒多年,「卒無榮嗣」。但從此以後,北禪在思想上,不用說也受到了相當的刺激,自會注意吸收《楞伽》經意來略變其說,這就有新的禪法理論在醞釀著了。不久,周武帝實行毀滅佛教的政策,佛教界發生了一度紊亂,人也散了,書也燒了,這時醞釀著的新禪法卻也借此傳播到各地。像在舒州𡸣山地方,就有人傳新法於道信,而有一行三昧的提倡。一經闡揚,重敞禪風的東山法門也跟著出來了。等到周武滅法事故過去,這一新禪法又繼續風行北地而成了主流。我們推想,在這段時期內,如有人將新禪的理論方法筆之於書,自然會成一部很好的止觀教程。──《大乘起信論》可說即是在這樣情況下製作出來的。由於北禪傳統重視馬鳴,所以它偽託為馬鳴的原著,譯人不便杜撰,便付闕如,恰恰其時真諦的譯籍陸續北傳,所以也有人推測它也是真諦所譯,因而《法經錄》裏有那一段「人云真諦譯,……」的記載。以上是從禪法在北方的演變經過中推尋所得《起信》的來歷,要是從思想的社會根源上看,也可見《起信》是會在那一時期內撰述出來的。北朝佛教一向為政治所利用,而得以滋長。從北魏有了僧祇戶、浮屠戶等制度之後,佛教寺院愈加重了對農民的汲取,也愈密切了和統治階級的共同利害關係,自也不願稍變現狀。這反映在教徒的思想上,就成了消極保守,而將事物的現成樣子看成最為完美無缺。再經過周武滅法的事故,教徒們熱望恢復佛教舊狀,這就更加強了他們保守的傾向。我們看《起信》理論中所有真心本覺以及返本還源等說法,豈不是那些保守思想集中的反映!所以說它在這一時期內成書,是再合理不過的。

《起信》之為根據魏譯《楞伽》撰成之作,已如上述,但後來唐代又出現了《起信》的實叉難陀譯本,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呢﹖我們說,這也可以由它和禪法的關係明了它的真相的。

本來禪家道信一系的東山法門是和《起信》的思想一脈相通的。到了《起信》成書流行以後,那一系的人更將它看作重要的典據。如晚近在敦煌卷子裏所發現的有關著述,《楞伽師資記》、《法寶記》,文中引證經論都以《起信》放在重要的地位。再從禪觀的方面去看,就愈加具體地見到它們中間的密切關係。依照唐代圭峰《禪源諸詮集都序》所評述,東山一系屬於當時禪家三宗中的第一息妄修心宗。它的禪法是「背境觀心,息滅妄念,念盡即覺,無所不知」。圭峰對此沒有再加詳細說明,但現在來看《起信》(舊本)解說修行止觀的一段話說︰「若修止者,住於靜處,端坐正意,(中略)亦不得隨心外念境界,後以心除心,心若馳散,即當攝來住於正念。」這就明呢東山禪法中背境觀心的註腳。《起信》還在從不覺向覺的一段過程中,詳細地說︰
「如二乘觀智、初發意菩薩等,覺於念異,念無異相,以捨粗分別執著相故,名相似覺。如法身菩薩等,覺於念住,念無住相,以離分別粗念相故,名隨分覺。如菩薩地盡,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中略)若得無念者則知心相生住異滅,(中略)本來平等,同一覺故。」

這樣由明白了心的生住異滅而成其無念,正是說明了東山禪法中息滅妄念的方法。由此可見《起信》和東山法門的關係再密切不過。但東山一系人才濟濟,著名的即有十師,從神秀、智詵以下,都堪為師表,弘化一方。像神秀那樣的幾代的統治者所尊重,固不用說,即智詵、老安等也都同樣地受到了優遇。在他們教人禪法的方面,自然會有各具特點的要求。像舊本《起信》那樣的固定說法,取為依據,未免太無靈活性而顯得不夠用了。依常情的想法,假使有個機會,能在舊本《起信》的文字上略加修改,作為他們不同方法的張本,豈不更好﹖巧得很,那時恰恰遇到了連年政變,朝廷主持的譯場也受到影響,像實叉難陀、義淨的譯本就有好些都散失了,等到政局安定之後才又向各方搜羅求備。有了這一個機會,於是一批來歷不明的書,像《楞嚴經》、《圓覺經》等,都陸續出來了,這中間就夾雜著一本題為實叉難陀重譯的《大乘起信論》,這自然是有所為而改訂舊本以成的。現在試對照舊本看一看,果然在新本中好些地方都改動了,特別是說觀心息念等處。它說觀心是︰「其修止者,住寂靜處,(中略)前心依境,次捨於境;後念依心,次捨於心;以心馳外境,攝住內心。」舊本此段釋文甚為含渾,這裏則整整齊齊分成三段,也就是成為「三句」了。又它說息念是︰
「如二乘人及初業菩薩,覺有念無念體相別異,以捨粗分別故,名相似覺。如法身菩薩,覺念無念皆無有相,捨中品分別故,名隨分覺。若超過菩薩地,究竟道滿足,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始名為覺,(中略)名究竟覺。」

又說︰「若息妄念,即知心生住異滅皆悉無相,(中略)如是知已,則知始覺不可得,以不異本覺故。」這些話,說明由於了解到心沒有生住異滅相,而後成其息念。這就和舊本此段所說知心的生住異滅相方成無念著,恰恰相反。所以舊本很明顯地分為覺於念滅以至覺於念生的四段,而在新本上完全沒有了。還有,在舊本裏次第說由不覺而始覺,而合於本覺,而新本卻在末段加上「始名為覺」一句,似乎到最後究竟覺才成其為覺。這樣不承認有次第的始覺,又含著頓漸不同的看法在內。用禪家的術語來講,則舊本所主張的是「漸修漸悟」,而新本則主張「漸修頓悟」。這完全是兩樣的。試問︰東山系中是否有人由於不同的主張需要新本說法來作為根據的呢﹖有的,他就是智詵。智詵後來弘法四川,在禪宗內與神秀平分秋色,世稱南言令北秀。他就是主張漸修頓悟,又以三句方法來教人的。據圭峰《圓覺經大疏鈔》卷三之下所說,智詵的三句是無憶(不憶外境)、無念(不念內心)、無忘(覺常相應)。這些豈非與新本《起信》改訂的三層一模一樣﹖並且大禪師們多不能文甚至文盲,所以常有傳授而無文記,智詵在弘忍門下則以文筆著名,這樣,很可推想新本《起信》大概即是智詵一系所改作的。或者有人想,也許是有了新譯《起信》,智詵才有那樣的主張的,這未免為古人所欺。我們看新本改「覺於念異,念無異相」等句成為「覺有念無念體相則異」等,將原本意有轉折的文句(依法藏《起信論義記》解覺念異等是說,明白了念的異相,念就不會再走異的路子;可見其間有一轉折),改成一氣貫下的單句。這樣的破句讀法,只有在漢文的結構中才會發生。至於梵本虛實各字區別顯然,很難有那樣兩種不同的譯法的。所以說它譯自梵本,只欺人之談而已。新本《起信》初出,即附有序文,那裏面說到︰「然與舊翻時有出沒,又梵本非一也。」照我們看,它根本不是翻譯,就無梵本非一之可言,倒是說「蓋譯者(也就是作者)之意」可能是實話,那些文句上的出入都是改作者意為以之耳。又《開元錄》卷九記載實叉難陀譯本十九部,列入《大乘起信論》二卷,但據法藏《華嚴經傳記》卷一,只云難陀譯經十九部,不云譯論,《開元錄》所載只是出之推測,不足為據。法藏所著各書引到《起信》處,皆用舊本之文。他是參與難陀譯事的,如難陀真正重新譯了《起信》,他豈有不知、不引,甚至不一提及(如法藏註舊本《起信》即未提到新譯一字)﹖這也可以旁證新本《起信》之並非翻譯而只是禪家對於舊本的改作。──上面這樣究明所謂唐譯《起信》的真相,我們想,它也有助於證成前文所說舊本《起信》的來歷,不會與事實有多大出入吧!

〔參考資料〕 山口益(等)著《佛典研究(初編)》(《世界佛學名著譯叢》{27});常盤大定《支那佛教の研究》(續);平川彰《大乘佛教の教理と教團》第七章;矢吹慶輝編著《鳴沙餘韻解說》;宇井伯壽譯註《大乘起信論》;望月信亨《講述大乘起信論》、《淨土教の起原及發達》;久松真一《起信の課題》。


大悲

指佛菩薩的大悲愍心。小乘有部以之為佛之十八不共法之一,大乘法相宗謂其為佛之百四十不共法之一。或以之為四無量心之一,如《華嚴經》分十種大悲,《寶雨經》謂佛有三十二大悲。或與「大慈」聯用以顯觀音之慈悲。茲依大、小乘所說,略述如次︰

(一)小乘所說︰《大毗婆沙論》卷三十一云(大正27‧159b)︰
「拔濟有情增上苦難,故名大悲;謂從地獄、傍生、鬼趣大苦難中拔濟令出,安置人天喜、樂等處。復次拔眾生出增上淤泥,故名大悲;謂有情類沒在煩惱大淤泥中,授正法手拔之令出,安置聖道及道果中。復次授諸有情增上義利,故名大悲;謂教眾生斷三惡行,修三妙行,種植尊貴富樂種子,感得尊貴大富樂果,形色美妙,眾所樂見,膚體細軟,光和淨,或為輪王,或作帝釋,或為魔王,或作梵王,展轉乃至或生有頂,或復種植三乘種子,引得三乘菩提涅槃,如是皆由大悲威力。」

大悲之所以為「大」,共有下列五義︰(1)資糧大,以大福德智慧之資糧所成。(2)行相大,此力能於三苦境作拔苦之行相。(3)所緣大,總以三界有情為所緣。(4)平等大,離怨親等差別,普遍利樂諸有情。(5)上品大,此為最上品,更無餘者能齊於此。

此外,大悲與悲也有八種不同︰(1)自性異︰大悲以無癡(智慧)為體,悲以無瞋為體。(2)行相異︰大悲緣三苦之行相,悲緣苦苦之行相。(3)所緣異︰大悲通緣三界,悲唯緣欲界。(4)依地異︰大悲依第四禪,悲通依四靜慮。(5)依身異︰大悲依佛身,悲依二乘之身。(6)證得異︰大悲離有頂惑而證得,悲離欲界之惑而證得。(7)救濟異︰大悲能成就救濟之事,悲唯希望救濟。(8)哀愍異︰大悲是哀愍平等,悲唯拔欲界有情苦,故哀愍不平等。又,《成實論》卷十二〈四無量定品〉也分析「大悲」與「悲」的差別(大正32‧337c)︰
「問曰︰悲與大悲有何差別﹖答曰︰悲名但心憐愍。能成辦事故名大悲。所以者何﹖菩薩見眾生苦,為盡此苦,勤修精進。又於無量劫修習所成,故名大悲。又以智眼見眾生苦,決定發心要當除滅,故名大悲。又多所利益故名大悲。亦無障礙故名大悲。所以者何﹖悲心或念他惡,故生障礙,大悲於種種深惡,通達無礙。又悲心或有厚薄不等,一切平等故名大悲。又自捨己利,但求利他故名大悲。悲不如是,是名差別。如是慈等於佛皆名為大,但以悲能救苦,是故獨說。」

(二)大乘所說︰新譯《華嚴經》卷五十三述十種大悲,文云(大正10‧282a)︰
「佛子,菩薩摩訶薩以十種觀眾生而起大悲。何等為十﹖所謂觀察眾生無依無怙而起大悲,觀察眾生性不調順而起大悲,觀察眾生貧無善根而起大悲,觀察眾生長夜睡眠而起大悲,觀察眾生行不善法而起大悲,觀察眾生欲縛所縛而起大悲,觀察眾生沒生死海而起大悲,觀察眾生長嬰疾苦而起大悲,觀察眾生無善法欲而起大悲,觀察眾生失諸佛法而起大悲,是為十。菩薩恆以此心觀察眾生。」

《寶雨經》卷五也有闡述如來三十二大悲之文。謂佛為不信諸法無我的有情起大悲,乃至為令已起懈怠心而捨大乘希求下劣二乘者樂廣大慧、希求佛智而起大悲。總而言之,佛哀愍有情不達諸法實諦、寢於無明大夜,故起大悲垂示攝化。關於此三十二大悲,經中屢有所見,如《思益經》卷三、《大薩遮尼乾子經》卷六、《除蓋障菩薩經》卷八等,尤其《思益經》以說法、隨宜、方便、法門、大悲為如來所用的五力,非二乘所能及。

其次,《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以此為諸佛世尊百四十不共法之一,同書卷四十四亦云(大正30‧537a)︰
「由四緣故,悲名大悲。(一)緣甚深微細難了,諸有情苦為境生故。(二)於長時積習成故,謂諸菩薩經於無量百千大劫積習所成。(三)於所緣猛利作意而發起故,謂諸菩薩由是作意悲所執持,為息有情眾苦因緣,尚能棄捨百千身命,況一身命及以資財,於一切種治罰大苦為諸有情悉能堪忍。(四)極清淨故,謂諸菩薩已到究竟菩薩清淨,若諸如來已到佛地如來清淨。」

《大智度論》卷七十七謂四無量心中之大悲是大乘之本。《佛性論》卷二廣說大悲之體性與五大之義,所說大悲與悲之相異亦同於《俱舍論》。《瑜伽師地論》謂第十地菩薩及佛之慈悲名大悲,其餘未臻極清淨故但名悲,不稱大悲。綜合以上所述,可知有徹底大悲的是佛,十地菩薩以下至二乘則僅具部分大悲而已。

◎附一︰印順〈修學觀世音菩薩的大悲法門〉(摘錄自《佛法是救世之光》)

但大悲應如何修學呢﹖學習大悲的方法極為簡單。凡見人類的苦痛,不管他與我有什麼關係,都能平等的予以同情,願意他減輕現有的苦惱;如更能平等的同情一切眾生,時時想減輕他們的痛苦,這即是菩薩的悲心。悲心,本來每一個有情都是有的,但是眾生的心境狹隘,不能擴大同情成為菩薩的悲心。

從前我還未出家時,記得家姊在某一晚上得病,我聽到姊姊病苦的呻吟聲,心裏也感到非常的苦痛。因不放心姊姊的病,心急不安,不能入眠;可是越是心急,越覺夜長,乾急的等天亮了,好去請醫生。由我對姊姊痛苦的同情,推知他人的同情,如父母見自己的兒女得病,或兒女見父母得病,心裏總有深重的同情,而且著急得很。人人對自己的親人懷有深切同情心,但每不問別人的苦難,甚至親見親聞悲慘悽切的境界,還是若無其事,如此就離去菩薩的大悲義太遠了。

世人何以不能擴大同情,成為菩薩的悲心呢﹖這因我們無始來就被煩惱所迷惑,為自私的情見所包圍,所以不能現起平等的悲心來。根據佛法的緣起義說︰人與人間的關係很深;常人以為自己的親屬朋友才有關係,其實,農夫、軍警、商人等……那一界人不與你有深切的關係﹖你想︰若沒有農夫,你那來資養生命的食物﹖沒有軍警,誰來保障你的生存﹖沒有商人,誰給你轉運別處急需的一切物品﹖你這樣一想︰整個人類都與你有密切關係,當然全人類是你的同情對象。若再深一層觀察︰一切有情都是與你同樣的是具有心識的動物,我與他都是障深業重的苦惱眾生,無始以來都曾有過親密的關係。能作如是觀,自能擴大同情成為平等自救救他的悲心。

有人說︰我沒有權勢,或沒有財力,如何救人﹖其實這都不是不能悲惻援助的理由。真正悲心激發,即自己的力量多大,就獻出多大的力量。力量可以有大小,卻不會完全沒有。如見小孩跌落水坑,難道沒有扶起他的力量﹖再不然,難道沒有呼救的力量﹖我們如存悲惻拔苦的心腸,決不問有多大力量,只是腳踏實地的隨分隨力的做去。

觀音菩薩起初也與我們一樣,但他修學大悲法門,愈修愈深,悲心愈深,功德力愈大,如今觀世音已是將入佛境的大菩薩了,他也還是由凡夫漸漸修成的。若我們能發願生生世世的修大悲法門,當來不也可以成觀音菩薩嗎﹖大悲是趣向佛境的極要法門,有大悲行,才能積集自利利他的無邊功德,趣證佛果,否則即沒有成佛的可能。大乘佛法的實踐者,即在乎具有深重的悲心。悲心雖然人皆有之,但沒有菩薩的廣大,若能不斷地修學,悲心即能漸漸地發揮出來,成為無窮的深廣。

觀音菩薩開示善財修大悲行,他自己也如實的廣行大悲,他真是一位以身作則的大師。我們以觀音菩薩為模範,漸漸地修學,大悲行總有圓滿成就的一天。但在修學的過程中,不要以為菩薩的悲智如此深廣,不能一天學成,生起畏難的念頭;如怕難,即要失望而停頓了。要知道菩薩的深廣悲智,是他在無量劫中修成的。學菩薩不要心急,但確定目標,不斷的學去,必能漸入聖境。心急確為常人的第一病,但世間那有一蹴即成的易事﹖心急對於學習是無益的,反而有礙學習的進步。如能不畏艱苦,耐心的學習,自會越學越快。這如初讀書的童子,開始念一兩句都背不出來。但書讀多了,增長了理解力,就是數千字的長文,也容易熟背了。修學佛法,起初總覺不易,但能耐心修學,大悲力自一天天增長,等到悲力強大,救度眾生的艱巨工作,就容易負擔了。

真正大乘佛法的實踐者,對大悲的修學極為重視。因為大乘的發菩提心,廣度眾生,就是「菩提所緣,緣苦眾生」的悲心發動。若離去了悲心,即不成菩提心,想成佛是不可能的。沒有悲心的菩薩行──布施、持戒等,乃至廣修禮佛、誦經、供養,這都是人天的果報,或者是小乘功德。若具有悲心,他的一切修行,都是將來成佛的因緣。所以經中說到修學,總是說「大悲為上首」。一切成佛的清淨功德,都要以大悲為領導;無大悲領導所修的一切功德,至多也不過是人天或二乘小果吧了。

擴大同情而成為菩薩的平等悲心,在凡夫位上似乎不易做到。但我們若常觀察人與人間的關係,則不難發現到我與人類的關切。當徹底透視了人我間的相關性,則不管什麼人的苦難,都容易引起同情心。其次,我們要看他人的好處,別看他人的壞處。人總有多少好處,也不能完全沒有錯誤的。若過去某人罵過我,現在他遭遇了不幸,我就歡喜,這是幸災樂禍心,與悲心相障礙。若我們忘記他的錯失,見到他人的功德,從好處想,別人有難,我們自能生起深重的同情心,能透視人我間的相關性,能注重他人的好處,自會逐漸引發同情,這即是向觀音菩薩的悲心去學習。我們紀念菩薩,要發揚菩薩的大悲精神。我們要向菩薩看齊,相互策勵勸進,這無論對己對人,都有無量利益。最後,我希望諸位都從學修大悲行中,做成大悲救苦的觀音菩薩。

◎附二︰歐陽漸《大般若波羅蜜多經敘》卷四(摘錄)

悲者,龍樹有言,大悲是一切功德之本,般若之母,諸佛之祖母。若無大悲必無般若,欲崇般若須先重悲。悲之體相,悲之差量,悲之威力,悲之功德,起悲勸悲,見於他處,此姑不談而談必須。悲然後有眾生,悲然後有俗諦,悲然後有方便,悲然後求一切智智,悲然後能為無知眾生說法令知,悲然後有摩訶衍,悲然後能被大功德鎧,發趣大乘。乘是大乘,悲然後能入於三塗,無善不具,為大白象,為十二由旬大魚。悲然後能往生事佛,不住長壽,不墮味禪。悲然後能觀空不證箭箭拄楛。悲然後能施設三乘,容攝聲聞。是故述大乘相,無不皆言以一切智智相應作意,大悲為上首,無所得為方便。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八十三;《法華玄贊》卷九;歐陽漸《支那內學院院訓釋》。


大方等無想經

六卷(或五卷、四卷)。北涼‧曇無讖譯。又稱《大方等無相大雲經》、《方等無相大雲經》、《大方等大雲經》、《方等大雲經》、《大雲無相經》、《大雲密藏經》、《大般涅槃經》,或單稱《無相經》或《大雲經》。收在《大正藏》第十二冊。內容闡述三昧等諸法門及如來常住不滅之義。

全經分大雲初分大眾犍度第一至增長犍度第三十七等三十七品。其中,大眾犍度第一敘述佛在王舍城耆闍崛山中,與比丘、比丘尼、菩薩、梨車童子、天龍、夜叉及四天王、十六大國王等無量大眾俱。爾時會中的大雲密藏菩薩從座起,向如來發一百問,佛即列舉三昧等種種法門,並陳述受持此經之功德。

三昧犍度第二至如來涅槃犍度第三十六之初等三十五犍度,乃順次應一百個問題,略說四百三昧、三十六種陀羅尼、二十三種密語、十神通行入有生行藏微妙光王法門、十生死煩惱業田得心定願藏法門、十種智狂不可思議神通王所入法門、十智甚深入無畏行法王法門,乃至十種真實神通安樂樂王所入法門等,並於其下列舉五言四句或八句的攝頌。如來涅槃犍度第三十六之大梵大乘教義以下,更說深進淨水大海所入三昧。

增長犍度第三十七則先說明本經有大雲、大般涅槃、無想三名︰謂本經乃大雲密藏菩薩所問,故名大雲;如來常住無有畢竟入涅槃者,一切眾生悉有佛性,故名大般涅槃;受持讀誦如是經典斷一切想,故名無想。然後就本經的流布時代、世相等予以詳說,謂佛滅後千二百年,有南天竺國王名娑多婆呵那及須賴吒國中的婆羅門子名眾生樂見,不惜身命護法,並自造《大雲經》。其次說信受本經之功德及常樂我淨之德。最後舉淨光天女於佛滅七百年後,出生於南天竺無明國,為等乘王之女,名增長,繼王位,崇佛敬法,尊信本經,壽盡往生無量壽佛國,復蒙授記為淨實增長佛。

關於本經之譯者,《出三藏記集》卷二載為曇無讖於北涼‧玄始六年(417)譯出,《法經錄》卷一及《彥琮錄》卷一則載是前秦‧竺佛念於長安譯出,又《歷代三寶紀》卷八載竺佛念譯《方等無相經》五卷,同書卷九載曇無讖譯《方等大雲經》六卷,《開元釋教錄》卷十一則謂本經初譯本闕,曇無讖所譯為第二譯。而近來在敦煌發現的《大雲無想經》卷九,其文則專說陀羅尼。又據《舊唐書》〈本紀〉卷六及〈列傳〉卷一三三所載,本經係唐則天武后為鞏固其君權,特勅令沙門十人所偽撰。

本經之別行本有《大雲密藏菩薩問大海三昧經》一卷、《人弘法經》一卷、《善德婆羅門求舍利經》一卷、《善德婆羅門問提婆達經》一卷、《大雲密藏菩薩請雨經》一卷及《四百三昧名經》一卷等六部。

〔參考資料〕 《大唐內典錄》卷六;《古今譯經圖紀》卷三;《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三;《貞元新定釋教錄》卷六、卷二十一;《大宋僧史略》卷下;《佛祖統紀》卷三十九;《三階教之研究》。


大智度論

一百卷。印度‧龍樹造,後秦‧鳩摩羅什譯。詳稱《摩訶般若波羅蜜經釋論》,又稱《摩訶般若釋論》、《大慧度經集要》、《大智度經論》,簡稱《智度論》、《大論》、《智論》、《釋論》。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五冊。係《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大品般若經》)的註釋書,與《百論》、《中論》、《十二門論》等三論合稱四論。

譯者鳩摩羅什(344~413,一說350~409)是龍樹系佛教的宣揚者,弘始三年(401)被後秦‧姚興迎入長安後,應姚興之請,致力於經論的翻譯。弘始六年(404)譯出《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翌年譯出該經最具權威的註釋書(即本書)。

本書卷首有僧叡的序,序云(大正25‧57b)︰「經本既定,乃出此釋論,論之略本有十萬偈,偈有三十二字,并三百二十萬言,楚夏既乖,又有煩簡之異,三分除二,得此百卷,於大智三十萬言,玄章婉旨,朗然可見。」卷末的附記亦云︰「論初三十四卷,解釋一品,是全論具本。二品以下法師略之,取其要足以開釋文意而已,不復備其廣釋,得此百卷,若盡出之,將十倍於此。」即謂本書僅全譯龍樹原作之前三十四卷(相當於《大品般若經》之初品),三十四卷以下,因國人好簡之故,羅什將它作適當的節譯,而成為現行的一百卷本。若將原論全部譯出,則篇幅將達現行本的十倍。

翻譯本論之際,佛教界正盛行《般若經》的研究,且諸說紛紜,待本論一出,諸說頓息。自南北朝至隋、初唐,華北地區特別盛行本論的研究,甚且形成學派。本論的內容涵蓋甚廣,無論哲理、歷史、地理,乃至僧團的實踐法規,皆有詳述。其所引用之經論遍及大小乘,如原始佛教聖典、部派佛教諸論書,及早期大乘佛教之《法華經》、《華嚴經》等,故本書亦成為研究印度大乘佛教興起時代的重要資料,甚至可視為大乘佛教的百科全書,對中國、日本的佛教學者有很大的影響。

目前本書的梵文本尚未被發現,但歐美、印度的學術界已陸續有人將漢譯本(部分)譯成法文、英文與德文。並視之為大乘佛教的淵藪,而加以研究。其中,比利時神父拉莫特(E. Lamotte)對此書的研究與法文翻譯(前三十四卷),尤為國際學術界所推重。此外,自敦煌及新疆所挖掘出的古寫本,題有「摩訶般若波羅蜜優婆提舍」等字,以此古本與現行本相較,則知現行本中有不少脫誤之處。

註釋書有慧影《大智度論疏》二十四卷、僧侃《大智度論疏》十四卷、曇影《大智度論疏》十五卷、慧遠《大智度論抄》二十卷、僧肇《大智度論抄》八卷等。

自1975年以後,台灣佛學界研究本論者,漸有其人。游祥洲多次開設《大智度論》研習班,作育不少學子。中文標點本在印順標點之後,也曾風行一時。此外,郭忠生在《諦觀》雜誌上所連載的有關拉莫特法文相關作品的中譯,對台灣學術界也有若干啟發與激盪。1992年印順口述、昭慧記錄的《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出版,此書可視為印順對近代學者之「大智度論研究」的總評。該文提要請參閱附二。

◎附一︰李安〈大智度論〉(摘錄自《中國佛教》第三冊)

一百卷。龍樹造,姚秦‧弘始四年(402)夏,鳩摩羅什於長安逍遙園中西明閣上創譯,至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乃訖(見《大智度論記》和《開元釋教錄》)。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五冊。此論是解釋《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也稱《大品般若》,即一再翻譯過的《放光般若》、《光讚般若》和後來唐‧玄奘譯的《大般若經》第二分)的論著。首緣起第一,略述佛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的因緣。繼釋經初品中如是我聞一時第二,乃至釋初品中信持無三毒第五十二,是為釋〈序品〉第一。順次以下釋〈報應品〉(即〈奉鉢品〉)第二,乃至釋〈囑累品〉第九十,是為釋摩訶衍(大乘)論。般若波羅蜜,摩訶衍一義,但名字異(論卷四十六)。摩訶衍空般若波羅蜜亦空,空又一故(卷五十二)所以《大智度論》釋般若也就是釋摩訶衍論。《龍樹論》說他著有《優婆提舍》(論議)十萬頌,這種體裁是解釋經文並加以發揮的,可能就是指的《大智度論》。

羅什譯《大智度論》不久,又兼譯《大品般若》,首先對舊譯用原文作了訂正,以後又據《大智度論》再次改動經文,並從經本楷定論義。如於《大品般若》品目名稱的確定,就是以釋論精神作依據,對《卮》、《放光》的品目有所整理改定,把〈序品〉之外的各品都改動了,一方面對舊本略有開合,另一方面改定了一些品名。在改定中還可以看出貫徹龍樹釋論的精神之處。最明顯的要算第七品。羅什名這品為〈三假名〉(法假、受假、名假),而《放光》名為〈行品〉,《光讚》名為〈分別空品〉,玄奘譯的《大般若經‧二分》又標〈善現(須菩提)品〉,都不能像羅什用「三假」一名那樣能表現出這一品的主要內容。三假不僅是這一品的中心,也是全經的中心,在龍樹看來,般若的整個精神就在以假成空,以假顯空。主要以三假貫徹於般若的全體,從而構成空觀。《大智度論》對般若學的重要於此可見。

此論的譯本一百卷,尚非全譯。僧叡在〈大智釋論序〉中說︰「論之略本有十萬偈,偈有三十二字,並三百二十萬言。胡夏既乖,又有繁簡之異,三分除二,得此百卷,於大智三十萬言,玄章婉旨朗然可見。」只有論的初品三十四卷解釋經文初品的一品,是全譯出的。二品以下,羅什認為華人喜簡,不習慣於繁瑣議論,只略取其要,以釋經文大意,不再備譯廣釋,仍有一百卷。因為經文初品主要闡述名相事數,恰是二百多年來中國佛學家一直搞不清楚的問題,詳譯出來,原原本本地加以解釋,就可適應學者研究的要求;至於其餘闡明義理部分,簡化一些也無妨,因此刪節不少,三分除二。

此論的體裁,〈大智釋論序〉中說︰「其為論也,初辭擬之,必標眾異以盡美;卒成之終,則舉無執以盡善。」就是說光舉出對法相的各種不同解釋,以此為盡美;最後歸結為無相,實相,以此為盡善。這種方法在論的初分尤為明顯。

龍樹所著的《大智度論》等書中,大小乘的最初交涉,歷歷可見。

(1)龍樹所講的空,是般若波羅蜜的中道實相,以二諦相即來解釋實相,從真諦來看是空,從俗諦來看是有,既看到空,也看到非空,同時又不著兩邊,於是便成為非有(空)非非有(非空)的中道,即般若波羅蜜。所以論第十八卷中說︰「若人入此三門,則知佛法義不相違背,能知是事即是波羅蜜力,於一切法無所罣礙。若不得般若波羅蜜法,入阿毗曇門則墮有中,若入空門則墮無中,若入蜫勒門則墮有無中。」可見龍樹所主張的是中道實相。

(2)此論性質本非毗曇,當時大乘無獨立毗曇,其分別法相所資自必取諸小乘。不同小乘的意義而同小乘的體例。《智論》於小乘毗曇引文不下三十餘處。

(3)大乘小乘對舉,境行果三法法皆對。大小乘有以境為對的︰聲聞乘多說眾生空,佛乘說眾生空法空(卷四)。聲聞中無犍闥婆城喻,有種種無常喻;色如眾沫,受如泡,想如野馬,行如芭蕉,識如幻等(卷六)。大小乘有以行為對的︰阿毗曇義中,是空解脫門緣苦諦攝五眾,無相解脫門緣一法所謂數緣盡,無作解脫門緣三諦攝五眾。摩訶衍義中是三解脫門緣諸法實相,以是三解脫門觀世間即是涅槃(卷二十)。大小乘有以果為對的︰聲聞極大思維所斷結生分住分滅分三時斷;佛則不爾,一生分時盡斷。聲聞人見諦所斷結使生時斷、思惟所斷三時滅;佛則見諦所斷思惟所斷無異。聲聞人初入聖道時,入時與達時異;佛則一心中亦入亦達。聲聞人有二種解脫︰煩惱解脫、少障解脫;佛有一切煩惱解脫,亦有一切法障解脫。佛自然得智慧,諸聲聞人隨教道行得(卷二十四)。

(4)小乘也說大乘慈,以樂與眾生故。《增一阿含》中說有五功德;慈心於「摩訶衍經」處處說其功德,如《明網菩薩經》中說菩薩處眾生中行三十二種惡,漸漸增廣轉成大悲(卷二十)。

(5)大乘不離小乘。三十七品,三三昧等皆聲聞法,菩薩用三十七品到涅槃城,用三三昧入城三門,而以四禪、四空、四無量、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試心知得柔軟自在,隨後能入。

(6)般若必以空為用。佛法中不可得空,於諸法無所礙;因是不可得空,說一切佛法十二部經,譬如虛空,本無所有,而一切物皆依其長成(卷二十五)。

(7)同一事而有二種意義。般若有二種︰(一)與諸天聲聞菩薩共說,(二)與十住具足菩薩說(卷三十四)。無所得有二種︰(一)所求不如意名無所得,(二)實相無決定名無所得(卷十八)。

(8)備舉兩端。諸佛二種說法︰先分別諸法,後說畢竟空(卷二十六)。法亦有二種︰一者三藏十二部法聚,二者三學聖道解脫涅槃法義(卷二十二)。觀相有二種︰一者觀一切法有相,地重水濕風動火揚。二者觀一切法無相,和合因緣生無自性(卷十八)。菩薩行有二種︰一者觀一切法自性本空,二者從不捨離一切眾生(參照歐陽漸的〈大智度論初品序〉)。

《大智度論》於釋義中,繁徵博引,保存了許多已散佚而有價值的論議。如羅睺羅的《讚般若偈》二十一頌,對般若性德的各方面描寫得很徹底,特別第四頌把佛、般若、涅槃統一起來,認為是「三則一相,其實無有異」。又第十六頌︰「言說為世俗,憐憫一切故,假名說諸法,雖說而不說。」提出說而不說,把俗諦和真諦統一了起來。

《蜫勒論》失傳難考,《智論》卷十八謂其中有隨相門、對治門等種種諸門。隨相謂︰「但說自淨其意,則知諸心數法已說;但說四念處,當知已說四正勤等餘門。何以故﹖同相同緣故。對治門如但說四顛倒,當知已有四念處義,譬如說藥已知其病,說病已知其藥。」由此可推知《蜫勒論》門的一般體例。

龍樹的《大智度論》、《中論》、《十二門論》和提婆的《百論》這四部論,構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各論之間有著內在的聯繫。如僧叡在〈中論序〉中說︰「百論治外以閑邪,斯文袪內以流滯,大智釋論之淵博,十二門觀之精詣,尋斯四者,真若日月入懷,無不朗然鑒徹矣!」在〈大智釋論序〉裏,僧叡更詳細地說到這一組織的內在關係︰「釋所不盡,則立論以明之;論其未辨,則寄折中以定之。使靈篇無難喻之章,千載悟作者之旨,信若人之功矣。」就是說《智論》是依經作釋,解釋不能完全窮盡義理,因而立論以明之。「論」指《中論》、《十二門論》,《智論》所沒有完全講清楚的,《中論》等則以「折中」(即中道)的思想予以決定。換句話說,三論全部歸宿於中道。

後來隋‧吉藏創立三論宗,弘揚關河三論,不把《大智度論》列入,也是因為「秦人好簡」,就把百卷大部的《智論》除外,而四論的整個學說體系不算完備,實為可惜。

東晉‧慧遠曾把《智論》節抄成二十卷的略本,在〈大智論抄序〉中說︰「輙依經立本,繫以問論,正其位分使類各有屬。謹與同止諸僧共別撰以為集要,凡二十卷,雖不足增暉聖典,庶無大謬。」這也是為的適應華人好簡的習慣,可惜僅存載在《出三藏記集》中的序文而已。註《智論》的書有南北朝時蜀地潼州遷善寺沙門釋慧影抄撰的《大智度論疏》,但已殘佚,僅存第一、第六、第十五、第十七與第二十四卷,也不完全。

◎附二︰印順述‧昭慧記《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提要

本文之作,算是對近世學界質疑《大智度論》作者問題的一個總回應。

《大智度論》(以下簡稱《智論》),是《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的釋論,目前梵本無存,僅有漢文譯本,為鳩摩羅什(Kumarajīva)所譯。

《智論》作者,向來傳是龍樹(Nagar-juna)。但是近代學者如比利時的Lamotte,日本的干潟龍祥、平川彰和加藤純章,對此定論或則否定,或則修正。否定者如Lamotte,認為《智論》並非龍樹所作,而係某一西北印度說一切有部而轉學大乘之學者所造。修正者如干潟龍祥,雖仍肯定《智論》為龍樹所作,但是以為鳩摩羅什在漢譯過程中已有所增修。加藤純章甚至認為︰作者不但不是龍樹,而且很可能來過西域,在此完成;羅什也參與此一著作。這些觀點,詳見於下列論文︰

(1)Lamotte著‧郭忠生譯《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諦觀》第六十二期,1990年七月,97~179頁)。

(2)干潟龍祥著《大智度論の作者について》(《印度學佛教學研究》第七卷第一號,昭和三十三年十二月,1~12頁)。

(3)平川彰著《十住毗婆沙論の著者について》(《印度學佛教學研究》第五卷第二號,昭和三十二年三月,176~181頁)。

(4)加藤純章著‧宏音譯《大智度論的世界》(《諦觀》第五十二期,1988年元月,1~47頁)。

對於龍樹造論的古說,學者們不同程度的否定性結論,我覺得值得商榷。審視其論議,往往未能把握論典的特色,未曾考量翻譯的過程,所以錯誤層出不窮。但八六老僧,已是衰病餘生,不能完成寫作的心願了!虧得昭慧法師願意發心,所以特為他提供些資料,敘說些我的意見,由他整理,寫出,發表,以盡中國佛弟子應盡的一分責任!

本文從論典的著作與翻譯兩條線索,將這些錯誤指陳出來,而達成與諸學者不同的結論︰贊成龍樹造論的古說,否認羅什增修甚或參與造論的說法。

第一章分四節,談《智論》翻譯的相關問題。第一節先從古代佛典漢譯的程序談起。古代的譯經,是集體事業;口譯、筆受,各有其人。是故若因《智論》內文有些疑似非龍樹原文,就想像為羅什之所「加筆改變」,那是對譯經程序太過隔閡了。《智論》之筆受者為僧叡等,譯本縱有增修,也斷非出自羅什手筆,這是可以肯定的。

第二節針對《智論》廣本「千卷」的傳說,及學者進一步的重重誤解,提出辨正。我以為︰一切誤解,源於對「經論會編而成百卷,論文實有七十卷」以及「一般釋論,皆先廣而後略」此二事實之忽略。《智論》二品以下,確是「三分除二」的略譯;廣本則約有一三六卷,絕無「千有餘卷」之可能。

第三節針對干潟龍祥的「羅什加筆」之說,提出不同看法。《智論》中許多「秦言」、「天竺語法」之類按語,固非本論之原文,卻也絕非羅什個人獨出心裁的增益,而是古代譯經者為便於國人閱讀而夾註名相的慣例。而且這些夾註,也不是羅什「加筆」,而是僧叡等所附加上去的。

第四節述介《智論》的口譯者鳩摩羅什與筆受者僧叡。羅什向莎車王子學習大乘,這有罽賓大乘佛法的學統;明乎此,則對羅什大乘學之傳承與其漢譯《智論》之事,當不會感覺離奇。僧叡有文學素養,玄理之悟性亦高,但他對事相的分辨,往往失之粗糙,所以會有《智論》「千有餘卷」的誤傳。此外,他在《智論》譯文方面,名相用語也往往前後不一,這種情形,出在同一論本上,是不太理想的。

第二章分八節以證明古說──《智論》確為龍樹所造。第一節先宏觀《智論》對佛法的根本立場︰諸佛以無量方便力,為種種眾生說種種法門。無智則由此開展種種異說而互不相容;有智則於一切法門,莫不能知諸法實相。論主本此立場以出入諸家,包容異說而抉擇深義,其中所涉,涵括當時全印各學派的一切法門,絕不止於說一切有部義。

此下兩節,分析《智論》對當時部派論義的看法。第二節「《大智度論》與毗曇門」,分成二項,論其與說一切有部及犢子部的關聯。在說一切有部方面,《智論》名相大抵採取《品類足論》的說法;對主流學派的《發智》、《大毗婆沙》論義,常是採取嚴厲批判的態度,反而傾向非主流的西方師或外國師。由此肯定作者決非由正統有部之迦濕彌羅師而轉入大乘。在犢子部方面,《智論》取其以五法藏攝一切法之說;而「不可說」或「受假施設」亦源於犢子部義,只是後者單約「我」而說,《智論》則通約「我、法」而論。故平川彰以為《十住毗婆沙論》採五法藏說,而《智論》卻採批判立場,兩論立場相違,由此而對兩論作者同為龍樹之說審慎存疑,這可說是一種誤解。

第三節分述《智論》取空門之「法空」義,而揀別方廣道人的惡取空,取蜫勒門論(優波提舍)之釋經方法。此二門皆與大眾部思想有關,且論主又採大眾部之佛陀觀等思想。由此可知︰Lamotte認為論主「對大眾部表現出無言之輕蔑,而在其著作中未置一詞」,由此推定他可能為西北印說一切有部之比丘,殊屬不當。

第四節論「三藏與四藏」,說一切有部不立雜藏,而對偈頌與傳說,採保留態度。由此看出《智論》充分引用偈頌傳說以為佛法定量之風格,與有部截然不同;亦知 Lamotte將《智論》所引當作是「說一切有部之雜藏」,為一大錯誤。《智論》所引結集律藏內容,採自有部之《十誦律》,故論主應是從有部《十誦律》系而非從採取《根有律》之迦濕彌羅系出家。

第五節將佛教的「中國」與「邊地」定義作一述介。釋尊所不曾遊化之地區,即為「邊地」或「弊生處」。干潟龍祥以為︰《智論》將南印文化大國安陀羅(Andhra)作為「弊生處」,顯係羅什面對中華文化國之豪奢生活而作此稱。這其實是不知「邊地」定義而引起的誤解。以此證往什「加筆」是不成的。

第六節「南天竺與北天竺」。Lamotte以為《智論》偏好採用北天竺的傳說故事,以此推論作者為西北印學者。其實此類傳說,往往為一切部派之所共有,人名、地名則依部派流傳而容或不同。而《智論》所引本生、譬喻,普及全印,雖於北印地區極為熟悉,卻絕不限於述北天竺事,反而與南印度有密切關係-從其對南印四十二字母之解說可知。是故對於《智論》作者是「案達羅王朝時南印度人龍樹」之古說,應予以信賴。

第七節「《大智度論》與大乘經論」,先針對平川彰所提《十住毗婆沙論》與《智論》之「五種異議」加以分析,以證明二論作者同為一人,毌須「存疑」。其次,由於龍樹高壽,故《智論》引述弟子提婆(Āryadeva)及再傳弟子羅睺羅(Rāhulabhadra)之作品,亦非絕無可能。末後對Lamotte列舉《智論》所引大乘經之資料稍事更正,並附帶一提早期大乘經中之「如來藏」思想,其集出年代,並不晚於龍樹。

最後在第八節,述介龍樹其人其事。其前期著作,如《中論》等,重在遮破異執,並開顯三乘不二之深觀;後期著作如《智論》等,則依不二深觀廣明菩薩大行。二者風格不同,並不能據此以斷定《智論》作者絕非《中論》作者;Lamotte卻有如此結論,未免過於輕率。

至於《智論》不為印、藏後期中觀學派諸師所知,這是由於龍樹學一度中衰的緣故,不能以此證明《智論》非龍樹所造。

而經論原文,在流傳中每不免有所增刪,但《智論》無其他版本可資比較,也就無從決定;但這決非等於鳩摩羅什之所加筆。

《大智度論》對千餘年來的中國佛學,影響極其深遠。早年研讀斯論,曾將相關論義,分別類集,對本論用心不少。也曾有意依此寫就專篇,說明龍樹對佛法的完整看法,但因時間不充分,這一心願未能完成。

外國學者對《智論》作者的看法,我近來才透過期刊譯文而得悉其詳。他們能突破語文障礙,而研究這部僅存漢譯的大乘重要論典,其資料蒐羅之豐,其用力之勤,皆殊為難得。我雖完全不同意他們的論點,卻因此一增上緣而促成本文的撰述,少分達成早年的心願。這只能說是「因緣不可思議」吧!

〔參考資料〕 《出三藏記集》卷二、卷八、卷十;《法經錄》卷五;《大唐內典錄》卷三、卷五;《續高僧傳》卷十二。


不動明王

密教五大明王之一,八大明王之一。又稱不動金剛明王、不動尊、無動尊、無動尊菩薩、不動使者、無動使者。依密教所傳,明王(vidyarājaḥ)是如來為懾伏難化眾生,並宣揚真言妙法所變現的忿怒形諸尊。而不動明王,則是大日如來的應化身,受如來的教命,示現忿怒相,常住火生三昧,焚燒內外障難及諸穢垢,摧滅一切魔軍冤敵。又捨身為如來及密教行者的奴僕,受行者的殘食供養,常晝夜擁護行者,令成滿菩提。

關於此尊的形象,眾說紛紜。最普徧的說法為瞋眼,咬牙切齒,右手持劍(斷煩惱惡魔),左手持索(示自在方便)。又,此像左右通常安置矜羯羅、制吒迦二童子,或置八童子、三十六童子為侍者。

此尊亦被視為佛教守護神之一,但屬於印度密教信仰的對象。透過密教的傳播,印、中、日、韓、西藏、蒙古等地皆有不動明王信仰,尤其在日本,不動明王受到民間熱烈的崇拜,到處可見不動明王尊像、曼荼羅及供養法。而以繪畫表現的不動明王像,最重要者為京都青蓮院的「青不動」、高野山明王院的「赤不動」、三井寺的「黃不動」,總稱為「三不動」。


不動明王


〔參考資料〕 菅沼晃等編《佛教文化事典》〈信仰と造形〉;高井觀海《密教事相大系》第四編。


五佛

又名五智如來、五智佛、五方佛、五聖,或稱五禪定佛(pañca dhyāni-buddhāḥ)。指密教中以大日如來為首的五尊佛,有金剛界五佛與胎藏界五佛之別。

金剛界五佛,即毗盧遮那(Vairocana)、阿閦9a39(Akṣobhya)、寶生(Ratna-saṁbhava)、阿彌陀(Amitabha)、不空成就(Amogha-siddhi)。此五佛居於金剛界曼荼羅中央的五解脫輪。其中,毗盧遮那佛身白色,結智拳印,位於中央。阿閦佛身黃金色,左手握拳置於脇部,右手下垂觸地,位於東方。寶生佛身金色,左手握拳安於臍部,右手向外結施願印,位於南方。阿彌陀佛身亦金色,結三摩地印,位於西方。不空成就佛身亦呈金色,左手作拳當臍,右手舒五指當胸,位於北方。此五佛之種子字依次為「鍐」(vaṃ)、「吽」(hūṃ)、「怛落」(trāḥ)、「紇哩」(hrīḥ)、「惡」(aḥ)。

胎藏界五佛,即大日、寶幢、開敷華王、無量壽、天鼓雷音;亦即胎藏界曼荼羅中臺八葉院中的五佛。其中,大日如來位於中央,身呈黃金色,結法界定印。寶幢如來在東方,身呈赤白色,左手握拳安於脇部,右手結觸地印。開敷華王如來在南方,身呈黃金色,結離垢三昧。無量壽如來在西方,身亦呈黃金色,結彌陀定印。天鼓雷音如來在北方,身呈赤金色,為入定之相。種子字依次為「噁」(āḥ)、「阿」(a)、「阿」(ā)、「暗」(aṃ)、「惡」(aḥ)。

蓋金剛界為果曼荼羅,表智;胎藏界為因曼荼羅,表理,故五佛的種子字與色相等雖然不同,其體則無差別。即大日如來與阿彌陀如來在胎金兩界中,名稱相同;而胎藏界的寶幢如來、開敷華王如來、天鼓雷音如來依次相當於金剛界的阿閦如來、寶生如來、不空成就如來。

此五佛又名五智如來、五智佛,乃因其為法界體性智等五智所成。五佛配於五大、五方等,此有兩傳。即︰

(1)不空三藏依本有門胎藏之義,以中因為宗,故順世間五行之配例,以地大配中央大日,水大配北方不空成就,火大配南方寶生,風大配西方阿彌陀,空大配東方阿閦。

(2)善無畏三藏則依修生金剛界之義,以東因為宗,故以地大配東方阿閦,水大配西方阿彌陀,火大配南方寶生,風大配北方不空成就,空大配中央大日。此二義原係兩部之宗義,故互相通用而不偏廢。

約體大之曼荼羅言之,五佛乃大日所具的五智五佛,為本有的五大。約體相合論之曼荼羅言之,則大日乃本有的總德,為體大之位。四佛即四曼相大,乃自大日流出之修生別德。就五佛是五智輪自性論而言,般若菩薩、金剛薩埵、金剛藏王菩薩、文殊菩薩、金剛牙菩薩依次為五佛之正法輪,不動尊、降三世明王、軍荼利明王、大威德明王、金剛夜叉明王順次為五佛之教令輪。

西藏所傳五佛,稱為五禪定佛,即住於淨土而化現人身佛的拘留孫、拘那含牟尼、迦葉、釋迦牟尼與彌勒。此五佛生在人間化度眾生。以普賢、金剛手、寶手、蓮華手、一切手為五法子禪定菩薩,其於人身佛入滅後擔當起度生濟世之事。

此外,《大悲空智金剛大教王儀軌經》卷二以五明妃代表五佛的五位,即東方帝釋方安金剛明妃,南方焰魔方安遨哩明妃,西方水天方安嚩哩明妃,北方酟尾羅方安金剛拏吉尼,中央安無我明妃。此與尼泊爾所傳類似。另依《大佛頂首楞嚴經》卷七載,五佛為盧舍那、釋迦、彌勒、阿閦、彌陀;此與上述所說之五佛不同。

◎附一︰《西藏密教研究》第五章(摘錄)

獨特的密教五佛,是以大日如來為首的五尊佛。關於密教五佛的成立與展開,松長有慶博士曾作過研究,據松長有慶博士所說︰此五佛是直承自曇無讖譯《金光明經》(大正第十六冊)和佛陀跋陀羅譯《觀佛三昧海經》(大正第十五冊)所說的下表四佛。


┌──┬────┬──────┐
│方位│佛 名│佛 國 土│
├──┼────┼──────┤
│東方│阿門佛 │妙喜國土 │
├──┼────┼──────┤
│南方│寶相佛 │歡喜國土 │
├──┼────┼──────┤
│西方│無量壽佛│極樂國土 │
├──┼────┼──────┤
│北方│微妙音候│蓮華莊嚴國土│
└──┴────┴──────┘


此二經的四佛思想,來自從空間方面擴大解釋佛陀的多佛思想,或者是伴此而起的多佛國土思想。其後,經過《一字佛頂輪王經》和《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等的過渡經典,直到《大日經》,出現解釋法身的中央大日如來,多佛思想乃轉變成統一的宇宙觀。

這種傾向,完成於瑜伽部密教的中心經典《初會金剛頂經》(別稱《真實攝經》,Tatt-vasaṃgraha),五佛即以大日如來為中尊而形成的密教世界。茲以《初會金剛頂經》以及相關的經軌(如︰阿難陀格爾巴的註釋等)所說的圖像為準,列表如下︰


┌────┬──┬──┬──┬────┬───┬────┐
│五 佛│部族│方位│色身│ 印 │ 座 │三昧耶形│
├────┼──┼──┼──┼────┼───┼────┤
│ 大日 │如來│中央│ 白 │(智拳)│ 獅子 │(法輪)│
│ │ │ │ │ 覺勝 │ │ 佛塔 │
├────┼──┼──┼──┼────┼───┼────┤
│ 阿門 │金剛│ 東 │ 青 │ 觸地 │ 象 │ 金剛杵 │
├────┼──┼──┼──┼────┼───┼────┤
│ 寶生 │ 寶 │ 南 │ 黃 │ 與願 │ 馬 │ 寶 │
├────┼──┼──┼──┼────┼───┼────┤
│ 阿彌陀 │蓮華│ 西 │ 赤 │ 禪定 │ 孔雀 │ 蓮華 │
├────┼──┼──┼──┼────┼───┼────┤
│不空成就│羯磨│ 北 │ 綠 │ 施無畏 │金翅鳥│ 羯磨 │
└────┴──┴──┴──┴────┴───┴────┘


西藏和拉達克完全的繼承瑜伽部密教的五佛,另一方面,又加入了新的成分,且在無上瑜伽密教成立之時,在思想上,導入「五佛即五蘊,五佛即五煩惱」的教義。

此二種思想,在思想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但不是此處所要討論的,此處僅就圖像的變化作一敘述。首先,在瑜伽部密教裏,結智拳印的大日如來,在無上瑜伽密教中,則已變成轉法輪印。

第二,在曼荼羅中,金剛部的阿閦佛勢力增大,取代佛部的大日,兩者之間的位置交互相換。

第三,在瑜伽部密教裏,尚未明確地標出各尊的明妃,但在無上瑜伽密教,則有很清楚的規定。


┌────┬──┬────┬────┐
│五 佛│色身│ 印 │ 座 │
├────┼──┼────┼────┤
│ 大日 │白色│轉法輪印│獅子座 │
├────┼──┼────┼────┤
│ 阿門 │青色│觸地印 │象座 │
├────┼──┼────┼────┤
│ 寶生 │黃色│與願印 │馬座 │
├────┼──┼────┼────┤
│ 阿彌陀 │赤色│禪定印 │孔雀座 │
├────┼──┼────┼────┤
│不空成就│綠色│施無畏印│金翅鳥座│
└────┴──┴────┴────┘


其次,在拉達克的事例中,還可見到遺存下來的瑜伽、無上瑜伽的五佛。南姆格爾王朝以後的寺院,沒有瑜伽部密教的五佛,至於屬於《金剛頂經》系統的阿爾齊袞巴等古寺院的曼荼羅,或榭袞巴下的摩崖線刻的五佛,或金銅佛等,可視為壁畫以外的種別。

另外,無上瑜伽密教系的五佛,常被描繪在壁畫上,例如,飛揚袞巴正殿的左壁上,繪有線條清楚,色彩濃厚的五佛,其配列如下表︰

以上五佛,原則上是無上瑜伽密教系的表現方式,大概可從其配列方式推測是以大日為中心。同樣的,拉馬優魯袞巴獅子巖堂的五佛塑像,也是置大日如來於中央,但是,無上瑜伽密教則大都以阿閦佛代替大日如來。拉達克還有二者相當晚期的過渡期圖像。

另外,也有人稱此五佛為「五禪定佛」。這個用語是十九世紀的學者,首先在尼泊爾使用的,其後,B.巴達恰里雅等印度學者也跟著沿用。因此,遂擴展為世界性的用語。但這種稱呼,在第一手資料的梵本中並未發現。因此,能否使用,不得不多作考慮。

◎附二︰神林隆淨著‧歐陽瀚存譯《密宗要旨》第十五章(摘錄)

五佛者︰大日(Mahā-vairocana)、阿閦(Akṣobhya)、寶生(Ratna-saṃbhava)、無量壽(Amitāyus)、不空成就(Amog-ha-siddhi)。其中,大日如來稱為普門尊(Samanta-mukha-pradhāna),餘四佛稱為一門尊(Eka-mukha-pradhāna)。但法界體性智,為大日尊內證之智德,乃至成所作智,為不空成就佛之內證智德。於此五佛五智之關係,法界體性智有如何重要之位置,足可推知。自經典史上觀之,四佛之存在,既已明顯後,大日如來始現於經典中。惟就真言密教之立場,全與此相反,視四佛為大日如來之分身,乃大日如來四智之表現。大日如來之內證,雖為法界體性智,若由四智為此智之表現考之,則五智中,法界體性智為根本,故於五智中為最高之物,厥義甚明。

又五佛之中,大日如來,備具觀照諸法界實相之智德。阿閦佛,備具明了觀見諸法法界種種相之智德。寶生佛,住於無我他彼此差別執情,平等一體之理念,備具觀照萬有種種相之智德。阿彌陀佛,對於普遍眾生界,住於攝取不捨之大慈悲心。不空成就佛,因於濟生利民,而當實際的活動。易言之,真言行菩薩,入於佛果位後,名觀照阿字諸法,本不生際不可得之理之智,為法界體性智。名如實觀照諸法萬有種種相,如實有狀態之智為大圓鏡智。又名照見生佛一如,凡即是佛之妙諦之智為平等智。以攝化利生之智,名妙觀察智。以接於直接所化眾生實行方面之智,為成所作智。在於似此意義之五智中,法界體性智,自為諸法根本之絕對真理,觀照密教所謂阿字本不生不可得之理之大智慧,而可認為精神生活中之基本物者,於佛果之位,此法界體性智為一切精神生活之綜合體,故謂自此根本智(mūla-jñāna),以生出大圓鏡智等之四智也。

〔參考資料〕 《大日經》卷一;《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經》卷一;《金剛頂瑜伽略述三十七尊心要》;《略述金剛頂瑜伽分別聖位法門》;《諸佛境界攝真實經》卷一;《大教王經》卷三;《一切如來金剛三業最上祕密大教王經》卷一;《一切如來大祕密王未曾有最上微妙大曼拏羅經》卷二;《無二平等最上瑜伽大教王經》卷三。


五教十宗

賢首宗的教相判釋。賢首宗人為表明自宗在佛教當中的位置,故依自宗的宗義把釋迦如來一代所說的教法分別判作五教十宗。

五教是依所詮法義的淺深,把佛一代所說教相分為五類。如《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一云(大正45‧481b)︰「就法分教,教類有五。」《華嚴經探玄記》卷一云(大正35‧115c)︰「以義分教,教類有五。此就義分,非約時事。」

五教的分類是︰小乘教、大乘始教、終教、頓教、圓教。這些名目似發端於杜順的《華嚴五教止觀》。然而《五教止觀》所說,差不多和法藏所撰的《華嚴遊心法界記》相同,而且其中用了好些玄奘的譯語,內中還提到武周時才改稱的「佛授記寺」名,這顯見得《五教止觀》已不是杜順原作,或經過後人修改了的亦未可知。到了智儼,一方面繼承慧光的漸、頓、圓三教,一方面發展作五教,在他所述的《華嚴孔目章》中,已經有「依教有五位差別不同」等語,只是關於五教的名目,有處說小乘、初教、熟教、頓教、圓教,有處說小乘、初教、終教、頓教、一乘,似乎還沒有成立明瞭的教相判釋。五教說一直到法藏,才有具體的組織明瞭的解釋。

十宗,是依佛說的義理區別所宗為十種,如《五教章》及《探玄記》說,以理開宗,宗乃有十。這是由於五教所詮的義理,由於眾生的機類不同,從而各自所尊崇的有異,所以開作十宗︰我法俱有宗、法有我無宗、法無去來宗、現通假實宗、俗妄真實宗、諸法但名宗、一切皆空宗、真德不空宗、相想俱絕宗、圓明具德宗。

五教一般說來,是依天台宗的化法四教(藏、通、別、圓)建立的,改藏為小,改通、別為始、終,圓教照舊,只插進了一個頓教。如以刊定法藏學說自負的慧苑說︰「此五大都影響天台,但加頓教。」以遠紹法藏學說自任的澄觀也說︰「大同天台,但加頓教。」但是澄觀又說︰「天台所以不立者,以四教中皆有一絕言故︰今乃開者,頓顯絕言別為一類離念機故,即順禪宗。」實際天台也立頓教,但是把它擺在他的化儀四教(頓、漸、祕密、不定,這都是佛說法的形式)之內。所以慧苑說︰「此並亡詮顯理,何復將此為能詮﹖」又說︰「蓋知此所立頓,但是餘教所詮法性,非能詮教也。」即對於法藏以頓教列為五教之一提出了不同的見解。至於法藏的五教說,乃是從智儼的小乘、初教、熟教、頓教、圓教發展的。

十宗是依慈恩宗所傳的八宗(見窺基所撰《妙法蓮華經玄贊》卷一及《百法明門論解義》卷上)建立的,前六宗的名目完全和慈恩宗所傳相同,而把它的第七勝義俱空宗改作一切皆空宗,更把它的第八應理圓實宗改為真德不空宗,又另加二宗為十宗。

(一)五教

(1)小乘教︰也叫作愚法二乘教,是對不堪受大乘教的二乘根機所說的教法;《四阿含》等經,《僧祇》、《四分》、《十誦》等律及《發智》、「六足」、《婆沙》、《俱舍》、《雜心》、《正理》、《顯宗》、《成實》等論所說屬之。愚法是就所對機說,迷執自法,昧於大乘法空的妙理,所以叫作愚法。小乘是就教法說,此教隨機施設緣故,只說人空,不明法空,縱然少說法空,也不甚明顯,只依六識三毒建立染污清淨的根本,未達廣大的境界,區別菩薩乘,叫作小乘。澄觀的《華嚴經疏》當中說小乘教就是天台的藏教,所攝法門和它無異。

(2)大乘始教︰是為從小乘始入大乘的根未熟者所說的教法。此教是大乘的初門,所以對後面的終教叫它作大乘始教。於中又有空始教、相始教二種。空始教指《般若》等經,《中》、《百》、《十二門》等論所說,多明破相遣執的空義。此教但為除有所得的迷執而顯示一切諸法皆空,未盡大乘法理,所以叫作空始教。相始教指《解深密》等經,《瑜伽》、《唯識》等論所說。言眾生的根性法爾有五種不同,定性二乘不能轉為菩薩乃至成佛。又明人法二空,說真如凝然常恒不變,不隨緣轉變諸法。又說依他百法,廣談法相,少及法性,所說法性,也在法相名數之列,又只在生滅的事法上說阿賴耶緣起,所以叫作相始教。賢首對空相兩種始教意無輕重,但清涼澄觀以為空勝相劣,而由空入終教。

(3)終教︰意思是大乘終極的教門,也叫作實教。此教說二乘和一切有情悉當成佛,方盡大乘至極之說,所以稱為終教。這指《楞伽》、《密嚴》、《如來藏》、《勝鬘》等經,《起信》、《寶性》、《法界無差別》等論所說。此教以無性有情、定性二乘悉當成佛故,說一切眾生皆成正覺。又說真如隨緣生起諸法,萬象即是真如,理事不隔,性相融通。此教又多談法性,少及法相,所說法相,也會歸法性。所說八識,通如來藏,隨緣成立,具生滅不生滅二義。所以對前始教,叫它作大乘始教。

此上始終二教都是依諸經教言說,漸次修行成佛的,所以又都稱為漸教。

(4)頓教︰意思是頓修頓悟的教門,離言離相頓顯頓成,一念不生即名為佛,所以叫它作頓。此教不說法相,只辨真性,沒有八識二無我差別,不立五法三自性門路,不立斷惑證理的階位,如《維摩經》等所說,即屬此教。這不同於始終二教的漸次修成,也不同於圓教的圓明具德,所以另立為一教。

(5)圓教︰意思是圓融無礙的教門。此教說性海圓融,隨緣起成無盡法界,而彼此不相違礙,相即相入,如因陀羅網,重重無際,微細相容,主伴無盡。於中明一位即一切位,一切位即一位,十信滿心即攝五位成正覺等,所以叫它作圓,這指《華嚴經》所說。

對於這五教的分齊,如法藏在《金師子章》裡,以因緣是小教,無自性空是始教,幻有宛然是終教,二相雙亡是頓教,情盡體露是圓教。在《遊心法界記》裡,以法是我非是小教,緣生無性是始教,事理混融是終教,言盡理顯是頓教,法界無礙是圓教。

(二)十宗

(1)我法俱有宗︰是指已入佛法的人天乘和小乘中犢子部、法上部、賢胄部、正量部、密林山部及根本經部等所立義。人天乘認為我法俱有實體,犢子部等立三世有為無為諸法及勝義我,所以稱為我法俱有宗。

(2)法有我無宗︰是指小乘中說一切有部。雪山部、多聞部及化地部末計所立義。說一切有部等認為一切諸法通於三世,其體恒有,而不立我,所以稱為法有我無宗。

(3)法無來去宗︰是指小乘中大眾部、雞胤部、制多山部、西山住部、北山住部、法藏部、飲光部、根本化地部等所立義。大眾部等說三世中過去及未來諸法體用俱無,只現在諸有為法及無為法有,就是現在有體,過未無體。這和說一切有部等說三世實有、法體恒有不同,所以稱為法無去來宗。

(4)現通假實宗︰是指小乘中說假部、《成實論》及其他經部等所立義。說假部等不但說過未無體,而且說現在諸有為法中,也有假有實。在五蘊中為實,在十二處、十八界中為假,隨其所應,諸法假實不定,所以稱為現通假實宗。

(5)俗妄真實宗︰是指小乘中說出世部及其末計所立義。說出世部等說世俗之法皆假,以虛妄故;出世之法皆實,非虛妄故。意謂世間法從顛倒起,從顛倒生煩惱,從煩惱生業,從業生果,皆是虛妄不實。所以世間法但有假名,都無實體。出世法不從顛倒起,道及道果皆是實有,所以稱為俗妄真實宗。

(6)諸法但名宗︰是指小乘中一說部等所立義。一說部等說世間及出世間諸法都無實體,但有假名,所以稱為諸法但名宗。

以上六宗,屬小乘教。這六宗原為窺基所立,嗣乃為賢首宗所採用。

(7)一切皆空宗︰這相當於五教中的大乘始教,但始教有空始教、相始教二種,這只就空始教立名,就是無相大乘。如《般若經》等說一切諸法不問有漏無漏皆空無相,所以稱為一切皆空宗。雖然前第六宗也有說一切皆空,但前者是析有明空,此宗明即有是空。澄觀又稱它為真空絕相宗,位次第八。而在第七位上,澄觀更立一個三性空有宗,以相當於相始教,說遍計所執性一種是空,而依他起性、圓成實性二種是有。

(8)真德不空宗︰這相當於五教中的大乘終教,說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迷妄染淨一切諸法,都從真如緣起,真如之理和萬有之事無礙溶融。澄觀又稱它為空有無礙宗,位次第九,認為此宗說空是即有之空,談有是即空之有,互融雙絕,不礙兩存。

(9)相想俱絕宗︰這相當於五教中的大乘頓教。相是所緣境相,想是能緣心想。此宗談相想俱絕,一念不生即佛,泯所緣境相,絕能緣心想,直顯離言法性,所以稱為相想俱絕宗。

(10)圓明具德宗︰這相當於五教中的一乘圓教,說性海圓明,具足眾德,一多相融,主伴無盡。澄觀又稱它為圓融具德宗。(黃懺華)

〔參考資料〕 《五教止觀》;《華嚴五教章》卷上;《華嚴經探玄記》卷一;《華嚴經疏》卷二、卷三;《華嚴經疏鈔玄談》卷五、卷八;《圓覺經大疏》卷上之一;《華嚴宗之判教及其發展》(《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4});坂本幸男《華嚴教學の研究》。


內道

「外道」之對稱。即佛教徒相對於其他教門而稱自己的教法時所用的語詞。關於內外道之分別,有多種說法。北本《涅槃經》卷十七云(大正12‧465c)︰「善男子,道有二種,一者常,二者無常(中略)。外道道者名為無常,內道道者之名為常。」同經卷三十五又云(大正12‧572a)︰「或言佛性即是內道,何以故﹖菩薩於無量劫中,修習外道,若離內道,則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以佛性即是內道。」

道安〈二教論〉則云(大正52‧136c)︰「救形之教,教稱為外,濟神之典,典號為內(中略)。釋教為內,儒教為外。」吉藏《三論玄義》更比較震旦三玄與佛典九部,其文云(大正45‧2a)︰
「外但辨乎一形,內則朗鑒三世;外則五情未達,內則說六通窮微;外未即萬有而為太虛,內說不壞假名而演實相;外未能即無為而遊萬有,內說不動真際建立諸法;外存得失之門,內冥二際於絕句之理;外未境智兩泯,內則緣觀俱寂,以此詳之,短羽之於鵬翼,坎井之於天池,未足喻其懸矣。」

一般而言,原始及部派佛教以是否合乎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等三法印之原則為內外二道之分域。而無相大乘之見地則不侷限於此說,如《十二門論疏》說,道無內外,隨行人之道而自成內外,即以所得中道之立場,顯示不執於內外一異之差別相。


六大緣起

真言宗用語。以「地、水、火、風、空、識」六種元素為宇宙萬法之根本的緣起論。一般說來,顯教諸宗都主張森羅萬象緣起於平等一實的真如。然而,此係遮情門所談,未充分呈露其真相。

真言宗以地、水、火、風、空、識六大為萬有的根本,立於表德門而說宇宙萬有的開展。謂六大為一切萬法的本體,遍在法界,故又云六大體大。而且六大又有互具互遍之義,每一大各具其他五大而互遍,此稱為異類無礙。亦即在將六大分為色心時,六大是物而無非心,心而無非物,金胎兩部二而不二,不二而二。

又,某甲之六大與某乙之六大互具互遍,自在無礙,此稱為同類無礙。亦即︰佛的六大,原原本本也是地獄等眾生的六大,而地獄等眾生的六大就是佛的六大。

如是,異類和同類互具互遍的六大,實際上,是一切萬法的本體,是法爾的六大,乃法爾本有、古今同然的存在。而此法爾的六大,一由於因緣而呈現森羅的一切法,就稱為隨緣的六大。但其隨緣,並非只是隨緣,而是法爾即隨緣、隨緣即法爾。

總之,六大隨緣,事實上,是約現象即實在而述說的。這種說法比華嚴、天台的緣起論更進一步。

◎附︰神林隆淨著‧歐陽瀚存譯《密宗要旨》第七章

(一)六大之名稱
六大者,指地、水、火、風、空、識之六種。其中前五種稱五大,第六稱識大。

五大為物質之元素,識大為精神之元素。蓋認地水火風四大為萬有之本質,不獨佛教,其在印度,凡《烏巴尼夜陀》(Upaniṣad)、數論、勝論等,亦均有此說。又希臘有達勒斯(Thales,6009-5B.C.)之水元說,亞拿克西墨勒斯(Anaximenes)之空元說,額拿枯萊陀斯(Herakleitos,534~4759-5B.C.)之火元說,額模柏陀枯勒斯(Empedokles,490~430B.C.)之地、水、火、風四元說。又四大說,固不待論,即地、水、火、風、空、識之六界說,亦為業已盛行於原始佛教中者。但原始佛教不曰六大,而稱為六界。即六界說雖重在分析指示有關於人體構成之元素,然人類以外之物象,亦認為由六界所成立。惟密教則謂當有有情與非情之別,有情一方,識之作用雖為顯著;非情一方,則識毌寧為潛在之狀態,恰可視識為全無。若無有情與非情之別,則為六大圓具矣。

(二)六大緣起說
真言密教,就五大說更進一步,而建立六大緣起說。此六大有法然與隨緣二種。法然之六大,稱為性之六德,謂性之六德者,具有堅、濕、暖、動、無礙、了知。此堅濕等名,於原始佛教已明之,非密教獨特之說。凡斯六德,以指法爾法然,為諸法萬有實體上所具之本性,惟此性之六德,不能訴諸吾人之五官而得認識,吾人所得認識者,為地、水、火、風、空、識,名之為隨緣六大。隨緣六大者,即性之六德,隨緣顯示於現實之上,成為吾人認識之對象物之義。隨緣六大,與佛教通說之六界,為同一之物,依於吾人之業煩惱而感得者,與吾人之業煩惱共相隨逐,而成緣起。復次法然六大者,成就諸佛諸菩薩之體性。因諸佛諸菩薩,已無業煩惱,故非依於業煩惱所感得,而為不生不滅之實體。然此實體,非僅空理,乃色相莊嚴具足之體,而為吾儕所能觀見之物,故似於吾人凡夫所認知之六大,但非由業煩惱所造出,而當為自然本有之物也。似此名自然本有之六大為法然六大,或性之六德。法然六大者,非為業煩惱所纏綿之吾人所得認知,設此為吾儕凡夫所得感見,則不得不認為是乃依於如來加持感應之力也。

復次法然六大,與隨緣六大相對。若玩味其本末,則隨緣六大,依於業煩惱,為吾等所造出者。其實性不外為業煩惱之實相,假託於法然六大而存在者也。法然六大,為物之自體存在,與吾人之業煩惱,無若何關係。隨緣六大,因係假託於法然六大而存在,故大師以法然六大為能生,視四曼三密為所生。但密教僅稱六大之時,則指法然六大,非指隨緣六大。又以六大為一切萬有之本體,說為一切萬有能生之體,是時乃以所謂一切萬有云者,統攝於四曼三密二者之中而處理之。如說六大能生之時,則四曼三密,成為所生。蓋四曼為相大,三密為用大,六大為體大。綜合此體相用三大而觀察之,雖不外為於一實相之三方面,循於思索上之便利,區別為三,然自能生所生言之,則與子由母胎降生,其義殊異。蓋體相用三大,於三即一,一即三之關係而存在,以一實相,由思索上之立場,為體相用之區別考之,即不外為依據一實相之三方觀察法,故離體別無相與用存在,相與用之外,亦固別無體,雖立能生所生之名,不外為如本末始終差異之區別。雖稱為六大緣起,並不以諸法萬有,自六大緣起而來,蓋緣起當體之如實,即有六大,六大之如實,即成諸法萬有,斯乃不可忽者也。

(三)六大乃大師之新思想
於真言密教教義上,提倡六大體大之說,厥為弘法大師(774~835)。大師以前之密教諸大德,關於此事,尚未極力主張。大師於即身成佛義,樹立六大之說,其根據雖取諸《大日經》及《金剛頂經》,但兩部大經,文字上並未顯示六大之意義,故謂兩部各別說述六大之義,乃大師之新說。又大師並以為《大日經》曾舉示五大,《金剛頂經》曾舉示識大,其理由則大師以為六大之種子真言,乃出於阿(地)、卑(水)、羅(火)、吽(風)、欠(空)、吽(識)之六字真言。此六字中,前五字表五大,最後一字為識大之種子,以阿、卑、羅、吽、欠五字,配合五大。自《大日經》觀之,決非不自然者,至以吽字配合識大,則《大日經》上,究無說明,竊意此種意義,於《金剛頂經》,方始顯現耳。

「吽」字原為金剛手菩薩之種子,鍐字為智法身之種子。但在《金剛頂經》,智法身為果上之身,自不待言此果位智法身之因位身為金剛手菩薩,因位之菩薩以成為果上之法身,遂轉捨識而成轉得智。蓋即以為因位識勝,果位智德勝也。故若因位菩薩之心稱之為識,則果位法身佛之心稱之為智,乃深入於大師心意之思想,於是以為金剛手菩薩,乃因位之身,故識之作用為優。爰是以此菩薩種子之吽字,而視為識大之種子,夫然,自六大種子真言推之,大師之所謂六大,乃以宣顯兩部大經之要旨,洵可斷言。惟六大之種子真言,於密教之經軌,就吾人所得之知見為限,尚無定論。故此真言,殆大師自身所作,當可想像也。

就大師樹立六大緣起之新說,以為於此當具有種種之思考,若舉其重要者,則為(1)因明現象即實在之義,(2)因示金胎不二之思想。

以上二項,成為最有力之動機,使大師而提出六大緣起說者,詎非以此。現象即實在之哲學思想,足為大師最注重之即身成佛說之第一原理,以現象即實在故,乃得主張凡身即佛之說,金為智,胎為理,此之理與智,本來不二,而為五大之理所存。職是,遂以謂佛智必定潛在,當屬無違,似此因宣揚凡即是佛、生佛一如之教義,而昭顯金胎兩部大經中,認為具有極微妙之原理,斯即六大緣起說耳。是故關於六大緣起說,雖有種種弱點,其意義或有未能徹底,然當觀察大師樹立新說之苦衷,俾此六大緣起說,圓融大成,以完成此未完成之思想,並期授與成佛說以學理上之基礎,斯乃後學所極須黽勉從事者也。

(四)六大法身
復次真言宗不僅以六大為一法體,且視為一大法界身,稱之為六大法身。按六大法身之名,首創於覺鍐上人(1095~1143)。六大法身者,綜合十界,視宇宙全體為一,所命之名稱,蓋以指全宇宙之統一體。六凡(地獄、餓鬼、畜生、修羅、人、天)四聖(聲聞、緣覺、菩薩、佛)均不過可認為此六大法身部分的顯現,實則宇宙之事事物物,即至於一微塵亦咸圓具六大之德,其一一個體仍得胥視為六大法身。同時一一六大法身,更成為綜合統一之一體,而成為六大法身。似此視宇宙萬有為六大法身,其思想之肇始者,固為弘法大師,然當大師之時,僅六大法界體性之思想,業為甄明。其明白名此六大體性為六大法身,則為覺鍐上人。大師以六大法界體性,視為宇宙萬有之本體實相,此種本體實相外,任何皆不存在。六凡四聖之十界當體相,即諸法界之實相,即此可認為法界曼荼羅,大師識見之高,蓋即在此。大乘佛教之理想,亦遂至此境地。若以哲學上之詞句言之,是為現象即實在,據此哲學的見解,殆足以徹底明顯凡即是佛之理,是故視全宇宙為六大法界身時,吾人凡夫亦為六大法身,同時又為法界身之一分身。吾人真實了悟之時,自此剎那,吾人業已非凡夫迷人,而與宇宙大我之遍法界身,全為同一。蓋即視為體解娑婆即寂光土之妙諦,悟入凡即是佛之真實義者。似此意義之思想,弘法大師業已於即身成佛義等,力為陳說。故六大法身之名,雖至覺鍐上人時,始為使用,然思想已於大師時顯示之,殆為不可諱者。夫此六大法界身,即為宇宙法界身,以此全宇宙,視為一大法界存在,於此全宇宙萬有個個之物象,咸為大宇宙法界身之縮寫,其個個之物,完成為個個之物,且認為足可完成者,此個個物與全宇宙,圓融無礙自在,此不離彼,彼不離此,成為融混一體,於以保持全宇宙之秩序與統一,是乃真言密教哲學思想之基本原理也。

〔參考資料〕 《大日經》;《即身成佛義》;悟光《密教思想與生活》。


功德墳寺

指在墳墓旁所建立的私寺。又稱功德寺、功德院、墳寺、香燈院等。即由皇帝敕賜達官貴人,於祖墳旁附設的僧寺或尼院,稱為功德墳寺,其地位僅次於帝后的陵寺。此種私寺,除負責看守墳塋外,又須於忌日、生辰設祀獻供,春秋二季並須祭掃。主要在藉宗教作用為祖先祈冥福,並表達子孫之孝思,與佛教之福田思想關係頗深,因此其所冠之寺院名稱多為報忠、教忠、褒忠、慈孝、顯孝、報親、崇恩、資福等。

此種寺院,唐代已經存在。《佛祖統紀》卷四十有載,唐睿宗景雲二年(711),敕貴妃、公主家始建功德院;卷四十一又載,代宗大曆二年(767),詔輔相大臣始建功德院。五代時,後唐同光三年(925),閩王於國夫人塋郭之西(福州懷安縣)建香燈資福崇壽院;又,汴梁天清寺為周世宗的功德院(見丁傅靖所編《宋人軼事彙編》卷一)。

至宋代,敕賜功德墳寺之例甚多。如真宗於天禧五年(1021),對已故太尉王旦墳側僧寺,賜額「覺林院」;仁宗慶曆四年(1044),范仲淹奏請以墳側白雲寺為功德寺。其他,如岳飛的功德院為褒忠衍福禪寺,史彌遠有教忠報國寺等六所墳寺,錢忱有崇親惠因禪寺等三所墳寺。

宋代,功德墳寺享有免租稅,及被賦予歲度僧的許可、紫衣師號的下賜等特典;而且,寺院住持的任免權與寺領管理事務的執行,均在官權治外。具有這些優惠條件,乃使營設功德墳寺者日益增多,並產生諸多流弊。如墳寺成為王侯貴族私有財產的保障,或權貴有意指占有額寺院為墳寺,甚或一人占數寺,亦有多產的寺院為逃避科敷而主動成為達官貴人之墳寺等種種弊端。為此,朝廷曾幾度實行防止弊風的對策,如《佛祖統紀》卷四十六云(大正49‧419c)︰「(徽宗大觀)三年,敕勳臣戚里應功德墳寺自造屋置田,止賜名額,蠲免科敷,從本家請僧住持,不許指占有額寺院充墳寺功德,許御史臺、內侍省彈劾施行。」

宋代的禪教律三宗寺院皆有此類寺院,其中,以禪寺所佔比例最多,教律寺院不過數座而已。

此外,由於敕賜功德寺在宋代特別盛行,影響所及,一般有經濟能力之士庶亦多設置功德墳寺。此種風氣,至元代仍然風行。然而元代以後未有類似宋代的 敕賜功德寺,唯存一般士庶之墳庵。

〔參考資料〕 《范文正公集》附錄;《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九十七、卷一八九;《淳熙三山志》卷三十八〈寺觀〉;《宋會要輯稿》〈食貨‧免役下〉;《佛祖統紀》卷四十八;《宋代佛教史研究》(《世界佛學名著譯叢》{47});黃敏枝《宋代佛教社會經濟史論集》;小笠原宣秀《宋代佛教史の研究》。


大毗盧遮那成佛經疏

二十卷。唐‧善無畏講說,一行筆錄。又稱《大日經疏》、《大疏》、《本疏》、《無畏疏》。係《大日經》七卷三十六品中前六卷三十一品的註釋。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九冊。

開元十三年(725),善無畏譯畢《大日經》七卷後,為弟子一行等講解該經之深義;一行筆記善無畏所說,並加上自己的看法,而成《本疏》二十卷。開元十五年九月一行入寂,其弟子智嚴、溫古等奉師命再治《本疏》而成十四卷,改題為《大日經義釋》。相傳日本仍存有這兩種版本。《本疏》二十卷本由空海攜回,由東密所專弘;《義釋》十四卷本由慈覺攜回,為台密所依循。另外,《大日經》第七卷五品疏,由新羅零妙寺不可思議筆記善無畏口說而成《不思議疏》二卷。

全書二十卷中,第一卷至第三卷上半係解釋經之〈住心品〉,稱之為「口疏」,是通論全經大意,亦即密教教相(即理論)方面的說明。第三卷下半以下,註解經的〈具緣品〉至〈囑累品〉,稱之為「奧疏」,專釋事相,即密教具體的實踐方法行儀,未灌頂者不予傳授。全文所釋明快,能盡義旨,尤其〈具緣品〉以下,多用淺略、深祕二重釋,以發揮本經各種事相的深意。此外,又在第六卷阿闍梨所傳曼荼羅的圖位,補說經疏的曼荼羅。

疏文中,如係善無畏所作的解釋,則記「阿闍梨言」,若是一行自己的看法,則記「私謂」或「今謂」。所引的經論,有《大品般若》、《法華》、《華嚴》、《瞿醯》、《大智度論》、《中論》等,也引用《瓔珞經》、《無盡意經》、《大般涅槃經》、《佛性論》、《大乘莊嚴論》等書。

本書不單是解釋《大日經》的字句,而且將經中的思想再組織、再發展,使密教教理更趨完備,並發揮大乘佛教世、出世間不二的精神。此疏對於日本真言密教的開展影響頗鉅;如空海多依本書所說以組織其宗義,所著《即身成佛義》、《吽字義》等重要思想,皆依據本書而來。

本書之註釋在中國不多見,日本則甚多,主要有宥祥《大疏義述》三十一卷、信日《大疏勘文》三十卷、宥範《大疏妙印鈔》八十卷、杲寶《大疏演奧鈔》六十卷、道範《大疏遍明鈔》二十一卷、宥快《大疏鈔》八十五卷等。

◎附︰《文殊大藏經》密教部一〈大毗盧遮那成佛神變加持經導論〉(摘錄)

《大日經疏》與《義釋》之優劣
慈覺大師請來之《義釋》十四卷,成為台密專用疏本,被視為比弘法大師請來之《大日經疏》更佳。智證大師之《義釋目錄》中,舉出三點,判定《大日經疏》較《義釋》為劣︰(一)與普通之疏釋體裁不同,沒有作成大意等三段之解釋,而直接解說本經之文句。(二)文句晦澀難懂,前後句法不完整,故初學者不易解其意。(三)遺漏祕要,即《菩提心論》中所註,將《法華經》所謂開示悟入,與四種阿字配合一段,乃是此經之最極祕要,而《大日經疏》無此段文字,《義釋》上卻明白記述。因有此三缺點,故稱《大日經疏》較《義釋》為劣。

高野山寶性院宥快法印,於《大日經疏第一本鈔》卷第一中,針對智證大師所謂之第二缺點,予以辯白。曰︰「今疏相傳亂脫讀之,故直如釋不讀之,然者不足為難,不傳亂脫讀之不分明云,不知今疏意可人……。」又沙門阿寂記之《妙印鈔》卷第一中,敘述《疏》較《義釋》為佳。其鈔作︰「問曰︰以何得知二十卷勝正,依之寺門人云二十卷疏草安本也,十四卷如中書,十卷精書也云云。若然者上中下自顯然,故殊以十卷義釋可為勝正耶﹖答曰︰二十卷疏,是疏家之正說,一行之直記也,故不交他人之言。十四卷並十卷義釋,是疏家御遷化後,自宗他宗之人師交雜記之,全是非疏家之御再治,豈足為指南耶﹖爰以安然自云︰此義釋本三藏說一行記,智儼、溫古再治之間,本記之外多加人言,(中略)然間彼義釋中,師資相承大事等不載處是多,(中略)然今疏雖未再治,正是無畏之直說,一行之正記也,共是為見諦之阿闍梨,同為密宗之祖師,豈雖一偈一句,有不通達之處耶﹖仍以此疏無畏、一行、不空、惠果師資付屬嫡嫡相承明鏡也。」

安然和尚如此反駁台密一家所論,是多少有道理的。《義釋》只有燕京圓福寺覺苑所撰述之《演密抄》十卷而已,《大日經疏》卻有多家註釋,由此觀之,應可視《大日經疏》優於《義釋》。

東密對《大日經疏》之講傳與點本

講解《大日經》時,自古以來,即不直接以經來講述,一般慣例是講述《大日經疏》,而開此例的則是弘法大師。據《久米寺流記》所述,大同二年(807)大師歸朝後,同年十一月八日,於久米寺之雁塔,講解《大日經疏》。實慧、真濟、真紹、堅慧、真然等諸大弟子,皆列席聽講。大師之《大日經疏文次第》一卷,約於此時製成。又實慧大德(此時二十一歲),筆錄大師之講傳,即為現登載於《大疏祕記集》之《遮那經文疏傳》八卷。

如前所述,從大師在世時起,才發起研究《大日經》之風氣。而掀起研究高潮的仍然以大師為始。

仁明天皇承和二年(835)正月二十二日,在太政官符(治部省)奏稱︰大毗盧舍那成佛經業一人,應習大毗盧舍那所說之諸尊法中之一尊之儀軌,並學《大毗盧舍那經》〈住心品〉,及《疏》五卷。並兼習默寫、暗誦梵字「大佛頂陀羅尼」。又應學習《即身成佛義》。右沙門大僧都傳燈大法師位空海奏。

由上述得知大師對研究《大日經》的學生有何期望。官符文中所謂《疏》五卷,如依尚祚阿闍梨之《初學大要鈔》所載,是指《住心品疏》三卷、《疏》第六卷及第七卷。在第六卷中,明示五種三昧道,第七卷則為釋說五十字門。因為上述諸卷〈住心品〉均屬教理之內容,大師入滅後,承和十三年(846)四月二十五日,實慧僧都(786~847)於高野山金堂之東座,講述上列經典,此時僧都為六十一歲,真然、真雅等諸德具來聽講。其後小島之真興僧都(934~1004)受傳此疏,又中院之明算上人(1021~1106)受傳於小野之曼荼羅寺之成尊僧都(1012~1074)。講述中所使用之《大日經疏》,據稱現尚存於尚野山之龍光院中。同書之後跋文中稱︰天喜六年(1058)戉戍七月二十六日甲子日曜鬼全滿日吉三吉願日,始受學於小野僧都御房,同學有阿闍梨義範、阿闍梨源尊,求法者為明算上人。但,須依大師之點本奉讀。

以上見中院本之書後跋文。此點本是ヲコト點本,ヲコト點本分成東大寺點本、喜多院點本、中院僧正點本等各種不同本。因為ヲコト點本不易閱讀,因此大樂院信日阿闍梨(﹖~1037)及寶性院玄海法印(﹖~1347)等協議,而改以日文片假名點讀。《大日經疏》之點本計有十三種,列記於宥快師之《傳授鈔》中。

西元1300年初,玄海法印著《疏聞書》,信日阿闍梨著《大日經疏勘文》三十卷,信堅阿闍梨則有《大日經疏聞書》三十八卷,從那時起於高野山盛行講述《大日經疏》。

對《大日經疏》的研究
《大日經》與《大日經疏》在東密認為是同具權威性,並且東密所謂《大日經》之研究,即為研究《大日經疏》之意。由此可見,《大日經疏》並非僅為《大日經》之註釋,而是更具有重大的意義。弘法大師之著作中,明顯指出立教開宗之宗義為《即身成佛義》、《聲字義》、《吽字義》、《二教論》、《祕藏寶鑰》、《般若心經》等六部,這其中所具重要意義皆出於《大日經疏》。然而大師沒有揭示《大日經疏》之名,但是大師所取之意,所著之文,大約照疏中所記之文。由此可知大師認為《大日經疏》所負意義甚大。台密對《大日經疏》、《大日經義釋》及《義釋》的註解《演密抄》的研究者都甚少。東密則相反,東密對真言密教的研究,弘法大師的著作不用提是必讀的,而認為更進一步則需研究《大日經疏》。

密教內容分為事相與教相。教相的根源為〈住心品〉及此品的註釋《住心品疏》。後者通常稱為《口疏》。作為密教之教相學者資格之一,是需要有足以表現對《口疏》有深入研究的著作。其次,作為精通事相者的資格之一是詳研野澤十二流,更進一步對《大日經》〈具緣真言品〉以下三十品,及對《奧疏》部分等具有深入造詣者,則稱為事相大家。除《大日經》外,台密對《金剛頂經》稍有涉及,至於東密差不多可以說完全沒有接觸。我們可以想見《大日經》及《大日經疏》自古以來就是真言密教的研究中心。

至於東密對《大日經》特別是《大日經疏》的研究熱潮究竟是何時開始的﹖這該是始於鎌倉時代初期,法性、道範二師為先驅者。王朝最興盛時之傳教、弘法、實慧、慈覺、智證、安然諸大德所在時代,因為也適為密教興起時,由於研究《大日經》及《大日經疏》,而有許多著作問世,在此時代所謂研究密教,差不多意指研究《大日經疏》,可見《大日經疏》受重視的程度。於鎌倉初期首開其端,北條氏全盛時代,於高野山有賴瑜、信日兩師;根來山則推聖憲,而伊豆之妙淨上人,為東寺賴寶慧眼所識,後終不辱大覺寺後宇多法皇的知遇,而有《淨不二鈔》三十一卷之著作,又其學風擴及於京都真言宗之諸大寺。所謂東寺三寶即為賴寶、杲寶、賢寶三師,係推動當時之研究熱潮者,並修正大樂院信日的《大日經疏勘文》三十卷,且補其不足,三人且為研究《奧疏》之集大成者,著有《演奧鈔》五十六卷。而妙淨上人門下有備後法師源暹、讚岐善通寺宥範及鎌倉理智光寺的榮智上人。榮智是傳妙淨之心印者。


月光童子

又作月明童子、月光菩薩。為佛陀時代王舍城長者申日之子。

依《月童子經》所載,佛在王舍城時,不蘭迦葉等六師外道嫉佛之正法漸盛,與城中長者(即國相大臣)申日共謀害佛之策。申日乃設火坑毒飯,虛意請佛應供,佛實知其詭計,以愍彼之狂愚而受請。時,申日之子月光,年十六,識德高,諫父申日,且讚嘆佛德。並說佛身為金剛不壞之體。申日不聽,遣使者迎佛。佛即以神力現諸莊嚴,與諸菩薩眾同至申日家;其時火坑忽變為浴池,申日大驚而悔罪。六師及其弟子等,則羞慚逃竄。佛乃說八解、四諦、三脫、六度等法。申日因而開悟,得不退轉法忍。

此外,《申日經》內敘述佛之懸記,說月光童子將來當出現於中國而成為聖君,經云(大正14‧819b)︰「佛告阿難︰我般涅槃千歲已後,經法且欲斷絕。月光童子當出於秦國作聖君,受我經法興隆道化。秦土及諸邊國,鄯善、烏長、歸茲、疏勒、大宛、于填及諸羌虜夷狄,皆當奉佛尊法。」又,《德護長者經》卷下也述及月光童子,謂其將於閻浮提大隋(又作脂那)國內作大國王。且令國內一切眾生信佛法、種諸善根。此外,《寶雨經》卷一亦記載佛對東方月光天子宣說(大正16‧284b)︰
「我涅槃後最後時分,第四五百年中法欲滅時,汝於此贍部洲東北方摩訶支那國,位居阿鞞跋致,實是菩薩故現女身為自在主。經於多歲正法治化,養育眾生猶如赤子,令修十善能於我法廣大住持建立塔寺,又以衣服飲食臥具湯藥供養沙門,於一切時常修梵行,名曰月淨光。」

〔參考資料〕 《月燈三昧經》;《月明菩薩經》。


王恩洋

現代佛教學者。為唯識學大師歐陽漸的學生,精唯識。字化中,四川南充人。初就讀北大,兼圖書館職務,因黃樹因引見,從歐陽漸學,專究法相唯識。西元1922年支那內學院成立,王氏任導師,曾講《菩薩藏經》、《二十唯識論》、《唯識通論》等課。1925年法相大學特科開辦,任該校主任,並繼續擔任講席。

王氏在支那內學院期間,曾作《大乘起信論料簡》,從義理上辯破《大乘起信論》,評駁該論等同外道,因而引起了太虛一派挺身為《起信論》辯護,釀成一次極熱烈的法義之爭。

1931年左右,抱病家居,偃息山林。後得黃聯科資助,於四川南充建修龜山書房,弘講佛學,並出版《人生學》、《世間論》、《唯識研究》諸書。

對於王恩洋其人,歐陽漸曾評說︰「化中蓋以導俗繩眾為歸竟也」(《與李正剛書》)。王氏著作,除唯識學的疏釋外,確有許多基於佛教立場的導俗繩眾之作,譬如其《人生學》就是一部以佛教精神為內涵的人生哲學鉅著。由此可見,王氏確是一位致力推廣佛教的精神與義理於現代社會的學者。所著諸書,曾被輯為《龜山叢書》行世。

〔參考資料〕 東初《中國佛教近代史》第二十二章。


四十八輕戒

大乘律中的四十八種輕制戒。略稱四十八輕。語出《梵網經》卷下。此四十八輕戒與十重禁戒都是大乘菩薩所應受持,不分僧俗,七眾共受。

輕戒,謂犯行輕微的戒條。此一名稱,諸經所說不同。《梵網經》稱為輕垢,《菩薩地持經》、《優婆塞五戒威儀經》名為突吉羅,《瑜伽師地論》翻為惡作,《優婆塞戒經》、《菩薩善戒經》稱為失意罪。輕垢,謂其體非重故名輕,黷污清淨之行故名垢。突吉羅是梵文音譯,意為惡作或惡說。失意,謂犯輕戒者,乃是忘念所作,違背了修持者受戒時的意願,所以稱為失意。

此外,諸經所說的輕戒之數量,也不相同。如《菩薩地持經》說四十二種。《瑜伽師地論》說四十四種。《菩薩善戒經》說五十種。《菩薩內戒經》除五重戒外,別列四十二種。《優婆塞戒經》於六重禁之外,出二十五種。《優婆塞五戒威儀經》於四重禁之外,舉出三十八種。《大方等陀羅尼經》說二十四種。此中,《地持》、《瑜伽》、《善戒》等所說,戒相大體一致,其餘則差異較大。

玆依智顗《菩薩戒義疏》所載,此四十八戒之名目如次︰(1)不敬師友戒、(2)飲酒戒、(3)食肉戒、(4)食五辛戒、(5)不教悔罪戒、(6)不供給請法戒、(7)懈怠不聽法戒、(8)背大向小戒、(9)不看病戒、(10)畜殺眾生具戒、(11)國使戒、(12)販賣戒、(13)謗毀戒、(14)放火燒戒、(15)僻教戒、(16)為利倒說戒、(17)恃勢乞求戒、(18)無解作師戒、(19)兩舌戒、(20)不行放救戒、(21)瞋打報仇戒、(22)憍慢不請法戒、(23)憍慢僻說戒、(24)不習學佛戒、(25)不善和眾戒、(26)獨受利養戒、(27)受別請戒、(28)別請僧戒、(29)邪命自活戒、(30)不敬好時戒、(31)不行救贖戒、(32)損害眾生戒、(33)邪業覺觀戒、(34)暫念小乘戒、(35)不發願戒、(36)不發誓戒、(37)冒難遊行戒、(38)乖尊卑次序戒、(39)不修福慧戒、(40)揀擇受戒戒、(41)為利作師戒、(42)為惡人說戒戒、(43)無慙受施戒、(44)不供養經典戒、(45)不化眾生戒、(46)說法不如法戒、(47)非法制限戒、(48)破法戒。

〔參考資料〕 《菩薩戒義疏》卷下;《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四~卷六;《梵網經古迹記》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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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行事鈔用諸部文意

亦名:用諸部文意

子題:持律六師、六師

行事鈔‧序:「第四,用諸部文意。(一,敘律分宗)(一、本同計異)統明律藏,本實一文。但為機悟不同,致令諸計嶽立。(二、隨計分宗)所以隨其樂欲,成立己宗。競釆大眾之文,用集一家之典。(三、別異之相)故有輕重異勢,持犯分塗,有無遞出,廢興互顯。(二,明今取用)(一、正取諸部)(一﹑立宗標示)今立四分為本。若行事之時,必須用諸部者,不可不用。……(三﹑正明取意)然行藏之務實難,取捨之義非易。且述其大詮,以程無惑。謂此宗中文義俱圓,約事無缺者,當部自足,何假外求?餘有律文不了,事在廢前,有義無文,無文有事。如斯眾例,並取外宗成此一部。又所引部類,必取義勢相關者,可用證成,必緩急重輕,是非條別者,準論不取。故文列四說,令勘得失;十誦墨印,義亦同之。若此以明,則心境相照,動合規猷。繁略取中,理何晦沒?若不鏡覽諸部,偏執一隅。涉事,事則不周;校文,文無可據。遂師心臆見,各競是非。互指為迷,誠由無教。若四分判文有限,則事不可通行,還用他部之文以成他部之事或二律之內,文義雙明,則無由取捨。便俱出正法,隨意釆用。(四﹑檢閱無濫)然行用正教,親自披閱,恐傳聞濫真故也。(二、兼用六師)(一﹑列示諸見)又世中持律,略有六焉:一﹑唯執四分一部,不用外宗。如持衣說藥之例,文無,止但手持而已。二﹑當部缺文,取外引用。即用十誦持衣加藥之類。三﹑當宗有義,文非明了。謂狂顛足數睡聾之類。四﹑此部文意具明,而是異宗所廢如捨淨地直言說戒之類。五﹑兼取五藏,通會律宗。如長含中不令更試外道。六﹑終窮所歸,大乘至極。如楞伽涅槃,僧坊無煙,禁斷酒肉五辛、八不淨財之類。此等六師,各執正言,無非聖旨。但由通局兩見,故有用解參差。(二﹑顯今此宗)此鈔所宗,意存第三、第六。餘亦參取,得失隨機,知時故也。」資持記釋云:「第四門,上明考體專用一宗。然或被事不周,須通他部,故此明之。欲曉此門文相大意,須以三問,前以激之。問:『受體既從四分,秖合專依本宗,何以今鈔備引諸部?約體明隨,其義安在?』問:『三藏所詮,事理兩異,既宗律藏,何以下引阿含等經及餘小論,豈非化制不分耶?』問:『律是小乘,教限須別,安得輒用華嚴涅槃地持智論,豈非大小濫耶?』若不明示,學者俱疑。故此決之,尋文可見。問:『今鈔通用三藏,何以但標諸部?』答:『諸律體相既殊,須明引用分齊。是故此門正明諸律。至後六師,方通經論。有云諸部通收經論非也。』」(事鈔記卷二‧七‧一)


[法相辭典(朱芾煌)]
一切相妙智

無性釋九卷三十一頁頌云:由三身至得具相大菩提,一切處他疑,最勝者;歸禮。此頌顯示一切相妙智性。一切行相,皆正了知;名一切相妙智。此妙智體,名一切相妙智性。即是一切所知境界一切行相殊勝智體。言三身者,謂自性等。由此三身,至得具相無垢無礙妙智自性大菩提果。言具相者,具一切相。有說:無常等十六種行相,名一切相。菩提用彼為先因故。有餘復說:即此及餘一切諸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無所得相,名一切相。有餘復說:非於此中說治所治諸品類相。然說一切義利圓滿;如如意珠,具一切相。我今觀此一切相者,即是一切障斷品類。所以者何?永斷一切障品類故。謂斷一切所知障品,及斷一切習氣品故。又此具相大菩提者:即是正知一切境相。是故能斷一切他疑。一切處者:一切世間。他疑,即是所有人天一切疑惑。於此他疑,皆悉能斷。由此能斷一切人天疑惑作用,顯一切相妙智殊勝。


五相修奢摩他毗缽舍那

攝論三卷二頁云:修此諸地,云何可見?謂諸菩薩、於地地中,修奢摩他毘缽舍那,由五相修。何等為五?謂集總修、無相修、無功用修、熾盛修、無喜足修。如是五修,令諸菩薩、成辦五果。謂念念中,銷融一切麤重依止;離種種想,得法苑樂,能正了知週遍無量無分限相大法光明;順清淨分無所分別無相現行,為令法身圓滿成辦,能正攝受後後勝因。


四大種

瑜伽三卷三頁云:或有聚中,四大種可得。謂於內色聚中,如薄伽梵說:於各別內身,若毛髮等,乃至糞穢,是內地界;若小便等,是內水界;若於身中所有暖等,是內火界;若上行等風,是內風界。如是若於此聚,彼相可得,說彼相為有;若不可得,說彼相為無。

二解 五蘊論一頁云:云何四大種?謂地界、水界、火界、風界。云何地界?謂堅強性。云何水界?謂流濕性。云何火界?謂溫燥性。云何風界?謂輕等動性。

三解 廣五蘊論一頁云:云何四大種?謂地界、水界、火界、風界。此復云何?謂地堅性,水濕性,火暖性,風輕性。界者,能持自性所造色故。

四解 集論一卷二頁云:云何四大種?謂地界、水界、火界、風界。何等地界?謂堅硬性。何等水界?謂流濕性。何等火界?謂溫熱性。何等風界?謂輕等動性。

五解 如名色差別中說。

六解 俱舍論一卷九頁云:既言無表,大種所造。大種云何?頌曰:大種謂四界,即地水火風,能成持等業,堅濕暖動性。論曰:地水火風,能持自相及所造色,故名為界。如是四界,亦名大種,一切餘色所依性故,體寬廣故,或於地等增盛聚中,形相大故,或起種種大事用故。此四大種能成何業?如其次第,能成持、攝、熟、長四業。地界能持,水界能攝,火界能熟,風界能長。長謂增盛,或復流引。業用既爾,自性云何?如其次第,即用堅、濕、暖、動為性。地界堅性,水界濕性,火界暖性,風界動性。由此能引大種造色,令其相續,生至餘方。如吹燈光,故名為動。品類足論及契經言:云何名風界?謂輕等動性;復說輕性為所造色。故應風界動為自性,舉業顯體,故亦言輕。

七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二十七卷五頁云:問:何故大種唯四?脅尊者曰:此不應責。所以者何?若增若減,俱亦生疑,不以疑故,便違法相,但隨聖教,唯說四種。有餘師言:若減四者,功用便闕;若過四者,則亦無用。如方床座,唯有四足。問:何故名大種?答:大而是種,故名大種。如言大地,如言大王。義別體同,應持業釋。問:云何大義?云何種義?答:能減能增,能損能益,體有起盡,是為種義。體相形量,遍諸方域,成大事業,是為大義。問:此四云何成大事業?答:與大積聚造色為依,令壞令成,是大事業。由此唯四,不減不增,謂減不能成大事業,增於事業復為無用。問:餘法何緣不名大種?答:餘無如是大種相故。謂無為法,大而非種;其餘有為種,而非大故。唯此四,得名大種

八解 入阿毗達磨論上一頁云:大種有四。謂地水火風。界能持自共相。或諸所造色。故名為界。此四大種如其次第以堅濕暖動為自性。以持攝熟長為業。大而是種故名大種。由此虛空非大種攝。能生自果是種義故。遍所造色故名為大。如是大種唯有四者。更無用故。無堪能故。如床座足。

九解 五事毗婆沙論上四頁云:四大種者:問:何故大種唯有四耶?脅尊者曰:此責非理。若減若增,俱有疑故。不違法相,說四無失。有作是說,為遮外道大種有五,故唯說四。彼執虛空亦是大種。問:何故虛空不名大種?答:虛空無有大種相故,謂大虛空,是大非種。以常住法,無造作故。大德妙音亦作是說。虛空、大種,其相各異。虛空雖大,而體非種。又諸大種,若能成身,多是有情業異熟攝。虛空無彼業異熟相,是故虛空定非大種。問:所說大種,其義云何?答:亦種亦大,故名大種。如世間說大地、大王。問:此中所說種是何義?答:能多積集,能大障礙,能辦大事,故名為種。問:此四大種作何事業?答:此四能造諸所造色。謂依此四,諸積集色、大障礙色皆得生長,如是名為大種事業。又云:何謂大種?其相云何?答:地等界名大種,堅等性是其相。問:若堅性等是地等相,所相、能相豈不成一?答:許此成一,亦有何過。故毗婆沙作如是說:自性我物相本性等,名言雖殊,而義無別。不可說諸法離自性有相。如說涅槃寂靜為相,非離寂靜別有涅槃。此亦應然,故無有過。此中堅性,即堅分堅體,約種類說。堅性是地界,然此堅性差別無邊。謂內法中爪髮等異,外法中有銅錫等殊。又內法中手足等堅異,外法亦爾。故堅性無邊。問:若爾,堅性應共相攝,云何說為地等自相?答:堅性雖多,而總表地。如多變礙,總表色蘊。所表既一,故非共相。有說堅性通二相攝,觀三大種則成自相。若觀堅類有內外等無邊差別,復成共相。如變礙性通二相攝,觀餘四蘊,則成自相。若觀色性有十一種品類差別,復成共相。又如苦諦,其相逼迫,觀三諦時此成自相。若觀有漏五蘊差別,即此逼迫復成共相。堅性亦然,故通二種。問:若如是者,云何建立自共相別,不相雜亂?答:以觀待故,無雜亂失。謂若觀彼,立為自相;未嘗觀彼,立為共相。若復觀此,立為共相;未嘗觀此,立為自相故。自共相觀待而立。問:已知大種相各有異,大種作業差別云何?答:地界能持住行二類,令不墜落;水界能攝性乖違事,令不離散;火界能熟不熟物類,令不朽敗;風界能令諸物增長或復流引。是謂大種各別事業。問:地水火風各有二性,謂堅等性及色性攝。云何一法得有二相?答:一法多相,斯有何失。如契經說:一一取蘊,有如病等無量種相。或堅等性,是地界等自相所攝;其中色性是地界等共相所攝,故於一法有二種相。一自二共,亦不違理。問:如是四界可相離不?答:此四展轉,定不相離。云何知然?契經說故。入胎經說:羯賴藍時,若有地界無水界者,其性乾燥,則應分散;既不分散,故知定有水界能攝。若有水界,無地界者,其性融釋,則應流泒;既不流泒,故知定有地界能持。若有水界,無火界者,其性潤濕,則應朽敗;既不朽敗,故知定有火界能熟。若有火界,無風界者,其性則應無增長義;既漸增長,故知定有風界動搖。問:若爾,經說當云何通?如契經說:苾芻當知,於此身中,火界若發,或即令捨命,或生近死苦。答:經依增盛不增盛說,不言火體身中本無。問:地界與地有何差別?答:地界堅性,地謂顯形。地界能造,地謂所造。地界觸處身識所識。地謂色處,眼識所識,是謂地界與地差別,水火亦然。


色處

俱舍論一卷六頁云:論曰:言色二者,一、顯,二、形。顯色,有四。青、黃、赤、白。餘顯是此四色差別。形色,有八。謂長為初,不正為後。或二十者,即此色處,復說二十。謂青、黃、赤、白、長、短、方、圓、高、下、正、不正、雲、煙、塵、霧、影、光、明、暗。有餘師說:空一顯色,第二十一。此中正者:謂形平等。形不平等,名為不正。地水氣騰,說之為霧。日燄名光。月星火藥寶珠電等諸燄,名明。障光明生,於中餘色可見;名影。翻此為闇。餘色易了,故今不釋。或有色處,有顯無形。謂青黃赤白影光明暗。或有色處,有形無顯。謂長等一分身表業性。或有色處,有顯有形。謂所餘色。有餘師說:唯光明色,有顯無形。現見世間青等色處,有長等故。如何一事具有顯形?由於此中俱可知故。此中有者,是有智義。非有境義。若爾;身表中亦應有顯智。

二解 法蘊足論九卷七頁云:云何色處?謂色,為眼已正當見,及彼同分;是名色處。又色,為眼增上發眼識,已正當了別,及彼同分;是名色處。又色,於眼已正當礙,及彼同分;是名色處。又色,為眼已正當行,及彼同分;是名色處。如是過去未來現在諸所有色,名為色處;亦名所知;乃至所等證。此復云何?謂四大種所造青黃赤白雲煙塵霧長短方圓高下正不正影光明闇空一顯色,相雜紅紫碧綠皂褐,及餘所有眼根所見,眼識所了,所有名號異語增語想等想施設言說,謂名色,名色界,名色處,名彼岸。如是色處,是外處攝。

三解 品類足論二卷十四頁云:色處云何?謂色,為眼已正當見,及彼同分。

四解 大毗婆沙論七十三卷十四頁云:問:色處云何?答:諸色為眼已正當見,及彼同分;是名色處。已所見等言,如界中已釋。乃至法處,應知亦爾。問:若十色處,法處少分,皆體是色;何故唯一名色處耶?答:唯此一處,色相麤顯,易見易了;故名色處。餘處不爾,故立別名。復次唯此一處,是二眼境。謂肉天眼。故名色處。餘處不爾,故立別名。復次唯此一處,是三眼境。謂肉天聖慧眼。故名色處。餘處不爾,故立別名。復次唯此一處,是二眼境,眼識所緣;故名色處。是故尊者妙音說曰:若二眼境,眼識所緣;立色處名。餘處不爾。復次若有麤細長短此彼方處可了;立色處名。餘處不爾,故非色處。復次若形相大,及可積聚,易了知者;立色處名。餘處不爾,故非色處。復次若可種植增長易了;立色處名。餘處不爾,故非色處。種植增長,通內外分。外分種植,謂下種時。增、謂萌芽時。長、謂莖葉花果時。內分種植,謂羯刺藍位。增、謂頞部曇位。長、謂閉尸,鍵南,缽羅奢佉等位。復次若可施設為方隅性;立色處名。餘處不爾,故非色處。唯於色處,施設一切方隅自性,非餘處故。復次若可施設踰繕那性;立色處名。餘處不爾,故非色處。唯於色處施設一切踰繕那性,非餘處故。復次若能覆蓋諸餘色法,如巾帽者;立色處名。餘處不爾,故非色處。唯有色處,能總覆蓋諸餘色法,非餘處故。復次若處,具有形色顯色;立色處名。餘處不爾,故非色處。復次若處,具有二十種色,或二十一;立色處名。餘處不爾,故非色處。


別義意趣

攝論二卷十二頁云:三、別義意趣。謂如說言:若已逢事爾所殑伽河沙等佛;於大乘法,方能解義。

二解 世親釋五卷十二頁云:別義意趣中,於大乘法方能解義者:謂於三種自性義理,自證其相。若但解了隨名言義是佛意者;愚夫於此,亦應解了。故知此中言解義者;意在證解。要由過去逢事多佛。無性釋五卷十一頁云:別義意趣者:謂證相大乘法義,與教相大乘法義,甚有差別。由此意趣,作如是言:若已逢事爾所殑伽河沙等佛;於大乘法,方能解義。極懸遠故。於大乘法,簡取聖者自內所證;簡去隨言所解了義。

三解 雜集論十二卷十四頁云:別義意趣者:如說:一切諸法皆無自性。如是等言,不可如文便取義故。


法身最初證得

攝論三卷十五頁云:復次云何如是法身最初證得?謂緣總相大乘法境無分別智及後得智、五相善修;於一切地善集資糧,金剛喻定、破滅微細難破障故。此定無間,離一切障;故得轉依。


聲聞無學依變化身證無上覺

成唯識論八卷十四頁云:如有論說:聲聞無學,永盡後有;云何能證無上菩提?依變化身,證無上覺。非業報身。故不違理。若所知障助無漏業能感生死;二乘定性,應不永入無餘涅槃?如諸異生,拘煩惱故。如何道諦,實能感苦?誰言實感。不爾如何?無漏定願,資有漏業,令所得果,相續長時,展轉增勝;假說名感。如是感時,由所知障為緣助力,非獨能感。然所知障,不障解脫。無能發業潤生用故。何用資感生死苦為?自證菩提,利樂他故。謂不定性獨覺聲聞,及得自在大願菩薩,已永斷伏煩惱障故;無容復受當分段身。恐發長時修菩薩行,遂以無漏勝定願力,如延壽法,資現身因;令彼長時與果不絕。數數如是定願資助,乃至證得無上菩提。彼復何須所知障助?既未圓證無相大悲;不執菩提有情實有,無由發起猛利悲願。又所知障,障大菩提。為永斷除;留身久住。又所知障,為有漏依。此障若無,彼定非有。故於身住,有大助力。若所留身,有漏定願所資助者;分段身攝。二乘異生所知境故。無漏定願所資助者;變易身攝。非彼境故。由此應知變易生死,性是有漏異熟果攝。於無漏業,是增上果。有聖教中說為無漏出三界者;隨助因說。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三大

體大、相大、用大。體大是一切眾生心的體性,真如平等,無生無滅,不增不減,畢竟常在;相大是一切眾生心的自性,具足大智大悲常樂我淨等一切功德;用大是一切眾生心的體性,具足一切的功德,內可自我觀照,薰陶妄心,外可顯現報化二身,教化眾生。此三大中之體大是真如的體性,相大是真如的德相,用大是真如的作用,大是周遍於一切法界的意思。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ㄏㄨㄞˊ, [動]

懷著,內心存著某種意念。同「懷」。《漢書.卷九七.外戚傳下.孝成許皇后傳》:「將相大臣褢誠秉忠,唯義是從。」唐.顏師古.注:「褢,古懷字。」


破繭而出

ㄆㄛˋ ㄐㄧㄢˇ ㄦˊ ㄔㄨ, 1.蠶作繭變蛹後,化蛾破繭的過程。今多用以指事情真相大白。

2.掙脫束縛。如:「她終於破繭而出,闖出自己的一片天空。」


暴白

ㄆㄨˋ ㄅㄞˊ
相大白。《喻世明言.卷二.陳御史巧勘金釵鈿〉:「何期爹爹不行細訪,險些反害了公子性命,幸得暴白了!」


投案

ㄊㄡˊ ㄢˋ
犯法的人主動到警察局說明犯罪的過程,並聽候審判。如:「這件刑案的疑點,在他投案說明後,已經真相大白。」


推移

ㄊㄨㄟ ㄧˊ
變遷、轉換。《莊子.秋水》:「夫不為頃久推移,不以多少進退者,此亦東海之大樂也。」《三國志.卷五九.吳書.吳主五子傳.孫登傳》:「臣聞為政聽民,律令與時推移,誠宜與將相大臣詳擇時宜。」


貍貓換太子

ㄌㄧˊ ㄇㄠ ㄏㄨㄢˋ ㄊㄞˋ ㄗˇ
戲曲劇目。宋代故事戲。敘述宋真宗妃劉妃因妒李妃產子趙稹,以貍貓偷換太子,誣李妃產妖,使其貶入冷宮,劉妃得以冊立為后。後又火燒冷宮,李妃在逃出後流落民間。李妃原命人將趙稹投入河中,幸經太監搭救,送往八賢王府,長成繼帝位為宋仁宗。後包拯巧遇雙目失明的李妃,得知實情,乃大力審案,終使真相大白。劉妃被打入冷宮,迎李妃入宮,故事圓滿結束。


綠衣使者

ㄌㄩˋ ㄧ ㄕˇ ㄓㄜˇ, 1.鸚鵡。相傳唐時長安城富豪楊崇義,為其妻劉氏及鄰人李弇所殺,埋於枯井中。當縣官至楊府蒐證時,案發當時唯一在現場的鸚鵡突然開口說:「殺家主者劉氏、李弇也。」於是真相大白。唐玄宗得知後,封此鸚鵡為綠衣使者,自此,綠衣使者復為鸚鵡的代稱。見五代周.王仁裕《開元天寶遺事.卷上.鸚鵡告事》。

2.郵差。也稱為「綠衣人」。


家下

ㄐㄧㄚ ㄒㄧㄚˋ
家中。《三國演義.第八八回》:「丞相若肯放我弟兄回去,收拾家下親丁,和丞相大戰一場。」《老殘遊記.第七回》:「因家下有點事情,急於回家,不能耽擱了。」


親丁

ㄑㄧㄣ ㄉㄧㄥ
親人。如兄弟、父母、妻子等。《三國演義.第八八回》:「丞相若肯放我弟兄回去,收拾家下親丁,和丞相大戰一場。」《醒世恆言.卷二○.張廷秀逃生救父》:「且說那仇家是何等樣人,姓甚?名誰?有甚家事?拿了時,可有親丁出來打官司告狀的麼?」也稱為「親類」。


真相大白

ㄓㄣ ㄒㄧㄤˋ ㄉㄚˋ ㄅㄞˊ
真實的情況已完全明白。如:「經過警方鍥而不捨的偵察,案情終於真相大白。」


抽絲剝繭

ㄔㄡ ㄙ ㄅㄛ ㄐㄧㄢˇ
比喻由淺入深,逐步分析,探求某件事的真相。如:「這起離奇的案件經警方連日來抽絲剝繭,終於真相大白。」


束裝盜金

ㄕㄨˋ ㄓㄨㄤ ㄉㄠˋ ㄐㄧㄣ
漢代直不疑官居郎位時,有同僚返鄉,誤持其同舍郎之金離開,後同舍郎發覺,懷疑是直不疑所盜,直不疑並不辯解,另買金賠償,直到返鄉者回來,歸還誤拿之金,方真相大白。典出《漢書.卷四六.直不疑傳》。後以比喻無故受人懷疑。南朝宋.顏延之〈庭誥〉:「況動容竊斧,束裝盜金,又何足論也。」


水落石出

ㄕㄨㄟˇ ㄌㄨㄛˋ ㄕˊ ㄔㄨ, 1.冬季水位下降,使石頭顯露出來。宋.歐陽修〈醉翁亭記〉:「野芳發而幽香,佳木秀而繁陰,風霜高潔,水落而石出者,山間之四時也。」宋.蘇軾〈後赤壁賦〉:「山高月小,水落石出。」

2.比喻事情真相大白。《紅樓夢.第六一回》:「如今這事八下裡水落石出了,連前兒太太屋裡丟的也有了主兒。」《老殘遊記.第一八回》:「因為你家這十三條命是個大大的 疑案,必須查個水落石出。」


水清石見

ㄕㄨㄟˇ ㄑㄧㄥ ㄕˊ ㄐㄧㄢˋ
當水清澈時可見水底石頭。比喻事情真相大白。如:「這件事經過許多波折後,終於水清石見,還他一個公道。」


死心塌地

ㄙˇ ㄒㄧㄣ ㄊㄚ ㄉㄧˋ, 1.一心一意,不作他想。《西遊記.第三六回》:「三藏稱謝不已,死心塌地,辦虔誠,捨命投西。」《初刻拍案驚奇.卷三四》:「死心塌地,做個佛門弟子,早夜修持,凡心一點不動,卻才算得有功行。」也作「死心搭地」、「死心倒地」、「死心踏地」、「死心落地」。

2.心甘情願、誠服。《三國演義.第八八回》:「丞相若肯放我弟兄回去,收拾家下親丁 ,和丞相大戰一場。那時擒得,方纔死心塌地而降。」


素絲羔羊

ㄙㄨˋ ㄙ ㄍㄠ ㄧㄤˊ
素絲,白絲,比喻廉潔。羔羊皮比喻毫無隱藏。素絲羔羊用來稱讚任官廉潔正直。語本《詩經.召南.羔羊》:「羔羊之皮,素絲五紽,退食自公,委蛇委蛇。」《後漢書.卷二六.宋弘傳》:「其令將相大夫會葬,加賜錢十萬,及其在殯,以全素絲羔羊之絜焉。」


伊底帕斯(Oedipus)

ㄧ ㄉㄧˇ ㄆㄚˋ ㄙ
希臘神話中的人物。在無意中殺死親生父親,並娶生母為妻,成為底比斯國王。及至真相大白,自責而挖去雙眼。後死於雅典附近,成為守衛大地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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