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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一境三諦

(術語)空假中三諦,融即於一境之意。又曰圓融三諦,不思議三諦。是天台圓教之說。諸法無自性,故為空,因緣所成,故為假,即空即假,故為中。如是一一之境,三諦之理,鎔融相即,三一一三,無礙圓融,為絕對不可思議也。法華玄義第一,謂此妙諦為天然之性德。蓋此意也。但就三千即空假中之意言之,則有山家山外之異義。山家之智禮,謂三諦皆具三千。山外之神智,謂三千定是妙假。固執空中不具三千。


一月三身

(譬喻)以一月譬法報應之三身。寶王論曰:「法身如月體,報身如月光,應身如月影。」蓋法身者常住之理。理體惟一。不遷不變。而能生出諸法,統攝萬事。猶如月體,一輪在天,影含眾水。報身為寂照之智。智無自體,依理而發。明了一切,無有差謬。猶如月光之照臨萬象,無有隱形。應身為變化之用。用無自性,從體而起。有感則通,無感則不通。猶如月影,有水則現,無水則不現。雖然。此三者,原是一體,惟從用而立名耳。


一空

(術語)三藏法數四曰:「一空者,謂一切諸法,皆無自性。若色若心,若依若正,乃至聖凡因果之法,雖種種不同,求其體性,畢竟皆空。」寂調音所問經五曰:「如瓦器中空,寶器中空,俱同一空,無二無別。」止觀七上曰:「方等云:大空小空,皆歸一空。」一空即法性實相。宋高僧傳五澄觀傳曰:「寂寥於萬化之域,動用於一空之中。」


七種無常

(名數)楞伽經四,謂「一切外道,有七種無常非我法也。一、作捨無常,四大造色,作已而捨,以為無常。二、處壞無常,處者形處,即諸色形狀,彼意四大及造色,畢竟不壞,但觀形狀長短等壞滅,以為無常。三、色即無常,第二外道,見形處變壞,以為無常,今言形色即為無常。佛破其言曰是即前之處無常也。四、轉變無常,以四大及造色為常住,惟以色相轉變為無常,譬如器具轉變而金性不變也。五、性無常,彼計有無常之性,此性雖不壞而能壞一切法,使之無常,猶杖破瓦石,壞諸物,而自體不壞也。六、性無性無常,四大之性,皆無自性,能造及所造之相,皆變壞,是無常也。七、不生無常,一切之法本來不生,不生即無常也。佛破其言曰不生尚無,何有生滅,名為無常,實不成無常也。」梵Sapta-anitya。


三宗

(名數)是永明所立,單於大乘判定其宗旨。一法相,謂一切染淨諸法,無始時來,各有種子在阿賴耶識中,遇緣而由各自種子起,萬法條然,因之於色心諸法建立種種名相者。如深密,唯識等之所明是也。二破相,謂一切染淨之法,悉為因緣生,以因緣生故無自性,如夢如幻,諸法唯是空,即空亦為空,有相空相共破者。如般若,中論等之所明是也。三法性,謂法性隨緣而為萬法,如水起波,萬法即一味之法性,如波即是水者。如是萬法即法性,故如法相宗萬法非有,法性即萬法,故如破相宗萬法亦非空。如楞伽,起信等之所明是也。此三宗如其次第為有空中,與圭峰所立五教中之後三者同。見五教條。

(術語)空,假,不空假也。齊書周顒傳:「顒汎涉百家,長於佛理。著三宗論,立空假名,立不空假名;設不空假名難空假名,設空假名難不空假名;假名空難二宗,又立假名空。西涼州智林道人遺顒書曰:此義旨趣,似非始開。妙聲中絕,六七十載。貧道年二十時,便得此義,竊每歡喜,無與共之。年少見長安耆老多云:關中高勝,乃舊有此義。當法集盛時,能深得斯趣者,本無多人,過江東略是無一。貧道捉麈尾來四十餘年東西講說,謬重一時,餘義頗見宗錄。唯有此塗白黑,無一人得者。為之發病,非意此音猥來入耳,始是真實行道,第一功德。其論見重如此。」


三種有

(名數)有名有實謂為有。有有三種:一、相待有,待者對待之義。如對於長而有短,對於短而有長,對於境而有心,對於心而有境者。二、假名有,假者虛假不實之義。如假四大之和合,名為瓶,假五蘊之和合名為人,有假名而無實體者。三、法有,色心之諸法由因緣而生者。是雖無自性,然非如兔龜角毛有名無實者,故名為法有。說見智度論十二。


三種相

(名數)因明列三種相:一、標相,如見煙知為火。二、形相,如長短方圓等之形狀。三、體相,即體質。如火以熱為體質。

又智度論所說:一、假名相,世間一切事物及眾生,由眾緣和合而有種種名字,然皆無自性,虛假不實。眾生迷故,於此假名起執取之相,故名為假名。二、法相,五蘊十二入十八界等諸法,以肉眼觀故,則見為有,以慧眼觀故,則見為無。眾生迷故,於此等之法起執取之相,故名法相。三、無相相,離上之二相,但為無相有,眾生迷故,於無相中起執取相,故名無相相。


三種菩提心

(名數)是乃密教真言行者之菩提心也,密教立五佛有各別之主德,以東方阿如來之大圓鏡智立發菩提心之德,故行者初發之菩提心,為畢竟厭求之心,此雖屬第六意識,而其菩提心之性德,則為大圓鏡智,故以自身之第八識為發心之體,受三昧耶戒者,亦向東方以阿如來為本尊。蓋三昧耶戒,以此三種之菩提心為自體也:一行願菩提心,修行發願,故名行願,願者念一切眾生,悉含如來藏性,堪安住於無上菩提,願以大乘微妙之法悉度之也,行者,為此修四弘度之行也。二勝義菩提心,止息劣法,觀顯勝義,故云勝義,此有教觀之二門,凡觀夫外道二乘法相三論天台華嚴之九種住心,次第捨劣取勝,終安住於究竟之秘密莊嚴心,是教門之勝義也。又觀諸法覺悟其無自性,則止除一切之妄惑自真起用,萬德斯具,是觀門之勝義也。如是一就所住之教而云勝義,一就所顯之理而云勝義也。三三摩地菩提心,三摩地又云三昧耶,三摩譯為等至,新譯曰等念,三摩耶於金剛頂義訣譯為等持,是行者入於信解地而修三密相應之五部秘觀,等持諸佛自行化他之萬德,故名等持,入有情界,平等攝受而護念之,故名等念,無所不至故曰等至。前二者通於顯,後一者,則唯密也,此三者即大定(三摩地)、大智(勝義)、大悲(行願)之三德,又胎藏界之佛(大定)、蓮(行願)、金(勝義)之三部,又觀音(行願)、文殊(勝義)、普賢(三摩地)三尊之三摩地,又表德(行願)、遮情(勝義)、不二(三摩地)也。菩提心論曰:「求菩提者,發菩提心修菩提行。既發如是菩提心已,須知菩提心之行相。其行相者,三門分別,諸佛菩薩,昔在因位發是心已,勝義行願三摩地為戒,乃至成佛無時暫妄。」菩提心義八曰:「藏通別之人,不知此法,唯圓教初住已上,真言凡夫已上,修此三摩地。」

(名數)菩提心論所說。見菩提心條。


三諦

(名數)一空諦,謂因緣生之事物,體性實空無之道理也。二假諦,言體性雖空,而假相實存在之道理也。三中諦,言空假二性不二一如之道理也。天台所立。又見三字部三諦條。

(名數)天台所立之諦理。空諦,假諦,中諦也。昔北齊慧文禪師自記曰:我獨步河淮,呼誰為師?若得經則以佛為師,若得論則以菩薩為師。乃入大經藏,燒香散花,反手執之,得龍樹菩薩所造之中觀論。開論讀之,至觀四諦品:「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之偈,恍然悟三諦之妙旨,以授南岳之慧思,慧思授之於天台之智顗。故一家之觀門以此一偈二十字為究竟之勘文。釋籤曰:「中論偈意,一實不思議,申諸經。」諸經者諸大乘也。依通教則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者,為依因緣而生者之自性空。以諸法有自性,不待依因緣而生,而可自有也。次亦為是假名者,謂諸法既無自性,故依因緣而生。是非實性有,依因緣而假呈有之相者,故謂之為假。次亦是中道義者,然則諸法以空之故,非為假有,以假之故,非為實空,又以空諦之故,為實空,以假諦之故,為假有也。如是非假有非實空,亦實空亦假有,即是中也。依圓教之義,則三千諸法,彼此圓融無別,謂之空諦。非如別教使歸於真如而為空,三千諸法本來具真如謂之假諦。非如別教待無明之緣而始生假相。又具此二者為中諦。非如別教於空假之外有中。故三千之法不但假諦,空與中亦有,又中不但中諦,假與空亦有,是依一空一切空,一假一切假,一中一切中而然也。謂性具之三千雖為本有,而事造之三千,依迷悟之緣而成,則亦謂是非賴緣假,假令賴於迷悟之緣,亦非如別教謂依之而起本來一味之性,至本來性具之三千現為事造也。故不可謂為假生。而此三諦之圓融,非待觀者而始圓融,諸法天然法爾自然圓融也,修三觀但欲達於其性德而已。故始終心要曰:「夫三諦者天然三性德也。中諦者統一切法,真諦者泯一切法,俗諦者立一切法。心性不動假立中名,亡泯三千假立空稱,雖亡而存假立假號。」斯三諦以本來圓融故,經中雖謂為畢竟空,然此惟以空為言端,實則為全假中之空也,雖謂為如來藏中道,然亦全空中空假也,故止觀一之三曰:「若爾云何復言遊心法界如虛空,又言明者即畢竟空。此舉空為言端,空即不空,亦非空非不空。又言一微塵中有大千經卷,心中見一切師法,如地種如香丸者。此舉有為言端,有即不有,亦即非有非不有。又言一色一香無非中道,此舉中道為言端,即中而邊,即非邊非不邊,具足無減。勿守語害圓誣聖意。」又「並是畢竟空,並是如來藏,並是中道。」法華文句八曰:「妙有不可破壞,故名實相。諸佛能見故名真善妙色,不雜餘物,名畢竟空。無二無別,名如。是了了,故名佛性。含備諸法故名如來藏。寂滅靈智,故名中實理心。遮雜諸邊,故名中道。無上無上,名第一義諦。」竹庵禪師頌中論之句曰:「中論因緣所生法,一句道盡無剩語,我說即是空假中,朱簾暮捲西山雨。」


二宗

(名數)見二字部本條。

(名數)法相宗與法性宗也。此為大乘之宗別,華嚴宗之所判。一、法相宗,略曰相宗。以萬法之生起歸於阿賴耶識,以阿賴耶識為一切染淨因果之根本,就其所生之法,廣分別名義,故名法相宗。如深密經唯識論之所明是也。華嚴之大乘始教,天台之通教,八宗中之法相宗當之。二、法性宗,略曰性宗。破前相宗所說之萬法,而顯真性空寂之理,故名法性宗,如般若經,四論等之所明是也。華嚴宗五教中之終教已上,天台之四教中別圓二教,八宗中之三論宗當之。在竺土稱為龍樹天親之二宗,中觀瑜伽之二宗,護法戒賢之有相大乘,清辨智光之無相大乘者也。

(名數)即空宗與性宗。此於相宗之外,又於性宗中分別者也。就經論上而言,則般若經四論已上,就八宗上而言。則三論已上,均顯寂滅之真性,宜統名性宗,然此中以陽破諸相為主,而陰顯真性,直有顯示真性之二門,即遮詮與表詮之相違,前者名空宗,後者正名性宗。以之料簡八宗,則三論之一宗,正為空宗,天台以上為性宗也。就經論言之。則於般若經四論等,破諸法,而顯如實際,實相等之真性者,是空宗也。楞伽經起信論等之初顯示如來藏,而說真妄和合之緣起者,是性宗也。此法性宗在竺土尚未開揚,梁朝真諦三藏譯攝論起信論等,開攝論宗,由是始闡明之。華嚴之宗密,於原人論判大乘,一曰大乘法相教,二曰大乘破相教,三曰一乘顯性教,禪源都序謂。一曰密意依性說相教,二曰密意破相顯性教,三曰顯示真心即性教。其第一與第二、第三,即為相性二宗之判別,第二與第三,即空性二宗也。然空性二宗之判別,殊為不易,古來禪家講經家,往往混同之,動輒以遮詮之破相為深,表詮之顯性為淺。宗鏡錄三十四,舉十異以判空性之二宗:一、法義真俗異。空宗未顯真性,僅以一切差別之相為法,法是俗諦也。此諸法。以無為無相無生無滅為義,義是真諦也。性宗以一真之性為法。以空有等種種之差別為義。二、心性二名異。空宗目諸法之本原為性。性宗多目諸法之本原為心。三、性宗二體異。空宗以諸法無性為性。性宗以虛明常住不空之體為性。性字雖同而體異也。四、真智真知異。空宗以分別為知。以無分別為智。知淺而智深。性宗以能證聖理之妙慧為智。以兼有理智而通凡聖之真性者為知。知通而智局。五、有我無我異。空宗以有我為妄。以無我為真。性宗以無我為妄。以有我為真。六、遮詮表詮異。遮謂遣其所非。表者顯其所覺。又遮為揀卻諸餘。表乃直示當體。今時之人。均以遮言為深,表言為淺。故專重非心非佛無為無相乃至一切不可得之言。良以遮非之詞為妙。不欲親自證認法體也。七、認名認體異。空宗對於初學及淺機之人,只示以名。性宗對於久學及上根之人,忘言而認體。設有人問經云:迷之即垢,悟之即淨,能生世出世間一切諸法,此是何物?答曰是心。是舉名而答也。愚者認名而不加推求。智者應問何者是心,考徵其體也?答云知即是心,指其體也。八,二諦三諦異。空宗住有真俗二諦。性宗總有三諦。以緣起之諸法為俗諦。以緣起無自性諸法,即空為真諦。以一真心體非空非色能空能色為中道第一義諦。九,三性空有異。空宗之有,即計依他之二性空,即圓成實性也。性宗,三性皆具空有之義。計即情有理無。依他即性有相無。圓成即情無理有。十,佛海空有異。空宗謂佛,以空為德。以無少法者為菩提。性宗謂一切諸佛之自體。皆有常樂我淨,十身十智相好無盡也。性自本有,不待機緣。


二無我

(名數)一、人無我,自主自在之我為我。凡夫不了五蘊假合和之義,固執實有自主自在之人體,曰人我,今了五蘊假和合之義,達實無人體,曰人無我,是為小乘之觀道,以斷煩惱障,而得涅槃者也。二、法無我,固執諸法有實體,有實用,曰法我,今了諸法因緣生之義,達實無自性,曰法無我,是為大乘菩薩之觀道,以斷所知障,而得菩薩者也。小乘唯悟人無我,菩薩則二無我皆悟。楞伽經一曰:「大慧菩薩摩訶薩善觀二種無我相,云何二種無我相?謂人無我,及法無我。」


二空觀

(術語)一、無生觀,法無自性而相由故生,雖生而非實有,則是即為空,性自不生,故曰無生。是與南山所立三觀中之性空觀相同也。二、無相觀,性無體,相即無相。見有相,猶凡夫之妄情也。離妄法而無相,如明眼而無空華。是南山所立三觀中之相空觀也。見遊心法界記上。

又思惟人空我空理之觀法也。


二邊

(名數)斷常之二邊見也。見二見條。

又一、增益邊,因緣所生之法,若分別推求,則本無自性,眾生不之了固執之以為有,此名增益邊。二、損滅邊,因緣所生之法,原無自性,然非無因果之功能,眾生不之了,撥無之以為空,此名損滅邊。見攝大乘論釋一。

又一、有邊,邊者邊際,世間一切之事物必假眾緣之和合而生,無有自性,顧雖無自性,然不得謂為無,此名有邊。二、無邊,世間一切之事物,既無有自性,若無自性,則一切法皆空,不得謂為有,此名無邊見中論四。


他緣

(術語)所起之法為自。能起之諸緣為他。一切之事物,一無自性,悉為他緣也。釋門歸敬儀上曰:「我身屬於他緣,冥冥不知來處。」


十住心

(名數)此真言宗之教相判釋也。其名目雖本於大日經十心品並大日經疏(亦本於菩提心論,釋摩伽衍論),至其本質,實可稱為日本弘法大師之獨創。

故其本據在弘法之十住心論及秘藏寶鑰:一、異生羝羊心,異生為凡夫,六趣,四生等各異之生,即如所謂群生也。羝羊為牡羊,其性下劣,除求水草念婬欲外,他非所知,以譬凡夫愚痴闇昧不解世理,醉生夢死,非道惡人,無信,無德者。屬於此部者。本不可列於教判之內,以皆為可進第二心之階段,故列於此處也。

二、愚童持齋心,愚童者,愚昧之童子也。持齋者,持八關齋也。惡者非始終為惡,為內薰與外緣所誘,亦修五戒十戒等作善,忠孝仁義禮智等德者是也。人乘之教,如儒教等皆攝於其中。

三、嬰童無畏心,嬰童為母所抱則安,願生於天得神佛擁護則滿足。如弘法註:「外道生天,暫得蘇息。」(秘藏寶鑰)乃修四禪六行之生天教也。以上為世間三個之住心,攝於胎藏界曼荼羅第三大院外金剛部之眾,以下為出世間。

四、唯蘊無我心,入佛之法門最初之住心也。畏生死,厭苦,願寂滅後涅槃者,觀四諦之理。執三世實有法體恒有,得唯我空者,即聲聞乘之佛法也。如小乘二十部,俱舍,成實是也。

五、拔業因種心,較前者更進。處於無佛世界,修無言等業,見飛華落葉,觀十二因緣之法者,即煩惱所作之因雖拔而其習氣未薰在者,如緣覺乘是也。以上二乘小乘教之類攝於胎曼釋迦院之眷屬。

六、他緣大乘心,他緣與無緣同,住於自他怨親平等之觀,悟真如平等,度眾生界使歸入佛界也。正與法相宗所教相當。彌勒菩薩之內證法門也。

七、覺心不生心,從前心之賴耶緣起進一步,入於心境俱空之證,覺悟心性之不生不滅。說三論宗所謂八不中道,起信論所說當之。此文殊菩薩之內證也。以上二心為三乘教,以下三心為一乘教。

八、一道無為心,又名如實一道心。如實知自心,空性無性心。法華所說,以心即境無為無相為極意,大日經謂為「如實知自心」配於天台宗。觀音菩薩之內證也。

九、極無自性心,有淺深之二釋。淺釋者,華嚴法界諸法即真如實相,真如無自性,隨變不守自性,染淨真妄交轍,事事無礙重重無盡之義也。深釋者,是由毘盧遮那之教覺而無自性。華嚴之法門當之,以為普賢菩薩之內證。以上九心是為顯教之攝也。

十、秘密莊嚴心,秘密者金胎兩部六大三密五相五智等之無盡法門也。等覺十地亦不能見聞,其法門之德謂之莊嚴。即真言宗教之心地也。

此十住心有橫二者,橫十住心者於一十住心又有十住心,委如十住論。橫十住心為胎藏界之十住心,十住心為金剛界之十住心,胎金不二之處謂為不二之十住心。出決義鈔直牒十。


十種方便

(名數)一、布施方便。無慳吝,喜捨身命財,不求恩報。二、持戒方便。持禁戒。行頭陀,不輕他,無染著。三、忍辱方便。遠離顛倒瞋恚,雖有橫逆侵加,亦忍受不動。四、精進方便。捍勞忍苦,勇猛無怠。五、禪定方便。遠離一切五欲及諸煩惱,於禪定解脫等法,銳意修心。六、智慧方便。遠離愚癡煩惱,長養一切功德,歡喜愛樂之心無厭足。七、大慈方便。起平等大慧之心,利樂一切眾生,雖歷塵劫而不疲厭。八、大悲方便。雖知諸法無自性,然以平等之大悲心,代一切眾生受諸苦,歷塵劫而無厭足。九、覺悟方便。以無礙知慧,開示一切眾生,使了悟本有,無所疑惑。十、轉不退法輪方便。轉無上法輪,化導一切眾生,使依教修學,增長菩提,行位不退。皆修菩薩行者之善巧也。


十緣生句

(名數)一、幻,幻術師所作之種種相貌也。二、陽炎,熱空塵等因緣和合,於曠野之中現水相者也。三、夢,睡眠中所見之種種境界也。四、影,鏡中之影像也。五、乾達婆城,蜃氣映日光於大海上現宮殿之相者也。六、響,深谷等中依聲而生之聲也。七、水月,水中所現之月影也。八、浮浪,水上所現之泡沫也。九、虛空花,眼膜於空中所見之種種花也。十、旋火輪,人以火爐旋轉空中則生輪像是也。以上十緣生句,皆為從緣生無自性之義,真言行人修瑜伽時。於所現之本尊海會生著相,魔即得便,是故以此十喻觀無性生而不執著也。然此十喻有三重之淺深,詳見條。又演密鈔據疏意,言初劫之修行者,觀此中之前六喻,於第觀八喻,於第三劫觀十喻云。見大日經。


四宗

(名數)是通大小乘而判其宗旨者,有二種,一北齊大衍所立,一淨影所立,名異義同也。今為便於解釋計,先述淨影。一立性宗,是小乘中之淺者。說諸法各有體性者。但其說皆由因緣而生,與外道之立自然性者不同。如發智,六足,俱舍等諸論所說,薩婆多宗是也。二破性宗,是小乘之深者。說諸法為因緣生虛假無性者。與前宗立法之自性者不同。但尚許法之假相。如土木之城,為因緣生,無實性,亦非無假城,是觀因緣之相而破自性,如成實宗是也。三破相宗,是大乘之淺者。說諸法如陽炎,自性空前宗虛假之相亦無,譬如人遠見陽炎以為水,近見則不唯無自性,並水相亦無,是觀法之空性而破相也。四顯實宗,是大乘之深者,說諸法在妄故,妄想無體,起必依真,真是如來藏,此真性緣起而成生死涅槃為真之緣起故,無不真實者。此中前二宗經同論異,經同者,四阿含經也,論別者,如前所言。後二者,經論皆同一也(案三論之嘉祥及明之智旭亦大乘一味之見也),見大乘義章一。次述大衍之四宗,一因緣宗,立因緣生色心之實法者,即前之立法宗也。二假名宗,立諸法無實性,僅有假名者,即前之破性宗也。三不真宗,立諸法自性空,假相亦空,如陽炎之無自性,亦非無相者。是盡空理而未顯真性,故名不真宗。即前之破相宗也。四真宗,說真如法性之隨緣而成諸法者。即前之顯實宗也。見五教章上之二。

(名數)淨影所立之四宗。見條。又,因明之宗法有四種,謂之四宗:一所許宗,如言眼見色,彼此兩宗皆共許者。二先承稟宗,如佛弟子向佛弟子立諸法皆空,鵂鶹弟子相對立有實我。三傍憑義宗,如立聲為無常,欲傍憑顯無我之義者。四不顧論宗,除前三宗,隨立者所樂,所欲建立,更無所顧。其中不可立前三者,何則?第一宗立已成,先已共許,何須建立。第二宗同宗之人相對立先承之義,亦是立已成。第三宗非言陳之所諍,言陳外之別義,不得立為正論,假令許之,於因必犯差別相違之過,唯第四之顯宗可以為宗,此以立者之意所樂故也。見因明大疏上。

又齊大衍寺曇隱,於其教判立四宗:一薩婆多部,雪山部等為因緣宗(又立性宗)。二經量部,成實論等為假名宗(又破性宗)。三般若經為不真宗(又破相宗)。四涅槃經,華嚴經為真宗(又顯實宗)。


四種秘密

(名數)如來說法之秘密有四種:一、令入秘密,聲聞之人,執著空法謂一切之法皆空。如來為說大乘之法,破其執空之具,便生勝解,入於聖教也。二、相秘密,如來說一切之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以破外道凡夫執著有相也。三、對治秘密,如來宣說隱密之教,皆是對彼眾生之過失而調治之。如人有病,則應病與藥,治療之使得安適也。四、轉變秘密,轉變者,轉不善為善之義,如來說一切隱密之名言,皆為使眾生之起散亂心者生寂靜,使起顛倒之見者生正見,使起煩惱者生清淨也。阿毘達磨雜集論十二曰:「有四種秘密:由此秘密故,於方廣分中一切如來所有秘密,應隨決了。何等為四?謂令入秘密,相秘密,對治秘密,轉變秘密。如是四種,於大乘中略攝如來一切所說秘密道理云云。」


大白傘蓋佛母

(菩薩)此佛母尊有大威力,放光明,表覆蓋一切眾生,以大白傘為三昧耶形,故名大白傘蓋佛母。佛母者,諸佛之母之義也。大白傘蓋總持陀羅尼經曰:「於其空中華月輪上想白色唵字唵字放光,其光復迴,字種變成白傘金柄;柄上嚴唵字,其字放光復迴,字種變成白傘蓋佛母。一面二臂具三目,金剛跏趺而坐,右手作無怖畏印,左手執白傘當胸,嚴飾種種瓔珞,身色潔白,如雪山上日光明照,具喜悅相,顯無自性,應觀如鏡中像然。」


如幻

(譬喻)大品經十喻之一。西俗多工伎,以種種法現出無實之象馬人物等,使人如實見聞,謂之幻,幻事雖如實見聞而非實也,故以譬一切諸法之無實。智度論六曰:「一切諸行如幻欺誑小兒屬因緣不自在不久住,是故說諸菩薩知諸法如幻。」維摩經方便品曰:「諸法如幻相無自性無他性。」見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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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大辭典]
一元論

英語 Monism。凡以唯一原理說明宇宙全體之見解,稱為一元論。即謂宇宙世界之根本為一,而宇宙萬事萬物皆源於此一元。與二元論、多元論相對而稱,故稱一元論。二元論者主張神與世界、精神與物質、本質與現象等的絕對對立;一元論則謂一切皆由一根本原理所生成,故無所謂神與世界、精神與物質之對立。印度思想界即依一元論之說,而產生不同論派,如吠陀哲學即謂宇宙之本質為梵(梵 Brahman);個人主體之本質為我(梵 ātman),此兩原理同為一體,即「梵我一如」。宇宙萬有最後乃歸於此絕對之梵與我。欲表現此一元論之本質內容實非易事,故有實在(梵 sat,有)、精神(梵 cit,知)、至福(梵 ānanda,歡喜)等說法產生。然此種絕對本質之一元論,卻難以解釋各種現象界之發生,如物質自然界、苦、惡等人間界諸現象。判定精神原理(梵 purusa,神我)與物質原理(梵 prakrti,自性)對立之二元論,即為解決此類問題而應運出現者。此外,尚有六師外道唯物一元論等說。以上諸論,皆有其矛盾處,佛教為解決此一癥結,遂肯定其態度及立場,即:一概否定一切精神、物質、神、或形而上學說之固定原理。小乘佛教將構成各類現象界之要素(法)加以分類,而有五位七十五法、五位百法之說;成為多元論之一者。大乘佛教則加以綜合,而稱之為真如、法性、實相、佛性、如來藏、唯心、一念等,故為一元論。至若諸現象界之根本,則視為無明與阿賴耶識。此無明等與真如之關係,曾被論諍。大抵言之,佛教於一元、二元、多元等概念未嘗視為固定之實體原理,而以「無自性」統視之。此為佛陀所持宇宙觀之基本態度。 p5


一心約教有異

謂賢首祖師一宗,判教有五,即:小教假四諦而說,心得悟解;始教約第八識心,了一切緣生之法皆空,各無自性而受異熟之果;終教言恆沙一切性妙功德具於如來藏心;頓教即於一念不生之心,無染無淨,頓顯理性;圓教主伴圓融,法法無礙,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卷舒自在,總該萬有。然教雖有五,而不出一心,故稱一心約教有異。〔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二〕 p25


一月三身

唐代之飛錫以一月之月體、月光、月影譬喻佛之法、報、應等三身。(一)月體,比喻法身,蓋法身為常住之理,不遷不變,能生諸法,統攝萬事;猶如月體在天,其影含於眾水。(二)月光,比喻報身,報身為寂照之智,智無自體,依理而發;猶如月光之照臨萬象,一切明了而無差謬。(三)月影,比喻應身,應身係變化之用,用無自性,從體而生,有感則通,無感則止;猶如月影,有水則現,無水則隱。然此三者原為一體,其形雖異,質則實一。〔念佛三昧寶王論卷中、卷下〕 p27


一空

乃萬法皆歸一空之意。「一」雖為數字,然在此表示超越對立之數,為絕對唯一之狀態。空,意為本性空寂。三藏法數卷四:「一空者,謂一切諸法皆無自性,若色若心,若依若正,乃至聖凡因果之法,雖有種種不同,但求其體性,畢竟皆空。」〔摩訶止觀卷七上〕 p54


七十空性論

龍樹造。為「十二門論」(鳩摩羅什譯)觀因緣門第一所引用。本論論述諸法無自性,倡性空中道之思想。其主旨與論證方法,大體與中論相近。全書計有七十三首偈頌。第一頌總論,為根本命題部分,即宗要。自第二頌至第七十一頌,詳述第一頌內容,為本論之中心。其中,第二頌至第六十六頌,由世俗之觀點,敘述存在之生滅變化;而自六十七頌至七十一頌,即由勝義諦之立場,敘述不變化之境界。後二頌乃「勸信得益」分,為本書之結論。故書名「七十」即指第二頌至七十一頌。本論僅有藏譯本,缺梵本、漢譯本。〔龍樹七十空性論之研究(楊白衣,佛光學報第四期)〕 p91


七種無常

出自楞伽經卷四,謂一切外道有七種無常,乃非佛法。即:(一)作捨無常,以四大造色,作已而捨,故為無常。(二)處壞無常,處即諸色形狀,彼以為四大及造色畢竟不壞,但觀形狀長短等壞滅,故謂無常。(三)色即無常,前項乃見形處變壞以為無常,此項謂形色即為無常;佛破其言,謂同前之處壞無常。(四)轉變無常,以四大及造色為常住,唯色相之轉變為無常。(五)性無常,即彼計著無常之自性不壞;謂此性雖不壞而能壞一切法,使之無常,猶杖破瓦石,壞他物而自體不壞。(六)性無性無常,四大之性皆無自性,能造及所造之相皆變壞是為無常。(七)不生無常,一切之法本來不生,不生即無常,佛破其言,謂不生尚無,何有生滅?名為無常,實不成無常。 p117


九種轉變

轉,指運動;變,指改易。謂外道不了法從緣生,本無自性,一切境界,起滅唯心,而妄計有無,遂成邪執。據楞伽經卷三載,九種轉變即:(一)形處轉變,形處,即四大諸根形質之處。外道見其形質,隨時變異,衰謝不常,乃計為轉變。(二)相轉變,相,即諸法生滅之相。外道見念念之間,生住滅相,遷流不停,乃計為轉變。(三)因轉變,因,即所作之因。外道見一切所作之因漸漸成熟,熟必感果,展轉相因,乃計為轉變。(四)成轉變,成,即所成之果。外道見果藉因成,成必有壞,因是相仍,乃計為轉變。(五)見轉變,見,謂眼能觀色。外道以見能隨物遷改,未曾暫停,乃計為轉變。(六)性轉變,性,即根性。外道計自性隨業流轉,生生不息,無有窮盡,乃計為轉變。(七)緣分明轉變,緣,即一切事緣;分明,指見處明了。外道見一切因緣之事,分明曉了,皆從變滅,乃計為轉變。(八)所作分明轉變,所作,即一切造作。外道見世間諸所作為,分明曉了,生滅不定,乃計為轉變。(九)事轉變,事,即有為之世事。外道見諸世事,遷換無常,新新不住,乃計為轉變。 p156


二性

(一)種性與別性。(一)通於一切法,本性空寂者,稱為種性,如無生、無滅、無來、無去之法。(二)對於諸法各有其性者,稱為別性,如火有熱性、水有濕性等。〔大智度論卷三十一〕

(二)有性與無性。(一)謂假名施設之自性有法,乃世間所計著一切憶想虛妄之根本,如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舌、身、意,乃至涅槃等。(二)以假名施設,故無自性;當體即空,故稱為無性。〔菩薩地持經卷一〕 p201


二空觀

(一)思惟人、法二空而斷除煩惱、所知二障之觀法。

(二)無生觀與無相觀。(一)無生觀,諸法無自性,為因緣生,雖生而非實有,故為空;性自不生,故稱無生。此一觀法相當於南山三觀中之性空觀。(二)無相觀,諸法之體性空無虛假,凡夫妄執其相,如見空華,視為實有之相,若遠離妄情,即可觀諸法之相為空。相當於南山三觀中之相空觀。〔遊心法界記卷上〕(參閱「南山三觀」3735) p203


二無我

即人無我與法無我。又稱人空、法空,或我法二空。(一)人無我,了知人身乃五蘊假和合,實無自主自在之我體。是為小乘之觀道,以斷煩惱障而得涅槃。(二)法無我,了知諸法因緣所生,實無自性實體。乃大乘菩薩之觀道,以斷所知障而得菩薩。徹知此理之智慧,稱為二無我智。〔楞伽經卷一〕 p216


二愚

乃指十地菩薩所起之兩種迷惑。即:(一)執著我法之迷惑,即主客本來皆空無自性,視其為實體而起執著之迷惑。(二)執著惡趣、雜染之迷惑。執著惡道、雜染,徒穢自心,而招苦果。林間錄卷下(卍續一四八‧三二三上):「至十地中,尚有二愚。」〔百法問答鈔卷七〕 p217


二諦

指真諦與俗諦。並稱真俗二諦。諦,謂真實不虛之理。真諦,梵語 paramārtha-satya,巴利語 paramattha-sacca,又作勝義諦、第一義諦,即出世間之真理。俗諦,梵語 sajvrti-satya,巴利語 sammuti-sacca,又作世俗諦、世諦,即世間之真理。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謂,世俗之事乃覆蔽世間之真理者,故俗諦又譯作覆俗諦、覆諦。二諦之意義於大小乘諸經論所說不一,玆將其較具代表性者臚列於下:

(一)小乘之說:(一)原始佛教之經典如阿含經中,所說之四諦(苦、集、滅、道)頗多,然甚少論及二諦,僅於中阿含經卷七分別聖諦經中舉出「真諦」一詞,然未與俗諦並用。又於增一阿含經卷三載有「二諦」一語,惜其內容不明。

(二)俱舍論卷二十二不僅舉出真俗二諦之名,且舉例說明其意義。例如瓶、衣等物,其外形、狀態一旦毀壞,則不能再稱為瓶、衣等。又如水、火等,若以勝慧分析之,即成為「色、香、味」等各種之要素,故亦不能再稱為水、火等。凡此,給予假名(施設有),而為世間一般常識所認可者,稱為世俗諦。對此,色、香、味等乃構成萬物存在之要素,其形態縱然碎至極微,或以勝慧分析之,其本質恆常存在而不變,故被視作出世間之佛教真理,稱為勝義諦。

(三)據成實論卷十一立假名品之說,色、香、味等法與涅槃俱為真諦;反之,由色等各種基本要素形成的瓶、水等,以因緣和合,僅有假名而無實體,故稱俗諦。例如「人」係由五蘊和合而成,故亦屬俗諦。

(四)經部主張,依無漏之出世間智及後得之世間正智所認可之諸法,稱為勝義諦;反之,依有漏智所認可之諸法,稱為世俗諦。

(五)大毘婆沙論卷七十七之說,以世間常識所能理解之事物,或世間一般約定俗成之道理等,稱為世俗諦;依無漏之聖智所澈見的真實之理,稱為勝義諦。

至於苦、集、滅、道四諦與真俗二諦之關係,小乘各部派之看法亦極紛歧,有主張苦、集為世俗諦,滅、道為勝義諦;有主張苦、集、滅三諦為世俗諦,僅以道諦為勝義諦;有主張四諦均為世俗諦,而以「空」、「非我」為勝義諦。大毘婆沙論則主張四諦各具世俗與勝義二諦。

(二)大乘經典有關真俗二諦之說甚為豐富,歷來諸家亦各創新義,互別門戶,頗有蘭菊競美,相得益彰之妙:

(一)北本涅槃經卷十三聖行品謂,一般世人所能知者為世諦;出世之人所證知者為第一義諦。復次,「有名有實」者為第一義諦,「有名無實」者為俗諦。如四諦之理為第一義諦;旋火之輪、熱時之炎、乾闥婆城、龜毛、兔角等則為世俗諦。

(二)中論卷四觀四諦品之說,一切事物無固定不變之本性(即實體、自性),為無生無滅之空;了知此等空無之理,是為第一義諦。又一切事物之空性,為保持空性之作用必須於假現之事物上顯現,而由其相依相待之關係產生認識作用;了知此等假名之法,是為世俗諦。世俗諦雖為不究竟之法,然可藉之探索、趨近勝義諦。例如吾人之言語、思想、觀念等,均屬世俗諦,然若不藉言語、思想、觀念等世俗諦,則無從向眾生解說超越世俗諦之第一義諦;而無法了知第一義諦,即無法證得涅槃。

(三)仁王般若經卷上二諦品中,更進一步舉出「二諦相即、真俗不二」之說,亦即自諦理而言,有真俗二諦之別;但若以真實智慧觀照之,則二諦不二之理昭然自現。

(四)三論宗之說,我國自從成實論與中論之講習展開之後,有關二諦之論究極為興盛,三論宗之祖吉藏於所著二諦章卷下詳述古來對於「二諦之體」之十四家異說,其中最具代表性者為如下三說,即:(1)二諦之體為一,(2)二諦之體個別,(3)二諦之體為中道。

其次,吉藏於二諦章、大乘玄論卷一揭出「於教二諦」與「四重二諦」之說,以賅攝各種二諦之教說。於教二諦即指「於之二諦」(於諦)與「教之二諦」(教諦)。分別言之:(1)「於」,即「所依」之義,係指諸佛說法所依之六塵境界(即現實之世界)。同一六塵境界,凡夫見之,視為實有,稱為「於俗諦」;聖者灼鑑,知其為空,稱為「於真諦」。於諦復分本末二種,諸佛未出世以前本即存在,諸佛乃依之而宣說教法者,是為「所依於諦」(本);聽聞諸佛說法,而眾生得以理解者,是為「迷教於諦」(末)。(2)「教」,即「能依」之義,係指諸佛依六塵境界所說之教法。宣說真空妙有之教,稱為「教俗諦」;超越言語思慮而宣說無所得之理者,稱為「教真諦」。上記之本末二種「於二諦」,與「教之二諦」,合稱三種二諦。

此外,又有說明毘曇、成實及大乘(二種)之四種二諦,此即四重二諦。(1)第一重以「有」為俗諦,「空」為真諦,此係指毘曇家之說。(2)第二重以「有、空」為俗諦,「非有非空」為真諦,此係指成實家之說。(3)第三重以「有空、非有非空」的二、不二為俗諦,以「非有非空、非非有非非空」的非二、非不二為真諦。(4)第四重以前三重為俗諦,而以「言亡慮絕」之絕對境界為真諦。第三重與第四重皆指大乘之地論家、攝論家。如下表所示:

吉藏評論歷來之二諦說為「鼠嘍栗二諦」(猶如老鼠食栗,盡食栗肉而殘餘栗皮;即指真諦為空,俗諦為假有之說),與「案苽二諦」(猶如探水取瓜,復將瓜沈入水中;即指以俗諦為假有,其「假有原來即空」為真諦之說)二種。

(五)法相宗之說,窺基於所著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將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四所舉之四種世俗諦,與成唯識論卷九所說之四種勝義諦歸納成「四真四俗」(四勝義四世俗)之四種二諦。表解於後。

詳言之:(1)瑜伽師地論舉例謂,「瓶」與「我」等並無實體存在,但由凡夫之迷情視為實有,遂依照世間一般之見解給予假名,稱為世間世俗諦。相對於此,成唯識論謂,色、受、想、行、識等五蘊係由因緣所生者,雖會崩壞(故稱世間),但因有實體與作用,聖者依後得智即可了知,稱為世間勝義諦。窺基乃歸納以上二說,而以二諦之「體」之「有」、「無」立二諦之別,稱為名事二諦。名,指有名無實,如幻化存在;事,指有名有實之現象之存在。(2)瑜伽師地論謂,五蘊等事乃本來之道理,因有差別,故其相可以判然別之,稱為道理世俗諦。對此,成唯識論謂,四諦之理雖有迷悟因果之別,但依無漏智即能了知,稱為道理勝義諦。窺基乃依「事」與「理」立二諦之別,稱為事理二諦。(3)瑜伽師地論謂,四諦之理能令修行者趨入涅槃,但須假藉言說以說明迷悟因果之差別,始能了知其相,稱為證得世俗諦。對此,成唯識論謂,「我空」與「法空」之二空真如須由聖者之智慧觀照始能彰顯其真實之理,而非凡夫所能了知者,稱為證得勝義諦:窺基乃依道理之「淺」、「深」立二諦之別,稱為淺深二諦。(4)瑜伽師地論謂,二空真如超越一切有為法,僅由聖者之智慧所證知,故須假藉二空之名,而以言語表詮其道理,稱為勝義世俗諦。對此,成唯識論謂,非安立之「一真法界」係超越言語思慮之絕對境界,乃聖者之根本無分別智所證悟者,稱為勝義勝義諦。窺基遂依「言詮」與「超言詮」立二諦之別,稱為詮旨二諦。四世俗諦中之世間世俗諦是「唯俗非真」;四勝義諦中之勝義勝義諦是「唯真非俗」。其他之三世俗諦、三勝義諦本為同一,但由於自真俗兩面而觀,故有所別。

(六)地論宗之說,慧遠(淨影寺)於所著大乘義章卷一,判立立性宗、破性宗、破相宗、顯實宗等四宗之名,以說明二諦之義有深淺不同。(1)立性宗,係指研究有部教說之毘曇宗。毘曇宗主張事理相對,而以「事」為世諦,以「理」為真諦。例如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事彼此隔礙,是為世諦;無常、苦等十六聖諦彼此相通,是為真諦。此宗以事理相對立其教說,故又稱因緣宗,屬於小乘中之淺說。(2)破性宗,係指成實宗。此宗以「因緣生之假有」為世諦,以「無自性之空」為真諦,又稱假名宗,屬於小乘中之深說。(3)破相宗,係指三論宗。此宗以「一切諸法妄相之有」為世諦,以「無相之空」為真諦,又稱不真宗,屬於大乘中之淺說。(4)顯實宗,係指慧遠自身所屬之地論宗。其要旨可分為依持與緣起二義。自依持之義而言,以妄相之法為能依,乃妄有理無之世諦;以真如為所依,其相雖空,然有實體之存在,故為真諦。自緣起之義而言,真如之自體即為真諦,其依緣起所顯出之迷悟世界則為世諦。以此宗辨明真如之體,故稱真宗,屬於大乘中之深說。

(七)天台宗之說,天台大師智顗於法華玄義卷二下,就化法四教及三種被接,判立「七種二諦」之說:(1)藏教之二諦,以「諸法為實生實滅之實有法」為俗諦,以「滅了此實有法而歸於空無之理」為真諦。係指小乘教之說,又稱生滅二諦。(2)通教之二諦,以「諸法為因緣所生之幻有法」為俗諦,以「既非實有,故即是空」為真諦。係指通於聲聞、緣覺、菩薩等三教之說。又稱無生二諦。(3)別接通之二諦,以「諸法為幻有」為俗諦,以「幻有即空、不空」為真諦。此係別教接於通教所說之二諦,又稱含中二諦、單俗複真二諦。(4)圓接通之二諦,以「諸法為幻有」為俗諦,以「幻有即空而不空、諸法趣入空而不空」為真諦。此係圓教接於通教所說之二諦,與別接通二諦同稱含中二諦。(5)別教之二諦,以「幻有、幻有即空」為俗諦,以「不有不空之平等法界」為真諦。此係別受大乘菩薩教說之二諦。又稱複俗單中二諦、無量二諦。(6)圓接別之二諦,以「幻有、幻有即空」為俗諦,以「不有不空、諸法趣入不有不空」為真諦。此係圓教接於別教所說之二諦。與別教二諦同稱複俗單中二諦。(7)圓教之二諦,以「幻有、幻有即空」為俗諦,以「諸法趣入有、趣入空、趣入不有不空」為真諦。亦即有空之外,別立中道,有空中三諦隔歷,是為俗諦;不偏有空中,三諦相即,圓融無礙,是為真諦。此即天台圓教之二諦,又稱無作二諦、和合二諦、不可思議二諦,其真俗二諦,互為一體,圓融不二,其體為中道,此乃歷來各家所未論及者。參見本文末之表解。

(八)末法燈明記轉用二諦之意義,稱佛法為真諦,王法為俗諦。日本淨土真宗承襲此說,謂宗教之信仰(安心)面為真諦,世間之道德面為俗諦,此二者具有相依相資之關係。〔菩薩本業瓔珞經卷上、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辯中邊論卷中、顯揚聖教論卷六、大乘莊嚴論卷二、成實論卷二無相品、卷十五見一諦品、雜阿毘曇心論卷十、摩訶止觀卷三上、四教義卷一〕 p244


十八空

梵語 astādaśa śūnyatāh。即為破種種邪見所說之十八種空。即:(一)內空(梵 adhyātma-śūnyatā),指眼等六內處中,無我、我所及無眼等之法。(二)外空(梵 bahirdhā-śūnyatā),指色等六外處中,無我、我所,及無色等之法。(三)內外空(梵 adhyātma-bahirdhā-śūnyatā),即總六根、六境內外十二處中,無我、我所及無彼之法。(四)空空(梵 śūnyatā-śūnyatā),不著前三空。(五)大空(梵 mahā-śūnyatā),即於十方世界,無本來定方彼此之相。(六)第一義空(梵 paramārtha-śūnyatā),又作勝義空、真實空。即離諸法外,別無第一義實相之自性可得,於實相無所著。(七)有為空(梵 sajskrta-śūnyatā),即因緣集起之法與因緣之法相皆不可得。(八)無為空(梵 asajskrta-śūnyatā),即於涅槃法離定取。(九)畢竟空(梵 atyanta-śūnyatā),又作至竟空。即以有為空、無為空破一切法,畢竟無有遺餘。(十)無始空(梵 anavarāgra-śūnyatā),又作無限空、無際空、無前後空。即一切法雖生起於無始,而亦於此法中捨離取相。(十一)散空(梵 anavakāra-śūnyatā),又作散無散空、不捨空、不捨離空。即諸法但和合假有,故畢竟為別離散滅之相無所有。(十二)性空(梵 prakrti-śūnyatā),又作本性空,佛性空。即諸法自性空。(十三)自相空(梵 svalaksana-śūnyatā),又作自共相空、相空。即諸法總別、同異之相不可得。(十四)諸法空(梵 sarva-dharma-śūnyatā),又作一切法空。即於蘊、處、界等一切法,自相不定,離取相。(十五)不可得空(梵 anupalambha-śūnyatā),又作無所有空。即諸因緣法中,求我、法不可得。(十六)無法空(梵 abhāva-śūnyatā),又作無性空、非有空。即諸法若已壞滅,則無自性可得,未來法亦如是。(十七)有法空(梵 svabhāva-śūnyatā),又作自性空、非有性空。即諸法但由因緣而有,故現在之有即非實有。(十八)無法有法空(梵 abhāva-svabhāva-śūnyatā), 又作無性自性空。即總三世一切法之生滅及無為法,一切皆不可得。此十八空,各經典依廢立互異,而立十三空、十四空、十六空、二十一空等諸說。〔大品般若經卷一序品、放光般若經卷一、光讚般若經卷一、大般若經卷四七九、卷四八○、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上、大智度論卷三十一〕 p353


十住心

乃指心之十種狀態。略稱十住。日本真言宗對於眾生發菩提心之過程,以宗教意識之發展,分類為十種形式,並以此此對顯密諸教,認為顯教劣,密教勝。此係日僧空海根據大日經、菩提心論所創倡者。即:(一)異生羝羊心,謂凡夫(異生)如羝羊(牡羊),但以食欲及性欲之本能生活終始,多惡少善。(二)愚童持齋心,如愚癡小兒,偶亦發心以人間道德來反省自己,而有謹慎日常行為之心。此相當於人乘。(三)嬰童無畏心,如母懷抱中之嬰兒,無所畏怖,由於死後生天之信仰,而獲得宗教上之安心。此相當於天乘。以上三心乃屬世俗之思想,以下始為佛教思想。(四)唯蘊無我心,雖知一切法由五蘊假合而成,亦知無我之理,但仍固執五蘊存在。此相當於依四諦教法求阿羅漢果之聲聞乘。(五)拔業因種心,乃觀十二因緣,拔除惑業因緣之種子,出離三界。此相當於緣覺乘。(六)他緣大乘心,他緣與無緣同義,即以絕對之慈悲心救度眾生,法相宗屬此。(七)覺心不生心,覺悟到心性之不生不滅,此為三論宗「八不中道」之境界。(八)一道無為心,又作如實一道心,如實了悟絕對真理之心,此為天台宗一實中道之境界。(九)極無自性心,覺悟到萬有悉無自性,真如隨緣而顯現之境界,華嚴宗屬此。(十)祕密莊嚴心,開顯心地之祕密,一切功德莊嚴圓滿,此指真言宗之境界。

有關十住心之說述,十住心論以其旨在顯示真言行者上轉進昇之相,故古來謂之九顯十密之法相;對此,祕藏寶鑰以其旨在判顯密二教之淺深次第,故謂九顯一密之教相。又宥快之祕藏寶鑰鈔卷上,對於橫豎有二雙四重之四種十住心說,如上表所示。

日本佛教對於此十住心之教判,自天台宗始,至淨土宗、日蓮宗等對之均有非難;而台密安然之真言宗教時問答卷二亦舉有五失,指其違大日經及義釋、金剛頂經、守護經、菩提心論、眾師說。〔祕藏寶鑰卷上、卷下、法華真言勝劣事(日蓮)〕 p431


十想

乃指十思想或十種觀想。即:(一)無常想,觀一切有為法皆新新生滅,無常變壞。(二)苦想,觀一切有為法無常,常受三苦、八苦所逼迫。(三)無我想,觀想一切法為苦,亦不自在;皆由因緣所生而無自性,故無我。(四)食不淨想,觀想諸世間之飲食皆從不淨因緣所生,悉為不淨物。(五)一切世間不可樂想,觀想一切世間無任何樂趣,唯有過惡。(六)死想,觀想死之相。(七)不淨想,觀想人身內三十六物、身外九孔,惡露常流不淨。(八)斷想,(九)離欲想,(十)盡想,後之三想,係為得涅槃菩提,而求斷煩惱、捨離生死之迷、以及滅盡煩惱與生死等之觀想。

十想與九相觀(即九想,為滅除貪欲而對人之死狀所作九種不淨觀)之同異,大智度論卷二十一舉出多說。或謂九相未得禪定,仍為婬欲所遮覆,而十想能除滅婬欲等三毒。或九相為初學,十想為成就。或謂十想與九相同為離欲,俱為涅槃。或謂九相為因,十想為果;或以九相為外門,十想為內門。〔大品般若經卷一、大乘義章卷十四〕 p477


十種方便

指修菩薩行者之十種善巧方便,此說出自舊華嚴經卷四十離世間品。新華嚴經卷五十六稱為十種勤修。即:(一)布施方便,毫無慳吝,喜捨身、命、財而無求報之心。(二)持戒方便,持一切戒,心無染著。(三)忍辱方便,離瞋恚、我慢之煩惱,忍一切惡,其心不動。(四)精進方便,三業不曾散亂,一切所作皆不退轉,以至究竟。(五)禪定方便,遠離五欲、諸煩惱,於禪定之法銳意修習。(六)智慧方便,離愚癡之煩惱,修習一切功德,能開發慧解。(七)大慈方便,運平等大慈之心,利益一切眾生。(八)大悲方便,知諸法無自性,以平等大悲,代諸眾生受苦惱。(九)覺悟方便,以無礙智了悟眾生之十性。(十)轉不退法輪方便,轉無上之法輪,化導眾生,使依教修學,增長菩提,不退行位。〔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 p485


十緣生句

乃陳述由緣所生十物之句。出自大日經卷一住心品。即:(一)幻,幻術師所作之種種相貌。(二)陽焰,熱、空、塵等因緣和合,於曠野中現水相。(三)夢,睡眠中所見之種種境界。(四)影,鏡中之影像。(五)乾闥婆城,蜃氣映日光,於大海中現宮殿之相。(六)響,深山空谷等中,依聲而生之響音。(七)水月,映於水中之月影。(八)浮泡,水上所現之泡沫。(九)虛空華,依眼膜見空中種種花。(十)旋火輪,人持火炬旋轉於空中所生之輪像。此皆喻諸法從因緣而生,無自性。依此十句觀諸法無自性,則稱十緣生句觀、十緣生觀、十喻觀。即十種遮情之觀門。

大日經疏卷三謂此觀有三重:(一)觀一切法由因緣所生故空,此即空觀。(二)觀萬法由心展開,此即心觀。(三)觀心與諸法非一非異,捨離凡夫之情而不可思議,此即不思議觀。

此外,大品般若經卷一序品,為解諸法空理亦設有十喻;維摩經卷上方便品,亦以十種事象喻人身之空無常。(參閱「譬喻」6809) p498


十諦

指十種真實理。即:(一)攝化眾生之差別方便中,有十種所知之諦理。即謂十地中第五地菩薩之差別方便智有十諦之別:(一)世諦,根未熟,不堪入大,為說四諦、十六行等法。(二)第一義諦,根已熟堪入大者,為說第一義法空。(三)相諦,為不解第一義、疑惑一向斷滅者,說諸法非有非無,乃一實相。(四)差別諦,聞一實理惑之,以諦為一者,為說二諦差別不一。(五)說成諦,既聞差別,執有各體,離正念者,為說四諦等法乃隨言說而因緣集成,其體無自性。(六)事諦,為正見之眾生說,若迷於四諦將起苦果之事;即說苦諦。(七)生諦,若迷於四諦將造集,能生後苦;即說集諦。(八)盡無生智諦,若解四諦則能滅染累;即說滅諦。(九)令入道智諦,為正見之眾生說應解達苦等;即說四諦中之道諦。(十)一切菩薩次第成就諸地起如來智諦,為大乘可化之眾生說成就大乘如實之行德。〔舊華嚴經卷二十五「十地品」、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賢聖學觀品、十地經論卷七、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二〕

(二)開演苦等四諦為十種。即:(一)逼切苦諦,指苦果中生、老、死、怨憎會等四苦逼切之法。(二)財位匱乏苦諦,指財位匱乏等求不得苦。(三)界不平和苦諦,地、水、火、風四界不和產生之病苦。(四)所愛變壞苦諦,指愛別離苦。(五)粗重苦諦,指有漏法之五取蘊苦。(六)業諦,指一切業因。(七)煩惱諦,指一切惑法。(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諦,聽聞無漏正法,如理作意修習。(九)正見諦,指中道正見。(十)正見果諦,指寂滅無為之果。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末以此十者配以四諦,謂之開四諦,諦觀八苦、二集、兩道、一滅。〔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六、法苑義鏡卷一〕 p499


三分別

指三種思考識別之作用。分別,梵語 vikalpa。即:(一)自性分別(梵 svabhāva-vikalpa),又稱任運分別、自性思惟。即心識之認知作用,對現在所緣之境任運覺知,而較少推測思考,為一種單純之思考作用。(二)隨念分別(梵 anusmarana-vikalpa),又稱隨憶思惟。係一種與意識相應,對過去之事追念不忘,而隨事臆想或隨境追念之作用。(三)計度分別(梵 abhinirūpanā-vikalpa),又稱推度分別、分別思惟。即對不現前之諸種事相起計量推度之作用。又依婆沙論之說,二禪以上為無尋無伺地,故無自性分別;初禪以上為定地,故無計度分別;唯有隨念分別為三界俱有者。〔大毘婆沙論卷四十二、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二、俱舍論卷二、唯識二十論述記卷下〕(參閱「分別」1315) p531


三止

(一)指天台宗針對空、假、中三觀所立之三種止行。即:(一)體真止,乃針對空觀而立。謂體達無明顛倒之妄,即是實相之真者,稱為體真止。以其徹達因緣和合諸法空無自性,故能止息一切攀緣妄想而證空理;空即是真,故稱為體真止。若達此境地,則發定、開慧眼,能見第一義,成就真諦三昧。(二)方便隨緣止,又作方便止、繫緣守境止。乃針對假觀而立。菩薩隨緣歷境,心安於俗諦而不動,稱為方便隨緣止。蓋菩薩知空非空,故能善巧方便,隨緣分別藥病,以教化眾生,並安於俗諦,心不為外境所動。此能開法眼,成就俗諦三昧。(三)息二邊分別止,又作制心止。乃針對中觀而立。指不分別生死與涅槃、有與無等二邊之相。蓋前述之第一止偏於真,第二止偏於俗,俱不合於中道。既知真非真,則為空邊寂靜;知俗非俗,則為有邊寂靜,亦即息真俗二邊而止於中諦。若達此境,則發中道定,開佛眼,成就中道三昧。〔小止觀證果章、摩訶止觀卷三上〕

(二)法華經方便品中,有佛三止、舍利弗三請之記載。(參閱「三止三請」535) p535


三性

(一)乃印度唯識學派之重要主張,我國法相宗之根本教義。謂一切存在之本性與狀態(性相),從其有無或假實之立場分成三種,稱為三性。說明三性之各別為「無自性空」之道理,則稱為三無性。係以解深密經卷二之一切法相品為根據而說者,為印度唯識學派所主張,後來成為我國法相宗根本教義之一,亦為華嚴宗等所採用。三性又作三自性、三性相、三種自相、三相等。此三者即: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三者略稱遍依圓。三無性又作三種無自性性、三無自性或三種無性等。三者即:相無性、生無性、勝義無性。 

(1)法相宗之說:(Ⅰ)遍計所執性(梵 parikalpita-svabhāva),又作虛妄分別相、分別性。對於無實體之存在,計執為「實我」、「實法」而起妄執之心,此為「能遍計」。其被識所計度之對境,稱為「所遍計」。換言之,由此識與境,而誤認心外有實體存在,稱為遍計所執性。以其存在之相狀為迷心所現,故為「當情現相」之法。從真理之觀點而言,此性為無實在的「情有理無」之法,與全無實體的「體性都無」之法。有關遍計所執性,印度論師多有異說,法相宗係採用護法之觀點。就「能遍計」而言,安慧以有漏之全八識為能遍計,護法則主張以第六、第七識為能遍計。就「所遍計」而言,難陀視之為「實我實法」的「當情現相」,護法則以為是「依他起性」之「似我似法」,且以為從真如不可能成為迷情之對象而言,則不能視之為所遍計;但如從「依他起」存在之本體來說,亦可稱為所遍計。此外,就「遍計所執」而言,安慧主張是見相二分,而護法則認為於見相二分上,依迷情所起之「當情現相」方為遍計所執。

(Ⅱ)依他起性(梵 para-tantra-svabhāva),又作因緣相、依他性。「他」,即指由各種緣所生起之法。因是「緣合則生,緣盡則滅」之法,故如虛如幻,而非固定永遠不變之實在,故說「如幻假有」、「假有實無」,然此並非遍計所執而有之迷情,而係藉種種助緣而生者,亦即離妄情而自存之「理有情無」。此性有染分依他起性與淨分依他起性之別,染分指有漏的一切法;淨分指無漏有為的一切法。然「淨分依他」是從遠離煩惱之意義而言,淨分依他起性則包含在圓成實性中,故染分依他即是依他起性。

(Ⅲ)圓成實性(梵 parinispanna-svabhāva),又作第一義相、真實相。依他起性的真實之體(真如)乃遍滿一切法(圓滿)、不生不滅(成就)、體性真實(真實)者,故稱圓成實。真如離一切相(無相),一切法之本體悉皆真實,故為「真空妙有」;又此性僅能由覺悟真理之智慧而得知,故為「理有情無」。 

以上三性具有不即不離之關係。若以蛇、繩、麻三物為喻,則愚人(能遍計)於黑夜中見繩,信以為真蛇(實我相之遍計所執性),遂心生恐怖;後經覺者(佛、菩薩)教示,而知非蛇(生空),僅為似蛇之繩(指依他起性之假有)。且更進一步了解實際所執著之繩(實法相之遍計所執性)亦不具實體之意義(法空),其本質為麻(圓成實性);繩(依他起性)僅為因緣假合,由麻而成之形態。 

三無性乃根據佛之密意所立,即基於三性之說,又恐眾生執有,故顯示三性各具空義。據成唯識論卷九,三無性即:

(Ⅰ)相無性,針對遍計所執性而立。眾生既於世間之相處處計著,執為實有;為除此妄執,遂立「相無性」,謂一切法皆無自性

(Ⅱ)生無性,針對依他起性而立。萬法乃從眾緣而生,為虛假之存在(緣生),故其性質不定。而不若佛教以外之學派或凡夫認為是自然生,故亦無如彼等所執之體性,例如幻化之事物。

(Ⅲ)勝義無性,針對圓成實性而立。真如乃根本無分別智之對象(殊勝之真理),故雖為一切存在之真本質,卻不受任何特定之性質所規定,已離我執、法執,猶如虛空一般。 

此三無性之中,「生無性」、「勝義無性」乃針對「依他起」、「圓成實」之二性而說無性,故其體不能謂為空無。關於此二性依據何種觀點而說無自性,日本法相宗有二說。據南寺所傳,其體非無,但因離我法二執,故說意為無執(執空);據北寺所傳,依他起性之體如幻,圓成實性之體離相,由此觀點而言,可謂是虛假空、空寂空。故知二性之體乃超越有無之無(體空)。又生無性之「生」,南寺所傳意指自然生,而北寺所傳則解為緣生之意。 

由以上三性三無性之說,而立「非有非空」之中道,即三性具有不即不離之關係,其中遍計所執性是情有理無,依他起性、圓成實性是理有情無,故合三性而明中道,是為三性對望之中道。又三性各具情有理無、假有實無、真空妙有(無相與真實)等性質,故設立每一性之中道,稱為一法中道。又觀三性之存在為唯識無境,稱為唯識三性觀、三性觀行。即遍計所執性為虛妄之唯識性,圓成實性則為真實之唯識性;依他起性為世俗之唯識性,圓成實性則為勝義之唯識性。說明觀此三性之順序、方法者,稱為五重唯識觀。此外,悟入三性之順序有遍依圓、依遍圓、圓依遍三種。 

(2)華嚴宗之說:法相宗係以一切事物性質與狀態之相異點,即「性相隔別」之立場而立三性說;對此,華嚴宗則基於「性相圓融」之立場而論三性,從根本上說,認為一切存在(諸法)無非是真如所現。即:圓成實性之真如有「不變」與「隨緣」之二義。「不變」,即遠離生滅變化之義;「隨緣」,即隨染淨之緣而各個存在。依他起性,自其體上言,是為真如,以其超越生滅,故為「無性」,然由因緣而生,故為「似有」。遍計所執性則由凡夫妄情誤執心外有實我實法之存在,故為「情有」;然其「我」、「法」之相,於理不可得,且因真如無妄染,故為「理無」。此不變、無性、理無三者,稱為「本三性」;而隨緣、似有、情無三者,稱為「末三性」。 

至於三性之同異,自本三性之意義言,真如隨緣之一切現象(諸法)即真如,故稱三性不異;自末三性之意義言,亦因真如隨緣而成為諸法,故亦說三性不異。然就本三性「諸法即真如」、末三性「真如即諸法」之意義而言,則本末之三性,其義不一。 

(3)據真諦所譯攝大乘論之說:分別性意指所分別之境,依他性意指能分別之識,而此分別性之境是無,故依他性亦不可得,其不可得乃為「有」之真實性。〔解深密經卷二、成唯識論卷八、唯識三十頌、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四、顯揚聖教論卷六、三無性論卷上、梁譯攝大乘論釋卷五、唐譯攝大乘論釋卷四、華嚴五教章卷四〕(參閱「三無性」627、「四分」1663)  

(二)就善、不善等之性質,分一切諸法為善、不善、無記等三性。(1)善(梵 kuśala),能順益此世、他世之法。依俱舍論卷十三,善分四種:(Ⅰ)勝義善,即真解脫、擇滅涅槃。涅槃安穩,於一切法中其體最尊。(Ⅱ)自性善,即慚、愧及無貪、無瞋、無癡三善根。不待相應及其餘之等起,體性本善,猶如良藥。(Ⅲ)相應善,不與慚等相應即不成善性,如水之雜藥。(Ⅳ)等起善,由自性、相應善而等起之法,譬如牛飲甘草之汁而生甘美之乳。俱舍論光記卷二則分善為生得、加行(聞、思、修)、無漏(學、無學、勝義)等三類。 

(2)不善(梵 a-kuśala),又作惡。指能違損此世、他世之法。依俱舍論卷十三載,不善有四種:(Ⅰ)勝義不善,即生死之法。生死中之諸法皆以苦為自性,極不安穩,猶如痼疾。(Ⅱ)自性不善,指有漏中之無慚、無愧與貪等三不善根;其體不善,猶如毒藥。(Ⅲ)相應不善,與自性不善相應之心、心所法,如水中摻毒。(Ⅳ)等起不善,由自性、相應不善所等起之法,如毒藥所引生之乳。俱舍論光記謂不善唯有一種。 

(3)無記(梵 a-vyākrta),非善非不善,不能記為善或惡,故稱無記。或以不能牽引異熟果(善惡之果報),不能記異熟果,故稱無記;惟此說僅適用於有漏法。俱舍論光記卷二分無記為有覆、無覆二種,無覆復分異熟、威儀、工巧、通果、自性、勝義六種,故總為七種。 

此外,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三分善為自性、相屬、隨逐、發起、第一義、生得、方便、現前供養、饒益、引攝、對治、寂靜、等流等十三種,卷四分不善為自性、相屬、隨逐、發起、第一義、生得、方便、現前供養、損害、引攝、所治、障礙等十二種,分無記為自性、相屬、隨逐、發起、第一義、生得、方便、現前供養、饒益、受用、引攝、對治、寂靜、等流等十四種。〔順正理論卷四、大毘婆沙論卷五十一、卷一四四、卷一九七、雜阿毘曇心論卷一、成唯識論卷三、成唯識論述記卷五末、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五本〕(參閱「」4873、「無記」5107)  

(三)成實論卷十四所舉阿羅漢之三性,即:(1)斷性,阿羅漢住於有餘涅槃,斷除一切煩惱。(2)離欲性,遠離三界之欲。(3)滅性,斷滅五陰相續,入於無餘涅槃。 p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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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一境三諦

天台宗實相論體系中的重要思想。謂任一現象,都是空、假、中三諦相即。又稱圓融三諦或不思議三諦。為「隔歷三諦」的對稱。「隔歷三諦」是空、假、中不相即,其體各別;空是不與假相即的空,假是不與空相即的假,中是不與空、假相即的中。「一境三諦」則與此相反,是三諦相即的,謂法由因緣所生故無自性,所以是空。因緣所生而有法,所以是假。即空即假,所以是中。《摩訶止觀》卷五(上)云(大正46‧55b)︰「若法性無明合有一切法。陰界入等,即是俗諦。一切界入是一法界,即是真諦。非一非一切,即是中道第一義諦。如是遍歷一切法無非不思議三諦。」

是故微妙莊嚴的佛身,是天然三諦的妙相,猙獰可怖的獄卒,亦是法性三諦的妙相。至於風行雲走,山高水長,鳶飛魚躍,柳綠花紅也都是三諦圓融的微妙相,盡是法性常住相。隨便取一法為對境,其實相皆不可得,超絕凡慮,是為空;但空非斷無,空的當相,即是法性常住的妙相,是為假;空為遮情門,假為表德門,遮情、表德原屬一體的兩面觀,遮照不二,空即假,假即空,故不可偏空,亦不可偏假,這非空非假,亦空亦假,絕對不可思議,即名為中。於是,說空,說假,說中皆是法爾自然的妙諦,天然的性德,宇宙萬有的實相。隨舉一物為對境,無非圓融三諦,故名一境三諦。

〔參考資料〕 《天台四教儀》;《天台法華宗義集》;《一實菩提偈》;《一心三諦枕》;《始終心要》。


七十空性論

印度中觀學派要典。龍樹菩薩造。梵本不存,然有藏文本。民國法尊依藏文本譯成中文。收在《大藏經補編》第九冊。全書共含七十三頌,第一頌是總論,為本論之宗要所在;第二頌至第七十一頌則詳述第一頌之內涵,旨在表達諸法畢竟空之理,並顯示緣起諸法實性不可得;最後二頌為「勸信得益」分,即本書之結論。全書之中,如扣除第一頌與最後二頌,即為七十頌,故本書名為《七十空性論》。

法尊譯後,弘悲加以科攝,分為十章。大致內容為下列幾項︰(1)標宗立異。(2)即法破相,內含現象及原因之論破。(3)緣起無性,下分「緣起」、「無性」二部分。(4)特究生滅,含「生滅與性空」、「生滅與涅槃」、「特破生滅存在之形式(時)」三部分。(5)即相破法,以「生、住、滅」及「有、無、一」等破除有為與無為二法。(6)業、果、作、受,旨在以正破業、果、作、受,明破我執。(7)根、境、識等,以能、所關係明根、境、識之無自性。(8)流轉還滅,含「還滅無自性」及「還滅之律理」二部分。(9)真、俗、空、有,以真俗、空有之不一不異闡緣起勝義。(10)結義勸學,內含「結定緣起性空」與「勸學中道了義」。

據楊白衣〈龍樹七十空性論之研究〉一文所載,本論是闡述諸法無自性的大乘中觀論典。內容所論與《中論》大致相近,甚至有偈頌與《中論》完全相同。例如,本論第十四、十五、十六頌與《中論》〈觀行品〉之首偈;第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等四頌與《中論》〈觀成品〉之大部分;第三十三至第四十四等十二頌與《中論》〈觀業果品〉之大部分幾乎雷同。

本書之藏文本共有三種版本,一是編號(北京版)五二二七的偈頌本,二為編號五二三一之龍樹釋本,三為編號五二六八之月稱釋本。其中,龍樹釋本與其餘二本出入頗多,但較為完善;而月稱釋本缺第六十三與第六十七等二頌。


三十七菩提分法

原始佛教與部派佛教最具代表性的實踐論。舊譯為三十七道品,或三十七品經。菩提分法,意即有助於菩提(證悟)的修行法。內容可分七類,依次如下︰(1)四念處(四念住),(2)四正勤(四正斷),(3)四神足(四如意足),(4)五根,(5)五力,(6)七覺支(七菩提分),(7)八正道(聖八支道)。

除此七種之外,原始經典中,還提到信、戒、聞、捨、慧五財,再加上慚、愧的七財;少欲、知足、遠離、精進、正念(不忘念)、定、慧、不戲論的八大人覺,以及八正道加上正智、正解脫的十無學法等種種修道法。此暫不贅。上列這七種修道法,是各自獨立的系統,依據任何一種修道法,均可到達開悟的理想。又全部的修道均可歸納為戒、定、慧三學,因此上面提到的七種三十七法全部也可分為三學。總之,三學是修道論最簡單、合理的分類。

有關三十七菩提分法的內容,分述如次︰

(1)四念處︰亦稱四念住,與八正道中的正念相同,即常念不忘身、受、心、法四者無常、苦、無我。亦即持續抱持「一切法(身、心、境)無常、苦、無我」的正確見解。四念處,就個別而言,身是不淨、受是苦、心是無常、法是無我。也就是念頭(意識)安住在無常、苦、無我三者之上。這與五蘊觀在內容上是相同的。

根據原始經典,四念處就是一乘道(eka-yana magga),而由修行的出發點到達最高的悟境,只要依四念處觀來修行也就足夠了。這與依五蘊觀,即可由初步修行以達到最高的悟境的情形是相同的。

(2)四正勤︰與八正道的正精進相同。也譯為四正斷、四正勝、四意斷。將精進努力分為四項目︰(1)努力斷除已起之惡(斷斷)。(2)努力使未起之惡不生(律儀斷)。(3)努力使未起之善生(隨護斷)。(4)努力增長已起之善(修斷)。

善與惡,這裏所謂的善,是指理想的增長,惡是指理想的減退。就佛教而言,有助於聖道的是善,有礙於聖道的是惡,這也是一般社會就倫理的、政治的、經濟的、肉體的健康等面而說的。

如果努力於四正勤,一定能捨惡向善,並一步一步地接近理想。在佛教裏,對惡的努力,不稱為精進,而稱為懈怠。

(3)四神足︰又譯為四如意足。為了得到神通的優異禪定,依其方法,就四方面言之,即四神足︰(1)欲神足,即欲得禪定。(2)精進神足,即努力於得到禪定。(3)心神足,即欲得禪定的守心狀態。(4)思惟神足,即為得到禪定而作的思惟觀察。

(4)五根︰指信、勤(精進)、念、定、慧五個修行項目。「根」即能力。故五根是使眾生傾向理想的五種能力。因有這五種能力,就可由迷的狀態進入悟的狀態。「信」之所以置於五根之首,是因為佛教的實踐道是以信為出發點。由此可知,五根是初學者的修道法。

佛教所謂五根,除以上所提者之外,另有感覺能力的眼、耳、鼻、舌、身五根。此為眼等五根,以區別信等五根。

(5)五力︰前面的五根是指(潛在)能力,而此能力實際發揮出來的具體力量,就是力。在內容上,五力與五根相同,都是信、勤、念、定、慧;就修道立場而言,則五力較五根更進一步。不僅限於信,自有漏的凡夫到無漏的聖者,皆有勤(精進)、念、定、慧,但其中仍有種種不同的階段。

(6)七覺支︰也譯為七覺分、七菩提分,指如下七項︰念覺支(念等覺支)、擇法覺支(擇法等覺支)、精進覺支(精進等覺支)、喜覺支(喜等覺支)、輕安覺支(輕安等覺支、猗覺支)、定覺支(定等覺支)、捨覺支(捨等覺支)。

這裏的覺支或等覺支,是「覺(悟)的部分」,指到達開悟前的修行項目。在三十七菩提分法的七種修行道中,七覺支被認為是最高層次的修行法,這主要與禪定有關。在原始經典中,安般念(數息觀──數出入呼吸以達精神統一)之後修四念處觀,然後再修七覺支,則可證得明(悟的智慧)與解脫,這是頗為有名的。七覺支的項目,簡述如下︰

(1)念覺支︰有念,具有優異的智慧,對很久以前的經驗均可憶持不忘。(2)擇法覺支︰有念而住,依慧去思惟簡擇(分別)所憶持的法。(3)精進覺支︰依慧對法作簡擇思惟,並精進努力。(4)喜覺支︰精進努力者產生精神的法悅。(5)輕安覺支︰產生喜悅者,身心也同時達輕快安樂。(6)定覺支︰身體輕快安樂者,可達心之統一。(7)捨覺支︰平等地觀察已得統一的心。

(7)八正道︰指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等八種原始佛教以來的修行法。請參閱「八正道」條。(取材自《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

◎附一︰「三十七菩提分法」表解


「三十七菩提分法」表解
┌四 念 處──四念位
│四 正 勤──煖 位┐
│四如意足──頂 位┤
三十七品┤五 根──忍 位┼─四善根
│五 力──世第一┘
│七 覺 支 初 果──見 道
└八 正 道 修 道
┌觀身不淨─┐
┌四 念 處┤觀受是苦 │ 念─┐
│ │觀心無常 │ 擇 │
│ └觀法無我─┘ ──進 │
│ ┌未生惡令不生┐ ┌喜 ├七覺支
├四 正 勤┤已生惡令滅 │ 戒 │輕安│
│ │未生善令生 │ │定 │
三十七品與│ └已生善令長─┘ └捨─┘
三學廣略 │ ┌欲如意足─┐ 定 ┌正見┐
├四如意足┤念如意足 │ └正思│
│ │進如意足 │ ┌正語│
│ └慧如意足─┘ 慧 │正業├八正道
│ ┌信根信力 └正命│
├五根─┐│進根進力 精進│
│ ├┤念根念力─┐ ┌正念│
└五力─┘│定根定力─┘ └正定┘
└慧根慧力──


◎附二︰黃懺華〈三十七菩提分法簡介〉

三十七菩提分,舊譯作三十七道品,新譯作三十七菩提分,也有稱三十七覺分、菩提分法、品,乃至三十七助道法等異名。修此三十七種法門是趣向於菩提之行。即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支七科,總計七科有三十七個項目,所以叫作三十七菩提分。菩提,舊譯作道,新譯作覺;分的意義是支分,又是因。《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六及《俱舍論》卷二十五,把菩提解釋作「盡智(自知我已知苦,乃至我已修道)」、「無生智(自知我已知苦不應更知,乃至我已修道不應更修)」,即究竟覺了四聖諦境的智慧。四念住等三十七種,是隨順和趣向這種智慧的行法,所以都叫菩提分。如《婆沙》說︰「問︰何故名為菩提分法﹖菩提分法是何義耶﹖答︰盡、無生智說名菩提,已究竟覺四聖諦故。若法隨順此究竟覺,勢用增上,此中說為菩提分法。」

又《俱舍》說︰「盡、無生智說名為覺,隨順者別立三菩提︰(一)聲聞菩提,(二)獨覺菩提,(三)無上菩提;無明睡眠皆永斷故,及如實知已作已事,不復作故(《俱舍論記》卷二十五說︰已作已事是盡智,不復作故是無生智),此二名覺,三十七法順趣菩提,是故皆名菩提分法。」

《說無垢稱經疏》說菩提是所求的佛果,分的意義是因,四念住等三十七法,是能求得佛果的原因,所以叫作菩提分。如《疏》說︰「菩提覺義,所求佛果;分是因義。此三十七為覺果因,名菩提分。」《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卷上也說︰「菩提分法者,菩提云覺;正是所求;分者因也,亦支分義。三十七法順趣菩提,菩提之分名菩提分。」

關於道品的解釋,舊譯時代各家大都說道以能通為義,品是品類,四念住等三十七種,是能通到涅槃的道法,所以叫作三十七道品。如《大乘義章》卷十六說︰「言道品者,經中亦名為菩提分,亦名覺支,(中略)云何名道﹖通義名道。(中略)品謂品別,道行差異故名為品。」

(1)四念住︰新譯四念住,舊譯作四念處,還有四意止(安世高)等異譯,是四種觀法︰(1)身念住,(2)受念住,(3)心念住,(4)法念住。身念住是以身為對境修不淨觀,受念住是以受為對境修苦觀,心念住是以心為對境修無常觀,法念住是以法為對境修無我觀。凡夫攀緣色蘊的身,受蘊的受,識蘊的心,想、行二蘊的法四種境,起四種顛倒妄見,謂身為淨,言受是樂,執心是常,計法為我,由此生起貪愛無明。為對治這四種顛倒,用聞思修所生能觀的智慧,於一切身、一切相正觀察、正推求,隨觀隨覺了身五種不淨(生處、種子、自性、自相、究竟),推求是無常、苦、空、無我,破除於不淨處而起淨想的顛倒。其次於受隨觀隨覺了三受(苦、樂、不苦不樂)皆苦,實無有樂,推求是無常、苦、空、無我,破除於苦處起樂想的顛倒。其次於心隨觀隨覺了心生滅流注,剎那不停,猶如幻事,實相不可得;也以無常、無我等推求,破除於無常處起常想的顛倒。其次於法隨觀隨覺了五蘊諸法從因緣和合而生所以不自在,不自在所以無自性無自性所以無我;破除於無我處起我想的顛倒。如《大智度論》卷十九說︰
「身念處,受、心、法念處,是為四念處,觀四法四種︰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是四法雖各有四種,身應多觀不淨,受多觀苦,心多觀無常,法多觀無我。何以故﹖凡夫人未入道時,是四法中邪行起四顛倒︰諸不淨法中淨顛倒,苦中樂顛倒,無常中常顛倒,無我中我顛倒。破是四顛倒故,說是四念處。破淨倒故說身念處,破樂倒故說受念處,破常倒故說心念處,破我倒故說法念處。」

又《瑜伽師地論》卷二十八說︰
「又為對治四顛倒故,世尊建立四種念住。謂為對治於不淨中計淨顛倒,立身念住。以佛世尊於循身念住中,宣說不淨相應四淡泊路(四淡泊路,指作青瘀、變赤、骨鎖、散壞四種外身不淨觀。《瑜伽論記》卷六(下)說這有兩種意義︰一種是置死屍處寂寞無人,所以叫作淡泊;往彼處所,所以叫作路。一種是涅槃寂靜,所以叫作淡泊;作不淨觀能至涅槃,所以叫作路),若能於此多分思惟,便於不淨斷淨顛倒。為欲對治於諸苦中計樂顛倒,立受念住。以於諸受住循受觀,如實了知諸所有受皆悉是苦,便於諸苦斷樂顛倒。為欲對治於無常中計常顛倒,立心念住。以能了知有貪心等種種差別,經歷彼彼日夜剎那瞬息須臾非一眾多種種品類心生滅性,便於無常斷常顛倒。為欲對治於無我中計我顛倒,立法念住。由彼先來有有我見等諸煩惱故,無無我見等諸善法故,於諸蘊中生起我見。以於諸法住循法觀,如實了知所計諸蘊自相共相(了知諸蘊唯有法性,各各別異,都無有我,名了自相;了知諸蘊同是無我,名了共相),便於無我斷我顛倒。」

這四法,依《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及《俱舍論》卷二十三,以慧(即大地法中慧心所)為體,身等四法是所觀境,慧是能觀,由慧令念(即大地法中念心所)住身等四法,即由慧力令念心所於慧心所所觀境,能明念不忘,所以於慧立念住的名稱。如《婆沙》說︰「問︰此體是慧,何故世尊說為念住﹖答︰慧由念力得住所緣,故名念住。或此慧力令念住境,故名念住。」《俱舍》說︰「何緣於慧立念住名﹖毗婆沙師說︰此品增故,是念力持慧得轉義,如斧破木由楔力持。理實應言慧令念住;是故於慧立念住名。隨慧所觀能明記故。」

《成實論》說起初是念性,末了是慧性;如〈立無數品〉(卷五)說,一念有五種名,所謂念處、念根、念力、念覺、正念。又〈四諦品〉(卷二)說,從念生慧,觀身無常等,叫作念處。所以《瑜伽師地論》卷二十八及《對法論》卷十,兼取念、慧二法為體。如《瑜伽》說︰「若慧若念,攝持於定,是自性念住。」《對法論》說︰「念住自體者,謂慧及念。」

(2)四正斷︰新譯四正斷,又作四正勝,舊譯作四正勤,還有四意斷(《長阿含經》、《中阿含經》、《雜阿含經》也作正斷)等異譯。所謂四正斷︰(1)於已生惡不善法,為令斷故;生欲、策勵、發勤精進、策心、持心。(2)於未生惡不善法,為不生故;生欲、策勵、發勤精進、策心、持心。(3)於未生善法,為令生故;生欲、策勵、發勤精進、策心、持心。(4)已生善法,為欲令住,令不忘失,令修圓滿,令倍修習,令其增長,令其廣大,生欲、策勵、發勤精進、策心、持心。

簡單地說,即於已生的惡不善法,為令斷滅,精勤修習;於未生的惡不善法,為令不生,精勤修習;於未生的善法,為令生起,精勤修習;於已生的善法,為令堅住不忘,倍復增廣精勤修習。依《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及《對法論》卷十等說,行者於四念住,觀行已經串習,已經能夠除遣粗重的煩惱,已經能夠了別通達善法和不善法,接著為令所有已生的惡不善法斷滅,為令所有未生的惡不善法不生,為令未生的一切善法生起,為令已生的一切善法堅住不忘;先起樂欲,由樂欲而戒勉策勵,發起正精進。假如在對治惡不善法或修習善法觀行時,發生沉沒(惛沉)的現象,就用淨妙等作意策練心令高舉;假如發生掉舉的現象,就用內證略攝門制持心令下沉;這就叫作四正斷。

依《大智度論》卷十九也說到修四念處(即四正斷)觀時︰假如懈怠心起,五蓋等煩惱覆心,離信等五種善根;此等不善法假如已生,為令斷滅,一心勤精進,方便除斷令盡;假如未生,為不令生,一心勤精進,方便遮止不令得生。在修四念處觀時︰信等五種善根假如未生,為令得生,一心勤精進,方便修習令生;假如已生,為令增長,一心勤精進,方便修習令不退失,增長成就。這就叫作四正勤。這四法都以精進為體,由義用不同,把它分作四種,在正修習斷惡修善的分位中,此能斷除懈怠,所以叫作正斷;在正持策身語意三業中,以此為最勝,所以叫作正勝,一心勤修,所以叫作正勤。

(3)四神足︰新譯四神足,舊譯作四如意足(安世高也譯作神足),是四種定。(1)欲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簡稱欲神足;(2)勤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簡稱勤神足;(3)心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簡稱心神足;(4)觀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簡稱觀神足。欲是希求,由欲樂的增上力所獲得的三摩地,即由欲力所引發的定,叫作欲三摩地。謂行者先生起樂欲,繼而於所有障礙三摩地的惡不善法,正確詳審的思惟觀察它的自性、因緣、過患及對治,生起專注一境的心念;又於所有修習三摩地的善法,正確詳審的思惟觀察它的自性、因緣、功德及出離,安住專注一境的心念。由這樣多所修習,接觸心一境性,這叫作「欲增上力所得三摩地」。勤是勤策,由勤策的增上力所得的三摩地,即由勤力所引發的定,叫作勤三摩地。為令所有能隨順惡不善法的所緣境界未生的不生、已生的斷滅,自己策發,自己勉勵,發起正勤,正確詳審的思惟觀察那個所緣境界的自性、因緣、過患及對治,安住專注一境的心念。由這樣多所安住,能正生起心一境性,這叫作「勤增上力所得三摩地」。心是所依,即心所所依;一說定能攝心,所以叫作心。由心的增上力所獲得的三摩地,即由心力所引發的定,叫作心三摩地。例如又策動各種下劣(惛沉)心,或者又制止各種掉舉心,又時時修習心無染污,心平等性的增上捨(行捨),由此因緣,於所有惡不善法的自性、因緣、過患及對治,又於所有善法的自性、因緣、功德及出離,正確詳審的思惟觀察,安住專注一境的心念。由這樣多所安住,能正生起心一境性。這叫作「心增上力所得三摩地」。觀是觀察,由觀察的增上力所獲得的三摩地,即由觀力所引發的定,叫作觀三摩地。已經能令所有惡不善法都不現行,更思惟現在是不是還有惡不善法而不覺知,還是已經沒有惡不善法而不覺知﹖應當普遍詳審的觀察。由此正確詳審的思惟觀察所有惡不善法的斷與未斷,安住專注一境的心念。由這樣多所安住,能正觸證心一境性。這叫作「觀增上力所得三摩地」。

在正修習這四種三摩地中,為要永斷所有隨眠,為圓滿成辦三摩地,有八種斷行,又叫作八種勝行,即欲、策勵、信、安(輕安)、念、正知、思、捨(行捨)。成就三摩地的斷行,所以叫作「斷行成就」。出世間法最勝自在,叫它作勝行。這四種三摩地,能得能證出世間法,所以叫做神足(瑜伽義)。或者所有思求、所欲願,一切如意,所以叫作神。能引發神,所以叫作足(婆沙義)。或者神是說諸神靈勝妙的功德,這四種三摩地,為諸神靈妙德所依止,所以叫作神足(俱舍義)。四如意足是︰{1}欲為主得定,叫做欲如意足;{2}精進為主得定,叫作精進如意足;{3}心為主得定,叫作心如意足;{4}思惟為主得定,叫作思惟如意足。依《大智度論》卷十九說,前四念處中修實智慧;四正勤中,修正精進,緣精進故,智慧增多,定力小弱。現在獲得四種定以攝心,使智力定力相等,所願皆得,所以叫作如意足。

(4)五根︰五根,新舊譯語相同︰{1}信根,{2}精進根,{3}念根,{4}定根,{5}慧根。所謂信是指於三寶四諦等中深忍樂欲,叫作信。信根是由世間道令心清淨潔白,離隨煩惱,安住正真,獲得不動之後,求修習諦現觀的方便,起增上信。所謂精進,是指於斷惡修善事,精勤策勵,勇銳堅猛,叫作精進。精進根是依信根於諸諦生忍可之後,增進勇猛,與信俱行。所謂念,是指於曾所受境,令心明記不忘,叫作念。念根是依精進根於諸諦發起正勤之後,明記不忘,與精進俱行。所謂定,是指於所觀察境平等持心,令心專注不散,叫作定。定根是依念根已經於諸諦繫念之後,心住一境,與念俱行。所謂慧,是指於所觀察境,簡擇是非,分別善惡,叫作慧。慧根是依定根已經於諸諦得定之後簡擇諸法,與定俱行(見《顯揚聖教論》卷二,《對法論》卷十六)。

又信道及助道法,叫作信根;修行道及助道法時,勤求不息,叫作精進根;繫念道及助道法,更無他念,叫作念根;於道及助道法一心繫念不散,叫作定根;為道及助道法觀無常等十六行,叫作慧根(見《大智度論》卷十九)。根是增上的意思,信能生起出世間法,從而能次第生起精進、念、定、慧等法;精進能展轉生起念、定、慧等法,慧能生起出世間法,勢用增上;所以叫作五根。這五法都有能生的意思,信等五法,能生一切善法,所以叫作五根。

(5)五力︰五力即前五根,新舊譯語相同︰{1}信力,{2}精進力,{3}念力,{4}定力,{5}慧力。信根增長,能破諸疑惑。精進根增長,能破種種身心懈怠。念根增長,能破諸邪念。定根增長,能破諸雜亂想。慧根增長,能破諸惑。如此,信等五根,有殊勝的勢用。能損減所對治的不信等障,不為不信等法所屈伏;所以轉稱作力。

(6)七覺支︰新譯七覺支,又作七遍覺支、七等覺支;舊譯七覺分、七菩提分,又作七覺意(安世高《長阿含經》)等。七覺支是︰{1}念覺支,{2}擇法覺支,{3}精進覺支,{4}喜覺支,{5}輕安覺支,{6}定覺支,{7}捨覺支。《顯揚聖教論》卷二說︰念覺支是說於諦(真諦)明瞭、於諦不忘。擇法覺支是說於諦解瞭、於諦覺悟。精進覺支是說於諦心勇。喜覺支是於諦心悅。輕安覺支是說於真諦中身心堪住。定覺支是於真諦中心住一境。捨覺支是說於真諦心平等、心正直、心無轉動性。這七種覺支,都後依止前,與前俱行,如擇法依止念,與念俱行;乃至捨依止定,與定俱行。《法蘊足論》卷八十九說︰修習四念住時,安住正念,明記不忘,叫作念覺支。由念於善不善、有罪無罪、勝劣、黑白諸法簡擇極簡擇,叫作擇法覺支。由擇法勤修精進,勵意不息,叫作精進覺支。由精進發生殊勝的欣喜,遠離愛味,叫作喜覺支。由喜身心輕安,遠離粗重,叫作輕安覺支。由輕安而受樂,由受樂而心住等住乃至心一境性,叫作定覺支。由定能滅貪憂,住心平等、心正直、心無警覺寂靜住性的增上捨,叫作捨覺支。

又《成實論》卷二說︰學人失念則起煩惱,繫念善處才能捨離過失,叫作念。繫念先前所修習的正見,叫作擇法。精勤擇法不捨,叫作精進。從事精進時,煩惱減少,心生歡喜,叫作喜。心喜的緣故,身得猗樂,叫作猗(輕安)。身得猗樂的緣故,心得寂定,叫作定。此定不沒(惛沉)不發(掉舉),其心平等,叫作捨。又此定得無學果,斷憂離喜,叫它作捨。《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說︰覺是說究竟覺,即無生智;或者是說如實覺,即無漏慧;這七法是它的支分,所以叫作支。《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也說如實的覺慧用這七法為支,所以叫作覺支。

《法界次第初門》依《大智度論》卷十九釋七覺分說︰用智慧觀察諸法時,能簡別真偽,不刷偽之法,叫作擇法覺分。修諸道法時,能覺了不修無益苦行,而於真法中常能專精一意,無有間歇,叫作精進覺分。心契悟真法而獲得歡喜時,能覺了這種歡喜不從顛倒之法生,而住在從真法生的歡喜,叫作喜覺支。斷除諸見煩惱時,能覺了除去諸虛偽法,而不損害真正的善根,叫作除覺分。捨離所見念著之境時,能覺了所捨離之境,虛偽不實,永不追憶,叫作捨覺分。發諸禪時,能覺了諸禪虛假,不生見愛妄想,叫作定覺分。修諸道法時,能覺了常使定慧均平,若心沉沒,應當思念用擇法、精進、喜三種覺分觀察令起;若心浮動,應當思念用除、捨、定三種覺分收攝令定;叫作念覺分。《大智度論》說無學的實覺,這七事能到,所以總叫覺分。《成實論》也說菩提是稱呼無學智,修習這七法,能獲得菩提,所以叫它作菩提分。

(7)八支聖道︰新譯八支聖道,又作八聖道支、八道支等;舊譯作八正道、八正道分、八聖道、八直聖道、八聖賢道(《長阿含》)等。

{1}正見,{2}正思惟,{3}正語,{4}正業,{5}正命,{6}正精進,{7}正念,{8}正定。正見,是說遠離一切顛倒的正觀。《大智度論》卷十九說,正見是智慧,如在四念處、慧根、慧力及擇法覺分中所說。《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說,覺支時所獲得的真覺,及獲得真覺以後用智慧安立,如所證得而覺了(依玄奘法師的解釋,是在真七覺支時所獲得的真擇法覺,及獲得真擇法覺以後,在相見道用後得智安立觀行,如在真見道所證得而覺了。見《瑜伽論記》卷七下);這兩種覺合起來,叫作正見。又說,正見是把世間慧、出世間慧總合作一種(卷六十二),又說正見是能通達真實法(卷八十三),是能了知四聖諦(卷八十四)。《顯揚聖教論》卷二也說在見道中獲得遍覺支時,見清淨;及在修道中安立以後獲得遍覺支,見清淨;把這兩種總合起來作正見。

正思惟,是說遠離一切邪分別,籌量義理的如法思惟。《瑜伽師地論》說︰由正見的增上力所起出離、無恚、無害的分別思惟,叫作正思惟。《顯揚聖教論》也說是依止正見和正見俱行的離欲思惟、無恚思惟、無害思惟。

正語,是說遠離一切語過的正言說。《瑜伽師地論》說由正見的增上力,起善思惟,由善思惟發種種如法的言論,叫作正語。《顯揚聖教論》卷二說聖愛戒所攝離虛誑語、離離間語、離粗惡語、離雜穢語的四種語業,叫作正語。

正業,是說遠離一切身過的正施作。《法界次第初門》依《大智度論》說,是用無漏的智慧除捨身一切邪業所攝的清淨正身業。《瑜伽師地論》說,如法求衣服、飲食、坐臥具、醫藥、什物,往來進止,正知而住,叫作正業。《顯揚聖教論》說聖愛戒所攝離斷生命、離不與取、離欲邪行的三種身業,叫作正業。

正命,是說遠離以各種邪因緣而自養活的清淨正命。《法界次第初門》依《大智度論》說,是用無漏的智慧除捨五種邪命的正生活。五種邪命是{1}為利養詐現奇特,{2}為利養自說功德,{3}為利養占相吉凶為人宣說,{4}為利養高聲現威,令人畏敬,{5}為利養稱說自己所得的供養以動人心。《瑜伽師地論》說如法追求衣服、飲食,乃至什物,遠離一切起邪命的惡法,叫作正命。《顯揚聖教論》說聖愛戒所攝遠離邪命惡法,叫作正命。

正精進,是說遠離種種身心懈怠,止惡作善,勇猛向解脫邁進的正方便。《大智度論》說正精進(論作正方便)如在四正勤、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中所說義同。《瑜伽師地論》說依止正見乃至正命而勤苦修行的行者,發起所有欲樂、正勤等勇猛的勢力,策勵其心,相續不斷;叫作正精進。《顯揚聖教論》說,在所修習的四念住乃至五力中欲樂、正勤、策勵、勇猛、堪住、難制,心正奮發,相續精進性;叫作正精進。

正念,是說遠離邪念,憶持正法,明記不忘的正思念。《瑜伽師地論》說成就正精進的行者,由四念住的增上力,獲得無顛倒的九種行相所攝的正念,叫作正念。九種行相即九種心住,是內住、等住、安住、近住、調順、寂靜、最極寂靜、專注一趣、等持(見《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及《對法論》卷十)。《顯揚聖教論》說,在所修習的擇法以次六種覺支中,念及正念、隨念、諸念、不忘念,心明了性,叫作正念。

正定,是說遠離諸雜亂想,住心不亂,堅固攝持,無漏清淨的禪定。《瑜伽師地論》說,由四念住的增上力所獲得的正念。能攝持九種行相的心住,叫做正定。《顯揚聖教論》說,在所修習的擇法等覺支中,正念所攝心住、安住、近住、正住、不亂不散,正攝持奢摩他(止),心住一境性,叫做正定。《瑜伽師地論》說,已見迹(見道)的有學聖者,由八支所攝行迹的正道,能斷一切煩惱,能於解脫究竟作證,所以叫作八支聖道。《俱舍論》卷二十五說這八法是直往涅槃城的道路,所以叫作八聖道支。《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說,「所履通達」叫作道,這八法是道的支分,所以叫作八道支。《法界次第初門》說,這八法不依偏邪而行,都叫作正;能通到涅槃,所以叫作道。

《俱舍論》卷二十五說,這三十七法,實體只是十種,即慧、勤、定、信、念、喜、捨、輕安、戒、尋。四念住、慧根、慧力、擇法覺支、正見九法,以慧為體。四正斷、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支、正精進八法,以勤為體。四神足、定根、定力、定覺支、正定八法,以定為體。信根、信力二法,以信力為體。念根、念力、念覺支,正念四法,以念為體,喜覺支一法,以喜為體。捨覺支一法,以行捨為體。輕安覺支一法,以輕安為體。正語、正業、正命三法,以戒為體。正思惟一法,以尋為體。然而《瑜伽論記》卷七(上)說︰依大乘,正思惟即慧所攝,並非以思為體,所以實體只是九種。但是《大智度論》卷十九,也說三十七品,以信、戒、思惟、精進、念、定、慧、除、喜、捨十法為根本。

釋迦牟尼佛在鹿野苑初轉四諦法輪所說的道諦,是八支聖道;後來更增加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及七覺支作三十七菩提分,所以三十七菩提分是從八支聖道發展的。

〔參考資料〕 《摩訶般若波羅蜜多經》卷十八;《賢劫經》卷四;《法華經》卷七;《優婆塞戒經》卷二;《觀佛三昧海經》卷二、卷七;Har Dayal《TheBodhisattva Doctrine in Buddhist Sanskit Literature》。


三性

(一)從宗教倫理的立場,一切法可分為善、惡、無記等三類︰對於現世、來世和自他都是順益的,如信等善心及善心所起的一切善根,是為善性。對於現世來世和自他都是違損的,如貪等惡心所起的一切惡業,是為惡性。非善非惡為中庸之法,是益是損,不能預測,是為無記性。關於三性與眾生之行為的關係,小乘有部與大乘瑜伽行派,皆有繁瑣、複雜的析論。茲略述如次︰

據《俱舍論》卷十三所載,善不善性又各分成︰勝義、自性、相應、等起等四類。此中,勝義善,謂真解脫,擇滅涅槃。蓋涅槃,即安穩不動,一切法中其體最尊,故獨標名勝義善。自性善,謂慚、愧及無貪、無瞋、無癡等三善根。不待相應及其餘之等起,其體性本善猶如良藥,故名自性善。相應善,謂能與自性善相應方成善性的心、心所;若與慚等不相應,則善性不成,故名相應善。等起善,謂由自性及相應善所等起之法,譬如牛飲甘草之汁所引生甘美之汁。

不善性的四種法之中,勝義不善,謂生死之法。生死中諸法皆以苦為自性,極不安穩,猶如痼疾。自性不善,謂有漏法中的無慚、無愧、貪等三不善根,其體不善,猶如毒藥。相應不善,謂能與自性不善相應的心、心所法,如滲毒之水。等起不善,謂由自性及相應不善所等起之法,如飲毒藥汁所引生之毒乳。關於無記的類別,諸論所說不一,或說一種,所謂勝義無記;或說二種,即勝義與自性無記;或說四種,即︰異熟、威儀、工巧、通果;或說五種,即於前四種上,加一自性無記。

又,《俱舍論光記》卷二謂(大正41‧35c)︰
「善略有三︰(一)生得;(二)加行,謂聞、思、修;(三)無漏,謂學、無學、勝義。就無漏中,前二有為無漏,後一無為無漏。善總有七︰(一)生得,(二)聞,(三)思,(四)修,(五)學,(六)無學,(七)勝義。不善唯一,無記有二︰(一)有覆,(二)無覆。就無覆中有六︰(一)異熟,(二)威儀,(三)工巧,(四)通果,(五)自性,(六)勝義。前五有為無記,後一無為無記;並前有覆,總有七種。」

總此十五種(善七、不善一、無記七),以分別十八界七十五法之三性,則十八界中,眼等五根與香味觸三者屬無記性。七種無記中,不通有覆、勝義,而異熟無記有異熟五根與香味觸,威儀、工巧、通果無記唯有香味觸,自性無記有長養五根、香味觸及外香味觸。

色聲二界若屬善心力等起的身語表所攝,是為善;若屬不善心力等起的身語表所攝,是為不善;若屬無記心力所等起的身語表所攝,是為無記。此外,非等起的色聲,亦屬無記。若更作分別的話,生得、聞思、不善及有覆皆通色聲;無覆中,異熟唯有色,威儀、工巧、通果、自性皆通色聲。眼等六識若與無貪等相應,則名為善;與貪等相應則名不善,其餘皆名無記。若再分別,則生得善通七心界,聞、思、修、學、無學屬意界及意識界;不善屬七心界,有覆屬眼耳身識、意界、意識界;異熟、威儀、工巧屬七心界,通果屬眼耳識、意界、意識界,不通自性無記。

又,法界之中,總有六十四法,此中無貪等、與無貪等相應者、與之等起者以及擇滅等,皆名為善;貪等、與貪等相應者、與之等起者,皆名不善;餘者名為無記。若更分別之,生得有三十法,聞思二十八法,修三十法,學無學二十八法,勝義善一法,不善四十二法,有覆三十法,異熟二十一法,威儀工巧十八法,通果十七法,自性十法,勝義無記有二法。

此外,《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三謂善有十三種,即︰自性善、相屬善、隨逐善、發起善、第一義善、生得善、方便善、現前供養善、饒益善、引攝善、對治善、寂靜善、等流善。該論卷四謂不善有十二種,即︰自性不善、相屬不善、隨逐不善、發起不善、第一義不善、生得不善、方便不善、現前供養不善、損害不善、引攝不善、所治不善、障礙不善。又謂無記有十四種,即︰自性無記、相屬無記、隨逐無記、發起無記、第一義無記、生得無記、方便無記、現前供養無記、饒益無記、受用無記、引攝無記、對治無記、寂靜無記、等流無記。

此中,五蘊、十界、四處一部分屬善,一部分屬不善;其餘的八界、八處以及不屬善不屬不善的蘊界處皆屬無記。十界,謂十八界中的七心界加上色、聲、法界。四處,謂十二處中的色、聲、意、法。八界八處,謂五色根與香味觸。此上所判與《俱舍》所說相同。至於《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五(本)則立無漏善蘊、加行善蘊、生得善蘊、不善蘊、有覆無記蘊、異熟無記蘊、威儀無記蘊、工巧無記蘊、變化無記蘊與自性無記蘊等十類別,就五蘊而廣分別百法之性。其所說與《俱舍》等所說互有異同。

茲表列三性及三性與心所如次︰


三性:
┌善 性────────不染污性──劣慧……一切種冥
│ 無覆無記
三性門─┤無記性 二性門
│ 有覆無記
└惡 性────────染 污 性──煩惱……諸 冥




三性與心所:
┌自性善──無貪、無瞋、無癡、慚、愧
│相應善──大地法九(除慧)、尋、伺、悔、眠、信、勤、行捨
┌ 善┤ 、不實、輕安、不放逸(與自性善相應)
│ │等起善──身語表、無表、得、四相、無想定、滅盡定
│ └勝義善──擇滅無為
│ ┌自性不善──貪、瞋、癡、無慚、無愧
三性┤ │相應不善──十大地法、大煩惱地法五(除無明)、尋、伺、慢、
│不善┤ 疑(與自性不善心相應)
│ │等起不善──身語表、無表、得、四相
│ └勝義不善──生死法
│ ┌有覆無記┬─十大地法、貪、慢、疑、憍、六大煩惱
└無記┤ └─眠、諂、誑、尋、伺、得、四相
│ ┌─異熟無記┬─命根、同分、無想果
└無覆無記┤ 威儀無記┤
│ 工巧無記┼─十大地法、尋、伺、眠、得、四相
└─變化無記┘


(二)唯識學所說的諸法的三種存在形態或層次︰又稱三自性。即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與圓成實性。

(1)遍計所執性︰遍計為「周遍計度」義。所執是指對象。即於因緣性諸法,不能看到其本然的真相,而浮起主觀的、虛妄的揣度,加上我法的妄執所現的對象。若加以細別,則有能遍計、所遍計與遍計所執性三重。能遍計,謂意識遍對客觀的事物,起實有的計度,即主觀的迷情。所遍計,謂被能遍計的意識所周遍計度的客觀對象。遍計所執性,謂由能遍計心現於所遍計之上的實有妄境。

(2)依他起性︰「他」,指因緣而言。一切有為法都是依因緣而現起的。即心心所法必具因緣、增上緣、等無間緣與所緣緣四緣,色法則須依因緣與增上緣二緣。既是依因緣和合而存在,所以非固定的實有,而是如幻假有的法。然而,雖屬假有,但與遍計所執性之僅現於妄情,且體性皆無之狀況不同。

(3)圓成實性︰圓為圓滿,成為成就,實為真實義。指遍滿一切處而無缺減,其體不生不滅而無變異,且真實而不虛謬,為一切諸法實體實性的真如法性,亦即所謂依他起的根本體性。

為說明以上三性關係,《攝大乘論》以蛇繩為譬喻,說︰如暗中有人懷恐怖之念,見繩而誤以為蛇,此蛇現於恐怖之迷情上,係體性都無之法,此喻遍計所執性。繩是因緣假有的,此喻依他起性。繩之體為色、香、味、觸等四塵,此喻圓成實性。換言之,遍計所執性如繩上的蛇,祇存在於對依他起性的謬見之上,是無實體的。依他起性亦如依四塵所成的繩一樣,只是現於圓成實性之上的假相,故觀其實體,畢竟是無自性的。

要之,宇宙萬有,不論色心依正,不分迷悟染淨,皆是由因緣現起的如幻假有的東西。然而,猶如波由水而起,繩依麻而存,此依他起的現象,不可無其實體,此即是圓成實性的真如。

因此,依他起性即現象,圓成實性是實體,現象法雖是差別、無常的、假有的,然而,實體是平等的、常住的、不變的,且是真有的。祇因我人被無始以來的我法妄執所蒙蔽,不但不能觀照萬有的實體,且對那無自性,如幻假有的依他現象,分別計度,執為實法,此即遍計所執性。

所以,若藉修行的功力,空我法的妄執,離實有的計度,則能證知萬有的如幻假有,依他起性的真相自然顯出,而實體的圓成實性也會全然顯現。

三性的關係,可以說是把宇宙萬有從迷悟的見解作三方面的說明。每一法,若從我人常情上說,是遍計所執,若從因緣所成上言,是依他起性,若從其實體上觀,則是圓成實性。倘拂去妄執,便知除依他起外無宇宙萬有;若離開圓成實性的本體,亦無依他起法。如此,圓成實性的真如與依他起法,相依不離,兩者不異。又,圓成實性為本體,依他起性為現象,一為無為不生滅法,一為有為生滅法,兩者非一。

(三)指阿羅漢三性︰即斷性、離性、滅性三者。語出《成實論》卷十四。斷性、離性,謂阿羅漢明帝住的有餘涅槃。即一切煩惱斷盡,謂斷性;離六界欲,謂離性。滅性者,謂五陰相續斷滅,入無餘涅槃。

◎附一︰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五講 (摘錄)

所謂「三性說」,就是隨名言區別而來的,(1)以名言表示而執為實有,這樣所得的認識是不實在的分別,謂之「遍計所執性」;(2)遍計執亦非憑空而來,是有所依的,它所依的自性,謂之「依他起性」(即依各種因緣而生起);(3)安立在依他起性上的遍計執當然是不真實的,去掉它就能得到諸法的真實性,這樣所認識的,最完備,也最真實,謂之「圓成實性」。所以,從自性緣起說來看,理解諸法的實相,就要詳細分別三性,對實相的認識,也就是對三性的認識。

三性聯繫到「有」「無」的概念看,遍計所執性是出於遍計的執著,所以是「無」。依他起性是遍計生起的依據,因而是「有」,不過它與遍計相順(它的生起是由於遍計執的種子,生起以後又有遍計執的安立),因此,這個有不是實有,而是「假有」。到了圓成實,才可以說是「實有」。這樣認識三性,非但對「有」「無」有了正確的認識,而且對「有」的「假」「實」也有了正確的認識,這是無偏見的認識,謂之「中道觀」。這樣的中道觀,比之龍樹所說就更進了一步。後來陳那還用比喻做了生動的解說︰如夜行見繩,誤認為蛇;以後看清了,才知是繩非蛇;再仔細看,知道繩是麻做的。這種有次第的認識,就很好地說明了三性︰見繩誤認,是遍計執,繩體由因緣生,則是依他起,認識繩為麻所製成的,則是圓成實。這一比喻還說明了無、假有、實有的關係︰本來沒有蛇是「無」,乍看繩是蛇,雖是假象,但還是有,卻是「假有」。從而也說明了依他起與偏計執相順的關係。

無著的中道觀就是把三性這樣統一起來的認識,並認為這是唯一的達到真理的認識。顯然,這些說法與以前的學說有聯繫,其源可以一直上溯到《般若經》,只是經文沒有提得這麼明確罷了。無著自己也說他的三性說來自《般若經》,並把它與《般若經》的道理加以會通(見《攝大乘論》)。他說,《般若經》講的空、無,不是泛泛之談,而是指一切法的遍計執;講的如幻如化,是指的依他起性,有而不實;還講到知行均清淨,使人在理解上得到正確認識,在實踐上得到解脫,即所謂「法性本淨」(包括得到清淨的手段在內)等等,就指的圓成實性。還可以這樣說,不用三性去解釋經中這些道理,便解釋不透,三性說乃是《般若經》的義理必然的歸宿。

《般若經》後來仍有發展,如《大品般若》第二分末中,又新出了〈慈氏問品〉。這一品說,一切法(如色法)都有三類分別,即遍計的(色)、分別的(色)、法性的(色)。這與三性說,不僅道理一致,連名稱也幾乎一致了。這一品,在羅什、玄奘的譯本中都沒有,西藏譯本雖有,但在目錄中也說明它是後出的。另外,無性寫的《攝大乘論釋》中引用了這一品關於三性的說法,可見在無性時代,這一品已經有了。這些都可證明〈慈氏問品〉是後來加上去的。其實,《般若經》有了空無、如幻如化、法性本淨等道理,即足以證明三性說出之《般若經》了,有無此品,關係不大。

以上所講的三性說,乃是無著、世親學說的特點之一。

三性說的中心是依他起性。《菩薩地》只說到「假說自性」和「離言自性」兩方面,無著、世親嫌其簡單,還不足以說明認識的關係,因而又加上了「依他起」作為兩者的樞紐,這樣,「依他起」便成了三性說的中心。依他起指的就是一切法,樹立了依他起便把一切法都繫屬於一心了。所謂「他」,就是各種法的名言(概念)種子,都藏在阿賴耶識裏,依阿賴耶而存在。這些種子的現行,便產生了森羅萬象的世界(一切法)。

◎附二︰霍韜晦〈唯識五義〉(摘錄)

三自性是唯識學派提出來的剖示存在的三個概念,也是唯識宗立教的基本原則之一。從思想淵源上說,存在問題本來一向為佛教所重,人生的痛苦即來源自對存在理法的無知。由此追尋,到般若、中觀時代,始發現最高的存在(勝義諦)根本不在我們的知識範圍內,而凡為我們所思想的,其存在都是空。空是存在的理法,須通過雙遣辯證的消解纔能契入。然而,存在即是空,則何以在我們的經驗上呈現為有﹖由有而空,主體如何認識﹖這些問題,都非中觀學者所能解答(或不須解答),唯識學派的繼起,就是要解答這些問題,分析存在的性質,替各種存在找尋存有之根。

依唯識宗的反省,所有我們經驗上的對象,都是由阿賴耶識(ālaya-vijñāna)所攝持的種子轉化出來的。這些種子在不活動的時候,是以一種潛隱的狀態藏於阿賴耶識中,待其活動的條件成熟,即起現行,化作我們經驗的對象,這就是所謂「識轉化」(vijñāna-parinā-ma)。根據識轉化的概念,作為客體的存在是由主體(心識)提供的;至於它的呈現,則由條件(因緣理法)決定,所以這樣轉化出來的存在即名為依他起自性(paratartra-sva-bhāva,真諦譯為「依他性」)。「自性」是傳統的譯語,原文(svabhāva)可解釋為「自己的存在」(由表示「自己的」意義的字頭sva-與表示「存有」意義的動名詞bhāva合成),不過中觀的用法與唯識的用法不同︰中觀的用法是指不受條件制約的獨立的法體,唯識則用以表對象的存在。

因此中觀說空,是因為他們認為不能證屆蔔這樣的法體;而唯識說有,則因為他們的確感受到有對象的存在。不過,唯識學派發現,以經驗為起點,存在應有兩重︰一是依經驗心識的分別活動而收攝進來的存在,二是作為對象產生的客觀來源的存在。這兩重存在的最大分別,在於前者是依心識的分別活動而起,所以若離開心識的分別作用,此重存在亦不會有;但後者卻與心識的分別活動無關,它的存在純是出於超越的肯定,以解決知識的客觀性問題,及主體不能如實知客體,由此而要求通過修行實踐以提升主體之智慧的問題。唯識家把前者稱為徧計所執自性(parikalpita-svabhā-va,真諦譯為分別性),後者才是依他起自性。這兩重存在的分析,略似英國經驗主義者洛克(J. Locke)等人的進路,但結論不同。

雖然,依上文說,依他起的存在亦是由識所提供,但這只是依存有關係說,而非從認識關係說。換言之,識與境的關係,一方面是存有關係,識自身轉化為境,境以識(及其種子)為根;一方面是認識關係,識對其自身所轉化之境有分別作用,由此再產生一重分別作用下的存在,這一存在是虛掛的,隨識的分別起,可以說是以識的分別性為根。不過,是不是所有的八識都有這兩重關係則可商議。前期唯識家如無著(Asaṅga)、世親(Vasubandhu)、安慧(Sthiramati)等似未深加反省,因說八識皆能遍計。後期唯識家如護法(Dhar-mapāla)等則認為祇有第六、七識能遍計,所以這種分別作用下的存在亦祇有第六、七識中有(參看《成唯識論》卷二及卷八,並《述記》)。由此再聯繫到其他用以表達客體的概念,如親所緣緣、疏所緣緣、本質相分、影像相分,及說明其產生根源的概念,如因緣變、分別變等,即可組成一極複雜的關係,這些關係都是從八識(及其心所)的分解而來,倘從原初意義言,說識境之間有此兩重關係已足夠。

由於存在有兩重,但眾生從現實經驗的立場上說,其所知之世界為心識的分別作用所蔽,所以祇能看到遍計所執的存在,對依他起的理法無法如實知,所以唯識學派希望在通過修行實踐之後,能夠轉出根本智以徹入客體。由於根本智的活動不帶分別(亦稱為無分別智),於是原先套在依他起自性身上的遍計所執自性便會消散,讓依他起自性自己呈現,而成為根本智所直接照察的對象。這時候,已是聖者境界,根本智所面對的就是最高貴的真實,所以亦稱為圓成實自性(pariniṣpanna-svabhā-va,真諦譯為真實性。按︰若據原語直譯,則玄奘譯之圓成實之「實」字亦是添加)。《唯識三十頌》說︰「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如無常等性,非不見此彼。」安慧解最後一句,即指出「此圓成自性不被見時,彼依他起自性亦不被見。」由此可見兩者的關係。所以三自性的概念雖然指示出有三種存在,但尅實而言,真實的存有祇是依他起一重,當主體取為對象時纔有遍計所執與圓成實之別。不過,佛教的精神在追求智慧,轉化無明,所以不會離主體而說一不相干的存有結構,說依他起自性目的即在消解主體上的遍計所執以成圓成實,所謂「轉識成智」,這纔是唯識學派理論的歸宿。所以若依此而言,三自性的分解便不能廢。

由三自性的建立,從反面看,可以產生三無性︰(1)相無性(lakṣaṇa-niḥsvabhāvatā,全譯為相無自性性,真諦譯為無相性),(2)生無性(upatti-niḥsvabhāvatā,全譯為生無自性性,真諦譯為無生性),(3)勝義無性(pa-ramartha-niḥsvabhāvatā,全譯為勝義無自性性,真諦譯為無性性)。此中相無性是遍計所執自性的反面,由於遍計所執自性是隨心識的分別作用而生,所以都是一些重掛上去的存在,名為施設有(pr ajñapti-sat),如我、法的觀念就是;這些觀念在客觀的存有中是不能有實體與之對應的,其自身的存在就是處於無自性的狀態(即相無自性性),所以是空。亦名二空,因為這些遍計所執的存在不外為人、法兩類。其次,生無性是依他起自性的反面,因為依他起即表示須依條件制約而起,不能自主,亦不能常住,所以雖有所展現,但仍然是處於無自性的狀態;這也就是中觀學派所說的空,唯識從生無性方面予以保留。最後勝義無性即是圓成實自性的反面,因為在此境界中,即是把前述的依他緣生狀態取為無分別智的對象,而證見一切法均如幻如化,當體即空,無可執、無可取,於是中觀學派所說的空即成為可至、可知、可實現的境(從思想史觀點看,這是唯識學派的貢獻之一)。絕對空即絕對有,所以可以翻出圓成實自性來,但圓成實即非一具體對象,永不可執,所以稱為勝義無性,即從最高理境來照察一切法空(而實不空)的狀態。由此可見,三無性之立,目的是與三自性對消,使眾生不偏有,亦不偏無,而得一雙遣雙成之中道。

〔參考資料〕 (一)《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一、卷一四四、卷一九七;《雜阿毗曇心論》卷一;《俱舍論》卷二;《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三;《成唯識論》卷三;《大乘義章》卷七;《俱舍論光記》卷十三;《俱舍論寶疏》卷二、卷十三;《成唯識論述記》。(二)《唯識三十論頌》;《攝大乘論》;《唯識三十頌釋疏》;《三性論》;《掌中論》;宇井伯壽《攝大乘論研究》、《印度哲學史》;山口益《佛教における無と有との對論》、《世親三性論偈の註釋的研究》;上田義文《佛教思想史研究》。


三昧耶戒

密教的戒律。又稱三摩耶戒、祕密三昧耶戒、佛性三昧耶戒、三昧耶佛戒,略稱為三戒。乃立於三三平等一致之理,以眾生本有之清淨菩提心為戒體,法界無量之萬德為行相的祕密真言戒。為真言行者為止惡修善所修,戒法通顯密諸戒,即含攝五戒、八戒、具足戒等,而歸於「眾生諸佛平等一如」之一戒。

《大日經》卷二〈具緣品〉以此戒為三世無礙智戒,並說其戒相為四重禁︰「常不應捨法、捨離菩提心、慳吝一切法、不利眾生行。」《大日經疏》卷九釋云(大正39‧671a)︰「今此四戒如受具竟,已略示戒相,當知即是祕密藏中四波羅夷也。」而《無畏三藏禪要》稱此戒為諸佛內證無漏清淨法戒,或稱真法戒,且以十重戒為其戒相,即(1)不退菩提心,(2)不捨三寶,(3)不謗三寶,(4)不生疑惑,(5)不令退菩提心,(6)不令發二乘心,(7)不輒說深妙大乘,(8)不發邪見,(9)不說我具無上道戒,(10)捨一切無利益事。此十重戒亦是波羅夷罪。

三昧耶有平等、本誓、除障、驚覺四義,故此三昧耶戒亦具此等諸義。即︰

(1)行者初發心時,知三三平等之理,安住佛地三昧道,照見心、佛及眾生三無差別。此即平等義,為三昧耶戒的根本義,故或稱此戒為生佛不二戒。

(2)既以三平等之理為緣,乃起大誓願,修大悲,行四無量、四攝等,能利益眾生,即本誓義。

(3)由本誓發得三三平等之戒體時,能除滅過去、現在、未來的惡業罪障,即是除障義。

(4)自驚察身心,制止放逸懈怠,即是驚覺義。

授傳法灌頂時,須另設道場先授此三昧耶戒,其道場稱為三昧耶戒場、三昧耶戒壇。授戒的作法稱為三昧耶戒儀,或稱三昧耶戒作法。戒儀的順序如下︰先禮三寶,其次運心供養、懺悔罪障、請師、羯磨(四重戒、十無盡戒等)、授真言等。

在受三昧耶戒之後,退失本誓而不修行,稱為退三昧耶;或已受密法,卻對密藏產生疑謗之念,稱為破三昧耶;或未得阿闍梨允許,恣意見聞聖教口訣,稱為越三昧耶。此三類行,為真言宗之三大重罪,謂為三種重罪。此中,關於越三昧耶罪之義,《大日經疏》卷九嘗作如下之廣說,而謂(大正39‧675a)︰
「若菩薩於眾生諸法中,作種種不平等見,則越三昧耶法。若於此平等誓中,作種種限量之心,亦越三昧耶法。諸有所作隨順世間名利,不為大事因緣,亦越三昧耶法。放逸懈怠,不能警悟其心,亦越三昧耶法。以越三昧耶故,有種種障生,自損損他,無有義利,是故,諸菩薩等奉持此三昧耶如護身命,不敢違越也。」

◎附︰吳明〈佛法戒律論〉(摘錄)

梵語三昧耶,義有多種︰(1)時(一時佛在)會(大會經)宗(顯示論)平等。(2)誓願。(3)警覺。(4)除垢障。三昧耶戒,即平等本誓戒,意謂與佛平等誓願。密宗修行,在傳法灌頂前,須先受三昧耶戒。由傳法之師男水自頭頂灌下,稱「傳法灌頂」,以示永不違越。三昧耶戒,就是以三種菩提心為戒。《金剛頂宗發菩提心論》云︰
「若有上根上智之人,不樂外道二乘法,有大度量,勇銳無惑,宜修佛乘。當發如是心︰我今志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求餘果。誓心決定故,魔宮震動,十方諸佛,皆悉證知。常在人天,受勝快樂。所生之處,憶持不忘。若願成瑜伽中諸菩薩身者,亦名發菩提心。何者﹖為次諸尊,皆同大毗盧遮那佛身。(中略)凡人願為善之與惡,皆先標其心而後成其志。所以求菩提者,發菩提心,修菩提行。既發如是心已,須知菩提心之行相。其行相者,三門分別。諸佛菩薩,昔在因地,發是心已,勝義行願三摩地為戒。乃至成佛無時暫忘。惟真言法中,是說三摩地法,於諸教中,缺而不書。一者行願,二者勝義,三者三摩地。」

所以三種菩提心,就是行願菩提心、勝義菩提心、三摩地菩提心,以三種菩提心為戒,即三昧耶戒。此諸佛菩薩共同發心平等本誓之戒也。所謂行願者,如論云︰「我當利益安樂無餘有情界,觀十方含識,猶如己身。」所謂勝義者,如論云︰「觀一切法無自性。」所謂三摩地者,如論云︰「當知法爾應住普賢大菩提心,(中略)照見本心,湛然清淨。」三種菩提心可分為大悲(行願)、大智(勝義)、大定(三摩地)三德。東密胎藏界則分為佛部(大定)、蓮花部(行願)、金剛部(勝義)三部。亦有分為觀音(行願)、文殊(勝義)、普賢(三摩地)三尊,或分為表德(行願)、遮情(勝義)與不二(三摩地)。

三昧耶戒,不同於一般戒律,乃祕密戒律,其中常有大阿闍黎或密宗傳人之心得,成為入密宣誓之必備儀式。按東密教法,如未受傳法灌頂,擅入密宗事相領域,將會構成「越三昧耶罪」。因行人尚未發菩提心,未能與佛平等誓願也。

「三昧耶戒」語出《大日經》〈具緣真言品〉所列舉之四重戒,即︰

(1)不應遠離菩提心︰因學密行人尚在因位,具有菩提心而未圓滿,時有遠離之虞。且菩提心為三昧耶戒之根本,菩提心存則三昧耶戒在;菩提心失,則三昧耶戒失,故首要告誡不應遠離。

(2)不離正法不(或起)邪行︰此條對出家在家行人有同有別。出家在家均不能離開正法,即不離佛法般若,此乃共同之點。但出家人為佛法常住,清淨梵行,故不能邪行,如淫事。在家人行菩薩道,需入世俗行事,有時難免邪行,如夫婦性生活。三昧耶戒於此開許,但前提是不能離開正法,即不能脫離般若,脫離菩提心而邪行,此乃差別之處。故出家人為不離正法不邪行,在家人為不離正法起邪行。

(3)於一切法不慳吝︰佛法為公,不得私有。菩薩行願,弘法利生。慳吝法施,是乃滅法。故於一切法,自人天乘以至佛乘諸法,皆應法施,不得慳吝。慳吝即失菩提心,違反平等本誓。然於此知,法施是為利人,說法施皆應當機。故對大乘根機,不應說小法令退墮;對小乘根基,不應說大法令疑謗;不應向外道輒說自具妙戒,自有大法,令其嫉恨退失。

(4)不得不饒益眾生︰此乃菩提心根本所決定,法爾如此;有「眾生有一不成佛者,我不成佛」之大定;有「觀一切法自性,法爾如是,我為法王,如法自在」之大智。有一不饒益眾生,即遠離菩提心,違犯平等本誓。

以上四重戒,即佛所說三昧耶戒。亦即諸佛之平等本誓。以後四重禁戒,具體發展成為十重戒,亦稱十波羅夷。此十重戒在顯密二教中又各不相同。

顯教十重戒即《梵網經》所說十無盡藏戒,犯此戒律,則得波羅夷罪。即戒律中之嚴重罪。顯教十重戒是︰殺、盜、淫、妄語、酤酒、四眾過、自讚毀他、慳惜加毀、瞋心不受悔、謗三寶。

密教十重戒有三種,其中二種是《大日經疏》所說,另一為善無畏三藏所說。《大日經疏》第一種十重戒為︰(1)不應捨正法。(2)不應捨離菩提心。(3)於一切法不應慳吝。(4)勿於一切眾生作不饒益行。(5)不謗一切三乘教法。(6)不應於一切法生慳吝。(7)不得邪見,撥無因果。(8)於發大心人勸其深心,不令退息。(9)於小乘人前,不觀彼根而說大法。(10)菩薩常當行施,不得施他人以害物之具。

《大日經疏》第二種十重戒為︰(1)不捨佛寶,(2)不捨法寶,(3)不捨僧寶,(4)不捨菩提心,(5)不謗一切三乘教法,(6)不慳吝一切法,(7)不起邪見,(8)不阻止他發大心,亦不得見其懈退而不勸發,(9)不差機說法,(10)不施一切不饒益他物。

善無畏《無畏三藏禪要》之十重戒為︰(1)不應退菩提心,妨成佛故。(2)不應捨三寶皈依外道,是邪法故。(3)不應毀謗三寶及三乘教典,背佛性故。(4)於甚深大乘經典不通解處不應生疑惑,非凡夫境故。(5)若有眾生已發菩提心者,不應說如是法令退墮,趣向二乘,斷三寶種故。(6)未發菩提心者,亦不應說如是法,令彼於二乘之心,違本願故。(7)對小乘人及邪見人前,不應輒說深妙大乘,恐彼生謗獲大殃故。(8)不應發起諸邪見等法,令斷善根故。(9)於外道前不應自說我具無上菩提妙戒,令彼以瞋恨心求如是物不能辦得,令退菩提心,二俱有損故。(10)但於一切眾生有所損害及無利益者,皆不應作及教人作、見作隨喜,於利他法及慈悲心相違背故。

總攝上說,三昧耶之十戒條文歸納如下︰

(1)不退菩提,不離菩提心。

(2)不捨離三寶,不皈依外道。

(3)不毀謗三寶,不謗三乘法。

(4)不應捨正法,不疑大乘法。

(5)不應起邪見,不撥無因果。

(6)於法不慳吝,不差機說法。

(7)不應向大心,說法令退墮。

(8)不應向小根,輒說微妙法。

(9)不應向外道,自說具妙戒。

(10)必饒益有情,不作損害行。

藏密修學,亦首依持三昧耶戒,但其所出經典與唐密、東密略有不同。藏密三昧耶戒取自德光《律經》、慧賢《律經注》與宗喀巴《祕密戒頌》。藏密以原始乘所守為別解脫律儀,大乘所守為菩薩律儀,金剛乘所守則為密咒律儀。藏密戒中亦按修學次第等級不同而有不同之戒。未受何級灌頂修持何級密法者,即不得與聞其三昧耶戒。但菩薩戒亦為密宗戒之基礎,故學密在受「十四根本墮」三昧耶戒前,必須先受菩提戒。此為東密、台密、藏密所同,蓋非大乘菩薩行人,不得入密也。

〔參考資料〕 《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卷十五;《守護國界主陀羅尼經》卷九;《施諸餓鬼飯食及水法》;《大日經疏》卷五、卷十一、卷十六、卷十七;《菩提心論》;空海《三昧耶戒序》;《栂尾祥雲全集》第二卷;高井觀海《密教事相大系》第三編;上田天瑞《戒律の思想と歷史》。


三時教

依據佛典義理的深淺與佛陀說法的時代,而將佛陀一代教法,分為三個時期,謂之三時教。有二種說法︰

(一)法相宗所立︰為慈恩大師窺基的說法,指第一時有教、第二時空教、第三時中道教。又稱有、空、中三時教。此等思想淵源於《解深密經》卷二〈無自性相品〉。

第一時有教,謂佛在鹿野苑因外道、凡夫只趣向二乘,故為說四諦法,令小根者登聖位。代表性經典即《阿含經》。第二時空教,謂佛在靈鷲山等地,為由二乘轉向大乘者,說諸法皆空之理,除其法有執見,迴小向大。彼時所說者,即《般若》等經。第三時中道教,佛在華藏界等,為五乘人談三性三無性,詳示空有之真相,顯中道實義,除有空偏執,令入究竟了義之教。彼時所說者,即《解深密》、《華嚴》等經。此三時中,前二時屬有上有容教,第二時雖屬大乘教,但其說隱密,故二者皆是方便未了義;第三時屬無上無容教,教法顯了,故為真實了義。

據《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所述,並非所有根機皆須歷經此三時。根機屬漸悟不定性者,始經三時次第,頓根者直入中道,無三時之別。《唯識了義燈》卷一(本)謂此三時有二義,一約前後(年月),二約義類。前者係約漸悟不定性根機之調熟言,即由淺入深最後會入中道,因此在三時的時間上,有所謂初、昔、今之先後。此因佛說法竪被上中下三品之故。後者則就所說教深淺不同言。故以義類相從,則有所謂有、空、中三時的次第。例如《華嚴經》雖是最初成道所說,以屬中道教,故攝於第三時;《遺教經》雖是涅槃時所說,因屬有教,故攝於初時。此因佛之說教橫被上中下三品之故。

(二)印度智光論師所立︰即依《般若經》、《中論》將佛陀一代教法分判為「初時心境俱有」、「二時境空心有」、「三時心境俱空」等三類。

初時心境俱有,謂佛於鹿野苑為小根者說四諦法,明心境俱有之理;二時境空心有,謂佛為中根者說法相大乘,明心外無境、萬法唯識之理;三時心境俱空,謂佛為上根者說無相大乘,破內外一切偏執,顯諸法皆空,平等一味之理。此三時中,前二時屬有所得方便未了教,後者屬無所得真實了義之教。

◎附一︰井上玄真著‧白湖无言譯〈唯識三十論序說〉(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28})

依唯識宗的觀察,則佛陀雖一代所說的教典多種不同,實不出於三時教。三時教者,即有教、空教、中道教是。一切凡夫,不知無我之理,妄執常住一體之我,以為有自在主宰之用,由之,造諸惡業,沉淪生死。佛陀憐愍,說色心的因緣成敗,示一切法,皆無有我,使除實我之執,這是四諦三科的說法,就是初時的我空法有教。然而眾生聞到這種說法,卻成為諸法實有之執。佛陀因此,進而說屆蔔為諸法,悉皆空寂,無為之法,是不可得,顯一切法皆空之旨,使捨其實法之執;這就是第二時萬法皆空教。可是所化的有情,不知佛意,卻於諸法的實性事相,以為都是沒有,而墮於空見,不得其中道正理。故佛陀在最後說三性三無性非空非有的唯識妙理,使其破除偏執;這就是第三時唯識中道教。

現在為使讀者一目了然起見,把其要點,作三時對照表如下︰


┌───┬──────┬─────────┬────────┐
│ │初 時 有 教 │第 二 時 空 教│第 三 時 中 道教│
├───┼──────┼─────────┼────────┤
│宗義 │我空法有 │萬法皆空 │唯識中道 │
├───┼──────┼─────────┼────────┤
│說法處│鹿野苑等 │靈鷲山等 │蓮華藏界等 │
├───┼──────┼─────────┼────────┤
│所被機│赴凡夫二道 │赴二乘趣向 │赴五乘之機 │
│ │二乘之機 │於大乘者機 │ │
├───┼──────┼─────────┼────────┤
│所說法│四諦五蘊十二│諸法無自性無生無滅│三性三無性百法二│
│ │處十八界等 │本來寂靜自性涅槃 │空十地因果行位 │
├───┼──────┼─────────┼────────┤
│得益人│憍陳如等證 │須菩提等迴心 │勝義生等信解修學│
│ │得二乘之果 │信解於大乘 │ │
├───┼──────┼─────────┼────────┤
│結集經│四阿含等 │大般若等 │深密、華嚴等 │
└───┴──────┴─────────┴────────┘


在這三時中,若判其真實了義和方便未了的;則前二時的空有兩教,是方便未了,而以第三時是中道教,是真實了義之說。這是什麼意思呢﹖就是前面曾說過,一切法是不偏於有,也不偏於空的,如偏說於有或偏說於空,仍不是顯了非空非有中道之旨;在第三時,纔正是顯說這中道之理。雖然,在前二時之偏有偏空,是在於所對之機的了解方面;而能說之佛陀,依然是成為中道的。何以言之﹖就是說︰即初時所說之法有,是依他的假有,圓成的妙有;第二時所說之法空,是空卻凡情於依他圓成上所起的徧計所執之妄倒。然前二時,雖是中道的空有,尚未顯了地說依他之有徧計之空的微旨,僅漫然地而說空有,故把這總稱之曰隱密之教。到第二時,始極明顯地述三性中道之旨;且明示初時之有,是依圓之有,第二時之空,是立於三性上的三種無性之空,無所隱覆,故把這名為真實顯了之說。這三時的判教,始源於深密會上,勝義生菩薩以空有兩教之不同,質疑於佛陀,末了述自己如上所引的領解,深得佛陀之印可。故果欲分判佛陀一代時教,依此三時分判,則了義教與非了義教,判然明白。佛滅度後,印度佛教的興廢,在歷史上亦經過有空中的史實,雖可說是偶然,但是明顯地告訴我們這樣的次第,不是全無所由的。

現在把我對於三時教的意義,約略地說之︰

關於這三時判教,古人有以「年月」與「義理」而定論。但是三時之判,到底依於說法年月的前後呢﹖還是依於所說義理的淺深呢﹖或者說,唯依年月的前後;或者說,唯依義理的淺深;或者說,是年月義理並依的。依我觀察起來,若僅局於年月或義理的任何一方面,俱未盡理,故以雙取折衷之態度,最為允妥。怎樣呢﹖因年月的次第和義理的淺深,是相依相成的。大概佛陀設教,是依於義理的淺深;然而一施於對象之機,則自然發生時之前後了。就是︰所謂法體恒有,在凡夫的情慮易解,而其理淺近,故說在最初;所謂諸法皆空,是須真能淨離妄想戲論的迷境,進入於平等無差別的理性,較之於初時,已漸趣深遠了,故說在其次;所謂中道,是諸法本有之理,而適得中正者,以其義最深遠而難悟證,故說亦在最後。若然,則教理的淺深次第,是由於機的證悟時間上之前後;機之解悟的前後,是由於教法上所蘊蓄之義理淺深了。由是觀之,義理的淺深與年月的前後,是相待而並行,以之經緯成三時之教相。故慧沼《義燈》中說云︰「此(三時教)有二義︰(一)約前後;(二)約義理。」因為若唯依據於年月來判,則三時判教,不免未能判盡一代佛教之過誤,且又有違於唯識宗師教文之疏失;若唯依據於義理立論,則忘卻機類悟入之次第,而又反於經文祖釋之大旨。故知並取年月之前後和義理之淺深之說為最善。

既然三時教中唯以第三時為中道教真實了義之說,則現在這部《唯識論》正是發揮唯識中道之旨者,故在佛教教理中,可知是處在最高的地位,而為真實了義之說,不是方便隱密之教矣。

◎附二︰黃懺華《中國佛教史》第三章第五節(摘錄)

如《唯識述記》云︰「此約機理漸教法門,以辨三時。若大由小起,即有三時年月前後,解深密經說唯識是也。若頓教門,大不由小起,即無三時前後次第,即華嚴中說唯心,是初成道竟最第一說。此約多分。」故此三時教判,有年月、義類兩說。如上依佛一代說法之前後,立初、昔、今之次第,是為年月三時。又依佛所說法之義類,立有、空、中之次第,是為義類三時。即不拘說時之前後,以教理深淺之義類相從,一切詮有教為第一時教,詮空教為第二時教,詮中教為第三時教。例如《華嚴經》,雖說中道理,然屬佛成道之初時。又如《遺教經》,雖屬有教,在入涅槃之最後。雖然,自其所說之內容言,則《華嚴經》正屬第三時,《遺教經》屬第一時。圓測於《解深密經疏》,單取約義類說,不約年月。如《疏》云︰「所說華嚴及楞伽等,皆第三了義所攝。而言三時所說教者,約義淺深廣略義說,非約年歲日月前後說三時也。」慧沼於《成唯識論了義燈》,併取年月、義類兩說。如《燈》云︰「又所說教,非定如是前後次第,判為三時。並約所說,義類相從。望不定性,當第三時。不爾,華嚴第二十七日,世尊即說;可對漸悟,在般若等後,方始演說,判屬第三。此有二義,一約前後,二約義類。」

◎附三︰劉峰〈三時判教〉

三時判教是佛教中觀、瑜伽兩個學派,對佛法經教分別大小深淺評判的用語。判教就是各宗對整個佛教總的看法和分判,各宗對釋迦一代教法都有自己的主張和判釋而各各不同。三時判教,由於印度傳來的中觀、唯識兩家見解主張不同,所以其內容也各不相同。瑜伽唯識宗的三時教,把釋迦一代教分作三個時期,即第一是《阿含》小乘教,明法有我無,說諸法緣生實有;第二是佛說諸部《般若》,明諸法緣生即是性空;第三時是說《解深密經》等,明三性三無性,空有具陳,為中道教。此三時判教,即是深淺次第,初時說諸法是有故淺,且偏於有;第二時說諸法性空,談理較深,又偏於空,即各執一邊,皆是不了義教,只有第三時,雙彰空有,不落二邊,才是中道究竟了義之教。這就是瑜伽唯識宗的三時判教。

印度中觀派同樣以三時判教,但主張不同,中觀宗的三時判教謂釋迦牟尼初時在鹿野苑,為小乘根執說四諦法,明心境俱有;第二時為中根人說法相大乘,明境空心有唯識道理,第三時為上根人說甚深般若,無相大乘,明心境俱空,平等一味,為究竟了義。此三時教也是深淺次第,謂初時為破外道自性等計,故說法從眾緣生名之為有;第二為破小乘諸法實有,故說依他緣生之法名為假有,因中根人怖畏真空,故猶以假有而接引之;第三最後方就究竟大乘說此緣生即是性空,究竟平等為最上乘。

此二宗雖各判三時教,但中國流行卻是唯識宗的三時判教,因為玄奘去印度留學,回國後大量翻譯弘傳瑜伽學派,唯識思想蔚成大宗,所以盛行於世。中觀學派的三時判教,在唐代雖也傳入中國,但因沒有學派的繼承弘傳,所以後來就少聞於世了。

〔參考資料〕 (一)《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說無垢稱經贊》卷一(本);《華嚴經探玄記》卷一;《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上;《十二門論宗義記》。(二)《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上;《華嚴經探玄記》卷一;《華嚴玄談》卷五。


三法印

法印(dharma-mudrā,dharma-uddāna)即「法之印章」,亦即「佛法之特徵」之謂。在中國如果某些經典和法印的思想一致,則被認為是佛的真說,如果與法印的思想相違背,則被判定為不是正確的佛說。

法印可列舉出三種或四種。即三法印或四法印。四法印是(1)諸行無常,(2)諸法無我,(3)一切行苦,(4)涅槃寂靜。其中除去「一切行苦」,則成為三法印。茲分釋如次︰

(1)諸行無常(sabbe saṅkhārā aniccā,ani-tyā sarvasaṁskārāḥ)
關於諸行的「行」,是指一切生滅變化的現象,與「有為」同義。所有的現象,都不曾有一瞬間的停止,無常生滅變化,這就是諸行無常。現象,包括物質與心,這常常是變化的。關於這點,今天的自然科學也如此說。連昔日認為是固定不變的物質最低單位──原子,今天也不是不變的,它是以原子核為中心的電子、中子等等結合而成的運動體。物質可說是微粒子,但並不是固定不變的,它只是經常變化的能。這是眾人皆知的道理。而且這些原子複合而成的諸種物質,大至宇宙的天體為止,都有物理的、化學的好幾重變化,而不止息。此更加證明了佛教的諸行無常說是真理。

(2)諸法無我(sabbe dhammā anattā,anāt-manaḥ sarvadharmāḥ)
諸法的法,是意指「無我性的事物」,也可以單指「事物」。但原始佛教中「事物」只限於「無我性的事物」,因此諸法與諸行一樣,是指一切現象。

無我是「沒有我」、「非我」。所謂「我」,在這裏被當作是永遠不會生滅變化的實體或本體。佛教以為此種實體或本體是在經驗認識以外的,其存在與否無法確知,被認為是無記,因而禁止探討這類問題。在此一意義下,佛教不說那種無實體的「我」。但在我們的世界裏,則可以說一切法「非我」。因此,諸法無我即一切事物非我。

一般人較容易接受諸行無常,但是,諸法無我則為外道所不承認,而是佛教所獨有的學說。釋尊當時的外道,都認為一切事物皆有不生不滅永遠存在的本體。此即是我(atman)。提到梵、提到我,都是指它。宇宙的實體稱為梵(brahman),個人的實體即為我。在佛教裏,它不能為人所認識,也無法證明其是否存在,故說是無記。又這些本體和實體,與我們的世界和現象界毫無關係,也無益於修行解脫,因此不應該將此當作問題來探討。佛教該討論的是「非我」的現象界。在此意義上,諸法無我的法印,就被認為是佛教獨有的學說。

無我也譯作非我。大乘佛教興起後,使用「空」(śūnya)與「空性」(śūnyatā),比使用「無我」的用語還多。「無我」與「空」是同義語。中國的禪宗亦用「無」這個字,也是同樣的意思。空與無並不是意味虛無。佛教裏常常提到,有關說有論無的存在論與本體論,是佛教禁止探討的,佛教中所謂的空與無,並不含本體論的意義,而是指現象處於空與無的狀態。無我是表示一切現象在無我的狀態。也就是說,無我如前述的「非我」。「非我」即「非我的狀態」。

無我與空是說諸法處於無我、空的狀態。這究竟是什麼涵義﹖事實上,它具有理論與實踐兩者之間的意義。

在理論上,無我與空,即無自性(niḥs-vabhāva),即無自己固定本體的性質。亦可說無固定性。{1}諸法並無不生不滅、固定的實體。所謂「固定」,是與他人無關,孤立而獨立自存的意思。但社會人生的一切都與他人有關係,不是絕對、單一、孤立的存在。而一切皆與時間、空間,或其他事物有所關聯,是相對、相關的存在。{2}社會、人生也沒有固定的活動,而是有什麼條件就有什麼變化。它是隨著條件的變化,而逐漸地展開的。

其次,實踐上的無我與空,可分為無所得、無罣礙兩方面來說。{1}無所得(aprāpti),即無執著。我們對我、我所(自己與自己的所有物)有所執著,就認為它是固定常存的,又希望它是固定不變的。而所謂「無所得」,即沒有我執與我所執,就是無我、空。{2}無罣礙(anāvaraṇa),即無礙,也就是無障礙、封滯,而能自由自在地活動。此即指無所得無執著地進展完成的狀態。無執著則能如法而自由自在活動。孔子所說「從心所欲不踰矩」,也就是無礙自在的無我與空。佛教的理想,在於完成人格,得到日常生活中一切的無礙自在。說佛遊戲三界,也就是指這種境界。

無我與空,是使自己處在空的狀態,因此,其中也就不會有以自己為中心的貪欲,不會亂嚇唬人、嫌惡人、諂媚人、對人擺架子,也不會輕蔑、怨恨、嫉妒或羡慕別人。時常會站在他人的立場、全體的立場正確地考慮後才行動,也不會騷擾旁人。同時,對人與動物都懷有慈悲憐愍的心。沒有自他的對立,就能擴大的包容別人。無我,終究成了大我。

以上是對無我與空的考察,但理論上,無我是正確、如實地看社會與人生,這可說是「緣起」與「諸法實相」的同義語。實踐的無我,是指達到最完美、最充實的人生活動。理論上的無我與空,是實踐無我與空的基礎。佛教最後的目的,就是體驗實踐的無我與空。《般若心經》上所說的「五蘊皆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空,就是意指理論上、實踐上的空與無我。

(3)涅槃寂靜(santaṁ nibbānaṁ,śāntamnirvāṇam)
涅槃意指「吹滅」或「吹滅的狀態」。涅槃即是吹滅煩惱之火。原始經典曾將涅槃的定義說明如下︰「所有的貪欲滅盡、瞋恚滅盡、愚癡滅盡,此即稱為涅槃。」所謂涅槃寂靜,即是達到無苦安穩的理想境地。

西洋學者之間,對於涅槃的含意,長期以來,有種種爭論。譬如涅槃可說成「滅」,也可指佛陀肉體的死滅。說佛死為入滅,談入滅的經典為《涅槃經》,而關於入滅的涅槃像、涅槃圖、涅槃會,這些涅槃語都與佛的逝世有關。但這「滅」是般涅槃(parinirvāṇa,pa-rinibbāna,圓寂)的略稱,也就是指完全的涅槃,即「無餘涅槃」。

到了部派佛教,將涅槃分為有餘涅槃與無餘涅槃兩種。有餘涅槃是說雖然斷絕一切煩惱且超脫生死,但過去業的果報(即肉體)仍做為餘依而殘存下來。因此,還不可說是完全涅槃。另一方面,無餘涅槃是斷絕了一切煩惱,也斷絕了餘依的肉體,亦即完全的涅槃,如佛的入滅。般涅槃是完全涅槃。而有餘、無餘的思想是受到了耆那教等外教的影響,也加入了存在論的見解,這是佛教本來所沒有的。

到了大乘佛教,前面的二種涅槃又加入了自性清淨涅槃與無住處涅槃,成為四種涅槃。心性即佛性,本來是清淨的,具有常、樂、我、淨的涅槃性質,此佛性即為自性清淨涅槃。無住處涅槃即指「因大智故,不住生死,大悲故,不住涅槃」,也就是不住生死與涅槃,無執著、無住著的真實涅槃。佛的涅槃狀態一定也是如此。(取材自《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

◎附︰印順《佛法概論》第十二章第一節(摘錄)

三法印,為佛法的重要教義;判斷佛法的是否究竟,即以此三印來衡量。若與此三印相違的,即使是佛陀親說的,也不是了義法。反之,若與三印相契合──入佛法相,即使非佛所說,也可認為是佛法。法是普遍的必然的理性,印是依此而證實為究竟正確的;依此三者來印證是佛法,所以稱為法印。三法印的名稱是「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也有於諸行無常下,加「諸受皆苦」一句,這就成為四法印了。苦,是覺者對於有情世間的價值判斷,僅是諸行無常印中的含義之一,從事理的真相說,三法印就足夠了。三法印,是於同一緣起法中體悟有此三性,無論學者的漸入、頓入,三法印有著深切的關聯,不能機械的分割。佛常這樣的問比丘們︰比丘!五蘊等是無常否﹖答︰是無常。無常的是苦否﹖答︰是苦。若是無常苦變易法,是我我所否﹖比丘答︰非我我所。佛即告訴他說︰比丘!所以這樣的觀察無常、無我,即得解脫。依這類的經文,可見三者是相關而貫通的。三印中的涅槃寂靜,即是解脫,也即是空。佛曾這樣說︰「諸行空,常空,不變易法空,我我所空,法性自爾。」一切有為法的本性是空寂的;空寂的,所以是無常的、無我,所以能實現涅槃。這從緣起的空義而開顯,所以經中常說「空相應緣起」。緣起本是開顯空義的,觀察緣起,悟到它的必然理性,歸於空寂,這是佛陀宣說緣起的方法與目的。

佛說三法印,是從有情自身說,有情是無常、無我、空寂的。印度傳統的、新起的宗教,每以為生死五蘊身中,或離五蘊身以外,有常住真我。佛以為有情是緣起的有情,依緣起說,不能不是無常、無我的。無常即是變化不居,換言之,即是生而必滅的。一般人以環境的適意為快樂,或以保持心境平和的不苦不樂為安穩。依佛的慧觀,這也是苦的。此苦,不是憂愁等苦,是無常義。一切的快樂安穩都在不斷的變化;如意稱心,平安恬適,都不是一得永得而可以悠久的,是終歸於滅壞的。無論怎樣的安適,都向此目標前進。有生必有死,有壯必有老,有盛必有衰,因此給以「無常故苦」的判定。婆羅門所說的常我,是妙樂的。佛反對他,一切無不在變化無常過程中,那還有什麼究竟圓滿妙樂可說﹖所以說無常故苦。佛說苦就是無我,這因為我是主宰義,對周圍的一切,能作得主,能自由支配,必如此才可以名為我。但有情依蘊、界、處諸法而立,是變化無常的,無常即是苦的,苦即不自在,那還能說是我嗎﹖佛法說︰正因為有情倒執有我,所以起惑造業,流轉不息,我執即是流轉動亂的根源。如悟解無我,沒有了這動亂的因,即惑、業不起,當下能正覺諸法實相,一切即是寂靜涅槃。佛陀依有情而說此三法印,如論到對有情存在的世間,這或是所依的五蘊,或是所住的器界,這一切也是無常的。世間確是無常的,但如說「無常故苦,苦故無我」,即有點不適合。如這枝粉筆,說它是無常,當然是對的;但說它是苦,是無我,那就欠當了。粉筆是無情的,根本不會有領受,即無所謂苦不苦。沒有苦不苦或自由不自由,也不會執著為我。不是我,也不需要說無我。所以無常故苦,苦故無我,是依有情而說。如擴充三法印而應用到一切,那就如大乘所說的「無常故(無我)空」了。空是無自性的意思,一切法的本性如此,從眾緣生而沒有自性,即沒有常住性、獨存性、實有性,一切是法法平等的空寂性,這空性,經中也稱為法無我。此法無我的我,與有情執我的我略略不同。實在的、常住的、獨存的,這個我的定義是同的;但有情所執自我,即在此意義上,附入意志的自由性,這即不同。從實在、常在、獨存的意義說,有情是無我空的,諸法也是無我空的。本性空寂,也即是涅槃。這樣,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的三法印,遍通一切,為有情與世間的真理。

佛說三法印,是非常善巧的,同一命題而作兩方面解說,既是事物的真相──普遍理性,也就是實踐的過程。這三者的深義,本是同樣的,每一法印能開顯正覺的內容,即每一法印能離執證真。依無常門而悟入的,即無願解脫門;依無我而悟入的,即空解脫門;依涅槃寂滅而悟入的,即無相解脫門。由於有情的根性不同,所以或說此,或說彼,或說二印,或說三印。如完備三法印,依聲聞常道說,即先觀無常,由無常而觀無我,由無我而到涅槃,為修行的次第過程。如經中常說︰厭、離欲、解脫,這即是依三法印修行的次第。觀諸行無常,即能厭患世間而求出離;能厭苦,即能通達無我,無我我所執,即離一切愛欲;離欲即離一切煩惱,所以能得涅槃解脫。這可見三法印的教說,是將諸法的真相與修行的歷程,主觀與客觀,事實與價值,一切都綜合而統一了。這是佛陀唯一的希有教法!龍樹在《大智度論》裏說︰無常為空門,空為無生門,這也是合於三法印次第的,他所說的空,即是無我;無生即是涅槃的異名。

〔參考資料〕 D. J. Kalupahana著‧陳銚鴻譯《佛教哲學──一個歷史的分析》(《世界佛學名著譯叢》{71});W. F. Jayasuriya《The Psychology and Phi-losophy of Buddhism》。


三無性

「三性」之對稱。具稱三種無自性性,又稱三無自性、三種無性。指遍計所執、依他起、圓成實等三性皆無自性,是空。《解深密經》卷二〈無自性相品〉云(大正16‧694a)︰「我依三種無自性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皆無自性。所謂相無自性性、生無自性性、勝義無自性性。」《成唯識論》卷九釋云(大正31‧48a)︰
「依此前所說三性,立彼後說三種無性,謂即相、生、勝義無性。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皆無自性,非性全無。說密意言,顯非了義。謂後二性雖體非無,而有愚夫於彼增益,妄執實有我法自性,此即名為遍計所執。為除此執故,佛世尊於有及無總說無性。云何依此而立彼三﹖謂依此初遍計所執,立相無性。由此體相畢竟非有如空華故。依次依他,立生無性。此如幻事,托眾緣生,無如妄執自然性,故假說無性,非性全無。依後圓成實,立勝義無性。謂即勝義由遠離前遍計所執我法性故,假說無性,非性全無。如太虛空雖遍眾色,而是眾色無性所顯。」

茲略釋如次︰

(1)相無性(梵lakṣaṇa-niḥsvabhāvata,藏mtshan-ñid ṅo-bo-ñid med-pa)︰具云相無性性,又名無相性、諸法無自體相。係依遍計所執性而安立。遍計所執法,情有理無,猶如空華,體相非有,故名相無自性

(2)生無性(梵utpatti-niḥsvabhāvatā,藏skyeha ṅo-bo-ñid med-pa)︰具云生無自性性,又名無生性、諸法無生體性。係依依他起性而安立。關於「生」之一語,日本南寺、北寺所傳不同。南寺認為「生」是「自然生」,以外道凡夫妄執依他諸法自然而生,今闡明諸法乃托眾緣而生,故云生無性。且引《成唯識論》卷九(大正31‧48a)︰「此如幻事,托眾緣生。無如妄執自然性故。」以證之。北寺所傳則以「生」為「緣生生」,亦即依他諸法,依眾緣而生,無定實之性,如喻幻事,故云生無性。

(3)勝義無性(梵paramārtha-niḥsvabhāvatā,藏don-dam-pa ṅo-bo-ñid med-pa)︰具云勝義無自性性,又名無真性、第一義諦無自體相。係依圓成實性而安立。勝義,指殊勝之境,或殊勝之道理。四種四諦中,第四勝義勝義諦即是。此勝義(圓成實性),由遠離遍計所執之我法而顯,猶如虛空眾色由無性而顯,故云勝義無性。

三無性中,相無性為情有理無,體相非有,故云無自性;然生無性、勝義無性,其體非空無,云何謂為無自性﹖對此,亦有二說,即︰

(1)執空之義︰此係日本南寺所傳。彼等認為為除凡夫於依他起、圓成實之「有」執為實有,故佛說無性空。因此,生無性、勝義無性亦如同相無性,係就遍計所執而立,三者皆是空彼遍計所執。然若言依、圓之法體亦空,則墮偏空,非中道了義之說。彼等且引《成唯識論》卷九(大正31‧48a)︰「無如妄執自然性故。」《唯識論述記》卷九(末)(大正43‧554c)︰「三種無性,非無後二性,但無計所執。」以證成之。

(2)體空之義︰此係北寺所傳。彼等認為依他起、圓成實之「有」,係中道之有,非偏有,必有空義,故生無性、勝義無性係就依他起、圓成實之法體而云。亦即依他起之法體,如幻虛假,有空之義,此為生無性;於圓成實性上有無相空寂之義,此為勝義無性。

〔參考資料〕 《瑜伽師地論》卷七十三、卷七十四;《顯揚聖教論》卷十六;《辯中邊論》卷上;《三無性論》;《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二;《顯識論》;《轉識論》;《成唯識論樞要》卷下(末);《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七(末);《瑜伽論記》卷二十(下);霍韜晦〈唯識五義〉;宇井伯壽《瑜伽論研究》、《安慧、護法唯識三十頌釋論》;山口益《佛教における無と有との對論》。


三無性論

二卷。陳‧真諦譯。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一冊。為《顯揚聖教論》〈成無性品〉釋論部分的異譯本;或說是《無相論》的一部分。主要依據古唯識義闡述三性三無性說,與玄奘所譯護法系的唯識說不同,是古唯識研究上的重要資料。內容首先敘述造論旨趣,略說三性三無性;次說分別性的品類、功用差別、相惑粗重惑、依他性的成立差別及體相、俗諦真諦;更細說七種真如、五相與三相之相攝、三性事用、四種不可思惟、四種道及二種轉依等。

關於本書的作者,圓測的《解深密經疏》卷四謂(卍續34‧764下)︰
「三十唯識、三無性論,世親所造,如何二論有此差別﹖又彼世親依彌勒宗及無著等,故知同一無性者,真諦謬耳。或可今勘真諦三無性論即無著所造顯揚論無自性品,然彼真諦譯為別本。」

又,《緣山三大藏總目錄》卷中謂(法寶總目錄2‧37b)︰「私云︰本論天親造也。所以知者,為讓釋於自述中邊論故。但釋論未知誰造。」蓋或說世親,或說無著,迄無定論。

〔參考資料〕 《法經錄》卷五;《歷代三寶紀》卷九;《開元釋教錄》卷七;《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九;《閱藏知津》卷三十七;《印度哲學研究》卷六。


三自性論

大乘瑜伽行派論書。印度‧世親菩薩造,全論共三十八個頌。民國三十八年,由劉孝蘭於重慶依藏文譯本譯出。現收於《大藏經補編》第九冊。

所謂三自性,即徧計所執自性、依他起自性、圓成實自性。此三自性為無著、世親學系的總樞紐。本論對三自性的各別性質、相互關係、悟入的次第、方法和利益等問題,均較集中和較具體地作了說明。《三自性論》貫徹了「唯識」為立場、「辯證」為方法的特點。

本論另有金克木依梵文原本及二種藏文譯本譯出的異譯。

◎附︰劉孝蘭譯《三自性論》

敬禮世間自在婆伽梵!

(1)徧計同依他,及與圓成實,許此三自性,智者深所知。

(2)由緣自在轉,及唯分別事,所現即依他,似現為徧計。

(3)所現之似現,常恆無所有,此無變異故,即圓成自性。

(4)徧計彼所現,有此二似現,彼中無有此,彼即無二法。

(5)云何彼中無﹖謂無能徧計,及其所計義,說心名分別。

(6)由因果性故,許心有二種︰謂阿賴耶識,及與七種轉。

(7)初由染種習,積集故名心,二由於種種,行相轉故名。

(8)彼虛妄分別,許亦分三種︰異熟與執我,以及了別他。

(9)初異熟自體,彼即根本識;餘者名轉識,由能所見轉。

(10)以有無二一,雜染清淨相,分別諸自性,許此為甚深。

(11)凡所分別有,彼即畢竟無,故於徧計性,許有有無相。

(12)錯亂體性有,似現體全無,故許依他性,亦有有無相。

(13)若二畢竟無,無二即是有,故於圓成性,許有有無相。

(14)徧計義雖二,有無體一故,愚夫徧計性,許二一自性。

(15)所現有二分,唯亂體一故,爰於依他性,亦許二一性。

(16)二體之自性,即一無二故,亦許圓成性,有二一自性。

(17)徧計及依他,雜染相所知,唯於圓成性,許為清淨相。

(18)二不諦實性,即無事自性,故離徧計性,無別圓成實。

(19)無二之自性,即二無自性,故離圓成實,無別徧計性。

(20)非實唯似現,如是無自性,故離依他起,無別圓成實。

(21)非實二自性,似現體全無,故離圓成實,

無別依他起。

(22)已觀待名言,分別諸自性;依彼增上力,如次證當說。

(23)徧計名言性,唯餘增益性;故離言自性,亦當許為餘。

(24)先於二我無,入故入依他,二性全非有,唯是徧計故。

(25)次於二無性,證入圓成實;即此證入時,亦說有與無。

(26)此三自性者︰無所緣無二,極無如是無,即無事自性。

(27)咒力幻作故,有象身現起,許唯顯現相,象實全非有!

(28)徧計性如象,依他猶象相,於彼無象事,圓成許似此。

(29)從彼根本識,計不實二我,二性極無故,唯有彼行相。

(30)根本識如咒,真如許似木,分別似象相,二性則如象。

(31)若了此真義,能如次頓知︰徧知及永斷、所證三種相。

(32)徧知無所緣,淨所現為斷;無二為所緣,則亦現作證。

(33)象所緣既無,彼行相即滅,所得唯木材,幻化事如爾。

(34)如是二叵得,二現相亦滅,滅時即證彼,圓成無二事。

(35)相違識變故、心見無境故、三智隨轉故、無功解脫故。

(36)若能觸唯心,所知即叵得;所知義無故,心亦不可得。

(37)二都無得故,即緣於法界;由緣法界故,即證圓滿德。

(38)由證圓滿德,即能得無上,三身菩提智,成就自他利!


三解脫門

略稱三脫門或三門。謂通往解脫之道的三種法門,即空、無相、無願,此三者又稱為三三昧。茲分釋如下︰

(1)空門(śūnyatā)︰謂觀無我、我所,一切諸行不真實、不常、恒空。

(2)無相門(animitta)︰又作無想。謂觀因空故,不起著於相。

(3)無願門(apraṇihita)︰又作無作或無欲。謂觀無相故,於未來死生相續,無所愛染願求。

將三解脫門作為實踐原理,是大小乘佛典所共通的。空、無相、無願三者,雖然又可稱為三三昧,但是三三昧是有漏、無漏共通的,而三解脫門則唯通無漏。故《俱舍論》卷二十八云(大正29‧149c)︰「此三各二種,謂淨及無漏。世出世間等持別故。世間攝者通十一地,出世攝者唯通九地,於中無漏者名三解脫門。能與涅槃為入門故。」

《顯揚聖教論》卷二云(大正31‧490b)︰「若無差別總名空無相無願者,此通聞、思、修所生之慧,世及出世,應知。若名空無相無願三摩地者,唯是修所生慧,通世出世,應知。若名空無相無願解脫門者,此唯出世,應知。」

印度瑜伽行派以為,三解脫門係由遍計所執等三性所建立。《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四云(大正30‧705a)︰「三種解脫門亦由三自性而得建立。謂由遍計所執自性故立空解脫門,由依他起自性故立無願解脫門,由圓成實自性故立無相解脫門。」

◎附︰《大智度論》卷二十(摘錄)

三解脫門,佛說名為三昧。問曰︰今何以故名解脫門﹖答曰︰行是法得解脫,到無餘涅槃,以是故名解脫門。無餘涅槃是真解脫,於身、心苦得脫;有餘涅槃為作門。此三法雖非涅槃,涅槃因故,名為涅槃。世間有因中說果,果中說因。是空、無相、無作,是定性,是定相應心心數法,隨行身業、口業,此中起心不相應諸行和合,皆名為三昧。譬如王來,必有大臣營從。三昧如王,智慧如大臣,餘法如營從。餘法名雖不說,必應有,何以故﹖定力不獨生,不能獨有所作故。是諸法共生、共住、共滅、共成事,互相利益。

是空三昧二行︰一者,觀五受眾,一相、異相無故空;二者,觀我、我所法,不可得故無我。

無相三昧四行︰觀涅槃種種苦盡故名為盡,三毒等諸煩惱火滅故名為滅,一切法中第一故名為妙,離世間故名為出。

無作三昧十行︰觀五受眾因緣生故無常;身心惱故苦。觀五受眾因四行︰煩惱、有漏業和合能生苦果,故名為集;以六因生苦果,故名為因;四緣生苦果,故名為緣;不多不少等因緣生果,故名為生。觀五不受眾四行︰是八聖道分,能到涅槃故道;不顛倒故正;一切聖人去處故迹;愛見煩惱不遮故必到。

是三解脫門,在九地中︰四禪、未到地、禪中間、三無色,無漏性故。或有說者︰三解脫門一向無漏,三三昧或有漏或無漏;以是故,三昧解脫有二名。如是說者︰在十一地︰六地、三無色、欲界及有頂地。若有漏者,繫在十一地;無漏者不繫。喜根、樂根、捨根相應。初學在欲界中,成就在色、無色界中。如是等成就不成就,修不修,如阿毗曇中廣說。

復次,有二種空義,觀一切法空︰所謂眾生空、法空。眾生空,如上說。法空者,諸法自相空。如佛告須菩提︰色、色相空,受想行識、識相空。問曰︰眾生空,法不空,是可信;法自相空,是不可信。何以故﹖若法自相空,則無生無滅;無生無滅故,無罪無福;無罪無福故,何用學道﹖答曰︰有法空故有罪福,若無法空,不應有罪福。何以故﹖若諸法實有自性,則無可壞。性相不從因緣生,若從因緣生,便是作法;若法性是作法,則可破。若言法性可作可破,是事不然!性名不作法,不待因緣有。諸法自性有,自性有則無生者,性先有故。若無生則無滅,生滅無故無罪福,無罪福故,何用學道﹖若眾生有真性者,則無能害,無能利,自性定故。如是等人,則不知恩義,破業果報。法空中亦無法空相,汝得法空,心著故,而生是難。是法空,諸佛以憐愍心,為斷愛結,除邪見故說。

復次,諸法實相能滅諸苦,是諸聖人真實行處。若是法空有性者,說一切法空時,云何亦自空﹖若無法空性,汝何所難﹖以是二空,能觀諸法空,心得離諸法,知世間虛誑如幻。如是觀空,若取是諸法空相,從是因緣生憍慢等諸結使,言我能知諸法實相,是時應學無相門,以滅乳相故。若於無相中生戲論,欲分別有所作,著是無相。是時復自思惟︰我為謬錯,諸法空無相中云何得相、取相作戲論﹖是時應隨空、無相行,身口意不應有所作,應觀無作相,滅三毒,不應起身口意業,不應求三界中生身。如是思惟時,還入無作解脫門。

是三解脫門,摩訶衍中是一法,以行因緣故,說有三種。觀諸法空,是名空;於空中不可取相,是時空轉名無相;無相中不應有所作為三界生,是時無相,轉名無作。譬如城有三門,一人身不得一時從三門入,若入則從一門。諸法實相是涅槃城,城有三門,空、無相、無作。若人入空門,不得是空,亦不取相,是人直入,事辦故,不須二門。若入是空門,取相得是空,於是人不得為門,通塗更塞。若除空相,是時從無相門入。若於無相相心著,生戲論,是時除取無相相,入無作門。阿毗曇義中︰是空解脫門,緣苦諦攝五眾;無相解脫門,緣一法,所謂數緣盡;無作解脫門緣三諦攝五眾。摩訶衍義中︰是三解脫門,緣諸法實相。

以是三解脫門,觀世間即是涅槃。何以故﹖涅槃空、無相、無作,世間亦如是。問曰︰如經說涅槃一門,今何以說三﹖答曰︰先已說,法雖一而義有三。復次,應度者有三種︰愛多者,見多者,愛、見等者。見多者,為說空解脫門︰見一切諸法從因緣生,無有自性,無自性故空,空故諸見滅。愛多者,為說無作解脫門︰見一切法無常苦,從因緣生,見已心厭離愛,即得入道。愛、見等者,為說無相解脫門︰聞是男女等相無故斷愛,一異等相無故斷見。佛或一時說二門,或一時說三門。菩薩應徧學,知一切道,故說三門。更欲說餘事故,三解脫門義略說。

〔參考資料〕 《聖法印經》;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五;《大毗婆沙論》卷一○四;《十地經論》卷八;《大乘義章》卷二;《摩訶止觀》卷七(上);《止觀輔行》卷七之二;《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末);《仁王經疏法衡鈔》卷二;《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一(下);《法印經》;《佛地經論》卷一;印順《空之探究》第一章、第二章。


三論宗

三論宗是中國佛教中的一個宗派。此宗學說以《中論》、《百論》、《十二門論》三部論為依據,所以稱為三論宗。這三部論都是鳩摩羅什在姚秦‧弘始年間(399~415)所譯。他的門人僧肇、僧睿、道融、曇影、道生、僧導等傳弘講說,遂開創以三論立宗的端緒。關於此宗的學統,在印度是︰龍樹──提婆──羅睺羅──青目──須利耶蘇摩──鳩摩羅什。在中國是︰鳩摩羅什──僧肇……僧朗──僧詮──法朗──吉藏。

此宗的初祖龍樹,出世於佛涅槃後七百年間,他所著《中論偈》,是根據《般若經》,以「八不」之說為中心,多方面發揮宇宙萬法當體性空而無礙於緣起的中道之理。又著有《十二門論》,以十二門解釋一切有為無為諸法皆空之義。都是三論宗所正依。龍樹的弟子提婆,著《百論》,破斥一切有所得的邪計邪執,同為此宗所依的論典。其次,羅睺羅是龍樹同時人(見《中論疏》卷三),用常、樂、我、淨四德解釋八不,青目是印度梵志(見僧睿〈中論序〉),就《中論偈》作「長行」釋,發展了龍樹的學說。須利耶蘇摩,原是西域沙車國的王子,出家專弘大乘,嘗為鳩摩羅什說《阿耨達經》,闡明陰(即「蘊」)、界、入(即「處」)皆空無相的道理。鳩摩羅什,印度籍,生於龜茲,出家初學聲聞乘,後從須利耶蘇摩探究方等經典及《中》、《百》、《十二門》等論。自此弘闡性空的法門,多為學者所宗。姚秦時到長安,譯出經論,以關於般若性空的典籍為多,盛倡龍樹、提婆之學。僧肇,早年治老莊之學,出家後專究「方等」,又從羅什受業,助其譯經。著《般若無知論》等(後世稱彼等為《肇論》)。僧肇在羅什門下為解空第一(見吉藏〈百論序疏〉),故同門雖都盛弘三論,而只有僧肇一系始終保持純正的學說。僧肇所著《宗本義》及《不真空論》發揮諸法緣生性空之理,而確立了三論宗義。所以吉藏在〈百論序疏〉推尊他為「玄宗之始」,又在《中論疏》中舉山門義,常以什肇並稱。

什肇之學,原在北方流行,後得僧朗傳播,乃流入南方。僧朗,遼東人,劉宋時入關,研習三論,後來到江南,住在鍾山草堂,遇見隱士周顒,即授以所學,周顒因而著《三宗論》。當時,江南盛弘《成實》,三論的玄綱幾乎斷絕,僧朗到了江南,非難了成論大乘師,並破斥從來視三論與《成實》一致的舊說,使三論學重歸純粹。既而入攝山,遊於法度的門下,後來即繼承法度的棲霞寺法席。到了梁代,武帝很器重他,天監十一年(512),遣僧懷、慧令、智寂及僧詮等十人到攝山從他諮受三論大義,就中僧詮學有成就。嗣後數代相傳,遂有「攝嶺相承」的宗派。

僧詮的傳記不明,他從僧朗受學之後,始終隱居攝山,住在止觀寺,因而有山中師、止觀詮等稱號。他一生只講三論和《摩訶般若》,以為《中論》是《般若》的中心正解。著有《二諦章》,早已逸失,只吉藏所撰《二諦義》(卷上)中保存了他寥寥幾句,說明二諦是教,以見其學說的特點。

僧詮的門下,有興皇寺法朗、長干寺智辯、禪眾寺慧勇、棲霞寺慧布,當時稱為詮公四友,各具獨到的智解。由於他們的宣揚而攝嶺三論之學越發恢宏。就中傳承學統而開闢後來一宗規模的是法朗。法朗,徐州沛郡人,二十一歲出家,初學禪、律、《成實》、《毗曇》,後來慕龍樹的學風,從僧詮受《智度》、《中》、《百》、《十二門》等論,《華嚴》、《大品》等經。陳武帝永定二年(558)奉敕入京住興皇寺。自此二十餘年相繼講《華嚴》、《大品》及四論各二十餘遍,聽眾常千餘人。他發揮無住無得的意義頗透闢,教化弘廣,其門人差不多遍於全國。知名的有二十五哲,而以慧哲、智炬、明法師、吉藏四人為最著。就中發揚攝嶺相承的學說而建成一大宗派的是吉藏。吉藏幼從法朗出家,便留在興皇受教。他依攝山諸師所傳關於羅什在關中,道朗在河西的舊說,發揮三論的思想,造詣漸深。三十歲時,法朗圓寂,其時正當陳末隋初,江南凌亂,僧徒紛散,許多寺廟都荒蕪了,他曾在各廢寺內廣搜文疏,瀏覽涉獵,見解因以大進。到隋朝平定百越(浙江、福建一帶地區)之後,他往會稽(今浙江紹興)住嘉祥寺,大開講筵,問道的人士常有千餘,後世因此尊稱為嘉祥大師。隋煬帝大業二年(606)受請住揚州慧日寺,後又移住長安日嚴寺。他的《中論》、《百論》、《十二門論》諸疏及《三論玄義》等著述,多半在這一時期寫成。後來唐高祖入長安,設置十大德管理僧務,吉藏也當其選。吉藏生平講三論一百多遍,並著《大乘玄論》、《二諦義》等。他發揚羅什、僧肇乃至僧詮、法朗一系的三論義學體系,從而完成三論一宗的大業。

吉藏門下有慧遠、智凱、碩法師等,而以慧遠為特出。慧遠繼吉藏之後,敷傳法化,後移住藍田(陜西藍田縣西)悟真寺,不時到長安宣講。智凱常在餘姚(今浙江餘姚縣)小龍泉寺講三論、《大品》,後到嘉祥寺講三論,四方的義學雲集,多到八百餘人。碩法師不見於僧傳,著有《中論疏》十二卷(已佚),《三論遊意義》一卷(現存)。吉藏的再傳弟子見於僧傳的,只有元康。相傳他出於碩法師門下,於唐太宗貞觀中(627~649)奉詔入長安安國寺講三論,造《三論疏》解釋中觀義,又撰《玄樞》二卷,總明三論的宗旨,均散佚。此外還著有《肇論疏》三卷,現存。

吉藏的門下,還有高麗‧慧灌,後來傳三論宗於日本,為第一傳。其弟子智藏也曾經到中國來研習三論,為第二傳。智藏的弟子道慈,來中國留學十八年,遍學法相、律、《成實》、《華嚴》、真言及三論,嘗入元康之室,其學說傳於日本,為第三傳。因之此宗在日本的奈良時代甚為流行。

和吉藏同時弘傳三論的還有和他同出法朗門下的慧均,著有《四論玄義》十卷,現存七卷。他的學說和吉藏稍有不同。又,吉藏的學統以外,在貞觀時代弘布三論的學者有慧因(智辯弟子)、慧暠、法敏、慧璿(三人都是法朗門下明法師的弟子)、靈睿(慧暠弟子)等。但三論宗吉藏一系,流行不久,即因天台宗、慈恩宗相繼盛行,而漸次衰微。

本宗所依典籍,以《大品般若經》為所依經,以《中》、《百》、《十二門》三論為所依論。《中論》(亦稱《中觀論》),頌本是龍樹所造,釋是青目所作,全論二十七品,依吉藏《中論疏》的分判,初〈觀因緣〉等二十五品,破斥大乘的迷失,闡明大乘的觀行;次〈觀十二因緣〉、〈觀邪見〉二品,破斥小乘的迷執,分辯小乘的觀行;後〈觀邪行品〉的末段,重明大乘的觀行,推功歸佛。《十二門論》頌本和釋都是龍樹所造。全論以觀因緣等十二門構成。依吉藏《論疏》的分析,初〈觀因緣〉等三門,明空門;次〈觀相〉等六門,明無相門;後〈觀作〉等三門,明無作門。由三解脫門成立空性實相之義,為中觀入門階梯。《百論》頌本是提婆所造,釋是婆藪所造。依吉藏《疏》的分析,全論十品,破邪顯正分為三章︰

(1)捨罪福品(第一)︰明捨罪捨福及能捨的空三相智,顯示佛的漸捨之教,屬於顯正。

(2)從破神品(第二)到破常品(第九)︰就中前一品破我明眾生空;次七品破法明法空,即正辨破邪。

(3)破空品(第十)︰即破無我,歸結畢竟空的境界。三論破顯各有重點,故兼辰本宗所依論典。

在判教方面,本宗以破一切有所得見為主旨,故說一切大小乘經同明一道,以無得正觀為宗(見《三論玄義》),並無淺深優劣。但因一代佛教,原為對治眾生的見執,因病授藥,眾生的機根不同,因而法門也有種種差別。如對二乘說《阿含經》,對菩薩說《華嚴經》等。由此本宗立二藏、三輪,以判一代佛教。二藏是《涅槃》、《智度》、《中觀》等經論所說聲聞藏、菩薩藏,亦即小乘及大乘︰如吉藏《法華遊意》(第四〈辨教意門〉)說(大正34‧644b)︰「佛教雖復塵沙,今以二義往收則事無不盡。一者赴小機說名曰小乘;二者赴大機說稱為大乘。而佛滅度後,結集法藏人攝佛一切時說小教名聲聞藏,一切時說大乘者名菩薩藏,則大小義分,淺深教別也。」其次,為了防止二藏的教判墮於有所得,更依《法華經》〈信解品〉說三輪的教判。三輪是︰(1)根本法輪,即《華嚴經》;(2)枝末法輪,即從《華嚴》以後到《法華》之前一切大小乘經;(3)攝末歸本法輪,即《法華經》。佛初成道在華嚴會上純為菩薩說佛所證一因一果的一佛乘,是一代教法的根本,所以稱為根本法輪。但是薄福鈍根的機類,聞此一乘法門心生迷惑,所以於一佛乘分作三乘,而說諸小乘經乃至「方等」、「般若」等大乘經以陶鍊調理,四十餘年皆說此三乘之教,所以稱為枝末法輪。到了《法華》會中,根緣已經成熟,能夠接受一乘,於是會三乘的枝末歸於一乘的根本,稱為攝末歸本法輪。

本宗的中心理論,是諸法性空的中道實相論。此說世間、出世間、有為、無為等一切萬有只是眾多的因緣和合而生,所以無自性無自性即畢竟空無所得。但為引導眾生而用假名來說有,這就是中道。所以不離性空而緣生的諸法歷然可見,雖有假名仍是無得的中道實相。為了闡明這空無所得的道理,更立有破邪顯正、真俗二諦、八不中道三種法義。

(1)破邪顯正︰依《三論玄義》說,三論的義旨,不出破邪顯正二途。破邪是破有所得,顯正是顯無所得。但此宗旨是破而不立,即只破斥顛倒虛妄,別無所有,故破邪也就是顯正。至於所破邪執,可概括為四種︰第一是外道,不明了人法二空道理而執著有實我實法,起種種邪見。第二是《毗曇》,雖已了達人空,而執著諸法實有。第三是《成實》,雖然了達人法二空,但仍沒有除去偏空的情見。第四是墮於有所得見的大乘,雖除偏空,仍執涅槃有得。又為令眾生體會這個無所得理,於無名相中強立名相,用真、俗二諦言教,來詮顯它。仍為顯明無所得空義。

(2)真俗二諦︰本宗從攝嶺、興皇以來,即以二諦為能說的言教。其典據是《中論》〈觀四諦品〉所說(大正30‧32c)︰「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又《百論》卷下〈破空品〉所說(大正30‧181c)︰「諸佛說法常依俗諦、第一義諦,是二皆實,非妄語也。」此等均謂二諦乃為引導眾生而說,即為著空者依俗諦屆蔔,為執有者依真諦明空;令體會超越有、空言亡慮絕的諸法實相理,從而二諦不過是說法教化上的方便,這叫作言教二諦。但此宗以無所得空為主旨,所以說二諦是言教,亦只適時而用的假設,不許執此說而墮於有所得見。

(3)八不中道︰此宗更依《中論》(卷一)詳開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出等八不法門以明二諦之義。這就是要從八方體會緣起性空的意義。本來分析種種邪執,不出生、滅、常、斷、一、異、來、出的四雙八計。其中生、滅、常、斷是時間的計執,一、異、來、出是空間的計執,這些計執都和捨離妄見戲論的中道實相背道而馳。而眾生都把它當作實在,以致墮於無因、邪因、斷常等邪見之中,輾轉迷執,不得出離。現在就對這些計執一一用「不」字來遮遣它,以顯無所得的中道實相。稱為八不中道,這是破邪,從而也就是顯正。

本宗依無所得理,說一切眾生本來是佛,無迷無悟,湛然寂滅,實無成佛可得。但依假名門,也說迷悟和成與不成。這就是由於眾生根器有利鈍,惑障有厚薄,成佛也有遲速之義。利根眾生一念成就八不正觀,可以頓得佛果。鈍根眾生三大阿僧祇劫積集萬行,經過五十一位而到妙覺。但從一念不礙三祇來看,亦可說念劫融即,利鈍平等。總之,此宗雖立五十一位,而其本意卻是眾生本有佛果覺體,因被客塵煩惱所蔽,所以流轉生死,只要拂除客塵,湛然寂靜,本有的覺體即宛爾而顯。(黃懺華)

◎附︰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三論宗〉

(一)三論宗思想的淵源
隋代繼承了北周的統治,一開頭就改變了周武破佛的政策,而重新提倡佛教。在隋一代四十多年時間,佛教重新抬頭的狀況是相當厲害的。新造的寺院達到三千九百餘所,重新度僧二十三萬六千餘人,寫經和修補舊經六百五十八藏,造像十一萬軀(見《法苑珠林》卷一百)。但對於佛學有影響的,卻是以長安為中心而建立教學系統的一件事。這是在當時流行的學派中,選出著名的學者,集中於通都大邑,分為五眾(五個集團),每眾立一眾主,負擔教學責任。開皇十六、七年間,長安五眾的眾主可考的是︰涅槃眾主法總、童真、善胄,地論眾主慧遷、靈璨,大論眾主法彥、寶襲、智隱,講律眾主洪遵,禪門眾主法應(此中地論是宗《華嚴經》,大論即《智度論》,是宗《大品般若經》的)。從這上面可以看出當時學風轉移的趨勢。隋代以前,佛學界曾經有過輕經重論以致混同大小乘的情況(這可參考周顒〈鈔成實論序〉),五眾一立,就矯正了這種偏失,同時也使它們互相接觸,參酌義理,自然得著折衷的結論。另一方面,當時新興的學說,像南方真諦所說而由曇遷北傳的《攝論》,北方羅什所說而由僧朗南傳的三論等,都沒有來得及立為學宗,但因為受了國家重視其他學說的刺激,也都很快地發展起來,吸取時論優點,而另成獨立的派別。

原來大乘佛學的初傳中國,是以《般若經》一類理論為基礎的,經過鳩摩羅什的翻譯宏通,一轉而有三論(《中論》、《百論》、《十二門論》)的說法。般若理論強調宇宙萬法的當體性空,破除由於假名(即概念)認識所執著的實在;而三論的立說則更發揚了性空而無礙於緣起的中道精神。羅什的時代恰當亂世,後來他的學說傳承不大明瞭,不過傳承的正宗在於僧叡、僧肇等系是無疑的。僧叡一系初傳僧導,再傳曇濟,就不再專講三論,而兼宏《成實》(舊說曇濟得法於道生,傳法於道朗,再傳僧詮,這都錯誤,不可信)。這大概因為三論的止觀方法難詳(例如三論裏有關止觀的《中論》〈觀法品〉就因翻譯的文義凌亂而無法運用),不如《成實論》所說的次第可據,所以開了個方便,就用《成實》來作中觀的階梯。但一經提倡,人們便不能很好地辨別學說性質的大小、權實,反成為喧賓奪主的情勢。倒是僧肇一系,雖不甚發達,卻保持了理論上的純粹性。他們的重要思想,像「性空自虛」、「立處皆真」等(詳見僧肇《不真空論》),都由遼東僧朗在北方得著傳授,劉宋末年來到江南,其後依止法度住在攝山(棲霞山),傳法僧詮,保存未失。詮門多才,著名的有「四友」,各各具有獨到之處。其中思辯俱優的上首是四句朗(法朗),次為領悟辯(智辯),三為文章勇(慧勇),四為得意布(慧布)。就由這些人大弘其說而構成一個規模。它的特點是︰(一)離開了《成實》的夾雜思想,成功純粹的三論學;(二)溝通了《涅槃》、《法華》等大乘經典的思想;(三)建立了不著兩邊也就是辯證的思想方法;(四)發揮了不真空(假名即空)的中道思想。這樣便為三論宗開創奠定了基礎。

(二)創宗者吉藏
三論的學說傳到吉藏,便打開了局面,成為一大宗派。吉藏是安息僑民,梁武帝太清三年(549)生於金陵,那時恰巧真諦在金陵,吉藏的父親攜去謁見,真諦便給他取名吉藏。他又時常跟著父親去聽興皇寺法朗的講說,很能領悟,七歲,便從朗出家,一直留在那裏受教。十九歲,他的學問就有了成就,替法朗複講,發揮辯才,博得大眾的佩服。隋朝取得百越(浙江、福建一帶地區)以後,他曾移住會稽的嘉祥寺一個時期,因此後人也稱他做嘉祥大師。隋煬帝大業初年,他受請到北方,住在長安日嚴寺。這一段時間,他完成了三論的註疏(《中論疏》是仁壽二年所出,《百論疏》、《十二門論疏》大業四年出),創立了三論宗。唐初武德年間,僧制腐敗,唐高祖在長安設立十大德來綱維僧眾,吉藏也在當選之列。但不久,武德六年(623),他便死了,享年七十五歲。

綜合吉藏的一生來看,他從小(七歲到十九歲)即在義學爭論的環境中成長,所以養成一種好辯的脾氣。當他創宗的時期(大業四年前後),對於一代的地持論師、十地論師、攝論師諸家,都是毫不容情地縱橫破斥。又和當時全國五眾的第一摩訶衍匠且是三國論師(曾受過齊、梁、周三代尊崇的)的僧粲公開辯論了幾天,數番往復,終於取得了勝利。另一方面,由於他很早就顯露頭角,經常受著皇室的禮遇,便又養成他的驕慢性格。他對信徒,很能因物開剖,所以財施填積,凡有所營,無不成就。卻是在小節上,任性不拘,所以後人批評他是愛狎風流,貞素所譏。臨終,他還作了篇文章︰〈死不怖論〉才死。另外,他生當世亂極烈的時候,很多寺院都荒廢了,他帶著人到處去搜羅文疏寫本,積滿了三間屋子,所以他目學(瀏覽涉獵)的長處,是過人的。他的著書徵引廣博,如《百論疏》裏引到的僧叡〈成實論序〉,保存了有關馬鳴、龍樹年代的珍貴資料,就是當時佚文重被發現之一例。吉藏有了這樣特殊的憑藉,又有犀利的見解,他創宗的議論表現於各種著述中,會縱橫自在獨步當時,並不是偶然的。

三論宗由吉藏開創以後,幫他恢宏的有他同門的慧均和弟子慧遠。他門下知名的還有智拔、智凱、智命等。又有碩法師,傳元康,再傳道慈,成為日本三論宗的正傳。但是三論宗在中國因為天台、慈恩各宗和它相競,不久就漸趨衰微,反不如日本流傳的久遠。

(三)宗本義的二諦說
三論原屬印度大乘佛學中觀一系。到後來,印度中觀系學說的特點,表現在用「二諦」(對於真理的一種相對的說法)為中心來組織一切理論(見義淨《金剛經論釋》附錄贊述),但是中國的三論宗在開創時就已特別發揮到這層義理。這一方面由於吉藏見解的深刻,另一方面也是受了那時江左流行的成實師學說刺激而然。成實的議論是介乎大小乘之間,它不僅主張人空,還主張法空,而以滅卻假名、法、空三種心為究竟,這是一般小乘學說(從前譯傳到中國來的)裏所不曾見到的。它又強調「中道」理論,對於宇宙萬象的法體有無、假實,不作定說,卻主張離了這些邊見歸於中道,這又是一般小乘學說所不能企及的。作為這些義理的根本,成實師卻提出了對於二諦的相對看法即是「二諦」的論門(參照《成實論》卷二〈論門品〉)。因此,在成實學說最流行時期的梁代,有關二諦的解釋非常複雜,像梁‧昭明太子辯證二諦義,答覆二十二家的問題,可見一斑(參照道宣《廣弘明集》卷二十一)。在那些二諦說中間,最重要的要算當時的三大家──莊嚴僧旻、開善智藏、龍光道綽所說了(其先還有光宅法雲一家,因為他的《法華義疏》特別流行,信奉他成實說的反而減少了,所以不再舉他)。三大家都主張《成實論》通於大乘,正是那一時代的成實師代表人物。他們看二諦是可以相即(或者說統一)的。不過,如何相即,三家的看法並不一致。莊嚴主張互為說,二諦互為其體,也就是說真假兩諦體一而用二,所以這種相即是不異的即。開善主張中道說,以為二諦同出一源,同以不二中道為體;這也就是說各各與中道相即,所以他們講的即是即是的即。龍光的主張又不同,他作異體說,以為二諦相待、相依,這樣來構成它們的相即,這種即實際是不離的即。在三論宗看來,這些說法都不正確。其初,不管他們說的是同體或異體,但都承認有個實體存在,這就成為「性實」的說法,而根本和「性空」的精神相反。其次,他們所謂真諦和俗諦,完全在境界或道理上分別,而境界和道理上說真說俗便會分出界畔,根本談不到純粹的相即。這是三論宗對於那些說法的總批評。

那末,二諦應該怎樣解釋呢﹖據三論宗講這應看成因緣相待而有的分別,所以只有假名,並無實體。這又應看作是對機立說而屬於言教方面的事。這就和成實師偏說境理的議論相反了。如問,三論宗這種說法的根據何在﹖第一,《中論》〈觀四諦品〉有這樣兩個頌︰「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若人不能知,分別於二諦,則於深佛法,不知真實義。」由此可見二諦完全是屬於言教形式的。至於怎樣為諦﹖諦是實在。說法雖異,而所對不同,不妨都成真實。所以青目解釋這兩頌說,世俗諦明虛妄法,但對於世間是實在,第一義諦明法空,但對於聖人是實在。《中論》的說法如此,另外《百論》的說法也是如此。《百論》的〈破空品〉說︰「諸佛說法常依俗諦、第一義諦,是二皆實,非妄語也。」這些即是三論宗二諦理論的根據。由此,三論宗的二諦說裏有「於諦」的名目,這指於世間為實,於聖人為實,由所對成諦而言。又有「教諦」的名目,這指依所對說真實的言教才屬諦的當體而言(有關二諦的各種理論,詳見吉藏《二諦章》)。總之,三論宗是要用對緣假說的二諦方便來顯示諸法實相的無礙、性空,所以,對於以境理為諦的偏見來說言教的諦,其實並不執定言教(有這一層,便和廣州大亮法師所說決定以言教為諦的不同)。另外,顯示方便,雖用相待的二門,而所顯的實相終歸於不二(有這一層,便和成實諸師勉強用相即的說法統一二諦的又不同)。這些都是三論宗說二諦的旨趣。

(四)判教和中觀
三論宗在判教和觀行方面,也是依據言教二諦和實相無得的論點立說的。這一宗看佛的所有言教一律平等,並無高下。因為言教是應病與藥,各有所適,既然都能治病,也就沒有價值的不同了。這可以說,到了究竟,顯理無二,免於有得,和他們無得的主張是極符合的。從另一方面看,佛說的言教,既然各於所對是實,就不妨加以區別,而有二藏(菩薩藏和聲聞藏也就是大乘和小乘)。有時還可以分判為三輪︰第一,根本法輪是佛最初所說的《華嚴》,此經談一因一果,舉出一乘為根本。其次,由於根本說法不能普遍適用,便有大小乘各種經典,由一乘開而為三乘,這是枝末法輪。第三,究竟法輪是佛最後之說,即《法華》、《涅槃》的會三乘歸於一乘。這樣的解釋,把當時流行的重要思想像《十地》、《法華》、《涅槃》,乃至《大品》、《維摩》等都融攝無遺,不過依然貫徹了言教平等的精神。特別是以《大品》對《法華》等來說,當時的成實論師和十地論師們也嘗有意地予以抑揚的批評。像成實論師以四時或五時來判教,將《大品》等般若看成第二時,十地論師以三宗或四宗來判教,又將《大品》作為第二宗捨相教,而三論則屬於第三不真宗。總歸一句話,般若、三論都是不究竟的。三論宗完全不這樣看。他們以為,各種大乘所說無不歸於究竟,只是義理有正明,有傍明。像《般若》廣破有所得,正明無依無得,佛性、一乘等義都屬傍明。《法華》正明一因一果的一乘,而無所得和佛性都歸傍義。同樣地,《涅槃》正明佛性常住,而傍及一乘和無得。並且這些經對機不同,還有意地互相開闢,這就無礙於它們的會歸一趣,等無高下了。由此可見,三論宗的判教和一般從抬高自宗地位出發的完全不同。

再說觀行,三論宗以證得中道為標準,建立「中觀」法門,而入手處便採取《中論》篇首緣起頌所說的「八不」看法。這是要從不生、不滅、不斷、不常、不一、不異、不來、不出的八方面去體會緣起的意義,從而認清諸緣起法的實際,在離染趨淨的過程裏能正確地運用它們,以達到究竟。「八不」的看法可以有種種安排,扼要地說,不外於五句、三式,也就是聯繫著二諦、中道來作區別。所謂五句;從實生實滅看為單純的俗諦(一句),從不生不滅看為單純的真諦(二句),從假設的生滅看為俗諦中道(三句),從假設的不生不滅看為真諦中道(四句),最後超過了這些,由非生滅非不生滅兩方面結合了二諦來看為二諦合明中道(五句)。這裏面的三句中道還可以詳細些說,生滅都是因緣假名,所以說生,生而不起,說滅,滅而不失,這樣理會不生不滅,即是俗諦中道。和俗諦的假名生滅相待而有真諦的不生不滅,假名生滅既非生滅,所待的真諦假不生滅也非不生滅,這是真諦中道。有為俗諦假說生滅,空性真諦不生不滅,兩者不離,生滅而不生滅,不生滅而生滅,這樣構成非生滅非不生滅,即是二諦合明中道。如此解釋,也是和成實論師們執有實理來說三種中道是判然兩途的。至於所謂三式︰若其先著重有實法,空實而成假,這是第一式。並假亦空,是第二式。不待空空而即假成空,是第三式。這又和當時周顒所傳的「不空假名」、「空假名」、「不真空」三宗的說法相當。最後所說即假成空或者不真空,即《肇論》所說「立處皆真」,這原是關河正傳(指羅什在關中提倡的正義),三論宗的中觀法門講到究竟處,當然會歸結到這上面的。

(五)歸於無得的方法論
三論宗用來思辨和批評一切的,是「破而不立」的方法,他們不留一點執著為他人所破。這樣歸於無得的方法乃淵源於印度中觀的理論。龍樹《中論》第四品末尾有兩個頌說︰「若人有問者,離空而欲答,是則不成答,俱同於彼疑。若人有難問,離空說其過,是不成難問,俱同於彼疑。」頌文的大意是,在以空無自性為根據的這一大前提下,儘管立論爭辯時所舉不能概括淨盡,但意之所至,無不包含,再不會有例外來作為反對的論證。這正同《廣百論》所說︰「真實觀一法,諸法不二相,諦了是空已,則見一切空。」所以青目解釋《中論》那兩個頌,用總結的口氣說,這是依據空性解說一切的樞紐。三論宗的破而不立,正符合這層意思。或者有人疑惑,假使破了他宗而自無所立,豈不是落空了嗎﹖這也不然。因為破邪即是顯正,邪執若盡,當然正義會完全顯露。所以三論宗雖不主張破外有立,但於邪正的區別卻極嚴格。這裏所謂邪執,從外學、小乘到大乘,凡到了最後主張有少分所得的,一概歸在其中。就中國一方面言,外學最重要的是道家(這對佛家而說為最要),小乘是當時的毗曇、成實,大乘即地論、攝論、地持諸師。依著吉藏的《三論玄義》所說,一切有得的議論大都從本體論方面立說。如道家之說「太虛」為萬有本源,意謂以無為本,有生於無,此即「本無論」。極至大乘地論攝論諸師說有「真心」、「藏識」,亦復同於實體。由三論家看來,這些議論分別都屬假名,其實無得。再講「正義」,有人法兩部分。依人而說正,是出自龍樹所說,龍樹創興大乘是最契合佛意的。依法而說正,內外俱冥(內外議論概不滯著),大小同寂(大小乘說也無偏執),這才能符合正理,發起正觀,滅除戲論斷卻苦輪,而達到佛家理想的境地。如此立說,當然是極端發揮般若無所得的義理的。

無所得,就執著的對象自性不實而言,它與無塵(即唯識無實所緣)很相似。當時主張無塵學說的,有新起的攝論師。《攝論》為真諦晚年在嶺南很用心的一部譯籍,經過他的解說、宏揚,弟子輩像僧宗、慧愷等,都能完全瞭解論意,並曾到建康一帶地方傳播,但被厄於成實、三論諸師,其說不行。一直到了隋初,曇遷躲避北周法難來南方,從桂州刺史蔣君的家裏得著傳授,後應隋文帝的召請,住在長安大興善寺,開始講傳此論。當時的人以為創聞,一班耆宿大德如慧遠(六十五歲)、慧藏(六十六歲)、僧休、寶鉦、洪遵(五十八歲)、以至高年的曇延(七十二歲)都在那裏橫經稟義,真屬盛極一時,因此北方《攝論》的學說非常流行。至大業初年,吉藏也到了長安,他想和在江左一樣,用三論來壓制《攝論》,於是雙方思想起了衝突。特別是三論主張無得,好像類似《攝論》的無塵,關於這一層更不能不嚴格地表示態度,避免混同。因此,吉藏作《百論疏》,在〈破塵〉一品的前面加上個通論,名為「破塵品要觀」。大意說,塵(意識的對象)由想立,三論的正觀是破想不破法,想息而法亡。這和小乘的析塵觀以為對象是從鄰虛(即極微)所合成的不同,也和大乘的唯識觀說塵由識現的不同。因為小乘看塵是實在的,大乘看識是實在的,一概歸於有所得,完全和三論的基本理論相反。至於大乘唯識觀的觀塵觀識,顯然有先後次第,這和三論的主張塵識同時破斥也屬兩途。所以,三論宗對於攝論師說的批評是,一往之談,未得究竟。這樣算是很扼要地劃清了兩家學說的界限。

(六)典據方面的略評
三論宗學說的要點,前面已經列舉,現在從典據和思想兩方面分別略加批評。在典據上,三論宗是反對成實和攝論師而主張歸於無所得的。《成實》一論,性質比較特別。依照玄暢替《成實》作者訶梨跋摩(師子鎧)所做的傳記說,跋摩先研究了《迦旃論》(即迦旃延尼子所著《發智論》,是說一切有部的根本論典)宗旨,以為都是枝末之談,無關教化的本源,於是去跟僧祇部論師尋究根本,澄汰五部,商略異端,而著成這部論書。這說明《成實》思想的來源在於僧祇。從律家所傳的源流看,僧祇原屬一類的分別說部,並非單純的大眾部。分別說的理論在印度本土沒有盛行,只流佈於錫蘭。所以後來從印度本土傳播的大小乘典籍都沒有《成實》思想的痕跡,而我國學者也始終不能明白它的真相,甚至有人還認它為大乘之說。現在用錫蘭方面的文獻資料,比較並按實《成實》所說的義理,先舉滅三心為滅諦一義而言,分別說部原來主張有有情空和行空(這些等於別處所說我空和法空);諸蘊上面沒有所謂有情這一法相是有情空,進而諸蘊亦不成有為相是行空,因為在滅定和無餘涅槃的狀態中諸蘊也是不存在的。這些恰恰是成實家所說滅三心的註腳。說沒有有情即滅假名心,說諸蘊不成有為法即滅法心,滅了有為入無餘涅槃,就連空心也沒有了。分別說部雖未明說滅空心,但含有這樣的意思是可以推論到的。因此,小乘的學說裏不但有我空,也有法空,只是它的究竟趨於斷滅而已。中國當時的學者因為看到地論、攝論等說小乘不知法空,所以誤會《成實論》通於大乘。惟有吉藏依據三論的思想論斷《成實》決定是小乘之說。雖然《成實》也談到無得是究竟,但是先有有情、法、空三者之可得,而後歸趨於無。大乘不然,始終以無所得作方便,根本和小乘是兩途。關於這些議論,我們從典據上刊定,吉藏的見解完全正確。

其次,三論宗主張二諦應從言教方面說,而不可依境理分判。《中論》、《百論》,自然是這種說法的依據,如果比較《成實》所談,它的實際意義益能顯露。《成實論》裏,也嘗從言教一方面說二諦,像〈十號品〉說︰「佛有二種語法,一依世諦,一依第一義諦,如來依此二諦說故所言皆實。又佛不說世諦是第一義諦,不說第一義諦是世諦,是故二言皆不相違。」這些是講,二諦各別當理,而不相混雜。要問,什麼是世諦﹖什麼是第一義諦﹖《成實論》〈論門品〉說︰「論有二門,(一)世界門,(二)第一義門,以世界門故說有我,第一義門皆說空無。」現在推究《成實》這樣思想的來源,也在分別說部的主張裏。如錫蘭所傳《論事》的〈大品〉第一章說,佛有二種說法,一為俗說,一為真說。如說有情、天、梵等名相,都屬俗說,如說無常等、蘊處界等、念住等,則屬真說。有些人可從真說得益,那末,就為他們先真而後俗;假使能由俗得益,就為他們先俗而後真。不管說俗或說真,都是真實。第一種真實稱為「假設言說諦」,它的內容是一般世間所承認的尋常道理;第二種真實稱為「真實言說諦」,它的內容是諸法的如是相。這些話,正可用來解釋《成實》的二諦說,並還看得出《成實》二諦所詮的是二。更進一層,也可以明白三論宗以言教分別二諦,實際和《成實》不同,它所詮的卻是一事,故說不從境理方面立論,只有解釋義理的方式才分別得出真俗。因此,三論宗對於《中論》裏有名的「三是偈」即「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作這樣的說明︰第一句解釋假有即是俗諦,第二句解釋真無即是第一義諦,這兩種都是言說,都是假設方便,方便即中道,因為中道要由方便才能悟入的。三論宗如此解釋,典據上也算大體正確,不過關於假名一層說得還不透徹。偈文裏的假名原作「取因施設」,取即是受(感覺),由根和境相對而有所見聞覺知皆謂之受,以受為因的施設相當於認識論上面的表象,由此進一步發展才有概念。三是偈的第一句泛指一切事物,第二句說無實性,第三句說只有假象。無實和假象兩義相反而相成,這正是中觀的宗旨所在,而三論宗那樣解釋卻將它遺漏了,未免是種缺點。

最後,三論宗針對著攝論師說破想不破法,舉陽燄水想作譬喻,以為渴鹿見到陽燄誤認為水,其實只有水想,而水的幻象如能去掉,顛倒分別就可消滅,因為能分別和所分別原是一同起息,用不著像攝論家那樣講唯識無境而去境存識的。這一種說法,我們從《攝論》的本意上看,並不十分符合。攝論師真正的唯識說原將唯識覺看成境界覺一樣,也是勢在必去的。他們嘗說,這像暗中見繩,顯現像蛇,蛇覺去了之後,繩覺也應消滅,因為繩子從好多細縷合成,同樣的不實在,所以攝論師對識並不保留。並且識所緣的境界也不像三論宗所想像的那樣簡單,可以和想一同消滅。就以像水的陽燄來說吧,水雖不真實,但在空氣裏,有那種動搖不定的光景,決非息了水想就會不存在的。關於這一層,本應有個交代,而三論宗忽略了,所以他們那種說法並不完備。這些是從典據方面對三論宗所作的略評。

(七)思想方面的略評
其次,講三論宗的思想怎樣從舊的思想發展而成,這在前面已經講過了,它是直接淵源於僧肇「不真空」的學說的。不真空意謂假空相即,所以會將真俗二諦說成同緣一境,又會發生去想存真以及除分別即顯實相等等的說法,這些都可看成思想上自然的開展。不過,大乘佛學的真正精神不但在去想除分別,而應該反轉來依據無所得的實相更有所為,所以說認識實相只是方便尚非究竟。三論宗的思想並沒有重視這一層,就像他們解說假名,僅僅泛指「名假」(《般若經》所說三假之一),至於實證以後運用假名來說教的「善權假」或「教授假」(也是三假之一)卻沒有特別提出,以致有時否定概念(即名字)的作用而趨向消極,說到實相常強調離言忘慮,在實踐上也專向這一邊推進(其詳見「破塵品要觀」),不免有些偏失。

再講到有關那一時代社會意識的反映,當三論宗思想醞釀的時候,北方佛教學者間本有一種改革佛教的要求,因為佛教傳來中國,表面為大乘理論,而實際不脫小乘行徑,一向是退隱的、山林的。道教興起之後,找到這一弱點,對佛教痛加攻擊,以為佛教破壞身、家、國,可稱三破。另一方面,由於佛教得著世俗大眾的信仰,經濟上逐漸構成寺院地主的形態,又為逃避國家賦稅的處所,就會影響到一般社會經濟。所以北周的當政者武帝由於衛元嵩的提議,發生改革佛教的念頭,主張「一切皆道」,即謂真正的道無處不在,並不必拘泥出家的形式。換句話說,他就是要藉口提倡大乘的精神來推翻佛教當時的制度。這件事經過七年的爭論(從北周‧天和元年到建德三年,即567~574),最後決定實行毀像焚經,使僧尼還俗,算是中國佛教史上第二次的破佛(當時表面上連道教一齊廢棄,但另立「通道觀」,以道教徒主持它,而收容蓄髮的菩薩僧)。又過三年到建德六年(577),北周滅了北齊,連北齊的佛教一併破壞,當時還俗的僧人多至三百餘萬。這一事件發展至此可說達於頂點,影響所及,不能不激起當時佛教徒對於現實改變看法,因之佛家學說中的實相觀念,曾在各大家的思想上有再加認識的共同趨勢。不過,三論宗對這一點,依舊走了消極的道路。這應該是,吉藏本人置身江南,對於北方法難並沒有痛切的感覺,而越時不久,隋朝又統治了全國,重新提倡佛教,恢復了寺院原來在社會經濟上的地位,這樣很容易使人感覺現實是可以維持舊狀,而對於實相的解釋不期然就偏向保守了(像「立處皆真」的理論每每會被誤解為存在的都有價值,這就便於主張維持現狀的有所藉口,而佛學裏一些從虛妄評價上不承認現狀的積極思想,如當時攝論師所傳播的,反而處處遭受壓制不得發揚了)。由這上面,我們也可理會三論宗思想短長之一斑。

〔參考資料〕 《三論宗之發展及其思想》、《三論典籍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47}、{48});《日本佛教史綱》(《世界佛學名著譯叢》{53});大容譯《古三論宗的傳承》(諦觀雜誌第五、六期);平井俊榮著‧許明銀譯《中國三論宗的歷史性格》(諦觀雜誌第三十~三十三期);前田慧雲《三論宗綱要》;《中國般若思想史研究──吉藏と三論學派》;安井廣濟《中觀思想の研究》;丸山孝雄《法華教學研究序說──吉藏における受容と展開》;Richard H. Robinson《Early Madhyamika in India and China》。


三諦

天台宗用語。為表顯諸法的本然實相而立的三種原理,即︰空諦、假諦、中諦等三諦。空諦謂諸法空無自性,體不可得。假諦謂諸法宛然而有,施設假立。中諦謂諸法其體絕待,不可思議,全絕言思。三諦是天台宗的中心思想,用以表達體用相即,圓融無礙的教義。同時,天台宗止觀法門之心要即為與三諦相應之三止三觀,由此益見三諦在天台宗的重要地位。

三諦思想脫胎於《中論》卷四〈觀四諦品〉所云(大正30‧33b)︰「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無,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一偈。但包括《中論》在內的印度大小乘佛教,都是以二諦(真諦、俗諦)為通說。天台宗在二諦之外加上中諦,主要是用中諦連繫真俗二諦,強調三諦的圓融相即,由此建立起天台宗的諸法實相論。

天台宗所說三諦又稱圓融三諦,謂諸法實相,其體唯一,即德用而分空、假、中三諦。因此空非偏空、假非偏假、中非空假之外的中。由是而空之當處,即假即中;假之當處,即空即中;中之當處,即空即假。三諦各自皆是破、立、絕待三義互融,因此三諦俱破、俱立、俱絕待;一空一切空、一假一切假、一中一切中;相互融即,無礙自在。

天台宗認為三諦圓融之理是天然的性德,無論是佛界還是地獄,乃至法界任何一物,其當體當相都是圓融三諦。這是實相論之極致,稱之為一境三諦。為令修行者實證此一境三諦之理,天台宗主張可以透過觀察吾人之「一念心即是三諦圓融」。以此為觀法,便是一心三觀。

◎附︰慧嶽《法華玄義釋籤》卷首概說(摘錄)

諦是真實不虛的意思。所謂三諦,即︰空諦(真諦)、假諦(俗諦)、中道第一義諦(中諦)。真諦是明白一切事理的淵源,即一切萬象無自體屬於空,故真諦是泯一切法。俗諦是顯現萬象實際不可缺的受用,故俗諦為立一切法。中諦是舉一即三、三即一,不偏二邊,雙照互融無礙為中諦。

大師強調三諦圓融的論理,旨在糾正實踐的行者們,不得執著於空(真諦、空觀),如果認為空為極致,即就停滯於方便城(二乘住處),無法至寶所(佛陀住處),故必須從空入假,修持一切萬行(俗諦、假觀)為進入寶所的準備,但智者大師又怕從俗而變質忘本,故才強調中道的中觀,即在修空觀的真諦理體中,必須兼修六度萬行的俗諦假觀。但修持假觀趨入俗諦時,也不離真諦空觀,即保持空中有假,假中具空,舉一即三、三即一的中道義為主體。

大師為解釋三諦的淺深,分為別入通、圓入通、別教、圓入別、圓教等五種而論述,即︰

(1)別入通︰又稱別接通,即通教接入別教為對象,這類行者們,聽「非有漏、非無漏」即能理解到有漏為俗諦,無漏為真諦,非有漏非無漏為中道,但其所理解的中道,唯知是異於空真諦的理論而已,尚未達到雙照的功用。

(2)圓入通︰又稱圓接通,即通教接入圓教為對象,這類行者對於真俗二諦的理解同於前者,但對「非有漏、非無漏」,都能了知含具雙非雙照的妙義。

(3)別教︰以「有」為假諦,「空」為真諦,對於真諦,認「非有非空」為中道,所謂「中」乃屬「但中」的稱謂「理」而已。

(4)圓入別︰又稱圓接別,即別教趨入圓教的對象,對真、俗二諦的理解同於前者,但其所了解的中道,卻是超「但中」而且具足一切佛法的境界。

(5)圓教︰即三諦圓融,一即三、三即一的具足無礙互照的圓滿。

又將別教再分別隔歷三諦、歷別三諦、次第三諦等,隔是針對空間性於「橫」為主體的彼此隔異,歷是以時間於「竪」為前後次第而尚未融即為主體的論法。所謂橫的彼此隔異,乃強調真諦(空)理體中,無假、無中,俗諦中即無空、無中,中諦中無空、無假的完全隔離。竪的前後次第,是初修持空觀成斷見思惑,次修假觀斷塵沙惑,後修中觀斷無明惑,即修三觀斷三惑的次第證入為旨趣。圓教也分為圓融三諦、一境三諦、不次第三諦、不思議(不縱不橫)三諦,即三諦圓融,不縱不橫,一即三、三即一的融通無礙,故在真諦中,具破有、立空、破立絕待的三義,破有是「空」能破「有」的含義,立空是「空」能立「真諦空」,破立絕待是雖云破有,卻不單是只破有,立空之中,不單是立空,乃屬破有即立空,立空即破有的破立相即,係是絕待之超然境界!其中的破有屬空義,立空屬假義,破立絕待即中義,故「空」的一諦中,具空假中的三諦相即。

俗諦(假)也具破空、立有、破立絕待的三義。破空是雖在俗假中,還能破空;立有是俗諦中樹立萬有的正義;破立絕待是針對破空立有,仍然具互照絕待,即是說「假」的一諦中,顯然三諦相即的圓融自在。

又中諦中也具雙遮、雙照、遮照絕待的三義。雙遮是中諦中具遮空假二邊;雙照是中諦能雙照空假二邊;遮照絕待是雙遮雙照的相互融即無礙。故中諦的一諦中就妙契三諦相即的極致。

智者大師將古來所傳的空有二諦,擴展至三諦圓融,且善能運用於實踐修道中,更以佛法的淺深予以配置闡明,誠對研究中國佛教的方便貢獻不少。

〔參考資料〕 《法華玄義》卷一(上)、卷二(下);《摩訶止觀》卷一(下)、卷三(上)、卷五(上);《止觀大意》;《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賢聖學觀品〉;《仁王般若波羅蜜經》卷上〈二諦品〉;《始終心要》;《金光明經文句》卷二、卷四、卷五;《佛學概論》;Yamakami Sōgen《Systems of Buddhistic Thought》。


了義‧不了義

判定佛法內涵是否究竟之用語。為「了義」(nitartha)與「不了義」(neyārtha)之合稱。在通俗之用法中,「了義」指所說之教法確係如實詮顯全部理趣;而「不了義」則指教法之未能如實詮顯理趣之方便說而言。此二種教法,稱之為「了義教」或「不了義教」。然歷來於此二者之所指,頗有異說。

據《異部宗輪論》及《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所述,大眾部等以世尊所說無不如義,經中所說之「不依不了義經」,係指不依外道之說;反之,說一切有部等認為如來所說也有密語等不了義,故不應依不了義經,應專依了義經。《自在王菩薩經》卷上、《禪法要解》卷下以為︰凡依義之教法是了義經;不依義者,是不了義經;《成實論》卷二〈四法品〉(大正32‧250b)︰「了義經者,即第三依,謂依於義不依語。若此語義入修多羅中,不違法相,隨順比尼,是則依止。」

此謂如來所說之一切經,皆依於義,故悉是了義;若聞者為語言文字所牽絆而不能依其義蘊,則是不了義。因此,此處之「不了」是根機本身之問題。

《大般涅槃經》卷六以聲聞小乘法為不了義經,菩薩大乘法(尤其是說如來常住之《大涅槃經》)是了義經。《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九及《大寶積經》卷五十二〈菩薩藏會〉以「分別修道,說生死苦惱,讚說種種莊嚴文字者」是不了義經;「不分別果,盡諸煩惱,讚白淨法,說生死涅槃一相無二,說甚深經難持難了者」是了義經。此亦以小乘為不了義,以大乘為了義。

《解深密經》卷二〈無自性相品〉揭示如來之三時說法云︰初時,為發趣聲聞者轉四諦法輪;第二時,唯為發趣大乘者,以隱密相轉法輪;此二者皆是「有上有容」之未了義教;第三時,普為發趣一切乘者,以顯了之相轉法輪,係「無上無容」之真了義教。此係以初時之有教、第二時之空教為不了義,而以第三時之中道教為真了義教。亦即在大乘經中另分了義與不了義教。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在分別了義不了義時,作四重分別,即︰

(1)法印非印門︰是以不合三法印之外教為不了義,合乎三法印之內教為了義;此係大眾部所說。

(2)詮常非常門︰是以內教中之說如來無常變易者為不了義經,詮如來常住者是了義經;此係依據《涅槃經》所說,以小乘為不了義,大乘為了義。

(3)顯了隱密門︰是以大乘中之隱密言教為不了義,以顯了言教為了義;此是依《解深密經》所說,以《般若》等為不了義,《深密》等為了義。

(4)言略語廣門︰係更就大乘之中,以略說未盡者為不了義,廣說究竟者為了義;此是依據《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四等所說,以契經、應誦、記別等世尊之略說為不了義教,與此相違者為了義教。

又,《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上說戒賢、智乎師各立三時教,其中,戒賢依攝生之寬狹、言教之具闕,而分別了義與不了義,以深密中道之教為真正了義;智光依益物之漸次與顯理之增微而分了義與不了義,而以般若性空教為究竟了義經。

〔參考資料〕 《大乘菩薩藏正法經》卷三十五;《持世經》卷一〈初品〉;《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九〈般若波羅蜜多品〉;《大智度論》卷九;《成實論》卷十五〈一切緣品〉;《顯揚聖教論》卷六;《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五;《佛性論》卷二;《順正理論》卷四十四;《觀無量壽經疏》〈散善義〉;《法苑珠林》卷九十九。


二空

指二種空。關於空,有種種立名及不同的解說。《大智度論》卷三十七立但空與不可得空;無方便空與有方便空;般若空與非般若空等。或許這些也可以稱為二空。但是,通常為人所知的二空,有下列數種︰

(1)我空與法空︰我空也稱為人空、眾生空、生空等。此謂每一生命體都是五蘊和合而成,緣起性空而不可執取有一內在生命是固定不變、永恆不滅的。因此,可以說沒有實在的人,也沒有實在的眾生。在假和合的五蘊之外,絕對沒有常一主宰的我,此稱為我空。此外,色等五蘊諸法也沒有堅實的自性,緣起即生,緣散即滅,毫無堅實不變之自性可取,皆歸於空,此名為法空。《大智度論》卷九十三云(大正25‧710b)︰「佛法中有二種空,一者眾生空;二者法空。」即此之謂。

(2)但空與不但空︰就「一切法無自性空」而建立空理,此稱為但空。此外,雖立其空而不只以之為空之本身而已,且以此空為即於不空的空,此稱為不但空。《摩訶止觀》卷三(上)云(大正46‧28a)︰
「二乘體假入真,祇入但空,不能從但空入假,無化他之用。菩薩體假入但真,能從但空入假,化度眾生,淨佛國土。上根菩薩體假入真,前入但空,次入不但空,則破無明見佛性,與前真永別。」

即以此二空分別通教三乘人所見的空理。

(3)性空與相空︰諸法無定實之性,稱為性空。諸法無名字之假相,此稱為相空。合稱為性相二空。《摩訶止觀》卷五(下)云(大正46‧65a)︰「求性不可得,世諦破性,是名性空;求名不可得,真諦破假,是名相空。」

(4)權空與實空︰合稱權實二空。此即吉藏《大乘玄論》卷四所說(大正45‧59a)︰「二乘之空名為權空,菩薩之空稱為實空。」其意即以生空為權空,而以生法二空為實空。

〔參考資料〕 《中論》卷四〈觀邪見品〉;《成唯識論》卷一;《華嚴經孔目章》卷三〈人法二空章〉;《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四(末)。


二諦

佛教最基本的理論原則。通達二諦的道理才可以通達佛教;反之,不了解二諦的道理則無法了解佛教。佛教主要目的是教人破除我執、法執而體認真實。唯有從事物的兩個對立方面互成互破,才能掃盡一切執著而顯現真實,因此中觀宗特別重視二諦的應用。

二諦是俗諦與真諦。俗諦又名世諦,真諦又名第一義諦。(梵文之真諦,即para-martha-sa-tya。俗諦則有sainvṛti-satya, vya-vahāra-satya, prajñapti-satya三種寫法。)「諦」是真空的意思,此處指的是真理。真俗二諦是事物所具有的兩種真理。凡夫從時間上由於經驗或習慣所觀察的事物原理(有)名為世諦或俗諦,聖人由究竟處體驗事物的真實情況(空),名為第一義諦或真諦。因此俗諦是指肯定事物所以存在的道理,真諦是指否定事物有其實質的道理。佛教認為但從有或但從空來理解事物,都是片面的,甚至是錯誤的,必須從空有兩方面來體認方能得到實際情況。

二諦既是佛教基本原則,因此各宗無不盛談二諦。由於各宗派的思想體系不同而對二諦的解釋也就有所不同。先就「諦」的含義而言,有四家不同。有人以為真理為諦,有人以為真理不是諦而是能觀理境的智慧是諦,有人以為境智都不是諦而詮示理的言論是諦,有人以為綜合理境智文才是諦,單獨一項不能是諦。就古三論師來說,多半以境為諦。僧馥〈菩提經注序〉云︰「夫萬法無相而有二諦,聖人無知而有二名。二諦者,俗也道也;二名者,權也智也。二名以語默為稱;二諦以緣性為言。」

這是以諦智作為境智相對而言,並且以緣起為俗諦,性空為真諦。至於攝山和嘉祥相承是以言教為諦,認為「如來常依二諦說法,一者世諦,二者第一義諦。故二諦唯是教門,不關境理。」同時又開為「於諦」、「教諦」兩種二諦。

於諦是指「有」於凡夫是實,這是世諦;「空」於聖人是實,這是第一義諦。諸法性空而世間顛倒以為是有,這於凡夫是諦,叫作世諦;聖人真實了知其為顛倒,性空無生,這於聖人是諦,叫作第一義諦。這名為於諦。

如來誠諦之言,依凡夫之有而說有,目的不在於有而在於表示不有,依聖人之空而說空,目的不在於空而在於表示不空。以有空之二表示非有非空之不二,這便是教諦。所以說︰「如來依二諦說法」所依是於諦,說法是教諦。不善了解佛教的人,聞有便執有,聞空便執空,還成為「迷教於諦」。三論之中,《百論》以於諦為正宗,教諦為旁;《中論》以教諦為正宗,於諦為旁。又,佛所說經多就於諦,菩薩造論多就教諦。

二諦的具體內容,各宗派也隨其思想體系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解釋。在四阿含中,只有《增一阿含經》卷三提到二諦的名稱而沒有說明。大乘經中,如《大品》、《涅槃》、《華嚴》、《寶積》等處處敘述二諦的道理。至於各宗派中,無論其為大乘或小乘,都有對二諦的分析。就漢地所流傳的小乘各派別,是為一切有部和經部。一切有部就是毗曇師,解釋二諦只是相對而言,隨時有所不同,大略有七種說法。

第一,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的事法是俗諦(事),四諦、十六行相的理法是真諦(理)。第二,妄情所安立的眾生事相是俗諦(妄情),無我之理是真諦(真理)。第三,假名人天、男女等無其實質是俗諦(假),五陰、十二入、十八界是真諦(實)。第四,就四諦而言,苦集是俗諦(世間),滅道是真諦(出世間)。第五,苦集道是俗諦(有為),滅是真諦(無為)。第六,就十六行相而言,十四行相是俗諦(有),空、無我二行相是真諦(空)。第七,三藏言教是俗諦(教),三十七道品是真諦(行)。七說之中,正以第一事理二諦為主旨。

經部師(即成實師)是以現象的有為俗諦,以本質的空為真諦。具體而說,就現象言,俗諦有四種解釋︰(1)就事相而言,陰界入是俗。(2)就法相而言,一切法是苦、無常是俗諦。(3)就理相而言,世法虛假,只是因緣集用是俗諦。(4)就空相而言,五陰之中無有我人是俗諦。就本質言,真諦有三種解釋︰(1)就理而言之,因和合中無性之空是真諦。(2)就法而言,法和合中無性之空是真諦。(3)就空而言,第一義中無有凡夫所計我人是真諦。

至於中觀學派自傳入漢地以來,當般若師的時期,所討論的偏重於性空,如法性、覺性、般若、法身、解脫等,而忽略了中觀宗的基本理論──二諦的研究。所以般若師六宗七家之中,除道安外,餘都偏而不即。

自羅什入關以來,譯出《中論》、《維摩》等,才重視二諦的理論。一般認為僧肇所著《肇論》中,〈物不遷論〉是從生滅無常來談俗諦,〈不真空論〉是從性空來談真諦。僧肇的〈維摩經序〉也說︰「統萬行則以權智為主。」權是通達俗諦的權智,智是照了真諦的實智。但是由於三論師的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竺道生曾撰《二諦論》,今不傳,其後梁昭明太子曾撰《解二諦義》,以為「二諦即是就境明義」,「真諦離有離無,俗諦即有即無。即有即無是假名,離有離無為中道。中道以不生為體,俗即假名,以生法為體。」當時僧俗諮問,提出異議有二十三家,昭明太子一一作了答覆。

智顗《法華玄義》卷二(下)云(大正33‧702b)︰「陳世中論破立不同,或破古來二十三家明二諦義,自立二諦義;或破他竟約四假明二諦。」湛然《法華經釋籤》卷五釋此句即說破二十三家明二諦義「文在梁昭明集」。約四假明二諦就是攝山一系的主張。吉藏《三論玄義》云(大正45‧13a)︰
「凡有四門︰(一)因緣假,(二)隨緣假,(三)對緣假,(四)就緣假也。(一)因緣假者,如空有二諦,有不自有,因空故有;空不自空,因有故空,故空有是因緣假義也。(二)隨緣假者,如隨三乘根性說三乘教門也。(三)對緣假者,如對治常說於無常,對治無常,是故說常。(四)就緣假者,外人執有諸法,諸佛菩薩就彼推求,檢竟不得,名就緣假。」

攝山、興皇、嘉祥相承,立三重二諦,第一,說有是俗諦,說空是真諦;第二,說有說空都是俗諦,說非空非有是真諦;第三,說非空非有是不二以對待空有之二,此二與不二都是俗諦,非二非不二是真諦。以上三種都是教門。說此三種為令人悟解無所得中道。因此,「不二」是二諦的體,「二」是二諦的用。二諦的言教,目的在於表顯中道。以非有非無為中道,於是立有以為俗諦,立空以為真諦。此二諦皆是因緣假立以顯中道,二諦是假名也是中道。所顯中道就隨二諦而有三種︰(1)世諦中道,(2)真諦中道,(3)二諦合明中道。

就生滅而論,非生非不生是中道,說生說不生是假名。假名的生即是不生之生是俗諦,假名的不生即是生之無生是真諦。俗諦既是假名之生,便不可定言是生,也不可定言是不生,這便是世諦中道,不動不生滅的真際而建立生滅諸法。

真諦既是假名之不生,便不可定言是不生,也不可定言是非不生,這便是真諦中道,不壞生滅的假名而通達無生滅的實相。

世諦之生是無生之生,真諦之不生是生之不生。無生之生豈是生,生之不生豈是無生,便是非生非無生,這是二諦合岸道。言亡慮絕,離四句、絕百非,畢竟空寂。

◎附︰印順《中觀今論》第十章第一節

二諦,為佛法中極根本的論題。佛法的目的,在乎引導眾生轉迷啟悟,而引導的方法,即以二諦為本,故對二諦應求得確當的了解。嘉祥、窺基都有二諦章,其他各派也無不重視。《中論》說︰「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若人不能知,分別於二諦,則於深佛法,不知真實義。」從教義說,佛以二諦的方式為眾生說法,故對於二諦不能確當辨別,即對於佛法也不能了解。《十二門論》說︰「若不知二諦,則不知自利、他利及共利。」修學佛法,不外為了自利、利他、俱利,這可見修學佛法,應該對二諦徹底理解一番!

二諦即世俗諦、勝義諦,或譯作世諦、第一義諦,俗諦、真諦。佛依二諦說法,二諦中最主要的,為凡聖二諦──或可名情智二諦、有空二諦。凡夫因迷情妄執,不悟真理,凡情的境界,即常識的世界,是世俗有的,名為世俗諦。世,是遷流義,俗,是浮虛不實義。依梵語,有覆障義,即凡情亂現虛妄不真而障於真相的。勝義諦,是聖人智見體悟諸法本相,而非一般的認識所認識的。這是特勝的真智界,故名勝義,即第一義諦。佛法教化眾生使它從迷啟悟,從凡入聖,主要以此二諦為立教的根本方式。對二諦雖有各樣的解說,然主要是使眾生從迷執境界轉入聖覺的境界。眾生因無屆糊執,計一切法為真實有的,由此引起生死流轉。要使眾生解脫,即必要了悟諸法是非實有的,悟得法性本空為勝義諦。所以,《青目論釋》說︰「世俗諦者,一切法性空,而世間顛倒故,生虛妄法,於世間是實。諸賢聖真知顛倒性故,知一切法皆空無生,於聖人是第一義諦,名為實。」

諦,有不顛倒而確實如此的意思。世俗是浮虛不實的,何以也稱為諦﹖世俗雖是虛妄顛倒,但在世俗共許的認識上,仍有其相對的確實性、妥當性。一切世俗法,從世間的立場,也可以分別錯誤與不錯誤,世俗諦是世間的真實。究竟的真實,當然是不二的,然因凡夫聖者的境地不同,觀點不同,所以佛隨此差別,說有二種真實。如以凡情的立場,說色等法是真實的,空性是理想的、不現實的。空性,不是凡情的認識所及,不是一般所能理解的,也就因此名為第一義的,即特殊的。但不是凡情所能理解的,決不能因此而可以否定它。因為這在聖者,也還是真知灼見的,聖者間也還是共證無別的。其實,一般常識所認為如此如此的,在科學界,已每每不以為然,科學的許多事理,也並不是一般人所認為如此的。但科學所證明為如何如何,決非一般的境界所能否認。如科學者說太陽是恒星,不動的,地球是行星,繞太陽而行(或說日與地球是俱動俱靜的),這顯然與一般所見不合。一般人因目見日有出沒,於是說太陽繞地而行。又如常人見棹椅為堅實的、不動的,而在科學界,則以為是電子群的沖激,雖不斷的在動,以能維持其原有的均衡,故一般人還以為是堅實的、不動的。當然,一般科學的論證,僅是常識的加工精製,還不是佛法的第一義諦;但也可藉此知道凡常的情境,並不即是究竟真實的。由於智慧的淺深,可以有不同的世界觀,此各各所見的,在自類的知見上,各有它相當的確實性(瑜伽分世間真實,道理真實,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也即此意)。所以,不能以世俗真實為究竟的,應知勝義諦是不能以凡情的見地而論證的。如何顯示真勝義諦,如何通達勝義諦而又與世俗諦不相違,這是佛法的重大課題。世俗諦,在世俗界有它的重要意義,如色彩的鮮艷,那樣的動人,引發人類的情感,儘管科學家說它只是光波的長短,而人類還是以豐富的情感去接受它。又如善與惡,儘管在物質科學的研究中,不能發現善惡,而善惡在世間,並不失去它的重要意義。依佛法說,世俗與勝義,雖有它的不同,但決不是矛盾到底而衝突的。依世俗悟勝義,而勝義是不礙於世俗,成立情智和諧的、真俗相成的人生觀,這是佛教的基本立場。

凡聖──有空二諦,為大體而基本的方式。但二諦原是聖者所通達的,在聖者的心境中,也還是可說有二諦的。凡夫的情執,只知(不能如實知)有世俗而不知有勝義,聖者則通達勝義而又善巧世俗。所以從聖者的境界說,具足二諦,從他的淺深上,可分為不同的二諦︰

(1)實有真空二諦︰這不是說執世俗實有,可以悟勝義真空。這是說,聲聞學者中,厭離心切而不觀法法性空者,側重己利而急於悟入無我我所。於悟入我空性時,離執自證,是謂勝義諦。等到從空出有,起世俗心時,於一切境界中,依舊有實在性現前,是世俗諦。雖然真悟的聲聞學者,決不因此固執一切法非實有不可,可是在他們的世俗心境中,是有自性相現前的,與一般凡情所現的,相差不遠,但不執著實有而已。

(2)幻有真空二諦︰此二諦是利根聲聞及菩薩,悟入空性時,由觀一切法緣起而知法法畢竟空,是勝義諦。從勝義空出,起無漏後得智──或名方便,對現起的一切法,知為無自性的假名,如幻如化。但此為勝義空定的餘力,在當時並不能親證法性空寂,這是一般大乘學者見道的境地。不但菩薩如此,二乘中的利根,也能如此見。此與前實有真空的二諦不同,此由後得方便智而通達的,是如幻如化的假名。此又可名為事理二諦,理智通達性空為勝義,事智分別幻有為世俗。

(3)妙有真空二諦(姑作此稱)︰此無固定名稱,乃佛菩薩悟入法法空寂,法法如幻,一念圓了的聖境。即真即俗的二諦並觀,是如實智所通達的,不可局限為此為勝義,彼為世俗。但在一念頓了畢竟空而當下即是如幻有,依此而方便立為世俗;如幻有而畢竟性空,依此而方便立為勝義。於無差別中作差別說,與見空不見有、見有不見空的幻有真空二諦不同。中國三論宗和天臺宗的圓教,都是從此立場而安立二諦的。此中所說俗諦的妙有,即通達畢竟空而即是緣起幻有的,此與二諦別觀時後得智所通達的不同。這是即空的緣起幻有,稱為妙有,也不像不空論者把緣起否定了,而又標揭一真實不空的妙有。

上來所說的三類,後者是三論、天台宗所常說的;第二是唯識宗義,龍樹論也有此義;第一是鈍根的聲聞乘者所許的。這三者,依悟證的淺深不同而說,但在緣起性空無礙的正見中,這是可以貫通無礙的。佛法的安立二諦,本為引導眾生從凡入聖、轉迷為悟的,所以應從凡聖二諦的基礎上,一層一層的去深入理解,以達到圓滿的境地。否則高談玄妙,忽略當前的現實,就與玄談的不切實際相同。

〔參考資料〕 《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辯中邊論》卷中;《顯揚聖教論》卷六;《大乘莊嚴經論》卷二;《成實論》卷二、卷十五;《雜阿毗曇心論》卷十;陳譯《攝大乘論釋》卷七;《順正理論》卷五十八;《般若燈論釋》卷十三;《佛性論》卷四;《成唯識論》卷八、卷九;印順《性空學探源》;霍韜晦《中國哲學辭典大全》〈二諦〉條。


入中論

中觀思想的入門書。印度中觀歸謬論證派之大成者月稱(Candrakīrti 560~640)所著。全書包括本頌三二九頌及作者自註,內容係依據《十地經》,將菩薩的發心分為十階位,分十品論述十波羅蜜,其後再加二品,敘說菩薩地及佛地的功德,共計十二品。卷首首先讚歎大悲,以大悲心、智慧和菩提心為菩薩因,而大悲心是智慧和菩提心的根本,其次說出造論的目的,並進一步解說《中論》之精要。文中所引用的經論,有《般若經》、《中論》、《十地經》、《楞伽經》等三十多種。

十二品中,第六品詳說中觀歸謬論證派的學說,內容約占全書的四分之三,可視為本論的中心。文中以《十地經》為經證,以龍樹的《中論》為理證,以論說緣起(即般若波羅蜜)的修習,以及人法二無我、空性的差別。其中,並將人法二無我之理論,與唯識派、順世j 、數論學派、勝論學派、吠檀多學派及正量部等學說相比較,並加以批判。此外,又述及二諦說、了義未了義的抉擇、無自性、假設有、歸謬論法等中觀派的主要論題。關於空性的差別,則依《般若經》解說十六空和四空。

本論對寂天的《入菩提論》等後期論書有很大的影響。尤其對十二世紀以後的西藏佛教影響更大。如西藏佛教的改革者宗喀巴,在其主要著作《菩提道次第論》中,即以本書為重要典據而屢加引用。在近世黃教的寺院裏,此論仍然甚被重視。另外,《入菩提行論難語釋》(Bodhicaryāvatāra-pañjika)、《善說要集》(Subhāṣita saṃgraha)等書,也常引用本書。

關於本書的註疏,有勝喜(Jayānanda)的《入中觀論註疏》(Madhyam akavatāra-ṭīkā,西藏所傳),及宗喀巴的《入中論善顯密意疏》。本書梵本已闕;但有西藏譯本。近世名僧法尊即依據藏譯本譯出《入中論講記》及宗喀巴的《入中論善顯密意疏》。日譯本有笠松單傳及北𦤏利親的譯註。此外,又有比利時學者普辛的法譯本。

◎附︰法尊《入中論講記》前言〈本論之組織〉

《入中論》之組織,依於《華嚴經》〈十地品〉。龍樹菩薩著有《十住毗婆沙論》以釋經,此土所譯,只有前二地之文。空宗著述,多釋般若深見,釋般若廣行甚少。龍樹菩薩所造,只有《集經論》、《法界讚》、《寶鬘論》,指示修行次第,不但談空。本論於空宗正見,及修行次第,甚深廣大二種教門,均有解釋。自初地乃至佛地,依次排列。每一地中,敘菩薩修行成就之功德已,復配以初發心修行法,指學者以修行次第。二空之理,則在般若度中廣釋。云何學《中論》﹖學般若者,應具清淨信心,則雖聞四句一偈,亦有無量功德,故應先培養信心。生信之法,常觀三界輪迴,流轉不息,無纖毫之樂,可以貪著。次觀眾生,若知求出離,發菩提心,修菩薩行,無上佛果,亦終有成就之一日。若醉生夢死,作生死業,則一期報盡,隨業受生,或往人天,或墮惡趣,自無主宰。應及此未至臨命終時,自有智慧、能力、自在,將此生死大事,作一解決。勿待臨時,手忙足亂,一墮三塗,欲求正法,不可得矣。

次當思惟有暇圓滿人身難得,佛法難聞。五濁惡世聞大乘法,尤為希有。《般若經》云︰學般若者,從生至生,受用無盡。生生得生有大般若之處,得遇善知識為說般若法門,具足一切學般若之增上緣,自然喜近善士,樂聞正法,樂修菩薩行。故今聞此法者應生希有心,常觀三業是否順因果、如佛法,修五戒十善,則不失人天福報,至少獲得臨命終時,無有憂悔。更上者,以此功德,回向往生極樂、兜率,則為淨土勝因。再上者,生生常值佛法,為大菩薩之所攝受,最後必蒙佛授記,成佛度生。最上者,若有大福德一切圓滿,依金剛乘,即身成佛,是又殊勝中之殊勝者矣。然末世福德圓滿之根器難得,則以出離心菩提心,如法修行甚深慧廣大行,生生常為大菩薩所攝受,乃至究竟成佛,是聽《入中論》者應有之宗趣也。若以如是心學《中論》,則宗喀巴大師、月稱論師之功德,亦許後人修成也。

〔參考資料〕 《西藏佛教研究》;山口益《佛教に於ける無と有との對論》;《梵語佛典の諸文獻》;T. R. V. Murti《TheCentral Philosophy of Buddhism》;演培《入中論頌講記》。


入菩薩行論

說明菩薩如何修行的要典。印度中觀派論師寂天著。中國西藏佛教前弘期,曾由印度一切智天同西藏吉祥積,依據迦濕彌羅國本,譯成藏文(約在西元750~850)。在後弘期初期(980~1050)印度法祥賢同西藏寶賢又重譯和校改。後來寶賢同釋迦慧,又依中印度本修改一次。再後,俄‧羅敦喜饒到迦濕彌羅國求法(1076~1108),又同印度善慧稱(賈曹傑註中說是尼泊爾人),依照迦濕彌羅國本,經過修訂和潤文,成為現在流通的藏文頌本。

在漢文譯典中,宋太宗雍熙二年(985)由天息災翻譯,名為《菩提行經》共四卷,八品,七八六頌,較藏文本缺兩品,少一二七頌零三句,文義也有出入。本文據藏文頌本略作介紹。

作者寂天(約在650~750),為南印度梭羅修多羅國德鎧王之子,原名寂鎧。他成長以後,不願繼承王位,在登位前夕,逃出宮廷,行至一片森林地帶,遇見一個婦女,把他帶到森林深處,見到一位瑜伽行者,傳授他許多甚深教法,依法修習,獲得禪定和智慧。後到中印度那爛陀寺從勝天出家,取名寂天,著有《學處要集論》(漢譯名《大乘集菩薩學論》)和《諸經要集》,後來又為大眾說了一部《入菩薩行論》。由在座的學者們,聽後記誦下來。

關於本論頌文有多少,當時各地學者說法不一。迦濕彌羅人說共有一千多頌,在論的前面增加了皈敬頌;東印度人說有七百頌,論首加上了《中論》的皈敬頌,但少〈懺悔品〉和〈智慧品〉;中印度人則說無皈敬頌和作者誓言頌,共有千頌,因而引起了爭論。於是有三位學者到迦憐伽城去見寂天,請問他《學處要集論》和《諸經要集》收藏的處所及《入菩薩行論》共有多少頌﹖他回答說︰《學處要集論》和《諸經要集》用樹皮親筆寫的小字,放在住室的窗戶上;《入菩薩行論》頌文,中印度人所說是正確的。

本論文體全以頌文寫成,所以又名《千頌》。但現在通行的藏文本,只有九一三頌零三句。除第一頌皈敬三寶,第二第三頌說明造論的因由外,其餘的頌,共分十品,分別說明發菩提心和修菩薩行的方法。說發菩提心的有四品,說修菩薩行的有六品。其內容略述如下。

第一,〈贊菩提心功德品〉,共有三十三頌,分兩大科。

(1)菩提心的勝利︰說明一切被業和煩惱所繫縛的眾生,只要能發菩提心,一剎那間,就能稱為佛子,就可受人天的供養,廣讚勝利,無量無邊。

(2)菩提心的種類︰說菩提心有兩種,即願菩提心和行菩提心。「為利他故願成佛」的心是願心,為施等波羅蜜多向著成佛的路上走去的心是行心。

第二,〈懺罪品〉,共有六十五頌,分四大科。

(1)供養︰是用大自然中的無主物山水森林等和有主物乃至自身為供物,供養三寶。

(2)禮敬︰以觀想我身變為無量身,到諸佛剎土而作禮拜,並於現前塔廟、和尚、阿闍黎前,也作恭敬禮拜。

(3)皈依︰從今日起,直到獲得菩提果位,皈依一切如來、正法、菩薩眾會。

(4)懺悔︰由具足四力門懺悔業障。(1)能破現行力︰即從無始以來直到今生,由於愚癡,對殊勝境──父、母、師長等所作的一切罪業,現在發至誠心,於導師(佛)前,發露懺悔。

(2)依止力︰思維所造罪業,即從今日,皈依佛、法、僧三寶,如教而行。(3)對治現行力︰說三毒的大病,唯有大醫王佛所說的教法,才能醫治。應從今日,依佛說法而修對治。(4)遮止罪惡力︰對所造的性罪或者遮罪,心生追悔,於佛菩薩前,恭敬禮拜而作懺悔,以後,決定不造。

第三,〈總持菩提心品〉,共有三十三頌零兩句,分三大科。

(1)加行︰是在發菩提心以前先集順緣資糧,隨喜一切善法,見有作世間功德和修解脫的正因或由修持能得無上菩提的善法,都心生歡喜隨喜讚嘆。

(2)正行︰是正發起菩提心的方便。為作眾生的現時和究竟的利益,發起菩提願心和行心,並依次學習菩薩學處等。

(3)結歸︰是總結發心以後的功德。想這一生,能發菩提心,從此生於佛的種族中,得名菩薩了。願望得到實現,心中歡喜,常受安樂。

本品上半品所說的隨喜功德等,就是集積順緣資糧,結合第二品的〈懺罪品〉,就是淨違緣障。由修習這兩個前方便以後,下半品才說明起二種菩提心的方便。這樣正適合於三士道的修習次第,先修共下中士道,然後才修上士道。

第四,〈不放逸品〉,共有四十八頌,分三大科。

(1)棄捨菩提心的過失︰說明菩提心,是經過多次思維其功德以後,才發起的。如果棄捨菩提心,就是欺騙諸佛和一切眾生,應墮惡趣。經常思維這些道理,不令菩提心衰退。

(2)應勤捨罪業︰說房提心衰退的主要因素,就是不喜作善而喜造惡業。現在既得難得的人生,就應勤修善法。

(3)應斷除煩惱︰說妾業是由煩惱生起的,所以應當勤求斷除煩惱。對於煩惱,如對死敵作戰一樣,不怕艱苦,勤修善法,勤學菩薩行來對治它。

第五,〈守護正知品〉,共有一○九頌,分三大科。

(1)守護心的方便︰說明要守護心住於善所緣時,必須守護正念和正知。若離正知,則妄念生,不僅將已生的善財奪去,並且障礙未生的善法,不令生起,甚至摧折能得解脫的慧命。守護正知還須正念,要以正念之繩,繫心象於善所緣的柱上,不令散亂。

(2)怎樣生起正念︰說怛起正念,須要依止善知識,聽從善知識的指示和教導,激發自羞的慚和怖畏他人毀謗的愧,並且相信異熟果報。由具有這些善因,就能生起正念,然後由正念守護正知,以正知防護自心,不令散亂。

(3)怎樣守護三聚戒︰先說守護律儀戒,就是觀察身語的行為及造業前的等起心(動機),不令有過失(煩惱)。其次說明守護攝善法戒,應思維身是不淨,不應貪著,但可用作修善的工具,依此得渡輪迴大海,到達彼岸而成佛。其次說明怎樣守護饒益有情戒,應當常以財、法施與有情,隨護有情心,不令三業染罪。

第六,〈安忍品〉,共有一三四頌,分兩大科。

(1)瞋恚的過失︰常懷瞋恚的人,身心經常是痛苦的。一念瞋心,即能摧毀善根。

(2)修忍的方法︰當思在輪迴中,苦多樂少。若因不忍小苦而造惡業,則將來生於惡趣的苦,更是不可想像。瞋恚是不順善法的,當以修忍的方法,防止瞋恚的為害。

第七,〈精進品〉,共有七十六頌零三句,分兩大科。

(1)思維精進相違品的過失︰說明懈怠就是精進的相違品。懈怠有兩種,(1)是對於善法能做而不去做。(2)是貪著庸俗無義利的事,空過時日。

(2)修習精進的方法︰當思維已得的人身,終歸死亡,應當常時警惕,不要貪著睡眠懈怠。現在為求菩提,成就自他大利,當勤精進。

第八,〈靜慮品〉,共有一八七頌,分三大科。

(1)靜慮相違品的過失︰靜慮的相違品就是世間憒鬧和顛倒分別。即顛倒分別對於五欲受用執以為樂,不淨之身執以為淨。思維這些過失以後,當於靜處生起愛慕。

(2)住於靜處的勝利︰說明住於森林靜處,資具簡單,少欲知足,修習靜慮與菩提心。

(3)修自他相換的菩提心︰先修自他同等,然後修自他相換。修菩提心的菩薩,當給一切人以安樂和除一切人的痛苦。自他既是同等,是可以相換,以愛執自己的心轉移到他人身上,將自己的身財善根,布施給一切有情。

第九,〈般若品〉,共有一六七頌零一句,分兩大科。

(1)二諦的建立︰由破實事師等所說的實有而成立中觀性空的說法。否認經部師說色等境是現量所得是實有,以及唯識師所說心為實有,主張心境等一切法,都是假立的,自性本空。

(2)廣說修二種無我的方法︰分為二,(1)廣說修補特伽羅無我︰說明補特伽羅有兩種,俱生我執和分別我執,以觀察六大非我的方法來破除我執。(2)廣說修法無我︰先由四念處說明法無我,其次用緣起為因,成立一切法無自性

第十,〈回向品〉,共有五十七頌零一句,分兩大科。

(1)總回向︰願以造論的功德,回向一切眾生,共同趣入菩薩行。

(2)別回向︰分為三,(1)為利他回向;(2)為自利回向;(3)為安樂的生源,廣弘教法回向。

本論梵文註釋很多,僅從西藏大藏經中由梵文譯成藏文的註釋就有下列十種︰(1)《入菩薩行論釋難廣釋智品》,作者慧生。(2)《入菩薩行論釋難》,作者不明。(3)《入菩薩行論釋千九百七十五頌》,作者善天。(4)《入菩薩行論難解處決擇》,作者黑論師。(5)《入菩薩行論釋難》,作者遍照護。(6)《入菩薩行論智品釋難》,無作者名。(7)《入菩薩行論智品及回向品釋難》,無作者名。(8)《入菩薩行三十六義略攝》,作者金洲。(9)《入菩薩行論十一要義略攝》,作者金洲。(10)《入菩薩行密意釋殊勝光顯疏》,作者畢補底旃陀羅。

本論譯傳到西藏後,又為迦當派宗為六論之一。以後各派都有註釋,其中以宗喀巴的上首弟子賈曹傑所著《入菩薩行論釋佛子津梁論》為最著稱。宗喀巴所著《菩提道次第廣‧略論》未問世以前,本論是修菩薩行的代表作。宗喀巴也非常珍視這部論,他著的《菩提道次第廣論》中引用了本論三分之一以上的文句。西藏行者有以本論作為課誦本每日分段念誦。尤以本論最後第十〈回向品〉列為藏族佛教徒課誦的「五大願文」之一《入菩薩行願》,影響巨大。(胡繼歐)


八不中道

三論宗理論與觀行的中心。三論宗的根本聖典是龍樹論師所造的《中論》(也叫做《中觀論》)。但是龍樹論師自己所造只是《中論》的頌文,現存梵本,叫作《根本中頌》。所謂八不,即龍樹論師於《中論》的篇首所說。

龍樹論師的思想,淵源於《般若》等經。《般若》立說有為無為一切諸法(即宇宙萬有)當體性空,破除由於假名(即概念)認識所執著的實在。龍樹論師的立說更發揚性空而無礙於緣起的中道妙理。依他緣起的諸法,當體空無自性不可得,然而「空」並非「無」的異名,「空」的意義是「不」,「不」是泯義、破義,並非對於「有」的「無」,而是超越有無的「中道」。他為彰顯此無所得中道實相的妙體,把《般若》等經中散說的不生不滅等,歸納作八不一頌,而在《中論》的篇首說(大正30‧1b)︰「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生、滅、常、斷、一、異、來、出,八種概念,是就緣起諸法的假相立名,都和離一切妄見戲論不可得的中道實相不相應,而眾生把它執著作實在,墮於無因邪因斷常等諸見中。所以龍樹論師對於緣起諸法說「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出」,否定這些實在論的見解。但是《中論頌》在八不中只解釋了「不生」一種,這或者是因為所謂無生(藏譯《中論》八不作八無,「不生」即「無生」)是一切佛法的中心,所以用「不生」來代表八不。如《中觀論疏》就說(大正42‧43a)︰「佛雖說八不,則束歸一無生。」《中論頌》用自因、他因、共因、無因四句,推檢諸法,以證明諸法的無生不可得,所謂「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即於自因、他因、共因、無因四句中,覓生不可得,所以說諸法無生。

八不,依梵志青目的《中論釋》,生是說諸法實有生,滅是說諸法實有滅,常是說諸法常存,斷是說諸法終歸斷滅,一是說千差萬別的諸法實在渾然為一,異是說諸法的差別醃,來是說諸法從自在天世性(通常叫做自性,在數論學派這是物質的根本質料或者根本原因)微塵(和原子相當,後世譯作極微)等來,出是還去至本處。然而因緣和合而諸法生叫作生,此生相假如實有,就應當不憑藉因緣;既然憑藉因緣而生,即非實有,所以說不生。因緣離散而諸法滅叫作滅,先已無生,何得有滅,所以說不滅。假如先有自性(自體),是即為常,既然憑藉因緣,即無自性,所以說不常。先有今無,是即為斷;即非先有,何得有斷,所以說不斷。因果假如是一,就不由因有果,也不由果有因;或者但有於果,更無別因,所以說不一。因果假如是異,因時未有果,就有所續無能續;果時無復有因,就有能續無所續,所以說不異。來無所從,所以說不來;去無所至,所以說不出。此外青目還舉了世間現見的穀芽等以顯釋八不。然而青目對於八不的解釋,其說理及舉喻,有時不夠謹嚴,所以在吉藏以前,講者多出異解。

八不義到了開創三論宗的吉藏(世稱嘉祥大師)而圓備,吉藏於八不十門義中以八不正二諦。現在依他所撰述的《中觀論疏》及《大乘玄論》等略述於下︰

(1)不生不滅︰世諦生滅非實生實滅,但由因緣生而假名生,因緣滅而假名滅。因緣生雖生而不起,因緣滅雖滅而不失,所以生滅宛然而不生不滅。這樣理會不生不滅,即是世諦中道。其次,和世諦的假名生滅相待而有真諦的不生不滅,所以此不生滅非自不生滅。世諦生滅既是假名,真諦不生滅亦是假名。世諦假名生滅既非生滅,所待的真諦假名不生滅亦非不生滅。所以不生不滅宛然而非不生非不滅,這是真諦中道。其次,不生滅而生滅為世諦,生滅而不生滅為真諦。不生滅而生滅即非生滅,生滅而不生滅即非不生滅。這樣構成非生滅非不生滅,即是二諦合岸道。如此從實生實滅看為單純的世諦(一句),從不生不滅看為單純的真諦(二句),從假名生滅即不生不滅看為世諦中道(三句),從假名不生不滅即非不生非不滅看為真諦中道(四句),最後超過了這些,由非生滅非不生滅兩方面結合了二諦來看為二諦合岸道(五句)。以上怛滅二句,餘句例此。

(2)不斷不常︰雖於上不生不滅,說世諦因果相生,是假生滅非性實生滅,猶未免因中有果無果等失。如僧佉(數論學派)計自性是常,從自性生大,從大生意(我慢)等,此即執於常義。衛世師(勝論派)執因中無果說一切法因滅果生,此即執於斷義。佛法內薩婆多(說一切有)部固世常有,亦是常義。大眾部執三世無,亦是斷義。今明因果依因緣而起,只是假名,不可說定有因緣和合先後等,亦不可說定無因緣和合先後等。即雖世諦假名說有常斷,而假常不可名常,假斷不可名斷,不常不斷,名為中道。

(3)不一不異︰世諦雖離性實生滅及決定斷常,然而如僧佉說一切法一,大眾部說因果一體如轉種子為芽等,衛世師說一切法異,又上座部說因果異體如種子芽各一物等,都破壞世諦因果中道。今明眾因緣生法,因果不同,能所二義,所以非一;因是果的因,果是因的果,所以非異,不一不異名為中道。

(4)不來不出︰雖聞以上六不,然而終究說決定有果,如塗炭外道等計眾生的苦樂、萬物的生滅,都從自在天來,這是外來義。又尼健陀若提子(耆那教的開祖)等計苦樂的果報都是我的自作、我的自受,這是內出義。又如毗曇(有部宗的論書)計木有火性,從於性火以成事火,是內出義。僧佉計自性是常,也和此執相同。成實(《成實論》)明木無火性,但假緣生,是外來義。衛世師計二微和合,也和此執相同。如此來出都破壞世諦因果中道。今明眾因緣生法果不偏在因,所以不從內出;亦不偏在緣,所以不從外來,不來不出名為中道。

諸法實相的妙體,由「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出」八不而顯。橫破生滅常斷一異來出八迷,竪窮生滅、不生不滅、亦生滅亦不生滅,非生滅非不生滅五句(因為求生滅不得,所以說不生不滅。生滅既去,不生不滅,亦生滅亦不生滅,非生滅非不生滅諸句自崩。如就生滅,對一異等六迷亦如此),洗顛倒之病,令畢竟無遺,即是中道實相。如此就八不即是無依無得無所有中道正觀,亦即諸法實相,所以八不是二諦法門的極致。由此八不開顯正觀,了因緣性空而生二慧。二慧是實慧、方便慧,方便慧是鑒有不取,實慧是觀空不證。如《中觀論疏》說(大正42‧20b)︰「二慧由二諦而發,二諦因八不而正(中略),以不悟八不即不識二諦,不識二諦即二慧不生。」又說(大正42‧20a)︰「八不者蓋是正觀之旨歸,方等之心骨。定佛法之偏正,示得失之根原。迷之即八萬法藏冥若夜遊,悟之即十二部經如對白日。」又,《大乘玄論》說(大正45‧25a)︰「八不者蓋是諸佛之中心,眾聖之行處也。(中略)竪貫眾經,橫通諸論也。」

不門無量,如四句百非都是,然而邪見有種種差別,從總的方面說即一切有所得心,從別的方面說不出生滅、常斷、一異、來出四雙八計。此生滅等八計是眾生迷失的根本,始末無量無邊的妄執都從這八種主觀的偏見派生。破除生滅等八計即為總破除一切偏執。姑且用這八種該攝一切,而在這些相對差別的八種偏見上一一冠不字而遮遣之,洗淨一切有所得的偏執,以彰顯無所得中道。如《中觀論疏》說(大正42‧27a)︰「以此八事總破一切法。破一切法者,歷破眾生心所行事。眾生心唯行此八事中。故今皆悉不之,令心無所行。無所行故無所得,即是迥悟無生。」又,《大乘玄論》說(大正45‧25b)︰「以八不洗除,盡淨諸法,故經中具有百非,即還是百不百無等。」所以八不隨根的利鈍有開合的不同,開之為無量不,合之為「不生」。

三論宗破邪之外無顯正,破邪即顯正,姑對破有所得之邪顯無所得之正。如《三論玄義》說(大正45‧1a)︰「一源不究,則戲論不滅;毫理不盡,則至道不彰。以無源不究,群異乃息;無理不盡,玄道始通。是以斯文,遍排眾計。」又說(大正45‧6c)︰「若心存內外,情寄大小,則墮在偏邪,失於正理。既失正理,則正觀不生。若正觀不生,則斷常不滅。若斷常不滅,則苦輪常運。以內外並冥,大小俱寂,始名正理。悟斯正理,則發生正觀。正觀若生,則戲論斯滅。戲論斯滅,則苦輪便壞。」戲論滅,群異息,則無所得的至道彰,即破邪已盡,無有所得。有所得的偏見既無,言慮無寄。此言亡慮絕無所得的境界就是正,所以破邪即顯正。無所得是真理的極致,言亡慮絕,非有非無,非亦有亦無,非非有非無;所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所以只是無所得。如此,以無所得為至道為正理,所以八不之外無別中道,八不即中道。(黃懺華)

◎附︰印順《中觀論頌講記》〈觀因緣品〉(摘錄)

「八不」可以作多種不同的觀察,綜合這「八不」,可以破一切戲論;就是單說一句不生或不常,如能正確的理解,也可破一切。可以說,一一不中,徧破一切法。現在,不妨作一種解釋。

「有」「生」,我常用「存在現起」來解釋的;有是存在,生是現起。似乎前者的範圍廣,顯在的,潛在的,都是有。後者只是存在中一分現起的。但據龍樹的正見看,存在的有和現起的生,二者的範圍,到底是同一的。意思說︰凡是存在的,就是現起的;沒有現起的存在,等於沒有。一般人以為甲功能存在而沒有發現;其實,有甲功能存在,等於甲功能的現起。不能甲功能存在而沒有現起。他們的意境中,是近於因中有果,而不是直觀法法的當體,與法法的相依相成。中論的本義是現起即存在。這生起即存在的緣起法,自然有顯現或隱微的,有我們所從來沒有發見的。「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其實同是緣起,沒有有而不是生的。生是因緣的生起,有是因緣的存在。實在論者,執著自性有與自性的生起。既然以為自性有,不論他說不說生起,他終究是反緣起的,觀察這「自性有」非有,名為無自性空。自性有的生起不成,名為無生。無自性有,也就沒有自性無;無生也就無滅。這包含了存在與非存在,存在與現象的問題。這存在與生起的,不理解緣起,從自性見去認識,那不問他是直線的,曲折的,旋形的,總覺得在時間的活動中,是起,從自性見去認識,那不問他是直線的,曲折的,旋形的,總覺得在時間的活動中,是前後的。如果在一期中,見某種相似相續的存在,就以為昨天如是,今天仍如是,有一常住不變的存在。若在無常變化中,或者色,或者心,不能發覺他前後的相續關聯,就以為是從此斷滅。這是常與變的問題。從自性有的觀念去觀察同時的彼此(也可從時間上說),如以為此法與彼法有同一性,就覺得合而為一,沒有差別可談(有差別,他以為就是非實在的),成為渾一的整體。如發見了差別,就以為一一的獨存而彼此敵對著。這是統一與對立或一體與雜多的問題。從自性見去觀察那存在與生起的,在時空中的運動,覺得不是從此去彼,就是從彼來此。而這樣的來去,在時空的一點,他們只能說不動的,要說動,就發現他的矛盾不通。這是運動問題。這存在與非存在,常與變,統一與對立,是緣起的三相;而在自性見者,也就是自性的三態。而這三一無礙緣起相的運動,自性有者,也不能認識。所以他們的生滅斷常一異來去,一一給他個不字,開顯了緣起空寂的實相。自性空,才正見了緣起假名的生滅來去。不過八不的意義非常繁廣,這只是一種方言而已。

「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佛在經中,說這八不的因緣(緣起的異譯,與〈觀因緣品〉的因緣不同),是善能滅除一切戲論的。善滅的滅字,什公譯得非常善巧,這可從兩方面說︰(一)八不的緣起說,能滅除種種的煩惱戲論,種種不合理的謬論,不見真實而起的妄執。(二)因種種戲論的滅除,就是自性的徹底破斥,能證得諸法的寂滅。出離生死的戲論海,走入寂滅的涅槃城。龍樹菩薩洞達了這緣起法的甚深最甚深,難通達極難通達,而佛卻能善巧的把他宣說出來,這是很難得的。不說在世間的學說中第一,就是在佛陀的一切聖教中,緣起也是最深刻的,最究竟的。這樣的善說緣起的大師,怎能不懇切至誠的敬禮!所以說︰「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

〔參考資料〕 《梵網經》卷下;《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佛母品〉;《大智度論》卷五;《大乘玄論》卷一;《中觀論疏》卷一(末);《中觀思想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46});安井廣濟《中觀思想の研究》;中村元(等)編《空》上(《佛教思想》{6})。


十二門論

三論宗要典之一。一卷。相傳為龍樹(Nagarjuna)所著,鳩摩羅什於弘始十一年(409)譯出。收在《大正藏》第三十冊。梵文原典及藏譯均已不傳。內容分十二門(章)解釋大乘空觀,為龍樹主要著作《中論》的綱要書。本書是由二十六首偈頌與釋文組成,但其中有二頌引用自《七十空性論》,十七頌引用自《中論》,其他的偈頌則近似於《中論》的偈頌。

關於本書是否為龍樹所作,嘉祥大師吉藏在《十二門論疏》中,謂偈頌為龍樹所撰,釋文則為青目所作。但是,此一判斷令人懷疑。因為︰(1)在中觀學派諸論師的《中論》釋中並沒有提到《十二門論》;(2)對於第八章〈觀性門〉前面的偈頌(相當於《中論》第十三章〈觀行品〉第三頌),諸論師處理方式也不相同。因而有人懷疑本書並非龍樹所作。本書與《中論》及龍樹弟子提婆的《百論》,合而成為所謂的「三論」,古來在中國及日本廣受講述研究。其中,嘉祥大師是三論宗的集大成者,其思想在後代亦傳入日本。

關於本書的註釋書,吉藏的《十二門論疏》六卷(或三卷)極為優秀。其他尚有賢首大師法藏的《十二門論宗致義記》二卷,近人太虛也有《十二門論綱要》之撰。日本方面,則有藏海的《十二門論聞思記》及尋慧的《十二門論疏抄》一卷等。本論的日文本為羽溪了諦所譯。

◎附︰太虛〈十二門論綱要〉第二節(摘錄)

本文可分為三分︰從「今當略解摩訶衍義」起至「當以十二門入於空義」止為序分,第一門至第十二門為正宗分,最後歸結「是故當知一切法無生畢竟空寂故」為結分。而依正宗分所攝之義,又可分為三品︰

(1)性空品︰約通義言之,此十二門皆明空義,原無階位可別。若約別義而言,觀因緣至觀緣之三門,專明一切因緣法無實自體性,故空。以明性空為明空義之本要故。而此三門則正明本要之義,故從勝以立名,標之以性空品。

(2)無相品︰性空之理雖明,而幻有之相宛然。是此面見其空,而他面則見其有。有空皆相,故應次之以觀相。從觀相至觀因果等六門,皆觀相為無相,故可標之為無相品。

(3)無作品︰已觀無相矣,所觀之境了不可得。然能觀之智猶未與之俱寂,則仍有功用、有希望、有造作。故應明智用之空,而次之以觀作者。觀作者至觀生之三門,專明一者之無,故標之為無作品。

綜觀以上三品,性相用三,莫不空寂。於此可悟大分深義之旨。

分析以上三品,則為十二小節。良以佛法大宗因緣,就唯識言,即三性中之依他起性。亦即十二支之展轉惑業終受苦報,不能自脫。雖宛然有因,然畢竟無自體性。故首之以觀因緣門,而般若無得之正觀亦即從此起焉。總觀難澈,次應別觀。再於因法中觀其果之有無,故次之以觀有果無果門。第三觀就緣都假,亦無自性,統攝為空。第四推因緣既無所生,而觀諸相亦本來無有,故曰觀相門。第五推萬法通相總歸無相,相在「表現的」為有相而相,為無相而相,故曰觀有相無相門。第六通相是一,別相是異,萬象森列是異,諸法融通是一。推其究竟,一異俱無,故不一不異,即一即異,故曰觀一異門。第七推觀萬法,同處不有,異處亦無,以明畢竟無相,故曰觀有無門。第八觀性門,在表現而變異者為相,非表現而不變異者為性。古德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如是觀性亦不可得。第九觀因果門,總觀因果,審一切法性相因果,悉屬空寂,而無有少法可得,片辭可執。以上六門,統攝無相品。

第十觀作者門,衰季之世邪說流行,如上帝創造萬物,或虛空能造物及物質原子等,俱推為之作者。若溯作者之作者,將期期結舌而莫能解,且莫敢毀侮,如是則與向壁虛造何以異。若能深達實相無所始而始,無所終而終,誰為能作﹖誰為所作﹖故知作者亦空。第十一觀三時門,觀先因後果,因果同時,先果後因,性皆不可得。蓋以一切法無先後同時之可得,畢竟無生也。第十二終之以觀生門,以諸法畢竟不可得,故從生上觀出無生。慧解深進,生即無生,得妙觀法忍,忍可無生法性,了明諸法如幻,觀行純熟之所致焉。以上三門,統屬無作品。

若歷別言之,十二門教之次第,乃循次漸進修觀之次等。如先總觀因緣,次則別觀因,又次則別觀緣。如是漸進,遂有十二門觀之先後次第也。若融通而言,則明如是理,起如是觀。上智利根通達實相者,單舉首列觀因緣門,已具足方便六波羅蜜,隨之以起萬行,可直至成佛不退。由觀第一門即能頓入無生法忍故。

〔參考資料〕 李世傑《三論宗綱要》;安井廣濟《中觀思想の研究》。


十住

大乘菩薩的修行階位。為五十二階位中,第十一位至第二十位的稱呼。又稱十地住、十法住、十解。此十住與十行、十迴向合稱為三賢位(見《菩薩瓔珞本業經》)。所謂「住」者,謂心安住於真諦之理,故名。依八十卷本《華嚴經》卷十六所載,此十住之名稱為發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貴住、具足方便住、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法王子住、灌頂住。此十住之內容,參見本文末所附《八十華嚴》經文。

此外,《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八釋云(大正19‧142a)︰
「以真方便發此十心,心精發揮,十用涉入,圓成一心,名發心住。心中發明,如淨琉璃內現精金,以前妙心,履以成地,名治地住。心地涉知,俱得明了,遊履十方,得無留礙,名修行住。行與佛同,受佛氣分,如中陰身自求父母,陰信冥通,入如來種,名生貴住。既遊道胎,親奉覺胤,如胎已成,人相不缺,名方便具足住。容貌如佛,心相亦同,名正心住。身心合成,日益增長,名不退住。十身靈相,一時具足,名童真住。形成出胎,親為佛子,名法王子住。表以成人,如國大王,以諸國事分委太子,彼剎利王世子長成,陳列灌頂,名灌頂住。」

天台宗以為,別教菩薩於初住位斷盡三界見惑,與藏教初果、通教八人見地齊;於其次之六住斷盡三界思惑,得住不退,與藏通二教之二佛齊;於其後之三住斷界內塵沙,伏界外塵沙。即多劫中,行十信,不作邪見,廣求智慧,此為初住;常隨空心,淨諸法門,此為第二;長養眾行為第三;生於佛家,種姓清淨為第四;多習無量善根為第五;成就六度中第六般若法門為第六;入無生畢竟空界為第七;不破不生邪倒之菩提心為第八;從法王教生解,當紹佛位為第九;觀空無相,得無生心,法水灌頂為第十。若為圓教,則從初住斷一分無明,證一分中道之理,故與別教十地齊,所謂初地、初住證道同圓。

在法相宗方面,由於該宗立菩薩位次為四十位,因而攝十信於初住,於初住修此十信。故菩薩初發大菩提心為初住;淨治三業,其慈悲及於有情為第二;修勝理觀,起上妙行為第三;從諸聖法正教中生為第四;所修善根皆為救有情為第五;聞他讚毀心亦不動為第六;聞說三寶三世之有無,心猶堅固不轉倒為第七;三業清淨,深悟有情世間、器世間法為第八;解真俗二諦,悟法王法,將襲佛位為第九;如太子堪受王位,能勝修行為第十。於此十住位,其心雖安住佛法,然於六度等修行尚未殊勝,故稱為住而不名為行。

此外,十住也是「十地」的異名。其意義參見「十地」條。

◎附一︰《八十華嚴》卷十六〈十住品〉(摘錄)

佛子!菩薩住處廣大,與法界虛空等。佛子!菩薩住三世諸佛家,彼菩薩住,我今當說。諸佛子!菩薩住有十種,過去、未來、現在諸佛,已說、當說、今說。何者為十﹖所謂︰初發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貴住、具足方便住、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王子住、灌頂住,是名菩薩十住。去來現在諸佛所說。

佛子!云何為菩薩發心住﹖此菩薩見佛世尊形貌端嚴,色相圓滿,人所樂見,難可值遇,有大威力。或見神足,或聞記別,或聽教誡,或見眾生受諸劇苦,或聞如來廣大佛法,發菩提心,求一切智。此菩薩緣十種難得法而發於心。何者為十﹖所謂︰是處非處智、善惡業報智、諸根勝劣智、種種解差別智、種種界差別智、一切至處道智、諸禪解脫三昧智、宿命無礙智、天眼無礙智、三世漏普盡智,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勤供養佛,樂住生死,主導世間令除惡業,以勝妙法常行教誨,歎無上法,學佛功德,生諸佛前恆蒙攝受,方便演說寂靜三昧,讚歎遠離生死輪迴,為苦眾生作歸依處。何以故﹖欲令菩薩於佛法中心轉增廣;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治地住﹖此菩薩於諸眾生,發十種心。何者為十﹖所謂︰利益心、大悲心、安樂心、安住心、憐愍心、攝受心、守護心、同己心、師心、導師心,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誦習多聞、虛閑寂靜、近善知識、發言和悅、語必知時、心無怯怖、了達於義、如法修行、遠離愚迷、安住不動。何以故﹖欲令菩薩於諸眾生增長大悲;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修行住﹖此菩薩以十種行,觀一切法。何等為十﹖所謂︰觀一切法無常、一切法苦、一切法空、一切法無我、一切法無作、一切法無味、一切法不如名、一切法無處所、一切法離分別、一切法無堅實,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觀察眾生界、法界、世界,觀察地界、水界、火界、風界,觀察欲界、色界、無色界。何以故﹖欲令菩薩智慧明了;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生貴住﹖此菩薩從聖教中生,成就十法。何者為十﹖所謂︰永不退轉於諸佛所,深生淨信,善觀察法,了知眾生、國土、世界、業行、界報、生死、涅槃,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了知過去、未來、現在一切佛法,修集過去、未來、現在一切佛法,圓滿過去、未來、現在一切佛法,了知一切諸佛平等。何以故﹖欲令增進於三世中,心得平等;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具足方便住﹖此菩薩所修善根,皆為救護一切眾生,饒益一切眾生,安樂一切眾生,哀愍一切眾生,度脫一切眾生,令一切眾生離諸災難,令一切眾生出生死苦,令一切眾生發生淨信,令一切眾生悉得調伏,令一切眾生咸證涅槃。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知眾生無邊、知眾生無量、知眾生無數、知眾生不思議、知眾生無量色、知眾生不可量、知眾生空、知眾生無所作、知眾生無所有、知眾生無自性。何以故﹖欲令其心轉復增勝,無所染著;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正心住﹖此菩薩聞十種法,心定不動。何者為十﹖所謂︰聞讚佛、毀佛,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讚法、毀法,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讚菩薩、毀菩薩,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讚菩薩、毀菩薩所行法,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眾生有量、無量,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眾生有垢、無垢,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眾生易度、難度,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法界有量、無量,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法界有成、有壞,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法界若有、若無,於佛法中,心定不動;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一切法無相、一切法無體、一切法不可修、一切法無所有、一切法無真實、一切法空、一切法無性、一切法如幻、一切法如夢、一切法無分別。何以故﹖欲令其心轉復增進,得不退轉無生法忍;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不退住﹖此菩薩聞十種法,堅固不退。何者為十﹖所謂︰聞有佛、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有法、無法,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有菩薩、無菩薩,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有菩薩行、無菩薩行,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菩薩修行出離、修行不出離,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過去有佛、過去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未來有佛、未來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現在有佛、現在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佛智有盡,佛智無盡,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三世一相、三世非一相,於佛法中,心不退轉;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種廣大法。何者為十﹖所謂︰說一即多、說多即一、文隨於義、義隨於文、非有即有、有即非有、無相即相、相即無相、無性即性、性即無性。何以故﹖欲令增進,於一切法善能出離;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童真住﹖此菩薩住十種業。何者為十﹖所謂︰身行無失,語行無失,意行無失,隨意受生,知眾生種種欲,知眾生種種解,知眾生種種界,知眾生種種業,知世界成壞,神足自在、所行無礙,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種法。何者為十﹖所謂︰知一切佛剎、動一切佛剎、持一切佛剎、觀一切佛剎、詣一切佛剎、遊行無數世界、領受無數佛法、現變化自在身、出廣大遍滿音、一剎那中承事供養無數諸佛。何以故﹖欲令增進,於一切法能得善巧;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王子住﹖此菩薩善知十種法。何者為十﹖所謂︰善知諸眾生受生,善知諸煩惱現起,善知習氣相續,善知所行方便,善知無量法,善解諸威儀,善知世界差別,善知前際後際事,善知演說世諦,善知演說第一義諦,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種法。何者為十﹖所謂︰法王處善巧、法王處軌度、法王處宮殿、法王處趣入、法王處觀察、法王灌頂、法王力持、法王無畏、法王宴寢、法王讚歎、何以故﹖欲令增進,心無障礙;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灌頂住﹖此菩薩得成就十種智。何者為十﹖所謂︰震動無數世界、照耀無數世界、住持無數世界、往詣無數世界、嚴淨無數世界、開示無數眾生、觀察無數眾生、知無數眾生根、令無數眾生趣入、令無數眾生調伏,是為十。佛子!此菩薩身及身業,神通變現。過去智、未來智、現在智成就佛土,心境界、智境界皆不可知,乃至法王子菩薩亦不能知。佛子!此菩薩應勸學諸佛十種智。何者為十﹖所謂︰三世智、佛法智、法界無礙智、法界無邊智、充滿一切世界智、普照一切世界智、住持一切世界智、知一切眾生智、知一切法智、知無邊諸佛智。何以故﹖欲令增長一切種智;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附二︰神林隆淨《菩薩思想的研究》第八章(摘錄)

(一)十住與十地

(1)十住與十地同意義︰羅什譯的《十住經》四卷(大正10‧497)和尸羅達磨譯的《十地經》九卷(大正10‧535)雖有廣略之別,但其內容完全相同,因此可知十住與十地無異。

(2)十地各地的名稱與十住各住的名稱、意義相通︰初發心住和初地歡喜地都是意味真心的發動,歡喜是高興脫離從妄心起而引向三惡趣的業的意思(大正10‧573),所以此二名稱之間,意義相通。

第八童真住與第八不動地,意義也相通。不動地也叫做童真地。這是因為此地的菩薩無色欲(大正9‧565c)。

第九法王子住與第九善慧地也有相通之處。從《十地經》卷七說第九善慧地的那段的「住此紹法太子位」(大正10‧566c)可知。

第十灌頂住與第十法雲地,意義也相通。由第十法雲地的菩薩稱為灌頂法王(大正9‧572b)可明白。

(3)十住與十地的思想內容相似︰於第三的修行住,觀一切法,觀無常、苦、空、無我(大正9‧445b)。然而,於第三發光地,「能觀一切有為法如實相,所謂無常、苦、無我、不淨。」(大正9‧551b)因此可知二者一致。

《華嚴經》說於第四的生貴住「此菩薩從一切聖法正教中生」(大正9‧445b)。《十地經》說於第四焰慧地「長如來家,得彼體法。」(大正10‧547c)二者語句雖異,但意思相通。

第五的具足方便住,雖以救護一切眾生為著重點,但在第五難勝地闡明方便的意思,說︰「隨世間法行故,名為方便者。」(大正9‧556b)

於第六的正心住,「一切法如虛空」(大正9‧445c),而於第六現前地,「三界虛妄,但是心作。」(大正9‧558c)前者是諸法無自性之義,和後者說諸法寄於器世間,意思無差異。

於第七不退住,「於佛法中不退轉」(大正9‧445c),而於第七遠行地的那段說︰「菩薩住遠行地,於念念中,具足修集方便慧力,及一切助菩提分法。」(大正9‧562a)可推知這在意義上也是相通的。

由於以上三個理由,我想可證明十住與十地在說明方法上雖有粗細廣略的不同,但主要意思並無殊異。

〔參考資料〕 《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釋義品;《大事》(Mahāvāstu);《六十華嚴》卷八;《華嚴經疏論纂要》卷三十一、卷三十二;《十住斷結經》卷一~卷四;《菩薩十住行道品》;《菩薩十住經》;《菩薩內戒經》;《法華經玄義》卷五(上);《四教義》卷五;《成唯識論述記》卷九;《華嚴五教章》卷二;《十住心論》卷六;《華嚴孔目章抄》卷二(上);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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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業起之源

亦名:起業之源

行事鈔‧篇聚名報篇:「起業要託三毒而生,然毒之所起,我心為本。此義廣張,行人須識,如懺法中具明業相。今略述起罪,必約三性而生,受報淺深,並由意業為本。」資持記釋云:「前示業本。業無自性,必假緣生;緣雖眾多,不出心境。由境發毒,構造成業;境是外緣,毒從內發。故明起業,惟推三毒。毒從我生,我即妄計,即斯妄計,是業之本,故名妄業。經云:「一切業障海,皆從妄想生。」諦求妄本,畢竟無依。但是一心,隨緣不覺;以不覺故,硜然計我;由我起毒,因毒生業,業成感果,果全是苦。苦即生死,流浪出沒,造受更資,如是億劫,莫知所止。從本至末,就果推因;少識妄源,麤知苦本。諸賢覽此,豈不自思?悲夫?此下,指廣,請尋後篇(隨戒釋相篇),不復煩引。今下,次正敘重輕,又二,初示犯報分齊。上二句明犯從心起,示因差也;下二句明報約心分,示果異也。三性者,性即是心體;心雖萬狀,論體唯三,二是有記,一號無記。然據善心,應受福報;由心愚癡,損境義一,業道制教,二俱有犯;但業有少輕,制還依教;意業,謂能造之主,總上三性;但性據始起,業取已成。」(事鈔記卷一四‧三六‧一六)


理懺三觀

子題:性空觀、相空觀、唯識觀、大懺、小菩薩、修觀有二、直爾總觀、歷事別觀、大菩薩、影像唯識、真唯識、化行二教罪懺相須

行事鈔‧懺六聚法篇:「(一、標示)然理大要不出三種。(二、正明)(一﹑性空觀)一者諸法性空無我。此理照心,名為小乘。(二﹑相空觀)二者諸法本相是空,唯情妄見。此理照用,屬小菩薩。(三﹑唯識觀)三者諸法外塵本無,實唯有識。此理深妙,唯意緣知,是大菩薩佛果證行。故攝論云唯識通四位等。(三、結示)以此三理,任智彊弱,隨事觀緣,無罪不遣。故華嚴云:『一切業障海,皆從妄想生;若欲懺悔者,當求真實相。』如此大懺,眾罪雲消。」資持記釋云:「次列三觀,標中,理本是一,何有三者?若權實往分,前二是權,後一是實;若大小相對,前一是小,後二屬大;若約開權會小,終歸一理;若對三宗,性空局小,唯識局大,相空通小大。如是分之。性空中分三,初示所觀境,即諸法二字。諸法之言,總包一切;諸經論中,或約依正因果,或世出世間,或有漏無漏,或色心非色心,或善惡無記,或陰界入等。若據通論,總觀諸法;今就懺悔,且指罪業而為觀境。性空無我一句,即能觀智。罪從緣有,本無自性緣即心境,虛妄心境和合成業;業性自空,非使之空。由存妄計,故受輪轉;但破妄計,覓罪叵得;叵得之處,強名空理。言性空者,小機智劣,不能即法見空,必待推析窮法體性,然後方空。其中須分利鈍,利者體法即空,鈍者析法見空;或云,有宗唯證人空,假宗人法二空。……言相空者,了法無相,猶如幻化,昧者謂真,亦如空華,眼病謂實,故云唯情妄見。判位中小菩薩者,雖發大心,未窮心本,故設此觀,空諸塵境;如諸般若所被初心。言照用者,二乘住寂,故但照心,菩薩涉事,故云照用。若對三宗,即當四分;同觀空理,故云小也;志慕佛乘,故云菩薩。相召佛子,即為明例。唯識中三科同上,觀境可解。能觀中,外塵謂一切境界也。言本無者有二義:一者境即心故。占察經云,一切境界,從本已來體性自滅,未曾有故,因如此義,是故但說一切諸法依心為本,當知一切諸法,悉名為心,以體不異,為心所攝故。二者虛妄見故。經云,但以眾生無明癡暗熏習因緣,現妄境界,令生念著。又云,若無覺知能分別者,則無十方三世一切境界差別之相。唯識論云,唯識無境界,以無塵妄見,如人目有翳,見毛如月等事。實唯有識者,言唯則遮於外境,言識則表於內心;或真妄和合為阿梨耶識,謂真能隨緣與妄俱起故;或云真識即是常住本淨真心,即是中道一實境界。然修觀有二:一者直爾總觀謂觀念性即是真識,其體清淨平等周遍,含攝諸法,出生無盡,究竟一相,寂然常住。二者歷事別觀一切時中隨緣動念,衣食四儀,若善若惡,皆能了知一識流變;若前總觀,乃彼上智深位所修,末世初心,唯後別觀,是所機教。判位中,上二句彰勝。對前麤淺,故云深妙;業疏云,初淺滯教,謂境是空即小菩薩,了境本非,性唯識也即今位也。又鈔云,鈍見空時,不分別謂小菩薩不同二乘析色故,智知唯識,不分別空即簡相空;三觀相望,淺不知深,深必兼淺,故後唯識即為圓觀。次二句正判。大菩薩者,初地已去也。故下,引證。彼以五十二位總為四位;論云,一切法以識為相,真如為境境即是體,依此境界,隨心信樂,入信樂位此收加行,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四十位,如理通達,得入見位即初地也,能對治一切障,得入修位二地至七地,出離障垢,得入究竟位八地至佛地,初位所修,名影像唯識,後三所修,名真唯識有人將前小菩薩對加行者,不知觀行不同也。問:『有人云,唯識觀,南山判位太高;又云,深位無罪,豈須懺悔?其意云何?』答:『論文自云唯識通四位,那責南山判耶?此蓋特舉深位以彰理妙,當知悔法正為下凡,故下勸令任智強弱,隨事觀緣,豈令果佛而悔罪耶?前修率爾,不無小疵,後進狂簡,便生輕謗;寄言有識,詳而慎之。』又有人云:『題云懺六聚法,那出事理懺乎?』答:『此又不曉化行二教罪懺相須;若唯依化懺,則制罪不亡,若專據制科,則業道全在;故當化行齊用,則使業制俱除。下云五眾犯罪,理事兩緣;又云篇聚依教自滅,業道任自靜思是也。舉宗無濫,故以六聚標題,以類相從,何妨二懺兼述?儻懷通鑒,無事專隅。』」(事鈔記卷二八‧六‧二○)


[法相辭典(朱芾煌)]
一切相妙智

無性釋九卷三十一頁頌云:由三身至得具相大菩提,一切處他疑,最勝者;歸禮。此頌顯示一切相妙智性。一切行相,皆正了知;名一切相妙智。此妙智體,名一切相妙智性。即是一切所知境界一切行相殊勝智體。言三身者,謂自性等。由此三身,至得具相無垢無礙妙智自性大菩提果。言具相者,具一切相。有說:無常等十六種行相,名一切相。菩提用彼為先因故。有餘復說:即此及餘一切諸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無所得相,名一切相。有餘復說:非於此中說治所治諸品類相。然說一切義利圓滿;如如意珠,具一切相。我今觀此一切相者,即是一切障斷品類。所以者何?永斷一切障品類故。謂斷一切所知障品,及斷一切習氣品故。又此具相大菩提者:即是正知一切境相。是故能斷一切他疑。一切處者:一切世間。他疑,即是所有人天一切疑惑。於此他疑,皆悉能斷。由此能斷一切人天疑惑作用,顯一切相妙智殊勝。


一切法無自性

世親釋五卷十頁云:說一切法無自性意,今當顯示:自然無者:由一切法,無離眾緣自然有性。是名一種無自性意。自體無者:由法滅已;不復更生;故無自性。此復一種無自性意。自性不堅住者:由法纔生,一剎那後,無力能住;故無自性。如是諸法無自性理,與聲聞共。如執取不有故許無自性者:此無自性,不共聲聞。以如愚夫所取遍計所執自性,不如是有。由此是故;依大乘理,說一切法,皆無自性。由無性故成者:由一切法無自性故;無生滅等,皆得成就。所以者何?由無自性,故無有生。由無生故,亦無有滅。無生滅故;本來寂靜。本寂靜故;自性涅槃。後後所依止者:是後後因此而得有義。


一切法皆無有二

瑜伽七十三卷十頁云:問世尊依何密意,說一切法皆無有二?答:即依如是所說五事,由俗自性,說無自性。由別別相,說有自性。


一切法皆無自性

瑜伽七十三卷十頁云:問:世尊依何密意,說一切法皆無自性?答:由依彼彼所化勢力,故說三種無自性性。一、相無自性性,二、生無自性性,三、勝義無自性性。云何相無自性性?謂一切法世俗言說自性。云何生無自性性?謂一切行,眾緣所生緣力故有;非自然有。是故說名生無自性性。云何勝義無自性性?謂真實義相所遠離法,此由勝義,說無自性性。如觀行苾芻,於大骨聚。生假勝解;不能除遣。於此骨聚勝義無自性想,恆無間轉。如是應知勝義無自性性。此中五事,非由相無自性性故,說無自性。然由生無自性性故,勝義無自性性故;隨其所應,說無自性。謂相、名、分別、正智,皆由二種無自性性。真如不由無自性性,說無自性。是故世尊依此密意,於伽陀中,說如是言:我說一諦,更無第二。


一切法皆如幻等

瑜伽七十三卷十一頁云:問:世尊依何密意,說一切法,皆如幻等?答:依生無自性性,勝義無自性性,說如是言。


一切法等於虛空

瑜伽七十三卷十一頁云:問:世尊依何密意,說一切法,等於虛空?答:亦依相無自性性,說如是言。


一切法相略有三種

瑜伽七十六卷三頁云:謂諸法相,略有三種。何等為三?一者、遍計所執相,二者、依他起相,三者、圓成實相。云何諸法遍計所執相?謂一切法,名假安立自性差別。乃至為令隨起言說。云何諸法依他起相?謂一切法緣生自性。則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緣行;乃至招集純大苦蘊。云何諸法圓成實相?謂一切法平等真如。於此真如,諸菩薩眾,勇猛精進,為因緣故;如理作意,無倒思惟,為因緣故;乃能通達。於此通達,漸漸修集;乃至無上正等菩提,方證圓滿。復次德本!如眩翳人,眼中所有眩翳過患,遍計所執相,當知亦爾。如眩翳人,眩翳眾相,或髮毛輪蜂蠅巨勝,或復青赤白等相,差別現前;依他起相,當知亦爾。如淨眼人,遠離眼中眩翳過患,即此淨眼本性所知無亂境界;圓成實相,當知亦爾。復次德本!譬如清淨頗胝迦寶,若與青染合色;則似帝青大青末尼寶像。由邪執取帝青大青末尼寶故;惑亂有情。若與赤染色合;則似琥珀末尼寶像。由邪執取琥珀末尼寶故;惑亂有情。若與綠染色合;則似末羅羯多末尼寶像。由邪執取末羅羯多末尼寶故;惑亂有情。若與黃染色合;則似金像。由邪執取真金像故;惑亂有情。如是德本,如彼清淨頗胝迦上所有染色相應,依他起相上遍計所執相言說習氣,當知亦爾。如彼清淨頗胝迦上所有帝青大青琥珀末羅羯多金等邪執,依他起相上遍計所執相執,當知亦爾,如彼清淨頗胝迦寶,依他起相,當知亦爾。如彼清淨頗胝迦上所有帝青大青琥珀末羅羯多真金等相,於常常時,於恆恆時,無有真實,無自性性;即依他起相上,由遍計所執相,於常常時,於恆恆時,無有真實,無自性性;圓成實相,當知亦爾。復次德本!相名相應以為緣故;遍計所執相而可了知。依他起相上,遍計所執相執,以為緣故;依他起相而可了知。依他起相上,遍計所執相無執,以為緣故;圓成實相而可了知。復次德本!若諸菩薩,能於諸法依他起相上,如實了知遍計所執相;即能如實了知一切無相之法。若諸菩薩如實了知依他起相;即能如實了知一切雜染相法。若諸菩薩如實了知圓成實相;即能如實了知一切清淨相法。


一切諸法皆無自性

如隨順會通方便善巧中說。

二解 瑜伽七十六卷七頁云:勝義生當知,我依三種無自性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皆無自性。謂相無自性性,生無自性性,勝義無自性性。善男子!云何諸法相無自性性?所謂諸法遍計所執相。何以故?此由假名安立為相;非由自相安立為相。是故說名相無自性性。云何諸法生無自性性?所謂諸法依他起相。何以故?此由依他緣力故有;非自然有。是故說名生無自性性。云何諸法勝義無自性性?所謂諸法由生無自性性故,說名無自性性;即緣生法,亦名勝義無自性性。何以故?於諸法中,若是清淨所緣境界;我顯示彼以為勝義無自性性。依他起相,非是清淨所緣境界,是故亦說名為勝義無自性性。復有諸法圓成實相,亦名勝義無自性性。何以故?一切諸法法無我性,名為勝義。亦得名為無自性性。以是諸法勝義諦故;無自性性之所顯故。由此因緣,名為勝義無自性性。善男子!譬如空華,相無自性性,當知亦爾。譬如幻像,生無自性性,當知亦爾。一分勝義無自性性,當知亦爾。譬如虛空,唯是眾色無性所顯,遍一切處,一分勝義無自性性,當知亦爾。法無我性之所顯故;遍一切故。善男子!我依如是三種無自性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皆無自性

三解 雜集論十二卷十三頁云:復次如方廣分說:一切諸法,皆無自性。此言依何密意說?謂無自然性故。無自體性故。無住自體故。無如愚夫所取相性故。無自然性者:由無自然性故,說無自性。不遮待緣性故說無自性。無自體性者:由此自體,曾所經有,即此自體,不可復有故;說為無性。無住自體者:體雖現在未至壞相;次必當滅。體無住義,故說無性。無如愚夫所取相性者:如諸愚夫未見諦者,依止名言戲論熏習門,妄取諸法性相。遠離如是所取自性,故說無性。復次於遍計所執自性,相無性故。於依他起自性,生無性故。於圓成實自性,勝義無性故。更依異門,顯無性義。故言復次。一切法者,即三自性。謂遍計所執自性,依他起自性,圓成實自性。遍計所執自性,定無自相。自相無故;名相無性。相無性故;名為無性。依他起自性,待眾緣故,非自然生。無自然生性故,名生無性。生無性故,名為無性。圓成實自性,清淨所緣故;於依他起中,無遍計所執相所顯自體故;勝義為自體故;無性所顯故;名勝義無性。勝義無性故;名為無性。由此道理,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無自性。非一切種、性相俱無,說為無性。


一切諸行皆是無常

瑜伽四十六卷一頁云:云何菩薩等隨觀察一切諸行皆是無常?謂諸菩薩,觀一切行言說自性,於一切時,常無所有。如是諸行,常不可得,故名無常。又即觀彼離言說事,由不了知彼真實故:無知為因,生滅可得。如是諸行離言自性,有生有滅,故名無常。又諸菩薩,觀過去行,已生已滅。由彼諸行,無因可得,亦無自性;是故觀彼因性、自性,皆無所有。觀現在行,已生未滅。由彼諸行,因不可得。已與果故。自性可得。猶未滅故。是故觀彼自性是有,而無有因。觀未來行,未生未滅。由彼諸行,有因可得。未與果故。無有自性。猶未生故。是故觀彼唯有因性,而無自性。菩薩如是見三世中分段諸行相續轉已;等隨觀見一一剎那,有為諸行,皆有三種有為之相。於剎那後,復有第四有為之相。即於此中,前剎那行自性滅壞無間,非先諸行剎那自性生起;正觀為生。諸行生已;即時未壞;正觀為住。此已生行,望前已滅諸行剎那,自性別異;正觀為老。從此諸行生剎那後,即此已生諸行剎那自性滅壞;正觀為滅。菩薩觀此已生剎那諸行自性,即是生住老之自性。不見生等,別有自性。如實觀見生剎那後,即此生等諸行剎那自性滅壞,無別有性。如是四種有為之相,總攝諸行。以要言之,二分所顯。一者、有分所顯,二者、無分所顯。此中世尊,依於有分,建立一種有為之相。依於無分,建立第二有為之相。住異二種,俱是諸行有分所顯;建立第三有為之相。此中菩薩,觀一切時,唯有諸行;除此,更無生住老滅,恆有實物,自性成就。何以故?諸行生時,唯即如是諸行可得;無別有餘生住老滅。如是諸行住老滅時,唯即如是諸行可得;無別有餘生住老滅。又諸菩薩,以理推求,生等實物,亦不可得。如是推求不可得者:謂若離彼色等諸行,別有生法;是即應如色等諸行,自體有生;如是此生,亦應有生。如是即應有二種生。一者、行生,二者、生生。如是行生,與彼生生,為一?為異?若言一者;計生實有,即為唐捐。言別有生,是實物有;不應道理。若言異者;如是即應非行生生。是行生生,不應道理。如說生相,如是廣說住老滅相,當知亦爾。謂若滅法,別有自性,是實成就;即應此滅,有生有滅。若滅生時;一切諸行,皆應同滅。如是即應少用功力,如入滅定,諸心心所,一切皆滅。若滅滅時;一切諸行,雖皆已滅;復應還生。以滅無故。是故言滅有生有滅,不應道理。又善男子,或善女人,於一切時恆有實物自性成就,觀為假有;而能修厭離欲解脫;不應道理。與此相違,是應道理。由此行相,是諸菩薩,如實了知一切諸行皆是無常。


一切皆有及一切皆無

瑜伽七十五卷九頁云:復次於大乘中,或有一類惡取空故;作如是言:由世俗故,一切皆有。由勝義故,一切皆無。應告彼言:長老!何者世俗?何者勝義?如是問已;彼若答言:若一切法,皆無自性;是名勝義。若於諸法無自性中,自性可得;是名世俗。何以故?無所有中,建立世俗。假設名言而起說故。應告彼曰:汝何所欲?名言世俗,為從因有,自性可得?為唯名言,世俗說有?若名言世俗,從因有者;名言世俗,從因而生,而非是有,不應道理。若唯名言,世俗說有;名言世俗,無事而有,不應道理。又應告言:長老!何緣諸可得者,此無自性?如是問已;彼若答言:顛倒事故。復應告言:汝何所欲?此顛倒事,為有為無?若言有者;說一切法,由勝義故,皆無自性;不應道理。若言無者;顛倒事故,諸可得者,此無自性;不應道理。


一切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

瑜伽七十三卷十頁云:問:世尊依何密意說,一切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答:依相無自性性,說如是言。

二解 瑜伽七十六卷八頁云:勝,義生!當知我依相無自性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何以故?若法自相,都無所有;則無有生。若無有生;則無有滅。若無生無滅;則本來寂靜。若本來寂靜;則自性涅槃。於中都無少分所有,更可令其般涅槃故。是故我依相無自性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善男子!我亦依法無我性所顯勝義無自性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何以故?法無我性所顯勝義無自性性,於常常時,於恆恆時,諸法法性安住無為。一切雜染不相應故。於常常時,於恆恆時,諸法法性安住故無為。由無為故,無生無滅。一切雜染不相應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是故我依法無我性所顯勝義無自性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


二十八不正見

雜集論十二卷十頁云:何等名為二十八不正見耶?謂相見,損減施設見,損減分別見,損減真實見,攝受見,轉變見,無罪見,出離見,輕毀見,憤發見,顛倒見,出生見,不立宗見,矯亂見,敬事見,堅固愚癡見,根本見,於見無見見,捨方便見,不出離見。障增益見,生非福見,無功果見,受辱見,誹謗見,不可與言見,廣大見,增上慢見。相見者:謂聞大乘經中所說一切諸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等言,不善密意,但隨此言義,便生勝解;謂佛所說一切諸法,定無自性,定無生等。執著如是無性等相,是名相見。彼執著如是無性等相時,便謗三自性。謂遍計所執自性,依他起自性,圓成實自性。遍計所執自性者:謂諸愚夫,於色等相,周遍計度,起增益執。謂此是色,乃至此是涅槃。此所執義,無實無體;唯有名言之所施設。依他起自性者:謂即此色等唯是虛妄分別自體。又因果性,或異不異。圓成實自性者:謂一切法真如實性。於此三性,起誹謗行,即次三見。謂損減施設見,損減分別見,損減真實見。彼如是誹謗一切種一切法時,為欲成立此邪見故;便復攝受少分道理。又於所有開示離言諸法實性了義契經,廣設方便,皆悉轉變,令順己見。如是二種。即次二見。謂攝受見,轉變見。彼又起如是見:若依此見:行善不善;定皆無罪,無有過失。一切所行,皆歸妙善。先所積習一切障垢,皆得出離。如是二種,即次二見。謂無罪見,出離見。彼如是執自見已;便於此見相違安立蘊等諸法聲聞藏中,妄生輕毀。又於不信如是邪見聲聞人等,深生憎嫉。如是二種,即次二見。輕毀見,憤發見。彼又隨順自惡邪見,謂我當建立如實空無相無願。於非彼相,起彼相想;而於彼相,顛倒建立。又作是思惟:若能悟入如是法性,或令他入;一切皆生無量功德。如是二種,即次二見。謂顛倒見,出生見。若他於彼所起惡見,如理詰責;彼於爾時,竟不樂欲建立自宗。反以譏弄妄理,詰責於他。如是二種,即次二見。謂不立宗見,矯亂見,彼又起如是增上慢。謂若能如是修行;是真供養恭敬諸佛世尊。如是見者名敬事見。諸有善達無倒法性者,為令捨離彼惡見故;雖以種種真實成立道理,方便開悟;堅守愚見,曾無捨心。謂唯此真,餘并邪妄。如是見者,名堅固愚癡見。如上所說。諸見所有習氣麤重,是名根本見。為欲開示如上所說十七種見諸過失門,復說餘見。謂即相見,名於見無見見。此實堅執無性等相,而起不執一切相想故。即損減施設見,損減分別見,損減真實見,名捨方便見。由彼誹謗一切法性;於勤精進,起無用想故。即攝受見,轉變見,名不出離見。非方便修學,不能證果故。即無罪見,出離見,名障增益見。所行邪僻,無容盡障故。即輕毀見,憤發見,名生非福見。由於正法同梵行,所起邪行門;便能引發大衰損故。即顛倒見,出生見,名無功果見。由所安立非正法性;授者,受者,俱不能證勝進果故。即不立宗見,矯亂見,名受辱見。非理興論,無宜得勝故。即敬事見,名誹謗見。所不應說,強增益故。即堅固愚癡見,名不可與言見。邪執空者,不應與言。徒設多詞,終無所益故。即根本見,名廣大見。由此當來諸惡見類,轉增廣故。即上所說二十七見,皆名增上慢見。并能發起虛妄無實增上慢故。此云何知?由彼經中即次後說,如是諸見,十七即十。十即十七。二十七即一。一即二十七故。


七種慧清淨相

瑜伽七十八卷十二頁云:若諸菩薩,遠離增益損減二邊,行於中道;是名為慧。由此慧故;如實了知解脫門義。謂空、無願、無相三解脫門。如實了知有自性義。謂遍計所執,若依他起,若圓成實三種自性。如實了知無自性義。謂相、生、勝義三種無自性性。如實了知世俗諦義。謂於五明處。如實了知勝義諦義。謂於七真如。又無分別,離諸戲論,純一理趣,多所住故;無量總法,為所緣故;及毘缽舍那故;能善成辦法隨法行。是名七種慧清淨相。


十六種空

顯揚十五卷二十頁云:十六空者,所謂內空、外空、內外空、大空、空空、勝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無初後空、無損盡空、性空、相空、一切法空、無性空、無性自性空。

二解 辯中邊論上卷七頁云:此空差別,復有十六。謂內空、外空、內外空、大空、空空、勝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無際空、無散空、本性空、相空、一切法空、無性空、無性自性空。此等略義,云何應知?頌曰:能食及所食,此依身所住,能見此如理,所求二淨空。為常益有情,為不捨生死,為善無窮盡;故觀此為空。為種姓清淨,為得諸相好,為淨諸佛法;故菩薩觀空。論曰:能食空者:依內處說。即是內空。所食空者:依外處說。即是外空。此依身者:謂能所食所依止身。此身空故;名內外空。諸器世間,說為所住。此相寬廣,故名為大。所住空故;名為大空。能見此者,謂智。能見內處等空。空智空故;說名空空。如理者:謂勝義。即如實行所觀真理。此即空故;名勝義空。菩薩修行,為得二淨;即諸有為無為善法。此二空故;名有為空,及無為空。為於有情常作饒益而觀空故;名畢竟空。生死長遠,無初後際。觀此空故;名無際空。不觀為空,便速厭捨。為不厭捨此生死故;觀此無際生死為空。為所修善,至無餘依般涅槃位,亦無散捨,而觀空故;名無散空。諸聖種姓,自體本有,非習所成;說名本性。菩薩為此速得清淨而觀空故;名本性空。菩薩為得大士相好而觀空故;名為相空。菩薩為令力無畏等一切佛法皆得清淨,而觀此空故,名一切法空。是十四空,隨別安立。此中何者說名為空?頌曰:補特伽羅,法,實性俱非有。此無性有性故;別立二空。論曰:補特伽羅;及法實性,俱非有故;名無性空。此無性空。非無自性。空以無性為自性故;名無性自性空。於前所說能食空等,為顯空相,別立二空。此為遮止補特伽羅法增益執,空損減執,如其次第,立後二空。


十一後後想縛

瑜伽七十五卷八頁云:云何十一後後想縛?謂於身等住循身等觀者,於諸雜染清淨諦中,所起第一義想;是名初縛。即於雜染第一義中,所起造作想;是第二縛。即於清淨第一義中,所起無造作想;是第三縛。即於無造作第一義中,所起常想;是第四縛。即於造作雜染中,所起流轉想;是第五縛。即於常中,所起無變異想;是第六縛。即於流轉中,由有苦有變異故,所起苦性想;是第七縛。即於此中,由生滅住異自相故,自相有變異故,所起彼自相想;是第八縛。即於無變異,及有變異,第一義中,所起能攝染污清淨一切法想;是第九縛。即於雜染清淨一切法中,所有我無染淨想;是第十縛。即於雜染清淨諸法,所起無自性相想。是第十一縛。由諸菩薩於此後後諸行想縛所知境界,正觀察故;能依於空,善修念住;令心解脫。於此想縛,得解脫故;一切想縛,皆得解脫。


三相

如一切諸法皆無自性中說。


三無性

如一切諸法皆無自性中說。

二解 顯揚十六卷四頁云:論曰:如是三種自性,當知由三無自性。故說三無性。一、相無性。謂遍計所執自性。由此自性,體相無故。二、生無性。謂依他起自性。由此自性,緣力所生,非自然生故。三、勝義無性。謂圓成實自性。由此自性,體是勝義;又是諸法無性故。


三時說教

瑜伽七十六卷十八頁云:勝義生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初於一時,在婆羅[病-丙+尼]斯仙人墮處施鹿林中,唯為發趣聲聞乘者,以四諦相,轉正法輪。雖是甚奇,甚為希有,一切世間諸天人等,先無有能如法轉者;而於彼時所轉法輪、有上,有容,是未了義,是諸諍論安足處所。世尊在昔第二時中,唯為發趣修大乘者,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以隱密相,轉正法輪;雖更甚奇,甚為希有;而於彼時,所轉法輪,亦是有上,有所容受,猶未了義,是諸諍論安足處所。世尊於今第三時中,普為發趣一切乘者,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無自性性,以顯了相,轉正法輪;第一甚奇,最為希有。于今世尊所轉法輪、無上,無容,是真了義,非諸諍論安足處所。


三種無自性性

瑜伽七十三卷十頁云:問:世尊依何密意,說一切法皆無自性?答:由依彼彼所化勢力,故說三種無自性性。一、相無自性性。二、生無自性性。三、勝義無自性性。云何相無自性性?謂一切法世俗言說自性。云何生無自性性?謂一切行,眾緣所生緣力故有;非自然有。是故說名生無自性性。云何勝義無自性性?謂真實義相所遠離法,此由勝義,說無自性性。如觀行苾芻,於大骨聚,生假勝解;不能除遣。於此骨聚勝義無自性想,恒無間轉。如是應知勝義無自性性。

二解 瑜伽七十六卷七頁云:勝義生當知,我依三種無自性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皆無自性。謂相無自性性,生無自性性,勝義無自性性。善男子!云何諸法相無自性性?所謂諸法遍計所執相。何以故?此由假名安立為相;非由自相安立為相。是故說名相無自性性。云何諸法生無自性性?所謂諸法依他起相。何以故?此由依他緣力故有;非自然有。是故說名生無自性性。云何諸法勝義無自性性?所謂諸法由生無自性性故,說名無自性性;即緣生法,亦名勝義無自性性。何以故?於諸法中,若是清淨所緣境界;我顯示彼以為勝義無自性性。依他起相,非是清淨所緣境界,是故亦說名為勝義無自性性。復有諸法圓成實相,亦名勝義無自性性。何以故?一切諸法法無我性,名為勝義;亦得名為無自性性。以是諸法勝義諦故;無自性性之所顯故。由此因緣,名為勝義無自性性。


三種無性非性全無

成唯識論九卷一頁云:論曰:即依此前所說三性,立彼後說三種無性。謂即相生勝義無性。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皆無自性;非性全無。說密意言:顯非了義。謂後二性,雖體非無;而有愚夫,於彼增益妄執實有我法自性。此即名為遍計所執。為除此執;故佛世尊,於有及無,總說無性。云何依此而立彼三?謂依此初遍計所執,立相無性。由此體相,畢竟非有,如空華故。依次依他,立生無性。此如幻事,託眾緣生;無如妄執自然性故。假說無性;非性全無。依後圓成實,立勝義無性。謂即勝義,由遠離前遍計所執我法性故;假說無性。非性全無。如太虛空,雖遍眾色;而是眾色無性所顯。雖依他起,非勝義故;亦得說為勝義無性。而濫第二,故此不說。


三種無自性性因緣

瑜伽七十六卷九頁云:復次勝義生!非由有情界中諸有情類,別觀遍計所執自性,為自性故,亦非由彼別觀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為自性故;我立三種無自性性。然由有情,於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上,增益遍計所執自性故;我立三種無自性性。由遍計所執自性相故;彼諸有情,於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中,隨起言說,如如隨起言說,如是如是由言說熏習心故,或由言說隨覺故,或由言說隨眠故;於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中,執著遍計所執自性相。如如執著,如是如是於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上,執著遍計所執自性。由是因緣,生當來世依他起自性。由此因緣,或為煩惱雜染所染;或為業雜染所染;或為生雜染所染。於生死中,長時馳騁,長時流轉,無有休息。或在那落迦,或在傍生,或在餓鬼,或在天上,或在阿素洛,或在人中,受諸苦惱。復次勝義生!若諸有情,從本已來,未種善根,未清淨障,未成熟相續,未多修勝解,未能積集福德智慧二種資糧;我為彼故,依生無自性性,宣說諸法。彼聞是已;能於一切緣生行中,隨分解了無常無恒,是不安隱變壞法已;於一切行,心生怖畏,深起厭患。心生怖畏,深厭患已;遮止諸惡。於諸惡法,能不造作。於諸善法,能勤修習。習善因故;未種善根,能種善根。未清淨障,能令清淨。未熟相續,能令成熟。由此因緣,多修勝解;亦多積集福德智慧二種資糧。彼雖如是種諸善根,乃至積集福德智慧二種資糧;然於生無自性性中,未能如實了知相無自性性,及二種勝義無自性性。於一切行,未能正厭;未正離欲;未正解脫;未遍解脫煩惱雜染;未遍解脫諸業雜染;未遍解脫諸生雜染。如來為彼更說法要。謂相無自性性,及勝義無自性性。為欲令其於一切行,能正厭故,正離欲故,正解脫故,超過一切煩惱雜染故,超過一切業雜染故,超過一切生雜染故。彼聞如是所說法已;於生無自性性中,能正信解相無自性性,及勝義無自性性。簡擇思惟,如實通達。於依他起自性中,能不執著遍計所執自性相。由言說不熏習智故,由言說不隨覺智故,由言說離隨眠智故,能滅依他起相。於現法中,智力所持;能永斷滅當來世因。由此因緣,於一切行,能正厭患;能正離欲;能正解脫;能遍解脫煩惱業生三種雜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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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一境三諦

又名圓融三諦,或不思議三諦,即空假中三諦圓融於一境的意思。天台宗說,諸法無自性,謂之空,因緣所成,謂之假,即空即假,謂之中。如此三諦之理融洽於一境,三即一,一亦即三,圓融無礙,謂之一境三諦。


三性

1.唯識宗把宇宙萬法分為三種性質,即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普遍計度一切法,然後顛倒迷執,認為或有或無者,名遍計所執性;萬法皆無自性,不能單獨生起,須靠眾緣俱備,然後乃生,名依他起性;諸法的本體,名為法性,亦叫真如,湛然常住,遍滿十方,具有圓滿成就真實之性,名圓成實性。此中遍計為妄有,依他為假有,圓成為實有。2.善性、惡性、無記性。善性是現世及來世對自他都有益處者,如信等善心及善心所起一切的善根是;惡性是於現世及來世對自他都有害處者,如貪等惡心及惡心所起一切的惡業是;無記性是非善非惡,不可記別之法。


三時教

法相宗將釋尊一生所說的經教,判為三時:第一、釋尊成道之初,一切外道凡夫,執著實我,故在四阿含經中,為說五蘊法,說明我乃是五蘊等法假合,若加分析,則但有法而無我,是為我空法有論,屬小乘有教,又名初教。第二、二乘行人,初聞有教,雖解我空,尚執法有,佛為除彼等法執故,說諸部般若經,顯示一切法皆無自性,廓然大空,是為我法二空論,屬大乘空教。第三、佛恐行人,聞空教後,復起空執,一味執空,如此則無法可修,無佛道可成,落入斷滅空,於是又說解深密等經,演唯識三性等教,開示境無識有,圓成實性,非是斷滅,令悟入中道實相,是為境空心有論,屬大乘中道教。


三種有

相待有、假名有、法有。有是有名或有實的意思,相待有之待是對待之義,如對於長而有短,對於短而有長,對於境而有心,對於心而有境是;假名有之假是虛假不實之義,如假四大之和合名為瓶,假五蘊之和合名為人,即是有假名而無實體的意思;法有者,精神與物質方面的一切事物,都是由因緣和合而生,既由緣生便無自性,雖無自性,但不像兔角龜毛那樣只有名而無實。


三自性

依他起自性、徧計所執自性、圓成實性。諸法無自性,即諸法畢竟空,故三自性即三無性。三性本不可立,然為悟他故,設此三自性以說明之。見三性條。


二邊

1.指常斷二邊見。無常誤認為有常是常見;非滅誤認為斷滅是斷見。2.有邊和無邊。邊是邊際的意思。世間一切的事物,必假眾緣和合而生,無有自性,雖無自性,但不能說是無,是名有邊;又世間一切的事物,即假眾緣和合而生,原無自性無自性,則一切法皆空,不能說是有,是名無邊。


依他

依他起性的簡稱,為三性之一。萬法無自性,不能單獨的生起,須依靠眾緣的具備,才能生長,名依他起性。


十住心

是密宗的教相判釋。一、異生羝羊心,異生,謂凡夫,凡夫不辨善惡,但念淫食,如彼羝羊,此即三惡趣的修因。二、愚童持齋心,即由外因緣發起善心,或行世善,或持五戒,此即人間之果報。三、嬰童無畏心,即求生天上,離惡趣苦,或修十善,此是大乘的住心。(以上三心,為世間住心,在佛法五乘中,屬人天乘。)四、唯蘊無我心,即已空人我,唯存五蘊,此是聲聞乘的住心。五、拔業因種心,即觀十二因緣,拔惑業因緣之種,出於三界,此是緣覺乘的住心。(以上二心,均屬小乘教。)六、他緣大乘心,即起度他之無緣大悲,此是法相宗的住心。七、覺心不生心,即起八不之正觀,無知心性本來清淨,不生不滅,此是三論宗的住心。(以上二心,均屬三乘教。)八、一道無為心,一道即一乘法,生佛不二,境智圓融,無相無為,一道清淨,此是天台宗的住心。九、極無自性心,緣起無自性無自性之極致,則事事無礙,此是華嚴宗的住心。(以上二心,均屬一乘教。)十、秘密莊嚴心,秘密莊嚴即曼荼羅,此是真言宗的住心,是為金剛乘教。


無住

無所住著的意思。法無自性無自性故,無所住著,隨緣而生。


萬法無滯

一切諸法都以空無自性為性,空性是一如不變的,由此不變的緣故,所以萬法即真如而畢竟無滯了。


諳法皆空

謂諸法皆無自性,當體即空。


諸法畢竟空

有為無為諸法畢竟空無的意思。有為法乃因緣所生,只有假相幻用,空無自性,故畢竟空,無為法連假相幻用都無,是智觀上假說名義,所以也是畢竟空。


迷悟一如

1.迷與悟都無自性無自性即是空,大家空的體性一樣,故謂一如,這是空宗所顯的意義。2.迷如冰,悟如水,迷悟同屬一體,叫做一如,這是性宗所顯的意義。


[國語辭典(教育部)]
自性

ㄗˋ ㄒㄧㄥˋ
佛教用語:(1) 謂事物的本體、本質。《維摩詰所說經.卷上.弟子品第三》:「知諸法如幻相,無自性、無他性,本自不然,今則無滅。」(2) 謂事物的存在狀態。《成唯識論.卷八》:「初能遍計自性云何?有義:八識及諸心所有漏攝者皆能遍計,虛妄分別為自性故;皆似所取、能取現故;說阿賴耶以遍計所執自性妄執種為所緣故。」


四大皆空

ㄙˋ ㄉㄚˋ ㄐㄧㄝ ㄎㄨㄥ, 1.佛教用語。佛教以地、水、火、風四大為構成物質的元素。四大皆空謂構成一切萬物 的元素都非實有,無自性

2.一切都虛空而一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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