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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八十一科

(名數)大藏一覽三引指要錄曰:注出般若名相八十餘科,庶發披閱者智智爾:

一、五蘊,二、六根,三、六塵,四、六識,五、六觸,六、六緣所生,七、四緣,八、六大,九、十二因緣,十、六度,

十一、我者,十二、生者,十三、壽者,十四、命者,十五、有情者,十六、養育者,十七、眾數者,十八、作者,十九、使作者,二十、起者,

二十一、使起者,二十二、受者,二十三、使受者、二十四,見者,二十五、知者,二十六、二十空,二十七、四諦,二十八、真如,二十九、法界,三十、法性,

三十一、不虛妄性,三十二、不變易性,三十三、平等性,三十四、離生性,三十五、法定,三十六、法住,三十七、實際,三十八、虛空界,三十九、不思議界,四十、四靜慮,

四十一、四無量,四十二、四無色定,四十三、八解脫,四十四、八勝處,四十五、九次第定,四十六、四念處,四十七、四正勤,四十八,十處,四十九、四神足,五十、五根,

五十一、五力,五十二、七覺支,五十三、八聖道支,五十四、空解脫門,五十五、無相解脫門,五十六、無願解脫門,五十七、菩薩十地,五十八、五眼,五十九、六通,六十、十力,

六十一、四無畏,六十二、四無礙解,六十三、大慈,六十四、大悲,六十五、大喜,六十六、大捨,六十七、十八不共法,六十八、無忘失法,六十九、恒住捨性,七十、一切智,

七十一、道相智,七十二、一切相智,七十三、一切陀羅尼門,七十四、一切三摩地門,七十五、預流果,七十六、一來果,七十七、不還果,七十八、阿羅漢果,七十九、獨覺菩提,八十、一切菩薩摩訶薩行(自覺覺他),

八十一、諸佛無上正等菩提(因圓果滿)。


共法

(術語)又曰共功德。對於不共法而言。謂佛所具之功德中,與其餘聖者及異生共之者。俱舍論二十七曰:「世尊復有無量功德,與餘聖者及異生共,謂無諍願智無礙解通靜慮無色等持無量解脫勝處處等。隨其所應,謂前三門唯共餘聖,通靜慮等亦共異生。」


十真如

(名數)菩薩十地所得之十真如也。一行真如,此真如為我法二空所顯,一法無所不在,故名行。二最勝真如,此真如具足無邊之德,於一切法為最勝,故名最勝。三勝流真如,此真如所流之教法極為殊勝,故名勝流。四無攝受真如,此真如無所繫屬,非我執等之依所取,故名無攝受。五無別真如,此真如無差別之類,非如眼等之有異類,故名無別。六無染淨真如,此真如本性無染,非後方為淨,故名無染。七法無別真如,此真如多數法種種安立無別異,故名法無別。八不增減真如,此真如離增減之執,非隨淨染而有增減,故名不增減。又名相土自在所依真如,以若證得此真如已,現身相現國土自在故也。九智自在所依真如,若證得此真如已,則於無礙解得自在,故名。十業自在等所依真如,若證得此真如已,則於一切神通之作業陀羅尼定門,皆得自在,故名。真如之性,實無差別,今隨勝德而假立十種。菩薩於初地中已達一切而能證行,然猶未圓滿,故為使圓滿後後建立之。見唯識論十。

(名數)見真如條。


十重障

(名數)別教之菩薩於十地所漸斷之十種重障也。一、異生性障,異生性者,以分別起之二障而名,以此二障之種子,建立凡夫異生性故也。菩薩初地之入心入於見道,即斷此障,以捨異生性而得聖性也。二、邪行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及所知障所起犯三業也。所知障障二地極淨之尸羅戒故入二地時,便能永斷。三、闇鈍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所聞思修法忘失之障也。此障障三地之勝定與總持及其所發之殊勝三慧,故入三地時,便能永斷。四、微細煩惱現行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攝於與第六識俱之身見等,為最下品故,不作意緣故,遠隨現行故,說名微細。彼障四地菩提分法,入四地時,便能永斷。五、於下乘般涅槃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厭生死,樂趣涅槃,同下二乘,厭苦欣滅,彼障五地無差別道,入五地時,便能永斷。六、麤相現障行,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執有染淨麤相現行,障六地無染淨道,入第六地時,便能永斷。七、細相現行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執有生滅細相現行,障七地妙無相道入七地時,便能永斷。八、無相中作加行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無相觀不任運起,前之五地有相觀多,無相觀少,第六地無相觀多,有相觀少,第七地中純無相觀,雖恒相續而尚有加行,由無相中有加行故,未能任運現相及土,如是加行,障八地中無加行道,故得入八地時便能永斷。九、利他中不欲行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於利樂有情事中,不欲勤行,樂修己利,障九地四無礙解,入九地時,便能永斷。十、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所知障中信生一分,令於諸法中不得自在,障十地大法智雲及所含藏所起之事業,入十地時,便能永斷。說見成唯識論九。


善慧地

(術語)菩薩十地中第九地之名。得四無礙解於十方演說一切法之位也。新譯仁王經下曰:「得四無礙解。一音演一切,聞者悉歡喜,名為善慧地。」唯識論九曰:「善慧地,成就微妙四無礙解,能十方善說法故。」


四無礙

(名數)四無礙解或四無礙辯之略。


四無礙智

(術語)與無礙解同。


四無礙解

(術語)又云四無礙智,四無礙辯。是為諸菩薩說法之智辯,故約於意業而謂為解,謂為智,約於口業而謂為辯。一法無礙,名句文能詮之教法名為法,於教法無滯,名為法無礙。二義無礙,知教法所詮之義理而無滯,名為義無礙。三辭無礙,又云詞無礙。於諸方言辭通達自在,名為辭無礙。四樂說無礙,又云辯說無礙。以前三種之智為眾生樂說自在,名為樂說無礙。又契於正理起無滯之言說,名為辯無礙。無滯之言說即辯也。智度論二十五曰:「四無礙智者:義無礙智,法無礙智,辭無礙智,樂說無礙智。」涅槃經十七曰:「菩薩摩訶薩,能如是知得四無礙:法無礙,義無礙,辭無礙,樂說無礙。」仁王經下曰:「得無礙解,法義詞辯,演說正法。」俱舍論二十七曰:「無礙解總說有四:一法無礙解,二義無礙解,三詞無礙解,四辯無礙解。」法華玄贊二曰:「四辯者,即四無礙解。」


四無礙辯

(術語)與無礙解同。


四辯

(術語)見無礙解條。


塞迦

(術語)梵字。Ska。四十二字門之一。又作娑迦,索迦,歌,或作阿娑迦。此字雖無阿字形,然為悉曇合字轉聲,當開口出聲時。常帶阿之聲而呼為阿娑迦。新華嚴經七十六曰:唱娑迦字時,入般若波羅蜜門,名廣大藏無礙辯光明輪照。」入法界品四十二字觀門曰:「唱塞迦字時,入無著無礙解脫地獄光明輪普照般若波羅蜜門,悟一切法積聚蘊性不可得故。」又不空索神變真言經十四曰:「入塞迦字門解一切法聚積蘊性不可得故。」守護國界主陀羅尼經三曰:「娑迦字印,悟解一切蘊聚體故。」是即以梵語塞健陀Skandha有積聚即蘊之義,故轉釋塞迦之字義者也。


樂說無礙

(術語)見無礙解條。


樂說無礙智

(術語)四無礙智之一。又曰樂說無礙辯。就心言,名為智。就口言,名為辯。其體一也。新譯家謂為辯才無礙解


法無礙智

(術語)法無礙解又名法無礙智。見無礙解條。


法無礙解

(術語)見無礙解條。


禪定十種利益

(名數)修菩薩之行者,善能修習禪定,則萬緣俱息,定性現前,故獲此十種之利益:一,安住儀式。菩薩習諸禪定必須整肅威儀。一遵法式而行之,即久,則諸根寂靜,正定現前,自然安住而無所勉強,是為安住儀式。二,行慈境界。菩薩習諸禪定,常存慈愛之心,無傷殺之念,於諸眾生,悉使安穩,是為行慈境界。三,無煩惱。菩薩習諸禪定,諸根寂靜,則貪瞋凝等一切煩惱,自然不生,是為無煩惱。四,守護諸根。菩薩習諸禪定,定常當防衛眼等諸根,不為色等諸塵所動,是為守護諸根。五,無食喜樂。菩薩習諸禪定,既得禪悅之味,以資道體,雖無飲食之奉,亦自然欣豫。是為無食喜樂,六,遠離愛欲。菩薩修習禪定。寂默一心,不使散亂。則一切愛欲之境,悉無染著,是為遠離愛欲。七,修禪不空。菩薩習諸禪定,雖獲諸禪之功德,證真空之理,然不墮於斷滅之空,是為修禪不空。八,解脫魔。菩薩習諸禪定,則能遠離生死一切之魔網,悉皆不能纏縛,是為解脫魔。九,安住佛境。菩薩習諸禪定,開發無量之智慧,通達甚深之法義,於佛知見。自然明了,故心心寂滅,住持不動,是為安住佛境。十,解脫成熟。菩薩習諸禪定,一切惑業,不能撓亂,行之既久,則無礙解脫,自然圓熟,是為解脫成熟。見月燈三昧經七。


義無礙解

(術語)舊譯曰義無礙智。新譯曰義無礙解


辯無礙解

(術語)四無礙解之一。


[佛光阿含藏]
四辯才

又作四無礙辯、四無礙解,即法無礙、義無礙、辭無礙、樂說無礙。參閱增一阿含苦樂品第五經(大二‧六五六下)。


四辯

又作四無礙解、四無礙辯、四無礙智,指四種無礙自在的解智。即:(一)法無礙解,(二)義無礙解,(三)詞無礙解,(四)樂說無礙解

即法辯、義辯、辭辯、應辯。法辯即能說諸法名稱;義辯即明諸法義理;辭辯即妙用一切語辭;應辯即知眾生之所欲,說法自在。參閱增一阿含苦樂品第二五六經(佛光二‧七六○)。

又作四無礙解(catu-patisambhidā)(巴)。巴利本(Vibh. vol. 1, p.293)作:「於義之智為義無礙解,於法之智為法無礙解,於其法之辭、說明為詞無礙解,於諸智之智為辯無礙解。」


[阿含辭典(莊春江)]
四辯

另譯作「四辯才、四無礙解、四無礙辯」,即「法辯(分別諸法)、義辯(分別其義)、詞辯(分別詞句)、應辯(很有自信地提出看法而不怯弱)」。


四辯才

又作「四無礙辯、四無礙智、四無礙解、四無礙」,即「法無礙辯、義無礙辯(義理無礙)、辭無礙辯、辯無礙辯」。


[佛光大辭典]
八十一科

乃指大藏一覽集卷三所錄之般若名相八十一科。此即:五蘊、六根、六塵、六識、六觸、六緣所生、四緣、六大、十二因緣、六度、我者、生者、壽者、命者、有情者、養育者、眾數者、作者、使作者、起者、使起者、受者、使受者、見者、知者、二十空、四諦、真如、法界、法性、不虛妄性、不變易性、平等性、離生性、法定、法住、實際、虛空界、不思議界、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定、八解脫、八勝處、九次第定、四念處、四正勤、十遍處、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支、空解脫門、無相解脫門、無願解脫門、菩薩十地、五眼、六通、十力、四無畏、四無礙解、大慈、大悲、大喜、大捨、十八不共法、無忘失法、恒住捨性、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一切陀羅尼門、一切三摩地門、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阿羅漢果、獨覺菩提、一切菩薩摩訶薩行(自覺覺他)、諸佛無上正等菩提(因圓果滿),共八十一科。 p267


十重障

指十地菩薩所斷之十種重障,單稱十障。即:(一)異生性障,依煩惱、所知二障分別起之種子而立異生性,障無漏之聖性,入初地見道斷之。(二)邪行障,所知障中俱生之一分及其所起而誤犯之三惡行,乃障極淨之尸羅,入第二地斷之。(三)闇鈍障,所知障中俱生起之一分,令忘失聞思修之法,能障勝定、總持及其所發之三慧,入第三地斷之。(四)微細煩惱現行障,執著諸法實有,無始以來隨身現行,能障四地之菩提分法,入第四地斷之。(五)於下乘般涅槃障,厭生死,樂趣涅槃,障無差別之道,入第五地斷之。(六)粗相現行障,乃執有苦集之染及滅道之淨等粗相而現行之障,能障無染淨道,入第六地斷之。(七)細相現行障,執有生滅之細相而現行之障,乃障妙空無相之道,入第七地斷之。(八)無相中作加行障,令無相觀不任運起,尚有加行之故,障無加行道,入第八地斷之。(九)利他中不欲行障,不欲勤行利樂有情之事,而樂修利己之事,障四無礙解,入第九地斷之。(十)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乃於諸法中不得自在,能障大法智雲及所含藏並所起之事業,入第十地斷之。於十地中修十勝行以斷此十重障,能證得十真如,故菩薩至第十地於法雖得自在,但尚有微細之所知障及任運煩惱障之種子,若斷此等餘障方能入如來地,加此一重障,合稱十一重障。〔解深密經卷四、成唯識論卷九、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八〕(參閱「十地斷障證真」426、「真如」4197) p462


十解脫

十種解脫之意。(一)菩薩離繫縛之相有十種之別。即:(一)煩惱解脫,(二)邪見解脫,(三)熾然解脫,(四)陰界入解脫,(五)超出聲聞緣覺地解脫,(六)無生法忍解脫,(七)不著一切佛剎一切眾生一切諸法解脫,(八)住無量無邊諸菩薩住解脫,(九)離一切菩薩行住如來地解脫,(十)於一念中悉能了知一切三世諸法解脫。〔舊華嚴經卷三十八、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

(二)指佛自在無礙相,類別為十種。又作十種不思議解脫。即舊華嚴經卷三十一所說,一切諸佛於一微塵中悉能普現不可說不可說諸佛之出世乃至一切諸佛於一微塵中普現三世一切諸佛之佛事等,總為十種無礙解脫。此乃相對於前者以離縛為菩薩之解脫,而謂作用無礙自在為如來之解脫。〔華嚴經玄搜記卷四末〕 p480


三念住

梵語 trīni smrty-upasthānāni。又作三念處、三意止。(一)為佛十八種不共法之一。佛以大悲攝化眾生,常住於三種之念,而無憂喜歡慼之情。即:(一)第一念住,謂眾生信佛、受行,如來亦不生歡喜之心,且常安住正念正智。(二)第二念住,謂眾生不信佛、不受行,如來亦不生憂惱,且常安住正念正智。(三)第三念住,謂眾生中有信與不信者,佛知之亦不生歡慼之心,且常安住正念正智。此三念住皆以念、慧為體,唯佛所具功德,乃二乘不能得。〔大毘婆沙論卷十七、俱舍論卷二十七、大智度論卷二十四〕 

(二)依身、受、心、法四念住之體而有如下三種分別,即:(一)自性念住,又作性念處。四念住各以慧為體,此慧有聞、思、修三種。(二)相雜念住,又作共念處、相應念處。以慧與所餘之俱有法為體。(三)所緣念住,又作緣念處、境界念處。以慧所緣之諸法為體。

故知四念住之體各具有此等三念住之別。另據大毘婆沙論卷一八七之說,三念住之中,自性念住及所緣念住不能斷除煩惱,唯有相雜念住能斷除煩惱。此外,四教義卷二謂,修三種念處,可成就三種羅漢,如修性念處,可成就慧解脫羅漢;修共念處,可成就俱解脫羅漢;修緣念處,可成就無礙解脫羅漢。〔雜阿毘曇心論卷五、俱舍論卷二十三、瑜伽師地論卷二十八、大智度論卷十九〕 p562


三教

將佛一代之聖教判別為三類。此種判教盛行於南北朝以後。(一)南北通用之頓教、漸教、不定教等化儀三教。(一)頓教,指不循順序次第,起始即說幽深教法之教,如華嚴經。(二)漸教,指由淺入深,由小至大,循序漸進之教法,如阿含經、般若經、涅槃經等。(三)不定教,又作偏方不定教、無方教。攝頓、漸,隨機隨時應變之教法,如勝鬘經、金光明經。

以上之漸教復有其教法層次,故產生三時教、四時教、五時教之說。虎丘山笈法師即分之為三教,謂自佛成道至十二年之中,講說諸法實有之道,稱為有相教,如阿含經;十二年後至法華時之中,講說諸法皆空之旨,稱為無相教;最後於雙樹林之時,有無雙照,而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闡提亦可作佛,稱為常住教。宗愛法師復於無相、常住之間加上同歸教,而成四教;莊嚴寺之僧旻亦同此主張。道場寺慧觀、定林寺僧柔、謝寺慧次等更於無相、同歸之間加上褒貶抑揚教(如淨名、思益等經),而成五教。至於不定教,則智顗分之為顯露不定、祕密不定二種,而各簡稱為不定教、祕密教、加上頓、漸二教,雖成化儀四教,實則仍不出頓漸不定三教。又法華玄義卷十雖載稱此三教南北通用,恐係江南諸師所立,故又有「南中三教」之稱。其中,頓漸二教乃慧觀首立,唯其說法起源甚早。至於不定教,則係後人添加,首倡者不詳。〔大品經遊意(吉藏)、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一、法華玄義釋籤講義卷十(慧澄)、大乘義章卷一、三論玄義〕

(二)北魏慧光(世稱光統律師)所立之漸教、頓教、圓教。又稱光統三教。(一)漸教,為根機未熟者按淺深順序說教,如先說無常,後說常,先說空,後說不空。(二)頓教,為利根者於一法門具說常無常、空不空。(三)圓教,為上臻佛境者說如來之無礙解脫、究竟果海、圓極祕密等自在法門,如華嚴經即是。立華嚴經為圓教即以慧光為嚆矢。〔華嚴經探玄記卷一、華嚴經疏鈔玄談卷四、華嚴經搜玄記卷一本、華嚴五教章卷一〕

(三)地論宗所立之立相教、捨相教、顯真實教。(一)立相教,為二乘之人所說有相之教。(二)捨相教,大品等經廣明無相之理,故稱捨相。(三)顯真實教,華嚴等經顯示真實,故稱顯真實教。此說創於慧光之後。〔大乘玄論卷五〕

(四)南山道宣所立之性空教、相空教、唯識圓教。(一)性空教,諸法性空無我,以此理照心,是為小乘。(二)相空教,諸法本相是空,唯情妄見,以此理照用,為小菩薩,屬大乘淺教,如般若經等。(三)唯識圓教,諸法外塵本無,實唯有識,此理深妙,唯意緣知,悉攝一切大乘深義,如華嚴、法華、楞伽等經,攝大乘等論均屬之。以上,前二者為權教,後者是實教。又依此三教而立之三觀稱性空觀、相空觀、唯識觀。〔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中四懺六聚法篇、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中四之三、八宗綱要卷上〕

(五)宋代贊寧所立之顯教、密教、心教。(一)顯教,指諸乘之經律論等,以迦葉摩騰為始祖。(二)密教,指瑜伽、灌頂、五部、護摩、三密、曼拏、輪法等,以金剛智為始祖。(三)心教,指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之禪法,以菩提達磨為始祖。〔宋高僧傳卷三〕

(六)真諦三藏依金光明經(合部金光明經卷二業障品)等所立之轉法輪、照法輪、持法輪。佛成道後七年中於鹿野苑講說四諦之理,稱為轉法輪。七年後在舍衛國說般若等,以空照有,此時具有轉、照二輪。三十年後入涅槃前,在毘舍離國為真常之菩薩說解節經等,空有雙照,此時具有轉、照、持三輪。此為真諦解節經疏之說,出於圓測之解深密經疏卷五、華嚴經疏卷一。又解深密經疏卷五載,真諦之部宗異論記立小乘法輪、大乘法輪、一乘法輪等三教。初法輪即三藏教,僅指小乘,即阿含經;第二法輪通於大小二乘,即涅槃經;第三法輪僅指大乘,即華嚴、般若等經。此為轉、照、持三法輪之別說。

(七)嘉祥寺吉藏所立之根本法輪、枝末法輪、攝末歸本法輪。(一)根本法輪,指華嚴經。此經乃佛成道最初所說。(二)枝末法輪,即為小乘等後所說之經。(三)攝末歸本法輪,指法華經。此經乃佛成道四十年後,說會三歸一之理。(參閱「三轉法輪」694)

(八)唐代玄奘所立之有教、空教、中道教。為法相宗之教判。(一)有教,初時於鹿苑等處轉小乘四諦之法輪,說「我空法有」之旨。(二)空教,第二時於靈鷲山等說諸部般若,述「諸法皆空」之旨。(三)中道教,第三時說深密等經,破有、空二執,而明中道之旨。華嚴五教章中則以此三時分別為轉、照、持等三法輪。又依華嚴經探玄記卷一載,印度戒賢論師立第一時「人空法有」(有教),第二時「諸法皆空」(空教),第三時「非有非空」(中道教),與玄奘所立三教之內容相同。〔起信論義記序〕(參閱「三法輪」573、「三時教」596)

(九)印度智光論師依般若經、中觀論等立三時教,以第三之無相大乘為了義教。謂佛初時於鹿野苑為諸小根說四諦等小乘之法,明「心境俱有」之旨。第二時中為中根者說法相大乘,明「境空心有唯識」之理。第三時為上根說無相大乘,明「心境俱空、平等一味」之義,即般若等之義。〔華嚴經探玄記卷一、起信論義記序〕

除以上九種就佛法內容而判教外,我國亦常以佛、儒、道並稱三教,日本則是佛教、神道教、儒教並稱三教。此三教在中日歷史上曾有混同之現象,然同時亦有彼此排斥之事例。(參閱「三教論衡」612) p609


大乘無生方便門

全一卷。撰者不詳。今收於大正藏第八十五冊。內容係從我國北宗禪之立場論述入道之五門。開頭所標示之五門為本書之大綱,即:(一)總彰佛體,(二)開智慧門,(三)顯示不思議法,(四)明諸法正性,(五)自然無礙解脫道。其次舉示四弘誓願、勸請、懺悔等之作法及淨心眼等。復分別論述五門,即:(一)總彰佛體,論述佛之語義、平等法身、佛界、如來之意義、法報化三身、寂照之用等。(二)開智慧門,係論述由定發慧,得方便至大涅槃開智慧門之凡夫、二乘、菩薩等三種人,並解說聞不聞、音聲佛事、善知識、涅槃、根本智、後得智、慧縛與慧解,及法華、華嚴、金剛等三經。(三)顯示不思議法,論說維摩經之不可思議解脫法門、四大海水入毛孔、促一劫為七日等。第四僅餘殘卷,敘述諸法正性,以下則缺文。本書有敦煌千佛洞舊藏寫本,為大英博物館所藏(史坦因第二五○三號)。〔北宗禪─敦煌本發現によりて明瞭となれる神秀の思想(久野芳隆,大正大學學報三○‧三一)、大乘五方便の研究(增永靈鳳,印度學佛教研究六)〕 p826


小部

巴利名 Khuddaka-nikāya。巴利文經藏五部之一。無完整之漢譯本。共收經典十五部,即小誦、法句經、自說經、如是語經、經集、天宮事經、餓鬼事經、長老偈、長老尼偈、本生經、義釋經、無礙解道經、譬喻經、佛史經、若用藏。(參閱「屈陀迦尼迦耶」3191、「南傳大藏經」3748) p938


尸迦

悉曇字 (ska)。悉曇四十二字門之一。又作塞迦、娑迦、歌。光讚般若經卷七、大品般若經卷五均取梵語 skandha(意譯聚、蘊)之字首,而將 ska 解釋為「一切諸法不得五陰」、「諸法聚不可得」等義;放光般若經卷四則釋之為「法性」。六十華嚴卷五十七謂,唱尸迦字時,入於般若波羅蜜門,稱為諸地滿足無著無礙解脫光明遍照(梵 bhūmi-garbhāsajga-pratisamvit-prabha-cakra-spharana)。〔大般若經卷四一五、守護國界主陀羅尼經卷三陀羅尼品、大方廣佛華嚴經入法界品四十二字觀門、大智度論卷四十八〕 p943


五十三參

又作善財童子五十三參。據華嚴經入法界品載,善財童子遍求法門要義,初參文殊師利菩薩,復遊行南方,先參德雲比丘,次第輾轉指示,終參普賢菩薩,即得一切佛剎微塵數三昧門。善財如是歷一百十城,參五十三位善知識,故稱為五十三參。

即:(一)參德雲比丘(梵 Meghaśrī-bhiksu,又稱功德雲比丘、吉祥雲比丘),善財最初受文殊示教,往勝樂國妙峰山,參詣德雲比丘,請教如何學菩薩行,及如何於普賢行疾得圓滿,德雲比丘乃為其解說「憶念一切諸佛境界智慧光明普見法門」。(二)參海雲比丘(梵 Sāgara-megha),善財至海門國,參詣海雲比丘,海雲為其解說「諸佛菩薩行光明普眼法門」。(三)參善住比丘(梵 Su-pratisthita),善財至楞伽道邊海岸聚落,參詣善住比丘,善住即為其解說「普速疾供養諸佛成就眾生無礙解脫法門」。(四)參彌伽大士(梵 Megha-dramida,又稱彌伽良醫),善財至達里鼻茶國自在城,參詣彌伽大士,彌伽為其解說「妙音陀羅尼光明法門」。(五)參解脫長者(梵 Vimuktika-śresthin),善財漸次遊行十二年,至住林城,參詣解脫長者,長者為其解說「如來無礙莊嚴解脫法門」。(六)參海幢比丘(梵 Sāgara-dhvaja),善財至閻浮提畔利伽羅國,參詣海幢比丘,海幢為其解說「般若波羅蜜三昧光明」。(七)參休捨優婆夷(梵 Āśā),善財至海潮處普莊嚴國,參詣休捨優婆夷,休捨優婆夷為其解說「離憂安隱幢解脫法門」。(八)參毘目瞿沙仙人(梵 Bhīsmottara-nirghosa,又稱毘目多羅仙人),善財至那羅素國,參詣毘目瞿沙仙人,仙人為其解說「菩薩無勝幢解脫」。(九)參勝熱婆羅門(梵 Jayosmāya,又稱方便命婆羅門),善財至伊沙那聚落,參詣勝熱婆羅門。勝熱平素修諸苦行,求一切智。善財承其教,於登刀山、投火聚時,證得菩薩善住三昧及菩薩寂靜樂神通三昧。(十)參慈行童女(梵 Maītrāyanī,又稱彌多羅尼童女),善財至師子奮迅城,參詣慈行童女,慈行為其解說「般若波羅蜜普莊嚴法門」。(十一)參善見比丘(梵 Su-darśana,又稱善現比丘),善財至三眼國,參詣善見比丘,善見為其解說「菩薩隨順燈解脫法門」。(十二)參自在主童子(梵 Indriyeśvara,又稱釋天主童子),善財至名聞國河渚中,參詣自在主童子,自在主為其解說「一切工巧大神通智光明法門」。(十三)參具足優婆夷(梵 Prabhūtā,又稱自在優婆夷),善財至海住大城,參詣具足優婆夷,具足為其解說「菩薩無盡福德藏解脫法門」。(十四)參明智居士(梵 Vidvan,又稱甘露頂長者),善財至大興城,參詣明智居士,明智為其解說「隨意出生福德藏解脫法門」。(十五)參法寶髻長者(梵 Ratna-cūda,又稱法寶周羅長者),善財至師子大城,參詣法寶髻長者,法寶髻為其解說「菩薩無量福德寶藏解脫法門」。(十六)參普眼長者(梵 Samanta-netra,又稱普眼妙香長者),善財至藤根國普門城,參詣普眼長者,普眼為其解說「令一切眾生普見諸佛歡喜法門」。(十七)參無厭足王(梵 Anala,又稱滿足王),善財至多羅幢城,參詣無厭足王,無厭足王為其解說「菩薩如幻解脫」。(十八)參大光王(梵 Mahā-prabha),善財至妙光城,參詣大光王,大光王為其解說「菩薩大慈為首隨順世間三昧法門」。(十九)參不動優婆夷(梵 Acalā),善財至安住國,參詣不動優婆夷,不動為其解說「求一切法無厭足三昧光明」。(廿)參徧行外道(梵 Sarva-gāmin,又稱隨順一切眾生外道),善財至都薩羅城,參詣徧行外道,徧行外道為其解說「至一切處菩薩行」。(廿一)參鬻香長者(梵 Utpala-bhūti,又稱青蓮華香長者、優鉢羅華香長者),善財至廣大國,參詣鬻香長者,鬻香為其解說「調和一切香法」。(廿二)參婆施羅船師(梵 Vairocana,又稱自在海師),善財至樓閣大城,參詣婆施羅船師,婆施羅為其解說「大悲幢行」。(廿三)參無上勝長者(梵 Jayottama),善財至可樂城,參詣無上勝長者,無上勝為其解說「至一切處修菩薩行清淨法門」。(廿四)參師子頻申比丘尼(梵 Sijha-vijrmbhitā,又稱師子奮迅比丘尼),善財至輸那國迦陵迦林城,參詣師子頻申比丘尼,師子頻申為其解說「成就一切智解脫」。(廿五)參婆須蜜多女(梵 Vasumitrā,又稱婆須彌多女),善財至險難國寶莊嚴城,參詣婆須蜜多女,婆須蜜多為其解說「菩薩離貪際解脫」。(廿六)參鞞瑟胝羅居士(梵 Vesthila,又稱安住長者),善財至善度城,參詣鞞瑟胝羅居士,鞞瑟胝羅為其解說「菩薩所得不般涅槃際解脫」。(廿七)參觀自在菩薩(梵 Avalokiteśvara,又稱觀世音菩薩),善財至補怛洛迦山,參詣觀自在菩薩,菩薩為其解說「大悲行法門」。(廿八)參正趣菩薩(梵 Ananya-gāmin),善財於觀自在菩薩處參詣正趣菩薩,正趣為其解說「菩薩普疾行解脫」。(廿九)參大天神(梵 Mahā-deva),善財至墯羅鉢底城,參詣大天神,大天神為其解說「菩薩雲網解脫」。(卅)參安住地神(梵 Sthāvarā),善財至摩竭提國菩提場,參詣安住地神,安住為其解說「不可壞智慧藏法門」。(卅一)參婆珊婆演底主夜神(梵 Vasantī,又稱婆娑陀夜天、婆珊那演底主夜神),善財至摩竭提國迦毘羅城,參詣婆珊婆演底主夜神,主夜神為其解說「菩薩破一切眾生暗法光明解脫法門」。(卅二)參普德淨光主夜神(梵 Samanta-gambhīra-śrī-vimala-prabhā,又稱甚深妙德離垢光明夜天),善財至摩竭提國菩提場,參詣普德淨光主夜神,普德淨光為其解說「菩薩寂靜禪定樂普遊步解脫法門」。(卅三)參喜目觀察眾生主夜神(梵 Pramudita-nayana-jagad-virocanā,又稱喜目觀察眾生夜天),善財於菩提場右邊參詣喜目觀察眾生主夜神,喜目為其解說「大勢力普喜幢解脫法門」。(卅四)參普救眾生妙德夜神(梵 Samanta-sattva-trānojah-śrī,又稱妙德救護眾生夜天),善財於會中參詣普救眾生妙德夜神,夜神為其解說「普現一切世間調伏眾生解脫法門」。(卅五)參寂靜音海主夜神(梵 Praśānta-ruta-sāgaravatī,又稱寂靜音夜天),善財參詣寂靜音海主夜神,主夜神為其解說「念念出生廣大喜莊嚴解脫法門」。(卅六)參守護一切眾生主夜神(梵 Sarva-nagara-raksā-sambhava-tejah-śrī,又稱妙德守護諸城夜天),善財於菩提場如來會中參詣守護一切眾生主夜神,主夜神為其解說「甚深自在妙音解脫法門」。(卅七)參開敷一切樹花主夜神(梵 Sarva-vrksa-praphullana-sukha-sajvāsā,又稱開敷樹華夜天),善財參詣開敷一切樹花主夜神,主夜神為其解說「出生廣大光明解脫法門」。(卅八)參大願精進力救護一切眾生夜神(梵 Sarva-jagad-raksī-pranidhāna-vīrya-prabhā,又稱願勇光明守護眾生夜天),善財參詣大願精進力救護一切眾生夜神,夜神為其解說「教化眾生令生善根解脫法門」。(卅九)參妙德圓滿神(梵 Su-tejo-mandalarati-śrī,又稱妙德圓滿天),善財至嵐毘尼園,參詣妙德圓滿神,妙德為其解說「菩薩於無量劫遍一切處示現受生自在解脫法門」。(四十)參釋迦瞿波女(梵 Gopā,又稱瞿夷女),善財至迦毘羅城,參詣釋迦瞿波女,瞿波女為其解說「觀察菩薩三昧海解脫法門」。(四十一)參摩耶夫人(梵 Māyā),善財於大寶蓮華座上參詣摩耶夫人,摩耶為其解說「菩薩大願智幻解脫法門」。(四十二)參王女天主光(梵 Surendrābhā,又稱天主光童女、正念光童女),善財往天宮參詣王女天主光,王女為其解說「無礙念清淨莊嚴解脫」。(四十三)參徧友童子師(梵 Viśvā-mitra,又稱遍友童子),善財從天宮下,至迦毘羅城,參詣徧友童子師,別無指示,但言可參善知眾藝童子。(四十四)參善知眾藝童子(梵 Śilpābhijña),善財參詣善知眾藝童子,童子為其解說「四十二字母法門」。(四十五)參賢勝優婆夷(梵 Bhadrottamā),善財至摩竭提國婆怛那城,參詣賢勝優婆夷,賢勝為其解說「無依處道場解脫法門」。(四十六)參堅固解脫長者(梵 Muktā-sāra,又稱堅固長者),善財至沃田城,參詣堅固解脫長者,長者為其解說「無著念清淨莊嚴解脫」。(四十七)參妙月長者(梵 Su-candra),善財參詣妙月長者,妙月為其解說「淨智光明解脫法門」。(四十八)參無勝軍長者(梵 Ajita-sena),善財至出生城,參詣無勝軍長者,長者為其解說「菩薩無盡相解脫」。(四十九)參最寂靜婆羅門(梵 Śiva-rāgra,又稱尸毘最勝婆羅門),善財至城南法聚落,參詣最寂靜婆羅門,最寂靜為其解說「菩薩誠願語解脫」。(五十)參德生童子及有德童女(梵 Śrī-sambhava, Śrī-matī),善財至妙意華門城,參詣德生童子及有德童女二人,二人為其解說「菩薩幻住解脫」。(五十一)參彌勒菩薩(梵 Maitreya),善財至海岸國大莊嚴園中,於毘盧遮那莊嚴藏樓閣前參詣彌勒菩薩,彌勒為其解說種種法要,復開樓閣門,命善財入內。此樓閣廣博無量,同於虛空,善財於此聞不可思議微妙法音,即得無量諸總持門,住菩薩不可思議自在解脫,彌勒復令其參文殊師利菩薩。(五十二)參文殊師利菩薩(梵 Mañu-śrī),善財至普門國蘇摩那城時,文殊師利遙伸右手,過一百一十由旬,按善財頂,為其解說妙法,令得成就阿僧祇法門,具足無量大光明,復令入普賢行道場,於是善財渴仰欲參普賢菩薩。(五十三)參普賢菩薩(梵 Samanta-bhadra),善財於文殊師利所得三昧已,普攝諸根,一心求見普賢菩薩,於如來前眾會之中,見普賢菩薩坐寶蓮華師子之座,身上諸毛孔出光明雲,普賢菩薩即伸右手摩觸其頂,為其解說諸法,善財即得一切佛剎微塵數三昧門。(參閱「五十五善知識」1053、「善財童子」4888) p1048                 


五實

善導之觀經疏散善義中就深心列舉七種,其第七之深心,相對四重破人,而明四種信心,並就其中之上上信心,說明增長成就決定之原因,謂「由佛語真實決了義故,佛是實知、實解、實見、實證,非是疑惑心中語故」,日僧親鸞據此分別,稱為五實,即:(一)真實決了義,佛語不虛妄,故稱真實;決擇正理,究竟明了,故稱決了。(二)實知,指一切種智。一切種智,謂知一切事法差別之相,乃佛之智,故稱實知。(三)實解,謂四無礙。四無礙,即法無礙解、義無礙解、辭無礙解、樂說無礙解,此四者皆契實而解,故稱實解。(四)實見,謂佛眼。佛眼能究竟如來藏中之性相為常,知見一切諸法,其所見契實,故稱實見。(五)實證,謂大涅槃。即萬德圓滿之大般涅槃真實之極果,故稱為實;證得實果,故稱實證。〔愚禿鈔卷下〕 p1172


分別論

巴利名 Vibhavga-ppakarana。略稱毘崩伽(分別)。係由多方面分別解說一切法之作。為錫蘭分別上座部七論之一,一般認為係法聚論之續篇。乃僅次於「法集」之基礎論書。在有部諸論書中,法蘊足論最類於本書。本書共有十八分別(品),前十五分別概揭示經分別、論分別與問難三段;末三分別則分本母與廣釋二段而解說之。其次第如下:蘊、處、界、諦、根、緣相、念處、正勤、神足、覺支、道、定、無量、學處、無礙解、智、小事與法心等分別。本論之原文已整理出版,並有日譯本(南傳大藏經第四十六、四十七卷)。此外,佛授(A.P. Buddhadatta)將五世紀時佛音(梵 Buddhaghosa,巴同)對本論所作之注釋書「除癡迷論」(巴 Sammoha-vinodanī)之原文,整理出版(P.T.S. 1923)。〔善見律毘婆沙卷一、南方上座部論書解說、B.C. Law: A History of Pāli Literature〕 p1317


北宗五方便門

與「觀心」之說同為北宗禪思想之骨幹。略稱五方便、五方便門。出自於敦煌出土之大乘無生方便門,該書收於大正藏第八十五冊。五方便即指:(一)總彰佛體離念門,即依大乘起信論之說而彰顯佛體,遠離諸念。(二)開智慧門,即依法華經之教而開啟智慧之門。又稱不動門。(三)顯不思議門,即依維摩經之說而彰顯不可思議之解脫。(四)明諸法正性門,即依思益梵天所問經之說而明了諸法之正性。(五)了無異門,即依華嚴經之教而得自然無礙解脫。此五項法門皆藉經論之教說作為解脫得證之方便,故稱五方便門,為北宗禪法之特色。宗密之圓覺經大疏鈔卷三下(卍續一四‧二七七上):「拂塵看淨,方便通經。」 p1584


四無礙解

梵語 catasrah pratisajvidah。略作四無礙、四解、四辯。即指四種自由自在而無所滯礙之理解能力(即智解)及言語表達能力(即辯才)。均以智慧為本質,故稱為四無礙智;就理解能力言之,稱為四無礙解;就言語表達能力言之,稱為四無礙辯。又此為化度眾生之法,故亦稱四化法。

據俱舍論卷二十七載,即:(一)法無礙解(梵 dharma-pratisajvid),又作法無礙智、法無礙辯、法解、法無礙、法辯。謂善能詮表,領悟法之名句、文章,並能決斷無礙。(二)義無礙解(梵 artha-pratisajvid),又作義無礙智、義無礙辯、義解、義無礙、義辯。謂精通於法所詮表之義理,並能決斷無礙。(三)詞無礙解(梵 nirukti pratisajvid),又作詞無礙智、詞無礙辯、辭無礙智、辭無礙辯、詞解、詞無礙、辭無礙、詞辯、辭辯。謂精通各種地方方言而能無礙自在。(四)辯無礙解(梵 pratibhāna-pratisajvid),又作辯無礙智、辯無礙辯、樂說無礙解、樂說無礙智、樂說無礙辯、應辯。謂隨順正理而宣揚無礙;或亦稱樂說,係為隨順對方之願求而樂於為之巧說,故稱樂說。

據大毘婆沙論卷一八○載,法、義、詞、辯四無礙解,依次以修習數論、佛語、聲論、因論為加行;或法、詞二無礙解習外論,義、辯二無礙解習內論為加行。又於四無礙解之次第,舉出多說。如主張先起詞無礙解,次起法無礙解,再次起義無礙解,最後起辯無礙解;以先了達世俗之言詞,次了知詞所依之名、句等,其次了知名句所依之義趣,方得於理無礙應機說法。此外,成唯識論卷九認為四無礙解中,初地以上之菩薩僅得其中一部分,第九地得其四,至佛果時,始圓滿完成。〔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一、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五、品類足論卷五、大智度論卷二十五、卷五十、成實論卷十六、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五、法華經玄贊卷三、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四〕 p1778


共法

又作共功德。為「不共法」之對稱。指佛所具有之無量功德中,與其他聖者、異生所共通之功德法,稱為共法。如佛無量功德中之無諍、願智、四無礙解三法,阿羅漢等亦可得之;而五通、四靜慮等法,凡夫亦可得之。然此等功德法,雖與其他聖者等所共通,但以佛之功德最為殊勝自在。此外,一般共通之法則,亦稱共法。〔俱舍論卷二十七、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七十五、大毘婆沙論卷一七九〕 p2195


阿羅漢

梵語 arhat,巴利語 arahant。為聲聞四果之一,如來十號之一。又作阿盧漢、阿羅訶、阿囉呵、阿黎呵、遏囉曷帝。略稱羅漢、囉呵。意譯應、應供、應真、殺賊、不生、無生、無學、真人。指斷盡三界見、思之惑,證得盡智,而堪受世間大供養之聖者。此果位通於大、小二乘,然一般皆作狹義之解釋,專指小乘佛教中所得之最高果位而言。若廣義言之,則泛指大、小乘佛教中之最高果位。

據成唯識論卷三載,阿羅漢通攝三乘之無學果位,故為佛之異名,亦即如來十號之一。另據俱舍論卷二十四舉出,阿羅漢乃聲聞四果(四沙門果)之一,為小乘之極果。可分為二種,即:(一)阿羅漢向,指尚在修行階段,而趨向於阿羅漢果者。(二)阿羅漢果,指斷盡一切煩惱,得盡智而受世間大供養之聖者。證入此果位者,四智圓融無礙而無法可學,故稱無學、無學果、無學位;若再完成無學正見乃至無學正定之八聖道,以及無學解脫、無學正智等十種無漏法,則稱為十無學支。

關於阿羅漢之語義,據大智度論卷三、大乘義章卷十七本、翻譯名義集卷一、卷二等舉出殺賊、不生、應供三義,稱為阿羅漢三義,為自古以來最常見之說。即:(一)殺賊,賊,指見、思之惑。阿羅漢能斷除三界見、思之惑,故稱殺賊。(二)不生,即無生。阿羅漢證入涅槃,而不復受生於三界中,故稱不生。(三)應供,阿羅漢得漏盡,斷除一切煩惱,應受人天之供養,故稱應供。梵語 arhan,為梵語 arhat(阿羅漢)之單數主格,意譯受供養、受尊敬,故上述三義中,以應供一義較為適切。此外,慧遠於大乘義章卷二十末亦以應化一切眾生、斷盡諸惑等四義解釋阿羅漢。又善見律毘婆沙卷四則舉出打壞三界車輻、遠離一切惡業、無覆藏等五種阿羅漢之釋義。

另就阿羅漢之種類而論,聲聞四果中之阿羅漢,依其根性利鈍之差別,可分為六種。據雜阿毘曇心論卷五、俱舍論卷二十五等所舉,即:(一)退法阿羅漢,又作退相阿羅漢,指遭遇小惡緣即容易退失所得之果位者。(二)思法阿羅漢,又作死相阿羅漢,指由於憂懼退失果位而思自害者。(三)護法阿羅漢,又作守相阿羅漢,指能守護而不致退失果位者。(四)安住法阿羅漢,又作住相阿羅漢,指不退亦不進,而安住於果位者。(五)堪達法阿羅漢,又作可進相阿羅漢,指能迅速精進,而達於不動法者。(六)不動法阿羅漢,又作不壞相阿羅漢,指永不退失所得之法者。

上述六種阿羅漢中,前五種為鈍根者,故得時解脫或時愛心解脫,而後者係屬利根者,故得不時解脫或不動心解脫。詳言之,倘若能遇善因緣而得入定之解脫,稱為時解脫;隨時可入定,而無須等待某種特定因緣之解脫,稱為不時解脫。又善護自己所得之阿羅漢果,並解脫煩惱者,稱為時愛心解脫;不再由於煩惱而退失果位之解脫者,稱為不動心解脫。此外,不動法阿羅漢以其利根之形成,又分為兩種,即:(一)本來生就不動種性者,稱為不退法阿羅漢、不退相阿羅漢。(二)由精進修行而達不動法者,稱為不動法阿羅漢。此二者合上述之五者共為七種阿羅漢。若再加緣覺、佛,則總稱九種阿羅漢,又稱為九無學。

另據中阿含經卷三十、成實論卷一等所舉,以慧解脫、俱解脫取代緣覺、佛,而形成另一種九無學。其中,藉智慧力以解脫煩惱之阿羅漢,稱為慧解脫阿羅漢。若得滅盡定,而於心、智慧兩方面悉皆解脫之阿羅漢,則稱俱解脫阿羅漢。此二者再加無疑解脫阿羅漢(在俱解脫中通達一切文義,而得四無礙解者),則成三種阿羅漢。〔佛本行集經卷三十四、卷四十二、北本涅槃經卷十八、彌勒上生經、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十四、甘露味論卷上、大毘婆沙論卷九十四、法華義記卷一、成唯識論述記卷三末、法華義疏卷一、大日經疏卷一、翻梵語卷一、玄應音義卷八〕(參閱「九無學」147、「六種性」1302、「四向四果」1683) p3692


南傳大藏經

指錫蘭上座部所傳之巴利文大藏經。又作巴利三藏。原本僅稱三藏(巴 Ti-pitaka)。釋尊入滅後,摩訶迦葉等弟子結集三藏。至阿育王時,目犍連子帝須(巴 Moggaliputta-tissa)再次結集,編輯論事。王子摩哂陀(巴 Mahinda)復將其傳至錫蘭。現存南傳大藏經各典籍成立之年代不一,成立最遲之年代被推定為西元前二至一世紀。其內容如下:一、毘尼藏(巴 Vinaya-pitaka),即律藏:

(一)經分別(巴 Sutta-vibhavga)*

(二)犍度(巴 Khandhaka)*

(三)後篇(巴 Parivāra)二、修多羅藏(巴 Sutta-pitaka),即經藏:

(一)長部(巴 Dīgha-nikāya)*

(二)中部(巴 Majjhima-nikāya)*

(三)相應部(巴 Sajyutta-nikāya)*

(四)增支部(巴 Avguttara-nikāya)*

(五)小部(巴 Khuddaka-nikāya)

(1)法句(巴 Dhamma-pada)*

(2)譬喻(巴 Apadāna)

(3)自說(巴 Udāna)

(4)如是語(巴 Itivuttaka)*

(5)經集(巴 Sutta-nipāta)

(6)天宮事(巴 Vimāna-vatthu)

(7)餓鬼事(巴 Peta-vatthu)

(8)長老偈(巴 Thera-gāthā)

(9)長老尼偈(巴 Therī-gāthā)

(10)本生(巴 Jātaka)

(11)義釋(巴 Niddesa)

(12)無礙解道(巴 Patisambhidā-magga)

(13)佛種性(巴 Buddha-vajsa)

(14)所行藏(巴 Cariyā-pitaka)

(15)小誦(巴 Khuddaka-pātha)三、阿毘曇藏(巴 Abhidhamma-pitaka),即論藏:

(一)法集論(巴 Dhamma-savgani)

(二)分別論(巴 Vibhavga)

(三)界論(巴 Dhātu-kathā)

(四)人施設論(巴 Puggala-paññatti)

(五)雙論(巴 Yamaka)

(六)發趣論(巴 Patthāna)

(七)論事(巴 Kathā-vatthu)(*記號係類於現存漢譯大藏經者)

約西元前一世紀,始有南傳大藏經之注釋。隨著南傳上座部佛教向東南亞各國傳播,產生緬甸、泰國等國文字之藏經。一八八一年英國成立巴利聖典協會(Pāli TextSociety),將南傳大藏經及注釋之大部分以羅馬字校訂出版。此外另刊行英譯本南傳大藏經。日本方面於昭和十年至十六年(1935~1941),由高楠博士功績記念會將巴利聖典協會出版之巴利三藏翻成日文出版,題為「南傳大藏經」,全部七十冊,其中含有若干藏外書。藏外之注釋有三藏之直接注(巴 atthakathā)、復注(巴 tīkā,注之注)、復注之注(巴 anutīkā);藏外書則有綱要書、史傳書等。(參閱「大藏經」893) p3748        


善慧地

梵語 sādhumatī-bhūmi。為菩薩十地中之第九地。此地已得法無礙解、義無礙解、詞無礙解、樂說無礙解等四無礙解,能遍十方,以一音演說一切善法,使聞者生歡喜心;又於力波羅蜜行中,斷除利他門中之不欲行障,證得智自在所依真如。〔新譯仁王經卷下、成唯識論卷九〕(參閱「十地」419) p4895


普光三昧

坐禪觀想如來身,證得五神通、四無量、四無礙解,而至具足大光明之三昧。大寶積經卷八十九(大一一‧五一三中):「大精進菩薩持畫疊像,(中略)觀於如來,諦觀察已,作如是念:如來如是希有微妙(中略)。菩薩如是觀如來身,結加趺坐,經於日夜,成就五通,具足無量,得無礙辯,得普光三昧,具大光明。」又據八十華嚴十定品所說「十大三昧」中,第一即指普光三昧。 p4982


無垢三昧

梵語 vimala-samādhi。又作離垢三昧。指佛、菩薩離煩惱而得清淨之三昧。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八瑜伽處住品第四之二(大三○‧五六一下):「諸菩薩無礙解住,一切行相遍清淨已,(中略)得離垢等無量無數勝三摩地,作彼所作一切智智,殊勝灌頂後三摩地現在前故,得一切佛相稱妙座身諸眷屬。」三昧,又作三摩地、等持、定,指心集中統一於一境;亦指心集中統一於一境而修行之禪定,及因禪定而得之境界。於三昧之中,含有「止」與「觀」兩種特性;無垢三昧即以具有殊勝的「止」與「觀」為其特徵。此外,說一切有部將禪定分為有漏、無漏二種,認為異生(凡夫)所成就之禪定屬有漏,與聖者所成就之無漏禪定不同;其所謂無漏禪定即相當於無垢三昧。(參閱「三昧」580) p5099


無礙

(一)梵語 apratihata。又作無閡、無碍、無障礙、無罣礙、無所罣礙。謂無障礙。無礙有心無礙、色無礙、解無礙、辯無礙等區別。品類足論卷五載有四無礙解,法無礙解、義無礙解、詞無礙解、辯無礙解。大寶積經卷十四舉出三種無礙,(一)總持無所罣礙,略作總持無礙。謂菩薩得大總持(大陀羅尼),不失善法,不生惡法,於一切言語諸法分別知悉無礙。(二)辯才無所罣礙,略作辯才無礙。謂菩薩得大辯才,能隨機說大小乘法,悉皆通達。(三)道法無所罣礙,略作道法無礙。謂菩薩得大智慧,能通達大小乘法與世間語言文字。

新華嚴經卷五十六載,如相迴向位(十迴向之第八)之菩薩有眾生無礙用乃至力無礙用等十種自在作用(十無礙用);同經卷四十六說諸佛具十種無障礙住。此外,華嚴經疏卷一載,毘盧遮那佛身具如下十無礙:用周無礙、相遍無礙、寂用無礙、依起無礙、真應無礙、分圓無礙、因果無礙、依正無礙、潛入無礙、圓通無礙。華嚴經探玄記卷三載,蓮華藏世界具如下十無礙:情事無礙、理事無礙、相入無礙,相即無礙、重現無礙、主伴無礙、體用無礙、隱顯無礙、時處無礙、成壞無礙。華嚴法界玄鏡卷上有四法界之說,詳述理事無礙法界、事事無礙法界之相,謂無礙有圓融無礙(萬法圓融,互不障礙)與自在無礙(對一切障礙能自在衝破)二義。又佛之智慧稱無礙智;阿彌陀佛之光明稱無礙光(十二光之一);佛稱無礙人;一乘法稱無礙道。〔大品般若經卷十六、大智度論卷六、卷七十二、華嚴經疏卷四、卷十一、卷五十六〕

(二)(552~645)唐代僧。俗姓陳,生於成都。十歲至長安,依道安法師出家。天和三年(568)受具足戒。建德三年(574),北周武帝興法難,師遂隱遁。隋代開皇年間(581~600)復出,住永寧寺。後聽超法師講大智度論,又至長安學十地、阿毘曇等。大業二年(606),至洛陽四方館教授經論。五年,移住莊嚴寺。武德八年,返故居,修無相觀。貞觀十九年示寂,世壽九十四。

(三)(1590~1643)明代僧。歙州人,俗姓王。出家於黃山,依匡廬敬堂學經教。偶謁湛然澄公,悟別傳密旨,乃入湘鄉荊紫山隱居。崇禎十六年示寂,世壽五十四。 p5141


菩薩四法門

據如來不思議祕密大乘經卷十七去來品舉出菩薩度化眾生之四種法門,即:(一)智門,菩薩以大智慧善知一切眾生之根性,而隨順調伏,令其解脫。(二)慧門,菩薩以大妙慧為眾生分別宣說深法妙義,令其開發慧性,以了知萬法本來空寂。(三)陀羅尼門,陀羅尼,總持之義。菩薩以總持之法,隨順眾生而開導正信,令其滅諸惡行而行一切善法。(四)無礙解門,菩薩以無礙智解為眾生宣說無盡甚深法義,令其獲無礙解。 p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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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二乘

(一)指二種教法︰乘,運載之義。諸佛所說之教法,係運載行者從迷至悟,故稱之為乘。有多種涵義,茲分述如下︰

(1)聲聞乘與緣覺乘︰聲聞乘又稱弟子乘,緣覺乘又稱獨覺乘。《大毗婆沙論》卷一八○云(大正27‧906a)︰「若聲聞、獨覺亦得無礙解,(中略)若不爾者,二乘亦應不得無學。」即聲聞乘,謂運載聲聞行者,令進其行位,遂至灰滅涅槃之果地;緣覺乘,謂運載緣覺行者,令進其行位,亦至灰滅涅槃之果地。總言之,前者係四諦法,後者指十二因緣法。

大乘經典則以為此聲聞、緣覺二乘並未究竟,如《菩薩本行經》卷上云(大正3‧113b)︰「亦不求二乘之證,持是功德願求無上正真之道。」南本《涅槃經》卷十四云(大正12‧698b)︰「然(燃)大乘燈,離二乘燈。」因此,後世大乘論師也從二乘未究竟之見地持論。如無著《瑜伽師地論》卷七十三云(大正30‧701c)︰「然彼二乘,用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乘以為根本,(中略)如聲聞乘。獨覺亦爾,出無佛世而證正覺。」龍猛《菩提心論》云(大正32‧573a)︰「二乘之人,聲聞執四諦法,緣覺執十二因緣。(中略)二乘之人雖破人執,猶有法執。」

由此可見,自大乘立場而言,聲聞、緣覺二乘是不究竟的。因此,大乘家多將聲聞、緣覺一齊視之為小乘。

(2)小乘與大乘︰小乘,謂狹小的交通工具,即運載聲聞、緣覺至灰滅小果的人空、自利之教法。大乘,即大型的交通工具,指運載菩薩至涅槃大果的二空、二利之教法。《大智度論》卷九十三云(大正25‧711b)︰「佛法有二種︰小乘、大乘。」《攝大乘論》(真諦譯)卷中云(大正31‧121b)︰「譬如於大小乘中,佛世尊說人法二種。」

小乘的稱呼,原起自大乘家的貶稱,因此,亦有稱小乘為下乘,稱大乘為上乘或上衍。如《瑜伽師地論》卷七十九(大正30‧740a)︰「於下乘希求大乘,(中略)於大乘希求下乘。」《攝大乘論釋》(玄奘譯)卷一(大正31‧321c)︰「下乘上乘有差別故,則成二藏,(一)聲聞藏,(二)菩薩藏。」

另有以「聲聞乘」一語稱呼小乘,以「佛乘」或「菩薩乘」、「一乘」之語表大乘者。如《大智度論》卷四云(大正25‧85b)︰「欲辨二乘義故,佛乘及聲聞乘,聲聞乘狹小,佛乘廣大;聲聞乘自利自為,佛乘益一切。復次,聲聞乘多說眾生空,佛乘說眾生空、法空。(中略)摩訶衍如海,小乘牛跡水。」論中又立有聲聞道、菩提薩埵道二道,此亦是小乘道、大乘道之意。

又,《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八云(大正30‧733b)︰「若聲聞乘,若復大乘,唯是一乘。(中略)於大乘中,即說彼法同一法界,同一理趣。」此種將大乘直稱為一乘,原出自《解深密經》卷四〈地波羅蜜多品〉(大正16‧708a)︰「若聲聞乘,若復大乘,唯是一乘。」以及《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四(大正16‧508b)︰「唯說一乘法,是則為大乘。」

此外,小乘之中可區別為聲聞乘與緣覺乘,若再加上大乘,則可合稱為三乘。

(3)別教一乘與三乘︰此是華嚴宗所說。即法藏《華嚴五教章》卷一所云(大正45‧477a)︰「別教一乘別於三乘。如法華中,宅內所指門外三車,誘引諸子令得出者,是三乘教也。界外露地所授大白牛車,是一乘教也。」此中之別教一乘,指一佛乘。三乘則指聲聞、緣覺與菩薩等三乘。

(二)指上列二乘的修行者︰詳稱為二乘人或二乘機。此有二類︰(1)以聲聞乘、緣覺乘為所乘的聲聞人、緣覺人二乘。(2)以聲聞乘(小乘)、菩薩乘(大乘)為所乘的聲聞人、菩薩人二乘。

關於聲聞人、緣覺人之二乘的同異,慧遠於《大乘義章》卷十七(末)列出五種同、六種異。依其意,相同之五種即︰(1)見理同,即聲聞、緣覺二種人同見生空。(2)斷障同,即二種人同斷四住惑、離分段身。(3)修行同,即二種人同修三十七道品法。(4)得果同,即二種人同得盡智無生智果。(5)證滅同,指二種人同證有餘、無餘二涅槃。

六種差異即︰(1)根異,聲聞為鈍根,緣覺是利根。(2)所依異,即聲聞依師而緣覺不依。(3)藉緣異,聲聞藉教法之緣而得道,緣覺藉事相之現緣而開解。(4)所觀異,聲聞觀察四諦之法,緣覺則觀察十二因緣。(5)向果異,聲聞是四向四果,緣覺是一向一果。(6)通用異,聲聞以二千國土為神通境界,緣覺以三千國土為其境界。

此外,就二乘之異同,智顗 4《法華文句》卷七(下)列有六種相同︰同出三界、同盡無生、同斷正使、同得有餘、同得一切智、同名小乘。以及十種差異︰行因久近、根利鈍、從師獨悟、無悲鹿羊、有相無相、觀略廣、能說得四果法不能說法得煖法、在佛世不在佛世、頓證漸證、多現通少說法聲聞不定。


二十二愚

指菩薩之十地及佛地所對治的二十二種愚癡。即(1)執著補特伽羅及法愚癡(執著我法愚);(2)惡趣雜染愚癡;(3)微細誤犯愚癡;(4)種種業趣愚癡;(5)欲貪愚癡;(6)圓滿聞持陀羅尼愚癡;(7)等至愛愚癡;(8)法愛愚癡;(9)一向作意棄背生起愚癡(純作意背生死愚);(10)一向作意趣向涅槃愚癡(純作意向涅槃愚);(11)現前觀察諸行流轉愚癡(現觀察行流轉愚);(12)相多現行愚癡;(13)微細相現行愚癡(細相現行愚);(14)一向無相作意方便愚癡(純作意求無相愚);(15)於無相作功用愚癡;(16)於相自在愚癡;(17)於無量說法無量法句文字後後慧辯陀羅尼自在愚癡;(18)辯才自在愚癡;(19)大神通愚癡;(20)悟入微細祕密愚癡;(21)於一切所知境界極微細著愚癡(於一切所知境極微細著愚);(22)極微細礙愚癡。

依《成唯識論》卷九所釋,二十二種愚癡相當於十地所斷的十重障,以及第十地的滿心金剛喻定現前時所斷的惑障。其中,(1)、(2)是約初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異生性障,後者是其障所發的惡趣業果。(3)、(4)是約第二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誤犯不故思的遮罪愚癡,後者是發自此愚癡所誤犯的三業。(5)、(6)是約第三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乃著於障礙勝地與修慧的五欲境而起的貪,後者則障礙總持與聞思二慧。

(7)、(8)是約第四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謂對所得的勝定起愛的愚癡,後者是對所依的深法起愛的愚癡。(9)、(10)是約第五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厭生死的愚癡,後者是樂涅槃的愚癡。(11)、(12)是就第六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取染相的愚癡,後者為灸相的愚癡。(13)、(14)是約第七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取流轉的細生相的愚癡,後者則是取還滅的細滅相的愚癡。

(15)、(16)是約第八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於無相用功用的愚癡,後者是於相不能任運自在的愚癡。(17)、(18)是約第九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對義、法、詞三種的無礙解不能自在的愚癡,後者是對辯無礙解不能自在的愚癡。(19)、(20)是約第十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對諸大神通不能自在的愚癡,後者則是對大法智雲和所含藏的功德不能自在的愚癡。(21)、(22)是就第十地的滿心、金剛喻定現前時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俱生起的微細所知障,後者則是俱生起的煩惱障種子。

〔參考資料〕 《解深密經》卷四〈地波羅蜜多品;《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八。


二十四緣

指促成諸法生起的二十四種條件。此一名相乃錫蘭分別上座部所特有。巴利七論中,至《發趣論》始說此二十四緣。按《無礙解道》說俱生、相互、所依、相應、不相應等五緣,《論事》第五品第八章說因緣、增上緣、俱生緣、根緣、道緣、食緣、所緣緣、修習緣、無間緣、等無間緣,該書第二章說相互緣,《法集論》說異熟緣、禪緣,《雙論》說前生、復生、有、非有、去、不去等諸緣,因此,可能是《發趣論》綜合諸說,而成此二十四緣。

此二十四緣名目如次︰因緣、所緣緣、增上緣、無間緣、等無間緣、俱生緣、相互緣、所依緣、依止緣、前生緣、後生緣、數數習行緣、業緣、異熟緣、食緣、根緣、靜慮緣、道緣、相應緣、不相應緣、有緣、非有緣、去緣、不去緣。

◎附︰《發趣論》文(摘錄)

(1)云何因緣﹖謂諸因對於因相應諸法及彼等起諸色,由因緣而為緣。

(2)云何所緣緣﹖謂色處對於眼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所緣緣為緣。聲處對於耳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所緣緣為緣。香處對於鼻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所緣緣為緣。味處對於舌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所緣緣為緣。所觸處對於身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所緣緣為緣。色處、聲處、香處、味處、所觸處對於意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所緣緣為緣。一切諸法對於意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所緣緣為緣。凡以如如諸法為緣,如如諸法即諸心心所法生,則如是如是諸法對於如是如是諸心心所法,由所緣緣而為緣。

(3)云何增上緣﹖謂欲增上對於欲相應諸法及彼等起諸色,由增上緣為緣。勤增上對於勤相應諸法及彼等起諸色,由增上緣為緣。心增上對於心相應諸法及彼等起諸色,由增上緣為緣。觀增上對於觀相應諸法及彼等起諸色,由增上緣為緣。凡以如如諸法為主,而如如諸法即諸心心所法生,則如是如是諸法對於如是如是諸心心所法,由增上緣而為緣。

(4)云何無間緣﹖謂眼識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無間緣為緣。意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無間緣為緣。耳識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無間緣為緣。意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無間緣為緣。鼻識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無間緣為緣。意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無間緣為緣。舌識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無間緣為緣。意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無間緣為緣。身識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無間緣為緣。意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無間緣為緣。前前諸善法對於後後諸善法,由無間緣為緣。前前諸善法對於後後諸無記法,由無間緣為緣。前前諸不善法對於後後諸不善法,由無間緣為緣。前前諸不善法對於後後諸無記法,由無間緣為緣。前前諸無記法對於後後諸無記法,由無間緣為緣。前前諸無記法對於後後諸善法,由無間緣而為緣。前前諸無記法對於後後諸不善法,由無間緣為緣。凡如如諸法無間而如如諸法即諸心心所法生,則為如是如是諸法對於如是如是諸法,由無間緣而為緣。

(5)云何等無間緣﹖謂眼識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等無間緣為緣。意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等無間緣為緣。耳識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等無間緣為緣。意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等無間緣為緣。鼻識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等無間緣為緣。意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等無間緣為緣。舌識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等無間緣為緣。意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等無間緣為緣。身識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等無間緣為緣。意界及彼相應諸法對於意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等無間緣而為緣。前前諸善法對於後後諸善法,由等無間緣為緣。前前諸善法對於後後諸無記法,由等無間緣為緣。前前諸不善法對於後後諸不善法,由等無間緣為緣。前前諸不善法對於後後諸無記法,由等無間緣為緣。前前諸無記法對於後後諸無記法,由等無間緣為緣。前前諸無記法對於後後諸善法,由等無間緣為緣。前前諸無記法對於後後諸不善法,由等無間緣為緣。凡如如諸法等無間而如如諸法即諸心心所法生,則為如是如是諸法對於如是如是諸法,由等無間緣為緣。

(6)云何俱生緣﹖謂四非有色法,互由俱生緣為緣。四大種,互由俱生緣為緣。入胎剎那,名之與色,互由俱生緣為緣。諸心心所法對於心等起諸色,由俱生緣為緣。四大種對於諸所造色,由俱生緣為緣。諸有色法對於諸非有色法,或時由俱生緣為緣,或時非緣。

(7)云何相互緣﹖謂四非有色蘊,由相互緣為緣。四大種,由相互緣為緣。入胎剎那,名之與色,由相互緣而為緣。

(8)云何依止緣﹖謂四非有色蘊,互由依止緣為緣。四大種,互由依止緣為緣。入胎剎那,名之與色,互由依止緣為緣。四大種對於諸所造色,由依止緣為緣。眼處對於眼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依止緣為緣。耳處對於耳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依止緣為緣。鼻處對於鼻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依止緣為緣。舌處對於舌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依止緣為緣。身處對於身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依止緣為緣。凡依止於某色而意界及意識界轉,則彼色對於意界意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依止緣而為緣。

(9)云何親依止緣﹖謂前前諸善法對於後後諸善法,由親依止緣為緣。前前諸善法對於後後隨分不善法,由親依止緣為緣。前前諸善法對於後後諸無記法,由親依止緣為緣。前前諸不善法對於後後諸不善法,由親依止緣為緣。前前諸不善法對於後後隨分善法,由親依止緣為緣。前前諸不善法對於後後諸無記法,由親依止緣為緣。前前諸無記法對於後後諸無記法,由親依止緣為緣。前前諸無記法對於後後諸不善法,由親依止緣為緣。補特伽羅亦由親依止緣為緣。床座亦由親依止緣而為緣。

(10)云何前生緣﹖謂眼處對於眼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前生緣為緣。耳處對於耳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前生緣為緣。鼻處對於鼻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前生緣為緣。舌處對於舌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前生緣為緣。身處對於身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前生緣為緣。色處對於眼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前生緣為緣。聲處對於耳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前生緣為緣。香處對於鼻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前生緣為緣。味處對於舌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前生緣為緣。所觸處對於身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前生緣為緣。色處、聲處、香處、味處、所觸處對於意界及彼相應諸法,由前生緣為緣。凡依止於某色而意界及意識界轉,則彼色對於意界及彼相應諸法,由前生緣而為緣,對於意識界及彼相應諸法,或時由前生緣為緣,或時非緣。

(11)云何後生緣﹖謂後生之諸心心所法對於前生之此身,由後生緣而為緣。

(12)云何修習緣﹖謂前前諸善法對於後後諸善法,由修習緣為緣。前前諸不善法對於後後諸不善法,由修習緣為緣。前前諸唯作無記法對於後後諸唯作無記法,由修習緣而為緣。

(13)云何業緣﹖謂善不善業對於異熟諸蘊及業果諸色,由業緣為緣。思對於諸相應法及彼等起諸色,由業緣而為緣。

(14)云何異熟緣﹖謂異熟之四非有色蘊,互由異熟緣為緣。

(15)云何食緣﹖謂段食對於此身,由食緣為緣。諸非有色食對於諸相應法及彼等起諸色,由食緣而為緣。

(16)云何根緣﹖謂眼根對於眼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根緣為緣。耳根對於耳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根緣為緣。鼻根對於鼻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根緣為緣。舌根對於舌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根緣為緣。身根對於身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根緣為緣。色命根對於諸業果色,由根緣為緣。諸非有色根對於相應諸法及彼等起諸色,由根緣而為緣。

(17)云何靜慮緣﹖謂諸靜慮支對於靜慮相應諸法及彼等起諸色,由靜慮緣而為緣。

(18)云何道緣﹖謂諸道支對於道相應諸法及彼等起諸色,由道緣而為緣。

(19)云何相應緣﹖謂四非有色蘊,互由相應緣為緣。

(20)云何不相應緣﹖謂諸有色法對於諸非有色法,由不相應緣為緣。諸非有色法對於諸有色法,由不相應緣而為緣。

(21)云何有緣﹖謂四非有色蘊,互由有緣為緣。四大種,互由有緣為緣。入胎剎那,名之與色。互由有緣為緣。諸心(與)心所法對於心等起諸色,由有緣為緣。(四)大種對於諸所造色,由有緣為緣。眼處對於眼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有緣為緣。耳處對於耳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有緣為緣。鼻處對於鼻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有緣為緣。舌處對於舌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有緣為緣。身處對於身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有緣為緣。色處對於眼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有緣為緣。聲處對於耳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有緣為緣。香處對於鼻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有緣為緣。味處對於舌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有緣為緣。所觸處對於身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有緣為緣。色處、聲處、香處、味處、所觸處對於意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有緣為緣。凡依止於某色而意界及意識界轉,則彼色對於意界及意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有緣而為緣。

(22)云何無有緣﹖謂等無間滅之諸心心所法對於現在諸心心所法,由無有緣而為緣。

(23)云何去緣﹖謂等無間去之諸心心所法對於現在諸心心所法,由去緣而為緣。

(24)云何不去緣﹖謂四非有色蘊,互由不去緣為緣。四大種互由不去緣為緣。入胎剎那,名之與色,互由不去緣為緣。諸心心所對於心等起諸色,由不去緣為緣。(四)大種對於諸所造色,由不去緣為緣。眼處對於眼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不去緣為緣。耳處對於耳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不去緣為緣。鼻處對於鼻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不去緣為緣。舌處對於舌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不去緣為緣。身處對於身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不去緣為緣。色處對於眼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不去緣為緣。聲處對於耳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不去緣為緣。香處對於鼻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不去緣為緣。味處對於舌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不去緣為緣。所觸處對於身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不去緣為緣。色處、聲處、香處、味處、所觸處對於意界及意界相應諸法,由不去緣為緣。凡依止於某色而意界及意識界轉,則彼色對於意界意識界及彼相應諸法,由不去緣而為緣。

〔參考資料〕 《清淨道論》第十七章〈說慧品〉;《南方上座部論書解說》;B. C. Law《A History ofPali Litterature》。


十地

大乘菩薩道的修行階位。大地能生長萬物,故佛典中常以「地」來形容能生長功德的菩薩行。「十地」即指十個菩薩行的重要階位。在佛典中,不同的經論,往往對十地的內容有不同的描述。茲舉四類如次︰

(一)梵文《大事》之十地

(1)難登(梵durārohā)

(2)結慢(梵baddhamānā)

(3)華飾(梵puṣpamaṇḍitā)

(4)明輝(梵rucirā)

(5)廣心(梵cittavistarā)

(6)具色(梵rūpavatī)

(7)難勝(梵durjayā)

(8)生緣(梵janmanideśa)

(9)王子位(梵yauvarājya)

(10)灌頂位(梵abhiṣeka)

(二)大乘初期之十地(四位)

(1)初發心(梵prathama-cittotpādika,發意)初發意

(2)治地(梵ādikarmika,淨地)

(3)應行(梵yogācāra,修行、進學)久發意

(4)生貴(梵janmaja)

(5)修成(梵pūrvayoga-sampanna,方便具足)

(6)正心(梵śuddhādhyāśaya,成就直心)

(7)不退轉(梵avaivartya,阿惟越致)不退轉

(8)童真(梵kumarabhūta,童子)

(9)法王子(梵yauvarājyatā,王子)

(10)灌頂(梵abhiṣekaprāpta,阿惟顏)一生補處


(1)乾慧地(suklavipasyana-bhumi,淨觀地)┐
(2)種姓地(gotra-bh.,性地) ──────┘凡 夫 ─┐
(3)八人地(astamaka-bh.,第八地)………………預流向 │
(4)見地(darsana-bh.,具見地)…………………預流果 │
(5)薄地(tanu-bh.)…………………………………一 來 │聲聞
(6)離欲地(viaraga-bh.)…………………………不 還 │
(7)已辦地(krtavi-bh.,已作地)…………………阿羅漢─┘
(8)辟支佛地(pratyekabuddha-bh.,獨覺地)───────緣覺
(9)菩薩地(bodhisattva-bh.)─┐
(10)佛地(buddha-bh.)────┘ …………………………佛菩薩


(四)華嚴十地

(1)歡喜地(梵pramuditā bhūmi,極喜地)

(2)離垢地(梵vimalā bh.)

(3)發光地(梵prabhākarī bh.,屆窮)

(4)焰慧地(梵arcismatī bh.,焰地)

(5)極難勝地(梵sudurjayā bh.,難勝地)

(6)現前地(梵abhimuhī bh.)

(7)遠行地(梵dūraṇgamā bh.)

(8)不動地(梵acalā bh.)

(9)善慧地(梵sādhumatī bh.,妙善地)

(10)法雲地(梵dharmameghā bh.)

關於十地的意義,各宗因所據教義有別,往往有不同的解說,茲依法相宗教義試釋華嚴十地如次︰

(1)歡喜地︰菩薩至此位捨離無始以來的異生性,初得聖性,具證人法二空理,能利益自他而生大喜,故名。

(2)離垢地︰菩薩至此位圓具淨戒,遠離煩惱垢,故名。

(3)發光地︰菩薩至此位成就勝定、大法、總持,發無邊妙慧光,故名。

(4)燄慧地︰菩薩至此位安住最勝菩提分法,燒煩惱薪,增智慧燄,故名。

(5)難勝地︰菩薩至此位,能令行相互違之真俗二智互合相應,故名。

(6)現前地︰菩薩至此位,住緣起智,進而引發染淨無分別的最勝智現前,故名。

(7)遠行地︰菩薩至此位,修行進入無相行,遠離世間及二乘的有相有功用,故名。

(8)不動地︰菩薩至此位,無分別智相續任運,不被相、用、煩惱等所動,故名。

(9)善慧地︰菩薩至此位,成就微妙四無礙辯,普遍十方,善說法門,故名。

(10)法雲地︰菩薩至此位,大法智雲含眾德水,如虛空覆隱無邊二障,使無量功德充滿法身,故名。

又,十地的滿心,名金剛喻定。因此位的定力能破一切煩惱,猶如金剛之能摧一切物,故名金剛喻定,又稱為金剛三昧或金剛心。若由此再開出一等覺位,則成四十二位。等覺為斷惑的最後位,是因位的最上位,與果上的妙覺僅差一等,次生即可補前佛處而作教主,故亦云補助位。但是,《瓔珞經》則稱為無垢地,以雖有煩惱餘習,然祇如微煙,有等於無,故名無垢地。

◎附一︰印順《成佛之道》第五章(摘錄)

菩薩因地中,已現證法性的,有十地,也叫十住地。初住地,名為「極喜地」,也譯作歡喜地。地是能生功德的意思;現證法性的,依法性能生種種無漏功德(所以也叫法界),如依地而生草木珍寶一樣。初地,是菩薩入見道的位次,現證法性。菩提心與法性相應,名勝義菩提心。分證了無上菩提,所以也可稱為(分證)成佛了。那時,歡喜已極,如初得定的,也歡樂踊躍一樣。菩薩初證聖性,得到了從來未有的出世心,嘗到了從來未有的離繫樂,觀察如來所有的一切功德,自己都有分,能得能成,所以得到無比的歡喜。由於通達法空性,也不再有「不活畏,死畏,惡道畏,大眾威德畏,惡名畏」了。進入初地的,名為「生諸如來家」。如來是一切佛;菩薩以智度為母,方便為父,分證了佛法身。從此能荷擔佛的家業,紹隆佛種不斷,真是佛子,所以說生如來家。凡是證法性的,就能斷煩惱。初地菩薩所斷的,是見道所斷的一切煩惱障,扼要的說︰「斷除三種結」──身見、戒禁取、疑。中觀者說︰我執法執,都是煩惱障,是大小二乘所共斷的。差別是︰聲聞直觀無我無我所,斷惑證真,不一定深觀法空,所以不能斷除習氣──所知障。而菩薩是︰初學就勝解法空性,深細抉擇,後觀無我無我所而證入法空性,所以也斷三結,而且能漸斷習氣,習氣淨盡就成佛了。約所修的菩薩行來說,當然是自利利他,廣修六度、四攝、無邊法門。但經中約特勝的意思說,初地菩薩的布施功德最為殊勝,也稱為布施波羅蜜多圓滿,初地菩薩是沒有一樣不能捨的。一地一地的功德,非常廣大,如《十地經》等詳說。龍樹菩薩曾略攝初地的功德說︰「初地名歡喜,於中喜希有;由三結滅盡,及生諸佛家。因此地果報,現前修施度,於百佛世界,不動得自在。於剡浮等洲,為大轉輪王;於世間恆轉,寶輪及法輪。」

第二地菩薩,在十波羅蜜多中,戒波羅蜜多偏勝,持戒功德,圓滿清淨。戒就是十善行,如《十地經》說︰二地菩薩,自修十善,也教人修十善。以大乘心行來廣行十善,達到身口意業的圓滿清淨,不再如初地那樣,還有微細誤犯的戒垢,所以名為「離垢地」。

初地──布施勝……修布施
二地──持戒勝……修十善
三地──忍辱勝……修禪定
四地──精進勝……修道品
五地──禪定勝……修四諦
六地──般若勝……修緣起


第三是「發光地」,在十度中,忍波羅蜜多偏勝,圓滿。為什麼叫發光﹖因為第三地菩薩,勤求佛法,得聞持陀羅尼,能受持一切佛法。又勤修定學──四禪、四無色定、四無量定。由於聞法及修定,慧力增勝,火一樣的光芒煥發,能除諸冥暗。如受持佛法,於佛法的不明,就去除了。入了深定,那邪貪、邪瞋、邪癡等闇蔽,也不會再起,心光更明淨了。

第四地菩薩,約修十波羅蜜多說,精進波羅蜜多圓滿了。約四、五、六地修共三乘法來說,是修習三十七覺分。因為精勤的修習覺分,火焰似的慧光,熾盛起來。依我見而來的著我、著法,種種愛著,都如火燒薪一樣,無餘永滅,所以叫「焰慧地」。

第五地名「難勝地」。約修十波羅蜜多說,靜慮波羅蜜多偏勝圓滿了。約修共三乘聖法說,能善巧通達諸諦理──四諦、二諦等。為什麼叫難勝呢﹖這是經過最極艱難才能夠到達的。到達什麼呢﹖從前,初地現證法空性時,盡滅一切戲論相,所以說︰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等到從證真定而起時,有相又來了。或是無分別後得智,或是善分別慧,所以說︰方便將出畢竟空,嚴土熟生。那時,雖說能了知諸行如幻,其實是依勝解力,而不是如實現見的。因為在所知境上,似有實性──戲論相,還是一樣的現前,不過經過般若的現證空性,依性空慧的餘力,能了解是無性如幻而已。這可以舉例說︰如仰觀天上的雲駛月運,知道是浮雲的移動,而不是明月的推移。但根識的感官經驗上,還是月亮在動,不過經意識的判定,知道是雲動而已。五地以前的菩薩心境,也是那樣,見性空時,離一切相,不見一切法。等到了達法相時,又離去空性的證知了。一直是這樣的空有不並,互相出沒。由於性空慧的不斷修證,般若力更強,這才能在現見一切有法時,離去那戲論的實有相,真的能雙照極無自性的幻有,與幻有的無自性空。這才真是真俗無礙,空有不二。這是經無限的修習而到達的,所以叫難勝。以前初地的現證空性,是凡聖關;現在又通過第二關,可說是大小關。因為現證空有不二,才不會於生死起厭離想,於涅槃起欣樂想;真的能不住生死,不住涅槃,超出了小乘聖者的心境。

進修到第六「現前地」,約十波羅蜜多的修習說,是般若──慧波羅蜜多偏勝,圓滿。到這,菩薩住於滅盡定中。滅盡定是最勝的定,有漏的心識,都因定力而不起。如二乘聖者入滅盡定,就以為證於實際,生起入涅槃的意想。《楞伽經》說小乘的醉三昧酒,也就是入滅盡定。所以般若經中,佛勸菩薩們,如悲願力不充,不要入滅盡定,免墮小乘。但到了六地菩薩,在般若慧、大悲願的資持下,能入滅盡定,而且於定中現證法性。那時,佛法皆現前,了了明見,所以叫現前地。在這甚深的空慧中,「緣起真實性」,也就是幻有即空,空即幻有的不二平等,也能深徹照見。第五地雖能達到真俗並觀,但這是極難得的。到第六地,只要多修無相作意,就能現證空有無礙的緣起中道。所以六地菩薩,能常寂,又能常常悲念眾生。常寂是般若的現證,所以這是大悲般若不二,為大乘的不共勝法,而勝過了、超出了二乘的智證。

六地多修緣起觀。緣起與空相應,所以也到了「佛法皆現前──中道」的證境。小乘有部說︰緣起有四種,有名為一念緣起的,以為十二緣起,不一定約三世說,就是一念心中,也可以安立的。《華嚴經》的〈十地品〉,在說第六地時,廣明緣起,也就說到這一心緣起說,如說︰「三界虛妄,但是心作。十二緣分,是皆依心……。」解說與有部的大致相同。這一法義,在適應唯心論的根機與學風,展開了大乘的唯心論,起著非常的影響,佛法真是不可思議!

到了第七「遠行地」,那更深妙了。能於滅盡定中,念念能起定,也念念能入定。一般的入定出定,就是到了超作意位,也得有方便。而現在竟然念念能出能入。這不但是要入就入,要出就出,而且是入定就是出定,出定就是入定。這如《維摩經》說︰「不起滅定而現諸威儀。」由於定的深妙,依定的般若,也到了無相有功用行的境地。上面說過,初地以來,智證空性是無相的,但出了深觀,就是後得智,也還是有相現前(不要誤解,以為有相就是執著)。五地能難得的達到空有不二的無相行,六地進步到只要多修無相作意,就能無相現行,但總還是間斷的時間多。到了七地,就能無間斷的,無相現行了。

約十波羅蜜多說,第六般若波羅蜜多,重在實智。以後還有方便、願、力、智──四波羅蜜多,都是般若的方便妙用。所以,如說六波羅蜜多,那後四波羅蜜多,就攝在般若中了。依十度說,第七地中的「方便度」最為殊勝,如火的越來越熾然一樣。約修行的時間說,到第七地終了,就是第「二僧祇劫滿」。三大阿僧祇劫的分別,也是有特殊意義的。從發心成就,修到臨入現證空性,為第一阿僧祇大劫,以後是聖者,進入第二阿僧祇大劫了。七地滿,到了純清淨無相行的邊緣,所以是第二阿僧祇大劫滿,以後進入第三阿僧祇大劫了。因此經上說︰七地如二國中間的甌脫地帶,以前是有相行,有相與無相的間雜行,無相而有功用行,以後純是無相無功用了。第七地到了這一邊緣,所以叫遠行。

從第七地,進入第八地,名「不動地」。怎麼叫不動呢﹖第七地的無相行,還是有功用的,八地是無相而又無功用的。到了這,智慧、功德都任運地增進,煩惱也不再起現行。不為煩惱所動,也不為功用所動,所以叫不動。如人在夢中渡河,用盡一切伎倆,艱苦地用力過去,忽然醒來,就一切功用都息了。三界修所斷的煩惱,過去沒有斷盡,但不致引生危險。因為菩薩並不急急的要斷煩惱,只要能控制就得了。有時,還可利用煩惱,作自利利他的方便。但進入第八地,煩惱障已不斷而自然斷盡;所以在菩薩階位中,八地得無生法忍,才盡斷三界惑,如阿羅漢一樣。八地菩薩的無相行,證無分別法性,得無生法忍,都可說與阿羅漢的證入涅槃一致。而斷盡三界煩惱,也與阿羅漢一樣。所以《十地經》說︰菩薩進入第八地,要入涅槃。以佛的加持力,菩薩的本願力,當然不會像小乘那樣入涅槃的。從此進入真正不共二乘的菩薩道。五地菩薩極艱難而能進入的大乘深境(無相行),到這才完全到達。約十度說,八地的大願,最極清淨,所以能於無相無功用行中,起如幻三昧,於三有中,普現一切身,普說一切法。如普門大士觀世音菩薩那樣,「應以何身得度者,即現何身而為說法」;這都是八地以上的深行菩薩境界。無相行中,不但能知有如幻,而且是顯現如幻(無戲論相),與空性平等不二;八地菩薩純無相行,所以說八地菩薩起如幻三昧了。

無相無功用行,到了第九「善慧地」,更為增勝。自證的,不用說是無功用的,就是為他說法,也能不待功用。九地菩薩,能得法、義、辭、辯──四無礙解智,在一切說法人中,為第一大法師,守護佛的法藏。菩薩能一音說一切法,為無量差別根性,一時說一切應機的法門,自然而然地不加功用。在十波羅蜜多中,九地能圓滿清淨一切力波羅蜜多。

第十名「法雲地」。如王子冊封了太子,要正式登位,在印度要舉行灌頂禮。取四大海的水,澆灌在王子的頂上,登位禮就告完成,這與近代的加冕禮一樣。菩薩到了十地,是法王子,位居補處,也就要圓滿成佛了。這就有十方一切諸佛,放大光明,集合而流入菩薩的頂內。這是佛光灌頂,象徵了一切諸佛的菩提智光,入於菩薩心中;菩薩的菩提智光,與諸佛無二無別;也就是菩薩的菩提心寶,圓滿清淨得與諸佛一樣,這是成佛的象徵。為什麼叫法雲呢﹖因為在十度的修學中,十地是智波羅蜜多增勝。除佛以外,九地菩薩的一切智慧善根,都不能及。所以不但能自在說法,而且能遍法界而現神通,現身說法。降澍大法雨,如大雨滂沛,無處不滿;大地的一切卉草樹木,不問大小,都得到滋潤而茁長一樣。法雨從法雲而來,十地菩薩是︰「從願力生大慈悲,福德智慧以為密雲;現種種身,為雜色雲;通明無畏,以為電光;震大雷音,說法降魔。一念一時,能於上所說微塵世界,皆悉周普,以善法雨,甘露法雨。」所以,十地菩薩的現通說法,能長養一切眾生善根,如大雲的時雨滂沛一樣。

◎附二︰《顯揚聖教論》卷三(摘錄)

云地者,謂菩薩十地,廣說如經。

(一)極喜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已於心增上法行,善修治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現觀,得諸菩薩現觀。由正證得無上現觀故,諸大菩薩,於此地中,住增上喜。是故此地,名為極喜。

(二)離垢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初地行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妙尸羅蘊,對治一切微犯戒垢。是故此地,名為離垢。

(三)發光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二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三摩地蘊,大智光明之所依止。是故此地,名為發光。

(四)燄慧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三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緣諸覺分能取法境微妙慧蘊,能現前燒一切煩惱。是故此地名為燄慧。

(五)極難勝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四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緣諦所知諸法微妙慧蘊,成極難成不住流轉寂滅聖道。是故此地,名極難勝。

(六)現前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五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緣智非智二種所作諸行流轉止息法境微妙慧蘊,多分有相任運相續妙智現前。是故此地,名為現前。

(七)遠行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六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由已遠入一切現行諸相解脫,是故此地,名為遠行。

(八)不動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七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解脫一切相自在障故,得無功用任運相續道之所依止。是故此地,名為不動。

(九)善慧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八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解脫一切無礙辯障無過廣慧之所依止。是故此地,名為善慧。

(十)法雲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九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解脫發起大神通智障,如雲法身,圓滿所依。是故此地,名為法雲地。

〔參考資料〕 《攝大乘論》卷三;《成唯識論》卷九;《華嚴經探玄記》卷三;《華嚴孔目章》卷三;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如來藏之研究》;《菩薩思想的研究》(《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5}、{66});高峰了州《華嚴論集》;山田龍城《大乘佛教成立史論序說》;高崎直道《如來藏思想》;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の研究》第四章。


十徧處

禪定修持法之一,是一種可遠離三界煩惱的禪觀。即觀六大及四顯色各遍滿一切處而無間隙。又作十遍、十遍入、十遍處定、十一切入、十一切處。六大指地、水、火、風、空、識,四顯色即青、黃、赤、白。其中,觀「地大」周徧一切處無有間隙,稱為地徧處;觀「水大」周徧一切處無有間隙,稱為水徧處;準此而觀火、風,乃至空、識,稱為火徧處、風徧處乃至識徧處。

觀此十法,何以皆名徧處,箇中緣由,《大毗婆沙論》卷八十五認為有二︰(一)由無間,(二)由廣大。由無間者,謂「純青」等勝解作意不相間雜,故稱無間。由廣大者,謂緣「青」等勝解作意,境相無邊,故稱廣大。《俱舍論》卷二十九則云(大正29‧151c)︰「於一切處周徧觀察,無有間隙,故名遍處。」

此觀法是行者修八解脫、八勝處之後,於「色」等得淨相,於所觀之中轉變自在,但仍未周徧,故更修此定。《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三云(大正31‧759b)︰「依解脫故造修,由勝處故起方便,由遍處故成滿,若於彼得成滿,即於解脫究竟。」《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二謂依此觀行能成五事︰

(1)由修習地徧處等乃至白徧處,便能引發化事、變事諸聖神通。

(2)由修習空無邊處一切處,便能引發往還無礙諸聖神通。

(3)由修習識無邊處一切處,便能引發無諍願智無礙解等諸勝功德。

(4)由識無邊處徧處成滿,便能成辦無所有處解脫及非想非非想處解脫。

(5)由此成滿因故,便能證入想受滅解脫最勝住所攝。

依上列《瑜伽師地論》所言,修此觀法便能引發諸聖神通,然《大智度論》卷二十八認為此「一切入」與神通有異。即謂「一切入」是神通初道,先修「一切入」、「背捨」、「勝處」柔伏其心,然後易入神通。又在「一切入」中,自身見地變為水,他人不見水;神通則不然,自見實是水,他人亦見實水;以「一切入」觀處廣,但能令一切是水相,而不能令實是水;神通不能遍一切,但能令地轉為水便是實水,故二者之間仍有差異。

此外,大小乘經論雖皆言及此十徧處,然其名稱或順序等並不一致。如《中阿含經》卷五十九〈第一得經〉所列的十徧處,順序同上所述,而名稱則為無量地處乃至無量識處。《大毗婆沙論》卷八十五、卷一四一所載者,係將青、黃、赤、白等四顯色列在六大之前,而名稱同上所列。《大般涅槃經》卷三十〈師子吼菩薩品〉中,則除去十徧處中的火徧處,加入無所有一切處三昧而成十徧處;因為宣說火一切處,則使事火婆羅門益增長其邪見,因此去除之,而無所有處雖非多識,亦非少識,為成十數而通說之為一切處。

另據南傳《清淨道論》所述,依十遍而修,皆各有成就。即︰

(1)依於地遍,能以一成為多等,或於空中、水中變化作地而以足行走或坐立其上,或以少及無量的方法而得勝處。

(2)依於水遍,能出沒于地中,降下雨水,變化江海等,或震動大地、山岳、樓閣等。

(3)依於火遍,能出煙及燃燒,能降炭雨,以火滅火,欲燃則燃,或作諸光明已天眼見東西。

(4)依於風遍,能速行如風,降風雨。

(5)依於青遍,能變化青色,作諸黑暗,或依於妙色及醜色的方法而得勝處、證淨解脫。

(6)依於黃遍,能變化黃色,點石成金,或依於妙色醜色的方法而得勝處、證淨解脫。

(7)依於赤遍,能變化赤色,並如上述證淨解脫。

(8)依於白遍,能變化白色,離諸惛沉睡眠,消滅黑暗,為以天眼看東西而作諸光明。

(9)依於光明遍,能變化輝煌之色,離諸惛沉,消滅黑暗,為以天眼見東西而作諸光明。

(10)依於虛空遍,能開顯於隱蔽,在大地中及山岳中亦能變化虛空,作諸威儀,可於墻垣上自由步行。

◎附︰《清淨道論》第四〈說地遍品〉 (摘錄)

〔地遍修習法〕 「學習地遍者,取於人為的或自然的地相,其地須有限而非無限的,有際而非無際的,有周而非無周的,有邊而非無邊的,如米篩或米升那樣大。彼即作善取,善憶持,善堅定於彼相。彼既作善取,善憶持,善堅定於彼相已,見於相之功德,作珍寶想,於心尊重。喜愛,集結其心於所緣之相︰『我今以此行道,誠將脫離老死。』於是彼離諸欲……具證初禪。」

〔自然之地〕 若人於過去世曾於佛教中或於出家的仙人處而出家,曾於地遍中生起四種與五種禪,像這樣具有宿世福因的人,則於自然之地──如耕地打穀場等處而得現起於相。猶如曼羅迦長老一樣。

據說︰尊者一天看見耕地,即現起與彼耕地一樣大的相。他增長了彼相,得五種禪,依於此禪而建立毗鉢舍那(觀)證阿羅漢果。

(1)四遍過失(人為之地)︰若無如是過去世的經驗者,則不應違背於親近阿闍梨時所學習的業處的規定,應該除去四遍的過失而作遍。即以青、黃、赤、白的混合為四遍的過失。是故不宜取青等之色的土,應以恒河(河之通名,非專指印度之恒河)之泥及如黎明之色的土作遍。

(2)遍的作法︰不應在寺院的中央為沙彌等行走之處作遍。當在寺院的邊隅隱蔽之處,或山窟或茅庵中而可作移動的或固定的。

可移動的是在四根棒所組合的中間縛上一塊布片或皮革,或席片,再用除去草根石子沙粒而善加揉捏了的泥塗到那上面,當作如前所說的篩和升那樣大而圓形的。在其遍作(準備)之時,當放在地上觀看。

固定的是先打諸樁於地中,然後以蔓草標織起來,作成蓮蓬那樣的圓形。

如果適合作遍的泥土不夠,可於下面放一點別的泥,再於上面塗以極清淨的黎明色的泥,當作一張手又四指的直徑的圓形。這便是說關於米篩或米升那樣大的。

「有限而非無限」等是依遍的劃定而說的。如是依上面所說之量而劃定後,若以木掌拍之,則會現起異樣之色,故不宜佳,應以石掌磨之,作成鼓面一樣的平坦。

(3)修習法︰先將其處所掃除,然後去沐浴回來,在離遍的圓相(曼陀羅)二肘半以內之處,敷設一把高一張手又四指而有好墊子的椅子而坐。因為如果坐得過遠則遍不顯現,過近則知識其遍的過患之處。若坐得過高必須垂首而視,過低則未免膝痛。故依上述之法而坐,再依「欲味甚少」等句而觀察諸欲之過,對於離欲及超越一切苦的方便出要(禪)而生希求,隨念於佛法僧之德而生喜悅想︰「此乃一切諸佛、辟支佛、聲聞所實行的出要之道」,對此行道而生尊重想︰「誠然以此行道,我將享受遠離之樂」,發精進心,當開中庸之兩眼取相修習。若眼睛張得太大則未免疲勞,而且曼陀羅(圓相)過於明顯,則其相不能現起。如果開得太小,而曼陀羅不明瞭,心亦惛沉,如是則相亦難現起。是故如見鏡中的像,當開中庸的兩眼而取於相修習。不要觀察曼陀羅的色澤,亦勿於地的特相(堅硬)作意。但不離色而把依止的地與色作一起,更進而置心於(地的)假說法(概念)作意。於巴脫唯、摩希、墨地尼、婆彌、梵素曇、梵松達蘭等地的諸名之中,好樂那一個,當即順適而稱念之。然而「巴脫唯」是比較普通之名,故當取其普通︰「巴脫唯,巴脫唯(地、地)……」而修習。應當有時開眼而視,有時閉眼而置於心。直至取相未曾現起,則百度、千度,乃至更多,當以同樣的方法修習。

(4)二種相︰如是修習,直至閉眼而置於心,其相亦來現於心中猶如開眼之時相同,此時名為「取相」生起。

他的取相生起之後,則不必坐在彼處,可進入他自己的住處坐而修習。為了避免洗足等的麻煩,當如意預備他的一層底的鞋履及手杖。如果他的幼稚的定,因為某種不適合的原故而消逝了,當即穿鞋執其手杖,再去那裡(遍的地方)而取其相回來,安坐修習,數數專注思維。如是修習,諸蓋次第鎮伏,止息煩惱,以近行定等持於心,則「似相」生起。

前面的「取相」和這裡的「似相」的差別如次︰即於取相中得知遍的過失(如指印等)而似相則摧破取相而出,猶如從袋子裡面汴抵,如洗得很乾淨的貝殼,如出雲翳的滿月,如在烏雲面前的鶴,顯現得極其清淨,實百倍千倍於「取相」。那似相無色亦無形,如果有色有形,則為眼所識,粗而觸發於生住滅或無常苦無我三相。似相實不如是,只是一位得定者所顯現的行相,是從想而生的。自從似相生起之後,即鎮伏他的諸蓋及止息其煩惱,以近行定而等持其心。

(5)二種定︰二種定即近行定與安止定。以二種行相等持於心︰於近行地或於獲得地。這裡「於近行地」則以捨斷諸蓋而等持於心,「於獲得地」(安止地)則以諸支現前而等持於心。這二種定有如下的種種作用︰於近行定,諸支是不強固的,因為諸支未生強力之故。譬如幼孩,引他站立而屢屢跌倒在地,如是於近行生起時,他的心有時以相為所緣,有時墮於有分。於安止定則諸支強固,因為有強力之故。譬如有力之人,從坐而起,可以整天的站立,如安止定生起之時,則他的心一時斷絕有分,整夜整日亦可持續,因以善的速行次第(相續)作用。

(6)七種適不適︰與近行定共同生起的似相,他的生起是很困難的。若能於同一跏趺坐禪之時而增長(似)相得達於安止定,是很好的;如不可能,則他應以不放逸而護其相,猶如保護懷有轉輪王的母胎相似。即如這樣的說︰


對於似相的守護者
是不會退失已得的近行定的,
若不這樣的守護,
則失去他的所得。


這是守護的方法︰


住所、行境與談話,
人及食物並時節,
以及威儀有七種,
應避此等不適者。
應用適當的七種,
這樣的行道者,不久便得安止定。(
中略)


(9)安止定的規定︰他這樣的意向於相而行道︰他想「我今將成安止定了」,便間斷了有分心,以念於「地、地」的勤修,以同樣的地遍為所緣,而生起意門轉向心。此後對於同樣的所緣境上,速行了四或五的速行心。在那些速行心的最後的一念為色界心;餘者都是欲界的,但有較強於自然心的尋、伺、喜、樂、心一境性的。又為安止的準備工作故亦名為遍作,譬如鄉村等的附近稱為近村或近城,正如這樣的近於安止或行近於安止,故亦稱為近行;又以前是隨順於遍作,以後則隨順於安止,故亦名為隨順。這裡的三或四的欲界心中的最後的一個,因為征服了小種姓(欲界的)而修習於大種姓(色界的),故又名為種姓。再敘述其不重複的(即不兼備眾名,而一念假定一名的);此中,第一為預作,第二為近行,第三為隨順,第四為種姓。或以第一為近行,第二為隨順,第三為種姓,第四或第五為安止心。即於第四或第五而入安止。這是依於速行的四心或五心的速通達與遲通達而言。此後則速行謝落,再成為有分的時間了。

阿毗達磨師(論師)喬達答長老說︰「前前諸善法為後後諸善法的習行緣,依據此種經中的習行緣來說,則後後諸善法的力量更強,所以在第六與第七的速行心也得有安止定的。」然而在《義疏》中卻排斥他說︰「這是長老一己的意見。」

其實只在第四和第五成安止定,此後的速行便成謝落了,因為他已近於有分之故。如果深思此說,實在無可否認。譬如有人奔向於峭壁,雖欲站住於峭壁之端,也不可能立止他的腳跟,必墮於懸崖了,如是在第六或第七的速行心,因近於有分,不可能成安止定。是故當知只有在第四或第五的速行心成為安止定。

其次,此安止定僅一剎那心而已。因為時間之長短限制,有七處不同︰即於最初的安止、世間的神通、四道、道以後的果、色無色有的有分禪(無想定及滅盡定)、為滅盡定之緣的非有想非無想處,以及出滅盡定者所證的果定。此中道之後的果是不會有三剎那心以上的。為滅盡定之緣的非有想非無想處是不會有二剎那心以上的。於色、無色界的有分(無想定及滅盡定)是沒有限量的。其餘諸處都只有一剎那心而已。在安止定僅一剎那之後,便落於有分了。自此又為觀察於禪的轉向心而斷絕了有分以後便成為禪的觀察。

〔參考資料〕 《發智論》卷十八;《集異門足論》卷十九;《解脫道論》卷四~卷六、卷九;《成實論》卷十三;《瑜伽師地論》卷十二;《顯揚聖教論》卷四;《順正理論》卷八十;《法華經玄義》卷四(上);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印度の部〉第二編。


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

三十卷。唐‧菩提流志譯。略稱《不空羂索經》。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冊。是說不空羂索觀世音菩薩(以四攝攝取眾生的觀世音菩薩)的祕密真言觀行法門和修持功德的經典。

此經係唐‧神龍二年(706)夏,天竺三藏菩提流志於長安西崇福寺譯出,他的弟子般若丘多助宣梵本,至景龍三年(709)春譯成。其內分為七十八品︰(1)〈母陀羅尼真言序品〉,(2)〈祕密心真言品〉,(3)〈祕密成就真言品〉,(4)〈祕密印三昧耶品〉,(5)〈法界密印莊嚴品〉,(6)〈羂索成就品〉,(7)〈護摩增益品〉,(8)〈祕密灌頂品〉,(9)〈三三昧耶像品〉,(10)〈護摩安隱品〉,(11)〈清淨無垢蓮華王品〉,(12)〈廣大解脫曼拏羅品〉,(13)〈最勝明王真言品〉,(14)〈奮怒王品〉,(15)〈悉地王真言品〉,(16)〈廣博摩尼香王品〉,(17)〈金剛摩尼藥品〉,(18)〈如意摩尼瓶品〉,(19)〈如來加持品〉,(20)〈普遍心印真言出世間品〉,(21)〈普遍心印真言世間品〉,(22)〈不思議觀陀羅尼真言品〉, (23)〈陀羅尼真言辯解脫品〉,(24)〈最上神變解脫壇品〉,(25)〈仕真言品〉,(26)〈出世解脫壇像品〉,(27)〈一切菩薩敬禮解脫三昧耶真言品〉,(28)〈出世解脫壇印品〉,(29)〈出世相應解脫品),(30)〈根本蓮華頂陀羅尼真言品〉,(31)〈十地真言品〉,(32)〈世間成就品〉,(33)〈蓮華頂阿伽陀藥品〉,(34)〈護摩成就品〉,(35)〈根本蓮華壇品〉,(36)〈根本蓮華頂像品〉,(37)〈神變密印品〉,(38)〈神變真言品〉,(39)〈多羅菩薩護持品〉,(40)〈大眾護持品〉,(41)〈普遍解脫陀羅尼真言品〉,(42)〈普遍解脫心曼拏羅品〉,(43)〈普遍輪轉輪王阿伽陀藥品〉,(44)〈普遍輪轉輪王神通香品〉,(45)〈如意阿伽陀藥品〉,(46)〈無垢光神通解脫壇三昧耶像品〉,(47)〈大奮怒王品〉,(48)〈一切種族壇印品〉,(49)〈大奮怒王字輪壇真言三昧耶品〉,(50)〈大奮怒王真言護持品〉,(51)〈執金剛祕密主問疑品〉,(52)〈廣大明王央俱捨真言品〉,(53)〈廣大明王摩尼曼拏羅品〉,(54)〈廣大明王三三昧耶品〉,(55)〈廣大明王阿伽陀藥品〉,(56)〈廣大明王央俱捨羂索曼拏羅品〉,(57)〈廣大明王圖像品〉,(58)〈大可畏明王品〉,(59)〈然頂香王成就品〉,(60)〈點藥成就品〉,(61)〈護摩祕密成就品〉,(62)〈斫芻眼藥成就品〉,(63)〈神變阿伽陀藥品〉,(64)〈召請諸天密護品〉,(65)〈大可畏明王像品〉,(66)〈大可畏明王壇品〉, (67)〈清淨蓮華明王品〉,(68)〈灌頂真言成就品〉,(69)〈灌頂曼拏羅品〉,(70)〈不空摩尼供養真言品〉,(71)〈祈雨法品〉, (72)〈清淨蓮華明王成就法品〉,(73)〈功德成就品〉,(74)〈供養承事品〉,(75)〈明王曼拏羅像品〉,(76)〈畝捺羅印品〉,(77)〈密儀真言品〉,(78)〈囑累品〉。

此經的內容,是敘述佛在布呾洛迦山觀世音菩薩宮殿中,時觀世音菩薩頂禮白佛,說過去劫中從世間自在王如來所授得的不空羂索心王母陀羅尼,和此陀羅尼持誦的功德。次說此母陀羅尼真言中的祕密心真言並念誦法。又次說發覺、請召、啟白、結界、神變、淨治等八十餘種真言及觀行法。又次說觀世音菩薩根本印、蓮華印等三十餘種印真言法。又次說圖畫曼拏羅壇法一切手印諸器仗等。又次說羂索等八種不空王羂索三昧耶成就法。又次說護摩壇、供物、護摩木等不空王護摩三昧耶成就法。又次說觀念不空羂索觀世音的道場諸相,乃至各種有關的真言陀羅尼,各種造像法,畫造曼拏羅法,觀行念誦法,供養法,護摩法,各種入壇法,阿伽陀藥法,諸天、明王、藥叉等真言曼拏羅觀行法等,如各品名所列,不及備述。

此經也和一般瑜伽密教的經典同樣,以觀諸法性空無相的般若理趣,和三密瑜伽的事修觀行相結合,如此經卷二十三〈陀羅尼真言辯解脫品〉說(大正20‧299b)︰「一切法本無色無行,離諸染著,心不住內外,不在兩間,內外兩間亦不可得。本自清淨,平等無二,捨無我心,(中略)何以故﹖心前中後際不可得故。」這和《大日經》卷一〈入真言門住心品〉所說(大正18‧1c)「心不在內,不在外及兩中間,心不可得」等文義相合。又此經卷三十〈根本蓮華頂陀羅尼真言品〉說(大正20‧313b)︰「自如實觀一切法性無所執著,(中略)亦復不住自性自相,若動若住不可得故。」以下說修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三解脫、三摩地、十一智、四無畏、四無礙解、十八不共法等,又皆與《大品般若經》卷十九〈廣乘品〉所說相類。此經和以上二經還有若干相同之點,不及一一列舉。因而此經可視為瑜伽密教中較為成熟的經典。又此經列載明王、諸天、金剛、藥叉等真言供養,乃至聽眾中有伊首羅天、摩醯首羅天等,從所包容的方面看來,均顯示此經的形成已越過中期密教的階段。又此經文中並令世間沙門、婆羅門、毗舍、首陀等同受法益(見卷二〈祕密心真言品〉等),顯見其教化範圍甚為寬宏,因而使觀音信仰轉形興盛,傳至中國也流行甚廣。

此經的別譯本,尚有隋‧闍那崛多譯的《不空羂索咒經》、唐‧玄奘譯的《不空羂索神咒心經》、菩提流志另譯的《不空羂索心經》、宋‧施護譯的《聖觀自在菩薩不空王祕密心陀羅尼經》,均各一卷,皆係由本經卷一〈母陀羅尼真言序品〉抄出的摘譯本。此外尚有唐‧阿目佉譯的《不空羂索陀羅尼儀軌經》二卷,則是由〈母陀羅尼真言序品〉、〈祕密心真言品〉、〈祕密成就真言品〉三品抄出的摘譯本。以上均稱為略本,而一般以本經為廣本。此廣本經有藏文譯本,譯者佚名。(高觀如)

〔參考資料〕 《開元釋教錄》卷九;《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四。


五十三參

《華嚴經》〈入法界品〉末會中,善財童子曾參訪五十三位善知識,故謂五十三參。依〈入法界品〉所載,善財遍歷一一0城,參訪五十五位善知識;此處稱之為「五十三參」,主因係善財曾兩度聽聞文殊菩薩說法,又於同一時間、地點請教德生童子、有德童女同一法門,故一般作「善財童子五十三參」。此外,舊譯《華嚴經》中,原先所列善知識僅四十六位,即缺天主光天女(第四十三位)以下九人,直到唐代,法藏等奉勒與日照三藏所傳梵本相對校,才加以補足;智儼《華嚴孔目章》卷四僅列四十六位善知識,即依據補譯前的經典所述。

關於所參訪之五十三位善知識的身分,計有菩薩五人、比丘五人、比丘尼一人、優婆塞一人、優婆夷五人、童男四人、童女二人、天一人、天女一人、外道一人、婆羅門一人、長者九人、博士一人、醫師一人、船師一人、國王二人、仙人一人、佛母一人、佛妃一人,以及諸神十人。此下略述善財五十三參的經過︰

(1)首先於福城東莊嚴幢娑羅林聞文殊師利菩薩說法,自此發心南行參訪善知識。

(2)於南方勝樂國妙峰山德雲比丘處,聞憶念一切諸佛境界智慧光明普見法門。

(3)於南方海門國海雲比丘處,聞諸佛菩薩行光弦眼法門。

(4)於南方楞伽道海岸聚落的善住比丘處,聞眾生無礙解脫法門。

(5)於南方達里鼻荼國自在城的彌伽良醫處,聞妙音陀羅尼光明法門。

(6)於南方住林聚落的解脫長者處,聞如來無礙莊嚴解脫法門。

(7)於南方閻浮提畔摩利伽羅國處的海幢比丘處,聞般若波羅蜜三昧光明法門。

(8)於南方海潮處普莊嚴園林的休捨優婆夷處,聞離憂安穩幢解脫法門。

(9)於南方海潮處那羅素國的毗目瞿沙仙人處,聞菩薩無勝幢解脫法門。

(10)於南方伊沙那聚落的勝熱婆羅門處,聞菩薩無盡輪解脫法門。

(11)於南方師子奮迅城的慈行童女處,聞般若波羅蜜普莊嚴法門。

(12)於南方三眼國的善見比丘處,聞菩薩隨順燈解脫法門。

(13)於南方名聞國的自在主童子處,聞一切工巧大神通智光明法門。

(14)於南方海住城的具足優婆夷處,聞菩薩無盡福德藏解脫法門。

(15)於南方大興城的彼居士處,聞隨意出生福德藏解脫法門。

(16)於南方師子宮城的法寶髻長者處,聞菩薩無量福德寶藏解脫法門。

(17)於南方藤根國普門城的普眼長者處,聞令一切眾生普見諸佛歡喜法門。

(18)於南方多羅幢城的無厭足王處,聞菩薩如幻解脫法門。

(19)於南方妙弘的大光王處,聞菩薩大慈為首隨順世間三昧法門。

(20)於南方安住王都的不動優婆夷處,聞求一切法無厭足三昧光明法門。

(21)於南方無量都薩羅城的遍行外道處,聞至一切處菩薩行法門。

(22)於南方廣大國的優鉢羅華長者處,聞調和一切香法門。

(23)於南方樓閣城的婆施羅船師處,聞大悲幢行法門。

(24)於南方可樂城的無上勝長者處,聞至一切處修菩薩行清淨法門。

(25)於南方輸那國迦陵迦林城的師子頻申比丘尼處,聞成就一切智解脫法門。

(26)於南方險難國寶莊嚴城的婆須密多優婆夷處,聞菩薩離貪際解脫法門。

(27)於南方善度城的鞞瑟胝羅長者處,聞菩薩所得不般涅槃際解脫法門。

(28)於南方補怛洛伽山的觀自在菩薩處,聞大悲行法門。

(29)於由東方空中來的正趣菩薩處,聞菩薩普疾行解脫法門。

(30)於南方墮羅鉢底城的大天神處,聞菩薩雲網解脫法門。

(31)於摩竭提國菩提場的安住地神處,聞不可壞智慧藏法門。

(32)於摩竭提國迦毗羅城的婆珊婆演底主夜神處,聞菩薩破一切眾生暗法光明解脫法門。

(33)於摩竭提國菩提場的普德淨光主夜神處,聞菩薩寂靜禪定樂普遊步解脫法門。

(34)於摩竭提國菩提場的喜目觀察眾生主夜神處,聞大勢力普喜幢解脫法門。

(35)於摩竭提國菩提場的普救眾生妙德主夜神處,聞普現一切世間調伏眾生解脫法門。

(36)於摩竭提國菩提場的寂靜音海主夜神處,聞念念出生廣大喜莊嚴解脫法門。

(37)於摩竭提國菩提場的守護一切城增長威力主夜神處,聞甚深自在妙音解脫法門。

(38)於摩竭提國菩提場的開敷一切樹華主夜神處,聞出生廣大喜光明解脫法門。

(39)於摩竭提國菩提場的大願精進力救護一切眾生夜神處,聞教化眾生令生善根解脫法門。

(40)於嵐毗尼園林的妙德圓滿神處,聞菩薩於無量劫遍一切所示現受生自在解脫法門。

(41)於迦毗羅城的釋迦瞿波女處,聞觀察菩薩三昧海解脫法門。

(42)於摩耶夫人處,聞菩薩大願智幻解脫法門。

(43)於三十三天的天主光天女處,聞無礙念清淨莊嚴解脫法門。

(44)於迦毗羅城的遍友童子處,聞知可參善知眾藝童子。

(45)於迦毗羅城的善知眾藝童子處,聞四十二字母法門。

(46)於摩竭提國婆咀那城的賢勝優婆夷處,聞無依處道場解脫法門。

(47)於南方沃田城的堅固解脫長者處,聞無著念清淨莊嚴解脫法門。

(48)於沃田城的妙月長者處,聞淨智光明解脫法門。

(49)於南方出生城的無勝軍長者處,聞菩薩無盡相解脫法門。

(50)於南方法聚落的最寂靜婆羅門處,聞菩薩誠願語解脫法門。

(51)、(52)於南方妙意華門城的德生童子與有德童女處,聞菩薩幻住解脫法門。

(53)於南方海岸國大莊嚴園毗盧遮那莊嚴藏樓閣的彌勒菩薩處,聞入三世一切境界不忘念智莊嚴藏解脫法門。

(54)於普門國蘇摩那城的文殊師利菩薩處,得般若門能證能入之智。

(55)於菩提場師子座前蓮華座上的普賢菩薩處,得法界門所證所入之理,終證入法界。

若依法藏《華嚴探玄記》卷十八的解釋,善財遍歷知識有五相,即︰

(1)寄位修行相︰謂文殊以下四十一人表顯十信、十行、十迴向及十地諸位。

(2)會緣入實相︰謂摩耶夫人以下十一人,會諸位差別相入平等實相之理。

(3)攝德成因相︰謂彌勒一人攝前二門之德,定堪成佛成一生補處。

(4)智照無二相︰謂文殊一人究竟前之因法,成唯一圓智,絕境智等諸二相。

(5)因廣大相︰謂普賢一人始本冥合,圓覺現前,堪成佛廣大之因。

此外,並將此五相配以五種行,寄位修行相乃次第歷其位而上昇,故配以高行;會緣入實相,同入一實故配以大行;攝德成因相,成補處因行,故配以勝行;智照無二相,般若絕相故配以深行;顯因廣大相,一一稱性故配以廣行。

然統攝此五十五位善知識,畢竟不出文殊、普賢二人。出現於前後文殊之間的善知識,皆具文殊智慧大海出生攝化之德,總為文殊之位,屬般若門;最後普賢一人則屬法界門。而若非般若不能入法界,若非法界不能顯般若,故善財乃初見文殊,終歸普賢。又有以文殊為能信之心,普賢為所依之法界;文殊為能起之解,普賢為所起之萬行;文殊為能證之大智,普賢為所證之法界,認為此三對融通三重,至二聖二而不二,成毗盧遮那身,現所謂三聖圓融之妙境界。

〔參考資料〕 《華嚴經大疏鈔》卷六十一、卷六十二;《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八;《華嚴經疏》卷五十五;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十三章;山邊習學《華嚴經の世界》。


五會念佛

五會念佛是淨土宗念佛的一種方法。其法主要在於念佛音聲的緩急,以此表達念佛的心情安靜和急切的意義。第一會是「平聲緩念」,即平聲靜意地念「南無阿彌陀佛」六字佛號。第二會是「平上聲緩念」,就是念佛號時聲音略高一些。第三會是「非緩非急念」,前兩會都是緩念,此言非緩,就是不再太慢,稍快一些,故言非緩;但也不要太快,這叫「非緩非急念」。第四會「漸急念」就是逐漸快念,並帶有急切之感。第五會「四字轉急念」,前四會都是念「南無阿彌陀佛」六字,此第五會只念「阿彌陀佛」四字,並且要更快、更急的念。這叫「四字轉急念」。這種「轉急念」是要表達出急切求佛救脫,急切求佛接引的心情,從而達到意志純誠,一心不亂的念佛境地。五會念佛的方法,是唐代淨土宗法照根據《無量壽經》而建立的。該經說(大正12‧271a)︰「清風時發出五音聲,微妙宮商,自然相和。」這就是五會念佛的出處。法照並有偈贊云︰第一會時除亂意,第二高聲遍有緣,第三響揚能哀雅,第四和鳴真可憐,第五震動天魔散,能令念者入深禪。(劉峰)

◎附︰觀本《香光閣隨筆》第四集(摘錄自《現代佛學大系》)

五會念佛聲律考源
考照祖《略法事儀》中第五法事軌則,題曰五會念佛。文曰︰五會念佛,出自何文﹖答曰︰《大無量壽經》云︰或有寶樹,車渠為本,紫金為莖,白銀為枝,琉璃為條,水精為葉,珊瑚為華,瑪瑙為寶,行行相值,莖莖相望,枝枝相準,葉葉相向,華華相順,實實相當,榮色光耀,不可勝視,清風時發,出五會音聲,微妙宮商,自然相和,皆悉念佛、念法、念僧,其聞音者,得深法忍,住不退轉,至成佛道。又《觀經》曰︰若念佛者,當知此人芬陀利華,名為希有,觀世音、大勢至為其勝友,當坐道場,生諸佛家。是以如來,常於三昧海中,舉網綿手,謂父王曰︰王今坐禪,但當念佛,豈同離念求乎無念,離生求於無生,離相好求乎法身,離文字求乎解脫,夫如是者,則住於斷滅見,謗佛毀經,成揠法業,墬無間矣。凡在修道,可不慎歟!可不敬歟!

又《觀佛三昧海經》云︰此觀佛三昧,是破戒者護,失道者依,煩惱賊中,大勇猛將,首楞嚴王百千三昧,所出生處,亦名諸三昧母,亦名諸三昧王,亦名諸佛共所印可定,亦名如來禪,非二乘外道等禪,信可知矣。

此五會念佛聲勢,點大盡長者,即是緩念,點小漸短者,即是漸急念,須會此意。

第一會,平聲緩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二會,平上聲緩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三會,非緩非急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四會,漸急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五會,四字轉急念,阿彌陀佛。

按照祖之五會念佛,其微妙宮商,乃緣於《無量壽經》,蓋深領無情說法之旨也。何謂無情說法﹖昔僧問南陽慧忠國師,如何是古佛心﹖國師曰︰牆壁瓦礫是。僧曰︰牆壁瓦礫,豈不是無情﹖國師曰︰是。僧曰︰還解說法否﹖國師曰︰常說,熾然說,無間歇。僧曰︰某甲為甚麼不聞﹖國師曰︰汝自不聞,不可妨他聞者也。僧曰︰未審甚麼人得聞﹖國師曰︰諸聖得聞。僧曰︰和尚還聞否﹖國師曰︰我不聞。僧曰︰和尚既不聞,爭知無情解說法﹖國師曰︰賴我不聞,我若聞,即齊於諸聖,汝即不聞我說法也。僧曰︰恁麼則眾生無分去也。國師曰︰我為眾生說,不為諸聖說。僧曰︰眾生聞後如何﹖國師曰︰即非眾生。僧曰︰無情說法,據何教典﹖國師曰︰灼然言不該典,非君子之所談,汝豈不見《華嚴經》云︰剎說眾生說,三世一切說。昔洞山舉此以問溈山,溈曰︰我這裏亦有,祇是罕遇其人。洞山曰︰乞師指示,溈豎起拂子,曰︰會麼﹖洞山曰︰不會,請和尚說。溈曰︰父母所生口,終不為子說。洞山曰︰還有與師同時慕道者否﹖溈曰︰此去澧陵、攸縣、石室相連,有雲巖道人,若能撥草瞻風,必為子之所重。遂辭溈山,徑造雲巖,舉前因緣了,便問無情說法,甚麼人得聞﹖巖曰︰無情得聞。師曰︰和尚聞否﹖巖曰︰我若聞,汝即不聞吾說法也。師曰︰某甲為甚麼不聞﹖巖豎起拂子曰︰還聞麼﹖師曰︰不聞。巖曰︰我說法,汝尚不聞,豈況無情說法乎!師曰︰無情說法,該何教典﹖巖曰︰豈不見《彌陀經》云︰水鳥樹林,悉皆念佛念法。師於此有省,乃述偈曰︰也大奇,也大奇,無情說法不思議,若將耳聽終難會,眼處聞聲方得知。

又蘇東坡居士,因宿東林,與照覺論無情說法話,有所悟,黎明呈偈曰︰溪聲便是廣長舌,山色無非清淨身,夜來八萬四千偈,他日如何舉似人。可知宇宙間,天籟、地籟、人籟,無非妙音,極樂娑婆,同一性海,會得此旨,則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觸著磕著,都迎刃而解矣。

照祖又舉《觀佛三昧海經》,此經釋尊為父王說,而付囑阿難,乃至彌勒,及釋提桓因,持是妙法,流通於世,以益未來眾生;先從三十二相,八十種好,順逆觀如來身分,由佛相而入佛四無量心;由四無量心,而觀見十方三世,苦海一切眾生,皆過去未來,吾人之父母子女眷屬,而迷於俗情利養聲色,廣種三途業因,不解回頭。因是而知淨土三經,彌陀願海,七重行樹,七重羅網,道場寶樹,演妙法音,乃至世間天上,百千種樂,展轉比較,而曰第六天上,萬種音樂,不如無量壽國,諸七寶樹,一種音樂,千億倍也。

竊維唐虞三代,禮樂為治之大本,而樂尤居其先,是故孔子著《孝經》,首曰︰移風易俗,莫善於樂;繼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此義先儒嘗致疑焉。不知樂主敬,其道尊;樂主和,其用普。夫雅樂感人,能變少年為老成,能轉虛浮為篤實,試舉一事而證之。《說苑》曰︰孔子適齊,至於郭門,遇一嬰兒,擊一壺,相與俱行,其視精,其心端,孔子謂御者曰︰趣駈之,韶樂方作,觀此嬰兒,儀容詳序,視聽端疑,身心靜穆,試問俗樂,與此相去幾何!昔隋高祖謂群臣曰︰聞公等皆好新聲奇變,所奏無復正聲,此不祥之大者,聲不正,何可使兒女聞也。善哉此諭,何可使兒女聞一語,誰歟驚心動魄,而為此潮流一顧耶。

考歷朝法曲,至盛莫如唐代,據《唐書》〈禮樂志〉,玄宗既知音律,酷愛法曲,其時去梁隋未遠,武帝所製法曲,如善哉、大樂、大勸、天道、仙道、神王、龍王、滅過惡、除愛水、斷苦輪等,梵唄樂歌,及隋之鐃、鈸、鐘、磬、幢、簫、秦漢子等法樂,猶有存者。據《陳氏樂書》,李唐樂府曲調,有普光佛曲、彌勒佛曲、日光明佛曲、大感德佛曲、如來藏佛曲、藥師琉璃光佛曲、無威感德佛曲、龜茲佛曲,並入婆陀力調也。釋迦牟尼佛曲、寶華遊步佛曲、觀法會佛曲、帝釋幢佛曲、妙華佛曲、無光意佛曲、阿彌陀佛曲、燒香佛曲、十地佛曲,並入大乞食調也。大妙至極曲、解曲,並入越調。摩尼佛曲,入雙調也。蘇密七俱陀佛曲、日光騰佛曲,入商調也。邪勒佛曲,入婆臘調也。觀音佛曲、永寧佛曲、文德佛曲、娑羅樹佛曲、遷星佛曲,並入般涉調也。提梵,入移風調也。

如上所列,足見當時法樂之盛,而今俱不可得見矣。惟照祖五會念佛一法,千載而下,猶得《法事儀》、《觀行儀》兩書,復出於世,今得循而考之,以覘其梗概,是亦佛祖龍天,界余之責也,敢不敬其事,蠡測而貢於世。

釋文一
上文照祖五會念佛格式,先敘聲勢。曰︰點大盡長者,即是緩念,點小漸短者,即是漸急念,須會此意。

釋曰︰聲勢者,即念佛聲均高低疾徐之音節也;點,即拍子之音符,舊式名為點板;點大盡長者,點與點距離疏遠也。假如一句六字洪名,照例分四拍子,其實內含實板四拍子,虛板四拍子,共八拍子,方合均勻句法;以六字洪名,每字一拍,祇得六拍,那有八拍子,因其中陀佛二字,應加有聲無詞兩虛拍,方合板路,今將其點板如下︰


。       。
、 、 、 、 、、、、
南 無 阿 彌 陀 佛 


觀此六字洪名,原句祇有六個拍子,不能成調,陀字下不加虛點,卻欠半拍,不能落佛字;又佛字下不加虛點,亦欠半拍,不能起南字;故須共成八拍,方合句調,但八拍太繁,便成獃板,故省卻虛點四拍,祇用實板四拍,其式如下︰


。       。
、   、   、 、
南 無 阿 彌 陀 佛


觀此六字洪名,點板距離疏落,若緩念盡長,則成慢板,非緩非急,則成中板,此釋點大盡長之臆見也。

點小漸短者,催板而後,拍子漸速,雖含八拍,不能以八拍計點,轉入四字佛號,則一點一字,祇成四拍,無復虛點,故曰︰點小漸短,其式如下︰


。   。
、 、 、 、
阿 彌 陀 佛


此是漸急轉急之點板不同處,節拍雖無添減,而陀字下之虛點、佛字下之虛點,俱省 卻不用,直截祇是一字一板、點板距離切密,此從快板轉入急板,六字轉成四字,法爾如是,此釋點小漸短之臆見也。

須會此意云者,謂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念佛譜與其他歌譜不同,雖有五會,無一定之段落章節可言,蓋念佛時間,準香炷為分配,香炷有長短,句數多少不定,欲得數多者,宜急念;欲感人深者,宜緩念。在掌板者斟酌盡善,斯為得之,可以意會,不可以言傳也。

釋文二


上文照祖排列五會念佛聲勢曰︰
第一會,平聲緩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二會,平上聲緩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三會,非緩非急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四會,漸急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五會,四字轉急念,阿彌陀佛。


會者聚也,集多數人而為之,亦古人以友輔仁之意。古今念佛,不出兩種,一隨自意念佛,此齋公齋婆之念法;一結社念佛,此自利利他之念法;兩者不能驟然而相合也。何以故﹖如獨唱曲,其情趣可使歌者自由發揮其個性,而脫離一切的束縛;至如合唱曲,則各部集合須成一個完全的和聲,其中有男女混聲的組合,老幼混聲的組合;或二部合唱,或三部四部合唱;若無主調,則旋律無所遵循,若無轉調,則樂風不知變化,若無慢板,無以見依永之端嚴,若無急板,無以見依韋之諧協,是知照祖所列之五會聲勢,其主調,轉調,高低疾徐,種種節拍,舉無不具備也已。

所云平聲緩念者,起板佛號,初用平調也。平上聲緩念者,轉板佛號,轉入商調也。按四聲口訣曰︰平聲平道莫低昂,上聲高呼猛烈強,去聲分明哀道,入聲短促急收藏。徐大椿《樂府傳聲》云︰四聲之中,平聲最長,唱平聲之訣,在出聲之際,得舒緩周正和靜之法,乃與上下迴別,為平聲之正音;上聲,則在出字之時分別,方開口時,須略似平聲,字頭半吐,即向上挑,方是上聲正位。(下略)

又清《律呂正義》續編云︰凡作樂,必有高音、低音、平音之三等,分作三品以明調。其一曰︰上品,乃自下而上,遞高之調,惟有上起而無下落焉。一曰中品︰乃上下適中,最平之調,此調之聲字,可上可下也。一曰︰下品,乃自上而下,遞落之調。

準是而知,中聲乃最平之調也。《國語》云︰古之神瞽,考中聲而量之以制,《左傳》云︰中聲以降,五降之後,不容彈矣。明‧朱載堉《律呂精義》云︰十二律,皆中聲也,歌出自然,雖高而不至於揭不起,雖低而不至於咽不出,此所謂中聲也。按此五降不容彈者,乃以上為中聲,上一四合凡,以下低不成聲也。

又《夢溪筆談》,唐‧天寶時,始以法曲與番部樂合奏,名為燕樂。前後新聲為清樂,照祖恰當其時,然則第一會,或即套用清平調;第二會,或即套用清商調;以一句阿彌陀佛,能生若許曲調者,或如西樂之一句譜,Ein-stzige torm,能生種種之變化譜,Varintio-nen Form是或相類,未可知也。

關於五會念佛的讚本
照祖所著《法事儀》、《觀行儀》兩書,總列讚文八十八首,其中除兩書重見之讚文二十一首,引用古德讚文十七首,頌讚五會念佛者五首,今專就五會讚文,舉而錄之。

五會讚


第一會時平聲入,第二極妙演清音,
第三盤旋如奏樂,第四要期用力吟,
第五高聲唯速念,聞此五會悟無生,
一到西方受快樂,永不輪迴入苦坑。
發心念佛事須堅,臨終決定上金船,
迴願眾生皆得往,直向西方坐寶蓮。
西方世界至為精,彼土眾生不可輕,
衣裓持華供養佛,還來本國飯經行,
發心念佛度群生,願此五會廣流行,
六道三途皆攝取,蓮華會裏著真名。


此章表示五會的調子與拍子,調子則一會清平調,二會清商調,拍子則三會轉中慢板,四會轉中快板,五會轉急板,六字洪名至此轉成四字,緜緜密密,纍纍如貫珠,一切妄想情慮,被清淨聞塵,滾入無何有之鄉矣。送心極樂,莫善於此,願毌忽諸。

歎西方淨土五會妙音讚


第一會時除亂意,第二高聲遍有緣,
第三響颺能哀雅,第四和鳴真可憐,
第五震動天魔散,能令念者入深禪,
五會聲中十種利,為令學者用心堅。
妙音五會摩尼寶,能雨無邊聖法財。
智者必須依此學,臨終一念坐華臺。
寄語現前諸大眾,五會念佛利無窮,
今日道場同行者,相將定取坐華宮。
五會聖教是真宗,定捨娑婆出苦籠,
眾等發心迴願往,西方世界獲神通。
寶樹森森是翠林,微風五會演清音,
華雨六時隨處下,見聞之者發真心;
眾等今時發信心,聽說彌陀五會音,
專求不妄稱名字,迎將極樂坐華林。
五會交響讚池城,樓臺鬱鬱暎雲青,
琉璃七寶金繩界,處處唯聞念佛聲。
彌陀五會是舟船,永劫常於苦海傳,
但使聞聲皆解脫,定超生死離人天。


此章表示此方教體,五會念佛,能深入人心;善會者,能深入禪定;十種利者,言修菩薩之行者,善能修習禪定,則萬緣俱息,定性現前,則獲十種利益︰(一)安住儀式,(整肅威儀,一遵法式,行之既久,正定現前,自然安住而無所勉強。)(二)行慈境界,(習諸禪定,恒存慈愛,無傷害意,於諸眾生,悉使安穩。)(三)無煩惱,(諸根寂靜,貪瞋癡等,一切煩惱,自然不生。)(四)守護諸根,(常自防衛,眼等諸根,不為色等諸塵所動。)(五)無食喜樂,(禪悅為食,以資道體,雖無飲食之奉,自然欣豫。)(六)遠離愛欲,(寂默一心,不使散亂,則愛欲之境,悉無染著。)(七)修禪不空,(雖獲諸神功德,證真空理,然不墮於斷滅之空。)(八)解脫魔羂,(遠離生死,一切魔羂,不能纏縛。)(九)安住佛境,(開發無量之智慧,通達甚深之法義,於佛知見,自然明了,故心心寂滅,住持不動。)(十)解脫成熟,(既入深禪,一切惑業,不能撓亂,行之既久,則無礙解脫,自然圓熟。)此十種利,見《月燈三昧經》,本為習禪得定之境界,而五會念佛,若依此學,心得堅定,亦可到此境界,不止超出人天,定能入佛智海,登大願船,永離三界生死。

極樂五會讚


觀經妙讚定中成,寶偈分明化有情,
五會閻浮流布廣,相期極樂悟無生。
彌陀寶讚實堪傳,恒為眾生作法船,
五會佛聲聞解脫,一時盡得坐金蓮。
西方五會遍娑婆,意在眾生念佛多,
寶國華開千萬億,聞名去者幾恒沙。
千般伎樂遶金臺,百寶蓮華出水開,
五會聲聲須急念,臨終一一盡迎來。
無邊化佛紫金身,守護流傳五會人,
念念彌陀心不退,翩翩寶坐自相親。


此章勸娑婆眾生,提唱五會念佛,廣度有情,言千般伎樂遶金臺者,百寶蓮華出水開者,正是表示五會念佛,乃合於《華嚴經》之旨。華嚴十大莊嚴世界種,皆以音聲為體,今略舉其一,賢首菩薩偈云︰又放光明名妙音,此光開悟諸菩薩,能令三界所有聲,聞者皆是如來音,以大音聲稱讚佛,及施鈴鐸諸音樂,普使世間聞佛者,是故得成此光明。又合於《法華經》之旨。《法華》〈方便品〉云︰若使人作樂,聲鼓吹角唄,簫笛琴箜篌,琵琶鐃銅鈸,如是眾妙音,盡持以供養,或以歡喜心,歌唄頌佛德,乃至一小音,皆已成佛道。至如淨土三經,極讚音樂,聞者皆悉念佛念法念僧。《安樂集》云︰從世帝王至六天,音樂轉妙有八重,展轉勝前億萬倍,寶樹音麗倍亦然,復有自然妙伎樂,法音清和悅心神,哀婉雅亮超十方,是故稽首清淨樂。或疑沙彌十戒,歌舞倡伎,故往觀聽,律制所禁;釋之曰︰《摩訶僧祇律》第三十三,及三十九,言之最詳。佛為六群比丘,及六群比丘尼,往觀伎樂,輕狂語笑,受世譏嫌。聞者具白世尊,世尊呵責!從今已後,不聽觀伎樂,若方便往觀,比丘犯越毗尼罪,尼犯波逸提罪。若佛生日大會處,菩提大會處,轉法輪大會,五年大會,作種種伎樂供養佛,若檀越語比丘言︰諸尊者,與我和合翼從世尊,爾時得與和合在坐,若檀越語比丘尼言︰阿梨耶,佐我安施供養具,爾時得助作,若坐中有種種伎樂,生染著心者,或於彼間聞樂,有欲著心者,即應起去,是名伎樂。又《四分律》第五十二,雜犍度之二,時諸比丘自作伎,若吹唄供養。佛言︰不應爾,彼畏慎不敢令白衣作伎供養,佛言聽。又《十誦律》云︰為諸天聞唄心喜或音樂舞伎,螺鈸簫韶,發歡喜心,當行供養,可知世樂轉為佛樂,正是人間好現象也。

歎五會妙音讚


彌陀五會響雄雄,智者傳來五濁中,
五苦聞聲皆得樂,乘斯五會入蓮宮。
智者慈悲傳五會,意在將傳滅五燒,
五燒即因五會滅,皆乘五會出塵勞。
雄雄五會響高深,隱隱雷聲寫妙音,
聖眾相將同讚歎,但是人聞皆發心。
微妙西方五會聲,將來五濁救眾生,
五趣聞名皆解脫,五會引到寶蓮城。
零零五會出衡山,隱隱如今遍五天,
五眾咸言皆利樂,末法仍留五百年。
彌陀五會貫人心,哀婉慈聲屈曲深,
無量壽經如此說,寶水長流演妙音。
五會響颺出雲霞,清音嘹亮遍恒沙,
朝朝暮暮常能念,世世生生在佛家。
香風颯起觸人身,唯將五會斷貪瞋,
五音兼能淨五蘊,聞名永劫離囂塵。
西方鼓樂及絃歌,琵琶簫笛雜相和,
一一唯宣五會法,聲聲皆說六波羅。


按此讚,前半偈從「彌陀五會響雄雄,智者傳來五濁中,至五趣聞名皆解脫,五會引到寶蓮城」,此八行十六句,乃讚歎文殊師利菩薩也。所云智者,乃五台山大智文殊,非天台智者大師也。

考《大日經》,稱妙吉祥,文殊者,妙之義,師利者吉祥之義。此菩薩,與普賢為對,常侍釋迦如來。普賢表大行,司諸佛之定慧;文殊表大智,司諸佛之智德,故曰智者。

昔吳郡沙門道衍,所撰《諸上善人詠》一卷,其詠法照大師云︰五會緣興感五雲,佛聲遙使帝宮聞,當年不受文殊教,歷劫何由獲妙薰。其事蹟已在前編法照四祖傳中詳錄,今不再贅。

又按此讚後半偈,自「零零五會出衡山,隱隱如今遍五天,至五音兼能淨五蘊,聞名永劫離囂塵」,此八行十六句,乃讚歎南嶽般舟承遠三祖。三祖事蹟,已見前編所錄永州司馬柳宗元所撰「南嶽彌陀和尚碑」,及衡州刺史呂溫所撰「承遠和尚碑」,今不重舉。

淨土五會讚


五會倍須欽,稱名觀紫金,心中辨邪正,
魔境不來侵。極樂寶林清,微風五會聲,
聲中論妙法,聽者悟無生。淨剎寶林明,
彌陀五會聲,聽者皆生樂,不聞諸苦名。
白玉池邊過,蓮華葉裏香,空中開梵響,
五會入真常。暫至寶城樓,逍遙何所憂,
唯聞念五會,長劫更何憂。寶剎多真土,
威宣五會音,常聞嚴淨響,從此漸幽深。
極樂黃金樹,花開五會聲,意欲令諸子,
聞者盡修行,持蓮含九品,花接往生人,
五會連聲別,從茲洗客塵。極樂誰家子,
蓮花葉裏生,為由聞五會,從此息塵情。
淨國摩尼水,渠渠處處流,水聲含五會,
聞者永無憂。


此章為五言讚本,共二十韻,乃依《觀經疏》〈散善義〉,以明九品正行,勸修五會念佛法,保任決定往生。前十韻二十句,乃述上品、中品、往生之樂相。後十韻二十句,勸進行者,勤修五會念佛,不論善惡罪福,老幼男女,僧俗,九品括盡,決得往生;惟須注意!培植蓮華胎藏,須知此身,在娑婆五濁惡世念佛,此心已送往極樂世界,七寶池中,受摩尼水洗濯,一念淨息塵情,則蓓蕾蓮苞,自然出水,常精進者,華日向榮,漸怠廢者,華日憔悴,觀前編越國夫人王氏傳中之楊傑、馬玗的故事可證也。

除此五會讚五章之外,其他一二零篇斷句,關於五會讚頌者。如《法事讚》中第六離六根讚,有句云︰彌陀五會救娑婆,聞者皆能發道芽。又第八西方樂讚,有句云︰香風吹動諸行樹,宮商五會演希奇。其《觀行儀》中第十一出家樂讚,有句云︰水鳥樹林念五會,哀婉慈聲讚法王,又第十二淨土樂讚,有句云︰菩薩化生奏玉調,微風五會演真如。其他各讚全文,限於篇幅,今且從略。

〔參考資料〕 《樂邦文類》卷三〈法照傳〉;《淨土五會念佛誦經觀經儀》;《五會法事讚講義》卷一。


分別論

南傳七論之一。簡稱毗崩伽(分別)。係整理教法中重要的法數、學處,而以問答方式敘述的論書。在南傳七論中,位列第二,次於《法集論》,但不論就論藏的發達史或本質意義而言,本論都具有列居第一位的重要性。在北傳說一切有部諸論中,最類似本論的是《法蘊足論》。

全書由十八分別(品)組成,前十五品的每品各分經分別、論分別、問難三部份解說,後三品的每品各分本母和廣釋二部份解說。所論述的要點係依教理行果的次序,內容則以三學為基準。各品概要如下︰

(1)蘊分別︰解說色等五蘊。

(2)處分別︰解說十二處。

(3)界分別︰經分別部分,解說地水火風空識、樂苦喜憂捨無明、欲瞋害出離不瞋不害等各六界。論分別部分,解說眼等十八界。

(4)諦分別︰解說四諦。

(5)根分別︰列舉並說明二十二根(缺經分別)。

(6)緣相分別︰經分別解說十二緣起,論分別解說二十四種緣起(缺問難)。

(7)念處分別︰解說身、受、心、法四念處。

(8)正勤分別︰解說四正勤。

(9)神足分別︰解說四神足。

(10)覺支分別︰解說七覺支。

(11)道分別︰解說八正道。

(12)定分別︰解說四禪、四無色定。

(13)無量分別︰解說慈、悲、喜、捨四無量。

(14)學處分別︰解說離殺生、離不與取等五學處(缺經分別)。

(15)無礙解分別︰解說義、法、詞、辯四無礙解

(16)智分別︰本母部分列舉由一種智至十種智的各家說法,廣釋部分逐一詳解各說。

(17)小事分別︰專論煩惱。

(18)法心分別︰綜合論述諸門。

本書原典已由戴維斯夫人(Mrs. RhysDavids)校訂出版(P. T. S.,1904)。另有佐藤密雄的日譯本,收在日譯《南傳大藏經》卷四十六、四十七。註釋本有覺音《除癡迷論》(Sammoha-vinodanī),已由佛授(A. P.Buddhadatta)校訂出版(P. T. S.,1923)。

〔參考資料〕 《善見律毗婆沙》卷一;《南方上座部論書解說》;B. C. Law《A History of Pali Literature》。


大乘無生方便門

全書一卷。撰者不詳。係斯坦因搜集的敦煌古寫本,編號S-2503。收在《大正藏》第八十五冊、《禪宗全書》第三十六冊。為北宗禪綱要書,論述入道的五門,即「第一總彰佛體、第二開智慧門、第三顯示不思議法、第四明諸法正性、第五自然無礙解脫道」。卷首首先闡明四弘誓願、勸請、懺悔等獨特的授戒作法。接著分述五門要義,但第四門明諸法正性,只有前面部分,以下及第五門皆殘缺不全。

根據學者的研究,敦煌寫本中屬於《大乘無生方便門》的異本有三。其一是P-2270號寫本,即《大乘五方便(北宗)》。二者之前文不同,但五門中的第一門總彰佛體以下至第三門大略一致。又,《大乘五方便》具備第四門以下的內容,可補足《大乘無生方便門》的闕損部分。其二是抄於S-735號寫本背面的另一寫本,其前文的首部不全;與《大乘五方便》相比,二者至第三門為止大略一致,第四、第五門則互有出入。其三是《大正藏》第八十五冊所收《讚禪門詩》一文,即S-2503號寫本,其內容相當於《大乘五方便》第一門的一部分及第二門以下的一部分。

又,唐‧宗密在《圓覺經大疏鈔》卷三(下)認為北宗禪的大意是「拂塵看淨,方便通經」,並以《大乘五方便》等之大意,作為它的文證。由此推知,《大乘五方便》或《大乘無生方便門》等之原作可能是中唐時候的作品。

〔參考資料〕 宇井伯壽《禪宗史研究》。


小部

指南傳巴利四部經藏之外的第五部。音譯為屈陀迦尼迦耶。有時也被歸類為論藏,但正確的名稱應是「雜部」,此因在此部中,除了若干篇幅較小的作品外,另含有數種相當龐大的巴利聖典。被編入此部中的典籍,其內容與性質頗具多樣化。某些經典一再論及威脅佛教的危機,例如書中談到比丘不習學如來所說甚深經典,卻沈湎於聽聞「由弟子所說、詩人所作,以美麗詞藻修飾的經典。」由此可知,在稍早時期,以詩的方式作成的聖典,其權威性是不受肯定的,因而其中的典籍被彙編成為「部」,應是在相當後世的時期。此部所收聖典,計分十五類,內容略如下列︰

(1)小誦(Khuddakapāṭha)︰由九篇短文組成,前四篇係誦文(paṭha),後五篇為經。前四篇中,第一篇係三歸依文;第二篇為比丘應受持的十戒;第三篇係用於觀想人身無常的三十二相;第四篇係以增一的方式,說明重要的佛教術語;後五篇分別是《吉祥經》、《三寶經》、《戶外經》、《伏藏經》、《慈悲經》。在此九篇中,除第七、第八兩經之外,其餘七篇在今日南傳佛教徒中,常用於降魔祈福。

(2)法句經(Dhammapada)︰全經計有二十六品四二三頌。以偈頌方式,整理佛教中道德性的教義,是佛道入門的指南。在斯里蘭卡,新發心比丘在受比丘戒前,必須學誦本經。

(3)自說經(Udāna)︰本經由八品組成,每一品各含十經。「自說」一詞係巴利語Udāna之意譯,指無問自說,即因事感興而誦。經中所談及的,主要是讚美佛教徒的理想生活、阿羅漢的寂靜的心、涅槃的安樂。

(4)如是語(Itivuttaka)︰本經計有一一二篇小經,由散文與韻文組成。在每一經的前後,分別有iti及vuttaṁ hetaṁ bhagavata vuttaṁ-arahatā ti me suttaṁ,故名之為「如是語」。

(5)經集(Sutta-nipāta)︰本經所收除了偈頌之外,還含有長行。全經計有五品七十經。為原始佛教聖典中最古老的作品。

(6)天宮事經(Vimānavatthu)︰本經計由八十五個天宮故事組成,主要敘述種善因得生天之果報。

(7)餓鬼事(Petavatthu)︰本經有四品五十一節。其中,〈蛇品〉十二節,〈鬱婆利品〉十三節,〈小品〉十節,〈大品)十六節。敘述餓鬼受苦的情形及其所造之業,並闡述脫離地獄苦難的方法。

(8)長老偈(Theragāthā)︰本經所彙集的是佛在世時,長老比丘所作之偈。全經計有一二七九偈,分為二十一章。

(9)長老尼偈(Therīgāthā)︰本經所收五二二首偈,皆是佛世的長老比丘尼所作之偈。

(10)譬喻經(Apadāna)︰本經由長老譬喻及長老尼譬喻構成。前者有五十五品,每品含十則譬喻;後者有四品,每品也有十則譬喻。以韻文的方式,敘述佛弟子過去及現在的行為,進而論及因其行為而導致的果報。按「譬喻」一詞,係巴利語apadāna之迻譯。apadāna原意指英雄的行為或偉業,其後被用於指敘述這類故事或傳記的經典。

(11)本生經(Jātaka)︰本經收釋尊前生的故事,共計五四七則。

(12)無礙解道(Paṭisambhidāmagga)︰本經由〈大品〉、〈俱存品〉、〈慧品〉等三品組成。主要是以問答的方式,闡述佛教中的重要教理。

(13)佛種姓(Buddhavaṁsa)︰本經由二十八品組成,主要記載燃燈佛等二十五佛的種姓與因緣。

(14)所行藏(Cariyāpiṭaka)︰本經由施波羅蜜、戒波羅蜜、出離波羅蜜等三章組成。但是,在出離波羅蜜中,另含有與決定波羅蜜、真實波羅蜜、慈悲波羅蜜、捨波羅蜜等四種波羅蜜。因此,本經所收的三十五則釋尊本生故事,實際上是分屬七波羅蜜。

(15)義釋(Niddesa)︰本經含兩個部分,即大義釋與小義釋。二者皆是為《經集》作疏釋。

〔參考資料〕 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十一章。


四無礙辯

指佛、菩薩、聖眾等所具有的四種自在無礙辯。即法無礙辯、義無礙辯、辭無礙辯、辯無礙辯。又譯四無礙智、四無礙解。略稱四辯或四無礙。乃大小乘之通目。用來顯示無礙自在說法教化的德用。

依小乘教義而言,指︰

(1)法無礙辯︰亦稱法無礙智、法無礙解,或略稱法辯。謂於一切法相、名字有無礙自在的智解,故能善於辯說。

(2)義無礙辯︰亦稱義無礙智、義無礙解,或略稱義辯。謂關於一切法相、名字的義理有無礙自在的智解辯才。

(3)辭無礙辯︰亦稱辭無礙智、辭無礙解、辭辯。謂通曉一切方言而無礙辯說的智解、辯才。

(4)辯無礙辯︰亦稱辯無礙解、辯無礙智、應辯,或稱樂說無礙辯。謂隨順眾生根機而巧妙演說,令眾生樂聞的智解、辯才。《大毗婆沙論》卷一八○、《舍利弗阿毗曇論》卷九、《品類足論》卷五等就此義有所廣說。

大乘的說法大抵類似小乘。然謂法、義、辭、辯四者窮法性,入第一義諦,甚妙難測。因此,惟有佛、菩薩真正具有四辯,小乘聖者並不具有此四辯。新譯《華嚴經》卷三十八、《大集經》卷五、南本《涅槃經》卷十五等就此有詳細的解說。又,《大乘義章》卷十一分別七門論述大小乘所說的不同,《法界次第》卷下也有略說。

關於大小乘是否皆具四無礙辯,有謂大小乘皆具。其中,小乘唯利根阿羅漢具,大乘種性已上皆具,部分十信菩薩亦具。另一說謂大乘有、小乘無,即《涅槃經》所說︰聲聞、緣覺無四無礙。

此外,唯識家又就四無礙立初地分得、九地離障、圓成佛果三種說法。謂初地已上部分得四無礙辯,入第九地永斷利他中不欲行障、斷陀羅尼與辯才中之二愚及粗重而得四無礙解,乃至佛果成滿一切圓。

〔參考資料〕 《自在王經》卷下;《成唯識論述記》卷十(本);《法華玄贊》卷三;《華嚴大疏鈔》卷三十八(下);《俱舍論》卷二十七;《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五。


判教

在佛教中根據義理的淺深、說時的先後等方面,將後世所傳的佛教各部分,加以剖析類別,以明說意之所在的叫做判教。又作教判。判教起源於南北朝時代,到了隋唐還繼續盛行。從有判教以來,就未得一致的見解。又由於諸家所見各異,遂生宗派之別,所以判教也是宗派成立的原因之一。

在南北朝時代,南北判教著名的有十家,後人謂之「南三北七」。如連同隋唐時代判教之說來看,他們的主張一教乃至六教,大致如次︰

(1)主張一教的有二︰{1}姚秦‧鳩摩羅什,{2}後魏‧菩提流支。立一音教,謂一切聖教都是如來一圓音教,因眾生根器不同而有種種區別。

(2)主張二教的有四︰南齊‧劉虬立頓、漸二教,初頓為《華嚴》;後漸復分為五︰即人天(提謂)、聲聞(四諦)、般若(空)、法華(破三歸一)、涅槃(佛性)。{1}陳‧真諦三藏立頓、漸二教,與此大同。{2}隋‧誕法師,立直往與漸悟二教。{3}宋‧曇無讖、隋‧慧遠等立半(初說)、滿(後說)二教。{4}唐‧江南印法師、敏法師等立屈曲與平道二教︰釋迦佛說《涅槃經》,隨逐機性破除執著,為屈曲教;盧舍那佛說《華嚴經》隨逐法性自在無礙為平等教。(3)主張三教的有四︰{1}後魏‧統法師立頓、漸、圓三教︰為根熟者演常與無常、空與不空等一切具說,更無漸次,名為頓教;其次為根未熟者先說無常後說常,先說空後說不空,名為漸教;最後為上達佛境者,說如來無礙解脫究竟,果德圓極祕密自在法門,名為圓教。{2}陳‧真諦立轉、照、持三教︰本《金光明經》說四諦為轉教,《般若》為照教,《瑜伽》為持教。{3}隋‧吉藏立本、末、攝末歸本三教︰《華嚴》最初說為根本法輪,為三乘等隨後說為枝末法輪,《涅槃》、《法華》最後說為攝末歸本教。{4}唐‧玄奘本《解深密經》立三時說教︰初四諦教,次空教,最後非空非有之中道教。(4)主張四教的有五︰{1}齊‧大衍立因緣宗等四教︰謂小乘薩婆多等部為因緣宗,《成實論》及經部等說為假名宗,諸部般若說即空理明一切法不真實為不真宗,《華嚴》、《涅槃》明法界真理佛性為真宗。{2}梁‧光宅法雲立四乘教︰《法華》中臨門三車為三乘教,四衢道中所授大白牛車為第四乘教,前三(聲聞、緣覺、菩薩)為權,後一為實,合三乘與一乘為四乘教。{3}隋‧笈多立四諦等四教︰謂《阿含》為四諦教,《般若》為無相教,《楞伽》為法相教,《華嚴》為觀行教。{4}隋‧智立藏、通、別、圓四教︰依據講因緣生法而不究竟的小乘經律論立藏教;依據大小乘相共而與前藏後別圓相貫;如《般若經》中共般若之說立通教;依據但說大乘不共佛法如《般若經》中不共般若之說立別教;依據大乘究竟義理,圓滿具足圓融無礙之說立圓教。{5}唐‧新羅國元曉立三乘別教等四教︰謂四諦教《緣起經》等為三乘別教,《般若》、《深密經》等為三乘通教,《瓔珞》、《梵網經》等為一乘分教,《華嚴經》為一乘滿教。(5)主張五教的有三︰{1}護身寺自軌根據用的四教,僅許《涅槃經》為常宗,而推尊《華嚴經》於《涅槃經》之上,別立為法界宗,這樣就成為因緣、假名、不真、真、法界等五宗。{2}唐‧波頗立四諦、般若(二同笈多之說)、三觀(《華嚴》)、安樂(《涅槃》)、守護(《大集》)等五教。{3}唐‧法藏立小、始、終、頓、圓五教︰謂《阿含》為小教,《般若》為始教,《楞伽》為終教,《華嚴》為頓教與圓教。(6)主張六教的有一︰隋‧耆闍崛多立因緣等六宗︰謂《毗曇論》說六因四緣為因緣宗,《成實論》說三假為假名宗,「四論」說如幻為不真宗,《法華》為真宗,《涅槃》為常宗,《華嚴》為圓宗。

綜計諸家判教之說,不下二十餘種。其中以天台、賢首兩家的說法比較特殊,其影響後世也最大,這裡略加敘述如下︰

天台智的判教,即有名的五時八教說,簡稱四教說。五時是依《涅槃經》裡佛說開展如牛乳五味(乳、酪、生酥、熟酥、醍醐)的比喻而建立的。五時即佛一代說法的五個階段︰(1)華嚴時,(2)鹿苑時,(3)方等時(說《大集》、《寶積》、《思益》、《淨名》等經),(4)般若時,(5)法華涅槃時。此外,又由說法的形式和內容來區別,各分四種,合成八教。形式方面稱為化儀四教,內容方面稱為化法四教。化儀四教首先是頓教,大乘圓滿教理直下全提;其次是漸教,由小而大次第宣揚;再次是祕密教,受教的同聽異聞,或頓或漸都以為對自己所說;最後是不定教,也是一齊聽法而領會不同,或於頓中得漸義,或於漸中得頓義,但都知道佛是普遍而說。如果用這四教和五時配合,那麼最初華嚴時即為頓教,鹿苑、方等、般若三時為漸教,隨著三乘根基逐漸從小入大,在此頓、漸二教中間,又都含有祕密不定,只有第五法華涅槃時,才超然於頓漸祕密不定之外。化儀四教即先所述的藏、通、別、圓。這四教亦可以與五時相配合,最初華嚴時為圓教而說意兼別,第二鹿苑時但是藏教,第三方等時因為說法通於三乘所以並不屬於那一教,第四般若時,除藏教外兼明後三時,第五法華涅槃時,專門開闢圓頓義理,唯屬圓教。《法華》本已究竟,但還有不能得益的,故又重之以《涅槃》。五時配到《法華》為止叫做前番五時;如要到《涅槃》為止叫做後番五時。這樣不但推尊了《法華》,《涅槃》亦同時被推尊了。

天台以前判教之說雖多,大概以頓、漸、不定三種為主要區別。《華嚴》為化菩薩,如日照高山名為頓教,三藏為化小乘,先教半字故名有相教,十二年後為大乘人說五時般若乃至常住名無相教。此等俱為漸教。別有一類經非頓非漸明佛性常住,如《勝鬘》、《金光明》等,名為偏方不定教。惟漸教中有分三時、四時、五時等等的說法。羅什門下慧觀結合三時、四時等說,而立五時說,其順序與天台五時說大體一致,所不同者,慧觀於漸教中分有相、無相、抑揚三種,而天台分鹿苑(有相)、方等(抑揚)、般若(無相)而已;至於祕密與不定,仍由前述各家所立的不定教而來。祕密可說是隱覆的不定;而不定則是顯露的不定。又慧觀判教為三乘與一乘之區別,而以三乘為三乘別教(有相教)與三乘通教(無相教)二種。天台由大乘教而來,故設大乘通教、大乘別教,而立藏、通、別之區別;更綜合《法華》、《涅槃》於其上設為圓教。此藏、通、別、圓之次序,似又與用所立的因緣、假名、誑相、常宗等四教相通。可見天台五時八教之說,是吸取南北各家異說而加以發展的。

華嚴、賢首的判教,即有名的五教十宗說。五教即(1)小乘教(唯說眼、耳、鼻、舌、身、意六識為心的即是),(2)大乘始教(說八識阿賴耶的,如《唯識論》即是),(3)大乘終教(說現象差別法不外乎真如的,如《大乘起信論》與攝論派等即是),(4)大乘頓教(進一步說妄心妄境俱空,僅一真心朗然,如《維摩詰經》等即是),(5)大乘圓教(更進一步說森羅萬象的差別現象,不外乎朗然一心的顯現,如《華嚴經》即是)。五教說淵源於杜順的《五教止觀》,其目的不外推尊本宗所宗的《華嚴經》在諸經中為最尊最勝。賢首於五教之外,又立十宗之名︰(1)我法俱有宗(犢子、法上、賢胄、正量、密林山等五部,以及經量部中的一派),(2)法有我無宗(雪山、有部二部),(3)法無去來宗(法藏、飲光、大眾、雞 胤、制多山、西山住、北山住等七部,以及化地部中的一派),(4)現通假實宗(說假部及經量部中的一派),(5)俗妄真實宗(說出世部),(6)諸法但名宗(一說部),(7)一切皆空宗(大乘始教),(8)真德不空宗(大乘終教),(9)相想俱絕宗(大乘頓教),(10)圓明具德宗(大乘圓教)。十宗是配合五教而立說的,從一至六屬小乘教,從七至十屬大乘四教。

賢首五教十宗之說,大體因襲天台,改天台的藏教為小教、通教為始教、別教為終教、圓教為頓教與圓教,這就連本宗的清涼國師也承認過的(見〈華嚴經疏鈔序〉),故其說無何創見。(田光烈)

◎附一︰霍韜晦〈中國佛教說「判教」之智慧〉(摘錄自《佛教的現代智慧》)

判教的活動在印度佛教時已有,雖然「判教」的觀念當時未見。如《楞伽經》言頓漸,《華嚴經》言三照,《涅槃經》言五味,《解深密經》言三時,《法華經》言三車,以譬喻大小乘之別等等,都可以說是一種判教。不過這種判教在印度方面言,是顯示思想義理之進展,亦與經典文獻的出現有關。因為這些說法,多半是在大乘佛教初出的時候,面對從前的傳統佛教的教義而作出的。它主要是強調自身資料的重要性,及晚出性,以爭取群眾及信徒的支持,所以自立門戶的意味極重。印度的判教,從思想背景看,是以後出之義來統攝、批判前出之義。但中國佛教的判教情形,則有所不同,中國高僧大德在吸收印度傳來的佛法時,不必知其經典產生之歷史,但見種種資料皆佛所說,而義理方向有不同。既然諸經都是佛所說,為什麼其中會有不同呢﹖為了表示佛教乃一大系統,各經典之間亦有其有機之聯繫,這些不同之資料即有融通的必要。融通之後,即見其不相礙,諸經典之間皆有橋樑可通。換言之,這種做法就是要求我們不可只陷在一個資料中,而應該互換觀點,即「互觀」,以見雙方皆有其價值,亦各成就一義理方向,然皆不離佛陀慈悲救度眾生之大業。以此互觀作起點,再進一步要求從一切可能觀點對一切已成資料之「遍觀」。遍觀,即將我們的心靈擴充至極,以容納種種義;反面說,也就是把我們陷於一隅之見的妄心一一去掉,於是可以滙成一大義理世界,而各各不相礙。這是一個至美、至莊嚴,而又至和諧的世界,其成就即由「互觀」以至「遍觀」而得。由此看來,判教的工作,也就是要形成一總持的智慧,以總持一切經典的價值。

在中國佛教中,真正構成一個嚴格的判教系統,以總持當時一切傳入的佛典的,是天台與華嚴兩教派。天台判教,先設標準︰(一)以說法之先後次第分,此即「時」,(二)以說法之內容分,此即「化法」,(三)以說法之方式分,此即「化儀」,合為「五時八教」。通過「時」、「法」、「儀」三觀念,遂將佛陀一代所說之教法總持起來。及至華嚴宗興,其所走之圓教之思路與天台不同,天台是從「法性」的觀念入,著重心靈對法性的把握,由此而歷種種觀以成圓觀,故天台從內容上分佛法為「藏、通、別、圓」四教,各教所觀境皆不同。例如四諦之理,在藏教所說的是生滅四諦,通教所說是無生滅四諦,別教所說的是無量四諦,圓教所說的是無作四諦。無作,即表示心靈的分別活動於此已不再相應,「作」的觀念已去除,現象上的法已消散,法性已自一切主觀之觀法中豁出,所以說這是一圓觀。在此圓觀之作用下,人乃能保證見一切法皆涅槃之理,而如如相應。比較起來,華嚴是從「真心」的觀念入,著重心靈活動所創生之境,由此而立五教︰小、始、終、頓、圓。內容之分別即在小乘只言六識;始教中雖說唯識,而及於阿賴耶,但不及於如來藏;終教則知此阿賴耶識自另一義言之,即為如來藏;頓教則顯一切法皆唯一真心。至華嚴圓教更大彰此真心之全幅大用,性海圓明,無礙自在,以徹入一切法,而「一切即一、一即一切」,所以說這是無盡緣起,亦即由佛之心靈所開出之無限之莊嚴、美麗之世界,這亦是心靈升進後所得之圓觀。由此我們可領悟華嚴之所以改判五教及特別重視《大乘起信論》的原因。

華嚴除以「教」開宗外,同時亦以「理」開宗,而判分為十。為免繁瑣,此處從略。但它的精神,即在於顯示義理之層次,由小乘教而次第上升,最後進至華嚴境界。這即是一義理層級的安排,由有歸空,再見真實不空,如是即將一切佛義、佛理收攝其中而總持起來。

由此看來,天台、華嚴之圓教內容雖不同,但其判教之智慧則一。目的都是總持佛法,把各種義理分別按其層級、方向安設起來,使各義理不相障礙,但隨人心之遊賞貫通。人的問題,在對一家之義起執︰一方面封閉自己,一方面抹煞他家他理之存在,於是人之世界分裂,相輕相害,終至生大苦。也許人生之無明非得吃大苦、付大代價不能超化。智慧之來,原非輕易。由此我們回顧上文所說的人生無明煩惱的反省,這是人類悲劇產生的內在根源,故必須轉出智慧以消解之。但在客觀上,此智慧之出,又關乎對別人義理之了解,所以判教之智慧,尤為必要。今日世界四分五裂,人心浮囂,究其原委亦是知識世界分裂的結果。西方文化原是一重智而向多方活動之文化,故其所成立之知識世界,亦是一分途獨立、各自發展的世界。

◎附二︰唐君毅〈中國佛學中之判教問題〉(摘錄)

中國佛學家最大的一個問題即是判教。判教的問題是印度佛學傳入中國以後才生起的,中國佛學的派別亦見於其判教之不同,故我們亦可由不同之判教去看各派佛學之不同。

判教表現了中國人對於外來佛學的消化吸收。當佛學傳入時,即有許多不同的派別。各派皆為佛法,皆傳為佛所說,但是其間卻有許多相互衝突、不一致的說法。佛所說是不能有錯的,為了消弭衝突、避免矛盾,即以判教的方式將各種說法融和消化,而謂各派皆為佛所說,只是佛在不同時,對不同根器的人說法,故有種種不同。印度原先即有三時判教之說。戒賢所傳之三時教,是釋迦佛首言有教,待有教出了毛病,就講空教,空教又出毛病,再講非空非有之瑜伽之教;智光所傳之三時教,是釋迦佛原先說空教,空教出毛病,而後說有教,有教出毛病,而後說非空非有之般若之教。依此判教之說,則釋迦說法之次第是由於前一時的說法出了毛病,為了消除流弊,在第二時即換一種說法補救。這樣一來,凡是佛經中有衝突不同的部分,皆可分別安排為不同時中釋迦所說,使其不顯衝突。有如早晨言起,晚上言臥。同時說起臥即矛盾,分開來在不同的時間說,則不矛盾。凡是矛盾的說法,可分在不同的時間來說,即不再矛盾;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對各種不同的人來說,各人的問題不同,修行的進程不同,缺點不同,則釋迦佛對各人的說法,皆可有所不同。例如釋迦佛有兩種說法,一種是說一切人皆可成佛,一種是說有的人永遠不能成佛,或只能成聲聞、獨覺。這兩種矛盾的說法在佛經中皆有記載。若是用判教的方式處理,這兩種矛盾的說法是可以並行不悖的;即說一種是專對某些人的方便說、權說,而非究竟說、實說,另一種才是實說、究竟說。照唯識法相宗承《解深密經》而來的說法(玄奘、窺基即如此說),言眾生有五種姓,只菩薩種姓、不定種姓者,可成佛。聲聞、獨覺種姓,只能成聲聞、獨覺。一闡提種姓,則永不能成佛。故謂釋迦佛之言一切人皆可成佛,除對菩薩種姓外,乃是對不定種姓的一般人的鼓勵而已。為了要鼓勵此不定種姓的一般人,才說人人皆可成佛;即如老師告訴學生說︰你們每個人都能考取狀元,這話只是為了鼓勵學生用功讀書,事實上,不是人人皆可成狀元的。是以照唯識法相宗的看法,說人人皆可成佛,只是對不定種姓的人之方便說;說有的人不能成佛,有菩薩、聲聞、獨覺之三乘之別,才是實說。

但是照天台宗、華嚴宗承《法華經》、《涅槃經》而來的說法,則恰好相反;他們以為佛說有一闡提人不能成佛,說有聲聞、獨覺、菩薩之三乘之別,只是權說,乃為有的人覺得由菩薩行而成佛的路途太遙遠,然後釋迦對這些人說聲聞、緣覺為究竟,而有三乘之別。其實只有由菩薩乘至佛乘之一乘法,才是究竟法。此涅槃、天台、華嚴的看法及唯識法相的看法,是相反的。但這兩種不同的觀點,卻有著同樣的精神,即是把看似矛盾的說法,當作是對不同的人來說,即是不矛盾了。事實上,對不同的人,說法也應該有異,說法應視不同對象而分別應用的。例如老師說學生永遠考不取時,有的學生會因此刺激而奮發,有的學生則會因而沮喪氣餒了,這時必須要換一種說法,鼓勵他,而說他一定能考取。釋迦佛之教眾生,即如同老師之教學生,許多不同的說法實際上只是教法的不同,或是於不同時對不同人而說;這些不同的說法,分在對不同人、不同時來看,都是可以成立的。若照我們現在歷史學的眼光來看,為了經典內容的不同而作判教的工作,可是不必要的。佛經中的種種說法不一定都是釋迦佛所說的,或是釋迦佛的弟子說的,或是弟子的弟子說的,不過假託釋迦之名,其間說法自然有種種差異。此是一現代之觀點。但是以前中國人則不採取此種歷史學的觀點,卻肯認這些佛經上的道理,都是佛所說的,都是不會有錯的;基於這種信念,中國人用了判教的方式著意安排,以消除諸佛經間的矛盾。但是佛經如此之多,欲將印度傳入的佛經皆予一適當的地位,在判教的安排上,自有許多可斟酌處。於是,對於諸佛經如何運用判教的方式安排妥當,就產生了中國許多不同的判教理論。

吉藏、智顗、法藏之判教
當佛學初入中國,佛教內部之判教問題未正式出現之先,原有格義之說的產生。格義就是要找出佛學與儒家、道家在義理上的相同處,拿一些名辭概念所涵之義理來相互比格說明。較格義進一步的,則是拿整個儒家或道家的境界與佛學相印證,如僧肇即以為儒、道、佛之聖人的最高境界都是一樣的,而拿儒、道來說明佛學。此外亦有人以佛學與中國儒、道之學是相互衝突的,如《弘明集》中所輯之當時反對佛學之文。此皆是以中國固有思想與佛學思想作一般的比較。佛教中之判教,謂是對佛教本身各宗派之教義之同異作比較。

至於專就中國之判教的說法來講,則智顗之《法華玄義》有南三北七之說,即南方有三說,北方有七說,後澄觀之《華嚴疏抄》則有十五家之說。宗密《圓覺經大疏》所述判教之說,有人數過是二十餘家。但就其中一方判教,一方於所判之教又有所宗主,而為一宗之大師者而言,則首推吉藏。《華嚴疏抄》謂吉藏判佛說之經為三法輪,即根本法輪(佛初說之華嚴)、枝末法輪(佛中間所說),及攝末歸本法輪(佛最後所說)。澄觀責其何以將般若放在枝末法輪。但我近來懷疑此澄觀所傳之吉藏說,恐非吉藏說之真。因吉藏之《三論玄義》乃重在判別大小乘,並以十義判當時人所視為大乘之《成實論》為小乘。在大乘中,則吉藏不滿攝論師之說,明歸宗於般若,而引《華嚴》、《法華》為證。吉藏亦可說為綜結東晉南北朝以來之般若三論之學之一大師,絕不致以般若為枝末法輪。唯吉藏以三論之破邪即顯正,為般若之所歸,則未必是。因般若學之自身,仍有其教義,如般若須出於大悲,與方便配合等,此不可以三論之破邪盡之。

次一個判教的大師是智顗。智顗之判教,分佛說法為華嚴、鹿苑、方等、般若、法華涅槃之五時,又分藏、通、別、圓,為化法四教,頓、漸、祕密、不定為化儀四教。此說比較複雜,而具一系統性。其顯然進於吉藏之處,在對當時傳入之地論人及攝論人之說,安排一地位於其五時教中之第三時,並屬於其所謂藏、通、別、圓之化法四教中之別教,又將華嚴列為五時教中第一時之圓頓教,《法華經》列第五時之圓教,《涅槃經》則列為教聞法華而尚未得度者。《涅槃經》講佛性。智顗之學之進於以前之般若宗者,則在由《般若經》之法性實相,以講正因佛性;由《般若經》之觀照般若,以講了因佛性;由《般若經》之扶助般若波羅蜜之布施等五度,以講緣因佛性。是為三因佛性。了因佛性,重在觀空,成般若。緣因佛性,重在有五度行等,成解脫。正因佛性,是中道第一義空,證此成法身。智顗之空、假、中之三觀之「中」,即對應正因佛性說。故別教之能見有此佛性真如,而能次第對惑業煩惱,修解脫行、般若智,而與此佛性真如隔別不融者,則稱為只見「不但中」之別教。只有能即惑業煩惱,以修解脫行、般若智,而見三因佛性,如印度之伊字三點,與佛果之三德,圓融不二者,方為見「不但中」之圓教。智顗之以「中道」為佛性,以言空、假、中三諦,更配成七重二諦,與吉藏之以真空俗有不二之「中道」為佛性,而言三諦,配成四重二諦,形式上有相類處,而內容更豐富。又其以三因佛性與佛果之三德,圓融不二,則與《涅槃經》之言佛性,尚有以「十二因緣為因,觀緣智為因因,菩提為果,涅槃為果果」,因果縱列之說,其實不同,而有所進。

第三個判教之大師是華嚴宗之法藏。法藏之判教,大體承智顗之五時四教,而成小、始、終、頓、圓之五教。於始教中,又分相始教與空始教,以位攝論一系之法相唯識,及般若之經論。又立終教以位《大乘起信論》,立頓教以位新起之禪宗(後宗密判教,承法藏更依三教,以判禪宗之三宗)。此法藏之判教之進於智顗者,即在能為新起之禪宗及《大乘起信論》之說,安排一地位。在智顗之時,《大乘起信論》未出。在智顗之別教中,亦安排不了《大乘起信論》之思想。因在智顗之別教中,其真如佛性之體乃深藏未顯,唯待人次第修行修觀之工夫,斷盡惑業煩惱,然後顯。故此真如佛性之體,與人當前之修道工夫,彼此隔別不融,故不能言即修即性,即工夫即本體。但在《大乘起信論》,乃以「眾生心」之一法,統智顗承慧思而言之「心」、「佛」、「眾生」之三法,即直下顯示「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即心性即佛性」之義。《起信論》言此眾生心有真如門及生滅門二門。心真如為一法界大總相大法門體,其體大、相大與用大,互不相離。此心真如與無明和合,似智顗所謂無明法性合,而有心生滅門。此二門互相熏習。心生滅門,即煩惱之源;悟心真如即菩提之源。人之修道工夫,即以心真如熏心生滅,使眾生由生滅門入真如門,悟真如之本覺,以有始覺,以至圓覺,而成佛。此不能說是智顗之別教,而極難與智顗之圓教義相分別。故在天台宗人,如湛然於此《大乘起信論》,亦初未斷為別教,亦用其隨緣不變之名,以講心性,但又似不便列之為圓教。此即見智顗之判教應用於其後出之書,不無問題。對於禪宗,則天台宗人初不重視,至宋之天台宗人則與禪宗爭佛門正統。然法藏之判教,為小、始、終、頓、圓五教,其圓教與智顗同,其小教即智顗之藏教。以頓教為禪宗列一地位;而以始教概括智顗之通教之般若(宗密稱為空始教)及別教之攝論(宗密連唯識法相之論併稱之為相始教)一流之說;更以《大乘起信論》高於始教之終教,其位高於始教,所論之理為圓理。然又不以圓教稱之,而保存此圓教之名於頓教以上之華嚴。

《法華》、《華嚴》二經之對比問題
此法藏之判教,因其既承智顗之說,又能為《大乘起信論》及禪宗安排一地位,顯然更能涵融各派之佛學。遂引起天台宗之湛然為重振天台之宗風而為智顗之書作疏記。智顗嘗說《華嚴經》乃圓教中帶別教,此尚無所謂。如《華嚴》之大經,帶一些別教,亦無礙。但至湛然之疏記,則有心貶抑《華嚴》。如其《法華玄義釋籤》卷十論判教處,即說《華嚴經》未如天台所宗之《法華》之開權顯實,亦未如《法華經》之佛之由其近成,以及於其久已成道之遠跡(如無量劫來恆說《法華》等),而更發跡,以顯其法身常住之本。又謂《華嚴》只對菩薩說法,不被小乘根器之機,不如《法華》兼對三乘說云云。然若依天台宗及華嚴宗共許之五時教去看,則佛初說《華嚴》時,原未說權教,自無權可開。佛說權教後,因其中有不圓不實之義,佛之本懷未暢,故須說《法華》以補其所不足,而開權顯實。但在佛說《華嚴》時,既未說權教,亦無須補其所說者之不足,自可只說一圓實之教如《華嚴經》所說,而佛之本懷亦無不暢。又《華嚴經》雖只就釋迦之初於菩提樹下成道時,不離世間之此樹,而升天,本其自證境界而說法,固未說其「久遠以來恆說法華」等跡。然依《華嚴經》之義,在佛之海印三昧、普眼境界中,一處即一切處,一時即一切時,一現即一切現,華嚴會上,佛將說法時,光明遍照,一一光中,各出十方諸佛世界,過去、未來、現在,一切諸佛,皆悉顯現。何須更由近及遠,發跡顯本﹖至於《華嚴經》之不被小乘根器,乃由小乘根器之聲聞,在華嚴會上,自如聾如啞,非佛不欲被小機。此亦如法華會上有五千人退席,佛亦無可奈何。依五時教,亦唯因小機於華嚴會上不聞不解,然後佛於後三時中說天台所謂藏、通、別等教,更有第五時之說《法華》,以開權顯實。若佛說《華嚴》先被小機,則以後之四時教皆無,《法華》之圓教亦無。湛然何可以此責《華嚴》之不足。故依華嚴宗人之意,於此湛然所說之三者,即正可轉而取之以證《華嚴》之佛成道時,乃頓說「其自證境界中之不與餘教相待,亦迥然別(此乃分別之別,非隔別之別,智顗之別教乃隔別之別,不可以分別之別釋之)異餘教」之一乘圓實教。此即澄觀所謂「頓圓」,而即在此頓圓之一義上,高於《法華》之「開三乘之權方法一乘之圓實」,乃「漸圓」者,是即見《華嚴》之勝於《法華》。遂與湛然之所說,正相對反。然此湛然與澄觀之二說,實永無相勝之期。因依二家同認《華嚴》在五時教中為日初出時,為始;《法華》在五時教中為日還照時,為終;餘三時教所說三乘教為日之轉照時,為中。《華嚴》為三乘教所自出之一乘,《法華》為三乘所同歸之一乘。始必有終,終以返始,三乘出於一乘,必歸於一乘,而歸即歸於所自始,如智顗於《法華玄義》卷十所謂「初後佛慧,圓頓義齊」。此中之「始」、「終」之相涵,「自出」與「同歸」之相涵,即見佛之垂教之自行於一圓。如日之由初出而經轉照時,至返照時之為行於一圓。則於此,由始之非終,而謂始不夠圓,如湛然說;或由終之非始,而謂終不夠圓,如澄觀說;即皆於二家所同許之五時教相悖了。實則畢竟《華嚴》與《法華》之同為圓教,只須自二經所顯示之義理定。不當自佛說之時機,而分高下。則《法華經》之神話式的說︰「釋迦佛之久已成道,其所垂之種種教迹,皆顯其常住法身之本」、「其今日之說法華,由其無量劫來恆說法華」及「由佛之本懷原望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故有今說法華時之開權顯實」等,固是本迹權實相即之圓教義。《華嚴經》之神話式的說「毗盧遮那佛於一心之海印三昧中,所展現之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主伴重重,相即相入,諸佛與眾生交澈,淨土與穢土融通,法法皆彼此互收,塵塵悉包含世界」之客觀法界的無盡緣起,同為一如來性起正法心(此心於佛為顯,於眾生為隱)之所起,亦是鎔融無礙之圓教義。二經之所說之為圓教義,唯當自此二經之內容所涵之客觀義理說。不可謂《華嚴》之佛只說其海印三昧中境,便與眾生法不即,而非圓教。亦如不可謂《法華》之佛說其所憶之久遠以來之事跡,便與眾生法不即,而非圓教。而佛之說此圓教之時機,亦與此圓教義理之為圓教義理無關。然而湛然與澄觀,乃欲自佛說二經之時機,以爭勝負,實未見其可。

此外,湛然與澄觀還有許多立義不同之處,但實與《華嚴》、《法華》二經所啟示之義理,多無直接關係,而只是他們對若干佛教問題或對圓教之意涵所主張者之不同。如湛然之以智顗《觀音玄義》有性惡之義,而責華嚴宗人唯一真心迴轉,其義不圓;「忽都未聞性惡之義,安能有性德之行﹖」然澄觀則亦許性具善惡染淨,而又自「淨能奪染」及「佛心雖知世間染淨法,而自無染」說,則在第一義之佛性,不許言性惡。此外澄觀又承《大智度論》及《涅槃經》主無情物,如草木無佛性,只有法性,但亦言「二性互融,無非覺悟」。然而湛然則只自「法性佛性,互融為一」處講,不分二性,以言草木瓦石成佛。後之天台知禮亦抓住此點,說澄觀之說只是別教,不知澄觀亦有二性互融之說。其餘湛然、澄觀不同之處尚多。而天台宗與華嚴宗,遂成相爭之勢。此與智顗對《華嚴經》,除說略帶粗之外,更無貶辭;法藏對智顗亦無貶辭之情形,遂大不相同。

〔參考資料〕 《華嚴經搜玄記》卷一;《法華經玄贊》卷一;《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上;《成唯識論演祕》卷一(本);《楞伽經玄義》;《金剛頂大教王經疏》卷一;牟宗三《佛性與般若》。


法蘊足論

十二卷。唐‧玄奘於顯慶四年(659)譯。又稱《說一切有部法蘊足論》、《阿毗達磨法蘊足論》。為阿毗達磨六足論之一。是說一切有部論典中最古的阿毗達磨。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六冊。

本論雖題為尊者大目乾連(Mahāmaud-galyāyana)造,然而稱友(Yaśomitra)的梵文《俱舍釋論》及西藏傳說,皆說是舍利弗(Śāriputra)造。全書有八千頌,分二十一品,即︰學處品、預流支品、證淨品、沙門果品、通行品、聖種品、正勝品、神足品、念住品、聖諦品、靜慮品、無量品、無色品、修定品、覺支品、雜事品、根品、處品、蘊品、多界品、緣起品。各品的開頭必記經文,以依經而作論分別的形式組織全書。文中所說,包括三無為、無表業、心不相應法等有部代表性的思想,而且〈雜事品〉的內容相當於《俱舍》等後代有部諸論典中的〈隨眠品〉(使品),此點值得注意。

巴利論藏七論中,與本論的內容最似者為《分別論》(Vibhaṅga)。比對兩者,本論有而為《分別論》所闕者,為第二〈預流支品〉至第六〈聖種品〉等五品;《分別論》有而本論闕者,有〈道分別〉、〈無礙解分別〉、〈智分別〉、〈法心分別〉等;本論的第十三〈無色品〉及第十四〈修定品〉,是在《分別論》的〈定分別〉之中。其他兩本一致。

此外,將本論與《品類足論》對比,本論的第二〈預流支品〉、第十六〈雜事品〉及第二十一〈緣起品〉三品,係《品類足論》所闕,其餘一致。又與《舍利弗阿毗曇論》相較,本論闕彼論之〈非問分智品〉、〈非問分道品〉、〈攝相應分〉及〈緒分〉,彼論則闕本論的〈預流支品〉、〈證淨品〉及〈聖種品〉三品,其餘一致。此外,為本書之所依的《雜阿含經》,本書與之全然一致者亦有多處,唯闕相當於〈通行〉、〈聖種〉、〈神足〉、〈靜慮〉、〈無色〉、〈修定〉、〈根〉等七品。

〔參考資料〕 《大唐內典錄》卷五;《開元釋教錄》卷八;《古今譯經圖紀》卷四;《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九;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


南傳七論

南傳上座部佛教的七部論書,又稱巴利七論、上座部七論,即《法集論》、《分別論》、《界論》、《人施設論》、《論事》、《雙論》、《發趣論》。其中僅《發趣論》有中譯本,其他各書皆未漢譯。各書內容,略如下述︰

(1)《法集論》(Dhamma-saṅgaṇi)︰又稱《法聚論》、《法僧伽》。乃聚集、說屆磊部派經典中法數名目之書,可視為阿毗曇論書之先驅,與《分別論》同為阿毗曇論書之基礎。內容初列善法、不善法和無記法以下一二二門的論本母(abhidhamma-mātikā),及有漏法、無漏法以下四十二門的經本母(suttanta-mātikā)之法數名目。次將本文分為四品︰第一〈心生起品〉,說明三界及出世間之八十九心,和與此相應之心所法之生起,亦即說明一切法由心生起。第二〈色品〉,將一切色法分為一法以至十一法,然後在前列舉其論母,再逐一廣加解說。第三〈總說品〉,分十五項列舉諸法,且依據一二二門論本母及四十二門經本母來說明諸法。第四〈義釋品〉,說明所列舉的論本母之法數名目。根據覺音之註書《義秀逸》之說,本品是舍利弗為幫助一弟子了解前品(總說品)而說的,故與〈總說品〉不同。

(2)《分別論》(Vibhaṅga-ppakaraṇa)︰略稱《毗崩伽》(分別)。係由多方面分別解說一切法之書,內容由十八分別品組成,即蘊、處、界、諦、根、緣相、念處、正勤、神足、覺支、道、定、無量、學處、無礙解、智、小事及法心等分別品。在前十五品之中,每品各分經分別、論分別、問難三部份加以解說。後三品則每品各分本母和廣釋二部份加以解說。論述要點係依教理行果之順序,然內容以三學為基礎。

(3)《界論》(Dhātu-kathā或Dhātu-kathā-ppakaraṇa)︰主要闡述蘊、處、界諸法之攝不攝及相應不相應之關係。內容共分十四品,首揭十四品之名目和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二十八種論母,次入十四品本文,包括攝類五品、相應類五品及攝、相應組合類四品,共七0三條問答分別。

(4)《人施設論》(Puggala-paññatti)︰此處的「人」(Puggala),非「人我」之意,而是指凡夫、聖人、因人、果人等人之意。故本書是依所斷煩惱、所修德目、賢聖階位、因人、果人等概念來分類解說人的論書。內容由論母、解說二部份組成。其中論母先列舉五施設(蘊、處、界、諦、根)的名目,次舉人施設所分類的一種人乃至十種人的名目。解說是本論的主要內容,共分十章,解說論母所列舉的名目,如︰一種人五十種、二種人二十六種、三種人十七種、四種人二十九種、五種人十四種、六種人一種、七種人二種、八種人一種、九種人一種、十種人一種。但都僅下定義,並無詳細的解說。

(5)《論事》(Kathā-vatthu)︰又稱《論事說》(Kathāvatthu-ppakaraṇa)。雖列居七論中的第五部,但據說是論藏中最後期成立的論書,乃阿育王時代第三結集時,由目犍連子帝須(Moggaliputta-tissa)所編輯。內容以問答體的形式,闡明錫蘭大寺派所傳承的分別上座部教理,而將其他部派學說視為異端,加以批評駁斥,全部由二十三品二一七論組成。

(6)《雙論》(Yamaka)︰內容係以雙對問答之方式闡明諸法相互之攝不攝、起滅等關係,共分十品,即根本、蘊、處、界、諦、行、隨眠、心、法、根等十雙論。各品又通立施設分、轉分、遍知分三分說明,其中,施設分列舉各品論述的法數;轉分,則深入探討各問題;遍知分,則界定各法遍知。但十品中,有三品結構特異,即第一、八品均未立轉分及遍知分,而第七品則分為隨增分、有隨眠分、斷分、遍知分、已斷分、生分、界分等七分。

(7)《發趣論》(Paṭṭhāna-ppakaraṇa)︰又稱《發趣大論》(Patthāna-mahā-pakaraṇa),或簡稱《鉢叉》(Paṭṭhāna)。乃七論中最大之論書,故稱大論。內容詳述「論本母」一二二門與二十四緣的關係,初分論母設置分(列舉二十四緣之名目)及緣分別分(釋論二十四緣),次述由二十四發趣組成的本文。所謂二十四發趣,先分為順發趣、逆發趣、順逆發趣、逆順發趣四大類,其後四大類再各自衍伸出三法發趣、二法發趣、二法三法發趣、三法二法發趣、三法三法發趣、二法二法發趣等六種,共二十四發趣。

以上七論,在研究部派佛教思想,尤其是分別上座部的教義時,是值得注意的。尤其,《論事》一書,站在分別上座部立場,對各部派之異執加以評破,在研究小乘思想史上,價值尤高。又,七論的註釋很多,如覺音之《義秀逸》、《除癡迷論》、《界論註》、《論事註》、《大發趣論註》(收於《五論注》)等。此外,藏外佛典《清淨道論》(Visud-dhimagga,覺音造)一書,彙集七論義理之大要,且包含七論以後所展開的教理,故亦為南傳佛教中之重要論著。

〔參考資料〕 水野弘元《南方上座部論書解說》。


南傳大藏經

日譯之南傳佛教叢書。六十五卷,七十冊。高楠博士功績記念會主編。昭和十年至十六年(1935~1941)刊。係從南傳佛教所傳巴利佛典中,迻譯其中之三藏及若干藏外要典而成。為研究原始及部派佛教的重要文獻。

本藏之迻譯,係以泰國皇室刊本及英國巴利聖典協會(Pali Text Society)刊本為根據。高楠順次郎監修。翻譯者有︰宇井伯壽、長井真琴、福島直四郎、水野弘元等數十位日本學者。

全藏以巴利三藏為核心,此三藏即︰

(1)律藏︰包含經分別(比丘、比丘尼之戒律及解說)、犍度部(有關教團制度規定等)、附隨(內分十九章,為戒律的目錄)。

(2)經藏︰包含相當於四阿含的《長》、《中》、《相應》、《增支》等四部(nikaya),及《小部》等五種。

(3)論藏︰包含《法集論》等七部論書。

除了上述三藏之外,另外還有不少後起的重要文獻,其中包含對聖典的註釋、教理綱要書、歷史書、史料等,統稱為「藏外」典籍。茲將各卷內容表列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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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 │書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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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律藏(一)經分別(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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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律藏(二)經分別(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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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律藏(三)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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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律藏(四)小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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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律藏(五)隨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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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長部經典(一)梵網經、沙門果經、阿摩晝經等十四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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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長部經典(二)大般涅槃經、大緣經、大善王經等九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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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長部經典(三)起世因本經、波梨經、清淨經等十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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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中部經典(一)聖求經、根本法門經、法嗣經等四十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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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中部經典(二)長爪經、有學經、無戲論經等三十六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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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上│中部經典(三)鴦掘魔經、善生優陀夷大經等三十四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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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下│中部經典(四)賢愚經、不斷經、六淨經等四十二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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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相應部經典(一)有偈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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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相應部經典(二)因緣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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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相應部經典(三)犍度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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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相應部經典(四)六處篇(第一~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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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上│相應部經典(五)六處篇(第八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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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下│相應部經典(六)大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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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增支部經典(一)一~三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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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增支部經典(二)四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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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增支部經典(三)五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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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增支部經典(四)六~七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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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增支部經典(五)八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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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上│增支部經典(六)九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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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下│增支部經典(七)十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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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小部經典(一)法句經、小誦經、自說經、如是語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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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小部經典(二)經集、天宮事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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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小部經典(三)長老〔尼〕偈經、餓鬼事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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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小部經典(四)譬喻經(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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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小部經典(五)譬喻經(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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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小部經典(六)本生經(一)因緣物語一~五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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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小部經典(七)本生經(二)五十一~一五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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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小部經典(八)本生經(三)一五一~二五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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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小部經典(九)本生經(四)二五一~三五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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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小部經典(十)本生經(五)三五一~四一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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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小部經典(十一)本生經(六)四一七~四六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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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小部經典(十二)本生經(七)四六四~四九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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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小部經典(十三)本生經(八)四九七~五二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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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小部經典(十四)本生經(九)五二一~五三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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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小部經典(十五)本生經(十)五三三~五三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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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小部經典(十六)本生經(十一)五四0~五四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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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小部經典(十七)本生經(十一)五四六~五四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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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小部經典(十八)無礙解脫道(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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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小部經典(十九)無礙解脫道(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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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小部經典(二十)大義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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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小部經典(二十一)大義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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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小部經典(二十二)小義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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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法集論(心生起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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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分別論(一)(蘊分別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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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分別論(二)界足、人施設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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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上│雙論(一)根雙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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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下│雙論(二)隨眠雙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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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雙論(三)心雙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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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發趣論(一)順三法發趣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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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發趣論(二)順三法發趣第二~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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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發趣論(三)順三法發趣第九~二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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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發趣論(四)順二法發趣第一~五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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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發趣論(五)順二法發趣第五十五~一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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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發趣論(六)順二法三法發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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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發趣論(七)順三法三法發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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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論事(一)第一~五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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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論事(二)第六~二十三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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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上│彌蘭王問經(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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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下│彌蘭王問經(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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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島王統史 │
│ │大王統史(第一~三十七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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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小王統史(第三十七~一0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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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清淨道論(一)第一~七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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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清淨道論(二)第八~十三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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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清淨道論(三)第十四~二十三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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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Ⅰ一切善見律註序(第一~五) │
│   │Ⅱ論阿毗達磨義論(攝心分別……) │
│   │Ⅲ阿育王刻文(摩崖法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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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藍吉富〈南傳大藏經的意義及應用價值〉
就全體南傳大藏經而言,此一南傳佛教文獻的北傳,至少有三層意義。其一,在學術研究方面,為北傳佛教國家的研究者,提供甚多為北傳所無的原始及小乘佛教之珍貴資料。其二,在宗教信仰方面,南北傳大藏經的匯集,象徵著佛陀法身舍利,在分裂二千餘年以來的首度圓滿復合。其三,在文化方面,這正表示著南北方佛教文化交流的起步。利用此一偉大的佛教叢書,不唯可以與北傳藏經比勘研究原始佛法及部派佛教的真貌,而且更可以促成我們對東南亞諸國文化、歷史、宗教、哲學的深入瞭解。

這就是南傳大藏經譯成北傳(如日本等)文字一事之值得特別讚嘆的地方,此下,筆者願意就這三點加以比較詳細的說明。

在研究原始及部派佛教時,北傳國家的主要資料當然是中文藏經裏的阿含部、本緣部、律部及毗曇部諸書。這些書之具有某種程度的義理及史料價值,自是不容置疑。而且,在經律方面,由於北傳各書來自不同的部派,因此也具有「比較思想」上的功能,不至於像單純一部派之含有壟斷性的毛病。然而,據現代一般學者的看法,南傳三藏雖然僅屬於南方的分別上座部,但是由於其編集成書的年代最古,而且是一部完整的三藏,因此在研究價值上,比北傳之輾轉譯成的中文文獻,在某些方面是要更重要的。譬如很多南北傳都有的經典,如《長阿含》裏的〈梵動經〉、〈涅槃經〉、〈沙門果經〉及〈法句經〉等書,南傳聖典的敘述常有比北傳完整、可信,或易於瞭解的優點。

其實,在研究意義上,南傳大藏的基本價值是很容易把握的。這部與北傳聖典分流千餘年的原始佛教叢書,如果能取來與漢譯文獻會合比勘研究,當然要比單恃北傳的中文藏經要有效果,當然更容易凸顯佛法的根本義趣。茲舉一例,對這點略加說明。

《長阿含經》卷三〈遊行經〉曾載一事云︰「是時周那,尋設飯食,供佛及僧。別煮旃檀樹耳,世所奇珍,獨奉世尊。佛告周那,勿以此(旃檀樹)耳與諸比丘。周那受教,不敢輒與。」

這段記載是寫佛陀臨涅槃前那段日子,接受信徒周那供養的故事。使讀者覺得納悶的是,周那供奉佛陀以「世所奇珍」的旃檀樹耳,而佛陀卻告訴周那,不要將那種珍貴東西給其他比丘。這是為了什麼﹖這麼珍貴的食物,佛陀為什麼不肯與諸比丘共同食用﹖關於這問題,我們在北傳的《阿含經》裏無法找到答案。因為在經文中,除了上述記載之外,另外並沒有任何說明。

然而,在南傳《長部》第十六經的〈大般涅槃經〉裏,對於這問題則有很清楚的解釋,讀者在閱讀該段經文後,不但不會對佛陀的行徑起懷疑,而且會對佛陀的慈悲大加感動。該經第四章十八節云︰「佛告窮達(周那)說︰『窮達,凡是你所備辦的旃檀樹耳盡奉獻於我,其他食物如甜粥等則分給比丘僧眾。』」第十九節又載︰「爾時薄伽梵告窮達說︰『窮達,所有剩餘的旃檀樹耳應埋藏一小孔裏。窮達,我不見地上任何人,……除如來外,若服用該食物能有適宜的消化。』」(此處所引,根據巴宙譯,《南傳大般涅槃經》)

讀了南傳本這段經文,我們立刻會恍然大悟。原來佛陀是為了怕其他人吃了會身體不適,才作這種吩咐的。如果我們只讀北傳的《長阿含經》,恐怕只有在心裏永遠存疑,而無法得到該問題的圓滿答案。

像上述這種例子,為數極多,不勝枚舉。即使僅僅拿《長阿含》〈遊行經〉來和南傳本的《大般涅槃經》相比較,也可以找到很多單靠北傳本所無法獲得的答案。關於這一點,請參閱恒清法師的〈南北傳涅槃經之比較〉,刊在《覺世》書版第四期。

此外,南傳有而北傳無的經論,其重要性更是不難想見。譬如,在漢譯藏經裏有《四阿含》,而南傳本則有「五阿含」(「五部」、「五尼柯耶」)。除了與漢譯相對應的《長部》(《長阿含》)、《中部》(《中阿含》)、《增支部》(《增一阿含》)、《相應部》(《雜阿含》)之外,另外還有《小部》(Khuddaka-nikāya),為北傳本所無。《小部》在南傳「五尼柯耶」之中,所佔篇幅最多,日譯本共含二十二冊。其中所載,除了少數如本生經的因緣故事等為北傳所同載之外,大部份都是北傳本所無的。單單小部之中,即有數量這麼多的經文為北傳藏經所未收,南傳藏經的重要性當然是明顯易知的。

還有,《小部》之中的《經集》(Sutta-nipāta),被學界公認為原始佛教聖典中最古老的作品。《長老偈》(Theragāthā)、《長老尼偈》(Therīgāthā)在佛教文學及佛教思想、倫理教說上也獲得極高的評價。此外還有數量龐大的《本生經》。這些都是北傳藏經中所缺少,而具有獨特的學術、宗教價值的。

除了經、律之外,南傳大藏經中的論書及「藏外」典籍,也不可忽視。在論書方面,南傳的基本論典──七論是北傳古代佛典所無的。這七論是《法集論》、《分別論》、《人施設論》、《論事》、《界說論》、《雙論》、《發趣論》。在研究部派佛教思想,尤其是分別上座部的教義時,這七論當然必須注意。其中《論事》一書,站在分別上座部立場對各部派之異執加以評破,在研究小乘思想史上,價值尤高。

在藏外典籍方面,《南傳大藏經》所收,有很多書的學術價值也有不遜於上述三藏典籍的。譬如覺音的《清淨道論》,是南傳七論及其後教理的集大成,為南方巴利佛教論書中最被尊仰的著作。《攝阿毗達磨義論》,為巴利佛教教理綱要書中最被重視的作品。《彌蘭王問經》更是膾炙人口之作,該書雖然是北傳《那先比丘經》的同本異譯,但篇幅為《那先比丘經》的數倍。其中之大部份內容都為北傳本所缺。此外,《島史》、《大史》、《小史》、《阿育王刻文》等,在研究古印度、錫蘭的文化、歷史上,也有極其重要的史料價值。尤其是研究印度佛教史,如果不會利用《島史》、《大史》及《阿育王刻文》等資料,恐怕很難有夠水準的成績。

〔參考資料〕 《南傳大藏經解題》(《世界佛學名著譯叢》{24});水野弘元《南傳上座部論書解說》。


神秀

中國禪宗北派的開創者。陳留尉氏(今河南尉氏縣)人,早年博覽經史,唐‧武德八年(625)在洛陽天宮寺受具足戒。五十歲時,至蘄州黃梅縣雙峰東山寺(在湖北黃梅縣東北三十里)參謁弘忍(602~674),從事打柴汲水等勞役以求法。如此六年,深為弘忍所器重。弘忍有一天令門弟子各作一偈呈解所悟,來決定付以衣法的人。神秀作了一偈說︰「身是菩提樹,心如明鏡臺,時時勤拂拭,莫使惹塵埃。」弘忍看見此偈,只說依此修行也有大利益,但不許可他見自本性,終於把衣法另外付給慧能。

弘忍圓寂後,他去江陵當陽山(今湖北當陽縣東南)玉泉寺,住在寺東七里的山上,大開禪法,二十餘年中,四面八方從他就學的徒眾很多。武后則天聽到他的盛名,於久視元年(700)遣使迎請,當時神秀已年過九十(見宋之問〈為洛下諸僧請法事迎秀禪師表〉)。第二年(大足元年,701)他到了東京洛陽,住於內道場,受到特殊的禮遇。武后時時向他問道,並命於當陽置度門寺、於尉氏置報恩寺,表彰他的道德。到中宗即位(705),更受禮重。神秀住東京六年,於神龍二年(706)在天宮寺示寂,諡「大通禪師」。他這時候已經有一百多歲了,但他自己向來不說年齡,所以人們不知其詳(見張說撰碑文)。《楞伽師資記》的作者淨覺說神秀並沒有什麼著作,但秀門共傳他所作的《大乘五方便》(一作《北宗五方便門》,又作《大乘無生方便門》),晚近在敦煌石窟發現它的寫本(巴黎圖書館藏有兩本);又有《觀心論》一卷,亦於敦煌發現殘本。他的嗣法弟子有十九人,其中嵩山普寂(651~739 )、西京義福(658~736),又繼續領眾,受宮廷與佛徒的崇敬,不下於神秀。普寂的弟子道璇還把北宗禪傳到日本。

神秀的根本思想,從他所作示眾偈說,「一切佛法,自心本有;將心外求,捨父逃走」(見《景德傳燈錄》卷四),可見一斑。他純是繼承道信以來的東山法門,以「心體清淨,體與佛同」立說的。神秀因此主張「坐禪習定」,以「住心看淨」,為一種觀行方便。《壇經》記載慧能問神秀的弟子志誠,神秀如何示眾,志誠說︰「常指誨大眾︰住心觀淨,常坐不臥。」他的門人張說也說,他的「開法大略,則忘念以息想,極力以攝心。其入也品均凡聖;其到也行無先後。趣定之前,萬緣皆閉;發慧之後,一切皆如」(張說撰〈大通禪師碑〉)。這都是說明神秀的禪風。後來他的弟子普寂、降魔藏更發展為「凝心入定,住心看淨,起心外照,攝心內證」之說。

神秀繼承了道信、弘忍以心為宗的禪法,故「特奉楞伽,遞為心要」(見張說碑文),楞伽宗也立為第七祖(此以《楞伽》譯者求那跋陀羅為第一祖,達摩為第二祖,慧可為第三祖,僧璨為第四祖,道信為第五祖,弘忍為第六祖,而神秀為第七祖,見《楞伽師資記》)。但此宗從道信以來,即並重《般若》,而提倡一行三昧。神秀更擴大其方便,涉及多種經論。其門下相傳有五方便門,即是︰(1)總彰佛體門,亦稱離念門,依《起信論》說心體離念。(2)開智慧門,亦稱不動門,依《法華經》說開示悟入佛之知見。(3)顯不思議解脫門,依《維摩經》說無思無想為解脫。(4)明諸法正性門,依《思益經》說心不起離自性為正性。(5)見不異門,依《華嚴經》說見諸法無異,自然無礙解脫。由這五門依經論而又溝通其義,故後人稱為方便經(見宗密《圓覺經大疏鈔》卷三之下)。

神秀寂後,普寂、義福兩大弟子在帝王的支持之下,繼續闡揚他的宗風,盛極一時,有「兩京之間皆宗神秀」之概。普寂並以神秀為達摩一宗的正統法嗣,立為第六祖,而自稱為第七祖。其慧能一系,在慧能寂後荷澤神會出而論定是非,指出達摩宗的正統法嗣不是神秀而是慧能,並以神秀之禪由方便入為漸門,不如慧能之頓悟,於是有南頓北漸之分。南頓適應當時佛徒捨繁趨簡之要求,日見其盛,神秀的門庭遂日見寂寞,傳了幾代,法脈就斷絕了。(黃懺華)

◎附︰張說〈唐玉泉寺大通禪師碑〉(摘錄自《張燕公集》卷十四)

譔夫總四大者,成乎身矣;立萬法(《唐文粹》作「始」)者,主乎心矣。身是虛哉,即身見空,始同妙用,心非實也。觀心若幻,乃等真如。名數入焉妙本乖,言說出焉真宗隱,故如來有意傳要道,力持至德,萬劫而遙付法印,一念而頓授佛身。誰其宏之﹖實大通禪師其人也。

禪師尊稱大通,諱神秀,本姓李,陳留尉氏人也。心洞九漏,懸解先覺。身長八尺,秀眉大耳,應王伯之象,合聖賢之度。少為諸生,遊問江表,老莊玄旨,《書》《易》大義,三乘經論,四分律儀,說通訓詁,音參吳晉,爛乎如襲孔翠,玲然如振金玉。既而獨鑒潛發,多聞旁施,逮知天命之年,自拔人間之世。企聞蘄州有忍禪師,禪門之法嗣也。自菩提達摩天竺東來,以法傳惠可,惠可傳僧璨,僧璨傳道信,道信傳弘忍,繼明重跡,相承五光。乃不遠遐阻,飜飛謁詣,虛受與沃心懸會,高悟與真乘同徹,盡捐(《唐文粹》作「繣指」)妄識,湛見本心,住寂滅境,行無是處。有師而成,即燃燈佛所;無依而說,是空王法門。服勤六年,不捨晝夜。大師歎曰︰「東山之法,盡在秀矣。」命之洗足,引之並坐,於是涕辭而去,退藏於密,儀鳳中始隸玉泉,名在僧錄。寺東七里,地坦山雄,目之曰︰「此正楞伽孤峰,度門蘭若,蔭松藉草,吾將老焉。」雲從龍,風從虎,大道出,賢人覩。岐陽之地,就去成都,華陰之山,學來如巿,未云多也。後進得以拂三有,超四禪,昇堂七十,味道三千,不是過也。

爾其開法大略,則專念以息想,極力以攝心。其入也,品均凡聖;其到也,行無前後。趣定之前,萬緣盡閉,發慧之後,一切皆如。特奉《楞伽》,遞為心要,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久視年中,禪師春秋高矣,詔請而來,趺坐覲君,肩輿上殿,屈萬乘而稽首,洒九重而宴居。傳聖道者不北面,有盛德者無臣禮。遂推為兩京法主,三帝國師,仰佛日之再中,慶優曇之一現。混(《唐文粹》作「然」)處都邑,婉其祕旨,每帝王分座,后妃臨席,鵷鷺四匝,龍象三繞。時熾炭待礦,故對默而心降;時診(《唐文粹》作「賑」)飢投味,故告約而義領。一雨溥霑於眾緣,萬籟各吹於本分,非夫安住無畏,應變無方者,孰能至爾乎。聖敬日崇,朝恩代積,當陽初會之所,置寺曰度門,尉氏先人之宅,置寺曰報恩,軾閭名鄉,表德非擬。局厭誼(《唐文粹》作「諠」)輦,長懷虛壑,累乞還山。既聽中駐,久矣衰憊,無他患苦,魄散神全,形遺力謝。神龍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夜中,顧命趺坐,泊如化滅。禪師武德八年乙酉,受具於天宮,至是年丙午,復終於此寺,蓋僧臘八十矣。生於隋末,百有餘歲,未嘗自言,故人莫審其數也。

三界火心,四部冰背,榱崩梁壞,雷動雨泣。凡諸寶身,生是金口,故其喪也,如執親焉,詔使吊哀,侯王歸賵。三月二日,冊諡大通,展飾終之義,禮也,時厥五日,假安闕塞,緩及葬之期,懷也。宸駕臨訣至午橋,王公悲送至伊水,羽儀陳設至山龕。仲秋暨(《唐文粹》作「既」)望,還詔乃下,帝諾先許,冥遂宿心。太常卿鼓吹導引,城門郎護監送喪(《唐文粹》作「喪葬」)。是日天子出龍門,泫金襯,登高停蹕,目盡迴輿。自伊及江,扶道候哀(《唐文粹》作「哀候」),幡花百輦,香雲千里。維十月哉生魄明,即舊居後岡,安神啟塔,國錢飾,賜逾百萬。巨鐘是先帝所鑄,群經是後王所賜。金榜御題,華幡內造,塔寺尊重,遠稱標絕。

初,禪師形解東洛,相見南荊,白霧積晦於禪山,素蓮寄生於坐樹。則雙林變色,泗水逆流,至人違代,同符異感。百日卒哭也,在龍華寺設大會八千人,度二十七人。二祥練縞也,咸就西明道場,數如前會。萬迴菩薩,乞施後宮,寶衣盈箱,珍價敵國,親舉寵費(原作「與寵貴」,據《唐文粹》校改),侑供巡香。其廣福博因,存沒如此。日月逾邁,榮落相推,於戲法子,永戀宗極。痛慈舟之遽失,恨湧塔之遲開,石城之歎也不孤,盧山之碑焉可作。竊比子貢之論夫子也,生於天地,不知天地之高厚,飲於江海,不知江海之廣深。強名無迹,以慰其心。(下略)

〔參考資料〕 《宋高僧傳》卷八;《佛祖歷代通載》卷十五;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山崎宏《隋唐佛教史の研究》;伊藤英三《禪思想史體系》。


神通

指由修禪定與智慧而獲得的超自然、無礙自在、神變不可思議之妙用。又稱神通力、神力、通力、通。如《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一(上)云(大正46‧477b)︰「復次因禪具足力波羅蜜者,一切自在變現,諸神通力皆藉禪發。」《諸法無諍三昧法門》卷上亦云(大正46‧629a)︰「如來一切智慧及大光明、大神通力,皆在禪定中得。」

一般謂神通有神足通、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漏盡通六種︰(1)神足通︰又稱神境智證通、身如意通、神境通、如意通、身通。即身能飛天入地,出入三界,變化自在的作用。《大智度論》卷二十八又將此通細分為飛行、變化、隨意自在三類。(2)天眼通︰又稱天眼智證通、天眼智通。即能見一切事物的作用。(3)天耳通︰又稱天耳智證通、天耳智通。即能聞一切聲音的作用。(4)他心通︰又稱他心智證通、知他心通。即能洞悉他人思想的作用。(5)宿命通︰又稱宿住隨念智證通、宿住智通、識宿命通。即能知前世事蹟的作用。(6)漏盡通︰又稱漏盡智證通。即能斷一切煩惱惑業,永遠脫離生死輪迴的作用。

此中,前五通係依四根本靜慮而起,故外道諸仙、聲聞及菩薩皆可得之。至於漏盡通,則僅有達小乘之無學位或大乘之等覺位者始能獲得。

另外,新譯《華嚴經》卷二十八〈十通品〉出善知他心智神通、無礙天眼智神通、知過去際劫宿住智神通、知盡未來際劫智神通、無礙清淨天耳智神通、住無體性無動作往一切佛剎智神通、善分別一切言辭智神通、無數色身智神通、一切法智神通、入一切法滅盡三昧智神通等十通;《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亦舉報得、修得、變化三通力;又,《宗鏡錄》卷十五謂一切通力有道通、神通、依通、報通、妖通五類。

關於得神通的方法,外道、二乘、菩薩等各有不同,外道係依據根本禪而起通;二乘乃依背捨、勝處、一切處,修十四變化,而得神通;六度菩薩則因禪定得五通,坐於道場時能得六通,而鬼、畜、諸天等更有與生俱來的通力。此外,《大乘義章》卷二十(本)亦列生四禪天之果報而自然得的報通、仙人依藥力自由飛翔的業通(由業所得之通力)、婆羅門由持咒變化形態的咒通、依修禪定而得通力的修通四種方法。

◎附一︰印順《修定──修心與唯心‧祕密乘》(摘錄)

五通(pañcābhijñā)是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神境通。修得第四禪的,依方便能引發五通(中略)。如天眼通,能見近處的,也能見非常遼遠地區的事物(因定力的淺深,所見也有近遠不同);能見一般所見的,也能見一般不能見的微細物質;能見物體的外表,更能透視而見到物體內部的情況;能見前面的,也能見後方的;能在光明中見,也能在黑闇中見,這由於一般是依光明想為方便而引發天眼的。天耳通能聞遠處及微弱的聲音;他心通能知他人內心的意念;宿命通能知自己與他人的宿世事(知未來事,是天眼通,但未來是不定法,所以一般是不能絕對正確的)。神境通有「能到」(往來無礙,一念就到)與「轉變」──大能作小,小能作大,一能作多,多能作一等諸物的轉變。(中略)光明想、淨觀、五通,都是依禪定而起的「勝知見」,在宗教界,一般人聽來,真是不可思議。但在佛法中,這不是能得解脫道的主體,沒有這些,也一樣的可以得到究竟的解脫。所以,如偏重於求得「勝知見」,那就意味著純正佛法的低落!

◎附二︰印順《大樹緊那羅王所問經偈頌講記》(摘錄)

菩薩修習禪定有多種目的,有些是藉禪定來啟發智慧,此由於真實的智慧,要從禪定中引發的。另一目的是藉此來引發神通。小乘的阿羅漢,並非都是有神通的;從《阿含經》裏,我們便可得知,許多阿羅漢都是沒有神通的。有些人誤解為︰只要修行開悟就可以得到神通,這是一種錯誤的觀念。因為有的雖然定力淺,但智慧卻很深,因此雖沒有神通,卻能將煩惱斷盡,了脫生死,名為慧解脫阿羅漢。由於他定力較淺,不能從根本禪引發神通。得神通,一定要修得四根本禪方可。

所以得神通,於菩薩而言是重要的。譬如菩薩若有他心通,便能立即了解他人的煩惱,為人點破,很快地就能令人起信;或者是他人有什麼病痛,能夠立即為人解決。菩薩有了神通,弘法的力量就大多了!能適應眾生的根機為他們說法,這便是禪定的妙用。一般觀念中的「以定發慧」,是以為修禪定便能產生智慧;但事實上,應該是以禪定做基礎,然後在定中修智慧,這才能產生真正的智慧。至於有禪定便有神通的觀念,也是不正確的。在印度,也是先要有根本定,然後依一些特殊的方法去修,才能引發神通。比如天眼通,即是要先得定,然後藉著特殊的方便,或是觀太陽,或是觀光岩,而後方能成就。

◎附三︰〈神力〉(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神力(梵ṛddhi,巴iddhi,藏rdsu-ḥphrul),指佛、菩薩示現種種異象的不可思議之力。《法華經文句》卷十(下)云(大正34‧141c)︰「神名不測,力名幹用。不測則天然之體深,幹用則轉變之力大。」《法華經玄贊》卷十(本)則云(大正34‧841a)︰「妙用無方曰神,威勢能摧為力。」

諸經論對於佛、菩薩之神力多有記載,如《法華經》卷六〈如來神力品〉謂,世尊曾於一切人天眾前現大神力,其出廣長舌至上梵世,從諸毛孔放無量無數色光,遍照十方世界。曇鸞《讚阿彌陀佛偈》亦就淨土新往的菩薩云(大正47‧ 421c)︰「安樂菩薩承佛神,於一食頃詣十方不可算數佛世界,恭敬供養諸如來,華香伎樂從念現,寶蓋幢幡隨意出,(中略)聽受經法供養已,未食之前騰虛還,神力自在不可測。」此外,《華嚴經疏》卷五十二論神通與神力之別,言神通多約外用無壅;神力多約內有幹能。

◎附四︰〈神變〉(編譯組)

神變(梵vikuraṇa、ṛddhi,巴vikubbana、iddhi,藏rnam-par-ḥphrul、rdsu-ḥphrul),指佛、菩薩為教化眾生,以超人間的不可思議力(神通力),示現於自身的種種面貌及動作。又稱神變化、神、變。如《長阿含經》卷一云(大正1‧9c)︰「於大眾中上昇虛空,身出水火,現諸神變,而為大眾說微妙法。」《菩薩瓔珞經》卷一亦云(大正16‧1b)︰「放大光明靡所不照,復以神變感動十方。」

關於此詞之語義,《法華經文句》卷二(下)云(大正34‧30a)︰「神變者,神,內也;變,外也。神名天心,即是天然內慧;變名變動,即是六瑞外彰。」《法華義疏》卷二則云(大正34‧471c)︰「陰陽不測為神,改常之事為變。」一般謂神變係以身來表現,即為六神通中的神足通,然亦有廣涉身、語、意的情形,如《大寶積經》卷八十六舉說法(意)、教誡(語)、神通(身)三種神變(三示現)。另外,《法華經文句》卷一(下)闡述佛有龍毒不中、龍火不燒、恒水不溺、三方取果、北取粳糧、忉利甘露、知嫌隱去、知念現來、火滅不然、斧舉不下等十種神變。又,神足通的能變有震動、熾然、流布、示現、轉變、往來、卷、舒、眾像入身、同類往趣、顯、隱、所作自在、制他神通、能施辯才、能施憶念、能施安樂、放大光明十八種,謂之十八變或十八神變。

◎附五︰〈十種神變〉(摘錄自覺音著‧葉均譯《清淨道論》第十二〈說神變品〉)

(一)決意神變︰本來是一(身),而意念多(身),或意念百(身)、千(身)及百千(身),以智決意我成多(身)。如是分別而顯示的神變,是由於決意而成就的,故名「決意神變」。

(二)變化神變︰他隱去本來的形態而顯現童子的形態,或現為龍……乃至種種軍隊的形態,像這樣所說的神變,是隱去本來的形態而變化起來的,故名「變化神變」。

(三)意所成神變︰「茲有比丘,即從此身,化作另一個由意所成的有色之身」,像這樣所說的神變,是由自己的內身而起另一個的意所成之身,故名「意所成神變」。

(四)智遍滿神變︰在生起(阿羅漢道)智以前或以後或於同一剎那之間所起智力的殊勝妙用,名為「智遍滿神變」。即如這樣說︰由於無常觀成捨斷常想,故為智遍滿神變……乃至於阿羅漢道成捨斷一切煩惱,故為智遍滿神變。(中略)

(五)定遍滿神變︰在生起(初禪等)定以前或以後或於同一剎那之間所起的定力的殊勝妙用,名為「定遍滿神變」。即由於初禪而得捨斷五蓋之故……乃至由於非想非非想處定而得捨斷無所有處想之故,為定遍滿神變。例如(1)尊者舍利弗的定遍滿神變,(2)尊者僧祇婆的,(3)尊者羯那憍陳如的,(4)郁多羅優婆夷的,(5)差摩婆帝優婆夷的定遍滿神變。

尊者舍利弗和大目犍連同住在迦布德迦精舍,新剃了頭髮,於月夜中露地而坐,有一凶惡夜叉,不聽他的夜叉友的勸阻,給予舍利弗當頭一擊,聲如雷鳴。此時長老,即於夜叉所擊之時,安止於三摩鉢底(定)中,雖被一擊,亦無任何痛惱。這是由於尊者的「定遍滿神變」。這故事從《自說經》中來(中略)。

(六)聖神變︰於厭惡等的事物作不厭惡想而住等為聖神變。即所謂「什麼為聖神變﹖茲有比丘,若欲『我要於厭惡的事物中作不厭惡想而住』,即能於彼作不厭惡想而住……乃至於彼捨、念、正知而住」。這只是心得自在的聖者才有可能,故名「聖神變」。即是說聖神變是具足漏盡的比丘,對厭惡不悅的事物,以遍滿慈心或以作意為界而作不厭惡想而住。對不厭惡喜悅的事物,以遍滿不淨或作意為無常而作厭惡想而住。同樣的,對厭惡不厭惡的事物,亦以遍滿慈心或作意為界而作不厭惡想而住;對不厭惡厭惡的事物,亦以遍滿不淨或作意無常而作厭惡想而住。其次如說「他以眼見色而不生喜悅」等而起六分捨,對厭惡及不厭惡兩種都避去而以捨、念及正知而住。即如無礙解道如是分別其義說︰「怎樣對厭惡作不厭惡想而住﹖對不喜悅的事物以遍滿慈心或念於界而住」等。這只是心得自在的聖者才有可能,故名「聖神變」。

(七)業報生神變︰如鳥等能於空中飛行,名為「業報生神變」。即所謂「什麼是業報生神變﹖即一切鳥類,一切天神,一部分人類及一部分墮惡趣者,是名業報生神變」。此中一切鳥類的飛行於空中,是沒有禪那或毗鉢舍那(觀)的關係。同樣的,一切天神及劫初的一部分人類亦能飛行。還有如畢陵伽母夜叉女、郁多羅母(夜叉女)、補沙蜜多(夜叉女)、雲摩崛多(夜叉女)與一部分墮惡趣者,亦能於空中飛行,故為「業報生神變」。

(八)具福神變︰如轉輪王等能於空中飛行,名為「具福神變」。即所謂「什麼是具福神變﹖如轉輪王,能夠統領他的(象馬車步)四軍乃至馬卒、牛卒等於空中飛行。(1)如殊提居士的具福神變,(2)闍提羅居士的具福神變,(3)瞿師多居士的具福神變,(4)文荼居士的具福神變,(5)五大福者的具福神變」。略而言之,即具有福因而至成熟之時的妙用,為具福神變。(中略)

(九)咒術所成神變︰咒術師等飛行空中等,為咒術所成神變。所謂「什麼是咒術所成神變﹖即咒術師念了咒語,於空中飛行,亦於虛空現起象(軍)……乃至現起種種的軍隊」。

(十)彼彼處正加行緣成神變︰由於某種正加行,而得某種業的成就,故名「彼彼處正加行緣成神變」。即所謂「由出離而成捨斷愛欲,故為彼彼處正加行緣成神變……乃至由阿羅漢道而成捨斷一切煩惱,故為彼彼處正加行緣成神變」。這裏是說明正加行為行道。敘述聖典的文句與前面(定遍滿神變)的聖典相似。但在義疏中則作如是解說︰由於作諸車形陣(輪形陣、蓮花陣的軍陣)等等,任何的工巧業,任何的醫業,學習三吠陀,學習三藏,乃至作耕耘播種等的種種業而生妙用,為彼彼處正加行緣成神變。

〔參考資料〕 《增一阿含經》卷三十四;《法華經》卷五〈如來壽量品〉;《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卷八;舊譯《華嚴經》卷二十八〈十居〉;《集異門足論》卷十五;《阿毗曇甘露味論》卷下;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


舍利弗

佛陀十大弟子之一。有「智慧第一」之稱。又作舍利弗多、舍利弗羅、舍利弗怛羅、奢利富多羅、設利弗呾羅。意譯鶖鷺子、鴝鵒子、鸜鵒子。梵漢並譯,則稱舍利子、舍梨子。其母為摩揭陀國王舍城婆羅門論師摩陀羅之女,以眼似舍利鳥,乃名舍利;故「舍利弗」一詞之語意即「舍利之子」之謂。又,別名憂波提舍、優婆室沙、鄔波底沙、優波替,此係從其父提舍(Tiṣya)之名而得。

舍利弗生於王舍城外那羅陀村(Nālada),有七弟一妹。幼時,即與鄰村之目犍連結交,嘗相偕共詣祇離渠呵山大祭,見群眾雜沓,油然心生無常之感,遂相約出家學道。旋入刪闍耶毗羅胝子(Sañjayavairaṭṭiputra,六師外道之一)之門下,七日七夜即會通其教旨,成為其門人二五0人(一說五百人)中之上首。然舍利弗於內心仍未得安靜。一日,見馬勝比丘威儀端正、進止有方,乃問其所師何人,所習何法。馬勝答已,並示「一切諸法本,因緣生無主,若能解此者,則得真實道」一偈,舍利弗頓得法眼淨,乃逕告目犍連,各率弟子二五0人,共受佛戒。歸依佛陀後,常隨從佛陀,破斥外道,論究法義,代佛說法,主持僧事。領導僧團,多方翼贊佛化。

在佛陀弟子之中,舍利弗與目犍連被稱為佛陀門下的「雙賢」,是佛陀弘法的左右手。佛陀曾說︰「舍利子生諸梵行;目連比丘,長養諸梵行。此二人當於我弟子中最為上首,智慧無量,神足第一。」

佛陀對舍利弗是極為信任,極為稱嘆的。《雜阿含經》曾載︰「佛告舍利弗︰汝今如是為我長子,住於儀法,我所應轉法輪,汝亦隨轉。」佛陀也曾稱讚他「持戒多聞,少欲知足,正念正受,捷疾智慧……。」在佛法的弘揚,眾生的教化方面,舍利弗有相當大的貢獻。

除了智慧、弘法為後人所稱道之外,舍利弗與目犍連的友情,及其對佛陀的情誼,也是至情至性的。當目犍連為執杖梵志所傷,即將涅槃時,舍利弗又知道佛陀即將辭世,他不忍見到佛陀與目犍連先他入滅,因此乃向佛陀請辭,然後回到故鄉安詳地入涅槃。

相傳《舍利弗阿毗曇論》、《阿毗達磨集異門論》即為舍利弗所撰。

◎附︰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二章第一節(摘錄)

阿毗達磨論師
在初期集成的《雜阿含經》,佛教界已傳有同類相聚的學團形態。對佛教的開展,部派的分化,阿毗達磨論的興起,都應有思想與風格上的淵源。阿毗達磨是屬於「法」的部門;與「法」有關的佛世大比丘,領導僧倫,化洽一方的,有舍利弗(Śāriputra)、大目犍連(Mahāmaudgalyāyana)、大拘絺羅(Ma-hākauṣṭhila)、大迦旃延(Mahākātyāyana)、富樓那(Purṇamaitrayṇīputra)、阿難(Ānanda)。試分別諸大阿羅漢的特性,以推論阿毗達磨學系的傳承。不過,佛陀時代,一味和合時代,這幾位聖者,都是佛教界所尊敬的,彼此間也是相互學習的。即使學風有些特色,也決沒有後代那樣的宗派意味,這是我們應該記住的。

舍利弗、大目犍連、大拘絺羅,可以看作同一學系。舍利弗與目犍連,起初都是刪闍耶(Sañjaya)的弟子,同時於佛法中出家,同負助佛揚化的重任,又幾乎同時入滅。法誼與友誼的深切,再沒有人能及的了。舍利弗為「大智慧者」,大目犍連為「大神通者」,為佛的「雙賢弟子」。大智慧與大神通──大智與大行,表徵了佛教的兩大聖德(圓滿了的就是佛,稱為「明行圓滿」)。大目犍連被譽為神通第一,對法義的貢獻,傳述自不免缺略了(舍利弗少有神通的傳說,其理由也是一樣)。在《中阿含經》中,舍利弗被稱譽為猶如生母,目犍連如養母︰「舍利子比丘,能以正見為導御也。目犍連比丘,能令立於最上真際,謂究竟漏盡。」陶練化導僧眾的能力,目犍連是不會比舍利弗遜色的。《中部》〈牛角林大經〉,大目犍連以為︰「是二比丘,為論阿毗達磨,相互發問;相互發問,應答無滯。」足以使林園生色。阿毗達磨論師的風尚,明白的表示了出來。說一切有部傳說︰大目犍連造《阿毗達磨施設論》,也表示了大目犍連與阿毗達磨間的關係。

大拘絺羅與舍利弗的關係,異常密切。說一切有部傳說︰大拘絺羅是舍利弗的母舅。銅鍱部的傳說︰大拘絺羅從舍利弗出家受戒。無論為甥舅,或師弟間的關係,從《阿含經》看來,舍利弗與大拘絺羅的問答最多,而且著重於法義的問答。如《中阿含經》(卷五十八)的〈大拘絺羅經〉,《中阿含經》(卷七)的〈大拘絺羅經〉,都是法義問答集,而被稱為毗陀羅的。以《雜阿含經》來說,共三經,問答的主題,是明與無明,這正是《毗陀羅大經》問答的開端。此外,如問緣起非四作,如來死後不可記,欲貪是繫,現證、應觀無常苦空無我。大拘絺羅的問答,幾乎都與舍利弗有關。而且,南傳與漢譯,問者與答者,往往相反。這可說是二大師的相互問答,思想已融和為一。又如大拘絺羅得無礙解第一,考《小部》的〈無礙解道〉,可說是以無礙解得名的。無礙解的本義,與聖道中心的阿毗達磨有關。四無礙的解說是︰法無礙的法,是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支;義無礙,詞無礙,辯說無礙,就是這些法(聖道)的義,法的詞,法的辯說。切實的說,由於阿毗達磨論(聖道)的論說,注意到法的義、法的詞、法的辯說,而形成四無礙解一詞。大拘絺羅稱為無礙解第一,可以想見他與阿毗達磨論的關係。

舍利弗大智慧第一,是「逐佛轉法輪將」,稱「第二師」,可說釋尊以下,一人而已。在經、律中,舍利弗有多方面的才能,如破斥外道,分別經義,代佛說法,編集經法,主持僧事,維護僧伽的健全與統一,與其他大弟子問答等。著眼於阿毗達磨的淵源,那末,(1)與大拘絺羅的法義問答,被稱為毗陀羅。(2)《中阿含經》(卷七)的〈分別聖諦經〉,《中阿含經》(卷七)的〈象迹喻經〉,都是舍利弗對四諦的廣分別。條理嚴密,近於阿毗達磨的風格。舍利弗的特重分別,在初期聖典中,已充分表現出來。(3)大拘絺羅稱無礙解第一,而這也是舍利弗所有的勝德。如說︰「初受戒時,以經半月,得四辯才而作證。」「舍利弗成就七法,四無礙解自證知」。(4)舍利弗的深廣分別,在教團內,引起了部分人的反感。除提婆達多(Devadatta)系而外,黑齒(Kaḷārakhattiya)比丘一再在佛前指訴︰舍利弗自說生死已盡,自稱能以異文異句,於七日七夜中,奉答佛說。舍利弗說滅盡定(阿毗達磨義),受到優陀夷(Uddāyin)的一再反對。舍利弗領導大眾,遊行教化,某比丘向佛指訴︰舍利弗輕慢了他。雖然舍利弗始終受到佛的讚歎,佛的支持,但可見舍利弗在當時,領導僧眾的地位,問答分別的學風,曾引起教內部分人士的不滿。

綜合聖典的傳述來說,舍利弗、大目犍連、大拘絺羅,從事僧團的領導,法義的論究工作,成一有力的系統。這一學系,對於阿毗達磨,有最深切的關係。《雜阿含經》中,舍利弗與大拘絺羅的法義問答,已表現了分別的學風。到《中阿含經》,阿毗達磨論,毗陀羅論,毗崩伽的發達,莫不傳說為與舍利弗及大拘絺羅有關。雖不能就此論定,這是舍利弗、大目犍連、大拘絺羅自身言行的直錄。然如解說為︰這是舍利弗(大拘絺羅)及承受其思想的學者,在佛法的開展中,闡明舍利弗等傳來的學說的集錄,應該與事實的距離不遠。在這一系中,舍利弗居於主導的地位。

〔參考資料〕 《佛本行集經》卷四十七、卷四十八;《大智度論》卷十一;《十二遊經》;《中阿含經》卷五~卷七;《增一阿含經》卷十八、卷二十六;《眾許摩訶帝經》卷十一、卷十二;《賢愚經》卷十〈須達起精舍品〉。


陀羅尼

意譯為總持、能持、能遮。指能令善法不散失,令惡法不起的作用。後世則多指長咒而言。按梵語dhāraṇī,係依具「持」義的語根所形成的名詞。意為能總攝憶持。《大智度論》卷五云(大正25‧95c)︰
「何以故名陀羅尼﹖云何陀羅尼﹖答曰︰陀羅尼,秦言能持,或言能遮。能持者,集種種善法,能持令不散不失。(中略)能遮者,惡不善根心生,能遮令不生,若欲作惡罪,持令不作,是名陀羅尼。」

又據《佛地經論》卷五所述,可知陀羅尼是一種記憶法,即於一法之中,持一切法;於一文之中,持一切文;於一義之中,持一切義;依記憶此一法、一文、一義,總持無量佛法。

又,經論中,言及陀羅尼時,計有二種用法。其一係指智慧或三昧;即以慧為體,攝持所聞所觀之法,令不散失。其二指真言密語(明咒),即明咒之一字一句,具無量之義理,若誦之,則除一切障礙,利益廣大,故名陀羅尼。此外,一說謂咒語之具長句者為陀羅尼,短句者為真言。

◎附一︰〈三陀羅尼〉(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一)三種陀羅尼︰梵語陀羅尼,譯為能持,謂於一切善法能持令不散不失;又翻為總持,謂持善不失,持惡不生。原出於《大智度論》卷五所說五百陀羅尼中最初的三種。

(1)持陀羅尼︰謂耳聞一切語言諸法皆不忘失。

(2)分別陀羅尼︰謂分別了知諸眾生諸法。

(3)入音聲陀羅尼︰聞一切言音而不喜、不瞋、不著、不動。

然而,《大智度論》卷二十八以「字入門陀羅尼」代替此三種中的「分別陀羅尼」。「字入門陀羅尼」,謂「阿」等四十二字能攝一切語言名字,故聞「阿」字時,入一切法初不生,聞其餘諸字時,亦悉入一切諸法實相中。

(二)指旋陀羅尼、百千萬億旋陀羅尼、法音方便陀羅尼三種︰出於《法華經》〈勸發品〉。天台宗以之配於三諦。即以此三者為空持、假持、中持。相當於空假中三觀。

(1)旋是旋轉之義。旋轉凡夫執著有相差別的假,令入平等的空,成為一空一切空之從假入空的空持,名為旋陀羅尼。

(2)旋轉平等的空而出於假,通達百千萬億法,成為一假一切假之從空出假的假持,名為百千萬億旋陀羅尼。

(3)以空假二者為方便而入於絕待的中道,成為一中一切中之中道第一義諦的中持,名為法音方便陀羅尼。

其中,旋陀羅尼居三陀羅尼之首,故又稱為一旋陀羅尼或初旋陀羅尼。相傳天台智顗嘗證得此三者之首的旋陀羅尼。

(三)指大悲心陀羅尼、佛頂尊勝陀羅尼、消災妙吉祥陀羅尼︰此為晡時諷經(晚課諷經)所誦的三種陀羅尼。

◎附二︰〈四陀羅尼〉(摘譯自《佛教大辭彙》等)
四陀羅尼,即法陀羅尼、義陀羅尼、咒術陀羅尼、忍陀羅尼。語出《菩薩地持經》卷八、《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五等。陀羅尼,語譯作總持,故四陀羅尼又稱四種總持,略稱四持。

此四陀羅尼之解釋,顯密不同。顯教之意,依《大乘義章》卷十一所釋云︰

(1)法陀羅尼︰謂聞持佛之教法而不忘。因聞而不忘,故又名聞陀羅尼。其修得方法有六︰先世之業因緣、現在之神咒力、藥力、現在之修習力、禪定、以實慧深入法界陀羅尼門等。

(2)義陀羅尼︰謂於諸法無量之義趣總持不忘。其修得方法亦有六,與上述法陀羅尼之修得類同。

(3)咒術陀羅尼︰謂菩薩能依禪定起咒術為眾生除患。其修得方法有三︰現在之修習力、禪定、以實智深入法界咒術法門等。

(4)忍陀羅尼︰謂安住法之實相而忍持不失。其修得方法有二︰先世之久習力、現在之修習力。

以上之四陀羅尼,若約聞、思、修、證而言,則法陀羅尼是聞慧;義陀羅尼是思慧;咒術陀羅尼是依禪而起,攝末從本,修慧從本;忍陀羅尼是證心住理,屬於證行。若約位而言,則法、義、咒術三陀羅尼是由初僧祇劫入淨心地所成就者,必定不動,最勝最妙,中間所得或因願,或由禪定力不定不住。忍陀羅尼則起在解行,成就在地上,若通論種性以上亦能起之。若約大小乘有無之義而言,通而論之,小乘在得,如阿難之聞持第一;別而論之,唯在大乘,小乘則無。此乃因小乘人但求戒定慧等出離生死,不求一切諸大功德,所以不修諸陀羅尼,即使如阿難之聞持第一,若與菩薩相較之下,則仍屬少。故謂「小乘中無」。若約辨其因而言,如《地持經》說「具四功德,乃能得之」,所謂四功德,即不習愛欲、不嫉彼勝、一切所求等施無悔、欣樂菩薩藏及摩德勒伽法。其中前二離過,後二攝善,故能得之。

又,密教之意,謂真言一一字能攝持一切教文諸法而不失,是為「法持」,又名文持。真言一義能攝持無量義理而不失,是為「義持」。真言具除災招福等諸功德,故名「咒持」。真言能令行者證得菩提智,認知諸法實相,故名「忍持」。

此外,不空三藏《總釋陀羅尼義讚》亦揭示法、義、三摩地、文等四種陀羅尼。此亦有顯密二釋。

◎附三︰大村西崖《密教發達志》卷一(摘錄)
陀羅尼者,總持之義也,外道所無。外道之咒,梵言曼怛羅,以表思語為義,明梵言毗地耶,以智為其義,其用並在祝禱禁厭。陀羅尼固不同之,其初非必有口誦語言,唯能記持諸法名相、義理而不忘失,一憶起之,則說法得無礙自在,是名云陀羅尼。故謂得陀羅尼,行陀羅尼,而不言誦陀羅尼,蓋心中總持諸法者也。

夫《大論》者,釋《大品般若》也,《大品》梵本成於龍猛以前明矣。而《大論》間引《密迹金剛力士經》、《法華經》等,二經亦成於龍猛以前無論。《法華經》〈序品〉云︰菩薩摩訶薩八萬人,皆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退轉,皆得陀羅尼,樂說辯才,轉不退轉法輪。《大品》〈序品〉云︰菩薩摩訶薩,皆得陀羅尼及諸三昧,行空無相無作,已得等忍,得無礙陀羅尼。《大論》卷五釋之云︰陀羅尼,秦言能持,或言能遮。能持者,集種種善法能持令不散不失,譬如完器盛水,水不漏散。能遮者,惡不善根心生,能遮令不生,若欲作惡罪,持令不作,是名陀羅尼。是陀羅尼,或心相應,或心不相應,或有漏,或無漏,無色,不可見,無對,一持,一入,一陰攝(法持、法入、行陰),九智知(除盡智),一識識(一意識),阿毗曇法,陀羅尼義如是。

復次得陀羅尼菩薩,一切所聞法,以念力故,能持不失。復次是陀羅尼法,常逐菩薩,譬如間日瘧病,是陀羅尼不離菩薩。譬如鬼著,是陀羅尼常隨菩薩,如善不善律儀。復次是陀羅尼持菩薩,不令墮二地坑。譬如慈父愛子,子欲墮坑,持令不墮。復次菩薩得陀羅尼力故,一切魔王、魔民、魔人,無能動,無能破,無能勝。譬如須彌山,凡人口吹不能令動。

問曰︰是陀羅尼有幾種﹖答曰︰是陀羅尼多種。一名聞持陀羅尼,得是陀羅尼者,一切語言諸法,耳所聞者,皆不忘失。復有分別知陀羅尼,得是陀羅尼者,諸眾生、諸法,大小好醜,分別悉知。如偈說諸象、馬、金、木、石、諸衣,男女及水種種不同,諸物名一,貴賤理殊,得此總持,悉能分別。復有入音聲陀羅尼,菩薩得此陀羅尼者,聞一切語言音,不喜不瞋,一切眾生如恒河沙等劫,惡言罵詈,心不憎恨(中略)。復有名寂滅陀羅尼、無邊旋陀羅尼、隨地觀陀羅尼、威德陀羅尼、華嚴陀羅尼、淨音陀羅尼、虛空藏陀羅尼、海藏陀羅尼、分別諸法地陀羅尼、明諸法義陀羅尼,如是等略說五百陀羅尼門,若廣說則無量,以是故,言諸菩薩皆得陀羅尼。又(同上)云,問曰︰前已說諸菩薩得陀羅尼,今何以復說得無礙陀羅尼﹖答曰︰無礙陀羅尼最大故,如一切三昧中三昧王三昧最大,如人中之王,如諸解脫中無礙解脫大(得佛得道時所得也),如是一切諸陀羅尼中,無礙陀羅尼大,以是故重說。

復次先說諸菩薩得陀羅尼,不知是何等陀羅尼﹖有小陀羅尼,如轉輪聖王、仙人等所得。聞持陀羅尼、分別眾生陀羅尼、歸命救護陀羅尼、不捨陀羅尼,如是等小陀羅尼,餘人亦有是。無礙陀羅尼,外道、聲聞、辟支佛、新學菩薩,皆悉不得,唯無量福德智慧大力諸菩薩,獨有是陀羅尼,以是故別說。復次是菩薩輩,自利已具足,但欲益彼,說法教化無盡,以無礙陀羅尼為根本,以是故,諸菩薩常行無礙陀羅尼乃知。

《大品》、《大論》等所謂陀羅尼者,所以總持諸法義理,由是得無礙辯,而能轉法輪之心地法門,與三昧及等忍,俱為菩薩必須之資德,大乘不共之特色,與後來陀羅尼有文可誦,而似外道明咒,全不同焉。惟大乘教門,廣大深嚴,書寫至難,而印行未興。其耳聞心記之勞苦,有殆不可測,陀羅尼之起,實非無故,則所以其可重,不須復論也。

◎附四︰溫特尼茲(M. Winternitz)《印度文獻史》〈佛教文獻〉第九章(依觀摘譯)
陀羅尼(dhāraṇī,護咒)在大乘文獻中佔極重要的地位。古時,吠陀中,尤其《阿達婆吠陀》中的真言,被用於攘災、祝禱。它們在印度人心中甚為重要,因而即使佛教亦無法將它廢除。錫蘭佛教徒將若干優美的經典當作明護(paritta、pirit,即咒語)使用。同樣的,印度的大乘佛教徒也將若干大乘經典改為咒文。而且,大乘佛教中存在著數量極龐大的佛、菩薩、諸天的咒語。又,《夜柔吠陀》的祭儀中,已可見到非常神祕的語言及音節。與陀羅尼的防護或增益有關的不可思議力,主要是在於陀羅尼中所含的智慧,而不是其語言與音節具有任何神祕意義。但是,不能否認的,陀羅尼中含有此「咒語性的語句」(mantrapa-dānī)。

例如最短小的「般若經」──《小字般若經》(Alpākṣarā Prajñāramitā),即被當作陀羅尼使用。而《般若心經》(Prajñāpār-amitāhṛdaya-sūtra)也是一樣。這些經典是般若波羅蜜多的「心」(hṛdaya),亦即減輕一切痛苦的真言,含有智慧之完成的意味。亦即「去!去!到彼岸去!大家都去!願正覺的速疾成就。」此語句被認為某種程度的表現了「般若經」教義真髓,不過,其精神上的水準不比《佛頂尊勝陀羅尼》(Uṣṇīṣavijaya-dhāraṇī)高。《西藏大藏經》的〈甘珠爾〉,將甚多「般若經」編入陀羅尼中。又,〈甘珠爾〉中的陀羅尼,其效能之一是有助於理解《十萬頌般若經》及其他較長的「般若經」。

陀羅尼與經典之間,未必常有明確的界線。有些大乘經典除了陀羅尼,什麼也沒有。《無量壽(陀羅尼)經》(cAparimitāyuḥ-sūtra)不僅有梵本,尚且有古和闐語譯、漢譯及藏譯。而此經全卷也只是在讚歎陀羅尼而已。《大乘集菩薩學論》中所引用的〈寶光明陀羅尼〉,被類別為大乘經典。此《大乘集菩薩學論》,部帙頗廣,全經主要在闡述大乘教理,此外,也述及菩薩不單只是渴望解脫,為了利益有情,他們需要一再轉生,投身於各種行業及宗派中。經中並列舉一長串的職業及宗派名。

《大雲經》(Megha-sūtra)中的陀羅尼具有咒法的性質。如同其他大乘經典,該經卷首也如此敘述︰「如是我聞。爾時世尊住難陀(Nanda)、優波難陀(Upananda)龍王宮殿……。」諸龍王向佛作禮後,有一龍王白佛言︰「世尊!云何能使諸龍王等滅一切苦得受安樂。受安樂已又令於此贍部洲時降甘雨,生長一切樹木、叢林、藥草、苗稼皆生滋味。令贍部洲一切人等悉受快樂。」對此,佛答曰︰「龍王!汝成就一法令一切諸龍除滅諸苦,具足安樂。」「何者一法﹖」「所謂行慈。汝大龍王若有天人行大慈者,火不能燒,刀不能害,水不能漂,毒不能中,內外怨敵不能侵擾,安樂眠睡,安樂覺寤,以自福護持其身。(中略)是故,龍王!以慈身業,以慈語業,以慈意業應當修行。復次,龍王!有陀羅尼名施一切眾生安樂。汝諸龍等常須讀誦繼念受持,能滅一切諸龍苦惱與其安樂。彼諸龍等既得樂已,於贍部洲即能依時降注甘雨,使令一切樹木、叢林、藥草、苗稼皆得增長。」「何者名為施一切樂陀羅尼句﹖」

其次,世尊即說陀羅尼。此陀羅尼是由諸佛、菩薩的咒語組成,其中穿插著祓除不祥及祈請大龍降臨的祈禱文,以及如「娑邏、娑邏、四唎、四唎、素漏、素漏、那伽喃、闍婆、闍婆、侍毗、侍毗、樹附、樹附」之類的咒語。經中並敘述如何以此陀羅尼施行咒法,且謂旱魃求雨諸法中,以此經所說為最。

有很多陀羅尼只是以寫本的方式單獨流傳,有些則被彙集在一起。從中,吾人可以看到有︰趨吉避凶、消災免難、往生極樂、召請菩薩等等的咒法。由五種陀羅尼合集成的,是《五護陀羅尼》(Pañcarakṣā)。此經在尼泊爾頗受重視。其中︰(1)《大隨求陀羅尼經》(Mahāpratisara),是對罪惡、疾病,及其他災禍的防護;(2)《守護大千國土經》(Mahā-sahasrapramardinī)是對惡鬼的防護;(3)《大孔雀經》(Mahāmāyurī)是對蛇毒的防護;(4)《大寒林陀羅尼經》(Mahāsītavatī)是對災星、野獸、毒蟲的防護;(5)《大護明大陀羅尼經》(Mahā〈rakṣā〉mantrānusāriṇī)是對疾病的防護。第三的《大孔雀經》中屢屢提到「Vidyārāñī」(女明王),其名與孔雀的除蛇有關,但經中也有對治一般疾病的療法。詩人巴那(Bāṇa,七世紀)在《Harṣacarita》第五章中,述及哈魯夏瓦魯達那之父王崩殂後,他如何進入其父之宮殿,以及如何行祭儀等等。其中更提及《大孔雀經》之讀誦。此陀羅尼與《Morajātaka》詩句中,以及巴瓦寫本中蛇咒法的咒文有相同的起源,這是可以確定的。

陀羅尼在古代大乘經典中,份量極廣。在後世附加的《法華經》第二十一章與第二十六章,以及《入楞伽經》的最後二章皆可見之。在西元443年首次漢譯的《入楞伽經》,尚未成立此最後二章。因此,吾人可以認為這些陀羅尼在大乘經典中其成份較新。然而,吾人卻不能認為它是佛教文獻中最新時代的產品。所以如此說,是因為在四世紀的漢譯本中,已有陀羅尼存在。如果《無量壽經》中所言及的「往生極樂者受陀羅尼」之文已被編入於二世紀譯成漢文的原典中,則吾人不得不認為陀羅尼在當時早已存在。不過,將陀羅尼的出現追溯到佛教初期,應是不可能的,更不用說溯及至釋尊本人。釋尊生長於相信咒力的環境中。對於釋尊,就吾人所知,祂希望傳給眾生的,是與古婆羅門儀禮有別的東西。陀羅尼應成立於印度佛教開始逐漸與印度教同化的時期。隨著歲月推移,陀羅尼與怛特羅中的真言(mantra),逐漸沒有區別,及至最後,陀羅尼完全被真言取代。《西藏大藏經》的〈甘珠爾〉中,陀羅尼分別列於經部及怛特羅部。東土耳其斯坦嘗出土不少中亞地區多種語言的陀羅尼斷片。而從《西藏大藏經》的〈甘珠爾〉及漢譯三藏中,陀羅尼佔大部分看來,可知此文獻頗盛行於一切佛教國家,其傳播極廣。

〔參考資料〕 《梵漢、漢梵陀羅尼用語用句辭典》、《密教資料彙編》、《陀羅尼字典》(《世界佛學名著譯叢》{9}、{10});松長有慶《密教經典成立史論》。


善巧方便

又作方便善巧、善權方便、權巧方便、善方便、巧方便、權方便。或單稱為善巧、善權、巧便、方便。即隨順機宜而施設的巧妙智用。

《大方便善巧方便經》卷一云(大正12‧166a)︰
「云何是菩薩摩訶薩善巧方便﹖願佛世尊廣分別說。佛告智上菩薩摩訶薩言,善男子!汝今當知,具善巧方便菩薩摩訶薩,以一方便普令一切眾生如理修行。何以故﹖具善巧方便菩薩摩訶薩,乃至於彼傍生異類諸惡趣中,菩薩亦以平等一切智心施其方便。即以如是善根迴向一切眾生,令諸眾生修行二法。何等為二﹖所謂一切智心、迴向心。善男子!如是名為菩薩摩訶薩善巧方便。」

依世親《無量壽經優波提舍》所載,「菩薩巧方便迴向」係將禮拜等五種修行方式所集的一切功德善根,用於發願攝取一切眾生往生安樂佛國。即菩薩自己以善巧智力施設種種方便,將自己的善根迴向施予一切眾生,期許饒益眾生,此即為善巧方便。

吉藏《法華義疏》卷四(上)述說佛開三乘法以攝受眾生即為方便善巧,文云(大正34‧482b)︰
「外國稱傴和拘舍羅。傴和稱為方便,拘舍羅名為勝智。謂方便勝智也。(中略)方便是善巧之名,善巧者智用也。理實無三,以方便力是故說三,故名善巧。問︰無三說三,云何名善巧﹖答︰由無三說三,眾生遂得實益,故名善巧。」

又,《佛地經論》認為善巧方便之體是四智中的成所作智。該論卷七云(大正26‧324c)︰
「經曰︰身語及心化,善巧方便業。論曰︰有義此顯成所作智。謂智能起身語心化,稱順機宜,故名善巧,加行不絕,故名方便,此即名業。」

此外,《大寶積經》卷五十一〈菩薩藏會〉曾揭「十種善巧」之說,此十種即︰蘊法善巧、界法善巧、處法善巧、諦法善巧、無礙解善巧、依趣善巧、資糧善巧、道法善巧、緣起善巧、一切法善巧。其他,如《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五有十二種方便善巧之說法,卷四十七又提出十種;《成唯識論》卷九則提出迴向、拔濟二種。

〔參考資料〕 《慧上菩薩問大善權經》卷上;《大般若經》卷三二八~卷三三0、卷三三八~卷三四一、卷五八五;舊譯《華嚴經》卷三十七、卷三十八;《正法華經》卷一〈善權品〉;《十住毗婆沙論》卷十五;《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七、卷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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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說戒維那唱白法

子題:囑授人籌、受籌、還籌、納籌、清淨妙偈

行事鈔‧說戒正儀篇:「(一,先示打靜法)其維那浴籌已。至上座前打靜處立,左手捉籌,右手捉打靜椎。其柄亦須香水淨已。打靜法,如雜品中。(二,正明唱告法)(一、審問監護)當舉手打一下,告云:『大德僧聽,眾中誰小,小者收護。』三說,收謂收攝眾具;護謂監護法事也。有云並供養收籌者。準上文中已具。(二、召集聖凡)(一﹑正唱召集)又打一下,唱云:『大德僧聽,外有清淨大沙門入。』三說之。(二﹑別斥異義)((一)局召聖)有解云,大沙門者,賓頭盧也。準律,恐不集者更相檢校,故作法命之。不局賢聖。((二)加未具)有云,前加一白,未受具者出等。四分,說戒不得妄驅沙彌;以戒本,說戒人自唱令出。若依僧祇三律,維那在前唱出。故彼戒本云,說戒者言,未受戒者已出等。若高座誦外宗戒本,維那依前唱出。((三)加不清淨)不須道及不清淨者出。以言中所囑,事在高座序中。或自發露,便應說戒。(三、告眾受籌)如是唱訖,又打靜云:『大德僧聽,此眾小者已收護,未受具已出。四分戒本不須此言。外清淨大沙門已入。內外寂靜,無諸難事;堪可行籌廣作布薩。我某甲比丘為僧行籌作布薩事。僧當一心念作布薩,願上中下座各次第如法受籌。』三說已。云並受囑授人籌(即與欲者籌)。(四、行大僧籌)(一﹑受籌)便來至上座前,互跪授之;上座偏袒互跪合掌;諸僧一時隨上座儀式。上座說偈言:『金剛無礙解脫籌,難得難遇如今果;我今頂戴歡喜受,一切眾生亦如是。』說已,受取,兩手擎而頂戴之;或可受已頂戴說偈。(二﹑還籌)彼後收籌者,至上座前,亦同威儀。當還籌時,復說偈言:『具足清淨受此籌,具足清淨還此籌;堅固喜捨無缺犯,一切眾生亦如是。』便還他籌,不得復座,待供養已。(三﹑納籌)如是展轉乃至大僧訖。收籌者來至上座所,授之。上座取已,便數知之。(五、行沙彌籌)維那後來打靜一下云:『次行沙彌籌。』三說已,有沙彌者,徑往坐所行之;並取囑授者。乃至僧中一遍通告云沙彌籌;或有大僧將欲來者。如是收已,依前付數。(六、取數告眾)(一﹑上座告數)維那復至上座所,互跪取數時。上座當告云,僧有若干,沙彌若干,都合若干。(二﹑維那起唱)維那即起打靜云:『大德僧聽,此一住處一布薩。大僧若干,沙彌若干,都合若干人。各於佛法中清淨出家,和合布薩。』上順佛教,中報四恩,下為含識。各誦經中清淨妙偈,僧祇說云﹔『清淨如滿月,清淨得布薩;身口業清淨,爾乃應布薩。』」(事鈔記卷一一‧二一‧二)


[法相辭典(朱芾煌)]
一切靜慮

瑜伽四十三卷一頁云:云何菩薩一切靜慮?謂此靜慮,略有二種。一者、世間靜慮,二者、出世間靜慮。當知此二,隨其所應,復有三種。一者、現法樂住靜慮,二者、能引菩薩等持功德靜慮,三者、饒益有情靜慮。若諸菩薩所有靜慮,遠離一切分別;能生身心輕安;最極寂靜;遠離憍舉;離諸愛昧;泯一切相。當知是名菩薩現法樂住靜慮。若諸菩薩所有靜慮,能引能住種種殊勝不可思議不可度量十力種姓所攝等持;如是等持,一切聲聞及獨覺等,不知其名;何況能入。若諸菩薩所有靜慮,能引能住一切菩薩解脫勝處遍處無礙解無諍願智等,共諸聲聞所有功德。當知是名能引菩薩等持功德靜慮。菩薩饒益有情靜慮,有十一種。如前應知。謂諸菩薩,依止靜慮,於諸有情能引義利彼彼事業,與作助伴。於有苦者,能為除苦。於諸有情,能如理說。於有恩者,知恩知惠,現前酬報。於諸怖畏,能為護救。於喪失處,能解愁憂。於有匱乏,施與資財。於諸大眾,善能匡御。於諸有情,善隨心轉。於實有德,讚美令喜。於諸有過,能正調伏。為物現通,恐怖引攝。如是一切,總名菩薩一切靜慮。此外無有若過若增。


七地

瑜伽四十九卷一頁云:如前所說十三住中,應知隨彼建立七地。前之六種,唯菩薩地。第七一種,菩薩、如來、雜立為地。何等為七?一、種姓地,二、勝解行地,三、淨勝意樂地,四、行正行地,五、決定地,六、決定行地,七、到究竟地。如是七種菩薩地中,最後一種,名為雜地。前種姓住,名種姓地。勝解行住,名勝解行地。極歡喜住,名淨勝意樂地。增上戒住、增上心住、三種增上慧住、有加行有功用無相住,名行正行地。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名決定地。此地菩薩,墮在第三決定中故。無礙解住、名決定行地。最上成滿菩薩住、及如來住,名到究竟地。如來住地,於後建立佛法品中,當廣演說。


八解脫

瑜伽十一卷一頁云:解脫者:謂八解脫。一、有色觀諸色解脫。二、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解脫。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解脫。四、空無邊處解脫。五、識無邊處解脫。六、無所有處解脫。七、非想非非想處解脫。八、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解脫。又十二卷五頁云:前七解脫,於已解脫,生勝解故;名為解脫。第八解脫,棄背想受,故名解脫。云何有色觀諸色?謂生欲界已,離欲界欲,未離色界欲。彼於如是所解脫中,已得解脫。即於欲界諸色,以有光明相,作意思惟,而生勝解。由二因緣,名為有色。謂生欲界故。得色界定故。又於有光明而作勝解故。問:觀諸色者,觀何等色?復以何行?答:欲界諸色。於諸勝處所制少色,若好若惡,若劣若勝。如是於多。乃至廣說。何故修習如是觀行?為淨修治能引最勝功德方便。何等名為最勝功德?謂勝處、遍處、諸聖神通、無諍、願智、無礙解等。雖先於彼欲界諸色,已得離欲;然於彼色,未能證得勝解自在。為證得故;數數於彼思惟勝解。云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謂生欲界已,離色界欲,無色界定,不現在前;又不思惟彼想明相。但於外色而作勝解。若於是色,已得離欲;說彼為外。由二因緣,名內無色想。謂已證得無色等至,亦自了知得此定故。不思惟內光明相故。餘如前說。云何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謂如有一,已得捨念圓滿清白。以此為依,修習清淨聖行圓滿,名淨解脫。何以故?三因緣故。謂已超過諸苦樂故。一切動亂已寂靜故。善磨瑩故。身作證者:於此住中,一切賢聖,多所住故。云何空無邊處解脫?謂如有一,於彼空處,已得離欲;即於虛空,思惟勝解。如是識無邊處解脫,於彼識處,已得離欲;即於是識,思惟勝解。無所有處解脫者:謂已得無所有處;於識無邊處,思惟勝解。有頂解脫,更不於餘而作勝解。乃至遍於想可生處,即於是處,應作勝解。

二解 瑜伽十五卷三頁云:又八勝解,能引不還,或阿羅漢,諸聖神通,及最勝住。謂未伏內色想,外無染污色勝解,是名第一。已伏內色想,是名第二。淨不淨非二色第一捨勝解,是名第三。此三解脫,於一切色,得自在故;便能引發諸聖神通。謂諸神通,不與一切異生共有。空無邊勝解、識無邊勝解、無所有勝解、非想非非想勝解、微微任運心勝解,此五勝解,次第善修治故;能引想受滅等至,最勝住。又若觀諸色,若如所觀,於初三解脫中,而修習者;謂三解脫方便道所攝三勝處也。此中觀外諸色若小若大若好若惡若劣若勝者:謂觀非三摩地所行,現所得色。由緣三摩地所行作意,不種種現前,故名為勝。於三摩地所行中,奢摩他行,名知;毘缽舍那行,名見。如於三摩地所行若知若見,如於彼色已尋思已了別,如是於外所想非三摩地所行中,觀諸色,亦爾。

三解 顯揚四卷二頁云:諸解脫者:謂八解脫。廣說如經。一、有色諸色觀解脫。有色者:依有色定,意解思惟故。諸色者:若色、如勝處中,廣自分別。觀者:於諸色中,為變化自在故;意解思惟,顯示彼相故。二、內無色想,外諸色觀解脫。內無色想者:依無色定,意解思惟故。外者:除眼等根,意解思惟餘色故。諸色觀者:如前說。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解脫。淨者:一向意解思惟淨妙色。為得增上安樂住故。解脫者:解脫淨不淨色功用障礙心故。身者:意身故。作證者:由智斷得作證故。具足住者:如前說。無色諸解脫,如前分別。此中差別者,為欲證得一切種身業自在故,及為解脫彼障故;復除先色,作無邊虛空意解思惟。故名第四無邊虛空處解脫。為欲發起聖神通、無諍、願智、無礙辯等,諸功德故;又為證得能助發起彼諸功德,心自在故;又為解脫彼障故;復作無邊識意解思惟。故名第五無邊識處解脫。行者作如是發起功德方便已;令第四靜慮,起現在前,發諸功德。為欲證得最勝無漏住自在故,又為解脫彼障故;復作無所有意解思惟。故名第六無所有處解脫。為欲證得最第一有住自在故,又為解脫彼障故;復作非想非非想意解思惟。故名第七非想非非想處解脫。為欲證得最勝寂靜住自在故,又為解脫彼障故;復從非想非非想處,心進止出;入息滅攀緣。故名第八想受滅解脫。

四解 集論八卷三頁云:解脫者:謂八解脫。云何有色觀諸色?謂依止靜慮,於內未伏見者色想,或現安立見者色想,觀所見色住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所。乃至為解脫變化障。云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謂依止靜慮,於已伏見者色想,或現安立見者無色想,觀所見色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云何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謂依止靜慮,於內淨不淨諸色,已得展轉相待想,展轉相入想,展轉一味想故;於彼已得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乃至為解脫淨不淨變化煩惱生起障。云何無邊空處解脫?謂於隨順解脫無邊空處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如無邊空處解脫,無邊識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解脫,亦爾。乃至為解脫寂靜解脫無滯礙障。云何想受滅解脫?謂依止非想非非想處解脫,超過諸餘寂靜解脫,住於似真解脫住具足中,心心所滅。為解脫想受滅障,又雜集論十四卷十二頁云:解脫作何業?謂引發變化事,於淨不淨變化,無有艱難;於寂靜解脫,無有滯礙;能住第一寂靜聖住。由勝解思惟故。此中顯初二解脫,能引發變化事。由第三解脫,於淨不淨變化,無有艱難。由四無色解脫,於寂靜解脫無有滯礙。由最後解脫,能住第一寂靜聖住。由勝解思惟故者:顯如是如是勝解義,是解脫義。

五解 俱舍論二十九卷四頁云:論曰:解脫有八。一、內有色想,觀外色解脫。二、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四、無色定,為次四解脫。滅受想定,為第八解脫。八中前三,無貪為性。近治貪故。然契經中說想觀者:想觀增故。三中初二,不淨相轉。作青瘀等諸行相故。第三解脫,清淨相轉。作淨光鮮行相轉故。三并助伴,皆五蘊性。初二解脫,一一通依初二靜慮。能治欲界初靜慮中顯色貪故;第三解脫,依後靜慮。離八災患,心澄淨故。餘地亦有相似解脫,而不建立;非增上故。次四解脫,如其次第,以四無色定善為性。非無記染。非解脫故。亦非散善。性微劣故。彼散善者,如命終心。有說:餘時亦有散善。近分解脫道,亦得解脫名。無間不然。以緣下故。彼要背下地,方名解脫故。然於餘處,多分唯說彼根本地,名解脫者;以近分中,非全分故。第八解脫,即滅盡定。彼自性等,如先已說。厭背受想而起此故;或總厭背有所緣故;此滅盡定,得解脫名。有說:由此解脫定障,微微心後,此定現前。前對想心,已名微細;此更微細,故曰微微。次如是心,入滅盡定。從滅定出;或起有頂淨定心,或即能起無所有處無漏心。如是入心,唯是有漏。通從有漏無漏心出。八中前三,唯以欲界色處為境。有差別者,二境可憎,一境可愛。次四解脫,各以自上苦集滅諦,及一切地類智品道,彼非擇滅,及與虛空,為所緣境。第三靜慮,寧無解脫?第三定中,無色貪故。自地妙樂所動亂故。行者何緣修淨解脫?為欲令心暫欣悅故。前不淨觀,令心沈慼。今修淨觀,策發令欣。或為審知自堪能故。謂前所修不淨解脫,為成不成。若觀淨相,煩惱不起;彼方成故。由二緣故,諸瑜伽師,修解脫等。一為諸惑已斷更遠。二為於定得勝自在故;能引起無諍等德,及聖神通。由此便能轉變諸事,起留捨等種種作用。何故經中第三第八說身作證;非餘六耶?以於八中,此二勝故。於二界中,各在邊故。

六解 品類足論五卷十六頁云:有八解脫。謂有色觀諸色,是初解脫。內無色想,觀外色,是第二解脫。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是第三解脫。超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是第四解脫。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是第五解脫。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是第六解脫。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是第七解脫。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是第八解脫。

七解 集異門論十八卷九頁云:八解脫者:云何為八?答:若有色觀諸色。是第一解脫。內無色想,觀外諸色。是第二解脫。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是第三解脫。超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是第四解脫。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是第五解脫。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是第六解脫。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是第七解脫。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是第八解脫。如彼卷九頁至十七頁廣釋。

八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十一卷十一頁云:八解脫者:一、內有色觀諸色解脫。二、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四、空無邊處解脫;乃至七,非想非非想處解脫。八、滅受想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此中前三,無貪善根為性。若并助伴;即五蘊性。次四即以彼根本地加行善四蘊為性。有說:亦以彼近分地前八解脫道為性。最後解脫,以滅盡等至為性。已說自性;當說所以。問:何故名解脫?答:解脫所有彼能障故。餘義如餘處廣說。

九解 大毗婆沙論八十四卷八頁云:八解脫者:一、有色觀諸色解脫。二、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四、超諸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解脫。五、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解脫。六、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解脫。七、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解脫。八、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解脫。問:此八解脫,自性是何?答:初三解脫,以無貪善根為自性。皆對治貪故。若兼取相應隨轉;則欲界者,以四蘊為自性。色界者,以五蘊為自性。四無色處解脫,皆以四蘊為自性。想受滅解脫,以不相應行蘊為自性。如是名為解脫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解脫?解脫,是何義?答:棄背義、是解脫義。問:若棄背故名解脫者;何等解脫,棄背何心?答:初二解脫,棄背色貪心。第三解脫,棄背不淨觀心。四無色處解脫,各自棄背次下地心。想受滅解脫,棄背一切有所緣心。故棄背義是解脫義。尊者世友,作如是說:心於煩惱,解脫清淨;故名解脫。大德說曰:由勝解力而得解脫,故名解脫。脅尊者言:有所背捨,故名解脫。如彼卷八頁至十九頁廣說。

十解 品類足論七卷十二頁云:初解脫云何?謂有色觀諸色,是初解脫。此中初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最在初。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最在初。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二解脫云何?謂內無色想,觀外色;是第二解脫。此中第二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二。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二。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三解脫云何?謂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是第三解脫。此中第三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三。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三。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四解脫云何?謂超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是第四解脫。此中第四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四。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四。如是定中所有善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五解脫云何?謂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是第五解脫。此中第五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五。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五。如是定中所有善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六解脫云何?謂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是第六解脫。此中第六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六。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六。如是定中所有善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七解脫云何?謂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是第七解脫。此中第七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七。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七。如是定中所有善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八解脫云何?謂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是第八解脫。此中第八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八。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八。如是定中諸解脫、勝解脫、異極解脫。復次若法,想微細為因,想微細為等無間,是與想不俱義,非不成就義;是名解脫。


八萬法蘊

俱舍論一卷二十頁云:論曰:有諸師言:八萬法蘊,一一量等。法蘊足論,謂彼一一有六千頌。如對法中法蘊足說。或說法蘊,隨蘊等言,一一差別,數有八萬。謂蘊、處、界、緣起、諦、食、靜慮、無量、無色、解脫、勝處、遍處、覺品、神通、無諍、願智、無礙解等,一一教門,名一法蘊。如實說者,所化有情,有貪瞋等八萬行別。為對治彼八萬行故;世尊宣說八萬法蘊。如彼所說八萬法蘊,皆此五中二蘊所攝。如是餘處諸蘊處界,類亦應然。


十真如

成唯識論十卷二頁云:十真如者:一、遍行真如。謂此真如,二空所顯。無有一法而不在故。二、最勝真如。謂此真如,具無邊德;於一切法,最為勝故。三、勝流真如。謂此真如,所流教法,於餘教法,極為勝故。四、無攝受真如。謂此真如,無所繫屬;非我執等,所依取故。五、類無別真如。謂此真如,類無差別;非如眼等,類有異故。六、無染淨真如。謂此真如,本性無染;亦不可說後方淨故。七、法無別真如。謂此真如,雖多教法種種安立;而無異故。八、不增減真如。謂此真如,離增減執。不隨淨染,有增減故。即此亦名相土自在所依真如。謂若證得此真如已;現相現土,俱自在故。九、智自在所依真如。謂若證得此真如已;於無礙解,得自在故。十、業自在等所依真如。謂若證得此真如已;普於一切神通作業總持定門,皆自在故。雖真如性,實無差別;而隨勝德,假立十種。雖初地中,已達一切;而能證行,猶未圓滿。為令圓滿,後後建立。


十三住

瑜伽四十七卷十三頁云:略有菩薩十二種住。由此菩薩十二種住,普攝一切諸菩薩住。普攝一切諸菩薩行。復有如來第十三住。由此住故,現前等覺廣大菩提。名無上住。云何菩薩十二住等?嗢拖南曰:種姓,勝解行,極喜,增上戒,增上心,三慧,無相有功用,無相無功用,及以無礙解,最上菩薩住,最極如來住。謂菩薩種姓住。勝解行住。極歡喜住。增上戒住。增上心住。增上慧住。復有三種,一、覺分相應增上慧住,二、諸諦相應增上慧住,三、緣起流轉止息相應增上慧住。謂諸菩薩,如實了知能觀真實;所觀真實;及於真實諸有情類,由無智故,眾苦流轉;由有智故,眾苦止息。如是菩薩,由於三門,以慧觀察;故有三種增上慧住。及有加行有功用無間缺道運轉無相住。無加行無功用無間缺道運轉無相住。無礙解住。最上成滿菩薩住。是名菩薩十二種住。如是菩薩十二種住。普攝一切諸菩薩住。普攝一切諸菩薩行。如來住者:謂過一切諸菩薩住,現前等覺大菩提住。此中最後如來住者:於後究竟瑜伽處最後建立品,當具演說。


十地功德別障

辯中邊論上卷十五頁云:於十地功德,有別障者:頌曰:遍行與最勝,勝流及無攝,相續無差別,無雜染清淨,種種法無別,及不增不減,并無分別等,四自在依義。於斯十法界,有不染無明,障十地功德;故說為十障。論曰:於遍行等十法界中,有不染無知,障十地功德。如次建立為十地障。謂初地中所證法界,名遍行義。由通達此,證得自他平等法性。第二地中所證法界,名最勝義。由通達此,作是思惟:是故我今於同出離一切行相,應遍修治。是為勤修相應出離。第三地中所證法界,名勝流義。由通達此,知所聞法,是淨法界最勝等流。為求此法,設有火坑,量等三千大千世界;投身而取,不以為難。第四地中所證法界,名無攝義。由通達此,乃至法愛亦皆轉滅。第五地中所證法界,名為相續無差別義。由通達此,得十意樂平等淨心。第六地中所證法界,名無雜染無清淨義。由通達此,知緣起法無染無淨。第七地中所證法界,名種種法無差別義。由通達此,知法無相,不行契經等種種法相中。第八地中所證法界,名不增不減義。由通達此,圓滿證得無生法忍。於諸清淨雜染法中,不見一法有增有減。有四自在。一、無分別自在,二、淨土自在,三、智自在,四、業自在。法界為此四種所依,名四自在所依止義。第八地中,唯能通達初二自在所依止義。第九地中,亦能通達智自在所依義。圓滿證得無礙解故。第十地中,復能通達業自在所依義。隨欲化作種種利樂有情事故。


十三住中有十一清淨

瑜伽四十卷二十三頁云:即於如是十三住中,當知略有十一清淨。謂於第一種姓住中,種姓清淨。於其第二勝解行住,信勝解淨。於其第三極歡喜住,勝意樂淨。於其第四增上戒住,增上戒淨。於其第五增上心住,增上心淨。於其第六第七第八增上慧住,無顛倒智發起清淨。於其第九有加行有功用無相住,有加行行,圓滿清淨。於其第十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真智神通引發清淨。於第十一無礙解住,能正為他宣說法義無礙解淨。於第十二最上成滿菩薩住中,入一切種一切所知妙智清淨。於第十三如來住中,一切煩惱,及所知障,并諸習氣,究竟清淨。


十七種增上力建立功德

顯揚二十卷二頁云:論曰:當知由十七種增上力故;建立功德。一、由愍有情增上故。謂四無量。二、由六障淨增上故。謂解脫、勝處、遍處。此中解脫為方便,由餘故成滿。六障淨者:一、變化障清淨。由前二解脫。二、最極現法樂住障清淨。由第三解脫。淨與不淨,皆清淨顯現故。三、往還障清淨。由第四解脫。四、引無諍等聖功德障清淨。由第五解脫。五、諸漏及有障清淨。由第六第七解脫。六、寂靜最極住障清淨。當知由第八解脫。三、由知時往增上故。謂無諍功德。四、由觀察所知增上故。謂願智。五、由言教增上故。謂無礙解。六、由六處善巧增上故。謂六神通。六處善巧者:一、引攝善巧。二、審聽語言善巧。由此善巧,以彼語言,論難折伏,為說正法。三、欲解隨眠善巧。四、來善巧。五、往善巧。六、解脫善巧。七、由他信增上故。謂諸相好。八、由三障清淨增上故。謂四種遍清淨。三障者:謂所依障,所緣障,心智障。九、由一切問記增上故。謂諸力。十、由摧伏一切他論增上故。謂諸無畏。十一、由於所攝眾無偏黨增上故。謂諸不護。十二、由能攝化徒眾增上故。謂諸念住。十三、由於一切時顯現一切智者所作增上故。謂永拔習氣。十四、由於所應化不過時增上故。謂無忘失法。十五、由日夜六反觀察世間增上故。謂大悲。十六、由超過聲聞獨覺增上故。謂諸不共佛法。十七、由成諸如來所作事增上故。謂一切種妙智。


力與無畏差別

大毗婆沙論三十一卷四頁云:問:若十力攝四無畏,四無畏攝十力者;力、與無畏,有何差別?有說:此二無有差別。互相攝故。有說:此二、亦有差別。且名即差別。謂名力,名無畏。復次堅強,是力;勇決,是無畏。復次安住,是力;不可傾動,是無畏。復次不可屈伏,是力;不怯弱,是無畏。復次自利,是力;利他,是無畏。復次自攝受,是力;攝受他,是無畏。復次非他所勝,是力;能勝他,是無畏。復次非他所降伏,是力;能降伏他,是無畏。復次自相智,是力;共相智,是無畏。復次智,是力;辯,是無畏。復次因,是力;果,是無畏。復次自通達,是力;能為他說,是無畏。復次通達義,是力;通達文,是無畏。復次法義無礙解,是力;詞辯無礙解,是無畏。復次於法義無礙解,究竟明了,是力;於詞辯無礙解,究竟明了,是無畏。復次積集,是力;受用,是無畏。復次如自豐財寶,是力。如能分施他,是無畏。復次如解醫方,是力;如能療病,是無畏。復次智慧明了,是力;不怯他難,是無畏。力與無畏,是謂差別。


三十七種菩提分法修習

瑜伽四十五卷三頁云:云何菩薩於三十七菩提分法精勤修習?謂諸菩薩,依止菩薩四無礙解,由善方便所攝妙智,於三十七菩提分法,如實了知,而不作證。是諸菩薩、普於一切二乘理趣三十七種菩提分法,皆如實知。謂於聲聞乘理趣,及於大乘理趣,三十七種菩提分法,皆如實知。於聲聞乘理趣三十七種菩提分法如實了知,如聲聞地,如前所說,一切應知。云何菩薩於大乘理趣三十七種菩提分法如實了知?謂諸菩薩、能於其身住循身觀;不於其身,分別有性;亦不分別一切種類,都無有性。又於其身,遠離言說自性法性,如實了知。當知名依勝義理趣,能於其身住循身觀,修習念住。若諸菩薩、隨順無量安立理趣妙智而轉。當知名依世俗理趣,能於其身住循身觀,修習念住。如於其身住循身觀修習念住,如是所餘一切念住,所餘一切菩提分法,當知亦爾。如是菩薩於身等法,不分別苦,不分別集,不分別此所作斷滅,不分別此得滅因道。又即於此遠離言說自性法性,若苦法性,若集法性,若滅法性,若道法性,如實了知。當知名依勝義理趣,修菩提分為所依止,緣諦修習。若諸菩薩、隨順無量安立理趣妙智而轉,當知名依世俗理趣,緣諦修習。


大覺地中功德二種

佛地經論三卷二八頁云:大覺地中無邊功德,略有二種。一者、有為。二者、無為。無為功德,淨法界攝。淨法界者:即是真如。無為功德,皆是真如體相差別。有為功德,四智所攝。無漏位中,智用強故;以智名顯一切種心心所有法,及彼品類。若就實義;一一智品,具攝一切功德法門。若就麤相;妙觀察智,攝四念住。觀察一切身等法故。平等性智,攝四正斷及四無量。以四正斷,雖用精進為其自性;而由如來平等性智所攝受故;無高下相。四無量者,平等行故;此智所攝。四如意足,以三摩地為自性。故觀察智攝。任持一切陀羅尼門三摩地門,下經說故。如是其餘靜慮、解脫、等持、等至、陀羅尼門、三摩地門、無諍、願智、通、無礙解、如來十八不共佛法、力、無畏等,多分攝在妙觀察智。神境智通,多分攝在成所作智。漏盡智通,漏盡智力,若說漏盡相續中有;四智所攝。若說彼緣漏盡涅槃;多分攝在大圓鏡智、平等性智。第七遍行行智力者,四智所攝。慧等諸根,慧等諸力,多分攝在大圓鏡智、平等性智。覺支,道支,多分攝在平等性智。苦等十智,真無漏者,多分攝在大圓鏡智,平等性智。無忘失法,多分攝在大圓鏡智。永斷一切習氣相續,多分攝在清淨法界大圓鏡智。波羅蜜多,若是無漏,若似有漏,多分攝在後二智中。諸相,隨好,多分攝在成所作智。其餘佛法,如其所應,隨相應攝。如是四智,具攝一切佛地無漏心及心法,若俱有法,若所變現,品類差別。清淨法界,攝真如上諸相功德。是故五法,具攝一切佛地功德。


五種真實菩薩相

顯揚二十卷九頁云:復次有五種真實菩薩相。由成就此故,入菩薩數。云何為五?謂哀愍眾生;常說愛語;所作勇決;舒手惠施;能善剖析甚深義節。哀愍者:有二種姓。一者、樂欲。二者、正行。言樂欲者,所謂菩薩於諸眾生起利益意及安樂意。言正行者,謂諸菩薩、於眾生所,如其欲樂。隨力隨能,以身語業而行攝化。是名哀愍。愛語者:歡喜慰喻,宣佈恩德。是名菩薩於諸眾生常說愛語。所作勇決者:謂威猛無怯,成就勝力。是名菩薩所作勇決。舒手惠施者:若諸菩薩、行廣大施,行無染施。是名菩薩舒手惠施。若諸菩薩、善能發起四無礙解正方便智;是名菩薩能善剖析甚深義節自體。

二解 瑜伽四十七卷一頁云:謂諸菩薩有五真實菩薩之相。若成就者:墮菩薩數。何等為五?一者、哀愍。二者、愛語。三者、勇猛。四者、舒手惠施。五者、能解甚深義理密意。如是五法,當知一一,各有五轉。一者、自性。二者、依處。三者、果利。四者、次第。五者、相攝。如彼卷一頁至五頁廣說。


不受後有

瑜伽八十三卷十七頁云:不受後有者:謂於七有,亦永盡故。

二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二卷八頁云:不受後有者:顯無生智。問:非一切阿羅漢,皆得無生智;何故諸契經初,皆說阿羅漢不受後有耶?有作是說:佛於經中,隨有者說。而結集者,通冠經初。復有說者;結集法者,皆得願智無礙解等殊勝功德。觀察世尊說諸經時,阿羅漢眾,若有無生智者;即亦說彼不受後有。若無無生智者;即不說彼不受後有。後誦持者,不善簡別;故通誦在一切經初。尊者妙音作如是說:諸阿羅漢,皆無後有。故通說為不受後有。不說無生智為不受後有。故不相違。脅尊者曰:若諸煩惱,未斷未遍知者;皆不說為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若諸煩惱,已斷已遍知者;皆總說為我生已盡,乃至不受後有。


不共異生法

品類足論六卷十一頁云:不共異生法云何?謂四通行,四無礙解,四沙門果,無諍,願智邊際定,大悲,滅定,空空,無願無願,無相無相,雜修靜慮,現觀邊世俗智,淨居天蘊界處,及生彼業;是名不共異生法。


四無礙解

瑜伽四十五卷二頁云:云何菩薩所修菩薩四無礙解?謂諸菩薩,於一切法,一切異門,盡所有性,如所有性,依修所成無所滯礙無退轉智。是名菩薩法無礙解。又諸菩薩,於一切法,一切異相,盡所有性,如所有性,依修所成無所滯礙無退轉智。是名菩薩義無礙解。又諸菩薩,於一切法,一切釋詞,盡所有性,如所有性,依修所成無所滯礙無退轉智。是名菩薩詞無礙解。又諸菩薩,於一切法,一切品別,盡所有性,如所有性,依修所成無所滯礙無退轉智。是名菩薩辯無礙解

二解 如利他中不欲行障中說。

三解 顯揚四卷六頁云:無礙解者:謂四無礙解。廣說如經。一、法無礙解。謂於一切種一切法差別名中,如實覺悟之所引攝,無癡智見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二、義無礙解。謂於一切種一切法種種相中,如實覺悟之所引攝無癡智見性。餘如前說。三、訓詞無礙解。謂於一切種一切法訓釋詞中,如實覺悟之所引攝無癡智見性。餘如前說。四、辯才無礙解。謂於一切種一切法通達中,如實覺悟之所引攝無癡見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由此行多所行故。

四解 集論八卷四頁云:無礙解者:謂四無礙解。云何法無礙解?謂依止靜慮,於一切法名差別無礙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云何義無礙解?謂依止靜慮,於諸相及意趣無礙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云何訓詞無礙解?謂依止靜慮,於諸方言音及訓釋諸法言詞無礙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云何辯才無礙解?謂依止靜慮,於諸法差別無礙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又雜集論十四卷十三頁云:無礙解作何業?謂善說法要,悅眾生心;能絕一切諸疑網故。

五解 無性釋九卷二十五頁云:頌曰:於所依能依,所說言及智,能說無礙慧,常善說;歸禮。此頌顯示四無礙解。言所依者,謂諸教法。即契經等。言能依者,謂所詮義。如是二種,皆名所說。所作業故。言智二種,皆是能說。作者作具,等所起故。無礙慧者:謂於此中無退轉智。常善說者:由具四種無礙解故;常能善說。若於所依無礙覺慧;名法無礙。於法異門,無罣礙故。若於能依無礙覺慧,名義無礙。於一切法自相共相,無罣礙故。或於諸法別義意趣,無罣礙故。若於其言無礙覺慧,名訓詞無礙。於諸國土各別境界種種言詞,隨自展轉異想隨說,無罣礙故。或於諸法訓釋言詞,無罣礙故。若於分析諸法智中無礙覺慧,名辯說無礙。於能辯析諸法智中,無罣礙故。

六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八十卷九頁云:問:四無礙解自性是何?答:自性是慧。云何知然?如品類足說:法無礙解云何?謂於名句文身不退轉智。義無礙解云何?謂於勝義不退轉智。詞無礙解云何?謂於言詞不退轉智。辯無礙解云何?謂於無滯應理說及自在定慧中不退轉智。由此故知慧為自性。智即慧故。是謂無礙解自性是我是物是性是相是本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無礙解?答:於所知境,通達無滯;名無礙解。謂法無礙解,於名句文身,義無礙解,於涅槃勝義,詞無礙解,於諸方言辭,辯無礙解,於正說及道,以不退智,解無滯礙。有說:於所知境,現見而知;名無礙解。如世於一現見事中,云我於此,解知無礙。有說:此應名深密解。謂解阿毘達磨深密處故。有說:此應名隨應解。謂隨於何境,如應解故。


四種證得理趣

顯揚六卷十頁云:證得理趣者:略有四種。一、一切有情業報證得。二、聲聞乘證得。三、獨覺乘證得。四、大乘證得。一切有情業報證得者:謂一切有情,造作淨不淨業。依自業故,於五趣流轉中,感種種異熟,受種種異熟。聲聞乘證得者:謂初受三歸,乃至依止聞莊嚴故,得五證得。一、地證得。二、智證得。三、淨證得。四、果證得。五、功德證得。地證得者:謂得三地。一、見地。二、修地。三、究竟地。智證得者:謂得九智。一、法智。二、種類智。三、苦智。四、集智。五、滅智。六、道智。七、此後所得俗智。八、盡智。九、無生智。淨證得者:謂四證淨。果證得者:謂四沙門果。功德證得者:謂無量,解脫,勝處,遍處,無諍,願智,無礙解,神通等功德。復次聲聞乘證得中證得依止者:謂先修世間道離欲,次修順解脫分善根,後修順決擇分善根。獨覺乘證得者:略有三種。一、由先已得順決擇分善根故。二、由先已得無漏真證故。三、由次第得故。此中由前二證得者,名非獨勝覺。由後證得者,名犀角喻覺。大乘證得者:謂大悲證得,發心證得,波羅蜜多證得,攝事證得,地證得。於五無量中隨至真如證得,不思議威德證得,不共佛法證得。彼一切,如前分別,應知。


四無礙解加行

大毗婆沙論一百八十卷十二頁云:問:四無礙解加行云何?有說:法無礙解,以習數論為加行。義無礙解,以習佛語為加行。詞無礙解,以習聲論為加行。辯無礙解,以習因論為加行。於此四處未得善巧;必不能生無礙解故。有說:法詞二無礙解,以習外論為加行。義辯二無礙解,以習內論為加行。如是說者;四無礙解,皆以習佛語為加行。如於一伽他中,應如是說彼名:習如是說,名是法無礙解加行。應如是解彼義;習如是解義,是義無礙解加行。應如是訓彼詞;習如是訓詞,是詞無礙解加行。應如是無滯說;習如是無滯說,是辯無礙解加行。是故四無礙解,皆以習佛語為加行。


四無礙解次第

大毗婆沙論一百八十卷十三頁云:問:四無礙解,次第云何?為如說而起?為不爾耶?有說:如說而起。如契經中,先說義無礙解;是故前起。乃至後說辯無礙解;是故後起。謂瑜伽師,為知義故;先起義無礙解。雖已知義;而於名等,未善安布;是故次起法無礙解。雖於名等,已善安布;而於言詞,未能訓釋;是故次起詞無礙解。雖於言詞已能訓釋;而未能無滯應理而說;是故後起辯無礙解。有說:如說而起。如阿毘達磨中,先說法無礙解;是故前起。乃至後說辯無礙解;是故後起。謂瑜伽師,為知名等次第安布;是故先起法無礙解。雖知名等次第安布;而未了所詮義;是故次起義無礙解。後二如前說。有說:不如說而起。謂先起詞,次起法,次起義,後起辯。所以者何?以彼行者,先應了達世俗言詞,次知言詞所依名等,次知名等所依義起。知三事已;方能無滯應理而說。是故詞能引法,法能引義,義能引辯。


功德證得

顯揚六卷十頁云:功德證得者:謂無量、解脫、勝處、遍處、無諍、願智、無礙解,神通等功德。


名句文身

瑜伽五十二卷十二頁云:又於一切所知所詮事中,極略相、是文。若中、是名。若廣、是句。若唯依文;但可了達音韻而已。不能了達所有事義。若依止名;便能了達彼彼諸法自性自相;亦能了達所有音韻。不能了達所簡擇法深廣差別。若依止句;當知一切皆能了達。又此名句文身,當知依五明處分別建立。所謂內明,因明,聲明,醫方明,世間工巧事業處明。

二解 成唯識論二卷二頁云:復如何知異色心等,有實詮表名句文身?契經說故。如契經說:佛得希有名句文身。此經不說異色心等,有實名等;為證不成。若名句文,異聲實有;應如色等,非實能詮。謂聲能生名句文者,此聲必有音韻屈曲。此足能詮;何用名等。若謂聲上音韻屈曲,即名句文,異聲實有;所見色上形量屈曲,應異色處,別有實體。若謂聲上音韻屈曲,如絃管聲,非能詮者,此應如彼聲,不別生名等。又誰說彼定不能詮。聲若能詮;風鈴聲等,應有詮用。此應如彼不別生實名句文身。若唯語聲能生名等;如何不許唯語能詮?何理定知能詮即語?寧知異語別有能詮。語不異能詮,人天共了。執能詮異語,天愛非餘。然依語聲分位差別,而假建立名句文身。名詮自性。句詮差別。文即是字,為二所依。此三離聲,雖無別體;而假實異,亦不即聲。由此法詞二無礙解,境有差別。聲與名等,蘊處界攝,亦各有異。且依此土,說名句文,依聲假立;非謂一切。諸餘佛土,亦依光明妙香味等,假立三故。

三解 俱舍論五卷十九頁云:名身等類,其義云何?頌曰:名身等,所謂想章字總說。論曰:等者:等取句身文身應知。此中名謂作想。如說色聲香味等想。句者:謂章。詮義究竟。如說諸行無常等章。或能辯了業用德時相應差別,此章稱句。文者:謂字。如說嶗阿壹伊等字。豈不此字,亦書分名?非為顯書分,製造諸字。但為顯諸字,製造書分。云何當令雖不聞說而亦得解:故造書分。是故諸字,非書分名。云何名等身?謂想等總說。言總說者,是合集義。於合集義中,說嗢遮界故。此中名身者:謂色聲香等。句身者:謂諸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靜等。文身者:謂迦佉伽等。豈不此三,語為性故;用聲為體,色自性攝。如何乃說為心不相應行?此三非以語為自性。語是音聲。非唯音聲即令了義。云何令了?謂語發名,名能顯義,乃能令了。非但音聲、皆稱為語。要由此故,義可了知;如是音聲、方稱語故。何等音聲、令義可了?謂能說者,於諸義中,已共立為能詮定量。且如古者,於九義中,共立一瞿聲,為能詮定量。故有頌言:方、獸、地、光、言、金剛、眼、天、水,於斯九種義,智者立瞿聲。諸有執名能顯義者,亦定應許如是義名。謂共立為能詮定量。若此句義,由名能顯,但由音聲,顯用已辯;何須橫計別有實名。又未了此名,如何由語發。為由語顯?為由語生?若由語生;語、聲性故;聲應一切皆能生名。若謂生名,聲有差別;此足顯義。何待別名。若由語顯;語、聲性故;聲應一切皆能顯名。若謂顯名聲有差別;此足顯義。何待別名。又諸念聲,不可聚集;亦無一法,分分漸生。如何名生,可由語發?云何待過去諸表剎那,最後表剎那,能生無表。若爾;最後位聲,乃生名;但聞最後聲,應能了義。若作是執,語能生文,文復生名,名方顯義。此中過難,應同前說。以諸念文、不可集故;語顯名過,應例如生。又異語文,諸明慧者,注心思擇,莫辯其相。又文由語,若顯若生,準語於名,皆不應理。又若有執,名如生等,與義俱生;現在世名,目去來義,不應得有。又父母等,隨意所欲,立子等名;云何可言名如生等,與義俱起。又無為法,應無有名。無生義故。而不應許。然世尊說:頌依於名及文生者,此於諸義,共立分量,聲即是名。此名安佈差別為頌。由如是義,說頌依名。此頌、是名安佈差別;執有實物,不應正理。如樹等行及心次第。或唯應執別有文體。即總集此,為名等身。更執有餘,便為無用。毗婆沙師,說有別物,為名等身,心不相應行蘊所攝;實而非假。所以者何?非一切法,皆是尋思所能了故。此名身等,何界所繫?為是有情數?為非有情數?為是異熟生?為是所長養?為是等流性?為善、為不善、為無記?此皆應辯。頌曰:欲色有情攝,等流無記性。論曰:此名身等,唯是欲色二界所繫。有說:亦通無色界繫。然不可說。又名身等,有情數攝。能說者成。非所顯義,又名身等,唯是等流。又唯無覆無記性攝。

四解 入阿毗達磨論下十二頁云:名身句身文身等者:謂依語生,如智帶義影像而現。能詮自義。名名句文。即是想章字之異目。如眼識等,依眼等生,帶色等義,影像而現,能了自境;名等亦爾。非即語音,親能詮義。勿說火時,便燒於口。要依語故,火等名生。由火等名,詮火等義。詮者、謂能於所顯義,生他覺慧。非與義合。聲有礙故。諸記論者所執常聲,理不成故。不應離此名句文三,可執有法能詮於義,然四種法,似同一相。一、聲,二、名,三、義,四、智。此中名者:謂色等想。句者:謂能詮義究竟。如說諸惡莫作等頌。世間亦說提婆達多,驅白牛來,搆取乳等。文者:即是嶗一等字。此三各別;合集同類,說之為身。如大僊說:苾芻當知;如來出世,便有名身句身文身可了知者;意說諦實蘊處界沙門果緣起等法名句文身。又世尊說:如來得彼彼名句文身者:意說如來獲得彼彼不共佛法名句文身。等謂此中義類差別。諸行句義,齊此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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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四無礙智

又名四無礙解,或四無礙辯,即法無礙智、義無礙智、詞無礙智、樂說無礙。法無礙智是通達諸法的名字,分別無滯;義無礙智是了知一切法之理,通達無礙;詞無礙智是通曉各種言語,能隨意演說;樂說無礙是辯說法義,圓融無滯,為眾生樂說自在。


樂說無礙

無礙解條。


法無礙智

又名法無礙解。見無礙解條。


法無礙解

無礙解條。


辯無礙解

無礙解之一。見無礙解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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