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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一乘

(術語)成佛唯一之教也。乘為車乘,以譬佛之教法。教法能載人運於涅槃岸,故謂之乘。

法華經專說此一乘之理。法華經方便品曰:「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同品曰:「諸佛如來,以方便力,於一佛乘,分別說三。」同品曰:「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文句四上曰:「圓頓之教,為一佛乘。」勝鬘經曰:「一乘即是第一義乘。」勝鬘寶窟上本曰:「一乘者,至道無二,故稱為一。運用自在,目之為乘。」依法華論,此大乘修多羅,有十七種名,第十四名一乘經。起信論義記上曰:「乘者就喻為稱,運載為功。」案方便品所說,即開會三乘之別執,悉歸趣於平等大會,等使一切眾生成佛道也。

蓋大乘佛教中,所謂權大乘家,立一切有情為法爾,五性各別之說。故其中定性二乘及無性,畢竟無由成佛。是故諸佛之法,自不可無三乘之別。定性二乘,必由聲聞緣覺之二乘而般涅槃,菩薩種性,必由大乘而般涅槃。然法華等經,或說唯有一乘者,是引攝不定性者,不使墮於二乘地,進而使由大乘般涅槃也,即如來密意之說也。又以所趣之真如無差別,三乘解脫等相等,故說為一乘耳。實則非無二三之別也。如大乘莊嚴經論第五,攝大乘論釋第十,廣列十義或八義意趣而論之。是為所謂三乘真實一乘方便之教旨,以深密等經為所依之法相家所主張也。

至於實大乘則不然。蓋其所立之說,一切眾生,本無五性之別,悉有佛性,一性平等,故皆得由佛乘而成佛。昔曾說三乘各別之法者,不過為對於權機假說之方便耳。此為所謂一乘真實三乘方便之教旨,天台華嚴等宗家所主張也。其中天台所依之法華經,主對於三乘之人,說其教之所以方便,開會之,使歸於一佛乘,華嚴經主對於十地之大菩薩,廣說其所入之一乘法,故至智儼賢首,分一乘而更論同教別教之二種。五十要問答上,謂「一乘教有二種:一共教,二不共教。」孔目章一,謂「一乘之義,分別有二,一正乘,二方便乘,正乘如華嚴經所說,方便乘有十義」云云。又五教章上,謂「一乘教義之分齊,開為二門。一別教,二同教。」並廣釋述之。

今擇要言之,則在同於三乘而說一乘為同教,於三乘全不共而別說一乘為別教。彼法華譬喻品所謂宅內所指之門外三車,三乘教也。界外露地所授之大白牛車,是別教一乘教也。同教者,如是三一不為別說。或謂一同於三,或謂三同於一,互相交參,是欲使成根欲性,進而入於華嚴別教一乘也。由是而概括之,一乘凡有三種:

一、為存三之一乘,所謂不破三乘之疑執,亦不會二乘之行果,唯就空理之平等而說為一乘。如攝大乘論之十義意趣是也。

二、為遮三之一乘,會二乘之行果,遮三乘之別執,而說為一乘。如法華之同教一乘是也。

三、為直顯之一乘,不對於二乘,故無可破,唯為大菩薩,直示法界成佛之儀。如華嚴之別教一乘是也。

又若經五教而論之,則總有五種之一乘。一別教一乘,如華嚴是。二同教一乘,如法華是。三絕想一乘,如楞伽是。是為頓教。所謂絕想亡言之邊,名為一乘。四佛性平等一乘,是為終教。一性皆成之邊,名為一乘。五密意一乘,即為始教。如攝論之十義意趣是。


七法不可避

(名數)一、生不可避,依善惡之業因苦樂之生不可避。二、老不可避,生者不可避老。三、病不可避,生者不可避病。四、死不可避,生者不可避死。五、罪不可避,有罪業,則惡道之苦果不可避。六、福不可避,有善業,則善道之樂果不可避。七、因緣不可避,如是之因,和於如是之緣,生吉凶禍福貧富壽夭,是法爾之道理不可避。見法苑珠林六十九。


三處蓮華藏世界

(名數)密教立三處之華藏世界。其故以大日經立三重之佛身,一加持身,二本地身,三行者身。今約此三身而成義,則加持身即他受用報身,是阿彌陀佛也,其住處名華藏世界。由是過西方十萬億淨土即有其處。青龍軌名彌陀為蓮華藏。是五部中蓮華部報身之土也。本地身即大日如來也,此佛之住處名華藏世界。高廣無邊,而超相對,絕中邊不可定為西方十萬億是五部中佛部自性法身之住處也。大日經所說之胎藏,華嚴經所說之華藏世界是也。行者身即我等自身也。一切眾生之干栗多心,法爾有八葉形。是八葉之心蓮華。名曰華藏世界。是秘藏世界。見秘藏記鈔六。


三諦

(名數)一空諦,謂因緣生之事物,體性實空無之道理也。二假諦,言體性雖空,而假相實存在之道理也。三中諦,言空假二性不二一如之道理也。天台所立。又見三字部三諦條。

(名數)天台所立之諦理。空諦,假諦,中諦也。昔北齊慧文禪師自記曰:我獨步河淮,呼誰為師?若得經則以佛為師,若得論則以菩薩為師。乃入大經藏,燒香散花,反手執之,得龍樹菩薩所造之中觀論。開論讀之,至觀四諦品:「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之偈,恍然悟三諦之妙旨,以授南岳之慧思,慧思授之於天台之智顗。故一家之觀門以此一偈二十字為究竟之勘文。釋籤曰:「中論偈意,一實不思議,申諸經。」諸經者諸大乘也。依通教則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者,為依因緣而生者之自性空。以諸法有自性,不待依因緣而生,而可自有也。次亦為是假名者,謂諸法既無自性,故依因緣而生。是非實性有,依因緣而假呈有之相者,故謂之為假。次亦是中道義者,然則諸法以空之故,非為假有,以假之故,非為實空,又以空諦之故,為實空,以假諦之故,為假有也。如是非假有非實空,亦實空亦假有,即是中也。依圓教之義,則三千諸法,彼此圓融無別,謂之空諦。非如別教使歸於真如而為空,三千諸法本來具真如謂之假諦。非如別教待無明之緣而始生假相。又具此二者為中諦。非如別教於空假之外有中。故三千之法不但假諦,空與中亦有,又中不但中諦,假與空亦有,是依一空一切空,一假一切假,一中一切中而然也。謂性具之三千雖為本有,而事造之三千,依迷悟之緣而成,則亦謂是非賴緣假,假令賴於迷悟之緣,亦非如別教謂依之而起本來一味之性,至本來性具之三千現為事造也。故不可謂為假生。而此三諦之圓融,非待觀者而始圓融,諸法天然法爾自然圓融也,修三觀但欲達於其性德而已。故始終心要曰:「夫三諦者天然三性德也。中諦者統一切法,真諦者泯一切法,俗諦者立一切法。心性不動假立中名,亡泯三千假立空稱,雖亡而存假立假號。」斯三諦以本來圓融故,經中雖謂為畢竟空,然此惟以空為言端,實則為全假中之空也,雖謂為如來藏中道,然亦全空中空假也,故止觀一之三曰:「若爾云何復言遊心法界如虛空,又言明者即畢竟空。此舉空為言端,空即不空,亦非空非不空。又言一微塵中有大千經卷,心中見一切師法,如地種如香丸者。此舉有為言端,有即不有,亦即非有非不有。又言一色一香無非中道,此舉中道為言端,即中而邊,即非邊非不邊,具足無減。勿守語害圓誣聖意。」又「並是畢竟空,並是如來藏,並是中道。」法華文句八曰:「妙有不可破壞,故名實相。諸佛能見故名真善妙色,不雜餘物,名畢竟空。無二無別,名如。是了了,故名佛性。含備諸法故名如來藏。寂滅靈智,故名中實理心。遮雜諸邊,故名中道。無上無上,名第一義諦。」竹庵禪師頌中論之句曰:「中論因緣所生法,一句道盡無剩語,我說即是空假中,朱簾暮捲西山雨。」


世間相常住

(術語)是示俗諦常住之金言,大乘之極說,台家之眼目也。法華經方便品曰:「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於道場知已,導師方便說。」法位者,真如也。住於法位者,謂十界三千之諸法住於真如也。即性具之謂也。故真如常住,世間之相亦常住也。智度論十九曰:「中論說涅槃不異世間,世間不異世間。涅槃際,世間際,一際無有異故。」妙宗鈔上曰:「世間常住者,即十界三千。世間一一皆住真如法位,法位常故,世間亦常。」金錍論曰:「無常常住時相續,隨緣不變,一念寂照。」隨緣者照而無常,不變者隨而常住也。然則見世間相之常住而不知無常者,凡夫之牛羊眼也。見世間相之無常而不知常住者,小乘偏空之僻眼也。即無常見常住,即常住見無常者,菩薩之實相眼也。密教以大日經五秘密曼荼羅品:「生住等諸法,常恒如是生。」之文,為世相常住之證文,生住異滅之轉變,春夏秋冬之推運,皆是法性自爾之妙用,離佛天人之造作也。可生者生,可滅者滅,是天然之道理,法爾之德業也,故曰常恒如是生。見秘藏記鈔十。又秘藏記本謂:「顯教中亦於法華經,謂世間常住,譬如水性澄靜,是為常住,以風之緣故起波。波即相也,水即性也。風息則波即止而為水,故是依攝相歸性而得常住也。依性相差別,則不得謂為常住。故是生滅無常家之喻也(天台之別教即華嚴宗是也)。密教之說,十界之諸法,皆為如來自受用之境界,是處離生滅無常故不用此喻,別有密教不共之喻。其喻如日月與光明,日月為性,光明為相,此性此相不相離而為本有,是故謂為性相常住(天台所謂性具之三千)。非待歸於性而為常住,又譬之四大和合之身,是即體也,手足之屈伸取捨,是即用也,其眼耳等之好醜長短,即是相也。此體相用三者,不相離而各各宛然,故性相共為本有云。」


九字曼荼羅

(圖像)安九個訖哩字之曼荼羅也。其曼荼羅於開敷蓮華之中臺並八葉各安彌陀觀音共通之種子訖哩字而建立之。有以像而現之者,於中臺觀自在菩薩八葉上,各安置阿彌陀佛。觀自在菩薩,左手持蓮華,右手作開華葉之勢,阿彌陀佛結跏趺坐,住於定印,各面中臺觀自在菩薩。又於次之八葉,次第安置觀音,慈氏,虛空藏,普賢,金剛手,文殊,除蓋障,地藏,八大菩薩。內院之四隅,敷列嬉,鬘,歌,舞,四菩薩。外院敷列香,華,燈,塗香,鉤,索,,鈴,八菩薩。是也。無量壽如來修觀行供養儀軌曰:「即入觀自在菩薩三摩地,閉目澄心,觀自身中圓滿潔白,猶如淨月仰在心中。於淨月上,想呬哩(二合引)字放大光明,其字變成八葉蓮華於蓮華上有觀自在菩薩,相好分明,左手持蓮華,右手作開華葉勢。是菩薩作是思維,一切有情身中,具有此覺悟蓮華,清淨法界不染煩惱。於其蓮華八葉上,各有如來入定結跏趺坐,面向觀自在菩薩,頂佩圓光,身如金色,光明晃耀。即想此八葉蓮華漸舒漸大,量等同空。即作是思惟,以此覺華照觸如來海會,願成廣大供養。若心不移此定,則於無邊有情,深起悲愍,以此覺華蒙照觸者,於苦煩惱悉皆解脫,等同觀自在菩薩。即想蓮華漸漸收斂,量等己身。」蓋觀自在與阿彌陀,為同一本誓之佛菩薩,觀自在為因位之身,阿彌陀為果位之尊也。今因位之觀自在居中臺,果位之阿彌陀各居八葉上,表彌陀之果,還歸於觀音大悲之因之意也。彌陀之妙果。原為不取正覺之因位願力所成,即於此願之外無果位。示因果之別者,唯約於所化之淨穢。在淨妙佛國土,現彌陀之佛身,在雜染五濁之世界,現觀音之菩薩身。皆不外乎為法身慈悲之化現。又此九字九尊,為心王九識,一切有情身中,有法爾覺悟之大白蓮。是為眾生之自性清淨心。五塵不能穢,煩惱業苦不能染,三毒猛火不能燃之金剛智體也。今開發此眾生本有之大白蓮,於自心中證蓮華藏世界,是為密教淨土往生之相也。


九曜曼陀羅

(圖像)圖畫九曜及其所屬之神像者。大日經疏四曰:「如是執曜,即是漫荼羅中一種善知識門,彼諸本尊即能順世間事業,而作加持方便,以阿闍梨善擇吉祥時故,與彼真言本誓,法爾相關,為作加持,得離諸障也。」梵天火羅九曜圖其神像,卷尾,載梵天火羅圖一帳,是正為九曜曼陀羅。


二種性

(名數)地持經一說:一性種性,性者本性,謂自無始以來,法爾六處殊勝,而未種解脫分之善也。二習種性,習為習修,聞法界等流教法,習修眾善而成之種性也。唯識論九曰:「大乘二種種性:一本性住種性,謂無始來依附本識,法爾所得無漏法因。二習所成種性,謂聞法界等流法已,聞所成等熏習所成。」

又楞伽經二說:一聖種性,三乘聖者證涅槃之種也。二愚夫種性,愚痴凡夫迷執諸法之性也。是種即能生之種,性即數習之性,非理性之性。

(名數)一、本性住種性,此自無始以來,依附第八阿賴耶識,法爾所存之大乘無漏法爾種子也,此種性於我等具縛之身中亦自無始備於法爾,假令受六道四生之輪迴,而於阿賴耶識之中,持之而不失壞也。二、習所成種性,聞如來之教法,而起聞思修之三慧,新熏習有漏之善種,依此熏習力增長彼法爾無漏之種子者。具此本有新熏之二種性,而得完全菩提涅槃之妙果也。見百法問答鈔六。


二類種子

(名數)一本有種子,第八識處,為無始法爾,有生一切有漏無漏有為法之功能,是為本有種子。二新熏種子,種子由現行之前七識,隨所應而色心萬差之種種習氣,皆悉落在第八識中,更成生果之功能,謂之新熏種子。亦曰始起種子。唯識論二曰:「種子各有二類:一者本有,謂無始來,異熟識中法爾而有,生蘊界處功能差別,(中略)此即名為本性住種。二者始起,謂無始來,數數現行熏習而有,(中略)此即名為習所成種。」


五十字門

(名數)又稱五十字母。一名摩多體文。即梵語字母之總數也。摩多者,謂母音,此有十二摩多與四別摩多之十六字。體文者,謂子音,此有三十四字。合成五十字。但母音中或省略哩、哩(引)(註)、[口*呂][口*呂](引)四字,子音中其結合字乞叉Ka,及濫Lla,恰如日本之伊呂波假名字,嚴密言之,則難稱為字母,故有時省略之。如大日經第二,母音中,唯舉一阿字,總略其餘,子音出三十三字,缺結合字,合列三十四字母。方廣大莊嚴經第四,唯舉十二摩多,缺四別摩多,子音三十四字中加乞叉,合列四十六字母。悉曇字記亦缺四別摩多,子音中加乞叉濫之二字,為三十五字,合列四十七字母。又南海寄歸傳第四謂悉談本有四十九字,是也。又如列舉五十字母之經典中,瑜伽金剛頂經釋字母品,文殊問經字母品,加結合字乞灑,文殊師利問經卷上,南本涅槃經第八,大般泥洹經第五等,加Lla,北本涅槃經第八加[口*荼]a,無有一準。

然於印度所行之字母,排列系統,互相一致,先舉母音,次第及於隨音點anusvāra,涅槃點visarga,次依子音中喉音,上顎音,舌音,齒音,唇音之順序,排各各強弱,含氣,不含氣之諸字母,次列半母音,齒頭音,吹氣音。蓋此等字母,印度小學兒童,必先學習,寄歸傳第四所謂斯乃小學標章之稱,六歲童子學之,六月方了者,是也。彼國為使童幼婦女學習諳誦之,設種種之法,有一法,乃選語之頭字有字母,或其語中含字母之語,以此語說明其字母之意義也。例如選字母阿在頭字之阿怛也Ānitya(無常之義)之語,說阿為無常之義,又選阿提ādi(初或本之義)及阿耨波陀Anutpāda(不生之義)之語,示阿字有本不生之義,後密教用此童蒙學習之法,解釋淺略之文字字母於深秘,直顯絕待究竟之極理,五十字門,悉是法爾之法曼荼羅,通於三世十方,常恒不變。故學之書之,則得常住之佛智,誦之觀之,則證不壞之法身。乃至說為諸教之根本,諸佛之父母。

大日經疏第七,謂「於一字之中,具無量義,且略言之,阿字自有三義,謂不生義,空義,有義。如梵本阿字有本初聲,若有本初,則是因緣之法。故名為有。又阿者,是無生義。若法攬因緣成,則自無有性。是故為空。又不生者,即是一實境界。一實境界,即是中道。故龍樹云:因緣生法,亦空亦假亦中。又大論明薩婆若有三種名:一切智與二乘共,道種智與菩薩共,一切種智是佛不共法,此三智其實一心中得,為分別令人易解故,作三種名,即此阿字義也。又如囉字亦有三義:一者塵義;二者以入阿字門故,即是無塵義,又有波羅蜜義,以究竟到彼岸故,即是本即不生,當知亦具三點;三點即攝一切法,如阿字囉字者,餘諸字義皆然。又一切言語中帶阿聲者,皆阿字門所攝。若帶囉聲者,皆囉字門所攝。餘字亦爾。(中略)如上所說,皆是隨他意語,明淺略義耳。若就隨自意語明深密義,隨入一門,皆具一切法界門。乃至諸世天等,悉是毘廬遮那。何有深淺之別。若行者能於無差別中解差別義。差別中解無差別義,當知是人通達二諦義亦識真言相也。」

此可以見其義趣。今為便覽,表示北本涅槃經已下諸經之字母數,即如圖(表中,北涅即北本涅槃經,南涅即南本涅槃經,泥洹即大般泥洹經,文殊即文殊師利問經,瑜母即瑜伽金剛頂經釋字母品,殊母即文殊問經字母品,大日即大日經,莊嚴即方廣大莊嚴經,字記即悉曇字記,皆略符也)。

(CBETA註:原書作「哩(引)」,實際應為「哩(引)」。)


五夢

(名數)智度論六曰:「夢有五種:若身中不調,若熱氣多則多夢見火見黃見赤;若冷氣多則多見水見白;若風氣多則多見飛見黑;又復所夢見事,多思惟念故則夢見;或天與夢欲令知未來事故;是五種夢皆無實事而妄見。」毘婆沙論三十七曰:「應說五緣見所夢事:一由他引,謂若諸天,諸仙神鬼,咒術藥草,親勝所念,及諸聖賢所引故夢。二由曾更,謂先見聞覺知是事,或曾串習種種事業,今便夢見。三由當有,謂若將有吉不吉事,法爾夢中先見其相。四由分別,謂若思惟希求疑慮即便夢見。五由諸病,謂若諸大不調適時,便隨所增夢見彼類(乃至)異生聖者皆得有夢。聖者中從預流果乃至阿羅漢獨覺亦皆有夢,唯除世尊。所以者何?夢似顛倒,佛於一切顛倒習氣皆已斷盡,故無有夢。如於覺時心心所法無顛倒,轉睡時亦爾。」

(傳說)如來涅槃之夜,阿闍世王感五種之惡夢。一月落而日自地出,二星隕如雨,三煙氣自地出,四七彗星現天上,五天上有大火聚,覆虛空,而墜於地。見後分涅槃經下。俱舍頌疏界品二曰:「五夢不祥,雙林現滅。」


五大色

(術語)地大為黃色。是增味之義也。眾色加黃色,則其色必增光。於諸色而不違背,不失其性,是即色法之中義也。於眾色而黃色不違,故不失本之自體。示堅固不壞之性。如彼於諸意而不失自體,是故黃色為金剛不壞之地大色,本不生及安住不動與黃色相應法爾之道理也。次水大為白色。白色遠離諸垢隨染不違之義也。是亦水大離垢穢絕戲論之色相。圓形之不住一處,與白色之隨染不違,顯色形色雖異,而理致同一。次火大為赤色。赤色者熾然猛利之義也。今此猛利有諸色垢穢之意。於五色中為熾盛之色,遮眼之情也。蓋色法之熾盛者,無較赤色為甚者。次風大為黑色。黑色者隱覆之義也。如水不動時,能現其像,動轉時,影像即隱沒。以因緣生之故。諸法本性之形色隱覆,而隨緣不定也。互為能成,一相增明,故餘相隱沒。皆是風大黑色之義。依之而黑色與因緣生之法理及半圓形相應,更非別法。次空大為青色。青色者眾色具足之義也。五色中相違者,為黑白之二色。今黑白和合齊等,即為青色,是故青色在黑白之中間,而反兼黑白。然帶此青色光輝者是黃色,青色分明者是赤色。仍於五色之中具足眾色者,青色也。故為含容眾物之空大色。

又青等五種之正色也。見五色條。

又五大之色也。見五大條附錄。


五轉

(術語)密教之說,凡自因至果所得之功德,有五位,五位次第轉生,故名五轉。第一者發心,初發菩提心而求佛果之心也,第二者修行,修三密之行而趣向佛道也。第三者菩提,由行因而證果德也。第四者涅槃,果德既滿而入於涅槃也。第五者方便究竟,圓滿上四德而利他之方便究竟也。此五轉,即五智五佛。

五輪之五字,即。今略解之則此中之長阿點表行,闍點表大空,惡點表涅槃,烏點表三昧。依之而阿字者,單一本有之菩提心。也阿(長)字者於合行也,是本有之菩提心併始成之行而為始成之菩提行也。闍字者於合大空點也,是菩提心,離一切之相而成菩提也。惡字者於加涅槃點也,是菩提心併一切之障除,而為涅槃也。惡(長)字者於加涅槃點與三昧點也,是菩提心併究竟之涅槃與大悲化他之三昧,而為方便究竟也。見悉曇藏五。

以此分配於五方之五智五佛,大日經疏有中因東因之二種,依中因之次第,則次第為中東南西北,中央大日之位為發心,此配字。北方,鼓音(不空釋迦)之位為方便究竟,配字。又依東因之次第,則次第為東南西北中,東方寶積之位為發心,此配字。中央大日之位為方便究竟,此配字。

大日經疏十四曰:「又此阿有五種:阿,阿(長),暗,惡,惡(長)。(中略)前者壇法中心是大日如來,即同此中阿字。(中略)今從阿字而更生四字,即是大悲胎藏之葉也。(中略)其噁(長)字,一字是方便輪,輪至是生義。如從阿字一字即轉生四字,謂阿是菩提心,阿(長)是行,暗是成菩提,噁是大寂涅槃,惡(長)是方便。」此中因之義也。

同二十曰:「初阿字在東方,如梵音阿字,即有動首之義。如順世間法,諸法中東方為上故。喻菩提心最是萬行之初也,其名曰寶幢佛。(中略)次入中惡(長)字,是方便也。此是毘盧遮那佛本地之身,華臺之體。」是東因之文也。

如是五轉有中因與東因之別者,以中因依本覺上轉之次第,東因依始覺上轉之次第故也。

中因之菩提心者,一切眾生本安住於法爾之菩提,而未曾流轉生死,有極大頓機,聞此說不動一步,直逮得本地之體性,此時修行證入方便究竟四轉之加德一時具足成就。而為眾生開自證俱時之功德,更開後之四轉也。是胎藏界之意也。

東因之菩提心者,一切眾生雖安住法爾之佛位,而為無明煩惱所覆障,久乃生死流轉之凡夫。然今遇聖教之淨則,知識之妙緣,更發歸本之心而修行昇進也。是金剛界之意也(秘藏記鈔五)。

又初以行者之肉團心為曼荼羅,上觀八葉之蓮臺,中安阿字,而為大日之種子。若約此門,則第一之阿字為大日之種子。若依佛地則五智圓滿,是方便究竟也。大圓鏡智成阿佛,是菩提心也。故第五之阿字為大日之種子,以第一之阿字為阿之種子。如是諸尊之種子有五轉,而成五德也。如金剛界之大日是發心,是修行,是菩提,是涅槃,是方便也。又如文殊之種子,是發心,是修行,是成菩提,是涅槃,是方便也。又如觀音之種子,是發心,是修行,是菩提,是涅槃,是方便也。他皆準此。印形亦然。大日之印,若約於形,則阿之印形是大日之菩提心也,寶生之印形,是大日之菩薩行也,彌陀之印形,是大日之證菩提也,不空成就之印形,是大日之入涅槃也,大日之印形,是大日之起方便也。若蓮華部之尊為中台,乃至文殊,釋迦,閻王為中台,亦如是。見菩提心義六。


修生

(術語)由修行而得者。與得於自然法爾者有區別。與修證同。


凡夫十重妄

(術語)凡夫阿賴耶識之不覺義,分為十重言也。禪源諸詮四曰:「此識(阿賴耶識)在凡,常有覺與不覺二義。覺是三乘聖賢之本。今且示凡夫本末,總有十重(今每重以夢喻一一合之):謂一切眾生雖皆有本覺真心(此第一重。如一富貴人,端正多智,自在宅中住);未遇善友開示,法爾本來不覺(第二重。如宅中人睡,自不知也);不覺故,法爾念起(第三重。如睡法爾有夢);念起故,有能見相(第四重。如夢中之想);以有見故,根身世界妄現(第五重。夢中別見有身在他鄉貧苦,及見種種好惡事境);不知此等從自念起,執為定有,名為法執(第六重。正夢時,法爾必執所見物為實有也);執法定故,便見自他之殊,名為我執(第七重。夢時必認他鄉貧苦身為己本身);執此四大為我故,法爾貪愛順情諸境,欲以潤我。瞋嫌遞情諸境,恐損惱我。愚癡之情,種種計校(第八重。此是毒。如夢在他鄉,所見違順等事,亦貪瞋也);由此故造善惡等業(第九重。夢中或打奪或罵,或行恩布德);業成難逃,如影響應於形聲,故受六道業繫苦樂相(第十重。如夢因偷奪打罵,被捉枷禁決罰。或行恩得報,舉薦拜官署職)。悟後修證,還有十重,翻妄即真。」


十佛

(名數)種種不一。(一)稱讚淨土經十佛:一東方不動如來,二南方日月光如來,三西方無量壽如來,四北方無量光嚴通達覺慧如來,五下方一切妙法正理常放火王勝德光明如來,六上方梵音如來,七東南方最勝廣大雲雷音王如來,八西南方最勝日光名稱功德如來,九西北方無量功德火王光明如來,十東北方無數百千俱胝廣慧如來。此十方經中或舉一佛或舉五佛六佛之名,今取其上首之一佛。(二)十住毘婆沙論易行品十佛:一東方無憂界善德如來,二南方歡喜界栴檀德如來,三西方善世界無量明如來,四北方無動界相德如來,五東南方月明界無憂如來,六西南方眾相界寶施如來,七西北方眾音界華德如來,八東北方安穩界三乘行如來,九上方眾月界廣眾德如來,十下方廣世界海德如來。(三)十吉祥經十佛:一東方莊嚴世界大光曜如來,二東方諦勝諸勝世界慧燈明如來,三東方金剛世界大雄如來,四東方淨尊位世界無垢塵如來,五東方金光明世界上像幢十蓋王如來,六東方大威神世界威神自在王如來,七東方香熏世界極受上願王如來,八東方寶嚴世界內寶如來,九東方海燈明世界大海如來,十力燈明世界十力現如來。(四)華嚴經十佛,華嚴經昇須彌山頂品,帝釋向世尊頌偈說過去十佛,各來此處演妙法,是理實過去一切諸佛體,圓融法爾無二,今於此殿說十住法,故復欲顯無盡,說十佛也:一迦葉如來,二拘那含牟尼佛,三拘留孫佛,四隨業佛,又曰毘舍符。五尸棄佛,六毘波尸佛,七弗沙佛,八提舍佛,九波頭摩佛,十錠光佛。出探玄記五。


南天鐵塔

(雜名)古時南印度之鐵塔也。相傳大日如來所說之法門,其上首金剛薩埵輯錄為經文藏於塔中,龍樹菩薩開之,由金剛薩埵授其經典。關於此傳說,古來有法爾隨緣之二說。依法爾說,則鐵塔為指龍樹之內心者,不外乎吾人各自之心性。依隨緣說,則鐵塔為實際存於歷史的者。


善哉

(雜語)梵語娑度Sādhu,義譯曰善哉。稱讚之辭也。法華經方便品曰:「梵音慰喻我,善哉釋迦文!」同譬喻品曰:「善哉善哉!如汝所言。」智度論曰:「歡喜讚言,善哉善哉!再言之者,喜之至也。」勝鬘寶窟中本曰:「善是好別稱,哉是助語之辭。」法華玄贊四曰:「法爾隨喜,皆云善哉。」寄歸傳三曰:「娑度,義曰善哉。」


四種法身

(名數)此為密教所立。一自性法身。諸佛之真身,理智法性,自然具足,常住之法身,三世常恒,為從身流出之菩薩說三密之法。自體法然,故云自性,具無為之作業,故云法界,此有理智差別,法界諸法,體性寂然,法爾不改,名理法身,即胎藏之四重圓壇是也。一切之法,互相周,冥理同體,名智法身,即金剛界一印會之大日是也。二受用身,此有二種,一自受用身,理智相應,自受法樂之故,名自受用,即與上之智法身同體,或謂法然本覺之智曰智法身,法然始覺之智名自受用。智身與受用,別體之義,乃古來之異義也,以前義為正。二他受用身,為十地菩薩所現之法身也。今此加持受用身應現十地,傳說法身之內證,雖有十重之別,然皆為法性所流,令他受用,故名他受用。此自他之受用,內證外用雖異,而共有受用之義,故名受用,又法然之事業,故名法身。三變化法身,為地前菩薩及二乘凡夫所現之丈六應身也。亦是傳說內證而據眾生也。今此應身為八相成道,轉變無究,故名變化。緣謝即滅,機興則生,亦是法爾之為作,故名法身。內說秘密,外宣顯教,一代百億之教主,即此法身也。四等流法身,為九界隨類之身,非為佛身,或有佛形。然為無而忽有暫現速隱之佛,故攝於等流身也。平等流出,九界等同,故名等流出。亦是法爾之作用,故名法身。見十住心廣名目六(密教又立法報應三身,見三身條)。攝此四身以之一字配於曼荼羅,胎藏以中胎為自性身,第一重之內眷屬與第二重之大眷屬為受用,第三重為變化等流之二身。又金剛以中央大日為自性身,東方阿為自受用身,南方寶生與西方彌陀為他受用身,北方不空成就(釋迦)為變化等流之二身。此四身有橫者如前,橫者,則上之四身各具四身也。見三昧耶戒儀資秉記。瑜祇經曰:「五智所成,四種法身。」分別聖位經偈曰:「梵本入楞伽偈頌品云:自性及受用,變化並等流。佛德三十六,皆同自性身。」二教論下曰:「四種法身者:一自性身,二受用身,三變化身,四等流身。」秘藏記末曰:「法身,應身,化身,等流身,此四種身(云云)。」

(名數)見法身條。


四種道理

(術語)解深密經五說四種之道理:一觀待道理,有為法必因果對待,因生果,果由因生之不變道理也。二作用道理,因緣所生之有為法,必有成辦事業之作用也。三證成道理,由現量與比量及聖教量而證明成立之道理也。如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是。四法爾道理,不關如來之出世不出世,本來安住於法界之自爾道理也。此中法爾道理乃總體,其餘三道理乃其部分。法爾之一分現於因果之關係,名觀待道理,現於事業之上,名作用道理,現於人之理想上,名證成道理。此三者,皆為可知之道理也。第四之法爾中,含此三者,皆有應以佛之無分別智冥契而不可知之道理。因而以五明對之,則觀待作用之二道理,為工巧明,醫方明,聲明之所知,證成道理,乃因明之所知,法爾道理乃內明之所知也。

(名數)解深密經五所說:一觀待道理,又云相待道理。觀者觀對,待者待籍,如對長而籍長成短,對短而籍短得長,又如苦為所對而感樂,樂為所籍而感苦,總名觀待道理。十因中有觀待因是也。二作用道理,又云因果道理。若因,若緣,能成辨果,或又生而已作種種之業用,是名作用道理。三證成道理,又云成就道理。依現量比量聖教量而證成真正之理,名為證成道理。四法爾道理,又云法然道理。如來出世說法,或無出世說法者,然法性常爾,不可思議,是名法爾道理。莊嚴經論十二曰:「道理假建立有四種:一相待道理,二因果道理,三成就道理,四法然道理。」


天道

(界名)六道之一。與天趣同。欲界有六重之天,並色界無色界之諸天是也。其依處在諸趣之頂,故謂之天。身有光明,故謂之天。果報最勝,故謂之天。為有情輪迴之道途,故謂之道,趣者所趣向也。

又(術語)自然之道,法爾之理,謂之天道,與儒言天道同。無量壽經下曰:「天道自然,不得蹉跌。」又曰「天道施張,自然化舉。」同淨影疏曰:「凡在世間天下諸理自然施立,是故名為天道施張。」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阿闍世

此云未生惌亦云法逆此兒生法爾作逆


[佛光阿含藏]
舊第一智,如法非不如法,如法人尊

白衣金幢經(大一‧二二○下)作:「若此若彼,諸有情類,若同若異,若法若非法,雖有差別,法爾自然,最上最勝,最極高大,見如是法,如是法生,增上歸趣。」


[佛光大辭典]
七不可避

乃指眾生不能避免之七件事,即:生、老、病、死、罪報、福報(既有善業,則善道之樂果不可避)、因緣(如是因感如是果,即法爾之理不可避)七種。〔法句譬喻經卷二惡行品、經律異相卷七、法苑珠林卷六十九〕 p92


七法不可避

謂生、老、病、死、罪、福、因緣等七者不可避。據法苑珠林卷六十九載:(一)生不可避,指依前世善惡之業因,苦樂之生不可避。(二)老不可避,指生者不可避老。(三)病不可避,指生者不可避疾病。(四)死不可避,指生者不可避死。(五)罪不可避,指多造罪業,則惡道之苦果不可避。(六)福不可避,指造善業,則善道之樂果不可避。(七)因緣不可避,指由如是之因,和於如是之緣,而生吉凶、禍福、貧富、壽夭等,係法爾之道理,故不可避。 p99


二佛性

即理佛性、行佛性。(一)法相宗論眾生之佛性,以其所依之體,乃不生不滅法性之妙理,故稱理佛性。(二)各人第八阿賴耶識中,得成佛果之無漏種子,法爾存在,稱為行佛性。理佛性者,一切眾生皆具;行佛性則有具有不具,不具者永不成佛。〔佛地經論卷二、成唯識論樞要卷上本〕(參閱「佛性」2633) p195


二種性

即指本性住種性及習所成種性二種。種性為梵語 gotra 之譯。又作種姓。係唯識系及如來藏系典籍所用之術語。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菩薩地初持瑜伽處種性品第一(大三○.四七八下):「本性住種姓者,謂諸菩薩六處殊勝,有如是相,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是名本性住種姓。習所成種姓者,謂先串習善根所得,是名習所成種姓。」大乘莊嚴經論遂承此說,於種性品第四舉有性種(梵 prakrtistha)與習種(梵 samudānīta)二種。且依其機能復別舉所依自性(梵 āśrita-svabhāva)與能依自性(梵 āśraya-svabhāva),合以上二種為四種種性之特質,然基本上仍為二種性說。

以上二例,乃對菩薩種性而言。此外,引用莊嚴經論之究竟一乘寶性論,則解種性為如來性(梵 tathāgata-gotra),認為此係一切眾生所具有之性質,故稱一切眾生為「如來藏」(梵 tathāgatagarbha,含有如來胎者)。〔瑜伽論研究(宇井伯壽)、大乘莊嚴經論研究(宇井伯壽)、寶性論研究(宇井伯壽)〕 p227


二類種子

即本有種子與新薰種子。(一)無始以來,異熟識中法爾而有,有生一切有漏、無漏有為法之功能,稱為本有種子。(二)種子由現行之前七識,隨所應而色心萬差之種種習氣,悉皆落於第八識中,更成生果之功能,稱為新薰種子,又作始起種子。〔成唯識論卷二〕 p252


三帖和讚

為日僧親鸞所著。即淨土、高僧、正像末三部和讚之總稱。親鸞在晚年為使真宗之根本教義易於了解,遂製作此和讚,與「正信偈」同為日本寺院早晚課誦時所用。淨土和讚為讚阿彌陀佛偈、三經、現世利益等一一八首。高僧和讚為讚嘆七高僧(龍樹、天親、曇鸞、道綽、善導、源信、源空),共一一七首。正像末和讚為正像末淨土、疑惑、聖德奉讚、述懷等一○八首。此外尚有帖外和讚,附有和文之「自然法爾章」。 p562


三種即身成佛

即日本真言宗所立理具、加持、顯得等三種即身成佛之義。此三者皆為平等法界中法爾無作之事業,通名即身成佛。就縱之次第而言,理具通於凡聖因果;加持則通於初地以上乃至佛果,一一位皆具有加持感應之功德;顯得指第十一地圓極之位。就橫之意義而言,行者本具之菩提心為理具;本尊及三密之教門為加持;內因與外緣相應,則曼荼羅海會之功德現前為顯得。若配以三大,則理具為體,加持為相,顯得為用。〔異本即身成佛義、祕宗教相鈔卷六、開心抄卷中、宗義決擇集卷二十一〕(參閱「即身成佛」3760) p654


三德

(一)指大涅槃所具之三種德相,即:法身、般若、解脫三者。依南本涅槃經卷二載,三德猶如伊字三點(悉曇伊字為)或摩醯首羅(大自在天)之三目()。又據大乘義章卷十八載:(一)法身係指一切存在本來具足之真如,或指以功德法完成之身。(二)解脫即脫離煩惱束縛之謂。(三)般若則指悟之智慧。此三者,三即一,一即三;而在因位時,稱為三佛性;在果位時,稱為三德。又於大般涅槃經玄義卷上,將「摩訶般涅槃那」譯為「大滅度」,此係以「大」為「法身」,以「滅」為「解脫」,以「度」為「般若」。此外,由於因、果之相對,故三德亦有順逆兩種之別,所謂順三德,即:正因佛性之果成就法身之德,了因佛性之果成就般若之德,緣因佛性之果成就解脫之德。反之,若由轉「苦」成就法身德,由轉「惑」成就般若德,由轉「業」完成解脫德,則稱為逆三德。

依天台宗,三德之說曾出現在法華經以前之諸經,但法華圓教之三德係非縱非橫、非三非一,可說大異於前說。同時此三德亦可配於三菩提、三佛性、三寶、三道、三識、三般若、三大乘、三身、三涅槃等。此外,據攝大乘論舉出,轉五蘊可成三德,即:轉色蘊可成法身德,轉受、想、行三蘊可成解脫德,轉識蘊可成般若德。〔摩訶止觀卷三上、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三之一、金光明經玄義卷上、法華玄義卷五下〕

(二)指佛果位所具足之三種德相,即:智德、斷德、恩德。據佛性論卷二所舉:(一)智德,指其所具之德,乃是從佛之立場觀察一切諸法之智慧。(二)斷德,指滅盡一切煩惱惑業之德。(三)恩德,由於救度眾生之願力,而予眾生以恩惠之德。以上三德配於法、報、應三身,同時智、斷二德具有自利、自行、自覺之內涵,而恩德則具有利他、化他、覺他之內涵。華嚴經疏卷十二(大三五‧五八九下):「佛種不斷,有何相耶?謂成三德。救護眾生,成就恩德;永斷煩惱,成於斷德;了知諸行,成於智德。」〔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八、彌勒上生經疏卷下〕

(三)指一切事物所具之三種性質。即:(一)薩埵(梵 sattva),表示勇健之德。(二)剌闍(梵 rajas),表示塵坌之德。(三)答摩(梵 tamas),表示闇鈍之德。此係印度數論學派所提倡,見金七十論卷上。此三德依序譯作喜、憂、闇,或勇、塵、闇,或貪、瞋、癡,或樂、苦、捨,或黃、赤、黑,或染、粗、黑等。即二十五諦之第一諦(自性冥諦)所具之德。此德能生各種善惡美醜之物。此外,除神我諦以外,其餘二十三諦皆兼具此三德。〔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

(四)又作三種圓德、三圓德。指如來所具之三種圓滿德相,即:(一)因圓德,謂如來之因行圓滿具足。因行有四修:(1)無餘修,福德與智慧二種資糧具修無遺。(2)長時修,經三大阿僧祇劫而不倦。(3)無間修,精勤勇猛,無剎那廢修。(4)尊重修,恭敬所學,無所顧惜,修而不慢。(二)果圓德,謂如來之果德圓滿具足。有四德:(1)智圓德,具有無師智、一切智、一切種智、無功用智四種。(2)斷圓德,具有一切煩惱斷、一切定障斷、畢竟斷、并習斷四種。(3)威勢圓德,即於外境化變住持之自在威勢;於壽量若延若促之自在威勢;於空、障、極遠、速行、小大相入等自在威勢;令世間種種本性法爾轉勝之希奇威勢。或於難化而必能化;於答難必決疑;立教必出離;於惡黨必能伏之四種威勢。(4)色身圓德,具眾相、具隨好、具大力、及內身骨堅固,超越金剛,外煥神光,踰百千之日。(三)恩圓德,謂如來慈悲哀愍之德圓滿具足,永遠解脫三惡趣與生死之苦,亦令眾生安住於人天之善趣與三乘。〔俱舍論卷二十七、俱舍論光記卷二十七〕 p668


大日經

梵名 Mahā-vairocanābhisajbodhi-vikurvitādhisthāna-vaipulya-sūtrendra-vāja-nāma-dharmaparyāya。凡七卷。唐代善無畏、一行、寶月等譯。又作毘盧遮那成佛經、大毘盧遮那成佛神變加持經、大毘盧遮那經。為真言三部經之一。係密宗胎藏界之根本大經,與金剛頂經同為日本東台兩密所依聖典。收於大正藏第十八冊。本經乃大日世尊在金剛法界宮所說,旨在開示一切眾生本有清淨菩提心所具之無盡莊嚴藏,示以本有本覺曼荼羅為主旨,並宣說三密之方便。

本經共計三十六品,頓漸兼陳,理事並闡。全經以阿()字本不生之心地為宗,以如實自知,開悟無生智,獲無相悉地為趣。前六卷三十一品為本經之主體,第七卷五品屬供養法。前三十一品中之第一入真言門住心品為本經之序品,亦是本經之主要關鍵,此品闡釋密教基本教義(教相);其中「菩提心為因,大悲為根,方便為究竟」三句,已統釋全經之宗旨,凡本經所說,皆不出此三句法門。第二入漫荼羅具緣真言品以下至第三十一囑累品乃敘述密教之各種儀軌、行法(事相)。第七卷則說明供養等次第法。

據大日經開題謂,本經有三本,即:(一)法爾常恆本,以心王心數諸尊,各各演說自內證法門。(二)分流廣本,係龍猛菩薩入南天竺鐵塔,對金剛薩埵所誦傳之十萬頌經。(三)分疏略本,即現傳之七卷三千餘頌經,乃撮自十萬頌之精要者。據開元釋教錄卷九載,本經之梵本係沙門無行自天竺學成歸來所攜回,時祕藏於長安華嚴寺。後善無畏三藏與一行禪師俱到該寺,從中選取大日經略三千頌,而於開元十二年(724)奉詔於長安大福先寺譯出。本經亦有西藏譯本,但其章品之廢立與次第,與漢譯本稍異,如西藏藏經不以第七卷為經典,而將之歸於論疏部,收於「丹珠爾部」中,另加寂靜護摩儀軌品等七品(稱為外篇),總共亦三十六品,譯出年代較漢譯晚三十年。關於本經之注疏,有一行之大毘盧遮那成佛經疏二十卷、大毘盧遮那成佛經義釋十四卷,此二書係解釋大日經前六卷之文義,另有不可思議所撰之大毘盧遮那供養次第法疏二卷,為最後一卷之注疏。此外,西藏大藏經丹珠爾中,亦收有大量之注釋書。〔大日經疏卷一、開元釋教錄卷十二、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四、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五、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卷下法琳傳〕(參閱「大日經義釋」769) p768


五如來色

密教五佛之身色。又稱五佛色。五佛指大日、寶幢(或阿閦)、開敷華(或寶生)、無量壽(阿彌陀)、天鼓雷音(或釋迦),依經疏所載,其色相有多種異說:(一)大日經疏卷四說白檀曼荼羅之五佛,中央大日如來為紫磨金色,寶幢如來為白色,其餘三佛皆為黃金色。(二)大日經疏卷六之次第乃法爾之次第,依行者觀法次第之色法,五佛依次為白、赤、黃、青、黑等色。(三)大日經疏卷二十為果地佛德之次第,取青色具一切色之義,五佛依次為一切色、黃、赤、白、黑。又攝真實經說五佛為白、青、黃、紅蓮、雜色,大樂儀軌則舉白、青、黃、赤、綠為五如來色。 p1075


五色列次

五色,即青、黃、赤、白、黑五種顯色,其次第依經軌而有異說:(一)白、赤、黃、青、黑。一般稱為胎之五色,係法爾之次第。大日經卷一具緣品彩色之答說、不空索經卷九廣大解脫曼荼羅品五色界道等是。(二)白、青、黃、赤、黑。一般稱為金之五色。攝真實經卷下修行儀軌品、大樂金剛薩埵念誦儀軌所說五佛色是。於此黑色,攝真實經作雜色,大樂念誦軌作綠色,古來相傳即是黑色。(三)白、黃、赤、青、黑。一般稱為金胎不二之五色,係受染之次第。大日經疏卷六所說受染色、卷十六所明五寶色、陀羅尼集經卷七所明五色界道等是。此外,另有青黃赤白黑、白赤青黃黑、白黃青赤黑、黃赤白黑青、黃白赤黑青等之五色次第。〔陀羅尼集經卷一、瑜祇經金剛吉祥大成就品、慈氏軌卷上、大日經疏卷十九百字成就持誦品、卷二十囑累品、五輪九字祕釋〕 p1083


五種性

梵語 pañca-gotrāni。指眾生之五種種性。又作五種姓、五性、五種種性、五乘種性、五種乘性。法相宗將一切有情眾生之機類分為五種,而定可成佛或不可成佛之說。即:(一)聲聞乘定性(梵 śrāvakayānābhisamaya-gotra),又作聲聞定性、定性聲聞、決定聲聞,乃具有可證阿羅漢果之無漏種子者。(二)獨覺乘定性(梵 pratyekabuddhayānābhi-gotra),又作辟支佛乘性、緣覺定性、定性緣覺,乃具有可證辟支佛果之無漏種子者。此二種性法爾唯有生空無漏之種子,故深厭生死,專修自利樂寂之法,唯斷煩惱障,證生空之理,定得自乘之果而入無餘涅槃。以其不具佛種,故不成佛,即二乘所被之機,故兩者合稱二乘定性。

(三)如來乘定性(梵 tathāgatayānābhi-gotra),又作如來乘性、菩薩定性、定性菩薩,乃具有可證佛果之無漏種子者。以法爾具有生法二空之無漏種子,故修自利利他之行,斷煩惱障與所知障,證二空真如,得菩提涅槃二轉之妙果。即入無住處涅槃而成大覺圓滿之極果。為大乘所被之機。

(四)不定種性(梵 aniyataikatara-gotra),又作不定性、三乘不定性,為具有二種或三種之無漏種子者。指由本有無漏種子之差別,而於前三乘之種性尚未決定其性之機類。分為四種:(1)菩薩聲聞二性不定(具有佛果、羅漢果等二種子者),(2)菩薩獨覺二性不定(具有佛果、辟支佛等二種子者),(3)聲聞獨覺二性不定(具有羅漢果、辟支佛等二種子者),(4)聲聞獨覺菩薩三性不定(具有羅漢果、辟支佛及佛果等三種子者)。

(五)無性(梵 a-gotra),又作無種性、無有出世功德種性、人天乘性,雖無三乘之無漏種子,然具有可成人天果之有漏種子。上記四種性稱為有般涅槃法,無性則稱無般涅槃法。此種性法爾不具無漏種子,唯具有漏之種子,故不起出世無漏之智,不能解脫生死,但以修習世間之善業,得人天之善果。即所謂無性闡提。

五性之中,定性聲聞、定性緣覺及無性三者,皆無佛種子,畢竟不成佛,故稱「三無」。定性菩薩及不定性中之具有佛果者,係有佛種子而必定成佛,故稱「二有」。法華經藥草譬喻品以三草二木配於五性之機類。大乘唯識家以五性各別為前提,立三乘真實、一乘方便之說,謂佛陀為聲聞及獨覺種性說二乘之法,為菩薩種性說大乘之法,又為誘引一類之不定種性,而方便唯說一乘法,其雖說一乘,實有二、三之別。〔入楞伽經卷二、大乘入楞伽經卷二、解深密經卷二無自相性品、大乘莊嚴經論卷一、卷五、佛地經論卷二、大毘婆沙論卷六十八、卷一四四、佛性論卷一、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一、卷五十二、成唯識論卷二、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上本、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卷二末、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末、法華經玄贊卷一〕(參閱「五姓」1107、「五性成佛」1111) p1179


五轉

為密教表示菩提心依次轉昇的五種階段之用語。密教之修行者發菩提心時,自因至果轉昇之次第,分為五階段,配合悉曇字 (a,阿)字在音韻上之五種轉化,稱為阿字五轉,略稱五轉。即:(一)發心(因),指發菩提心而求佛果。有本有、修生二種。(1)一切眾生心中本來法爾,具有本覺之妙慧,稱為本有菩提心。(2)由本覺之熏力而發起歸本之心,稱為修生菩提心。(二)修行(行),指正修三密之妙行而趣向佛道。(三)菩提(證),指由行因而證果德。(四)涅槃(入),指果德既滿,而入於涅槃。(五)方便究竟(方便),指圓滿具足以上四德,自證與化他之萬德成就。此五階位次第轉生,故稱五轉。

此五轉與因、根、究竟等三句之關係雖有開合之異,然其法體皆同。二者關係如左表所示。

五轉之建立有三種:(一)唯修生之五轉,又稱始覺上轉門之五轉。謂行者修生菩提心轉起之行相,顯示從因至果進修之次第。此乃東因發心之義,為唐代善無畏三藏(密教傳承之第五祖)所傳。行者發心之位為東方寶幢如來,依東、南、西、北、中之修行方向與次第,五轉依次配當寶幢(阿閦)、開敷華(寶生)、無量壽(彌陀)、不室成就(釋迦)、大日等五佛, (a)、 (ā)、 (aj)、 (ah)、 (āh)等五字,及大圓鏡、平等性、妙觀察、成所作、法界體性等五智。(二)唯本有之五轉,其方向與次第為中、東、南、西、北。凡修生者,乃本有之德相顯現於外之義,故有修生之五轉,則必有本有之五轉。(三)本有與修生合論之五轉,又稱本覺下轉門之五轉。依中、東、南、西、北之方向與次第,中央為本有之菩提心,東方為修行,南方為證菩提,西方為入涅槃,北方為方便究竟。此乃中因發心之義,為唐代不空三藏(密教傳承之第六祖)所傳。本有之菩提心,係指所求之菩提即本覺之智力;隨此智力緣,為能求之作用,稱為始覺修生。然今以中央為本有之菩提心,並將修行、菩提、涅槃、方便等次第配於東、南、西、北,故稱本修合論之五轉。於此之際,修生之菩提心乃合於東方修行之所。圖示如下:

五轉之次第,諸經軌中所說不一,主要依用東南西北中(東因發心之義)、中東南西北(中因發心之義)二說。〔悉曇藏卷五、大日經疏卷一、卷二、卷四、卷十四、卷二十、祕藏記鈔卷五、菩提心義卷六、三十七尊心要〕(參閱「阿字五轉」3613) p1206


六大緣起

密教教義以地、水、火、風、空、識等六大為緣起之根本,立表德門,說宇宙萬有之開展。謂六大乃一切萬法之本體,周遍法界,而六大有互具互遍之義,稱為異類無礙。即分六大為色心時,物即是心,心亦即是物,金胎兩部二而不二,不二而二。又甲之六大與乙之六大互具互遍,自在無礙,稱為同類無礙。即形成佛菩薩等之六大,為形成地獄等之六大;而形成地獄等之六大,亦為形成佛等之六大。如是異類、同類互具互遍,則六大實為一切萬法之本體,故所謂法爾之六大乃法爾本有、古今同然之存在。此法爾之六大由因緣而顯現森羅萬法,稱為隨緣之六大。所謂隨緣,並非單指隨緣,乃法爾即隨緣,隨緣即法爾。 p1252


可真點胸

禪宗公案名。為宋代翠巖可真禪師開悟得法之公案。可真初投石霜楚圓座下時,楚圓欲勘驗之,乃問(卍續一四八‧一四○下):「如何是佛法大意?」可真答:「無雲生嶺上,有月落波心。」楚圓斥道:「頭白齒黃,猶作這見解!」可真聞言,垂淚求楚圓指示。楚圓道:「儞可問我。」可真即以前語問之,楚圓乃不疾不徐答:「無雲生嶺上,有月落波心。」可真聞其語,豁然點胸(明達大法,了無所滯)而開悟得法。禪林中遂以此一因緣而稱可真為「真點胸」。

蓋可真答楚圓之問,與楚圓答可真之問,其語皆為「無雲生嶺上,有月落波心」,此語本即藉大自然雲、月之有無,或款款生嶺上,或漫漫落波心,皆所謂「法爾自然」之意,以之直指佛法真義,乃用表一切無非諸法實相,無須些許矯飾造作。然可真原雖知此中道理,奈何自信不足、所見未徹,待楚圓斥以「猶作這見解」,不禁驚惶淚下,打破從前所「知」,以為佛法另有境界道理。直至楚圓亦以同語答之,方才頓明玄旨,從此了無掛礙,真正超越「知」之層面而入於「悟」道之境。〔禪苑蒙求卷下〕 p1605


六大

梵語 sad-dhātu。指六根本原素。又作六界。即地(梵 prthivī)、水(梵 ap)、火(梵 tejas)、風(梵 vāyu)、空(梵 ākāśa)、識(梵 vijñśna)等之總稱。以其為構成有情無情世間之要素,且遍滿一切法界,故稱為大。據俱舍論卷一載,地、水、火、風等四大係能造之四大種,為所有物質之所依;空大(空界)係指內外之間隙,亦為能生長之因;識大(識界)係指諸有漏識,為有情生存之所依。前五大屬色法(物質),後一大則屬心法(精神)之範疇。大佛頂首楞嚴經卷三以此六大加根大,合為七大。

密教以此六大為萬有之本體,而立「六大體大」、「六大緣起」之說。即六大遍滿全宇宙,一塵一毛亦具六大,萬有一切皆由六大所造。自「遍」之觀點而言,稱六大;從一切事物之「所依」而言,稱體大。此六大互具其他,互遍不礙,是為六大無礙。每一大皆具其他五大而互遍者,是為異類無礙;甲之六大與乙之六大等,如地與地無礙而互具互遍者,是為同類無礙。例如,物無非是心,心不外是物,此為異類無礙之義;成佛之六大亦即地獄之六大,此為同類無礙之義。上述異類、同類互具互遍之六大為萬有之本體,乃本來宛如之法爾之六大,此法爾之六大依因緣而現出森羅萬象者,即稱隨緣之六大。依六大論萬有緣起者,即稱六大緣起。但法爾即隨緣,隨緣即法爾,故於現前之事實上說萬象即實在。又六大可由色、形或作用(列表於後)等義來區分,前五大是色法、理,屬胎藏界;識大是心法、智,屬金剛界,但此兩部(金剛界與胎藏界)二而不二。此外,六大亦可造作四種法身、三種世間等,故有六大法身之說,此乃顯示一切凡聖皆由六大所成,皆具性德,故可「即身成佛」。〔金剛頂經卷一、大日經卷五祕密漫荼羅品、法蘊足論卷十、大毘婆沙論卷七十五、五輪九字明祕密釋〕 p1251


四真實

真實,乃表裏如一而了無虛妄之意。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六、顯揚聖教論卷六等列舉四種真實,即:(一)世間真實,又作世間極成真實、世間所成真實。即一般世間所共同認定者,如自古以來見火則稱火,而不言水,此乃由名言決定而自他共同認定之真實。(二)道理真實,又作道理極成真實、道理所成真實。即世間一切智者,以現量、比量、聖教量等隨宜方便造書論議,而建立之證成道理。(三)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即一切聲聞、緣覺以無漏之方便智、正智、後得世間智所行之境界,能破除煩惱障,得智清淨,及證得無礙智。(四)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即解脫所知障而顯發中道之理,此為真實智所行之境界。

另據成唯識論述記卷九本之解釋,世間真實即指世間共許之事,道理真實即指現、比、聖教之三量與觀待、作用、證成、法爾之四道理,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即指四聖諦之理,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即指真如。

有關四真實與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等三性之相攝,依成唯識論卷八、瑜伽師地論卷七十三所說,世間、道理真實,攝於相、名、分別之三事;煩惱障淨智所行、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攝於正智、真如二事,故前二真實攝於依他起性,後二真實攝於圓成實性。然辯中邊論卷中,說世間真實僅攝於遍計所執性,道理真實通攝於三性,後二真實則僅攝於圓成實性。此外,菩薩地持經卷一真實義品所立之世間所知真實義、學所知真實義、煩惱障淨智所行處法真實義、智障淨智所行處法真實義等四真實義,與上述四真實之意一致。〔大乘義章卷二〕 p1749


四道理

萬事萬物之存在或變化皆有其依準之法則,大別之,可分為觀待、作用、證成、法爾等四種。又稱四種道理。(一)觀待道理,又稱相待道理。言諸行之所生要待眾緣,譬如發芽,須待種子、時節、水田等緣。(二)作用道理,又稱因果道理。譬如眼等諸根為眼識等之所依而有作用,色等諸境為眼識等之所緣而有作用。(三)證成道理,又稱成就道理。謂由現量、比量及聖教量而證明成立之道理。如「諸行無常」、「諸法無我」等。(四)法爾道理,又稱法然道理。指不論如來之出世、不出世,本來即存在於法界之自爾道理。譬如火之能燒、水之能潤。〔解深密經卷五、大乘莊嚴經論卷十二、阿毘達磨雜集論卷十一、瑜伽師地論卷三十、華嚴經探玄記卷三〕 p1789


四種法身

法身(梵 dharma-kāya),意為法之身,即佛所說之正法、佛所得之無漏法,及佛之自性真如如來藏。密教將大日如來之法身分為自性法身、受用法身、變化法身、等流法身等四種。略稱四種身、四身。(一)自性法身,謂諸佛之真身,理智法性,自然具足,常住法身三世常恆,為從身流出之菩薩眾說三密之法;因其自體法然,且係無為之作業,故稱自性法身。此法身又有理、智之別,法界諸法,體性寂然,法爾不改,稱為理法身;一切之法,互相周遍,冥理同理,稱為智法身。(二)受用法身,分為自、他二種。(1)自受用法身,理智相應,自受法樂;即與上之智法身同體。或謂法然本覺之智,稱智法身;法然始覺之智,稱自受用法身。(2)他受用法身,為十地菩薩所現之法身。乃以加持之受用身應現十地,傳說法身之內證;雖有十重之別,然皆為法性所流,而令他受用,故稱他受用身。(三)變化法身,為初地以前之菩薩、二乘、凡夫所現之丈六應身。此應身為八相成道,轉變無窮;且緣謝即滅,機興則生,亦是法爾之作,故稱變化法身。而內說祕密,外宣顯教之一代百億教主,即為此等法身。(四)等流法身,為九界隨類之身,非為佛身,或有佛形,然為無而忽有、暫現速隱之佛,故攝於等流身,平等流出,九界等同。〔顯密二教論卷下、即身成佛義(日僧空海)〕(參閱「法身」3353) p1808


本性住種性

梵語 prakrtistha-gotra。略稱性種性、性種。為大乘二種性之一。種性,乃可能證得菩提之本性。本性住種性,即無始以來,法爾自存之種性。相對於此,後天修得之種性,稱習種性。二者併稱「性習二性」。本性住種性自無始以來,即依附於第八阿賴耶識,乃無始以來法爾自存之大乘無漏因之種性,即所謂天稟之性。此於我等具縛之身中亦自無始備於法爾,縱令受六道四生之輪迴,仍於阿賴耶識中持之而不失壞。 p1962


末燈抄

全一卷。日僧從覺編。收於大正藏第八十三冊。本書係輯錄日本真宗開祖親鸞致其門徒之書信集,共分二十二章,內容分類為有念無念事、自然法爾事、誓願名號同一事等。 p1945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一乘要決

三卷。日僧源信撰。收在《大正藏》第七十四冊。係論述法華一乘法之真實,以對抗法相宗五性各別之說的著作。卷首有自序,次分八門以記其要,即︰

(1)依法華立一乘,初採法華十文,次問答料簡,以立一乘真實之旨。

(2)引餘教二乘作佛之文,即舉出諸經論中有關二乘作佛之文十九篇。

(3)辯無餘界迴心,初舉出教證十五文、理證一文,次問答料簡,以明二乘之迴心通界內界外之旨。

(4)引一切眾生有性成佛之文,初揭法寶所引之六經二論,次自引教證十二文,明一切眾生有佛性之義,以論破法相宗一分無性之說。

(5)斥定性二乘永滅計,此中引《樞要》六文一量,次引《義鏡》、《要略》六文,更自舉有關定性教證八文,一一論破。

(6)遮無性有情之執,此中初舉《樞要》十文一量,次引法寶《究竟論》所出七文,德一《慧日羽足》十二文,《義鏡》、《略要》八文,後自引八文,以破定性二乘、無性有情不成佛之說。

(7)辯佛性差別,初斥法相宗之法爾無漏種子,次明瑜伽之真如所緣緣種子、法寶之三番佛性,及天台宗之三因佛性。

(8)辯教之權實,初明法華之實教,次辯深密之了義教及餘經之一乘。

全書所說頗為詳細,論議亦穩當,故當時之法相三乘家不能抗之。

〔參考資料〕 《東域傳燈目錄》卷下;《增補諸宗章疏錄》;《本朝台祖撰述密部書目》;《山家祖德撰述篇目集》卷下。


一境三諦

天台宗實相論體系中的重要思想。謂任一現象,都是空、假、中三諦相即。又稱圓融三諦或不思議三諦。為「隔歷三諦」的對稱。「隔歷三諦」是空、假、中不相即,其體各別;空是不與假相即的空,假是不與空相即的假,中是不與空、假相即的中。「一境三諦」則與此相反,是三諦相即的,謂法由因緣所生故無自性,所以是空。因緣所生而有法,所以是假。即空即假,所以是中。《摩訶止觀》卷五(上)云(大正46‧55b)︰「若法性無明合有一切法。陰界入等,即是俗諦。一切界入是一法界,即是真諦。非一非一切,即是中道第一義諦。如是遍歷一切法無非不思議三諦。」

是故微妙莊嚴的佛身,是天然三諦的妙相,猙獰可怖的獄卒,亦是法性三諦的妙相。至於風行雲走,山高水長,鳶飛魚躍,柳綠花紅也都是三諦圓融的微妙相,盡是法性常住相。隨便取一法為對境,其實相皆不可得,超絕凡慮,是為空;但空非斷無,空的當相,即是法性常住的妙相,是為假;空為遮情門,假為表德門,遮情、表德原屬一體的兩面觀,遮照不二,空即假,假即空,故不可偏空,亦不可偏假,這非空非假,亦空亦假,絕對不可思議,即名為中。於是,說空,說假,說中皆是法爾自然的妙諦,天然的性德,宇宙萬有的實相。隨舉一物為對境,無非圓融三諦,故名一境三諦。

〔參考資料〕 《天台四教儀》;《天台法華宗義集》;《一實菩提偈》;《一心三諦枕》;《始終心要》。


三大

指體、相、用三者。體是本體,相是本體的性能,用是性能的作用。萬物皆有體相用,以金獅子像為例,其本體之黃金是為「體」。能成為獅子像或其他像的性能即為「相」,該像令人產生怖畏等作用即為「用」。以此三者判別眾生心或宇宙法界時,其體相用無限廣大,故得「三大」之名。

有關體相用三大的建立,顯密說法不同。顯教方面,有小乘教的六因四緣之緣起,法相宗的阿賴耶識緣起,《起信論》、天台宗等的真如緣起,華嚴宗的法界緣起等種種說法;但其究極是以無色無形的真如空理為諸法本體。華嚴、天台兩宗雖談事理圓融之旨,但較之真言宗,仍有事理隔歷的分齊。

此下就《起信論》及真言宗所說,略述如次︰

(1)《起信論》謂摩訶衍體為眾生心,而就眾生心之所以名為「大」的原委談體相用三大,文云(大正32‧575c)︰
「摩訶衍者,總說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法,二者義。所言法者,謂眾生心。(中略)所言義者,則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體大,謂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減故;二者相大,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

(1)體大︰指凡聖、染淨、因果、依正皆以之為所依的本體,雖隨流、加染,真如之體亦不增,雖反流、減染,真如之體亦不減。又雖反流、加淨,亦不增真如之體,雖隨流、缺淨,亦不減真如之體。亦即真如的體大,是不依染淨而闕,始終常恒不變,平等不增減的真性。

(2)相大︰真如自性本來滿足一切功德,所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義,本覺智明;有遍照法界義,本覺顯照之用;有真實識知義,離無明倒執;有常樂我淨義,性德圓備;有清涼不變自在義,性德不變。亦即真如的相大,是過恆沙無量不思議功德悉皆滿足。

(3)用大︰乃諸佛如來大慈悲攝化之用。諸佛如來唯此法身智相之身,為第一義諦,無有世諦境界,但隨眾生見聞各各得益,故說為用大。此用有二種,一者依分別事識,為凡夫二乘心所現者名為應身或化身;二者依於業識,為菩薩所現者名為報身。亦即報化二身不思議的業用為真如的用大。

印順《大乘起信論講記》第三章第二節釋此三大云︰
「體、相、用,為本論的重要術語,與勝論師的實、德、業相同。用是作用,指動作與力用。相是德相,不單是形態,而是性質、樣相等。相與用不同,用約與他有關的動作說;相約與他差別的性質說。自體,有相、有用,而為相用所依的。如以時鐘來說︰的答的答的長短針的活動,使我們知道現在是什麼時候,這即是用。形態是圓的;刻有一至十二的數目字;有長短針;有許多機件配合著︰這些都是相。體,指造成此時鐘的物質;或總指這個具體的物事。凡存在的東西,都有體、相、用可說。
論到體相用,阿含經論及中觀經論,與本論的解說不同。如體即自性,不專指真如平等相說。像時鐘有時鐘的體,人有人的體,色有色性,心有心性。雖以空性為一切法性,但這是通性,決不即以此為一切法的實體,而說一切法依此而現起,以此為質料因或動力因。但佛法在發展的過程中,到達攝境從心,於是乎一切唯識為體了。攝相從性,於是乎一切以如為體了。體,常被用為真如平等相的專名,與相用對論。本論所說的︰大乘體是真如平等性;大乘相是大乘的稱性功德;大乘用是大乘的種種作用。」

(2)真言宗所說,指宇宙法界有體相用三大。地水火風空識六大,體性遍於有情、非情,故稱體大。大曼荼羅、三昧耶曼荼羅、法曼荼羅、羯摩曼荼羅等四曼相狀歷歷,故稱相大。身語意三密作用深密相應,故稱用大。

有關三大之建立,若約橫門而言,則三大都是本有,無有深淺;若約竪門而立,則有能所、本末、淺深之別。所謂六大,乃絕對本有,能生之本源,一味平等之位。四曼、三密都是相待緣起的差別相用之位。雖然分為二門,但橫竪二門本是不二法體,故不動緣起當相而見法爾實體。故空海《即身成佛義》謂(大正77‧382c)︰「雖有能所二生,都絕能所。法爾道理,有何造作。能所等名皆是密號,執常途淺略義,不可作種種戲論。」

〔參考資料〕 《大乘起信論疏》卷上;《大乘起信論別記》;《華嚴經探玄記》卷一、卷十六;《華嚴經疏鈔玄談》卷一;《釋摩訶衍論》卷一。


三密

謂身口意之祕密三業。即身密(kāya-guhya)、口密(vāg-guhya)、意密(ma-no-guhya)。口密又名語密,意密又名心密。三密之語雖為密教所盛用,然亦散見於顯教中,如《大寶積經》卷十〈密迹金剛力士會〉云(大正11‧53b)︰「今當敷演如來祕要。有三事,何謂為三﹖一曰身密,二曰口密,三曰意密。」《大智度論》卷十亦載(大正25‧127c)︰
「佛有三密︰身密語密意密。一切諸天人皆不解不知。有一會眾生,或見佛身黃金色、白銀色、諸雜寶色;有人見佛身一丈六尺,或見一里十里百千萬億乃至無邊無量遍虛空中,如是等名身密。語密者,有人聞佛聲一里,有聞十里百千萬億無數無量遍虛空中,有一會中或聞說布施,或有聞說持戒,或聞說忍辱精進禪定智慧,如是乃至十二部經、八萬法聚,各各隨心所聞,是名語密。」

密教以佛之三業為三大中之用大,與眾生之三業相應,能成不思議業用。若眾生之三業與佛之三密相應即成「三密用大」之義。《大日經疏》卷一云,入真言門略有三事,即身密門、語密門、心密門。行者若以此三方便自淨三業,則為如來之三密所加持,乃至能於此生滿足地波羅蜜,不歷劫數而備修諸對治門。

關於眾生之三密,《菩提心論》載(大正32‧574b)︰「所言三密者︰(一)身密者,如結契印召請聖眾是也。(二)語密者,如密誦真言,令文句了了分明,無謬誤也。(三)意密者,如住瑜伽相應白淨月圓觀菩提心。」

佛界之三業甚深微細,等覺十地所不能見聞故云密;眾生三業之本性亦本不生,法爾圓滿眾德。此唯行者自知,餘人不可測知,故立密之名。關於生佛之三密,若依法爾門之意,眾生及佛之三密俱從本際起,故二者等同。若依隨緣門之意,眾生之三密乃妄心所起,故麤,佛之三密為平等智所作,故細。此三密有「有相」、「無相」之別,有相三密謂結印、誦真言、住妙觀;無相三密謂法爾自然之三密。《五輪九字明祕密釋》云(大正79‧22b)︰「形體色質即身密,動寂威儀是密印。音韻聲響皆語密,麤細言語悉真言。染淨心識皆心密,迷悟分別莫非智,說默情意亦意密,輪圓具足遍法界。」

關於三密之具不具,《五輪九字明秘密釋》云(大正79‧21b)︰
「凡即身證得大覺位處之行,別略有四種,所謂深智相應印明行、事觀相應結誦行、唯信作印誦明行、隨於一密至功行。第一行者內證甚深智慧皆悉相應具足,能修行印明行而即身成佛故。第二雖無深智觀慧,慇懃手結印、口誦明,於字印形三種之中,隨觀修一事即身成佛故。第三行雖無如上二種智觀,唯深信解,應結印誦明,自然頓成佛故。第四行設無餘二行及廣智,唯觀一義解一法,至心修行故,即身成佛故。設且無一法智慧及餘二行,唯以信為門,觀一字形成佛,觀一印形三摩耶形成佛,觀一尊形相之一相而成佛,及無餘行,唯誦一明一字成佛,並結印契,且無餘密行唯相應,必定即身成佛,故總云爾也。」

此三密有四重之本末。初重,意密謂其德顯了,故為本;身口二密謂隨觀心為本尊之所作,故為末。第二重,三密皆同至第一實際妙極之境,故為平等而無有本末。第三重,由因至果以意為本,佛果之正位以身相為本,果後之方便以言說為本,故三密互有本末。第四重,身密是體,為佛部,故是本,語意二密是相用,為蓮華、金剛二部,故為末。此外,就此三密,分其體用者,身密寬廣,故為體,口意二密狹小,故為用。或身密之形體色質是體,動靜之威儀是用;語密之音韻聲響是體,麤細之言是用;意密之染淨心念是體,迷悟分別是用。

若以六大配攝三密,則地水火三大是身密,風空二大是語密,識大是意密。若以三密攝諸法,則身密攝一切色塵,語密攝一切聲塵,心密攝一切理趣。又,三密各具三密,即身密中,息風為語密,欲動作為意密;語密中,動舌為身密,起心為意密;意密中,離身無別意,為身密,息風為語密。若解三密各具之理,即使僅誦一字也無異三密具修。

〔參考資料〕 《辨顯密二教論》卷下;《大日經口之疏鈔》卷三;《大日經住心品疏私記》卷六;《菩提心論勘文》卷下;《阿娑縛抄》卷一八九;《即身成佛義顯得鈔》卷中;《仙保抄》卷九。


三昧耶戒

密教的戒律。又稱三摩耶戒、祕密三昧耶戒、佛性三昧耶戒、三昧耶佛戒,略稱為三戒。乃立於三三平等一致之理,以眾生本有之清淨菩提心為戒體,法界無量之萬德為行相的祕密真言戒。為真言行者為止惡修善所修,戒法通顯密諸戒,即含攝五戒、八戒、具足戒等,而歸於「眾生諸佛平等一如」之一戒。

《大日經》卷二〈具緣品〉以此戒為三世無礙智戒,並說其戒相為四重禁︰「常不應捨法、捨離菩提心、慳吝一切法、不利眾生行。」《大日經疏》卷九釋云(大正39‧671a)︰「今此四戒如受具竟,已略示戒相,當知即是祕密藏中四波羅夷也。」而《無畏三藏禪要》稱此戒為諸佛內證無漏清淨法戒,或稱真法戒,且以十重戒為其戒相,即(1)不退菩提心,(2)不捨三寶,(3)不謗三寶,(4)不生疑惑,(5)不令退菩提心,(6)不令發二乘心,(7)不輒說深妙大乘,(8)不發邪見,(9)不說我具無上道戒,(10)捨一切無利益事。此十重戒亦是波羅夷罪。

三昧耶有平等、本誓、除障、驚覺四義,故此三昧耶戒亦具此等諸義。即︰

(1)行者初發心時,知三三平等之理,安住佛地三昧道,照見心、佛及眾生三無差別。此即平等義,為三昧耶戒的根本義,故或稱此戒為生佛不二戒。

(2)既以三平等之理為緣,乃起大誓願,修大悲,行四無量、四攝等,能利益眾生,即本誓義。

(3)由本誓發得三三平等之戒體時,能除滅過去、現在、未來的惡業罪障,即是除障義。

(4)自驚察身心,制止放逸懈怠,即是驚覺義。

授傳法灌頂時,須另設道場先授此三昧耶戒,其道場稱為三昧耶戒場、三昧耶戒壇。授戒的作法稱為三昧耶戒儀,或稱三昧耶戒作法。戒儀的順序如下︰先禮三寶,其次運心供養、懺悔罪障、請師、羯磨(四重戒、十無盡戒等)、授真言等。

在受三昧耶戒之後,退失本誓而不修行,稱為退三昧耶;或已受密法,卻對密藏產生疑謗之念,稱為破三昧耶;或未得阿闍梨允許,恣意見聞聖教口訣,稱為越三昧耶。此三類行,為真言宗之三大重罪,謂為三種重罪。此中,關於越三昧耶罪之義,《大日經疏》卷九嘗作如下之廣說,而謂(大正39‧675a)︰
「若菩薩於眾生諸法中,作種種不平等見,則越三昧耶法。若於此平等誓中,作種種限量之心,亦越三昧耶法。諸有所作隨順世間名利,不為大事因緣,亦越三昧耶法。放逸懈怠,不能警悟其心,亦越三昧耶法。以越三昧耶故,有種種障生,自損損他,無有義利,是故,諸菩薩等奉持此三昧耶如護身命,不敢違越也。」

◎附︰吳明〈佛法戒律論〉(摘錄)

梵語三昧耶,義有多種︰(1)時(一時佛在)會(大會經)宗(顯示論)平等。(2)誓願。(3)警覺。(4)除垢障。三昧耶戒,即平等本誓戒,意謂與佛平等誓願。密宗修行,在傳法灌頂前,須先受三昧耶戒。由傳法之師男水自頭頂灌下,稱「傳法灌頂」,以示永不違越。三昧耶戒,就是以三種菩提心為戒。《金剛頂宗發菩提心論》云︰
「若有上根上智之人,不樂外道二乘法,有大度量,勇銳無惑,宜修佛乘。當發如是心︰我今志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求餘果。誓心決定故,魔宮震動,十方諸佛,皆悉證知。常在人天,受勝快樂。所生之處,憶持不忘。若願成瑜伽中諸菩薩身者,亦名發菩提心。何者﹖為次諸尊,皆同大毗盧遮那佛身。(中略)凡人願為善之與惡,皆先標其心而後成其志。所以求菩提者,發菩提心,修菩提行。既發如是心已,須知菩提心之行相。其行相者,三門分別。諸佛菩薩,昔在因地,發是心已,勝義行願三摩地為戒。乃至成佛無時暫忘。惟真言法中,是說三摩地法,於諸教中,缺而不書。一者行願,二者勝義,三者三摩地。」

所以三種菩提心,就是行願菩提心、勝義菩提心、三摩地菩提心,以三種菩提心為戒,即三昧耶戒。此諸佛菩薩共同發心平等本誓之戒也。所謂行願者,如論云︰「我當利益安樂無餘有情界,觀十方含識,猶如己身。」所謂勝義者,如論云︰「觀一切法無自性。」所謂三摩地者,如論云︰「當知法爾應住普賢大菩提心,(中略)照見本心,湛然清淨。」三種菩提心可分為大悲(行願)、大智(勝義)、大定(三摩地)三德。東密胎藏界則分為佛部(大定)、蓮花部(行願)、金剛部(勝義)三部。亦有分為觀音(行願)、文殊(勝義)、普賢(三摩地)三尊,或分為表德(行願)、遮情(勝義)與不二(三摩地)。

三昧耶戒,不同於一般戒律,乃祕密戒律,其中常有大阿闍黎或密宗傳人之心得,成為入密宣誓之必備儀式。按東密教法,如未受傳法灌頂,擅入密宗事相領域,將會構成「越三昧耶罪」。因行人尚未發菩提心,未能與佛平等誓願也。

「三昧耶戒」語出《大日經》〈具緣真言品〉所列舉之四重戒,即︰

(1)不應遠離菩提心︰因學密行人尚在因位,具有菩提心而未圓滿,時有遠離之虞。且菩提心為三昧耶戒之根本,菩提心存則三昧耶戒在;菩提心失,則三昧耶戒失,故首要告誡不應遠離。

(2)不離正法不(或起)邪行︰此條對出家在家行人有同有別。出家在家均不能離開正法,即不離佛法般若,此乃共同之點。但出家人為佛法常住,清淨梵行,故不能邪行,如淫事。在家人行菩薩道,需入世俗行事,有時難免邪行,如夫婦性生活。三昧耶戒於此開許,但前提是不能離開正法,即不能脫離般若,脫離菩提心而邪行,此乃差別之處。故出家人為不離正法不邪行,在家人為不離正法起邪行。

(3)於一切法不慳吝︰佛法為公,不得私有。菩薩行願,弘法利生。慳吝法施,是乃滅法。故於一切法,自人天乘以至佛乘諸法,皆應法施,不得慳吝。慳吝即失菩提心,違反平等本誓。然於此知,法施是為利人,說法施皆應當機。故對大乘根機,不應說小法令退墮;對小乘根基,不應說大法令疑謗;不應向外道輒說自具妙戒,自有大法,令其嫉恨退失。

(4)不得不饒益眾生︰此乃菩提心根本所決定,法爾如此;有「眾生有一不成佛者,我不成佛」之大定;有「觀一切法自性,法爾如是,我為法王,如法自在」之大智。有一不饒益眾生,即遠離菩提心,違犯平等本誓。

以上四重戒,即佛所說三昧耶戒。亦即諸佛之平等本誓。以後四重禁戒,具體發展成為十重戒,亦稱十波羅夷。此十重戒在顯密二教中又各不相同。

顯教十重戒即《梵網經》所說十無盡藏戒,犯此戒律,則得波羅夷罪。即戒律中之嚴重罪。顯教十重戒是︰殺、盜、淫、妄語、酤酒、四眾過、自讚毀他、慳惜加毀、瞋心不受悔、謗三寶。

密教十重戒有三種,其中二種是《大日經疏》所說,另一為善無畏三藏所說。《大日經疏》第一種十重戒為︰(1)不應捨正法。(2)不應捨離菩提心。(3)於一切法不應慳吝。(4)勿於一切眾生作不饒益行。(5)不謗一切三乘教法。(6)不應於一切法生慳吝。(7)不得邪見,撥無因果。(8)於發大心人勸其深心,不令退息。(9)於小乘人前,不觀彼根而說大法。(10)菩薩常當行施,不得施他人以害物之具。

《大日經疏》第二種十重戒為︰(1)不捨佛寶,(2)不捨法寶,(3)不捨僧寶,(4)不捨菩提心,(5)不謗一切三乘教法,(6)不慳吝一切法,(7)不起邪見,(8)不阻止他發大心,亦不得見其懈退而不勸發,(9)不差機說法,(10)不施一切不饒益他物。

善無畏《無畏三藏禪要》之十重戒為︰(1)不應退菩提心,妨成佛故。(2)不應捨三寶皈依外道,是邪法故。(3)不應毀謗三寶及三乘教典,背佛性故。(4)於甚深大乘經典不通解處不應生疑惑,非凡夫境故。(5)若有眾生已發菩提心者,不應說如是法令退墮,趣向二乘,斷三寶種故。(6)未發菩提心者,亦不應說如是法,令彼於二乘之心,違本願故。(7)對小乘人及邪見人前,不應輒說深妙大乘,恐彼生謗獲大殃故。(8)不應發起諸邪見等法,令斷善根故。(9)於外道前不應自說我具無上菩提妙戒,令彼以瞋恨心求如是物不能辦得,令退菩提心,二俱有損故。(10)但於一切眾生有所損害及無利益者,皆不應作及教人作、見作隨喜,於利他法及慈悲心相違背故。

總攝上說,三昧耶之十戒條文歸納如下︰

(1)不退菩提,不離菩提心。

(2)不捨離三寶,不皈依外道。

(3)不毀謗三寶,不謗三乘法。

(4)不應捨正法,不疑大乘法。

(5)不應起邪見,不撥無因果。

(6)於法不慳吝,不差機說法。

(7)不應向大心,說法令退墮。

(8)不應向小根,輒說微妙法。

(9)不應向外道,自說具妙戒。

(10)必饒益有情,不作損害行。

藏密修學,亦首依持三昧耶戒,但其所出經典與唐密、東密略有不同。藏密三昧耶戒取自德光《律經》、慧賢《律經注》與宗喀巴《祕密戒頌》。藏密以原始乘所守為別解脫律儀,大乘所守為菩薩律儀,金剛乘所守則為密咒律儀。藏密戒中亦按修學次第等級不同而有不同之戒。未受何級灌頂修持何級密法者,即不得與聞其三昧耶戒。但菩薩戒亦為密宗戒之基礎,故學密在受「十四根本墮」三昧耶戒前,必須先受菩提戒。此為東密、台密、藏密所同,蓋非大乘菩薩行人,不得入密也。

〔參考資料〕 《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卷十五;《守護國界主陀羅尼經》卷九;《施諸餓鬼飯食及水法》;《大日經疏》卷五、卷十一、卷十六、卷十七;《菩提心論》;空海《三昧耶戒序》;《栂尾祥雲全集》第二卷;高井觀海《密教事相大系》第三編;上田天瑞《戒律の思想と歷史》。


久松真一

日本佛教學者、禪思想家。FAS協會的創立者。為日本繼鈴木大拙之後,最重要的佛教思想家。自號「抱石庵」。岐阜市長良人,畢業於京都大學文科大學哲學科。就學期間,頗受西田幾多郎的「宗教學概論」課程所啟發。歷任臨濟宗大學(現在的花園大學)、龍谷大學、京都大學等校教職。1932年以《東洋的無》一書,獲文學博士學位。並因此飲譽佛學界。時人常稱之為「東洋的無的久松真一先生」。退休後,任京都巿立美術大學教授,1957年在美國哈佛大學講「禪與禪文化」。著作除《東洋的無》之外,另有《禪與美術》、《起信の課題》、《茶の精神》、《維摩七則》、《久松真一著作集》,以及遺墨集《墨海》等。

◎附︰傅偉勳〈日本臨濟禪的現代發展(下)──久松真一〉(摘錄自《從創造的詮釋學到大乘佛學》)

當代日本佛教發展趨勢之中,除了從傳統日本佛教宗派(如日蓮宗)脫胎換骨而形成的創價學會等一些新興宗教之外,禪佛教在歐美各國的生根流傳以及戰後急速的國際化現象,算是很令人注目的一件宗教大事。日本禪宗共有三大派別,即臨濟宗、曹洞宗與黃檗宗。其中,承繼臨濟宗而進一步予以現代化的「鈴木禪」(Suzuki Zen)與「久松禪」(Hisamatsu Zen),對於禪佛教的國際化貢獻最大,影響亦極深遠。鈴木禪指謂本世紀推動西方的禪學研究最有開拓之功的鈴木大拙本人的著作所表達的臨濟系禪學思想,久松禪則指特以禪宗美學以及茶道哲學著名的久松真一獨特的現代化禪學思想。我在本書另一篇〈鈴木大拙〉已簡介過鈴木禪,本篇則專論久松真一的禪學思想及其現代意義。

久松真一生平的著述,曾輯成一套《久松真一著作集》共八卷,六○年代由東京‧理想社印行。第一卷末尾載有久松本人的自傳,分成〈學究生活的回憶〉與〈學究生活以後〉兩篇,談及環繞著禪佛教探索的個人學思歷程與生命體驗。明治二十二年(即1889年)久松真一生在日本岐阜縣,由於雙親以及祖父母都是虔誠的正統淨土真宗信徒,他自幼即在強烈的宗教氛圍成長,自己也志願成為一個探索絕對真實的宗教家,甚至差點變成僧侶,進入京都西本願寺的佛教大學(即今天的龍谷大學)。但在中學時期,由於受到新近科學知識的影響,對於自幼以來的淨土真宗絕對他力信仰與理性之間感到矛盾,而從未經反省的樸素宗教信仰,轉向具有理性自律與經驗實證的近代批判性的生活信念。他開始認為,祇有依靠理性的生命探索才能解決宗教問題;也就是說,宗教所無從解決的,能在哲學思索獲得解答。有一次他問了岐阜中學校長林釟藏,要讀哲學應該選擇東京大學或京都大學﹖林校長回答說,京都大學哲學系擁有新進少壯派的幾位教授,如桑木嚴翼與西田幾多郎,尤其特舉西田的哲學氣質,說此人雖未享有盛名,終必成為一流人物。那時西田的處女作《善之研究》(英譯書名為A Study of Good)還未問世,此位校長即有先見預知之明,日後久松每每懷念及此,不得不衷心感激林校長當年的指點。

明治四十四年(1911)《善的研究》問世,久松這時在第三高等學校,立即買了一本,捧讀數次之後,大受影響,發現西田此書能夠引導他重新探索不與理性矛盾的宗教之路。翌年(大正元年)他正式進入京都大學哲學系,專攻哲學。據他所說,京都大學當時的文科教授陣容很強,除西田、桑木等哲學名教授外,還有上田敏(文學理論)、狩野直喜(中國哲學)等等學問與人格兼優的第一流學者,使他領略到真正的學術氣息。尤其西田講授的倫理學與宗教學擴大了他的思想視野,而從純理性的哲學探索逐漸深透到一切生命問題的普遍的根源,深深體會到主客對立的(西方)哲學探索方式的理論與實踐的雙重限制,而此限制的超克端在主體性的根本變革。正因感到如此,久松又開始對於哲學的「無力」產生絕望,撰成畢業論文之後一時精神「失常」,日日躲在書房沈思默想,差點放棄學位。這時的精神危機所關涉的問題是,久松對於理性絕望的結果,認為他應抉擇的人生之路惟有一條,即是實踐的主體知或主體知的實踐,普通的哲學與宗教對他已無意義,祇剩下了禪道值得探索。苦悶之餘,他去拜訪西田。西田勸他說︰「論文口試時間將到,順利完成學業之後再去求道並不算太遲,無謂的焦燥並非正常。」久松終於畢業。聽從西田的勸告與推薦,到京都妙心寺的禪宗道場拜池田湘山為師。

那年(1915)十二月初旬,久松在湘山面前參禪,經過大疑一番、大死一番而自覺無路之時,忽然整個多年來的生命疑團當下解消,首次了悟「不思善不思惡底」不二法門,覺證「一斬一切斬,一成一切成」的無相的自我真實,破除了生與死、存在與不存在、價值與非價值等等一切二元對待,自覺有如雨過天晴,舒暢無比。依此禪悟體驗,久松定下終生的工作目標︰以覺的宗教(即禪)開宗,而去樹立覺的哲學。禪本來超越哲學與宗教(的二元對立),但又可以表現之為哲學與宗教;以禪為宗旨的覺的宗教與覺的哲學之完成,即是久松自此以後的終極關懷,亦即永遠的使命。

徹見自性而悟覺於(久松所云)「無相的自己」(Formless self)之後的久松真一的生活可用「悟後修行」與「聖胎長養」二語概括,就是要在千差萬別的現實世界裏,經過日常一舉手一投足的事上磨鍊,去讓「無相的自己」自由自在地發揮大機妙用。為了此一悟後修行,久松在明心見性之後立即寓居妙心寺山內的塔頭(初為養源院,後為春光院),而他的老師湘山遷化(1928)之後,繼續向平元德宗與林惠鏡兩位禪宗大德請教,也開始在臨濟學院(今天的花園大學)與龍谷大學教書,1935年以後又到母校京都大學講授禪與佛學,直至1949年六十歲正式退休為止。久松的風格與多半的著名哲學家或宗教家大異其趣,很少出門去做世俗的交際應酬。

不過,第二次大戰結束的前一年(1944),由於京大佛教青年會會員們的懇請,久松首次出面,從事於「為人度生的方便實踐」。當時日本行將戰敗,在沈滯黑暗的氛圍下,該會會員們為了超克生死、悟得大道,解散該會,創辦京都大學學道道場,請久松出來指導他們。這些會員之中有幾位後來成為著名學者,包括藤吉慈海(花園大學佛學教授)、上田泰治(京都大學教授),以及今天以古稀之年仍在國際佛教學界推動禪學研究而活躍的《禪與西方思想》(Zen and Western Thought)作者阿部正雄教授。久松的出山指導,可以說是初轉法輪的一件大事,對於他的人生是個大大的轉捩點。學道道場後來脫離京大團體,變成名符其實的「久松禪」道場,容納了許多不同國籍、不同年紀、不同見解、不同角色的求道者,而在1958年改稱FAS協會。

FAS協會的名稱是由「無相的自己」(Formless self)、「全人類」(All mankind)與「超歷史的歷史」(Superhistorical his-tory)這三個名辭的各別英譯取出第一字母(即F‧A‧S)所形成的。久松以「無相的自己」(F.)表達傳統禪所指謂的終極真性,認為此一真性的覺證及向後學的傳法固然重要,然禪道修行者更應進一步抱著解決人類精神痛苦與危機的一大悲願,站在「全人類」(A.)立場,去讓「無相的自己」在從現在過渡到未來的「超歷史的歷史」(S.)意義的現實世界之中,創造地發揮它的機用,俾使人類及其社會能有達到盡善盡美的終極目標的一天。為了此一永遠的使命,久松認為傳統的禪修方式(譬如一味強調端坐之類)必須有所調整改變,而採用了適應F‧A‧S三大方面精神發展的新禪修、新生活。同時FAS協會必須強調集體力量與人和的重要性,設法推進海外的「FAS禪」(即久松禪)活動,進行有計劃的禪籍研究與出版,並獻身於禪美術、茶道等等禪文化的現代化創造與發展。事實上,久松禪的一大特色是,它確實貫徹了禪美學與禪文化的高度現代化表現,以此特色推銷日本藝術與文化到歐美各國,成效卓著,實有大發我們中國人深省之處,因為禪的發源地本在中土而不在日本之故。

無論如何,久松禪最大的吸引力是在它那獨特的禪美學、禪文化的現代化表現這一點。久松自己講過並寫過不少有關日本茶道或「禪茶」的論說(輯成著作集第四卷的《茶道哲學》),以及禪藝術、禪文化、禪美學方面的長篇短論。其中《禪與美術》經由一番英譯之後,在1971年由東京講談社國際分社印行,一時造成洛陽紙貴之勢,對於西方學者、藝術家、文化工作者等等衝擊甚大,影響亦深。久松禪可以說是繼鈴木禪之後,推動西方對於禪佛教及其文化藝術最有功勞的現代禪,不容我們忽視。以下我先簡介久松真一的禪美學基本觀點,並舉美術與茶道例示,然後論及他的禪學思想與宗教論,最後討論他與西方著名神學家、心理學家等等的創造性對話與思想交流。

1957年,年近古稀的久松真一應聘到哈佛大學做客座講授,公開演講「禪與禪文化」,前後四次,講稿收在著作集第五卷《禪與藝術》,當做首篇。此一講稿大致概括了久松的禪文化與禪美學理論。他開頭便提出拿手的「無相的自己」之自覺說法,並引用臨濟禪師的「心法無形,通貫十方」、曹洞宗如淨和尚的「參禪者身心脫落」、六祖慧能的「心量廣大猶虛空,既無邊畔,亦無方圓大小,亦非青黃赤白,亦無上下長短,亦無瞋喜、是非、善惡、頭尾」,乃至日本澤庵禪師的「真我之我,乃是天地未分以前、父母未生以前,無影無形無生無死之我」等等中日著名禪宗大德之語,說明禪宗所云「本來面目」,或久松自己的現代禪語「無相的自己」的真性真義。久松認為,禪並不是否定自己變成絕對的無之後,要去依存絕對他者的神或(阿彌陀)佛,也不是如神祕主義所說,與宇宙的終極實在或神祕冥合,而是要悟覺於無相無形的真實自己,因其無相必然要從一切繫縛解脫出來,所謂「獨脫無依」,得到完全自主的無礙性、自在性,展現禪的獨特機用;誠如臨濟所云︰「入色界不被色惑,入聲界不被聲惑,入香界不被香惑,入味界不被味惑,入觸界不被觸惑,入法界不被法惑。」

就禪的宗教意義言,它是自己解脫的宗教,不像其他宗教,或內在地或外在地抓住一樣所謂「絕對」的(超越自己真性的)神我、上帝或聖地,以求自己從罪惡或死亡獲救,取得永恒。久松又引「十牛圖」的「凡情脫落,聖意皆空」以及臨濟的「無形無相無根無本無住處,活潑潑地應是萬種施設」、「逢佛殺佛,逢祖殺祖」等語,例證禪所倡導的「無」,乃是對於一切形相構成絕對的能動性(因無相無形故),能予自主自律、無礙自在地動用形相,因此「一斷一切斷」(即禪的殺人刀),而又「一成一切成」(即禪的活人劍)。由是可見,久松標榜「無相的自己」觀點,仔細分析,原是臨濟義玄的一種禪道現代化的表現嘗試,我們可從《臨濟錄》獲得鐵證。久松禪亦如鈴木禪,以臨濟禪一派說法為基本法寶,不難想見臨濟宗在日本禪宗史上的顯著地位與影響。相比之下,日本曹洞宗雖有集禪宗哲理之大成的十三世紀一代大德道元禪師為開創祖師,後來卻不太爭氣,無有臨濟宗的光芒。在歐美各國的禪宗學者,還是到了1970年代才開始注意到道元禪的妙理深意,同時了解到鈴木、久松等人所代表的臨濟禪之外,還有道元禪所帶動的曹洞宗,在中世日本也曾經與臨濟宗爭長競短,平分秋色過的。

久松提到中韓日等東亞國家的傳統文化創造之中,有一獨特的文化群與禪有關,就種類言,包括宗教、哲學、倫理、文學、書畫、建築、園林藝術、表演藝術、工藝等等,範圍很廣。此文化群有其一貫的共同性格,皆以禪為原理或根據。他就此禪的文化大體歸納出七大特點︰(1)不均齊(asymmetry),(2)簡素(simplicity),(3)枯高(austere sublimity orlofty dryness),(4)自然(naturalness),(5)幽玄(prefound subtlety),(6)脫俗(non-vulgar freedom from attachment),以及(7)寂靜(tranquillity)。此七大性格也是禪所表現的性格,而此文化群產生的時代與場所,也都是禪特別盛行的時代與場所。除了禪之外,其他的佛教教義或宗派都不可能表現具有此類基本性格的文化群本身的主體性。久松認為,在現實世界由於無相的自己有所悟覺,而從一切形相與繫縛解放出來,此無相的自己表現在有形相的事物之時,就有偉大可觀的禪文化的創造。久松在哈佛演講時,藉用幻燈片的放映,專就具有禪意的中國繪畫舉例說明以上七大特色。他舉出的例證包括唐末的禪月「御物十六羅漢」、五代的石恪「二祖調心圖」、南宋的梁楷「六祖伐竹圖」與「出山佛」、玉澗所畫「瀟湘八景」、牧溪所畫「柿栗圖」與「觀音」,元代的日觀「葡萄圖」與因陀羅「寒山拾得」等圖,以及夏珪、馬遠等人的水墨畫等等一群的繪畫,處處表現禪心、禪意、禪思或禪境,算是禪文化的一大寶藏。我最近在〈禪道與東方文化〉(臺北《普門》雜誌)分出禪佛教與禪道,認為唐末以後禪佛教漸漸轉化成為禪道,這才顯出中華禪的真正特質,於此老莊的道家與禪佛教融合為一。我想,久松所舉七大性格應該專就禪道(但非禪佛教)而言,雖然他所了解的禪宗並未如此劃分。「自然」、「幽玄」、「脫俗」與「寂靜」等等並非禪佛教所獨有,因為老莊思想早已蘊含此類性格,吸納到禪佛教之後終於形成道地中華禪意味的禪道了。

久松特別強調,禪的美術所要表現的是無相無形而淵深的自己真性,較有表現主義的情調,但與西方的表現主義仍異其趣。如以京都龍安寺的著名石庭為例,此石庭全體在那一矩形的空間,在那純白的砂粒上,所要表現的美感即不外是「無相的自己」,而上述七大性格可以說是「無相的自己」的美感象徵之種種。

「不均齊」突破世俗世間的過度正經、死板、端正、完整等等,表現奇特、無縛、解放等意,其禪理根據是在無法之法或廓然無聖,亦即「凡情脫落,聖意皆空」,如梁楷的「出山佛」圖所示。

「簡素」則意味著複雜、精細的事物所缺少的一種乾淨俐落、高度單純而又樸素的特殊美感,其禪理根據是在禪本身的無雜、無一物、廓然、赤貧等等,如牧溪的「燕」、「蓮」等圖,以及京都桂離宮(日本最美的禪式書院)的樂器房所示。

「枯高」在日本美學具有老成、雄勁、威嚴、銹氣、枯槁等等合成的特殊意味,其禪理根據是在無位、皮膚脫落、孤危峭峻、露堂堂等語詞,如牧溪的「鶴」圖或慈雲的「閑吟」圖所示。

「自然」乃意味著無造作、無奇巧、無有故意、本來如如等等,在不均齊、枯高、脫俗等禪美術的性格之中也蘊含著自然之意,它的禪理根據不外是在禪的無心無念、本來面目或法爾自然等語,如石恪的「二祖調心圖」或桂離宮的月見臺下石群所示。

「幽玄」表示內在的無限含蓄,蘊藏著種種餘韻餘味,又帶有無底的淵深、安寧、泰然而幽暗等等意味,有其禪的「無底」或「無一物中無盡藏」等理據,如牧溪的「漁村夕照」圖或桂離宮書院的全景所示。

「脫俗」則意謂不為現實事物甚至佛祖所拘,亦不被「不拘束」所拘束,全然灑脫而毫無世俗習氣,其禪理根據是在「獨脫無依」、「無礙自在」、「遊戲三昧」等語,如梁楷的「布袋」圖或懷素的書法所示。

最後的第七性格「寂靜」即指無有囂擾、一切平靜無事、悠閒自在等等而言,並非指謂靜處的死板寂靜,卻要強調煩囂之中超越動靜對立的寂靜如如,「鳥啼山更幽」(或陶潛的「結廬在人境,而無車馬喧」)等詩句表達此意十足。此一性格的禪理根據是在「語默動靜體安然」、「一默如雷」、「行亦禪,坐亦禪」等語句,可借馬遠的「寒江獨釣」圖及桂離宮的月波樓一帶空地的美術情調予以例示。

上述七大性格是久松禪美學的主要論點,他在《茶道哲學》所收的一篇〈茶道文化的性格〉,也以這七大性格描敘日本茶道文化的基本特徵。他的茶道哲學也是他的臨濟系現代化禪學思想的應用理論。日本茶道及其文化的淵源是在中土,把中國茶道移植到日本的是日本臨濟宗始祖榮西禪師,著有《喫茶養生記》。不過,日本茶道的獨自創造與發展,始於足利幕府時代(中世紀末期)的村田珠光(1422~1502),經由武野紹鷗(1502~1555)與千利休(1522~1591)等第一流的在家茶人發揚改進,終於形成日本特有的生活方式之一,極富禪心禪味,又有脫俗、自然、寂靜、幽玄等等美感情調。

久松強調日本茶道的首要旨趣是在心性涵養與提升,有其高度的宗教精神意義。他甚至說︰「茶道文化是無相的自己之化身或體現。」也就是說,茶道即不外是無相的自己之自我形成或自我表現的特別場面。對於千利休等第一流的茶人來說,茶道與禪乃是一體無二,所謂「茶禪一味」,成為人間生活之中的主體性根源。茶道亦是一種生活上的修持修行,故有「心茶」之稱,特指茶道的有形表現以前,想要完成向上門與向下門兩道的禪心禪意而言。「心茶」的世界,乃是藉日常的飲茶為緣表現出來的無的主體或即人的本來面目的精神世界。誠如集日本禪道之大成的千利休居士所云︰「小房間的茶湯,就是以佛法修行得道的第一大事。」千利休的茶道高弟山上宗二(1544~1590)也說︰「茶湯既依禪宗而出,故專事於佛僧般的行持。珠光與紹鷗,皆禪(人)也。」日本茶道鼻祖珠光本人曾向一休禪師請益參禪,獲師印證,授他圜悟禪師的墨蹟。紹鷗亦曾在大林宗套(1480~1568)處參禪修道,而獲「一閑居士」之號。千利休亦是一流禪者,當時的一代大德古溪和尚讚謂「三十年飽參之徒也」。由是可見,沒有長年禪修的心性涵養,決做不了體現「心茶」或「茶禪一味」的茶道真人。

久松真一本人也是相當有名的茶道專家,自稱「心茶道人」。他的茶道哲學,可以說是臨濟禪道現代化而成的久松自己的「覺的宗教」所表現出來的一種生活藝術哲理化,而久松禪為理據的新茶道,便是象徵無相的自己在日常現實顯出大機大用的美感表現。他與一些同道在1940年秋天組織京大心茶會,為此撰寫了〈茶道箴〉,云︰
「吾等今幸入露地草庵,得參茶道之玄旨,修和敬清寂之法。願攀前賢古聖之芳躅,茍且勿流遊戲逸樂,趨好事驕奢,偏固流儀技藝,墮邪路。堅把住侘數奇真諦,專旨心悟,觀一期一會,道業無倦,事理雙修,舉止寂靜,無生塵念,對事物人境無念,身心自契道。山水草木草庵主客諸具法則規矩,共口一箇打擲去,皆俱現成無事安心一樣白露地,以茶十德益世。」

此箴最後一句所提到的「茶(道)十德」亦是久松本人的構想,包括(1)綜合地踐行日本文化,(2)參佛法,(3)佛教的日常生活化,(4)道德的向上,(5)禮儀作法的尊重,(6)高尚趣味的培養,(7)日本文化的顯揚推廣,(8)日本文化的創造,(9)文化遺產的保存,與(10)茶藥功效功德的講求。久松又撰有〈茶道小箴〉,云︰「和敬清寂今正修,喫茶去身心寥廓。願要諦鎮日堅持(「鎮日」即永遠之謂),精進以事理圓成。」

久松又仿效「百丈清規」之類的禪規,製定六條「京大心茶會清規」,其中第三條涉及該會事業,強調坐禪、茶道古典研究、聽講見習等等。1956年久松等人藉心茶會創立十五周年的機會,把原先小規模的京大校內組織擴大成為全國性的「心茶會」。翌年元月,擴大之後的心茶會就在久松所住的妙心寺抱石庵舉行,決定以後的事業方針,更進一步推動茶道文化的現代化發展。

久松不但講論禪的美學、藝術與茶道,他自己也是極少數的禪道藝術家之一。他的著作集第七卷《任運集》,專收他生平創造過的漢詩和歌以及書畫,臨濟禪風處處顯現。1966年他以「活臨濟」為題,撰寫了一首打油詩般的「臨濟禪師千百年忌祥月命日法語」,唱云︰「打破中世的他律神殿,殺卻近世的自律人我,擊碎古則千年舊殼,舉起本源自性F.A.S.。」他為釋迦佛誕也撰過好幾首漢詩,其中一首是︰「嵐園非園超東西,佛生非生絕古今,無憂樹下知甚處,忽然耳聾獨尊聲。」他的父親去世之時(1933),他也撰寫一首七言漢詩云︰「恩愛難忘骨肉緣,離愁切切絕言詮,堪拈父母未生句,杜宇一聲孤月前。」我們由此「悼父」詩不難窺知,超(世俗)倫理的禪與偏倫理的儒家之間的殊異所在。對久松來說,父母未生的人人「本來面目」或「無相的自己」才是第一義諦,父子因緣與家庭倫理則屬世俗諦,因此久松站在禪的立場,不得不跳過父親的生死,窮問生命的勝義根源。

久松著作集第一卷《東洋的無》所收的一些長篇短論,如〈東洋的無之性格〉、〈能動的無〉、〈禪之辯證〉、〈道德律與宗教律〉、〈救濟的論理〉等篇,算是表達久松的禪學思想與宗教哲學較有份量的代表作品,其中〈東洋的無之性格〉與〈能動的無〉可以看成,提出久松禪的理論與實踐基本綱領的姊妹篇,在各國禪學研究者之間流傳甚廣,但在我國似乎無人注意或介紹過。久松認為,他所了解的「東洋的無」乃是西方文化所缺而專屬東亞文化特有的根本契機,它是佛教的真髓,亦形成了禪的本質,更是構成久松本人所倡導的宗教與哲學的體證根源。

久松分作遮詮與表詮兩種方式,去闡釋「東洋的無」的獨特性格。就遮詮言,「東洋的無」不是「他並不快樂」或「鬼不存在」等語句所表示的物質的或精神的存在否定;它也不是「桌子不是椅子」或「快樂不是悲哀」等語句所表達的賓辭的否定;它又不是「無不是有」或「有不自無生」等抽象語句有關的「有」、「無」理念之中的「無」;更不是想像中的「無」,如想像「桌子不在」或「一切存在並不存在」時的「不(存)在」所示;也決不是熟睡時、氣絕時、白日夢時所成立的無意識意義的「無」。這類有關「無」的語句表達與理解,在佛教常以「虛無之會」、「斷無、頑無之見」等語破除。佛教語句如「三界無法」、「本來無一物」(《六祖壇經》)實與邏輯命題(如佛教因明中的四句)毫不相干,這裏的「無」指涉超越有無對立的不二法門,正如《百論》所云︰「有無一切無故,我實相中種種法門說有無皆空。何以故﹖若無有亦無無,是故有無一切無。」或如《大乘起信論》所道︰「真如自性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有無俱相,非一相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一異俱相。」久松又引黃檗希運之語「凡夫取境,道人取心,心境雙忘乃是真法」(《傳心法要》),解釋「東洋的無」說,它不是所觀之境,毌寧是能觀之心,但不能誤解為單面的能觀,卻指能所一體心境雙忘的無的主體,惺惺了了,了了常知,於此覺之能所形成一體不二,在禪宗常以「無心」、「無相」、「無念」、「大死底」、「真空三昧」權且表示。

就表詮言,「東洋的無」首先表現弔詭意義的「無一物性」,蘊含無有任何執著、繫縛、限制乃至二元對待。其次,也表現著比喻意義的「虛空性」。久松特引永明延壽的虛空十義(見《宗鏡錄》卷六)予以現代式說明,即無障礙義、周徧義、平等義、廣大義、無相義、清淨義、不動義、有空義、空空義以及無得之義。「即心性」亦構成「東洋的無」的主要性格,如「心外無法」、「即心即佛,非心非佛」、「不可得心」等語所示。久松又舉「自己性」為第四性格,乃指主體的主體或純粹的絕對主體而言,亦即久松所常強調的「無相的自己」。第五性格則是「自在性」,蘊含無有繫縛、滯礙、妄念分別但顯自由透脫之義,如惠能的「即得自在神通遊戲三昧,是名見性」、「見性之人立亦得,不立亦得,去來自由,無滯無礙」等語,或臨濟膾炙人口之語「佛法無用功處,只是平常無事。屙屎送尿,著衣喫飯,睏來即臥」所例示。最後,久松又舉「能造性」為「東洋的無」的另一重要性格。他在〈能動的無〉這一篇更作詳細的例解。佛教所云「一切唯心造」,惠能所云「自性本無動搖,能生萬法」,或《維摩經》語「從無住本立一切法」,皆不外表達「東洋的無」所具有的大機大用之類的主體能動能造的獨特性格。久松依此解釋大乘菩薩道說,這是菩薩以「一切無礙人」的無的主體姿態,去能動地發揮慈悲慈愛的妙用妙行,而以禪的絕對自力性、絕對能動性,去重新詮釋他幼少時信仰的絕對他力淨土真宗教義。乍見之下,久松所提出的「東洋的無」似無新義,不過是傳統(大乘)佛教不二法門意義的「無」字現代化翻版而已。不過,讀者如能細讀多次,或可領略一些字裏行間隨處閃現的久松禪體證功夫,非通常禪道修行者所能企及之者。

1957到1958這一年,久松真一應聘到哈佛大學講學之外,也與新教神學家田立克(PaulTillich)與布爾特曼(Rudolf Bultmann)、哲學家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猶太教哲學家布柏(Martin Buber)、心理學家榮格(Gustav Jung)等學術名流結識,並個別進行創造性的對談與思想交流,一時名噪歐美,久松禪也藉此機緣大大流傳。1958年五月,久松旅遊德、奧、瑞士等國,訪問海德格等人之時,陪同他並擔任通譯的是當時遊學德國的日本學者辻村公一教授。辻村在久松著作集首卷「後記」提到,當他們訪問海德格時,海氏召集三十位左右德國各地的哲學家、藝術家與文藝批評家,在自家環繞著藝術問題進行交談。其中有位問久松一個問題︰「藝術作品是否自(存在)根源出來,要依甚麼準繩去判定﹖」久松毫不猶豫,當下回答說︰「就從根源本身可以判定出來。」在座參與交談的所有聽眾一時沈默良久,無人開口。辻村事後回憶當時的情景說︰
「這與臨濟發問『如何是佛法大意﹖』之時,黃檗當場予以棒打的機鋒幾乎相同,甚至有過之無不及。當時如果久松先生猶豫不決,或扯談禪宗藝術的七大性格之類,那就只證明了他的禪功還差。然而他卻靈機一動,當下答云『從根源判定』,正是如雷貫耳,使得在座聽眾頓感根源的顯露,這實在是個行家本領,具有千斤力量。就在他這一句整個顯露根源的禪藝術通過作品表達無遺。久松的本領確在黃檗之上。」

辻村又接著說,敏感的海德格似乎即時領取了久松的禪機禪鋒,說道︰「我就以(日本)白隱禪師所愛好的公案結束我們這一場會談」;並舉單隻手宣云︰「聽取隻手音聲!」可見海德格也學到了一點禪的大機大用。

經由海德格的介紹,久松與辻村同月訪問以「新約聖書非神話化」(the de-mythologi-zation of the New Testament)著名的神學教授布爾特曼,對談了兩小時左右。所謂「非神話化」,並不是要把耶教的「神話」去除,而是對於耶教教義予以實存論(exis tential)的再詮釋。布氏的聖經新詮釋法深受海德格在他主著《存在與時間》所展開的「人存在的實存論分析」的影響,與海德格算是至友。久松與布氏之間的對談,自然關涉到耶教神學與禪學的思想交流課題。布氏提到禪宗的「十牛圖」,說他很難理會「十牛圖」所示(1)尋牛,(2)見跡,(3)見牛,得牛,(4)牧牛,(5)騎牛,(6)歸家,(7)忘牛存人,(8)人牛俱忘,(9)返本還源,與(10)入廛垂手等十層(精神)境位,因為「十牛圖」所代表的禪的自悟自覺似乎缺少歷史的層面,實與耶教見地大異其趣。從耶教的觀點去看,禪所強調的自性悟覺,還停留在尋求(上帝)恩典的階段,還不能說是真實的覺醒,因為真實的覺醒必需恩典,恩典必是賜與恩典的神與個別自我的交遇,聽取神的語言即是恩典,蘊含愛與解放等義。久松反問他說,受了恩典而解放的人既要依賴上帝,似不可能建立人本身絕對獨立性或自律性。從禪的觀點去看,人的自性悟覺之外毌需假定神及恩典,於此悟覺的禪者還得從神解放出來,正如臨濟「殺佛殺祖」等語所示,即心是佛,除此之外別無真佛。布氏答謂︰「我無法理解,除非你告訴我說,『殺佛』只是殺客體化的佛。對我來說,客體化或對象化的神死滅之時,終可顯現最後的神性出來。」久松進一步說,兩人的不同,是在他認為悟覺的禪者自己之外無所謂佛;從一切解放出來而又絕對自律的無相的自己之外無所謂佛。由此不難窺知,布氏堅持上帝恩典與人與上帝實存地交遇的必要;久松則始終強調禪的絕對自力,無待神佛。對談之後,據說布爾特曼仍喃喃自言「歷史對於禪恐怕還是一個難題」。至於久松,則在歸途對辻村感嘆說︰「如果真要非神話化,恐怕還得把神本身非神話化才行。」

再過十幾天,經由鈴木大拙的介紹,久松又帶辻村去瑞士訪問當代分析心理學(analytic psychology)的泰斗榮格,也進行了一場很精彩的思想對談。榮格曾是精神分析開創者弗洛依德的第一助手,主張弗氏所云「無意識」之中,除了個人的無意識外,另必存在生來俱有的一種「集體的無意識」,可從種種神話、童話、神祕教義等獲得證據。榮格對於東方思想文化興趣特濃,曾研究過《易經》、道教、瑜伽、禪宗等等,因此很想聽取久松對於禪的無心與集體的無意識的比觀評較。對談之後,久松總結對談要點。其一,榮格所云無意識,不論是個人的或集體的,個別自我無法認知。禪的無心則不然,不但可以認知,而且「了了常知」。無心也者,即不外是我們忘卻自我,全心專注於工作之時了了悟覺而知與不知無所分別的高度精神狀態。其二,精神分析所說的自己只不過是自我加上無意識而已;禪的(無相的)自己,則如「獨脫無依」或「無礙自在」等禪語所示,乃是本身自悟自覺著的自由自在的「我」(即本來面目)。其三,精神分析專就個別不同的精神病症治療,沒有觸及精神的本來源頭問題。禪則不然,它要當下一次斷除,從一切病態妄念徹頭徹尾解脫出來,故得講求不被所有一切繫縛的自性悟覺,正如「度一切苦厄」或「究竟解脫」等佛教語所示。因此,禪必須跳過精神分析的治療方式,特就根源的自己深處,要求從集體的無意識及其繫縛解放自己,而大徹大悟,展現無相、無住、無念的機用。有趣的是,對談快要結束之前,久松忽然帶有機鋒似地反問榮格說︰「集體的無意識本身豈非帶有我們從它解放自己的性格嗎﹖」這時榮格情不自禁地響應道︰「正是(Ja)!」由是又可窺見,久松的一言半句有其釣出對方而讓對方的葛藤一時除斷的禪家本事。雖說承繼臨濟禪的久松禪亦講頓悟妙修,久松自二十多歲見性而悟後修行,直到戰後外遊而大顯禪道威力,實非一朝一夕之故。

1980年二月二十七日久松真一以九十高齡仙逝。他的(女)洋弟子之一莎俐‧美洛爾(Sally Merrill)在〈回憶久松先生〉一文末尾說道︰「今天我收到了阿部正雄打來的死耗電報。……當我眼淚不再流下,我內心開始惶惑,逝去的究竟是『誰』﹖有一次久松先生說︰『我告訴家人我不會死。我說我是無相的自己。因此,我不會死。事實上死從未穿過我心。我還有工作待做。』就讓我們繼續我的工作吧。」

三年前敝系(天普大學宗教系)同事馬丁諾(Richard de Martino)退休,他是鈴木大拙最得意的洋弟子,也是久松多年的至交。久松死時,他也寫了一篇回憶之文,最後說道︰「久松先生死了。但是對於大家(不論生平有沒有見過他)來說,他並沒有死。他生過,也死了。但他又是未生,因此並未逝去。永恒的勁松,無相的自己;彼地彼時,此地此時。」


十如是

天台宗的世界觀。指相、性、體、力、作、因、緣、果、報、本末究竟等。如,為「不異」義;是,為「無非」義;即現實原本的情狀名為如是。此十如是義,原出《法華經》〈方便品〉,即(大正9‧5c)︰「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難解之法,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所謂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

(1)相︰是「相以據外,覽而可別」的,即現於外面,可以看得見的相貌,這指的十界苦樂的表相。

(2)性︰是「性以據內,自分不現」的,即存於內面的自性不改的本性,這指的十界的自性,法爾各別,如木有火,遇緣即發。

(3)體︰「主質名為體」,即物的本質,這指的具有十界之用的本質。

(4)力︰「功能為力」,即主體所具的力用功能,也就是潛在勢力。

(5)作︰「構造為作」,即力量顯現能起作業,也就是顯在勢力。

(6)因︰「習因為因」,即習熟之意,能生十界果的直接原因,所謂同類因是。

(7)緣︰「助因為緣」,即助因感果的間接原因,所謂增上緣是。

(8)果︰「習因為果」,即由習因所引生的結果,所謂等流果是。

(9)報︰「報果為報」,即由善惡業所感得的報果,所謂異熟果是。

本末究竟等︰「初相為本,後報為末,所歸趣處,為究竟等」,即是貫通前九法的原理。

按此十如是,乃梵本《法華經》所無(梵本只有五如是,古譯《正法華經》亦僅有五如是),鳩摩羅什於漢譯之際,增之為十如是,很有可能是受到《大智度論》卷三十二的影響,該論云(大正25‧298c)︰
「一一法有九種︰一者有體,二者各各有法,(中略)三者諸法各有力,(中略)四者諸法各自有因,五者諸法各自有緣,六者諸法各自有果,七者諸法各自有性,八者諸法各有限礙,九者諸法各各有開通方便。」

又,對於十如是,天台智顗之師慧思另有異解,據其所述,此上所引《法華》經文應斷句為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而稱為十如,或稱十如實相、十如境。然而智顗則認為除此讀法之外,尚可讀為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亦即智顗認為此十如是實有三種讀法,即(1)歸結為「如」,此即慧思所見,意在於空;(2)歸結為「法」,此即經文原來所示,意在於假;(3)歸結為「是」,意在於中。在此觀念下,十如是所展示的十法為一一即空,即假即中。此外,智顗以為此十如是所舉十法,未能盡全法界之廣大內容,於是再配以六凡、四聖及三世間,而構成「一念三千」之理論。

◎附一︰呂澂《中國佛學思想概論》附錄〈天台宗〉(摘錄)

在經文的〈方便品〉裏,特別提出佛的知見,來做一切智慧的標準,以為佛的知見廣大深遠固不待說,又還成就無量未曾有法。為什麼呢﹖就為了它能夠窮盡諸法的實相。這實相又是怎樣的呢﹖分析它的內容,即如是相、性、體、力、作、因、緣、果、報、本末究竟等,一共十項。這些話雖然也曾散見在其他經論裏,但總沒有像《法華經》這樣會攏了而又扼要地提了出來。從前羅什門下通達《法華經》的,對於經文這一點似乎也被注意到,就如道生所作的《法華義疏》說,此處經文是用十一事緣解釋了佛說的一切善法。「相」說法的外貌,「性」說法的內容,合內外為「體」,這一切法中所含有的功能是「力」,有所作為便是「作」,能發生他法為「因」,加以扶助為「緣」,能遂所期的是「果」,窮盡它的歷數的是「報」,善法的開始為「本」,得著佛法的終極為「末」,最後曉了源極為「究竟」。道生這樣逐項解釋,雖然也夠詳細,但只一系列的平舖直敘而已,並看不出其間重要意義。

到了慧思,才注意這些上面的真實性,而予以恰當的評價。他以為,經文所說「相」「性」等等上面都安了「如是」字樣,並不是泛泛的,它表咄相性等一一實在,而計數只有十種,又見出圓滿完全的意義。因此,他在這裏便決定建立所謂「十如」實相的重要論點。這事,後來智顗的著述裏也有特別聲明說,今經用十法攝一切法,所謂如是相等,南嶽師讀此文皆云如,故呼為「十如」(參照《法華玄義》卷二上)。可見這是慧思的獨到見解。現在看來,這方面和當時地論師的思想多少有些關係,因為《地論》解釋《華嚴經》處處都用十法表示圓滿之意,而在《十地經論》卷三,更有「諸佛正法如是甚深,如是寂靜,如是寂滅,如是空,如是無相,如是無願,如是無染,如是無量,如是上,此諸佛法如是難得」很明白的十如文句,這自然會給予慧思的理解一種啟發,而被應用到《法華經》的解釋上來。

另一方面,慧思這樣說法也受了《大智度論》的影響。《大智度論》卷三十二說到諸法的實相即「如」,分作兩類,一類是各各相即別相,一類是共相即通相,像地的堅硬,水的潮濕,是各別的實相,進一步推求堅硬、潮濕等都「實不可得」,是它們的共相。由此,慧思說十如的各個方面可算是別相,十者都謂之如,則是共相。結合這兩類才盡實相的意義,就和《智論》的思想根本相通了。最後,慧思對十如的第十種「本末究竟等」又解作佛和凡夫同樣的具足十法,所以說成究竟平等。從這上面也很好地指出了實踐的根本依據。至於平等的法體是指什麼呢﹖它應該有種總相,這很自然地會聯繫到當時所說「真心」「如來藏」等概念上去。而這些概念意義都很含糊,還沒有得著很好的辨別,所以慧思這類見解多少和後來流行的《起信論》相近。現存的慧思著述裏有種《大乘止觀法門》,完全依照《起信論》的說法結構而成,從它的文義上看,當然是後人托名的偽作,但是會將慧思的議論和《起信》聯成一起,就思想脈絡說,也並不是沒有來由的。

◎附二︰田村芳朗〈天台法華之哲理〉(摘錄自《天台思想》第一部)

天台法華的真理觀,規定了各種的存在之應有形態,又形成全體性的世界像或世界觀。這裡首先要講的是存在的應有情形,把它用十個範疇來表示,即《法華經》〈方便品〉第二的十如是,即︰「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所謂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羅什譯)。在原典或其他譯本只提出五個,或將之反覆而已,其表現也很曖昧。所謂十如是,乃是組織事物的存在與生起而樹立的範疇,是由鳩摩羅什在翻譯時補整而成的。他對於原典的翻譯也許不甚忠實,但就思想上來說,與亞里斯多德的十種範疇或康德的四綱十二目的範疇表相比亦毫不遜色,可以說具有很深的內容。

所謂十如是,乃是指所有的事物都以相、性、體、力、作、因、緣、果、報、本末究竟等,這十個方式來存在和生起。相是外在的樣相,性是內在的性質,體是包含外相與內性的全體;力是潛在的能力,作是顯在的作用;因是生起的直接原因,緣是輔助因的間接原因(條件),果是依因緣所生的結果,報是結果變成事實而呈現於外,本末究竟等是與第一的相乃至第九的本末究竟等有關而為其一貫。

在這十個範疇之上都冠有「如是」的譯語,因此被稱為「十如是」,這十如是是作為本末一貫之法,具在於事物當中,而成為支持各種事物的規範。換言之,各種事物或支持各種事物的規範(諸法)之具體的情形,就是十如是;也就是諸法實相。

然此必須注意的是,西洋哲學的範疇多以實體論(存在論)為主,十如是則以相即論(關係論)為依據。換言之,十如是的範疇乃是以緣起性空為背景。依據此,天台智 03顗把十如是配以空假中三諦而加以轉讀,此即所謂三轉讀。《法華玄義》卷二上(大正33‧693b)︰
「依義讀文,凡有三轉︰(一)云︰是相如、是性如、乃至是報如。(二)云︰如是相、如是性、乃至如是報。(三)云︰相如是、性如是、乃至報如是。若皆稱如者,如名不異,即空義也。若作如是相、如是性者,轉空相性,名字施設,邐迤不同,即假義也。若作相如是者,如於中道實相之是,即中義也。(中略)約如明空,一空一切空;轉如明相,一假一切假;就是論中,一中一切中。非一二三而一二三,不縱不橫,名為實相。」

至於本末究竟等,則說(大正33‧694a)︰「若作如義,初後皆空為等;若作性相義,初後相在為等;若作中義,初後皆實相為等。」若基於「是相如」這種讀法的立場,則所謂「等」意味著本末都和不二、空有關係;基於「如是相」之讀法的立場,則所謂「等」意味著本末各作為而二、假而存在;基於「相如是」之讀法的立場,則所謂「等」是指本末皆無空假之別,而成為中道實相。又「等」加上「究竟」是指綜合上述最後的終結,即(大正33‧694a)︰「三法具足為究竟等。夫究竟者,中乃究竟,即是實相為等也。」就是說,空、假、中三法,是即空即假即中的圓融具足;提到空之時,就是一空一切空,是空之完整的發揮;假亦然;中亦如是。究極而言,應該達到此一境地;此中才有究極而真實之義,所謂究竟等就是這個道理。

無論如何,關於存在的形態,十如是的範疇可以說能將之窮盡。把十如是配置以空假中的天台之應用解釋,在思想上也可以稱得上是卓越的。

〔參考資料〕 《法華玄義》卷二;《法華文句》卷三;《摩訶止觀》卷五;霍韜晦《中國佛學的回顧》;金倉圓照編《法華經の教理──特に十如是の解釋の變遷について》。


大圓滿

大圓滿是西藏寧瑪派所特有的密教法門,和新派密教在理論上和實踐上有很多地方不同。寧瑪派總判世出世法為異生人天乘、顛倒外道乘,和真實內道(佛法)乘。在內道中更分為九乘,通常稱為九乘次第。初三乘為因乘,即聲聞、獨覺、菩薩三乘。後六乘為果乘,即事乘、近乘、瑜伽乘,這三乘合為外牟尼續乘;摩訶瑜伽乘、阿努瑜伽乘、阿底瑜伽乘,這三乘合為內大密咒乘。後三乘中,尤以阿底瑜伽一乘和新派最不相同,而大圓滿法門就是在這一乘中建立的。因此,阿底瑜伽也稱無二大圓滿。它的意義是︰一切染淨法統統在現前離垢明空豁朗的內證智(本覺)中完全具足,所以叫做圓滿;解脫生死的方便途徑莫勝於此,所以叫做大。這內證智另有菩提心、心性、如來藏、自然智、自然光明智等異名。從果證來說,這自然智的本體空分即法身,本性顯了分即報身,大悲明證分即化身,三身原來在本分上具足,不必另有精勤修作即已圓滿,所以叫做大圓滿。

大圓滿為什麼較其他各乘殊勝呢﹖九乘中初二乘為小乘,可以不論。菩薩乘不離用尋思伺察以辨二諦,而大圓滿的菩提心則超越尋伺推求。事乘要住於二決取清之境,而大圓滿的菩提心則超越二取。近乘(亦名俱乘或行乘)未悟達無二的義境,而大圓滿則是無二的菩提心。瑜伽乘求生密嚴剎土,不能住於無捨無取,而大圓滿則為無取無捨的菩提心。大瑜伽乘求證金剛持位,所以用方便勝慧(般若)為趣入門,而大圓滿的菩提心則超越勤修,隨瑜伽乘求證無別,所以用界智為入門,而大圓滿的菩提心則超越因果。總括地說,下八乘不用自然智,所以都以漸修為宗,不能出因果生死的樊籠,而流於沒有性修的偏執,但大圓滿則把種種顯現都化為一實相,所以叫做「自然出過勤修」。

大圓滿的修法又分三部,即心部、界部和要門部。這三部雖然依次略同於新派的大手印、五次第和六加行,但是寧瑪派的見解,認為仍然比那些法更殊勝。三部中又以最後的要門部為勝,因為在理論上,心部執著意度,界部執有法性,仍流於意度,而要門部能令實相自顯,故更殊勝。這要門部又分四部,即外、內、祕密和無上。要門部的無上部又稱為自性大圓滿心髓金剛藏乘,簡稱大圓滿的寧提。寧提的傳承主要有兩系︰一系是由吉祥師子傳蓮華生,再傳空行智慧海王而傳下來的,叫做空行寧提;另一系是由吉祥師子、智經、無垢友而傳下來的,叫做上師寧提。二派理論大致相同,只修法方面稍有區別。

要門部所依的教典,傳說有六百四十萬頌,分為三萬五千品和五千樞要等,西藏譯出的只有少分,並且原本也非印度所有,而是收藏在烏萇的空行洲中,由本派的得大成就者如吉祥獅子、蓮華生、無垢友等人取出一部分來流通人間。

要門部中無上部的見修行果中,寧提法又名證智自顯妙道金剛藏大祕密乘。大圓滿法的全部已勝於下八乘,而這一部法又是大圓滿中最深法門,為大圓滿的極頂,所以比大圓滿中其餘法門還要殊勝,主要理由有以下幾點︰

(1)其餘法門都偏重於慧,可以速得開悟,但欠缺超脫力,所以不能即身解脫。本部法有見根法要,只論精勤的大小,不管根機的利鈍都可成就。

(2)其餘法門對於各各法性都在意識審察中建立信念,所作空觀如暗中投石,形同摸索,本部法則不用意識審察,現前即有,現量親證。

(3)其餘的法門都以能說的文句為憑依,所以對於義境一開始就要求通達領悟。本部法不用文句一字,而現前覩見義境(以現量親證),因此可以不依文句而成佛。

(4)其餘法門對於各各實相的義境,都以心慧取為觀境而建立體道果,時時要用思惟籌量。本部法則顯了現證,不用心慧所作,分別體道即可成佛。

(5)其餘的法門總要分別前後因果,故不能不另外去求菩提。本部法菩提自現,所以不用因果勝劣的作業,也不必精勤修行,分別取捨。

(6)其餘密法要用脈、風、明點等,當年齡少壯時,脈道舒展,易證菩提;年齡老大,則大種力衰,難以得解脫。本部法光明的日月從內起現,所以只要具足精進,不論年齡老幼都能解脫。

(7)其餘法門都認為三身是究竟果,是所觀待的法。本部法三身在道中即明朗顯現,所以能在究竟光明的本淨界中任運任持內證智的妙有境界。

總之,大圓滿中心界兩部雖能遠離言談安足外所,現量覩見證智,其心可以須臾間自顯而住,即許這一種動靜相為究竟,但事實上沒有真正看見,仍不過是意識審察一類之境。本部法能以真實法要現前明見,當然更殊勝了。又要門中的外、內、密三部,道果方面,仍然更以中有位的境界為憑藉,本部法則現生即可解脫為光明身。為了這些原因,光昌剛藏乘便成為一切乘的極頂。

在這一乘中又分決斷和超越兩部,在修法的過程中,後者以前者為依。如果只修前者,即身也可化為微量而成佛,但對於外迷相地石山岩等不能淨化,且修道時仍以粗脈風為依,不能成就光明身,現身不能達究竟極地。超越法,則現生能證光明身而得大遷轉身,成辦廣大利他事業,而且所得天眼、神足、力通,也無量無邊。因此,在本部法中又以超越法為最究竟。

本部法的理論根據在《阿毗達磨大乘經》的頌文「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它建立本初之體自然智為一切法依,自然智的本體空分像虛空一樣就是法身,本性顯了分像日月一樣就是報身,大悲周遍分像日月的光華一樣就是化身,所以三身在本分上完全具足。三界眾生因為業力所蔽顛倒迷亂,對於這個所依的實相不能了知,所以輪迴六趣受種種苦。

一切有情在迷亂時,因為有身口意三業的攪擾,這自然智雖不顯現,然而並不是沒有。就每一個有情的身上說,身為脈之所依,脈又為風和界的所依,在金剛身的三脈四輪中央有自然智宮心法殿,當中即有自然智光明之體。所以這個自然智是人人都具有的。

本部法中關於三脈四輪的建立和其餘金剛乘法門相同。另外不共的建立有四大殊勝脈為光明安住的處所。這四個脈是︰(1)迦底大金脈,(2)如白絲線脈,(3)細旋脈,(4)晶管脈。最後的一脈連結心眼,其中有具賢嚴明點,是現起無數金剛連鏁光明的依處。同時,在心臟(肉團心)中央有具足光明的光明脈,像放光一樣照明一切細脈,所謂「如來藏周遍」就是這個意思。這個能明照的內證智本體即空,本性是五光常照,大悲的光輝周遍,所以是三身(或五取蘊,見下)五智的大藏。但是它的本體法身之清淨知見被阿賴耶和八聚識所障,本性五光明照分被有質礙的血肉蘊聚所障,大悲光輝和證智起處被業和習氣所障,因此它的體性極難覩見。但它是周遍一切有情,以各各有情之身為依而存在的,所以說為本初界自然智如來藏。在現前的肉身中,周遍而住。這如《寶性論》說︰「等覺身流布真如無別故,有智故有身,常具足佛性。」

關於修法方面,本部法也和一般真言道相同,分為能成熟的灌頂和能解脫的修持兩部分,內容如下表︰


┌外有戲論寶瓶灌頂─除身障
┌能成熟道─四灌頂┼內無戲論秘密灌頂─除語障
│ ├極無戲論智慧灌頂─除意障
修法┤ └最極無戲論辭句灌頂─除所知障
│ ┌共同前行
│ ┌前 行┤
└能解脫道┤ └不共前行
└不共正行


本部法中和一般真言乘相同,也非常重視灌頂傳受,所以這四種灌頂需具足受(但也有說最上奧義端賴自悟,傳亦不知,說亦不知的)。受寶瓶灌頂可於生起次第修法得自在,受祕密灌頂可於修圓滿次第「拙火」旃荼梨及字輪誦咒得自在,受慧智灌頂可於修大樂雙運及通達本淨法性智得自在,受辭句灌頂可於現量任運之義得自在。如不受灌頂則過患極大。反之,如果能具受灌頂,則在一切分位都能成就所樂求的事情。在修道時,光明脈清淨,能夠生超殊勝三摩地成為諸佛之子,任持佛的種姓,壽命長遠,受用威權都能具足,永斷一切惡趣,領受天上的廣大安樂吉祥,現身證得究竟佛菩提果。

其次,進入修道,因為本部法以出過一切起心作意,現前令見光明智慧為宗,所以對於一切以意識審察為性的生起次第和圓滿次第都要棄絕。初步先修共同前行,再修不共前行(以修金剛薩埵或修蓮華生為主),最後再修不共正行。

關於正行,主要是些實修的方法,所以特重口傳。要門部的梵文原名為「烏波第舍」,就是近處指授的意思。修法內容,大致是︰初步指示身語心三要,身要有五種或三種姿勢(法身獅子奮迅勢、報身大象眠臥勢、化身仙人蹲踞勢)等。再指示根門要、緣境要、息風要、證智要等以看光明,依此修持,四種光坡可逐次現前,四光明是法性現量光明、證受增長光明、證智充量光明、法性窮盡光明,第四光明又有漸盡和頓盡的分別。

在現見光明的剎那證智中,阿賴耶俱三界心心所都可遣離,一般密咒下乘以味展二脈的風心趣入中脈所生的樂明無念之智,認為是「俱生智」,這是仍然未遣離阿賴耶八聚識的狀態,因為樂明無念中的安樂受是意與染污末那未分的無念,所以即是阿賴耶,這裡微作明淨狀的就是阿賴耶識,色聲等五種粗境仍依根識各別顯現,所以仍有五門之識。這些若不加以遣除,則生死之心尚未解脫,當然不能解脫。並且下乘密咒以脈風明點一味和合之喜為根本義,所以認為要使風界等從味展二脈趣入中脈,使脈結各各舒解,由此起現初地以至佛地的各別功德。這種法門障礙很多,而且本風要是不慎進入六趣輪迴的脈瓣中,反而可以生起很多迷亂的境相,引發過患。本部法則可使諸風自滅而住,各各脈瓣的風自成清淨,這時光明脈中的智風就在本位上自然朗照,所以清淨智慧之境,身、光、剎土等都能當前顯現,而迷境不復生起。等到中脈裡的光明脈增長,那末諸脈結就漸化光明,地道功德即在本來光明中出現,這就是得到解脫了。譬如,當初二結(中脈中)化為光明時,在外面顯現的光中就現出一千二百個佛土。如果把自己的光輝分照那裡,再收攝到本光中,那末就到那一剎土去了;如果把身頸轉動一下,就可以震動照耀一百個佛世界,而內心又能入出一百種法性無分別三摩地。因此,即此已遠超下乘之地了。

依這個法要以見根(淨眼根)現量瞻覩的一剎那,澄清不動,遠離合散的智慧,就是在本分上證法身的決斷,外面顯現光明照了的方便,就是任運起現自性色身道的超越。因此,外所顯就是「生起次第」起現方便的法要,內明照就是無生而滅諸戲論的「圓滿次第」現證遠離邊際的般若。這樣,方便、般若、生起、圓滿、法身、色身、顯相、空性、福德、智慧等資糧都在修決斷和超越時剎那圓滿。這時五取蘊五智也都剎那圓滿,因為心一境性遠離戲論就是法身,自顯無執就是報身,現種種境就是化身,遣八聚識就是菩提身,界無遷變就是金剛身。又遠離緣慮戲論就是法界智,顯了無障就是圓鏡智,住平等味就是平等性智,所顯五光無染就是妙觀察智,能所二取(根境)皆化光明即成所作智。

在修法時,安住光明的剎那也可以盡攝下九乘的密意勝利。因為這時沒有補特伽羅執及法我執,所以盡攝聲聞、獨覺、菩薩三乘密意。又安住光明的剎那,身語意三都沒有煩惱垢染,所以盡攝清淨行事、近、瑜伽三乘密意。又安住光明的剎那,光明,證智,無二齊運開覺,現證殊勝三摩地,所以盡攝大、隨、極三瑜伽的密意。其餘的陀羅尼、三摩地以及諸地道等都是就內證智無垢分上安立的,所以也同時盡攝。這樣一來,下乘所修的一切三摩地和所開覺的一切功德法無不盡攝於此安住光明的剎那中。

本部法的果證,一般說來,如果在塚間、空谷、洲渚等極寂靜的地方如說觀修,等到四光明的境界逐次起現,那末,上根只要三年,中根只要五年,下根極長七年,內外質礙之境都化為光明,就可以在自顯色究竟之處現證佛位(這裡所說的色究竟指法身普賢所住的法性土,不是普通的色究竟天)。這時可以隨修行者的願心而有兩種成就。一種是想用現身成辦廣大的利生事業,壽命無邊盡三有際,就可以證取大遷轉身。這種身性像水中月一樣,雖有顯色,但沒有觸色,如同大阿闍黎蓮華生和無垢友,能在一剎那中示現不可思議神通法門。另外一種成就,即是不想依現身成辦廣大利他事業的,那末在圓滿四光明道而身化光明時,就到法界本初地任運成就三身五智。所以在法身剎土就成為普賢,在報身土任運密嚴剎中成為自顯受用身,再由加持力,在清淨佛土現為五部如來饒益諸住地菩薩,更於六趣中示現各趣大師廣作義利,以殊勝變化工巧及受生等事窮三有際饒益無盡。

大圓滿法的內容大略如上。至於本法中要門部的傳承,據傳說分為天上和人間兩個階段。天上為提婆賢護之子慶喜藏,又名具勝心天子,由金剛手授以此法。人間的傳承始於具勝心,他降生烏萇國,為國王烏波囉遮之女華明之子,名為極喜金剛。極喜金剛登位時,金剛手親來傳法。後極喜金剛傳法於阿闍黎妙吉祥友。妙吉祥友傳法於吉祥獅子。吉祥獅子是漢地戍奢洲人,父名具善,母名光顯女,他在二十五歲時遇妙吉祥友,圓滿承受阿底一切教法。吉祥獅子後傳烏萇第二佛(指蓮華生)、智者若那修多羅(智經)、大哲無垢友和大譯師遍照等人。自吉祥獅子以下是持明表示傳承。蓮華生、無垢友以下都是補特伽羅附耳傳承。這耳傳又分二系,一系是由蓮華生傳空行智慧海王,埋藏法寶以待有緣,後由蓮華生業力取藏傳遍智自然金剛、雍敦金剛吉祥等為空行寧提;另一系由無垢友傳孃定賢,建烏汝奢寺埋藏教授,後由登瑪倫賈取出傳給孃結尊師子自在,由他再傳給孃迦當巴。他把教授埋藏三處,三十年後由結貢那薄在西元1067年取出,這時陸續取藏的還有響巴日巴、漾敦諾札(即吉祥金剛,西元1097~1167)。漾敦諾札傳子億日(1158 ~1213),他又傳子覺貝(1196~1231),以後遞傳師子奮迅,他再傳鏡金剛(1243~1303),他又傳持明俱摩羅闍(1266~1343),他後傳隆欽饒絳巴(1308~1363),這一系叫作上師寧提。隆欽饒絳巴,又名無垢光,他也曾受學空行寧提,又遍學後弘期新派密法,關於明處、顯經、密咒的著作極多,被推為舊派中智者之首。從現存資料看,自無垢光開始,大圓滿的教義,才成了有組織的、有系統的、有記錄的學說。此外,在後弘期中,仍有不少的取藏者出世,也有很多在定中得法的名為淨相派,傳承之間又各成系統,非此處所能備舉。現在川藏一帶弘揚寧瑪派大圓滿教法的,西藏有金剛崖寺,成熟解脫洲等,川西方面有白玉寺、迦陀寺、竹箐寺和昂藏寺等。(郭元興)

◎附︰陳重暉〈大圓心髓略識〉

大圓滿心髓(心中心),為藏傳佛教寧瑪派所傳密法中的最上法門,其見地行持,與漢地禪宗頗多相近,而又別具修身修氣、修力修語的多種方便,及不共顯密諸宗的密義密訣,洵為佛教法藏中的瑰寶。本世紀三十年代以來,大圓心髓傳入內地,有郭元興、陳健民、根造、密顯等諸大德先後撰文介紹弘揚。鑒於今氣功界所傳行大圓滿法之支離訛誤,茲據《大圓滿無上道廣大心要》、《大幻化網導引法》等,對大圓心髓的傳承、見地、修習次第作一淺略勾提,並略附陋識,以供有緣者參考。

部居與傳承
一如漢傳佛教諸宗,寧瑪派有其對全體佛法的獨特判教體系,此即九乘之說︰(一)聲聞乘、(二)緣覺乘、(三)菩薩乘,此三合稱「外三乘」,為應化身釋迦牟尼佛所說的顯教;(四)作密、(五)行密、(六)瑜伽密,此三合稱「內三乘」,為報身金剛薩埵在色究竟天所說的密教,即藏傳諸派所說四部密法中的下三部,唐密所說胎藏界、金剛界兩部大法;(七)摩訶(大)瑜伽、(八)阿耨(隨)瑜伽、(九)阿底(極)瑜伽,此三合稱「密三乘」,為法身普賢王如來所示密教中的上乘。其中摩訶瑜伽、阿耨瑜伽相當於藏傳諸派所說四部密法中的第四無上瑜伽,摩訶瑜伽相當於父部法,阿耨瑜伽相當於母部法;第(九)阿底瑜伽(梵ati-yoga)即寧瑪派所說大圓滿(梵mahāśānti,藏rdzoga-chen),是本派獨有的大法。

大圓滿法又分外心部、內界(隴)部、密口訣(要門)部三部,其中最高的口訣部,又分阿的(無上)、借的(無上之總持)、仰的(總持之總持)三部,第三仰的,為前二部乃至整個大圓滿法、整個佛法之總持,即本文所說大圓心髓,藏名「領體」者,此部法又名「自性大圓滿心髓金剛藏乘」、「光明金剛藏乘」、「證智自顯妙道金剛藏大祕密乘」。無論就見地或修法而言,此部法確實極為圓頓,堪稱佛法中之頂尖。

據傳大圓心髓源出原始法身普賢王如來(阿達瑪佛),此佛以心印傳於毗盧遮那等五方佛,五佛以印契表示,傳與密乘總持者金剛薩埵。金剛薩埵傳北印烏仗那國王極喜金剛,為人間大圓初祖。據郭元興之說,極喜金剛梵語名字當以「難陀」開頭,唐‧義淨《求法高僧傳》中提到的持明咒藏大成就者難陀,蓋即此師,為龍樹門人,當生於西元三世紀左右。極喜金剛一傳妙吉祥友,再傳希立省哈(吉祥獅子),此師為旅居印度之漢人,其門下分為兩系︰一系經佳那叔札、彼瑪拉別札傳蓮華生大師,稱「上師領體」;一系由希立省哈在金洲(蘇門答臘)傳蓮華生大師,蓮師傳空行母移喜措嘉,稱「空行領體」。

藏傳佛教前弘期,兩系領體法僅在個別利根者中祕傳,在朗達瑪王滅法之難中,經典法本藏於岩洞,尤空行領體長久未顯人世。至後弘期,有結貢那波等掘發伏藏,大圓經續得以出世。元代有持明俱摩羅闍(1266~1343)傳上師領體,門下有噶瑪迦舉派第三世大寶法王攘俊多杰(1284~1339)及隆欽饒絳巴(無垢光,1308~1363)等高足。攘俊多杰又從貝瑪來狄札得空行領體祕藏,傳之隆欽饒絳巴。隆欽中興寧瑪,集舊派大成,對寧瑪教法進行總結整理,著書二六三部弘揚,以《七寶藏論》最為精要。其弘揚之中心,即在大圓心髓。

據郭元興之說,大圓滿法屬無二部,以《理趣般若經》為根本所依,此經早由唐‧玄奘大師譯出。後來開元大士攜密西來,無二部經籍即傳於中土。不空譯《金剛頂》十八會中即有無上部,《大樂金剛不空真實三昧耶經般若理趣釋》與大圓滿法相契,阿地瞿多譯阿底瑜伽為「無極高」。蓮華生大師故鄉自西元657年起列入大唐版圖,西藏傳說蓮師曾赴漢地學過陰陽八卦之術,傳其大圓心髓的希立省哈,亦為漢人,當係唐初出國者,其時正值禪宗初興之際。從大圓心髓與禪宗的相近看,兩者之間可能有淵源關係。

大圓滿之名字義理,雖在唐‧開元間即來中華,然大圓心髓系統修法之傳來漢地,卻遲遲延至本世紀三十年代。當時來內地傳法的西康諾那活佛,雖極推崇大圓心髓,然所傳尚未系統。厥後貢噶上師應請前來,才將大圓心髓法和盤托出,受學者頗多其人。又有薩迦派上師根桑澤程來內地傳大圓心髓法,譯出智悲光著《大圓滿無上道廣大心要》。有內地張澄基、陳健民及普陀山青年僧根造、密顯等赴康藏參學,得大圓心髓之傳。根造、密顯等編有《常樂文庫》闡揚寧瑪教法,已出四輯。二師曾赴美國主持大圓滿心髓研究中心,為西人灌頂傳法。國內修學大圓心髓者,多出貢噶上師門下,藏地則有川西竹箐寺、噶陀寺、昂藏寺等寧瑪大寺傳行大圓心髓。

大圓心髓法的內容,也和其它密法一樣,按修習次第,分為見、修、果。

大圓心髓見
和漢傳諸宗一樣,寧瑪派的修持,也是先得見地,次論修證。寧瑪派把全部印藏佛法的見地,判為四宗︰(一)唯識見,同漢傳法相唯識宗;(二)中觀見,略同漢傳三論宗;(三)大手印見,為迦舉派、薩迦派、希解派之根本見地;(四)大圓滿見,為寧瑪派所主張。大手印見、大圓滿見在哲學觀上皆以自心如來藏性或明體為本,與漢傳圓教諸宗的見地屬於一類,而大圓滿見更超越法界量心,直顯自性,最為圓頓。

大圓滿見又稱「本來清淨見」、「自然智見」,藏語曰「左巴欽波」,意謂眾生、諸佛共具的心性明體或內證智,本來清淨,任運顯現世出世間、生死涅槃一切諸法,隨所顯現無不圓具一切,故曰大圓滿。圓具一切者,謂此心性體性空為法身,自性庚報身,大悲周遍為化身,法爾具足三身五智,在凡不減,在聖不增,眾生本來是佛,不假修造。《祕密聲續》云︰「一切有情與諸佛,非互住於別異處。」蓮華生大師《大圓滿教授勾提》云︰「本來清淨大智慧,離心造作之解脫,(中略)世出世法集於一,無作無生本菩提。從本任運無生滅,不能言表不能思。(中略)自生自顯自圓滿,此即離事大圓滿。」貢噶上師《椎擊三要訣勝法解》云︰「且初言見者,夫彼一真法界,離絕戲論之法爾如來藏心,無垠廣大界中,無量顯現染淨諸法,彼諸一切,皆亦圓滿具足法爾之平等性義。」郭元興《九乘差別略義》釋云︰「情器世間、生死涅槃一切諸法,皆於此證智空性中圓滿,故名圓滿,無有其他解脫生死方便更勝此法,故名為大。」總之,眾生心性本來是佛,圓具三身四智,非假修為造作,當下覺了即是,可謂大圓滿見猶大圓心髓見之宗本義。這與南禪的見地,可謂不謀而合。慧能大師曰︰「自性具三身,發明成四智,不離見聞緣,超然登佛地。」「何期自性本自清淨,何期自性本不生滅,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本無動搖,何期自性能生萬法。」(《壇經》)馬祖曰「即心即佛」,法眼曰「一切現成」,與大圓心髓見可謂同一旨趣。

大圓滿心髓見不共於顯教的密義,是謂自性明體依於眾生現前肉身而住,其體為身中三脈四輪中央的智慧明點,它雖被妄識血氣遮蔽而未顯,本性功德亦法爾具足,為眾生身心性命之大本,故曰眾生四大肉身中,具足如來智慧德相。所謂智慧明點,亦稱離戲明點,可看做心性自然智的物質實體。

大圓滿見是修習大圓心髓法的指針,若無決定正見正智印持,如今之多數修大圓正行妥噶看光法者,則只等於世間的氣功,不得名為大圓滿。

晚近寧瑪派寺院,雖亦如格魯派,極重顯教經論之學習,依聞思慧而得見,但大圓正見的獲得,在當初未必必依經論長期研習,可以頓悟。頓悟略有二途︰若上根利智,遇具緣上師,可通過灌頂或機緣之成熟,依上師指示加持,以心傳心而得頓悟。如《大圓滿無上智廣大心要》述灌頂中指示心性之法為︰
「如生盲眼開,直指即證現量,使弟子不變金剛坐式,奏小鼓鈴等,及傳承啟請,以轉境之聲,令行者之心入上師之念奏中。念完後言︰汝之現前此心,無作無為,勿擒勿縱,無所造作,於此本境,不需見修等精勤,亦非拘束遣放,本自解脫!」

這與禪宗師資間的心傳風格雖然不同,多了一些灌頂的禮儀事相,略嫌程式化,但直指心性的本懷其實無二。這種直指,當然只被上根。若根性稍鈍,於言下不能頓悟,大圓心髓法則指示於前行中依訣觀心,以悟正見。

大圓心髓前行
大圓心髓作為一種密法,自須先具皈依、發菩提心、持戒等大乘道修禪的共加行,並依止具德傳承上師,求受灌頂,修無上部密法中之上師相應、大禮拜、供曼達、金剛薩埵百字明四加行,以滌除業障、身中氣脈之障,積集修定的福智資糧,鑄成堪修密法之器。

若上根利器,通過修四加行,或具足虔敬上師的信心,師徒機緣契合,經指示而得決定正見乃至頓見心性,便可直入大圓滿心髓正行。若鈍根不能頓悟,大圓心髓法則有不共於其它密法的前行,使行者身心轉為堪修正行之器。這種前行,大蓋取於大圓滿心部、界部法及其它無上部密法,以身、語、心三修為特點。

修身旨在打通身中氣脈之障礙,分修力與修氣脈點兩門。修力者,以特殊的金剛立或金剛坐式,令身形如杵,並觀想身體變為各色金剛杵,以鍛煉筋骨皮肉及耐力,打通身中粗顯障礙。金剛立式,有武術站樁練力之效。修氣脈點,有寶瓶氣、金剛誦,及觀想眉間、臍下明點以生拙火法,乃無上瑜伽父部母部圓滿次第通用的修法,旨在打通身中脈結,令氣得以入住於中脈。

修語旨在打通喉輪脈結,引生心寂,以如儀站立口唱「吽」字並配合觀想為法,有猛利念與柔和念二法。《札坦舉根本續》云︰「口念吽字於處所,印契與習力事業,乃至軟尋趨入道,如此淨語心得力。」

大圓心髓前行之修身修語,是上乘氣功,宜於喜愛氣功者修習。下根者由修身修語,打通氣脈障礙,自然易於觀心頓悟,轉鈍根為利根。這是密乘無上部較顯教別具的方便法門。大圓心髓前行雖如圓滿次第修氣脈明點,但只為滌除氣脈障礙而用,未必如其它無上部密法,必須依此道引發心寂,明心見道。晚近西藏修大圓滿者,多從本尊法修生圓二次第入手,這當然更為穩妥紮實。

大圓心髓前行中的最要一著,是修心,此須由三門觀心,內觀一念妄心,而悟解見證真心。三門者,(一)觀心之生處,(二)觀心之住處,(三)觀心之去處,於三門推析尋究,觀一念非由境生,非由根、識生,非心境和合生,非無因生,不住內外中間諸處,生無所從來,滅無所去處,不住三際,超越四句,復觀能觀能覺之心亦不可得,從而滅分別戲論,即於分別心滅處見性明心。《超品本續》云︰「此心初來處,及中住後去,觀察此三者,心淨知本性。」這種觀心法門,是從小乘心念處觀到大乘經論中多處宣說,並無祕密可言,只要依教觀心,便會見「密在汝邊」,大圓心髓法不過強調為訣要,並重上師之印證而已。

大圓心髓正行

真正的大圓心髓,是澈卻(一譯且卻)、妥噶之正行。澈卻(khregs-chod),漢譯「立斷」,為斷有為造作意。修持之要,是依前行觀心所得正見或覺受修無分別止及慧觀,體認本來心地,任運保任,入於自性明體大定。《大圓勝慧澈卻脫噶全書》述澈卻修法云︰
「只在一切法之顯現中,於當體明空不二之剎那上,無修無證,無散亂定住,明明了了,覺照認識,認識這個就是自己本心,勿令間斷即是。(中略)若錯失了這一剎那,第二剎那起了執著,就是妄念識心,若依妄念去修澈卻,猶蒸沙成飯,終不可得。是故我人於此剎那上,不想過去,不計未來,不著現在,明明白白認識此明空不二的體性,就是吾人本心,能所一體,無過去現在未來,無東南西北上下長短之分,無青黃赤白之色,猶如虛空,一切法就在這空體上任運顯現,能顯是這個,所顯也是這個。(中略)凡所顯現,皆是自明自顯,當下解脫,解脫二字亦是假名,當體認識,是名澈卻。」

按此,澈卻修習之要,在於六根開放而未起妄念的剎那間體認本心、保持不亂,這在阿達瑪佛偈中總括以「一心不亂」四字,此「一心」,即未經能所二元化的絕對心、本來心。大圓心髓的澈卻,實即大乘經中的一行三昧,達摩大師的壁觀,不過指示更顯直截、活潑,修習強調寬坦任運,不強遏抑妄念,不墮空寂一邊,與慧能大師以「無念為宗」之般若三昧最為相近。

與禪宗不同的,是澈卻在見性後,不像禪宗那樣於向下門中度化眾生,修菩薩六度行,而是逕直向上,專精修定,保持自性明體剎那不亂,以空性如虛空、明空如鏡、顯空如浪三訣持心,對治妄念。

空性如虛空,謂了三業六塵皆空,身不動搖,口離言語,心不起伏,五根不遮,任運自然,於五塵境不起分別,心如無雲晴空。

明空如鏡,謂五根所現五塵境雖然宛在,然內心毫不執著取捨,有如明鏡映現萬象而不分別。

顯空如浪,謂起心對治妄念,適成垢病,當識所觀妄念與能觀之心體性皆空,起滅同時,如浪由海起,還滅於海。

如此護持明體不昧,於座上座下、行住坐臥、眠夢之時皆不稍亂,尤須於煩惱及六塵境中用功,以自性明體融解一切煩惱妄念,轉為菩提,如《雲海續》所說︰「三毒五門六識諸境界,隨顯本來解脫住本元,無斷無住法性上解脫。」

澈卻得定後,還要與妥噶並修,以顯明本體,現量窮證自性明體。妥噶(thod-rgal)漢譯「頓超」,為大圓心髓之不共密法。大略是任持澈卻定心,依靠於聯通心、眼的智慧氣脈之上,開放眼識之窗,以無住心凝視外界光明而修定,俾法界本具明點空光現量顯現,以窮證法性光明之妙用。有看日光、月光、燈光、水光及黑關法等,最重要者乃日光導引法︰於無風無雲晴天,以澈卻定心靜觀日光,令內心、外虛空、密氣脈三空相合。在這裡,大圓滿見和澈卻定心是修習的關鍵,若無澈卻的基礎而看光,則落於道教採日月光華法之類,適成見性之障礙。

修妥噶定,可以肉眼現見法界明點空光,照燭微觀乃至「渺觀」層次,窮證法性而即身成佛。法性漸次顯現的過程分四階次︰

(1)法性現量顯現︰初見明點空光,光如線紋、明點、彎曲之金剛練等。

(2)覺受增長顯現︰明點空光增長廣大,遙遠明顯。

(3)明體𣈆詣顯現︰於明點空弘團中,現五方佛淨土、報身莊嚴等。

(4)窮盡法性顯現︰外所顯境盡收於內,心境一如,無明習氣寂滅,轉身為虹光身,意為無生法身。

牛實為教授在《藏密內功科學觀》中以量子控制論解釋妥噶,謂妥噶定心中可使自身明點的振動頻率與宇宙生態量子場(明點空光)的輻射頻率相同,因而吸收宇宙生態量子場的輻射能進入自身中脈,迭加在自身明點的光能之上而共振,從而獲得殊勝成就。這種說法不妨作為妥噶原理的一種科學假說,但按照妥噶的修習法則,另收光能、共振,無疑是必須捨棄的分別執見。

大圓心髓之果
大圓滿法稱修習澈卻精進不輟,七日之內可見本來面目,繼續修習三至十二年可獲即身成就,不僅得大智慧、大解脫,而且能使肉身粗細四大融歸法性空,得生死自在。生死自在的物質表徵,是圓寂時肉體縮小如八歲孩童,火化後留碎舍利或完整舍利。若修習妥噶成就,轉變肉身四大的力量更大,可化肉身細胞為虹光身,下等者圓寂時身化虹光趨入法界或本尊淨土,僅留爪髮,上等者現世證得「大遷轉身」或「童瓶身」,肉身化為光蘊,視之為有,觸之為空,永保十六歲身容,可長久住世或隨意趨入任何世界。據傳蓮華生、無垢友即證得此身,厥後則罕聞。然藏地修大圓滿成就臨終虹化者,僅噶陀一寺數百年間據載即達十萬人。直至1952年,尚有德格益龍人索朗南杰虹化,1980年,貢覺縣的阿達拉姆和察維縣的玉拉(女)臨終時分別縮小到二十、五十公分(見《藏密氣功》)。這種成就在顯教大乘學人看來雖未必有追求的價值,但從人類生命自我變革的角度而言,無疑是一種很值得參考的方案。虹化的真實現象,對人體科學來說,有重大研究價值。

總之,大圓心髓修身修氣的前行,可涵括氣功而堪稱上乘,澈卻之正行可融攝禪宗而具有輕鬆寬坦之長,還獨具不共顯密諸宗的妥噶之密,其即身的果證更獨具身心共同解脫之妙,誠為自力法門中的極圓頓者。當然,在見地之勘驗、參究之方便上,它或許有未及禪宗之處,有易認光影之弊,若能參合禪宗而修,則更為穩當。禪宗見性者若能進修妥噶,則即身可期解脫。大圓心髓法過於注重即生了脫生死,而忽略了人間現實之淨化、菩薩六度之修行,顯然是其不足處。為適應時機,澈卻妥噶的內容,應益以向下的法門,這可參酌禪宗的「行入」。

〔參考資料〕 吳家樑編《大圓滿心要總集》。


大手印

大手印,梵語曰Mahāmudra,意為大印;藏譯曰差珍(Chagchen),意為大手印。印即印契,與法印之「印」同,乃以世間國王印璽,喻法王佛陀親許的佛法宗要。藏譯於大印加一「手」者,表示佛祖親手印定。此印為至極無上之佛法心髓,故名為大。在密乘瑜伽部(唐密金剛界)法中,大印為四種密印(大印、羯磨印、法印、三昧耶印)之一,藏密所言大手印,主要屬無上瑜伽部法,指本元心地之心傳口授,略當於漢傳佛教的實相印、佛祖心印。

大手印是藏傳噶舉派、息結派、覺域派等所傳法的心髓,它直承印度晚期瑜伽成就諸師之傳,以簡易明了的訣要,總攝一乘佛法之見、修、行、果,猶如點石成金的仙丹,畫龍點睛的妙筆,指示如來之涅槃妙心,堪稱藏傳一系之正法眼藏。藏傳大手印法門顯密兼賅,頓漸俱備,系統精密,三根普被,與禪宗心地法門甚為相近,而更多攝引初學的方便。

茲略述大印法門之傳承、典籍、種類及見修行果之要如下︰

〔傳承、典籍及種類〕 據西藏多羅那他之《七系付法傳》,大手印教授為七大密法之一,以龍樹之師大阿闍黎薩囉訶(羅睺羅)為第一傳,此師遞傳龍樹──舍婆黎──盧伊波──徵吉波──諦洛巴(988~1098)──那洛巴(1016~1100)──鐘毗波──俱薩羅跋陀羅。諦洛巴又得盧伊波再傳弟子安多囉波之傳。諦洛巴傳人那洛巴,為東印超戒寺「六賢門」之一,其門人彌勒巴,又親得舍婆黎之傳,為藏傳佛教後弘初期印度著名的瑜伽大成就者。彌勒巴門下有俱生金剛、囉摩波羅等四大弟子,其中囉摩波羅傳小俱薩羅跋陀羅、阿悉多伽那、智友。《祝祓大手印》等則把諦洛巴一系大手印傳承上溯至佛滅百年頃的勝喜金剛。又說由薩囉訶遞傳龍樹──提婆──月稱──馬當格──諦洛巴,薩囉訶之前有金剛持──金剛空行母──金剛手遞相傳承。

總之,印度諸家大手印,率皆源出薩囉訶。西藏著名瑜伽成就者、佛學大師郭滄巴(1189~1258)說︰「對於釋迦世尊教法,說名大手印超越道,首倡者為薩囉訶。」(《青史》〈大手印法門譚〉)薩囉訶所傳大手印,有「自然乘」(Sahajaya #-na)之稱。據《印度佛教史》、《七系付法傳》等,薩囉訶之師為上座黑(吉栗瑟那),上座黑之師為馬鳴,馬鳴之法統,可從優婆崛多、商那和修等上溯至釋尊。是則顯密教法、禪、大手印,可謂同出一源。

大手印之傳入西藏,在後弘初期,凡有數系,蓋皆源出那洛巴、彌勒巴師徒。據《青史》之說,大手印法門在西藏有初中後三譯。初傳始於汝巴;中譯分上下二譯,上譯為彌勒巴弟子洽納來藏所說,下傳為阿蘇在前藏所譯;後譯為阿里人納波協得赴印度就洽納所學,回藏後傳譯。西藏傳行大手印的主流,是噶舉派(白教)之達波噶舉系。此系開創者瑪爾巴(1012~1097),為藏傳佛教後弘初期四大譯師之一,曾七赴印度、尼泊爾,師事那洛巴等上師,依止彌勒巴現證大手印悉地,回藏後傳法、譯述,門庭甚眾,有峨卻多等四大柱及生處幢等十大弟子,弟子中尤以米拉日巴(1040~1123)以苦修獲大成就著稱,在民眾心目中威望極高,有第二佛之稱。其徒崗波巴(達波拉結,1079~1153)融合迦當派教義與噶舉派大手印教授,著《道次第解脫莊嚴論》,對大手印法門進行了整理。米拉日巴、崗波巴師徒大啟法門,弘傳大手印於全藏,得其傳而獲證悟者難以數計。崗波巴門下,分出噶瑪、帕竹等四大八小噶舉支派,皆以大手印為精髓,以篤實修持為宗風。四大支派之一蔡巴噶舉之開創者向蔡巴(1123~1194),稱大手印為「唯一白法」。

噶舉派另一系香巴噶舉開啟者瓊波瑜伽師(約990~1140),亦曾三赴印度、尼泊爾,親近彌勒巴、尼古瑪空行母等大善知識一五○餘人,得彌勒巴一系大手印之傳,名之「大印盒」。又有彌勒巴弟子、南印人當巴桑結,曾五次赴西藏傳法,開息結派、覺域派,皆以注重瑜伽實修為宗風,息結派後傳法尤以大手印為主。另外,薩迦派、格魯派等,亦傳大手印,格魯派所傳大手印,源出噶舉。近世,西藏諸派教理行法互相融合滲透,大手印成為諸派所共有的法寶。寧瑪派之大圓滿,噶舉派之大手印,薩迦派之道果法,在不少西藏佛學大師眼裡,早已圓融不二。班禪一切智善慧法幢即云︰「俱生契合、大印盒、具五、一味、四字、能寂、斷境、大圓滿、中觀正見導引等,雖各別安立有多名,但善通了義教理、修證有得之瑜伽士,彼等自知其意為一。」(《宗教流派鏡史》)

大手印在元初曾傳入內地,然流傳未廣,不久便失傳。直至1936年,西康貢噶呼圖克圖應請來內地,先後於成都、重慶、江陵、漢口、長沙、南京、昆岩地傳法,大手印、大圓滿等大法,始為內地學佛者所知。貢噶上師雙承紅白二派之傳,所傳法甚為系統,一時受法者頗眾。溝通漢藏佛學,弘法利生,其功厥偉,民國政府曾授其「輔教廣覺禪師」稱號。上師對在家佛子,多傳以大手印,今內地修學大手印者,率多出其門下。內地學人有張澄基、陳健民等,赴西康留學有年,親侍貢師,後弘法於海外。又有篤噶等上師,亦曾來內地傳揚大手印法門。

大手印雖重在口耳之傳,也有不少典籍著述。據《佛教史大寶藏論》,屬於大手印的經續論著被譯為藏文者,有《大手印明點》、《大手印精滴釋》、《大手印精滴廣釋悅目論》、《朵哈寶藏中歌根本釋》等。元代譯漢的《大乘要道密集》,收大手印著述如《大手印不共義配教要門》、《大手印頓入要門》、《大手印伽陀支要門》等,凡二十種,多為修法口訣之記錄,皆出果海密嚴寺玄照國師惠賢傳,同寺沙門惠幢譯。現代新譯的大手印著述,據劉銳之《諸家大手印比較研究》(收入《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七十四冊)所列,有二十二種。其中,法尊所譯者多達十四種,如薩囉訶《朵哈八藏大手印明顯口授》、《見修行果之朵哈歌辭》,諦洛巴《恒河大手印》、《朵哈藏論》等,為印度最重要之大手印口授、論述。《大手印講義撮要》、《祝祓宗契合俱生大手印導引》、《至尊彌勒日巴大手印開示》、《俱生契合開導了義海心要》、《大手印導引顯明本體四瑜伽》等,皆出貢噶上師傳授。《大藏經補編》第十冊收有《貢噶上師恒河大手印直講》、貢噶上師傳授《椎擊三要訣勝法解》、白蓮花造《涅槃道大手印瑜伽法要釋》等大手印著述。漢譯大手印典籍,基本上已經齊備。

大手印之教授導引,大略可分為三種︰

(1)實住大手印︰實住,即住於實相之義,此大印屬顯教。《恒河大手印直講》云︰「於具普通根性者,令由菩提道次第漸次趨入大手印,此謂由中論等學而漸入者,謂之實住大手印。」此須從聞思門入,藉教悟宗,明心性理,解實相義,由上師抉擇指示,示以修持口訣,依訣觀心,悟解心性,入一行三昧或光明定。如《宗教流派鏡史》所云︰「顯教之大手印,是就心體之上,專一而住,修無分別,令成住分。如是成就安住所緣之心,明明了了,即應尋覓此心為在身內﹖或在身外﹖遍處尋覓,心之體相了不可得,爾時決定此心無實。用此無實,在已成特殊之心體上,專一而住,即許此為修遮非空性之法。」這種實住大手印,即是顯教經論中以繫緣法界為門的一行三昧、真如三昧,不過大手印之指示心性與教授修定,特重上師口耳之傳。當年米拉日巴、崗波巴師徒,對來求法的多數普通根性者,則傳與實住大手印,聞法修持者多能獲得證悟。

(2)空樂大手印︰或云祕密大手印,屬密法中的無上瑜伽,被較勝根性。此須受灌頂,修四加行,得聞思正見,然後以正見為導,依儀軌修本尊法,行三密相應之誦咒,從生起次第入圓滿次第,由寶瓶氣、拙火定、金剛誦等法修氣脈明點,於氣入住融於中脈或「俱生喜」生時所現空樂不二的覺受上觀察體證自性光明。噶舉派多修金剛亥母、喜金剛法,米拉日巴、崗波巴師徒當年皆於得正見後,修金剛亥母法,入拙火定,證大手印悉地。晚近噶舉門下學人,多從此門入道,崗波巴大師稱此為大手印之特殊道。此實屬大手印與密咒的結合。

(3)光明大手印︰此為最上頓門、頂尖密法,唯被上根利器,依上師加持而頓證自性明體,以心傳心,不立文字。諸師多說唯此方是印度真正之大手印。《恒河大手印直講》云︰
「最上之大手印,則並亦無須乎灌頂等修,但當恭敬禮拜、承事親近於其上師,或僅觀於上師微妙身相,即能立得證悟,如此由於無上恭敬信順之心力,以依止於上師,更不假外物言詮,而能究竟了悟,以證取之大手印,方是大手印之最勝義心傳也。」

三種大手印,就入門方便而言,雖有頓漸顯密之別,就證悟自性光明而言,實際無二。

三種大手印,皆分見、修、行三要,或加「果」為四階次。《恒河大手印》(諦洛巴口傳)提示見修行果之要云︰「若離執計是見王,若無散亂是修王,若無作求是行王,若無所住即證果。」

〔大手印之見〕 大手印與顯密大小諸乘諸宗教法一樣,首重正見,以得大手印見為入門第一著,以正見總攝修行果,與南禪之只貴見地、不貴行履頗相一致。噶舉派分諸派見地為唯識見、中觀見、大手印見等,以前二為不了義,其所謂了義的大手印見,亦名「俱生智見」、「法身見」,直指自性,謂眾生心性本來無生,離一切邊執,內心外境一切諸法,皆在此心地本體上顯現,能顯所顯,法爾無生,具足三身五智,不須別修斷捨,本來解脫,本來成佛。薩囉訶頌云︰「故凡所顯即法身,一切眾生即佛陀。」《椎擊三要訣勝法解》云︰「夫彼一真法界,離絕戲論之法爾如來藏心,無垠廣大界中,無量顯現染淨諸法,彼諸一切,皆亦圓滿具足法爾之平等性義。如是而了知,是即見宗之最殊勝者也。」這與禪門「即心即佛」、「觸類是道」的見地,可謂一致。就哲學觀而言,大手印見屬如來藏緣起或真心現起論,超越中觀見,崗波巴即以如來藏系論典《究竟一乘寶性論》為大手印所依的主要印度論典。

所謂本淨離垢的自性明體,具俱生智、自然智,此心體為成佛之本、修持之要,攝根、道、果,包見、修、行,名為大手印。西藏瑜伽成就者羊滾巴(1213~1258)云︰「大手印者,師無可示,徒無可悟,覺受無可污染,定見無可雜亂,見修行無可分,根道果無可裂,如是於此顯有輪寂一切諸法,勿作任何遣立、束縛、解脫、對治、矯整,就自識而得自解脫,此之謂大手印。」(《了義海大手印》)

大手印見,建立於大乘唯識、中觀見的基礎上,其說萬法唯心、心亦無心、心性離一切邊執戲論而本寂本淨,與顯教無二。如噶瑪噶舉派黑帽系第三世大寶法王攘俊多杰(1284~1339)所撰《大手印願文》云︰「一切諸法為心所變現,心本無心,心之體性空,空而無滅無所不顯現,願善觀察於體得定見。」又云︰「一切非有諸佛亦不有,一切非無輪涅眾根因,非違非順雙運中觀道,願證離邊心體之法性。」而其終極旨趣,仍在直指心性之真空妙有,與漢傳圓教諸宗的見地同趨一軌。藏傳諸派多認為大手印不共於「因乘」(顯教大乘)的見地是︰「因乘捨位以為其道,起對治智而斷於惑,遍於輪圓法界空理久時調習而欲克證也。果乘(密乘)轉位以為其道,起俱生智,即以三毒煩惱為道。」(《大乘要道密集》〈新譯大手印不共義配教要門〉)印藏密乘學者所說因乘、般若乘,係指印度中觀、唯識兩系大乘漸道而言,實不能涵括漢地圓教諸宗。了心性本淨、煩惱本空,起俱生智,以三毒煩惱為道、頓轉煩惱為菩提,正是漢地圓教諸宗尤其南禪的根本見地。而此深義,具見於顯教大乘經論中。

大手印之修學,以得「決定見」為入門第一著,有如達摩禪之「理入」、「安心」為首。若不得見而修密咒及氣脈點,只屬共外道法,不得名為大手印。大手印之得見,據學人根機之不等,設有多種法門。

(1)依止上師加持而得見︰最上利根、頓悟之機,只須修密乘四加行中的上師相應法,培植對上師的恭敬信順之心,師徒間建立起能加能持之相應關係,徒弟只要懷有欲明心地之意願,上師可照察因緣時節,予以加持,令弟子頓悟見性。如傳說薩囉訶遇鬻箭空行女,目光甫接,即頓證明體;諦洛巴以鞋底猛擊隨侍他十三年的那洛巴之面門,令其於痛極暈厥之際突然見道,有類禪門宗師之拳打腳踢而令學人頓悟。然此類利根者難遇。據說只有前生或上半世修習成熟,風息入中脈已能熟練之人,始可能略作觀修加持便得頓悟。《迦白》即云︰「宿昔已修煉,名為頓悟者。」若宿根不具,只有通過漸修而悟。

(2)依密訣調心而得見︰依上師所授頓見心性的密訣調心,令直下與真如相應而得決定見。此略有三訣︰

一是於前念已滅、後念未生之際體認剎那顯現的母光明。《明行道六成就法》云︰「淨光之曙發,要必伏於前念已滅、後念未來之際。」然斯際須有觀心任持,又離能觀所觀。崗波巴即云︰「前念分別已滅、後念未生之中,心殮然而住,若無觀分任持,其過極大。」(《大印講義》)永嘉玄覺禪師《永嘉集》教人從「前不接滅,後不引起」之前後際斷中體會心體,以為入禪初心處,與大手印的這一調心訣完全一致。

二是當下無念無著,一無所住。如《大乘要道密集》〈心印要門〉云︰「身離作務,語離談說,意離思念,自性清淨,應依真空無念而住,當此之時,心無所緣,亦無所思,善惡邪正都莫思量,又不思有亦不思空,過去不追,未來不引,現在不思,妄念起滅一切皆無,如無雲空寂然顯現,縱蕩身心坦然而住。」諦洛巴的一首偈將這種調心訣要總結為六不︰「不思不念不尋究,不觀不想持本元。」其《恒河大手印》有云︰「身離作務安閑住,語離塵聲空谷音,意離思量比對法,如竹中空持此身。心合超絕言思空,無著心契大手印。」這其實即是大乘經論中所說的一行三昧、達摩之「壁觀」、曹洞宗之「默照禪」,其實質是修無分別止。

三是念「呸」斥念法。《椎擊三要訣》云︰「最初令心坦然住,不擒不縱離妄念,離境安閑頓時住,陡然斥心呼一「呸」(pat),猛利續呼「也馬火」(梵文驚嘆語),一切皆無唯驚愕,愕然洞達了無礙,明澈通達無言說,法身自性當認之,直指本相第一要。」這是於厲聲呼一「呸」後震驚之餘,體認無念心地,據稱由上師據時節因緣呼「呸」者力量大,自己呼「呸」者力量小。上師厲聲呼「呸」以斥斷弟子妄念流注,正與禪門宗師之大喝同一旨趣。

(3)依訣依教觀心得見︰依訣觀心者,如薩囉訶頌云︰「以莫散心觀自心,若能自知自本性,諸相自脫大樂中,散心亦皆成大印。」又云︰「如人尋求虛空界,無中無邊亦無見,如是尋求心與法,亦不得極微塵許。」這是即妄觀真,從意識深層向內究心、覓心,以悟心性本空,一如禪宗之「覓心了不可得」,這也是顯密教典中所示的觀心法。如密乘《金剛莊嚴續》即云︰「心觀六分塵,析為十方已,此明了法義,心淨最無垢。過去未來心,如是無所得,無二無無二,虛空亦無住。如是觀察已,一切眾生空,是無垢瑜伽,想自心無體。」

(4)依止觀門得見︰一類不通教理、亂心難攝者,宜先攝心修止,入於正定,《涅槃道大手印》(白蓮花造)稱之為「專一瑜伽」,並分修止為多門︰或於面前置一小球或削尖之木樁而繫心,或觀佛像,或觀想有大如指甲、上有「吽」字之月輪當前,或依金剛誦、寶瓶氣調息入定。於達寂定之時,修「離戲瑜伽」,反觀心性,此有三門︰

(1)三時觀察︰觀過去之念已滅故空,未來之念未生,現在之念不住,心於過去現在未來三時中皆念念不住,無實自體。

(2)有無觀察︰觀心為自色法而有﹖抑或非依色法而無﹖若為色法成,則為何色﹖為外在境相﹖為內慮功能﹖若非色法,為何有種種境相顯現﹖如是觀析推究,知心非屬色法而有,亦非空無,畢竟不可得。

(3)一異觀察︰觀此心為一為多﹖若一,則心所法有多種﹖若多,則一切法何由成一體﹖何為統覺者﹖如是觀析,了知心離於一異,分別戲論息滅,心性明體便會自然呈露,這種觀心法,是多種顯教經論中所宣說。若知見執著深重,須得學習經論,經過理性思維,破除粗顯分別我法二執,然後再依教依訣觀心,息滅微細分別戲論。

(5)依祕密門修咒氣脈點而得見︰《恒河大手印》云︰「劣慧異生未堪善安住(頓門),可於明點氣脈諸要門,以多支分方便攝持心,調令任運安住於明體。」善根較淺、氣脈有障礙、難以頓悟頓證的中根器,宜修密乘本尊法,先於生起次第得見喻光明,解空性理,次入圓滿次第修氣脈明點,於氣入住融於中脈所顯光明定上體認、觀察實義光明。此須受灌頂,依師傳儀軌如法修持,尤修氣脈明點,須有實踐經驗的上師親自指導,而且於修前應依經教或師傳得聞思正見,始終以正見為導而修定,若有明師指導、正見印持而修本尊法,既可得本尊上師加持之助緣,又可由觀修而成就報身,並易得身體上的氣功效應,易發神通,為較穩妥的修持之道。晚近修習大手印者,多從此門趨入。

大手印的見,名「決定見」,指一種從心底裡確認心性絕對如此、無絲毫疑惑的牢固見地,大蓋相當於顯教大開圓解之見,起碼屬思慧的最高層次,乃至剎那見證明體,得宗門所謂的解悟乃至證悟。《祝祓大手印》分大手印見為知、覺受、證三個層次。知,「為了心之實際之聞思」,多分由比量而知,屬聞思慧。覺受,為「了達總如義理,凝現於心」。《了義海》云︰「心領受為覺受。」這是由修習止或觀而得領悟,由實際的體驗而對心性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證,謂「了達離戲理量以上」,即超越聞思,於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中現量見到心性,起碼相當於禪宗之解悟乃至證悟。《了義海》云︰「心自現於彼體性中為證。」謂現量見性、並不加功用自然而見方為證,這個境界起碼相當於禪宗所說的透重關而得證悟。一般而言,以密訣調心或觀心而得的見,多屬覺受,由修氣脈明點於第四級自加持(實義光明)次第所得的見,屬於證,而且是證果見道位上的證。

〔大手印之修行果〕 大手印得見後方可修行,修亦稱定,謂依所見而修光明定或大手印定。《大手印頓入要門》云︰「於所解理專心緣者名之為定。」《了義海》云︰「自明自照心如鏡,無有明暗是為修。」此所謂修者,唯以保任所見明體不亂為要,不得作意修斷取捨,實以無修為修,名曰「無修瑜伽」。這與《壇經》之一行三昧及後世宗師所說的悟後保任同一旨趣。《椎擊三要訣》述第二修定訣云︰「復次起住皆適可,瞋恚貪欲及苦樂,恒常及暫一切時,舊識法身認知之。今昔子母光明會,住於無說自性境。(中略)出定入定無差別,上座下座亦無別,(中略)恒及暫時一切處,保任唯一法身用。」

薩囉訶頌以「平常心念住本體」一語概括大手印修要,與馬祖之「平常心是道」可相參照。崗波巴釋「平常心」云︰「平常之心即名為修,謂令平常心自然安住,倘於彼心有所取捨破立,則不名平常心矣。故曰︰境無微塵許可修,心無剎那頃散亂。平常心不散亂者,亦名自然住心。是以只要自證念不散亂,其餘不論如何,仍是修行。」《大印講義》所謂「自證念」,指所見明體,只要此性不迷亂,則言語動作、妄念起伏,皆成菩提妙用,不須作意斷捨對治,《壇經》所謂「一真一切真,萬境自如如」,便是此意。大手印又有三相、五喻、三喻等持心之要。三相者,平等、舒展、弛緩,平等謂無所計執,舒展謂放任寬坦而不加整治,弛緩謂不加功用。喻云︰「境相寬坦如虛空,正念周遍如大地,心住不動如山王,自證明了如燈燭,淨識無分別如水晶。」又云︰「心不整則自明,水不動則自澄。」隨修定的進程,持心訣要又有四喻︰

(1)如婆羅門捻線,鬆緊得宜︰般若佛母頌云︰「初修止時從緊起,於過緊時宜放鬆,緊復鬆兮鬆復緊,善觀於此起慧見。」緊,謂提起精神,安住明體。

(2)如柴葽斷︰謂妄念若起,勿著有而作意斷捨,勿於妄念滅時保持明體而著空,應能觀所觀,兩頭俱捨,心安住於明體,則妄念煩惱自然解脫。《祝祓大手印》云︰「謂盡其所有妄念及煩惱,無庸遮斷,亦不令其作主,隨所顯現,縱任無著。但於生之一剎那,立即認識,不故遮止而令住於自然清淨,空性即顯。因此一切違境可為助道之緣,以認識妄念之無自性也,即能了達解脫及斷與對治無別,此名金剛乘修習無住心要。」

(3)如嬰兒觀佛殿︰謂定力增長,放開六門,任六識任運顯現,不遮不斷,而於所顯境相不起分別愛憎,亦不起「不著」之執,對境不迷,如《壇經》所云無念為宗。

(4)如象入荊棘︰謂久久修習而得「後住」,定心堅固,即使仍有妄念起滅,當其起時,妄念本自解脫之念亦隨之而生,如水中畫圖,隨畫隨滅,不假功用,安住明體,不為妄念煩惱所擾動,有如大象以皮厚故,隨意入荊棘叢中,亦不被刺傷。

大手印定之修持,雖可於世俗事務、日常生活中用功,不拘坐相,不離世間,但初修者定慧力弱,難以保持明體不亂,宜閉關專修一段時間,培植定慧。《椎擊三要訣》云︰「然於未得堅固間,須勤捨離憒鬧修,且須閉關專行持。」西藏大手印行者,率多常年閉關勤修。

大手印之行,略當於達摩禪二入之「行入」,指在動用中修持,此以任運無作為要,稱「無作行」。薩囉訶頌云︰「種種行相無根本,猶如瘋狂無定事,無作之行如孩童。」無作行,謂任持自性明體剎那不亂,從體起用,任運而行,悲空雙運,隨緣修行六度,度化眾生。大手印特別依無上瑜伽密,修有戲論之二十一空行、無戲論之五空行、最極無戲論之三行,凡二十九種行。這些行持注重在逆境中主動地磨練自心,釋放煩惱習氣,破除庸常顯執。其中如普賢行者,謂於妄念不加對治,任其消融於法性本體,有如雪落熱石,盡化為水,不作意整治,不掩藏矯飾。又密行、明禁行者,謂偕手印母於僻靜處修雙運道,或經行村鎮,忍受譏笑嘲弄。又聚行者,謂往鬧巿人海中和光混,執下賤之業,忍受世人之稱譏打罵,以為修道助緣。又瘋狂行或普顫行者,謂任意釋放藏識中習氣種子,不加遮攔,行如瘋狂,而自性明體剎那不亂。又勝御方行者,謂主動取逆緣為道,以滌盡無明,昔印藏大手印行者,多於山頂凶地、尸陀林、獨樹下、塚墓中、四交道處修行,禁語,乞食,行頭陀行,於順逆境緣中保持明體剎那不亂,不起一念有間心,有如獅子,無所畏懼,行同虛空,不著一切,不依一切。古代瑜伽行者的這種行徑,現在看來只宜取其無作無修、逆緣練心的精神,不宜生硬模仿其形式。

關於大手印之修行,印藏諸師依修持經驗總結出不少訣要。如崗波巴之「俱生和合」,謂識心之體性為俱生法身,心起妄念為法身之用,顯境俱生為法身之光,偈云︰「心妄念法身,最初即俱生,師教合一故,說為俱生合。」(《宗教流派鏡史》)止貢巴(1143~1217,支貢噶舉開啟者)之世間怙五法︰(一)應先修菩提心,(二)應觀自身為本尊,(三)應於上師修敬信,(四)應修無分別正見,(五)應發願回向作印持。有云︰「大手印法如獅子,若無五法等無眼。」主巴噶舉開創者藏巴嘉熱(1161~1211)之六平等法(六種持道)︰(一)持分別為道,謂了知分別心之體性,即於此了知上體認明體而住;(二)持煩惱為道,謂故思煩惱境而令煩惱增盛,即於其增盛處了知為心體空性,不破不隨轉,轉煩惱為菩提;(三)持鬼神為道,謂於鬼神怖畏境不破不隨轉,觀為更加恐怖之景象,即於恐怖認知為空,明顯寬坦而住;(四)持苦為道,謂觀苦性空,於眾生苦起大悲心,發願濟度;(五)持病為道,謂觀能病所病空,轉病苦為菩提;(六)持死為道,謂平時預習臨命終時痛苦與幻相,如實了知,不起恐怖及立破之心,令子母光明會合。大手印對修行過程中的各種偏差、失道及對治法有系統的總結,這對修行者來說彌足珍貴。

大手印之修證,亦如禪宗,不立階次,向蔡巴云︰「大印唯一了,愚謬計地道,為化愛著故,亦方便權說,顯教地道次。」在理上雖高唱頓悟頓了,在事上卻建立有嚴密的修證次第。崗波巴《大手印導引顯明本體四瑜伽》把見到明體後修行證果的階梯分為專一、離戲、一味、無修四瑜伽,每一瑜伽又各分三品,凡十二階,每一階的境界,都有明確的衡量標準。

(1)下品專一瑜伽︰得見後依見修定,由初難定到漸能入定,住於空明樂之覺受,獲身心輕安,六塵境現時能自解脫,心生定解,於後得境識雖未迷失明體,然尚生少許執著。定心增減起伏不定。夢極明顯清楚,然夢中尚現煩惱,罕能保持明體而自作主宰。

(2)中品專一瑜伽︰有時無意入定而自然入定,安住明體,妄念甚少,後得境識現時亦具空樂明覺受,自覺心境寬舒澄清,朗然無際。但有時仍起我法實執,起後即自覺知,能寂爾解脫,夢中覺受相或現或不現。

(3)上品專一瑜伽︰入定出定,晝夜一如,常住明體,如海無波,一切妄念皆於光明定中消溶,後得境識皆歸於定,夢中多時能保持明體。

(4)下品離戲瑜伽︰通達心之體性,離生滅一異等戲論,但尚未離空、定解、覺受之執,尤稍執空,於後得境識中未持念時尚生愛憎執著,眠夢中尚起顛倒。

(5)中品離戲瑜伽︰空、定解、覺受之執淨,但於所顯境中尚起希求畏懼。

(6)上品離戲瑜伽︰斷對輪迴、涅槃一切法之執著,離希求畏懼,明空、顯空雙融相續,然不精進修時猶有間斷,未臻自然任運之境。夢中尚起迷昧。

(7)下品一味瑜伽︰通達內外一切境相法爾明體一味,但尚有決信萬法一味之執。

(8)中品一味瑜伽︰決信一味之執淨,無能所、內外分別,心境不二,正智現前,後得識及夢中迷昧甚少。

(9)上品一味瑜伽︰晝夜恒一,了一多不二,萬法平等,雖尚現微細無自性之夢,而不迷昧。

(10)下品無修瑜伽︰無須作意,所顯一切無非明體,然有時尚微起萬法如幻如化之執。

(11)中品無修瑜伽︰如幻化之執淨,晝夜恒住無修瑜伽。

(12)上品無修瑜伽︰後顯一切微細相續識皆轉為智慧,子母光明會合,窮盡法性,圓滿三身。

四瑜伽十二品,品品皆有六條檢驗標準︰

(1)見體性未見﹖(2)力圓否﹖(3)於妄念上定顯未顯﹖(4)生功德未﹖(5)播色身種子(修利他行)未播﹖(6)於俗諦上決信未決﹖每條標準,又有其覺受與證的嚴格標準,甚便於學人作自我鑑別。

四瑜伽十二品,還配以修道證果之次第,一般謂三品專一瑜伽屬勝解行地(資糧道、加行道),下品離戲瑜伽見道,入菩薩初歡喜地,中品離戲瑜伽當二至五地,上品離戲瑜伽當六地,下品一味瑜伽入七地超二乘,中品一味瑜伽當八地,上品一味瑜伽當九地,下中二品無修瑜伽當十地,上品無修瑜伽當十一普光明地而成佛,為大手印之最極果地,然此證果者,亦無果可證,無法可得,如薩囉訶頌所云︰「清淨體性本不生,此中亦無少差殊,計執分別意於法界淨,假名說為金剛持。」

四瑜伽者就理言,則無修瑜伽,方為大手印正旨,此本不立文字,不由階漸,唯被最上利根。貢噶上師即主張上根宜從無修瑜伽入門,頓見心性,無修無證,一超直入如來地,其《恒河大手印直講》云︰「祝祓宗之大手印四瑜伽,乃為循序專修於大手印者所說,(中略)要當須知彼四瑜伽等,亦皆方便,原非大手印之真實處也。」至於真言密咒、氣脈明點之修持,更是針對中下根機者所設的方便法門,非印度光明大手印之原旨。

從大手印之原旨看,它與禪宗心地法門可以說是同一的。不過它在印藏流傳過程中融合了無上部密法,較禪宗多了修咒與氣脈明點的方便,形成了特有的宗風。(佛日)


大日如來

漢譯又有毗盧遮那、盧舍那、遍一切處、光明遍照等名。該詞在佛教各宗之間的用法並不一致。華嚴宗以「毗盧遮那」為蓮華藏世界的教主,也是包含十方諸佛,顯示超越形相之佛法本身的法身佛。法相宗以之為釋迦牟尼佛的自性身。天台宗以之為釋迦牟尼佛的法身。密教則奉為真言密乘的教主,而譯之為「大日如來」,或稱「摩訶毗盧遮那」,而以之為金剛界與胎藏界曼荼羅的中心本尊。總之,在不同宗派的詮釋下,此詞的譯名及意義,曾有若干程度的差異。(參見「毗盧遮那」條)
由於密宗奉此佛為教主,所以該宗又名大日宗,或毗盧遮那宗。該宗有五方佛之說,即大日如來(毗盧遮那佛)、阿閦佛、寶生佛、阿彌陀佛、不空成就佛。此五佛以大日如來為中心,分別象徵法界體性智、大圓鏡智、平等性智、妙觀察智、成所作智。所以,這五佛又稱為五智如來。

大日如來是密教最根本的崇拜對象,也是密教哲理的核心象徵。由於如來智慧之光遍照一切處,能使三千大千世界普放光明,能開發眾生之善根,成辦世出世間之事業,因此以「大日」作為名號。這一名號,可溯源自「摩訶毗盧遮那」的意譯。而最早創用「大日」二字的,則是唐代的善無畏及一行。

依《大日經》所說,大日如來又化現成執金剛、普賢、蓮華手三位菩薩,普於十方宣說真言妙法。執金剛掌降伏,普賢掌息災,蓮華手掌增益。三位化身菩薩的力用,象徵大日如來之不可思議的無量功德。


大日如來


在形象方面,一般所見的大日如來像,係以瓔珞、臂釧、腕釧、寶冠等裝飾物莊嚴其身。印相方面,金剛界大日如來像以右手掌覆左手之食指,結智拳印;胎藏界大日如來像則左右手掌相疊,結法界定印。近幾年來,印度、西藏也發現胎藏、金剛界兩種大日如來像。

日本所藏的大日如來像之優美作品為數不少,其中較著名的有和歌山金剛峰寺、和歌山安養院、奈良圓成寺所收藏的金剛界大日如來像,以及京都廣隆寺、福井圓照寺所藏胎藏大日如來像。這些都是平安時期的作品。畫像則有金剛峰寺所藏,鎌倉時期作品的絹本著色圖。

◎附一︰〈大日如來〉(摘譯自《密教大辭典》等)

密教最上最根本之佛。梵名音譯摩訶毗盧遮那、毗盧遮那。《金剛頂義訣》云(大正39‧815a)︰「毗盧遮那,此翻最高顯廣眼藏如來。毗者,最高顯也;盧遮那者,廣眼也。先有翻為遍照王如來也,又有翻為大日如來,此並略而名義闕也。(中略)常住滿虛空法界量微塵等,諸佛身相,一一身相,皆無中邊,又無增減,故名毗盧遮那。」

大日如來之名有三義,依《大日經疏》卷一載︰

(1)除暗遍明義︰謂世間日有方分,唯在晝光不燭夜;如來智慧日光則不如是,遍一切處作大照明,無晝夜內外之別。

(2)眾務成辦義︰謂日行閻浮提,一切卉木各得增長,世間眾務因之得成;如來日光遍照法界,亦能開發眾生善根,乃至世間出世間事業由之成辦。

(3)光無生滅義︰謂重陰昏蔽、日輪隱沒、亦非壞滅,猛風吹雲、日光顯照、亦非始生;佛心之日亦復如是,雖為無明重雲之所覆障而無所減,究竟實相圓明無際而無所增。因有此三義,故世間之日不可為喻,但取其少分相似故,加以大名,曰摩訶毗盧遮那。

關於大日如來之別名,《理趣經》稱「無量無邊究竟如來」,《金剛頂義訣》稱「佛菩薩眼如來」、「諸佛菩薩最上廣博清淨藏」,《大日經疏》卷十八名「一切法自在牟尼」,《施諸餓鬼法》名「廣博身如來」。

大日如來係密教將宇宙實相佛格化之根本佛,也是一切諸佛菩薩的本地及普門示現的根本總德。《金剛頂經瑜伽修習毗盧遮那三摩地法》云(大正18‧327a)︰「身口意業遍虛空,演說如來三密門,金剛一乘甚深教。」《大日經疏》卷一謂,大日如來有本地法身與加持受用身兩種,前者指如來的自證極位,後者指說法的教主。又謂(大正39‧583a)︰「以平等身口意祕密加持,為所入門,謂以身平等之密印,語平等之真言,心平等之妙觀為方便故,逮見加持受用身。如是加持受用身即是毗盧遮那遍一切身。」故知本地法身與加持受用身畢竟無二無別。

又金剛界、胎藏界兩部曼荼羅皆以大日如來為主尊,金剛界表智,以中尊大日表智法身;胎藏界表理,以中臺大日表理法身。理智雖然二分,但理智二法身畢竟不離,即以理智不二為大日如來之體。金胎兩部之大日如來,形像不同。金剛界大日為金剛界九會中,除理趣會以外的中尊,位於五佛中央,現菩薩形,身呈白色,結智拳印,頂戴五佛寶冠,結跏趺坐於七獅子座(或坐於寶蓮華座),密號遍照金剛,種子為「鍐」(vaṃ),三昧耶形為率都婆。胎藏界大日位於中臺八葉院中央,亦現菩薩形,身呈黃金色,著白繒,住法界定印,頭亦戴五佛寶冠,坐於中央的寶蓮華座,密號與金剛界大日相同,種子為「阿」(a)或「噁」(aḥ),三昧耶形為率都婆或如來頂印。

◎附二︰神林隆淨著‧歐陽瀚存譯《密宗要旨》第十七章(摘錄)

弘法大師於《付法傳》所記述真言祖師,計有七人。其七祖為大日如來、金剛薩埵、龍猛菩薩、龍智菩薩、金剛智三藏、不空三藏、惠果和上七人。此七祖之中,所謂教祖,而為信仰之中心者,厥為大日如來,自不待言。

(一)密教兩部大經與龍猛菩薩
大日如來,為歷史上之佛身歟,抑為真言行菩薩之瑜伽妙行中所觀照之佛身歟,當為一問題。至著者則信教主大日如來,乃觀照於瑜伽妙行中之加持門身(adhiṣṭhitamukha-kāya)。復次其真言行菩薩,無論為誰何,惟其人不可不為確實生存於現實世界之人,經此現實之真言行菩薩,不二平等一實之真諦,乃持出於此現實世界,當屬不謬。至大日如來之加持門身者,在吟味其為如何之前,先當確定其真言行菩薩,究為何人﹖但七祖中目為歷史上現實之人者,厥為龍猛菩薩。關於龍猛菩薩者,意以為歷史上更有可考究之點。蓋同名之龍猛菩薩,雖有二人以上,茲姑別為問題。至弘法大師固信《大智度論》之作者為龍猛菩薩,當屬無疑之事實。大師於《付法傳》曾明記此菩薩為初地菩薩。初地以上之菩薩,通佛教雖皆以為具有可以直接接受報身佛說法之資格。若由密教思想判之,初地即佛果之極位。初地之薩埵(sattva),即完全具有得由法身直接聽受法門之資格,故龍猛菩薩有得受法身加持教敕之資格。自此觀之,持出兩部大經於現實世界者,大師認為龍猛菩薩,毫無足怪之餘地。在南天鐵塔中,龍猛菩薩曾親自謁見金剛薩埵,授與兩部大經云云,乃弘法大師《付法傳》之說。就歷史之考證上,雖有多少之弱點,但其為流布兩部大經,於現實世界之第一人,若不能確舉反證,則當信為無疑耳。

(二)加持身
加持身者,加持感應於真言行者之佛身之義。其加持身之本質為何﹖在四種法身中,他受用法身、變化法身、等流法身等,咸可於一方面視為加持身。然加持身者,密教獨特之用語。加持身究屬為何﹖不可不確定之。關於加持身,《大日經疏》第一有「緣謝則滅,機興則生」之說,故機緣成熟,則任何場所,皆當現示,機緣退謝,加持身即行滅卻其身相,殆可以為實屬一種不可解之存在。蓋真言行者修三密妙行之際,三密一致相應,入於忘我之妙境時,加持身來現於瑜伽觀中,而為宣說種種妙法者是耳。

理法身大日如來,無論存在於客觀界,或存在於主觀界,此法身之悲、智、定三德,感應熏發於真言行者之三密妙行,行者之淨心(śuddha-citta),與本法身之德,發現於感應道交時之靈妙身,即為加持身。在真言行菩薩之一方,視為自心淨菩提心之發動。在本法身之一方,則為法身妙智力之發現。雖以之為大日如來之分身散影,亦稱為加持身。故加持身不得為其自體存在之物,乃由本法身所現,而又復歸還原於本法身者也。因有此特別意義,他受用法身等,亦以為稍有殊異之佛身,惟此僅於出現之當時短期間之差異。即他受用法身以下之三身,若以之為起於瑜伽行中短時間之事實,亦仍當視為加持身。與此相反,以三密瑜伽之意義,轉用於廣義之時,他受用以下之佛身,亦無不可勉強視為一種加持身之理。一般稱為加持身者,多視為真言行者於瑜伽觀行中,觀照本法身之分身散影,然若執持加持身廣義之時,真言行菩薩見聞覺知,都成為加持身。既已言之,心清淨時,國土悉清淨,故行者之心清淨時,行者之環境,即變成密嚴國土(ghanavyūha-buddhakṣetra)。見聞覺知之一切事事物物,悉可視為化成淨妙法身之加持身云。

(三)大日經之教主
關於《大日經》之教主,分為本地身說與加持身說二派。古義真言宗,主張本地身說法之義;新義真言宗,則採用加持身說義。

北條氏之初期,高野山大傳法院第八代之「學長」,中性院賴瑜僧正(1226~1304)始主張加持身說法之新說,與金剛峰寺之學說不相容,遂移大小傳法院於根來山,以此地為新義派之根本道場,加持身說法之幢旗遂揭揚於此地。對此新義加持說法之義,爰稱高野山以前之教主說本地身說法之說為古義。新義之學說,於足利時代,依於大傳法院第十五世之「學長」中性院聖憲學匠(1307~1392)而大成。高野山金剛峰寺本地身說法之學說,則依於寶性院宥快上人(1345~1416)而確立者也。

本地身說法之學說,區分大日如來說法之會場,為自證極位與加持世界(adhiṣṭhita-loka)兩種。以加持世界為對於迷位之真言行者說法之會場;若自證極位,則唯佛與佛自內證說法之會場。此兩種說法會場中,《大日經》則為本地法身於自證極位之所說云。

復次據加持法身說法之說,於如來自證之境界,認為有極位與加持門位(adhiṣṭhita-mukha-sth-āna)之別。自證極位,為無相平等絕對位,於此不應有慈悲門之說法,住於說法三昧時,縱令無於其現場而受教益之迷人,然說法原於凡聖差別之見解上,所起之事實入於無相平等三昧之位者,終不得起。然則所謂於加持世界說法者,亦詎可厚非,經曾明記因為將來之眾生,故開說《大日經》之會場,其無迷人甚明,即非於加持世界所行之說法亦明也。夫然,若既非加持世界,又非自證極位,則於兩者之間,不可不有說法之會場,但聽聞之眾,以有普賢菩薩、慈氏菩薩、文殊菩薩等之諸大菩薩,仍當視為於自證位而說《大日經》,但自證極位者,言語罄盡,心行亦寂,原無說法,故謂於自證位中,不可不有住於加持三昧之加持門位,此新義派之學者所主張也。惟東密一家,原認為所化之機類,有地前真言行者與地上真言行菩薩之異。對於真言行菩薩之能化佛身,以為乃係於加持世界之加持身。初地以上之真言行菩薩,則以既進於證悟之境致,認為於自證極位,得由本地法身,直接聽聞因於自受法樂之說法。但新義派於自證位(svaprakaśa-sthana)立有極位與加持門位之別,以極位之本地法身,為住於平等一實之理之法身,此種法身,再一轉而住於說法談義之三昧位,稱為加持門位,其法身稱為加持門身云。

關於此者,在經疏文之解釋上,致興論難,乃從來所行新舊兩派教義上之諍點也。

是故加持身者,乃加持感應之佛身,與得受教化之真言行者(地前人)及真言行菩薩(地上人)有密切之關係。徵諸映現於兩者清淨心中之佛身,無論行者與菩薩,俱以瑜伽妙觀為必要條件,其義自明。然真言行菩薩於初地入心之位,既已斷盡三妄執,故得由本地法身之加持三昧身,即加持門身,直接聽聞說法。地前位之真言行者,以尚帶有三妄執,莫能親與法爾之妙體加持門身相接,不過觀照此為加持門身影像之加持身於瑜伽妙行中耳。惟龍猛菩薩為初地以上之大士,《楞伽經》已有明記,大士具有由本地法身或加持門身,直接受教之資格,毫無足異。復次又認為於自證位,本地法身安住於平等一實之理之時(極位),與愍念未來眾生,住於說法三昧之時(加持門位)有異。視前者為自證極位,後者為自證之加持門位,乃新義派之說。惟古義派則僅謂自證境界,為自證之極位,而不承認加持門位之存在。自證之極位者,六大、四曼、三密,宛然具足,其處不應無說法云云。至同派之主張,雖亦容有是理,然說法乃起於有差別之一方,住於平等一實之理時,謂無說法,寧非近於事實之說。新舊兩派之諍點,自局外觀之,古義派於顯密對辯上,以顯教一乘家所明之法身,謂無形無聲,亦無說法者,對此而主張密教之法身,形聲具備,且為說法。但古義派於自證位不承認說與不說之別,蓋恐法身有說法義,因之薄弱也。對此新義派,似以法身內證之事實,為正直之宣告。質言之,古義派為對他的立場,故其立場要在鮮明密教之主張,爰特避去細論,新義派則從事於詳晰之論述。綜合兩說,真言教主大日如來之意義,始可認為確實完成,惟密教之教主,無論於本地身或加持門身,以此兩法身僅三昧之異,本體則一,任以其一,定為教主,均無大異。(中略)蓋所謂一法身之兩方面觀法有異,非其學說之差違有若水火不相容。反之,綜合二說,密教教主之全體,方始顯明也。

〔參考資料〕 《大日經》卷一〈住心品〉、卷七〈增益守護清淨行品〉;《金剛頂瑜伽略述三十七尊心要》;《理趣釋》卷上;《尊勝佛頂修瑜伽法軌儀》卷上〈五智品〉;《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二;《守護國界主陀羅尼經》卷五。


大日經

我國密教與日本真言宗之最主要聖典。七卷。唐‧善無畏、一行等譯。詳稱《大毗盧遮那成佛神變加持經》,略稱為《大毗盧遮那成佛經》、《大毗盧遮那經》。收在《大正藏》第十八冊。「大毗盧遮那」,意為「大日」。

此經為密教根本經典之一,與《金剛頂經》同為真言密教的聖典。係大日如來在金剛法界宮為金剛手祕密主等所說。全書七卷,共分三十六品,前六卷三十一品為全經的主體,開示大悲胎藏曼荼羅,後一卷五品揭示供養法。

第一〈住心品〉主要講述密教的基本教義(教相),理論方面的敘述佔大部分;第二〈具緣品〉以下則以有關曼荼羅、灌頂、護摩、印契、真言等實際修法方面的記述為主。

此經主要在開示一切眾生本有淨菩提心所持無盡莊嚴藏的本有本覺曼荼羅,並宣說能悟入此本有淨菩提心的三密方便,所說之核心主旨為「菩提心為因,大悲為根,方便為究竟」之三句法門。又說菩提即是如實知自心,眾生自心即一切智,須如實觀察,了了證知。

此經之梵文原典現已不存,僅存幾個斷片。據《大日經開題》所載,《大日經》有三本,即(1)法爾常恆本︰指法身如來及其眷屬恒常不斷說三昧,此是法爾自性之說,故稱法爾常恒本;(2)分流廣本︰指龍猛菩薩於南天鐵塔內親承金剛薩埵傳授的十萬頌經;(3)略本︰即今所傳的七卷三千餘頌經,乃採擇十萬頌之宗要而成。又,有關第七卷,另有不同說法。或謂此卷非大日如來所說,而是文殊所言。或說該卷有三本︰一是塔內相承本,題為《供養次第法》,即龍猛菩薩塔內相承本;二是龍猛菩薩在開塔以前,於塔外所感得者,題為《要略念誦經》;三是善無畏在北天竺勃嚕羅國金粟王之塔下所感得者,題為《供養次第法》。

關於此經的傳譯,《開元釋教錄》卷九載(大正55‧572a)︰
「曩時沙門無行西遊天竺,學畢言歸迴,至北天不幸而卒,所將梵本有敕迎歸,比在西京華嚴寺收掌。無畏與沙門一行,於彼簡得數本梵經並總持妙門,先未曾譯,至十二年隨駕入洛,於大福先寺安置,遂為沙門一行譯大毗盧遮那經。其經具足梵本有十萬頌,今所出者撮其要耳。沙門寶月譯語,沙門一行筆受,承旨兼刪綴詞理。」

善無畏於唐‧開元十二年(724)所譯者,係此經前六卷,翌年又譯其所攜梵本(一說是善無畏自撰),是為第七卷,前後合為一經。而此第七卷,與菩提金剛所譯《大毗盧遮那佛說要略念誦經》一卷為同本異譯。

此外,本經也有西藏譯本,是九世紀初,印度僧西連多拉菩提(Śīlendra-bodhi)與西藏翻譯官巴爾謝(Dpal-brtscgs)合譯而成。全書分內外兩篇,其中內編和漢譯的前六卷相當,內容亦大同小異,但章品的廢立及次第則不同,藏譯本僅分二十九品;外編則分〈寂靜護摩儀軌品〉等七品,合內外編亦為三十六品。但藏譯外編,漢譯全無;而漢譯的第七卷,藏譯以「供養儀軌」之名收在《丹珠爾》之中。

據現代學術界的研究,本經大約形成於七世紀初。本經之重要性有下列二項︰(1)本經是最早的體系性密教經典;(2)本經對前此之中觀、唯識、如來藏三大系思想,都加以綜合起來。而全經要義,則有下列五項︰(1)大日如來觀之成立;(2)依曼荼羅、真言、印契之三密瑜伽的修法體系之成立;(3)諸思想的批判性綜合與主體性實踐之結合;(4)世間道與出世間道之教理及實踐的統一;(5)解脫論與救濟論之統一。

有關本經的註疏,中文方面有一行的《大毗盧遮那成佛經疏》二十卷、《大毗盧遮那成佛經義釋》十四卷,此二書為本經最重要的疏釋。其中,《疏》多為東密所依循,而《義釋》則較為台密所重視。此外又有新羅‧不可思議的《大毗盧遮那供養次第法疏》二卷,註釋本經第七卷。《西藏大藏經》丹珠爾中,收有佛密《毗盧遮那現等覺大怛荼羅注釋》等註釋書。此外,日僧空海有《大日經開題》一卷、圓仁有《大毗盧遮那成道經心目》一卷。

◎附︰《文殊大藏經》密教部一〈大毗盧遮那成佛神變加持經導論〉(摘錄)

住心品第一(經第一、疏第一、指心鈔第一)
此品可視為《大日經》之序品,通論本經之大意。所謂住心是安住於眾生自心之實相,即安住於一切智智。一切智智者意指如實了知諸法實相之靈活妙用。體現此一切智智者名為一切智者、一切見者、一切覺者。真言乘之菩薩為入如來真實言之門,依此觀誦真實門,發自心菩提,自心即具備萬行,見自心之正等覺,證自心之般涅槃,發起自心之方便,而至嚴淨自心之佛國。由如是因位,至果位止,將此安住於無染無著之清淨心稱為入真言門住心。簡稱為修真言行。

此品中闡明三句、八心、六十心、三劫、六無畏、十地、十喻等。此三句、八心等因是列舉自心之種種相,總該凡夫心之實相,蓮華胎藏曼荼羅是表現我等心之實相者。

入漫荼羅具緣真言品第二(經第一、疏第三、演奧鈔第一)
「入」為趣向、遊履、引入之義,「漫荼羅」意為道場,「具緣」為因緣具足之義。構成道場需擇地,再清淨此地,再選擇吉日良辰等,眾緣必須具足才可。此等眾緣皆以如來之真言加持、靈化所成,故名為入漫荼羅真言品。此品中專為說明七日作壇灌頂的軌則。是如來顯現支分生漫荼羅,而揭示祕密心地之體性,這是為來世眾生,顯示構成圖畫漫荼羅的模範者。其次關於擇地造壇,是於首尾七日間舉行,於第三日確定尊位,於第六日護持弟子法,即作三昧耶戒,至第七日之夜,正面掛釋尊像,使弟子入壇而行灌頂。此七日作壇灌頂為方便手段,最後令弟子證入心內本地之漫荼羅。心內本地漫荼羅名為祕密漫荼羅。如來本意是欲使弟子真正地入祕密漫荼羅,但因劣慧之真言行者不能信受無相祕密漫荼羅,故設心外有相壇,顯示修行證入的方軌,亦即具緣漫荼羅。漫荼羅又分祕密(或稱身內)、支分生(或稱嘉會)、圖繪(或稱大悲)三種。今稱七日作壇漫荼羅為悲生漫荼羅,或大悲漫荼羅,因為是攝化利生之外現化他漫荼羅故。此悲生漫荼羅,更分廣略二種,廣者為阿闍梨所傳之漫荼羅,略者指經所說之漫荼羅。

息障品第三(經第二、疏第九、演奧鈔第三十二)
所謂息障,息是止息,障為障礙,息除內外兩種障礙,即為本品主旨。真言阿闍梨或弟子,在畫漫荼羅或持誦真言時,易生種種障難,本品即闡述除去此障難的方法。究竟障難是從何處發生呢﹖本品以為種種障難差不多皆是行者內心所生。而產生障難的真因,是因慳貪邪見等,除去此慳貪邪見等時,即為諸障難自消滅去之時。菩提心最能對治此慳貪邪見等障難,行者若常念此菩提心時,就能澈底除去諸障因。

普通真言藏品第四(經第二、疏第十、演奧鈔第三十三)
普通之「通」為遍通,此品所揭示的真言,因為是通一切方便,故稱普通真言。藏為含藏具足,為含藏普通真言之意。

執金剛中,金剛手為上首,菩薩中普賢為上首,於大日如來面前稽首作禮,而於大悲胎藏生大漫荼羅王,演說通達自心中之清淨法界之法門。此等菩薩因為從各各所證所解之一門,闡示大漫荼羅之清淨法界體,故謂若是真言行者,持誦此等菩薩所開示之真言,由此一門法遂能流入無盡法界普門之大漫荼羅王體中。

世間成就品第五(經第三、疏第十、演奧鈔第三十六)
此品闡示世間之息災、增益、敬愛、降伏等之悉地成就。出世間之甚深祕密寶藏,因為不可能以言說示人,故假藉世間有為有相事來喻示法界藏中微妙之深意。

悉地出現品第六(經第三、疏第十一、演奧鈔第三十七)
悉地(siddhi)意為念願成就。念願有世間及出世間兩種,前品示成就世間念願之相,此品及次品揭示成就出世間念願之相,而出現即意味著成就相之出生顯現。世間出世間之一切成相,皆悉是從如來之加持護念力所出生。

成就悉地品第七(經第三、疏第十二、演奧鈔第四十一)
有關此品有種種說明,一云︰上兩品闡明世間出世間之果體,此品則敘述修入之方便。或曰︰上面兩品是述說悉地所生之功德,此品是正明悉地能生之法體之心法。或云︰上品是五字嚴身,係明此色身之成就,此品中明大菩薩之意處即是漫荼羅,而示法之成就。總之是解明心成就之相。

轉字輪漫荼羅行品第八(經第三、疏第十二、演奧鈔第四十二)

轉即旋轉意,即順著陀羅尼旋轉觀誦之意;將此陀羅尼字輪旋轉觀誦,即漫荼羅行。所謂觀誦,指行者於心中見「阿」字,且於口誦時觀菩提心之義;若於口誦「伊」等字時,即謂如觀三昧門。又前品中,敘說「阿」字之妙體作為內心成就相,於此品中,將「阿」字當作百光遍照王,「阿」字之光明成百千萬億字門而顯現,又揭示百千萬億字門歸於「阿」字的旨意。

密印品第九(經第四、疏第十三、演奧鈔第四十四)
密是祕密,印為標幟,密印即為法界漫荼羅之標幟。一切諸佛以此法界標幟之密印莊嚴自身,故能成如來之法界身。真言行者以此密印加持自身,能與如來之法界身同等,故處生死中,巡歷諸趣;又於一切如來大會中,因持此大菩提幢,故得勝快樂,八部眾等不能障害,且將敬仰行者,領受教命並樂於受行者驅使。於前品中揭示口密陀羅尼,於此品中開示身密。此品中所說之印數總計百三十九。

字輪品第十(經第九、疏第十四、演奧鈔第四十七)
「字」是梵語,謂為惡剎囉(akṣara)之譯,無流轉之義,意為不動而無旋轉。「輪」為轉之義,如世間之輪於旋轉時,切斷一切草木類,此字輪能破一切無明煩惱。惡剎囉為不動之義,不動即指菩提心。大日如來住於菩提心之體性,種種示現而利益眾生,垂跡之相廣多無量,然而事實上是常住不動,而無起滅相,恰如車輪之轉動無窮無盡,而其樞軸卻未曾轉動,樞軸因不動,故能統制周邊之輪,使其不致逾軌。菩提心之「阿」字亦是本自不動,而能生出一切眾字。眾字因為是以「阿」字為中軸,而成輻狀,也就是「阿」字之變形。如此之眾字輪在經中稱為遍一切處之法門。經中謂真言行菩薩若住此字輪觀,從初發淨菩提心乃至成佛止,在這期間的自利利他之種種事業,因此法門之加持力,皆可得成就。

祕密漫荼羅品第十一(經第五、疏第十四、演奧鈔第四十八)
祕密之「祕」為深祕,「密」為隱密之意,祕密漫荼羅指字輪三昧。大日如來以如來之慧眼,觀察遍一切處之法門已,入法俱奢(kosa),從此三昧中顯現法界之無盡莊嚴,利益無餘眾生界。此時,在無盡無餘之眾生界,自佛口發出隨類之音聲,從各個毛孔中顯現隨類應同之身相,同時以字輪詮示如來祕密內證之德。

入祕密漫荼羅法品第十二(經第五、疏第十六、演奧鈔第五十四)
前品是揭示所入法體,此品是揭示能入之人即真言菩薩,能通悟祕密漫荼羅法而至方便。開示真言大阿闍梨耶將使受法弟子入此祕密漫荼羅,以字門法教弟子燒盡業障,而入祕密漫荼羅。

入祕密漫荼羅位品第十三(經第十五、疏第十六、演奧鈔第五十四末)
此品中明示弟子入壇後安住於法佛平等大空位之要旨。所謂漫荼羅位,是意生八葉大蓮華王之義。處此位,能入金剛智體。即真言行菩薩悉淨除一切塵垢,即我人、眾生、壽者、意生、儒童、造立者等之妄執,而於心內現觀意生八葉大蓮華王,其中的如來是一切世間最尊特之身,超越身語意地,證成殊勝悅意之妙果的佛身。

祕密八印品第十四(經第五、疏第十七、演奧鈔第五十五)
祕密八印是(1)大威德生印,(2)金剛不壞印,(3)蓮華藏印,(4)萬德莊嚴印,(5)一切支分生印,(6)世尊陀羅尼印,(7)如來法住印,(8)迅速持印。真言行菩薩即使入住祕密漫荼羅中,若無感應處,本尊不會降赴道場。本尊如未降赴道場,即使作諸行事,亦不可能成就念願。然而加持此八印及真言時,本尊會依此加持妙力,自然地降臨道場。

持明禁戒品第十五(經第五、疏第十七、演奧鈔第五十六)
持明指六個月持明,禁戒指六個月持誦真言期間內,應護持制戒之意。禁戒之禁為禁制不使放縱,戒是戒慎不為非行之意。六個月之持誦,因為有防非止惡之義,故持明者即禁戒也。

阿闍梨真實智品第十六(經第五、疏第十七、妙印鈔第六十九)
真實智為「阿」字所生之智,所謂本有之妙智。又為自性清淨內證真實之干栗馱(hṛdaya)心。此品是敘說由此「阿」字出生之心,是阿闍梨真實智,且將「阿」字視為遍一切處之漫荼羅的真言種子。

布字品第十七(經第五、疏第十七、妙印鈔第七十)
在行者自身之上中下布置種子,是為將諸佛之萬德具備於其身。行者住於「阿」字淨菩提心地,將一切的字門布置於身之分支,是以行者身顯示成為遍一切處普門法界漫荼羅之意。

受方便學處品第十八(經第六、疏第十七、妙印鈔第七十)
此品揭示方便學處,可為真言行人之用心。密教護持戒中有二,一為制戒,持明禁戒品所明示者即為此;二為方便禁戒,即為本品所說之戒相。學處即指作為大乘菩薩當然應學之處,梵文稱式沙迦羅尼(śikṣākāraṇi),譯為應當學。而其戒相是十善戒、十重禁戒、五戒、四重戒等。

說百字生品第十九(經第六、疏第十八、妙印鈔第七十二)
在說上面之真言品時,就應說此品,但是為防止慢法者獨修,故不敘說。此處經文,自「暗」字衍生二十五字,各自施予四轉而成百字。將「暗」字稱為百光遍照王,即為此意。以「暗」字為成佛之要諦,三世十方之諸佛,依觀此字而能成正覺,故此為成佛之直道、現證之妙行。此「暗」字是一切真言之心,於一切真言中,最為尊貴,故稱此為不空教真言。因一切眾生之見聞觸知處或被「暗」字光明照耀時,皆必成為無上菩提之因緣而無有空過,故名不空。

百字果相應品第二十(經第六、疏第十八、妙印鈔第七十二)
上品敘說百光遍照之行儀,此品是揭示遍照果地之萬德。前品是闡述「暗」字百光之圖曼荼羅,此品即與其相應者。今依圖曼荼羅以闡明行果相應。經曰︰「祕密主!入薄迦梵大智灌頂,即以陀羅尼形示現佛事。爾時大覺世尊隨住一切諸眾生前,作佛事,演說三三昧耶句。(中略)爾時釋尊於無量世界海門,遍法界,慇懃勸發成就菩提,出生普賢菩薩行願,於此妙華布地胎藏莊嚴世界種性海中受生,以種種性清淨門,淨除佛剎,現菩薩場,而住佛事。」經中所謂大智灌頂,是指於第十一地等覺位,蒙受十方三世諸佛灌頂,成三界之法王子位。

百字位成品第二十一(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二)
所謂百字,其體是「暗」字,「暗」字之光明現百字之相,故稱此為百光遍照王真言。在第十九品中揭示「暗」字之字體,第二十品是敘說三密及與此字門相應者,於此品中揭示百字成就相。依「暗」字之加持故,於意生八葉臺上,安住於三三昧耶,因證得金剛微妙之極位,故謂此為祕密中之最祕,難得中之最難得者。

百字成就持誦品第二十二(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四)
此品闡述百光遍照王之「暗」字門的持誦法則。於「暗」字之一字中揭示分別三十二字,是三十二相,仰等五字是八十種好。依百字成就持誦力,證成垢身及淨身平等無異,又染心與淨心亦平等無二,據此平等法界去除情見之冥暗,產生智慧的光明,遍滿十方世界,恆作佛事,譬如如意寶珠應人之念願,而普雨珍寶,只要一心一意的意樂、祈願,則無所不成。

百字真言法品第二十三(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四)

於此品中揭示「暗」字字體「阿」字之德。修真言行者以「阿」字加持一切法而成無上正覺者,乃是因為加持一切法,使同「阿」字之大空三昧。「阿」字是本不生不可得空之義。因諸法本來不可得空,故行者之心,如與此「阿」字義相應,就能達至諸法之源極,具足眾德而得通一切佛法。

說菩提性品第二十四(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五)
此品闡述此經之要義。所謂要義,就法而言是淨菩提心,就人而言是中台心王之大日尊。〈住心品〉云︰性同虛空,即同於心,性同於心,即同菩提。如是,祕密主!心、虛空界、菩提三種無二。此等以悲為根本,方便波羅蜜為滿足。又在本品敘說菩提性,「如十方虛空相,常遍一切無所依,如是真言救世者,於一切法無所依。」真言救世者是指胎藏曼荼羅之中台尊。真言救世者為諸法之所依,為一切之根源。因為是源處,是一切萬有之本源,其本身固無所依據,故稱無所依。

三三昧耶品第二十五(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五)
三三昧即三平等之義。心、智、悲三者平等為一,故名三三昧耶;佛、法、僧三者為一而平等,故曰三三昧耶;法身、報身、應身三者本來平等,故稱三三昧耶;證悟心、佛、眾生三者為無二無別,此亦為三三昧耶之義。三昧耶(samaya)即為平等,一致相應之義。

說如來品第二十六(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六)
此品述說菩提、佛、正覺、如來四者。住於如實菩提心,且樂求彼之菩提者名為菩薩。滿足十地,達至法之無性,上冥會於法身,下契合於六道者名為佛。覺法之無相,圓滿十方者名為正覺。脫離無明之域,安住於自性智者曰如來。

世出世護摩法品第二十七(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六)
護摩(homa)譯作燒供。此品揭示外道護摩有四十四種,佛法之外護摩有十三種,並列舉內護摩、外護摩之眾緣支分及內護摩作業。

護摩主要者為本尊、火爐及行者。如爐火燒盡薪木般,本尊的智火可燒盡行者之煩惱薪;阿闍梨的智火,又燒盡弟子之無智薪,遂悉燬妄執之薪,唯住於此本初不生之一大圓明中而常受平等法界之大樂。具足外緣事而行稱為外護摩。又住於瑜伽之妙觀,而燒盡行者之煩惱垢者是大日如來之智火,如來之智火是行者自心本具之智光,觀此本尊大日如來及行者與爐火為本來平等,稱此為內護摩。

本尊三昧品第二十八(經第六、疏第二十、妙印鈔第七十八)
此品揭示本尊有字、印、形之別,而字更有聲及菩提心之別,印有無形及有形之別,形更有清淨與非清淨之別。字印形之三種中有二別,依有相及無相,聲、有形、非清淨是有相,菩提心、無形、清淨為無相。此中凝滯於有相的,是作為念願成就之結果者,為得有相悉地;而體達至無相,是為得無相悉地。無相悉地意為得佛果。

說無相三昧品第二十九(經第六、疏第二十、妙印鈔第七十八)
無相非指無相空寂,而是指自性清淨之圓明法體。離有相並非無相,而是認清圓明實性之不可思議實相,非認為有為法外有無為法。所謂有為法之三種世間,或有為諸行事的三密妙行,能照樣還原至無相平等之法性。本經中前已揭示之三密妙行也皆因緣所生,如因緣滅,妙行也滅,故知三密妙行本無自性。妙行因其自體無自性,故不生不滅。因不生不滅故阿字成為契合於本不生際之深理。為使攝於實我實法見解之凡夫行者悟入無相一實之法體,依有相三密之行相,受無相阿字門之誘導,而使歸入平等絕對之圓明者,為本經之要旨綱目。故真言行雖修有相三密之妙行,但心機一轉而入無相平等之妙觀,此為至極者。

世出世持誦品第三十(經第六、疏第二十、妙印鈔第七十八)
真言法中有世間及出世間之別。世間持誦指以世間之福樂長壽等為目的的修法,出世間持誦是斷煩惱妄想,而以得佛果為目的。持誦是等持口誦之意,將行者的心念專注於本尊,口誦為本尊誓要的真言。持誦本尊真言時,有心意念誦及出入息念誦之別。心意念誦是將行者的心力所念專注而念誦真言,出入息念誦是應出入息而口誦本尊真言之意。此為真言行成就之常規,若與此相反時,則徒勞而無效。

囑累品第三十一(經第六、疏第二十、妙印鈔第七十九)
囑累之「囑」為付囑之義,「累」為繼承之意。謂將此妙法付囑於弟子,使繼承法脈至千歲。但,弟子必須是法器者。傳授密法需嚴擇人、時、地,阿闍梨若怠忽嚴擇,災禍及身,此需嚴持警覺。

供養念誦三昧耶法門真言行學處品第一(大日經第七卷)
廣明真言行者之用心,欲成就自利利他之願行,是為證得無上智願,是以提示真言行者修行之要點,作為得此無上智願之手段。種種真言行法發生事,且於真言行中為何應以信解為主等,此品中均有詳述。

增益守護清淨行品第二(大日經第七卷)
清淨行是真言持誦者之精要,若依此清淨行將得世間出世間之勝妙果。日夜住於念慧,起臥照法則所示,必須注意不可放逸。放逸是罪惡之根,障害之源。清淨六根,對無邊無盡的眾生界懷著慈悲忍辱之心,勸誘彼等於佛一乘道,使發起上求菩提之念;又定齋室空靜處為住處,其中安置本尊及勝妙聖典,供妙花,燃淨香,應於心中現觀十方三世諸聖等,為本品所明。

供養儀式品第三(大日經第七卷)
淨身於正業,住於定,念本尊,依真言及印契,從本尊所在之國土招請本尊,如念誦行法完了,奉送本尊回本土等,皆依真言、印契及觀想來行此儀式。並且妙行中因易生魔障,故應仰請不動明王為守護者,可念願求其冥助等,此品中均有說明。

持誦法則品第四(大日經第七卷)
此品揭示行者持誦真言時,應觀「佉」字於其頂,即思自身與虛空等同,其次觀「暗」字於頸內,而後持誦本尊真言,依本法身之加持力,可得成就諸願,且謂持誦時可依時與相。時是持誦要定日限而行,相則是顯現行者罪障淨除的徵兆。如無此徵兆,可知持誦無效驗。

真言事業品第五(大日經第七卷)
真言行者加持自身而成金剛薩埵,思佛菩薩等無量功德,於無盡眾生界,起大悲心,將所修之善根回向於法界眾生,自利利他;往返於生死之迷界,而精進於福智之修集,可祈念圓滿成就一切眾生所有之希願;又於清淨處飾以香華,將自身觀成觀世音菩薩,安住於如來自性,加持自身。

〔參考資料〕 《大日經疏》卷一;《大毗盧遮那經供養次第法疏》卷上;《密宗思想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73});《唯識思想》第八章;三枝充悳(等)著《大乘佛典入門》;松長有慶《密教の歷史》、《密教經典成立史論》;塚本啟祥(等)編《梵語佛典の研究》〈密教經典篇〉。


不可說

又稱不可言說,或單稱不說。謂真理可證知,然不可以言說詮示。《大品般若經》卷十七〈深奧品〉與《大方等大集經》卷十八〈虛空藏菩薩品〉均謂第一義畢竟空,故不可以言說詮示。《中論》卷四〈觀四諦品〉云(大正30‧33a)︰「第一義皆因言說,言說是世俗,是故若不依世俗,第一義則不可說。若不得第一義,云何得至涅槃,是故諸法雖無生而有二諦。」

吉藏《大乘玄論》卷一更分別此義,謂一般多謂世諦可說,真諦不可說,然世諦與真諦皆非定性,故諸經論作真說、世不說等諸種分別。

《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一則剖析諸法之生與不生,云(大正12‧490b)︰「不生生不可說,生生亦不可說,生不生亦不可說,不生不生亦不可說,生亦不可說,不生亦不可說。」智顗《四念處》卷一、《維摩經玄疏》卷五等則以其中之生生不可說配釋藏教,生不生亦不可說配釋通教,不生生不可說配釋別教,不生不生亦不可說配釋圓教諦理,並謂前二者為界內事理,後二者為界外事理。

此外,《瑜伽師地論》卷十六謂不可說總有四種之別,即︰

(1)無故不可說︰謂補特伽羅於彼諸蘊,不可宣說若異不異。

(2)甚深故不可說︰謂離言法性,不可思議如來法身,不可思議諸佛境界,如來滅後若有、若無等不可宣說。

(3)能引無義故不可說︰謂若諸法非能引發法義梵行,諸佛世尊雖說不說。

(4)法相法爾之所安立故不可說︰所謂真如於諸行等,不可宣說異不異性。

《異部宗輪論》、《大智度論》卷一等謂犢子部將一切法分為五法藏,立「非即非離蘊補特伽羅」,攝之於第五不可說藏。法藏《華嚴五教章》卷一等依據《十地經論》卷二所說因分果分之文,而謂因分可說、果分不可說。即緣起因分為普賢境界,因人所知所了分齊故可說;性海果分為十佛自內證境界,唯與證相應,遠離說與見,故不可說。

《維摩詰經》〈入不二法門品〉中,維摩詰以「默然無言」詮示「入不二法門」之境界,亦為真實理境不可說之一例。

〔參考資料〕 《大品般若經》卷十二;舊譯《華嚴經》卷三十~卷三十二;《大般涅槃經》卷十八;《大智度論》卷七十四;《十住毗婆沙論》卷十;《中邊分別論》卷上;《成實論》卷三。


五教十宗

賢首宗的教相判釋。賢首宗人為表明自宗在佛教當中的位置,故依自宗的宗義把釋迦如來一代所說的教法分別判作五教十宗。

五教是依所詮法義的淺深,把佛一代所說教相分為五類。如《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一云(大正45‧481b)︰「就法分教,教類有五。」《華嚴經探玄記》卷一云(大正35‧115c)︰「以義分教,教類有五。此就義分,非約時事。」

五教的分類是︰小乘教、大乘始教、終教、頓教、圓教。這些名目似發端於杜順的《華嚴五教止觀》。然而《五教止觀》所說,差不多和法藏所撰的《華嚴遊心法界記》相同,而且其中用了好些玄奘的譯語,內中還提到武周時才改稱的「佛授記寺」名,這顯見得《五教止觀》已不是杜順原作,或經過後人修改了的亦未可知。到了智儼,一方面繼承慧光的漸、頓、圓三教,一方面發展作五教,在他所述的《華嚴孔目章》中,已經有「依教有五位差別不同」等語,只是關於五教的名目,有處說小乘、初教、熟教、頓教、圓教,有處說小乘、初教、終教、頓教、一乘,似乎還沒有成立明瞭的教相判釋。五教說一直到法藏,才有具體的組織明瞭的解釋。

十宗,是依佛說的義理區別所宗為十種,如《五教章》及《探玄記》說,以理開宗,宗乃有十。這是由於五教所詮的義理,由於眾生的機類不同,從而各自所尊崇的有異,所以開作十宗︰我法俱有宗、法有我無宗、法無去來宗、現通假實宗、俗妄真實宗、諸法但名宗、一切皆空宗、真德不空宗、相想俱絕宗、圓明具德宗。

五教一般說來,是依天台宗的化法四教(藏、通、別、圓)建立的,改藏為小,改通、別為始、終,圓教照舊,只插進了一個頓教。如以刊定法藏學說自負的慧苑說︰「此五大都影響天台,但加頓教。」以遠紹法藏學說自任的澄觀也說︰「大同天台,但加頓教。」但是澄觀又說︰「天台所以不立者,以四教中皆有一絕言故︰今乃開者,頓顯絕言別為一類離念機故,即順禪宗。」實際天台也立頓教,但是把它擺在他的化儀四教(頓、漸、祕密、不定,這都是佛說法的形式)之內。所以慧苑說︰「此並亡詮顯理,何復將此為能詮﹖」又說︰「蓋知此所立頓,但是餘教所詮法性,非能詮教也。」即對於法藏以頓教列為五教之一提出了不同的見解。至於法藏的五教說,乃是從智儼的小乘、初教、熟教、頓教、圓教發展的。

十宗是依慈恩宗所傳的八宗(見窺基所撰《妙法蓮華經玄贊》卷一及《百法明門論解義》卷上)建立的,前六宗的名目完全和慈恩宗所傳相同,而把它的第七勝義俱空宗改作一切皆空宗,更把它的第八應理圓實宗改為真德不空宗,又另加二宗為十宗。

(一)五教

(1)小乘教︰也叫作愚法二乘教,是對不堪受大乘教的二乘根機所說的教法;《四阿含》等經,《僧祇》、《四分》、《十誦》等律及《發智》、「六足」、《婆沙》、《俱舍》、《雜心》、《正理》、《顯宗》、《成實》等論所說屬之。愚法是就所對機說,迷執自法,昧於大乘法空的妙理,所以叫作愚法。小乘是就教法說,此教隨機施設緣故,只說人空,不明法空,縱然少說法空,也不甚明顯,只依六識三毒建立染污清淨的根本,未達廣大的境界,區別菩薩乘,叫作小乘。澄觀的《華嚴經疏》當中說小乘教就是天台的藏教,所攝法門和它無異。

(2)大乘始教︰是為從小乘始入大乘的根未熟者所說的教法。此教是大乘的初門,所以對後面的終教叫它作大乘始教。於中又有空始教、相始教二種。空始教指《般若》等經,《中》、《百》、《十二門》等論所說,多明破相遣執的空義。此教但為除有所得的迷執而顯示一切諸法皆空,未盡大乘法理,所以叫作空始教。相始教指《解深密》等經,《瑜伽》、《唯識》等論所說。言眾生的根性法爾有五種不同,定性二乘不能轉為菩薩乃至成佛。又明人法二空,說真如凝然常恒不變,不隨緣轉變諸法。又說依他百法,廣談法相,少及法性,所說法性,也在法相名數之列,又只在生滅的事法上說阿賴耶緣起,所以叫作相始教。賢首對空相兩種始教意無輕重,但清涼澄觀以為空勝相劣,而由空入終教。

(3)終教︰意思是大乘終極的教門,也叫作實教。此教說二乘和一切有情悉當成佛,方盡大乘至極之說,所以稱為終教。這指《楞伽》、《密嚴》、《如來藏》、《勝鬘》等經,《起信》、《寶性》、《法界無差別》等論所說。此教以無性有情、定性二乘悉當成佛故,說一切眾生皆成正覺。又說真如隨緣生起諸法,萬象即是真如,理事不隔,性相融通。此教又多談法性,少及法相,所說法相,也會歸法性。所說八識,通如來藏,隨緣成立,具生滅不生滅二義。所以對前始教,叫它作大乘始教。

此上始終二教都是依諸經教言說,漸次修行成佛的,所以又都稱為漸教。

(4)頓教︰意思是頓修頓悟的教門,離言離相頓顯頓成,一念不生即名為佛,所以叫它作頓。此教不說法相,只辨真性,沒有八識二無我差別,不立五法三自性門路,不立斷惑證理的階位,如《維摩經》等所說,即屬此教。這不同於始終二教的漸次修成,也不同於圓教的圓明具德,所以另立為一教。

(5)圓教︰意思是圓融無礙的教門。此教說性海圓融,隨緣起成無盡法界,而彼此不相違礙,相即相入,如因陀羅網,重重無際,微細相容,主伴無盡。於中明一位即一切位,一切位即一位,十信滿心即攝五位成正覺等,所以叫它作圓,這指《華嚴經》所說。

對於這五教的分齊,如法藏在《金師子章》裡,以因緣是小教,無自性空是始教,幻有宛然是終教,二相雙亡是頓教,情盡體露是圓教。在《遊心法界記》裡,以法是我非是小教,緣生無性是始教,事理混融是終教,言盡理顯是頓教,法界無礙是圓教。

(二)十宗

(1)我法俱有宗︰是指已入佛法的人天乘和小乘中犢子部、法上部、賢胄部、正量部、密林山部及根本經部等所立義。人天乘認為我法俱有實體,犢子部等立三世有為無為諸法及勝義我,所以稱為我法俱有宗。

(2)法有我無宗︰是指小乘中說一切有部。雪山部、多聞部及化地部末計所立義。說一切有部等認為一切諸法通於三世,其體恒有,而不立我,所以稱為法有我無宗。

(3)法無來去宗︰是指小乘中大眾部、雞胤部、制多山部、西山住部、北山住部、法藏部、飲光部、根本化地部等所立義。大眾部等說三世中過去及未來諸法體用俱無,只現在諸有為法及無為法有,就是現在有體,過未無體。這和說一切有部等說三世實有、法體恒有不同,所以稱為法無去來宗。

(4)現通假實宗︰是指小乘中說假部、《成實論》及其他經部等所立義。說假部等不但說過未無體,而且說現在諸有為法中,也有假有實。在五蘊中為實,在十二處、十八界中為假,隨其所應,諸法假實不定,所以稱為現通假實宗。

(5)俗妄真實宗︰是指小乘中說出世部及其末計所立義。說出世部等說世俗之法皆假,以虛妄故;出世之法皆實,非虛妄故。意謂世間法從顛倒起,從顛倒生煩惱,從煩惱生業,從業生果,皆是虛妄不實。所以世間法但有假名,都無實體。出世法不從顛倒起,道及道果皆是實有,所以稱為俗妄真實宗。

(6)諸法但名宗︰是指小乘中一說部等所立義。一說部等說世間及出世間諸法都無實體,但有假名,所以稱為諸法但名宗。

以上六宗,屬小乘教。這六宗原為窺基所立,嗣乃為賢首宗所採用。

(7)一切皆空宗︰這相當於五教中的大乘始教,但始教有空始教、相始教二種,這只就空始教立名,就是無相大乘。如《般若經》等說一切諸法不問有漏無漏皆空無相,所以稱為一切皆空宗。雖然前第六宗也有說一切皆空,但前者是析有明空,此宗明即有是空。澄觀又稱它為真空絕相宗,位次第八。而在第七位上,澄觀更立一個三性空有宗,以相當於相始教,說遍計所執性一種是空,而依他起性、圓成實性二種是有。

(8)真德不空宗︰這相當於五教中的大乘終教,說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迷妄染淨一切諸法,都從真如緣起,真如之理和萬有之事無礙溶融。澄觀又稱它為空有無礙宗,位次第九,認為此宗說空是即有之空,談有是即空之有,互融雙絕,不礙兩存。

(9)相想俱絕宗︰這相當於五教中的大乘頓教。相是所緣境相,想是能緣心想。此宗談相想俱絕,一念不生即佛,泯所緣境相,絕能緣心想,直顯離言法性,所以稱為相想俱絕宗。

(10)圓明具德宗︰這相當於五教中的一乘圓教,說性海圓明,具足眾德,一多相融,主伴無盡。澄觀又稱它為圓融具德宗。(黃懺華)

〔參考資料〕 《五教止觀》;《華嚴五教章》卷上;《華嚴經探玄記》卷一;《華嚴經疏》卷二、卷三;《華嚴經疏鈔玄談》卷五、卷八;《圓覺經大疏》卷上之一;《華嚴宗之判教及其發展》(《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4});坂本幸男《華嚴教學の研究》。


五智

(一)密教教義︰即於唯識家所說轉識得智之四智外,再加上法界體性智,故云五智。此五智之特質,略如下述︰

(1)法界體性智(dharmadhātu-viśuddhi-jñā-na)︰三密差別之數過於塵剎名為「法界」,諸法所依故云「體」,法爾不壞故云「性」。轉第九識得此智。如以五佛配屬,當屬中央大日如來。

(2)大圓鏡智(ādarśa-j.)︰自他三密無有邊際,具足不缺名為「大圓」;實智高懸萬像顯現喻為「鏡」。轉第八識則可得此智。五佛之中,相當於東方阿閦如來。

(3)平等性智(samatā-j.)︰清淨智水不揀情與非情,故名「平」;彼此同如,故名「等」;常住不變,故名「性」。轉第七識可得此智。相當於五佛中的南方寶生如來。

(4)妙觀察智(pratyavekṣaṇā-j.)︰此係巧妙觀察諸法自在說法之智,如《祕藏記》所述。五眼高臨,邪正不誤,因以名之。轉第六識而得此智。相當於五佛中的阿彌陀如來。

(5)成所作智(kṛtyānuṣṭhāna-j.)︰自證化他二利應作,故名「所作」;大悲隨類應同之妙業自在,必可成就,故名為「成」。轉前五識得此智。相當於五佛中的不空成就如來。

《祕藏記》謂,水性澄寂,顯現一切色相,喻大圓鏡智。一切萬像皆現於水,無高無下,平等無二,喻平等性智。一切色相差別於水中明了顯現,喻妙觀察智。以水之無所不遍,喻法界體性智。以一切有情或非有情皆依水而滋長,喻成所作智。

此五智有「別相」與「各具」二義,如前述之配屬五佛係屬「別相」,「各具」是一切佛各具此五智。此係密教特有之深旨。

若將五智配屬五大,則法界體性智為諸法之體,相當於空大。大圓鏡智如明鏡印現萬象,相當於地大。平等性智係觀照彼此同如,相當於火大。妙觀察智能明辨邪正,相當於水大。成所作智成二利之妙業,相當於風大。

(二)將阿彌陀佛的智慧區分為佛智、不思議智、不可稱智、大乘廣智、無等無倫最上勝智︰語出《無量壽經》卷下。〈無量壽如來會〉說有佛智、善徧智、不思議智、無等智、威德智、廣大智等六種。

古來對於五智有多解,據《略論安樂淨土義》所述,佛智是一切種智,其餘四智是為斷除對佛智的疑惑而立。不思議智係指佛智能以少為多,以多為少,以近為遠,以遠為近,以輕為重,以重為輕,以長為短,以短為長。不可稱智,謂佛智絕稱謂,非相對法,離有無,言語斷,心行滅。大乘廣智,言佛無法不知,無煩惱不斷,無善不備,無眾生不度。無等、無倫、最上勝智,言凡夫智虛妄,佛智如實,虛實玄殊,理無得等,故云「無等」;二乘入定方知,出定不知,知亦有限,佛得如實三昧,常在深定,遍知照萬法二與無二,深法非倫,故言「無倫」;八地以上菩薩雖得報生三昧,用無出入,而習氣微薰三昧不極奔,佛具足智斷,如法而照,法無量故,照亦無量,故言「最上」。此「無等、無倫、最上勝」之三句亦可展轉相成;以佛智無等故無倫,以無倫故最上勝,最上勝故無等,無等故無倫。

(三)聖者所證得的五智︰即法住智、泥洹智、無諍智、願智、邊際智。法住智謂了知諸法生起之智。泥洹智謂知諸法滅盡之智。無諍智謂不與他諍之智。願智謂於諸法中無障礙之智。邊際智謂得最上智,在增損壽命中得自在力。《成實論》卷十六云(大正32‧368c)︰
「五智︰法住智、泥洹智、無諍智、願智、邊際智。知諸法生起名法住智,如生緣老死乃至無明緣行,以有佛無佛此性常住故曰法住智。此法滅名泥洹智,如生滅故老死滅,乃至無明滅故諸行滅。問曰︰若爾者,泥洹智亦名法住智,所以者何﹖若有佛無佛是性亦常住故。答曰︰諸法盡滅名為泥洹,是盡滅中有何法住。(中略)
無諍智者,隨以何智不與他諍,此名無諍。有人言慈心是也,以慈心故不惱眾生。復有人言,空行是也,以此空行不與物諍。又有人言樂泥洹心是,以樂泥洹故無所諍。有人言,在第四禪此不必爾,是阿羅漢以此智修心,皆無所諍。
願智者,於諸法中無障礙智,名為願智。問曰︰若爾者,唯佛世尊獨有此智。答曰︰如是,唯佛世尊具足此智,餘人隨力所及得無障礙。邊際智者,隨行者得最上智,以一切禪定勳修增長,若於增損壽命等中得自在力,名邊際智。」

〔參考資料〕 (一)《菩提心論》;《佛地經論》卷三;《金剛頂經疏》卷三;《心月輪祕釋》;《金剛頂瑜伽略述三十七尊心要》︰《大悲空智金剛大教王儀軌經》卷二。(二)《略論安樂淨土義》;《無量壽經宗要》;《無量壽經義疏》卷下。


五會念佛

五會念佛是淨土宗念佛的一種方法。其法主要在於念佛音聲的緩急,以此表達念佛的心情安靜和急切的意義。第一會是「平聲緩念」,即平聲靜意地念「南無阿彌陀佛」六字佛號。第二會是「平上聲緩念」,就是念佛號時聲音略高一些。第三會是「非緩非急念」,前兩會都是緩念,此言非緩,就是不再太慢,稍快一些,故言非緩;但也不要太快,這叫「非緩非急念」。第四會「漸急念」就是逐漸快念,並帶有急切之感。第五會「四字轉急念」,前四會都是念「南無阿彌陀佛」六字,此第五會只念「阿彌陀佛」四字,並且要更快、更急的念。這叫「四字轉急念」。這種「轉急念」是要表達出急切求佛救脫,急切求佛接引的心情,從而達到意志純誠,一心不亂的念佛境地。五會念佛的方法,是唐代淨土宗法照根據《無量壽經》而建立的。該經說(大正12‧271a)︰「清風時發出五音聲,微妙宮商,自然相和。」這就是五會念佛的出處。法照並有偈贊云︰第一會時除亂意,第二高聲遍有緣,第三響揚能哀雅,第四和鳴真可憐,第五震動天魔散,能令念者入深禪。(劉峰)

◎附︰觀本《香光閣隨筆》第四集(摘錄自《現代佛學大系》)

五會念佛聲律考源
考照祖《略法事儀》中第五法事軌則,題曰五會念佛。文曰︰五會念佛,出自何文﹖答曰︰《大無量壽經》云︰或有寶樹,車渠為本,紫金為莖,白銀為枝,琉璃為條,水精為葉,珊瑚為華,瑪瑙為寶,行行相值,莖莖相望,枝枝相準,葉葉相向,華華相順,實實相當,榮色光耀,不可勝視,清風時發,出五會音聲,微妙宮商,自然相和,皆悉念佛、念法、念僧,其聞音者,得深法忍,住不退轉,至成佛道。又《觀經》曰︰若念佛者,當知此人芬陀利華,名為希有,觀世音、大勢至為其勝友,當坐道場,生諸佛家。是以如來,常於三昧海中,舉網綿手,謂父王曰︰王今坐禪,但當念佛,豈同離念求乎無念,離生求於無生,離相好求乎法身,離文字求乎解脫,夫如是者,則住於斷滅見,謗佛毀經,成揠法業,墬無間矣。凡在修道,可不慎歟!可不敬歟!

又《觀佛三昧海經》云︰此觀佛三昧,是破戒者護,失道者依,煩惱賊中,大勇猛將,首楞嚴王百千三昧,所出生處,亦名諸三昧母,亦名諸三昧王,亦名諸佛共所印可定,亦名如來禪,非二乘外道等禪,信可知矣。

此五會念佛聲勢,點大盡長者,即是緩念,點小漸短者,即是漸急念,須會此意。

第一會,平聲緩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二會,平上聲緩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三會,非緩非急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四會,漸急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五會,四字轉急念,阿彌陀佛。

按照祖之五會念佛,其微妙宮商,乃緣於《無量壽經》,蓋深領無情說法之旨也。何謂無情說法﹖昔僧問南陽慧忠國師,如何是古佛心﹖國師曰︰牆壁瓦礫是。僧曰︰牆壁瓦礫,豈不是無情﹖國師曰︰是。僧曰︰還解說法否﹖國師曰︰常說,熾然說,無間歇。僧曰︰某甲為甚麼不聞﹖國師曰︰汝自不聞,不可妨他聞者也。僧曰︰未審甚麼人得聞﹖國師曰︰諸聖得聞。僧曰︰和尚還聞否﹖國師曰︰我不聞。僧曰︰和尚既不聞,爭知無情解說法﹖國師曰︰賴我不聞,我若聞,即齊於諸聖,汝即不聞我說法也。僧曰︰恁麼則眾生無分去也。國師曰︰我為眾生說,不為諸聖說。僧曰︰眾生聞後如何﹖國師曰︰即非眾生。僧曰︰無情說法,據何教典﹖國師曰︰灼然言不該典,非君子之所談,汝豈不見《華嚴經》云︰剎說眾生說,三世一切說。昔洞山舉此以問溈山,溈曰︰我這裏亦有,祇是罕遇其人。洞山曰︰乞師指示,溈豎起拂子,曰︰會麼﹖洞山曰︰不會,請和尚說。溈曰︰父母所生口,終不為子說。洞山曰︰還有與師同時慕道者否﹖溈曰︰此去澧陵、攸縣、石室相連,有雲巖道人,若能撥草瞻風,必為子之所重。遂辭溈山,徑造雲巖,舉前因緣了,便問無情說法,甚麼人得聞﹖巖曰︰無情得聞。師曰︰和尚聞否﹖巖曰︰我若聞,汝即不聞吾說法也。師曰︰某甲為甚麼不聞﹖巖豎起拂子曰︰還聞麼﹖師曰︰不聞。巖曰︰我說法,汝尚不聞,豈況無情說法乎!師曰︰無情說法,該何教典﹖巖曰︰豈不見《彌陀經》云︰水鳥樹林,悉皆念佛念法。師於此有省,乃述偈曰︰也大奇,也大奇,無情說法不思議,若將耳聽終難會,眼處聞聲方得知。

又蘇東坡居士,因宿東林,與照覺論無情說法話,有所悟,黎明呈偈曰︰溪聲便是廣長舌,山色無非清淨身,夜來八萬四千偈,他日如何舉似人。可知宇宙間,天籟、地籟、人籟,無非妙音,極樂娑婆,同一性海,會得此旨,則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觸著磕著,都迎刃而解矣。

照祖又舉《觀佛三昧海經》,此經釋尊為父王說,而付囑阿難,乃至彌勒,及釋提桓因,持是妙法,流通於世,以益未來眾生;先從三十二相,八十種好,順逆觀如來身分,由佛相而入佛四無量心;由四無量心,而觀見十方三世,苦海一切眾生,皆過去未來,吾人之父母子女眷屬,而迷於俗情利養聲色,廣種三途業因,不解回頭。因是而知淨土三經,彌陀願海,七重行樹,七重羅網,道場寶樹,演妙法音,乃至世間天上,百千種樂,展轉比較,而曰第六天上,萬種音樂,不如無量壽國,諸七寶樹,一種音樂,千億倍也。

竊維唐虞三代,禮樂為治之大本,而樂尤居其先,是故孔子著《孝經》,首曰︰移風易俗,莫善於樂;繼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此義先儒嘗致疑焉。不知樂主敬,其道尊;樂主和,其用普。夫雅樂感人,能變少年為老成,能轉虛浮為篤實,試舉一事而證之。《說苑》曰︰孔子適齊,至於郭門,遇一嬰兒,擊一壺,相與俱行,其視精,其心端,孔子謂御者曰︰趣駈之,韶樂方作,觀此嬰兒,儀容詳序,視聽端疑,身心靜穆,試問俗樂,與此相去幾何!昔隋高祖謂群臣曰︰聞公等皆好新聲奇變,所奏無復正聲,此不祥之大者,聲不正,何可使兒女聞也。善哉此諭,何可使兒女聞一語,誰歟驚心動魄,而為此潮流一顧耶。

考歷朝法曲,至盛莫如唐代,據《唐書》〈禮樂志〉,玄宗既知音律,酷愛法曲,其時去梁隋未遠,武帝所製法曲,如善哉、大樂、大勸、天道、仙道、神王、龍王、滅過惡、除愛水、斷苦輪等,梵唄樂歌,及隋之鐃、鈸、鐘、磬、幢、簫、秦漢子等法樂,猶有存者。據《陳氏樂書》,李唐樂府曲調,有普光佛曲、彌勒佛曲、日光明佛曲、大感德佛曲、如來藏佛曲、藥師琉璃光佛曲、無威感德佛曲、龜茲佛曲,並入婆陀力調也。釋迦牟尼佛曲、寶華遊步佛曲、觀法會佛曲、帝釋幢佛曲、妙華佛曲、無光意佛曲、阿彌陀佛曲、燒香佛曲、十地佛曲,並入大乞食調也。大妙至極曲、解曲,並入越調。摩尼佛曲,入雙調也。蘇密七俱陀佛曲、日光騰佛曲,入商調也。邪勒佛曲,入婆臘調也。觀音佛曲、永寧佛曲、文德佛曲、娑羅樹佛曲、遷星佛曲,並入般涉調也。提梵,入移風調也。

如上所列,足見當時法樂之盛,而今俱不可得見矣。惟照祖五會念佛一法,千載而下,猶得《法事儀》、《觀行儀》兩書,復出於世,今得循而考之,以覘其梗概,是亦佛祖龍天,界余之責也,敢不敬其事,蠡測而貢於世。

釋文一
上文照祖五會念佛格式,先敘聲勢。曰︰點大盡長者,即是緩念,點小漸短者,即是漸急念,須會此意。

釋曰︰聲勢者,即念佛聲均高低疾徐之音節也;點,即拍子之音符,舊式名為點板;點大盡長者,點與點距離疏遠也。假如一句六字洪名,照例分四拍子,其實內含實板四拍子,虛板四拍子,共八拍子,方合均勻句法;以六字洪名,每字一拍,祇得六拍,那有八拍子,因其中陀佛二字,應加有聲無詞兩虛拍,方合板路,今將其點板如下︰


。       。
、 、 、 、 、、、、
南 無 阿 彌 陀 佛 


觀此六字洪名,原句祇有六個拍子,不能成調,陀字下不加虛點,卻欠半拍,不能落佛字;又佛字下不加虛點,亦欠半拍,不能起南字;故須共成八拍,方合句調,但八拍太繁,便成獃板,故省卻虛點四拍,祇用實板四拍,其式如下︰


。       。
、   、   、 、
南 無 阿 彌 陀 佛


觀此六字洪名,點板距離疏落,若緩念盡長,則成慢板,非緩非急,則成中板,此釋點大盡長之臆見也。

點小漸短者,催板而後,拍子漸速,雖含八拍,不能以八拍計點,轉入四字佛號,則一點一字,祇成四拍,無復虛點,故曰︰點小漸短,其式如下︰


。   。
、 、 、 、
阿 彌 陀 佛


此是漸急轉急之點板不同處,節拍雖無添減,而陀字下之虛點、佛字下之虛點,俱省 卻不用,直截祇是一字一板、點板距離切密,此從快板轉入急板,六字轉成四字,法爾如是,此釋點小漸短之臆見也。

須會此意云者,謂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念佛譜與其他歌譜不同,雖有五會,無一定之段落章節可言,蓋念佛時間,準香炷為分配,香炷有長短,句數多少不定,欲得數多者,宜急念;欲感人深者,宜緩念。在掌板者斟酌盡善,斯為得之,可以意會,不可以言傳也。

釋文二


上文照祖排列五會念佛聲勢曰︰
第一會,平聲緩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二會,平上聲緩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三會,非緩非急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四會,漸急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五會,四字轉急念,阿彌陀佛。


會者聚也,集多數人而為之,亦古人以友輔仁之意。古今念佛,不出兩種,一隨自意念佛,此齋公齋婆之念法;一結社念佛,此自利利他之念法;兩者不能驟然而相合也。何以故﹖如獨唱曲,其情趣可使歌者自由發揮其個性,而脫離一切的束縛;至如合唱曲,則各部集合須成一個完全的和聲,其中有男女混聲的組合,老幼混聲的組合;或二部合唱,或三部四部合唱;若無主調,則旋律無所遵循,若無轉調,則樂風不知變化,若無慢板,無以見依永之端嚴,若無急板,無以見依韋之諧協,是知照祖所列之五會聲勢,其主調,轉調,高低疾徐,種種節拍,舉無不具備也已。

所云平聲緩念者,起板佛號,初用平調也。平上聲緩念者,轉板佛號,轉入商調也。按四聲口訣曰︰平聲平道莫低昂,上聲高呼猛烈強,去聲分明哀道,入聲短促急收藏。徐大椿《樂府傳聲》云︰四聲之中,平聲最長,唱平聲之訣,在出聲之際,得舒緩周正和靜之法,乃與上下迴別,為平聲之正音;上聲,則在出字之時分別,方開口時,須略似平聲,字頭半吐,即向上挑,方是上聲正位。(下略)

又清《律呂正義》續編云︰凡作樂,必有高音、低音、平音之三等,分作三品以明調。其一曰︰上品,乃自下而上,遞高之調,惟有上起而無下落焉。一曰中品︰乃上下適中,最平之調,此調之聲字,可上可下也。一曰︰下品,乃自上而下,遞落之調。

準是而知,中聲乃最平之調也。《國語》云︰古之神瞽,考中聲而量之以制,《左傳》云︰中聲以降,五降之後,不容彈矣。明‧朱載堉《律呂精義》云︰十二律,皆中聲也,歌出自然,雖高而不至於揭不起,雖低而不至於咽不出,此所謂中聲也。按此五降不容彈者,乃以上為中聲,上一四合凡,以下低不成聲也。

又《夢溪筆談》,唐‧天寶時,始以法曲與番部樂合奏,名為燕樂。前後新聲為清樂,照祖恰當其時,然則第一會,或即套用清平調;第二會,或即套用清商調;以一句阿彌陀佛,能生若許曲調者,或如西樂之一句譜,Ein-stzige torm,能生種種之變化譜,Varintio-nen Form是或相類,未可知也。

關於五會念佛的讚本
照祖所著《法事儀》、《觀行儀》兩書,總列讚文八十八首,其中除兩書重見之讚文二十一首,引用古德讚文十七首,頌讚五會念佛者五首,今專就五會讚文,舉而錄之。

五會讚


第一會時平聲入,第二極妙演清音,
第三盤旋如奏樂,第四要期用力吟,
第五高聲唯速念,聞此五會悟無生,
一到西方受快樂,永不輪迴入苦坑。
發心念佛事須堅,臨終決定上金船,
迴願眾生皆得往,直向西方坐寶蓮。
西方世界至為精,彼土眾生不可輕,
衣裓持華供養佛,還來本國飯經行,
發心念佛度群生,願此五會廣流行,
六道三途皆攝取,蓮華會裏著真名。


此章表示五會的調子與拍子,調子則一會清平調,二會清商調,拍子則三會轉中慢板,四會轉中快板,五會轉急板,六字洪名至此轉成四字,緜緜密密,纍纍如貫珠,一切妄想情慮,被清淨聞塵,滾入無何有之鄉矣。送心極樂,莫善於此,願毌忽諸。

歎西方淨土五會妙音讚


第一會時除亂意,第二高聲遍有緣,
第三響颺能哀雅,第四和鳴真可憐,
第五震動天魔散,能令念者入深禪,
五會聲中十種利,為令學者用心堅。
妙音五會摩尼寶,能雨無邊聖法財。
智者必須依此學,臨終一念坐華臺。
寄語現前諸大眾,五會念佛利無窮,
今日道場同行者,相將定取坐華宮。
五會聖教是真宗,定捨娑婆出苦籠,
眾等發心迴願往,西方世界獲神通。
寶樹森森是翠林,微風五會演清音,
華雨六時隨處下,見聞之者發真心;
眾等今時發信心,聽說彌陀五會音,
專求不妄稱名字,迎將極樂坐華林。
五會交響讚池城,樓臺鬱鬱暎雲青,
琉璃七寶金繩界,處處唯聞念佛聲。
彌陀五會是舟船,永劫常於苦海傳,
但使聞聲皆解脫,定超生死離人天。


此章表示此方教體,五會念佛,能深入人心;善會者,能深入禪定;十種利者,言修菩薩之行者,善能修習禪定,則萬緣俱息,定性現前,則獲十種利益︰(一)安住儀式,(整肅威儀,一遵法式,行之既久,正定現前,自然安住而無所勉強。)(二)行慈境界,(習諸禪定,恒存慈愛,無傷害意,於諸眾生,悉使安穩。)(三)無煩惱,(諸根寂靜,貪瞋癡等,一切煩惱,自然不生。)(四)守護諸根,(常自防衛,眼等諸根,不為色等諸塵所動。)(五)無食喜樂,(禪悅為食,以資道體,雖無飲食之奉,自然欣豫。)(六)遠離愛欲,(寂默一心,不使散亂,則愛欲之境,悉無染著。)(七)修禪不空,(雖獲諸神功德,證真空理,然不墮於斷滅之空。)(八)解脫魔羂,(遠離生死,一切魔羂,不能纏縛。)(九)安住佛境,(開發無量之智慧,通達甚深之法義,於佛知見,自然明了,故心心寂滅,住持不動。)(十)解脫成熟,(既入深禪,一切惑業,不能撓亂,行之既久,則無礙解脫,自然圓熟。)此十種利,見《月燈三昧經》,本為習禪得定之境界,而五會念佛,若依此學,心得堅定,亦可到此境界,不止超出人天,定能入佛智海,登大願船,永離三界生死。

極樂五會讚


觀經妙讚定中成,寶偈分明化有情,
五會閻浮流布廣,相期極樂悟無生。
彌陀寶讚實堪傳,恒為眾生作法船,
五會佛聲聞解脫,一時盡得坐金蓮。
西方五會遍娑婆,意在眾生念佛多,
寶國華開千萬億,聞名去者幾恒沙。
千般伎樂遶金臺,百寶蓮華出水開,
五會聲聲須急念,臨終一一盡迎來。
無邊化佛紫金身,守護流傳五會人,
念念彌陀心不退,翩翩寶坐自相親。


此章勸娑婆眾生,提唱五會念佛,廣度有情,言千般伎樂遶金臺者,百寶蓮華出水開者,正是表示五會念佛,乃合於《華嚴經》之旨。華嚴十大莊嚴世界種,皆以音聲為體,今略舉其一,賢首菩薩偈云︰又放光明名妙音,此光開悟諸菩薩,能令三界所有聲,聞者皆是如來音,以大音聲稱讚佛,及施鈴鐸諸音樂,普使世間聞佛者,是故得成此光明。又合於《法華經》之旨。《法華》〈方便品〉云︰若使人作樂,聲鼓吹角唄,簫笛琴箜篌,琵琶鐃銅鈸,如是眾妙音,盡持以供養,或以歡喜心,歌唄頌佛德,乃至一小音,皆已成佛道。至如淨土三經,極讚音樂,聞者皆悉念佛念法念僧。《安樂集》云︰從世帝王至六天,音樂轉妙有八重,展轉勝前億萬倍,寶樹音麗倍亦然,復有自然妙伎樂,法音清和悅心神,哀婉雅亮超十方,是故稽首清淨樂。或疑沙彌十戒,歌舞倡伎,故往觀聽,律制所禁;釋之曰︰《摩訶僧祇律》第三十三,及三十九,言之最詳。佛為六群比丘,及六群比丘尼,往觀伎樂,輕狂語笑,受世譏嫌。聞者具白世尊,世尊呵責!從今已後,不聽觀伎樂,若方便往觀,比丘犯越毗尼罪,尼犯波逸提罪。若佛生日大會處,菩提大會處,轉法輪大會,五年大會,作種種伎樂供養佛,若檀越語比丘言︰諸尊者,與我和合翼從世尊,爾時得與和合在坐,若檀越語比丘尼言︰阿梨耶,佐我安施供養具,爾時得助作,若坐中有種種伎樂,生染著心者,或於彼間聞樂,有欲著心者,即應起去,是名伎樂。又《四分律》第五十二,雜犍度之二,時諸比丘自作伎,若吹唄供養。佛言︰不應爾,彼畏慎不敢令白衣作伎供養,佛言聽。又《十誦律》云︰為諸天聞唄心喜或音樂舞伎,螺鈸簫韶,發歡喜心,當行供養,可知世樂轉為佛樂,正是人間好現象也。

歎五會妙音讚


彌陀五會響雄雄,智者傳來五濁中,
五苦聞聲皆得樂,乘斯五會入蓮宮。
智者慈悲傳五會,意在將傳滅五燒,
五燒即因五會滅,皆乘五會出塵勞。
雄雄五會響高深,隱隱雷聲寫妙音,
聖眾相將同讚歎,但是人聞皆發心。
微妙西方五會聲,將來五濁救眾生,
五趣聞名皆解脫,五會引到寶蓮城。
零零五會出衡山,隱隱如今遍五天,
五眾咸言皆利樂,末法仍留五百年。
彌陀五會貫人心,哀婉慈聲屈曲深,
無量壽經如此說,寶水長流演妙音。
五會響颺出雲霞,清音嘹亮遍恒沙,
朝朝暮暮常能念,世世生生在佛家。
香風颯起觸人身,唯將五會斷貪瞋,
五音兼能淨五蘊,聞名永劫離囂塵。
西方鼓樂及絃歌,琵琶簫笛雜相和,
一一唯宣五會法,聲聲皆說六波羅。


按此讚,前半偈從「彌陀五會響雄雄,智者傳來五濁中,至五趣聞名皆解脫,五會引到寶蓮城」,此八行十六句,乃讚歎文殊師利菩薩也。所云智者,乃五台山大智文殊,非天台智者大師也。

考《大日經》,稱妙吉祥,文殊者,妙之義,師利者吉祥之義。此菩薩,與普賢為對,常侍釋迦如來。普賢表大行,司諸佛之定慧;文殊表大智,司諸佛之智德,故曰智者。

昔吳郡沙門道衍,所撰《諸上善人詠》一卷,其詠法照大師云︰五會緣興感五雲,佛聲遙使帝宮聞,當年不受文殊教,歷劫何由獲妙薰。其事蹟已在前編法照四祖傳中詳錄,今不再贅。

又按此讚後半偈,自「零零五會出衡山,隱隱如今遍五天,至五音兼能淨五蘊,聞名永劫離囂塵」,此八行十六句,乃讚歎南嶽般舟承遠三祖。三祖事蹟,已見前編所錄永州司馬柳宗元所撰「南嶽彌陀和尚碑」,及衡州刺史呂溫所撰「承遠和尚碑」,今不重舉。

淨土五會讚


五會倍須欽,稱名觀紫金,心中辨邪正,
魔境不來侵。極樂寶林清,微風五會聲,
聲中論妙法,聽者悟無生。淨剎寶林明,
彌陀五會聲,聽者皆生樂,不聞諸苦名。
白玉池邊過,蓮華葉裏香,空中開梵響,
五會入真常。暫至寶城樓,逍遙何所憂,
唯聞念五會,長劫更何憂。寶剎多真土,
威宣五會音,常聞嚴淨響,從此漸幽深。
極樂黃金樹,花開五會聲,意欲令諸子,
聞者盡修行,持蓮含九品,花接往生人,
五會連聲別,從茲洗客塵。極樂誰家子,
蓮花葉裏生,為由聞五會,從此息塵情。
淨國摩尼水,渠渠處處流,水聲含五會,
聞者永無憂。


此章為五言讚本,共二十韻,乃依《觀經疏》〈散善義〉,以明九品正行,勸修五會念佛法,保任決定往生。前十韻二十句,乃述上品、中品、往生之樂相。後十韻二十句,勸進行者,勤修五會念佛,不論善惡罪福,老幼男女,僧俗,九品括盡,決得往生;惟須注意!培植蓮華胎藏,須知此身,在娑婆五濁惡世念佛,此心已送往極樂世界,七寶池中,受摩尼水洗濯,一念淨息塵情,則蓓蕾蓮苞,自然出水,常精進者,華日向榮,漸怠廢者,華日憔悴,觀前編越國夫人王氏傳中之楊傑、馬玗的故事可證也。

除此五會讚五章之外,其他一二零篇斷句,關於五會讚頌者。如《法事讚》中第六離六根讚,有句云︰彌陀五會救娑婆,聞者皆能發道芽。又第八西方樂讚,有句云︰香風吹動諸行樹,宮商五會演希奇。其《觀行儀》中第十一出家樂讚,有句云︰水鳥樹林念五會,哀婉慈聲讚法王,又第十二淨土樂讚,有句云︰菩薩化生奏玉調,微風五會演真如。其他各讚全文,限於篇幅,今且從略。

〔參考資料〕 《樂邦文類》卷三〈法照傳〉;《淨土五會念佛誦經觀經儀》;《五會法事讚講義》卷一。


五種姓

五種姓是梵語的譯文,原文為五類的種屬或族姓。因為屬於某個種族的人必然具有某個種族的性質,所以種姓和性質這兩個辭語的含義,本來就有相通的地方,在印度使用起來有時也不免混亂。到了譯成漢語,種姓和種性,不但意義相近,而且字形相似,發音相同,因此五種姓便時常成為五種性,有時省略成五性,或稱五種種性,五種乘性及五乘種性。即是︰(1)聲聞乘種姓,(2)獨覺乘種姓,(3)如來乘種姓,(4)不定種姓,(5)無種姓。

印度由於征服和分工的原因,在社會上很早就存在著四姓的區別︰(1)是具有神權的婆羅門種姓,(2)是具有政權的剎帝利種姓,(3)是從事工商的吠奢種姓,(4)是淪為農奴的戍陀羅種姓(《大唐西域記》卷二)。

這種在社會發展過程中形成的種姓區分,也就是階級壓迫,佛教是根本反對的。佛陀主張四姓平等,有四河八海的比喻(《雜阿含經》卷二十、《長阿含經》卷六、《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一)。但是在宗教的學修上,由於各人種種條件的不同,它的成就也因之而有差別,甚至有不能成就的,於是社會上種姓區別的範疇,便被應用到宗教裏面來了。

三乘的區分,早在《阿含經》中便出現了(《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五)。到了《大毗婆沙論》裏,便有三乘種姓的差別。如卷三說(大正27‧13c)︰「佛及獨覺聲聞種姓同於此位,住上上品,故名平等。」又卷五說(大正27‧25b)︰「謂佛種姓是上品,獨覺種姓是中品,聲聞種姓是下品。」又卷六十八說(大正27‧35 2a)︰「轉聲聞煖種姓根,起獨覺煖種姓根,轉聲聞獨覺煖種姓根,起佛煖種姓根。如說煖位、頂位亦爾。」這裏不但有三乘種姓的區分,而且轉根的說法已經包含著不定種姓的意義。不過這時候種姓一辭使用的範圍還很廣泛,例如卷六十二裏便有(大正27‧319c)「依六種姓建立六種阿羅漢名」的說法。

早期的大乘經典也同樣只有三乘和不定的說法。如《大般若經》卷五九三說(大正7‧1066a)︰「若有情類,於聲聞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能證得自無漏地。若有情類於獨覺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依自乘而得出離。若有情類於無上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證無上正等菩提。若有情類,雖未已入正性離生,而於三乘性不定者,聞此法已,皆發無上正等覺心。」

到了《勝鬘經》裏,在三乘之外說了一種無聞非法的眾生。如〈攝受章〉說(大正12‧218b)︰「何等為四﹖謂離善知識無聞非法眾生,以人天善根而成熟之;求聲聞者,授聲聞乘;求緣覺者,授緣覺乘;求大乘者,授以大乘。」這種僅僅能以人天善根去成熟的眾生,似乎可以說是沒有三乘種姓,即是所謂無種姓。但就本經強調一乘和如來藏的精神來看,卻又不是主張決定無姓說的。

到了《大般泥洹經》出現的時代,由於經中所倡導的常樂我淨的說法,更為習慣於無常苦無我不淨的小乘人所不能接受,從而使反對的浪潮達到空前的高漲。因此經中針對這種持反對論調的小乘人,說他們無菩提因不可救藥,並且給他們起了個「一闡提」的名字。如卷六說(大正12‧892c)︰「若阿練若愚癡無智,狀似阿羅漢而誹謗方等,(中略)言方等經皆是魔說(中略)作是說者名一闡提。」又說(大正12‧892b)︰「諸增上慢一闡提輩以何為本﹖誹謗經法不善之業以是為本。」又以種種譬喻說此經能夠使(大正12‧893b)「犯四重禁及無間業、不樂菩提未發意者,皆悉安立於菩提道,(中略)唯除增上毒蛇一闡提輩。」這樣說來,一闡提似乎就是決定無種姓的了。但是本經是倡導一切眾生悉有如來性的。如卷五說(大正12‧883b)︰「真實我者是如來性,當知一切眾生悉有,但彼眾生無量煩惱覆蔽不現。」雖然在卷六中也說(大正12‧893a)︰「彼一闡提於如來性所以永絕,斯由誹謗作大惡業,如彼蠶蟲綿網自纏而無出處,一闡提輩亦復如是,於如來性不能開發起菩提因,乃至一切極生死際。」然而一闡提究竟還是有如來性的,不過永遠不能開發罷了。我國東晉時竺道生就從這點窺見了經中所含蓄的深意,因此在大本《涅槃》還沒有傳來之前,他僅僅讀了六卷《泥洹》便首先提出一闡提人皆得成佛的主張,因而遭到保守派的驅逐。後來大本(也就是修正增補本)來了,不但增加部分有一闡提成佛的明文,就在相同部分也表現出和六卷本有顯然不同的語氣。大家才衷心地信服了竺道生的預見性(《高僧傳》卷七)。通過這場公案,說明了《大般涅槃經》不是一人一時所結集的。最初,當反對者的氣焰很囂張的時候,不能不嚴厲呵斥,說他們簡直永遠不能成佛。但是大乘占了優勢以後,呵斥的態度便轉化為勸導的態度,於是有修正增補本的《大般涅槃經》出現。因為按照《涅槃經》的思想體系來說,它是主張一切眾生都有如來性的,所以很難堅持一闡提畢竟不能成佛的說法。

就是到了《楞伽經》裏,五種種姓的編排已經完全形成,一闡提發展為兩種了,然而也還不是決定無姓論者。如七卷本《楞伽》卷二說(大正16‧597a)︰「有五種種姓。何等為五﹖謂聲聞乘種姓、緣覺乘種姓、如來乘種姓、不定種姓、無種姓。」並把無種姓的一闡提分為二種,一種是誹謗大乘經而把一切善根斷了的一闡提;一種是菩薩一闡提,由於他所要度的眾生永遠度不盡,同時他知道一切法本來就是涅槃的,用不著再入涅槃,所以這種無種姓實際上是十足的如來乘種姓。而前一種無種姓,因為佛總不拋棄他,他的善根有時還會生起來的,所以也不是決定的無種姓。

《解深密經》裏對於決定聲聞種姓和不定聲聞種姓作了較詳細的說明(卷二),可以說已經舉起了決定五姓說的旗幟。

到了《瑜伽師地論》,決定五姓說有了很大的發展。在卷三十七裏說所成熟補特伽羅的時候,在卷五十二裏說異生性的時候和說有障無障差別的時候都同樣地舉出聲聞種姓、獨覺種姓、佛種姓和無種姓的四種來。加上卷八十一裏所說的不定種姓,便成為完整的五種姓組織。

本論在〈聲聞地〉(卷二十一)和〈菩薩地〉(卷三十五)都指出種姓的本質就是種子,不過在〈聲聞地〉裏說的種子是(大正30‧395c)「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的,也就是後世所謂本有種子。而〈菩薩地〉裏說種姓包括本性住種姓和習所成種姓兩種,就等於說種子有本有和新熏的兩種,這便給後來護月、難陀和護法三家遺留下爭辯的題材。又在卷五十二裏說種姓的成因,由於有障無障的差別,這已經給新熏家提供了立論的根據;同時又說(大正30‧589a)︰「諸出世間法從真如所緣緣種子生,非彼習氣積集種子所生。」這一段話更是各家聚訟的焦點,本有家、新熏家一切有性說、五姓差別說,見仁見智地都各有一番解說。我們現在來看,〈攝抉擇分〉中這段解釋種姓的文義顯然和〈本地分〉中對於種姓的解釋很有出入,這是因為本論原來就是瑜伽學派的一部叢書,不是一人一時的著作。雖然同是一個學派,而且經過編纂,大體上總算一致,但是許多不同的說法也是一齊收容在內的。

〈聲聞地〉裏舉出無涅槃法補特伽羅的六種相狀。如卷二十一說(大正30‧398a)︰「謂彼最初不住種姓無涅槃法補特伽羅(中略)是名第六不住種姓補特伽羅無種姓相。」似乎是給決定無姓說者以一種典據,但是對方解釋所謂不住種姓者,並非沒有種姓,而是在某段期間裏他沒有站在種姓的崗位上罷了。

卷六十七〈攝抉擇分〉中〈聲聞地〉列敘五番問答以成立無種姓的主張。後來在真諦傳譯天親所造的《佛性論》裏也有類似的五番問答,照《佛性論》的說法,似乎這五番問答是小乘中薩婆多部駁斥分別說部的,而在《佛性論》裏又增加了天親的反駁,最後歸結到(大正31‧788c)「一切眾生皆悉本有清淨佛性。若永不得般涅槃者,無有是處。」但是這五番問答,究竟是小乘中的兩部真正有過這樣的爭辯呢﹖還是大乘論書中假設的對白呢﹖現在很難斷定。因為小乘中既沒有提出這項問題的歷史條件,同時也還沒有其他的文獻足以證明。

這五番回答也出現在無著造的《顯揚聖教論》裏作為成立種姓差別的五種道理,便說明無著在《大乘論》中也一樣地使用這五番問答來證明有一類無種姓的有情。天親的學問出於他哥哥無著的啟發和培養,何以天親在《佛性論》裏直接反駁他哥哥的主張呢﹖再拿我國關於彌勒、無著、天親著作的新舊各種譯本來互相對照,便使人想到他們的著作在傳誦和翻譯的時候已經受到學派的影響而大大地有所增改了。

《大乘莊嚴經論》也是無著的著作之一,論中把無性分為時邊和畢竟兩種。如卷一說(大正31‧595a)︰「無般涅槃法者是無性位。此略有二種︰一者時邊般涅槃法(據《唯識樞要》應云︰暫時無圓寂法),二者畢竟無涅槃法。(中略)畢竟無涅槃法者,無因故,彼無般涅槃性,此謂但求生死不樂涅槃人。」雖然無性之後有一個位字,可以被對方用來作「約位說」的典據,但是這段文的主要意思是說時邊無性之外,決定另有一種畢竟無性的有情,這個主張是非常明確而堅定,不容有另外的曲解的。

《成唯識論》是印度唯識學派總結性的記錄,五種姓說是唯識學說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所以論中關於種姓有總結性的說明。論中根據瑜伽說有二種種姓。如卷九說(大正31‧48b)︰「(一)本性住種姓,謂無始來依附本識法爾所得無漏法因。(二)習所成種姓,謂聞法界等流法已聞所成等熏習所成。」在卷二討論種子的時候,批判了護月所代表的傳統學說種子本有家和難陀所代表的新熏家,然後提出以護法為首的本始綜合家認為是最正確的主張。

親外承了護法的學說,對於種姓仍然主張有本習二種。如《佛地經論》卷三說(大正26‧304b)︰「如是四智相應心品種子,本有無始法爾不從熏生名本性住種姓,發心已後外緣熏發漸漸增長名習所成種姓。」他把五種種姓完整地編排出來,對無種姓有較詳細的說明,並且把其他經典裏為什麼有一切有性的說法作了解釋。如卷二說(大正26‧298a)︰「無始時來一切有情有五種姓︰(一)聲聞種姓,(二)獨覺種姓,(三)如來種姓,(四)不定種姓,(五)無有出世功德種姓。(中略)第五種姓無有出世功德因故,畢竟無有得滅度期。(中略)雖餘經中宣說一切有情之類皆有佛性皆當作佛,然就真如法身佛性或就少分一切有情方便而說,為令不定種姓有情決定速趣無上正等菩提果故。」

從《莊嚴經論》以來的畢竟無姓論,在印度佛學史上要算是一種新穎的學說。所以玄奘將要回國之前,印度好些大德在討論無性問題的時候,便向玄奘說︰你回國去講,旁人決不相信;希望你把帶去論書裏面關於無性的話省略了罷。戒賢罵道︰鄙夫!你們懂得什麼東西,就能隨便給他作出指示嗎﹖!這段文見於道倫《瑜伽論記》卷三(下)引玄奘的談話,但是文句顯然很有些錯落。日本最澄(767~822)撰《法華秀句》引此文作︰「大莊嚴論第二卷云︰無佛性人謂常無性人。欲來之時,諸大德論無性人,云︰若至本國必不生信,願於所將論之內,略去無佛性之話。戒賢呵云︰彌離車人!解何物而輒為彼指﹖!」文義是很明白的(日本常盤大定博士對此段文卻有誤解)。

玄奘回國後,遵照他師父的意見,忠實地傳譯了包括畢竟無姓的五種種姓說。這種學說在印度已經是很晚出而新穎的了,傳到中國自然更覺得十分珍異,相傳玄奘給窺基講唯識和瑜伽,圓測一再偷聽,玄奘就允許了窺基(大正50‧726a)︰「五姓宗法,唯汝流通」(《宋高僧傳》卷四〈窺基傳〉)。這五種種姓說在窺基方面說來,固然是獨得之祕,也可以說是唯識正統派(傳到中國來稱為慈恩宗)獨創的一項重要宗義。而在另一方面說來,卻引起了中國一些佛教學者的強烈反對。首先發難的是曾經充任玄奘譯場證義的靈潤(《續高僧傳》卷十五有傳),造一卷章辨新翻瑜伽等與舊經論相違略出十四門義。其後玄奘弟子也任過譯場證義的神泰便針對靈潤又造一卷章來和他辯論。再後新羅義榮又攻神泰而救靈潤。三師的原著在中國久已失傳,幸而大體上在日本最澄所撰的《法華秀句》裏被保存下來。

玄奘門下還有曾任譯場證義的神昉著《種姓差別集》三卷(《東域傳燈目錄》),已經失傳。窺基獨得的所謂「五姓宗法」,詳細見於所著的《唯識樞要》。他會通了各種經論,認為無種姓人可分三類,除了斷善根的和大悲菩薩以外,還有畢竟無姓,這是在因位和果位都無成佛可能的。斷善根的無姓,因位雖無成佛之義,而善根相續以後,果位仍可成佛。大悲菩薩,果位雖不成佛,而因位有其可能。只有畢竟無姓,不論因位果位,都和成佛無關,所以他另外是一類種姓。隨後他舉出十種典據並且立了一個因明的三支比量來明畢竟無姓決定是有。又在畢竟無姓之外,還有二乘定性,也是在因位和果位都無成佛可能的。他又舉出七種典據同時也立了一個因明的三支比量來證明二乘定姓決定是有。在這定姓聲聞、定姓獨覺和畢竟無姓之上,再加上如來種姓和不定種姓,完整的五種種姓說便組織成功了。由於明確地肯定了二乘定姓,便不能不肯定三乘的說法是實在的、徹底的,而一乘的說法是權變的不徹底的。這種主張,集中表現在他所著的《法華玄贊》裏。這就和當時中國流行的天台宗所倡導的「三乘是權,一乘是實」的說法,形成了宗派上的尖銳矛盾。

據日本源信(942~1017)著的《一乘要決》卷上說(大正74‧329b)︰「大唐佛授記寺沙門法寶造六卷章名一乘佛性究竟論,破三乘五性義,立一乘佛性義。」法寶(《宋高僧傳》卷四有傳)造的這六卷論書現在僅僅剩下第三卷被保存在《續藏經》裏,其餘的有很少部分由於《一乘要決》和《守護國界章》等書的引用而被保存。據《守護國界章》卷下之中說(大正74‧225a)︰「寶公破西方唯識論師者,指大乘基,未必護法。」可見一乘佛性究竟論主要是針對窺基而發的。

窺基的弟子緇州慧沼(《宋高僧傳》卷四有傳)造《能顯中邊慧日論》四卷,又針對著一乘佛性究竟論而發。這部書對種姓問題的各方面都作了較詳細的討論和說明,就中國說來,可以說是一部帶總結性的種姓論專著。從此以後,不但很像印度大德們所估計的一樣,對於包含畢竟無姓的五種姓說,信者少而不信者多,甚至玄奘所傳的整個唯識學派也「不絕如縷」了。但是戒賢的呵責也起了積極的作用,完整的五種種姓說畢竟介紹到中國來了。(劉衡如)

◎附一︰龍慧〈五姓各別與一性皆成的論諍〉(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43})。

(一)前言
五姓各別與一性皆成之說,好比水火之不相容,刻劃了甚深的鴻溝,曾一再地展開了論戰,這是大家所熟悉的史實。此二學說究竟為何形成如此嚴重的對立﹖我想,不外是由於教系不同,且各有其根深蒂固的依據使然的吧!

五姓各別說的濫觴,發端於護月、難陀的「本新種子說」;到了護法的「新舊合生說」,才確立教權;及至慈恩,更把舊有的「三實一權」推翻,而正式成立五姓各別的應理圓宗。但三論、天台、華嚴等大乘學者,也有其依據,一面與此抗爭,一面標立一性皆成的旗幟,大宏其「三權一實」的教說。

考此二派,不外是相宗與性宗之不同,亦即由於賴耶緣起與真如緣起的(立場)不同而來。現將他們的依據以及論諍簡述如下。

(二)五姓各別的依據
傳說玄奘大師將唯識教文傳授與慈恩的時候,即曾告訴他︰「五姓宗法,唯汝流通。」在一切有情的種姓上,分有法爾的五姓,這到底是唯識宗獨特的主張,而為其他教派所無的。

唯識宗從「性用別論」,區別了真如和現象,而絕不許在二者間,有任何的相融,所以有情的現象,唯有從有為的賴耶緣起,絕不能從真如緣起。既由有為緣起,那麼,其緣起現象的機類,必然地亦自無法開覺佛果了。可見有為,不一定相即於覺體(佛果)的無為了。不過,話得說回來,性相別論的態度,畢竟只從性相兩者間的抉擇上述說而已,絕非毫無關連。也就是說,真如為現象所依而遍在故(不說相即),真如儼然地成為現象的實性。因此,絕不能說,有情絕無開覺佛果的能力──無漏種子絕無。事實上,不過是︰現象既從有為的賴耶展開,其展開的種種差別相,自有其差別的種種原因,這就是五姓各別說的苦心與用意。所謂五姓,即︰菩薩定姓、獨覺定姓、聲聞定姓、不定姓、無性有情的五類。其關係如下︰


┌(一)菩薩定姓───────頓悟──┐
│ │
│(二)獨覺定姓─┐ ├定姓─┐
│ ├───定姓二乘──┘ │
│(三)聲聞定姓─┘ │ ├有性──出世間
│ ┌獨、聲─┘ 成佛─┤
五姓┤ ├菩、聲──┐ │
各別├(四)不定種姓┼菩、獨──┼漸悟───不定姓┘
│ └菩、獨、聲┘
│ 不成佛
└(五)無性有情────────────────無性──世間


第一、菩薩定姓︰能法爾照見生法二空,發得四智,具有開覺佛果的無漏種子。

第二、獨覺定姓︰祇具有獨覺果的一分生空無漏智種子,決定可證獨覺,而終取灰身滅智,故得此名。

第三、聲聞定姓︰祇具有聲聞果的一分生空無漏種子,決定悟證聲聞果,而終取灰身滅智,故得此名。

第四、不定種姓︰這應具說「三乘不定種姓」。這是指具有菩薩、獨覺、聲聞各種種子,而經聲聞、獨覺果後,得轉入菩薩乘,開覺佛果的人。如果詳細地說,應有四類,即︰(1)具三乘種子者,(2)具菩薩、獨覺二種子者,(3)具菩薩、聲聞二種子者,(4)具獨覺、聲聞二種子者。就中,前三為不定姓,最後則屬第二或第三的定姓。

關於第二的獨覺定姓和第三的聲聞定姓的差別,在《法華玄贊》中舉有三同七異。即「三同者︰所斷、所證及假擇滅同義也。七異者︰利鈍、依佛自出、藉教觀理、四諦緣起、四果一果、練根時節、說法神通也。依前三同,化城為一,依七異故,羊鹿是別也。」

至於第五的無性有情,依《入楞伽》和《莊嚴經論》,亦有三類。即︰斷善、大悲和無性的三闡提。就中,第一和第二,通一闡底迦和阿闡底迦;第三即正為阿顛底迦──無性有情。此三種人的分別,在《樞要》說︰
「由此三人(斷善、大悲、無性)及前四性,四句分別︰(一)因成果不成,謂大悲闡提。(二)果成因不成,謂有性斷善闡提。(三)因果俱不成,謂無性闡提、二乘定性。 (四)因果俱成,謂大智增上,不斷善根而成佛者。」

五姓各別說的典據,應首推《解深密經》,因此經〈無自性相品〉會通了諸經的一乘說,成立所謂的五姓,而命名為「顯了真實教」。該經(奘譯卷二)說︰
「一切聲聞、獨覺、菩薩,皆共此一妙清淨道,皆同此一究竟清淨,更無第二。我依此故,密意說言︰唯有一乘,非於一切有情界中,無有種種有情種姓,或鈍根性,或中根性,或利根性有情差別。善男子!若一向趣寂聲聞種姓補特伽羅,雖蒙諸佛施設種種勇猛加行方便化導,終不能令當坐道場,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由彼本來唯有下劣種姓故(中略)是故說彼名為一向趣寂聲聞,若迴向菩提聲聞種姓補特伽羅,我亦異門說為菩提。」

《解深密經》雖然成立了五姓說,可惜並未表明五姓的名目為何﹖這在《楞伽經》則有明示。據《入楞伽》卷二說︰「復次,大慧!我說五種乘性證法,何等為五︰一者聲聞乘性證法,二者辟支佛乘性證法,三者如來乘性證法,四者不定乘性證法,五者無性證法。」

除了上列二經之外,其他的經論,述說五姓各別的極多。例如︰《大般若經》卷五九三、《勝鬘經》、《稱讚大乘功德經》、《瑜伽論》卷三十七、《莊嚴經論》卷一、《顯揚論》卷二十、《攝大乘論釋》卷一、《法華論》卷下、《佛地論》卷二等,比比皆是(當然多少有所出入)。

(三)對一性皆成說的會通
標立五姓各別的唯識宗,對一性皆成說究竟採取了何種態度呢﹖這是頗值得吟味的問題。

在諸經論中,主張一性皆成說的,可首推《法華經》(〈方便品〉卷一)的偈文。該頌為︰「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又說︰「若有聞法者,無一不成佛。」

這當然是表示︰二乘、三乘都是方便法,唯有佛乘才是真實,而斷然地否定了五姓說的明文。不過,《深密經》卻說一乘是方便說;是佛陀為勸勵卑怯眾生而說的。也就是說,一乘是佛陀的密意,並非了義的說法。這在《深密經》卷四裏,肯定地說︰「如世尊說,若聲聞乘,若復大乘唯是一乘,此何密意﹖佛告觀自在菩薩(中略)即說彼法同一法界,同一理趣故,我不說乘差別性。」

可見一乘,不過是從所證之「理同」而說,並非指事相上沒有五姓的差別。

慈恩大師在《義林章》解釋「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的要文道︰「依梵本說,經頌應言︰無第二、第三。數三乘中,獨覺為第二,聲聞為第三,為引不定,任持所餘故,方便言︰無第二第三,非真破也。」

《法華玄贊》卷四所釋,大致亦與此意同,該文又說︰「從勝至劣數,佛乘第一,獨覺第二,聲聞第三,無第二獨覺第三聲聞等。」

也許有人認為︰這種會通是牽強附會的,而不足一破,但若參照北本《涅槃經》卷三十四,這種疑心,即可不攻而自破了。玆將該文抄錄如下︰「我於經中,告諸比丘,一乘、一道、一行、一緣(中略)我諸弟子聞是說已,不解我意,唱言︰如來說須陀洹乃至阿羅漢人皆得佛道。」

這不是很明白地指出了一乘方便說嗎﹖至於佛說密意的理由,在《莊嚴經論》卷五,列舉了法同、無我同、解脫同、性別、諸佛得同自意、聲聞得作佛意、變化、究竟等八種,而更進一步地斷定︰「如是處處經中,以此八意,佛說一乘,而亦不無三乘。」《莊嚴經論》的一段明文,《攝論》卷下,更頌為︰「爰引攝一類,及任持所餘,由不定種姓,諸佛說一乘,法無我解脫,等故性不同,得二意樂化,究竟說一乘。」

世親和無性的釋論亦有此意,他們即把它開為十因加以解釋,但《顯揚論》卷二十,則歸納為六因。此外,說明此義的經文,多得不勝枚舉。

《法華經》〈藥草喻品〉(卷三)所謂三草二木一地喻,若依《法華玄贊》卷七的解釋,實亦是一種「種姓差別」的說明。對此,《玄贊》引了世親的《法華論》卷下說︰「大乘一向決定增上慢心,起如是意,無別聲聞、辟支佛乘。如是倒取,對治此故,為說雲雨譬喻,應知。」可見一乘方便說,並非慈恩一家的看法了。

這裏有一問題,就是《涅槃經》(〈師子吼品〉卷二十七)中,一切皆成的明文。即︰「師子吼者,名決定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這段經文,一見好像與種姓差別說有不相容之勢,其實不然,這另有二種深意。《佛地經論》卷二通釋為︰「雖餘經中,宣說一切有情之類,皆有佛性,皆當作佛,然就真如法身佛性,或就少分一切有情方便而說,為令不定種姓有情,決定速趣無上正等菩提果故。」

可見其二義即是指︰(一)所謂真如法身,不過是由「理佛性」而說;(二) 少分的一切有情,不過是就「行佛性」而說的了。「理佛性」雖為全分的一切,但,真如是凝然的,雖有其性,亦同無性之不成佛了。又「行佛性」,雖然終得成佛,但其所謂一切,不過是指少分之一罷了。會通這段經文的復有慧沼的《能顯中邊慧日論》(卷一),這是值得研讀的名文。

在《瑜伽》卷五十二中,有一段文,說明了有情的一切,無不以真如為種子,故根本沒有成與不成的差別相。這段經文,當然是一性皆成說的有力典據,而為五姓各別說的反調。不過,唯識宗徒卻喜歡引用它,並且加以巧妙的會通。《瑜伽》的經文就是︰
「問︰若此習氣,攝一切種子,復名遍行粗重者,諸出世法從何種子生。若言粗重自性種子為種子生,不應道理。答︰諸出世間法,從真如所緣緣種子生,非彼習氣積集種子所生。問︰若非習氣積集種子所生者,何因緣故,建立三種般涅槃法種姓差別補特伽羅,及建立不般涅槃法種姓補特伽羅。所以者何﹖一切皆有真如所緣緣故。答︰由有障、無障差別故,若於通達真如所緣緣中,有畢竟障種子者,建立為不般涅槃法種姓補特伽羅。」

這種論調,一似《俱舍論寶疏》卷一、《三論大義鈔》卷四、《守護國界章》卷下等之論法。對此,護法曾舉有二義加以說明︰第一、所緣緣「假名種子」,蓋真如並非生滅法故,原非種子。只因入見道位的聖智現前時,得以真如為所緣緣而生故,假名為種子。第二、所謂種子,就是親因緣的意思。在見道位,以真如為所緣緣的無漏種子,得生出無漏的諸法故,對其智種,乃立真如所緣緣的名字。其實真如所緣緣為種子,並非真如本身就是親因緣之謂。畢竟障為不般涅槃法的意思就是︰指有性人雖得斷障,但無性人到底是無法斷障的,因此才說畢竟障。其所以如此,實是缺少無漏種子的緣故。這就是所謂「無性之無性」。

主張五姓各別說最顯著的經文,雖為《楞伽經》,但其所明的無性,祇有斷善與大悲二闡提,未示有實之無性闡提。《樞要》卷上解疑說︰「楞伽所說二種闡提,初是斷善根具邪見者,後是菩薩大悲者。初者,有入涅槃之時,後必不爾,以眾生界無盡時故,無性有情不成佛故,大悲菩薩無成佛期。」「教所被機時眾別故,楞伽為顯大悲菩薩是第五性,五種種姓皆談有故,遂隱五中無性(畢竟)不論。」

(四)兩說之論諍

如上所述,種姓義和一性說,各有其依據,而劃了一條鴻溝,因此,也各就各的立場展開論戰了。

慈恩首先舉示種姓文,建立了二種量。即︰

(1)二乘之果,應有定姓,乘所被故,如大乘者。

(2)所說無性決定應有,有無二性隨一攝故,如有性者。

所說無姓決定應有,聖所說故,如說有性。

之後,他更依此立量,主張種姓的差別。《樞要》說︰
「若爾者,有無二姓,俱聖所說,更有何故,乍許有姓,不許無姓﹖三乘眾生,皆乘所被,更有何由,乍許大乘定姓,不許二乘定姓﹖此等教理,皆如磐石,誰人得動,若以法華等皆成說,為其證者,我以深密等五姓說,為其誠證。若以法華開三顯一,為其由者,我以深密,會一立五,為其所由。若以法華說相嚴重,為超過餘教之德者,深密華藏世界所說,教主即是盧舍那佛。正機即是觀音、彌勒等,諸八地以上大士,一部五卷正宗七品,文文悉盡性相奧府,品品自稱究竟了義,在於十八圓滿報土,說不了教。是何耶﹖對於至極深位大士,演淺近門,亦何用耶﹖何況法華雖會三乘,未會五姓,深密分明和會一乘。法華未說大乘性相,深密說迴向菩薩、聲聞成佛。兩教隱顯,思可知之。」

慈恩的這種論調,雖然似帶有感情用事之嫌,但由此,已知五姓家的苦心矣!

一乘家對此,究竟採取何種態度呢﹖我人舉出《守護國界章》文,即可窺見其一斑。在該書的開頭,最澄即列舉了︰「謗法者為體也︰偏執為基,隍為心也,非他為務,乃有粗食者,立七教而亂文,開二理而破義,更構四教永斷佛種。復推兩理,深謗法華,為遮如是等邪執,造斯指南無謬詞……。」

在上文,我人已列舉了不少正反二派的典據,但這些聖教量,翻來覆去,亦不過是一種戲論而已,絕無法解決真正的問題。這怎麼講呢﹖因為他們的依據,都為佛陀金口的說法,絕無法輕視何者。所以二者間的疑難,似有直接從其立足點著眼,加以檢討的必要。

此二者,相宗立於「性用別論」,性宗立於「攝用歸體」。換一句話說︰一派是以抉擇性相為重心,一派則以詮顯實相為本義,這就是兩者的不同處。我人必先明乎此,始能會通他們的論諍。

◎附二︰〈五種姓〉(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五種性謂一切有情之種性有五種,即聲聞乘定性、獨覺乘定性、如來乘定性、不定種性及無性。又作五種乘性、五乘種性;略稱五性。《入楞伽經》卷二云(大正16‧526c)︰「我說五種乘性證法。何等為五﹖一者聲聞乘性證法、二者辟支佛乘性證法、三者如來乘性證法、四者不定乘性證法、五者無性證法。」又《佛地經論》卷二云(大正26‧298a)︰「由法爾故,無始時來一切有情有五種性︰(一)聲聞種性、(二)獨覺種性、(三)如來種性、(四)不定種性、(五)無有出世功德種性。」

(1)聲聞乘定性︰又名聲聞乘性、聲聞定性、聲聞種性,或定性聲聞、決定聲聞。

(2)獨覺乘定性︰又名辟支佛乘性、獨覺種性、獨覺定性、緣覺種性、緣覺定性或定性緣覺。

此二種性唯有生空無漏之種故,深厭生死而專修自利樂寂之法,但斷煩惱障而證生空之理,定隨自乘之果並入無餘涅槃。因不具佛種故不能成佛,即二乘所被之機。又合稱二乘定性。《解深密經》卷二〈無自相性品〉云(大正16‧695a)︰
「若一向趣寂聲聞種性補特伽羅,雖蒙諸佛施設種種勇猛加行方便化導,終不能令當坐道場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由彼本來唯有下劣種性故,一向慈悲薄弱故,一向怖畏眾苦故。(中略)是故說彼名為一向趣寂聲聞。」

(3)如來乘定性︰又名如來乘性、如來種性、佛種性、菩薩乘性、菩薩種性、菩薩定性或定性菩薩。以有生法二空之無漏種子故修二利之行,斷煩惱所知二障,證二空真如,可得菩提涅槃二轉妙果。所謂由大智不住生死,由大悲不住涅槃。即入無住處涅槃而成大覺圓滿之極果。乃大乘所被之機是也。

(4)不定種性︰又名不定性,或三乘不定性。由本有無漏種子之差別,於前三乘種性稱性未決定機類。其中有四類︰{1}菩薩聲聞二性不定,{2}菩薩獨覺二性不定,{3}聲聞獨覺二性不定,{4}聲聞獨覺菩薩三性不定。《解深密經》卷二〈無自相性品〉云(大正16‧695b)︰
「若迴向菩提聲聞種性補特伽羅,我亦異門說為菩薩,何以故﹖彼既解脫煩惱障已,若蒙諸佛等覺悟時,於所知障其心亦可當得解脫。由彼最初為自利益,修行加行脫煩惱障。是故如來施設彼為聲聞種性。」

(5)無性︰又名無種性、無性有情、無有出世功德種性或人天乘性。又相對於前四種性總稱有般涅槃法,名為無般涅槃法。以無無漏種子、唯有有漏種子故,不能起出世無漏之智而解脫生死。但修世間善業而得人天之果。即所謂無性闡提。然而一闡提又有多類。《入楞伽經》卷二提出斷善闡提與大悲闡提二種。斷善闡提,是指毀謗菩薩藏而焚燒一切善根者;大悲闡提,是指起大悲心,憐愍一切眾生而誓願度盡眾生界的菩薩。此二即所謂有性闡提。其中,斷善闡提久久當得成佛,而大悲闡提因眾生界無盡故不能成佛。

又《大乘莊嚴經論》卷一認為一闡提有時邊與畢竟兩種。時邊是所謂暫時無性,亦久久成佛,即斷善闡提。畢竟是畢竟無般涅槃法,必不成佛,乃無性闡提。《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七等則僅舉無種性補特伽羅一種,名為畢竟無般涅槃法。《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上(本)綜合諸說,認為總共有三種闡提,其文云(大正43‧611a)︰
「合經及論闡提有三︰(一)斷善根、(二)大悲、(三)無性。起現行性有因有果,由此三人及前四性四句分別,(一)因成果不成,謂大悲闡提;(二)果成因不成,謂有性斷善闡提;(三)因果俱不成,謂無性闡提、二乘定性;(四)因果俱成,謂大智增上,不斷善根而成佛者。」

蓋五性各別之說,雖為《楞伽》、《深密》、《瑜伽》等所盛談,然其思想似早已存在。如《大般若經》卷五九三云(大正7‧1066a)︰
「若有情類於聲聞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能證得自無漏地。若有情類於獨覺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依自乘而得出離。若有情類於無上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證無上正等菩提。若有情類雖未已入正性離生而於三乘性不定者,聞此法已皆發無上正等覺心。」

又,《大毗婆沙論》卷一四四云(大正27‧738c)︰「佛乘性學成就佛乘性學諸根,乃至聲聞乘性學成就聲聞乘性學諸根。」又云(大正27‧739a)︰「佛不成就獨覺聲聞諸根,獨覺不成就佛聲聞諸根,聲聞不成就佛獨覺諸根。」即謂三乘皆各別成就各自的信等無漏五根,而不成就其它諸根。此為三乘種性各別說。

另外,《大毗婆沙論》卷六十八云(大正27‧352a)︰「轉聲聞煖種性根,起獨覺煖種性根,轉聲聞獨覺煖種性根,起佛煖種性根。如說煖位、頂位亦爾。忍位有異。」即謂三乘之轉根,相當於前面所說的不定種性。又,《佛性論》卷一云(大正31‧787c)︰
「若依毗曇薩婆多等諸部說者,則一切眾生無有性得佛性,但有修得佛性。分別眾生,凡有三種︰(一)定無佛性,永不得涅槃。是一闡提犯重禁者。(二)不定有無,若修時即得,不修不得。是賢善共位以上人故。(三)定有佛性,即三乘人。一聲聞從苦忍以上即得佛性,二獨覺從世法以上即得佛性,三者菩薩十迴向以上是不退位時得於佛性。」

由此可見五性各別說,乃源於說一切有部等之教義。如是,唯識大乘以一切有情界法爾有五種性之別,認為佛依之為聲聞及獨覺種性說二乘之法,為菩薩種性說大乘之法,又為方便誘引一類不定種性而說唯有一乘法;而雖說一乘,實有二三之別,乃以五性各別為前提主張三乘真實一乘方便說。

〔參考資料〕 《大乘入楞伽經》卷二;《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大乘莊嚴經論》卷五;《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一、卷五十二;《顯揚聖教論》卷二十;唐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俱舍論》卷二十三;《成唯識論》卷二;《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卷二(末);《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末)。


六大

又名六界(ṣaḍ dhātavaḥ),是有情身心所依的六種根本原素。即︰地(pṛthivī)、水(āp)、火(tejas)、風(vāyu)、空(akāśa)、識(vijñāna)。《中阿含》卷三〈度經〉云(大正1‧435c)︰「云何六界法﹖我所自知自覺,為汝說,謂地界水火風空識界,是謂六界法。我所自知自覺,為汝說也。以六界合故便生母胎。」《俱舍論》卷一云(大正29‧6c)︰
「彼經中所說六界,地水火風四界已說,空識二界未說其相。為即虛空名為空界,為一切識名識界耶。不爾云何﹖頌曰︰空界謂竅隙,傳說是明闇,識界有漏識,有情生所依。(中略)云何不說諸無漏識為識界耶,由許六界是諸有情生所依故。如是諸界從續生心至命終心恒持生故。諸無漏法則不如是。」

此中,地水火風四界是能造的大種,一切諸色之所依。空界是內外的竅隙,也能成為生長之因。此五界均攝於色蘊。識界即有漏識,能攝益任持諸有。所以,此六界總為有情相續之所依。

日僧空海依據前述理趣,而以六大為法界體性,並倡六大緣起說。此即《即身成佛義》之所說。

◎附一︰空海《即身成佛義》

六大者,五大及識。《大日經》所謂︰我覺本不生,出過語言道,諸過得解脫,遠離於因緣,知空等虛空,是其義也。(中略)「阿」字諸法本不生義者即是地大。「縛」字離言說謂之水大。清淨無垢塵者是則「囉」字火大也。因業不可得者「訶」字門風大也。等虛空者「欠」字字相即空大也。我覺者「識」大。因位名識,果位謂智,智即覺故。(中略)如此經文皆以六大為能生,以四法身三世間為所生。

此所生法上達法身,下及六道,雖粗細有隔,大小有差,然猶不出六大。故佛說六大為法界體性。諸顯教中以四大等為非情,密教則說此為如來三摩耶身。四大等不離心大,心色雖異其性即同。(中略)雖有能所二生都絕能所,法爾道理有何造作。能所等名皆是密號,執常途淺略義不可作種種戲論。如是六大法界體性所成之身,無障無礙互相涉入相應,常住不變同住實際。故頌曰︰六大無礙常瑜伽。

◎附二︰「六大」之德性等義配列表(日本真言宗)


┌──┬────┬──┬──┬──┬─────┐
│六大│德 性│作用│顯色│形色│字 義│
├──┼────┼──┼──┼──┼─────┤
│地 │堅 │持 │黃 │方 │本不生 │
├──┼────┼──┼──┼──┼─────┤
│水 │濕 │攝 │白 │圓 │離言說 │
├──┼────┼──┼──┼──┼─────┤
│火 │軟 │熱 │赤 │三角│無虛垢 │
├──┼────┼──┼──┼──┼─────┤
│風 │動 │長養│黑 │半圓│離因緣 │
├──┼────┼──┼──┼──┼─────┤
│空 │無礙 │不障│青 │圓形│等虛空 │
├──┼────┼──┼──┼──┼─────┤
│識 │了別周遍│決斷│白 │圓 │了義不可得│
└──┴────┴──┴──┴──┴─────┘


〔參考資料〕 《法蘊足論》卷十;《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五;《順正理論》卷二;《聲字實相義》;《菩提心義略問答抄》卷二(末);《五輪九字祕密釋》;《心月輪祕釋》;金山穆韶《弘法大師の六大體大說》。


六大緣起

真言宗用語。以「地、水、火、風、空、識」六種元素為宇宙萬法之根本的緣起論。一般說來,顯教諸宗都主張森羅萬象緣起於平等一實的真如。然而,此係遮情門所談,未充分呈露其真相。

真言宗以地、水、火、風、空、識六大為萬有的根本,立於表德門而說宇宙萬有的開展。謂六大為一切萬法的本體,遍在法界,故又云六大體大。而且六大又有互具互遍之義,每一大各具其他五大而互遍,此稱為異類無礙。亦即在將六大分為色心時,六大是物而無非心,心而無非物,金胎兩部二而不二,不二而二。

又,某甲之六大與某乙之六大互具互遍,自在無礙,此稱為同類無礙。亦即︰佛的六大,原原本本也是地獄等眾生的六大,而地獄等眾生的六大就是佛的六大。

如是,異類和同類互具互遍的六大,實際上,是一切萬法的本體,是法爾的六大,乃法爾本有、古今同然的存在。而此法爾的六大,一由於因緣而呈現森羅的一切法,就稱為隨緣的六大。但其隨緣,並非只是隨緣,而是法爾即隨緣、隨緣即法爾

總之,六大隨緣,事實上,是約現象即實在而述說的。這種說法比華嚴、天台的緣起論更進一步。

◎附︰神林隆淨著‧歐陽瀚存譯《密宗要旨》第七章

(一)六大之名稱
六大者,指地、水、火、風、空、識之六種。其中前五種稱五大,第六稱識大。

五大為物質之元素,識大為精神之元素。蓋認地水火風四大為萬有之本質,不獨佛教,其在印度,凡《烏巴尼夜陀》(Upaniṣad)、數論、勝論等,亦均有此說。又希臘有達勒斯(Thales,6009-5B.C.)之水元說,亞拿克西墨勒斯(Anaximenes)之空元說,額拿枯萊陀斯(Herakleitos,534~4759-5B.C.)之火元說,額模柏陀枯勒斯(Empedokles,490~430B.C.)之地、水、火、風四元說。又四大說,固不待論,即地、水、火、風、空、識之六界說,亦為業已盛行於原始佛教中者。但原始佛教不曰六大,而稱為六界。即六界說雖重在分析指示有關於人體構成之元素,然人類以外之物象,亦認為由六界所成立。惟密教則謂當有有情與非情之別,有情一方,識之作用雖為顯著;非情一方,則識毌寧為潛在之狀態,恰可視識為全無。若無有情與非情之別,則為六大圓具矣。

(二)六大緣起說
真言密教,就五大說更進一步,而建立六大緣起說。此六大有法然與隨緣二種。法然之六大,稱為性之六德,謂性之六德者,具有堅、濕、暖、動、無礙、了知。此堅濕等名,於原始佛教已明之,非密教獨特之說。凡斯六德,以指法爾法然,為諸法萬有實體上所具之本性,惟此性之六德,不能訴諸吾人之五官而得認識,吾人所得認識者,為地、水、火、風、空、識,名之為隨緣六大。隨緣六大者,即性之六德,隨緣顯示於現實之上,成為吾人認識之對象物之義。隨緣六大,與佛教通說之六界,為同一之物,依於吾人之業煩惱而感得者,與吾人之業煩惱共相隨逐,而成緣起。復次法然六大者,成就諸佛諸菩薩之體性。因諸佛諸菩薩,已無業煩惱,故非依於業煩惱所感得,而為不生不滅之實體。然此實體,非僅空理,乃色相莊嚴具足之體,而為吾儕所能觀見之物,故似於吾人凡夫所認知之六大,但非由業煩惱所造出,而當為自然本有之物也。似此名自然本有之六大為法然六大,或性之六德。法然六大者,非為業煩惱所纏綿之吾人所得認知,設此為吾儕凡夫所得感見,則不得不認為是乃依於如來加持感應之力也。

復次法然六大,與隨緣六大相對。若玩味其本末,則隨緣六大,依於業煩惱,為吾等所造出者。其實性不外為業煩惱之實相,假託於法然六大而存在者也。法然六大,為物之自體存在,與吾人之業煩惱,無若何關係。隨緣六大,因係假託於法然六大而存在,故大師以法然六大為能生,視四曼三密為所生。但密教僅稱六大之時,則指法然六大,非指隨緣六大。又以六大為一切萬有之本體,說為一切萬有能生之體,是時乃以所謂一切萬有云者,統攝於四曼三密二者之中而處理之。如說六大能生之時,則四曼三密,成為所生。蓋四曼為相大,三密為用大,六大為體大。綜合此體相用三大而觀察之,雖不外為於一實相之三方面,循於思索上之便利,區別為三,然自能生所生言之,則與子由母胎降生,其義殊異。蓋體相用三大,於三即一,一即三之關係而存在,以一實相,由思索上之立場,為體相用之區別考之,即不外為依據一實相之三方觀察法,故離體別無相與用存在,相與用之外,亦固別無體,雖立能生所生之名,不外為如本末始終差異之區別。雖稱為六大緣起,並不以諸法萬有,自六大緣起而來,蓋緣起當體之如實,即有六大,六大之如實,即成諸法萬有,斯乃不可忽者也。

(三)六大乃大師之新思想
於真言密教教義上,提倡六大體大之說,厥為弘法大師(774~835)。大師以前之密教諸大德,關於此事,尚未極力主張。大師於即身成佛義,樹立六大之說,其根據雖取諸《大日經》及《金剛頂經》,但兩部大經,文字上並未顯示六大之意義,故謂兩部各別說述六大之義,乃大師之新說。又大師並以為《大日經》曾舉示五大,《金剛頂經》曾舉示識大,其理由則大師以為六大之種子真言,乃出於阿(地)、卑(水)、羅(火)、吽(風)、欠(空)、吽(識)之六字真言。此六字中,前五字表五大,最後一字為識大之種子,以阿、卑、羅、吽、欠五字,配合五大。自《大日經》觀之,決非不自然者,至以吽字配合識大,則《大日經》上,究無說明,竊意此種意義,於《金剛頂經》,方始顯現耳。

「吽」字原為金剛手菩薩之種子,鍐字為智法身之種子。但在《金剛頂經》,智法身為果上之身,自不待言此果位智法身之因位身為金剛手菩薩,因位之菩薩以成為果上之法身,遂轉捨識而成轉得智。蓋即以為因位識勝,果位智德勝也。故若因位菩薩之心稱之為識,則果位法身佛之心稱之為智,乃深入於大師心意之思想,於是以為金剛手菩薩,乃因位之身,故識之作用為優。爰是以此菩薩種子之吽字,而視為識大之種子,夫然,自六大種子真言推之,大師之所謂六大,乃以宣顯兩部大經之要旨,洵可斷言。惟六大之種子真言,於密教之經軌,就吾人所得之知見為限,尚無定論。故此真言,殆大師自身所作,當可想像也。

就大師樹立六大緣起之新說,以為於此當具有種種之思考,若舉其重要者,則為(1)因明現象即實在之義,(2)因示金胎不二之思想。

以上二項,成為最有力之動機,使大師而提出六大緣起說者,詎非以此。現象即實在之哲學思想,足為大師最注重之即身成佛說之第一原理,以現象即實在故,乃得主張凡身即佛之說,金為智,胎為理,此之理與智,本來不二,而為五大之理所存。職是,遂以謂佛智必定潛在,當屬無違,似此因宣揚凡即是佛、生佛一如之教義,而昭顯金胎兩部大經中,認為具有極微妙之原理,斯即六大緣起說耳。是故關於六大緣起說,雖有種種弱點,其意義或有未能徹底,然當觀察大師樹立新說之苦衷,俾此六大緣起說,圓融大成,以完成此未完成之思想,並期授與成佛說以學理上之基礎,斯乃後學所極須黽勉從事者也。

(四)六大法身
復次真言宗不僅以六大為一法體,且視為一大法界身,稱之為六大法身。按六大法身之名,首創於覺鍐上人(1095~1143)。六大法身者,綜合十界,視宇宙全體為一,所命之名稱,蓋以指全宇宙之統一體。六凡(地獄、餓鬼、畜生、修羅、人、天)四聖(聲聞、緣覺、菩薩、佛)均不過可認為此六大法身部分的顯現,實則宇宙之事事物物,即至於一微塵亦咸圓具六大之德,其一一個體仍得胥視為六大法身。同時一一六大法身,更成為綜合統一之一體,而成為六大法身。似此視宇宙萬有為六大法身,其思想之肇始者,固為弘法大師,然當大師之時,僅六大法界體性之思想,業為甄明。其明白名此六大體性為六大法身,則為覺鍐上人。大師以六大法界體性,視為宇宙萬有之本體實相,此種本體實相外,任何皆不存在。六凡四聖之十界當體相,即諸法界之實相,即此可認為法界曼荼羅,大師識見之高,蓋即在此。大乘佛教之理想,亦遂至此境地。若以哲學上之詞句言之,是為現象即實在,據此哲學的見解,殆足以徹底明顯凡即是佛之理,是故視全宇宙為六大法界身時,吾人凡夫亦為六大法身,同時又為法界身之一分身。吾人真實了悟之時,自此剎那,吾人業已非凡夫迷人,而與宇宙大我之遍法界身,全為同一。蓋即視為體解娑婆即寂光土之妙諦,悟入凡即是佛之真實義者。似此意義之思想,弘法大師業已於即身成佛義等,力為陳說。故六大法身之名,雖至覺鍐上人時,始為使用,然思想已於大師時顯示之,殆為不可諱者。夫此六大法界身,即為宇宙法界身,以此全宇宙,視為一大法界存在,於此全宇宙萬有個個之物象,咸為大宇宙法界身之縮寫,其個個之物,完成為個個之物,且認為足可完成者,此個個物與全宇宙,圓融無礙自在,此不離彼,彼不離此,成為融混一體,於以保持全宇宙之秩序與統一,是乃真言密教哲學思想之基本原理也。

〔參考資料〕 《大日經》;《即身成佛義》;悟光《密教思想與生活》。


六足論

小乘佛教說一切有部所依的六部論書之總稱。即︰

(1)《阿毗達磨集異門足論》︰二十卷,舍利弗造,唐‧玄奘譯。

(2)《阿毗達磨法蘊足論》︰二十卷,目犍連造,玄奘譯。

(3)《阿毗達磨施設足論》︰未譯完,迦旃延造。

(4)《阿毗達磨識身足論》︰十六卷,提婆設摩造,玄奘譯。

(5)《阿毗達磨品類足論》︰十八卷,世友造,玄奘譯。

(6)《阿毗達磨界身足論》︰三卷,世友造,玄奘譯。

上述六部論的譯名,末尾皆繫有「足」字,故名「六足論」。此六論與其後迦多衍尼子所著的《發智論》同為有部的根本論,《發智論》因八蘊周足、法門最廣,故稱身論。而六論則各釋一支,相對於「身」,故稱「足」,二者併稱「一身六足」。如《俱舍論光記》卷一云(大正41‧8c)︰「前之六論義門稍少,發智一論法門最廣,故後代論師說六為足,發智為身。」

此外,六論在《大智度論》卷二中被稱為「六分阿毗曇」,相傳初三論是佛在世時所造。其次《識身足論》是佛滅後一百年之作品,後二論是佛滅後四百年之作品。其中,《品類足論》有別譯本,即宋‧求那跋陀羅所譯的《眾事分阿毗曇論》十二卷。而後秦‧鳩摩羅什所譯的《舍利弗阿毗曇論》三十卷,與上述的《集異門足論》體制上雖有不同,然法義上則相涉。

又,稱友(Yaśomitra)的《俱舍論釋》亦舉出六論之名稱,然順序及著者名與上述所說有異,如謂《集異門足論》為摩訶俱絺羅所作,《法蘊足論》為舍利弗所作,《界身足論》為富樓那之作云云。

◎附︰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餘論四(摘錄)

初期有部論書莫要於六論,後來婆沙師尊為六足論者是也。六論次第與其作家,玄奘舊傳一說,梵土稱友釋《俱舍論》又傳一說,西藏多羅那他及布頓等又傳一說,互有同異,而均不可見諸論原來著作之先後次第。今加考證,最初出者當為《法蘊論》,此有數證︰

(1)靖邁後序謂此論為阿毗達磨之權輿,一切有部之宏源,乃至《發智》、《婆沙》皆挹此清波,分斯片玉云云。此說論文最古,當有所據。

(2)有部舊律《十誦》,說第一次結集阿毗達磨為近事五戒等(卷六十),即同於《法蘊論》之本經。結集傳說雖不可信,然可知有部推尊此論為最古也。

(3)西土傳說論是舍利弗所作,有部本信佛時舍利弗與佛後迦旃延尼子為法爾二大論師(《婆沙》卷一),此論稱舍利弗作,當然甚古。至於論文體裁全是摩呾理迦,二十一品,每品皆解一經也。大小乘共信之佛說阿毗達磨,殆即指此論本經而言。

其次出者為《施設論》。舊有譯文七卷,因至宋代方譯,失造論人名,文又不全,故俱舍學者不視為六論之列。但今人依西藏譯本對勘,乃知譯本即六論中《施設》原文略出。蓋西藏譯文三品,已不完全,舊譯又只有一品也。《智論》卷二說此論從《樓炭經》出,是目乾連作,即指今論第一品《世間施設》而言,其餘品或又為後人所續矣。論文亦非阿毗達磨體裁,但包羅極富,阿毗達磨所難攝者皆有論列,故有部極重視之。

又次出者為《集異門論》,此乃解釋《集異門經》之作。舊因經是舍利弗出,說論亦是舍利弗出,但西土傳為拘絺羅釋,明與出經者為異人也。經文緣起謂當時離系親子(即尼乾子)徒眾分裂,舍利弗引為佛徒之戒,及佛在世結集法數以為預防云。勘巴利文此經緣起,離系親子作跋闍比丘,似此論即以佛滅後第二結集跋闍子(北傳為犢子)分派之事實為背景。且跋闍子部奉《舍利弗毗曇》,此亦以舍利弗說為宗,又見其針鋒相對,故此論當為有部已經確立後之作。

又次出者為《品類論》,舊稱《分別論》。此論極為重要,《智論》言六分毗曇數此第一,下逮《婆沙》亦視為製作規矩。全論八品,其中《千問》一品,即補《法蘊》而作,蓋《法蘊》解佛說阿毗達磨,但有經文分別,《千問》舉總別二十經各歷五十門以成千問,則論文分別也。有經論二分別而後阿毗達磨之形式備,宜有部重視之也。

又次出者為《識身論》。此因破我執而歸諸六識身,種種分別而成,較前各論範圍更狹,宜在後出。《西域記》卷五,謂作者提婆設摩是佛滅後一百年人,今詳論文第一品〈目乾連蘊〉,破過去未來無、現在無為有之說,似對目乾連子帝須而發。第二品〈補特伽羅蘊〉破有我之說,又係對犢子宗而發,可知此論作者必在犢子分部乃至帝須立說以後。且此論〈補特伽羅蘊〉先舉他宗勝義諦義補特伽羅是有之言,而後反復徵破,至於八章,此種體裁全與帝須《論事》破我章門相似。但《論事》以此為首章,本論即於其先難破帝須之說,是在《論事》以後製作可無疑義。故作者年代當為佛滅三百年內也。

最後出者為《界身論》。此論從《品類論》〈七事品〉節出大地法等以為本事,再加各門分別,故在後出。窺基序云︰原有大本六千頌。今譯中本九百頌。所謂大本,殆即指《品類論》,西土傳作論者為圓滿,與《品類》異其作家,其說可信。《婆沙論》中有望滿大德,亦有部師,或即其人也。

以上六論,時代不一,性質亦殊,後世婆沙師推尊《發智》,以六書為輔翼,概稱阿毗達磨,並云足論。今細按之,純粹為阿毗達磨者,惟一《品類論》而已。此論流行極廣,各地有部師皆有誦本,大略別之,迦濕彌羅西方及餘外國師誦本即三類也。其傳譯於我國亦較餘論為早,劉宋‧求那跋陀羅即已譯之,名《眾事分阿毗曇》,此為西方誦本。後玄奘重譯,亦西方本,但又經改訂,非其舊矣。論文八品︰〈辨五事〉、〈諸智〉、〈諸處〉、〈七事〉、〈隨眠〉、〈攝等〉、〈千問〉、〈抉擇〉。《智論》卷二言,四品是世友作,四品是迦濕彌羅羅漢作,但不明指何品。今以《舍利弗毗曇》之形式勘之,〈諸處〉品與《舍利弗毗曇》〈問品〉相同,二者敘述三科均以處為第一,尤可注意。又〈七事〉、〈隨眠〉品與〈彼非問〉品中標釋相當。又〈攝等〉品即與〈彼非問〉中攝法及攝品相應品相當。此可證〈諸處)等四品實為一類。又阿毗達磨有分別抉擇二法門,抉擇又分識所識、智所知、使所使、三科所攝四門。言其依據,則識門觀入(即處)立,智門觀諦立,使門觀種立,攝等門觀界立。以此勘《品類論》,〈諸處)品言入,〈七事〉品言諦界,〈隨眠〉品言種,〈攝等〉品則依以抉擇,此又可證四品之為一類,世友舊作,或即此四,而言純粹阿毗達磨者,亦應取則於是矣。

〔參考資料〕 《出三藏記集》卷十;《俱舍論神泰疏》卷一;《俱舍論寶疏》卷一;《部派佛教與阿毗達磨》(《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5});《宗教界》卷十之一〈六足論の發達史〉。


功能

指能生有為法之果的功用勢力。有關其中義趣,諸論之解說稍有異同。如《大毗婆沙論》卷三十九云(大正27‧200a)︰
「謂有為法,得勢時生,失勢時滅。得力時生,失力時滅。得士用時生,失士用時滅。得增上時生,失增上時滅。得功能時生,失功能時滅。熾然時生,萎歇時滅。增進時生,衰退時滅。興舉時生,墮落時滅。猛利時生,遲鈍時滅。滋茂時生,枯萃時滅。和合時生,離散時滅。故有轉變。復次轉變有二種,一者自體轉變,二者作用轉變。(中略)若依功能轉變說者,應言諸行亦有轉變。謂未來世有生等功能,現在世有滅等功能,過去世有與果功能。故有轉變。」

此謂「功能」與「作用」兩者雖然相似,但「作用」只限於現在、未來;「功能」卻可通於三世。因此兩者並非完全相同。

《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十四云(大正29‧409c)︰
「謂有為法,若能為因,引攝自果,名為作用,若能為緣,攝助異類,是謂功能。如前已辯。一切現在,皆能為因,引攝自果,非諸現在,皆能為緣,攝助異類。謂闇中眼,或有功能被損害者,便於眼識不能為緣攝助令起。然其作用非闇所損,定能為因引當眼故。由斯作用、功能有別。然於同類相續果生有定不定,攝引勢力名為作用,亦名功能。若於異類相續果生,但能為緣攝助令起。此非作用,但是功能。」

此謂能引生自果的力用稱為作用,此種作用,也是引生自果的因。能攝助異類的勢力稱為功能,此種作用是緣,不是因。經部及唯識家將生種子之果的力用稱為功能。有部所說與此大致相同,也是將生果的一種力用稱為功能,但因《婆沙論》未說種子,因此無法論述其作用。

又,經部與唯識雖皆立種子,但二說不同,然二者皆將種子生果的勢用稱為功能。如《成唯識論》卷二云(大正31‧8a)︰「何法名為種子﹖謂本識中,親生自果功能差別。」《成唯識論述記》卷二釋云(大正43‧302b)︰
「言本識者,顯種所在。簡經部師色、心等持種。親生自果,簡異熟因。望所生果非種子故。要望自品能親生故。功能差別,簡現行七轉識等。望所生種,雖是因緣亦親生果,是現法故,非名功能。故以功能顯種子相。」

◎附︰熊十力《佛家名相通釋》卷下(摘錄)

一切心,各各總析為相見二分。一切心所,亦各各總析為相見二分。準此,則俗所謂宇宙,實只千差萬別之相分、見分而巳(即心物兩方面)。此無量相見(亦名為現行界),由何為因,而得顯現﹖自世親迄護法諸師,則謂有實功能,得為諸法因故(諸法即謂無量相見)。雖世親以前,已有功能之說(小乘已言之,大乘亦言之),但其為說尚寬泛,要自世親而後,則功能之意義,便有實在性,而說為現行界之原因或本質(因的觀念,《識論》以前之說法亦甚寬泛,至《識論》談因緣,則其意義便固定)。易言之,即一切功能,潛隱於現界之後,而為現界作根荄(現行界亦省云現象)。唯建立本識以統攝之,不許其為離自識而外在之物事,以此完成唯識,其理論亦可謂精密。(中略)《攝論》始立功能,而未詳所由。世親以後,十師迭起,遂以此為興諍之事。略舉其概︰(一)護月唯本,援附古典,以諸功能,法爾本有,不從熏生。. 二難陀唯新,謂由無始現行,熏習故有。(三)護法師,並取本有新熏。三師樹義,各引經論證成。《識論》則以護法為歸。基師所以宗護法者,推其意,蓋謂現行強盛勢用,雖剎那乍現,而勢不休歇,即有所生,還成第八中種。故新熏義,堅立不搖。又此無始能熏之現,必有本有功能,為其親因。若本有不立,成無因過,由此本新並建,極為應理。護法雖分別本新,復以熏習為此二共依,《識論》述其義云︰然本有種,亦由熏習,令其增盛,方能得果(種生自後種,及其遇緣生現,名得果。)又云︰內種,必由熏習生長(《識論》二、第十四葉,內種即功能,以隨俗假說外麥等名外種,故目功能為內種)。《述記》十四疏法爾種子必由熏長。新熏熏生,法爾種謂本有。此言本有種,依熏習方長,新熏種依熏習方生,故通本新。俱得別名之為熏習等(此言熏習者,名詞等者,謂習氣氣分諸名),基師以此為護法最精之誼。

〔參考資料〕 《俱舍論神泰疏》卷四;《俱舍光記》卷四;《俱舍論要解》卷三;《成唯識論演祕》卷二(本)。


大乘法界無差別論

一卷。堅慧菩薩造,唐‧提雲般若譯。又稱《法界無差別論》。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一冊。係闡明菩提心之十二義,論述法界之無差別平等之書。

據《開元釋教錄》所載,本書乃則天武后天授二年(691)十月於大周東寺譯出。內容初舉歸敬頌,次分十二段釋菩提心之果、因、自性、異名、無差別、分位、無染、常恒、相應、不作義利、作義利及一性等十二義。每段之初皆舉五言頌說明。全書計舉五言四句二十四頌,七言四句一頌,旨在闡述菩提心之種子是因,涅槃法界是果,此心自性清淨,法界平等無差別;又依如來藏之義,謂此心為客塵煩惱所覆,致眾生界產生種種差別相;並說眾生遠離客塵煩惱,開顯如來藏,可得一性常住之涅槃。

本書另有一同名異譯本,又稱「如來藏論」。其內容亦以十二義房提心,然將七言四句等二十偈頌揭於卷首,次以長行釋之,不僅形式有異於本書,內文之表現法亦有不同。又,該書雖亦題為唐‧提雲般若譯,但因《開元錄》及《貞元新定釋教目錄》於提雲般若之項下,都將《大乘法界無差別論》以單譯列出。此外,在譯場任筆受之職,嘗為本書作疏的法藏,亦不曾提及本書有異譯之事。故此異譯本之譯出當是賢首、智昇以後之事。

本書的註疏除法藏《大乘法界無差別論疏》一卷之外,另有調雲《大乘法界無差別論大意》一卷、德門《法界無差別論示珠鈔》一卷、慧琳《大乘法界無差別論引文考》一卷、經歷《大乘法界無差別論講述》一卷及《大乘法界無差別論》三卷(譯者不詳)等。

◎附︰呂澂〈大乘法界無差別論講要〉(摘錄自《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二)

本論與《勝鬘經》相同,闡明佛學原始要終之義,故列之涅槃學中。《勝鬘》歸宿於如來藏心,以為學佛之依據,而未及加詳;此論開十二門,曲暢其宗,得未曾有,今續講以廣明之。又本論傳譯稍晚,法藏一派附會其詞,別成系統,相似說興,影響極巨,幾成後來數百年講論之重心,至今猶有存者,今講亦隨處辨其誤解,以杜訛傳焉。

依論釋文分二門解,初釋題名,次講論旨。初釋題名者,論名大乘法界無差別,大乘者,表論所屬,大乘之學究竟成佛,其有以得羅漢、辟支佛解脫為究竟者即屬小乘,異於本論一乘成佛之義也。法界者,法乃泛指諸法,佛所證者,簡龜毛兔角之類也。界為因義,如金鑛生金即名金界;又有域義,範圍所及四周畢至,即示佛證之區域也。佛所證者綜歸心法,所云法界即心法性。無差別者,眾生與佛心法性同,由生性而說因同,極至佛所證心法性而說果同。又由因同故謂眾生皆有佛性,由果同故謂涅槃一味等味。今此論中研幾法界,因果平等無有差別,揭示論旨,故名《大乘法界無差別論》也。

是論作者堅慧菩薩,史實不詳,譯者僅云中印度人,佛滅七百年出,由彼曾註世親《十地經論》,審知當在世親後也。又元魏時譯典有《究竟一乘寶性論》,初未題作者之名,自此論出,譯者傳說同出於堅慧(藏傳《寶性》係彌勒本,無著釋,為彌勒五論之一,又真諦譯《佛性論》與《寶性》大同,又題世親作,紛紜難辨),堅慧一名,奘師《西域記》中亦二三見,意指安慧。此論譯人相傳堅慧梵文為娑羅末底,則與安慧梵文作悉恥囉末底者異(悉恥囉與娑羅俱有安定與堅固之意,而原名究竟有別),又勘漢藏所存安慧著作中,與本論思想不盡相同,似不能定為一人。但二人時代相近(同在世親後),學問淵源復有同處,是二是一,尚待攷定也。

是論譯者提雲般若,意云天慧,武周時來華,於天授二年譯出此論。時圓測、法藏同居譯塲,法藏獲此,特加歎賞為之作疏,倡如來藏緣起之說(蓋誤解此論有如來藏為世出世法因一語,認作出生世出世法界),以與業感緣起賴耶緣起示異。復以中土先有馬鳴《起信論》(此論乃中土學者依魏譯《楞伽》偽託之書,早有刊定),亦主張如來藏緣起說者,乃創馬鳴堅慧學,以與龍樹提婆學、無著世親學鼎立而三。更進而有四宗之判,謂小乘隨相法執宗、大乘龍樹真空無相宗、無著之唯識法相宗,及彼所創之如來藏緣起宗,合此四宗判一代佛教,而謂如來藏宗者甚深無上。此乃私意揣度,學者不可不加以審辨也。此論於唐後復有改譯本出,一名《如來藏論》,作者難攷,自北宋初刻藏經收錄後,於是麗、金、元、明藏中均有此本。但北宋藏之訂正刻本中則汰去改譯本而獨存原譯,其後契丹刻及南宋刻據此訂正刻本者皆無其書。今兩本俱存,所用講本則採原譯(法藏疏本),不用改本也。

次釋論旨者,全論舉二十三頌,以十二門解菩提心義。初句歸敬乃印土造論之定式,表示對於所崇之學與人誠心推仰也。此論止歸敬所學,即所以明此論為闡一乘一歸之意耳。是故頌曰︰稽首菩提心。

論標法界而歸敬菩提心者,作者以為此二名之義相貫也。論文下出異名中有頌云,「此心性明潔,與法界同體」,長行引《不增不減經》釋言︰「舍利弗,此清淨法性即是法界,我依此自性清淨心說不思議法。」此中法界就心法性言,即《勝鬘經》所謂如來藏,今乃以菩提心說之。菩提心一詞梵文為合釋(解此合釋之法曰離,即分析而見其關係也),有二種釋法︰持業釋者,菩提即心,菩提覺義,此心能覺故。依士釋者,謂是心於菩提上發生。此處當依後釋,謂清淨心性眾生本具,由其無知,等同放失,必於菩提發起希求之心,而後覺此心性之存,故今以菩提生心之菩提心說法界,於果立因名也。本論以此心為主體,從果因乃至涅槃一性,如其次第有十二門廣為分別,如論長行。初門明果,示人勝利,引生希求。次門明因,示生起所由。三門明白自性,顯因所成菩提心相。四門異名,示名差別。五門無差別,示雖異名而體不異。六門分位,體雖無別而隨位不同。七門無染,雖隨位異而性無染。八門常恒,示此無染之性常然。九門相應,以恒無染與淨法應。十門不作義利,雖具淨法而染位障故不起作用。十一門作義利,客塵既去心用自在。十二門一性,即示一味等味涅槃法也。(中略)

本論解已,略說結論。本論作者堅慧別著有《寶性論》,有本有釋(一分異譯為《佛性論》),論以十義解如來藏而歸結於無差別,今借其結論以顯本論旨趣。彼論云︰以是因緣,此自性等十相為顯三義︰一顯本有不可思議境界,二顯依道理修修行可得,三顯得已能令無量功德圓滿究竟,故造斯論。此中因緣指無差別而言,雖彼說如來藏,此說法界菩提心,而所指實同。又彼所云本有者,非指時間上本來已有,乃應得應有應當之意(與孟子本心之說同)。論中以為應得佛性(即菩提心),實眾生所當有,具此當有之心,始得謂之有心,此云本有自異於本已存在之義矣。不可思議者,謂道理微細,超於俗見,有待探究而後能喻。如儒者云思能作聖,此思自非泛泛之思,今說此心作佛,心亦非凡愚二乘境界,故云不可思議。又境界者,心所依緣空性智所知也,如欲知此心為心,必以空性智緣之,將能作所,真相方了。儒家存心之說,用意相似。此可借為本論之結論,以本論十二門開演皆不外發揮此意也。二依道理修修行可得者,謂知此菩提心不可思議境界已,實踐功行隨應而起。依道理者,即與法爾道理真實道理相契,所謂合理,為證之異譯,即謂實驗而有異乎口說揣測也。依境修習,令其常時顯著存在,自可漸臻證得矣。三謂得已能令無量功德圓滿究竟者,蓋行則有果,證得之後能生功德,自利(佛法究竟)利他(成熟有情)無有窮盡。功德猶常人所稱事業,儒之修齊治平莫非事業,即莫非功德也。如是由近知識聽聞法爾道理乃至成佛,一切功德法必依此順此,與理相應方能逐漸圓滿。是則證成佛法之次序,由一分多分而全分(一切)而無量(一切一切),以達乎究竟圓滿,此亦功德積聚當然之勢也。所以佛法功德,先講一切,後說無量,都非現成,而待修集,故菩薩發心經無量劫,十地位次,乃能積集圓滿。此為佛學中一要義,學者當致意也。本論所說不外此三義,故引之以為本論總結也。

最後附辨賢首家所言馬鳴堅慧學之無據。攷賢家立說,以本論為證,其判教也,謂無著龍樹學為始教,馬鳴堅慧學為終教(另有小教及彼所崇圓教)。今究本論,知彼所判宛同戲論,馬鳴《起信》全屬偽託本難依據,而本論堅慧之學,亦與無著不異,何從別為一派。中土傳無著學者,自北涼‧曇無讖,劉宋‧求那跋陀羅,北魏‧菩提流支(譯《不增不減經》)以至梁‧真諦(譯《無上依經》)諸家,無不兼傳涅槃學,此其傳承之史實安可誣耶。再就理論結構言,本論一切眾生皆有如來藏之義出於《寶性論》,寶性則從無著所作《大乘莊嚴經論》說法界一段引生(《寶性》引《莊嚴》有明文可證),推原其始,本論實汲無著學之流,何得強為立異。夷攷此中致誤之由,殆以無著別有《攝論》,從染位說賴耶,學者遂疑別成一派。實則菩提心、如來藏,原皆就染位立說,詳於過失,乃以示眾生遷善改過之資。眾生確在染位,詳染,俾知所以改止(實知此染位之心,而後發趣淨之願)。然又不可不明遷善之本,此如來藏說之所由建立也(《莊嚴》就淨位談功德說如來藏,以為遷善之據。又《攝論》四清淨之自性淨義,世親亦釋為如來藏)。合此兩邊始得窺無著學之全,本論偏於遷善,正所以發揮無著之學,何得謂與無著異趣。賢家管窺,亦可以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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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亡物同活共財法

亦名:亡人物同活共財法、亡僧物同活共財法、亡五眾物同活共財法、同活共財法

子題:別活反道、共活、別活返

行事鈔‧二衣總別篇:「同活共財不同。(一﹑不共同活)若師本意正與弟子衣食,不共同活。已與者得;未與者,師亡已後,悉皆入僧。實非同生,假冒取僧物者,犯重。(二﹑決心同活)若師本契,所有財物,決心同分,看如兒想,終無分隔。此若互死,任情多少,隨身服用,一切入僧。(三﹑各分同活)若師徒共契,財物共有,各別當分。且在一處,別活反道,悉共半分,是名共活。若分其物,準俗制道。已著之衣服,已用之器物,各屬隨身,並未須分。餘有長財,依式分半。(四、不同妄取)若不同活,又非共財,妄言取分,能所俱犯。重則犯重,輕則偷蘭。善生經中,亦有兩斷,並據輕物。」  資持記釋云:「同活中,初科,易解。同生,生亦活也。假冒,謂虛誑也。二中,初敘本契。此下,示分法。任情多少,謂餘財也。隨身服用,即亡者物也。三中,初立契。活返道,謂本立要,預約後事。若下,分法。言準俗者,俗法爾故。已用服器未須分者,各屬定故。言依式者,即準俗法。四中,云能所。能即眾主輒斷,所謂妄取物者。下指善生兩斷,即夷蘭也。上約重輕二物,經中唯就輕物,但望羯磨前後分之。」(事鈔記卷三二‧五‧九


佛制戒集僧意

戒本疏‧四波羅夷法:「就初集僧,多論五意:一﹑現佛不自專輒故;二﹑眾量結戒,犯者心伏故;三﹑凡事眾和,令法久住故;四﹑為肅將來,倣佛成規,眾量不專故;五﹑諸佛法爾,於法有儀故。」(戒疏記卷五‧五二‧一三)


僧位四別

亦名:四種僧

子題:四人僧、五人僧、十人僧、二十人僧、第二白法、璣候、邊方開五人受戒、邊方不開十人出罪

隨機羯磨‧集法緣成篇:「律中佛言有四種僧:一﹑者四人僧,除受戒、自恣、出罪,餘一切羯磨應作。二﹑者五人僧,除中國受戒、出罪。三﹑者十人僧,除出罪。四﹑者二十人僧,一切羯磨應作。況復過二十?若少一人,非法非毗尼不成。」(隨機羯磨卷上‧三‧九)

羯磨疏‧集法緣成篇:「(一、釋四位)(一﹑正明)初四人僧除三事,乃至二十人僧通諸事者,皆約事限數,故分階級也。(二﹑問答)問:『上云四人得秉諸法,今文乃局二十人僧者。』答:『上已明之。但四通持。事情須五,乃至二十也。今文對事顯法。故云一切得作。若就義理,唯四得持。五十等僧,為緣開也。(二、釋過減)(一﹑過)況復過者。此釋疑情。謂如羯磨增減俱非,故此開通,過彌成勝也。此過但據二十。若上三僧,例亦有過。五人說戒,六人自恣,可非法也。律文略故,義準加之。(二﹑減)若少不成者。或是數少,不應前四。或是相乖,如睡定亂語隔障之類。或是體乖,即有三根,明練前失;雖身預集而性不足也。斯等頭數百千,但為法簡,不足成僧,皆非秉御之功,故云少也。必人應法成,隨數並得。須知所以。如下廣之。」

濟緣記釋云:「初下,牒釋。四人為本;餘三隨事,故有四位。問中,以前三位,並有所除;至後二十,始通一切;與上相違,故發是問。答並如前。為緣開者,緣即是事,開猶離也。次科,釋過中,初牒釋。法則增減俱非,人但減非增是。開猶決也。此下,義判。合云,四人除三法,餘一切得作,況復過四人等。五十例然。次釋減中,初約人數明少。或相乖下,次約不足明少。體相兩乖,雖多不濟。指廣如下,即簡眾中。(業疏記卷四‧一‧二○)

羯磨疏‧立章懸判:「(一,標示四位)就後〔僧〕位中,分為四別:一﹑者四人,乃至第四,二十人僧。(二,正顯所以)(一、初師約一意解)(一﹑約法情往分)有人言,前二法爾也。說戒相綰,能所須四。自恣治罪,舉證須五。後二逐情也。中國僧多,善心浮雜,故制十人。二篇悔治,倍緣方濟,故加二十。(二﹑約受隨以釋)受有中邊之殊,故五人、十人。隨有專精第二,故四人、二十人也。戒律攝用,勿過受隨,故又因之而立四也。(二、後師據體相解)(一﹑總示四位)有人言,僧雖有四,體相分二。初一為體,非四不名為僧。後隨事分,故有三別。(二﹑別釋後三)自恣邊受,體須四人。但自陳己罪,即須舉處。若非德用,濫坌僧倫。故差一人,為僧事境;和白面告;無言表淨也。方隅僧少,前受心殷,四實濟緣,事須別問。若不差遣,無由輒往。問淨反白,前緣方辦。事兼受隨,通用五也。中國僧多,前受生慢,故倍前五為十人。二篇鄰重,犯悔情浮,故倍中受為二十人僧。三僧乃異。莫非約事濃薄,半倍增人,方成前境。猶受日法,三品倍增,類知可解。問:『受隨同五。邊受減半。據受比殘,邊方出罪開十人不?』答:『非類也。邊隅僧少,俗緣拘礙。若不開聽,永沈生死。開有益也。懺殘不爾。初既誓持,終便順犯,本無慚愧,垢心厚重。若開十僧,增長諸惡,謂懺易成,則乖璣候。故文中不言十人者除中國出罪也。」濟緣記釋云:「言後位者,即單就僧位,自分四別。次正顯中,初師二意,初解為二,初釋前二。理數合然,故云法爾。說戒雖分能說所聽,彼此同須,故云相綰,烏板反之,謂相綰繫也。自恣舉罪,須一五德,事必五人。次釋後二。言逐情,謂恐人情慢易,故兩倍增之也。次解,邊方僧少開五人,中國僧多制十人。專精即奉持清淨,堪應說戒;第二謂犯殘懺已,戒體復生,望初本受,名第二白法。兼通此義,故云又因立也。後師,正明中,初科。四人為體者,體即是本。後三隨事,體在其中。次科,初別示三位又三,初明五人。文敘自恣邊受二法。雙標,別釋,合結,如文。別問即教授師屏處問難。反白即召入。中下,次明十人。二下,後明二十人。三僧下,總結。邊恣為薄;中受次濃,倍五為十;悔殘最濃,倍十為二十。成謂成辦,境即機事。下舉受日,亦因前事;三品倍增,足堪比顯。問答,初敘問,上二句躡上邊恣。下三句舉殘比難。僧少既同,義應例減。答中,初句略示。受是生善,懺是滅惡,故云非類。邊下,委釋,初釋受開。後明殘閉。璣候謂以璿璣候於節令,一無差失;喻佛開制軌度不差。下引律證,具云四人除受戒、自恣、出罪,五人除中國受戒、出罪,十人除出罪,二十人一切得作。五人既除中國受戒,則顯邊方開五〔人受戒〕;十人但除出罪,不言中國,則顯邊方不開十人〔出罪〕,明矣。」(業疏記卷二‧一一‧一五


壞生種戒種果作淨法

亦名:種果作淨法

子題:心種、子種、五果、裹核種、爪甲淨、膚果種、創淨、穀果種、[禾*會]果種、角果種、蘿勒蓼、揉[打-丁+修]、十七種穀、十七種穀、蓽苃、柰、[禾*會]、角、蒿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僧祇云,根種、莖種,以刀中破淨。節種者,以刀破,又摘卻芽目淨。心種,蘿勒蓼等,揉[打-丁+修]淨。子種者,十七種穀,脫皮淨。火淨通五種。五果中,裹核種如棗杏之屬也爪甲,去核食;火淨,合食。火淨者,謂生熟二棗合核。膚果種者,火淨合食如蓽苃桑椹梨柰之類。若熟時落地,傷如蚊腳者,名創淨,去子食。果種者,火淨。椰子、胡桃、石榴之屬[禾*會]果種香葇蘇荏之類,未有子揉[打-丁+修],有子火淨。角果種者,淨法如[禾*會]果法。大小豆等。準此,蒿中含子之草應得火淨。但令相著,即得淨,法爾故。

資持記釋云:「僧祇,初科,先配五種。莖即枝也。心即覆羅。蘿勒,即蘭香也。揉[打-丁+修],兩手相錯。十七穀(穀)者,一﹑稻、二﹑赤稻、三﹑小麥、四﹑穬麥、五﹑小豆、六﹑大豆、七﹑胡豆、八﹑碗豆、九﹑粟、十﹑黍、十一﹑麻、十二﹑薑句、十三﹑闍豉、十四﹑婆羅陀、十五﹑莠子稗子、十六﹑脂那、十七﹑俱陀婆。諸梵言並未詳何物。火淨通五者,上四淨法,皆局對故。次明五果,註二棗者,熟謂在樹熟者,生如青棗,以火觸故,表皆淨,故得合核。膚〔果種〕謂皮膚無核有子。註蓽苃,味辛而香。似林檎而小。創字平呼。[禾*會]者,指歸云,麤糠皮故,謂之[禾*會],此果最小,皮如麤糠;輕重儀中,謂松柏子也。,即菱豆也。註中,此屬子種;恐謂葉隔不成火淨;故準[禾*會]角以決之耳。但下,示作淨法。已前五果,火淨亦通,餘淨各局,在文可尋。」(事鈔記卷二二‧三五‧一二)


攝衣作法界結法除村

亦名:作法攝衣界結法除村、結衣界羯磨除村、不失衣界結法除村、衣界結法除村

子題:除村有五義、除村、村外界、空地、住處、無村現結懸除、有村現除懸結、除村但除緣礙

行事鈔‧二衣總別篇:「(一、標古立今)諸家立法不同。有立無村結法者。今解,不問有無,並須結之。以結除其妨難故。若有村者,現除懸結。以村後去,隨去置衣。若無村者,現結懸除。未來村有(有村),不得置衣,若村去者,還得攝也。以先結成故。直由染礙情礙隔礙界礙故失衣;不由村來去,便令衣界增減也。(二、結告顯證)此是定義。五分等律明文,任情量取。薩婆多中,所以除者五義。一﹑聚落不定,衣界是定;二﹑為除誹謗;為除[鬥@斲]諍;為護梵行等。四分中,初結衣界;界有村住;後因有事,方言除之。」

資持記釋云:「立法中,初科,上二句標古法,上句通示諸家。此由羯磨文牒除村,故生異執。準疏凡有二解。初師云,有村須除,無村不須,何得雷同俱須除也。此依曇諦羯磨,彼註云,有村除村,無村不須唱除村。第二師云,有村結者,現除懸不結,後村移出,不合攝衣。由本有村牒除,則村處無法,故云不結,彼謂除村體故。無村結者,現結懸除,村來不攝,村去還會。本無村結,遍界有法,但村來為礙耳。下句別指初解。彼謂除體據現無村,則於羯磨詞中,除去除村等語,故云無村結法。舊記妄出古解,全乖疏文。今下,立今義分三,初通立,上二句明結法俱通。下一句明牒除所以。若下,二別顯。現謂即今,懸謂擬後。羯磨緣云結不失衣界,此即結也;除村村外,即是除也。有村即除,故云現除;然其村處雖不攝衣,不妨通結擬後村去,故云懸結。即異古師懸不結也。無村即遍,故云現結;雖現無村,擬後村至,不得通攝,故云懸除。註釋可見。下註村有二字寫倒。以下,三雙釋,上句明結遍。以雖有村,不礙法故。直下,顯除通。以除緣難,不除體故。次科,初句結斷。一者理通,如上所述;二者有據,如下所引。不存舊解,故云定義。五分下,證有無通結。十誦多論並同,故云等也。五分云,若本無村,結不失衣界竟,村後入者,不須更結,先已結故。謂村去後仍前攝衣。若本有村,結衣界已,村移出界,即此空處有不失衣界。是非既顯,猶恐執迷,故云任情量取;量謂評量。薩下,證除緣礙,初引多論五義,初云聚落不定,謂遷徙散落,不止一處;衣界定者,謂作法自然,分齊不可亂故。次義如四分緣起。三﹑除諍者,或入聚會衣,容生忌故。四﹑護梵行,等取第五為除嫌疑;此二可解。次引本制緣。律因比丘置衣在村,脫著時形露,以事白佛,因制除村。加結中,除村謂村界分齊;村外界即村外勢分。」事鈔記卷三○‧四五‧一二)

隨機羯磨‧諸界結解篇:「然有羯磨立無村結者。若準律文,先結衣界,村內攝衣,後因事起,方乃除村。今通立一法,不問有村無村法爾須除;薩婆多論正立此義,以有村來五意故除。若先無村,作法結已;淨人住處,外村來入,隨所及處,皆非衣界;若本村還出,衣界仍攝。若先有村,村在非攝;村去空地,衣界還滿。由村來去,非結解故;五分律中咸有斯意。」(隨機羯磨卷上‧一三‧三)

羯磨疏‧諸界結解篇:「(一,結界通局)(一、古解約體明不遍)(一﹑標古所立)有人言,結不遍界,故文云除村村外界;既有所除,明知不遍矣。(二﹑引彼誤解)十誦云,除聚落,及聚落界,結取空地,及住處。村及勢分,衣界不生故。善見云,村外界者,中人擲石以還是也。人即解云,十誦結時,現除懸結;以文云結取空地者,即村外勢分也,及住處者,謂村體也;後村移出,更不須結。四分無預結文,故現除懸不結也。(二、今解約緣明不遍)(一﹑通十誦)今解不然。既除聚落,明有所除。結取空地者,僧坊外地;及住處者,謂僧坊也。此內攝衣,餘是所除,故不遍也。(二﹑引文證)僧祇中,舍衛一布薩界,有九僧坊,不結衣界,隨方別攝;後祇桓比丘詣開眼林坐禪,或於彼宿,恐失衣故;佛令從祇桓及九精舍同結不失衣法,令得安樂住,亦除聚落及聚落界。……(二,除結前後)(一﹑點注)文中若先無村結下,至五分咸有斯意者,明結隨界滿,村緣故除。文極明委。(二、引證)五分云,若本無村,結不失衣界竟;村後入者,不須更結;先已結故。若本有村,結衣界已,村移出界,即此空處有不失衣界。若聚落小,後轉大者;隨村及處,皆非衣界。若村先大,結衣界已,後漸小者,隨有空地,盡是衣界。準此通前約緣不遍;據法從本,說名為遍。」濟緣記釋云:「十誦四句,即彼羯磨中牒除文也,上二句同今四分,後二句彼部所加。村下,釋上二句。村即聚落,勢分即聚落界也;文既牒除,故界不生。仍引善見,示上勢分,即十三步。人下,次出他解。彼謂十誦四句,上二句是現除,下二句是懸結。舊云文脫,合云懸不結者非四分止有二句,現除文,無下二句預結文,故云懸不結也。今解中,初文,初釋牒除。謂文中除聚但是一向簡除;豈得所除之處,復加結耶?結下,次釋加結。以界寬藍狹,方結攝衣故。藍外界限,名為空地;藍內僧坊,名為住處。則知彼文同今四分,那云異耶?次科,僧祇九精舍,彼云佛告諸比丘,從今日祇桓至開眼林以林標號、東方精舍、西方精舍、東林精舍、西林精舍、王園精舍、受籌塔婆以塔標號、還林精舍,盡同作不失衣法。彼律亦但除聚,同今宗耳。……引文,前明無村現結懸除。若本下,次明有村現除懸結。復分三相,初移村出界,二﹑展小為大,三﹑縮大為小。有無廣狹,隨緣不定;驗知除村但除緣礙耳。準下,次準決前義,皆有誠據。」(業疏記卷八‧三四‧一八


治病法

子題:道人慈心作醫治得

行事鈔‧諸雜要行篇:「雜明治病法。(一﹑先明醫師)善見,作醫師,得吉羅。為出家五眾合藥者得。若和尚父母,在寺疾病,弟子亦得為合藥;又父母貧賤,在寺內供養,淨人兄弟姊妹叔伯,及叔伯母姨舅,並得為合藥;無者自有,亦得借用,不還者勿責;如是乃至七世。五百問,若道人慈心作醫治得,不得取物自入;前人強與,為福應取。若病,不得服氣唾腫,同外道故。(二﹑正明治病)四分,得學咒,腹中蟲病,若治宿食不消,若學咒毒等;為自護,不為活命。患吐,用頭髮燒末,以水和漉服。患熱,以栴檀塗,沈水亦佳。患毒,服腐爛藥,已落地者,以水和漉受服,未墮地者,以器盛之,水和漉服,不須受;田中泥,亦須水和受服。五分,青木香著衣中,辟蟲。誦咒時,不噉鹽,不眠床,佛聽神法爾。僧祇,生癰癤,用小麥研塗之。十誦,不淨脂鹽得服。四分,不淨酥用灌鼻。」資持記釋云:「初科為二,初制。次開。五眾親里得合藥者,不為利故。無者,謂親里貧乏也。五百問,初制取物,唯開強與。今時醫者,本為求財,既非道業,正乖聖教;懷慈濟物,未見其人。然古之高僧,亦有兼濟。故僧傳,明晉有法開,善通方脈,或問:『法師高明剛簡,何以醫術經懷?』對曰:『明六度,以除四魔之疾,調九候,以療風寒之病。自利利他,不亦可乎?』是知心存利物,無往不可;苟為世財,準律禁斷。」(事鈔記卷四○‧四六‧六)


涼臺

亦名:清涼臺

子題:蘭臺石室

戒本疏‧釋皈敬偈:「住持中,僧初、法次、佛後者,由道假人弘,世途法爾,故迦竺初達,現僧儀也。述五乘為善因,明三途為惡果,現法儀也。斯法遠大,非凡小之所開;故表畫像於涼臺,推其所說,現佛儀也。」行宗記釋云:「涼臺者,即騰蘭齎至白[疊*毛]釋迦像及四十二章經,漢明帝遂於南宮清涼臺,令畫工圖佛立像,并寫經緘蘭臺石室。」(戒疏記卷二‧一一‧一三)


非時食戒開緣

亦名:不非時食戒開緣、過午不食戒開緣、不過中食戒開

子題:罽尼、吐下藥、[口*見]、黑石

含註戒本‧九十單提法:「不犯者,作黑石蜜法爾故。有病者服吐下藥,日時過,煮麥令皮不破漉汁飲。又喉中[口*見]出咽者無犯。」(含註戒本卷中‧一五‧三)

行宗記‧釋九十單提法:「注不犯中三節。初律云乞食比丘見作石蜜中有罽尼米也,畏慎不敢非時噉;佛言聽噉無犯,作法應爾。吐下藥即取食之藥。[口*見],胡典反,不嘔而吐也;若準鈔中,不得復咽;此中開者,猶在喉中。」(戒疏記卷一四‧六三‧一四)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律不犯者,若作黑石蜜,和米作,法爾。有病者服吐下藥,日時欲過,煮麥令皮不破,漉汁飲。若喉中[口*見]出,還咽不犯;善見,出喉還咽犯墮。」資持記釋云:「不犯中三黑石蜜者,古記云,用蔗糖和糯米煎成,其堅如石。此明七日,雖兼時藥,過中開服。有病開麥汁者,雖似時漿,以清澄故。上二加法,如前所開;此據暫時直受者耳。[口*見]音演,嘔吐也。開文不顯,故引論決之。」(事鈔記卷二三‧五○‧一九)


[法相辭典(朱芾煌)]
二種名

大毗婆沙論十五卷七頁云:復次名有二種。一、生名,二、作名。生名者:如剎帝利婆羅門等。作名者:如父母等所為立名。有說:生名者:謂初生時,父母等所立名。作名者:謂於後時,親友知識所為立名。復次名有二種。一、有相名,二、無相名。有相名者:如無常、苦、空、無我等。無相名者:如我、人、有情、意生等。若佛出世;則有相名多,無相名少。若不出世;則無相名多,有相名少。問:火名為是有相?為是無相?答:若云尸棄,是有相名。若云阿耆尼,是無相名。復次名有二種。一、共名,二、不共名。不共名者:如佛法僧蘊界處等。共名者:謂餘世間共所立名。有餘師說:無不共名。以一法,可立一切名,一切法,可立一名故;名皆是共。如共不共名,曾未曾名,亦爾。復次名有二種。一、定名,二、不定名。定名者:如蘇迷盧,大海洲渚等。不定名者:謂餘世間隨共立名。有餘師說:無決定名。所以者何?蘇迷盧等,邊方亦為作種種名。此方文頌,亦作餘名。如是說者;蘇迷盧等,有決定名。劫初成時,蘇迷盧等,名已定故。問:前劫壞時,一切失壞。今劫成已,誰傳彼名?答:有諸仙人,得宿住智,憶前劫事,復傳彼名。或劫初人,由法爾力,心想欻有彼名現前。問:諸所有名,為皆先有展轉傳說?為新立耶?答:蘇迷盧等諸名先有。餘名不定。或有新立。復次名有二種。一者、詮體,二者、詮用。詮體名者:如盆中果,舍中人等。詮用名者:如刈者誦者等。有說:詮體名者:如堅濕煖動等。詮用名者:如持攝熟長等。有說:詮體名者:謂諸惡等。詮用名者:謂莫作等。


二種空住

瑜伽九十卷十八頁云:復次當知略有二種空住。一者、尊勝空住,二者、引彼空住。諸阿羅漢,觀無我住,如是名為尊勝空住。由阿羅漢,法爾尊勝觀無我住,於諸住中最為尊勝。如是或尊勝所住,或即住尊勝;由此因緣,是故說名尊勝空住。引彼空住者:謂如有一,若行若住,如實了知煩惱有無。知有煩惱,便修斷行。知無煩惱,便生歡喜。生歡喜故;乃至令心證三摩地。由心證得三摩地故;如實觀察諸法無我,晝夜隨學,曾無懈廢。如是名為引彼空住。


七處攝毗奈耶及別解脫

瑜伽六十八卷八頁云:略有七處攝毘奈耶及別解脫。何等為七?一、教敕。二、開聽。三、制止。四、犯處。五、有犯。六、無犯。七、出罪。云何教敕?謂佛世尊,毘奈耶中,敕諸苾芻,捨不善法,增長善法。當知是名略說一切教敕之相。若廣分別;無量無邊。云何開聽?謂佛世尊,毘奈耶中,開許一切能無染污現所受用資生因緣。云何制止?謂佛世尊,毘奈耶中,制止一切自性罪法,違無罪法。云何犯處?略有十八。一、不善。二、違善。三、身業。四、語業。五、意業。六、戒壞。七、見壞。八、軌則壞。九、正命壞。十、隨護他心。十一、護他損惱。十二、護非處疑慮。十三、婬。十四、缽。十五、衣。十六、食。十七、臥具。十八、病緣醫藥,及餘資具。不善者:謂所有性罪。違善者:謂所有遮罪。身語意業處,隨其所應,於一切五犯聚中,當知其相。如是所餘犯處,亦於五犯聚中,如其所應,當知其相。云何有犯?謂若略說,有五犯聚。何故於此五犯聚中,起諸違犯?謂五因故。一、因緣故。二、發起故。三、事故。四、方便故。五、究竟故。此分別義,於攝事分毘奈耶摩怛理迦中,我當廣說。復有九種犯。一、近事男犯。二、近事女犯。三、勤策男犯。四、勤策女犯。五、正學犯。六、苾芻尼犯。七、苾芻犯。八、異生犯。九、有學犯。無有無學犯。何以故?由彼更無所應作故;法爾獲得小及隨小,一切學處,悉皆止息。又定不能犯染污罪。云何無犯?略有四種。一、初業。二、顛狂。三、心亂。四、苦受所逼。云何出罪?略由五相。一、由自故。二、由他故。三、由自他故。四、依轉故。五、依捨故。由自故者:謂應自靜息故。由他故者:謂見諦者,有所違犯不染污罪。由自他者:謂諸異生染不染罪。依轉故者:謂轉捨苾芻依。轉得苾芻尼依。或轉捨苾芻尼依,轉得苾芻依。爾時苾芻苾芻尼各所犯罪,或轉餘形,或轉無形。依捨故者:謂命終已。


八觀察行

顯揚二十卷十四頁云:此行相者:當知宣說八觀察行。何等為八?一、觀察諦行。二、觀察建立行。三、觀察過失行。四、觀察功德行。五、觀察理趣行。六、觀察流轉行。七、觀察道理行。八、觀察廣略行。諦者:謂真如。建立者:謂若建立補特伽羅,若建立遍計所執自性,若建立一向分別反問置記論,若建立隱密顯了記論。過失者:謂佛所說諸雜染法,非一種種差別過失。功德者:如佛所說諸清淨法,非一種種差別勝利。理趣者:有六種理趣。如攝事品已說。流轉者:謂三世三有為相,及與四緣。道理者:謂四種道理。一、觀待道理。二、作用道理。三、證成道理。四、法爾道理。若由諸因諸緣故,諸行生起;及隨顯說;是名觀待道理。若由諸因諸緣故,諸法若證得,若成滿,若彼已生,能起業用;是名作用道理。若由諸因諸緣故,所立、所說、所摽舉義,得成立,得正解;是名證成道理。法爾道理者:謂若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性法界安住無變。是名法爾道理。略廣者:謂先說一句法,後後以無量句,展轉分別,顯了究竟。


了相作意

瑜伽三十三卷二頁云:云何名為了相作意?謂若作意,能正覺了欲界麤相,初靜慮靜相。如彼卷二頁至八頁廣釋。

二解 此出世間道了相作意也。瑜伽三十四卷一頁云:修瑜伽師,於四聖諦略摽廣辯增上教法,聽聞受持;或於作意,已善修習;或得根本靜慮無色,由四種行,了苦諦相。謂無常行、苦行、空行、無我行。由四種行,了集諦相。謂因行、集行、起行、緣行。由四種行,了滅諦相。謂滅行、靜行、妙行、離行。由四種行,了道諦相。謂道行、如行、行行、出行。如是名為了相作意。如彼卷一頁至二十六頁廣釋。

三解 顯揚七卷九頁云:了相作意者:由作意故,了達欲界麤相,及初靜慮靜相。云何了達欲界麤相?謂六種尋思諸欲過失。一、義。二、事。三、相。四、品類。五、時。六、道理。尋思義者:謂尋思諸欲,多諸過患,多諸累惱,多諸疫癘,多諸災橫。如是諸欲,多諸過患,乃至多諸災橫,是為麤義。尋思事者:謂或於內諸欲,起於貪欲;或於外諸欲,起於貪欲。尋思相者:謂尋思自相、及共相。尋思自相者:謂此是煩惱欲,此是事欲。如是諸欲,或隨順樂,或隨順苦,或復隨順不苦不樂。隨順樂者:是貪欲依處,及想心顛倒依處。隨順苦者:是瞋恚依處,及忿恨依處。隨順不苦不樂者:是覆惱誑諂無慚無愧依處,及見倒依處。如是諸欲,或暴惡受之所隨行,或不暴惡受之所隨行。如是名為尋思諸欲自相。尋思共相者:謂尋思諸欲,生苦,乃至求不得苦,平等平等,隨逐隨縛。受用欲者,雖復諸欲廣備;亦應解了是生苦等法。此廣備欲,須臾變壞。如是名為尋思諸欲共相。尋思品類者:謂尋思諸欲,墮黑品類。如連鎖枯骨,如穢段肉,如草炬火,如一分炭火,如蟒毒蛇,如夢所見,猶如假借莊嚴之具,如樹抄果。又復尋思一切有情,受追求所作苦,受親愛離壞所作苦,受無厭足所作苦,受不自在所作苦,受惡行所作苦。又薄伽梵言:我說習近諸欲,有五過患。一、諸欲少味。二、習近欲者,多諸苦惱,多諸過患。三、習近欲者,無厭無足,無休無息。四、習近欲者,諸結增長。五、習近欲者,無惡不造。又復聰慧正至善人,以無量門,訶責諸欲。謂此諸欲,增染無厭,眾所共有,非法顛倒諸惡行因,增長欲愛,智者捨遠,速疾散壞,依於諸緣,放逸之地。其性無常,為空為虛,誑失之法。如幻如化,誘誑愚夫。若現法欲,若後法欲,若天上欲,若人間欲,一切皆是魔之所行,魔所住處。又依彼欲,能令心生無量種種惡不善法。謂貪瞋恨等諸障礙法,諸聖弟子學學處時,能為障礙。由如是等差別過失,多分尋思諸欲墮黑品類。如是名為尋思品類。尋思時者:謂於去來今世,常恒相續。尋思諸欲,多諸累惱,多諸災橫,多諸過患。如是名為尋思於時。尋思道理者:謂此諸欲,由大資具,由大追求,由大勞倦,復由種種雜功業處,方得圓備成立增長。雖復如是外資生物增長成滿;然其法爾速疾散滅。又復父母妻子奴婢諸作業者朋友官僚兄弟親族等,雖暫集會;不久散壞。又復內身麤色,四大所生,糜飯所長,常棄穢惡。澡浴按摩等,雖復暫治所生苦惱;終是離散壞滅之法。為治飢渴苦故;受諸飯食。為治寒熱苦惱,及為覆障可羞慚處;受畜衣服。為治惛睡逼苦,及為對治行住疲苦;受諸臥具。為治諸疾病苦;受諸醫藥。如是諸欲,皆為治苦,不應貪著。唯除應如重病所執治病之藥。或依聖教,尋思如是如是諸欲麤相。或復內自智見發起。或復尋思隨順道理。或復尋思諸欲自性,無始時來,法爾成就不思議法;不應思議,不應分別。如是名為尋思道理。如是六種了知諸欲麤相已;又復了知初靜慮靜相。謂於初靜慮中,無如欲界極麤重相。由離如是欲麤相故;名初靜慮靜相。如是名為了知初靜慮靜相。由定地作意故;了知欲界麤相,及初靜慮靜相。是名了相作意。此中猶有聞思間雜,應知。


人趣具有四生

大毗婆沙論一百二十卷十二頁云:傍生、人趣、皆具四生。人卵生者:昔於此洲,有商人入海,得一雌鶴,形色偉麗,奇而悅之。遂生二卵。於後卵開,出二童子,端正聰慧。年長出家,皆得阿羅漢果。小者名鄔波世羅。大者名世羅。又如毘舍佉母,生三十二卵。般遮羅王妃,生五百卵等。人胎生者:如今世人。濕生者:如曼馱多遮盧、鄔波遮盧、鴿鬘菴羅衛等。人化生者:如劫初人。四生有情,皆受生已;容得聖法。得聖法已;必更不受卵濕二生。問:何故爾耶?答:卵濕二生,性多愚昧。聖者聰慧,故不受彼生。有說:濕卵二生,法爾與聖性相違故;聖者不受。有餘師說:彼二生類,多惡意樂,多害意樂。聖者不爾。意樂唯善。有說:彼二生類,多行惡戒,沈溺苦海。聖者已得聖所愛戒,堅固浮囊,能越度彼。有說:卵濕二生,是傍生類。聖者已得彼非擇滅。有說:卵濕二生,多相迫迮。聖者不爾。多寬大業。由如此義,聖者不受彼二生類。有餘師說:聖樂獨處,厭怖重生;而濕生者,類多繁雜;諸卵生者,類經再生。謂出母胎,及出卵[穀-禾+卵]。故世間說:梵志沙門:鳥名再生。象名再飲。是以聖者不受彼生。有餘師說:卵濕二生,多無依怙。聖者成就勝依怙法故;不受彼生。由此有如是說:若菴羅衛,有勝依怙;則不應為摩健地迦之所陵辱。尊者妙音說曰:父所生趣,子還生中。此說意言:如近佛地諸大菩薩,是眾聖之父。彼定不受卵濕二生。得果聖子,亦復如是。由此所說諸因緣故;聖必不受卵濕二生。


入出息理

瑜伽三十一卷五頁云:又正尋思:此中都無持入息者,持出息者,入息出息,繫屬於彼。唯於從因從緣所生諸行,發起假想,施設言論,說有能持入出息者。如是名依觀待道理,尋思其理。又正尋思:若於如是入出息念,善修、善習、善多修習;能斷尋思。又正尋思:如是道理,有至教量,有內證智,有比度法,有成立法性,難思法性,安住法性。不應思議,不應分別。唯應信解。如是名依作用道理,證成道理,法爾道理,尋思其理。


三身三土差別

成唯識論十卷十八頁云:自性身土,一切如來同所證故;體無差別。自受用身,及所依土,雖一切佛,各變不同;而皆無邊,不相障礙。餘二身土,隨諸如來所化有情,有共不共。所化共者:同處同時,諸佛各變為身為土;形狀相似,不相障礙,展轉相雜,為增上緣;令所化生,自識變現。謂於一土,有一佛身,為現神通,說法饒益。於不共者:唯一佛變。諸有情類,無始時來,種姓法爾更相繫屬。或多屬一,或一屬多。故所化生,有共不共。不爾;多佛久住世間,各事劬勞,實為無益。一佛能益一切生故。


三緣能進引生色無色定

俱舍論二十九卷七頁云:論曰:生上二界,總由三緣,能進引生色無色定。一、由因力。謂於先時近及數修為起因故。二、由業力。謂先曾造感上地生順後受業;彼業異熟,將起現前,勢力能令進起彼定。以若未離下地煩惱;必定無容生上地故。三、法爾力。謂器世界將欲壞時,下地有情,法爾能起上地靜慮。以於此位所有善法,由法爾力,皆增盛故。諸有生在上二界中,起無色定,由因業力;非法爾力。無雲等天,不為三災之所壞故。生在色界,起靜慮時,由上二緣及法爾力。若生欲界,起上定時;一一應知皆由教力。


大乘二種種姓

成唯識論九卷二頁云:何謂大乘二種種姓?一、本性住種姓。謂無始來,依附本識;法爾所得無漏法因。二、習所成種姓。謂聞法界等流法已;聞所成等熏習所成。要具大乘此二種姓,方能漸次悟入唯識。


五種有性

瑜伽十六卷六頁云:何等名為五種有性?一、圓成實相有性。二、依他起相有性。三、遍計所執相有性。四、差別相有性。五、不可說相有性。此中初、是勝義相,第二、是緣生相相,第三、是假施設相,第四、是不二相,生相,老相,住相,無常相,苦相,空相,無我相,事相,所識相,所取相,淨妙等相,饒益等相,言說相相,邪行等相相,如是等相,應知名差別相。第五、由四種不可說故;名不可說相。一、無故不可說。謂補特伽羅、於彼諸蘊,不可宣說若異不異。二、甚深故不可說。謂離言法性、不可思議,如來法身、不可思議,諸佛境界、如來滅後若有若無等、不可宣說。三、能引無義故不可說。謂若諸法、非能引發法義梵行,諸佛世尊、雖證不說。四、法相法爾之所安立故不可說。所謂真如、於諸行等,不可宣說異不異性。


五緣見所夢事

大毗婆沙論三十七卷十五頁云:應說五緣見所夢事。一、由他引。謂若諸天諸仙神鬼咒術藥草親勝所念及諸聖賢所引,故夢。二、由曾更。謂先見聞覺知是事,或曾串習種種事業,今便夢見。三、由當有。謂若將有吉不吉事,法爾夢中先見其相。四、由分別。謂若思惟希求疑慮,即便夢見。五、由諸病。謂若諸大不調適時,便隨所增,夢見彼類。


五相了知彼彼語義

瑜伽七十一卷九頁云:云何了知彼彼語義,亦由五相?一、了知緣起故。二、了知句差別故。三、了知次第故。四、了知道理故。五、了知略義故。云何了知緣起?謂能了知一分所化,應示現義,乃至一分所化,應慶喜義。云何了知句差別?謂能了知異門、異相、訓釋言詞,品類差別。云何了知次第?謂能了知解釋次第,成立次第,圓滿次第。云何了知道理?謂能了知四種道理。一、觀待道理。二、證成道理。三、作用道理。四、法爾道理。云何了知略義?謂能了知此是蘊相應語,此是界處緣起處非處諦相應語,此是念住等相應語,乃至此是八聖支道相應語,此是業相應語,此是煩惱相應語,此是增上戒等學相應語。


五趣皆有法爾勝事

大毗婆沙論十二卷十七頁云:五趣皆有法爾勝事。謂地獄趣、異熟色等,斷已還續。餘趣不爾。傍生趣中,有能飛空興雲雨等。餓鬼趣中,祭祀則到。人趣能受善戒惡戒,修勝品善,勇猛強記,智力深遠。天趣中,欲天、隨其所須,應念則至。色無色天,有勝生勝定。


六根取境差別

大毗婆沙論十三卷七頁云:問:眼等六根、幾能取至境?幾能取不至境耶?答:至、有二種。一、為境至。二、無間至。若依為境至說;則六根皆取至境。若依無間至說;則三取至境;謂鼻、舌、身。三取不至境;謂眼、耳、意。問:若爾;何故耳聞近聲,如耳門邊聲;而眼不見近色,如藥杵頭色耶?尊者世友說曰:雖俱取不至境;而根法爾有能取近境,有不能取近境;故不應難。有說:若聲、逼近耳根;如藥杵頭,近眼根者,亦不能聞。耳門邊聲,去耳尚遠,故得聞之。以耳根極微,在耳孔中故。大德說曰:眼因明故,能見色;色若逼近,則礙於明;故不能見。耳因空故,能聞聲;聲雖逼近,而不礙空;故能聞之。由此而說,眼因明增,故見色;耳因空增,故聞聲;鼻因風增,故嗅香;舌因水增,故嚐味;身因地增,故覺觸;意因作意增,故能了法。問:何故三根能取至境,三根不能取至境耶?答:以眼識依自界,緣自界、他界。耳識亦爾。意識依自界他界,緣自界他界。餘三識、依自界,緣自界故。復次眼識依同分,緣同分彼同分。耳識、亦爾。餘四識、依同分,緣同分。此依現在識說。復次眼識依自地、他地,緣自地、他地。耳身意識、亦爾。餘二識、依自地,緣自地。復次眼識,依無記,緣三種。耳識、亦爾。意識依三種,緣三種。餘三識、依無記,緣無記。復次眼識,依近,緣近、遠。耳識、亦爾。意識、依近遠,緣近遠。餘三識、依近,緣近。所以者何?乃至三根未與境無間而住,三識必不得生故。復次眼識,或依小而緣大,如見大山。或依大而緣小,如見毛端。或依緣等,如見葡萄果。耳識、亦爾。意識所依,雖不可施設大小;而所緣或小或大。餘三識、所依緣等。隨依爾所鼻舌身極微,即緣爾所香味觸極微故。復次眼耳意三識,依非業,緣業非業。餘三識,依非業,緣非業。復次眼耳意三識,依非妙行、惡行,緣妙行惡行及俱非。餘三識,依非妙行惡行緣非妙行惡行,如妙行惡行,善戒、惡戒,律儀、不律儀,表、非表,亦爾。


六位無破法輪僧者

俱舍論十八卷三頁云:於何時分,無破法輪?頌曰:初後皰雙前,佛滅未結界,於如是六位,無破法輪僧。論曰:初、謂世尊轉法輪未久。後、謂善逝將般涅槃時。此二時中,僧一味故。於正戒見,皰未起時;要二皰生,方可破故。未立止觀第一雙時;法爾由彼,速還合故。佛滅後時;無真大師,為敵對故。未結界時;無一界中,分二部故。於此六位,無破法輪。非破法輪,諸佛皆有;必依宿業,有此事故。


六現觀自性非自性分別

瑜伽七十一卷七頁云:問:此諸現觀、由如是名,由如是言,所安立故;當言是彼自性?當言非彼自性耶?答:世俗說故;當言是彼自性。第一義故;當言非彼自性。何以故?一切法義、法爾不可說故。


六事差別所緣毗缽舍那

瑜伽三十卷十二頁云:云何六事差別所緣毘缽舍那?謂尋思時,尋思六事。一、義。二、事。三、相。四、品。五、時。六、理。既尋思已;復審伺察。云何名為尋思於義?謂正尋思如是如是語、有如是如是義。如是名為尋思於義。云何名為尋思於事?謂正尋思內外二事。如是名為尋思於事。云何名為尋思於相?謂正尋思諸法二相。一者、自相。二者、共相。如是名為尋思於相。云何名為尋思於品?謂正尋思諸法二品。一者、黑品。二者、白品。尋思黑品過失過患,尋思白品功德勝利。如是名為尋思於品。云何名為尋思於時?謂正尋思過去未來現在三時。尋思如是事,曾在過去世,尋思如是事,當在未來世,尋思如是事,今在現在世。如是名為尋思於時。云何名為尋思於理?謂正尋思、四種道理。一、觀待道理。二、作用道理。三、證成道理。四、法爾道理。當知此中由觀待道理,尋思世俗、以為世俗,尋思勝義、以為勝義,尋思因緣、以為因緣。由作用道理、尋思諸法所有作用。謂如是如是法,有如是如是作用。由證成道理,尋思三量。一、至教量。二、比度量。三、現證量。謂正尋思如是如是義,為有至教不?為現證可得不?為應比度不?由法爾道理,於如實諸法成立法性,難思法性,安住法性,應生信解;不應思議,不應分別。如是名為尋思於理。


不淨理

瑜伽三十卷十七頁云:云何名為尋思彼理?謂作是思:若內若外,都無有我有情可得,或說為淨,或說不淨。唯有色相,唯有身形;於中假想施設言論,謂之為淨,或為不淨。又如說言:壽煖及與識,若棄捨身時;離執持而臥,無所思如木。既死沒已;漸次變壞,分位可知。謂青瘀等、乃至骨鎖。今我此身,先業煩惱之所引發,父母不淨,和合所生,糜飯等食之所增長;此因、此緣、此由藉故;雖暫時有諸淨色相,似可了知;而內身中若內若外,於常常時,種種不淨,皆悉充滿。如是名依世俗勝義及以因緣觀待道理,尋思彼理。復作是思:於此不淨,若能如是善修、善習、善多修習;能斷欲貪。如是欲貪,定應當斷。如是名依作用道理,尋思彼理。復作是思:如世尊說:若於不淨,善修、善習、善多修習;能斷欲貪。是至教量。我亦於內自能現見於諸不淨,如如作意思惟修習,如是如是令欲貪纏,未生不生,生已除遣。是現證量。比度量法,亦有可得。謂作是思:云何今者作意思惟能對治法,可於能治所緣境界煩惱當生。如是名依證成道理,尋思彼理。復作是思:如是之法,成立法性,難思法性,安住法性。謂修不淨,能與欲貪作斷對治;不應思議,不應分別;唯應信解。如是名依法爾道理,尋思彼理。


不可說相

瑜伽十六卷六頁云:第五、由四種不可說故,名不可說相。一、無故不可說。謂補特伽羅、於彼諸蘊,不可宣說若異不異。二、甚深故不可說。謂離言法性、不可思議,如來法身、不可思議,諸佛境界、如來滅後若有若無等、不可宣說。三、能引無義故不可說。謂若諸法、非能引發法義梵行,諸佛世尊、雖證不說。四、法相法爾之所安立故不可說。所謂真如、於諸行等,不可宣說異不異性。


不可記事

瑜伽六十四卷七頁云:不可記事教者:謂有問言:世間常耶?此不應記。但言我說此不可記。乃至問言:如來死後有耶無耶?此不應記。但言我說此不可記。此中應知四因緣故;宣說如是不可記事。或有無故不可記別。謂有問言:我於諸蘊,為異不異,常無常等。或有能引無義利故不可記。謂如昇攝波葉喻經中,如來自言:我所證法,乃有爾所;而不宣說。何以故?彼法不能引義利故。或有甚深故不可記別。謂有問言:我是有耶?此不應記。勿彼即於諸蘊執我,或離諸蘊而執有我。又有問言:我是無耶?此不應記。勿於世俗言說士夫,起損減執。如是如來死後有無,乃至非有非無等,皆甚深故不可記別。或有其相法爾建立故不可記。謂有問言:諸法真如,於彼諸法,異不異耶?此不可記。何以故?彼相法爾不可建立異不異故。應知復有四種因緣,如來宣說不可記事。謂諸外道、妄宣說故;不如理故;引無義故;唯是諍論所依處故。有二因緣,能引無義。一者、遠離思因果故。二者、遠離思染淨故。

二解 顯揚六卷十二頁云:此中四因緣故,宣說不可記事;應知。一、無體性故,不可記別。如有問言:我與諸蘊,為異不異,為常無常?如是等。二、能引無義利故,不可記別。如昇攝波葉經說:有無量法、我已證覺,不可宣說。何以故?彼法能引無義利故。三、甚深故,不可記別。謂有問言:我為有為無耶?此不可記別。何以故?若如來記別我有者;彼人或執蘊中有我,或執離蘊有我。若記別我無者;彼人或謗世俗言說我,亦是無。乃至有問:如來滅後,為有為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等;由甚深故,皆不記別。四、彼相法爾故,不可記別。謂諸法真如、與彼諸法若一若異,不可記別。由彼如相,法爾不可安立若異性若不異性故。復有四種因緣,如來宣說不可記別事;應知。一、由此事,外道所說故。二、不如理故。三、不引義利故。四、唯能發起諍論纏故。有二因緣,不引義利;應知。一、遠離因果思惟故。二、遠離雜染清淨思惟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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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五種法身

1.菩薩瓔珞經所說的五種法身是:一、如如智法身,即證如如之理的實智;二、功德法身,即十力四無畏等一切之功德;三、自法身,即地上菩薩所應現的應身,天台謂之為勝應身,法相謂為報身中之他受用身;四、變化法身,即天台所說的劣應身,法相所說的變化身;五、虛空法身,即如虛空離相之如如理。2.密教所說的五種法身是:一、自性法身,即諸佛的真身,法性理智,自然具足,三世常恆,流出三密之法,以教菩薩,有理法身與智法身之別;二、受用法身,諸佛的受用身有二種,一種是自受用身,是自受法樂之身,與理相應,一種是他受用身,是為十地菩薩所現的身,與智相應;三、變化法身,諸佛為地前菩薩,及二乘凡夫,所現的丈六應身,說內證法,屬於變化所作,亦是法爾而有;四、等流法身,此身係為九界平等流出,故名等流,乃至為六道含靈,示現同類的身形,隨機化變;五、法界身,如來法身,具六大體性,周遍法界,故名法界身。3.華嚴宗所說的五種法身是:一、法性生身,其言生者,如來之身,由法性出生,故名法性身;二、功德法身,即如來萬德所成之身;三、變化法身,即諸佛應機而示現之身;四、實相法身,即諸佛無相無為之身;五、虛空法身,即諸佛廣大瀰滿虛空包括萬有之身。4.小乘所立之五分法身。見五分法身條。


五類法身

真言宗所說,謂此五類法身,皆含攝在大日如來一大法身內,所有十方三世諸佛菩薩,天龍鬼神,有情無情,皆是毘盧遮那法身所攝,包無不盡。一、自性法身,諸佛真身,法性理智,自然具足,三世常恆,流出三密之法,以教菩薩,有理法身與智法身之別,皆名自性法身。二、受用法身,諸佛的受用法身有二種,一種是自受用身,是自受法樂之身,與理相應,一種是他受用身,是為十地菩薩所現的身,與智相應,皆名受用身法。三、變化法身,諸佛為地前菩薩,及二乘凡夫,所現的丈六應身,說內證法,屬於變化所作,亦是法爾而有,名變化法身。四、等流法身,此身係為九界平等流出,故名等流,乃至為六道含靈,示現同類的身形,隨機化變,名等流法身。五、法界身,如來法身,具六大體性,周遍法界,名法界身。


法界

1.法者諸法,界者分界,諸法各有自體,而分界不同,故稱法界。2.法者諸法,界者邊際之義,窮極諸法的邊際,故稱法界。3.法者諸法,界者性之義,諸法在外相上雖千差萬別,但皆同一性,故稱法界。4.一一之法,法爾圓融,具足一切諸法,故稱法界。


全文檢索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