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僧官之公任始於支那。後秦姚萇以僧[(丰*力)/石]為僧正,後魏皇始年中以法果為沙門統,是支那僧官之始也。見僧史略中。
又(雜語)以僧為在家者之官也。事物紀原七曰:「自隋文帝以沙門彥琮為翻經館學士,後始命僧以官。及唐又以不空為開府儀同三司試鴻臚卿。宋朝會要曰:太宗時法賢,雍熙四年加試光祿卿階朝散大夫。注太祖朝僧元藹亦加朝散大夫階也。」
(職位)僧官名。僧史略中曰:「姚秦初立僧官,稱為正。魏改之,稱為統。有沙門統,僧統,沙門都統三名。皇始年中法果初任沙門統。文成帝再興佛法後,罽賓沙門五人給僧統。孝文帝世初任曇曜為沙門都統。其後至隋世初起大統之稱,以曇延任之。」新譯仁王經下曰:「未來世中一切國王王子大臣,與我弟子橫立記籍,設官典主大小僧統非理役使,當知爾時佛法不久。」同良賁疏曰:「西國出家者,不立記籍,亦無主典,僧中統攝悉皆無矣。」
(雜名)弘明集曰:「後魏太祖時法果卒,謚趙胡靈公。」案此為僧謚之始也。
(職位)統轄天下僧徒之僧官名。僧史略中曰:「後魏皇始中趙郡沙門法果,戒行精至,開演法籍。太祖徵為沙門統,言多鬼愜,供施甚厚。」又曰:「詳究魏文帝,勅曇曜為沙門都統,乃自曜公始也。曜即帝禮為師,號昭玄沙門都統,譯淨土三昧經并付法藏傳等,是此師也。」師傳出續高僧傳一。
即北魏之建國皇帝拓跋珪。鮮卑人。在位期間為登國元年至天賜五年(386~408),遷都於大同。尊崇佛教,以國家之力量推行佛教政策。元興元年(398)詔令廣造佛寺、佛像。禮敬僧朗,且任法果為道人統。 p1590
教制一詞含義極廣,廣義言之,舉凡有關教團組織、教團行事、團體法規、經濟制度、道德準則、戒條儀式等事宜均屬之;狹義而言,則指僧團制度與教條儀制中之有成規者,此亦為一般所習稱之教制。
佛教教團制度之建立,其原意乃是要建設理想之模範社會,以期將人類自生存之欲望與絕望中解脫出來。而此理想社會之實現,即為佛陀獻身傳道,組織教團,制戒設律,由此具有組織之修道僧團,來推動完成解脫生活之理想。其制戒設律之根本精神,從四分律、五分律、十誦律、摩訶僧祇律、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等五大部律之卷一,均載有設立教制之十義(稱為十句義)。如四分律卷一所載:(一)攝取於僧,使僧團成為傳布佛教、吸收出家成員之單位。(二)令僧歡喜,每吸收一新成員,於其個人為生命新生之慶喜,於僧團則為增加團體力量之慶喜。(三)令僧安樂,僧團之和合互助可令大眾安住身心。(四)未信者信,俾使缺乏信心及未信者起信。(五)已信增長,使已信者增長其信心、信仰。(六)難調者調,此因所吸收成員之品類、習性各異,故須有適當之準則,以處置違犯僧團生活者。(七)慚愧者安,使自知慚愧、覺悟者之修習不受干擾,得以安住潛修。(八)斷現有漏,為證得寂滅涅槃,故須精進修道以斷除現行煩惱。(九)斷當來有漏,為證得無餘涅槃,故須永斷煩惱,不再受生死輪迴之苦。(十)令正法久住,為使佛陀之教法長住世間。
由上可知,十句義之用意,係基於僧團成員之信心鞏固、安住身心辦道,以及令正法久住而建立之僧團之組織制度。蓋佛陀所制定之戒律,皆著重於個人生活上之自我約束,屬個人淨化身心所應嚴守之法則,若從整體之教團教制而言,根本佛教之教團組織與統制,則具有幾項基本特徵:
(一)反對階級,提倡人我平等制度:印度傳統之婆羅門教向來重視階級劃分,將人類分為貴、賤、優、劣之別,即所謂之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等四階級。而在佛陀所設立之教團中,乃反對社會階級之劃分,完全以人格之尊重而組成,故凡進入僧團之每一成員皆須捨棄過去之階級、財富、名譽、地位,僅有內修果證的階段境界之差別,而無外在身分階級之劃分,以長幼有序、互敬互愛為僧團秩序之基礎。
(二)中心領導分層教育制度:佛陀住世時,以佛陀所制定之戒律及所說之教法為領導中心,次由有德比丘負起教授比丘、比丘尼之責任,並於每一僧伽藍推選出長老教授師,負責照顧住處僧伽,且隨時呈報佛陀有關住處僧侶們所發生之情事。
(三)托鉢行乞、和合共住制度:佛陀初成道度化五比丘時,即訂下四依住,即:(1)依乞食,(2)依糞掃衣,(3)依樹下住,(4)依陳棄藥等四項理想生活之基本原則,並別立八不淨物,誡告比丘不得持受田宅園林、種植、儲積穀物、蓄養奴僕、蓄養禽獸、蓄錢寶貴物、蓄毯褥釜鑊、蓄象金飾床等八種障道之不淨物。其後,由於僧團之不斷擴展、雨季之困擾,及慈悲垂顧信眾之故,時或受衣、受請,或進而受施田園、房舍等,遂使僧團生活形式有所改變。由是,無論雨季之結夏安居,或平時之和合共處,皆形成生活上之共住制度。在共住規制上,僧侶除個人使用之衣等物外,其他物品、用具、床具,乃至房舍、園林等,均屬僧團共有,不得佔為私有。對僧團器物之維護,則有工作上之分配;於每一住處僧團中,推選一位有德之長老,領導僧侶之生活作息,及擔任平時之教誡,並轉達佛陀僧事之發生。然此等生活型態之演變,對整體僧團而言,仍維繫於托鉢制度之原則。
(四)集合布薩說戒制度:此為佛陀採行印度當時之外道沙門或婆羅門於每月八日、十四(十五)日共集一處和合布薩說戒之制度,期使散布於各處之僧侶能定期集會,以達互磋互勉之修道生活。此種定於新月、滿月之和合布薩,源於印度傳統之家庭祭禮「新滿月祭」,原係藉祭禮與天神溝通,以祈求家內繁榮之定期祭典。而一般修道沙門即藉此普遍於一般家庭之重要時日,定為僧團和合集會之日。
(五)僧伽羯磨會議制度:羯磨制度乃僧侶「僧事共決」之最高行政中心,主要目的係增進僧伽之和合。於每月十五日定期開會行羯磨,凡有平日違犯戒律者,即於此時針對其所犯之情事加以審議、判決、處置。依羯磨之類別,可分兩種:(1)諍事羯磨,(2)非諍事羯磨。諍事,係指僧侶間發生諍論之事,及發生破壞僧伽和合之情事。凡此,皆屬是非問題之裁判案件。非諍事,係關於僧侶之日常生活,及一般行事是否合法之處理指導,或新僧侶加入團體之裁決許可等種種生活上之議決案件。依羯磨之性質,亦可分為兩種:(1)治罪羯磨,(2)成善羯磨。治罪羯磨有苦切羯磨、依止羯磨、驅出羯磨、下意羯磨、擯羯磨等苦惱羯磨。成善羯磨有受戒羯磨、布薩羯磨、自恣羯磨、出罪羯磨、布草羯磨等成善法之羯磨。僧團之羯磨法可促進僧團社會組織之嚴密化,並能統攝僧侶彼此之和合互益,而令僧團成為共同遵守規律、推動愛語、利行、布施、同事之理想道德社會。
(六)僧伽與信眾不共住制度:教團之成員分為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等出家五眾,和優婆塞、優婆夷等在家二眾。在家信眾完全立於護持僧團、供養僧侶各種生活資具之立場,僧侶對信眾則負有開示佛法之責任。信眾不住於僧伽藍內,亦不必遵守僧侶之生活規制,若信眾有對僧侶辱冒不敬之行為,僧侶一律採取寬容原諒態度,不得與信眾有諍。
迨至佛教傳至中國,「三衣一鉢,遊行乞食,樹下一宿」之教制,於我國國情、民俗均未能相應。中國人重視農耕,無法容許乞化生活之存在,而嚴寒之氣候更不適於四處遊化、路邊一宿之生活,故佛教在中國逐漸形成定居式之僧團制,並為使佛教能適存於我國,遂有叢林制與僧官制之產生。
從佛教傳入中國至東晉初,當時之出家人僅依循經西域傳譯來之部分經律,過著離開家庭、完全禁慾之出家人生活,並無一套完整之制度可循,而我國最早制定僧團生活規範者,首推東晉之道安。據梁高僧傳卷五道安傳所載,在道安領導下之僧團,制定之僧尼軌範大概可分作三項:(一)行香、定座、上經、上講之法。(二)常日六時行道、飲食唱食法。(三)布薩、差使、悔過去。然此一軌範,僅屬我國僧制之雛型,仍不足顯現出中國佛教叢林制度之特色。直至唐代馬祖道一確立叢林制度,及其弟子百丈懷海制訂清規後,中國之叢林寺院制度才逐漸形成具體完備之規制。
懷海受馬祖道一印可後,於江西百丈山大智壽聖禪寺舉揚禪風,又糅合大小乘律,制定禪門儀規,後世稱為「百丈古清規」,可謂懷海禪師對中國佛教最大之貢獻。然百丈古清規之原本於唐宋之間即散佚不存,雖有元代之東陽德輝奉敕重編「敕修百丈清規」,惟規約內容已不復原本之面貌。後世欲窺知古清規之體制大要者,則必賴於宋代官吏楊億之「古清規序」及宋代僧宗賾所編「禪苑清規」之記載。自古清規序中,可了解古清規之創立旨意、古清規中作為僧團管理基礎之長老制度觀念與組織、注重勞動生產之農禪生活,乃至僧侶服制自印度式改為中國化之唐朝衣冠等。
禪苑清規為繼百丈之古清規後,最能明顯看出百丈清規組織發展之著作,亦為我國現存各類清規著作中最古者,該書又稱「崇寧清規」,於書中之卷八,在人事制度上,對叢林執事之名稱已有明顯稱呼。清規文云(卍續一一一‧四五九下):「叢林之設,要之本為眾僧,是以開示眾僧,故有長老;表儀眾僧,故有首座;荷負眾僧,故有監院;調和眾僧,故有維那;供養眾僧,故有典座;為眾僧作務,故有直歲;為眾僧出納,故有庫頭;為眾僧主典翰墨,故有書狀;為眾僧守護聖教,故有藏主;為眾僧迎待檀越,故有知客;為眾僧召請,故有侍者;為眾僧看守衣鉢,故有寮主;為眾僧供侍湯藥,故有堂主;為眾僧洗濯,故有浴主、水頭;為眾僧禦寒,故有炭頭、爐頭;為眾僧乞丐,故有街坊化主;為眾僧執勞,故有園頭、磨頭、莊主;為眾僧滌除,故有淨頭;為眾僧給侍,故有淨人。」
又中國叢林之制度,代代相承,大抵皆以百丈清規為張本,而在後世寺院之發展上,除以人事執位之安排為寺院之基本組織外,又有傳法上之別異叢林制。如叢林分有「子孫叢林」和「十方叢林」兩種,十方叢林又依住持繼承制度之不同,而有「選賢叢林制」和「傳法叢林制」之別。
故若就僧團生活在中國之型態而言,可謂寺院不僅成為僧團之固定生活住所,另一方面寺院在住持之領導下,全寺採取分工合作之方式,人人各司其職,彼此照顧,在兩序之人事組織下,執務有文有武,有內務有外務,有執綱紀有執眾勞,有任教育有任幕僚,領執者完全立於為眾僧服務之立場,來共同維護僧團之和合共住。
關於僧官制度,於印度僧團中原有執掌敲鳴犍椎,監督進食等事之上座,稱為「維那」,此外別無職官之稱。至佛法東傳後,佛教既受當權者之保護,然亦被置於歷代執政者之管制下。姚秦弘始年間,姚興以僧為「僧正」,同時代之北魏亦以法果為「沙門統」,太和十七年(493)更制定四十七條僧制,此即僧官制度之濫觴。其後歷代所設僧官之職雖各有增減異同,然大抵以沙汰僧眾、試經得度、禁止私設寺院、編製僧籍等政策,為匡正僧眾紀律或壓抑僧團勢力之措施。
上記叢林制與僧官制,為我國佛教之兩大教制,一為一寺一院各自之組織,一為全國性之佛教組織。然此全國性之佛教組織係於執政者之管制下所組成,而非由僧侶自行組織統制。自清末民國以來,僧團在臺灣之發展,除承襲中國內陸之叢林清規制外,在僧團之統制上漸形成二個層面:一為統攝全臺僧團之中心行政機構「中國佛教會」,二為各自獨立發展之寺庵僧團。在僧團之活動型態上,亦分為二種:一為側重靜修之保守派,二為側重社會弘法之革新派。尤以革新派在僧團制度之運作上更具突破性,其制度之革新與佛教理想之落實,更為復興佛教之帶動者,而為現今臺灣各地之僧團所效仿。
以臺灣佛教之發展而言,大致可分為三時期:(一)為佛教傳入之初期,此階段屬保守期,參雜民間信仰與儒家思想。(二)為日據時期,為臺灣佛教全盤日化之時期。(三)光復以後,為臺灣佛教之復興期,此階段之一大特色為:內陸高僧大德來臺弘法、傳入叢林制度,並對佛教進行改革。
明清時代臺灣佛教之信仰,大多由閩籍地方信士播遷來臺,在實踐上較注重個人之修持,罕見其他僧團之活動。至馬關條約之後,日人據臺,臺灣佛教受日本推行皇民化運動之影響,於民國十年(1921),由負責調查臺灣宗教信仰之丸井圭次郎,集合基隆月眉山靈泉禪寺善慧、臺北觀音山凌雲禪寺本圓等人,討論全臺佛教教友之團結事宜,於民國十一年四月四日,正式成立名為「南瀛佛教會」之全臺性組織。在皇民化運動及南瀛佛教會之管制下,使臺灣佛教寺院之設備、僧侶服飾,及一切儀式、法式等,均呈現日本化。
迨至民國三十四年臺灣光復後,佛教始漸革除其日本色彩,民國三十六年南瀛佛教會亦更名為「臺灣省佛教分會」,納入中國佛教會之下,並於當年訂立傳戒規則、僧尼剃度規則、寺庵住持規則等有關僧伽之制度,以作為對臺灣僧團之整頓規範。未久由於大陸淪陷,內陸僧侶相繼來臺,並將內陸之佛教戒律生活傳播至臺灣,使本省各地寺院均受其影響。民國四十一年中國佛教總會改選,正式成立全省十九縣市支會,重建中國佛教僧侶制度與戒法。是年,即由白聖法師於臺南縣白河鎮關仔嶺大仙寺傳授第一次傳戒大會,當時接受出家戒法之弟子即有五百人以上,此一以戒法重建僧侶制度之措施,可謂係當代臺灣佛教正式重建之一大關鍵。
歷來中國寺院制度,皆以百丈清規作為僧團共住共修之規範;而今日佛教之發展,若欲因應時代性之需要、積極之社會弘化理想,則勢必亟將佛教教制與僧團之領導更進一步加以組織化、生活化、實用化與大眾化,而以實踐理想之人間社會為建設目標。(參閱「禪林職位」6466、「叢林」6553) p2683
(一)梵語 tarpana。音譯怛鉢那、歎波那。即以穀類磨成粉末所製成之食物。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六自他利品及有部毘奈耶卷三十六等,將 tarpana 譯作餅、麨。(參閱「怛鉢那」3226)
(二)梵語 pāyasa。又作乳粥。通常多以米粟等糝入牛羊乳中煮熟之。為八種粥之一。釋尊於菩提樹下成正覺之前,曾有接受乳粥(或謂牛乳)供養之因緣。大日經疏卷七(大三九‧六五八下):「乳糜者,西方粥有多種。或以烏麻汁,或以諸豆并諸藥味,如十誦藥法等文廣明,然最以乳糜為上。」佛所行讚卷三(大四‧二四下):「敬奉香乳糜,惟垂哀愍受,菩薩受而食,彼得現法果。」 p3038
指於人逝世後,朝廷依其生前德行而追贈稱號。追贈之號又稱敕諡號。僧號之敕,始於北魏明元帝(409~423 在位)追贈法果為「胡靈公」。至於禪宗之中,則始於唐代中宗神龍二年(706),神秀受追贈「大通禪師」之號。此外,敕諡之僧號尚有:大師、國師、禪師、菩薩、和尚、法師、上人等。 p3734
悉曇字 (oj)。為冠於咒文最初之祈禱語,含有神聖之意。原於吠陀為應諾之義,又用為咒文及祈禱文首先發音之聖音(梵 pranava)。至奧義書附加祕密之義,成為觀想之對象,進而作為梵、世界,依此觀想之實修為達到第一義(梵)之法。唵之字義,祕藏記末列有歸命、供養、三身、驚覺、攝伏等五種,通常僅用前三種。本字由 (a,阿)、(u,烏)、(ma,莽)三字合成。阿,為菩提心、諸法門、無二、諸法果、性、自在等之義,亦為法身之義;烏,為報身之義;莽,為化身之義。合三字共為唵字,攝義無邊,故為一切陀羅尼首。密教不僅採用神咒之形式,亦攝取各種解釋法。咒文中冠唵字者甚多,如大日真言「唵阿卑羅哞欠娑婆訶」、西藏喇嘛教六字明咒「唵嘛呢叭[口*爾]吽」等皆是,若修觀此唵字,則三身成現加持護祐行者,即以此功德,而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蓋組成唵字之三字,在古代印度思想之中,表男、女、中三性,或表示過去、現在、未來三時,又配於三吠陀,或配覺、夢、熟眠三態,或配火、風、日三種,或配食、水、月,或配天、空、地。而後印度教中,又比擬為毘濕奴(梵 Visnu)、濕婆(梵 Śiva)、梵(梵 Brāhman)等三者,亦即司掌護持、破壞、創造之三神一體(梵 trimūrti)。〔守護國界經卷九、祕藏記鈔卷九〕 p4415
為北魏道人統法果之主張;謂皇帝即如來,拜天子即為拜佛。由於此類主張之影響,乃形成北魏佛教之「國家性格」,即佛教一方面在帝王之信仰及保護下蓬勃發展,寺院僧尼激增,造像風氣盛極一時;另一方面卻不免漸失其宗教超然之立場,懾服於君權之下;統治者亦屢次藉各種理由進行沙汰僧尼,對佛教之發展頻加限制。與法果同時代之廬山慧遠(334~416)著「沙門不敬王者論」,則與法果之主張成強烈對比。(參閱「沙門不敬王者論」2973) p5534
由政府任命,統領全國寺院僧尼以維持教法之官職。印度之僧團雖有上座及負責敲鳴犍椎、監督進食等事之維那,又有寺主、直日及直月、直歲等職,然無官職之制;僧尼若觸犯戒律,多由僧團自行裁決處分。我國僧尼多受政府庇護,不得實行自治制度,故有僧官之設;本制始於魏晉南北朝時代,其後歷朝皆因襲其制,惟僧官之職位名稱隨朝代遞嬗而迭有變更。梁高僧傳卷六僧[(契-大)/石]傳載,北方初立僧官者為後秦姚興(393~416在位)立僧[(契-大)/石]為僧正,僧遷為悅眾,法欽及慧斌為僧錄,以掌管僧尼。北魏時,道武帝於皇始年間(396~397)敕任沙門法果為道人統,以統攝僧徒。文成帝於太武帝毀佛法難之後繼位,即大力復興佛教,設立一元化之僧官制,以統御僧團;中央設置監福曹,主事僧官以道人統為正,都維那為副。興安元年(452)以罽賓沙門師賢任道人統。師賢示寂後改稱沙門統,以沙門曇曜繼任。地方設僧曹,以州沙門統治事。和平元年(460),改監福曹為昭玄寺(據魏書釋老志所載孝文帝時改為昭玄寺),置大統一人、統一人、都維那三人,並置功曹及主簿員等職。其中大統之職似未正式任命。又昭玄寺得審理殺人罪以下之僧尼罪犯。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制定僧制四十七條。宣武帝永平年間(508~511),於各州郡諸寺設三綱(三官),以上座、寺主、維那等任之。其後,北魏分裂為東魏、西魏。東魏稱昭玄寺之昭玄統為國統,昭玄都維那為國都。西魏文帝大統元年(535),以大中興寺之道臻為魏國沙門大統,未幾增置昭玄三藏,敕任周國三藏為中央僧官,夏州三藏及安州三藏為地方僧官,掌理僧團內之儀禮、教學等。北齊時,文宣帝天保二年(551)設立昭玄十統,以十位高僧擔任;沙門法上為十統之首,稱昭玄大統,又稱昭玄統,其他九人則稱通統。又據續高僧傳卷二十一洪遵傳載,洪遵曾任斷事沙門,裁治誤蹈法網之僧尼。
南方僧官,約以東晉安帝時(397~417)之蜀郡僧正為嚆矢,乃益州刺史毛璩所設,由沙門僧恭任之,然此係地方僧官。至劉宋武帝年間(420~422),始設中央僧官,以瓦官寺法和為僧主。孝武帝大明年中(457~464),敕任沙門道溫為都邑僧正。明帝泰始元年(465)任沙門僧瑾為天下僧主。南朝歷代僧官即繼續沿用僧正或僧主之稱,然地方之僧主、僧正較中央之僧主、僧正更有實權。泰始二年,首次任命比丘尼為僧官,以寶賢為都邑尼僧正,法淨為都邑尼都維那。南齊武帝永明年間(483~493),同時敕任定林上寺之法獻、長干寺之玄暢為僧主、二人分治江南、江北。其後僧官又有東西之分,據梁高僧傳卷八載,沙門慧基曾任東土僧正,統領吳會間十城之僧眾。沙門慧球則於和帝中興元年(501)任荊土僧正。至梁武帝普通六年(525),敕令光宅寺之法雲任大僧正,是為大僧正之始設。法雲又立僧制,以為後代之規範。陳文帝天嘉元年(560),以大彭城寺之寶瓊為京邑大僧正,又稱京邑大僧統。陳後主至德元年(583),沙門慧任京邑大僧都,後轉任大僧正。
隋代承襲魏齊等制,僧官以「統」為正,「都」為副,亦沿用僧主、僧正之稱;改昭玄寺為崇玄署,置於鴻臚寺(接待外賓、朝貢者之官衙)之下。文帝開皇元年(581),大興善寺之僧猛任隋國大統,聖沙彌任國僧都。開皇十年,中央置昭玄大統、昭玄統、外國僧主等官職。據隋書百官志第二十三載,煬帝大業三年(607),將佛寺改稱道場,於各道場及道觀設置監丞;又立平等沙門之職,由曇延、智聚等任之。或謂隋代僧官無統一掌理之機構,係依慣例或權宜方便而設職。至唐代,亦於鴻臚寺之下設崇玄署。高祖武德三年(620)又於慈悲寺任命僧官十人,稱為十大德。數年後,中央官制漸趨完備,遂廢除中央僧官制,另以俗官治理僧團之籍隸、事務等,如漆園監、祠部、左街大功德使、右街大功德使、東都功德使等。武后時,以祠部(司祠祀、天文、醫藥等)掌理佛教事務,崇玄署掌理道教事務。玄宗時曾一度恢復崇玄署之職權。中唐時,再設中央僧官,如澄觀、惟英所任之僧統,然僅係尊號,並無實權。憲宗元和(806~820)初年,於左右兩街功德使之下增設僧錄,為掌理中央僧尼事務之僧官;以雲邃任右街僧錄,端甫任左街僧錄。宣宗大中三年(849),靈晏任兩街僧錄。昭宗乾寧年間(894~897),覺暉任兩街副僧錄,為副僧錄之初例。此外,唐初即有僧統,為地方之最高僧官。憲宗元和二年又置僧正,職位與僧統同,二者共相輔佐相當於「知事」之都督、節度使、刺使等官員治理教團。於天下諸寺,則置三綱之職,由上座僧尼任之。五代亦有僧錄職稱,據宋高僧傳卷十七道丕傳載,後晉高祖天福三年(938),增置左街副僧錄。
兩宋時代,於首都開封設立左街僧錄司及右街僧錄司,掌理僧院帳籍、補授僧官等;其中設有僧錄、副僧錄、講經首座、講論首座等(南宋時廢止後二者);僧錄之下設庶務員,稱為鑑義,南宋時另增立額外鑑義。依大宋僧史略卷中所載,太宗太平興國六年(981)已設有右街副僧錄之職。又西京河南府亦別設僧錄司。此外,地方僧官沿用唐制,於各州設僧正一名,其下置副僧正、僧判等。其後漸產生若干特殊僧職,如特定州之上加設都僧正,五臺山仿唐朝十寺僧長制而立十寺僧正司,天台山則置有都僧正、副僧正、僧司等。至元代,以宣政院統領全國僧團,內置總統、僧錄、正都綱、副都綱等僧官。成宗大德六年(1302),敕令僧官、僧人犯罪由御史臺及內外宣政院共同審理。於各州設置僧正司,其下置僧正及副僧正,各縣則設都綱。文宗至順二年(1331),於各地設立十六所廣教總管府,所設之地包括京畿山後道、兩准江北道、廣西兩海道、甘肅諸路等。大都宣政院在江南之分支機構為釋教總統所,以監督地方僧官。
明代初年,太祖於金陵天界寺設置善世院統領教團,置有統領、副統領、讚教、紀化等職。洪武十五年(1382)設置在京僧錄司及在外僧錄司。在京僧錄司中又設正六品左善世、右善世,從六品左闡教、右闡教,正八品左講經、右講經,從八品左覺義、右覺義等。在外僧錄司下設有:(一)府級之僧綱司,內置都綱、副都綱各一名。(二)州級之僧正司,內置僧正一名。(三)縣級之僧會司,內置僧會一名。各機構之職責為:(一)清點僧尼人數,做成簿冊。(二)甄選寺院住持。(三)頒發度牒。(四)監督、指導僧尼行事。至清代,僧官制依明制而設,然已無統攝僧尼之實權。
韓國僧官制始於新羅真興王十一年(550),其時設大書省一人,由安臧法師任之。其後又增設小書省二人。翌年以高句麗之惠亮法師為國統(寺主),以寶良法師為大都維那。善德女王之時(632~646),以慈藏法師德高望重,任命為大國統。元聖王三年(787),任命惠英、梵如二人為小書省。又置州統九人、郡統十八人。至高麗朝,亦有僧統、僧錄之制。據高麗史卷八、卷十六、卷十七、卷三十九、朝鮮通鑑卷三十七等載,高麗文宗二十一年(1067),興王寺落成,敕命右街僧錄道元等,揀擇戒行優良者一千人赴會常住。仁宗十二年(1134),以淨心為「三重大統」。毅宗二年(1148),以法尊玄曦為「極世僧統」。恭愍王五年(1356),封普愚為「王師」。至李朝世宗六年(1425),將朝鮮佛教歷來並傳之七宗合併為禪教二宗,同時廢除僧錄司之官。宣祖二十六年(1592),又置僧統,募集僧兵,而以西山任「都總攝」,以松雲任「副總攝」。本制為後世所沿用。
日本之僧官又稱僧綱,其制始於推古天皇三十二年(624),以觀勒為僧正,鞍部德積為僧都,何曇連為法頭。天武天皇十二年(684)改為僧正、僧都、律師等職,合稱三綱。天平十七年(745)正月,始授行基為大僧正。後以制度漸次弛廢,冗員日多,遂於承和二年(835)禁斷諸雜職。至貞觀六年(864),新置法印、法眼、法橋等僧位,並授予僧官之階位;法印為僧正階,法眼為僧都階,法橋為律師階。其後數百年間,僧官之權力迭有盛衰。至足利義滿時,復倣唐宋之制,設立僧錄官職,掌理五山十剎諸禪宗寺院。明治初年,僧官制終遭廢止。十七年(1884),各宗獲得政府認可,自訂宗制及寺法,各立僧正、僧都等,以統領教團。〔梁高僧傳卷七、卷十一、卷十三、比丘尼傳卷三、續高僧傳卷九、卷十、卷二十三、宋高僧傳卷六、卷二十九、佛祖統紀卷三十六、卷四十一、卷四十二、卷五十一、卷五十四、大清會典卷二四八、古今圖書集成神異典第五十九至第六十五〕 p5731
北魏所設以統監全國僧尼事務之僧官。又稱沙門統、道人統、都統、昭玄統。大宋僧史略卷中載,姚興(393~416 在位)初立僧官,稱僧正。北魏皇始年間(396~397),趙郡沙門法果被徵為沙門統。復有罽賓沙門師賢,於佛法重興後,魏帝親為落髮,詔令師賢為僧統,僧統之官自師賢始。另據魏書釋老志載,北魏道武帝皇始年間,法果初任道人統。文成帝再興佛法後,於興安元年(452)詔令罽賓沙門師賢為眾僧之統,稱為道人統。未久,改稱沙門統,以曇曜任之,亦稱昭玄沙門都統,因中央僧官機構監福曹改稱昭玄寺之故。此後,一般稱為昭玄統。東魏時,稱昭玄統為國統。北齊文宣帝天保元年(550),詔置昭玄十統,以沙門法上為十統之首,稱為昭玄大統,其餘九人稱通統,所轄僧尼計四百餘萬。隋文帝開皇元年(581),敕任僧猛為隋國大統。十年,又置昭玄統等職。唐以後另設僧錄為僧官機構。〔隋書百官志第二十二、第二十七〕(參閱「昭玄寺」3835、「僧官」5731) p5741
諡,謂人死後,以其生時行迹而為之立號,以勸善表彰有德。據弘明集卷二載,後魏太祖時僧人法果示寂,追贈「老壽將軍趙胡靈公」;此為僧諡之始。 p5750
(1304~1371)元末明初臨濟宗楊岐派僧。天台(浙江)人,俗姓楊。字覺原。賜號「演梵善世利國崇教大禪師」。年少即從越州(浙江)法果大均出家,受具足戒。師曾於高麗教公門下修習華嚴學,並從上竺澄禪師聽摩訶止觀。後復參謁中天竺寺笑隱大訢禪師,並嗣其法。初住持牛頭山祖堂。至正三年(1343)住持清涼寺,復歷住保寧寺、蔣山、天界寺(大天界寺)。於洪武四年示寂,世壽六十八,僧臘五十三。浙江通志作洪武三年示寂。師之塔銘為宋濂所撰。〔增集續傳燈錄卷五、五燈會元續略卷二〕 p6056
三論宗理論與觀行的中心。三論宗的根本聖典是龍樹論師所造的《中論》(也叫做《中觀論》)。但是龍樹論師自己所造只是《中論》的頌文,現存梵本,叫作《根本中頌》。所謂八不,即龍樹論師於《中論》的篇首所說。
龍樹論師的思想,淵源於《般若》等經。《般若》立說有為無為一切諸法(即宇宙萬有)當體性空,破除由於假名(即概念)認識所執著的實在。龍樹論師的立說更發揚性空而無礙於緣起的中道妙理。依他緣起的諸法,當體空無自性不可得,然而「空」並非「無」的異名,「空」的意義是「不」,「不」是泯義、破義,並非對於「有」的「無」,而是超越有無的「中道」。他為彰顯此無所得中道實相的妙體,把《般若》等經中散說的不生不滅等,歸納作八不一頌,而在《中論》的篇首說(大正30‧1b)︰「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生、滅、常、斷、一、異、來、出,八種概念,是就緣起諸法的假相立名,都和離一切妄見戲論不可得的中道實相不相應,而眾生把它執著作實在,墮於無因邪因斷常等諸見中。所以龍樹論師對於緣起諸法說「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出」,否定這些實在論的見解。但是《中論頌》在八不中只解釋了「不生」一種,這或者是因為所謂無生(藏譯《中論》八不作八無,「不生」即「無生」)是一切佛法的中心,所以用「不生」來代表八不。如《中觀論疏》就說(大正42‧43a)︰「佛雖說八不,則束歸一無生。」《中論頌》用自因、他因、共因、無因四句,推檢諸法,以證明諸法的無生不可得,所謂「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即於自因、他因、共因、無因四句中,覓生不可得,所以說諸法無生。
八不,依梵志青目的《中論釋》,生是說諸法實有生,滅是說諸法實有滅,常是說諸法常存,斷是說諸法終歸斷滅,一是說千差萬別的諸法實在渾然為一,異是說諸法的差別醃,來是說諸法從自在天世性(通常叫做自性,在數論學派這是物質的根本質料或者根本原因)微塵(和原子相當,後世譯作極微)等來,出是還去至本處。然而因緣和合而諸法生叫作生,此生相假如實有,就應當不憑藉因緣;既然憑藉因緣而生,即非實有,所以說不生。因緣離散而諸法滅叫作滅,先已無生,何得有滅,所以說不滅。假如先有自性(自體),是即為常,既然憑藉因緣,即無自性,所以說不常。先有今無,是即為斷;即非先有,何得有斷,所以說不斷。因果假如是一,就不由因有果,也不由果有因;或者但有於果,更無別因,所以說不一。因果假如是異,因時未有果,就有所續無能續;果時無復有因,就有能續無所續,所以說不異。來無所從,所以說不來;去無所至,所以說不出。此外青目還舉了世間現見的穀芽等以顯釋八不。然而青目對於八不的解釋,其說理及舉喻,有時不夠謹嚴,所以在吉藏以前,講者多出異解。
八不義到了開創三論宗的吉藏(世稱嘉祥大師)而圓備,吉藏於八不十門義中以八不正二諦。現在依他所撰述的《中觀論疏》及《大乘玄論》等略述於下︰
(1)不生不滅︰世諦生滅非實生實滅,但由因緣生而假名生,因緣滅而假名滅。因緣生雖生而不起,因緣滅雖滅而不失,所以生滅宛然而不生不滅。這樣理會不生不滅,即是世諦中道。其次,和世諦的假名生滅相待而有真諦的不生不滅,所以此不生滅非自不生滅。世諦生滅既是假名,真諦不生滅亦是假名。世諦假名生滅既非生滅,所待的真諦假名不生滅亦非不生滅。所以不生不滅宛然而非不生非不滅,這是真諦中道。其次,不生滅而生滅為世諦,生滅而不生滅為真諦。不生滅而生滅即非生滅,生滅而不生滅即非不生滅。這樣構成非生滅非不生滅,即是二諦合岸道。如此從實生實滅看為單純的世諦(一句),從不生不滅看為單純的真諦(二句),從假名生滅即不生不滅看為世諦中道(三句),從假名不生不滅即非不生非不滅看為真諦中道(四句),最後超過了這些,由非生滅非不生滅兩方面結合了二諦來看為二諦合岸道(五句)。以上怛滅二句,餘句例此。
(2)不斷不常︰雖於上不生不滅,說世諦因果相生,是假生滅非性實生滅,猶未免因中有果無果等失。如僧佉(數論學派)計自性是常,從自性生大,從大生意(我慢)等,此即執於常義。衛世師(勝論派)執因中無果說一切法因滅果生,此即執於斷義。佛法內薩婆多(說一切有)部固世常有,亦是常義。大眾部執三世無,亦是斷義。今明因果依因緣而起,只是假名,不可說定有因緣和合先後等,亦不可說定無因緣和合先後等。即雖世諦假名說有常斷,而假常不可名常,假斷不可名斷,不常不斷,名為中道。
(3)不一不異︰世諦雖離性實生滅及決定斷常,然而如僧佉說一切法一,大眾部說因果一體如轉種子為芽等,衛世師說一切法異,又上座部說因果異體如種子芽各一物等,都破壞世諦因果中道。今明眾因緣生法,因果不同,能所二義,所以非一;因是果的因,果是因的果,所以非異,不一不異名為中道。
(4)不來不出︰雖聞以上六不,然而終究說決定有果,如塗炭外道等計眾生的苦樂、萬物的生滅,都從自在天來,這是外來義。又尼健陀若提子(耆那教的開祖)等計苦樂的果報都是我的自作、我的自受,這是內出義。又如毗曇(有部宗的論書)計木有火性,從於性火以成事火,是內出義。僧佉計自性是常,也和此執相同。成實(《成實論》)明木無火性,但假緣生,是外來義。衛世師計二微和合,也和此執相同。如此來出都破壞世諦因果中道。今明眾因緣生法果不偏在因,所以不從內出;亦不偏在緣,所以不從外來,不來不出名為中道。
諸法實相的妙體,由「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出」八不而顯。橫破生滅常斷一異來出八迷,竪窮生滅、不生不滅、亦生滅亦不生滅,非生滅非不生滅五句(因為求生滅不得,所以說不生不滅。生滅既去,不生不滅,亦生滅亦不生滅,非生滅非不生滅諸句自崩。如就生滅,對一異等六迷亦如此),洗顛倒之病,令畢竟無遺,即是中道實相。如此就八不即是無依無得無所有中道正觀,亦即諸法實相,所以八不是二諦法門的極致。由此八不開顯正觀,了因緣性空而生二慧。二慧是實慧、方便慧,方便慧是鑒有不取,實慧是觀空不證。如《中觀論疏》說(大正42‧20b)︰「二慧由二諦而發,二諦因八不而正(中略),以不悟八不即不識二諦,不識二諦即二慧不生。」又說(大正42‧20a)︰「八不者蓋是正觀之旨歸,方等之心骨。定佛法之偏正,示得失之根原。迷之即八萬法藏冥若夜遊,悟之即十二部經如對白日。」又,《大乘玄論》說(大正45‧25a)︰「八不者蓋是諸佛之中心,眾聖之行處也。(中略)竪貫眾經,橫通諸論也。」
不門無量,如四句百非都是,然而邪見有種種差別,從總的方面說即一切有所得心,從別的方面說不出生滅、常斷、一異、來出四雙八計。此生滅等八計是眾生迷失的根本,始末無量無邊的妄執都從這八種主觀的偏見派生。破除生滅等八計即為總破除一切偏執。姑且用這八種該攝一切,而在這些相對差別的八種偏見上一一冠不字而遮遣之,洗淨一切有所得的偏執,以彰顯無所得中道。如《中觀論疏》說(大正42‧27a)︰「以此八事總破一切法。破一切法者,歷破眾生心所行事。眾生心唯行此八事中。故今皆悉不之,令心無所行。無所行故無所得,即是迥悟無生。」又,《大乘玄論》說(大正45‧25b)︰「以八不洗除,盡淨諸法,故經中具有百非,即還是百不百無等。」所以八不隨根的利鈍有開合的不同,開之為無量不,合之為「不生」。
三論宗破邪之外無顯正,破邪即顯正,姑對破有所得之邪顯無所得之正。如《三論玄義》說(大正45‧1a)︰「一源不究,則戲論不滅;毫理不盡,則至道不彰。以無源不究,群異乃息;無理不盡,玄道始通。是以斯文,遍排眾計。」又說(大正45‧6c)︰「若心存內外,情寄大小,則墮在偏邪,失於正理。既失正理,則正觀不生。若正觀不生,則斷常不滅。若斷常不滅,則苦輪常運。以內外並冥,大小俱寂,始名正理。悟斯正理,則發生正觀。正觀若生,則戲論斯滅。戲論斯滅,則苦輪便壞。」戲論滅,群異息,則無所得的至道彰,即破邪已盡,無有所得。有所得的偏見既無,言慮無寄。此言亡慮絕無所得的境界就是正,所以破邪即顯正。無所得是真理的極致,言亡慮絕,非有非無,非亦有亦無,非非有非無;所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所以只是無所得。如此,以無所得為至道為正理,所以八不之外無別中道,八不即中道。(黃懺華)
◎附︰印順《中觀論頌講記》〈觀因緣品〉(摘錄)
「八不」可以作多種不同的觀察,綜合這「八不」,可以破一切戲論;就是單說一句不生或不常,如能正確的理解,也可破一切。可以說,一一不中,徧破一切法。現在,不妨作一種解釋。
「有」「生」,我常用「存在現起」來解釋的;有是存在,生是現起。似乎前者的範圍廣,顯在的,潛在的,都是有。後者只是存在中一分現起的。但據龍樹的正見看,存在的有和現起的生,二者的範圍,到底是同一的。意思說︰凡是存在的,就是現起的;沒有現起的存在,等於沒有。一般人以為甲功能存在而沒有發現;其實,有甲功能存在,等於甲功能的現起。不能甲功能存在而沒有現起。他們的意境中,是近於因中有果,而不是直觀法法的當體,與法法的相依相成。中論的本義是現起即存在。這生起即存在的緣起法,自然有顯現或隱微的,有我們所從來沒有發見的。「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其實同是緣起,沒有有而不是生的。生是因緣的生起,有是因緣的存在。實在論者,執著自性有與自性的生起。既然以為自性有,不論他說不說生起,他終究是反緣起的,觀察這「自性有」非有,名為無自性空。自性有的生起不成,名為無生。無自性有,也就沒有自性無;無生也就無滅。這包含了存在與非存在,存在與現象的問題。這存在與生起的,不理解緣起,從自性見去認識,那不問他是直線的,曲折的,旋形的,總覺得在時間的活動中,是起,從自性見去認識,那不問他是直線的,曲折的,旋形的,總覺得在時間的活動中,是前後的。如果在一期中,見某種相似相續的存在,就以為昨天如是,今天仍如是,有一常住不變的存在。若在無常變化中,或者色,或者心,不能發覺他前後的相續關聯,就以為是從此斷滅。這是常與變的問題。從自性有的觀念去觀察同時的彼此(也可從時間上說),如以為此法與彼法有同一性,就覺得合而為一,沒有差別可談(有差別,他以為就是非實在的),成為渾一的整體。如發見了差別,就以為一一的獨存而彼此敵對著。這是統一與對立或一體與雜多的問題。從自性見去觀察那存在與生起的,在時空中的運動,覺得不是從此去彼,就是從彼來此。而這樣的來去,在時空的一點,他們只能說不動的,要說動,就發現他的矛盾不通。這是運動問題。這存在與非存在,常與變,統一與對立,是緣起的三相;而在自性見者,也就是自性的三態。而這三一無礙緣起相的運動,自性有者,也不能認識。所以他們的生滅斷常一異來去,一一給他個不字,開顯了緣起空寂的實相。自性空,才正見了緣起假名的生滅來去。不過八不的意義非常繁廣,這只是一種方言而已。
「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佛在經中,說這八不的因緣(緣起的異譯,與〈觀因緣品〉的因緣不同),是善能滅除一切戲論的。善滅的滅字,什公譯得非常善巧,這可從兩方面說︰(一)八不的緣起說,能滅除種種的煩惱戲論,種種不合理的謬論,不見真實而起的妄執。(二)因種種戲論的滅除,就是自性的徹底破斥,能證得諸法的寂滅。出離生死的戲論海,走入寂滅的涅槃城。龍樹菩薩洞達了這緣起法的甚深最甚深,難通達極難通達,而佛卻能善巧的把他宣說出來,這是很難得的。不說在世間的學說中第一,就是在佛陀的一切聖教中,緣起也是最深刻的,最究竟的。這樣的善說緣起的大師,怎能不懇切至誠的敬禮!所以說︰「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
〔參考資料〕 《梵網經》卷下;《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佛母品〉;《大智度論》卷五;《大乘玄論》卷一;《中觀論疏》卷一(末);《中觀思想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46});安井廣濟《中觀思想の研究》;中村元(等)編《空》上(《佛教思想》{6})。
北朝佛教,是包括從北魏明元帝泰常五年(420,即晉亡之年)到北周靜帝大定元年(581)中國南北分裂時期,中國北部的北魏、東魏、西魏、北齊、北周諸代的佛教。
北魏拓跋氏從道武帝(396~409)和晉室通聘後,即信奉佛教。道武帝本人好黃老,覽佛經。見沙門,都加敬禮,並利用佛教以收攬人心。繼而任趙郡沙門法果為沙門統,令綰攝僧徒,並於都城平城(今山西大同巿)建立塔寺。明元帝(409~423)也在都城的四方建立佛像,並令沙門開導民俗。其嗣子太武帝(423~452),「銳志武功」,因道士寇謙之、司徒崔浩的進言,遂於太延四年(438)三月,令五十歲以下的沙門,一概還俗,以充兵役。太平真君五年(444)正月,又禁止官民私養沙門。到了七年(446)二月,因對蓋吳的內亂用兵,發見長安一寺院收藏兵器、釀具及官民寄存的眾多財物,懷疑僧徒與內亂有關,又聽信崔浩的話,命盡殺長安及各地沙門,並焚毀經像。這一命令,由於太子拓跋晃故意延遲宣布,遠近沙門多聞風逃匿,佛像經卷也多祕藏,只有境內的寺塔被破毀無遺。這就是中國佛教史上三武一宗滅法之始。不久寇謙之病死,崔浩也因事被殺,禁律稍弛。至文成帝(452~465)嗣位,即明令重興佛教,准許諸州城郡縣於眾居處各建寺一所,並許平民出家,寺塔經像漸漸修復。文成帝還以罽賓(今克什米爾)沙門師賢為道人統,後又以涼州沙門曇曜繼任,並一再改稱沙門統,乃至昭玄沙門都統,並禮以為師。曇曜原來和玄高同在涼州修習禪業,後到平城,即為太子晃所禮重,被任為昭玄都統,即請於平城西武州山開鑿石窟,鐫建佛像,這就是遺留至今的著名佛教遺蹟──雲岡石窟。此外有沙門僧周,常在嵩山修頭陀行坐禪,太武帝滅佛時,與數十人同入長安西南的寒山,後令弟子僧亮到長安,修復故寺,延請沙門。關中佛法的復興,他是出了力的。獻文帝(465~471)繼位,也嗜好黃老浮屠之學,六年即退位,在宮中建寺習禪。後孝文帝(471~499)時,迎像、度僧、立寺、設齋、起塔、廣作佛事,並提倡《成實》、《涅槃》、《毗曇》等佛教義學,師事通曉《涅槃》、《成實》的學者道登。又敬信佛陀扇多,替他在嵩山立少林寺,與以供給。在鳩摩羅什所居舊堂建三級浮圖,訪求羅什後裔。孝文帝還允許了曇曜的申請,令以所掠得的青齊地方的人民等,每年輸穀六十斛入僧曹以為僧祇戶,其穀即稱僧祇粟,作為賑饑及佛事之用。又以一些犯了重罪的人和官奴為佛圖戶,以充寺院的雜役和耕作等事。這些措施促進了寺院經濟的發展,也產生了不少流弊。其後宣武帝(499~515)時大興佛教,有不少外國僧人來到洛陽,帝為立永明寺,房舍一千餘間,共住外國沙門千餘人,其中有著名的譯師曇摩流支、菩提流支、勒那摩提、佛陀扇多等,而菩提流支為其首席。他到洛陽時,宣武帝殷勤慰勞;他在內殿翻譯《十地經論》的第一日,帝親自筆受。著名的龍門石窟(在洛陽城南伊闕龍門山),也是這時所營造。因之當時佛事很盛。至孝明帝(515~528)時,太后胡氏(世稱靈太后)攝政。她在熙平元年(516)營造了洛陽的永寧寺塔,極其壯麗。同年她又遣敦煌人宋雲,偕崇立寺比丘惠生往西域朝禮佛蹟,訪求經典。宋雲等歷訪乾陀羅等十餘國,留居烏場二年,到正光三年(522)冬,獲得大乘經論一七0部以歸。宋雲撰有《家記》(《唐志》作《魏國以西十一國事》一卷),全書已佚;惠生撰有《行記》(《隋志》作《慧生行傳》一卷),現存(題作《北魏僧惠生使西域記》)。同時有沙門道藥(一作榮),也越葱嶺到過西域。由於北魏諸帝奉佛的影響,朝野風從,人民經官、私得度出家為僧的日多,另一方面也因戰爭頻繁,人民多假稱入道以避徭役。孝文帝太和元年(477),平城即有僧尼二千餘人,各地僧尼七萬七千二百五十八人。到了魏末,各地僧尼多到二百餘萬人。出家的猥濫,為前所未有(《釋老志》、《洛陽伽藍記》)。當時興造寺塔的風氣極盛,孝文帝太和元年,平城新舊寺約一百所,各地六千四百七十八所。但到了魏末,洛陽一千三百七十六所,各地寺廟達三萬有餘(《釋老志》、《洛陽伽藍記》)。魏代佛教的發展,可謂盛極一時。
北魏至孝靜帝(534~550)時,分裂成東西二魏,高歡遷孝靜帝到鄴都,成為東魏,洛陽諸寺的僧尼也隨同移鄴。鄴都臣民多隨便捨宅地、立新寺,其時名僧曇鸞,為孝靜帝所重,稱為神鸞。
繼承東魏的北齊帝室,也利用佛教。文宣帝(550~559)嘗請高僧法常入內庭講《涅槃》,並拜為國師。又置昭玄寺,設大統一人、統十人、都維那三人,令管理佛教,而以法上為大統。法上(495~580),是慧光的弟子,擅講《十地》、《地持》、《楞伽》、《涅槃》等經論,並廣著文疏;其弟子有慧遠(淨影)等,均知名一時。其時,北印沙門那連提黎耶舍於天保七年(556)來鄴都,文宣帝出舊藏梵本千餘筴,請他在天平寺翻譯。文宣帝於晚年,更到遼陽甘露寺,深居禪觀,不理政務。此後北齊諸帝,多半好佛,鄴都的大寺約有四千所,僧尼近八萬人;全境的寺院有四萬餘所,僧尼二百餘萬人(《續高僧傳》卷八〈法上傳〉,又卷十〈靖嵩傳〉)。
西魏都城在長安,其地佛教,曾因北魏太武帝的滅法,一時衰竭,但西魏文帝(535 ~551)及丞相宇文泰都好佛,文帝曾建立大中興寺,並以道臻為魏國大統,道臻即大立科條,以興佛法。宇文泰也提倡大乘,嘗命沙門曇顯等依經撰《菩薩藏眾經要》及《百二十法門》,以為講述的資料。
取代西魏而興的北周王朝,亦頗崇佛。明帝(557~560)建大陟岵、陟[氵*詩]二寺,並每年大度僧尼。當時名僧曇延、道安稱為玄門二傑,南方的學僧來遊關中的也有亡名、僧實、智炫等。但不久即有武帝滅法的事件發生。武帝(560~578)重儒術,信讖緯,由於還俗僧衛元嵩和道士張賓的建議,請省寺減僧。武帝集眾討論三教優劣,前後七次,各有是非。更令群臣詳論道、佛二教的先後、淺深、同異,意欲借此來廢斥佛教,但當時司隸大夫甄鸞作《笑道論》,沙門道安作《二教論》,僧勔著《十八條難道章》、《釋老子化胡傳》等,廢佛之議因而暫止。到了建德三年(574)五月,武帝又大集臣僚,命道士張賓和沙門辯論,沙門智炫駁難道教,武帝亦不能屈智炫,於是命令把佛、道二教一併廢斥,沙門、道士還俗,財物散給臣下,寺觀塔廟分給王公,當時僧、道還俗的二百餘萬人。既而又立通道觀,簡取佛、道二教名人一二0人,並令衣冠笏履,稱為通道觀學士,命通闡三教的經義。後三年(建德六年, 577)進兵北齊,攻占鄴都,又召集齊境沙門大統法上等五百餘人,宣布廢省佛教的意見,只有淨影慧遠一人,和帝反復爭論,武帝雖然詞窮,卻仍然下令毀滅齊境的佛教,所有八州的寺廟四萬餘所,全部改作宅第,僧徒將近三百萬人也全令還俗,焚毀經像,財物由官廳沒收。到了第二年,武帝死了,宣帝(578~579)嗣位,還俗僧任道林等力請恢復佛教,得到許可。大成元年(579),於東西二京立陟岵寺,選擇舊日有名望的沙門二二○人,鬚髮冠服,在寺行道,並命智藏等長髮為菩薩僧,任寺主。至於民間禪誦,一概不加干涉。次年(580)五月,靜帝(579~581)繼立,左丞相楊堅輔政,命全國恢復佛、道二教,重立佛像及天尊像,又給陟岵寺智藏、靈幹等落髮,並度僧二二0人。這時佛教算是正式恢復。
北朝各代的佛典翻譯,相續不絕。文成帝和平三年(462),在平城石窟寺,曇曜與西域沙門吉迦夜等譯出《付法藏因緣傳》六卷,又譯《大吉義神咒經》一卷、《雜寶藏經》八卷、《方便心論》一卷等。北魏遷都洛陽以後,曇摩流支、菩提流支、勒那摩提、佛陀扇多等相繼來華。曇摩流支專精律藏,於宣武帝(500~515)景明二年到正始四年(501~507)七年間,在洛陽譯出《信力入印法門經》等三部,菩提流支和勒那摩提等,起初一同翻譯,後因師承和見解不同,各自別譯,因此所譯出的《法華經論》、《寶積經論》及《究竟一乘寶性論》等各有兩本(見《開元釋教錄》卷六勒那摩提條註)。菩提流支博學多識,於永平元年(508)來洛陽,被稱為譯經的元匠,同年譯出世親所造《十地經論》,後來陸續譯出許多經論。到東魏時,隨孝靜帝去鄴都,繼續翻譯,他從永平元年到東魏‧天平二年(535)的將近三十年間,先後譯出《佛名經》、《入楞伽經》、《法集經》、《深密解脫經》、《勝思惟梵天所問經論》、《大乘寶積經論》、《法華經論》、《破外道小乘涅槃論》等,共三十部。勒那摩提精於禪法,於永平元年來洛陽,譯出《寶積經論》、《妙法蓮華經論》、《究竟一乘寶性論》,共三部。佛陀扇多通內外學典籍,特善方言,尤工藝術,從孝明帝正光六年(525)到東魏孝靜帝元象二年(539)十五年間,在洛陽白馬寺及鄴都金華寺譯出《金剛上味陀羅尼經》、《攝大乘論》等,共十一部。另外,有中印波羅奈城的婆羅門瞿曇般若流支,於北魏‧熙平元年(516)來洛陽,後隨孝靜帝遷到鄴都,於元象元年到武定元年(538~543),先後共譯出《正法念處經》及龍樹的《壹輸盧迦論》、無著的《順中論》、世親的《唯識論》等,共十八部。又有烏萇沙門毗目智仙,和般若流支一同到鄴都,於興和三年(541)譯出龍樹的《迴諍論》及世親的《寶髻菩薩四法經論》等,共五部。這一時期所傳譯的經論,以有關大乘瑜伽學系的典籍為多。總計北魏、東魏兩代百餘年間,中外僧俗譯人共有十二人,譯出經、論、傳等共八十三部二七四卷(《開元釋教錄》卷六)。
北齊時代外來譯人,有烏萇沙門那連提黎耶舍,於天保七年(556)來鄴都,文宣帝請他住於天平寺,任翻經三藏,又命昭玄大統法上等二十餘人監譯,沙門達摩闍那和居士萬天懿傳語,從天保八年到後主天統四年(557~568)十二年間,譯出《大集月藏經》、《月燈三昧經》、法勝《阿毗曇心論經》等,共七部。萬天懿,原鮮卑人,世居洛陽,少曾出家,師事婆羅門,擅長梵語,因被召為助譯,並在武成帝河清年中(562~565),自譯《尊勝菩薩所問一切諸法入無量門陀羅尼經》。北齊一代,中外僧俗譯者二人,譯出經、論共八部五十二卷。
北周時代外來的譯人有波頭摩國沙門攘那跋陀羅、中印摩伽陀沙門闍那耶舍和他的弟子優婆沙門耶舍崛多、健陀羅沙門闍那崛多、摩勒國沙門達摩流支五人。闍那耶舍譯出《大乘同性經》、《大雲請雨經》等,共六部。耶舍崛多譯出《十一面觀世音神咒經》等,共三部。闍那崛多先在長安四天王寺譯出《金色仙人問經》,後在益州龍淵寺譯出《妙法蓮華經普門品重誦偈》等,共四部。達摩流支譯出《婆羅門天文》等。北周一代,譯師四人,譯出經、論共有十四部二十九卷。另外,攘那跋陀羅譯了《五明論》一部。
關於北朝流行的佛教學說,有由南朝傳入的,如《毗曇》、《成實》、《攝論》乃至《涅槃》各家之說;也有由北地傳出的,如《地論》、四論、《四分律》學,乃至以實修為主的禪法及淨土教等。
(1)毗曇師︰相當於南朝的齊、梁時代,北地毗曇的講習始盛,著名的學者有安、遊(智遊)、榮三師,其師承均不明。但北齊名僧靈裕即曾從他們三人聽受《雜心》。從高昌來魏的慧嵩亦曾從智遊聽受《毗曇》、《成實》,學成後在鄴都及洛陽講說,有「毗曇孔子」之稱。傳承慧嵩之學的有志念、道猷、智洪、晃覺、散魏等。志念(535~608)尤以《雜心》擅名,著有《雜心論疏》及《廣鈔》等,盛行於世。弟子知名的有道岳、道傑、神素等二十餘人。
(2)成實師︰先有僧嵩,曾在關中從鳩摩羅什親受《成實》,後到徐州(彭城)白塔寺弘傳此論。他的弟子濟州僧淵(414~481),以慧解馳名,後來也在徐州講習。門弟子知名的有曇度、慧記(一作惠紀)、道登、慧球等。曇度(﹖~489),江陵人,早年遊學建康,曾於三論、《涅槃》、《法華》、《維摩》、《大品》,深有研究,後到徐州,從僧淵受《成實》,於是精通此部。北魏孝文帝聽到他的盛名,請到平城開講,學徒千餘人,著有《成實論大義疏》八卷,盛行於北地。慧記於《成實》外兼通《數論》,曾在平城郊外的鹿苑講學。道登(﹖~496),東莞人,早年從僧藥受《涅槃》、《法華》、《勝鬘》,後來又從僧淵學《成實》,五十歲時,聲譽聞於魏都洛陽,應請前往講學,後來入恒山,學侶追隨,講授不輟。又北齊初年,鄴下有沙門道紀,盛弘《成實》,講說達三十年,其學統不明。
(3)攝論師︰真諦《攝論》之學,由靖嵩北上徐州,道尼入居長安,而獨在北方敷弘稱盛。靖嵩(537~614),涿郡固安人,北齊時代在鄴都為法主,後北周武帝毀滅佛法,避地江南,從法泰諮受《攝論》玄義。後仍回徐州,盛弘《攝論》,著有《攝論疏》、《九識玄義》等,為時人所宗。但北方正宗的攝論師實為地論學者曇遷。曇遷(542~607),博陵饒陽人,早年從慧朮弟子曇遵受學,後來隱居林慮山,精研《華嚴》、《十地》、《維摩》、《楞伽》、《地持》、《起信》等,到周武帝平齊、毀滅佛法,結伴避地江南,輾轉到了桂州,獲得《攝大乘論》。隋初,和同伴往彭城,繼續弘講,乃為北地開創純正的《攝論》法門。
(4)涅槃師︰《涅槃》大本,本在涼州譯出,當時慧嵩、道朗以此知名,然流行不及南方之盛。其後北魏‧曇准(439~515),聽說南齊僧宗特善《涅槃》,前往聽講,審知此學南北不同,於是另行研究講說,其說盛行於北地。當時研講《涅槃》者還有僧淵的弟子道登,後來有洛陽融覺寺曇無最,北周有潼州光興寺寶彖(512~561),蒲州仁壽寺僧妙(﹖~464)等。僧妙化行河表,蒲州曇延(516~588)即其弟子。曇延早年聽僧妙講《涅槃》,深悟經旨,常說佛性妙理是《涅槃》宗極,足供心神遊止。後隱於南部太行山百梯寺,撰《涅槃經義疏》十五卷,同時敷講。在曇延稍前,北地有《地論》學系興起,他們差不多都是兼講《涅槃》的。慧光和他的弟子唱四宗(因緣宗、假名宗、不真宗、真宗)的教判。其中真宗又稱顯實宗或常宗,即指《涅槃》、《華嚴》及《地論》而言。慧光著有《涅槃疏》,他的弟子法上也曾講《涅槃》并著文疏,法上的弟子慧遠也著有《涅槃義疏》。
(5)地論師︰是由研習及弘傳《十地經論》而形成的一派。這個學派由於譯論者勒那摩提和菩提流支二人學風相違,分歧為南道、北道二系。北道從菩提流支出,而創始於道寵。道寵從菩提流支聽受《地論》,隨即著疏,從而弘講,為鄴下學人所推重。門弟子千餘人,其中以僧休、法繼、誕禮、牢宜、儒果最為特出。名僧志念,也曾從道寵受學《地論》。南道從勒那摩提出,而創始於慧光。慧光初就佛陀扇多出家,繼而廣聽律部,後來又從勒那摩提受《地論》,著有《十地論疏》。他的弟子中傳承《地論》之學的,有法上、僧範、道凭、慧順、靈詢、僧達、道慎、安廩、曇衍、曇遵、馮袞、曇隱等,而以法上為上首。法上(495~580)曾講《地論》,並著文疏。著名的弟子有法存、融智、慧遠等。其中慧遠(523~592)為一代博學者,常講《地論》,並隨講隨疏,著有《十地經論義記》七卷,其中保存南道地論師的學說不少。他的門人也努力弘揚《地論》。關於南北二道的地論師說,據天台宗學者荊溪湛然說︰北道唱梨耶依持說,主張一切萬法從梨耶緣起;南道唱真如依持說,主張一切萬法是真如的緣起所生(見《法華玄義釋籤》卷十八、《文句記》卷七中)。北道後來受攝論師的影響,從而和它合流。
(6)四論師︰這是將《大智度論》和《中》、《百》、《十二門》三論並重的一個學派。起初北齊道長(一作場),精通《智論》,在鄴都敷講,為學者所宗,志念曾列席聽講,後來雙弘《智論》及《雜心》十餘年。東魏‧曇鸞也精研四論。北周‧靜藹(534~578)少聽《智論》,洞明義旨,後來更披尋其他經論,而以四論最為所崇,在終南山等處敷講。又有道判(532~615),曾問道於靜藹,也日夜研尋四論。同時還有道安,博通《智論》,弟子慧影,傳承其學,著有《大智度論疏》二十四卷。
(7)四分律師︰《四分律》譯出後,直到北魏孝文帝時代(471~499),才有法聰在平城專弘。既而有道覆依法聰的口授作《四分律疏》六卷,但只是把文字加以科分而已。後來慧光作《四分律疏》百二十紙,並刪定《羯磨戒本》,此學才大盛。弟子中傳承其學的,有道雲、道暉、洪理及曇隱等。道雲專弘律部,作《疏》九卷。道暉把道雲所作《疏》略為七卷。洪理作《鈔》兩卷。曇隱作《鈔》四卷。道暉的弟子洪道(530~608),專學律部,盛弘《四分》,代替了《僧祇》的講傳。
(8)淨土師︰彌陀淨土法門從北魏‧曇鸞的淨土教說流出,所以後世的淨土宗常推曇鸞為創始者。其曇鸞一系的傳統是︰菩提流支──慧寵──道場──曇鸞──大海──法上(見道綽所撰《安樂集》卷下)。與《地論》、四論兩學系實有交叉的關係。菩提流支曾譯出世親《無量壽經優婆提舍願生偈》(通稱《往生論》)一卷,又曾以《觀無量壽佛經》授曇鸞,稱為能解脫生死的大仙方。慧寵即最初的北道地論師道寵。道場在鄴都敷講《智論》,又傳持阿彌陀五十菩薩像。曇鸞(476~542)起初於四論及《佛性論》深有研究,後來得到菩提流支的啟發,專弘淨土;既而住并州(今山西太原巿)的大岩寺,晚年又移住汾州(今山西交城縣)的玄中寺,修淨土念佛之業;著有《無量壽經優婆提舍願生偈註》(通稱《往生論註》)二卷等。他提倡的念佛法門,於觀念以外,著重稱名,遂開後世重視稱名念佛的風氣。大海(即慧海,﹖~609),少年聽受《涅槃》、《楞伽》及大乘毗曇等,北周靜帝大象二年(580),在江都儀濤浦創立安樂寺,常以淨土為期,並模寫無量壽佛像。法上有關淨土法門的事蹟不詳,其弟子慧遠著有《無量壽》、《觀無量壽》兩經的義疏各二卷,再傳弟子靈裕也著有《觀無量壽經》及《往生論》等的疏記。
(9)楞伽師︰最初有菩提達摩,南天竺人,曾遊於嵩洛,住於鄴下,隨地以禪法教人,曾惹起一班盛弘經律者的譏謗。只有道育、慧可兩沙門竭誠事奉,經四、五年,達摩為他們的精誠所感,於是誨以「二入」(理入、行入)、「四行」(一報怨行、二隨緣行、三無所求行、四稱法行)之法,並以四卷《楞伽》授慧可以為印證。達摩於東魏孝靜帝天平年(534~537)前在洛濱示寂,傳說一百五十餘歲。弟子慧可(又稱僧可,487~593),虎牢人,四十歲時在嵩洛從達摩受學,後於天平初,到鄴下講授達摩的禪法,弟子有那禪師、粲禪師等。那禪師和他的弟子慧滿等,常常攜帶著四卷《楞伽》以為心要。另有僧副(464~524),太原祁縣人,也出於達摩門下,精定學,後於北魏‧太和末(494~499),南遊建康,住在鍾山定林下寺,其高風為梁武帝所嘆賞,後更到庸蜀大弘禪法。
總起來說,北朝佛教義學,小乘以《毗曇》、《成實》為盛,大乘則《涅槃》、《華嚴》、《地論》并弘。這正是慧光和他的弟子們所作的「因緣」、「假名」、「不真」、「真」四宗教判的全部內容。其因緣宗即指《毗曇》,假名宗指《成實》,不真宗指《般若》、四論,真宗指《涅槃》、《華嚴》及《地論》。又如淨影慧遠在所撰《大乘義章》中,每一義門都分作《毗曇》、《成實》、《地論》、《涅槃》四層來解說,這也說明了北朝主要佛教義學的全貌。
但是北朝佛教的特點,還在於側重實踐,特別是禪觀,而非空談理論,這和同時南方佛教有顯著的不同。這一時期除上述楞伽師而外,還有不少著名的禪師,如北魏時代玄高(402~444),早年往關中師事佛陀跋陀羅,通禪法。後往西秦,隱居麥積山,從受禪法的學者達百餘人。又有外國禪師曇無毗,來西秦領徒立眾,玄高也曾從他受法。後入北涼,受沮渠蒙遜的敬事。北魏太武帝攻入北涼時,請他往平城,大弘禪化。此外,勒那摩提、佛陀扇多也並弘傳禪法。北齊,有佛陀扇多的再傳弟子僧稠(480~560),道宣把他和達摩並稱(見《續高僧傳》習禪篇後論)。僧稠起初從道房受止觀,常依《涅槃》行四念處法。後來又從道明受十六特勝法。佛陀扇多讚為「自葱嶺以東,禪學之最」。他先後在嵩嶽等地講學,魏孝武帝為他在懷州尚書谷中立禪室,集徒供養。齊文宣帝於天保二年(551)又請他到鄴城,從受禪法和菩薩戒,並為立精舍,禮敬備至。後來侍郎李獎請出禪要,為撰《止觀法》兩卷。又天台宗所祖述的慧文、慧思也提倡定慧,為南北禪家所尊重。慧文嘗聚徒數百人講學,據說他讀《大智度論》「三智實在一心中得」之文及《中論》「因緣所生法」之偈,頓悟龍樹空、假、中三諦道理,由此而建立一心三觀的觀法。慧思(515~577),武津人,從慧文受學,晝夜研磨,對《法華》等深有造就,於是敷揚大小乘定慧等法。天保年中(550~559),率領徒眾南行,中途停留在大蘇山,數年之間來學的甚多,智顗也就在這時來其門下,諮受「法華行法」。後更率徒眾入南嶽山,提倡定慧,世稱南嶽大師。北周有僧實(476~563),起初歸依擅名魏代的道原,太和末(499)到洛陽,遇勒那摩提,授以禪法,得其心要。周太祖禮請為國三藏,並從受歸戒。此外一般弘修禪法的,有慧初、僧周、慧通(以上北魏)、道恒、慧可、僧達、道明、法常(以上北齊)、僧瑋、曇相、曇准、曇詢、恩光、先路、慧命、曇崇(以上北周)等。
北朝一般社會上的佛教信仰,從北魏初年起,北地盛行一種一族一村等的佛教組織,叫作「義邑」,由僧尼和在家信徒構成,而以信徒為主。原來是民間為共同造像而發起的,後來逐漸發展,兼及於修建窟院、舉行齋會、寫經、誦經各事。它的首腦稱為邑義主、法義主、邑主、邑長等,成員稱為邑義、法義、邑子、邑人、邑徒等。而以教養更高的僧尼為指導,稱為邑師。其時民間所誦習的經典,是曇靖自撰的二卷本《提謂波利經》,勸持五戒。邑人每月齋會二次,以正律為標準,互相督察。此外還有一種叫作法社的佛教組織,其旨趣和義邑略同,但由貴族達官知識分子和一些僧尼組成。
北朝在中國佛教文物方面,留下不少宏偉的遺蹟,特別是石窟。如北魏開鑿的有雲崗、龍門等石窟。曇曜於興安二年(453),請文成帝在平城西武州山開鑿石窟五所,建立佛寺,稱為靈岩。石窟大的高二十餘丈,每窟各鐫建佛像一尊,大的高七十尺,次為六十尺,建制奇偉,雕飾工致。後來獻文帝、孝文帝更相繼開鑿許多石窟。其次,宣武帝於景明初(500),在洛陽城南伊闕龍門山的斷崖開鑿石窟。這個石窟原來是孝文帝太和年中(477~499)民間創始開鑿,宣武帝命大長秋卿白整,仿照雲岡石窟樣式,為孝文帝及文昭皇太后營造石窟二所。熙平年中(516~518),孝明帝也為宣武帝營造石窟一所。諸窟的開鑿歷時二十三年,人工八十萬二千三百六十六個。其規模的宏偉、技巧的精工,可與雲岡石窟並稱。龍門的東方,有鞏縣(河南省)石窟,也是景明年中(500~503)所營造。還有天水麥積山石窟,也是北魏時代所開鑿。這個石窟,在高出地面數十丈的萬佛洞內,有深廣五丈餘的長方洞,內有大佛造像二十五軀,巨碑十八座,碑上浮雕佛像三十四排,每排二、三軀,碑側也刻有佛像,並有壁畫。北齊開鑿的有天龍山、響堂山等石窟。天龍山在北齊的陪都晉陽(今山西太原巿)西南三十里,文宣帝在山麓創立仙岩石窟寺,孝昭帝(560)也創立天龍石窟寺,幼主(577)更開鑿晉1陽西山大佛像,即所謂天龍山造像,與雲岡、龍門齊名。響堂山有南北二處(南響堂山在河北磁縣西四十五里的彭城鎮,北響堂山一名鼓山,在南響堂山西北三十五里的武安縣義井里),都有北齊時代開鑿的石窟。就中北響堂山的窟壁所鐫刻的石經,是房山石經的先驅,實為佛教文化史上可以大書特書的大事。北響堂山的石窟,即以北齊開鑿的刻經洞和釋迦洞、大佛洞三大窟為中心,其中刻經洞,是北齊特進驃騎大將軍唐邕所刻。他以為「縑緗有壞,簡策非久,金牒難求,皮紙易滅」,於是發願把佛所說經鐫刻在名山,以為保存之計。從後主天統四年(568)三月初起,開鑿石窟,並將窟內外的壁面上鐫刻《維摩經》、《勝鬘經》、《孛經》、《彌勒成佛經》各一部,歷時四年,到武平三年(572)五月末才完工(此後經過四十年,才有房山石經)。北齊時代的石經除這以外,現存的,還有山東省泰山經石峪的《金剛般若經》,同省徂徠山映佛岩的《般若經》(武平元年刻),同省遼州屋騋嶝的《華嚴經》(北齊初年刻)。
除了石窟寺外,一般寺塔的建築,在北朝也極一時之盛,真所謂「招提櫛比,寶塔駢羅」(《洛陽伽藍記》序)。當北魏道武帝接受了佛教之時,便於天興元年(398)在首都平城「作五級浮圖、耆闍崛山及須彌山殿,加以繪飾」。後來獻文帝又於皇興元年(467)在平城「起永寧寺,構七級浮圖,高三百餘尺,基架博敞」。更於天宮寺「構三級石佛圖,高十丈,榱棟楣楹,上下重結,大小皆石,鎮固巧密,為京華壯觀」。到孝文帝遷都洛陽以後,更大力營造寺塔,洛陽一地就有一千餘寺,其中著名的有永寧寺、瑤央綞、景樂寺、法雲寺、皇舅寺、祇洹精舍等。特別是永寧寺,宏偉莊嚴,建築、雕塑及工藝美術皆為奇觀。此寺是胡太后於熙平元年按照平城永寧寺樣式所營造,其中有九層浮圖一所,高九十丈,「殫土木之功,窮形造之巧」。浮圖北有佛殿一所,中有丈八金像一軀、等身金像十軀、編真珠像三軀、金織成像五軀,「作功奇巧」。還有僧房一千餘間,「台觀星羅,參差間出」。菩提達摩曾合掌讚嘆為閻浮提所無。瑤央綞是宣武帝所立,中有五層浮圖一所,高五十丈,作工的美妙,和永寧不相上下。景樂寺是清河文獻王元懌所立,有佛殿一所,中有像輦,雕刻巧妙,冠絕一時。法雲寺是西域烏場國沙門僧摩羅所立,「工制甚精」(以上均見《洛陽伽藍記》)。皇舅寺是昌黎王馮晉國所造,有五級浮圖,「其神圖像皆合青石為之,加以金銀火齊,眾彩之上煒煒有精光」(《水經注》〈漯水篇〉)。祇洹精舍是宕昌公鉗耳慶時所立,椽瓦梁棟,台壁欞陛,尊容聖像及床坐軒帳,都是青石,圖制可觀(同上)。此外河南登封有北魏所立嵩岳寺塔,山東歷城有東魏所立神通寺塔等。
北朝的佛畫家,有北魏的楊乞德(見《歷代名畫記》卷八)、王由(字茂道,見《後魏書》卷七十一〈王世弼傳〉附)等,而以北齊的曹仲達為最。仲達本來是西域曹國人,所畫瓔珞天衣,帶有域外犍陀羅式的作風,後世畫家稱為「曹衣出水」,和吳道子的「吳帶當風」並稱。(黃懺華)
〔參考資料〕 任繼愈編《中國佛教史》第三卷;塚本善隆《北朝佛教史研究》;橫超慧日編《北魏佛教の研究》。
(一)集錄諸經中佛之自說偈而成的經典︰係為策勵學眾精進向道,富有感化激發力量的偈頌集。行文概多平易簡潔,間雜巧妙的譬喻,內容更教示以佛教真理觀、社會觀的根本義理,是佛道入門的指南。在說一切有部、法藏部中,《法句》又稱《優陀那》(Udāna)。現存的《法句》,有漢譯本四部、銅鍱部(Tām-ra-śātīyāh)傳巴利語本一部、藏譯本二部,以及近代發現的梵文本、犍陀羅語本。概因部派而有不同誦本,由於其組織不同,偈頌數亦異。
現存《法句》的不同誦本,完整無缺者,有二十六品本、三十九品本、三十三品本。
(1)二十六品本︰從〈雙要品〉至〈婆羅門品〉,共四二三偈,為銅鍱部所傳巴利語本,編為南傳巴利聖典《小部》第二《法句經》。有覺音著《法句註》(Dhammapadaṭṭhakatha),註本中附有二九九種譬喻。
(2)三十九品本︰從〈無常品〉到〈吉祥品〉,共分二卷,名為《法句經》。吳‧天竺沙門維祇難等所譯。收在《大正藏》第四冊。依《出三藏記集》卷七〈法句經序〉所載,維祇難所傳者原是五百偈本,後從同道竺將炎,補出十三品,成為七五二偈。若比對《小部》的《法句》與此三十九品本,可知二十六品的次第相合,唯插入十三品,可見三十九品本是在二十六品的基礎上擴編而成。在內容方面,《法句》本為出家眾所常誦,而三十九品中,有幾品重於在家,如〈道利品〉說君王(輪王)治國安民的法門。
(3)三十三品本︰從〈無常品〉到〈梵志品〉,為說一切有部所傳。據說是法救(Dhar-matrāta)所撰集。法救為西元前一、二世紀間人,是擴編《法句》者,而非創編者。亦即為說一切有部誦本的編集者。此說一切有部本係以梵語寫成,現有梵本存在。西藏譯本亦屬三十三品本,名《優陀那品》(Ched-dubrjod-paḥi tshoms),為偈頌本;另有名為《Ched-du-brjod-paḥi tshoms-kyirnam-par-ḥgrel-pa》者是《法句》的義釋,並附有長行的譬喻。
此外,又有漢譯二本,亦是三十三品本︰{1}《出曜經》,三十卷,約九三0偈,罽賓‧僧伽跋澄(Samahabhūti)執梵本,姚秦‧竺佛念譯出。係《法句經》之註釋。今《大正藏》第四冊所收者為三十四品,此係誤將〈不放逸品〉分為〈不放逸〉、〈放逸〉二品而成。{2}《法集要頌經》(法優陀那的義譯),四卷,九三0點五偈,趙宋天竺三藏明教大師天息災譯出,是純粹的偈頌集。
除此三類完整的誦本外,於1892年,在于闐附近發現以佉盧文(Kharoṣṭhī)寫成的古寫本。此古寫本有西北印度方言(Prakrīt)的特徵,近代學者推定為西元二世紀的作品,稱之為犍陀羅語(Gandharī)本。其內容與梵、巴二本皆不6 致,是另一系部派的誦本。又,《大事》曾提到《法句經》的名稱,並引用其中之偈文。因此可知,大眾部或許另有一獨立的《法句經》譯本。
1855年,丹麥學者華斯勃爾(M. V.Fausböll)出版巴利語《法句經》,並將之譯成拉丁語,附上覺音註釋的摘錄,對學術界有很大的貢獻。英譯本方面,有穆勒(MaxMüller)、洛克希爾(W. Rockill)、貝爾(S. Beal)等人分別從巴利、藏文本譯出。日譯本方面,有立花俊道(《國譯大藏經》經部第十二卷)、長井真琴(世界文庫,大正十三年)、荻原雲來(岩波文庫,昭和十年)等人的翻譯。又,常盤大定曾出版《南北對照英漢和譯法句經》。
(二)即《佛說法句經》︰一卷。收在《大正藏》第八十五冊。全書計分十四品,內容敘述為證得諸法性空、究竟金剛句(即甚深法句)及其法,而親近善知識之法。《大唐內典錄》卷十〈歷代所出疑偽經論錄〉、《開元釋教錄》卷十八〈偽妄亂真錄〉,皆載有《法句經》二卷(下卷寶明菩薩),或許即指此一卷《法句經》。本經未曾入藏,係近代於敦煌本中發現,而為《大正藏》所收者。乃以日本東京都台東區書道博物館藏本為底本,再校勘大英博物館藏斯坦因本而成。本經自唐代以來,似乎頗受禪家的重視,如《頓悟入道要門論》、《禪源諸詮集都序》、《圓覺經大疏》、《歷代法寶記》、《達磨禪師論》等書,皆曾引用。
註釋書有《法句經疏》一卷,撰者不詳,原本是敦煌伯希和本。首部闕近二十行。文中援引《無行經》、《花首經》、《淨名經》、《大智度論》、《大乘起信論》等。
◎附一︰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四講第二節(摘錄)
《法句經》是把部派佛學所依據的四阿含中重要的頌文抄錄出來,按照義理分品構成的,是一種集鈔。各家的集鈔分量不同,品目也有出入。有部集鈔的《法句經》,後經法救改訂整理,並由原來的二十六品,增為三十三品,法救還有因緣解釋的著作,漢譯名《法句譬喻經》。
譬喻師的學說也以四諦為中心組織的,但對四諦的解釋卻與別家不同。例如苦諦︰婆沙師認為是五蘊,分別論者認為是有漏八苦,譬喻師則認為是名色。集諦︰婆沙師認為是有漏因,分別論者認為是招後有愛,譬喻師則認為是業惑。滅諦︰婆沙師認為是擇滅,分別論者認為是愛盡,譬喻師則認為是業惑盡。道諦︰婆沙師認為是學無學法,分別論者認為是八正道,譬喻師則認為是止觀。可見譬喻師所講的四諦是有重點的,從而也看出它們的學說是從《法句經》來的(《法句經》所講的四諦就是有重點的)。其次,《法句經》講四諦以心法來貫串,譬喻師也是如此。他們認為︰「心依名色乃成苦體,又由惑業繫縛而心垢,止觀調心而垢淨,所以四諦安立,繫之一心。」(見《略述經部學》)他們認識到的心是無間斷的,一般說,心有多方面的功能,眼看、耳聽等都是心的功能,就其每一類來說,總是有間斷的,但若混為一體觀之,從生至死,心則始終沒有間斷。就佛家的實踐講,止觀達到滅盡定期間,意識似乎斷了,有部說,滅盡定是無心無識的。譬喻師認為,滅盡定仍有心活動,不過不是粗心而是細心。這就是所謂細心說。
◎附二︰呂澂《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二〈法句經講要〉(摘錄)
此經分三番講述︰(1)總辨經體,(2)解析品次,(3)抉擇要義。
(1)總辨經體︰辨經體者,明經之性質。自小乘各家迨大乘龍樹無著以次,僉謂此經為佛說,無有異議。且以為一般經典之稱佛說,類皆佛滅以後弟子輩追述之作;今此《法句》,則佛在世時已具定型,相與傳誦矣。今細玩其文,樸質親切,真所謂布帛菽粟之言。論其幽深,雖不逮大乘諸經;然即樸質親切之中義蘊豐富,其為當年佛說之實錄可無疑也。惟此經綜集成篇,區分章段,則固佛滅後事。且其纂輯,頗有異說︰或謂初結集時出之,屬於雜藏(收三藏不攝之說),此則推為迦葉阿難時所出也。或謂法救上座實集之。今考法救以前,實已有輯本,法救不過補訂之而已。初輯之本,佚在三藏四含之外,攝於雜藏;補訂而後,則以配合十二分教,非復雜含之舊。此種流傳前後變化之跡,徵之事實,亦不誣也。吳譯《法句經》舊序云︰「法句經別有數部︰有九百偈,或七百偈,及五百偈。」是則《法句》原有廣、中、略三本之分。從現存之梵(殘)巴漢藏各本考之,廣、中、略各本俱在。巴利原本四二三頌、二十六篇,即當於略本;吳譯《法句經》,晉譯《法句譬喻經》,七五二頌、三十九篇,即當於中本;秦譯《出曜論》(解法句者,內含經文),北宋譯《法集要頌經》,與西藏譯本,九百餘頌至一千五百頌、三十三篇,即當於廣本。各本中自以巴本為最古,與吳譯內二十六品脗合;惟吳譯首尾增多十三品而已。至秦宋兩譯,章名大同吳晉,次第則出入甚多,可知為完全改作者。巴本不出輯者名氏,吳譯以去皆題法救撰,以知《法句經》,前後確有兩種,即初輯本與增訂本也。增訂之中又疊有改易,不止一次,經之性質即因以改變。如略中本、俱名法句;而廣本以後,則稱鄔柁南聚。法句云者,「法」為佛說究竟道理不可移易之目,「句」乃名身句身詮義周圓之式(如今所謂完全命題);所以一句一義,四句一頌,法義周圓無缺(法義悉宗四諦)。鄔柁南聚云者,十二分教之第五種,義為自說(聚即品類分章之義)。由此立名不同,乃知法句有特殊因緣而說者,則變成一種泛說句義(鄔柁南);但經之重要意義,並不因此消失也。今講折中廣略,而取吳譯。吳譯文字雅馴,不失理味;惟品第不無譯人臆改之處。如《婆沙》、《智論》、《地論》俱云法救所輯《法句》,始〈無常品〉,終〈梵志品〉;今本於〈梵志品〉後,溢出四品,顯非原本之舊。至晉譯品目與此相同者,不過蕭規曹隨,步前譯之定式,不可信為印土所傳即如是也。(中略)
綜合上述觀之,自上座化地以次,至說一切有部,東西各派學說,無一不與《法句》相涉;且皆視《法句》與三藏並重,時或過之。我國道安法師序十四卷《鞞婆沙》亦嘗言之,蓋有聞於當時譯師所述也。又學者每以三藏難能遍讀,不若《法句》之簡約易持,因而重視之特甚。即以傳來漢土之佛學言,自漢魏至南北朝,亦無有不被《法句》之影響者,此一段學術史案,當於《附說四十二章經》中另詳之。
(3)抉擇要義︰此中要義摘舉三門︰一者涅槃,二者聞戒,三者止觀。原夫《法句》之撰,乃供教學所用。學有目的,涅槃是也;學有方便,聞、戒、止觀是也。一經之要,三門盡攝之矣。
初談涅槃義︰此義散見各品。蓋《法句》組織,或取義,或依文,類分不定。若依義求,則〈羅漢〉、〈述佛〉、〈安甯〉等品,皆涉涅槃之說;若依文求,則〈泥洹〉一品,斯其樞要矣。今講涅槃,即就此品撮敘要義;有所不足,乃以《瑜伽論》中釋文補之。〈泥泹品〉共三十六章。略本無此品名,僅於他品中存其四頌而已(初三頌及第二十四受辱心如地頌);廣本自受辱頌下,亦付缺如。故知此三十六章之結構,實為中本所獨有,今特據此闡述焉。涅槃正翻寂滅,旁譯引申有六十六種異名;中以安甯一名,最稱允洽。《中阿含》云︰「諸法以解脫為真實,以涅槃為究竟。」安甯者,實諸法之究竟處也。品初六頌,即廣贊斯義。蓋人生願欲無不以太平安甯為歸宿。如糜鹿避獵,自然走曠;飛鳥避羅,自然趣空;人之求安,趣向涅槃,亦心性之自然也。故云「法歸分別,真人歸滅」(此云分別,乃現觀實證其義)。外而宇宙、內而一身,莫非有為,即莫非遷流變化而無一安甯者(此即是苦)。再從行為之善惡言,趣善者少,趣惡者多;即善趣微樂,亦非真樂。諦知此等是苦,即不得不求歸宿於涅槃之究竟樂處矣。涅槃超於罪福,在善惡外,別有其淨因,絕非由行能得之也(頌云︰「從因生善,從因墮惡,從因泥洹也。」)
次言涅槃三相︰(1)無為相,(2)無著相,(3)無惱相。言無為者(有十一頌,自始無如不至為開為法果)︰謂涅槃非煩惱之所為,此有異於冥頑不靈一無所為。蓋煩惱無量,總以愛欲為本;不染愛欲,苦即淨盡,說為苦際(此即涅槃異名)。頌云「心難見習可睹」者,謂此苦際境(即淨心),諦實不動(不變遷)而難見;惟善觀察而後現觀(即淨習)分別實證之也。若通達愛欲為流轉之本,愛欲由見聞覺知而來,於見聞等不增不染,則愛欲不生,總歸寂靜。是即離煩惱之為涅槃矣。又頌文「比丘有世生」以下,明無為為本之義。此義出於《中阿含經》。頌中以生、有、作、行四者(皆有為事,亦緣起事),與無生、無有、無作、無行(皆無為事,亦還滅事)平等並舉,而特別指出無為是涅槃之相。所以見有為乃因無為而說,亦即緣起正為涅槃而談也。佛如是說,亦有事實可徵。諸法皆以涅槃為自性,學人之趣涅槃,固自然之勢也。由是無為相乃有為法之自然歸宿,佛但如實說之耳。
言無著者(有六頌,起從食因緣有,至此道寂無上)︰「著」指戲論分別無義益之事。凡愚言行,無一與涅槃相順,如稚子之弄沙城,其為戲論不待言。即在外道異學知求安甯處者,亦莫不隨事執著,或於世俗現境中求,或於定境中求(執現境者,為地水火風所礙;執定境者,為空無邊處乃至非非想處及日月光明等定境所礙),寄相於此等處以求安樂;不知其亦屬無常而終歸戲論也。真正涅槃,應蠲除此。頌云「斷有之射箭,遘愚無所猗,是為第一快,此道寂無上」是也。有即生死,箭喻惑業之因,因力發動,如箭射之不能中止,隨順因力往來諸趣,遂無止息矣。如欲安甯必斷此因。頌云「寂無上」者,寂即寂此戲而論也。
言無惱者(有十三頌,起受辱心如地,迄夭人莫不禮)︰惱謂苦痛,繫屬於身,身由五取蘊成(取謂愛欲),因既不淨,果成苦痛。欲求出離者,當須離欲。如頌云︰「畢故不造新,厭胎無淫行,種燋不復生,意盡如火滅。」如是轉捨五蘊身而得五分法身(謂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具足。前四成己,後一利他),獲大安隱,行淨度世。又涅槃無惱,惱歸於身;然非不用此身,乃以此身貿易法身,所謂大安甯身也。《法句》以此三相說涅槃,皆不從斷滅上立論,可知小乘之解佛說,亦有其深微切實處。蓋由各部執展轉立破而得定論,故非泛泛也。
復次,涅槃三相,為證得者身心所體現;已證未證,均此五蘊身心,其間有無差別﹖比中本《法句》並無明文,今謂當於《瑜伽釋》中所引頌中求之(此本〈涅槃品〉頌文,唐秦宋譯皆具)。《瑜伽論》思所成地,於教思擇,略有二門,即思擇契經與伽陀。思擇伽陀處,錄《法句》各品要文二十八頌,所錄〈涅槃品〉頌曰︰「等不等而生,牟尼捨有行,內樂定差別;如俱捨卵生。」此即顯示已證未證之身心關係。於證得之身心分二種解說︰一者不捨餘依,即不捨最後殘餘之身,所謂有餘依涅槃;二者捨餘依,即證得涅槃者並捨最後餘身而為無餘依涅槃。《瑜伽釋》謂佛示現住有餘依時,所證得之色身與前修得之色身(即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性質相等;所證得之名身,是勝無漏,則與修得之名身不等。至無餘依位時,最後餘身亦屬有行(有為法),以壽行轉故,仍未滅壞。已證得者,於彼餘身,不定任運方捨,亦可以定力而捨,以其得內寂靜樂及沙門樂故。此所捨之最後證得色身,亦與前得之色身正等;所捨名身,則與前得之名身不相等。喻如孵卵生雞,未破㲉前,所具色身原質,與破㲉後,並無不同;惟未出㲉時,心識矇昧,既出㲉後,心識靈明,前後有異耳(頌文俱舍㲉;梵本俱舍下原有破字,意云破㲉也)。此中意謂已證未證,身相等而心不相等也。至於留此身心至滿壽量而後捨者,重在證得而顯涅槃三相;若不留滿壽量,以定心力隨時棄捨,則重在捨壽而顯涅槃三相。凡此皆略中本未究竟之義,而廣本所獨具者也。其說亦與小乘部執相關。蓋化地本宗,意許色心一期生死,俱有轉變;而有部不許,以執三世實有,法無轉變也。至法藏部,則說羅漢身(概括色身)皆無漏,即主證得前後名色身皆不等(化地雖說身轉而未確定羅漢身是無漏)。大眾部又說色轉變而心不轉變。今勘《瑜伽》之《釋》,與以上各部執皆不同︰色身屬有漏,與前相等;名身由有漏轉變無漏,與前不等。此與有部言不變者異,與法藏大眾言變者亦異,當係化地末宗之說也。《瑜伽釋》文次下更有三頌(十九、二十、二十一),闡發斯義,而以出離煩惱得自在解脫為言,如文可知(《瑜伽》引二十八頌,初至十七多說聞戒事,十八至二十一說涅槃事,二十二至二十八多說止觀事)。
次聞戒義︰聞戒本屬二事,以其內(戒)外(聞)相待;不可偏缺,故合言之。菩薩修三十二相業,有謂先修耳目者,可知為學以聞熏為最切(聞非但耳聞也,亦具有見在)。《法句》於此義尤加重視,蓋所立之宗,在經文之說心淨客染。此經見巴本《增一阿含》,文云︰「心性本淨,客塵所染,凡愚無聞故,不如實知見,亦無修心。」又云︰「心性本淨,離客塵染,聖智有聞故,能如實知,亦有修心。」(漢譯《增一阿含》無此經,或係部執所傳有異;但《舍利弗毗曇》引此文)合此二經,而性淨客染之義備。前經謂由無聞故,本性淨心,乃為塵染,而不知修。後經謂由有聞故,乃知修心,離染為淨。比而觀之,可知淨不淨之關鍵在於離染不離染,而染之離不離又在於聞不聞也。有聞而後知修,即有聞而後有學也。以此法句言學,並重聞戒︰聞義見於〈教學〉、〈多聞〉、〈闇愚〉、〈明哲〉諸品;戒義見於〈戒慎〉、〈慈仁〉、〈放逸〉諸品;至聞戒無缺義,則見於〈教學品〉。頌云︰「戒聞俱善,二者孰賢﹖方戒稱聞,宜諦學行。」又云︰「學而多聞,持戒不失,兩世見譽,所願者得。學而寡聞,持戒不完,兩世受痛,喪其本願。」廣本更有頌云︰「多聞無戒,不稱多聞;少聞具戒,可稱有聞。」
以下分說聞戒之義︰初聞義,舉〈多聞品〉以見其概。此品共十九頌︰初七明聞之實,次十二讚聞之勝。明聞之實中,首三頌明聞之成三學,即以聞貫通戒定慧也。三學圓具,即「自致得泥洹」。四、五兩頌出聞之體︰所聞不外佛說法(教授)律(教誡),但應辨其正似,而後可以解疑,守正祛邪,至不死處(涅槃)。又辨正似,則能於性淨心上離客塵染,興功德性。如是方謂奉持法藏,得聞之實也。此義參照《瑜伽》,益見完備。《瑜伽》引頌云︰「多聞能知法,多聞能遠惡,多聞捨無義,多聞得涅槃。」(即吳譯第四頌異譯,吳云︰聞為知法律,解疑亦見正,從聞捨非法,行到不死處。)此出聞有四勝,以示佛說之真俗二義,即《阿含》所謂淺深二義也。如施戒生天等論,順俗施設,皆為淺義;四諦三學涅槃等論,開示出世,乃是深義。於此二義中,由聞俗義無倒故,即得速離惡趣,引發樂因;由聞真義無倒故,非惟不起惡因,更復超越善因,求得涅槃正因而獲漏盡。此中應注意者︰若聞者之根已熟,資糧已滿,便能獲致淨相之心,所謂義識(義者境也,即諸淨相;心能恒住此義,謂之心清淨)。聞之有關於淨心,意在於此。由是遂能現觀諸諦,以至捨諸苦本、煩惱無義,而證得涅槃。其根未熟者,依人天教,亦於勝義得有增上,漸證涅槃。《瑜伽釋》文最要,須細詳之。
復次,聞法一依在佛。見佛不真,則得法不正。是義為中略二本所不見,而於唐本《瑜伽釋》中得之,《瑜伽》引文第十至十四頌,即廣呢義。文云︰「若以色量我,以音聲求我」等,此謂佛有二身︰一、色身,即三十二相、八十隨好之身;二、法身,即一切功德法所聚集身(《長阿含》云,佛涅槃後以法為燈明,即法身義)。是故見佛,不可執取賤身,因色身相好,魔亦能幻作故。以是前四頌言,無論肉眼天眼,見佛相好,或聞妙聲,若執著此即如來,此當尊信,則後時見有似佛威儀者,亦必信以為佛,無所抉擇,隨逐於他。於真三寶,反生毀謗。其弊孰甚!此皆由於不知佛之為佛不在音聲形色也(此有以定果心眼,能了知世尊內分法身,而不能見外分色身者;或有內無所知,但由外見者;或有於此內外遍障者)。若諸賢聖,出離惑障,智慧無著,於佛法身,內自證解,於佛相好,外正觀知,而不為他言音所引攝者,是則世之雄矣(秦本〈惡行品〉云︰智者易雕飾,乃名世之雄)。此說涉及制多圖像等色身非是勝義,亦有部執關係。法藏部嘗執供養窣堵波獲大福德,今是化地末宗批評,以為非第一義也。
後戒義,舉〈戒慎品〉以見其概。此品共十六頌︰初七釋戒之勝,次九明戒之實。初中分別世俗、勝義二種戒︰第二頌云,護戒福,致三報((一)名、(二)利、(三)生天),即世俗戒。第三頌云,護戒得真實見,明了法處,即勝義戒。守戒在得真見,有真見而後得涅槃也。次明戒之實者,又分廣狹︰狹則但指別解脫律儀(即受學學處);廣則兼指根律儀(守護根門)、命清淨(禁為非法生活)、依資具(衣服湯藥資生之具悉有限制)。此中即就廣義說之。頌曰︰「比丘立戒,守攝諸根,食知自節,悟意令淨。」所謂立戒,即依住別解脫戒,住此而後有餘根律儀等三。但此尚非戒之本質。第九頌云︰「以戒降心,守意正定,內學止觀,無忘正智。」第十五頌云︰「持戒清淨,心不自恣,正智已解,不覩邪部。」所謂無忘、不自恣,皆指不放逸,此乃本質之說也。凡戒皆以不放逸而得,本經特有〈放逸〉一品,詳不放逸之可貴;《瑜伽》釋戒標舉〈放逸品〉首頌,亦有深意存焉。彼引頌云︰「無逸不死蹟,放逸為死蹟,無逸者不死,縱逸者常死。」(即吳譯本初頌)此中不死指涅槃,死指流轉,蹟則塗徑也。云何不放逸耶﹖謂於四所依,立四種護,所謂命、力、心、行。四者總攝人生之全,應善護持,以盡其用。命為生機,務使暢達,勿令戕賊。力為體質,求其強健,勿令羸弱。此二皆心行之所依。心則應使清淨,無有雜染。行則遠離邪僻,直向涅槃。然則戒之所以為戒,不放逸而已矣。又《瑜伽釋》第四頌云︰「住法具尸羅,有慚言諦實,能保愛自身,亦令他所愛。」此言圓滿戒學,須備四義︰一者住法,謂依如來所證所說正法正律淨信修行。二具尸羅,謂於五篇七聚學處,無缺(於每聚學處首尾有犯為缺,如衣之缺也)、無穿(犯中間學處為穿)、無斑(於諸學處相續違犯為斑,如衣之污點斑駁也)、無雜(散犯不連續者為雜)、遍能受學。三者有慚,謂於犯戒因緣,能發露求淨。四者諦實,謂依法對治,於智者前,如實自陳,而得出離也。次有三頌,說身口意業,亦有要義,可資參考。
三止觀義︰佛學通軌,三學次第相生,以增上戒學為依,遞生增上心慧學。故聞戒之次,應談定慧。今不云定慧而云止觀者,蓋有二義︰(一)示通貫,(二)明守約。若以定慧言,但見次第,難顯通貫。本經所宗在「心為法本」,又經言「心淨則土淨」,由心染淨,眾生國土隨之染淨。云何能得心淨而不染耶﹖是則不待外求,唯在調心而已。所謂止觀,即調心之道也。止者安心義,梵名奢摩他,義淨譯為寂處(奢摩為寂,他即是處,合此二義為止)。此非常途所言令念不起,或起不令續已也,又必有其處,使靜寂得所,如置物然,恰當其處,而後妥貼。質言之,乃調心得安耳。觀者析理之謂,梵名毗鉢舍那,義淨譯為眾觀(毗字接頭,有種種眾相之意)。乃明察心相細微條理之義。由是置心妥處,復明條理,此心自無不調矣。心調而後定慧隨之。是即不如通常以止觀分屬定慧之拘礙,而見止觀之不相離,定慧中皆兼而有之;乃至一切菩提分行,亦無不皆以止觀一貫行之。此即標名止觀,既以避定慧次第之誤解,而又顯其通貫之意也。復次守約之道,亦於止觀見之。《法句經》〈沙門品〉云︰「無禪不智,無智不禪,道從禪智,得至泥洹。」《法句譬喻經》〈戒慎品〉云︰「以戒降心,守意正定,內學止觀,無忘正智。」皆是禪(定)智(慧)之相資,止觀之互濟。故道安法師獲覩前偈,即於禪法,深悟其要。今止觀併舉,皆是作意思惟(警策其心,而令思惟)。而有差別者︰作意思惟緣能緣心謂之止,即以心緣心也;作意思惟緣所緣相謂之觀,即以心緣心相也。心起初無定處,後生之心把握前心,使之繫屬於色或受不失(止);然後生心分析此所緣相(觀)。是則止觀之別也。《成實論》中有種種喻,分別其義,可資參考。舉其一例︰有喻刈除亂草,止如把握,觀則如割截也。止觀如是分別,猶未究竟,更進乃有止觀雙運之道。仍為作意思惟,但作意思惟心一境性,心一境性即心境共相,為析理之自然歸宿。佛法以種種相歸於一相,謂之共相。《般若》共相即是無相。《瑜伽》共相即是唯識,本經共相即是無常。此皆止觀雙運境地。《法句》說守約處,即在此等處。故徒講定慧,猶不能顯,必至止觀雙運,而後得之也。
本經發明止觀要義,有通說,有別說。通說為〈心意〉、〈沙門〉、〈梵志〉三品;別說為〈惟念品〉。先解通說︰〈心意品〉有十二章,詳言心相躁動,有待調伏。首三頌釋見《瑜伽》。如云︰「難調伏輕躁,淪墬於諸欲,善調伏其心,心調引安樂。」(此《瑜伽》第二十五頌,即〈心意品〉第二頌。)此謂心樂攀緣,如猿之捨枝取枝,難以調伏。雖強納之善中,而不能一向(定)安住,非在貪等,即在沈淖不寂之所,於是隨欲淪墬生死而不能返。若依止觀之道,令心恒修善法心。一境性,即能如實知五欲而生厭患,遠離諸染,獲得解脫。如是苦因既盡,安住現法,當來眾苦亦得永盡。是故此頌即說明心應調伏之根據,與不隨順所得之勝利也。由是次言云何調心。《瑜伽釋》第二十六頌云︰「於心相善知,能餐遠離味,靜慮常委念,受無染喜樂。」(即〈心意品〉第三頌)心之大用見於能調,調心之先,須識其相。此心即自己之心,所謂調者,亦使其平衡猶如止水而已。至於工夫,則賴於有學與見跡。有學者,謂篤志斯學;見跡者,謂慧見諦理。心契此理,則歸平衡;不契則成散漫。又云心相,不外掉舉、下劣、不定三種。對治即有三方便,謂止、舉、捨。心掉時使之止;心下劣時令之舉;心高下不定時,住平等捨。由此止觀方便,得四種功德︰(1)餐遠離味︰心住一境,遠離習氣,則能受用身心輕安,是即止也。(2)靜慮︰謂由淨定心相(即止)相續修習,則於所緣境如實知其質而盡其量,明辨審察而思擇之,是即觀也。(3)常委︰謂由止觀為依故,貫徹一切菩提分法,能常修習,遍一切時無有間斷(常),遍一切處無有遺漏(委),此即一貫之道也。(4)念知︰謂由無懈無掉心故,能得最勝正念正知,心善解脫,永斷五蓋隨眠。脫五蓋故,乃於現法得安樂住。此樂住,即佛道究竟,亦猶儒者所稱孔顏樂處。且屬現前受用,而非懸想當來,此所以有異於外道苦行也。
又次詳調伏之關鍵。《瑜伽釋》第二十八頌云︰「心遠行獨行,無身寐於窟,能調伏難伏,我說婆羅門。」(即〈心意品〉第四頌)上雖泛說調伏次第,未說把握之樞紐。所云樞紐無他,當下莫放過而已(當下即是與否,猶在其次)。心有種種異名,或名為意,或名為識。無始以來,隨諸眾生,自體及因(所謂業惑)次第相續。雖無作者,而有流轉,但無前際可尋,故名遠行。心如瀑流不斷,一念放過,便入過去,故須當下省識。此就過去相言也。現在之心,單純而轉,無餘相伴,名為獨行(瑜伽學系謂後心續前心,依緣不同,有種種行相,而體無異。與譬喻師說相通,蓋同出於化地末系也)。又此心現在自體現前,或為貪性、瞋性、癡性,或餘煩惱隨煩惱性;後念性有轉易,不定相續。不同五色根,誕生之後,同異勝劣既受成形,即不可易也。心剎那起滅,一時此類心生,餘時此類心滅,一時彼類心生,餘時彼類心滅。是故當前染污之體,畢竟不實,名為無身(即無體)。如是心法,一面轉變不息,一面染無實體,即屬轉染成淨由凡躋聖之機。此就現在心相言之也。若於當下放過,隨眠復結,則於未來居四識住(謂色、受、想、行。一心師言,受想行乃就一心轉變行相不同而說。)復成心縛,無有出期,名為寐於窟(窟即流轉,寐謂難出)。此就未來心相言之也。智者由上各相,於心三世如實了知,即於當下深生警惕。厭患離染,得心解脫,斷滅我執,度越流轉,安住涅槃,名婆羅門(即淨行者)。此頌意說心於過去染污,未來不定;轉移關鍵即操之當下一念︰放逸則染,不放逸則淨。然染非心之自性(剎那轉變),淨乃自性,握此當下一念之淨,久久相續,遂得淨純。常途之言性淨,多屬道理知見;此乃實踐上由工夫而得者也。如是通說調心之相,以三頌盡之,可謂言近旨遠。《瑜伽》特為抉出註釋非無故矣。
次解別說︰即〈惟念品〉。本經以念為止觀特殊方便。念即十隨念,依通常次第,為︰佛、法、僧、戒、施、天、死、身、息、寂。但此中特提念息於首,視為最勝方便,蓋有四義︰一者息常隨身,易為依止;二者息離染淨不易生厭(如念身作不淨觀,易生厭世想);三者隨順法想;易得空觀(息出入靡常,勢不堅住,故可觀空);四者內法獨有,不共外道(外道有歸依及戒天死等念,唯不念息)。有此諸勝,故特重視之也。此品共十二頌︰前九統說念息,後三則說念餘。又前九中,初四正說念息,後五別說覺寤瑜伽(屬念息內)。念息者,繫念於息,以為所緣也。梵語安那般那,解者各異︰一謂安那為入,般那為出;一謂安那為出,般那為入。今考前者為舊說,後者為新說,因觀生死之象不同而成異說。前者謂胎生時息先入而後出,至於最後息出不入為死;後說恰與前反。緣此所見不同,念息入手之先後遂異。按諸學系︰北傳主入出息,南傳出入息。此經為北傳,而主張同於南傳者,以出化地末宗,對舊說有所釐正也(化地舊說與有部同主入出息)。頌云「出息入息念」,謂念出入息也;「具滿諦思惟」者,謂圓滿修習也(思惟即修習)。云何圓滿﹖謂具備「數、隨、止、觀、轉、淨」六相。從初數息以至完淨,有十六次第殊勝。配以四念住,從粗至細,各具四種次第︰初身次第,謂「短、長、遍身、止身行」。二受次第,謂「喜、樂、心行、止心行」。三心次第,謂「心、令心喜、心攝持、心解脫」。四法次第,謂「觀無常、斷、離、滅」。故頌云「從初竟通利」也。此詳見《大毗婆沙論》卷二十六。我國禪法,肇自安世高所譯《安般守意經》(安般即息,守意即念);至隋‧天台有《六妙門》專著,大闡念息法門。然安世高之書難讀;天台之作寡據,十六次第猶不了了,其說難盡信矣。今欲研究止觀,唯有直探《婆沙》,其次當讀《解脫道論》也。由此圓滿修習所得之結果,則如頌云「是則照世間,如雲解月現,起止學思惟,坐臥不廢忘。」(後二句原意謂身心合一修無間息也。)次下說念息之效有三︰「比丘立是念」以下二頌說第一效。謂念息通四念住(於說十六次第中見之),並貫攝一切菩提分法,最後得涅槃界。「已有是諸念」以下二頌說第二效。謂念息可得有餘涅槃。「比丘悟意行」以下三頌說第三效。謂念息可得無餘涅槃。有餘無餘涅槃之得,不但由於念息,更須覺寤瑜伽,謂︰初夜後夜正勤行道,乃至中夜睡眠,仍繫心於光明想。如是精進乃成覺寤瑜伽得盡諸漏。故小乘證果,最極七生;除北道部外(北方法藏部執定須七生),餘部亦有言三生證道者。其勇猛精劬,實堪取法,不得以小乘而輕視之也。最後三頌,說餘九念。以施攝天,故無念天;開寂為空無願無相,故無念寂。是即本經別說止觀之義也。
考上座化地部,原以十遍處為勝方便,因遍處以地為首,故有化地之號。其後餘部如大眾末宗等,斥為顛倒執著(於非地亦作地想,故為顛倒)。故化地末系改說道支皆念住攝,及一切地與尋伺相應兩義,以提倡十隨念。本經於十念中復特出念息方便,則益勝於前矣。今談止觀法門,於此念息方便,極應注意。願學者循此綱要,自窮義蘊可也。
〔參考資料〕 (一)《大毗婆沙論》卷一;《善見律毗婆沙》卷一;《高僧傳》卷一〈維祇難傳〉;《開元釋教錄》卷二;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十一章;黃懺華〈法句經談概〉(《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1})。(二)《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二十八;《鳴沙餘韻解說》。
中國佛教的一個宗派。由於這個宗派是專修往生阿彌陀佛淨土的法門,後世就稱它為淨土宗,又稱為蓮宗。淨土宗立祖之說起於宋代。宋‧四明宗曉(1151~1214)以晉‧廬山慧遠為蓮社始祖,善導、法照、少康、省常、宗賾五人繼之(《樂邦文類》卷三)。後來四明志磐改立慧遠、善導、承遠、法照、少康、延壽、省常為蓮社七祖(《佛祖統紀》卷二十六〈淨土立教志〉)。明清之際又加推袾宏為八祖。清‧道光旬,悟開更加推智旭為九祖、實賢為十祖、際醒為十一祖(《蓮宗正傳》)。晚近印光又改推行策為十祖,實賢、際醒遞降為十一祖、十二祖。印光的門下也加推他為十三祖。此宗被推為祖師的,大都以其人弘揚淨土法門有貢獻的緣故,並非像他宗的法系有前後傳承的關係。
中土的往生淨土法門,起於東晉潛青山竺法曠(327~402),《高僧傳》卷五說他「每以《法華》為會三之旨,《無量壽》為淨土之因,常吟咏二部,有眾則講,獨處則誦。」稍後,慧遠(334~416)於元興元年(402),和彭城劉遺民、雁門周續之、新蔡畢穎之、南陽宗炳等一二三人,在廬山般若台精舍阿彌陀佛像前,建齋立誓,結社念佛,共期往生西方。又編有《念佛三昧詩集》,序中並有「又諸三昧,其名甚眾,功高易進,念佛為先」等語。慧遠與十八高賢結白蓮社(簡稱蓮社),同修淨業。此蓮社得名之由,是謝靈運一見慧遠肅然心服,替他在東林寺開鑿東西兩池,種白蓮,因而以蓮社稱(《佛祖統紀》卷三十六)。
慧遠圓寂後,專修淨土法門的雖不乏其人,但到東魏的曇鸞才有發展,而奠定後世淨土立宗的基礎。曇鸞(476~542),雁門人,原於四論及佛性深有研究,後來感於人命危脆,到江南去求長生之法於陶弘景,得仙經十卷,歸途在洛陽遇到菩提流支,給他一部《觀無量壽佛經》,說是解脫生死的大仙方。於是焚毀仙經,專修淨業。先後在并州的大岩寺、汾州的玄中寺弘通淨土法門,著有《無量壽經優婆提舍願生偈註》(簡稱《往生論註》)二卷,《略論安樂淨土義》、《讚阿彌陀佛偈》各一卷等。他在《往生論註》中,依龍樹的《十住毗婆沙論》〈易行品〉,立難行、易行二道之說。以在五濁之世,無佛之時,求到不退轉地,是難行道;以信佛的因緣願生淨土,憑藉佛的願力便得往生,即入大乘正定之聚,是易行道。加以文理兼到,深為後世學者所推重,隋代智顗所著《十疑論》中曾有所引用。
曇鸞以後,著名的佛教學者靈裕(518~605)、慧遠(淨影慧遠,523~592)、智顗(538~597)、吉藏(549~623)等,都有關於淨土法門的撰述(靈裕撰有《無量壽經疏》及《觀無量壽佛經疏》等,均已逸失;慧遠撰有《無量壽經義疏》一卷、《觀無量壽佛經義疏》二卷等;智顗撰有《觀無量壽佛經疏》一卷、《阿彌陀經義記》一卷等;吉藏撰有《無量壽經義疏》一卷等)。然皆非專宗淨土,而繼承曇鸞法系大弘淨土宗的,則是唐代的道綽、善導。道綽(562~645),并州文水(今山西太原)人,原是涅槃學者,後來在玄中寺看到記述曇鸞事蹟的碑文,深有所感,於是專修淨土法門,每日口誦阿彌陀佛。又前後講《觀無量壽佛經》將近二百遍,勸人念阿彌陀佛名;撰有《安樂集》二卷。他在集中,本於難行易行之說,立聖道、淨土二門,把在此土斷惑證理、入聖得果的教門,稱為聖道門;憑藉彌陀願力往生極樂國土、入聖證果的法門,稱為淨土門。認為在此末法時代,只有淨土一門是,起初誦《法華》、《維摩》,後依《觀無量壽佛經》專修十六觀,更往玄中寺從道綽聽講淨土要旨。後到長安,在光明、慈恩等寺宣揚淨土,著有《觀無量壽佛經疏》(一稱《觀經四帖疏》)四卷、《轉經行道願往生淨土法事讚》二卷,《觀念阿彌陀佛相海三昧功德法門》、《往生禮讚偈》、《依觀經等明般舟三昧行道往生讚》各一卷等,完備地組成了淨土一宗的宗義及行儀。他的《觀無量壽佛經疏》四卷傳去日本,到了十二世紀時,原出身於日本比叡山天台宗的源空(1133~1212),即依這一《經疏》的〈散善義〉,著《選擇本願念佛集》等,宣揚專修念佛的淨土教,開創了日本的淨土宗。源空的弟子分成「六大法系」,其中之一親鸞(1173~1262),又開創了日本的淨土真宗。善導的弟子有懷感、懷惲、淨業等。
懷感起初不信念佛往生之說,後來由善導的啟迪,虔誠念佛,撰《釋淨土群疑論》七卷,通釋關於往生淨土的各種疑難。其後有少康(﹖~805),縉雲仙都山人。初誦《法華》、《楞嚴》,後來學律部及《華嚴》、《瑜伽》。貞元初(785~),在洛陽白馬寺,得到善導的《西方化導文》,從此專修淨業。後到睦州(今浙江建德縣)建淨土道場,時人稱為「後善導」,嘗和文諗集錄從東晉‧慧遠到唐‧邵願保四十八人的事蹟,撰成《往生西方淨土瑞應刪傳》一卷。此外,有和道綽、善導同時的迦才,住在長安弘法寺,勤修淨業,嘗整理道綽的淨土學說,撰成《淨土論》三卷。
又有慧日(680~748),和善導、少康「異時同化」(《宋高僧傳》卷二十九),世稱慈愍三藏。青州東萊郡(今山東掖縣)人,受具足戒後,從海路往印度求法,經過十三年,從陸路東歸,中途就印度學者聽受淨土法門。回國後,勤修淨業,撰有《淨土慈悲集》三卷,《般舟三昧讚》、《西方讚》各一卷。他在《般舟讚》中,說迴心念佛、凡夫得生淨土等義,和善導的說法相似;但在《慈悲集》中主張教禪一致、禪淨合行、戒淨雙修,這就和善導專修淨土的主張有所不同。稍後有承遠、法照。承遠(712~802),初從資州智詵的門下處寂(648~734),傳受禪法,後來在衡山教人專念彌陀,道化甚盛,時人稱為彌陀和尚。法照起初入廬山結西方道場,修念佛三昧,後來到衡山師事承遠,既而依《無量壽經》立五會念佛,以音韻文學弘揚淨土法門,嘗在并州及禁中舉行,道化甚盛,撰有《淨土五會念佛誦經觀行儀》三卷,《淨土五會念佛略法事儀讚》及《大聖竹林記》各一卷,其《五會法事讚》中,引載慧日的《般舟讚》全文。承遠、法照都有許多弟子,但其後傳承不久就中斷了。
唐人關於淨土的撰述,除上述外,還有《阿彌陀經通讚疏》三卷、《西方要訣釋疑通規》一卷(以上兩種相傳是窺基所撰)、《念佛鏡》二卷(道鏡、善導共集)、《念佛三昧寶王論》(飛錫撰)、《觀無量壽佛經記》一卷(法聰撰)、《無量壽經連義述文贊》三卷(新羅‧憬興撰)、《無量壽經宗要》一卷、《遊心安樂道》一卷(以上兩種新羅‧元曉撰)等,就中憬興《述文贊》、元曉《宗要》,古來和慧遠、吉藏兩疏並稱《無量壽經》四大註疏。
五代末,吳越有延壽(904~975),盛倡禪淨合行說。延壽錢塘(今浙江杭州巿)人,原來是法眼宗的巨匠,既而一意專修淨業,後住永明寺,以一百八事為每日常課,晚間往南屏山頂行道念佛,撰有《萬善同歸集》三卷、〈神棲安養賦〉一篇(有自註,已佚),迴向極樂。宋初,專弘淨土的,有省常(959~1020),錢塘人,淳化中(990~994),住在昭慶寺,慕廬山白蓮社的遺風,在西湖邊結蓮社專修淨業,後來改名為易行社,信眾入社的有一二三人,僧眾千餘人。
宋初以後,禪宗、天台宗、律宗等學者多兼弘淨土。雲門宗的天衣義懷及其弟子慧林宗本曾著《勸修淨土說》。曹洞宗的長蘆清了,有《淨土集》行世。天台宗的學者四明知禮的弟子神照本如慕廬山之風,結白蓮社。律宗的靈芝元照博究南山律宗,著有《觀無量壽佛經義疏》、《阿彌陀經義疏》等,其弟子道言亦兼修淨業。
結社念佛之風,到宋代愈盛,從省常的易行社起,有知禮的念佛施戒會等二十餘所;其中人數多的如靈照的淨業社(1068~1077),參加僧俗多到二萬人;也有人數很少的,如慧詢等的西歸蓮社,只有十八人。
元代弘揚淨土的,有明本、懷則、惟則、普度等。明本(中峰,1263~1323),錢塘人,為宋末元初臨濟宗的巨匠,融通禪、教、律、密、淨,晚年專修淨土,現行的《淨土懺》,即是他撰的;還有《懷淨土詩》(一百首)等許多詩文。懷則撰有《淨土境觀要門》一卷。惟則(天如)撰有《淨土或問》一卷。普度撰有《廬山蓮宗寶鑑》十卷。元末明初,有性澄、善繼、必才、顯示、大佑、普智等。就中性澄(1265~1342)撰有《阿彌陀經句解》一卷。大佑撰有《阿彌陀經略解》一卷、《淨土指歸集》二卷。普智(﹖~1408)撰有《阿彌陀經集註》一卷。此外,明代比較通行的淨土著述,有妙葉的《寶王三昧念佛直指》二卷,傳燈(幽溪)的《淨土生無生論》一卷,袁宏道的《西方合論》十卷。明末,雲棲袾宏(1535~1615)、憨山德清(1546~1623)、靈峰智旭(1599~1655)等學者,或唱禪淨一致,或說性相融會,或論儒佛合一,而一概以淨土為歸宿。袾宏,仁和人,起初參禪有省,後來住在梵村雲棲寺,常修念佛三昧,撰有《阿彌陀經疏鈔》四卷,用賢首家言語解釋淨土教義。此外,還撰有《往生集》、《淨土發願文》及《註》、《四十八願回答》、《淨土疑辨》等。德清,全椒人,早年致力於禪、教,後來在廬山仿效慧遠的六時刻漏,專修淨業;圓寂後,他的遺文被編為《憨山夢遊集》,其中有《念佛切要》等許多關於開示淨土法門的撰述。智旭,木瀆人,早年由儒入佛,遍涉諸宗,而以台宗為主,行願則專在念佛往生,撰有《阿彌陀經要解》一卷,用天台家言語解釋淨土教義;並選輯《彌陀要解》及《西方合論》等十種弘揚淨土的著述,稱為《淨土十要》,成時評點節略。
清初,比丘有實賢(省庵,1686~1734)、際醒(徹悟,1741~1810),居士有周夢顏(安士,1656~1739)、彭紹升(尺木,1740~1796)。實賢,常熟人,受具足戒後,就天的紹曇聽受《唯識》、《楞嚴》、《止觀》,受記莂為靈峰四世,既而在真寂寺閉關三年,晝覽梵筴,晚課佛號,晚年在杭州仙林寺結蓮社,單提淨土,嘗在所撰《勸發菩提心文》中,闡發淨土宗旨,激勵四眾;此外,撰有《淨土詩》一0八首,《西方發願文註》一卷、《續往生傳》一卷等。際醒,豐潤縣人,早年聽受《法華》等經,又參禪受記,後來慕永明延壽之風,專修淨業,撰有《念佛伽陀》一卷等。他的再傳弟子達默也撰有《淨土生無生論會集》一卷。周夢顏,昆山人,博覽經藏,深信淨土法門,撰有《西歸直指》四卷等。彭紹升,長洲人,初習儒書,後來信向佛乘,既而盡棄所學,專歸淨土,撰有《無量壽經起信論》三卷、《觀無量壽佛經約論》一卷、《阿彌陀經約論》一卷、《淨土聖賢錄》九卷、《西方公據》二卷、《念佛警策》二卷、《一行居集》八卷等。同時有羅有高(台山,1734~1779)、汪縉(大紳,1740~1796),其生平學業,皆泛濫於儒釋之間而致歸於淨土。
清末有古昆(玉峰),自稱幽溪傳法後裔;嘗在杭州建彌陀寺,撰有《淨土隨學》二卷,《淨土必求》、《蓮宗必讀》、《念佛要語》、《念佛四大要訣》、《淨土自警錄》、《淨土神珠》、《西歸行儀》、《永明禪師念佛訣》、《念佛開心頌》、《上品資糧》各一卷。又有楊文會(仁山,1836~1910),安徽石埭人,廣究大小乘經論,而以淨土為歸宿,常自稱︰「教宗賢首,行在彌陀」,篤修淨土數十年無間斷,撰有《觀無量壽經略論》一卷等。晚近有聖量(印光,1861~1941),專力提倡淨土,門下把他的文稿滙編成書,稱為《印光法師文鈔》四卷。
此宗以三經一論為所依的典籍。三經是︰(1)《無量壽經》二卷,曹魏‧康僧鎧譯,此經敘說阿彌陀佛因位的願行和果上的功德。(2)《觀無量壽佛經》一卷,劉宋‧畺良耶舍譯,此經說示往生淨土的行業。(3)《阿彌陀經》一卷,姚秦‧鳩摩羅什譯,此經說示淨土的莊嚴和執持名號證誠護念的利益。一論是︰《往生論》,全名是《無量壽經優婆提舍願生偈》一卷,婆藪槃豆(世親)造,元魏‧菩提流支譯,此論總攝上三部經正明往生淨土的義旨。
此宗的主旨是以行者的念佛行業為內因,以彌陀的願力為外緣,內外相應,往生極樂國土。而它的實踐修行法門是念佛,特別是稱名念佛。念佛法門原有三種︰(1)稱名念佛,口稱佛名。(2)觀想念佛,觀佛相好功德。(3)實相念佛,觀法身非有非空中道實相理。稱名念佛,又稱散心念佛。觀想、實相二種,合稱定心念佛,或觀察念佛。廬山慧遠以次的淨土古師所弘揚的淨土法門,大都是觀察念佛。到了曇鸞,便包含觀察、稱名兩種。經過道綽到善導,卻側重稱名一門。善導把往生淨土的行業分作正、雜二行。正行是專依淨土經典所修的行業。雜行是其餘諸善萬行。正行又分作五種︰(1)讀誦正行,專讀誦此宗正依的《觀經》、《彌陀經》、《無量壽經》。(2)觀察正行,專思想、觀察、憶念彌陀淨土依、正二報的莊嚴。(3)禮拜正行,專禮拜彌陀一佛。(4)稱名正行,專稱彌陀一佛的名號。(5)讚嘆供養正行,專讚嘆、供養彌陀一佛。這五種正行中更有正業、助業的分別,讀誦、觀察、禮拜、讚嘆供養都是助業,只稱名是符契彌陀本願的正業。善導的淨土法門,便是捨雜行,歸正行;而又正修正業,旁修助業;一心專念彌陀一佛的名號,念念不捨,以往生淨土為期。自此以後,此宗的行持即以稱名念佛為主。其次,善導的學說和以前慧遠(淨影)、智顗、吉藏諸師的學說不同之點很多。就教說,有自力、他力的不同。慧遠等說依靠自己修行定、散二善的力量往生淨土,善導卻說憑藉佛的願力往生。就機說,有凡夫、聖者的不同。慧遠等說《觀經》的九品通凡夫和聖者,善導卻說九品只是凡夫。就佛身、佛土說,有應佛應土、報佛報土的不同。慧遠等說彌陀是應身、淨土是應土。善導卻繼承道綽《安樂集》的說法說是報身、報土。總結善導一系的淨土教義,即《無量壽經》的三輩、《觀經》的九品,都是五濁凡夫,憑藉佛的願力即得往生。即憑藉彌陀本願的他力,雖然是見、思惑未斷的凡夫,也得和地上菩薩同入真實無漏的報土。因此,一般稱之為他力念佛法門。(黃懺華)
◎附一︰太虛〈往生安樂土法門略說〉(摘錄自《太虛大師選集》下)
(一)信
念阿彌陀佛往生安樂世界一法門,約之不出信、願、行之三要。
信者,疑斷解成,志專心決之謂。約有︰信自心、信佛土、信法門之三信。
甲、信自心
(1)信吾人本心,無始無起,無終無滅,持續而恆,隨緣而轉。從生趨死,雖死非斷;從死趨生,雖生非常;招果有因,因熟成果,非一生之偶然,是故當求永安真樂。由業受身,身還造業,非一死所能了,是故當懷深憂遠慮。生死苦長,升沈變亟,茫茫六趣,知飄茵墬溷之何居!冥冥三塗,有幽囚宰烹之可懼!人身難得今已得,佛法難聞今已聞,快駒過隙,光陰容易虛度!盲龜值木,佛號好勤持念!故曰︰「此心不向今身了,更向何身了此心。」
(2)信吾心本源真性,即是佛性。是故吾人本具佛性,本來具足如來智慧佛德之藏,圓常安樂,自在清淨。若遇善友開導,歸依佛法僧寶,信從佛正法門,懇勤修習,必能證得。故曰︰「勸君買棹江頭去,定卜月明載滿船。」
(3)信吾人無始以來,亦曾生天,亦曾作人。十方三世一切諸佛、諸大菩薩、諸聖賢眾,分身塵剎,覺悟群生,吾人夙生必曾值遇承事供養,植種善根,所以今生得聞佛法,復能發起信願之心。雖由迷昧不自覺知,須信常為諸佛菩薩之所護念,是故應發勇猛精進之心,立堅決深固之志。十方諸佛、諸大菩薩,大慈大悲,大雄大力,無感不應,無機不攝,吾人果能敬信修習,佛菩薩必救度接引。觀之歷代往生淨土僧俗男女人等,皆以夙生善根力故,現生敬信修習力故,諸佛菩薩救度接引力故,已皆往生安樂淨土,成大菩薩;我亦如是,有願必成。故曰︰「彼既丈夫我亦爾,不應自卑生退屈。」
乙、信佛土
(1)信阿彌陀佛於過去久遠世中,亦與吾人同為凡夫,捨國王之尊貴,從佛出家,發最深固大菩提心,立四十八深宏誓願,積功立行,生生不退。依其本因地中、行願力故,及其所教化成熟諸眾生善根力故,遂成極安樂圓妙嚴飾之淨土,與諸共願行者同生其中而成無上正等真覺,壽命無量,光明無量,故名極樂世界阿彌陀佛。
(2)信由此釋迦牟尼世尊娑婆世界之西,過十萬億佛土,確確實實有一安樂世界,為阿彌陀佛所化之淨土,觀世音、大勢至二大菩薩,洎清淨大海中無量無數菩薩聖賢僧眾,常共圍繞,聽佛說法,依佛法行,從佛法因證佛法果,永離苦難,得大解脫,神通妙用,不可思議,化身十方,修佛功德,攝諸有緣,同歸樂土。淨蓮化身,不由胎愛,隨往生者信心深淺,願力大小,行功圓偏,而有上三品、中三品、下三品──九品──之別︰下三品者,帶業往生之凡夫也;中三品者,斷惑證真之聖眾也;上三品者,宏智大悲之菩薩也。下下品下,復有鐵蓮疑城之級,廣攝罪惡深重或信願薄弱之眾,使生淨土之後,懺惡修善,斷疑生信,亦得花開見佛。然雖有此九品三級之殊,一經乘願往生,皆得永脫生死輪迴之苦,終成大覺圓寂之佛。一經花開見佛,皆得衣食如意,成無量壽,身心自由,遊無量剎。風林水鳥,常演法音,大士眾聖,共為善友。至安至樂,至美至善,至明至淨,至真至常,故名無量光壽佛極安樂淨土。
丙、信法門
(1)信此念阿彌陀佛往生安樂世界法門,迺二千九百年前降生於中天竺國,為──百億日月、百億天地──三千大千娑婆世界之教主釋迦牟尼佛口之所親說;彌勒菩薩、舍利弗阿羅漢、韋提希皇后等之所親聞;阿難陀阿羅漢親承佛旨之所結集流傳,即今《無量壽經》、《佛說阿彌陀經》、《觀無量壽佛經》是也。其餘勸念阿彌陀佛往生安樂剎之經論,散見大藏,不可勝記。佛說《無量壽經》之時,舍利弗等大阿羅漢,彌勒等大菩薩,及諸天諸神人非人等無量數眾,皆發願往生。佛說《觀無量壽佛經》之時,韋提希皇后依之修持,當即往生安樂土。佛說《阿彌陀經》之時,東西南北上下六方無數佛土,阿閦佛等無數諸佛,同時讚歎我本師釋迦牟尼佛,能於此五濁惡世之娑婆界中,說此最方便殊勝之法門。歷代祖師聖賢善信稱揚修習得往生成效者,更難悉數,故應信此法門最真最尊。
(2)信此念阿彌陀佛往生安樂世界法門,下至極惡眾生皆可修證,上至等覺大士亦應修證。蓋下下品及鐵蓮花生者,即造五逆、十惡應墮地獄、餓鬼、旁生中者,聞此法門起信、發願、修行得往生也。其中品生者,即能持五戒、行十善,或更稍修禪定,當生人道、神道、欲界天道中者,聞此法門起信、發願、修行得往生也。觀之《往生淨土聖賢錄》中,自大聖大賢以至淫女、屠戶、鳥獸魚蟲皆有往生者,可以知矣。其上中品生者,即歡喜地至遠行地之菩薩也。其上上品生者,即不動地至等覺地之菩薩也。觀之《佛華嚴經》中普賢菩薩亦發願往生,可以知矣。故應信此法門最廣最勝。
(3)信此念阿彌陀佛往生安樂世界法門,其理性雖不可窮盡,其功德雖不可思議,阿彌陀佛本因地中,曾發諸方世界有稱念其名者即為護持攝受接引往生之宏願。故《阿彌陀經》佛說︰執持名號,一心不亂,即自知得生淨土。故一經往生淨土,便可直至成佛,永無紆曲,永無退轉。但須心心稱念「南無阿彌陀佛」六字而執持不忘,即得具足無窮盡之理性及不可思議之功德。且更有最易行之道,但須每晨稱念南無阿彌陀佛盡十呼吸,亦決定往生得不退地,永脫輪迴,直至成佛。故名此法門為橫超三界法門,一超直到如來佛地,非若從其餘法門修證者,初從戒善以超三惡,次從禪定以超欲界,次從般若以超色無色界,尚未能入菩薩正定聚位,中間多復迂滯迴墮之虞!豈若此門但從歸依娑婆界佛法僧寶而歸依極樂界佛法僧寶,即得頓超三界乎﹖故應信此法門最易最妙。
(二)願
信心立矣,若不發願,如有病人於此,雖得靈丹妙藥,已知服之必能卻病延年,身輕力健,設若不願身輕力健卻病延年,或復妄謂我今無病多壽,身體康強,無需乎此,置之不服,則不能得健康安樂延生之效。此亦如是,若不願離娑婆、願生極樂,則還與此法門為無關係。故信立當濟之以願,約之願亦有三︰
甲、念念厭離娑婆穢土而欣往安樂淨土
釋迦牟尼佛乘大悲救苦之願,為此娑婆穢土中之教主,聖口叮嚀,勸吾人厭棄離脫此娑婆穢土而欣慕往生彼安樂淨土。吾人唯能順佛之教,依教奉行,乃得謂之歸依佛法,不辜負佛恩耳。
一者,厭此閻浮提洲──吾人所居之地球即在此洲內──內、外、共三依俱苦,故願離脫;欣彼極樂淨土內、外、共三依俱樂,故願往生。云何內、外、共三依俱苦也﹖謂內則依自身而有飢渴、冷熱、疲勞、淫欲、生老病死等苦;外則依天然界而有風雨、雷電、雪雹、瘴霧、煙塵、沙礫、荊棘、嶇崎、波濤、黿、龍、虎、蟒、蚊蚋等苦;共則依人為界而有牽制、譏罵、爭奪、傷害、淫亂、狂暴、姦險、欺騙、強佔、暗竊、勢驅、威迫、刀、箭、鎗、砲、毒藥、牢獄,乃至恩愛別離、怨憎會遇、禍起蕭牆、變生袵席、求活不能、求死不得等苦。故此難堪忍受──娑婆譯義──之界,實為眾苦之海;此界中之人類,又為苦海之蝸!一經往生安樂之界,此之眾苦永皆脫離。化身如意,故內依唯樂而無苦;受境稱心,故外依唯樂而無苦;善友俱會,故共依唯樂而無苦。
二者,厭此娑婆世界,地獄、餓鬼、畜生、惡神充塞,雖得生天,第一重天亦不能過九百萬歲之壽,亦尚不免衰耗爭鬥之苦。縱使生至非想非非想天,亦不能過八萬大劫之壽。猶復執心拘定,不能自由,報期一盡,還從業墬。鑊湯、爐炭、禽腹、獸胎、或神、或鬼、忽天、忽人,輪轉靡定,出沒無常,至危至險,極可恐懼!不唯人無足戀,亦復天無足希──其有欲以念佛而生天者,當知亦是魔念,應速除滅。其有勸念佛之人,求轉世得人中富貴之報,或生天之樂報者,當知彼是魔鬼,應自堅持正願,勿為所欺──,故願離脫三有,欣彼安樂世界。彼安樂界,從本以來未有三惡道名,一經往生,即為善人、賢人、真聖、大聖,唯進無退,唯得無失,究竟成佛,常樂我淨,至安至寧,永離怖畏。不唯上品可嘉,亦復下品可羡,故願往生。
三者,厭此娑婆穢土,茫冥隔礙︰九地諸天,亦各為自類心境所拘礙,不能互相通達;降至五趣雜居地之欲界中,又復區為三界,不相聞見,不互往來。一曰天界,往來見聞但及天與仙神;二曰人界,往來見聞但及人與旁生;三曰鬼界,往來見聞但及鬼與地獄。又復鮮知夙命,不了他心,無不晦昧昏迷,故願離脫;欣彼極樂淨土顯豁開通,聖眼互見,聖耳相聞,他心鑒照,夙命清淨,身境無障,法性圓融,無不光明洞朗,故願往生。
乙、願早往生淨土得斷無盡煩惱而成無上佛陀
在此娑婆世界,雖發成佛之心,惡緣充滿,善緣稀罕,修行甚難,多有退失,少得成佛。往生極樂世界,即具成佛之因,善緣具足,惡緣絕無,修行甚易,決不退失,皆得成佛。為成佛故,願生淨土,乃菩薩之大智心也。若無此願,雖得往生,未能即從上品生。
丙、願早往生淨土得學無量法門而度無邊眾生
在此娑婆世界,欲一生中成就佛菩薩行,具足諸佛菩薩功德智慧,通達無量方便法門,善能隨順一切眾生種種根機性欲而為化度,甚難甚難!然一往生安樂淨土,花開見佛,證無生忍,即得深達實相,遍通法性,分身十方世界,普度無邊眾生。為度生故,願生淨土,乃菩薩之大悲心也。若無此願,雖得往生,未能即從上上品生。
(三)行
信真願切,若不實行修習,如病人雖欲服靈丹妙藥而得卻病延年、身輕力健之效,然不如法調服,則還與此靈丹妙藥為無關係,不能得其成效;此亦如是。故信立、願具,當濟之以行,約之行亦有三︰
甲、通行
一者,孝養父母,敬事師長,救護生靈。二者,具歸佛、歸佛法、歸佛法僧之相,持戒修善。三者,存自覺、覺他人、覺行圓滿之心,信因知果。此三種行,蓋為信佛教者通常之行,而《觀無量壽佛經》亦取為往生安樂之要行也。
乙、正行
正行者,即念阿彌陀佛也。通言念佛,未專指念阿彌陀佛,今則為求往生安樂土故,專指念阿彌陀佛也。即念阿彌陀佛,復有︰覺性念、觀相念、持名念之三種。茲就古今賢哲所親驗遵行之至簡至妙者言,無過持名念佛。持名念佛,復有三種︰
(1)每日定課念︰復有二種︰{1}於每晨起身,盥漱之後,於佛像或佛經之前,面西正立,唱歸依佛一拜,唱歸依法一拜,唱歸依僧一拜,唱南謨本師釋迦牟尼佛一拜,唱南謨彌勒菩薩一拜,唱南謨普賢菩薩一拜,三唱南謨西方極樂世界大慈大悲阿彌陀佛三拜;然後或長跪、或端坐、或仍正立;或出聲朗念、或澄心默念阿彌陀佛四字,隨氣長短,盡十口氣。念畢,再唱南謨西方極樂世界大慈大悲阿彌陀佛一拜,唱南謨觀世音菩薩一拜,唱南謨大勢至菩薩一拜。又誦發願偈曰︰「願生西方淨土中,九品蓮華為父母,花開見佛悟無生,不退菩薩為伴侶。」然後隨作他事,所費不過十分鐘耳。依此日日行之有恆,命終決定往生安養。如行役於外,不能供像禮拜者,當向西合掌立禮,惟念阿彌陀佛而誦偈迴向,亦不可缺也。{2}於每日隨定幾時幾次,用數珠記聲數念之,每日定課念幾百聲、幾千聲、或幾萬聲不等,須以漸能增加不可減少為要。每時起訖禮拜唱誦如上,依此日日行之有恆,命終決定往生安養。
(2)恆時隨緣念︰於一切時,於一切處,隨一切緣,作一切事,行住坐臥,語默動止,見聞覺知,色聲味觸,心有所思,意有所觀,即攝六根以念南謨阿彌陀佛。若殺生而不能救,當念南無阿彌陀佛,度其識神而往安樂。若遇病人而不能護,當念南無阿彌陀佛,釋其悲痛而生安樂,並須為其廣說阿彌陀佛國土樂事,及佛願力,勸其專念求生。若遇休閒,當念南無阿彌陀佛,願令寧靜而勿遊思亂想。若遇勞苦,當念南無阿彌陀佛,願令精進而得成就安息。推而廣之,通而貫之,無非南無阿彌陀佛之一淨念相繼而已。然此行頗不易行之,最好兼修每日定課之念,除每日定課之念外,乃修此恆時隨緣念,則千穩百當矣。
(3)剋期取證念︰休息世緣,捨離人事,或獨自己,或共善友,或於佛寺,或於靜室,或定一日乃至七日,一七日乃至七七日,數月乃至一年,數年乃至終身,禮敬佛法,懺除業障,兼誦往生淨土經典及諸大乘經律,心心發願往生極樂,晝夜六時長坐經行,專念阿彌陀佛,剋期念成一心不亂,親證念佛三昧,現前即得了了常見西方極安樂淨土阿彌陀佛及諸大菩薩,常會一處,則未捨娑婆之報,已證極樂之果矣。故已修前之二行者,能於每年結一念佛七會,行之尤好。
丙、助行
隨喜隨力修布施中財施,所謂刻印經書,造塑塔像,立寺修齋,飯僧放生,建橋築路,賑饑濟貧,恤孤養老,救災護病,燈明船渡,茶水湯藥等等。隨喜隨力修布施中法施,所謂自孝父母,教人孝父母,自護國家,教人護國家,自受三歸,教人受三歸,自持五戒,教人持五戒,自念阿彌陀佛,教人念阿彌陀佛,自誦大乘經典,教人誦大乘經典,乃至開大法會,建大法幢等等。要之,凡有善利,無不興崇,而一一皆發願迴向往生極樂,不求人天福報,則萬善同歸,同歸淨土矣。
釋太虛曰︰夫修此法門者,如赴他處取一物然,信者,如目,要須見得明了,確有其物,確是可取之物,確是吾所能取之物,然後得取之也。行者,如足,雖舒目遙見而足不前進則不能取,足雖前進不欲伸手取之,仍不能得,必目、手、足三者同時俱運,而後乃取得之。故不唯有信,亦不可無行願,有願,不可無信行,有行,不可無信願;抑亦有信願不可無行,有願行不可無信,有信行不可無願也。佛乘妙寶,曰信、願、行。能確然有得乎此,念阿彌陀佛往生安樂淨土之法門,更無剩義。神而明之,存乎其人。
◎附二︰〈南無阿彌陀佛〉(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等)
南無阿彌陀佛,淨土宗信徒在念佛時的全稱句。意謂歸依、禮敬阿彌陀佛。此語俗稱六字名號或六字洪名。《觀無量壽經》下品下生段載(大正12‧346a)︰「如是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稱佛名故,於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又,唐‧善導《觀無量壽佛經疏》卷一〈玄義分〉云(大正37‧250a)︰「今此觀經中,十聲稱佛即有十願十行具足。云何具足﹖言南無者,即是歸命,亦是發願迴向之義;言阿彌陀佛者,即是其行,以斯義故,必得往生。」
「南無」的梵語是namo,其語根為有禮敬之義的nam,又音譯為南牟、南謨等,意譯為歸命、歸依。南無阿彌陀佛,表示對阿彌陀佛的歸依。南無佛之語見於《法華經》。經典中特別限定以阿彌陀佛為對象的,僅見於《觀無量壽經》。
善導特重此「南無阿彌陀佛」之稱,並將之與《觀無量壽經》所說的第十八願「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連結在一起詮釋,而將十念解作念南無阿彌陀佛十遍。且將稱六字名號置於往生淨土諸行因的最上位。又謂此六字具足往生淨土所必備的願行。
日本淨土宗也對六字名號作種種解釋。鎮西派主張口稱「南無」是願,口稱「阿彌陀佛」是行,因此任何下根器者,只要稱念「南無阿彌陀佛」,自然願行具足。證空以為「南無阿彌陀佛」六字是彼佛名號。六字中,「南無」二字是眾生能歸的心。若分機法,則屬於機。若分願行,則屬於願。阿彌陀佛確立眾生往生的誓願,係已得正覺的佛,因此眾生之往生應與阿彌陀佛的成佛同時成就。所以,證空以為阿彌陀佛是眾生往生的行體,眾生往生所必須的願行已成就於彌陀的法體上。因此,「南無」二字雖是眾生之體,但此體是攝於彌陀覺體的眾生之姿,此名為願行具足、機法一體。凡聽聞此名號者,了解信受,則能住於不退。
此外,淨土真宗也說六字名號。親鸞在《教行信證》〈行卷〉中謂,六字名號是他力迴向的大行。蓮如承繼此說,且以「南無」為信心之義,「阿彌陀佛」為攝取義。「南無」為信之機,「阿彌陀佛」為救濟之法。又,該宗之重視繪像更甚於木像,重視名號更甚於繪像。
◎附三︰弘一〈淨宗問辨〉(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64})
古德撰述,每設問答,遣除惑疑,翼贊淨土,厥功偉矣!宋代而後,迄於清初,禪宗最盛,其所致疑多原於此。今則禪宗漸衰,未勞攻破,而復別有疑義,盛傳當時,若不商榷,或致詿亂,故於萬壽講次,別述所見,冀息時疑,匪曰好辯,亦以就正有道耳!
問︰當代弘揚淨土宗者,恆謂專持一句彌陀,不須復學經律論等,如是排斥教理,偏讚持名,豈非主張太過耶﹖
答︰上根之人,雖有終身專持一句聖號者,而絕不應排斥教理。若在常人,持名之外,須於經律論等隨力兼學,豈可廢棄﹖且如靈芝疏主,雖撰義疏盛讚持名,然其自行亦復深研律藏,旁通天台法相等,其明證矣!
問︰有謂淨土宗人,率多拋棄世緣,其信然歟﹖
答︰若修禪定或止觀或密咒等,須謝絕世緣,入山靜習。淨土法門則異於是,無人不可學,無處不可學,士農工商各安其業,皆可隨分修持淨土,又於人事善利群眾公益一切功德,悉應盡力集積,以為生西資糧,何可云拋棄耶﹖
問︰前云修淨業者不應排斥教理拋棄世緣,未審出何經論﹖
答︰經論廣明,未能具陳,今略舉之;《觀無量壽佛經》云︰欲生彼國者當修三福︰一者孝順父母奉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二者受持三歸具足眾戒不犯威儀,三者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如此三事名為淨業,乃是過去未來現在三世諸佛淨業正因。《無量壽經》云︰發菩提心,修諸功德,植諸德本,至心迴向,歡喜信樂,修菩薩行。《大寶積經》〈發勝志樂會〉云︰佛告彌勒菩薩言,菩薩發十種心︰一者於諸眾生起於大慈無損害心,二者於諸眾生起於大悲無逼惱心,三者於佛正法不惜身命樂守護心,四者於一切法發生勝忍無執著心,五者不貪利養恭敬尊重淨意樂心,六者求佛種智於一切時無忘失心,七者於諸眾生尊重恭敬無下劣心,八者不著世論於菩提分生決定心,九者種諸善根無有雜染清淨之心,十者於諸如來捨離諸相起隨念心。若人於此十種心中隨成一心樂欲往生極樂世界若不得生無有是處。
問︰菩薩應常處娑婆,代諸眾生受苦,何故求生西方﹖
答︰靈芝疏主初出家時,亦嘗堅持此見,輕謗淨業,後遭重病,色力痿羸,神識迷茫,莫知趣向。既而病瘥,頓覺前非,悲泣感傷,深自剋責,以初心菩薩未得無生法忍,志雖宏大,力不堪任也。《大智度論》云︰具縛凡夫有大悲心,願生惡世救苦眾生無有是處,譬如嬰兒不得離母,又如弱羽只可傅枝,未證無生法忍者要須常不離佛也。
問︰法相宗學者欲見彌勒菩薩,必須求生兜率耶﹖
答︰不盡然也。彌勒菩薩乃法身大士,塵塵剎剎同時等遍,兜率內院有彌勒,極樂世界亦有彌勒,故法相宗學者不妨求生西方,且生西方已,並見彌陀及諸大菩薩,豈不更勝﹖《華嚴經》〈普賢行願品〉云︰到已,即見阿彌陀佛、文殊師利菩薩、普賢菩薩、觀自在菩薩、彌勒菩薩等。又《阿彌陀經》云︰其中多有一生補處,其數甚多,非是算數所能知之。但可以無量無邊阿僧祇說︰眾生聞者應當發願願生彼國,所以者何﹖得與如是諸上善人俱會一處。據上所引經文,求生西方最為殊勝也,故慈恩教主窺基大師曾撰《阿彌陀經通贊》三卷及《疏》一卷,普勸眾生同歸極樂,遺範具在的可依承。
問︰兜率近而易生,極樂遠過十萬億佛土,若欲往生不綦難歟﹖
答︰《華嚴經》〈普賢行願品〉云︰一剎那中即得往生極樂世界。靈芝《彌陀義疏》云︰十表億佛土凡情疑遠,彈指可到,十方淨穢同一心故,必念迅速不思議故。由是觀之,無足慮也。
問︰聞密宗學者云︰若唯修淨土法門,念念求生西方即漸漸減短壽命終致夭亡,故修淨業者必須兼學密宗長壽法﹖相輔而行乃可無慮,其說碻乎﹖
答︰自古以來專修淨土之人多享大年,且有因念佛而延壽者,前說似難信也。又既已發心求生西方,即不須顧慮今生壽命長短,若顧慮者必難往生,人世長壽不過百年,西方則無量無邊阿僧祇劫,智者權衡其間當知所輕重矣!
問︰有謂彌陀法門專屬送死之教;若藥師法門生能消災延壽,死則往生東方淨剎豈不更善﹖
答︰彌陀法門於現生何嘗無有利益,具如經論廣明,今且述余所親聞事實四則證之,以息其疑︰
(1)瞽目重明︰嘉興范古農友人戴君曾卒業於上海南洋中學,忽爾雙目失明,憂鬱不樂,古農乃勸彼念阿彌陀佛,並介紹居住平湖報本寺日夜一心專念,如是年餘,雙目重明如故,此事古農為余言者。
(2)沈疴頓愈︰海鹽徐蔚如旅居京師,屢患痔疾經久不愈,曾因事遠出,乘人力車磨擦顛簸,歸寓之後,痔乃大發,痛徹心髓,經七晝夜不能睡眠,病已垂危,因憶《華嚴》〈十迴向品〉代眾生受苦文,依之發願,後即一心專念阿彌陀佛,不久遂能安眠,醒後痔疾頓癒,迄今已十數年,未曾再發,此事蔚如嘗與印右師言之,余復致書詢問,彼言確有其事也。
(3)冤鬼不侵︰四川釋顯真,又字西歸,在家時歷任縣長,殺戮土匪甚多,出家不久,每夜夢見土匪多人,血肉狼籍,凶暴憤怒,執持槍械,向其索命,遂大恐懼,發勇猛心,專念阿彌陀佛,日夜不息,乃至夢中亦能持念。夢見土匪,即念佛號以勸化之,自是夢中土匪漸能和馴,數月之後,不復見矣!余與顯真同住最久,當為余言其往事,且歎念佛功德之不可思議也。
(4)危難得免︰溫州吳璧華勤修淨業,行住坐臥恆念彌陀聖號,十一年壬戌七月下旬,溫州颶風暴雨,牆屋倒壞者甚多,是夜璧華適臥牆側,默念佛號而眠,夜半,牆忽傾圮,磚礫泥土墬落遍身,家人疑已壓斃,相率奮力除去磚土,見璧華安然無恙,猶念佛號不輟,察其顏面以至肢體,未有毫髮損傷,乃大驚歎,共感佛恩。其時余居溫州慶福寺,風災翌日,璧華親至寺中向余言之。璧華早歲奔走革命,後信佛法,於北京溫州杭州及東北各省盡力弘揚佛化,並主辦賑濟慈善諸事,臨終之際,持念佛號,諸根悅豫,正念分明,及大殮時,頂門猶溫,往生極樂,可無疑矣!
◎附四︰〈日本淨土宗〉(摘譯自《佛教大事典》)
八世紀時,善導的《觀經疏》傳入日本。十二世紀時,日僧源空(法然)依《觀經疏》撰《選擇本願念佛集》等書,弘傳淨土宗念佛法門,創立日本淨土宗。弘揚往生淨土的安心、起行、作業等修行法門。源空之眾多弟子中成為一流者,有隆寬之多念義(長樂寺流)、辨長之筑紫義(鎮西流)、幸西之一念義、證空之弘願義(西山流)、長西之諸行本願義(九品寺流)、親鸞之一向義(後開創淨土真宗)。源空歿後,辨長於筑後建善導寺,弘揚念佛之教,成為日本淨土宗二祖。其弟子良忠,於鎌倉創光明寺布教,成為三祖。而將教義體系化,奠定今日日本淨土宗教團組織之基礎者,為七祖聖冏。
至江戶時代,由於德川氏的護持,於元和元年(1615)制定「淨土宗法度」,以知恩院為總本山,教團體制乃趨完備。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淨土宗分裂,以金戒光明寺為中心,創立黑谷淨土宗,以知恩院為中心有本派淨土宗獨立(後改稱淨土宗本派)。但至昭和三十七年(1962)再度統一。現在,日本淨土宗以知恩院(京都)為總本山,增上寺(東京)、百萬遍知恩寺(京都)、清淨華院(京都)、光明寺(神奈川縣)、善光寺大本願(長野縣)、善導寺(福岡縣)為大本山。
〔參考資料〕 《佛祖統紀》卷二十七;《蓮宗寶鑑》卷十;《瑞應刪傳》;《中國淨土教理史》、《淨土教概論》、《日本佛教史綱》(《世界佛學名著譯叢》{51}~{53});《中國佛教的特質與宗派》、《淨土概論》、《淨土宗史與宗師》、《淨土思想論集》、《淨土典籍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1}、{64}~{68});黃懺華《佛教各宗大意》;《淨土思想》(《講座‧大乘佛教》{5})。
(一)(梵dakṣiṇā,巴dakkhiṇa)又作噠嚫、達儭、達櫬、達親、檀櫬、大櫬、重嚫、達櫬拏、達嚫那、達拏、特欹拏,或單稱「嚫」。意譯財施或施頌。指檀越所布施之金銀財物,或比丘受食後,為檀越所說的有關布施之法。《四分律》卷四十九云(大正22‧935c)︰
「時有比丘,食已默然而去。彼檀越不知食好不好、食為足不足﹖諸居士皆譏嫌,諸外道人皆稱歎布施、讚美檀越,而沙門釋子食已默然而去,令我等不知食好不好、足不足。諸比丘白佛,佛言︰不應食已默然而去,應為檀越說達嚫,乃至為說一偈︰若為利故施,此利必當得,若為樂故施,後必得快樂。」
關於此詞之意義,《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卷二云(大正28‧737a)︰
「達嚫名者何等法﹖或作是說,報施之法名曰達嚫,導引福地亦是達嚫。問︰非以所施而生上界,如所說生上界者善功德報,是達嚫業。或作是說,施法果報是達嚫法,故曰說檀嚫法。問︰非以施法果處所,復次割意所愛成彼施處。於今所養義是檀嚫法(秦言財施),如餓鬼檀嚫。」
此詞原有「右手」之義。印度人平素皆以右手接受施物,有齋食之後,若施僧以財物,則僧人以右手受之,故此詞遂被引申為布施之物。如《玄應音義》卷一云︰「西域記云,正言達𭣋拏,或云馱器尼。以用右手受他所施,為其生福,故從之立名也。」
(二)古代南印度之地名︰據法顯《佛國記》之記載,此地位於南印度之中央高原地,相當於現今的德干高原(Dekken),亦即《西域記》卷十所說的南憍薩羅國(Dakṣiṇakosala)。
〔參考資料〕 (一)《般泥洹後灌臘經》;《辯意長者子經》;《翻梵語》卷一;《四分律行事鈔》卷下三;《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八;《玄應音義》卷十四;《慧琳音義》卷二十、卷四十四、卷五十七、卷五十九。
十卷。東晉‧佛陀跋陀羅譯。略稱《觀佛三昧經》、《觀佛經》,詳稱《佛說觀佛三昧海經》。收在《大正藏》第十五冊。
本經係佛陀在迦毗羅城尼拘樓陀林為其父及姨母開示觀佛三昧法門之經典。全經凡有十二品,即︰〈六譬品〉、〈序觀地品〉、〈觀相品〉、〈觀佛心品〉、〈觀四無量心品〉、〈觀四威儀品〉、〈觀馬王藏品〉、〈本行品〉、〈觀像品〉、〈念七佛品〉、〈念十方佛品〉、〈觀佛密行品〉。
本經之旨趣,可由經末所述窺知。其文云(大正15‧696b)︰
「爾時尊者阿難即從座起,頂禮佛足,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此法之要當云何持﹖佛告阿難︰此經名繫想不動,如是受持。亦名觀佛白毫相,如是受持。亦名逆順觀如來身分,亦名一一毛孔分別如來身分,亦名觀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諸智慧光明,亦名觀佛三昧海,亦名念佛三昧門,亦名諸佛妙華莊嚴色身,亦名說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果報所得微妙色身經,汝好受持慎勿忘失。」
又,《開元釋教錄》卷十四載有「觀佛三昧經一卷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之語。然該經與本經之異同則不詳。
〔參考資料〕 《出三藏記集》卷二;《歷代三寶紀》卷七;《開元釋教錄》卷三;《英譯大明三藏聖教目錄》。
《魏書》為二十五史(正史)中,北魏之歷史書。正史皆為紀傳體,《魏書》亦然。內分帝紀、列傳、志三大類。「志」含天象、地形、律曆、禮、食貨、刑罰、靈徵、官氏與釋老等篇。〈釋老志〉為《魏書》最末一篇,內分述佛教與道教二家之略史。
《魏書》為正史中之首創釋老志體裁者,其中所述佛教史實,在諸正史中亦最詳盡、有條理。後之諸史,雖間有〈釋老傳〉、〈方伎傳〉、〈藝術傳〉等收載佛門事蹟,然皆不如《魏書》之可觀。
魏收字伯起,北齊時鉅鹿(河北晉縣)人,曾官中書令,兼著作郎。北齊文宣帝天保二年(551),奉敕撰《魏書》,乃據諸家魏史,並採輯遺事軼聞,三年後書成。原書一三0卷,今存本僅一一四卷,為劉恕、范祖禹所校補者。
《魏書》之評史態度「黨齊毀魏」,其對人物之評隲頗為當時人所不滿,且作者生性輕薄,故其書被稱為「穢史」,蓋謂該書持論不公也。唯後人頗有為該書辨誣者,《四庫提要》卷四十五〈魏書〉條云︰「蓋(魏)收恃才輕薄,有驚蛺蝶之稱,其德望本不足以服眾;又魏齊世近,著名史籍者並有子孫,孰不欲顯榮其祖父﹖既不能一一如志,遂譁然群起而攻。平心而論,人非南(史)董(狐),豈信其一字無私﹖但互考諸書,證其所著,亦未甚遠於是非。穢史之稱,無乃已甚之詞乎﹖」
〈釋老志〉分述佛道二教,而以佛教為主。該文有關佛教方面,其初略述佛教大意及傳入中國之簡史,而主要內容則為對元魏一朝佛教之描述,故該文可視為北魏佛教史略。其中較為治史者所重者,有下列諸事︰
其一,本文對元魏僧官制度之施設始末,皆曾敘及。其文有云︰「皇始(道武帝年號)中,趙郡有沙門法果,戒行精至。(中略)太祖聞其名,(中略)徵赴京師,後以為道人統。」此實為我國僧官制度之開始。此外,文成、孝文諸帝之僧官制置,皆曾述及。而於僧籍、僧律、寺職等問題,亦偶有論列。
其二,本文於北魏諸帝對佛教之態度,敘述頗多。其中太武帝之排佛事件,為我國佛教之第一次浩劫。此事件在本文中有頗詳細之記載,對助成其事之崔浩、寇謙之二人之態度,亦有描寫。
其三,佛教經濟問題,頗為現代佛教學術界所重視,而此文即曾提出一佛教經濟史上之重要事項,即北魏僧祇戶、佛圖戶之設置。其文云︰「(沙門統)曇曜奏平齊戶,及諸民有能歲輸穀六十斛入僧曹者,即為僧祇戶,粟為僧祇粟,至於儉歲,賑給飢民。又請民犯重罪及官奴,以為佛圖戶,以供諸寺掃灑,歲兼營田輸粟。高宗並許之,於是僧祇戶粟及寺戶遍於州鎮矣。」
舉此三項,可見其文之史料價值。唐‧道宣《廣弘明集》卷二收有此文,然有增刪之痕跡,且附有道宣之評語。
河南省洛陽巿南郊龍門口的石窟群。此地位於黃河支流伊水兩岸,由於兩岸岩山對峙,猶如天然的門闕,因此又稱「伊闕」。此處之石窟地質,屬於石灰岩。共有二千一百多座佛窟、佛龕,佛像有二萬多尊。高度從二公分至十七公尺餘。且有四十座石塔。
西元494年,北魏自平城(大同)遷都洛陽,沙門統曇曜繼開鑿雲岡石窟之後,又在龍門山鑿造佛龕。其後,歷東魏、北齊、隋、唐、北宋,歷代皆相繼雕鑿。
此一石窟群之中,鑿於494年的西山第二十一窟(古陽洞),為最早開鑿者。其中彌勒像龕的〈495年造像記文〉,在書道史上頗為著名。第二、第三、第四窟(賓陽洞)造於西元500年至523年,歷時二十四年。窟中釋迦等像皆為北魏式樣。第十九窟(奉先寺洞)是露天的大崖窟,為672年唐高宗發願所開鑿的。窟壁雕有高十七公尺以上的盧遮那佛,為龍門石窟中最大的佛像。此外,另有三千六百多通造像碑文,是研究我國宗教、政治、藝術史的貴重資料。
◎附一︰金維諾〈龍門石窟〉(摘錄自《中國美術史論集》下編)
龍門石窟在洛陽南二十五里的伊闕,伊水北流,兩山夾岸對峙,形如門闕,所以名為伊闕。龍門石窟群就雕鑿在伊水兩岸崖壁。現在存留下來的窟龕,據龍門保管所的統計,有二一三七個(窟一三五二座、龕七八五個)。這些窟龕,大部分都在伊水西岸,其中大窟有二十八個;東岸多是唐代洞窟,有七個大窟和一些小窟。
根據銘刻,可以知道︰龍門石窟的開始鑿造,最遲是在太和年間,古陽洞不少造像銘可以證實這一點。北魏晚期是龍門石窟鑿造最盛的時期,以後東魏、西魏、北齊、北周、隋,都在前代未完成的洞窟中繼續有所雕造,僅有個別新開鑿的洞窟。到唐代貞觀以後,龍門又逐漸成為貴族、皇室造像活動的中心。盛唐以後才又沉寂下去。
龍門北魏時期的洞窟,都在西岸,如古陽洞、賓陽洞、蓮花洞、魏字洞、石窟寺等洞窟,都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石窟。
古陽洞四壁滿布佛龕,大多數佛龕均刻有「造像銘」,記錄了修造者的姓名、修造的年月和修造的動機,是龍門保存造像銘最多的一個窟。從這些銘記可以知道在古陽洞發願造像的多是北魏貴族。其中有長樂王丘穆陵亮夫人為已死的兒媳造像的銘記,有比丘慧成(孝文帝的堂兄弟)、北海王元詳(孝文帝的兄弟)及其母高氏、齊郡王元祐(文成帝的孫子,孝文帝的堂兄弟)、廣川王賀蘭汗妃侯氏(孝文帝的從叔母)、安定王元焱爕(他的父親是太武帝的孫子,是孝文帝的親信)以及元洪略(樂陵王思譽子)、楊大眼等的造像銘;另外還有很多佛龕是一般官吏等修造的。古陽洞是北魏貴族發願造像最集中的一個洞窟,充分反映了這時貴族社會中信仰佛教的流行風氣。
關於古陽洞的開創年代,一般都依據丘穆陵亮夫人造像銘的年月,定為太和十九年(495)。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這一佛龕開鑿在三層主龕的上部,從所占部位以及與其他各龕的關係來考察,它不會比占據兩壁主要部位的三列大龕為早。三列大龕,不全部有銘記,有的可能是以後加鑿小龕時毀掉,現在保留下來的六則造像銘,有三則是有年代的。比丘慧成為父始平公造像銘是太和二十二年,孫秋生等二百人造像記是始於太和七年而到景明三年(502)五月二十七日造訖,比丘法生造像記是景明四年。以訖工的年月來看,這幾龕都晚於丘穆陵亮夫人造像,有的是晚三年,有的則晚八年。但從修造的規模來看,這些大龕的修造期間比丘穆陵亮夫人龕會長得多,有可能它們的動工或籌建實際上比該龕早,因此它們占據了壁面的主要位置。這些大龕雖是不同的「施主」出資修造,但是它們顯然是在修窟時有計劃統一安排的,或者正是這些主要佛龕的修造者共同出資開鑿了古陽洞。孫秋生等造像銘所記由太和七年到景明三年約二十年時間,不能單純理解為開鑿一龕的時間,如果佛龕造訖是景明三年,那麼太和七年就應當包括了開窟的時期。所以古陽洞的開鑿應該是在太和七年,或太和七年以前。
古陽洞是最早開鑿而又規模很大的一個洞窟。進深約十三點五0米,高約十一點一0米,寬六點九0米。中間圓雕的主尊,原來是佛像,因為風化剝蝕較甚,清代末年被用泥改塑為道教天尊形像,近年才又剝去泥皮,重現原來形像。本尊兩側的菩薩像保存得比較完整,厚重而又勻稱的造型以及上身微微後傾的姿態,可以看出當時在製作大型石造像方面的藝術水平。以佛、菩薩等大型圓雕為中心的石窟,兩壁的主要部位是有計劃安排的三列大型佛龕。每列都是相對稱而又有著微小變化的四座佛龕,南壁最下列只有兩龕,可能是未照原計劃完成,在佛龕裏有的是雕造釋迦牟尼坐像,有的是彌勒交脚坐像,或釋迦、多寶二佛并坐像。在兩壁大龕之間以及上部,以後加雕了很多小龕和「千佛」。
古陽洞大小龕裏的佛像,都是北魏晚期流行的瘦削型,下垂的衣裙作極為規則的疊紋,是當時具有代表性的造型。龕額和龕裏佛像身光都雕造各種不同的裝飾,是極富於變化的優美的圖案紋樣。有的龕額雕造的是故事畫像,這種精細的畫像與龕下部的供養人畫像一樣,是極為重要的富有繪畫趣味的作品。
在古陽洞開鑿以後,北魏皇室又繼續在龍門進行了更大規模的雕造活動。據《魏書》〈釋老志〉稱︰
「景明初,世宗詔大長秋卿白整,准代京靈岩寺石窟於洛南伊闕山,為高祖文昭皇太后營石窟二所。初建之始,窟頂去地三百一十尺,至正始二年中,始出斬山二十三丈。至大長秋卿王質謂︰斬山太高,費功難就,奏求下移就平,去地一百尺,南北一百四十尺。永平中,中尹劉騰奏為世宗復造石窟一,凡為三所,從景明元年至正光四年六月已前,用功八十萬二千三百六十六。」
這一段文字,記載了北魏皇室在龍門附近大規模開鑿的年代和耗費的人力。根據斬去山壁的高廣尺寸、三窟結構,以及石窟內的供養人像,可以確定這三座石窟就是賓陽三窟。事實上在北魏時期,三窟並未全部完成,一直到唐‧貞觀十五年,魏王泰為皇后長孫造像,才完成左右兩窟的主要雕刻。
賓陽三窟的中間一窟為北魏時所完成,有計劃的布局,出色的技巧,使它成為這一時期石窟中的重要代表。在窟外門側,每邊有一個高肉雕的力士,這兩個力士雖然沒有像同時期另外一些力士一樣裸露著健勁有力的軀體,但是,它透過衣飾所顯露的厚重體質,以及怒目蹙眉、揮掌握拳的情態,仍然刻劃了那種孔武有力的形像。通過尖拱形的窟門進去,是大體作馬蹄形平面的洞窟。窟深約十一米,寬一一點一0米,高九點三0米。在窟的正面是以釋迦牟尼圓雕像為中心的五軀石雕。釋迦結跏趺坐,座前有兩頭石獅。釋迦左右有二弟子、二菩薩。窟左右壁又各為一佛二菩薩立像。在這些石雕的後面石壁上,裝飾著華麗的背光、頭光以及浮雕弟子像。窟頂作穹廬形,中部藻井為重瓣大蓮花。蓮花四周是八個伎樂天和二供養天。這些裳帶飄揚的飛天,姿態優美動人。
洞窟前壁是富有繪畫性的浮雕,浮雕自上至下共四層,門兩側的最上部是「維摩變」,相對的文殊與維摩的形像有著相當成熟的藝術水平,特別是維摩的形像描繪了當時現實生活中具有代表性的文人氣質,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部分貴族文人的精神面貌。第二層相對的兩幅故事浮雕,是須達那太子本生和薩埵那太子本生。這種題材的藝術作品,在新疆和敦煌壁畫中很多,中原地區,除了在造像碑以及雲崗石窟中可以看到以外,其他石窟不常見。賓陽洞的浮雕是用獨幅的畫面表現連續性的故事內容,與各地石刻以及壁畫中的本生故事聯繫起來考查,可以了解當時故事畫表現形式的演變。
第三層是有名的「帝后供養像」(或稱帝后禮佛圖),這兩幅浮雕,一邊雕造的是皇帝及其侍從;一邊雕造的是皇后及女侍。根據記載這應該就是北魏孝文帝及其后的供養像。這兩幅作品,可以作為了解當時繪畫藝術的重要參考,它們代表了反映當時生活的風俗畫的發展水平。這兩塊浮雕,都生動地刻劃了一組形像,畫面有著複雜的構圖,人物間有著錯綜的關係,但在多樣中,卻有著完整的統一的氣氛。特別重要的是藝術家巧妙地在浮雕上處理了人物之間相互關係,表現了靜穆的而又行進著的活動狀況,反映了當時貴族們在宗教活動中的精神狀態。而藝術家卻特別注意了捕捉那種虔誠、嚴肅、寧靜的活動與心境。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時社會狀況的一個方面,具有藝術上和歷史上的價值。同時,從這兩幅作品,也可以看出當時藝術家們在為了表現作品的主題,對構圖、線條的表現力以及裝飾等方面所作的努力。但是,這兩塊傑出的古代藝術品,卻被盜走了。「皇帝供養像」現在美國紐約巿藝術博物館;「皇后供養像」在美國堪城納爾遜藝術館。
在「帝后供養像」的下邊是「十神王」。在洞窟的地面,雕有蓮花等裝飾圖案。
這一洞窟在整個設計意匠上,以及某些作品的藝術技巧上,都顯示了當時美術發展的高度水平。
蓮花洞是在賓陽洞之後開鑿的。窟內造像銘中最早的紀年是正光二年(521),說明開鑿時間是在正光二年以前。蓮花洞寬六點一五米,深九點六0米,高六點一0米。窟正面中央為五‧三0米高的立佛,旁有二菩薩立像,高四點二0米,佛與菩薩間有迦葉、阿難二弟子浮雕像。在其他壁面雕鑿有許多小龕,小龕形式變化很多,有的龕額雕造有維摩變及其他圖像。
窟頂中央有六飛天環繞的大蓮花藻井,蓮花極富有真實感,充分發揮了雕塑所特有的效果。蓮花周圍的飛天,和雲崗石窟以及賓陽洞窟頂的飛天一樣,是北魏時期雕塑藝術傑出的創造,藝術家簡練、概括而又真實、生動地捕捉了優美的運動規律,表現了人的富有韻律的動態。在這裏,飛天不是依靠羽翼,也不是依靠雲彩的襯托,才飛升起來的。天女在天空乘風飛翔,而天衣、雲彩,隨著天女的流動、隨著音樂的旋律在翻飛。天女體態輕盈而又真實自然,使你感到飛翔似乎不是一種幻想,不是一種沉重的體力負擔,而使你感到它是符合音樂韻律的一種合乎自然的優美的運動。
龍門北魏時期的作品,像許多佛像以及魏字洞、火燒洞的力士,石窟寺的供養人浮雕等等都是值得注意的。這以後北朝時期的一些零星作品,也有不少是具有研究價值的,如路洞東魏時期供養人浮雕以及降魔變浮雕,還有藥方洞的北齊時期的作品等。
東西魏到唐初,龍門雖有若干零星的造像,但未開鑿大型窟。從北魏末年造像熱潮過去以後,經過了約一百年的沉寂時期,到唐初又重新活動起來。龍門唐代造像石窟不少。在西山的唐窟,按時代先後大體是自南而北的,這主要是初唐時開鑿的,然後在伊水東岸繼續修造。
在最北的潛溪寺洞,其中菩薩立像的優美,揭示了唐初雕塑藝術的長足發展。敬善寺洞和未完工的摩崖三佛,可能是在顯慶三年以前營建的(公元658年以前)。獅子洞(上元二年即675以前)、雙洞(垂拱三年即687以前)、萬佛洞(永隆元年即680)、惠簡洞(咸亨四年即673)及奉先寺(咸亨三年至上元二年即672~675)都是唐高宗李治時所建。西山最南的極南洞、東山擂鼓臺、看經寺諸洞都是武則天時期(684~704)修建。唐代在龍門進行石窟造像,到玄宗及其以後則逐漸減少,這時除佛教造像以外,還有個別雕造道教造像的。由以上情況可以看出︰唐代龍門造像最繁盛的時期是公元640年以後,特別是李治、武則天時期(650~710),顯然這是和武則天長期住在東都洛陽有關的。
在東山萬佛溝北崖西口有貞元七年(791)造像龕(戶部侍郎盧征造救苦觀世音菩薩石像),在西山以及東山另外也發現有個別宋代佛龕,說明中唐以後,龍門小型窟龕的鑿造,一直延續到宋代。
龍門唐代石窟中,奉先寺是具有代表性的重要石窟。奉先寺創建於咸亨三年(672)四月一日,到上元二年(675)十二月三十日完工,前後費時不過三年九個月,而規模之大超過了龍門所有的石窟。在比較短的時間,完成這樣大的工程,是和動員的人力以及工程設計的靈巧有關的。奉先寺不採取全部開鑿洞窟的方式,而就在露天雕造佛像,這就使這樣大規模的建築能夠實現,並且可以利用山勢減少開鑿山崖的時間。奉先寺設計和雕刻製作的精巧顯示了我國古代藝術匠師們的傑出成就。建造者「支料匠」李君瓚、成仁威、姚師積等人所代表的那些藝術家,應該認為是中國雕塑史上傑出的匠師。
奉先寺南北寬約三十六米,東西深約四0點七0米。本尊是「盧舍那佛」坐像。高十七點一四米,據唐‧開元十年銘記︰佛身通光座高八十五尺,二菩薩七十尺,迦葉、阿難、金剛、神王各高五十尺。這樣大的雕造規模是罕見的。但是,奉先寺群像的價值還在於形像的塑造,佛、弟子、菩薩、天王、力士和腳下的地神,以及這組群像相互關係所體現的內在聯繫,顯示了當時藝術家的高度意匠。
藝術家在這裏通過佛教所規定的形像,創造了各種不同的理想化了的性格與氣質。這些性格與氣質的塑造反映了藝術家在一定歷史條件下所形成的審美觀點與美學理想,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時某些現實生活中人的典型。阿難文靜溫順和外形的樸素,菩薩華麗、端嚴而又矜持的表情,天王嚴肅而碩壯有力的神態,力士剛強而又暴躁的性格,以及承擔著天王沉重的身軀的地神,那種無所畏懼的或者表現著抗拒的力量的神情,都是作者對現實進行了深刻觀察,以當時不同階層的現實人物的精神面貌作為參考,而進行塑造的。這些雕塑中所表現的形像,雖然是唐代佛教雕塑中所常見的類型,但是,在這裏有的顯然透露了藝術家對人物的某些不同理解。
盧舍那大佛形像所追求的莊嚴、溫和,以及睿智的富有性格的刻劃,也是理想化了的封建社會的「聖賢」的象徵,佛像的身軀以及手的姿態,都表達出一種寧靜的心境,這種寧靜和慈祥的目光等因素結合在一起,是在追求摹擬一個具有偉大感情和開闊胸懷的形像。也就是作者自己所理解的佛的典型。藝術家獲得成功的重要原因,是由於注意了從生活中探索能夠體現這些效果的人物感情。同時,藝術家對於佛教形像進行了自己的解釋,賦予了自己的感情與認識,不僅使佛教形像具有了曲折地反映現實生活的意義,也就使作品更具有了民族的風格。
奉先寺的九軀雕像,作為各自獨立的圓雕,都不同程度地具有性格的刻劃,達到了很高的藝術水平。但是,它們還不是各自孤立的,這些不同性格的形像,在它們相互間還有著內在的聯繫。這些不同的人物被組織在以本尊為中心的一組群像裏,形成有變化,而又有著精神聯繫的一個整體,不同的性格與氣質,在這裏都成為顯示群像共同主題的有機的組成部分。這種聯繫一方面是依靠形像的神情、姿態所達到的,另一方面也利用了構圖等形式上的因素,使分散的形像聯成相互呼應、相互結合的有變化的整體。
奉先寺的鑿造規模、藝術設計,以及雕刻形像的塑造等方面的成就,代表著唐代美術所達到的高度的藝術水平。
東山看經寺是唐武則天皇后為高宗修造的,也是龍門唐代石窟中重要洞窟之一。在高八點二五米的窟頂,雕有藻井。其中的浮雕飛天很寫實,比北朝時的飛天注意人體的表現,而少輕盈的感覺。環洞窟四周壁腳,浮雕羅漢像,現存者有二十九軀,但按其排列位置間距及壁面遺痕,原來至少應有三十一軀。而鄰接看經寺南面的擂鼓台洞內,也有類似的浮雕,並且刻有《付法藏因緣傳》。因此,可以推斷這些雕像是從迦葉到達摩等二十八天竺祖師和慧可等東土「祖師」的形像。這些石雕,經過長期人為與自然的損壞,大部都已殘缺,不能詳細觀察出原來藝術家所塑造和追求的所有變化與效果。但是,從現在殘存的部分仍然可以大體看到雕鑿者高度的藝術水平。
敬善寺附近的摩崖三尊,雖然是未完工的作品,但是已經鑿造成功的部分,已能體現出作者的高度意匠。特別是中部倚坐佛像,大的體面簡略地勾出了莊重的身軀,洗練而又準確地處理的顏面,兩者有機地結合在一起,恰當地塑造了佛的形像──具有智慧與權威的封建時代的理想人物。眉目的修長、唇鼻的明顯輪廓、面部的圓潤起伏,對於形像的性格與神情的表現,都具有重要作用。
唐代藝術家善於在佛的形像上,追求莊嚴、慈慧、雄偉的氣氛,而在菩薩的形像上則賦予女性的端嚴、柔麗。龍門東山大萬五佛洞的脇侍菩薩就是具有代表性的作品。拈花而微揚的左手與輕鬆下垂的右臂,左偏的豐盈的面龐與右斜的身軀,在均衡、對稱而又富有變化的動態中,描繪了具有現實氣息的人物,顯示了當時貴族婦女中的某種典型。藝術家所追求表現的這些性格與情態是受著時代思想的限制的,然而它們也在一定程度上曲折地揭示了當時的某些面貌。
唐代其他各窟還有著不少具有代表性的造像,給人以深刻的印象。如擂鼓臺三洞與大萬五佛洞、惠簡洞的本尊,就是很優美的作品。西山極南洞、萬佛洞的那些不同形像和富有生活意味的伎樂浮雕,以及從極南洞中清理出來的力士像,都是動人的作品。這些造像都在一定程度上,表現了當時某些理想的或現實的人物典型,反映了作者對於現實的認識,呈現了當時藝術發展的具體狀況。
◎附二︰宮大中〈龍門石窟〉(摘錄自《龍門石窟藝術》)
(一)
龍門石窟位於河南省洛陽巿南郊的龍門口,距巿區十三公里。1961年,中共國務院公布龍門石窟為第一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洛陽素稱「九朝古都」,東周、東漢、曹魏、西晉、北魏、隋、唐、後梁、後唐等九個朝代先後在這裏建都。它是一個四面環山的盆地,左控函谷,右握虎牢,面對伊闕,背靠邙山,古人譽為「四險之國」(張華《博物志》卷一)。龍門口便是洛陽南面的唯一天然門戶。春秋戰國時代,龍門有「闕塞」之稱,龍門東西兩山,即香山和龍門山,看去確似天然的門闕關塞。秦名將白起曾在此大破韓魏聯軍(《資治通鑑》卷四)。東漢時,開始稱「龍門」、「伊闕」。此後偶而也有「鑿龍」、「禹門」的稱呼。
龍門山河壯麗,風景宜人。自古以來,「龍門山色」被列為洛陽八大景之冠。歷代寓居洛中或到這裏遊歷的詩人,對這洛陽第一勝境,寫下了不少美好的詩篇。唐代詩人白居易,居洛達十八年之久,常住香山寺,自號「香山居士」,死後也葬在香山。
龍門兩山基本上都屬於古生代寒武紀到奧陶紀石灰岩,石質堅硬,宜於雕造。
據《魏書》〈釋老志〉記載,龍門石窟是繼雲岡之後開鑿的。營建雲岡石窟的北魏王朝,在結束十六國混戰,統一北方之後,逐步建立了一個以鮮卑拓跋部貴族集團為主、漢族地主階級為輔的聯合政權,它並且求助於宗教神學,特別是外來的佛教,作為思想統治的工具。北魏孝文帝為了進一步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緩和當時的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同時,也為了與南朝漢族政權相對抗,於太和十八年(494),從代京平城(今山西大同)遷都洛陽。他懂得,經濟文化比較落後的游牧民族,要統治半個中國是很困難的,遷都也旨在接受發展水平較高的中原地區封建文化。
隨著都城的遷移,平城失去了原有的地位,雲岡石窟的大規模開鑿趨於衰退。而在龍門伊水兩岸一公里的範圍內,則開始了又一個石窟群的營造史。
龍門石窟的確切開鑿年代,目前雖無定論,但它的初創,大約總是在遷都前的幾年時間裏。最早開鑿的古陽洞內比丘慧成造像龕,和露天的交腳彌勒像龕的造像手法和藝術風格都和雲岡石窟緊緊銜接。
根據窟龕的造像題記和造像風格,龍門石窟群的開鑿,大致可分為如下七個階段︰
(1)從北魏孝文帝遷洛至孝明帝,凡三十五年,是北魏開窟造像的盛朝,也是龍門石窟開鑿史上的第一個高潮。
古陽洞、賓陽中洞、蓮花洞、火燒洞、魏字洞、石窟寺等十幾個大、中型洞窟,以及一個露天的交腳彌勒像龕,都是在此期間開鑿的。
(2)北魏末期造像業已衰落,常常只是在原來洞窟中加開小龕。北魏分裂成東魏和西魏後,先後都曾占有洛陽,且都有造像活動。中型洞窟路洞,基本上是東魏開鑿的。魏窟全部集中在西山,約佔龍門窟龕造像的三分之一。
(3)北齊至隋是龍門造像由北魏到唐的過渡時期,其紀年題記僅見於幾個小龕。藥方洞和賓陽南洞的主要造像,看來都具有北齊和隋造像的一些特點。
(4)唐高祖武德年間的紀年造像在龍門還沒有發現過,但想來那時的造像總應該是有的。唐太宗貞觀年間和高宗永徽年間,在龍門開窟造像又漸次盛行。此間,主要是唐太宗的第四個兒子魏王李泰,將北魏初創的賓陽北洞完工,還開鑿了潛溪寺洞。唐高宗永徽年間開鑿了老龍洞,還有為數較多的中、小型像龕。(5)唐高宗永徽年間至武周前,在龍門進行了規模空前的開窟造像活動,其中以奉先寺大盧舍那像龕為主要標誌。此外還開鑿了敬善寺、雙窰、破窰、惠簡洞、萬佛洞等。武周時期則開鑿了極南洞、淨土堂和摩崖三佛龕。開窟造像的活動逐漸擴大到東山,開鑿了大萬五佛洞和看經寺洞等三、四個大型洞窟。(6)唐中宗、睿宗復位時期,東西兩山都開了一些小龕。玄宗時期,西山南部和東山萬佛溝又添了不少中、小型窟龕。
從太宗至玄宗的一百多年間,唐代造像一直比較興盛,可以算得龍門石窟開鑿史上的第二個高潮。(7)唐肅宗以後,由於安史之亂,唐王朝由盛而衰。中、晚唐造像屈指可數。有紀年者為唐德宗貞元七年(791)在萬佛溝北崖西口開鑿的觀世音菩薩像龕。形像臃腫笨拙,較之初、盛唐大為減色。
唐代窟龕約占龍門窟龕的三分之二。
在這以後,五代、北宋以及元、明、清諸朝,僅偶有一些小型造像龕和題名、題遊之類。
經過調查,兩山現存窟龕二千一百多個,造像約十萬餘軀,造像題記和其它碑碣三千六百塊左右,佛塔四十餘座。(中略)
(二)
龍門石窟藝術,歸納起來大約有五個特點︰
第一︰龍門石窟是歷代的王室貴族發願造像十分集中的地方,因而它常常是直接為統治階級的政治服務的。不少窟龕或造像的興廢變遷幾乎與當時的政治形勢相適應。
北魏道武帝皇始年間,沙門法果提出帝王「即是當今如來」,拜天子就是「禮佛」。至文成帝,曾「詔有司為石像,令如帝身」(《魏書》〈釋老志〉)。結果雕刻的佛像臉上腳下都鑲嵌黑石,與文成帝身上的黑痣相似,名曰佛像,倒不如說是帝王的模擬像。龍門石窟中諸如古陽洞、賓陽洞和奉先寺大盧舍那像龕、萬佛洞、惠簡洞、極南洞以及未完工的摩崖三佛龕,都是秉承皇室的旨意開鑿的。就中古陽洞堪稱孝文窟。一批支持魏孝文帝遷洛的王公貴族和高級將領都在古陽洞開龕造像。北海王元詳、輔國將軍楊大眼等,都是有代表性的人物。由於帝王和貴族的直接經營,才有力量營造一些規模宏偉的洞窟。再如賓陽洞是宣武帝為其父母孝文帝、文昭皇太后做「功德」而營建的。據《魏書》〈釋老志〉記載,從宣武帝景明元年(500)開始,在接近山頂處鑿窟,由於「斬山太高,費功難就」,才於正始二年(505)下移就平,即移到現在的位置。至孝明帝正光四年(523),歷時二十四年,「用功八十萬二千三百六十六」。
另一方面,政治歷史的變遷,也曾經導致一些大型營窟造像工程中輟。仍拿賓陽三洞來說,中尹宧官劉騰於永平三年(510)主持該窟的營建,宣武帝死後,他與領軍元義發動宮廷政變,推翻代孝所攝政的靈太后胡氏,執掌國柄。劉騰於正光四年(523)病死。靈太后返政,不僅掘了劉騰的墳墓,以示報復,連劉騰經手的賓陽三洞也遭厄運,不等南北二洞告竣,就此廢棄了。再如,奉先寺大盧舍那像龕是唐高宗、武則天親自經營的皇家開龕造像工程。為此武則天曾於咸亨三年(672)助脂粉錢二萬貫。在當時的司農寺卿、著名的宮室建築藝術家韋機的實際指揮下,這項工程歷時約二十年左右,至上元二年乙亥十二月三十日畢功,武則天曾指使僧懷義與法明等造《大雲經》,陳符命,言則天是彌勒下生,作閻浮提(人世間)主,唐氏合微。(《舊唐書》〈薛懷義傳〉)與此同時,在龍門廣造彌勒像,為她稱帝製造宗教神學預言。他們把彌勒置於主佛的地位,且以二佛脇侍。為此,又苦心經營了摩崖三佛龕,結果因為武則天病逝,中宗復位,這項工程也就半途而廢。
第二︰龍門石窟窟型比較單純,變化較少,題材內容趨向簡明集中,大都突出主像。
北魏時期以古陽洞、蓮花洞為代表,可算一種獨特的類型,那就是看來基本上都是利用原有天然溶洞,加以擴張而成的。窟底平面近乎馬蹄形,窟頂都接近圓形,類乎穹窿頂。這是直接受雲岡一期曇曜五窟和二期孝文遷洛前的洞窟影響的結果。龍門諸窟中,沒有像拜城、敦煌、雲岡、鞏縣、響堂山和天龍山那種有中心塔柱和有前後室之分的窟型。龍門北魏至隋唐,也有利用已開鑿的石窟壁面,大量雕造小龕的現象,這實在是孝文帝遷洛前雲岡二期的遺風。到了唐代,基本上還是呈馬蹄形平面,如潛溪寺、惠簡洞、極南洞等。再就是出現了窟底平面呈方形,窟頂呈平頂的形式,萬佛洞和看經寺就屬於這一類,看來是與雲岡二期那種平面多方形以及具前後室的形制影響有關。此外,龍門還出現了露天的大摩崖造像龕,如奉先寺大盧舍那像龕和摩崖三佛龕。這是就窟型而言。
再從題材內容來看,在北魏和北魏以前,拜城、庫車、敦煌、雲岡等地的石窟,都有很多以佛傳、本生故事為題材的壁畫和浮雕,並且像連環畫一樣有情節的發展。在龍門,則僅在古陽洞、賓陽中洞、蓮花洞、石窟寺、魏字洞等魏窟內略有一些,且大都只有維摩變。到隋唐,敦煌等地壁畫的題材,出現了法華經變、西方淨土變和彌勒變等大型經變故事,把佛經的複雜內容描繪在畫面上,結構富麗,場面奇偉。而在龍門,除了魏字洞和普泰洞有涅槃變、東魏路洞有降魔變浮雕,東山萬佛溝有西方淨土變龕外,總的來說,越來越明顯地趨向於突出主像和脇侍群像,有些壁畫,幾乎別無雕飾。
雲岡一期曇曜五窟,以三世佛、釋迦和彌勒等為主像。龍門北朝窟龕主像也基本上都是釋迦牟尼佛(古陽洞、蓮花洞等)、三世佛(賓陽中洞),同時又有釋迦、多寶並坐像(古陽洞南壁大龕),以及作菩薩裝的未來佛──交腳彌勒像(古陽洞南北兩壁列龕)。有一些龕楣裝飾上,還有七佛(石窟寺窟楣、蓮花洞南壁小龕)。
龍門隋唐窟龕主像,大多是阿彌陀佛(潛溪寺、萬佛洞)、彌勒洞(惠簡洞、極南洞、大萬五佛洞和摩崖三佛龕),也有盧舍那佛(奉先寺大像龕)、優填王(賓陽三洞外壁、古陽洞、敬善寺一帶和萬佛洞、破窰等)、大日佛(擂鼓臺北洞)和藥師佛(萬佛洞和惠簡洞之間以及大像龕北壁靠東),還有不作為主像的千佛(雙窰千佛洞)和萬佛(大萬五佛洞、萬佛洞)。此外,又有觀世音菩薩(萬佛洞外南壁、萬佛溝北崖溝口)、千手千眼觀音(萬佛溝北崖)和四臂、八臂觀音(擂鼓臺北洞),以及西土二十五祖(大萬五佛洞)、西土二十九祖(看經寺)等羅漢群像。雖說有些不是主像,但也處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其中按照《付法藏因緣傳》、《歷代法寶記》(又名《師資血脈篇》)刊刻的羅漢群像,是北魏禪法的發展。
第三︰龍門石窟造像中,早期佛教藝術那種宗教神祕色彩越來越淡薄了。無論是造像的神態氣質、衣著裝飾,還是雕刻手法,都面目一新。外來的佛教藝術植根於民族傳統藝術的土壤中,不久就培育出中國佛教石窟寺藝術的奇葩。龍門石窟造像具有鮮明的民族特點和民族風格,並且達到了藝術上的成熟期的鼎盛期,在中國古代美術史上占據了相當重要的一頁。
在雲岡,第二期的一些特點,如漢魏以來那種分層分段附有榜題的壁面布局、中國傳統的建築形式及圖案裝飾,漸次增多(同樣情況在敦煌莫高窟魏窟中也有反映);二期靠後,出現了中原地區流行的褒衣博帶式。這些特點還是數龍門石窟表現得最為顯著。
三國、兩晉、南北期時期,隨著印度佛教藝術的傳入,帶來了外來文化的影響,但它並沒有能夠改變我國藝術的民族特色。整個中華民族共同創造的我國藝術仍以其鮮明的民族特色,繼續向前發展,出現了以顧愷之「女史箴圖」、「洛神賦圖」為代表的東晉南朝的繪畫和戴逵父子的雕塑,以大同司馬金龍墓屏風漆畫、洛陽畫像石棺、寧懋石室和鄧縣畫像石墓為代表的北朝繪畫和雕刻。龍門的造像。一方面有抉擇地吸收和融化了外來藝術的營養,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發揚了我國古代雕塑和繪畫藝術的傳統,其中甚至包括吸取民族形式的崖墓(河北滿城和四川漢代崖墓)的藝術創作經驗,才獲得如此輝煌卓越的成就。
遠不說新疆等地相當於魏晉和十六國時期的佛教造像,單就靠近內地的雲岡來看,時代較早的曇曜五窟造像,除具有我國西域的藝術特點外,多少還保留著某些外來的影響。它們還帶有早期造像的特點,主像大都威嚴、冷酷,使人望而生畏;常常因拘泥於佛教典籍規定的某些程式儀軌,使形像的塑造難免概念化;雕刻手法雖有概括洗練、整體感強的長處,但所採用的平直刀法,畢竟使形體衣褶都有棱有角,尚缺乏骨肉肌膚的真實感。龍門石窟就不同了,寫實能力已有所加強。拿賓陽中洞和曇曜五窟相比,高達八點四米的主像釋迦牟尼佛,嘴角上翹,微露笑意,衣飾由偏袒右肩和通肩式變成漢化了的褒衣博帶式,與現實生活中的人物形像彷彿接近了許多。這是孝文改制在石窟造像上的反映。
賓陽中洞是龍門魏窟中比較有代表性的漢化窟,主像是三世像。該窟雕作完整,富麗堂皇。就其藝術風格看,它寓精巧於概括大方之中。十一軀圓雕大像皆雄健樸實,上承雲岡曇曜五窟造像那種概括洗練、整體感強的特點,又下啟唐代造像豐滿、圓潤和愈益寫實的作風。除佛像外,又如南北兩壁的菩薩,面容含睇若笑,溫雅敦厚。菩薩的手臂更值得稱道。能將堅硬的石灰岩雕造得有血有肉,豐腴、柔軟而且姿勢優美,一看便知是女性的手臂,確實顯示了作者的高超技藝。賓陽中洞兩塊各高二米寬四米的浮雕禮佛圖,更是精美的藝術瑰寶。它構圖嚴謹,畫面上分別以孝文帝和文昭皇太后為中心,前簇後擁,組成南北相對的禮佛行進隊列。儘管人物層次錯綜,卻很和諧統一,顯得動中有靜,充滿肅穆的氣氛。構圖的裝飾性和運用線條輔助造型等方面也都顯示出藝術家的卓越才華。北魏的代表作,還有古陽洞北壁的一幅浮雕小品──秀骨清像式的禮佛圖,藝術造詣頗高。在六獅洞裏,三世佛座前各有一對護法獅子浮雕,那張牙舞爪的神態,躍然石座上,是北魏時期為動物傳神寫照的藝術傑作。
經過了北齊、隋到唐初的演變,唐高宗、武周時期的石窟造像,適應當時現實社會的審美習尚,以豐滿健壯為美,以雍容華貴為美。奉先寺大盧舍那佛,通高十七點一四米,身為主像,位居中央,儼然是帝王身份;豐頤秀目,儀表堂堂,這種被理想化了的形像在唐代具有代表性。這樣高大宏偉、雕琢精湛的造像,象徵了唐代早期國勢的強盛和經濟的繁榮。左側弟子迦葉,雖已風化崩圮,從僅剩下的部分,仍看得出是一位嚴謹持重的老僧形像。右側弟子阿難保存完好,他衣著樸實,文靜溫順。(中略)
1976年五、六月間,在大像龕崖頂,又發現了被碎石和淤土湮沒的長達一百二十米的人字坡形排水防護溝遺蹟。從其所處位置和形狀看,這條與大像龕估計是同期工程的人字溝,一經修整,不僅能繼續發揮排除山洪和阻攔滾石的作用,而且大像龕區域的風光也會更加壯觀。
龍門唐代造像還有許多藝術上相當成熟的精品。潛溪寺的大勢至菩薩和萬佛洞外的觀世音菩薩,身體勻稱,造型敦厚,形體變化含蓄而微妙。西方淨土變龕的舞蹈菩薩和一些小龕內成組的供養菩薩婀娜多姿。萬佛洞的伎樂,或奏樂,或起舞,裙帶飄揚,如有風動。尤其是看經寺洞從迦葉到達摩的二十九軀不同年齡,不同經歷,不同性格特徵的高僧形像,高達一點八米,栩栩如生。這些高浮雕羅漢群象,有如一個排列有序的人像雕刻展覽館。
由於年代久遠,特別是受到長期以來的盜鑿、破壞,致使龍門石窟的造像十之八、九都殘首斷臂。但是,許多殘缺不全的造像,至今仍不失其藝術上的價值。例如蓮花洞中的浮雕迦葉形像,頭部雖被盜鑿,但他左手拄錫杖(亦稱禪杖)的姿態,仍昭示出這位高僧歷盡艱辛的苦行生涯,給人以深刻的印象。再如極南洞的力士、天王和夜叉,雖說有些風化殘損,又被人為盜鑿所破壞,然而力士和夜叉渾身肌肉突起,充滿雄強的氣勢和向外迸發的力量。作者運用了藝術解剖的原理,並進行適當的藝術誇張。作者雕造力士左腳踮起、右腳指摳地,以示承托須彌山的用力;夜叉毛髮豎立,大有怒髮衝冠之勢;這些細節刻劃,頗有匠心獨到之處。這樣的成就,源出於作者對生活的深刻體驗和高超的藝術構思。
在龍門石窟,我們還常看到佛教石窟寺藝術吸收和融合我國中原地區傳統藝術的例子。北魏的飛天和河南鄧縣北朝畫像磚墓中的飛仙形像,幾乎沒有什麼差別。賓陽中洞的「十神王」同洛陽馮邕妻元氏墓志以及升仙畫像石棺上的線畫神異形像,頗有些相似之處。賓陽中洞薩埵那太子本生故事浮雕畫面上的背景山水樹石,用的就是顧愷之時期「人大於山,水不容泛」的表現方法。文昭皇太后禮佛圖上人物的動態和衣飾,同顧愷之「女史箴圖」、「洛神賦圖」以及司馬金龍墓木板屏風漆畫上的人物也有相似處。龍門北魏屋形龕上脊飾金翅鳥,除了宗教的意義外,可能也是受到了漢代鳳鳥形像的影響。東漢畫像石上的函谷關,屋頂正脊中央就有類似的「金鳳」形像。到了唐代,那些雁、鶴一類的飛禽形像,也出現在四雁洞等洞窟中。看經寺後面山上,有一武則天時期的彌勒洞。從主像倚坐的背光底部往上看,雙腿蹲地的力士托舉著蓮座,蓮座上扒扶著雙角彎曲的山羊,再上還有伸出的龍頭。這些形像的出現,大概都有寓意。四雁似乎是代表五百雁,喻五百羅漢。雕塑羊頭早已見之於洛陽西漢壁畫墓,無非是取其吉祥之意。負重力士的形像,也很自然地使人們聯想到洛陽金村的銅人和長沙馬王堆「非衣」帛畫中的巨人。
儘管如此,我國西北地區以至外來的影響依然還是龍門石窟中不可忽視的因素。唐太宗、高宗時,洛陽人王玄策三次出使印度,巧匠宋法智曾跟隨他摹繪了各種佛像回國。據《歷代名畫記》卷三記載,東都洛陽「敬愛寺佛殿內菩薩樹下彌勒菩薩塑像,麟德二年自內出,王玄策取到西域所圖菩薩像為樣。」近年來,也曾在賓陽南洞發現有王玄策麟德二年(665)的造像題記。東山還有唐睿宗景雲元年(710)吐火羅僧寶隆造像龕。
第四︰佛教在中國的傳播和發展過程中形成的一些宗派,就中淨土宗、禪宗、密宗和三階教等都在龍門有造像活動。而且,龍門石窟還有一些道教造像和外國僧人造像。
唐玄宗開元五年(717)在雙窰外壁,曾有人「敬造天尊一鋪」。清代以降,龍門石窟瀕於荒廢。(中略)道教徒居然將古陽洞主像釋迦牟尼佛,塗泥彩繪成太上老君的形像,故該窟又有老君洞之稱。珍珠泉以上接近山頂處,還有三皇洞,放置可移動的三皇石雕像。在龍門石窟這樣的佛教勝地,佛、道混雜的現象,亦是值得注意的一個問題。
此外,在龍門西山有一唐代「新羅像龕」,這是我國唐代與朝鮮友好往來、文化交流的歷史見證。
第五︰碑刻題記多,不僅可知發願人造像的動機、目的以及造像的時間,有助於其它石窟群的分期斷代,而且,相當數量的造像記都在不同程度上具有書法藝術的價值。
古人為了祈福、廣植功德而大造佛像。這在龍門造像記的文字裏說得很清楚。或為帝王權貴造像,或為父母、丈夫、妻子、兒女造像,或因「身得惡夢」、「病得離身」、「受女人形」造像,或者是為了「刊石記功」,凡此種種,不一而足。所有的造像記,都是這樣的內容。
從造像記的紀年看,大體上從魏孝文帝遷洛前至唐德宗貞元七年(791)。根據現存數以千計的造像題記,完全可以排成一個造像年表。
有些造像題記和碑碣石銘的內容,對於史學研究也有一些價值;有的可補史之闕,有的可以正史之誤。
清人武億《伊闕諸造像記》說,龍門不僅為石鐫佛場,亦古碑林也。龍門碑刻主要是魏碑體和唐楷,是研究我國古代書體變遷史的實物資料。以龍門二十品為代表的魏碑體,字形端正大方,氣勢剛健質樸,結體、用筆在隸、楷之間。以褚遂良書丹的伊闕佛龕之碑為代表的唐楷,字形奇偉秀美。這些都是書法藝術的珍品。
在我國數以百計的石窟群中,龍門石窟自有其獨特的地位。它地處中原,與傳統文化藝術有著深厚的血肉聯繫。龍門石窟藝術的風貌,不僅直接影響到附近周圍諸如鞏縣石窟寺、新安鴻慶寺、伊川石佛寺以及偃師石窰門、水泉等石窟群,而且還影響到邊遠地區,例如敦煌莫高窟這樣馳名中外的藝術寶庫。
龍門紀年造像題記數量之多,在全國石窟群中是罕見的。從中可以確知龍門一些窟龕開鑿的絕對年代,這些龍門的紀年造像窟龕,可以作為研究同一時期同一類型窟龕造像風格並據以斷代的標準窟。
總之,豐富多彩的龍門石窟藝術,為研究我國古代的歷史,特別在雕刻、繪畫、書法、建築、服飾、樂舞、圖案紋樣以及時代社會風尚等方面,提供了大量的形像的文物資料。
〔參考資料〕 《魏書》卷一一四〈釋老志〉;《洛陽伽藍記》卷五;《廣弘明集》卷二;《佛祖統紀》卷三十九、卷四十四、卷五十三;《古今圖書集成》〈神異典〉卷六十一;任繼愈《中國佛教史》卷三;《佛教藝術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20});塚本善隆《北朝佛教史研究》。
瑜伽九卷一頁云:應知欲解,復有八種。一、有顧欲解。二、無顧欲解。三、損惱欲解。四、慈悲欲解。五、憎害欲解。六、淨信欲解。七、棄恩欲解。八、知恩欲解。有顧欲解造不善業受現法果者:謂如有一,由增上欲解,顧戀其身,顧戀財物,顧戀諸有,造不善業。無顧欲解所造善業受現法果者:謂如有一,以增上欲解,不顧其身,不顧財物,不顧諸有,造作善業。損惱欲解造不善業受現法果者:謂如有一,於他有情補特伽羅,以增上品損惱欲解,造不善業。慈悲欲解所造善業受現法果者:謂如有一,於他有情補特伽羅,以增上品慈悲欲解,造作善業。憎害欲解造不善業受現法果者:謂如有一,於佛法僧,及隨一種尊重處事,以增上品憎害欲解,造不善業。淨信欲解所造善業受現法果者:謂如有一,於佛法僧等,以增上品淨信欲解,造作善業。棄恩欲解造不善業受現法果者:謂如有一,於父母所,及隨一種恩造之處,以增上品背恩欲解、欺誑欲解、酷暴欲解,造不善業。知恩欲解所造善業受現法果者:謂如有一,於父母等,以增上品知恩欲解,報恩欲解,所作善業。
瑜伽四十三卷二十一頁云:此中所有一切施、一切戒、廣說乃至一切同事,若多修習,若善清淨,若具圓滿,能感無上正等菩提、金剛堅固身、正法久住果。此中所有難行施、難行戒、廣說乃至難行同事,若多修習,若善清淨,若具圓滿,能感如來成就無等希奇法果。此中所有一切門施、一切門戒、廣說乃至一切門同事,若多修習,若善清淨,若具圓滿,能感如來一切最勝有情天人所供養果。此中所有善士施、善士戒、廣說乃至善士同事,若多修習,若善清淨,若具圓滿,能感如來於諸有情、無足、二足、四足、多足、有色、無色、有想、無想、及以非想非非想處,於此一切有情類中最尊勝果。此中所有一切種施、一切種戒、廣說乃至一切種同事,若多修習,若善清淨,若具圓滿,能感如來無量殊勝福德所攝三十有二大丈夫相、八十隨好、莊嚴身果。此中所有遂求施、遂求戒、廣說乃至遂求同事,若多修習,若善清淨,若具圓滿,能感如來坐菩提座、一切魔怨不能惱觸、不傾動果。此中所有此世他世樂施、此世他世樂戒、廣說乃至此世他世樂同事,若多修習,若善清淨,若具圓滿,能感如來最勝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樂果。此中所有清淨施、清淨戒、廣說乃至清淨同事,若多修習,若善清淨,若具圓滿,能感如來四一切種清淨果。謂所依淨、所緣淨、心淨、智淨。亦感如來三不護、十力、四無所畏、三念住、一切不共佛法、極清淨果。如是菩薩施等善法,能感無上到究竟果。當知亦感生死流轉順菩薩行所餘無量無邊可愛無罪勝果。
佛地經論五卷六頁云:論曰:如是內外二緣障力,智影不生。一、由先世感匱法業,令於多時不聞正法。謂於前生誹毀正法,由此業障,經無量劫,不聞佛法。即此不聞諸佛正法,是彼業果,障彼智影,令不得生。不聞正法,其體是無;云何得名謗正法果?云何能障可生智影?不即說彼不聞正法為果為障;然說由彼感匱法業所得不能聽受正法,不具根等愚鈍身心,為果為障。二、由不信。謂無種姓無涅槃法,不樂涅槃,無有出世聖道種子。於證真如,有畢竟障。聞出世法,都不信受。畢竟不得三乘涅槃。如是一切身心相續,不清淨故;非聖法器。暫時畢竟不生出世功德智影。如濁穢水,不能發生月等影像;鏡智亦爾。於彼不能生智影像。
瑜伽九卷三頁云:與他增上果者:謂亦由受現法果業。猶如如來所住國邑,必無疾疫災橫等起。佛神力故,無量眾生,無疾無疫,無有災橫,得安樂住。如佛世尊,如是轉輪聖王,及住慈定菩薩、亦爾。若諸菩薩,以大悲心,觀察一切貧窮困苦業天所惱眾生,施以飲食財穀庫藏,皆令充足;由此因緣,彼諸眾生,得安樂住,如是等類,是他增上所生現法受業,應知。
俱舍論十五卷十七頁云:餘非定受現法果業,其相云何?頌曰:由田意殊勝,及定招異熟;得永離地業,定招現法果。論曰:由田勝者:聞有苾芻,於僧眾中,作女人語。彼於現世,轉作女人。此等傳聞,其類非一。由意勝者:聞有黃門,救脫諸牛黃門事故;彼於現世轉作丈夫。此等傳聞,事亦非一。或生此地,永離此地染,於此地中諸善不善業。於異熟定,位不定者;此業必能招現法果。若有餘位順定受業;彼必定無永離染義。必於餘位,受異熟果。若於異熟亦不定者;永離染故,不受異熟。
瑜伽九卷一頁云:與現法果者:有二因緣,善不善業與現法果。一、由欲解故,二、由事故。應知欲解、復有八種。一、有顧欲解,二、無顧欲解,三、損惱欲解,四、慈悲欲解,五、憎害欲解,六、淨信欲解,七、棄恩欲解,八、知恩欲解。有顧欲解造不善業受現法果者:謂如有一、由增上欲解,顧戀其身,顧戀財物,顧戀諸有,造不善業。無顧欲解所造善業受現法果者:謂如有一、以增上欲解,不顧其身,不顧財物,不顧諸有,造作善業。損惱欲解造不善業受現法果者:謂如有一、於他有情補特伽羅,以增上品損惱欲解、造不善業。慈悲欲解所造善業受現法果者:謂如有一、於他有情補特伽羅,以增上品慈悲欲解、造作善業。憎害欲解造不善業受現法果者:謂如有一、於佛法僧、及隨一種尊重處事,以增上品憎害欲解、造不善業。淨信欲解所造善業受現法果者:謂如有一、於佛法僧等,以增上品淨信欲解、造作善業。棄恩欲解造不善業受現法果者:謂如有一、於父母所、及隨一種恩造之處,以增上品背恩欲解、欺誑欲解、酷暴欲解、造不善業。知恩欲解所造善業受現法果者:謂如有一、於父母等、以增上品知恩欲解、報恩欲解、所作善業。由事故者:若不善業;於五無間、及彼同分中,亦有受現法果者。五無間業者:一、害母,二、害父,三、害阿羅漢,四、破僧,五、於如來所惡心出血。無間業同分者:謂如有一、於阿羅漢尼、及於母所,行穢染行。打最後有菩薩。或於天廟衢路市肆,立殺羊法,流行不絕。或於寄託得極委重親友同心耆舊等所,損害欺誑。或於有苦貧窮困乏無依無怙,為作歸依、施無畏已;後返加害。或復逼惱。或劫奪僧門。或破壞靈廟。如是等業、名無間同分。若諸善業由事重故受現法果者:謂如有一、母無正信,勸進開化,安置建立於具信中。如無正信於具信中,如是犯戒於具戒中,慳吝於具捨中,惡慧於具慧中,亦爾。如母父、亦爾。或於起慈定者,供養承事。如於起慈定者,如是於起無諍定、滅盡定、預流果、阿羅漢果,供養承事、亦爾。又親於佛所,供養承事,如佛所,如是於學無學僧、亦爾。若即於此尊重事中,與上相違,由損害因緣,起不善業,受現法果。
瑜伽九卷八頁云:順現法受業者:謂能感現法果業。
二解 瑜伽九十卷三頁云:順現法受業者:謂由如是相狀意樂所作諸業;若由如是相狀加行,謂事加行,或身加行,或語加行,所作諸業;若由如是相狀良田所作諸業;於現法中,異熟成熟。如是名為順現法受業。
三解 雜集論八卷三頁云:順現法受業者:若業、於現法中,異熟成熟。謂從慈定起已,於彼造作若損若益;必得現異熟。如從慈定起,從無諍定,滅盡定,預流果,阿羅漢果起,亦爾。又於佛為上首僧中,造善惡業,必得現異熟。又有餘猛利意樂加行所行善不善業,亦得現異熟。所以名為現法受業。若業、於此生作,即於此生熟故。又云:於此業中,從初熟位、建立順現法受等名。不唯受此一位異熟。若業、於此生造,即從此生已去、異熟成熟;說名順現法受業。
四解 俱舍論十五卷十五頁云:順現法受者:謂此生造,即此生熟。
五解 品類足論七卷一頁云:順現法受業云何?謂若業、此生造作增長;彼業即於此生受異熟;非餘生。是名順現法受業。
瑜伽九卷一頁云:與果門者:有五種,應知。一、與異熟果,二、與等流果,三、與增上果,四、與現法果,五、與他增上果。如彼卷一頁至三頁釋。
ㄌㄠˇ ㄑㄧㄢˊ ㄅㄟˋ
對年紀較大、經驗較豐富、資格較老者的尊稱。《文明小史.第二二回》:「老前輩這個辦法果然極好,要是上海也能如此,那有意外之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