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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最後念

(術語)與最後心同。


死相

(雜語)驗人之死相,知善惡之生處,大小乘論之通說也。智度論曰:「惡業人風大先去故身動,火大先去故身熱,善行人地大先去故身靜,水大先去故身冷。」唯識論三曰:「又將死時,由善惡業下上身分冷觸漸起。」同述記四本曰:「世親無性攝論皆云:善業從下冷,惡業從上冷,由生勝處惡趣別故。瑜伽第一云:隨下上冷,後至於心。斯處初生,最後捨故。」俱舍論十曰:「於命終位於何身分中識最後滅?頓命修者,意識身根欻然總滅。若漸死者,往下人天於足臍心如次識滅。謂隨惡趣,說名往下,彼識最後於足處滅。若往人趣,識滅於臍。若往生天,識滅心處。諸阿羅漢,說名不生。彼最後心,亦心處滅。」諸經要集十九依瑜伽論立死相之六驗:「一驗生人中,若作善之人將死時,先自足冷至臍,臍上猶溫,而後氣盡者,即生人中。二驗生天上,若作善之人,頭頂皆溫,而後氣盡者,即生天上。三驗生餓鬼,若自頂冷至臍,腰下猶溫,而後氣盡者,即生餓鬼中。四驗生畜趣,若自頂冷至膝,膝下猶溫,而後氣盡者,即生畜趣中。五驗生地獄,若自頂冷至足,足底猶溫,而後氣盡者,即生地獄中。六驗入涅槃,若羅漢聖人入涅槃,或心或頂數日皆溫者是也。」


等無間緣

(術語)四緣之一。此乃於心心所相續上而立之緣,滅於前念之心法,己逃避而開導彼,以引起後念心法之作用也。猶如渡野中獨木橋,前人避開以渡後人也。等者等同之義,前念後念其心心所之數,雖有增減,而各自之體,皆為一個,無一法而二體並起者,前念後念各為一個而相等者,謂之等。如色法不然,前剎那雖為屬一極微者,然後剎那則同體之極微有增而為三者,又有反之而較前剎那減少者,前後不等也。無間緣者,於前心與後心之間,無他間隔之物體,縱經若干時前念之心法,直與後念之心法為生緣也。此緣唯局於心法,於餘法不通。又羅漢臨涅槃最後心之心心所外,一切之心法,盡有此緣用。蓋羅漢入於涅槃,畢竟不再起心法,故彼之最後心,失此緣用也。俱舍論七曰:「等無間緣,除阿羅漢臨涅槃時最後心心所法,諸餘已生心心所法,是等無間緣性。此緣生法,等而無間,依是義立等無間名。由此色等皆不可立等無間緣,不等生故。」唯識論七曰:「等無間緣,謂八現識及彼心所,前聚於後。自類無間,等而開導,令彼定生。」


金剛喻定

(術語)其體堅固,其用銳利,得斷一切煩惱之禪定謂之金剛喻定。若以麟之一角喻之,其覺悟猶言麒喻獨覺。是由梵之語法譯者。與金剛定,金剛三昧,金剛心等同。此為三乘行心最後心之禪定,由此禪定而斷盡最極微細之煩惱各得其極果。在聲聞乘謂之阿羅漢向之最終,在菩薩乘謂之等覺位。俱舍論二十四曰:「金剛喻定者,阿羅漢向中斷有頂惑第九無間道,亦說名為金剛喻定,一切隨眠皆能破故。」唯識論十曰:「由三大劫阿僧企耶修集無邊難行勝行,金剛喻定現在前時,永斷本來一切麤重,頓證佛果圓滿轉依,窮未來際利樂無盡。」

又佛智之稱。勝鬘經曰:「金剛喻者,第一義智。」同寶窟下本曰:「佛智是常,不為生滅所壞,類同金剛堅固不為物壞,故云金剛喻。」


金剛心

(術語)言菩薩之大心,堅固不能破壞如金剛也。智度論四十五曰:「一切結使煩惱所不能動,譬如金剛山,不為風所傾動。諸惡眾生魔人來,不隨意行,不信受其語。瞋罵謗毀,打擊閉繫,斫剌割截,心不變異。(中略)人來斲鑿毀壞,諸蟲來齧,無所虧損,是名金剛心。」教行信證三末曰:「真實心即是金剛心。」同二曰:「光明名號顯因緣,開入本願大智海,行者正受金剛心。」

又謂菩薩之最後心,等覺之位。以觀心最為明利故也。四教儀四曰:「即是邊際智滿入重玄門,若望法雲,名之為佛。望妙覺,名金剛心菩薩,亦名無垢地菩薩。」四教儀曰:「更斷一品無明入等覺位,亦名金剛心,亦名一生補處。」四教集解曰:「所修觀智,純一堅利,喻如金剛,名金剛心。」


[佛光大辭典]
無明

梵語 avidyā,巴利語 avijjā。為煩惱之別稱。不如實知見之意;即闇昧事物,不通達真理與不能明白理解事相或道理之精神狀態。亦即不達、不解、不了,而以愚癡為其自相。泛指無智、愚昧,特指不解佛教道理之世俗認識。為十二因緣之一。又作無明支。俱舍宗、唯識宗立無明為心所(心之作用)之一,即稱作癡(梵 moha)。

就十二緣起中無明支解之,無明為一切煩惱之根本。阿含經謂,無明乃對於佛教真理(四諦)之錯誤認知,即無智;且其與渴愛具有表裏之關係。說一切有部以「三世兩重」之因果來解說十二緣起,謂其中之無明係指過去煩惱位之五蘊,由於該位諸煩惱中,以無明之作用最強,故總稱宿世煩惱為無明。唯識宗則以「二世一重」之因果加以解釋,謂無明與行能牽引識等五果之種子,故為「能引支」;其中,與第六意識相應之「癡」,能起善惡之業,稱為無明。

有部與唯識宗又將無明分為相應無明與不共無明二種。相應無明,係與貪等根本煩惱相應共起;不共無明,則無與之相應而起者,以其獨自生起,故又作獨頭無明。且成唯識論卷五將不共無明更分為恆行不共無明與獨行不共無明。恆行不共無明,係與第七末那識相應之無明,即與貪等根本煩惱相應而起,此無明無始以來恆行,障礙真義智,故稱恆行;又自一切凡夫心常無間之觀點言,乃與相應於第六意識之無明有異,故稱為不共。獨行不共無明,係與第六意識相應之無明,以其與其他根本煩惱不相應,單獨而起,故亦稱不共。此獨行不共無明復依其與隨煩惱俱起與否,更細分主獨行無明與非主獨行無明。

唯識宗又區分無明為種子與現行,其中,常隨眾生,隱眠在第八阿賴耶識中之無明種子,稱為隨眠無明;對此,無明之現行,纏縛眾生,繫著生死(迷之世界),稱為纏無明。又纏無明有相應與不共,即為隨眠、纏、相應與不共等四種,稱為四種無明、四無明。此外,無明復可分為根本與枝末、共與不共、相應與不相應、迷理與迷事、獨頭與俱行、覆業與發業、種子子時、行業果、惑等十五種無明。

據勝鬘經之說,與見惑及三界之修惑(貪等)相應之相應無明,稱為四住地之惑。所謂四住地即:見一處住地、欲愛住地、色愛住地、有愛住地,其中,見一處住地指見惑,後三住地則指三界之修惑。又獨行不共之無明為無始無明住地之惑(若合以上四住地之惑,則稱五住地之惑),此無明住地為一切煩惱之根本,唯如來之菩提智得以斷之。

據大乘起信論之說,無明為不覺,此不覺分為根本無明與枝末無明二種。根本無明,又作根本不覺、無始無明、元品無明,忽然念起無明或元初之一念。即不了達真如平等之理,故忽然起動差別對立之念的元初,即為諸煩惱之元始、迷妄之最初,皆非由其他煩惱所生者,故謂「忽然」。以其極微細,故難以區別心王與心所之狀態。故根本無明即最細微之動心,而諸種惑、業、苦等皆以此一念起動之心為根本,故稱根本無明。此即無始無明住地之惑。枝末無明,又作枝末不覺,即依根本無明而起之枝末的染污心,有三細六粗之惑業。

據天台宗之說,依空、假、中三觀可斷除見思、塵沙、無明三惑。此中,無明即迷於非有非空之理,而為障礙中道之惑。亦即中觀所斷之對象。關於斷除無明者,在天台所判「化法四教」之別教,於十迴向伏無明,在初地以上至妙覺等十二階位,斷盡十二品無明。此際,十迴向中,最後之第十迴向斷除最初之無明,進入初地;此最初之無明復分三品來斷,故稱三品之無明。在圓教,則於初住以上至妙覺等四十二階位斷盡四十二品無明,此際,第五十一階位(等覺)之最後心即顯妙覺智,由此能斷除最後之無明(稱為元品無明、無始無明、最後品無明)。然以上為過去之說,實則圓教不立三觀之次第,而主張持一心作觀,三惑同體,同時可斷。〔長阿含卷一大本經、大毘婆沙論卷二十三、卷二十五、卷三十八、大智度論卷四十三、成實論卷九、成唯識論卷八、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八、卷五十六、卷五十八、卷六十四、十地經論卷八、俱舍論卷九、卷十九、摩訶止觀卷六上、勝鬘經寶窟卷中末〕 p5094


等無間緣

梵語 samanantara-pratyaya。又作次第緣。指由前念之心法開路、避讓而引生後念心法之作用。四緣之一。等,同等之義。前念與後念的心與心所之數,雖有增減,而各自之體用同等一樣,並無一法而二體並起者。前念、後念各為一而相等者,即稱為等;前後二念之間,念念生滅,剎那不停,無有間隔,稱為無間。無間緣者,前心與後心之間,無有間隔,縱經若干時,前念之心法直與後念之心法為生起之緣。此緣唯局限於心法。又除阿羅漢臨涅槃最後心之心、心所外,一切之心法皆有此緣之作用,蓋因阿羅漢入於涅槃,畢竟不再起心法,故其最後心已失此緣之作用。〔大毘婆沙論卷一○七、俱舍論卷七、成唯識論卷七、順正理論卷十九〕(參閱「四緣」1832) p5174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三智

(一)指佛、菩薩觀諸法事理的智慧有道種智、一切智、一切種智三種︰原出自《大品般若經》〈序品〉、〈三慧品〉。道種智乃菩薩化道的智慧,一切智乃知諸法總相的智慧,一切種智乃知其別相的智慧。

《大智度論》卷二十七謂道種智云(大正25‧257c)︰「道名一道(中略)、十善道乃至一百六十二道,如是等無量道門,如是諸道盡知遍知,是為道種慧。」此以菩薩為教化眾生說世間、出世間、有漏、無漏諸道的智慧為道種智。該卷又謂(大正25‧ 259a)︰「一切智譬如說四諦,一切種智譬如說四諦義。一切智者,如說苦諦;一切種智者,如說八苦相。」一切智猶如描繪時先畫輪廓,一切種智猶如在畫中施以濃淡陰影等;總之一切智是知總相的智慧,一切種智是知其別相的智慧。

對於這三智的解釋,〈序品〉與〈三慧品〉所明者稍異。〈序品〉說由道種智成一切智,由一切智成一切種智;即三智的次序為︰道種智、一切智、一切種智。而〈三慧品〉則以一切智配屬聲聞、緣覺,以道種智配屬菩薩,一切種智配屬佛;即三智的次序是︰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此因〈序品〉是從竪的方面,依成就三智的順序立說;而〈三慧品〉是從橫的方面,依三智的配屬立說。

若約竪而言,道種智屬菩薩;一切智、一切種智屬佛。《大智度論》卷二十七指出聲聞、緣覺的一切智有名無實,而後解釋一切智與一切種智的關係,謂(大正25‧ 260b)︰「佛得道時,以道智雖具足得一切智、得具足一切種智,而未用一切種智。如大國王得位時,境土寶藏皆已得,但未開用。」認為一心中一時得一切智、一切種智。故一切智與一切種智可謂佛的平等智與差別智。

若約橫而言,一切智配聲聞、緣覺。此聲聞、緣覺的一切智若從佛的一切智來看,雖有名無實,但聲聞、緣覺尚有知諸法總相的智慧,故《大智度論》卷八十四云(大正25‧649a)︰「薩婆若是聲聞、辟支佛智,何以故﹖一切名內外十二入,是法聲聞、辟支佛總相知,皆是無常、苦、空、無我等。」

《大乘義章》卷十依此立三智義;又天台宗以此三智為空假中三觀所成,以一切智為空智,道種智為假智,一切種智為中智。而能成的三觀有隔歷、圓融之異,故所成的三智亦有次第、不次第之別。

次第的三智指空智、假智、中智三者必有次第而不融即,此為別教所立的智慧。此別教之次第三智,以空、假、中三智為三級。知諸法無生的空智屬初級;知諸法假有的假智屬次級;知中道之理的中智屬最後級。其中,因空智不超出藏通二教空觀所成空智的內容,故以義配聲聞智、菩薩智、佛智。從而三智有勝劣之別,空智劣,假智稍勝,中智最勝。然此三智在橫的方面,隔別不融通;在竪的方面,次第不相即,三必是三不是一,一必是一不是三,故稱次第的三智。

不次第的三智指空智、假智、中智三者不次第而相互融即,這是圓教所立的智慧。《摩訶止觀》卷三(上)云(大正46‧26b)︰
「佛智照空如二乘所見,名一切智;佛智照假如菩薩所見,名道種智;佛智照空假中皆見實相,名一切種智;故言三智一心中得。(中略)一心三觀所成三智知不思議三境,此智從觀得故受智名。」

因之,不次第的三智係唯一佛智。即能成的三觀是一心圓觀,故所成的三智亦一心中得,非縱非橫,如伊字三點、天主三目,三即一、一即三。雖云空智但非空智,即假智,即中智;假智、中智亦然,即一三三一,三三融即,自在無礙。

《法華玄義》卷三(下)謂(大正33‧714a)︰「圓三智者,(中略)一法即三法、三法即一法,一智即三智、三智即一智。智即是境、境即是智,融通無礙。」

是故三智非三級,其間亦無勝劣,全是唯一佛智。然將此唯一佛智的不次第三智分次第而說,乃因論說時之必要方便。雖次第而說,然非令法有縱有橫。

(二)分凡聖的智慧為世間智、出世間智、出世間上上智三種︰世間智是外道凡夫的智慧,出世間智是聲聞、緣覺二乘的智慧。《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三云(大正16‧500c)︰
「云何世間智﹖謂一切外道凡夫計著有無。云何出世間智﹖謂一切聲聞緣覺,墮自共相悕望計著。云何出世間上上智﹖謂諸佛菩薩觀無所有法,見不生不滅,離有無品入如來地,人法無我緣自得生。」

外道凡夫的智慧係以有無的執見為本,作種種構想分別,不能離世間,故名世間智;二乘的智慧觀苦、空、無常、無我等,雖出世間,但尚墮自共相、厭生死、欣涅槃,故名出世間智;唯佛菩薩的智慧究竟,達諸法皆空之理,無有無相,無取捨想,人法俱空,故名出世間上上智。

(三)分佛智為清淨智、一切智、無礙智三種︰觀第一義,斷惑無染,名清淨智,是佛第一義諦的智慧;了知四種一切法相,名一切智;於一切法不假方便思慮即知,名無礙智。後二智都是佛的世諦智。《地持經》卷三云(大正30‧901b )︰「彼一切煩惱習究竟斷智,是名為清淨智。一切界、一切事、一切種、一切時無礙智,是名一切智。(中略)於一切法了達無礙,是名無礙智。」

(四)指外智、內智、真智︰外智乃通達外在諸有事物與事實的智慧,內智乃向內斷惑解脫的智慧,真智乃究竟達第一義真實境的智慧。《寶藏論》〈離微體淨品〉謂(大正45‧147b)︰
「何謂外智﹖分別根門識了塵境,博覽古今,該通俗事,此為外智。何謂內智﹖自覺無明,斷割煩惱,心意寂靜,滅有無餘,此為內智。何謂真智﹖體解無物,本來寂靜,通達無涯,淨穢無二,故名真智。」

(五)指俗智、真智、中道智︰俗智是觀照諸法差別的俗諦萬有之智,真智是觀照無差別平等的真諦空理之智,中道智是不偏真俗兩邊而觀照的智慧。出自《華嚴大疏鈔》卷一(上)。其中,中道智有真俗雙照與雙遮二意。《華嚴大疏鈔》卷十八謂(大正36‧137a)︰「俗即真故非俗,真即俗故非真,非真非俗即是中道。」此即雙遮之義。又謂(大正36‧137a)︰「即有之空方是真空,即空之有方為妙有,空有不二兩相歷然。如波即水而恒動,水即波而恒濕。」此即雙照之義。這是佛果上的智。

(六)指加行、根本、後得三智︰出自《成唯識論》卷十。

◎附︰印順〈論三諦三智與賴耶通真妄〉(摘錄)

《大智度論》是解釋《大品般若經》的。〈初品〉經上(以下經論文,並見《智論》卷二十七)說︰「菩薩摩訶薩欲得道慧,當習行般若波羅蜜。菩薩摩訶薩欲以道慧具足道種慧,當習行般若波羅蜜。」「欲以道種慧具足一切智,當習行般若波羅蜜。欲以一切智具足一切種智,當習行般若波羅蜜。」

經文是連續的,論文分為三段。第一段,解說道慧、道種慧︰「道」,論舉一道……一百六十二道,「無量道門」。論文沒有明確的分別道慧與道種慧,但道慧與道種慧總之是菩薩的二慧。第二段論說︰
問曰︰「一切智、一切種智,有何差別﹖」答曰︰「佛一切智、一切種智,皆是真實。(中略)佛是實一切智、一切種智。有如是無量名字,或時名佛為一切智人,或時名為一切種智人。」

第二段所論的,是一切智與一切種智,這二智是佛智。或說聲聞得一切智,那是「但有名字一切智」,其實佛才是一切智,佛才是一切智人,一切種智人。成佛,應該一念心中具足一切的,但經上說︰「欲以道種慧(或簡稱「道智」)具足一切智」,「以一切智具足一切種智」,「以一切種智斷煩惱習」,似乎有先後的意義,所以論文在第二段末,第三段初說︰
「問曰︰如佛得佛道(菩提)時,以道智得具足一切智、一切種智,今何以言以一切智得具足一切種智﹖答曰︰以道智雖具足得一切智、一切種智,而未用一切種智。」(約用有先後說)「問曰︰一心中得一切智、一切種智,斷煩惱習,今何以言以一切智具足得一切種智,以一切種智斷煩惱習﹖答曰︰實一切一時得,此中為令信般若波羅蜜故,次第差別說。先說一切種智,即是一切智。道智名金剛三昧,佛初心即是一切智、一切種智。」「一心中得一切智、一切種智」、「佛初心即是一切智、一切種智」。一切智與一切種智,是佛智,「一心中得」。上文說︰「道智名金剛三昧」,金剛三昧是菩薩最後心,下一念就是「佛初心,即是一切智、一切種智」。所以一切智與一切種智,是佛智;道(種)智是菩薩智,是先後而不能說「一心中得」的。道,無論是道慧、道種慧,或道智、道種智,總之是菩薩的智慧,論文說得非常明白,如說︰
「初發心乃至坐道場,於其中間一切善法,盡名為道。此道中思惟分別而行,是名道智,如此經後說︰道智是菩薩事。」「問曰︰佛,道事已備故,不名道智;阿羅漢、辟支佛諸功德未備,何以不名道智﹖答曰︰阿羅漢、辟支佛道,自於所行亦辦,是故不名道智,道是行相故。……(菩薩所修成)佛(之)道,大故,名為道智;聲聞辟支佛(所修之)道,小故,不名道智。」

道智是菩薩智,「道是行相」,也就是修行的道。佛已修行圓滿,更無可修,所以不名道智,名為一切智與一切種智。二乘中,阿羅漢與辟支佛,也是「所作已辦」,與佛同樣的稱為「無學」,所以二乘不名為道智。本來,二乘的因行,也是可以名為道的,但比佛的因行──菩薩遍學一切道來說,微不足道,所以不名為道智,而道智與道種智,成為菩薩智的專稱。總之,在《智論》卷二十七中,「一心中得」的,是一切智與一切種智──佛智;道智或道種智是菩薩智,論文是非常明白的!

天台學者的「三智一心中得」,應該是取《大品經》〈三慧品〉的三智,附合於初品的「一心中得」。〈三慧品〉的三智是︰「薩婆若(一切智)是一切聲聞、辟支佛智;道種智是菩薩摩訶薩智;一切種智是諸佛智。」這是將二乘、菩薩、佛的智慧,約義淺深而給以不同的名稱。一切智是佛智,從《小品般若》以來,為大乘經所通用。《大毗婆沙論》(卷十五)正義,也說一切智是佛智。佛才是一切智者,二乘那裏能說一切智!《智論》引〈三慧品〉,也說︰「佛一切智、一切種智,皆是真實,聲聞、辟支佛但有名字一切智,譬如畫燈,但有燈名,無有燈用。」所以〈三慧品〉的三智,只是「一途方便」,顯示智慧的淺深次第而已。以二乘、菩薩、佛智的淺深次第,與「一心中得一切智、一切種智」相糅合,而說「三智一心中得」,是天台宗學而不是《智度論》義。論說「一心中得一切智、一切種智」,是二智一心中得,論文是這樣的明白。

〔參考資料〕 (一)《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六;《法華經玄義》卷三(下);《摩訶止觀》卷三(上);《金光明玄義》卷上;《觀無量壽佛經疏》卷上;《觀音玄義記》卷三;《佛祖統紀》卷六。(三)《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八。


大事

印度部派佛教的重要典籍。為說出世部之律藏中所含佛陀傳記的單行本。Mah avastu為Mahavastu-avadana的略稱。Mahavastu意譯為大事。此「大事」指佛陀的出現於世之一事。avadana,意謂譬喻、故事、傳記。根據卷首所載,本書是依據說出世部(Lo-ko-tta-ra-vadinaḥ)的律藏所編成。根據一般的傳說,大眾部(Mahasaṅghika)是最早分裂的部派,說出世部則在其後從大眾部分出,其教理主張佛陀為一超越世俗(lokottara)的聖者,而本書所傳的佛傳完全與說出世部的教理相符。

本書由梵文寫成。第一篇,首先描述釋尊在燃燈佛時代行菩薩行的事蹟,接著描述釋尊在過去佛時代所行的菩薩行。第二篇,先就菩薩(指釋尊之前生)所上生的兜率天作種種介紹,再敘述菩薩決定投胎於摩耶夫人腹中,進而敘述有關投胎和降生的神蹟,以及王子出城、惡魔來誘、最後在菩提樹下成正覺等等。第三篇的主要內容,可以說和巴利律藏《大品》所說相同,是有關釋尊最初的傳道及佛教僧團興起的記載,並述及諸大弟子的本生。

本書雖以說出世部所傳的佛陀生平為主題,但其間穿插許多本生故事、譬喻及其他教條性的經典。敘述佛陀事蹟或本生故事時,同一段內容先以散文敘說,其次再以韻文複述的情形頗多,而韻文的篇幅有時與散文差異頗鉅。書中的本生故事,大多改編自巴利聖典《本生經》,但有一部分內容和《佛本行集經》所說一致,因此,部分學者以《佛本行集經》為本書之漢譯,然二書內容差異頗大,實不容相混。另外有些故事,如卷首有關地獄的敘述,則與《往世書》頗為類似。又,本書雖屬小乘佛教典籍,但書中含有若干大乘思想,如書中說只要禮拜世尊便能得證涅槃,繞塔、以花供養、禮拜即能獲得無量功德。

如上所述,本書的編輯雜亂而不統一,因此本書應是在長時間裏,經多位編者之手才編成現在的形式。歐洲學者溫特尼茲(M. Win-ternitz)推定其完成於四世紀以後,其核心則形成於西元前二世紀左右。

本書尚無漢譯,也沒有藏譯本。其原典經法國學者西那(E. Senart)校訂,於1882至1897年分三卷出版。對此原典的研究,有F.Edgerton的《Buddhist Hybrid SanskritGrammar and Dictionary》(1953)、H.Gunther的《Die Sprache des Mahavastu》(1942)。全譯本有J. J. Jones的《The Ma-ha-vastu》3vols,1949、1952、1956年於倫敦出版(SBB)。

◎附一︰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五章(摘錄)

現存梵本的《大事》,首明「中國(佛教的中國)聖大眾部中,說出世部所誦律藏之大事。」《大事》全稱為《大事譬喻》(Mahā-vastu-avadāna),為大眾部的一派,說出世部(Lokottara-vādināḥ)的佛傳。明四種受具,確與《僧祇律》相合。《大事》與律藏有關,是沒有問題的。然《律藏之研究》,認為《大事》是出於律藏的。部分的佛傳,與《銅鍱律》〈大犍度〉中的佛傳相近,所以《大事》是以這一部分為本,獨立而擴大組織,成為現在形的《大事》。結論是︰《大事》佛傳的一部分,出於律藏,當然是《僧祇律》;《僧祇律》本來是有佛傳的。然從犍度部的成立過程來說,現存的《僧祇律》〈雜誦跋渠法〉,有關「受具足」的解說,還是依標作釋的「摩得勒伽」,還沒有演進到成為獨立的,完整而有體系的「受戒犍度」階段。所以推論原形的《僧祇律》,有〈大犍度〉那樣的佛傳,是無法置信的。〈雜誦跋渠法〉「四具足」的解說,與佛的事迹相結合,如《僧祇律》卷二十三說(大正22‧412b~415c)︰
「世尊在菩提樹下,最後心廓然大悟,自覺妙證。」
「如來喚善來比丘,度人出家。(中略)如來所度阿若憍陳如等五人,善來出家,善受具足。(中略)次度滿慈子等三十人。次度波羅奈城善勝子。次度優樓頻螺迦葉五百人。次度那提迦葉三百人。次度伽耶迦葉二百人。次度優波斯那等二百五十人。次度汝(舍利弗)大目連各二百五十人。次度摩訶迦葉、闡陀、迦留陀夷、優波離。次度釋種子五百人。次度跋渠摩帝五百人。次度群賊五百人。次度長者子善來。」
「從今日制受具足法,十眾和合,一白三羯磨,無遮法,是名善受具足。」(佛在王舍城竹園制)
「舍衛城中,有居士名阿那邠坻,素與(王舍城居士)欝虔,時相親友,來(王舍)到其家。(中略)佛為說法(中略)欲還舍衛城起立精舍。(中略)遣富樓那入海採寶,(中略)既出家已,(中略)到輸那國,(中略)此中應廣說億耳因緣。」

這些事迹,不是次第連貫的、敘述詳細的佛傳。但如將這些片段的事迹,連貫而編述出來,不就是佛傳嗎﹖這些片段的事迹,不就是佛傳的來源嗎﹖《大事》是佛傳,《大事》之所以屬於律藏,是這樣的根據於《僧祇律》,而並非根據什麼《僧祇律》的佛傳。現在形的《僧祇律》還沒有進展到佛傳的階段,更不用推想原形的《僧祇律》了!

◎附二︰溫特尼茲(M. Winternitz)《印度文獻史》〈佛教文獻〉第六章(依觀摘譯)

《大事》是小乘古老學派所持重要典籍之一。書中自言其乃根據大眾部說出世部之律藏所成。根據一般傳說,大眾部是最早分裂的部派。說出世部則是在其後的分裂時,從大眾部所分出者。其教理主張︰佛陀為一超越世俗(lokottara)之聖者,僅在表面上順應世間而已。《大事》一書,以佛陀的傳記為其主要內容;而書中所傳的佛陀傳記則與說出世部的教理完全相符。也就是說,書中充滿著令人驚歎的神蹟。就這一點來說,本書與巴利聖典中敘述佛陀一生的同類典籍並無二致。兩者皆言及帶有神奇意味的,有關釋尊投胎、降生、成正覺及最初傳道的事蹟。《大事》以三篇的篇幅敘述釋尊事蹟;這一點與《因緣故事》相同。在第一篇中,首先描述釋尊在燃燈佛(Dipaṅ-kara Buddha)時代,行菩薩行的一些事蹟,其次再提及其他過去佛時代所行的菩薩行。第二篇,先就菩薩所再生的兜率天,作種種介紹,其次敘述菩薩決定投胎於摩耶夫人腹中,進而敘述有關投胎與降生的一些神蹟,以及王子出城、惡魔來誘、最後菩提樹下成正覺等等。第三篇主要所敘述的,可以說與巴利律藏《大品》所說相同,是有關最初的傳道與佛教僧團興起的記載。這也是為什麼儘管《大事》書中有關加入僧團的敘述異於其他典籍,且絲毫沒有關於「律」的記載,卻仍然被認為隸屬於律藏的原因所在。

雖然《大事》一書主要在敘述說出世部所傳的佛陀生平,但是全書所述者不止如此,因此事實上無法確定本書結構。也就是在有關釋尊的事蹟中,不斷地穿插其他事件,例如諸多本生故事、譬喻以及其他教條性的經典等。這些穿插進去的資料打散了原先的結構,令人無法確知其整體大意。章節之間幾乎沒有任何整理,甚至連確立它們彼此有什麼關連的努力都沒有。此外,在佛陀事蹟或本生故事的敘述中,同一段故事先以散文,其次再以韻文複述的情形非常多。韻文的篇幅有時候與散文差異頗大,有時候只是些許差異。甚至於同一故事會在好幾個地方出現,而故事內容只有少許變動。例如關於佛陀降生的傳說,至少在書中出現了四次。語言也不統一。書中的韻文或散文,都是用「混合梵文」書寫;而這種語言有時候與梵文極為類似,有時候又極不相同。韻文更是古老。在文體方面,可以很明白地區分出書中的新古部分。

除了前文所述之外,本書對於佛陀的教說,沒有提出任何新觀點,對說出世部的特殊教義也沒有言及。雖然如此,但是,本書仍是一極為重要的典籍。這是因為書中保存了甚多巴利聖典中所可看到的古傳。例如有關王子悉達多出城的記載,就與《中部》(二六‧三六)所載極為類似;鹿苑說法的記載,則可以在《小誦》、《天宮事》、《佛種姓》、《長部》中的〈大典尊經〉、《中部》的〈長爪經〉、《相應部》的〈惡魔相應〉、《法句經》中的〈千品〉、《經集》中的〈出家經〉、〈精勤經〉、〈犀角經〉中看到。敘述佛陀誕生的詩篇中,也含有古老的民謠。

本書更由於含有頗多本生故事及其他故事而顯得更有價值。全書大半由本生故事構成。這些本生故事一部分是純散文,一部分韻、散相混,有時候先以散文敘述,接著再以韻文複述。菩薩的身份有時候是統治世界的王,有時是商人之子、婆羅門、龍王之子、獅子、象等。書中的本生故事大多改編自巴利聖典《本生經》中的故事,有時候其雷同的情形幾乎是一字不漏,有時則多多少少有些差異。例如《Suyāmaka-jataka》中,Peliyakṣa王以箭射殺婆羅門子的故事,正是《Sāma-jataka》的改編。《Kinnari-jataka》的內容雖與巴利《本生經》中Kinnarā仙女的故事稍異,但兩者的性質卻是相同的。《Kuśa-jataka》第一次出現時,其內文所述與巴利本大為不同,而第二次以韻文出現時,其中的韻文則與巴利本中的偈頌相符。為美色所惑的一角仙(Ekaśṛ-ṇga)的故事,正保留了巴利本〈Isisiṅga〉散文中所散佚的古趣;此一故事被當作可敬的傳說而大量增廣。如同巴利《本生經》第五二一則〈Tesakuṇa-jataka〉所記載的故事一般,在本書中也有一則故事敘述Brahmadatta王獲得了三顆鳥蛋,從這三顆鳥蛋中孵出三隻賢鳥,然後這三隻賢鳥教導Brahmadatta為王之道。

然而,書中仍然含有頗多與巴利《本生經》不同的本生故事與譬喻。其中最常見的主題,是讚歎極為強烈的自我否定與布施的菩薩精神。例如在Arka王的故事中,Arka王曾以八萬座七寶所成的窟院獻給當時的佛陀。此外,也曾經為了要獲知一句金言而奉獻自己的妻子。書中有些故事,不禁令人想起婆羅門的《往世書》。例如卷首有關地獄的敘述,就與《Mārkaṇḍeya-Purāna》中所述,頗多類似。〈諸王統譜〉的記載,正是《往世書》中有關世界形成的敘述。在一則本生故事中,Rakṣita仙人能以自己的手觸摸太陽與月亮。大乘的精神與《往世書》的精神頗為類似。具有大乘經典特質的《大事》中的一些故事,恰如走馬燈似的,一再地出現在舞台上。這些故事不單是在顯示聖者的神通力,同時也是在讚美佛陀。例如在〈Chattravastru〉中,佛陀解除了首拉瓦斯提巿的災疫後,諸神為表示敬意,紛紛欲為佛打傘遮蔭。於是佛陀運用祂的神通力,使每隻傘下都有一尊佛安坐,因而每一位神都認為佛陀是坐在自己的傘下。

即使如前文所述,本書為小乘佛教所屬,但書中仍含有諸多具有大乘傾向的故事。所以擁有如此眾多特色,或許是因為流傳在大眾部與說出世部之間的佛陀觀,乃小乘邁向大乘的過渡期產物。但是,有些章節則是被穿插進去的。例如在第一篇中,有關於十地的敘述。其中言及菩薩行者在一一地所必具有的德相。而在這些敘述之中,穿插了對佛的讚歌。這種讚歌與《往世書》中用來讚歎毗濕奴與濕婆的讚歌沒有兩樣。此外,諸如由於佛陀至高無上,因此只要禮拜世尊,便能證得涅槃;只要繞塔,以花供養、禮拜,自能獲得無量功德……等等的敘述,無一不是大乘佛教的精神。又,當我們讀到書中敘述佛陀微笑放扒照一切國土的記載時,不禁會想起大乘經典中與此相似的無數章句。有無量無數的佛陀、菩薩非由父母所生,而是由自己的本質所生等,凡此種種,皆令人聯想起大乘佛教。

我們很難從《大事》的結構去推斷它的成立年代。書中有頗多記載顯然極為古老,尤其從所使用的語言以及本書是說出世部所持的典籍等等,在在都能證明本書有古老成分。另從大乘經典是方言與純梵文之交互運用,而本書則全部以混合梵文書寫的情形看來,本書的確具有相當古老程度。《大事》中與巴利聖典共通的,並且可溯及其最早源流的諸多章句,無疑的,是極古的資料。例如《犀角經》(Khadgaviṣāna-sūtra)中的偈頌,或許還比巴利《經集》〈犀角經〉(Khaggavisāna-sutta)所載更為古老。但是,在《大事》中,將欲臨終的五百辟支佛在歌誦詩句時,他們所唱的卻與「他就像犀牛那樣獨自的流浪」有些差異。又,不能認為散文體與偈頌體的古度相當。前述的那些有大乘傾向的特徵,以及一些影響犍陀羅美術雕刻的章句,同樣都屬於西元後不久的作品;從書中言及匈奴(Hun)、漢語、筆書文字以及稱星相家為Horāpāṭhaka看來,其年代可以推至西元四世紀。但是,本書的核心部分是相當古的,儘管有四世紀時的增廣以及其後的增添穿插,然而仍可推定其原形的成立大約在西元前二世紀。其中的大乘傾向,只不過是向大乘佛教稍加借用而已。因為實際的大乘教理只有少數被混入書中,而且書中絲毫見不到大乘神話的痕跡。

〔參考資料〕 荻原雲來、久野芳隆《梵文Mahā-vastu-avadānaの研究》;渡邊照宏《マハ─ウスツ地獄品の研究》;久野芳隆《菩薩十地思想の起源、開展及び內容》;平等通昭《梵文佛傳文學の研究》;B. C.Law《A Study of the Maha vastu》;E. Windisch《Die Komposition des Mahavastu》;平川彰《律藏の研究》;干潟龍祥《本生經類の思想史的研究》。


元品無明

即最微細的根本無明。為天台宗所立四十二品無明之一。此無明最為微細,一旦生起即開始流轉迷界,若斷此無明當證妙覺佛果。在流轉門中,由於此無明為「最初」,故稱「元初無明」。由於此最初為「無始」,故稱「無始無明」。由於位列四十二品無明之「首」,故稱「元品無明」。在還滅門中,此無明由於是「最後斷之惑」,故稱「最後品無明」或「終品無明」。又,由於此無明能障妙覺之智,故稱「妙覺分無明」。總之,此無明係無明之最始,也是最終。《大乘起信論》︰「忽然念起,名為無明。」《法華玄義》卷五(大正33‧734c)︰「觀達無始無明源底,邊際智滿,畢竟清淨,斷最後窮源微細無明,登中道山頂,與無明父母別。」所言者即此之謂。

天台宗對於斷除元品無明有二說,即等覺智斷說與妙覺智斷說。主張等覺智斷說者認為元品無明障妙覺極位,若不以等覺智斷之,則妙覺智如何得顯﹖且引南本《大涅槃經》卷十六「有所斷者,名有上士(等覺)。無所斷者,名無上士(妙覺)。」以及《維摩經玄疏》卷三之文證之。主張妙覺智斷之說者認為元品無明其力強大,非因位之智力所能斷,故須以妙覺果智斷之,復引《勝鬘經》(大正12‧220a)︰「無明住地,其力最大(中略),唯如來菩提智之所能斷。」及《摩訶止觀》卷一(大正46‧10c)︰「等覺一轉入於妙覺,智光圓滿不復可增,名菩提果,大涅槃斷更無可斷,名果果,等覺不通,唯佛能通。」證之。

對於後說,主張前說者難之曰︰若謂妙覺智斷,則彼斷惑之智係與惑俱生者,而惑已斷之智則不與惑俱生。若果如此,即謂於同一妙覺位,智有優劣。又,等覺最後心之金剛喻定,謂斷盡一切惑,若斷惑未了,則不得云金剛喻定。至於彼所引《勝鬘經》之經證,持前說者認為別教初地及圓教初住以後,常以佛智斷盡無明云云。

對於此一非難,持後說者認為如《俱舍》等所說,惑智有別,因此,於無間道、解脫道前後,與惑俱生者為劣。反之,則優。但由於惑智體一,斷惑證理,如闇去明來,明來闇去,並無前後。因而,前智後智,並無優劣之分;此外,佛果也有金剛喻定,用在等覺,功歸妙覺。

此二說之分別,在於前者執「斷惑入位」,後者執「入位斷惑」,各執一邊。因此,《金光明疏》卷五以悉檀和會之,且謂經論既有二說,則無須定執於一云云。

〔參考資料〕 《台宗二百題》卷六;《七帖見聞》卷七;《玄義私記》卷三(末);《四教義集註》卷下(末)。


四智

具云四智相應心品,又簡稱四智心品,意即與四智相應的一聚心、心所,是菩提的四種德能,亦即佛的四種智慧,是轉有漏的第八識、第七識、第六識,及前五識,如其次第所得︰(1)大圓鏡智,(2)平等性智,(3)妙觀察智,(4)成所作智。陳‧真諦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三作顯了智、平等智、回觀智、作事智。隋‧笈多譯《攝大乘論釋論》卷九作鏡智、平等智、正觀智、作所應作智。唐‧波羅頗密多羅譯《大乘莊嚴經論》卷三作鏡智、平等智、觀智、作事智。

(1)大圓鏡智︰是轉有漏的第八阿賴耶識聚所得的無漏智。這個智,遠離一切我執、我所執及一切所取、能取的分別,能緣的行相及所緣的內境都微細難知,而於一切境界能不愚迷、不忘失(常現前)。性相清淨,遠離一切有漏的雜染,為一切純淨圓滿的色心現行功德所依,又攝持一切清淨無漏功德的種子,能現能生自受用的佛身、佛土,及其餘三智的影像。無間無斷,窮未來際,猶如大圓鏡,能映現眾多的色像。如《佛地經》說(大正16‧721b)︰「大圓鏡智者,如依圓鏡,眾像影現。如是,依止如來智鏡,諸處(即六處)、境(即六境)、識(即六識)眾像影現。」這個智,內緣取自體功德的種子,外緣取一切真、俗所知境界。就緣真即緣取真如的方面說,是無分別智;就緣俗即緣取其餘境界的方面說,是後得智所攝。其體是一,隨義用的差別分為二種。了俗由證真,證真為先,然後緣俗智生,所以把這個後生的緣俗智稱為後得智。或者和後得相似,稱為後得智。其餘的平等性智,妙觀察智亦是如此。

(2)平等性智︰是轉有漏的第七末那識聚所得的無漏智。這個智遠離二執,觀染淨諸法、自他有情悉皆平等,由此安住無住涅槃,經常和大慈大悲相應,隨十地菩薩所樂,示現他受用的佛身、佛土等影像。又是妙觀察智的不共所依。這個智周遍緣取一切真俗境界。

(3)妙觀察智︰是轉有漏的第六意識聚所得的無漏智。這個智善觀察一切諸法的自相及共相,無礙自在。又攝藏無量陀羅尼(總持)門、三摩地(定)門,及所發生的六度、三十七菩提分、十力、十八不共法等無量功德珍寶,在大眾會中,能現一切自在作用,轉大法輪,斷世間一切疑惑,令諸有情皆獲利樂。這個智周遍觀察一切法的自相、共相皆無障礙,所以也是周遍緣取一切境界。

(4)成所作智︰是轉有漏的眼等前五識聚所得的無漏智。這個智是為想方便利樂地前菩薩及二乘、凡夫等一切有情,周遍在十方一切世界,示現種種無量無數不可思議的變化身、土等三業,成就本願力所應作的八相成道等事。這個智也能周遍緣取一切境界,然而隨意樂力或緣一法,或緣二法,或緣多法。

四智雖然各各定有五遍行、五別境、十一善及心等二十二種心法(《佛地經論》卷三作二十一種)相應,然而在佛地一切心心法的分位所現起的各種功德中,智即別境中慧心所的作用最為殊勝,所有其餘的有為功德都是智的差別,所以以智為名。如《佛地經論》卷三說(大正26‧302b)︰「智有四種,大圓鏡等,於佛果地諸心心法分位所現諸功德中,智最殊勝,以智為名,總攝一切有為德故。」又四智,如上所說,是如其次第轉有漏的八、七、六、五識所得。如《佛地經論》卷三說︰「轉第八識得大圓鏡智相應心,能持一切功德種子,能現能生一切身、土、智影像故。轉第七識得平等性智相應心,遠離二執自他差別,證得一切平等性故。轉第六識得妙觀察智相應心,能觀一切皆無礙故。轉五現識得成所作智相應心,能現成辦外所作故。」然而《大乘莊嚴經論頌》卷三說八、七、五、六識,如次而得故。無性《攝大乘論釋》卷九也說轉五現識得妙觀察智,轉意識得成所作智。對《莊嚴論頌》所說,有兩種解釋,第一《莊嚴》是不依次第而說,並非說轉第六識得成所作智;第二是《莊嚴論》中據第六識能作神通等事業,所以說得成所作智;前五識到果位才能夠觀察,所以說得妙觀察智。對無性《攝論》所說,《成唯識義燈》卷七(末)說(大正43‧809c)︰「無性兩釋,各隨一義,不違二論」(《唯識》、《莊嚴》)。然而《佛地經論》卷三評破轉前五識得妙觀察智,說說法除疑,周遍觀察,不是前五識所能。總之,以《唯識》、《佛地》等論所說為正義。智雖然不是識,然而依附識而轉起,以識為主,所以說是轉識所得。又識的意義是分別,智的意義是決斷;在有漏位中,智劣識強;在無漏位中,智強識劣。為勸勉有情令依智捨識,所以說轉識得智。

四智是道諦所攝,所以只是無漏,即諸佛的功德及身、土等,皆是無漏的種姓所生。諸佛已經永遠捨棄一切有漏法的種子,雖然有示現作生死身、業、煩惱等,和苦、集諦相似,然而實在是無漏道諦所攝。

四智的種子,皆無始時來法爾本來具有,依附第八阿賴耶識,前滅後生,相續不斷,不是現在從熏習所生,此即大乘二種種姓中本姓住種姓,《成唯識論》卷九說(大正31‧48b)︰「謂無始來依附本識法爾所得無漏法因。」發心以後,由聽聞正法等外緣熏發,令無漏舊種漸漸增長,此即大乘二種種姓中習所成種姓。又說(大正31‧48b)︰「謂聞法界等流法已,聞所成等薰習所成。」大圓鏡智,有說菩薩金剛喻定(第十地滿心金剛無間道)現在前時,轉滅一切有漏種子及異熟識等,即開始現行;有說金剛喻定現在前時,還沒有頓捨異熟識種,要到次剎那的解脫道初成佛位才得開始現行。《成唯識論》卷十平列兩說,《佛地經論》卷三只舉前說,然而《成唯識論述記》卷十以後說為正義。這個智,執持一切無漏種子令不失壞,從初成佛起,盡未來際,相續不斷。平等性智,菩薩初地初現觀時即菩薩見道初現前位,和我、法二執相違,才得開始現行,從此以去,在以後的諸地中,加以修習,令增長清淨圓滿。在無漏觀等現在前時,經常現行。假如有漏心現前,或有間斷。像這樣展轉到第十法雲地最後心以後,便和純淨的第八識相依,盡未來際,相續不斷。妙觀察智就生空觀品說,二乘見道位也得開始現行,此後展轉頓悟者從見道位到無學位,漸悟者從四果向大到菩薩解行地終,頓漸二悟菩薩或者到上位(上位即十地及如來地),只要不是有漏心現前或無心時,皆得現行。就法空觀品說,菩薩見道位才得開始現行,此後展轉到上位,只要不是有漏位,生空觀,及無心時,其餘一切位皆得現行。成所作智,有說在菩薩修道位中,由後得智引發,也得開始現行。有說要成佛才得開始現行,成所作智是轉有漏的前五識所得。前五識以五根為不共依,而以現行第八識為共依。在因位十地中,能變的第八識是有漏,所以所變的五根也是有漏。有漏必俱同境的五根,必不能發無漏的五識。因此成所作智要到成佛依無漏的五根才得現行,而且這個智由作意才現起,所以在佛果上,也不是永遠現前,常有間斷。《成唯識論》卷十平列以上兩說,《佛地經論》卷三評取後說。總之,四智中,妙觀察、平等性二智,通達修習二位的菩薩,證得一分;大圓鏡、成所作二智,必須到究竟位才得現行。從而具足這四智,得大菩提的,只是究竟位的佛果。(黃懺華)

〔參考資料〕 《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二;《佛地經論》卷四~卷七;《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七(本);《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下(末);《金光明最勝王經疏》卷四;《唯識論同學鈔》卷十之三。


岡波巴

西藏著名學僧,即塔布拉傑。係承繼瑪爾巴、密勒日巴一派噶舉傳統而發揚成為塔布噶舉體系的一代大師。本名索南仁欽,出生於藏南塔布地區涅地方(今屬隆子縣)尼氏家族。幼年學醫,稍長以醫理、醫道馳名,被稱為塔布拉傑(意為塔布地區的醫生);由於在後期他常住在自己興建的岡波寺,故又稱岡波巴。二十六歲出家受戒,從多師學法,其中,隨甲域哇學習噶當派中教授派的經典。1110年左右,赴後藏甄地(聶拉木附近)從密勒日巴學「多傑帕謀灌頂」和「拙火定」修法,後又奉師命回前藏專修。1121年,於塔拉岡波地方興建岡波寺,收徒布道。著有《解脫道莊嚴論》(全名《解脫莊嚴寶大乘菩提道次第論》),主要融合噶當派教法與密勒日巴密法,以「大(手)印法」為主;視徒眾機宜分別傳授「方便道」或「大(手)印法」,開一代噶舉教法的新風,後人尊為塔布噶舉派的祖師。

有關岡波巴的著述,近人張澄基曾作部分翻譯,名《岡波巴大師全集選譯》,內容包括〈岡波巴大師傳〉、〈解脫莊嚴寶大乘菩提道次第論〉、〈成就勝道寶鬘集〉、〈教言廣集零選〉等篇。就中,〈大乘菩提道次第論〉可說是一部很好的「學佛導論」,不但說明佛法的基本理論,也提供許多實修方法。

◎附一︰張澄基譯註《密勒日巴大師全集》下(摘錄)

一般相信岡波巴大師為月光童子之化身。其名號甚多。各種人對他的稱呼亦不一致。茲將其常用之各名稱列舉如下︰

(1)衛巴頓巴──意謂從衛地來的法師,密勒尊者常這樣稱呼岡波巴。

(2)那結──意謂醫生。

(3)達波那結(編按︰又譯塔布拉傑、塔波拉傑)──意謂由達波地方來的醫生。此名稱應用最廣。為一般人對岡波巴大師之稱呼。

(4)仰米達波──意謂「無與倫比的達波地方的人。」

(5)岡波巴大師──此大概指大師後來於衛地岡波山中建立道場廣弘佛法,因而被稱為岡波巴。此名稱應用亦極廣。至於大師父親所取之名及密勒授彼灌頂時之法名,則反而應用不廣,少為人知之。

◎附二︰張澄基譯《岡波巴大師全集選譯》敘言(摘錄)

仰米達波岡波巴索朗仁青大師是十一和十二世紀間的人(1079~1161,或1079~1154﹖)。在西藏佛教史中有極其重要之地位。今天看來,他在世界佛教史上亦算是第一流的人物。西藏四大宗派︰寧瑪、薩迦、嘎居和格魯中,他是宏傳嘎居派(俗稱白教)最力的人。嘎居派自岡波巴起才宏揚光大,發展為四大八小十二個支流。在宏法的事業上岡波巴遠超過了他的師傅密勒日巴。就「法」的觀點來看,岡波巴大師的成就貢獻都是異常突出的。在佛法中努力的人,不是偏重於專修(瑜伽行派)就是偏重於教理和講學(學理派)。很少有人能夠在專修和教理雙方皆能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岡波巴既是大比丘學者又是大瑜伽行者,他精通顯密,學究三乘,更能深入般若現證法性盡地,得到了顯密雙方的最高成就。

岡波巴最初學習嘎當派。嘎當派雖亦具足各種顯密教法,但它的宗風卻是謹持律儀和講學論教。其見行皆非常的保守,與專修實踐不拘形式的瑜伽實修派頗不相同。後來岡波巴依止密勒日巴,走上瑜伽專修的路子。密勒日巴的作風和教授與嘎當派有著很大的差異,在雙重矛盾的沖激下,岡波巴成功的綜合了二家之長。他能夠現比丘相而善巧的宏揚顯密二派的教法。嘎居派以前是居士教,但從岡波巴起就開始成為以比丘為主的宗派了。

岡波巴在佛法中的最大貢獻,我想是他對大手印法門的全力宏揚了。大手印(Maha-mudra)即是般若波羅蜜多的實際修法,亦即《三昧王經》中所揭示的教授。般若乃佛法的心髓,大手印又是般若之心髓。這個道理恐怕要有些實際體驗的人才能體會親切。岡波巴的著作,現在仍舊保存的,似乎只有他的《教言廣集》(gSun.hBum)一部,有一千多藏頁;其中所講的大手印法,許多都是答覆弟子們之實修問題所作的開示。因此是有實用性的,更值得寶貴。

◎附三︰岡波巴著‧張澄基譯〈寶鬘集〉(摘錄自《岡波巴大師全集選譯》)

常念十種可悲之法
一個人如果想尋求解脫和證取一切智佛位,首先他應該常常思念此十種可悲之法︰

(1)此十分難得之清淨人身,如果用它來作罪業和惡行之工具,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2)此難得之暇滿人身,不用它來學佛,而讓它白白的空過死去,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3)在這個惡濁短暫的世界上,把自己的生命全部消耗在無意義的事情上,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4)自心之本體實即離戲之法身,讓它沈陷於迷茫之生死泥沼裏,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5)引導自己趨入佛道的至好上師,在未證菩提之前就離開他,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6)戒律乃解脫之橋樑,如果隨波逐浪為煩惱所使,以致破戒,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7)由上師的助緣而獲得的覺受與證悟,如果虛擲在滾滾的紅塵裏,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8)諸成就者的深奧口訣,把它當作商品一樣的出賣給那些沒有根基的惡人,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9)一切眾生皆是於自己有恩的父母,以怨恨心棄之不顧,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10)青年時期的身、口、意(乃鍛鍊成器的黃金時代),如果白白的空過掉,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十種必須之法

(1)有了勇氣和毅力,還需要一個好的計劃來規範自己的根本行為。

(2)在奉行上師的教言時,必須具有信心和精進。

(3)必須知道口訣之利弊,才能在上師的各種教法中,選擇(於自己合適)之口訣。

(4)必須具有智慧和信心,才能與善妙上師的心意相合。

(5)必須常持正念和警策自己,才能使身口意不被罪業所污染。

(6)必須具有毅力和不撓的甲胄,才能使自己的意志堅定,堪忍各種逆境。

(7)自己的鼻子不被別人牽著走才能談到無貪、無著。

(8)長期的在積聚福慧二種資糧上努力,必須知道前中後的次序。

(9)此心時常浸潤在慈悲裏,才能生起利生的情懷。

(10)必須具有智慧和了解,才能不著一切法相和實體。

十種應當依循之法

(1)具有慈悲和證悟的上師,才是好的依靠。

(2)清淨適意具有加持的蘭若,才是好的依處。

(3)與自己見行相合,情意相投的人,才是好的相依。

(4)時常思惟資生財物之過患,才是學道人之正思。

(5)凡是由成就者之傳承所傳出之口訣皆應無偏倚的去修學。

(6)凡是對自他有益之物件、藥材、明咒和深邃之因緣法,皆應取用。

(7)凡是對身體健康有益的物件和方法都應善加利用。

(8)凡是對修行覺受有增益的法,都應善加採用。

(9)凡是具有信心和恭敬的善根弟子,都應攝受。

(10)在日常行住坐臥四威儀中,皆應常提正念。

十種應當遠離之事

(1)與世事糾纏不清,一心眷戀世間八法的上師,應遠離之。

(2)擾亂自己的心意和損害修行覺受的友伴,應拋棄之。

(3)塵囂和煩惱甚重的寺廟和住所,應遠避之。

(4)以偷盜搶奪或欺騙的方式來謀生,應禁絕之。

(5)對自心和修行有損害的作業,應捨棄之。

(6)對身體有害的物件及行為,應遠避之。

(7)對增進慾望和吝嗇的貪執,應斷捨之。

(8)使別人對自己失去信心的輕佻放逸行為,應禁絕之。

(9)沒有意義的行止作業,應避免之。

(10)隱藏自己的過失,宣揚他人的錯誤,應嚴禁之。

十項不應捨棄之法

(1)不要捨棄慈悲,因為慈悲是利他的根本。

(2)不要捨棄外境之現象,因為一切外境之顯現,皆是心性自顯之光明。

(3)不要捨棄一切妄念,因為它們都是法性之顯現遊戲。

(4)不要一意捨棄煩惱,因為煩惱能令行者憶起智慧。

(5)不要一意捨棄欲樂,因為欲樂能灌溉和增益(行者之)證悟及覺受。

(6)不要捨棄疾病和痛苦,因為疾病和痛苦皆可成為自己的善知識。

(7)不要捨棄仇敵與障礙,因為它們能喚起吾人對法性之嚮往。

(8)不要捨棄任運產生的(證悟),因為它即是真正的成就。

(9)不要捨棄方便道,因為它能作智慧道之助基。

(10)雖然自己的能力薄弱,也不應捨棄利他之心願。

十項應當謹記之事

(1)外顯諸境皆屬迷幻無有真實,應當謹記。

(2)內之心性無有吾我,空空如也,應當謹記。

(3)心中的妄念皆應緣而生,率爾無體,應當謹記。

(4)四大所成之身體及語業,皆是有為法,無常無住,應當謹記。

(5)眾生之一切苦樂,皆由業生;業果昭然,決定無爽,應當謹記。

(6)痛苦能激發出離心,故為吾人之良友,應當謹記。

(7)享樂乃輪迴之根,常召貪魔及慾鬼,應當謹記。

(8)擾擾紅塵乃學佛之魔障,福報亦會成為法障,應當謹記。

(9)障礙能激發奮鬥向上之志,違緣能作吾人之良師益友,應當謹記。

(10)從究竟之觀點來看,一切法皆無自性,一切之一切皆平等平等,應當謹記。

十項自己受益的事

(1)斷捨貪瞋癡的世法,專志修持佛道,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2)捨棄家庭和親友,一心依止良師,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3)拋棄世法塵囂,在聞思修上努力,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4)捨棄城巿和親友,在深山寂靜處獨住,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5)斬斷聲色五欲,心離貪念,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6)於粗食陋居,心能知足,於善妙享用,心無貪求,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7)不依靠別人,只依靠本尊,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8)無視現世之短暫歡樂,一心追求究竟之菩提安樂,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9)捨棄對物質的貪求,一心修持空性,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10)在福慧雙運之大道上努力,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十項正妙之法

(1)於因果業報之理,深信不疑者乃下根之見。

(2)見內外一切顯現諸法皆空,此顯空雙運又有四種層次之不同,此是中根之見。

(3)見、能見、所見三者無有分別,能如是知者是上根之見。

(4)能專注一處(心無散亂),乃下根之修觀。

(5)能住於四種雙運之三昧者,乃中根之修觀。

(6)能修、所修及修觀本身三無差別,無絲毫緣想者,乃上根之修觀。

(7)慎懼因果,如護己目者,乃下根之行。

(8)於日用行為中,見一切法如夢如幻者,乃中根之行。

(9)於一切所行毫無滯著者,乃上根之行。

(10)一切煩惱及我執皆一天一天的減輕,有逐漸消滅之趨勢,這是上、中、下三根都應該具有之相應暖相。

十項愚不可及的事

(1)不如法依止成就的上師,卻跟隨那鼓舌如簧的偽詐上師,實愚不可及。

(2)不尋求口傳派成就者的口訣,卻追求那無意義的外道世間諸學,實愚不可及。

(3)外顯諸法,瞬息變滅,人壽幾何,隨遇而安;若精打細算作廣大週詳之永久計畫,實愚不可及。

(4)不獨自思惟佛法的問題,卻在眾人叢中去講說佛法,實愚不可及。

(5)不以食糧財物作布施及供養,卻吝嗇的積聚那誑人的錢財,實愚不可及。

(6)不如法的持守顯密諸戒律,卻恣意地放蕩身口意諸行,實愚不可及。

(7)不在證悟本元自心之大事上習練修持,卻把生命消耗在各種世法之小事上,實愚不可及。

(8)不對治自己心中的迷茫,卻要去調伏那野性難馴的眾人,實愚不可及。

(9)身心上已經生起之(善妙)覺受,不予以培護增長,卻一心為了今生此世的事務嘔心費力,實愚不可及。

(10)在因緣已經會合的今天,不發奮精進,卻懶散懈怠,陷入逸樂之中,實愚不可及。

十項需要之法

(1)最初需要對生死輪迴生起畏懼之心,決心要逃脫,就像被屠夫拴住的麋鹿一樣。

(2)中間需要一個「死而無悔」的精進,像一個勤勞耐久的農夫種田一樣。

(3)最後需要一個樂陶陶、安穩穩「無可死者」之心,像一個具大威權、成大事業之偉人的心胸一樣。

(4)最初此心要覺得無一刻一分的空閒,就像是身上的要害處,中了利箭之人一樣。

(5)中間需要一個心無旁騖的修觀,就像是喪了獨子的母親一樣。

(6)最後心中要覺得(空蕩蕩的)無事可作,就像是牧羊人眼見羊群被強徒趕走了一樣。

(7)最初於佛法生起決定的了解和信心時,那感覺就像是餓極了的人,得到美食一樣。

(8)中間於自心生起決定的了解和證悟時,那感覺就像是力士(掘山)獲得寶藏一樣。

(9)最後於不二雙運之理,生起決定的證悟時,那感覺就像是直搗騙子的老巢,拆穿他的騙局一樣。

(10)在決定證悟了惟此無他之真性時,就像是烏鴉從大海中的船上起飛,心中踏實地無絲毫懼畏一樣。

十項不必作的事

(1)若能證悟心性本空,就不必在聞思上費力了。

(2)若能悟知自心拚本無垢染,就不必在淨除罪業上費力了。

(3)若能住於空性真道,就不必在積聚資糧上費力了。

(4)若能常浸潤在本來面目中,就不必在方便道上費力了。

(5)若能悟知妄念即是法性,就不必修持或爭無念了。

(6)若能悟知煩惱無根,就不必依賴任何對治法了。

(7)若知名聞美譽實如夢如幻,就不必斤斤於立破成敗了。

(8)若知痛苦即是成就,就不必另求快樂了。

(9)若能悟知自心本來無生,就不必修轉識往生法了。

(10)若一切所行皆是為了利他,就不必尋求自利了。


最後身

指生死身中最後之身。又稱最後生、最後有(pascimabhāva)。小乘指在阿羅漢果位者,大乘指證佛果之菩薩身。《法華經》卷一〈方便品〉云(大正9‧7c)︰「自謂已得阿羅漢,是最後身究竟涅槃。」《瑜伽師地論略纂》卷十一云(大正43‧138c)︰「最後身者,謂已生欲界,即此身成道。此身為生死身最後有,故名最後身。」

關於最後身菩薩與一生所繫(一生補處)菩薩之異同,有異說。《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一以釋迦牟尼佛於王宮出生之身為最後身菩薩,覩史多天所住之身為一生所繫。其文云(大正27‧863c)︰
「有說第四入胎是最後身菩薩,謂從覩史多天歿,下生淨飯王宮時;第三入胎是一生所繫菩薩,謂當從贍部洲歿,生覩史多天時;第二入胎是次此前生菩薩,謂所從歿,生贍部洲迦葉波佛法中修梵行時;第一入胎謂此前菩薩。」

另外,《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七謂於三阿僧祇中,地前初阿僧祇為第一生,初地至七地第二阿僧祇為第二生,八地以上第三阿僧祇為第三生。因此七地以前稱為一生所繫,八地以後名為最後身。其文云(大正45‧365b)︰
「自受用身七地以前名一生繫,八地以後名最後身,更無生故。處蓮華座名坐道場。他受用身如觀音前身,名一生所繫,觀音之身名最後身。處七寶座名坐道場。」

此說與《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一所述者相同。

◎附︰〈最後心〉(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最後心,指灰身滅智欲入無餘涅槃的最後剎那心。又稱最後念,或末心。依《大毗婆沙論》卷三十二所述,無色界的阿羅漢住最後心時,因一切色法不現行,故成就非擇滅最多。其文云(大正27‧167a)︰「問︰何等阿羅漢住最後心時,成就非擇滅最多。欲界耶﹖色界耶﹖無色界耶﹖答︰無色界阿羅漢住最後心時,成就非擇滅最多。一切色法不現行故。」

《大毗婆沙論》卷十又云(大正27‧50a)︰
「問︰何故阿羅漢最後心心所法非等無間緣耶﹖答︰彼心心所法若是等無間緣者,彼後應有心心所法生。若爾便無究竟解脫。(中略)復次不生法中有意識相,故最後心是意根等。不生法中無等無間相,以雜亂住故。是以最後心等不立等無間緣。」

入無餘涅槃則身心都滅,其後無相續之心,故阿羅漢之最後心僅是意根等,而無等無間緣之相。

〔參考資料〕 《中阿含》卷十四〈大善見王經〉;《法華經》卷三〈授記品〉;《菩薩地持經》卷十;《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七、卷四十七、卷四十八;《顯揚聖教論》卷八;《俱舍論》卷五、卷十八。


[法相辭典(朱芾煌)]
四緣

瑜伽三卷八頁云:又有四緣:一、因緣,二、等無間緣,三、所緣緣,四、增上緣。因緣者,謂種子。等無間緣者,謂若此識無間,諸識決定生,此是彼等無間緣。所緣緣者,謂諸心、心所所緣境界。增上緣者,謂除種子餘所依,如眼及助伴法望眼識。所餘識亦爾。又善不善性,能取愛、非愛果,如是等類名增上緣。又由種子故,建立因緣。由自性故,立等無間緣。由所緣境故,立所緣緣。由所依及助伴等故,立增上緣。如經言:諸因諸緣,能生識者。彼即此四,因緣一種,亦因亦緣。餘唯是緣。(待議?)

二解 瑜伽五十一卷十六頁云:復次此中云何名諸行因?何等名緣?謂薄伽梵說諸行生緣略有四種:一、因緣,二、等無間緣,三、所緣緣,四、增上緣。因緣一種,亦因亦緣。餘之三種,唯緣非因。如彼卷十六頁至五十二卷一頁廣釋。

三解 瑜伽八十五卷十二頁云:復有四緣,能令諸行展轉流轉。何等為四?一、因緣,二、等無間緣,三、所緣緣,四、增上緣。即此四緣,略有二種:一因,二緣。因唯因緣,餘三唯緣。又因緣者,謂諸行種子。等無間緣者,謂前六識等及相應法等無間滅,後六識等及相應法等無間生。所緣緣者,謂五識身等以五別境為所緣,第六識身等以一切法為所緣。增上緣者,謂五識等以眼等各別所依為增上緣,及以能生作意等為增上緣,意識身等以四大種身及能生作意等為增上緣。又先所造業,望所生愛非愛果,當知亦是增上緣;如是資糧望道,道望得涅槃,當知亦是增上緣攝。

四解 如成唯識論七卷十七頁至二十一頁廣說。

五解 俱舍論七卷一頁頌云:說有四種緣,因緣五因性。等無間非後,心心所已生。所緣一切法,增上即能作。論曰:於何處說?謂契經中。如契經中說四緣性。謂因緣性。等無間緣性。所緣緣性。增上緣性。此中性者是緣種類。如彼卷一頁至五頁廣釋。

六解 品類足論七卷五頁云:因緣云何?謂一切有為法。等無間緣云何?謂除過去現在阿羅漢命終時心心所法,諸餘過去現在心心所法。所緣緣及增上緣云何?謂一切法。如彼卷一頁至五頁廣釋。

七解 入阿毗達磨論下十四頁云:緣有四種:謂因、等無間、所緣、增上緣。除能作,餘五因名因緣。過去現在心心所法,除阿羅漢最後心等,名等無間緣。一切法名所緣緣。能作因性名增上緣。

八解 大毗婆沙論二十一卷十五頁云:復次諸法作用,必假因緣。因已廣辯,次應說緣。緣有四種,如施設論及見蘊辯。然施設論作如是說:有法是因緣,彼亦是等無間緣,亦是所緣緣,亦是增上緣。乃至有法,是增上緣。彼亦是因緣,亦是等無間緣,亦是所緣緣。問:一切法中有能作四緣者,如心心所法;有能作三緣者,如色心不相應行;有能作二緣者,如無為法。何故彼說有法是因緣,彼亦是等無間緣,乃至廣說耶?答:彼依容有,故作是說。謂諸法中有心心所具四緣性,不說一切皆作四緣。若盡理者,應作是說。問:若法是因緣,彼亦是等無間緣耶?答:若法是等無間緣,彼亦是因緣。有法是因緣,彼非等無間緣。謂除過去現在非最後心心所法,餘一切有為法。問:若法是因緣,彼亦是所緣緣耶?答:若法是因緣,彼亦是所緣緣。有法是所緣緣,彼非因緣。謂無為法。問:若法是因緣,彼亦是增上緣耶?答:若法是因緣,彼亦是增上緣。有法是增上緣,彼非因緣。謂無為法。問:若法是等無間緣,彼亦是所緣緣耶?答:若法是等無間緣,彼亦是所緣緣。有法是所緣緣,彼非等無間緣。謂除過去現在非最後心心所法,餘一切法。問:若法是等無間緣。彼亦是增上緣耶?答:若法是等無間緣,彼亦是增上緣。有法是增上緣,彼非等無間緣。謂除過去現在非最後心心所法,餘一切法。問:若法是所緣緣,彼亦是增上緣耶?答如是。問:若於一法具四緣者,應但一緣,云何立四?答:依作用立,不依物體。一物體中有四用故。謂一剎那心心所法,引起次後剎那同類心心所故,立為因緣。即此開避,次後剎那心心所法令得生故,立為等無間緣。即此能為次後剎那心心所法所取境故,立為所緣緣。即此不障礙次後剎那心心所法令得生故,立為增上緣。此中因緣如種子法,等無間緣如開導法,所緣緣如任杖法,增上緣如不障法。如是等過去現在非最後心心所法,具四緣性。餘有為法,有三緣性。三無為法,有二緣性。皆依義說,不依物體。一物體中有多義故。


四智心品何位初得何位現行

佛地經論三卷十一頁云:復次如是所說四智相應心品,何位初得?何位現行?無漏種姓,無始本有;依異熟識,生滅相續。發心已去,由外熏習,漸漸增長。大圓鏡智相應心品,金剛喻定現在前時,轉滅一切有漏種子異熟識等,爾時方得最初現行。一切佛果無漏種子,圓滿依附;盡未來際。常無間斷。平等性智相應心品,菩薩初地初現觀時,最初現行。從此已去,後後地中,修令增長清淨圓滿。無漏觀等,現在前時,恒常現行。若有漏心現在前時,則便間斷。如是展轉,乃至十地最後心時。自此已後,盡未來際,常無間斷。如有漏位阿賴耶識,恒與末那一識俱起;無漏位中,大圓鏡智,亦應常與平等性智一時而起。故平等智,亦無間斷。妙觀察智相應心品,亦在初地初現觀時,最初現行。從此已後,漸修增長。若有漏心正現前時,或無心時,則便間斷。如是展轉,乃至佛果。若入滅定,亦不現行。成所作智相應心品,有義,初地已上諸位皆得現行。墮法流故。如實義者,佛果方起。以十地中有異熟識所變五根,非無漏故;能依五識,亦非無漏。有漏五根,發無漏識。曾未見故。於佛果上,此智亦不恒現在前。作意起故。數數間斷。


出世第一法

大毗婆沙論三卷二頁云:問:文雖不說;義必應有。云何出世第一法耶?答:苦法智忍是。謂此能持一切聖道故。有餘師說:金剛喻定是。謂此能得一切結盡遍知果故。有作是說:初盡智是。謂此能持一切無學法故。或有說者,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謂於一切有為法中,此最勝故。復有說者,涅槃界是。謂於一切有為無為法中,此最勝故。有說:阿羅漢最後聖道剎那是。謂如異生位最後剎那心,名世第一法;如是阿羅漢最後剎那無漏心名出世第一法。有說:阿羅漢最後心是。謂如異生位最後心,是世第一法;如是阿羅漢最後心,是出世第一法。評曰:彼不應作是說。以阿羅漢最後心,非出世法故。此諸說中,初說為善。由此能任持一切聖道故。


世第一法釋名

大毗婆沙論三卷三頁云:何故名世第一法?答;如是心心所法,於餘世間法,為最為勝,為長為尊,為上為妙,故名世第一法。此心心所,於餘世法,為都勝故;說名第一?為分勝故;名第一耶?設爾;何失。若都勝故,名第一者;此豈能勝現觀邊世俗智。然現觀邊所修世俗智,是見道眷屬;隨屬見道,慧力殊勝。此法不爾。又此豈勝雜修靜慮。然彼等至,及所感生,不共異生。此法不爾。又此豈勝初盡智時所修善根。然修彼時,離一切障,所依清淨。此法不爾。又此豈勝空空,無願無願,無相無相,三三摩地。然彼尚能厭惡聖道;況於有漏。此法不爾。若分勝故,名第一者;煖、頂、忍等,應亦名第一。各勝彼彼下位善根故。有作是說:此法都勝,故名第一。然約能開聖道門說;非據一切。謂現觀邊世俗智等,雖有如前所說勝事;然皆無力開聖道門。此法獨能。是故都勝。或有說者,此法於餘一切事勝;故名第一。謂現觀邊世俗智等所有勝事,皆由此成。所以者何?彼諸勝事,若無此法,開聖道門;體尚不修;況有勝用。要由此法開聖道門,方修彼體,乃至勝用。彼諸勝事,既由此成;故此於餘一切事勝。有餘師說;此法分勝,故名第一。問:若爾;煖等應亦名第一法。勝彼彼下位善根故?答:彼於二分中,俱非最勝故。謂世善法,總有二分。一、依異生。二、依聖者。世第一法,雖於聖者世俗智等,不名最勝;而於異生所得靜慮、無量、解脫、勝處、遍處、乃至所得第一有思、及不淨觀、持息念、諸念住、三義觀、七處善、煖、頂、忍中,皆悉最勝。煖等不爾。故此獨稱世第一法。問:此何義故,名第一耶?答:此最勝故;能引第一故;得第一果故;趣第一性故;是第一義。有作是說:此能摧伏第一有故;是第一義。有餘師說:此是異生最後心故;如高幢頂,更無有上;是第一義。問:此中所說為最、為勝、為長、為尊、為上、為妙,有何差別?或有說者,無有差別。皆是讚述第一義故。復有說者,亦有差別。且名則差別。謂此名最乃至名妙。復次對諸善根,亦有差別。謂此對聞所成,名為最;對思所成,名為勝;對不淨觀、持息念、念住等,名為長;對煖,名為尊;對頂,名為上;對忍,名為妙。復次約所依地,亦有差別。謂此依未至定,名為最;依初靜慮,名為勝;依靜慮中間,名為長;依第二靜慮,名為尊;依第三靜慮,名為上;依第四靜慮,名為妙。復次依義不同,亦有差別。謂此至邊頂故,名為最;上品攝故,名為勝;作吉祥故,名為長;體昇進故,名為尊;性堅牢故,名為上;滿所願故,名為妙。復次體用有異,亦有差別。謂此能作苦法智忍等無間緣,故名為最;超過一切異生善根,故名為勝;映奪一切世俗善根,故名為長;能逮勝德,故名為尊;無二分故,名為上;似無漏故,名為妙。復次相用有異,亦有差別。謂是異生最後心故;猶如樹端,名為最。能開聖道門故;名為勝。根猛利故;名為長。以於一切順決擇分,此最上故;名為尊。折伏一切煩惱怨故;名為上。引愛果故;名為妙。有餘師說:如是六句,以後釋前,故有差別。謂此最故,名第一。勝故,名最。長故,名勝。尊故,名長。上故,名尊。妙故,名上。由此故名世第一法。


現在法

瑜伽六十六卷十五頁云:復次云何現在法?謂因已受用,自性受用未盡。剎那已沒,決定壞滅。一切雜染所顯,一分清淨所顯。亦由五相建立差別。謂剎那現在、一生現在、成劫現在、現行現在、最後現在。謂阿羅漢最後心心所等。

二解 如三世法中說。


等無間緣

如四種中說。

二解 瑜伽五十二卷一頁云:復次云何等無間緣?謂此諸心心所無間,彼諸心心所生。說此為彼等無間緣。

三解 瑜伽八十五卷十二頁云:等無間緣者:謂前六識等及相應法、等無間滅,後六識等及相應法、等無間生。

四解 成唯識論七卷十八頁云:二、等無間緣。謂八現識及彼心所、前聚於後、自類無間、等而開導,令彼定生。多同類種、俱時轉故;如不相應,非此緣攝。由斯八識,非互為緣。心所與心、雖恆俱轉;而相應故;和合似一,不可施設離別殊勝;故得互作等無間緣。入無餘心,最極微劣,無開導用;又無當起等無間法;故非此緣。云何知然?論有誠說:若此識等無間,彼識等決定生;即說此是彼等無間緣故。即依此義,應作是說:阿陀那識,三界九地,皆容互作等無間緣。下上死生,相開等故。有漏無間,有無漏生,無漏定無生有漏者。鏡智起已;必無斷故。善與無記,相望亦然。此何界後引生無漏?或從色界,或欲界後。謂諸異生求佛果者,定色界後引生無漏。彼必生在淨居天上大自在宮,得菩提故。二乘迴趣大菩提者,定欲界後引生無漏。迴趣留生,唯欲界故。彼雖必往大自在宮,方得成佛;而本願力所留生身,是欲界故。有義、色界亦有聲聞,迴趣大乘,願留身者。既與教理、俱不相違;是故聲聞第八無漏、色界心後、亦得現前。然五淨居、無迴趣者。經不說彼發大心故。第七轉識、三界九地、亦容互作等無間緣。隨第八識生處繫故。有漏無漏、容互相生。十地位中,得相引故。善與無記、相望亦然。於無記中,染與不染、亦相開導。生空智果前後位中,得相引故。此欲色界、有漏得與無漏相生。非無色界。地上菩薩、不生彼故。第六轉識、三界九地、有漏無漏善不善等、各容互作等無間緣。潤生位等、更相引故。初起無漏,唯色界後。決擇分善、唯色界故。眼耳身識、二界二地,鼻舌兩識、一界一地,自類互作等無間緣。善等相望,應知亦爾。有義、五識、有漏無漏、自類互作等無間緣。未成佛時,容互起故。有義無漏,有漏後起。非無漏後、容起有漏。無漏五識非佛,無故。彼五色根,定有漏故。是異熟識相分攝故。有漏不共必俱同境根發無漏識,理不相應故。此二於境明昧異故。

五解 雜集論五卷一頁云:等無間緣者:謂中無間隔等無間故,同分異分心心法生等無間故;是等無間緣義。中無間隔等無間者:不必剎那中無間隔。雖隔剎那;但於中間,無異心隔;亦名中無間隔。若不爾;入無心定心,望出定心,應非等無間緣。然是彼緣。是故於一相續中,前心望後心,中間無餘心隔故;是等無間緣。如心望心,當知心法亦爾。同分異分心心所生等無間者:謂善心心所,望同分善,異分不善無記,無間生心心所,為等無間緣。如是不善無記心心所,望同分異分無間生心心所,亦爾。又欲界心心所,望欲色無色界及無漏無間生心心所,為等無間緣。如是色界等心心所,各各別望色界等及欲界等無間生心心所,如其所應,盡當知。

六解 大毗婆沙論十卷十六頁云:問:如前所說等無間緣,自體是何?答:除阿羅漢最後心心所法,諸餘過去現在心心所法,是謂等無間緣自體。問:何故阿羅漢最後心心所法、非等無間緣耶?答:彼心心所法,若是等無間緣者;彼後應有心心所法生。若爾;便無究竟解脫。有餘師說:彼亦是等無間緣。彼後心心所法不生者,有餘緣故。非彼為礙。設當生者;亦與作緣。猶如意根、意界、意處。彼不應作是說。所以者何?等無間緣、依作用立。若法、與彼法、作等無間緣;無法、無有情、無咒術、無藥物等、能為障礙,令彼不生。意根界處,依根相故立。雖後識不生;而有根等相故,得名根等。問:何故阿羅漢最後心、有意根等相,而無等無間緣相耶?答:意根界處、不必觀於後法故立;觀心所等、亦得名故。等無間緣、觀後法立。後不生故;不說為緣。復次不生法中有意識相,故最後心、是意根等。不生法中、無等無間相。以雜亂住故。是以最後心等、不立等無間緣。


等無間緣性

俱舍論七卷一頁云:除阿羅漢臨涅槃時、最後心心所法,諸餘已生心心所法、是等無間緣性。此緣生法、等而無間;依是義立等無間名。由此色等皆不可立等無間緣。不等生故。謂欲界色、或無間生欲界色界二無表色,或無間生欲界無漏二無表色。以諸色法、雜亂現前;等無間緣、生無雜亂;故色不立等無間緣。尊者世友、作如是言:於一身中,一長養色、相續不斷,復有第二長養色生、不相違害;故不可立等無間緣。大德復言:以諸色法、無間生起,或少或多。謂或有時、從多生少;如燒稻稈大聚為灰。或時復有從少生多;如細種生諾瞿陀樹,根莖枝葉、漸次增榮,聳幹垂條,多所蔭映。豈不心所無間生時、亦有少多品類非等?謂善不善無記心中,有尋有伺三摩地等。此於異類、實有少多;然自類中,無非等義。謂無少受、無間生多,或復從多無間生少。想等亦爾。無非等過。豈唯自類前能為後等無間緣?不爾。云何?前心品法、總為後品等無間緣;非唯自類。且於受等自體類中,無少生多、以說等義。唯執同類相續者說,唯自類有等無間緣。心唯生心,受唯生受;乃至廣說。若從無染、無間染生;此染心中所有煩惱、用先滅煩惱為等無間緣。如出滅定心、還用先滅正入滅定心為緣故起。彼說非善。出無漏心、應闕此緣而得生故。不相應行、亦如諸色,雜亂現前;故非等無間緣。三界及不繫、可俱現前故。何緣不許未來世有等無間緣?以未來法、雜亂而住,無前後故。如何世尊知未來世、此法無間,此法應生?比過現法、而現知故。傳說:世尊見從過去如此類業、此類果生;是法無間、生如是法。又從現在如此類業、此類果生。是法無間、生如是法,如是見已;便於未來諸亂住法、能正了達此法無間,此法應生。雖如是知;而非比智。由佛比類過去現在因果次第,便於未來亂住諸法、能現了達。謂未來世、如是有情、造如是業,招如是果;是願智攝。故非比智。若爾;世尊未見前際,於後際法、應不能知?有餘復言:有情身內、有未來世果因先兆,是不相應行蘊差別。佛唯觀此,便知未來;非要現遊靜慮通慧。若爾;諸佛便於未來占相故知;非為現證。故如經部諸師所言、世尊舉意、遍知諸法,非比非占。此說為善。如世尊說:諸佛德用、諸佛境界、不可思議。若於未來、無定前後次第安立;何故但言世第一法無間,唯生苦法智忍;不生餘法?如是廣說,乃至金剛喻定無間,唯生盡智;不生餘法?若此法生、繫屬彼法;要彼無間,此乃得生。如芽等生,要藉種等。然此非有等無間緣。諸阿羅漢最後心心所、何緣故說非等無間緣?無餘心等續此起故。豈不如是無間滅心、亦名為意?後心無間,識既不生;應不名意。意是依所顯?非作用所顯。此最後心、有所依義。餘緣闕故,後識不生。等無間緣,作用所顯。若法、此緣取為果已;定無諸法、及諸有情、能為障礙,令彼不起。故最後心、雖得名意,而不可說等無間緣。若法、與心為等無間,彼法、亦是心無間耶?應作四句。第一句者,謂無心定出心心所,及第二等二定剎那。第二句者,謂初所起二定剎那,及有心位諸心心所、生住異滅。第三句者,謂初所起二定剎那,及有心位心心所法。第四句者,謂第二等二定剎那,及無心定出心心所生住異滅。若法、與心為等無間,與無心定為無間耶?應作四句。謂前第三第四句、為今第一第二句。即前第一第二句、為今第三第四句。從二定出諸心心所、望入定心,中間遠隔;如何為彼等無間耶?中間不隔心心所故。


過去法

瑜伽六十六卷十四頁云:復次云何過去法?謂因已受盡,自性已滅,無間為緣,為生餘法,除阿羅漢最後心心所,熏習相續;雖復已滅,經百千劫;猶能令彼愛非愛果異熟當熟,如所領受諸過去事。或一、唯能生起憶念;或復有一、不生憶意。唯滅所顯,無諸作用。是名過去諸法差別。此過去法、略由五相,當知建立其事差別。何等為五?謂或有法、剎那過去。謂於剎那一切行中,剎那已後、所有諸行。又或有法、死歿過去。謂彼彼有情、從彼彼有情眾同分沒;廣說乃至死及作時。又或有法、壞劫過去。謂器世間所攝,由火等災之所敗壞。又或有法、退失過去。謂如有一、於先所得諸善功德、安樂住中,隨類退失。又或有法、盡滅過去;謂有餘依、及無餘依涅槃界中、所有盡滅。

二解 如三世法中說。


識緣名色

瑜伽九卷十三頁云:又五色根、若根所依大種、若根處所、若彼能生大種、曰色。所餘、曰名。由識執受諸根,墮相續法,方得流轉。故此二種、依止於識,相續不斷。

二解 瑜伽十卷七頁云:問名色亦由大種所造,及由觸生;何故但說識為緣耶?答:識能為彼新生因故。彼既生已;或正生時;大種及觸、唯能與彼為建立因。問:如經中說:六界為緣,得入母胎;何故此中唯說識界?答:若有識界;決定於母胎中,精血大種腹穴無闕故。又識界勝故。又依一切生、一切有、生時,而說故。

三解 瑜伽九十三卷二頁云:又即此識、當續生時,能感生業、與異熟果。異熟生識,復依名色相續而轉。謂依眼等六依轉故。由是說言:名色緣識。俱生五根,說名為色。無間滅等,說名為名。隨其所應,能與六識作所依止。識依彼故;乃至命終,數數隨轉。

四解 俱舍論九卷二十頁云:識為先故,於此趣中,有名色生;具足五蘊。展轉相續,遍一期生。於大因緣辯緣起等諸經,皆有如是說故。

五解 法蘊足論十卷十頁云:云何識緣名色:謂有一類、貪瞋癡俱生識為緣故;起貪瞋癡俱生身業語業,名為色。即彼所生受想行識,名為名。是名識緣名色。復有一類、無貪無瞋無癡俱生識為緣故起;無貪無瞋無癡俱生身業語業,名為色。即彼所生受想行識,名為名。是名識緣名色。復次教誨那地迦經中,佛作是說:若那地迦所愛親友,變壞離散;便生愁歎苦憂擾惱。此愁俱生識為緣故;起愁俱生身業語業;名為色。即彼所生受想行識,名為名。是名識緣名色。復次教誨頗勒窶那經中,佛作是說:頗勒窶那,識為食故;後有生起。此識云何?謂健達縛最後心意識增長堅住,未斷未遍知,未滅未變吐。此識無間,於母胎中,與羯剌藍自體和合。此羯剌藍自體和合,名為色。即彼所生受想行識,名為名。是名識緣名色。復次教誨莎底經中,佛作是說:三事和合,入母胎藏。云何為三?謂父母和合,俱起染心。其母是時、調適,及健達縛,正現在前。如是三事和合,入母胎藏。此中健達縛最後心意識增長堅住,未斷未遍知,未滅未變吐;此識無間,入母胎藏。此所託胎,名為色。即彼所生受想行識,名為名。是名識緣名色。復次大因緣經中,尊者慶喜,問佛:名色為有緣不?佛言:有緣。此緣謂識。佛告慶喜:識若不入母胎藏者;名色得成羯剌藍不?阿難陀曰:不也;世尊。識若不入母胎藏者;名色得生此界中不?不也;世尊。識若初時已斷壞者;後時名色、得增長不?不也;世尊。識若全無;為可施設有名色不?不也;世尊。是故慶喜,一切名色,皆識為緣。是名識緣名色。如是名色,識為緣,識為依,識為建立故;起、等起,生等生,聚集、出現;故名識緣名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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