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數)一身見、二邊見、三邪見、四見取見、五戒禁取見。詳見五字部本條。
(名數)一、身見,即我見我所見也,不知吾身為五蘊和合之假者。而計度實有我身(我見),又不知我身邊之諸物,無一定之所有主,而計度實為我所有物(我所見),合此我見與我所見二者,則為身見。常略我所見而單曰我見。二、邊見,一旦有我身起我見之後,其我或計度為死後斷絕者,或計度為死後亦常住不滅者。是有二義:起於身見後邊之妄見,故名邊見(唯識);偏於斷或常之一邊,故名邊見(俱舍)。三、邪見,撥無因果之道理者。以為世無可招結果之原因,亦無由原因而生之結果,故惡不足恐,善亦不足好,如此謬見,乃邪之最邪者,故付以邪之名。四、見取見,以劣知見為始,取其他種種之劣事,思為此最勝殊妙者。上之見字,雖指身見邊見等之見,然尚含其他種種之事物。五、戒禁取見,由上之見取見,遂以非理非過之戒禁為始,取其他種種之行法,以之為生天之因或涅槃之道者。此中有二種:持牛戒或雞戒等,以為生天之因,是曰非因計因之戒禁取見;修塗灰斷食等種種之苦行,以為涅槃之道,是曰非道計道之戒禁取見。已上五見,為惡慧之一分,於見道一時不斷之者。舊譯家稱之為五利使。見唯識論六,俱舍論十九。
(名數)一,貪煩惱,染著為性,生苦為業。二,瞋煩惱,憎恚為性,不安與惡行之所依為業。三,痴煩惱,於諸理事迷闇為性,一切諸惑之所依為業。四,慢煩惱,恃己於他高舉為性,生苦為業。五,疑煩惱,於諸諦理猶豫為性,能障信心為業。六,惡見煩惱,顛倒推求之惡慧為性,能障善見而生苦為業。此惡見之中有五種:一身見,固執實我也。二邊見,偏執我之斷常也。三邪見,撥無因果之理也。四見取見,固執自己之惡見也。五戒禁見,固執非理之戒禁也。因而合之則為六煩惱,開之則為十煩惱。是為諸惑中之根本,餘惑以之為體為所依而生,故名之為本惑,亦名為根本煩惱。台家分之為利鈍之二使,前五煩惱為五鈍使,後五惡見為五利使。見唯識論六,百法問答鈔一。
(名數)有二種:(一)順流十心,一、無明昏暗。謂諸眾生從無始以來,暗識昏迷,無所明了,為煩惱所醉,於一切法妄計人我,起諸愛見,想計顛倒,起貪瞋痴,廣作諸業,由是流轉於生死也。
二、外加惡友。謂諸眾生內具煩惱,外值惡友扇動邪法,益加惑我,無由開悟而修善業,以是流轉於生死也。
三、善不隨從,謂諸眾生內外惡緣既具,即內滅善心外滅善事,又於他人所作之善事,不生隨喜之心,以是流轉於生死也。
四、三業造惡。謂諸眾生恣縱身口意三業,起殺盜婬妄貪瞋等過,無惡不作,以是流轉於生死也。
五、惡心徧布,謂諸眾生所造惡事雖不廣,而作惡之心,徧布一切處以所欲惱害人,以是流轉於生死也。
六、惡心相續。謂諸眾生唯起惡心,增長惡事,晝夜相續,無有間斷,以是流轉於生死也。
七、覆諱過失。謂諸眾生所作之惡行,忌諱人知,不自發露,無改悔之心,以是流轉於生死也。
八、不畏惡道。謂諸眾生心性陰很,不知戒律,於殺盜婬妄種種惡事,無不作之,於惡道怙然不畏,以是流轉於生死也。
九、無慚無愧。謂諸眾生為愚痴所覆造諸惡業,上不慚天,下不愧人,以是流轉於生死也。
十、捨無因果。謂諸眾生不具正信之心,但生邪惡之見,於一切善惡因緣果報悉皆捨而為無,以是流轉於生死也。出止觀四之一。
(二)逆流十心:一、深信因果。謂修行之人先信善惡果報,不生疑惑,以是翻破撥無因果之心也。
二、生重慚愧。謂修行之人,剋責往昔,我無羞無恥,棄捨淨行,習諸惡行,天見我之隱罪,是故慚於天,人知我之顯過,是故愧於人,以是翻破無慚無愧之心也。
三、生大怖畏。謂修行之人自念人命無常,一息不續,千載永往,幽途綿邈,無有資糧,苦海悠深,那得不怖,由是苦切懺悔不惜身命,以是翻破不畏惡道之心也。
四、發露懺悔。修行之人所有過失,不自隱覆,發露懺悔,以是翻破覆諱過失之心也。
五、斷相續心。謂修行之人所作惡行,既懺悔已,即更決定不作惡事,以是翻破惡念相續之心也。
六、發菩提心。謂修行之人往昔專起惡念惱人,今則廣起救濟之心,徧於虛空界,利益眾生,以是翻破徧布之惡心也。
七、斷惡修善。謂修行之人前恣身口意,造作諸惡,不計晝夜,今則策勵不休,斷諸惡行,修功補過,無善不為,以是翻破三業造惡之心也。
八、守護正法。謂修行之人昔自滅善,見他人行善,亦生嫉妒無隨喜之心,今則守護正法方便增廣益法,以是翻破善不隨喜之心也。
九、念十方佛。謂修行之人昔親狎惡友,信受其言,起諸邪見,今則念十方佛有大福德,能救援我,以是翻破隨順惡友之心也。
十、觀罪性空。謂修行之人,無始以來不知諸法本性空寂,廣作諸惡,今則了知貪瞋等一切惡行,起於妄念,妄念起於顛倒,顛倒起於人我之見,今既了達我心本空,則罪性無依處,以是觀破無明昏闇之心也。出止觀四之一。
(術語)否定因果報應之道理也。十輪經七曰:「撥無因果,斷滅善根。」廣百論釋論五曰:「若無善惡,苦樂亦無,是即撥無一切因果。」俱舍論十七曰:「緣何邪見能斷善根,謂定撥無因果邪見。」
(名數)是天竺外道九十六種之總括:一邪因邪果,外道云大自在天能生萬物,萬物若滅,還歸本天,若天瞋,則四生皆苦,若天喜,則六道悉樂。然天非物之因,物非天之果,蓋是邪心之所畫,故曰邪因邪果。二無因有果,執萬物無因而有自然,例如言萬物依造化而有,造化無因,簡言之,即造化無因而有果也。又名自然外道。就無因言,謂為無因,就有果言,謂為自然,此其所執也。三有因無果。斷見者流,謂唯有現在實無後世,例如草木,盡於一期是也。四無因無果,總為撥無因果之邪見,無可受苦樂果之善惡業因,亦無對於善惡業因之苦樂果也。三論玄義曰:「總論西域九十六術,別序宗要,則四執盛行:一計邪因邪果,二執無因有果,三立有因無果,四辨無因無果。」
(術語)有二說:(一)無畏三藏禪要曰:
「一、菩提心不可退,有妨成佛故也。
二、不可捨三寶而歸依外道,是為邪法故也。
三、不可毀謗三寶及三乘之教典,背佛性故也。
四、於甚深之大乘經典有不通解處,不可生疑惑,非凡夫之境故也。
五、若有眾生,已發菩提心,則不可說使退菩提心而趣向,二乘之法,斷三寶之種故也。
六、於未發菩提心者,亦不可說使彼發二乘心之法,違於本願故也。
七、不應對於小乘及邪見人之前輒說大乘之法,恐彼生謗獲大殃故也。
八、不可發起諸邪見等之法,恐斷善根故也。
九、於外道之前,不可自說我具無上菩提之妙戒。恐彼以瞋恨之心,求如是之物,不辨得,則退菩提心,二俱有損故也。
十、但於一切眾生有所損害及無利益者,皆不可作,又不可使人作,見作而隨喜,與利他之法及慈悲心相違背故也。」
(二)大日經九說前四重。同十七說後六重。曰:
「一、不應捨正法,一切如來之聖教,皆當授修行受持讀誦,如大海之納百川,無厭足之心。若於諸乘了不了之義,於一切法門,隨生棄捨之心。則如聲聞乘中對於若堪作法之人,心生口言,捨一法隨成捨戒。在具足毘尼,雖不墮眾教固非犯戒之罪,今於此秘密大乘,畢竟無有捨義,故成重罪也。又此一切法門,皆是大悲世尊於無量阿僧祇劫所積集,為欲於普門饒益一切眾生,故演說之,猶如不應不辨字輪之一,如聲聞人,捨一事,猶因和合之義斷,而喪失律儀,何況摩訶衍耶?
二、不應捨離菩提心,此菩提心,於菩薩之萬行猶如大將之幢旗,若大將喪失幢旗時,則是三軍敗績,墮於他之勝處,故為波羅夷也。
三、於一切法不應慳吝,有人不捨正,不離菩提心,然於正法慳吝,不肯觀機而惠施,亦波羅夷罪也。
四、勿於一切眾生作不饒益行,此是與四攝相違之法,四攝是菩薩具戒中之四依,初受戒時,先應開示此遮難,若能奉行者,方可受之,不能奉行,則非摩訶薩埵,不得受之。其所以然者,菩薩發一切智心,為欲普攝一切眾生,為欲作三乘入道因緣,而今反作四攝相違之法,起眾生障道之因緣故也。
五、不謗一切三乘教法,若謗之者,即是謗佛法僧謗大菩提心,故為犯重。以秘密藏中一切方便皆是佛之方便也,是故毀一一之法,即是謗一切法。世間治世產業藝術等事,皆有正理相應,亦不可謗,何況三乘法耶?
六、不應於一切法生於慳吝,菩薩集一切法,為一切眾生也,若有所秘惜,則是捨菩提也,故為犯重。
七、不得邪見,撥無因果,無無見道之人等諸邪見是也,自然捨佛法僧及菩提心,故為犯重。
八、於發大心人勸發其心不令退息,若見其懈退而不勸發,或阻止其心,或使離無上菩提之道,則是違逆一切如來所應作之事,故為犯重。
九、於小乘人前不觀彼根而說小法,或於大乘人之前不觀彼機而說小法之行,即犯重禁。是以方便不具,違逆如來之方便,差機說法,為人天之怨故也。
十、菩薩常當行施,不得施他人以害物之具,如施酒施藥刀杖之類,一切不饒益之具,是犯重也。
(術語)撥無因果之道理,無著於惡空見也。地持論二曰:「云何為惡取空?若沙門婆羅門,謂彼此都空,是名惡取空。」唯識論七曰:「撥無二諦,是惡取空也。諸佛說為不可治者。」止觀五之六曰:「寧起我見,如須彌山,不惡取空。」
(術語)見撥無因果項。
(術語)偏空之執念。謂固執偏空之理,撥無因果之理也。與空見同。見空見條。
(術語)撥無因果之理之邪見。諸見中空見之過最重。又著於空法之見。無上依經上曰:「若有人執我見,如須彌山大,我不驚怖,亦不毀呰。增上慢人,執著空見,如一毛髮作十六分,我不許可。」楞伽經三曰:「我說寧取人見如須彌山,不起無所有增上慢空見。」止觀十上曰:「天竺諸見,空見最重。」止觀十下曰:「諸見之中,空能壞一切,一切不能壞空。」止觀四上曰:「當知邪僻空心,甚可怖畏。若墮此見,永淪長沒。尚不能得人天涅槃,何況大般涅槃耶?」止觀十下曰:「空心無畏,不存規矩,恣情縱欲。破正見威儀淨命,死皆當墮三惡道中。」參照空心條。
(異類)撥無因果之空見惡魔。楞嚴經九曰:「有空魔入其心腑,乃謗持戒名為小乘,菩薩悟空有何持犯?其人常於信信檀越,飲酒噉肉,廣行淫穢。」
(一)菩薩所安住之十種心,即:(一)大地等心,扶持增長一切眾生之諸善根。(二)大海等心,一切諸佛之大智法水悉流入。(三)須彌山王等心,如須彌山王,能令一切眾生安住出世間最上善根處。(四)摩尼寶心,如摩尼寶王,樂欲清淨而無雜染。(五)金剛心,心如金剛之銳利,能悟入一切法。(六)堅固金剛圍山心,其心堅固,不為一切諸魔外道所壞動。(七)蓮花等心,不為一切世法所污染。(八)優曇鉢花等心,如優曇鉢花之希有,於一切劫中難值遇。(九)淨日等心,心之智光清淨如日,能除一切眾生之愚癡闇障。(十)虛空等心,其心廣大不可量知。〔舊華嚴經卷四十〕
(二)法界性起之心所具之十種德相,即:(一)平等無依心,(二)性無增減心,(三)益生無念心,(四)用興體密心,(五)滅惑成德心,(六)依住無礙心,(七)種性深廣心,(八)知法究盡心,(九)巧便留惑心,(十)性通平等心。〔新華嚴經卷五十一、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六、五教章通路記卷二十七〕
(三)舊華嚴經所說之種種十心。如:(一)十住之菩薩所發之十心,(二)十回向中第一、六、九回向之菩薩各發之十心,(三)初歡喜地菩薩依所發十大願所得之十心,(四)各於第二、三、五、六、九地中所起之十心,(五)菩薩分別十種入法所安住之十種直心,(六)十種發普賢心,(七)十平等心,(八)十種發不動心,(九)十種不捨深心,(十)十種發無懈怠心,(十一)十種須彌山王正直之心,(十二)十種金剛心,(十三)十種發無量無邊廣心。〔舊華嚴經卷十四、卷十六、卷二十、卷二十三至卷二十六、卷三十三、卷三十七至卷四十一、卷五十五、卷六十〕
(四)摩訶止觀卷四上之二種十心。(一)順流十心,謂眾生由此十心,隨順煩惱,流轉生死。即:(1)無明昏闇,謂諸眾生從無始來,闇識昏迷,無所明了,廣造諸業。(2)外加惡友,謂諸眾生內具煩惱,外值惡友,扇動邪法,迷惑我心,不修善業。(3)善不隨從,謂諸眾生既具內外惡緣,即內滅善心,外滅善事,復於他人所作善事無隨喜之心。(4)三業造惡,謂諸眾生恣縱身、口、意三業,無惡不為。(5)惡心遍布,謂諸眾生為惡之心遍布一切處所,欲惱害於人。(6)惡心相續,謂諸眾生起惡心,晝夜相續不斷。(7)覆諱過失,謂諸眾生不自發露所作惡行,無悔改心。(8)不畏惡道,謂諸眾生不知戒律,無惡不為,於惡道全無畏懼。(9)無慚無愧,謂諸眾生造諸惡業,不知慚愧。(10)捨無因果,謂諸眾生生邪見,撥無一切善惡因緣果報。(二)逆流十心,謂修行者由此十心,可翻除由順流十心所造之惡法。即:(1)深信因果,破撥無因果之心。(2)生慚愧心,破無慚無愧之心。(3)生大怖畏,破不畏惡道之心。(4)發露懺悔,破覆諱過失之心。(5)斷相續心,破惡念相續之心。(6)發菩提心,破遍布之惡心。(7)斷惡修善,破三業造罪之心。(8)守護正法,破善不隨喜之心。(9)念十方佛,破隨順惡友之心。(10)觀罪性空,破無明昏闇之心。若欲懺悔二世重障,行四種三昧者,當識順流十心而明知過失,運逆流十心以為對治。此二十心通為諸懺之本。
(五)念佛之十種心。據大寶積經卷九十二載,眾生發十種心,隨一一心,專念阿彌陀佛,於命終時即得往生極樂世界。十種心即:(一)無損害心,謂念佛之人於諸眾生常起大慈之心,不加損害,令得快樂。(二)無逼惱心,謂念佛之人身心安靜,於諸眾生常起大悲之心,深加愍傷,令得脫苦。(三)樂守護心,謂念佛之人於佛所說之正法,當須不惜身命,守護愛惜。(四)無執著心,謂念佛之人常以智慧觀察,於一切法不生執著。(五)起淨意心,謂念佛之人能離世間雜染之法,復於利養等事,常生知足之心。(六)無忘失心,謂念佛之人求生淨土,成佛種智,於一切時念念不捨。(七)無下劣心,謂念佛之人常行平等之心,於諸眾生尊重恭敬,不生輕慢。(八)生決定心,謂念佛之人不著於世間言論,於無上菩提,深生正信,畢竟不惑。(九)無雜染心,謂念佛之人修習功行,種諸善根,心常遠離一切煩惱雜染。(十)起隨念心,謂念佛之人雖觀如來相好,而不生愛著之心,於無念之中,常念彼佛。(六、 據大日經疏卷二所載,十心即:種子、牙種、疱種、葉種、敷華、成果、受用種子、 嬰童、殊勝、決定等心。皆得建立於人天二乘菩薩一一地中。(參閱「八心」277) p399
病,梵語 vyādhi。(一)就病之性質,類分為風、寒、氣,或熱、風、冷三種,乃世間之三大病。據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三十九載,可以酥對治熱病,以油對治風病,以蜜對治冷病。〔增一阿含經卷十二〕
(二)就病之治不治,類分為易治、難治、不可治,或重病、極重病、不可治病三種。此外,或以難治之三病比喻難化之三機。(一)誹謗大乘者,即不能信受如來之法,於大乘經典妄生謗毀,如世重病,實為難治。(二)五逆罪者,即殺父、弒母、害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等五逆,如世極重之病,尤為難治。(三)一闡提,即撥無因果、顛倒邪見、不信現在未來業報、不親善友知識、不聽諸佛所說教誡,如世重病,終難治癒。〔五分律卷五、顯揚大戒論卷一〕
(三)就病之種類,分為業、鬼、四大三種。業病可以善根對治,鬼病以咒藥對治,四大病以醫藥對治。藥師如來即以理智教三業而滅此三病。〔大藏法數卷十一、乳味鈔卷八〕
(四)北本涅槃經卷三十九所載之三病:(一)貪病,修不淨觀可對治。(二)瞋病,修慈悲觀可對治。(三)癡病,修因緣觀可對治。 p600
據華嚴經疏卷二載,依眾生成佛種性之不同,而分為五,即:(一)不定性半成佛,不定性指根性不定。謂不定性者若近聲聞,則習聲聞法;若近緣覺、菩薩,則亦隨順而習其法。習聲聞、緣覺之法者,沈滯小果,不樂度生,不求佛道,故不成佛。習菩薩利生之行者,取證菩提而得成佛,故稱不定性半成佛。(二)無種性不成佛,謂無有正信善根之人撥無因果,不受化度,甘溺生死,不求解脫,故稱無種性不成佛。(三)聲聞性不成佛,聲聞指聞佛聲教而悟道之人。謂聲聞根性,唯習生滅四諦之法,而證真空涅槃之果,樂著空寂,怖畏生死,不能起行度生,進求佛道,故稱聲聞性不成佛。(四)緣覺性不成佛,緣覺指由觀因緣而覺悟真理者。謂緣覺根性,唯觀十二因緣之法,而證真空涅槃之果,固執偏空,不求佛道,故稱緣覺性不成佛。(五)菩薩性全成佛,謂菩薩能自覺、覺他,悲智雙運,冤親等觀,廣集眾因,證菩提果,故稱菩薩性全成佛。(參閱「五姓」1107、「五種性」1179) p1111
梵語 hetu-phala。指原因與結果。亦即指因果律。為佛教教義體系中,用來說明世界一切關係之基本理論。蓋一切諸法之形成,「因」為能生,「果」為所生;亦即能引生結果者為因,由因而生者為果。以時間之因果關係而言,因在前,果在後,此稱為因果異時;但若就空間而言,則如束蘆之相倚相依之情形,此乃廣義之因果關係,稱為因果同時。
古代印度之外道,有關因果之論點可分為四類,佛教稱之為外道四執,或簡稱四執:(一)邪因邪果,即將萬物生起之原因歸於大自在天之能力。(二)無因有果,即承認現存的現象世界為果,但以此果之因難以探究,故否定此果之起因。(三)有因無果,即承認現存的現象世界為因,但以此因之結果難以探究,故否定此因之結果。(四)無因無果,即否定因果二者。
上記之外,佛教以外的古代印度思想界,尚有二種因果論之說,即:(一)因中有果論,主張果所顯現之現象世界必內具於因中,此乃婆羅門教與數論學派之思想;亦即認為因中常具有果性,故以因與果之性質相等。(二)因中無果論,係與婆羅門教對立之一般思想界及勝論學派所提倡。即主張結合眾多獨立之根本要素,方能生起現象世界;亦即認為因中未必具有果性,而須藉眾多的因相互和合始能產生果,故認為因與果之性質並不相等。此論說亦可稱為果中有因論。
佛教之因果論大抵可分為大小乘二系統,小乘以俱舍宗為典型,提出四緣、六因、五果之說;大乘則以唯識宗為代表,以四緣、十因、五果為其因果論之主要內容,而於四緣、五果之闡釋,大小二乘之觀點亦相迥異。以唯識家而言,既認為宇宙萬有皆由含藏於阿賴耶識中之種子所變現,而由種子變現成諸法之間,須經由「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種子生種子」等的「三法兩重」之因果關係,展轉作用而變現為森羅萬象。其中,種子生種子之關係為因果異時;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之關係為因果同時。此外,於六因、五果之中,異熟因與異熟果之關係,以及同類因、遍行因與等流果之關係,皆為因果異時。至於俱有因、相應因與士用果之關係,則為因果同時。又能作因與增上果之關係,通於因果異時與因果同時。又同類因與等流果之關係,係以自類之法為因,引生等同流類之果,故稱自類因果。
眾生之行為能引生異時之因果,即善之業因必有善之果報,惡之業因必有惡之果報,此稱善因善果、惡因惡果。然嚴格言之,應稱為善因樂果、惡因苦果。此乃因由善惡二業所招感之果報,係屬非善非惡之「無記性」;而所謂善、惡,乃特指必定招感果報之因法,故不宜以善果、惡果為果報之稱。此種因果之理,儼然而不亂,稱為因果報應。若無視因果之理的存在,而落入否認因果之思想見解中,即稱「撥無因果」。又若從實踐修道上論因果關係,則由修行之因能招感成佛之果,此稱為修因得果、修因感果、酬因感果。
此外,由善惡之業因而招感樂苦之果報,此種因果係異熟因與異熟果之因果關係;又由福德(世間的善業)而招感人天樂果,此為福因與福果之因果關係;又由修習智慧能招感覺悟之果報,此為智因與智果之因果關係。上述三種因果關係,稱為三因三果。又一般所謂的三世因果、因果報應等,多係指異熟因與異熟果之因果關係而言。
蓋一切法皆由因果之理而生成壞滅,十界迷悟之顯現,即由此因果關係所成,而產生世間之因果、出世間之因果、迷界之因果、悟界之因果等分別。若就四諦而言,其苦、集二諦為世間迷界之因果,滅、道二諦則為出世間悟界之因果。要之,此因果之理實乃佛教重要之基本教理,於諸經典中即常對此理加以闡釋說明,並以善惡之因果報應如影隨形而相續不絕,來勸導人修行佛道,超脫有漏之境界,以達於無漏之寂靜地。〔無量壽經卷下、俱舍論卷六、阿毘達磨發智論卷一、卷十五、大毘婆沙論卷十、卷十一、卷十六、瑜伽師地論卷五、卷三十八、顯揚聖教論卷十八、成唯識論卷三、卷七、卷八、大乘義章卷三、卷四〕(參閱「十因」418、「五果」1112、「六因」1256、「四緣」1832、「因」2269、「種子」5863)2293
禪宗公案名。乃唐代百丈懷海禪師與野狐之機緣對話。由此公案點出因果歷然之理。又作不落不昧、五百生野狐、百丈不昧因果、百丈野狐墮脫。從容錄第八則(大四八‧二三一下):「百丈上堂,常有一老人聽法,隨眾散去。一日,不去,丈乃問:『立者何人?』老人云:『某甲於過去迦葉佛時,曾住此山。有學人問:大修行底人還落因果也無?對他道:不落因果。墮野狐身五百生。今請和尚代一轉語。』丈云:『不昧因果。』老人於言下大悟。」
此公案中,老人於過去世因說「不落因果」而撥無因果,即否定因果之理;而由否定因果之故,遂墮於惡趣之中。「不昧因果」則與不落因果相反而肯定因果;以肯定因果之故,乃能脫離惡趣。蓋自佛教之基本教說而言,深信因果為正傳之佛法,乃一種大自然之法則。故吾人不可妄加分別臆度或否定,如能深信此種理法而依之修行,則為成佛之道。故於此則公案中,老人因百丈代為轉語「不昧因果」而消泯過去獨斷之迷夢,於言下大悟,得脫野狐身。古來禪家多以撥無因果卻自以為悟達因果者,稱為「野狐禪」,蓋由此典故而來。〔聯燈會要卷四、五燈會元卷三、禪宗無門關第二則〕 p2489
梵語 mithyā-drsti,巴利語 micchā-ditthi。指不正之執見,主要指撥無四諦因果之道理者。係八邪行之一,十惡之一,十隨眠之一,五見之一。以為世間無可招結果之原因,亦無由原因而生之結果,而謂惡不足畏,善亦不足喜等之謬見,即是邪見。蓋俱舍家謂撥無因果為邪見;唯識家則主張撥無因果及四見以外之所有邪執,均稱為邪見。
另據大毘婆沙論卷四十九載,五見雖同為邪推度,但因邪見之「無行相」過患特重,故特稱之為邪見。又謂邪見壞事,謗因果及三寶,壞法恩、生恩,起法怨、生怨,並破壞現量,為暴惡之見,故別立此名。〔俱舍論卷十九、成唯識論卷六、法蘊足論卷一、卷十、成實論卷十、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四十六、瑜伽師地論卷八〕(參閱「八邪行」283、「十善十惡」468、「五見」1099) p3033
魔(梵 māra)能奪慧命,破壞道法、功德、善本等。空魔即撥無因果之空見惡魔,亦即否定一切善惡因果,或以為諸法皆空之惡魔。楞嚴經卷九(大一九‧一四九上):「有空魔入其心腑,乃謗持戒,名為小乘;菩薩悟空,有何持犯?其人常於信心檀越,飲酒噉肉,廣行淫穢。」 p3484
據摩訶止觀卷四上載,修行之人因順流十心而顛倒造惡,積集重累,流轉生死,故當用逆流十心以對治之。即:(一)正信因果心,修行之人須先正信因果,深信善惡果報而不生疑惑,以此心破除順流十心之「撥無因果心」。(二)自愧剋責心,修行之人剋責己身,於往昔中因無羞恥心而習諸惡行,以此心破除「無慚愧心」。(三)怖畏惡道心,修行之人自念人命無常,苦海悠深,故苦切懺悔而不惜身命,以此心破除「不畏惡道心」。(四)發露瑕疵心,修行之人不可隱覆一切過失,當即發露懺悔,以此心破除「覆過之心」。(五)斷相續心,修行之人須斷絕惡行、惡念而不復再做,以此心破除「惡念相續心」。(六)發菩提心,修行之人須廣發普濟之心,遍滿虛空界,以利益他人,以此心破除遍佈之惡心。(七)修功補過心,修行之人當策勵不休,斷諸惡行且奉行眾善,以此心破除身、口、意三業造罪之心。(八)守護正法心,修行之人當守護正法,增廣隨喜、方便之心,以此心破除「見善不隨喜心」。(九)念十方佛心,修行之人當信念十方佛之大福慧,能救拔、導引己身,以此心破除「隨順惡友心」。(十)觀罪性空心,修行之人當了達我心本空,罪性無依,以此心破除「無明昏闇心」。(參閱「順流」5356) p4327
略稱羊心。十住心之第一。異生,即凡夫。異生羝羊心,謂凡夫之愚癡無智,猶如羝羊惟念婬食。凡夫不辨善惡,但恣三毒,貪著五欲,不信地獄惡報,晝夜行惡業,無慚愧之心,不忠不孝,不顧人倫五常,或起斷見,撥無因果;或起常見,不信輪迴,身死命終,必墮惡趣。故此心品,以三惡道配之。〔大日經卷一住心品、大日經疏卷二、祕藏寶鑰卷上、十住心義林卷上〕 p5151
梵語 karma-hetu。有二義:(一)業即因,以業為招感未來果報之因。又作因業。成唯識論述記卷八本(大四三‧五二一中):「業,苦本故,唯是因也。」(二)業之因,能令業生長之因。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三十七(大一二‧五八五中):「業因者,即無明、觸。因無明、觸,眾生求有。求有因緣,即是愛也。愛因緣故,造作身、口、意業。」此係自十二因緣以釋業因之義。又據瑜伽師地論卷八載,惡業之因有十二種,列舉如下:(1)貪,(2)瞋,(3)癡。以上三者均屬不善根。(4)由自力所造者,(5)由他力所造者,(6)由於受國王諸侯等強權者所驅迫,(7)愛味己物而生貪欲,(8)有所怖畏故造殺等業,(9)恐受傷害故行殺等業,(10)為戲樂之故而行殺等事,(11)以殺生為正法而行殺等事,(12)撥無因果而行殺等事。此外,善業之因,即三善根等一切反惡業之因均屬之。〔瑜伽論略纂卷三、瑜伽論略纂記卷二下、俱舍論光記卷十九〕(參閱「業」5494) p5498
即受菩薩戒時,在戒師面前,觀、念種種法,而懺悔所造之罪過。運心有二種:(一)順流十心,即從無始以來隨順生死之流,即下列十者:(1)妄計我人,(2)外加惡友,(3)不喜他人之善,(4)縱恣三業,(5)惡心遍布,(6)晝夜相續,(7)覆諱過失,(8)不畏惡道,(9)不慚不愧,(10)撥無因果。(二)逆流十心,即消滅生死之觀法,亦即:(1)正信因果,(2)自愧剋責,(3)怖畏惡道,(4)發露瑕玼,(5)斷相續心,(6)發菩提心,(7)修功補過,(8)守護正法,(9)念十方佛,(10)觀罪性空。總從此二十心對一切三寶懺悔,披露已往之罪過。〔授菩薩戒儀(妙樂)、摩訶止觀卷二上、卷四上、授菩薩戒儀要解〕 p5614
梵語 saddharma-pratiksepa。略稱謗法、破法、斷法。謂破壞佛說之正法,主要係指誹謗大乘經典非為佛所說。謂不信般若、法華、無量壽等大乘經典,且加以毀呰誹謗者,斷盡一切善根,墮入大地獄。據無量壽經卷上載,阿彌陀佛發願救度念佛眾生,唯除犯五逆罪與誹謗正法者。又菩薩善戒經以誹謗正法為菩薩八波羅夷(八重戒)之一;梵網經卷下以誹謗三寶為菩薩十波羅夷之一。蓋誹謗正法,汎論之有兩種:(一)不信大、小二乘之法,遂疑惑誹謗。(二)不信大乘經典為佛所說而誹謗之;或見人讀誦、書寫、受持大乘經典而懷輕賤、憎嫉之心。
據智顗之菩薩戒經義疏卷下載,誹謗三寶係由四種邪見所致,即:(一)上邪見,對於一切均撥無因果。(二)中邪見,不說一切無因果,僅說三寶不及外道。(三)下邪見,不說三寶不及外道,僅心中計執二乘之法殊勝,即捨棄大乘而取小乘。(四)雜邪見,於諸種邪見中,有偏執、雜信、暫念小乘、思義僻謬等四種。
據法藏之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四載,謗三寶戒之制意,略有十義,即:(一)業道尤重,無過此故。(二)燒滅善根,悉無餘故。(三)背恩德,惡中極故。(四)破壞信心,滅法眼故。(五)於善行中,若小若大悉不成故。(六)入於外道邪見網故。(七)為大邪見,斷善根故。(八)作諸眾生惡知識故。(九)斷三寶種,由此見故。(十)令自他成阿鼻業故。然誹謗正法之說於阿含等經中極為罕見,惟多散見於大乘經典中,主要係因教誡小乘聲聞之徒誹謗大乘之故。〔法華經卷二譬喻品、道行般若經卷三泥梨品、卷六阿惟越致品、大品般若經卷十一信毀品、卷十六不退品、般舟三昧經譬喻品、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七、卷十六、大寶廣博樓閣善住祕密陀羅尼經卷中、菩薩地持經卷五、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瑜伽師地論卷四十、釋淨土群疑論卷六、法苑珠林卷五十八〕 p6166
顯教十重禁戒之一。即禁制誹謗佛、法、僧三寶之戒。又作毀謗三寶戒、助謗三寶戒、謗亂正法戒、誹謗戒、謗菩薩法戒、邪見邪說戒。依勝莊之梵網經菩薩戒本述記卷二之說,誹謗三寶者,即謗佛非一切智者、佛亦非實者、謗十二分教及四諦等教法、謗世間無真阿羅漢與菩薩僧。又據法藏之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二,此戒之制意有業道最重等十義。蓋此戒為曇無讖譯之菩薩戒本、菩薩地持經卷五方便處戒品及菩薩善戒經等所說之謗亂正法戒,即撥無因果、毀呰三寶、誹謗大乘等,均屬重罪。〔增一阿含經卷四十八、六度集經卷五釋家畢罪經、佛五百弟子自說本起經世尊品、梵網經卷下、成實論卷二立論品、往生論註卷上、菩薩戒經義疏卷下(智顗)〕(參閱「十重禁戒」461) p6514
即指一顛迦(梵 icchantika),亦即一闡提。為無性有情之一。此類有情樂欲於生死而不欣求出離。據北本涅槃經卷二十六、卷三十二等載,一闡提,即撥無因果,執著善惡業與善惡報無關者;其說或指順世外道等之徒。或有將阿闡底迦(梵 acchantika,不樂欲)、阿顛底迦(梵 ātyantika,畢竟)二語訛作一闡提之同類語者。〔翻譯名義集卷二外道篇〕(參閱「一闡提」85) p6730
為「斷善根」之對稱。撥無因果之邪見者,斷其善根,稱為斷善根;斷善根後,對因果之理,或疑為有,或再起正見,肯定因果相續之理者,續其善根,稱為續善根。〔俱舍論卷十七〕 p6861
密教的戒律。又稱三摩耶戒、祕密三昧耶戒、佛性三昧耶戒、三昧耶佛戒,略稱為三戒。乃立於三三平等一致之理,以眾生本有之清淨菩提心為戒體,法界無量之萬德為行相的祕密真言戒。為真言行者為止惡修善所修,戒法通顯密諸戒,即含攝五戒、八戒、具足戒等,而歸於「眾生諸佛平等一如」之一戒。
《大日經》卷二〈具緣品〉以此戒為三世無礙智戒,並說其戒相為四重禁︰「常不應捨法、捨離菩提心、慳吝一切法、不利眾生行。」《大日經疏》卷九釋云(大正39‧671a)︰「今此四戒如受具竟,已略示戒相,當知即是祕密藏中四波羅夷也。」而《無畏三藏禪要》稱此戒為諸佛內證無漏清淨法戒,或稱真法戒,且以十重戒為其戒相,即(1)不退菩提心,(2)不捨三寶,(3)不謗三寶,(4)不生疑惑,(5)不令退菩提心,(6)不令發二乘心,(7)不輒說深妙大乘,(8)不發邪見,(9)不說我具無上道戒,(10)捨一切無利益事。此十重戒亦是波羅夷罪。
三昧耶有平等、本誓、除障、驚覺四義,故此三昧耶戒亦具此等諸義。即︰
(1)行者初發心時,知三三平等之理,安住佛地三昧道,照見心、佛及眾生三無差別。此即平等義,為三昧耶戒的根本義,故或稱此戒為生佛不二戒。
(2)既以三平等之理為緣,乃起大誓願,修大悲,行四無量、四攝等,能利益眾生,即本誓義。
(3)由本誓發得三三平等之戒體時,能除滅過去、現在、未來的惡業罪障,即是除障義。
(4)自驚察身心,制止放逸懈怠,即是驚覺義。
授傳法灌頂時,須另設道場先授此三昧耶戒,其道場稱為三昧耶戒場、三昧耶戒壇。授戒的作法稱為三昧耶戒儀,或稱三昧耶戒作法。戒儀的順序如下︰先禮三寶,其次運心供養、懺悔罪障、請師、羯磨(四重戒、十無盡戒等)、授真言等。
在受三昧耶戒之後,退失本誓而不修行,稱為退三昧耶;或已受密法,卻對密藏產生疑謗之念,稱為破三昧耶;或未得阿闍梨允許,恣意見聞聖教口訣,稱為越三昧耶。此三類行,為真言宗之三大重罪,謂為三種重罪。此中,關於越三昧耶罪之義,《大日經疏》卷九嘗作如下之廣說,而謂(大正39‧675a)︰
「若菩薩於眾生諸法中,作種種不平等見,則越三昧耶法。若於此平等誓中,作種種限量之心,亦越三昧耶法。諸有所作隨順世間名利,不為大事因緣,亦越三昧耶法。放逸懈怠,不能警悟其心,亦越三昧耶法。以越三昧耶故,有種種障生,自損損他,無有義利,是故,諸菩薩等奉持此三昧耶如護身命,不敢違越也。」
◎附︰吳明〈佛法戒律論〉(摘錄)
梵語三昧耶,義有多種︰(1)時(一時佛在)會(大會經)宗(顯示論)平等。(2)誓願。(3)警覺。(4)除垢障。三昧耶戒,即平等本誓戒,意謂與佛平等誓願。密宗修行,在傳法灌頂前,須先受三昧耶戒。由傳法之師男水自頭頂灌下,稱「傳法灌頂」,以示永不違越。三昧耶戒,就是以三種菩提心為戒。《金剛頂宗發菩提心論》云︰
「若有上根上智之人,不樂外道二乘法,有大度量,勇銳無惑,宜修佛乘。當發如是心︰我今志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求餘果。誓心決定故,魔宮震動,十方諸佛,皆悉證知。常在人天,受勝快樂。所生之處,憶持不忘。若願成瑜伽中諸菩薩身者,亦名發菩提心。何者﹖為次諸尊,皆同大毗盧遮那佛身。(中略)凡人願為善之與惡,皆先標其心而後成其志。所以求菩提者,發菩提心,修菩提行。既發如是心已,須知菩提心之行相。其行相者,三門分別。諸佛菩薩,昔在因地,發是心已,勝義行願三摩地為戒。乃至成佛無時暫忘。惟真言法中,是說三摩地法,於諸教中,缺而不書。一者行願,二者勝義,三者三摩地。」
所以三種菩提心,就是行願菩提心、勝義菩提心、三摩地菩提心,以三種菩提心為戒,即三昧耶戒。此諸佛菩薩共同發心平等本誓之戒也。所謂行願者,如論云︰「我當利益安樂無餘有情界,觀十方含識,猶如己身。」所謂勝義者,如論云︰「觀一切法無自性。」所謂三摩地者,如論云︰「當知法爾應住普賢大菩提心,(中略)照見本心,湛然清淨。」三種菩提心可分為大悲(行願)、大智(勝義)、大定(三摩地)三德。東密胎藏界則分為佛部(大定)、蓮花部(行願)、金剛部(勝義)三部。亦有分為觀音(行願)、文殊(勝義)、普賢(三摩地)三尊,或分為表德(行願)、遮情(勝義)與不二(三摩地)。
三昧耶戒,不同於一般戒律,乃祕密戒律,其中常有大阿闍黎或密宗傳人之心得,成為入密宣誓之必備儀式。按東密教法,如未受傳法灌頂,擅入密宗事相領域,將會構成「越三昧耶罪」。因行人尚未發菩提心,未能與佛平等誓願也。
「三昧耶戒」語出《大日經》〈具緣真言品〉所列舉之四重戒,即︰
(1)不應遠離菩提心︰因學密行人尚在因位,具有菩提心而未圓滿,時有遠離之虞。且菩提心為三昧耶戒之根本,菩提心存則三昧耶戒在;菩提心失,則三昧耶戒失,故首要告誡不應遠離。
(2)不離正法不(或起)邪行︰此條對出家在家行人有同有別。出家在家均不能離開正法,即不離佛法般若,此乃共同之點。但出家人為佛法常住,清淨梵行,故不能邪行,如淫事。在家人行菩薩道,需入世俗行事,有時難免邪行,如夫婦性生活。三昧耶戒於此開許,但前提是不能離開正法,即不能脫離般若,脫離菩提心而邪行,此乃差別之處。故出家人為不離正法不邪行,在家人為不離正法起邪行。
(3)於一切法不慳吝︰佛法為公,不得私有。菩薩行願,弘法利生。慳吝法施,是乃滅法。故於一切法,自人天乘以至佛乘諸法,皆應法施,不得慳吝。慳吝即失菩提心,違反平等本誓。然於此知,法施是為利人,說法施皆應當機。故對大乘根機,不應說小法令退墮;對小乘根基,不應說大法令疑謗;不應向外道輒說自具妙戒,自有大法,令其嫉恨退失。
(4)不得不饒益眾生︰此乃菩提心根本所決定,法爾如此;有「眾生有一不成佛者,我不成佛」之大定;有「觀一切法自性,法爾如是,我為法王,如法自在」之大智。有一不饒益眾生,即遠離菩提心,違犯平等本誓。
以上四重戒,即佛所說三昧耶戒。亦即諸佛之平等本誓。以後四重禁戒,具體發展成為十重戒,亦稱十波羅夷。此十重戒在顯密二教中又各不相同。
顯教十重戒即《梵網經》所說十無盡藏戒,犯此戒律,則得波羅夷罪。即戒律中之嚴重罪。顯教十重戒是︰殺、盜、淫、妄語、酤酒、四眾過、自讚毀他、慳惜加毀、瞋心不受悔、謗三寶。
密教十重戒有三種,其中二種是《大日經疏》所說,另一為善無畏三藏所說。《大日經疏》第一種十重戒為︰(1)不應捨正法。(2)不應捨離菩提心。(3)於一切法不應慳吝。(4)勿於一切眾生作不饒益行。(5)不謗一切三乘教法。(6)不應於一切法生慳吝。(7)不得邪見,撥無因果。(8)於發大心人勸其深心,不令退息。(9)於小乘人前,不觀彼根而說大法。(10)菩薩常當行施,不得施他人以害物之具。
《大日經疏》第二種十重戒為︰(1)不捨佛寶,(2)不捨法寶,(3)不捨僧寶,(4)不捨菩提心,(5)不謗一切三乘教法,(6)不慳吝一切法,(7)不起邪見,(8)不阻止他發大心,亦不得見其懈退而不勸發,(9)不差機說法,(10)不施一切不饒益他物。
善無畏《無畏三藏禪要》之十重戒為︰(1)不應退菩提心,妨成佛故。(2)不應捨三寶皈依外道,是邪法故。(3)不應毀謗三寶及三乘教典,背佛性故。(4)於甚深大乘經典不通解處不應生疑惑,非凡夫境故。(5)若有眾生已發菩提心者,不應說如是法令退墮,趣向二乘,斷三寶種故。(6)未發菩提心者,亦不應說如是法,令彼於二乘之心,違本願故。(7)對小乘人及邪見人前,不應輒說深妙大乘,恐彼生謗獲大殃故。(8)不應發起諸邪見等法,令斷善根故。(9)於外道前不應自說我具無上菩提妙戒,令彼以瞋恨心求如是物不能辦得,令退菩提心,二俱有損故。(10)但於一切眾生有所損害及無利益者,皆不應作及教人作、見作隨喜,於利他法及慈悲心相違背故。
總攝上說,三昧耶之十戒條文歸納如下︰
(1)不退菩提,不離菩提心。
(2)不捨離三寶,不皈依外道。
(3)不毀謗三寶,不謗三乘法。
(4)不應捨正法,不疑大乘法。
(5)不應起邪見,不撥無因果。
(6)於法不慳吝,不差機說法。
(7)不應向大心,說法令退墮。
(8)不應向小根,輒說微妙法。
(9)不應向外道,自說具妙戒。
(10)必饒益有情,不作損害行。
藏密修學,亦首依持三昧耶戒,但其所出經典與唐密、東密略有不同。藏密三昧耶戒取自德光《律經》、慧賢《律經注》與宗喀巴《祕密戒頌》。藏密以原始乘所守為別解脫律儀,大乘所守為菩薩律儀,金剛乘所守則為密咒律儀。藏密戒中亦按修學次第等級不同而有不同之戒。未受何級灌頂修持何級密法者,即不得與聞其三昧耶戒。但菩薩戒亦為密宗戒之基礎,故學密在受「十四根本墮」三昧耶戒前,必須先受菩提戒。此為東密、台密、藏密所同,蓋非大乘菩薩行人,不得入密也。
〔參考資料〕 《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卷十五;《守護國界主陀羅尼經》卷九;《施諸餓鬼飯食及水法》;《大日經疏》卷五、卷十一、卷十六、卷十七;《菩提心論》;空海《三昧耶戒序》;《栂尾祥雲全集》第二卷;高井觀海《密教事相大系》第三編;上田天瑞《戒律の思想と歷史》。
即9「止善」與「行善」的並稱。作善事有兩方面,制止惡業稱為止善;修行善業是為行善。或說制止自己作惡是止善,教人止惡是行善。猶言止持作持、止惡修善、止善作善。《菩薩戒義疏》卷上釋云(大正40‧567a)︰「息惡不作,名之為止;信受修習,名之為行。佛教雖多,止行收盡。諸惡莫作即是誡門,眾善奉行即是勸門。(中略)誡門是止善,勸門悉屬行善。」
智顗認為身三、口四等十善業,均有此止善、行善二方面。如不殺生,制止殺生之惡即止善,行放生之善即行善;不偷盜,止偷盜之惡即止善,行布施之善即行善;如是乃至第十不邪見,止撥無因果與僻信邪心之惡是為止善;行正信、歸心正道、生智慧之善心為行善。此亦即《法界次第初門》卷上所云(大正46‧669c)︰
「十善有二種︰(一)止,(二)行。止則但止前惡,不惱於他;行則修行勝德,利安一切。此二通稱善者,善以順理為義,息倒歸真,故云順理;止則息於重倒之惡,行則漸歸勝道之善,故止行二種,皆名為善。或加以道名,以能通至樂果也。」
此外,《百論》卷上稱止行二善為惡止、善行之法,謂身口七支、十不善道等是「惡」,停止此等惡行即為「止」。十善道等是「善」,信受修行此等善行即為「行」。《律宗綱要》卷上論三聚淨戒之文中,謂攝律儀戒係止惡門,以成法身之德,攝善法戒屬作善門,以成報佛之緣。
指原因與結果。佛教認為一切法皆是依因果之理而生成或滅壞。因是能生,果是所生。而且,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由因生果,因果歷然。十界迷悟,不外是因果關係。如外界客塵與眾生主體內心也互為因緣,由眾生之無明生起我見,我見緣外界之客體,客體喚起眾生之貪欲,貪欲引起惡行,惡行招引再生及痛苦,痛苦又加重無明。彼此既是因,又是果。互為因果。
因果可分為︰世間之因果、出世間之因果、迷界之因果、悟界之因果。且依四諦而言,苦、集為世間迷界之因果。滅、道是出世間悟界之因果。在時間上,因果遍於過去、現在、未來三世。在空間上,則除無為法之外,一切事物皆受因果律支配。佛、菩薩亦然。
從宗教實踐的基本立場而言,大小乘對因果皆有具體的分類與論述。就中,小乘將因果關係,分別為六因、四緣、五果而作說明。較重視人類的行為、認識。如煩惱、業是如何產生、如何斷除等問題即是。大乘佛教則視緣起為因果互相關係的狀態。以四緣、十因、五果為其因果論的主要內容,以說明以阿賴耶識為中心之人類的行為與認識。
此外,一般所說的善因善果、惡因惡果,意謂善的業因必有善的果報,惡的業因必有惡的果報。然而由善惡二業所招感的苦樂果報,係屬非善非惡的無記法,故善因善果、惡因惡果應稱為善因樂果、惡因苦果。此種有善惡業因則必有苦樂的果報,因果之理儼然不亂,即稱因果報應。若無視因果之理,陷於否認因果的見解,則稱撥無因果。又從實踐修道上論因果關係時,由修行之因能得開悟之果,此稱修因得果、修因感果、酬因感果。
◎附︰William M. Mcgovern著‧江紹原譯〈因果論之性質及範圍〉(摘錄自《佛家哲學通論》第三分〈宇宙轉動論〉)
〔因果論見重於佛家〕 堅持因果論或曰因生果論確定可信,是佛家哲學裏面最重要的諸點之一。這因果論或因生果論,諸修多羅(巴利文的)常常討論到,大抵是特別拿他來摧滅與此相敵的諸生命觀的。下面的一段巴利文《增支部》(Anguttara Nikaya)引在此處極有趣味。
「比丘乎,諸外道有三種邪見,有識者若信受之,則德行雖本已無虧,亦必墮落至於對自己的行為不負責任。此三邪見為何﹖有些沙門和婆羅門謂人今生所有苦樂以及非苦非樂,純粹是由於前定;又有些沙門和婆羅門說是由於大神意;又有些沙門和婆羅門說是由於機運。
比丘乎,我遇見主張或宣說這些見解的沙門和婆羅門之時,我問他們是否真信。他們如說真信,我就說道︰『既然如此,你就不能不承認人所以作殺人者、盜賊、姦淫者、誑言者等等,是由於命運、大神意旨,或機運。因此行為的改善或分別善惡都成了無謂的舉動。既然如此,有過者之道德的復生,便成了完全不可能的事。』主張上述三種見解之任一種者,聞此推理,亦應啞然。」
佛陀的思辨,許因為所帶的實用主義色彩略嫌太重一點,使純粹要在名理之上著眼的人不滿意,但是這段話很能把兩種見解明明白白的表現出來,曰(1)物生於因果關係,曰(2)關乎我們每人本身的命運,既然自家造因,還須自家受果報。
〔佛家表因的幾個名詞〕 故知佛家的因生果論第一是與行為責任論一氣的,但是又與他們所謂「無常」、「無我」二「法印」相關。(譯者註︰佛家說世間一切事物或曰一切法都是「無常、無我、苦」。此三者曰三法印。)這就是說,沒有什麼東西是常存的、自存的。世間一切物事都是許多「因」和「緣」湊合成功,只能暫時存在的品物。
因果律的真實性雖是佛教的一切派別共同的主張,但是講到細節的解釋,恐怕他們意見的紛歧,在無論那一點上也沒有像在這一點上這樣厲害。在巴利文經典裏面,我們看見只有這一類的習語︰「因此生故彼生」、「此起則彼亦起」。而且其中也沒有什麼特別的名詞,可以把各種樣式的因果律觀念全包在內。我們只看見像「以此因」、「以此緣」這一類的字(ko hetu,ko paccaya)。
「因」、「緣」這兩個字後來有了很奇怪的經歷。在上座部佛家之中,「因」字漸漸得到一個很狹的意思,就是專指「貪、瞋、癡」三毒所引起的某幾種精神狀態。故這幾個受三毒影響的精神狀態被認為有「有因」者(sahetuka)。「緣」字則被人用去表任何式樣的因果關係,或曰一物與另一物之間所能有的各種關係。巴利文阿毗達磨藏的末一種書,幾乎是專論二十四緣,或曰現象界之二十四種可能的關係。
此二名詞在北方說一切有部人和瑜伽宗人之中的用法,就很不同。在北方,「因」的意義是正因,或曰直接因、第一因;而「緣」則指一般的有成事功能的外緣。他們說因緣共生一果之時之所謂「緣」,不是指正因(「因」纔是正因),而是指那假使沒有他則因就動作不起來的外緣。「因」是第一因,「緣」是次級因,「果」(phala)是因和緣合生的。且舉個例︰我們播種在地上,因土地、日光、雨露,以及其他等等的影響,種子長成一棵樹;此處的種子是「因」;地、日、雨是「緣」;樹是「果」。北方既然把一切事物看做因和緣所生的果,故不像南方那樣單單舉二十四緣,卻分別開列六種因、四種緣、五種果。
佛教的一切派別都把因果論和業力說(karma)相提並論。照字面上解,業力的意義是行動(或說行事),一直到如今,這還是他的最重要的涵義。後來佛家又用「業」字表行動結果之義,結果是指善人得的好報和惡人得的惡報。我們常常聽見的「某人有善業等著他」或「某人有惡業等著他」,其中所謂業,就是結果的意思。到了最後,那專指行為有報應的因果律觀念全部,也用「業」字表。
但是在早期及上座部佛教之中,一般的因生果能與業力,被人區別得很是清楚。一種結果能有許多種的因,業力僅是其中的一種。那先比丘(Nagasena)就如此解釋給彌蘭陀王(Milinda)聽過︰那先說,災難雖然許是業力所招,但旁的因也能生災難。甚至於絲毫不作惡的佛陀也有痛苦和疾病的災難,或被石子打傷,以及其他等等,這都不是因為他過去時有惡行,而是各種外面的因湊巧招出來的。
「大王,若一土塊,被擲空中,復落於地。是大地過去業行招土落否﹖」
「善知識,不也。非大地先有所為,受善惡果。土塊復落,只由現因,與業力無與也。」
「大王乎,佛陀亦應視若大地。一如土塊下落大地,非緣大地業行;片石擊佛陀之足,亦非緣佛陀昔日之業行。」
照同一的樣式,業力雖能令人死,死有時卻是以外好幾個原因之中的一個所釀成的。彌蘭陀在業力之外又舉出其他種種外因。《Abhidhammattha Sangaha》舉以下四種因︰(1)壽盡,(2)業力盡,(3)二者并盡,(4)能毀業。
但我們應該注意到後來的佛家,常有把業的範圍推廣的傾向。例如上座部七論之中的《論事》,分奇認業力能是生物質的因;但是《Abhidhammattha Sangaha》已經說物質現象的四種根源是(1)業力,(2)心,(3)物質的改變,(4)食物。說一切有部的著作裏,屢次重覆說世界能滅已復生之因,是過去時一切有情物的共同業力。到了後期的瑜伽宗各派,既以為全世界是依心而有,故全世界的出現,他們說是全由於業力以及他的俱有品。
〔因果律之普遍性〕 佛家信他們的因緣說,在(1)空間上,(2)時間上,和(3)對象物上,都能普遍應用。
(1)因果律可以普遍應用到宇宙的各部分,就是一切無數的物質世界以及各種天和各種地獄。
(2)因果律能應用於過去、現在、未來三時。而且在佛家的心中,「因果遍三時」這一句話,還有因果相生,如環無端,本無起時,亦無止日之意思。故第一因或原極因之說,是他們所否認的。世親著的《俱舍論》(卷七)裏面,有一段很有趣味的文字,解釋佛家在這一點之上的意見。
「一切世間唯從如上所說諸因諸緣所起,非『自在天』、『我勝性』等一因所起。此有何因,若一切成許由因者,豈不便捨一切世間由自在等一因生論。又諸世間非自在等一因所起,次第等故︰謂諸世間若自在等一因生者,則應一切俱時而生,非次第起;現見諸法次第而生,故知定非一因所起。若執自在隨欲故然,謂彼欲令此法今起,此法今滅,此於後時,是則應成非一因起,亦由樂欲差別生故;或差別欲應一時生,所因自在無差別故;若欲差別,更待餘因,不俱起者,則非一切,唯用自在一法為因,或所待因亦應更待餘因差別方次第生,則所待因應無邊際;若更不待餘差別因,此因應無次第生義,則差別欲非次第生,若許諸因展轉差別無有邊際,信無始故,徒執自在為諸法因,不越釋門因緣正理。
若言自在欲雖頓生而諸世間不俱起者,由隨自在欲所生故,理亦不然︰彼自在欲前位與後無差別故。又彼自在作大功力生諸世間,得何義利﹖若為法喜生諸世間,此喜離餘方便不發,是則自在於法喜中既必待餘,應非自在;於喜既爾,餘亦應然,差別因緣,不可得故。或若自在生地獄等無量苦具逼害有情,為見如斯發生自喜,咄哉何用此自在為!依彼頌言,誠為善說︰由險利能燒,可畏恒逼害,樂食血肉髓,故名魯達羅。又若信受一切世間唯自在天一因所起,則為非撥現見世間所餘因緣人功等事。若言自在待餘因緣助發功能方成因者,但是朋敬自在天,言離所餘因緣不見別用故。或彼自在要餘因緣助方能生,應非自在。若執初起自在為因,餘後續生,待餘因者,則初所起不待餘因應無始成,猶如自在我勝性等隨其所應,如自在天應廣徵遣,故無有法,唯一因生。奇哉世間不修勝慧,如愚禽獸,良足可悲!彼彼生中,別別造業,自受異熟及士用果而妄計有自在等因。」
(3)因果律又是可以應用到一切對象物的。只有諸無為法是例外,他們是常存的非因所成的。至於諸有為法,則無論是色法、心法、心所法、心不相應法,都是只能依他有因他有,自己沒有實質上的存在。佛教把因生果論和非實質說不但應用到物質,而且應用到心,這是他異於幾乎其他一切思想派別之處。
而且他們對我們說,雖佛亦是受因果律支配的;「雖三世(過去、現在、將來)諸佛未能且永不能改變此一大律。」
這是極重要的一點,因為佛教和幾乎其餘一切的宗教,正在此學說上分別。佛教以外的思想系統,雖然大概都承認某種的因果關係,但是凡世以上的人物,特別是最上神,總被認為是居於因果律之上的,而且以為這些神所行的奇事,明證他們能使因果律暫時失效。佛教雖然也承認顯「神通」的可能,卻又要設法使之與因果論能打成一片。因此他們想出所謂更高因果律之說;這一說後來他們最歡喜引用。我們知道物質科學家利用加增的知識,能成就許多使平常人驚以為奇的事;照佛教看來,諸「聖」也能憑藉過去所積的業力得到若干特別能力,去驅使自然界的各種元素。自佛家看來,修練內功因而得天眼通,和用望遠鏡增加視力,兩相比較,若說是奇蹟同樣是奇蹟,若說不是奇蹟同樣不是奇蹟。就是大乘佛法所說的諸佛超度眾生,也必須假手於某種因緣。
最末還有一點值得注意,就是佛教的一切宗派,同說一因不能生果,每一「法」至少是兩個因產出的。最初他們大概是專為反對大自在天(Isvara之譯名),或曰創造世界神之說而發此論;但是後來這句話的涵義變為一個因必得到外面來的助力始能生果。故由佛家看去,個個因必有果的這句話,是不可信的,因為有許多單獨的因,若得不到適當的外緣,永遠不能生效果。而且一個弱的因被一個強的因壓倒,完全是可能的事。
〔因果律的應用〕 佛家應用因果論的法子有二。第一個法子所觀察的,是諸「法」之聚的全體,尤其是個體,人的以及非人的都在內。第二個法子所觀察的,是分開來看的諸「法」。故我們可稱第一法為綜合的,第二法為分析的。
第一方面的應用,在早期佛家哲學裏面,已經很顯著,而且實在不過是業力說的發展,目的是要指明一個人怎樣因為某幾種因果上的原由,死後必定到一種天上或一個地獄裏去投生。後來的宗派,不外乎把先有的各種解釋排成系統,或寫成定式。這一方面的因能生果論大部分都是以那個古說稱曰「十二緣起」者為中心。
第二方面到了對法時代纔顯著。此時佛家著力去區別而且劃定各種根本因,要指示這些種因怎樣支配諸單獨的「法」,因而生出各類有情個體以及其他諸混合體。
該二方面在佛家哲學史上皆極關重要,故值得分別討論。(中略)
〔總論因緣果〕 細參以上分論各種緣、因、果的話,便知五果和四緣六因,二者之間的關係,有如下表所開︰
┌1.能作
│2.俱有┐
六因┤3.相應┘
│4.同類┐ 1.增上┐
│5.遍行┘ 2.士用│
└6.異熟 3.等流├五果
┌1.因 4.異熟│
│2.無間┐ 5.離繫┘
四緣┤3.所緣│
└4.增上┘
說到此處,我們要請讀者注意另外一兩點。第一點是佛教有幾派在五果之外,又立四種果。此四果是︰(1)安立果,謂如佛家宇宙論所說,水輪為風輪果,乃至草等為大地果。(2)加行果(修得果),例如心因修觀,證得智慧。(3)和合果,謂如眼識為眼根之果。(4)修習果,謂如諸靜慮(禪定)變化心性。但世親(《俱舍論》卷六)以為這四種果不過是士用果和增上果的分相。
因為佛家的全部思辨處處從心理方面下手,故各種心法之間的因果關係比色法之間的因果關係更得他們的注意。大勢既然如此,則說一切有部還能談到的各種物質對於他種物質之生果功能,必因為不可多得,於我們更有趣味。不消說得,瑜伽宗人是談不到這個問題的。各種物質的關係,可分五層討論︰
(1)諸大種相互的生果功能。據說這共分兩種,即俱有因和同類因。俱有因指四大種在同一有生物體內同一分時彼此之關係。同類因指四大種還能自生於以後諸分時。
(2)諸大種對於所造色之生果功能。我們已經說過,基本的物質和依他有的物質有五層關係(生、依、立、持、養)。但《阿毗達磨俱舍論》對我們說,此五種因其實不過是能作因這一種因在增上果上的影響之幾種「差別相」(或曰細分部)。
(3)所造色對於所造色之影響。此包涵同類因、俱有因、異熟因三種,能作因自然也在內。俱有因指那被佛家算作所造色的身業與語業,此二業因隨心轉,故為俱有因;他們在純粹物質方面則無此功能。同類因是前面諸群所造色對於後面諸群所造色之影響。異熟因指所造色色群所造的善或不善業力,能招來生的無記性(中性的)異熟果(譬如眼根)。
(4)所造色對於諸大種之勢力。這只有一種,即所造色所造之業能為異熟因,引起新的大種群。
(5)此外,說一切有部還有些很長很繁的表,指明各種心所彼此相生的勢力。瑜伽宗也有,不過少些。
〔參考資料〕 《俱舍論》卷六、卷七;《阿毗達磨發智論》卷一、卷十五;《大毗婆沙論》卷十、卷十一、卷十六、卷十七、卷二十一、卷一二一;《俱舍論光記》卷六;《瑜伽師地論》卷五、卷三十八;《顯揚聖教論》卷十八;《成唯識論》卷三、卷七、卷八;《大乘義章》卷三、卷四;《佛教根本問題研究》(二)(《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4});中村元(等)編《佛教思想》第三冊〈因果 ;宇井伯壽《佛教汎論》;Stcherbatsky著‧金岡秀友譯《小乘佛教概論》。
十卷。唐‧玄奘譯。又稱《大方等十輪經》、《大乘地藏十輪經》、《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收在《大正藏》第十三冊。
本書譯於唐‧永徽二年(651),共有序、十輪、無依行、有依行、懺悔、善業道、福田相、獲益囑累八品。卷末則附錄新羅‧神昉的序文。與《大方廣十輪經》(八卷,譯者不詳)為同本異譯,不過後者的內容缺略頗多(參閱附錄)。此外,偽經《延命地藏經》二卷亦多依據本書所說。
全經八品,內容略如下述︰
(1)序品︰佛在佉羅帝耶山說《月藏經》畢,爾時南方大香雲、大花雲等來雨諸供養,演出種種百千微妙大法音聲。爾時與會之大比丘眾、大聲聞僧、菩薩摩訶薩眾等,各自見兩手掌中持如意珠。從是一一如意珠中放諸光明。因光明咒,一一有情皆見十方殑伽沙等諸佛世界。佛為無垢生天帝釋廣說讚歎地藏菩薩之功德。說已,地藏菩薩與諸眷屬以神通力現聲聞像,從南方來,恭敬頂禮世尊雙足。佛復為好疑問菩薩廣說地藏菩薩之勝德。
(2)十輪品︰佛應地藏菩薩之問,為說如來由本願力成就十種佛輪,得降諸天魔外道之邪論,摧滅一切諸眾生類堅如金剛相續煩惱。隨其所樂,安置一切有力眾生。令住三乘不退轉位。復以剎帝利種灌頂大王之十種王輪為喻,為會眾開示。
(3)無依行品︰佛為天藏大梵說二種之十無依行法。復謂雖是破戒諸惡比丘,猶能示導一切天、龍、人、非人等。能令諸有情睹其形相,而生十種殊勝思惟。故不得非法加害。佛復告知地藏菩薩,末世有十惡輪,帝王旃荼羅、宰官旃荼羅等,與破戒惡行比丘互為朋黨。對清淨比丘不能生實信心希有之想,心無恭敬,意懷凌懱百般惱害。地藏菩薩亦誓願救拔此等旃荼羅者,遠離十惡輪,增長十法,俾使彼等不致墮入地獄。
(4)有依行品︰佛答金剛藏菩薩之問。時,佛勸會眾供養破戒比丘,然金剛藏菩薩不以為然,以為彼等並非佛子,不堪消受供養。佛則以為彼等猶現諸佛法幢相,故不得辱害。佛復說三乘法皆為如來度生之方便,故雖修行大乘,亦不得廢棄其餘二乘。佛又說二種十有依行,並教示大乘之無塵垢行輪、無取行輪。
(5)懺悔品︰與會之大眾中,有無量眾生曾誤聞法,謬生空解,撥無因果,斷滅善根,往諸惡趣。其時聞佛說此經,乃還得正見,深生慚愧,至誠懺悔。佛乃為說十種法,俾令諸菩薩等獲得無罪正路法忍。
(6)善業道品︰佛答金剛藏菩薩之問,以為十善業道即菩薩之十輪。且為廣說修十善業道之因果、利益。
(7)福田相品︰佛說菩薩有十財施、十法施、淨戒、安忍、精進、靜慮、般若、善巧方便、大慈等大甲胄輪,能普為一切聲聞、獨覺作大福田。
(8)獲益囑累品︰佛說如是大法門時,大眾各蒙無量法益。佛復以地藏十輪大記法門付囑虛空藏菩薩,使其受持,廣令流布。
◎附︰〈大方廣十輪經〉(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八卷。譯於北涼,譯者佚名。收在《大正藏》第十三冊。又稱《方廣十輪經》或《十輪經》。全經計十五品,內容敘述地藏菩薩的功德,以及依十種佛輪與三乘十種依止輪等可轉十惡業輪。其主旨並非在破斥二乘,而係闡述對破戒比丘作勝想可得功德,並述說地藏菩薩現沙門之相,以濟度末法濁世眾生。文中嘗對「唯有一乘說」之思想加以反駁。
本經之異譯本為《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乃唐‧永徽二年(651)玄奘於大慈恩寺之譯經院所譯出,由大乘光等筆受。凡十卷八品,卷首附神昉所撰之序。兩者對照,文辭雖有出入,但唐譯第一〈序品〉大致相當於涼譯第一〈序品〉與第二〈諸天女問四大品〉。唐譯第二〈十輪品〉相當於涼譯第三〈發問本業斷結品〉及第四〈灌頂喻品〉。唐譯第三〈無依行品〉相當於涼譯第五〈相輪品〉與第六〈剎利旃陀羅現智相品〉。唐譯第四〈有依行品〉及第五〈懺悔品〉相當於涼譯第七〈眾善相品〉、第八〈剎利依止輪相品〉。唐譯第六〈善業道品〉相當於涼譯第九〈遠離譏嫌品〉,唐譯第七〈福田相品〉與第八〈獲益囑累品〉相當於涼譯第十〈布施品〉、第十一〈持戒相品〉、第十二〈忍辱品〉、第十三〈精進相品〉、第十四〈禪相品〉、第十五〈智相品〉等六品。
隋代信行所提倡的「普佛普法」之三階教義,主要即是根據涼譯本而立論。信行所著《三階佛法》四卷中,共引證涼譯百二十次之多。唐譯本譯出後也被廣為引用,以致有地藏教之稱。三階教籍中有《十輪依義名》二卷與《十輪略抄》一卷。《釋淨土群疑論探要記》卷六所述,三階師有《十輪鈔》之著述,當係指後者。
本經所揭示「十種王輪」之說,可謂後世地藏十王信仰之由來;又《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上所載「木輪占察法」,當亦係衍生自本經的「十輪說」。
〔參考資料〕 《內典錄》卷五、卷九;《譯經圖紀》卷四;《大周眾經目錄》卷二;《開元錄略出》卷一;《開元錄》卷八;《貞元錄》卷十一;矢吹慶輝《三階教之研究》;《淨土教の起原及發達》。
指印度外道所執著的四種見解。又稱外道四宗、外道四計或外道四見。有多種說法︰
(一)就「法之一、異」而將外道的主張類別為四種︰即一切法一說、一切法異說、一切法亦一亦異說、一切法非一非異說。依《外道小乘四宗論》所載,分述如下︰
(1)一切法一說︰乃數論外道等所說。謂一切法皆因果,果離因則不存,如火與熱。故離因無果、離果無因,其差別不可得,故可合一。
(2)一切法異說︰勝論外道等所說。謂一切法的因歸因、果歸果,不可混同。
(3)一切法亦一亦異說︰乃尼犍子論師所說。謂一切法的因果是無因即無果、有因方有果,故稱因果,故可說是一;然而因是因、果是果,二者有別,故可說是異。如燈與明,若無燈則無明,有燈才有明,燈與明可說是一。但燈與明其實不同,故可說是異。
(4)一切法非一非異說︰乃若提子論師之主張。謂一切法的因果若離因即無果,則因滅果也滅,然而若因滅而果存,則不可說是一;又因與果有別,故有因無果、有果無因,因此不可說是異。
(二)就「世間之常、非常」等而將外道的主張分為四種︰如《大智度論》卷七云(大正25‧110a)︰
「復有四種見,世間常、世間無常、世間亦常亦無常、世間亦非常亦非無常。我及世間有邊無邊亦如是。有死後如去,有死後不如去,有死後如去不如去,有死後亦如去亦不如去。」
其中,世間常等四句是六十二見中的四遍常論及四一分常論,有邊無邊等是四有邊等論,死後如去等是十六有想論、八無想論、七斷滅論。
(三)就「我與蘊之或即或離」而將外道的主張分為四種︰如《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五云(大正30‧659b)︰
「一者計我即是諸蘊。二者計我異於諸蘊,住諸蘊中。三者計我非即諸蘊而異諸蘊,非住蘊中,而住異蘊離蘊法中。四者計我非即諸蘊而異諸蘊,非住蘊中,亦不住於異於諸蘊離蘊法中,而無有蘊,一切蘊法都不相應。依我分別計為有者,皆攝在此四種計中。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四)約「因果之有、無」而將外道的主張分類為四種︰如《三論玄義》云(大正45‧1b)︰「總論西域九十六術,別序宗要則四執盛行,(一)計邪因邪果,(二)執無因有果,(三)立有因無果,(四)辨無因無果。」
(1)邪因邪果︰即將萬物的生起完全歸功於大自在天的能力。認為萬物的發生由大自在天主宰,因此有情的苦樂根源在於大自在天的喜怒。所謂大自在,梵名摩醯首羅,位居色界的頂天。所以名為大自在,是因其能自在生一切萬物之故。《中論疏》謂此天形體長大可達八千由旬,壽命八萬劫,面有三目,騎白牛、執白拂。或說頭戴日月,手執髑髏,有大威力,生一切萬物,故說自在天瞋則眾生受苦,自在天喜則眾生受樂。《外道小乘涅槃論》亦謂三界中所有一切命、非命物,都生自摩醯首羅天。摩醯首羅以虛空為頭,以地為身,以水為尿,以山為糞,一切眾生是腹中蟲,風是命,火是煖,罪福是業。吉藏《中論疏》認為此說屬邪因邪果。因善惡因果的道理為佛教之根本、天下之公理,由此道理而流轉三界受善惡之報。但此說卻認為梵天一因就能生萬物,與人生人、物生物的相生之道迥然有別,故為邪因邪果之謬說。持類似主張的有七種外道,即韋紐天外道、和合生外道、時外道、世性外道、變化生外道、自然外道、微塵生外道。
(2)無因有果︰謂萬物的源起悠遠難知,故稱無因。而現在的事象歷歷分明,令人無法忽視,故為有果。屬常見外道之一。
(3)有因無果︰謂現在之事象歷然分明,無可忽視,因此執為有因。而來世杳遠不知歸處,即誤以草木等一期之生滅例推並無未來。屬斷見外道之一。
(4)無因無果︰謂前世不是現在之因,後世也無受果。善惡是現果,善惡黑白業只局限於現在一世,與過去、未來都無關。屬撥無因果的斷見。
(五)就「苦之自作、他作」而將外道的主張分為四類︰如《中觀論疏》卷七(本)云(大正42‧103b)︰
「外道四計︰(一)云苦自作,還是身內之我作此苦,(二)云大自在天造作六道之苦,名為他作,(三)云劫初之時先有一男一女生一切眾生,即是共作,(四)云自然有此苦果,名無因作。」
〔參考資料〕 (一)《成實論》卷三;《入大乘論》卷上;《百論序疏》;《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末);《成唯識論演祕》卷一(本);《華嚴經疏》卷三。(三)《瑜伽師地論》卷六;《顯揚聖教論》卷九。(五)《中觀論疏》卷三(本);《百論疏》卷一、卷七。
在佛典之中,「見」之一詞,是從梵文的多種不同詞彙(如darśana、anupaśyati、paśyati、dṛṣṭi、parijñāna、abhiniveśa、vyakta等詞)所翻譯而來的。此外,中國人所撰的佛教著述,對該詞也有若干新詮釋。因此,該詞之意義甚為紛岐。茲依各種佛書所載,分別簡釋如次︰
(1)見的作用。有關其梵語,《中論》卷三作darśana,卷二十四作anupaśyati,《瑜伽論》卷十六作paśyati。
(2)知見的略稱。指正確的認識。《中論》卷二十四之梵語作 paśyati。
(3)體驗。如《灌頂經》卷十二、《四教儀註》卷下所載。
(4)觀照的作用,照見。見《四教儀註》卷中。
(5)顯露、不隱蔽。如《頓悟要門》卷十一所載。
(6)見解、思想、想法、意見、看法。梵語為dṛṣṭi。如《正法眼藏》〈辨道話〉、〈佛性〉中所載。
(7)與「淨見」同義。梵dṛṣṭi,巴diṭṭhi。諸法中具有出離義之善法,以及揀擇、極揀擇、通達、審察、聰叡、覺、明、慧與毗鉢舍那之義者,即是「見」。如《集異門論》卷二所載。
(8)意志推動外境的作用。如《大乘起信論》所載。
(9)了知苦之本性是空,遍知苦諦,見苦。《中論》中之梵語作parijñāna或parijñā。
(10)指錯誤的見解,錯誤的想法,邪見,不正確的見解,或在形而上學方面的錯誤見解,六十二見等。《中論》卷十三之梵語作dṛṣṭi。《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九云(大正30‧803a)︰「妄觀諸行為我、我所。或分別起,或是俱生。說名為見。」
(11)《寶性論》中所謂的偏見。梵語為abhiniveśa。
(12)指以欲心看異性,或指見異性所產生的美感。《理趣經》中之梵語為dṛṣṭi。
(13)惡見;錯誤的見解。有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等五見。《集異門論》卷八之梵語為dṛṣṭi。
(14)「見道」的略稱。
(15)與「見惑」相同。如《四教儀註》中所載。
(16)印度數論學派之「見」,為顯現之義。此顯現義之梵語,在《佛所行讚》卷三作vyakta,在《俱舍論》卷十九作dṛṣṭi。
◎附一︰《發智論》卷七(摘錄)
云何為見﹖答︰眼根,五見,世俗正見,學無學見。
◎附二︰《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五(摘錄)
問︰何故名見﹖見是何義﹖答︰由四緣故名見。(一)能觀故,(二)推決故,(三)堅執故,(四)深入所緣故。能觀故者︰謂見自性。問︰邪見,顛倒見,彼何所觀﹖答︰是故說見自性。謂雖邪顛倒見;而是見慧自性;故說能觀。如人隨有所見,即名能觀。非如盲者。推決故者︰謂能推求決定。問︰一剎那頃,如何推求﹖答︰性猛利故;說名推求。堅執故者︰謂諸見趣,僻執堅牢。非聖道力,無由令捨。深入所緣者︰謂於境猛入,如針墮泥。有說︰由二緣故名見。(一)照了性故,(二)推度性故。有說︰由三緣故名見。(一)有見相故,(二)成見事故,(三)於境無礙故。有說︰由三緣故名見。(一)意樂故,(二)執著故,(三)推決故。有說︰由三緣故名見。(一)意樂故,(二)加行故,(三)無智故。意樂故者︰謂意樂壞者。加行故者︰謂加行壞者。無智故者︰謂俱壞者。復次意樂故者︰謂修定者。加行故者︰謂尋思者。無智故者︰謂隨聞者。
◎附三︰〈五見〉(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五見(梵pañca dṛṣṭayaḥ,藏lta-ba-lṅa),指五種不正確的見解。即︰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亦即將根本煩惱中的惡見(此在唯識宗係指六煩惱中的惡見,在俱舍家則謂六隨眠中的見隨眠)開為五種。又稱五染污見、五僻見、五利使。茲略釋如次︰
(1)薩迦耶見(satkāya-dṛṣṭi)︰即身見,謂於五陰中,妄計有身,強立主宰,恒起我見,執我我所。此見在小乘經部謂為壞身見或虛偽身見;在有部謂為有身見;大乘唯識則謂為移轉身見,即我見。雖名我見,但其意較狹,不攝我所見,而薩迦耶見則廣攝我、我所二見。《成唯識論》卷六云(大正31‧31c)︰「薩迦耶見,謂於五取蘊執我我所,一切見趣所依為業。」執五蘊和合之依身為常一者,即名我見。堅執附屬於所執之身的僮僕、器具等亦為我所有者,即名我所見。以此我見為所依之根本,得生以下諸見。
(2)邊執見(antagrāha-dṛṣṭi)︰又作邊見,對於上述我見所執的五取蘊,但執「斷無」一邊,或但執「常有」一邊,即名邊執見。《俱舍論》卷十九云(大正29‧100a)︰「於所執我我所事,執斷執常,名邊執見,以妄執取斷常邊故。」在小乘,唯斷唯常名邊。若在大乘,邊有多義,一者邊側之義,即障處中行(緣起智),違背不斷不常之中道。二者邊鄙之義,即違反殊勝之正見。三者後邊之義,即於我見之後,執我之斷常者,如《成唯識論述記》卷五(本)云(大正43‧395b)︰「我所及邊見,依我見後生。」同書卷六(末)又云,此見攝六十二見中的四十七見,即常見有四遍常論、一分常論,開為四十見,斷見有七斷滅論,合四十七見。
(3)邪見(mithyā-dṛṣṭi)︰ 4指撥無因果之見。《俱舍論》卷十九云(大正29‧100a)︰「於實有體苦等諦中,起見撥無名為邪見。一切妄見皆顛倒轉,並應名邪。而但撥無名邪見者,以過甚故,如說臭酥、惡執惡等。此唯損減,餘增益故。」按,凡一切顛倒之見,皆當名為邪見。然今以邪見為撥無因果之見者,乃依俱舍家之說,即唯損減之妄見名邪見,增益之妄見為餘諸見所攝。
(4)見取見(dṛṣṭi paramarśa)︰具稱見等取見,略稱見取。指執取劣法之身見、邊見、邪見及其餘非見等,而妄計為最勝者。《俱舍論》卷十九云(大正29‧100a)︰「於劣謂勝,名為見取。有漏名劣,聖所斷故。執劣為勝,總名見取,理實應立見等取名,略去等言,但名見取。」此謂不僅執身、邊、邪三見為勝法,且執其餘非見之法為勝法,故具名應云見等取見,略名見取,此乃俱舍家之說。而唯識家則主張所取應局限於身等三見及所依之五蘊,不通於其他一切非見。
(5)戒禁取見(śīla-vrata-parāmarśa)︰具稱戒禁等取見,略稱戒禁取。指就「戒禁」所起的謬見,即於非戒之中,謬以為戒,強執勝妙,希取進行。《俱舍論》卷十九云(大正29‧100a)︰「於非因道謂因道見,一切總說名戒禁取,如大自在生主,或餘非世間因妄起因,執投水火等種種邪行,非生天因妄起因,執唯受持戒禁數相應智等,非解脫道,妄起道執,理實應立戒禁等取名,略去等言,但名戒禁取。」小乘俱舍主張見等取等取非見一切法,以為戒禁等取但取五蘊,不取其餘非戒禁之法。
以上五見,均以惡慧為體,其體無別,故唯識家合之為惡見,為心所之一。而俱舍家則將它攝於慧心所中,並不別立。又,此五見乃迷四諦之理而起,為惑性之猛利者,相對於「貪、瞋、癡、慢、疑」等五鈍使,而稱五利使。
◎附四︰印順《中觀論頌講記》〈觀邪見品〉(摘錄)
正觀緣起,即能遠離戲論,這是般若大慧的妙用。前品已明正觀緣起,這品就再辨正觀所遠離的。一般聲聞學者,也說觀緣起,常見、斷見、邪因、無因等即能遠離,才能入於還滅。但他們,每遣邪見而存緣起的實有。不知觀緣起的所以能離邪見。就因為是性空的。性空,在勝義諦中,當然離一切戲論;就是在性空的緣起中,也能遠離。真能離一切戲論,那必然是悟入緣起的空性了。阿含經說︰何等是老死﹖誰老死﹖龍樹解釋為︰何等是老死,顯法空;誰老死,顯我空。徧觀十二支,一一支無不是顯示我空、法空的。所以在緣起觀中,邪見也是空無自性所離的。《十二門論》〈觀作者品〉,敘述裸形迦葉問佛︰苦是自作否﹖他作否﹖共作否﹖無因作否﹖佛一概說不是。一分聲聞學者,以為種種原因說不是;龍樹菩薩說︰這就是顯示一切法空。所以,這不是大小乘的差別,是一分有所得的聲聞學者,與性空者解說的差別。他們以有的遣除無的,離去無的,結歸於實有,是他空派。以為空是無其所無,而不即緣起是空的。性空者即緣有以除自性,自性無而歸於空,是自空派。所以,本品觀邪見,即是《阿含經》的要題,也就是性空者的依據。眾生有自性見,就著我著法,著我起我見,著法起法見。尤其有學問的,分別推求,起更多的分別見。諸見中,以我我所見為生死根本。正觀緣起的時候,即以無此我見為觀門。無我即無我所的,所以徧觀一切法,法法是空的,不唯是我空而已。一分學者,聽說無我,就以為離我有法,而執我空法有了。聽說所取非有,就以為所取的外境界空而內心有,而執境空心有了。放此取彼,如獼猴的捨一枝取一枝,終不能見諸法真相。因此,唯有闡發一切法空,使心無所住,然後集中於一點,突破我我所見的自性蒙蔽,才不會捨一執一,也才能真悟諸法的實相。本品所破邪見,以我見的各種形式為主︰若破我見,即一切見跟著不起了。佛破邪見,以當時印度為對象的。他們的執見雖多,總不出十四不可記或六十二見,重心即不解無我而起的諸見。雖是宗派的分別我見、法見,然以觀門觀破此種自我的自性見,也就能破一切眾生所共的自性見了。如來破見時,說這不是,說那也不是,顯示這一切是世間戲論,也就是顯示法空。佛為適應當時的時代,破這種種邪見;現時代下的各種不同的邪見,假使知道他的病根所在,也同樣可以緣起無我觀破斥的。
邪見有通有別︰凡是不正見,都可叫做邪見,這約通說。邪見是戲論的別名;根本的,分別的我見、法見,蒙蔽障礙真知灼見,不能見到諸法實相,不論是外道、凡夫,就是佛弟子,有了這種見,就是邪見。經說二乘人是眇目,即說他所見的不正。所以《涅槃經》說︰「若以聲聞心言布施不可得,是名邪見。」平常說︰身見、邊見、邪見、見取、戒禁取,此五見中的邪見,是特殊的,也就是約別義說的。這邪見,指不信三寶、四諦,否認因果罪福,否認輪迴及解脫等,是外道所起的不正見。本品說的邪見,主要的是我見、邊見,就是以自我見為根本,引發或斷或常的邊執見。破除以自我為中心的我見,即明我空。破除了執實有所起的斷、常見,就是法空。我法的邪見遠離了,就是涅槃。〈涅槃品〉中說︰「諸法不可得,滅一切戲論,無入亦無處。」本論開端說︰「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就是觀八不的因緣,離常斷一異……的戲論,體現空性,正見諸法無我,便得入於寂靜涅槃。這在大小乘都是一樣的,所以把此二品,局判為小乘,實在不對!
此詞為道教用語。原意指修煉內丹時所產生的弊病。為「走火」與「入魔」二種現象的合稱。「走火」指修道者在築基、煉精階段所產生的偏差,即在入靜之時內心著相,失去自制而產生遺精等現象。「入魔」多半發生在煉炁、煉神階段,即在修行過程中產生精神錯亂、幻聽幻視等失控現象。
此詞也被佛教界所沿用。通常指坐禪中可能出現的各種幻覺及身心的各種病態現象。智顗《摩訶止觀》中將其歸納為令人病、失觀心、得邪法三類。其中失觀心指見種種幻相,心被擾亂,難以修觀入定;得邪法分為有、無、明、暗、定、亂、愚、智、悲、喜、苦、樂、禍、福、惡、善、憎、愛、強、軟等多種。
一般而言,佛教也說有妨礙修定的魔。如《摩訶止觀》卷八說有𢟋惕鬼、時媚鬼、天魔三種。《楞嚴經》更詳說修禪定者分破「五陰」境界時,各有十種「陰魔」會乘虛而入。但是佛教更強調,妨害禪定的主因是修禪者內心之是否穩定或是胡思亂想。如《楞嚴經》卷九云(大正19‧147b)︰「成就破亂,由汝心中五陰主人,主人若迷,客得其便。」
關於如何防止走火入魔,《摩訶止觀》說有覺訶(指識別魔障為那類鬼神所致,呼其名而呵斥之)、持誦(指誦戒本、佛名、咒語等)、止觀三類,而以止觀最為有效。另從大乘佛教「圓教」的觀點來看,佛魔皆因內心產生分別之意念而有,若一念不生,則佛魔皆空。各種難以自控的心理波動,自然會平息。
◎附一︰印順《大乘起信論講記》第五章第三節(摘錄)
《起信論》云︰「或有眾生無善根力,則為諸魔外道鬼神之所惑亂。若於坐中現形恐怖,或現端正男女等相,當念唯心,境界則滅,終不為惱。」
《講記》︰研經究理,不妨自己修學;修習禪定,必須依止師友而修。以修習過程中所現起的種種境界,如不能正知,即易為邪魔所惑亂了。「或有眾生無善根力」,這是所以起魔招邪的因由。無善根力,即是善根力薄;或因過去熏集的惡業多,或以前沒有積集廣大的福智資糧,或動機不正確,或戒行不清淨,這都稱為善根無力。因善根力薄,即「為諸魔外道鬼神」「所惑亂」。諸魔,是魔王魔眷屬等。外道,是邪教師的修持者,以咒力、術力來誑誘。鬼神,如堆惕鬼,精媚神,實可攝羅剎夜叉等一切鬼趣。諸魔、外道、鬼神的惑亂行者,主要的方法,為軟誘與硬迫。「若於坐中現形恐怖」,即現種種可怖畏相,使修行的駭得發狂。如釋尊降魔時,魔王以魔軍刀槍等來逼害。「或現端正男女等相」,以引生行者的貪欲心。如釋尊成道前,魔女作種種媚態來惑亂如來。對於這些魔事的對治法,大乘法說︰但觀一切法空不可得,魔事、佛事自性本空,魔事即頓滅。這是破魔事的根本方法。本論說︰「當念」這一切是「唯心」的,所現起的「境界則滅」;無論如何可怕可愛,行者也「終不為」他所「惱」亂了。一切境界,都是由心而現起的,能了知唯心所現,外境本空,魔] 的境界就惑亂不了自己。若把魔現的境界,取相為真實的,或瞋或怖或愛,那就落入魔邪的圈套了。
《起信論》云︰「或現天像、菩薩像,亦作如來像,相好具足。或說陀羅尼,或說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或說平等空無相無願、無怨無親、無因無果、畢竟空寂、是真涅槃。或令人知宿命過去之事,亦知未來之事,得他心智,辯才無礙,能令眾生貪著世間名利之事。又令使人數瞋數喜,性無常準。或多慈愛,多睡多病,其心懈怠。或卒起精進,後便休廢,生於不信,多疑多慮。或捨本勝行,更修雜業。若著世事種種牽纏,亦能使人得諸三昧少分相似,皆是外道所得,非真三昧。或復令人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乃至七日住於定中,得自然香美飲食,身心適悅,不飢不渴,使人愛著。或亦令人食無分齊,乍多乍少,顏色變異。以是義故,行者常應智慧觀察,勿令此心墮於邪網。當勤正念,不取不著,則能遠離是諸業障。」
《講記》︰上來的魔事,還容易了知;此下的魔事,更容易受他的誑惑。此中有四對八事︰
(1)現形說法一對︰「或現天像、菩薩像」,「作如來像相好具足」,以及現父母像、善知識像、比丘像等;這是現身。修習真如三昧,不依一切而修,所以一切形像現前,即使是佛菩薩像,也決為魔邪的詐現。這些佛菩薩像,還能為修行者,「或說陀羅尼;或說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或說平等、空無相無願、無怨無親、無因無果、畢竟空寂,是真涅槃。」陀羅尼,譯為總持,如密宗的咒語,也稱陀羅尼。有些修行的,見到什麼天或什麼菩薩,為說種種咒語。布施到智慧,即六波羅密。諸魔所說的六度,是取相的相似修。說平等空到是真涅槃,是不即緣起的空義。或因而墮入小乘,或因而落入斷滅見,撥無因果。
(2)得通起辯一對︰以魔邪的加持力,「或令人知過去」「事」,即得宿命通;或「知未來」「事」,即起天眼通;「得他心智」,這是起他心通。不但得神通,能知過去、未來、現在事,還能「辯才無礙」的為人說法。如行者不覺得這是魔邪的惑亂,自以為得了神通辯才,那就壞了!因為這是最「能令眾生」招引世人來皈信、受禮敬、受供養、受稱讚的。行者並沒有真實功德,心地不淨,即會「貪著世間名利」的「事」。如有些外道,修些邪法,少得靈驗,貪著於世間名利,就為非作惡,自害自己。
(3)起惑造業一對︰「又」以魔邪的惑亂,「使人數瞋數喜,性」情忽然喜怒「無常」,沒有標「準」。「或」過分的「多慈」多「愛」,超過自己的能力,犧牲去助人;或想到說到,即相憐流淚。或「多睡、多病」,終日無精無彩的,身「心懈怠」,不能進修。「或」是「卒起精進」,勇猛得了不得;可是不到幾天,「後」來「便休」止「廢」棄了!甚至「生於不信,多疑多慮」,信念都動搖起來。「或」是「捨」棄了「本」來修習的殊「勝行」,如不取相而修止,反而「更」去「修」習「雜業」,如修建寺院、拜佛、放生等培植福德的有為功德。甚至染「著世」間俗「事,種種牽纏」,不再修持。
(4)得定亂食一對︰以魔邪的力量,「能使人得諸三昧,少分相似」,其實是似是而非的。這些相似三昧,都「是外道所得,非」佛法中所得的「真三昧」。「或」者,「令人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七日,住於定中」,能「得自然香美」的「飲食,身心適悅,不飢不渴」。這即是一般傳說的天人送供了。天食自來,「使人愛著」滋味,增長貪欲。「或」者「令人食無分齊,乍多乍少」。如傳說中的左慈,吃起來,斗米隻羊也吃不飽,不吃,隔多少日子也無所謂。還有「顏色變異」,忽而紅潤,忽而憔悴。傳說中的莊周,即能如此。總之,這都是魔邪的惑亂,毫無利益。修止習禪,與身體有非常關係的。即使定力滋潤,也不能反常的。所以久定不食,出定即會死亡。凡飲食不正常,顏色不正常,都是魔邪,都會成病的。
上來所說的種種,都「是」魔事,「故行者常應」以「智慧觀察」,切「勿」以邪為正,起貪起瞋,顛顛倒倒的「令此心墮於邪網」中。說到智慧觀察,即是應「當」精「勤正念」︰常安住於唯心無境的正念中,「不」執「取」,「不」計「著」,不起恐怖,不生貪戀,即「能遠離是諸業障」。本論所說的種種魔事,所以招魔引邪,實都由於行者過去所熏集的諸惡業障,也即是無善根力。所以,魔事現前,但應安住於正念而勘破他。不著魔境,即魔事自會息滅。如想修止習禪,必先勤修正行,懺悔惡業。如能戒行清淨,知見純正,善識方便,魔事即會少起,或者不起。如不從此根本著想;又不能不取不著,那即使結壇、遣召、持咒、結印,也難出魔網的!
◎附二︰智顗《釋禪波羅密次第法門》卷四(摘錄)
明魔事者,「魔羅」秦言殺者,奪行人功德之財,殺智慧命,故名魔羅。云何名魔事﹖如佛以功德智慧,度脫眾生,入涅槃為事。魔亦如是,常以破壞眾生善根,令流轉生死為事。若能安心道門,道高則魔盛,故須善識魔事。今釋即為三︰(1)分別魔法不同。(2)明魔事發相。(3)明壞魔之法。第一、分別魔法不同,魔有四種︰一者煩惱魔。二者陰入界魔。三者死魔。四者欲界天子魔。
(1)煩惱魔者,即是三毒,九十八使,取有流扼縛,蓋纏惱結等,皆能破壞修道之事,如《摩訶衍論》偈說︰「欲是汝初軍,憂愁為第二,飢渴為第三,觸愛為第四,睡眠第五軍,怖畏為第六,疑悔為第七,瞋恚為第八,利養虛稱九,自高蔑人十,如是等軍眾,厭沒出家人。我以禪智力,破汝此諸軍,得成佛道已,度脫一切人。」
(2)陰界入魔,為五陰、十二入、十八界、一切名色,繫縛眾生,陰覆行者清淨善根,功德智慧不得增長,故名為魔。所謂欲界陰入,乃至色、無色界,陰入亦如是,行者若心不了,受著悉名為魔。若能不受、不著,觀如虛空,不為覆障,即破魔業。
(3)死魔者,一切生死業報,輪轉不息,皆名為魔。復次,若行人欲發心修道,便得病命終,或為他害,不得修道,即為廢今修習聖道。比至後世,因緣轉異,忘失本心,皆名魔事。復次行者,當修道時,慮死不活,便愛著其身而不修道,亦是死魔所攝。
(4)天子魔者,即是波旬,此魔是佛法怨仇,常恐行人出離其界,故令諸鬼神眷屬,作種種惱亂,破壞行者善根,是為他化自在天子魔。
第二、明四魔發相者,若煩惱魔,如前不根性中,三毒等分煩惱中廣說。若陰入界魔發相,如前不善及善根性中,發種種色心境界說。若死魔發相,如前病患法中廣說。所以者何﹖病為死因。若鬼神魔者,今當分別說。鬼神魔有三種︰一者精媚。二者埠惕鬼。三者魔羅。
(1)精媚者,十二時獸變化,作種種形色,或作少男少女、老宿之形,及可畏身相等非一,以惱行人。各當其時而來,善須別識,若多卯時來者,必是狐兔狢等,說其名字,精媚即散。餘十一時形相,類此可知。
(2)埠惕鬼者,亦作種種惱亂行人,或如蟲緣人頭面,鑽刺慴慴,或擊攊人兩掖下,或乍抱持於人,或復言說,音聲喧鬧,及作諸獸之形,異相非一,來惱行人者,應即覺知,一心閉眼,陰而罵之,作是言,我今識汝,汝是此閻浮提中,食火嗅香,偷臘吉支,邪見喜破戒種,我今持戒,終不畏汝。若出家人,應誦戒序。若在家人,應誦三歸五戒、菩薩十重四十八輕戒等,鬼便卻行匍匐而去,如是作種種留難相貌,及除卻之法,並如禪經中廣說。
(3)魔羅惱亂者,是魔多作三種相,來破行人︰一作違情事,即是作可畏五塵。二作順情事,即是作可愛五塵,令人心著。三作非違非順事,即是作平品五塵,動亂行者。是故魔名殺者,復名華箭。亦並名五箭,射五情故,一情中有三種境,對情而惱行者,五情合有十五種境。色中三者︰
(1)順情色,或作父母兄弟,諸佛形像,端正男女,可愛之境,令人心著。
(2)色中違者,或作虎狼、獅子、羅剎之形,種種可畏像,來怖行者。
(3)色中非違非順者,但作平品之形色,亦不令人生愛,亦不令人生怖,皆能動亂人心,令失禪定,故名為魔。餘諸情中,亦當如是分別。但約塵相有異,行者若不別諸邪偽,則為所壞,狂亂作罪,裸形無恥,起種種過,破他善事,毀損三寶,非可具說。或時得病致死,必須慎之,善加覺識。
問曰︰何故不約法塵,對意根中,論三種魔事﹖答曰︰從多為論,一切魔事,多從五情中入,故但說五情,細而論檢,意根中,亦不無三種惱亂之事,類而可知。
復次,諸大乘經中,辨種種六塵中幻偽,對意根魔事起相,是中廣說。故《大品經》云︰如是等魔事、魔罪,不說、不教,當知即是菩薩惡知識。三明破魔法者,當用三法,除卻魔罪︰一者了知所見聞覺知,皆無所有,不受不著,亦不憂慼,亦不分別,彼即不現。二者但反觀能見聞覺知之心,不見生處,何所惱亂﹖如是觀時,不受不分別,便自謝滅。三者若作此觀,不即去者,但當正念,勿生懼想,不著軀命,正心不動,知魔界如即是佛界如。魔界如、佛界如,一如無二如,於魔界無所捨,於佛界無所取,即佛法現前,魔自退散。既不見去來,亦不憂喜,爾時豈為魔所惱。
復次,亦未曾見有人,坐中見魔作虎來,剩食此人,骨肉狼藉,正是怖人,令心驚畏耳,都無實事,當知虛誑,如是知已,心不驚怖。復作是念︰設令是實,我今身命,為道故死,何足可懼﹖今我此身,隨汝分別,心如金剛,不可迴轉。如是或一月二月,乃至經年不去,亦當端心,正念堅固,莫懷憂懼,當誦大乘方等諸治魔咒,默念誦之,存心三寶,若出禪定,亦當誦咒自防,懺悔慚悚,及誦波羅提木叉戒,邪不干正,久久自滅。事理除魔,其法眾多,非可備說。
行者善須識之,方便除滅。故初心行人,欲學坐時,必須親近善知識者,為有如此等難。是魔入人心時,能令行人,證諸禪定三昧,智慧神通陀羅尼,何況不能作此小小境界﹖若欲知之,諸大乘經及九十六種道經中,亦少分分別。今略說此,為令行者深知此意,則不妄受諸境。取要言之,若欲遣邪歸正,當觀諸法實相。是故《摩訶衍論》云︰除諸法實相,其餘一切,皆是魔事,故偈言︰「若分別憶想,是即魔羅網,不動不分別,是即為法印。常念常空理,是人非行道,不生不滅中,而作分別想。」
復次,略明破魔義不同,如《摩訶衍》中說,得菩薩道故,破煩惱魔。得法性身故,破陰界入魔。得菩薩道、得法性身,故破死魔。得不動三昧,一切法中,自在無住故,破欲界他化自在天子魔。若《大集經》,明得四念處,即破四魔。此二說,名異意同。若《瓔珞經》明等覺、如來,三魔已過,唯有一品死魔在。若《法華》說,二乘之人,但破三魔。餘有欲界天子魔,所未能破。此則經論互說不同,悉有深意。若通明四魔,並至菩提方盡。所以者何﹖如煩惱魔,無明細惑,佛菩提智之所能斷。陰界入魔,如告憍陳如,色是無常,因滅是色,獲得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死魔如前取《瓔珞經》所說,欲界天子魔,坐道場時,方來與菩薩興大鬥戰,故知四魔,皆至菩提,究竟永盡。菩薩摩訶薩,心廣大故,安住不動,修深禪定。從初發心,乃至佛果,降伏四魔,而作佛事,廣化眾生,心不退沒。《涅槃經》中,說有八魔。《華嚴經》中,說有十魔。善得其意,四魔攝盡,更無別法。諸經辨魔事眾多,略說不具足。
〔參考資料〕 《治禪病祕要法》。
明代著名文學家。湖北公安人。字中郎,號石頭居士。與兄宗道、弟中道並稱三袁,在文學上主張反對復古、抒寫性靈,時人稱之為「公安派」。曾官吳江知縣,後任禮部主事,尋以病辭。初習禪於李卓吾,信解能通,高才好辯。後自省思,以為乃不切實際之空談,遂皈心淨土。朝暮禮拜課誦之餘,兼及禁戒,勵行不輟。博輯經教,著《西方合論》十卷。書成,宗道、中道同時發心皈入淨土法門。後復出仕,再遷稽勳司郎中,復因病辭官。其兄宗道之子病篤,宏道勸以念佛。一日入荊州,宿於僧寺,無疾而終。著作除《西方合論》外,另有《珊瑚林》一卷、《金屑編》一卷(《壇經》節錄)、《解脫集》五卷等。
◎附︰融熙〈評袁中郎的佛學思想〉(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15})
中郎抱著英俊特達之才,在科舉制度裏,亦曾登過科第,做過縣令,然終不屑與一般俗吏過那勢利生活,不久即捨去官位,與其兄伯修,閱讀內典,並參究向上一著,他用了數年的功夫,不能明瞭禪宗的底蘊。有一天,聽到張子韶講演格物致知,始豁然大悟,把它來證明古人的微言大義,無不妙契;並能洞委輩機用,乃一一提倡拈弄,彙集成帙,名曰《金屑》。後來他知道龍湖有個李卓吾居士,冥會教外別傳之旨,特地到西陵去拜訪他,果然李老與他一見如故,符同水乳,就為他寫一篇〈金屑集序〉文;並有贈中郎的詩,有「誦君金屑句,執鞭亦欣慕」之句。復留中郎在他的地方住了三月有餘,十分殷勤地送至武昌而別。隔了數年,中郎復與其兄走訪龍湖,卓吾愛之愈甚,以為「伯也穩實,仲也英特,皆天下名士也。然至於入微一路,則諄諄望之公,蓋因其識力膽力,皆迥絕於世,真英靈男子,可以擔荷此一事耳。」
考中郎既得卓吾印可,欲於百尺竿頭,更進一步,乃於城中買地三百畝,中間造了幾條長堤,四周又種了萬株垂柳,微風披拂,如萬頃翠濤,署曰「柳浪」。由此朝夕參究,不問世事。每值禪定之餘,信手揮寫,片言隻字,無不新奇絕倫。蓋其一片英靈,皆從他宿慧中流出,嬉笑怒罵皆成妙諦也。中郎之於禪宗,非僅能升堂入室,又能燭照當時宗門空疏之病,和儒佛渾濫之弊。在〈答陶石簣書〉中有云︰
「妙喜與李參政書,初入門人不可不讀,不觀書中云︰『往往士大夫悟得容易,便不肯修行,久久為魔所攝。』此是士大夫一道保命符子,經論中可證者甚多,姑言其近者︰四卷楞伽,達摩印心之書也。龍樹智度論,馬鳴起信論,二祖續佛慧燈之書也。萬善同歸六卷,永明和尚救宗門極弊之書也。兄試看此書,與近時所談之禪,同耶否耶﹖近代之禪所以有此嘐,始則陽明以儒濫禪,既則豁渠諸人以禪濫儒。禪者見諸儒汩沒世情之中,以為不礙,而禪遂為撥無因果之禪;儒者借禪家一切圓融之見,以為發前賢所未發,而儒遂為無忌憚之儒。不獨禪不成禪,而儒亦不成儒矣。」
觀中郎論禪定的見解,亦超出於尋常禪和子萬倍,實在不是一般依稀彷彿的光影門頭,掉弄知解者所能夢見。他說︰
「定果有效,其益無量。但不知所守者,中黃耶﹖艮背耶﹖夫定亦難,有出有入,非定也。故曰︰『那伽常在定,無有不定時。』即出入亦定也。故曰︰『恰恰用心時,恰恰無心用。』然定有大小︰小定卻疾,中定卻老,大定則即疾是定,即老亦定,艷舞嬌歌,無處非定!」(〈與徐冏卿書〉)「得來札,知二兄在家參禪。世豈有參得明白的禪﹖若禪可參得明白,則現今目視耳聽,髮豎眉橫,皆可參得明白矣。須知髮不以不參而不豎,眉不以不參而不橫,則禪不以不參而不明,明矣。」(答〈陶石簣編修〉)「兄既知此事不從問答來,便是好消息也。弟近日始悟從前入處,多是淨妙境界,一入淨妙,便是惡見惡解。彼以『本來無一物』與『時時勤拂拭』分頓漸優劣者,此下劣凡夫之見耳,尚未得謂之開眼,況可謂之入道歟﹖」(〈答陶石簣〉)「有出有入非定也」、「世豈有參得明白的禪」「此事不從問答來便是好消息」。這幾句話是多麼透徹呢﹖因為中郎當年看見一般以骨頭做工夫的坐香者流,終日渾渾噩噩參句無意義的話頭,說些什麼出定入定的光影,講些似是而非的機鋒轉語來驚駭愚夫愚婦,實在皆非宗門器。中郎所說的話,真是一針見血!
中郎他自己所修習禪定的境界,他也很自能明白︰「近日始知從前入處多是淨妙境界,一入淨妙,便是惡知惡解。」這是他已經到了色陰銷除受陰明白時候的一種輕安靜妙境界。若長此貪戀,即走錯道途了。幸而他能知道這個消息,便不會著魔而工夫自然能更進一層了。「彼以本來無一物與時時勤拂拭,分頓漸優劣者,此是下劣凡夫之見耳。」這樣的說法,也是中郎思想的獨到處。蓋神秀的勤拂拭偈子,不過為中下根人指示其時時刻刻要提撕本性,勿令其被塵俗所染污之意。惠能之本來無一物的偈子,亦僅僅說穿那在妙季性裏,本來無一法可得,不過為根利的人們,掃除知解而已,皆未臻大機大用的究竟。而後來好事的人們,妄把它分成頓漸二宗,各立門庭,斤斤不休,真是錯中之錯了!因為自性本來具足功德,事理兩無妨礙。見解雖有頓漸之不同,而法本是一宗,毫無差別之相可得,倘死要執著一端,自以為是,那樣的人,怎可與談禪理呢﹖
從上面幾封談禪的信札看來,可以知道中郎之於禪宗,是見義明白,說理透切的親證三昧的禪伯,絕非呵佛罵祖的一般狂妄禪客所可比擬的。茲再錄其「暑譚」中更為近裏的問答數條於後︰
問︰「何謂時中﹖」答︰「時即春夏秋亥子丑之時也。頃刻不停之謂時,前後不相到之謂中。金剛經『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亦此義也。」問︰「何謂不相到﹖」答︰「如水流,前水非後水,故曰不相到。」問︰「何謂心生﹖」答︰「如長江大河,永無腐敗,故曰心生。」問︰「何謂如是我聞﹖」答︰「心境合一曰如,超於是非兩端曰是,不落眼耳鼻舌身意曰我,不從言語文字入曰聞。」問︰「如何是知見立知﹖」答︰「山是山,水是水,此知見立知。」問︰「如何是知見無見﹖」答︰「山不是山,水不是水,此知見無見。」問︰「妙喜語錄云︰『將八識一刀兩斷』,八識如何斷得﹖」答︰「杲公以種種文字記憶為第八識也,記憶乃第六識,八識乃持種,非記憶也。八識如斷,則目前山河大地一時俱毀矣。」問︰「一面應事,一面於功夫上有默默放下處,恐多了心,分了功﹖」答︰「如人打你頭曉得痛,並打你足亦曉得痛,通身打,通身痛,如何不見多了心分了功﹖」
禪話是最不容易講的,落了這邊既不是,落了那邊也不是,住著中間更不是,簡直是開口不得!但你雖不開口,若被庖人看見了,自然會知道你是在彈那無絃琴,參那無字經,默識心通,悠然神會,不期然而然的心心相印了。可是普通的人們,怎樣能猜出在你的悶葫蘆裏所賣的是什麼藥呢﹖雖聰明像子貢,尚有︰「子如不言,則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的一段疑問。而中郎的悲心是這麼廣大,有人來問,他就很真實的來回答他們。故雖寥寥數語,真同吉光片羽,珍貴絕倫。蓋他實在已能把自己本身的物質生活,泯生於精神生活。換句話說,即所謂「山川木石,全露法王之身,鱗甲羽毛,俱彰禪那之體。虎嘯龍吟,獅行象步,咳唾掉臂,皆大人之相好,嬉笑怒罵,亦丈夫之調御」的景象了。
中郎的襟懷既這樣瀟洒,信解能這樣通利,才辯又這樣縱橫,一身固無出其右者。後來因深深覺悟他所證到的工夫尚未徹底,若不更加行修持,恐落「內守幽閑,猶為法塵分別影事」的道路上去,所以他就絕口不說機鋒轉語,一意迴向淨土了。此後,他欲圓融性相不二之門,乃博採經論作《西方合論》,他的長兄伯修為之序曰︰
「……石頭居士(即中郎)少志參禪,根性猛利,十年之內,洞有所入,機鋒迅利,語言圓轉,自謂了悟無所事事。雖世情減少,不入塵勞,然嘲風弄月,登山玩水,流連文酒之場,沉酣騷雅之業,懶慢疏狂,未免縱意。如前之病,未能全脫。所幸生死心切,不長陷溺。痛念見境生心,觸途成滯,浮解實情,未能相勝,悟不修行,必墮魔境。始約其偏空之見,涉入普賢之海。又思行門端的莫如念佛,而權引中下之疑,未之盡破。及後博觀經論,始知此門原攝一乘,悟與未悟,皆宜修習,於是採金口之所宣揚,菩薩之所闡明,諸大善知識之所發揮,附以己意,千波競起,萬派橫流,詰其滙歸,皆同一源。其論以不思議第一義為宗,以悟為道。以十二時中持佛名號,一心不亂,念了相續為行持,以六度萬行為助因,以深信因果為入門。……」
在這段文字裏,就可以找著中郎對於淨土宗的思想了。現在就把他學佛的思想程序歸納為四要點︰(1)以第一義諦為指歸,(2)以執持名號為行持,(3)以六度萬行為助因,(4)以深信因果為入門。
一者,以第一義諦為指歸。換句話說,就是深信淨土為佛法之最高峰,所謂「信彌陀的不動智、根本智,與己無異。彌陀在那由他劫,難行難忍,種種修習之事,我亦能行。彌陀的無量智慧、無量神通,及成就無量願力等事,我亦當得。信彌陀的不去不來,我亦不去不來。信彌陀的修行鋁,直至證果,不疑剎那,我亦不移剎那,位齊諸佛。」
二者,以執持名號為行持。就是專念一佛名號,以攝受己心。其理如《楞嚴經》〈勢至念佛章〉云︰「譬如有人,一專為憶,一人專忘。如是二人,若逢不逢,或見非見;二人相憶,二人念深,如是乃至從生至生,同於形影,不相乖異。十方如來憐念眾生,如母憶子。若子逃逝,雖憶何為﹖子若憶母,如母憶時,母子歷生,不相違遠。若眾生心,憶佛念佛,現前當來,必定見佛,去佛不遠,不假方便,自得心開;如染香人,身有香氣。(中略)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得三摩地,斯為第一。」
三者,以六度萬行為助因。什麼叫做六度呢﹖就是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但在中郎的思想上則另有更進一層的見解。以為修淨土者,不必超越一種行動,就能具此六義。若念念離,即行於施。若念念淨,即行於戒。若念念寂,即行於忍。若念念續,即行於進。若念念一,即行於定。若念念佛,即行於智。總而言之,即《起信論》所云︰「菩薩深解現前,所修離相」的一語。
四者,以深信因果為入門。就目前淺而易見的情形言,如《易經》云︰「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古德云︰「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果能宅心正直,毌必,毌固,毌意,毌我,嚴持戒律,即是入門之道。在中郎〈上李龍湖書〉中有曰︰「所以棗柏曰︰『其知彌高,其行彌下。』始知古德教人修行持戒,即是向上事,彼言性言心言玄言妙者,皆虛見惑人,所謂驢橛馬樁也。」
〔參考資料〕 《淨土聖賢錄》卷七;《居士傳》卷四十六;《明史》卷二八八;《釋鑑稽古略續集》卷三;望月信亨著‧印海譯《中國淨土教理史》;荒木見悟《明代宗教思想研究》。
明末四大師之一,世稱憨山大師。俗姓蔡,安徽全椒人。年二十,投南京報恩寺出家,住持西林命法孫俊公教他讀《法華經》,四月即能背誦。西林見他聰穎,為延師教讀《四書》、《易經》及古文詩賦。因此他在童年即能寫詩作文。
嘉靖四十三年(1564),他謁雲谷(法谷)於攝山棲霞寺,獲讀《中峰廣錄》,大為感動,因決意學禪。同年冬又從無極(明信)聽講《華嚴玄談》並受具足戒;因仰慕清涼,自號為「澄印」。過了幾年,報恩寺設立義學,教育僧徒,他被延為教師,其後又應聘至鎮江金山寺教館二年。
隆慶五年(1571),他北遊參學,先至北京聽講《法華》和唯識,並參徧融(真圓)、笑巖(德寶)二巨匠,請示禪要。繼往遊五台山,見北台憨山風景奇秀,即有取為自號之意。不久又回北京西山,獲識當時名士王鳳洲、汪次公、歐楨伯等,以詩文相唱酬。
萬曆二年(1574)他又離京行腳,遊嵩山、洛陽,至山西蒲州會見妙峰,和他同上五台山,居北台之龍門,專事參禪。萬曆四年,袾宏遊五台山,特訪他敘談五日而別。萬曆九年神宗慈聖太后派人至五台山設「祈儲道場」並修造舍利塔,他和妙峰共建無遮會為道場迴向。越年在山講《華嚴玄談》,聽眾近萬人。
萬曆十一年,他赴東海牢山(山東勞山)那羅延窟結廬安居,開始用憨山為別號。皇太后遣使送三千金為他建庵居住,時山東遭災荒,他即建議將此費全數施與孤苦。萬曆十四年,神宗印刷大藏經十五部分送全國名山,慈聖太后特送一部與東海牢山,因無處安置,又施財修寺,稱海印寺。這一年真可(達觀)與弟子道開為刻藏事特來訪他,住了兩旬而去。萬曆二十年,他訪達觀於房山上方山,同遊石經山,巡禮隋‧靜琬所刻石經。時靜琬塔院為僧所賣,達觀出資贖回,德清為撰〈復涿州石經山琬公塔院記〉(現存)。
萬曆二十三年,神宗不滿意皇太后為佛事耗費巨資,恰恰太后又派了個當時大臣所忌的使者送經到牢山,這樣就遷罪於德清。他剛從北京回來,就被捕下獄,結果以私創寺院罪名充軍去廣東雷州。他於十月間攜侍者福善南行,至韶關,入曹溪南華寺禮六祖肉身,越三年三月到達雷州。時雷州旱荒,饑民死亡載道,他發動群眾掩埋並建濟度道場。八月間,鎮府令他還廣州,當地官民仰慕他的學德,經常有人去訪問他。他即以罪犯服裝登座為眾說法,創開嶺南的佛教風氣。
萬曆二十八年秋,南韶長官祝公請他入曹溪,時南華寺衰落已久,他到寺後,開闢祖庭,選僧受戒,設立僧學,訂立清規,一年之間,百廢俱興。萬曆三十一年,達觀在京師因「妖書」事,被捕下獄,又累及德清,仍被遣還雷州。這中間他曾渡海遊海南島,訪蘇東坡故居,作《瓊海探奇記》。
萬曆三十四年八月,明廷大赦,德清於是再回曹溪。他為復修南華寺大殿,自往端州採運大木。有僧挾嫌誣他私用淨財,訟於按察院,他船居芙蓉江上二年待訊,大病幾死。後來雖真相大白,他卻堅決辭去曹溪的住持,至廣州長春庵,為眾講經。
萬曆四十一年,他從廣州至衡陽,居靈湖萬聖寺。緇素又在寺傍為他建成壇華精舍。他在衡陽寫成了《楞嚴通議》、《法華通議》、《起信論略疏》,並自開講。
萬曆四十四年四月,他離湖南,至九江,登廬山。九江四眾弟子為建靜室於五乳峰下,他很愛其環境幽寂,有終老其地之意。後到徑山,即為達觀舉行荼毗佛事並撰塔銘。
萬曆四十五年正月,他又去杭州雲棲寺為袾宏作〈蓮池大師塔銘〉。時各地僧徒領袖在西湖集會歡迎他,盛況一時。歸途經蘇州,華嚴學者巢松、一雨請入華山遊覽。又被弟子洞聞、漢月及居士錢謙益迎至常熟虞山,說法於三峰清涼寺。同年五月回廬山。
這時九江眾弟子為他在五乳峰下擴建道場,他即命名為法雲寺,於此為眾開講《法華》、《楞嚴》、《金剛》、《起信》、《唯識》諸經論,並效遠公六時禮念,專心淨業。又為繼續華嚴一宗的遺緒,據《清涼疏鈔》撰成《華嚴經綱要》八十卷。
天啟二年(1622)十二月他受請回到曹溪,為眾說戒講經,次年十月十一日圓寂於南華寺,壽七十八歲。崇禎十三年(1640),弟子等將其遺骸漆布升座,安放塔院,即今曹溪南華寺內供奉的憨山肉身像(劉起相《本師憨山大和尚靈龕還曹溪供奉始末》)。
曹溪原是中國禪宗的祖庭,但到了明末久已荒廢,經德清銳意經營,始恢復舊觀,因此,他被稱為曹溪中興祖師。
德清一生弘法,所度弟子很多。經常隨侍他的出家弟子有福善、通炯等。顓愚(觀衡)入曹溪請益後,退居南岳,為一方宗師,也是他的弟子。當時士大夫如汪德玉、吳應賓、錢謙益、董其昌、屠赤水等,也都對他非常敬仰。
德清早年詩文和書法都很知名。他說古人都以禪比詩,不知詩乃真禪。他認為陶淵明、李太白的詩境玄妙,在不知禪而有禪味,若王維的詩多雜佛語,後人雖誇他善禪,不過是文字禪而已(《夢遊集》卷三十九〈雜說〉)。他在《夢遊集》的〈雜說〉中敘自己的書法說(卍續127‧776上)︰「余平生愛書晉唐諸帖,或雅事之。宋之四家(即蘇、黃、米、蔡)猶未經思。及被放海外,每想東坡居儋耳時桄榔庵中風味,不覺書法近之。」德清一生很有文名,他往來南北,多為人撰寫碑記塔銘,所作序跋題贊亦不少。
他博通內外學,他的著作有︰《觀楞伽經記》八卷、《楞伽補遺》一卷、《華嚴經綱要》八十卷、《法華擊節》一卷、《金剛經決疑》一卷、《圓覺經直解》二卷、《般若心經直說》一卷、《大乘起信論疏略》四卷、《大乘起信論直解》二卷、《性相通說》二卷(卷上為《百法明門論論義》,卷下為《八識規矩頌通說》)、《肇論略注》六卷、《道德經解》(一名《老子解》)二卷、《觀老莊影響說》一卷、《莊子內篇注》四卷、《大學中庸直解指》一卷、《春秋左氏心法》一卷、《夢遊詩集》三卷、《曹溪通志》四卷、《八十八祖道影傳贊》一卷、《憨山老人自敘年譜實錄》二卷等。德清寂後,由門人福善、通炯、劉起相編輯刊行的有《憨山老人夢遊集》四十卷(現流通本五十五卷)。這些著作都被收入明方冊本《續藏》。
他的思想學說,表現在許多方面,並不拘守一宗一派。吳應賓認為「縱其樂說無礙之辯,曲示單傳,而熔入一塵法界,似圭峰(宗密);解說文字般若,而多得世間障難,似覺範(慧洪);森羅萬行以宗一心,而產無生往生之土,又似永明(延壽)」。
他最初在南京從無極聽《華嚴玄談》,繼入攝山從雲谷學禪。雲谷是禪淨兼修而又深達華嚴的大德,德清受他的影響最深。所以他雖是禪門宗匠,而極力倡導禪淨一致,尤致意於華嚴。他說︰古人說參禪、提話頭,都是不得已。公案雖多,唯獨念佛審實的話頭,塵勞中極易得力。他謫居廣州時,即集信徒結社,授以念佛三昧,教以專心淨業,月會以期,立有規制。晚年在廬山法雲寺,又效慧遠修六時淨業。他主張禪淨雙修,認為(卍續127‧267下)︰「參禪看話頭一路,最為明心切要。(中略)是故念佛參禪兼修之行,極為穩當法門。」
德清
德清對坐禪念佛也有他的特別見解,他說(卍續127‧411下)︰「所云坐禪,而禪亦不屬坐。若以坐為禪,則行住四儀又是何事﹖殊不知禪乃心之異名,若了心體寂滅,本自不動,又何行坐之可拘﹖茍不達自心,雖坐亦剩法耳。定亦非可入,若有可入,則非大定。所謂那伽常在定,無有不定時,又何出入之有﹖他教人念佛說(卍續127‧234下)︰「今所念之佛,即自性彌陀,所求淨土,即唯心極樂。諸人茍能念念不忘,心心彌陀出現,步步極樂家鄉,又何必遠企於十萬億國之外,別有淨土可歸﹖」
德清在佛教內主張禪淨雙修,對外又宣傳儒、道、釋三教的調和。他在《道德經解》卷頭〈觀老莊影響論〉中,極力主張調和三教的思想。他說(卍續127‧777下)︰「為學有三要︰所謂不知春秋,不能涉世;不精老莊,不能忘世;不參禪,不能出世。」(林子青)
◎附一︰〈德清簡介〉(摘錄自《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三卷第二冊)
德清在佛教上雖宗禪宗,但也極力提倡禪淨兼修,特別是到晚年更為突出,他說︰「念佛參禪兼修之行,極為穩當法門。」(《憨山老人夢遊集》卷五〈示劉存赤〉)在禪淨兼修中,他又調和禪、淨而使其一致,認為︰「今所念之佛,即自性彌陀;所求淨土,即唯心極樂。諸人茍能念念不忘,心心彌陀出現,步步極樂鄉,又何必遠企於十萬億國之外,別有淨土可歸耶!」(同上卷二〈示優婆塞結念佛社〉)但這實際上是以禪宗的明心見性,見性成佛的理論去改造淨土往生佛國的思想。同時,德清也十分重視教門理論,認為禪不離教,而教即是禪。他說,他所作《楞伽筆記》、《楞嚴懸鏡》等經注,「是皆即教乘而指歸向上一路」。(同上卷十九〈刻起信論直解序〉)因此,他也極力調和禪教、性相的對立,認為「雖性相、禪教皆顯一心之妙」,「是則毀相者不達法性,斥教者不達佛心」。(同上卷二十五〈西湖淨慈寺宗鏡堂記〉)
德清學通內外,對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都有一定的了解,他竭力鼓吹三教一理,三聖同體,調和儒、佛、道思想。他曾說︰「嘗言為學有三要,所謂不知春秋,不能涉世;不精老、莊,不能忘世;不參禪,不能出世。此三者,經世、出世之學備矣,缺一則偏,缺二則隘,三者無一而稱人者,則肖之而已。」(同上卷三十九〈學要〉)他以佛教理論來解釋儒、道思想,所作《觀老莊影響論》、《道德經解》、《莊子內篇注》,以及《大學直指》、《中庸直指》、《大學綱目決疑》等,都有一定的影響,他甚至認為︰「孔、老即佛之化身也」。(同上卷四十五〈道德經解發題〉)「三聖無我之體,利生之用皆同。」(同上)「若以三界唯心,萬法唯識而觀,不獨三教本來一理,無有一事一法不從此心所建立。」(同上〈觀老莊影響論〉)
◎附二︰錢謙益〈大明海印憨山大師廬山五乳峰塔銘〉(摘錄自《憨山老人夢遊集》卷五十五)
我神宗顯皇帝,握金輪以御世,推慈聖皇太后之志,崇奉三寶,以隆顧養。上春秋鼎盛,前星未耀,慈聖以為憂,建祈儲道場於五臺山,妙峰登公與憨山大師,實主其事,光宗貞皇帝遂應期而生。於是二公名聞九重,如優曇鉢華,應現天際。妙峰不出王舍城,大作佛事,而大師有雷陽之行。其機緣所至,橫見側出,固非凡情之可得而測也。大師之遷化於曹溪也,大宗伯宣化蕭公,親見其異,為余道之。已而南海陳迪祥以行狀來謁余表塔。余曰︰「有吾師宣化公在,他日請為第二碑。」又明年乙丑,其弟子居廬山者曰福善,奉全身歸五乳,而留爪髮於曹溪,走書來告曰︰「大師東遊,得子而憙曰︰剎竿不憂倒卻矣。燈炧月落,晤言亹亹,所以付囑者甚至,塔前之銘,非子誰宜為﹖」余何敢復辭。
謹按,師諱德清,族蔡氏,全椒人也。父彥高,母洪氏。夢大士抱送而生。七歲,叔父死,屍於床,問母從何處去,即抱死生去來之疑。九歲,能誦《普門品》。年十二,辭親入報恩寺,依西林和尚,內江趙文肅公摩其頂曰︰兒他日人天師也。十九祝髮,受具戒於無極某公。聽講《華嚴玄談》,至十玄門,海印森羅常住處,悟法界圓融無盡之旨,慕清涼之為人,字曰澄印。從雲谷會公縛禪於天界寺,發憤參究,疽發於背,禱護伽藍神,願頌《華嚴》十部,乞假三月以畢禪期。禱已熟寐,晨起而病良已。三月之內,恍在夢中,出行巿中,儼如禪坐,不見巿有一人也。
雪浪恩公,長於師一歲,相依如無著、天親。嘉靖丙寅,寺燬於火,誓相與畜德俟時,以期興復。師既巋然出世,而雪浪卒為大論師修治故塔,稍酬誓願焉。師嘗聽講於天界,廁溷清除,了無人蹟。意主東淨者,非常人也。訪之,一黃面病僧,目光激射,遂與定參訪之約。質明,則已行矣,即妙峰登公也。師以江南習氣輭暖,宜入冬冰夏雪,苦寒不可耐之地,以痛自摩厲,遂飄然北邁。天大雪,乞食廣陵巿中曰︰吾一鉢足以輕萬鍾矣。抵京師,妙峰衣褐來訪,鬚髮鬖髿,如河朔估客,師望其眸子識之,相視一笑。參遍融貞公,融無語,惟張目直視。又參笑巖,巖曰︰「何方來﹖」曰︰「南方來。」巖曰︰「記得來時路否﹖」曰︰「一過便休。」巖曰︰「子卻來處分明。」遊盤山至千像峰石室,見不語僧,遂相與樵汲度夏,時萬曆元年癸酉也。
明年,偕妙峰結冬蒲參,閱《物不遷論》,至梵志出家,頓了旋嵐偃嶽之旨,作偈曰︰「死生晝夜,水流花謝,今日方知,鼻孔向下。」峰一見遽問師︰「何所得﹖」師曰︰「夜來見河中兩鐵牛,相鬥入水去,至今絕消息。」峰曰︰「且喜有住山本錢矣。」遇牛山法光禪師,坐參請益。法光發音如天鼓,師深契之。送師〈遊五台詩〉云︰「雪中師子騎來看,洞裏潛龍放去休。」且曰︰「知此意否﹖」要公不可捉死蛇耳。師居北臺之龍門,老屋數椽,在萬山冰雪中,春夏之交,流澌衝擊,靜中如萬馬馳驟之聲。以問妙峰,峰舉古人三十年聞水聲,不轉意根,當證觀音圓通語。師然之,日尋緣溪橫彴,危坐其上。初則水聲宛然,久之忽然忘身,眾籟闃寂,水聲不復聒耳矣。一日粥罷經行,忽立定,光明如大圓鏡,山河大地,影現其中。既覺,身心湛然,了不可得,說偈以頌之。
遊雁門,兵使胡君請賦詩,甫構思,詩句逼塞喉吻,從前記誦見聞,一瞬現前,渾身是口,不能盡吐。師曰︰「此法光所謂禪病也,惟睡熟可以消之。」擁衲跏趺,一坐五晝夜,胡君撼之不動,鳴擊子數聲,乃出定。默坐卻觀,如出入息,住山行腳,皆夢中事,其樂無以喻也。還山,刺血書《華嚴經》,點筆念佛,不廢應對,口頌手畫,歷然分明。鄰僧異之,牽徒眾來相嬲,已皆讚歎而去。嘗夢與妙峰夾侍清涼大師開示,初入法界圓融觀境,隨所演說,其境即現。又夢登彌勒樓閣聞說法,曰︰「分別是識,無分別是智;依識染,依智淨;染有生死,淨無諸佛。」自此,識智之分,了然心目也。
師既建祈儲道場,遂遠遁東海之牢山。慈聖命龍華寺僧瑞菴行求得之,遣使再徵不能致,賜內帑三千金。復固辭。使者不敢覆命,師曰︰「古有矯詔賑饑之事,山東歲凶,以此廣聖慈於饑民,不亦可乎﹖」使者持賑籍還報,慈聖感歎,率闔宮布金造寺,賜額曰海印。師詣京謝恩,為報恩寺請藏,上命師齎送,因以便歸省父母。寺塔放光累日,迎經之日,光如浮橋北度,經在塔光中行也。師還,以報恩本末具奏,曰︰「願日減膳羞百金,十年工可舉也。」慈聖許之。歲乙未,而黃冠之難作。師住山十三年,方便說法,東海彌離車地,咸向三寶,而黃冠以侵占道院,飛章誣奏,有旨逮赴詔獄。先是慈聖崇信佛乘,敕使四出,中人讒搆,動以煩費為言,上弗問也。而其語頗聞於外庭,所司遂以師為奇貨,欲以株連慈聖左右,並按前後檀施,帑金以數十萬計。拷掠備至,師一無所言。已乃從容仰對曰︰
「公欲某誣服易耳,獄成將置聖母何地乎﹖公所按數十萬,在縣官錙銖耳。主上純孝,度不以錙銖故,傷聖母心。獄成之後,懼無以謝聖母。公窮竟此獄,將安歸乎﹖」
主者舌吐不能收,乃具獄上。所列惟賑饑三千金,有內庫籍可考。慈聖及上皆大喜。坐私造寺院,遣戍雷州,非上意也。達觀可公,急師之難,將走都門,遇於江上,師曰︰「君命也,其可違乎!」為師作《逐客說》而別。
師度庾嶺,入曹溪,抵五羊,赭衣見粵帥,就編伍於雷州。歲大疫,死者相枕籍,率眾掩埋,作廣薦法會,大雨平地三尺,癘氣立解。參政周君,率學子來扣擊,舉通乎晝夜之道而知發問,師曰︰「此聖人指示人,要悟不屬生死一著耳。」周君憮然擊節。粵之孝秀馮昌歷輩,聞風來歸,師擬大慧冠巾說法,構禪室於壁壘間。說《法華》,至寶塔示現,娑婆華藏,涌現目前,開悟者甚眾。居粵五年,乃克住錫曹溪。歸侵田,斥僦舍,屠門酒肆,蔚為寶坊,緇白坌集,攝析互用,大鑒之道,勃焉中興。甲寅夏,師在湖東,慈聖賓天,詔至慟哭,披剃返僧服。又二年,念達觀法門死生之誼,赴葬於雙徑,為作荼毗佛事。箴吳越禪人之病,作《擔板歌》。弔蓮池宏公於雲棲,發揮其密行,以示學者。自吳門返廬山,結庵五乳峰下,效遠公六時刻漏,專修淨業。居四年,復往曹溪。天啟三年癸亥,宣化公赴召來訪,劇談信宿,公謂師色力不難百歲,更坐二十餘夏如彈指耳。師笑曰︰「老僧世緣將盡,幻身豈足把翫哉!」別五日,果示微疾。韶陽守張君來問,師力辭醫藥,坐語如平時。既別,沐浴焚香,集眾告別,危坐而逝,十月三十一日也。曹溪水忽涸,百鳥哀鳴,夜有光燭天。三日入龕,面顏發紅,鬚髮皆長,鼻端微汗,手足如綿。僧徒驚告,謂師復生。蕭公語餘,衰老赴闕,跋涉二萬里,何所為哉﹖天殆使為師作末後證明耳。嗚呼!知言哉!
師長身魁碩,氣宇堂堂,所至及物利生,機用善巧,如日晅雨潤加被而人不知。山東再饑,師盡發其囷,親泛舟至遼東糴豆,以賑旁山之民,咸免捐瘠。稅使與粵帥有隙,嗾巿民以白艚作難,群噪圍帥府,師緩頰諭稅使解圍,不動聲色,會城以寧。珠船千艘,罷採不歸,剽掠海上,而開礦之役,繹騷尤甚。採使謁曹溪,使以佛法攝受,徐為言開採利害。由是,珠船罷採不入海,而礦額令有司歲解。制府戴公詒書謝曰︰「吾乃今知佛祖慈悲之廣大也。」師為余言,居北臺,大雪高於屋數丈,昏夜可鑑毛髮,堅坐待盡,身心瑩然。遲明,塔院僧穴雪以入,相攜行雪洞中里許乃出。當詔獄拷治時,忽入禪定,榜箠刺爇,若陷木石。逾年在雷陽,聞侍者趣呼,逮繫毒楚卒發,幾無完膚,此《楞伽筆記》所由作也。師東遊至嘉興楞嚴寺,萬眾圍繞,有隸人如狂易狀,博顙不已,曰︰「我寺西仲秀才也,身死尚在中陰,聞肉身菩薩出世,附隸人身求解脫耳。」師為說三皈五戒,問︰「解脫否﹖」曰︰「解脫竟。」懜然而覺,師之樹大法幢,為人天眼目,豈偶然哉﹖
師世壽七十八,僧臘五十九,前後得席弟子甚眾。從師於獄,職納橐饘者,福善也;終始相依於粵者,善與通烔、超逸、通岸也。貴介子弟,剜臂然燈,以求師道,現大士像於瘡痂中,而坐脫以去者,即墨黃納善也;粵士歸依者,馮昌歷為上首,御史王安舜,孝廉劉起相、陳迪祥、歐文起、梁四相、龍璋,皆昌歷之徒也。師所著有《楞伽筆記》、《華嚴綱要》、《楞嚴懸鏡》、《法華擊節》、《楞嚴法華通議》、《起信唯識解》若干卷、《觀老莊影響論》、《道德經解》、《大學中庸直指》、《春秋左氏心法》、《夢遊集》又若干卷。嗟乎!師於世間文字,豈必不逮古人﹖有不逮焉,亦糟粕耳。師於出世間義諦,豈必不合古人﹖有不合焉,亦皮毛耳。惟師夙乘願輪,以大悲智入煩惱海,以無畏力處生死流,隨緣現身,應機接物,末後一著,全體呈露。後五百年,使人知有一大事因緣,是豈可以語言情見,擬議其短長者哉﹖是故,讀師之書,不若聽師之言,聽師之言,又不若周旋瓶錫,夷考其生平,而有以知其願力之所存也。謙益下劣鈍根,荷師記莂,援據年譜行狀,以書茲石。其詞寧繁而不殺者,欲以示末法之儀的,啟眾生之正信也。銘曰︰
「人生出沒,五濁世間,生死之涂,屹立重關。重關峻復,誰不退墮﹖師子奮迅,一擲而過。濟河焚舟,懸車束馬,一鉢飛渡,誰我禦者!冰山蟄伏,雪窖沉埋,冰解凍釋,水流花開。光明四照,上徹帝閽,榮名利養,匪我思存。震霆赫怒,我性不遷,桁楊木索,說法熾然。覺範朱崖,妙喜梅州,雷陽萬里,謂我何求!軍持應器,橫戈杖錫,毀形壞衣,古有遺則。大鑒重徽,靈昭不昧,屈㫬之衣,如施晝饋。師之示現,如雲出谷,觸石膚寸,雨不待族。雲歸雨藏,山川自如,孰執景光,以窺太虛。福德巍峩,文句璀璨,視此肉身,等一真幻。匡山不來,曹溪不去,塔光炳然,長照覺路。」
天啟七年丁卯九月朔,常熟幅巾弟子錢謙益謹述。
◎附三︰德清〈初心修悟要法〉(摘錄自《憨山老人夢遊集》卷二〈答鄭崐巖中丞〉。此處之標題及子目,依聖嚴《禪門修證指要》書中所加者)
(一)如何修悟
若論此段大事因緣,雖是人人本具,各各現成,不欠毫髮。爭奈無始劫來,愛根種子,妄想情慮,習染深厚,障蔽妙明,不得真實受用,一向只在身心世界妄想影子裏作活計,所以流浪生死。佛祖出世,千言萬語,種種方便,說禪說教,無非隨順機宜,破執之具,元無實法與人。
所言修者,只是隨順自心,淨除妄想習氣影子。於此用力,故謂之修。若一念妄想頓歇,徹見自心,本來圓滿光明廣大。清淨本然,了無一物,名之曰悟。非除此心之外,別有可修可悟。以心體如鏡,妄想攀緣影子,乃真心之塵垢耳。故曰想相為塵,識情為垢。若妄念消融,本體自現,譬如磨鏡,垢淨明現,法爾如此。
但吾人積劫習染堅固,我愛根深難拔,今生幸托本具般若,內薰為因,外藉善知識引發為緣,自知本有,發心趣向,志願了脫生死,要把無量劫來,生死根株,一時頓拔,豈是細事。若非大力量人,赤身擔荷,單刀直入者,誠難之難。古人道︰「如一人與萬人敵」,非虛語也。
(二)修悟下手處
大約末法修行人多,得真實受用者少。費力者多,得力者少。此何以故﹖蓋因不得直捷下手處,只在從前見聞知解言語上,以識情搏量,遏捺妄想,光影門頭做工夫。先將古人玄言妙語,蘊在胸中,當作實法,把作自己知見。殊不知,此中一點用不著。此正謂依他作解,塞自悟門。
如今做工夫,先要剗去知解,的的只在一念上做,諦信自心,本來乾乾淨淨,寸絲不掛;圓圓明明,充滿法界;本無身心世界,亦無妄想情慮。即此一念,本自無生。現前種種境界,都是幻妄不實,唯是真心中所現影子。如此勘破,就於妄念起滅處,一覷覷定,看他起向何處起,滅向何處滅。如此著力一拶,任他何等妄念,一拶粉碎,當下冰消瓦解,切不可隨他流轉,亦不可相續。永嘉謂︰「要斷相續心」者此也。蓋虛妄浮心,本無根緒,切不可當作實事,橫在胸中。起時便咄,一咄便消。切不可遏捺,則隨他使作,如水上葫蘆。只要把身心世界,撇向一邊,單單的的,提此一念,如橫空寶劍,任他是佛是魔,一齊斬絕,如斬亂絲。赤力力挨拶將去,所謂「直心正念真如」,正念者,無念也。能觀無念,可謂向佛智矣。
修行最初發心,要諦信唯心法門。佛說「三界唯心,萬法唯識」。多少佛法,只是解說得此八個字。分明使人人信得及,大段聖凡二途,只是唯自心中,迷悟兩路。一切善惡因果,除此心外,無片事可得,蓋吾人妙性天然,本不屬悟,又何可迷﹖如今說迷,只是不了自心本無一物,不達身心世界本空,被他障礙,故說為迷。一向專以妄想生滅心,當以為真,故於六塵境緣,種種幻化,認以為實。如今發心趣向,乃返流向上一著,全要將從前知解,盡情脫去,一點知見巧法用不著,只是將自己現前身心世界,一眼看透,全是自心中所現浮光幻影。如鏡中像,如水中月。觀一切音聲,如風過樹;觀一切境界似雲浮空。都是變幻不實的事。不獨從外如此,即自心妄想情慮,一切愛根種子,習氣煩惱,都是虛浮幻化不實的。
如此深觀,凡一念起,決定就要勘他箇下落,切不可輕易放過,亦不可被他瞞眛。如此做工夫,稍近真切。除此之外,別扯玄妙知見巧法來逗湊。全沒交涉。就是說做工夫,也是不得已。譬如用兵,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古人說參禪提話頭,都是不得已。公案雖多,唯獨念佛審實的話頭,塵勞中極易得力。雖是易得力,不過如敲門瓦子一般,終是要拋卻,只是少不得用一番。如今用此做工夫,須要信得及,靠得定,咬得住。決不可猶豫,不得今日如此,明日又如彼,又恐不得悟,又嫌不玄妙。者些思算,都是障礙,先要說破,臨時不生疑慮。
至若工夫做得力處,外境不入,唯有心內煩惱,無狀橫起,或慾念橫發,或心生煩悶,或起種種障礙,以致心疲力倦,無可奈何。此乃八識中含藏無量劫來,習氣種子,今日被工夫逼急,都現出來。此處最要分曉,先要識得破,透得過,決不可被他籠罩,決不可隨他調弄,決不可當作實事。但只抖擻精神,奮發勇猛,提起本參話頭,就在此等念頭起處,一直捱追將去。我者裏元無此事,問渠向何處來﹖畢竟是甚麼﹖決定要見箇下落。如此一拶將去,只教神鬼皆泣,滅跡潛踪,務要趕盡殺絕,不留寸絲。如此著力,自然得見好消息。
若一念拶得破,則一切妄念,一時脫謝。如空華影落,陽焰波澄,過此一番,便得無量輕安,無量自在,此乃初心得力處。不為玄妙,及乎輕安自在,又不可生歡喜心。若生歡喜心,則歡喜魔附心,又多一種障矣。至若藏識中習氣愛根種子,堅固深潛,話頭用力不得處,觀心照不及處。自己下手不得,須禮佛、誦經、懺悔、又要密持咒心,仗佛密印,以消除之,以諸密咒,皆佛之金剛心印,吾人用之,如執金剛寶杵,摧碎一切物,物遇如微塵。從上佛祖,心印祕訣,皆不出此。故曰「十方如來,持此咒心,得成無上正等正覺。」然佛則明言,祖師門下,恐落常情,故祕而不言,非不用也。此須日有定課,久久純熟,得力甚多,但不可希求神應耳。
(三)解悟與證悟
凡修行人,有先悟後修者,有先修後悟者。然悟有解證之不同。
若依佛祖言教明心者,解悟也。多落知見,於一切境緣,多不得力,以心境角立,不得混融,觸途成滯,多作障礙。此名相似般若,非真參也。
若證悟者,從自己心中樸實做將去,逼拶到山窮水盡處,忽然一念頓歇,徹了自心。如十字街頭見親爺一般,更無可疑;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亦不能吐露向人,此乃真參實悟,然後即以悟處融會心境,淨除現業、流識、妄想、情慮,皆鎔成一味真心。此證悟也。
此之證悟,亦有深淺不同,若從根本上做工夫,打破八識窠臼,頓翻無明窟穴,一超直入,更無剩法。此乃上上利根,所證者深。其餘漸修,所證者淺。
最怕得少為足,切忌墮在光影門頭。何者﹖以八識根本未破,縱有作為,皆是識神邊事。若以此為真,大似認賊為子。古人云︰「學道之人不識真,只為從前認識神。無量劫來生死本,癡人認作本來人。」於此一關,最要透過。
所言頓悟漸修者,乃先悟已徹,但有習氣,未能頓淨。就於一切境緣上,以所悟之理,起觀照之力,歷境驗心,融得一分境界,證得一分法身,消得一分妄想,顯得一分本智。是又全在綿密工夫,於境界上做出,更為得力。
(四)修悟六原則
凡利根、信心勇猛的人,修行、肯做工夫,事障易除,理障難遣。此中病痛,略舉一二。
第一、不得貪求玄妙
以此事本來,平平貼貼,實實落落,一味平常,更無玄妙。所以古人道︰「悟了還同未悟時,依然只是舊時人,不是舊時行履處。」更無玄妙。工夫若到,自然平實。蓋由吾人知解習氣未淨,內薰般若,般若為習氣所薰,起諸幻化,多生巧見,綿著其心,將謂玄妙,深入不捨。此正識神影明,分別妄見之根,亦名見刺。比前麤浮妄想不同,斯乃微細流注生滅,亦名智障,正是礙正知見者,若人認以為真,則起種種狂見,最在所忌。
第二、不得將心待悟
以吾人妙圓真心,本來絕待,向因妄想凝結,心境根塵,對待角立,故起惑造業。今修行人,但只一念放下身心世界,單單提此一念向前,切莫管他悟與不悟,只管念念步步做將去,若工夫到處,自然得見本來面目,何須早計﹖若將心待悟、即此待心、便是生死根株。待至窮劫,亦不能悟,以不了絕待真心,將謂別有故耳。若待心不除,易生疲厭,多成退墮,譬如尋物不見,便起休歇想耳。
第三、不得希求妙果
蓋眾生生死妄心,元是如來果體。今在迷中,將諸佛神通妙用,變作妄想情慮,分別知見;將真淨法身,變作生死業質;將清淨妙土,變作六塵境界。如今做工夫,若一念頓悟自心,則如大冶紅罏,陶鎔萬象。即此身心世界,元是如來果體;即此妄想情慮,元是神通妙用。換名不換體也。永嘉云︰「無明實性即佛性,幻化空身即法身。」若能悟此法門,則取捨情忘,欣厭心歇,步步華藏淨土,心心彌勒下生。若安心先求妙果,即希求之心,便是生死根本,礙正知見。轉求轉遠,求之力疲,則生厭倦矣。
第四、不可自生疑慮
凡做工夫,一向放下身心,屏絕見聞知覺。脫去故步,望前眇冥,無安身立命處。進無新證,退失故居。若前後籌慮,則生疑心,起無量思算,計較得失,或別生臆見,動發邪思,礙正知見。此須勘破,則決定直入,無復顧慮。大概工夫做到做不得,正是得力處,更加精采,則不退屈。不然則墮憂愁魔矣。
第五、不得生恐怖心
謂工夫念力急切,逼拶妄想,一念頓歇,忽然身心脫空,便見大地無寸土,深至無極,則生大恐怖。於此若不勘破,則不敢向前。或以此豁達空,當作勝妙,若認此空,則起大邪見,撥無因果,此中最險。
第六、決定信自心是佛
然佛無別佛,唯心即是。以佛真法身,猶若虛空,若達妄元虛,則本有法身自現,光明寂照,圓滿周遍,無欠無餘。更莫將心向外馳求,若捨此心別求,則心中變起種種無量夢想境界,此正識神變現,切不可作奇特想也。然吾清淨心中,本無一物,更無一念,凡起心動念,即乖法體。
今之做工夫人,總不知自心妄想,元是虛妄,將此妄想,誤為真實,專只與作對頭。如小戲燈影相似,轉戲轉沒交涉,弄久則自生怕怖。
又有一等怕妄想的。恨不得一把捉了,拋向一邊。此如捕風捉影,終日與之打交涉,費盡力氣,再無一念休歇時。纏綿日久,信心日疲,只說參禪無靈驗,便生毀謗之心,或生怕怖之心,或生退墮之心。此乃初心之通病也。此無他,蓋由不達常住真心,不生滅性,只將妄想認作實法耳。者裏切須透過,若要透得此關,自有向上一路。只須離心意識參,離妄想境界求。但有一念起處,不管是善是惡,當下撇過,切莫與之作對。諦信自心中本無此事,但將本參話頭,著力提起,如金剛寶劍,魔佛皆揮。此處最要大勇猛力、大精進力、大忍力,決不得思前算後,決不得怯弱。但得直心正念,挺身向前。自然巍巍堂堂,不被此等妄想纏繞。如脫鞲之鷹。二六時中,於一切境緣,自然不干絆,自然得大輕安,得大自在。此乃初心第一步工夫得力處也。
以上數則,大似畫蛇添足,乃一期方便語耳。本非究竟,亦非實法。蓋在路途邊,出門一步,恐落差別岐徑,枉費心力,虛喪光陰。必須要真正一門,超出妙莊嚴路,所謂「行步平正,其疾如風。」其所行履,可以日劫相倍矣。
要之,佛祖向上一路,不涉程途,其在初心方便,也須從者裏透過始得。
〔參考資料〕 《憨山大師傳》(《憨山老人夢遊集》卷五十三~卷五十五);《續稽古略》卷三;《續燈存稿》卷十二;江燦騰《晚明佛教叢林改革與佛學諍辯之研究》;郭朋《明清佛教》。
行事鈔‧持犯方軌篇:「單心三
亦名:破羯磨僧墮號叫地獄、破
法輪僧墮無間地獄戒本疏‧十三僧殘法:「明報有
瑜伽一卷十三頁云:云何斷善根?謂利根者,成就上品諸惡意樂現行法故;得隨順彼惡友故;彼邪見纏,極重圓滿,到究竟故;彼於一切惡現行中,得無畏故;無哀愍故;能斷善根。此中種子,亦名善根。無貪瞋等,亦名善根。但由安立現行善根相違相續,名斷善根。非由永拔彼種子故。
二解 大毗婆沙論三十五卷九頁云:問:斷善根者、是何義耶?答:非如世間斧等斷木。邪見與善,不相觸故。然相續中,邪見現在前時,令諸善根、成就得滅,不成就得生;說名為斷。若相續中、無善根得;爾時名為善根已斷。問:此善根斷、自性是何?有作是說:以不信為自性。謂信故,善根續;不信故,善根斷。有餘師說:以邪見為自性。謂由邪見、善根斷故。或有說者,以斷善時諸煩惱纏為自性。謂由彼力、善根斷故。復有說者,以一切法為自性。謂斷善根時,一切法皆隨順故。譬喻者言:無實自性。謂彼相續、先有善根,今時斷滅,有何自性。所引現喻,如頂中說。評曰:應作是說:諸善根斷、以不成就為自性。是無覆無記心;不相應行蘊所攝。此即說在復有所餘如是類法不相應行。如彼卷九頁至十三頁具廣分別。
三解 俱舍論十七卷二頁云:論曰:惡業道中,唯有上品圓滿邪見,能斷善根。若爾;何緣本論中說:云何上品諸不善根?謂諸不善根、能斷善根者。或離欲位、最初所除。由不善根、能引邪見,故邪見事、推在彼根。如火燒村,火由賊起;故世間說彼賊燒村。何等善根為此所斷?謂唯欲界生得善根。色無色善、先不成故。施設足論、當云何通?如彼論言:唯由此量,是人已斷三界善根。依上善根得更遠說。令此相續、非彼器故。何緣唯斷生得善根?加行善根、先已退故。緣何邪見,能斷善根?謂定撥無因果邪見。撥無因者,謂定撥無妙行惡行。撥無果者,謂定撥無彼果異熟。有餘師說:此二邪見、猶如無間解脫道別。有餘師說:斷善邪見、唯緣有漏;非無漏緣。唯自界緣;不緣他界。由彼唯作相應隨眠,境不隨增。勢力劣故。如是說者,通一切緣。隨因亦增。有強力故。有餘師說:九品善根,由一剎那,邪見頓斷。如見道斷見所斷惑。如是說者,漸斷善根。謂九品善根、由九品邪見、逆順相對、漸次而斷。如修道斷修所斷惑。即下下邪見、能斷上上善根;乃至下下善根、上上邪見所斷。若作是說;符本論文。如本論言,云何名微俱行善根?謂斷善根時,最後所捨者。由捨彼故,名斷善根。若爾;彼文何理復說,云何上品諸不善根,謂諸不善根能斷善根者?彼依究竟,密說此言。由此善根、斷無餘故。謂若猶有一品善根;餘品善根、因斯可起;未可說彼名斷善根。斷究竟時,方名斷善;故唯說上品、名能斷善根。有餘師說:斷九品善、終無中出,如見道中。如是說者,通出不出。有餘師說:先捨律儀,後斷善根。未易捨故。如是說者,若彼律儀,是此品心所等起果?此品心斷,捨彼律儀。以果與因,品類同故。為在何處,能斷善根?人趣三洲;非在惡趣。亦非天趣。所以者何?以惡趣中,染不染慧、不堅牢故。以天趣中,現見善惡諸業果故。言三洲者,除北俱盧。彼無極惡阿世耶故。有餘師說:唯贍部洲。若爾;便違本論所說。如本論說,贍部洲人、極少成八根。東西洲亦爾。如是斷善、依何類身?唯男女身。志意定故。有餘師說:亦非女身。欲勤慧等、皆昧鈍故。若爾;便違本論所說。如本論說,若成女根,定成八根。男根亦爾。為何行者能斷善根?唯見行人;非愛行者,諸愛行者、惡阿世耶、極躁動故。諸見行者、惡阿世耶、極堅深故。由斯理趣,非扇搋等能斷善根。愛行類故。又此類人、如惡趣故。此善根斷、其體是何?善斷、應知非得為體。以斷善位、善得不生,非得續生、替善根得。非得生位、名斷善根。故斷善根、非得為體。
1.指順流十心,即無明昏暗、外加惡友、善不隨從、三業造惡、惡心遍布、惡心相續、覆諱過失、不畏惡道、無慚無愧、撥無因果。2.指逆流十心,即深信因果、生重慚愧、生大怖畏、發露懺悔、斷相續心、發菩提心、斷惡修善、守護正法、念十方佛、觀罪性空。
撥無因果的道理而說彼此皆空。止觀說:「寧起我見如須彌山,不惡取空。」
1.撥無因果的邪見。2.執著於空的見解。
1.五見使中,撥無因果之見叫做邪見。2.凡是不合正法的外道之見都可叫做邪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