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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事理

(術語)因緣生之有為法謂為事。不生不滅之無為法謂為理,即事者森羅萬象之相,理者真如之體也。然如大乘中三論宗謂理為真空,非別有理之實體。如法相宗謂理雖有實體。然惟為事之所依,依事之緣起而無何等之關係,即不障之能作因也。如華嚴宗謂真如之理。雖為不生不滅之無為法身,然依無明之染緣者,起九界之染法,依菩提之淨緣者,起佛界之淨法。如天台宗真言宗謂一切之有為法不論染淨,總為具於真如之體之德相也。又日本真言宗東密謂理為攝持之義,有為之事法,一一攝持其體,名為理,敢謂顯教所謂真如之體,實超過於華天等之所談者。然如華嚴者雖如其所言,而至於天台之教,謂世間相常住,則假令無以理直為事之釋,而其意以為生滅之事相即不生不滅之理體勿論矣。法華玄義五上曰:「念念開發一切法界,願行事理自然和融,迴入平等法界法。」法華文句八曰:「理是真如,真如本淨。有佛無佛常不變易,故名理為實。事是心意識等,起淨不淨業改轉不定,故名事為權。」


唯識

(術語)梵語摩怛刺多Mātratā,此譯曰唯。梵語毘若底Vijñapti,此譯為識。梵語倒置之為識唯,通常為Vijñānamatravāda。唯者簡別之義。簡別識外無法,謂之唯。識者了別之義。了別之心略為三種,廣有八種,謂之識。然則唯識者為三識或八識之複名數,非唯一識之義也。華嚴經就集起之義而云唯心,唯識論就了別之義而云唯識,其體一也。又唯心之名,通於因果,唯識之稱,唯在因位,三種者:初能變(第八識),二能變(第七識),三能變(前五識)也,八種者,眼識乃至阿賴耶識也。義林章一末曰:「識者心也。由心集起綵畫為主之根本,故經曰唯心。分別了達之根本,故論稱唯識。或經義通因果,總言唯心。論說唯在因,但稱唯識。識了別義。在因位中識用強故,說識為唯,其義無二。二十論云:心意識了,名之差別。」唯識述記一本曰:「唯言顯其二義:一簡別義。遮虛妄執,顯但有識,無心外境。二決定義。離增減數。略唯決定有此三故。廣決定有八種識故。」問唯識之言,謂有八種之識,除八種識體之外,更無餘法乎。答不然,言唯八識者,謂一切諸法不離八識,非言八識之外無餘法也。凡諸法分別為五法:一心,二心所,三色,四不相應,五無為,此中前四者為事,後一者為理,稱曰五法事理。此五法事理,皆不離識,故稱唯識。以第一之心,乃識之自相,第二之心所,乃識之相應法,第三之色,乃心與心所之所變,第四之不相應法,乃心與心所及色之分位差別,第五之無為法,乃前四法之實性故也。又唯之言,取遮遣計所執性,識之言,取依他圓成之二性。唯識論七曰:「唯識言有深意趣。識言總顯一切有情,各有八識。六位心所,所變相見,分位差別,及彼空理所顯真如。識自相故,識相應故。二所變故,三分位故,四實性故。如是諸法皆不離識,總立識名。唯言但遮愚夫所執離諸識實有色等。」義林章一末曰:「梵云毘若底,此翻為識。識者了別義,識自相,識相應,識所變,識分位,識實性,五法事理皆不離識。故名唯識。」楞嚴經五彌勒菩薩之言曰:「我以諦觀十方唯識,識心圓明,入圓成實,遠離依他及計執,得無生忍,斯為第一。」


廝禪

(雜語)問答往來,謂之廝禪。廝者相也。餘冬序錄四十八曰:「唐人詩中字音,有以十讀如[卄/記],相讀如廝。如恰似春風相欺得、如何不相離等句,皆思必切。」大慧書上曰:「將心意識記取遮杜撰說底,卻去勘人一句來一句去,謂之廝禪。」



(術語)阿賴耶識之別名。心有積集,集起二義。阿賴耶識為集諸法種子又生起諸法者,故名曰心。唯識論三曰:「或名心,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積集故。」述記三末曰:「梵云質多,此名心也。即積集義,是心義,集起義,是心義。以能集生多種子故,說此識以為心。」唯識論三,述記三末,了義燈四本,揭數多之異名也。

(術語)Citta,四卷楞伽經注舉汗栗太Hd Hdaya(自性清淨心)、質多心(慮知心)之二心。止觀舉質多心、汗栗馱心(草木心)、矣栗馱心(精集精要心)之三心。大日經疏舉質多心與干栗馱心之二心。干栗馱心附肉團心與真實心之二義。法相宗於唯識述記與唯識樞要舉質多(心)、末那(意)、毘若底(識)之三心。宗鏡錄舉紇利陀心(肉團心)、緣慮心、質多心、乾栗馱心(堅實心)之四心。三藏法數十九舉肉團心、緣慮心、積聚精要心、堅實心之四心,今總證之為六種心:

一肉團心,梵語舊曰千栗馱,新曰紀哩馱耶。肉團心即吾人之心臟,密家所謂八葉之心合蓮華也。又草木之心也,此為物之中心,故又曰處中心。是止觀之第二心,大日經疏干栗馱心之第一義,宗鏡錄,三藏法數之第一心也。大日經疏三曰:「阿闍梨云:凡人汗栗馱心是古譯梵語訛也。正梵音云紀哩馱耶,此云心,狀如蓮華合而未敷之像,有筋脈約之以成八分。男子上向,女子下向。」大日經義釋三曰:「汗栗馱心者,此是古譯梵語訛也。正梵音云紇哩乃耶,此云心,狀如蓮華合而未敷之像。」大日疏十一曰:「行者於此處(指肉團心),思蓮華形。(中略)汗栗陀,訖栗陀,一名轉耳。」同十二曰:「干栗馱者,是處中心也。」又曰:「此心之處即是凡夫肉心,最在於中,是汗栗馱心也。將學觀者亦於是處思蓮華形。」止觀一曰:「汗(本文作汙誤)栗馱,此方稱是草木之心也。」宗鏡錄四曰:「一紇利陀耶,此云肉團心,身中五藏心也,如黃庭經所明。」

二集起心,為第八阿賴耶識。以集諸種子,又能生諸現行法故也。梵曰質多。法相宗之萬法唯識,依此而定。是唯識述記之第一心,宗鏡錄之第三心也。唯識論三曰:「雜染清淨,諸法種子之所集起故名為心。(中略)彼心即是此第八識。」唯識述記三末曰:「梵云質多,此云心也。(中略)集起義是心義,以能集生多種子故,或能薰種,此識中既積果已後起諸法故說此心名為心。」宗鏡錄四曰:「三質多耶,此云集起心,唯第八識積聚種子生起現行。」法相宗心意識三者,有通別二門,其通門雖許三名互通,而其別門則其體各別,故以此質多心唯為第八識之特名也。

三思量心,梵名末那。譯言意。為思慮之義,第七識之特名也。是亦限於法相宗。唯識論四曰:「是識(第七識)聖教別名末那,恒審思量勝餘識故。」同述記四末曰:「末那是意。」

四緣慮心,又曰慮知心,了別心。梵語與上集起心同。此為通於八識之能緣作用也。但常就意識而言。台家所謂介爾陰妄之心者,一心三觀之一心是也。止觀一曰:「質多者天竺音,此方言心,即慮知之心也。」同二曰:「對境量知,異乎木石名為心。」大日經疏十二曰:「梵云只多,是慮知心也。」大乘義章二曰:「慮知曰心。」宗鏡錄四曰:「二緣慮心,此是八識,俱能緣慮白分境界。」是楞伽經註之第二心,止觀,大日經疏之第一心,宗鏡錄之第三心,三藏法數之第一心也。但法相宗以此梵語毘若底,譯為識,為了別之義,唯為意等六識之特稱。唯識述要上本曰:「梵云毘若底(丁反,識也)。」

五堅實心,堅固真實之不生不滅心。即自性清淨心,如來藏心,真如之異名也。華嚴所謂總該萬有之一,起信論一心二門之一心,楞伽經註之第二心,宗鏡錄,三藏法數之第四心也。但宗鏡錄以其梵語乾栗馱為紇栗馱,干栗馱之同一轉聲。楞伽經一曰:「此是過去未來現在諸如來,應供等正覺性自性第一義心。」註:「此心,梵音汗栗馱,汗栗太宋言心。謂如樹木心,非念慮心,念慮心梵音云質多也。」宗鏡錄四曰:「四乾栗陀耶,此云堅實心,亦云貞實心,此是真心也。」

六積聚精要心。積聚諸經中一切之要義者。言如般若心經積聚大般若六百卷之精要。是止觀之第三心,大日經疏干栗馱之第二義也。但止觀以其梵語為矣栗馱,與彼干栗馱之肉團心殊別。大日經疏十七曰:「此中真言心者,此心梵音汗栗馱之心,即是真實心也。」止觀二曰:「又稱矣栗馱,此方是積集精要者為心也。」心經幽贊上曰:「心者堅實妙寂之稱。」

顯教於肉團心與質多心之外,建立自性清淨心之堅實心。而密教於其胎藏界直觀凡夫之干栗馱即肉團心之八分為八葉之蓮華。上開九佛,是名自性清淨心,又於金剛界約於干栗馱處中心之義,名質多心為干栗馱,故於此二心外,不安立別之堅實心也。秘藏記鈔十曰:「汗栗馱,肉團心也。是凡夫所見可破壞法也,於此處開佛心,是名自性清淨心也。(中略)以自性清淨心直名汗栗馱,從所說處立名也。(中略)約處中邊質多心名汗栗馱名也。不空心要云:夫修行者初發信心,即大圓鏡智紇哩娜耶心。(中略)而大圓鏡智發菩提心真言名冒地質多,以知大圓鏡智紇俚娜耶心者,質多名紇哩娜野也。」



(術語)思量事物曰意。唯識論五曰:「薄伽梵,處處經中說心、意、識。三種別義,集起名心,思量名意,了別名識。是三別義。」俱舍論四曰:「集起故名心,思量故名意,了別故名識。心意識三名,所詮義雖異,而體是一如。」止觀二上曰:「對境覺知,異乎木石,名為心。次心籌量,名為意。」又以前念之心為所依而生後念之心曰意。梁譯之攝論一曰:「以識生依止為意。釋曰:若心前滅後生,無間能生後心,說此名意。」起信論義記中末曰:「攝論云:意以能生依止為義也。」


無量識

(術語)真言宗雖由釋論一往立十識,其實立無量之心識也。其故,真言立心即智,智即佛,則以佛有無量,故心識亦無量也。因而本宗就胎藏界曼荼羅之諸尊,立一識八識九識十識無量識之五釋:一識者,中台大日尊一種之心王也,以攝一切之心數,是與小乘成實之所立同。八識者,八葉尊八種之心王也,以攝一切之心數。是與性相二宗八識家之所立同。九識者,中臺八葉九尊九種之心王也,以攝一切之心數。是與大乘華天之所立同。十識者,除前九尊,攝其餘十佛剎微塵數之一切心王而為一識,此名為一切一心識(即釋論之一一識心),加之以前之九識而為十識,攝一切之心數。無量識者,開上之一切一心識,即無量識也,以攝一切之心數。見秘藏記末。顯教亦存此義。法華經一曰:「諸佛智慧甚深無量。」文句九解之曰:「境既無量無邊常住不滅,智亦如是。」是既明經中智智無邊之義,釋家亦述理理無邊智智無邊之義。又華嚴經三十六說:「此菩薩摩訶薩知心意識,非即如來,知如來智無量,故心亦無量。」五教章下說十心,以顯無盡。是亦經釋同曰無量無盡也。又淨影之大乘義章三曰:「隨義別分識乃是無量,今據一門且論八識。」如是諸說亦非智智無邊之義耶?顯教約知一心無量之法,而成無量心,密教本來有無量心,各自知無量之法也。又華嚴法華有此等之言者,以插佛密義故也。見吽字義探宗記下。


百八煩惱

(名數)與百八結業同。又,五十校計經對於眼根之好色中有陰果,有集因,對於惡色中,有陰有集,對於平平色中,有陰有集。一根有六。六根合為三十六,配之於心意識之三世而有百八,是為百八煩惱,經中就五十法一一舉此百八煩惱。智度論七曰:「煩惱名一切結使,結有九,使有七,合為九十八結。如迦旃延子阿毘曇義中說,十纏九十八結,為百八煩惱。」七十五法曰:「本惑九十八隨眠加十纏云百八也。」


質多

(術語)Citta,又曰質多耶,質帝。譯曰心。慮知之心也。止觀三曰:「質多者天竺音,此方言心,即慮知之心也。」唯識述記三末曰:「梵云質多,此名心也。(中略)是集起義,是心義。」大日經疏十六曰:「心名質多,質多者猶如眾綵莊嚴精聚,名為質多。」秘藏記末曰:「質多名慮知,有情等心也。(中略)釋名,集起曰心。」梵語雜名曰:「心,指多。」名義集六曰:「質多耶,或名質帝,或名彼荼,此方翻心。」是五心之一。法相宗立心意識之三為別體。以此質多心為第八識之特名。其他諸宗以之為諸識之通名。


[佛光大辭典]
八識規矩補註

凡二卷。明代普泰撰。收於大正藏第四十五冊。文略義深,堪稱唯識學之精髓。世親菩薩攝取瑜伽百卷之要,精粹成三十頌,開後學易入之道。後經護法等十師廣釋,卻演為繁瑣難解,故玄奘入竺歸國後,糅百本之論為成唯識論十卷,至此始見唯識學之大成。師復撮擇精粹,撰頌八識規矩一卷四章、十二頌、四十八句。以其文略義深,後世遂出現多種註解釋文,然以此書較為簡明直截。本註內容以心意識之問題為主,一部十二偈頌,前三頌明前五識之心王、心所相應生起,次三頌明第六識之三性、三量及相應心所,次三頌明第七識,最後三頌明第八識。 p316


十地經論義記

凡十四卷(今存八卷)。又作十地義記、十地論疏。隋代慧遠撰。收於卍續藏第七十一冊。乃注解世親菩薩十地經論之作。本書初反覆說明十地經論所言之心意識,並以未見經文之阿梨耶識一語說明之。且謂阿梨耶識與心意識不同,阿梨耶識為真,心意識為妄,然若不以阿梨耶為第八識,則不得以賴耶緣起之八識論直接比擬真如緣起。至慧遠作本書,以心意識(妄識)配前七識,而總第八真識、前七妄識為真如緣起論之大成。華嚴之六相圓融義雖亦據世親之十地經論,實際係依用慧遠之解釋始得大成。其章疏有十地經論義記抄出二卷、十地義記心意識考略一卷。〔續高僧傳卷八、東域傳燈目錄〕 p426


十地斷障證真

十地,謂菩薩所證之十地位,即指歡喜地、離垢地、發光地、焰慧地、難勝地、現前地、遠行地、不動地、善慧地、法雲地。據華嚴經疏卷三十一載,此十地之中,所斷之障及所證之真如各不同,分別為:

(一)歡喜地斷障證真,謂菩薩修捨行,於內身外財無所惜,由因感果,而登初地,心生歡喜,即斷異生性障(性,即凡夫之性;障,即執著我法,障於初地功德),證行真如,此真如由人法二空所顯,無有一法而不在。(二)離垢地斷障證真,謂菩薩修十善業,遠離欲垢,捨念清淨,即斷邪行障(謂身、口、意三者誤犯禁戒),證最勝真如,此真如具無邊之德,於一切法為最勝。(三)發光地斷障證真,謂菩薩加功用行,發起深廣之心,如法修行,智慧光發,即斷闇鈍障(謂忘失聞、思、修三慧,照法不能顯現),證勝流真如,此真如流出教法,於餘教法極為勝。(四)焰慧地斷障證真,謂菩薩具修三十七品道法,發起慧焰,即斷微細煩惱現行(無明微細之惑現起)障,證無攝受真如,證此真如,則無所繫屬。(五)難勝地斷障證真,謂菩薩修習平等加行,悟真俗二諦無差別智,無有能勝,即斷下乘(聲聞乘、緣覺乘)涅槃障,證類無差別真如(生死涅槃,其類平等,無有差別)。(六)現前地斷障證真,謂菩薩加修平等利生之行,智慧現前,即斷粗相(於四諦中,執苦集為染,執道滅為淨)現行障,證無染淨真如,此真如本性無染,亦不可言後方淨。(七)遠行地斷障證真,謂菩薩加修一切菩提分法,悟空、無相、無願三昧,即斷細相現行(於一切法執有緣生及執無相)障,證法無別真如(了種種教法,同一真如,而無別相)。(八)不動地斷障證真,謂菩薩加修清淨道行,離心意識,得無生法忍(謂一切諸法,性本不生,而於此法,忍可印證),一切煩惱所不能動,即斷無相中作加行(無相指第七地,謂於無相中加功用行)障,證不增減真如,此真如不隨淨染而有增減。(九)善慧地斷障證真,謂菩薩以無量智觀察眾生境界,皆如實知,得無礙智慧,遍說諸法,普令獲益,即斷利他門中不欲行(謂第八地於無相中,捨離功用)障,證智自在真如,得此真如,能於四無礙智得自在。(十)法雲地斷障證真,謂菩薩以無量智慧,觀察覺了,三昧現前,得大法故,以法身為雲,普周一切眾生,具足自在,即斷諸法中不得自在障,證業自在真如(一切業惑悉得解脫,而與真如之理相應)。 p426


大休歇底

禪林用語。指大休大歇之境地。謂心意識之作用,拂除一切思慮分別,脫卻迷妄,住於大安樂之境界。修心訣(大四八‧一○○七下):「若不以般若中功著力,焉能對治無明,得到大休大歇之地?」 p773


大乘止觀法門

凡四卷。略稱大乘止觀。南朝陳代慧思講述。今收於大正藏第四十六冊。本書係闡述大乘止觀之法。以如來藏緣起思想為基礎,以心意識中真妄和合之本識為中心體系,此外又闡論染淨二性之說;此二體系互為表裏,尤以後者富於性惡思想之傾向。

本書共分三科,即略標大綱、廣作分別、歷事指點,另設五番建立,以明要旨。其中,五番建立之內容為:(一)止觀依止,修止觀法門者,須先依止一心,即自性清淨心(又作真如、佛性、如來藏、法界、法性),此清淨心之體狀有三種差別。即:(1)此心為第一義諦之真如心,本來即離一切名相。(2)此心雖離一切分別及境界之相,但與彼之諸相法性不一不異。(3)舉空與不空二種如來藏義,以廣辨真如之義。

(二)止觀境界,以真實性、依他性、分別性為大乘止觀之所觀境。真實性者,即出障真如及佛之淨德;依他性者,即在障之真如與染和合而成之阿黎耶識;分別性者,即六、七二識之妄想分別。三性具染淨兩面功能,故泛通十法界。

(三)止觀體狀,為修習大乘止觀法門之入門步驟。共分二門:(1)就染濁之三性而說,(2)就清淨之三性作釋。二門之中又各分為三性。止觀體狀,在說明由三性入三無性之方法,亦即轉分別性為無相性,轉依他性為無生性,轉真實性為無性性。若入三無性,可止行成就,安住常寂之境,復可由止起觀,於定之中,興起三業大用。

(四)止觀斷得,依三性次第之止觀修習,而得各各層次斷惑證真之成果。

(五)止觀作用,如止行成就,能體證清淨心「理融無二」之實相法性,與一切眾生圓同一相之身。若得觀行成就,即因淨心體顯,使法界無礙之三業大用自然生出,一切染淨之大能便得興起。所謂「歷事指點」,即將日常生活、禮佛、飲食、乃至大小便利等活動,悉納入修行軌跡中,並分止觀二門,勸令奉行。

本書係天台教學及性具思想之濫觴,亦為禪宗思想之先鋒,是國人所著最早之一部綜合性佛學鉅著。註釋書有了然之宗圓記五卷、智旭之釋要四卷、慈山之頌註一卷、清潭之頌講義一卷等。〔天竺別集卷上、佛祖統紀卷二十五、天台宗章疏、大乘止觀法門之研究(聖嚴,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五十八冊)〕 p813



(一)梵語 citta 之意譯。音譯作質多。又作心法、心事。指執取具有思量(緣慮)之作用者。(一)指心王及心所法之總稱。係相對於色(物質)、身(肉體)而言。相當於五蘊中之受、想、行、識等四蘊。(二)指心王,屬五位之一,相當於五蘊中之識蘊。指統一心之主體─六識或八識而言。(三)對心、意、識三者,小乘有部等主張三者為同物之異名,然在大乘唯識宗,「心」則指第八阿賴耶識,含有積集之義,乃諸法產生之根本體,故亦稱集起心,即阿賴耶識蓄積種子而能生起現行之意。對此,前六識稱為「識」,即了別、認識作用;第七末那識稱為「意」,即思惟作用。將心之主體與從屬作用分開時,前者稱心王,後者稱為心所。上記之六識或八識即為心王,心所乃指隨之而生起者,亦即細微之精神作用。此外,佛教對於心與物之存在,乃主張心與物為相輔相成之關係,不論任何一方皆不能單獨存在,故佛教既非唯心論,亦非唯物論,而係一種空無自性論,稱為色心不二。然自實踐之方法而言,則佛教特別強調心之主體性,故每被視為唯心論。(參閱「心意識」1407)

(二)梵語 hrd 或 hrdaya 之意譯。音譯作汗栗馱、肝栗大、干栗多、乾栗陀多、訖利馱耶、紇哩陀耶、紇哩娜耶、紇伐耶。或譯作肉團心、真實心、堅實心。原語乃具有心、精神、心臟等義之中性名詞。猶如樹木之心,為凡物具有之本質,為中心之(即處中者)心;又如萬法具有真如法性之真實心,即指如來藏心,而非具有思考作用之心(緣慮心)。據四卷楞伽經卷一舉出,此心係指自性第一義之心。另據大日經疏卷四之說,則指肉團心(心臟)而言。般若心經所說之「心」即意謂般若皆空之心髓精要。於密教,觀想凡夫之汗栗馱(肉團心)為八葉蓮華(即心蓮),而教人開顯自己之佛身,故眾生之自性真實心稱為汗栗馱。(參閱「汗栗馱」2471)

(三)從各種情形所作有關心之分類有:真心(本來清淨之心,即自性清淨心)與妄心(煩惱污染之心);相應心(與煩惱相應之心)與不相應心;定心(靜止妄念雜想之統一心、修定善之心)與散心(散亂心、修散善之心)等二心。或貪、瞋、癡等三心。或貪心、瞋心、癡心、等心(三毒之心並起)等四心;及肉團心(心臟)、緣慮心(取對象加以思考之心;共通於八識)、集起心(阿賴耶識)、堅實心等四心。或卒爾心(始對外境所起之心)、尋求心(欲知之心)、決定心(決斷之心)、染淨心(生染污、清淨念之心)、等流心(持續念念相續而前後無異之心)等五心。即意識觸對外境時,順次而起之五心。此外,據瑜伽師地論卷一載,所謂八心(善心次第成熟過程之八心),即:種子心、芽種心、疱種心、葉種心、敷華心、成果心、受用種子心與嬰童心等。又據大日經卷一之分類,瑜伽行者之心相可分成貪心等六十心。〔入楞伽經卷九、解深密經卷一、舊華嚴經卷十、顯揚聖教論卷十七、成唯識論卷二、俱舍論卷四、大毘婆沙論卷十六、攝大乘論本卷上、大乘起信論義疏卷上之上〕(參閱「五心」1067) p1395


法住智

(一)指如實知見無明、行等十二支緣生法之智。〔雜阿含經卷十四〕

(二)依佛所教之理法,而設法門解說之智。〔解深密經卷一心意識相品〕

(三)依教法而生起之智,即指凡夫之智慧。〔瑜伽師地論卷十〕p3351


阿陀那識

又作陀那識。阿陀那,梵語 ādāna,新譯家將之意譯作執、執持、執我,並以之為第八識之別名;舊譯家譯作無解,而以之為第七識之別名。(一)為第八識之別名。因阿陀那識為執持感官、身體,令不壞之根本識;且執持諸法之種子,令不失;復因其執持自身,令結生相續,故稱執持識。玄奘、窺基等法相宗新譯家,認為阿陀那識執持善惡業之勢力及有情之身體,令之不壞,故以其為第八阿賴耶識之別名。(二)為第七末那識之別名。因阿陀那識執持種子及有情之身體;而末那識恆與我癡、我見、我慢、我愛等四煩惱相應,並恆審第八阿賴耶識之見分為「我、我所」而執著;二者所代表之意義實係相同,故地論宗、攝論宗、天台宗之舊譯家以阿陀那識係執持阿賴耶識為自我之第七末那識之別名。又有將此識譯作無明識、業識、轉識、現識、智識、相續識、妄識、執識、煩惱識、染污識等。〔解深密經卷一心意識相品、攝大乘論本卷上、成唯識論卷三、大乘義章卷三、法華玄義卷五〕 p3640


阿毘達磨大乘經

西藏名 Chos-mvon-pa theg-pa-chen-pohi mdo。又作阿毘達磨經(梵 Abhidharma-sūtra)、大乘阿毘達磨。本經之梵本、藏譯本、漢譯本俱不存,僅於瑜伽派之論書中,曾被援引或述說。曾引用本書之佛典,梵本有安慧之唯識三十頌釋(梵 Trijśikā-bhāsya)引用一處,中邊分別論疏(梵 Madhyāntavibhāga-tīkā)引用二處。漢譯則有攝大乘論本引用八處,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七、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十六、無性之攝大乘論釋卷一、唯識二十論述記等各有一處援引,又廣釋菩提心論所引之無盡意經亦見阿毘達磨經之名。

本經與攝大乘論之關係,依攝大乘論本之開頭與結尾經文而知,無著造攝大乘論係以暢達義理而略釋本經之攝大乘品,然南朝陳‧真諦譯之攝大乘論謂(大三一‧一一三中):「攝大乘論,即是阿毘達磨教及大乘修多羅。」由此可推測非指特定之阿毘達磨大乘一經。然一般認為,攝大乘論本是根據阿毘達磨大乘經敘述之十勝相,以概說大乘一般之要義。〔漢譯四本對照攝大乘論(佐佐木月樵)、心意識論より見たる唯識思想史(結城令聞)、攝大乘論研究(宇井伯壽)、根本中と空(宮本正尊)〕 p3642


解深密經

梵名 Sajdhinirmocana-sūtra。凡五卷。略稱深密經。唐朝玄奘譯。收於大正藏第十六冊。同本異譯尚有南朝陳代真諦所譯之佛說解節經(一卷)、北魏菩提流支所譯之深密解脫經(五卷),西藏亦有譯本。別生經有劉宋求那跋陀羅之相續解脫地波羅蜜了義經一卷(即玄奘譯本之第七品)、相續解脫如來所作隨順處了義經一卷(即玄奘譯本之第八品)、陳代真諦之解節經一卷(即玄奘譯本之第二品)。

本經屬中期大乘經典,係法相宗之根本典籍。其內容分為八品。(一)序品,敘述佛陀於十八圓滿受用土,現出二十一種功德成就受用身時,無量大聲聞眾與大菩薩眾集會之情景。(二)勝義諦相品,說明勝義諦真如乃是離名言之有無二相,超越尋思所行,遠離諸法之一異相,而遍於一味相。(三)心意識相品,敘說阿陀那識、阿賴耶識、一切種子心識、心;並說明與六識之俱轉。(四)一切法相品,敘說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等三性。(五)無自性相品,闡說相無性、生無性、勝義無性等三種無自性與三時教。(六) 分別瑜伽品,詳說止觀行,說明識之所緣僅是唯識之所現。(七) 地波羅蜜多品,述說十地及十波羅蜜多行。(八) 如來成所作事品,說明如來法身相及其化身作業。

本經係瑜伽行派根本經典之一,除序品外,其餘七品均為瑜伽師地論卷七十五至七十八所引收,此外攝大乘論、成唯識論亦引用之;對後世之影響甚大。本經之註疏較著名者有解節經疏(真諦)、解深密經疏十卷(圓測)、解深密經疏十一卷(令因)、解深密經疏三卷(元曉),然其中僅有圓測疏現存。〔梁高僧傳卷三、歷代三寶紀卷十、出三藏記集卷二、開元釋教目錄卷五至卷八〕 p5601


廝禪

廝,乃相互之意。原指禪師與門人相互問答應酬,參究宗旨;後轉指以言語多為可貴而執著於文字之口頭禪。大慧書卷二十七(大四七‧九二八中):「便將心意識,記取這杜撰說底,卻去勘人,一句來,一句去,謂之廝禪。」又「廝」係被他人所役使者。廝禪即指傳誦他人之文句而無真正見解之禪;實不自知自己未得宗旨,僅係受文字役使而已。〔禪林象器箋參請門〕 p5987


獨頭意識

法相宗所謂八識中,第六意識有明了、定中、獨散、夢中意識等四種之別,其中之定中意識、獨散意識、夢中意識,因不與前五識俱起,乃獨起而泛緣十八界,故稱獨頭意識。〔成唯識論卷七、翻譯名義集六心意識法篇〕(參閱「意識」5449) p6269


積聚精要心

為摩訶止觀卷一上所列三心之一,宗鏡錄所列四心之一。謂能積聚諸經中所有之核心要義,如般若心經積聚大般若六百卷之精要。與大日經疏列舉二心中之第二干栗馱心同義,然天台宗反對此說,於摩訶止觀卷二謂干栗馱係真實心而非積聚精要心。〔翻譯名義集卷六心意識法篇、大明三藏法數卷十九〕(參閱「」1395) p6275


權實

權,權謀、權宜之義,指為一時之需所設之方便;實,真實不虛之義,係指永久不變之究極真實。權,又作善權、權方便、善權方便、假、權假;實,又作真、真實。兩者合稱權實、真假等。權教與實教、權智與實智、權因與實因、權果與實果、權人與實人、權化與實化等為對稱用語。實教,乃據實述出佛陀自內證之法,係為究極根本之教;權教,乃為導人入於實教所設之方便教法,至實教境地後則當廢權教。實智,又作真實智、如實智,乃如實明白之智;權智,又作方便智,為導度他人而起之智慧。實因,指圓頓之行;權因,指藏、通、別三教之行。實果,指三德祕藏之大涅槃;權果,指丈六金身等化現。實人,即實在之人;權人,即權化之人,乃佛菩薩等為引導眾生,而假現人或天之相貌。實化,即佛開三乘而歸一乘之教化;權化,即佛分一乘而說三乘之教化。

天台宗認為法華經所說之圓教為實教,其餘諸經所說之藏、通、別三教均屬權教,故稱三權一實。其關係若以蓮華三喻來表示,即:為實施權(為蓮故華)、開權顯實(華開蓮現)、廢權立實(華落蓮成)。其中唯法華經能明權之為權之理,而彰顯真實究竟。就佛證悟之本體而言,權、實二教均為平等,稱為權實同體。就佛教化眾生之作用言,權、實二教所說之修行方法與覺悟之程度有所差異,故謂權實異體。

法華文句卷三上載,所有事物存在狀態可以權實四句表示,即:一切法皆權、一切法皆實、一切法亦權亦實、一切法非權非實。又法華玄義卷七之十不二門中,立有權實不二門,謂自人之立場而言,菩薩乃至地獄等九界為權,而佛界為實,稱為九權一實;自教之立場而言,雖有「三權一實」之區分,然當觀權實為圓融無差別。

法華文句卷三下舉十種相對事物以表示權實,稱為十雙權實。即:(1)事理,由眾生本具之真如無相平等之理(實),能產生心意識等各種差別現象之事(權)。(2)理教,綜合事理而用言語來表現之理(實),能立其理而說明之教(權)。(3)教行,由其教理(實),產生實踐之行(權)。(4)縛脫,由行而分為受迷妄束縛之縛(權),與脫離迷妄之脫(實)。(5)因果,隨順真理之脫為趣入菩提之因(權),因此能得開悟之果(實)。(6)體用,由其果遂有真如之本體(實),以及真如之作用,即能顯現教化眾生之用(權)。(7)漸頓,依教化之作用,有逐次引導眾生之漸(權)與立即令眾生開悟之頓(實)。(8)開合,漸是由頓開展出之差別教法(權),終遂與頓合一(實)。(9)通別,依開合之差別,所得教法之利益有普通(權)與特別(實)。(10)悉檀,因利益有差別,則分為四種悉檀。前三者屬世間門(權),後一屬出世間門(實)。

藏、通、別、圓四教各具足上列之十雙,共有四十種權實。要約而言,可歸納為自行、化他、自他三種權實。自行權實,為自內證之法,有權有實。化他權實,為教化、教導眾生之方法,有權實之區別。自他權實,謂自證與化導兩法並用。〔正法華經卷一、法華玄論卷四、摩訶止觀卷三下、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三之四、四教義卷十二、出三藏記集卷八〕(參閱「五時八教」1132、「開會」5310) p6894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三科

三科是指五蘊、十二處、十八界,這是佛教中對於宇宙萬有的廣略不同的三種分類,其中最略的是蘊,最廣的是界,酌中的是處。佛說一切法本來有有為、無為,有漏、無漏,世間、出世間等分別,就一切法加以深入的分析和歸納便組織成了蘊處界三科。因此,三科可以說是能總攝一切法。

蘊界處的名稱,在唐以前的舊譯中也有作陰持入或陰界入的。唐代窺基曾對這些譯名加以抉擇。他認為把梵語的塞建陀譯成「陰」字(取蔭覆義)是不對的,因為「蔭」字梵語應作鉢羅娑陀。又有把它譯成「眾」字的,也不對,「眾」字梵語應作僧伽。「處」字舊譯作「入」也不對,「入」字梵語是鉢羅吠舍。至於舊譯也有把界譯作「持」字的也不妥當,那只是偏據原文的一義,不能盡其理致。三科的譯名經過這樣的抉擇取捨改用蘊、處、界以後,就為佛教的著述通用迄今,而舊譯名只三論、天台各家尚還沿用。

蘊的意義,《俱舍論》以「聚」義來解釋。該論說,一切有為法和合聚義就是蘊義,如契經上說,把所有的一切色法,包括過去、未來、現在,內、外,粗、細,劣、勝,遠、近等等,總為一聚叫作色蘊。該論文舉異釋說,能荷負重擔義是蘊義,因為梵語塞建陀也有肩的意義,肩能荷負為物所聚,所以也可以做蘊的引申義。又蘊也可以取分段義,如該論所說。大乘的《辯中邊論》也以三義釋蘊,即︰非一義、總略義和分段義。這裏,非一義和《俱舍論》的和合聚義相當,總略義和《俱舍論》的肩義(荷負重擔,為物所聚)相當,分段義和《俱舍論》所舉的第三義名義相同。

處義,《俱舍論》解釋為心心所法的生長門,以能生長心心所法所以叫作處。《辯中邊論》也以出生六識之門處來解釋處義。

界義,《俱舍論》以法種族義來解釋,這是說,一有情身或一相續共有十八類諸法種族,叫做十八界。《辯中邊論》則以種子義為界義。《俱舍》以種族義釋界,大乘以種子義釋界,意義微有不同,但《俱舍》說種族是生本義,則也隱含大乘的種子義了。

蘊、處、界的名數,自從一開始建立就是相當固定的,這就是通常所說的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五蘊是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十二處是眼處、色處、耳處、聲處、鼻處、香處、舌處、味處、身處、觸處、意處、法處。十八界是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鼻界、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關於蘊處界的體性,五蘊因為以積聚為性,所以唯是有為,如《俱舍論》說︰「蘊不攝無為,義不相應故。」在三性中,五蘊不是遍計所執而屬於依他起性,因為是談有法故;又因五蘊也通無漏故,所以也是圓成實。在五法中,五蘊屬於前四(即相、名、分別、正智),除如如。至於十二處十八界則通以有為無為為體,總攝五法。在三性中,屬於依他、圓成二性,除遍計所執性。

蘊處界的假實分別(五蘊中的色蘊包括四大種和四大種所造),依《俱舍》和《雜集》,色蘊的詳細內容如下表︰


┌地大
┌四大種 ┼水大
│ ├火大
色蘊┤ └風大
│ ┌五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
│ ├五境──色、聲、香、味、所觸一分
└大種所造┤ ┌極略色(極微色)
│ ├極迥色(離餘礙觸色)
└法處所攝色┼受所引色(無表色)
├遍計所引色(影像色)
└定自在所生色(解脫淨慮所行境色)


總的說來,色蘊通於假實。這裏面,大種唯實,造色通假。造色中,五根是實,五境(亦稱塵)通假。五境中,色又有青、黃、赤、白、長、短、方、圓、粗、細、高、下、正、不正、光、影、明、暗、雲、煙、塵、霧之分別,其中青黃赤白四者是實,其餘是假。聲香味三者也通假實。如香也有好香、惡香、平等香、和合香、俱生香、變異香等,前三種據性是假,論體是實,和合香一種是假,俱生香、變異香二種是實。味塵(境)據性是假,論體是實。觸塵通於假實,其中能造觸是實,餘總是假。法處所攝色有五(見上表),其中前四唯假,定自在所生色是實。

其次,受蘊有六受身,包括眼觸所生受、耳觸所生受、鼻觸所生受、舌觸所生受、身觸所生受、意觸所生受。這六受身又各有樂、苦、不苦不樂等分別,總的說來,都屬實法。想蘊有六想身,包括眼觸所生想、耳觸所生想、鼻觸所生想、舌觸所生想、身觸所生想、意觸所生想。由有想的作用就能了解有相、無相、大、小、無量、無少所有無所有處。總的說來,想蘊也屬實法。

行蘊內容,依《雜集》可列表如下︰


┌六思身──眼,耳觸所觸所生思生思,鼻觸所生思,舌
│ 觸所生思,身觸所生思,意觸所生思
│ ┌遍行──觸,作意,思(見上)除想受
│ ├別境──欲,勝解,念,三摩地,慧
│ ├善───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勤
│ │ ,輕安,不放逸,捨,不害
行蘊┼心所法┼煩惱──貪,瞋,慢,無明,疑,薩伽耶見,
│ │ 邊執見,見取,戒禁取,邪見(百法
│ │ 合後五為惡見)
│ ├隨煩惱──忿,恨,覆,惱,嫉,慳,誑,諂
│ │ ,憍,害,無慚,無愧,惛沈,掉
│ │ 舉,不信,懈怠,放逸,忘念,不
│ │ 正知,散亂
│ └不定──睡眠,惡作(悔),尋,伺
└心不相應行──得,無想定,滅盡定,無想異熟,命根
,眾同分,生,老,住,無常,名身,
句身,文身,異生性,流轉,定異,相
應,勢速,次第,時,方,數,和合,
不和合


行蘊中各法通假或實,隨應分別,廣如《俱舍》及《雜集》所說。識蘊的內容,大小乘中各不相同。因為在小乘中沒有建立第八阿賴耶識,所以只以六識身為識蘊。大乘中則舉心意識的分別,以阿賴耶識為心,末那為意,六識身為識,合為識蘊。諸識都認為是實法。

十二處的內容名目如上所舉。其中前十處和色蘊裏的大種所造色的五根五境諸色法相同。識蘊即意處。除五根五境外其餘無表色、受蘊、想蘊、行蘊,另外加上無為法,總名法處。因為法處可攝無為法,這就是蘊唯有為而處通有無為的原因。這裏,五根處是實,五塵(境)通假,意處唯實,法處中二十四不相應行及尋伺是假,無為法是實,其餘隨應分別。

十八界中眼界、色界、耳界、聲界、鼻界、香界、舌界、味界、身界、觸界和色蘊中的五根五境(塵)相同,也就是十二處中的前十處。眼識界、耳識界、鼻識界、舌識界、身識界、意識界和意界攝屬五蘊中的識蘊或十二處中的意處,法界的內容和十二處的法處相當。各界的假實分別同十二處說。

蘊界處的相攝,總的說來,色蘊攝十二處中的十處或十八界中的十界。色蘊中的一分和受想行三蘊以及五蘊所不攝的無為法,皆攝於十二處中的法處或十八界中的法界。識蘊攝十二處中的意處或十八界中的七界(六識界和意界)。蘊界處和百法相攝已散見上文,總結地說,五蘊中的色蘊攝十一種色法,受蘊攝遍行中受數,想蘊攝遍行中想數,行蘊攝相應心所四十九法和攝不相應行二十四法,共七十三法,識蘊唯攝八種心法。因此,五蘊只攝百法中的九十四法,六無為法不在內。十二處中內五處和外五處攝十種色法,意處攝八識,法處攝四類法,(1)是色法中五種法處所攝色,(2)是五十一種相應心所法,(3)是二十四不相應行法,(4)是六種無為法,共八十六法。至於十八界,只不過是把十二處中的意處立為意界外,別開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識界,所以和百法的相攝與十二處同。

三科的廢立,依大小乘論典所述,有好幾種原因。眾生迷執有一個實我,佛為破眾生的人我執所以分別說蘊處界;為破一性我執,說積聚性的五蘊法;為破受者我執,說以生長出生為義的十二處;為破作者我執,說以種族為義的十八界。《俱舍論》中關於三科分別對治的解釋,認為有的迷心總執為我,就以五蘊來對治,因為五蘊中一個蘊攝色法(色蘊),三個蘊攝心所(受想行三蘊),一個蘊攝心王(識蘊),心色平行,不能偏執。有的迷色執以為我,就以十二處來對治,十二處中有二處非色法,但包含廣大的內容。有的迷色心總執為我,就以十八界來對治,十八界中有十界屬色,七界屬心,一界包括色心兩法,這是因為有情愚於色心輕重不同,所以應機別說。另外有情根器也有利根、中根、鈍根的分別,有情意樂也有樂略、樂中和樂廣文的差異,根據根器和意樂的次第,世尊分別為說蘊處界的三科。

佛法以破我為宗,因此蘊處界三科的法義建立,分別就在小乘經論中居基本的地位,以至大乘的對法論典,三科的抉擇仍然是知法知義的基本的和中心的問題。這種情況,可以從法勝《阿毗曇心論》,法救的《雜心論》,有部的《發智論》、六足論和《大毗婆沙論》,世親的《俱舍論》,無著的《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和安慧糅釋的《雜集論》等的內容組織看出來。至於三科內所攝法數,大小乘中有好幾種說法,如《成實論》舉六十九法,《俱舍論》舉五位七十五法,南傳上座部舉八十三法,大乘《瑜伽師地論》和《雜集論》所舉也互有增減,最後世親菩薩概括為五位百法。

三科的法義,很早就由漢桓帝(147~167)初年來華的安世高傳譯過來。因為他是一個精於毗曇的學者,所以譯本有單行的《陰持入經》,這可算是介紹三科學說之始。他並譯有《阿毗曇五法行經》,就是世友《品類足論》的初品,也和三科說有關。從此以後,三科學說的介紹可說和毗曇的傳譯相終始。舉其要者,像西元411年鳩摩羅什譯出《成實論》,563年真諦譯出《俱舍論》,都曾衍為學系,在三科方面做過詳細的分析和研究。隋代慧遠撰《大乘義章》曾就蘊處界各立專章加以綜述。到唐代玄奘重翻《俱舍》、《發智》,創譯大乘毗曇,十餘年間翻譯大小對法論典四百七十餘卷,三科法義可以說是大備了。他的弟子們對於新翻的《俱舍》、《雜集》各有疏記。窺基且撰有《大乘法苑義林》,專章抉擇三科要義。但以後因為毗曇之學少有致意研究的人,所以三科之說也就不受重視了。(郭元興)

◎附︰水野弘元《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第三章〈三科〉(摘錄)

三科是指︰(1)五蘊、(2)十二處、(3)十八界。用這三個術語闡述存在和一切法,因此名為三科,又簡稱為蘊處界三科。

(1)五蘊是構成一切法的身與心(個人方面的一切法),或物質與精神(內外的一切法)的五種要素。

(2)十二處是從感覺與知覺的認識上考察一切法,分為六內處(六根)──認識作用的主觀能力,與六外處(六境)──客觀的對象。

(3)十八界是在前述的十二處之上,加上感覺與知覺認識本身(或認識主觀)的六識,而形成十八種。

為何立這三科來概括一切法(存在的一切事物)呢﹖佛教摒除印度外教與西洋哲學經常談論的本體與實體,只承認存在於時間與空間中,憑感覺與知覺可以認識的現象界。按照佛教的說法,我們對於超越時空、無生滅變化的本體與實體,缺乏認識判斷的能力,因此不能論證它們是否存在。即使我們承認它的存在,而由於本體界與世間的現象界沒有關係,對修行與證悟又毫無助益,所以它根本不算是問題。因此,佛教僅由現象世界來考察存在。總之,只有存在於時空中,我們可以經驗到的現象,才是我們可以認識判斷的對象。

現象在佛教中稱為有為(saṁskrta,saṅkhata,被造作的事物)或行(saṁskara saṅkhara,諸行無常的行)。我們就是在這個現象界中過著生滅變化、苦惱喜樂與迷悟的生活。我們的世界只是現象界罷了。此一意義下的一切現象界,在佛教中就稱為一切或一切法。佛教所探討的就是這個現象界。(中略)

關於三科彼此之間的關係,可以用表來說明。這個表不只來自原始佛教的看法,而且也加上了部派佛教時代的思想方法。(中略)

部派佛教客觀詳細地考察一切法(不只是有為,也包括無為),這與原始佛教的態度不同。因此實際地說,原始佛教的三科分類,在部派佛教的一切法之客觀地考察之下,是不適當的。部派的阿毗達磨在初期時代,把原始經典所說的加以解說、整理組織,所以仍舊採用三科的分類。但是到了中期以後的阿毗達磨,對諸法的考察有客觀的進度,所以三科的分類對它沒有用。後期的阿毗達磨就採用五位的分類來代替三科的分類。

所謂五位,依《俱舍論》就是(1)色法,(十一),(2)心法(一),(3)心所法(四十六),(4)心不相應法(十四),(5)無為法(三)的五位七十五法。

又,依瑜伽行派的唯識論,則是(1)心法(八),(2)心所法(五十一),(3)色法(十一),(4)心不相應法(二十四),(5)無為法(六)的五位百法。五位的概念在原始佛教是完全沒有的。附帶一提的是,巴利佛教也沒有說心不相應法,只說(1)色法(二十八),(2)心法(八十九)或(一二一),(3)心所法(五十二),(4)無為法(一)的四位百七十法或二百二法。

以下是三科的關係表︰


五蘊 十二處 十八界
┌( 1)眼處────( 1)眼界
├( 2)耳處────( 2)耳界
( 1)色蘊──────────┼( 3)鼻處────( 3)鼻界
├( 4)舌處────( 4)舌界
( 2)受蘊┐ └( 5)身處────( 5)身界
│ ( 6)意處────( 6)意界
( 3)想蘊┤ ┌( 7)色處────( 7)色界
│ ├( 8)聲處────( 8)聲界
( 4)行蘊┘ ├( 9)香處────( 9)香界
無表色──┐├(10)味處────(10)味界
( 5)識蘊 心所法──┤└(11)觸處────(11)觸界
心不相應法┼─(12)法處────(12)法界
無為法──┘ ┌(13)眼識界
│ 乃至
└(18)意識界


〔參考資料〕 《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七;《法蘊足論》卷九;《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三;方立天《佛教哲學》。


八識規矩頌

書名。以十二頌(七言四十八句)來解釋唯識學所立八識的著作。相傳為唐‧玄奘撰。本頌原文並無單行本,只附隨其註釋書而流傳於世。

本書實為撮取唯識學要義而作。往昔世親菩薩恐末學心力有所不逮,乃撮瑜伽之要,撰《唯識三十頌》,以便學者有易入之道;後護法、安慧等十大論師,相繼廣釋,部帙又見繁瑣;玄奘自天竺返國後,本護法系之說,將十家之論糅譯成《成唯識論》十卷;而此《八識規矩頌》,亦為同類型之著述。在我國,古來即為研習法相唯識學之入門書。

關於本書作者的問題,古來相傳為玄奘所作,但近代學術界(如呂澂等人)都以為此書文義皆有瑕疵,如將「非量」和「現量」、「比量」並稱為「三量」,又稱難陀論師為「愚者」等,因此判定本書非出自玄奘手筆。

本書內容以唯識學之核心之心意識問題為主,而撰成十二偈頌。初三頌明前五識之心王及相應生起之心所;次三頌明第六識之三性三量及相應心所;再次三頌明第七識;末三頌明第八識。

本書註釋本頗多,有明‧普泰《八識規矩補註》、明昱《八識規矩補註證義》、廣益《八識規矩頌纂釋》、清‧行舟《八識規矩頌注》等,其中以普泰的註較為簡明直截。

◎附︰《八識規矩頌》頌文


性境現量通三性,眼耳身三二地居;
遍行別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貪瞋癡。
五識同依淨色根,九緣八七好相隣;
合三離二觀塵世,愚者難分識與根。
變相觀空唯後得,果中猶自不詮真;
圓明初發成無漏,三類分身息苦輪。
三性三量通三境,三界輪時易可知;
相應心所五十一,善惡臨時別配之。
性界受三恆轉易,根隨信等總相連;
動身發語獨為最,引滿能招業力牽。
發起初心歡喜地,俱生猶自現纏眠;
遠行地後純無漏,觀察圓明照大千。
帶質有覆通情本,隨緣執我量為非;
八大遍行別境慧,貪癡我見慢相隨。
恆審思量我相隨,有情日夜鎮昏迷;
四惑八大相應起,六轉呼為染淨依。
極喜初心平等性,無功用地我恆摧;
如來現起他受用,十地菩薩所被機。
性惟無覆五遍行,界地隨他業力生;
二乘不了因迷執,由此能興論主諍。
浩浩三藏不可窮,淵深七浪境為風;
受薰持種根身器,去後來先作主公。
不動地前纔捨藏,金剛道後異熟空;
大圓無垢同時發,普照十方塵剎中。


〔參考資料〕 《唯識典籍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0})。


十地經論義記

八卷。隋‧慧遠撰。又作《十地義記》、《十地論疏》。收錄在《卍續藏》第七十一冊。乃疏釋世親《十地經論》之作。原為七卷,每卷各分本末,故以十四卷本行世。但第九卷以下已佚失,現僅存八卷。

本書卷首為〈自序〉,次解題號,再次以二偈為序分,長行以下為正宗分。正宗分立三門分別,即︰辨宗趣、判文義、隨文解釋。

世親在《十地經論》中曾提及《十地經》所說的心意識,並以《十地經》所無的阿梨耶識一語加以說明,而認為阿梨耶識與心意識不同。即︰阿梨耶識是真,心意識是妄。由於世親未以阿梨耶為第八識,所以,賴耶緣起的八識論乃不得直擬真如緣起。到隋代的淨影慧遠撰寫此書時,始以心意識配屬前七識,大成第八真識、前七妄識的真如緣起論。此外,華嚴的六相圓融義雖係依據世親《十地經論》而立,然亦係依據慧遠之解釋,方得大成。盛行於陳、隋之間的地論宗,其宗義也頗受本書影響。

〔參考資料〕 《續高僧傳》卷八;《新編諸宗教藏總錄》卷三;《東域傳燈目錄》;《華嚴宗章疏并因明錄》;《華嚴宗經論章疏目錄》;《華嚴法界義鏡》卷下。


五法藏

小乘犢子部所立,將所知一切法分為五類。即過去藏、現在藏、未來藏、無為藏、不可說藏。略稱五藏,又名五法海。《成實論》卷三〈有我無我品〉云(大正32‧260c)︰「汝法中說,可知法者謂五法藏︰過去、未來、現在、無為及不可說。我在第五法中。」

此五藏中,前三者是將有為法別開為三世,故總稱為三世藏,即有為聚也。第四是無為聚,非三世。第五是非即非離蘊之我,非三世及無為,即非二聚也。

關於犢子部所立的我,《中論》卷二云(大正30‧15c)︰「如犢子部眾說,不得言色即是我,不得言離色是我,我在第五不可說藏中。」《大智度論》卷一云(大正25‧61a)︰「犢子阿毗曇中說,五眾不離人,人不離五眾。不可說五眾是人,離五眾是人。人是第五不可說法藏中所攝。」

據此,可知犢子部立非即非離蘊之我,不攝屬於三世及無為,完全為不可說者。

犢子部此一說法以我為實有,不僅《中論》、《成實論》、《俱舍論》及《成唯識論》極力加以破斥,智顗、法藏等更貶其為附佛法外道。但《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四九0云(大正7‧494a)︰「住此六波羅蜜多,三乘聖眾能度五種所知彼岸。何等為五﹖一者過去、二者未來、三者現在、四者無為、五者不可說。」

《十住毗婆沙論》卷十云(大正26‧73c)︰「諸佛住是三昧,悉能通達過去現在未來,過出三世不可說五藏所攝法,是故名一切處不閡。」可見此說亦為大乘所提倡。故《俱舍論寶疏》卷二十九云(大正41‧803c)︰「此五法藏同大般若五種法海,謂三世、無為及不可說。不可說者是勝義諦,犢子部不染邪智,謂勝義諦是其我體。不同外道染污邪智執有實我是我見攝。」

《俱舍論要解》卷十更說犢子部所建立的補特伽羅,略似大乘所說之佛性如來藏等。並謂此甚深之理趣門,非心意識之所測量,豈可以薪火乳酪等之世間現所知境界譴斥之。由此,似可認為大乘所謂佛性如來藏說,與此不可說補特伽羅與大眾部等所立之心性本淨說頗有關聯。

〔參考資料〕 《大乘入楞伽經》卷十;《大毗婆沙論》卷十一;《成實論》卷三〈無我品〉;《摩訶止觀》卷十(上);《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本);《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俱舍論光記》卷三十。


五重唯識觀

五重唯識觀是慈恩宗的觀行法門。五重是︰(1)遣虛存實識,(2)捨濫留純識,(3)攝末歸本識,(4)隱劣顯勝識,(5)遣相證性識。這五重裡面所說的識,是唯識觀的簡稱。這個觀法是慈恩宗著名的學者窺基,按照《攝大乘論》〈入所知相分〉的綱格(對唯識性次第悟入遍計所執、依他起、圓成實三性),採集《解深密》等經,《瑜伽》、《成唯識》等論的義蘊而組成,並為實踐的方便區分作五重步驟,詳見於他所撰述的《大乘法苑義林章》〈唯識義林〉及《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幽贊》中。

五重唯識觀的途徑,是簡擇一切萬法而實證唯識的道理。它的能觀體,是五位百法心所別境中慧,如《法苑義林章》說︰「能觀唯識以別境慧而為自體。」又《心經幽贊》說︰「以聞思修所成妙慧而為觀體。」此即於所觀察的境界簡擇分別,獲得決定,斷除疑惑的作用。它的所觀體,是一切諸法,即遍、依、圓三性真妄境。

第一重唯識觀──遣虛存實識,先就一切諸法所具有的遍(虛)依圓(實)三性,分別遣虛和存實。觀察遍計所執的實我實法,皆同龜毛兔角,只從虛妄分別生起,體用都無,所以應當正遣除作空。觀察依他起性是依托眾多的因緣而生起的事相,是後得智的境界,圓成實性是圓滿成就真實的體性,是根本智的境界,都不離識,所以應當正存留作有。所以起此第一重觀,是由諸有情無始以來,執遍計我法為有,撥真俗事理為空,所以用遣虛觀對破執實我實法,用存實觀對遣撥無依他起性、圓成實性。像這樣,觀察空有,遣除有空,所以叫作遣虛存實。這是空有相對的觀法,它的典據是《攝大乘論》的「名事互為客,其性應尋思」文,《成唯識論》的「識言總顯一切有情各有八識、六位心所、所變相見、分位差別及彼空理所顯真如」文。諸經論所說「一切唯識」、「二諦」、「三性」、「三無性」、「三解脫門」、「三無生忍」、「四悉檀」、「四嗢陀南」、「四尋思」、「四如實智」、「五忍觀」等,皆攝於此觀。

第二重唯識觀──捨濫留純識,依他起的諸識中,有相、見、自證、證自證四分,相分是所緣境(濫),後三分是能緣心(純),心只內有,境通內外,所以只說唯識,不說唯境。但是所謂外境,是遍計所執,亦即獨影境,所以說它作外,並非其體實有。像這樣,相分是依他起性的內境,和遍計所執性的外境即執著心外有實法不同,然而都屬於所緣,恐怕互相雜濫,所以捨棄所緣相分的內境,只就純屬能緣的後三分觀察唯識的道理。這是心境相對的觀法,它的典據是《厚嚴經》的「心意識所緣,皆非離自性,故我說一切,唯有識無餘」文及《華嚴經》的「三界唯心」文。

第三重唯識觀──攝末歸本識,見相二分都依自證分起,即不外自體分上的能所緣用,是所變,叫它作末。自證分(本)是體、是能變。假如離開作為本的自證分,就沒有作為末的相見二分,所以攝用歸體即攝末歸本,只就自證分觀察唯識的道理,這是體用相對的觀法,它的典據是《解深密經》的「諸識所緣,唯識所現」文。

第四重唯識觀──隱劣顯勝識,八識的自體分中,各有心王(勝)心所(劣)的分別。而心是所依,如主;心所是能依,如臣。所以以心王為勝,心所為劣,只說唯心,不說唯心所。如此,隱劣心所,顯勝心王,只就心王的自體觀察唯識的道理,這是王所相對的觀法,它的典據是《說無垢稱經》(舊譯作《維摩詰所說經》)的「心雜染故有情雜染、心清淨故有情清淨」文。

第五重唯識觀──遣相證性識,八識心王的自體分是依他起的事相,而其實體則是我法二空,即離了遍計所執所顯的圓成實性。因此,更進一步捨遣依他的事相,只就圓成實性的法體求證唯識理。前觀察依他,遣除遍計的知解,如起繩的知解時遣除蛇的知解;今觀見圓成,遣除依他的知解,如更見繩的實質時遣除繩的知解,此即《攝論》遣除唯識想而悟入唯識的當體(不借助於唯識想而得的實證),叫它作遣相證性。進入此第五重觀時,根本智先證真如理,後得智次了依他法,理事既彰,我法二執自然息滅。這是事理相對的觀法,它的典據是《勝鬘經》的「自性清淨心」文。

以上五重觀法中,前四重就依他識相觀察唯識理,後一重就圓成實性觀察唯識理。如此,空有、心境、體用、王所、事理五種,從粗到細,展轉相推,到第五重,實證唯識妙理,於是進入理智冥合的境界。(黃懺華)

〔參考資料〕 《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一(本);《大乘法相研神章》卷二;《觀心覺夢鈔》卷下;《略述法相義》卷下;《大乘法苑義林章纂註》卷二。


六識

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對境所產生的六種認知作用,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

(1)眼識(cakṣur-vijānaṁ)︰謂眼根對色境時,即產生眼識;但能見色,未起分別。

(2)耳識(śrotra-vijanaṁ)︰謂耳根對聲境時,即產生耳識;但能聞聲,未起分別。

(3)鼻識(ghrāṇa-vijānaṁ)︰謂鼻根對香境時,即產生鼻識;但能聞香,未起分別。

(4)舌識(jihvā-vijānaṁ)︰謂舌根對味境時,即產生舌識;但能嚐味,未起分別。

(5)身識(kāya-vijānaṁ)︰謂身根對觸境時,即產生身識;但能覺觸,未起分別。

(6)意識(mano-vijānaṁ)︰謂意根對法境時,即產生意識。此意識與前五識之最大差別,在於能對五境分別善惡好醜。

關於六識之所依及所緣,大小乘之見解並不相同。小乘俱舍家不許六識並起,故所依的意根是無間滅的六識,而其所立的等無間緣,只限於一個。例如︰前念之眼識,緣色境而起,而後念之意識,以過去之眼識為依根而起。又謂六識皆依意識而起,然前五識別有所依的五根(眼、耳、鼻、舌、身),而第六識別無所依,故以通依的意根為所依。而大乘法相宗對於依意根的前五識,所說與上述無異,但對於意根,則立等無間緣依及俱有依二類。又許諸識並起,即五識起時,意識必起。意識起時,五識不必起。

有關六識之體,有「六識體一」及「六識體別」之異說。如《俱舍論》卷四云(大正29‧21c)︰「心意識體一。」而《五事論》卷下云(大正28‧993b)︰「識所依唯有六種,若減識至五,則一所依無識,若增識至七,則一識無所依等。」

〔參考資料〕 《入阿毗達磨論》卷下;《品類足論》卷一;《俱舍論》卷一、卷二;《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一;《成唯識論》卷五;熊十力《佛家名相通釋》。



即具有緣慮作用的心王、心所等。又稱心法、心事。在佛典中,依派別或經論的不同,而各有不同的指謂。略如下述︰

(一)心王及心所法的總稱︰相對於色、身而言。亦即不分心王、心所,廣指能緣慮知之法,於五蘊中總指受、想、行、識等四蘊。舊譯《華嚴經》卷十載(大正9‧465c)︰「心如工畫師,畫種種五陰,一切世界中,無法而不造。」《大乘起信論》(大正32‧575c)︰「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則攝一切世間法、出世間法。」

(二)指心王︰相對於「心所法」而言。為精神作用的根本主體。指六識或八識,此係就有慮知之法中,特將六識或八識稱為心。若就五蘊分別之,心即識蘊,心所法攝受、想、行等三蘊,如《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三云(大正31‧705a)︰「心謂識蘊七識界及意處,心所有法謂受蘊、想蘊、相應行蘊及法界法處一分。」又,《辯中邊論》卷上(大正31‧465a)︰「異門相者,唯能了境總相名心,亦了差別名為受等諸心所法。」

小乘說一切有部謂心王僅有一種,即眼、耳、鼻、舌、身、意六識乃心王所攝,而不是六個獨立個體。此中,眼等前五識係指與五種感官相應之識,第六識──意識則對於一切事理都有思慮分別之作用。大乘瑜伽行派則謂心王有八,即於眼等六識上加末那、阿賴耶等二識。據瑜伽行派所述,末那識以第八阿賴耶識為所依,又以第八識為所攀緣之對境,不斷地進行思維度量,執為自內我相。第八識之阿賴耶識,意譯為藏識。瑜伽行派認為阿賴耶識能含藏一切現象之種子,並由種子顯現行起(現行)而變現出一切現象。

(三)第八阿賴耶識的別名︰相對於此,前六識稱為識,第七識名為意。《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三(大正30‧651b)︰「諸識皆名心意識,若就最勝,阿賴耶識名心。」《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二(大正31‧701a)︰「心者,謂蘊界處習氣所熏一切種子阿賴耶識,亦名異熟識,亦名阿陀那識,以能積集諸習氣故。」此乃以心為積集之義,阿賴耶識有積集種子之義,故特以心為其別名。

另外,慧沼《金光明最勝王經疏》卷二(末),謂心總有四種之別(大正39‧218b)︰
「凡言心者有四義︰(一)真實名心,如般若多心,即真如理亦名為心故,勝鬘經云自性清淨心,彼名乾栗心。(二)緣慮心,即通八識,彼名質多。(三)積集義名心,亦通八識,通能所積集故。(四)積聚最勝義名心,即唯第八。」

此中,第二、第三係以八識名為心,相當於以心王為心之義;第四唯將第八阿賴耶識名為心,即以心為阿賴耶識的別名。

第一之真實心,即指汗栗馱(hṛd)心。梵語hṛd,或譯作肉團心、堅實心,原語係具有心、精神、心臟等義之中性名詞。猶如樹木之心,為萬物所具有的本質,為中心之「心」。亦如萬法具有真如法性之真實心,即指如來藏心,非為緣慮心。另依《大日經疏》卷四所說,係指肉團心(心臟)而言。密教謂觀想凡夫之汗栗馱(即肉團心、心臟)為八葉蓮華,以開顯自己之佛身,故眾生之自性真實心稱為汗栗馱。

◎附一︰印順《如來藏之研究》第三章(摘錄)

「心」有種種統一的意義,所以在佛法的發展中,學者的解說,傾向於心的統一。

(1)如阿毗達磨論者的「心王」說︰人心有或善或惡,或受或想或思等無數的作用,在分別的論究中,受、想等被分離出來,稱為「從心而有」,「依心而起」的「心所有法」。「心所」以外的,稱為心(王)──六識。分離了「心所有法」的心,近於現代心理學上的統覺作用。從種種心所而論到所依的一心(六識中的一識),也會被誤解為心體與心用。好在阿毗達磨論者不這麼說,認為心與心所是同樣的,只是總相知(是心)與種種別相知(是心所)的差別。

(2)如一心論者︰引用「心遍行獨行」,而以為不同的六識,只是一心的差別。

(3)如心性本淨論者︰經上說︰「心極光淨,客塵所染」,依世俗的譬喻,而解說為「性淨而相染」。心是內在的一心,雜染或離染,而心體是清淨的。佛教界傾於內在的統一,是與世間心境相應的。一般人的見解,總是這樣的︰說到生死相續,就想到有一貫通前死後生者的存在,否則就不能說前後延續。說到從雜染到清淨,從繫縛到解脫,就設想為必有一貫通染與淨,貫通縛與脫的存在。這是世間的知見,為成立一心,或神我的意識根源。心染而有煩惱,煩惱除了而心還清淨,「心」就是貫通染淨的所依自體,正如洗衣的衣,磨鏡的鏡,鍊金的金一樣。以世俗譬喻而成立的「心性本淨」,確是適合於世間一般的見識,而富有啟發人心向善的作用。

◎附二︰〈五心〉(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所謂「五心」,是心識緣對境時,次第而起的五種作用。語出《瑜伽師地論》卷一、卷三等。即︰

(1)率爾心︰詳稱率爾墮心,即能緣的心初墮所緣境之意,指心識初緣對境那一剎那的心。此時,心還未有任何分別,只不過忽然現起能緣的作用而已。

(2)尋求心︰謂率爾心一轉,思尋推求,審細了知所緣境為何。

(3)決定心︰謂尋求心一轉,了知決定所緣境。

(4)染淨心︰謂決定心一轉,根據對境的差別,對有怨者起惡心,對親者生善心,對怨親共無者住捨心。

(5)等流心︰染淨心相續等流。

此五心,率爾心只是一剎那,其餘綿亙多念。五念具生是在因位新接一境的情況,若是舊境,則只有後三心、後二心或一心發生。又,尋求心必有率爾心。在前五識,有率爾心必有尋求心;第八識則不然。八地已上至佛果得任運決定,故無尋求心,只有四心。若就八識論五心的有無,前六識具五心,七、八二識僅有四心。但前六識中,第六識雖具有五心,前五識的因位無染淨心,因勢力劣弱無可分之故,至果位方有五心。

第七識中,未轉依位缺率爾、尋求二心;初轉依位有可稱為率爾心者,故具四心。第八識不與欲心所俱起,故無尋求心,只有四心。又有一說認為前五識只有率爾與尋求二心。以上是依《法苑義林章》之意。《宗鏡錄》主張前五識沒有尋求心,唯第六識具有五心,第七、第八二識缺率爾、尋求二心,僅有三心。

此外,《法苑義林章》在自他識上論亂不亂之義,立自他俱不亂、他亂自不亂、自亂心不亂、他亂自亦亂、自亂心亦亂五門。

◎附三︰〈心行〉(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心行」一詞,即梵語citta-carya的漢譯。有下列諸義︰

(一)精神作用︰如《大般若經》卷五五五云(大正7‧864b )︰「色蘊心無邊際,色蘊心行生故。受想行識蘊心無邊際,受蘊等心行生故。」《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建立品〉云(大正30‧574c)︰「如阿羅漢夢中心行到究竟地,菩薩心行當知亦爾;如阿羅漢覺時心行,如來心行當知亦爾。」

此外,《小品般若經》卷九〈隨知品〉云(大正8‧580a)︰「色心所行故無邊,受想行識心所行故無邊。」《法華經》卷六〈法師功德品〉云(大正9‧50a)︰「三千大千世界,六趣眾生,心之所行,心所動作,心所戲論,皆悉知之。」其中,「心所行」或「心之所行」皆同心行之意。

(二)心的行境︰即精神能力之範圍界限。如《中論》卷三〈觀法品〉第七偈云(大正30‧24a)︰「諸法實相者,心行言語斷,無生亦無滅,寂滅如涅槃。」《維摩詰所說經》〈文殊師利問疾品〉云(大正14 ‧544c)︰「又問︰諸佛解脫當於何求﹖答曰︰當於一切眾生心行中求。」

(三)心之所念︰即「希望」。《入楞伽經》卷一〈請佛品〉云(大正16‧517b)︰「爾時,聖者大慧菩薩摩訶薩,先受楞伽羅婆那王所啟 請已念楞伽王,知諸一切大菩薩眾心行之法。」新譯《華嚴經》卷六十二云(大正10‧335c)︰「時此如來,即伸右手,而摩我頂,為我演說普眼法門。(中略)能照一切眾生心行,能了一切眾生諸根,隨眾生心,悉令開悟。」此外,《法華經》卷一〈方便品〉云(大正9‧7c)︰「眾生心所念,種種所行道,若干諸欲性,先世善惡業,佛悉知是已,以諸緣譬喻,言辭方便力,令一切歡喜。」《大般若經》卷五五一云(大正7‧837a)︰「願垂照察我心所念及誠諦言。」其中,「心所念」即是心行。

(四)指意向、意氣等︰如《摩訶止觀》卷五(上)云(大正46‧59b)︰「眾生心行各各不同,或多人同一心行,或一人多種心行,如為一人眾多亦然,如為多人一人亦然,須廣施法網之目,捕心行之鳥耳。」又,《碧巖錄》第六十九則(大正48‧198c)︰「舉南泉、歸宗、麻谷同去禮拜忠國師。至中路,南泉於地上畫一圓相云︰道得即去。歸宗於圓相中坐,麻谷便作女人拜。泉云︰恁麼則不去也。歸宗云︰是什麼心行。」皆是此意。

(五)心與行之併稱︰如淨土教以安心與起行為他力之心行,發心與修行為自力之心行。

〔參考資料〕 《入楞伽經》卷九;《大乘莊嚴經論》卷二;《十八空論》;《瑜伽師地論》卷一、卷一百;《攝大乘論本》卷二;《顯揚聖教論》卷十七;《成唯識論》卷二;勝又俊教《佛教における心識說の研究》;水野弘元《バ─り佛教を中心とした佛教の心識論》;中村元(等)編《佛教思想》第九冊〈心〉;平川彰編《佛教と心の問題》。


支那內學院

二十世紀初期我國的重要佛學研究團體。係歐陽漸所創設,院址設於江蘇南京巿。因古印度稱中國為支那,佛教自稱內學,故名支那內學院。歐陽氏繼其師楊仁山之遺業,接掌金陵刻經處編校事業。後於刻經處設研究部,以便於刻經處同事自由研究。又為引進有為之士,集優秀通才,講明至教,乃於1918年籌設支那內學院。後得沈子培、陳伯嚴、章炳麟、蔡孑民等人之協助,至1922年始正式成立。

該院成立之初,設學、事兩科。有關教學、研究、述譯、考訂等屬學科;而藏書、刻經、宣傳等屬事科。後改設問學、研究兩部與學務、事務、編校流通三處。教授除歐陽氏本人之外,另有呂澂、王恩洋、邱虛明、聶耦庚、湯錫予等人,皆為一時之選。又,本院成立之後,致力於唯識、法相等學之研究,並出版年刊「內學」及「雜刊」。此外,又自大藏經中選出要籍,精校詳註,編刊《藏要》三輯行世。

抗日戰爭之際,日軍佔領南京,本院院舍及圖書均遭破壞。歐陽氏乃率院眾攜經版遷至四川江津,建內學院蜀院。講學、刻經如昔。1943 年歐陽氏病故,院友公推呂澂繼任院長。抗日勝利後,曾謀求於南京復院,未成。1949年後,蜀院仍繼續其業,至1952年秋停辦,所刻經版等移交金陵刻經處保管。

◎附一︰歐陽漸〈談內學研究〉(摘錄自《內學年刊》)

今談內學研究,先內學,後研究。內學之謂內, 有三義︰

(1)無漏為內,有漏為外也:《雜集論》云︰墮於三界為漏。其有漏法即流轉法,與還滅法截然二事,猶水與火,猶黑與白,以其種子即成二類也。昔人於此每每講錯,以為真如本淨也,煩惱染之則流轉,煩惱遠離則還滅,二者相替如輪轉焉,而不知其實不相謀也。

因此而談,儒家所云︰人欲淨盡天理純全,措語亦有病。孟子亦云︰養心莫善於寡欲。宋儒註云︰寡者非絕。於此知其夾雜不純也。此在佛家謂之雜染,一分染亦是染法。染則須絕,非徒寡之,故儒家所云寡欲,表面似有理,實則雜理欲二者成黑白業,仍屬雜染,不究竟也。儒家又云︰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此赤子之心即雜染,而以為天理,故理終屬不淨,亦猶驢乳終不可為醍醐矣。儒家而外,如現行耶教講愛,亦屬偏頗,不能及物,故殺生非所禁戒,此皆成其為有漏與外而已。從無漏種發生,即不如是。故云︰有無漏可判內外。其理應於《大論》〈真實品〉中詳求。四真實中,煩惱障淨智所行與所知障淨智所行,皆以純淨得名真實,內學即應認清此真實。又此雖就現行立說,所從來者乃在種子,此無漏種子之義雖自後人發明,然其道理建立不可傾動。

(2)現證為內,推度為外也︰如今人言哲學,研究真理而不得結論,以其出於推度,人各不同,遂無定論也。若出諸現證,則盡人如一,無有異說。如見物然,同見者則說同,出於想像則不同也。以是先佛、今佛、當佛皆言四諦,大小空有顯密,乃至諸宗疏釋亦莫不說四諦,以其現證同而立說同也。又如諸佛以苦、空、無常、無我為教,乃至涅槃言常亦為無常之註腳,此又現證同而立說同也,由此即得結論,與哲學有異。

余常云,內學為結論後之研究,外學則研究而不得結論者也,此為內外學根本不同之點。由此內外方法亦不同。哲學每用比方,以定例為比量,即有範圍限制。如以三百六十度測周圓,二直角測三角內和,皆屬一定限制,不論圓角之形大小如何,皆不出此限制。哲學家用心思推測,無論各人推測如何,而均在不得結果之一範圍內,人心所限制然也。內學則不如是,期在現證,無用比度。如說四諦,即是現證,即是結論。研求結論,乃有種種解析方法。又如不能理會苦而說苦由無常,復由種種分析以明無常,此皆為教導上不得已之辦法。故內學所重在親證也。然學者初無現證,又將如何﹖此惟有借現證為用之一法,所謂聖教量也。有聖教量,乃可不憑一己猜想。若不信此,亦終不得現證。世間哲學家即不肯冒險置信聖言,以為迷信,處處須自思一過,遂終墮於推度矣,此又內外分途之一點也。

(3)究竟為內,不究竟為外也︰經云︰止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故佛說法無不究竟者。惟此就起點含有全體而言。雖始有未竟,而至終則究竟,如不了義經,得其解釋終歸了義也。《無量義經》云︰四十九年皆說法華,其間雖實說三乘法,意則均在法華也。故云,教則為一,乘則有三。乘以被機有三,實亦各究竟也。由此內學者應生心動念皆挾一全法界而來,大悲由此起,大智從此生。即如大乘唯識說阿賴耶,亦以其挾全法界而得究竟也。此種全體大用上講求是為內學。反此皆屬外學。

次言內學研究。即知所研究者,為無漏現證究竟之學而起研究也,此可分人法兩者言之。法是所學,人是能學,各有四端。法有四者︰(一)研究之必要,(二)研究之範圍,(三)研究之所務,(四)研究之方法。今(一)言研究之必要,先以理對學論之。

其一,理是法爾,學是模填。法爾八萬四千法門,言議不及,禪家每用但字調,以為但得即是,然此意仍可商。今謂法爾未得,先事模填,如畫作模填采也。學問即模填之事,可以由得法爾,故屬方便非真實。

其二,理是現在,學是過未。以學過念即非,落第二著。即云參究,亦落次念,成為過去,惟由此方便得到現在。

其三,理是現量,學是比量。學為方便,則屬借用現量,信解道理。能處處作此觀,開眼生心皆此道理,則可以發生現量。此義見〈真實品〉。故學雖比量,而是現量方便。

其四,理是無為,學是觀察。此乃本其所有而精細審量,亦得證會無為。

其五,理是不動,學是建立。理皆法爾常住,有佛無佛不稍動移。學由人興,故出建立。但由學可證理。

其六,理是真如,學是正智。

其七,理是無分別,學是有分別。

其八,理是離心意識,學是猛用六識。此皆如前分別可知。

次以教對學言之。教待機感,而有權實半滿漸頓,又有詳略異門。由學研理,教仍是一,以是各端研學有必要也。

(二)研究之範圍。但研究教,即概括宗在內。宗是總持,非差別、非分析而亦不能違背三藏,實亦是教,今即總談教而不別開。

教分西方、東方。西方教先有三藏,經律則為阿難等在王舍城所結集。以十二分教攝大小乘,攝論議。又有律,為耶舍等在吠舍離之結集。又有論,為帝須等在華氏城之結集。自此以後,有小大空有顯密等別,而其學悉匯萃於那爛陀寺。蓋自佛滅以後,講學範圍之寬,無能逾此地者,西方佛學亦以此為終。

東方佛學,如關中之空、慈恩之有、匡廬之淨、曹溪之禪、南山之律等,皆本諸西土。此中禪宗,雖雜有我國思想,然理與空宗相合之處,仍出西方也。

今茲研究範圍,應全概括諸教。範圍不寬則易衰歇,昔日空有諸家,其前車也。但佛教範圍雖大,內容仍是一貫,仍有條理充實。今之研究,亦將由分而合,以期成一整體之佛教。言余素願,乃在建立支那之那爛陀矣。

(三)研究之所務,此宜擇要而談,又分兩端。

其一要典。依余見解,必由唯識入門。故應誦習之籍,初為一本十支論,次為《掌珍》四論,次為《俱舍》、《成實》、《毗曇》,次為四含,次為四律五論。餘有密典,重在事相,必明理相而後可習。

其二要事。讀要典竟,應做以下各事︰

(1)經論異譯比較。舊譯不必盡誤,仍有所本,仍有其學問。如《楞伽經》由會譯比較乃見舊時魏譯最好。又有翻譯經久不得定本者,則須參互考訂以定之。此為吾人應做之事,凡不能翻譯者,尤宜肆力於此。

(2)藏梵未譯研求。此有賴於翻譯。

(3)密典純雜考證。又咒印彙考, 由此乃能習密宗。

(4)律典各部比較。由此可見各派異同,又可改正舊行各律之不合佛制者。

(四)研究之方法。此宜知四入、四忌。

四入者︰(1)猛入︰此如數百卷書之一氣連讀,又如任何種類之取裁,不分晝夜之思,又如空宗之般舟三昧。教中蓋有如此猛晉之事,未可忽視也。(2)徐入︰此謂融貫,浸潤、結胎、伺鼠、湊拍、節取,而後有生發。(3)巧入︰此有反證借徑等法,三藏十二部皆反覆申明之言,而能入之法不一。如佛法本甚莊嚴,宗門之悟道乃向青樓浪語中得之。(4)平入︰此謂循習而純熟。

四忌者︰(1)忌望文生義。(2)忌裂古刻新。(3)忌蠻強會違(此謂泥古不化)。(4)忌模糊尊偽(如華嚴學者之尊《起信論》)。

次言研究人有四者︰(一)研究之因力,(二)研究之可能,(三)研究之緣助,(四)研究之興趣。

(一)研究之因力︰平常但言求離生死,因猶不真。今謂另有二語曰︰親證法爾,大往大來。證法爾,即發菩提心,所謂菩提心為因也。大往來,即大悲,所謂大悲為根本也。因須通盤打算,而後有力。因謂依,是人依我,非我依人。因又謂自,仗自不仗人。所謂法爾,即自也。萬法皆由法爾緣起,故有力能生。儒家亦有知此理者,如象山云︰六經皆我註腳。佛學亦然,從親證法爾下手,則十二分教皆我註腳。毗盧遮那頂上行,禪宗境界亦不過爾爾。

大往大來由於信得因果。因果須合三世觀之。業有生受、現受、後受,不能拘拘一生以談因果。信此則得大往大來。此雖老生常談,然今之學者,不於此致意也。學者如以信因果心為根本,聞熏亦可依恃,不定須念佛等。此非反對彼等法門,但於此見出因力不退之理。《大論》有云︰自因力不退,可以為因,他力加持力皆退,但可為緣。故求不退,應熏因力大往大來,時間則三無數大劫,空間則大千沙界無量眾生,以他為自而思及眾生,此特擴而張之,即是因力,前所云挾法界以俱來也。此是大悲為本,是真佛學。

(二)研究之可能︰此謂六度,乃為自憑藉者也。

(1)布施︰無我歸命為布施。不留一毫私用,將此身心奉塵剎,乃有力量,孟子所云能盡其才者也。佛希望人皆盡其才,皆以出世法為目標而歸命。

(2)持戒︰此就可能為言,制之一處,事無不辦。戒如馬捋,馬受捋則力強而行速。學亦以戒為方便,而後有可能。吾人經驗中,亦有此證明。如作事不廢時光,日計不足月計有餘。但亂念極耗歲月,去亂念即是戒,此不可作陳腐語看。

(3)忍辱︰諦察法忍之為忍辱。諦察則有味。易云︰苦節不可貞,其道窮也。有味乃不窮、乃有生發,觸處洞然,而後能耐。又道理一種涵萬,必細察乃省。前云四入之徐入,與此相應。

(4)精進︰此是能力根本。佛力充足,全在精進。如世親治小乘,則由有部而經部而俱舍,繼而捨小入大,則又先法相,而後唯識,健行不息,此最能精進者也。精進為因,般若為果,般若為相為體,精進為可能為功用。又般若為總相,精進為條理,故佛智骨髓在此。空宗貫六度以般若,相宗貫六度以精進,即是意矣。

(5)禪定︰畢生定向無他志,是為定。

(6)智慧︰此應注射於無師智、自然智。此雖非當下可得,然應隨順、趣向,乃至臨入。讀書多聞尤須於此致意。

(三)研究之緣助︰有三︰

(1)指導門徑︰欲學之省時省力,不可無師,不可我慢。然今人時習甚重,每每趨向無師。另有顓固者流,如天台家解說《梵網》四十二輕曲為說法一戒,以為不可為在家人說,在家無師範故。此則限制師道於極小範圍,心地何等狹隘。後來太賢即引《瓔珞》夫婦可以互授之說而駁之。《瓔珞經》雖待考,然此駁固是。依《大論》所說,比丘可在在家人邊學,故維摩為文殊說法。如天台家言,此又謂之何﹖可知其說或出於我慢耳。凡指導學者門徑者,不限出家或在家。師義亦有三類︰圓滿師、分證師、接續師。不知接續師,即不能擔任,即是輕法犯戒,極宜慎之。

(2)問辨釋疑︰此乃朋友之事,因其能委婉曲折而盡之。

(3)多籍參考︰或乃求師友於古人,或聞時論於異域。

(四)研究之興趣︰研究須合眾,離群索居,則無生趣。故研究此學,(1)須朝夕之過從,(2)須風物之怡快以暢天機,(3)須有暮鼓晨鐘之深省。具三事而後興趣勃勃也。

◎附二︰呂澂〈談院學〉(摘錄自《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一)

院學為先師(歐陽竟無--整理者註)數十年苦心經營,《釋教》一篇已有其組織表白。竊謂先師以此繫道友,道友之繫精神於院者,應即在此。今欲使此學易於認識,略出二語以形容之,曰︰「由言教變遷之實,求觀行踐證之真。」(見《內院簡史》,乃根據先師與李證剛先生函意言之)蓋學所依據為「言教變遷之實」,而其實際則「求觀行踐證之真」也。依據即佛教,不云佛教而云言教者,佛教之體為名、句、文身也。然則教外別傳非教耶﹖此亦是教,但不立文字耳。以佛四十九年說法,乃有四十九年不說一字,若離佛教,何期踐證耶。此教自佛說以來,非一成不變,對機演解,自有變遷,但皆有其所以變遷者在。欲知其實,應分三段而談,此可借《金剛經》中處處所見之語示之。初段「佛說」,如《經》云佛說般若波羅密,與佛說莊嚴佛土等。次段「即非」,如《經》云即非般若波羅密,與即非莊嚴佛土等。三段「是名」,如《經》云是名般若波羅密,與是名莊嚴佛土等。知此三段變遷之實,乃知佛言教之全。小乘言教,止於佛說,認佛所說悉為法句(法即句也。此句非具體而為抽象觀念,幾經思惟鍛鍊所成。印度異端之有句義亦彷彿似之),故有三法印(無常、無我、涅槃寂靜),四諦(苦、集、滅、道)、五蘊等。小乘《毗曇》(阿毗達磨)即表示法句之至極組織者,此第一段言教也。大乘言教,起於此處,即而非之,如《般若經》九分處處空談,是即小乘所執著之法句,而非之也。末分《金剛經》(此第九分,印土《般若》原為八分或九分,奘譯乃集為十六分),最後乃出一偈,謂「一切有為法,如幻夢泡影」,則是名之義而甚簡略,未及暢言也。此第二段言教也。再進如《深密經》言,一切法有為無為句是「佛說」義,是中有為非有為非無為,無為亦非無為非有為,是「即非」義;言有為者是本師假施設句,言無為者亦是本師假施設句,非無其事,即「是名」義。又如《楞伽經》首舉百八句,如生句、常句等,為「佛說」義。次說生句即非生句,常句即非常句等,為「即非」義。後文詳解生為心相續,常為妄法等百八句,即「是名」義。二經皆「佛說」與「即非」甚略,而「是名」甚詳。此第三段言教也。此即言教變遷,有此三段,明其真相,始可參研(小乘解法亦有二義︰第一五蘊、五蘊無我為我空;第二涅槃,涅槃無五蘊為行空。從流轉至於還滅,亦有百八句之組織,歸納為法句,此即第一段。第二段即非為大乘之開首,所以《般若》即非一段,佔百分之九九,是名一段佔百分之一耳。第三段《深密》、《楞伽》、《涅槃》等經反是,是名佔百分之九九,乃以不壞假名而說實相也)。先師苦心經營之學,依據在此。

空談無學,觀證乃有學。《般若》常言觀空不證,《中論》亦備顯觀而不詳證義,故觀與證,未可混淆也。觀云觀行,證謂踐證。觀行即見修,見屬態度,修是行事。《金剛經》云︰「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不住於色而行布施」,可見觀行二事之不離,於行以見其觀,由觀以成其行也。踐證者,踐之謂住,無著《金剛論》立十八住為觀行所踐履之處也。證為歸宿,如行人到家,踐履之究竟在此也。《心經》云,究竟涅槃,是以圓證為證,而非分證之為證也。觀行為材料,踐證為組織,不住於色而行布施,乃在求佛地八具足,觀行踐證,亦不能分而言之也。然此有真不真在。真者,必依言教之實而得之,如《般若》之空觀,《心經》行深般若波羅密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常人不明此五蘊,乃小乘最後結撰之觀念,而以目之所遇身之所觸為色受焉(常人所解猶之常識,小乘《毗曇》所解之科學知識,其相異可知矣)。則亦不得言教之實,云何而成觀行之真耶!又如《瑜伽》之唯識觀,以離二取言,二取亦非常人所解,乃小乘執一切法是十二處,即能所受用之法也。唯識觀行即從此起,若不明其實義如何得真觀行耶!

然此等猶是言說安排,仍非活學。言教之實,觀證之真,於學者身心密切相關之意味,不可不於求字上明之也。小乘一聞無常言教而毛骨悚然當下證果,須菩提聞空離想而悲泣抆淚,求之迫切可知,此求即欲也。通常說為發心願望,果有此真實之言教,亦即有真實觀行之欲,所以《華嚴》〈十地〉無地不展轉發心而勝進,此即欲求一刻不停,觀行踐證一刻不捨之真實處也。六百卷《般若》以須菩提欲求無上菩提而起,《金剛經》亦以發心何住貫徹始終,乃至儒家學說如先師所提「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亦應著重欲字。孔云「欲仁仁至」,孟云「義所欲而捨生取義」,非有勝欲在,何取何捨,何有於佛法世俗!故言教實而觀行真,不能一息之離欲也。先師一生願欲不斷,入蜀時有人勸其休息而大憤,及最後尚有《心經註解》,及《答蒙君(文通)講學書》,有此一片求究竟之勝欲,乃有先師一生之事業,乃有此院學,此可深長思之也。今日所談院學,僅及百一,略見精神所繫者如何而已。或有錯誤,願諸位有以教之。

◎附三︰呂澂〈內院佛學五科講習綱要〉(摘錄自《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二)

五科講習乃依先師釋教之說而立,意在直指精微,以階深造,故編次群書,三周區別。周各以一要義貫通,反覆研尋,歷三五載,亦可與入道矣。初周,主於心性本寂,自覺有此心,而後有此學,故心存則學存,異於外鑠,此之謂知本。次周,盡心之用,寂相著明,則真智沛發,捨染趨淨必循軌轉依而不可遏。三周,充用之量,佛與眾生遍具此心,交感緣起,依等而相同,謂之一法界,弘願行於無極,期全界之圓淨,斯乃此學之終鵠也。講習所資,凡五十書,初周先取根本要文,五經七論而已。

(一)毗曇科兩種

《法句經》二卷︰吳譯,《藏要》本。佛說以《法句》始,原構不可得而見矣。此從《阿含》輯之,品類次第,略具舊觀,由此知佛教之本也。南傳《法句》,始於雙品,心性本淨,宗義最明。《瑜伽》〈思所成地〉節引《法句》古註,可先參研。再及《出曜》、《譬喻》諸譯。

《阿毗曇心論頌》一卷︰晉譯,院刻稿本。毗曇,所以解佛說也。迦延九分結集,佛語自詮,是為毗曇本經。《心論》抉擇舊文,上座正傳,則又為晚出諸論所據。九分始於界品,意在明因。有部毗曇改其次第,未可從也。今取法勝自釋,並參考《論經》、《雜心》、《甘露味》等繹其文義。

(二)般若科兩種

《能斷金剛般若經》一卷︰淨譯,院刻本。《金剛經》結九部般若之終,所以明般若歸趣於一心也。發無上心,乃有何住、何行、云何調伏之問,所以住行調伏者,乃在般若。羅什譯傳《大品》,於摩訶薩大心一章別開為《金剛品》,經要於此見矣。宜用隋譯無著論對讀。

《菩提資糧論頌》一卷︰隋譯,《藏要》本。般若必取資於方便,菩提莊嚴,燦然始末,龍樹所以建菩薩正行之典範也,今存自在比丘釋文,可參讀。又可取《十住婆沙》參考。

(三)瑜伽科兩種

《摩訶衍寶嚴經》一卷︰失譯,院刻會《瑜伽釋》本。瑜伽三乘階梯終歸於菩薩藏,《寶積經》〈迦葉品〉舉十六相以攝藏中教授,今經其異譯也。經談中道,以離言心性實之,瑜伽本此開宗,抉擇分中,解經全文,豈無故歟。今即用《瑜伽釋》合讀。

《辨中邊論頌》一卷︰唐譯,《藏要》本。論據《般若》、《寶積》以建立者三,心性勝義,以空性為心性也。平等方便,唯識待於無境,有無義相等也。漸次觀門,能所因果,由境而後及識也。此瑜伽究竟義,亦即大乘究竟義。後世中觀學徒,雖力破之,安能動其毫末哉。唐譯論釋,改易文次,應取陳譯合讀。

(四)涅槃科兩種

《勝鬘師子吼經》一卷︰宋譯,《藏要》本。涅槃明法身不壞,因於攝持正法。勝鬘十四義,由此輾轉而生。至說如來藏心感受生死,故為出世正因,則尤屬內學大本之談矣。可用唐譯本參讀。

《大乘法界無差別論》一卷︰唐譯,院刻稿本。必於菩提存心,乃涉涅槃之樊,論稱菩提心者,此也。十二門義,曲暢其宗,可作《如來藏章》異門而讀。

(五)戒律科兩種

《清淨毗尼方廣經》一卷︰秦譯,院刻稿本。經說一切眾生界即法界,探此心源,以得戒體。又詳大戒殊勝因緣,亦本於心勝也。《攝論》所謂「毗奈耶瞿沙方廣契經」,即是此書。可與晉宋異譯及《攝論釋》文參讀。

《菩薩戒本羯磨》二卷︰唐譯,《藏要》本。攝六度為學處,菩薩心戒增上之義著矣。備列科條,此為通軌。唐譯文義最勝。可取慧沼《勸發心集》參讀。

上舉五經五論悉歸於性寂自心一義,故成一周。如何保任此心,固有待於嫻習止觀,從容踐履。次下兩籍,堪作準繩,可熟習之。

《解脫道論》十二卷︰梁譯,《藏要》本。此集上座學說精英,舊師軌範,所存僅此。唐宋習止觀者,皆未及知。由有相而無相,則在運用之妙,又未可拘拘論說也。

《六門教授習定論》一卷︰唐譯,《藏要》本。此依《瑜伽》〈修所成地〉而嚴密組織之。寂因作意一義,創見於此譯文,蓋所謂不離一切智相應心也。據以通習般若、瑜伽、涅槃三科,觀行皆無礙矣。

次周所習,皆各科正宗,故卷帙稍繁,凡十九種。

(六)毗曇科四種

《四阿含經毗曇讀》十六卷︰晉宋等譯,院刻稿本。佛說歸於分別,毗曇家言從此而出。今用毗曇九分之意,選錄經文,略見後先學說相承之跡而已。以四諦義通經,歸極於無餘涅槃,經亦謂之盡有漏成無漏,可知原有轉依之義。惜乎小乘毗曇,終不得其解也。

《阿毗達磨俱舍論頌》一卷︰唐譯,院刻會譯本。世親依分別說之方法料簡有宗,撰茲頌本。兼取有、經兩部之長,故盡一書而諸義備,印土傳習謂之聰明論也。分別三科,謂蘊假而界處實者,蓋欲由種子依創明大本。迨後一聞《攝論》,即盡棄所學而學焉,非無故矣。頌義應用世親自釋與《顯宗》對讀。

《大乘阿毗達磨經頌》一卷︰唐譯,院編稿本。此經久已失傳,今從《攝論》、《莊嚴》等書對勘輯之。經說十類佛語,首以無始時界為依。又謂一依具染淨二分,由是釋成「轉依」新義,以易「解脫」舊言,故結之曰,轉依即解脫也。通般若之微言,闢瑜伽之廣軌,樞機在此,顧可忽諸。應取《攝論》、《莊嚴》釋文合讀。

《大乘阿毗達磨集論》七卷︰唐譯,《藏要》本。此集《大乘論經》諸思擇處,蓋由所見之真,所涉之廣,所用之切而集之也。故本事分諸門分別,法執不存,抉擇諦得條疏,終歸無住,此其為大乘毗曇不共義歟。可與《雜集論》合讀。

(七)般若科四種

《維摩詰所說經》三卷︰秦譯,《藏要》本。經以菩薩解脫法門為宗,不盡有為而不住無為一語盡之,可謂能得方便般若之神髓者矣。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惟聲聞學人,不知眾生性,故不知心性,不知佛性,無上菩提,望而却步,是誠愚不可及。維摩提嘶警策,用全力以周旋,又何其真切也。經文可與唐譯對讀。

《摩訶般若波羅密經》二十七卷︰秦譯,院刻稿本。

《大智度論》節本二十卷︰秦譯,院刻稿本。龍樹創宏般若,羅什得其真傳,故所譯經論,篇章開合,具見匠心。經以法名受三假開宗,以涅槃如幻結論,遮小宗之拘執,示佛語之真詮,不壞假名而說實相,是般若之正義也。論判般若、方便兩道,貫攝全經,運空自在,後得智無住行,方以建立,與瑜伽說何殊。乃其義不傳印度,遂有中觀紛執,以迄於今,亦憾事矣。論文繁重,今節錄解經文句成二十卷,以便研學。

《中論頌》一卷︰秦譯,院刻本。般若歷百八法而觀空,《中論》示其方隅之作也。緣起法如幻化而有自性執者,蓋由取因假設為之。論以假名成空,滅除戲論,要旨在此。惟青目釋能得其意。據《無畏論》銷文,不逾規矩。今應以唐譯《般若燈》刊定文義,更於青目釋求其正解。又可參考《順中論》。

(八)瑜伽科四種

《解深密經》五卷︰唐譯,《藏要》本。經解不了義佛語,於空性義,尤三致意焉。三相以成無性,七如以判勝義,皆分別說空而示異於一切說也。依他無執而知圓成,唯識真如,唯識所現,此悉繫於瑜伽,故〈分別瑜伽〉一品,至詳且盡,論之宗經中可見也。經分染淨法為依圓,而發起觀行必從依他著力,此又旁通於「大乘毗曇經」矣。可取宋、陳異譯對讀。

《瑜伽師地論本地分菩薩地》十六卷︰唐譯,《藏要》本。《瑜伽》繫重心於〈菩薩地〉,亦猶《華嚴》之有〈十地品〉也。十法四周,敷陳道果,而獨詳明持法。自種姓發心,以至一切菩提分,無不攝焉。蓋三祇難行,精勤不息,必任持此心不失,乃有堪能。則捨六度萬行,觸處憑依,又何以致其操存之功歟。此論可取涼宋異譯及《大乘莊嚴經論》對讀。又宜參考《瑜伽抉擇分‧真實品》一段。

《顯揚聖教論頌》一卷︰唐譯,院刻本。

《攝大乘論本》一卷︰唐譯,《藏要》本。《顯揚》宗《深密經》,《攝論》宗「毗曇經」,俱說依他為雜染。而一則別淨法為圓成,一則通依他有淨分,立意不無微異矣。《顯揚》以二諦立綱,視慧度、瑜伽為一,此承前般若之說。《攝論》由名言種而說自性緣起,藉意言而入所知相,此啟後唯識之宗。學說潛移,亦不可不知也。《顯揚》釋〈思所成〉,謂離九事,《攝論》解無分別智,謂離五相,無思其所不思,無分別其所不分別,如此而已矣。《顯揚頌》可取《釋論》尋繹文義,《攝論》可取陳、魏、隋異譯及世親《釋論》合讀。

(九)涅槃科四種

《妙法蓮華經》七卷︰秦譯,《藏要》本。

《大般涅槃經‧正法分》八卷︰涼譯,院刻本。三乘方便之義不著,聲聞回大之事無徵,則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亦未易言也。《法華》於此,著語無多,曲譬而喻,堪云《涅槃》之先河矣。佛出世間,唯一因緣,開示佛智。說法意無不慈,而聞者或未能信,以是究竟勝義,垂滅乃宣。涅槃三十二問,最初長壽因緣,即在慈護眾生。又說一闡提於佛語無絲毫信受,此與《法華》之義可謂後先相貫也。惟一闡提,窮極世欲,故於佛語漠然。眾生有佛性云者,直下承當,由己所欲,而由人乎哉。《法華》可以魏譯《優婆提舍》參讀。梵藏僅傳略本,今判為《正法分》先讀,並以《大法鼓經》及《本有今無偈論》參讀。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四卷︰宋譯,《藏要》本。經依毗曇百八句推闡諸佛內證聖智第一義心,原始要終,為涅槃學之正軌。唯佛與佛乃盡實際,故經說自共法相,一出於法佛等流,誠所謂佛境也。至以阿賴耶識解如來藏,謂為善不善因,及其致也,心轉依而即真如,亦即解脫。三法會歸,則又益窮《勝鬘》之奧蘊矣。可用唐譯本合讀。

《究竟一乘寶性論偈》一卷︰魏譯,《藏要》本。涅槃宣說三寶同一性相,常住不變,論初三句,抉擇此宗。餘四句說性、菩提、功德、業,蓋又今本《涅槃》未傳之義也。空寂與佛性,一法而異詮,斯乃說意之殊,豈空性而外別有佛性也哉!拘拘空有之見,難以得其真矣。頌本取釋繹文,又可用《佛性論》參考。

(十)戒律科一種

《郁伽長者所問經》一卷︰曹魏譯,院刻稿本。經說菩薩二眾居家出家戒德行處,各盡其極,入道之實,未容稍忽也。出家功德殊勝,而在家亦可以方便度行學出家戒,是乃不共之談,堪以建立居士道場者也。可用《優婆塞戒經》參讀。

此周要旨在於轉依,道遠時長,困行艱慮,果何以增上相資。習次兩書,當有所得。《因明入正理論》一卷︰唐譯,《藏要》本。思惟論議,有軌可循,則致用宏而事功倍,因明其必學也。方式運用,或逐時推移,而真實簡持,酌中立說,無逾於《入論》矣。可用《理門論》參讀,以盡其義。

《大方廣佛華嚴經‧修慈分》一卷︰唐譯,院刻稿本。《涅槃經》謂慈為善本,慈即佛性。誠哉有得於道心實德之言也!唯心有慈,乃不忍於己,而難已於圓滿佛智之求。不忍於人,而弗捨於成熟有情之願,菩提根本,豈不在是歟!《修慈分》說三劫廣行,應修慈心以自調伏,庶幾於菩提分安樂不疲,處流轉中,無感苦逼。學者欲習增上止觀,應知所務矣。

三周窮各科之究竟,所習之書,亦十九種。

(十一)毗曇科四種

《諸法集要經》十卷︰宋譯,院刻本。《阿含》別裁有《正法念處經》,晚世一分小乘之所宗也。今準《法句》集其伽陀,義本唯心,說詳業感,而以慈忍教授,不捨有情,推論至於六度,亦幾與大乘相通矣。可用《念處經》對讀。

《入阿毗達磨論》二卷︰唐譯,院刻稿本。

《四諦論》四卷︰陳譯,院刻本。《俱舍論》出,而有部、經部學說變通,各極其致,二論略表見之。《入論》視佛說為法句,乃謂名、句、文身依語而生,如智帶義影像而現,儼然外宗,是執自性實有之極也。《四諦論》力反一切有說,矯枉過正,至不惜與分別論者合流,而謂涅槃因滅為有餘,果滅為無餘,則又沈空之至也。各趨一端,迷途不反,其難語於法界之真,為失均矣。

《論事標目》一卷︰院編稿本。《論事》為錫蘭(今斯里蘭卡)所傳小乘部執異論,標目二百有餘,一一據上座本宗破之。今條列所破,而諸家異義燦然畢見矣。其中時出新說,如案達派謂有生法二空,中觀家嘗據以自餙其宗,亦可見小乘之善變也。宜與《異部宗輪論》對讀。

(十二)般若科四種

《大般若經‧曼殊室利分》二卷︰唐譯,院刻稿本。法界以平等相建立,惟甚深般若得之,無住縱橫,莊嚴一相,此文殊學與龍樹無著鼎峙者也。經謂法界即是如來,更無所證,我來親近,專為利樂一切有情。蓋由無得研窮,乃能利生純摰,言外之意,不可深長思歟!宜用梁譯本參讀。

《佛母般若圓集要義論》一卷︰宋譯,院刻合釋論本。論有二殊勝義,文字般若之為法界等流也,實相般若之為自性淨識也。淨識其境,法界其依,而般若緣起源泉混混矣。三十二門,總攝經要,差別十六空,對治十散動,瑜伽正軌,不紊絲毫,是尤難能可貴也。今存《三寶尊釋論》,可以參讀。

《廣百論釋》十卷︰唐譯,院刻稿本。《百論》廣破法自性執,護法以真無俗有釋之最精。蓋謂俗諦親證為先,方乃起說,意兼後得依他而有之也。又謂俗有,託佛悲願,信順修行,意不失於世出世間勝道也。真無以端其趣,俗有以得其通,遂能生死蕭然,利樂無盡,此證性空最極善巧者,又豈徒託空言一法不立已哉!晚世中觀亦以二諦為說,紫朱鄭雅,應知有辨矣。可以《百字論》參讀。

《大乘掌珍論》二卷︰唐譯,《藏要》本。般若而瑜伽,一相而三相,說固一貫也。空性實然而於有情未能恝置,其立說之大本一也。空不異色,妄法是常,依他後得之必為利生,所據又一也。清辨獨以中觀標異,緣無所緣,行無所行,蕩然無寄,一往趨空,是齊末之玄談,曾何與於實際。正學銷沉,竟與噲伍,馴至分河空有,視若固然,亦迷倒之甚矣。今附其書《掌珍》於末,以見異萌之田,應加料簡而已。

(十三)瑜伽科四種

《華嚴七品頌本》三卷︰唐譯,院編稿本。展轉一心,深入法界,此菩薩瑜伽之極致,而《華嚴》所備詳者也。今以《十地品》為總樞,取三處讚及十回向翼其前,如來出現及普賢行願從其後,各集頌文,以便研誦。蓋倣龍樹《婆沙》但釋本偈之意也。回向所以連一心於法界。出現又舉法界以感赴有情,法界緣起之義,由此見之矣。頌文仍用長行繹文而讀。

《觀所緣論釋》一卷︰唐譯,《藏要》本。唯識觀行之所據,萬法備於一心而已。法有待於心緣,緣有待於心現,故內境建立又最為根本之義也。意識繼前五識而起,不能逕緣外色,護法釋特簡別之,根境互因,而本識功能渾然無跡,又別具深意焉。孰謂此師立說遂支離滅裂歟。今傳譯本不全,應取陳、唐兩譯論文合讀,得其全蘊。

《成唯識寶生論》五卷︰唐譯,《藏要》本。能所唯心現,此無境唯識也。貪信亦唯心現,此染淨唯識也。徒解無境不謂之善住大乘,深識愛源唯自心,而後謂之善住也。此護法之所以釋成《二十唯識》者也。省識心源,兩離欣戚,殷勤意樂,度極無邊,此清淨方便而為善住也。由是而友教有功,身語成業,以至他心得實,佛境是歸,唯識之要,均確然可指,斯之謂成唯識也。未有至誠而不動者,求其在我而已矣。論文殘缺,應以奘譯《二十唯識》補之。

《成唯識論》節本四卷︰唐譯,院編稿本。有成唯識而不足以見護法之真,此旁論深蕪,師說雜錯為之障也。今準頌本,略刪節之,則可觀矣。唯識以染淨立極,染淨唯意識憑依,故由習氣濁心,能所自轉,而說二取有異於二分,由內外取纏而說自證是而證境非。由所緣非離自性,而說境不離心,心亦不離心。由見真而了幻,遣實而假詮,而說識現非真亦可安立致用。是皆護法創義,一一取證於《密嚴》以成之者。《密嚴》善淨賴耶等同法界之極唱者也,護法所宗,豈不在斯歟。唐譯頌文,多所改削,可取《轉識論》刊之。

(十四)涅槃科三種

《大方等大雲經‧大眾犍度》一卷︰涼譯,院刻稿本。此為《涅槃經》之別裁,以百千不共法門宣說眾生實性,佛性常住。傳譯未全,今取初品存其綱要。經說佛以法界為身,法界等而慧等,而後悉施眾生服甘露味,是則涅槃之有緣起固不外乎法界緣起也。

《大乘密嚴經》三卷︰唐譯,《藏要》本。

《佛地經論》七卷︰唐譯,《藏要》本。二經均說佛之所以為佛者,又均以覺與所覺說之。《密嚴》窮其源,故曰善淨賴耶;《佛地》極其致,故曰清淨法界,其實一也。賴耶為瑜伽行境,以無相為指歸,眾生之所以合於佛也。法界為聖智所緣,由平等而顯實,佛之所以契乎眾生也。此生佛交感為一法界者也。無相平等云者,遍如虛空,法乃成用,繪事後素,必有以為之質也。識淨而知心同,界淨而知理同,入道之要,亦以賢聖之心為心而已矣。《密嚴》見護法所宗,《佛地》存戒賢緒論,那爛陀學之重涅槃也,至矣盡矣,蔑以加矣。

(十五)戒律科二種

《六度集經》八卷︰吳譯,院刻稿本。菩薩戒學之難,以其精神貫徹行事之難也。長劫三祇,受生千萬,學處不廢六度,即六度皆有難行,此釋尊往事之足徵,非徒載之空言也。今習《集經》以知其概。本事本生繫之律藏,從毗曇家之所判也。可以《菩薩本生鬘論》參讀。

《佛所行讚》五卷︰涼譯,院刻稿本。釋尊行事,五部有共同之說。馬鳴能文,略藻飾之,遂以傳千古矣。隨緣起化,事本不常,而一期行跡,真誠流露。小宗所見雖淺,亦多所啟發也。援本事例,附戒律科末習之,可與宋譯本對讀。

是周義理以一法界為主,學不能已於利他也,長養菩提,資糧善集,亦有方便之書,應知研習。

《集量論釋節本》六卷︰院編稿本。陳那自輯《量論》,所以為深入佛說之門也。佛語所詮,無非遮說,《集量》發明比量因喻,用在簡餘,遮詮顯義。故以意逆志,而般若非執,瑜伽離言,涅槃無倒,一以貫之矣。可用《理門論》對讀。

《大集虛空藏所問經‧抉擇分》三卷︰唐譯,《藏要》稿本。大經之有《大集》,亦猶阿含之誦八眾。問非一義,法非一途。所以結眾會之終也。虛空藏問以三十五義抉擇,概括正宗,罄無遺蘊,而入般若理趣平等甚深,入瑜伽理趣亦平等甚深,菩薩所行同於涅槃,入法界理趣又無不平等甚深。通習各科,善知抉擇,捨此無由矣。

五科佛學。各以義理推闡,逐時開展,故必歷三周而盡其學,合五科而識其全,經之緯之,成章以達,此純異乎判教之陋說也。所習五十書,時有一二精義,足以省發,華鬘莊嚴,此學乃益深切著明。融洽身心,不離塵濁,以曲致其運用。由是學者,道為己任而自成剛健篤實之風。則千百年來,此學交困於神祕虛浮偏枯滯寂者,必可一旦昭蘇,復以真精神著見於世。今茲講習,所以植院學之基,即所以立此學之本,關係至重,願共學者知所勉焉。

〔參考資料〕《歐陽大師(漸)遺集》。


只管打坐

意指不雜他念、不參公案而一心專注坐禪。為日本曹洞宗宗祖道元之禪法的最大特色。又作祇管坐禪。亦即不管坐禪有何意義與條件,但從無所得、無所悟之立場去實踐坐禪。《緇門警訓》卷六(大正48‧1071c)︰「莫只管冊子上念言念語討禪討道。」《禪關策進》(大正48‧1103a)︰「不管得力不得力,昏散不昏散,只管提撕去。」

日本曹洞宗開祖道元,秉承中國默照禪之傳統,繼承天童如淨「參禪即打坐」的意旨,而特別強調「只管打坐」之法門。道元之佛法,係主張遠離吾我之心念,放下身心,只管打坐,使自己全體成為一整體而入佛之大海。而此道只在於一味地專注坐禪。即坐禪、盡力坐禪始能會得。也就是在專心一意持續坐禪之中,能不知不覺達到身心脫落的境地。如道元在《正法眼藏》卷七十二云(大正82‧243c)︰「先師古佛云︰參禪者,身心脫落也,只管打坐始得。不要燒香、禮拜、念佛、修懺、看經。」

又,道元《正法眼藏隨聞記》就得道係以心求得或以身體得之問,謂如能全然拋棄心之念慮知見(即知識、見解等),只管打坐,則能得道。因此,得道乃以正身得也。由此應當專心坐禪。再者,《學道用心集》〈參禪可知事〉條云(大正82‧4a)︰「聰明不為先,學解不為先,心意識不為先,念想觀不為先,向來都不用之,而調身心以入佛道也。」即認為應丟棄一切心思,而以一心一意坐禪為第一要事。此外,道元認為不可為自己的名利而學道,亦不為成佛而坐禪,而主張為此身、此心專注坐禪。

〔參考資料〕 《普勸坐禪儀》;《正法眼藏隨聞記》卷一、卷五。


永嘉證道歌

一卷。唐‧玄覺撰。略稱《證道歌》。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八冊。全書以一八一四字(二四七句)的長詩,敘述永嘉玄覺參謁慧能之後的大悟心境。

此歌之撰述年代,並沒有確切的說明。依文中「自從認得曹溪路,了知生死不相關。」看來,當係撰於參悟六祖之後。至於參謁的年代,依《宗統編年》卷十所述,約在唐神宗神龍元年(705)。又就玄覺的示寂年月來加以推論,亦可見一些端倪。關於玄覺的示寂年月有種種異說︰

(1)《釋氏通鑑》卷八、《佛祖統紀》卷十謂唐睿宗先天元年(712)。

(2)《宋高僧傳》卷八、《五燈會元》卷二、《景德傳燈錄》卷五等謂先天二年(713)或先天二年十月十七日,此說獲得公認。

(3)《隆興佛教編年通論》卷十五、《佛祖綱目》卷三十謂開元二年十月。如依先天二年(即唐玄宗開元元年)十月十七日的說法,則玄覺乃於四十九歲示寂。由此推論,玄覺參謁慧能時,當為四十一歲。故此書當係玄覺晚年的作品。

玄覺為浙江溫州府永嘉縣人。字明道,號真覺,諡號「無相大師」,世稱「永嘉大師」。依宋‧大慧宗杲《普說》卷二、宋‧慧洪覺範《冷齋夜話》與彥琪《證道歌話》的自序等所述,《證道歌》曾以《震旦聖者大乘決疑經》的名稱傳至印度。然此說法真偽不明。

此歌扼要地顯示出佛性(本源自性天真佛)的消息。詩中云︰「無明實性即佛性,幻化空身即法身,法身覺了無一物,本源自性天真佛。」認為證悟天真佛的道人了知不除妄、不求真的真諦。因為一切法,空而無相。無相,就是天真佛的真實相。真俗二諦相互融即,故云「無明實性即佛性,幻化空身即法身。」

本書之韻文極為流暢,易使人在朗朗吟誦間即悟得佛法大意。古來與《參同契》、《寶鏡三昧》、《信心銘》等並為禪林所重視。註書頗多。宋‧彥琪、知訥、永盛、法泉等人曾先後作《證道歌註》。日本方面,連山交易、石門興幹、萬回一線、僧英了諦等亦曾分別為此書作註。此外,敦煌出土的禪籍中,《禪門祕要決》一書的內容與本書相當,可視為本書的異本。

◎附︰《永嘉證道歌》
君不見,絕學無為閒道人,不除妄想不求真。
無明實性即佛性,幻化空身即法身。
法身覺了無一物,本源自性天真佛。
五陰浮雲空去來,三毒水泡虛出沒。
證實相,無人法,剎那滅卻阿鼻業。
若將妄語誑眾生,自招拔舌塵沙劫。
頓覺了,如來禪,六度萬行體中圓。
夢裏明明有六趣,覺後空空無大千。
無罪福,無損益,寂滅性中莫問覓。
比來塵鏡未曾磨,今日分明須剖析。
誰無念,誰無生,若實無生無不生。
喚取機關木人問,求佛施功早晚成。
放四大,莫把捉,寂滅性中隨飲啄。
諸行無常一切空,即是如來大圓覺。
決定說,表真僧,有人不肯任情徵。
真截根源佛所印,摘葉尋枝我不能。
摩尼珠,人不識,如來藏裏親收得。
六般神用空不空,一顆圓光色非色。  
淨五眼,得五力,唯證乃知難可測。
鏡裏看形見不難,水中捉月爭拈得。
常獨行,常獨步,達者同遊涅槃路。
調古神清風自高,貌顇骨剛人不顧。
窮釋子,口稱貧,實是身貧道不貧。
貧則身常披縷褐,道則心藏無價珍。
無價珍,用無盡,利物應機終不吝。
三身四智體中圓,八解六通心地印。
上士一決一切了,中下多聞多不信。
但自懷中解垢衣,誰能向外誇精進。
從他謗,任他非,把火燒天徒自疲。
我聞恰似飲甘露,銷融頓入不思議。
觀惡言,是功德,此即成吾善知識。
不因訕謗起冤親,何表無生慈忍力。
宗亦通,說亦通,定慧圓明不滯空。
非但我今獨達了,恆沙諸佛體皆同。
師子吼,無畏說,百獸聞之皆腦裂。
香象奔波失卻威,天龍寂聽生欣悅。
遊江海,涉山川,尋師訪道為參禪。
自從認得曹谿路,了知生死不相關。
行亦禪,坐亦禪,語默動靜體安然。
縱遇鋒刀常坦坦,假饒毒藥也閒閒。
我師得見然燈佛,多劫曾為忍辱仙。
幾回生,幾回死,生死悠悠無定止。
自從頓悟了無生,於諸榮辱何憂喜。
入深山,住蘭若,岑崟幽邃長松下。
優游靜坐野僧家,閴寂安居實蕭灑。
覺即了,不施功,一切有為法不同。
住相布施生天福,猶如仰箭射虛空。
勢力盡,箭還墬,招得來生不如意。
爭似無為實相門,一超直入如來地。
但得本,莫愁末,如淨琉璃含寶月。
既能解此如意珠,自利利他終不竭。
江月照,松風吹,永夜清宵何所為。
佛性戒珠心地印,霧露雲霞體上衣。
降龍鉢,解虎錫,兩鈷金環鳴歷歷。
不是標形虛事持,如來寶杖親蹤跡。
不求真,不斷妄,了知二法空無相。
無相無空無不空,即是如來真實相。  
心鏡明,鑒無礙,廓然瑩徹周沙界。
萬象森羅影現中,一顆圓光非內外。
豁達空,撥因果,莽莽蕩蕩招殃禍。
棄有著空病亦然,還如避溺而投火。
捨妄心,取真理,取捨之心成巧偽。
學人不了用修行,深成認賊將為子。
損法財,滅功德,莫不由斯心意識
是以禪門了卻心,頓入無生知見力。
大丈夫,秉慧劍,般若鋒兮金剛燄。
非但空摧外道心,早曾落卻天魔膽。
震法雷,擊法鼓,布慈雲兮灑甘露。
龍象蹴踏潤無邊,三乘五性皆醒悟。
雪山肥膩更無雜,純出醍醐我常納。
一性圓通一切性,一法遍含一切法。
一月普現一切水,一切水月一月攝。
諸佛法身入我性,我性同共如來合。
一地具足一切地,非色非心非行業。
彈指圓成八萬門,剎那滅卻三祇劫。
一切數句非數句,與吾靈覺何交涉。
不可毀,不可讚,體若虛空勿涯岸。
不離當處常湛然,覓既知君不可見。
取不得,捨不得,不可得中只麼得。
默時說,說時默,大施門開無壅塞。
有人問我解何宗,報道摩訶般若力。
或是或非人不識,逆行順行天莫測。
吾早曾經多劫修,不是等閒相誑惑。
建法幢,立宗旨,明明佛敕曹溪是。
第一迦葉首傳燈,二十八代西天記。
法東流,入此土,菩提達磨為初祖。
六代傳衣天下聞,後人得道何窮數。
真不立,妄本空,有無俱遣不空空。
二十空門元不著,一性如來體自同。
心是根,法是塵,兩種猶如鏡上痕。
痕垢盡除光始現,心法雙忘性即真。
嗟末法,惡時世,眾生福薄難調制。
去聖遠兮邪見深,魔強法弱多怨害。
聞說如來頓教門,恨不滅除令瓦碎。
作在心,殃在身,不須冤訴更尤人。
欲得不招無間業,莫謗如來正法輪。  
旃檀林,無雜樹,鬱密森沈師子住。
境靜林間獨自遊,走獸飛禽皆遠去。
師子兒,眾隨後,三歲便能大哮吼。
若是野干逐法王,百年妖怪虛開口。
圓頓教,勿人情,有疑不決直須爭。
不是山僧逞人我,修行恐落斷常坑。
非不非,是不是,差之毫釐失千里。
是則龍女頓成佛,非則善星生陷墬。
吾早年來積學問,亦曾討疏尋經論,
分別名相不知休,入海算沙徒自困。
郤被如來苦訶責,數他珍寶有何益。
從來蹭蹬覺虛行,多年枉作風塵客。
種性邪,錯知解,不達如來圓頓制。
二乘精進勿道心,外道聰明無智慧。
亦愚癡,亦小騃,空拳指上生實解。
執指為月枉施功,根境法中虛捏怪。
不見一法即如來,方得名為觀自在。
了即業障本來空,未了應須還夙債。
饑逢王饍不能飧,病遇醫王爭得瘥。
在欲行禪知見力,火中生蓮終不壞。
勇施犯重悟無生,早時成佛于今在。
獅子吼,無畏說,深嗟懵懂頑皮靼。
祇知犯重障菩提,不見如來開祕訣。
有二比丘犯淫殺,波離螢光增罪結。
維摩大士頓除疑,猶如赫日銷霜雪。
不思議,解脫力,妙用恆沙也無極。
四事供養敢辭勞,萬兩黃金亦銷得。
粉骨碎身未足酬,一句了然超百億。
法中王,最高勝,恆沙如來同共證。
我今解此如意珠,信受之者皆相應。
了了見,無一物,亦無人,亦無佛。
大千沙界海中漚,一切聖賢如電拂。
假使鐵輪頂上旋,定慧圓明終不失。
日可冷,月可熱,眾魔不能壞真說。
象駕崢嶸謾進途,誰見螗蜋能拒轍。
大象不遊於免徑,大悟不拘於小節。
莫將管見謗蒼蒼,未了吾今為君訣。


自性清淨心

指眾生本來清淨的心性。又名本性清淨心或性淨心。《舍利弗阿毗曇論》卷二十七〈緒分假心品〉云(大正28‧697b)︰「心性清淨,為客塵染。凡夫未聞故,不能如實知見,亦無修心。聖人聞故,如實知見,亦有修心。心性清淨,離客塵垢。」《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七云(大正27‧140b)︰「謂或有執心性本淨,如分別論者,彼說心本性清淨,客塵煩惱所染污,故相不清淨。」《異部宗輪論》敘大眾等四部之本宗同義,其中云(大正49‧15c)︰「心性本淨,客塵隨煩惱之所雜染,說為不淨。」由上所述,可知心性本淨說原係大眾部等所主張。

在大乘佛教中,自性清淨心又名如來藏或佛性。諸經論之宣說其義者頗多。如《勝鬘經》〈自性清淨章〉云(大正12‧222b)︰「如來藏者,是法界藏、法身藏、出世間上上藏、自性清淨藏,此自性清淨。(中略)自性清淨心難可了知,彼心為煩惱所染,亦難了知。」《入楞伽經》卷七〈佛性品〉云(大正16‧556b)︰「阿梨耶識者名如來藏,而與無明七識共俱,如大海波常不斷絕,身俱生故,離無常過,離於我過自性清淨。」

《大乘莊嚴經論》卷六云(大正31‧623a)︰「說心真如,名之為心,即說此心為自性清淨,此心即是阿摩羅識。」《究竟一乘寶性論》卷二亦云(大正31 ‧824c)︰「以能知於彼,自性清淨心,見煩惱無實,故離諸煩惱。」又如《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云(大正31‧742c)︰「謂已得無學道,證得法性心自性清淨,永離一切客塵隨煩惱。」

此外,《大乘止觀法門》卷一亦釋自性清淨心,謂(大正46‧642a)︰
「此心無始以來,雖為無坷法所覆,而性淨無改,故名為淨,何以故﹖無明梁法本來與心相離故,云何為離,謂以無明體是無法有,即非有,以非有故,無可與心相應,故言離也;既無無明梁法與之相應,故名性淨,中實本覺故名為心,故言自性清淨心也。」

◎附︰印順《如來藏之研究》第六章第四節 (摘錄)

自性清淨心,是心、自性、清淨的結合詞。心(citta)是心意識的心。自性(prakṛti),也譯為本性,如《般若經》中的本性空(prakṛti-śūnyata),或簡稱「性空」,就是prakṛti。prakṛti有事物本原的意思,如數論(Saṃkhya)所立二十五諦,與我(ātman)相對的自性,就是prakṛti,是展開萬化的本原。佛法中別有svabhāva,意義為自有自成的,一般也譯為自性。般若法門所說的一切法無自性,就是沒有svabhāva。《般若經》所立的自性空(svabhāva-śūnyatā)、無性自性空(abhāva-svabhāva-śūnyatā),鳩摩羅什(Kumarajīva)譯為有法空與無法有法空;自性與有法,也就是svabhāva。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ināḥ)析假見實,依相立法,而說一切法有「自性」(svabhāva)。《大毗婆沙論》說︰「如說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應知亦爾。」依說一切有部,自性(svabhāva)與本性(prakṛti),是看作同一意義的。《般若經》與龍樹(cNāgār-juna)論,依本性空而說無自性空,是有對治「自性」意義的。受說一切有部影響的大乘有宗,無論是經與論,都應用自性(svabhāva)一詞,也偶爾說svabhāva-śuddha──自性清淨。prakṛti與svabhāva,雖被認為有共通的意義,而說心本性清淨,大都是用prakṛti的。自(本)性清淨心的清淨,梵文主要是prabhāsvara,光和淨的意思,如《阿含經》(巴利本作pabhassara)與《般若經》所說的心清淨。《寶性論》中,與煩惱相對的本性清淨心,也應用這一術語。如對不清淨而說清淨,或說一切法清淨,常用śuddha或viśuddhi;《般若經》說一切法清淨,也是用viśuddhi的。還有pariśuddha,是純淨、極淨的意思,大都用於體見清淨,證得清淨,離煩惱所顯的清淨。

本性清淨心,心本性清淨,是淵源於《增一阿含經》的,為大眾部(Mahāsaṃghikāḥ)、分別論者(Vibhajyavādināḥ)所宗。說如來常住不變的如來藏說,融合了心性本淨說,而說「自(本)性清淨心」。從《阿含經》以來,心性清淨,就與客塵煩惱(āgantuka-kleśa)對說,含有主體──本性(prakṛti)與客性(āgantukatva)的關係。煩惱是附屬的,雖現起染污相,卻不能改變心本性的清淨。煩惱怎麼不能影響心,而能保持心的清淨本性呢﹖《寶性論》卷二,引《勝鬘經》說(大正31‧824c)︰
「世尊!剎尼迦善心,非煩惱所染;剎尼迦不善心,亦非煩惱所染。煩惱不觸心,心不觸煩惱,云何不觸法而能得染心﹖世尊!然有煩惱,有煩惱染心,自性清淨心而有染者,難可了知!」

客塵煩惱與本性清淨的關係,依《勝鬘經》所說,多少可以了解一些。在常識上,我們的心,或與煩惱相應,似乎心也成為染污的。大眾部說︰一切法唯有善性與不善性,沒有第三性──無記性。《寶性論》也說︰「法界中,善心不善心俱,更無第三心。」依世俗諦說︰心是剎那──剎尼迦不住的。生滅不住的善心,與煩惱不相應,當然不能使心成為染污的。剎那不善心,也不是煩惱所能染污的,因為心不能觸煩惱,煩惱也不能觸心。為什麼不能觸(合)﹖心與煩惱同時,即生即滅,不可能使同時俱起的有生有滅,成染成淨。《增一阿含經》說︰「法法自生,法法自滅,法法相動,法法自息(定)」,就是「法法不相到,法法不相知」的道理。這是在剎那生滅不住中,體會出當下不動,法法各住於自性,這怎麼能染污心呢!然而,世俗諦中,有煩惱,有煩惱染心而成為不善(有部稱為「相應不善」);稱為不善心,而心卻還是本性清淨的,這實在難以了解!上座部(Sthaviraḥ)立無記心,所以無所謂善惡的(本性)心,與不善相應而成為不善心。大眾部不立無記心,所以雖有染污心的現象,而心不失清淨的本性。從不立無記,本性與客性去理解,才能正確理解如來藏說中的本性清淨心。早期的如來藏說,本性清淨心還不是所傳的第八淨識,或第九識,只是六識──平常心識的本性,不過習慣的稱迷妄的為六識而已。《勝鬘經》以剎那心來表示本性清淨心。如來藏禪(tathāgata-garbha-dhyāna)傳來中國,成為禪宗,如六祖《壇經》說︰「但能離相,性體清淨。」「為人本性念念不住,(中略)念念時中,於一切法上無住。一念若住,念念即住,名繫縛;於一切法上念念不住,即無縛也,以無住為本。」也是念念不住中見本性。在妄心外別立真心,怕不是如來藏學的正義!

〔參考資料〕 《說無垢稱經》卷二;《大乘入楞伽經》卷七;《入楞伽經》卷五、卷九、卷十;《思益梵天所問經》卷三;《勝思惟梵天所問經》卷一;《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四、卷五十五;《大乘法界無差別論》;《成實論》卷五;《大乘起信論》;高崎直道《如來藏思想の形成》;高崎直道(等)《如來藏思想》;中村元(等)編《佛教思想》第九冊〈心〉。


宗杲

宋代臨濟宗楊岐派僧。看話禪之倡導者。字曇晦,號妙喜。宣州(安徽)寧國人。俗姓奚。十二歲時隨侍惠雲院慧齊。十七歲剃髮、受具。初依曹洞諸老,後謁湛堂文準。準示寂後,參天寧圜悟克勤,得到印可。克勤付以《臨濟正宗記》,俾掌記室,未久令分座。叢林歸重,名振京師。右丞相呂公舜奏請賜紫衣,後隱居雲居山,提撕弟子,既入閩,結茅於福州長樂洋嶼,從學而得法者達十三人。

紹興七年奉詔住持徑山,道法之盛冠於一時。十一年四月,因與張九成議及朝政,五月被禠奪衣牒,流放衡州(湖南衡陽)。乃輯先德機語,間與拈提,名為《正法眼藏》。二十年更被貶至梅州,五年後獲赦,復僧衣。不久駐錫育王山。二十八年奉敕再度住持徑山寺,三十二年受賜號「大慧禪師」,養老於明月堂。隆興元年八月九日書遺偈云︰「生也祇麼,死也祇麼,有偈無偈,是甚麼熱。」投筆而寂,年七十五,臘五十八,諡號「普覺」。後人集其著述講說,彙編為《大慧普覺禪師語錄》三十卷、《大慧普覺禪師普說》五卷、《大慧普覺禪師宗門武庫》一卷、《大慧普覺禪師書》二卷,以及《法語》三卷等。


宗杲


◎附一︰明‧如惺《明高僧傳》卷五〈臨安府徑山沙門釋宗杲傳〉

釋宗杲,號大慧,因居妙喜庵,又稱妙喜。出宣州奚氏,即雲峰悅之後身也。靈根夙具,慧性生知。年方十二即投慧雲齊公。十七薙染。

初遊洞宗之門,洞宗耆宿因師詞鋒之銳,乃燃臂香授其心印,師不自肯,棄去。依湛堂準。久之不契。湛堂因臥室,俾見圓悟。悟居蜀昭覺,師踟躕未進。

一日,聞詔遷悟住汴天寧,喜曰︰「天賜此老與我也。」遂先日至天寧迎悟,且自計曰︰「當終九夏。若同諸方妄以我為是者,我著《無禪論》去也。」值悟開堂,舉僧問雲門︰「如何是諸佛出身處﹖」門曰︰「東山水上行。」悟曰︰「天寧即不然,只向他道,薰風自南來,殿閣生微涼。」師聞,忽前後際斷。悟曰︰「也不易,爾到這田地。但可惜死了不能活,不疑言句是為大病。豈不見道,懸崖撒手,自肯承當,絕後再甦,欺君不得,須要信有這些道理。」於是令居擇木堂,為不釐務侍者,日同仕夫,不時入室。

一日,悟與客飯次,師不覺舉筯飯皆不入口,悟笑曰︰「這漢參黃楊木禪到縮了也。」師曰︰「如狗舐熱油鐺。」後聞悟室中問僧有句無句,如藤倚樹話,師遂問曰︰「聞和尚當時在五祖曾問此話,不知五祖道甚麼﹖」悟笑而不答。師曰︰「和尚當時既對眾問,今說何妨﹖」悟不得已,曰︰「我問五祖有句無句,如藤倚樹,意旨如何﹖祖曰︰『描也描不成,畫也畫不就。』又問︰『樹倒藤枯時如何﹖』祖曰︰『相隨來也。』」師當下釋然大悟曰︰「我會也。」悟歷舉數段因緣詰之,皆酧對無滯。悟喜謂之曰︰「始知吾不汝欺也。」乃著《臨濟正宗記》付之,俾掌記室。未幾圓悟返蜀,師因韜晦結菴以居。後度夏虎丘,閱《華嚴》至第七地菩薩得無生法忍處,忽洞明湛堂所示殃崛摩羅持鉢救產婦因緣。

宋‧紹興七年詔住雙徑。一日圓悟訃音至,師自撰文致祭。即晚小參,舉僧問長沙︰「南泉遷化向甚處去﹖」沙曰︰「東村作驢,西村作馬。」僧曰︰「意旨如何﹖」沙曰︰「要騎便騎,要下便下。若是徑山,即不然。若有僧問︰圓悟先師遷化向甚處去﹖向他道︰墮大阿鼻地獄。」「意旨如何﹖」曰︰「飢餐洋銅,渴飲鐵汁。」「還有人救得也無﹖」曰︰「無人救得。」曰︰「如何救不得﹖」曰︰「是此老尋常茶飯。」

十一年五月秦檜以師為張九成黨,毀其衣牒,竄衡州。二十六年十月詔移梅陽。不久,復其形服,放還。十一月詔住阿育王。二十八年降旨令師再住徑山,大弘圓悟宗旨。

辛巳春退居明月堂,一夕眾見一星殞於寺西,流光赫然。尋示微疾。八月九日謂眾曰︰「吾翌日始行。」是夕五鼓,手書遺表,併囑後事。有僧了賢請偈,師乃大書曰︰「生也祇麼,死也祇麼,有偈無偈,是甚麼熱。」委然而逝。世壽七十有五,坐五十八夏,諡曰普覺,塔名寶光。

◎附二︰大慧禪師語錄選(摘錄自《大慧普覺禪師語錄》卷十九~卷二十一)

(一)欲空萬法,先淨自心,自心清淨,諸緣息矣。諸緣既息,體用皆如,體即自心,清淨之本源,用即自心,變化之妙用。入淨入穢,無所染著。若大海之無風,如太虛之雲散,得到如是田地,方可謂之學佛人。未得如是,請快著精彩。

(二)學道人,十二時中心意識常要寂靜。無事亦須靜坐,令心不放逸,身不動搖,久久習熟,自然身心寧怗,於道有趣向分。寂靜波羅蜜,定眾生散亂妄覺耳。若執寂靜處便為究竟,則被默照邪禪之所攝持矣。

(三)生從何處來,死向何處去,知得來去處,方名學佛人。知生死底是阿誰﹖受生死底復是阿誰﹖不知來去處底又是阿誰﹖忽然知得來去處底又是阿誰﹖看此話眼眨眨地理會不得,肚裏七上八下,方寸中如頓卻一團火相似底又是阿誰﹖若要識,但向理會不得處識取。若便識得,方知生死決定不相干涉。

(四)趙州狗子無佛性話,喜怒靜鬧處,亦須提撕。第一不得用意等悟,若用意等悟,則自謂我即今迷,執迷待悟,縱經塵劫,亦不能得悟。但舉話頭時,略抖擻精神看,是箇甚麼道理。

(五)近世叢林,邪法橫生,瞎眾生眼者,不可勝數。若不以古人公案舉覺提撕,便如盲人放卻手中杖子,一步也行不得。將古德入道因緣,各分門類云︰這幾則是道眼因緣,這幾則是透聲色因緣,這幾則是亡情因緣。從頭依次第逐,則摶量卜度,下語商量。縱有識得此病者,將謂佛法禪道,不在文字語言上,即一切撥置。噇卻現成粥飯了,堆堆地坐在黑山下鬼窟裏,喚作默而常照,又喚作如大死底人,又喚作父母未生時事,又喚作空劫已前事,又喚作威音那畔消息。坐來坐去,坐得骨臀生胝,都不敢轉動,喚作工夫相次純熟。卻將許多閑言長語,從頭作道理商量,傳授一遍,謂之宗旨。方寸中依舊黑漫漫地。本要除人我,人我愈高,本要滅無明,無明愈大。殊不知,此事唯親證親悟,始是究竟,纔有一言半句作奇特解、玄妙解、祕密解,可傳可授,便不是正法。正法無傳無授,唯我證爾證。眼眼相對,以心傳心。令佛祖慧命相續不斷,然後推己之餘,為物作則。

在當人日用二六時中,如水銀落地,大底大圓,小底小圓。不用安排,不假造作,自然活潑潑地,常露現前。正當恁麼時,方始契得一宿覺所謂︰「不見一法即如來,方得名為觀自在。」茍未能如是,且暫將這作聰明說道理底,置在一邊。卻向沒撈摸處,沒滋味處,試撈摸咬嚼看,撈摸來撈摸去,咬嚼來咬嚼去,忽然向沒滋味處咬著舌頭,沒撈摸處打失鼻孔,方知趙州老人道︰「未出家時被菩提使,出家後使得菩提。有時拈一莖草作丈六金身,有時將丈六金身卻作一莖草用。」建立亦在我,掃蕩亦在我,說道理亦在我,不說道理亦在我,我為法王,於法自在,說即有若干,不說即無若干,得如是自在了,何適而不自得。

(六)近世士大夫多欲學此道,而心不純一者,病在雜毒入心。雜毒既入其心,則觸途成滯,觸途成滯,則我見增長,我見增長,則滿眼滿耳只見他人過失。殊不能退步略自檢察看,逐日下得床來,有甚利他利己之事﹖能如是檢察者,謂之有智慧人。趙州云︰「老僧逐日除二時粥飯是雜用心,餘外更無雜用心處。」且道,這老漢在甚處著到﹖若於這裏識得他面目,始可說「行亦禪、坐亦禪,語默動靜體安然。」未能如是,當時時退步向自己腳跟下子細推窮,我能知他人好惡長短底,是凡是聖﹖是有是無﹖推窮來推窮去,到無可推窮處,如老鼠入牛角,驀地偷心絕,則便是當人四楞塌地,歸家穩坐處。

(七)常以生不知來處死不知去處二事,貼在鼻孔尖上。茶裏飯裏靜處鬧處,念念孜孜常似欠卻人萬百貫錢債無所從出。心胸煩悶回避無門,求生不得求死不得。當恁麼時,善惡路頭相次絕也,覺得如此時,正好著力。只就這裏看箇話頭,僧問趙州︰「狗子還有佛性也無﹖」州云︰「無。」看時不用摶量、不用註解、不用要得分曉、不用向開口處承當、不用向舉起處作道理、不用墮在空寂處、不用將心等悟、不用向宗師說處領略、不用掉在無事甲裏。但行住坐臥,時時提撕︰「狗子還有佛性也無﹖」「無」提撕得熟,口議心思不及,方寸裏七上八下,如咬生鐵橛,沒滋味時,切莫退志,得如此時,卻是箇好底消息。不見古德有言︰「佛說一切法,為度一切心,我無一切心,何用一切法。」

〔參考資料〕 《大慧普覺禪師年譜》;《嘉泰普燈錄》卷十五;《佛祖統紀》卷四十七;《五燈會元》卷十九;鄧克銘《大慧宗杲之禪法》;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下卷;阿部肇一《中國禪宗史の研究》第十二章。


決定藏論

三卷。梁‧真諦譯。收於《大正藏》第三十冊。僅有一品,題名為心地品。乃《瑜伽師地論》〈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品〉之異譯,與該論卷五十一以下四卷相當;然本書說阿摩羅識,該論則無此名稱,且兩者譯語相異之處亦不少。

本書上、中兩卷略明陰、入、界、四諦、因緣、二十二根等六種勝智(善巧),分為十門︰(1)心意識門,以八種因緣,證明阿賴耶識之存在,再依五種義趣以詳加分別。(2)識身遍知,闡明以修行而令心清淨的多種相狀。(3)二善巧之差別,闡明證真如的心善巧,及隨因緣轉的心轉善巧。(4)證成道理,說諸行生異等相,明過未無體;又說四緣。(5)不相應法,廣說生、住、老、滅(無常)(上卷終於此),(以下為中卷之始)次辨至(得)、命根等。(6)種子,述種子之相、善種子之斷壞、種子之安立。(7)業之義,說明三性三業、不律儀。(8)二無心定,述無想定、滅盡定。(9)說虛空與非擇滅。(10)述不相應法之義。(至此中卷結束)

下卷初以相、義、分別、次第、攝受、依等六種法,了知陰入等;次略說色等五蘊,更明五蘊之差別,而細說色蘊。

〔參考資料〕 《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六;《開元釋教錄》卷六;《瑜伽論記》卷二十五;《英譯大明三藏聖教目錄》;宇井伯壽《印度哲學研究》。


法住智‧涅槃智

法住智指觀察諸法之因果緣起之智;涅槃智指悟入諸法生滅無常、法性空寂之智。法住智在知諸法生起之因,依之而悟入流轉門之緣起理;涅槃智在知諸法寂滅之理,依之可證還滅門之緣起理。而悟入的程序是︰「先得法住智,後得涅槃智」。

◎附一︰《成實論》卷十六〈五智品〉(摘錄)
五智︰法住智、泥洹智、無諍智、願智、邊際智。知諸法生起名法住智。如生緣老死,乃至無明緣行。以有佛無佛、此性常住,故曰法住智。此法滅名泥洹智。如生滅故老死滅,乃至無明滅故諸行滅。問曰︰「若爾者泥洹智亦名法住智,所以者何﹖若有佛無佛,是性亦常住故。」答曰︰「諸法盡滅名為泥洹,是盡滅中有何法住。」

◎附二︰《大毗婆沙論》卷一○六(摘錄)
法住智是知因智,故知三界下中上果法所住因故,彼智即此四智所攝,謂法類世俗集智。涅槃智是知滅智,彼智即此四智所攝,謂法類世俗滅智。

〔參考資料〕 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彙編》卷十;演培《解深密經語體釋》〈心意識相品〉;印順《成佛之道》第四章。


阿毗達磨大乘經

又稱《阿毗達磨經》(Abhidharma-sūtra)、《大乘阿毗達磨經》。此經的梵本、西藏譯、漢譯皆不存,唯在瑜伽派的論書中曾經引用或述說。如安慧《唯識三十頌釋》(Triṃśika-bhaṣya)引用一處,《中邊分別論疏》(Madhyāntavibhāga-ṭīkā)引用二處,玄奘譯《攝大乘論本》引用八處,《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卷七、《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六、無性《攝大乘論釋》卷一、《唯識二十論述記》等,各援引一處。

玄奘譯《攝大乘論》曾多處引用此經之經名,茲舉二例如次︰「阿毗達磨大乘經中,薄伽梵前,已能善入大乘菩薩為顯大乘體大故說。」「謂薄伽梵於阿毗達磨大乘經伽陀中說……」此意顯然指《阿毗達磨大乘經》是一部佛經。然而,真諦譯之《攝大乘論》在同一段經文,則並未明謂有此一特定經典,而僅指出一類大乘修多羅。因此,學術界也有人懷疑此經是否真正存在。

◎附一︰呂澂《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四〈小乘佛學〉、〈中期大乘佛學〉(摘錄)

笈多王朝時代,在其統治地區──中印度一帶,陸續有新的大乘經典出現和流行。主要有《涅槃經》(非後來譯的大本,只相當大本的初分)、《勝鬘經》等等。這類經籍的出現與當時社會情況有關,其內容多少反映了當時的社會,所以從經本身即可看出它出現的時代。就在這些經裡,有性質較為特殊的一種,即《大乘阿毗達磨經》

在小乘佛學諸派中,例如有部,是推崇阿毗達磨的,他們將其歸為佛說,也可稱為廣義的經。但是,有部的佛說阿毗達磨,乃是由迦旃延尼子把分散各處的佛說收集編纂而成,《大毗婆沙論》在解釋《發智論》為佛說時,就指出︰內容為佛說,編者是迦旃延尼子。譬喻師也很尊重阿毗達磨,說它是大迦旃延所編,是收集分散的佛說,編為九分毗曇。可見小乘佛學所說的毗曇,其性質都是編纂的佛說。《大乘阿毗達磨經》與這些完全不同,它有始有終,整然一體,不是出自編纂,而是原來就是佛說的一般經典體裁。《大乘阿毗達磨經》即是構成當時中期大乘佛學的重要素材,可惜原本不存在了。玄奘去印,按理應會搜集到這部經的,但未見到有譯本,可能是未來得及或因其它原因而未譯出。因此,關於此經內容,只能從其他著作引用的片斷(現在只找出九段)以及涉及此經處,進行了解。經的體裁,大概全是頌文,怎樣分品,尚待研究。

《大乘阿毗達磨經》,不論就形式或內容講,它對小乘佛學都發生了影響。例如,譬喻師後來發展為經部,就是受了此經的影響。因為佛說有完整的阿毗達磨,所以他們就從原來的重論轉而重經,換句話說,他們不再重視編纂的以「論」形式出現的阿毗達磨,而要直接由經中找阿毗達磨性質的資料。原來單純以論為決定是非標準的,一變以經為定量,因而有了「經部」之稱。這是由《大乘阿毗達磨經》的形式上受到的啟發。

從內容上看,《大乘阿毗達磨經》的內容十分豐富,據後來其他著作引以為據的,均集中在「無始時來界,為諸法等依」這一問題上;這是一個重要的哲學問題,是要探討宇宙一切現象以何為依的問題。原始佛學,對此類問題是避而不談的,前期部派佛學,對此回答得也不明確;以後大乘也曾討論過,到了此經,則有更進一步的解釋。據上引之語,它認為宇宙現象總的根據是「界」(蘊處界的界),同時在時間上是「無始時來」,就是說,時間是無始的。所以宇宙本身無始,宇宙現象的原因也是無始的。此經認為用「界」來表明總的所以還不夠,還給「界」安上另一名字,即「阿賴耶」。「阿賴耶」原義為家宅,是收藏的意思(舊譯為「家」或「宅」,後來翻定為「藏」),以它作為一切現象的種子倉庫,這樣,「藏」就成了諸法的總因了。而且,是無始相繼連綿下去,這就有因果關係,界是因,現象是果。「界」有種子的涵義,無始時來就有種子,並構成界,種子遇到條件生起各種現象,這就是所謂現行,這是一重因果。反過來說,諸法對藏也有因果關係,諸法是不斷把新種子放進藏裡去的,否則,家當也會變完,這樣,諸法為因又為藏產生新的種子,這又是一重因果。這兩重因果︰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就構成了互為因果,循環不已。這一重要理論,對譬喻師,特別是由譬喻師發展而成的經部,發生了影響。經部的主要觀點與此有很密切的關係。(中略)

此時期還流行有純粹屬於論藏性質的新大乘經,即《大乘阿毗達磨經》。本來經律論因各有特殊性質而分成為三藏,此經卻將經與論放在一起而成為所謂「論經」。又名「佛說阿毗達磨」,這是要特別強調它是出於佛說的。其他佛說阿毗達磨是把散見各處的佛說加以編纂而成,《大乘阿毗達磨經》則是首尾完整有系統的佛說。它原來的組織如何,由於原本已失,只能從他處引用的片斷上看出個概貌。例如,無著的《攝大乘論》和《阿毗達磨集論》中都有關於此經的材料,尤其是《攝大乘論》與此經關係密切,可以從中探得不少消息。《攝大乘論》我國隋、唐都有翻譯,據隋譯「釋」唐譯「本」的末尾說明看,《攝大乘論》是解釋此經的〈攝大乘品〉一品的,而非解釋全經。但是,陳譯、魏譯、藏譯卻說《攝大乘論》是依據經來說明大乘所有法門,因此名「攝」大乘,這樣說,解釋的就不是其中的一品而是經的全體。並且有無〈攝大乘品〉也很難說。這個說法看來要符合事實些,因為從《攝大乘論》內容看,不像是專門解釋現成的經文,而是出於作者的編纂。因此,《大乘阿毗達磨經》的實際情況如何,什麼體裁,是否分品,都難揣度。《攝大乘論》明引該經原文的只有三個頌,另外有兩段散文,已難說是原文了。除此還有「舉頌釋餘」的辦法,在論釋有未盡意處,常在一段末尾說︰「此中有頌」,表示有頌可以補充解釋的不足。但這些頌,並未說明作者是誰,據唐人註疏家(窺基等)說,其中有些即出自《大乘阿毗達磨經》,這可能是有根據的,或即為玄奘所傳,這是一種暗引,數量也相當多。再從引用的散文只有兩處來推想,此經的體裁,主要是頌文體。

《大乘阿毗達磨經》所涉及的內容,十分重要,從《攝大乘論》有關部分看,它也是以「十殊勝語」(即「十法句」)概括了大乘所有的方面,與《菩薩地》的十法,相差不多。十殊勝語的第一句,叫「所知依」(所知,是大乘指宇宙一切法的稱謂),這是一切法的總依據。總依據是甚麼﹖此經明確地指出,它是「阿賴耶識」,即「藏識」。因為「賴耶」是包攝一切法種子的總體,而一切法的發生全靠種子,所以「賴耶」是一切法的所依。付與「阿賴耶識」這樣的功能,這是以前大乘經典所沒有的,是一種新說。其次,是「所知相」,這是指的一切法的自相,真理也包括在內。這裡,它指出一切法的自相有三,也可以叫「三自性」(性相通用),(1)「遍計執」,(2)「依他起」,(3)「圓成實」。用〈真實義品〉所講的「假說」、「離言」二性來對照,「遍計執」相當於「假說自性」,「圓成實」相當於「離言自性」,它又在兩者之間安上一個聯繫的樞紐︰「依他起」。「遍計執」是染性的,「圓成實」是淨性的,「依他起」本身既不是染也不是淨,同時又可以是染或是淨,這要看它與誰結合。如果認為因緣生法是實在的,這便與「遍計執」結合,這不是真實的認識,是染位的階段。如果認為因緣生法只不過是唯識顯現,這便達到了真實的認識,是淨位的階段,與「圓成實」結合了。這種提法也是其他經內沒有的新內容,是一個十分重要的思想。同時,該經還提出如何「入(理解)所知相」的問題,這就是關於唯識性的說法。即憑藉著對唯識性的瞭解,認識「唯識」是怎樣一回事,就可以理解所知相。這也是一種特殊的說法,對這個時期大乘學說也發生了很大的影響。

◎附二︰印順《攝大乘論講記》〈懸論〉(摘錄)

《攝論》與《阿毗達磨大乘經》的關係
本論十殊勝的組織形式,不是無著的創說;就是攝大乘的名目,也不是新立的。這如本論的最初說︰「阿毗達磨大乘經中……有十相殊勝殊勝語。」又末了說︰「阿毗達磨大乘經中攝大乘品,我阿僧伽(即無著)略釋究竟。」這可以看出,《阿毗達磨大乘經》,本有〈攝大乘品〉;此品即有十種殊勝的教說。無著依此品造論,所以名為《攝大乘論》。然從本論的體裁內容看,無著的略釋,決非註疏式的釋論;也不拘泥的限於一經,而廣引《華嚴》、《般若》、《解深密》、《方廣》、《思益梵天所問》等經,《瑜伽》、《大乘莊嚴經》、《辯中邊》、《分別瑜伽》等論。可以說,本論是採取十種殊勝的組織形式,要略的通論大乘法門的宗要。所以,《攝大乘論》所攝的大乘,即是大乘佛法的一切。這樣的解說,決不是說本論與《阿毗達磨大乘經》的關係不深,與〈攝大乘品〉的名稱無關,是說無著總攝大乘的意趣,是擴張而貫通到一切的。如專從本論與《阿毗達磨大乘經》的關係說,那末,本論不但在全體組織的形式上,完全依著〈攝大乘品〉的軌則;在各別的論述十殊勝時,也常常引證。如〈所知依章〉引用「無始時來界」及「由攝藏諸法」二頌,成立阿賴耶識的體性與名稱。引用「諸法與識藏」一頌,成立阿賴耶識與諸法的互為因果。〈所知相章〉引用「成就四法」一段,成立一切唯識。引用有關三性的「幻等說於生」二頌(據梵文安慧《辯中邊論疏》說),及「法有三分︰(一)染污分,(二)清淨分,(三)通二分」一段。又在〈增上慧學章〉中,引述重頌「成就四法」的「鬼傍生人天」六頌,成立無分別智。此外沒有明白指出的偈頌,或許也有引用該經的。所以,本論雖是大乘的通論,而《阿毗達磨大乘經》,仍不失為本論宗依的主經。可惜此經沒有傳譯過來,已經佚失,我們只能從本論中想像它的大概了。

〔參考資料〕 佐佐木月樵《漢譯四本對照攝大乘論》;結城令聞《心意識論硿覜見晅詻唯識思想史》;宇井伯壽《攝大乘論研究》;宮本正尊《根本中衹空》;高田仁覺〈阿毗達磨大乘經偺涊泜砟〉(《密教文化》雜誌第二十六期);É. Lamotte《La Somme duGrand Véh icule d'Asaṅga》。


阿賴耶識

瑜伽行派所說的根本心。音譯又作阿梨耶識或阿黎耶識,意譯為藏識、宅識等。向來的小乘部派佛教只建立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等六識;瑜伽行派卻認為在此六識的深處,有不斷地生死輪迴、經常都有持續活動的根本性的心,並稱之為阿賴耶識。而最先提到此阿賴耶識的是《解深密經》。

關於ālaya一詞,原指貯藏物品的倉庫或藏;詳細地說,有(1)潛藏、(2)貯藏、(3)執著三意。依照此三意,阿賴耶識有如下三種特質︰

(1)潛藏於身體中的阿賴耶識︰此識被認為潛藏於身體中,是以生理方式維持身體的根源性的心。它存在於身體的每個部位;不管睡覺或覺醒,都在心的深處持續活動。

(2)貯藏所有種子的阿賴耶識︰阿賴耶識又名為一切種子識;被認為是種子(受表層性的身、口、意三業的影響而成)所停留的場所。過去的業變成種子在阿賴耶識中受薰習。蓋被種植的種子在阿賴耶識中成長發展,其後遇緣而成為新的業並發芽,接著此業又會再種植新的種子。由於表層性的心(現行識)與深層性的心(阿賴耶識)的相互因果且有機性的關係而持續存在的情形,被稱為阿賴耶識緣起說。而瑜伽行派又從「一切均由阿賴耶識所作」的立場,主張唯識說。阿賴耶識,不僅一方面產生眼識乃至末那識七識,同時也產生身體與自然界(器世間),並持續任持之。

(3)作為執著對象的阿賴耶識︰瑜伽行派在阿賴耶識之外同時又建立了一深層性的心,即稱為「末那識」的自我執著心。而此深層性的自我執著心的對象又是阿賴耶識。阿賴耶識是剎那生滅的,絕不是常一主宰性的我(阿特曼)。然而從阿賴耶識產生的末那識,卻將生出自己的阿賴耶識,誤解其為我、自我、常一主宰的我,而加以執著。

阿賴耶識(藏識)其後又被分為能藏、所藏、執藏三方面來研究。「能藏」是指收藏種子,「所藏」是指收藏諸法所薰習的種子,「執藏」是就被末那識執著而言。阿賴耶識的異名,除一切種子識之外,又有異熟識、阿陀那識、無垢識等,而無垢識(阿末羅識)是指沒有污染、無垢清淨的阿賴耶識。從阿賴耶識中去除所有污染的種子,使阿賴耶識轉化成極其清淨、沒有污染的大圓鏡智,這是瑜伽行派的究終目的。

◎附︰霍韜晦〈唯識五義〉(摘錄)
阿賴耶識的梵文是alayavijñāna,亦譯阿黎耶識、無沒識、藏識、宅識。阿賴耶(ālaya)原意是執著(由字頭a連結表示「執著」意義的語根√lī演變而成),或指所執的對象。原始經典說「眾生愛阿賴耶、樂阿賴耶、欣阿賴耶、喜阿賴耶,即難悟入緣起之理」(CCMajjhima-nikāya,I,P. 一六七),又說「如來說非阿賴耶法,眾生恭敬攝耳,住求解心」(Aṅguttara-nikāya,Ⅱ,P. 一三一,無著《攝大乘論》即引此義以建立所知依),則阿賴耶之本義可以想見。但原始經典中,有時又以阿賴耶為棲息之處、住處、貯藏處、家宅,這可能是從執著之義引申而來,因為住處可代表思想的歸宿。

其次,識的意義是指主體(按︰心意識都是主體觀念)。原始佛教雖主無我,但不能不在經驗的層面說明主體的活動,亦不能不交代生命的來源。由分解前者,於是產生認知能力的六識;由說明後者,於是產生十二因緣的識支。這些都可以說是主體觀念的表明,不過這兩個「識」字的用法,原始佛教未予綜合整理而已。部派佛教以後,對主體觀念作深一步研究,發覺在生命流轉的過程中,必須建立統一主體,否則無以交代記憶的保持問題、業果的承擔問題,自我的責任問題;換言之,在道德的公平原則之下,必須設定自我的延續,作業者與果報者的統一,這也就是「業」的觀念的要求。然而,由於佛教說無我,使這種統一有相當的困難。為了解消業與無我的觀念的衝突,同時總要建立起主體觀念以解答各方面的問題,於是部派佛教提出了種種設想,例如說一切有部提出「命根」觀念,但「命根」祇能說明生物性的自我,由出生而至於死,而不能及於人格、認知的活動。犢子部進一步提出「非即非離蘊我」,亦稱為「勝義補特伽羅」,認為這樣的一個補特伽羅(pudgala,人我),既不同於五蘊,亦不離開五蘊,但必須假定它的存在,纔能解釋輪迴。化地部則索性以「窮生死蘊」說明,肯定有這樣的一個輪迴主體,遍歷輪迴而不變。另一方面,亦有一些學派從心識的觀念下手,認為在經驗心識(表面心)之下,尚有一種微細心識活動,這就是分別論者的細心說、上座部的有分識(bhavaṅga ,「分」是因義,即生命輪迴三界之因)說,及大眾部的根本識說。同時連帶到知識的累積、記憶的保持、業力的傳遞等問題,於是又有無表色、無表業、不失壞(avipranāśa)、隨眠、種子等觀念產生以作中介。總之,部派佛教為了說明輪迴,不能不在無我的觀念下成立一個特殊的主體觀念及連結前因後果的媒介概念,以解決輪迴主體及業力相續的問題。

唯識學派興起,這兩個問題得到統一處理。唯識學派首先提出阿賴耶識的觀念作為輪迴主體,又用種子學說來交代業力相續,但阿賴耶識與種子並非為不同的存在,而是一整體。阿賴耶識是總名,它的內容就是種子,捨種子外,阿賴耶識並無內容,所以阿賴耶識別名種子識,它攝持一切種子。種子一方面是未來諸法生起的根據,一方面又是過去經驗活動薰生的結果,無論來者、去者都以阿賴耶識為集散過轉之地。所以阿賴耶識的重要功能是貯存,以使過去的經驗活動(業)不散失;唯識宗將之定名為阿賴耶,正是取其作庫藏之義。《解深密經》則提出阿陀那識(ādaāñāvijnava)的名稱來解釋阿賴耶,因為阿陀那(ādāna)的意思是執持,它能執持種子及有根身(個體生命)。這就進一步點出阿賴耶識不但是一個過轉之地,而且是一個主體。所以在後世發展出阿賴耶識的三個意義中︰能藏、所藏、執藏,以執藏義為主(《成唯識論》解執藏為「有情執為自內我」,《述記》更註明此是第七識之對象。如此解執藏,已離第八識的作用言。疑有誤。餘二義見下)。

以上,可以說是沿輪迴問題、行為問題、因果問題、生命現象問題所建立起來的阿賴耶識的主體觀念,基本上是形上學及倫理學的進路。但是,阿賴耶識的提出尚有另一條思路,這就是主客的關係問題。從認知立場考察,唯識宗發現不能有離認知主體而獨立外在的境,一切存在作為對象看,都是主體所提供,於是產生識轉化說,把一切存在都理解為識中種子所現行的表相,祇有表相纔是真實的存在(vi-jñaptimatnatā,唯表),這就把部派佛教中的實在論觀點去除,然後再在這一前提下,解釋表相的來源,把表相收歸阿賴耶識。換言之,唯識宗是經過知識論的考察,然後提出它的唯心宇宙論。這也就是《攝大乘論》所說的「所知依」的意義。

根據唯識的宇宙論,阿賴耶識之所以能作為一切法生起的根據,是因為它攝持一切種子,待緣展現,這也就是阿賴耶識的因相(此即能藏義)。然而阿賴耶識面對前生的活動,它是一個承受者,扣緊此義,阿賴耶識亦有果相(此即所藏義)。因相名種子識,果相名異熟識,都是同一結構,祇是對象不同(剋就其自身言,即是阿賴耶識之自相)。若再進一步分解,則阿賴耶識的因相包括兩類種子,負責生起兩類現象︰一是個體生命(執受表相,即有根身),二是「客觀」世界(處表相,即器世界)。簡言之,也就是我、法。但是,若將我、法視為果報形式,受前生的業所決定,則這兩部份合起來便是總報,因為這兩部份都是從阿賴耶識轉出。阿賴耶識是異熟識,它所攝持的在現世起現行的種子受前生的業牽引,即就這種酬報關係言便是異熟。以總報為依,前六識再起認知、感受活動,便產生前六識的表相,這就是別報,亦名異熟生(即從異熟識生起);總報則名為真異熟。合總、別兩報即為異熟果。這種總別關係,也就是《唯識三十頌》中所說的異熟轉化和表境轉化,加上思量轉化,便把一切主體活動和對象世界的存在都統括其中,而成為賴耶緣起說。

最後是有關阿賴耶識的轉捨問題。論理阿賴耶識既是一切法的所依,無始時來受煩惱污染,便是一有漏性的存在,應至煩惱滅盡纔能捨染得淨,成為無漏的第八識(智),生起無漏的佛境界。但是,世親認為修行者到第七地,煩惱障斷,眾生不再執阿賴耶識為自我,此時便可以把阿賴耶識的名目捨棄,於是他把阿賴耶識的轉捨定在第七地,即阿羅漢位。

〔參考資料〕 《入楞伽經》卷二、卷七;《決定藏論》卷上;《法華經玄義》卷五(下);《中觀論疏》卷七(本);印順《唯識學探源》;《如來藏思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8});《唯識思想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25}、{26});宇井伯壽《佛教汎論》、《印度哲學史》、《瑜伽論研究》;平川彰《大乘佛教の教理衹教團》;金子大榮《佛教概論》;勝呂信靜《唯識學派的緣起思想》;Yamakami Sōgen《Systemsof Buddhistic Thought》。


阿陀那識

印度瑜伽行派及我國法相宗用語。舊譯家譯為「無解」,係第七識;新譯家譯為「執持」,是第八識。茲將新舊譯家所說略述如次。

(1)舊譯家所說︰《十地論》卷八(大正26‧170c)︰「云何餘處求解脫﹖是凡夫如是愚癡顛倒,常應於阿梨耶識及阿陀那識中求解脫。」《佛性論》卷三(大正31‧801c)︰「心者即六識心,意者阿陀那識,識者阿梨耶識。」陳譯《攝大乘論》卷一雖以阿陁那為阿梨耶之別名,但世親在釋「有染污意,與四煩惱恒相應」之論文時,說(大正31‧158a)︰「此欲釋阿陀那識。」因此,《佛性論》、《十地論》係以阿梨耶、阿陁那為別識,而世親之《攝論》係以阿陁那為與四煩惱相應之識。也就是地論師、攝論師等舊譯家諸師,係以阿陀那為第七識。淨影慧遠《大乘義章》卷三(末)云(大正44‧524b)︰「識者,乃是神知之別名也。隨義分別,識乃無量,今據一門且論八種。八名是何﹖一者眼識,二者耳識,三者鼻識,四者舌識,五者身識,六者意識,七者阿陀那識,八阿梨耶識。八中前六,隨根受名,後之二種,就體立稱。」又謂,阿陀那,此方正翻名為「無解」,體是無明闇心故;隨義傍翻,差別有八。{1}無明識︰體是根本無明地故。{2}名業識︰依無明心不覺妄念忽然動故。{3}名轉識︰依前業識,心相漸麁,轉取外相,分別取故。{4}名現識︰所起妄境,應現自心,如明鏡中現色相故。{5}名智識︰於前現識所現境中,分別染淨違順法故,此乃昏妄分別名智,非是明解脫為智也。{6}名相續識︰妄境牽心,心隨境界,攀緣不斷,復能住持善惡業果,不斷絕故。{7}名妄識︰總前六種非真實故。{8}名執識︰執取我故,又執一切虛妄相故。此即將《起信論》三細六麁等九相中的五相及根本無明,配屬第七識,而將第八阿梨耶識視為真淨之識。

又,天台大師也將阿陁那識,配於第七識。如《法華玄義》卷五(下)謂,菴摩羅識即真性軌,阿梨耶識即觀照軌,阿陁那識即資成軌。《法華釋籤》卷十二釋為(大正33‧899a)︰「言庵摩羅是第九,本理無染以對真性。阿梨耶是第八無沒無明,無明之性即是智性,故對般若。末那識即是第七,執持藏識所持諸法,即此執持名為資成,以助藏識持諸法故。」《維摩經玄疏》卷五,亦釋類通三識,即(大正38‧553a)︰「(一)波陀那識即六識,(二)阿陀那識即七識,(三)阿梨耶識即八識也。真性解脫即阿梨耶識,實慧解脫即七識,方便解脫即六識。」

(2)新譯家所說︰玄奘慈恩以後的新譯家,將阿陁那譯為「執持」,乃第八識之別名。係賴耶三相中的因相;三位中的相續執持位。《成唯識論》卷三就第八識舉出七種異名,其第二即名阿陁那,執持種子及諸色根令不壞。此係依據《解深密經》所說。該經〈心意識相品〉云(大正16‧692b)︰「此識亦名阿陀那識,何以故﹖由此識於身隨逐執持故。亦名阿賴耶識,何以故﹖由此識於身攝受藏隱同安危義故。亦名為心,何以故﹖由此識色聲香味觸等積集滋長故。(中略)阿陀那識甚深細,我於凡愚不開演,一切種子如瀑流,恐彼分別執為我。」《成唯識論》卷三云(大正31‧14c)︰「以能執持諸法種子,及能執受色根依處,亦能執取結生相續,故說此識名阿陀那。無性有情不能窮底,故說甚深,趣寂種姓不能通達,故名甚細,是一切法真實種子。緣繫便生轉識波浪,恒無間斷猶如瀑流,凡即無性,愚即趣寂,恐彼於此起分別執,墮諸惡趣,障生聖道,故我世尊不為開演,唯第八識有如是相。」

◎附一︰定賓《四分律疏飾宗義記》卷三(本)(摘錄)
第九淨識者,真諦三藏說有九識,即當《密嚴經》云心者八種或復有九也。真諦云六識如常,第七阿陀那識,此云執識,以是惑性常有執故。唐‧三藏云阿陀那者,此云執持,執持諸法種子故,及是第八之異名。真諦謬釋也。其第七識應名末那,此翻為意也,真諦又云第八名阿梨耶識,第九名阿摩羅識。唐‧三藏云︰此翻無垢,亦是第八之異名也。成佛之時轉第八識,以成無垢,無別第九。廣如《唯識》、《攝大乘》等,唐朝已來並偏執此良由不尋一性宗故也。其第七識,蓋是真諦誦文之妄,可如前破。真諦所譯,多是誦出無梵本故。其第九識,如《密嚴經》下卷云︰如來清淨藏,亦名無垢智,故知不謬也。

◎附二︰印順《攝大乘論講記》第二章第一節(摘錄)
《攝大乘論》︰「何緣此識亦復說名阿陀那識﹖執受一切有色根故,一切自體取所依故。所以者何﹖有色諸根,由此執受,無有失壞,盡壽隨轉。又於相續正結生時,取彼生故,執受自體。是故此識亦復說名阿陀那識。」

《講記》︰引了《解深密經》來建立本識的異名阿陀那識,阿陀那的意義,也得解釋一下,所以論中復問︰「何緣此識亦復說名阿陀那識﹖」「執受一切有色根故,一切自體取所依故」︰阿陀那在本論的解釋上,有此執受色根和執取自體的兩個意義。

(1)執受色根義︰「有色諸根」,就是眼耳鼻舌身的五色根。色根就是色根,為什麼叫有色根呢﹖因為根有二類︰{1}有色的五根,{2}無色的意根;為了簡別無色的意根,所以說有色。欲色界有情的生命活動,是由過去的業力所招感,特別在這五根上表現出來;(但生命的存在,不單是色根)。這生理機構的五根,所以能活潑潑地生存著,在一期壽命中繼續存在著,並且能引起覺受,都是「由此」阿陀那識在「執受」(執持)它,使之「無有失壞」;它才能「盡壽隨」本識的存在而「轉」起。如阿陀那不執受有色諸根,有情的生命立刻就要崩壞,成為無生機的死屍。怎知道有它在執持呢﹖平常有知覺的活人,它的認識作用就是前六識,在悶絕熟睡等時候,這前六識要暫時宣告停頓,不起作用。但生命還是存在,身體是好好的,還有微細的精神覺受,與死人不同。這維持生存的微細精神作用,就是阿陀那識。所以說︰阿陀那識和執受有著特深的關係。

(2)執持自體義︰相續,是前一生命與後一生命的連接,這生命相續的主體,是阿陀那識;因此,它又名相續識。父精母血會合的時候,這相續的阿陀那識托之而起,所謂「三事和合」,這就是一期生命的開始,所以叫做結生。在這「相續正結生時」,前一生命結束,後一生命繼續結生的當兒,在母胎中有「羯邏藍」就是父母精血的和合體;阿陀那攝「取彼生」命體,與彼和合,這就是有情一期生命的開始了。不但結生相續時如此,在一期生命中,也沒有一剎那不「執受」這名色「自體」的。因為阿陀那中攝受一期自體的薰習,直到命終;所以也就攝受這一期的名色自體。

附論︰阿陀那,真諦譯為「無解」,玄奘譯為「執持」。《成唯識論》以執持、執受、執取三義解釋它,《唯識述記》更嚴密的分析三義的界線。其實未必盡然,如《唯識述記》說結生相續是執取義,但在本論則說結生相續是執受義。阿陀那,應簡單的譯作「取」,像十二緣起中的取,五取蘊的取,煩惱通名為那取,梵語都是阿波陀那(近取,即極取義)。取是攝取其它屬於自己,所以有攝它為自體,與執取不失(持)的意思。因作用的不同,後人建立起執持、執取、執受等不同的名字。這阿陀那,在經論裏看起來,它與執受有特別的關係。它在攝取未來與攝持現在的生命,使有情成為靈活的有機體中,表現了阿陀那特殊的功能,它與生命論有關。

〔參考資料〕 《深密解脫經》卷一;《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六;《成唯識論述記》卷三(末)、卷四(本);《慧琳音義》卷五十一;《翻譯名義集》卷十六;《成唯識論同學鈔》卷三之四;《唯識思想論集》一(《現代佛教學術叢刊》{25})。


唯識

印度瑜伽行派及我國唯識宗的重要學說。謂一切外在現象都只是心識的變現,而非實存於外。《唯識二十論》云(大正31‧74b)︰「安立大乘三界唯識,以契經說三界唯心。心意識了名之差別。此中說心意兼心所,唯遮外境不遣相應。內識生時,似外境現,如有眩瞖見髮蠅等。此中都無少分實義。」

《成唯識論》卷七云(大正31‧38c)︰
「云何應知,依識所變,假說我法,非別實有,由斯一切唯有識耶。頌曰︰是諸識轉變,分別所分別,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論曰︰是諸識者,謂前所說三能變識及彼心所,皆能變似見相二分,立轉變名。所變見分,說名分別,能取相故。所變相分,名所分別,見所取故。由此正理,彼實我法,離識所變,皆定非有。離能所取,無別物故,非有實物離二相故。是故一切有為無為,若實若假,皆不離識。唯言為遮離識實物,非不離識心所法等。」

此謂諸識自體轉變為分別之見分、所分別之相分,離此諸識所變之能、所取,則無任何實我實法,故說一切皆唯識。

又,《轉識論》釋《唯識三十論頌》之「是一切法種子識,如此如此造作迴轉……」,云(大正31‧62b)︰
「謂是一切種子識者,是阿梨耶識,為諸法種子及所餘七識種子,及所餘七識種子並能生自類無量諸法,故通名一切法種子識也。如此如此者,由此等識能迴轉造作無量諸法。或轉作根,或轉作塵,或轉作我,或轉作識。如此種種不同,唯識所作,云如此造作迴轉也。或於自於他互相隨逐者,於自則轉為五陰,或為色陰乃至識陰。於他則轉為怨親中人,種種不同,望自五陰,故稱為他。如是自他互相轉作,前後不同,故云互相隨逐也。種種所作,並皆是識,無別境界。起種種分別等者,一一識中皆具能所,能分別即是識,所分別即是境。能即依他性,所即分別性,故云起種種分別及所分別也。由如此義,離識之外無別境,但唯有識義成。」

亦即阿梨耶識中,藏諸法種子及餘七識種子,此等識能轉變造作五根五境等諸法,又此一一之識,具能分別與所分別之義,故唯識義成。

此中,初意明一切種子識變現諸法,即說生變(因能變),後意明諸識自體分生見相二分之果,以成緣慮之義,所謂緣變(果能變),《成唯識論述記》卷三(本)云(大正43‧317a)︰「緣名變,即變現義,是果能變。且第八識唯變種子及有根身等,眼等轉識,變色等是。此中但言緣,故名變。(中略)若生名變,種子第八識生七識等,並名為變,七識生第八,亦名為變。」

《觀心覺夢鈔》卷下以「熏習道理」、「轉變道理」二義詮解「唯識」義。其文云(大正71‧84c)︰
「云何得知諸法從自心起﹖答︰義雖無量,取要有二︰(一)熏習道理,(二)轉變道理。熏習道理者,有為實法一一皆有能生種子,其種子者皆是自心之所熏也,謂自證分體能熏也,相見二分,用能熏也。見分能熏能緣種子,相分能熏所緣種子。其所緣種,墮所緣境色心萬差諸法種子皆悉熏之。謂緣色時,熏色種子,緣心之時,熏心種子,色中種種不同,心中種種差別,一一緣其法,熏其法種子。如是熏習悉是從我自心自體分別勢力而所起也。今此種子所生諸法,豈非從我自心起乎﹖轉變道理者,既自體分轉成相見,其義如上。一切緣慮法必有所慮解。其所慮解者,即是隨應一切諸法。若能慮解定帶所緣,豈為緣慮法無轉變力乎。此理決然,是故自心自體勢力能變現成諸境界也。以上二理可信唯心無境義也。」

書中以生變之義為熏習道理,緣變之義為轉變道理。因此可知三界唯識之說依生變之義與緣變之義而得成立。

在唯識學中,所言之識,廣攝八識及相應之心所等。故《成唯識論》卷七云(大正31‧39c)︰「識言,總顯一切有情各有八識、六位心所、所變相見、分位差別,及彼空理所顯真如。識自相故,識相應故,二所變故,三分位故,四實性故。如是諸法,皆不離識,總立識名。唯言但遮愚夫所執,定離諸識實有色等。」

此謂八識心王為識之自相;遍行等六位五十一種心所為識之相應;見分及相分(十一種色)為心王心所之所變;二十四不相應行法是心王心所及色法三者之分位假立;六種無為法為空理所顯之真如,亦即心王、心所、色,及不相應行法等四者之實性。此等百法皆不離識,故總立識之名,唯識之說但為遮遣彼愚夫迷執離識外有諸法。如是,以能所分別,成立唯識之義名為虛妄唯識或不淨品、方便唯識。反之,初地以上之菩薩悟入唯識之理,證唯識無塵智,存真識,名為真實唯識、淨品或正觀唯識。

《大乘莊嚴經論》卷五〈述求品〉(大正31‧614c)︰「由知二無我,為方便故,菩薩於三有中,分別人法皆無有體,是故無我;如是知已,亦非一向都無有體,取一切諸法真實唯識故。」

又,《轉識論》亦載(大正31‧62b)︰

「立唯識義,意本為遣境遣心。今境界既無,唯識又泯,即是說唯識義成也。此即淨品。煩惱及境界並皆無故。(中略)立唯識乃一往遣境留心,卒終為論,遣境為欲空心,是其正意。是故境識俱泯,是其義成。此境識俱泯,即是實性,實性即是阿摩羅識。」

◎附一︰法舫《唯識史觀及其哲學》第二編第二章第一節(摘錄)

釋唯識︰「唯」是獨義、僅有義、不離義、簡持義。次言「識」者,「識」是心識,或意識。言「唯識」者,(1)以自然界非自然界一切法的作用,心識的作用獨勝,所以說唯識。(2)以萬有諸法的一切存在,都是假有的,只有心識才是實有的,所以說唯識。(3)以一切法的生起和存在、消滅等一切現象,都不能離開心識的關係,所以說唯識。(4)因為外在的境界相,原本不是實有的,而眾生執為實有的,故必須簡除這實有的「執」。內在的心識體性作用,又都是實有的,但眾生馳求外境,不知內心的實有,故怎須持取此心識之「有」。所以說唯識。

復次,言唯識者,如經中常這樣說︰「萬法唯識」,或云︰「三界唯心所作」。什麼是萬法﹖怎樣是唯識﹖萬法即宇宙萬有,也就是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所研究的對象。佛教所謂「法」這一字,包括得很廣,不但心思所及言語所至皆是法,就是心言所不到的也是法。一切法總有兩種︰一是有為法,二是無為法;或云有漏法與無漏法。此二種法總攝一切法。這一切法都是不離心識關係的,所以說唯識。現在再引經論來說明︰

(1)《百法明門論》說︰《百法明門論》是說明萬法唯識的一個好例。如論云︰「經云︰『佛言一切法無我』。云何一切法﹖云何為無我﹖」一切法者略有五種︰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法,三者色法,四者不相應行法,五者無為法。這就是五位百法。如表︰


┌心法─────八───┐
├心所有法───五十一─┼有為法──事相┐
五位┼色法─────十一──┤ ├不離
百法├不相應行法──二十四─┘ │心識
└無為法────六────無為法──理性┘


這一切法怎樣稱為唯識﹖《百法明門論》云︰「一切最勝故,心所應故,二所變現故,三分位差別故,四所顯故。」這五句就是說明唯識的。第一句即指心法,心法在一切法中是最殊勝的,最有力量的,因為心法能給他法影響,有主動的支配之力,又有自在義,所以說明最勝。第二句是指心所法,心所是屬於心王的心理作用,與心識相應的,當然心是主體,心所是心的附屬了。第三句是說明色法(物質外境),是心王與心所變現,所以色法是無實體的。第四句是指不相應行法,是由心識心所和色法,彼此差別作用上所現起的,故是假法。如時間、空間、數量、尺度、得失、生滅相、文字相等。前四句明現實的,第五句即是明理性的無為法。無為也非離有為法,別有其體,乃是有為法所顯示的真理,故也是唯識。心王心所法是心理學所研究的一切心理現象。色法不相應行法,即數學物理學等自然科學所研究的對象。無為法的理性是哲學家的境界。總之,萬法的事相與理性,皆不離心識而有,故曰唯識。「不離」即科學說的「關係」。在各種關係中又只有心識最勝,萬有皆不離此最勝的心識,所以說唯識。

(2)依《解深密經》說︰「我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故。」此中「所緣」就是觀察的意思。佛說眼等八識心心所法,所察的一切對象,都是唯識之所變現起來的。「所緣」即所了別或所分別的解釋。分別與了別略有不同︰分別對境界有簡別義,了別對境界有認識義。「唯識之所現」,現有二義︰(1)現起義,(2)變現義。凡物皆剎那變,由變而現。變在初剎那,現在第二剎那,不變決不現,或者說變現同時。如穀種子變現芽葉花果等。眼等所緣的種種境界,通通以心識為主緣而變現起來的。龍樹《大乘二十論》云︰「心如工畫師,畫作夜叉相,自畫己自怖……。」這也說明萬法唯心所現的意思。

(3)依《唯識義章》說︰「成唯識言總顯一切有情,各有八識,六位心所,所變現象(色法),分位差別(不相應),及彼空理所顯(無為法)。如是諸法,皆不離識,總立識言。唯言但遮(止)愚夫所執實我實法。」

復依三性說︰《義章》又云︰「彼愚夫等,由虛妄心,周遍顛倒,定執離識實有我法種種差別;說此唯識,唯言即遮彼等此遍計執,是謂遣虛,識言即我法識變,因緣假有,事實如此。依他而起,及彼假有空性真理,圓成實性,是二於事及理,皆正有故,是謂存實。」

◎附二︰印順《唯識學探源》上編第二章第一節

唯識的定義,「即是識」、「不離識」,論師們有不同的解釋。究竟唯有什麼識﹖有的說是八識,有的說是阿賴耶,有的說唯是真心。這些,都是唯識思想的一個側向,是唯識學的一流。偏執一個定義,這是一論一派的唯識學者。本人的態度,是想在複雜的唯識思想中,發見主流與共義,廓清宗派的偏執。所以先從大乘唯識學中,指出幾個不同觀點的解說,再去考察它與原始佛教的關係。這不同方面的解說,都是唯識學,是唯識學的多方面的開展;唯識學,也可說是幾個思潮的合流。

大乘唯識思想,大概可以歸納為五類︰

(1)《華嚴經》〈十地品〉第六地說︰「三界虛妄,但是一心作。」

一心,瑜伽派是把它解說做阿賴耶識的。但在某一系學者,不承認賴耶唯心論,以為這只是簡別外道的世間由自在天所造;「唯一心作」,還不出業感的範圍。但由心造業而感得三界的果報,雖不就是唯心論,但未嘗不是促成唯識的有力思想。這可以稱為「由心所造」的唯識。

(2)《解深密經》卷三說︰「我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故,(中略)此中無有少法能見少法,然即此心如是生時,即有如是影像顯現。」

經說凡是我們所認識到的一切,並沒有一種所謂客觀獨立存在的本質。當我們心識現前的時候,心上必然的現起一種境界相。因了錯誤的認識與執著,覺得它是離心存在的外境。實際上,那所認識的境相,只是自心現起的影子。唯是自心所現,所以叫做唯識。這種唯識思想,是立足在認識論上,從能知所知的關係上探發出來,是考慮所知的真相而發現的,這可以稱為「即心所現」的唯識。

(3)《解深密經》卷一說︰「於六趣生死,彼彼有情墮彼彼有情眾中。(中略)於中最初一切種子心識,成熟展轉和合、增長、廣大,依二執受︰一者,有色諸根及所依執受;二者,名相分別言說戲論習氣執受。(中略)阿陀那識為依止為建立故,六識身轉。」

本經,說明我們的身體和我們內心的認識活動,都依一切種子心識所含藏的種子而漸漸的開展出來。它是依胎生學的見地,說明眾生的入胎,在胎中漸漸的發達,與現起認識的作用。這些,既是從藏在心識中的種子所生起,也就有唯識的意義。這可以稱為「因心所生」的唯識。

(4)《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四說︰「如來之藏,是善不善因。(中略)為無始虛偽惡習所熏,名為藏識,生無明住地與七識俱。如海浪身,長生不斷。離無常過,離於我論。自性無垢,畢竟清淨。」

平常講唯識,多以阿賴耶為依止,為說明的出發點。但阿賴耶的產生,一方面是依如來藏心,另方面是依無始來的虛妄習氣。在這真相的如來藏,與業相的虛妄習氣相互交織之下,才成立其為阿賴耶。因此,從一切法依阿賴耶而生的方面看,是雜染諸法的所依;另一方面看,也就是迷悟關鍵所在。迷、悟、染、淨,都依藏心而有,所以也就是唯識。這雜染的習氣,反映到清淨的如來藏心,因而成為阿賴耶識,現起一切的虛妄相。這可以稱為「映心所顯」的唯識。

(5)《阿毗達磨大乘經》說︰「菩薩成就四法,能隨悟入一切唯識,都無有義。(中略)四者,成就三種勝解隨轉妙智。何等為三﹖(一)得心自在一切菩薩,得靜慮者,得勝解力,諸義顯現。(二)得奢摩他,修法觀者,纔作意時,諸義顯現。(三)已得無分別智者,無分別智現在前時,一切諸義皆不顯現。」

菩薩因內心定慧的實踐,一切境界都可以隨心轉變,或者不起一切。境界既可以隨心而轉,就可因此推論到一切境界的沒有自體。如外境有離心獨立的本質,那決不能因心的觀想而改變。這是從佛弟子止觀的體驗而推論到的,可以稱為「隨心所變」的唯識。

這五項思想,起初是逐漸的引發,各別的深入研究;等到思想的反流與綜合,就走上唯識學的階段,也才有真正的唯識學。後代的唯識學派,雖然都在融貫這五項思想,但不無偏重的發揮,因此成為思想不同的學派。

◎附三︰印順《唯識學探源》下編第四章(摘錄)

唯識,有認識論上的唯識,有本體論上的唯識。我們所認識的一切,即是識的影像,這是認識論上的唯識。至於宇宙人生的本體,是否唯識,卻還有問題。有人雖主張認識中的一切,只是主觀心識的影像,但對認識背後的東西,卻以為是不可知,或者以為是有心有物的。假使說心是萬有的本體,一切從此出,又歸結到這裏,那就是本體論上的唯識了。這本體論的唯識,在認識上,卻不妨成立客觀的世界。佛教的唯識,當然是出發於認識論,又達到本體論的。到了本體的唯識論,又覺得所認識的有它相對的客觀性,這才又轉到認識論上不離識的唯識了。部派佛教裏,沒有本體論上的唯識學,認識上的唯識無境,卻已相當的完成。

唯識思想的成熟,主要是佛弟子們依著止觀實踐,而獲得隨心自在的事實證明。理論上,從非斷非常的業感緣起的探討下,展開了細心、細蘊、真我的思想,能為因性的種習隨逐的思想。因大眾、分別說、譬喻師的建立業因業果在心心所法的關係,心與種習結成非一非異的融合,完成唯識思想的一面。

任何學派,沒有不承認我們認識的不正確,沒有見到真理的全面,或者根本沒有認識。佛教的生死輪迴,就是建立在一切錯誤中的根本錯誤上──無明。它障礙了真智的顯現,蒙蔽歪曲了事理的真相,使我們在虛妄的認識下,顛倒造業,流轉生死。所以要解脫生死,就要看透我們的根本妄執。在這點上著力,才能突破生死的羂索,得到解脫。要知道什麼是錯誤的認識,就要研究到我們究竟認識些什麼﹖這些不是真相,那真相又是什麼﹖在這樣的要求下,認識論就發達起來,引出了妄識亂現的思想,外境無實的思想,這又完成唯識學的另一面。等到這細心、種子,與無境的思想融合,唯識學也正式完成。(中略)

瑜伽派,認為凡是有漏心識所認識的,都是假說自性,都不能離卻名言相。像有部的客觀存在的青相,是必然要反對的。沒有名言識的力量,決不能知道它是青是色。它與經部一樣的,在假說自性的背後,建立離言自性。這一一法的依它離言自性,是必有的,不然就是惡取空。一切境界,都不離心識名言的勢力,這雖已達到了認識論上的唯識,但隱在認識背後的離言自性,經部說是十八界,瑜伽派也承認它是緣起因果,也不見得就是心罷!似乎也沒有充分理由,證實它就是虛妄分別的心心所。〈真實義品〉成立離言自性,引用小乘共許的教典,我不知它比經部高超了多少!

在認識論上,達到境不成實的思想;在因果相續的緣起論上,達到了細心持種能生一切的見解。彼此結合起來,這依它離言自性,就是心中種子所變現的,它就是心,這是真實。等到攔入認識界,它就出現了別體能取所的現象,這是不真實的。「實無外境,唯有內識」的唯識論,宣告成立。

◎附四︰霍韜晦〈唯識五義〉(摘錄)

唯識問題過去討論極多,傳統的解釋,「識」代表主體,因此唯識即是唯心,例如中國唯識宗的代表人物窺基(632~682)就是以「『唯』謂簡別,遮無外境。『識』謂能了,詮有內心」(〈唯識述記序〉)來規定。這一個觀點,影響中國佛學界千餘年,其實,「識」的原義,在唯識學裏是有不同用法的。

首先,傳統觀點是採取一種宇宙論的立場,把客觀上的一切法收歸主體,所謂三界唯心,萬法唯識,已成一流行講法。但實質上,這種心、識觀念是未經判別的。三界唯心的講法原出《華嚴經》〈十地品〉︰「三界虛妄,但是一心作。」另外在〈夜摩天宮菩薩說偈品〉中又說︰「心如工畫師,畫種種五陰,一切世界中,無法而不造。」這也很近於萬法唯識的思想。問題是︰此心是直接的生起萬法,抑經過阿賴耶識的曲折而收攝萬法﹖則有待於理性研尋。結果,由於問題的重點不同,結論亦異︰著重主體之通於理想世界,為成佛問題鋪路的是如來藏緣起說;著重主體之通於現實世界,為現實上的一切法立根源的是賴耶緣起說。前者所提出的主體是超越主體,後者所提出的是經驗主體,所以唯心、唯識從宇宙論的觀點看來,亦有兩個立場。

在經驗立場之中所提出的阿賴耶識,其實亦是一個形上學的概念。唯識家為了交代現實上的一切法的來源,於是認定阿賴耶識的構造是一個種子識,它攝持一切種子,待緣而起現行。這一個過程,即名之曰識轉化(vij-ñānaparināma,舊譯「識變」),即由識中種子化為對象。唯識家用這一個觀念來交代客觀存在問題,把客觀存在都收入識的活動世界中,所以說唯識(vijñānamātra)。這一個「識」字的用法,是扣緊主體講的。

但是,種子既外化為對象,則在處理客觀存在的問題上,這一個對象便有很重要的位置。唯識家特別將之名為vijñapti──此字玄奘未能正視其價值,仍譯之為「識」,這就與代表主體意義的識(vijñāna)相混。也許,玄奘從宇宙論觀點,認為vijñapti的存在沒有本體意義,它祇是一個過程,所以可以略過(不過玄奘有時亦將之譯為「了別」,但「了別」的概念祇能說明識的活動,對客觀存在問題仍不能交代)。然而,在佛教思想史上,這一個概念的提出卻是特具意義。因為在唯識之前,印度流行實在論者的思想,如數論、勝論、彌曼差、尼耶也,及小乘佛教裏面的說一切有部、經部等,都是同一進路。他們認為現象上的一切法推源到最後應有獨立本體,否則現象上的存在沒有根據,於是分別提出大種(ma-hābhūta,構成物質現象的基本成素,如地水火風之類)、極微(paramāṇu,物質的原子)等觀念,以至有獨立存在意義的心、心所法來。及中觀學派興起,破除一切法之自性,即本體觀念,而歸於空,於是進入絕對主義的思想,對現象上的法採取消解方式而不給予安立。唯識學派認為︰這樣做對於眾生的實踐不能提供通路,因為把握真實是應該從經驗對象開始反省的,所以必須先肯定這一層存在。問題是︰唯識學派從認知主體出發,不願意接受實在論者的本體觀念,認為客體不能離主體而獨立。主要的理由,是這樣的一個本體不能成為認知對象(即無「所緣」義)。關於這一點,陳那(Dignāga,約西元六世紀初)在《觀所緣緣論》中有很清楚的剖示。他指出客體存在應有兩條件︰(1)它是一個存在(即「緣」義);(2)它是一個對象(即「所緣」義)。實在論者的本體充其量祇有「緣」義,但無「所緣」義,所以缺乏知識論上的保證。由此唯識學派轉向觀念主義,把實在論者的本體勾消,認為客觀存在其實祇是一種表相,稱為vijñapti(拙著《安慧「三十唯識釋」原典譯註》一書中曾譯為「表別」,意義不夠明朗,宜改正)。一切法都不過是表相狀態的存在;簡言之,就是「唯表」(vijñaptimātnatā)。這一個「表」字,是扣緊對象講的,與上文所說的「識」不同。事實上,唯識學派的開山大師世親(Vasubandhu,約西元五世紀)的兩本主要作品︰《二十唯識論》(Viṁśạtikāvijñapti-mātratāsiddhi)、《三十唯識頌》(Triṁśi-kāvijñaptimātratāsiddhi),原題用的就是「唯表」。玄奘全部譯為「唯識」,便把問題的重心轉移了。

固然,從唯表進一步是必須談唯識的,因為把實在論者的本體勾消之後,表相從何而有呢﹖這是必須歸結為主體提供的。《解深密經》說︰「識所緣唯識所現」(〈分別瑜伽品〉),所以唯識家進一步提出識轉化,這是從知識論的問題轉為存有論及宇宙論的問題。傳統所說的唯識意義在此。從歷史觀點看,唯識理論源出修瑜伽實踐的人,在印度原名瑜伽行派(Yogācāra),則這種觀念主義的進路當與其禪定的體驗有關,上文所引的《解深密經》〈分別瑜伽品〉,就是指導禪定的文獻。不過,回到理論體系的問題,一切表相由識所提供,從現實經驗說,對象是有不同內容的,例如顏色、冷熱、香臭、形狀、大小等,如果將之分解為表相,則這許多不同的表相如何從同一的識中產生出來呢﹖為了有恰當的交代,唯識學派於是進一步分解識的世界,發現主體至少有三重不同性質的轉化,而且從其提供的各種不同表相的能力上說,這個主體開列為八,這就構成八識系統。

八識是︰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在原始佛教及部派佛教時代,一般只談六識。用六識來說明轉化,祇能提供感官經驗與思維世界的表相,唯識學派認為這是不完備的。首先,不能交代自我觀念的產生,其次,不能說宛實人生與過去世的關聯,蓋若整個世界都是識轉化,但為什麼轉出此世界而非彼世界﹖轉出此人生而非彼人生﹖是必須有理由的。佛教主張業論,以業來連貫,但中間的過轉情形如何,爭論極多。唯識學派面對這些問題,結果提出以末那識(manas)說明前者,而以阿賴耶識說明後者。換言之,末那識是自我意識,通過它的轉化活動,提供自我觀念,阿賴耶識則是輪迴主體,及世界存在的根源,通過它的活動,轉化出個體生命及整個物質世界的存在。這樣,和前六識合起來,就有了三重轉化(嚴格言,前六識各自活動,應共有八種轉化。不過前六識的轉化主要是解決經驗對象問題,所以可以平列為一重)。在《唯識三十頌》中,即分別名為異熟轉化(阿賴耶識轉化)、思量轉化(末那識轉化,「思量」是就末那識對自我觀念的念念執著言),和表境轉化(前六識轉化,舊譯「了別境識」)。

不過,轉化雖有三重,從八識的存在關係上說,前七識均以第八識(阿賴耶識)為根本依(亦稱因緣依,因為賴耶攝持一切種子,表相的生起須以種子為因緣),所以表相呈現之後,仍然還落在阿賴耶識之中。一舒一捲,都不外為阿賴耶識的世界。問題是站在經驗立場,我們尚不能親證此識轉化的情形(此即圓成實自性),我們祇能依經驗所得,起分別活動來套客體,結果永遠對客體有執,此即遍計所執自性。所以唯識家說,我們在未獲得無分別智之前,是不可能真知一切唯表相的。

◎附五︰印順《印度佛教思想史》第九章第二節(摘錄)

要論述唯識思想的同異,有幾點是應該先確認的。

(一)唯識學是以《瑜伽師地論》〈本地分〉──《十七地論》為根本的︰十七地中,以「五識身地」、「意地」為先,表示了一切以心識為主的佛法。關於「心意識」,如《瑜伽師地論》卷一說(大正30‧280b)︰「心,謂一切種子所隨依止性,所隨依附依止性;體能執受,異熟所攝阿賴耶識。意,謂恒行意,及六識身無間滅意。識,謂現前了別所緣境界。」

唯識學的主要內容,如心、意、識──八識;種子與熏習;轉依︰〈本地分〉都已明白的說到。論是彌勒(Maitreya)所傳,是唯識學所公認的。

(二)唯識學是在發展中完成的︰如種子(bīja),《瑜伽論》說因有七義;《攝大乘論》精簡為種子六義,所熏四義;《成唯識論》更增立能熏四義。如成立阿賴耶(ālaya)識,〈攝決擇分〉以八相來證明;《攝大乘論》說得嚴密些;《成唯識論》引(阿含)經,又以十理成立非有阿賴耶不可。又如恒行意,《瑜伽論》點到為止;《攝大乘論》成立非別有末那(manas)不可;《成唯識論》說得更詳細。唯識學,是瑜伽行者以修驗──唯識所現的信念,與「一類經為量者」的細心受熏持種說,合流而形成的;由渾而劃,由簡而詳,是論師們論究的成就。

(三)無著與世親,有異義與新義的成立︰如無著的《大乘莊嚴經論》,依《瑜伽》〈本地分〉,立本有與新熏所成──二類無漏種子;《攝大乘論》卻依〈攝決擇分〉,立「出世心……從最清淨法界等流正聞熏習種子所生」──無漏種子新熏說。如《大乘莊嚴經論》,隨順經部(Sautrāntika),心所是心的分位差別;但《攝大乘論》等,又說心與心所相應了。《瑜伽論》等都說有五色根,而世親的《唯識二十論》,為了成立(認識論的)一切唯識,別立新義︰「識從自種生,似境相而轉,為成內外處,佛說彼為十。」這是說「似色現識」──如眼識「從自種子」生,名自種子為「眼處」了。陳那(Diṅnāga)《觀所緣緣論》也說︰「識上色功能,名五根應理。」論師們對唯識義的闡明,可能有不同的異義。即使是為「本論」作釋,有相當見地的論師們,不一定依文作釋,總是決擇、會通(甚至修改原文),使論義更精確、更圓滿的。所以論究唯識,唯識的不同派系,應從論師的依據不同,思想不同去理解!

說到「唯識」,梵語有二。(1)vijñāna-mātratā︰vijñāna,是眼識、耳識等識。(2)vi-jñapti-mātratā︰《大乘莊嚴經論》以來,到《唯識二十論》、《唯識三十論》,都使用這一術語;元魏‧菩提流支(Bodhiruci)以來,到玄奘、義淨,都一致的譯為「唯識」。vi-jñapti,就是表色(vijñapti-rūpa)、表業(vijñapti-karman)的表,那vijñapti-mātratā一詞,為什麼大家不譯為「唯表」,而一致譯為「唯識」呢﹖玄奘所譯的《唯識三十論》中,「爾時住唯識」,及安慧(Athiramati)釋「非實住唯識」,梵本也不是唯表,而是vi-jñana-mātratā──「唯識」。又如《唯識二十論》,論題的「唯識」,梵語是vijñapti-mātratā──唯表;而世親長行說︰「安立大乘三界唯識,以契經說三界唯心;心、意、識、了(別),名之差別。」心、意、識、了,雖然名稱不同,而意義是一樣的。心、意、識的識,當然是vijñāna;論題vijñapti,而以vi-jñāna來解說。vijñāna與vijñapti──二詞,應有一定程度的共同性!在我國文字中,「表」與梵語的vijñapti,意義並不一致。「表業」,或解說為︰「表示自心令他知故」。依佛法說︰表業是思心所為主的內心,表現於身、語的行為,所以身、語行為,依內心而有善惡的差別。表──vijñapti不是別的,是內心(思等)的表現出來。如經上說︰「愚夫希欲,說名為愛;愛所發表,說名為業。」表是心的表現,如將心識(思等)離去,那「表」就根本不能表示vijñapti的意義。總之,vijñapti-mātratā的意義,是唯識表現,也就是「唯識現」;古譯為「唯識」,正是三界唯心,萬法唯識(所現)的意思。大乘唯識學,正為了闡明這一意義,如《攝大乘論》卷中說(大正31‧138c)︰「安立如是諸識成唯識性,略由三相︰(一)由唯識,無有義故。(二)由二性,有相、有見二識別故。(三)由種種,種種行相而生起故。」

唯識的基本意義,是一切唯識現,沒有外境(義)的存在。然唯識並非只有心識,而是表現為(能)見、(所)相二分的。「種種」,古人解說不一,依《攝論》,是意識遍緣一切而起種種行相。依《攝論》所說「緣起」與「緣起所生法相」來說︰緣起是阿賴耶識與轉識的互為因緣,著重種子識的變現,就是「唯識」義。緣起所生法相,是︰「彼轉識相法,有相、有見,識為自性」,著重於現行識變,就是「二性」義。所以說「唯識」,說「二性」,並不是矛盾對立而都是成立唯識的。無著的《大乘莊嚴經論》,也是這樣。《論》中沒有明說第八識的名字(世親的解釋中有),只說「自界」、「種子」、「熏聚」(dau-ṣṭhulyakāya──麤重身),著重於從(雜染的)種習而現(光)一切,是「唯識」義。《論》上又說︰「所取及能取,二相各三光;不真分別故,是說依他相。」所取(grāhya)與能取(grāhaka),都是依他起相(paratan-tra-lakṣaṇa),那是有見有相的「二性」了。依無著的論書,可見無著的唯識說︰種子識變現一切,一切「唯識」,是依「因果」說的。「餘(阿賴耶識以外的)一切識,是其相識;若意識識,若所依止,是其見識」;唯識的「二性」義,是依「能所」(認識論)說的。在無著的唯識說中,「唯識」與「二性」,是意義相順而不是別異的。

〔參考資料〕 陳譯《攝大乘論》卷五;《佛性論》卷四〈無變異品〉;《十八空論》;《成唯識論述記》卷七(末);《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本);《大乘法相研神章》卷二;《唯識思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7});《唯識學概論》、《唯識學的發展與傳承》、《唯識思想論集》一~三、《唯識思想今論》、《唯識問題研究》、《唯識學的論師與論典》(《現代佛教學術叢刊》{23}~{28}、{43}、{96});羅時憲《唯識方隅》;黃懺華《佛教各宗大意》;歐陽漸《唯識講義》;結城令聞《心意識論よ覜見晅る唯識思想史》;鈴木宗忠《唯識哲學概說》;上田義文《唯識思想入門》。


唯識三十頌釋

印度安慧(Sthiramati)造。為世親《唯識三十頌》的註釋。世親的唯識學,繼承者主要有所謂十大論師者,在解釋《唯識三十頌》時各有特色。此十大論師可分為「唯識古學」與「唯識今學」二大系統。其中,難陀、安慧二人屬於「古學」系統;陳那、護法屬於「今學」系統。我國唐代的玄奘曾糅譯十大論師對《唯識三十頌》的註釋,而編譯成《成唯識論》。當時,玄奘是以「今學」中之護法的見解為主的。因此,唐代以降的中日唯識學大多依循護法的看法。一直到烈維(S. Lévi)刊佈安慧的此一釋論之後,學術界才得以在護法的見解之外,一窺唯識古學的風貌。本書之意義,主要即在於此。

此書除了烈維曾經刊行之外,日本學者高楠順次郎、荻原雲來、宇井伯壽、野澤靜證等人也都曾有專文研究。我國學者中,早期有呂澂曾作過研究。此外,香港霍韜晦氏亦於1970年代之後陸續譯註安慧之此書。後並出版《安慧三十唯識釋原典譯註》一書。

◎附一︰高崎直道(等)著‧李世傑譯《唯識思想》第八章(摘錄)

將《唯識三十頌》安慧釋的結構,分項羅列的話,即如下列︰

(1)人無我、法無我與對治煩惱障與所知障相對應,而這些又與「解脫」及「一切智者性之獲得」相對應。

(2)如實知唯心,乃使此事可能(譯者註︰能夠相應、對治)。

(3)我法之假說,行於識之轉變。此等轉變,乃是「因能變」和「果能變」。

(4)轉變有三種,即異熟轉變、思量轉變和了別境轉變。它們各相應於阿賴耶識、染污意和六識。這三種轉變之互相關係,是依據《解深密經》〈心意識相品〉之偈而來。阿賴耶識譬喻為「水」,轉識喻為「波」。

(5)這三種「識的轉變」是「妄分別」。凡是被妄分別的器世間、我、五蘊等諸法,都不是「實有」,故一切是唯識。

(6)於現在之「生」,為什麼會起「妄分別」呢﹖這是因為,持有一切種子的阿賴耶識與轉識,有更互為因、更互為果之力量使其發生的。

(7)伴隨有二取習氣的「業」的諸習氣,於前異熟盡時,會生另外一個異熟之阿賴耶識,不被二取習氣所支持的業的諸習氣,是不會生異熟果的。

(8)《阿毗達磨經》之偈頌說︰「界是無始時來的,那是一切諸法的所依。因為有它(界),故有一切之趣,或有涅槃之證得」,「界」就是阿賴耶識。由阿賴耶識而成立輪迴,由阿賴耶識而有「有餘」與「無餘」之涅槃界的成立。

(9)為什麼由阿賴耶識而能成立涅槃界呢﹖輪迴的主因是煩惱。而諸煩惱、隨煩惱之種子,是在阿賴耶識之中作為阿賴耶識之種子而被熏習的。煩惱的種子,可由阿賴耶識中的煩惱對治道加以消除。

(10)「只有識才是真實」的時候,始能建立三自性。其中,「所分別」是彼「妄分別」之「所取」與「能取」。在「依他」中,將此「所取」與「能取」,於一切時,完全遠離,這就是圓成實性。

(11)不能見到圓成實性時,則不能見到依他起性。

(12)三自性即是三無自性。

(13)由於是唯識的東西才說著「現觀」(Abhisamaya)。

◎附二︰霍韜晦《安慧「三十唯識釋」原典譯註》〈自序〉(摘錄)

在眾多原典之中,我選安慧的《三十唯識釋》來翻譯,主要是因為這篇資料在佛家思想史上的重要性,同時亦與我早年研讀《成唯識論》的訓練有關。《成唯識論》是《唯識三十頌》的註釋書,當年玄奘翻譯,曾經把十家的註疏糅合在內。然而,由於玄奘師承護法,糅譯時並非客觀平列各家之文,使之各佔一均等地位,而是獨尊護法,問題的解釋處處奉護法為圭臬。固然,護法之義後出,從思想發展的角度說,後出之義較精,或較完整,亦是可說,但由此保存下來的資料,便祇有護法的系統得窺全豹,其餘各家都不過是鱗爪罷了。因此,若希望通過《成唯識論》而對各家都有全面的了解,是不可能的。其次,玄奘既宗護法,在這一旨趣之下,其對各家的稱引及批評是否公平有據﹖我們未見原書,僅靠玄奘、窺基的片面之言很難判斷。例如安慧在《成唯識論》中就是受批評最多的一位論師,但是現在我們對勘梵本,發覺有很多批評都是不確實的,或錯置的,亦有一些是後世推演其說的(最明顯的,莫如稱安慧為一分家,主相見同種之說,安慧其實未言)。安慧如此,其他各家恐亦有此情形。所以今天我們得讀安慧原典,至少可為安慧清理出他的本來面目,並對《述記》所傳的安慧義作一釐定。

然而,安慧《三十唯識釋》的重要性不止此。首先,由於釋中附有世親《三十頌》的原文,這對世親唯識思想的研究和格量舊譯,便提供了最直接的佐證。從前我們以為玄奘的翻譯最忠實,現在看起來仍有很多地方混有譯者的觀點在內。我們同意︰為了閱讀上的便利,站在翻譯的立場,句子的調動、字眼的增損,有時是必須的,亦是無可避免的;但若加工太過,或出於己意改造,便會影響原義。雖然,現在我們無法證明玄奘翻譯時所據的原本即是今天我們所得的梵本,以此責彼,或有不公,但若以為全異亦是罔顧事實。因為揆諸實際,不可能一家疏釋,即改寫頌文一次,以顛倒本末。所以若假定梵本可靠,則玄奘的加工和改造便不可掩。例如第三頌,玄奘把阿賴耶識有兩種不可知的表別譯成「不可知執受、處、了」,論文據解遂成三種。又第十四頌,原文並未明白說出有不定心所的存在,玄奘乃特別為之補足。這些都可以說是各有功過。但至於把「轉化」(pariṇama,轉變)譯為「能變」(第一頌)、把「(染污)意」譯為「末那」(第五頌)、把識的轉化就是分別理解為「分別」與「所分別」的見相二分(第十七頌),便可能是有意的改譯或是受後期學說的影響所致。反之,比較起來,真諦的《轉識論》雖非從頌文譯出,意義亦不明朗,但卻有很多地方與梵本相通。例如上文提及的「轉化」,真諦的解釋是︰「識轉有二種︰(一)轉為眾生,(二)轉為法。」又如染污意,真諦譯為「執識」,說「此識以執著為體」,這即是第五頌「思量為自性」的翻譯。由此可知,今日所見的梵本亦非不上承於古,而真諦譯文的價值亦未可全部抹煞。

其次,談到安慧與世親的關係,由於安慧的時代較早(約470~550,護法則為530~561,參看宇井伯壽《印度哲學研究》卷五),一般推測,他的疏解可能更接近世親原義,後來疏家則因為資料愈積愈多,問題愈分愈細,精詳雖或過於前師,但亦可能失去了世親的本來面目。如《成唯識論》收列十家之文,《述記》、《樞要》、《了義燈》、《演祕》、《義演》、《集成編》等,更為之推波助瀾,結果使讀者困擾於資料陣中,徬徨無所出。在此情形下,若能得一簡疏以直探驪珠,指示方隅,自然是最有意義的事。現在我們照資料的性質看,安慧釋是可以滿足這一要求的。一來安慧釋的確先出,在時代上較接近世親,應保存有更多的古義;二來安慧釋文字簡約,緊隨頌文作解,達意即止,不尚支蔓,若干後世討論極繁的問題,如識的轉化(識變)問題、識的內部結構(相見等諸分)問題,安慧的答案都極簡單;有些更全不觸及,如第八識、第七識的存在論證,及三依(諸識活動的相互關係)、四緣(心心所起現的條件)之類。從後世的觀點言,安慧釋容有不足,但在究明唯識本義,與唯識思想初期的開展上說,安慧釋的價值是無可代替的。尤其是安慧釋的疏解方式,簡明扼要,極便後學,所以後來再有律天(630~700)為他複註,最後並一起傳進了西藏。現在西藏除收有這兩項資料外,有關安慧的其他著述,如《辯中邊論釋》、《大乘莊嚴經論釋》、《大乘五蘊論釋》(即漢譯《大乘廣五蘊論》)、《中論釋》,及《大寶積經論》等,均尚有流傳,反而護法在唯識方面的著作,則全未發見,由此足證西藏對安慧學的尊重(據後期中觀宗人所傳,安慧是無相唯識(nirākāra-vijñānavādin)的代表人物,與陳那、護法、法稱的有相唯識(sākāravijñānavādin)相抗,他們認為無相唯識與中觀的立場較近,故亦較推重安慧。未悉是否與此有關)。若依我們上文的敘述,則亦可能是因為安慧能老實疏解前人的資料所致。

正因為安慧能老實疏解前人的資料,所以我把《三十唯識釋》譯畢之後,忽然想到︰這亦可以是一本很好的唯識學入門書,因為它能夠把唯識的本義揭示出來,順安慧的疏解以觀後人的廣演,何者進、何者退、何者善巧、何者增益,等等升降分歧之道便歷歷可見。所以我決定在譯文之後加註──並非文獻上的註,這些註我在翻譯的過程中已寫下,而是加進義理上的註,以幫助讀者了解,目的就是使它兼具一唯識學入門書的意味,使讀者直承世親,不受後世繁瑣資料的干擾;同時亦可以去除門戶之見,使唯識的本義大白於世。我認為祇有這樣纔可以免除唐賢徒然肢解名相的過失,亦是今日扶持唯識學發展的正道。所謂「先立乎其大者」,世親唯識之原義定,一切即無異綱舉目張了。


結城令聞

日本佛教學者。西元1927年畢業於東京帝國大學印度哲學科,同年進入東方文化學院東京研究所工作。其後,任教於東京帝國大學。1963年退休後,出任西本願寺傳道院院長、京都女子大學校長等職。氏以研究唯識思想著稱,撰有《心意識論よリ見ちる唯識思想史》、《唯識の思想と歷史》等書。


德清

明末四大師之一,世稱憨山大師。俗姓蔡,安徽全椒人。年二十,投南京報恩寺出家,住持西林命法孫俊公教他讀《法華經》,四月即能背誦。西林見他聰穎,為延師教讀《四書》、《易經》及古文詩賦。因此他在童年即能寫詩作文。

嘉靖四十三年(1564),他謁雲谷(法谷)於攝山棲霞寺,獲讀《中峰廣錄》,大為感動,因決意學禪。同年冬又從無極(明信)聽講《華嚴玄談》並受具足戒;因仰慕清涼,自號為「澄印」。過了幾年,報恩寺設立義學,教育僧徒,他被延為教師,其後又應聘至鎮江金山寺教館二年。

隆慶五年(1571),他北遊參學,先至北京聽講《法華》和唯識,並參徧融(真圓)、笑巖(德寶)二巨匠,請示禪要。繼往遊五台山,見北台憨山風景奇秀,即有取為自號之意。不久又回北京西山,獲識當時名士王鳳洲、汪次公、歐楨伯等,以詩文相唱酬。

萬曆二年(1574)他又離京行腳,遊嵩山、洛陽,至山西蒲州會見妙峰,和他同上五台山,居北台之龍門,專事參禪。萬曆四年,袾宏遊五台山,特訪他敘談五日而別。萬曆九年神宗慈聖太后派人至五台山設「祈儲道場」並修造舍利塔,他和妙峰共建無遮會為道場迴向。越年在山講《華嚴玄談》,聽眾近萬人。

萬曆十一年,他赴東海牢山(山東勞山)那羅延窟結廬安居,開始用憨山為別號。皇太后遣使送三千金為他建庵居住,時山東遭災荒,他即建議將此費全數施與孤苦。萬曆十四年,神宗印刷大藏經十五部分送全國名山,慈聖太后特送一部與東海牢山,因無處安置,又施財修寺,稱海印寺。這一年真可(達觀)與弟子道開為刻藏事特來訪他,住了兩旬而去。萬曆二十年,他訪達觀於房山上方山,同遊石經山,巡禮隋‧靜琬所刻石經。時靜琬塔院為僧所賣,達觀出資贖回,德清為撰〈復涿州石經山琬公塔院記〉(現存)。

萬曆二十三年,神宗不滿意皇太后為佛事耗費巨資,恰恰太后又派了個當時大臣所忌的使者送經到牢山,這樣就遷罪於德清。他剛從北京回來,就被捕下獄,結果以私創寺院罪名充軍去廣東雷州。他於十月間攜侍者福善南行,至韶關,入曹溪南華寺禮六祖肉身,越三年三月到達雷州。時雷州旱荒,饑民死亡載道,他發動群眾掩埋並建濟度道場。八月間,鎮府令他還廣州,當地官民仰慕他的學德,經常有人去訪問他。他即以罪犯服裝登座為眾說法,創開嶺南的佛教風氣。

萬曆二十八年秋,南韶長官祝公請他入曹溪,時南華寺衰落已久,他到寺後,開闢祖庭,選僧受戒,設立僧學,訂立清規,一年之間,百廢俱興。萬曆三十一年,達觀在京師因「妖書」事,被捕下獄,又累及德清,仍被遣還雷州。這中間他曾渡海遊海南島,訪蘇東坡故居,作《瓊海探奇記》。

萬曆三十四年八月,明廷大赦,德清於是再回曹溪。他為復修南華寺大殿,自往端州採運大木。有僧挾嫌誣他私用淨財,訟於按察院,他船居芙蓉江上二年待訊,大病幾死。後來雖真相大白,他卻堅決辭去曹溪的住持,至廣州長春庵,為眾講經。

萬曆四十一年,他從廣州至衡陽,居靈湖萬聖寺。緇素又在寺傍為他建成壇華精舍。他在衡陽寫成了《楞嚴通議》、《法華通議》、《起信論略疏》,並自開講。

萬曆四十四年四月,他離湖南,至九江,登廬山。九江四眾弟子為建靜室於五乳峰下,他很愛其環境幽寂,有終老其地之意。後到徑山,即為達觀舉行荼毗佛事並撰塔銘。

萬曆四十五年正月,他又去杭州雲棲寺為袾宏作〈蓮池大師塔銘〉。時各地僧徒領袖在西湖集會歡迎他,盛況一時。歸途經蘇州,華嚴學者巢松、一雨請入華山遊覽。又被弟子洞聞、漢月及居士錢謙益迎至常熟虞山,說法於三峰清涼寺。同年五月回廬山。

這時九江眾弟子為他在五乳峰下擴建道場,他即命名為法雲寺,於此為眾開講《法華》、《楞嚴》、《金剛》、《起信》、《唯識》諸經論,並效遠公六時禮念,專心淨業。又為繼續華嚴一宗的遺緒,據《清涼疏鈔》撰成《華嚴經綱要》八十卷。

天啟二年(1622)十二月他受請回到曹溪,為眾說戒講經,次年十月十一日圓寂於南華寺,壽七十八歲。崇禎十三年(1640),弟子等將其遺骸漆布升座,安放塔院,即今曹溪南華寺內供奉的憨山肉身像(劉起相《本師憨山大和尚靈龕還曹溪供奉始末》)。

曹溪原是中國禪宗的祖庭,但到了明末久已荒廢,經德清銳意經營,始恢復舊觀,因此,他被稱為曹溪中興祖師。

德清一生弘法,所度弟子很多。經常隨侍他的出家弟子有福善、通炯等。顓愚(觀衡)入曹溪請益後,退居南岳,為一方宗師,也是他的弟子。當時士大夫如汪德玉、吳應賓、錢謙益、董其昌、屠赤水等,也都對他非常敬仰。

德清早年詩文和書法都很知名。他說古人都以禪比詩,不知詩乃真禪。他認為陶淵明、李太白的詩境玄妙,在不知禪而有禪味,若王維的詩多雜佛語,後人雖誇他善禪,不過是文字禪而已(《夢遊集》卷三十九〈雜說〉)。他在《夢遊集》的〈雜說〉中敘自己的書法說(卍續127‧776上)︰「余平生愛書晉唐諸帖,或雅事之。宋之四家(即蘇、黃、米、蔡)猶未經思。及被放海外,每想東坡居儋耳時桄榔庵中風味,不覺書法近之。」德清一生很有文名,他往來南北,多為人撰寫碑記塔銘,所作序跋題贊亦不少。

他博通內外學,他的著作有︰《觀楞伽經記》八卷、《楞伽補遺》一卷、《華嚴經綱要》八十卷、《法華擊節》一卷、《金剛經決疑》一卷、《圓覺經直解》二卷、《般若心經直說》一卷、《大乘起信論疏略》四卷、《大乘起信論直解》二卷、《性相通說》二卷(卷上為《百法明門論論義》,卷下為《八識規矩頌通說》)、《肇論略注》六卷、《道德經解》(一名《老子解》)二卷、《觀老莊影響說》一卷、《莊子內篇注》四卷、《大學中庸直解指》一卷、《春秋左氏心法》一卷、《夢遊詩集》三卷、《曹溪通志》四卷、《八十八祖道影傳贊》一卷、《憨山老人自敘年譜實錄》二卷等。德清寂後,由門人福善、通炯、劉起相編輯刊行的有《憨山老人夢遊集》四十卷(現流通本五十五卷)。這些著作都被收入明方冊本《續藏》。

他的思想學說,表現在許多方面,並不拘守一宗一派。吳應賓認為「縱其樂說無礙之辯,曲示單傳,而熔入一塵法界,似圭峰(宗密);解說文字般若,而多得世間障難,似覺範(慧洪);森羅萬行以宗一心,而產無生往生之土,又似永明(延壽)」。

他最初在南京從無極聽《華嚴玄談》,繼入攝山從雲谷學禪。雲谷是禪淨兼修而又深達華嚴的大德,德清受他的影響最深。所以他雖是禪門宗匠,而極力倡導禪淨一致,尤致意於華嚴。他說︰古人說參禪、提話頭,都是不得已。公案雖多,唯獨念佛審實的話頭,塵勞中極易得力。他謫居廣州時,即集信徒結社,授以念佛三昧,教以專心淨業,月會以期,立有規制。晚年在廬山法雲寺,又效慧遠修六時淨業。他主張禪淨雙修,認為(卍續127‧267下)︰「參禪看話頭一路,最為明心切要。(中略)是故念佛參禪兼修之行,極為穩當法門。」


德清


德清對坐禪念佛也有他的特別見解,他說(卍續127‧411下)︰「所云坐禪,而禪亦不屬坐。若以坐為禪,則行住四儀又是何事﹖殊不知禪乃心之異名,若了心體寂滅,本自不動,又何行坐之可拘﹖茍不達自心,雖坐亦剩法耳。定亦非可入,若有可入,則非大定。所謂那伽常在定,無有不定時,又何出入之有﹖他教人念佛說(卍續127‧234下)︰「今所念之佛,即自性彌陀,所求淨土,即唯心極樂。諸人茍能念念不忘,心心彌陀出現,步步極樂家鄉,又何必遠企於十萬億國之外,別有淨土可歸﹖」

德清在佛教內主張禪淨雙修,對外又宣傳儒、道、釋三教的調和。他在《道德經解》卷頭〈觀老莊影響論〉中,極力主張調和三教的思想。他說(卍續127‧777下)︰「為學有三要︰所謂不知春秋,不能涉世;不精老莊,不能忘世;不參禪,不能出世。」(林子青)

◎附一︰〈德清簡介〉(摘錄自《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三卷第二冊)

德清在佛教上雖宗禪宗,但也極力提倡禪淨兼修,特別是到晚年更為突出,他說︰「念佛參禪兼修之行,極為穩當法門。」(《憨山老人夢遊集》卷五〈示劉存赤〉)在禪淨兼修中,他又調和禪、淨而使其一致,認為︰「今所念之佛,即自性彌陀;所求淨土,即唯心極樂。諸人茍能念念不忘,心心彌陀出現,步步極樂鄉,又何必遠企於十萬億國之外,別有淨土可歸耶!」(同上卷二〈示優婆塞結念佛社〉)但這實際上是以禪宗的明心見性,見性成佛的理論去改造淨土往生佛國的思想。同時,德清也十分重視教門理論,認為禪不離教,而教即是禪。他說,他所作《楞伽筆記》、《楞嚴懸鏡》等經注,「是皆即教乘而指歸向上一路」。(同上卷十九〈刻起信論直解序〉)因此,他也極力調和禪教、性相的對立,認為「雖性相、禪教皆顯一心之妙」,「是則毀相者不達法性,斥教者不達佛心」。(同上卷二十五〈西湖淨慈寺宗鏡堂記〉)

德清學通內外,對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都有一定的了解,他竭力鼓吹三教一理,三聖同體,調和儒、佛、道思想。他曾說︰「嘗言為學有三要,所謂不知春秋,不能涉世;不精老、莊,不能忘世;不參禪,不能出世。此三者,經世、出世之學備矣,缺一則偏,缺二則隘,三者無一而稱人者,則肖之而已。」(同上卷三十九〈學要〉)他以佛教理論來解釋儒、道思想,所作《觀老莊影響論》、《道德經解》、《莊子內篇注》,以及《大學直指》、《中庸直指》、《大學綱目決疑》等,都有一定的影響,他甚至認為︰「孔、老即佛之化身也」。(同上卷四十五〈道德經解發題〉)「三聖無我之體,利生之用皆同。」(同上)「若以三界唯心,萬法唯識而觀,不獨三教本來一理,無有一事一法不從此心所建立。」(同上〈觀老莊影響論〉)

◎附二︰錢謙益〈大明海印憨山大師廬山五乳峰塔銘〉(摘錄自《憨山老人夢遊集》卷五十五)

我神宗顯皇帝,握金輪以御世,推慈聖皇太后之志,崇奉三寶,以隆顧養。上春秋鼎盛,前星未耀,慈聖以為憂,建祈儲道場於五臺山,妙峰登公與憨山大師,實主其事,光宗貞皇帝遂應期而生。於是二公名聞九重,如優曇鉢華,應現天際。妙峰不出王舍城,大作佛事,而大師有雷陽之行。其機緣所至,橫見側出,固非凡情之可得而測也。大師之遷化於曹溪也,大宗伯宣化蕭公,親見其異,為余道之。已而南海陳迪祥以行狀來謁余表塔。余曰︰「有吾師宣化公在,他日請為第二碑。」又明年乙丑,其弟子居廬山者曰福善,奉全身歸五乳,而留爪髮於曹溪,走書來告曰︰「大師東遊,得子而憙曰︰剎竿不憂倒卻矣。燈炧月落,晤言亹亹,所以付囑者甚至,塔前之銘,非子誰宜為﹖」余何敢復辭。

謹按,師諱德清,族蔡氏,全椒人也。父彥高,母洪氏。夢大士抱送而生。七歲,叔父死,屍於床,問母從何處去,即抱死生去來之疑。九歲,能誦《普門品》。年十二,辭親入報恩寺,依西林和尚,內江趙文肅公摩其頂曰︰兒他日人天師也。十九祝髮,受具戒於無極某公。聽講《華嚴玄談》,至十玄門,海印森羅常住處,悟法界圓融無盡之旨,慕清涼之為人,字曰澄印。從雲谷會公縛禪於天界寺,發憤參究,疽發於背,禱護伽藍神,願頌《華嚴》十部,乞假三月以畢禪期。禱已熟寐,晨起而病良已。三月之內,恍在夢中,出行巿中,儼如禪坐,不見巿有一人也。

雪浪恩公,長於師一歲,相依如無著、天親。嘉靖丙寅,寺燬於火,誓相與畜德俟時,以期興復。師既巋然出世,而雪浪卒為大論師修治故塔,稍酬誓願焉。師嘗聽講於天界,廁溷清除,了無人蹟。意主東淨者,非常人也。訪之,一黃面病僧,目光激射,遂與定參訪之約。質明,則已行矣,即妙峰登公也。師以江南習氣輭暖,宜入冬冰夏雪,苦寒不可耐之地,以痛自摩厲,遂飄然北邁。天大雪,乞食廣陵巿中曰︰吾一鉢足以輕萬鍾矣。抵京師,妙峰衣褐來訪,鬚髮鬖髿,如河朔估客,師望其眸子識之,相視一笑。參遍融貞公,融無語,惟張目直視。又參笑巖,巖曰︰「何方來﹖」曰︰「南方來。」巖曰︰「記得來時路否﹖」曰︰「一過便休。」巖曰︰「子卻來處分明。」遊盤山至千像峰石室,見不語僧,遂相與樵汲度夏,時萬曆元年癸酉也。

明年,偕妙峰結冬蒲參,閱《物不遷論》,至梵志出家,頓了旋嵐偃嶽之旨,作偈曰︰「死生晝夜,水流花謝,今日方知,鼻孔向下。」峰一見遽問師︰「何所得﹖」師曰︰「夜來見河中兩鐵牛,相鬥入水去,至今絕消息。」峰曰︰「且喜有住山本錢矣。」遇牛山法光禪師,坐參請益。法光發音如天鼓,師深契之。送師〈遊五台詩〉云︰「雪中師子騎來看,洞裏潛龍放去休。」且曰︰「知此意否﹖」要公不可捉死蛇耳。師居北臺之龍門,老屋數椽,在萬山冰雪中,春夏之交,流澌衝擊,靜中如萬馬馳驟之聲。以問妙峰,峰舉古人三十年聞水聲,不轉意根,當證觀音圓通語。師然之,日尋緣溪橫彴,危坐其上。初則水聲宛然,久之忽然忘身,眾籟闃寂,水聲不復聒耳矣。一日粥罷經行,忽立定,光明如大圓鏡,山河大地,影現其中。既覺,身心湛然,了不可得,說偈以頌之。

遊雁門,兵使胡君請賦詩,甫構思,詩句逼塞喉吻,從前記誦見聞,一瞬現前,渾身是口,不能盡吐。師曰︰「此法光所謂禪病也,惟睡熟可以消之。」擁衲跏趺,一坐五晝夜,胡君撼之不動,鳴擊子數聲,乃出定。默坐卻觀,如出入息,住山行腳,皆夢中事,其樂無以喻也。還山,刺血書《華嚴經》,點筆念佛,不廢應對,口頌手畫,歷然分明。鄰僧異之,牽徒眾來相嬲,已皆讚歎而去。嘗夢與妙峰夾侍清涼大師開示,初入法界圓融觀境,隨所演說,其境即現。又夢登彌勒樓閣聞說法,曰︰「分別是識,無分別是智;依識染,依智淨;染有生死,淨無諸佛。」自此,識智之分,了然心目也。

師既建祈儲道場,遂遠遁東海之牢山。慈聖命龍華寺僧瑞菴行求得之,遣使再徵不能致,賜內帑三千金。復固辭。使者不敢覆命,師曰︰「古有矯詔賑饑之事,山東歲凶,以此廣聖慈於饑民,不亦可乎﹖」使者持賑籍還報,慈聖感歎,率闔宮布金造寺,賜額曰海印。師詣京謝恩,為報恩寺請藏,上命師齎送,因以便歸省父母。寺塔放光累日,迎經之日,光如浮橋北度,經在塔光中行也。師還,以報恩本末具奏,曰︰「願日減膳羞百金,十年工可舉也。」慈聖許之。歲乙未,而黃冠之難作。師住山十三年,方便說法,東海彌離車地,咸向三寶,而黃冠以侵占道院,飛章誣奏,有旨逮赴詔獄。先是慈聖崇信佛乘,敕使四出,中人讒搆,動以煩費為言,上弗問也。而其語頗聞於外庭,所司遂以師為奇貨,欲以株連慈聖左右,並按前後檀施,帑金以數十萬計。拷掠備至,師一無所言。已乃從容仰對曰︰
「公欲某誣服易耳,獄成將置聖母何地乎﹖公所按數十萬,在縣官錙銖耳。主上純孝,度不以錙銖故,傷聖母心。獄成之後,懼無以謝聖母。公窮竟此獄,將安歸乎﹖」

主者舌吐不能收,乃具獄上。所列惟賑饑三千金,有內庫籍可考。慈聖及上皆大喜。坐私造寺院,遣戍雷州,非上意也。達觀可公,急師之難,將走都門,遇於江上,師曰︰「君命也,其可違乎!」為師作《逐客說》而別。

師度庾嶺,入曹溪,抵五羊,赭衣見粵帥,就編伍於雷州。歲大疫,死者相枕籍,率眾掩埋,作廣薦法會,大雨平地三尺,癘氣立解。參政周君,率學子來扣擊,舉通乎晝夜之道而知發問,師曰︰「此聖人指示人,要悟不屬生死一著耳。」周君憮然擊節。粵之孝秀馮昌歷輩,聞風來歸,師擬大慧冠巾說法,構禪室於壁壘間。說《法華》,至寶塔示現,娑婆華藏,涌現目前,開悟者甚眾。居粵五年,乃克住錫曹溪。歸侵田,斥僦舍,屠門酒肆,蔚為寶坊,緇白坌集,攝析互用,大鑒之道,勃焉中興。甲寅夏,師在湖東,慈聖賓天,詔至慟哭,披剃返僧服。又二年,念達觀法門死生之誼,赴葬於雙徑,為作荼毗佛事。箴吳越禪人之病,作《擔板歌》。弔蓮池宏公於雲棲,發揮其密行,以示學者。自吳門返廬山,結庵五乳峰下,效遠公六時刻漏,專修淨業。居四年,復往曹溪。天啟三年癸亥,宣化公赴召來訪,劇談信宿,公謂師色力不難百歲,更坐二十餘夏如彈指耳。師笑曰︰「老僧世緣將盡,幻身豈足把翫哉!」別五日,果示微疾。韶陽守張君來問,師力辭醫藥,坐語如平時。既別,沐浴焚香,集眾告別,危坐而逝,十月三十一日也。曹溪水忽涸,百鳥哀鳴,夜有光燭天。三日入龕,面顏發紅,鬚髮皆長,鼻端微汗,手足如綿。僧徒驚告,謂師復生。蕭公語餘,衰老赴闕,跋涉二萬里,何所為哉﹖天殆使為師作末後證明耳。嗚呼!知言哉!

師長身魁碩,氣宇堂堂,所至及物利生,機用善巧,如日晅雨潤加被而人不知。山東再饑,師盡發其囷,親泛舟至遼東糴豆,以賑旁山之民,咸免捐瘠。稅使與粵帥有隙,嗾巿民以白艚作難,群噪圍帥府,師緩頰諭稅使解圍,不動聲色,會城以寧。珠船千艘,罷採不歸,剽掠海上,而開礦之役,繹騷尤甚。採使謁曹溪,使以佛法攝受,徐為言開採利害。由是,珠船罷採不入海,而礦額令有司歲解。制府戴公詒書謝曰︰「吾乃今知佛祖慈悲之廣大也。」師為余言,居北臺,大雪高於屋數丈,昏夜可鑑毛髮,堅坐待盡,身心瑩然。遲明,塔院僧穴雪以入,相攜行雪洞中里許乃出。當詔獄拷治時,忽入禪定,榜箠刺爇,若陷木石。逾年在雷陽,聞侍者趣呼,逮繫毒楚卒發,幾無完膚,此《楞伽筆記》所由作也。師東遊至嘉興楞嚴寺,萬眾圍繞,有隸人如狂易狀,博顙不已,曰︰「我寺西仲秀才也,身死尚在中陰,聞肉身菩薩出世,附隸人身求解脫耳。」師為說三皈五戒,問︰「解脫否﹖」曰︰「解脫竟。」懜然而覺,師之樹大法幢,為人天眼目,豈偶然哉﹖

師世壽七十八,僧臘五十九,前後得席弟子甚眾。從師於獄,職納橐饘者,福善也;終始相依於粵者,善與通烔、超逸、通岸也。貴介子弟,剜臂然燈,以求師道,現大士像於瘡痂中,而坐脫以去者,即墨黃納善也;粵士歸依者,馮昌歷為上首,御史王安舜,孝廉劉起相、陳迪祥、歐文起、梁四相、龍璋,皆昌歷之徒也。師所著有《楞伽筆記》、《華嚴綱要》、《楞嚴懸鏡》、《法華擊節》、《楞嚴法華通議》、《起信唯識解》若干卷、《觀老莊影響論》、《道德經解》、《大學中庸直指》、《春秋左氏心法》、《夢遊集》又若干卷。嗟乎!師於世間文字,豈必不逮古人﹖有不逮焉,亦糟粕耳。師於出世間義諦,豈必不合古人﹖有不合焉,亦皮毛耳。惟師夙乘願輪,以大悲智入煩惱海,以無畏力處生死流,隨緣現身,應機接物,末後一著,全體呈露。後五百年,使人知有一大事因緣,是豈可以語言情見,擬議其短長者哉﹖是故,讀師之書,不若聽師之言,聽師之言,又不若周旋瓶錫,夷考其生平,而有以知其願力之所存也。謙益下劣鈍根,荷師記莂,援據年譜行狀,以書茲石。其詞寧繁而不殺者,欲以示末法之儀的,啟眾生之正信也。銘曰︰
「人生出沒,五濁世間,生死之涂,屹立重關。重關峻復,誰不退墮﹖師子奮迅,一擲而過。濟河焚舟,懸車束馬,一鉢飛渡,誰我禦者!冰山蟄伏,雪窖沉埋,冰解凍釋,水流花開。光明四照,上徹帝閽,榮名利養,匪我思存。震霆赫怒,我性不遷,桁楊木索,說法熾然。覺範朱崖,妙喜梅州,雷陽萬里,謂我何求!軍持應器,橫戈杖錫,毀形壞衣,古有遺則。大鑒重徽,靈昭不昧,屈㫬之衣,如施晝饋。師之示現,如雲出谷,觸石膚寸,雨不待族。雲歸雨藏,山川自如,孰執景光,以窺太虛。福德巍峩,文句璀璨,視此肉身,等一真幻。匡山不來,曹溪不去,塔光炳然,長照覺路。」

天啟七年丁卯九月朔,常熟幅巾弟子錢謙益謹述。

◎附三︰德清〈初心修悟要法〉(摘錄自《憨山老人夢遊集》卷二〈答鄭崐巖中丞〉。此處之標題及子目,依聖嚴《禪門修證指要》書中所加者)

(一)如何修悟
若論此段大事因緣,雖是人人本具,各各現成,不欠毫髮。爭奈無始劫來,愛根種子,妄想情慮,習染深厚,障蔽妙明,不得真實受用,一向只在身心世界妄想影子裏作活計,所以流浪生死。佛祖出世,千言萬語,種種方便,說禪說教,無非隨順機宜,破執之具,元無實法與人。

所言修者,只是隨順自心,淨除妄想習氣影子。於此用力,故謂之修。若一念妄想頓歇,徹見自心,本來圓滿光明廣大。清淨本然,了無一物,名之曰悟。非除此心之外,別有可修可悟。以心體如鏡,妄想攀緣影子,乃真心之塵垢耳。故曰想相為塵,識情為垢。若妄念消融,本體自現,譬如磨鏡,垢淨明現,法爾如此。

但吾人積劫習染堅固,我愛根深難拔,今生幸托本具般若,內薰為因,外藉善知識引發為緣,自知本有,發心趣向,志願了脫生死,要把無量劫來,生死根株,一時頓拔,豈是細事。若非大力量人,赤身擔荷,單刀直入者,誠難之難。古人道︰「如一人與萬人敵」,非虛語也。

(二)修悟下手處
大約末法修行人多,得真實受用者少。費力者多,得力者少。此何以故﹖蓋因不得直捷下手處,只在從前見聞知解言語上,以識情搏量,遏捺妄想,光影門頭做工夫。先將古人玄言妙語,蘊在胸中,當作實法,把作自己知見。殊不知,此中一點用不著。此正謂依他作解,塞自悟門。

如今做工夫,先要剗去知解,的的只在一念上做,諦信自心,本來乾乾淨淨,寸絲不掛;圓圓明明,充滿法界;本無身心世界,亦無妄想情慮。即此一念,本自無生。現前種種境界,都是幻妄不實,唯是真心中所現影子。如此勘破,就於妄念起滅處,一覷覷定,看他起向何處起,滅向何處滅。如此著力一拶,任他何等妄念,一拶粉碎,當下冰消瓦解,切不可隨他流轉,亦不可相續。永嘉謂︰「要斷相續心」者此也。蓋虛妄浮心,本無根緒,切不可當作實事,橫在胸中。起時便咄,一咄便消。切不可遏捺,則隨他使作,如水上葫蘆。只要把身心世界,撇向一邊,單單的的,提此一念,如橫空寶劍,任他是佛是魔,一齊斬絕,如斬亂絲。赤力力挨拶將去,所謂「直心正念真如」,正念者,無念也。能觀無念,可謂向佛智矣。

修行最初發心,要諦信唯心法門。佛說「三界唯心,萬法唯識」。多少佛法,只是解說得此八個字。分明使人人信得及,大段聖凡二途,只是唯自心中,迷悟兩路。一切善惡因果,除此心外,無片事可得,蓋吾人妙性天然,本不屬悟,又何可迷﹖如今說迷,只是不了自心本無一物,不達身心世界本空,被他障礙,故說為迷。一向專以妄想生滅心,當以為真,故於六塵境緣,種種幻化,認以為實。如今發心趣向,乃返流向上一著,全要將從前知解,盡情脫去,一點知見巧法用不著,只是將自己現前身心世界,一眼看透,全是自心中所現浮光幻影。如鏡中像,如水中月。觀一切音聲,如風過樹;觀一切境界似雲浮空。都是變幻不實的事。不獨從外如此,即自心妄想情慮,一切愛根種子,習氣煩惱,都是虛浮幻化不實的。

如此深觀,凡一念起,決定就要勘他箇下落,切不可輕易放過,亦不可被他瞞眛。如此做工夫,稍近真切。除此之外,別扯玄妙知見巧法來逗湊。全沒交涉。就是說做工夫,也是不得已。譬如用兵,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古人說參禪提話頭,都是不得已。公案雖多,唯獨念佛審實的話頭,塵勞中極易得力。雖是易得力,不過如敲門瓦子一般,終是要拋卻,只是少不得用一番。如今用此做工夫,須要信得及,靠得定,咬得住。決不可猶豫,不得今日如此,明日又如彼,又恐不得悟,又嫌不玄妙。者些思算,都是障礙,先要說破,臨時不生疑慮。

至若工夫做得力處,外境不入,唯有心內煩惱,無狀橫起,或慾念橫發,或心生煩悶,或起種種障礙,以致心疲力倦,無可奈何。此乃八識中含藏無量劫來,習氣種子,今日被工夫逼急,都現出來。此處最要分曉,先要識得破,透得過,決不可被他籠罩,決不可隨他調弄,決不可當作實事。但只抖擻精神,奮發勇猛,提起本參話頭,就在此等念頭起處,一直捱追將去。我者裏元無此事,問渠向何處來﹖畢竟是甚麼﹖決定要見箇下落。如此一拶將去,只教神鬼皆泣,滅跡潛踪,務要趕盡殺絕,不留寸絲。如此著力,自然得見好消息。

若一念拶得破,則一切妄念,一時脫謝。如空華影落,陽焰波澄,過此一番,便得無量輕安,無量自在,此乃初心得力處。不為玄妙,及乎輕安自在,又不可生歡喜心。若生歡喜心,則歡喜魔附心,又多一種障矣。至若藏識中習氣愛根種子,堅固深潛,話頭用力不得處,觀心照不及處。自己下手不得,須禮佛、誦經、懺悔、又要密持咒心,仗佛密印,以消除之,以諸密咒,皆佛之金剛心印,吾人用之,如執金剛寶杵,摧碎一切物,物遇如微塵。從上佛祖,心印祕訣,皆不出此。故曰「十方如來,持此咒心,得成無上正等正覺。」然佛則明言,祖師門下,恐落常情,故祕而不言,非不用也。此須日有定課,久久純熟,得力甚多,但不可希求神應耳。

(三)解悟與證悟
凡修行人,有先悟後修者,有先修後悟者。然悟有解證之不同。

若依佛祖言教明心者,解悟也。多落知見,於一切境緣,多不得力,以心境角立,不得混融,觸途成滯,多作障礙。此名相似般若,非真參也。

若證悟者,從自己心中樸實做將去,逼拶到山窮水盡處,忽然一念頓歇,徹了自心。如十字街頭見親爺一般,更無可疑;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亦不能吐露向人,此乃真參實悟,然後即以悟處融會心境,淨除現業、流識、妄想、情慮,皆鎔成一味真心。此證悟也。

此之證悟,亦有深淺不同,若從根本上做工夫,打破八識窠臼,頓翻無明窟穴,一超直入,更無剩法。此乃上上利根,所證者深。其餘漸修,所證者淺。

最怕得少為足,切忌墮在光影門頭。何者﹖以八識根本未破,縱有作為,皆是識神邊事。若以此為真,大似認賊為子。古人云︰「學道之人不識真,只為從前認識神。無量劫來生死本,癡人認作本來人。」於此一關,最要透過。

所言頓悟漸修者,乃先悟已徹,但有習氣,未能頓淨。就於一切境緣上,以所悟之理,起觀照之力,歷境驗心,融得一分境界,證得一分法身,消得一分妄想,顯得一分本智。是又全在綿密工夫,於境界上做出,更為得力。

(四)修悟六原則
凡利根、信心勇猛的人,修行、肯做工夫,事障易除,理障難遣。此中病痛,略舉一二。

第一、不得貪求玄妙
以此事本來,平平貼貼,實實落落,一味平常,更無玄妙。所以古人道︰「悟了還同未悟時,依然只是舊時人,不是舊時行履處。」更無玄妙。工夫若到,自然平實。蓋由吾人知解習氣未淨,內薰般若,般若為習氣所薰,起諸幻化,多生巧見,綿著其心,將謂玄妙,深入不捨。此正識神影明,分別妄見之根,亦名見刺。比前麤浮妄想不同,斯乃微細流注生滅,亦名智障,正是礙正知見者,若人認以為真,則起種種狂見,最在所忌。

第二、不得將心待悟
以吾人妙圓真心,本來絕待,向因妄想凝結,心境根塵,對待角立,故起惑造業。今修行人,但只一念放下身心世界,單單提此一念向前,切莫管他悟與不悟,只管念念步步做將去,若工夫到處,自然得見本來面目,何須早計﹖若將心待悟、即此待心、便是生死根株。待至窮劫,亦不能悟,以不了絕待真心,將謂別有故耳。若待心不除,易生疲厭,多成退墮,譬如尋物不見,便起休歇想耳。

第三、不得希求妙果
蓋眾生生死妄心,元是如來果體。今在迷中,將諸佛神通妙用,變作妄想情慮,分別知見;將真淨法身,變作生死業質;將清淨妙土,變作六塵境界。如今做工夫,若一念頓悟自心,則如大冶紅罏,陶鎔萬象。即此身心世界,元是如來果體;即此妄想情慮,元是神通妙用。換名不換體也。永嘉云︰「無明實性即佛性,幻化空身即法身。」若能悟此法門,則取捨情忘,欣厭心歇,步步華藏淨土,心心彌勒下生。若安心先求妙果,即希求之心,便是生死根本,礙正知見。轉求轉遠,求之力疲,則生厭倦矣。

第四、不可自生疑慮
凡做工夫,一向放下身心,屏絕見聞知覺。脫去故步,望前眇冥,無安身立命處。進無新證,退失故居。若前後籌慮,則生疑心,起無量思算,計較得失,或別生臆見,動發邪思,礙正知見。此須勘破,則決定直入,無復顧慮。大概工夫做到做不得,正是得力處,更加精采,則不退屈。不然則墮憂愁魔矣。

第五、不得生恐怖心
謂工夫念力急切,逼拶妄想,一念頓歇,忽然身心脫空,便見大地無寸土,深至無極,則生大恐怖。於此若不勘破,則不敢向前。或以此豁達空,當作勝妙,若認此空,則起大邪見,撥無因果,此中最險。

第六、決定信自心是佛
然佛無別佛,唯心即是。以佛真法身,猶若虛空,若達妄元虛,則本有法身自現,光明寂照,圓滿周遍,無欠無餘。更莫將心向外馳求,若捨此心別求,則心中變起種種無量夢想境界,此正識神變現,切不可作奇特想也。然吾清淨心中,本無一物,更無一念,凡起心動念,即乖法體。

今之做工夫人,總不知自心妄想,元是虛妄,將此妄想,誤為真實,專只與作對頭。如小戲燈影相似,轉戲轉沒交涉,弄久則自生怕怖。

又有一等怕妄想的。恨不得一把捉了,拋向一邊。此如捕風捉影,終日與之打交涉,費盡力氣,再無一念休歇時。纏綿日久,信心日疲,只說參禪無靈驗,便生毀謗之心,或生怕怖之心,或生退墮之心。此乃初心之通病也。此無他,蓋由不達常住真心,不生滅性,只將妄想認作實法耳。者裏切須透過,若要透得此關,自有向上一路。只須離心意識參,離妄想境界求。但有一念起處,不管是善是惡,當下撇過,切莫與之作對。諦信自心中本無此事,但將本參話頭,著力提起,如金剛寶劍,魔佛皆揮。此處最要大勇猛力、大精進力、大忍力,決不得思前算後,決不得怯弱。但得直心正念,挺身向前。自然巍巍堂堂,不被此等妄想纏繞。如脫鞲之鷹。二六時中,於一切境緣,自然不干絆,自然得大輕安,得大自在。此乃初心第一步工夫得力處也。

以上數則,大似畫蛇添足,乃一期方便語耳。本非究竟,亦非實法。蓋在路途邊,出門一步,恐落差別岐徑,枉費心力,虛喪光陰。必須要真正一門,超出妙莊嚴路,所謂「行步平正,其疾如風。」其所行履,可以日劫相倍矣。

要之,佛祖向上一路,不涉程途,其在初心方便,也須從者裏透過始得。

〔參考資料〕 《憨山大師傳》(《憨山老人夢遊集》卷五十三~卷五十五);《續稽古略》卷三;《續燈存稿》卷十二;江燦騰《晚明佛教叢林改革與佛學諍辯之研究》;郭朋《明清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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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大殺戒人相

亦名:殺人戒人相

子題:人、初識、歌羅邏時有三事、命、煖、識、後識、迦羅之時、似人、迦羅邏、胎墮波羅夷、墮胎波羅夷、墮人胎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者,律云,從初識至後識,而斷其命也初識者,謂初識在胎,猶自凝滑,是識所依。乃至命終最後一念,未捨執持,隨煖壞者,是也。其相易識,故略述之。」  資持記釋云:「初文,引律,極齊初後,總攝殺相。註中,初至所依,釋上初識。大集經云,歌羅邏時此云雜穢,入胎七日,狀如凝酥,即凝滑也,有三事:一﹑命,二﹑煖,三﹑識。出入息為;不臭不爛為業持火大,色不臭爛;此中,心意識。若壞凝滑,即壞識之所依,命、煖隨謝,便名犯殺。乃至下,釋上後識謂四大將解,識神未去,害亦成重。疏云,隨有煖處,識在其中,即識住處,為命根攝。」(事鈔記卷一八‧二五‧一七)

戒本疏‧四波羅夷法:「言初識者,謂初託陰止,是凝滑不淨。故經中說為迦羅之時也。如五分云,入胎四十九日,名曰似人;過是以往,乃名是。即五王經云,受胎一七日,如薄酪;二七日,如稠酪;三七日,如凝酥;四七日,如肉團;五七日,五胞成就;六七日已後,六情開張。言後識者,即最終時,在後一念為後也。所以言此二識者,亦為遮惡比丘念也。若殺人者,可得重罪;如胎分中迦羅邏,即既非人,故不名犯。所以張網,通收初後。若有胎人,識所依止,隨有損害,無非極刑。即如五分,若人似人,意亦可見;四分下文墮胎等相。」  行宗記釋云:「四分下文,即調部云,婦人他邊得身,語大德言,與我藥墮之,比丘即咒藥與,令其胎墮,佛言,波羅;及按腹墮胎亦夷,故云等也。(戒疏記卷七‧三五‧一五)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就殺戒中,墮人胎者,謂初七日後,凝滑精段,隨落皆重。由識託之,失所依故。」(業疏記卷一七‧五○‧一七)


[法相辭典(朱芾煌)]
八識自性非定一異

成唯識論七卷十一頁云:八識自性,不可言定一。行相、所依、緣、相應、異故。又一滅時,餘不滅故。能所熏等,相各異故。亦非定異。經說八識,如水波等,無差別故。定異,應非因果性故。如幻事等,無定性故。如前所說識差別相,依理世俗;非真勝義。真勝義中,心言絕故。如伽他說:心意識八種,俗故相有別。真故相無別。相、所相、無故。


三心

集異門論三卷十七頁云:三心者:一、漏瘡喻心。二、電光喻心。三、金剛喻心。漏瘡喻心云何?答:如世尊說:苾芻當知;世有一類補特伽羅,稟性暴惡,言喜麤獷;少有觸惱,便多憤恚;結怨很悷,語言兇勃。如惡漏瘡,纔被物觸,便多流出膿血不止;彼心亦爾。少遇違緣,即便憤恚怨恨不息。問:何故彼心名漏瘡喻?答:彼心意識,暫觸違緣,便速發生種種穢惡;是故名曰漏瘡喻心。電光喻心云何?答:如世尊說:苾芻當知;世有一類補特伽羅,居阿練若,或居樹下,或住空閑,精勤修習多修習故;證得如是寂靜心定。依是定心,能永斷五順下分結,得不還果,受上化生;即住上界,得般涅槃,不復還來生於欲界。如過夏分,至秋初時,從大雲臺,電光發已;暫現色像,速還隱沒。如是一類補特伽羅,居阿練若,乃至廣說;彼所得心,名電光喻。問:何故彼心名電光喻?答:彼心意識,證不還果;暫能照了,速還隱沒;是故名曰電光喻心。金剛喻心云何?答:如世尊說:苾芻當知;世有一類補特伽羅,居阿練若,或居樹下,或住空閑,精勤修習多修習故;證得如是寂靜心定。依是定心,能盡諸漏,證得無漏心慧解脫。於現法中,以勝通慧,自證覺受圓滿功德。謂自證知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譬如金剛,無有少物而不能斷,或穿、或破。所謂若鐵、若牙、若貝、若角、若珠、若玉石等。如是一類補特伽羅,居阿練若,乃至廣說;彼所得心,名金剛喻。問:何故彼心名金剛喻?答:彼心意識,證無學果,無結縛等而不能壞;是故名曰金剛喻心。


五蘊

瑜伽二十七卷十四頁云:謂蘊有五。則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云何色蘊?謂諸所有色,一切皆是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此復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總名色蘊。云何受蘊?謂或順樂觸為緣諸受,或順苦觸為緣諸受,或順不苦不樂觸為緣諸受。復有六受身。則眼觸所生受,耳鼻舌身意觸所生受。總名受蘊。云何想蘊?謂有相想,無相想,狹小想,廣大想,無量想,無諸所有無所有處想。復有六想身。則眼觸所生想,耳鼻舌身意觸所生想。總名想蘊。云何行蘊?謂六思身。則眼觸所生思,耳鼻舌身意觸所生思。復有所餘除受及想諸心法等,總名行蘊。云何識蘊?謂心意識。復有六識身。則眼識、耳鼻舌身意識。總名識蘊。

二解 集論一卷一頁云:何因蘊唯有五?為顯五種我事故。謂身具我事,受用我事,言說我事,造作一切法非法我事,彼所依止我自體事。雜集論一卷三頁云:於此五中,前四是我所事。第五即我相事。言身具者,謂內外色蘊所攝。受等諸蘊受用等義,相中當說。彼所依止我自體事者:謂識蘊,是身具等所依我相事義。所以者何?世間有情,多於識蘊計執為我;於餘蘊計執我所。

三解 集異門論十一卷一頁云:五蘊者:一、色蘊,二、受蘊,三、想蘊,四、行蘊,五、識蘊。云何色蘊?答: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如是一切,略為一聚,說名色蘊。云何受蘊?答:諸所有受,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如是一切,略為一聚,說名受蘊。云何想蘊?答:諸所有想,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如是一切,略為一聚,說名想蘊。云何行蘊?答:諸所有行,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如是一切,略為一聚,說名行蘊。云何識蘊?答:諸所有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如是一切,略為一聚,說名識蘊。如彼卷一頁至十二頁廣釋。

四解 法蘊足論九卷九頁云:一時薄伽梵,在室羅筏,住逝多林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苾芻眾:有五種蘊。何等為五?謂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是名五蘊。云何色蘊?謂諸所有色,一切皆是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是名色蘊。云何受蘊?謂諸受、等受、別受、受性、受所攝,是名受蘊。復有二受,說名受蘊。謂身受,心受。云何身受?謂五識身相應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身受。云何心受?謂意識相應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心受。復有二受,說名受蘊。謂有味受,無味受。云何有味受?謂有漏作意相應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有味受。云何無味受?謂無漏作意相應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無味受。有作是說:欲界作意相應受,名有味受。色無色界作意相應受,名無味受。今此義中,有漏作意相應受,名有味受。無漏作意相應受,名無味受。如有味受,無味受,如是墮受,不墮受,耽嗜依受,出離依受,順結受,不順結受,順取受,不順取受,順纏受,不順纏受,世間受,出世間受,亦爾。復有三受,說名受蘊。謂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云何樂受?謂順樂觸所生身樂心樂,平等受受所攝,是名樂受。復次脩初第二第三靜慮順樂受觸所起心樂,平等受受所攝,是名樂受。云何苦受?謂順苦觸所生身苦心苦,不平等受受所攝,是名苦受。云何不苦不樂受?謂順不苦不樂觸所生身捨心捨,非平等非不平等受受所攝,是名不苦不樂受。復次脩未至定,靜慮中間,第四靜慮及無色定,順不苦不樂觸所生心捨,非平等非不平等受受所攝,是名不苦不樂受。復有四受,說名受蘊。謂欲界受,色界受,無色界受,不繫受。云何欲界受?謂欲界作意相應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欲界受。云何色界受?謂色界作意相應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色界受。云何無色界受?謂無色界作意相應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無色界受。云何不繫受?謂無漏作意相應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不繫受。復有五受,說為受蘊。謂樂受,苦受,喜受,憂受,捨受。如是五受,廣說如根品。復有六受,說為受蘊。謂眼觸所生受,耳鼻舌身意觸所生受。云何眼觸所生受?謂眼及色為緣,生眼識。三和合故;生觸。觸為緣故,生受。此中眼為增上,色為所緣,眼觸為因,眼觸為等起,是眼觸種類,是眼觸所生,與眼觸所生作意相應,於眼識所了別色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眼觸所生受。如是耳鼻舌身意觸所生受,廣說亦爾。是名受蘊。如受蘊,如是想蘊,識蘊,如其所應,廣說亦爾。云何行蘊?謂行蘊有二種。一、心相應行蘊。二、心不相應行蘊。云何心相應行蘊?謂思,觸,作意,廣說乃至諸所有智,見,現觀。復有所餘如是類法,與心相應。是名心相應行蘊。云何心不相應行蘊?謂得,無想定,廣說乃至文身。復有所餘如是類法,不與心相應,是名心不相應行蘊。如是心相應行蘊,心不相應行蘊,總名行蘊。


不善識食

集異門論一卷五頁云:云何不善識食?答:若不善思相應諸心意識,是謂不善識食。



瑜伽一卷十頁云:心、謂一切種子所隨依止性,所隨依附依止性,體能執受,異熟所攝阿賴耶識。

二解 瑜伽六十三卷十二頁云:復次此中諸識,皆名心意識。若就最勝;阿賴耶識名心。何以故?由此識、能集聚一切法種子故。於一切時,緣執受境;緣不可知一類器境。

三解 瑜伽七十六卷一頁云:亦名為心。何以故?由此識、色聲香味觸等積集滋長故。

四解 顯揚一卷一頁云:心者:謂心意識差別,名也。

五解 攝論一卷五頁云:心體第三,若離阿賴耶識;無別可得。是故成就阿賴耶識、以為心體。由此為種子,意及識轉。何因緣故亦說名心?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積集故。

六解 成唯識論三卷九頁云:謂第八識,或名為心。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積集故。

七解 集論一卷十二頁云:何等為心?謂蘊界處習氣所熏一切種子阿賴耶識。亦名異熟識。亦名阿陀那識。以能積集諸習氣故。

八解 品類足論一卷一頁云:心云何?謂心、意、識。此復云何?謂六識身。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


心心所名義差別

俱舍論四卷十三頁云:如是已說諸心心所,品類不同,俱生異相。然心心所,於契經中,隨義建立種種名想。今當辯此名義差別。頌曰:心、意、識、體一。心心所,有依,有緣,有行相,相應義有五。論曰:集起故名心。思量故名意。了別故名識。復有釋言:淨不淨界,種種差別,故名為心。即此為他作所依止,故名為意。作能依止,故名為識。故心意識,三名所詮,義雖有異;而體是一。如心意識三名所詮義異體一;諸心心所,名有所依,所緣,行相,相應,亦爾。名義雖殊;而體是一。謂心心所,皆名有所依。託所依根故。或名有所緣。取所緣境故。或名有行相。即於所緣品類差別,等起行相故。或名相應。等和合故。依何義故,名等和合?有五義故。謂心心所,五義平等,故說相應。所依、所緣、行相、時、事、皆平等故。事平等者;一相應中,如心體一;諸心所法,各各亦爾。


心三摩地勝行成就神足

法蘊足論四卷一頁云:心三摩地勝行成就神足者:云何心,云何三摩地,云何勝,云何勝行,而名心三摩地勝行成就神足耶?此中心者:謂依出家遠離所生善法,所起心意識;是名心。三摩地者:謂心增上所起心住等住近住安住不散不亂攝止等持心一境性,是名三摩地。勝者:謂心增上所起八支聖道,是名勝。勝行者:謂有苾芻、依過去心,得三摩地。是謂心三摩地。彼成就心三摩地已;為令已生惡不善法斷故;起欲。廣說乃至為令已生善法堅住乃至持心。彼所有欲若勤若信乃至若捨,是名勝行。即此勝行及前所說心三摩地,總名心三摩地勝行成就神足。如依過去心,依未來現在,善不善無記,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學無學非學非無學,見所斷脩所斷非所斷心,廣說亦爾。復有苾芻、於諸善法,住下羸劣弱極弱心。彼作是念:我今不應於諸善法住下羸劣弱極弱心;然我理應於諸善法,安住不下不羸不劣不弱不極弱心。彼由此心增上力故;得三摩地。是謂心三摩地。彼成就心三摩地已;為令已生惡不善法斷故;起欲。廣說乃至為令已生善法堅住乃至持心。彼所有欲若勤若信乃至若捨,是名勝行。即此勝行及前所說心三摩地,總名心三摩地勝行成就神足。復有苾芻、生起惡心。彼作是念:我今不應生起惡心;然我理應斷除惡心,脩習善心。彼由此心增上力故;得三摩地。是謂心三摩地。彼成就心三摩地已;為令已生惡不善法斷故;起欲。廣說乃至為令已生善法堅住乃至持心。彼所有欲若勤若信乃至若捨,是名勝行。即此勝行及前所說心三摩地,總名心三摩地勝行成就神足。復有苾芻、生起貪瞋癡俱行惡心。彼作是念:我今不應生起貪瞋癡俱行惡心;然我理應斷除貪瞋癡俱行惡心,脩習無貪無瞋無癡俱行善心。彼由此心增上力故;得三摩地。是謂心三摩地。彼成就心三摩地已;為令已生惡不善法斷故;起欲。廣說乃至為令已生善法堅住乃至持心。彼所有欲若勤若信乃至若捨,是名勝行。即此勝行及前所說心三摩地,總名心三摩地勝行成就神足。復有苾芻、生起不離貪瞋癡惡心。彼作是念:我今不應生起不離貪瞋癡惡心;然我理應斷除不離貪瞋癡惡心,脩習離貪瞋癡善心。彼由此心增上力故;得三摩地。是謂心三摩地。彼成就心三摩地已;為令已生惡不善法斷故;起欲。廣說乃至為令已生善法堅住乃至持心。彼所有欲若勤若信乃至若捨,是名勝行。即此勝行,及前所說心三摩地,總名心三摩地勝行成就神足。復有苾芻、於諸善法,安住不下乃至不極弱心。彼作是念:我於善法安住不下乃至不極弱心,甚為應理。彼由此心增上力故;得三摩地。是謂心三摩地。彼成就心三摩地已;為令已生惡不善法斷故;起欲。廣說乃至為令已生善法堅住乃至持心。彼所有欲若勤若信乃至若捨,是名勝行。即此勝行及前所說心三摩地,總名心三摩地勝行成就神足。復有苾芻、生起善心。彼作是念:我今生起如是善心,甚為應理。彼由此心增上力故;得三摩地。是謂心三摩地。彼成就心三摩地已;為令已生惡不善法斷故;起欲。廣說乃至為令已生善法堅住乃至持心。彼所有欲若勤若信乃至若捨,是名勝行。即此勝行及前所說心三摩地,總名心三摩地勝行成就神足。復有苾芻、生起無貪無瞋無癡俱行善心。彼作是念:我今生起無貪無瞋無癡俱行善心,甚為應理。彼由此心增上力故;得三摩地。是謂心三摩地。彼成就心三摩地已;為令已生惡不善法斷故;起欲。廣說乃至為令已生善法堅住乃至持心。彼所有欲若勤若信乃至若捨,是名勝行。即此勝行及前所說心三摩地,總名心三摩地勝行成就神足。復有苾芻、生起離貪瞋癡善心。彼作是念:我今生起離貪瞋癡善心,甚為應理。彼由此心增上力故;得三摩地。是謂心三摩地。彼成就心三摩地已;為令已生惡不善法斷故;起欲。廣說乃至為令已生善法堅住乃至持心。彼所有欲若勤若信乃至若捨,是名勝行。即此勝行及前所說心三摩地,總名心三摩地勝行成就神足。一切心三摩地,皆從心起,是心所集,是心種類,是心所生;故名心三摩地勝行成就神足。


內法

瑜伽六十六卷九頁云:復次略由五因,當知建立內法差別。由此因故,說名為內。何等為五?謂假名故,妄執故,增上故,攝受種子故,事故。若於是處,假想建立如是種類;謂立為我,或立有情;彼如是名,如是生類。廣說乃至如是壽量。如是名為由假名故,說名內法。若於是處,妄起如是種類執著;謂計為我,或起我慢。如是名為由妄執故,說名內法。若由此法增上力故;外色聲等,處差別生,為所受用。如是名為由增上故,說名內法。若能攝受善不善無記諸法種子;如是名為攝受種子故,說名內法。若五種清淨色,若心意識,如是名為由事故,說名內法。又有假名,建立餘法為內可得。何以故?於內可得外處所攝,亦名內故。


四念住建立

瑜伽二十八卷二十二頁云:又為對治四顛倒故;世尊建立四種念住。謂為對治於不淨中計淨顛倒;立身念住。以佛世尊,於循身念住中,宣說不淨相應四憺怕路。若能於此,多分思惟;便於不淨,斷淨顛倒。為欲對治於諸苦中計樂顛倒;立受念住。以於諸受,住循受觀,如實了知諸所有受,皆悉是苦;便於諸苦,斷樂顛倒。為欲對治於無常中計常顛倒;立心念住。以能了知有貪心等種種差別,經歷彼彼日夜剎那瞬息須臾,非一眾多種種品類心生滅性,便於無常斷常顛倒。為欲對治於無我中計我顛倒;立法念住。由彼先來有有我見等諸煩惱故;無無我見等諸善法故;於諸蘊中,生起我見。以於諸法住循法觀,如實了知所計諸蘊自相共相;便於無我斷我顛倒。復有差別:謂諸世間,多於諸蘊唯有蘊性,唯有法性,不如實知。橫計有我,依止於身。由依身故;受用苦樂。受苦樂者,由法非法,有染有淨。為欲除遣我所依事愚故;立身念住。為欲除遣我所領受事愚故;立受念住。為欲除遣於心意識執我愚者我事愚故;立心念住。為欲除遣所執我心能染淨事愚故;立法念住。復有差別。謂若依此造作諸業,若為此故造作諸業,若造業者,若由此故造作諸業,為總顯示如是一切,立四念住。當知此中依止於身,造作諸業。為求受故,造作諸業。心能造業。由善不善法、能造諸業。復有差別。謂若依此有染有淨,若為此故起染起淨,若染淨者,若由此故成染成淨,總為顯示如是一切,立四念住。當知此中依止於身,有染有淨。為求受故,起染起淨。心染淨者。由諸法故,成染成淨。


如來心生起相

瑜伽七十八卷二十五頁云:爾時曼殊室利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云何應知諸如來心生起之相?佛告曼殊室利菩薩曰:善男子!夫如來者,非心意識生起所顯。然諸如來、有無加行心法生起。當知此事、猶如變化。世尊!若諸如來法身遠離一切加行;既無加行;云何而有心法生起?善男子!先所修習方便般若加行力故;有心生起。善男子!譬如正入無心睡眠,非於覺悟而作加行。由先所作加行勢力,而復覺悟。又如正在滅盡定中,非於起定而作加行。由先所作加行勢力,還從定起。如從睡眠及滅盡定,心更生起;如是如來、由先修習方便般若加行力故;當知復有心法生起。


成立唯識教理

成唯識論七卷十三頁云:由何教理、唯識義成?豈不已說。雖說;未了。非破他義,己義便成。應更確陳成此教理。如契經說:三界唯心。又說:所緣、唯識所現。又說:諸法皆不離心。又說:有情隨心垢淨。又說:成就四智菩薩,能隨悟入唯識無境。一、相違識相智。謂於一處,鬼人天等,隨業差別,所見各異。境若實有;此云何成。二、無所緣識智。謂緣過未夢境像等非實有境,識現可得。彼境既無;餘亦應爾。三、自應無倒智。謂愚夫智、若得實境;彼應自然成無顛倒;不由功用,應得解脫。四、隨三智轉智。一、隨自在者智轉智。謂已證得心自在者,隨欲轉變地等皆成。境若實有;如何可變。二、隨觀察者智轉智。謂得勝定、修法觀者、隨觀一境,眾相現前。境若是實;寧隨心轉。三、隨無分別智轉智。謂起證實無分別智,一切境相,皆不現前。境若是實;何容不現。菩薩成就四智者,於唯識理,決定悟入。又伽他說:心意識所緣,皆非離自性。故我說一切、唯有識無餘。此等聖教,誠證非一。極成眼等識、五隨一故;如餘、不親緣離自色等。餘識、識故;如眼識等,亦不親緣離自諸法。此親所緣,定非離此。二隨一故。如彼能緣。所緣、法故。如相應法,決定不離心及心所。此等正理,誠證非一。故於唯識,應深信受。


於心意識一切祕密善巧菩薩

瑜伽七十六卷二頁云:廣慧!若諸菩薩、於內各別如實不見阿陀那,不見阿陀那識;不見阿賴耶,不見阿賴耶識;不見積集,不見心;不見眼色及眼識;不見耳聲及耳識;不見鼻香及鼻識;不見舌味及舌識;不見身觸及身識;不見意法及意識。是名勝義善巧菩薩。如來施設彼為勝義善巧菩薩。廣慧!齊此、名為於心意識一切祕密善巧菩薩。如來齊此施設於心意識一切祕密善巧菩薩。


空無邊處

瑜伽三十三卷十二頁云:復次以於虛空起勝解故;所有青黃赤白等相應顯色想,由不顯現故,及厭離欲故;皆能超越。是故說言:色想出過故。由不顯現超越彼想,以為因故;所有種種眾多品類因諸顯色和合積集有障礙想,皆能除遣。是故說言:有對想滅沒故。由遠離彼想以為因故;所有於彼種種聚中差別想轉,謂飲食瓶衣乘莊嚴具城捨軍園山林等想,於是一切,不作意轉。是故說言:種種想不作意故。除遣如是有色有對種種想已;起無邊相虛空勝解。是故說言:入無邊空。由已超過近分加行究竟作意,入上根本加行究竟果作意定;是故說言:空無邊處具足安住。當知此中,依於近分,乃至未入上根本定,唯緣虛空。若已得入上根本定;亦緣虛空,亦緣自地所有諸蘊。又近分中,亦緣下地所有諸蘊。

二解 法蘊足論七卷一頁云:謂有苾芻、超諸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是名空無邊處。諸色想者:云何諸色想?謂眼識相應想、等想、現前等想、解了、取像、已想、當想,總名色想。有作是說:與五識相應想等想、乃至已想當想,總名色想。今此義中,惟眼識相應想等想、乃至已想當想,總名色想。如是色想,爾時超越等超越故;名超諸色想。滅有對想者:云何有對想?謂耳等四識相應想等想、乃至已想當想,總名有對想。有作是說:瞋恚相應想等想、乃至已想當想,總名有對想。今此義中,耳等四識相應想等想、乃至已想當想,總名有對想。如是有對想,爾時斷遍知,遠離極遠離,調伏極調伏,隱沒除滅故;名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者:云何種種想?謂有蓋纏者所有染汙色聲香味觸想,所有不善想,所有非理所引想,所有障礙定想,總名種種想。彼想爾時不復引發,不復憶念,不復思惟,不復已思惟,不復當思惟故,名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者:云何空無邊處定加行?修何加行,入空無邊處定?謂於此定初修業者,先應思惟第四靜慮為麤苦障,次應思惟空無邊處為靜妙離。彼於爾時,若心散亂,馳流餘境,不能一趣,不能守念,令住一緣,修空無邊處定;齊此未名空無邊處定加行,亦未名入空無邊處定。彼若爾時,攝錄自心,令不散亂馳流餘境,能令一趣,住念一緣,思惟修習空無邊處定相;如是思惟,發勤精進,勇健勢猛,熾盛難製,勵意不息;是名空無邊處定加行,亦名入空無邊處定。彼於此道生已,修習多修習故;便令心住等住近住安住一趣等持,無二無退,齊此名為已入空無邊處定。又此定中諸心意識,名空無邊處定俱有心。諸思等思乃至造心意業,名空無邊處定俱有意業。諸心勝解已勝解當勝解,名空無邊處定俱有勝解。又此定中若受若想,乃至若慧等,名空無邊處定俱有諸法。如是諸法,亦名空無邊處定。

三解 大毗婆沙論八十四卷一頁云:云何空無邊處?品類足說:空無邊處、總有二種。謂定及生。若生彼處無覆無記受想行識。如是總名空無邊處。乃至非想非非想處,說亦如是。此中定者:謂無色定。生者:即說無色界生。若生彼處無覆無記受想行識,此言說彼四蘊異熟。契經中說:超諸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是名空無邊處。此中超諸色想者:謂超眼識相應想。問:離初靜慮染時;已超此想,何故今說超諸色想耶?答:過所依故。過有二種。一、過自性,二、過所依。離初靜慮染時,過彼自性;說名為超。離第四靜慮染時,過彼所依;說名超彼。復次過現行故。過有二種。一者、斷過,二者、不現行過。離初靜慮染時,斷諸色想;說名為超。離第四靜慮染時,彼不現行;說名超彼。復次過住處故。過有二種。一、過欲貪,二、過住處。離初靜慮染時,過彼欲貪;說名為超。離第四靜慮染時,過彼住處;說名超彼。復次若生第四靜慮;眼識引彼色貪現前。故離第四靜慮染時,亦說超諸色想。不復引起緣色貪故。滅有對想者:謂滅耳鼻舌身識相應想。問:離欲界染時,已滅鼻舌識相應想;離初靜慮染時,已離耳身識相應想;何故今說滅有對想耶?答:前諸答中,隨其所應,亦通此問。有餘師說:瞋相應想,名有對想。問:離欲界染時,已滅一切瞋相應想;何故今說滅有對想耶?答:過依處故。謂諸依處、能起瞋想。今離第四靜慮染時,皆超過彼;故名為滅。問:何故不名滅諸色想,超有對想?答:亦應互說。欲現異文,令生愛樂。復次欲現二門,乃至廣說。不思惟種種想者:謂不現起第四靜慮意識相應諸雜亂想。問:種種想者義何謂耶?答:此想緣種種處差別相故。謂染汙者,緣十處差別相。不染汙者,緣十二處差別相。是故此想,名種種想。問:何故說不思惟種種想耶?答:以種種想,離第四靜慮染時,極作留難繫縛障礙;如暴獄卒。故世尊說離第四靜慮染時,不應思惟起種種想。如是便能遠離此染。入無邊空、空無邊處者:問:此何故名空無邊處?為以自性?為以所緣?設爾;何失。二俱有過。所以者何?若以自性;空無邊處、以四蘊為自性;不應名空。若以所緣;空無邊處、緣四聖諦及虛空非擇滅;云何但名空無邊處?答:應作是說:此不以自性,亦不以所緣。但以加行故名空無邊處。如施設論說:以何加行、修空無邊處定?由何加行、入空無邊處定?謂初業者,先應思惟墻上樹上崖上捨上等諸虛空相。取此相已;假想勝解,觀察照了,無邊空相。以先思惟無邊空相、而修加行。展轉引起初無色定。故說此名空無邊處。復次法爾初遠離色地,名空無邊處,復次法爾初解脫色地,名空無邊處。謂瑜伽師、先攀上色地,離下色地染。若離第四靜慮染時;攀空無邊處四蘊,而離第四靜慮染。先緣上地,作虛空想,後方引起離下染道。如人上樹,先攀上枝,而捨下枝。若至樹端,更無上枝而可攀故;但起空想。復次依等流故,說此定名。空無邊處。謂瑜伽師、從此定出,必起相似空想現前。曾聞苾芻出此定已;便舉兩手,捫摸虛空。有見問言:汝何所見?苾芻答曰:我覓自身。彼言:汝身即在床上;如何餘處、更覓自身。故從此出、起虛空想。此想、即是前定等流。具足住者:謂得獲成就空無邊處善四蘊。於得獲成就,說具足住聲。是故名為空無邊處。

四解 品類足論七卷三頁云:空無邊處云何?此有二種。一、定,二、生。此中所有受想行識,是名空無邊處。


金剛喻心

集異門論四卷一頁云:金剛喻心云何?答:如世尊說:苾芻當知;世有一類補特伽羅,居阿練若,或居樹下,或住空閑,精勤修習多修習故;證得如是寂靜心定。依是定心,能盡諸漏,證得無漏心慧解脫。於現法中,以勝通慧,自證覺受圓滿功德。謂自證知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譬如金剛,無有少物而不能斷,或穿,或破。所謂若鐵、若牙、若貝、若角、若珠、若玉石等。如是一類補特伽羅,居阿練若,乃至廣說;彼所得心,名金剛喻。問:何故彼心名金剛喻?答:彼心意識,證無學果,無結縛等而不能壞;是故名曰金剛喻心。


知義

瑜伽七十七卷七頁云:善男子!彼諸菩薩,由十種相,了知於義。一者、知盡所有性,二者、知如所有性,三者、知能取義,四者、知所取義,五者、知建立義,六者、知受用義,七者、知顛倒義,八者、知無倒義,九者、知雜染義,十者、知清淨義。善男子!盡所有性者:謂諸雜染清淨法中,所有一切品別邊際。是名此中盡所有性。如五數蘊,六數內處。六數外處。如是一切。如所有性者:謂即一切染淨法中,所有真如。是名此中如所有性。此復七種。一者、流轉真如。謂一切行,無先後性。二者、相真如。謂一切法,補特伽羅無我性,及法無我性。三者、了別真如。謂一切行,唯是識性。四者、安立真如。謂我所說諸苦聖諦。五者、邪行真如。謂我所說諸集聖諦。六者、清淨真如。謂我所說諸滅聖諦。七者、正行真如。謂我所說諸道聖諦。當知此中,由流轉真如,安立真如,邪行真如故;一切有情,平等平等。由相真如,了別真如故;一切諸法,平等平等。由清淨真如故;一切聲聞菩提,獨覺菩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平等平等。由正行真如故;聽聞正法緣總境界勝奢摩他毗缽舍那所攝受慧,平等平等。能取義者:謂內五色處,若心意識,及諸心法。所取義者:謂外六處。又能取義,亦所取義。建立義者:謂器世界,於中可得建立一切諸有情界。謂一村田,若百村田,若千村田,若百千村田;或一大地,至海邊際,此百,此千,若此百千;或一贍部洲,此百,此千,若此百千;或一四大洲,此百,此千,若此百千;或一小千世界,此百,此千,若此百千;或一中千世界,此百,此千,若此百千;或一三千大千世界,此百,此千,若此百千;或此拘胝,此百拘胝,此千拘胝,此百千拘胝;或此無數,此百無數,此千無數,此百千無數;或三千大千世界無數百千微塵量等,於十方面無量無數諸器世界。受用義者:謂我所說諸有情類,為受用故,攝受資具。顛倒義者:謂即於彼能取等義,無常,計常,想倒,心倒,見倒。苦,計為樂,不淨,計淨,無我,計我,想倒,心倒,見倒。無倒義者:與上無違,能對治彼,應知其相。雜染義者:謂三界中三種雜染。一者、煩惱雜染,二者、業雜染,三者、生雜染。清淨義者:謂即如是三種雜染所有離繫菩提分法。善男子!如是十種,當知普攝一切諸義。復次善男子!彼諸菩薩,由能了知五種義故;名為知義。何等為五?一者、遍知事,二者、遍知義,三者、遍知因,四者、得遍知果,五者、於此覺了。善男子!遍知事者:當知即是一切所知。謂或諸蘊,或諸內處,或諸外處。如是一切。遍知義者:乃至所有品類差別,所應知境。或世俗故,或勝義故,或功德故,或過失故,緣故,世故,或生,或住,或壞相故,或如病等故,或苦集等故,或真如,實際,法界等故,或廣略故,或一向記故,或分別記故,或反問記故,或置記故,或隱密故,或顯了故。如是等類,當知一切名遍知義。言遍知因者:當知即是能取前二菩提分法。謂諸念住,或正斷等。得遍知果者:謂貪恚癡斷毗奈耶,及貪恚癡一切永斷諸沙門果;及我所說聲聞如來若共不共世出世間所有功德;於彼作證。於此覺了者:謂即於此作證法中諸解脫智,廣為他說,宣揚開示。善男子!如是五義,當知普攝一切諸義。復次善男子!彼諸菩薩,由能了知四種義故;名為知義。何等四義?一者、心執受義,二者、領納義,三者、了別義,四者、雜染清淨義。善男子!如是四義,當知普攝一切諸義。復次善男子!彼諸菩薩,由能了知三種義故;名為知義。何等三義?一者、文義,二者、義義,三者、界義。善男子!言文義者:謂名身等。義義者:當知復有十種。一者、真實相,二者、遍知相,三者、永斷相,四者、作證相,五者、修習相,六者、即彼真實相等品差別相,七者、所依能依相屬相,八者、即遍知等障礙法相,九者,即彼隨順法相,十者、不遍知等及遍知等過患功德相。言界義者:謂五種界。一者、器世界,二者、有情界,三者、法界,四者、所調伏界,五者、調伏加行界。善男子!如是三義,當知普攝一切諸義。世尊!若聞所成慧,了知其義,若思所成慧,了知其義,若奢摩他毗缽舍那修所成慧,了知其義,此何差別?善男子!聞所成慧,依止於文,但如其說,未善意趣,未現在前,隨順解脫,未能領受成解脫義。思所成慧,亦依於文,不唯如說,亦善意趣,未現在前,轉順解脫,未能領受成解脫義。若諸菩薩修所成慧,亦依於文,亦不依文,亦如其說,亦不如說,能善意趣,所知事同分三摩地所行影像現前,極順解脫,已能領受成解脫義。善男子!是名三種知義差別。

二解 集異門論十七卷三頁云:知義者:謂正了知彼彼語義。謂如是如是語。有如是如是義。是名知義。


能取義

瑜伽七十七卷八頁云:能取義者:謂內五色處:若心意識、及諸心法。

二解 顯揚五卷二頁云:能取義者:謂五內色處、意、識、及諸心法。


悟入諸蘊修習

瑜伽二十七卷七頁云:如是彼於算數息念,善修習已;復於所取能取二事,作意思惟悟入諸蘊。云何悟入?謂於入息出息、及息所依身,作意思惟;悟入色蘊。於彼入息出息能取念相應領納,作意思惟;悟入受蘊。即於彼念相應等了,作意思惟;悟入想蘊。即於彼念若念相應思及慧等,作意思惟;悟入行蘊。若於彼念相應諸心意識,作意思惟;悟入識蘊。如是行者、於諸蘊中,乃至多住;名已悟入。是名悟入諸蘊修習。


第二靜慮

瑜伽十二卷十六頁云:又於第二,喻有差別。山者:喻於無尋伺定。尖頂者:喻於第二靜慮無尋無伺、於所緣境,一味勝解。泉者:喻於內等淨支。水軸者:謂水傍流出。水索者:謂水上涌出。此二種喻,如其次第,顯示喜樂滋潤等言。如前解釋。無不充滿者:當知喻於無間相應。

二解 瑜伽三十三卷十頁云:復次於有尋有伺三摩地相,心能棄捨;於無尋無伺三摩地相,繫念安住。於諸*狾皝珙氶A能正遠離;於不*狾皝珙氶A安住其心,一味寂靜、極寂靜轉。是故說言尋伺寂靜故,內等淨故。又彼即於無尋無伺三摩地中,串修習故;超過尋伺有間缺位,能正獲得無間缺位。是故說言心一趣故。無尋無伺者:一切尋伺、悉皆斷故。所言定者,謂已獲得加行究竟作意故。所言生者,由此為因,由此為緣,無間所生;故名定生。言喜樂者,謂已獲得所希求義,又於喜中未見過失;有欣有喜。一切尋伺、初靜慮地諸煩惱品所有麤重、皆遠離故;能對治彼廣大輕安、身心調柔、有堪能樂、所隨逐故;名有喜樂。依順次數,此為第二。如是一切、如前應知。

三解 法蘊足論五卷十四頁云:復有一類、尋伺寂靜,內等淨,心一趣性,無尋無伺,定生喜樂,第二靜慮具足住。是名第二天道。六卷三頁釋云:尋伺寂靜者:尋及伺如前說。第二靜慮、此二寂靜,遍寂靜,近寂靜,空無所有;故名尋伺寂靜。內等淨者:云何內等淨?謂尋伺寂靜故;諸信、信性、現前信性、隨順印可、愛慕愛慕性、心澄心淨;總名內等淨。心一趣性者:云何心一趣性;謂尋伺寂靜故;心不散不亂不流,安住一境;故名心一趣性。無尋無伺者:謂第二靜慮、尋伺不可得,不現行,非有非等有;故名無尋無伺。定生喜樂者:云何定?謂尋伺寂靜者、心住等住近住安住不散不亂攝止等持心一境性,總名為定。云何喜?謂尋伺寂靜者、心欣、極欣,廣說乃至歡喜、歡喜性;總名為喜。云何樂?謂尋伺寂靜者、已斷身重性、心重性,廣說乃至身調柔性、心調柔性;總名為樂。云何定生喜樂?謂前喜樂、因定依定,定所建立。由定勢力、起等起,生等生,趣入出現;故說此名定生喜樂。第二者:謂此靜慮、順次數中,居第二故。復次此於九種次第定中,在第二故,靜慮者:謂在此定中、內等淨、喜、樂、心一境性、總此四支、名第二靜慮。如有頌言:尋伺俱寂靜,如雨息埃塵。內淨心一趣,觸菩提妙樂。無尋伺、有喜、樂、內淨及定,名第二靜慮。諸佛所稱譽。在此定中、諸心意識、名第二靜慮。俱有定心諸思等思、乃至造心意業,名第二靜慮俱有意業。諸心勝解、已勝解、當勝解,名第二靜慮俱有勝解。在此定中、若受若想乃至若慧等、名第二靜慮俱有諸法。如是諸法、亦得名為第二靜慮。此靜慮名、所依之義、具足住、皆如前說。


第四靜慮

瑜伽十二卷十七頁云:又於第四、喻有差別。清淨心者:謂與捨念清淨相應。超過下地諸災患故。鮮白者:謂性是善。自地煩惱、無愛味故。何故復以長者為喻?謂彼所作、皆審悉故;不放逸故;思惟籌量、觀察勝故;於增減門、無不知故。證得清淨第四靜慮者,亦復如是。凡有所為、審諦圓滿,無諸放逸。於一切義,無不了知。其性捷利。八經九經以為喻者:由堅緻故;顯蚊*央A不能侵損。首足皆覆者:若有二失;容可侵損。謂衣薄故;有露處故。今此顯示二失俱無。此定亦爾。其心清淨鮮白周遍。一切散動、所不能侵。堪忍寒暑,乃至他所呵叱惡言;及內身中種種苦受。

二解 瑜伽三十三卷十二頁云:復次此中對治種類、勢相似故;略不宣說樂斷對治,但說對治所作樂斷。何等名為此中對治?所謂捨念、及以正知。由即於此,數修習故;便能棄捨令不出離第三靜慮,第三靜慮地中勝樂。是故說言由樂斷故。修靜慮者、即於爾時,所有苦樂、皆得超越。由是因緣,若先所斷,若今所斷,總集說言樂斷苦斷先喜憂沒。謂入第四靜慮定時,樂受斷故。入第二靜慮定時,苦受斷故。入第三靜慮定時,喜受沒故。入初靜慮定時,憂受沒故。今於此中,且約苦樂二受斷故;說有所餘。非苦樂受。是故說言彼於爾時不苦不樂。從初靜慮一切下地災患已斷。謂尋、伺、喜、樂、入息、出息。由彼斷故,此中捨念清淨鮮白。由是因緣,正入第四靜慮定時,心住無動。一切動亂、皆悉遠離。是故說言捨念清淨。第四等言、如前所說初靜慮等,應知其相。

三解 法蘊足論五卷十五頁云:復有一類、斷樂斷苦先喜憂沒,不苦不樂,捨念清淨,第四靜慮具足住;是名第四天道。六卷六頁釋云:斷樂者云何?樂謂順樂觸所起身樂、心樂、平等受受所攝、總名為樂。復次修第三靜慮時,順樂受觸所起心樂平等受受所攝、是名樂。斷苦者云何?苦謂順苦觸所起身苦、不平等受受所攝,是名苦。此苦及樂、爾時俱得斷遍知,遠離極遠離,調伏極調伏,隱沒除滅;是故說為斷樂斷苦。先喜憂沒者云何?喜、謂順喜觸所起心喜、平等受受所攝,是名喜。復次修第二靜慮時,順喜受觸所起心喜、平等受受所攝、是名喜。云何憂?謂順憂觸所起心憂、平等受受所攝,是名憂。此及前喜、爾時俱得斷遍知,乃至隱沒除滅;是故說為先喜憂沒。復次入初靜慮時,憂得斷遍知。入第二靜慮時,苦得斷遍知。入第三靜慮時,喜得斷遍知。入第四靜慮時,若樂、若苦、若喜、若憂、皆得斷遍知,遠離極遠離,調伏極調伏,隱沒除滅。是故說為斷樂斷苦先喜憂沒。不苦不樂者:顯此中無苦樂二受,唯有第三非苦非樂受。捨念清淨者:云何捨?謂彼爾時,心平等性、心正直性、心無警覺寂靜住性,總名為捨。云何念?謂彼爾時,諸念、隨念、廣說乃至心明記性,總名為念。彼於爾時,若捨、若念、俱得清淨。樂、苦、喜、憂、尋、伺、二息、皆遠離故;說名清淨。第四者:謂此靜慮、順次數中,居第四故。復次此於九種次第定中,在第四故。靜慮者:謂在此定中,不苦不樂受、捨、念、心一境性、總此四支、名第四靜慮。如有頌言:樂苦等已滅。心堅住不動。得清淨天眼,能廣見眾色。不苦不樂受、淨捨念及定,名第四靜慮。諸佛所稱譽。在此定中諸心意識、名第四靜慮俱有之心。諸思等思、乃至造心意業、名第四靜慮俱有意業。諸心勝解、已勝解、當勝解、名第四靜慮俱有勝解。在此定中、若受、若想、乃至若慧等、名第四靜慮俱有諸法。如是諸法、亦得名為第四靜慮。此靜慮名所依之義、具足及住、皆如前說。


捨無量定

法蘊足論六卷八頁云:復有一類、捨俱行心、無怨無敵,遠離惱害,廣大無量,善修習故;想對一方勝解遍滿具足而住。及對第二第三第四上下或傍一切世間,亦復如是。是名第四。云何為捨?謂有一類、作是思惟:應於有情住平等捨。彼依出家、或依遠離;由思擇力,內所發起色界定善心平等性、心正直性、心無警覺寂靜住性,總名為捨。復次與捨相應受想行識、及所等起身語二業、不相應行、亦名為捨。云何捨心定加行?修何加行,入捨心定?謂有一類、雖見可愛可樂可喜可意等有情;而不起分別:此是我母,此是我父;乃至此是我朋友等。唯起平等有情勝解。如無求士、遇入一林,雖見娑羅樹、或多羅樹、或夜鬘樹、或馬相樹、或鄔曇跋羅樹、或諾瞿陀樹等;而不起分別:此是娑羅樹,此是多羅樹,乃至此是諾瞿陀樹等。唯起平等樹林勝解。修捨行者、於諸有情,不起分別;應知亦爾。是名捨心定功行,亦名入捨心定。復次捨心定有二種。一、狹小,二、無量。云何狹小捨心定加行?修何加行,入狹小捨心定?謂有一類、於諸可愛可樂可喜可意等有情,謂父母兄弟姊妹、及餘隨一親屬朋友等。彼於如是狹小有情,令狹小捨俱心住等住近住安住調伏寂靜最極寂靜一趣等持。於彼有情,住平等捨。彼於爾時,若心散亂、馳流餘境,不能一趣,不能守念,令住一緣;於彼有情住平等捨;齊此未名狹小捨心定加行,亦未名入狹小捨心定。彼若爾時、攝錄自心、令不散亂馳流餘境,能令一趣、住念一緣、思惟狹小諸有情相,於彼有情、住平等捨;如是思惟、發勤精進,乃至勵意不息;是名狹小捨心定加行,亦名入狹小捨心定。彼於此道生已,修習多修習故;便令心住等住近住安住一趣等捨,無二無退,於彼有情、住平等捨。齊此名為已入狹小捨心定。又此定中諸心意識、名狹小捨俱有心。諸思等思乃至造心意業、名狹小捨俱有意業。諸心勝解已勝解當勝解、名狹小捨俱有勝解。又此定中若受若想乃至若慧等、名狹小捨俱有諸法。如是諸法、亦得名狹小捨心定加行,亦名入狹小捨心定。云何無量捨心定加行?修何加行,入無量捨心定?謂即於狹小捨心定,數數修習;令心隨順調伏寂靜。數復調練,令其質直柔軟、堪能與後勝定作所依止。然後漸令勝解遍滿於東方等無量有情,住平等捨。彼於爾時、若心散亂、馳流餘境,不能一趣,不能守念,令住一緣;於彼有情住平等捨;齊此未名無量捨心定加行,亦未名入無量捨心定。彼若爾時、攝錄自心、令不散亂馳流餘境,能令一趣、住念一緣、思惟無量諸有情相,於彼有情、住平等捨;如是思惟、發勤精進,乃至勵意不息;是名無量捨心定加行,亦名入無量捨心定。彼於此道生已修習多修習故;便令心住等住近住安住一趣等持,無二無退,於彼有情、住平等捨。齊此名為已入無量捨心定。又此定中諸心意識、名無量捨俱有心。諸思等思乃至造心意業、名無量捨俱有意業。諸心勝解已勝解當勝解、名無量捨俱有勝解。又此定中若受若想乃至若慧等、名無量捨俱有諸法。如是諸法、亦得名無量捨心定加行,亦名入無量捨心定。


唯識無境

攝論二卷二頁云:又此諸識,皆唯有識。都無義故。此中以何為喻顯示?應知夢等為喻顯示。謂如夢中,都無其義;獨唯有識。雖種種色聲香味觸舍林地山,似義影現;而於此中,都無有義。由此喻顯,應隨了知一切時處,皆唯有識。由此等言、應知復有幻誑鹿愛翳眩等喻。若於覺時,一切時處、皆如夢等,唯有識者;如從夢覺,便覺夢中皆唯有識。覺時何故不如是轉?真智覺時,亦如是轉。如在夢中,此覺不轉;從夢覺時,此覺乃轉。如是未得真智覺時,此覺不轉;得真智覺、此覺乃轉。其有未得真智覺者,於唯識中,云何比知?由教及理,應可比知。此中教者:如十地經薄伽梵說:如是三界,皆唯有心。又薄伽梵解深密經亦如是說:謂彼經中、慈氏菩薩問世尊言:諸三摩地所行影像,彼與此心,當言有異?當言無異?佛告慈氏:當言無異。何以故?由彼影像、唯是識故。我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故。世尊!若三摩地所行影像,即與此心無有異者;云何此心還取此心?慈氏!無有少法、能取少法。然即此心如是生時,即有如是影像顯現。如質為緣,還見本質;而謂我今見於影像,及謂離質,別有所見影像顯現。此心、亦爾。如是生時,相似有異所見影現,即由此教,理亦顯現。所以者何?於定心中,隨所觀見諸青瘀等所知影像,一切無別青瘀等事;但見自心。由此道理,菩薩於其一切識中,應可比知皆唯有識;無有境界。又於如是青瘀等中,非憶持識。見所緣境,現前住故。聞思所成二憶持識,亦以過去為所緣故;所現影像,得成唯識。由此比量,菩薩雖未得真智覺;於唯識中,應可比知。

二解 唯識二十論一頁云:安立大乘三界唯識。以契經說三界唯心。心意識了,名之差別。此中說心,意兼心所。唯遮外境,不遣相應。內識生時,似外境現。如有眩翳,見髮蠅等;此中都無少分實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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