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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一一

(雜語)猶言逐一也。首楞嚴經曰:「現一一形,誦一一咒。」觀無量壽經曰:「一一指端有八萬四千畫,猶如印文,一一畫有八萬四千色,一一色有八萬四千光,其光柔軟,普照一切。」梵網經開題曰:「一一字字,一一句句,皆是諸尊法曼陀羅身。」觀智軌曰:「即以陀羅尼文字,右旋布列月輪面上觀,一一字皆如金色,一一字中,流出光明,照無量無邊世界。」


一三昧

(術語)一行三昧之略。惟專思一事,不顧其他也。


一代三段

(術語)總括釋尊一代之說教,視如一經,分為序分正宗分流通分三段。華嚴阿含方等般若諸經為序分。無量義經法華經普賢觀經為正宗分。涅槃經為流通分。此日本日蓮上人依傍天台五時教判,主張法華經中主義之名目也。見觀本尊鈔四種三段下。


一佛淨土

(術語)從一般之佛土,稱彌陀淨土曰一佛淨土。十疑論曰:「閻浮提之眾生,濁多亂,偏讚一佛淨土,使專一境,即得往生。若總念一切佛,境寬則散漫,三昧難成,故不得生。」又一佛土,即一佛淨土。皆指彌陀之淨土而言。


一分家

(流派)識之一分說。即起認識作用之時。唯起於自體分。至於見分相分,乃自無始以來妄執之熏習,與能緣所緣相似,而發現之計所執也。安慧所立,與難陀之二分說,均非正義。


一切如來定

(術語)稱大空三昧也。大日經一曰:「正覺之等持,三昧證知,非從異緣得,彼如是境界,一切如來定,故說為大空,圓滿薩婆若。」同疏六曰:「彼如是境界,一切如來定者。如大般若經說:一切有者悉有佛性,此佛性即名首楞嚴定,亦名金剛三昧,亦名般若波羅蜜多。佛佛道同,更無異路。若行人初發時,能如是正觀佛性者,亦即名入如來定。」


一切如來必定印

(術語)菩提之德名也。以發一切如來菩提,而為必定成佛,稱此謂之一切如來必定印。」大疏五曰:「次一偈,讚嘆行人,發菩提功德。即以一切如來必定印,為授大菩提記。」


一切如來所生印明

(印相)又曰三三昧耶攝百印。底哩秘密法中卷所說。不動尊之印明也。其文曰:此印名為功德母,佛法僧法住其中,請善明王及本尊,結此秘印皆雲集,以此如來所生印,想為閼伽奉獻,諸佛菩薩,諸尊賢聖,供養念誦,速得成就。此印母之內傳(金剛堅固內相傳)佛即是。五智(五指)秘於內,(掌中)教令彰於外相也。佛口云二空(二大指),入於掌中者,兩部大日之智德(秘),又人法二空之智(淺)也。二空之妙理。即諸法之本源。兩部之極智。乃眾德之總括。佛法諸寶住其中。即此意也。二地開(檀慧堅開),係功德之母。譬如世間萬物。皆自地出生。一切之功德。均由菩提本不生之義)而生。今表此義。即二地(二小)開也。見不動瑜伽要鈔。


一切[彳*扁]智印

(印相)謂三角形也。是為火形,以智火燒煩惱之意。大日經疏五曰:「於大日如來上,畫作一切智印,作三角形,其銳向下,純白色,光焰圍之,在白蓮華上,即是十方三世一切如來大勤勇印也,亦名諸佛印也。三角是降伏除障義,謂佛坐道樹以威德大勢降伏四魔,得成正覺,鮮白是大慈悲色也。


一切智光明仙人慈心因緣不食肉經

(經名)佛說一切智光明仙人慈因緣不食肉經。失譯。一卷。


一切智心

(術語)求一切智之也。日本源信之往生要集中末曰:「一切智者,是第一義空相應,或可是願求佛種智。」


一切智智

(術語)三智中之一切智,混聲聞緣覺之智,故為分別彼一切智,而名佛智為一切智智。大日經疏一曰:「梵云薩婆若那Sarvajñāna,即是一切智,今謂一切智智,即是智中之智也。」又「一切智智,如實了知,名為一切智者。」又謂一切智智,譬如虛空界,離一切分別,又如大地,為一切眾生所依,又如火界,燒一切無智之薪,又如風界,除去一切諸煩惱之塵,又如水界,一切眾生依之歡樂。又謂此智,菩提為因,大悲為根,方便為究竟。菩提為因者,謂行者如實知自也。大悲為根者,謂行者發悲願,拔眾生之苦,與以樂也。方便為究竟者,為一切智智之果,即以利他之行而名之也。仁王經中曰:「自性清淨,名本覺性,即是諸佛一切智智。」


一切無上覺者句

(真言)稱百光照真言之暗字。大日經六曰:「此一切無上覺者句,於寺門尊處諸佛所說。」


一切男女我父母

(雜語)地觀經二曰:「一切眾生輪轉五道,經百千劫,於多生中互為父母。以互為父母故,一切男子即是慈父,一切女人即是悲母。」


一切皆成

(術語)謂一切眾生皆悉成佛也。對於五性各別而言。蓋三乘家有無性有情之一類,為定性二乘不成佛之說,立無餘界永滅之計。而一乘家則唱悉有佛性之義,明二乘開會之旨,為無餘界迴之說。故謂一切眾生無不成佛者。今舉三五經說證之。法華經方便品曰:「聲聞若菩薩,聞我所說法,乃至於一偈,皆成佛無疑。」又「若有聞法者,無一不成佛。」涅槃經十曰:「一切菩薩聲聞緣覺,於未來世皆當歸大般涅槃,譬如眾流歸大海。」又第三十六曰:「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一闡提人,雖謗方等經,作五逆罪,犯四重禁,然必當成菩提道,須陀洹人,斯陀含人,阿那含人,阿羅漢人,辟支佛等,必當得成阿耨菩提。」又第十一說五種人成佛中,明須陀洹果人過未來八萬劫成菩提,斯陀含果人過未來六萬劫,阿那含果人過未來四萬劫,阿羅漢果人過未來二萬劫,辟支佛道人過未來十千劫,成阿耨菩提之旨。大雲經第四曰:「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得菩提。」入楞伽經第二曰:「說三乘者,為使發起修行地故,雖說諸性差別,然非究竟地,聲聞緣覺,畢竟得如來身。」中陰經上曰:「於無餘泥洹界,發金剛,一一成佛。」密嚴經中曰:「十梵之處:無煩、無熱、善見、善現、阿迦尼吒、空處、識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住彼已,漸除貪欲,從此生清淨佛土,常遊妙定,至於真解脫。」尼乾子經二曰:「為此眾生故,分別差別說。究竟皆成佛,更無餘乘有。我為化眾生,分別說餘道。漸化入於一,故無三差別。」勝鬘經曰:「聲聞辟支佛乘皆入於大乘。」圓覺經曰:「有性無性,齊成佛道。」等是也。


一切真言心

(術語)稱百光照真言之暗字也。大疏十八曰:「此是暗字一切真言之,於一切真言最為上首。」


一切菩薩真言

(真言)與普通種子真言同。見大日經持誦次第儀軌。


一切遍智印

(印相)謂三角形也。是為火形,以智火燒煩惱之意。大日經疏五曰:「於大日如來上,畫作一切智印,作三角形,其銳向下,純白色,光焰圍之,在白蓮華上,即是十方三世一切如來大勤勇印也,亦名諸佛印也。三角是降伏除障義,謂佛坐道樹以威德大勢降伏四魔,得成正覺,鮮白是大慈悲色也。


一千七百則公案

(名數)五燈錄中公案之數凡一千七百則,山房夜話上曰:「且如禪宗門下,自二祖安,三祖懺罪,南嶽磨磚,青原垂足。至若擎叉,毬輥,用棒,使喝,及一千七百則機緣,莫不皆八字打開兩手分付。」宗論三曰:「若緣木求魚,守株待兔。三藏十二部是拭瘡疣紙,千七百公案亦陳腐葛藤。」


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術語)一與一切融即。其體無礙也。指月錄四曰:「三祖僧璨信銘曰: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但能如是,何慮不畢。」筆削記一曰:「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一入一切,一切入一。互為主伴。」傳法要下曰:「若能了知外無境,境外無境無二,一切即一即一切,更無罣礙。」又曰:「一即一切,一切即一,諸佛圓通,更無增減。流入六道,處處皆圓。萬類之中,個個是佛。譬如一團水銀,分散諸處,顆顆皆圓。若不分時,祇是一塊。此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種種形貌,喻如屋舍。捨驢屋入人屋,捨人身至天身,乃至聲聞緣覺菩薩佛屋,皆是汝取捨處。所以有別,本源之性,何得有別?」永嘉禪師云:「一性圓通一切性,一法舍一切法,一月普現一切水,一切水月一月攝,諸佛法身入我性,我性同共如來合。」華嚴經第九初發菩薩功德品曰:「一切中知一,一中知一切。」是為佛教中最究極之說。蓋以萬有之法,在真如法界中,雖現種種之差別相,而其本體中則無絲毫之差別。種種之法,悉為絕對,而與一切法鎔融時,知其一,即知一切。如嘗海水一滴,即能知一切大海水之鹹味也。此妙旨在華嚴天台兩家發揮最多。即約觀法而為一空一切空,一假一切假,一中一切中之說。以一三觀,示一境三諦之圓理,約觀境而傳一一切,一陰一切陰,一境一切境等之幽意。更於諸法上說一塵一切塵,一法一切法,一界一切界,一國土一切國土,一相一切相,一色一切色,一毛孔一切毛孔,一眾生一切眾生,一身一切身,一人一切人,一字一切字,一識一切識等,或約修證迷悟等,使明一斷一切斷,一行一切行,一位一切位,一障一切障,一修一切修,一證一切證,一顯一切顯,一欲一切欲,一魔一切魔,一佛一切佛,一入一切入,一佛一切佛,一智一切智,一理一切理,一究竟一切究竟,一門一切門,一種一切種,一受一切受等。又約破立權實而為一破一切破,一立一切立,一權一切權,一實一切實,等之解釋也。


一向

(術語)意向於一處,無餘念,無散亂之也。六十華嚴經五曰:「一向信如來,其不退轉。」無量壽經下曰:「一向專念無量壽佛。」善導之觀經疏四曰:「一向專稱彌陀佛名。」探玄記八曰:「情無異念,故云一向。」

又一向者,全也、專也、偏也。藥師經曰:「彼佛國土,一向清淨,無有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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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懇誠

康佷反廣雅懇信也誠也集訓美也從貇聲也貇音上同


熈怡

上虛飢反字統云熈和也考聲美也從灬[(厂-一)*臣*巳]聲也[(厂-一)*臣*巳]音同上灬音必遙反下以之反考聲怡喜悅也說文和也從台聲台本古文以字也


南贍部洲

時染反去聲梵語此大地之總名也古譯或名譫浮或名琰浮或名閻浮提皆梵語訛轉也正梵音云[弓*朁]謨立世阿毘曇論云有贍部樹生此洲北邊泥民陀羅河南岸正當洲之中北臨水上於樹下水底南岸下有贍部黃金古名閻浮檀金樹因金而得名洲因樹而立號故名贍部音如譫音之葉反[弓*朁]音蠶覽反覽字取上聲呼之


奢摩他

梵語此譯為止寂靜也


擾惱

上而沼反孔注尚書云擾亂也說文煩也從手憂聲憂音奴高反集訓云內煩結也懊惱也說文云有所恨痛也從[巢-果+(离-禸)]聲也[巢-果+(离-禸)]音同上從囟囟音信巛象髮經從山非也


惌敵

上於袁反孔注尚書云惌仇也考聲憎也顧野王曰恨望也蒼頡篇恨咎也說文恚也從宛聲或作冤下亭歷反杜注左傳云敵猶對也說文仇也從攵啇聲也啇音滴也


諂誑

上丑染反何休注公羊傳云諂佞也說文從言臽聲也臽音陷經從舀非也舀音羊小反下鬼沉反賈注國語云誑惑也杜注左傳欺也說文從言狂聲也或作[狂/]


嫉慳

上音疾王逸注楚辭曰害賢曰嫉下坑閑反韻英惜也集訓云慳者謂恡也字典云貪也從堅聲也


自恃

時止反考聲恃依也說文恃賴也從寺聲


憍舉

居妖反蒼頡篇憍逸也廣雅自高也顧野王云自矜伐縱恣媟慢也說文從喬聲也


[日/出/大/((犀-尸)-牛+十)]惡

上蒲冐反廣雅[日/出/八/((犀-尸)-牛+十)]猝也考聲猛也韻英侵也說文從曰從出從拱從[(犀-尸)-牛+十]從[日/出/八/((犀-尸)-牛+十)]省聲也[(犀-尸)-牛+十]音滔下烏各反說文不善也過也從亞從正也經從西作[栗-木+]俗字誤也


蠢蠢

春尹反毛詩傳曰蠢蠢蟲動也郭注爾雅云動搖皃也從[虫*虫]春聲[虫*虫]音昆或從人從作[怡-台+春]惷同俗字


夕惕

夕夜也下體亦反孔注尚書云惕懼也毛詩焉惕惕傳曰惕惕猶切切也


[壴*咨]夫

於記反考聲云[壴*咨]哀痛聲也從壴從欠口作[壴*咨]今文中從次從作懿俗用誤也訓義別非本字壴竹句反之已矣


憺慮

上唐濫反許叔重注淮南子云志滿足也顧野王云恬靜也說文安也從詹聲也下呂佇反爾雅慮思也說文謀思也從思虍聲音呼


沃朕

烏穀反尚書曰洛乃沃朕賈注國語云沃美也廣雅清也說文溉灌也朕我也


惋撫

烏貫反考聲惋恨也桂菀珠藂云驚歎而藏於也下芳武反從手無聲也


懵焉

墨崩反韻英云懵悶也慙也從瞢聲


三重

直龍反言三重非是高下纍作三層乃是從壇向外周匝分為三重聖位其壇高四指量上面平如方案一切念誦壇場皆如此作


十六輻

封目反畫壇場中安布陀羅尼文字作一輪以金剛為輻輻間書梵字


舍衛國

梵語訛也案十二遊經義譯云無物不有國或云舍婆提城或言捨羅婆悉帝夜城並訛也正梵音云室羅伐悉底國此譯云聞者城法鏡經譯云聞物國又善見律云舍衛者人名也舍衛先居此地時有國王見其地好生愛樂舍衛遂請王住王即許之因以其名而為國號又國云多有國諸國珍奇多歸此國故以為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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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一切經音義]
依怙

上於希反玉篇云倚也切韻云從也論語云依於仁也說文從二人相依倚會意字也下胡古反尒雅云怙恃也韓詩外傳云怙賴也毛詩云無父何怙從古聲也


輕懱

下眠鼈反說文云輕[仁-二+易]也從變體作忄從薎音同上經文從竹作篾竹皮也非經義有本從手作[打-丁+蔑]樂名也今不取


賑恤

上真刃反爾雅曰賑富也下思律反鄭注周禮云賑恤憂貧也顧野王云賑救也恤慜也說文云恤從血聲也


媿恧

上歸位反杜注左傳云媿慙也耻也說文云從女鬼聲或從作愧亦通下女六反爾雅云媿為恧說文云亦慙也從而音同上[百-日+皿]字無下畫也


窳憜

上俞主反史記云窳亦[娕*頁]惰也爾雅勞也郭注云勞苦者多惰寙言[娕*頁]人不能自起如瓜瓠繫在地不能起立故窳字從二瓜喻[娕*頁]人在室中不出說文從穴會意字也下徒臥反考聲云惰[娕*頁]也說文云從隋聲也亦作惰字


贍部洲

上時染反梵語也此大地總名古經或名琰浮或名閻浮提皆訛轉耳立世阿毘曇論云此洲北泥民陀羅河南岸正當洲之中有贍部樹下水底南岸下有贍部黃金古名閻浮檀金是也樹因金而立名洲因樹而得號故名贍部洲也


竦慄

上相勇反杜注左傳云悚懼也考聲不安也說文從立從束言自甲朿也經文從作悚俗字也下隣吉反郭注爾雅云慄憂戚也尚書云危懼也說文從栗聲


憾恨

上含紺反孔注論語云憾亦恨也說文從感聲下胡艮反蒼頡篇云恨[死/]也從艮聲也


慷慨

上苦朗反下苦槩反說文云慨太息也文字集略云慷慨竭誠也二字竝從康既皆聲也


襟腑

上居音反切韻衣襟也字書云袍襦袂也爾雅云衣背謂之襟即交領下方矩反切韻胏腑也王叔和脈經云如未敷蓮花與大膓小膓合為腑也或作府


悰上人

上藏宗反切韻云慮也說文樂也從宗聲也即大唐彥悰法師名


憤懣

上汾吻反論語云不憤不發下門本反王逸注楚詞云懣亦憤也蒼頡篇云悶也說文煩也從滿聲古文亦作[惹-右+兩]字


惄焉

上寧曆反毛詩傳云惄愁也爾雅云念惄思也說文云憂也從叔聲也叔正體[?*十]字也


躃踊

上房益反爾雅云辟撫也郭注云椎胸也或作擗禮記作辟下餘隴反切韻云[跳-兆+非]也或作踊禮記云歎斯辟鄭注云辟撫也又云辟斯踊矣鄭注云踊躍也晏子云踴貴履賤


本系

上說文云作本從木一如木之有根下胡計反切韻云緒也爾雅云糸繼也說文云從糸[必-]聲糸音覓[必-]音曳延[必-]也


淑忒

上殊六反爾雅云淑善也說文云清湛也從水叔聲俗作洲詩云淑不善逆也下他德反爾雅云爽忒也郭注云用差錯不專一也


懕懕

伊占反平聲爾雅云懕懕媞媞安也郭注云好人安靜之容也說文云從厭聲也傳文單作厭音於艷反見也非此用媞音大兮反


狂瞽

上渠王反字書云病也韓子曰不能審得失之地則謂之狂說文從犬王聲也下公戶反孔注尚書云無目曰瞽舜父有目不能分別好惡故時人謂之瞽也


悼屈原

上徒到反字書云哀也考聲云傷也又憐也從掉省聲也屈九勿反姓屈名原字典平楚為三閭大夫王甚重之為靳尚等姤其能共讚毀之乃被流放後遊於湘潭行吟澤畔著離騷云滄浪之水清可以濯吾纓滄浪之水濁可以濯吾足也


撫膺

上孚武反爾雅云撫掩之也郭注云撫掩猶撫拍也下於凌反說文云賀也案撫膺合作拊字爾雅云辟拊也郭璞注云謂椎胷也椎音直追反


閻浮檀

梵語也或名琰浮或云贍部立世論云有贍部樹生於泥民達羅河南岸正當此洲之中北臨水上於樹下水底南岸有贍部黃金即閻浮檀金是也南贍部洲因此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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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
瑕隟

上戶加反下丘逆反壁孔也[死/]也閑也正隙也字從崇丘逆反


淡膿

上正作痰徒甘反上水病也下奴冬反血也



上羊吏反別也坐禪三昧經云得暖法人也亦名得涅槃分善根人也注云不共无漏故言異也舊言凡夫非也又大智度論云乾慧地釋云乾慧地有二種一者聲聞二者菩薩聲聞人獨為涅[臊-品+巳]故勤精進持戒清淨堪任受道或習觀佛三昧或不淨觀或行慈悲无常等觀集諸善法雖有智慧不得禪定水則不能得道故名乾慧地菩薩則初發乃至未得順忍[巳>已]來惣名乾慧也華嚴經云隨順世俗生長善根是童蒙凡夫人明了法


第八

大智度作八人釋云八人者從苦法忍乃至道比忍是十五於菩薩則是無生法忍入菩薩住者惣名八人地華嚴經云勤修習法隨順法住是隨法行人明了法遠離八邪向八正道是第八人明了法


獨覺

大智度論作辟支佛地釋云辟支佛地者先世種辟支佛道因緣今世得小因緣出家亦觀深因緣法成道名辟支佛辟支佛秦言因緣亦名覺華嚴經云性樂觀察一味緣起常寂靜知足少事因緣自得悟不由他成就種種神通智慧是辟支佛人法


菩薩

大智度論亦作菩薩地釋云菩薩地者從乾慧地乃至離欲地又從歡喜地至法雲地皆名菩薩地又從一發來乃至金剛三昧名菩薩地華嚴經云智慧廣大諸根明利常樂度脫一切眾生勤修福智助道之法如來所有十力無畏功德具足圓滿是菩薩人明了法



上七反正作侵


瑕隟

丘逆反[死/]也


稽留

上吉𠔃反當也留也正作稽也從禾尤𣅀也禾音雞非從禾


慊恨

上胡兼反不平也正作嫌也又苦點反恨也悞


憤啡

上扶吻反下妃尾反正作悱也憤憤悱悱謂喜勇口發言也問也何論云不憤不啟不悱不發是也此謂夫子言若有人來於我邊學業若前人不憤憤口不悱悱我不與開說發明大道若憤憤口悱悱即與前人開說大道必識其義理深也若不憤憤口悱悱者言前人不思義理𢙢其意淺故也


淡飲

上徒甘反下於藥反上水也正作痰癊


不怛

都達反驚也熱也火起也正作[制/]𤇅二形應和尚作憚


瓅瓅

音[厂@(林/)]玓瓅明珠色也又應和尚音義作玓瓅上音的


蒙悾

下苦江反信也愨也苦貢反誠也又音空


憒譊

上古內反下女交反乱也正怓亦作呶


璅謗

上桑果反小也字意冝作惢音鏁疑也


多𢙣

烏各反不善也或作[價-貝+]𦷢二形並非


一切蕫

下是菩薩二字也一切董皆初發


恌悔

上徒了反動也正作挑掉二形又吐條余招二反並非也悞


如𤞜

普悲反狸也字樣及切韻並作豾也賢護經云云何當得如猫狗獸等業成就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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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梵語]
沙門佛

譯曰息亦聞說


首楞嚴三昧力王佛

譯曰首楞嚴者勇三昧者一


須摩提

應云須三摩提 譯曰須好也三摩提一


阿毘訶覽

傳曰


菩薩

應云菩提薩埵亦云扶薩 論曰菩提者道薩埵者眾生亦云大智論大譯曰精進亦云勇猛如是八義


沙門

應云沙聞那 譯曰息亦云聞說


質多舍利弗

譯曰質多者舍利弗如上說


闍婆那

律曰分別譯曰疲智


摩那斯伽羅

經曰謂經義言思誰


三摩提

譯曰一


三昧

譯曰一


三摩提

論曰正行處譯曰一


婆傍伽

律曰羸弱眼也


婆羅門

善見律曰淨行又婆羅者智門者聞也譯曰出俗外


車多摩耶婆羅門

應云利多摩 譯曰淨


拘屢陀王

譯曰真


栴荼婆羅儲提王

譯曰栴茶婆羅者月力儲提者


沙門億耳長者

譯曰沙門者息亦云聞說


質多長者

譯曰


質多居士

譯曰


質多

譯曰意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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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阿含藏]
怨結

怨恨之,結而不解。


大拘絺羅告彼親朋友曰

「大拘絺羅告彼親朋友曰」之內容,巴利本(A. vol. 3, p. 398)作:諸賢!我以〔自己之〕知〔他人之〕,了知:質多羅象舍利子得若干住等至之後,再放棄學習,而將還俗。又諸神也告訴我此事:質多羅象舍利子得若干住等至之後,再棄學而將還俗。


彼斷此五蓋……逮初禪成就遊

巴利本(M. vol. 1, p. 181)作:彼斷五蓋、的垢穢、使慧羸弱者,離欲、離不善法,成就有尋、有伺、遠離、喜樂之初禪。


內喜、一心

巴利本作 ajjhattaj sampasādanaj cetaso ekodibhāvaj(內淨一境性)。


諸根

即五根──信、勤、念、定、慧。諸力:指五力──信、勤、念、定、慧。諸覺分:指七覺分──擇法、精進、喜、猗息、念、定、捨。諸念處:指四念處──身、受、、法念處。

謂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

諸根(indryāni)(巴),謂眼、耳、鼻、舌、身、意六根。

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


名色

「名」,在此處指「受、想、行」,和「色」共為產生「識」的四種因緣。簡言之,名指理的,色指生理的。

「色」即五蘊之「色」,「名」為五蘊之「受想行識」;二者為、物兩面。

「名」為受、想、行、識四蘊,「色」為色蘊。

五蘊之總名。受、想、行、識四蘊為名,色蘊為色。受想行識四蘊皆識之法,而無形體可見,但以名而知之,故稱為名。色蘊為極微所成有質礙之物體,故稱為色。色者質礙之義。十二因緣中,人在母胎漸漸生長,五蘊完具,稱為名色支。

名色(nāma-rūpa)(巴),指五蘊。色為色蘊,名為受、想、行、識四蘊。


一者隨時惠施,非為非時;……八者然持此功德,惠施眾生,不自為己

巴利本(A. vol. 4, p. 244)作 Sucij deti, panītaj deti, kālena deti, kappiyaj deti, viceyya deti, abhinhaj deti, dadaj cittaj pasādeti, datvā attamano hoti.(惠施鮮潔的、惠施殊妙的、應時而惠施、適當的惠施、辨別而惠施、屢屢惠施、惠施時明淨、惠施之後意悅。)


須摩那華

須摩那華(sumanā)(巴),又作蘇摩那華,譯為悅意花,其色黃,甚香,高三、四尺,四垂似蓋,其形色俱媚,令見者悅。


不壞信

不壞信(aveccappasāda)(巴),謂信仰之堅固不壞,有若金剛。


觀察

「觀察(五)陰、(六)界、(六)入」,巴利本作 dhātuso upaparikkhati, āyatanaso upaparikkhati, paticcasamuppādaso upaparikkhati(觀察界、觀察入處、觀察緣起)。

巴利本作 ādesanā(記),能察知他之法。其方法有四,謂四觀察。


行苦

行者,遷流之義,諸法遷流無常,以此逼惱身之苦。苦苦:有漏行蘊中,諸非可意之苦受法,逼惱身之苦。變易苦:即壞苦,諸可意之樂受之法,生時為樂,壞時逼惱身之苦。


能令無有我、我所見、我慢使繫著

能令無有我、我所見、我慢使繫著(ahajkāra-mamajkāra mānānusayā na honti)(巴),有我,即以識身為實在、常住、獨一、主宰;我所見,即見外境一切相為我所有;我慢使,那恃我而自貢高慢他,此慢惑能驅使人之身,令入生死。參照雜阿含第四十七經:「聖弟子!住無我想,離我慢,順得涅槃。」本句大意即在問以如何的「知」、「見」得以不受束縛、驅使。

能令無有我、我所見、我慢使繫著(ahajkāra-mamajkāra mānānusayā na honti)(巴),有我,即以識身為實在、常住、獨一、主宰;我所見,即見外境一切相為我所有;我慢使,那恃我而自貢高慢他,此慢惑能驅使人之身,令入生死。參照雜阿含第四十七經:「聖弟子!住無我想,離我慢,順得涅槃。」本句大意即在問以如何的「知」、「見」得以不受束縛、驅使。


麁摶食

麁摶食(kabalinkāraāhāra)(巴),凡有資益增長人身作用者都可名食。又名段食,即日常茶飯等飲食,所食的是物質的食料,可分為多少餐次段落,所以叫段食。


結使

結使(saññojanaj)(巴),煩惱之異名。諸煩惱纏縛眾生,不使出離,故名「結」;驅役惱亂眾生,故名「使」。

皆煩惱之異名。煩惱能繫縛身,結成苦果,故稱「結」。煩惱隨逐於眾生,又驅使眾生,故稱「使」。


無漏智證

巴利本(D. vol. 1, p. 83)作 āsavānaj khaya-ñānāya cittaj abhinīharati abhininnāmeti(傾注漏盡智),即六通中之漏盡智證通。


觀心心法

巴利本作 citte cittānupassī(於隨觀)。


比丘斷五支……名為上士

此段經義參閱雜阿含卷二第七一經,及玄奘譯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四之經文,對列如下: (瑜) (雜三八七經) (雜七一經) 已斷五支… 斷五支… 斷五枝 成就六支… 成六分… 成六枝 一向守護… 守護於一… 守護一 四所依止… 依倚於四… 依四種 最極遠離獨一諦實… 捨離諸諦… 棄捨諸諦 棄捨希求… 離四衢… 離諸求 無濁思惟… 證諸覺想… 淨諸覺 身行猗思… 自身所作… 身行息 善解脫慧善解脫… 善解脫慧善解脫… 善解脫慧善解脫 獨一無侶… 純一… 純一 正行已立… 清白… 立梵行 名已親近無上丈夫… 名為上士… 無上士   經文是敍述阿羅漢果功德,今依瑜伽卷八十七略為解說。「斷五支」是已斷五順下分結──欲貪、瞋、有身見、戒禁取、疑(按:「斷下分結」,疑尚有錯字,應為五順上分結──色貪、無色貪、掉舉、慢、無明)。「成就六支,一向守護」,是得「六恆住」,六根觸境起識,能守護而不起煩惱及憂怖等。「四所依止」,是「遠離」惡象、惡犬等,「習近」如法衣食等,「除遣」散亂、疲勞等,「忍受」寒熱、蚊蟲等。總之,日常生活之衣食行住,歸於正常,故又名「正依止所依」。「遠離獨一諦實」,是不起種種(唯此諦實餘為虛妄的)見雜染。「棄捨希求」,是遠離境界之欲求──愛雜染。「四衢」二字不可解,疑是希求(音聲相近)之誤。「無濁思惟」,是沒有不善的尋思──尋思雜染。「覺」是「尋」的舊譯。「證」字或是「淨」字的訛寫。「身行猗思」,是出入息沒有了,第四禪離出入息。四禪名為現法樂住,是阿羅漢所住無漏禪。離愛故解脫,離無明故慧解脫。「獨一無侶」,是唯此一生,再不受後有了。「正行已立」,即清淨(白)梵行已經完成。


三昧

又作正定、等持,為住於一境性而不動之狀態。「定意三昧」,麗本作「定慧意三昧」,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定意三昧」。

三昧(samādhi)(巴),又作三摩地,譯為等持,即離諸邪念,住一境而寂然不動之狀態。


眾生根源所行法則各自相應;善者與善相應,惡者與惡相應

巴利本(S.vol. 2, p. 156)作 Dhātuso bhikkhave sattā sajsandanti samenti. Hinādhimuttikā hinādhimuttikehi saddhij sajsandanti samenti. Kalyānādhimuttikā kalyānādhimuttikehi saddhij sajsandanti samenti.(比丘們!眾生是與界〔俱〕關連和合;劣意志是與劣意志俱關連和合,善意志是與善意志俱關連和合。)雜阿含卷十六第四四六經(大正‧卷一六‧四四七經)作:「眾生常與界俱,與界和合。云何與界俱?謂眾生不善時與不善界俱,善時與善界俱,鄙時與鄙界俱,勝時與勝界俱。」「源」,宋本作「無」。


三不善思

三不善思(tayo akusala-sajkappā)(巴)。所起的思惟、造作之作用稱為思。


瞋恚弊惡……欲為生難

「瞋恚弊惡……欲為生難」:指瞋者(vyāpannacitta)(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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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辭典(莊春江)]

音譯為「舍摩他」(samatha),念沈靜、專注於一固定處(通常稱此為「所緣」),不散動。



1.正確的(sammā),如「正見」、「正觀察」。2.徹底的;完全地(sammā),如「正覺」、「正解脫」。3.不偏不倚的,如「日正中食」、「正無間等」。4.即使,如「正使放逸」。



1.味道(rasa),如「舌味」。2.理的回味與愛著(assāda),如「受味」、「味…患…離…」、「於色有氣味」。3.詞句(byañjana, vyañjana),如「善味善義」、「異句異味」、「同味」。4.樂趣;樂味,如「少味多苦」。



注意力的集中,音譯為「三昧、三摩地、三摩提」(samādhi),另義譯為「等持」,即「平等持,不惛沈,不掉舉,保持平衡、寧靜、專注於一境」。初禪(色界)以上者稱為「根本定」,欲界定稱為「未到地定」。



1.專注,如「正念」、「四念住」。2.念頭;想法,如「作是念」、「害念」。3.憶念,如「六念」。4.指「思」,如「念食」。5.思想的維繫,如「繫念明相」、「念光明想」。6.思;尋,如「八大人念」。7.在意的,如「可念」、「不可念」、「不捨念不念」。



dhamma,1.真理,如「正法」、「非法」、「法律」。2.屬於……者,如「不生法」、「變易法」、「集法」、「滅法」。3.事情或事件,如「一法」、「四法」、「七法」、「何法有故生有」。4.狀態;情況,如「苦法」、「擇法」。5.現象,如「世間法」、「一切法」。6.的對象,如「法塵」(意根的對象)。7.性質,如「法法相益,法法相因」。



1.表徵;表象;徵相(nimitta)。較易即刻辨識者稱為「相」,較不易即刻辨識者稱為「隨相;隨形好」(anubyañjana),如「不以眼識取於色相,取隨形好」,參看「麤」、「細」。2.修止(定)與修觀(毘婆舍那)時,中專注之所緣(ārammaṇa)。



不圓滿的;有缺陷的;不合己意的;不舒服的,可分為生理上的「身苦」,與理上的「苦」兩類,經中又歸納生命的苦有八類,參看「八苦」。



1.捨棄;卸下,如「已捨重擔」。2.捨遣;斷念(定棄, paṭinissagga),如「向於捨」。3.捨;無關;平靜(upekkhā),如「慈悲喜捨」、「捨求無為」、「捨覺支」、「捨受」。4.捨斷(jahati, pajahati),如「捨而不取」、「勝敗俱捨」。5.施捨;布施(cāga),如「優婆塞捨具足」。



1.「受」(感受)的另譯,如「痛滅則愛滅」。2.生理的疼痛,如「舉身痛甚」。3.理的痛苦,如「一何痛哉」。



中的影像;概念;知覺;解了;認知,如「解了藍、黃、紅、白」。



nibbindati,另作「厭離;厭;厭患」,介於「清醒不迷戀」與「厭惡排斥」間的境,是向解脫修學的第一步。(相關詞「可厭患」)



即「傲慢;認為自己勝過別人」,《集異門足論》列舉「七慢類」(七類慢),即「慢、過慢、慢過慢、我慢、增上慢、卑慢、邪慢」,解說為1.「自取,總名為『慢』」,「自取」即「對自己的執取」。2.沒比別人強卻自認為比別人強,稱為「過慢」。3.勝而驕傲,稱為「慢過慢」。4.於五取蘊隨觀見我或我所,由此起慢,稱為「我慢」。5.未得未證而自認為已得已證,稱為「增上慢」。6.比別人強卻自認為比別人差,稱為「卑慢」。7.自己無德而自認為有德,由此起慢,稱為「邪慢」。



1.āsava,名詞,另譯為「漏;流漏」,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污染」(taint)。其字面上的意思是「流漏掉;漏出來」,引申為「(生死)煩惱」的異名。2.avassuta,形容詞,另譯為「漏;流漏;漏泄;漏出」,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腐化」(the corrupted),並解說此字義譯為「流入或洩漏」(flown into, or leaky),暗示被雜染滲透,與動詞的「流動」(anussavati, anusavati, savati),都是基於字根「流動」(su)。大致來說,經文中前者(āsava)多用於生死流轉的情形,如對解脫者說「漏盡」,後者(avassuta)多用於六根對六境時的情形。



凡人不如意時的理反應,包括從微慍到憤怒。



1.斷除、捨斷(pajahāti),如「已知當斷」。2.褪去與滅(asesavirāganirodha),如「彼彼樂著無餘斷」。3.奮力;勤奮(padhāna),如「四正斷」、「淨斷」、「見淨斷」。4.遍;完全地,如「斷知」、「已斷已知」。5.斷念(paṭinissagga),如修安那般那念的「觀察無常,觀察斷,觀察無欲」。



1.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的辨識、了別,如「眼識生」。2.從死到生的聯繫,如「識入母胎」。3.同「」與「意」,如經文中常以「、意、識」並用。



1.希望;請求,如「唯願為說」。2.自我的期許,如「彼比丘願以此喜樂善根,日夜精勤」。3.意欲,如「本所思願」、「牟尼知彼,及彼意所願」。4.志向,如「汝當發願得作轉輪王」、「今從王乞願」。



1.vitakka,禪修時念集中朝向所緣處(即念之所依,如呼吸),如「有覺有觀」,另譯為「尋」,如「有尋有伺」,參看「尋」。2.vedanā,感受(「受」的異譯);覺受,如「樂覺、苦覺、不苦不樂覺(三覺)」。3.bodhi,音譯為「菩提」,指解脫的證悟,如「正覺」。4.明瞭;明白,如「善見、善覺」。5.vitakka,念頭;尋思,如「三善覺」、「三覺」(貪覺、害覺、恚覺)。



1.洞察,另音譯為「毘婆舍那」(vipassanā),如「止觀」。2.沈思,如「靜觀」。3.觀察,如「七處三觀」、「正觀」。4.禪修時念持續不間斷地集中停留在所緣處(即念之所依,如呼吸),如「有覺有觀」,另譯為「伺」,如「有尋有伺」,參看「伺」。5.審查,如「四如意足」(欲勤觀)的「觀」(《雜阿含五六一經》另譯為「籌量」、「思惟」)。6.修習;能力的開發,如「不淨觀」。7.考慮;為了,如「觀自義」。8.看;看到了,如「觀色無常」、「如是觀者」。9.景象,如「園觀」。10. 讀作「慣」,指「樓台或修行人住的房舍」,或指「樓台」,如「從觀至觀」。


一心

cetaso ekodibhāvaṃ,1.專注於一,即「一境性」(ekaggaṃ)。2.定(三摩地、三昧)的另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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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大辭典]
一一心識

指真如所入之識。又作一一識、一識。為非常、非無常之念,故又稱俱非念、寂滅寂靜念。係密教依釋摩訶衍論所立十識中之第十識。謂真如門所依之與實相一味之理會合,故稱識;又真如之體乃通一切有情、非情,且為唯一者,故稱一。釋摩訶衍論贊玄疏卷二(卍續七二‧四四七下):「第十識,即真如門所依本法,而唯能緣自門真理,體能鑒用,照體獨立,故說為緣。」此得緣真理為境界,故異於第九識(一切一識)之不緣真理,而相當於天台四教中之圓教。〔釋摩訶衍論卷二、釋摩訶衍論記卷二、胎藏金剛菩提義略問答卷二末、宗鏡錄卷四十五〕(參閱「一切一」6、「十識」503) p1


一刀兩段

因刀之一擊,而截斷有無之識見;比喻不顧情實之斷然態度,又喻禪機之活用。大慧普覺禪師語錄卷二十三示方機宜(大四七.九○九上):「雖未得一刀兩段,直下坐斷報化佛頭,然卻自有箇信入處。」緇門警訓卷十鍾山鐵牛印禪師示童行法晦(大四八‧一○九四下):「若是大丈夫漢,興決烈之志,屏浮濫之行,從腳跟下一刀兩段,向佛祖外一覻便透,身俱了,亦不為難。」(參閱「南泉斬貓」3742) p2


一子地

指菩薩證得化他之果,以平等、慈悲憐憫一切眾生一如己子之階位。全稱極愛一子地。住於此階位之菩薩,視眾生猶如父母之愛子,見子安穩、修善,則生歡喜;見子煩惱、病苦,則愁憂念。北本涅槃經卷十六(大一二.四五九上):「見諸眾生法身未增,或行身、口、意業不善;菩薩見已,則以智手拔之令出,不欲令彼流轉生死,受諸苦惱(中略)。見一闡提墮於地獄,亦願與俱生地獄中。何以故?是一闡提若受苦時,或生一念改悔之,我即當為說種種法,令彼得生一念善根,是故此地復名一子。」即謂住於一子地之菩薩,常繫念眾生,救拔不捨。〔大般涅槃經集解卷三十八、涅槃經義記卷五下〕 p3


一小劫

乃時間之單位。(一)大毘婆沙論等謂,人壽自十歲起,每過百年增一歲,至八萬四千歲為增劫之極;又自八萬四千歲起,每過百年減一歲,至十歲為減劫之極。此一增一減,共計一千六百八十萬年,稱為一小劫。經典中常有此語,如法華經卷一(大九‧四上):「教菩薩法,佛所護念,六十小劫不起于座;時會聽者亦坐一處,六十小劫身不動,聽佛所說,謂如食頃。」〔俱舍論卷十、大毘婆沙論卷一三五〕

(二)道家之說法,以三千六百周為一小劫。 p4


一中一切中

指修中觀時,舉一中觀,則空觀、假觀亦皆是中。此乃天台宗所立空、假、中三觀之修持方法;雖立三觀,然隨舉一觀時,已賅攝其餘二觀。此即非一、非一切之中道觀,智顗大師特稱為不可思議三觀。〔摩訶止觀卷五上〕(參閱「三觀」23) p5


一元論

英語 Monism。凡以唯一原理說明宇宙全體之見解,稱為一元論。即謂宇宙世界之根本為一,而宇宙萬事萬物皆源於此一元。與二元論、多元論相對而稱,故稱一元論。二元論者主張神與世界、精神與物質、本質與現象等的絕對對立;一元論則謂一切皆由一根本原理所生成,故無所謂神與世界、精神與物質之對立。印度思想界即依一元論之說,而產生不同論派,如吠陀哲學即謂宇宙之本質為梵(梵 Brahman);個人主體之本質為我(梵 ātman),此兩原理同為一體,即「梵我一如」。宇宙萬有最後乃歸於此絕對之梵與我。欲表現此一元論之本質內容實非易事,故有實在(梵 sat,有)、精神(梵 cit,知)、至福(梵 ānanda,歡喜)等說法產生。然此種絕對本質之一元論,卻難以解釋各種現象界之發生,如物質自然界、苦、惡等人間界諸現象。判定精神原理(梵 purusa,神我)與物質原理(梵 prakrti,自性)對立之二元論,即為解決此類問題而應運出現者。此外,尚有六師外道唯物一元論等說。以上諸論,皆有其矛盾處,佛教為解決此一癥結,遂肯定其態度及立場,即:一概否定一切精神、物質、神、或形而上學說之固定原理。小乘佛教將構成各類現象界之要素(法)加以分類,而有五位七十五法、五位百法之說;成為多元論之一者。大乘佛教則加以綜合,而稱之為真如、法性、實相、佛性、如來藏、唯、一念等,故為一元論。至若諸現象界之根本,則視為無明與阿賴耶識。此無明等與真如之關係,曾被論諍。大抵言之,佛教於一元、二元、多元等概念未嘗視為固定之實體原理,而以「無自性」統視之。此為佛陀所持宇宙觀之基本態度。 p5


一分家

指安慧所立識之一分說。謂起認識作用時,唯起於自證分(自體分);見分(能認識之能緣作用)、相分(被認識之所緣對境)等二分,情有理無,為遍計所執,屬無體之法,此乃凡夫無始以來執著我、法之熏習力,而生出類似於能緣、所緣之識體。安慧之一分說,古來即難解,其說雖非正義,然可謂護法學之前驅,與護法學說均自世親所流出之不同派別。另有難陀立二分說,陳那立三分說,後護法之四分說成為最嚴密完整學說,遂成一家之正義。〔成唯識論卷八、成唯識論述記卷三〕(參閱「四分」1663) p20


一分常論

為印度古代外道所執六十二見之一;屬於計執前際而起之常見。此類外道共有四種,故又稱四種一分常論、四一分常論。彼等係於前生、後生,或色之一半而起常見者,故稱一分常論。即:(一)謂外道得宿住通,能觀前世,而以為諸趣皆由梵天之意所化;如是,不見大梵天之始終,故以為大梵天為「常」,而我及世間為「無常」。(二)計執色法滅而法存,或法滅而色法存;或謂色法為法之一,故為常住者。(三)計執從戲忘天而下生此間,依宿住通觀過去,認為先前之住處為常住者。(四)計執從意億恚天而下生此間,依宿住通觀過去,認為先前之住處為常住者。執持此見解者,相當於外道十六宗之「自在等因宗」。〔長阿含卷十四梵動經、大毘婆沙論卷一九九、瑜伽師地論卷六、大乘義章卷六〕(參閱「六十二見」1241、「常見」4526) p20


一切一心識

乃生滅門所依之。又作多一、多一識。係密教所立十識中之第九識,亦即造作一切諸法之識。蓋此所作之生滅,差別無量,隨其所作,故稱「多」;又能作之唯有一,故稱「一」,合稱之為多一識,屬於後得如量智。故釋摩訶衍論贊卷二(卍續七二‧四四七下):「可知第九識,即前所入法十名中第十,一切一也,以能緣彼生滅門如,但不能緣真如門理,非不能緣自門真理。」〔釋摩訶衍論卷二、釋摩訶衍論記卷二、宗鏡錄卷五十六〕(參閱「十識」503) p6


一切世界讚歎諸佛莊嚴

乃由彌陀願所生之眾生世間清淨莊嚴。此係天親淨土論所示淨土二十九種莊嚴中,菩薩四種功德莊嚴之一。淨土論(大二六‧二三一中):「雨天樂花衣,妙香等供養;讚佛諸功德,無有分別。」指菩薩於一切世界,遍照諸佛會大眾,廣大無量,供養恭敬、讚歎諸佛如來。故天親譽之為淨土正報中四種正修行功德成就之一。(參閱「二十九種莊嚴」170) p7


一切世間最尊特身

乃毘盧遮那如來不思議法身之尊稱。尊特,尊貴特殊之謂。謂如來法身即是法界自性,以其本性清淨,淨除一切塵垢,故為一切世間最尊特之身。大日經卷五(大一八‧三六下):「其中如來,一切世間最尊特身,超越身語意地至於地,逮得殊勝悅意之果。」 p7


一切如來必定法印

即菩提之德名。行人以發菩提之功德,乃得如來為其授大菩提記,將來必定成佛,故稱菩提為一切如來必定法印。〔大日經疏卷五〕 p8


一切如來定

即大空三昧。即如實入如來地,內證聖智而觀一切眾生悉具佛性之三昧。大日經卷一(大一八‧九上):「佛說一切空,正覺之等持,三昧證知,非從異緣得。彼如是境界,一切如來定,故說為大空,圓滿薩婆若。」另依大日經疏卷六之說,謂入於正覺三昧時,乃覺諸法本不生之理,明一切有者悉有佛性,此佛性即名首楞嚴定,亦稱金剛三昧、般若波羅蜜。若行人初發時,能如是正觀性,則稱入如來定。〔大日經疏演奧鈔卷十八〕 p8


一切如來金剛三業最上祕密大教王經

凡七卷。西藏譯名作試一切如來身語意大密密聚大王本續。略稱七卷教王經、金剛三業經、祕密大教王經。北宋施護譯。係闡述瑜伽行者(梵 yogin)到達瑜伽怛特羅(梵 yoga-tantra)解脫之最短過程。現收於大正藏第十八冊。本經內容由十八分組成,依次為安住一切如來三摩地大曼拏羅分、菩提分、金剛莊嚴三摩地分、一切如來曼拏羅分、一切明句行分、身語加持分、祕密精妙行分、甘露三昧分、最上清淨真實三昧分、觀察一切如來分、一切如來真實三昧最上持明大士分、一切如來金剛相應三昧最上成就分、金剛相應莊嚴三昧真實觀想正智三摩地分、身語未曾有大明句召尾日林毘多王最勝三摩地分、一切真實金剛出生三昧分、一切曼拏羅成就金剛現證菩提分、一切如來三昧法金剛加持王分、宣說一切祕密行金剛加持分。本經甚受印度之金剛乘及西藏之喇嘛教徒所重視,於西藏大藏經中,所收有關本經之註疏本約有五十餘部。〔大中祥符法寶錄卷十二、西藏大藏經總目錄〕 p8


一切如來智印

梵語 sarvatathāgata-jñāna-mudrā,西藏語 de-bshin-gśegs-pa thams-cad kyiye-śes kyi phyag-rgya。位於密教胎藏界曼荼羅遍智院中央之三角智印。又作一切佛印、一切遍智印、諸佛印、大勤勇印、三角印等。此三角印係表四種法身之三昧耶形,為四智印之總標幟。其色鮮白,立於白蓮華上,外有光焰圍繞。三角是降伏、除障之義,謂佛坐於道樹,以威猛大勢降伏四魔,得成正覺。鮮白之色表大慈悲,謂如來常以悲光普照法界。三角之內與三角之頂皆有卍字,蓋三角為智火,亦是初發菩提處;初發道即如智火燒物,能滅除三界貪瞋癡業,此乃成就萬德之本,故有卍字。若至佛智究竟之時,則眾德圓滿,猶如滿月,故於三角上更有圓輪,圓輪上有卍字,表果位萬德之相,故密教胎藏界從此印生起,從此印形成。〔大日經卷五祕密漫荼羅品、大日經疏卷五、卷十六、大日經疏鈔卷三〕 p9


一切如來寶冠三界法王灌頂

為密教修法之一。乃成就一切如來金剛加持殊勝三昧耶智者所得之灌頂。得此灌頂,可證一切諸佛之一切智智瑜伽自在,能作一切如來諸平等事業,成就大悲毘盧遮那之一切身口金剛如來,常恆住三世,饒益有情。此係如來在因位時,從灌頂師入三昧耶智曼荼羅,由阿闍梨加持弟子身中本有之如來藏性,以成修真言行菩薩之法器,則堪任傳授持明乃至印可等灌頂之階位,以此而為初因。復由三密、四智印相應,得一切如來之灌頂寶冠,此即究竟三界之法王。〔金剛頂經卷上、金剛頂經疏卷二〕 p10


一切行禪

為九種大乘禪之一。意即大乘之一切行法皆含攝於禪定中。凡有十三種:(一)善禪,此禪定能攝一切善法。(二)無記化化禪,不待作意思惟,即能於定中作種種無窮變化。(三)止分禪,攝不散,與定相應。(四)觀分禪,分別照了,與慧相應(五)自他利禪,正定現前時,則能自利利他。(六)正念禪,正念思惟,無諸雜想。(七)出生神通力功德禪,得此大定,一切神通功德皆由此生。(八)名緣禪,於一切諸法之名相因緣皆能通達無礙。(九)義緣禪,於一切諸法之義理因緣悉能通達知曉。(十)止相緣禪,能圓明洞徹寂靜因緣之相,永離一切散亂。(十一)舉相緣禪,能清淨無礙,分別照了諸法起滅之因緣。(十二)捨相緣禪,捨離一切善惡之法相因緣,得清淨無染著。(十三)現法樂住第一義禪,依此定,即可現得法喜之樂,安住於第一義。〔菩薩地持經卷六方便處禪品、法華經玄義卷四、法界次第初門卷下之上、大明三藏法數卷三十四〕 p11


一切男女我父母

謂一切眾生輪轉五道,經百千劫,於多生中互為父母。因此,就多生多劫以來之關係而言,一切男子皆可能是自己之父,一切女子亦可能是自己之母。〔地觀經卷二〕 p11


一切性

即自他共離之四性。四者即:(一)自性,謂如計一念從根生,即自性。(二)他性,若從塵生,即他性。(三)共性,若根塵合生,即共性。(四)離性,若離根塵生,即離性。於此四性之相,皆不執著,則稱皆空。 p12


一切所求滿足功德

乃極樂淨土二十九種莊嚴中,國土莊嚴十七種功德之一。略稱所求滿足功德。謂生於淨土之眾生,所願求之一切,皆令彼等滿足。淨土論(大二六‧二三一上):「眾生所願樂,一切能滿足。」即彌陀願所生之器世間清淨莊嚴,能滿足眾生一切願樂。 p12


一切法自性平等無畏

六無畏之一。略稱一切法平等無畏。真言行者菩提一念之功德有六種差別,其六即一切法自性平等無畏。意指一乘之人,觀自畢竟空性,離有為、無為二界之扼縛,了悟萬法乃一實真如,於諸法無能所本末,而住於虛空無垢之菩提位。〔大日經卷一住品、大日經疏卷三十〕(參閱「六無畏」1294) p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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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PL教團

日本新興宗教。前身為德光教教師御木德一、御木德近父子所創的人道德光教。該教於1924年創立,屬於「習合(調和)神道」系統。1931年改稱「ひとのみち」(人道)教團,1937年被迫解散,1946年御木德近再以PL教團之名重建。PL即perfect liberty的簡寫,意指「完全的自由」。

基本教義有「人生即藝術」等二十一條處世訓,具有「對現實的全面肯定」與「欲望的充足」等特徵,然在社會關係與人間關係方面,則宣說「長幼之道」、「男女之道」。布教時採用社交舞蹈。在宗教團體中,也是最先應用電腦者。從事高爾夫球場、醫院、健康管理中、學校、農場、觀光旅遊、雜誌等多角營運事業。每年夏天都召開一次全日本規模最大的「煙火大會」。每月舉行一次信徒集會性質的座談會。

現任教主為第三代的御木貴日止。本部設在大阪府富田林。又,1946年分別由丸山敏雄、上廣哲彥所創的倫理研究所、實踐倫理宏正會,均為PL教團之支系。

〔參考資料〕 藍吉富《二十世紀的中日佛教》;《新宗教事典》(弘文堂)。


一乘思想

標榜成佛(一乘)為唯一究極果位,主張三乘也可能成佛的思想。這是《法華經》的核教義之一。依《法華經》所說,佛教的實踐,雖有聲聞乘、緣覺乘、菩薩乘三種修行方式(三乘),但最究竟的還是「一佛乘」。

《法華經》〈譬喻品〉以「三車火宅」為喻,將聲聞、緣覺、菩薩三乘依次比作羊車、鹿車、牛車,而將一乘比作大白牛車。

關於一乘與三乘的關係,中國佛教界古來已有三車家與四車家的說法。三車家主張大白牛車不在三車之外,三乘中的菩薩乘即是一乘(一佛乘)。倡此說者,有嘉祥吉藏與慈恩窺基。四車家主張大白牛車與三乘中的牛車不同,前三車是權,大白牛車是實,天台智顗與賢首法藏力倡此說。

上列三車、四車這兩種說法都是根據漢譯《法華經》所作出的論議。而近代學術界則有多篇論文深入梵語原文,並參照傳統解釋試作論究。如日本平川彰解釋《法華經》「一乘」之語,即指出〈方便品〉所說的「一乘」雖有多種意思,但首要為「佛乘」之意,因為是「成佛之教說」,所以當理解作「佛乘」。也就是說,即使是聲聞乘與緣覺乘的修行者,只要覺悟一乘之教,也可得到未來成佛的授記。

換言之,就是人人都有「佛性」的意思。在《法華經》中雖然看不到「悉有佛性」之語,但「理之一乘」可以說就是佛性。

《法華經》將菩薩與二乘一齊放在否定層次,但是,雖廢三乘之教而不捨三乘之人,而將三乘之人巧妙的收攝在一乘中。因此,平川彰結論是,《法華經》的作者已有一乘佛教優於以往菩薩乘思想的認識。

論述一乘思想的經典,除以上的《法華經》外,還有《勝鬘經》與《華嚴經》。中國華嚴宗徒依《華嚴經》,分一乘為同別二教,而展開判教論。法相宗人則主張三乘真實、一乘方便。

〔參考資料〕 藤田宏達《一乘與三乘》;平川彰《法華經偺芣ける一乘的意味》、《開三顯一の背景衹屘の形成》;野村耀昌《一佛乘の思想》。


一乘要決

三卷。日僧源信撰。收在《大正藏》第七十四冊。係論述法華一乘法之真實,以對抗法相宗五性各別之說的著作。卷首有自序,次分八門以記其要,即︰

(1)依法華立一乘,初採法華十文,次問答料簡,以立一乘真實之旨。

(2)引餘教二乘作佛之文,即舉出諸經論中有關二乘作佛之文十九篇。

(3)辯無餘界迴,初舉出教證十五文、理證一文,次問答料簡,以明二乘之迴通界內界外之旨。

(4)引一切眾生有性成佛之文,初揭法寶所引之六經二論,次自引教證十二文,明一切眾生有佛性之義,以論破法相宗一分無性之說。

(5)斥定性二乘永滅計,此中引《樞要》六文一量,次引《義鏡》、《要略》六文,更自舉有關定性教證八文,一一論破。

(6)遮無性有情之執,此中初舉《樞要》十文一量,次引法寶《究竟論》所出七文,德一《慧日羽足》十二文,《義鏡》、《略要》八文,後自引八文,以破定性二乘、無性有情不成佛之說。

(7)辯佛性差別,初斥法相宗之法爾無漏種子,次明瑜伽之真如所緣緣種子、法寶之三番佛性,及天台宗之三因佛性。

(8)辯教之權實,初明法華之實教,次辯深密之了義教及餘經之一乘。

全書所說頗為詳細,論議亦穩當,故當時之法相三乘家不能抗之。

〔參考資料〕 《東域傳燈目錄》卷下;《增補諸宗章疏錄》;《本朝台祖撰述密部書目》;《山家祖德撰述篇目集》卷下。


一休

日本室町時代臨濟宗大德寺派之奇僧。初名周建,後改名宗純,別號狂雲子,又號夢閏。相傳為後小松天皇子嗣。六歲投安國寺,為長老像外鑑侍者。十三歲就東山慕哲攀學作詩,十五歲即以「衣宿花」一詩聞名於時。十七歲從壬生寺清叟學經錄,又訪西金寺謙翁宗為,浸淫關山派宗風五年。謙翁寂後,往近江(滋賀縣)堅田求謁華叟宗曇。華叟初閉門拒之,後受其至誠所感,始允入室。一日聞瞽者演岐王落髮故事,忽有所省,華叟書「一休」贈之,遂以為自號。後聞鴉鳴,脫然領悟,翌日呈機語,華叟大為賞識,乃授其印可之文書,然師鄙視文書之徒具型式,故擲地不受。華叟仍將該文書托將軍義教轉交。

其後,師放曠漫遊各地,居無定所。正長元年(1428)六月二十七日,華叟示寂,師至堅田為其修喪七日。永享四年(1432),隱棲於和泉(大阪府)。相傳師每出遊街巿,常持朱鞝木劍,巿人怪而問其故,則曰︰「今諸方之 知識實似此木劍,收在鞝內猶真劍,拔出則僅木片耳。殺猶不能,何況活人﹖」永享五年,後小松天皇不豫,嘗召師略演要。九年寓於將軍義教之館,義教將華叟所托之印書與師,師慨然曰︰「今佛法陵遲,具眼者稀,纔持一紙之證則稱嗣某宗風,余恥類徒。」遂撕毀印書並投入火中。

永享十二年住大德寺如意庵,其後轉住德禪寺、攝津住吉之松栖庵、加賀大燈寺等,先後並開創尸陀寺、酬恩庵等。文明六年(1474)二月,奉敕住大德寺,為第四十七世,致力於振興禪風。九月避亂於和泉。十年回大德寺,復興寺門。十一年建法堂,重整寺觀。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因病示寂,年八十八。遺偈曰︰「須彌南畔,誰會我禪,虛堂來也,不直半錢。」遺骸葬於慈楊(酬恩庵)塔下。

師資性磊落,超脫世外,不計名利,不媚權勢,韜光晦跡,不拘威儀。好詠狂歌,喜吹尺八(簫),又善書畫。有《狂雲集》、《一休骸骨》、《佛鬼軍》各一卷等行世。弟子有沒倫紹等、祖紹越、岐翁紹禎。

◎附︰《本朝高僧傳》卷四十二〈京兆大德寺沙門宗純傳〉

釋宗純,字一休,號狂雲子。母藤氏,南朝簪纓之女,為後小松帝愛幸,逮其有娠,所譖后宮,出產民間。

純僅六歲,授安國像外鑑禪師為童子。聰慧絕倫,剪 納具後,學風騷於東山慕哲樊,聽教乘於壬生清叟仁,棄參謙翁為於西金寺。翁妙無因因禪師高弟,本色之衲僧也。服膺高風,執侍六年,及翁捐世,聞華叟曇和尚鉗鎚嚴密,抵謁江之堅田,叟拒不容,止宿漁舟,或臥露地,懇求旬日,許相看。會裡枯澹,而純貧履甚,齋盂不霑,借篷支寒,令究洞山三頓棒因緣。一夕聞鴉鳴,脫然領悟。詰旦呈機,叟曰︰「此是阿羅漢境界,非作家境界也。」純曰︰「某只喜此境界,不喜作家分上。」叟頷授記,復以徹翁以降傳來印書付之,蓋表授受不妄也。純便擲地而出,叟托之宗橘夫人曰︰「吾滅後付宗純。」

橘字華林,於叟之輪下究明大事,總持末山之流亞也。橘托帖子於源丞相,純一日在源第自謂曰︰「今時佛法陵遲,罕有具眼者,龍蛇不辨,黑白不別,纔持一紙證則曰︰「乞嗣某宗風,為某的孫。」徒浩浩如麻似粟,戚哉。」便把遞代印記,投之火中。從此放曠,漫遊靡有定處。

洛之尸陀、攝之酬恩、泉之慈濟松棲等,其卓錫之地也。後小松帝讓位之後,召純入宮,常問旨要,寵遇甚厚;後花園帝相繼崇信。初,稱光帝青宮未立,睿猶豫,純密奏曰︰「咨天曆數正在彥仁,時不可失。」帝喜曰︰「朕儲定矣。」彥仁,後花園帝也。是以純承三帝之寵,所在眾常盈席。

示眾曰︰「凡學禪道者,切須剿絕惡知惡覺,至正知正見也。惡知惡覺者,古則因緣理論文句學得底,勞而無功者也,如此之輩,對閻羅老子面前,有甚伎倆。正知正見者,日用坐斷涅槃堂裡,全身墮在火坑底,子細看來苦中有樂,若能見得不昧因果境,若見不得永不成佛。汝等勉旃。」冬至示眾︰「獨閉閑門不省方,可中誰是法中王。諸人若問冬來意,日自今朝一線長。」頌野狐話曰︰「千山萬水山僧居,甲子今年五十餘,枕上終無老來意,夢中猶讀小時書。」

到一檀家,欄有老牛,純書一偈,掛其角端曰︰「異類行中是我曾,能依境也境依能,出生忘卻來時路,不識前身誰氏僧。」其夜牛斃矣,牛主來曰︰「師頌殺我牛。」純只一笑。以三轉語接學者曰︰「天高地厚,赤肉白骨,逼塞乾坤底,大人境界也無,三世了達漢,是如來禪,是祖師禪,欲知此兩轉語,須到慈氏下生。」

文明六年春,同門耆宿,捧敕黃來,請視篆大德,純作二偈謝恩,自警終不住,但賜鳳書紫袍耳。七年在薪之虎丘,門人作壽塔,純牓曰「慈楊」,作頌示眾。十三年十月初示疾,十一月二十一日就座書偈曰︰「須彌南畔,誰會我禪,虛堂來也,不直半錢。」瞑目而化,壽八十八。門人舁全身瘞于慈楊之塔。

純憤當時不會祖意,而濫主大法者。尋常混跡,不拘威儀。巡行城邑聚落,諭誘緇白。吹尺八,腰木劍,賦偈頌,詠和歌。頗恣其言,如風狂然。侍華叟病,手自雪穢。又大德火後,勸化四方。純建法堂,慨龍翔寺頹廢,力募緣還復舊觀,是豈狂也哉,偏大信根之所作矣。平生偈語,門人編輯,曰《狂雲集》,盛行于世。

贊曰︰有摩醯眼而可見四天下也。純公出陰界之人,摩醯不能窺其度內,然憤世矯時者危言危行焉。今之人,叨譏評,或以為墮撥無,或以為馳虛遠矣。夫有格外之機者有格外之事,非墨守規中者所可得而甄別焉。觀純始卒,所謂虛堂東海之兒孫也。辭世之語,不復誣而已。

〔參考資料〕 《一休和尚行實》;《一休和尚年譜》;《宗長居士傳》;《紫巖譜略》;《大德寺世譜》;《延寶傳燈錄》卷二十九;徐進夫譯《東海狂雲一休禪師》。


一佛世界

指一佛所化導的世界。又稱一佛剎、一佛土、一佛國土。原始佛教認為在同一個世界中,不可能同時出現二佛或二轉輪王。但大乘佛教認為十方世界中諸佛同時存在,並住於各自的佛世界。至於一佛世界的範圍到底如何界定,關於這一點,原始佛教認為等同轉輪聖王統治的四天下(以須彌山為中的四大洲)。後世則逐漸擴大,以三千大世界為一佛世界,甚至以無量無數世界為一佛世界。

〔參考資料〕 《中阿含經》卷四十七;《瑞應本起經》;《翻譯名義集》卷三;《法苑珠林》卷八;《大智度論》卷五十;《無量壽經優婆提舍願生偈》;《俱舍論》卷十二;《俱舍論光記》卷十二;《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一;《五教章通路記》卷五十二。


一來向

小乘聖者的階位之一。又稱為一來果向。指在證入聲聞四果第二位一來果之前的階位。以其趣向「一來果」而即將證入,故云「一來向」。即初果聖者斷欲界九品修惑中之一品乃至五品惑者。就次第證而言,若於見道已前斷欲界六、七、八品之惑者,則將見道十五位名為一來向。《法蘊足論》卷三云(大正26‧463c)︰
「一來向者,已得無間道,能證一來果。謂此無間證一來果,彼於欲界貪欲瞋恚,由世間道,或先已斷多分品類,於四聖諦,先未現觀,今修現觀,或住預流果已,能進求一來果證,名一來向。」


一來果

小乘聖者聲聞四果中的第二果。又稱一往來果。音譯為斯陀含。見道以上的人,斷欲界九品修惑中前六品者得此果,因已斷前六品,但存後三品之惑,故云薄貪瞋癡。雖云薄,然仍存欲界之惑,人天各潤一生,故依其餘力,如不一往來於欲界人天之間,不得證入涅槃。也就是如果在人中不得此果,則要一往六欲天,再回到人間而入涅槃;如在六欲天中得果,則要一往人間,再回到六欲天而入涅槃。此因在其間必定會斷除上界煩惱的緣故。此一往來之後不會再生,所以稱為一來果,這是從次第證而說的;若是從超越證而說,在見道前已斷欲界六、七、八品之惑者,其修道之初,也就是生起第十六道類智時,立刻住此果。

《阿毗達磨法蘊足論》卷三對一來果有明確的說明及分類(大正26‧463c)︰
「一來果者︰謂現法中,已於三結,永斷徧知,及斷多分貪欲瞋恚。彼住此斷中,未能進求不還果證,名一來果。(中略)云何一來果﹖謂一來果,略有二種。一者有為,二者無為。所言有為一來果者︰謂彼果得及彼得得。有學根力,有學尸羅,有學善根,八有學法,及彼種類諸有學法,是名有為一來果。所言無為一來果者︰謂於此中,三結永斷,及彼種類結法永斷。即是八十八諸隨眠永斷,及彼種類結法永斷,并貪瞋多分永斷,及彼種類結法多分永斷。是名無為一來果。」

〔參考資料〕 《俱舍論》卷二十四;《雜阿含》卷三十六;《增一阿含》卷三十六、卷三十七;《金剛經》;《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七;《大毗婆沙論》卷四十六~卷五十四;《大智度論》卷三十二;《瑜伽師地論》卷二十六;《成實論》卷二、卷三;《異部宗輪論》。


一切功德莊嚴王經

密教經典。一卷。唐‧義淨譯(神龍元年,705)。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一冊。又稱《一切法功德莊嚴王經》,略稱《功德莊嚴王經》。內容主要敘述佛應諸菩薩之請,為眾生說勝妙陀羅尼咒。謂此咒能除一切罪障,使無飢饉、疾疫、災難、病苦之事;又能豐饒倉廩,增益壽命,故為諸佛母。

時執金剛菩薩聞此言畢,發起勇猛之,亦為信受此經者說一陀羅尼咒。而後佛及諸菩薩分別說受持此經及護持受持者之種種功德。

此外,經文中也述及願生淨土之思想,執金剛菩薩所說真言中,亦有阿彌陀佛名號,然經中又謂三十三天皆具足此經,隨處流通,因此,無法辨明此經所言淨土,是指十方淨土或西方極樂世界。總之,此經重點在於二陀羅尼,以及書寫、讀誦、受持、供養此經之功德。

〔參考資料〕 《開元釋教錄》卷九;《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三。


一切如來金剛壽命陀羅尼經

密教經典。一卷。唐‧不空譯。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冊。略稱《金剛壽命陀羅尼經》、《金剛壽命經》、《壽命經》。全卷僅一千餘字。敘述佛與諸比丘眾在恒河岸時,四天王以一切眾生有夭死、非命、疾病等災厄,故請世尊宣說對治之法。

其時,應世尊所邀而蒞臨之十方一切如來,乃為此宣說一切如來金剛壽命陀羅尼;十方佛所一切執金剛菩薩也為此而宣說延命陀羅尼。其後又有毗沙門天宣說除非命陀羅尼、毗樓勒叉天王宣說除夭命陀羅尼、提頭賴吒天王宣說除死怖陀羅尼、毗樓博叉天王宣說除非命陀羅尼。最後,佛陀向四天王說明讀誦此經之功德。

在《大正藏》第二十冊中,另收有同樣署名為不空譯的《一切諸如來光明加持普賢菩薩延命金剛最勝陀羅尼經》,係本經之異譯,內容敘述普賢菩薩受諸佛加持而說金剛壽命陀羅尼,其後又說普賢菩薩之形像及供養法。全書內容綱要,大體與本經相似。

此外,在念誦法方面,《大正藏》第二十冊收有不空譯《金剛壽命陀羅尼念誦法》一卷。該經又名《金剛壽命念誦法》,內容係由毗盧遮那佛所說金剛壽命真言、甲胄真言及其功德、護摩除災延命壇所組成。其中所說之金剛壽命菩薩,係指普賢延命尊;此念誦法乃普賢延命法之本軌。有二異本,即《金剛壽命陀羅尼經法》一卷及《金剛壽命陀羅尼經》一卷。

〔參考資料〕 《大唐貞元續開元釋教錄》卷上;《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五、卷十九;《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五。


一切智

三智之一。音譯為薩婆若。指通達一切法相的智慧。《俱舍論》卷二十九〈破我品〉(大正29‧155a)︰「纔作意時,於所欲知境無倒智起,故名一切智;非於一念能頓偏知。」

《瑜伽師地論》對一切智的內容有較精密的說明。該論卷三十八云(大正30‧498c)︰
「於一切界、一切事、一切品、一切時,智無礙轉,名一切智。界,有二種。一者世界,二者有情界。事,有二種。一者有為,二者無為。即此有為無為二事,無量品別,名一切品。謂自相展轉種類差別故、共相差別故、因果差別故、界趣差別故、善不善無記等差別故。時,有三種︰(一)過去,(二)未來,(三)現在。即於如是一切界、一切事、一切品、一切時,如實知故,名一切智。」

說一切有部認為此智唯佛可得,其他部派則認為聲聞、獨覺皆能得之。《大智度論》卷二十七闡述一切智與一切種智的差別,謂善知總相者為一切智,善知差別相者為一切種智;前者為聲聞、獨覺之智,後者為佛智。

在佛典中,有時為區別聲聞的一切智與佛的一切智,而將佛的一切智稱為一切智智,得此智的佛稱一切智人。又,有時「一切智」也是「一切智人」(即佛)的略稱。

〔參考資料〕 《法華經》卷三〈化城喻品〉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下〈奉持品〉;《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卷九;《菩薩地持經》卷三;《大日經疏》卷一;《大毗婆沙論》卷十五;《大品般若經》卷二十一〈三慧品〉;《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十六;《雜阿毗曇論》卷八;《大乘義章》卷十九;《觀音玄義》卷下;《異部宗輪論述記》;《續絃祕曲》卷三。


一切智智

意為一切智中最殊勝者,即佛陀自證的不共極智。是盡知一切的智慧。音譯作薩婆若那、薩羅婆枳孃曩。為佛智(buddha jñāna)的異名。密宗並以之為大日如來之自然覺知的智慧。《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上〈菩薩行品〉云(大正8‧837a)︰「自性清淨名本覺性,即是諸佛一切智智。」

又,《大日經》卷一〈住品〉云(大正18‧1b)︰
「世尊,云何如來應供正遍知,得一切智智﹖彼得一切智智,為無量眾生,廣演分布,隨種種趣種種性欲,種種方便道,宣說一切智智,(中略)此一切智智道一味,所謂如來解脫味。世尊,譬如虛空界,離一切分別、無分別、無無分別,如是一切智智,離一切分別、無分別、無無分別。世尊,譬如大地,一切眾生依,如是一切智智,天人阿脩羅依。世尊,譬如火界,燒一切薪無厭足,如是一切智智,燒一切無智薪,無厭足。世尊,譬如風界,除一切塵,如是一切智智,除去一切諸煩惱塵。世尊,喻如水界,一切眾生依之歡樂,如是一切智智,為諸天世人利樂。」

就此,《大日經疏》卷一釋云(大正39‧585a)︰
「今謂一切智智,即是智中之智也,非但以一切種遍知一切法,亦知是法究竟實際常不壞相,不增不減猶如金剛,如是自證之境,說者無言,觀者無見,不同手中菴摩勒菓,可轉授他人也。」

這是以一切智為知名色等無量法門種種相的權智,而以一切智智為知法之究竟實際相的實智。

〔參考資料〕 《大日經義釋》卷一;《大日經疏鈔》卷一;《大毗盧遮那經住鈔》卷四。


一切法

與佛典中常見的「萬法」、「一切諸法」同義。泛指一切事物、一切現象,及物質的、精神的一切存在。原意是指「由緣起而有的一切存在現象」,亦即有為法。其後,連無為法也被包含在一切法之內。

在佛典中,「一切法」的內容分類,主要有下列幾種︰

(一)指原始佛教所說的五蘊、十二處、十八界。

(1)五蘊︰指色、受、想、行、識蘊。蘊,舊譯為陰,那取內不揚之義,即積聚之意。色,指有形相、有質礙的物質。受,指苦樂等感受作用,由接觸客體而起的情緒反應。想,指對客體對象所呈形相的收攝。行,指在受、想之後所引發施動作的意念作用。識,指對對象的認識與判斷作用。

(2)十二處︰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內六處及色、聲、香、味、觸、法等外六處。處,舊譯為入,意為所入之地及所入之法。

(3)十八界︰指眼等六根、色等六境及眼等六識。

茲將上述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之一切法表列如次︰


五蘊 十二處 十八界
色蘊──┐┌眼 處┐ ┌眼 界
└┼耳 處┤ ├耳 界
受蘊┐ ├鼻 處┼──┼鼻 界
│ ├舌 處┤ ├舌 界
想蘊├─┐└身 處┘ └身 界
│┌┼─意 處─┬──意 界
行蘊┘││┌色 處┐│ ┌色 界
││├聲 處┤│ ├聲 界
識蘊─┘│├香 處┼┼─┼香 界
│├味 處┤│ ├味 界
│└觸 處┘│ └觸 界
└─法 處─┼──法 界
│ ┌眼識界
│ ├耳識界
│ ├鼻識界
└─┼舌識界
├身識界
└意識界


(二)指部派佛教所說的色法、法、所法、不相應行法、無為法等。就此說一切有部說有五位七十五法,即︰色法十一、法一、所法四十六、不相應行法十四、無為法三。

(三)大乘唯識家則將一切法開為色法十一、王八、所法五十一、不相應行法二十四、無為法六,共計一百種,稱為「百法」。


一切法高王經

一卷。東魏‧興和四年(542)瞿曇般若流支譯。一名《一切法義王經》。收在《大正藏》第十七冊。內容主要在彰顯菩薩的功德,謂出家受戒者進入僧團(四雙八輩)、修行僧業(三十七菩提分),而得僧利(四果),自能報眾生信施之恩;菩薩行者則以發大乘、求一切智智與發菩提等三法成就而得消受信施。

該經又謂,猶如自阿那波達多池流出之四大河,可直接間接利益沿岸及大海眾生,一切眾生也因菩薩而得安樂、生存,經中強調菩薩為天人無上之福因。故欲報一切無上恩,或過去未來如來恩者,皆應發菩提。一切漏盡阿羅漢與發菩提之菩薩,亦可謂為對如來行無上之供養者。

文中所述發菩提、修菩薩行、成菩提道及入涅槃諸事,乃諸佛法門中之第一,堪稱一切法之高王,故經名《一切法高王經》。有《諸法勇王經》、《諸法最上王經》等異譯本。

〔參考資料〕 《開元釋教錄》卷六;《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九。


一切種智

三智之一。「三智」指一切智、道種智、與一切種智。這三智分別是聲聞緣覺二乘、菩薩與佛陀的智慧。此中,一切種智是指了知一切道、一切種、一相寂滅相與種種行類差別的佛智。天台宗認為這是中觀所成之智。中觀之智是了知一切皆中道,中則不偏,以絕對為義。一法若中,則一切眾生因種和一切佛道法,皆有所歸趨。一法既是如此,一切也是如此,所以於一種智知一切道,知一切種,遮照同時,能知一相寂滅相與種種行類。《大智度論》卷八十四云(大正25‧646c)︰
「佛言︰一相故名一切種智,所謂一切法寂滅相,復次諸法行類相貌名字顯示說,佛如實知,以是故名一切種智。(中略)一切種智是佛智,一切種智名一切三世法中通達無礙智,大小精粗無事不知,佛自說一切種智義有二種相,一者通達諸法實相故寂滅相,如大海水中風不能動,以其深故波浪不起,一切種智亦如是,戲論風所不能動,二者一切諸法可以名相文字言說,了了通達無礙,攝有無二事,故名一切種智。」

又,《般若無知論》說有所知則有所不知,聖以無知故無所不知,不知之知,乃云一切智。因此,《往生論註》卷下云(大正40‧839c)︰「入實相,可令無知,云何得有一切種智﹖」這裡所謂的一切種智是真俗不二之智,也就是指佛智無知的智慧。

〔參考資料〕 《大品般若經》卷二十一〈三慧品;《大智度論》卷二十七、卷五十;《大乘起信論》;《摩訶止觀》卷三;《觀音玄義》卷下;《釋摩訶衍論》卷七。


一切行苦

又作一切皆苦、諸行皆苦、一切諸行苦。「行」(梵saṁskāra,巴saṅkhārā),與諸行無常中的「行」意義相同,是共作之意,指現象世界而言。現象界都是在相依互存,彼此關涉的條件下興衰生滅,故名之為「行」。

「一切行苦即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等一切現象法都是苦。即原始經典所提到的,由於無常,現象法才是苦的。

「諸行無常」、「諸法無我」的命題,被認為是不能否定的真理,但人們對「一切行苦」的命題卻覺得不能無條件的接受,因為在現象界不但有苦,也有樂與不苦不樂,這是眼前的事實。而且苦樂是屬於感情的,雖然面對同樣的事物、環境,而由於因人因時之異,個人主觀的感受也常有不同。所以不能說現象界一切皆苦。那為什麼佛教要說「一切行苦」的命題是客觀的真理呢﹖

苦可分苦苦、壞苦、行苦三種苦。其中苦苦是肉體上受到打、割、擰、熱、冷等各種感覺的苦。凡有痛感神經的人或動物,都可感受到這種客觀的苦。這類苦,並不是經常感受得到,因此不可說一切行苦。

其次,壞苦,是感受到破壞損失的苦。即貧乏、老衰、失望氣餒時,所遭受到的精神上的苦,可說是感受到事物衰亡的苦。但世界上不是只有衰亡,也有興盛與繁榮;有逆境之苦,也有順境之樂。所以世間不是只有壞苦而已,在這種情形下也不能說一切行苦。

其次是行苦,即相當於一切行苦。是指現象界的苦。現象界不限於苦,但依據佛教的見解,三界六道輪迴轉生的迷惑的生活,總而言之,是苦的。惟有脫離迷惑、輪迴,達到涅槃的狀態才是真樂。在此意義上,只能對迷的凡夫說現象是苦,對悟的聖者來說,現象並不苦。因此所謂「一切行苦」,是對迷界的凡夫所說的。在四諦中「苦諦」的說明裡,曾列出八苦,其中最後的「五取蘊是苦」,與這裏所說的相同。

佛教說一切現象皆苦,在四諦說裏也將苦諦置於第一位,而逆觀十二緣起時,也是以老死的苦開始的,它極力強調苦。因此,西洋的學者就責難佛教是以厭世主義(悲觀論)為基準的宗教。但他們只見到佛教的一部份,卻忽視了佛教的理想,是在於涅槃寂靜的真實之樂。

本來,宗教的目標是使人脫離現實的苦惱,以達到無苦安穩的理想境地。在此意義上,宗教的出發點是以正確地見到不完美的現實世界為開始。佛教是見到現實的苦、無常、不淨、凡愚等等而產生了宗教,而基督教則以罪惡觀為出發點。人如果滿足於現實,對現實的苦惱沒有什麼不滿,那就不會去追求宗教或理想。而有崇高理想意識的人,認為現實充滿了苦,是不完美的,於是想脫離現實的不完美,走向理想,因此才產生了宗教意識與修行。由此可知,「一切行苦」是佛教的出發點,同時,此一命題也顯示出佛教的宗教性。


一印會

密教用語。為金剛界九會曼荼羅中的第六會,位於該曼荼羅中央之上方。為使第五會(四印會)所示的四曼不離之實義更為明瞭,並顯示十方佛土中唯此智拳一印,故設此會。亦即諸尊為大日一尊所攝,餘會從大日一會流出之意。因此,此會僅置作智拳印之大日如來一尊,四隅各置一瓶表示四智。智拳印者,右拳表佛界,左拳表眾生界;左拳之風(食指)合右拳之空(大指),表生佛不二。

又,據三十卷《大教王經》卷八載,金剛薩埵係表菩提之德,一切如來之體性,故於一印曼荼羅繪金剛薩埵者,乃表金薩一尊曼荼羅及達到祕密金剛智境界的大乘現證曼荼羅。

〔參考資料〕 三十卷《佛說一切如來真實攝大乘現證三昧大教王經》卷五;《金剛頂經瑜伽十八會指歸》。


一即一切

謂一與一切相互融即,其體無礙。指在本體上,個體(一)與全體(一切)之圓融無礙、空有相即。指華嚴、天台等圓教所說圓融無礙之極理。舊譯《華嚴經》卷一〈世間淨眼品〉云(大正9‧395b)︰「住於一地,普攝一切諸地功德。」卷四〈盧舍那佛品〉偈云(大正9‧414b)︰「以一國土滿十方,十方入一亦無餘。」卷九〈初發菩薩功德品〉,亦謂(大正9‧450c)︰
「知一世界即是無量無邊世界,知無量無邊世界即是一世界,知無量無邊世界入一世界,知一世界入無量無邊世界。(中略)長劫即是短劫,短劫即是長劫;知一劫即是不可數阿僧祇劫,不可數阿僧祇劫即是一劫。(中略)無量劫即是一念,知一念即是無量劫,知一切劫入無劫,知無劫入一切劫。」

法藏《華嚴五教章》卷四更詮明其意,謂(大正45‧505a)︰
「諸法相即自在門,此上諸義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圓融自在無礙成耳,若約同體門中,即自具足攝一切法也;然此自一切復自相即入,重重無盡故也,然此無盡皆悉在初門中也。故此經云︰初發菩薩,一念之功德,深廣無邊際,如來分別說,窮劫不能盡,何況於無量無數無邊劫,具足修諸度諸地功德行,義言一念即深廣無邊者,良由緣起法界一即一切故耳。」

此謂佛教教理中,「一即一切」為最究極之說,即萬有悉為緣起相成法,故舉「一」時,「一切」皆攝入其中。這是華嚴宗「法界緣起」論中闡明現象與現象之相即關係的說法。在十玄門中的「諸法相即自在門」,所說亦即此理。

此外,天台家亦盛談此理,《法華經玄義》卷三(下)云(大正33‧715b)︰「妙行者,一行一切行。」《摩訶止觀》卷五(上)釋三觀時,亦云(大正46‧55b)︰「一空一切空,無假中而不空,總空觀也;一假一切假,無空中而不假,總假觀也;一中一切中,無空假而不中,總中觀也。」此外,又就修觀行時之所觀境說一一切、一陰一切陰、一入一切入、一界一切界、一眾生一切眾生、一國土一切國土、一相一切相、一究竟一切究竟等;約修證迷悟等,明一斷一切斷、一行一切行、一障一切障、一修一切修、一位一切位、一證一切證、一智一切智、一魔一切魔、一佛一切佛等;約破立權實,作一破一切破、一立一切立、一權一切權、一實一切實等之釋。

〔參考資料〕 《法華經文句》卷十(上);《摩訶止觀》卷一(上)、卷六(上)、卷七(上);《大般涅槃經疏》卷十三;《華嚴經探玄記》卷一;《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三;《天台四教儀集解》卷下。


一向宗

日本淨土真宗的俗稱。又名本願寺宗、門徒宗。因一一向歸命阿彌陀佛,而被稱為一向宗。或說是源於人們將一向俊聖的時宗一向派與真宗相混淆所致,但是日僧蓮如在《御文章》中否定此一說法。德川幕府時代,寺社奉行的記錄及諸藩的公文書中也多將真宗記作一向宗。江戶時代(安永三年,1774),真宗各派向幕府申請定名為淨土真宗,卻引起宗名事件;直到明治時代,始被確認。

〔參考資料〕 《本朝諸宗要集》卷四;《松屋筆記》卷一一五。


一向專修

日本淨土宗用語。全專注於念佛法門之意。日本淨土宗對於在稱名念佛之外,另輔以讀誦、觀想、禮拜阿彌陀佛等助行的念佛方法,稱為專修念佛。對於不加助行,只行稱名念佛者,稱為一向專修。此與一向專念、一向專稱同義。

另就真宗而言,無論捨棄自力或不捨棄自力的稱名念佛,均稱一向專修。不過,前者是專中之專,是真實的一向專修。然就西山淨土宗而言,凡得到他力的安,只求往生西方淨土,不論是否念佛或有念佛以外的助行,均稱為一向專修。

〔參考資料〕 《蓮如上人遺德記》;《信長公記》卷三、卷四、卷七、卷八、卷九;《大谷本願寺通紀》卷二;笠原一男《一向一揆》;辻善之助《日本佛教史》中世篇五、近世篇一;《後鑑》卷三四四、卷三四五。


一境三諦

天台宗實相論體系中的重要思想。謂任一現象,都是空、假、中三諦相即。又稱圓融三諦或不思議三諦。為「隔歷三諦」的對稱。「隔歷三諦」是空、假、中不相即,其體各別;空是不與假相即的空,假是不與空相即的假,中是不與空、假相即的中。「一境三諦」則與此相反,是三諦相即的,謂法由因緣所生故無自性,所以是空。因緣所生而有法,所以是假。即空即假,所以是中。《摩訶止觀》卷五(上)云(大正46‧55b)︰「若法性無明合有一切法。陰界入等,即是俗諦。一切界入是一法界,即是真諦。非一非一切,即是中道第一義諦。如是遍歷一切法無非不思議三諦。」

是故微妙莊嚴的佛身,是天然三諦的妙相,猙獰可怖的獄卒,亦是法性三諦的妙相。至於風行雲走,山高水長,鳶飛魚躍,柳綠花紅也都是三諦圓融的微妙相,盡是法性常住相。隨便取一法為對境,其實相皆不可得,超絕凡慮,是為空;但空非斷無,空的當相,即是法性常住的妙相,是為假;空為遮情門,假為表德門,遮情、表德原屬一體的兩面觀,遮照不二,空即假,假即空,故不可偏空,亦不可偏假,這非空非假,亦空亦假,絕對不可思議,即名為中。於是,說空,說假,說中皆是法爾自然的妙諦,天然的性德,宇宙萬有的實相。隨舉一物為對境,無非圓融三諦,故名一境三諦。

〔參考資料〕 《天台四教儀》;《天台法華宗義集》;《一實菩提偈》;《一三諦枕》;《始終要》。


一境四心

指不同的眾生,由於業報不同,而對同一境界有認識上的差異。為唯識學上的常用語。又名一水四見、一處四見。如唐譯《攝大乘論釋》卷四云(大正31‧402c)︰
「謂於餓鬼,自業變異,增上力故,所見江河皆悉充滿膿血等處,魚等傍生,即見舍宅遊從道路,天見種種寶莊嚴地,人見是處有清涼水,波浪湍洄,若入虛空無邊處定,即於是處唯見虛空。」

又,《大明三藏法數》卷十八謂一境四為︰天見是寶嚴地、人見是水、餓鬼見是膿血、魚見是住所。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南山律學辭典]
一心行道勿念衣食

亦名:出家弟子一行道勿念衣食

子題:法行

行事鈔‧僧網大綱篇:「故佛藏經言,當一行道,隨順法行,勿念衣食所須者。如來白毫相中一分,供諸一切出家弟子,亦不能盡。由此言之,勤修戒行,至誠護法,由道得利,以道通用,寺寺開門,處處同食,必當供足,判無乏少。」  資持記釋云:「初引經文。行道,道即定慧。法行即戒律。佛白毫相者,有百千億分福,減一分供舍利及諸弟子。」(事鈔記卷七‧四一‧二)


七日藥受法

亦名:七日藥四法、受七日藥法

子題:熱病因緣、能授七日藥人四法、淨人授七日藥四法、所受七日藥人有二、比丘受七日藥有二、比丘受七日藥自無五過、比丘受七日藥自作四法、口受七日藥法、風病因緣、烏麻油、然燈塗足

隨機羯磨‧衣藥受淨篇:「受七日藥法。佛言,有酥、油、生酥、蜜、石蜜,世人所識,有病因緣,聽時、非時服。僧祇云,諸脂亦七日服。應義加云:『大德一念,我比丘某甲,今為熱病因緣,此酥七日藥,為欲經宿服故,今於大德邊受。』三說。律本云,風病服油及五種脂,僧祇律具有對病設藥法云。」(隨機羯磨卷下‧五‧一四)

行事鈔‧四藥受淨篇:「七日藥四法(所受藥、能授人、所受者、正受法)同上〔非時藥〕。初,明藥體自無八患。唯改第八〔手受已變動為〕非是餘比丘七日藥,或犯竟殘藥。餘七同上〔非時藥〕。二能授淨人四法:一、淨漉與時食別。謂脂除肉,油除滓等。二、火煎煮。三、水滴淨。四、施授與,相領當。三,所受比丘有二:初、自無五過:一﹑相續畜。若畜至七日,即日受藥不成。僧祇,比丘有第七日石蜜,即日更得石蜜,是名相汙。問:『此既未過,云何相染?』答:『非犯長相汙,由前七日服訖,病猶不差,更服無益,作法不成。若得異藥,得加七日。』二﹑相續畜。已曾畜藥至八日犯長。即日得藥入手作法,被染,更不堪服。三﹑曾食他第七日藥,即日自得,作法不成。以藥味通故。僧祇律如此。四﹑相續受。僧祇,比丘七日中日日受藥,受而不食,至八日不得更受。須一日不受間之,謂貪多過受又不服療。四分無文,準用亦好。五﹑相續犯。僧祇,比丘七日恆服,至八日正可,不得更服。不妨受於異藥。上明相續,對一蜜藥為言;若得油者,亦即加法。僧祇,生酥、熟酥、醍醐,展轉易味,七日更受。二、自作四法:一﹑仰手受。二﹑分別,言作七日油想,若本作然燈塗足受者不成,如僧祇說。三﹑記識,言此中淨物生我當受。若離時食,不須此語。四﹑展轉,受生酥作熟酥。與淨人煮,亦得自煮。二種煮已,更從淨人受之。雖是先受,以味轉失受,不名惡觸。婆沙云,七日藥手受口受已,置一處,勿令淨人觸之。四,正加口法。應執藥,口云:『大德一念,我比丘某甲,今為風病因緣,此是烏麻油七日藥,為欲七日經宿服故,今於大德邊受。』三說。安淨地內,須者自取。餘隨對治,如前類準。」

資持記釋云:「然燈塗足,由非服食,義無加受。古云,油以除風,塗足能履水。西竺多用。(事鈔記卷三四‧二九‧一)(請參閱『非時藥受法』六五八中)


七日藥說淨

行事鈔‧四藥受淨篇:「說淨者。(一,正明須否)(一、七日藥)七日一藥,(一﹑口受須說)作口法竟,偏屬己,須說淨畜。(一)藥體貴重,貪積多;(二)久延多時,無變動義;(三)氣味殊越,資身力強。制令說淨,捨封著也。(二﹑手受不須)手受七日,時少過希,亦不須說。(二、三藥不須)餘之三藥,反前不具,故不須淨。(二,略指淨法)淨法大同衣法,唯以長藥為異。」  資持記釋云:「初明七日又二。前明口受須說,文列三義,即體、力、味,三皆強勝,故多貪著;後明手受不須,雖具三義,止齊中前故時少,貪畜薄故過希,希亦少也。餘下,二明三藥不須,時藥有第三義,非時有初義,盡形有第二義,或復兼二,但不具三,故云反前等。指法中,藥缽二淨,詞句無別,唯改一衣字耳。」(事鈔記卷三四‧三四‧七)(請參閱『衣說淨法』四五○上)


七滅諍法制意

亦名:滅諍法制意

子題:拘睒彌國起諍之由、佛法滅盡

戒本疏‧七滅諍法:「凡受道,我倒未傾,至於同住,多生見過,過而不除,轉增舊習。若就檢勘,懷迷致諍,諍既紛然,僧和安在?故佛制約,即須除滅。縱而不思,遂覆大法。三寶沒世,莫不由之。故拘睒彌國起諍之由,及後法滅,還於此國。」  行宗記釋云:「覆大法者,佛法二寶,賴僧而住,僧義既失,佛法豈存?下引拘睒彌緣為證。律明佛在彼國,諸比丘互相[鬥@斲]諍,佛親勸喻,汝等出家為道,同一師學,如水乳合,莫共[鬥@斲]諍,如是三語,還復不止。佛不語眾僧,自持衣缽,以神足力,還舍衛國。此即如來在世之事,故云起諍由也。及後滅法者,摩耶經說,千五百歲後,俱睒彌國,三藏與羅漢弟子互殺,惡魔外道,競破塔寺,殺害比丘,一切經藏,阿耨達龍王悉持入海,於是佛法滅盡。」戒疏記卷一六‧三九‧六)


三事驗三道

子題:三道

行事鈔‧沙彌別行篇:「又以三事,驗三道也:凡夫但自為;二乘自為兼他;大乘唯為於他。此三發意別故,成果亦別。若論緣事,乖事同。」  資持記釋云:「,即凡夫及大小二聖也。凡夫為善,力不兼人,故自為也。二乘非不化導,而非正意,故云兼他。大乘發求道,正為度生。然凡夫自為,則耽五欲樂。二乘自為,則脫生死苦;二乘為他,則說法現通。大乘為他,則拔苦與樂。發意,是修因別;成果,即所證別。若下,示觀行同異。事即所觀境,如上三觀,並觀事,故云事同;即能觀智,性、相、唯識,淺深有別,故乖。」(事鈔記卷四一‧一六‧一九)


三學次第

子題:戒捉、定縛、慧殺、毗尼者即大乘學、八十部者即尸波羅蜜、由本小教歸一佛乘

行事鈔‧篇聚名報篇:「故世尊處世,深達物機,凡所施為,必以威儀為主。但由身口所發,事在戒防;三毒勃興,要由使。今先以戒捉,次以定縛,後以慧殺,理次然乎。今有不肖之人,不知己身位地,妄自安託,云是大乘,輕弄真經,自重我教。即勝鬘經說,毗尼即大乘學。智論云,八十部者即尸波羅蜜。如此經論,不入其耳,豈不為悲?」  資持記釋云:「初推戒功,先敘佛偏弘。施為者,通語一期化物軌度。威儀即目戒學。主,猶尊也。但下,出所以,初明對病。身口即業,使是惑。勃,卒也。今下,明次治。顯戒學居初,釋成為主耳。今有下,二斥誑妄,初敘所計。位地,謂薄地凡夫;安託,謂無疑畏。輕真經者,毀律教也;重我教者,黨所習也。即下,據教反質,二文並約開會之義。由本小教歸一佛乘,故兩皆云即。八十,即目段數;部,即指根本一部。聲聞但云尸羅;菩薩則加波羅蜜,即六度之一。如下,傷其愚暗。教雖顯了,聞而不信,故云不入耳。」(事鈔記卷一四‧四九‧八)


三學相因以戒為初

亦名:無戒不生定慧

子題:會正

戒本疏‧教興所由:「(一﹑明立法次第)煩惑難清,要由方便;致設三學,用為治元。故成論云,戒如捉賊,定縛慧殺;三行相因,斯須攝濟。(二﹑顯相須之意)故身口事業,動與理違。若不先防,妄隨塵欲,則路躁擾,靜定何因?定既不修,於諸我倒,無思擇,明慧自隱,無由會正。故初行者,務先學戒,撿策非違。三業清淨,正定正慧自然而立。故經云,依因此戒,得生後二;若無此戒,諸善不生。」  行宗記釋云:「此明無戒則不生定慧。與理違者,理本真淨,體非善惡;但善行清淨,可能趣理,惡業昏沈,故與理違。躁擾謂動亂也。謂證入,即聖道。(戒疏記卷一‧一一‧一九)


三寶不斷法得久住

子題:佛寶不斷、法寶不斷、僧寶不斷

行事鈔‧標宗顯德篇:「華嚴云,具足受持威儀教法,行六和敬,善御大眾,無憂悔。去來今佛所說正法,不違其教,能令三寶不斷,法得久住。」  資持記釋云:「華嚴有多譯,今引晉譯六十卷者,即第八明法品文,文有四段。彼云,菩薩摩訶薩教化眾生發菩提,是故能令佛寶不斷;開示甚深諸妙法藏,是故能令法寶不斷;具足受持威儀教法,是故能令僧寶不斷此初段也。復次悉能讚歎一切大願,是故能令佛寶不斷;分別解說十二緣起,是故能令法寶不斷;行六和敬,是故能令僧寶不斷即第二段復次下佛種子於眾生田,生正覺芽,是故能令佛寶不斷;不惜身命,護持正法,是故能令法寶不斷善御大眾,不憂悔,是故能令寶不斷即第三段。今鈔上五句並摘僧寶中文。初二句明別行,次句即眾行,後二句明攝眾。行必依法,故無憂悔。去來已下,即第四段總結中文。三世佛法奉順無違,則護三寶故。」(事鈔記卷三‧二○‧一六


三寶功用

子題:住持三寶末世為勝、理體三寶獨勝餘三

戒本疏‧釋皈敬偈:「功用者,四寶為言,理寶為勝,由常住故,為世所歸;餘三隨設,體是有法。……有人云,住持三寶末世為勝理在冥通,但為玄德。世唯相有,假相開通;濁世鈍情,非相不動。約機接俗,信不虛也。」  行宗記釋云:「功用,正明中。云理寶勝者,理通大小;生空真如,是小乘理;清淨本,即大乘理;今須約大以論勝劣;歸敬儀云,理謂至理,天真常住,還是體。『若爾,與一體何異?』答:『一體在迷,專據凡說;理寶約證,唯從聖論。故分二矣。』是故理體〔三寶〕獨勝餘三。」(戒疏記卷二‧一三‧一一)


三寶四種

亦名:四種三寶

子題:理體三寶、化相三寶、住持三寶、一體三寶、理體三寶獨出戒疏、拘鄰

戒本疏‧釋皈敬偈:「眾相中,有四種三寶。一﹑理體者,如五分法身為佛寶,滅理無為是法寶,聲聞學無學功德是僧寶。二﹑化相者,如釋迦道王三千為佛寶,演布諦教為法寶,拘鄰等五為僧寶。三﹑住持,形像塔廟為佛寶,紙素所傳為法寶,戒法儀相為僧寶。四﹑一體者,如常所論。唯約體,義分三相,如涅槃說三寶同性等。」  行宗記釋云:「眾相中,他宗皆闕理寶,四位分別,獨出今疏。初明理寶,文出多論。五分者,戒、定、慧,從因受名;解脫、解脫知見,從果彰號。由慧斷惑,惑無之處,名解脫;出纏破障,反照觀,名解脫知見。滅理,四諦滅諦涅槃。學無學者,初果已去,同見真諦,名理和僧。然此理寶,亦即同體;但望佛僧證理邊為別;故多論云,佛亦是法,法亦是佛,僧亦是法;止是一法,相有差別,故分三寶。化相中,三千者,所化之境。諦教即四諦;法門雖多,而以首者言之;又四諦統攝凡聖因果,大小教門,廣略異宜,無出此四。拘鄰此云本際,即鹿苑中初度五人,首曰拘鄰,即憍陳如也;二﹑曰頞陛;三﹑曰跋提;四﹑曰十力迦葉;五﹑曰摩訶拘利。住持中,戒法是僧體,儀相即削染也。一體中,如常論者,即指經論之宗。」(戒疏記卷二‧七‧一七)


三寶所歸無虛

子題:調達、提婆達多、提婆達多三逆、闡提、阿闍世二逆、黑繩地獄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問:『如上所列,審能護者。提婆出家,本歸三寶,何造三逆,入阿鼻中?』答:『夫言救者,救於可救;惡深罪定,是以叵救。』問:『若罪叵救,無罪未須,何須能救?』答:『調達初歸三寶,不真實,常求名利,自號為佛,有競化過。雖有神力,息機不救。故經有說,解能改,志性未回,終名拔濟;如此之人,不名闡提。又如闍王造逆入獄,以歸深信,阿鼻罪滅,轉在黑繩,如在人中七日受盡。又調達雖在阿鼻,以本歸,受苦亦微,有時暫息;故知三寶所歸無虛。』」  濟緣記釋云:「引問中,初問,上二句躡前;提下,正難。婆達多,此翻天熱,生時諸天故。三逆者:出佛身血;破和合僧;打殺蓮華色尼,即殺阿羅漢。將教闍王殺逆為三者非。生入阿鼻一劫受苦,是則三歸不能護之也。答中,以其難救,故所不救。次問,有罪不救,無罪不須;救義安在?答中,初約不救釋。息機謂不施用也。故下,次約能救釋,又二,初約開解釋。解改者,了知正道故;志未回者,猶行邪行故。闡提此云無信。又下,二約轉業釋。阿闍世此云未生怨;囚殺父母,造二逆,後於佛所懺悔受歸,轉阿鼻一劫之長,為黑繩七日之短。俱舍疏云,先以黑繩拼量支體,後方斬鋸,故以為號。調達亦爾,雖不能易處,亦由歸佛力故,苦微有間。如報恩經中,佛令阿難往獄問之;調達云,我在此得三禪樂。然此小教;且據實論;若約大乘,莫非權行,經云,示現三毒及邪見等是也。」(業疏記卷一○‧一○‧一四)


三寶次第

子題:理體三寶佛先法次僧後、化相三寶佛先法次僧後、住持三寶僧初法次佛後、一體三寶法先僧次佛後

戒本疏‧釋皈敬偈:「分次第者,一﹑如理體三寶,同上次列。若覈其本,證理方具,法寶為初;但理不自顯,託行以彰,故先五分,佛寶居首。又解,理由人顯,道假行成;釋尊出世,方聞三寶;還依化相(佛先法次僧後),故理無別。二﹑明化相佛先法次僧後者,以釋迦初證,唯佛獨尊;非尊不可在初,故為首也。大聖雖現,止得動其耳目;至於煩惑,要假法除;次演聲教,用滌惱。教之所及,行是所歸;雖說無證,還同不說;故拘鄰會正,方僧寶現。此則化儀次第,不可乖也。三﹑住持中,僧初法次佛後者,由道假人弘,世途法爾;故迦竺初達,現僧儀也。述五乘為善因,明三途為惡果,現法儀也。斯法遠大,非凡小之所開;故表畫像於涼臺,推其所說,現佛儀也。四﹑一體者,法先僧次佛後。體體,本來無染;妄覆迷倒,故興邪正。今了法本,理實無三;隨相用分,一方行化。故照理邊,即為覺義;體離名言,即法義;至理無滯,和合僧義。非法不知,故須在初。非佛不曉,故後說也。僧居中者,體未純淨,如雜血乳;分有所遣,豈喻醍醐,故不同佛也。」(戒疏記卷二‧一○‧一七)


三寶物一一物互用

子題:佛物有四種、佛受用物、施屬佛物、供養佛物、獻佛物、法物四別、常住僧物通濟他寺羯磨和得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隨相物中自互。先約佛物有四種:一﹑佛受用物。不得互轉,謂堂宇、衣服、床帳等物,曾經佛用者,著塔中供養,不得互易。如前寶梁經說。五百問事云,不得賣佛身上繒,與佛作衣。又佛堂柱壞,施主換訖,故柱施僧,僧不得用。律中,佛言,若佛園坐具者,一切天人供養,不得輒用,皆是塔故。廣敬,如僧像致敬法中。二﹑施屬佛物。五百問云,佛物,得買取供養具供養。十誦,以佛塔物出息,佛言聽之。五百問云,佛物,不得移至他寺,犯棄;若眾僧盡去,白僧,僧聽,將去無罪。比丘客作佛像書經,得物不得取。若得佛家牛畜,亦不得使;使佛牛奴,得大罪。三﹑供養佛物僧祇,供養佛華多,聽轉賣,買香燈;猶故多者,轉賣,著佛無盡財中。五百問云,佛旛多,欲作餘佛事者得;施主不許,不得。準此,迴改作故,不轉變本質。如大論云,如畫作佛像,一以不好,故壞得福;一以惡,壞便得罪也。四﹑者獻佛物。律云,供養佛塔食,治塔人得食。善見云,佛前獻飯,侍佛比丘食之;若無比丘,白衣侍佛,亦得食。準此,俗家佛盤,本不屬佛,不勞設贖;言贖偽經。次、明法物,亦有四別:一﹑法所受用。如箱函匱簏巾帊之屬,本是經物曾經置設,不可迴改。餘三得不,準上可知。三、明僧物。若二種常住〔僧物〕,局處已定,不可轉移,如上所明;若通濟他寺羯磨和得初之常住,止得受用。十方常住,鳴稚同時,即預食分;若惡戒及時,有德非時,非法而用,並結偷蘭。二種互用,通和得不,準上可知。常住人畜,必無賣買。準經罪重,諸律無文。故僧祇中,施僧婢,並不合受;可以意知。若論二種現前,罪互如上。就輕重二物,斷割非文,違者,雙結二罪。」  資持記釋云:「一一互者,此與當分不同。如佛一種,當分乃對餘佛明之;此門即就一佛自辨。」(事鈔記卷一七‧三六‧一九)


三寶物互用犯相

子題:摩摩帝

資持記釋云:「前明佛判。摩摩帝,是梵語,即知事人。謂不犯者,彼以好,非入己故。謂下,示互用相,彼因佛塔無物,眾僧有物,遂取僧物,修佛塔故。」(事鈔記卷一七‧二五‧一五)


三寶物互用通塞

子題:招提常住、招提僧物、別房施、施十方僧、僧鬘物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一、明受用物)(一.示通塞)寶梁等經云,佛法二物,不得互用。由無有人,為佛法物作主故,復無可咨白。不同僧物。所以常住招提,互有所須,營事比丘,和僧索欲,行籌和合者,得用。若欲用僧物修治佛塔,依法取僧和合得用;不和合者,勸俗修補。若佛塔有物,乃至一錢,以施主重故捨,諸天及人,於此物中,應生佛想塔想,乃至風吹雨爛,不得貿寶供養;以如來塔物,無人作價故。(二.準安設)若準此義,佛堂之內,而設僧席;僧房之內,安置經像,妨僧受用,並是互用。由三寶位別,各攝分齊故。若無妨暫安,理得無損。文云,不得安佛下房,己在上房也。(三.釋招提)問:『招提常住等,是何物耶?』答:『中含阿難受別房,用施招提僧。菴婆女以園施佛為首,及招提僧。文中不了;準此,房宇等是招提僧物,華果等是僧鬘物。』(四﹑證暫用)五百問,本非佛堂,設像在中,比丘共宿臥,作障隔者,不犯;由佛在世,亦與弟子同房宿故。(二、明人畜)十誦,佛聽僧坊畜使人,佛圖使人,乃至象馬牛羊亦爾;各有所屬,不得互使。(三、明田園)薩婆多,四方僧地,不和合,不得作佛塔,為佛種華果。若僧中分行得已,聽隨意供養;華多無限者,隨用供養。若經荒餓,三寶園田,無有分別,無可問白,若僧和合,隨意處分。若屬塔水,用塔功力得者,僧用得重;若功力由僧,當籌量多少,莫令過限,過則結重。十誦,僧園中樹華,聽取供養佛塔。若有果者,使人取啖;大木,供僧椽梁用;樹皮葉等,隨比丘用。亦得借僧釜、鑊、瓶、盆等雜用。毗尼母云,已處分房地,種樹得木,後用治房,不須白僧。僧樹治塔,和僧者得。僧祇,院內樹薪,應準多少,供溫室食廚浴室別房,不得過取;若無定限,隨意多少,應取乾枯者。若僧須木用,或有樹在妨地,而施主不許者,使淨人以魚骨刺,灰汁澆令死,然後語施主知,後乃斫用。若僧田宅,連接惡人,得語檀越轉易。四分,瓶沙王以園施佛,佛令與僧等。故知三寶不得互用;便勸施僧,僧猶得供佛法也。若本通三寶施者,隨偏用盡,不得破此物以為三分,則乖本施故。善見云,伏藏中物,若為三寶齋講設會,得取無罪。上律中,乃至別人得用僧薪草者。此要須具戒清淨,應僧法者,如律所斷,財法皆同;若行少缺,乖僧用者,得罪無量。廣如前經中。又如傳云,由取僧樹葉,染作雜用,罪籍藏在石函,身皆入地獄受苦。斯由戒非全具,無慚愧故耳。有行者,自隱而參取焉。」

資持記釋云:「三中,前云招提,恐昧其相,故特問之。答中,初引經兩節,前引阿難轉施,名相甚顯。疏云,中含,施招提僧房,所謂別房施是也。謂施主置房,施十方,別自供給,不涉眾僧常住,故有和送,而非私房,故名招提常住也。次引菴婆女施,即頻婆娑羅王女,以金瓶行水白佛,毗舍離城,所有園苑最勝,並以奉佛;應是最初園施,故云為首。文下,決判,言不了者,但云園施,相不顯故。準此等者,以園中必有房宇華果等物,故作兩判。僧鬘者,今鈔且取華果結鬘之義;疏云,經中僧鬘物名出涅槃,此梵本音,據唐言之,對面物也,即是現前對面之施耳,鈔引昔解,謂華果者,隨字顯相,乖事義也。疏文。準此,經中園施言招提者,但是別指房宇耳。」事鈔記卷一七‧二六‧三)


三寶物像共寶互用

亦名:住持三寶物與理體三寶物互用

子題:施佛、施佛寶、施法、施法寶、施僧寶、施僧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像共寶互,謂住持三寶,與理寶互也。薩婆多,問:『佛在世時,諸供養三寶物中,常受一人分;何以滅後,偏取一大分?』答:『(一﹑施佛)佛在時,色身受用,故取一人分;滅後,供養法身,功德勝僧,故取一寶分。又佛在時,言施佛者,則色身受用。言施佛寶者,置爪髮塔中,供養法身,法身常在世間故。(二﹑施法)若施法者,分作二分,一分與經法,一分與誦經說法人。施法寶,懸置塔中。(三﹑施僧)施僧寶,亦著塔中,供養第一義諦僧。若施眾僧者,凡聖俱取分,以言無當故。』準此,受施之時,善知通塞;勿令互用,致有乖失。」資持記釋云:「像寶互,標中。三寶有四位:初一體。眾生,具覺了、軌持、和合義故。此局大乘。二﹑化相。釋迦、四諦、五俱鄰也。三﹑理體五分法身、滅諦涅槃、學無學功德也。四﹑住持。形像、經卷、削染也。上之二種,則非所論。三、四兩位,俱通末代;施不同,故必簡濫。然寶名乃通,今且就局;像即住持,寶唯理體。……誡誥中,上座知事,審究施主。此土道俗,不知像理受用不同;所施通汎,言無指的;止是住持,絕聞理寶矣。」(事鈔記卷一七‧三五‧一○)


三寶物守護

亦名:守護三寶物

子題:僧有五種物不可賣不可分

行事鈔‧諸雜要行篇:「(一、守護)僧祇,若僧地種果樹有功者,若一樹一園,聽與一熟,不能併取,年取一枝,枝遍則止。若種瓜菜,與一翦。五分,若月直監食,欲知生熟鹹酢,得掌中舌舐嘗之。若白衣入寺,應借僧臥具受用。有五種物不可賣不可分,一﹑地,二﹑房舍,三﹑須用物,四﹑果樹,五﹑華果。僧祇,眾僧田地,正使一切僧集,亦不得賣,不得借人;若私受用,越毗尼。并損賣,計物犯重。若園田好,惡人侵者,語本施主,任其轉易;僧床臥具亦爾。四分,僧物不應賣分入己,偷蘭遮。(二、收舉)僧祇,若佛生日、轉法輪日,若大會,多出幡蓋,供養支提,若卒風雨,一切共收,不得云,我是行人大德等;應隨近房安置,不得護房,應抖擻揲舉,何以故?汝等依是得活。若治床褥,打楗稚時,不得徐行,當共治補,又不得云有德行。(三、用與)毗尼母,若治塔奉僧,治僧坊人,計其功勞,當償作價,並須籌量;違法得罪,損他施利。若彼病者,慈施食,隨病所宜;若非隨病食,施得罪也。嬰兒、獄囚、懷妊等,慈施之,勿望後報。」(事鈔記卷四○‧二六‧七)


三寶物當分互用

亦名:當分互用

子題:但違施得互用罪、寺莊、磑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當分互用。謂本造釋迦,改作彌陀;本作大品,改作涅槃;本作僧房,改充車乘。皆望前境,理義可通;但違得互用罪。律云,許此處,乃與彼處;及現前堂直,迴作五衣,並得罪也。(一、佛法物)(一.本末迴互)若本作佛,迴作菩薩;本經末論等。則情理俱違。本造正錄雜錄真經,乃造人集偽經者。因果全乖,決判得重。福無福別,邪正雜故。(二.二處通塞)若東西二龕,佛法財物,有主不合;無主通用。(三.本通可否)若元通師徒,及眾具供養者,理通得作;而不通牛馬雜畜非義之人。五百問云,用佛彩色,作鳥獸形得罪;除在佛前為供養故。(二、僧物)(一.明迴易)善見,若施主本擬施園果,為衣服湯藥等,盜迴分食者,隨計結重。若擬作僧房舍重物,而迴作僧食,犯偷蘭。若住處乏少糧食,各欲散去,無人守護者,和僧減用上園果等重物作食,主領守之。乃至四方僧房亦得。若房破壞,賣麤者以相治補。若賊亂世,聽持隨身,賊去靜時,還復本處。欲供養此像,迴與彼像,吉羅。第八、第九、第十卷中,論盜戒大微密。(二.與餘處)十誦,勒伽云,持此四方僧物,盜度與餘寺,吉羅;以還與僧,不犯重也。僧祇,若在近寺破,無臥具供養者,通結一界,彼此共用。(三.諸雜用)五百問中,白衣投比丘,未度者,白僧與食。若為僧乞,白僧聽,將僧食在道;若僧不許,或不白行,還須償,不者犯重。若供僧齋米,僧去,齋主用供後僧,打犍稚得食;若不打者,一飽犯重。準上,不得輒將僧食,出界而食;本無還者,犯重。雖復打鐘,猶不免盜。以物體攝處定故。律中,共利養別說戒者,須作羯磨,和僧方得;若直得者,何須同界同法也?若為僧差遠使,路非乞食之所,和僧將食在道,亦不必作相;準善見守寺之文。若寺莊磑,不必和僧,彼此通用;住處各鳴犍稚通食。若行至外寺,私有人畜,用僧物者,犯重,以施主擬供當處住僧,不供別類,非是福田故。僧家人畜,犯吉羅。」  資持記釋云:「寺莊者,處別物通,不勞和法。,五內反,磨也,謂磨米麵之處。」(事鈔記卷一七‧三一‧三)


三寶物瞻待道俗法

亦名:瞻待道俗法

子題:道人瞻待法、白衣瞻待法、王臣瞻待法、病人瞻待法、淨人瞻待法、作人瞻待法、客作人瞻待法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瞻待道俗法。(一﹑道人)四分,優波離至一住處,不迎接故,當日還出。佛言,若知法、知律、知摩夷者,凡至所在,皆應迎逆,供給飲食等。亦不言現前四方僧物。準與知事人衣,是十方現前物,故知非是四方常住物也。十誦云,以此人替補我處,故須供給。(二﹑白衣)五分,若白衣入寺,僧不與食,便起嫌;佛言應與。便持惡器,盛食與之,又生嫌;佛言,以好器與之。此謂悠悠俗人,見僧過者。若在家二眾,及識達俗士,須說福食難消,非為慳吝,如眾網法中說。(三﹑王臣等人)十誦,供給國王大臣,薪火燈燭,聽輒用十九錢,不須白僧;若更索者,白僧給之。惡賊來至,隨時將擬,不限多少。僧祇,若惡賊檀越工匠,乃至國王大臣,有力能損益者,應與飲食。多論云,能損者與之;有益者不合,即是汙家。若彼此知法,如律亦得。廣如二篇下說。(四﹑病人)十誦,病人索僧貴藥,聽與兩錢半價。(五﹑淨人)善見,瞻待淨人法,若分番上下者,當上與衣食,下番不得;長使者,供給衣食。(六﹑作人)十誦,客作人,雇得全日,卒遇難緣,不得如契者,佛令量工與之。準於俗法,從旦至中前,有難事者,給食一頓,不與作直;中後已去,有難不役,則給全日作工。又須準佛語,量其功勞,看其勤惰,雖復役經半日,而工敵全夫者,亦與本價;必惰者亦減。」(事鈔記卷一七‧四二‧二○)


三寶物知事人

亦名:知事人

子題:佛聽二種人掌三寶物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寶梁大集等經云,僧物難掌,佛法無主。聽二種人掌三寶物:一﹑阿羅漢,二﹑須陀洹。所以爾者,諸餘比丘,戒不具足,不平等,不令是人為知事也。更復二種:一﹑能淨持戒,識知業報;二﹑畏後世罪,有諸慚愧及以悔。如是二人,自無瘡疣,護他人意。此事甚難等。」(事鈔記卷一七‧一三‧一四)


三歸制意

亦名:歸依制意

子題:魔、魔阿羅、魔有四種、煩惱魔、五陰魔、死魔、天魔、四魔、佛寶、法寶、僧寶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解歸意者。(一﹑明歸意)論云,以三寶為所歸,所歸以救護為義。如人獲罪於王,投向他國,以求救護,彼王敕言,汝求無畏以投我者,莫出我境,莫違我教,必當救護。眾生亦爾,繫屬於魔,有生死過,歸向三寶,魔無如之何。論云我境,即四念處;他境,即五欲也。我教,謂師也;他教,謂師也。者,梵本具彰云魔阿羅,此方略之,但置上字;後人加鬼,不入字書。依唐譯之,則云殺者,能損眾生法身慧命也。(二﹑引昔緣)彼論又云,如昔有鴿為鷹所逐,移入佛影,泰然安樂,在身子影,戰怖如初;乃至如來習氣盡故,久修慈悲,能為物護。」  濟緣記釋云:「歸意中,初文,初句示境。所歸下,顯義。如人下,舉喻。眾生下,合法,上三句合上獲罪於王,下二句合上投向他國。魔有四種,天、陰、惱、死;未歸三寶,皆繫屬焉。次科,四念為我境者,是佛所教,可依住故;即身不淨,受是苦,常,法無我,四皆如實而觀,故云念處。五欲為他境者,是魔所住故。佛則以師法;魔則捨法任魔是略梵,據字本體,從手從石;世謂鬼趣,相傳加鬼;篇韻有之,知非古也。翻名釋義,在文易解。次科引緣,意彰唯佛是可歸故。準論初在舍利弗影,後入佛影,故云移也;今文互倒,取其意耳。乃至者,彼云所以爾者,佛有大慈悲,舍利弗無故;佛習氣盡,舍利弗未盡故;佛阿僧祇劫修善薩行,舍利弗六十劫修苦行故。文但舉佛三勝,對之可見。」(業疏記卷一○‧九‧八)

  行事鈔‧導俗化方篇:「涅槃云,一切眾生,怖畏生死四魔,故受三歸。名一義異,或時說三為一,說一為三;諸佛境界,非二乘所知。又金翅鳥,不噉受三歸龍。餘如義鈔。」  資持記釋云:「三歸中,制意引經,初正明受意。即多論云,如人獲罪於王,投向他國,以求救護,眾生亦爾,繫屬於魔,有生死過,歸向三寶,魔無如之何。故知若受三歸,得脫生死。煩惱者,三毒劫善故;五陰魔者,遷謝不停故;死魔者,逼切報命故;天魔者,撓令退道故。皆惱害,不能自由,故名也。名下,次彰法勝。名一義異者,彼經第五自解云,佛常、法常、比丘僧常,此明如來欲示眾生常住真,一體三寶,故於方便教中,隨宜離合,故云諸佛境界等。既知方便,本為引實,今受三歸,無非顯性,機雖未達,可使由之,而授者用教,不可不知之。說一為三者,經云,云何為一?佛告摩訶波闍波提憍曇彌,莫供養我,當供養僧,若供養僧,即得具足,汝隨我語,則供養佛;為解脫故,則供養法;為受用故,則供養僧。說三為一者,如多論,問:『佛亦是法,法亦是佛,僧亦是法,正是一法,有何差別?』答:『雖有一義,相有差別,無師大智,一切功德,是佛寶;盡諦涅槃,法寶;聲聞學無學功德,是僧寶是也。』」(事鈔記卷三九‧一五‧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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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相辭典(朱芾煌)]
一切

顯揚一卷一頁云:論曰:一切者:有五法,總攝菩薩藏。何等為五?頌曰:所有,色、不相應,無為。

二解 顯揚十七卷五頁云:論曰:一切者:謂三輪。一、所知境,二、能知智,三、能知者。


一時

佛地經論一卷三頁云:言一時者謂說聽時。此就剎那相續無斷,說聽究竟,總名一時。若不爾者;字名句等,說聽異時,云何言一。或能說者,得陀羅尼,於一字中,一剎那頃,能持能說一切法門。或能聽者,得淨耳根,一剎那頃,聞一字時,於餘一切,皆無障礙,悉能領受;故名一時。或相會遇,時分無別,故名一時。即是說聽共相會遇,同一時義。時者:色等總假立故,是不相應行蘊所攝。何不別顯,如下處等;但說一時?晝夜時分,諸方不定;不可別說。又義不定。或一剎那,或復相續;不可定說。是故總相但說一時。


一剎那

雜集論九卷三頁云:又剎那者:謂於所知境,智生究竟;名一剎那。非唯於本無今有生時名剎那。何以故?乃至於所知境,能知智生;所作究竟;名一剎那。如說苦應遍知,是一剎那;如是集應永斷等,亦爾。

二解 如意界法界意識界有一剎那中說。


一意識

攝論二卷四頁云:又於此中,有一類師,說一意識,彼彼依轉,得彼彼名。如意思業,名身語業。又於一切所依轉時,似種種相二影像轉。謂唯義影像,及分別影像。又一切處,亦似所觸影像而轉。有色界中,即此意識,依止身故。如餘色根,依止於身。此中有頌。若遠行、獨行、無身、寐於窟。調此難調,我說真梵志。又如經言:如是五根所行境界,意各能受;意為彼依。又如所說十二處中,說六識身,皆名意處。


一中劫

瑜伽二卷六頁云:謂有如是時,世間有情,壽量無限。從此漸減,乃至壽量經八萬歲。彼復受行不善法故;壽量漸減,乃至十歲。彼復獲得厭離之,受行善法。由此因緣,壽量漸增;乃至八萬。如是壽量一減一增,合成一中劫。


一來果

如四沙門果中說。

二解 顯揚三卷十頁云:四、一來果。或倍離欲已,入正性離生;然後證得。或預流果,進斷欲界上中品惑故得。即依此斷,說名微薄欲貪瞋癡。此云何知?謂以籌慮作意觀察境時,生於捨;無習向,無習趣,無習著。應知是人,三毒微薄。

三解 品類足論七卷四頁云:一來果云何?此有二種。一、有為,二、無為。有為一來果云何?謂證一來果所有學法,已正當得。無為一來果云何?謂證一來果所有結斷,已正當得。是名一來果。

四解 法蘊足論二卷十四頁云:一來果者:謂現法中,已於三結,永斷遍知;及斷多分貪欲瞋恚。彼住此斷中,未能進求不還果證;名一來果。又云:云何一來果?謂一來果,略有二種。一者、有為,二者、無為。所言有為一來果者:謂彼果得及彼得得。有學根力,有學尸羅,有學善根,八有學法,及彼種類諸有學法,是名有為一來果。所言無為一來果者:謂於此中,三結永斷;及彼種類結法永斷。即是八十八諸隨眠永斷,及彼種類結法永斷,并貪瞋多分永斷,及彼種類結法多分永斷。是名無為一來果。


一福量

大毗婆沙論一百七十七卷九頁云:如是百福,一一量云何?有說:若業、能感轉輪王位,於四大洲,自在而轉;是一福量。有說:若業、能感天帝釋位,於二天眾,自在而轉;是一福量。有說:若業、能感他化自在天王位,於一切欲界天眾,自在而轉;是一福量。有說:若業、能感大梵天王位,於初靜慮及欲界天眾,自在而轉;是一福量。有說:娑訶世界主大梵天王,勸請如來轉法輪福,是一福量。問:彼請佛時,是欲界繫無覆無記;云何名福?有說:彼住梵世,欲來請時,先起如是善:我當為諸有情,作大饒益,請佛轉法輪。爾時即名得彼梵福。此不應理。所以者何?非未作時,已成就故。如是說者,彼請佛已;還至梵宮。後世尊轉法輪時,地神先唱。如是展轉,聲徹梵宮。梵王聞已;歡喜自慶,發淳淨而生隨喜。爾時乃名成就此福。有說:世界成時,一切有情業增上力,能感三千大千世界;是一福量。有說:除近佛地菩薩,餘一切有情所有能感富樂果業;是一福量。有說:此中一一福量,應以喻顯。假使一切有情,皆悉生盲。有一有情,以大方便,令俱得眼。彼有情福,是一福量。復次假使一切有情,皆飲毒藥,悶亂將死。有一有情,令皆除毒,得醒悟。彼有情福,是一福量。復次假使一切有情,皆被縛錄,臨當斷命。有一有情,俱令解脫,一時得命。彼有情福,是一福量。復次假使一切有情,壞戒壞見。有一有情,能令俱時戒見具足。彼有情福,是一福量。評曰:如是所說,皆是淳淨意樂方便讚美菩薩福量。然皆未得其實。如實義者,菩薩所起一一福量,無量無邊。以菩薩三無數劫,積集圓滿諸波羅蜜多已;所引思願,極廣大故;惟佛能知,非餘所測。


一切種戒

瑜伽四十二卷二頁云:云何菩薩一切種戒?當知此戒,以要言之;六種、七種、總十三種。言六種者,一、迴向戒。迴向大菩提故。二、廣博戒。廣攝一切所學處故。三、無罪歡喜處戒。遠離耽著欲樂自苦二邊行故。四、恆常戒。雖盡壽命;亦不棄捨所學處故。五、堅固戒。一切利養恭敬、他論,本隨煩惱,不能伏故;不能奪故。六、尸羅莊嚴具相應戒。具足一切戒莊嚴故。尸羅莊嚴,如聲聞地,應知其相。言七種者,一、止息戒。遠離一切殺生等故。二、轉作戒。攝一切善故。饒益有情故。三、防護戒。隨護止息轉作戒故。四、大士相異熟戒。五、增上異熟戒。六、可愛趣異熟戒。七、利有情異熟戒。


一切種忍

瑜伽四十二卷十二頁云:云何菩薩一切種忍?當知此忍,六種、七種,總十三種。云何六種?謂諸菩薩,了知不忍非愛異熟。由怖畏故;勤修行忍。於諸有情,有哀憐;有悲愍;有親愛。由親善故;勤修行忍。於其無上正等菩提,猛利欲樂。為圓滿忍波羅蜜多;由是因緣,勤修行忍。如世尊說:夫出家者,具忍辱力。由是因緣,不應出家受具足戒,而行不忍。由法受故;勤修行忍。種姓具足,先串習忍;於今現在安住自性;故能修忍。知一切法,遠離有情;唯見諸法無戲論性。諦察法故;能修行忍。云何七種?謂於一切不饒益忍;從一切忍;一切處忍。謂於屏處,及大眾前,皆能修忍。一切時忍。謂晝初分,若晝中分,若晝後分,若夜、若日,若去、來、今,若病、不病,若臥、若起,常能修忍。由身行忍。不捶打故。由語行忍。不出一切非愛言故。由意行忍。不憤發故。不持汙濁惡意樂故。


一切門戒

瑜伽四十二卷一頁云:云何菩薩一切門戒?當知此戒,略有四種。一者、正受戒,二者、本性戒,三者、串習戒,四者、方便相應戒。正受戒者:謂諸菩薩受先所受三種菩薩淨戒律儀。即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本性戒者:謂諸菩薩,住種姓位,本性仁賢。於相續中,身語二業,恆清淨轉。串習戒者:謂諸菩薩,昔餘生中,曾串修習如先所說三種淨戒。由宿因力,所住持故;於現在世,一切惡法,不樂現行;於諸惡法,深厭離。樂修善行;於善行中,深欣慕。方便相應戒者:謂諸菩薩,依四攝事,於諸有情,身語善業,恆相續轉。


一切靜慮

瑜伽四十三卷一頁云:云何菩薩一切靜慮?謂此靜慮,略有二種。一者、世間靜慮,二者、出世間靜慮。當知此二,隨其所應,復有三種。一者、現法樂住靜慮,二者、能引菩薩等持功德靜慮,三者、饒益有情靜慮。若諸菩薩所有靜慮,遠離一切分別;能生身輕安;最極寂靜;遠離憍舉;離諸愛昧;泯一切相。當知是名菩薩現法樂住靜慮。若諸菩薩所有靜慮,能引能住種種殊勝不可思議不可度量十力種姓所攝等持;如是等持,一切聲聞及獨覺等,不知其名;何況能入。若諸菩薩所有靜慮,能引能住一切菩薩解脫勝處遍處無礙解無諍願智等,共諸聲聞所有功德。當知是名能引菩薩等持功德靜慮。菩薩饒益有情靜慮,有十一種。如前應知。謂諸菩薩,依止靜慮,於諸有情能引義利彼彼事業,與作助伴。於有苦者,能為除苦。於諸有情,能如理說。於有恩者,知恩知惠,現前酬報。於諸怖畏,能為護救。於喪失處,能解愁憂。於有匱乏,施與資財。於諸大眾,善能匡御。於諸有情,善隨轉。於實有德,讚美令喜。於諸有過,能正調伏。為物現通,恐怖引攝。如是一切,總名菩薩一切靜慮。此外無有若過若增。


一切利行

瑜伽四十三卷十三頁云:云何菩薩一切利行?當知此行,略有二種。一、未成熟有情,能成熟,利行;二、已成熟有情,令解脫,利行。即此利行,復由三門;一、於現法利,勸導利行;二、於後法利,勸導利行;三、於現法後法利,勸導利行。於現法利勸導利行者:謂正勸導,以法業德招集守護增長財位。當知是名於現法利勸導利行。由此能令從他獲得廣大名稱,及現法樂。由資具樂,攝受安住。於後法利勸導利行者:謂正勸導棄捨財位,清淨出家,受乞求行,以利存活。當知是名於後法利勸導利行。由此能令決定獲得後法安樂;不必獲得現法安樂。於現法後法利勸導利行者:謂正勸導,令在家者,或出家者,漸次修行,趣向離欲。當知是名於現法後法利勸導利行。由此能令於現法中,得身輕安,得輕安,安樂而住。於後法中,或生淨天;或無餘依涅槃界中,而般涅槃。


一切佛事

瑜伽五十卷十四頁云:如是如來證菩提已;遍於十方一切佛土,普能施作一切佛事。云何名為一切佛事?謂諸如來,如來事業,如來所作,略有十種。如是一一如來事業,如來所作,能成無量利有情事。此外無有若過若增。何等為十?謂諸如來,最初自現大丈夫身;欲令有情,發淨信。大丈夫身,於生淨信。為最勝故。是名如來第一作事。如是作事,諸相隨好所能成辦。又諸如來,普為一切有情之類,起一切種教授加行。是名如來第二作事。如是作事,四一切種清淨所能成辦。又諸如來,能作一切利有情事,能斷一切所生疑惑。是名如來第三作事。如是作事,如來十力所能成辦。由前所說如來十力,於能成辦一切有情一切義利,有堪能故。又於如來所證十力,所興問難,唯有如來,能知能見能解能了。唯有如來,於彼問難,能正答故。又諸如來,普能降伏一切他論,普能成立一切自論。是名如來第四作事。如是作事,四無所畏所能成辦。又諸如來所化有情,於佛教敕若正安住不正安住,如來於彼,無雜染。是名如來第五作事。如是作事,三種念住所能成辦。又諸如來,如自所言,即如是作。是名如來第六作事。如是作事,三種不護所能成辦。又諸如來,常以佛眼,於晝夜分,遍觀世間。是名如來第七作事。如是作事,如來大悲所能成辦。又諸如來,頓於一切一切作事,皆無退捨。是名如來第八作事。如是作事,無忘失法所能成辦。又諸如來所行儀軌,如實隨轉,無越作用。是名如來第九作事。如是作事,永害習氣所能成辦。又諸如來,於其所引無義聚法,於不能引有義聚法,亦不能引無義聚法,揀擇捨離;於其能引有義聚法,為眾宣說、開示、顯發。是名如來第十作事。如是作事,一切種妙智所能成辦。如是如來,由前所說百四十種不共佛法,能作如來一切所作一切佛事。如是佛事,若廣分別;不易可數。乃至俱胝那庾多百千大劫,說不能盡。


一心剎那

瑜伽三卷六頁云:如經言:起一,若眾多。云何安立此一耶?謂世俗言說一剎那,非生起剎那。云何世俗言說一剎那?謂一處為依止,於一境界事,有爾所了別生;總爾所時,名一剎那。又相似相續,亦說名一。與第二念,極相似故。


一心見道

成唯識論九卷八頁云:一、真見道。謂即所說無分別智,實證二空所顯真理,實斷二障分別隨眠。雖多剎那,事方究竟;而相等故;總說一


一切種妙智

瑜伽五十卷十二頁云:云何如來一切種妙智?謂諸如來,以要言之;於三聚法,現等正覺。何等為三?一者、能引有義聚法,二者、能引無義聚法,三者、非能引有義聚法,非能引無義聚法。當知此中,若諸如來,或於能引無義聚法,或於非能引有義聚法,非能引無義聚法,總於如是一切法中,無顛倒智;是名如來一切種智。若諸如來,於其能引有義聚法一切法中無顛倒智,當知是名如來妙智。即於此中,若一切種智,若妙智,總合為一,名一切種妙智。

二解 顯揚四卷十一頁云:一切種妙智者:謂證得如來最極清淨智斷故。謂於染汙清淨二法一切種數相差別中,無礙智性;及彼相應等持諸法。又復如來住無漏界,為作一切有情所作事故;於十方土,示佛生有現身言說,有所行,有所宣說,成等正覺,轉妙法輪,入大寂滅,無礙智性;及彼相應等持諸法。是亦名為一切種妙智。

三解 雜集論十四卷十一頁云:一切種妙智者:謂於蘊界處一切種妙智性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法。云何於蘊界處一切種妙智性具足。謂於蘊等自性差別相,通達一切差別邊際智成滿故。又云:一切種妙智作何業?謂能絕一切有情一切疑網;令正法眼,長時得住。由此有情,未成熟者,令成熟。已成熟者,令解脫。絕疑網者:於一切處,智無礙故。令正法眼得久住者:於彼彼時方,為斷所化有情疑惑,宣說種種法門差別;諸結集者,次第集結,令不滅故。依此法眼,未成熟有情,令速成熟;已成熟者,令速解脫。


一切種精進

瑜伽四十二卷十八頁云:云何菩薩一切種精進?謂此精進,六種、七種,總十三種。云何菩薩六種精進?一、無間精進。謂一切時,修加行故。二、殷重精進。謂能周備修加行故。三、等流精進。謂先因力所任持故。四、加行精進。數數思擇種種善品正加行故。五、無動精進。一切苦觸不能動故;亦不轉成餘性分故。六、無喜足精進。少分下劣差別證中,不喜足故。菩薩成就如是六種一切種精進發勤精進故;所以說言:有勢,有勤,有勇,堅猛,於諸善法,不捨其軛。云何菩薩七種精進?一、與欲俱行精進。謂諸菩薩所有精進,數於無上正等菩提,猛利欲願隨長養故。二、平等相應精進。謂諸菩薩所有精進,能令隨一根本煩惱及隨煩惱,不染汙,亦不纏。由此精進,能令菩薩於諸善法,等習而住。三、勝進精進。謂諸菩薩,若為隨一根本煩惱及隨煩惱染;為斷如是諸煩惱故;精進勇猛,如滅頭然。四、勤求精進。謂諸菩薩,勇猛勤求一切明處,無厭倦故;五、修學精進。謂諸菩薩,於所學法,如應如宜,普於一切法隨法行,能成辦故。六、利他精進。謂諸菩薩所有精進,於如前說十一種相,應知其相。七、善護精進。謂諸菩薩所有精進,起正加行,善自防守。若有所犯;如法悔除。如是菩薩十三種精進,名一切種精進。


一切種利行

瑜伽四十三卷十五頁云:云何菩薩一切種利行?當知此行,六種、七種,總十三種。云何六種?謂諸菩薩,若諸有情,應攝受者;正攝受之。若諸有情,應調伏者,正調伏之。若諸有情,憎背聖教;除其恚惱。若諸有情,處中住者,令入聖教。若諸有情,已入聖教;正於三乘,令其成熟。若諸有情,已成熟者;令得解脫。云何七種?謂諸菩薩,安處一分所化有情,於善資糧,守護長養。所謂或依下乘出離;或復依於大乘出離。如令所化於善資糧守護長養,如是或於遠離,或於一境性,或於清淨諸障,或於修習作意,正安處之。若有聲聞獨覺種姓,即於聲聞獨覺乘中,而正安處。若有如來種姓有情,即於無上正等菩提最上乘中,而正安處。


一切門愛語

瑜伽四十三卷十一頁云:云何菩薩一切門愛語?當知此語略有四種。一、欲斷諸蓋,向善趣者,為說先時所應作法。二、遠離諸蓋,調善者,為說增進四聖諦等相應正法。三、在家出家多放逸者,無倒諫誨,方便令其出離放逸行,住不放逸行。四、於諸法中多疑惑者,為令當來離疑惑故;為說正法,論義決擇。


一向修奢摩他

瑜伽七十七卷三頁云:世尊!齊何當言菩薩一向修奢摩他?善男子!若相續作意,唯思惟無間。世尊!云何無間?善男子!謂緣彼影像;奢摩他所緣。


一切色略有四種

五事毗婆沙論下十五頁云:然一切色,略有四種。一者、異熟,二者、長養,三者、等流,四者、剎那,此中眼處,唯有二種。一者、異熟,二者、長養。無別等流。以離前二,更不別有等流性故。耳鼻舌身處,應知亦爾。色處唯有三種。一者、異熟,二者、長養,三者、等流。香味觸處,應知亦爾。聲處,唯有二種。於前三,除異熟。墮法處色,唯有二種。初無漏俱者,剎那所攝。餘、等流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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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一切唯心造

謂一切萬法都是由而起的。


一切智忍

六忍之一。菩薩於妙覺位時,在斷了一品無明之後,便證得一切智,能遍知一切中道之理,此時其便安住於理上,永不再動搖,叫做一切智忍。忍就是把安住於理上永不再動搖的意思。


一切智無所畏

佛四無畏之一。佛在大眾中說法,因自己是一位有真正智慧的人,所以中毫無怖畏。


一心

1.指真如的理體獨一無二。2.專


一心三惑

謂三惑融鎔於我們的一之中。三惑是見思惑,塵沙惑和無明惑。


一心三智

謂人如果在一之中同時修習空假中三觀,就可以在一之中同時證得一切智、道種智和一切種智等三種智。


一心三觀

又名圓融三觀、不可思議三觀、不次第三觀等,是天台宗圓教的觀法。天台宗說宇宙萬有,都具有空假中三種諦理,而這三種諦理又互具互融,空即假中,假即空中,中即空假,如果我們在一之中這樣作觀,即叫做一三觀。


一心不亂

專一而不散亂。


一心合掌

是很專的意思,合掌是雙手合一為掌,也就是表示一


一心歸命

一意的歸向於佛,把生命奉獻給佛教。


一心稱名

很專的稱念佛的名號。


一念不生

中毫無雜念妄想,乃超越念慮的境界。


一念萬年

謂在一剎那之念中就已攝盡了萬年的歲月。


一法界心

超絕有無和沒有差別的


一行

很專的做一件事。


一行三昧

又名真如三昧,或一相三昧,即把定於一行而修正定。


一超直入

直指人見性成佛的意思。


一道無為心

真言宗所立十住之一。見十住條。


七十五法
小乘俱舍宗對宇宙萬有,立五位七十五法,以總括之。五位者:一、色法,有十一,即吾人依正二報所具的種種色質,內五根外五塵皆是。二、法,有一,即六識的作用。三、所有法,簡稱所法,有四十六,係屬於王者。四、不相應行法,有十四,謂不如色法之有形,亦非如所之無形,與此三法皆不相應,非非物,乃宇宙萬有變化的幻象。五、無為法,有三,謂無生滅變化之可得,而寂然常住之法,以上共七十五。茲將其內容列表說明如下:


          ┌五根(眼、耳、鼻、舌、身)┐
     ┌色 法─┤五境(色、聲、香、味、觸)├───────十一┐
     │    └無表色          ┘         │
     │ 法─(亦名王法,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    │
     │     身識、意識)────────────────一│
     │    ┌大地法(受、想、思、觸、欲、慧、念、     │
     │    │    作意、勝解、三摩地)────────十│
     │    │大善地法(信、不放逸、輕安、捨、慚、愧、無貪 │
┌有為法─┤    │     、無瞋、不害、勤)────────十│七
│    │所法─┤大煩惱地法(癡、放逸、懈怠、不信、昏沉、   ├十
│    │    │      掉舉)─────────────六│五
宇    │    │大不善地法(無慚、無愧)──────────二│法
宙    │    │小煩惱地法(忿、覆、慳、嫉、惱、害、恨、諂  │
萬    │    │      誑、憍)────────────十│
有    │    └不定地法(尋、伺、睡眠、惡作、貪、瞋、慢、  │
│    │          疑)───────────────八│
│    └不相應行法(得、非得、同分、無想果、無想定、滅盡定、命 │
│          根、生、住、異、滅、文身、名身、句身)──十四│
└無為法──(擇滅無為、非擇滅無為、虛空無為)──────────三┘


七垢

七種的煩惱,垢就是煩惱的別名。一、欲垢,即欲使他人知道自己的功德。二、見垢,即對自己的功德生執著分別的見解。三、疑垢,即對於自己的功德生起疑惑。四、慢垢,即以自己的功德去跟別人校量而生出輕慢他人的。五、憍垢,即對自己的功德生起貢高欣喜的。六、隨眠垢,即自己的功德為他人所蓋覆而生煩惱。七、慳垢,即對自己的功德生起慳惜的


七方便

即小乘的三賢四善根。三賢是五停觀、別相念處、總相念處。四善根是暖、頂、忍、世第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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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教育部)]

ㄅㄚˊ, [動]

1.拉出、抽出。如:「拔草」、「拔旗」、「拔劍」。《孟子.盡上》:「楊子取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

2.吸取。如:「拔毒」、「拔出膿來」。

3.除去。如:「拔禍根」、「拔去眼中釘,肉中刺」。

4.選出。如:「提拔」、「選拔」。《漢書.卷七五.李尋傳》:「閉絕私路,拔進英雋。」

5.特出。《孟子.公孫丑上》:「出於其類,拔乎其萃。」《文選.孔稚珪.北山移文》:「夫以耿介拔俗之標,瀟灑出塵之想。」

6.拉高。如:「拔起嗓門尖叫。」

7.動搖、改變。如:「堅忍不拔」、「牢不可拔」。《易經.乾卦.文言》:「樂則行之,憂則違之,確乎其不可拔。」

8.攻取、占領。如:「連拔五城」。《孫子.謀攻》:「殺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災也。」

9.矯治。如:「用藥膏將扭傷的脖子拔直。」

[名]

括,箭的尾端。《詩經.秦風.駟驖》:「公曰:『左之。』舍拔則獲。」漢.毛亨.傳:「拔,矢末也。」

[副]

急速。《禮記.少禮》:「毋拔來,毋報往。」漢.鄭玄.注:「拔、赴皆疾也。」



ㄅㄚˊ, [名]

1.大腿上的細毛。《史記.卷一一七.司馬相如傳》:「煩於慮而身親其勞,躬胝無胈,膚不生毛。」司馬貞索隱引韋昭曰:「胈,其中小毛也。」

2.大腿股的白肉。《莊子.天下》:「禹親自操橐耜,而九雜天下之川,腓無胈,脛無毛。」唐.成玄英.疏:「(禹)勘苦執勞,形容毀悴,遂使腓股無肉,膝脛無毛。」



ㄅㄚˊ, [動]

1.陸地行走稱為「跋」。如:「跋山涉水」。《詩經.鄘風.載馳》:「大夫跋涉,我則憂。」漢.毛亨.傳:「草行曰跋,水行曰涉。」

2.踐踏。如:「跋胡疐尾」、「跋前疐後」。

3.迴轉。唐.李商隱〈偶成轉韻七十二句贈四同舍〉詩:「韓公堆上跋馬時,迴望秦川樹如薺。」《資治通鑑.卷一九一.唐紀七.高祖武德九年》:「(建成、元吉)覺變,即跋馬東歸宮府。」元.胡三省.注:「跋馬者,搖駷馬銜,偏促一轡,又以兩足搖鼓馬腹,使之迴走。」

[名]

1.文體名。寫於書籍、文章、字畫或碑帖等後面言簡意賅的文字稱為「跋」。跋文內容多屬評介、鑑定或考據等性質。

2.姓。如五代後梁有跋異。



(一)ㄅㄚˋ, [名]

1.古時候諸侯的首領。如:「春秋五霸」。

2.在地方上為非作歹、作惡稱雄的人。如:「惡霸」。《水滸傳.第三七回》:「我這裡有三霸,哥哥不知,一發說與哥哥知道。」

3.河川名。即霸水。源出於大陸地區陝西省藍田縣西北,注入渭水。也作「灞」。

[動]

1.把持、稱雄。如:「獨霸一方」。《論語.憲問》:「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

2.能力超越他人。《史記.卷四七.孔子世家》:「孔子為政必霸。」南朝梁.劉勰《文雕龍.事類》:「主佐合德,文采必霸。」

[副]

強橫無理。如:「霸占」、「霸據」。



ㄅㄛ, [動]

1.橫向推開或排除。如:「撥草」、「撥雲見日」。

2.用手轉動、挑動或拉動。如:「撥鐘」、「撥弦」、「撥轉馬頭」。

3.扭轉。《公羊傳.哀公十四年》:「撥亂世,反諸正。」

4.提出部分發放。如:「撥一筆基金給孤兒院。」

5.碰觸撞擊。唐.岑參〈走馬川行奉送出師西征〉詩:「將軍金甲夜不脫,半夜軍行戈相撥。」

[名]

1.挑動、彈動弦索樂器的用具。唐.白居易〈琵琶行〉:「曲終收撥當畫,四弦一聲如裂帛。」

2.量詞。計算成批或分組人群的單位。如:「有一撥人馬剛打這裡經過。」、「分成兩撥人進行工作。」



(一)ㄅㄛ, [名]

1.水因湧流或風力振盪所產生的起伏現象。如:「水波」、「海波」。

2.比喻目光。如:「眼波」、「秋波」。《文選.宋玉.神女賦》:「望余帷而延視兮,若流波之將瀾。」

3.物理學上指由彈性體振動所產生像波浪一樣起落的現象。如:「音波」、「電波」。

4.永字八法之一。唐.張彥遠《法書要錄.卷一.王右軍題衛夫人筆陣圖後》:「每作一波,常三過折筆。」也稱為「捺」、「磔」。

5.量詞。計算接續情勢的單位。如:「第三波」、「一波又一波的攻勢。」

6.姓。如漢代有波?。

[動]

1.跑。如:「奔波」。明.李翊《俗呼小錄.卷一》:「跑謂之波。」

2.逃。《法苑珠林˙卷二六》引南齊˙王琰《冥祥記》:「蘇峻之亂,都邑人士皆東西波遷。」《樂府詩集.卷二五.企喻歌辭.橫吹曲辭五.四曲之一》:「鷂子經天飛,群雀兩向波。」

[助]

元曲科白中常用作語助詞,置於句中或句末。同「吧」。元.王實甫《西廂記.第三本.第一折》:「波學士!我願為之,並不推辭,自有言語。」



ㄅㄛˊ, [形]

1.廣大、眾多的意思。《廣韻.入聲.鐸韻》:「博,廣也、大也、通也。」如:「廣博」、「地大物博」。

2.比喻見識廣大。如:「淵博」。《荀子.修身》:「多聞曰博;少聞曰淺。」

[名]

姓。如漢代有博子勞。

[動]

1.賭錢。《論語.陽貨》:「子曰:『飽食終日,無所用,難矣哉!不有博弈者乎?為之猶賢乎已!』」《史記.卷八六.刺客傳.荊軻傳》:「魯句踐與荊軻博。」

2.獲取。如:「博得同情」、「博得美人」。



ㄅㄟ, [動]

1.哀傷。唐.李白〈將進酒〉:「君不見高堂明鏡悲白髮,朝如青絲暮成雪。」唐.杜甫〈登高〉詩:「萬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獨登臺。」

2.思念、顧念。《詩經.豳風.東山》:「我東日歸,我西悲。」《漢書.卷一.高帝紀下》:「謂沛父兄曰:『游子悲故鄉。吾雖都關中,萬歲之後,吾魂魄猶思沛。』」

[名]

1.哀痛。如:「忍悲」、「含悲」、「樂極生悲」。唐.白居易〈新樂府.上陽白髮人〉:「憶昔吞悲別親族,扶入車中不教哭。」

2.佛學中拔除眾生痛苦的行為、境。如:「慈悲」。

[形]

1.哀傷的。《詩經.豳風.七月》:「女傷悲,殆及公子同歸。」

2.淒厲的。如:「悲曲」、「悲聲」。唐.杜甫〈自京赴奉先縣詠懷五百字〉詩:「暖客貂鼠裘,悲管逐清瑟。」



(三)ㄅㄟˋ, [動]

違反、背叛。通「背」。《說文解字.北部》:「北,乘也,?二人相背也。」《戰國策.齊策六》:「食人炊骨,士無反北之,是孫臏、吳起之兵也。」



ㄅㄟˋ, [動]

1.違背、反叛。《說文解字.人部》:「倍,反也。」《禮記.緇衣》:「信以結之,則民不倍。」

2.背向、背著。《戰國策.趙策三》:「天子弔,主人必將倍殯柩。」《史記.卷九二.淮陰侯傳》:「兵法右倍山陵,前左水澤。」

3.增加與原數相等的數。《孟子.公孫丑上》:「故事半古之人,功必倍之。」南朝梁.劉勰《文雕龍.鎔裁》:「雖翫其采,不倍領袖。」

[名]

量詞。計算照原數再加上一個或幾個全數的單位。如:「十倍」、「六是三的兩倍」、「年所得增加一倍。」

[副]

更加、益增。如:「勇氣倍增」、「倍受恩寵」。唐.王維.〈九月九日憶山東兄弟〉詩:「獨在異鄉為異客,每逢佳節倍思親。」



ㄅㄟˋ, [動]

用微火加熱使東西乾燥。如:「烘焙」、「焙茶」。唐.皮日休〈寄懷南陽潤卿〉詩:「醉來渾忘移花處,病起空聞焙藥香。」清.陳章〈採茶歌〉:「焙成粒粒比蓮,誰知儂比蓮苦。」



(一)ㄅㄟˋ, [名]

1.被子。睡眠時蓋在身上的東西。《楚辭.宋玉.招魂》:「翡翠珠被,爛齊光些。」

2.姓。如春秋時鄭國有被瞻、吳國有被離。

[動]

1.覆蓋。《楚辭.宋玉.招魂》:「皋蘭被徑兮斯路漸。」

2.蒙受、遭遇。《孟子.離婁上》:「今有仁仁聞,而民不被其澤。」《戰國策.齊策四》:「寡人不祥,被於宗廟之祟。」

3.及,達到。《書經.禹貢》:「東漸于海,西被于流沙。」

4.配上。南朝梁.劉勰《文雕龍.樂府》:「詩官採言,樂盲被律,志感絲篁,氣變金石。」

[副]

因為《水滸傳.第五回》:「被此間有座山,喚做桃花山,近來山上有兩個大王紮了寨柵,聚集著五七百人,打家劫舍。」

[助]

表被動性,用在動詞前構成被動詞組。如:「被選」、「被害」。《史記.卷八四.屈原賈生傳》:「信而見疑,忠而被謗,能無怨乎?」三國蜀.諸葛亮〈後出師表〉:「然涉險被創,危然後安。」



ㄅㄟˋ, [動]

1.將鞍具套在牲畜身上。《說文解字.牛部》:「犕,《易》曰:『犕牛乘馬。』」《玉篇.牛部》:「犕,服也,以鞍裝馬也。」

2.服。通「服」。《後漢書.卷七一.皇甫嵩傳》:「卓風令御史中丞已下皆拜以屈嵩,既而抵手言曰:『義真犕未乎?』」

[名]

1.八歲的牛。《玉篇.牛部》:「犕,牛八歲也。」

2.老牛。明.張自烈《正字通.牛部》:「犕,老牛也。」



ㄅㄠˇ, [動]

1.滿足。如:「一飽眼福」。《國語.越語上》:「美其服,飽其食。」

2.充滿。晉.陸機〈豪士賦序〉:「翫居常之安,耳飽從諛之說。」

[副]

1.吃足的。《論語.陽貨》:「飽食終日,無所用,難矣哉!」

2.充足、充分。如:「飽學」、「飽和」、「飽經世故」、「飽歷風霜」。

[名]

1.吃得滿足的狀態。《論語.學而》:「君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

2.姓。如宋代有飽安盈。



ㄅㄠˋ, [名]

1.胸懷、志趣。《宋書.卷六九.范曄傳》:「然區區丹抱,不負夙。」

2.量詞。計算兩臂可圍持的單位。如:「一抱草」、「一抱書」。

3.姓。如北魏有抱嶷、抱老壽。

[動]

1.摟持,用雙手合圍。如:「抱孩子」、「抱薪救火」。

2.養育。《兒女英雄傳.第三三回》:「往後來倆姑奶奶再都抱了娃子,那個不用幾尺粗布呢?」

3.孵化。如:「抱蛋」、「抱窩」。

4.懷藏在內。如:「抱怨」、「抱病」。

5.守護。《孟子.萬章下》:「抱關擊柝者,皆有常職以食於上。」

6.環繞。如:「環山抱水」。宋.陸游〈書事〉詩:「聞道輿圖次第還,黃河依舊抱潼關。」

7.拋擲、丟棄。《史記.卷一三.三代世表》:「褚先生曰:『抱之山中,山者養之。』」《敦煌變文集新書.卷八.搜神記》:「忽有一道風雲而來到嵩邊,抱嵩置墓東八十步。」



ㄅㄢˋ, [動]

1.處理事務。如:「辦事」、「公事公辦」、「經辦」。

2.創設、經營。如:「興辦」、「創辦」、「辦工廠」、「辦學校」。

3.懲罰。如:「依法究辦」、「嚴辦」、「查辦」。《三國志.卷四四.蜀書.費褘傳》:「君信可人,必能辦賊者也。」

4.購買。如:「採辦」、「辦貨」。

5.具備。如:「辦酒席」。元.劉唐卿《降桑椹.第四折》:「俺一家兒辦誠酬謝天和地。」



(一)ㄅㄤˇ, [名]

1.張貼在公共場所的通告。如:「榜文」、「榜帖」。《三國演義.第一回》:「恰纔見公攪榜而嘆,故此相問。」

2.揭示錄取名單的公告。如:「放榜」、「榜單」。《儒林外史.第二回》:「弟今年正月初一日夢見看會試榜,弟中在上面是不消說了。」

[動]

告示、揭示。《聊齋志異.卷一一.王者》:「至廟前,見一瞽者,形貌奇異,自榜云:『能知事』。因求卜筮。」



ㄅㄥˋ, [名]

一種用以增加液體或氣體的壓力,使之輸送流動的機械。為英語pump的音譯。有往後式泵、滑輸式泵、離式泵、軸流式泵、齒輪式泵等。也譯作「幫浦」。



(一)ㄅㄧ, [動]

1.威脅、強迫。如:「逼債」、「催逼」、「咄咄逼人」、「逼上梁山」。《樂府詩集.卷七三.雜曲歌辭十三.古辭.焦仲卿妻.序》:「其家逼之,乃沒水而死。」

2.接近、迫近。如:「逼視」。宋.蘇洵〈術論〉:「袒裼而案劍,則烏獲不敢逼。」清.袁枚〈祭妹文〉:「舊事填膺,思之棲梗。如影歷歷,逼取便逝。」

[形]

狹窄。《文選.曹植.七啟》:「於是人稠網密,地逼勢脅。」

[副]

非常。如:「逼真」、「逼肖」。



ㄅㄧˇ, [名]

1.寫字、畫圖的用具。如:「毛筆」、「鋼筆」、「蠟筆」、「水彩筆」。

2.筆畫。如:「起筆」、「筆順」、「走筆至此」。

3.文章的寫作技巧。如:「伏筆」、「敗筆」、「驚人之筆」。

4.古稱無韻、實用之文為「筆」。《南史.卷五七.沈約傳》:「謝玄暉善為詩,任彥昇工於筆,約兼而有之,然不能過也。」南朝梁.劉勰《文雕龍.總術》:「今之常言,有文有筆,以為無韻者筆也,有韻者文也。」

5.量詞:(1) 計算書畫作品運筆的單位。如:「畫幾筆潑墨山水」。(2) 計算金錢、款項、交易等的單位。如:「一筆錢」、「兩筆獎學金」。(3) 計算文字筆畫數的單位。如:「文這個字共有四筆。」

[動]

寫作、記述。《史記.卷四七.孔子世家》:「至於為春秋,筆則筆,削則削,子夏之徒不能贊一辭。」

[形]

直的。如:「筆挺」、「筆直」。



ㄅㄧˋ, [形]

傲慢、不莊重。《玉篇.部》:「怭,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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