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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一時

(雜語)巴利語翳迦三昧耶Ekasamaya之譯語。在某時之義。諸經之初,皆有「如是我聞一時佛在」等。天台觀經疏一,謂「今不論長短假實,說此經竟,總謂為一時。」


二序

(名數)諸經之首,有通序別序,如是我聞等之六成就,通諸經有之,曰通序,本經特殊之緣起曰別序。參照條。


假我

(術語)五蘊之假和合者。外道凡夫妄執之為實我,悟道之聖者了達為因緣生之假我。假我為因緣生,與兔角龜毛之都無不同。若撥無此假我,即為惡取空之邪見。經中諸賢聖之自稱我者,皆但就假我而言,即如如是我聞,又我此土安穩。我說即是空,皆從人法假立為我也。


六成就

(名數)諸經之初,有通別二序:通序,或分五段,或分六段,或分七段。六段者,以如是為信成就,信者,阿難之信也。阿難指本經一部而為如是我聞,示自己之信順也。智度論一曰:「如是者即是信也。」二以我聞二字為聞成就。阿難自聞也,三以一時二字為時成就,說法之時也。四以佛之一字為主成就,說法之主也。五以在耆闍崛山等為處成就,所說之道場也。六以與大比丘眾等為眾成就,一座同聞之眾也。凡安列此六事,為之證明非虛謬,欲使後之聞者信故,謂之為證信序。五成就合佛與處,七成就離我與聞。舊師多取五成就,天台法華之文句亦由五成就而釋之。惟仁王、維摩、觀經等則取六成就,嘉祥定為六成就。其曰成就者,於一一句中明各義,具足而不可破壞,故曰成就。又通序中,具足此六事,故曰成就。又具足此六字方成正宗之教起,故曰成就。法華文句一之二曰:「通序五,或六,或七。」同記曰:「五者如文,合佛及處,六則離佛及處,七則離我與聞。」天台維摩經疏一曰:「舊多五義,今依六義。」嘉祥法華義疏一,嘉祥仁王經疏一曰:「若依大智度,直依文貼釋,不辨子段。後諸師說亦無定,或五或六,今依金剛仙論作六句分別。」元照彌陀疏上曰:「六緣不具,教則不興,名六成就。」勝鬘經寶窟上本曰:「天親燈論以明六事,第四教主,若依三藏(真諦),凡有七事,開我聞,今以六事為定也。」嘉祥法華論疏曰:「一一章中明義具足無餘,不可破壞,故云成就。」盂蘭盆經疏記下曰:「六種通名成就者,由假彼六緣成此一經。」此六事成就之證真序,當佛之涅槃時,依阿[少/(兔-、)]樓馱之教,阿難請問四事於佛,依其中之第四句,佛告阿難使於一切經之初置此六事也。後分於涅槃經、文殊問經、智度論二等詳舉緣由。金剛仙論一曰:「所以一切經初置斯五句者,有三種義:一為證成經理不虛,末代生信。二為表異外道以阿愛為吉。三為息於諍論。表己推宗有在也。」(外道經首之字又作阿漚)。勝鬘經寶窟上本曰:「一為證信故,如龍樹云說時方人令生信故。二簡內外,外經以阿漚一字為首,內教以六事在初。三分經論不同,弟子之論,歸敬三寶。如來之經,明於六事。」


四問

(故事)佛將入滅時,阿難悲嘆嗚咽,舉體煩悶。時阿泥樓豆安慰阿難曰:如來滅度時至,汝依我語,咨啟四問。阿難從教問佛,佛答之。一問:佛滅度後,惡性車匿比丘,云何共住?佛答:車匿比丘,其性鄙惡,我滅度後,如梵天法可治。若心調伏,應教那陀迦旃延經,即當得道。二問:佛滅度後,我等以何為師?佛答:解脫戒經是汝等大師,戒經說身業口業,應如量行。三問:佛滅度後,我等依何法住?佛答:若現在,若滅後,應依止四念處,餘不依止。四問:一切經首當安何等語?佛答:一切經初當安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方某國土某處與某等大眾俱。見後分涅槃經上,智度論二,集法藏經。


天台四釋

(名數)天台智者釋法華經用四釋:一因緣釋,以四悉檀為因緣,而下四種之釋義也。四悉檀者,一世界悉檀,二各各為人悉檀,三對治悉檀,四第一義悉檀。四悉檀之義,原出智度論,龍樹菩薩判釋尊教化一代眾生之方法者也。今轉用為釋義之方規。惹眾生之樂欲為第一悉檀,使生信為第二悉檀,破惡執為第三悉檀,使入實相,為第四悉檀。假如第一解經中如是我聞之如是曰:「如是者指事之詞,指一經所說之事實而云如是。」此為世間通途之釋義,使聞者易解以惹世人之樂欲,故是為世界悉檀之因緣釋。二解曰:「如是者信順之辭。」是為舉阿難之信。而勸人之信者。故為為人悉檀之因緣釋。三解曰:「外道經文冠首置阿(無義)、漚(有義)二字,如是者,當惹起他之諍論,故佛教對之而置如是二字。」是以無諍破諍之意,故為對治悉檀之因緣釋。四解曰:「如者真如也,是者真如離百非也。」是使入中道實相之釋義,故為第一義之因緣釋。以如是四種之悉檀為因緣,而為四種之釋義,謂之因緣釋。二約教釋,天台分釋尊一代教義為藏通別圓四教,就此四教之義各各釋其法,謂之約教釋。如釋一心為意識,是約三藏教之釋也。如言為阿賴耶識,是約通教之釋也。如謂為如來藏識,是約別教之釋也。如言為三千諸法,是約圓教之釋也。三本釋,佛身有本地垂之二,伽耶山頭始成之釋迦是垂之化佛,更有實之報身,成道於久遠之昔,而今實在,是依法華經壽量品而知之。因依此本地垂之二門,而解法義,謂之本釋。如解舍利弗等諸佛弟子而謂為比丘之聲聞,是約之釋也,如謂為原是菩薩,是約本之釋也。四觀心釋。前三釋,雖微者微,密者密,而我省之無所得,則徒勞精而算砂,於是設觀心之一釋,如解王舍城而云為我一心是也。何則?眾生之心,原藏如來,佛在王舍城者,示眾生之一心,本來佛之所住也。是以所說之法義,寄於我一心,而觀實相之理,故謂之觀心釋。法華文句一曰:「一因緣,二約教,三本,四觀心。始從如是終於而退,皆以四意消文。而今略書或三二一,貴在得意,不煩筆墨。」


白鷺池

(地名)大般若經四處十六會之一處也,在王舍城竹林園中。五百九十三卷至六百卷,說於此處,即十六會中之第十六會也。大般若五百九十三曰:「如是我聞,一時,薄伽梵,住王舍城竹林樹中白鷺池側,與大苾芻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術語)梵語修多羅Sūtra之譯意。又曰契經,或曰經本。

(一)三藏之一。對於律及論而言。即佛所說之教法也。涅槃經第十五所謂:「從如是我聞乃至歡喜奉行,如是一切,名修多羅。」大毘婆沙論第一等所謂律及論,詮戒及慧,而經則詮定者,即是也。論其字義,瑜伽師地論第二十五,謂:「能貫穿縫綴種種能引義利能引梵行真善妙義,是名契經。」同第八十一,謂:「契經者,謂貫穿義。」顯揚聖教論亦同之。是以貫穿之義釋經也。然佛地經論,謂:「能貫能攝,故名為經,以佛聖教貫穿攝持所應說義所化生故。」又法苑義林章第二本,謂:「雖以貫穿之義釋契經,然以教貫義,以教攝生,名之為經。猶如綖之貫花,經之持緯。西域呼汲索,縫衣之綖,席經聖教等,皆名素呾纜。眾生由教攝而不散流於惡趣,義理由教貫而不散失隱沒,是故名聖教為契經。」華嚴疏第一釋修多羅,謂:「古譯為契經,契謂契理契機,經謂貫穿攝化,即契理合機之經,依主受名。復云:正翻名線,線能貫華,經能持緯,此方不貴線稱,故存於經。」是等皆以貫穿攝持之二義釋經也。

若依雜阿毘曇心論第八,則修多羅有五義,其文曰:「修多羅者有五義:一曰出生,出生諸義故。二曰泉涌,義味無盡故。三曰顯示,顯示諸義故。四曰繩墨,辨諸邪正故。五曰結鬘,貫穿諸法故。如是五義,是修多羅義。」

法華玄義第八上,廣就修多羅,出有翻無翻之兩說,無翻之中,詳說今之五義,謂梵語多含,故不可翻,有翻之中,出經,契,法本,線,善語教之五譯。其間謂經為經由之義,以其由於聖人之心口,故云。出教由行由理由之三釋。

又謂經為經緯之義。如世絹經,以緯織之,而龍鳳文章成。佛以世界悉檀說經,菩薩以世界緯織,經緯合,故聖賢文章成。又依淨影之無量壽經義疏卷上,謂:「經者,外國名修多羅,此翻名綖。聖人言說,能貫諸法,如綖之貫華,故名為綖。而言經者,綖能貫華,經能持紬,其用相似,故名為經。若依俗訓,經者常也。人別古今,教儀常楷,故名為常。經之與常,何相關顧,將常釋經。釋言經者,是經歷義。凡是一法,經古歷今,恒有不斷。是其常義,故得名常。」是並釋經之字訓也。

蓋梵音修多羅,為貫穿攝持之義,雖可譯為綖或線。然以古來支那於聖人之說稱為經,故借之而用經之名也。竊思佛典中稱為經者甚多,其分類不一。普通分為大乘經小乘經二種,大乘經之中,分般若部,寶積部,大集部,華嚴部,涅槃部。或為華嚴部,方等部,般若部,法華部,涅槃部,秘密部。小乘經之中,或分為阿含部小乘部二種。

又就翻譯而區別為重譯經單譯經,宋代已後之譯經,別有續入藏目錄。依緣山三大藏總目錄,大乘經,併般若,寶積,大集,華嚴,涅槃,重譯,單譯。宋藏五百二十八部,二千一百七十五卷。元藏五百二十八部,二千一百七十四卷。麗藏五百二十一部,二千一百六十四卷。小乘經,阿含單譯,總計宋元兩藏各二百四十二部,六百二十一卷。麗藏二百四十部,六百十四卷。依縮版大藏經目錄,則大乘經華嚴方等般若法華涅槃五部,合計四百五十部,二千二百九十一卷。小乘經三百二十一部,七百七十八卷。別有秘密部五百七十部,九百三十一卷。但秘密部中,含不屬於經者。此外有闕經,偽經,疑經及未度之經。又有非佛所說,而亦稱為經者。如法句經,坐禪三昧經,修行道地經,雜譬喻經,百喻經等是也。通彼經律論三藏,而稱為大藏經或一切經者。不過以經為其中之根本,部帙亦隨而多故據,勝立名耳。

(二)十二部經之一。對於祇夜,優婆提舍等而言。經中直說之長行也。成實論第一十二部經品所謂:「修多羅者直說語言。」瑜伽師地論第八十一所謂:「契經者長行直說。」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第十一所謂:「契經者,謂以長行綴緝,略說所應說義」者是也。是經中長行,即為散文,而不用偈頌,又稱不屬於授記,本生,論議等之部分也。又出於大智度論第三十三,往生論註卷上,大乘義章第一,法華義記第一,法華玄贊第一,華嚴探玄記第一,善導之觀經疏第一等。


華嚴時

(術語)天台判教五時之一。謂佛成道最初在三七日中說華嚴經之間也。彼宗所謂前分華嚴,乃七處八會中之前七會也。然此華嚴經之說時異說甚多。華嚴宗之說,如探玄記二曰:「是知此經定是第二七日說。」華嚴疏鈔一上舉三解中,其第二解謂「九會皆在二七日後」法相宗之說,如同學鈔一之一曰:「宗家意。第二七日說前七會。鹿苑以後說第八會。」此等說皆依十地經論一所舉「如是我聞,一時婆伽婆,成道未久。第二七日,在他化自在天中自在天王宮摩尼寶殿,與大菩薩俱。」之經文,及世親「何故不初七日說?思惟行因緣行故」之釋,淨影亦據之。大乘義章一曰:「若依大乘,第二七日宣說華嚴修多羅也。」而天台一家定為成道日已後三七日間之說,是取法華經方便品所謂「我始坐道場,觀樹亦經行,於三七日中,思惟如是事」,以此思惟時,正為華嚴之說時故也。言心者,如來成道,不立其座,直對大乘菩薩於三七日間說華嚴之大法,感見彼小機為觀樹經行而作思惟者也。玄義十下以為華嚴頓說之證文,引方便品三七思惟文了,乃曰:「我始坐道場,即是明頓也。(中略)寂滅道場,始成正覺,為諸菩薩,頓說大乘。如日初出,前照高山,此明最初釋迦頓說也。」同釋籤曰:「約大機即寂場之時,約小機即成已思惟未說之時。」(寂場之時者,謂於寂滅道場說華嚴之時)。文句記曰:「小見三七停留,大都終始無改。」然華嚴疏鈔一上所舉三解中之第一解,全不準於台宗之義。其文曰:「初七說前五會。第二七日說十地等。第九一會乃至後時。以祇園身子皆後時故。」(此依唐經七處九會,故曰第九會,依晉經則第八會也)。要之華嚴宗決為第二七日之說不定其長短,又不分前分後分。法相宗取第二七日之說,而分前分與後分,天台宗定為初成道後三七日,而亦分前分後分,其後分為三七日已後至涅槃之長時說(是曰時長華嚴)。


觀經化前序

(術語)唐善導科分觀經之序分與他師異意,以如是我聞之一句(通常六成就中信成就聞成就之二)為證信序,一時佛至而為上首之數句(通常六成就中之後四成就)為化前序。是為未入觀經教化前之序釋,通述釋迦一代之化相者也。何則?本經之正說,降臨王宮而後起,非靈鷲山上之事,故此序與本經之正說無切實之關係也。因是科之為化前序,使觀經以前之諸經攝在此序中也。


證信序

(術語)又曰發起序。為經首說:「如是我聞,一時佛在(中略)與(云云)」之序,使眾生知所聞的確,又顯無誤而起信者,故名。


通序

(術語)諸經之初有通別二序,如是我聞等通於諸經之序說為通序,通序後係本經一部之緣起為別序。通序天台分為五成就,嘉祥分為六成就。合此通別二序為一經三分之第一序分。勝鬘寶窟上本曰:「眾經大同,故名通序。」


金剛經

(經名)梵名Vajra-Prajñapāramitā-Sñtra,一卷,般若部,姚秦鳩摩羅什譯。又稱金剛般若經,或曰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佛在舍衛國,為須菩提等,初說境空,次示慧空,後明菩薩空者,蓋此經以空慧為體,說一切法無我之理為詮也。此經不如大般若經之浩瀚,又不如般若心經之太簡,而能說般若之空慧,無有餘蘊,故古來傳持,弘通甚盛。然自如是我聞至果報亦不可思議之前半,與爾時須菩提白佛言至卷末之後半,語句文意,殆似相同,以此僧肇解之,謂前半說眾生空,後半說法空。吉藏駁其說,而以此為重言。謂前半為前會眾,後半為後會眾,又前半為利根,後半為鈍根,又前半盡緣,後半盡觀也。

凡有六譯,今皆存。第一譯為姚秦鳩摩羅什所出,即今經是也。第二譯為元魏菩提流支所出。第三譯為陳真諦所出。第四譯名金剛能斷般若波羅蜜經,為隋達摩笈多所出。第五譯收載于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五百七十七卷,名能斷金剛分,為唐玄奘所出。第六譯名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為唐義淨所出。

西紀一八三七年,修彌篤氏自西藏文譯為德語,而收於海達斯勃搿大學紀要第四卷。同一八六四年,皮露氏自漢譯翻為英語,揭于亞細亞協會雜誌。一八八一年,馬克斯摩拉氏更由日本牛津紀要亞利安編第一(日本高貴寺所藏之梵本出版),譯為英語,收於東方聖書第四十九卷。一八九一年,達爾篤氏由馬克斯摩拉氏出版之梵本,並對照支那滿洲之譯本,譯之為法語。近時燉煌地方發掘之寫經中,亦有此經,跋語有景龍四年六月二十日寫了之附記云。

其釋論,則彌勒菩薩所造八十偈釋本經之外,又有四:一金剛般若論,二卷,無著菩薩造。二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三卷,天親菩薩造。此二論皆為釋彌勒之頌者。三金剛仙論,天親弟子金剛仙造。釋天親之論者。四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破取著不壞假名論,二卷,功德施菩薩造。

直釋經文者。玄義私記五曰:此中金剛仙論不入藏經。又前二論皆為義淨新譯,據是書言:則八十偈之本頌為無著菩薩所作。

各家之註釋及關於本經之著述如下:金剛經註一卷,後秦僧肇註。金剛經義疏六卷,隋吉藏撰。金剛經疏一卷,隋智顗疏。金剛經疏一卷,隋淨影著。金剛經註三卷,唐慧淨註。金剛經略疏二卷,唐智儼述。金剛經贊述二卷,唐窺基撰。金剛經解義二卷,唐慧能解義。金剛經口訣一卷,唐慧能說。金剛經疏論纂要二卷,唐宗密述。金剛經疏記科會十卷,唐宗密疏,宋子璿記,大科會。金剛經註解一卷,孚佑帝君註解。金剛經疏論纂要刊定記四卷,宋子璿記。金剛經纂要刊定紀七卷,宋子璿錄。金剛經註三卷,宋道川頌,并著語。金剛經會解二卷,宋善月述。金剛經采微科一卷,宋曇應排。金剛經采微二卷,宋曇應述。金剛經采微餘釋一卷,宋曇應述。銷釋金剛經科儀會要一卷,宋宗鏡述。銷釋金剛經科儀會要註解九卷,宋宗鏡述,明覺連重集。金剛經集解四卷,宋楊圭編。金剛經疏科釋一卷,元徐行善科。金剛經集註四卷,明太宗撰。金剛經註解四卷,明洪蓮編。金剛經略談一卷,明觀衡撰。金剛經略疏一卷,明元賢述。金剛經釋一卷,明真可撰。金剛經決疑一卷,明德清撰。金剛經鎞二卷,明廣伸述。金剛經統論一卷,明林兆恩撰。金剛正眼一卷,明千松筆記。金剛經筆記一卷,明如觀註。金剛經破空論一卷,明智旭際明造論。金剛經觀心釋一卷,明智旭際明述。金剛經註解一卷,明宗泐如同註。金剛經音釋直解一卷,明圓杲解註。金剛經法眼懸判疏鈔九卷,性起述。金剛經法眼註疏二卷,性起述。金剛經如是經義二卷,行敏述。金剛經註講二卷,行敏述。金剛經三昧一卷,淨挺著。金剛經闡說二卷,存吾闡說。金剛經述記會編十卷,行策會編。金剛經偈會本一卷,通理會。金剛新眼疏經偈合釋二卷,通理述。金剛經部旨二卷,靈耀撰。金剛經註釋一卷,雲峰大師乩釋,谷口子真乩訂。金剛經演古一卷,寂燄述。金剛經直說一卷,刪鷲著。金剛經註解鐵鋑錎二卷,明屠根註。金剛經補註二卷,明韓巖集解,程衷懋補註。金剛經宗通七卷。明曾鳳儀宗通。金剛經偈釋二卷,明曾鳳儀釋。金剛經正解二卷,龔概綵註。金剛經大意一卷,王起隆述。金剛經如是解一卷,無是道人註解。金剛經會解了義一卷,徐昌治纂。金剛經闡奧,三空輯註。金剛經解註,王定柱解註。金剛經旁解,湯輦召旁解。金剛經郢說一卷,徐發詮次。金剛經註正訛一卷,仲之屏彙纂。金剛經淺解一卷,翁春王錫琯解釋。金剛經石註一卷,石成金撰集。金剛經解義二卷,徐槐廷述。金剛經易解二卷,謝承謨註釋。金剛經心得四卷,葉錫鳳註。金剛經彙纂二卷,孫念劬纂。金剛經心印疏二卷,溥畹述。金剛經註二卷,俞樾註。金剛經訂義一卷,俞樾著。金剛般若集驗記三卷,唐孟獻忠撰。金剛經鳩異一卷。唐段成式撰。金剛經受持感應錄二卷,金剛經感應傳一卷。金剛經新異錄一卷,明王起隆輯著。金剛經靈驗傳三卷,日本淨慧集,金剛經持驗記一卷,周克復纂。金剛經感應分類輯要一卷,三澤注編集。金剛經箋註,丁福保箋註。金剛經蒙鈔,李宗榮編。


[阿含辭典(莊春江)]

attan,1.自己的代稱,如「如是我聞」。2.生命中的「永恆不變、獨存唯一、主宰自在」者,一般有情以此為「輪迴主體」,如「是我、異我」,另譯為「神」,如「真有神」。


一時

1.某個時候;有一次(ekaṃ samayaṃ),如「如是我聞,一時佛在……」。2.同時;在同一時間;一次就[同時](sakideva),如「一時知一切」。


[佛光大辭典]
一時

梵語 ekasmij samaye,巴利語 ekaj samayaj。指佛於某時說法之時期。諸經之首,皆有「如是我聞,一時佛在……」一語,乃經典序文六種成就之一。金剛仙論卷一(大二五‧八○一上):「既曰我聞,說必有時,故次云一時。然時有多種,或有一念時,有日夜時,有百年時,有一劫時,有春秋冬夏時。今言一時者,非此等時(中略)。雖言一時,不云某年某月某日說,故不知何時也。」又據天台觀經疏之說,時有二種,即:(一)迦羅,乃短時之意。又稱實時。(二)三摩耶,長時之意。又稱假時。然不論時之長短、假實,於佛說一經畢時,總稱一時。〔大智度論卷一、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卷上、法華經文句卷一〕 p63


二種序

經典之序,有通序、別序二種。(一)如是我聞等六成就,諸經通有,故稱通序,又作證信序。(二)說本經特殊之緣起者,稱為別序,又作發起序。〔勝鬘寶窟卷上本〕 p225


三摩耶

梵語 samaya 之音譯。又作三昧耶、縒麼野、娑摩耶。意譯時、眾會、一致、規則、教理。一般多作「時」、「一致(平等)」之義。

(一)作為「時」之意,如諸經之初,有「如是我聞:一時」(梵 evaj mayā śrutam ekasmin samaye)之語,亦即六事成就中之時成就。據大智度論卷一所載,古印度有關「時」之名稱有二:一為迦羅(梵 kāla),一為三摩耶。其中,迦羅一詞為印度古代外道所習用,此類外道執「時間」為實有,且以之為萬物之生因,佛教則視之為邪見,故於經中多用三摩耶一語,而不用迦羅一詞。此外,或以迦羅表示長時之時,如一年分為三等分,而以三摩耶表示時中之小時,如一日分為畫夜六時,六時之中更有「小分」之分。〔大日經義釋演密鈔卷八、大日經疏鈔卷二〕(參閱「一時」63)

(二)密教以之為諸佛或諸尊之本誓(因位之誓願)。具有平等、本誓、除障、驚覺等四義。即:以佛與眾生之本質而言,二者完全平等無有差別(平等),故佛發誓令所有眾生開悟成佛(本誓),而眾生由於佛之加持力,故能袪除煩惱(除障),眾生之迷心亦能隨之而驚醒(驚覺)。其中均以平等之義為中心。故大日經卷六言此三者皆平等一致,即三皆三昧之意,而稱為三三昧耶。此有一心三三昧耶、三寶三三昧耶、一身三三昧耶、三乘三三昧耶等四種。

據大日經卷二、大日經疏卷九所載,修胎藏界曼荼羅諸尊之三昧(三摩地)契合於本誓,與諸尊成為一體之修法,因胎藏界之諸尊分為佛部、蓮華部、金剛部等三部,其觀想亦有三種,此三種三昧耶,稱為三三昧耶。即:諸佛之本體,謂法界,此法界在胎內之位為入佛三昧耶,出胎內為法界生,完成自利利他之作用為轉法輪;依序而為法身、報身、應身之功德。此亦稱佛部三昧耶、蓮華部三昧耶、金剛部三昧耶,或三部三昧耶。

為平等、本誓之意時,密教之戒,稱為三昧耶戒、三摩耶戒,簡稱為三戒。而其作法則稱三昧耶戒儀、三昧耶戒作法,其道場稱為三昧耶戒場、三昧耶戒壇。此戒乃是立於「三皆三昧耶」,即「三三平等一致」之觀點,而以眾生本具之本有清淨菩提心為戒體,亦即以行願(大悲)、勝義、三摩地之三種菩提心為戒體,並以顯教、密教、大乘、小乘之戒法等法界之德為行相,在傳法灌頂時所授。

密教認為,受法之後不修行,則將退失自己之本誓,此稱退三昧耶罪。對密教之教說(密藏)加以懷疑、誹謗者,則稱破三昧耶罪。若未經允許學法,而自行授受者,為越三昧耶罪(越法罪)。以上三種罪,合稱為三種重罪。

象徵佛、菩薩、諸天等之本誓之器杖、印契等物,稱為三昧耶形、三摩耶形(略稱三形),或波羅蜜形。描繪三昧耶形以代表尊形之曼荼羅,則稱三昧耶曼荼羅,係四種曼荼羅之一。例如,大日如來之寶塔、觀音菩薩之蓮華、不動明王之劍等,均為三昧耶形。即順序觀想種子、三昧耶形、尊形,先從種子成就三昧耶形,再從三昧耶形開展出諸尊之形相。

密教修行之過程有五階段,為五種要誓之意,稱為五種三昧耶、五種灌頂。即:(一)初見三昧耶,遙從壇外可見曼荼羅,而未授與真言及印契之位。(二)入睹三昧耶,允許進入壇內供養、禮拜、散花,而得聞本尊名號之位。此時可受真言與印契。(三)具壇三昧耶,見曼荼羅及印契之後,修妙業之位。(四)傳教三昧耶,修行法則,知曉必要之事,而得為人師之位。(五)祕密三昧耶,到達最後生祕密慧之位。上述五種三昧耶可配於後世之灌頂,而依序相當於曼荼羅供、結緣灌頂、受明灌頂、傳法灌頂、以心灌頂。〔大日經卷五入祕密漫荼羅法品、理趣釋卷上、大日經疏卷十六〕 p672


五百結集

又作五百集法、五百出。佛入滅之年,於阿闍世王保護之下,在摩揭陀國王舍城先底槃那波羅山邊禪室門邊(梵 Vaibhāraparvataparśva Saptaparnaguhā,巴 Vebhārapabbatapassa Sattapanni-guhādvāra),以摩訶迦葉為上首,會合五百比丘共結佛陀在世時之教示,稱五百結集。會中,摩訶迦葉命阿難昇於高座以宣說佛語,阿難乃以普遍之音誦出「如是我聞,一時薄伽梵」云云,後經憍陳如等諸長老確認實係佛陀所說;此即佛教經典之第一次結集。〔有部毘奈耶雜事卷三十九、善見律毘婆沙卷一、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二〕(參閱「結集」5187) p1081


五事成就

謂置於諸經典之首「如是我聞」等語有五事。龍樹於大智度論卷二中廣述六事成就,即信成就(如是)、聞成就(我聞)、時成就(一時)、主成就(佛)、處成就(在某處)、眾成就(與眾俱)。竺道生合此六事成就中之主成就與處成就二者為一,稱為五事成就。又憬興之無量壽經述文贊卷上,則合併信成就與聞成就而為五事。(參閱「六成就」1266) p1101


六成就

(一)又作六事成就、六種成就。謂諸經之通序「如是我聞」等語有六種成就。即:(一)如是,稱信成就。即指阿難之信。佛法大海唯信能入,信受如是之法是佛所說而不疑,故稱信成就。(二)我聞,稱聞成就。即阿難自聞。阿難親聞佛之說法,故稱聞成就。(三)一時,稱時成就。即指說法之時間。法王啟運嘉會之時,眾生有緣而能感者,佛即現身垂應,感應道交,不失其時,故稱時成就。(四)佛,稱主成就。即指說法之主。佛係世間與出世間說法化導之主,故稱主成就。(五)在某處,稱處成就。即指說法處。佛於天上、人間、摩揭提國、舍衛國等處說法,故稱處成就。(六)與眾若干人俱,稱眾成就。即指聞法之眾。菩薩、二乘、天、人等諸大眾雲集聽法,故稱眾成就。以上六緣具足而教法興,故稱之為六成就。智顗之法華經文句、吉藏之觀無量壽經義疏等,及慧淨、智儼、元曉、慧沼、宗密諸師皆用之。

另由開合不同,而有五事成就、七事成就等異說,梁代寶亮等之大般涅槃經集解、法雲之法華義記、唐朝灌頂之大般涅槃經疏等,以六成就中之佛(主成就)攝屬於住處(處成就),而立五成就之說;圓測仁王經疏卷上本則舉出真諦所立七事之說,即別立「我」與「聞」為二事。此外,法相宗據親光之佛地經論,將通序分為:(一)總顯已聞,(二)說教時,(三)說教主,(四)所化處,(五)所被機。其中,「如是」與「我聞」合稱總顯已聞。「如是我聞」依經典亦有譯作「我聞如是」、「聞如是」,然此語置於經首之理由係根據大智度論卷二所載,佛入滅時答阿難之問,命從三世諸佛之法,故經首皆說「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方某國土某處林中」,而後世一般遂解「我」作阿難之自稱。〔華嚴經疏卷三(澄觀)、金剛般若經疏卷一、大般涅槃經疏卷一、華嚴經搜玄記卷一上〕

(二)據大乘莊嚴經論卷十二載,菩薩欲成就六度之行所修之六事,稱為六事成就。即:(一)供養成就,此為成就檀(施)度。若不長時供養三寶,則檀度不得圓滿。(二)學戒成就,此為成就戒度。若不長時學戒,則戒度不得圓滿。(三)修悲成就,此為成就忍度。修習大悲心以饒益眾生,否則忍度不得圓滿。(四)勤善成就,此為成就精進。勤修眾善,否則精進度不得圓滿。(五)離諠成就,此為成就禪定。若在聚落多諍擾心,則禪定不得圓滿。(六)樂法成就,此為成就智度。愛樂佛法,遍歷諸佛而聽法無厭,如海納流無時盈溢,否則智度不得圓滿。 p1266


天台四釋

天台宗智顗大師解釋法華經所用之四種方法。又作天台四大釋例、四大釋例、四種消釋、四種消文。即:(一)因緣釋,又稱感應釋。就佛與眾生之關係因緣而作解釋。謂教法係由感應道交而興起,以四種悉檀為因緣,作四種釋義:(1)世界悉檀,謂引眾生之樂欲。(2)各各為人悉檀,謂使眾生生信。(3)對治悉檀,謂破除惡執。(4)第一義悉檀,謂使眾生入於實相。(二)約教釋,就藏、通、別、圓四教之義,由淺至深解釋經文。(三)本跡釋,示本跡之別,依本地與垂跡二門而解法義。(四)觀心釋,了解法義,但行未隨解,於己無益,故再以一一之文句為觀心之對境,觀己心之高廣。

有關佛及弟子之行事等多用因緣釋,如是我聞等之教義多用約教釋,有關佛及弟子本身事跡者多用本跡釋,王舍城等地名及名數則多用觀心釋。〔法華經文句卷一上、法華文句記卷一上、卷一中〕 p1342


四問

指佛陀將入滅時,阿難從阿泥盧豆(阿那律)比丘之教,向佛請益之四個問題,即:(一)問佛陀滅度後,如何與惡性之車匿比丘共住;佛答宜以梵檀法治之,若其心調伏,則教以那陀迦旃延經,即當得道。(二)問佛陀滅度後,眾弟子以何為師;佛答宜以解脫戒經為師。戒經說身業口業應如量而行。(三)問佛陀滅度後,眾弟子應依止何法;佛答宜依止四念處。(四)問一切經之首當用何等語;佛答宜用「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方某國土某處與某等大眾俱」等語。〔長阿含卷四遊行經、大般涅槃經後分卷上、大智度論卷二〕(參閱「四念住」1708) p1757


四種釋義

為解釋經論及其文句所設之四種釋例。略稱四釋。凡有三家不同之說:(一)天台四釋,乃天台大師智顗解釋法華經所用之釋例。又作四大釋例、四種消釋、四種消文。即:(一)因緣釋,以四悉檀為因緣,解釋教法之興起。四悉檀原為龍樹菩薩判釋世尊一代教化之方法,今轉用為釋義之方規。如解釋經首「如是我聞」之「如是」兩字。(1)世界悉檀,謂如是為指事之詞,指一經所說之事實。此乃世間通途之釋義,使聞者易解而樂欲。(2)各各為人悉檀,謂如是為信順之辭,乃表白阿難之信仰,而勸眾生信。(3)對治悉檀,為破外道經首冠阿(無義)、漚(有義)所引起之諍論。(4)第一義悉檀,謂「如」乃真如之義,「是」即真如離百非;為使入中道實相之釋義。(二)約教釋,分如來一代教義為藏、通、別、圓四教,就此四教之義,由淺至深,解其經文。如解「一心」,藏教作意識解,通教作阿賴耶識,別教作如來藏識,圓教作三千諸法。(三)本迹釋,即置迹化(垂迹)之現相而明本門(本地)之本性。如謂舍利弗為比丘聲聞,是就垂迹而釋;謂其原為菩薩,乃就本地釋之。(四)觀心釋,即於如來所說法義,作為觀心之對境,由觀己心之高廣而入實相妙理。蓋若尋迹,迹廣,徒自疲勞;若尋本,本高,不可及,此猶日夜數他寶,自無半分錢,故當寄於我一心,作觀心釋。〔法華文句記卷一上、法華經科註卷一、法華文句要義聞書卷七〕

(二)三論四釋,乃三論宗解釋法義所用之釋例。即:(一)依名釋義,又作隨名釋義。就世俗之字義,依其名稱釋之。(二)就理教釋義,又作顯道釋義、豎論表理,或稱豎釋。舉出與其名稱相反之義,以顯示名稱之奧義與無相之理。(三)就互相釋義,又作就因緣釋義、橫論顯發,或稱橫釋。此用於評論與其他字義相互關係,即舉出與其名稱相對之名,相互補助,以表現其完整意義者。(四)無方釋義,謂不依一定之字義,任意解釋名義;無方乃不定之義。〔大乘玄論卷五、科註三論玄義卷七、大乘三論大義鈔卷一、三論玄疏文義要卷三〕

(三)真言四釋,乃密教為闡明密義所用之釋例。又作四重祕釋。係糅合大日經疏(唐代一行記)卷四,與大日經供養法義疏(又稱不思議疏,唐代不可思議撰)卷下,對大日經經文之義釋原有淺略、深祕二釋,二疏復於深祕釋中分別為深祕、祕中深祕、祕祕中深祕三釋,總合而立為四種釋義。以此四重祕釋,可就任何事相、法義,予以闡釋,用以顯示密教對此事相、法義之奧義。

茲舉「以香、花供養」之事例以配合真言四釋之解說:(一)淺略釋,即直接解釋該物或該事相之意義;令本尊歡喜之義。(二)深祕釋,旨在彰顯該物或該事相所含之理趣;「花」表示萬善之行,「香」表示精進之義。(三)祕中深祕釋,旨在超越該物、該事相之「法相」及其「無相」,而徹入其法性之本源根柢;舉凡一花一香,乃至一木一石,皆由地、水、火、風、空、識等六大所成,亦皆莫非大日如來遍滿法界之相。(四)祕祕中深祕釋,較第三重更進一步,除觀察契入法性本源之外,更令法性之源底宛然冥合諸法之實相。故若就諸法之「相」而言,第四重雖與初重無異;然若就義趣而別,則初重僅為相對性之解釋,第四重方為絕對性之解釋,以此乃可詮顯「即事而真」、「當相即道」等之實義,而此一獨特之釋風,乃成為密教對各種重要事相、法義所不可少之解釋方式。〔大疏演奧鈔卷一〕(參閱「淺略深祕」4678) p1824


白鷺池

位於王舍城竹林園中。佛陀宣說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六百卷,共歷四處十六會,其中,五九三卷至六百卷即說於此處,亦即十六會中之第十六會。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五九三(大七‧一○六五下):「如是我聞:一時,薄伽梵住王舍城竹林園中白鷺池側,與大苾芻眾千二百五十人俱。」以此之故,般若經又稱白鷺池經。 p2106


如是

(一)為六成就中之信成就。通常置於一經之首,例如「如是我聞」中之「如是」,乃表示深信此經所記載者,皆係佛陀親口所說之教法。(參閱「六成就」1266)

(二)為表示諸法實相之語。例如法華經卷一方便品所舉之「十如是」,即是一例。十如是,謂諸法實相具有十種如是,即:(一)如是相,(二)如是性,(三)如是體,(四)如是力,(五)如是作,(六)如是因,(七)如是緣,(八)如是果,(九)如是報,(十)如是本末究竟等。此於智顗之法華文句卷三下,有詳細之解釋。(參閱「十如是」427)

(三)為對他人印可證明之語。亦即對他人之所說所解,加以肯定、贊成之意。例如「如是如是」一語。 p2366


佛經

梵語 buddha-vacana。(一)指三藏中之經藏部分,即佛陀所說之經典。包括相傳為釋迦牟尼佛所說而於後世結集之經典,亦有歷代陸續以「如是我聞」形式創制之經籍。按文字分,有梵文、巴利文、漢文、藏文等佛經。漢文佛經一般分大乘經、小乘經兩種。唐代智昇之開元釋教錄,始將大乘經分為般若部、寶積部、大集部、華嚴部、涅槃部等五大部,及五部以外諸經;明代智旭之閱藏知津,按天台宗五時判教學說,將大乘經分為華嚴部、方等部、般若部、法華部、涅槃部,我國之頻伽藏及日本之縮刷藏經因之。宋藏收大乘經五二八部,二一七五卷;元藏收五二八部,二一七四卷;高麗藏收五二一部,二一六四卷縮刷藏經與頻伽藏收四五○部,二二九○卷。小乘經主要指阿含經及其單品,宋、元二藏各收二四二部,六二一卷;高麗藏收二四○部,六一四卷;縮刷藏經和頻伽藏各收三二一部,七七八卷。大正藏則將一切佛經分為阿含、本緣、般若、法華、華嚴、寶積、涅槃、大集、經集、密教等十部,共收一四六○部,四二二五卷。(參閱「佛教教典」2679)

(二)泛指佛教全部經典。包括經、律、論等。如古代所謂之眾經、一切經等。 p2735


金光明經文句

凡六卷。隋代智顗口述,門人灌頂筆錄。略稱金光明文句、光明文句。收於大正藏第三十九冊。為天台五小部之一。隨文解釋北涼曇無讖所譯之金光明經,並排斥江北及江南諸師三分科經之分法,而自「如是我聞」至壽量品之「悉來聚集信相菩薩摩訶薩室」為序分(一品半),自「爾時四佛」至空品為正宗分(三品半),四王品以後為流通分(十三品)。注疏有知禮之金光明經文句記十二卷、從義之金光明文句新記七卷、明得之金光明經文句科一卷等。〔佛祖統紀卷二十五、閱藏知津卷三十五、卷三十九〕 p3525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梵名 Vajracchedikā-prajñāpāramitā-sūtra。全一卷。後秦鳩摩羅什譯。略稱金剛般若經、金剛經。收於大正藏第八冊。內容闡釋一切法無我之理。自古講說此經者特多,尤以禪宗六祖慧能以來更受重視。本經經文,從「如是我聞」至「果報亦不可思議」為前半,自「爾時須菩提白佛言」至卷終為後半,據歷代學者之研究,其前後經文之語句與文意有顯著之異處。僧肇謂前半係說眾生空,後半則說法空。智顗與吉藏則謂,前半係佛為前會眾所說,後半係佛為後會眾所說;前半為利根所說,後半為鈍根所說。

異譯本有五種:(一)北魏菩提流支譯(同題)。(二)陳‧真諦譯(同題)。(三)隋代達磨笈多譯之金剛能斷般若波羅蜜經(略稱金剛能斷經)。(四)唐代玄奘譯之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五七七能斷金剛分)。(五)唐代義淨譯之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略稱能斷金剛經)。本經普遍流傳於中國。現有西藏譯、蒙古譯、滿州譯、英譯、法譯、德譯,及日譯等數種譯本。梵本以義大利孔茲(Conze)出版者為最新版本。本經之注疏極多,較重要者有無著之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三卷、論頌一卷、論釋三卷、僧肇之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注一卷、慧遠之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疏一卷、智顗之金剛般若波羅密疏一卷、窺基之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贊述二卷、慧能之金剛般若波羅蜜解義二卷。〔出三藏記集卷二、歷代三寶紀卷八、廣弘明集卷二十二、開元釋教錄卷四〕 p3553   


科文

為方便解釋經論而將內容分成數段,再以精簡扼要之文字標示各部分之內容,稱為科文。又作科章、科節、科段、分科等。又科目全部以圖示者,稱科圖。一般係將經典區別為序分、正宗分(本論部分)與流通分(說明該經之功德而勸人流通之部分),稱為三分科經。將一經分成三部分之作法,在印度始於佛地經論卷一,在我國則始於苻秦道安之時。

序又分為二種,即:(一)通序,指從「如是我聞」至該經所舉聽眾之經文部分(如「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云云),乃共通於一切經典之體裁。(二)別序,指通序下之經文,依各經而異。又通序乃是使眾生起信之部分,故又稱證信序;別序則為述說該經因緣之部分,故又稱發起序。然依善導之主張,「如是我聞」四字才是證信序,以下則皆為發起序;而發起序之中相當於通序之部分,稱為「化前序」;以上三者合稱三序。

通序又分六成就,即信(如是)、聞(我聞)、時(一時)、主(佛)、處(在……)、眾(與大比丘眾……)。所謂成就乃指在每一句子裏面,完全具備欲說之內容而言;佛教認為佛經之通序必須具備上述六個條件。此外,亦有將主、處成就合一,而稱為「五成就」者;亦有將聞成就分為我、聞二成就者,則為七成就。科文之法雖有其功能,然因過於複雜,難免受到非議。二十世紀以來,研究佛典之新方法興起,此種方式已逐漸不為時人所採用。〔大乘起信論、法華經文句卷一、法華經玄贊攝釋第一〕 p3923


假我

以佛教之立場而言,所謂「我」者,實際上並無「我」之存在,僅由五蘊和合所成之身,假名為我而已,故稱假我。又作俗我。為「實我」之對稱。就世間法中,言「我」之語,依大智度論卷一載有三根本,即:(一)邪見,指凡夫未去除我見,故妄執有真實的我。(二)慢,指有學之聖者雖已去除我見,猶存我慢,故說「我」語。(三)名字,指佛及無學聖者,我見、我慢雖已去除,全無我執,為隨世間流布,故說「我」語。如佛經中,所謂「如是我聞」、「設我得佛」等皆是,此等稱呼五蘊和合之人,僅假借其名而無實體之我,即是隨世流布我。大乘佛教雖破斥小乘、外道、凡夫等執著五蘊和合之假我為實體,然並不擯除名字之假我。(參閱「」2937) p4380


婆伽婆

梵語 bhagavat。(一)為諸佛通號之一。又作薄伽梵、婆伽梵、婆伽伴、薄阿梵、婆誐嚩帝、婆誐嚩底、薄伽跋帝。意譯作有德、有大功德、有名聲、眾祐巧分別、能破、世尊。即具備眾德為世所尊重恭敬者之意。亦即佛之尊稱。

關於婆伽婆之語義,於大智度論卷二、佛地經論卷一、法蘊足論卷二證淨品等諸經論中,皆有引用或釋義。又據佛地經論卷一、玄應音義卷三載,婆伽婆(薄伽梵)一名總攝眾德,故將其置於經首。此即指諸經首之「如是我聞,一時佛在」中之「佛」字,譯自婆伽婆。由上所述,足證婆伽婆之名廣為人知。此外,婆伽婆原無世尊之義,「世尊」一詞為一般人所易解,故自古以來譯者多以其為婆伽婆之意譯。

又據佛地經論卷一,舉出薄伽梵六義,即:(一)自在義,(二)熾盛義,(三)端嚴義,(四)名稱義,(五)吉祥義,(六)尊貴義。另據北本涅槃經卷十八,亦列舉出婆伽婆七義,即:(一)能破煩惱。(二)能成就諸善法。(三)善解諸法義。(四)有大功德,無人能勝。(五)有大名聞,遍於十方。(六)能做種種大惠施。(七)於無量阿僧祇劫吐(即不受之義)女根,盡捨諸惡煩惱。此外,在印度一般人尊稱神仙、貴人亦用婆伽婆一語,此時之婆伽婆則具有自在、正義、離欲、吉祥、名稱、解脫等六義。(參閱「世尊」1522)

(二)為阿彌陀佛三十七號之一。於讚阿彌陀佛偈中載有「我頂禮婆伽婆」一語,即擷取諸佛之通號而立名,此乃因十方菩薩為恭敬歌頌阿彌陀佛無量廣大之功德,故以具有大功德意味之婆伽婆名,讚歎阿彌陀佛。〔增一阿含經卷十四、百論卷上、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八、大乘義章卷二十末、異部宗輪論述記、翻梵語卷一〕 p4453


無礙解道

巴利名 Patisambhidā-magga。音譯波致參毘陀。為巴利小部經(Khuddaka-nikāya)之一。本經內容係分類解說有關修道解脫諸事,全經可大別為三品,即大品、雙結品、慧品,而各品皆附有十論,其中,大品為全經之中心。本經固屬經藏,但其內容形式亦有論書之格式,僅大品之第四、雙結品之第一、六、七、十及慧品之第九等六論之初,具「如是我聞」等字為始之經典形式。其所揭論目主要採自巴利律藏及經藏之長、增支、相應諸部經,被視為輪藏七論中最早成立之法集論(巴 Dhammasavgani)及分別論(巴 Vibhavga)之先驅。本經已有原文出版及日譯(收於南傳大藏經第四十、四十一卷),注釋書有摩訶那磨之顯揚正法論。〔善見律毘婆沙卷一、南方上座部論書解說、B.C. Law: A History of Pāli Literature;G.P. Malalasekera: Dictionary of Pāli Proper Names〕 p5142


發起序

二序之一。為「證信序」之對稱。在諸經序分中,僅記該經個別之發起緣由之序文,稱為發起序,又稱別序;而總通諸經之序文,稱為證信序,又稱通序。如於諸經之始,通常以「如是我聞,一時佛在」等聞、信、時、主、處、眾六事,為證誠信,故稱證信序。而法華經於「爾時世尊為四眾圍繞」等經文以下,即敘述入定、雨華、動地、放光等之祥瑞,此等祥瑞皆僅限於法華一經發起之說,故稱發起序。 p5163


第二七日說

為佛陀講說華嚴經之時。華嚴宗依十地經論卷一所舉(大二六‧一二三中)「如是我聞:一時,婆伽婆成道未久,第二七日,在他化自在天中自在天王宮摩尼寶藏殿,與大菩薩眾俱」之經文,定華嚴經乃佛陀成道後第二個七日所說。然天台宗依法華經方便品所載(大九‧九下)「我始坐道場,觀樹亦經行;於三七日中,思惟如是事」之經文,判定為成道後之第三個七日所說。(參閱「華嚴時」5250) p4761



梵語 sūtra。音譯作修多羅、素怛纜、蘇怛羅。一般譯為契經、正經、貫經。佛教聖典可總括為經、律、論三藏,經藏乃其中之一。又於原始佛教經典之基本型態中,經亦為九部經之一,十二部經之一。

關於經(修多羅)之名義,列舉如下:(一)釋尊演說之教理,本稱「法」(達磨),即教法之意。後世以之為教理綱要書,而稱為「經」(修多羅)。修多羅原為婆羅門教之用語,後為佛教採納,逐漸演變而指冗長之文,取其「連綴文義不散」之意。

(二)據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五、佛地經論卷一、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華嚴經疏卷一等所舉,修多羅原意為「線」、「條」、「絲」等,引申其義為「貫穿攝持」。以眾生由教之攝持,而不散流於惡趣;義理由教之貫穿,而不散失隱沒,故稱聖教為契經。又據雜阿毘曇心論卷八,舉出修多羅五義:(1)出生,即出生諸義。(2)泉涌,即義味無盡。(3)顯示,即顯示諸義。(4)繩墨,即辨諸邪正。(5)結鬘,即貫穿諸法。

(三)據注維摩詰經卷一、大般涅槃經集解卷一、無量壽經義疏卷上等所舉,經含有「貫穿」、「攝持」、「恆常」等義;亦即經為「貫穿諸法而歷古今恆常不斷」之義。又智顗之法華經玄義卷八上,舉出修多羅之「有翻、無翻」二說。於無翻(以含義多,故不翻譯)說中,引列上述之五義;於有翻說中,則舉出「經」、「契」、「法本」、「線」、「善語教」五譯,而以「經」為正譯。

蓋「經」可分廣義、狹義兩方面。先就廣義而論:釋尊所說之一切教法均稱「經」;經所闡揚、詮釋之教,稱經法、經教。記載經教之書籍,稱經典。然佛典通常所稱之「經」,多係就其狹義而言:(一)經、律、論三藏中之經,一般又分成大乘經、小乘經二種。據緣山三大藏總目錄所舉,大乘經分類為般若、寶積、大集、華嚴、涅槃、重譯及單譯,麗藏收有五二一部二一六四卷;小乘經分類為阿含、單譯二種,麗藏收有二四○部六一四卷。又大正新修大藏經總將大小乘經典分類為阿含、本緣、般若、法華、華嚴、寶積、涅槃、大集、經集、密教等十部,共收一四六○部四二二五卷。上述諸經大多為佛之自說,其中亦含有弟子等之所說。又經之開始有「如是我聞」一語,顯示此等經係於釋尊入滅後不久,由結集而成者。(二)九部經、十二部經中之契經,即以散文記載佛陀直說之教法。然九部經、十二部經之分類,及契經一詞之含意,歷來亦有多種說法。根據我國印順法師所著「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之說,認為:(1)自意義而言,契經係指經典結集時之「貫穿攝持」義。(2)自體裁而言,契經係指經典結集後,其中之「長行」部分。(3)自內容而言,契經係指雜阿含經(相當於南傳佛教之相應部)之長行部分。而近世一般學者多主張九部、十二部之部類分別,其一一部類在定義、性質上之界定難以定準,其中以契經而言,較受教界、學界所普遍認可者即如上記之「貫穿」義、「佛陀直說」義、「賅通廣(經藏)狹(九部或十二部經之一)二義」義。(三)泛指小乘三藏以外之大乘經,如大智度論卷三十三(大二五‧三○六下)載:「諸經中直說者名修多羅,所謂四阿含、諸摩訶衍經,及二百五十戒經。出三藏外亦有諸經,皆名修多羅。」上引中之「三藏」即指小乘三藏。

迄今為止,部派佛教中,結集編纂一部派之典籍成書者,僅見於南方上座部之南傳大藏經。另如北傳之漢譯經典,則係混合四阿含經與諸部派經典而成者。除上記部派佛教經典外,自西曆紀元前後,有般若經等諸大乘經典,由大乘教徒編成。至西曆後四世紀左右,復成立維摩經、阿彌陀經、法華經、大集經、華嚴經、涅槃經、解深密經等。其後又有大日經、金剛頂經等密教經典出現。上述大乘經亦採用釋尊說法之形式,即於經首書有「如是我聞」之句。

現存大藏經中收存最多經典者,為漢譯及藏譯兩種。又大藏經雖包含經、律、論三藏,然經為其中之根本,且經之部帙亦為多數,故大藏經又稱一切經。〔大智度論卷二、成實論卷一、大毘婆沙論卷一、卷一二六、四阿鋡暮抄解卷上、法華經義記卷一、仁王護國般若經疏卷一(智顗)、觀經疏卷一(善導)〕(參閱「九部經」145、「十二部經」344、「大藏經」893、「修多羅藏」4040) p5548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三法度論

三卷。東晉‧僧伽提婆譯。據《出三藏記集》卷十所載,本論作者為世賢(刊本誤作山賢)。本書又名《三法度經論》。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五冊。係以三種分類法闡述四阿含的要義。《四阿含暮抄解》二卷為本書的同本異譯,係婆素跋陀撰,前秦‧鳩摩羅佛提等人譯,亦收於《大正藏》第二十五冊。

本書全文計分德品、惡品、依品等三品,每品各分三真度。「真度」為梵語khaṇḍa(章段)的音譯,又作犍度。茲分釋如次︰

(1)德品︰說施、戒、修三真度。第一真度,初述三法(德、惡、依)之緣由,次說德有福、根與無惡三者。「無惡」中又立忍辱、多聞及不惡三者,「不惡」再分別為真知識、真御意及真由三者。「真由」更開具、方便與果三者,「具」亦分善損、伏根與近行禪三者。第二真度,將前述的「方便」開為戒、上止、智三者,並分別加以解說。第三真度,將前述的「果」分別為佛、辟支佛及聲聞三者,並加以詮解。

(2)惡品︰第一真度說身、口、心三惡行,第二真度明染、恚、慢三愛,第三真度闡明非智、邪智及惑智三無明。

(3)依品︰第一真度說色、行及知三陰,第二真度說欲、色及無色三界,第三真度說細滑、度與解脫三入。

◎附︰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四講(摘錄)

《三法度論》應該是屬於犢子系賢胄部的著作。可以從三個方面來刊定︰第一,作者。婆素跋陀,意譯為「世賢」(刻本誤作「山賢」),即是犢子系賢胄部的祖師。第二,從書的組織看。本論採用三分法,與後來真諦所譯《部執異論》介紹犢子部的主張相符。真諦譯本中犢子部主張,比《異部宗輪論》增加了幾條,其中有一條︰「如來說經(指四阿含)有三義︰(一)顯生死過失(相當《三法度論》的「惡」),(二)顯解脫功德(相當《三法度論》的「德」),三無所顯(相當《三法度論》的「依」)。」正與本論的說法相同。第三,從學說思想來看。犢子系有三點主張與《三法度論》所說的一致。一是犢子主張有「中有」(「生有」與「死有」之間的狀態),此論也有「中間涅槃」即在中有中入滅的說法。二是犢子主張「十三心見道」(即現觀),此論也有其說。三是犢子主張有「勝義我」,在十八部中,只有犢子部如此主張。他們認為有「我」與佛說無我並無衝突;因為他們主張的「勝義我」屬於不可說法一類。通常說我,皆從人我與五蘊的關係著眼,故有我與五蘊是一是異的問題︰是五蘊之外另有我呢,還是五蘊即我﹖但犢子認為不可作決定說,分別觀察五蘊都不是「我」,但「我」也離不開五蘊,彼此關係是不可定說的。《三法度論》也承認有人我,它把佛說加以總結,認為「不可說者(人我),受、過及滅施設。」就是說,在「受」、「過」、「滅」三種施設的情況下,必須承認有人我。

(一)受(取)施設︰五蘊組織成有情,它區別於木石的特點在於有「受」,即有知覺;既然有知覺,就不能光用五蘊來代表,必須假設有人我,才能夠有執受者,有「受」(取)的作用,此即有情的個體。例如,經上常說的「如是我聞」、「佛說法」等等,都以此假說「我」為前提。

(二)過去施設︰為了把假設的主體在時間先後即過去、現在、未來三世連續起來,也定要有「我」才行。如佛就說自己有過去種種「本生」。

(三)滅施設︰最後達到涅槃,也總得有一個個體來體現。

因此,《三法度論》認為,根據佛在上述三種情況下的假設來分析,雖然所謂人我與五蘊的關係是不可說的,但是對於應該有個人我這一點,必須有正確的理解(智慧),否則,就是無知(對「不可說」的「無知」)。這就是犢子部對於有勝義我的主張。此外,在犢子系另一部派正量部的《三彌底部論》,也可用來旁證,它對人我有更詳細的解釋(《三彌底部論》為苻秦時失譯本)。

《三法度論》中勝義人我的主張傳譯過來之後,即對當時的學說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從佛學初期傳入中國以來,對於人我問題本來說得不大清楚,正如僧叡說的︰「此土先出諸經,於識神性空,明言處少,存神之文,其處甚多。」因此有我論,占著優勢,使輪迴、報應等宗教思想,大為散播。甚至像接受了般若學性空之說的慧遠,而於大乘是否說我尚存疑問;及至《三法度論》譯出,他還把大乘也說成是講有人我的了。他在序文中說,此書為「應真大人」(阿羅漢)所撰,「後有大乘居士」為之「訓傳」云云,足為例證。

慧遠原來受過鳩摩羅什的影響,與羅什既有書信往還,又為羅什所譯《大智度論》寫過序文,對龍樹的中觀和畢竟空的思想還是有過研究的,他直到晚年,還是堅信有我的。當時有人反對輪迴之說,他即依據有我說著《明報應論》、《三報論》,大加提倡,因而更為宗教因果思想加強了作用。他的根據,就是《三法度論》。通過道安及慧遠的宣揚此書,其時記述佛教的有關撰述如《牟子理惑論》、《後漢書》,也都以為佛教主張有人我,可見此書影響之大了。

〔參考資料〕 《出三藏記集》卷二;《開元釋教錄》卷三;《緣山三大藏目錄》卷中。


上山大峻

日本藏學家。山口縣人,畢業於龍谷大學大學院。主要研究西藏的歷史與宗教,特別對吐蕃統治時期之敦煌佛教的鑽研尤深,著述頗多,主要有︰《曇曠與敦煌的佛教學》、〈敦煌出土藏譯般若心經〉、〈大蕃國大德三藏法師沙門法成的研究〉等。此外,編有《如是我聞》,收錄七五○則箴言體的小品文,敘述念佛的法喜與僧侶所該有的行儀。上下密院

西藏黃教兩個專修密宗的札倉。位於拉薩。凡三大寺僧人得到格西學位後,有志於在密宗方面的修行,則須進入上、下密院學習。上、下密院又稱舉巴札倉,與三大寺裏的阿巴札倉不同。在阿巴札倉中學習密宗的僧人稱為阿巴札巴,他們是普通僧人的身分,不學顯宗而專攻密宗。而進入舉巴札倉者都是顯密兼通的僧人,被稱為「喇嘛舉巴」,表示他們已經是喇嘛而不是普通僧人,身分比阿巴札倉僧人高一級。

上、下密院內的僧人,有一部分在入寺以前已考取了格西學位,是密院的真正僧人,稱為「佐仁巴」;沒有得到格西學位者,稱為「介仁巴」,類似旁聽生。上、下密院注重苦修,生活十分嚴格,每天要上四堂殿,第一堂殿半夜兩點就開始,而且無論寒暑,都得坐在鵝卵石舖成的位置上修行,十分艱苦,因此中途退學的人頗多。但因為黃教教主「甘丹赤巴」向來都是從上、下密院產生,「喇嘛舉巴」在藏族社會普遍受到人們的重視及尊崇,因此,前往密院求學的,依然不乏其人。


大乘非佛說論

認為大乘經典並非釋尊所親說的主張。此論題在印度古來(即大乘佛教與部派佛教對立時)已曾被提出,在中國佛教界也有不承認大乘經典為佛說的少數佛教徒(例如《出三藏記集》卷五〈小乘迷學竺法度造異儀記第五〉的法度等人)。然而,彼等對當時的佛教界並沒有給予太大的影響。日本明治維新後,引進了西歐的佛教研究方法,此論始被大力提倡。

(1)部派佛教的大乘非佛說論︰對墨守出家主義,以自利為主的部派佛教,大乘佛教徒給予「小乘」的貶稱;對此,部派佛教乃以「大乘非佛說」加以對抗。部派佛教各個部派,皆傳持各自的經律論三藏,彼等一方面標榜其所持者為佛所說,另一方面批判新興的大乘教為非佛說。其非佛說論,只是對大乘佛教徒的反抗,因此,並沒有嚴密的理論。

(2)近代的大乘非佛說論︰明治維新後,日本採用近代西歐的學問研究方法,對於佛教研究,也以科學的、實證的方法進行。對於大乘經典,係從其成立著手研究,結果證實大乘經典並非釋尊親口所說,係後代所立,因而成立「大乘非佛說」之論。(不過,早在江戶中期,富永仲基撰《出定後語》時,就已指出大乘非佛說。)亦即1899年,姉崎正治在《佛教聖典史論》中,提出大乘非佛說論,而村上專精則依據佛教的歷史研究,認為在史實上,大乘經典非佛所說,其《佛教統一論》一書,即闡述大乘非佛說論。此大乘非佛說論,對當時的佛教界造成極大震撼。1903年,前田慧雲撰《大乘佛教史論》駁斥大乘非佛說論,他以歷史的角度研究大乘佛教教理,探求其源流,其結論是︰大乘經典非佛說,而大乘教理是佛所說,並於大眾部中探求大乘佛教之源流。

總的說來,明治末年的大乘非佛說論,其正統性幾乎已為學界承認。在佛教界,則認為只有原始經典是釋尊親口說,因此,產生了回歸原始佛教的運動,同時大乘佛教起源的問題又被提起,前述前田慧雲的「大眾部起源說」,遂被視為學界的通說。但是,近年來,又有對此持懷疑態度者。今以大乘佛教起源自佛塔信仰的論點,最為有力。(參閱「大乘佛教」條附五)

◎附一︰〈大乘經〉(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大乘經乃佛滅後,在印度各地漸次編纂而成。然而自古以來,對於大乘經的結集,即有多種不同的傳說。如《菩薩處胎經》卷七〈出經品〉云(大正12‧1058b)︰「最初出經胎化藏為第一,中陰藏第二,摩訶衍方等藏第三,戒律藏第四,十住菩薩藏第五,雜藏第六,金剛藏第七,佛藏第八,是為釋迦文佛經法具足矣!」

《增一阿含經》卷一〈序品〉云(大正2‧550c)︰「契經一藏,律二藏,阿毗曇經為三藏,方等大乘義玄邃,及諸契經為雜藏。」《撰集三藏及雜藏傳》云(大正49‧3c)︰「中多宿緣,多出所生,與阿含異,是名雜藏。雜藏之法,讚菩薩生,此中諸義,多於三藏。」《大智度論》卷一百云(大正25‧756b)︰「復次有人言,如摩訶迦葉,將諸比丘在耆闍崛山中集三藏。佛滅度後,文殊尸利、彌勒諸大菩薩,亦將阿難集是摩訶衍。」《金剛仙論》卷一云(大正25‧801a)︰
「昔如來滅後,凡有三時結集法藏,初在王舍城因陀羅窟中,五百比丘結集法藏。(中略)自此以後復有七百比丘,重結集法藏。(中略)此之再集並是小乘之人結集法藏,又復如來在鐵圍山外不至餘世界。二界中聞,無量諸佛共集於彼,說佛話經訖。欲結集大乘法藏,復召集徒眾,羅漢有八十億那由他,菩薩眾有無量無邊恒河沙不可思議,皆集於彼,當於爾時,菩薩聲聞皆云︰如是我聞如來在某處說某甲經。」

由此可知,有關大乘經結集之時期及處所,缺乏詳細的傳說,而且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古來相傳大乘經中有化佛所說或大菩薩等所說,而不完全是佛說。《大智度論》卷四十六云(大正25‧394b)︰
「所說種種法,所謂本起經、斷一切眾生疑經、華手經、法華經、雲經、大雲經、法雲經、彌勒問經、六波羅蜜經、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如是等無量無邊阿僧祇經,或佛說或化佛說,或大菩薩說或聲聞說,或諸得道天說,是事和合皆名摩訶衍。」

《分別功德論》卷一云(大正25‧32b)︰「所謂雜藏者,非一人說,或佛所說,或弟子說,或諸天讚誦。」又,《大阿羅漢難提蜜多羅所說法住記》云(大正49‧14b)︰「於如是等正法藏中,或是佛說,或菩薩說,或聲聞說,或諸仙說,或諸天說,或智者說。」

此外,《大品般若經》卷十六〈不退品〉(大正8‧340b)︰「惡魔化作比丘被服來至菩薩所,語菩薩言。(中略)汝先所聞皆非佛法非佛教,皆是文飾合集作耳。」《般舟三昧經》卷上〈譬喻品〉云(大正13‧907a)︰
「其聞是三昧者,如是不肯受之反棄捨去,是為不持戒人,反捨是珍寶經,是為愚癡無智。(中略)其人從持是三昧者,所去兩兩三三,相與語云︰是語是何等說乎,是何從所得是語乎,是為自合會作是語耳,是經非佛所說。」

《大般涅槃經》卷七〈邪正品〉內,舉出魔王波旬對菩薩說(大正12‧644c)︰
「汝所有律是魔所說,我等經律是佛所制。如來先說九部法印,如是九印,印我經律,初不聞有方等經典一句一字,如來所說無量經律,何處有說方等經耶﹖如是等中未曾聞有十部經名,如其有者,當知必定調達所作,調達惡人以滅善法造方等經。」

又,《大寶積經》卷九十一〈發勝志樂會〉中,也舉出魔王波旬之言(大正11‧522b)︰「如是之法,皆由汝等善巧言詞,隨意製造,實非如來之所宣說。」以上所列當係小乘聲聞對《般若》等大乘經典所作之評價。由此可知大乘非佛說之起源甚早。

然而,無著於《大乘莊嚴經論》卷一〈成宗品〉內,舉出不記(avyākaraṇa)、同行(samapravṛtta)、不行(agocara)、成就(siddhi)、體、非體(上述二者梵本合為bhāvābhāva)、能治(pratipakṣatva)、文異(rutānyatva)等八因,《顯揚聖教論》卷二十舉出十因,《成唯識論》卷三舉出七因,以論證大乘乃真正出自佛說。所謂八因,即(大正31‧591a)︰
「第一不記者,先法已盡,後佛正出,若此大乘非是正法,何故世尊初不記耶﹖譬如未來有異,世尊即記,此不記故,知是佛說。第二同行者,聲聞乘與大乘非先非後,一時同行,汝云何知此大乘獨非佛說。第三不行者,大乘深廣,非忖度人之所能信,況復能行!外道制諸論,彼種不可得,是故不行,由彼不行故是佛說。第四成就者,若汝言餘得菩提者說有大乘,非是今佛說有大乘,若作此執則反成我義,彼得菩提亦即是佛如是說故。第五體者,若汝言餘佛有大乘體、此佛無大乘體,若作此執亦成我義,大乘無異體,是一故。第六非體者,若汝言此佛無大乘體,則聲聞乘亦無體,若汝言聲聞乘是佛說故有體,大乘非佛說故無體,若作此執有大過失,若無佛乘而有佛出說聲聞乘者,理不應故。第七能治者,由依此法修行得無分別智,由無分別智能破諸煩惱,由此因故不得言無大乘。第八文異者,大乘甚深,非如文義,不應一向隨文取義、言非佛語。」

上述各種理由雖然不無道理,但大乘究為佛說或非佛說,乃史實上之問題,不能單以推論來斷定。

就大乘經典而言,其中不乏記載佛滅數百年後發生之事實及其他諸經名稱者。如《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二、《佛藏經》卷中、《舍利弗問經》等,記載曇無德等五部律分派之事;《大悲經》卷二舉出毗提奢、提知迦、優波毱多、阿輸婆毱多、欝多羅、設陀沙荼、大精進、末田地、迦葉、闍知迦、祁婆迦等諸論師之事蹟;《大方等無想經》卷五記載南印度娑多呵那王之興法,卷六記載南印度增長王等歸佛之事;《蓮華面經》卷下敘述寐吱曷羅俱邏王破滅罽賓佛法之事;《入楞伽經》卷九記載龍樹之出世;《摩訶摩耶經》卷下記載優波掬多、尸羅難陀、馬鳴及龍樹之出世等。

在大乘經之教義方面,《維摩》、《法華》、《涅槃》等係分別生、法二身;《楞伽》、《金光明》、《無上依》等諸經立法、報、化三身之別;《般若》、《法華》等經單舉六識;《深密》、《楞伽》、《佛地》、《密嚴》等經說阿賴耶等八識,亦足以表示經典成立之前後順序。

大乘經典中,揭載西域諸國之名者亦復不少。如︰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九〈菩薩住處品〉以東方仙人起山、東北方清涼山、真丹國那羅延山、邊夷國牛頭山等為菩薩住處。《密迹金剛力士經》(《大寶積經》卷十)舉出釋種、安息、月支、大秦、丘玆、于闐、沙勒、禪善、烏耆、匈奴、鮮卑、吳蜀秦地等地名,且謂如斯千國,言語志操等皆各別,但佛隨其言音而開化等。《申日經》說秦土及諸邊國、隒善、歸玆、疎勒、大宛、于填,及諸羌虜夷狄皆當奉佛尊法。《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二虛空目分說龜玆、于闐、真丹等龍王誓言護持正法;卷四十五日藏分〈護塔品〉將王舍城及震旦、于填等二十一處牟尼聖人住處付囑龍王;卷五十五月藏分〈分布閻浮提品〉將波羅奈國、波斯、罽賓、伽賒、遮居迦、沙勒、于填、龜玆、波樓迦、鄯善、震旦等諸國付囑予天龍夜叉等。《孔雀王咒 經》卷上說弗波多利弗國、止那地、迦舍國等為夜叉之住處。《舍頭諫太子二十八宿經》以加隣、秦地、月支、大秦等為二十八宿所主。《大方便佛報恩經》卷六說秦地之染青法。

大乘經典縱非佛所親說(現存《阿含經》中,為後世所編撰者亦不少),然此諸經係依佛所說教理而形成者,此蓋可以理推知。蓋大乘經發揮佛說微言、闡明實義,復加以深遠之考察,故仍可視為佛陀正法之集大成。

◎附二︰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五講第一節(摘錄)

再從當時佛學本身情況看,大乘思想一發生,部派佛學方面就有人反對,批評大乘經典不是出於佛說。這一點,在《般若經》內即有所反映,但不是部派佛學全體的看法,例如馬鳴之師脇尊者,就相信《大般若經》是十二分教內的方廣一分。大乘經典是否佛說,當時確有不同的意見,但並未展開爭論,從文獻上也看不出來。大乘思想流行以後,經過龍樹師弟的組織,對部派佛學,尤其是有部大加攻擊,部派佛學方面,當然不會緘默,這是可以想像到的,不過,在文獻上還是看不出來。只有繼此以後,大乘發展到中期,繼續出現了大乘經,這才開始有反映︰如《大涅槃經》內,對部派否定大乘經典的議論,給予了駁斥;之後,一些大乘學者的主要著作內,也把這一問題提到了第一位。無著在《大乘莊嚴經論》第二卷〈成宗品〉中,即列舉了七種理由梵本是七因,漢譯把「有無有」分為二,成了八因),堅決認為大乘是佛說。七種理由是︰先不記,俱行,非餘境,應極成,有無有,能對治,義異文。世親對此,解釋得很繁,此處不一一分析,僅將其中比較重要的兩條理由,略為解說。

(一)是俱行,認為大小乘的經典是同時流行的。所謂同時流行,是指有文字記載的經典而言,不是指口傳的階段,口傳無憑,是無從證明的。小乘有文字記載是從《大毗婆沙論》開始,傳說該論編成後刻在石上,應當算是有文字記錄了。大乘經一上來就有文字,脇尊者說般若是方廣,顯然不是指的口傳,而是他看到了文字記錄。既然文字的記載是同時流行的,那就很難辨誰先誰後,誰是佛說誰非佛說了。大小乘經典形式都差不多,都以「如是我聞」開始,怎能說小乘是真而大乘經就非佛說呢﹖這條理由,小乘很難反駁,所以很重要。

(二)是義異文。這條理由是說,佛說都用文字(名相)表示的,而文字有意趣(即佛說法都有所為)與祕密(指文字中含藏的微言大義)。大乘經的文字、義理,確非泛泛地一看就能理解的,小乘若攻擊大乘非佛說,即可據此分辯︰佛說有種種意趣,不能拘於表面文字,應追究為什麼如此說。這種解釋佛說的方法即所謂蜫勒法門,初期大乘已開始運用,它發揮佛說的意趣極為深入。另外,佛說不但有意趣,而且還有祕密--深奧的內涵,人們對它的領會自然不會一樣。以後大乘凡遇有與小乘在文字理解有矛盾時,都用這條理由去解釋。

此外,無著在《顯揚聖教論》裏講了這個問題,還把七因擴大為十因,後來《成唯識論》也引《莊嚴經論》再一次提出這個問題來,說明當時大乘學者對它都很重視。不過,七因都是一般的理由,而且是大乘單方面的,除此還有更為具體,小乘也承認的理由,《莊嚴經論》也提出過的,那就是「三法印」(與部派時期的三法印不同)。「三法印」是︰入修多羅(經),隨順毗尼(律),不違法相(論)。這是判別是否佛說共同承認的標準。大乘講,用這三法印來判別的話,大乘是佛說。首先,大乘入修多羅,原來三藏的組織是十二分教,其中就有「方廣」,大乘經從形式言,動輒萬頌,從內容說,上下古今,都是相當方廣的。其次,大乘經也是對治煩惱的,因此也隨順毗尼。第三,大乘經的重要法相如四諦、十二因緣等,也都不違法相,只不過解釋不同而已。

三法印本來出自小乘,大乘用這個標準,當然可以取得公認。不過三法印中的修多羅以十二分教來說,並不是一切部派佛學甚至大乘自己所一致承認的。十二分教是新說,在此之前還有九分教的舊說,舊說即不包括「方廣」。小乘中有些篤守舊說的,大乘中如《法華經》,就只談九分教,這樣,第一法印就有點說不通了。由此發展下去,上述的三個標準,就變成大乘「自乘」的標準,從而出現了獨立的大乘經、律、論。這種具體的辯論,在《莊嚴經論》中沒有充分開展,後來堅慧作《入大乘論》(漢譯有二卷)幾乎用了整整一半篇幅(上卷〈義品〉)來談三法印論證大乘為佛說。這裏就反映一個情況︰在此時期內,有了比初期大乘更新的經典出現,而且是屬於三藏性質的文獻,否則,堅慧那些議論就沒有根據了。所以,也可以說,在大乘是佛說非佛說的爭論過程中,引起了新文獻的創作。

〔參考資料〕 《入大乘論》卷上;《大乘義章》卷一;《彥琮錄》;《三論玄義》;《大唐內典錄》卷六、卷八、卷九;《法苑義林章》卷二(本);《成唯識論述記》卷四(本);《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二十九;《英譯大明三藏聖教目錄》;櫻部建撰‧關世謙譯《大乘經典》;宮本正尊《大乘と小乘》;望月信亨《佛教經典成立史論》。


大智度論

一百卷。印度‧龍樹造,後秦‧鳩摩羅什譯。詳稱《摩訶般若波羅蜜經釋論》,又稱《摩訶般若釋論》、《大慧度經集要》、《大智度經論》,簡稱《智度論》、《大論》、《智論》、《釋論》。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五冊。係《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大品般若經》)的註釋書,與《百論》、《中論》、《十二門論》等三論合稱四論。

譯者鳩摩羅什(344~413,一說350~409)是龍樹系佛教的宣揚者,弘始三年(401)被後秦‧姚興迎入長安後,應姚興之請,致力於經論的翻譯。弘始六年(404)譯出《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翌年譯出該經最具權威的註釋書(即本書)。

本書卷首有僧叡的序,序云(大正25‧57b)︰「經本既定,乃出此釋論,論之略本有十萬偈,偈有三十二字,并三百二十萬言,楚夏既乖,又有煩簡之異,三分除二,得此百卷,於大智三十萬言,玄章婉旨,朗然可見。」卷末的附記亦云︰「論初三十四卷,解釋一品,是全論具本。二品以下法師略之,取其要足以開釋文意而已,不復備其廣釋,得此百卷,若盡出之,將十倍於此。」即謂本書僅全譯龍樹原作之前三十四卷(相當於《大品般若經》之初品),三十四卷以下,因國人好簡之故,羅什將它作適當的節譯,而成為現行的一百卷本。若將原論全部譯出,則篇幅將達現行本的十倍。

翻譯本論之際,佛教界正盛行《般若經》的研究,且諸說紛紜,待本論一出,諸說頓息。自南北朝至隋、初唐,華北地區特別盛行本論的研究,甚且形成學派。本論的內容涵蓋甚廣,無論哲理、歷史、地理,乃至僧團的實踐法規,皆有詳述。其所引用之經論遍及大小乘,如原始佛教聖典、部派佛教諸論書,及早期大乘佛教之《法華經》、《華嚴經》等,故本書亦成為研究印度大乘佛教興起時代的重要資料,甚至可視為大乘佛教的百科全書,對中國、日本的佛教學者有很大的影響。

目前本書的梵文本尚未被發現,但歐美、印度的學術界已陸續有人將漢譯本(部分)譯成法文、英文與德文。並視之為大乘佛教的淵藪,而加以研究。其中,比利時神父拉莫特(E. Lamotte)對此書的研究與法文翻譯(前三十四卷),尤為國際學術界所推重。此外,自敦煌及新疆所挖掘出的古寫本,題有「摩訶般若波羅蜜優婆提舍」等字,以此古本與現行本相較,則知現行本中有不少脫誤之處。

註釋書有慧影《大智度論疏》二十四卷、僧侃《大智度論疏》十四卷、曇影《大智度論疏》十五卷、慧遠《大智度論抄》二十卷、僧肇《大智度論抄》八卷等。

自1975年以後,台灣佛學界研究本論者,漸有其人。游祥洲多次開設《大智度論》研習班,作育不少學子。中文標點本在印順標點之後,也曾風行一時。此外,郭忠生在《諦觀》雜誌上所連載的有關拉莫特法文相關作品的中譯,對台灣學術界也有若干啟發與激盪。1992年印順口述、昭慧記錄的《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出版,此書可視為印順對近代學者之「大智度論研究」的總評。該文提要請參閱附二。

◎附一︰李安〈大智度論〉(摘錄自《中國佛教》第三冊)

一百卷。龍樹造,姚秦‧弘始四年(402)夏,鳩摩羅什於長安逍遙園中西明閣上創譯,至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乃訖(見《大智度論記》和《開元釋教錄》)。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五冊。此論是解釋《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也稱《大品般若》,即一再翻譯過的《放光般若》、《光讚般若》和後來唐‧玄奘譯的《大般若經》第二分)的論著。首緣起第一,略述佛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的因緣。繼釋經初品中如是我聞一時第二,乃至釋初品中信持無三毒第五十二,是為釋〈序品〉第一。順次以下釋〈報應品〉(即〈奉鉢品〉)第二,乃至釋〈囑累品〉第九十,是為釋摩訶衍(大乘)論。般若波羅蜜,摩訶衍一義,但名字異(論卷四十六)。摩訶衍空般若波羅蜜亦空,空又一故(卷五十二)所以《大智度論》釋般若也就是釋摩訶衍論。《龍樹論》說他著有《優婆提舍》(論議)十萬頌,這種體裁是解釋經文並加以發揮的,可能就是指的《大智度論》。

羅什譯《大智度論》不久,又兼譯《大品般若》,首先對舊譯用原文作了訂正,以後又據《大智度論》再次改動經文,並從經本楷定論義。如於《大品般若》品目名稱的確定,就是以釋論精神作依據,對《卮》、《放光》的品目有所整理改定,把〈序品〉之外的各品都改動了,一方面對舊本略有開合,另一方面改定了一些品名。在改定中還可以看出貫徹龍樹釋論的精神之處。最明顯的要算第七品。羅什名這品為〈三假名〉(法假、受假、名假),而《放光》名為〈行品〉,《光讚》名為〈分別空品〉,玄奘譯的《大般若經‧二分》又標〈善現(須菩提)品〉,都不能像羅什用「三假」一名那樣能表現出這一品的主要內容。三假不僅是這一品的中心,也是全經的中心,在龍樹看來,般若的整個精神就在以假成空,以假顯空。主要以三假貫徹於般若的全體,從而構成空觀。《大智度論》對般若學的重要於此可見。

此論的譯本一百卷,尚非全譯。僧叡在〈大智釋論序〉中說︰「論之略本有十萬偈,偈有三十二字,並三百二十萬言。胡夏既乖,又有繁簡之異,三分除二,得此百卷,於大智三十萬言,玄章婉旨朗然可見。」只有論的初品三十四卷解釋經文初品的一品,是全譯出的。二品以下,羅什認為華人喜簡,不習慣於繁瑣議論,只略取其要,以釋經文大意,不再備譯廣釋,仍有一百卷。因為經文初品主要闡述名相事數,恰是二百多年來中國佛學家一直搞不清楚的問題,詳譯出來,原原本本地加以解釋,就可適應學者研究的要求;至於其餘闡明義理部分,簡化一些也無妨,因此刪節不少,三分除二。

此論的體裁,〈大智釋論序〉中說︰「其為論也,初辭擬之,必標眾異以盡美;卒成之終,則舉無執以盡善。」就是說光舉出對法相的各種不同解釋,以此為盡美;最後歸結為無相,實相,以此為盡善。這種方法在論的初分尤為明顯。

龍樹所著的《大智度論》等書中,大小乘的最初交涉,歷歷可見。

(1)龍樹所講的空,是般若波羅蜜的中道實相,以二諦相即來解釋實相,從真諦來看是空,從俗諦來看是有,既看到空,也看到非空,同時又不著兩邊,於是便成為非有(空)非非有(非空)的中道,即般若波羅蜜。所以論第十八卷中說︰「若人入此三門,則知佛法義不相違背,能知是事即是波羅蜜力,於一切法無所罣礙。若不得般若波羅蜜法,入阿毗曇門則墮有中,若入空門則墮無中,若入蜫勒門則墮有無中。」可見龍樹所主張的是中道實相。

(2)此論性質本非毗曇,當時大乘無獨立毗曇,其分別法相所資自必取諸小乘。不同小乘的意義而同小乘的體例。《智論》於小乘毗曇引文不下三十餘處。

(3)大乘小乘對舉,境行果三法法皆對。大小乘有以境為對的︰聲聞乘多說眾生空,佛乘說眾生空法空(卷四)。聲聞中無犍闥婆城喻,有種種無常喻;色如眾沫,受如泡,想如野馬,行如芭蕉,識如幻等(卷六)。大小乘有以行為對的︰阿毗曇義中,是空解脫門緣苦諦攝五眾,無相解脫門緣一法所謂數緣盡,無作解脫門緣三諦攝五眾。摩訶衍義中是三解脫門緣諸法實相,以是三解脫門觀世間即是涅槃(卷二十)。大小乘有以果為對的︰聲聞極大思維所斷結生分住分滅分三時斷;佛則不爾,一生分時盡斷。聲聞人見諦所斷結使生時斷、思惟所斷三時滅;佛則見諦所斷思惟所斷無異。聲聞人初入聖道時,入時與達時異;佛則一心中亦入亦達。聲聞人有二種解脫︰煩惱解脫、少障解脫;佛有一切煩惱解脫,亦有一切法障解脫。佛自然得智慧,諸聲聞人隨教道行得(卷二十四)。

(4)小乘也說大乘慈,以樂與眾生故。《增一阿含》中說有五功德;慈心於「摩訶衍經」處處說其功德,如《明網菩薩經》中說菩薩處眾生中行三十二種惡,漸漸增廣轉成大悲(卷二十)。

(5)大乘不離小乘。三十七品,三三昧等皆聲聞法,菩薩用三十七品到涅槃城,用三三昧入城三門,而以四禪、四空、四無量、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試心知得柔軟自在,隨後能入。

(6)般若必以空為用。佛法中不可得空,於諸法無所礙;因是不可得空,說一切佛法十二部經,譬如虛空,本無所有,而一切物皆依其長成(卷二十五)。

(7)同一事而有二種意義。般若有二種︰(一)與諸天聲聞菩薩共說,(二)與十住具足菩薩說(卷三十四)。無所得有二種︰(一)所求不如意名無所得,(二)實相無決定名無所得(卷十八)。

(8)備舉兩端。諸佛二種說法︰先分別諸法,後說畢竟空(卷二十六)。法亦有二種︰一者三藏十二部法聚,二者三學聖道解脫涅槃法義(卷二十二)。觀相有二種︰一者觀一切法有相,地重水濕風動火揚。二者觀一切法無相,和合因緣生無自性(卷十八)。菩薩行有二種︰一者觀一切法自性本空,二者從不捨離一切眾生(參照歐陽漸的〈大智度論初品序〉)。

《大智度論》於釋義中,繁徵博引,保存了許多已散佚而有價值的論議。如羅睺羅的《讚般若偈》二十一頌,對般若性德的各方面描寫得很徹底,特別第四頌把佛、般若、涅槃統一起來,認為是「三則一相,其實無有異」。又第十六頌︰「言說為世俗,憐憫一切故,假名說諸法,雖說而不說。」提出說而不說,把俗諦和真諦統一了起來。

《蜫勒論》失傳難考,《智論》卷十八謂其中有隨相門、對治門等種種諸門。隨相謂︰「但說自淨其意,則知諸心數法已說;但說四念處,當知已說四正勤等餘門。何以故﹖同相同緣故。對治門如但說四顛倒,當知已有四念處義,譬如說藥已知其病,說病已知其藥。」由此可推知《蜫勒論》門的一般體例。

龍樹的《大智度論》、《中論》、《十二門論》和提婆的《百論》這四部論,構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各論之間有著內在的聯繫。如僧叡在〈中論序〉中說︰「百論治外以閑邪,斯文袪內以流滯,大智釋論之淵博,十二門觀之精詣,尋斯四者,真若日月入懷,無不朗然鑒徹矣!」在〈大智釋論序〉裏,僧叡更詳細地說到這一組織的內在關係︰「釋所不盡,則立論以明之;論其未辨,則寄折中以定之。使靈篇無難喻之章,千載悟作者之旨,信若人之功矣。」就是說《智論》是依經作釋,解釋不能完全窮盡義理,因而立論以明之。「論」指《中論》、《十二門論》,《智論》所沒有完全講清楚的,《中論》等則以「折中」(即中道)的思想予以決定。換句話說,三論全部歸宿於中道。

後來隋‧吉藏創立三論宗,弘揚關河三論,不把《大智度論》列入,也是因為「秦人好簡」,就把百卷大部的《智論》除外,而四論的整個學說體系不算完備,實為可惜。

東晉‧慧遠曾把《智論》節抄成二十卷的略本,在〈大智論抄序〉中說︰「輙依經立本,繫以問論,正其位分使類各有屬。謹與同止諸僧共別撰以為集要,凡二十卷,雖不足增暉聖典,庶無大謬。」這也是為的適應華人好簡的習慣,可惜僅存載在《出三藏記集》中的序文而已。註《智論》的書有南北朝時蜀地潼州遷善寺沙門釋慧影抄撰的《大智度論疏》,但已殘佚,僅存第一、第六、第十五、第十七與第二十四卷,也不完全。

◎附二︰印順述‧昭慧記《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提要

本文之作,算是對近世學界質疑《大智度論》作者問題的一個總回應。

《大智度論》(以下簡稱《智論》),是《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的釋論,目前梵本無存,僅有漢文譯本,為鳩摩羅什(Kumarajīva)所譯。

《智論》作者,向來傳是龍樹(Nagar-juna)。但是近代學者如比利時的Lamotte,日本的干潟龍祥、平川彰和加藤純章,對此定論或則否定,或則修正。否定者如Lamotte,認為《智論》並非龍樹所作,而係某一西北印度說一切有部而轉學大乘之學者所造。修正者如干潟龍祥,雖仍肯定《智論》為龍樹所作,但是以為鳩摩羅什在漢譯過程中已有所增修。加藤純章甚至認為︰作者不但不是龍樹,而且很可能來過西域,在此完成;羅什也參與此一著作。這些觀點,詳見於下列論文︰

(1)Lamotte著‧郭忠生譯《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諦觀》第六十二期,1990年七月,97~179頁)。

(2)干潟龍祥著《大智度論の作者について》(《印度學佛教學研究》第七卷第一號,昭和三十三年十二月,1~12頁)。

(3)平川彰著《十住毗婆沙論の著者について》(《印度學佛教學研究》第五卷第二號,昭和三十二年三月,176~181頁)。

(4)加藤純章著‧宏音譯《大智度論的世界》(《諦觀》第五十二期,1988年元月,1~47頁)。

對於龍樹造論的古說,學者們不同程度的否定性結論,我覺得值得商榷。審視其論議,往往未能把握論典的特色,未曾考量翻譯的過程,所以錯誤層出不窮。但八六老僧,已是衰病餘生,不能完成寫作的心願了!虧得昭慧法師願意發心,所以特為他提供些資料,敘說些我的意見,由他整理,寫出,發表,以盡中國佛弟子應盡的一分責任!

本文從論典的著作與翻譯兩條線索,將這些錯誤指陳出來,而達成與諸學者不同的結論︰贊成龍樹造論的古說,否認羅什增修甚或參與造論的說法。

第一章分四節,談《智論》翻譯的相關問題。第一節先從古代佛典漢譯的程序談起。古代的譯經,是集體事業;口譯、筆受,各有其人。是故若因《智論》內文有些疑似非龍樹原文,就想像為羅什之所「加筆改變」,那是對譯經程序太過隔閡了。《智論》之筆受者為僧叡等,譯本縱有增修,也斷非出自羅什手筆,這是可以肯定的。

第二節針對《智論》廣本「千卷」的傳說,及學者進一步的重重誤解,提出辨正。我以為︰一切誤解,源於對「經論會編而成百卷,論文實有七十卷」以及「一般釋論,皆先廣而後略」此二事實之忽略。《智論》二品以下,確是「三分除二」的略譯;廣本則約有一三六卷,絕無「千有餘卷」之可能。

第三節針對干潟龍祥的「羅什加筆」之說,提出不同看法。《智論》中許多「秦言」、「天竺語法」之類按語,固非本論之原文,卻也絕非羅什個人獨出心裁的增益,而是古代譯經者為便於國人閱讀而夾註名相的慣例。而且這些夾註,也不是羅什「加筆」,而是僧叡等所附加上去的。

第四節述介《智論》的口譯者鳩摩羅什與筆受者僧叡。羅什向莎車王子學習大乘,這有罽賓大乘佛法的學統;明乎此,則對羅什大乘學之傳承與其漢譯《智論》之事,當不會感覺離奇。僧叡有文學素養,玄理之悟性亦高,但他對事相的分辨,往往失之粗糙,所以會有《智論》「千有餘卷」的誤傳。此外,他在《智論》譯文方面,名相用語也往往前後不一,這種情形,出在同一論本上,是不太理想的。

第二章分八節以證明古說──《智論》確為龍樹所造。第一節先宏觀《智論》對佛法的根本立場︰諸佛以無量方便力,為種種眾生說種種法門。無智則由此開展種種異說而互不相容;有智則於一切法門,莫不能知諸法實相。論主本此立場以出入諸家,包容異說而抉擇深義,其中所涉,涵括當時全印各學派的一切法門,絕不止於說一切有部義。

此下兩節,分析《智論》對當時部派論義的看法。第二節「《大智度論》與毗曇門」,分成二項,論其與說一切有部及犢子部的關聯。在說一切有部方面,《智論》名相大抵採取《品類足論》的說法;對主流學派的《發智》、《大毗婆沙》論義,常是採取嚴厲批判的態度,反而傾向非主流的西方師或外國師。由此肯定作者決非由正統有部之迦濕彌羅師而轉入大乘。在犢子部方面,《智論》取其以五法藏攝一切法之說;而「不可說」或「受假施設」亦源於犢子部義,只是後者單約「我」而說,《智論》則通約「我、法」而論。故平川彰以為《十住毗婆沙論》採五法藏說,而《智論》卻採批判立場,兩論立場相違,由此而對兩論作者同為龍樹之說審慎存疑,這可說是一種誤解。

第三節分述《智論》取空門之「法空」義,而揀別方廣道人的惡取空,取蜫勒門論(優波提舍)之釋經方法。此二門皆與大眾部思想有關,且論主又採大眾部之佛陀觀等思想。由此可知︰Lamotte認為論主「對大眾部表現出無言之輕蔑,而在其著作中未置一詞」,由此推定他可能為西北印說一切有部之比丘,殊屬不當。

第四節論「三藏與四藏」,說一切有部不立雜藏,而對偈頌與傳說,採保留態度。由此看出《智論》充分引用偈頌傳說以為佛法定量之風格,與有部截然不同;亦知 Lamotte將《智論》所引當作是「說一切有部之雜藏」,為一大錯誤。《智論》所引結集律藏內容,採自有部之《十誦律》,故論主應是從有部《十誦律》系而非從採取《根有律》之迦濕彌羅系出家。

第五節將佛教的「中國」與「邊地」定義作一述介。釋尊所不曾遊化之地區,即為「邊地」或「弊生處」。干潟龍祥以為︰《智論》將南印文化大國安陀羅(Andhra)作為「弊生處」,顯係羅什面對中華文化國之豪奢生活而作此稱。這其實是不知「邊地」定義而引起的誤解。以此證往什「加筆」是不成的。

第六節「南天竺與北天竺」。Lamotte以為《智論》偏好採用北天竺的傳說故事,以此推論作者為西北印學者。其實此類傳說,往往為一切部派之所共有,人名、地名則依部派流傳而容或不同。而《智論》所引本生、譬喻,普及全印,雖於北印地區極為熟悉,卻絕不限於述北天竺事,反而與南印度有密切關係-從其對南印四十二字母之解說可知。是故對於《智論》作者是「案達羅王朝時南印度人龍樹」之古說,應予以信賴。

第七節「《大智度論》與大乘經論」,先針對平川彰所提《十住毗婆沙論》與《智論》之「五種異議」加以分析,以證明二論作者同為一人,毌須「存疑」。其次,由於龍樹高壽,故《智論》引述弟子提婆(Āryadeva)及再傳弟子羅睺羅(Rāhulabhadra)之作品,亦非絕無可能。末後對Lamotte列舉《智論》所引大乘經之資料稍事更正,並附帶一提早期大乘經中之「如來藏」思想,其集出年代,並不晚於龍樹。

最後在第八節,述介龍樹其人其事。其前期著作,如《中論》等,重在遮破異執,並開顯三乘不二之深觀;後期著作如《智論》等,則依不二深觀廣明菩薩大行。二者風格不同,並不能據此以斷定《智論》作者絕非《中論》作者;Lamotte卻有如此結論,未免過於輕率。

至於《智論》不為印、藏後期中觀學派諸師所知,這是由於龍樹學一度中衰的緣故,不能以此證明《智論》非龍樹所造。

而經論原文,在流傳中每不免有所增刪,但《智論》無其他版本可資比較,也就無從決定;但這決非等於鳩摩羅什之所加筆。

《大智度論》對千餘年來的中國佛學,影響極其深遠。早年研讀斯論,曾將相關論義,分別類集,對本論用心不少。也曾有意依此寫就專篇,說明龍樹對佛法的完整看法,但因時間不充分,這一心願未能完成。

外國學者對《智論》作者的看法,我近來才透過期刊譯文而得悉其詳。他們能突破語文障礙,而研究這部僅存漢譯的大乘重要論典,其資料蒐羅之豐,其用力之勤,皆殊為難得。我雖完全不同意他們的論點,卻因此一增上緣而促成本文的撰述,少分達成早年的心願。這只能說是「因緣不可思議」吧!

〔參考資料〕 《出三藏記集》卷二、卷八、卷十;《法經錄》卷五;《大唐內典錄》卷三、卷五;《續高僧傳》卷十二。


六成就

謂每部佛經篇首之通序所必須具備的六項內容。又稱六種成就、六事成就。即信成就、聞成就、時成就、主成就、處成就、眾成就。宗密《盂蘭盆經疏》卷下(大正39‧507a)︰
「一切經初皆云︰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與某眾若干人俱。諸經多具六種成就,文或闕略,義必具之,謂(一)信、(二)聞、(三)時、 (四)主、(五)處、(六)眾。六緣不具,教則不興,必須具六,故云成就。」

即「如是」,是信成就;「我聞」,是聞成就;「一時」,是時成就;「佛」,是主成就;「王舍城」,是處成就;「與大比丘眾若干人俱」,是眾成就。具此六緣則教興,故名六成就。

古來判釋通序之文,諸家所說不同。梁‧寶亮《大般涅槃經集解》、法雲《法華義記》、唐‧灌頂《大般涅槃經疏》等書,將佛(主成就)攝屬於住處(處成就),僅明五成就。《金剛仙論》卷一以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處等五句為通序,未舉眾成就。圓測《仁王經疏》卷上(本)載,真諦開為七事,即(1)「如是」,指所聞之法;(2)「我」,謂能聞之人;(3)「聞」,即親奉音旨;(4)「一時」,指所聞之法善逢時機;(5)「佛」,即能說之師;(6)「住處」,指說法處;(7)「大比丘」,意謂非獨聞。

六成就之說恐係折衷此等諸說而有。除宗密外,另有智顗《法華經文句》、吉藏《觀無量壽經義疏》、《維摩經義疏》,以及慧淨、智儼、元曉、慧沼、湛然、智圓、元照等諸師也皆沿用。

此外,法相宗諸師多依親光《佛地經論》,將通序分為︰總顯已聞、教起時、顯教主、教起處、教所被機。其中「如是」與「我聞」合稱總顯已聞。

依《大般涅槃經後分》卷一載,阿難請示佛陀,於如來滅後結集法藏時,當安何語於經首,佛陀答以︰一切經首當安「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某方某處為諸四眾說是經」。因此諸經之經首均有「如是我聞」之語,「我」也被解為阿難之自稱。又此等六事乃諸經通用之序分,故稱通序;又因其乃證實該經確為佛說,誠屬可信,故又稱證信序。

〔參考資料〕 《大智度論》卷二;《法華論》;《法華文句》卷一;《法華經義疏》卷一;《集法藏經》;《般若燈論》;《華嚴探玄記》卷二;《華嚴經疏》卷三。


如是語經

南傳巴利經藏《小部》第四經。由四集(nipata,篇),十一品(vagga,章),一一二經組成。音譯作伊諦佛多伽。所集錄之諸經,篇幅皆不長。特徵是經首皆由vuttam(曾如是言)或vuttaṃ hetaṃ bhagavatā vuttamarahatā ti me sutam(我聞世尊、應供曾如是說)開始,而經末則以 iti(……如是)或ayam pi attho vutto bhagavatā iti me sutanti(我聞世尊說此義)作結。也有經中是有itivuccati(如是言)的。因為都是這種定型的句子,因此經名稱為「如是語」。

書中各經依法數次第編列,其形式多由經序、散文(長行)、偈頌、結語所構成。就中,散文與偈頌具有重頌(geyya,即祇夜)的關係。亦即偈頌是其前面散文所述內容之詩偈化。又各品末皆附攝頌。全書內容廣泛,蘊含頗多重要思想。除有關出家眾的教理外,也涵蓋對在家眾的教說。所述簡雅,頗存古經風範。

相當於本書的漢譯本,為玄奘譯於唐‧永徽元年(650)的《本事經》。該經由三品組成,共七卷,一三八經。雖然二書分屬不同系統,但體裁上皆具「自昔展轉傳來,不顯說人、談所、說事」的特性,且以增一法編集。故實出自同一源流。現今本書有《Sayings ofBuddha》(英譯)與《如是語經》(日譯)等多種譯本。

◎附︰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八章第四節(摘錄)

在部派傳承中,對「九分」與「十二分教」,有意見非常不同,而又不容易得到定論的,是「本事」與「方廣」。「本事」,為「九分教」的第六分。梵語Ityuktaka,Itivṛttaka,一般譯為「本事」。巴梨語Itiyuttaka,譯為「如是語」。由於原語傳說不同,解說不同,形成二大流。在固有的傳說中,《大智度論》明確的說到這二類。鳩摩羅什(Kumārajīva)所譯,雖傳有二說,而以「如是語經」為主。或寫訛為「如是諸經」;音譯為「一筑多」,「伊帝渭多伽」。惟《成實論》的「伊帝曰多伽」,是「本事」的意思。屬於分別說系(Vibhājya-vadnāḥ)的經律,如《長阿含經》作「相應」;《四分律》作「善導」,《五分律》作「育多伽」,都是「如是語」的別譯。

「如是語」,銅鍱部(Tamra-śātīyāḥ)現有《如是語》,為《小部》中的一種。玄奘所譯的《本事經》七卷,屬於同一類型。雖現存本,不一定就是古本,但九分教中的「如是語」,就是這一類,是無可疑惑的。玄奘所譯《本事經》,分三品〈一法品〉六十經,〈二法品〉五十經,〈三法品〉二十八經,共一三八經。每十二、三經,結成一嗢拕南頌。而〈三法品〉末,僅有三經,又沒有結頌,可見已有了缺佚。《本事經》為重頌體︰每經初標「吾從世尊聞如是語」;長行終了,又說︰「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這是重頌的一類,以初標「吾從世尊聞如是語」,體裁特殊,而得「如是語」的名稱。《小部》的《如是語》,分四集︰「一集」三品,二十七經;「二集」二品,二十二經;「三集」五品,五十經;「四集」十三經。《原始佛教聖典之成立史研究》,比對這二部──《本事經》與《如是語》的同異,足供參考。《如是語》初標「如世尊說阿羅漢說,我聞」。長行終了時說︰「世尊說此義已,次如是(偈)說」。末了,又結「此義世尊說已。如是(我)聞」。比《本事經》多一結語。《大智度論》卷三十三說(大正25‧307b)︰「如是語經者,有二種︰一者,結句言︰我先許說者,今已說竟。」

《大智度論》的結句,與《如是語》的「此義,世尊說已」相近;多少不同,應為部派的傳誦不同。所說與《如是語》及《本事經》相當,是不會錯的。《如是語》有四集,《本事經》僅三法。在這四集中,第三集第三品止,都是「序說」,長行與重頌間的「結前生後」,末了的「結說」,體例一致。第三集第四品起,僅每品的初末二經,具足「序說」等;中間的經文都從略,也就是沒有「如是語」的形式。四集僅十三經,與前三集相比,也顯得簡略不足。這與《本事經》的缺略,情形是一樣的。為什麼三法、四集,而不是五法、六法,或九集、十集呢﹖以我看來,這是一項編集而沒有完成的部類。

《如是語》與《本事經》的體裁,在聖典集成過程的研究中,有三點值得我們重視。

(1)序說與結說︰佛說(及弟子說),從傳說而集成一定文句,展轉傳誦,到結集而成為部類,成為現存的形態,是經過多少過程而成的。原始傳誦而結集的,是佛說及弟子所說的短篇。沒有說在那裏說,為誰說,為什麼事說;這些是在傳授中加以說明的(有的忘記了,有的傳說不同)。其後,人、事、處,逐漸編集在內,篇幅漸長;開始與終了,也漸有一定的形式。以「四阿含」及「四部」來說︰序說是︰「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住」(或加上「與比丘……俱」,及特殊的事緣)。結說,形式不一,如泛為比丘們說的,結為︰「佛說是經(法)已,彼比丘(等)聞世尊所說,歡喜信受(奉行)。」這類形式的完成,曾經過「如是語」那種體例。不說在那裏說,為什麼人說,為誰(泛說「告眾比丘」)說,而以「如世尊說阿羅漢說,我聞」為序說;以「此義,世尊說已,我聞」為結說。起訖都敘明「世尊所說,我聞」,這可說是師資傳授中的習慣用語,表示傳承的可信性,而形成一定文句的。「如是語」型的聖典,漢譯還有《立世阿毗曇論》,這是陳‧真諦(Paramārtha)的譯品,可能為犢子系(Vātsīputrīyāḥ)論書。《論》分二十五品,卷一說(大正32‧173a)︰「如佛婆伽婆及阿羅漢說,如是我聞。」

在「閻羅地獄」章前,也有這同一的序說;其他或簡略為「佛世尊說」。《論》卷一第一品末說(大正32‧174c)︰「如是義者,諸佛世尊已說,如是我聞。」

其他品末,也有作「如是義者,佛世尊說,如是我聞」;「是義,佛世尊說,如是我聞」。這一序說與結說,與《小部》的《如是語》,可說完全相同。尤其是〈地獄品〉︰分十大地獄,每章長行以後,又說︰「世尊欲重明此義而說偈言」,完全為重頌型。可見部派佛教時代,這一形式的部類,還有承襲沿用的。「如是語」,是不限於銅鍱部所傳的。「如是語」(本事)的另一特色,如《順正理論》卷四十四說(大正29‧595a)︰「本事者,謂說自昔展轉傳來,不顯說人、談所、說事。」

《順正理論》下文,雖與「本生」相對,而以「本事」為過去事。然所說「自昔展轉傳來,不顯說人(為誰說)、談所(在那裏說)、說事(為什麼事說)」,與現存的《曼陀多經》並不相合,而卻與「如是語」相合。從這裏,得了「如是語」與「本事」的共同特性──「自昔展轉傳來,不顯說人、談所、說事」。佛及弟子所說的經偈,師資授受,展轉傳來,不說明為誰說,何處說,為何事說,成為「如是語」型。過去久遠的事,展轉傳來,也不庚誰說,在何處說,為何事說;記錄往古的傳聞,就是「本事」。但是,「不顯說人、談所、說事」,對佛弟子的信仰承受來說,是不能滿足的。於是傳聞的「法」──「如是語」型,終於為「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住」(再加上同聞眾或事緣)。有人、有地、有事的「阿含」部類(成為一切經的標準型),所取而代之了。傳聞的「事」,也與「說人、談所、說事」相結合,而集入於「阿含」部類之中。這樣,「本事」已失去「不顯說人、談所、說事」的特質。然而「本事」(「如是語」)的特性,終於在傳承中保存下來,而為《順正理論》主所記錄。

(2)長行與重頌︰上面說過,「祇夜」的本義,並非重頌,而是「修多羅」的結頌──「結集文」;又為「八眾誦」──「結集品」;又引申為一切偈頌的通稱。等到「伽陀」與「優陀那」成立,重頌也隨後形成了。長行與偈頌,原是各別傳誦的。也許由於某些長行,與偈頌的內容相近,而被結合起來;或依偈頌而演為長行。長行與偈頌的結合,形成一新的體裁;《如是語》就是屬於這一類型的。南傳有「如是語」而沒有「本事」;覺音(Buddhagh-osa)的解說,也不說「祇夜」是重頌。「祇夜」而被解說為重頌,是北方的解說,也就是成立「本事」,而沒有「如是語」的部派。

(3)增一法︰以增一法──一、二、三等為次第而集成聖典的,在《長部》中,有《十上經》、《等誦經》。《長阿含》與之相當的,是《十上經》、《眾集經》。《長阿含》中,更有《增一經》、《三聚經》。《雜阿含》有「一問一說一記論……十問十說十記論」,就是增一法的雛型(這十法,傳為沙彌所必誦)。這一編集法,是法數的類集與整理,為佛法漸有「論」部傾向的表現。這是「阿含」完成以前的,重要的結集方法。現存的《如是語》與《本事經》,也是以增一法來集成的。

將這三者結合起來說︰「如是語」是以「自昔展轉傳來,不顯說人、談所、說事」為特色。序說與結說,表示其展轉傳聞的可信性,實為「如是語」的根本特性。長行與重頌的結合,也已成為「如是語」的主要形式。《立世阿毗曇論》,是「如是語」型。〈地獄品〉有重頌,而沒有法數次第編集的意義。「九分教」與「十二分教」中的「如是語」,以序說及結說的定型文句,長行與重頌的結合為主,不一定是增一法的。現存的《如是語》與《本事經》,是在序說與結說,長行與重頌的體裁上,更為增一法的編集;約與《增一阿含》集成的時代相近。

《如是語》及《本事經》,表現為「傳說」的形態。「如世尊及阿羅漢說,我聞」;聞者是師資授受中的傳授者。沒有「說人、談所、說事」的「傳說」,在宗教的立場,一般人是難以生信的。沒有事實──「說人、談所、說事」,純為義理的宣說;理智的氣味過重,也缺乏感人的力量。加上序說與結說的定型,長行與重頌,千篇一律。總之,作為佛教的聖典來說,這是近於「論部」。小部,似乎是體裁新穎,卻不適於大部的結集。《增一阿含》也是以增一法來集成的。在序說方面︰「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住」等,正如古人所說︰「說方時人,令人心生信故。」表現為從佛所聽聞而來的直接性。摻入「說人、談所、說事」;而長行、偈頌、重頌,多姿多彩。《增一阿含》的集成,對增一法編集的《如是語》來說,顯然是相顧失色。到三品、四集而中止,也許覺到不必再這樣的結集下去了吧!

〔參考資料〕 《善見律毗婆沙》卷一;《Geschi-chte der indischen Literatur》;《A History of PaliLiter ature》;《Dictionary of Pali Proper Names》;《A Chinese Collection of Itivuttaka》;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


耳根

指聽覺能力或聽覺神經。並不是指身體上可以被看得到的耳朵。為五根或六根之一、十二處之一、十八界之一、二十二根之一。略稱耳。音譯作戍縷多因姓唎焰。指耳識之所依,即取聲境無見有對之淨色。《品類足論》卷一云(大正26‧692c)︰「耳根云何﹖謂耳識所依淨色。」《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二云(大正27‧731a)︰「耳根於四處增上。(一)莊嚴自身、(二)導養自身、(三)為識等依、(四)作不共事。(中略)為識等依者,耳識及相應法依此而生。作不共事者,唯耳根聞聲,非餘根。」

關於「耳」之語義。《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三云(大正45‧298b)︰「耳者,能聞之義。梵云戍縷多,此云能聞。如是我聞亦云戍縷多,故瑜伽云,數數於此聲至能聞,故名為耳。翻為耳者,體用相當。依唐言譯。」

梵語戍縷多(śrotra)是能聞之義,乃就其義而言;唐語則直就其體而言「耳」。

依《俱舍論》卷二所述,耳根之極微在耳穴內旋環而住,恰如捲成筒狀之樺皮。能聞遠處聲響,然卻不能聞近於耳根之聲。故與眼根同為「離中知」,均求至(有距離)之境。

又,耳根於十二處中稱為耳處(śrot-rāyatana),於十八界中稱為耳界(śrotra-dhātu)。

〔參考資料〕 《雜阿毗曇心論》卷一;《五事毗婆沙論》卷上;《俱舍論》卷一、卷三;《瑜伽師地論》卷三、卷五十四;《成唯識論》卷四、卷八;《俱舍論光記》卷一、卷二。



(一)佛陀,一佛與多佛
佛是佛陀(Buddha)一辭的略稱,佛陀的意思是「覺悟的人」、「覺者」。古時也寫成浮屠或浮圖。

在與聲聞、緣覺(辟支佛)作區別的時候,則稱佛為阿耨多羅三藐三佛陀(Anuttarasamyak-sambuddha)。阿耨多羅三藐三佛陀就是「無上正等覺者」、「自覺覺他,覺行圓滿」的意思。為什麼如此形容佛呢﹖那是因為佛和聲聞的阿羅漢與辟支佛不一樣,他在自己開悟的同時,也從事於救渡他人,使他人開悟。這種悟行是完全圓滿的,因此用上述諸詞來形容佛。

西洋人提到佛陀(Buddha)的時候,多半是指歷史上的釋尊。這是因為他們按照南傳佛教的習慣。在南傳佛教裏,一般都只將釋尊當成佛寶來崇拜。

實則,在原始佛教時代,已經不只是把釋尊一人當作佛陀了。相傳在過去世中,即已有佛陀出現,也同樣地說法,並化導救渡眾生。相傳在釋尊以前有六佛出現,加上釋尊就是過去七佛。釋尊之後將有彌勒出現,就是所謂的未來佛。這種見解在原始佛教時代就已經產生了。

過去七佛是毗婆尸佛、尸棄佛、毗舍浮佛、拘留孫佛、拘那含牟尼佛、迦葉佛、釋迦牟尼佛。在《長阿含》〈大本經〉(巴利《長部》第十四經)中即已曾記載釋尊所說的七佛思想。

關於未來的彌勒佛(Maitreya,Metteyya),《長阿含》的〈轉輪聖王修行經〉(巴利《長部》第二十六經)、《中阿含》的〈轉輪聖王經〉中都曾提及。釋尊發現法就是世界人生的真理,並且將這真理說給世人聽。這種具有完全人格的人並不只是釋尊一人而已,在過去和未來一直存在著許多。經典裏面之所以說到許多這樣的佛,是為了證明法的真理性和法的永遠性吧!

釋尊以前的過去佛是否實際存在於歷史上,我們並不知道。但是到了部派佛教時代,部派佛教則說在過去七佛之前也有許多佛存在。於是越說越多,過去佛的數目和名稱也因部派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例如巴利佛教,在過去七佛之前又另立十八佛,故有二十五佛。或者在十八佛之前又立了三佛,於是就有了二十八佛。這是巴利《小部》〈佛種姓經〉(Bud-dhavaṁsa)所說的。二十五佛分別是︰燃燈、憍陳如、吉祥、善意、離婆多、蘇毗多、最上見、蓮華、那羅陀、蓮華上、善慧、善生、喜見、義見、法見、義成、底沙、弗沙、毗婆尸……釋尊。二十五佛之前的三佛則是︰作愛、作慧、作依等。

梵文《大事》(Mahāvastu)是屬於大眾部的說出世部的佛典。在這本書中,關於過去佛記錄了兩種說法。根據第一種說法,在釋尊過去世尚未成佛的菩薩時代裏,他曾遇見、禮拜、受教的佛共有三十億的釋迦佛、八億燃燈佛、五百蓮華上佛、三億弗沙佛、一萬八千摩羅幢佛、五百蓮華上佛、九萬迦葉佛、一萬五千炎熱佛、二千憍陳如佛、一位普護佛、一千紫幢佛、八萬四千帝幢佛、一萬五千日佛、六千三百展轉佛、六十四正思佛、一位善照佛、一位無敗幢佛等。根據第二說,如將同名的佛刪除,則從帝幢佛到燃燈佛有一一四佛,燃燈佛到迦葉佛有十五佛。

上述梵文《大事》所提到的過去佛與漢譯《佛本行集經》所提到的過去佛類似。根據《佛本行集經》,相當於第一說的有︰三十億釋迦佛、八億燃燈佛、三億弗沙佛、九萬迦葉佛、六萬燈明佛、一萬八千婆羅王佛、一萬能度彼岸佛、一萬五千日佛、二千憍陳如佛、六千龍佛、一千紫幢佛、五百蓮華上佛、六十四螺髻佛、一位正行佛、八萬四千億辟支佛、一位善思佛、一位示悔幢佛;相當於第二說的則有︰帝幢佛到能作光明佛(燃燈佛)一百佛,及從燃燈佛到迦葉佛十五佛。梵文《大事》和《佛本行集經》最後提到的十五佛,兩者在順序上多少有所不同。根據《大事》十五佛是下列各佛︰燃燈、世無比、蓮華上、最上行、德上名稱、釋迦牟尼、見一切利、帝沙、弗沙、毗婆尸、尸棄、毗舍浮、拘留孫、拘那含牟尼、迦葉。最後的六佛屬於過去七佛。這十五佛類似記載在《大悲經》上的十四佛。這十四佛就是以上十五佛中少了見一切利佛的其他十四佛。

根據《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藥事》所載,釋尊在菩薩的修行時代,最初的阿僧祇劫裏,曾供養從釋迦佛到護世佛的七萬五千位佛;在第二個阿僧祇劫從燃燈佛到帝釋幢佛之間,供養了七萬六千位佛;第三個阿僧祇劫從安穩佛到迦葉佛之間,供養了七萬七千位佛。在《大毗婆沙論》和《俱舍論》中也都提到這件事。過了這三劫之後還有最後的百大劫。在百大劫中他又親近供養了從毗婆尸佛到迦葉佛等六佛。

又如《普曜經》、《方廣大莊嚴經》、《佛藏經》等也都提到了種種過去佛。在《三千佛名經》中,提到在「過去星宿劫」、「現在賢劫」、「未來莊嚴劫」的三劫裏,各有千佛出世。所以在這三劫中就列舉了三千個佛名。

從原始佛教進入部派佛教的時候,許多部派都曾主張過去、現在、未來三世有很多佛陀出現說法,在部派之中,大眾部一派認為除了釋迦佛出世的娑婆世界之外,十方(四方、四維、上下)種種的世界都同時有佛陀出現。

佛教主張一個世界只有一佛,是不能有兩佛同時出現的。但如果不是在同一個世界,則可能有許多佛同時出現。上述大眾部的「現在多佛說」即是就十方的多數世界而立論。大乘佛教也是上述大眾部說法的進一步發展,而主張三世十方有無數佛陀出現。

不論那一位佛陀都要經過三阿僧祇、百大劫或四阿僧祇、百大劫的長時間,以菩薩的身份修行聚集種種波羅蜜行,修集善根功德的結果,才能徹悟成佛。

(二)佛身
到大乘佛教時,有關佛陀的探討就成為哲學化的考察。關於佛身,即有二身說、三身說、四身說等三種說法。

此中,二身說是指法身與生身兩種。法身是指佛陀的本質──法,將法具體化就成為理想式的佛身。生身就是父母所生身,這是指生在釋迦國迦毗羅城的釋迦佛。

三身說有很多種,一般的說法是︰(1)法身、報身、應身的三身說。(2)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的三身說。四身說是將第一種三身說分為應身與化身而成為法身、報身、應身、化身等四身。另外一說是將第二說中之「受用身」一項分為自受用身與他受用身,而成為自性身、自受用身、他受用身、變化身等四身。玆依三身說,略釋如次︰(1)法身(dharma-kāya)︰將佛陀所說的真理加以人格化而形成的真理佛,就是法身。最初在原始佛教與部派佛教主張有「五分法身」,包含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等五種教法。在這種情形下的法身,指「法的集積」。其中的「身」(kāya)就是「集積」的意思,此與「身體」的「身」,意義不同。例如《佛遺教經》中,佛陀說︰「自今已後,我諸弟子,展轉行之。則是如來法身常在而不滅也。」

到了大乘佛教時代,將遍滿宇宙的法(真理)加以人格化,而將做為真理體現者的理想佛身稱為法身。這並不是透過修行而證果的佛陀,而是本來法爾(自然)存在的理佛。可是這個法身也不只是理法而已,而是理智不二的。就在這個意義之下,法身可大別為以下三種︰{1}做為教法的一種純粹的理,{2}這個理成為理想佛身的理佛,{3}理之中包含智,具有任運無作之作用的佛身。

做為信仰對象的法身佛主要是上面的第三種,像真言宗所說的大日(Mahāvairocana,大毗盧遮那)如來,和《法華經》〈如來壽量品〉中所說的常住在靈鷲山的釋迦牟尼佛等,都是這種法身佛。(參見附錄《法華經》〈如來壽量品〉經文)(2)報身(sambhoga-kāya)︰又譯為受用身,又稱為等流身(nisyanda-kāya)。是從法界等流而來的佛身,亦即等同法界而流入的理想佛身之謂。所謂報身是指菩薩經過波羅蜜的修行與誓願的完成,而得到報果後成為完全圓滿的理想的佛陀。又稱為受用身,是指受用善根功德報果的佛身。受用身分為自受用身與他受用身兩種。自受用身是由修行結果而得的佛果,並且自己受用自內證法門之法樂的佛陀。他受用身是給眾生受用這個開悟的報果以及殊勝的法門,而指導教化眾生的佛陀。可是報身的說法對象是初地以上的菩薩,所說的是第一義的甚深教法,地前的菩薩與凡夫都不是報身說法的對象。另外又有一種說法︰即真正的報身只有自受用身;他受用身是屬於應身(化身)。

做為信仰對象的,實際上被尊崇的報身佛有阿彌陀佛(Amitāyus、Amitābha)和藥師佛(Bhaiṣajya-guru),還有,日本奈良東大寺的大佛──盧舍那佛,也可以看作是報身佛。(3)應身(nirmāṇa-kāya)︰又譯為化身,又稱為應化身。就是為了配合教化對象的需要,而變化成種種形象之佛身。這與報身相同,並不是遍歷三世十方、普遍存在的完全圓滿的佛身,而只是在特定的時代與地域,為了救渡特定的人所出現的佛陀。兩千五百年前在印度出現的釋迦佛就是應身,以過去六佛為始的多位佛陀以及未來的彌勒佛都是一種應身。

應身有勝應身、劣應身兩種。勝應身是為初地以上菩薩說法的佛陀;劣應身是為地前菩薩與凡夫、二乘說法的佛陀。在這種情形下,勝應身實際上與報身沒有差別。所以所謂的「應身」應該是指劣應身。

另外,應身同時也可區分為應身與化身兩種。在這裏應身是為了適應對方、化導對方而顯現出一種比較適當的形象來說法的佛陀,也是具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等相好的佛身。相當於在特定時代與地域出現的佛陀。

所謂化身是不具備相好而以種種形象來救渡眾生的佛身。所顯現的形態有時候是凡夫,有時候則是梵天、帝釋、魔王、畜生等形態,在五趣(天、人、餓鬼、畜生、地獄)之中現身說法。觀世音(Avalokiteśvara,觀自在)菩薩顯現三十三身來救渡眾生,這三十三身是︰佛身、辟支佛身、聲聞身、梵王身、帝釋身、自在天身、大自在天身、天大將軍身、毗沙門身、小王身、長者身、居士身、宰官身、婆羅門身、比丘身、比丘尼身、優婆夷身、優婆塞身、長者婦女身、居士婦女身、宰官婦女身、婆羅門婦女身、童男身、童女身、天身、龍身、夜叉身、乾闥婆身、阿修羅身、迦樓羅身、緊那羅身、摩睺羅伽身、執金剛身等等,此中除了最初的佛身之外,其餘三十二身皆為化身。觀世音菩薩又名千手觀音、馬頭觀音、十一面觀音、聖觀音、如意輪觀音、准胝觀音、不空羂索觀音、白衣觀音、葉衣觀音等等,就是這個緣故。總之,觀世音菩薩雖然被稱為菩薩,但實際上應視之為應身佛或化身佛。

另外地藏(Kṣitigarbha)菩薩是顯現成僧形的化身,以聲聞的形態救渡三界六道眾生的菩薩。另外,像不動(Acala)明王、聖天(Vināyaka、Gaṇeśa,歡喜天)、荼枳尼天(Dākinī)等等,屬於明王部與天部的神祇,也可以說全部都是化身。

(三)佛陀所具之性德
關於佛德方面,佛陀具有十力、四無畏、三念住、大悲與十八不共法之性德;在外形方面,具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等偉人的相貌。另外顯示佛德的,還有所謂的如來十號。

所謂「十八不共法」(aṣṭādaśa āvenika-buddha-dharmā),是指聲聞、緣覺、菩薩所不具備,而為佛陀獨特所有的十八種功德。十八不共法有兩個系統。一為小乘佛教所說,另一為大乘佛教所說。

小乘的十八不共法指的是︰佛之十力、四無畏、三念住與大悲。

所謂佛的十力是︰(1)處非處智力(辨別正確之道理與非道理的智力)、(2)業異熟智力(如實的了知善惡業及其報果的智力)、(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體證熟諳四禪、八解脫、三三昧、八等至等各種禪定的智力)、(4)根上下智力(如實了知眾生根器之高下優劣等智力)、(5)種種勝解智力(如實了知眾生種種意欲傾向的智力)、(6)種種界智力(如實了知眾生的世界與性類差異的智力)、(7)遍趣行智力(如實了知依據何種修行就可進入何種境界的智力)、(8)宿住隨念智力(正確的了知眾生過去世命運的智力,這是佛的宿命通)、(9)死生智力(正確了知眾生未來世命運的智力,這是佛的天眼通)、(10)漏盡智力(一切煩惱礙都消除淨盡而開悟成佛的智力,這是佛的漏盡通)。

「四無畏」(catvāri vaiśāradyāṇi)又稱為四無所畏。佛陀對其他任何人都具有絕對的自信,對任何人的問答論難,都絕不害怕、不必臆測。這四種能力謂之四無畏︰(1)一切智無畏(佛自信是一切智者)、(2)漏盡無畏(自信一切煩惱障礙都斷盡)、(3)說障道無畏(佛說煩惱與業障礙諸法時都具足自信)、(4)說盡苦道無畏(佛說這種消除煩惱與苦的戒定慧三學的修道時,具足自信)。

所謂「三念住」(triṇi smṛtyupasthānā-ni )是佛在任何場合,都保持著純粹正確的意識。換句話說,就是在這三種情況下,他都具有正念正知的狀態。(1)第一念住(當眾生信奉佛陀時,佛不生喜心,他安住於這樣的正念正知之中)、(2)第二念住(眾生不信奉佛陀時,佛不生憂心,他安住於這樣的正知正念中)、(3)第三念住(眾生同時信奉佛陀也誹謗佛陀時,佛不生喜心也不生憂心,他安住在這樣的正知正念中)。

所謂「大悲」(mahā-karuṇā),就是佛陀恒常地具有救濟眾生苦難的大慈悲心。

大乘的十八不共法,依據文獻的不同,所列舉的項目與順序也不同,一般的說法是如此︰(1)身無失(身業沒有過失)、(2)語無失(語業沒有過失)、(3)意無失(不失念、沒有意業的過失)、(4)無異想(對一切眾生都持平等心)、(5)無不定心(不會有眾生之散亂不定的心)、(6)無不知捨心(沒有不知眾生與捨置眾生的心),以上六個項目是由戒學而生起,是無住涅槃之因。(7)信無減(對無住涅槃具有純正不壞的淨信心)、(8)欲無減(對無住涅槃的志趣意念不減退)、(9)精進無減(在所有的場合都精進而不退減)、(10)慧無減(利益眾生的智慧不退減)、(11)解脫無減(得到大乘解脫以後不會退減)、(12)解脫知見無減(使眾生得無上涅槃的心志不退減),以上六個項目是由定學而生起,是無住涅槃之緣。(13)身業隨智慧行、(14)語業隨智慧行、(15)意業隨智慧行(以上三者是指一切佛的身語意三業,恒常地有智慧隨伴相應)、(16)過去知見無著無礙、(17)未來知見無著無礙、(18)現在知見無著無礙(以上三者,關於過去、未來、現在的一切法,佛陀都能平等的知悉,破戲論相,其知見無著無礙地自在),以上六項目是由慧學所生,是無住涅槃的當體本身。

另外還有所謂的一四0不共法。這一四0法是︰三十二大人相、八十隨好、四一切種清淨、十力、四無所畏、三念住、三不護、大悲、無忘失法、永害習氣、一切種妙智等。(《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七、《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等)

所謂「如來十號」分別是︰(1)如來、(2)應供、(3)正遍知、(4)明行足、(5)善逝、(6)世間解、(7)無上士、(8)調御丈夫、(9)天人師、(10)佛、(11)世尊等十一個。在這十一個中除去第一號「如來」,就是如來十號,這是其中一說。另一說則是將最末兩號︰佛與世尊合稱為一項。這樣也是如來十號。第一種說法是原始經典所說的十號。在《阿含經》中說明佛寶的定型句,也是這十號。以下依次解釋上述的十一項名號。

(1)如來(Tathāgata)︰音譯為多陀阿伽佗、怛佗櫱多、怛薩阿竭,義譯是如來,也可譯為如去。所謂如來,是「如實而來的人」或「由真如而來的人」的意思。從真如法界而來,悟到真如,所過的是那種如實的教化生活,是如實去實行的人;也就是完全依循真理而來,依循真理而去,與真理完全冥合無間的人。「如來」一詞和佛陀是同義語。

在佛教以前,外教也用這個詞彙,他們以之指稱「解脫生死輪迴之人」。大體上佛教的意義與之相同。在原始佛教中,「如來」一詞,釋尊都是以複數形來使用,是指解脫輪迴的理想真人,這是第三人稱的用法,並沒有當成第一人稱而以之自稱的例子。

當時的人很珍視「佛陀」這一詞彙,視之為很稀有的稱呼。到後世,「如來」和「佛」二詞的使用,就不再被區別。所以阿彌陀佛也就是阿彌陀如來,藥師佛也就是藥師如來。但有一個例外,就是大日如來在習慣上通常都不稱為「大日佛」。

(2)應供(Arhan,Arahan)︰音譯為阿羅漢,簡稱為羅漢。在大乘佛教方面,認為不論是阿羅漢或羅漢,都是指小乘聲聞之得到悟境的最高聖者,是只求自利的人。但是大乘佛教這種講法並不是阿羅漢的本意。阿羅漢的原意是應供,是指「應該被供養之人」或「有資格接受的人」。這個意思是說阿羅漢是斷盡一切煩惱,具有卓越人格的人。所以這樣的人也具有感化與善導世人的優越德性。

因此,如果供養阿羅漢之衣食住的話,那麼供養者將會得到數十百倍功德的回報。阿羅漢又稱為福田(pūṇya-kṣetra,puñña-khetta),這是指阿羅漢就是一個可以使人們得到幸福收穫的良田。愈是良田就愈能豐收,有時能回收數十倍,甚至數百倍的收穫。如果供養或播種在像阿羅漢這樣的良田上,那麼供養者就會收穫到數十倍甚至數百倍的大功德。所以阿羅漢又稱為無上福田。像這樣的阿羅漢,是可以救渡世人,使他們幸福的。佛當然也是這樣的阿羅漢。

在弟子(聲聞)中得到最高悟境的人就稱為阿羅漢。在這方面,不論是佛或弟子中的阿羅漢都是一樣的。但在大乘佛教來看,阿羅漢是未具教化活動的小乘聖者,這是對阿羅漢本意的一種歪曲。

(3)正遍知(Samyak-sambuddha,Sammā-sambuddha)︰音譯為三藐三佛陀,也寫作正遍知,意譯又作正等覺者。指「完全正確的覺者」。有時也在這詞彙上加「無上」(anuttara,阿耨多羅)來形容。佛的覺悟與聲聞緣覺的覺悟不同,是最圓滿、最正確的。為了和聲聞緣覺有所區別,所以稱為正遍知。他開悟的內容就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或阿耨菩提(無上菩提)。與聲聞菩提、辟支菩提是有區別的。

(4)明行足(Vidyācaraṇa sampanna,Vijjācaraṇa-sampanna)︰是指具足「明」(智慧)與「行」(體驗)的人。佛陀在理論的智慧面及體驗的實踐面都非常卓越而且圓滿,所以稱之為明行足。佛教理論在合理性、倫理性、宗教性等方面是完備的,而且這些理論就是信仰實踐的基礎理論。與實踐無關的空理空論,佛教是不說的。另外,其實踐是以正確的理論為根據,完全沒有迷信邪教的成份。圓滿的理論與實踐二者表裏一體,這些理論與實踐都兼而有之,都能具足的就是佛,所以佛陀又稱為明行足。

(5)善逝(Sugata)︰音譯為修伽陀,意譯為「好去」。就是「如實的去彼岸」,或者是「不再沈淪於生死海之人」的意思。因為他能夠實行善淨聖道,因為他能夠到不死涅槃的善妙處所,因為他能正確的完成波羅蜜到菩提座下成正覺,因為他能在適當的場合只說適當的話,所以稱他為善逝。

(6)世間解(Lokavid,Lokavidū)︰是徹底理解世間世事的人。世間分為有情世間與器世間(或者是行世間、有情世間、空間世間)。在原始經典中所謂的世間有時候是指有情世間(眾生),佛完全瞭解世間一切有情(眾生)的心情、性格與根機,因而能相應地做適當的說法,並且使一切眾生趨向理想,而化導救渡之。也就是說佛完全瞭解世間苦、集、滅、道的循環真理,他也據此來從事他的教化活動。

(7)無上士(Anuttara)︰就是至高無上的人。佛是一切有情中境界最高的人。在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裏,沒有人能夠與佛比肩,所以佛又稱之為無上士。

(8)調御丈夫(Puruṣadamya-sārathi,Puri-sadamma-sārathi)︰就是「能夠調御丈夫的御者」的意思。佛可以訓練那些具足佛性的所有人。佛視對方情況的需要,時柔、時剛,或剛柔併用,不論任何人,佛都可以調御他,導引他信仰與修行證果,所以稱為調御丈夫。

(9)天人師(Śāstā devamanuṣyānām,Satthā devamanussānaṁ)︰佛陀是諸神與眾人的老師,也就是三界大導師。事實上不只是諸神與眾人而已,佛陀是教化救渡三界六道一切眾生之導師。

(10)佛(Buddha)︰就是「覺者」,就是自覺覺他的人。

(11)世尊(Bhagavat)︰音譯為婆伽婆、婆伽梵,古代意譯為「尊祐」,是「具有瑞德(bhaga)的人(vat)」的意思。所謂的「瑞德」是指自在、出世間法、名譽、吉瑞、俱利之欲、俱利之精進等。由於有此瑞德,所以能得到世間的尊敬,而成為世間最尊貴的人。Lokanātha(世主)一詞也譯為世尊,在經典中一般是用婆伽婆(Bhagavat,世尊)這個名稱的。經典最前面常有「如是我聞,一時佛在」的句子,其中的「佛」就是從婆伽婆這個字翻譯過來的。(取材自水野弘元《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

◎附一︰《法華經》〈如來壽量品〉

爾時,佛告諸菩薩及一切大眾︰「諸善男子!汝等當信解如來誠諦之語。」復告大眾︰「汝等當信解如來誠諦之語。」又復告諸大眾︰「汝等當信解如來誠諦之語。」

是時菩薩大眾,彌勒為首,合掌白佛言︰「世尊!唯願說之,我等當信受佛語。」如是三白已,復言︰「唯願說之,我等當信受佛語。」

爾時世尊知諸菩薩三請不止,而告之言︰「汝等諦聽如來祕密神通之力!一切世間天人及阿修羅皆謂︰『今釋迦牟尼佛,出釋氏宮,去伽耶城不遠坐於道場,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然,善男子!我實成佛已來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那由他劫。譬如五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三千大千世界,假使有人抹為微塵;過於東方五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國乃下一塵,如是東行,盡是微塵。諸善男子!於意云何﹖是諸世界,可得思惟校計知其數不﹖」

彌勒菩薩等俱白佛言︰「世尊!是諸世界無量無邊,非算數所知,亦非心力所及!一切聲聞、辟支佛,以無漏智,不能思惟知其限數;我等住阿惟越致地,於是事中亦所不達。世尊!如是諸世界,無量無邊!」

爾時佛告大菩薩眾︰「諸善男子!今當分明宣語汝等︰是諸世界若著微塵及不著者盡以為塵,一塵一劫;我成佛已來,復過於此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劫。自從是來,我常在此娑婆世界說法教化;亦於餘處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國導利眾生。

諸善男子!於是中間,我說然燈佛等,又復言其入於涅槃,如是皆以方便分別。諸善男子!若有眾生來至我所,我以佛眼觀其信等諸根利鈍,隨所應度;處處自說名字不同,年紀大小,亦復現言當入涅槃。又以種種方便,說微妙法,能令眾生發歡喜心。諸善男子!如來見諸眾生樂於小法德薄垢重者,為是人說︰『我少出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然我實成佛已來久遠若斯,但以方便教化眾生,令入佛道,作如是說。」

◎附二︰印順《佛法概論》第二十章第二節

〔正覺與解脫的特勝〕 佛陀即得阿耨多羅三藐1三菩提──無上正遍覺者。正覺的普遍性、究竟性,超過一般聲聞弟子,所以佛陀是重于正覺的。學佛者也不稱發出離心,而說發菩提心。聲聞是聞佛教聲而解脫,佛卻 「先未聞法,能自覺知,現法身知,得三菩提」(《雜阿含》卷二十六‧六八四經)。佛陀的正覺,是無貪、無瞋、無癡的完滿開展,究竟圓成;而聲聞弟子的正覺,是偏於無貪、無癡的,佛與聲聞的正覺,可說有程度上的差別。但這是說︰佛陀的正覺,是智慧中心的,含攝得無貪、無瞋、無癡,從身心淨化,自他和樂的生活中得究竟自在。如從智慧的無癡說,無漏慧的證法性空,與聲聞沒有差別,畢竟空是沒有什麼彼此差別的。能實現智證空如,即轉凡成聖,轉迷成悟。三乘同性的聖人,不是神,只是以智證空寂而得離欲解脫的自由人。不過,慈悲而偏於消極的不害他,這是聲聞;重於積極的救護他,即是從修菩薩行而成佛。佛在這三乘同一解脫的聖格中,顯出他的偉大。有情,是身心相依,也是自他互成的,所以佛陀的正覺,不但契合緣起的空性,更能透達緣起的幻有。慈悲利他的德行,更能發揮出來,不像聲聞那樣僅是消極的無諍行。人間佛陀的無上正遍覺,應從真俗無礙,悲智相應中去說明與聲聞的差別。

論到解脫,佛與聲聞弟子平等平等。如《中阿含》〈瞿默目犍連經〉說︰「若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解脫,及慧解脫阿羅訶解脫,此二解脫無有差別,亦無勝如。」解脫的平等,約解脫能感生死的煩惱及生死說。如論到煩惱的習氣,即彼此不同,如舍利弗還有瞋習,畢陵伽婆蹉有慢習,這是煩惱積久所成的習性。雖然心地清淨,沒有煩惱,還要在無意間表露於身語意中。聲聞的清淨解脫,還不能改善習以成性的餘習。這雖與生死無關,但這到底是煩惱的餘習,有礙於究竟清淨。古人譬喻說︰聲聞急於自了,斷煩惱不斷習氣。這如犯人的腳鐐,突然打脫,兩腳雖得自由,而行走還不方便。菩薩於三大阿僧祇劫修行,久已漸漸的消除習氣;等到成佛,即煩惱與習氣一切都斷盡了。這如犯人的腳鐐,在沒有打脫時,已設法使他失去效用;等到將腳鐐解去而得自由時,兩腳即毫無不便的感覺。這解脫的同而不同,還是由於聲聞的急於為己,菩薩的重於為人。

〔佛的相對性與絕對性〕 現實人間的佛陀,如釋迦牟尼佛,成立於無貪、無瞋、無癡的均衡擴展,成立於尊重真理、尊重自己、尊重世間,而德行能作到時代的完成。這是說︰在聖者正覺的同一性上,更有真俗無礙性、悲智相應性,達到這步田地即是佛。這在智證空寂的正覺中,沒有彼此差別,是徹底的;三德的平衡開發,是完善的。本著這樣徹底而完善的正覺,適應當時、當地、當機,無不恰到好處,佛陀是究竟圓滿的!大乘法中說︰菩薩初得無生法忍──這雖是慈悲相應的,約智證空性說,與聲聞平等,即可稱為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可說成佛了。究竟圓滿的佛陀,即是如此,不外乎淨化人性,擴展人的德能而達到恰好處。這才是即人成佛的佛陀,實現於人間的佛陀!

在大乘法的展開中,佛陀觀到達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絕對無限的佛陀。在從現實人間的佛陀說,這是多少可以考慮的。佛陀雖因久劫修行,有廣大的世俗智,自發的勝義智,但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實難以從現實的佛陀中得到證明。反之,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佛也決不因此而稱為佛陀。人間世──只要是現實存在的,即是緣起的存在,緣起是有相對的特性的,不能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無所不知。佛陀觀的發展到如此,因為佛法的普及民間,從信徒歸依佛陀的心情中發展出來。自釋尊入滅,在時空的演變中,信眾意欲──知識、能力、存在的無限欲求,不能滿足於適應當時人間的佛陀,這才想像佛陀為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而為任何時代、環境、信眾所不能超越的,推尊為圓滿的、絕對的。這是理想的,是自我本質的客觀化。一般宗教,幻想此為外在的神;而正見的佛弟子,即知這是自心的佛,是自我──意欲本質的客觀化。我們知道,成佛是智證──即三法印的空寂性的,這是沒有彼此而可說絕對的,徹底的,能真俗無礙、悲智相應的。到達這,即是佛陀。知識、能力、存在,緣起的一切,永遠是相對的。這並非人間佛陀的缺陷,這才是契當真理。雖說是相對的,但無論佛陀出現於什麼時代,什麼地方,他的知識、能力、存在,必是適應而到達恰好的。佛陀的絕對性,即在這相對性中完成!

〔參考資料〕 印順《佛在人間》、《成佛之道》;P. Carus著‧程慧餘譯《佛陀的綸音》;CharlesEliot著‧李榮熙譯《巴利系佛教史綱》第二章;增谷文雄《佛陀》;K. Jaspers《Buddha and Nārgārjuna》(有蜂島旭雄之日譯本);H. Oldenberg《Buddha》。



指印度宗教或哲學中所述之其體常一、有自在作用的個人或宇宙。「atman」一語,原意為氣息,後轉成「靈魂」及「我」。

在印度的諸多外道中,以勝論派、數論派與佛教的接觸最為頻繁,因此,以下擬略述此二派中的「我」,其次再敘述佛教中犢子部、經量部的「我」,最後則概略論述實我、假我、真我等三種我。

(1)勝論派的說法︰勝論派的本師鵂鶹立六句義,末師慧月開為十句。十句(或六句)的第一為實句。實句中有地、水、火、風、空、時、方、我、意等九種,這九種是諸法本體。此中,位列第八的我,依《十句義論》所述,是覺、樂、苦、欲、瞋、勤勇、行、法、非法等的和合因緣起智為相。

「我」是遍滿之體,有覺、樂等諸德,為十句中和合句之因緣,能起智之作用。在實句九種中,位列第八的「我」與第九的「意」最為重要。「我」為遍滿之體,意為活動體。「我」,其體普遍,無彼此之別體,無動作,無勢力,因此只有「我」,不能成起智之用。「意」雖為活動體,但非普遍,而是個體的,其形如芥子許,是「我」所須具備者。若只有「意」,則是個體的,不普遍的;在一切所知法上,不能起能知之用。因此,普遍的「我」與活動的「意」相合,才能起智,廣生諸法。

(2)數論派的說法︰此派立二十五諦說明諸法。二十五諦的第一自性諦,與第二十五我知者(神我諦),是本來獨立自存,又永久不變、長住的。中間的二十三諦,是自性諦變異所現,是神我所受用的。因此,自性諦是作者,神我諦是受者。至於如何證明「我」的存在呢﹖據《金七十論》卷上說(大正54‧1249b)︰「聚集為他故,異三德依故,食者獨離故,五因立我有。」

五因中的第一因「聚集為他故」,謂如 床席等的聚集,非為自己,完全是為了他人。二十三諦的聚集也不是為自己,而是完全為了他人的受用。他者即是我,故知我實有。第二因「異三德故」,謂自性諦與二十三諦三德恒和合不相離,「我」卻無此義。故諸諦之外,我為實有。第三因「依故」,若人依此身,身則有作用;若無人依者,身則不能作,是故知有我。第四因「食者」,謂如世間若有六味之飲食,必有食者。今二十三諦若為所食,則必別有能食者。食者就是「我」。故「我」為實有。第五因「獨離故」,謂若唯依身,則為惡無受罪者,為善則無受福者。聖人所說,解脫方便等一切教法即無所用。但因有我依身,能感報因果,聖人所說有其意義,故「我」為實有。

(3)犢子部的說法︰犢子部是佛滅三百年左右,由說一切有部分出的部派。其後由此部分出法上部、賢胄部、正量部、密林山部等四部。此部立三聚法說明一切諸法。三聚法,是有為聚、無為聚、非二聚。前二為「法」,後一為「我」。或將有為聚分三世而成五法藏,即︰{1}過去,{2}未來,{3}現在,{4}無為,{5}不可說。「我」,非有為非無為,故非二聚,又因不能說是有為,也不能說為無為,故名為不可說。以說法有我有,故賢首於其十宗判釋中,將此部所立名為我法俱有宗,《華嚴經疏》卷三說它是附佛法外道。《異部宗輪論》說(大正49‧16c)︰「有犢子部本宗同義,謂補特伽羅,非即蘊離蘊,依蘊處界,假施設名。」

據《異部宗輪論述記》所述,此部謂實有我,非有為無為,然與蘊不即不離。佛說無我,但無即蘊離蘊,如外道等所計之我,悉皆是無。非無不可說、非即蘊離蘊我。既不可說,亦不可言形量大小等。及至成佛而此我常在。

此犢子部既是小乘中的一部派,又不說「無我」,其意委實難解。因之,就此犢子部之「我」其假實如何,古來有多種解釋。然眾說紛紜,難擇定論。

(4)經部的說法︰此部本末二計中的末計(室利羅多的一派),立細意識說;並以其所說之細意識為實我。《異部宗輪論》舉其說云「說諸蘊有從前世轉至後世,立說轉名。」據《異部宗輪論述記》所述,經量部立有實法我,能從前世轉至後世,故又名說轉部。此由前世轉至後世的實我,係一味蘊(即細意識)。其微細難可施設,但不同正量等非即蘊離蘊,蘊外調然有別體。其體非大乘所謂的法執。

(5)實我、假我、真我︰通常佛教中所說的我,大抵可分為實我、假我、真我等三類。「真我」是涅槃妙德,此乃說空寂涅槃的小乘者所不談,唯大乘者所論。然「實我」、「假我」二者,則為大小乘所同論及。

所謂「實我」以薩迦耶見(身見)為本,乃凡夫迷妄執情所現。此處所說的「我」,以常一、主宰為義。常一,謂其體常住獨一;主宰,謂其作用,如國王如宰相般地自在。《成唯識論》卷一云(大正31‧1a)︰「我謂主宰。」《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云(大正43‧239c)︰「我如主宰者,如國之主有自在故,及如輔宰能割斷故,有自在力及割斷力,義同我故。」亦即將有自在作用的常一之物稱為「我」,分別此我的心之作用稱為「我見」。既有我見,必認識我所有之物,作此分別,稱為「我所見」。此二通名「薩迦耶見」,為五見之一。與此見相應的心心所稱為「我執」,為一切煩惱的根本。就性質而分,可分為分別起、俱生起等兩種。由邪師、邪教、邪思惟而執有我的存在,名「分別我執」;由無始以來的迷妄慣習,與身生共執自我,名「俱生我執」。此外,大乘立法執,稱為法我,為執法實在的迷情,亦攝於薩迦耶見之中。

關於「我」與五蘊之間的關係,古來也頗有異說。據《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所載,有下列三種。{1}蘊我︰謂執五蘊的一部分或全體是我,世間凡夫多作此分別。{2}離蘊我︰離謂異體。即執於五蘊之外,另有我存在,如數論、勝論者說。{3}非即非離蘊︰謂執非即蘊非離蘊的我,如犢子部所說。

此外,《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五也提出四種說法,即{1}我即是諸蘊,{2}我異於諸蘊而住於諸蘊中。{3}我異於諸蘊而住於諸蘊之外。{4}我異於諸蘊而非住於諸蘊中亦非住於諸蘊之外。前一為即蘊我,後三為離蘊我。《成唯識論》卷一將外道所立的我,分為三義,文云(大正31‧1b)︰「一者執我體常周遍,量同虛空,隨處造業,受苦樂故。二者執我其體,雖常而量不定,隨身大小有卷舒故。三者執我體常至細,如一極微,潛轉身中,作事業故。」

此中,第一相當於數論、勝論等所計,第二為尼乾子(離繫或無慚)外道所立,第三為獸主外道、遍出外道所立。如此,一切實我之計,不簡其顯、密、粗、細,悉是妄情所執。究其實,皆是無我。故行者須破除此「實我」之妄執。

其次之「假我」,謂我實不存,唯將五蘊假和合,因果相續者假名為我。如經典中的「如是我聞」,《淨土論》中的「世尊我一心」等皆是。據曇鸞所述,我有三根本,一是邪見語,二是自大語,三是流布語。而「世尊我一心」中之「我」是流布語。《大智度論》卷一說(大正25‧64a)︰
「問曰︰若佛法中言一切法空,一切無有我,云何佛經初頭言如是我聞﹖答曰︰佛弟子輩雖知無我,隨俗法說我非實我也。(中略)世界法中說我,非第一實義中說。以是故諸法空無我,世界法故雖說我無咎。復次,世界語言有三根本,一者邪見,二者慢,三者名字。是中二種不淨一種淨。一切凡人三種語︰邪、慢、名字。見道學人二種語︰慢、名字。諸聖人一種語︰名字。內心雖不違實法,而隨世界人故共傳是語。」

「慢」屬修惑,見道學人雖斷見惑,以修惑未斷故有「慢」,此「慢」即是自大。「名字」,謂流布語,離見修二惑之諸聖人,從世間流布之詞,但為簡別自他而說我,即假我非實我。

其次之「真我」,也稱為「大我」,是涅槃的妙德,即常樂我淨四德中的「我」德。依慧遠《大乘義章》之意,有「就涅槃之體真實而云我」,與「就其用自在而云我」等二義。關於前一義,南本《涅槃經》卷二〈哀歎品〉云(大正12‧618c)︰「說言諸法無我,實非無我,何者是我,若法是實、是真、是常、是主、是依性不變易,是名為我。」此涅槃是佛性,在眾生心中稱為如來藏,因此也稱為「我」。同經卷八〈如來性品〉云(大正12‧648b)︰「迦葉白佛言︰世尊!二十五有有我不耶﹖佛言︰善男子!我者即是如來藏義,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即是我義,如是我義,從本已來,常為無量煩惱所覆,是故眾生不能得見。」據《涅槃經會疏》卷八所述,一切世間雖說有我,不名佛性,名出世真我為佛性。

又就「作用自在名為我」而言,南本《涅槃經》卷二十一〈高貴德王菩薩品〉云(大正12‧746b)︰「涅槃無我,大自在故,名為大我。云何名為大自在耶﹖有八自在,則名為我。」

所謂八自在,即{1}能示一身以為多身,{2}示一塵身滿於大千界,{3}大身輕舉到遠,{4}現無量類常居一土,{5}諸根互用自在,{6}得一切法而無得法想,{7}說一偈義,經無量劫,義亦不盡,{8}身遍諸處,猶如虛空。

以上所說,即為真我之義,故佛教雖以論述無我為異於外道的特質,但仍有其獨特的「我」論。

〔參考資料〕 《維摩經文疏》卷二;《華嚴經探玄記》卷二;中村元編《自我と無我》;金倉圓照《インド哲學の自我思想》。


抄經

佛典目錄學用語。指節略而成的經典。又名別生抄、別生經,或抄本等。即節取經中之若干章品,前後雜糅而自成一經者。抄經之舉自古已有,如《出三藏記集》卷五〈新集抄經錄〉云(大正55‧37c)︰
「抄經者,蓋撮舉義要也。昔安世高抄出修行為大道地經。良以廣譯為難,故省文略說,及支謙出經亦有孛抄。此並約寫胡本,非割斷成經也。而後人弗思,肆意抄撮,或棋散眾品,或瓜剖正文,既使聖言離本,復令學者逐末。竟陵文宣王慧見明深,亦不能免。若相競不已,則歲代彌繁,蕪黷法寶,不其惜歟。」

依《出三藏記集》卷二〈新集經論錄〉所列,有下列諸部抄經︰

(1)《大道地經》二卷,後漢‧安世高譯。

(2)《道行經》一卷,後漢‧竺朔佛譯。

(3)《孛抄經》一卷,吳‧支謙譯。

(4)《摩訶般若波羅蜜道行經》二卷,西晉‧衛士度略出。

(5)《摩訶鉢羅若波羅蜜經抄》五卷,東晉‧曇摩蜱譯。

同書卷五〈新集抄經錄〉也列舉齊‧竟陵文宣王所抄的《抄華嚴經》十四卷等,共計四十六部三五二卷。同書〈新集疑經偽撰雜錄〉也列舉宋‧慧簡抄撰的《灌頂經》等,共計四部八卷。

在上列抄經之中,有一部份是任意抄撮經中章品、割裂文句而成的。這類抄經與偽經幾乎沒有差別。

北齊‧法上的《齊世眾經目錄》(《歷代三寶紀》卷十五載其總目),列舉眾經抄錄一二七部一三七卷。法經的《眾經目錄》卷六將〈佛滅度後撰集錄〉(抄錄集)分為二種,即西方諸聖賢所撰集(西域聖賢抄集)和此方諸德抄集。前者編列有《摩訶般若波羅蜜經抄》五卷以下五十部一二二卷,後者編列有《法寶集》二百卷以下共九十六部五○八卷。又另立眾經別生、眾經偽妄、眾論偽妄等項,分類配屬上述《出三藏記集》所記載的諸部抄經。彥琮的《眾經目錄》卷三記載,大乘別生抄有《本行六波羅蜜經》一卷以下一一七部一三七卷,小乘別生抄有《佛說進學經》一卷以下二一三部三二六卷,另有別集抄,記載《法寶集》二百卷以下七部三三四卷,又另立五分疑偽,該項編錄有文宣王等所抄的諸部抄經。

此外,《大唐內典錄》等也另立抄經錄,將文宣王等人的抄經收錄於〈疑偽經論錄〉中,《開元釋教錄》卷十八也將抄經編入〈偽妄亂真錄〉,卷末云(大正55‧680a)︰「並名濫真經,文句增減,或雜糅異義別立名題。若從正收恐玉石斯濫,若一例為偽而推本有憑。進退二途實難詮定。且依舊錄編之偽末。後學尋覽,幸詳得失耳。」

◎附︰小野玄妙著‧楊白衣譯《佛教經典總論》第二部第三章〈概說〉(摘錄)

抄經又稱為別生經或支派經。即指由大部經典中摘取一章或一節,抄錄而成者。亦即所謂之抄本。既欲抄錄,則必是絕對必要之部分,並歸納有關事項而後始抄記之。總之,抄經乃於幾十卷之大部經目中,抄錄而成之小經,故若僅看其抄本,將無以辨別其為獨立之小經典,或是大經典之摘本,若未將雙方合併查看,則無法明確地鑑別之。

而且同為抄經中,依其所抄錄之本經性質,有原已定好經題者。例如《生經》、《六度集經》、《長阿含經》、《中阿含經》等之類,經之本身即由許多小經集成者,若分開抄記,則成幾十部獨立之小經典。若已明記其題號,且以「聞如是」起首,以「信受奉行」結尾者,則儼然一部小經典。

又如《雜阿含經》等,雖無小分之題號,然亦是由上百或上千部之小經類合成者,故其一章一節均直接可成小經典。然其題名,則須由抄錄之人重新附加,否則即不能成為一部獨立經典。只要附上題名,亦為自「如是我聞」起首,而「歡喜奉行」結尾,首尾俱全,成為名符其實,形式完整之小經典。

若是抄錄自《出曜經》、《大智度論》等,則不能如前兩種情形一般單純。除題名須重新附加外,且因原經非由獨立小經典集成者,故其抄經乃是勉強摘錄某段經文而成,自無首語「聞如是」,與結語「作禮而去」。但是將相關事項,歸納成首尾一貫,而後書寫抄錄之,因此,若附上一題名,即完成一部完美之小經典。

或亦有自經典各章中摘出數處,而抄錄之情形。以此種方法形成之抄經,其題名或作抄某經而直接題上本經之名,或另取名者亦有。若附上別名,則乍看之下,與本經確是全然相異。

抄經大抵是照原文抄錄,然則依當初抄錄者之意,或省略自認為多餘之字句,或任意訂正字句者,恐亦不乏其人。更有甚者,則改變本文之形態,而僅取其意為文。然則抄錄之事實不變,故若與本經對比,其本相立即可見。

抄譯與抄經極易混淆。由梵本中摘出一節翻譯,與抄錄已譯就之經,二者性質全然迥異。然而若是內容相同,而由不解本典之第三者之眼光觀之,是抄譯,或是已譯本之抄錄,即很難立作判斷。往往必須與實物對照,始可知那一方抄自既譯本,另一方則須研究譯語、譯文,始可知出自他人之譯筆,最後乃可分別出抄譯本與抄經之不同。抄譯本與抄經相混而流行之例子,似乎不在少數。

抄經一法,自極古時代即已相當流行,因此目錄中所列舉者很多。而似乎以東晉以後較占多數。即因梵本之抄譯經與已譯本之抄出經甚為類似,故查閱經錄時,應注意之事項亦相當多。例如道安之目錄中,縱有註記︰「出阿含」者,亦非抄經。自後漢、三國,至西晉各時代,一直作為單行本而翻譯之古經中,有與後來之阿含經之一部分一致者。篤學務實之道安,乃參與阿含之翻譯,待翻譯完成後,立即與古經對照,果然認出其內容一致,因此,即將此事註記下。後漢‧安世高時代,阿含是否已歸納為一大部經典,不得而知,故是否可以一概地說古經為阿含之抄經,一時亦難確定。總之,以性質而言,此經相當於阿含之部分譯本,十分確實,且是獨立之譯經,而非此處所言之抄經,亦無可置疑。

抄經是指在經典翻譯後,抄錄出其譯本中之一部分者而言。至於產生此種抄經之緣由,前代傳譯之經典並不很多,因此弟子或信徒欲寫傳而受持,似乎盛行抄寫其一部分而流傳。如《法句譬喻經》之抄經──中村不折氏之藏本《譬喻經》即是好例子。時入六朝,此風特盛,因而有數量甚多之抄經流傳。此類經本,爾後欲整理載錄於目錄時,最令人苦惱者為其與本經之甄別。即如僧祐等親自蒐集古經之人,對於此類經本之措置,亦曾煞費思量。因為抄經本身未署譯人之名,故除非收入失譯經部以外,別無他法,且僅見經本,亦難分別其為單行本,抑或抄本。因其數量頗大,而題名明確,且「聞如是」、「信受奉行」首尾俱全,因此極易混淆。關於此點,僧祐亦曾顧及,並相當小心,若有所發現,即於經目下加註。然而僧祐似乎未曾完成徹底之探查,故未將抄經歸類,明白確立一部別。此外,若抄經上附有本經譯者之名,則目錄上將出現同經、同譯人,而有二部、三部之情形。如《歷代三寶紀》即發現數處此類錯誤。而確實將此項錯誤查定者,已是仁壽年中,法經等勘定以後之事。

亦即因《歷代三寶紀》未對抄經作確實之勘定,而將古目錄所載,照章全收,列入古譯經之目,因此,於歷代譯經目中,乃有以抄經為譯經,而與本經並列於同一譯人之下者。不僅如此,又有以如同處理失譯經之作法,收集大多數抄經後,隨意配予譯人之名,分別編入正錄中各譯人之譯經目下。因此之故,如東晉、劉宋等,時隔久遠之後世譯經之抄錄,卻以後漢‧安世高、吳‧支謙、西晉‧竺法護等前代人之譯經登錄。(中略)

抄經之書寫弘通,乃止於隋‧開皇末年,其後因經典編入大藏經,本經一經登載,即無抄錄之必要,故棄抄經之法而不作。由隋‧彥琮等之〈眾經目錄序〉可明白︰「皇帝深崇三寶,洞明五乘,降敕所司,請興善寺大德與翻經沙門學士等,披檢法藏,詳定經錄,隨類區辨,總為五分,單本第一,重翻第二,別生第三,賢聖集傳第四,疑偽第五,別生疑偽,不須抄寫,已外三分入藏見錄。」(中略)蓋於仁壽年中,由翻經大德並翻經學士等進行編藏,對於既譯經典之內容調查,及目錄之詳定,均嚴格遵行。其結果僅得單譯、重譯、賢聖集傳,合為六八八部入藏,可疑之別生、疑偽兩者,合為一○一九部經,精查後作為不用之物而棄於大藏經之外。其削減方法,雖是驚人之手筆,然而以正確而言,其勘定所得正值得信賴。因此一勘定而捨棄之八百餘部別生經中,費長房之《歷代三寶紀》附以安世高及其他譯人之名,而登錄於各譯人之譯經目中者,達四百數十部,已超過半數,可知其輕率妄偽已極。

自此以後,抄經即不再收錄於大藏經中,因此,抄經未曾於大藏經之目錄上留下踪跡。然以實際情形而言,佛徒為自己所用之方便,故雖知實為抄經,而仍使用之,或抄錄後來新譯經典而成新抄經者,依然存在。此外,被稱為抄經之經本中,亦有少數例外,即由梵夾之一部分翻譯別行之抄譯本,混雜其中,經考查而重行入藏者。關於此類出入,於各經錄之抄經錄中,均隨時記載其事。

〔參考資料〕 《大唐內典錄》卷十;《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二十八。


毗沙門天

四大天王或十二天之一。音譯又作毗舍羅婆拏、鞞室羅懣囊、薜室囉末拏、吠室囉末拏、吠室囉末那、毗舍羅門或鞞沙門。意譯多聞、遍聞、普聞、種種聞或不好身。此外,俱吠囉(Kubera或Kuvera)、鳩鞞羅、拘鞞羅、金毗羅則為其別名,或稱為拘毗羅毗沙門。此上諸名之中,以「毗沙門天」與「多聞天」最為常見。

此天王為閻浮提北方的守護神,是一恆護如來道場而多聞佛法的良善天神;又因福德之名聞四方,故名多聞天。此外,亦被一般佛教徒視為財神或福神。在印度、西域、中國與日本,此一天王都頗受崇拜。

毗沙門天王住在須彌山北方,他擁有可畏、天敬、眾歸等三城。每城各縱橫六十由旬,且有七重欄楯、羅網、行樹等裝飾,都由七寶所形成,莊嚴清淨;眾鳥和鳴,景色殊勝,幾可比美佛國世界。此一天王有五位太子,名稱分別是最勝、獨健、那吒、常見、禪祇。此外還有二十八使者,為其天界所屬。

毗沙門天王曾經蒙佛付囑,在未來世邪見王毀滅佛教時,必須出來護持佛法。而且,他與那吒太子都具有隨軍護法的願力。相傳唐玄宗天寶元年(742),西蕃、康居等國來寇擾唐朝的邊境。當時,唐玄宗請不空三藏祈求毗沙門天護持。不空三藏作法之後,果然感得天王神兵在西方邊境的雲霧間鼓角喧鳴地出現,終使蕃兵潰走。這是佛教史籍所載天王幫助唐朝擊潰敵兵的故事。

毗沙門天王的形相,通常都作披甲胄、著冠相,右手持寶棒,左手仰擎寶塔。所以世俗稱他為「托塔天王」。他和那吒太子的故事,是封神榜等古典小說與戲曲的素材。


毗沙門天


◎附︰兩撥子編《毗沙門天王法彙》(摘錄)

佛教徒的保護神──毗沙門天王
毗沙門天王就是四大天王中的多聞天。依佛典所載,他是天界諸神中對佛教徒最為熱心護持的神祇之一。在四大天王裏,他與佛教徒的關係最為密切。

毗沙門天王不祇是密教增法法門中的重要本尊之一,並且是大小乘經典中所曾記載的護法神。《大集經》中即曾明確記載,護持閻浮提界的佛教地區,是過去、現在與未來諸佛所一致囑咐毗沙門天王的重責大任。而且,對於《金光明經》與《法華經》等大乘經典的持誦者與奉行者,天王也都曾在佛前誓願加以護持。此外,在小乘經典裏,也曾記載天王護持修行者的故事。《賢愚經》載有他幫助一位女信徒優波斯那供養舍利弗與目犍連尊者的原委;《增一阿含經》中也有他幫助梵志修得阿羅漢果的典故。可見毗沙門天王是小乘、大乘與密教經典中所共同推舉的護法神,並不是僅見於密教而未見於其他顯教經典的神祇。

西藏密教徒一向將毗沙門天王視為財神。實則天王之幫助佛教徒,其範圍是廣泛而不拘一事的。他不祇助人求財,同時也希望眾生「利益安樂」、「遠離諸厄難」、「能滿諸勝願」、「獲得大智慧」、「乃至天眼通、壽命俱胝歲」……等。可見只視天王為財神,實在窄化了他的宗教功能,也弱視了他的大願力與加持力。關於這一點,從《增一阿含經》、《金光明經》與《毗沙門天王經》等相關記載中,都可以清楚地發覺。而唐玄宗時,毗沙門天王曾幫助安西地區守軍擊退入侵外侮一事,尤可見其神力並非「財神」二字所能拘宥。因此,與其視毗沙門天王為財神,不如視之為佛教徒的保護神來得恰當些。

佛教徒想要得到天王的護持,最重要的原則,是要守住佛教徒的本份。誠懇地、老實地遵守佛陀的教誨。果能如此,即使沒有祈求,那麼天王及其部屬也會暗中護佑的。這是我國佛教史上斑斑可考的事例,並不是我們的任意推測。

當然,想要直接祈求天王法力的加被,自也有一定的方法。依佛典所載,下列方式是比較具體的︰

(1)供奉毗沙門天王像,經常持誦《毗沙門天王經》。並依該經之指示去祈求。

(2)供奉毗沙門天王像,經常持誦毗沙門天王心咒。咒文如次︰


嗡 百夏哇那也 娑訶
梵文讀音為︰om Vaiśravanaya svaha


持誦《金光明經》、《大集經》(〈毗沙門天王品〉)與《法華經》等大乘經典,供奉毗沙門天王,且讚嘆天王的菩薩行。
密教徒可依東密或藏密規矩,祈求具德上師傳授毗沙門天王法,或行毗沙門天王護摩法。

(5)大寺院可增設四大天王殿,或毗沙門天王殿。規模較小的寺剎,如不能建築天王殿,則可僅供奉天王像。

(6)居士道場或一般佛教集會場所,也可以供奉毗沙門天王像,並尊奉為道場的護法神。

毗沙門天王是正信佛法的保護神,因此,修毗沙門天王法或供奉天王像,與正信佛法正好相輔相成,並不抵觸。佛教道場,以及平常有固定早晚課或恆修某一本尊的顯密同修,都可以依上列各方式中擇一兼奉毗沙門天王。尤其是在家佛子,要求消災解厄、福祉增進,如能誠心祈求天王加被,當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一)毗沙門天之住處、業因及職司(摘錄自《經律異相》卷一)
四天王居須彌四埵,皆高四萬二千由旬。東方天王,名提頭賴吒,城號上賢。南方天王,名毗婁勒,城號善見。西方天王,名毗婁博叉,城號周羅。北方天王,名毗沙門。凡住三城。一號可畏,二名天敬,三名眾歸。

四王身長皆半由旬。衣長一由旬,廣半由旬,其重二分。天壽五百歲,少出多減,以人間五十歲為天一日一夜,亦三十日為一月,十二月為一歲也。食淨摶食,洗浴衣服為細滑食。男娶女嫁,身行陰陽,一同人間。

以昔三業善,今生為天。自然化現在天膝上,形之大小如人間兩歲。兒生未久便自知飢,七寶妙器盛百味食。若福多者飯色自白,若福中者飯色自青,若福少者飯色自赤。

兒食消化,化後若渴,寶器甘露如食之色。飲不留停,如酥投火。身體長大便與天等入池沐浴,詣香樹下枝條垂曲,取香塗身,衣莊嚴具。華鬘、寶器、果實、樂器,各有樹出,遍往詣之,隨意所取。入諸園林無數天女鼓樂絃歌,語笑相向。深生染著,視西忘東,當其戲樂忘其初生所念識知。承先世善得生天上,池沼清澄,華果榮茂。其城七重,皆廣六千由旬。欄楯、羅網、宮牆、行樹皆悉七重。

毗沙門王,常有五大鬼神,一名那闍婁,二名檀陀羅,三名醯摩拔陀,四名提偈羅,五名修逸路摩,常隨侍側。半月三齋,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四天王常以八日敕諸使者︰「汝等案行世間觀察人民,孝父母敬沙門及婆羅門長老,受持齋戒布施者不﹖」

使者奉教,具啟善惡。聞惡不悅,言善則喜。十四日,四王常遣太子案行天下。十五日,四天躬自履歷,然後詣善法殿,具啟帝釋。聞惡則憂,言善則樂。說偈歎受持齋戒人與我同行。

(二)毗沙門城(摘錄自《立世阿毗曇論》卷四)
北由乾陀山有二頂,中間有國,名毗沙門。周圍一千由旬,金城圍繞,高一由旬。埤堄高半由旬。城門高二由旬。門樓一由旬半。十十由旬,有一一門。九十九門,復一小門,足一百門。

是諸門者,眾寶所成。摩尼妙寶之所莊嚴,譬如妙好氍毹,種種雕鏤。是門又有四軍防衛。外有七重寶柵、七重多羅樹之所圍繞。其林中間,有諸寶池。相去百弓,種種莊嚴。五種寶花及四寶船,池岸五種寶樹乃至四寶堂殿,諸男女天之所住處。並如上說。

其城外邊,有三重寶塹。其一一塹,廣二由旬,深一由旬半,形如壺口,下廣上狹,天水盈滿。並如上說。是塹間地,有諸婇女堂殿羅列。三重塹外,七寶樹林之所圍繞。皆如上說。

是時,外林一切諸花開敷鮮榮。諸女天等奏諸音樂。時,諸天子從大城出,觀聽音樂。諸女天等從大城出,亦聽音樂。以是因緣,受諸戲樂。

城西南角,是毗沙門天王之所住處。周圍二百五十由旬,金城圍繞,高一由旬。埤堄高半由旬。城門高二由旬。門樓一由旬半。十十由旬,有一一門。二十四大門,復一小門,足二十五門。是諸門者,眾寶所成。摩尼妙寶之所莊嚴,譬如妙好氍毹,種種雕鏤。

是門又有四軍防衛。外有七重寶柵、七重寶多羅樹林之所圍繞。其林中間,有諸寶池,相去百弓,種種莊嚴。五種寶花及四寶船、池岸五種寶樹、四寶堂殿,諸男女天之所住處。皆如上說。

其城外有三重寶塹,其一一塹,廣二由旬,深一由旬半,天水盈滿。並如上說。是塹間地,有諸婇女堂殿羅列。三重塹外,七寶樹林之所圍繞。皆如上說。時,外林中一切諸花,開敷鮮榮。諸女天等奏諸音樂。時,諸天子從城中出,并諸女天並共觀聽。以是因緣,受諸戲樂。

是大城內四邊住處,衢巷巿鄽,並皆調直。是諸天城,或有住處四相應舍,或有重層尖屋,或有多層高樓,或有臺觀雲聳,或有四周卻敵,隨其福德業。眾寶所成。平正端直,是天城路。其數五十,四陌相通。行列分明,皆如基道。四門通達,東西相見。巷巷巿鄽,寶貨盈滿。(一)穀米巿,(二)衣服巿,(三)眾香巿,(四)飲食巿,. 五花鬘巿,(六)工巧巿,(七)淫女巿,處處並有巿官。

是諸巿中,天子天女往來貿易,商量貴賤,求索增減,稱量料數,具巿鄽法,雖作此事,以為戲樂。無取無與,無我所心,脫欲所須,便可提去。若業相應,隨意而取。業不相應,便作是言︰此物奇貴,非我所須。

當四衢道,象馬車兵之所莊嚴,及諸天子止住此處,或為守護戲樂莊嚴。巿中間路,一切琉璃,軟滑可愛。眾寶莊嚴亦如北地妙好氍毹、龍獸、花草。皆如上說。燒香散華,懸諸天衣,亦復如是。

復於處處豎立幡幢。天大城內,如是等聲恒無斷絕。所謂象馬車螺等聲、波那婆聲、鼓聲、牟澄伽聲、笳聲、音樂聲。又有聲言,善來!善來!願飲願食,我今供養。

是毗沙門大城,是天子住處。復有天洲、天郡、天縣、天村,周匝遍布此大城中,毗沙門天王之所住處。王領所極,從由乾陀北至鐵圍邊。一切夜叉神,是王所領。是毗沙門城最饒多佉陀尼蒲闍尼飲食,是故亦名阿羅珂漫陀。如是義者,佛世尊說。如是我聞

〔參考資料〕 《雜阿含經》卷四;《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六;《佛本行集經》卷十二;《大般涅槃經》卷一〈序品〉;《法華經》卷七〈陀羅尼品〉;《大三摩惹經》;《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一〈四天王護法品〉;《北方毗沙門多聞寶藏天王神妙陀羅尼別行儀軌》;《大日經疏》卷五。


耆闍崛山

位於中印度摩揭陀國王舍城附近的山峰,因係佛陀說法之地而聞名。又作伊沙崛山、耆闍多山、姞栗陀羅屈吒山、揭梨馱羅鳩月互山,意譯靈鷲山、鷲頭山,或稱鶢山、鷲嶺、鷲臺。「耆闍」(gṛdhra)為鷲之一種,羽翼稍黑,頭部呈灰白色,毛稀少,貪食腐肉。據《玄應音義》卷七所述,此鳥有靈,知人死活,人欲死時,則群翔彼家,待其送林,飛下而食,故號靈鷲。《大智度論》卷三對此事曾有二說,一說山頂似鷲,王舍城人見其似鷲,故共傳言鷲頭山;一說王舍城南屍陀林中有死屍,諸鷲常來噉食,食畢即還山頭,時人遂名鷲頭山。

此山為王舍城五山中最高大者,園林清淨,聖人多居此處。佛亦常住於此,諸大乘經典亦多在此山中說。如《無量義經》云(大正9‧384a)︰「如是我聞,一時佛在王舍城耆闍崛山中,與大比丘眾萬二千人俱。」然四阿含及南方所傳諸經典中,均未載此山,而多以給孤獨園、迦蘭陀竹園等為說法處。

玄奘《大唐西域記》卷九對此山有詳細記載(大正51‧921a)︰
「宮城東北行十四五里,至姞栗陀羅矩吒山。接北山之陽,孤摽特起,既棲鷲鳥,又類高臺,空翠相映,濃淡分色,如來御世垂五十年,多居此山廣說妙法。頻毗娑羅王為聞法故,興發人徒,自山麓至峰岑,跨谷凌巖,編石為階,廣十餘步,長五、六里。中路有二小窣堵波,一謂下乘,即王至此徒行以進;一謂退凡,即簡凡夫不令同往。其山頂則東西長、南北狹,臨崖西埵有甎精舍,高廣奇製,東闢其戶,如來在昔多居說法,今作說法之像,量等如來之身。」

此外,該書亦列舉此山附近的多處佛教聖蹟,如提婆達多投石擊佛處、佛陀與舍利弗等諸聲聞入定的石室、阿難遭魔王嬈亂之處等。

〔參考資料〕 《法華經文句》卷一。


袁宏道

明代著名文學家。湖北公安人。字中郎,號石頭居士。與兄宗道、弟中道並稱三袁,在文學上主張反對復古、抒寫性靈,時人稱之為「公安派」。曾官吳江知縣,後任禮部主事,尋以病辭。初習禪於李卓吾,信解能通,高才好辯。後自省思,以為乃不切實際之空談,遂皈心淨土。朝暮禮拜課誦之餘,兼及禁戒,勵行不輟。博輯經教,著《西方合論》十卷。書成,宗道、中道同時發心皈入淨土法門。後復出仕,再遷稽勳司郎中,復因病辭官。其兄宗道之子病篤,宏道勸以念佛。一日入荊州,宿於僧寺,無疾而終。著作除《西方合論》外,另有《珊瑚林》一卷、《金屑編》一卷(《壇經》節錄)、《解脫集》五卷等。

◎附︰融熙〈評袁中郎的佛學思想〉(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15})

中郎抱著英俊特達之才,在科舉制度裏,亦曾登過科第,做過縣令,然終不屑與一般俗吏過那勢利生活,不久即捨去官位,與其兄伯修,閱讀內典,並參究向上一著,他用了數年的功夫,不能明瞭禪宗的底蘊。有一天,聽到張子韶講演格物致知,始豁然大悟,把它來證明古人的微言大義,無不妙契;並能洞委輩機用,乃一一提倡拈弄,彙集成帙,名曰《金屑》。後來他知道龍湖有個李卓吾居士,冥會教外別傳之旨,特地到西陵去拜訪他,果然李老與他一見如故,符同水乳,就為他寫一篇〈金屑集序〉文;並有贈中郎的詩,有「誦君金屑句,執鞭亦欣慕」之句。復留中郎在他的地方住了三月有餘,十分殷勤地送至武昌而別。隔了數年,中郎復與其兄走訪龍湖,卓吾愛之愈甚,以為「伯也穩實,仲也英特,皆天下名士也。然至於入微一路,則諄諄望之公,蓋因其識力膽力,皆迥絕於世,真英靈男子,可以擔荷此一事耳。」

考中郎既得卓吾印可,欲於百尺竿頭,更進一步,乃於城中買地三百畝,中間造了幾條長堤,四周又種了萬株垂柳,微風披拂,如萬頃翠濤,署曰「柳浪」。由此朝夕參究,不問世事。每值禪定之餘,信手揮寫,片言隻字,無不新奇絕倫。蓋其一片英靈,皆從他宿慧中流出,嬉笑怒罵皆成妙諦也。中郎之於禪宗,非僅能升堂入室,又能燭照當時宗門空疏之病,和儒佛渾濫之弊。在〈答陶石簣書〉中有云︰
「妙喜與李參政書,初入門人不可不讀,不觀書中云︰『往往士大夫悟得容易,便不肯修行,久久為魔所攝。』此是士大夫一道保命符子,經論中可證者甚多,姑言其近者︰四卷楞伽,達摩印心之書也。龍樹智度論,馬鳴起信論,二祖續佛慧燈之書也。萬善同歸六卷,永明和尚救宗門極弊之書也。兄試看此書,與近時所談之禪,同耶否耶﹖近代之禪所以有此嘐,始則陽明以儒濫禪,既則豁渠諸人以禪濫儒。禪者見諸儒汩沒世情之中,以為不礙,而禪遂為撥無因果之禪;儒者借禪家一切圓融之見,以為發前賢所未發,而儒遂為無忌憚之儒。不獨禪不成禪,而儒亦不成儒矣。」

觀中郎論禪定的見解,亦超出於尋常禪和子萬倍,實在不是一般依稀彷彿的光影門頭,掉弄知解者所能夢見。他說︰
「定果有效,其益無量。但不知所守者,中黃耶﹖艮背耶﹖夫定亦難,有出有入,非定也。故曰︰『那伽常在定,無有不定時。』即出入亦定也。故曰︰『恰恰用心時,恰恰無心用。』然定有大小︰小定卻疾,中定卻老,大定則即疾是定,即老亦定,艷舞嬌歌,無處非定!」(〈與徐冏卿書〉)「得來札,知二兄在家參禪。世豈有參得明白的禪﹖若禪可參得明白,則現今目視耳聽,髮豎眉橫,皆可參得明白矣。須知髮不以不參而不豎,眉不以不參而不橫,則禪不以不參而不明,明矣。」(答〈陶石簣編修〉)「兄既知此事不從問答來,便是好消息也。弟近日始悟從前入處,多是淨妙境界,一入淨妙,便是惡見惡解。彼以『本來無一物』與『時時勤拂拭』分頓漸優劣者,此下劣凡夫之見耳,尚未得謂之開眼,況可謂之入道歟﹖」(〈答陶石簣〉)「有出有入非定也」、「世豈有參得明白的禪」「此事不從問答來便是好消息」。這幾句話是多麼透徹呢﹖因為中郎當年看見一般以骨頭做工夫的坐香者流,終日渾渾噩噩參句無意義的話頭,說些什麼出定入定的光影,講些似是而非的機鋒轉語來驚駭愚夫愚婦,實在皆非宗門器。中郎所說的話,真是一針見血!

中郎他自己所修習禪定的境界,他也很自能明白︰「近日始知從前入處多是淨妙境界,一入淨妙,便是惡知惡解。」這是他已經到了色陰銷除受陰明白時候的一種輕安靜妙境界。若長此貪戀,即走錯道途了。幸而他能知道這個消息,便不會著魔而工夫自然能更進一層了。「彼以本來無一物與時時勤拂拭,分頓漸優劣者,此是下劣凡夫之見耳。」這樣的說法,也是中郎思想的獨到處。蓋神秀的勤拂拭偈子,不過為中下根人指示其時時刻刻要提撕本性,勿令其被塵俗所染污之意。惠能之本來無一物的偈子,亦僅僅說穿那在妙季性裏,本來無一法可得,不過為根利的人們,掃除知解而已,皆未臻大機大用的究竟。而後來好事的人們,妄把它分成頓漸二宗,各立門庭,斤斤不休,真是錯中之錯了!因為自性本來具足功德,事理兩無妨礙。見解雖有頓漸之不同,而法本是一宗,毫無差別之相可得,倘死要執著一端,自以為是,那樣的人,怎可與談禪理呢﹖

從上面幾封談禪的信札看來,可以知道中郎之於禪宗,是見義明白,說理透切的親證三昧的禪伯,絕非呵佛罵祖的一般狂妄禪客所可比擬的。茲再錄其「暑譚」中更為近裏的問答數條於後︰

問︰「何謂時中﹖」答︰「時即春夏秋亥子丑之時也。頃刻不停之謂時,前後不相到之謂中。金剛經『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亦此義也。」問︰「何謂不相到﹖」答︰「如水流,前水非後水,故曰不相到。」問︰「何謂心生﹖」答︰「如長江大河,永無腐敗,故曰心生。」問︰「何謂如是我聞﹖」答︰「心境合一曰如,超於是非兩端曰是,不落眼耳鼻舌身意曰我,不從言語文字入曰聞。」問︰「如何是知見立知﹖」答︰「山是山,水是水,此知見立知。」問︰「如何是知見無見﹖」答︰「山不是山,水不是水,此知見無見。」問︰「妙喜語錄云︰『將八識一刀兩斷』,八識如何斷得﹖」答︰「杲公以種種文字記憶為第八識也,記憶乃第六識,八識乃持種,非記憶也。八識如斷,則目前山河大地一時俱毀矣。」問︰「一面應事,一面於功夫上有默默放下處,恐多了心,分了功﹖」答︰「如人打你頭曉得痛,並打你足亦曉得痛,通身打,通身痛,如何不見多了心分了功﹖」

禪話是最不容易講的,落了這邊既不是,落了那邊也不是,住著中間更不是,簡直是開口不得!但你雖不開口,若被庖人看見了,自然會知道你是在彈那無絃琴,參那無字經,默識心通,悠然神會,不期然而然的心心相印了。可是普通的人們,怎樣能猜出在你的悶葫蘆裏所賣的是什麼藥呢﹖雖聰明像子貢,尚有︰「子如不言,則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的一段疑問。而中郎的悲心是這麼廣大,有人來問,他就很真實的來回答他們。故雖寥寥數語,真同吉光片羽,珍貴絕倫。蓋他實在已能把自己本身的物質生活,泯生於精神生活。換句話說,即所謂「山川木石,全露法王之身,鱗甲羽毛,俱彰禪那之體。虎嘯龍吟,獅行象步,咳唾掉臂,皆大人之相好,嬉笑怒罵,亦丈夫之調御」的景象了。

中郎的襟懷既這樣瀟洒,信解能這樣通利,才辯又這樣縱橫,一身固無出其右者。後來因深深覺悟他所證到的工夫尚未徹底,若不更加行修持,恐落「內守幽閑,猶為法塵分別影事」的道路上去,所以他就絕口不說機鋒轉語,一意迴向淨土了。此後,他欲圓融性相不二之門,乃博採經論作《西方合論》,他的長兄伯修為之序曰︰
「……石頭居士(即中郎)少志參禪,根性猛利,十年之內,洞有所入,機鋒迅利,語言圓轉,自謂了悟無所事事。雖世情減少,不入塵勞,然嘲風弄月,登山玩水,流連文酒之場,沉酣騷雅之業,懶慢疏狂,未免縱意。如前之病,未能全脫。所幸生死心切,不長陷溺。痛念見境生心,觸途成滯,浮解實情,未能相勝,悟不修行,必墮魔境。始約其偏空之見,涉入普賢之海。又思行門端的莫如念佛,而權引中下之疑,未之盡破。及後博觀經論,始知此門原攝一乘,悟與未悟,皆宜修習,於是採金口之所宣揚,菩薩之所闡明,諸大善知識之所發揮,附以己意,千波競起,萬派橫流,詰其滙歸,皆同一源。其論以不思議第一義為宗,以悟為道。以十二時中持佛名號,一心不亂,念了相續為行持,以六度萬行為助因,以深信因果為入門。……」

在這段文字裏,就可以找著中郎對於淨土宗的思想了。現在就把他學佛的思想程序歸納為四要點︰(1)以第一義諦為指歸,(2)以執持名號為行持,(3)以六度萬行為助因,(4)以深信因果為入門。

一者,以第一義諦為指歸。換句話說,就是深信淨土為佛法之最高峰,所謂「信彌陀的不動智、根本智,與己無異。彌陀在那由他劫,難行難忍,種種修習之事,我亦能行。彌陀的無量智慧、無量神通,及成就無量願力等事,我亦當得。信彌陀的不去不來,我亦不去不來。信彌陀的修行鋁,直至證果,不疑剎那,我亦不移剎那,位齊諸佛。」

二者,以執持名號為行持。就是專念一佛名號,以攝受己心。其理如《楞嚴經》〈勢至念佛章〉云︰「譬如有人,一專為憶,一人專忘。如是二人,若逢不逢,或見非見;二人相憶,二人念深,如是乃至從生至生,同於形影,不相乖異。十方如來憐念眾生,如母憶子。若子逃逝,雖憶何為﹖子若憶母,如母憶時,母子歷生,不相違遠。若眾生心,憶佛念佛,現前當來,必定見佛,去佛不遠,不假方便,自得心開;如染香人,身有香氣。(中略)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得三摩地,斯為第一。」

三者,以六度萬行為助因。什麼叫做六度呢﹖就是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但在中郎的思想上則另有更進一層的見解。以為修淨土者,不必超越一種行動,就能具此六義。若念念離,即行於施。若念念淨,即行於戒。若念念寂,即行於忍。若念念續,即行於進。若念念一,即行於定。若念念佛,即行於智。總而言之,即《起信論》所云︰「菩薩深解現前,所修離相」的一語。

四者,以深信因果為入門。就目前淺而易見的情形言,如《易經》云︰「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古德云︰「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果能宅心正直,毌必,毌固,毌意,毌我,嚴持戒律,即是入門之道。在中郎〈上李龍湖書〉中有曰︰「所以棗柏曰︰『其知彌高,其行彌下。』始知古德教人修行持戒,即是向上事,彼言性言心言玄言妙者,皆虛見惑人,所謂驢橛馬樁也。」

〔參考資料〕 《淨土聖賢錄》卷七;《居士傳》卷四十六;《明史》卷二八八;《釋鑑稽古略續集》卷三;望月信亨著‧印海譯《中國淨土教理史》;荒木見悟《明代宗教思想研究》。


陀羅尼

意譯為總持、能持、能遮。指能令善法不散失,令惡法不起的作用。後世則多指長咒而言。按梵語dhāraṇī,係依具「持」義的語根所形成的名詞。意為能總攝憶持。《大智度論》卷五云(大正25‧95c)︰
「何以故名陀羅尼﹖云何陀羅尼﹖答曰︰陀羅尼,秦言能持,或言能遮。能持者,集種種善法,能持令不散不失。(中略)能遮者,惡不善根心生,能遮令不生,若欲作惡罪,持令不作,是名陀羅尼。」

又據《佛地經論》卷五所述,可知陀羅尼是一種記憶法,即於一法之中,持一切法;於一文之中,持一切文;於一義之中,持一切義;依記憶此一法、一文、一義,總持無量佛法。

又,經論中,言及陀羅尼時,計有二種用法。其一係指智慧或三昧;即以慧為體,攝持所聞所觀之法,令不散失。其二指真言密語(明咒),即明咒之一字一句,具無量之義理,若誦之,則除一切障礙,利益廣大,故名陀羅尼。此外,一說謂咒語之具長句者為陀羅尼,短句者為真言。

◎附一︰〈三陀羅尼〉(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一)三種陀羅尼︰梵語陀羅尼,譯為能持,謂於一切善法能持令不散不失;又翻為總持,謂持善不失,持惡不生。原出於《大智度論》卷五所說五百陀羅尼中最初的三種。

(1)持陀羅尼︰謂耳聞一切語言諸法皆不忘失。

(2)分別陀羅尼︰謂分別了知諸眾生諸法。

(3)入音聲陀羅尼︰聞一切言音而不喜、不瞋、不著、不動。

然而,《大智度論》卷二十八以「字入門陀羅尼」代替此三種中的「分別陀羅尼」。「字入門陀羅尼」,謂「阿」等四十二字能攝一切語言名字,故聞「阿」字時,入一切法初不生,聞其餘諸字時,亦悉入一切諸法實相中。

(二)指旋陀羅尼、百千萬億旋陀羅尼、法音方便陀羅尼三種︰出於《法華經》〈勸發品〉。天台宗以之配於三諦。即以此三者為空持、假持、中持。相當於空假中三觀。

(1)旋是旋轉之義。旋轉凡夫執著有相差別的假,令入平等的空,成為一空一切空之從假入空的空持,名為旋陀羅尼。

(2)旋轉平等的空而出於假,通達百千萬億法,成為一假一切假之從空出假的假持,名為百千萬億旋陀羅尼。

(3)以空假二者為方便而入於絕待的中道,成為一中一切中之中道第一義諦的中持,名為法音方便陀羅尼。

其中,旋陀羅尼居三陀羅尼之首,故又稱為一旋陀羅尼或初旋陀羅尼。相傳天台智顗嘗證得此三者之首的旋陀羅尼。

(三)指大悲心陀羅尼、佛頂尊勝陀羅尼、消災妙吉祥陀羅尼︰此為晡時諷經(晚課諷經)所誦的三種陀羅尼。

◎附二︰〈四陀羅尼〉(摘譯自《佛教大辭彙》等)
四陀羅尼,即法陀羅尼、義陀羅尼、咒術陀羅尼、忍陀羅尼。語出《菩薩地持經》卷八、《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五等。陀羅尼,語譯作總持,故四陀羅尼又稱四種總持,略稱四持。

此四陀羅尼之解釋,顯密不同。顯教之意,依《大乘義章》卷十一所釋云︰

(1)法陀羅尼︰謂聞持佛之教法而不忘。因聞而不忘,故又名聞陀羅尼。其修得方法有六︰先世之業因緣、現在之神咒力、藥力、現在之修習力、禪定、以實慧深入法界陀羅尼門等。

(2)義陀羅尼︰謂於諸法無量之義趣總持不忘。其修得方法亦有六,與上述法陀羅尼之修得類同。

(3)咒術陀羅尼︰謂菩薩能依禪定起咒術為眾生除患。其修得方法有三︰現在之修習力、禪定、以實智深入法界咒術法門等。

(4)忍陀羅尼︰謂安住法之實相而忍持不失。其修得方法有二︰先世之久習力、現在之修習力。

以上之四陀羅尼,若約聞、思、修、證而言,則法陀羅尼是聞慧;義陀羅尼是思慧;咒術陀羅尼是依禪而起,攝末從本,修慧從本;忍陀羅尼是證心住理,屬於證行。若約位而言,則法、義、咒術三陀羅尼是由初僧祇劫入淨心地所成就者,必定不動,最勝最妙,中間所得或因願,或由禪定力不定不住。忍陀羅尼則起在解行,成就在地上,若通論種性以上亦能起之。若約大小乘有無之義而言,通而論之,小乘在得,如阿難之聞持第一;別而論之,唯在大乘,小乘則無。此乃因小乘人但求戒定慧等出離生死,不求一切諸大功德,所以不修諸陀羅尼,即使如阿難之聞持第一,若與菩薩相較之下,則仍屬少。故謂「小乘中無」。若約辨其因而言,如《地持經》說「具四功德,乃能得之」,所謂四功德,即不習愛欲、不嫉彼勝、一切所求等施無悔、欣樂菩薩藏及摩德勒伽法。其中前二離過,後二攝善,故能得之。

又,密教之意,謂真言一一字能攝持一切教文諸法而不失,是為「法持」,又名文持。真言一義能攝持無量義理而不失,是為「義持」。真言具除災招福等諸功德,故名「咒持」。真言能令行者證得菩提智,認知諸法實相,故名「忍持」。

此外,不空三藏《總釋陀羅尼義讚》亦揭示法、義、三摩地、文等四種陀羅尼。此亦有顯密二釋。

◎附三︰大村西崖《密教發達志》卷一(摘錄)
陀羅尼者,總持之義也,外道所無。外道之咒,梵言曼怛羅,以表思語為義,明梵言毗地耶,以智為其義,其用並在祝禱禁厭。陀羅尼固不同之,其初非必有口誦語言,唯能記持諸法名相、義理而不忘失,一憶起之,則說法得無礙自在,是名云陀羅尼。故謂得陀羅尼,行陀羅尼,而不言誦陀羅尼,蓋心中總持諸法者也。

夫《大論》者,釋《大品般若》也,《大品》梵本成於龍猛以前明矣。而《大論》間引《密迹金剛力士經》、《法華經》等,二經亦成於龍猛以前無論。《法華經》〈序品〉云︰菩薩摩訶薩八萬人,皆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退轉,皆得陀羅尼,樂說辯才,轉不退轉法輪。《大品》〈序品〉云︰菩薩摩訶薩,皆得陀羅尼及諸三昧,行空無相無作,已得等忍,得無礙陀羅尼。《大論》卷五釋之云︰陀羅尼,秦言能持,或言能遮。能持者,集種種善法能持令不散不失,譬如完器盛水,水不漏散。能遮者,惡不善根心生,能遮令不生,若欲作惡罪,持令不作,是名陀羅尼。是陀羅尼,或心相應,或心不相應,或有漏,或無漏,無色,不可見,無對,一持,一入,一陰攝(法持、法入、行陰),九智知(除盡智),一識識(一意識),阿毗曇法,陀羅尼義如是。

復次得陀羅尼菩薩,一切所聞法,以念力故,能持不失。復次是陀羅尼法,常逐菩薩,譬如間日瘧病,是陀羅尼不離菩薩。譬如鬼著,是陀羅尼常隨菩薩,如善不善律儀。復次是陀羅尼持菩薩,不令墮二地坑。譬如慈父愛子,子欲墮坑,持令不墮。復次菩薩得陀羅尼力故,一切魔王、魔民、魔人,無能動,無能破,無能勝。譬如須彌山,凡人口吹不能令動。

問曰︰是陀羅尼有幾種﹖答曰︰是陀羅尼多種。一名聞持陀羅尼,得是陀羅尼者,一切語言諸法,耳所聞者,皆不忘失。復有分別知陀羅尼,得是陀羅尼者,諸眾生、諸法,大小好醜,分別悉知。如偈說諸象、馬、金、木、石、諸衣,男女及水種種不同,諸物名一,貴賤理殊,得此總持,悉能分別。復有入音聲陀羅尼,菩薩得此陀羅尼者,聞一切語言音,不喜不瞋,一切眾生如恒河沙等劫,惡言罵詈,心不憎恨(中略)。復有名寂滅陀羅尼、無邊旋陀羅尼、隨地觀陀羅尼、威德陀羅尼、華嚴陀羅尼、淨音陀羅尼、虛空藏陀羅尼、海藏陀羅尼、分別諸法地陀羅尼、明諸法義陀羅尼,如是等略說五百陀羅尼門,若廣說則無量,以是故,言諸菩薩皆得陀羅尼。又(同上)云,問曰︰前已說諸菩薩得陀羅尼,今何以復說得無礙陀羅尼﹖答曰︰無礙陀羅尼最大故,如一切三昧中三昧王三昧最大,如人中之王,如諸解脫中無礙解脫大(得佛得道時所得也),如是一切諸陀羅尼中,無礙陀羅尼大,以是故重說。

復次先說諸菩薩得陀羅尼,不知是何等陀羅尼﹖有小陀羅尼,如轉輪聖王、仙人等所得。聞持陀羅尼、分別眾生陀羅尼、歸命救護陀羅尼、不捨陀羅尼,如是等小陀羅尼,餘人亦有是。無礙陀羅尼,外道、聲聞、辟支佛、新學菩薩,皆悉不得,唯無量福德智慧大力諸菩薩,獨有是陀羅尼,以是故別說。復次是菩薩輩,自利已具足,但欲益彼,說法教化無盡,以無礙陀羅尼為根本,以是故,諸菩薩常行無礙陀羅尼乃知。

《大品》、《大論》等所謂陀羅尼者,所以總持諸法義理,由是得無礙辯,而能轉法輪之心地法門,與三昧及等忍,俱為菩薩必須之資德,大乘不共之特色,與後來陀羅尼有文可誦,而似外道明咒,全不同焉。惟大乘教門,廣大深嚴,書寫至難,而印行未興。其耳聞心記之勞苦,有殆不可測,陀羅尼之起,實非無故,則所以其可重,不須復論也。

◎附四︰溫特尼茲(M. Winternitz)《印度文獻史》〈佛教文獻〉第九章(依觀摘譯)
陀羅尼(dhāraṇī,護咒)在大乘文獻中佔極重要的地位。古時,吠陀中,尤其《阿達婆吠陀》中的真言,被用於攘災、祝禱。它們在印度人心中甚為重要,因而即使佛教亦無法將它廢除。錫蘭佛教徒將若干優美的經典當作明護(paritta、pirit,即咒語)使用。同樣的,印度的大乘佛教徒也將若干大乘經典改為咒文。而且,大乘佛教中存在著數量極龐大的佛、菩薩、諸天的咒語。又,《夜柔吠陀》的祭儀中,已可見到非常神祕的語言及音節。與陀羅尼的防護或增益有關的不可思議力,主要是在於陀羅尼中所含的智慧,而不是其語言與音節具有任何神祕意義。但是,不能否認的,陀羅尼中含有此「咒語性的語句」(mantrapa-dānī)。

例如最短小的「般若經」──《小字般若經》(Alpākṣarā Prajñāramitā),即被當作陀羅尼使用。而《般若心經》(Prajñāpār-amitāhṛdaya-sūtra)也是一樣。這些經典是般若波羅蜜多的「心」(hṛdaya),亦即減輕一切痛苦的真言,含有智慧之完成的意味。亦即「去!去!到彼岸去!大家都去!願正覺的速疾成就。」此語句被認為某種程度的表現了「般若經」教義真髓,不過,其精神上的水準不比《佛頂尊勝陀羅尼》(Uṣṇīṣavijaya-dhāraṇī)高。《西藏大藏經》的〈甘珠爾〉,將甚多「般若經」編入陀羅尼中。又,〈甘珠爾〉中的陀羅尼,其效能之一是有助於理解《十萬頌般若經》及其他較長的「般若經」。

陀羅尼與經典之間,未必常有明確的界線。有些大乘經典除了陀羅尼,什麼也沒有。《無量壽(陀羅尼)經》(cAparimitāyuḥ-sūtra)不僅有梵本,尚且有古和闐語譯、漢譯及藏譯。而此經全卷也只是在讚歎陀羅尼而已。《大乘集菩薩學論》中所引用的〈寶光明陀羅尼〉,被類別為大乘經典。此《大乘集菩薩學論》,部帙頗廣,全經主要在闡述大乘教理,此外,也述及菩薩不單只是渴望解脫,為了利益有情,他們需要一再轉生,投身於各種行業及宗派中。經中並列舉一長串的職業及宗派名。

《大雲經》(Megha-sūtra)中的陀羅尼具有咒法的性質。如同其他大乘經典,該經卷首也如此敘述︰「如是我聞。爾時世尊住難陀(Nanda)、優波難陀(Upananda)龍王宮殿……。」諸龍王向佛作禮後,有一龍王白佛言︰「世尊!云何能使諸龍王等滅一切苦得受安樂。受安樂已又令於此贍部洲時降甘雨,生長一切樹木、叢林、藥草、苗稼皆生滋味。令贍部洲一切人等悉受快樂。」對此,佛答曰︰「龍王!汝成就一法令一切諸龍除滅諸苦,具足安樂。」「何者一法﹖」「所謂行慈。汝大龍王若有天人行大慈者,火不能燒,刀不能害,水不能漂,毒不能中,內外怨敵不能侵擾,安樂眠睡,安樂覺寤,以自福護持其身。(中略)是故,龍王!以慈身業,以慈語業,以慈意業應當修行。復次,龍王!有陀羅尼名施一切眾生安樂。汝諸龍等常須讀誦繼念受持,能滅一切諸龍苦惱與其安樂。彼諸龍等既得樂已,於贍部洲即能依時降注甘雨,使令一切樹木、叢林、藥草、苗稼皆得增長。」「何者名為施一切樂陀羅尼句﹖」

其次,世尊即說陀羅尼。此陀羅尼是由諸佛、菩薩的咒語組成,其中穿插著祓除不祥及祈請大龍降臨的祈禱文,以及如「娑邏、娑邏、四唎、四唎、素漏、素漏、那伽喃、闍婆、闍婆、侍毗、侍毗、樹附、樹附」之類的咒語。經中並敘述如何以此陀羅尼施行咒法,且謂旱魃求雨諸法中,以此經所說為最。

有很多陀羅尼只是以寫本的方式單獨流傳,有些則被彙集在一起。從中,吾人可以看到有︰趨吉避凶、消災免難、往生極樂、召請菩薩等等的咒法。由五種陀羅尼合集成的,是《五護陀羅尼》(Pañcarakṣā)。此經在尼泊爾頗受重視。其中︰(1)《大隨求陀羅尼經》(Mahāpratisara),是對罪惡、疾病,及其他災禍的防護;(2)《守護大千國土經》(Mahā-sahasrapramardinī)是對惡鬼的防護;(3)《大孔雀經》(Mahāmāyurī)是對蛇毒的防護;(4)《大寒林陀羅尼經》(Mahāsītavatī)是對災星、野獸、毒蟲的防護;(5)《大護明大陀羅尼經》(Mahā〈rakṣā〉mantrānusāriṇī)是對疾病的防護。第三的《大孔雀經》中屢屢提到「Vidyārāñī」(女明王),其名與孔雀的除蛇有關,但經中也有對治一般疾病的療法。詩人巴那(Bāṇa,七世紀)在《Harṣacarita》第五章中,述及哈魯夏瓦魯達那之父王崩殂後,他如何進入其父之宮殿,以及如何行祭儀等等。其中更提及《大孔雀經》之讀誦。此陀羅尼與《Morajātaka》詩句中,以及巴瓦寫本中蛇咒法的咒文有相同的起源,這是可以確定的。

陀羅尼在古代大乘經典中,份量極廣。在後世附加的《法華經》第二十一章與第二十六章,以及《入楞伽經》的最後二章皆可見之。在西元443年首次漢譯的《入楞伽經》,尚未成立此最後二章。因此,吾人可以認為這些陀羅尼在大乘經典中其成份較新。然而,吾人卻不能認為它是佛教文獻中最新時代的產品。所以如此說,是因為在四世紀的漢譯本中,已有陀羅尼存在。如果《無量壽經》中所言及的「往生極樂者受陀羅尼」之文已被編入於二世紀譯成漢文的原典中,則吾人不得不認為陀羅尼在當時早已存在。不過,將陀羅尼的出現追溯到佛教初期,應是不可能的,更不用說溯及至釋尊本人。釋尊生長於相信咒力的環境中。對於釋尊,就吾人所知,祂希望傳給眾生的,是與古婆羅門儀禮有別的東西。陀羅尼應成立於印度佛教開始逐漸與印度教同化的時期。隨著歲月推移,陀羅尼與怛特羅中的真言(mantra),逐漸沒有區別,及至最後,陀羅尼完全被真言取代。《西藏大藏經》的〈甘珠爾〉中,陀羅尼分別列於經部及怛特羅部。東土耳其斯坦嘗出土不少中亞地區多種語言的陀羅尼斷片。而從《西藏大藏經》的〈甘珠爾〉及漢譯三藏中,陀羅尼佔大部分看來,可知此文獻頗盛行於一切佛教國家,其傳播極廣。

〔參考資料〕 《梵漢、漢梵陀羅尼用語用句辭典》、《密教資料彙編》、《陀羅尼字典》(《世界佛學名著譯叢》{9}、{10});松長有慶《密教經典成立史論》。


無礙解道

南傳巴利聖典。《小部》第十二經。本書採實踐修行的立場分類論述有關修道解脫的諸多事項。全書由三品三十論組成,各品以攝頌作結,其概要如下︰

(1)〈大品〉︰包含智、見、安般、根、解脫、趣、業、顛倒、道、醍醐味等十論,為全書的核心。廣泛探討七十三種智、惡見、五根、三解脫、六十八解脫、業與異熟、四顛倒、四向四道、梵行醍醐(八正道)等。

(2)〈雙結品〉︰包含雙結、諦、覺支、慈、離欲、無礙解、法輪、出世間、力、空等十論。廣泛探討止觀的修習、四諦與十二緣起、七覺支、修習慈的心解脫之十一功德與三遍滿、離欲與四道四果、四無礙解及法輪、出世間、五力、六十八力、二十五空等。

(3)〈慧品〉︰包含大慧、神通、現觀、離、行、示導、齊首、念住、正觀、本母等十論。廣泛探討諸慧、十神通、現觀、五離、五離貪、五止滅、五遺、三種八行、三示導、齊首義智、四念住、無常苦無我三觀等。

本書雖列屬經藏,但其內容、形式則都具備論書的格式,僅〈大品〉之第四等六論開頭具備「如是我聞」等經典形式。所列舉的論目主要取自巴利律藏和經藏的《長》、《增支》、《相應》諸經,因此有許多學者認為本書是《法集論》(Dhammasaṅgaṇi)和《分別論》(Vibhaṅga)的先驅。然如嚴格地說,書中之比較簡潔的部份,始可視為阿毗達磨的起源。

本書有泰勒(A. C. Taylor)出版的原文本(P. T. S.,1905~1907)、洪特(M. Hunt)的索引(J. R. A. S.,1908)、渡邊照宏的日譯本(收錄於《南傳大藏經》第四十、四十一卷);註釋本有摩訶男(Mahānāma)《顯揚正法論》(Saddhamma-ppakāsinī)。

〔參考資料〕 《善見律毗婆沙》卷一;水野弘元《南方上座部論書解說》;B. C. Law《A History ofPali Literature》;G. P. Malalasekera《Dictionary ofPali Proper Names》。


菩薩善戒經

(一)九卷︰劉宋‧求那跋摩譯。又稱《善戒經》、《菩薩地善戒經》。收在《大正藏》第三十冊。全文分三十品,詳說菩薩之種姓、發心、修行、得果,亦載及有關菩薩本有種子、新薰種子。

關於本書與《菩薩地持經》之關係,古來有二說,有說二書為同本異譯,有說是異本。據智昇於《開元釋教錄》卷十二所述,本經前有序品,後有奉行之文,而《地持經》缺此等部份,但《地持經》中有菩薩戒文與菩薩戒本,而本經則無。至於其他文意則二書全同。依此所說,本經與《菩薩地持經》概皆摘自《瑜伽師地論》〈菩薩地〉而成,本經且附有序文及最後奉行之文,乃使全書具備經之形態(序分、正宗分、流通分)。

唯識十大論師之有關「本有新薰」之論議,多依據本書解釋。又,慈恩大師所著《瑜伽論略纂》卷九至卷十二等四卷,以及遁倫《瑜伽論記》的卷十六以下至卷二十四,皆可作研究本書之輔助資料。

(二)一卷︰劉宋‧求那跋摩譯。又稱《善戒經》、《菩薩地善戒經》、《優波離問菩薩受戒法》。收在《大正藏》第三十冊。內容詳說受菩薩戒之作法等事,並謂具足優婆塞戒、沙彌戒、比丘戒後,始得菩薩戒,如登四層樓閣,不依序經初層乃至第三層,不可能頓登第四層。

關於本書與九卷本《菩薩善戒經》之關係,依《開元釋教錄》卷十所載,九卷本(大正55‧606a)︰「有如是我聞而無優波離問受戒法,但有九卷。其優波離問受戒法即後單卷菩薩善戒經,是若將此為初卷,即與祐記符同。然此地經本離之已久,乍合成十,或恐生疑。」由此可知,本經與九卷本《善戒經》原是一經十卷,中國自古即別出而流行,因此今之九卷本圓具序分、正宗分、流通分,而本經則僅有正宗分。


經集

南傳巴利聖典《小部》中之經典。日譯本收在日譯《南傳大藏經》第二十四冊。迄今(1993)仍未見有漢譯本。

全書由五品七十經(若加上第五品的序偈及結偈,則是七十二經),一一四九偈(第一六三偈有三偈,實際是一一五一偈)組成。五品即︰〈蛇品〉、〈小品〉、〈大品〉、〈義品〉、〈彼岸道品〉。其中,第一品裏的四經、第二品裏的五經、第三品裏的八經之中,除了偈之外,還含有長行(散文)。其經首皆有「如是我聞」句,與一般經典的形式相同。其餘的五十五經,則全由偈所組成,如《法句經》一般。其中,依德目而由諸經中一偈一偈集錄的情形較少,而彙集相關各偈以顯示同一場合之說法的情形較多。

巴利三藏中存有幾千經,但為何只有本集稱為《經集》﹖這是因為在集錄其他經之時,皆依各經之特徵而附有特定名稱。而本書並無此種可以附加特定名稱的特徵,故稱之為《經集》。

《經集》這種名稱,在其他部派的雜藏中絕對沒有。這是南方上座部特有的。其集成是在部派分裂之後。本書的第四品、第五品及第一品第三經中,註釋各偈語句的「義釋」是巴利藏獨有的,所以本書的集成是在「義釋」製作之後。亦即「義釋」是部派分裂後的作品,而本書則是在「義釋」之後所集成的。因為「義釋」製作之時,如果已有《經集》,則「義釋」應該由本書的第一品第一經開始註釋,可是實際上,義釋只註釋了本書的一部份,而且未依本書的順序。《經集》集成現在的形式,雖然是在相當晚的時代,但是構成《經集》內容的諸經,其淵源都很古老。幾乎所有經典的原形,在部派分裂以前都已存在。此點由本書的各經各偈、梵文、漢譯等與其他部派的文獻作一比較,即可得知。因此,要理解最古老的佛教聖典,自本書中可以窺見一斑。

與本書有關的其他部派之經、偈甚多。在本書的七十經之中,和其他部派幾乎一樣的經有三十一部。顯然是屬於同源,而有類似關係的經,在三十部以上。除去重複的部份,兩者加起來共有五十七部經。

在本書七十經之中,與其他部派文獻全無一句相同偈文的經,僅有︰一之八《慈經》、二之二《臭穢經》、二之八《船經》、二之十三《正普行經》,總共四經。

本書是最古老、最原始的聖典,因為本書偈文中常使用與普通巴利語文法不一致的古代吠陀語文法。而且本書的思想內容,和文中所記之比丘日常生活,皆是佛教固定化以前極素樸的情況。其文獻價值亦由此可以想見。

本書之諸經中,有很多素樸的佛教思想。至後世,本書中的偈與《法句經》同受佛教徒愛好。此點由註釋書類常使用本書之偈,即可得知。此外,阿育王勒文之中,所記載之勸人讀誦之七部經典,其中有三部︰《Munigāthā》、《Moneyasute》、《Upatisa》(《Pa-sine》),即包含在本書之內(一之十二、三之十一、四之十六)。這項事實可看出本書內容甚受珍視,且廣為流佈。

本集之羅馬字本由V. Fausboll校訂,巴利聖典協會(PTS)於1885年出版,1893年再版。O. Andersen重訂新版於1913年,由PTS刊行。《南傳大藏經》中所收之日譯本係以新版為底本。此外,又有中村元之日譯單行本。歐洲方面,有英譯本與德譯本。註釋書方面,五世紀時覺音的《第一義明》(Paramattha-jotikā)是不可或缺的參考書。該書已有英譯本,名為《Suttanipata Commentary》,為H. Smith氏所編輯。

◎附︰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十一章第二節(摘錄)

《經集》(Sutta-nipāta),為《小部》的第五部。分五品,除(四)〈義品〉,(五)〈彼岸道品〉外,還有(一)〈蛇品〉(Uragavagga),(二)〈小品〉(Cūlavagga),(三)〈大品〉(Mahāvagga)。前三品,是十二、十四、十二至三十八經的類集。有名的《麟頌》,是〈蛇品〉第二《犀角經》;《牟尼偈》是〈蛇品〉十二《牟尼經》。《麟頌》、《牟尼頌》、〈義品〉、《波羅延》,這些有名的偈經,在其他部派中,都是獨立的。《經集》為銅鍱部(Tāmra-śātīyāḥ)獨有的編集。《小部》的《義釋》(Niddesa),為〈義品〉、〈彼岸道品〉、《犀角經》作解說,而沒有說到其他。《經集》的集為一部,還在《義釋》成立以後。

《經集》所集的五品,大體說,都是比較古的。(中略)這裏只論前三品。三品三十八經,性質複雜,不可一概而論。近代學者,依語文而加以推斷,自有其重要意義。然從內容來說,似乎還有值得商榷的。

(1)三品的經文,與《雜阿含經》中,「八眾誦」──〈有偈品〉有關的,共十五經,佔十分之四。其中可分為二類︰

{1}與《雜阿含經》大同,或主體(除序說)相同的,集成的時代,可推定為與「祇夜」集成的時期相當。如︰

②《雜阿含經》簡略,而《經集》增廣的;或《雜阿含經》別行,而《經集》合為一經的;或因緣不同而主體一致。這都是成立於「


┌────────────┬──────┬────────┐
│〔經集〕 │〔雜阿含經〕│〔附註〕 │
├────────────┼──────┼────────┤
│蛇品(六)敗亡經 │ 一二七九│ │
│小品(五)針毛經 │ 一三二四│相應部十.三 │
│蛇品(九)雪山夜叉經 │ 一三三九│雜含有序文 │
│蛇品(十)曠野夜叉經 │ 一三三八│相應部十.十二 │
│蛇品(四)耕田婆羅墮闍經│ 九十八│相應部七.二.一│
│蛇品(七)賤民經 │ 一0二│雜念末段小異 │
│小品(十二)婆耆舍經 │ 一二二一│ │
│大品(三)善說經 │ 一二一八│相應部八.五 │
└────────────┴──────┴────────┘


祇夜」成立以後,傳誦於「祇夜」(《雜阿含經》的一部份)以外的,如︰


┌──────────────┬──────┬────────┐
│〔經集〕 │〔雜阿含經〕│〔附註〕 │
├──────────────┼──────┼────────┤
│蛇品(二)陀尼耶經 │ 一00四│經末二頌相同 │
│ │ │相應部一.二.二│
│小品(十)起立經 │ 一三三二│初偈相同 │
│ │ │相應部九.二 │
│大品(四)孫陀利迦婆羅墮闍經│ 一一八四│相應部七.一.九│
│大品(五)摩伽經 │ 一一五九│ │
│ │ 一一九四│相應部六.一.六│
│大品(十)拘迦利耶經 │ 一二七八│相應部六.十  │
│ │     │增支部十.八九 │
│小品(十一)羅瞧侯羅經 │ 一二一四│相應部八.四後三│
│ │ │頌相同     │
│小品(三)慚愧經 │ 九七八│相應部四.三 │
└──────────────┴──────┴────────┘


(2)與「中」、「長」阿含有關的,如〈大品〉(七)《施羅經》、(九)《婆私吒經》,也編入《中部》,而是《中阿含經》所沒有的。《婆私吒經》的因緣──二學童共論,與《長部》(十三)〈三明經〉相同。《婆私吒經》的偈頌中,有二十八頌──〈我說彼為婆羅門〉,與《法句》〈婆羅門品〉相合。這是以傳誦的婆羅門偈為主體,結合婆私吒(Vaśiṣṭha)的問答因緣,擴編而成。〈小品〉(七)《婆羅門法經》,與《中阿含經》(一五六)〈梵波羅延經〉大同。〈小品〉(六)《法行經》,後四偈與《中阿含經》(一二二)〈瞻波經〉,及《增支部》八集十經相同。《法行經》與《婆羅門法經》,前後次第,都被編入《中阿含經》,而是《中部》所沒有的。這四部經,在「中」、「長」二部成立時,已經集成。由於部派(傳承的,區域的)採錄不同,而成為四部阿含以內的,或流傳於四部阿含以外的偈經。

(3)與佛傳有關的,如〈大品〉(一)《出家經》、(二)《精勤經》、(六)《薩毗耶經》、(十一)《那羅迦經》,〈小品〉(九)《何戒經》,都有關於佛及弟子的傳記。〈蛇品〉(五)《淳陀經》,為《長阿含經》(二)〈遊行經〉的一節,本從「涅槃譬喻」中來。佛與弟子的傳記,起初以偈頌為主,後來才結合而以長行敘述出來。《淳陀經》的成立,比《大般涅槃經》更早。〈大品〉五經,與法藏部(Dharmaguptāḥ)的《佛本行集經》,說出世部(Iokottara-vādināḥ)的《大事》相近。法藏部與銅鍱部,同出一系。在部派發展中,分別說系(Vibhājya-vādināḥ)比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āḥ),更接近大眾部系(Mahāsāṁghikāḥ)。這由於阿育王(Aśo-ka)以後,說一切有部向西北發展;恒河(Gaṅgā)一帶與南方,都屬分別說系與大眾系的化區。凡佛傳偈頌,與《大事》相近而不同說一切有部的傳說,大抵為成立於阿育王時代以後。

從上三類二十五經,可以大略看出︰〈蛇品〉各經的成立,是較早的。(二)《犀角經》,(十二)《牟尼經》,是有名的偈經。(一)《蛇經》,約有半數偈頌,為《法句》所採錄。〈蛇品〉多數起於「祇夜」時代,到「中」、「長」集成的時代為止。〈小品〉諸經,要遲一些,《寶經》說到了「四惡趣」、「六重罪」,顯然已到了僧治強固的時代。〈大品〉諸經,大多數是成立於部派分裂以後的。雖成立的時代,先後不一,而從多數來說,《經集》所集的諸經,是可以看作原始佛教時代的聖典的。


歐陽漸

現代中國佛教之著名居士、唯識學名家、支那內學院創辦人。江西宜黃縣人,字竟無,生於西元1871年(清‧同治十年),六歲時,父親就去世了。他幼時,刻苦攻讀,二十歲入學。但不喜歡科舉,轉而研究經史、天文、曆算以及程朱的理學。肄業經訓書院,稱高材生。1894年(光緒二十年)中日戰爭爆發,國勢日益衰微,他感覺到過去所學無用,遂改變方向,要用陸王之學來對世事有所補救。不久,友人桂伯華遊學南京歸,又介紹了佛學,以為是究竟之學,他才開始涉獵佛書。

1904年(光緒三十年),他親自在南京受了楊仁山居士的啟發,對佛學有了信仰。1906年(光緒三十二年),三十六歲,生母逝世,他異常悲慟,即日發願,捨棄世欲,專研佛學。1910年(宣統二年),他決定長期住在南京,跟楊老居士學習,這時他已經四十歲了。第二年楊居士病卒,預以金陵刻經處的編校工作咐囑於他。不久,國民革命軍攻南京,他在危城中,守護經坊四十天,使經版一無損失。生活異常艱苦,幾至饔ロ不給,賴友人清道人李瑞清濟以大洋十元,始得待兵解出城。

革命勝利後,他與李證剛等發起佛教會,主張政教分離,未獲實現,會也就解散了。從此他研究瑜伽系學說,數年,分清了法相、唯識兩宗的界限,在佛學理論上作了新的貢獻。1918年(民國七年),他按照楊老居士的計劃刻完了《瑜伽師地論》後五十卷,作了很長的敘言,闡明瑜伽學系一本十支的深義。自明代以來,久已晦塞了的慈恩宗學說,到這時才重新昌明,而對知識界接受佛學發生了很大的作用。他在這時又籌辦支那內學院,便利研究,經過幾年,在1921年才成立。他自己主講《唯識抉擇談》,南北學者好些人來受業,梁任公在這時參加聽講,自謂得益不淺。

內學院前後設立了研究部試學班,法相大學特科等。講習的科目有唯識學、法相學、因明學、律學、心學、佛法美術學、印度哲學、佛教史學、中國古文學、梵、藏、英、日文學等。重點放在瑜伽系學說上。同時廣刻唐人章疏,大闡有關瑜伽唯識的種種原理。1927年(民國十六年)辦學告一段落,他深入研究了《般若》、《涅槃》等經,編輯《藏要》,印出經論五十餘種,寫了很多緒言,益加暢發佛學的究竟義、真實義。

1931年(民國二十年),九一八事變,日本軍閥侵略東北。次年,又強占上海閘北,國勢日見嚴重。他激發愛國精神,大聲疾呼,提倡捨身取義、見危授命的儒家之言,號召國人群起抵抗。1937年(民國二十六年),他召集門人講演對於孔佛二家學說究竟會通的看法,表示他晚年成熟的思想。七七事變爆發後,他和內學院同人去四川,在江津設立內學院蜀院,繼續刻經講學的事業。在這時期中,他組成自己學說「頓境漸行」的體系,寫出《釋教》、《心經讀》、《中庸傳》等著作。1943年(民國三十二年)二月病卒,終年七十三歲,即葬在江律。

平生著述因遷徙散失很多,晚年自訂所存的成為《竟無內外學》。內容為︰《內學院院訓釋──釋師、釋悲、釋教》、《大般若經敘》、《大涅槃經敘》、《瑜伽師地論敘》、《法相諸論敘》、《俱舍論敘》、《藏要經敘》、《藏要論敘》、《五分般若讀》、《心經讀》、《唯識抉擇談》、《唯識研究次第》、《楞伽疏決》、《解節經真諦義》、《在家必讀內典》、《經論斷章讀》、《內學雜著》、《中庸傳》、《孔學雜著》、《詩文》、《小品》、《四書讀》、《論孟課》、《毛詩課》、《詞品甲》、《詞品乙》等共二十六種,三十餘卷,都已刻版印行。至於他一生校刻的佛典千餘卷,這些版片,現都保存在金陵刻經處。

居士的學說思想,是由儒入佛而後以佛攝儒的。他深通了程、朱、陸、王之學,才研究佛學。在佛學中又由法相唯識,而般若唯智,而涅槃究竟,節節貫通。然後回看孔家,尋其精神。他以為兩家學說有相似處;但就實踐是否趨向人生究竟而論︰孔行而無果,佛則行即是果(《孔學雜著》),這就有質的區別了。

居士講學,本來主張學必有為而發,而用在利他。晚年因國勢阽危,憤發忠義愛國的精神,貫徹於一切方面。他說︰「亂之興也自無悲始,悲之萌也自親愛始。」(〈內學序〉)他要提倡佛家大悲的精神來救亡圖存。又說︰
「今之成人,體用難并,姑先其體。曰見利思義、見危授命,(中略)孫中山革命是一條鞭,不可雜保皇黨開明專制;今日抗戰到底是條鞭,不可收容主和敗類。孔子謀道不謀食,孟子捨生取義,踽踽獨行,不可夾雜鄉愿兩邊立足之相似教。」(《孔學雜著》)

他又要用儒家嚴夷夏之分、義利之辨的精神來救亡圖存。選《毛詩課》則說︰「迨天之未陰雨,綢繆牗戶,誰敢侮予,今則流血百萬,慘不可言矣!事前有備謂之未雨綢繆,(中略)綢繆在作新,作新在作氣,作氣在觀感而憤悱。」(〈毛詩課敘〉)

他本來精於文學,在晚年因國難選刻《詞品甲》,純粹為了「山河破碎,上下晏然,秉國不均,民將無氣。若使無氣,則碪俎宰割固無妨,赧顏事仇亦何害,人生至此,尚足問哉!吾焉能忍與此終古!國之強也,氣之熾也;國之亡也,氣之餒也。誰能使氣之熾而終於不餒耶﹖要此錐心刻骨之事常目在之而後可也」(〈詞品甲敘〉)。

他也精於書法,晚年因國難更提倡六朝以上的書法,也是為了「河山破碎,強虜縱橫,民氣不揚,國魂安傅。豐腴柔媚軟骨之鴆,鐵石冰霜強根之鍛。要使耳濡目染,意匠心營,無不皆岳峙淵停而絕盡山溫水軟,然後斯民浩氣,勃然興而沛然盛也。」(〈跋龑秋穠元明以來書法評傳墨迹大觀〉)

從這些上可見居士一貫愛國的精神。

至於他平生治學,主張︰(1)不可以凡夫思想為基礎,而必以等流無漏為基;(2)不可主觀而必客觀;(3)不可宥於世間見,而必超於不思議;(4)不可以結論處置懷疑,而必以學問思辨解決懷疑。(《孔佛概論之概論》)。又特別注重揀除偽似,明辨是非,所以他在佛學孔學方面都有偉大的貢獻,這決不是偶然的。(田光烈)

◎附一︰呂澂〈親教師歐陽先生事略〉(摘錄自《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三卷第四冊)

師諱漸,字竟無,江西宜黃人,清‧同治十年十月初八日生。父仲孫公,官農部,歷念餘年,不得志。師六歲,仲孫公即世。

師幼而攻苦,精制藝,年二十,入泮。薄舉業不為,從叔宋卿公讀,由曾胡程朱諸家言,博涉經史,兼工天算,為經訓書院高材生,時稱得風氣之先。

中東之戰既作,國事日非,師概雜學無濟,專治陸王,欲以補救時弊。友人桂伯華自寧歸,勸師向佛,始知有究竟學。

年三十四,以優貢赴廷試,南旋,謁楊仁山老居士於寧,得開示,信念益堅。歸興正志學堂,斟酌科目,體用兼備,自編讀本課之。

年三十六,生母汪太夫人病逝,師在廣昌縣教諭任,遄返,僅得一訣。師本庶出,復幼孤,一嫂一姊皆寡而貧,來相依,霾陰之氣時充於庭,母病軀周旋,茹苦以卒。師哀慟逾恆,即於母逝日斷肉食,絕色欲,杜仕進,歸心佛法,以求究竟解脫焉。

期年,赴寧從楊老居士遊。又渡東瀛數月,訪遺籍。返謀久學之資,任兩廣優級師範講席,病濕罷。與友李證剛謀,住九峰山,營農業,又大病瀕死。乃決捨身為法,不復治家計,時年已四十矣。

歲庚戌,再赴寧,依楊老居士。越年,老居士示寂,以刻經處編校相屬。值革命軍攻寧急,師居危城中守經坊四十日,經版賴以保全。翌春,與李證剛等發起佛教會,撰緣起及說明書,並警告佛子文,勗僧徒自救,沈痛動人。以主張政教分離。不果,解散。自是長住刻經處,專志聖言,不復問外事。

溯師四十年來,篤學力行,皆激於身心而出,無絲毫假藉。嘗曰︰悲憤而後有學,蓋切驗之談也。師既主編校,病刻經處規模未充,又乏資廣刊要典,乃設研究部,隻身走隴右,就同門蒯若木商刻費。比返,愛女蘭已病卒刻經處,哀傷悱憤,治《瑜伽》,常達旦不休。稿久,乃曉然法相與唯識兩宗本末各殊,未容淆亂。敘刻法相諸論,反覆闡明,聞者駭怪,獨沈乙庵先生深讚之。每敘成,必赴滬謁沈,暢究其義而返。至民國七年,遵老居士遺囑,刻成《瑜伽》後五十卷,復為長敘,發一本十支之奧蘊,慈宗正義,日麗中天,自奘師以來所未有也。

會友人符九銘來蘇省,掌教育,因籌設支那內學院以廣弘至教,刊布緣起章程,遷延數載未就。南遊滇,應唐蓂賡請講《維摩》、《攝論》,北赴燕,為蒯若木講《唯識》,稍稍得資助。民國十一年,內學院始成立,創講〈唯識決擇談〉,學人畢集。梁任公亦受業兼旬,病輟,報師書曰︰自悵緣淺,不克久侍,然兩旬所受之熏,自信當一生受用不盡。於以見師教入人之深矣。由是廣刻唐人章疏,《瑜伽》、《唯識》舊義皆出。

又就內學院開研究部試學班,及法相大學特科,大暢厥宗。立院訓曰︰師悲教戒。揭在家眾堪以住持正法之說,教證鑿然,居士道場乃堅確不可動。及民國十六年,特科以兵事廢,同懷姊淑又病亡,師悲概發願,循龍樹、無著舊軌,治《般若》、《涅槃》諸經,窮究竟義,次第敘成。其間更輯印《藏要》,經論二十餘種,各繫緒言,莫不直抉本源,得其綸貫。而尤致意揀除偽似,以真是真非所寄自信,一時浮說遊談為之屏迹。

自九一八事變以來,國難日亟,師忠義奮發,數為文章,呼號救亡如不及。一二八抗日軍興,師筮之吉,作釋詞,寫寄將士以資激勵。繼刊《四書讀心史》,編《詞品甲》,寫〈正氣歌〉,撰〈夏聲說〉,所以振作民氣者又無不至。於是發揮孔學精微,上承思孟,辨義利,絕鄉愿,返之性天。以為寂智相應,學之源泉,孔佛有究竟,必不能外是也。

民國二十六年夏,集門人講晚年定論,提無餘涅槃三德相應之義,融《瑜伽》、《中觀》於一境,且以攝《學》、《庸》格物誠明。佛學究竟洞然,而孔家真面目亦畢見矣。講畢,日寇入侵,師率院眾並運所刻經版徙蜀,息影江津,建蜀院,仍舊貫,講學以刻經。先後著《中庸傳》、《方便般若讀》(即《般若經序》卷三)、《五分般若讀》、《院訓釋教》。以頓境漸行之論,五科次第,立院學大綱。自謂由文字歷史求節節近真,不史不實,不真不至,文字般若千餘年所不通者,至是乃畢通之。

民國二十九年,遘家難,矢志觀行,於《心經》默識幻真一味之旨,夙夜參研,期以徹悟。三載,始著《心經讀》存其微言,蓋師最後精至之作也。

師受楊老居士付囑,三十年間,刻成內典二千卷,校勘周詳,傳播甚廣。及國難作,文獻散亡,國殤含痛,師又發願精刻大藏以慰忠魂。選籍五千餘卷,芟夷疑偽,嚴別部居,欲一洗宋元陋習,以昭蘇藏教,籌畫盡瘁。本年二月六日,感冒示疾,轉肺炎,體衰不能復,然猶繫念般若不已。至二月二十三日晨七時,轉側右臥,安詳而逝。享壽七十有三。

德配熊夫人,子格、東,女蘭,皆先卒。孫應一、應象,孫女筏蘇、勃蘇,俱就學國外。由門人治其喪,權厝於蜀院院園。

師平生著作多以播遷散佚,晚年手訂所存者為《竟無內外學》。其目曰︰《內院院訓釋》、《大般若經敘》、《瑜伽師地論敘》、《大涅槃經敘》、《俱舍論敘》、《藏要經敘》、《藏要論敘》、《法相諸論敘》、《五分般若讀》、《心經讀》、《唯識抉擇談》、《唯識研究次第》、《內學雜著》、《中庸傳》、《孔學雜著》、《詩文》、《小品》、《楞伽疏決》、《解節經真諦義》、《在家必讀內典》、《經論斷章讀》、《四書讀》、《論孟課》、《毛詩課》、《詞品甲》、《詞品乙》。凡二十六種,三十餘卷,悉由蜀院刊行之。

師之佛學,由楊老居士出。《楞嚴》、《起信》,偽說流毒千年,老居士料簡未純,至師始毅然屏絕。荑稗務去,真實乃存,誠所以竟老居士之志也。初,師受刻經累囑,以如何守成問,老居士曰︰毌然,爾法事千百倍於我,胡拘拘於是。故師宏法數十年,唯光大是務,最後作老居士傳,乃盛讚其始願之宏,垂模之遠焉。嗚呼!師亦可謂善於繼述者矣。弟子呂澂謹述。

◎附二︰太虛〈閱竟無居士近刊〉(摘錄自《太虛大師全書》〈雜藏‧書評〉)

距今三十三載,我參加金陵刻經處楊仁老所辦祇桓精舍,時竟無居士──歐陽漸──亦每函楊仁老問研佛學,嘗見其手札,頗涉法界觀義,始心識其人。民元,居士與李政綱等辦佛教會,我則辦佛教協進會,嗣聞繼主楊仁老刻經事。民七,我於滬上組覺社而出季刊,載居士答徐蔚如諸問,傳有支那內學院之創設。民八冬,余過金陵訪之,始與居士晤談,呂君秋逸亦隨出見。民九,《海潮音》創刊後,我與居士雖時上下其議論,兩方門下亦往往辯言雜出,然我過金陵仍頻訪敘,徒侶亦轉相問學,法喜靡間。惟近十年卒致不通聞問,學侶形之攻難者其氣漸粗,則民二十後涉及俗事問題,余乃默避之也。

閱雜刊五六七及《中庸傳》,覺居士氣壯神旺如昔,學有進益,剴切敷陳以求解人,真摰懇誠之意洋溢於字裏行間,堪示為學良範。爰藉之為推衍,以重結法喜之緣。

居士自述學程,初習程朱,繼學陸王;看《起信》、《楞嚴》,年瀕四十;學《唯識》、《瑜伽》至渙然冰釋,年五十餘矣;發憤治《智論》而《般若》嫻習;進治《涅槃》,年六十而後知無餘涅槃之至足重。當其《瑜伽》冰釋,嘗力非《起信》、《楞嚴》;迄宗《涅槃》,則幡然又變。然詳察居士頃年所提倡者,在「宗趣唯一,無餘涅槃;法門無量,三智三漸次」二語,其餘事則闢漢、宋偽儒,顯真孔同佛而已。試略分別之︰

宗趣唯一,無餘涅槃;法門無量,三智三漸次,是誠居士之學有增益,能揭示其要者也。又云︰
「念念無心是地上境界,凡夫有漏從何覓得﹖然無路可通而有方便,大智慧人苦心婆心貽我大寶,豈堪忽視﹖無漏則無心,有漏則有心──無心有心帶語病──,雖則有心而心之內境有自證分,亦現量得,此之現量世間現量,但能建在率爾墮心上,稍一剎那則尋求、決定、染淨與六識俱矣。發生六識之根基,是四惑相應之末那,纏眠演繹,無有出期。若自證分則有漏中至善,久久緣習忽無漏生,所謂徑路絕而風雲通也。此即隨順依處依之立引發因,能引發無漏者也。諸修道人都恃此心,而於宗門唯一取用。」

於教外別傳之祕,亦能從教理中點出睛光,與吾去年請示於真現實論者,語意密邇。然居士以刻苦工夫得此,又因憍慢素深──在居士或以狂狷自許──,遂誇為創獲之旨,欲據之以凌轢古今,則仍不免陷於疎習也。

其說大涅槃三德︰不即不離,不一不異,至微至妙,妙於相應。夫相應者,不可思議,法爾如是,境界也。經云︰「我今當令一切眾生及以我子四部之眾,悉皆安住祕密藏中,我亦復當安住是中入於涅槃。何等名為祕密之藏﹖猶如∴字,三點若並則不成伊,縱亦不成,別亦不成;解脫之法亦非涅槃,如來之身亦非涅槃,三法各異亦非涅槃。我今安住如是三法,為眾生故名入涅槃,如世伊字。」細味經言,而知相應至妙之義,一語具三玄,一玄具三要是也。舉一涅槃而即具三德,一語具三玄也。舉一解脫,法身以充其量,般若以顯其得。舉一法身,清淨無垢本於解脫,功德無邊資於般若。舉一般若,因之為無分別起於解脫,果之為一切種智成於法身,則所謂一玄具三要也,皆相應義也。並則一畫,縱則一貫,誰居左右﹖誰為始終﹖面目無序,君臣無位,混淆一團,法相亂三,是則即也,一也,有過也。別不具三,解脫則有小而無大,法身則詳增上而略本質,般若則明用而非詮體,非圓相也;異地而處,三法雖具,不相連屬,非妙相也,是則離也,異也,亦有過也。伊之三點,非並非縱,亦非別異,而仍三法,以法相談則治而不亂,以至理言則融冶無間,相應之妙如是哉!

此不惟天台之圓三諦義相合,而《起信》之真如如來藏體相用三大,以至《楞嚴》、《圓覺》等天台、賢首疏義,亦何嘗違異﹖

至於「據是三智,有情成佛凡有初中後三漸次,引生無漏為初漸次,由凡入地歷七方便,加行智境也。無相無功用住為中漸次,自初至八煩惱障盡,根本智境也。圓滿菩提為最後漸次,一切智智乃證極地,後得智境也」。則常途或談五行,或立五位,或開十三位以至五十二位,開合之差別耳。而言「唯一宗趣無餘涅槃,是則澈上澈下、澈始澈終,須臾不離無餘涅槃也。故般若為地上事,為根本智相應涅槃矣,而三智所繫皆不離乎根本」。尤宛然天台從性起修,全修在性,即而常六、六而常即之六即義。六之等一即圓三諦理,亦即大涅槃三德義。第二、第三、第四則隨順無漏、趣向無漏、臨入無漏之地前加行也。第五、第六則地上根本智、地上最後後得智也。其不同處亦開合及名字之異爾。

不寧惟是,其致李政剛書中所言︰「自小乘經四含,論六足各部執,而歸極於俱舍。如是中觀──大般若、四論、瑜伽──六經、十一論。如是而一乘三德,所謂經涅槃、密嚴。分為四段,段段精研以為教。」

亦近於天台小乘三藏,般若通,瑜伽別。法華涅槃圓之四教。居士能虛心再一讀天台諸部,不將視今日所謂︰「台、賢、藏、密絕口不談,蓋法華、華嚴自有真諦,決不可容一家之壟斷也。密不尊教,藏時背理,皆法界之陷害也。」同於自己攻訶自己,而啞然失笑耶!天台之書具在《正續藏》,在今觀之,雖不必皆精當,亦不能與居士之說盡符。然此數端之恰合,固不容誣也。

至闢漢、宋偽儒,顯真孔同佛,質言之即孔學同佛之無餘涅槃、三智三漸次也。於〈答陳真如論學書〉外,旁見覆張溥泉、梁寒操書,而致力乃在《中庸》一傳。其闢除宋儒之錮蔽,以免國人再墮入漢、宋門戶窠臼,進求於孔、孟先秦學術之真,亦誠有振發聾聵之處。然無餘涅槃三智三漸次之佛法,非易明也,居士歷程、朱、陸、王、《唯識》、《智度》四十年僅乃得之,加之斥二千年之儒皆偽,又於孔、孟掩人倫仁義之顯,揭同佛寂淨之隱,均非內外學者所公認,則更難上加難。縱令孔、孟真同佛,亦何如直談顯了佛法之易起人信哉﹖況孔、孟為人乘道德之宗,強拉同佛,兩失之,曷若王恩洋人生學之位置者為得當歟!

居士求法勤苦,為學真切,誠有可欽者。當其得益處猛力激揚,每發隱奧;而偏至之勢亦隨以生,由之執此斥餘,故立言往往功過參半。寶持其精刻而擇取其精義,則光嚴佛國之功德亦足多已。

◎附三︰游俠〈歐陽竟無先生的法相學〉(摘錄自《現代佛學》雜誌1962年第五期)

中國近代治佛學者都推歐陽竟無先生為法相學一大家,其實,先生之學並不限於法相。他畢生鑽研佛學,展轉深入,主張佛學須徹上徹下融於一貫,反對各執所宗而偏談全局。尤其重視知法知義,對印土各家之說,必究其本義,觀其會通,期得全面性的理解。到了晚年,他融貫般若、瑜伽,匯歸於涅槃,提出「宗趣唯一無餘涅槃,法門無量三智三漸次」與「佛境菩薩行」之說,並依染淨之謂教之義,立唯識、唯智、涅槃三學(三學詮以涅槃三德,以捨染為解脫義立唯識學,以捨染灸為般若義立唯智學,以取淨為法身義立涅槃學,見〈內學院院訓釋‧釋教〉),以整然的體系來講明佛學,自成一家之說。即就法相學而言,剖析抉擇、指明關鍵,獨闡此學之真,其所發揮,多有前人所未道者。特別值得注意的,我覺得有如下這幾點。

首先,歐陽先生指出法相法性是一種學,糾正了一般人對於「法相」一詞的誤解。中國佛學,自中唐以來,一向視大乘有所謂法性和法相兩大宗的對峙,其意乃指龍樹、提婆與無著、世親兩系之學,從這樣的看法來理解法相,實在是一種誤會。歐陽先生認為教止是談法相,龍樹、無著所闡說的並無性、相之分。泛談法相,可以從理和教兩方面來看。就理而言,法相的範圍至廣,其所指相當於佛法的全體,這可以龍樹和無著之說為證。龍樹的《大智度論》卷二說︰「如是我聞是阿難等佛大弟子輩說,入佛法相故,名為佛法。」無著的《大乘莊嚴經論》卷一說︰「佛語有三相,一者入修多羅,二者顯示毗尼,三者不違法空。」此三相,在涼譯堅意的《入大乘論》卷上,亦稱之為三法印,其第三不違法空,即云「不違法相」,可見法性法空都是法相。是故法相是總,大小乘空等義門都只就法相的一分而言。都不違法相,即都入佛法相,都歸趣於涅槃,這是在道理上可以肯定的。

就教而言,經律論三藏都關涉法相。經,是佛法相,佛依自證境界有所建立,都謂之法,而用語言文字來表達形容,則無往而非相,故佛所說教莫非法相。律,是入佛法相的方便,佛於臨涅槃時反覆說律,即示律特與涅槃相應。論,解釋佛說,即依阿毗達磨法門分別類治法相。經開示法相,入經之律和類治經律之論,都不出乎法相之教,都歸趣於涅槃,亦可見理和教是相通的。

至於談法相之義,則有實相和相貌之別。通途以自性為實相,差別為相貌,實則總相別相都有其自性和差別,彼此所詮互相錯綜,亦不能作截然的區別。龍樹所著書都談實相,不只是談空,此實相即是法相。《大智度論》卷六舉十喻解諸法空,以幻喻無明相,焰喻男女相,水月喻人我相,虛空喻法我相,響喻語言相等等,都是講法相。無著述彌勒之說,主善取空,窮其究竟亦談法性。《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六說︰「如實了知如實真如離言自性,如是名為善取空者。」並指出離言自性是「無分別智所行境界,當知即是勝義自性,亦是法性。」於此更可見兩系學說是一貫的。只是龍樹、無著先後所處的時地不同,所對學說有異,故所闡說有疏密詳略之殊。無著之學雖祖述彌勒,而立說亦遙承龍樹。世親解釋《辯中邊論》〈相品〉初二頌,即稱「如是理趣妙契中道,亦善符順《般若》等經」,何得更成對峙。至於兩系末流立義有爭,亦只是觀行層次上的分歧,並無性相的界劃。從廣義來看法相,法相法性是一種學,這是理解法相應有的基本認識。

其次,歐陽先生辨明唯識、法相是兩種學,對於向來混為一談的兩門義學,作了精密獨到的分析。印土佛家學說發展,到了瑜伽學系,其立說既通攝二乘,廣詳法相,同時更詮大簡小,特闡唯識,兩學並行。此系學說傳入中國以來,唐代玄奘師資一系特多闡述,舊總稱為法相宗,則混唯識和法相為一,未免失之儱侗,作為學說思想來研究,應加辨析,以見兩種學各別精義之所在。

歐陽先生認為彌勒學的主要內容,即在發揮唯識與法相二事。就思想之發展言,則初但法相,後創唯識。彌勒說《瑜伽師地論》,於〈本地分〉中詳詮法相,於〈抉擇分〉乃闡唯識。歐陽先生在《瑜伽師地論敘》上,就唯識法相相對互觀,舉出對治、造釋等十義,分析其為兩種學。一者對治外道小乘執心外有境建立唯識義,對治大乘惡取空偏向建立法相義;二者由說緣起建立唯識,由說緣生建立法相;三者約觀行實踐建立唯識,約教相境事建立法相;四者約能變義建立唯識,約所變義建立法相;五者有為無為一切法約歸一識,約義是唯識義,以一識心開為萬法,開義是法相義;六者諦察一識才生四識互發,而自性、所依、所緣、助伴、作業五相因果交相繫屬,亦可說開義是唯識義,諦察法相雖萬法生而各稱其位,法爾如幻,任運善巧宛然若一,亦可說約義是法相義;七者了別義是唯識義,如如義是法相義。八者理義是唯識義,事義是法相義;九者流轉真如、實相真如、唯識真如義是唯識義,安立真如、邪行真如、清淨真如、正行真如義是法相義;十者古阿毗達磨談境多標蘊界處三法,瑜伽談境獨標五識身地、意地,是故今義是唯識義,古義是法相義。

後更在〈瑜伽真實義品敘〉上就所被機、正智、論議等六義,再加以分析。諸如所被機,唯識只對五種姓中之不定種姓及大乘種姓,而法相則五種姓齊被;如正智、唯識雖淨唯是相應而非即智,法相則依他具二分,染分是妄心分別,淨心是正智;如論議,唯識有五不判,法相即無不談;如三世,唯識談種子變似三時,法相對因果而談過、未;如六根,唯識入果位六根互用,法相則雖相網而仍不可亂;如涅槃,唯識對自性涅槃談無住,意在簡小,法相普被,則有餘、無餘二種涅槃以為其果︰指出唯識有所簡,便有所略,法相具談,罄無不詳。

就原則而言︰是法平等曰法相,萬法統一曰唯識,二事可相攝而不可相混,亦復不可相亂。就言教根據上說,《楞伽》和《密嚴》兩經都立五法三自性的法相義,又立八識二無我的唯識義。《密嚴經》還特別指出,兩義之立是「衡量一切法,如秤、如明鏡」的「最勝之教理」,決不可混而為一。更就瑜伽學系造大乘法釋的體裁說,依無著根據《瑜伽師地論》〈釋攝分〉刊定的法則,謂略由三相,一由說緣起,二由說緣所生法相,三由說語義。此中緣起闡本轉種子是唯識義,緣生詳三性一切法是法相義。緣起義是深義,緣生義是廣義,德義格式亦復不同。如《攝大乘論》建立唯識學,論內談境、行、果,處處針對聲聞乘來顯示大乘的殊勝,故適用尊勝深義,如《辯中邊論》建立法相學,通攝三乘莫非是法,於境則染淨有無稱法而談,各有其真實,大小行、果,勝劣備舉,以見其廣大,故適用平等廣義。又《攝大乘論》依十相殊勝殊勝語賅攝大乘,這是以少攝多,以統攝散;《辯中邊論》立虛妄分別有,則有染有淨,普能決了三乘法而不局於一邊;都可就其題名而知其體裁事義之非一。瑜伽學系造大乘法釋的傳統如是,二義相攝亦不可混亂。

1919年,章太炎撰〈內學院緣起〉,說歐陽先生「嘗言唯識、法相,唐以來並為一宗,其實通局、大小殊焉。余初驚怪其言,審思釋然,謂其識足以獨步千祀也。」他對歐陽先生治學精到的成就,作了很高的評價。從兩種學的對比上來講明法相學的特徵,確是歐陽先生對此學的一項重要發揮。

復次,歐陽先生認為性相為教海眾義所聚,方便善巧,道理究竟,曾提倡研治佛學,先從此入。他對於此學的典據、體系及其精義,都作了扼要的指點,也為此學之研習開闢了趨入的途徑,其說散見於《法相諸論敘》。舉要而言,法相之學淵源於阿毗達磨,展轉會萃,大成於《瑜伽師地論》。至此學之明確建立,可說胚胎於《五蘊》,抉擇於《集論》,根據於《中邊》,而張大於《雜集》。談法相體系,則《阿毗達磨集論》八品的結構可作為代表。舊傳無著集《阿毗達磨經》所有宗要,括《瑜伽師地論》一切法門而造《集論》,法相綱領,此其典型。

《集論》以蘊、界、處三科為宗,前〈本地分〉四品明三科體,依品次,初本其體為三法品,次充其體為攝品,次順其體為相應品,次得其體為成就品,都屬於境這方面。後〈抉擇分〉四品明三科義,依境起行,先抉擇共行為諦品,次抉擇共、不共行為法品,次抉擇由行得果為得品,更抉擇慧解利他法門為論議品。研習法相,善三科法,能於一切現境,隨其所樂,心易安定,於所緣境無不如量,正慧增長,捨離計執,速入無我,是為止觀利益。善三科義,思擇決定,於諸異論知所辨別,立破無難,是為論議利益。論彙集經中所有可資功行諸法義,依類組織,方法至為縝密,故體系特見嚴整。

謂法相學根據於《中邊》者,以《辯中邊論》敘七品以詮瑜伽法相,特明依他起性之非真有、非全無,立一切法非空非不空的中道義,其所闡說尤極善巧。法相談一切法,賅染與淨。淨法是有,染法亦應是有。法界法爾有如是真,增益固不得;法界法爾有如是幻,損減亦不得。立教依於染淨,設無染淨之境,何得有於行、果。唯其有染,斯有纏縛,乃有解脫,染去淨存,是謂之教。法相安立三性以衡量一切法,理兼空有,而剋實唯詮依他起性。(下略)

〔參考資料〕 于凌波《中國近代佛門人物誌》第一集。


觀無量壽經

一卷。劉宋‧畺良耶舍譯。又稱《觀無量壽佛經》、《無量壽佛觀經》、《無量壽觀經》或《十六觀經》,簡稱《觀經》。收在《大正藏》第十二冊。係佛在王舍城宮中,應韋提希夫人之請,開演修三福、十六觀等往生淨土之法的經典,與《無量壽經》、《阿彌陀經》同稱「淨土三部經」,為淨土法門之寶典。

全經內容謂佛在王舍城耆闍崛山中時,城中太子阿闍世受惡友之教唆,將其父頻婆娑羅王幽禁於七重室內,欲使餓死。然其父得韋提希夫人密以酥蜜等物供給故未死。阿闍世聞訊大怒,乃欲殺害其母韋提希。後經大臣月光及耆婆之諫止,遂將其母幽禁深宮。時韋提希愁憂憔悴,遙向耆闍崛山,為佛作禮,祈求往生淨土。佛察知其心念,遂現身宮中,示現西方極樂淨土,並說三福十六觀等往生淨土之法。時韋提希聞已大悟而得無生忍。五百侍女亦發無上道心,願生彼國。

此中,「三福」指世福、戒福、行福。「世福」者,孝養父母,事奉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戒福」者,受持三歸,具足眾戒,不犯威儀;「行福」者,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此三者為三世諸佛淨業之正因。

十六觀指(1)日想觀,(2)水想觀,(3)地想觀,(4)寶樹觀,(5)寶池觀,(6)寶樓觀,(7)華座觀,(8)像想觀,(9)阿彌陀佛觀,(10)觀世音觀,(11)大勢至觀,(12)普觀,(13)雜想觀,(14)上輩生想觀,(15)中輩生想觀,(16)下輩生想觀。謂作此十六觀,當見阿彌陀佛極樂世界。其中以第九阿彌陀佛觀最為重要,經題即依此而立。唐‧善導謂此經以觀佛三昧、念佛三昧為宗,又立上述十六觀之前十三觀為定善,後三觀為九品之散善。又謂佛雖廣說定散兩門之益,然佛意唯在專稱彌陀佛號。

本經之梵本現已不存,西藏本亦無,而漢譯本亦僅存畺良耶舍譯本。然在新疆曾發現維吾爾文譯本之殘卷。日本學者高楠順次郎應英國牛津大學馬克士‧穆勒之請,據現行本譯成英文,與《無量壽經》、《阿彌陀經》同收在《東方聖書》第四十九冊。

本經之註釋書頗多,主要有善導《觀無量壽佛經疏》四卷、智顗《觀無量壽佛經疏》一卷、慧遠《觀無量壽經義疏》二卷、吉藏《觀無量壽經義疏》一卷、元照《觀無量壽經義疏》三卷、傳燈《觀無量壽佛經圖頌》一卷、彭際清《觀無量壽佛經約論》一卷等。

又,本經並非佛為當時之上根者所說,係為佛滅度後之未來世女人、惡人而說,故本經又稱《為未來世經》。經文云(大正12‧341c)︰「如來今者,為未來世一切眾生為煩惱賊之所害者,說清淨業。」且韋提希亦白佛云(大正12‧342c)︰「世尊,我今因佛力故,得見無量壽佛及二菩薩。未來眾生,當云何觀無量壽佛及二菩薩。」故知此經乃為未來世眾生而說。

◎附︰田光烈〈善導之觀無量壽佛經疏〉

《觀無量壽佛經疏》,四卷。唐‧善導(613~681)撰。簡稱《觀經疏》,內分玄義、序分義、定善義、散善義四部分。所以通常稱為《四帖疏》。除此疏外,作者還著有《法事讚》、《觀念法門》、《往生禮讚》、《般舟三昧讚》四部五卷。

本疏在宋代似只有玄義分流行。遵式的〈西方略傳序〉及戒度的《觀經扶新論》曾提到它,元照的《觀經義疏》也曾引用其文。此書傳入日本似在天平年間以前,天平十六年(744)後逐漸有四卷的寫本流行,此後有關淨土諸書往往加以引用,成為日本淨土教的要籍。如日本的源空,就是依據本書散善門一心專念義而開創淨土宗的。

此書廣開淨土法門。內容分四部分。第一部分為玄義分,作七門料簡︰(1)先標序題,(2)次釋經名,(3)辨釋一經的宗旨和教判,(4)談說法人的差別,(5)料簡定善和散善二門,(6)和合經論相違,問答釋疑,(7)料簡韋提希聞佛正說得益分齊。第六門問答釋疑中又分六段︰{1}先述諸師所解的往生九品義,{2}以道理破諸師義,{3}重舉九品返對破,{4}引文證明往生的對象定為凡夫,非為聖人,{5}會通別時義,{6}會通二乘種不生義。以上七門料簡都是文前玄義,一一引教證明。以上是第一卷。

第二部分為序分義。作者將全經文義分判為五門︰(1)序分,從「如是我聞」至「五苦所逼云何見極樂世界」。(2)正宗分,從「日觀」初句至「下品下生」。(3)得益分,從「說是語時」至「諸天發心」。(4)流通分,從「阿難白佛」至「韋提希等歡喜」。以上四分佛在王宮正說,這是一會。(5)阿難為耆闍大眾復述,又是一會。

此中序分義,又分為二︰{1}證信序,即「如是我聞」一句。{2}發起序,即從「一時」至「云何見極樂世界」。此中又分為七︰化前序、禁父緣、禁母緣、厭苦緣、欣淨緣、散善顯行緣、定善示觀緣。以上是第二卷。

第三部分為正宗分定善義。即顯示十六觀中前十三觀︰(1)日觀,(2)水觀,(3)地想觀(地觀),(4)寶樹觀,(5)寶池觀,(6)寶樓觀,(7)華座觀,(8)像觀,(9)真身觀,(10)觀音觀,(11)勢至觀,(12)普觀,(13)雜想觀。從初日觀至第七華座觀,總明依報,從第八像觀至第十三雜觀,總明正報。以上第三卷。

第四部分為正宗分散善義,又分二段︰(1)明三福為淨土的正因,(2)明九品為淨土的正行。三福中第一福即是世俗善根,第二福即是戒善,第三福即是行善。九品是十六觀中的第十四上輩觀、第十五中輩觀、第十六下輩觀,這三觀又各分上中下三品。前明十三觀為定善,今此三福九品為散善,定散兩門總屬正宗分。這是全經的綱要。

以下得益分、流通分、阿難為大眾復說等義,都附在這一部分後面。以上第四卷。

本疏關於淨土立教要義和他宗說法不同之處有下列幾點。

第一,辨《觀經》的宗體。淨影寺慧遠以觀佛三昧為宗,嘉祥寺吉藏以勸物修因往生為宗,淨土因果為體。本疏則以觀佛三昧與念佛三昧兩義為宗,一心回願往生淨土為體,更以二藏二教,判此經屬菩薩藏頓教。

第二,顯示往生的門路,即此經中所說的定散二門。定是息慮凝心,散是去惡修善。倘能依這兩行求願往生,皆可以乘彌陀大願為增上緣而生安樂淨土。對於定散二門的分別,淨影等都以十六觀為定善,以三福為散善,定散皆韋提希啟請而說︰但本疏以十六觀中的前十三觀為定善,後三觀為散善。定善是韋提希啟請,散善是佛陀自說。

第三,淨土的果體。即眾生所生的淨土和所見彌陀佛身。淨影等作三種區別︰以為上輩人同時見應身應土與化身化土,中輩人見應身應土,下輩人只見化身化土。但本疏則以為是報身報土,並主張是以凡夫身往生。

第四,指出念佛的因緣。這裏他解釋稱名念佛的作用有三種意義。首先是以稱佛名號為親緣。其次是以佛影顯現為近緣,最後是以命終往生為增上緣。

第五,說明兩類淨業。一類是依據淨土三經一論所說,為讀誦、觀察、禮拜、稱名、讚嘆五行。其中主要是稱名行,即念佛名號,念念不捨而入正定,名為正業;其餘讀誦、觀察等行,名為助業。這兩種業叫做正行。此外種種散善又成一類,叫做雜行。這兩種淨業是與經文十六觀配合而說的︰即正行與定善十三觀相應,雜行與散善三輩觀相應。

以上所談的幾點,都是善導在本疏中著重發揮的淨土要義。

本疏奠定了淨土宗的教理基礎,而且在行持中倡導稱名乃至讀誦、讚嘆等等方式,使之大眾化。從而完成了淨土一宗的宗義。使之成為後來中國和日本佛教宗派中最為流行的一個教派。

〔參考資料〕 《淨土典籍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68});《淨土三部經》(《大乘佛典》{6});《淨土思想》(《講座‧大乘佛教》{5})。


[南山律學辭典]
佛滅度後以戒為師

亦名:以戒為師

行事鈔‧標宗顯德篇:「如般泥洹經,明佛垂滅度,世間無師,阿難啟請。佛言,比丘若能奉戒者,是汝大師;若我在世,無異此也。遺教等經,並同斯示。」資持記釋云:「般泥洹經,東晉法顯所翻本。彼因魔王請佛涅槃,佛即許之。阿難悲惱,三請世尊住壽一劫。佛說偈云:『我所說諸法,即是汝等師。』又云:『汝等勤精進,如我在無異。』今取經意,文有少異。遺教,文見卷首。論釋云,示現波羅提木叉是修行大師故,示現人法住持相似故。等者,如諸經佛臨滅時,阿難請問四事。第二問云:『佛滅度後,以誰為師?』佛言:『以戒為師。』初問依何而住?令依四念處住。三﹑問經首安何語?令安如是我聞。四﹑問治惡性比丘?令默擯治之。(事鈔記卷三‧一六‧一)


律在初集以勝祕故

子題:內藏、律藏

行事鈔‧標宗顯德篇:「薩婆多又云,何故律在初集?以勝故祕故。如諸契經,不擇時處人說,而得名經。律則不爾,唯佛自說,要在僧中,故勝(祕)也。又如分別功德論云,由勝密故,非俗人所行,故不令見。大莊嚴論云,愚劣不堪護持此戒也。」  資持記釋云:「次釋祕勝,多論中。又云者,對前文故。初句引問。與彼頗異;彼云契經阿毗曇不以佛在初,獨律誦以佛在初。謂廣律戒本,並初標世尊在某處等,經中先云如是我聞,故有是問。今云初集,未詳聖意。以下,是答,初句略答。勝,謂高超餘藏;祕謂不使他聞。如下,比釋,上三句明餘藏非勝祕。不擇時處人者,彼云契經中諸弟子說法,有時釋提桓因說,佛言如是,有時化佛說。律下,彰律祕勝。唯佛說者,反上擇人也;彼云一切佛說故。在僧中者,反上擇時處也;彼云若屋中有事不得即結,必當出外即擇處也,若白衣邊有事,必在眾結。此明不對二眾即擇時也。故勝下合有祕字。舊記妄解,不免委曲。又下,引二論轉證。上是小乘經論,下是大乘論,由轉證多論,故在此引。德論雙證勝祕。密即祕也。彼云,毗尼猶王者祕藏,非外官所司,故內藏。此戒律藏者亦爾。非沙彌清信士女所可聞見,故曰律藏。今但取意以三句括之。莊嚴論單證祕義。彼是偈文:『若有智慧者,能堅持禁戒,愚劣不堪任,護持如是戒。』此明白衣根鈍,力所不堪,故不令聞。(事鈔記卷三‧三○‧二○)


[法相辭典(朱芾煌)]
如是四義

佛地經論一卷二頁云:如是總言,依四義轉。一、依譬喻,二、依教誨,三、依問答,四、依許可。依譬喻者:如有說言:如是富貴如毗沙門。依教誨者:如有說言:汝當如是讀誦經論。依問答者:如有說言:如是我聞如是宣說。依許可者:如有說言:我當為汝如是而思,如是而作,如是而說。或許可言:是事如是。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二序

諸經開頭時,有通序和別序。如是我聞等是共通於諸經都有,叫通序,序說本經特殊的緣起,叫別序。


證信序

每部經的通序,用如是我聞等六種成就以証明此經是佛親說,並非偽品。


通序

諸經開頭有通別二序,如是我聞等是共通於諸經的序說,叫做通序,通序之後是序說這一部經講說的緣起,叫做別序。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ㄔㄨˋ, [動]

1.獸類用犄角抵物。《易經.大壯卦.九三》:「羝羊觸藩,羸其角。」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九.如是我聞三》:「奴子劉琪,畜一牛一犬,牛見犬輒觸,犬見牛輒噬。」

2.碰撞、遇到。如:「接觸」、「觸電」、「一觸即發」、「觸景生情」。《左傳.宣公二年》:「觸槐而死。」

3.冒犯、干犯。如:「觸犯長上」。《清平山堂話本.快嘴李翠蓮記》:「婆婆耐不過,從頭將打先生、罵媒人、觸夫主、毀公婆,一一苦訴一遍。」

4.感動、引發。如:「感觸」。宋.林正大〈滿江紅.寂寞江城〉詞:「怕明朝,酒醒落紛紛,那忍觸。」《鏡花緣.第四回》:「武后聽罷,心中忽然動了一動,倒像觸起從前一件事來。」

[名]

姓。如戰國時趙國有觸讋。


平心靜氣

ㄆㄧㄥˊ ㄒㄧㄣ ㄐㄧㄥˋ ㄑㄧˋ
形容心情平和,態度冷靜。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一○.如是我聞四》:「遇意外之橫逆,平心靜氣,或有解時。」也作「平心定氣」、「平心易氣」。


法座

ㄈㄚˇ ㄗㄨㄛˋ
佛道天尊說法時的座位。《五燈會元.卷一.一祖摩訶迦葉尊者》:「說是偈己,禮眾僧足,升法座而宣是言:『如是我聞。』」也作「法坐」。


洞見癥結

ㄉㄨㄥˋ ㄐㄧㄢˋ ㄓㄥ ㄐㄧㄝˊ
相傳扁鵲曾得仙人賜以藥方,飲後能穿牆見人,於是他便用來觀察病人的五臟癥結所在,遂成神醫。見《史記.卷一○五.扁鵲倉公傳》。後用以比喻能澈底察見事理疑難之所在。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一○.如是我聞四》:「香畹首肯曰:『斯言洞見癥結矣。』」


摶沙作飯

ㄊㄨㄢˊ ㄕㄚ ㄗㄨㄛˋ ㄈㄢˋ
把沙子捏聚成飯團。比喻白費心力。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七.如是我聞》:「然則與此輩論交,如摶沙作飯矣。」


通都大邑

ㄊㄨㄥ ㄉㄨ ㄉㄚˋ ㄧˋ
四通八達的繁華大都市。唐.韓愈〈守戒〉:「今之通都大邑,介於倔強之間,而不知為之備。」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一○.如是我聞四》:「如大富大貴家,其力百物皆可致,住荒村僻壤,與通都大邑,一也。」


格物窮理

ㄍㄜˊ ㄨˋ ㄑㄩㄥˊ ㄌㄧˇ
窮究事物的道理。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七.如是我聞一》:「偶閱近人夜談叢銘,見所載焚旱魃一事、狐避劫二事。因存記所疑,俟格物窮理者詳之。」清.黃宗羲《南雷文定三集.卷一.餘姚縣重修儒學記》:「後之儒者,唯其難視聖人,或求之靜坐澄心,或求之格物窮理,或求之人生以上。」


規言矩步

ㄍㄨㄟ ㄧㄢˊ ㄐㄩˇ ㄅㄨˋ
比喻言行守法度,不胡作非為。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一○.如是我聞四》:「汝近乃作負心事,知從前規言矩步,皆貌是心非。」


客作

ㄎㄜˋ ㄗㄨㄛˋ
受僱幫忙工作的臨時工人。《三國志.卷一一.魏書.管寧傳》「動見楷模焉」句下裴松之注引《魏略》:「飢則出為人客作,飽食而已,不取其直。」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八.如是我聞》:「曰客作張?,昨夜村外守瓜田,今早已失魂不語。」也稱為「客子」。


叩拜

ㄎㄡˋ ㄅㄞˋ
叩頭下拜。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九.如是我聞三》:「頂上靈光高尺許,故我得而見之,非以爾叩拜求哀也。」


佝僂

ㄎㄡˋ ㄌㄡˊ
背部向前彎曲。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一○.如是我聞四》:「一婦人白髮垂頭,佝僂攜仗。」


渾樸

ㄏㄨㄣˊ ㄆㄨˊ
渾厚樸實。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一○.如是我聞四》:「其事不見後漢書,然文句古奧,字畫渾樸,斷非後人所依託。」也作「渾朴」、「渾璞」。


鳩佔鵲巢

ㄐㄧㄡ ㄓㄢˋ ㄑㄩㄝˋ ㄔㄠˊ
鳩不自築巢而強居鵲巢。語本《詩經.召南.鵲巢》:「維鵲有巢,維鳩居之。」後多用來比喻坐享其成。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一○.如是我聞四》:「我自出錢租宅,汝何得鳩佔鵲巢?」也作「鳩奪鵲巢」、「鳩僭鵲巢」、「鳩居鵲巢」、「鵲巢鳩占」。


相者

ㄒㄧㄤˋ ㄓㄜˇ, 1.引導賓客,傳達命令,贊助行禮的人。《禮記.雜記上》:「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須矣。』」唐.李公佐《南柯太守傳》:「前拜生曰:『奉命為駙馬相者。』」

2.舊指以相術為職業的人。《後漢書.卷一○.皇后紀上.和熹鄧皇后紀》:「相者見后驚曰:『此成湯之法也。』」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八.如是我聞二》:「有故家子,日者推其命大貴,相者亦云大貴。」


懸崖勒馬

ㄒㄩㄢˊ ㄧㄞˊ ㄌㄜˋ ㄇㄚˇ
瀕臨懸崖而能及時勒住奔馬。引申為人們警悟險境,及時回頭。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八.如是我聞二》:「書生曰:『然則子魅我耳。』推枕遽起,童亦艴然去。書生懸崖勒馬,可謂大智慧矣。」也作「臨崖勒馬」。


尋釁

ㄒㄩㄣˊ ㄒㄧㄣˋ
故意製造事端,引起衝突。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如是我聞四》:「以為尋釁,則素不往來。」《文明小史.第九回》:「眾多百姓到了此時,一不做,二不休,見街上無可尋釁,又一齊哄到府衙門來。」也作「尋隙」。


啁哳

ㄓㄡ ㄓㄚˊ
狀聲詞。形容繁雜細碎的聲音。《楚辭.宋玉.九辯》:「鴈廱廱而南遊兮,?雞啁哳而悲鳴。」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九.如是我聞三》:「其人舉手指揮,語啁哳不可辨。」


捉風捕影

ㄓㄨㄛ ㄈㄥ ㄅㄨˇ ㄧㄥˇ
比喻事情無事實根據,憑空揣測。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一○.如是我聞四》:「是事如捉風捕影,杳無實證,又不可刑求。斷離斷合,皆難保不誤。」


持平之論

ㄔˊ ㄆㄧㄥˊ ㄓ ㄌㄨㄣˋ
客觀公正的意見或評論。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如是我聞二》:「神仙必有,然非今之賣藥道士;佛菩薩必有,然非今之說法禪僧。斯真千古持平之論矣。」《官場現形記.第三四回》:「此乃做書人持平之論;若是一概抹煞,便不成為恕道了。」


石本

ㄕˊ ㄅㄣˇ
石碑的拓本。宋.米芾《寶章待訪錄》:「顏真卿寒食帖,右綾紙書在中書舍人錢勰處,世多石本。」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一○.如是我聞四》:「賞鑒家率以舊石本為新,新木本為舊,與之辯,傲然弗信也。」


食毛踐土

ㄕˊ ㄇㄠˊ ㄐㄧㄢˋ ㄊㄨˇ
語本《左傳.昭公七年》:「封略之內,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誰非君臣?」居住的地方,飲食的東西皆為國君所有。為古代帝王君臨天下,臣民感戴君恩的話。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八.如是我聞二》:「甲食毛踐土,已三十餘年,當吳三桂拒命之時,彼已手戮桂玉,斷不得稱楚之三戶。」《官場現形記.第四七回》:「做百姓的食毛踐土,連國課都要欠起來不還,這還了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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