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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三仙二天

(名數)三仙者:一、迦毘羅仙,數論之祖也。二、鵂鶹仙,勝論之祖也。三、勒沙婆仙,尼犍子之祖也。二天者,一、大自在天。二、毘紐天。大部輔注一曰:「一、伽毘羅,此云黃頭,頭如金色;二、優樓僧佉,此云鵂鶹仙;三、勒沙婆,此云苦行;此即三仙也。一、摩醯首羅,此云大自在天;二、毘紐,亦云韋紐,亦云韋糅,此云勝,亦云淨,及云悶,;此即二天也。」


三十三身

(名數)法華經普門品所說,觀音由普現色身三昧示現之三十三種變化身也:一佛身,二辟支佛身,三聲聞身,四梵王身,五帝釋身,六自在天身,七大自在天身,八天大將軍身,九毘沙門身,十小王身,十一長者身,十二居士身,十三宰官身,十四婆羅門身,十五比丘身,十六比丘尼身,十七優婆塞身,十八優婆夷身,十九長者婦女身,二十居士婦女身,廿一宰官婦女身,廿二婆羅門婦女身,廿三童男身,廿四童女身,廿五天身,廿六龍身,廿七夜叉身,廿八乾闥婆身,廿九阿修羅身,三十迦樓羅身,三十一緊那羅身,三十二摩羅伽身,三十三執金剛神身,與楞嚴經六所說觀音自由往昔觀音如來授如幻聞薰聞修金剛三昧而現三十二身,大同小異。見三十二應條。


三十二應

(術語)由觀音普現色身三昧應現之三十二身也。楞嚴經六曰:「我身成三十二應,入諸國土。」法華經所說三十三身與此大同小異。一佛身,二獨覺身,三緣覺身,四聲聞身,五梵王身,六帝釋身,七自在天身,八大自在天身,九天大將軍身,十四天王身,十一四天王太子身,十二人王身,十三長者身,十四居士身,十五宰官身,十六婆羅門身,十七比丘身,十八比丘尼身,十九優婆塞身,二十優婆夷身,廿一女主國夫人命婦大家身,廿二童男身,廿三童女身,廿四天身,廿五龍身,廿六藥叉身,廿七乾闥婆身,廿八阿修羅身,廿九緊那羅身,三十摩羅迦身,三十一人身,三十二非人身。


世主天

(天名)或作四王天,或作梵天,或作大自在天,通為世主。淨影維摩經疏曰:「世主護世四王。」玄應音義二十二曰:「世主天是梵天之異名也。」唯識述記六末曰:「世主,即是大自在天。為世間主。」


二天三仙

(名數)一韋紐天外道,以韋紐天為萬物之生因者。二摩醯首羅天外道。以摩醯首羅天為萬物之生因者。三迦毘羅仙外道,即數論師。四優樓迦仙外道,即勝論師。五勒沙婆仙外道,即尼犍子。九十六種中舉此五師,餘均略。見百論上,百論疏上之中。

(名數)中論列二天。百論列二天三仙。合之則為二天三仙。二天者,摩醯首羅天與毘紐天也。三仙者第一迦毘羅仙,為數論外道,第二優樓僧佉,為勝論外道,第三勒沙婆,為苦行外道也。輔行十曰:「一切外人所計,不過二天三仙。」中論一曰:「有人言萬物從大自在天生,有言從韋紐天生。」百論一曰:「有人言:韋紐天(秦言勝天)名世尊。又言:摩醯首羅天(秦言大自在天)名世尊。又言迦毘羅、優樓迦、勒沙婆等仙人,皆名世尊。」


五十二眾

(名數)涅槃會上五十二類之眾生也。佛將於雙林樹下入滅,見放光而自四方來集者,中有數多異類之眾生。經文雖無五十二之數字,而章安之涅槃經疏科經文數五十二眾。

無量諸大比丘一,六十億比丘尼二,十地菩薩比丘尼三,一恒沙菩薩四,二恒沙優婆塞五,三恒沙優婆夷六,四恒沙諸離車七,五恒沙大臣長者八,六恒沙毘沙離王及夫人後宮眷屬閻浮提內諸王九,七恒沙諸王夫人十,

八恒沙諸天女十一,九恒沙諸龍王十二,十恒沙諸鬼神王十三,二十恒沙金翅鳥王十四,三十恒沙乾闥婆王十五,四十恒沙緊那羅王十六,五十恒沙摩羅伽王十七,六十恒沙阿修羅王十八,七十恒沙陀那婆王十九,八十恒沙羅剎王二十,

九十恒沙樹林神王二十一,千恒沙持咒王二十二,億恒沙貪色鬼魅二十三,百億恒沙天諸采女二十四,千億恒沙地諸鬼王二十五,十萬億恒沙諸天子二十六,十萬億恒沙四方風神二十七,十萬億恒沙主雲雷神二十八,二十恒沙大香象王二十九,二十恒沙獅子獸王三十二,

十恒沙諸飛鳥王三十一,二十恒沙水牛牛羊三十二,二十恒沙四天下中諸神仙人三十三,閻浮提中一切蜂王三十四,閻浮提中一切比丘比丘尼三十五,無量世界中間人天眾三十六,閻浮提所有山神三十七,四大海神及諸河神三十八,四天王三十九,釋提桓因及三十三天四十,

夜摩天四十一,兜率天四十二,樂變化天四十三,第六天四十四,大梵天五及梵眾四十五,阿修羅四十六,欲界天魔波旬四十七,大自在天四十八,東方佛世界無邊身菩薩四十九,南方佛世界無邊身菩薩五十,

西方佛世界無邊身菩薩五十一,北方佛世界無邊身菩薩五十二,見涅槃經會疏一。


五大明王

(明王)新譯仁王經奉持品說,佛於未來世受持三寶之處,使五方菩薩護其國。而同經儀軌上引不空三藏所持之梵本金剛頂瑜伽經,以彼經之五菩薩,配於本經之五菩薩,說此菩薩一一有正法輪與教令輪之二身,正法輪現菩薩之真實身,教令輪現明王之忿怒身。於此加五佛之自性輪身而為三輪身。此三輪身,儀軌之意也。又蓮華三昧經之意,以此三身為五佛身口意之三業。然秘藏記以五菩薩與五佛皆為自性輪身,此以度眾生為菩薩之自性故也。其中教令輪身,即五大明王。自性輪身,為佛住於自性之法身,故云自性輪,正法輪身為住於菩薩以正法度人之真實身,故云正法輪,教令輪身為受佛之教令,化現忿怒形,摧伏淫剛眾生之身,故云教令輪身。而教令輪身之本地,有二說:一依仁王經儀軌等之說,則各以其正法輪身之菩薩為本地。即菩薩受本佛之教令而現忿怒也。依大日經疏等之說,則直以自性輪身之佛為本地,秘藏記依後說。但此配屬為一往,剋實則五佛各現五種之正法輪身,五種之教令輪身也。故在九會曼荼羅,為大日之自性輪身,於理趣會現金剛薩埵之正法輪身。又於降三世會,現降三世明王之教令輪身。不動金剛者,受中央大日如來之教令,示現二臂之忿怒形,降伏一切鬼魅惑亂之明王也。降三世金剛者。受東方阿如來之教令。示現四頭八臂之忿怒形,降伏侵害正法之大自在天魔眾之明王也。軍荼利金剛者,受南方寶生如來之教令,示現八臂之忿怒形,降伏行疾疫惱害人之一切阿修羅眾諸鬼神之明王也。六足金剛者,受西方無量壽佛之教令,降伏興惡風雨害有情之一切毒龍之明王也。淨身金剛者,受北方不空成就如來之教令,示現四臂之忿怒形,降伏奪人精氣之一切藥叉之明王也。八大童子秘要法曰:「金剛手曰:一切意相不同,或為順,或為逆。是故如來現慈悲之身,隨而作利益,解曰:諸佛之大悲,為愍眾生故。即於順者以順應之,若於逆者則以逆制之。一佛住於忿怒三昧時,十方諸佛同入於忿怒三昧。毘廬遮那於無相中示現明王時,諸佛菩薩不更現忿怒之身乎?故四方之如來現教令之身,降伏眾魔也。然本誓各有不同,且常不隨逐於行者。或降三世菩薩降伏天魔或三世之貪瞋痴,或軍荼利降伏毘那耶迦之常隨魔及人魔,或焰摩德迦降伏龍魔及諸怨敵,或金剛夜叉調伏眾魔及無智者。不動明王,恒隨行者,若天、若毘那夜迦、若鬼等所作之障礙,一時消滅。」


伊舍那

(天名)Īśāna又作伊邪那,伊賒那。居於欲界第六天之天神名。胎藏界曼陀羅位於外金剛院之上首。十二天供儀軌曰:「伊舍那天,舊云摩醯首羅天,亦言大自在天也。乘黃豐牛,左手持劫波杯盛血,右手持三戟鎗,淺青肉色,三目忿怒,二牙上出,髑髏為瓔珞,頭冠中有二仰月,二天女持花。印相者:右手作拳,安腰右,左手五指,直相著,地水二指屈中節,火風空三指,各少相去。」智度論五十六曰:「伊餘那是大自在天王。」秘藏記下曰:「伊舍那天,黑青色,面上三目,繫髑髏瓔珞,左手持器盤,右手鉾鑞。」胎藏界曼陀羅鈔六詳釋之。瑜伽倫記九曰:「伊舍那者,此云自在,即大自在天。」玄應音義三曰:「伊沙天,此云眾生主。」案,摩醯首羅天居色界之頂,即第四禪,伊舍那天為其化身,居欲界之頂,即第六天。


伎藝天女念誦法

(書名)摩醯首羅大自在天王神通化生伎藝天女念誦法之略名。


優羅尼沙土

(書名)梵名Upaniad,一作優婆尼沙曇。記述為印度哲學根本之思想者。非一人所作,亦非一時所編,故不能確定其成立之年代,但視為出於西歷前七八世紀者,似無大差。蓋印度之宗教,以吠陀之讚誦而始,後以說其用法及儀式為目的之佛羅般摩那Brāhmaa者起,其中有所謂阿蘭若迦Arāyaka之章,所說甚極幽微森嚴。優波尼沙土,即為說明之而起者,於宇宙之原始,諸神之性質,精神物質之本性,及其關係等,作哲學的解釋,頗富神秘與譬喻。此所以為所謂六派哲學所依出之源泉也。此書出之時代,史家稱為歷史上優波尼沙土時代。蓋優波尼沙土者,依最上精神認識破殘餘無明之謂,或侍坐於他足下傾聽其言教之謂,或謂為神秘之義。考其思想之大要,及於吠陀時代之末期,以究明世界太原為考察中心點之結果,或以大自在天為世界之太原,或以為神我,或以為聲,因欲說其原因,遂至全脫神話的區域,而產出一個原體「梵」Brahman之思想。因世界之開發生成,發現此唯一之梵自行繁殖之意志,遂以斯所造之世界,為差別的惡毒之世界,苦痛虛妄之世界,無有真樂。是即為優波尼沙土之思想,此厭世思想,遂生所謂平等與差別之對立,孕龐大之印度哲學者也。言其解脫之方法,彼等謂差別之生活精神與最上精神,原非別物。不過愛著差別,迷惑生活精神而已。故個人精神,若知其自性,則得直與最上精神之梵合一矣。蓋梵為世界之太原,亦即為世界萬有。非人格的根本之精神力也。以差別之萬有,探其一原,知一原而於差別之內認之,神與世界對立而不阻隔,說二者之合一,為其特長。即在梵為中心之一元的萬有神教,同時於他面作平等差別對立觀,因使厭離解脫可能也。所謂:「其者汝也。」Tat tvam asi,「我者梵也。」Aham Brahma asmi之二句,稱為優波尼沙土哲學之最高真義,願其思想雖已達高潮,而言語朦朧,不無未脫樸素幼稚之觀。優波尼沙土中主要者,為Aitareya-up Kauitaki-up Taittiriya-up.Bhadārayaka-up.等,參照優婆尼沙曇條。


十三外道

(名數)一劫比羅,即數論師也。二嗢露迦,即勝論師也。三大自在天,以自在天為生因者。四大梵外道,以梵天為生因者。五時外道,計時為生因者。六方外道,計方為生因者。七本際外道,計過去之初有本際,從此生萬物者。八自然外道,計萬物由自然而生者。九虛空外道,以虛空為生因者。十我外道,計常有一大我,從此生萬物者。十一聲顯論師,計聲雖由緣隱顯,然為本來常有者。十二聲生論師,計聲本為無,依因緣而生,生了即為常住者。十三順世外道,計唯有地水火風四大,生一切有情,死後還歸於四大者。見唯識論一,述記一末。


十二天

(天名)一、梵天,印相為右手作拳安於右腰,左手五指相著,之而屈。其高過肩即作蓮華之想。真言曰:南莫三滿多沒馱喃,沒羅賀摩寧,娑訶(第一句歸命諸佛,其義如例,又結句之娑訶亦如例,下皆同,故略之。又其真言各舉其名,故以其首字為其種字,以下例亦然)。

二、地天,印相為先合掌,人指已下,四指頭相脛,而前方大開,二拇指各著於人指之側。真言曰:──喃,畢哩體微曳(地),娑訶。

三、月天,印相同於前之梵天印,但於仰掌中有月之潔白之相。真言曰:──喃,戰捺羅也(月也為聲),娑訶。

四、日天,印相與前之地天印無異,但以二拇指駐於人指下節。真言曰:──喃,阿底也(日),娑訶。

五、帝釋天,乘白象王,住五色雲中,身作金色。右手持三股當心,左手托左胯,左腳垂下。三天女各手持蓮華,或以盤盛雜花。印相為右手作拳安於腰,左手五指,直相著,小指無名二指屈中節,以人指著於中指之背,拇指屈中節。真言曰:──喃,因捺羅耶(帝),娑訶。

六、火天,乘青羊,赤肉色,身火燄。右二手,一持青竹,一持軍持;左二手,一舉掌,一持念珠。有二天女,持天花。左右置苦行仙。垂右足,蹉左足。印相為左手作拳安於腰左,右手五指,直相著,屈拇指納著掌中,人指屈中節,與娑婆訶相招。真言曰:阿哦娜曳。

七、焰摩天,乘水牛,右手執人頭幢,左手仰掌。有二天女侍,二鬼使者持刀捧戟。赤黑色,垂右腳。印相為先合掌,二小指屈中節而背相著,二人指亦屈而背相著,以拇指各持人指中節。真言曰:──喃。焰摩耶(平等又靜息),娑訶。

八、羅剎天,乘白獅子,身著甲冑,右手持刀令,左手大指押中小二指,赤肉色。二天女侍其左右,二羅剎鬼持三股戟。印相為右手作拳安於腰右,左手五指,而相著,小無名二指屈中節,以拇指端押小無名指之甲。真言曰:──喃,乃哩底曳(彼趣方言),娑訶。

九、水天,住於水中,乘龜淺綠色。右手執刀,左手持龍索,冠上有五龍,四天女持妙花。印相:右手如前,左手握拳,拇指不入掌中,人指直,中節少屈。真言曰:──喃,嚕拏耶(水),娑訶。

十、風天,雲中乘獐,著甲冑,左手托胯,右手執獨股頭劍,劍上有緋幡。二天女侍之,並有藥叉眾。印相:右手如前,左手五指,真相著,小無名二指屈中節。真言曰:──喃,耶吠(風),娑訶。

十一、毘沙門天,坐二鬼上身著甲冑,左手掌捧塔,右手執寶棒。身金色,二天女持寶花等。印相:先合掌十指內相叉,二小指頭而相柱,二人指少屈,左拇指入右掌中,押左中指之甲,右拇指越左拇指,入左掌中,押右中指之甲,二風與娑訶相招。真言曰:──喃,吠室囉拏耶,婆訶。

十二、大自在天,伊舍那天,舊云摩醯首羅天,又云大自在天。乘黃豐牛,左手執劫波杯,右手執三戟劍,淺青肉色,三目忿怒,二牙上出,髑髏為瓔珞,頭冠中有二仰月,二天女持花,印相為右手作拳安於腰右,左手五指,直相著,小無名二指屈中節,中人拇三指各少相去。真言曰:──喃,伊舍曩曳(自在),娑訶。曼荼羅之配位如圖。見十二天供儀軌。


十二種火法

(修法)大日如來以梵志說四十四種邪道之火法,分說十二種真道之護磨法十二神。

一、智火為最初,名大因陀羅。端嚴淨嚴相,增益施威力,焰鬘住三昧,當知智圓滿。此中最初之火,即是菩提心之慧光也。形方,色黃,即是表金剛座。端嚴者,是內莊嚴,言此智火,具本尊之形一切之功德故也。增威者,是外事,謂十力等之用也,此智火其性如是,內外之功德,莊嚴圓滿,能與十力共,故增威也。識此火故,燒無始以來無明之積薪無復遺餘,如劫燒時之火灰燼皆盡,蕩然無垢,一切如來之功德,皆成就也。然此火神即名為智,其相端嚴成金剛色,以圓光焰鬘自圍繞,坐此光中住於寂然正受三昧,由住此三昧故,智光滿足。此智光,即是毘盧遮那之別名也。即以此尊表此智,若於初觀觀此火神則能成一切之事,此中方壇,梵言摩訶因陀羅,是帝釋尊之別名也。又即金剛輪之別名也,智是內證,其外發之表,作金剛杵形。與此方座之形相似,然但觀四角壇中有本尊即是也(此杵頭有四角形)。上言增威者,若就形像所表而論,即是體貌圓滿豐備之言,然據理言之,則即心法門也。然火有二法,若能修瑜伽者,唯觀此尊形像之相而誦其真言(即誦其名是也);即名內心火法,若以順於世間之故作壇,則當作方壇,而周匝有光焰,自身亦著黃衣,想火爐中有此本尊,然後所作之事成,不然則不成。此法與息災相應,是堅固之法,是配於初菩提心之阿字門,由此因緣而智具足也。

二、第二火名行滿普光秋月華吉祥圓輪中珠鬘鮮白衣。第二火名行滿者,即按名而表義,其梵音即亦真言也。初發菩提心次修行,其行滿者,即名為佛也。此即以大悲為根,菩提心為種子。其形如秋夜之月,光輝照朗,周匝四面,身服白衣,具種種之德(謂身端嚴肥滿可喜也),其右手持數珠,左持軍持。此像在月輪中。即是心性清淨圓明之義,以此妙行之火,燒垢心戲論之薪也。若作觀時,亦即觀此圓明,作為本尊之形,上文所謂皆體如來內證之德,意彰於外故者,以法門表示之故也。若外作者,作圓爐,以白檀末塗之,以白華等為供養,自亦衣白衣,是為息災之法。災有無量,如諸外世間小火蟲霜蝗等種種之寂耗,及內身一切病惱之類,其形萬端,自身他身,皆能淨除之也。又無始以來有疑心,謂於深法生猶豫,信不決定,此即為障,此火能消除之,亦是息災之義也。此息災護磨,亦有二種:但為瑜伽相應之念誦或外護磨而作火法也。然若能辨供,則兼事作;若不辨則但心作即得,有物可作而不作之,但以心作,不如法也。

三、第三摩嚕多黑色風燥形。第三火尊,名風為燥,由風而生,因作風子之形而燥黑也。此內色黑而外加燥形,如塗灰外道也。此尊處風輪中即為半月形,亦作端坐三昧之形,謂行人初發菩提心,雖欲進行,而無始以來妄惑煩惱之根本未除,數來牽破觀心,而加闇弊,因作此法也。風者不住之義,又如世間之風,能壞重雲,此不住之風亦如是,能散壞諸障也。此尊坐於風壇中,手執帛,去頭三五寸,兩頭執之,如天衣之形,其色青,是表風之義,此是阿毘闍嚕迦法,亦有內外二法。

四、第四盧醯多色如朝日暉。第四火尊,赤如日暉,住於三角中,右手執刀端坐,刀者表利慧斷結也,如日初出時,夜除晝現,暗盡明現,故取此色,火神如此形色,光焰亦爾,身相端滿住於前之三昧而作微怒之形。

五、第五沒[口*栗]拏。多髭淺黃色,修頸大威光,一切哀愍。沒[口*栗]拏者,和合之義,此尊作黃色,謂黃色兼有火色也,和合者是兼二法也。其像左邊作怒狀,右邊作熙怡微笑之形,各生半身,此微笑不嗔不大喜,是寂住之表也。身上有毛,謂髭鬢髮之類稍多,然不可過多,若多置,則使不端嚴也。其頂長,有大威光,其身色一邊赤,一邊黃,怒邊當赤,其坐亦右方為半金剛座,左方為三角半火座,左持刀,右持跋折囉。有內外二法例如前。此和合能於一切之招召息災而俱成之,內用即智光煩惱即滅無生,若外作時,香華身服要亦二種:念誦時亦作此形,如本尊也。仍一目怒一目寂然,除災滿願一時得成,以此等之理,故得有如是之用,不同於偏方之教也。

六、第六名忿怒。眇目霏煙色,聳髮而震吼大力現四牙,其身煙色者,非甚黑非甚白也。其閉一目者,如不動尊也。其髮上散,作蓬頭狀,作大吼形,謂大開其口,如呼吼之形也。口有四牙而俱出,上下各二,此亦攝二事,一火一風也。

七、第七闍吒羅。迅疾備眾彩,第七名溫腹,如以上世間之火,謂是身內之火能消化食物而資身也。此正法中之義則不然,腹內之火,即是內證之智,迅疾者,其形更加忿怒,又比前甚。

八、迄灑耶猶如電光聚。第八名費耗,是除遣之義,謂使一切業垢等事,悉除遣而無餘也。此尊能除一切身中之障,即毘那也迦之類,皆使消耗,其色如聚集眾多電光而不可瞻之狀,此是金剛輪之同類也。

九、第九名意生。大勢巧色身。意生者,隨由意而生之法意而成也。種種之形皆作,所念皆能成就,巧者謂毘首羯磨也。即是隨類而現身,普門成就之義,隨於自在之慧作而皆成就,有大力也。

十、第十羯羅微。赤黑唵字印,第十名受食火,又名劫微。謂火施時受飲食之義,受食者即施火食時受食之也。其尊持唵字印,而作相,即是梵志之儀法,淨行者凡有所言語則皆傾右手作印形,舉而案之以唵字之聲而作相也。

十一、第十一火神(梵本缺名),第十一本文缺少,但依諸火天總相之形也(疏六之釋)。

十二、謨賀那。第十二名悉成,謂悉成一切,即是所作已辦之處,為寂滅道場而伏魔之義也。有一類眾生作惡而不可止遏,假令加以勸導,則更增其惡,若縱之,則復趣於惡道,故以方便伏其身,使閉目都無所知,以此因緣善惡俱不能造,次即漸漸引導之,使入於正法。如金剛頂經金剛手降伏大自在天之義,此皆住於方便道所作也。出於大日經疏二十。


商羯羅

(物名)外道祭祀所用之骨也。又作賞迦羅Śakara。譯曰。因明大疏一曰:「商羯羅,此云骨。外道有言,成劫之始,大自在天人間化導,二十四相,自在歸天。事者傾戀,遂立其像,像其苦行,悴疲飢羸,骨節相連,形相如故,標此像名骨天。」


商羯羅主菩薩

(人名)Śakarasvamin,梵名商羯羅塞縛彌,譯曰骨主。骨主為大自在天之異名,此菩薩之父母以此天為主,祈禱生子故名曰骨主,因明入正理論之作者也。


商羯羅天

(天名)大自在天之異名。譯曰。大日經疏三曰:「商羯羅是摩醯首羅別名。」見商羯羅項。


四種佛

(名數)一、三藏佛,坐於摩羯陀國菩提樹下以生草為座,於三十四心斷見思之惑,而成正覺。身長丈六,對三乘之根機說生滅之四諦,為八十之老比丘,灰身滅盡於雙樹下,唯有此佛為十方之佛,三世之佛,悉是他佛也。二、通佛,既於因位斷三惑之正使,於摩羯陀國七寶菩提樹下以天衣為座,以一念相應之慧,斷餘殘之習氣而成正覺。其本身如藏佛為丈六之劣應身,而時或以神力現尊特之勝應身,故謂之帶劣勝應身。通教有利鈍二機,其鈍根者觀但空之理,故如前之藏教見丈六之劣應身,其利根者觀不但空之理,故如後之別教見尊特之勝應身(總之,天台之趣意,約於眾生感見之機,判佛身也。故丈六之一身,對於四教之機,或為劣應,或為勝應,或為法身。)。是亦對於三乘之根機而說無生之四諦,現八十之老比丘,而入滅於雙樹下如藏佛。是亦為自身一佛,而他佛非吾分身也。三、別佛,斷十二品之無明入於妙覺之位,坐於蓮華藏世界七寶菩提樹下之大寶華正座,或於色究竟天受受職灌頂,而現圓滿之報身(他受用身),唯為菩薩眾轉無量及無作四諦之法輪。此即是華嚴經,梵網經所說之盧舍那佛也。四、圓佛,斷四十二品之無明而成清淨法身,居常寂光土以虛空為座。即是華嚴經,普賢觀經所說之毘盧舍那佛也(台家盧舍那為報身,毘盧舍那為法身)。晉華嚴經曰:「佛在摩竭提國寂滅道場,(中略)師子之座,於一切法成最正覺,智慧行處猶如虛空,其身坐一切道場。」唐經曰:「世尊處座譬如虛空,一切處,又佛師子座是同法界。」又曰:「法性如虛空,諸佛於中住。」普賢觀經曰:「釋迦牟尼名毘盧舍那一切處,其佛住處名常寂光。」唯識論七曰:「諸異生求佛果者,定色界後必生在淨居天上大自在天宮,得菩提。」釋籤一之一曰:「若云坐蓮華藏,或云三世諸佛皆色究竟成無上道,並別佛相。」此佛為法報應三佛相即,具足一身,法華經所謂微妙淨法身具相三十二是也。見法華玄義七,四教儀下,增暉記七。


外我

(術語)身外之我也如以大自在天視為宇宙唯一之大我者。大日經疏七曰:「設令不依內我,必依外我,即於自在梵天等。」


外道四執

(名數)是天竺外道九十六種之總括:一邪因邪果,外道云大自在天能生萬物,萬物若滅,還歸本天,若天瞋,則四生皆苦,若天喜,則六道悉樂。然天非物之因,物非天之果,蓋是邪心之所畫,故曰邪因邪果。二無因有果,執萬物無因而有自然,例如言萬物依造化而有,造化無因,簡言之,即造化無因而有果也。又名自然外道。就無因言,謂為無因,就有果言,謂為自然,此其所執也。三有因無果。斷見者流,謂唯有現在實無後世,例如草木,盡於一期是也。四無因無果,總為撥無因果之邪見,無可受苦樂果之善惡業因,亦無對於善惡業因之苦樂果也。三論玄義曰:「總論西域九十六術,別序宗要,則四執盛行:一計邪因邪果,二執無因有果,三立有因無果,四辨無因無果。」


大自在宮

(雜名)梵語,摩醯首羅宮。大自在天之宮殿也。在色界之頂。外道所祭祀之大自在天住於此。又第十地之菩薩將成佛時。於此處變現淨土。自十方諸佛施成佛之灌頂。唯識論七曰:「諸異生求佛果者,定色界後引生無漏,後必生在淨居天上大自在宮得自在故。」同述記七末曰:「大自在宮者,淨居上有實淨土,即自受用身初於彼起證,是第十地菩薩宮,舊言摩醯首羅,今應言莫醯伊濕伐羅,即大自在也。」天台觀音義疏下曰:「大自在,即色界,頂摩醯首羅也。樓炭稱為阿迦尼吒,華嚴稱為色究竟,或有人以第六天,而諸經論多稱大自在是色界頂。釋論云:過淨居天有十住菩薩號大自在,大千界主。」


大黑天

(天名)梵語摩訶迦羅Mahākāla,譯為大黑天,大黑神。或譯為大時。顯密二教之所說各異。密教謂為大日如來因降伏惡魔示現忿怒藥叉主之形者,或有一面八臂。或有三面六臂。繫人之髑髏以為瓔珞。可畏之相也。故古來以為軍神而祀之。現今印度稱其女體為迦梨Kalī(迦羅之女聲也),以為大自在天之后妃,而盛祀之。新譯仁王經護國品曰:「昔天羅國王有一太子名曰班足,登王位時有外道師名為善施,與王灌頂,乃令班足取千頭王以祀塚間摩訶迦羅大黑天神。」同良賁疏曰:「言塚間者所住處也,言摩訶者此翻為大,言迦羅者此云黑天也。上句梵語,下句唐言。大黑天神,鬥戰神也。若祀彼神增其威德舉事皆勝,故嚮祀也。」金剛恐怖集會方廣儀軌觀自在菩薩三世最勝心明王經曰:「摩訶迦羅天像前,蘇末那搵三甜,護摩三浴叉已。現為使者為成辨一切。」注曰:「大黑天也,披象皮橫把一槍,一頭穿人頭一頭穿羊。」義淨譯孔雀經中曰:「大黑藥叉王,婆羅斯國住。」攝大儀軌二曰:「摩賀迦羅神,曩莫三滿多沒馱喃,摩賀迦羅野,裟賀。」大日經疏十曰:「摩訶迦羅所謂大黑神也,毘盧遮那以降伏三世法門欲除彼(指荼吉尼),故化作大黑神。過於彼無量示現,以灰塗身在曠野中,以術悉召一切法成就乘空履水皆無礙諸荼吉尼而訶責之。猶汝常噉人,故我今復當食汝,即吞噉之。然不令死彼,伏已放之,悉令斷肉。」理趣釋下曰:「七母女天者是摩訶迦羅天眷屬也。(中略)此天等亦有曼荼羅,中央畫摩訶迦羅以七母天圍繞,具如廣經所說。摩訶迦羅者大時義,時謂三世無障礙義,大者是毘盧遮那法身無處不,七母女天並梵天母。」慧琳音義十曰:「摩訶迦羅,唐云大黑天神也。有大神力,壽無量千歲,八臂身青黑雲色,二手懷中橫把一三戟叉,右第二手把一青羖羊,左第二手把一餓鬼頭髻,右第三手把劍,左第三手執羯吒罔迦(Khavāga)是一髑髏幢也,後二手各於肩上共張一白象皮如披勢,以毒蛇貫穿髑髏以為瓔珞,虎牙上出作大忿怒形,雷電煙火以為威光身形極大,足下有一地神女天,以兩手承足者也。」其他為此天之降魔神而現威靈。見仁王經良賁注下一,佛祖通載三十五。顯教之所傳者以之為施福神。謂祀之,則能得福德。西竺諸寺皆於食廚安置供養之。寄歸傳曰:「西方諸大寺處,或於食廚柱側,或在大庫門前,彫木表形,或二尺三尺為神王狀。坐把全囊,卻踞小床一腳垂地。每將油拭,黑色為形。號曰莫訶歌羅,即大黑神也。古代相承云:是大天之部屬,性愛三寶,護持五眾使無損耗。求者稱情,但至食時廚家每薦香火,所有飲食隨列於前。」是祀為施福神之本據也。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摩[酉*益]

馨毉反梵語上界天王名也唐云大自在天


摩醯首羅天

此云大自在天


摩[醠-央+三]

呼奚反譯云大自在天


[續一切經音義]
摩[醠-央+兮]

下又作醯同呼鷄反梵語也具足應云摩醯首羅此云大自在也即色界主大自在天王是也


摩[醠-央+兮]首羅

梵語訛也正云麼[醠-央+兮]濕伐羅也麼[醠-央+兮]此云大也濕伐囉此云自在天也即大自在天王也謂此天王於大千界中得白在故


[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
摩䤈

呼𠔃反梵言摩䤈首羅唐言大自在天


魔𨢘

火𠔃反梵言摩〡首羅此言大自在天王也


播輸鉢多

上一補臥反塗[厂@火]外道也遍身坌反或有剃髮或有不剃者衣纔蔽形但非赤色奉事大自在天者也


[阿含辭典(莊春江)]
尊祐造

世界的起源是創造神(大自在天或梵天)的意旨。「尊祐」,南傳作「主宰者」(issara,另譯為「自在者, 自在天」),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上帝」(God)。


[佛光大辭典]
二十五菩薩

乃隨彌陀來迎之諸菩薩。往生要集所引用之十往生經(此經被近代學者考證為偽經)載,彌陀來迎時,隨著而來之諸菩薩有觀世音、大勢至、藥王、藥上、普賢、法自在王、師子吼、陀羅尼、虛空藏、寶藏、德藏、金藏、金剛藏、山海慧、光明王、華嚴、眾寶王、月光王、日照王、三昧王、定自在王、大自在天、白象王、大威德王、無邊身等菩薩。共二十五位,是為二十五菩薩。 p176


二天三仙

二天與三仙之合稱。二天指大自在天(梵 Maheśvara)與毘紐天(梵 Visnu),此二神為印度教最高神格之神祇。三仙謂三位仙人,或三位哲人,即指數論學派之祖迦毘羅(梵 Kapila)、勝論學派之祖優樓僧佉(梵 Ulūka)與尼乾子派之祖勒沙婆(梵 Rsabha)。自佛教之立場而言,二天三仙皆屬執持妄見之外道。〔中論卷一、百論卷一、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十〕 p190


十九說法

觀世音菩薩應眾生之機類而現十九種身以說法。此十九種身為:佛身、辟支佛身、聲聞身、梵王身、帝釋身、自在天身、大自在天身、天大將軍身、毘沙門身、小王身、長者身、居士身、宰官身、婆羅門身、四眾身(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四婦女身(長者婦女身、居士婦女身、宰官婦女身、婆羅門婦女身)、童男童女身、天龍八部身(天身、龍身、夜叉身、乾闥婆身、阿修羅身、迦樓羅身、緊那羅身、摩睺羅伽身)與執金剛身。〔法華經普門品〕 p331


十二天

指護持佛法之十二天尊。乃諸天、龍鬼神、星宿、冥官之總主。由八方、上下、日月等合計共為十二天。即:東方帝釋天(梵 Indra)、東南火天(梵 Agni)、南方焰摩天(梵 Yama)、西南羅剎天(梵 Niriti)、西方水天(梵 Varuna)、西北風天(梵 Vāyu)、北方多聞天(梵 Vaiśravana,又作毘沙門天)、東北伊舍那天(梵 Īśāna,又作大自在天,鎮守東北),以上為八方天。又有上方梵天(梵 Brahmā)、下方地天(梵 Prthivī)、日天(梵 Āditya)、月天(梵 Candra)等。供養十二大威德天報恩品(大二一‧三八五上):「是十二天乃是往古諸佛,為度眾生而來現也,是故行者不可依形勢天,唯觀彼天法身莊嚴。」

十二天乃總攝一切諸天鬼神之護世者,若祈願災害消除、國土安泰等,則供養此十二天,稱十二天供。常附隨大法而修之。十二天報恩品(大二一‧三八五上):「若求息災,帝釋為首;若求增益,梵天為主;(中略)若欲除熱寒病,隨用日月天。」〔十二天供儀軌〕 p331


十三外道

指十三種之印度外道。即:(一)劫比羅外道,即數論師。(二)嗢露迦外道,即勝論師。(三)大自在天外道,計自在天為生因者。(四)大梵外道,計梵天為生因者。(五)時外道,計時為生因者。(六)方外道,計方為生因者。(七)本際外道,計過去之初有本際為生因者。(八)自然外道,計萬物由自然而生者。(九)虛空外道,計虛空為生因者。(十)我外道,計常有一大我,萬物由此而生者。(十一)聲顯論師,計聲雖由緣隱顯,然為本來常有者。(十二)聲生論師,計聲本為無,依因緣而生,生而常住者。(十三)順世外道,計唯有地、水、火、風四大,生一切有情,死後還歸四大者。〔成唯識論卷一、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末〕 p363


三十二應

指觀世音菩薩為濟度眾生,順應各種機類而示現之三十二種形相。全稱妙淨三十二應入國土身。據首楞嚴經卷六載,其示現之相及應化因緣(應以何種身分得度者,即現何種身相為其說法,令彼解脫)為:(一)佛身應,若見諸菩薩入三摩地,進修無漏,勝解現圓時,則於彼前應現佛身,而為說法。(二)獨覺應,若諸有學寂靜妙明,勝妙現圓,則於彼前應現獨覺身,而為說法。(三)緣覺應,已斷十二因緣者,緣斷勝性,勝妙現圓,即於彼前應現緣覺身,而為說法。(四)聲聞應,得四諦空者,修道入滅,勝性現圓,則於彼前應現此身,而為說法。(五)梵王應,若諸眾生,欲心明悟,不犯欲塵,欲身清淨,則應現梵王身,而為說法。(六)帝釋應,若諸眾生欲為天王,統領諸天,則應現此身,而為說法,令彼成就。(七)自在天應,自在天為欲界第五天,若諸眾生欲身自在遊行十方,即於彼前應現此身,而為說法。(八)大自在天應,大自在天為欲界第六天主,若諸眾生欲身自在飛行虛空,則現此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九)天大將軍應,若諸眾生愛統鬼神、救護國土,即現此身而為說法。(十)四天王應,四天王為東方持國天王、南方增長天王、西方廣目天王、北方多聞天王。若諸眾生愛統世界、保護眾生,即於彼前現此身,而為說法。(十一)四天王太子應,若諸眾生愛生天宮,驅使鬼神,則於彼前現此身,而為說法。(十二)人王應,若諸眾生,樂為人王,菩薩即於彼前,應現此身而為說法。(十三)長者應,若諸眾生愛主族姓,世間推讓,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十四)居士應,若諸眾生愛談名言,清淨自居,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十五)宰官應,若諸眾生愛治國土、剖斷邦邑,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令彼成就。(十六)波羅門應,若諸眾生愛諸數術,攝衛自居,則應現此身,而為說法。(十七)比丘應,若有男子好學出家,持諸戒律,即於彼前應現此身,而為說法。(十八)比丘尼應,若有女人好學出家,持諸禁戒,即於彼前,應現此身,而為說法。(十九)優婆塞應,若有男子樂持五戒,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廿)優婆夷應,若有女人,五戒自居,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廿一)女主應,女主即天子之后。若有女人,內政立身以修家國,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廿二)童男應,若有眾生不壞男根,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廿三)童女應,若有處女愛樂處身,不求侵暴,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廿四)天應,若有諸天樂出天倫,則應現天身,而為說法。(廿五)龍應,若有諸龍,樂出龍倫,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廿六)藥叉應,藥叉,又作夜叉。若有藥叉樂度本倫,即現此身,而為說法。(廿七)乾闥婆應,乾闥婆,即帝釋天之樂神。若有乾闥婆樂脫其倫,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廿八)阿修羅應,若阿修羅樂脫其倫,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廿九)緊那羅應,緊那羅,又作「人非人」,頭上有角,似人而非人。若緊那羅,樂脫其倫,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卅)摩呼羅伽應,摩呼羅伽,即大蟒蛇。若摩呼羅伽,樂脫其倫,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卅一)人應,若諸眾生愛樂人身,修人之行,即現人身,而為說法。(卅二)非人應,非人即鬼畜之類。若諸非人有形、無形,有想、無想,樂度其倫,則於彼前應現其身,而為說法,令彼解脫。其中獨覺應、緣覺應重複,四天王應、四天王太子應、女主應皆為集合身而非一身。此三十二應係菩薩以三昧聞薰、聞修、無作之妙力所得之自在成就。與法華經普門品所說之三十三身大同小異。〔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卷十、觀音義疏卷下、法華玄論卷十〕(參閱「三十三身」513) p511


三十三身

又作三十三應化身。即觀世音菩薩為攝化普益而示現三昧中之三十三種化身。此係法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所舉。其順序為:(一)佛身,(二)辟支佛身,(三)聲聞身,(四)梵王身,(五)帝釋身,(六)自在天身,(七)大自在天身,(八)天大將軍身,(九)毘沙門天身,(十)小王身,(十一)長者身,(十二)居士身,(十三)宰官身,(十四)婆羅門身,(十五)比丘身,(十六)比丘尼身,(十七)優婆塞身,(十八)優婆夷身,(十九)長者婦女身,(廿)居士婦女身,(廿一)宰官婦女身,(廿二)婆羅門婦女身,(廿三)童男身,(廿四)童女身,(廿五)天身,(廿六)龍身,(廿七)夜叉身,(廿八)乾闥婆身,(廿九)阿修羅身,(卅)迦樓羅身,(卅一)緊那羅身,(卅二)摩睺羅伽身,(卅三)執金剛身。

補陀落海會軌無上記中長者婦女身、居士婦女身、宰官婦女身、婆羅門婦女身等四婦女身,而代以人身、非人身、婦女身、童目天女身;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六則無毘沙門天身、長者婦女身、居士婦女身、宰官婦女身、婆羅門婦女身、迦樓羅身、執金剛身等七身,而另加四天王身、四天王國太子身、女主身、人身、非人身,又將辟支佛身分為獨覺身、緣覺身。另於梵文及西藏文之法華經則僅舉出十六身。法華經卷七妙音菩薩品亦揭出妙音菩薩有三十六應身,梵文及藏文皆僅舉出三十三身。〔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卷十、觀音義疏卷下、法華玄論卷十、法華義疏卷十二〕(參閱「三十二應」511) p513


三十三觀音

觀世音菩薩為攝化而自在示現之三十三種形像。法華經普門品及其他諸種感應傳、持驗記常述之,由此,民間亦流傳此類圖像,較著者有清代卓峰之觀音應化圖三十三幅(現藏於日本東京帝室博物館)。三十三觀音之名稱及形像為:(一)楊柳觀音,踞坐岩上,右手執楊柳,表千手觀音之楊柳手三昧。(二)龍頭觀音,乘雲中之龍,表三十三身之天龍身。(三)持經觀音,箕坐岩上,右手持經卷,表三十三身中之聲聞身。(四)圓光觀音,身邊放光明,表法華經普門品(大九‧五七下)「或遭王難苦,臨刑欲壽終,念彼觀音力,刀尋段段壞」之文意。(五)遊戲觀音,箕坐雲中,表同品(大九‧五七下)「或被惡人逐,墮落金剛山,念彼觀音力,不能損一毛」之文意。(六)白衣觀音,敷草坐岩上,結定印,表三十三身中之比丘、比丘尼身。(七)蓮臥觀音,合掌,左向坐荷葉上,表三十三身中之小王身。(八)瀧見觀音,倚岩視右方之瀑布,表(大九‧五七下)「假使興害意,推落大火坑,念彼觀音力,火坑變成池」之文意。(九)施藥觀音,坐於池邊,注視蓮華,表(大九‧五七下)「或在須彌峰,為人所推墮,念彼觀音力,如日虛空住」之文意。(十)魚籃觀音,乘大魚,浮於水上,表(大九‧五八上)「或遇惡羅剎,毒龍諸鬼等,念彼觀音力,時悉不敢害」之文意。(十一)德王觀音,趺坐岩上,右手執柳枝,表三十三身中之梵王身。(十二)水月觀音,乘蓮瓣,立於水中,注視水中之月,表三十三身中之辟支佛身。(十三)一葉觀音,乘一葉蓮瓣,浮於水上,表三十三身中之宰官身。(十四)青頸觀音,倚岩,左方有瓶,插以柳枝,表三十三身中之佛身。(十五)威德觀音,箕坐,左手持蓮,表三十三身中之天大將軍身。(十六)延命觀音,倚水上之岩,右手支頰,表(大九‧五八上)「咒詛諸毒藥,所欲害身者,念彼觀音力,還著於本人」之文意。(十七)眾寶觀音,向左平坐,表三十三身中之長者身。(十八)岩戶觀音,端坐岩窟中,表(大九‧五八上)「蚖蛇及蝮蠍,氣毒煙火燃,念彼觀音力,尋聲自迴去」之文意。(十九)能靜觀音,在岩壁間,兩手按一岩上,表(大九‧五六下)「為求金銀琉璃(中略)等寶,入於大海,假使黑風吹其船舫,飄墮羅剎鬼國,其中若有乃至一人稱觀世音菩薩名者,是諸人等皆得解脫羅剎之難」之文意。(廿)阿耨觀音,坐岩觀海,表(大九‧五七下)「或漂流巨海,龍魚諸鬼難,念彼觀音力,波浪不能沒」之文意。(廿一)阿摩提觀音,箕坐岩上,表三十三身中之毘沙門身。(廿二)葉衣觀音,敷草坐岩上,表三十三身中之帝釋身。(廿三)琉璃觀音,乘蓮瓣,立於水上,兩手持,表三十三身中之自在天身。(廿四)多羅尊觀音,立雲中,表(大九‧五七下)「或值怨賊繞,各執刀加害,念彼觀音力,咸即起慈心」之文意。(廿五)蛤蜊觀音,示現蛤蜊中,表三十三身中之菩薩身。(廿六)六時觀音,右手持梵夾之立像,表三十三身中之居士身。(廿七)普悲觀音,衣端受風之立像,表三十三身中之大自在天身。(廿八)馬郎婦觀音,婦女立像,表三十三身中之婦女身。(廿九)合掌觀音,合掌立像,表三十三身中之婆羅門身。(卅)一如觀音,坐雲中作飛行狀,表(大九‧五八上)「雲雷鼓掣電,降雹澍大雨,念彼觀音力,應時得消散」之文意。(卅一)不二觀音,兩手相叉立荷葉上,表三十三身中之執金剛身。(卅二)持蓮觀音,持一莖之蓮,立荷葉上,表三十三身中之童男童女身。(卅三)灑水觀音,左手持鉢,右手執楊柳枝之立像,表(大九‧五六下)「若為大水所漂,稱其名號,即得淺處」之文意。其中,除白衣、青頸、多羅尊、葉衣、阿摩提等五觀音外,皆為唐代以後民間流傳信奉之觀音形像。〔佛像圖彙卷二〕 p514


三天四仙

乃印度外道之說。三天為:(一)摩醯首羅天,即大自在天。其形相為八臂三眼,騎白牛。信奉此天者以之為萬物之生因。(二)韋紐天,又作毘紐天,即遍聞天。有四臂,執貝,持輪,騎金翅鳥。信奉此天者以之為萬物之生因。(三)鳩摩羅天,即童子天。此天擎雞,持鈴,提赤幡,騎孔雀。三天之中,摩醯首羅天與毘紐天並稱二天。

四仙為:(一)迦毘羅仙,即數論師,計執一。(二)優樓僧佉,即勝論師,計執異。(三)勒沙婆仙,即尼犍子,為苦行外道,計執亦一亦異。(四)若提子,為裸形外道,計執非一非異。四仙之中,迦毘羅仙、優樓僧佉、勒沙婆等三者並稱三仙。〔大智度論卷二、入大乘論卷上、成唯識論卷一〕 p532


三德

(一)指大涅槃所具之三種德相,即:法身、般若、解脫三者。依南本涅槃經卷二載,三德猶如伊字三點(悉曇伊字為)或摩醯首羅(大自在天)之三目()。又據大乘義章卷十八載:(一)法身係指一切存在本來具足之真如,或指以功德法完成之身。(二)解脫即脫離煩惱束縛之謂。(三)般若則指悟之智慧。此三者,三即一,一即三;而在因位時,稱為三佛性;在果位時,稱為三德。又於大般涅槃經玄義卷上,將「摩訶般涅槃那」譯為「大滅度」,此係以「大」為「法身」,以「滅」為「解脫」,以「度」為「般若」。此外,由於因、果之相對,故三德亦有順逆兩種之別,所謂順三德,即:正因佛性之果成就法身之德,了因佛性之果成就般若之德,緣因佛性之果成就解脫之德。反之,若由轉「苦」成就法身德,由轉「惑」成就般若德,由轉「業」完成解脫德,則稱為逆三德。

依天台宗,三德之說曾出現在法華經以前之諸經,但法華圓教之三德係非縱非橫、非三非一,可說大異於前說。同時此三德亦可配於三菩提、三佛性、三寶、三道、三識、三般若、三大乘、三身、三涅槃等。此外,據攝大乘論舉出,轉五蘊可成三德,即:轉色蘊可成法身德,轉受、想、行三蘊可成解脫德,轉識蘊可成般若德。〔摩訶止觀卷三上、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三之一、金光明經玄義卷上、法華玄義卷五下〕

(二)指佛果位所具足之三種德相,即:智德、斷德、恩德。據佛性論卷二所舉:(一)智德,指其所具之德,乃是從佛之立場觀察一切諸法之智慧。(二)斷德,指滅盡一切煩惱惑業之德。(三)恩德,由於救度眾生之願力,而予眾生以恩惠之德。以上三德配於法、報、應三身,同時智、斷二德具有自利、自行、自覺之內涵,而恩德則具有利他、化他、覺他之內涵。華嚴經疏卷十二(大三五‧五八九下):「佛種不斷,有何相耶?謂成三德。救護眾生,成就恩德;永斷煩惱,成於斷德;了知諸行,成於智德。」〔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八、彌勒上生經疏卷下〕

(三)指一切事物所具之三種性質。即:(一)薩埵(梵 sattva),表示勇健之德。(二)剌闍(梵 rajas),表示塵坌之德。(三)答摩(梵 tamas),表示闇鈍之德。此係印度數論學派所提倡,見金七十論卷上。此三德依序譯作喜、憂、闇,或勇、塵、闇,或貪、瞋、癡,或樂、苦、捨,或黃、赤、黑,或染、粗、黑等。即二十五諦之第一諦(自性冥諦)所具之德。此德能生各種善惡美醜之物。此外,除神我諦以外,其餘二十三諦皆兼具此三德。〔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

(四)又作三種圓德、三圓德。指如來所具之三種圓滿德相,即:(一)因圓德,謂如來之因行圓滿具足。因行有四修:(1)無餘修,福德與智慧二種資糧具修無遺。(2)長時修,經三大阿僧祇劫而不倦。(3)無間修,精勤勇猛,無剎那廢修。(4)尊重修,恭敬所學,無所顧惜,修而不慢。(二)果圓德,謂如來之果德圓滿具足。有四德:(1)智圓德,具有無師智、一切智、一切種智、無功用智四種。(2)斷圓德,具有一切煩惱斷、一切定障斷、畢竟斷、并習斷四種。(3)威勢圓德,即於外境化變住持之自在威勢;於壽量若延若促之自在威勢;於空、障、極遠、速行、小大相入等自在威勢;令世間種種本性法爾轉勝之希奇威勢。或於難化而必能化;於答難必決疑;立教必出離;於惡黨必能伏之四種威勢。(4)色身圓德,具眾相、具隨好、具大力、及內身骨堅固,超越金剛,外煥神光,踰百千之日。(三)恩圓德,謂如來慈悲哀愍之德圓滿具足,永遠解脫三惡趣與生死之苦,亦令眾生安住於人天之善趣與三乘。〔俱舍論卷二十七、俱舍論光記卷二十七〕 p668


千手觀音

六觀音之一。全稱千手千眼觀自在(梵 Avalokiteśvara-sahasrabhuja-locana)。又作千手千眼觀音、千眼千臂觀音、千手聖觀自在(梵 Sahasra-bhujāryāvalokiteśvara)、千臂觀音、千光觀自在、千眼千首千足千舌千臂觀自在。據千手千眼大悲心經載,觀自在菩薩於往昔聞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陀羅尼,為利益一切眾生,乃發具足千手千眼之願,而即刻得其身。

諸經所載形像不一,有身作檀金色,一面千臂者;有身作黃金色,半跏坐於赤蓮花上,十一面四十手,前三面呈菩薩相,本面有三眼,右三面白牙向上,左三面為忿怒相,後一面暴笑,頂上一面現如來相者;有身作金色,千臂千眼五百面者。於密教現圖胎藏界曼荼羅為二十七面千臂,跏坐於寶蓮花上,千手中有四十(或四十二)臂持器杖。又依千光眼觀自在菩薩祕密法經,千手係表以四十手各濟度二十五有,故千臂非必具足,但有四十手即可,乃表觀音菩薩廣大慈悲之化用,故多以千臂稱之;且各面各手所代表之功德成就法及印言,亦隨各尊本誓之不同而異。

其千眼係於千手之掌中各有一眼。然若為四十手者,則僅有四十眼。據大悲心陀羅尼經載,四十手所持之物或所呈之手相各為:施無畏、日精摩尼、月精摩尼、寶弓、寶箭、軍持(瓶)、楊柳枝、白拂、寶瓶、傍牌、鉞斧、髑髏寶杖、數珠、寶劍、金剛杵、俱尸鐵鉤、錫杖、白蓮花、青蓮花、紫蓮花、紅蓮花、寶鏡、寶印、頂上化佛、合掌、寶篋、五色雲、寶戟、寶螺、如意寶珠、羂索、寶鉢、玉環、寶鐸、跋折羅、化佛、化宮殿、寶經、不退轉金輪、蒲桃,另有加上甘露手而合為四十一手者。各手之功德成就法及印言等,一一具載於經軌中。

於蓮華部諸尊之中,此尊為最勝之尊,故又稱蓮華王。其種子為 (hrīh),係(ha ra ī ah)四字所合成之字,表示貪(ra)瞋(ī)癡(ha)三毒轉入涅槃(ah)之義。據千手儀軌所載,此尊之根本印係以二手作金剛合掌,手背稍曲相離,二中指相合,二拇指、二小指分開豎直。此印又稱蓮華五古印、九山八海印、補陀落九峰印。其餘經軌另載有二十四種印、二十五種印之說。結根本印時,則誦根本陀羅尼,而有如下四種成就:(一)息災,(二)增益,(三)降伏,(四)敬愛鉤召等。然以其陀羅尼較長,故一般皆誦念小咒,即:唵(oj,歸命)嚩日羅(vajra,金剛)達摩(dharma,法)紇哩(hrīh,種子)。據千手千眼大悲心陀羅尼經等載,誦持此尊之陀羅尼者,可免受飢餓死、惡獸殘害死、樹崖墜落死等十五種之惡死,而得眷屬和順、財食豐足、道心純熟等十五種之善生;或治諸種疾病、蟲毒、難產死產、夫婦和合、延命、滅罪等。

有關此尊之儀軌及圖像等,至唐朝時始傳至我國。據千眼千臂觀世音菩薩陀羅尼神咒經之序所載,武德年中(618~626),中天竺僧瞿多提婆齎來此尊之形像及結壇手印之經本;貞觀年中(627~649),另有北天竺僧以千臂千眼陀羅尼之梵本奉進,後由智通譯成漢文。故有關此尊之信仰,至七世紀已逐漸形成。

近代學者考察此尊之信仰於印度形成之情形,發現於印度神話中,相當於此尊之神格有因陀羅(梵 Indra)、原人(梵 Purusa)、濕婆(梵 Śiva)、毘紐(梵 Visnu)等,此等諸神均有千眼之說。又大教王經卷九亦記載大自在天有千手千面之說。近代學者於西域等地探險,曾發現不少千手觀音畫像之斷片及曼荼羅等。〔千光眼觀自在菩薩祕密法經、千手觀音姥陀羅尼身經、補陀落海會軌、密教發達志卷二、Le Coq: Die buddhistische Spätantike in Mittelasien; A. Stein: The Thousand Buddhas〕 p734    


大黑天

大黑,梵名 Mahākāla,音譯摩訶迦羅、莫訶哥羅、嘛哈噶拉。又作大黑神、大黑天神、摩訶迦羅天。乃佛教之守護神,具有戰鬥神、財福神(廚房神)、冥府神等幾種性格。形像頗多。於密教現圖胎藏界曼荼羅外金剛部中,列於左方第三位,呈現黑色極忿怒相,火髮豎立,三面六臂,正面有三目,左右二面各二目。以髑髏為瓔珞,以蛇為臂釧,趺坐於圓座上。其種子為 (yaj),三昧耶形為劍。大黑天神法載其真言為:唵蜜止蜜止(micch micch,降伏)舍婆隸(śvare,自在)多羅羯帝(taragate,救度)娑婆訶。印度教視之為毘瑟奴(梵 Visnu)之化身,大日經疏卷十以此天為毘盧遮那佛之化身,即降伏「荼吉尼」之忿怒神;良賁之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卷下一則以之為戰神,乃摩醯首羅(大自在天)之化身,夜遊林間,食人血肉。凡此,蓋皆基於忿怒相而立說。此神由八思巴送入元朝宮廷,成為世祖以下歷代崇奉之神,至明朝後,又輾轉入滿州。

此外,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一受齋軌則條則以此神為食廚之神。我國江南一帶,自古以來民間廚房即多祀此神。日本亦沿此風,多於諸寺庫廚安置二臂之大黑天像。〔大集經卷五十五分布閻浮提品、理趣釋卷下、玄法寺儀軌卷下、青龍寺儀軌卷下、慧琳音義卷十、諸說不同記卷十〕(參閱「大自在天」783) p870


女人眷屬論師

印度古代二十種外道之一。此等外道以摩醯首羅天所生之八女子為常住實在者,且為宇宙萬象之創造者。據大智度論卷八載,印度古代大自在天外道主張,由梵天王之心生出八子,復由八子而生出天地、人民;此等外道則主張梵天、那羅延、摩醯首羅三者為一體三分,故由梵天生出八子,由摩醯首羅生出八女子。此八女子為阿提[亻*致](梵 Aditi)、提[亻*致](梵 Diti)、蘇羅娑(梵 Surasā)、毘那多(梵 Vinatā)、迦毘羅(梵 Kapilā)、摩[少/兔](梵 Manu)、伊羅(梵 Ila)、歌頭(梵 Kadrū);依序生諸天、阿修羅、諸龍、諸鳥、四足、人、一切穀子、一切蛇蝎蚊蚤蚰蜒百足。此一說法係基於印度兩大史詩摩訶婆羅多(梵 Mahābhārata)與羅摩耶那(梵 Rāmāyana)之天地創造說而來者。又據外道小乘涅槃論載,摩醯首羅論師妄執虛空為摩醯首羅之頭,地為其身,水為其尿,山為其糞,一切眾生為其腹中之蟲,風為其命,父為其煖,罪福為其業。此蓋以摩醯首羅八分而成宇宙,或係八女子創造說之轉化。〔大智度論卷二、E. W. Hopkins: Epic Mythology〕 p916


不動曼荼羅

密教以不動明王為中尊建立之曼荼羅。(一)依大日經卷二息障品、大日經疏卷九載,不動明王之本曼荼羅即是三角曼荼羅,其中為黑色,持誦者觀想己身作不動明王之像。此一作法具有二意:(1)觀想不動尊在圓中,而踏於大自在天上。(2)觀想自身為不動尊,即以本真言印加於大自在天,而踏其上。在三角中,畫大自在天為障者之形,然後入於其中,以左腳踏大自在天頭頂,以大忿怒形加之,彼當應時退散。

(二)依聖無動尊安鎮家國等法,在八輻金剛輪中央畫二臂之不動尊,身長八指,右手持智劍,左手執羂索。輪內八方各畫四臂之大嚴忿怒身,輪外八方畫三股金剛杵之頭。

另有依底哩三昧耶不動尊威怒王使者念誦法所繪者。又十二天曼荼羅及十天曼荼羅等,均於中央畫四臂之不動尊,故亦稱為不動曼荼羅。〔不動使者陀羅尼祕密法、大日經義釋卷七、大日經疏演奧鈔卷三十二〕 p990


五十二眾

指涅槃會上五十二類之眾生。佛陀將入滅時,見放光而自四方來集之眾生,其類各殊,依章安之涅槃經疏科經文,計有五十二眾。即:(一)無量諸大比丘,(二)六十億比丘尼,(三)十地菩薩比丘尼,(四)一恆沙菩薩,(五)二恆沙優婆塞,(六)三恆沙優婆夷,(七)四恆沙諸離車,(八)五恆沙大臣長者,(九)六恆沙毘沙離王及夫人、後宮眷屬、閻浮提內諸王,(十)七恆沙諸王夫人,(十一)八恆沙諸天女,(十二)九恆沙諸龍王,(十三)十恆沙諸鬼神王,(十四)二十恆沙金翅鳥王,(十五)三十恆沙乾闥婆王,(十六)四十恆沙緊那羅王,(十七)五十恆沙摩羅伽王,(十八)六十恆沙阿修羅王,(十九)七十恆沙陀那婆王,(廿)八十恆沙羅剎王,(廿一)九十恆沙樹林神王,(廿二)一千恆沙持咒王,(廿三)億恆沙貪色鬼魅,(廿四)百億恆沙天之諸采女,(廿五)千億恆沙地之諸鬼王,(廿六)十萬億恆沙諸天子,(廿七)十萬億恆沙四方風神,(廿八)十萬億恆沙主雲雷神,(廿九)二十恆沙大香象王,(卅)二十恆沙獅子獸王,(卅一)二十恆沙諸飛鳥王,(卅二)二十恆沙牛羊,(卅三)二十恆沙四天下中諸神仙人,(卅四)閻浮提中一切蜂王,(卅五)閻浮提中一切比丘、比丘尼,(卅六)無量世界中間人天眾,(卅七)閻浮提所有山神,(卅八)四大海神及諸河神,(卅九)四天王,(四十)釋提桓因及三十三天,(四十一)夜摩天,(四十二)兜率天,(四十三)樂變化天,(四十四)第六天,(四十五)大梵天王及梵眾,(四十六)阿修羅,(四十七)欲界天魔波旬,(四十八)大自在天,(四十九)東方佛世界無邊身菩薩,(五十)南方佛世界無邊身菩薩,(五十一)西方佛世界無邊身菩薩,(五十二)北方佛世界無邊身菩薩。〔涅槃經會疏卷一、寂照堂谷響續集卷十〕 p1045


五大明王

又作五大尊、五忿怒、五部忿怒。即不動明王、降三世明王、軍荼利明王、大威德明王與金剛夜叉明王。此五尊乃九識所變,係五佛為降伏內外魔障所變現之教令輪身。中央之不動明王為大日如來之教令輪身,可降伏一切諸魔。東方之降三世明王為阿閦如來之教令輪身,可降伏大自在天。南方之軍荼利明王為寶生如來之教令輪身,可降伏五陰魔。西方之大威德明王為無量壽如來之教令輪身,可降伏人魔。北方之金剛夜叉明王為不空成就如來之教令輪身,可降伏地魔。若就內魔而言,不動頭上之蓮華表第九識,降三世之八臂表第八識,軍荼利之遍身纏蛇表第七識,大威德之六面六臂表第六識,金剛夜叉之五眼表前五識。由於金剛夜叉與烏樞沙摩明王二尊有同體之說,故五大尊中,亦有以烏樞沙摩代替金剛夜叉者。又安置五大明王之堂,稱為五大堂。設置五大堂,以五大明王為本尊所修之祕法稱為五壇法。〔新譯仁王經儀軌卷上、補陀落海會軌、祕藏記、覺源鈔卷下、諸尊印義卷四、乳味鈔卷九〕 p1058


天主

(一)大自在天之別名。為大自在天外道之主神。(參閱「大自在天」783)

(二)指帝釋天。帝釋天為忉利天之主,故稱天主,又稱天帝。〔大智度論卷四、維摩經疏(淨影)〕(參閱「帝釋天」3776)

(三)人名。梵名 Śajkara-svāmin 之意譯,音譯作商羯羅主。商羯羅為大自在天之別名,其父母祈請大自在天而得子,故名之為商羯羅主。係陳那之弟子,博通因明,祖述陳那之因明正理門論,著有因明入正理論一卷。〔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上〕(參閱「商羯羅主」4410) p1336


天主三目

大自在天之面上具有三目。其排列不縱不橫,恰如悉曇字 (i,伊)之三點,乃以之與伊字三點共喻指涅槃之法身、般若、解脫等三德圓具。南本涅槃經卷二哀歎品(大一二‧六一六中):「何等名為祕密之藏?猶如伊字,三點若並,則不成伊,縱亦不成。如摩醯首羅面上三目,乃得成伊,三點若別,亦不得成。我亦如是,解脫之法亦非涅槃,如來之身亦非涅槃,摩訶般若亦非涅槃,三法各異亦非涅槃。我今安住如是三法,為眾生故,名入涅槃,如世伊字。」(參閱「伊字三點」2153) p1336


天根

大自在天之標幟。即雄偉之男根。為印度教濕婆派(梵 Śiva)之神體,謂諸有趣皆由此而生,故敬之。〔續高僧傳玄奘傳〕 p1356


天祠

梵語 deva-kula。印度祭祠大自在天等天部諸神之所。〔方廣大莊嚴經卷四〕 p1357


世主天

通稱世主。又作世王天、梵天、大自在天。玄應音義卷二十二謂世主天乃梵天之異名,成唯識論述記卷六末則謂世主即大自在天,乃世間之主。(參閱「大自在天」783、「大梵天」850)。 p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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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七佛八菩薩所說大陀羅尼神咒經

四卷。失譯。東晉錄。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一冊。略稱《七佛八菩薩所說神咒經》、《七佛所說神咒經》。

所謂七佛是維衛(Vipaśyīn)、式(Śi-khīn)、隨葉(Viśvabhū)、拘留秦(Kra-kucnhanda)、拘那含牟尼(Kanakamuni)、迦葉(Kāśyapa)、釋迦牟尼(Śākyamuni);八菩薩指文殊、虛空藏、觀音、救脫、跋陀和、大勢至、得大勢、堅勇菩薩等。

全書所載,大抵如次︰卷一揭示此七佛八菩薩所說的陀羅尼,其次是觀音、樂虛空藏、虛空藏、阿難、普賢、觀音等所說神咒。卷二列出《曠野鬼神阿吒婆拘咒經》、《集法悅捨苦陀羅尼經》及文殊、妙眼、功德相嚴、善名稱、寶月光明、北辰等諸菩薩,太白、熒惑二仙,大梵天、大自在天、化樂天、兜率陀天、焰摩天、忉利天等諸天王所說神咒。

卷三說明摩醯首羅、八臂那羅延、大功德天女及八大龍王等所說神咒。卷四說八菩薩中各各菩薩的弘誓,諸菩薩諸天龍王的偈頌,金剛藏菩薩所說的五種不信,二十五三昧,十二童子,五戒神名,三歸九神名,護僧伽藍神,諸鬼的咒語等。

卷一所說的七佛八菩薩陀羅尼大抵與《陀羅尼雜集》卷一的七佛所說大陀羅尼神咒相同。又,《集法悅捨苦陀羅尼經》出自《陀羅尼雜集》卷九,文殊所說的滅淫慾陀羅尼與《文殊滅淫慾我慢陀羅尼》相同。北辰菩薩的陀羅尼則另有《北辰菩薩陀羅尼經》。


三脈七輪

印度瑜伽術與西藏密教用語。指人體內的三條氣脈通道與七個氣脈中心點。

印度軍荼利瑜伽術認為人體中,氣所流行的通道稱為脈,而諸脈中最重要的是中脈和左脈、右脈,合稱三脈。在中脈裡又有七個重要的中心點,稱為輪,分別為海底輪、生殖輪、臍輪、心輪、喉輪、眉間輪、頂輪。西藏密教擷取軍荼利瑜伽術的修練法,並加入佛教內涵,而以之為重要法門之一,稱為拙火定(kuṇ-ḍalini,軍荼利,意譯即拙火),故藏密亦有三脈七輪之說。

三脈是中脈和左、右二脈。軍荼利瑜伽認為中脈起自脊尾的海底輪,經過脊髓,上達頭頂的頂輪。左右二脈則起自左右二睪丸,分別沿中脈的左右邊向上行,至臉部時,分別經過左右鼻孔;其間在海底輪、心輪、眉間輪三度與中脈交會。近人陳健民以為中脈不在脊髓,而在身體的正中,約於前額髮際向上四指處,如是筆直而下,直至臍下四指處。左右二脈則分別起自左右鼻孔,直上腦際而下,與中脈平行,至臍下四指處與中脈會合,中間則無交會。

七輪是中脈內七個重要的中心點,軍荼利瑜伽認為七輪是連繫我識、色界身、欲界身及肉身此四種不同素質的機構。這七輪平日為吾人的習氣與煩惱障所遮蔽,若能把蟄藏於海底輪的軍荼利鼓起,循中脈上昇至頂輪,將七輪的障礙物完全淨化,則吾人的知覺能立即伸展至欲界、色界、無色界,以全知全覺往來其間,而不受時空的限制。西藏密教也主張各輪開發皆具有特別的功德。

七輪由下而上,依次為海底輪、生殖輪、臍輪、心輪、喉輪、眉間輪、頂輪。每輪均由中心點伸出支脈,狀如蓮華。

海底輪在脊柱下之基處,肛門二指之上、生殖器二指之下。此輪為基礎輪,軍荼利在此睡眠;軍荼利在此輪中供給所有餘輪的精神與力量。海底輪,其色黃,有四葉瓣。

生殖輪在生殖器官根處,其色血紅,有六葉瓣。

臍輪在中脈內的臍處,其色如暗雲,伸出十條支脈,現成蓮葉形。

心輪在中脈的中心點,位在心臟附近,深紅色,有十二葉瓣。

喉輪在中脈內喉根處,藍色,十六葉。

眉間輪在眉間,白色,二葉。

頂輪,藏密又稱之為頂髻輪,在頭頂,伸出千條支脈,稱千葉蓮。軍荼利瑜伽認為此輪為大自在天主所住處,拙火上升至此與大自在天會合時,修行者即可享無上大樂,而成為無上智士。

◎附︰陳健民〈中黃督脊辨〉(摘錄自《曲肱齋叢書》)

中者,中脈,無為法,表法身。依菩提心、中觀見,修二無我空性,及密宗果位方便所開發。由此脈開發,顯現法身空性;與大樂相合,則證報身;與大悲相合,則證化身。惟佛家密宗獨有。

黃者,黃道,有為法。對前任赤道、後督黑道而言。《參同契》稱黃中。其身見執,隱伏於自然見中,依此修先天定功,證天仙身。

督脈,亦有為法。本《莊子》〈養生主〉,具身見執,後昇與任脈前降,轉河車,行周天,證人仙、地仙身。

脊者,脊柱,有為法。生理學家以為脊柱動物之軀幹,人、畜二身并屬之。

佛家、道家膚淺行人,以此四者位置接近,故多誤會,作證得果身之大障,故當辨一。道家督脈,世皆認為在脊柱中,故當辨二。佛教密典言中脈者,亦多云在脊柱中,故當辨三。道家黃道,在任、督二者之中縫,幾乎與中脈位置相同,故當辨四。繼婆羅門後起之印度教中之哈札瑜伽派,所言三脈五輪,與密宗幾乎全同,亦云在脊柱中;世鮮有知佛祖借用其名,而別具昇華要點之所在,故當辨五。首當知者,中脈從何得名﹖循名責實,理焉庾哉!(中略)

至若捨棄外道黃、督異說,專修中脈者,當本無上瑜伽部規定之要旨以實修之。其前行各種破除身見,及昇華作用、防止後有等,皆當一一檢討。如有未如量證得者,當一一補充。正修中脈時,但當直觀果位修中之法,不宜再念及黃道、督、脊之位置;觀七輪時,不問五臟六腑之位置,但依修中貫穿七輪之觀想行之,當知此中脈者,即是法身佛之代表。由此支撐之七輪及二十四大脈等,為報身佛之本體。由此再分出七萬二千毛孔,諸脈充滿,智體。由此再分出七萬二千毛孔,諸脈充滿,智慧明點即是化身佛之根源。此三身皆屬明行道之果位功德,與凡夫身之黃、督、脊等由無明業力構成者,根本不同。凡身非佛身之模型,亦非佛身之因素,而為修成佛身之助緣耳。如此觀念必先具足,方可進修中脈而得相應。

平時當以四事自檢︰我今能修中脈者,是否依第六意識﹖內執七識所執為能修之我,外執諸觀為所修之中脈﹖抑或我今能修,乃為明空無二修習法身之正見﹖內除七識所執八識之我,外修從上祖師無比中脈教授,別成明行道系統,與我執身見無關。前者非是,後者為是,此其一。我所修習中脈之較近加行、疏遠加行,皆已分別取得現量證德否﹖此其二。我之中觀見是否已如量證得﹖菩提心是否已如實發出﹖此其三。我之如來藏信心是否完整﹖有一等人,只信如來藏唯是種子,一切花果全憑修習,此為不完整信心;我今相信如來藏一切種子花果皆悉具足,我之修習,為除如來藏外層之障礙而已,是為完整信心,此其四。

至若中脈之是否開發,又必與各祖師開發之經驗相同。有一等人以為丹田有火,脊柱內上下掣動,或全身暖熱,或泥丸如破裂狀,或轉河車,或見直線光明,皆認為開中脈相,此殊不是,只能為督脈開發之相而已,尚非黃道開通之相,何況中脈﹖中脈開發之相,必以十事自檢︰(1)煩惱與菩提無別;(2)力大無比,飛行自在;(3)無雲晴空相續現起;(4)一切禪案真理無不了達;(5)具足無漏通;(6)超出時間、空間之限制,大悲事業所行無阻;(7)通達三世智;(8)無念光明大定相續不斷;(9)煙等十相前行早已具足;(10)安樂充滿,涅槃輪迴無有分別。如此完全具足,方可謂中脈及各輪等皆已開發,有一不具足,當如法再修。此上三段,為對讀者最切要之勸告。

〔參考資料〕 劉銳之《西藏密宗靜坐法詳解》;聖喜發難陀《印度軍荼利瑜伽術》第二章。


二十天

指二十位天神。有下列二種說法。

(一)密教金剛界曼荼羅外金剛部院之諸天︰即金剛界曼荼羅九會中,成身、三昧耶、微細、供養、降三世、降三世三昧耶等六會最外部所列的天部,東西南北四方各配五天。關於二十天的尊名和座位,各經軌所載不一,在《一切如來真實攝大乘現證三昧大教王經》、《現圖曼荼羅》、《祕藏記》、《賢劫十六尊軌》諸書中,皆有不同記載。請參閱下欄之對照表︰


二十天尊名對照表
┌─┬────────────┬──────┬─────┬─────┐
│ │教 王 經 │現圖曼荼羅 │祕藏記 │賢劫軌 │
├─┼────────────┼──────┼─────┼─────┤
│上│那羅延──幻化金剛 │那羅延(東)│同 │同 │
│ │(Narayana Mayavajra) │ │ │ │
│ │拘摩羅──金剛鈴 │拘摩羅(東)│同 │同 │
│界│(Kumara Vajraghanta) │ │ │ │
│ │梵天──寂然金剛 │梵天(東) │同 │同 │
│ │(Brahma Vajramuni) │ │ │ │
│天│帝釋──金剛器仗 │帝釋(東) │同 │同 │
│ │(Sakra Vajrayudha) │ │ │ │
├─┼────────────┼──────┼─────┼─────┤
│ │甘露軍荼利──金剛軍荼利│日天(南) │同 │同 │
│飛│(Amritakundali Vajrakundali) │ │ │
│ │月光──金剛光 │月天(南) │同 │同(西) │
│行│(Candra Vajraprabha) │ │ │ │
│ │大勝仗──金剛杖 │彗星(南) │太白(西)│歲星(西)│
│天│(Mahadanda Vajradanda) │ │ │ │
│ │金剛水 羅 │熒惑(南) │同 │同 │
│ │(Vajrapingaia) │ │ │ │
├─┼────────────┼──────┼─────┼─────┤
│ │末度末多──金剛舜拏 │金剛摧(東)│傘蓋毗那夜│摧碎 │
│虛│(Madhumatta,Vajrachinna)│ │迦 │ │
│ │作甘露──金剛鬘 │金剛食(南)│華鬘毗那夜│金剛食 │
│空│(Madhukara Vajramala) │ │迦 │ │
│ │最勝──金剛愛 │金剛衣(西)│弓箭毗那夜│金剛衣 │
│天│(Jaya Vajravaci) │ │迦 │ │
│ │持勝──最勝金剛 │調伏(北) │抱刀毗那夜│調伏 │
│ │(Jayakara Vajrajaya) │ │迦 │ │
├─┼────────────┼──────┼─────┼─────┤
│ │守藏──金剛母娑羅 │羅剎(西) │同(南) │同(西) │
│地│(Dhanada Vajramusala) │ │ │ │
│ │風天──金剛風 │風天(西) │同 │同(北) │
│居│(Vayu Vajranila) │ │ │ │
│ │火天──金剛火 │火天(西) │同 │同(南) │
│天│(Agni Vajranala) │ │ │ │
│ │俱尾羅──金剛大惡 │毗沙門(西)│同 │同(北) │
│ │(Kuvera Vajrabhairava) │ │ │ │
├─┼────────────┼──────┼─────┼─────┤
│ │縛羅賀──金剛鉤 │金剛面(北)│同 │同 │
│水│(Varaha Vajrankuca) │ │ │ │
│ │焰摩──金剛葛羅 │焰摩(北) │同 │同(南) │
│居│(Yama Vajrakala) │ │ │ │
│ │必哩體尾祖梨葛──金剛頻│獸喜(北) │同 │伊舍那 │
│天│ 那夜迦 │ │ │ │
│ │(Prithiviculika Vajravi-│ │ │ │
│ │ nataka) │ │ │ │
│ │水天──龍金剛 │水天(北) │同 │同(西) │
│ │(Varuna Vajranaga) │ │ │ │
└─┴────────────┴──────┴─────┴─────┘


此外,有將二十天分為上界天、飛行天、虛空天、地居天、水居天五類,而稱之為五類諸天。《教王經》則在三界主的上界天上,加上大自在天,成為二十一天。此等皆是婆羅門教、印度教的神而為佛教所納入信仰體系者。

(二)護衛眾生,輔翼至教的二十位天神︰此乃《諸天傳》依天台《國清百錄》〈光明鬼神品〉所列者,即︰

(1)梵天王︰為娑婆界主,主大千世界。

(2)帝釋天主︰在須彌山頂,即忉利天主。

(3)持國天︰即提頭賴吒,為東方天王。

(4)增長天︰即毗留勒叉天王,為南方天王。

(5)廣目天︰即毗留博叉天王,為西方天王。

(6)多聞天︰即毗沙門天王,為北方天王。

(7)金剛密迹天︰手中執金剛寶杵,省知如來一切密迹祕要之事。

(8)摩醯首羅天︰居色頂天,為三界尊極之主。

(9)散脂大王︰為二十八部諸鬼神之首,能滅諸惡,護持正法。

(10)大辯天︰具不可思議大智慧,接物利生,弘揚佛法。

(11)功德天︰隨眾生所求,令得成就。

(12)韋馱天神︰為南方天王八將之一,殷憂四部,外護三洲。

(13)堅牢地神︰能增長出生證明功德。

(14)菩提樹神︰守護如來成道處的菩提樹。

(15)鬼子母天︰生諸鬼王,保護男女,予以子息。

(16)摩利支天︰行於日月之前,救兵戈等難。

(17)日宮天子︰能生千光破暗,成熟萬物。

(18)月宮天子︰夜發光明,滋萬物,功次於日光。

(19)娑竭龍王︰大鹹海中之一龍王,主蛇龍,為大權菩薩化現,弘護佛法使興隆。

(20)閻摩羅王︰地獄之主。

〔參考資料〕 (一)《金剛頂經瑜伽十八會指歸》;《金剛界七集》卷下;《唯降三世曼拏羅廣大儀軌分》。


千手觀音

六觀音之一。指具有千手、千眼,每一手掌各有一眼的觀音菩薩。全稱千手千眼觀自在。又稱千手千眼觀世音、千眼千臂觀世音、千手聖觀自在、千臂觀音、千加自在,或稱千眼千首千足千舌千臂觀自在。《千打觀自在菩薩祕密法經》云(大正20‧119c)︰「大悲觀自在,具足百千手,其眼亦復然,作世間父母,能施眾生願。」「千」,表無量、圓滿之義。即「千手」象徵此觀音大悲利他之方便無量廣大,「千眼」象徵應物化導時觀察機根之智圓滿無礙。

關於觀音菩薩具足千手千眼的因緣,據《大悲心陀羅尼經》所述,過去無量億劫有千光王靜住如來出世,以憐念一切眾生,故說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陀羅尼,觀世音菩薩一聞此咒,從初地超第八地,心得歡喜,遂發身生千手千眼以利益安樂一切眾生的大誓願,應時身上具足千手千眼。

至於其形像,諸經軌所載不同︰

(1)據《千眼千臂觀世音菩薩陀羅尼神咒經》卷上、《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姥陀羅尼身經》所說,身作檀金色,一面千臂。《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姥陀羅尼身經》另說千臂中十八臂的印相持物。

(2)依《千打觀自在菩薩祕密法經》所說,身是黃金色,於紅蓮華上半跏坐,有十一面四十手。十一面中,當前三面作菩薩相,本面有三目,右邊三面作白丑碾上相,左邊三面是忿怒相,當後一面為暴笑相,頂上一面作如來相。

(3)依《補陀落海會軌》所說,身是金色,千臂千眼,有五百面。

(4)依《世尊聖者千眼千首千足千舌千臂觀自在菩提薩埵怛嚩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陀羅尼》所說,為千眼、千頭、千足、千舌、千臂之相。

(5)依《現圖胎藏界曼荼羅》所說,有二十七面千臂,結跏趺坐於寶蓮華上。千手中,有四十手(或四十二手)各持器杖,或作印相,其餘各手不持器杖。

其中,「十一面」表滿足十地十波羅蜜而證得第十一地妙覺,與十一面觀音相同。「五百面」即相應於千臂千眼之意。至於「二十七面」,經軌並未述及,似出自《祕藏記》。或謂「二十七面」表示濟度二十五有的二十五面,加上本面與本師阿彌陀佛。或說十波羅蜜中,前六度各開三種,後四度各開二種,合為二十六面,再加本面而成二十七面。


千手觀音


有關「千臂」一說,依《千光眼觀自在菩薩祕密法經》所述,「千手」表示四十手各濟度二十五有(一有配四十手、四十眼,合為千手千眼)。可知所謂「千臂」,並不須具足千臂,只要具四十臂即可。依《大悲心陀羅尼經》所載,四十手所持之物或所作的印相為︰如意珠、羂索、寶鉢、寶劍、跋折羅、金剛杵、施無畏、日精摩尼、月精摩尼、寶弓、寶箭、楊枝、白拂、胡瓶、旁牌、斧鉞、玉環、白蓮華、青蓮華、寶鏡、紫蓮華、寶篋、五色雲、軍持、紅蓮華、寶戟、寶螺、髑髏杖、數珠、寶鐸、寶印、俱尸鐵鉤、錫杖、合掌、化佛、化宮殿、寶經、不退金輪、頂上化佛、蒲萄。

另外,也有人將四十手加甘露手而成四十一手;或加上中央的蓮華合掌及入定印,而作四十二臂。《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姥陀羅尼身經》則說十八臂,文云(大正20‧101b)︰
「面有三眼,臂有千手,於千手掌各有一眼,首戴寶冠,冠有化佛。其正大手有十八臂,先以二手當心合掌,一手把金剛杵,一手把三戟叉,一手把梵夾,一手把寶印,一手把錫杖,一手掌寶珠,一手把寶輪,一手把開敷蓮華,一手把羂索,一手把楊枝,一手把數珠,一手把澡罐,一手施出甘露,一手施出種種寶雨,施之無畏,又以二手當臍,右明顯左仰掌,其餘九百八十二手,皆於手中各執種種器坏印,或單結手印。」

關於此觀音的三昧耶形,也有多種說法。或說相對於果德的阿彌陀,聖觀音為因德,故以初割蓮花為三昧耶形;或謂對其他觀音而言,此尊是果德,故用開敷蓮花。或如《千手陀羅尼》、《千打經》等所言,求智慧則用寶鏡,求善友則用寶箭,應其所求,四十手所持之物皆是三昧耶形。或指蓮花上的寶珠,謂此寶珠能隨願出生一切,故無須採用四十手上各別的三昧耶形。蓮花表示本有的理性,寶珠表示萬德具足,因此蓮上寶珠即相應於蓮華部的果德──此尊的本誓。

此尊是蓮華部(或稱觀音部,為密教金剛界五部之一,或胎藏界三部之一)果德之尊,故稱蓮華王。蓮華部皆以大悲為本誓,但以此尊為蓮華王,故特以大悲金剛為密號。其種子為「紇哩」(hrīḥ)是由「訶囉伊惡」(hara ī aḥ)四字合成,表示由貪(ra)、瞋(ī)、癡(ha)三毒轉入涅槃。

根據《千手儀軌》所載,此尊的根本印是以二手作金剛合掌,手背稍曲相離,二中指相合,二拇指、二小指分開竪直。此印稱為蓮華五古印,或稱九山八海印、補陀落九峰印。《姥陀羅尼身經》另說總攝身印等二十四印;《千眼神咒經》再加心王印,而說二十五印。《千手儀軌》又言,結根本印時,誦根本陀羅尼,即能作四種成就︰一者息災,二者增益,三者降伏,四者敬愛鉤召。世間、出世間果報皆得圓滿。然此陀羅尼甚長,因而常誦「唵(oṁ,歸命)嚩日羅(vajra,金剛)達摩(dharma,法)紇哩(hrīḥ,種子)」的小咒。

又,此尊四十手隨眾生根機,相應於五部五種法,能滿足一切願望。即以四十手表示此尊的本誓。茲依《千打觀自在菩薩祕密法經》、《大悲心陀羅尼經》所載,略述如次︰

(1)息災法佛部︰化佛(表不離佛邊)、羂索(安穩)、施無畏(除怖)、白拂(除惡障)、旁牌(辟除惡獸)、鉞斧(離官難)、戟矛肖(除賊難)、楊柳(除病)。

(2)調伏法金剛部︰跋折羅(降伏天魔)、金剛杵(摧怨敵)、寶劍(降伏魍魎鬼神)、宮殿(不處胎宮)、金輪(菩提心不退)、寶鉢(除腹中病)、日摩尼(得眼明)、月摩尼(除熱毒病)。

(3)增益法寶部︰如意珠(豐饒資具)、弓(得仕官)、寶經(得聰明多聞)、白蓮(得功德)、青蓮(生淨土)、寶鐸(得妙音聲)、紫蓮(見諸佛)、蒲桃(稼穀成熟)。

(4)敬愛法蓮花部︰合掌(人非人愛念)、寶鏡(得智慧)、寶印(得辯才)、玉環(得男女僕使)、胡瓶(善和眷屬)、軍持(生梵天)、紅蓮(生諸天宮)、錫杖(得慈悲心)。

(5)鉤召法羯磨部︰鐵鉤(善神擁護)、頂上化佛(得佛授記)、數珠(佛來授手)、寶螺(呼召善神)、寶箭(遇善友)、寶篋(得伏藏)、髑髏(使令鬼神)、五色雲(成就仙法)。

據《大悲心陀羅尼經》所述,誦持此尊之陀羅尼者,可免受飢餓死、惡獸殘害死等十五種惡死,而得眷屬和順、財食豐足等十五種善生,或治各種疾病、蟲毒、難產、死產等。《千眼千臂神咒經》說有延命、滅罪、除邪淫、轉女身等利益;《千手觀音治病合藥經》亦說可治諸種疾病、蟲毒等,並說夫婦和合之法。

《大悲心陀羅尼經》謂此尊有密跡金剛力士等二十八部的護法眷屬。此稱千手觀音二十八部眾,《千手觀音造次第法儀軌》列其一一形像及真言等。又有以此尊為本尊,為修敬愛、息災等法而行的修法,稱為千手觀音法,或稱千手法。此外,有以此尊為主尊而建立的曼荼羅,稱為千手觀音曼荼羅。此有數種,如《千眼千臂觀世音菩薩陀羅尼神咒經》卷上說十肘曼荼羅,《姥陀羅尼身經》所出為五重曼荼羅,《千打經》出三重曼荼羅,《補陀落海會軌》出六重曼荼羅。

此尊的儀軌及圖像,至初唐時代始傳至中國。據《千眼千臂觀世音菩薩陀羅尼神 咒經》序文所載,唐‧武德年中(618~626),中天竺婆羅門僧瞿多提婆攜來此尊形像及結壇手印經本。貞觀年中(627~649),另有北天竺僧奉進《千臂千眼陀羅尼》的梵本,後由智通譯成漢文。可知,此尊的信仰應是形成於西元七世紀。

印度神話中,似無相當於此尊的神格,但一般相信因陀羅(Indra)、原人(Puruṣa)、濕婆(Śiva)、毗紐(Viṣṇu)等諸神夙有千眼之說,而且濕婆及阿魯糾那(Arjuna)曾有千臂(Sahasra-bāhu)之稱。又,《大教王經》卷九曾述及大自在天有千手千面。現代印度本土未曾發現任何有關此尊之物,但近代學者於西域地方發現不少千手觀音畫像的斷片,及曼荼羅等。

〔參考資料〕 《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大身咒本》;《觀自在菩薩心真言一印念誦法》;《觀自在菩薩大悲智印周遍法界利益眾生薰真如法》;後藤大用《觀世音菩薩本事》。


大唐西域記

十二卷。簡稱《西域記》,亦稱《西域行傳》,唐‧玄奘編譯,辯機綴文。收在《大正藏》第五十一冊。成於唐太宗貞觀二十年(646)。是一部記述當時唐朝迤西各國風土國情及佛教事項的史地書志。玄奘於唐‧貞觀三年(629)秋間離高昌西行求法,經歷西域各地,於貞觀十九年初還國。他到洛陽第一次會見唐太宗時,太宗即要他敘述西遊經歷,而編寫一部西域傳。於是玄奘根據自己遊歷見聞,口授他的門下辯機,編撰此書,到次年七月告成。書內所述,很多地方取材於所經各地的古籍,所以經錄家把它列入譯本一類。玄奘在上進本書的表文裡,提到書內的記述包括他親到的和聽到的地方,共一三八國。

本書雖屬地誌性質,而大體上是順著遊歷行程的次序(但與《慈恩傳》所載不盡同)編纂的。全書可分為三個部分,即第一卷順著西行的往程,記述高昌迤西的北道三十四國;從第二卷至第十一卷,順著遊歷印度的行程,記述五印度八十二國;第十二卷順著離印度回國的歸程,記述西域南道二十二國。全書卷首有敬播的序(麗刻大藏本)及于志寧(舊作張說)的序(宋、元、明刻大藏本),卷末附有辯機撰的記贊。各卷內容,大略如次︰

第一卷,前有玄奘自序一小段,次依印度古代的世界構成說,敘述四天下及瞻部洲形狀,四方國土的特徵等。次總序黑嶺以東西域諸國的概況。以下正敘西域阿耆尼、屈支、跋祿迦等以至雪山以南的迦畢試,共三十四國。第二卷,先總敘印度概況,包括名稱、地勢、度量、歲時、都邑、衣食、語文、教育、宗教、族姓、兵制、刑法、禮儀、醫療、喪葬、行政、租稅、物產以及貿易、貨幣等項。以下依次分述北印度濫波、那竭羅喝、健馱邏三國。第三卷,敘述北印度烏仗那等八國。第四卷,敘述北印度磔迦等五國,及中印度波理夜呾羅等十國,共十五國。第五卷,敘述中印度羯若鞠闍等六國。第六卷敘述中印度室羅伐悉底等四國。第七卷,敘述中印度婆羅痆斯等五國。第八、第九兩卷,敘述中印度摩揭陀國。第十卷,敘述中印度伊爛拏缽伐多等四國,東印度迦摩縷波等七國,及南印度憍薩羅等六國,共十七國。第十一卷,敘述路次傳聞,先附出印度以外的僧伽羅國,次敘述南印度恭建那補羅等七國。西印度阿難陀補羅等三國,南印度鄔闍衍那、擲枳陀二國,中印度摩醯濕伐羅補羅國,西印度信度、茂羅三部盧二國,北印度鉢伐多國及西印度阿點婆翅羅等五國,中間記述路次傳聞,附出印度以外的波剌斯國,共二十三國。第十二卷,敘述西域漕矩吒等二十二國。於各卷中附帶提到的還有覩貨邏故國(見第一卷),洛護羅等三國(見第四卷),室利差呾羅等六國(見第十卷),那羅稽羅等四國(見第十一卷),都邏折摩馱那和納伐波故國(見第十二卷),共十六國。

本書記述西域和印度各國,自以玄奘遊墾間(即西元第七世紀的四、五十年代間)的情況為主,但對各國政教興衰,舊史往事以至民間傳說,也有聞必錄,保留了很多古代史料。至於佛教方面,則當時各國佛法的傳播概況,以及過去的史蹟,都記載特詳。或敘述佛滅後諸重大史事(如三次結集等),或上溯佛在世時代(如佛出家、成道、說法等事),或佛出世以前(如過去諸佛等)的重要故事,記述範圍上下涉及千餘年,大部分是印度佛教史上極寶貴的資料。

本書敘述各國,一般都列舉國境山川、疆域大小、國都、氣候、物產、風俗、語文、衣食住以及著名城巿等等,次專述有關佛教事項。對於西域諸國,特別注意記述種族、王統及其建國的傳說,語文的異同,它們相互間的聯繫或隸屬的關係。其間述及生活於跋祿迦和羯霜那兩國之間的窣利族的人種風習,及覩貨邏故地分治的情況,都是其他典籍所未詳的東方民族史料。

本書敘述當時佛教的傳播情況,極為詳盡,這是本書的一大特點。當時五印度以外的西域五十六國中,佛教傳播達二十餘國,以奉小乘說一切有部的占多數。此外,惟小乘說出世部盛行於梵衍那國,大眾部在安呾羅縛國則僅存三寺、數十僧人。盛行大乘佛教的有漕矩吒、瞿薩旦那、迦畢試等國,都有寺院逾百,僧徒眾多者至萬餘人。大小乘兼學的有活國。在印度方面,當時中印度羯若鞠闍國戒日王統治勢力遍及於殑伽河流域全部的時期,治境包括北、東、南印,政治重心已由摩揭陀北移至羯若鞠闍;本書第二卷總敘印度概況,蓋以這一帶所見聞的為主。在五印度八十二國中,佛教流行達七十三國,其中奉小乘教的約四十五國,奉大乘教的十七國,大小乘兼學的十一國。小乘教以正量部為最盛行,南印摩臘婆特盛,西印信度等國次之。其次為上座部,以南印達羅毗荼為盛(印度以外的僧伽羅國亦盛行上座部)。其他小乘部派惟說一切有部較盛,餘則寥落無聞。大乘教以北印烏仗那和中印的憍薩羅、東印的烏荼為盛。摩揭陀與羯若鞠闍,都為大小兼學的中心地。就這些記載看,雖個別地方佛教還盛行,而一般實已趨於衰頹了。

關於佛教史蹟,本書於各地見聞所及,都記載無遺,而對摩揭陀方面尤詳。舉凡與佛陀的本生、降誕、成道、說法、入滅以及分舍利、建塔、造像等有關的遺蹟,佛滅年日的傳說,諸大弟子遺事以及佛滅後歷次結集,部派分裂,阿育王、迦膩色迦王建立石柱、造塔等事項,著名的伽藍、勝蹟等,都就各地分別記述。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關於歷代諸大論師的記述,從迦多衍那、馬鳴、龍樹、提婆、無著、世親、陳那、清辯、德慧、安慧、護法,以及脇尊者、童受、世友、法救、如意、眾賢、德光,以迄當時的大家戒賢、勝軍等,都備載學行和諸重要論書的製作因緣,對於印度佛學史的研究,提供了極重要的資料。雖於年代記載有僅據傳聞而未加精確考證的地方,但無損其史料的價值。他如在教學上起過很大作用的那爛陀寺的沿革、規模和學風,在藝術上有卓特成就的阿折羅窟寺的宏麗雕刻,都是佛教在印度學藝史的偉迹,後代湮沒無聞,而在本書中都有詳細的記載。佛教以外,如尼乾子教派在各地的傳播,大自在天、那羅延天、日天、䅳那天等崇拜,以及著名的天祠等,亦都有記述。

本書內容雖以遊歷見聞為主,但其素材多取自西域和印度古籍,或訪問耆舊,同時也參考中國古師的行傳,像法顯的《歷遊天竺記》等,並間有改訂舊說之處(如第十卷憍薩羅國五層伽藍建立因緣,第十一卷僧伽羅國開國傳說等)。其中附記土俗、博物,豐富多采,尤多前史所未聞。是故本書一出,當時學者都驚為奇製,在著述中競相援用,如唐‧道宣著《釋迦方志》,道世著《法苑珠林》〈感應篇‧聖迹部〉,慧立撰《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都以它為主要典據。官書如《新唐書》等於此亦多採用。又,本書是兼有行記性質的地誌著作,對於各國各地間的途程方向,距離里數,記載很詳備,其間計算雖偶有彼此參差處,但比較推尋,仍可得其實落。如現代印度對那爛陀寺遺址的發掘,以及阿折羅石窟的發現,得本書之力極多,可證其記載之正確性。又本書所譯地名,譯音精確,一無省略,尤為特點。有些地名譯音,經過還原為梵語,還可從名稱的來源上推出那地方的自然環境和文化生活的風貌。總之,本書記載全面、精確,已成為現代研究西域和印度史學、古地誌學、考古學的主要參考書,在學術上實有其不朽的價值。

本書記載各國,有親到其地的,也有得之傳聞的,書中並未一一標明,僅僅在記各國方位時,用從何方行至某國,或但說從何方至某國,這樣一種體例來表示區別(見辯機《記贊》)。但因本書撰述時行文偶有疏忽,以致間或脫漏行字(如第一卷記順縛芻河下流到達呾密,從呾密經活國到達縛喝,都脫「行」字)。又或誤書「行」字的(如第十卷的秣羅矩吒國)。這些都可從《慈恩傳》對勘出來。依敬播的序上說,本書所載一三八國中,傳聞的二十八國。現在即從上述體例,並經訂正後,推定那二十八國,應該是㤄悍、彌袜賀、劫布呾那、屈霜儞迦、喝悍、捕喝、伐地、貨利習彌伽、赤鄂衍那、忽露摩、愉慢、鞠和衍那、鑊沙、珂咄羅、拘謎陀、縛伽浪、紇露悉泥健、忽懍、呾剌健(以上見第一卷)、鉢露羅(見第三卷)、尼波羅(見第七卷)、秣羅矩吒(見第十卷)、僧伽羅、波剌斯(以上見第十一卷)、阿利尼、曷羅胡、鉢利曷、尸棄尼(以上見第十二卷)。除此諸國而外,即為所親踐者一一○國。

本書於清代乾隆初年,曾經工布查布譯為藏文(日本大谷大學圖書館現藏有此寫本)。近百年內,又有法文譯本,英文譯本,又有小野玄妙的日文譯本。關於本書的研究,以托馬斯‧沃特斯的英譯本所附綜合研究的考證為前導,日本崛謙德曾據此加以補充,著《解說西域記》(東京,1912),繼出的有足立喜六的《大唐西域記的研究》上下兩卷(東京,1942)及高桑駒吉著《大唐西域記所記東南印度諸國的研究》(東京,1926)等。中文註釋本中,以季羡林《大唐西域記校注》為最具規模,後來居上。該書卷首的校注前言──〈玄奘與大唐西域記〉一長文,亦頗值參閱。(游俠)

〔參考資料〕 《大唐故三藏玄奘法師行狀》;《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六;《續高僧傳》卷四;《中國佛教史學史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0});S.Beal《Si-Yu-Ki,Buddhist Records of the WesternWorld》;T. Watters《On Yuan Chwang's Travels inIndia》;S. Julien《M'emoires sur les Contr'eesoccidentales》。


大聖歡喜天

佛教的護法神。具稱大聖歡喜大自在天神,略稱歡喜天、聖天。音譯為誐那鉢底或毗那夜迦,為誘導者之意,或譯作常隨魔。別名為毗那夜迦(Vīnayaka)。在密教修法體系中,位列胎藏界外金剛部院(北方)。

《希麟音義》卷七稱大聖歡喜天為障礙神,謂其形相為人身象頭,能障礙一切殊勝事業。《大日經疏》卷七則云(大正39‧650a)︰「所謂毗那也迦即是一切為障者,此障皆從妄想心生,若能噉食如是重障,使心目開明。」《阿娑縛抄》卷一四九引〈毗那夜迦密傳〉云(大正圖像9‧486a)︰
「有山名毗那夜迦山,此云象頭山,又名障礙山,其中多有毗那夜迦,其聖名歡喜,與其眷屬無量眾,俱受大自在天敕,欲往世界奪眾生氣,而作障難,是摩醯首羅來歸佛法體也。爾時,觀自在菩薩大悲薰心,以慈善根力,化為毗那夜迦婦女身,往彼歡喜王所。于時彼王見此婦女,慾心熾盛,欲觸彼毗那夜迦女,與抱其身。于時障女形不肯受之,彼王即作愛敬,於是,彼女言,我雖似障女,從昔以來,能受佛教,得袈裟衣服,汝若實欲觸我身者,可隨我教,即如我至于盡未來世能為護法不﹖又從我護諸行人,莫作障礙不﹖又依我已後,莫作毒不耶﹖汝受如此教者,為親友。時毗那夜迦言,我依緣今值汝等,從今已後,隨汝等語,修護佛法。時毗那夜迦女含笑而相抱。」

胎藏界曼荼羅外院北方的歡喜天之圖像有雙身與單身二種。單身像為象頭人身,面稍向左,鼻向外轉,右方的象日斷。此中,又有四臂、六臂、八臂的分別。四臂像右手執鉞斧、歡喜團,左手執棒與牙。六臂像右手執棒、索、牙,左手執劍、歡喜團、轎。此外,也有持金剛杵、荷葉與蘿蔔根者。雙身像呈夫婦合抱站立狀,男天的臉靠在女天的右肩上,女天的臉靠在男天的右肩上,互相注視背部,二天手足皆柔輭端正。男天著赤色袈裟;女天頭繫華鬘,手足纏繞瓔珞。二天皆為白肉色,著赤色裙,各以兩手互抱腰上。

依密教的說法,若持誦大聖歡喜天的咒語,則求名遷官、求世異寶、求色美皆得成就,而病惱、劫賊等之災難亦可解脫,又得夫婦和合、求子必得、壽命長遠、福祿自在。其修法是以白蠟、金、銀、銅、樺之類造雙身像,以牛糞作圓壇,將胡麻油盛於銅盤,安像於油中,灌注一日乃至七日。灌油時,以酥蜜和麨作歡喜團。又獻蘿蔔根、酢、酒、漿等物。若欲降伏此天,則須修大威德明王法。關於聖天供的儀軌,載於《使咒法經》、《大使咒法經》、《金色迦那鉢底陀羅尼經》、《大聖歡喜雙身大自在毗那夜迦王歸依念誦供養法》、《大聖天歡喜雙身毗那夜迦法》、《毗那夜迦誐那缽底瑜伽悉地品祕要》、《大聖歡喜雙身毗那夜迦天形像品儀軌》等經典中。此外,大聖歡喜天也是印度文學、智慧的保護神,印度人民於著述、出外旅行時皆有祭祀歡喜天的習俗。


大黑天

梵名Mahākāla,漢譯有嘛哈嘎拉、摩訶迦羅、大黑天、大黑天神等名。東密相傳此尊係大日如來為降伏惡魔所示現的忿怒藥叉形天神,藏密相傳係觀世音菩薩顯化的大護法。這是日本與西藏兩系密教都相當重視的修法對象。

大黑天具有戰鬥神、廚房神、塚間神與福德神之四種性格。其故如次︰其一,由於此神有無量鬼神眷屬,且長於隱形飛行之藥術,因此能在戰爭時加護那些向他祈求的眾生。其二,此神能使食物經常豐足,因此印度寺院與我國江南民間,常有人在廚房祀奉。其三,此神也是佛教徒在墳場中祀奉的神祇之一。其四,相傳此神及其眷屬七母女天,能予貧困者以大福德。

關於此一天神的形像,通常分為二類。一類作忿怒形,依「現圖胎藏界曼荼羅」外金剛部所載,其身現黑色,坐在圓座上,火炎髮上竪,三面六臂。右第一手執偃月刀,二執骨念珠,三執小鼓。左第一手執天靈蓋,二執三叉戟,三執金剛繩,左右方之上雙手握住一張展開的象皮。另一類作凡人形,戴圓帽,背負一囊,持小槌,踏米袋。在修法時,忿怒形多用在作降魔法時;凡人形則用在求福德之時。

修習東密與藏密的人,對大黑天法頗為重視,其目標大多在祈禱為行者除魔,修行勝利成就與求福德。依「大黑天神法祕密成就次第」所述,此法至為祕密,非入室弟子不傳,甚至於付予萬金也不輕傳。

◎附︰〈大黑天〉(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等)

密教守護神之一。音譯為摩訶迦羅、莫訶哥羅,意譯為大黑或大時,又稱摩訶迦神,或摩訶迦羅神、大黑神、大黑天神。印度教以此神為濕婆神(Śiva)的別名,或為濕婆之后突迦的化身(或侍者),主破壞、戰鬥;佛教則視之為大自在天的化身,或是毗盧遮那佛的化身等,諸說不一,概述如下︰

(1)《大日經疏》等以此天為毗盧遮那佛的化身,即降伏荼吉尼的忿怒神。《大日經疏》卷十謂(大正39‧687b)︰「毗盧遮那以降伏三世法門,欲除彼故化作大黑神。」

(2)以此天為藥叉王,為波羅奈國的守護神。據《大方等大集經》卷五十五〈分布閻浮提品〉所載,大黑天女與善髮乾闥婆等俱護持養育波羅奈國。不空譯《佛母大孔雀明王經》卷中謂(大正19‧423a)︰「大黑藥叉王,婆羅拏斯國。」

(3)以此天神為摩醯首羅之化身,亦即塚間神、戰鬥神。《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下〈護國品〉云(大正8‧840b)︰「乃令斑足取千王頭,以祀塚間摩訶迦羅大黑天神。」唐‧良賁於《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卷下謂(大正33‧490a)︰「言塚間者,所住處也。言摩訶者,此翻云大。言迦羅者,此云黑天也。(中略)大黑天神,鬥戰神也,若禮彼神增其威德,舉事皆勝,故嚮祀也。」良賁且引不空三藏之說,謂大黑天神係摩醯首羅變化之身,與諸鬼神無量眷屬常於夜間遊行林中,食生人血肉,有大力,所作勇猛,戰鬥等法皆得勝,故大黑天神即戰鬥神。

(4)《玄法寺儀軌》卷二列出暗夜神(即黑闇天)之真言,其下註為大黑天神。此即以大黑天神為黑闇天。

(5)以此天為財福神,司飲食。《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一〈受齋軌則〉條載(大正54‧209b)︰
「又復西方諸大寺處,咸於食廚柱側,或在大庫門前,彫木表形,(中略)黑色為形,號曰莫訶哥羅,即大黑神也。古代相承云︰是大天之部屬,性愛三寶,護持五眾,使無損耗,求者稱情。但至食時,廚家每薦香火,所有飲食隨列於前。(中略)淮北雖復先無,江南多有置處,求者效驗,神道非虛。」

日本諸寺根據《南海寄歸傳》所說,盛行於庫廚安置二臂大黑天像。後世更以之為七福神之一,有時且與大國主命混同,謂其乃授與世間富貴官位之福神,其信仰之風頗盛。

關於其形像,《最勝心明王經》謂,大黑天被象皮,橫把一槍,一端穿人頭,一端穿羊。《大黑天神法》載,青色三面六臂,最前面的左右手橫執劍,左次手提取人之髮髻,右次手執牝羊,次二手於背後張被象皮,以髑髏為瓔珞。《胎藏現圖曼荼羅》之像同此,唯羊與人頭左右相反。《慧琳音義》卷十說是八臂,身青黑雲色,二手於懷中橫把三戟叉,右第二手捉青羖羊,左第二手捉一餓鬼頭髻,右第三手把劍,左第三手執朅吒罔迦(Katabhaṅ-ga,髑髏鐘,此是破壞災禍之標幟),後二手各於肩上共張一白象皮如披勢,以毒蛇貫穿髑髏以為瓔珞,虎牙上出,作大忿怒形,足下有地神女天,以兩手承足。《南海寄歸傳》則說是神王形,把金囊,踞於小床而垂一腳。


大黑天


又,此天神的三昧耶形為劍,種子是「琰」(yaṃ)。《大黑天神法》載其真言為︰唵蜜止蜜止(micch micch,降伏)舍婆隸(śvare,自在)多羅羯帝(taragate,救度)娑婆訶。

此外,藏傳佛教名之為瑪哈嘎拉,為護法之主尊。其形像頗多,性質皆異,茲分述如下︰

(1)薩迦派二臂大黑天,又名刑罰主大黑天,由元代八思巴帝師傳入宮廷。一面二臂,頭戴五骷髏佛冠,鬚髮紅赤上揚,身藍黑色,右手持金剛鉞刀,左手持顱器,兩手捧杖刀,刀內隱有神兵無數。主要在保護喜金剛行者。

(2)四臂大黑天,傳為勝樂金剛之化身,身青藍,持杵、劍、戟及嘎巴拉,有雙身相者。主要護持大手印行者。

(3)六臂大黑天,有黑、白等。黑色為香巴噶舉及格魯派之主護法,手持鉞刀、小鼓、人骨念珠及顱器、三叉、金剛繩。

(4)白色六臂大黑天,為財神之一,手持摩尼寶、鉞刀、小鼓及三叉、顱器等,威神甚大。

〔參考資料〕 《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卷七、卷十五、卷二十五、卷二十七;《理趣釋》卷下;《青龍寺儀軌》卷下;《諸說不同記》卷十;《寂照堂谷響集》卷四。


不動曼荼羅

密教以不動明王為中尊而建立的曼荼羅。其畫法有下列數種︰

(1)依《大日經》卷二〈息障品〉載(大正18‧13c)︰「不動大力者,住本曼荼羅,行者或居中,而觀彼形像,頂戴三昧足,彼障當淨除。」另據《大日經疏》卷九所述,不動明王之本曼荼羅即是三角曼荼羅,其中黑色,持誦者觀想己身作不動明王之像。此作法具有二意︰一者觀想不動尊在圓中,而踏於大自在天之上。二者觀想自身是不動尊,即以本真言印加於大自在天,而踏其上。在三角中畫大自在天為障者之形,然後入於其中,以左腳踏大自在天頭頂,以大忿怒形加之,彼當應時退散。

《大日經供養持誦不同》卷七及《行林》卷五十根據此說,於半月的中央三角中畫不動明王,於其周圍畫虛空無垢金剛、金剛輪、金剛牙、蘇唎多(妙住)金剛、名稱金剛、大分金剛、金剛利(迅速)、寂然金剛、大金剛、青金剛、蓮華金剛、廣眼金剛、執妙金剛、金剛金剛、無住戲論金剛、虛空無邊遊步金剛等十六金剛。

(2)依《聖無動尊安鎮家國等法》所畫的曼荼羅。即在八輻金剛輪的中央畫二臂之不動尊,身長八指,其兩臂身為俱摩羅相,其身洪滿,其色如金,頭髮左垂,威容極忿,右持智劍,左執羂索,坐金盤石,光焰熾然,其焰多有伽樓羅狀。輪內八方各畫四臂之大嚴忿怒身,輪外八方畫三鈷金剛杵頭。日本東寺觀智院藏本不動曼荼羅的第二圖(另於四隅畫迦羅奢)及興然《曼荼羅集》所載的安鎮曼荼羅,即是根據此說所繪。

(3)曼荼羅中央畫不動明王,右手執智劍,左手執羂索,坐於瑟瑟座上,其四方四角畫步擲、大咲、大輪、馬頭、無能勝、不動、大威德、降三世等八大明王的立像。

(4)曼荼羅中央畫不動明王,右手執智劍,左手執羂索,坐於八葉蓮華上,其四方畫不動明王的異像。日本東寺觀智院藏本不動曼荼羅所出的第一圖及第三圖即是。

(5)曼荼羅中央畫不動明王,右手持智劍,左手持羂索,坐於金盤石上,兩足下垂,其左右畫矜迦羅、制吒迦二童子,四方畫四天王。《覺禪鈔》所揭示的曼荼羅即是此圖。

(6)依《底哩三昧耶不動尊威怒王使者念誦法》所畫的曼荼羅。其文云(大正21‧11c)︰「中畫釋迦牟尼佛,左畫曼殊童子,右畫執金剛菩薩,作微笑面,手持金剛杵,於執金剛下畫不動尊,種種莊嚴。」又,此曼荼羅在《覺禪鈔》中稱作三尊像。

此外,十二天曼荼羅及十天曼荼羅等,皆於中央畫四臂之不動尊,所以也稱為不動曼荼羅。

〔參考資料〕 《不動使者陀羅尼祕密法》;《大日經義釋》卷七;《大日經疏演奧鈔》卷三十二;《阿娑縛抄》卷一一六〈不動〉;《曼荼羅の研究》。


五大明王

密教用語。指現忿怒相的不動、降三世、軍荼利、大威德、金剛夜叉等五大明王。又稱五大尊或五忿怒。此五明王乃九識所變,係五佛為降伏內外魔障所變現之教令輪身。即︰

(1)中央不動明王︰為大日如來的教令輪身,能降伏一切諸魔。

(2)東方降三世明王︰為阿閦如來的教令輪身,能降伏大自在天

(3)南方軍荼利明王︰為寶生如來的教令輪身,能降伏五陰魔。

(4)西方大威德明王︰為無量壽如來的教令輪身,能降伏人魔。

(5)北方金剛夜叉明王︰為不空成就如來的教令輪身,能降伏地魔。

若就內魔言之,不動頭上的蓮華表第九識,降三世的八臂表第八識,軍荼利遍身纏蛇表第七識,大威德的六面六臂表第六識,金剛夜叉的五眼表前五識。

依《覺源鈔》卷下所載,金剛夜叉斷一切眾生俱生分別之惑,大威德斷人法二執,軍荼利唯斷我執,降三世斷煩惱、所知二障,不動斷盡一切眾生業壽。

五大尊之示現,有向上、向下兩門。向上謂此五尊雖因位圓滿,然於等覺位尚未斷佛地之障(即根本無明),為斷之故而現忿怒形;向下謂果位圓滿的五智如來,為降伏難調伏的眾生,故現忿怒形。

〔參考資料〕 《補陀洛海會軌》;《覺禪鈔》〈明王部〉;《阿娑縛抄》卷一二五〈壇法日記〉、卷一三二〈五大尊合行〉;《五大明王功能》;《諸尊印義》卷四。



梵語deva的漢譯。音譯為提婆。意譯又作天界、天道、天有、天趣等詞。指六道之中,業報最殊勝的眾生,或指其所居住的世界。梵語deva,是div(意為放光)的名詞形,有「天上者」或「尊貴者」的意思。通常用來指稱天界眾生,或常人所謂的神祇,或指彼等所居住的處所。

關於天界眾生的居住處所,《俱舍論》卷八說欲界有六天,色界有四靜慮處十七天,無色界有四處,也就是三界二十七天。茲列表如次︰


┌四大王眾天
│三十三天
│夜摩天
欲界──六欲天┤睹史多天
│樂變化天
└他化自在天
┌梵眾天
┌─初禪天┤梵輔天
│ └大梵天
│ ┌少光天
│ 二禪天┤無量光天
│ └極光淨天
色界┤ ┌少淨天
│ 三禪天┤無量淨天
│ └遍淨天
│ ┌無雲天
│ │福生天
│ │廣果天
└─四禪天┤無煩天
│無熱天
│善現天
│善見天
└色究竟天
┌空無邊處
無色界┤識無邊處
│無所有處
└非想非非想處


所謂欲界六天是指四大王眾天、三十三天、夜摩天、覩史多天、樂變化天、他化自在天。色界四靜慮處十七天是指初靜慮的梵眾、梵輔、大梵等三天,第二靜慮處的少光天、無量光天、極光淨天,第三靜慮處的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第四靜慮處的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無煩天、無熱天、善現天、善見天、色究竟天,無色界的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

四大王眾天,亦名為照頭摩羅天、四天王天、四大王天、大王天或四王天,是指住在須彌山腰的持國、增長、廣目、多聞等四天,以及受其管轄的堅手、持鬘、恒憍等諸藥叉神。六欲天中,此天所領最廣。其身量有四分之一俱盧舍,人間五十歲為其一晝夜,壽五百;初生之時,猶如人間五歲幼童,既生已,身形速成滿。

其次,三十三天又名忉利天,係居住在須彌山頂上的天眾。此須彌山頂呈四角形,各面廣八萬踰善那,四隅各有一峰,金剛手、藥叉神住於其中守護諸天。須彌山之中央,有善見宮,乃天帝釋之住處。此三十三天眾之身量為半俱盧舍,人間百歲為其一晝夜,壽一千歲。初生時,如人間六歲幼童,既生已,身形速成滿。此天與前述之四大王眾天皆依地而住,故稱地居天。其交形成淫,與人無別,但風氣泄,熱惱便除,無如人之餘不淨。

其次,夜摩天以上的四天及色界諸天,是所謂的空居天。在三十三天的上方,各隔四萬踰繕那,重疊羅列。此中,夜摩天又稱焰摩天、炎摩天、焰天、炎天、時分天或四分天,其主稱為須夜摩天(又作須焰摩天、須焰天)。身量四分之三俱盧舍,人間二百歲為其一晝夜,壽二千歲,纔抱成淫,初生時,如人間七歲童,生已身形速成滿。

睹史多天又名兜師哆天、兜率陀天、兜率多天、睹史天、兜率天、兜術天、知足天或喜足天,刪兜率陀天王為其主。身量一俱盧舍,人間四百歲為其一晝夜,壽四千歲。由執手而成淫,初生時,如人間八歲童,生已身形速成滿。

又,樂變化天眾能依神通力自化作五妙欲境而受用之,化自在王天、化自在天、無憍樂天、無貢高天、不驕樂天、樂無慢天、化樂天、變化天、樂化天、泥摩羅提羅鄰優天、尼摩羅提天、維摩羅眤天、尼摩羅天為其別名。身量一俱盧舍又四分之一,人間八百歲為其一晝夜,壽八千歲;唯相向而笑成淫,初生時,如人間九歲童,生已身形速成滿。

他化自在天又名他化自轉天、他化樂天、化應聲天、化自在天、婆羅蜜尼和耶拔致天、波羅尼和耶拔致天、波羅維摩婆耆天或波羅尼蜜天。此天能令他化作妙欲之境而受用之,其主名為自在天王。身量一俱盧舍又二分之一,人間一千六百歲為其一晝夜,壽一萬六千歲;相視成淫,初生時,如人間十歲童,生已身形速成滿。

此四天所居宮殿,量等須彌山頂。或說隨處之上,其量倍增。此六欲天於受用欲境時,雖有三種別,但因皆有受欲之事,故名欲生。

色界初靜慮處三天中,梵眾天是大梵天所有所化所領的天眾,又稱梵身天、梵世天或梵迦夷天。身量有半踰繕那,壽四分之一大劫。梵輔天是大梵天的侍衛,又名梵具天、梵善益天、梵先益天、梵前益天、梵先行天、梵不數樓天、梵輔樓天、梵弗還天、梵富樓天或富樓梵天。身量一踰繕那,壽半大劫。大梵天又名摩訶梵天或單稱為梵天,其身量一踰繕那半,壽四分之三大劫。此等初靜慮三天離欲不善而生喜樂,所居宮殿量等四洲;或說量等一小千世界。

其次,第二靜慮處三天中,少光天因光明最少,故名少光。又名小光天、少光音天、水微天、光天、波梨陀天、波利陀天或波利答天。身量一踰繕那,壽兩大劫。無量光天,又名無量光音天、無量水天、水無量天、妙光天、阿波羅那天或𤸱波摩那天。其光明轉勝難測,身量四踰繕那,壽四大劫。極光淨天,又名極淨光天、遍勝光天、極光天、光嚴天、光曜天、光耀天、光音天、水音天、晃昱天、阿會亘羞天、阿陂亘羞天或阿會亘修天。其淨光遍照自地之處,身量八踰繕那,壽八大劫。此第二靜慮三天係依定力而生喜樂,故稱定生喜樂,其所居宮殿,量等一小千世界。有說量等一中千世界。

第三靜慮處三天中,少淨天因意地樂受最劣,故名少淨。少善天、約淨天、少靜天、少淨果天、淨天、波利多首天、波利首訶天、波利陀首訶天、波栗羞訶天為其別名。身量十六踰繕那,壽十六大劫。無量淨天,又名無量淨果天、無量善天、阿波摩羞天、阿波摩首天、阿波摩首訶天、阿波羅天。其淨增轉難測,身量三十二踰繕那,壽三十二大劫。遍淨天又名極遍淨天、極光淨天、廣善天、淨果天、難及淨天、淨難逮天、首訶迦天或羞訖天等。其淨周普,樂無過者。身量六十四踰繕那,壽六十四大劫。此第三靜慮三天,因離喜生樂,故稱離喜妙樂。所居宮殿量等一中千世界。有說量等一大千世界。以上初、二、三靜慮處於樂生上雖有三種別,但皆長時離苦受樂,故名樂生。

第四靜慮八天中,除無雲天之外,其餘七天皆有雲地。亦即無雲天因居無雲之初,故名無雲。無陰行天、無陰天、無蔭天、無罣礙天、阿那婆迦天為其別名。其身量百二十五踰繕那,壽百二十五大劫。福生天又名受福天、得福天、生福天或福德天,異生之勝福者得生於此。其身量二百五十踰繕那,壽二百五十劫。廣果天又名大果天、密果天或果實天。於異生之果報中,此方最為殊勝。其身量五百踰繕那,壽五百大劫。

其次,無煩天以上到色究竟天的五天,是所謂的五淨居天。亦即前三天是凡聖雜居,而此等五天為純聖所居之所,故名淨居。此中,無煩天係無煩雜之天,又名不煩天、無繁天、無廣天、不廣天、無造天、無誑天或阿浮訶那天。身量一千踰繕那,壽一千大劫。無熱天因已伏除雜修靜慮上中品之障,意樂調柔,離諸熱惱,故名無熱。又名不熱天、不惱天、不燒天、無求天、阿陀波天或阿答和天。身量二千踰繕那,壽二千大劫。善現天因已得上品雜修靜慮,景德易彰,故名善現。又名善見天、善觀天、快見天或妙見天。身量四千踰繕那,壽四千大劫。善見天因雜修定障之餘品至微,其見極為清徹,故名善見。又名大善見天、善現天、樂見天、妙見天、快見天或色天。身量八千踰繕那,壽八千大劫。色究竟天,色界諸天中無有過此天者,故名色究竟。又名究竟天、無小天、阿迦尼吒天、阿迦膩吒天或阿迦貳吒天。身量一萬六千踰繕那,壽一萬六千大劫。此第四靜慮八天,初生之時皆身量周圓,具妙衣服,所居宮殿量等一大千世界。有說其量無邊際。

無色界四處中,空無邊處係修空無邊處定者所受之異熟,又名無邊虛空處、無量空處、空處、虛空無邊處天、無邊空處天、空無邊入天、無量空處天、虛空智天或空智天。壽二萬大劫。識無邊處係修識無邊處定者所受之異熟,又名無量識處、無邊識處、識處、無邊色處天、識無邊處天、無量識處天、識無邊入天、識無邊天或識智天。壽四萬大劫。無所有處係修無所有處定者所受之異熟,又名不用處、無所有處天、無所有智天、無所有入天、無所有天或阿竭然天。壽六萬大劫。非想非非想處係修非想非非想處定者所受之異熟。又名有想無想處、非想非非想處天、非想非非想入天、非想非非想天、非有想非無想處天、無思想亦有思想天或有想無想智天。壽八萬大劫。此四處因無色故無方處,唯隨異熟生之差別而建立之。

天界之說,散見於諸經論之中。《俱舍論》之三界二十七天說亦見於《法乘決定經》卷上、《雜阿毗曇心論》卷八、《彰所知論》卷上等書。但其他經典另有別說,亦即《義足經》卷下〈蓮華色比丘尼經〉、《中阿含》卷九〈地動經〉及《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二十九闕六欲天中的四天王眾天;《長阿含》卷二十、《光讚般若經》卷五〈摩訶薩品〉、《如來不思議祕密大乘經》卷八、《大集譬喻王經》卷下、《瑜伽師地論》卷四及梵文《大事》則在他化自在天之上,別設魔天。

關於色界的初靜慮處,《中阿含》卷四十三說唯有一梵身天,《大方廣文殊師利根本儀軌經》亦說有一大梵天,而《中阿含》卷九〈地動經)、《大智度論》卷十六、《俱舍論》卷八、《順正理論》卷二十一、《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十二、《阿毗曇心論》卷四〈契經品〉、《阿毗曇心論經》卷五〈修多羅品〉、《雜阿毗曇心論》卷八說有梵眾、梵輔二天。梵本《入法界品》說有梵眷屬、梵輔、大梵等三天。《長阿含經》、《起世經》卷八、《大品般若經》卷十二〈無作品〉、《摩訶般若鈔經》卷二、《大般若經》卷四0二〈歡喜品〉、《如來不思議祕密大乘經》、《大寶積經》卷三十七、《大乘菩薩藏正法經》卷九、《三法度論》卷下、梵本的《大事》、《普曜經》、《法集名數經》說有梵身、梵輔、梵會、大梵等四天。

又,《佛本行集經》卷九〈相師占看品〉、《菩薩本業經》說有梵、梵眾、梵輔、大梵等四天;《光讚般若經》說有梵天、梵迦夷、梵具、梵天等四天。舊譯《華嚴經》卷十二、新譯《華嚴經》卷二十一說有梵天、梵身、梵輔、梵眷屬等四天,《大方等大集經》卷一〈瓔珞品〉說梵天、大梵、梵師、梵眾等四天。《道行般若經》卷三、《小品般若經》卷二、《兜沙經》、《大寶積經》卷十說梵天、梵迦夷天、梵輔樓、梵波利產、摩訶梵等五天,《大集譬喻王經》說梵身、梵光、梵眾、梵輔、大梵等五天。《大哀經》卷一說梵天、梵忍、梵身、梵滿、梵度著、大梵等六天。巴利《中部》〈行生經〉說有千梵、二千梵、三千梵、四千梵、五千梵、十千梵、百千梵等七天。

關於第二靜慮處,《中阿含》卷四十三說唯有一晃昱天,《如來不思議祕密大乘經》、《大方廣菩薩藏文殊師利根本儀軌經》卷五亦僅揭一少光天。但《大寶積經》卷三十七舉少光、無量光二天,《大樓炭經》揭示阿維比、波利答、阿波羅那等三天。《大方等大集經》、《大集譬喻王經》亦揭示光(或作有光、光曜、水行或𤸱天)、少光、無量光等三天。《長阿含經》、《起世經》、《佛本行集經》、《大般若經》卷四0二及卷四0三、《光讚般若經》、《大品般若經》、《道行般若經》、《大明度經》卷二、《摩訶般若鈔經》、《小品般若經》、舊譯《華嚴經》卷十、新譯《華嚴經》卷二十一、《兜沙經》、《大寶積經》卷十、《大哀經》、巴利《中部》、梵本《大事》說光、少光、無量光、光音等四天,《菩薩本業經》說清明、水行、水微、水無量、水音等五天。

關於第三靜慮,《中阿含》卷四十三、《大方廣菩薩藏文殊師利根本儀軌經》說唯有一遍淨天,《法集名數經》說有少淨、遍淨等二天,《大方等大集經》說有淨天、少淨、無量淨等三天,《長阿含經》、《起世經》、《佛本行集經》、《大般若經》卷四0二及卷四0三、《光讚般若經》、《大品般若經》、《道行般若經》、《小品般若經》、舊譯《華嚴經》卷十二、新譯《華嚴經》卷二十一、《大寶積經》卷十、《大哀經》、《大集譬喻王經》、巴利《中部》、梵文《大事》說淨、少淨、無量淨、遍淨等四天,舊譯《華嚴經》卷五十二說少淨果、無量淨果、淨果、少淨、無量淨、遍淨等六天。

關於第四靜慮,《大品般若經》、《大乘菩薩藏正法經》、《諸行有為經》、《決定義經》、《法集名數經》、《順正理論》卷二十一、《阿毗曇心論》、《阿毗曇心論經》、《阿毗曇甘露味經》卷上、《立世阿毗曇論》卷六、《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六都說有九天,也就是在廣果天之後加一無想天(或無想有情天)。《中阿含》卷四十三不說五淨居,唯揭一果實天,《方廣大莊嚴經》卷二說淨居、阿迦尼吒、摩醯首羅等三天,《光讚般若經》說善見、所見善、於是見、一善等四天。《如來不思議祕密大乘經》、梵本《大事》、巴利《論事》於五淨居外,另加一廣果天,而成六天,《三法度論》說五淨居、果實、無想等七天,《大寶積經》卷三十七說五淨居、廣果、有想、無想等八天。

又,《大般若經》卷四0二、舊譯《華嚴經》卷十二、新譯《華嚴經》卷二十一說五淨居、廣(或嚴飾、密身)、少廣(或小嚴飾、少密身)、無量廣(或無量嚴飾、無量密身)、廣果(或嚴飾果實、密果)等九天,新譯《華嚴經》卷六十九說五淨居、無雲、福生、廣果、少廣等九天,《大佛頂首楞嚴經》卷九說五淨居、福生、福愛、廣果、無想等九天,《吽迦陀野儀軌》卷上說五淨居、自在、無憂、福生、廣果等九天;《長阿含經》、《起世經》、《大般若經》卷四0三說五淨居、廣、少廣、無量廣、廣果、無想等十天。

此外,巴利《中部》說第四靜慮有廣果、無煩、無熱、善見、色究竟等五天,舊譯《華嚴經》卷五十二說果實、不熱、善現、淨居、阿迦尼吒等五天,《大方廣菩薩藏文殊師利根本儀軌經》說福生、無熱、善見、善現、色究竟等五天。《十誦律》卷三十六說阿那婆訶、福德、廣果、不熱、喜見、樂見、阿迦尼吒等七天,《義足經》、《大明度經》說守妙、玄妙、福德、德淳(或德純)、近際、快見、無結愛等七天,《大哀經》說淨身、用果、無揵、於是、善施、善所施、一善等七天。《大集譬喻王經》說廣、少廣、無量廣、廣果、無熱、善見、善現、阿迦尼吒等八天。

再者,《佛本行集經》說廣、少廣、無量廣、廣果、熱、無熱、無比、善現、阿迦尼吒等九天,《兜沙經》說推呵、波栗推栗、阿波墮訶、惟于潘、阿惟潘、阿陀波、須𨅐、阿迦膩吒、阿惟先惟先尼𠶾等九天,《菩薩本業經》說守妙、微妙、廣妙、極妙、福愛、受勝、近際、善觀、快見、無結愛等十天,《大樓炭經》卷四說維阿、波利多維、阿波摩維呵、阿披波羅、維阿鉢、維呵、阿答和、善見、色、阿迦尼吒等十天。《大寶積經》卷十說應果、御辭、假使、善見、一究竟、淨居等七天,但於淨居之上更加所奉行決了一處究竟、真究竟、無瞋恚、不親近等四天。從以上種種可知有關色界四靜慮處,尤其是其中的第四靜慮有種種異說。

關於無色界,諸經論皆說空無邊處等四處,但巴利《論事》闕四處中的空無邊處,而《菩薩本業經》說無色界中有識慧天、無所念慧天、二十八無色天等三天。

關於諸天的身量、壽量等,也有異說。其中,就欲界六天的身量而言,《彰所知論》卷上說四大王眾天等的身量依序是四分之一俱盧舍、半俱盧舍、二俱盧舍、四俱盧舍、八俱盧舍、十六俱盧舍。《大樓炭經》卷四說六欲天的身量依序是二十里(半由旬)、四十里、八十里、一六0里、三二0里、六四0里。

至於色無色界諸天的壽量,《長阿含》卷二說梵迦夷天壽一劫,光量天二劫,遍淨天三劫,果實天四劫,無想天五百劫,無造天一千劫,無熱天二千劫,善見天三千劫、大善見天四千劫、色究竟天五千劫,空處一萬劫、設處二萬一千劫、不用處四萬二千劫、有想無想處八萬四千劫。《大樓炭經》卷四說梵迦夷天壽一劫、光音天二劫、遍淨天四劫、遺呼鉢天八劫、無想天七劫、阿毗波天十劫、阿答和天二十劫、修陀旃天四十劫、須陀旃尼天八十劫、阿迦尼吒天百劫、虛空知天一萬劫、識知天二萬劫、阿竭若天四萬劫、無思想亦有思想天八萬劫。

另外,《立世阿毗曇論》卷七說梵先行天壽二十小劫、梵眾天四十小劫、大梵天六十劫、少光天百二十小劫,無量光天百四十小劫,勝遍光天二大劫,少淨天二大劫半,無量淨天三大劫半,遍淨天四大劫,無雲天三百大劫,受福天四百大劫,廣果天五百大劫,無想天一千大劫,善見天一千五百大劫,善現天二千大劫,無煩天四千大劫,不燒天八千大劫,阿迦尼吒天一萬六千大劫;空無邊入天的下品一萬七千五百大劫,中品一萬八千五百大劫,上品二萬大劫;識無邊入天的下品壽三萬大劫,中品三萬五千大劫,上品四萬大劫;無所有處入天的下品壽五萬大劫,中品五萬五千大劫,上品六萬大劫;非想天的下品壽七萬大劫,中品七萬五千大劫,上品八萬大劫。

關於生天的業因,也有多說。《四分律》卷五說惡業墮地獄,善業生天上。《雜阿含經》卷三十七說因十善業,身壞命終得生天上。《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說修行增上十善能令眾生得欲天之報;修行有漏十善與定相應,能令眾生得色天之報;又,(1)以過一切色想,滅有對想等而入空處定,(2)過一切空處定而入識處定,(3)過一切識處定而入無所有處定,(4)過無所有處定而入非想非非想定等四業得無色天之報。

《中阿含》卷四十三說若離欲,離惡不善法,有覺有觀而有離生喜樂,則成就初禪。乃至命終生梵身天中,覺觀已息,內靖一心,無覺無觀而有定生喜樂,則成就第二禪。乃至命終,生晃昱天中,離於喜欲捨無求遊,正念正智,身覺樂,念樂住空,則成就第三禪。乃至命終生遍淨天中,樂苦及喜憂之本已滅,不苦不樂捨念清淨,成就第四禪,乃至命終,生果實天中,度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念若干想,為無量空,因此,成就無量空處。乃至命終,生無量空處天中,度無量空處,為無量識,因此,成就無量識處。乃至命終,生無量識處天中,度無量識處,為無所有,因此,成就無所有處。乃至命終,生無所有處天中,度一切無所有處想,為非有想非無想,成就非有想非無想處,乃至命終,生非有想非無想處天中。據此可知,欲界諸天係以世界善業為其業因,色界諸天以四靜慮,無色界諸天以四無色定為其生因。

按欲界天中的三十三天(因陀羅)及焰摩,在吠陀時代時,已備受崇拜,又佛陀在世時,信奉《奧義書》的正統婆羅門,主張六欲天之上有一梵天。此外,其他的修道者又修無想定、四靜慮、四無色定,以期生於無想天、四靜慮處或四無色處,各各修習其行。其後,隨著歲月的推移,色界諸天的數目也逐漸增加,最後形成了前述的種種異說。

除了三界諸天之外,也有稱轉輪聖王及佛等為天的情形。《分別功德論》卷三說三種天,即舉天、生天、清淨天。舉天是指轉輪聖王,因轉輪聖王為眾人所舉,以十善救世,亦令人生天,在人之上,故稱為舉天;生天是指三界諸天,因彼等流轉不息,不離生死,故名生天;清淨天是佛及緣覺聲聞,因佛及二乘皆盡結使,脫出三界,清淨無欲,故名清淨天。《大智度論》卷四說假號天、生天、清淨天等三天,同書卷二十二說名天、生天、淨天、生淨天等四種天。《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二揭舉世間天、生天、淨天、義天等四種;世間天是國王,生天是四天王等,淨天是聲聞緣覺,義天是十住菩薩,同書卷十八說住於大涅槃的諸佛菩薩可名為第一義天。此外,又有稱佛為天中天、天人師或天人所奉尊;以其為天中之最勝尊。

《大教王經》卷十將天分為三界主、飛行天、虛空行天、地居天、水居天等五類;其中,三界主有大自在天、那羅延天、拘摩羅、梵天、帝釋等五天,飛行天有甘露軍荼利、月天、大勝杖、金剛冰誐羅等四天,虛空行天有末度末多、作甘露、最勝、持勝等四天,地居天有守藏、風天、水天、俱尾羅等四天,水居天是縛羅賀、焰摩、必哩體尾祖梨葛、水天等四天及其天后。現圖金剛界曼荼羅成身會等諸會及胎藏界曼荼羅外金剛部院繪有此等天眾(大自在天除外)。又於現今之大藏經中,存有毗沙門天、大吉祥天女、摩利支天、訶利帝母、冰揭羅天、穰麌梨童女、大聖歡喜天、金翅鳥王、摩醯首羅天、那羅延天、寶藏天女、堅牢地天、大黑天、金毗羅童子、焰羅王、深沙大將、十羅剎女、十六善神、八方天、十天、十二天及諸星宿的儀軌。

又,天上的物品都冠有「天」字,如天華、天香、天樂、天鼓、天冠、天蓋、天衣、天宮、天堂等。但若根據《大智度論》卷九所述(大正25‧123b)︰「天竺國法,名諸好物,皆名天物。」則不只天上之物,連地上的好物也可冠上「天」之名。

◎附︰相關用語彙編

(一)天王
欲界、色界諸天中,每一天國的領袖。在四王天,有東、南、西、北四天王,日、月、諸星為其臣僚。在忉利天,帝釋天為王,統領三十三天的天眾。在兜率天,釋迦牟尼佛降生之前係此天天王。這些都屬欲界的天王。色界的天王,如色界初禪天的天王是尸棄大梵,統領梵輔、梵眾諸天。

(二)天堂
天眾所住的殿堂。又稱天宮。《遺教經》曰(大正12‧1111c)︰「不知足者,雖處天堂亦不稱意。」《圓覺經》曰(大正17‧917b)︰「地獄天宮皆為淨土,有性無性齊成佛道。」此詞常作為與「地獄」相對的名詞,如《三論玄義》云(大正45‧1c)︰「若必無因而有果者,則善招地獄,惡感天堂。」《法華玄義》卷一云(大正33‧685c)︰「心能地獄,心能天堂,心能凡夫,心能賢聖。」

(三)天華(梵divya-puṣpa,巴deva-puppha,藏lhaḥi me-tog)
天上的殊妙華朶。佛或轉輪王在呈現奇特瑞相時,天人為表示祝福之意,而雨天華。《方廣大莊嚴經》卷三云(大正3‧553c)︰「於此時,諸天音樂出微妙聲,雨眾天花末香熏香。」

《法華經》卷一〈序品〉云(大正9‧2b)︰「佛說此經已,結跏趺坐,入於無量義處三昧,身心不動,是時天雨曼陀羅華、摩訶曼陀羅華、曼殊沙華、摩訶曼殊沙華,而散佛上及諸大眾。」《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一〈序品)除上述四種天華外,另加優鉢羅華、波頭摩華、拘物頭華、芬陀利華、瞻葡迦華、阿提目多華、波利尸迦華、蘇摩那華等八種,共計十二種。

印度古代習慣以「天華」稱讚諸多美好物品,如《大智度論》卷九云(大正25‧123b)︰「天竺國法,名諸好物,皆名天物;是人華非人華,雖非天上華,以其妙好,故名為天華。」

此外,也有以天華表示無分別的立場,如《維摩經》卷七〈觀眾生品)的「天華著舍利弗衣」之譬喻,即以天華著身與否為結習已盡與否之象徵。

(四)天童(梵deva-putra,巴deva-putta,藏lhaḥi bu)
以童子形現身人間,以供差遣的護法諸天。《法華經》卷五〈安樂行品〉云(大正9‧39b)︰「讀是經者,常無憂惱,又無病痛,顏色鮮白,不生貧窮、卑賤醜陋,眾生樂見,如慕賢聖,天諸童子,以為給使。」又,《釋門正統》卷八也記載,唐朝道宣律師禪慧兼修,弘傳律義,感得天龍禮覲聽法,毗沙門天王也遣子護持。

(五)天樂
天界的音樂。諸天常以天樂供養佛,如《法華經》卷三〈化城喻品〉云(大正9‧22b)︰「四王諸天,為供養佛,常擊天鼓。其餘諸天作天伎樂。」

相傳西方極樂國土常天樂和鳴,《無量壽經》卷下云(大正12‧273c)︰「佛語阿難︰無量壽佛為諸聲聞菩薩大眾頒宣法時,(中略)即時四方自然風起,普吹寶樹出五音聲。(中略)一切諸天皆齎天上百千華香萬種伎樂,供養其佛及諸菩薩、聲聞大眾。」

(六)天鼓
指忉利天中不需打擊自然會響的鼓,或天人所持之鼓。例如《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云(大正3‧644c)︰「如來今日於婆羅㮈國鹿野苑中仙人住處,轉大法輪。(中略)爾時,大地十八相動,天龍八部於虛空中作眾伎樂,天鼓自鳴。」新譯《華嚴經》卷十五〈賢首品〉云(大正10‧79a)︰「忉利天中有天鼓,從天業報而生得。知諸天眾放逸時,空中自然出此音。一切五欲悉無常,(中略)汝應愛樂真實法,三十三天聞此音,悉共來昇善法堂,帝釋為說微妙法,咸令順寂除貪愛。彼音無形不可見,猶能利益諸天眾,況隨心樂現色身,而不濟度諸群生。」

又,《大日經疏》卷四云(大正39‧622c)︰「如天鼓都無形相亦無住處,而能演說法音警悟眾生。」此等皆謂天鼓為不擊自鳴。但是,《法華經》卷五〈如來壽量品〉則謂天鼓為天人所持之鼓,其文曰(大正9‧43c)︰「我此土安隱,天人常充滿。(中略)諸天擊天鼓,常作眾伎樂。」

天鼓的聲音也常被喻為佛之說法,如《往生禮讚偈》云(大正47‧442b)︰「聲如天鼓俱翅羅,故我頂禮彌陀尊」,吉藏《法華義疏》卷一云(大正34‧455c)︰「外國名佛以為天鼓,賊欲來時天鼓則鳴,賊欲去時天鼓亦鳴。天鼓鳴時諸天心勇,天鼓鳴時修羅懼怖。眾生煩惱應來佛則為說法,眾生煩惱應去佛則為說法。佛說法時弟子心勇,佛說法時諸魔懼怖。天鼓無心能為四事,如來雖說亦復無心,是故詺佛以為天鼓也。」

(七)天人五衰
住在天界的眾生在福報將盡,臨命終時,所現的五種衰相。也稱五衰、五衰相、五相。

《增一阿含經》說此五衰相是︰(1)華冠自萎,(2)衣裳垢坋,(3)腋下流汗,(4)不樂本座,(5)玉女違叛。《涅槃經》卷十九說是︰(1)衣裳垢膩,(2)頭上花萎,(3)身體臭穢,(4)腋下汗出,(5)不樂本座。此外,《本行集經》卷五、《摩訶摩耶經》卷下、《大智度論》卷五亦有列舉,但略有差異。

《大毗婆沙論》卷七十舉出小五衰、大五衰之說,謂諸天子將命終時,先有五種小衰相現,復有五種大衰相現。小五衰相現時,非定當死,大五衰相現時,必定當死。小五衰相是︰

(1)衣服嚴具不出樂聲︰謂諸天往來轉動,嚴身具出五樂聲。然在將命終時,此聲不出。

(2)自身光明忽然昧劣︰謂諸天身光赫弈,晝夜恒照。然將命終時,身光微昧。

(3)於沐浴後水滴著身︰謂諸天膚體細微,浴後出水,水不著身。然將命終時,水便著身。

(4)本性囂馳今滯一境︰謂諸天種種境界悉皆殊妙,諸根如旋火輪,從不暫住。然將命終時,諸根專著一境。

(5)眼本凝寂今數瞬動︰謂諸天身力強盛,眼未嘗瞬。然將命終時,身力虛劣,眼便數瞬。

大五衰相︰(1)衣服先淨今穢,(2)華冠先盛而今衰,(3)兩腋忽然流汗,(4)身體發臭,(5)不樂本座。

有關天人五衰之資料,佛典記載頗多。除上列諸書外,《法苑珠林》卷五、《俱舍論》卷十、《經律異相》卷四、《法華玄義釋籤》卷六(下)等書皆有陳述。

(八)天衣無縫
指天人所著之衣無人工縫治之痕跡。天衣指天人所著之衣,相傳其重量極輕,且重量又隨天界的往上遞昇而減。《長阿含經》卷二十說,四天王衣長一由旬、衣重半兩,忉利天衣長二由旬、衣重六銖,焰摩天衣長四由旬、衣重三銖,兜率天衣長八由旬、衣重一銖半,化自在天衣長十六由旬、衣重一銖,他化自在天衣長三十二由旬、衣重半銖。

《大智度論》卷三十四亦說及諸天天衣之輕重,其文云(大正25‧310c)︰「色界天衣無重相,欲界天衣從樹邊生,無縷無織,譬如薄冰,光曜明淨,有種種色。色界天衣純金色,光明不可稱知。」文中之「無重相」及「無縷無織」等字樣,可知天衣之重量輕,且無線縷織造之迹可尋。

此外,《無量壽經》敘述阿彌陀佛因地第三十八願時亦云(大正12‧269a)︰「設我得佛,國中人、天欲得衣服,隨念即至,如佛所讚,應法妙服自然在身。若有裁縫、染治、浣濯者,不取正覺。」《太平廣記》卷六十八引牛嶠《靈怪錄》云︰「郭翰暑月臥庭中,仰視空中,有人冉冉而下,曰︰吾織女也。徐視其衣,無縫。翰問故,曰︰天衣本非針線為也。」

由此上諸文所述,當可推知「天衣無縫」一詞之本意。

〔參考資料〕 《中阿含》卷十八〈天經〉;《雜阿含》卷三十、卷三十一;《增一阿含經》卷二、卷七;《光明童子因緣經》;《法苑珠林》;《法界安立圖》;《法集名數經》;《六趣輪迴經》;《分別業報經》;中村元《原始佛教の思想》第三編;定方晟《佛教にみる世界觀》。


女人眷屬論師

印度二十種外道之一。此外道以摩醯首羅天所生的八女(阿提𠊷、提𠊷 、蘇羅娑、毗那多、迦毗羅、摩㝹、伊羅、歌頭)為常住實在者,而且是宇宙萬象的創造者。即︰(1)阿提𠊷(Aditi)生諸天,(2)提𠊷 (Diti)生阿修羅,(3)蘇羅娑(Surasā)生諸龍,(4)毗那多(Vinatā)生諸鳥,(5)迦毗羅(Kapilā)生四足,(6)摩㝹(Manu)生人,(7)伊羅(Ilā)生一切穀子,(8)歌頭(Kadrū)生一切蛇蝎蚊虻蠅蚤蚰蜒百足等。此說出自印度兩大史詩《摩訶婆羅多》(Mahābhārata)及《羅摩衍那》(Rāmāyaṇa)。

另外,大自在天外道主張八子創造宇宙說。《大智度論》卷八亦述及摩醯首羅論師之說,謂梵天王的心生八子,八子生天地、人民。此外道以梵天、那羅延、摩醯首羅為一體三分,因此梵天生八子之說與摩醯首羅生八女無異。

又,《摩登伽經》卷上〈明往緣品〉說,自在天造世界,以其頭為天,足為地,目為日月,腹為虛空,髮為草木,流淚為河,眾骨為山,大小便利為海。《外道小乘涅槃論》亦舉摩醯首羅論師之說(大正32‧157c)︰「摩醯首羅身者,虛空是頭,地是身,水是尿,山是糞,一切眾生是腹中蟲,風是命,火是煖,罪福是業,是八種是摩醯首羅身。」摩醯首羅論師認為宇宙萬物係由摩醯首羅的八部分所構成,故作此說。此說可視為係八女人創造說之轉化。

〔參考資料〕 《外道哲學》。


伊賒那論師

二十種外道之一。伊賒那之梵語為īṣāna,義為司配者。此派主張伊賒那是一切萬物的根元。《外道小乘涅槃論》云(大正32‧157a)︰
「何等外道說不見分別、見常無常是涅槃﹖答曰︰第五外道伊賒那論師眷屬作如是說。伊賒那論師,尊者形相不可見,遍一切處,以無形相而能生諸有命無命一切萬物,名為涅槃。是故伊賒那論師眷屬作如是說︰伊賒那是常,名涅槃因。」

又,伊賒那在《梨俱吠陀》中作「嚕捺羅」,後來又被當作濕婆的異名。被認為與摩醯首羅為同一天神,如《十二天供儀軌》云(大正21‧386a)︰「伊舍那天,舊云魔醯首羅天,亦云大自在天。」然《外道小乘涅槃論》則謂伊賒那論師與摩醯首羅論師有所區別,以摩醯首羅是有形之天神,而伊賒那則是無形的、不可見的。所以伊賒那可能是摩醯首羅的抽象化。

此派是一因外道的一種。主張伊賒那常住實在,萬有皆由此而生。


伎藝天

密教之護法神。相傳係自摩醯首羅天王髮際所化生之天女。又稱大自在天女、摩醯首羅頂生天女。此天女顏容端正、伎藝第一。形像為身著天衣,以瓔珞嚴身,兩手腕上各有鐶釧,左手向上捧天花,右手向下作捻裙狀。相傳此天女對於眾生之希求豐饒、吉祥、富樂之事悉能滿足其願。眾生若向她祈諸伎藝,亦可速得成就。故古來多為日本從事伎藝者所尊崇。其修法稱為伎藝天女法。

〔參考資料〕 《摩醯首羅大自在天王神通化生伎藝天女念誦法》;《圖像抄》卷九;《薄草紙》〈伎藝天女法〉條;《乳味鈔》卷十一。


印度教

印度的民族宗教。為印度人生活、社會制度的軌範。又稱新婆羅門教。係以婆羅門教傳統為基礎,吸收上古以來的印度土著信仰,融合耆那教、佛教等教義,經長期孕育、演化始成。約形成於西元四世紀,爾後經商羯羅的改革,而逐漸定型。今日教徒分佈於印度共和國、巴基斯坦、尼泊爾、錫蘭、印尼的巴里島等地。也流行於東南亞與非洲的印度移民之間。

印度教不若佛教、基督教及回教之有確定的教主。該教並無創始者。在神祇觀與教義上頗為龐雜,欠缺統一性。但隨著印度民族的形成,而成為印度民間共同遵守的社會制度和風俗習慣。茲就基本信仰、神祇、儀禮、宗派等方面,略述其概況如次︰

〔基本信仰〕 由於印度教是經婆羅門教演化而來,故保有婆羅門教的部分信仰。該教嚴格遵循種姓制度,承認《吠陀》的神聖性,以及婆羅門的權威性,並進一步發揮業報輪迴之說,認為有情眾生皆有靈魂。此靈魂乃本來存在,但因業力(由眾生的行為所引起)之故,暫處於物質世界,受生死輪迴之苦。唯有藉宗教之實踐,始能自輪迴中解脫,而與最高存在的「梵」合而為一。該教以為,解脫之道有三種,即︰

(1)業道︰企圖以祭祀抵達神的世界,故實施祭神儀式。除祭神外,也嚴格奉行印度教的「法」。如遵守種姓制度及四住期等印度社會各階層所應遵循的義務。

(2)知道︰《奧義書》所說的實踐道。即藉學習、修持、苦行、禪定等方式,使個我與最高存在的「梵」合一。

(3)信道︰由對神的絕對信從與效勞,以獲得神的恩寵,並與神合一。此係依克利須那‧毗濕奴信仰而有的實踐道。在印度教諸派中,唯有性力派不接受此業報輪迴的思想。

〔神祇〕 印度教的神祇除吠陀諸神外,也包括人格化的自然神(如太陽神、月神、火神、水神)、動植物(如龍、蛇、神猿、菩提樹、蓮花)、精靈、祖先、男女性器等,極為豐富多彩。其中,居主宰神地位者為「三位一體」的梵天、毗濕奴、濕婆三神。

(1)梵天(Brahman)︰係婆羅門教之最高原理「梵」的神格化。為創造神,主宰人類的命運。由於此神娶自己的女兒智慧神薩拉斯瓦提(Sarasvati,即辯才天女)為妻,犯下逆倫大罪,故未受到印度人的重視。其聖地僅有亞日米爾一處。

(2)毗濕奴(Viṣṇu)︰印度教徒最崇拜的主神,為守護神。據說此神有四隻手,分持輪寶(象徵圓周的無限時間)、弓箭、法螺(象徵無所不在的虛空之聲音)、蓮花與仙杖(象徵摧毀一切仇敵的力量),乘金翅大鵬鳥或躺在巨蛇身上。常作豬、人獅、烏龜、侏儒、魚、羅摩、持斧羅摩、黑天、佛陀、伽爾基等化身。其妻拉克修米(Lakshmi,吉祥天)亦受到廣大的崇敬。

(3)濕婆(Śiva)︰為世界的破壞者與重建者,常以各種不同的性格、名稱展現自己。如在神話中,或為鬼靈之主,管理死者的時限;或為生育之神,以男性生殖器為其象徵;或為偉大的苦行者;或為舞神。此外,濕婆也是學術、藝術及思想的保護者。其妻波婆蒂(Parva-ti)則掌理戀愛和夫妻關係。由於與丈夫一樣,可化作多種形式,故有帕爾瓦蒂(雪山女神)、杜爾伽(難近母)、伽里(時母)、沙克蒂(性力女神)、烏瑪、提維等別名。

〔儀禮〕 印度教不僅有朝覲聖河與聖地的習俗,也崇尚偶像崇拜。以神像及神殿為祭祀中心,信徒在神前奉香、華、燈、食物等供物,但不進獻犧牲,此乃受佛教、耆那教的「不殺生」教義所影響。不過,也有例外的情形。並唱咒文(mantra)或讚歌,行供養儀式,並於諸神的祭日,彩飾花車,列隊遊行。屬於再生族(指婆羅門、王族、平民三階級)的印度教徒除於家中舉行日常祭、祖靈祭、農耕祭等家庭祭祀外,在其出生、結婚、死亡等日,亦行各種儀禮。

〔宗派〕 印度教在發展過程中,由於所崇拜的主神、師承、地域、聖典、信仰、修行形態等差異,遂有毗濕奴派、濕婆派、性力派、紹拉派(Saura)、斯磨里達派(cSmārta)、喀比爾派、錫克教、達杜派(Dādū)等相繼成立。其中尤以毗濕奴、濕婆、性力三派對民眾影響深遠。

十九世紀時,受基督教及歐洲近代思想的衝激,梵教會、雅利安協會(Ārya-Samāj)、羅摩克利須那教派(Rāmakrishna Mission)、神智教會等改革團體先後興起。提倡西方科技與民族文化。批判婆羅門專橫、崇拜偶像及動物等現象。並反對種姓制度、寡婦殉葬、童婚等陋習。要求宗教與世俗生活結合,對於印度近代社會改良及民族主義運動實貢獻頗多。

此教的主要聖典有《摩訶婆羅多》、《羅摩衍那》二大敘事詩、《摩奴法典》、《耶闍納瓦爾基耶法典》、《那羅陀法典》,以及多數《往世書》聖典等。

◎附︰中村元、肥塚隆合著〈印度教諸神與祭典〉(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57})

(一)印度教的社會
〔印度教〕 印度教徒占印度全人口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有三千年歷史的印度文化就是以印度教為基礎而發展的。這個人口約有六億,面積遼闊的印度大陸,是一個多元性的社會,一切自然環境、氣候風土、生活習慣、語言等,無不隨著各個地域而有所差異。統一這個複雜、多元社會的印度教,本身也極富多元性;它從高度發展的哲學,到對動植物的崇拜,隨著地區、社會階層、宗派的不同,而呈不同面貌。雖然如此,印度教卻能發揮其多元功能統一印度,使印度成為別具特色的社會。

「Hindū」原本是波斯語,表印度人之意。印度教,英語「Hinduism」。像這種宗教名稱源於民族名稱的例子,只有猶太人能夠與之相提並論。印度教徒稱自己的宗教為「永遠的法」(Sanātana-dharma)。「法」除了表示法規之外,也含有宗教的意思。簡單地說,印度教就是印度的民族宗教,也是印度人的生活規範、社會習慣。

〔印度教的成立〕 印度教是自吠陀以來,或吠陀期以後,以全面發展型態出現的宗教。但是在吠陀之前的哈拉巴文化遺物中,發現許多獸主像、女神像,以及象徵公牛和樹木的物品。因此有人認為印度教的萌芽期,應該是在西元前二世紀至西元後二世紀之間,也就是在《摩訶婆羅多》和《羅摩耶那》兩大敘事史詩完成之後。印度教的前身是以婆羅門為社會最高階級,倡導祭祀至上的婆羅門教。

當阿利安人向印度西北、恒河平原,甚至全印度擴張的同時,他們也逐漸和土著社會有所接觸,而產生了文化混合的局面。阿利安人把土著列入階級制度中,藉以擴張阿利安人的社會;土著也因著階級制度的融合,而發覺自己所信仰的神,與阿利安的諸神非常相似;甚至到後來,他們的神話、宗教儀禮、生活習慣等,也都幾乎阿利安化了。阿利安文化也由於繼續不斷地吸收土著文化的各要素,而逐漸改變了原有型態。阿利安文化和土著文化反覆交融後,新的社會文化體──就是後人所稱的印度教──逐漸形成;也由於它們兩者間不斷的融合、變化,因此印度教才呈現出複雜與多元的型態。

〔階級制度〕 統一印度教社會的是「階級制度」。階級制度是由含有「血族、種族」意思的葡萄牙語演變而來。十六世紀,葡萄牙人侵入印度,把劃分身分的制度稱為「cas-ta」,印度語則稱為「賈弟」(出生之意)。

每個階級與階級之間都有嚴格的劃分,並採世襲制,也就是人一生下來就具有該階級的身分,終生不變。階級和職業有密切關係,一個人出生之後就已經被決定了他的職業,即使離開了原有的工作崗位,也脫離不了原來階級。結婚是人生的大事,但是必須在同一階級才能聯姻,與不同階級的人結婚,將不被社會承認。不同階級的人不能一道用餐,甚至物品的授受,生活上的接觸都在禁止範圍內。階級高的人與階級低的人交往,被認為是玷辱身分的舉動。雖然目前「玷辱」的觀念已逐漸淡薄,但是在保守的農村中,依然還保存著這種強烈的階級意識。

在階級制度的觀念中,凡是從事污穢的職業,或是食用不潔的食物,都會被視為下階層。換言之,階層的分野是由宗教上「乾淨與否」的觀點來決定。在印度教教義中,殺生、死亡、排泄等都是不淨的事,從事與這些事情有關的人,就是不潔的人。屠殺神聖的牛或從事皮革業者在教義裏也被歸為「不潔的人」。

阿利安人除了劃分與被征服者土著之間的階級差別外,其內部也分為婆羅門、剎帝利(王侯與戰士)、吠舍(庶民)、首陀羅(奴隸)四姓。四姓制度在印度語中稱為「瓦魯那」,含有膚色的意思,藉以區別征服者與被征服者的膚色。西元前六世紀左右,婆羅門設立了以他們為最高領導階級的四姓制度;不過這種四姓制度徒具形式,印度社會並未真正執行。另外,西元前三世紀侵入印度的西方民族和稱為「賈弟」世襲的職業團體,雖被編入四姓制度,但在實際生活中並不存在。事實上,除了婆羅門階級外,社會上實際的構成單位是「賈弟」。「賈弟」不但為階級制度的成員,也是印度教的信徒。所以,一個印度教徒如果想改信其他宗教,無異是意味著脫離印度社會。

(二)印度教諸神
〔聖典〕 印度教是過去三千年來,在印度本土所發展的生活、文化總體。它的形成前面已敘述過。從其中我們不難發現一項事實︰印度教沒有一位像耶穌基督、釋迦牟尼或穆罕默德的開教鼻祖,甚至也沒有一本像《聖經》或《可蘭經》的聖典。除了早期的《吠陀》文獻外,記載神話傳說的兩大敘事史詩︰《摩訶婆羅多》和《羅摩耶那》,勉強可以算是印度教的經典。兩大敘事史詩是集合了神話、傳說、倫理思想的宗教詩,出於吟遊詩人之手而流傳至今。西元前二世紀左右,開始被整理、增補修正,而成為現在的形式;《摩訶婆羅多》完成於西元四百年左右,而《羅摩耶那》被認為是稍早完成的史詩。《摩訶婆羅多》是記載巴拉達國槃塗五位王子和一百位異母兄弟,彼此為了爭奪王位而引發戰爭的故事;《羅摩耶那》是敘述憍薩羅國王子羅摩一生的故事。前者有一篇〈薄伽梵歌〉,是印度人最鍾愛的宗教詩之一。

和敘事詩同時流傳下來的,是記載「古代故事」的《普拉那》文獻。《普拉那》的內容大都記述神話、祭祀、朝聖等與印度教徒的宗教生活有關的事情;它本來是專記述神話時代的統治史,後來逐漸地趨於民俗化。《普拉那》重要部分共有十八篇,大約完成於四世紀至十二世紀間,其中還包括以「聖比達」和「亞殑摩」為始的資料。

〔諸神的變遷〕 到了敘事詩時代,過去吠陀時代諸神的崇高地位都已經降低;而以前不甚重要的神,在吸收了土著信仰的各種要素之後,竟然也登上了最高地位,而受到崇拜,其他又有許多新的神產生。在《黎俱吠陀》中被稱為神界霸者的帝釋天,如今也貶降為地方守護神。另外,如梵天神、毗濕奴神和濕婆神卻成為最高之神,專司支配、創造、維護和破壞。事實上,印度教的神界廣泛,組成分子也複雜;不過人們相信在這些神的背後有唯一至尊者,這種觀念是超越我們所能了解的範圍。至尊者通常都是藉著諸神具體的形態出現在人們面前,因此,在本質上我們稱印度教是一神教,諸神的形象只是表現最高地位神的各種面貌與性格而已。 

〔梵天神〕 梵天神為印度教三大神之一,專司創造。梵天神並沒有受到信徒特別的崇拜,也沒有特定的信仰團體,通常是以「四面四臂」、騎坐蓮花或鵝鳥的形象出現。

〔毗濕奴神〕 毗濕奴神是敘事詩中地位最高的神,掌維護宇宙之權,與濕婆神二分神界權力。毗濕奴神和神妃吉祥天住在最高天,乘金翅鳥。通常以「四臂」握著圓輪、法螺貝、棍棒、弓的形象出現。其性格溫和,對信仰虔誠的信徒施予恩惠,而且常化身成各種形象,拯救危難的世界。毗濕奴神通常化身為︰(一)魚(為了要在大洪水裏救起人類的始祖馬奴Manw)、(二)龜(海浪翻騰時支撐住梅爾山)、(三)野豬(拯救沈入海底的大地)、(四)人獅(征服惡魔喜拉尼卡西普)、(五)侏儒(從惡魔巴利手中奪回三界)、(六)持斧頭的羅摩(鎮壓王族,奪回世界)、(七)羅摩(《羅摩耶那》的主角)、(八)克利修那、(九)佛陀(佛教的教祖)、(十)卡爾基(具有馬頭的救世主)等十種。

毗濕奴的十種化身中,以克利修那的神話最有名。克利修那出生於馬都拉郊外的布林達旺,幼時以放牛為生,但是卻能展現出超人的英武,同時又是一位吹奏笛子的高手,因此受到牧女們的愛慕,其中以克利修那和牧羊女蘿達之戀,最受後世謳歌。克利修那據說就是橫躺在阿難陀龍背上冥想的神,另外像︰訶黎、納拉耶納、婆藪天、那羅延天、伽殑納達等,也都是克利修那的別稱。

〔濕婆神〕 源於《黎俱吠陀》中的暴風神魯陀羅,自《婆羅門書》完成之後,逐漸成為地位重要的神。雖然濕婆神性情剛烈,但由於「濕婆神」一語含有「喜事」的意思,因此濕婆神也有溫和的一面。濕婆神住在開拉薩山,騎著具有三隻眼睛的公牛、著象皮、束髮;持三叉戟、斧頭、劍和盾等。濕婆神大都以畫有面貌的男性生殖器形象出現,同時也以恒河的守護神、舞蹈像、瑜伽、音樂、學問指導者等各種姿態出現。濕婆神和巴爾瓦娣結婚,是男女兩性結婚的象徵。其他如瑪修瓦拉(大自在天──居住於色界天之頂的神)、瑪哈鐵瓦(大神)、伊舍那(支配者)和巴修巴底(獸主)等,都是濕婆神的別稱。

〔神妃和性的信仰〕 女神的存在自古以來即家喻戶曉,但是真正信仰的風氣,卻始於笈多王朝。隨著印度教思想的展開,過去被認為最高者的濕婆神和毗濕奴神,從此不再是一般性的神,而漸被特定化。祂們的配偶被認為是性(活動力)的代表,是世上一切事物活動機能的來源。將濕婆神妃特露嘉女神當作崇拜對象的一派,興盛於七世紀。而性崇拜的例子也可在毗濕奴神教派中窺見一斑。

濕婆神的神妃為數眾多,其中有代表狂暴性格的特露嘉(不容易親近的女神)和迦莉(黑女神);象徵溫和者的烏瑪女神。乘坐獅子的特露嘉女神展現威力,刺殺化身水牛的惡魔馬里夏,這是印度最有名的神話之一。迦莉女神皮膚黝黑,好吸食鮮血,是凶猛可怕的女神。迦莉女神的信仰,以恒河下游最盛行。烏瑪女神有「山神之女」、「雪山之女」和「白光輝映之女神」等別稱,但是彼此的區分不甚明顯。印度各地方都供奉烏瑪神像,大都以身靠濕婆神的造像居多。

毗濕奴的神妃拉克修米,又名修莉,是象徵幸福美滿的女神,中文譯為吉祥天、功德天。吉祥天的出身與水和蓮花有關,經常以坐蓮花、持蓮花的形象出現,而以左右站立雙象出現的造型也非常多。印度教三大神之一的梵天神,其神妃沙拉斯瓦提女神與聖河同名,是聖河神格化的女神。

〔其他諸神〕 伽尼夏和象頭人身的考底克亞是濕婆神之子。前者有伽那巴底的別稱,被認為是學問和福德的代表神。此神中文譯名為歡喜天(聖天)。考底克亞又名斯布拉夫馬尼亞,是乘孔雀擊退惡魔的戰神。

自《吠陀》時代以來,帝釋天、火天和閻魔天諸神的地位降低,成為保護四方的護世天神;太陽神蘇利亞被認為是乘坐馬車在天界四處活動的天神。此外還有如月神等由星宿演變而來的諸神。印度人崇拜動物的情形,也可從其信仰中窺見一斑,許多動物被當作諸神的化身或坐騎而受到膜拜;其中以服侍《羅摩耶那》主角羅摩的聖猴哈奴瑪,最受人們的喜愛。另外,如棲息於森林或樹叢的精靈夜叉神和夜叉女神、蛇神納伽,都不屬於阿利安神界範圍內。其他的神祇還有亞布莎拉絲和祂的配偶──樂人殑達瓦和半人半鳥的基娜拉等。

(三)殑伽女神
〔河川神〕 早在《黎俱吠陀》時代,信仰聖河沙拉斯瓦提和其他諸河的風氣,已經非常興盛。到了敘事詩的時代,對恒河、朱木拿河的信仰逐漸提高,源於這些河川的諸神也都慢慢的占上一席之地。河川被認為是母性的化身,因此河川的名稱均採女性名字,河川神自然也就是女神。

〔沙拉斯瓦提〕 沙拉斯瓦提含有「豐富之水」的意思。有人認為就是指拉加斯坦州的沙士底河,但這只是一種牽強附會的說法,古代的「沙拉斯瓦提河」必是一條大河,不能以現在平凡的河川比擬。

自《梵書》神話時代之後,沙拉斯瓦提女神和言語女神瓦裕具有同等的地位,祂被認為是專司學問和技藝的女神,敘事詩之後,祂被設想為梵天神的神妃,以絃樂器為代表物,其他所佩帶的物品尚有念珠、經卷。在佛教裏,祂被稱為辯才天(美音天、妙音天),是一名會彈奏琵琶的女神。西元前一世紀初期出現於巴路特欄柵柱上的浮雕,是描述沙拉斯瓦提女神最早的遺蹟;該浮雕像具有雙臂,站在蓮花上,手執豎琴狀的絃樂器。另有一種四臂神像,右手持念珠和蓮花,左手握水瓶和經卷;站在兩脇下的女性侍從,正彈奏「維納琴」。

〔殑伽〕 恒河以清純、潔淨而受到至高的崇拜,但是代表恒河的殑伽女神以獨尊像出現的例子倒不多。出土於西孟加拉的神像中有胸前握有水瓶,背靠如意樹的殑伽女神,因此,有人認為恒河是流經天界如意樹下的大河。笈多王朝撒姆特拉笈塔國王(在位期間西元335~375年)所鑄的貨幣上,也繪有站在摩竭魚背上的殑伽女神像。

在愛羅拉第十六窟的廟內有殑伽、朱木拿和沙拉斯瓦提三位河神像。雕刻在廟中央龕上。殑伽女神直立居中,朱木拿女神站在右邊,沙拉斯瓦提女神居左;朱木拿女神和沙拉斯瓦提女神的上身均向中傾靠。三尊神像的高度相差無幾,可說是以殑伽女神為本尊的三尊像。

敘述恒河降臨人間的雕刻,以馬都拉南方摩訶巴里婆蘭的岩壁雕刻最為有名。該岩壁雕刻以中央的裂口表示恒河降臨人界,並且以龍與龍女象徵水流。恒河的兩面岩壁,雕刻著讚美這個偉大時刻的神、人類和各種動物的形象。摩訶巴里婆蘭的雕刻以肢體柔美著稱,表現出七世紀南印度雕像的典型模式。

另外,殑伽女神與「恒河守護者」的濕婆神同時出現的例子,在南印度的雕刻中占非常大的比例;殑伽女神往往處於附屬地位。水順著濕婆神的頭髮流出,殑伽女神合掌立於水旁。此外,殑伽女神也會以人魚型態出現,象徵濕婆神的髮飾,甚至也和巴爾瓦娣一樣,被認為是濕婆神的神妃。

毗濕奴派的信徒也將殑伽女神當作毗濕奴神的神妃來祭拜,因此以這種觀念為主題的雕刻作品非常多。

〔守門神──殑伽女神、朱木拿女神〕

殑伽女神同時出現在濕婆神和毗濕奴神兩個神派中,明顯表示恒河被所有印度教徒奉為聖河而受到崇敬。印度教還將殑伽女神和朱木拿女神列為守門神;殑伽女神和朱木拿女神被雕刻在寺院入口的兩旁,守護著寺院的平安,這種造像遍佈於整個印度。

成為守門神的殑伽女神和朱木拿女神,分別站立在摩竭魚和烏龜的背上,兩者手握水瓶。摩竭魚是一種棲息於水中的想像怪物,頭部和鱷魚相似,尾巴則呈魚狀,或草花狀;除強調其可怕性之外,也將之視為生命之源──水。摩竭魚不僅是殑伽的坐騎,同時也是水天神的坐騎,由於這種關係更加深了殑伽女神的重要性。另外,兩位被當作守門神的河神均握有水瓶,這是一個非常耐人尋味的造型。這不單是和祭祀儀禮用的聖水相關而已,而且還意味著生殖力和淨化力。

殑伽女神是寧靜淨化的表徵,朱木拿女神則代表誠信,因此兩者才擁有守門神的地位。河神被當作守門神的例子在笈多王朝之前並未出現過,當時主要崇拜夜叉神或夜叉女神。尤其是對夜叉女神的信仰,被認為與「女性生殖力」和「樹木結果」的原始信仰有所關聯。殑伽和朱木拿河神發展為守門神的主要原因,除了兩者均具有清洗罪惡的淨化力外,也由於聖水孕育萬物的力量和女性生殖力的被聯想成同一件事之故。

(四)印度教的教義
〔法〕 印度教徒稱自己的宗教為「永遠的法」或直接稱「法」。「dharma」(法)的原義是指「保持物」、「支持物」,引申為支撐全宇宙、保護人類之意。中國把「dhar-ma」譯為「法」,它包含了生活規範、倫理、道德、義務、法則、真理和宗教等多樣性質;因此,印度教不再單指一種宗教,而是多重性質的宗教。印度教詮釋教義和制定「法」的書籍,是以西元前後數世紀編纂成的《瑪努法典》為始的數種經典。這些法典除說明四姓的權利與義務,也記述了人生的四個時期,這四個時期就是學生期、家居期、林棲期和遊行期。

印度教除對法的遵從外,財寶和性愛也是人生追求的目標。財寶意味財產和利益,成年人都必須具備豐富的財務知識。《實利論》和《性愛經典》(Kama Sutra)分別是記載財寶和性愛的典籍。

〔解脫〕 法、財寶和性愛,是人生三大目標,也是人生的義務;若能達到這些目標,那麼就是理想的人生!但是,比三大目標更深一層的理想人生,是以解脫為最終目的。所謂「解脫」就是指脫離輪迴的意思。獲得解脫的方法,按照各種教派而有所不同,一般說來,解脫之道有︰知識之道、行為之道和誠信之道三種途徑;但是這三種方法的詮釋各教派均不相同。知識之道,就是在精神層面中確立個人靈魂與神的一致;或者透過冥想直接與神合一。行為之道︰是按照每個階級所規定的義務,致力履行以求解脫;具體地說,就是執行祭祀、個人祈禱、遵守戒律、朝聖等,但是,後來有人認為這種外在的朝聖、祭祀,純屬低俗的解脫方法。誠信就是專心一致對神奉獻信愛。換言之,就是絕對皈依神。這種信仰之道不分性別、身分,透過對神的讚歎、參拜和供奉,與神作直接接觸。誠信派的最初形態是一世紀左右才成立。在廣受印度教徒鍾愛的〈薄伽梵歌〉中,有特別的說明,同時毗濕奴派也相當重視這種方法。

(五)生活與祭祀
〔宗教生活〕 印度教是一多神教派,不僅有普及於全印度的大神,又有特定地區才供奉的地方神,另還有特定階級所信仰的神。一般說來,印度教徒並非對所有的神都有祭無類,也不是專祭拜特定的神。但是信徒們總會挑選幾位作特別的祭拜;祖先留傳下來的家神,及社神──土地守護神──就是其中的兩位。除此之外,還有一些人甚至供奉他們私人信仰的神。

印度人的日常生活裏,二十四小時都和信仰緊扣在一起,他們一天的生活始於沐浴、參拜神像。每天清晨天未露白,住在河邊的居民就開始活動;他們趕到沐浴場沐浴,再膜拜慢慢升空的太陽,接著又到附近的寺院參拜,也向路邊的小廟或聖樹獻花、澆水。用餐前,每家要起火燒去其中一些食物祭神。印度教的家庭沒有設置特別的祭壇,一般都把神像供奉在廚房某一角落,這是由於他們的宗教生活是以灶為中心的緣故。另外,還有人把神像放在自己的辦公桌上;計程車司機則把小神像放在駕駛台上。像這種真誠的信仰,自然是由於個人的宗教心使然,但在印度,這已經成為一種社會習慣!

〔家庭的祭祀〕 印度的家庭祭祀大都請婆羅門來主持儀式,諸如通過人生各階級所舉行的「淨法」。「淨法」是從誕生前的受胎式(結婚第四天,雙方結為夫婦)開始,其他還有十二種主要的典禮。但是,現在印度社會裏只有在入門(學習學問)與結婚時,才請婆羅門到家中舉行祭祀儀式。入門典禮在八至十二歲間舉行,由婆羅門將小孩斜掛在左肩的聖鈕移到右手下;通過入門典禮後,兒童才能獲得學習《吠陀》的機會。印度人稱自母胎出生為第一次的誕生;稱入門為第二次的誕生。印度在「階級制度」下,婆羅門、王侯和庶民的三個階級均需完成這種入門典禮,因此被稱為「再生族」;不能獲得學習《吠陀》的首陀羅階級,就被稱為「一生族」。但是四姓制度只是有名無實,所以「再生族」和「一生族」之間也沒有很嚴格的區分。

結婚典禮是淨法中最重要的儀式。印度的結婚典禮按照地方和階級,而有所不同,新郎和他的家人一行熱熱鬧鬧地前往新娘的家裏,新娘的父親把新娘交給新郎,一對新人齊步走七步,婆羅門在兩人的腳下灑聖水,這樣就算完成了結婚典禮。印度社會的上層階級不容許離婚;因為他們都是年紀輕輕就結婚,所以,時常會造成年輕守寡的悲劇。目前印度當局規定男子滿二十一歲,女子滿十八歲為最低的結婚年齡,但是在許多農村裏仍然有很多人不遵守這種法律規定。

葬禮也是印度人相當重視的儀式,除了少數人外,大多數人都施以火葬。人死後先用聖油塗抹遺體,再用新布裹住遺體,運到河邊的火葬場,然後把遺體先泡水洗濯乾淨,最後再放在火上焚燒,燃燒後的骨灰放入河中,隨著河水流逝。死被認為是一件污穢的事,所以死者家族必須舉行淨化儀式。火葬後第十天到三十一天內要把靈魂引渡回祖靈中,這樣才算完成整個葬禮的儀式。

〔神像和寺院〕 婆羅門教的祭祀是利用讚歌把神請到祭壇,再奉獻祭品,這種稱為「奉獻犧牲」的儀式已成為祭祀的中心,因此沒有神像存在的必要。但是,印度教徒卻是以膜拜神像為祭祀的中心;信徒除了膜拜神像外,還要向神像淋聖油或牛奶,同時也要獻香、鮮花、燈火和食物等。印度教的神像包括雕像、畫像以及石塊、樹木等。濕婆神教徒則把象徵男性生殖器的圓筒型石柱當作濕婆神,而予以虔誠的膜拜。

一般說來,神像大都被供奉在家中或寺院裏,但也有少數是被放在路旁供行人祭拜。印度的寺院,有小如村落的廟堂,大如吸引全國各地信徒前來朝拜的大寺院,其間各種寺院的建築不下百種,有些寺院甚至是開闢整座山而建成的。在巴特那下游約一四0公里,靠近斯達殑西河附近,有一座岩石小島屹立在恒河中央,這座岩石小島稱為加比那特的濕婆神寺院。從印度的古文獻得知,印度教寺院的存在已有很長的歷史,現在的寺院以五世紀初期的烏達依吉里石窟寺院最為古老。

據說,建造寺院的建築師須學會瑜伽,使靈魂得以升天去觀察諸神的住所,然後模仿神的住所,建造人間寺院;也就是說,寺院是諸神在人間再現時的居所。卡修拉荷寺院的外壁上雕刻著無數的神像,可被視為這種思想盛行的結果。有的寺院利用動物的雕像支撐住整個寺院,但是也有在基台上雕刻車輪,表示諸神行動快速,同時這也是寺院祭祀儀式時所展示的花車原始圖案。

印度教的祭祀和日常生活的節令,都是根據占星術來決定的。印度的曆法是由太陰曆和太陽曆兩者巧妙配合而成,將西洋曆的三月中旬至四月中旬當作第一月──「加陀拉月」。舉行祭祀的當天,要沐浴、齋戒、不眠和布施,其中的沐浴,當然是以在恒河處施行最為神聖。

(六)恒河流域的祭典
印度教徒的祭禮除了包括全國性的四大祭禮──「拉庫夏邦當」、「達夏哈拉」、「帝瓦瑞」、「賀利」,其他還有許多數不清的地方祭禮。簡單地說,印度教徒在任何時刻都有人舉行祭拜典禮!

〔春季(瓦散特)〕 信徒在加陀拉月(西洋曆三~四月)前半月的第九天,慶祝羅摩誕生。信徒必須朗誦《羅摩耶那》的詩歌,終日禁食以清洗體內的污穢。入夜後要歌頌羅摩的德行,並且必須唱到天亮才能停止。

巴撒庫月(四~五月)的第十五天(滿月日)是白依沙奇的祭典,同時也是一年之始;從這天起開始農事的耕作。另外,錫克教第十代教祖庫爾‧哥賓特‧遜,因為在西元1699年的這一天創立了「純粹派」,所以,每年在錫克教徒眾多的旁遮普地區,都會舉行盛大的慶祝活動。

〔夏季(古利修)〕 鳩耶修特月(五~六月)前半月的第十天,是祭祀「殑伽‧庫夏哈拉」的節日,表示雨季即將開始。此時,恒河會溢滿喜馬拉雅山所融化的雪水,人們就在當天前往恒河沐浴,潛水十次,讓「消滅十罪」的殑伽女神用祂的功德洗去人們身上的「十罪」。這「十罪」是指︰講粗話、說謊、誹謗、喧嘩、竊盜、傷害、諂媚、貪婪、中傷、愚鈍。

〔雨季(瓦魯夏)〕 印度四大祭禮之一的「拉庫夏邦當」是在修拉旺月(七~八月)的滿月日舉行。這個祭禮原本是為了在生病、貧窮中避開凶害而舉行的,如今卻被當做兄妹結拜日。這一天,預備結拜成兄妹者要在清晨行沐浴禮,祭拜裝聖水的水瓶,不能用餐;女性將守護的繩子套住對方的手腕,以後他們就要永遠保持這種兄妹關係。

巴特拉帕特月(八~九月)後半月的第八天,稱為加瑪修塔米祭日,慶祝克利修那的誕生日。

〔秋季(夏拉特)〕 從阿修芬月(九~十月)的第一天到第十天,正好碰到秋分,印度教徒在這個時分裏舉行全國最大的祭禮──達夏哈拉祭典。第十天是英雄羅摩擊敗惡魔拉瓦那的重大日子,當天在印度北部的每個村落都會上演「羅摩戲」,並且在廣場上點火焚燒惡魔拉瓦那的巨型木偶,然後鳴放鞭砲,祭禮就在壯麗的火焰將夜空照個通明之際結束。另外,在孟加拉等東印度各地,當天要舉行「特露嘉‧布夏」祭典。據說,特露嘉女神和化身水牛的惡魔布夏纏鬥,經過十天的激戰,特露嘉女神終於獲得勝利。東印度的信徒們為了慶祝「特露嘉勝利日」,他們就在各個城內供奉女神像,在連續九天的祭日裏,人們參拜特露嘉女神,到了第十天,才將神像放入恒河,使之隨波而去。

從阿修芬月(九~十月)後半月第十三天開始連續五天的祭典,本是祈禱豐收的祭日,如今演變為「帝瓦利」(燈火祭)。第一天是商人階級的祭日,他們要祭拜財富之神吉祥天。第二天,女性必須在自家的院子或地板上用米粉排成幾何圖案,據說吉祥天會藉著這種圖案進入家中。第三天是吉祥天、布夏的祭日。第四天的夜晚,人們要在大建築物上裝飾燈火,同時燃放煙火慶祝,這時的祭典達到最高潮。第五天男性必須請妹妹,或是姪女等女性親戚用餐。

〔冬季(黑曼特)〕 在巴修月(十二月~一月),或是下一個月,印度教徒要舉行「摩竭‧桑庫拉底」祭典。這個祭典和其他祭典不同,它和月亮的盈虛圓缺沒有關係。這一天是太陽進入摩竭宮的日子,以西元1978年為例,則是一月十四日舉行祭典。每逢這個祭日來臨,位於恒河和大海會合點的山伽島,也會舉行「殑伽‧山伽‧梅拉」的祭典,使原本只有二萬人口的小島,突然間增加至六十萬人口;由於環境衛生無法維護,導致傳染病猖獗,但由於山伽島被認為是山伽拉王六萬個王子們骨灰被恒河淨化而得以升天之地,因此有許多信徒仍視死如歸前來此地祭拜,有的甚至準備老死於此。祭典延續三天,第一天清晨三點鐘,信徒就開始向迦毗維仙人許願、膜拜,到了第三天的「摩竭‧桑庫拉底」晨祭時,信徒從一種稱為「達拉」的籃子,取出祭品獻給大海,此時祭典漸近尾聲。

〔寒季(希西)〕 嘛格月(一~三月)前半月第五日稱為「修利邦夏蜜」,是沙拉斯瓦提的祭祀日,當天,信徒要把象徵學問與技藝女神的文具供奉在祭壇上,然後虔誠地祭拜,這一天任何人都不准觸摸文具。嘛格月後半月的第十三日是濕婆神的大夜祭,稱為「摩哈‧希維拉特利」,對濕婆神信徒而言,這是最大的祭典。這天是太陽進入寶瓶宮之日,在阿拉哈巴地區也會舉行「嘛格‧梅拉」祭典。這個每十二年才舉行一次的大祭典,據說會有七十至一百萬的人湧向恒河與朱木拿河的交會點。

每逢巴魯更月(二~三月)的滿月日,所舉行的賀利祭典,是印度為慶祝初春降臨人間所舉行的最大祭典。人們為了祈求豐收,特別舉行「焚火」儀式,象徵除去所有惡魔。在這一天為了增強火勢而偷了別人的木柴,並不會遭受指責。舉行慶典時,男人必須敲打樂器遊行,有時候也要對女性說一些猥褻的話,據說這樣可以驅除身上的惡魔。賀利祭典是全印度四大祭典之一,當天人們互以色粉、色水噴撒對方;其熱鬧情況不亞於西方國家的嘉年華會。

〔參考資料〕 黃心川《世界十大宗教》第六章;井原徹山《印度教》;中村元《ヒンドゥ教史》;菅沼晃《ヒンドゥ一教──その現象と思想──》;定方晟《インド宇宙誌》;C. Eliot著‧李榮熙譯《印度教與佛教史綱》;Max Weber著‧深澤宏譯《ヒンドゥ一教と佛教》;Bhandarkar著‧島岩等譯《ヒンドゥ一教──ウィシュヌとシウァの宗教》;L. Renou《L'Hin-douisme》;R. G. Bhandarkar《Vaishnavism,Śaivism and Minor Religions Systems》。


因果

指原因與結果。佛教認為一切法皆是依因果之理而生成或滅壞。因是能生,果是所生。而且,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由因生果,因果歷然。十界迷悟,不外是因果關係。如外界客塵與眾生主體內心也互為因緣,由眾生之無明生起我見,我見緣外界之客體,客體喚起眾生之貪欲,貪欲引起惡行,惡行招引再生及痛苦,痛苦又加重無明。彼此既是因,又是果。互為因果。

因果可分為︰世間之因果、出世間之因果、迷界之因果、悟界之因果。且依四諦而言,苦、集為世間迷界之因果。滅、道是出世間悟界之因果。在時間上,因果遍於過去、現在、未來三世。在空間上,則除無為法之外,一切事物皆受因果律支配。佛、菩薩亦然。

從宗教實踐的基本立場而言,大小乘對因果皆有具體的分類與論述。就中,小乘將因果關係,分別為六因、四緣、五果而作說明。較重視人類的行為、認識。如煩惱、業是如何產生、如何斷除等問題即是。大乘佛教則視緣起為因果互相關係的狀態。以四緣、十因、五果為其因果論的主要內容,以說明以阿賴耶識為中心之人類的行為與認識。

此外,一般所說的善因善果、惡因惡果,意謂善的業因必有善的果報,惡的業因必有惡的果報。然而由善惡二業所招感的苦樂果報,係屬非善非惡的無記法,故善因善果、惡因惡果應稱為善因樂果、惡因苦果。此種有善惡業因則必有苦樂的果報,因果之理儼然不亂,即稱因果報應。若無視因果之理,陷於否認因果的見解,則稱撥無因果。又從實踐修道上論因果關係時,由修行之因能得開悟之果,此稱修因得果、修因感果、酬因感果。

◎附︰William M. Mcgovern著‧江紹原譯〈因果論之性質及範圍〉(摘錄自《佛家哲學通論》第三分〈宇宙轉動論〉)

〔因果論見重於佛家〕 堅持因果論或曰因生果論確定可信,是佛家哲學裏面最重要的諸點之一。這因果論或因生果論,諸修多羅(巴利文的)常常討論到,大抵是特別拿他來摧滅與此相敵的諸生命觀的。下面的一段巴利文《增支部》(Anguttara Nikaya)引在此處極有趣味。

「比丘乎,諸外道有三種邪見,有識者若信受之,則德行雖本已無虧,亦必墮落至於對自己的行為不負責任。此三邪見為何﹖有些沙門和婆羅門謂人今生所有苦樂以及非苦非樂,純粹是由於前定;又有些沙門和婆羅門說是由於大神意;又有些沙門和婆羅門說是由於機運。

比丘乎,我遇見主張或宣說這些見解的沙門和婆羅門之時,我問他們是否真信。他們如說真信,我就說道︰『既然如此,你就不能不承認人所以作殺人者、盜賊、姦淫者、誑言者等等,是由於命運、大神意旨,或機運。因此行為的改善或分別善惡都成了無謂的舉動。既然如此,有過者之道德的復生,便成了完全不可能的事。』主張上述三種見解之任一種者,聞此推理,亦應啞然。」

佛陀的思辨,許因為所帶的實用主義色彩略嫌太重一點,使純粹要在名理之上著眼的人不滿意,但是這段話很能把兩種見解明明白白的表現出來,曰(1)物生於因果關係,曰(2)關乎我們每人本身的命運,既然自家造因,還須自家受果報。

〔佛家表因的幾個名詞〕 故知佛家的因生果論第一是與行為責任論一氣的,但是又與他們所謂「無常」、「無我」二「法印」相關。(譯者註︰佛家說世間一切事物或曰一切法都是「無常、無我、苦」。此三者曰三法印。)這就是說,沒有什麼東西是常存的、自存的。世間一切物事都是許多「因」和「緣」湊合成功,只能暫時存在的品物。

因果律的真實性雖是佛教的一切派別共同的主張,但是講到細節的解釋,恐怕他們意見的紛歧,在無論那一點上也沒有像在這一點上這樣厲害。在巴利文經典裏面,我們看見只有這一類的習語︰「因此生故彼生」、「此起則彼亦起」。而且其中也沒有什麼特別的名詞,可以把各種樣式的因果律觀念全包在內。我們只看見像「以此因」、「以此緣」這一類的字(ko hetu,ko paccaya)。

「因」、「緣」這兩個字後來有了很奇怪的經歷。在上座部佛家之中,「因」字漸漸得到一個很狹的意思,就是專指「貪、瞋、癡」三毒所引起的某幾種精神狀態。故這幾個受三毒影響的精神狀態被認為有「有因」者(sahetuka)。「緣」字則被人用去表任何式樣的因果關係,或曰一物與另一物之間所能有的各種關係。巴利文阿毗達磨藏的末一種書,幾乎是專論二十四緣,或曰現象界之二十四種可能的關係。

此二名詞在北方說一切有部人和瑜伽宗人之中的用法,就很不同。在北方,「因」的意義是正因,或曰直接因、第一因;而「緣」則指一般的有成事功能的外緣。他們說因緣共生一果之時之所謂「緣」,不是指正因(「因」纔是正因),而是指那假使沒有他則因就動作不起來的外緣。「因」是第一因,「緣」是次級因,「果」(phala)是因和緣合生的。且舉個例︰我們播種在地上,因土地、日光、雨露,以及其他等等的影響,種子長成一棵樹;此處的種子是「因」;地、日、雨是「緣」;樹是「果」。北方既然把一切事物看做因和緣所生的果,故不像南方那樣單單舉二十四緣,卻分別開列六種因、四種緣、五種果。

佛教的一切派別都把因果論和業力說(karma)相提並論。照字面上解,業力的意義是行動(或說行事),一直到如今,這還是他的最重要的涵義。後來佛家又用「業」字表行動結果之義,結果是指善人得的好報和惡人得的惡報。我們常常聽見的「某人有善業等著他」或「某人有惡業等著他」,其中所謂業,就是結果的意思。到了最後,那專指行為有報應的因果律觀念全部,也用「業」字表。

但是在早期及上座部佛教之中,一般的因生果能與業力,被人區別得很是清楚。一種結果能有許多種的因,業力僅是其中的一種。那先比丘(Nagasena)就如此解釋給彌蘭陀王(Milinda)聽過︰那先說,災難雖然許是業力所招,但旁的因也能生災難。甚至於絲毫不作惡的佛陀也有痛苦和疾病的災難,或被石子打傷,以及其他等等,這都不是因為他過去時有惡行,而是各種外面的因湊巧招出來的。

「大王,若一土塊,被擲空中,復落於地。是大地過去業行招土落否﹖」

「善知識,不也。非大地先有所為,受善惡果。土塊復落,只由現因,與業力無與也。」

「大王乎,佛陀亦應視若大地。一如土塊下落大地,非緣大地業行;片石擊佛陀之足,亦非緣佛陀昔日之業行。」

照同一的樣式,業力雖能令人死,死有時卻是以外好幾個原因之中的一個所釀成的。彌蘭陀在業力之外又舉出其他種種外因。《Abhidhammattha Sangaha》舉以下四種因︰(1)壽盡,(2)業力盡,(3)二者并盡,(4)能毀業。

但我們應該注意到後來的佛家,常有把業的範圍推廣的傾向。例如上座部七論之中的《論事》,分奇認業力能是生物質的因;但是《Abhidhammattha Sangaha》已經說物質現象的四種根源是(1)業力,(2)心,(3)物質的改變,(4)食物。說一切有部的著作裏,屢次重覆說世界能滅已復生之因,是過去時一切有情物的共同業力。到了後期的瑜伽宗各派,既以為全世界是依心而有,故全世界的出現,他們說是全由於業力以及他的俱有品。

〔因果律之普遍性〕 佛家信他們的因緣說,在(1)空間上,(2)時間上,和(3)對象物上,都能普遍應用。

(1)因果律可以普遍應用到宇宙的各部分,就是一切無數的物質世界以及各種天和各種地獄。

(2)因果律能應用於過去、現在、未來三時。而且在佛家的心中,「因果遍三時」這一句話,還有因果相生,如環無端,本無起時,亦無止日之意思。故第一因或原極因之說,是他們所否認的。世親著的《俱舍論》(卷七)裏面,有一段很有趣味的文字,解釋佛家在這一點之上的意見。

「一切世間唯從如上所說諸因諸緣所起,非『自在天』、『我勝性』等一因所起。此有何因,若一切成許由因者,豈不便捨一切世間由自在等一因生論。又諸世間非自在等一因所起,次第等故︰謂諸世間若自在等一因生者,則應一切俱時而生,非次第起;現見諸法次第而生,故知定非一因所起。若執自在隨欲故然,謂彼欲令此法今起,此法今滅,此於後時,是則應成非一因起,亦由樂欲差別生故;或差別欲應一時生,所因自在無差別故;若欲差別,更待餘因,不俱起者,則非一切,唯用自在一法為因,或所待因亦應更待餘因差別方次第生,則所待因應無邊際;若更不待餘差別因,此因應無次第生義,則差別欲非次第生,若許諸因展轉差別無有邊際,信無始故,徒執自在為諸法因,不越釋門因緣正理。

若言自在欲雖頓生而諸世間不俱起者,由隨自在欲所生故,理亦不然︰彼自在欲前位與後無差別故。又彼自在作大功力生諸世間,得何義利﹖若為法喜生諸世間,此喜離餘方便不發,是則自在於法喜中既必待餘,應非自在;於喜既爾,餘亦應然,差別因緣,不可得故。或若自在生地獄等無量苦具逼害有情,為見如斯發生自喜,咄哉何用此自在為!依彼頌言,誠為善說︰由險利能燒,可畏恒逼害,樂食血肉髓,故名魯達羅。又若信受一切世間唯自在天一因所起,則為非撥現見世間所餘因緣人功等事。若言自在待餘因緣助發功能方成因者,但是朋敬自在天,言離所餘因緣不見別用故。或彼自在要餘因緣助方能生,應非自在。若執初起自在為因,餘後續生,待餘因者,則初所起不待餘因應無始成,猶如自在我勝性等隨其所應,如自在天應廣徵遣,故無有法,唯一因生。奇哉世間不修勝慧,如愚禽獸,良足可悲!彼彼生中,別別造業,自受異熟及士用果而妄計有自在等因。」

(3)因果律又是可以應用到一切對象物的。只有諸無為法是例外,他們是常存的非因所成的。至於諸有為法,則無論是色法、心法、心所法、心不相應法,都是只能依他有因他有,自己沒有實質上的存在。佛教把因生果論和非實質說不但應用到物質,而且應用到心,這是他異於幾乎其他一切思想派別之處。

而且他們對我們說,雖佛亦是受因果律支配的;「雖三世(過去、現在、將來)諸佛未能且永不能改變此一大律。」

這是極重要的一點,因為佛教和幾乎其餘一切的宗教,正在此學說上分別。佛教以外的思想系統,雖然大概都承認某種的因果關係,但是凡世以上的人物,特別是最上神,總被認為是居於因果律之上的,而且以為這些神所行的奇事,明證他們能使因果律暫時失效。佛教雖然也承認顯「神通」的可能,卻又要設法使之與因果論能打成一片。因此他們想出所謂更高因果律之說;這一說後來他們最歡喜引用。我們知道物質科學家利用加增的知識,能成就許多使平常人驚以為奇的事;照佛教看來,諸「聖」也能憑藉過去所積的業力得到若干特別能力,去驅使自然界的各種元素。自佛家看來,修練內功因而得天眼通,和用望遠鏡增加視力,兩相比較,若說是奇蹟同樣是奇蹟,若說不是奇蹟同樣不是奇蹟。就是大乘佛法所說的諸佛超度眾生,也必須假手於某種因緣。

最末還有一點值得注意,就是佛教的一切宗派,同說一因不能生果,每一「法」至少是兩個因產出的。最初他們大概是專為反對大自在天(Isvara之譯名),或曰創造世界神之說而發此論;但是後來這句話的涵義變為一個因必得到外面來的助力始能生果。故由佛家看去,個個因必有果的這句話,是不可信的,因為有許多單獨的因,若得不到適當的外緣,永遠不能生效果。而且一個弱的因被一個強的因壓倒,完全是可能的事。

〔因果律的應用〕 佛家應用因果論的法子有二。第一個法子所觀察的,是諸「法」之聚的全體,尤其是個體,人的以及非人的都在內。第二個法子所觀察的,是分開來看的諸「法」。故我們可稱第一法為綜合的,第二法為分析的。

第一方面的應用,在早期佛家哲學裏面,已經很顯著,而且實在不過是業力說的發展,目的是要指明一個人怎樣因為某幾種因果上的原由,死後必定到一種天上或一個地獄裏去投生。後來的宗派,不外乎把先有的各種解釋排成系統,或寫成定式。這一方面的因能生果論大部分都是以那個古說稱曰「十二緣起」者為中心。

第二方面到了對法時代纔顯著。此時佛家著力去區別而且劃定各種根本因,要指示這些種因怎樣支配諸單獨的「法」,因而生出各類有情個體以及其他諸混合體。

該二方面在佛家哲學史上皆極關重要,故值得分別討論。(中略)

〔總論因緣果〕 細參以上分論各種緣、因、果的話,便知五果和四緣六因,二者之間的關係,有如下表所開︰


┌1.能作
│2.俱有┐
六因┤3.相應┘
│4.同類┐ 1.增上┐
│5.遍行┘ 2.士用│
└6.異熟 3.等流├五果
┌1.因 4.異熟│
│2.無間┐ 5.離繫┘
四緣┤3.所緣│
└4.增上┘


說到此處,我們要請讀者注意另外一兩點。第一點是佛教有幾派在五果之外,又立四種果。此四果是︰(1)安立果,謂如佛家宇宙論所說,水輪為風輪果,乃至草等為大地果。(2)加行果(修得果),例如心因修觀,證得智慧。(3)和合果,謂如眼識為眼根之果。(4)修習果,謂如諸靜慮(禪定)變化心性。但世親(《俱舍論》卷六)以為這四種果不過是士用果和增上果的分相。

因為佛家的全部思辨處處從心理方面下手,故各種心法之間的因果關係比色法之間的因果關係更得他們的注意。大勢既然如此,則說一切有部還能談到的各種物質對於他種物質之生果功能,必因為不可多得,於我們更有趣味。不消說得,瑜伽宗人是談不到這個問題的。各種物質的關係,可分五層討論︰

(1)諸大種相互的生果功能。據說這共分兩種,即俱有因和同類因。俱有因指四大種在同一有生物體內同一分時彼此之關係。同類因指四大種還能自生於以後諸分時。

(2)諸大種對於所造色之生果功能。我們已經說過,基本的物質和依他有的物質有五層關係(生、依、立、持、養)。但《阿毗達磨俱舍論》對我們說,此五種因其實不過是能作因這一種因在增上果上的影響之幾種「差別相」(或曰細分部)。

(3)所造色對於所造色之影響。此包涵同類因、俱有因、異熟因三種,能作因自然也在內。俱有因指那被佛家算作所造色的身業與語業,此二業因隨心轉,故為俱有因;他們在純粹物質方面則無此功能。同類因是前面諸群所造色對於後面諸群所造色之影響。異熟因指所造色色群所造的善或不善業力,能招來生的無記性(中性的)異熟果(譬如眼根)。

(4)所造色對於諸大種之勢力。這只有一種,即所造色所造之業能為異熟因,引起新的大種群。

(5)此外,說一切有部還有些很長很繁的表,指明各種心所彼此相生的勢力。瑜伽宗也有,不過少些。

〔參考資料〕 《俱舍論》卷六、卷七;《阿毗達磨發智論》卷一、卷十五;《大毗婆沙論》卷十、卷十一、卷十六、卷十七、卷二十一、卷一二一;《俱舍論光記》卷六;《瑜伽師地論》卷五、卷三十八;《顯揚聖教論》卷十八;《成唯識論》卷三、卷七、卷八;《大乘義章》卷三、卷四;《佛教根本問題研究》(二)(《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4});中村元(等)編《佛教思想》第三冊〈因果 ;宇井伯壽《佛教汎論》;Stcherbatsky著‧金岡秀友譯《小乘佛教概論》。


外道十六宗

將印度諸外道分類為十六種。又稱外道十六異論、十六外道、十六計。乃唐‧窺基根據《瑜伽師地論》卷六、卷七及《顯揚聖教論》卷九、卷十等所列舉的十六異論,稍改名稱而稱之為十六宗。玆略述如次︰

(1)因中有果宗︰《瑜伽師地論》等稱為因中有果論,屬數論外道一派之主張。此外道說因中常有果性,故名「因中有果宗」。《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云(大正45‧249c)︰「因中有果宗,謂雨眾外道執。諸法因中常有果性。如禾以穀為因,欲求禾時唯種於穀。禾定從穀生,不從麥生。故知穀因中先已有禾性。不爾,應一切從一切法生。」此中,所謂「雨眾外道」,據《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末)所說,此外道名為劫比羅(Kapila),其弟子之上首有名伐里沙(Varṣa,意即雨)者;故雨眾外道乃表伐里沙之徒黨。而《法華經文句》卷九(上)及《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十之一認為此係說二十五諦的數論所主張。

(2)從緣顯了宗︰又稱從緣顯了論。指聲論及數論外道之一派,主張聲或法體常恆,但藉緣方得表顯,故名「從緣顯了宗」。《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云(大正45‧249c)︰
「從緣顯了宗,謂即僧佉及聲論者。僧佉師計,一切法體自性本有,從眾緣顯,非緣所生。若非緣顯,果先是有,復從因生,不應道理。聲論者言,聲體是常,而相本有,無生無滅。然由數數宣吐顯了。」

(3)去來實有宗︰又稱去來實有論。指勝論及時論外道。主張過去及未來世一如現在,都實有非假,故名「去來實有宗」。《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云(大正45‧249c)︰「去來實有宗,謂勝論外道及計時外道等亦作此計,有去來世,猶如現在,實有非假。雖通小乘,今取外道。」

(4)計我實有宗︰又稱計我論。指數論、勝論、離繫、獸主、赤衣、遍出等一切外道及小乘犢子部之主張︰執著即離蘊之我或非即非離蘊之我,認為「我」是實有、常一,故名「計我實有宗」。《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云(大正45‧249c)︰「計我實有宗,謂獸主等一切外道皆作此計,有我有薩埵,有命者、生者等。由起五覺知有我也。謂見色時,薩埵覺等。」又指《梵網六十二見經》中的四遍常論之主張。此等說家都主張實我,但論述我體時卻有異說。如《成唯識論》卷一云(大正31‧1b)︰「諸所執我略有三種︰一者執我體常周遍,量同虛空,隨處造業,受苦樂故。二者執我其體雖常而量不定,隨身大小有卷舒故。三者執我體常,至細如一極微,潛轉身中作事業故。(中略)所執我復有三種︰一者即蘊,二者離蘊,三者與蘊非即非離。」

(5)諸法皆常宗︰又稱計常論。指伊師迦(即數論外道)。主張諸法的全部或一部分等常住。《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云(大正45‧249c)︰「諸法皆常宗,謂伊師迦計,我及世間皆是常住。即計全常、一分常等。計極微常亦是此攝。」此即《梵網六十二見經》中的四遍常論及四一分常論。

(6)諸因宿作宗︰又稱宿作因論。指離繫外道(即尼犍子)等。主張人現世所受苦,都以過去宿作之惡為因。《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云(大正 45‧250a)︰「諸因宿作宗,謂離繫親子。亦云無慚外道。謂現所受苦皆宿作為因。若現精進便吐舊業。由不作因之所害故,如是於後不復有漏。」

(7)自在等因宗︰又稱自在等作者論。指摩醯首羅論師。主張諸法是自在天等之變作。《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云(大正45‧250a] ︰「自在等因宗,謂不平等因者計,隨其所事即以為名。如莫醯伊濕伐羅等,或執諸法大自在天變化,或丈夫變化,或大梵變化,或時方、空、我等為因。」即《梵網六十二見經》中的四一分常論之主張。

(8)害為正法宗︰又稱害為正法論。主張肉食,而以殺害生物為正法。《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云(大正45‧250a)︰「害為正法宗,謂諍競劫起,諸波羅門為欲食肉,妄起此計,若為祀祠咒術為先害諸生命,能祀、所害、若助伴者皆得生天。」

(9)邊無邊等宗︰又稱邊無邊論。主張世間有邊或無邊等。《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云(大正45‧250a)︰「邊無邊等宗,謂得世間靜慮邊無邊外道,住有無邊想者,計彼世間有邊、無邊、俱、不俱等。」此即《梵網六十二見經》中的四有邊等論。

(10)不死矯亂宗︰又稱不死矯亂論。此派誤以為梵天長壽不死,故以言語矯亂來回答「世、出世」問題之問者,故名「不死矯亂宗」。《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云(大正45‧250a)︰「不死矯亂宗,謂不死無亂外道。」即《梵網六十二見經》中的四不死矯亂論。

(11)諸法無因宗︰又稱無因見論。無因外道主張諸法無因而起,故名「諸法無因宗」。《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云(大正45‧250a)︰「諸法無因宗,謂無因外道計,我及世間無因而起。」即《梵網六十二見經》中的二無因生論。

(12)七事斷滅宗︰又稱斷見論。乃斷見外道之總稱,主張欲界身、欲界諸天、色界諸天及四無色處等七事之果報,死後即斷滅。故名「七事斷滅宗」。《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云(大正45‧250a)︰「七事斷滅宗,謂斷滅外道計,七事斷滅。」即《梵網六十二見經》中的七斷滅論。

(13)因果皆空宗︰又稱空見論。主張無因果、一切皆空,故名「因果皆空宗」。《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云(大正45‧250a)︰「因果皆空宗,諸邪見外道計無愛養等,見行善者返生惡趣,見行惡者返生善趣,便謂為空,或總誹撥一切皆空。」

(14)妄計最勝宗︰又稱妄計最勝論。妄計四姓中婆羅門是最勝種,故名「妄計最勝宗」。《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云(大正45‧250a)︰「妄計最勝宗,謂鬥諍劫,諸婆羅門計,婆羅門是最勝種,梵王之子,腹口所生,餘種是劣,非梵王子。」

(15)妄計清淨宗︰又稱妄計清淨論。指現法涅槃外道及水等清淨外道妄計受用諸天之微妙五欲即為現法涅槃。《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云(大正45‧250a)︰「妄計清淨宗,謂現法涅槃外道及水等清淨外道,謂於諸天微妙五欲堅著受用,是即名得現法涅槃。乃至廣說。持牛狗戒亦復如是。」此即《梵網六十二見經》中的五現法涅槃論。

(16)妄計吉祥宗︰又稱妄計吉祥論。主張祭祀日月星宿等可得吉祥,故名「妄計吉祥宗」。《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云(大正45‧250a)︰「妄計吉祥宗,謂曆算外道。若日月薄蝕、星宿失度等,若隨日月所欲皆成,應勤供養日月星等。」

上述十六宗,主要依據《長阿含》〈梵動經〉所出的六十二見說予以合併而成。唯其中之因中有果、從緣顯了、諸因宿作、害為正法、因果皆空、妄計最勝、妄計吉祥等七宗,並未包含在六十二見之中。

〔參考資料〕 《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十;《大毗婆沙論》卷一九九、卷二百;《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七;《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四(末);《慧琳音義》卷二十五;《十住心論》卷三;熊十力《佛家名相通釋》。


外道四執

指印度外道所執著的四種見解。又稱外道四宗、外道四計或外道四見。有多種說法︰

(一)就「法之一、異」而將外道的主張類別為四種︰即一切法一說、一切法異說、一切法亦一亦異說、一切法非一非異說。依《外道小乘四宗論》所載,分述如下︰

(1)一切法一說︰乃數論外道等所說。謂一切法皆因果,果離因則不存,如火與熱。故離因無果、離果無因,其差別不可得,故可合一。

(2)一切法異說︰勝論外道等所說。謂一切法的因歸因、果歸果,不可混同。

(3)一切法亦一亦異說︰乃尼犍子論師所說。謂一切法的因果是無因即無果、有因方有果,故稱因果,故可說是一;然而因是因、果是果,二者有別,故可說是異。如燈與明,若無燈則無明,有燈才有明,燈與明可說是一。但燈與明其實不同,故可說是異。

(4)一切法非一非異說︰乃若提子論師之主張。謂一切法的因果若離因即無果,則因滅果也滅,然而若因滅而果存,則不可說是一;又因與果有別,故有因無果、有果無因,因此不可說是異。

(二)就「世間之常、非常」等而將外道的主張分為四種︰如《大智度論》卷七云(大正25‧110a)︰
「復有四種見,世間常、世間無常、世間亦常亦無常、世間亦非常亦非無常。我及世間有邊無邊亦如是。有死後如去,有死後不如去,有死後如去不如去,有死後亦如去亦不如去。」

其中,世間常等四句是六十二見中的四遍常論及四一分常論,有邊無邊等是四有邊等論,死後如去等是十六有想論、八無想論、七斷滅論。

(三)就「我與蘊之或即或離」而將外道的主張分為四種︰如《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五云(大正30‧659b)︰
「一者計我即是諸蘊。二者計我異於諸蘊,住諸蘊中。三者計我非即諸蘊而異諸蘊,非住蘊中,而住異蘊離蘊法中。四者計我非即諸蘊而異諸蘊,非住蘊中,亦不住於異於諸蘊離蘊法中,而無有蘊,一切蘊法都不相應。依我分別計為有者,皆攝在此四種計中。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四)約「因果之有、無」而將外道的主張分類為四種︰如《三論玄義》云(大正45‧1b)︰「總論西域九十六術,別序宗要則四執盛行,(一)計邪因邪果,(二)執無因有果,(三)立有因無果,(四)辨無因無果。」

(1)邪因邪果︰即將萬物的生起完全歸功於大自在天的能力。認為萬物的發生由大自在天主宰,因此有情的苦樂根源在於大自在天的喜怒。所謂大自在,梵名摩醯首羅,位居色界的頂天。所以名為大自在,是因其能自在生一切萬物之故。《中論疏》謂此天形體長大可達八千由旬,壽命八萬劫,面有三目,騎白牛、執白拂。或說頭戴日月,手執髑髏,有大威力,生一切萬物,故說自在天瞋則眾生受苦,自在天喜則眾生受樂。《外道小乘涅槃論》亦謂三界中所有一切命、非命物,都生自摩醯首羅天。摩醯首羅以虛空為頭,以地為身,以水為尿,以山為糞,一切眾生是腹中蟲,風是命,火是煖,罪福是業。吉藏《中論疏》認為此說屬邪因邪果。因善惡因果的道理為佛教之根本、天下之公理,由此道理而流轉三界受善惡之報。但此說卻認為梵天一因就能生萬物,與人生人、物生物的相生之道迥然有別,故為邪因邪果之謬說。持類似主張的有七種外道,即韋紐天外道、和合生外道、時外道、世性外道、變化生外道、自然外道、微塵生外道。

(2)無因有果︰謂萬物的源起悠遠難知,故稱無因。而現在的事象歷歷分明,令人無法忽視,故為有果。屬常見外道之一。

(3)有因無果︰謂現在之事象歷然分明,無可忽視,因此執為有因。而來世杳遠不知歸處,即誤以草木等一期之生滅例推並無未來。屬斷見外道之一。

(4)無因無果︰謂前世不是現在之因,後世也無受果。善惡是現果,善惡黑白業只局限於現在一世,與過去、未來都無關。屬撥無因果的斷見。

(五)就「苦之自作、他作」而將外道的主張分為四類︰如《中觀論疏》卷七(本)云(大正42‧103b)︰
「外道四計︰(一)云苦自作,還是身內之我作此苦,(二)云大自在天造作六道之苦,名為他作,(三)云劫初之時先有一男一女生一切眾生,即是共作,(四)云自然有此苦果,名無因作。」

〔參考資料〕 (一)《成實論》卷三;《入大乘論》卷上;《百論序疏》;《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末);《成唯識論演祕》卷一(本);《華嚴經疏》卷三。(三)《瑜伽師地論》卷六;《顯揚聖教論》卷九。(五)《中觀論疏》卷三(本);《百論疏》卷一、卷七。


本初佛

密教佛名。音譯阿提佛陀。意譯又作本初覺者、第一覺者、勝初佛。用語。印度後期密教(即金剛乘,Vajra-yāna),以此佛為諸法的本源、萬物的創造者。並謂五在定佛(Dhyāni-buddha)係由此佛所流出。但是,在金剛乘諸派中,有人以本初佛為五在定佛之一。也有人以金剛薩埵,或普賢菩薩,或持金剛為本初佛。

根據梵文《大乘莊嚴寶王經》(Kāraṇ-ḍa-vyūha)之別本記載,劫初出現稱為本初佛、自生者(Svayambhū)、本初主(Ādi-nātha)之佛,藉禪定而創造世界。又從其精神產生觀自在菩薩。由額生大自在天。從肩生梵天。從心臟生那羅延天。自牙齒生辯才天女(Sarasvatī)。

另依梵本《自生往世書》(Svayambhū-purāṇa)記載,本初佛最初以火焰姿態出現於尼泊爾。文殊師利菩薩為保存此火焰,而建自生支提(Svayambhū-caitya)。西元第十世紀以後,為統合五在定佛的思想,印度那爛陀寺的學僧之間興起此本初佛的概念。到後世,在尼泊爾,為艾斯瓦力卡(Aiśvarika)派所採用。在西藏,則被採用為藏傳佛教的教義。

本初佛以人的形態表現時,被稱為持金剛(Vajradhara)。其形像,有單身及雙身。單身者,金剛結跏,以寶玉與嚴身具裝飾身體,右手握金剛,左手握犍稚(gaṇṭā),兩手交叉於胸前,結金剛吽字印。雙身者,則以同樣的姿勢抱鑠乞底(śakti)。鑠乞底右手執小刀,左手持髑髏器(kapāla)。

◎附︰賴富本宏〈喇嘛教美術的特色〉(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75})

在五佛裏,由居於中心地位的所謂的大日如來總括全體。在行部或瑜伽部密教裏,通常以大日如來為中心,但在無上瑜伽密教裏,則屬金剛部族,司五煩惱中之瞋恚(dveṣa)的阿閦系統之諸尊繼之而起,密教於此有很大的改變。

然而,這種傾向更進展到不以五佛之間的位置轉換為滿足,甚而在五佛之上,置一總括五佛的絕對的佛。此一絕對的佛,不依存於其他;於本初之時,即已存在,故稱為本初佛。能獲得本初佛之地位的,並不是原來的佛,在《初會金剛頂經》裏,說聖俗一致,以如下三尊為現象世界的代表(此三尊與現象世界具有同樣的意義)。此三尊即是第六佛,亦即昇上本初佛的地位。(1)金剛薩埵,(2)持金剛,(3)法身普賢(普賢王如來)。

如上三尊,到了後代遂成為本初佛。但各派有各自的本初佛。例如,噶舉派以持金剛,寧瑪派則以法身普賢為最高的佛。

茲略述各尊如下︰
(1)金剛薩埵(Vajrasattva)
金剛薩埵,此名稱具有「金剛的薩埵」,亦即「密教之菩薩」的重要意義。這個名稱可能並非出自大乘經典,而是出自密教經典(《大日經》﹖)。其早期有金剛手菩薩(Vajra-pāṇi),甚至於可追溯到古印度神話的因陀羅(Indra)神。另外,與金剛薩埵有關的是執金剛、釋提桓因、忿怒金剛手等等。

在原始經典中,金剛手已出現,即釋尊之侍衛,在犍陀羅美術裏,曾清楚的表示出此種特色。即以其與佛接近的特色,在大乘經典中遂取得了佛說法之對告眾的地位。又在密教經典中,此尊是密教的菩薩,眾生的代表者,特別是在密教的相承中,此尊連結聖俗,是大日(聖的象徵)的橋樑。根據這點,日本的密教把金剛薩埵視為大日如來的因位,是真言宗付法八祖中,繼第一祖大日如來之後的第二祖。金剛薩埵在佛教中,取得確定的地位,是在《初會金剛頂經》;在該經中,他是十六位大菩薩的上首,是大日如來的對告眾,其重要性不亞於大日如來。

從美術的角度來看拉達克的金剛薩埵,大致可分為兩種類別。

第一,是十六大菩薩之一的金剛薩埵。常見於阿爾齊袞巴為主的林親桑坡系的曼荼羅中。

在圖像上,拉達克的金剛薩埵圖像與印度和日本一樣,同是右手持金剛杵於胸前,左手握金剛鈴於左膝上。身色常作白色。這種類型的金剛薩埵,不用說,當然還不是本初佛。

第二,是可以稱為本初佛的金剛薩埵。此尊的圖像與前者大抵無異,但大多是抱著金剛薩埵女(Vajrasattvī)的雙身像。出現於一般稱為「西藏死者之書」的《中陰救度法》(Bar-do thos-dol)一書中的第六佛,即是一例。

作為本初佛的金剛薩埵,也被當作單獨一尊來描繪,但在此時,其身色是金色身。

(2)持金剛(Vajradhara)
持金剛,與金剛薩埵一樣是衍生自因陀羅神,因此與金剛手不無關係。在《初會金剛頂經》中將金剛薩埵(Vajrasattva)、持金剛(Vajradhara)、金剛手(Vajrapāṇi)置於同格,即是證據。

在圖像上,持金剛之持物與金剛薩埵完全一樣,但其兩手於胸前交叉結金剛吽迦羅(Vajrahūṃkāra)印,是其差異處。又若再舉出其特色,其身色與金剛族的阿閦佛,同是青色。類似金剛吽迦羅的印相,可見於日本東寺講堂五大明王中的軍荼利明王,但據筆者的推測,其起源大概是出自印度愛羅拉石窟的金剛手的侍者。

雖然在西藏,此兩者多少有點混亂,但還是能將兩者加以區別。由於持金剛是噶舉派的本初佛,因此在八十四成就者傳等的成就者系統的前面或中央,必定有青色的持金剛。換句話說,這是相承系譜的中心,與日本的金剛薩埵扮演同樣的角色。

(3)法身普賢(Samantabhadra)
普賢菩薩是《華嚴經》裏,專司行願的菩薩。但也見於《大日經》和八大菩薩之中,以其為菩提心(bodhicitta)的典型象徵。因此,在《金剛頂經》中,將其視為金剛薩埵和持金剛的異名同體。但是,表現於圖像的法身普賢(本初佛),是否與《初會金剛頂經》的普賢有直接關係,今還不能確定。亦即本初佛的普賢,不同於金剛薩埵等的菩薩形,而是近似佛形。所謂「近似」,即是在此尊身上,不著大衣,完全裸形。頭頂可見肉髻,但此肉髻是否確是三十二相之一,並無確證。

此尊身色無例外的,都作青色。有單獨尊和膝上抱著明妃的雙人形兩種形態。由於是寧瑪派的本初佛,故可見於寧瑪派的寺院。

此尊的起源未明,若探討與其類似者,不禁想起耆那教之尊像。眾所皆知,耆那教大致可分為裸形的空衣派(Digambara)和穿白衣的白衣派(Śvetāmbara),但其尊像均是裸形。耆那教的尊像以比哈、歐利沙為中心,存在於印度各地,但在印度因無法見到法身普賢的實例,資料不足,故無法確知是否受耆那教之影響。

又,在近代密教研究初興之時,有人主張以時輪尊為本初佛的代名詞,但根據最近的研究,此說已被否定。

〔參考資料〕 M. Monier Williams《Buddhism》;H. Kern《Manual of Indian Buddhism》;Be-noytosh Bhattacharyya《An Introduction to BuddhistEsoterism》;M. Winternitz《Geschichte der indischen Literatur》;H. V. Glasenapp《Der Buddhismus》。


自在等因宗

古印度外道十六宗之一。或稱自在等作者論。即主張「世間之苦樂是以自在天等為因」的外道。如《法苑義林章》卷一云(大正45‧250a)︰「自在等因宗,謂不平等因者計,隨其所事,即以為名,如莫醯伊濕伐羅等。或執諸法大自在天變化,或丈夫變化,或大梵變化,或時、方、空、我等為因。」又,《瑜伽師地論》卷七及《顯揚聖教論》卷十等也廣為引述。


色究竟天

色界十八天或五淨居天之一,居第四禪的最頂位。音譯阿迦尼吒天、阿迦膩吒天、阿迦尼瑟吒天。略稱尼師吒天、尼吒天或二吒天。意譯礙究竟天、一究竟天、一善天、有頂(Bhavāgra)天。

此天乃修最上品四禪者所生之處。《立世阿毗曇論》卷七云(大正32‧204b)︰
「由最上品四禪相應業恭敬勤修,無背常修行,雜覺分之所熏修,因此業故生善現天,十倍此業生善見天。(中略)次復十倍生阿迦尼吒天。因此業得天道,得天壽命,得天住,得天同類。生於彼已,受業果報。有無逼樂,無復受樂。」

此天天眾的壽量,《大樓炭經》卷四謂壽百劫,然亦有夭折者。《長阿含經》卷二十言五千劫,或稍減。《立世阿毗曇論》卷七、《俱舍論》卷十一等則謂,壽量一萬六千大劫,身量一萬六千由旬。此外,大乘家認為此天之上復有大自在天

〔參考資料〕 《順正理論》卷二十一;《慧苑音義》卷上;《玄應音義》卷六;《慧琳音義》卷二十;《首楞嚴經》卷九;《大樓炭經》卷一;《起世經》卷一、卷七;《起世因本經》卷一、卷七。



(一)佛陀,一佛與多佛
佛是佛陀(Buddha)一辭的略稱,佛陀的意思是「覺悟的人」、「覺者」。古時也寫成浮屠或浮圖。

在與聲聞、緣覺(辟支佛)作區別的時候,則稱佛為阿耨多羅三藐三佛陀(Anuttarasamyak-sambuddha)。阿耨多羅三藐三佛陀就是「無上正等覺者」、「自覺覺他,覺行圓滿」的意思。為什麼如此形容佛呢﹖那是因為佛和聲聞的阿羅漢與辟支佛不一樣,他在自己開悟的同時,也從事於救渡他人,使他人開悟。這種悟行是完全圓滿的,因此用上述諸詞來形容佛。

西洋人提到佛陀(Buddha)的時候,多半是指歷史上的釋尊。這是因為他們按照南傳佛教的習慣。在南傳佛教裏,一般都只將釋尊當成佛寶來崇拜。

實則,在原始佛教時代,已經不只是把釋尊一人當作佛陀了。相傳在過去世中,即已有佛陀出現,也同樣地說法,並化導救渡眾生。相傳在釋尊以前有六佛出現,加上釋尊就是過去七佛。釋尊之後將有彌勒出現,就是所謂的未來佛。這種見解在原始佛教時代就已經產生了。

過去七佛是毗婆尸佛、尸棄佛、毗舍浮佛、拘留孫佛、拘那含牟尼佛、迦葉佛、釋迦牟尼佛。在《長阿含》〈大本經〉(巴利《長部》第十四經)中即已曾記載釋尊所說的七佛思想。

關於未來的彌勒佛(Maitreya,Metteyya),《長阿含》的〈轉輪聖王修行經〉(巴利《長部》第二十六經)、《中阿含》的〈轉輪聖王經〉中都曾提及。釋尊發現法就是世界人生的真理,並且將這真理說給世人聽。這種具有完全人格的人並不只是釋尊一人而已,在過去和未來一直存在著許多。經典裏面之所以說到許多這樣的佛,是為了證明法的真理性和法的永遠性吧!

釋尊以前的過去佛是否實際存在於歷史上,我們並不知道。但是到了部派佛教時代,部派佛教則說在過去七佛之前也有許多佛存在。於是越說越多,過去佛的數目和名稱也因部派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例如巴利佛教,在過去七佛之前又另立十八佛,故有二十五佛。或者在十八佛之前又立了三佛,於是就有了二十八佛。這是巴利《小部》〈佛種姓經〉(Bud-dhavaṁsa)所說的。二十五佛分別是︰燃燈、憍陳如、吉祥、善意、離婆多、蘇毗多、最上見、蓮華、那羅陀、蓮華上、善慧、善生、喜見、義見、法見、義成、底沙、弗沙、毗婆尸……釋尊。二十五佛之前的三佛則是︰作愛、作慧、作依等。

梵文《大事》(Mahāvastu)是屬於大眾部的說出世部的佛典。在這本書中,關於過去佛記錄了兩種說法。根據第一種說法,在釋尊過去世尚未成佛的菩薩時代裏,他曾遇見、禮拜、受教的佛共有三十億的釋迦佛、八億燃燈佛、五百蓮華上佛、三億弗沙佛、一萬八千摩羅幢佛、五百蓮華上佛、九萬迦葉佛、一萬五千炎熱佛、二千憍陳如佛、一位普護佛、一千紫幢佛、八萬四千帝幢佛、一萬五千日佛、六千三百展轉佛、六十四正思佛、一位善照佛、一位無敗幢佛等。根據第二說,如將同名的佛刪除,則從帝幢佛到燃燈佛有一一四佛,燃燈佛到迦葉佛有十五佛。

上述梵文《大事》所提到的過去佛與漢譯《佛本行集經》所提到的過去佛類似。根據《佛本行集經》,相當於第一說的有︰三十億釋迦佛、八億燃燈佛、三億弗沙佛、九萬迦葉佛、六萬燈明佛、一萬八千婆羅王佛、一萬能度彼岸佛、一萬五千日佛、二千憍陳如佛、六千龍佛、一千紫幢佛、五百蓮華上佛、六十四螺髻佛、一位正行佛、八萬四千億辟支佛、一位善思佛、一位示悔幢佛;相當於第二說的則有︰帝幢佛到能作光明佛(燃燈佛)一百佛,及從燃燈佛到迦葉佛十五佛。梵文《大事》和《佛本行集經》最後提到的十五佛,兩者在順序上多少有所不同。根據《大事》十五佛是下列各佛︰燃燈、世無比、蓮華上、最上行、德上名稱、釋迦牟尼、見一切利、帝沙、弗沙、毗婆尸、尸棄、毗舍浮、拘留孫、拘那含牟尼、迦葉。最後的六佛屬於過去七佛。這十五佛類似記載在《大悲經》上的十四佛。這十四佛就是以上十五佛中少了見一切利佛的其他十四佛。

根據《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藥事》所載,釋尊在菩薩的修行時代,最初的阿僧祇劫裏,曾供養從釋迦佛到護世佛的七萬五千位佛;在第二個阿僧祇劫從燃燈佛到帝釋幢佛之間,供養了七萬六千位佛;第三個阿僧祇劫從安穩佛到迦葉佛之間,供養了七萬七千位佛。在《大毗婆沙論》和《俱舍論》中也都提到這件事。過了這三劫之後還有最後的百大劫。在百大劫中他又親近供養了從毗婆尸佛到迦葉佛等六佛。

又如《普曜經》、《方廣大莊嚴經》、《佛藏經》等也都提到了種種過去佛。在《三千佛名經》中,提到在「過去星宿劫」、「現在賢劫」、「未來莊嚴劫」的三劫裏,各有千佛出世。所以在這三劫中就列舉了三千個佛名。

從原始佛教進入部派佛教的時候,許多部派都曾主張過去、現在、未來三世有很多佛陀出現說法,在部派之中,大眾部一派認為除了釋迦佛出世的娑婆世界之外,十方(四方、四維、上下)種種的世界都同時有佛陀出現。

佛教主張一個世界只有一佛,是不能有兩佛同時出現的。但如果不是在同一個世界,則可能有許多佛同時出現。上述大眾部的「現在多佛說」即是就十方的多數世界而立論。大乘佛教也是上述大眾部說法的進一步發展,而主張三世十方有無數佛陀出現。

不論那一位佛陀都要經過三阿僧祇、百大劫或四阿僧祇、百大劫的長時間,以菩薩的身份修行聚集種種波羅蜜行,修集善根功德的結果,才能徹悟成佛。

(二)佛身
到大乘佛教時,有關佛陀的探討就成為哲學化的考察。關於佛身,即有二身說、三身說、四身說等三種說法。

此中,二身說是指法身與生身兩種。法身是指佛陀的本質──法,將法具體化就成為理想式的佛身。生身就是父母所生身,這是指生在釋迦國迦毗羅城的釋迦佛。

三身說有很多種,一般的說法是︰(1)法身、報身、應身的三身說。(2)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的三身說。四身說是將第一種三身說分為應身與化身而成為法身、報身、應身、化身等四身。另外一說是將第二說中之「受用身」一項分為自受用身與他受用身,而成為自性身、自受用身、他受用身、變化身等四身。玆依三身說,略釋如次︰(1)法身(dharma-kāya)︰將佛陀所說的真理加以人格化而形成的真理佛,就是法身。最初在原始佛教與部派佛教主張有「五分法身」,包含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等五種教法。在這種情形下的法身,指「法的集積」。其中的「身」(kāya)就是「集積」的意思,此與「身體」的「身」,意義不同。例如《佛遺教經》中,佛陀說︰「自今已後,我諸弟子,展轉行之。則是如來法身常在而不滅也。」

到了大乘佛教時代,將遍滿宇宙的法(真理)加以人格化,而將做為真理體現者的理想佛身稱為法身。這並不是透過修行而證果的佛陀,而是本來法爾(自然)存在的理佛。可是這個法身也不只是理法而已,而是理智不二的。就在這個意義之下,法身可大別為以下三種︰{1}做為教法的一種純粹的理,{2}這個理成為理想佛身的理佛,{3}理之中包含智,具有任運無作之作用的佛身。

做為信仰對象的法身佛主要是上面的第三種,像真言宗所說的大日(Mahāvairocana,大毗盧遮那)如來,和《法華經》〈如來壽量品〉中所說的常住在靈鷲山的釋迦牟尼佛等,都是這種法身佛。(參見附錄《法華經》〈如來壽量品〉經文)(2)報身(sambhoga-kāya)︰又譯為受用身,又稱為等流身(nisyanda-kāya)。是從法界等流而來的佛身,亦即等同法界而流入的理想佛身之謂。所謂報身是指菩薩經過波羅蜜的修行與誓願的完成,而得到報果後成為完全圓滿的理想的佛陀。又稱為受用身,是指受用善根功德報果的佛身。受用身分為自受用身與他受用身兩種。自受用身是由修行結果而得的佛果,並且自己受用自內證法門之法樂的佛陀。他受用身是給眾生受用這個開悟的報果以及殊勝的法門,而指導教化眾生的佛陀。可是報身的說法對象是初地以上的菩薩,所說的是第一義的甚深教法,地前的菩薩與凡夫都不是報身說法的對象。另外又有一種說法︰即真正的報身只有自受用身;他受用身是屬於應身(化身)。

做為信仰對象的,實際上被尊崇的報身佛有阿彌陀佛(Amitāyus、Amitābha)和藥師佛(Bhaiṣajya-guru),還有,日本奈良東大寺的大佛──盧舍那佛,也可以看作是報身佛。(3)應身(nirmāṇa-kāya)︰又譯為化身,又稱為應化身。就是為了配合教化對象的需要,而變化成種種形象之佛身。這與報身相同,並不是遍歷三世十方、普遍存在的完全圓滿的佛身,而只是在特定的時代與地域,為了救渡特定的人所出現的佛陀。兩千五百年前在印度出現的釋迦佛就是應身,以過去六佛為始的多位佛陀以及未來的彌勒佛都是一種應身。

應身有勝應身、劣應身兩種。勝應身是為初地以上菩薩說法的佛陀;劣應身是為地前菩薩與凡夫、二乘說法的佛陀。在這種情形下,勝應身實際上與報身沒有差別。所以所謂的「應身」應該是指劣應身。

另外,應身同時也可區分為應身與化身兩種。在這裏應身是為了適應對方、化導對方而顯現出一種比較適當的形象來說法的佛陀,也是具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等相好的佛身。相當於在特定時代與地域出現的佛陀。

所謂化身是不具備相好而以種種形象來救渡眾生的佛身。所顯現的形態有時候是凡夫,有時候則是梵天、帝釋、魔王、畜生等形態,在五趣(天、人、餓鬼、畜生、地獄)之中現身說法。觀世音(Avalokiteśvara,觀自在)菩薩顯現三十三身來救渡眾生,這三十三身是︰佛身、辟支佛身、聲聞身、梵王身、帝釋身、自在天身、大自在天身、天大將軍身、毗沙門身、小王身、長者身、居士身、宰官身、婆羅門身、比丘身、比丘尼身、優婆夷身、優婆塞身、長者婦女身、居士婦女身、宰官婦女身、婆羅門婦女身、童男身、童女身、天身、龍身、夜叉身、乾闥婆身、阿修羅身、迦樓羅身、緊那羅身、摩睺羅伽身、執金剛身等等,此中除了最初的佛身之外,其餘三十二身皆為化身。觀世音菩薩又名千手觀音、馬頭觀音、十一面觀音、聖觀音、如意輪觀音、准胝觀音、不空羂索觀音、白衣觀音、葉衣觀音等等,就是這個緣故。總之,觀世音菩薩雖然被稱為菩薩,但實際上應視之為應身佛或化身佛。

另外地藏(Kṣitigarbha)菩薩是顯現成僧形的化身,以聲聞的形態救渡三界六道眾生的菩薩。另外,像不動(Acala)明王、聖天(Vināyaka、Gaṇeśa,歡喜天)、荼枳尼天(Dākinī)等等,屬於明王部與天部的神祇,也可以說全部都是化身。

(三)佛陀所具之性德
關於佛德方面,佛陀具有十力、四無畏、三念住、大悲與十八不共法之性德;在外形方面,具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等偉人的相貌。另外顯示佛德的,還有所謂的如來十號。

所謂「十八不共法」(aṣṭādaśa āvenika-buddha-dharmā),是指聲聞、緣覺、菩薩所不具備,而為佛陀獨特所有的十八種功德。十八不共法有兩個系統。一為小乘佛教所說,另一為大乘佛教所說。

小乘的十八不共法指的是︰佛之十力、四無畏、三念住與大悲。

所謂佛的十力是︰(1)處非處智力(辨別正確之道理與非道理的智力)、(2)業異熟智力(如實的了知善惡業及其報果的智力)、(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體證熟諳四禪、八解脫、三三昧、八等至等各種禪定的智力)、(4)根上下智力(如實了知眾生根器之高下優劣等智力)、(5)種種勝解智力(如實了知眾生種種意欲傾向的智力)、(6)種種界智力(如實了知眾生的世界與性類差異的智力)、(7)遍趣行智力(如實了知依據何種修行就可進入何種境界的智力)、(8)宿住隨念智力(正確的了知眾生過去世命運的智力,這是佛的宿命通)、(9)死生智力(正確了知眾生未來世命運的智力,這是佛的天眼通)、(10)漏盡智力(一切煩惱礙都消除淨盡而開悟成佛的智力,這是佛的漏盡通)。

「四無畏」(catvāri vaiśāradyāṇi)又稱為四無所畏。佛陀對其他任何人都具有絕對的自信,對任何人的問答論難,都絕不害怕、不必臆測。這四種能力謂之四無畏︰(1)一切智無畏(佛自信是一切智者)、(2)漏盡無畏(自信一切煩惱障礙都斷盡)、(3)說障道無畏(佛說煩惱與業障礙諸法時都具足自信)、(4)說盡苦道無畏(佛說這種消除煩惱與苦的戒定慧三學的修道時,具足自信)。

所謂「三念住」(triṇi smṛtyupasthānā-ni )是佛在任何場合,都保持著純粹正確的意識。換句話說,就是在這三種情況下,他都具有正念正知的狀態。(1)第一念住(當眾生信奉佛陀時,佛不生喜心,他安住於這樣的正念正知之中)、(2)第二念住(眾生不信奉佛陀時,佛不生憂心,他安住於這樣的正知正念中)、(3)第三念住(眾生同時信奉佛陀也誹謗佛陀時,佛不生喜心也不生憂心,他安住在這樣的正知正念中)。

所謂「大悲」(mahā-karuṇā),就是佛陀恒常地具有救濟眾生苦難的大慈悲心。

大乘的十八不共法,依據文獻的不同,所列舉的項目與順序也不同,一般的說法是如此︰(1)身無失(身業沒有過失)、(2)語無失(語業沒有過失)、(3)意無失(不失念、沒有意業的過失)、(4)無異想(對一切眾生都持平等心)、(5)無不定心(不會有眾生之散亂不定的心)、(6)無不知捨心(沒有不知眾生與捨置眾生的心),以上六個項目是由戒學而生起,是無住涅槃之因。(7)信無減(對無住涅槃具有純正不壞的淨信心)、(8)欲無減(對無住涅槃的志趣意念不減退)、(9)精進無減(在所有的場合都精進而不退減)、(10)慧無減(利益眾生的智慧不退減)、(11)解脫無減(得到大乘解脫以後不會退減)、(12)解脫知見無減(使眾生得無上涅槃的心志不退減),以上六個項目是由定學而生起,是無住涅槃之緣。(13)身業隨智慧行、(14)語業隨智慧行、(15)意業隨智慧行(以上三者是指一切佛的身語意三業,恒常地有智慧隨伴相應)、(16)過去知見無著無礙、(17)未來知見無著無礙、(18)現在知見無著無礙(以上三者,關於過去、未來、現在的一切法,佛陀都能平等的知悉,破戲論相,其知見無著無礙地自在),以上六項目是由慧學所生,是無住涅槃的當體本身。

另外還有所謂的一四0不共法。這一四0法是︰三十二大人相、八十隨好、四一切種清淨、十力、四無所畏、三念住、三不護、大悲、無忘失法、永害習氣、一切種妙智等。(《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七、《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等)

所謂「如來十號」分別是︰(1)如來、(2)應供、(3)正遍知、(4)明行足、(5)善逝、(6)世間解、(7)無上士、(8)調御丈夫、(9)天人師、(10)佛、(11)世尊等十一個。在這十一個中除去第一號「如來」,就是如來十號,這是其中一說。另一說則是將最末兩號︰佛與世尊合稱為一項。這樣也是如來十號。第一種說法是原始經典所說的十號。在《阿含經》中說明佛寶的定型句,也是這十號。以下依次解釋上述的十一項名號。

(1)如來(Tathāgata)︰音譯為多陀阿伽佗、怛佗櫱多、怛薩阿竭,義譯是如來,也可譯為如去。所謂如來,是「如實而來的人」或「由真如而來的人」的意思。從真如法界而來,悟到真如,所過的是那種如實的教化生活,是如實去實行的人;也就是完全依循真理而來,依循真理而去,與真理完全冥合無間的人。「如來」一詞和佛陀是同義語。

在佛教以前,外教也用這個詞彙,他們以之指稱「解脫生死輪迴之人」。大體上佛教的意義與之相同。在原始佛教中,「如來」一詞,釋尊都是以複數形來使用,是指解脫輪迴的理想真人,這是第三人稱的用法,並沒有當成第一人稱而以之自稱的例子。

當時的人很珍視「佛陀」這一詞彙,視之為很稀有的稱呼。到後世,「如來」和「佛」二詞的使用,就不再被區別。所以阿彌陀佛也就是阿彌陀如來,藥師佛也就是藥師如來。但有一個例外,就是大日如來在習慣上通常都不稱為「大日佛」。

(2)應供(Arhan,Arahan)︰音譯為阿羅漢,簡稱為羅漢。在大乘佛教方面,認為不論是阿羅漢或羅漢,都是指小乘聲聞之得到悟境的最高聖者,是只求自利的人。但是大乘佛教這種講法並不是阿羅漢的本意。阿羅漢的原意是應供,是指「應該被供養之人」或「有資格接受的人」。這個意思是說阿羅漢是斷盡一切煩惱,具有卓越人格的人。所以這樣的人也具有感化與善導世人的優越德性。

因此,如果供養阿羅漢之衣食住的話,那麼供養者將會得到數十百倍功德的回報。阿羅漢又稱為福田(pūṇya-kṣetra,puñña-khetta),這是指阿羅漢就是一個可以使人們得到幸福收穫的良田。愈是良田就愈能豐收,有時能回收數十倍,甚至數百倍的收穫。如果供養或播種在像阿羅漢這樣的良田上,那麼供養者就會收穫到數十倍甚至數百倍的大功德。所以阿羅漢又稱為無上福田。像這樣的阿羅漢,是可以救渡世人,使他們幸福的。佛當然也是這樣的阿羅漢。

在弟子(聲聞)中得到最高悟境的人就稱為阿羅漢。在這方面,不論是佛或弟子中的阿羅漢都是一樣的。但在大乘佛教來看,阿羅漢是未具教化活動的小乘聖者,這是對阿羅漢本意的一種歪曲。

(3)正遍知(Samyak-sambuddha,Sammā-sambuddha)︰音譯為三藐三佛陀,也寫作正遍知,意譯又作正等覺者。指「完全正確的覺者」。有時也在這詞彙上加「無上」(anuttara,阿耨多羅)來形容。佛的覺悟與聲聞緣覺的覺悟不同,是最圓滿、最正確的。為了和聲聞緣覺有所區別,所以稱為正遍知。他開悟的內容就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或阿耨菩提(無上菩提)。與聲聞菩提、辟支菩提是有區別的。

(4)明行足(Vidyācaraṇa sampanna,Vijjācaraṇa-sampanna)︰是指具足「明」(智慧)與「行」(體驗)的人。佛陀在理論的智慧面及體驗的實踐面都非常卓越而且圓滿,所以稱之為明行足。佛教理論在合理性、倫理性、宗教性等方面是完備的,而且這些理論就是信仰實踐的基礎理論。與實踐無關的空理空論,佛教是不說的。另外,其實踐是以正確的理論為根據,完全沒有迷信邪教的成份。圓滿的理論與實踐二者表裏一體,這些理論與實踐都兼而有之,都能具足的就是佛,所以佛陀又稱為明行足。

(5)善逝(Sugata)︰音譯為修伽陀,意譯為「好去」。就是「如實的去彼岸」,或者是「不再沈淪於生死海之人」的意思。因為他能夠實行善淨聖道,因為他能夠到不死涅槃的善妙處所,因為他能正確的完成波羅蜜到菩提座下成正覺,因為他能在適當的場合只說適當的話,所以稱他為善逝。

(6)世間解(Lokavid,Lokavidū)︰是徹底理解世間世事的人。世間分為有情世間與器世間(或者是行世間、有情世間、空間世間)。在原始經典中所謂的世間有時候是指有情世間(眾生),佛完全瞭解世間一切有情(眾生)的心情、性格與根機,因而能相應地做適當的說法,並且使一切眾生趨向理想,而化導救渡之。也就是說佛完全瞭解世間苦、集、滅、道的循環真理,他也據此來從事他的教化活動。

(7)無上士(Anuttara)︰就是至高無上的人。佛是一切有情中境界最高的人。在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裏,沒有人能夠與佛比肩,所以佛又稱之為無上士。

(8)調御丈夫(Puruṣadamya-sārathi,Puri-sadamma-sārathi)︰就是「能夠調御丈夫的御者」的意思。佛可以訓練那些具足佛性的所有人。佛視對方情況的需要,時柔、時剛,或剛柔併用,不論任何人,佛都可以調御他,導引他信仰與修行證果,所以稱為調御丈夫。

(9)天人師(Śāstā devamanuṣyānām,Satthā devamanussānaṁ)︰佛陀是諸神與眾人的老師,也就是三界大導師。事實上不只是諸神與眾人而已,佛陀是教化救渡三界六道一切眾生之導師。

(10)佛(Buddha)︰就是「覺者」,就是自覺覺他的人。

(11)世尊(Bhagavat)︰音譯為婆伽婆、婆伽梵,古代意譯為「尊祐」,是「具有瑞德(bhaga)的人(vat)」的意思。所謂的「瑞德」是指自在、出世間法、名譽、吉瑞、俱利之欲、俱利之精進等。由於有此瑞德,所以能得到世間的尊敬,而成為世間最尊貴的人。Lokanātha(世主)一詞也譯為世尊,在經典中一般是用婆伽婆(Bhagavat,世尊)這個名稱的。經典最前面常有「如是我聞,一時佛在」的句子,其中的「佛」就是從婆伽婆這個字翻譯過來的。(取材自水野弘元《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

◎附一︰《法華經》〈如來壽量品〉

爾時,佛告諸菩薩及一切大眾︰「諸善男子!汝等當信解如來誠諦之語。」復告大眾︰「汝等當信解如來誠諦之語。」又復告諸大眾︰「汝等當信解如來誠諦之語。」

是時菩薩大眾,彌勒為首,合掌白佛言︰「世尊!唯願說之,我等當信受佛語。」如是三白已,復言︰「唯願說之,我等當信受佛語。」

爾時世尊知諸菩薩三請不止,而告之言︰「汝等諦聽如來祕密神通之力!一切世間天人及阿修羅皆謂︰『今釋迦牟尼佛,出釋氏宮,去伽耶城不遠坐於道場,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然,善男子!我實成佛已來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那由他劫。譬如五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三千大千世界,假使有人抹為微塵;過於東方五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國乃下一塵,如是東行,盡是微塵。諸善男子!於意云何﹖是諸世界,可得思惟校計知其數不﹖」

彌勒菩薩等俱白佛言︰「世尊!是諸世界無量無邊,非算數所知,亦非心力所及!一切聲聞、辟支佛,以無漏智,不能思惟知其限數;我等住阿惟越致地,於是事中亦所不達。世尊!如是諸世界,無量無邊!」

爾時佛告大菩薩眾︰「諸善男子!今當分明宣語汝等︰是諸世界若著微塵及不著者盡以為塵,一塵一劫;我成佛已來,復過於此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劫。自從是來,我常在此娑婆世界說法教化;亦於餘處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國導利眾生。

諸善男子!於是中間,我說然燈佛等,又復言其入於涅槃,如是皆以方便分別。諸善男子!若有眾生來至我所,我以佛眼觀其信等諸根利鈍,隨所應度;處處自說名字不同,年紀大小,亦復現言當入涅槃。又以種種方便,說微妙法,能令眾生發歡喜心。諸善男子!如來見諸眾生樂於小法德薄垢重者,為是人說︰『我少出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然我實成佛已來久遠若斯,但以方便教化眾生,令入佛道,作如是說。」

◎附二︰印順《佛法概論》第二十章第二節

〔正覺與解脫的特勝〕 佛陀即得阿耨多羅三藐1三菩提──無上正遍覺者。正覺的普遍性、究竟性,超過一般聲聞弟子,所以佛陀是重于正覺的。學佛者也不稱發出離心,而說發菩提心。聲聞是聞佛教聲而解脫,佛卻 「先未聞法,能自覺知,現法身知,得三菩提」(《雜阿含》卷二十六‧六八四經)。佛陀的正覺,是無貪、無瞋、無癡的完滿開展,究竟圓成;而聲聞弟子的正覺,是偏於無貪、無癡的,佛與聲聞的正覺,可說有程度上的差別。但這是說︰佛陀的正覺,是智慧中心的,含攝得無貪、無瞋、無癡,從身心淨化,自他和樂的生活中得究竟自在。如從智慧的無癡說,無漏慧的證法性空,與聲聞沒有差別,畢竟空是沒有什麼彼此差別的。能實現智證空如,即轉凡成聖,轉迷成悟。三乘同性的聖人,不是神,只是以智證空寂而得離欲解脫的自由人。不過,慈悲而偏於消極的不害他,這是聲聞;重於積極的救護他,即是從修菩薩行而成佛。佛在這三乘同一解脫的聖格中,顯出他的偉大。有情,是身心相依,也是自他互成的,所以佛陀的正覺,不但契合緣起的空性,更能透達緣起的幻有。慈悲利他的德行,更能發揮出來,不像聲聞那樣僅是消極的無諍行。人間佛陀的無上正遍覺,應從真俗無礙,悲智相應中去說明與聲聞的差別。

論到解脫,佛與聲聞弟子平等平等。如《中阿含》〈瞿默目犍連經〉說︰「若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解脫,及慧解脫阿羅訶解脫,此二解脫無有差別,亦無勝如。」解脫的平等,約解脫能感生死的煩惱及生死說。如論到煩惱的習氣,即彼此不同,如舍利弗還有瞋習,畢陵伽婆蹉有慢習,這是煩惱積久所成的習性。雖然心地清淨,沒有煩惱,還要在無意間表露於身語意中。聲聞的清淨解脫,還不能改善習以成性的餘習。這雖與生死無關,但這到底是煩惱的餘習,有礙於究竟清淨。古人譬喻說︰聲聞急於自了,斷煩惱不斷習氣。這如犯人的腳鐐,突然打脫,兩腳雖得自由,而行走還不方便。菩薩於三大阿僧祇劫修行,久已漸漸的消除習氣;等到成佛,即煩惱與習氣一切都斷盡了。這如犯人的腳鐐,在沒有打脫時,已設法使他失去效用;等到將腳鐐解去而得自由時,兩腳即毫無不便的感覺。這解脫的同而不同,還是由於聲聞的急於為己,菩薩的重於為人。

〔佛的相對性與絕對性〕 現實人間的佛陀,如釋迦牟尼佛,成立於無貪、無瞋、無癡的均衡擴展,成立於尊重真理、尊重自己、尊重世間,而德行能作到時代的完成。這是說︰在聖者正覺的同一性上,更有真俗無礙性、悲智相應性,達到這步田地即是佛。這在智證空寂的正覺中,沒有彼此差別,是徹底的;三德的平衡開發,是完善的。本著這樣徹底而完善的正覺,適應當時、當地、當機,無不恰到好處,佛陀是究竟圓滿的!大乘法中說︰菩薩初得無生法忍──這雖是慈悲相應的,約智證空性說,與聲聞平等,即可稱為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可說成佛了。究竟圓滿的佛陀,即是如此,不外乎淨化人性,擴展人的德能而達到恰好處。這才是即人成佛的佛陀,實現於人間的佛陀!

在大乘法的展開中,佛陀觀到達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絕對無限的佛陀。在從現實人間的佛陀說,這是多少可以考慮的。佛陀雖因久劫修行,有廣大的世俗智,自發的勝義智,但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實難以從現實的佛陀中得到證明。反之,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佛也決不因此而稱為佛陀。人間世──只要是現實存在的,即是緣起的存在,緣起是有相對的特性的,不能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無所不知。佛陀觀的發展到如此,因為佛法的普及民間,從信徒歸依佛陀的心情中發展出來。自釋尊入滅,在時空的演變中,信眾意欲──知識、能力、存在的無限欲求,不能滿足於適應當時人間的佛陀,這才想像佛陀為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而為任何時代、環境、信眾所不能超越的,推尊為圓滿的、絕對的。這是理想的,是自我本質的客觀化。一般宗教,幻想此為外在的神;而正見的佛弟子,即知這是自心的佛,是自我──意欲本質的客觀化。我們知道,成佛是智證──即三法印的空寂性的,這是沒有彼此而可說絕對的,徹底的,能真俗無礙、悲智相應的。到達這,即是佛陀。知識、能力、存在,緣起的一切,永遠是相對的。這並非人間佛陀的缺陷,這才是契當真理。雖說是相對的,但無論佛陀出現於什麼時代,什麼地方,他的知識、能力、存在,必是適應而到達恰好的。佛陀的絕對性,即在這相對性中完成!

〔參考資料〕 印順《佛在人間》、《成佛之道》;P. Carus著‧程慧餘譯《佛陀的綸音》;CharlesEliot著‧李榮熙譯《巴利系佛教史綱》第二章;增谷文雄《佛陀》;K. Jaspers《Buddha and Nārgārjuna》(有蜂島旭雄之日譯本);H. Oldenberg《Budd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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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相辭典(朱芾煌)]
十力差別

瑜伽五十卷五頁云:云何如來十力差別?謂此十力,展轉相望,亦有差別,亦無差別,處非處智力等,與自業智力等,有何差別?若正了知善不善業,能感所有愛非愛果;當知此由處非處智力故。若正了知諸有能造善不善業,即彼能受愛非愛果;而非所餘;當知此由自業智力故。若正了知諸有能修靜慮解脫等持等至,即彼能入靜慮等定,而非所餘;當知此由自業智力故。若正了知即依如是靜慮等定,現三神變,無倒教授所化有情;當知此由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故。若正照取信等俱生相應之心,當知此由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故。若正分別即彼諸根軟中上品種種差別;當知此由根勝劣智力故。若正照取諸根為先彼彼法中種種意樂;當知此由根勝劣智力故。若正分別即彼意樂種種差別;當知此由種種勝解智力故。即彼意樂,當知分別,略有六種。一者、不出離意樂。謂於各別大自在天,那羅延天,梵世間等,起信解者,所有意樂。二者、出離意樂。謂於三乘起信解者,所有意樂。三者、遠清淨意樂。謂安住下品中品成熟者,所有意樂。四者、近清淨意樂。謂安住上品成熟者,所有意樂。五者、即於現法得涅槃意樂。謂由聲聞乘所得涅槃起信解者,所有意樂。六者、於當來世得涅槃意樂。謂由大乘所得涅槃起信解者,所有意樂。若正照取勝解所起相似種子,當知此由種種勝解智力故。若正照取即彼種子差別分別無量品類。當知此由種種界智力故。又即彼界,當知分別,略有四種。一者、本性住種子。二者、先習起種子。三者、可修治種子。謂有般涅槃法者所有種子。四者、不可修治種子。謂無般涅槃法者所有種子。若正了知如界種類,行跡趣入。當知此由種種界智力故。若正分別即彼行跡一切品類,如是行跡,能令離染,如是行跡,能令畢竟清淨,如是行跡,能令不畢竟清淨;當知此由遍趣行智力故。若如實知前際隨念一切趣因前際俱行;當知此由遍趣行智力故。若正了知如前分別種種隨順八言說句,六種略行;當知此由宿住隨念智力故。若正了知依於前際有情死生;當知此由宿住隨念智力故。若正觀見後際種種有情死生;當知此由死生智力故。若正了知於自事義,未得究竟有情,後際受生相續;當知此由死生智力故。若正了知於自事義,已得究竟,心善解脫,於現法中,證得涅槃;當知此由漏盡智力故。當知是名如來十力展轉相望,亦有差別,亦無差別。


五淨居天生處

顯揚二卷九頁云:若雜修下品世間及無漏第四靜慮者;受無煩淨宮天生果。若雜修中品者;受無熱淨宮天生果。若雜修上品者;受妙現淨宮天生果。若雜修上勝品者;受妙見淨宮天生果。若雜修上極品者;受無礙究竟淨宮天生果。若善修習菩薩無量不思議三摩地所引第十地中第四靜慮者;受出過淨宮大自在天生果。


六種意樂

瑜伽五十卷八頁云:即彼意樂,當知分別,略有六種。一者、不出離意樂。謂於各別大自在天、那羅延天、梵世間等、起信解者、所有意樂。二者、出離意樂。謂於三乘起信解者、所有意樂。三者、遠清淨意樂。謂安住下品中品成熟者、所有意樂。四者、近清淨意樂。謂安住上品成熟者、所有意樂。五者、即於現法得涅槃意樂。謂由聲聞乘所得涅槃起信解者、所有意樂。六者、於當來世得涅槃意樂。謂由大乘所得涅槃起信解者、所有意樂。


劫比他國

西域記四卷十八頁云:劫比他國、週二千餘里。國大都城週二十餘里。氣序土宜,同毗羅那拏國。風俗淳和,人多學藝。伽藍四所,僧徒千餘人。并學小乘正量部法。天祠十所,異道雜居。同共遵事大自在天。城東二十餘里、有大伽藍,經製輪奐,工窮剞劂。聖形尊像,務極莊嚴。僧徒數百人,學正量部法。數萬淨人,宅居其側。


界善巧

瑜伽二十七卷十五頁云:若復於彼十八種法;從別別界、別別種子、別別種姓、生起出現,如實了知、忍可、審察;名界善巧。如實了知十八種法、從別別界、別別而轉,即於因緣而得善巧。是故說此名界善巧。

二解 顯揚十四卷五頁云:云何界善巧?頌曰:見三因生故,說名界善巧。從無始自種、多種種生起,由此及於此,取者不可得。依自智成故;能除下劣性。論曰:由觀根境識三法、從自因而生,名界善巧。所以者何?由彼諸法、無始流轉,從自種子、多生起,及種種生起。當知多生起者:如經言:非一界故。種種生起者:如經言:種種界故。復次由依諸根,於諸境界,能取之我、不可得故;能知所作、依自成立。不由大自在天等。是故凡所欲為、不生下劣,自在修習。此中顯示界善巧自體,及彼障斷勝利,是名界善巧。

三解 法蘊足論九卷十三頁云:云何智者於界善巧?佛言:智者於十八界,如實知見;是界善巧。謂如實知見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鼻界、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復於六界、如實知見;是界善巧。謂如實知見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復於六界、如實知見;是界善巧。謂如實知見欲界、恚界、害界、無欲界、無恚界、無害界。復於六界、如實知見;是界善巧。謂如實知見樂界、苦界、喜界、憂界、捨界、無明界。復於四界、如實知見;是界善巧。謂如實知見受界、想界、行界、識界。復於三界,如實知見;是界善巧。謂如實知見欲界、色界、無色界。復於三界、如實知見;是界善巧。謂如實知見色界、無色界、滅界。復於三界、如實知見;是界善巧。謂如實知見過去界、未來界、現在界。復於三界。如實知見;是界善巧。謂如實知見劣界、中界、妙界。復於三界,如實知見;是界善巧。謂如實知見善界、不善界、無記界。復於三界、如實知見;是界善巧。謂如實知見學界、無學界、非學非無學界。復於三界、如實知見;是界善巧。謂如實知見有漏界、無漏界。復於二界、如實知見;是界善巧。謂如實知見有為界、無為界。是名智者於界善巧。

四解 集異門論二卷三頁云:界善巧云何?答:如有苾芻、如實知見十八界,謂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鼻界、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復次如實知見六界,謂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復次如實知見六界,謂欲界、恚界、害界、出離界、無恚界、無害界。復次如實知見六界,謂樂界、苦界、喜界、憂界、捨界、無明界。復次如實知見四界,謂受界、想界、行界、識界。復次如實知見三界,謂欲界、色界、無色界。復次如實知見三界,謂色界、無色界、滅界。復次如實知見三界,謂過去界、未來界、現在界。復次如實知見三界,謂劣界、中界、妙界。復次如實知見三界,謂善界、不善界、無記界。復次如實知見三界,謂學界、無學界、非學非無學界。復次如實知見二界,謂有漏界、無漏界。復次如實知見二界,謂有為界、無為界。於如是種種界,解了、等了、近了、遍了、機黠、通達、審察、聰叡、覺、明、慧、行、毗缽舍那,是謂界善巧。


婆羅[病-丙+尼]斯[病-丙+尼]

西域記七卷一頁云:婆羅[病-丙+尼]斯國,周四千餘里。國大都城,西臨殑伽河,長十八九里,廣五六里。閭閻櫛比,居人殷盛。家積巨萬,室盈奇貨。人性溫恭,俗重強學。多信外道,少敬佛法。氣序和,穀稼盛。果木扶疏,茂草靃靡。伽藍三十餘所,僧徒三千餘人。并學小乘正量部法。天祠百餘所,外道萬餘人。并多宗事大自在天。或斷髮,或椎髻露形無服,塗身以灰,精勤苦行,求出生死。大城中天祠二十所,層臺祠宇雕石文木,茂林相蔭。清流交帶。[金+俞]石天像,量減百尺。威嚴肅然,懍懍如在。大城東北婆羅[病-丙+尼]河西,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高百餘尺。前建石柱,碧鮮若鏡,光潤凝流。其中常現如來影像。婆羅[病-丙+尼]河東北行十餘里,至鹿野伽藍。區界八分連垣周堵。層軒重閣,麗窮規矩。僧徒一千五百人,并學小乘正量部法。大垣中有精舍,高二百餘尺。上以黃金隱起作菴沒羅果。石為基階,磚作層龕。翕[一/巾]四周,節級百數。皆有隱起黃金佛像。精舍之中,有[金+俞]石佛像,量等如來身,作轉法輪勢。


勝出世間善根所起

佛地經論一卷十一頁云:如是淨土方所圓滿,既超三界異熟果地;如涅槃等;應無有因。若有因者;應三界攝?若言淨土超過三界,還有超過三界法因;此應當說、其相云何?勝出世間善根所起。謂大宮殿、用出世間無分別智後所得智善根為因,而得生起。非是無因。非大自在天等為因。云何淨土超過三界而用出世無分別智後所得智世間淨法為異熟因?不說與彼為異熟因。然為餘因,彼得生起。如苦法智忍品,世第一法為因。此用本來無分別智後得無漏善法種子,三無數劫,修令增廣,為此淨土變現生因。無分別智,名出世間。後得過前,說名為勝。用勝出世無漏善根,為此生因。或諸聲聞獨覺聖道,名出世間。如來善根,過彼名勝。此佛淨土,如來識中無漏善根為因而生。


慈氏菩薩造如來像

西域記八卷十九頁云:菩提樹東,有精舍,高百六七十尺。下基面廣二十餘步,壘以青磚,塗以石灰,層龕皆有金像,四壁鏤作奇制,或連珠形,或天仙像。上置金銅阿摩落迦果。(亦謂寶瓶又稱寶壺)東面接為重閣,檐宇特起三層;榱柱棟梁,戶扉寮牖,金銀雕鏤以飾之,珠玉廁錯以填之。奧室邃宇,洞戶三重。外門左右、各有龕室。左則觀自在菩薩像,右則慈氏菩薩像。白銀鑄成,高十餘尺。精舍故地,無優王先建小精舍,後有婆羅門、更廣建焉。初有婆羅門、不信佛法,事大自在天。傳聞天神在雪山中;遂與其弟往求願焉。天曰:凡諸願求,有福方果。非汝所祈,非我所遂。婆羅門曰:修何福可以遂心?天曰:欲植善種,求勝福田。菩提樹者:證佛果處也。宜時速返、往菩提樹,建大精舍,穿大水池,興諸供養,所願當遂。婆羅門受天命,發大信心,相率而返。兄建精舍,弟鑿水池。於是廣修供養,勤求心願;後皆果遂,為王大臣。凡得祿賞,皆入檀捨。精舍既成;招募工人,欲圖如來初成佛像。曠以歲月,無人應召。久之,有婆羅門來告眾曰:我善圖寫如來妙相。眾曰:今將造像,夫何所須?曰:香泥耳。宜置精舍之中。并以燈照我入已;堅閉其戶。六月後、乃可開門。時諸僧眾、皆如其命。尚餘四月,未滿六月。眾咸駭異,開以觀之。見精舍內、佛像儼然,結跏趺坐。右足如上,左手斂,右手垂,東面而坐,肅然如在。座高四尺二寸。廣丈二尺五寸。像高丈一尺五寸。兩膝相去、八尺八寸。兩肩六尺二寸。相好具足,慈顏若真。惟右乳上、涂瑩未周。既不見人;方驗神鑒。眾咸悲嘆,殷勤請知。有一沙門、宿心淳質,乃感夢見,往婆羅門而告曰:我是慈氏菩薩。恐工人之思、不測聖容;故我躬來圖寫佛像。垂右手者,昔如來之將證佛果,天魔來嬈,地神告至。其一先出,助佛降魔。如來告曰:汝勿優怖。吾以忍力、降彼心矣。魔王曰:誰為明證?如來乃垂手指地,言此有證。是時第二地神、踴出作證。故今像手、仿昔下垂。眾知靈鑒,莫不悲感。於是乳上未周,填廁眾寶;珠纓寶冠,奇珍交飾。設賞迦王伐菩提樹已;欲毀此像。既睹慈顏;心不安忍。回駕將返,命宰臣曰:宜除此佛像,置大自在天形。宰臣受旨,懼而嘆曰:毀佛像則歷劫招殃,違王命乃喪身滅族。進退若此;何所宜行。乃召信心、以為役使。遂於像前、橫壘磚壁,心慚冥闇,又置明燈。磚壁之前、畫自在天,功成報命。王聞心懼,舉身生皰,肌膚攫裂。居未久之,便喪沒矣。宰臣馳返,毀除障壁。時經多日,燈猶不滅。像今尚在,神功不虧。既處奧室,燈炬相繼。欲睹慈顏,莫由審察。必於晨朝、持大明鏡,引光內照;乃睹靈相。夫有見者、自增悲惑。如來以印度吠捨佉月後半八日成等正覺,當此三月八日也。上座部則吠捨佉月後半十五日成等正覺。當此三月十五日也。是時如來年三十矣。或曰年三十五矣。


羯若鞠闍國

西域記五卷一頁云:羯若鞠闍國,週四千餘裡。國大都城,西臨殑伽河,其長二十餘裡,廣四五里。城隍堅峻,臺閣相望。花林池沼,光鮮澄鏡。異方奇貨,多聚於此。居人豐樂,家室富饒。華果具繁,稼穡時播。氣序和洽,風俗淳質。容貌妍雅,服飾鮮綺。篤學遊藝,談論清遠。邪正二道,信者相半。伽藍百餘所,僧徒萬餘人,大小二乘,兼攻習學。天祠二百餘所,異道數千餘人。又云:城西北窣堵波,無懮王之所建也。如來在昔,於此七日說諸妙法。其側則有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所。復有如來髮爪小窣堵波,說法窣堵波。南臨殑伽河,有三伽藍,同垣異門。佛像嚴麗,僧徒肅穆。役使淨人數千餘戶。精舍寶函,中有佛牙,長餘寸半。殊光異色,朝變夕改。遠近相趨,士庶咸集。式修瞻仰,日百千眾。監守者繁其喧雜,權立重稅。宣告遠近,欲見佛牙,輸大金錢;然而瞻禮之徒,實繁其侶。金錢之稅,悅以心競。於是齋日,出置高座。數百千眾,燒香散華。華雖盈積;牙函不沒。伽藍前左右各有精舍,高百餘尺。石基磚室,其中佛像,眾寶莊飾,或鑄金銀,或鎔[金+俞]石,二精舍前,各有小伽藍。伽藍東南不遠,有大精舍,石基磚室,高二百餘尺。中作如來立像,高三十餘尺。鑄以[金+俞]石,飾諸妙寶。精舍四週,石壁之上。彫畫如來修菩薩行所經事跡。備盡鐫鏤。石精舍南不遠,有日天祠。祠南不遠,有大自在天祠。并瑩青石,俱窮彫刻。規模度量,同佛精舍。各有千戶,充其灑掃。鼓樂弦歌,不捨晝夜。大城東南六七里,殑伽河南,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懮王之所建也。在昔如來於此六月說身無常苦空不淨。其側則有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所。又有如來髮爪小窣堵波。人有染疾,至誠旋繞,必得痊愈,蒙其福利。大城東南行百餘裡,至納縛提婆矩羅城。據殑伽河東岸,週二十餘裡。華林清池,互相影照。納縛提婆矩羅城西北,殑伽河東,有一天祠。重閣層臺,奇工異制。城東五里,有三伽藍,同垣異門。僧徒五百餘人,并學小乘說一切有部。伽藍前二百餘步,有窣堵波。無懮王之所建也。基雖傾陷;尚高百餘尺。是如來昔於此處七日說法。中有舍利,時放光明。其側則有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所。伽藍北三四里,臨殑伽河岸,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懮王之所建也。昔如來在此,七日說法,時有五百餘鬼,來至佛所,聞法解悟,捨鬼生天。說法窣堵波側,有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所。其側復有如來髮爪窣堵波。自此東南行六百餘裡,渡殑伽河,南至阿踰陀國。(中印度境)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三十三身

法華經普門品所說,觀音菩薩普門示現之三十三種變化身,即佛身、辟支佛身、聲聞身、梵王身、帝釋身、自在天身、大自在天身、天大將軍身、毘沙門身、小王身、長者身、居士身、宰官身、婆羅門身、比丘身、比丘尼身、優婆塞身、優婆夷身、長者婦女身、居士婦女身、宰官婦女身、婆羅門婦女身、童男身、童女身、天身、龍身、夜叉身、乾闥婆身、阿修羅身、迦樓羅身、緊那羅身、摩睺羅伽身、執金剛神身。


三十二應

楞嚴經所說觀音菩薩普門示現之三十二應身,即佛身、獨覺身、緣覺身、聲聞身、梵王身、帝釋身、自在天身、大自在天身、天大將軍身、四天王身、四天王太子身、人王身、長者身、居士身、宰官身、婆羅門身、比丘身、比丘尼身、優婆塞身;優婆夷身、女主國夫人命婦大家身、童男身、童女身、天身、龍身、藥叉身、乾闥婆身、阿修羅身、緊那羅身、摩睺羅伽身、人身、非人身。


摩醯首羅天

華譯為大自在天,在色界的最高處。


自在天

大自在天條。


全文檢索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