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案)從容錄第四則曰:「世尊與眾行次以手指地曰:此處宜建梵剎。帝釋以一莖草插地上云:建梵剎已,世尊微笑。」五燈會元世尊章曰:「世尊於因地布髮掩泥,以花獻燃燈佛。佛指布髮處云:此一方地宜建一剎。時有賢首長者,以標插其處云建剎已,諸天散花讚嘆。」是亦無經論典據。
(術語)鞞婆沙論問曰云:何知人中有化生?答曰:劫初人也。朱子亦嘗言及,其云佛經說初生人云云,今見阿含經。世界初成,光音天人下來,各有身光,飛行自在。因地肥香美,取食多者,即失神足,體重無光,日月始生。因貪食故,地肥滅沒,復生婆羅。婆羅滅沒,復生粳米。食彼米故,方分男行、女相行、不淨行,云云是也。見餘冬序錄。
(名數)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之因地六位也。大乘別教所立。
又凡有為法之生,必依因與緣之和合,論因體,有六種:一、能作因,謂凡為生法,與以力者,又不作障害者,故此因有與力不障二種。與力者,法之生時,與勝力者也。眼根之生眼識,如大地之生草木,是為有力能作因。此有力能作因之因體,只限於有為法,不通於無為法。以無為法,為無作用,不向彼之生法而與力也。不障者,謂不妨他之生法,使他自在而生者也。如虛空之于萬物,是為無力能作因,故此無力能作因,通於一切之無為法也。此因所得之果,名為增上果。二、俱有因,為俱有果之因,故名俱有因。謂是必二個已上之法相依而生,如束蘆之相依,地等之四大種,生住等之四相是也。蓋四大種之生,必互相依而生,缺一不可也。是為同時俱有之法,互為因互為果者,此謂之互為果俱有因。此因所得之果,名士用果。三、同類因,謂同類之法以同類之法為因也。如善法為善法之因,乃至無記法為無記法之因。此同類之名,就善惡之性而立,非就色心等之事相,善之色蘊與善之識蘊相望,猶同類因等流果故也。蓋此因所得之果,乃等流果也。四、相應因,心與心所之法,必同時相應而生,故名相應法。就此一聚之心心所,以一望他,名為相應因,如彼之俱有因。蓋於俱有因中,特別開心心所之法而立此因也。故所得之果,以俱有因為例,稱為士用果。五、徧行因,是為由同類因,特開煩惱法而立者。蓋在見惑,苦諦下之五見及疑與無明,集諦下之邪見見取二見及疑與無明。徧生一切之惑,故名徧行因。是不過為同類因之一種,故所得之果,即等類果也。六、異熟因,是以惡與有漏善之二法為體,如以五逆之惡法,感地獄之報,以十善之有漏善,招天上之果,彼天上與地獄之果,皆非善非惡,但為無記性(惟一苦一樂),如此以善因惡因,皆感無記之果,因果異類而熟(一因惡果無記,一因善果無記),故因為異熟因,果為異熟果,俱舍論六曰:「因有六種:一能作因,二俱有因,三同類因,四相應因,五徧行因,六異熟因。」舊譯者,智度論三十二稱為相應因(相應因),共生因(俱有因),自種因(同類因),徧因(徧行因),報因(異熟因),無障因(能體因)。梵1 Kāraṇahetu,2 Sahabhūhetu,3 Vipākahetu,4 Saṁprayuktakahetu,5 Sarvatragahetu,6 Sabhāgahetu。
(名數)阿彌陀如來於因地為法藏比丘時,在世自在王佛所建立之誓願也。無量壽經上說之。是為由二百一十億諸佛國土選擇攝取之大願,故謂之選擇本願。其一一願名,諸師所說不同。
據日本望西樓了慧之無量壽經鈔言,第一無三惡趣願,第二不更惡趣願,第三悉皆金色願,第四無有好醜願,第五宿命智通願,第六天眼智通願,第七天耳智通願,第八他心智通願,第九神境智通願,第十速得漏盡願,
第十一住正定聚願,第十二光明無量願,第十三壽命無量願,第十四聲聞無數願,第十五眷屬長壽願,第十六無諸不善願,第十七諸佛稱揚願,第十八念佛往生願,第十九來迎引接願,第二十係念定生願,
第二十一三十二相願,第二十二必至補處願,第二十三供養諸佛願,第二十四供具如意願,第二十五說一切智願,第二十六那羅延身願,第二十七所須嚴淨願,第二十八見道場樹願,第二十九得辯才智願,第三十智辯無窮願,
第三十一國土清淨願,第三十二國土嚴飾願,第三十三觸光柔軟願,第三十四聞名得忍願,第三十五女人往生願,第三十六常修梵行願,第三十七人天致敬願,第三十八衣服隨念願,第三十九受樂無染願,第四十見諸佛土願,
第四十一諸根具足願,第四十二住定供佛願,第四十三生尊貴家願,第四十四具足德本願,第四十五住定見佛願,第四十六隨意聞法願,第四十七得不退轉願,第四十八得三法忍願也。
(名數)一,四大不和夢,或夢山崩,或夢自身飛騰虛空,或夢虎狼及劫賊追逐。此因地水火風之四大不調,心神散逸。二,先見夢,隨晝間所見而夢。三,天人夢,若人修善,則天人為感現善夢,以使增長善根,惡人作惡,則天人為現惡夢,使怖惡生善。四,想夢,常思想者,多現夢中,想善事,則現善夢,想惡事,則現惡夢。見善見律十二。
(名數)見夢條。
(術語)因地之修行(修行佛因之位為因地),又修行成佛之因也(本為修因,對於果證而顛倒其句耳)。慈恩傳序曰:「示之以因修,明之以果證。」
(術語)圓覺經曰:「一切如來本起因地,皆依圓照清淨覺相,永斷無明,方成佛道。」又曰:「生死涅槃,同於起滅。妙覺圓照,離於華翳。」
又(人名)京兆藍田(陝西藍田縣)人。姓張氏。十歲,依西明寺景雲律師出家,研鑽維摩法華因明唯識等,傍究儒典,特精律藏。唐開元年間,奉勅預譯經,大曆年間,詔兩京律師十四人,定新舊兩疏之律條,師與超濟等共當筆受之任,所謂勅僉定四分律疏是也。年八十二寂。所著有貞元新定釋教目錄等十九種。見宋高僧傳,佛祖統紀等。
(經名)具名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一卷,唐佛陀多羅譯。佛入神通大光明藏三昧,現諸淨土,文殊普賢等十二大士次第請問因地修證之法門,佛一一答之。因而一經有十二章。諸家之註述如下:圓覺經略疏四卷,唐宗密述。圓覺經大疏鈔科三卷,存中與下,唐宗密製。圓覺經略疏之鈔二十五卷,唐宗密於大鈔略出。圓覺經大疏十二卷,唐宗密述。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十三卷,唐宗密撰。圓覺經略疏科一卷,唐宗密撰。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注四卷,唐宗密述。圓覺經略鈔十二卷,唐宗密於大鈔略出。圓覺經鈔辨疑誤二卷,宋觀復撰。圓覺疏鈔隨文要解十二卷,宋清遠述。御註圓覺經二卷,宋孝宗皇帝註。圓覺經類解八卷,宋行霆解。圓覺經略疏序注一卷,宋如山注。圓覺經略疏序注一卷,載下半,宋如山註序。圓覺經心鏡六卷,宋智聰述。圓覺經集注二卷,宋元粹述。圓覺經夾頌集解講義十二卷,宋周琪述。圓覺經直解二卷,明德清解。圓覺經近釋六卷,明通潤述。圓覺經要解二卷,明寂正要解。圓覺經句釋正白六卷,弘麗著。圓覺經連珠一卷,淨挺著。別收入閱經十二種中,茲不出。圓覺經析義疏四卷,通理述,前附大義懸示各一卷。圓覺經精解評林卷上,明焦竑纂。圓覺經講義二卷,諦閑講演。圓覺經佚文。
(天名)一作堅牢地神,堅牢地祇,堅牢地天。大地神女之名。其解為地之堅牢與神之不壞也。欲求資財珍寶伏藏,及神通長年妙藥,并療眾病降伏怨敵,制諸異論時,於淨室安置道場,浴身,著鮮潔衣,踞草座之上,在有舍利尊像之前或有舍利制底之所,燒香散花,飯食供養,白月八日布灑星合時請召之。見金光明最勝王經八堅牢地神品。密教謂為胎藏大日之隨類應現身與其后共列胎藏界曼荼羅外金剛部。形像為肉色女形,左手持鉢,鉢中盛鮮花。其后形像,右手掬而當心,左手亦掬而當股。種子為
。最勝王經八曰:「此大地神女,名曰堅牢。」大日經疏四曰:「地神是女天,女是三摩地義,即是大日世尊護持一切眾生心地三昧也。」嘉祥金光明疏曰:「神能持地使令不壞,因地受稱。」金光明經二,有「堅牢地神品。」諸天傳下,有「堅牢地神傳。」地藏本願經下,有「地神護法品。」
(術語)念佛有總別之分。就總言之,有三種,一稱名念佛,口稱佛名也。二觀想念佛,靜坐而觀念佛之相好功德也。三實相念佛,觀佛之法身非有非空中道實相之理也。此於往生要集配對定散有相無相,而為四種:一定業念佛,即上之觀想念佛也。二散業念佛,即上之稱名念佛也。三有相念佛,即上之定業念佛與散業念佛也。四無相念佛,即上之實相念佛也。以上所述。乃定散事(有相)、理(無相)之四者。此中有相念佛,即定散之二者,故言其體,則為定散與實相之三種。顧就總之念佛而論,念佛之言,雖通於定散事理,然淨土門所勸者,乃屬於散業之稱名,事之念佛也。其次就別言之,乃對於觀佛而別立念佛之言也。此時於觀佛之中,攝觀想與實相之二種念佛,因之稱名念佛,單名之曰念佛。如觀佛三昧,念佛三昧之對稱是也。念佛專取稱名者,乃淨土門一家之洪範,於念聲是一之釋而知之。今念佛之言,雖通於諸佛,而諸大乘之說,獨限於阿彌陀佛也。往生要集下末曰:「明尋常念相者,此有多種,大分為四:一定業,謂坐禪入定觀佛。二散業,謂行住坐臥,散心念佛。三有相業,謂或觀相好,或念名號,偏厭穢土,專求淨土。四無相業,謂雖稱念佛欣求淨土,而觀身土即畢竟空,如幻如夢,即體而空。雖空而有非有非空,通達此無二,真入第一義空,是名無相業。」觀無量壽經曰:「若念佛者,當知此人是人中分陀利華。」楞嚴經五曰:「我本因地以念佛心入無生忍。」起信論曰:「以專意念佛因緣,隨願得生他方佛土。」往生要集中本曰:「往生之業,念佛為本。」
(術語)入智慧之門戶也。佛果之實智云智慧,入其實智之因地權智云門。又如來自證之智云實智,利他教化之智云權智。權智為令入實智之門戶也。又權智所說之一切教法為令入實智之門戶,故名曰智慧門。法華經方便品曰:「諸佛智慧甚深無量,其智慧門難解難入。」法華文句三曰:「其智慧門即是嘆權智也。蓋是自行道前方便有進趣之力,故名為門。從門入到道中,道中稱實,道前謂權也。」法華義疏四曰:「門者,權智說一切教為通佛智,故以一切教為佛智慧門。」法華玄讚三曰:「智慧門者,即能詮教,智慧甚深,即所詮理。」
(術語)涅槃曰斷果,菩提曰智果。以菩提為佛智,由因地修行而生之妙果也。
(術語)梵語三昧耶Samaya,一譯本誓,原為因本之義。諸佛菩薩在因地所立之根本誓約,謂之本誓。二教論下曰:「各各以本誓加持。」往生禮讚曰:「本誓重願不虛。」理趣釋曰:「三昧耶者名為本誓。」
(術語)本為因之義,元於因地立此願,今日得其果,故對於果而曰本願。又本為根之義,根本之誓願也。菩薩之心廣大,誓願亦無量也。唯以此願為根本,故曰本願。如阿彌陀如來之四十八願,藥師如來之十二願是也。無量壽經上曰:「皆是無量壽佛威神力故,本願力故。」同下曰:「其佛本願力,聞名欲往生。皆悉到彼國,自致不退轉。」住生論曰:「觀佛本願力,遇無空過者。能令速滿足,功德大寶海。」十住毘婆沙論三曰:「一切去來今佛,威力功德智慧無量深法,等無差別,但隨諸佛本願因緣或有壽命無量,或有見者即得必定,聞名者亦得必定者。」法華經譬喻品曰:「以本願故,說三乘法。」
(術語)依因位之修行而得某悟結果之位也。三乘各異果地,聲聞乘之中,又有四果之別。楞嚴經四曰:「因地發心與果地覺,為同為異。」玄義六上曰:「果地圓極,非復因位。」
(雜名)天竺之言語,由梵天稟承,故云梵語。西域記二曰:「詳其文字,梵天所製。原始垂則,四十七言也。(中略)因地隨人,微有改變。語其大較,未異本源。而中印度特為詳正。辭調和雅。與天同音。」俱舍論世間品曰:「一切天眾皆作聖言,謂彼言詞同中印度。」依法相而論,二禪以上無尋伺之心(舊曰覺觀),故無言語,唯初禪梵天有之。次第禪門曰:「初禪有覺觀心則有語言法,二禪已上無之。」
(術語)本覺之真相也,正覺之體離染污,故云清淨。圓覺經曰:「一切如來本起因地,皆依圓照清淨本覺相,永斷無明方成佛道。」
(經名)梵語Sukhāvativyṅha-sūtra,二卷,曹魏康僧鎧譯。淨土三部經之一。此經說無量壽佛之因地修行,果滿成佛,國土莊嚴,攝受十方念佛眾生往生彼國等事,該括無遺。無攝之機,通於聖凡。凡位具攝三輩。唯除五逆十惡,誹謗正法。此經前後有十二譯,中存五譯欠七譯。見五存七欠條。各家註述如下:無量壽經義疏二卷,隋慧遠撰。無量壽經義疏一卷,隋吉藏撰。無量壽經記二卷,上卷殘,下卷逸,唐玄一集。無量壽經連義述文贊三卷,唐璟興撰。無量壽經宗要一卷,新羅元曉撰。無量壽經起信論三卷,彭際清述。無量壽經會譯一卷,魏源會譯。
(術語)謂菩薩經三祇百劫修行登因地最後之等覺位,入金剛喻定也。金剛喻定者,正將成佛時所入之定,知慧堅固,故以金剛為喻,一念打破無始無明而到達無上佛果之因位最後道心也。
(術語)Bhikṣu,又云煏芻。同於舊譯之比丘。譯曰乞士,除士,除饉男,熏士,道士等。出家為佛弟子,受具足戒者之都名也。以此方無正翻之語,故經論中多存比丘。苾芻之梵名,或以乞士,破煩惱之二義解之,或以淨乞食,破煩惱,淨持戒,能怖魔之四義釋之。乞士者,以彼自無所營,乞人之信施而清淨活命故也。破煩惱者,以修聖道而破煩惱故也。淨持戒者,以受持盡形淨戒故也。能怖魔者,以必入涅槃使魔畏怖故也。智度論三曰:「云何名比丘?比丘名乞士。清淨活命,故名為乞士。復次比名破,丘名煩惱,能破煩惱,故名比丘。復次,受戒時自言:我是某甲比丘,盡形壽持戒,故名比丘。復次,比名怖,丘名能怖魔王及魔人民。當出家剃頭著染衣受戒,是時魔怖。何以故怖?魔言是人必得入涅槃。」維摩經佛國品注曰:「肇曰:比丘,秦言或名淨乞食,或名破煩惱,或名淨持戒,或名能怖魔。天竺一名該此四義,秦言無一名以譯之,故存本名焉。」玄應音義八曰:「除饉,舊經中或言除士,除女。亦言熏士,熏女。今言比丘,比丘尼也。案梵言比丘,此言乞士,即與除饉義同。除六情飢,斷貪欲染也。以善法熏修,即言熏士,熏女。」釋迦譜七曰:「凡夫貪染六塵,猶餓夫飯不知厭足聖人斷貪染六情餓飢,故號出家為除饉。」南山業疏三曰:「中梵本音,號曰煏芻。此傳訛失,轉比丘也。」探玄記十八曰:「比丘者,梵有三名:或云比呼,或云苾芻,或云比丘。此無正譯,義翻有三:謂怖魔,破惡,及乞士。」然有以苾芻為草名者,亦一說也。妙吉祥平等秘密最上觀門大教王經一曰:「吾吉祥草,矩舍(此言草),摩賀矩舍,室哩矩舍。世尊因地修行時,常臥此三草也。苾芻矩舍,悉黨矩舍(此言白),世尊因地修行時,常枕此二草也。」慧琳音義二曰:「苾芻草名也,僧肇法師義苾芻有四勝德。」俱舍慧暉鈔,翻譯名義集,釋氏要覽等皆以為草名(業疏濟緣記三之一,言世中妄傳是草名者,訛也)。
(經名)一卷,西晉竺法護譯,說佛因地為鹿母,誤墮弶中,求出見子全信趣死。
此謂帝釋往古因地之姓也
諸經有云姓瞿曇氏然氏姓別姓者所以繫統百世使不別也靈感而生也氏者所以別子孫之所出或因地或因官爵故世本云言姓即在上言氏即在下
師子座者轉法輪人所坐之座俗名高座經文有密說如來往昔因地行菩薩道時次第修行地波羅蜜從初一地二地乃至十地時等覺地妙覺地而成正覺當知皆以前地行業為基積累前十一地之功德以成妙覺而坐其上地地皆轉[勝-月+舟]妙法輪安處其位故云以菩薩之身為師子座
上時制反下音齊杜注左傳云噬齧也言如人自噬其[〦/(刀*ㄚ*(留-刀-田))/肉]終無及者亦如妄人妄竊因地[圬-土+糸]曲以求菩提若噬[〦/(刀*ㄚ*(留-刀-田))/肉]人不可成就
梵語居美反軌法也世親菩薩作釋經軌泆佛栗氏子此西國地名此人因地為名也
力日反八名也音義云此是西國地名此人因地為名也正作栗又息玉反悞
即因地、水、火、風四大不調,生起一一大種之百病。佛醫經(大一七‧七三七上):「風增氣起,火增熱起,水增寒起,土增力盛,本從是四病,起四百四病,土屬身、水屬口、火屬眼、風屬耳,……人得病有十因緣,一者久坐不飯,二者食無貸,三者憂愁,四者疲極,五者淫泆,六者瞋恚,七者忍大便,八者忍小便,九者制上風,十者制下風,從是十因緣生病。」
有情身體因地、水、火、風(四大)不調和所引生的各種疾病。
一切有可分為七類。即:(一)地獄有,又作不可有。(二)畜生有,又作傍生有。(三)餓鬼有,又稱鬼界有。(四)人有。(五)天有。(六)業有,又作行有。(七)中有。此七種稱為有,乃因地獄等五趣,依果報存在之義而為有;業有,乃彼果報之因,故稱有;中有,則為趣彼果之方便,故稱有。〔長阿含十報法經卷上、大毘婆沙論卷六十〕 p96
梵語 trayah kāyāh。又作三身佛、三佛身、三佛。身即聚集之義,聚集諸法而成身,故理法之聚集稱為法身(梵 dharma-kāya),智法之聚集稱為報身(梵 sajbhoga-kāya),功德法之聚集稱為應身(梵 nirmāna-kāya)。又作法身佛報身佛應身佛、法佛報佛應佛、法身報身化身、法身佛報佛化佛、法佛報佛應化佛、真身報身應身、自性身滿資用身化身、自性身應身化身、法身應身化身、法性身受用身變化身、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自性身食身化身、法身佛受用身佛化身佛、正法佛修成佛應化佛、佛所見身菩薩所見身二乘凡夫所見身。
金光明最勝王經疏卷三載,化身佛有化身、父母生身、隨世間身、生身、假名身等五名稱;應身佛有應身、受用身、報身、智慧佛、功德佛、法性生身等六稱;法身佛有法身、自性身、真實身、如如佛、法佛等五稱。另金光明最勝王經玄樞卷四謂,前述之化身五名外,加上釋迦身、二乘凡夫所見身、應身、變化身,共為九名;應身六名加上舍那身、菩薩所見身,共為八名;法身五名加上佛所見身、毘盧遮那,共為七名。各經論所舉三身之名稱與解釋不一。
(一)十地經論等諸經所說之三身,即:(1)法身,為證顯實相真如之理體,無二無別,常住湛然,稱為法身。(2)報身,酬報因行功德而顯現相好莊嚴之身。(3)應身,順應所化眾生之機性而顯現之身。
(二)金光明經所說之三身,即:法身(梵 dharma-kāya)、應身(梵 sajbhoga-kāya)、化身(梵 nirmāna-kāya)。依合部金光明經卷一之三身分別品載,如來昔在因地修行中,為一切眾生修種種法至修行滿,因修行力故,得自在而能隨應眾生現種種身,稱為化身。又諸佛如來為令諸菩薩得通達,並體得生死涅槃一味,以為無邊佛法而作本,故示現此具足三十二相、八十種好、項背圓光之身,稱為應身。為滅除一切諸煩惱等障而具足一切之諸善法故,唯有如如如如智,稱為法身。前二種身為「假名有」,第三身為「真有」,乃為前二身而作本故。又依金光明經言,法報之兩佛是其真身,為化眾生而示現佛身,相好具足、威光殊勝,稱為應身。佛隨眾生現種種形,或人、或天、或龍、或鬼,如同世之色像,稱為化身。此三身以真身為本,依真起應,依應起化,如依煩惱起業行,依業受報。慧遠之觀無量壽經義疏卷末(大三七‧一八三下):「佛具三身,一者真身,謂法與報。二者應身,八相現成。三者化身,隨機現起。」即依此金光明經之意而言。
(三)解深密經卷五所說之三身,即法身、解脫身、化身。其中化身指八相示現之身;解脫身指五分法身;法身指於諸地波羅蜜多,善修出離轉依成滿之妙果。蓋五分法身,聲聞獨覺亦可得之,故單就此身而言,二乘與如來無異。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三(大三一‧二四九中):「二乘道究竟果,名解脫知見。二乘解脫知見中無三身,菩薩解脫知見中有三身差別。何以故?二乘不能滅智障,無一切智故,不得圓滿清淨法身,無大慈悲,不行利益他事故,無應化兩身。」故知二乘之解脫身,無法身及應、化等身。
(四)據宗鏡錄卷八十九載,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稱為三佛身,此即法、報、化三身:(1)自性身,諸佛如來具無邊際真常功德,是一切法平等實性,即此自性,又稱法身。(2)受用身,又分二種:(a)自受用身,諸如來修習無量福慧,起無邊真實功德,恒自受用廣大法樂。(b)他受用身,諸如來由平等智示現微妙淨功德身,居純淨土,為住十地菩薩眾顯現大神通,轉正法輪。(3)變化身,諸如來以不思議神力,變現無量,隨類化身,居淨穢土,為未登地諸菩薩眾及二乘等,稱其機宜,現通說法。同書並舉出轉三心可得三身之說,即:轉根本心(第八識)可得法身,轉依本心(第七識)可得報身,轉起事心(第六識)可得化身。
(五)禪宗六祖慧能以自性來解釋三身:(1)清淨法身佛,謂吾人之身即是如來法身,故吾人之自性本即清淨,並能生出一切諸法。(2)圓滿報身佛,謂自性所生之般若之光若能滌除一切情感欲望,則如一輪明日高懸於萬里晴空之中,光芒萬丈,圓滿無缺。(3)自性化身佛,謂吾人若能堅信自性之力勝於一切化身佛,則此心向惡,便入地獄,若起毒害之心,便變為龍蛇;若此心向善,便生智慧,若起慈悲之心便變為菩薩。〔金光明最勝王經卷二、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八、佛地經論卷七、觀經玄義分傳通記卷六〕(參閱「佛身」2629) p555
十二部經中除去因緣、論議、譬喻等三部,其餘九部稱為大乘九部。即:(一)修多羅,意為契經。即經中長行之文,直說法相,隨其義理長短,不以字數為拘。(二)祇夜,意為應頌、重頌、重頌偈。應前長行之文,重宣其義,或二句、四句、六句、八句乃至多句,皆稱重頌。(三)伽陀,意為諷頌,又作孤起頌。不頌長行之文而直說偈句,如金光明經中之空品及楞嚴經中阿難讚佛偈等均屬之。(四)伊帝目多,意為本事,指如來說諸菩薩等因地所行之事等。(五)闍多伽,意為本生,指佛說諸菩薩等本地受生之事及自說為菩薩時修諸苦行等事。(六)阿浮達磨,意為未曾有,又作希法。如佛出生時,即行七步,足跡之處皆有蓮花,放大光明,遍照十方世界,並自言是度一切眾生生老病死者,地大震動,天雨眾花,樹出音聲,作天伎樂,如是等無量希有之事,稱為未曾有。又四眾等,凡有聞所未聞、見所未見者,亦稱未曾有。(七)優陀那,意為自說,指無人發問,如來以他心智,觀察眾生之根機而主動宣說,如楞嚴會上說五十種魔事,不待阿難請問;又如阿彌陀經,無有緣起,自告舍利弗等。(八)毘佛略,意為方廣,指大乘方等經典,其義廣大,猶如虛空,即諸經之理體。(九)和伽羅,意為授記,指如來為諸菩薩、緣覺、聲聞授記作佛,如法華經中,佛予阿逸多授記作佛,號為彌勒。〔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三、卷五、法華經卷一方便品、巴利文善見律毘婆沙序、長部經註〕(參閱「九部經」145) p810
大勢至,梵名 Mahā-sthāma-prāpta,音譯摩訶娑太摩鉢跢。意譯作「得大勢」、「大精進」。略稱勢志菩薩、勢至菩薩。此菩薩以智慧光普照一切,令眾生離三塗,得無上力;又彼行時,十方世界一切地皆震動,故稱大勢至。與觀世音菩薩同為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之脅侍,世稱西方三聖。首楞嚴經卷五念佛圓通章謂,大勢至菩薩於因地時,以念佛心入無生忍,故今攝此娑婆世界之念佛眾生,歸入淨土。又依悲華經卷三載,當阿彌陀佛入滅後,由觀世音菩薩補其位;觀世音入滅後,則由大勢至補處成佛,掌握化權,號善住珍寶山王如來。
關於其形像,據觀無量壽經載,其天冠中有五百寶花,一一寶花又有五百寶臺,每一寶臺皆現十方諸佛之淨妙國土相;頂上之肉髻如頭摩花,肉髻中安置一寶瓶;其餘身相則與觀世音菩薩大同小異。又據阿唎多羅陀羅尼阿嚕力品載,二菩薩俱呈純金色白燄光,右手執白拂,左手執蓮花,大勢至之身形較觀世音小。於密教現圖胎藏界曼荼羅中,位於觀音院內列上方第二位,全身肉色,左手持開合蓮花,右手屈中間三指,置於胸前,坐於赤蓮花上。密號持輪金剛,三昧耶形為未開敷之蓮花。〔大阿彌陀經卷上、悲華經卷二、法華經玄贊卷二、陀羅尼雜集卷一、大日經疏卷十三〕(參閱「觀世音菩薩」6953) p871
凡二卷。又作太子本起瑞應經、瑞應本起經、瑞應經。吳‧支謙譯。收於大正藏第三冊。木經為佛傳中早期成立者,其內容之編排或記述之體裁,大抵皆與「修行本起經」類似,兩經均採十七歲納妃、十九歲出家之說。記述釋尊之過去因地至成道後濟度三迦葉等事。有關四門出遊、出城時內殿之描寫,與車匿訣別,尤其降魔成道之記載,氣勢磅礡雄渾,為重要佛傳文獻。〔出三藏記集卷二、歷代三寶紀卷五、大唐內典錄卷二、古今譯經圖紀卷一、開元釋教錄卷二〕 p1370
梵名 Samādhi-rāja。凡十卷。高齊那連提黎耶舍譯。收於大正藏第十五冊。本經記述佛陀為月光童子說由平等心、救護心、無礙心、無毒心及因地所修之無量三昧,或由如實了知一切法之體性而證得菩提;成就施、戒、忍等法,則得諸法體性平等無戲論三昧。又說菩薩應成就善巧,住不放逸,修神通本業,行財施與捨身,亦說自身於因位中行施戒等。
此經有別生經二種,皆劉宋先公譯。其一題為月燈三昧經(收於大正藏第十五冊),又稱文殊師利菩薩十事行經,一卷,存於宋、元、明諸藏中,相當於本經第六卷前半。其二亦名月燈三昧經(收於大正藏第十五冊),一卷,高麗藏亦收之,縮刷藏經後記推斷此為歷代三寶紀卷四所傳安世高之譯本,謂類似本經第五卷後半。本經現存梵本在一八九六年於加爾各答出版,題為三昧王(Samādhi-rāja),梵文大乘集菩薩學論(Śiksāsamuccaya)之引文中稱之為三昧王月燈經。〔法經錄卷一、開元釋教錄卷六〕 p1469
禪宗公案名。謂佛指地以示可建梵剎。從容錄第四則(大四八‧二三○上):「世尊與眾行次,以手指地云:『此處宜建梵剎。』帝釋以一莖草插於地上云:『建梵剎已竟。』世尊微笑。」五燈會元世尊章(卍續一三八‧三上):「世尊因地布髮掩泥,獻華於然燈,然燈見布髮處,遂約退眾,乃指地曰:『此一方地宜建一梵剎。』時眾中有一賢于長者,持標於指處插曰:『建梵剎竟。』時諸天散華。」此乃顯示隨處為主,處處為梵剎之意。 p1523
於密教修法中,因阿彌陀佛之四十八願,故設四十八處護摩壇,而修彌陀法。據無量壽經卷上載,阿彌陀佛於「因地」為法藏比丘時,曾於世自在王佛所,發四十八大願,密教修法遂根據此一記載而立彌陀法。 p1640
(一)指上行菩薩(梵 Viśista-cāritra)、無邊行菩薩(梵 Ananta-cāritra)、淨行菩薩(梵 Visuddha-cāritra)、安立行菩薩(梵 Supratisthita-cāritra)等四位。又稱本化四菩薩。據法華經卷五從地踊出品載,四菩薩受佛敕於末法濁世出現,以弘宣法華經,為諸菩薩之四導師及上首唱導之師。
(二)指普賢、觀音、文殊、彌勒等四位與眾生因緣最深之菩薩。在密教中,位於胎藏界曼荼羅中臺八葉院之四維。據大日經卷五入祕密漫荼羅位品載,如來居於漫荼羅之中,為一切世間最尊特身,於彼東方為寶幢如來,南方為開敷華王如來,北方為鼓音如來,西方為無量壽如來;東南方則為普賢菩薩,東北方為觀自在菩薩,西南方為妙吉祥童子(文殊),西北方為慈氏菩薩(彌勒)。四菩薩即次第象徵四方四佛之因地。
四菩薩為密教以前諸大乘經中廣被提及之菩薩。在道行般若經卷一道行品中,舉出彌勒、文殊師利二菩薩。無量壽經卷上則列有普賢、妙德(文殊)、慈氏等三菩薩,將此三菩薩視為賢劫菩薩。郁伽羅越問菩薩經(大寶積經卷八十二)中,記有彌勒、文殊師利、斷正道、觀世音、得大勢等五菩薩。或為配於四方四佛,故就諸著名之菩薩中,選出四菩薩。〔大日經疏卷十七〕 p1779
阿彌陀佛於因地為法藏比丘時,曾發四十八願,必至滅度願即為四十八願中之第十一願。又作往相證果願、住正定聚必至菩提願、漏盡位願、無上涅槃願、證大涅槃願、住正定聚願、令住正定聚願。即彌陀誓願國中一切人、天皆住於正定聚,以至滅度,而達於涅槃大果;若非如此,則不取正覺,故稱必至滅度願。無量壽經卷上(大一二‧二六八上):「設我得佛,國中人、天不住定聚,必至滅度者,不取正覺。」 p1929
阿彌陀佛於因地為法藏比丘時,曾發四十八願,必至補處願即為四十八願中之第二十二願。又作令至補處願、攝他國菩薩願、菩薩究竟一生補處願、一生補處願、還相迴向願。補處,即一生補處之略稱;意為經過此生,來生定可在世間成佛;故補處即指菩薩之最高位─等覺菩薩。阿彌陀佛自誓,凡他方國土之菩薩欲往生淨土者,必使其至一生補處位。無量壽經卷上(大一二‧二六八中):「設我得佛,他方佛土諸菩薩眾來生我國,究竟必至一生補處。(中略)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p1929
為「果位」之對稱。與因地同義。指修行佛因之位。亦即未至佛果以前之修行位,稱為因位。(參閱「因地」2275) p2276
位於江蘇鎮江西北,即在突出於長江中之金山西麓。據傳創建於東晉元帝或明帝之時,初稱澤心寺。梁武帝於天監四年(505)設水陸大會於此。至宋代,真宗嘗頒賜大藏經。大中祥符五年(1012)改稱龍遊寺。元代以後則稱為金山寺。此寺歷代之住僧頗眾,有臨濟宗、曹洞宗、雲門宗等高僧大德駐錫於此。其中,佛印了元住寺期間,蘇東坡常入寺叩問,高麗之義天亦曾來此參學。此外,楊岐宗之圜悟克勤,及天台宗山家派之南屏梵臻等亦嘗住於此。
宋徽宗政和四年(1114),奉令改為道觀,然未幾復改為佛寺。宋、明之際,迭有興廢。至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更名為江天寺,與高旻寺、天寧寺合稱臨濟三大叢林。自古以來文人墨客來訪者頗多:因地處金山之西,故一般多稱為金山寺。咸豐三年(1853),於洪楊之亂時焚毀;光緒初年重建,規模大減。民國三十六年(1947)又遭火焚。〔續傳燈錄卷二、卷四、卷五、佛祖統紀卷十二、卷十三、新續高僧傳卷九、卷二十五、大清一統志卷六十三、中國佛教史卷四(蔣維喬)〕(參閱「金山寺」3521) p2472
佛所說之教法,包括各種教義及教義所表達之佛教真理。成實論卷一舉出六種「佛法」之同義語,稱為佛法六名,即:(一)善說,如實而說。(二)現報,使人於現世得果報。(三)無時,不待星宿吉凶而隨時得修道。(四)能將,以正行教化眾生至菩提。(五)來嘗,應當自身證悟。(六)智者自知,智慧者自能信解。又佛法為佛教導眾生之教法,亦即出世間之法;對此,世間國王統治人民所定之國法,則稱為「王法」。印度及中日佛教史中,有關佛法與王法之關係,因時因地而異,有以王法而護持佛法、推動佛法者,如阿育王、迦膩色迦王、梁武帝等;有以王法而抗衡佛法,乃至摧毀佛法者,如我國歷史上著名的三武一宗之禍。此外,佛所得之法,即緣起之道理及法界之真理等;又佛所知之法,即一切法;以及佛所具足之種種功德(十八不共法),均稱佛法。故知,廣義而言,「佛法」一詞,包含極廣,上記之外,舉凡諸法本性、一切世間之微妙善語,乃至於其他真實與正確之事理等,皆屬佛法。然狹義而言,則一般所說之佛法多指佛所說之教法。〔雜阿含經卷二十、法華經序品、金剛般若經、大寶積經卷四〕 p2635
(一)印度:初期佛教教團之行事,如布薩、安居、自恣,及出家、授戒等作法,此儀禮依然行於今日之南傳佛教界。昔時阿育王舉行五年大會(梵 pañca-vārsika-maha,又作般遮于瑟會),每隔五年,王者行祭必召請眾僧行布施供養。後世亦行於印度、西域。關於釋尊之葬儀,則依釋尊遺誡,以轉輪聖王之葬法葬之。依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二載,印度比丘逝後皆行火葬,念誦無常(三啟)經。南傳佛教界於每年釋尊之降誕、成道、涅槃等紀念日行衛塞祭(巴 vesākha-pūjā)。
(二)中國:據後漢書卷一○三陶謙傳載,漢獻帝時,笮融每於浴佛(灌佛)之後,即設飲食以供養之;又如三國吳之支謙有梵唄之製作;西晉之耆域等神異僧之咒願與祈誠,凡此種種,皆為一種當然之佛教儀禮。此外,前秦有道安舉行之講會,後秦有法羽之燒身供養。又有東晉慧遠之白蓮社,為集會結社之先驅。南北朝時,除捨身、放生、祈雨、行像、唱導之外,尚有八關、華嚴、盂蘭盆等齋會,與涅槃、大般若、金剛、般舟、法華、金光明、大通方廣、虛空藏、方等陀羅尼等懺法,與藥師齋懺、婆羅大齋懺、龍華會、無遮大會等法會。隋唐時代有「內道場」之設置;又因儒佛道三教之論諍,而有「帝王誕節三教談論」之儀禮。此外,以百姓為對象之講演亦已流行,稱為俗講。其他如祈雨、舍利供養、上元燃燈、仁王行道、法華道場、藥師道場、塔懺法等。五代、宋代時有行香祝壽、千僧齋、水陸大齋、燃燈會、忌辰道場等法會,法華、金光明、普賢等懺法。民間則流行談經、彈唱因緣等。另於遼、金等二國,除水陸會、龍華會、瑞佛、佛牙等之供養外,一般民間則屢有千人邑會之情形。至元、明時代則有三學講、三禪會、資戒會、水陸無遮會、般若圓覺法會、龍華會、華嚴會、彌陀、法華、大悲、光明、楞嚴等懺法,和祈雨、燃指燒身斷臂等。明洪武十六年(1383),曾制定瑜伽顯密之佉式儀戒。近代則有焚香拜佛、涅槃會、迎佛會、觀音會、佛生日灌佛放生、龍華會、翻經會、盂蘭盆會、地藏王會、放燄口、臘八節等行事之傳承。
記載此類儀禮作法之典籍,現存而較盛行者有梁諸師之慈悲道場懺法、隋代智顗之法華三昧懺儀、康代善導之淨土法事讚、宗密之圓覺經道場修證儀等。密教則有收錄印度以來各種護摩(火祭)作法及有關瑜伽、印明等之儀軌,禪宗有元代德輝整理之敕修百丈清規。
於喇嘛教界,一年中之行事有一月四日至二十一日之祈願會(藏 Smon-lam,又作無遮供養)、四月十五日之成道與涅槃會、六月四日之初轉法輪會、九月二十二日之兜率下生會、六月一日至七月十五日之安居等。此外尚有六月四日蓮華生上師之降誕會、十月二十五日宗喀巴之涅槃會等祖師會。學問寺則有三月十五日之時輪學部春季大會等各學部之集會(其日期則因地而異)。
(三)日本:平安朝以前之佛教儀禮,大多受我國隋唐以前之影響。官營以外之法會常有將其功德迴向予天皇、國土、萬民平安之風俗,此類法會稱最勝會(御齋會)。另外尚有仁王會、法華會等以護國為中心之法會,與即位灌頂、玉體加持等以天皇為中心之法會。又如藥師、吉祥、觀音、地藏、釋迦、阿彌陀等佛名之懺法悔過法會。維摩會、梵網會、華嚴會、季御讀經、講經、安居、布薩、齋會等之敕修法會。追善慶讚、寫經、放生、灌佛、涅槃、盂蘭盆、燃燈、舍利等之諸供養會與各宗之祖師忌等。鎌倉以後,各宗獨自之儀禮大增。更由於佛教之弘通,而有和語之講式、和讚之流行。其後又因與神道結合,而產生神前讀經、神道灌頂之儀禮。至於御影供、報恩講、十夜、會式等,則逐漸傾向民間化,例如與民間行事結合之大念佛、盆踊、說教節等,為一種普及各地之民間娛樂。
有關僧侶之葬法,於敕修百丈清規等書,皆有詳細敘述。而百日、小祥(死後滿一年,又稱一周忌)、大祥(死後滿二年,又稱三回忌)等佛事則始自宋代。日本平安朝以來讀經或念佛之弔葬已普遍流行,另亦增加十三回忌、三十三回忌等忌日。近年更有佛化婚禮之推廣。 p2698
全一卷。宋代僧本然清覺(1043~1121)著,道安注。元仁宗皇慶二年(1313)刊行。收於卍續藏第一一二冊。清覺謂千里一步為初,故作初學記,以接引後進,開悟群迷,闡揚三乘十地之要,令初心者易於效習;久經效習,自有所見、所覺,進而起行,以達究竟。內容包括:佛道不可不學,生死不可不憂;欲得不遭欺誑,莫離十地三乘;般若悟心見性,名目稱呼內凡;初學先求因地;初從戒定慧修,須知名目般數。此外,又論及須陀洹果、斯陀含果、法雲地、妙覺地等數十項。 p2792
日本京都市東山方廣寺之本尊。天正年間(1573~1592),豐臣秀吉所立,係木刻金漆之盧舍那佛坐像,高約二十公尺。慶長元年(1596)地震,佛殿、金像悉皆崩壞;十七年,秀吉之子秀賴再以銅鑄釋迦坐像。其後又因地震而破損,遂以其殘餘部分鑄錢,世稱大佛錢。今所安置者,乃天保年間(1830~1844)中尾張國所造之半身木像,然已不復舊觀。 p3048
指通過一定之儀式,領受佛所制定之戒法。又作納戒、稟戒。即遵守教團規定(戒、罰則)之行為。戒為無上菩提之本,而佛教之根本精神即在於戒律之尊嚴。
戒有大、小乘之別,大乘戒以梵網經所說之十重禁、四十八輕戒為始,及菩薩瓔珞本業經、瑜伽師地論等所列之三聚淨戒;小乘則有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等戒相。於印度有五部之分,傳入中國、日本後,即有大小乘之異論,乃至各宗亦常有不同之作法。
四分律卷三十一以下,論釋受戒犍度之文中,述及受戒之始,謂世尊初授提謂、波利二位商人二歸戒,以歸依佛、歸依法,而成為信士。其後漸有十人羯磨之具足戒授受儀規。另據道宣之行事鈔(會本)卷十五載,沙門曇摩迦羅於曹魏嘉平年間(249~253)至洛陽,立羯磨作法,成為具足戒儀之嚆矢。於日本,則始於天平勝寶六年(754),我國鑑真和尚至東大寺之盧舍那殿前授戒。
無論出家、在家,奉持佛陀教法者,必須誓願遵守戒律,且應依循一定之儀式。由傳授戒法之一方而言,稱為授戒;接受戒法而能受持者稱為勝士,以戒律繁多及嚴格之故。佛教教團有七眾之別,又稱受戒七眾,即優婆塞、優婆夷、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比丘、比丘尼。
優婆塞、優婆夷(分別指在家之信士、信女)可受之戒(在家戒)有三歸、五戒、八關齋戒、菩薩戒。(一)三歸依,即歸依佛、法、僧三寶。(二)五戒,為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若勤修持五戒、十善,並發出離心,即能因而證得初果乃至三果。(三)八關齋戒,又稱優波婆沙,即出家沙彌、沙彌尼所受十戒之前九戒,由此關口通向出家之道,關閉生死流轉之門,故稱八關;又過午不食,謂之齋,總合即八關齋戒。沙彌十戒中之第六、第七兩條於八關齋戒中合為一條,故雖實有九戒,然猶稱為八關。受持八關齋戒者,雖僅一日一夜,如能受持清淨,即得無量果報,一切諸罪悉皆消滅。
出家戒有沙彌戒、沙彌尼戒、式叉摩那戒、比丘戒、比丘尼戒、菩薩戒。(一)沙彌、沙彌尼之十戒,七歲以上始得受此戒,其初出家須有二師,即剃度師與教授阿闍梨。出家戒之目的,在求得解脫生死之涅槃,故沙彌戒為解脫道之基礎。(二)式叉摩那(意譯為學法女、正學女),乃介於沙彌尼、比丘尼之間,即於受比丘尼戒前,須受白二羯磨、十戒及六法正學戒。限期兩年,兩年期滿而不犯戒法,始能求受比丘尼戒。(三)比丘、比丘尼之具足戒,二十歲以上始得受此戒,為受戒儀式中最具規模者,儀式中傳授戒法之師稱為戒和尚,講授戒法者為教授師(教授阿闍梨),教導戒場有關作法者為羯磨師(羯磨阿闍梨)三者合稱為三師。此外,與會者至少尚須有七位證明師(尊證師),總稱三師七證(合稱十師)。然若地處偏遠,可因地制宜,亦可用三師二證之法(合稱五師)。大乘佛教,有僅於一師之前受戒者,亦有自誓受戒者。我國及日本行集體受戒之法會,稱為授戒會。
受具足戒時,有「白四羯磨」之規定。所謂羯磨,即羯磨師將受戒者之願望,於眾僧面前表白,且詢之以十三遮難,而令受戒者答諾。如此反覆三次,稱「一白三羯磨」。倘觸犯所詢問當中之一條,則喪失受戒之資格。所謂十三遮難,即十三條之難與十條之遮。分別而言,「難」屬本質上之惡,故須加以制止,即:(一)犯邊罪,即以前曾受具足戒,但為犯波羅夷罪而遭教團驅逐者。(二)犯比丘尼,即雖曾受戒,但對比丘尼淫行者。(三)賊心入道,指為圖謀生活上之方便,即以利益為目的而入教團者。(四)壞二道,即雖捨外道皈依內道(佛道),但於受具足戒之後又捨此再還外道者。(五)不能男(黃門),即男性之性根不具者。(六)~(十)屬於犯五逆罪者,即殺父、殺母、殺阿羅漢、破僧、惡心出佛身血。(十一)與(十二)指非人而假人之形像者,即非人及畜生。(十三)二形,即兼有男女兩性之性器者。
「遮」並不屬自己本身之惡,但若觸犯仍不得受戒,即:(一)問受戒者之名字。(二)問和尚之名字。(三)是否滿二十歲。(四)是否具足衣、。(五)是否得父母之許可。(六)是否負債。(七)若為奴隸,是否得雇主之許可。(八)若為官吏,是否得國王之許可。(九)是否為真正之男子身。(十)是否患有癩、癰、疽、白癩、乾痟、癲狂等五種病。以上係對男子而言,主要根據四分律之規定,其他諸律則有若干差異。
凡戒多由他人傳授而得者,稱為從他受,如僧眾從戒和尚、阿闍梨等得戒;亦有自然得戒者,如毘奈耶毘婆沙師十種得戒之中,謂自然得者乃佛及獨覺等,於盡智心之位,無師而得具足戒。又據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三載,接受律儀有自受、他受、自然受之別;然一般所說之受戒多指從他受之情形。
除上記之外,關於受持戒法,經典中另有種種規定。以受持「五戒」而言,據優婆塞戒經卷三載,欲受此戒者須向六方供養,即:(一)東方,向父母供養。(二)南方,向師長供養。(三)西方,向妻子供養。(四)北方,向善知識供養。(五)下方,向奴婢供養。(六)上方,向沙門、婆羅門等供養。蓋供養父母、師長,乃至沙門、婆羅門等,即是向東方、南方,乃至上方等之供養。又供養六方之外,仍須獲得父母等之允諾,始得至大德處受戒。另如以三歸與八關齋戒之受持次第而言,應先受三歸,而後受八關齋戒。
據刪補隨機羯磨卷上諸戒受法篇載,受持比丘大戒之法,須具足五緣方得成就,即:(一)受具之人,謂受具戒者必為人,而非阿修羅、畜生等,且諸根具足,身心清淨等。(二)所對之境,謂須結界,具有秉法之僧,僧數滿足,依白四羯磨法等。其中,僧數滿足即指三師七證、三師二證等。(三)發心乞戒。(四)心、境相應。(五)事成究竟,自始至終依法完成。於正式受戒時復有八法應一一行之,即:(一)請師法,(二)安受者所在,(三)差人問緣,(四)出眾問法,(五)白召入眾法,(六)乞戒法,(七)戒師和尚問法,(八)正問法。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三則舉出不得受比丘戒之六種因緣:(一)意樂損害,(二)依止損害,(三)男形損害,(四)白法損害,(五)為他人所繫屬,(六)為護持其他比丘,而不令能變化身形者受戒。此外,有謂出家五眾之戒皆全分受,即全部受足;在家五戒則有全受、分受之別,即允許在家者僅受部分之戒。
上述之五、八、十、具戒(以上並稱為「五八十具」),及受戒之因緣、法等皆屬小乘戒之範圍。於大乘戒法別有三聚、十重等戒。三聚淨戒,即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其中之律儀戒,等同小乘戒。又梵網經所說十重四十八輕戒,為大乘菩薩戒之戒相。
有關十重四十八輕戒之受法,據智顗之菩薩戒義疏卷上載,受戒之緣可分三段,即:(一)信心,謂受者須虔信善惡因果、佛果之常樂我淨等。(二)無三障,謂受者須無煩惱障、業障、報障。(三)以人、法為緣,人,指戒師;法,指記錄受法之諸種戒儀。戒師分為諸佛、聖人、凡師等三類。其中,凡師須為真正之人,具足五德,即:(1)持戒,(2)十臘以上,(3)解律藏,(4)通禪思,(5)慧藏窮玄等。有關戒儀者,菩薩戒義疏列有梵網本、地持本、高昌本、瓔珞本、新撰本、制旨本等六種,然一般皆依準湛然之授菩薩戒儀一書,書中列有授戒次第之十二門,即:(一)開導,(二)三歸,(三)請師,(四)懺悔,(五)發心,(六)問遮,(七)授戒,(八)證明,(九)現相,(十)說相,(十一)廣願,(十二)勸持。
又受持此梵網菩薩戒有通受、別受兩種情形,即:(一)納受通用於七眾之三聚淨戒(十重、四十八輕戒為律儀戒),稱為通受。(二)納受僅適於七眾各別之戒法,稱為別受,如優婆塞、優婆夷納受菩薩五戒,沙彌、沙彌尼納受菩薩十戒,式叉摩那納受六法戒,及比丘、比丘尼納受菩薩具足戒之十重四十八輕戒。
據梵網經載,菩薩戒為諸佛之本源,菩薩之根本,乃諸佛子之根本。因菩薩戒涵蓋深廣而又超勝一切,故除上述七眾外,乃至畜生或神鬼變化人等,皆有資格受菩薩戒。菩薩戒之戒條雖少,然每一戒均為無盡戒,故受持菩薩戒之功德,殆難以比喻。
總之,戒乃修行佛道之根基、三學之根本;八萬之法藏,離戒則不得受持;且三聚淨戒實乃證得三身之因,十重禁戒恆為佛子之標幟。然若就「任因感果」而言,修持五、八、十、具等戒,未必感得人天小果、意樂等,據元照之行事鈔資持記卷一載,鈍根者視戒通於世善,上智者則視戒俱為道基;此因南山律宗倡言戒法隨根機而異。天台宗主張戒無大小,皆依受者之「心期」。要之,此類說法皆在警醒受戒者,應依自己堪任之範圍,納受部分或全部之戒法。
有關受戒之功德,據七佛經載,受持三歸戒,可得九神之護衛;受持五戒,可得二十五神之護衛;受持具足戒、三聚淨戒等,更有無量功德。若一旦悟得圓融之旨,即三聚互攝,諸戒融通,戒戒圓具,修持隨萬行而周備,一念經三阿僧祇而生(眾生)佛(諸佛)平等,無盡深妙,此乃制戒受持之最高旨意。〔梵網經卷下、毘尼母經卷一、優婆塞五戒經、大愛道比丘尼經卷上、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上、五分律卷十五至卷十七、四分律卷三十一至卷三十五、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三、大毘婆沙論卷十二、顯戒論卷中、俱舍論卷十四、大乘義章卷十、四明尊者教行錄卷一、出家受戒作法〕(參閱「十種得戒緣」492、「菩薩戒」5216、「傳戒」5387)p3101
位於遼寧義縣。俗稱七佛寺、大佛寺。原名感熙寺。開寺事蹟不詳。據元代大德七年(1303)所立之石碑載,此寺為處士焦希贇開創於遼開泰九年(1020),然據寰宇訪碑錄引述「奉國寺石幢記」之記載,創寺應在開泰九年以前。據金明昌三年(1192)之碑銘載,遼乾統七年(1107)清慧捷公於佛殿前東西相對之兩廡鑿洞,內置一百二十尊彩色塗金之聖賢像。三十餘年後,金天眷三年(1140),沙門義擢集資,繼續初時所未完成之四十二尊聖像。
元代至元二十七年(1290)因地震受損,由普顏可里美思公主與駙馬寧昌郡王斥資重修。其後陸續重修十餘次。
寺內之建築,據元代至正十五年(1355)大奉國寺莊田之記碑碑陰所載,寺中有七佛殿、法堂、觀音閣、彌陀閣、四賢洞、伽藍堂、萬佛堂等。現今之配置構造已非草創時之形式,且除大雄寶殿外,其餘眾多屋宇均為清代之建築。又大雄寶殿內立有七座大佛及其脅侍菩薩。〔遼金時代の建築と其佛像(竹島草一)、滿州の史蹟(村田治郎)〕 p3136
即以線貫串一定數目之珠粒,於稱名念佛或持咒時用以記數之隨身法具。 又稱數珠、珠數、誦珠、咒珠、佛珠。其梵文原語凡有四:(一)pāsaka-mālā,音譯鉢塞莫,意譯數珠。(二)aksa-mālā,音譯阿叉摩羅,珠鬘之義。(三)japa-mālā,念誦鬘之義。(四)aksa-sūtra,意譯為珠之貫線。
蓋梵語 mālā(或 mālya)乃「鬘」之意,印度人自古即有以瓔珞鬘條纏身之風習,由是遂演變成念珠之使用。如古代毘溼奴派極早即有持帶念珠之習慣。晚近自印度西北地方所發掘之「龍王歸佛」雕像中,有一尊首懸念珠之婆羅門像,此雕像被推定為二世紀左右之作品,故知其時念珠之使用業已風行於婆羅門之間。烏嚧陀囉佉叉占巴拉奧義書(梵 Rudrāksa-jābālopanisad,據傳編於四世紀頃)中,記載烏嚧陀囉佉叉(梵 Rudrāksa)即金剛子念珠及其功德;另於惡剎摩利加奧義書(梵 Aksamālīkopanisad)中則詳述念珠之製法、功德、材料,並以一一之珠配上悉曇五十字門及其深祕之義。然佛教使用念珠之時代,恐係在婆羅門教(二世紀)之後。而在我國,使用念珠來稱名記數,則始於隋唐之際。蓋今北傳佛典中有關念珠之記載雖多(多為後期之經典),然律部經典卻未有任何記載,且以律典為所依之南傳佛教徒亦未曾流行念珠。故知念珠雖為我國、西藏、蒙古、日本、韓國等地僧俗所攜行之重要法具,甚至成為佛教徒之標幟,然溯其本源,念珠並非佛教所創用,於佛陀所制律儀亦未有此類記載。
於佛教經典中有關念珠之起源,一般多以木槵子經所記載佛陀對波流離王之開示為通說。木槵子經(大一七‧七二六上):「佛告王曰:『若欲滅煩惱障報障者,當貫木子一百八,以常自隨,若行、若坐、若臥,恆當至心無分散意,稱佛陀、達摩、僧伽名,乃過一木槵子,如是漸次度木槵子,若十、若二十、若百、若千,乃至百千萬。』」此外,校量數珠功德經、金剛頂瑜伽念珠經等另有不同記載;亦有謂念珠之來源,係由比丘計算布薩日數所持之黑白三十珠為濫觴。
念珠之顆數,諸經所載不一,略舉較常見之用法:(一)木槵子經作一百零八顆。(二)陀羅尼集經卷二作數珠法相品舉出一百零八、五十四、四十二、二十一顆等四種。(三)數珠功德經亦舉出四種,即一百零八、五十四、二十七、十四顆等。(四)金剛頂瑜伽念珠經以一千零八十顆為上品,一百零八顆為最勝,五十四顆為中品,二十七顆為下品。(五)文殊儀軌經數珠儀則品謂上品一百零八顆,中品五十四顆,下品二十七顆,最上品一千零八十顆。此外,另有三十六顆、十八顆。上記之中,以使用一百零八顆為最普遍。
使用顆數之不同,所代表之意義亦有分別:(一)一百零八顆,表示求證百八三昧而斷除百八煩惱。(二)五十四顆,表示菩薩修行過程之五十四階位,即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四善根因地。(三)四十二顆,表示菩薩修行過程之四十二階位,即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覺、妙覺。(四)二十七顆,表示小乘修行四向四果之二十七賢位,即前四向三果之十八有學與第四果阿羅漢之九無學。(五)二十一顆,表示十地、十波羅蜜、佛果等二十一位。(六)十四顆,表示觀音之十四無畏。(七)一千零八十顆,表示十界各具有一百零八,故共成一千零八十。(八)三十六顆與十八顆之意義,一般認為與一百零八顆相同,然為便於攜帶,遂三分一百零八為三十六,或六分為十八,而非別有深義。然上記顆數與表徵意義之差別,僅係歷代祖師為方便教化所賦予之配合,而非源自原典經文所舉示者。
有關念珠之材料,諸經所載,種類繁多:(一)陀羅尼集經卷二列舉金、銀、赤銅、水晶、木槵子、菩提子、蓮花子等七種。(二)守護國界主陀羅尼經卷九舉出菩提子、金剛子、真珠、蓮花子、金銀諸寶,及以上諸材和合等六種。(三)諸佛境界攝真實經卷下持念品列舉香木、鍮石、銅、鐵、水晶、真珠、蓮花子、金剛子、間錯種種諸寶、菩提子等十種。此外,曼殊室利咒藏中校量數珠功德經、金剛頂瑜伽念珠經、蘇悉地羯囉經卷中供養次第法品、蘇婆呼童子請問經卷上除障分品等,則分別列舉十、十一、十二、十四等種類。
念珠常附加母珠、數取、記子、記子留等,若以一百零八顆串成之念珠而言,所附加之母珠有一顆及兩顆兩種,母珠又稱達磨珠。數取又稱四天珠,乃附加於一百零八顆中間之四顆小隔珠。密教之念珠,通常於第七顆(自母珠開始算)與第二十一顆之後插入數取。記子又稱弟子珠,一般有十顆、二十顆,或四十顆,係串於母珠之另一端,以十顆為一小串,表示十波羅蜜,捻珠念佛滿一百零八遍時即撥動一記子以為計數。若記子之上部另附上透明之小珠(多為水晶所成),則稱助明、淨明、維摩、補處菩薩。記子留指每串記子之末端所附之珠。據金剛頂瑜伽念珠經載,諸珠表示觀音,母珠表示無量壽或修行成滿之佛果,故捻珠至母珠時,不得越過,須逆向而還,否則即犯越法罪。
掐捻念珠而誦咒念佛,能產生諸種功德。據木槵子經載,若念誦佛陀(佛)、達磨(法)、僧伽(僧)之名,滿二十萬遍,而身心不亂,無諸諂曲者,則命終之後,得生第三焰天,衣食自然而得,常安樂行。另據陀羅尼集經卷二作數珠法相品載,若以金、銀、赤銅、水晶等諸寶物所成之念珠,掐之誦咒、誦經、念佛,當得十種波羅蜜之功德滿足,現身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上正徧知、佛無上之覺智)之果。此外,由所用念珠材料之不同,所獲功德亦有異說。陀羅尼集經謂各種念珠中,以水晶之功德為第一。攝真實經卷下建立道場發願品則謂,香木之念珠,得一分之福;鍮石、銅、鐵等,得二分福;水晶、真珠,得一俱胝分;蓮花子、金剛子,得二俱胝分;間錯種種諸寶及菩提子念珠,於諸功德中最為殊勝,得無量無邊不可說之福德。此外,守護經、數珠功德經、瑜伽念珠經等亦皆以菩提子之功德為最殊勝。
於密教中,正念誦等盛儀修法時所用之念珠與平常所持用者有所區別。蓋於法會中,念誦既畢,於掌中蟠妥,頂戴發願,其後則連同金剛杵等法器置於寶筥中或銀盤上,不得與日常生活隨身攜行者相混用。另以材料而言,盛儀法會所用之念珠亦別於平常持用者,前者多以水晶所成,若以純水晶所成之念珠,稱為裝束念珠,特用於盛儀中。此外,交雜少數其他材料而成者,則稱半裝束念珠。又依三部(胎藏界)、五部(金剛界)之別,所用之念珠亦有定規。以三部而言,據蘇悉地羯囉經之說,佛部用菩提子,觀音部(蓮華部)用蓮花子,金剛部用嚕梛囉叉子之念珠。以五部而言,據守護經、瑜伽念珠經等之說,佛部用菩提子,金剛部用金剛子,寶部用金、銀、琉璃等諸寶,蓮華部用蓮花子,羯磨部用種種材料和合而成之念珠。於各部之中,持用念珠之部位亦有頂髻、身、頸、臂等之分別。
此外,密教經典對掐捻念珠之指法亦有詳細之記載,以五部而言,據攝真實經載,於佛部,應以右手拇指與食指掐之;於金剛部,以右手拇指與中指;於寶部,以右手姆指與無名指;於蓮華部,以右手拇指與小指;於羯磨部,右手拇指與其餘四指合捻之。以三部而言,據蘇悉地經載,於佛部,以右手拇指與無名指之指尖相合,中指與小指直立,食指略屈附於中指中節以掐之;於蓮華部,拇指與中指指尖相合,舒展其餘三指而掐之;於金剛部,拇指與食指指尖相合,舒展其餘三指而掐之。
於密教諸尊中,手持念珠者頗多,如胎藏界外金剛部之火天、準提佛母、千手觀音等皆是,其中千手觀音係於其右方之一手持執念珠,稱為數珠手。〔大日經卷一具緣品、一字佛頂輪王經卷四、大方廣菩薩藏文殊師利根本儀軌經卷十一數珠儀則品、釋氏要覽卷中、開元釋教錄卷三、續高僧傳卷二十道綽傳、類聚名物考卷二五五〕 p3215
梵語 phala 之意譯。音譯頗羅。原指草木之果實;轉指由「因」所生出之結果。蓋一切有為法,乃前後相續,故相對於前因,則後生之法,稱為果。又「擇滅」雖係無為法,然以由道力所證得之故,亦稱為果。虛空與非擇滅二者,皆無相對之前因,亦無所謂後生之法,故皆屬於非果法。
有關果之種類,有五果、九果等異說。小乘有部與大乘唯識宗分為五果:(一)等流果,一切由善因所生之善果,或從惡因所生之惡果,均與因同一性質,稱為等流果。又作習果、習氣果。(二)異熟果,由善、不善之業因,即由異熟因所生之無記(非善,亦非不善)果,稱為異熟果。係與因之性質不同而生之果報,故又稱為報果。於天台宗,將上記之習果與報果合稱為二果。(三)士用果,指俱有因、相應因所生之果,即由因之力用所成之果,如同由士夫(男子)之力用,而成就之種種事業;亦即由士夫所作之因而生之果,乃同時之因果。(四)增上果,即無有障礙,而又加與助力所生之果;亦即除本身外,其他一切有為法均稱為能作因,能作因之果即為增上果。「能作」係指能夠給予力量而使果發生。以上四果係屬有為法之範圍,故稱為有為果。對此,(五)離繫果,則稱無為果。離繫,即指離開煩惱之束縛。離繫果,係指擇滅及涅槃而言。如上記所說,擇滅雖係無為法,本是不生不滅,且離繫果雖亦非由修道之因而生,然道力乃證得擇滅之因(稱為離繫得),如是,擇滅即是由道力而證得者,故擇滅稱為離繫果。或亦指果果;所謂果果,係指從修行之果(菩提)所證之涅槃而言。
上記五果之說詳載於大毘婆沙論卷一二一、俱舍論卷六、成唯識論卷八等。又據大毘婆沙論卷一二一載,健馱邏國諸論師立有九果之說,即上記之五果,加上下列四果:(一)安立果,指依住於他法而安立之果,如依住於風輪而有水輪,依住於水輪而有金輪,依住於金輪而有大地,依住於大地而有有情、非情等。(二)加行果,指由修行所得之果,如依不淨觀等加行之力,遂生無漏智。(三)和合果,指由諸因和合而生之果,如眼根與色和合而生眼識,意與法和合而生意識。(四)修習果,指由修習聖道所生之果;又佛陀之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自在神力等佛力皆係修行而得之結果,故又稱果力。
此外,於佛教因果論中,迦濕彌羅國之諸論師立有五因五果之說,其所謂之五果,即是將上記安立果以下之四果攝入於五果中之士用果或增上果,此乃排斥健馱邏諸論師所立之九果說。
於佛典中,果有各種含義與用例。例如就相應相報之義而言,由善因可產生善果,由惡因則產生惡果;苦之果報稱為苦果,樂之果報稱為樂果。就現在、未來之相對性關係而言,識、名色、六入、觸、受等,屬於現在之五果;與之相對者,生、老死則為未來之二果。另外,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等,稱為四沙門果;獨覺之果,稱為獨覺果;佛之果,稱為佛果、妙果、無上果。佛之果德圓滿無缺,稱為果滿、果極;佛所證得之智慧,稱為果智;佛果所具之功德,稱為果德;若以海比喻果德之深廣,稱為果海;大乘佛教之佛果與小乘佛教之阿羅漢果均為至高無上之果,稱為極果。又果之體性,稱為果體;果之相狀,稱為果相;果之力用,稱為果用。此外,佛教教義又常就果與因之相對意義,以相對於因分者,有果分之稱;相對於因地者,有果地之稱等。〔菩薩地持經卷三、品類足論卷六、大乘義章卷三本、成唯識論述記卷八本〕 p3320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三昧耶戒
密教的戒律。又稱三摩耶戒、祕密三昧耶戒、佛性三昧耶戒、三昧耶佛戒,略稱為三戒。乃立於三三平等一致之理,以眾生本有之清淨菩提心為戒體,法界無量之萬德為行相的祕密真言戒。為真言行者為止惡修善所修,戒法通顯密諸戒,即含攝五戒、八戒、具足戒等,而歸於「眾生諸佛平等一如」之一戒。
《大日經》卷二〈具緣品〉以此戒為三世無礙智戒,並說其戒相為四重禁︰「常不應捨法、捨離菩提心、慳吝一切法、不利眾生行。」《大日經疏》卷九釋云(大正39‧671a)︰「今此四戒如受具竟,已略示戒相,當知即是祕密藏中四波羅夷也。」而《無畏三藏禪要》稱此戒為諸佛內證無漏清淨法戒,或稱真法戒,且以十重戒為其戒相,即(1)不退菩提心,(2)不捨三寶,(3)不謗三寶,(4)不生疑惑,(5)不令退菩提心,(6)不令發二乘心,(7)不輒說深妙大乘,(8)不發邪見,(9)不說我具無上道戒,(10)捨一切無利益事。此十重戒亦是波羅夷罪。
三昧耶有平等、本誓、除障、驚覺四義,故此三昧耶戒亦具此等諸義。即︰
(1)行者初發心時,知三三平等之理,安住佛地三昧道,照見心、佛及眾生三無差別。此即平等義,為三昧耶戒的根本義,故或稱此戒為生佛不二戒。
(2)既以三平等之理為緣,乃起大誓願,修大悲,行四無量、四攝等,能利益眾生,即本誓義。
(3)由本誓發得三三平等之戒體時,能除滅過去、現在、未來的惡業罪障,即是除障義。
(4)自驚察身心,制止放逸懈怠,即是驚覺義。
授傳法灌頂時,須另設道場先授此三昧耶戒,其道場稱為三昧耶戒場、三昧耶戒壇。授戒的作法稱為三昧耶戒儀,或稱三昧耶戒作法。戒儀的順序如下︰先禮三寶,其次運心供養、懺悔罪障、請師、羯磨(四重戒、十無盡戒等)、授真言等。
在受三昧耶戒之後,退失本誓而不修行,稱為退三昧耶;或已受密法,卻對密藏產生疑謗之念,稱為破三昧耶;或未得阿闍梨允許,恣意見聞聖教口訣,稱為越三昧耶。此三類行,為真言宗之三大重罪,謂為三種重罪。此中,關於越三昧耶罪之義,《大日經疏》卷九嘗作如下之廣說,而謂(大正39‧675a)︰
「若菩薩於眾生諸法中,作種種不平等見,則越三昧耶法。若於此平等誓中,作種種限量之心,亦越三昧耶法。諸有所作隨順世間名利,不為大事因緣,亦越三昧耶法。放逸懈怠,不能警悟其心,亦越三昧耶法。以越三昧耶故,有種種障生,自損損他,無有義利,是故,諸菩薩等奉持此三昧耶如護身命,不敢違越也。」
◎附︰吳明〈佛法戒律論〉(摘錄)
梵語三昧耶,義有多種︰(1)時(一時佛在)會(大會經)宗(顯示論)平等。(2)誓願。(3)警覺。(4)除垢障。三昧耶戒,即平等本誓戒,意謂與佛平等誓願。密宗修行,在傳法灌頂前,須先受三昧耶戒。由傳法之師男水自頭頂灌下,稱「傳法灌頂」,以示永不違越。三昧耶戒,就是以三種菩提心為戒。《金剛頂宗發菩提心論》云︰
「若有上根上智之人,不樂外道二乘法,有大度量,勇銳無惑,宜修佛乘。當發如是心︰我今志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求餘果。誓心決定故,魔宮震動,十方諸佛,皆悉證知。常在人天,受勝快樂。所生之處,憶持不忘。若願成瑜伽中諸菩薩身者,亦名發菩提心。何者﹖為次諸尊,皆同大毗盧遮那佛身。(中略)凡人願為善之與惡,皆先標其心而後成其志。所以求菩提者,發菩提心,修菩提行。既發如是心已,須知菩提心之行相。其行相者,三門分別。諸佛菩薩,昔在因地,發是心已,勝義行願三摩地為戒。乃至成佛無時暫忘。惟真言法中,是說三摩地法,於諸教中,缺而不書。一者行願,二者勝義,三者三摩地。」
所以三種菩提心,就是行願菩提心、勝義菩提心、三摩地菩提心,以三種菩提心為戒,即三昧耶戒。此諸佛菩薩共同發心平等本誓之戒也。所謂行願者,如論云︰「我當利益安樂無餘有情界,觀十方含識,猶如己身。」所謂勝義者,如論云︰「觀一切法無自性。」所謂三摩地者,如論云︰「當知法爾應住普賢大菩提心,(中略)照見本心,湛然清淨。」三種菩提心可分為大悲(行願)、大智(勝義)、大定(三摩地)三德。東密胎藏界則分為佛部(大定)、蓮花部(行願)、金剛部(勝義)三部。亦有分為觀音(行願)、文殊(勝義)、普賢(三摩地)三尊,或分為表德(行願)、遮情(勝義)與不二(三摩地)。
三昧耶戒,不同於一般戒律,乃祕密戒律,其中常有大阿闍黎或密宗傳人之心得,成為入密宣誓之必備儀式。按東密教法,如未受傳法灌頂,擅入密宗事相領域,將會構成「越三昧耶罪」。因行人尚未發菩提心,未能與佛平等誓願也。
「三昧耶戒」語出《大日經》〈具緣真言品〉所列舉之四重戒,即︰
(1)不應遠離菩提心︰因學密行人尚在因位,具有菩提心而未圓滿,時有遠離之虞。且菩提心為三昧耶戒之根本,菩提心存則三昧耶戒在;菩提心失,則三昧耶戒失,故首要告誡不應遠離。
(2)不離正法不(或起)邪行︰此條對出家在家行人有同有別。出家在家均不能離開正法,即不離佛法般若,此乃共同之點。但出家人為佛法常住,清淨梵行,故不能邪行,如淫事。在家人行菩薩道,需入世俗行事,有時難免邪行,如夫婦性生活。三昧耶戒於此開許,但前提是不能離開正法,即不能脫離般若,脫離菩提心而邪行,此乃差別之處。故出家人為不離正法不邪行,在家人為不離正法起邪行。
(3)於一切法不慳吝︰佛法為公,不得私有。菩薩行願,弘法利生。慳吝法施,是乃滅法。故於一切法,自人天乘以至佛乘諸法,皆應法施,不得慳吝。慳吝即失菩提心,違反平等本誓。然於此知,法施是為利人,說法施皆應當機。故對大乘根機,不應說小法令退墮;對小乘根基,不應說大法令疑謗;不應向外道輒說自具妙戒,自有大法,令其嫉恨退失。
(4)不得不饒益眾生︰此乃菩提心根本所決定,法爾如此;有「眾生有一不成佛者,我不成佛」之大定;有「觀一切法自性,法爾如是,我為法王,如法自在」之大智。有一不饒益眾生,即遠離菩提心,違犯平等本誓。
以上四重戒,即佛所說三昧耶戒。亦即諸佛之平等本誓。以後四重禁戒,具體發展成為十重戒,亦稱十波羅夷。此十重戒在顯密二教中又各不相同。
顯教十重戒即《梵網經》所說十無盡藏戒,犯此戒律,則得波羅夷罪。即戒律中之嚴重罪。顯教十重戒是︰殺、盜、淫、妄語、酤酒、四眾過、自讚毀他、慳惜加毀、瞋心不受悔、謗三寶。
密教十重戒有三種,其中二種是《大日經疏》所說,另一為善無畏三藏所說。《大日經疏》第一種十重戒為︰(1)不應捨正法。(2)不應捨離菩提心。(3)於一切法不應慳吝。(4)勿於一切眾生作不饒益行。(5)不謗一切三乘教法。(6)不應於一切法生慳吝。(7)不得邪見,撥無因果。(8)於發大心人勸其深心,不令退息。(9)於小乘人前,不觀彼根而說大法。(10)菩薩常當行施,不得施他人以害物之具。
《大日經疏》第二種十重戒為︰(1)不捨佛寶,(2)不捨法寶,(3)不捨僧寶,(4)不捨菩提心,(5)不謗一切三乘教法,(6)不慳吝一切法,(7)不起邪見,(8)不阻止他發大心,亦不得見其懈退而不勸發,(9)不差機說法,(10)不施一切不饒益他物。
善無畏《無畏三藏禪要》之十重戒為︰(1)不應退菩提心,妨成佛故。(2)不應捨三寶皈依外道,是邪法故。(3)不應毀謗三寶及三乘教典,背佛性故。(4)於甚深大乘經典不通解處不應生疑惑,非凡夫境故。(5)若有眾生已發菩提心者,不應說如是法令退墮,趣向二乘,斷三寶種故。(6)未發菩提心者,亦不應說如是法,令彼於二乘之心,違本願故。(7)對小乘人及邪見人前,不應輒說深妙大乘,恐彼生謗獲大殃故。(8)不應發起諸邪見等法,令斷善根故。(9)於外道前不應自說我具無上菩提妙戒,令彼以瞋恨心求如是物不能辦得,令退菩提心,二俱有損故。(10)但於一切眾生有所損害及無利益者,皆不應作及教人作、見作隨喜,於利他法及慈悲心相違背故。
總攝上說,三昧耶之十戒條文歸納如下︰
(1)不退菩提,不離菩提心。
(2)不捨離三寶,不皈依外道。
(3)不毀謗三寶,不謗三乘法。
(4)不應捨正法,不疑大乘法。
(5)不應起邪見,不撥無因果。
(6)於法不慳吝,不差機說法。
(7)不應向大心,說法令退墮。
(8)不應向小根,輒說微妙法。
(9)不應向外道,自說具妙戒。
(10)必饒益有情,不作損害行。
藏密修學,亦首依持三昧耶戒,但其所出經典與唐密、東密略有不同。藏密三昧耶戒取自德光《律經》、慧賢《律經注》與宗喀巴《祕密戒頌》。藏密以原始乘所守為別解脫律儀,大乘所守為菩薩律儀,金剛乘所守則為密咒律儀。藏密戒中亦按修學次第等級不同而有不同之戒。未受何級灌頂修持何級密法者,即不得與聞其三昧耶戒。但菩薩戒亦為密宗戒之基礎,故學密在受「十四根本墮」三昧耶戒前,必須先受菩提戒。此為東密、台密、藏密所同,蓋非大乘菩薩行人,不得入密也。
〔參考資料〕 《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卷十五;《守護國界主陀羅尼經》卷九;《施諸餓鬼飯食及水法》;《大日經疏》卷五、卷十一、卷十六、卷十七;《菩提心論》;空海《三昧耶戒序》;《栂尾祥雲全集》第二卷;高井觀海《密教事相大系》第三編;上田天瑞《戒律の思想と歷史》。
大乘菩薩道的修行階位。大地能生長萬物,故佛典中常以「地」來形容能生長功德的菩薩行。「十地」即指十個菩薩行的重要階位。在佛典中,不同的經論,往往對十地的內容有不同的描述。茲舉四類如次︰
(一)梵文《大事》之十地
(1)難登(梵durārohā)
(2)結慢(梵baddhamānā)
(3)華飾(梵puṣpamaṇḍitā)
(4)明輝(梵rucirā)
(5)廣心(梵cittavistarā)
(6)具色(梵rūpavatī)
(7)難勝(梵durjayā)
(8)生緣(梵janmanideśa)
(9)王子位(梵yauvarājya)
(10)灌頂位(梵abhiṣeka)
(二)大乘初期之十地(四位)
(1)初發心(梵prathama-cittotpādika,發意)初發意
(2)治地(梵ādikarmika,淨地)
(3)應行(梵yogācāra,修行、進學)久發意
(4)生貴(梵janmaja)
(5)修成(梵pūrvayoga-sampanna,方便具足)
(6)正心(梵śuddhādhyāśaya,成就直心)
(7)不退轉(梵avaivartya,阿惟越致)不退轉
(8)童真(梵kumarabhūta,童子)
(9)法王子(梵yauvarājyatā,王子)
(10)灌頂(梵abhiṣekaprāpta,阿惟顏)一生補處
(1)乾慧地(suklavipasyana-bhumi,淨觀地)┐
(2)種姓地(gotra-bh.,性地) ──────┘凡 夫 ─┐
(3)八人地(astamaka-bh.,第八地)………………預流向 │
(4)見地(darsana-bh.,具見地)…………………預流果 │
(5)薄地(tanu-bh.)…………………………………一 來 │聲聞
(6)離欲地(viaraga-bh.)…………………………不 還 │
(7)已辦地(krtavi-bh.,已作地)…………………阿羅漢─┘
(8)辟支佛地(pratyekabuddha-bh.,獨覺地)───────緣覺
(9)菩薩地(bodhisattva-bh.)─┐
(10)佛地(buddha-bh.)────┘ …………………………佛菩薩
(四)華嚴十地
(1)歡喜地(梵pramuditā bhūmi,極喜地)
(2)離垢地(梵vimalā bh.)
(3)發光地(梵prabhākarī bh.,屆窮)
(4)焰慧地(梵arcismatī bh.,焰地)
(5)極難勝地(梵sudurjayā bh.,難勝地)
(6)現前地(梵abhimuhī bh.)
(7)遠行地(梵dūraṇgamā bh.)
(8)不動地(梵acalā bh.)
(9)善慧地(梵sādhumatī bh.,妙善地)
(10)法雲地(梵dharmameghā bh.)
關於十地的意義,各宗因所據教義有別,往往有不同的解說,茲依法相宗教義試釋華嚴十地如次︰
(1)歡喜地︰菩薩至此位捨離無始以來的異生性,初得聖性,具證人法二空理,能利益自他而生大喜,故名。
(2)離垢地︰菩薩至此位圓具淨戒,遠離煩惱垢,故名。
(3)發光地︰菩薩至此位成就勝定、大法、總持,發無邊妙慧光,故名。
(4)燄慧地︰菩薩至此位安住最勝菩提分法,燒煩惱薪,增智慧燄,故名。
(5)難勝地︰菩薩至此位,能令行相互違之真俗二智互合相應,故名。
(6)現前地︰菩薩至此位,住緣起智,進而引發染淨無分別的最勝智現前,故名。
(7)遠行地︰菩薩至此位,修行進入無相行,遠離世間及二乘的有相有功用,故名。
(8)不動地︰菩薩至此位,無分別智相續任運,不被相、用、煩惱等所動,故名。
(9)善慧地︰菩薩至此位,成就微妙四無礙辯,普遍十方,善說法門,故名。
(10)法雲地︰菩薩至此位,大法智雲含眾德水,如虛空覆隱無邊二障,使無量功德充滿法身,故名。
又,十地的滿心,名金剛喻定。因此位的定力能破一切煩惱,猶如金剛之能摧一切物,故名金剛喻定,又稱為金剛三昧或金剛心。若由此再開出一等覺位,則成四十二位。等覺為斷惑的最後位,是因位的最上位,與果上的妙覺僅差一等,次生即可補前佛處而作教主,故亦云補助位。但是,《瓔珞經》則稱為無垢地,以雖有煩惱餘習,然祇如微煙,有等於無,故名無垢地。
◎附一︰印順《成佛之道》第五章(摘錄)
菩薩因地中,已現證法性的,有十地,也叫十住地。初住地,名為「極喜地」,也譯作歡喜地。地是能生功德的意思;現證法性的,依法性能生種種無漏功德(所以也叫法界),如依地而生草木珍寶一樣。初地,是菩薩入見道的位次,現證法性。菩提心與法性相應,名勝義菩提心。分證了無上菩提,所以也可稱為(分證)成佛了。那時,歡喜已極,如初得定的,也歡樂踊躍一樣。菩薩初證聖性,得到了從來未有的出世心,嘗到了從來未有的離繫樂,觀察如來所有的一切功德,自己都有分,能得能成,所以得到無比的歡喜。由於通達法空性,也不再有「不活畏,死畏,惡道畏,大眾威德畏,惡名畏」了。進入初地的,名為「生諸如來家」。如來是一切佛;菩薩以智度為母,方便為父,分證了佛法身。從此能荷擔佛的家業,紹隆佛種不斷,真是佛子,所以說生如來家。凡是證法性的,就能斷煩惱。初地菩薩所斷的,是見道所斷的一切煩惱障,扼要的說︰「斷除三種結」──身見、戒禁取、疑。中觀者說︰我執法執,都是煩惱障,是大小二乘所共斷的。差別是︰聲聞直觀無我無我所,斷惑證真,不一定深觀法空,所以不能斷除習氣──所知障。而菩薩是︰初學就勝解法空性,深細抉擇,後觀無我無我所而證入法空性,所以也斷三結,而且能漸斷習氣,習氣淨盡就成佛了。約所修的菩薩行來說,當然是自利利他,廣修六度、四攝、無邊法門。但經中約特勝的意思說,初地菩薩的布施功德最為殊勝,也稱為布施波羅蜜多圓滿,初地菩薩是沒有一樣不能捨的。一地一地的功德,非常廣大,如《十地經》等詳說。龍樹菩薩曾略攝初地的功德說︰「初地名歡喜,於中喜希有;由三結滅盡,及生諸佛家。因此地果報,現前修施度,於百佛世界,不動得自在。於剡浮等洲,為大轉輪王;於世間恆轉,寶輪及法輪。」
第二地菩薩,在十波羅蜜多中,戒波羅蜜多偏勝,持戒功德,圓滿清淨。戒就是十善行,如《十地經》說︰二地菩薩,自修十善,也教人修十善。以大乘心行來廣行十善,達到身口意業的圓滿清淨,不再如初地那樣,還有微細誤犯的戒垢,所以名為「離垢地」。
初地──布施勝……修布施
二地──持戒勝……修十善
三地──忍辱勝……修禪定
四地──精進勝……修道品
五地──禪定勝……修四諦
六地──般若勝……修緣起
第三是「發光地」,在十度中,忍波羅蜜多偏勝,圓滿。為什麼叫發光﹖因為第三地菩薩,勤求佛法,得聞持陀羅尼,能受持一切佛法。又勤修定學──四禪、四無色定、四無量定。由於聞法及修定,慧力增勝,火一樣的光芒煥發,能除諸冥暗。如受持佛法,於佛法的不明,就去除了。入了深定,那邪貪、邪瞋、邪癡等闇蔽,也不會再起,心光更明淨了。
第四地菩薩,約修十波羅蜜多說,精進波羅蜜多圓滿了。約四、五、六地修共三乘法來說,是修習三十七覺分。因為精勤的修習覺分,火焰似的慧光,熾盛起來。依我見而來的著我、著法,種種愛著,都如火燒薪一樣,無餘永滅,所以叫「焰慧地」。
第五地名「難勝地」。約修十波羅蜜多說,靜慮波羅蜜多偏勝圓滿了。約修共三乘聖法說,能善巧通達諸諦理──四諦、二諦等。為什麼叫難勝呢﹖這是經過最極艱難才能夠到達的。到達什麼呢﹖從前,初地現證法空性時,盡滅一切戲論相,所以說︰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等到從證真定而起時,有相又來了。或是無分別後得智,或是善分別慧,所以說︰方便將出畢竟空,嚴土熟生。那時,雖說能了知諸行如幻,其實是依勝解力,而不是如實現見的。因為在所知境上,似有實性──戲論相,還是一樣的現前,不過經過般若的現證空性,依性空慧的餘力,能了解是無性如幻而已。這可以舉例說︰如仰觀天上的雲駛月運,知道是浮雲的移動,而不是明月的推移。但根識的感官經驗上,還是月亮在動,不過經意識的判定,知道是雲動而已。五地以前的菩薩心境,也是那樣,見性空時,離一切相,不見一切法。等到了達法相時,又離去空性的證知了。一直是這樣的空有不並,互相出沒。由於性空慧的不斷修證,般若力更強,這才能在現見一切有法時,離去那戲論的實有相,真的能雙照極無自性的幻有,與幻有的無自性空。這才真是真俗無礙,空有不二。這是經無限的修習而到達的,所以叫難勝。以前初地的現證空性,是凡聖關;現在又通過第二關,可說是大小關。因為現證空有不二,才不會於生死起厭離想,於涅槃起欣樂想;真的能不住生死,不住涅槃,超出了小乘聖者的心境。
進修到第六「現前地」,約十波羅蜜多的修習說,是般若──慧波羅蜜多偏勝,圓滿。到這,菩薩住於滅盡定中。滅盡定是最勝的定,有漏的心識,都因定力而不起。如二乘聖者入滅盡定,就以為證於實際,生起入涅槃的意想。《楞伽經》說小乘的醉三昧酒,也就是入滅盡定。所以般若經中,佛勸菩薩們,如悲願力不充,不要入滅盡定,免墮小乘。但到了六地菩薩,在般若慧、大悲願的資持下,能入滅盡定,而且於定中現證法性。那時,佛法皆現前,了了明見,所以叫現前地。在這甚深的空慧中,「緣起真實性」,也就是幻有即空,空即幻有的不二平等,也能深徹照見。第五地雖能達到真俗並觀,但這是極難得的。到第六地,只要多修無相作意,就能現證空有無礙的緣起中道。所以六地菩薩,能常寂,又能常常悲念眾生。常寂是般若的現證,所以這是大悲般若不二,為大乘的不共勝法,而勝過了、超出了二乘的智證。
六地多修緣起觀。緣起與空相應,所以也到了「佛法皆現前──中道」的證境。小乘有部說︰緣起有四種,有名為一念緣起的,以為十二緣起,不一定約三世說,就是一念心中,也可以安立的。《華嚴經》的〈十地品〉,在說第六地時,廣明緣起,也就說到這一心緣起說,如說︰「三界虛妄,但是心作。十二緣分,是皆依心……。」解說與有部的大致相同。這一法義,在適應唯心論的根機與學風,展開了大乘的唯心論,起著非常的影響,佛法真是不可思議!
到了第七「遠行地」,那更深妙了。能於滅盡定中,念念能起定,也念念能入定。一般的入定出定,就是到了超作意位,也得有方便。而現在竟然念念能出能入。這不但是要入就入,要出就出,而且是入定就是出定,出定就是入定。這如《維摩經》說︰「不起滅定而現諸威儀。」由於定的深妙,依定的般若,也到了無相有功用行的境地。上面說過,初地以來,智證空性是無相的,但出了深觀,就是後得智,也還是有相現前(不要誤解,以為有相就是執著)。五地能難得的達到空有不二的無相行,六地進步到只要多修無相作意,就能無相現行,但總還是間斷的時間多。到了七地,就能無間斷的,無相現行了。
約十波羅蜜多說,第六般若波羅蜜多,重在實智。以後還有方便、願、力、智──四波羅蜜多,都是般若的方便妙用。所以,如說六波羅蜜多,那後四波羅蜜多,就攝在般若中了。依十度說,第七地中的「方便度」最為殊勝,如火的越來越熾然一樣。約修行的時間說,到第七地終了,就是第「二僧祇劫滿」。三大阿僧祇劫的分別,也是有特殊意義的。從發心成就,修到臨入現證空性,為第一阿僧祇大劫,以後是聖者,進入第二阿僧祇大劫了。七地滿,到了純清淨無相行的邊緣,所以是第二阿僧祇大劫滿,以後進入第三阿僧祇大劫了。因此經上說︰七地如二國中間的甌脫地帶,以前是有相行,有相與無相的間雜行,無相而有功用行,以後純是無相無功用了。第七地到了這一邊緣,所以叫遠行。
從第七地,進入第八地,名「不動地」。怎麼叫不動呢﹖第七地的無相行,還是有功用的,八地是無相而又無功用的。到了這,智慧、功德都任運地增進,煩惱也不再起現行。不為煩惱所動,也不為功用所動,所以叫不動。如人在夢中渡河,用盡一切伎倆,艱苦地用力過去,忽然醒來,就一切功用都息了。三界修所斷的煩惱,過去沒有斷盡,但不致引生危險。因為菩薩並不急急的要斷煩惱,只要能控制就得了。有時,還可利用煩惱,作自利利他的方便。但進入第八地,煩惱障已不斷而自然斷盡;所以在菩薩階位中,八地得無生法忍,才盡斷三界惑,如阿羅漢一樣。八地菩薩的無相行,證無分別法性,得無生法忍,都可說與阿羅漢的證入涅槃一致。而斷盡三界煩惱,也與阿羅漢一樣。所以《十地經》說︰菩薩進入第八地,要入涅槃。以佛的加持力,菩薩的本願力,當然不會像小乘那樣入涅槃的。從此進入真正不共二乘的菩薩道。五地菩薩極艱難而能進入的大乘深境(無相行),到這才完全到達。約十度說,八地的大願,最極清淨,所以能於無相無功用行中,起如幻三昧,於三有中,普現一切身,普說一切法。如普門大士觀世音菩薩那樣,「應以何身得度者,即現何身而為說法」;這都是八地以上的深行菩薩境界。無相行中,不但能知有如幻,而且是顯現如幻(無戲論相),與空性平等不二;八地菩薩純無相行,所以說八地菩薩起如幻三昧了。
無相無功用行,到了第九「善慧地」,更為增勝。自證的,不用說是無功用的,就是為他說法,也能不待功用。九地菩薩,能得法、義、辭、辯──四無礙解智,在一切說法人中,為第一大法師,守護佛的法藏。菩薩能一音說一切法,為無量差別根性,一時說一切應機的法門,自然而然地不加功用。在十波羅蜜多中,九地能圓滿清淨一切力波羅蜜多。
第十名「法雲地」。如王子冊封了太子,要正式登位,在印度要舉行灌頂禮。取四大海的水,澆灌在王子的頂上,登位禮就告完成,這與近代的加冕禮一樣。菩薩到了十地,是法王子,位居補處,也就要圓滿成佛了。這就有十方一切諸佛,放大光明,集合而流入菩薩的頂內。這是佛光灌頂,象徵了一切諸佛的菩提智光,入於菩薩心中;菩薩的菩提智光,與諸佛無二無別;也就是菩薩的菩提心寶,圓滿清淨得與諸佛一樣,這是成佛的象徵。為什麼叫法雲呢﹖因為在十度的修學中,十地是智波羅蜜多增勝。除佛以外,九地菩薩的一切智慧善根,都不能及。所以不但能自在說法,而且能遍法界而現神通,現身說法。降澍大法雨,如大雨滂沛,無處不滿;大地的一切卉草樹木,不問大小,都得到滋潤而茁長一樣。法雨從法雲而來,十地菩薩是︰「從願力生大慈悲,福德智慧以為密雲;現種種身,為雜色雲;通明無畏,以為電光;震大雷音,說法降魔。一念一時,能於上所說微塵世界,皆悉周普,以善法雨,甘露法雨。」所以,十地菩薩的現通說法,能長養一切眾生善根,如大雲的時雨滂沛一樣。
◎附二︰《顯揚聖教論》卷三(摘錄)
云地者,謂菩薩十地,廣說如經。
(一)極喜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已於心增上法行,善修治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現觀,得諸菩薩現觀。由正證得無上現觀故,諸大菩薩,於此地中,住增上喜。是故此地,名為極喜。
(二)離垢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初地行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妙尸羅蘊,對治一切微犯戒垢。是故此地,名為離垢。
(三)發光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二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三摩地蘊,大智光明之所依止。是故此地,名為發光。
(四)燄慧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三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緣諸覺分能取法境微妙慧蘊,能現前燒一切煩惱。是故此地名為燄慧。
(五)極難勝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四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緣諦所知諸法微妙慧蘊,成極難成不住流轉寂滅聖道。是故此地,名極難勝。
(六)現前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五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緣智非智二種所作諸行流轉止息法境微妙慧蘊,多分有相任運相續妙智現前。是故此地,名為現前。
(七)遠行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六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由已遠入一切現行諸相解脫,是故此地,名為遠行。
(八)不動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七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解脫一切相自在障故,得無功用任運相續道之所依止。是故此地,名為不動。
(九)善慧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八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解脫一切無礙辯障無過廣慧之所依止。是故此地,名為善慧。
(十)法雲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九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解脫發起大神通智障,如雲法身,圓滿所依。是故此地,名為法雲地。
〔參考資料〕 《攝大乘論》卷三;《成唯識論》卷九;《華嚴經探玄記》卷三;《華嚴孔目章》卷三;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如來藏之研究》;《菩薩思想的研究》(《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5}、{66});高峰了州《華嚴論集》;山田龍城《大乘佛教成立史論序說》;高崎直道《如來藏思想》;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の研究》第四章。
淨土信仰中的重要菩薩。又譯作摩訶那鉢、得大勢、大勢志、大精進,或簡稱勢至、勢志。為阿彌陀三尊之一,與觀世音菩薩同為阿彌陀佛的脇侍。此彌陀三尊,在我國佛教界被習稱為「西方三聖」。相對於觀音的代表慈悲,大勢至菩薩象徵智慧。《觀無量壽經》云(大正12‧344a)︰「以智慧光普照一切,令離三塗,得無上力,是故號此菩薩名大勢至。」
此菩薩與觀音菩薩俱攝護眾生,被視為臨終來迎令得往生極樂世界的菩薩,而廣受崇信。如《大佛頂首楞嚴經》卷五云(大正19‧128b)︰「我本因地以念佛心入無生忍,今於此界攝念佛人歸於淨土。」
大勢至與彌陀、觀音二聖,有極深的淵源。在彌陀成佛以前,他即曾與觀世音菩薩共同為彌陀的侍者。在未來世,他也將步觀世音菩薩之後而成佛,名為善住功德寶王佛。
依《楞嚴經》所載,大勢至菩薩在因地所修的是念佛三昧,因此,他也以念佛法門教導眾生。他以為「十方如來,憐念眾生,如母憶子。(中略)若眾生心,憶佛念佛,現前當來,必定見佛。」因此,他開示的法門是︰「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得三摩地,斯為第一。」這種法門,在後世也成為我國淨土行者的重要準則。
此外,《十往生阿彌陀佛國經》也曾記載,若有眾生念阿彌陀佛,發願往生極樂世界,阿彌陀佛即遣觀世音菩薩、大勢至菩薩等二十五菩薩隨時隨地擁護行者。而密教的《七佛八菩薩神咒經》與《藥師本願經》,則將此菩薩列為八大菩薩之一,大日經系的經典,則將此尊列屬觀音部,密號持輪金剛、持光金剛、轉輪金剛、空生金剛等。
關於此尊的形像,《觀無量壽經》云(大正12‧344a)︰
「此菩薩身量大小亦如觀世音,(中略)此菩薩天冠有五百寶蓮華,一一寶華有五百寶臺,一一臺中,十方諸佛淨妙國土廣長之相皆於中現,頂上肉髻如鉢頭摩華,於肉髻上有一寶瓶,盛諸光明,普現佛事。餘諸身相如觀世音等無有異。」
大勢至菩薩
然而密教諸經有各種說法,如《大日經》卷一〈具緣品〉云(大正18‧7a)︰「畫得大勢尊,彼服商佉色,大悲蓮華手,滋榮而未敷。」《攝無礙經》云(大正20‧132b)︰「得大勢菩薩,頂上五髻冠,冠中住鍕持,身相白肉色,左定白蓮花,右慧說法印,妙鬘寶瓔珞,嚴身如觀音。」在現圖胎藏界曼荼羅中,此尊全身呈肉色,左手持蓮華,右手於胸前屈地水火三指,以赤蓮華為座,三昧耶形是未開敷的蓮華,位居觀音院內列上方第二位。但胎藏舊圖樣中,其全身呈白紅肉色,左手執楊枝,右手與現圖相同。其真言為「南麼三曼多勃馱喃(namaḥ samantabuddhanaṁ,歸命普遍諸佛)髯髯索(jaṁjaṁ saḥ)莎訶(svaha)」。
二十七卷(一作二十四卷,或三十卷,或四十卷),鳩摩羅什在姚秦‧弘始五至六年(403~404)譯出。具名《摩訶般若波羅蜜經》,收在《大正藏》第八冊。此經據《大智度論》卷一百說是二萬二千頌,但印度南方另有二萬頌的本子(《現觀莊嚴論》所據本)流行,而玄奘所譯《大般若經》第二會則是二萬五千頌(見《法苑珠林》卷一百)。這些都是因時因地流傳而有增減,但都是以二萬五千頌為經名。
《般若經》在印度大乘教中出現最早。據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所述,八千頌的《小品般若》在旃陀羅笈多王時出世,此王若為阿育王之祖,則《小品》當於西元前四世紀之末流出。後於西元179年(漢‧光和二年)由竺佛朔和支婁迦讖譯為十卷《道行般若》。三國時,穎川朱士行以《道行》義不具足,於西元260年西行,到于闐國,得到《般若經》的梵書正本,凡九十章,於282年遣弟子弗如檀(法饒)送經到洛陽,後來遇竺叔蘭和無羅叉,遂在291年共譯為《放光般若經》三十卷(或二十卷)。在這以前,竺法護曾在286年譯出《光贊般若波羅蜜經》三十卷(殘),品目開合和《放光般若》有些不同。這兩部般若內容大同於《大品般若》。
姚秦時代,鳩摩羅什大宏龍樹一系的學說。他在翻譯《大智度論》的同時,譯出《大品般若經》,經文有疑,即依釋論勘正,文義既具足,而且經論並翻,所以《般若》的傳譯極為完美。後來,初唐‧玄奘曾據二萬五千頌本重譯為《大般若經》第二會七十八卷(662年),辭義更為圓滿,但對於中國佛學的影響終未如羅什所譯《大品》的巨大。
如將《大品般若經》和《光贊》、《放光》及《大般若經》第二會等各本加以對照,則可發現此經大體上仍保持朱士行西行取來的九十章(品)的形式(并行的品目開合略有不同,如玄奘譯的《大般若經》第二會,缺《大品般若》最後三品,而《大品》的八十七品,則開合為八十五品,但多數品目是一致的)。又梵本《二萬五千頌般若》也有根據《現觀莊嚴論》的義目分品的。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記述寂鎧(約和陳那同時)曾為《般若經》的品目與《現觀莊嚴論》不順,三去布呾洛伽山,最後求得與《現觀莊嚴論》分品符合的「二萬頌」,足見在印度南方存在一種和《放光》、《大品》等北傳《般若經》分品不同的本子。關於各品名稱的問題,僧叡的〈大品經序〉曾指出,胡本只有〈序品〉、〈阿鞞跋致品〉、〈魔事品〉有品名,其餘各品不過標明品數次第而已。當時鳩摩羅什曾以品名不是佛制,而重新以義正之。這說明早期流傳的《般若經》只分品而無品名,後來譯師依義定名,遂使各個譯本品名有所不同。
《大品般若經》,經文次第可分為五周。自〈序品〉以下至第五品為舍利弗般若,佛使舍利弗談菩薩智慧,談菩薩二諦。第六品至第二十六品為須菩提般若,佛與須菩提談菩薩三解脫門,談摩訶衍摩訶薩。第二十七品至第四十四品為信解般若,佛與帝釋談般若福德,令初發心者都生信解。又為彌勒說菩薩行,令已成熟者入甚深般若。第四十五品至第六十六品為實相般若,說魔幻魔事和阿鞞跋致(不退轉)相,令久修人功深不退。第六十七品至經末為方便般若,詳說菩薩境行果而以方便為指歸。
從全經來看,第六十六品以前顯然自成一部分(有〈囑累品〉);而《小品般若》和唐譯《大般若經》的〈四分〉、〈五分〉以及宋譯的《佛母寶德藏般若波羅蜜經》(三卷,宋‧法賢譯)都是這一部分的略本。從《小品般若》中可以看出信解般若和實相般若兩周更是全經的重心。在這兩周中帝釋是請白問答的主要人物,如果以人為主,這兩周也可合稱為帝釋般若。
《大品般若》的解釋,當以龍樹的《大智度論》為最早。《大智度論》由鳩摩羅什在姚秦‧弘始四年至七年(402~405)譯出。而在印度這一部《大品般若》的釋論似乎自羅什以後即告失傳,在無著以下的中觀、瑜伽兩系諸師的著作中,均未提及龍樹的這一部著作。
印度後期及西藏所傳彌勒五論之一的《般若論》為《現觀莊嚴論》。據多羅那他的《印度佛教史》所說,和陳那的友人(或弟子)三寶使同時的寂鎧已見到此論,而從世親學般若的解脫軍也疑惑經文與《現觀莊嚴論》不符,後遇寂鎧,得見從南印布呾洛伽山請來的《般若二萬頌》,分品與論相合,才據以作釋。據此,則此論在西元五、六世紀之交已經流行。但是唐代以前來華傳譯無著、世親、陳那之學的印度譯師都未提到這一部論,唐代入印求法的玄奘、義淨、不空等也未提及這一部論,終唐之世來華的印度譯師也未說到這一部論。尤其是與不空同時代的寂護(入藏的中觀學者)的著作中也未曾見到有本論的跡象,因此近代的佛教學者大都認為此論的流行不能早於師子賢的時代。
師子賢為寂護弟子,據多羅那他說他曾從遍照賢學《般若經》及《現觀莊嚴論》(頌),在印度法護王在位時弘法,約於法護王即位二十餘年後入滅。他所著《現觀莊嚴般若波羅蜜多優波提舍論釋》,由印度高僧明作光和西藏譯師吉祥積譯為藏文。近人法尊曾依藏文譯本將《現觀莊嚴論》頌本譯為漢文並加詮釋。在《現觀莊嚴論》中以八品分攝二萬頌經義。八品是〈一切相智品〉(《大品般若》二至二十六品)、〈道智品〉(二十七至四十二品)、〈一切智品〉(四十三品)、〈一切相現等覺品〉(四十四至六十品)、〈頂現觀品〉(六十一至七十五品)、〈漸次現觀品〉(七十六品)、〈一剎那現觀品〉(七十七品)、〈法身品〉(七十八至八十七品)。各品另分細目,都可與經文依次配屬。
藏譯有關二萬五千頌的論釋,在已收入藏經中的,還有聖者解脫軍及大德解脫軍兩種《二萬五千頌般若經論現觀莊嚴釋》,師子賢的《二萬五千頌般若合論》(七十四卷),和牙軍的《十萬頌二萬五千頌一萬八千頌般若廣釋》,以及另外幾種解釋《現觀莊嚴論》的著作等。漢土則有隋‧吉藏的《大品般若經游意》一卷、《義疏》十卷。新羅‧元曉的《大慧度經宗要》一卷等。 (郭元興)
〔參考資料〕 梶芳光運《原始般若經の研究》;副島正光《般若經典の基礎研究》;《般若思想》(《講座‧大乘佛教》{2})。
《大寶積經》是一部叢書體裁的經集,一二○卷。收在《大正藏》第十一冊。玄奘在示寂前一年(663)曾試譯幾行,感覺氣力衰竭而輟筆。菩提流志從神龍二年(706)開始編譯,歷時七年,於先天二年(713)完畢,完成玄奘未盡的偉業。他利用《寶積經》的叢書體裁,儘量勘同從前譯過的另本編入大部,遇到舊本文義不全或舊無譯本的,才出新譯。因此全經四十九會,幾乎一半用了舊本,只二十六會新譯,其中還多數是參酌舊本重出,純粹的初譯本只十一會而已。
《寶積》這樣四十九會的大叢書,是後來發展而成的。最初出現的是裡面最原始的一種,中國前後譯過四次,開始是支婁迦讖譯的,名叫《佛遺日摩尼寶經》(佛遺日,即毗佛略,意為方廣;摩尼為如意珠),次晉錄失譯名《摩訶衍寶嚴經》,又姚秦失譯名《大寶積經》,或名《迦葉品》(後由單卷編入大部四十九會中第四十三會,因大部也有〈迦葉品〉,遂改名〈普明會〉),最後譯的名《迦葉問正法經》。四個譯本名稱不同,都是小本《寶積》的異譯,原經叫什麼名字已不清楚。
小本《寶積》是繼《般若》之後出現的大乘經類之一,其內容較《般若》更為豐富。不過基本理論仍出於《般若》。全部分為十六門,都是屬於大乘教法,具有重要意義。其中談到了大乘出家,即戒律的問題,談到定慧學,以大乘和小乘相比較指出其優劣。更值得注意的是提出了大乘的一個重要思想︰「根本正觀」,說大乘應該用般若去觀察一切。菩薩乘就是提倡般若,所以《寶積》的根本正觀來自般若。具有智慧,就掌握得到判別正與不正的方法,從而使他們的理論超出了單純的空觀,提出所謂「中道」來。「空觀」原對「實有」而言,「實有」固然不對,若定以空為實在的「空」,也不對,離去「空觀」、「實有」的兩邊,他們主張「中道」。「中道」原在部派佛學時期也偶爾談到,現在大乘把它擴大,而且固定在「正觀」方面運用,這就是從小品《寶積》開始的一個重要思想。小品《寶積》還特別指出,「有見」很壞,但「有見」走向極端,即使大如須彌山,也還有辦法破除,如果著了「空見」那就不可救藥了。可見,《寶積》的思想比「空觀」進了一步,它破空破有,提倡「中道正觀」。
勝鬘夫人會〉是劉宋‧求那跋陀羅譯《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的異譯,編入大部第四十八會。內容主要講「佛性」,特別以「如來藏」為主題。全經結構分十四門,即有十四義。說法基本上與《大涅槃經》的後分一致,但著重結合心的法性講的。心的法性即心的本質,心以「清淨」為本質,就是「自性清淨心」。《勝鬘經》又提到如來藏即自性清淨心,把佛性擴展到心性,如來藏厭苦欣滅而為出世正因,尤屬內學大本之談,乃對於人性的理解以及人生轉依根據的說明。把「如來藏」聯繫於對「自性清淨心」的理解力方面,即「空性智」。空性智對心的理解有兩個方面︰
(1)從自性清淨心講,一切眾生皆有此心,但現時不能覺察,乃因煩惱障蔽,即所謂「心性本淨,客塵所染」。淨心與客塵是同時並存的,但兩者性質不同,又是分離的,即所謂「與客塵俱,而性相離」。何以知其相離﹖是空性智的理解,「由智而見其不實」,從而把客塵斷掉,如來藏就具有空的意義,即「空如來藏」。
(2)如來藏可以成佛,可以使之具有佛的各種功德,儘管現在未發現功德,但功德的基礎存在。藏與功德的關係,被看作「不俱與不離」,現在雖尚未實現佛的功德,但如來藏裡早已攝藏了實現它的基礎,如幼兒已具備有成年人基礎,總有成長為成年人的一天。從智慧看來,它也是圓滿無欠缺的。這樣又具有不空的意義,即「不空如來藏」。
《勝鬘經》共講了十四義,還有其他一些重要說法,如三乘歸於一乘,暗示一切眾生(包括一闡提在內)都可以成佛。四諦歸於滅諦,可以看出四諦有有作、無作兩方面的意義。
《菩薩藏經》二十卷,玄奘於貞觀十九年(645)譯出,編入大部第十二會。它是菩薩藏理論新的發展,對於大乘全體又有所組織的一部書。菩薩藏的理論根據就是法門,此經對大乘的重要法門都提到了,因此,對了解這一時期的學說具有極重要的意義。玄奘是傳播這一學說系統的瑜伽行派的人,對此學說原委了解得很清楚,所以非常重視它,歸國後最先翻譯的就是此經。它講大乘菩薩道的組織,以「四無量」、「六度」、「四攝」為綱,把有關法門統攝在這三類裡。首先提出「四無量」來,是與外道說法相照應而內容卻不相同,剔除了婆羅門所說以梵天為解脫目標,修行結果與梵天共住的理想。他們修行的手段之一是修「慈悲喜捨」四無量。大乘認為這還是貪欲的低級要求,因而主張四無量是無染心的。此經繼承龍樹吸取和利用外道所說的四無量這一方法,把四無量列在六度之先,以四攝為六度的推廣,構成了以六度為中心的組織體系。它把以前及當時的一切說法加以簡別,最後把重點放在「智度」上。這從經的最後帶有結論性的頌文「於業應知業,於報應知報,無業亦無報,是安隱涅槃。諸有為皆苦,於中無有智,是故智生已,有為皆解脫」裡也表示出來了。此經不但把智慧放在首位,而且講到如何才能構成智慧;需有十善巧︰蘊、界、處、諦、四無礙、四依趣、資糧、三十七道品、緣起、一切法(包括有為、無為)。應對十個方面有正確的認識,就是善巧。
此經對《大涅槃經》、《勝鬘經》所提到的問題也涉及到了,但無所偏重,而是包羅各個方面。如講「界」善巧時,不用「佛性」而用「我界」解釋,說「我界」就是「法界」,也就是「法性」的意思,實際上與《涅槃經》、《勝鬘經》一樣。講「諦」善巧提到四諦歸於滅諦,與小乘講四諦以苦諦為中心相反。關於諦,平常只講勝義諦和世俗諦,此經加一個相諦為三諦。相諦是無相,把一切歸於無相。通常講勝義諦只講一切法自性空,此經認為這樣講空還不夠,應以無相為基礎,建立一切相。無相與一切相,非一非異。諸法不一,歸為無相。異中見一,無相非相,乃是一切相之共相。這種說法對後來的有關說法很有影響。在講四諦時,一方面肯定了可用五蘊解釋,即五取蘊是苦,因而有苦集滅道。另一方面也可從能取所取來解釋,由於能取所取的執著,也會形成苦。這是針對有部把六根看成內能取,六塵看成外所取,而此經認為這種執著就屬苦諦。此外,還提到涅槃與生死是無區別的,成就瑜伽師地得方便慧的等等,可見與後來的瑜伽行派有著千絲萬縷的密切聯繫。因此,它對大乘學說講得很全面,很扼要,可以看成大乘思想的重新組織。玄奘雖然首先譯出它,是重視它的一個表示,可惜他並沒有說明此經對大乘學說有這樣多的發揮。
《大寶積經》內有重大義理的幾會,特別是小本《寶積》為大本《寶積》之先河,要義如上。以下即依次略述其餘各會的大概。
第一〈三律儀會〉,三卷。唐‧菩提流志新譯,與舊譯《大方廣三戒經》同本。佛因大迦葉問,而說菩薩種種應作、不應作的三法。
第二〈無邊莊嚴會〉,四卷,新譯。佛為無邊莊嚴菩薩說一切法自性無性,不可以相表示;然是一切諸法本性,非由染淨之所建立,無住無起,本性清淨。菩薩如實解了無明諸有為法,悟智見等無為法,入清淨法門,獲遍持光明智慧,圓滿所有不思議善根等願。
第三〈密迹金剛力士會〉,七卷,西晉‧竺法護譯。密迹金剛力士說如來身口心三祕密真實之法。目連欲窮佛聲邊際,過西方九十九恒河沙佛土終不能得,其音常近不遠。應持菩薩過上方百億恒河沙佛土,欲見佛頂相亦不能見。
第四〈淨居天子會〉,二卷,西晉‧竺法護譯,舊名《菩薩說夢經》。淨居天子問菩薩所行相貌攝受諸法,佛言夢中見相一百八事,應隨夢境進修,淨除業障。
第五〈無量壽如來會〉,二卷,新譯,與舊《無量清淨平等覺》、《大阿彌陀》、《無量壽經》等同本。佛說阿彌陀佛因地願力,極樂國土種種清淨莊嚴,勸人往生。
第六〈不動如來會〉,二卷,新譯。與舊本《阿閦佛國經》同本。佛說妙喜世界種種勝妙,不動佛行願功德,勸人往生。
第七〈被甲莊嚴會〉,五卷,新譯。佛為無邊慧菩薩說菩薩被大甲胄,乘於大乘,行於大道,為諸眾生作大利益。
第八〈法界體性無分別會〉,二卷,梁‧曼陀羅仙譯,與羅什譯《法界體性經》同本。文殊師利說一切法皆法界體性,是污染者法界體性,若知污染是法界體性是名白淨。然第一義無有污染,若污染法若白淨法,名佛出世。佛出世者,諸法無生,是無生法,都無生死,亦無涅槃。又廣說菩提之相,菩薩聞已,能於諸法體性無所分別,即名為佛。
第九〈大乘十法會〉,一卷,元魏‧佛陀扇多譯,與梁譯《大乘十法經》同本。十法者︰(1)信成就,(2)行成就,(3)性成就,(4)樂菩提心,(5)樂法,(6)觀正法行,(7)行法慎法,(8)捨慢大慢,(9)善解如來祕密之教,(10)心不希求二乘。
第十〈文殊師利普門會〉,一卷,新譯。與舊《普門品經》等同本。佛說色、聲、香、味、觸、人、天、善、惡等法,了知其性空,本自無生起,皆悉寂靜,是名諸三昧普入不思議法門。
第十一〈出現光明會〉,五卷,新譯。佛答月光童子問,說如來因地善根資糧圓滿,成就相好光明等法門。
第十二〈菩薩藏會〉,內容見上文有關《菩薩藏經》之說明。
第十三〈佛為阿難說人處胎會〉,一卷,新譯,與舊譯《胞胎經》同本。佛說人受生入胎種種事。
第十四〈佛說入胎藏會〉,二卷,唐‧義淨譯。佛說種種方便,化難陀離欲出家事。
第十五〈文殊師利授記會〉,三卷,唐‧實叉難陀譯,與《文殊師利佛土嚴淨經》同本。佛說文殊師利於往昔雷音佛所初發菩提之心,過不可思議微塵數劫行菩薩道,勸教十萬無量無邊如來,然後作佛名為普見,剎土功德莊嚴,極樂世界非所比量。
第十六〈菩薩見實會〉,十六卷,高齊‧那連提黎耶舍譯。佛成道已,還迦毗羅城,為淨飯王說六界差別法門。
第十七〈富樓那會〉,三卷,姚秦‧鳩摩羅什譯,舊譯名《菩薩藏經》,亦與《大悲心經》同本。佛為富樓那說菩薩藏。
第十八〈護國菩薩會〉,二卷,隋‧闍那崛多譯。佛為護國比丘說菩薩清淨無畏,喜捨調伏等四十八法。
第十九〈郁伽長者會〉,一卷,曹魏‧康僧鎧譯,與《法鏡經》及《郁迦羅越問菩薩行經》同本。佛為郁伽長者說在家種種過患功德及出家菩薩修行功德之法。
第二十〈無盡伏藏會〉,二卷,新譯。佛說菩薩有貪行、瞋行、癡行等分行,說法等五伏藏,成就殊勝功德,速證菩提。
第二十一〈授幻師跋陀羅記會〉,一卷,新譯,與舊譯《幻士仁賢經》同本。王舍城幻師變幻供養驗試如來,不知如來現證諸法如幻,悔悟發心而得授記。
第二十二〈大神變會〉,二卷,新譯。如來有大神變,說法教誡,答商主天子問,說云何名無生,云何名無生忍。
第二十三〈摩訶迦葉會〉,二卷,元魏‧月婆首那譯。佛為迦葉說出家比丘妄言得果,貪著名利等種種罪相。
第二十四〈優波離會〉,一卷,新譯,與舊譯《決定毗尼經》同本。優波離問佛戒律輕重開遮,文殊師利言一切諸法畢竟寂滅,心寂滅故名究竟毗尼,乃至是名法界究竟毗尼,諸佛世尊依此成道。若善男子於是法中不善觀察,則為遠離如來淨戒。
第二十五〈發勝志樂會〉,二卷,新譯,與舊譯《發覺淨心經》同本。佛說初業菩薩既出家已,應離樂著利養、憒鬧、俗言、睡眠、眾務、戲論等過失,修出世道慈念眾生。
第二十六〈善臂菩薩會〉,二卷,姚秦‧鳩摩羅什譯。佛為善臂菩薩說菩薩當具足六波羅蜜法。
第二十七〈善順菩薩會〉,一卷,新譯,與舊譯《須賴經》同本。舍衞城有菩薩名善順,方便度人,示現極貧,佛為說法,授以佛記。
第二十八〈勤授長者會〉,一卷,新譯。佛為舍衞城勇猛授等五百長者,說應觀身四十四種過患,厭離身命妻子,捨宅衣服車乘香鬘一切樂具,速能成就六波羅蜜,疾得無上菩提。
第二十九〈優陀延王會〉,一卷,新譯,與舊譯《優填王經》同本。優陀延王因第二夫人誣陷,對第一夫人及如來聖眾發起瞋恚,悟後懺悔。佛為說先知丈夫過患,然後多種觀察女色欲染過患。
第三十〈妙慧童女會〉,一卷,新譯,與舊譯《須摩提經》及先譯《妙慧童女經》同本。長者女妙慧問佛︰云何得端正身乃至臨終諸佛現前﹖佛為說於惡友所不起瞋心等四十行。
第三十一〈恒河上優婆夷會〉,一卷,新譯。佛與恒河上優婆夷問答,說一切法如幻化,如虛空,心尚不可得,何況心所生法,一切法皆無所得名真修梵行。
第三十二〈無畏德菩薩會〉,一卷,與《阿闍世王女阿術達菩薩經》等同本。阿闍世王女無畏德,見聲聞不起迎問禮,為王廣說二乘與大菩薩人種種差別,與舍利弗等問答妙法。
第三十三〈無垢施菩薩應辯會〉,一卷,與《離垢施女經》及《得無垢女經》同本。波斯匿王女與聲聞迦葉、舍利弗等,及菩薩文殊、觀音等,問答法要。
第三十四〈功德寶花敷菩薩會〉,一卷,新譯。佛因問,為說持誦十方現在佛名所得殊勝功德。
第三十五〈善德天子會〉,一卷,與先譯《文殊師利所說不思議佛境界經》同本。文殊演說諸佛不思議甚深境界。
第三十六〈善住意天子會〉,四卷,與《如幻三昧經》及《聖善住意》等同本。文殊與善住意於佛前問答不施不慳、不戒不犯、不忍不諍、不進不怠、不禪不亂、不智不愚、無凡夫無佛、不因緣不無緣等甚深法。
第三十七〈阿闍世王子會〉,半卷,與舊譯《太子刷護》、《太子和休》二經同本。王太子問佛︰何因緣得端正蓮華化生、知宿命、生天上、得六神通等﹖佛隨問演說。
第三十八〈大乘方便會〉,二卷半,東晉‧竺難提譯,與《慧上菩薩問大善權經》等同本。佛因智勝菩薩問,說諸菩薩依迴向,隨喜,以一摶食給施一切眾生,一香一華供養十方佛等善權方便法門。
第三十九〈賢護長者會〉,二卷,原名《移識經》,隋‧闍那崛多譯。賢護問佛,眾生有識如寶在篋,不顯不知,身謝識遷,如夢遷化,受種種身,往來苦樂等事。
第四十〈淨信童女會〉,一卷,新譯,波斯匿王女問菩薩正修行法、得堅固力、安住生死、成熟眾生、六度、四無量等。
第四十一〈彌勒菩薩問八法會〉,一卷。本名《彌勒菩薩所問經》,與《大乘方等要慧經》同本。佛說菩薩成就深心等八法,於勝進法中不退不轉,速成菩提。
第四十二〈彌勒菩薩所問經〉,半卷,與舊譯《彌勒菩薩所問本願經》等同本。佛說彌勒以善權方便安樂行,晝夜六時禮佛懺悔,勸請諸佛,願於來世人民無垢穢奉行十善時成佛。釋迦以身命布施,勇猛精進,願於五濁惡世成佛度生。
第四十三〈普明菩薩會〉。
第四十四〈寶梁聚會〉,二卷,北涼‧釋道龑譯。佛說沙門善惡垢淨,梵行非梵行種種事相。
第四十五〈無盡慧菩薩會〉,半卷,新譯。佛說十波羅蜜及入十地先相等法(與華嚴部《莊嚴菩提心經》同)。
第四十六〈文殊師利說般若會〉,一卷半,蕭梁‧曼陀羅仙譯。文殊師利菩薩說般若波羅蜜及一行三昧法。
第四十七〈寶髻菩薩會〉,二卷,西晉‧竺法護譯。佛說六波羅蜜、三十七菩提分法、菩薩淨行等。
第四十八〈勝鬘夫人會〉,內容見上文有關〈勝鬘夫人會)之說明。
第四十九〈廣博仙人會〉,一卷,新譯。佛為廣博仙人說三十三垢染布施不得果報及說種種上施、生死轉識、諸天欲樂衰相等事。
關於《寶積經》的註釋,《瑜伽師地論》〈攝抉擇分〉有釋文與經配合,但不牒經文。對勘四譯,唯晉譯結構比較相近,可以對讀。元魏‧菩提流支譯有釋論一種,名《大寶積經論》,凡四卷,不詳作者,譯文也錯亂拙劣。西藏藏經中同有此本,題安慧作,考其體例,是依《瑜伽》配合經文,詳為之解,家法井然,或者真是安慧之作。第四十一〈彌勒菩薩問八法會〉有釋論五卷,名《彌勒菩薩所問經論》,元魏‧菩提流支譯。第四十七〈寶髻菩薩會〉有釋論《寶髻菩薩四法經論優波提舍》一卷,天親菩薩造,元魏‧毗目智仙譯,也都可資參研。(李安)
◎附︰長尾雅人著‧許明銀譯《印度佛教史述要》第六章(摘錄)
《寶積經‧迦葉品》
(前略)《寶積經》(Ratnakūṭa)也同樣地稱讚菩薩,而討厭職業性的小乘比丘。
此經典也許比《般若經》與《金剛經》還要晚出,不過,仍舊是相當古老的大乘經典。漢譯大藏經內有為數一二○卷的大部頭經典-《大寶積經》。其實,它是集合四十九部獨立的經典而成的。其中,第四十三號的〈迦葉品〉(Kaśyapa-parivarta,後改名為〈普明菩薩會〉),即等於此處所譯出者。編集四十九部經典成現在之形態的是在七世紀的唐代,且四十九部經典當中也攙雜著舊經典與新經典。有名的《大無量壽經》是排在第五號,《勝鬘經》則列在第四十八號。
〈迦葉品〉在這四十九經當中屬於最古老層次,且《寶積經》的平常稱呼原先是指此〈迦葉品〉(《寶積經》一名,在印度古代諸學者之間很著名,它常被引用於論書之中;且從其引用全是〈迦葉品〉內之文章,可得知此一事實)。相當於此〈迦葉品〉的部分,漢譯方面譯了四次。此外,現在還有梵文本及西藏語譯本。最初的漢譯本乃屬於二世紀後半期的後漢時代。將此與其他的漢譯本、梵文本與西藏語譯本作比較,可知經文是逐漸增加擴大的。在每一節上相同的內容有很多是以詩頌的形態反覆著,而舊的漢譯則缺少此詩頌部分。這裏是依照梵文本,節譯最有趣之處。
此經原來的名稱《寶積經》,乃意指「寶的聚集」。或許也意指著滙集著相當於寶玉的種種教說。該經以大乘經典的「空」思想做基礎,且敘述了阿含以來之佛陀教義,同時,也強調無我的思想與瑜伽的修行等。它是中觀學派及唯識學派所熟悉的經典。
全體的旨趣是在對照大乘菩薩的優秀性,以及小乘比丘修行的偏狹態度。前半部從各種角度來宣說菩薩是什麼。特別是第二十九節以下,以豐富的比喻來說明菩薩德,若將它視做一文學來看時也是很有趣的。此一比喻一直持續到第九十七節,而第五十二節以下則是本經的核心,是說明「中道」的。如此具體說明中道的經典並不太多。此部分常為其他論書所引用。第九十八節以下的「心之觀察」也很重要,於此也詳細地考察了「種姓」──「佛性」。
從第一二一節起,開始批判職業性的「出家人」、「比丘」與「沙門」。至於「四種破戒比丘」在任何一世都有。特別有趣的是結束此說法時,有五百位比丘離席而去。彼等不懂此經典之意趣,且不信受。此一情形使我們想起《法華經》〈方便品)有五千位增上慢的比丘,離開佛陀說法處而去的情景。《法華經》載佛陀任由彼等離去,而此〈迦葉品〉言,佛化作二比丘向此五百比丘說法。
〔參考資料〕 印順《寶積經講記》;《寶積部經典》(《大乘佛典》{9},中央公論社);櫻部文鏡《西藏譯大寶積經の研究》;月輪賢隆《古本大寶積經について》;A. K. Warder《印度佛教史》;Winternitz《印度文獻史》。
十五卷。梁‧釋僧祐(445~518)撰。又作《出三藏記集錄》、《梁出三藏集記》、《出三藏記》。收在《大正藏》第五十五冊。是現存最古的三藏目錄和譯經文獻並傳記的撰集。後世經錄家又簡稱它為《僧祐錄》或《祐錄》。
本書在宋、元、明三代各種大藏經刻本中均收入,惟清藏獨闕。又明北藏分卷稍異,作十七卷。
中國佛典的翻譯,自後漢末安世高、支婁迦讖創始以來,歷代譯籍積累日多,學者整理著錄,因而有佛經目錄的編制。最初的完備經錄為道安所作的《綜理眾經目錄》(又略稱《安錄》),同時有《支敏度錄》,稍後有《竺道祖錄》、《眾經別錄》、《王宗錄》、道慧《宋齊錄》等(這些錄早已遺佚)。僧祐於齊、梁間,以定林寺、建初寺造立經藏寫一切經的因緣,在《道安錄》的基礎上,旁考諸目,訂正經譯,撰成《出三藏記集》。它算是現存經錄中最古的一種,並還轉載道安等錄的重要材料而保存了佛家經錄的原始面目。
本書編纂的用意,重在對於三藏翻譯「沿波討源」,所以將全集分為四個部分︰(1)〈撰緣記〉,(2)〈詮名錄〉,(3)〈總經序〉,(4)〈述列傳〉。這些如僧祐的自序說(大正55‧1b)︰「緣記撰,則原始之本克昭;名錄詮,則年代之目不墬;經序總,則勝集之時足徵;列傳述,則伊人之風可見。」合攏四方面,翻譯的原委才說得完全。四部分的內容,大要如次︰
(1)〈撰緣記〉︰凡一卷。記經典的結集和翻譯的來源。首先引《智論》、《十誦律》,及《菩薩處胎經》文敘述三藏結集的緣起及經過和八藏的名稱,其次論胡漢譯經音義的同異,最後列舉新舊譯(以鳩摩羅什翻譯的前後區分)重要名相的不同,一共五篇。
(2)〈詮名錄〉︰凡四卷(自第二卷至第五卷)。這可說是全書的正宗部分。從漢至梁六代四百多年間,譯出和撰集的一切典籍,不管有無譯人名氏,一一搜羅歸納為十四錄。因對所依據的道安舊錄有所增訂,一律稱為「新集」。內容是{1}〈經論錄〉,{2}〈異出經錄〉,{3}〈安公古異經錄〉,{4}〈安公失譯經錄〉,{5}〈安公涼土異經錄〉,{6}〈安公關中異經錄〉,{7}〈律分五部記錄〉,{8}〈律分十八部記錄〉,{9}〈律來漢地四部敘錄〉,{10}〈續撰失譯雜經錄〉,{11}〈抄經錄〉,{12}〈安公疑經錄〉,{13}〈疑經偽撰雜錄〉,{14}〈安公注經及雜經誌錄〉。末附錄小乘迷學竺法度造〈異儀記〉及慧叡造〈喻疑〉。在十四錄中,標題安公的,基本上保存了道安舊錄的原樣撰述,而加以補訂。其餘也都是按照《安錄》的規模加以擴大。
集中所補訂《安錄》的七錄內容是︰
{1}〈經論錄〉。以譯人年代為次,《安錄》自後漢安世高至西晉末法立,共著錄十七家(其中誤以竺法護和曇摩羅剎為二人,所以實際只十六家),二四六部,四五九卷。僧祐對於這些譯本,都參照其他經錄,註出異同並補缺,又標明當時有本或缺本。另外於法立以前補出張鶱等七人,法立以後補出衛士度等五十五人,譯撰各書連前總共四五0部,一八六七卷(這和《歷代三寶紀》及現刊本實際的數目均有出入)。
{2}〈古異經錄〉(《安錄》原來編在篇末,今移前)。大都是從大部中單篇譯出,沒有譯者名字,為古代的遺文。共九十二部,九十二卷。僧祐也註出餘錄異同和存缺。
{3}〈失異經錄〉。一般不詳譯者姓名的,這一類經《安錄》原列有一三一種,但經名簡略,未列卷數。僧祐均加以整理,註出異名、出據、存缺,並從《安錄》註經末移來十一種,十二卷,釐定為一四二部,一四七卷。
{4}〈涼土異經錄〉。失譯經存在於涼土的,共五十九部,七十九卷。
{5}〈關中異經錄〉。失譯經存在於關中的,共二十四部,二十四卷。
{6}〈疑經錄〉。鑒定為偽托的經典,共二十六部,三十卷。以上三錄,僧祐都加註異同具缺。
{7}〈注經錄〉。道安自己所註釋群經的,共二十一種,三十五卷。僧祐又補入雜著經錄等五種六卷。
其次,僧祐擴充了〈異經錄〉的編制而續成〈異出經(即異譯本)錄〉和〈抄經(即別生經)錄〉,又續撰〈失譯雜經錄〉、〈疑經偽撰雜錄〉,另外又將列入〈經論錄〉裡的律藏譯書本源,別為律分五部記等三錄。
以上十四錄共收經目二一六二部,四三二八卷(據《歷代三寶紀》卷十五所總計)。這比較《安錄》增加了一千五百餘部,三千三百餘卷。但他所搜羅到的寫本和參考的經錄,側重南方,因地區的限制,不免有遺漏,這是參考它的記載時應該預先注意到的。
(3)〈總經序〉︰共七卷(自第六卷至第十二卷),可分兩類︰前六卷是抄錄一些經律論的前序與後記,自〈四十二章經序〉起至〈千佛名號序〉止,共一一0篇,為〈序集錄〉;後一卷錄陸澄《法論目錄》、竟陵王〈法集錄序〉及僧祐自撰各書目錄序,共十篇為〈雜錄〉(十篇中僧祐自撰者占八篇),序文以外備載篇目,現在根據篇目即可略知那些著述的內容。這一種體裁,創見於此書,價值極大,無異是一種佛藏提要,而且保存了許多可貴的資料。近世嚴可均輯《全南北朝文》,文廷式補《晉書》〈藝文志‧釋家類〉,均採用本書這一類的材料。
(4)〈述列傳〉︰敘述歷代譯家和義解僧人的生平事略共三卷(自十三卷到十五卷)。亦分兩類︰前二卷主要著錄外國人如安世高等為一類,共二十二人;後一卷中國僧人法祖等為一類共十人(附見者尚有多人)。這是現存最古的僧傳,其史料多被寶唱《名僧傳》、慧皎《高僧傳》所依用。慧皎以後,各代僧傳的敘述方法,大致因襲本書,而略變其體例。
本書的優點,除在翻譯方面、傳記方面保存很多原始史料而外,它還為後來經錄的編纂開闢了許多門路,如有名的法經《眾經目錄》,分一譯、異譯、失譯、別生、疑惑、偽妄等六類,幾乎全採本書分類方法。後來集佛教經錄之大成的智昇所撰《開元釋教錄》,分〈有譯有本錄〉、〈有譯無本錄〉、〈支派別行錄〉、〈刪略繁重錄〉、〈拾遺補缺錄〉、〈疑惑再詳錄〉、〈偽妄亂真錄〉等七類,亦皆不出本書的範圍。至於作者對於一切經論都曾作過鑒定,甄別它的異同和真偽,判明譯者和翻譯的地點時間,這些對學術研究的貢獻都是很大的。
不過本書也不是毫無缺點的,如後來《法經錄》所指出(大正55‧148c)︰「小大雷同,三藏雜糅,抄集參正,傳記亂經,考始括終,莫能該備。」至於智昇《開元錄》說它以法護與曇摩羅剎為兩人,新舊譯名對照不盡符合等,則不過是小疵而已。(田光烈)
◎附︰陳垣《中國佛教史籍概論》卷一(摘錄)
本書之體制及內容
本書為簿錄體,在《漢書》〈藝文志〉之後,《隋書》〈經籍志〉之前。然其體制與外學目錄書不同。漢、隋志只一方式而已,所謂一方式者,志前有總序,中間分類排列書名、卷數、撰人,每一類畢,總其家數,條其派別而已。本書前有總序,與外學目錄書同,中間分四方式︰
一曰〈撰緣記〉,一卷。所謂「緣記」者,即佛經及譯經之起源。
二曰〈銓名錄〉,四卷。所謂「名錄」者,即歷代出經名目。此方式等於外學之藝文志,但不以經之內容分類,而以時代撰人分類。其次則為異出經、古異經、失譯經及律部。又次則為失譯雜經、抄經、疑經、註經等。異出經者,胡本同而漢譯異者也。失譯經者,遺失譯人名字者也。律為僧祐專門,故特詳律部。抄經者,撮舉諸經大要者也。註經者,經有註解者也。疑經者,真偽未辨者也。
三曰〈總經序〉,七卷。經序即各經之前序及後記。為文一二0篇。支那內學院所單刻者即前六卷,後一卷則為此土纂集諸書,如祐自纂《弘明集》等。載序之外,復載各卷篇目。幸而《弘明集》今存,不幸而其書不存,吾人亦可據此篇目,略知其書之內容為何,此目錄學家亟當效法者也。明‧智旭撰《閱藏知津》即仿此。旭俗名鍾始聲,字振之,蘇州人,號「蕅益大師」。
四曰〈述列傳〉,三卷。列傳即譯經人之傳。前二卷外國二十二人,後一卷中國十人。由後漢至蕭齊。其史料雖為慧皎《高僧傳》所採集,然此尚為今所存最古之僧傳,可以考後來僧傳之因革及異同也。
本書之特色及在史學上之利用
本書之特色,全在第三方式之經序,為其他經目所未有,可以考知各譯經之經過及內容,與後來書錄解題、書目提要等用處無異。其後記多記明譯經地點及年月日,尤可寶貴。朱彝尊撰《經義考》,每經錄其前序及後跋,即取法於此。《四庫提要》〈釋家類〉謂其取法《開元釋教錄》者,非也。
至其中之經序及後記,皆為六朝人著作。嚴可均輯《全南北朝文》,將此書七卷全數採取,散入南北朝文中,可謂探驪而得其珠者矣。
文廷式補《晉書》〈藝文志‧釋家類〉,大抵採自此書。其不採《歷代三寶紀》及《開元釋教錄》者,以此書撰自梁代,去晉世最近,較可信據。特未思及其撰自偏安之朝,文獻未為該備耳。
朱彝尊之用此書,仿其體制;嚴可均、文廷式之用此書,則取其材料,各有攸當。姚振宗撰《後漢書》〈藝文志〉,集部末附〈釋家類〉,全採《開元釋教錄》,蓋未見此書。其最後一條《沙彌十慧經》,引嚴可均《全後漢文編》曰︰「嚴佛調沙彌十慧章句序,見釋藏跡字號十,又見僧祐出三藏記第十卷。」不知「跡字號十」,即《出三藏記集》卷十,是一非二。嚴可均《後漢文》一0六原註云︰「釋藏跡十、出三藏記集十。」無所謂又見也。即此可知姚實未見此書,且不知嚴所謂「釋藏跡十」者為何語也。
至於本書經序及列傳中,有涉及各朝帝王及士庶者,均可為考史資料。如吳主孫權之於支謙,宋文帝之於求那跋陀羅,以及宋‧彭城王義康、譙王義宣、齊‧竟陵文宣王子良等,皆與諸僧應接。此書撰自裴註《三國志》後,為裴松之所未見,故魏吳諸僧事,可補《三國志注》者尚多。杭世駿撰《三國志補注》,未能採此書一條,此杭君之疎忽也。
明末李映碧清撰《南北史合注》,欲利用此等史料,合以八書,註《南北史》,實為卓識。惜其採取未備,又不講著書體例,竄亂延壽原書,至不為世人所重。然則此等史料之利用,尚有待於後人也。
西藏薩迦派重要密典。相傳為元‧八思巴國師傳授、集譯。原祕藏於宮中,民國後發現而予以公開。主要譯自藏文的《道果》。《大乘要道密集》乃全書裝訂後之題箋。書中收〈道果延暉集〉、〈密里斡巴道果卷〉、〈道果語錄金剛句記〉、〈道果逐難記〉、〈道果引上中下三機儀〉等,共八十篇,於無上密乘之四級灌頂修持法要及口訣,詳盡完備。
近人陳健民嘗作〈道果探討〉一文,認為該書為求保密,乃故意將次序顛倒排列。故陳氏為求復原,而將全書各法依一般密宗諸法體系之先後,重新編排,並分該書為理趣及實修兩大部。陳氏此文行世後,頗為台灣地區之藏密行者所稱。然亦有人持相反意見。1992年,法護譯出《道果》後,即在文末附〈大乘要道密集略說)一文,以評述陳健民之看法。
◎附一︰陳健民《事業手印教授抉微》第九章〈大乘要道密集之錯亂排列〉
《大乘要道密集》為該書裝訂後之題箋,實則該書為譯自藏文《道果》,為薩迦派之重要密典。其中數見《道果》之名,故余所作探討名曰︰〈道果探討〉。然此《道果》是否完全,則不得知。應重新再譯。玆將其屬於無上瑜伽圓滿次第之次序分條依次更正如下。先當將該書標明頁數,上冊自一頁至一○三頁,以中頁計,下冊自一頁至一五八頁,序跋皆不計在內。
第一節 道果圓滿次第之更正次序
(39)中圍事相觀 上冊 八三頁至八五
(40)分座略文 上冊 八一頁至八三
(上屬初灌)
(41)十六種要儀 上冊 四八頁至四九
(42)拙火定 上冊 三二頁至四一
(43)九周拙火 上冊 四一頁至四四
(44)光明定 上冊 四九頁前後面
(45)夢幻定 上冊 五十頁之前面
(46)幻身定 上冊 五十頁至五二
(47)對治禪定劑門 上冊 四四頁至四五
(48)除定障 上冊 四五頁至四八
(49)辨死相(三章同題)
上冊 八五頁至八七
(50)轉相臨終要門 上冊 八九頁前後面
(51)遷識配三根四中有 上冊 九三頁至九五
(52)遷識所合法 上冊 九一頁至九三
(53)贖命法 上冊 八八頁前後面
(上屬二灌)
(54)明點觀 上冊 九十頁前後面
(55)上樂雙運玄義 上冊 二四頁至三二
(56)摩尼樹法(包括四喜)
下冊 四三頁至七三
(57)明印五種姓 上冊 九一頁之前面
(58)護菩提要門 下冊 一○三頁前後
(上屬三灌)
(59)四種收心 下冊 一四九頁
(60)真心四句 下冊 一五八頁
(61)六要記文 上冊 九九頁之前後
(62)新譯大手印 下冊 一三三頁至四
(63)大手印赤引 下冊 一三四至四十
(64)大手印伽陀文 下冊 一四○至四三
(65)大手印纂集心二義類要門
下冊 一五七頁
(66)金瓔珞要門 下冊 一五一至五五
(67)一訣要門 下冊 一四九頁
(68)頓入要門 下冊 一四九頁
(69)心印要門 下冊 一五○頁
(70)修習人九法 下冊 一四七頁
(71)三法喻 下冊 一四八頁
(72)十三法喻 下冊 一四七頁
(73)九喻 下冊 一四三頁
(74)八鏡 下冊 一四五頁
(75)苦樂為道要門 下冊 一百頁之前後
(76)十二失道 下冊 一四四頁
(77)除損增 下冊 一四四頁
(78)九種留難 下冊 一四八頁
(79)大印湛定鑒慧覺受
下冊 一四五頁
(80)九種光明 下冊 一四六頁
第二節 五種緣會檢討
薩迦派教授頗以五緣生道自矜。上冊六十三頁後至六十七頁後皆彰此理。六十七頁前,頌中云「昔者諸禪德,皆無緣會辭,後由道果興,方有緣生言,然內外緣要,至今無人曉。」拙以為緣生之詞,佛在般若會中早已宣說;龍樹菩薩又解析之;漢地智者大師以「一切因緣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名真實義。」而立三種止觀。下三部《大日經》有十緣生句,皆在薩迦派之前,不可云昔者禪德皆無之。特此依內外深淺而分五層緣會,當係薩迦派自創,此點亦殊可珍。惟是拙見以為︰後一層大似畫蛇添足,有前四層即已足矣。其理由如次︰
(1)就空性哲理言,真如即屬究竟,豈有真如而不究竟者﹖就緣起哲理言,六大緣起為密宗之宇宙觀,真如緣起為大乘之宇宙觀。然而真如緣起,並不如阿賴耶緣起之偏重唯心。密宗以方便為究竟,故重在六大瑜伽。六大則心物兼賅矣。然真如在密宗亦包括六大,六大皆真如,故每以配第四灌之勝義。今經二、三灌之五大緣起,配四灌之真如緣起,自然究竟矣,此上再有究竟,則為畫蛇添足矣。
(2)就上冊六十三頁文句辨別五緣生會,亦不合密宗法相之體系。外境、固也;內身則必具氣脈明點,三者缺一則不成其為身也。今以脈屬第三緣會,而以甘露(即明點)屬第四緣會,以藏智風屬第五究竟緣會,似不合理。拙見以為︰外境不列為外,以壇城及本尊身之外形莊嚴,即生起次第所觀為外緣會。皮膚以內,肉眼所不能見者,氣脈明點,此屬內緣會。由修雙運法,男以女莊嚴,女以男莊嚴,而行其杵蓮雙運之道,此為密緣會。雙運為密宗要法,豈可不包括五緣會中﹖且本書以界甘露屬第四緣會,而界甘露有單身者,有雙融者,不可專言單身者,而忽視雙融者。又藏智風不得獨稱究竟緣會,蓋在內緣會中即有風,由依空風不二,即成就藏智風,有藏智風而無藏智明點,則不能成就第三灌四空四喜之定;不能成就此定,則不能成就四灌之勝義真如。今以第四灌之真如,稱為真如緣會,而以藏智風稱為究竟緣會,殊為顛倒,不合正理。
且此等理,只合稱道位之緣生會,不合稱因位之緣生會。因位者,則外境、內身、密精、密密真如,為世俗見地耳。今在道位,始可修氣、脈、明點真如之法,故不得稱之為因位也。
(3)至若心配五緣會一說,更不合理。前五識配外,六識配內,七識配密,八識配真如,此部分尚無不合。今若以立第五究竟緣會而另立法界,此與唯識家學理不合,唯識家但承認第八阿賴耶識,即法界,故立阿賴耶緣起,說明法界宇宙之成立,並未建立第九法界識。茍無有第五之究竟緣會,可免此牽強配列也。
(4)六十四頁約四灌配五緣會,預備法不屬四灌之內,故當以瓶灌為外。五種灌頂物皆在外,五佛冠莊嚴在頂,亦在身外。當以密灌為內,所依甘露必飲之,則已入體內矣,當以智慧灌頂配密緣會,此正第三灌之道也。第四灌所指示之勝義,即是真如緣會。今以預備法列入而配外緣會,則佛頭著糞矣;以第三灌配真如之後,再用第四灌配究竟緣會,是為狗尾續貂矣。按第三灌偏在四喜,第四灌方可達到四空之最後階段。四灌雖由三灌而生,然不可直以三灌為真如也。又第三灌之稱智慧者,就用智慧明妃而言,為大樂智慧。第四灌頂法身無生無我空性配合空樂不二,方可稱勝義灌頂,即是真如也。是故密宗根本戒第十四條,不得毀謗女智慧,此所謂智慧,非直言真如之智,而屬明妃大樂九種姿態也。
(5)六十四頁前三行約解脫道中之增長觀,最後所謂「彼皆無二現智相者,乃究竟緣會」試問現智相者,豈能出密緣會所配之真如以外耶﹖是故有上面四種緣會即已足矣,不必別立究竟緣會矣。
(6)本頁四與五兩行,所言究竟觀,幾乎與前言之因位五緣會相同,故本文前二所駁應如拙見,改為外境、內身、密精、密密世俗智,而不稱脈、字、真如、界甘露等(見六十三頁後七行),則不致因位觀與究竟觀相重複矣。依究竟觀之理趣,則當以本尊佛慢顯,成就堅固,配究竟觀之外緣會;藏智風、脈、明點,成就圓滿、配究竟觀之內緣會;四喜四空、有學無學、雙運成就,配究竟觀之密緣會;大手印明空不二,光明成就,配究竟觀之真如緣會;則無不圓滿,更不用其他究竟緣會也。
(7)上冊八十頁第五行配行事業手印者,明妃為外,與自身交抱為內,加持雙運為密,此固合理。其後所謂上降配真如,下堅固配究竟,則屬多餘。應作上下四喜四空雙運為真如。上降不能到下堅固,則真如光明必不現起,此正三四灌交接之處。既得俱生智喜,現起勝義光明,則已屬究竟矣。故強分上降下堅,別立究竟緣會,顯然是因理設事,駢枝[疒@贅]疣可以見矣。拙見不敢茍同。
(8)本頁第七行配金剛波道。彼等之智,乃配究竟緣會,亦屬多餘。蓋意波即是真如,真如即是智。若云彼等,乃統言前三,尤乖次第,先三之行波、身波、語波、皆不得稱智,以皆未達到四喜四空之究竟地故。必至意波能安住俱生智空上,方能稱真如,此真如即究竟正智。
(9)本頁第十行配禪定近因,亦不可離恐望,配究竟緣會。上文內緣會已配五空行,密緣會已配五如來,豈有如來、空行,尚有恐望。若無之,何以在究竟緣會復配此也。
(10)全頁後面第九、第十二行所言,四灌外緣及其受灌處,分別以初至四灌配化、報、法、真如四佛,可全然證明拙見四緣會最為適當。如多一究竟緣會,則以何灌外緣,當在究竟佛處受灌耶﹖若論《道果》五緣會之主張,則第四灌應在究竟佛處受灌,而不應在真如佛處受灌也。
(11)六十五頁前,第三四灌,內密二緣會成報身,既犯重複之緣會,而以真如緣會配法身,究竟緣會配真如身,前後兩真如,何以反不能相配耶﹖茍以拙見配之,四緣會依次配四身,則不致以內密兩緣會配一身,而以真如緣會適配真如身,豈不順理成章耶﹖
(12)六十五頁前第九、十兩行所謂內緣會中之身轉動,豈不屬風耶﹖何以藏智風屬究竟緣會耶﹖所謂密緣會之火要,豈非紅甘露耶﹖何以界甘露屬真如緣會耶﹖又六十五頁後第一行,所謂諸風觀門,何以屬究竟緣會,而不屬內緣會耶﹖按之常理,內緣會氣、脈、明點(即界甘露),究竟緣會,惟是四灌勝義耳。
(13)六十五頁後第六、七兩行所指七風,皆屬內緣會;心空或心氣不二,方屬究竟緣會。各派圓滿次第都無異議。
(14)總結本問題,五緣會理趣中有三大病︰
(甲)多餘病──於四緣會真如上別添究竟緣會,乃屬多餘。
(乙)錯亂病──風、脈、明點為內緣會鼎立三要素,各派皆如是說。將脈為內緣會,界甘露為真如緣會,而藏智風為究竟緣會,三者如拐子馬相連,缺一則不能成為一緣會。脈即明點所住地,風即明點之運動,明點為風脈之能依主體,明點之上下為脈,而上下之行動為風,拙火即是紅明點,甘露即是白明點,不可以拙火列在密緣會,明點列在真如緣會,而風列在究竟緣會,且每一緣會必完成其特別之任務,如外緣會之身及壇城,完成其生起次第之任務;內緣會氣、脈、明點,完成其第二灌之任務,並作三灌之基礎;密緣會則完成其第三灌雙運之工夫;真如緣會則完成大手印勝義光明之任務,然後方可稱為緣會也。否則如《道果》主張,三事各別成一緣會,而僅完成第二灌內緣會之任務,殊為錯亂也。
又風、脈、明點三者,依身、語、意配。脈配身,風配語,明點配意。故明點重要在風之上。依生理醫理論,氣能生血、集血、運血,集合多血,方成精蟲。精之地位,在氣之上,豈可以風為究竟,高於明點耶﹖若論藏智而言;明點者,依印度祖師白馬麥札解︰明者,智慧;點者,精華。故明點亦是藏智。中脈表法身,亦以其能藏智也。豈獨風能藏智哉﹖又觀下冊四頁五緣會解析,皆雜有風,則風不可特列在第五究竟緣會中。而下冊十頁〈金剛句記〉所論「甘露引導」、「脈字引導」皆配有十二地境界,可知風脈明點(即《道果》所謂界甘露)同一緣會,可以證明矣。
且風在果位上已成光明,端在能與大手印空性配合。若列究竟緣會,已屬果位,不可再稱風,蓋已與心不二,不可獨稱風矣。
(丙)缺少病──除上二病,尚有缺少病。按所謂五緣會中,缺少雙運之緣會,此屬第三灌,為無上密宗極重要部分,當屬密緣會。如是,大手印第四灌之勝義,屬真如緣會,又適符合通常之密理矣。今拙見以四緣會包括四灌而不缺少;《道果》以五緣會而缺少第三灌;誰捨誰從,讀者必知所抉擇矣。
最後當補述者︰外、內、密三緣會,皆由淺入深之「度量」,而真如為「性質」而非度量。故拙見平日配列則作外、內、密、密密四層,今稱第四為究竟亦可,不必稱真如,如是五緣會,可改為外、內、密、究竟,似較合理。
第三節 附錄〈道果探討〉原跋,以見感應
文謄正後,仔細再讀,自信於法於理無不是處。然為慎重起見,曾向本人所依薩迦派之親教各上師,本派印度大成就,傳授本派各法之畢哇巴祖師,即《道果》譯本所書密哩斡巴祖師,本派西藏宗師薩迦本支達殷重祈禱,求其認可,或於定中,或於夢中,示以教訓。是夜,余在夢中,裸體行大馬路上(《道果》之道也),為東方晨曦直射甚暖,見老農正在山中繼續開闢新田,此皆認可之相。其後即此夢中又得金剛大樂長壽法。按︰本文曾臚列畢哇巴祖師之《飲空贖命法》,為本集精華所在之一。并謂具二灌四灌之長,蓋指飲空為四灌,吞氣為二灌,觀想為初灌,夢中所授則為三灌雙運之作用,適補足三灌,完成四灌具足之長壽,原集所無,感泣不置。願諸讀者對本文探討,生起淨信,亦可同得妙法,早證道果。
◎附二︰法護《大乘要道密集略說》(摘錄)
綜上觀之,《大乘要道密集》一書,應非一人、一時、一地所譯成,顯是後人不辨而合訂為一,雖是元代時所譯,然若如書上言大元國師八思巴所集譯者,在歷史年代上說不過去,恐怕是誤解的成分居多,因此書中的各個部分,如〈道果延暉集〉、〈依吉祥上樂輪方便智慧雙運智慧玄義卷〉、〈密哩斡巴上師道果卷〉之前半(以含藏因續記文為界)、後半、〈金剛句記〉、〈道果逐難記〉、〈摩尼樹卷〉等應各自獨立為一單元分別參攷,可能比較合理。此處附帶一提的是,有元一代除譯此書外,關於大手印的譯著,據錢大昕的《補元史藝文志醫類書》中,尚有〈端必瓦成就同生要〉、〈因德囉(因陀羅)菩提手印要道〉、〈大手印無字要〉等各一卷都是道果法集中所攝,惜現湮佚。
略論〈道果探討〉
〈道果探討〉一文中,曾對《大乘要道密集》一書有許多「探討」,然其中不無尚待商榷之處,現就其內容略論之︰
首先,對該文使用〈道果探討〉為題是否恰當檢討如下;作者個人認為云︰
「稱道果探討而不題大乘要道密集探討者,以此後者之名乃係影印時所題,並非藏文原名,故所影印各頁,從未有題及上名,按金剛乘與大小乘鼎立為三,今又曰大乘,又稱密集,似乎不合,此不當採用者一。
依余所聞於上師者,薩嘉之法,以道果為主,一如黃教之金剛乘道次第廣論然,此其二。又書中前後以道果為題之法典頗有數起,如道果延暉集、密哩斡巴道果卷、道果金剛句記、道果逐難記等,此其三。故定此名。」
對於〈道果探討〉作者的這個理由,我們不表贊同,在前面的〈道果概說〉中,曾經分別介紹過《道果》的定義、內容、所攝法,及《大乘要道密集》的內容歸屬問題等,因此,綜結前文的說明之後,這是能夠很清楚的分別出《道果》與《大乘要道密集》二者之間的差距。若專就內容而言,《大乘要道密集》中並非全屬《道果》,縱然有包含部分,但也並不完全,我們不能說《華嚴經》的〈淨行品〉等於《華嚴經》,更何況尚有間雜其他教法,這更不可以承認《大乘要道密集》可更稱名為《道果》。為了區別這二者的差異,避免令人產生混淆誤解,作者的第二、三點理由是不能成立的。至於第一點理由,那是相互認知上的看法,不需加以討論。
另,〈探討〉一文將《大乘要道密集》書中所載諸法,分理趣、實修二部,實修部中又分加行、下三部、雜法、四灌而列,對此分類我們亦以為不可。
由於此書係多篇法籍相匯而成,並非同一書而故意散亂倒裝,故此種分判,實非恰當,同時這一分類也有訛誤之處,例如︰「金剛句(偈)說道時灌儀」被劃入加行法中,這一法本是三續中身方便續五法中最後一項「道位灌頂」,它的順序尚且還在因灌四灌之上,如何能夠劃歸加行法中﹖
又,二灌所灌法內之辨死相、贖命、轉相臨終要門等,應屬瓶灌臨終之教法,不屬二灌所攝。
又,「六要記文」劃歸四灌所攝~大手印類,此亦不合理,至於道理為何,詳見金剛句偈內「六教授」一節便知,此處不贅。
又,四層灌頂之分類,在寧瑪派中或可適用,然就薩嘉派而言,因、道二位各有四灌,焉可以一概全,譬如於道果教法之金剛句偈註中「守護之別」一節,涉墮方便、智慧及方智之守護法,應歸第幾層灌頂﹖抑是再劃入理趣類便可!誠然作者云︰「依一般密宗諸法體系之先後而重加排列,以便實修」云云,但密宗素以師承教授次第各各不同為著,豈能以本派見趣次第支解他派見趣所修,因此吾人對〈探討〉一文之分類,不能茍同。
復次,就其探討「五緣生道」問題一節而論。
〈探討〉一文認為「五緣生道中『緣生』一辭,佛在般若會上,早已宣說,龍樹菩薩又彰明之,漢地智者大師以『一切因緣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名真實義』。而立三止三觀,下三部大日經有十緣生句,皆在薩嘉派之前,不可云昔者禪德皆無之……」云云。
這個看法,很明顯是對薩嘉派所謂「緣生」所說旨意不了解,其文中所云佛在般若會早已宣說,龍樹菩薩又彰明之,這應是指《般若經》及其發微意趣的《中論》中所辨析之「因緣法」而言,作者復引智者大師以「一切因緣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名真實義」。(《中論》〈觀四諦品〉作︰「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無,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可見作者心中將這個「因緣」法當作「緣生」,此二者之差別稍後再述。
又,作者所提到《大日經》的十緣生句,係出自〈住心品〉︰「(摩訶毗盧遮那世尊,告金剛手言︰)祕密主!若真言門修菩薩行諸菩薩,深修觀察十緣生句,當於真言行通達作證。云何為十﹖謂如幻、陽焰、夢、影、乾達婆城、響、水月、浮泡、虛空華、旋火輪……」這所舉的十緣生句中之「緣生」,依一行大師所記之《大毗盧遮那成佛經疏》卷三中訓謂「同於中論中所云(因緣生法等等)」,這三個「緣生」都是同一個意思,吉藏撰《中論疏》十(末)中有曰︰「緣起者體性可起,待緣而起,故名緣起。」應即指此,這是顯教共通之理。
然則《道果》金剛句偈中所謂之「緣生」則非指此,那是含有特定條件而相和合的意味。
在討論金剛句偈的「緣生」前,先對舊譯「緣生」而拙譯「緣起」之詞,稍作說明。《俱舍論》九曰︰「諸支因分,說名緣起,由此緣能起果故;諸因果分,說緣已生,由此皆從緣所生故。」基於此理,就因地而言,稱為「緣起」,就果地而謂,乃稱「緣生」,這二辭意不盡相同,因為「五緣起」中的緣起之基為脈、脈字、界甘露、氣,都是屬因地方面,所以不能稱「緣生」,故而譯為「緣起」。
至於五緣起中的「緣起」所指為何﹖現引薩嘉班智達所述金剛句偈註言︰其就瑜伽士而言,生禪定之緣起,其亦無定數及次第,相適緣起須觀待脈、字、甘露、氣,其他如食、行止等,依他緣而主緣起,而「緣起所生」即為瑜伽之一覺受,依脈、氣、菩提和合而生。
這個「緣起」所講的是專指密乘方面而言,特指「身體」及其所相關依存部分,這方面當然是「由道果興,方有緣生言,然內外緣要,至今無人曉。」此二者雖然字面上相同,實質上的意義是失之毫釐、差之千里,不可不辨。
其次,作者曾分別就空性哲理、辨別五緣生會,約心配五緣會、約四灌配五緣會、配事業手印等等方面評判此五緣起,其總結歸納三大病,即多餘病、錯亂病、缺少病,故現以此三病之訛為主,兼略敘其餘差舛如下︰
作者以四緣會即滿足,於真如上別添究竟,乃屬多餘,其所持理由,有就空性哲理、緣起哲理、密宗法相體系等。
然依金剛句偈所立五緣起之理,其根本範圍即為針對「一個所依悉淨無過四壇城」而言,謂「所依」是指所依止的身體。「悉淨」是依金剛句偈所云,以聞思、學處、灌頂、禪定等悉得清淨。「無過」是指無有過患退敗之脈、字、界甘露、氣等。「四壇城」即金剛句偈中所闡發的化身身脈壇城、報身脈字壇城(或云字婆伽壇城)、法身菩提心壇城、體性身氣壇城,這也是金剛句偈註(教語朱註)之讚頌文中云「心之所依自身四壇城」一頌所指。
其所論對象既為此所依身,五者各有所表,自不干空性哲理事,既非共通緣起哲理,自不關真如緣起事,四灌等法為所修,五緣起為所攝範圍,原非一灌一緣起之配對,自各安其事,曷能有牽強、蛇足之評!
又,作者以風、脈、明點三者為密緣起中鼎立三要素,不可將脈為密、界甘露為真如、藏智風為究竟。其所持理為脈即明點所住地,風即明點之運動,明點為風脈能依主體等,又主外緣起之身及壇城,完成其生起次第之任務,內緣起氣脈明點,完成二灌之任務,并作三灌之準備,密緣起則屬三灌工夫,真如緣起則屬大手印等……,此則為其錯亂病。
此亦不合理,蓋作者主觀認為一灌配一緣起,故乃生支離事。
金剛句偈註云︰外緣起為迴風轉氣,及景象、夢等外在境相粗略所現,內緣起為心氣集攝於脈字宮殿,密緣起為斷世間道而現出世間身脈等四壇城,真如緣起為初地以上之外,內、真如驗相生現明點、氣、心,究竟緣起為融入四行於十三地證果。
其氣、脈、明點三者,雖為密灌道中行,然所修各有不同,所圓亦各異,成就四壇城轉四身任運各亦不同,非於一灌頂修法中能同圓成,教法各異,此不可謂錯亂。
至於缺雙運之緣會事,雙運主要側重於明點,其降、持、迴、遍、護種種所修,無非如此,所見不同,何漏之有﹖
若說四正量問題,乃至顯教配屬問題,胥皆須依《道果》的教示,一層一理逐次而釋,非斷章取義,斤斤字辭便可測知,在此作者的認知與《道果》教法意趣迥異,既無共通之處,僅就片面章節討論是沒有意義的,事實俱在,讀者應自行於金剛句偈註中深入,自能明察秋毫,不需在此舞文弄墨!
十一卷。高齊‧那連提耶舍譯。又稱《月藏分》、《大集月藏經》、《月藏經》。相當於《大方等大集經》卷四十六至卷五十六,收在《大正藏》第十三冊。
本經在《大集經》中,列於〈日藏分〉之後,其成立時間較晚。全經共分二十品,內容略述如次︰
(1)月幢神咒品︰佛在佉羅帝山說《日藏經》已,西方現大華雲,其華雲中現一半月,於半月中有世尊端坐說法。佛告目犍連,所以現此奇瑞,乃因月勝世界之月藏菩薩偕諸眷屬來預此大集會,故現奇瑞迎之。月藏菩薩來至佛前,頂禮佛足後,即宣說諸吉祥章句大力神咒及月幢月神咒。
(2)魔王波旬詣佛所品︰魔王宮中光明遍照,一切樂器及莊嚴具皆自然出聲,曰︰「當前往釋迦佛處聞法」,魔王大驚乃往詣佛所。
(3)諸阿修羅詣佛所品︰由於月藏菩薩所說月幢月神咒之神力,諸阿修羅亦共集佛所聽法。
(4)本事品︰佛告訴彌勒,於過去世,佛為長兄,為化度其八名胞弟而行千年苦行。此八人即今羅睺羅等四阿修羅王、魔波旬、彌勒、毗摩詰與提婆達多。
(5)諦品︰佛應月藏菩薩之請問,而揭示住阿蘭若修第一義諦之法。其次又列舉諸三昧之名,以及第一義諦三昧(第一義禪)之十二種功德。
(6)令魔得信樂品︰帝釋天、梵天王及護世四王勸諫魔王波旬,勸他懺悔改過,並深信佛法。魔王波旬回心向善,棄捨對佛之憎惡害心,並誓願止息妨害諸善法之事。
(7)鬼神集會品︰護世四大天王誓願護持正法,遮護此國土風雨自然之害。
(8)諸惡鬼神得敬信品︰佛為大眾述說十種平等,即︰眾生平等、法平等、清淨平等、布施平等、戒平等、忍平等、精進平等、禪平等、智平等、一切法清淨平等。其次,諸鬼神懺悔其因地罪業,並發願護持比丘及佛法。
(9)諸天王護持品︰因大梵天王之進言,佛遂以四天下分屬予諸天、七宿、三曜、三天童女,囑令守護之。
(10)諸魔得敬信品︰諸魔王說偈讚歎佛,並誓願令正法流轉及護持國界。
(11)提頭賴吒天王護持品、12毗樓勒叉天王品、13毗樓博叉天王品、毗沙門天王品︰提頭賴吒天王等四大天王誓願護持人界四洲。
(15)咒輪護持品︰佛為四天王說五咒。
(16)忍辱品︰佛為阿修羅說離瞋、修忍辱行,可得十善果及五勝果。其次月藏菩薩說大慈陀羅尼,天龍、阿修羅懺謝。
(17)分布閻浮提品︰佛將閻浮提五十三國付囑諸天護持。此品中提出著名的「五堅固」說。謂在佛法的流傳史上,每五百年為一階段。共有五大階段。各階段所具之特徵不同。此即解脫堅固、禪定堅固、讀誦多聞堅固、塔寺堅固、鬥諍堅固之五堅固。五個五百年,各具其中之一特徵。
(18)星宿攝受品︰佛復將三百四十三國付囑諸星宿護持。
(19)建立塔寺品︰梵釋四王等,列舉過去二十五佛塔為例,問佛現在未來有幾所塔寺﹖佛放光照射諸方,即時於此四天下中,而有無量百千諸佛處處出現。佛告彼等有如是等數塔寺。
(20)法滅盡品︰月藏菩薩預言佛滅後,佛法亦不能久住。聞此言後,月燈菩薩問佛何以法滅,以及滅法者誰﹖佛遂告以種種法滅情狀,最後,佛將佛法付囑予彌勒,並揭示受持、書寫、讀誦、解說、修行此月藏法門之功德。
本經中的「五堅固說」(〈分布閻浮提品第十七〉)、「法滅思想」(〈法滅盡品第二十〉)影響我國佛教界頗鉅。例如三論宗嘉祥吉藏即根據「五堅固說」,而說道、多聞、三昧、塔寺、鬥諍、愚癡等六種堅固;三階教信行據此而主張第三個五百年以後,別法無得道;淨土宗道綽說此「五堅固」,乃學慧、學定、多聞、塔寺、諍訟等五事。又,道綽即根據本經之「末法說」,而提出其「捨聖道門,歸淨土門」之主張。
此外,在本經〈分布閻浮提品第十七〉、〈星宿攝受品第十八〉、〈建立塔寺品第十九〉中所載的國名,含及印度、中亞及我國(震旦),因此從中可以尋出本經的成立時代及地點。
梵語deva的漢譯。音譯為提婆。意譯又作天界、天道、天有、天趣等詞。指六道之中,業報最殊勝的眾生,或指其所居住的世界。梵語deva,是div(意為放光)的名詞形,有「天上者」或「尊貴者」的意思。通常用來指稱天界眾生,或常人所謂的神祇,或指彼等所居住的處所。
關於天界眾生的居住處所,《俱舍論》卷八說欲界有六天,色界有四靜慮處十七天,無色界有四處,也就是三界二十七天。茲列表如次︰
┌四大王眾天
│三十三天
│夜摩天
欲界──六欲天┤睹史多天
│樂變化天
└他化自在天
┌梵眾天
┌─初禪天┤梵輔天
│ └大梵天
│ ┌少光天
│ 二禪天┤無量光天
│ └極光淨天
色界┤ ┌少淨天
│ 三禪天┤無量淨天
│ └遍淨天
│ ┌無雲天
│ │福生天
│ │廣果天
└─四禪天┤無煩天
│無熱天
│善現天
│善見天
└色究竟天
┌空無邊處
無色界┤識無邊處
│無所有處
└非想非非想處
所謂欲界六天是指四大王眾天、三十三天、夜摩天、覩史多天、樂變化天、他化自在天。色界四靜慮處十七天是指初靜慮的梵眾、梵輔、大梵等三天,第二靜慮處的少光天、無量光天、極光淨天,第三靜慮處的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第四靜慮處的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無煩天、無熱天、善現天、善見天、色究竟天,無色界的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
四大王眾天,亦名為照頭摩羅天、四天王天、四大王天、大王天或四王天,是指住在須彌山腰的持國、增長、廣目、多聞等四天,以及受其管轄的堅手、持鬘、恒憍等諸藥叉神。六欲天中,此天所領最廣。其身量有四分之一俱盧舍,人間五十歲為其一晝夜,壽五百;初生之時,猶如人間五歲幼童,既生已,身形速成滿。
其次,三十三天又名忉利天,係居住在須彌山頂上的天眾。此須彌山頂呈四角形,各面廣八萬踰善那,四隅各有一峰,金剛手、藥叉神住於其中守護諸天。須彌山之中央,有善見宮,乃天帝釋之住處。此三十三天眾之身量為半俱盧舍,人間百歲為其一晝夜,壽一千歲。初生時,如人間六歲幼童,既生已,身形速成滿。此天與前述之四大王眾天皆依地而住,故稱地居天。其交形成淫,與人無別,但風氣泄,熱惱便除,無如人之餘不淨。
其次,夜摩天以上的四天及色界諸天,是所謂的空居天。在三十三天的上方,各隔四萬踰繕那,重疊羅列。此中,夜摩天又稱焰摩天、炎摩天、焰天、炎天、時分天或四分天,其主稱為須夜摩天(又作須焰摩天、須焰天)。身量四分之三俱盧舍,人間二百歲為其一晝夜,壽二千歲,纔抱成淫,初生時,如人間七歲童,生已身形速成滿。
睹史多天又名兜師哆天、兜率陀天、兜率多天、睹史天、兜率天、兜術天、知足天或喜足天,刪兜率陀天王為其主。身量一俱盧舍,人間四百歲為其一晝夜,壽四千歲。由執手而成淫,初生時,如人間八歲童,生已身形速成滿。
又,樂變化天眾能依神通力自化作五妙欲境而受用之,化自在王天、化自在天、無憍樂天、無貢高天、不驕樂天、樂無慢天、化樂天、變化天、樂化天、泥摩羅提羅鄰優天、尼摩羅提天、維摩羅眤天、尼摩羅天為其別名。身量一俱盧舍又四分之一,人間八百歲為其一晝夜,壽八千歲;唯相向而笑成淫,初生時,如人間九歲童,生已身形速成滿。
他化自在天又名他化自轉天、他化樂天、化應聲天、化自在天、婆羅蜜尼和耶拔致天、波羅尼和耶拔致天、波羅維摩婆耆天或波羅尼蜜天。此天能令他化作妙欲之境而受用之,其主名為自在天王。身量一俱盧舍又二分之一,人間一千六百歲為其一晝夜,壽一萬六千歲;相視成淫,初生時,如人間十歲童,生已身形速成滿。
此四天所居宮殿,量等須彌山頂。或說隨處之上,其量倍增。此六欲天於受用欲境時,雖有三種別,但因皆有受欲之事,故名欲生。
色界初靜慮處三天中,梵眾天是大梵天所有所化所領的天眾,又稱梵身天、梵世天或梵迦夷天。身量有半踰繕那,壽四分之一大劫。梵輔天是大梵天的侍衛,又名梵具天、梵善益天、梵先益天、梵前益天、梵先行天、梵不數樓天、梵輔樓天、梵弗還天、梵富樓天或富樓梵天。身量一踰繕那,壽半大劫。大梵天又名摩訶梵天或單稱為梵天,其身量一踰繕那半,壽四分之三大劫。此等初靜慮三天離欲不善而生喜樂,所居宮殿量等四洲;或說量等一小千世界。
其次,第二靜慮處三天中,少光天因光明最少,故名少光。又名小光天、少光音天、水微天、光天、波梨陀天、波利陀天或波利答天。身量一踰繕那,壽兩大劫。無量光天,又名無量光音天、無量水天、水無量天、妙光天、阿波羅那天或𤸱波摩那天。其光明轉勝難測,身量四踰繕那,壽四大劫。極光淨天,又名極淨光天、遍勝光天、極光天、光嚴天、光曜天、光耀天、光音天、水音天、晃昱天、阿會亘羞天、阿陂亘羞天或阿會亘修天。其淨光遍照自地之處,身量八踰繕那,壽八大劫。此第二靜慮三天係依定力而生喜樂,故稱定生喜樂,其所居宮殿,量等一小千世界。有說量等一中千世界。
第三靜慮處三天中,少淨天因意地樂受最劣,故名少淨。少善天、約淨天、少靜天、少淨果天、淨天、波利多首天、波利首訶天、波利陀首訶天、波栗羞訶天為其別名。身量十六踰繕那,壽十六大劫。無量淨天,又名無量淨果天、無量善天、阿波摩羞天、阿波摩首天、阿波摩首訶天、阿波羅天。其淨增轉難測,身量三十二踰繕那,壽三十二大劫。遍淨天又名極遍淨天、極光淨天、廣善天、淨果天、難及淨天、淨難逮天、首訶迦天或羞訖天等。其淨周普,樂無過者。身量六十四踰繕那,壽六十四大劫。此第三靜慮三天,因離喜生樂,故稱離喜妙樂。所居宮殿量等一中千世界。有說量等一大千世界。以上初、二、三靜慮處於樂生上雖有三種別,但皆長時離苦受樂,故名樂生。
第四靜慮八天中,除無雲天之外,其餘七天皆有雲地。亦即無雲天因居無雲之初,故名無雲。無陰行天、無陰天、無蔭天、無罣礙天、阿那婆迦天為其別名。其身量百二十五踰繕那,壽百二十五大劫。福生天又名受福天、得福天、生福天或福德天,異生之勝福者得生於此。其身量二百五十踰繕那,壽二百五十劫。廣果天又名大果天、密果天或果實天。於異生之果報中,此方最為殊勝。其身量五百踰繕那,壽五百大劫。
其次,無煩天以上到色究竟天的五天,是所謂的五淨居天。亦即前三天是凡聖雜居,而此等五天為純聖所居之所,故名淨居。此中,無煩天係無煩雜之天,又名不煩天、無繁天、無廣天、不廣天、無造天、無誑天或阿浮訶那天。身量一千踰繕那,壽一千大劫。無熱天因已伏除雜修靜慮上中品之障,意樂調柔,離諸熱惱,故名無熱。又名不熱天、不惱天、不燒天、無求天、阿陀波天或阿答和天。身量二千踰繕那,壽二千大劫。善現天因已得上品雜修靜慮,景德易彰,故名善現。又名善見天、善觀天、快見天或妙見天。身量四千踰繕那,壽四千大劫。善見天因雜修定障之餘品至微,其見極為清徹,故名善見。又名大善見天、善現天、樂見天、妙見天、快見天或色天。身量八千踰繕那,壽八千大劫。色究竟天,色界諸天中無有過此天者,故名色究竟。又名究竟天、無小天、阿迦尼吒天、阿迦膩吒天或阿迦貳吒天。身量一萬六千踰繕那,壽一萬六千大劫。此第四靜慮八天,初生之時皆身量周圓,具妙衣服,所居宮殿量等一大千世界。有說其量無邊際。
無色界四處中,空無邊處係修空無邊處定者所受之異熟,又名無邊虛空處、無量空處、空處、虛空無邊處天、無邊空處天、空無邊入天、無量空處天、虛空智天或空智天。壽二萬大劫。識無邊處係修識無邊處定者所受之異熟,又名無量識處、無邊識處、識處、無邊色處天、識無邊處天、無量識處天、識無邊入天、識無邊天或識智天。壽四萬大劫。無所有處係修無所有處定者所受之異熟,又名不用處、無所有處天、無所有智天、無所有入天、無所有天或阿竭然天。壽六萬大劫。非想非非想處係修非想非非想處定者所受之異熟。又名有想無想處、非想非非想處天、非想非非想入天、非想非非想天、非有想非無想處天、無思想亦有思想天或有想無想智天。壽八萬大劫。此四處因無色故無方處,唯隨異熟生之差別而建立之。
天界之說,散見於諸經論之中。《俱舍論》之三界二十七天說亦見於《法乘決定經》卷上、《雜阿毗曇心論》卷八、《彰所知論》卷上等書。但其他經典另有別說,亦即《義足經》卷下〈蓮華色比丘尼經〉、《中阿含》卷九〈地動經〉及《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二十九闕六欲天中的四天王眾天;《長阿含》卷二十、《光讚般若經》卷五〈摩訶薩品〉、《如來不思議祕密大乘經》卷八、《大集譬喻王經》卷下、《瑜伽師地論》卷四及梵文《大事》則在他化自在天之上,別設魔天。
關於色界的初靜慮處,《中阿含》卷四十三說唯有一梵身天,《大方廣文殊師利根本儀軌經》亦說有一大梵天,而《中阿含》卷九〈地動經)、《大智度論》卷十六、《俱舍論》卷八、《順正理論》卷二十一、《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十二、《阿毗曇心論》卷四〈契經品〉、《阿毗曇心論經》卷五〈修多羅品〉、《雜阿毗曇心論》卷八說有梵眾、梵輔二天。梵本《入法界品》說有梵眷屬、梵輔、大梵等三天。《長阿含經》、《起世經》卷八、《大品般若經》卷十二〈無作品〉、《摩訶般若鈔經》卷二、《大般若經》卷四0二〈歡喜品〉、《如來不思議祕密大乘經》、《大寶積經》卷三十七、《大乘菩薩藏正法經》卷九、《三法度論》卷下、梵本的《大事》、《普曜經》、《法集名數經》說有梵身、梵輔、梵會、大梵等四天。
又,《佛本行集經》卷九〈相師占看品〉、《菩薩本業經》說有梵、梵眾、梵輔、大梵等四天;《光讚般若經》說有梵天、梵迦夷、梵具、梵天等四天。舊譯《華嚴經》卷十二、新譯《華嚴經》卷二十一說有梵天、梵身、梵輔、梵眷屬等四天,《大方等大集經》卷一〈瓔珞品〉說梵天、大梵、梵師、梵眾等四天。《道行般若經》卷三、《小品般若經》卷二、《兜沙經》、《大寶積經》卷十說梵天、梵迦夷天、梵輔樓、梵波利產、摩訶梵等五天,《大集譬喻王經》說梵身、梵光、梵眾、梵輔、大梵等五天。《大哀經》卷一說梵天、梵忍、梵身、梵滿、梵度著、大梵等六天。巴利《中部》〈行生經〉說有千梵、二千梵、三千梵、四千梵、五千梵、十千梵、百千梵等七天。
關於第二靜慮處,《中阿含》卷四十三說唯有一晃昱天,《如來不思議祕密大乘經》、《大方廣菩薩藏文殊師利根本儀軌經》卷五亦僅揭一少光天。但《大寶積經》卷三十七舉少光、無量光二天,《大樓炭經》揭示阿維比、波利答、阿波羅那等三天。《大方等大集經》、《大集譬喻王經》亦揭示光(或作有光、光曜、水行或𤸱天)、少光、無量光等三天。《長阿含經》、《起世經》、《佛本行集經》、《大般若經》卷四0二及卷四0三、《光讚般若經》、《大品般若經》、《道行般若經》、《大明度經》卷二、《摩訶般若鈔經》、《小品般若經》、舊譯《華嚴經》卷十、新譯《華嚴經》卷二十一、《兜沙經》、《大寶積經》卷十、《大哀經》、巴利《中部》、梵本《大事》說光、少光、無量光、光音等四天,《菩薩本業經》說清明、水行、水微、水無量、水音等五天。
關於第三靜慮,《中阿含》卷四十三、《大方廣菩薩藏文殊師利根本儀軌經》說唯有一遍淨天,《法集名數經》說有少淨、遍淨等二天,《大方等大集經》說有淨天、少淨、無量淨等三天,《長阿含經》、《起世經》、《佛本行集經》、《大般若經》卷四0二及卷四0三、《光讚般若經》、《大品般若經》、《道行般若經》、《小品般若經》、舊譯《華嚴經》卷十二、新譯《華嚴經》卷二十一、《大寶積經》卷十、《大哀經》、《大集譬喻王經》、巴利《中部》、梵文《大事》說淨、少淨、無量淨、遍淨等四天,舊譯《華嚴經》卷五十二說少淨果、無量淨果、淨果、少淨、無量淨、遍淨等六天。
關於第四靜慮,《大品般若經》、《大乘菩薩藏正法經》、《諸行有為經》、《決定義經》、《法集名數經》、《順正理論》卷二十一、《阿毗曇心論》、《阿毗曇心論經》、《阿毗曇甘露味經》卷上、《立世阿毗曇論》卷六、《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六都說有九天,也就是在廣果天之後加一無想天(或無想有情天)。《中阿含》卷四十三不說五淨居,唯揭一果實天,《方廣大莊嚴經》卷二說淨居、阿迦尼吒、摩醯首羅等三天,《光讚般若經》說善見、所見善、於是見、一善等四天。《如來不思議祕密大乘經》、梵本《大事》、巴利《論事》於五淨居外,另加一廣果天,而成六天,《三法度論》說五淨居、果實、無想等七天,《大寶積經》卷三十七說五淨居、廣果、有想、無想等八天。
又,《大般若經》卷四0二、舊譯《華嚴經》卷十二、新譯《華嚴經》卷二十一說五淨居、廣(或嚴飾、密身)、少廣(或小嚴飾、少密身)、無量廣(或無量嚴飾、無量密身)、廣果(或嚴飾果實、密果)等九天,新譯《華嚴經》卷六十九說五淨居、無雲、福生、廣果、少廣等九天,《大佛頂首楞嚴經》卷九說五淨居、福生、福愛、廣果、無想等九天,《吽迦陀野儀軌》卷上說五淨居、自在、無憂、福生、廣果等九天;《長阿含經》、《起世經》、《大般若經》卷四0三說五淨居、廣、少廣、無量廣、廣果、無想等十天。
此外,巴利《中部》說第四靜慮有廣果、無煩、無熱、善見、色究竟等五天,舊譯《華嚴經》卷五十二說果實、不熱、善現、淨居、阿迦尼吒等五天,《大方廣菩薩藏文殊師利根本儀軌經》說福生、無熱、善見、善現、色究竟等五天。《十誦律》卷三十六說阿那婆訶、福德、廣果、不熱、喜見、樂見、阿迦尼吒等七天,《義足經》、《大明度經》說守妙、玄妙、福德、德淳(或德純)、近際、快見、無結愛等七天,《大哀經》說淨身、用果、無揵、於是、善施、善所施、一善等七天。《大集譬喻王經》說廣、少廣、無量廣、廣果、無熱、善見、善現、阿迦尼吒等八天。
再者,《佛本行集經》說廣、少廣、無量廣、廣果、熱、無熱、無比、善現、阿迦尼吒等九天,《兜沙經》說推呵、波栗推栗、阿波墮訶、惟于潘、阿惟潘、阿陀波、須𨅐、阿迦膩吒、阿惟先惟先尼𠶾等九天,《菩薩本業經》說守妙、微妙、廣妙、極妙、福愛、受勝、近際、善觀、快見、無結愛等十天,《大樓炭經》卷四說維阿、波利多維、阿波摩維呵、阿披波羅、維阿鉢、維呵、阿答和、善見、色、阿迦尼吒等十天。《大寶積經》卷十說應果、御辭、假使、善見、一究竟、淨居等七天,但於淨居之上更加所奉行決了一處究竟、真究竟、無瞋恚、不親近等四天。從以上種種可知有關色界四靜慮處,尤其是其中的第四靜慮有種種異說。
關於無色界,諸經論皆說空無邊處等四處,但巴利《論事》闕四處中的空無邊處,而《菩薩本業經》說無色界中有識慧天、無所念慧天、二十八無色天等三天。
關於諸天的身量、壽量等,也有異說。其中,就欲界六天的身量而言,《彰所知論》卷上說四大王眾天等的身量依序是四分之一俱盧舍、半俱盧舍、二俱盧舍、四俱盧舍、八俱盧舍、十六俱盧舍。《大樓炭經》卷四說六欲天的身量依序是二十里(半由旬)、四十里、八十里、一六0里、三二0里、六四0里。
至於色無色界諸天的壽量,《長阿含》卷二說梵迦夷天壽一劫,光量天二劫,遍淨天三劫,果實天四劫,無想天五百劫,無造天一千劫,無熱天二千劫,善見天三千劫、大善見天四千劫、色究竟天五千劫,空處一萬劫、設處二萬一千劫、不用處四萬二千劫、有想無想處八萬四千劫。《大樓炭經》卷四說梵迦夷天壽一劫、光音天二劫、遍淨天四劫、遺呼鉢天八劫、無想天七劫、阿毗波天十劫、阿答和天二十劫、修陀旃天四十劫、須陀旃尼天八十劫、阿迦尼吒天百劫、虛空知天一萬劫、識知天二萬劫、阿竭若天四萬劫、無思想亦有思想天八萬劫。
另外,《立世阿毗曇論》卷七說梵先行天壽二十小劫、梵眾天四十小劫、大梵天六十劫、少光天百二十小劫,無量光天百四十小劫,勝遍光天二大劫,少淨天二大劫半,無量淨天三大劫半,遍淨天四大劫,無雲天三百大劫,受福天四百大劫,廣果天五百大劫,無想天一千大劫,善見天一千五百大劫,善現天二千大劫,無煩天四千大劫,不燒天八千大劫,阿迦尼吒天一萬六千大劫;空無邊入天的下品一萬七千五百大劫,中品一萬八千五百大劫,上品二萬大劫;識無邊入天的下品壽三萬大劫,中品三萬五千大劫,上品四萬大劫;無所有處入天的下品壽五萬大劫,中品五萬五千大劫,上品六萬大劫;非想天的下品壽七萬大劫,中品七萬五千大劫,上品八萬大劫。
關於生天的業因,也有多說。《四分律》卷五說惡業墮地獄,善業生天上。《雜阿含經》卷三十七說因十善業,身壞命終得生天上。《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說修行增上十善能令眾生得欲天之報;修行有漏十善與定相應,能令眾生得色天之報;又,(1)以過一切色想,滅有對想等而入空處定,(2)過一切空處定而入識處定,(3)過一切識處定而入無所有處定,(4)過無所有處定而入非想非非想定等四業得無色天之報。
《中阿含》卷四十三說若離欲,離惡不善法,有覺有觀而有離生喜樂,則成就初禪。乃至命終生梵身天中,覺觀已息,內靖一心,無覺無觀而有定生喜樂,則成就第二禪。乃至命終,生晃昱天中,離於喜欲捨無求遊,正念正智,身覺樂,念樂住空,則成就第三禪。乃至命終生遍淨天中,樂苦及喜憂之本已滅,不苦不樂捨念清淨,成就第四禪,乃至命終,生果實天中,度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念若干想,為無量空,因此,成就無量空處。乃至命終,生無量空處天中,度無量空處,為無量識,因此,成就無量識處。乃至命終,生無量識處天中,度無量識處,為無所有,因此,成就無所有處。乃至命終,生無所有處天中,度一切無所有處想,為非有想非無想,成就非有想非無想處,乃至命終,生非有想非無想處天中。據此可知,欲界諸天係以世界善業為其業因,色界諸天以四靜慮,無色界諸天以四無色定為其生因。
按欲界天中的三十三天(因陀羅)及焰摩,在吠陀時代時,已備受崇拜,又佛陀在世時,信奉《奧義書》的正統婆羅門,主張六欲天之上有一梵天。此外,其他的修道者又修無想定、四靜慮、四無色定,以期生於無想天、四靜慮處或四無色處,各各修習其行。其後,隨著歲月的推移,色界諸天的數目也逐漸增加,最後形成了前述的種種異說。
除了三界諸天之外,也有稱轉輪聖王及佛等為天的情形。《分別功德論》卷三說三種天,即舉天、生天、清淨天。舉天是指轉輪聖王,因轉輪聖王為眾人所舉,以十善救世,亦令人生天,在人之上,故稱為舉天;生天是指三界諸天,因彼等流轉不息,不離生死,故名生天;清淨天是佛及緣覺聲聞,因佛及二乘皆盡結使,脫出三界,清淨無欲,故名清淨天。《大智度論》卷四說假號天、生天、清淨天等三天,同書卷二十二說名天、生天、淨天、生淨天等四種天。《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二揭舉世間天、生天、淨天、義天等四種;世間天是國王,生天是四天王等,淨天是聲聞緣覺,義天是十住菩薩,同書卷十八說住於大涅槃的諸佛菩薩可名為第一義天。此外,又有稱佛為天中天、天人師或天人所奉尊;以其為天中之最勝尊。
《大教王經》卷十將天分為三界主、飛行天、虛空行天、地居天、水居天等五類;其中,三界主有大自在天、那羅延天、拘摩羅、梵天、帝釋等五天,飛行天有甘露軍荼利、月天、大勝杖、金剛冰誐羅等四天,虛空行天有末度末多、作甘露、最勝、持勝等四天,地居天有守藏、風天、水天、俱尾羅等四天,水居天是縛羅賀、焰摩、必哩體尾祖梨葛、水天等四天及其天后。現圖金剛界曼荼羅成身會等諸會及胎藏界曼荼羅外金剛部院繪有此等天眾(大自在天除外)。又於現今之大藏經中,存有毗沙門天、大吉祥天女、摩利支天、訶利帝母、冰揭羅天、穰麌梨童女、大聖歡喜天、金翅鳥王、摩醯首羅天、那羅延天、寶藏天女、堅牢地天、大黑天、金毗羅童子、焰羅王、深沙大將、十羅剎女、十六善神、八方天、十天、十二天及諸星宿的儀軌。
又,天上的物品都冠有「天」字,如天華、天香、天樂、天鼓、天冠、天蓋、天衣、天宮、天堂等。但若根據《大智度論》卷九所述(大正25‧123b)︰「天竺國法,名諸好物,皆名天物。」則不只天上之物,連地上的好物也可冠上「天」之名。
◎附︰相關用語彙編
(一)天王
欲界、色界諸天中,每一天國的領袖。在四王天,有東、南、西、北四天王,日、月、諸星為其臣僚。在忉利天,帝釋天為王,統領三十三天的天眾。在兜率天,釋迦牟尼佛降生之前係此天天王。這些都屬欲界的天王。色界的天王,如色界初禪天的天王是尸棄大梵,統領梵輔、梵眾諸天。
(二)天堂
天眾所住的殿堂。又稱天宮。《遺教經》曰(大正12‧1111c)︰「不知足者,雖處天堂亦不稱意。」《圓覺經》曰(大正17‧917b)︰「地獄天宮皆為淨土,有性無性齊成佛道。」此詞常作為與「地獄」相對的名詞,如《三論玄義》云(大正45‧1c)︰「若必無因而有果者,則善招地獄,惡感天堂。」《法華玄義》卷一云(大正33‧685c)︰「心能地獄,心能天堂,心能凡夫,心能賢聖。」
(三)天華(梵divya-puṣpa,巴deva-puppha,藏lhaḥi me-tog)
天上的殊妙華朶。佛或轉輪王在呈現奇特瑞相時,天人為表示祝福之意,而雨天華。《方廣大莊嚴經》卷三云(大正3‧553c)︰「於此時,諸天音樂出微妙聲,雨眾天花末香熏香。」
《法華經》卷一〈序品〉云(大正9‧2b)︰「佛說此經已,結跏趺坐,入於無量義處三昧,身心不動,是時天雨曼陀羅華、摩訶曼陀羅華、曼殊沙華、摩訶曼殊沙華,而散佛上及諸大眾。」《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一〈序品)除上述四種天華外,另加優鉢羅華、波頭摩華、拘物頭華、芬陀利華、瞻葡迦華、阿提目多華、波利尸迦華、蘇摩那華等八種,共計十二種。
印度古代習慣以「天華」稱讚諸多美好物品,如《大智度論》卷九云(大正25‧123b)︰「天竺國法,名諸好物,皆名天物;是人華非人華,雖非天上華,以其妙好,故名為天華。」
此外,也有以天華表示無分別的立場,如《維摩經》卷七〈觀眾生品)的「天華著舍利弗衣」之譬喻,即以天華著身與否為結習已盡與否之象徵。
(四)天童(梵deva-putra,巴deva-putta,藏lhaḥi bu)
以童子形現身人間,以供差遣的護法諸天。《法華經》卷五〈安樂行品〉云(大正9‧39b)︰「讀是經者,常無憂惱,又無病痛,顏色鮮白,不生貧窮、卑賤醜陋,眾生樂見,如慕賢聖,天諸童子,以為給使。」又,《釋門正統》卷八也記載,唐朝道宣律師禪慧兼修,弘傳律義,感得天龍禮覲聽法,毗沙門天王也遣子護持。
(五)天樂
天界的音樂。諸天常以天樂供養佛,如《法華經》卷三〈化城喻品〉云(大正9‧22b)︰「四王諸天,為供養佛,常擊天鼓。其餘諸天作天伎樂。」
相傳西方極樂國土常天樂和鳴,《無量壽經》卷下云(大正12‧273c)︰「佛語阿難︰無量壽佛為諸聲聞菩薩大眾頒宣法時,(中略)即時四方自然風起,普吹寶樹出五音聲。(中略)一切諸天皆齎天上百千華香萬種伎樂,供養其佛及諸菩薩、聲聞大眾。」
(六)天鼓
指忉利天中不需打擊自然會響的鼓,或天人所持之鼓。例如《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云(大正3‧644c)︰「如來今日於婆羅㮈國鹿野苑中仙人住處,轉大法輪。(中略)爾時,大地十八相動,天龍八部於虛空中作眾伎樂,天鼓自鳴。」新譯《華嚴經》卷十五〈賢首品〉云(大正10‧79a)︰「忉利天中有天鼓,從天業報而生得。知諸天眾放逸時,空中自然出此音。一切五欲悉無常,(中略)汝應愛樂真實法,三十三天聞此音,悉共來昇善法堂,帝釋為說微妙法,咸令順寂除貪愛。彼音無形不可見,猶能利益諸天眾,況隨心樂現色身,而不濟度諸群生。」
又,《大日經疏》卷四云(大正39‧622c)︰「如天鼓都無形相亦無住處,而能演說法音警悟眾生。」此等皆謂天鼓為不擊自鳴。但是,《法華經》卷五〈如來壽量品〉則謂天鼓為天人所持之鼓,其文曰(大正9‧43c)︰「我此土安隱,天人常充滿。(中略)諸天擊天鼓,常作眾伎樂。」
天鼓的聲音也常被喻為佛之說法,如《往生禮讚偈》云(大正47‧442b)︰「聲如天鼓俱翅羅,故我頂禮彌陀尊」,吉藏《法華義疏》卷一云(大正34‧455c)︰「外國名佛以為天鼓,賊欲來時天鼓則鳴,賊欲去時天鼓亦鳴。天鼓鳴時諸天心勇,天鼓鳴時修羅懼怖。眾生煩惱應來佛則為說法,眾生煩惱應去佛則為說法。佛說法時弟子心勇,佛說法時諸魔懼怖。天鼓無心能為四事,如來雖說亦復無心,是故詺佛以為天鼓也。」
(七)天人五衰
住在天界的眾生在福報將盡,臨命終時,所現的五種衰相。也稱五衰、五衰相、五相。
《增一阿含經》說此五衰相是︰(1)華冠自萎,(2)衣裳垢坋,(3)腋下流汗,(4)不樂本座,(5)玉女違叛。《涅槃經》卷十九說是︰(1)衣裳垢膩,(2)頭上花萎,(3)身體臭穢,(4)腋下汗出,(5)不樂本座。此外,《本行集經》卷五、《摩訶摩耶經》卷下、《大智度論》卷五亦有列舉,但略有差異。
《大毗婆沙論》卷七十舉出小五衰、大五衰之說,謂諸天子將命終時,先有五種小衰相現,復有五種大衰相現。小五衰相現時,非定當死,大五衰相現時,必定當死。小五衰相是︰
(1)衣服嚴具不出樂聲︰謂諸天往來轉動,嚴身具出五樂聲。然在將命終時,此聲不出。
(2)自身光明忽然昧劣︰謂諸天身光赫弈,晝夜恒照。然將命終時,身光微昧。
(3)於沐浴後水滴著身︰謂諸天膚體細微,浴後出水,水不著身。然將命終時,水便著身。
(4)本性囂馳今滯一境︰謂諸天種種境界悉皆殊妙,諸根如旋火輪,從不暫住。然將命終時,諸根專著一境。
(5)眼本凝寂今數瞬動︰謂諸天身力強盛,眼未嘗瞬。然將命終時,身力虛劣,眼便數瞬。
大五衰相︰(1)衣服先淨今穢,(2)華冠先盛而今衰,(3)兩腋忽然流汗,(4)身體發臭,(5)不樂本座。
有關天人五衰之資料,佛典記載頗多。除上列諸書外,《法苑珠林》卷五、《俱舍論》卷十、《經律異相》卷四、《法華玄義釋籤》卷六(下)等書皆有陳述。
(八)天衣無縫
指天人所著之衣無人工縫治之痕跡。天衣指天人所著之衣,相傳其重量極輕,且重量又隨天界的往上遞昇而減。《長阿含經》卷二十說,四天王衣長一由旬、衣重半兩,忉利天衣長二由旬、衣重六銖,焰摩天衣長四由旬、衣重三銖,兜率天衣長八由旬、衣重一銖半,化自在天衣長十六由旬、衣重一銖,他化自在天衣長三十二由旬、衣重半銖。
《大智度論》卷三十四亦說及諸天天衣之輕重,其文云(大正25‧310c)︰「色界天衣無重相,欲界天衣從樹邊生,無縷無織,譬如薄冰,光曜明淨,有種種色。色界天衣純金色,光明不可稱知。」文中之「無重相」及「無縷無織」等字樣,可知天衣之重量輕,且無線縷織造之迹可尋。
此外,《無量壽經》敘述阿彌陀佛因地第三十八願時亦云(大正12‧269a)︰「設我得佛,國中人、天欲得衣服,隨念即至,如佛所讚,應法妙服自然在身。若有裁縫、染治、浣濯者,不取正覺。」《太平廣記》卷六十八引牛嶠《靈怪錄》云︰「郭翰暑月臥庭中,仰視空中,有人冉冉而下,曰︰吾織女也。徐視其衣,無縫。翰問故,曰︰天衣本非針線為也。」
由此上諸文所述,當可推知「天衣無縫」一詞之本意。
〔參考資料〕 《中阿含》卷十八〈天經〉;《雜阿含》卷三十、卷三十一;《增一阿含經》卷二、卷七;《光明童子因緣經》;《法苑珠林》;《法界安立圖》;《法集名數經》;《六趣輪迴經》;《分別業報經》;中村元《原始佛教の思想》第三編;定方晟《佛教にみる世界觀》。
近代中國佛教革新運動的主要倡導者。浙江崇德(今浙江桐鄉)人,乳名淦森。法名唯心,號華子、悲華、雪山老僧、縉雲老人。其父呂氏,母張氏。自幼家貧多病,啟蒙識字後,才氣漸露。光緒三十年(1904),於蘇州平望小九華寺出家。後依寧波天童寺寄禪(敬安)受具足戒。時,與圓瑛過從甚密。其後,遊學四方。宣統元年(1909),留錫南京祇洹精舍,與梅光羲、歐陽漸等人隨楊仁山研習佛學。
民國肇建,舊組織、舊思想迅速解體,革新風氣風靡全國。師與仁山等組織「佛教協進會」(後併入「中華佛教總會」),倡導改革佛教;後屢遭挫折,乃於民國三年(1914)掩關普陀山錫麟院。閉關修學期間,再歷悟境(第一次係於西方寺閱藏而有悟境),並融會世學與佛法,先後完成《佛法導論》、《教育新見》、《哲學正觀》、《論荀子》等書。且針對「管理寺廟條例」的苛刻,而作《整理僧伽制度論》,欲據教理教史以重整佛教制度。民國六年出關,歷訪寧波觀音寺、天童寺、育王寺諸剎。又代圓瑛至臺灣布教,並赴日本,參訪神戶、岡山、京都、大阪等地名剎。
民國八年,在上海與章太炎等組織「覺社」。並出版《覺社叢書》(後改為「海潮音月刊」)。民國十三年,在廬山舉行世界佛教聯合會。翌年,率團出席在日本東京召開的東亞佛教大會,並考察日本佛教。十六年,任廈門南普陀寺住持、閩南佛學院院長。次年,在南京發起成立「中國佛學會」。是年秋出國訪問,歷遊英、法、德、比、美諸國,宣揚佛法,並與英、法諸國學者在巴黎共同籌組世界佛學苑,為中國僧人赴歐美傳播佛教之始。
抗戰期間,隨政府遷至重慶,從事護法、弘法活動,並致力於南洋華僑地區的布教。抗戰勝利後,任中國佛教整理委員會主任、國民精神總動員會設計委員等職。民國三十六年,示寂於上海玉佛寺直指軒,享年五十七歲。師著作極豐,除上列諸書之外,另有《佛學概論》、《佛乘宗要論》、《佛教各宗派源流》、《震旦佛教衰落原因論》、《法相唯識學》、《首楞嚴經攝論》等書。師逝世後經門人輯為《太虛大師全書》行世。
師為中國佛學的集大成者,長於融貫統攝,不拘拘於臺賢禪淨,而卓然成家。綜其一生,主要在致力於改革我國傳統佛教之積蔽,擬使我國佛教上符釋尊之精神,而下符現代中國之環境。雖然未能如願,然其影響極其深遠。師嘗自謂「志在整理僧伽制度,行在菩薩瑜伽戒本。」此語頗為佛教界所傳誦。此外,又大力提倡僧伽教育,先後設立武昌佛學院(1922)、閩南佛學院及漢藏教理院(1931年於重慶北碚縉雲寺),以培養人才。並派遣學僧分赴西藏、印度、錫蘭等地留學,以從事巴利文、梵文、藏文等系佛學的研究。其弟子、學生等追隨者為數甚多。知名者有法舫、法尊、芝峰、印順、大醒、大勇等人。
◎附一︰印順《華雨香雲》〈略論虛大師的菩薩心行〉(摘錄)
為了紀念大師,讚揚大師,(我)曾為泰國龍華佛教社,寫過〈向近代的佛教大師學習〉,舉出大師的三特德︰「對救僧護教,有著永不失望的悲心」;「對人事,對教義,有著無限的容忍」;「對佛教,有著遠見與深見」。大師上生十周年,又依據大師的自述──〈本人在佛法中之意趣〉,而對「非研究佛書之學者」,「不為專承一宗之徒裔」,「無求即時成佛之貪心」,「為學菩薩發心而修行者」,有所申述讚揚。我覺得大師的偉大,超越常人而值得讚揚學習的重點,已該攝無遺了。現在還有什麼可多說的呢﹖然而二十周年到了,既不能行,又無多話可說的我,還得拈起「為學菩薩發心而修行者」來讚揚一番!
虛大師五十初度詩說︰「我今修學菩薩行,我今應正菩薩名,願人稱我以菩薩,不是比丘佛未成。」「願人稱我以菩薩」,正是吐露大師「為學菩薩發心而修行者」的真實意趣。一般來說,中國是大乘佛教,而且是最上一乘,那當然都是修學佛乘的菩薩行者了!但在大師看來︰「中國佛教教理是大乘,而行為是小乘」(〈從巴利語系說到今菩薩行〉)。這句話,也許是故意抑揚,不一定能為別人所贊同,但大師心目中的「為學菩薩發心而修行」,顯然是有所不同了!從大師的遺教去研究,覺得大師的菩薩發心修行,有兩大重心︰
第一是「人」︰佛法雖普為一切眾生,而「佛出人間」,教化的主要對象,是人。以人的行為、趣向,說有人乘、天乘、聲聞(緣覺)乘;又在這上面,應機說教,而有人菩薩行、天菩薩行、聲聞菩薩行──菩薩(佛)乘。佛法雖因機而異,而不可忽忘的,這都是就人類的信行而安立的。其中,不殺、不盜等五戒、十善,是人生正行,實行這人類正常的道德生活,能招感人的果報,稱為人乘。天行呢﹖一般是重鬼神祭祀(古代猶太教、婆羅門教、道教,都是這樣的),禁咒巫術,敬虔慈愛,高深的是遺世貴我,調鍊身心──禪定。如人而修習這種信行,能感淺深不等的天報,名為天乘。這些,都是世間常法。超勝世間的佛法,特質是︰在這人天善行──也就是戒與定的基石上,深修觀慧,智證真如而得大解脫。這是從聽聞佛的聲教而修證的,所以名聲聞乘。本來,聲聞乘的在家者,是基於人行的;出家者是出發於深的天行。但在佛教的流傳中,出家眾為中心,因而聲聞乘被看作遺世(入僧)而專修禪慧者的專名。
以成佛為標極,以學菩薩發心修行為方法的,是菩薩乘(佛乘)。菩薩乘的特質在「一切智智相應作意(菩提心),大悲為上首,無所得(空慧)為方便」;或「菩提心為因,大慈悲為根本,以方便而至究竟」。這樣的發向以趣入佛乘,雖是一樣的,而由於本習的心行,及發心而起行來說,因時因地因機而不同。統攝起來,不離於人行、天行、聲聞行──三大類型。
(一)如遺世獨善,少欲知足,專修禪慧,是聲聞行;依此而迴入大乘的,是依聲聞行的菩薩。雖然回心向大,而由於自利、禪悟的偏重,大都是「智增上菩薩」。以智慧的體證,或深義的闡揚,為自行化他的重心。印度佛教中五百年的出家菩薩,大抵如此。中國臺、賢、禪宗大德,也不離這一特色。
(二)祭祀、咒術、禪定是天行,依此而趣入大乘的,是依天行的菩薩。大師以為︰「如密宗在先修天色身,……淨土宗如兜率淨土……西方等攝受凡夫淨土,亦等於天國。依這天色身,天國土,直趣於所欲獲得的大乘佛果」(〈我怎樣判攝一切佛法〉)。這樣的根機,大都是「信願增上菩薩」。
(三)如基於五戒、十善,發心而修六度、四攝,是依人生正行的菩薩;這大都是「悲增上菩薩」。大師深入大乘,在(民國十三年作)〈人生觀的科學〉說︰「人乘法,原是佛教直接佛乘的主要基礎,即是佛乘習所成種性的修行信心位。…釋迦出世的本懷,……原欲為世人顯示……由修行信心,進趣人生究竟之佛乘。……無如僅有少數……能領受其意。其餘大多數……如聾如盲,不能同喻,為適應此印度的群眾心理」,不得已而說人、天及二乘。在大乘法的應機開展中,大師統為三類,而探求應時應機的佛法,在(民國二十九年說)〈我怎樣判攝一切佛法〉說︰「到了這(現在)時候,……依聲聞行果,是要被詬為消極逃世的。依天乘行果,是要被謗為迷信神權的。不唯不是方便,而反成障礙了。所以在今日的情形,所向的應在進趣大乘行;而所依的,……確定在人乘因果」。大師以為︰依佛陀的本懷說,依應時的妙方便說,決非獨善的、神祕的菩薩行,而是依人乘行而進趣佛乘的菩薩行,這就是大師倡導的「人生佛教」。
第二是「行」︰廣義的說,身口意的一切活動都是行。約特義說,行為是表現於外的,表現於對人(對鬼、對神、對佛菩薩)關係的。聲聞行(一分天行)重理證,有厭離的傾向;由此而來的菩薩行,不免重理悟而缺事行。雖可以自心的境地,解說六度、四攝,無邊供養,普利眾生;不妨「自得於心」。但在現實的人生社會來看,還是重於自利的。同樣的,天行重祭祀、咒術、禪定,依此而來的菩薩行,不免重於宗教儀式,持咒、修定,修精練氣。雖在崇奉者的經驗,覺得神妙無比;而在一般人心看來,到底是流於神祕迷信。我國號稱大乘,而多數確乎是這樣修行的。那怎能契合佛陀的本懷,適應現代的人心呢!大師重於行,重於人行,在民國七年,發行《覺社叢書》(「海潮音」的前身),就明白宣告︰「立人之極,建佛之因。」而有「期以人的菩薩行心行──無我、慈悲、六度、十善──,造成人間淨土」的理想。針對一般的缺乏事行,及偏於天行,曾大聲疾呼的宣告。在(民國十年作)〈行為主義之佛乘〉中,說得最為懇切。如說︰「從來為佛教徒者,大都只知以享受福樂或靜定理性為果。…無論重理解,或重證悟到如何玄妙,都只空理,不成事實。……或則但認一句禪謎,或則但守一句佛名,或則但以佛的經書、形像、數珠、木魚、蒲團等項為佛事。而不悟盈人間世,無一非佛法,無一非佛事」。又說︰「吾確見現時學佛的人漸多,大都迷背佛乘,不修習佛之因行。反厭惡怠惰,其流弊將不可勝言!……要之,凡吾人群中一切正當之事,皆佛之因行,皆當勇猛精進去修去為。廢棄不幹,便是斷絕佛種!」
大師於一切佛法,融會貫通,但決非臺、賢式的圓融。在理論上,雖唱道八宗平等,及晚年所說的三宗平等,而實際是遍攝一切佛法精要,而在無邊法門中,抉示出以人乘正行直接佛乘的菩薩行為主流。如忽略了這,或背棄了這一根本,那就使八宗、三宗,勝解深悟,也不過是「都只空理,不成事實」的玄談。在大師無邊善巧的言教中,這才是大師的深見所在;唯有理會這根本的深見,才能窺見大師的偉大!
這一深刻的正見,在大師是徹始徹終的。早在宣統二年(二十二歲),就說到︰「善學佛者,依心不依古,依義不依語,隨時變通,巧逗人意。依天然界、進化界各種學問。種種藝術,發明真理,裨益有情,是謂行菩薩道。」菩薩道實現於現實人生社會中,就是大師闡揚的菩薩行了!到晚年(民國二十九年)在〈我的佛教改進運動略史〉中,對於整理僧制,議建「菩薩學處」,為模範道場。說到︰「六度、四攝,是一個綱領。從具體表現來說,出家的可作文化、教育、慈善、布教等事業。在家的……在家菩薩,農、工、商、學、軍、政──各部門,都是應該做的工作。領導社會,作利益人群的事業。」又在〈從巴利語系說到今菩薩行〉中說︰「今後我國的佛教徒,要從大乘佛教的理論上,向國家民族,世界人類,實際地去體驗修行。……本著大乘菩薩的菩提心為主因,慈悲為根本,實踐方便的萬行,發揮救世無畏的精神。……總之,我們想復興中國佛教,樹立現代的中國佛教,就得就現整興僧寺,服務人群的今菩薩行。」
大師的那種作略,正如他自己所說︰「從人類的思想界,為普徧的深遠的觀察,了知佛學的全體大用,向來猶蔽於各民族(印度也在內)的偏見與陋習」(〈佛教源流及其新運動〉),而想打脫塵滓,展現佛法的真面目,以利益人生。這不是研究佛書而來,更不從某宗某派中來,而是從最深遠,最普遍的體會中來。是大智慧!大氣魄!大作略!
想讚揚大師,紀念大師,學習大師,不從這「學菩薩發心而修行」的「人生佛教」,「即人成佛的真現實論」,「今菩薩行」去著眼,就不免摘葉尋枝,甚至要誤解大師了!
◎附二︰印順〈太虛大師選集序〉(摘錄)
(太虛)大師之學,純乎為中國佛學也。深契於《楞嚴》、《起信》,本禪之無礙,契臺賢之圓融,得唯識之善巧。初唱八宗平等,次攝為三宗──法性空慧、法相唯識、法界圓覺而言平等。雖法貴應機,多以法相唯識化眾,然與專宗唯識者異也。大師之志行,純乎為菩薩之行也。嘗謂「志在整理僧伽制度,行在瑜伽菩薩戒本」。雖佛法方便多門,菩薩有曲誘聲聞、天神之說,而大師則盱衡當世,探佛陀本懷,主「人菩薩行」,以「人生佛教」示人。婆心苦口,胥在於此。
〔參考資料〕 《太虛大師年譜》;《太虛自傳》;黃懺華〈太虛大師與宗喀巴大師〉(《現代佛教學術叢刊》{79});Holmes Welch《The Buddhist Revival inChina》。
(一)位於日本遠江國(靜岡縣)引佐郡奧山村奧山︰號深奧山方廣萬壽寺,為臨濟宗方廣寺派大本山。乃當地藤原朝藤(是榮居士)所創建。至德元年(1384,一說應安四年)延請元選(1323~1390)為開山祖。元選曾入元,登天台山,因本寺之風格頗類天台山方廣寺,故命名方廣寺。
永祿十一年(1568)十二月德川家康曾止宿本寺。天正十五年(1587)六月被列為敕 願所。十八年十二月受豐臣秀吉捐贈朱印四十九石五斗。文祿元年(1592)二月遭回祿之災。延寶年間(1673~1680)獨湛性瑩(1628~1706,中國黃檗宗僧)止宿本寺。明治六年(1873)附屬南禪寺。十四年遭火燒毀殆盡。十八年重建拜殿、本殿、開山堂等。三十六年六月獨立,成為一派之本山。四十年再造開山堂、唐門及本堂其它建築。今存山門、本堂、僧堂、庫裡、方丈、鐘樓、經藏等。
本寺寺域五千餘坪,地處深山多富勝景,有白崖峰、虎豹石等十景。
(二)位於京都巿東山區大和通正面茶屋町︰通稱大佛殿。屬天台宗之寺院。
天正十四年(1586),豐臣秀吉倣效奈良東大寺大佛,而造高六丈的木造漆膠盧舍那佛像。又以諸國運來的巨石,於十九年完成高二十丈的大佛殿,寺名為方廣寺。以大德寺古溪宗陳為開山祖。
文祿五年(1596),大佛殿舉行千僧供養。同年發生大地震,大佛殿倒壞。慶長七年(1602)失火,堂舍燒燬。十四年豐臣秀賴著手再建。十八年完成金銅釋迦佛像及佛殿。
寬文元年(1661),幕府修理堂舍。次年,因地震而使大佛及佛殿遭破壞。四年依舊規造木像,七年完成。寬政十年(1798),遇雷火而燒燬佛殿及大佛。天保年中(1830~ 1843),尾張國(愛知縣)捐贈半身的木像,為現今殿中的本尊。
十卷。高齊‧那連提耶舍譯。又稱《入於大悲大方等大集說經》、《大方等大集月燈經》。收在《大正藏》第十五冊。
經中述說佛在王舍城耆闍崛山時,回答月光童子所問,云依平等心、救護心、無礙心、無毒心及在因地所修的無量三昧,而得菩提。或成就施、戒、忍辱等法,則得諸法體性平等無戲論三昧。又說,菩薩應當成就善巧,住於不放逸,修神通之業本,行財施、捨身。佛亦提及自己在因中所行的施、戒等,以明若具足修學身戒,則可招得相好(容貌莊嚴)及一切戒。
費長房在《歷代三寶紀》卷九所說的「月燈三昧經,十一卷,高齊‧那連提耶舍,天保八年(557)於天平寺出。」即是本經,具有序、正、流三分,乃一世碩德奉詔而譯,故文章流利。譯出之時,有彥琮制序,但今已不傳。其卷帙,在宋、元、明三藏中作十一卷,唯獨麗本為十卷。其梵本及西藏本皆存,現存的梵本單題為《三昧王》(Samādhi-rāja),而梵文《大乘集菩薩學論》(Sikṣāsamuc-caya)則稱之為《三昧王月燈經》(Samād-hi-rāja-candra-pradīpa-sūtra)。
又,本經有二異本,其一題為《月燈三昧燈》,又稱《文殊師利菩薩十事行經》、《逮慧三昧經》,一卷,劉宋‧先公譯,收在《大正藏》第十五冊。相當於那連提耶舍十卷本中的第六卷。內容亦具備序、正、通三分,由長行及重頌構成。乃佛對文殊師利童子,就布施等六度行及空觀,乃至分衛等說十事。故稱《文殊師利菩薩十事行經》。《法經錄》記載劉宋‧先公譯《月燈三昧經》第七卷異譯者,即是此經。
另一譯本亦題為《月燈三昧經》。一卷。收在《大正藏》第十五冊。雖題劉宋‧先公譯,然據經中後記所言,恐為後漢‧安世高所譯。其內容旨趣略同那連提耶舍十卷本中的第五卷後半。然內文全異。僅有正宗分,而無序分、流通分。乃就最初的三界終至道識等九十餘種法門立六行說明。此經在宋、元、明三本中缺,唯獨麗本尚存。
本經在中國及日本,雖不甚流行,然於尼泊爾,則為九法之一。中觀學派之大成者月稱之《入中論》、《中論釋》,及其後繼者寂天之《大乘集菩薩學論》等書,皆常引用本經,故知本經為中觀學派之重要經典。
〔參考資料〕 《法經錄》卷一;《開元釋教錄》卷六;《大乘佛典》第十冊、第十一冊(中央公論社);R. C. Chandra D as & P. H. Vidyabhūṣan《Samādhirāja》;K. Qégamey《Three Chapters fromthe samādhirājasūtra》;N. Dutt《Gilgit Manuscript》。
現代中國的佛教學僧。浙江海寧人。俗名張鹿芹。二十五歲出家於普陀山福泉庵。依清念披剃,法號印順,內號盛正。其後,就學於閩南佛學院,僅一學期。以原本學殖優異,故被升為該院教師。不久,赴普陀山閱藏。其後四處遊學、授課,先後駐錫於武昌佛學院、四川合江縣法王學院,及漢藏教理院等處。
1949年至香港,1952年秋至臺灣。初任善導寺導師、住持,及「海潮音」雜誌社社長等職。建立福嚴精舍與慧日講堂,並設立新竹女眾佛學院。1964年掩關於嘉義,開始潛心於著述。1973年,以《中國禪宗史》一書,獲日本大正大學文學博士學位。為中國出家人中,以論文得日本之博士學位的第一人。
師著作等身,所曾刊行成書者,共計著述四十種,編書四種。其所撰述一洗前此中國傳統佛教界之宗派偏見,而以釋尊之本懷為依歸。其對佛法本義之釐清與闡揚功績,當代中國佛教界,罕見其匹。
◎附一︰印順法師著作一覽(摘錄自《二十世紀的中日佛教》)
著述
(1)《般若經講記》 《妙雲集》上編{1}
(2)《寶積經講記》 上編{2}
(3)《勝鬘經講記》 上編{3}
(4)《藥師經講記》 上編{4}
(5)《中觀論頌講記》 上編{5}
(6)《攝大乘論講記》 上編{6}
(7)《大乘起信論講記》 上編{7}
(8)《佛法概論》 《妙雲集》中編{1}
(9)《中觀今論》 中編{2}
(10)《唯識學探源》 中編{3}
(11)《性空學探源》 中編{4}
(12)《成佛之道》 中編{5}
(13)《太虛大師年譜》 中編{6}
(14)《佛在人間》 《妙雲集》下編{1}
(15)《學佛三要》 下編{2}
(16)《以佛法研究佛法》 下編{3}
(17)《淨土與禪》 下編{4}
(18)《青年的佛教》 下編{5}
(19)《我之宗教觀》 下編{6}
(20)《無諍之辯》 下編{7}
(21)《教制教典與教學》 下編{8}
(22)《佛教史地考論》 下編{9}
(23)《華雨香雲》 下編{10}
(24)《佛法是救世之光》 下編{11}
(25)《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
(26)《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
(27)《中國禪宗史》
(28)《中國古代民族神話與文化之研究》
(29)《大樹緊那羅王所問經偈頌講記》
(30)《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
(31)《如來藏之研究》
(32)《辨法法性論講記》
(33)《遊心法海六十年》
(34)《空之探究》
(35)《印度之佛教》
(36)《印度佛教思想史》
(37)《修定──修心與唯心‧祕密乘》
(38)《契理契機之人間佛教》
(39)《往生淨土論講記》
(40)《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昭慧整理)
(41)《華雨集》 五冊
編輯
(1)《太虛大師全集》 六十五冊
(2)《太虛大師選集》 三冊
(3)《雜阿含經論會編》 三冊
(4)《法海微波》 一冊
◎附二︰印順〈我的根本信念與看法〉(摘錄自《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序)
民國三十一年,我在戰亂聲中,寫了一部《印度之佛教》。那時,我住在深山古寺──四川合江縣的法王寺。僅憑寺裏的一部龍藏,沒有什麼現代的參考書,寫出這麼一部──使人歡喜,使人苦惱的書。現在回憶起來,真有說不出的慚愧,說不盡的安慰!那部書,是用文言寫的,多敘述而少引證,對佛教史來說,體裁是很不適合的。而且,空疏與錯誤的也不少。所以,有人一再希望我重印,有人願意出錢,我都辭謝了說︰我要用語體的,引證的,重寫一部。
現在來看這部《印度之佛教》──二十五年前的舊作,當然是不會滿意的!然一些根本的信念與看法,到現在還沒有什麼改變。這些根本的信念與看法,對於我的作品,應該是最重要的!假如這是大體正確的,那敘述與論斷,即使錯誤百出,仍不掩失其光釆。否則,正確的敘述,也不外乎輾轉傳抄而已。我的根本信念與看法,主要的有︰
(1)佛法是宗教。佛法是不共於神教的宗教。如作為一般文化,或一般神教去研究,是不會正確理解的。俗化與神化,不會導致佛法的昌明。
中國佛教,一般專重死與鬼,太虛大師特提示「人生佛教」以為對治。然佛法以人為本,也不應天化、神化。不是鬼教,不是神教,非鬼化非(天)神化的人間佛教,才能闡明佛法的真意義。
(2)佛法源於佛陀的正覺。佛的應機說法,隨宜立制,並不等於佛的正覺。但適合於人類的所知所能,能依此而導入於正覺。
佛法是一切人依怙的宗教。並非專為少數人說,不只是適合於少數人的。所以佛法極其高深,而必基於平常。本於人人能知能行的常道(理解與實行),依此向上而通於聖境。
(3)佛陀的說法立制,並不等於佛的正覺,而有因時、因地、因人的適應性。在適應中,自有向於正覺,隨順正覺,趨入正覺的可能性──這所以名為「方便」。所以,佛的說法立制,如以為「地無分中外,時無分古今」而可行,那是拘泥錮蔽。如不顧一切,師心不師古,以為能直通佛陀的正覺,那是會漂流於教外的。不及與太過,都有礙於佛法的正常開展,甚至背反於佛法。
(4)佛陀應機而說法立制,就是世諦流布。緣起的世諦流布,不能不因時、因地、因人而有所演變,有所發展。儘管「法界常住」,而人間的佛教──思想、制度、風尚,都在息息流變的過程中。
「由微而著」,「由渾而劃」,是思想演進的必然程序。因時地的適應,因根性的契合,而有重點的,或部分的特別發達,也是必然的現象。對外界來說,或因適應外學而有所適應,或因減少外力壓迫而有所修正,在佛法的流行中,也是無可避免的事。從佛法在人間來說,變是當然的,應該的。
佛法有所以為佛法的特質。怎麼變,也不能忽視佛法的特質。重點的,部分的過分發達(如專重修證,專重理論,專重制度,專重高深,專重通俗,專重信仰……),偏激起來,會破壞佛法的完整性,損害佛法的特質。象皮那麼厚,象牙那麼長,過分的部分發達(就是不均衡的發展),正沾沾自喜,而不知正障害著自己!對於外學,如適應融攝,不重視佛法的特質,久久會佛魔不分。這些,都是存在於佛教的事實。演變,發展,並不等於進化,並不等於正確!
(5)印度佛教的興起,發展又衰落,正如人的一生,自童真,少壯而衰老。童真,充滿活力,是可稱讚的!但童真而進入壯年,不是更有意義嗎﹖壯年而不知珍攝,轉眼衰老了。老年經驗多,知識豐富,表示成熟嗎﹖也可能表示接近衰亡!所以,我不說「愈古愈真」,更不同情於「愈後愈圓滿,愈究竟」的見解。
(6)佛法不只是「理論」,也不是「修證」就好了!理論與修證,都應以實際事行(對人對事)的表現來衡量。「說大乘教,修小乘行」;「索隱行怪」︰正表示了理論與修證上的偏差。
(7)我是中國佛教徒。中國佛法源於印度,適應中國文化而自成體系。佛法,應求佛法的真實以為遵循。所以尊重中國佛教,而更重於印度佛教(太虛大師於民國十八年冬,講〈研究佛學之目的及方法〉,也有此意見)。我不屬於宗派徒裔,也不為民族情感所拘蔽。
(8)治佛教史,應理解過去的真實情況,記取過去的興衰教訓。佛法的信仰者,不應該珍惜過去的光榮,而對導致衰落的內在因素,懲前毖後嗎﹖焉能作為無關於自己的研究,而徒供庋藏參考呢!
◎附三︰藍吉富〈印順佛學思想的特質及歷史意義〉(摘錄自《二十世紀的中日佛教》)
(一)前言
從1950年代到今年(1991)的四十幾年間,印順法師是在佛學思想上對台灣、香港、東南亞等地華人佛教徒影響最深最大的出家人。迄今為止,他的佛學著作仍然是上列地區佛教界的熱門讀物。他在佛學上的地位,仍然被大部份華人佛教徒仰望為當今的泰山北斗。
印公是一位以著述貢獻佛教的大德。就古人之「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的分類法來看,他明顯地是因為「立言」而卓然有所樹立的。如果以慧皎《高僧傳》的十科分類來看,他應是屬於「義解」科上的高僧。因此,就風格而言,他一生所顯現的是相當清晰而單純的。
迄今為止,印公著述之行世者,共有四十冊。此外,還編輯過《太虛大師全書》等四部書。就著述言,可分為二類,即《妙雲集》與《妙雲集》以外的作品。而就內容言,可以分為三類︰
(1)經論講記︰如《中觀論頌講記》等。
(2)通俗性著述︰多為通俗性的弘法演講記錄。
(3)專書︰如《妙雲集》中的《中觀今論》、《唯識學探源》等書,及《妙雲集》外的《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等書。
此外,如果就其著述時的年齡來分;六十五歲到七十五歲之間的著作,共有十四部。七十五歲迄今的著作有九部。以七十五歲以上的高齡,還著述不懈,佳作迭出,此等風範,委實令人歆羡。今年(1991)夏天,印公又口述完成《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一書(昭慧法師整理)。以八十六高齡及虛弱體質,仍能堅持貢獻其所學於社會,此等工作精神,尤足令人景仰。
(二)思想背景
印公出生於1906年,出家於1930年。這個時代,就傳統中國佛教的發展史來看,是屬於強弩之末的衰微期。中國佛教的衰頹現狀,與佛法的變質,使印公深有感慨。但是,這個時代也正是我國文化史上的鉅變時期。佛教界有心革新的大德也不在少數。其中,出家眾的太虛大師與在家眾的歐陽漸,就是個中翹楚。他們對佛教思想、佛教教團與制度,都有與傳統不同的看法。對這些迥異於傳統教界的革新傾向與態度,印公自是不能毫無所感。加上當時陸續輸入的日本佛學研究成果,印公也不能毫無所見。
因此,印公思想成長的時代,可以說是新舊思想相互激擎時代,也是現代日本佛教學術成果開始輸入我國的時代。太虛、歐陽漸等新潮流思想對舊有佛教傳統的批判,日本的新式佛教研究與傳統中國佛學的差別,都對印公的研究生涯,有相當程度的衝擊。
如果全面地透視印公的思想,上述這些新舊思想與他本人的思想之間,是有差別的。即使是影響他最大的太虛大師,其與印公之間,對佛法的判攝、抉擇等方面仍有甚大的差異。因此,印公所受到的時代衝擊,是在複雜多面的外在因緣刺激下的思想反省,並由此而作某種義理上的抉擇與樹立。並不是單純地對新時代思想的無條件模仿。
(三)個性與佛學成就
四十幾年來,印公能夠在佛學上留下如許眾多的成果,這與其人的個性應該不無關聯。依據筆者的觀察,下列這些由獨特個性所衍生出來的條件,應是使他能夠累積如是功力、成就鉅大佛學成績的主要原因︰
(1)冷靜、理性、喜歡獨處,及不擅應酬的生活習慣。
(2)治學時,一味求真求實,期能研求出真正的佛法。他不迎媚時流,更不為中國既往的傳統所拘宥。即使面對的是他心目中所最欽仰的太虛大師,如果在佛學領域中有不同的看法,他也不致因為彼此情誼而扭曲己見。
(3)毫無宗派成見,絕不落入傳統宗派的窠臼。
(4)具有歷史意識。他雖然未曾受過學院的史學訓練,但仍具有過人的史識與精審的史法。他的治學特色,是先行探求歷史發展的真相,然後再給各義理體系作客觀的批評。
(5)不迎合信徒,不走世俗經營寺院的路線,能夠甘於枯淡,而將「研求佛法」作為畢生堅持的目標。
這些個性上的條件,加上他曾累積甚多傳統佛教學者所應具備的資糧(他曾數次通閱大藏經),又對二十世紀的新式佛學研究法頗有取資。能如此融會新舊佛學研究精華於一身,乃使他在未受過學院訓練,又不通曉外文的情況下,仍能著述等身,卓然有所樹立。
縱觀印公的著作,其比較突出的學術成果,大體有下列幾項︰
(1)強調、而且弘揚《雜阿含經》等原始佛典的重要性,並繼呂澂之《雜阿含經刊定記》之後,再作精密的探索,而有《雜阿含經論會編》行世。
在弘揚《雜阿含經》等原始佛典方面的努力,已使台灣地區佛教界產生了不少專研《阿含》或重視《阿含》的佛教人士。而他在整理《雜阿含經》方面的成績,也得到國際學者的認同。日本的原始佛教權威學者水野弘元,即曾撰專文讚揚印公在這方面的成就。
(2)將印度佛教的發展,分成「佛法」(包含根本佛教、原始佛教、部派佛教)、「大乘佛法」、「祕密大乘佛法」三階段。以為三階段的不同佛典,是四悉檀的分別開展。「佛法」的「第一義悉檀」,是一切法的根源,代表經典是以《相應部》(雜阿含)為主的《四阿含》。「大乘佛法」初期的「大乘空相應教」,相當於「對治悉檀」;後期的「真常不空如來藏教」,相當於「為人生善悉檀」。而「祕密大乘佛法」,則猶如「世間悉檀」。
(3)發現大乘佛法產生的主要原因,是「佛涅槃以後,佛弟子對佛的永恒懷念」所逐漸發展形成的。他以為這一原因,正是理解從「佛法」發展到「大乘佛法」的總線索。
(4)對大乘佛法的思想,作新穎的判攝。主張大乘佛教思想可分為︰性空唯名、虛妄唯識、真常唯心等三系。這是創說於1941年的著名的「大乘三系教判」。
(5)對於佛法中的空義──《阿含》的空與龍樹思想中的空,有透闢的發揮與解析。他以為「《阿含》的空,是重於修持的解脫道。部派的空,漸傾向於法義的論究。《般若》的空,是體悟的深奧義。龍樹的空,是《般若經》的假名、空性,與《阿含經》緣起、中道的統一。」
(6)我國的中觀學發展到唐代,由嘉祥吉藏集其大成。但是吉藏之後,則後繼無人。千餘年之後,才由印公再興斯學。他的《中觀論頌講記》、《中觀今論》、《性空學探源》等書,不祇對龍樹的中觀思想有精闢的抉發,而且對中觀的思想淵源也有超邁前人的透識,他以為中觀思想是《阿含經》思想的通論,並且以為《阿含》、《中觀》思想是一系相承的佛法核心。
(7)對中國佛教的主流思想,有大異明清以來傳統佛學界的看法。此外,其《中國禪宗史》一書,對印度禪如何演化為中華禪的關鍵所在,也有新穎而深入的解析。
(8)在佛法的信仰價值方面,他主張(原始)佛法比大乘佛法、祕密大乘佛法更為純正。在大乘三系中,以「性空唯名系」最為近真,而「真常唯心系」則較為偏離。並主張人間佛教比天乘佛教(密教)更可信。
(四)印順思想的特質及其歷史意義
傳統的中國佛教思想以大乘佛法為核心,但是中國佛教徒所汲取的大乘佛法,與印度佛教並不全同。印度大乘,以中觀學派與瑜伽行派為主流。真常(如來藏)思想則是支系。這種主從位勢,與中國佛教恰恰相反。中國佛學雖然也曾發展出三論宗與唯識宗,但是,這兩個可以擬配印度中觀、瑜伽二派的宗派,在中國流行的時間都不長,也不是中國佛學的核心。中國所盛行的是在印度並非顯學的真常唯心系思想。
這種發展趨勢,自明清以來尤其顯著。在佛學思想上,《楞嚴經》、《圓覺經》、《起信論》等真常思想的佛典是中國佛學界的熱門經典,而中觀、唯識等印度大乘佛教的主流思想在近代我國佛學界則乏人問津。這種趨勢的長久發展,當然使中國佛學距離印度主流佛學愈來愈遠。
印公研佛,從三論、唯識入手,長年的研求,使他對印度大乘佛法的核心教義有清楚的認識,加上對阿含教法的體認,對菩薩道之宗教精神的把握,乃使他的佛教思想與宋代以來的傳統佛學大異其趣。
印公以為佛教經過長時間的、不同地區的流傳,產生了很多為適應新時代新環境而有的改變。在這些改變之中,有些是合乎佛法原理的發展,有些則是悖離佛法原理的過度適應。在印度的佛教發展史中,他重視原始佛法及初期大乘思想。在大乘佛法的空、有、如來藏三系思想中,他以為龍樹的中觀系與無著世親的瑜伽行系較為合乎佛法本義。至於如來藏系的理論核心,則距離佛法較遠而接近印度神教的真我、真心思想,是為適應世俗而流行開來的。
在印公的著述裏,如來藏系思想被命名為「真常唯心系」。真常唯心系的經論主張眾生的生命中有「真我」;主張一切眾生本來就具足如來藏、我、佛性,與自性清淨心。印公以為這是「佛德本有(本來是佛)論」,是佛法為適應印度教神學所引起的誤解。這種誤解,終於在印度大乘佛教後期成為一股思想界的逆流,而掩沒了佛法的真實面貌。
基於這種認識,印公對中國佛學也有與傳統佛學界不同的看法。他以為︰
(1)印度後期大乘佛教的真常唯心系思想,是一種偏離佛法本義的思想逆流,而中國天台、華嚴、禪等宗的思想則皆承繼此系思想而來。因此,中國佛學的信仰價值自不如原始佛法與初期大乘佛法。
(2)中國佛學的特色是︰理論至圓、方法至簡、修證至頓。具有這種特質的佛法,信徒往往急求修行成就,推崇隱逸自修。至於對大乘菩薩道之重視布施利他的大悲行持,以及集體修行的團隊精神,往往付諸闕如。
印公以為要對治中國佛教之積弊,必須「立本於根本(即初期)佛教之淳樸,宏闡中期佛教之行解(梵化之機應慎),攝取後期佛教之確當者,庶足以復興佛教而暢佛之本懷也歟!」而在根本立場上,他是「堅持大乘的」。對大乘佛法的看法,他「以性空為主,兼攝唯識與真常。在精神上、行為上,倡導青年佛教與人間佛教。」這裏所謂的「青年佛教」,是指「在真誠、柔和、生命力充溢的情意中,融合了老年的人生的寶貴經驗」的佛教。所謂「人間佛教」,則是指「脫落神化,回到現實人間」的佛教。
像他這樣的思想傾向,在中國佛教史上並不多見。其所顯現的特質及歷史意義,至少有下列幾點︰
(1)求真與批判的風格︰印公大部份著述的核心目標,是在釐清二千多年來中印佛教發展過程中的若干質變現象,並指出佛法的核心義趣所在。其對傳統中國佛學的全面批判,並不是宗派之間不同立場的義理爭辯,而是對佛法在中國傳播中所造成的失真現象所作的全面反省。就表面看,印公有貶抑中國佛學,而重視印度佛學(阿含及初期大乘)的傾向,但是就實際內涵而言,他所從事的思想工作,是在指出何者是佛法的純正本義,何者是歷史流變後的偏頗看法。這種思想上的反省,彰顯的不祇是求真求實的學術精神,而且也凸顯了不受傳統所拘宥的批判精神。這種風格,與講究圓融、不敢批判的傳統佛教界是相當不同的。
(2)主智論傾向︰如前所述,佛法的真是真非,是印公一生所致力釐清、凸顯的目標,對於傳統佛教信仰界的含糊儱侗,他是不以為然的。追求清晰、合理而不含混的佛教信仰,講求依法不依人的主智論(intellectualism)態度,反對不求甚解、依人不依法的反智論(anti-intellectualism)信仰風氣,是印公著述所煥發出來的風格。這樣的風格,也是中國佛教史上所罕見的。早期佛法的「如實觀」、「般若智」等觀念,都在啟示後人「求真精神」的可貴。印公的主智論風格,正是求真精神的一種象徵。
(3)中國佛教發展方向的指引者︰印公在上述求真、批判、主智論風格下,所展現的思想成就,就是為中國佛教的發展,指出一條可資遵循的大方向。就我國傳統佛教的偏頗發展而言,他所指出的大方向與前此傳統佛教所依循的顯然不同。因此,要走上這一新方向,可能是佛教發展趨勢的一種根本扭轉。印公的思想,就像佛教歷史發展路線上的路標。透過這一路標的指引,後人如果繼承得宜,那麼佛教史的發展,是很可能轉向的;中國佛教史,是很可能有嶄新的一章的。
〔參考資料〕 印順《遊心法海六十年》;鄭壽彭《印順導師七十年譜》;郭朋《印順佛學思想研究》;藍吉富編《印順導師的思想與學問》;聖嚴《從東洋到西洋》第三部;楊惠南《當代佛教思想展望》;江燦騰《現代中國佛教思想論集》第三章。
指構成一切物質的四種要素。又名四大種、四界。即指地大、水大、火大、風大。此四種元素之體遍存於一切物質,故稱為大。依《俱舍論》卷一所述,地水火風皆非指世間人所謂的地水等,而是以唯身根能感觸,「無見有對」,屬觸處所攝色者為四大。
所謂四大,即︰以堅性,能任持物者為地大(梵pṛthivī-dhātu,巴paṭhavī-mahā-bhūta,藏saḥi khams);以濕為特性,能攝收物者為水大(梵ab-dhātu,巴āpo-mahā-bhūta,藏chuḥi khams);以煖為特性,能成熟物者為火大(梵tejo-dhātu,巴tejo-mahā-bhūta,藏meḥi khams);以動為特性,能增長物者是風大(梵vāyu-dhātu,巴vayo-mahā-bhūta,藏rluṅ-gi khams)。此四大相倚而造極微,極微相聚而成色法。又以其能造,故名種。以其體寬廣能遍一切色法,故名大。
又於說一切有部,由於能造四大各別,故謂所造色有十一種不同,如《大毗婆沙論》卷一二七云(大正27‧664b)︰「諸四大種有十一種,謂眼處所依乃至身處所依,色處所依乃至法處所依。諸所造色亦有十一種,謂眼處乃至身處,色處乃至法處。」其中,法處即指無表色,因此可知眼根所依大種唯造眼根,耳根所依大種唯造耳根,乃至無表色所依大種唯造無表色。
又,所造色皆以四大而造,何故有堅軟等的不同﹖關於這個問題,《大毗婆沙論》卷一三一舉出兩說︰一說四大不相離,雖展轉相資同作所作事,其體卻有增減。一說體無增減,唯其勢力有增、減的差別。
又,有部謂外界色等是四大與色香味觸四塵的八事俱生,不減其中之一。在內界,是八事加身根的九事俱生,或加眼的十事俱生。然其他諸部所說互異,如《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三(本)(大正45‧294b)︰
「大眾部說,四大為能造,四塵為所造,無別五根,即四塵故,俱通有漏及以無漏,許佛有故。成實論說四塵為能造,造於四大,四大成五根,五根唯所造,四塵唯能造,四大通二,聲亦唯所造。薩婆多師四大為能造,唯有漏、有礙,觸處所攝;五根、五塵及法處無表色為所造,五根、五塵皆唯有礙,唯是有漏;法處無表說通無漏,是無礙攝,皆是實有。
經部師說,能造所造雖並有礙,皆通假實;極微是實,粗色是假,並皆有漏;無表假立,法處無色,不許色蘊有無表色。說假部說,能造所造,若粗若細,在蘊門中體皆是實,義積聚故體非積聚;在界處門並皆是假,依緣並皆體積聚故,通有無漏。
一說部說,能造所造唯有一名,都無實體。說出世部說,能造所造若有漏者,並皆是假,從顛倒起故;諸無漏者並皆是實,非倒生故。今依大乘,觸處法處皆是有大種,散定別故,造色通於十一處有,大種造色隨應俱通,依他圓成二性所攝。」
四大之說原為古代印度人對物質世界的傳統認識,然佛教予以吸收改造而別出新解,認為一切物質和人身都是由四大所構成,並以之說明無常、苦、無我等理念。
此外,印度人以為人體之產生病痛,是由於體內之「四大」(四種原素)不能調和所致。因此,佛典每謂人之生病為「四大不調」。
◎附︰太虛〈四大種之研究〉(摘錄自《太虛大師全書》)
(一)佛典地、水、火、風之四大種,與通俗所謂地、水、火、風,有何區別﹖
四大種,即堅、濕、煖、動之四性。種,乃能生義;大,乃普遍義。四大種者,謂具大種二義者,唯有此四。因地、水、火、風、空、識之六界,空則大而非種,識則非大非種,餘種子等則種而非大故。此四大種,即四件普遍能生一切色法之物,乃帶數、持業釋也。又,此四大種體相用均大,故稱大種︰體大者,謂四大種普遍於一切所造色,又為一切所造色之所依。相大者,謂堅之增盛則成金石之剛勁,濕之增盛則成江海之汪洋,煖之增盛則成爐燄之熾燃,動之增盛則成颶飆之猛暴。用大者,謂堅有承載覆壓之功,濕有融攝腐朽之能,煖有成熟燒燬之效,動有增長摧敗之力。又四相互攝,地大內有水、火、風,水大內有地、火、風,火大內有地、水、風,風大內有地、水、火。其言地大、水大者,乃就其偏盛者而言也。此四大種既但堅、濕、煖、動,非顯形色,身根所觸,眼識弗見,彷彿儒家陰陽、科學質力,故與通俗所稱之地水火風迥異。通俗所稱之地、水、火、風,乃四大種所造顯形色等──地具色、香、味、觸四塵,水具色、味、觸三塵,火具色、觸二塵,風具觸一塵──為眼等識所緣之境,與只為身識所緣非顯形色之四大種,大有區別也。
(二)四大種是種子是現行﹖若是現行,云何名種﹖
四大種是第八識中所藏四大種之種子所發之現行,其所以稱為種者,因四大種有切要殊勝助生根塵等所造色之功能,故假名種。實則色、香等所造色,各有自種子含藏於第八識為能生親因,但須四大種種子發現為四大種後,諸所造色種子藉其資助,始得生起諸所造色,否則不生。因其對於所造色之生有親切增上之關係,故假說為種耳。
(三)四大種為何識所緣﹖
色法但為所緣,心心所法通能所緣。大種、造色均為色法,俱時而有,兩不相離。然四大種唯觸非餘,故為賴耶、意識、身識所緣。云何為賴耶所緣耶﹖此識緣境有其三類︰曰一切種,曰有根身,曰器世間,總稱第八之執受處。執受各具二義︰執二義者︰(1)攝為自體義,(2)持令不壞義。受二義者︰(1)領以為境義,(2)令生覺受義。第八緣一切種有執之二義,乃受之領以為境義。第八緣有根身,則四義俱備;有根身大種之所造,不離大種,故大種亦為其所緣。第八緣器世間有執之執令不壞及受之領以為境二義;器世間亦為大種所造,故亦為賴耶之所緣。
云何意識所緣﹖此意作用力強,能遍緣十八界及三世有無諸法。雖然,意識緣境,有其二種︰(1)同時意識緣境,謂與前五識俱時而了別色等諸法。(2)獨頭意識緣境,謂不與前五俱起而獨緣一切諸法。故此四大種既為身識同時意識所緣,其名義相又為獨頭意識所緣。
云何身識所緣﹖身識緣觸,此四大種是觸一分,故知四大種為身識所緣。
(四)四大種之大類區別有幾﹖
曰︰大類析之,可分為二︰一者,有執受四大種;二者,非執受四大種。云何有執受四大種﹖謂異熟識不共相種熏習成熟所起,能造一切凡聖色根及根依處者,是為內四大種。凡聖有情執持為體,令生覺受,故云有執受大種。云何非執受四大種﹖謂異熟識中共相種熏習成熟所起,能造大地山河草木叢林器世間者,是為外四大種。凡聖有情領以為境,不執為體令生覺受,故云非執受四大種。問︰有情各有八識,其所變之相,胡無差別而相同耶﹖曰︰眾生雖各有八識,所變有異,然以其同業感故,所以所變之相相似。論云︰「如眾燈明,各遍似一」,斯言誠可釋此疑也!
(五)取蘊意二識所緣之四大種,有大小久暫之限量,賴耶所緣亦如是否﹖
第八識所變緣者,即有根身、種子、器世間是也。前五所變緣者,托第八所變緣之一分為本質而變緣也。第六識所變緣者,托前五塵而變緣一切諸法也。欲窮三識變緣不同,當研三境與本質相分之關係;故略表於下︰
相符────┐
┌有質──────本質│
智及前六第八所緣………性境─┤ │
└無質───┬──真如│
有漏第七第六所緣………帶質─────┐ └┐ │
有漏無漏第六所緣………獨影─────┴──┴─相分┘
前五識所緣者,有質之性境也,即是色、聲、香、味、觸之五塵,此五塵是五識之相分,乃托賴耶所變緣為本質而現;然所緣相分與本質相符,故為性境。但相符亦就其變緣之一剎那點以言耳,非能與第八所變緣身器之體相悉符也。諸身器聚各自成系,能造為四大種,所造為各身器;在有根身即為有執受大種,在器世間即為非執受大種。第八所緣深廣微細,難可測知,以吾人無無漏清淨慧故,故能所緣皆非所知。金剛心後大圓鏡智相應,方可了知,即為事事無礙之境。故身、意識所緣,不能與賴耶所緣適如其量。
然身識所變緣與第八不同者,以身識所緣是五塵分隔之一相分,此一雖與第八本質相符,然色之一分,是眼識所緣,不為他識所緣,身識緣觸,亦復如是;喻如生盲摸象,耳、鼻、脊、腹各取一分,雖第知一分,而此一分確是象上之一分,故云相符。盲者若以觸知一分執為是象,則妄矣!前五識所緣之一分,符本質境,第六增益認為一物,則成似帶質境,墮俱生分別之我法執。故身識所變緣是各別間隔,第八所變緣則是融通交遍。
身識緣觸有覺不覺之差,全不全之別,然此非身識自變獨有,乃托第八之一分為本質變為相分觸而緣也。故身識不緣時,第八恆緣,以第八所變之器界不可測故。第八所緣之量,與身識所緣之量,於現器界中尚不能等,況第八尤能變緣十方器界耶﹖由此觀之,前五所變緣者,是條然有別之五系──見不出色,耳不超聲;第八變緣者,乃交遍之一一總系也。然非第六、七識法我見所執之一一我法體,五識所緣五塵,為第六識取而別組為一系,第六恆緣,則似帶質境也。此境雖似托本質,而實不符本質,意識所緣之和合相,如死物而固定,第八則活動且交遍涉入。以其頓起頓滅、頓變頓緣,剎那剎那,由種而現、由現而種,非染識可知。因其在剎那上變緣不可說,在變緣相續上亦不可說,說為生滅者,以前剎那頓滅之相,不同後剎那頓生之相故。然身器相續不壞者何耶﹖以有業為統系之力;此統系力令其續續生滅,相似相續,故有身器之和合相存在。然此和合相續相,乃剎那恆變,法界交遍者也。故非吾人現前意識所取之相。
然此剎那相續之相,雖地上菩薩亦不能確知,有知亦是比知者也。故第八識之境,即事事無礙之法界,斯法界至佛智方可如量證明。由斯異生第八識剎那生滅所變緣之諸法自體相,亦即佛果上之海印三昧境界,亦即佛之法界無障礙智境也。然似帶質境,即意識綜合前五識上所緣一分變為自識──第六所緣之相分也,此境不符第八變緣之境,故非實有。然吾人現見之個個天地人物等相,即是此第六變緣之帶質境。
近世西人科學方法,依前五識所緣五塵,在直接感覺上用第六意識之計度分別,從經驗中求萬有之實體;然祇得意識所變緣之似帶質境,及比量計度之獨影境而已,何能了達第八識變緣之器界全體、有根通身、剎那生滅、現量親緣之實境哉!故欲知現實之真相,亦非成佛不可。
然則凡夫日為煩惱、所知二障纏覆,如何能了第八之微細境相耶﹖佛說三藏,無非為此大事而已。然佛法無際,若不捨繁取簡,將茫然無從矣!夫淨慧之發,由於止觀,故欲知賴耶真相,非先修止觀不可。初修之時,當先以正比量智,遣除第六識上之遍計謬執,染執既遣,淨慧自生,以真智慧漸除諸微細障,一地二地及至金剛心後異熟空時,則萬有之真境豁然開朗,顯現於大圓鏡中矣,故是現量。此即從華嚴之理法界觀,及天台三觀之空觀入手者。禪宗之參話頭,不涉解路,欲從前六及第八之現量上頓得相應,無階級可由,頗難契入。能究唯識之教,直觀吾人現行賴耶心相,本為事事無礙之佛智境,則頓依佛慧圓觀實相矣。學者於是當精進焉!
〔參考資料〕 《長阿含經》卷十六;《法乘義決定經》卷上;《品類足論》卷一;《五事毗婆沙論》卷上;《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五、卷一三二、卷一三三;《雜阿毗曇心論》卷一;《大智度論》卷四十八;《成實論》卷三。
密教的四種修法。又名四種壇法、四種成就法、四種護摩法。即指息災、增益、敬愛、降伏四法。西藏密教略稱此為息、增、懷、誅。或謂乃指息災、增益、攝召、調伏。但一般多用前說。或別加鈎召法(akarṣa)而成五種法。或復由增益法分出延命法而成六種法,此等皆為開合之異。又,金剛界立五部,胎藏界立三部以涵攝諸尊法,而此四種法即涵攝兩部的修法。
(1)息災法(śāntika)︰消除外在的災難、障害、煩惱及罪障等的修法。
(2)增益法(puṣṭikarman)︰增進世間性的幸福及修行上的福德的修法。
(3)敬愛法(vaśīkarana)︰祈求獲得親睦及尊敬的修法。
(4)調伏法(abhicāraka)︰積極化解怨敵等災難,及泯滅自他煩惱的修法。
密教中,此四種法除用以區分修法的目的,及其所能達成的世間願望外,也顯示出成就佛道的修行法門之義。
◎附︰章嘉〈我佛密教四大法門方便譚〉(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71})
密宗法門原極繁多,難以一一講說。今天想講的是將各種密法綜合起來,歸納起來,就其「共」和「不共」的性質而分為四類大法。
(1)息法︰息法就是息災法,是和顯教的消災、懺摩等相似。息法的修持方法分為外修、中修、內修三種。外修者,修持各息災金剛法,修到與諸金剛願行相應,感應道交,依仗他力,為一切眾生息滅災難。這和《大阿彌陀經》上說︰「至心稱念一句阿彌陀,能消八十億劫生死重罪」的意義極相近、相符合的。中修者,依觀想得定,使雜念減少到最低限度以至於無,然後一念不生全體現,悟到一切災難原無自性,幻緣不實,也就不息而息了。內修者,澈底破除我見我執,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息滅煩惱習氣的種子,永斷災難的根源。其究竟且無災難之名,更無用息滅之法了。順便聲明一句,這種所說的外修、中修、內修,其外、中、內三字的本身是無多大的分別意義的,可作一、二、三等字去看,不可執泥分別。
(2)增法︰增法就是增長眾生的福德和智慧的法門。與顯教中的植福祈願,植眾德本,諸種功德法門,頗相近似;布施、持戒、精進、般若諸波羅蜜,或亦可攝於增法一門。其修法就其共者而言,亦大別為外、中、內三種,大致與息法相同。
(3)懷法︰懷法是使眾生受到十法界的歡喜,是轉惡為善,轉敵成友,轉識成智,轉煩惱為菩提的法門。淺言之,可說與顯教中的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四攝法,以及四無量行的喜無量行相近似。菩薩行的忍辱波羅蜜或亦可攝入懷法之中。其非不共的修法亦大別為外、中、內三種。
(4)誅法︰「誅」字的意義是殺、討伐、剪除。誅法就是為眾生消除魔障的法門。其意義是以大悲心殺除魔惡,為救眾生而殺眾生,為度魔惡而殺魔惡。這與顯教的怖魔、降魔也是相近的。談到誅法,我想不免駭人聽聞。其實在密教中對於實行誅法也有嚴格的限制的。經上說︰觀想成就,能使一樹果子依我觀想,於一剎那頃,應念齊落。具此成就而行誅法者,尚有惡業纏繞。若有行者能一觀想而果落,再一觀想而果子復歸樹上原位,然後可以隨機施化,作持誅法,皆無不可。其修法共的部份,亦大別為外、中、內三種。
以上四大類法門,可以概括整個密法。其中尚有應予特須注意者兩點︰
(1)息、增、懷、誅四法皆是為了眾生的利益,而不是專為行者自己的利益;也就是要行菩薩道,不要只做自了漢。
(2)息、增、懷、誅四法,有一貫性、連環性,互融互攝,相即相入,並非相反而不相成的。
我們教主釋迦牟尼佛在因地行菩薩道時,曾實行誅法,而同時具足息、增、懷、誅四大法的功德。經上說︰佛在因地時為救五百珠寶商人的生命和財產,殺死一批強盜。這批強盜想害商人的命,謀奪商人的財。商人都不知覺有此禍事臨頭;惟有因地的我佛依他心通,如見其肺肝然。當時行菩薩道的釋尊仔細思惟,不管了吧﹖立時就有五百人喪生失財,同時並有一批人造下了謀財害命的重大惡業,眼看要墮地獄無有出期。告訴商人們吧﹖商人仗著人數較多,定要將強盜們殺死。那末,也有一批喪生失命,也有一批人造下殺業。於是因地的佛決定由他殺強盜,救商人,願意自己犯殺業墮地獄。就憑這樣捨自己,救眾生的念頭和行為,他自己也未墮地獄,反而成佛──我們的教主釋迦牟尼佛。
這一故事更說明了四法的一貫性和連環性。釋尊行這一次誅法,為商人或強盜息了喪命或要墮地獄的大災,當然是息災法的成就。免掉他們墮惡業,從貪、瞋、癡諸無明中挽救了他們,也就是增長了他們的福慧,而自己更是成就了無上功德。使商人們為得救星而生歡喜心,使強盜們未作成大惡業,得免於重大惡報,終於覺悟過來,也要生歡喜心的。這算是懷法的成就。佛在因地以一箇行為,同時具足四大法的功德,以至成佛。
〔參考資料〕 《諸佛境界攝真實經》卷下;《一切如來大祕密王未曾有最上微妙大曼拏羅經》卷一;《無二平等最上瑜伽大教王經》卷六;《火吽供養儀軌》;《供養儀式》;《大摩里菩薩經》;《慈氏菩薩略修愈誐念誦法》;《大毗盧遮那經供養次第法疏》卷下;《四種護摩口決》;《祕藏記私本鈔》卷二;《阿娑縛抄》卷四十;《乳味鈔》卷七;《傳法院傳授私勘》卷三。
(一)指受佛敕於末法濁惡之世弘宣《法華經》的四大士︰又稱本化四菩薩。即上行菩薩(visiṣ-tha-cāritra)、無邊行菩薩(ananta-caritrā)、淨行菩薩(visnddha-caritrā)、安立行菩薩(supratiṣṭhita-caritrā)。《法華經》卷五〈涌出品〉云(大正9‧39c)︰
「我娑婆世界,自有六萬恆河沙等菩薩摩訶薩,一一菩薩各有六萬恆河沙眷屬,是諸人等能於我滅後,護持、讀誦、廣說此經。(中略)是菩薩眾中有四導師︰一名上行,二名無邊行,三名淨行,四名安立行。是四菩薩於其眾中,最為上首唱導之師。」
(二)密教胎藏界曼荼羅中臺八葉院四維所列的四菩薩︰即普賢、文殊、觀自在、彌勒等四尊。此等菩薩象徵坐於大日如來四方之四佛的因地。普賢菩薩在東南方,表示東方寶幢如來的因地;文殊菩薩在西南方,表南方開敷華王如來之因地;觀自在菩薩在西北方,表西方無量壽如來之因地;彌勒菩薩在東北方,表北方天鼓雷音如來之因地。其形像,普賢菩薩為白肉色,左手執蓮華,蓮華上有利劍;文殊菩薩為黃色,戴五髻之冠,左手持青蓮華,右手持梵篋,蓮華上有三鈷杵;觀自在菩薩是白肉色,右手執開敷蓮華;彌勒菩薩亦白肉色,右手執蓮華,華上有軍持瓶。關於此四菩薩,經疏之間,頗有異說。
〔參考資料〕 (一)《法華經》卷七〈神力品〉;日蓮《開目抄》。(二)《大日經》卷五;《大日經疏》卷十七。
(一)(梵hetu,藏rgyu)指能招致結果或促成結果的原因。對其種別,諸經論之說莫衷一是,有分為二者,如《成唯識論》卷二等說生、引二因。有分為五者,如《大毗婆沙論》卷一一一、《俱舍論》卷七等說生、依、立、持、養五因。《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一亦說生、和合、住、增長、遠五因。有分為六者,如《阿毗達磨發智論》卷一、《大毗婆沙論》卷十六、《俱舍論》卷六、《大智度論》卷三十二等說能作、俱有、相應、同類、遍行、異熟六因。有分為十者,如《瑜伽師地論》卷五及卷三十八、《顯揚聖教論》卷十八、《成唯識論》卷八等說隨說、觀待、牽引、生起、攝受、引發、定異、同事、相違、不相違十因。
又就修行而言,相對於佛果,則菩薩地可稱為因位或因地。相對於果德而稱其修行為因行。又就眾生可得佛果的因而言,《大般涅槃經》卷二十八說生、了二因及正、緣二因;同經卷二十九說正、了二因;《佛性論》卷二說應得、加行、圓滿三因佛性;天台的《金光明經玄義》卷上及《四教義》卷六舉正、了、緣三因佛性說。
《優婆塞戒經》卷一總括因的種別,云(大正24‧1035c)︰
「我為眾生或說一因,或說二因,或說三因,或說四因,或說五因,或說六、七至十二因。言一因者,即生因也。言二因者,生因、了因。言三因者,煩惱、業、器。言四因者,所謂四大。言五因者,未來五支。言六因者,如契經中所說六因。言七因者,如法華說。言八因者,現在八支。言九因者,如大城經說。言十因者,如為摩男優婆塞說。十一因者,如智印說。十二因者,如十二因緣。」
(二)(梵hetu,藏gtan-tshigs)因明學用語。有廣狹二義。
(1)狹義的因︰五支或三支作法之一。在因明論式中,擔負證成宗的主要職能。例如在「聲無常(宗),所作性故(因),如瓶等(喻)」的立量中,作為因的「所作性故」是「正能立」,而作為喻的「如瓶等」,只是助能立,是輔助「因」證成「宗」的。判別因的正不正,在古因明中有九句因,在新因明,則為因三相。
(2)廣義的因︰凡能助使敵者了悟的,都可稱為因。亦即在論辯中,立者的言論能使敵者了悟,此稱為生因;而敵者具有瞭解立者所說言論的智力,則稱為了因。生因、了因皆可再細分為言、義、智等三因,而成所謂的「六因」。(參閱附錄)
◎附︰石村《因明述要》第三章(摘錄)
因,是三支作法中的第二支,但它在整個論式中,處於樞紐的地位,具有決定性的重要作用。古印度把關於論辯中推理、論證的學說稱為因明,正是與因在整個論式中的獨特作用聯繫著的。
論辯總是在立論者和敵論者二方之間進行的。立論者僅僅說出宗並不能使敵論者了悟。促使敵論者了悟並接受立者所立的宗,有賴於因和喻。所以,新因明在三支功能的分界上,稱宗為「所立」,稱因、喻為「能立」。但是,因和喻雖然同屬能立,它們的作用還不是等同的。喻的作用不過是助因成宗,嚴格說來,只是「助能立」;只有因才是論證宗所以能夠成立的根據,應是「正能立」。所以,在這個意義上,一個宗能夠不能夠成立,或說一個論式是真能立還是似能立,都有賴於因的陳述。
因明家認為立者對於因的陳述,所以能使敵論者了悟,是由於立者具有生因、敵者具有了因的緣故。何謂生因﹖這是指立者陳述因的言語能夠啟發敵論者了悟的效力。故《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上云(大正44‧101c)︰「如種生芽,能別起用,故名為生因。」何謂「了因」﹖這是指敵論者能從因的陳述中了悟立者所要表達的義理的智力。故《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上云(大正44‧101c)︰「如燈照物,能顯果故,名為了因。」
再從立者方面說,立者要使自己的言論能夠啟迪敵者的智力,那言論就必須合乎正確的事實以及由此得出的義理;而要發表包含抽象的義理的言論,那又不能不有洞察義理的智力。所以,立者在發議論的時候,直接啟發敵者智力的雖然是言語,但立者的智力以及由智力所透達的義理,也未嘗不在間接地啟發敵者了悟的智力。由此看來,生因就可分別為言生因(言語)、義生因(義理)、智生因(立者的智力)。但這三者中,言生因是最重要的,所以一般說到生因的時候,都指「言生因」。
更從敵論者方面說,了悟固然必須有智力,但智力以外,也不可沒有所了悟的義理;而要了解義理,又須先聽到用以傳達義理的言語。所以,當敵論者有所了悟時,其次序總是先聽到言語,然後以其智力理解那言語所宣表的義理。由此看來,了因也可分為言了因、智了因、義了因。但這三者中,智了因是最根本的,所以一般說到因的時候,都指「智了因」。
現在把上面說的生因和了因的種類、關係和作用,表示如下︰
從以上幾層討論中可以看出︰因,不僅在論式中是三支的樞紐,它貫通於宗和同喻、異喻,而且還是立敵雙方所以能夠交流思想、彼此通解的橋樑。因而,它的重要作用是無與匹敵的。
┌言生因
┌生因(立者)┼智生因──重言生因┐
│ └義生因 │表現為三支中「
二因┤ │因」的陳述,使
│ ┌義了因 │立敵通解
└了因(敵者)┼智了因──重智了因┘
└言了因
然而,對於立者所立的宗來說,有了因的陳述並不就表明這個宗能夠成立了。有如宗有正宗和似宗的區別,因也同樣有正因和似因的分界。至於用以判別一個因是正或不正的,在古因明中是用「九句因」,在新因明中用「因三相」。
我國近世佛教界所信仰的四大菩薩之一。被尊稱為「大願地藏菩薩」,與觀音(大悲)、文殊(大智)、普賢(大行)並稱為四大菩薩而為我國佛教徒所尊崇。依經典所載,地藏菩薩受釋尊付囑,出現於釋尊入滅後至彌勒佛出世的無佛時代,誓願濟度教化六道一切眾生後始願成佛,且又有「地獄未空,誓不成佛」的誓願,故被稱為「大願菩薩」。「地藏」之梵語音譯為乞叉底蘗婆、𣏧師帝揭婆。此外,又別稱持地菩薩、無邊心菩薩、地藏王菩薩。
據《地藏本願經》卷上所載,地藏菩薩的本緣有四︰
(1)於過去久遠劫前為大長者之子。因見師子奮迅具足萬行如來之相好莊嚴,乃發願在盡未來際不可計劫,度脫六道罪苦眾生,以證得此相。
(2)於過去不可思議阿僧祇劫為一婆羅門女。因欲救亡母脫離惡趣,乃設供修福。並立誓在盡未來劫,普度罪苦眾生。
(3)於過去久遠劫時為一國王。因見國內人民多造眾惡,乃誓願救度一切罪苦眾生皆至菩提,自己始成佛。
(4)於過去久遠劫時為一女子,名光目。因欲拯救在地獄受苦的亡母,故誓願濟度一切罪苦眾生。待彼等成佛後,始成正覺。
依《地藏十輪經》所載,此一菩薩具有無量數不可思議之殊勝功德,為一切世間聲聞獨覺所不能測。由於他誓願拯救六道眾生,所以,任何眾生如果能夠至心、如法念誦他的名號或供養他的圖像,則地藏菩薩必能使之離諸憂苦,得二十八種利益,並為安置生天、涅槃之道。
此外,據《地藏本願經》及《占察經》所說,地藏菩薩自從發心修行以來,已過無量數劫。其智慧、功德,早已與佛相同,按理早就可以成佛了。但是,由於他所發的本願在度盡一切眾生,所以,在眾生尚未完全解脫之前,決不成佛。
關於地藏菩薩的形像,《大日經》等作菩薩形(即在家相),以寶冠瓔珞莊嚴,《大方廣十輪經》等作沙門形。然一般多流傳外現比丘形,左手持寶珠,右手執錫杖,或坐或立於千葉青蓮花上的形像。
在密教,此菩薩為胎藏界曼荼羅地藏院的主尊,呈菩薩形,身肉色,左手持安有如意寶幢的蓮花,右手執寶珠,面稍向左,坐於赤蓮花上。密號為悲願金剛、悲愍金剛、與願金剛,三昧耶形是寶珠或蓮花上的幢,印相是旗印。《陀羅尼集經》卷六則說是法身印及法印。真言多用《大日經》卷四〈密印品〉所載的「南麼三曼多勃馱喃訶訶訶微娑麼曳莎訶」。
如前所述,地藏菩薩所示現的多為出家相。此與文殊、普賢之多為在家相者不同。他特重救渡苦難最深的地獄眾生,並且教導眾生要尊敬三寶,深信因果,庶使來世不至墮入惡趣。此外,又提倡孝道,教人如法超薦祖先,凡此種種都是我國佛教界對他產生深邃敬意的原因。
地藏菩薩
關於地藏信仰在印度的流傳情形,諸說紛紜。按︰梵語經題為「(Ārya-)kṣitigarbha-sūtra」(《(聖)地藏經》)的經典在《大乘集菩薩學論》中曾數度被引用,而且,梵文《十地經》(Daśabhūmīkaśūtra)與其他經典中也載有地藏菩薩,由此可推知最遲六、七世紀以後,地藏菩薩已為印度人所信仰。但信仰情形,不如近世中日佛教界熱烈。而且,印度的四大菩薩(觀音、文殊、彌勒、普賢)也沒有地藏菩薩。至於在中國,隋代僧信行曾以地藏信仰為中心,建立三階教。又,沙門藏川也曾混合道教的十王思想,而撰《閻羅王授記四眾逆修生七往生淨土經》等以弘揚地藏信仰。此外,唐代之新羅王族金喬覺出家後,到我國安徽九華山修行。其人被視為地藏菩薩的化身,而九華山也成為國人心目中的地藏菩薩之示現處。明代以後,依據《地藏菩薩本願經》而有的信仰愈為流行。該經曾被稱為佛門之孝經。地藏菩薩被國人信仰的程度,也更為提高。一直到今日的台灣佛教界,其勢仍不稍衰。
在日本,依據此種地藏信仰的偽經亦曾流行,從平安末期至鎌倉初期左右,《延命地藏菩薩經》、《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等陸續問世。另外,各種相關文學作品及靈驗譚也在庶民之間流傳。日本的地藏信仰盛行與「賽之河原」思想結合,假託為空也上人所撰的《西院河原地藏和讚》即非常有名。至江戶時代,作為兒童之守護神的地藏佛像出現,主要在護佑生產平安與育子順利,而六地藏巡行、地藏盆、地藏流、地藏講等活動更融入日常生活中。到現代,又與水子(嬰靈)供養、交通安全相結合,以民間信仰的姿態而受人矚目。
◎附︰印順〈地藏菩薩之聖德及其法門〉(摘錄自《妙雲集》下編{11})
地藏菩薩之名德
(一)釋名義
在佛法中,菩薩是依德立名,不像一般人的名字,與自身的心行無關。中國熟知的四大菩薩,於名號上皆加一讚詞,如大智文殊、大行普賢、大悲觀音、大願地藏,可見地藏菩薩的願力是特別深廣的。大乘經中有《大集經》,以佛說法時,十方大眾雲集的大法會而得名。在大集法會中,菩薩多有以藏為名的,如日藏、月藏、虛空藏、金剛藏、須彌藏、地藏。何謂地藏﹖地是大地,也是「地大」;藏是含藏、伏藏義,如金礦、銀礦、煤礦、鐵礦等。於佛法中名為藏,是庫藏之意。地藏之含義,一方面是從地而說;地是四大之一,能擔當一切,一切崇山峻嶺,萬事萬物都在地上。此喻菩薩的功德,能為眾生而荷擔一切難行苦行。地也有依止義,一切草木皆依地而成,依地而生。喻世間一切自利利他功德,依此菩薩而存在而引起。地藏菩薩能含藏種種功德,能引生一切功德,難行苦行,救度眾生,故名地藏。世俗稱為地藏王,依經但名地藏,也許因地藏比丘為新羅國王子,而加「王」字以尊稱之。
(二)讚功德
九華山的地藏,是菩薩的應化,現在要來說地藏菩薩的真實功德。如《占察經》說︰「發心以來,過無量無邊不可思議阿僧祇劫,久已能度薩婆若海,功德滿足,但依本願自在力故,權巧現化,影應十方。」據經文的記載,地藏菩薩發心修行以來,已經很久──無量無邊不可思議阿僧祇劫了。功德智慧,與佛一樣。薩婆若即一切智──佛智。薩婆若海,形容佛之大覺悟大智慧,如海一樣的深廣。地藏菩薩於無量無邊劫修行,早已達到了佛的智慧海,功德圓滿具足,早應成佛了。但菩薩發願度盡一切眾生,故隱其真實功德,以本願力,自在神通,到處現身說法,救度人天。故《楞伽經》中說到,有大悲菩薩,永不成佛。這不是因為程度差,或者懈怠修行,而由於大悲願力,發願度盡一切眾生,所以功德與佛齊等,而不現佛身,始終以菩薩身,於十方世界度脫眾生。
地藏菩薩的功德,與佛平等,所以敬信菩薩的功德,也不可思議了。如《十輪經》(一)說︰「諸大菩薩所,於百劫中至心皈依,稱名念誦,禮拜供養,求諸所願,不如有人於一食頃,至心皈依稱名念誦禮拜供養地藏菩薩,求諸所願,悉得滿足。(中略)如如意寶,亦如伏藏。」經上說︰若至誠皈依文殊、彌勒等諸大菩薩,稱其名號,禮拜供養,求自己所願,如求健康、求長壽、求財富,或求斷煩惱等。於一百劫中求諸大菩薩,還不如有人於一頓飯間──短期間至心皈依地藏菩薩,稱名念誦菩薩名號,虔誠敬禮地藏菩薩的功德大,若有所求,皆能圓滿達成願望。這是弘揚地藏菩薩法門,所以特地讚歎地藏菩薩功德的超勝。如意寶,即摩尼珠,此寶能出生一切,所求皆遂。地藏菩薩的悲願救度,令眾生所求皆應。又如窮人忽得伏藏,立刻大富,一切都有了。若眾生有種種艱苦,不得自在,修行地藏法門,這樣的一切皆可滿足。此外,依《地藏十輪經》說,地藏菩薩如觀世音菩薩一樣,於十方世界現種種身,說種種法,令眾生離種種困苦,皆得滿足。
地藏菩薩還有一特殊功德,也是從地藏的名義而來,如《十輪經》(一)說︰「能令大地一切草木、(中略)花果,皆悉生長。」住在農村的,希望的是農作物豐收。地藏菩薩能滿足眾生所求,增長一切花草樹木,一切於地上生長的,皆得豐碩的收成。此經譯出後,少人弘揚,故對地藏菩薩這方面的特殊功德,少人注意。對於這,農人們應是特別感恩祈求的。
還有,地藏菩薩的治癒疾病。如《須彌藏經》說︰「汝今能於一切眾生,能為大藥,如大妙藥。何以故﹖汝身即是微妙大藥。」古代的藥,主要是生於地上的草、木及礦物。故地藏菩薩功德,如藥師佛一樣。但不是大醫王,而是大妙藥,能令眾生增長精氣,增進健康,祛除疾病。若能見菩薩,親近菩薩,一切病──身病、心病、生死煩惱病皆除,一切功德皆具足。
末了,就是一般熟知的,依《地藏菩薩本願功德經》而說的︰「地獄未空,誓不成佛」了。依《地藏菩薩本願經》,地藏本願誓欲度盡地獄眾生。眾生中最苦惱者,應是地獄眾生了,菩薩特發大願,對極苦眾生而加以救濟解脫。
地藏菩薩之特德
(一)來居穢土
一切大菩薩,如觀世音菩薩,在此世界示現度生,所現皆在家相,如現白衣大士,或現天人等相,文殊師利現童子相,普賢菩薩也是在家相。唯地藏菩薩現出家相。此一意義,很少人注意。地藏菩薩究竟為什麼現出家相﹖為了說明此義,以「來居穢土」及「現聲聞相」二義來說。地藏菩薩雖然遍到一切世界度生,但特別要在這穢惡世界,度罪苦眾生。此如《十輪經》(一)說︰「地藏已於無量無數大劫,五濁惡世無佛世界,成熟有情。」地藏菩薩發心於無量無邊劫,皆於穢惡世界度眾生,越是穢惡的世界越要去,越是苦惱的眾生越要度。他還要到沒有佛法的世界,眾生苦難最多處,去利益眾生。菩薩的願力,各有不同,地藏菩薩的慈悲大願,是著重於穢惡世間的成熟有情。因此,如《十輪經》(一)說︰「我今學世尊發如是願,當於此穢土得無上菩提。」釋迦牟尼佛是出現於穢惡世界,並於此穢土成佛的。地藏菩薩要學習釋迦佛,發願於此穢土成佛,於此穢土度生,可說是釋迦佛精神的真正繼承者。
(二)示現聲聞
地藏菩薩是大菩薩,功德與佛相齊,究竟圓滿,於此娑婆世界釋迦佛法會中,現出家相,如《十輪經》(一)說︰「以神通力,現聲聞像。」聲聞是出家弟子的名稱,這是地藏菩薩的特色。依大乘經說︰有些清淨世界沒有小乘法,也沒有出家眾。但釋迦佛來此穢土成佛,即現出家相;穢土佛法與出家眾,是有密切關係的。地藏菩薩向釋迦佛看齊,現出家相,也願於穢土成佛。穢惡世界的佛法,有出家眾,可以解說為適應時代,而有為己的獨善的傾向。但從另一方面說,含有積極的特殊意義︰在這穢惡世界,眾生一天到晚,非爭名,即奪利,為生活忙,為私利忙,整個社會,充滿了罪惡黑暗。在此黑暗污穢的世界中,應給予一種光明和希望,所以釋迦佛出現於穢土中,出家成佛。《十輪經》說,出家的僧相,是穢惡世界的清淨幢相。在此不理想的社會中,建立清淨的僧團,使大家見聞薰染,而達到身心清淨。佛法是適應社會的,在穢土中弘法要有出家人,現出清淨莊嚴的解脫相。釋迦佛及地藏菩薩,來穢土而現出家相,意義即在於此。出家無經濟的私有,以乞化為生,不為享受,也就減少了因經濟而來的問題。其次,現出家相,男不婚,女不嫁,不像一般人,因夫婦關係,而發生糾紛苦痛。五濁惡世的無邊罪惡,主要起因於男女及經濟的佔有。出家相,即提供了解決穢土困難,以及解脫穢染身心的方案。即使做不到,也知道解脫苦難的真正方向。所以穢土的佛法,重心為出家眾,而淨土中就可以沒有出家的了。地藏菩薩現出家相於此土度生,有著特殊意義,所以穢土眾生,對地藏菩薩感到特別親切。地藏菩薩不只是提倡孝道,超度父母,而且現聲聞身,度穢土眾,實為古代大德特別推重的原因。
救度眾生不墮地獄
地藏菩薩來五濁惡世救眾生,而眾生中最苦惱者是地獄眾生,所以地藏菩薩的悲願力,眾所熟知,是為了救脫地獄的眾生。一般人所知道的,是地藏菩薩把地獄裏的苦惱眾生救拔出來。但這不是唯一的辦法,也不是最理想的。最要緊的、最徹底的,還是如何令眾生不墮地獄,才是救度地獄眾生的好辦法。比如好的醫生,非但能為病者治療或動手術,還能教人如何調攝健康,預防疾病。如只知地藏菩薩救度地獄眾生,而不知菩薩還苦心教導眾生,何者應止,何者應作,才能不墮地獄,若等到墮入地獄受苦,已是遲了。(中略)
地藏菩薩於無量劫以來,皆發願救度眾生,不墮地獄。現於釋迦佛前,重發此願︰「五濁惡世空無佛時,其中眾生煩惱熾盛,習諸惡行,愚癡狠戾,難可化導,(中略)善根微少,無有信心。(中略)如是等人,為財利故,與諸破戒惡行苾芻相助,共為非法朋黨,皆定趣向無間地獄。若有是處,我當往彼,以佛世尊如來法王,利益安樂一切有情無上微妙甘露法味,方便化導,令得受行拔濟,(中略)令不趣向無間地獄」(《十輪經》四)。佛在世時,佛的威德大,眾生根機利。佛滅度後,眾生煩惱熾盛,作惡的多,愚癡狠毒,不辨是非善惡,殘酷兇暴,所以經上說︰「五濁惡世眾生,剛強難化。」這些眾生常為財利,與壞比丘合作。佛法在世間,良好的道場,有德比丘當然會有人護持,如一些念佛參禪講經道場,有大德領導,也有人護法。然有些地方名勝、古剎或者新建,不管是否有德高僧主持,財產一多,也要有護持的人。從前大陸上的寺宇,要維持得好,每有拉攏地方勢力士紳,逢迎送禮,請他護持。有些在家人,對三寶多少有點信心,但出家人自己不長進,請客送禮,請託幫忙,漸漸養成了習慣性。不免有些地方士紳,不分好歹黑白,只要送禮就幫忙。這不但造成惡劣風氣,反使有德比丘無法立足。這一來,不但未能護持佛教,反而增加佛教的不少困難。真正愛護佛法,欲令三寶清淨者,對此只有痛心,故太虛大師對此甚為感嘆!地藏菩薩於釋迦法會中,示現出家相,建立清淨僧團為佛法的中心。依此基本精神,地藏菩薩發願,於惡世中令此等眾生,能以方便把他們從墮落邊緣救出來。這並不一定要顯神通,把要墮落地獄的眾生拉出來,而是開示正理,令其了解,特別令這群有財富勢位,可能作重罪而要墮落地獄的,信奉佛法,不要作破壞三寶的罪。佛說此法門,以《地藏十輪經》為主,使五濁惡世眾生,不入地獄。
臨墮已墮者之拔濟
地藏菩薩的法門,特重於如何才能使人不墮惡道。不作重惡業,不墮落地獄,當然最好,但那已作了墮地獄的重惡業,在臨命終時將要墮落,如何才能在緊要關頭救濟他﹖如果已墮地獄的,又將如何救度他﹖病人病重將死時,或者已死,那時如惡業已造成了,善業又來不及作,這將如何救度﹖在《地藏菩薩本願經》中,特別著重說到這一法門。
地藏菩薩發願,要救苦難惡趣眾生。惡道眾生中,地獄眾生最苦,菩薩對苦難眾生,特別慈悲憐憫,所以特重於地獄的濟度。地藏菩薩在釋迦佛法會中,受佛囑付。於佛滅後末法時代,眾生根鈍,煩惱深重,修行悟證者少,墮落者多。地藏菩薩於無邊劫中發大願,所以於佛前擔負此責任,願於穢惡世界救度眾生,這是甚難稀有之事!
〔參考資料〕 《大方廣十輪經》卷一〈序品〉;《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上;《大日經義釋》卷七;《地藏菩薩本願經綸貫》;許止淨《九華山志》;弘一《地藏菩薩聖德大觀》;真鍋廣濟《地藏菩薩の研究》;西義雄(等)《大乘菩薩道の研究》。
二卷。唐‧實叉難陀譯。又稱《地藏本願經》、《地藏本行經》、《地藏本誓力經》。收於《大正藏》第十三冊。本經係詳述地藏菩薩的本生誓願及利濟眾生事,進而強調經典本身的不可思議。謂誦讀、聽聞本經一句一偈,亦能消除無量無邊罪業云云。全經計有忉利天宮神通、分身集會、觀眾生業緣、閻浮眾生業感、地獄名號、如來讚歎、利益存亡、閻羅王眾讚歎、稱佛名號、校量布施功德緣、地神護法、見聞利益、囑累人天十三品。與《地藏十輪經》同為專門闡述地藏菩薩事蹟的重要典籍。
本經雖題為唐‧于闐國三藏沙門實叉難陀譯,但《開元釋教錄》、《貞元新定釋教目錄》並無記載,高麗藏、宋藏、元藏亦未收錄。直至明藏始見本經,因此,本經當非實叉難陀所譯。
又,日本學者羽溪了諦推測本經應成立於中亞之于闐,松本文三郎則認為本經成於元末明初,姨狴斢b土經典所說之阿彌陀本願,以《地藏十輪經》思想為架構,由中國學者增補潤飾而成之偽經。然真鍋廣濟反駁松本之說,謂︰(1)在宋‧常謹的《地藏菩薩像靈驗記》序云(卍續149‧353下)︰「汝當憶念,(中略)不以後世惡業眾生為慮。如是三白佛言。」一段,與本經〈分身集會品〉卷二的經文幾乎完全相同;(2)根據石濱純太郎與尼克拉‧奈夫斯基所發表的《伯希和先生中亞蒐集之一》中,有西夏文《地藏菩薩本願經》〈校量布施功德緣品〉卷十的殘卷;(3)日僧濟暹所撰《持念地藏菩薩疏要鈔》中,於地藏菩薩十要釋義部份,曾引用本經的本生故事及經文,書末並記有「天仁二年正月下旬比沙門濟暹撰之生年八十五」之句。而天仁二年(1109)即相當於宋徽宗之世,故本經成書年代最遲在十或十一世紀。此外,真鍋更援引日本的《覺禪鈔》、《撰集抄》與中國《三寶感應錄》所載,而認為本經之原本應如現行本,並非後世所增補。
註疏有《地藏本願經科文》一卷、《地藏本願經綸貫》一卷、《地藏本願經科註》六卷、《地藏本願經手鑑》六卷等。
◎附一︰弘一〈地藏本願經大旨〉
《地藏菩薩本願經》,二卷。流通本作三卷。唐‧于闐國沙門實叉難陀譯。
〈忉利天宮神通品第一〉︰佛在忉利天,為母說法。十方諸佛菩薩集會讚歎。如來含笑,放光明勇,出微妙音。十方天龍鬼神亦皆集會。佛為文殊菩薩說地藏菩薩往因。
〈分身集會品第二〉︰十方地獄處分身地藏菩薩,與諸受化眾生來見世尊。世尊摩頂付囑文云︰「汝觀吾累劫勤苦,度脫如是等難化剛強罪苦眾生。其有未調伏者,隨業報應。若墮惡趣受大苦時,汝當憶吾在忉利天宮慇懃付囑,令娑婆世界至彌勒出世已來眾生悉使解脫,永離諸苦,遇佛授記。」
〈觀眾生業緣品第三〉︰摩耶夫人問業報所感惡趣,地藏菩薩略答五無間事。
〈閻浮眾生業感品第四〉︰定自在王菩薩更問往因,佛又略說二事。四天王請問菩薩大願方便,佛述其所說報應之法。
〈地獄名號品第五〉︰普賢菩薩問,地藏菩薩答。
〈如來讚歎品第六〉︰佛放身光,出大音聲,讚歎地藏菩薩。普廣菩薩請問利益,佛為說供像讀經持名等,分別答之。
〈利益存亡品第七〉︰地藏菩薩白佛,普勸眾生斷惡修善。大辨長者請問薦亡功德,地藏菩薩為說七分獲一。
〈閻羅王眾讚歎品第八〉︰鬼王與閻羅天子,承佛菩薩神力,俱詣忉利,請問眾生不依善道之故,佛以如迷路人喻之。次有惡毒鬼王主命鬼王各發善願,佛讚印之,并授主命道記。
〈稱佛名號品第九〉︰地藏菩薩為利眾生,演說過去諸佛名號功德。
〈校量布施功德緣品第十〉︰地藏菩薩請問,佛分別答。
〈地神護法品第十一〉︰堅牢地神明供像十利。
〈見聞利益品第十二〉︰佛放頂光,妙音稱讚地藏菩薩。觀世音菩薩請問不思議事,佛為說供像持名等,分別答之。
〈囑累人天品第十三〉︰佛又摩地藏菩薩頂,以諸眾生付囑令度。文云︰
「地藏!地藏!記吾今日在忉利天中,於百千萬億不可說不可說一切諸佛菩薩天龍八部大會之中,再以人天諸眾生等未出三界在火宅中者,付囑於汝。無令是諸眾生墮惡趣中一日一夜,何況更落五無間及阿鼻地獄,動經千萬億劫無有出期。地藏,是南閻浮提眾生志性無定,習惡者多,縱發善心,須臾即退。若遇惡緣,念念增長。以是之故,吾分是形百千億化度,隨其根性而度脫之。
地藏!吾今慇懃以人天眾付囑於汝。未來之世,若有天人及善男子善女人,於佛法中種少善根,一毛一塵一沙一渧,汝以道力擁護是人漸修無上,勿令退失。復次地藏,未來世中,若天若人,隨業報應落在惡趣。臨墮趣中,或至門首,是諸眾生,若能念得一佛一菩薩名,一句一偈大乘經典,是諸眾生,汝以神力,方便救拔,於是人所現無邊身為碎地獄,遣令生天受勝妙樂。爾時世尊而說偈言,現在未來天人眾,吾今慇懃付囑汝,以大神通方便度,勿令墮在諸惡趣。」
次為虛空藏菩薩說見像聞經二十八益,又說七益。
◎附二︰弘一〈普勸淨宗道侶兼持誦地藏經〉
淨宗道侶修持之法,固以淨土三經為主。三經之外,似宜兼誦《地藏經》以為助行。因地藏菩薩,與此土眾生有大因緣。而《地藏本願經》,尤與吾等常人之根器深相契合。故今普勸淨宗道侶,應兼持誦《地藏菩薩本願經》。謹述旨趣於下,以備淨宗道侶採擇焉。
(1)淨土之於地藏,自昔以來,因緣最深。而我八祖蓮池大師,撰〈地藏本願經序〉,勸讚流通。逮我九祖蕅益大師,一生奉事地藏菩薩,讚歎弘揚益力。居九華山甚久,自稱為「地藏之孤臣」。併盡形勤禮地藏懺儀,常持地藏真言,以懺除業障,求生極樂。又當代淨土宗泰斗印光法師,於《地藏本願經》尤盡力弘傳流布,刊印數萬冊,令淨業學者至心讀誦,依教行持。今者竊遵淨宗諸祖之成規,普勸同仁兼修併習。勝緣集合,蓋非偶然。
(2)地藏法門以三經為主。三經者,《地藏菩薩本願經》、《地藏菩薩十輪經》、《地藏菩薩占察善惡業報經》。《本願經》中雖未顯說往生淨土之義,然其他二經則皆有之。《十輪經》云︰「當生淨佛國,導師之所居。」《占察經》云︰「若人欲生他方現在淨國者,應當隨彼世界佛之名字,專意誦念,一心不亂,如上觀察者,決定得生彼佛淨國。」所以我蓮宗九祖穄q大師,禮地藏菩薩占察懺時,發願文云︰「捨身他世,生在佛前,面奉彌陀,歷事諸佛,親蒙授記,迴入塵勞,普會群迷,同歸祕藏。」由是以觀,地藏法門實與淨宗關係甚深,豈唯殊途同歸,抑亦發趣一致。
(3)《觀無量壽佛經》,以修三福為淨業正因。三福之首,曰孝養父母。而《地藏本願經》中,備陳地藏菩薩宿世孝母之因緣。故古德稱《地藏經》為「佛門之孝經」,良有以也。凡我同仁,常應讀誦《地藏本願經》,以副觀經孝養之旨。併依教力行,特崇孝道,以報親恩,而修勝福。
(4)當代印光法師教人持佛名號求生西方者,必先勸信因果報應,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然後乃云「仗佛慈力,帶業往生。」而《地藏本願經》中,廣明因果報應,至為詳盡。凡我同仁,常應讀誦《地藏本願經》,依教奉行,以資淨業。倘未能深信因果報應,不在倫常道德上切實注意。則豈僅生西未能,抑亦三塗有分。今者竊本斯意,普勸修淨業者,必須深信因果,常檢點平時所作所為之事。真誠懺悔,努力改過。復進而修持五戒十善等,以為念佛之助行,而作生西之資糧。
(5)吾人修淨業者,倘能於現在環境之苦樂順逆一切放下,無所罣礙。依苦境而消除身見,以逆緣而堅固淨願,則誠甚善。但如是者,千萬人中罕有一、二。因吾人處於凡夫地位,雖知隨分隨力修習淨業,而於身心世界猶未能徹底看破,衣食住等不能不有所需求,水火刀兵饑饉等天災人禍亦不能不有所顧慮。倘生活困難,災患頻起,即於修行作大障礙也。今若能歸信地藏菩薩者,則無此慮。依《地藏經》中所載,能令吾人衣食豐足,疾疫不臨,家宅永安,所求遂意,壽命增加,虛耗辟除,出入神護,離諸災難等。古德云︰身安而後道隆。即是之謂。此為普勸修淨業者,應歸信地藏之要旨也。
〔參考資料〕 《大明三藏北藏目錄》卷二;《閱藏知津》卷五;《佛典批評論》。
指隱藏於一切眾生之貪瞋煩惱中的自性清淨如來法身。又稱自性清淨心、自性清淨藏。依大乘佛典所述,如來藏雖為潛伏於眾生雜染身中的煩惱所纏縛,然本性清淨,不受污染,具足無量性德而常恆不變。如《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二云(大正16‧489a)︰
「世尊修多羅說,如來藏自性清淨,轉三十二相,入於一切眾生身中。如大價寶垢衣所纏,如來之藏常住不變亦復如是,而陰界入垢衣所纏,貪欲恚癡不實妄想塵勞所污。」
《大方等如來藏經》更以九喻彰顯其特質,即︰
(1)如未開花內有如來身結跏趺坐,具天眼者見之,即除去萎花,使其顯現。
(2)如淳蜜在巖樹中,無數群蜂守護圍繞之,有人以巧智方便拂彼蜂,得隨意取蜜。
(3)如粳糧未離皮糩,貧愚輕賤之人謂為可棄,若除蕩精白,貴顯王侯亦用之。
(4)如真金墮不淨處,經年累月毫無朽壞,有天眼者知之,自不淨中出真金,隨意受用。
(5)如貧家有珍寶藏,但家人不知,又無語者,遂不能開發此寶藏。
(6)如菴羅果之種子,在核內不壞,種於地,成大樹王。
(7)如有人以鼠裹真金像,行詣他國,於途中忽命終,金像遂棄置曠野,遭行人踐蹈。得天眼者見之,取出金像,眾皆禮敬。
(8)如貧賤醜陋女懷轉輪聖王,而不自知,常作下劣生賤子之想。
(9)如鑄師將初鑄成之真金像倒置於地,外雖焦黑,但內像不變,開模出像,金色晃耀。
關於如來藏之涵義,諸說不一,如︰
(1)《勝鬘經》〈空義隱覆真實章〉列空、不空二義;同書〈法身章〉舉在纏、出纏二義。
(2)《佛性論》卷二〈如來藏品〉謂有所攝藏、隱覆藏、能攝藏三義。
(3)《大乘止觀法門》卷一謂有能藏、所藏、能生三義。
(4)《圓覺經略疏》卷上列隱覆、含攝、出生三義。
(5)《寶性論》舉如來法身周遍、如來與真如無別、一切眾生悉有真如佛性三義。
此外,或有將如來藏視同阿賴耶識、阿摩羅識。如《入楞伽經》卷七〈佛性品〉云(大正16‧556b)︰「阿梨耶識者名如來藏,而與無明七識共俱。」《十八空論》云(大正31‧863b)︰「阿摩羅識是自性清淨心,但為客塵所污,故名不淨。」
在印度,如來藏說的興起,約在西元三世紀,至四、五世紀中盛行。此種思想融合了《胎藏奧義書》(Garbha-upaniṣad)的胎藏說及《舍利弗阿毗曇論》卷二十七〈緒分假心品〉所說的心性本淨說,富有「真我論」的特色,為大乘佛教的一支。與中觀、唯識相鼎立。對中國、日本諸學派或諸宗派影響頗為深遠。如華嚴宗的性起思想、天台宗的本覺法門說、地論宗的淨識緣起說、禪宗的見性成佛說、日蓮宗的久遠本佛說、密教胎藏界曼荼羅所說,可謂皆依此思想而來。
此外,如來藏又有三如來藏、五如來藏、十如來藏之分。略如下列︰
(1)三如來藏︰指如來藏有能藏、所藏、能生三義。出自《大乘止觀法門》卷一。「能藏」,指果德的法身和性淨的淨心,能包含染淨二性及染淨二事而無所妨礙。「所藏」,指此真心為無明之殼所覆藏。「能生」,指此心體具染淨二性之用,遇緣熏習,能生世間、出世間等諸法。
(2)五如來藏︰又稱五種藏。即《勝鬘經》〈自性清淨章〉所列的如來藏、法界藏(正法藏)、法身藏、出世間上上藏、自性清淨藏。據《勝鬘經寶窟》卷下(末)所載,如來藏以自性為義,法界藏以因為義,法身藏以至得為義,出世藏以真實為義,自性清淨藏以祕密為義。然五種藏之名乃依諸德而別立,其體仍是唯一的如來藏。
(3)十如來藏︰《釋摩訶衍論》卷二將《大乘起信論》所說的如來藏別立為十種。即大總持如來藏、遠轉遠縛如來藏、與行與相如來藏、真如真如如來藏、生滅真如如來藏、空如來藏、不空如來藏、能攝如來藏、所攝如來藏、隱覆如來藏。此十種如來藏,第一是總,後九是別。若就觀待而言,此十種可成五對。第一後九為總別一對;第二第三是真如生滅二所入一對;第四第五為二門真如一對;第六第七是空不空一對;第八第九是能所攝一對。就其法體而言,第一是總體不二。第二是真如所入。第三為生滅所入。第四到第九等六種是唯門而非法,其中第四乃真如門,第五以下是生滅門,乃聚理智染淨諸法而建立者。第十則通門、法二者。
◎附一︰霍韜晦《佛教的現代智慧》(摘錄)
「如來藏」一名據梵文複合詞tathāgata-garbha譯。在此複合詞中,tathā-gata是「如來」,garbha是「胎」,意指如來在胎兒狀態中。這一觀念,非原始佛教時代所有。現存資料顯示,最先使用如來藏觀念的,是《如來藏經》(西31晉‧法炬等譯,不存;現有東晉‧佛陀跋陀羅及唐‧不空譯本),此後漸次成熟,經典不輟,如《不增不減經》、《無上依經》、《大法鼓經》等,一方面與《法華》、《涅槃》發生密切關係,至《勝鬘經》、《楞伽經》出,義理規模遂定,成為大乘佛教的一支,與中觀、唯識鼎立。除經外,世親(Vasu-bandhu,約西元五世紀前半)的《佛性論》,堅慧(Sāramati,約西元五世紀初)的《寶性論》,及傳為國人撰作的《大乘起信論》,都是如來藏系的重要論書。
從思想本身的開展上看,原始佛教相信人只要依隨佛的教法修學,通過種種實踐(如七覺支、八正道之類),便可獲得解脫,得無學果。此即把成佛問題,化為一實踐中事,而不須問成佛的根據為何。大乘佛教興起,受菩薩觀念啟發,始認定眾生本具覺性,此覺性內藏於眾生之現實生命之中,而為一潛隱性的如來(胎),這就是如來藏最初的意義。由如來藏的肯定,使眾生在成佛問題上都是自成,而非從外有所加益,一切佛地功德亦已為如來藏所本具。現實生命雖然是染污,但如來藏卻是自性清淨的,否則它不能化除無明,亦不能成為出世間的根據,所以如來藏亦名為自性清淨心(prakṛtipariśuddhaṁ cittam)或「自性清淨藏」。在這一點,如來藏是繼承了原始佛教的「自性清淨、客塵染污」的講法,不過意義不同(原始佛教是經驗立場,以說心之純淨,非善非惡,大乘佛教是超越立場,說如來藏為純善)。
以上這幾個意思,至《勝鬘經》時,即歸納為「五藏」︰如來藏、法界藏、法身藏、出世間上上藏、自性清淨藏。《佛性論》則另以所攝藏、隱覆藏和能攝藏三義統括。此中「所攝藏」的意思,是把如來藏的意義提升到如來藏的地位來看,一切眾生均在如來藏的攝持之中。「隱覆藏」則是從現實觀點看,如來藏為煩惱所纏,或所覆,所以是一潛隱性的存在。「能攝藏」則從其為出世間之根據上看,如來藏已攝持一切佛地功德,成佛只使之顯,而非從外有所加。此義,亦即顯示了煩惱可空,佛法不可空,所以《勝鬘經》又有空如來藏與不空如來藏的提出。此外,《寶性論》亦說如來藏三義︰如來法身遍在一切,如來真如無差別,一切眾生悉有真如佛性(「佛性」梵文作「種性」,gotra)。然此三義,實與《佛性論》的三義相通,因為所攝藏即顯示了如來與眾生的關係,如來法身徹入一切眾生之中;隱覆藏是說明了如來藏雖為客塵(指煩惱,不屬於如來藏自身的染污活動)所污,但自性即如來,所以從真性(法性)上說,眾生與如來無二無別;能攝藏則轉為成佛的根據上說,如來藏是成佛的主體,它的存在,使眾生都成為如來種性,自具成佛的性能,所以如來種姓實為如來藏的同義詞。
以上,把如來藏說為成佛主體、成佛之因,在超越立場上,是可以接受的;但在現實立場,我們只看到眾生之性,即現實生命的結構,而看不到如來藏。所以從經驗的入路,大乘佛教另外找到一個代表主體的觀念,這就是阿賴耶識(alaya-vijñāna),通過阿賴耶識的存在來說明生命的構造、相續、輪迴及其與世界的關係,由此而形成一套現實或現象的理法。唯識宗就代表這條路。然而,若與佛性、如來藏比較,自存有觀點看,阿賴耶識並非眾生存在的最後的本元,所以不是真正的主體(真心、真實心靈),而只是一虛妄的存在(妄識)。由此思路,便形成一生命內部構造的對立問題︰作為現實生命所依的阿賴耶識與作為佛境界所依的如來藏如何結合便成為一個困擾。從存在上說,兩者都是同一存在,同一眾生,所以如來藏即阿賴耶識。而且,自實踐上說,輪迴主體與成佛主體亦應統一,否則因地上所修的法與果地上所成就的功德不能連貫。然而在性質上,如來藏與阿賴耶識卻是一真一妄、一清淨一染污,彼此互相排斥,又從何建立關係﹖這一困擾,在《勝鬘經》中已經表現出來。經中藉勝鬘夫人之問︰「自性清淨心而有染者難可了知」(〈自性清淨章〉),當時佛亦祇有表示同意而不能解答。後來《楞伽經》即索性以「如來藏藏識」一名來加以統括,表示主體有此兩面,如來藏與阿賴耶識成為一個主體。到《大乘起信論》出,更承此義而構作出一真妄和合識的宇宙論來。據《起信論》,如來藏之自身稱心真如門,如來藏之通向阿賴耶識者,稱為心生滅門,於是不生不滅與生滅成一立體的和合,而名為眾生心,由眾生心統攝一切世間與出世間法。成佛之事,只須撥開表層生滅心(阿賴耶識)一面,即可見底層非生滅心的如來藏本覺。這種撥開,放在實踐修行上說,即形成一由始覺以至究竟覺的道路,但關鍵則在先肯定眾生心的本質結構為如來藏。所以上文的真妄和合並非平面的二元對立關係,而是順如來藏的思路下來,以如來藏為主、妄識為客的有立體意味的上下層關係。此義確定之後,現象界的生起雖透過阿賴耶識,但仍可歸原到如來藏上去,以如來藏為依而展現。所以《起信論》的思想亦稱為如來藏緣起,即所謂不變隨緣。不變是指如來藏自身清淨、不生不滅;隨緣是指它能通向生滅門,隨染淨緣而起染淨法。這一理論,對後世中國華嚴宗的成立有極重要的影響。不過,若從印度方面看,如來藏同時作染淨依持的問題很難在理性上有圓滿解答,所以其後的影響力反不如唯識宗大。民國初年,中國方面有一場《大乘起信論》的真偽辯,表面上是考據問題,實質上是受唯識宗思路影響的支那內學院不能接受《起信論》的立體的真妄相依的模型所致。若能分別兩家的思想入路不同,則這一辯論是可消弭的。
◎附二︰印順《如來藏之研究》自序(摘錄)
緣起與空,唯識熏變,可在《阿含經》與部派佛教中,發見其淵源。而如來藏(即佛性)說,卻是大乘佛教的不共法,是「別教」。在如來藏說的開展中,與《阿含經》說的「心清淨,為客塵所染」相結合,而如來藏的原始說,是真我。眾生身心相續中的如來藏我,是「法身遍在」,「涅槃常住」的信仰,通過法法平等、法法涉入的初期大乘經說而引發出來;在初期大乘的開展中,從多方面露出這一思想的端倪。龍樹的大乘論中,還沒有明確的說到如來藏與佛性,所以這是後期大乘。西元三世紀以下,正是印度梵文學復興的時代,印度大乘佛教,也就適應此一思潮,而說「如來之藏」,明確的說︰「我者,即是如來藏義;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即是我義。」
一切眾生有如來藏我,在中國佛教界,從來不曾感到意外,只是信受讚歎,但印度佛教界可不同了!常住不變的,妙樂的「我」,是眾生的生命自體;轉迷妄而達「梵我一如」,得真解脫,是印度神教思想的主流。釋尊為人類說法,從眾生的蘊界處中,觀一切為緣所生法,無常故苦,苦故無我無我所;依空無我得解脫,顯出了不共世間,超越世間的佛法。從部派到初期大乘佛教,說明上有無邊的方便不同,而依空無我得解脫,還是被公認的。現在說,一切眾生的蘊界處中,有常住、清淨的如來藏我,這是極不平常的教說!印度佛教有著悠久的傳統,沒有忘卻釋尊教法的大乘者,對於如來藏我,起來給以合理的解說︰如來藏是約真如空性說的,或約緣起空說的。這樣,如來藏出纏的佛,可以名為「大我」(或約八自在說),而眾生位上的如來藏,被解說為「無我如來之藏」了。一切眾生有(與如來藏同義)佛性,被解說為「當有」了。這是印度大乘佛教的如來藏說(不過,眾生的如來藏我,祕密大乘佛教中,發展為「本初佛」,與印度的梵我一如,可說達到了一致的地步)。
〔參考資料〕 《大般涅槃經》卷七;《大般若經》卷五七八;《大乘入楞伽經》卷一、卷二、卷七;《無上依經》卷上;《不增不減經》;《大乘密嚴經》卷中;《金剛仙論》卷五;柏木弘雄《如來藏の緣起思想》;常盤大定《佛性の研究》;《如來藏系經典》(《大乘佛典》{12},日本‧中央公論社);高崎直道《如來藏思想》{1}、{2}。
叢書名,共十二冊。我國近世著名之藏密行者──陳健民著。所收為陳氏一生著、譯之總集。並包含與陳氏有關之他人著述若干種。由於作者為一苦修藏密數十年且兼研教理之密教行者。因此,其所著述亦以西藏密教方面為主,而兼及於其他各系佛教。
作者之著述集,原於1975年由紐約沈家楨氏所倡印,名為《曲肱齋叢書》。此書一出,即在台灣造成轟動,未幾即告絕版。後由彌勒出版社再度印行,並增補若干新資料而收入《現代佛學大系》(藍吉富編)中。之後,文殊印經會等機構又再度印行數次,且亦增補不少資料。
依文殊版所載,全書之總目,略如下列︰
第一冊︰曲肱齋全集序(林鈺堂)、曲肱齋全書集刊序(沈家楨)、曲肱齋反省錄、曲肱齋讚頌集、曲肱齋文初集、曲肱齋近譬集、曲肱齋尺牘、曲肱齋短笛集(上)。
第二冊︰曲肱齋短笛集(下)、曲肱齋塔鬘集、禪海塔燈、大手印教授抉微。
第三冊︰密宗灌頂論、曲肱齋文二集、曲肱齋護摩儀軌集、中黃督脊辨、曲肱齋知恩集。
第四冊︰曲肱齋文三集、曲肱齋韻文雜藝賸稿、曲肱齋華嚴五論集、曲肱齋文四集、一九八二年以來所作絕句選錄。
第五冊︰瑪幾腦準祖師略傳及其施身法等教授、曲肱齋光明法藏、曲肱齋推恩集、紅白觀音儀軌陳氏註解(林鈺堂、關忠中譯)、綠度母修法(孫一中譯)、如何獻龍王寶瓶、禮供北斗七星簡軌(增訂本)、三身頗哇、馮大阿闍梨金胎兩部手澤(附錄)。
第六冊︰漢譯佛法精要原理實修之體系表(林鈺堂編譯)、陳老居士法界大定教授彙總(增訂本,林鈺堂編譯)、沐恩錄(林鈺堂編輯)、依體系表次第詳列之重要參考書目(附錄,林鈺堂)。
第七冊︰花巖處士詩稿近纂(共三冊)、太浩雪嶺湖畔短笛小集、曲肱齋龍王法句詩特集。
第八冊︰淨土五經會通資料全集、死的學理(徐進夫中譯)、陳上師談夢、從道家的工夫談到密法的殊勝、佛法與科學、末世弘法正見要覽、在尸陀林中修行的功德(孫一中譯)、怎樣保持婚後之愛(李坤育中譯)、英文小冊百本合刊序(孫一中譯)、西湖絕妙詩文選錄、卍萬字右旋查經報告書(林鈺堂)。
第九冊︰恩海遙波集、事業手印教授抉微、理趣經‧華嚴經‧事印抉微比、曲肱齋短笛集之玉臺類、曲肱齋全集回向頌(林鈺堂)、韋馱大將軍恩澤略志。
第十冊︰BUDDHIST MEDITATION、DISCRI MINATIONS BETWEENBUDDHIST AND HINDU TANTRAS、HOW TO DEVELOP THE BODHICITTA。
第十一冊︰A SYSTEMATIZED COL-LECTION OF CHENIAN BOOKLETS,VOLUM E Ⅰ,NOS. 1~62。
第十二冊︰A SYSTEMATIZED COL-LECTION OF CHENIAN BOOKLETS,VOLUME Ⅱ,NOS. 63~100。
◎附︰藍吉富〈陳健民的著述及其宗教生涯〉(摘錄自《二十世紀的中日佛教》)
陳先生的著述,在治學態度方面,與一般學術界之研佛態度有顯著的不同。其主要特徵大抵有下列幾項︰
(一)修行與實踐是所有著述的思想核心
陳先生的所有著述,幾乎都與修行或佛法的實踐有關。他曾說他自己「(在)因地欲師密(勒日巴)祖,道上欲法蓮(華生)師,果位欲齊(釋迦)文佛。」(《塔鬘集》序)。他在佛法上的研究,是從修行或實踐而來的研究,目標是為了成佛,並不是要成為一個世間學術界的學者。以他的著作為例︰《反省錄》是站在修行者的立場,在行、解及修行境界上的反省。《讚頌集》是以一位虔誠信徒的立場對佛、菩薩、護法的讚頌。其他有關淨土、密宗與禪宗的若干著作,也大多是為了對治傳統修行者的若干弊病五蛈瘝z論上的若干問題而撰。可以這麼說︰修行與實踐是陳先生所有著作的思想核心。與修行、實踐無關的客觀學術研究,他是不重視的。
(二)研究態度與方法,都與現代學術界大異其趣
十九世紀以後,從歐洲逐漸蔓延到美洲、日本以迄我國的新式佛學研究,是站在人本主義立場,以價值中立的態度為佛教的歷史角色作一詮釋、釐清的學術工作。其與傳統佛教界之以信仰態度研究者,有本質上的不同。新式的佛學研究,重點在求真。對於傳說、神話、與信史之間必須作嚴格的辨別。對經典本身的記載,也只能作批判性的信受。這種新式的、求真的、批判的態度與方法,恰與陳先生的信仰式研究態度相反。陳先生的立場與研究法,猶如古代佛教界的祖師或論師。他不祇以經典之所說為依據,而且,對有關古代祖師大德的某些神話式的傳說,也往往深信不疑。甚至於對禪定境界,夢中境界都甚為重視,且常取之為立論的依據或以之為著書立說的主要動機。因此,他的著述,都是佛教內部的信仰式研究。其學說之於佛教,就像西洋神學理論之於基督宗教;其地位之於佛教,就像神學家在基督宗教之中的地位一般,是宗教意義大於學術意義的。
(三)堅持本身之所信,對世俗的忌諱毫不在意
在這方面的事例,顯現在陳先生對於密教事業手印的宣揚上。事業手印是藏密之中男女雙修的修行法。雖然這種修行法在實踐時有嚴格的規定,但是由於容易與世俗的性行為混淆,因此歷來頗為顯教佛徒所詬病,即使藏密行者之中(如格魯派)也有不加認同者。
對於事業手印的修行價值,陳先生是相當肯定的。他不祇有《事業手印教授抉微》的相關論述,而且還迻譯在這方面的西藏古典名著《恩海遙波集》。並且在其《短笛集》(未刪本)中,還將其實修經驗以詩歌方式表達出來,甚至於有一次在台北(僑光堂)的演講時,還毫不忌諱地當眾說出此種修法的部份過程。幸虧當時的翻譯者(葉曼居士)稍作掩飾,否則其必引起聽眾的驚訝,是可想而知的。
上述三點,是筆者從陳先生著述所看到的幾項特質。綜合這些特質,可以明顯的看出,陳先生是一個典型的修行者。他的著述,也正是一位修行者對佛法的體會與反省。他與那些不信佛教的研究者,是不能放在同一層次來衡量的。
在這種理解下,陳先生的研究成績不能用現代的學術尺寸來批判。他的研究,是在佛教的信仰傳統下所作的研究。對於他的研究成績,也應該從這方面來衡量。依筆者所見,陳先生在佛學上的研究成果,可歸屬為下列幾類︰
(一)西藏密教方面
陳先生的著述與修行,核心內容是西藏密教。因此,在這方面的成果也最大。對於藏密理論的整理方面,他對大手印、大圓滿、事業手印、護摩儀軌,及各種藏密修行法,他都有深入的探討與發揮。對於藏密之宗教精神的提昇、修行方法的合理化、傳統修法之缺陷的矯正或彌補,以及藏密精義的抉發等方面,他都有相當程度的成績。因此,即使把陳先生視為西藏人,那麼,他的歷史地位也足以與西藏佛教史上之歷代祖師分庭抗禮。
不過,由於陳先生的著作是用中文寫出,因此,就流通的實際影響來看,他對能使用中文的佛教徒的影響,無疑的,當較不能使用中文的藏族佛徒為大。無論就質或就量來看,他的著述都是有史以來將藏族佛教傳給漢地佛教界之最具影響力的作品。中文佛教界,要能較全面地把握西藏密教的實質內涵,應該是從陳先生的著作開始的。
(二)修行方法方面
由於陳先生對修行的特別重視,因此,他對修行方法的整理與宣揚,也有相當卓越的成績。除了大力宣揚藏密修行法之外,他還有不少精闢的作品與修行有關。他的《佛教禪定》是當代中國人在禪定方面罕見其匹的系統性著述。他的《漢譯佛法精要原理實修之體系表》及其講解,對顯密佛法的修行方法也有親切、深入的剖析。此外,像《禪海塔燈》、《法界大定教授彙總》等書,以及〈佛教徒何時開始習定〉、〈閉關細談〉等文,不祇內含精闢的看法,而且也融匯有甚多其個人的修行經驗。在二十世紀的今天,居然還有這樣深入、親切的修行作品,確實是至為難得的。
(三)對傳統佛教的批判方面
由於陳先生一生數十年的閉關、研究,及弘法生涯,使他對佛法之圓滿境界有深入的體會,同時也使他發現了甚多傳統佛教界的弊。基於一個佛教行者對佛教發展的關懷,乃使他在指出佛法的圓滿境界之外,也有意抉發傳統佛教的積弊。他對於傳統佛教的若干批判,便是在於這種心境下的作品。
在陳先生的著述裏,《禪海塔燈》的著述動機是要對治傳統禪宗行者的狂妄。《密宗灌頂論》是要對治密宗行者的冒濫。《華嚴宗五論集》也評及賢首法藏與圭峰宗密的若干看法。此外,對於格魯派祖師宗喀巴的《菩提道次第廣論》與《密宗道次第廣論》也有若干不同的見解,對傳統佛教界的「帶業往生」理論也有相反的意見。至於對傳統顯密佛教的其他各種不同看法及批判,也經常出現在陳先生的著述之中。
對於陳先生的這些批判,我們固然無法貿然即以之為確當不移。但是,透過這些批判,其必較能凸顯傳統佛教之若干特質,則是無疑的。陳先生的這些獨特看法,不論是對佛教史的研究者,或佛教信徒而言,應該都有啟發作用的。
[南山律學辭典]
捨懺諸部不同
行事鈔‧諸部別行篇:「捨懺不
資持記‧釋諸部篇:「瞿雲,此
大毗婆沙論十三卷七頁云:問:眼等六根、幾能取至境?幾能取不至境耶?答:至、有二種。一、為境至。二、無間至。若依為境至說;則六根皆取至境。若依無間至說;則三取至境;謂鼻、舌、身。三取不至境;謂眼、耳、意。問:若爾;何故耳聞近聲,如耳門邊聲;而眼不見近色,如藥杵頭色耶?尊者世友說曰:雖俱取不至境;而根法爾有能取近境,有不能取近境;故不應難。有說:若聲、逼近耳根;如藥杵頭,近眼根者,亦不能聞。耳門邊聲,去耳尚遠,故得聞之。以耳根極微,在耳孔中故。大德說曰:眼因明故,能見色;色若逼近,則礙於明;故不能見。耳因空故,能聞聲;聲雖逼近,而不礙空;故能聞之。由此而說,眼因明增,故見色;耳因空增,故聞聲;鼻因風增,故嗅香;舌因水增,故嚐味;身因地增,故覺觸;意因作意增,故能了法。問:何故三根能取至境,三根不能取至境耶?答:以眼識依自界,緣自界、他界。耳識亦爾。意識依自界他界,緣自界他界。餘三識、依自界,緣自界故。復次眼識依同分,緣同分彼同分。耳識、亦爾。餘四識、依同分,緣同分。此依現在識說。復次眼識依自地、他地,緣自地、他地。耳身意識、亦爾。餘二識、依自地,緣自地。復次眼識,依無記,緣三種。耳識、亦爾。意識依三種,緣三種。餘三識、依無記,緣無記。復次眼識,依近,緣近、遠。耳識、亦爾。意識、依近遠,緣近遠。餘三識、依近,緣近。所以者何?乃至三根未與境無間而住,三識必不得生故。復次眼識,或依小而緣大,如見大山。或依大而緣小,如見毛端。或依緣等,如見葡萄果。耳識、亦爾。意識所依,雖不可施設大小;而所緣或小或大。餘三識、所依緣等。隨依爾所鼻舌身極微,即緣爾所香味觸極微故。復次眼耳意三識,依非業,緣業非業。餘三識,依非業,緣非業。復次眼耳意三識,依非妙行、惡行,緣妙行惡行及俱非。餘三識,依非妙行惡行緣非妙行惡行,如妙行惡行,善戒、惡戒,律儀、不律儀,表、非表,亦爾。
血塗、刀塗、火塗。血塗是畜生道,因畜生常在被殺,或互相吞食之處;刀塗是餓鬼道,因餓鬼常在飢餓,或刀劍杖逼迫之處;火塗是地獄道,因地獄常在寒冰,或猛火燒煎之處。三塗即三惡道的別名。
1.指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等之因地六位。2.凡有為法的生起,必依因與緣的和合,論因體,有六種,即能作因、俱有因、同類因、相應因、遍行因、異熟因。
阿彌陀佛在因地做法藏比丘時,於世自在王佛所建立的誓願。第一無三惡趣願,第二不更惡趣願,第三悉皆金色願,第四無有好醜願,第五宿命智通願,第六天眼智通願,第七天耳智通願,第八他心智通願,第九神境智通願,第十速得漏盡願,第十一住正定聚願,第十二光明無量願,第十三壽命無量願,第十四聲聞無數願,第十五眷屬長壽願,第十六無諸不善願,第十七諸佛稱揚願,第十八念佛往生願,第十九來迎引接願,第二十係念定生願,第二十一三十二相願,第二十二必至補處願,第二十三供養諸佛願,第二十四供具如願願,第二十五說一切智願,第二十六那羅延身願,第二十七所須嚴淨願,第二十八見道場樹願,第二十九得辯才智願,第三十智辯無窮願,第三十一國土清淨願,第三十二國土嚴飾願,第三十三觸光柔軟願,第三十四聞名得忍願,第三十五女人往生願,第三十六常修梵行願,第三十七人天致敬願,第三十八衣服隨願願,第三十九受樂無染願,第四十見諸佛土願,第四十一諸根具足願,第四十二住定供佛願,第四十三生尊貴家願,第四十四具足德本願,第四十五住定見佛願,第四十六隨意聞法願,第四十七得不退轉願,第四十八得三法忍願。
與因地同義。
1.在因地時的修持。2.修成佛之因。
諸佛菩薩在因地時所建立的根本誓約。
ㄒㄧㄥˋ, [名]
1.人或物自然具有的本質、本能。如:「本性」、「人性」、「獸性」。《論語.陽貨》:「性相近也,習相遠也。」《荀子.正名》:「生之所以然者謂之性。」
2.事物的特質或功能。如:「毒性」、「藥性」、「磁性」、「韌性」。《左傳.昭公二十五年》:「則天之明,因地之性。」
3.生物的種別或事物的類別。如:「男性」、「雌性」、「陰性」、「陽性」。
4.生命。如:「性命」。《左傳.昭公八年》:「怨讟並作,莫保其性。」宋.辛棄疾〈 滿江紅.漢水東流〉詞:「馬革裹屍當自誓,蛾眉伐性休重說。」
5.生殖或情慾。如:「性器官」、「性生活」、「性行為」。
6.脾氣、性情。如:「任性」、「率性而為」。《水滸傳.第一九回》:「兄長性直,只是一勇。你道王倫肯收留我們?」
7.範圍、方式。如:「全國性」、「全面性」、「綜合性」、「臨時性」。
ㄓˋ, [名]
1.法度、規定。如:「法制」、「制度」。《禮記.曲禮上》:「越國而問焉,必告之以其制。」
2.父母喪事。如:「守制」、「父制」、「母制」。《紅樓夢.第一一四回》:「因在制中,不便行禮。」
[動]
1.製造。同「製」。如:「制作」。《詩經.豳風.東山》:「制彼裳衣,勿士行枚。」
2.訂定、規劃。如:「制禮作樂」、「因地制宜」。
3.管束、阻止。如:「管制」、「限制」。《淮南子.脩務》:「夫馬之為草駒之時,跳躍揚蹄翹尾而走,人不能制。」
4.決斷、裁決。如:「裁制」。《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制曰:『可。』」
5.切割。《淮南子.主術》:「賢主之用人也,猶巧工之制木也。」
ㄅㄛ ㄍㄜ ㄉㄚˋ
城市名。位於哥倫比亞中部,馬格達里納河之東,為哥倫比亞首都。面積一百二十平方公里,人口約二百五十四萬。氣候溫和,土地肥沃。因地近火山,常遭地震。以加勒比海沿岸的巴蘭吉拉為出海口。
ㄅㄞˇ ㄏㄨㄚ ㄌㄧˋ
四時花序不同,由每個月開花的植物得知一年的時節,稱為「百花曆」。由於各地氣候差異,故因時因地而有別。
ㄅㄠ ㄊㄡˊ ㄒㄧㄢˋ
縣名。位於綏遠省包頭市南,瀕黃河北岸,本為薩拉齊所屬的包頭鎮,民國十四年置縣,因地緣佳,甚具發展潛力。
ㄅㄢ ㄕ
把軍隊調回,或指出征的軍隊凱旋歸來。《漢書.卷六九.趙充國傳》:「而明主般師罷兵,萬人留田,順天時,因地利,以待可勝之虜。」也作「班師」。
ㄅㄧˇ ㄙㄚˋ ㄒㄧㄝˊ ㄊㄚˇ
位於義大利比薩城內的鐘樓。創建於西元一一七四年,至一二五○年始完成。高約五十五公尺,傾斜度距中點約四公尺,整座塔由白色大理石建造而成。因地基不穩固,以致逐年傾斜,經義大利政府加強地基維護後,傾斜速度已趨穩定,是一著名觀光勝地。
ㄅㄧㄢˋ ㄉㄧㄢˋ ㄙㄨㄛˇ
改變電壓的場所。當電力公司從發電廠輸送電能至用戶所在地時,常因地遠而需加強電壓,變電所即負責電力公司與用戶間的電壓升降及電能分配工作。
ㄆㄛˋ ㄙㄨㄟˋ ㄉㄞˋ
地理學上指地底岩層特別破碎的地帶。此地帶因受到斷層的擠壓而充滿細碎的石礫,富含地下水,岩質風化速度極快。因而使得此帶地質顯得脆弱,容易因地震、下雨或人工不當開挖而產生地層滑動現象。
ㄆㄧㄢˋ ㄇㄚˊ ㄧㄢˊ
一種變質岩。因地殼運動或岩漿侵入,產生高溫高壓與熱液,受此影響而改變原有組織結構所形成的岩石。其圓粒狀礦物和片狀礦物各自分凝成條帶,彼此交互穿插。構成所謂片麻狀組織,為此岩石的特徵。主要礦物成分是石英、雲母、長石及角閃石。
ㄆㄧㄥˊ ㄐㄩㄣ ㄉㄧˋ ㄑㄩㄢˊ
國父所倡的民生主義兩大原則之一。主要是為了防止土地集中在少數人的手裡,因此由地主自行報價,然後由政府照價收稅,必要時照價收買,漲價歸公,澈底解決土地問題而達成耕者有其田,並且防止地主因地租與地價上漲得到暴利。
ㄆㄧㄥˊ ㄐㄩㄣ ㄉㄧˋ ㄑㄩㄢˊ ㄊㄧㄠˊ ㄌㄧˋ
民國六十六年立法院通過,總統明令公布的土地政策法規,以防止土地集中在少數人的手裡或地主因地租與地價上漲得暴利。內含規定地價、照價徵稅、照價收買、及漲價歸公等項目。
ㄇㄛˋ ㄩˋ ㄒㄧㄢˋ
縣名。在新疆省境內西南部,和闐縣西北,位於哈拉哈什河之西,因地產墨色玉而得名,由和闐縣分設。
ㄈㄟˋ ㄑㄩㄢˊ
因地熱緣故而沸熱的泉水。
ㄈㄤˊ ㄓㄣˋ ㄕㄜˋ ㄐㄧˋ
在使結構體及其附屬品能抵抗因地震襲擊所引致之橫向力的設計。也稱為「耐震設計」。
ㄉㄚˋ ㄇㄠˊ ㄆㄨˇ
地名。位於臺中市東勢區。是早期客家人開發中部地區,所形成的聚落。因地理位置直接面對泰雅族部落居住地,所以聚落內外多見防禦工程。如外圍有大欄坑的隘勇線,近內有壕溝,再近有崗哨、棘竹林,內圍有柵門、巡邏線路、瞭望亭等。現存古跡有三山國王廟、水圳、將寮、石哀、石公及太子爺廟。
ㄉㄧ ㄉㄧˋ ㄍㄨㄛˊ
荷蘭。荷蘭因地勢低平,又加上與海爭地,全國有百分之四十的地在海平面以下,故稱為「低地國」。
ㄉㄧˋ ㄅㄧㄢˋ
因地層的滑動,造成地層表面的改變。形成的原因不一,常發生在斷層附近、山坡地或大量抽取地下水的地方。
ㄉㄧˋ ㄎㄜˊ ㄅㄧㄢˋ ㄉㄨㄥˋ
地表的地殼因地球內部營做力量所造成的變動。其變動包括洋盆、大陸、高原、山脈的形成。如造陸運動、造山運動及張裂運動等。
ㄉㄧˋ ㄑㄧㄢˋ
在兩條大致平行的斷層線之間,因地層相對下降,而成狹長的低地者,稱為「地塹」。如:「萊茵地塹」。也稱為「裂谷」、「溝狀斷層」。
ㄉㄧˋ ㄕㄤˋ ㄨˋ
指有地上權的土地建築物、其他工作物或竹木等。如:「《民法》規定,地上權不因地上物之滅失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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