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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八十一科

(名數)大藏一覽三引指要錄曰:注出般若名相八十餘科,庶發披閱者智智爾:

一、五蘊,二、六根,三、六塵,四、六識,五、六觸,六、六緣所生,七、四緣,八、六大,九、十二因緣,十、六度,

十一、我者,十二、生者,十三、壽者,十四、命者,十五、有情者,十六、養育者,十七、眾數者,十八、作者,十九、使作者,二十、起者,

二十一、使起者,二十二、受者,二十三、使受者、二十四,見者,二十五、知者,二十六、二十空,二十七、四諦,二十八、真如,二十九、法界,三十、法性,

三十一、不虛妄性,三十二、不變易性,三十三、平等性,三十四、離生性,三十五、法定,三十六、法住,三十七、實際,三十八、虛空界,三十九、不思議界,四十、四靜慮,

四十一、四無量,四十二、四無色定,四十三、八解脫,四十四、八勝處,四十五、九次第定,四十六、四念處,四十七、四正勤,四十八,十處,四十九、四神足,五十、五根,

五十一、五力,五十二、七覺支,五十三、八聖道支,五十四、空解脫門,五十五、無相解脫門,五十六、無願解脫門,五十七、菩薩十地,五十八、五眼,五十九、六通,六十、十力,

六十一、四無畏,六十二、四無礙解,六十三、大慈,六十四、大悲,六十五、大喜,六十六、大捨,六十七、十八不共法,六十八、無忘失法,六十九、恒住捨性,七十、一切智,

七十一、道相智,七十二、一切相智,七十三、一切陀羅尼門,七十四、一切三摩地門,七十五、預流果,七十六、一來果,七十七、不還果,七十八、阿羅漢果,七十九、獨覺菩提,八十、一切菩薩摩訶薩行(自覺覺他),

八十一、諸佛無上正等菩提(因圓果滿)。


普光地

(術語)稱因圓果滿之佛地曰普光地。五秘密軌曰:「毘盧遮那三身普光地位。」


果滿

(術語)果上之功德圓滿也。心地觀經一曰:「因圓果滿成正覺。」


等妙覺王

(術語)佛之尊稱。等者等覺,是顯因圓,妙者妙覺,是顯果滿,即因圓果滿之覺,故稱等妙覺王。


融三世間十身

(術語)華嚴宗二種十身之一。見十身條。

(名數)華嚴經說二種之十身,一謂融三世間之十身,二謂佛具之十身。融三世間之十身者:一眾生身,六道之眾生也。二國土身,六道眾生之依處也。三業報身,生上二身之業因也。(已上三身屬於染分)。四聲聞身,觀四諦而求涅槃者。五獨覺身,觀十二因緣而求涅槃者。六菩薩身,修六度而求菩提者。七如來身,因圓果滿之妙體,即佛當分之身也。八智身,佛身所具能證之實智也。九法身,佛身所具所證之真理也。(已上六身屬於淨分)。十虛空身,離染淨二分之相而為染淨二分所依,周法界無形靈之實體也,表離染淨有無諸相而謂之虛空。此十身中第二之國土身,即國土世間;第一之眾生身及第三業報身乃至第六菩薩身者,為眾生世間;後四身者,智正覺世間也。即此十身融攝三世間之諸法而為毘盧正覺之體,故謂之融三世間之十身。又謂之解境之十身,以此十身為解知毘盧舍那佛覺體之所知之境也。見舊華嚴經二十七,探玄記十四,華嚴玄談三十,大疏鈔三十八。


[佛光大辭典]
二千普賢行法

略稱二千行法。乃新華嚴經卷五十三離世間品中,普賢菩薩應普慧菩薩之二百問,每一問與作十答,以信、住、行、向、地、妙覺六位之行所示之二千行法。二百問中,前二十問乃問十信之行,次二十問為問十住之行,次三十問為問十行之行,次二十九問為問十迴向之行,次五十問為問十地之行,最後五十一問為問因圓果滿究竟位中之行。又法藏之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中,將此二千普賢行法分別為因果、行位、普別、互攝、行相等五門。〔華嚴經搜玄記卷四之末〕 p188


八十一科

乃指大藏一覽集卷三所錄之般若名相八十一科。此即:五蘊、六根、六塵、六識、六觸、六緣所生、四緣、六大、十二因緣、六度、我者、生者、壽者、命者、有情者、養育者、眾數者、作者、使作者、起者、使起者、受者、使受者、見者、知者、二十空、四諦、真如、法界、法性、不虛妄性、不變易性、平等性、離生性、法定、法住、實際、虛空界、不思議界、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定、八解脫、八勝處、九次第定、四念處、四正勤、十遍處、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支、空解脫門、無相解脫門、無願解脫門、菩薩十地、五眼、六通、十力、四無畏、四無礙解、大慈、大悲、大喜、大捨、十八不共法、無忘失法、恒住捨性、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一切陀羅尼門、一切三摩地門、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阿羅漢果、獨覺菩提、一切菩薩摩訶薩行(自覺覺他)、諸佛無上正等菩提(因圓果滿),共八十一科。 p267


三益

指修行有三種得益:(一)又作種熟脫。乃就所化實益之因果始終而分三類,亦即眾生始於心田種下佛種,至最後得解脫,可分三階段,即:(一)下種益,以農夫於田圃播下穀種,比喻佛以成佛得道之種子種入眾生心田中,此即與佛法最初之結緣。(二)調熟益,以種子發芽漸熟比喻眾生心田之佛種漸熟。即已入於佛法之行中。(三)解脫益,以穀物成熟可以收割比喻佛種之全部調熟,因圓果滿,得解脫自在。〔俱舍論卷二十三,大毘婆沙論卷一七八、法華文句卷一〕(參閱「種熟脫」5873)

(二)菩薩因行六波羅蜜,得一切種智成就佛樹,以葉、花、果三益利益眾生,即:(一)葉益,眾生因菩薩而得離三惡道,是為葉益眾生。(二)花益,眾生因菩薩而得生剎利大姓、婆羅門大姓、居士大家、四天王天處,乃至非有想非無想天處,是為花益眾生。(三)果益,菩薩得一切種智,令眾生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辟支佛道、佛道。眾生漸漸以三乘法,於無餘涅槃而般涅槃,是為果益眾生。天台家以此三益分別配於圓教觀行即、圓教相似即、圓教分真即。〔大品般若經卷二十二、大智度論卷八十五、摩訶止觀卷七上〕 p601


天台三生

天台家以種、熟、脫等三階段表示佛道成就之相,稱為天台三生。種,即下種,謂初種成佛得道之種子。熟,即調熟,謂修行漸次成熟。脫,即解脫,謂修行已成,因圓果滿。此三階段或配於久遠、中間、今世,或於一生一念之中立之。三生者,僅示三位之別而已。〔法華文句(會本)卷一〕(參閱「種熟脫」5873) p1337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佛身

指佛的肉身。或指佛所具有的種種理想的德性,此時的佛身,即與宇宙真理的「法」或「法性」同義。在西元一世紀佛像出現之前,釋尊的形像一直間接地只是以法輪、菩提樹等為象徵。其後,大乘經典中承認除釋尊之外,還有其他諸佛。佛性、絕對性的法與現實眾生的關係,也開始被探討。這種關於佛身的研究,被稱為佛身論,在佛教思想上有很深入的發展。其中,重要的有下列幾種︰

(一)二身說︰如法身與生身、法身與色身、法性身與父母生身。法身,在初期佛教是指佛之教說,或佛教說之體現者。但到了後世,則被視為與「法性」同義,故又名法性身。生身,是指佛的父母所生身,有生有死。

(二)法、報、應的三身說︰這是大乘佛教內最普遍的說法。法身指法性。報身指證悟後,身體上所具的三十二相等特徵,是修行的結果。應身是指佛為教化眾生而化現的佛身。

(三)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的三身說︰自性身指法身,是其他二身的根據。受用身指享受證得法性之喜的狀態。此中又分︰佛之自身享受此法樂,稱為自受用身;為菩薩說法,令他受此樂,稱為他受用身。變化身即化身;是為教化菩薩與凡夫而化現的。此三者即相當於前述的法身、報身、應身。

(四)法身、應身、化身的三身說︰這是將法、報、應三身中的法、報身,視為法身,而將應身二分為應身與化身。這種情形下的應身是歷史上的釋尊,化身是為教化而出現的。

此外,另有自性身、自受用身、他受用身、變化身的四身說,以及十身說。

◎附一︰印順《勝鬘經講記》(摘錄自《妙雲集》上編{3})

因圓果滿的如來有色相呢,還是無色相的﹖這在中國古代,大有諍論。有人說︰佛是無色的。有人說︰佛是有色的。研究真常妙有的大乘經根本義,是宣說如來有色的。這是針對二乘而來,小乘如說一切有部等,說佛入無餘涅槃,即灰身泯智,不可談有色有心。如上座部等,說佛入無餘依涅槃,色是沒有了,但能斷煩惱的淨智,是有的。這即是有心而沒有物質的。與大乘近似的大眾部說︰「如來色身實無邊際,(中略)如來壽量亦無邊際」、「佛遍在」;所以,入無餘依涅槃(也可說不入涅槃的),不但有智,也還有色。大眾部等,和《法華》、《勝鬘》等經的思想極近。常住妙有的大乘,評破聲聞乘者說如來涅槃是無色的,所以特重視「解脫有色」。本經讚佛的功德中說︰「如來色無盡,智慧亦復然。」即顯如來有色義。《涅槃經》說︰「如來捨無常色獲得常色。」又如《涅槃經》卷三說︰「言非色者,即是聲聞緣覺;言是色者,即是諸佛如來解脫。」《大法鼓經》也說︰「常解脫非名,妙色湛然住。」又說︰「諸佛世尊到解脫者,彼悉有色,解脫亦有色。」妙色湛然的如來解脫,顯示了真常大乘的特色。如來的究竟果德,是有心也有色的。這在一切眾生,是本來具足此清淨德相的,名為如來藏。所以說︰「如來藏具相三十二。」這是佛法中妙有真常大乘的根本義,後來是多少修正(如《楞伽經》)了,但我們還是應該知道這一問題的真相的。

◎附二︰印順〈金剛經講記〉(摘錄自《妙雲集》上編{1}) 《金剛經》︰「『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講記》︰明心菩提,約七地菩薩定慧均等,現證法性,得無生法忍而說。證法,即「見法」,「見法即見佛」。佛之所以為佛,即在究竟圓覺緣起空寂的中道;離此正覺,更沒有什麼奇特!如能悟徹緣起法相的空寂,即與佛同一鼻孔出氣。所以說︰「見緣起即見法,見法即見佛。」這才是真切見佛處。上面伏心菩提,廣行利濟眾生,積集了無邊的福智資糧;漸能悲智相扶,定慧均等,「方便成就」,有力現證無分別法性了。因此,佛特舉「見佛」,問須菩提道︰取著身相──三十二相、出入來去相、穿衣吃飯相、坐禪說法相,能正見如來嗎﹖須菩提是過來人,所以說不可。從前,有一次,佛從忉利天來下人間,人間的佛弟子,都歡喜的去見佛。依次序,比丘應在比丘尼之先,但蓮華色尼為了先得見佛,即化作轉輪王,走在最前面。他以為最先見佛了,但佛對他說︰不是你先見,「須菩提先見我身」。原來,那一次,須菩提沒有參加迎佛的勝會。當眾人去見佛時,他想︰佛曾說︰見法即見佛,我何不正觀法相!於是他就觀察諸法的從緣生滅,從無常為門而悟入諸法無性空,徹見了如來法身。須菩提曾有此體驗,所以佛一提到,他就肯定的說︰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這些身相,都不過是假名如幻的妄相;佛的無盡莊嚴,也一樣的絕無少許法可取可得。所以,佛說的身相,即非有身相的實性。如取著假相為佛,即不見如實空相,自也不能深見如來的所以為如來了!

須菩提但依身相的虛妄說,如來本此原理,又推進一層說︰不但如來的身相是虛妄的,所有一切的法相,如山河大地器界相,凡外賢聖眾生相,有礙可壞的色相,明了分別的心相,這一切無不是依緣起滅,虛妄不實的。虛妄的還他虛妄,如不執妄相自性為可見可得,即由諸相非相的無相門,契入法性空寂,徹見如來法身了!從緣起的虛誑妄取相看,千差萬別;從緣起本性如實空相看,卻是一味平等的。法性即一切法自性不可得而無所不在,所以也不須於妄相外另覓法身,能見得諸相非相,即在在直見如來。所以古人說︰「山河及大地,全露法王身。」

般若道三階︰發心菩提重於願,伏心菩提重在行,明心菩提重在證。又,初是住菩提心,中是修悲濟行,後是悟如實義。初以般若扶大悲願,中以般若導六度行,後是般若現證。雖各有所重,而菩提願、悲濟行與性空見,實是不可離的。(中略) 《金剛經》︰「『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講記》︰色身,是諸法和合的一合相;諸相──如三十二相,是色身上某一部分的特殊形態。如來法身,有相﹖還是無相﹖這在佛教界是有諍論的,有的說有相,有的說無相。其實,這諍論是多餘的。如以佛有法身和化身,這法身是有相的。假使說佛有三身(也可以有相)或四身,專以法身為平等空性,那即可說法身無相。有相的法身,色身無邊,音聲遍滿十方。在大乘(大眾部等同)學初立二身說,法身即本身、真身,悲智圓滿,如智不二,心色無礙,遍法界的毗盧遮那佛,為大機眾生現身說法。但此法身是無為所顯的,相即無相,不可思議!龍樹論多用此義。

佛問須菩提︰可以從身色、諸相的具足中,正見如來嗎﹖具足,即圓滿。色身的具足,依玄奘及笈多譯,更有「成就」的意義,所以即圓成或圓實。凡是自體成就,不待他緣的,即名為圓成實。法身色相,或稱歎為圓成圓實的。須菩提領解佛意說︰不可!如來是不應以具足的身相而正見的。因為如來說具足身相,是無為所顯的,是緣起假名而畢竟無自性的,那裏有圓成實體可得。所以,即非具足身相,而但是假名施設的。

本經概括的說諸相具足。常說佛有三十二相,是指印度誕生的釋迦如來化身而說。至於法身,有說具足八萬四千相,或說無量相好。但有論師說︰三十二相為諸相的根本,八萬四千以及無量相好,即不離此根本相而深妙究竟。

〔參考資料〕 《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一;《雜阿含經》卷二十六;《分別功德論》卷二;《佛地經論》卷七;《大乘入楞伽經》卷六〈偈頌品〉;《十地經論》卷三;《維摩經》;《首楞嚴經》;《涅槃經》;《華嚴經》;坂本幸男(等)《法華經の中國的展開》;長尾雅人《中觀衹唯識》;橫超慧日編著《法華思想》;宇井伯壽《佛教汎論》。


李通玄

唐代的華嚴學者,淪州(今河北省淪縣東南)人。世稱李長者,又稱棗柏大士。青年時鑽研易理,到四十餘歲時,專攻佛典,潛心《華嚴》。當時正值《八十華嚴》譯成,於開元七年(719)春,他攜帶新譯《華嚴經》到太原盂縣西南同潁鄉大賢村高山(一作仙)奴家,造論闡明經義。三年足不出戶,據說每天早晨只食棗十顆、柏葉餅一枚,由此世稱棗柏大士。他後來攜帶論稿移居神福山原下的土龕(即太原壽陽方山土龕)繼續撰述,經過五年告成。這就是《新華嚴經論》四十卷。繼而又作《略釋新華嚴經修行次第決疑論》四卷。開元十八年(730,一說開元二十八年)三月二十八日圓寂,壽九十六歲。

他的著述除上述兩種而外,還有《會釋》七卷(後附論文)、《略釋》(即《華嚴經中卷大意略敘》)一卷、《解迷顯智成悲十明論》一卷均現存。此外還著有《十玄六相》、《百門義海》、《普賢行門》、《華嚴觀》,又,《十門玄義排科釋略》一卷、《眼目論》一卷及諸詩賦均散佚。《新華嚴經論》在李通玄死後四、五年,才由僧人廣超等傳寫弘通,到了宣宗大中(847~859)年中,福州開元寺比丘志寧又將論文會入經文之下,成一二○卷,後又經思研整理,稱為《華嚴經合論》,就流傳得更普遍了。宋‧戒瓖的《大方廣佛華嚴經要解》一卷,便是依據李通玄的學說而輔以澄觀的學說而作。又有關於他的《合論》提要之書,有明‧李贄作的《華嚴經合論簡要》四卷、明‧方澤作的《華嚴經合論纂要》三卷。

他在智儼、法藏一系以外,別樹一幟,於華嚴一宗傳統的學說,有不少的變更,如志寧在〈華嚴經合論序〉中說︰「其論所明,與諸家疏義稍有差別。」通玄自己也說他的分宗立教,和先德所立有少分不同。但大體仍不出法界圓融的義旨。他在《新華嚴經論》的卷首,立十門解釋《華嚴》一經的義旨︰(1)明依教分宗,(2)明依宗教別,(3)明教義差別,(4)明成佛同別,(5)明見佛差別,(6)明說教時分,(7)明淨土權實,(8)明攝化境界,(9)明因果延促,(10)明會教始終。這十門都是自出機杼,特別是所立十宗、十教的教判,和法藏一系的五教十宗說迥不相同。十宗是︰(1)小乘戒經,以情有為宗;(2)《梵網菩薩戒經》,以情有及真俱示為宗;(3)《般若經》,以說空彰實為宗;(4)《解深密經》,以不空不有為宗;(5)《楞伽經》,以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為宗;(6)《維摩經》,以會融染淨二見現不思議為宗;(7)《法華經》,以會權就實為宗;(8)《大集經》,以守護正法為宗;(9)《涅槃經》,以明佛性為宗;(10)《大方廣佛華嚴經》,以此經名根本佛乘為宗,又以因圓果滿,法界理事自在緣起無礙為宗。十教是;第一時說小乘純有教;第二時說《般若經》破有明空教;第三時說《解深密經》和會空有明不空不有教;第四時說《楞伽經》明說假即真教;第五時說《維摩經》明即俗恒真教;第六時說《法華經》明引權歸實起信教;第七時說《涅槃經》令諸三乘捨權向實教;第八時說《華嚴經》於剎那之際通攝三世及十世圓融無始終前後通該教;第九共不共教,即聞共同法領解獲益不共教;第十不共共教,即不共機聞共同法獲益教。

他把《八十華嚴》一經的組織分作十段︰第一明(毗盧遮那)始成正覺,即〈世主妙嚴品〉。第二明舉果勸修,即〈如來現相品〉以下五品。第三明信心成備(又作以果成信),即〈佛名號品〉以下六品。第四明入真實證,即〈昇須彌山頂品〉以下六品。第五明發心修行,即〈昇夜摩天宮品〉以下四品。第六明理事(又作智悲)相入,即〈昇兜率天宮品〉以下三品。第七明蘊修成德,即〈十地品〉。第八明隨緣(又作利生)無礙,即〈十地品〉以下到〈普賢行品〉等十一品。第九明諸賢寄位,即以上三十七品諸菩薩並佛,是〈如來出現〉、〈離世間〉二品寄位成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及等覺位十一地。第十明令凡實證,即〈入法界品〉。他在第一「明始成正覺」中,不同意於法藏一系的佛七處八會或七處九會說《華嚴經》,而立十處十會說。他認為《華嚴經》是重重無盡圓滿無礙的法門,所以它的說處,也應當用十來作為它的次數,以表無盡之意。但晉譯《華嚴》〈十地品〉次、〈十明品〉前,唐譯〈十地品〉次、〈十定品〉前,都缺少說第十一地等覺位的一品一會。而《菩薩瓔珞本業經》卻說了第十一地。因此他把《瓔珞經》看做《華嚴經》的一品,加在九會三十九品,而成立十處十會四十品。十處十會是︰第一菩提場會,第二普光明殿會,第三昇須彌山頂會,第四昇夜摩天會,第五昇兜率天會,第六昇他化自在天會,第七昇三禪天會,第八給孤獨園會,第九覺城東大塔廟處會,第十於一切國剎及塵中一切虛空法界會。此中第二會是把九會中普光明殿三會合作一時一處一會。第七會是依據《瓔珞經》所增加。第八、第九兩會是把九會中〈入法界品〉的說處分作兩處。第十會是把諸會和十方剎海法界虛空界總為一會。通玄在闡明第十「令凡實證」之後,更因法藏一系的五周因果說,而說《華嚴》一經總有五種因果遍周義︰(1)示成正覺因果遍周,即〈世主妙嚴品〉,通下五品。(2)信位及進修因果遍周,從〈佛名號品〉以下六品,通〈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共十品。(3)定體遍周,即〈十定〉、〈十通〉、〈十忍〉等品。(4)行海遍周,即〈普賢行〉、〈離世間〉二品。(5)法界不思議大圓明智海遍周,即〈入法界品〉。

他又將《華嚴》一經科為序、正、流通三分︰〈世主妙嚴品〉,總括全經,作為序分。〈入法界〉一品,總通前後四十品,作為正宗,而以餘品為伴。〈如來出現品〉,具說付囑、流通,作為流通分。又品品之中、會會之內,都有序、正、流通三分。

又解釋〈入法界品〉中,法藏在《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八內,說文殊當般若門,是能入。普賢當法界門,是所入。非般若無以入法界,非入法界無以顯般若。李通玄於此則在《新華嚴經論》卷八、卷三十一、卷三十二及《華嚴經決疑論》卷一之上中,倡導他獨創的三聖圓融說,他說文殊、普賢、佛(毗盧遮那)等三德,體用主伴無礙。又說文殊以理會行,普賢以行會理,體用相徹,成一真法界。又說文殊為法身的妙慧,普賢為萬行的盛德,二聖合體,體用自在,即名為佛。又說文殊為法界體,普賢為法界用,或互為體用。文殊為因,普賢為果,或互為因果。進而說一一位次(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法門,旨在互相成就︰如帝釋網,互相徹入;一中無量,無量中一;諸佛菩薩,體用相成,因果相入,同時無二。更進而說十方諸佛心不動智與眾生自心(即無明)與十方諸佛心無異,無明本空,所以信自心所有無始無明能分別心,即是信自心的根本不動智佛,從而用自心根本無明的體用,觀不動智與諸佛及眾生同一體性、同一境界、同一智海,即是發心;才發心時即於十方世界現身成佛。他還在《解迷顯智成悲十明論》中,說十二緣生是一切眾生逐妄迷真隨生死流轉的大苦海,也是諸佛及眾聖賢的寶莊嚴大城,又是文殊、普賢常遊止的華林園苑。這個一切諸佛功德海,重重無盡,與一切眾生,猶如光影,無有障礙。只由迷之則為眾生;悟之即是諸佛。所以眾生及十二有支皆無自性,隨無明等而有生死流轉。用戒、定、慧觀照的方便力,照見自身心境體相皆自性空,即眾生心就是全佛智海。

李通玄關於十玄六相的專著,已經逸失不傳,只在《新華嚴經論》卷八、卷二十三、卷二十四及《華嚴經決疑論》卷一(下)中有些簡單的陳述。六相圓融義,本來源出《六十華嚴》初歡喜地十大願中第四修行願,所以他也在《決疑論》中就十地立說。他先說初地一地中,總攝十地及如來義,六相圓融,如天帝釋寶網,自在無礙。次說地與地的關係,有六相。如十地修行,其智用地地逐步殊勝,為別相。一一地中智用都不離根本智,為總相。心從事修行,一切境界自體無作,為同相(原文缺異相)。一一位次能淨除業障,智用增明,為成相。一一地中修行,不見修,不見行,不見成,不見菩提、涅槃等事,為壞相。後說一切諸法皆具足六相。

李通玄的《新華嚴經論》中有不少獨創的見解,所以能於賢首、清涼等華嚴宗師的著述外別樹一幟。而論中應用《易經》的思想來解釋《華嚴》,也是引起學者注意並促使此論推廣、流行的一個因素。(黃懺華)

◎附︰馬支〈李長者事迹〉(摘錄自《華嚴經合論簡要》卷一)

李長者,諱通玄,莫詳所自。或有詢其本者,但言滄州人。開元二十七年三月望日,曳策荷笈,至於太原盂縣西四十里同潁鄉,村名大賢。有高山奴者,尚德慕士。長者詣其門,山奴諦瞻神儀,知非常器,遂罄折禮接,請歸安居。每旦唯食棗十顆、栢葉餅子如匕大者一枚。自爾不交外人,掩室獨處,含毫臨紙,會無虛時,如是三稔。一旦捨山奴,南去五六里,至馬氏古佛堂。自搆土室,寓於其側。端居宴默,亦又十年。

後復囊挈經書,遵道而去二十里餘。次韓氏別業,即今冠蓋村焉。忽逢一虎,當塗馴伏,如有所待,長者與之曰︰吾將著論釋《華嚴經》可與吾擇一棲止﹖言畢。虎起,長者徐而撫之,遂將所挈之囊挂於虎背,任其所止。於是虎望神福山原,直下三十餘里,當一土龕前便自蹲駐。長者旋收囊,裝置於龕內。虎乃屢顧妥尾而去。

其龕瑩潔圓迴,廣袤尋丈,自然而有,非人力成。龕之四旁,舊無泉㵎,長者始來之夕,風雷暴作,拔去一古松高三百餘尺。及旦,松根之下,化為一潭,深極數尋,迴還五十餘步,甘逾瑞露,色奪琉璃,時人號為長者泉。至今澄明,未曾增減,愆陽之歲,祈之必應。長者製論之夕,心窮玄奧,口出白光,照耀龕中以代燈燭。

居山之後,忽有二女子,容華絕世,皆可笄年。俱衣大布之衣,悉以白巾幪首,姓氏居處,一無所言。常為長者汲水焚香,供給紙筆。卯辰之際,輙具淨饌,甘珍畢備,置長者前。齋罷撤器,莫知所止。歷於五祀,曾不闕時。及著論將終,遂爾絕迹。謹按華嚴舊傳,東晉三藏佛馱跋陀羅,於江都謝司空寺譯經,有二青衣童子,忽自庭沼而出。承事梵僧爇香添瓶,不離座右,每欲將夕,還潛沼中,日日皆然,率為常事。及譯畢寫淨,沉默無迹。

長者感通事符。曩昔,長者身長七尺二寸,廣眉朗目,丹脣紫肥,長髯美茂,修臂圓直,髮彩紺色,毛端右旋,質狀無倫,風姿持異,殊妙之相,靡不具足。首冠樺皮之冠,身披麻衣長裙,博袖散腰而行,亦無韋帶。居常跣足,不務將迎,放曠人天,無所拘制。

忽一日出山,訪舊址之里,適值墅人聚族合樂,長者徧語之曰︰汝等好住,吾將歸去。眾乃罷樂驚惶相顧,咸皆惻愴,必謂長者卻還滄州,揮涕同詞,懇請留止。長者曰︰縱在百年,會當歸去。於是舉眾卻送長者入山,至其龕所,復語之曰︰去住常然耳,汝等可各還家。及眾旅踵之頃,嵐霧四起,景物不分,行路之人,咸共駭異。

翌日,長叟結徒,登山禮候,但見姿容端儼,已坐化於龕中矣。時當三月二十八日,報齡九十六。有一巨蛇,蟠當龕外,張目呀口,不可向近,眾乃歸誠致祝。某等今欲收長者全身,將營殯藏,乞潛威靈,願得就事,蛇因攝形不現。耆舊潸泣輿荷,擇地於大山之陰,累石為墳,即神福山逝多蘭若,今方山是也。

初,長者隱化之日,及成墳之時,煙雲凝布,巖谷震蕩。有二白鶴,哀唳當空,二鹿相叫連夕,其餘飛走悲鳴滿山。鄉原之人,相率變服,追攀孺慕,若喪所天。每當建齋,即墳上雲起,七七如是。

至大曆九年二月六日,有僧廣超,於逝多蘭若,獲長者所著論二部,一是《大方廣佛新華嚴經論》四十卷,一是《十二緣生解迷顯智成悲十明論》一卷,傳寫揚顯,徧於并汾。廣超門人道光,能繼師志,肩負二論,同遊燕趙,昭示淮泗,使後代南北學人悉得參關論文,宗承長者,皆超光二僧流布之功。

比歲,僧元覘特抵方山,求長者遺迹。初禮石墳,次尋龕趾龕。前有松三株,俱是長者手植。長者將化之月,一株遂枯。至今二株,常有靈鶴結巢於頂。又於壽陽南界解愁村,遇李士源者,乃傳論僧廣超之猶子也,示長者真容圖,瞻禮而迴,斯為滿願矣。雲居散人馬支纂錄。

〔參考資料〕 《唐李長者通玄行蹟記》;《昭化寺帖》;《昭化寺李長者龕記》;《宋高僧傳》卷二十二;《佛祖統紀》卷四十;《佛祖歷代通載》卷十三;《中村元博士還曆紀念論文集》(《インド思想と佛教》);高 峰了州《華嚴論集》;關口真大編《佛教の實踐原理》。


法華玄義

十卷(或二十卷),隋‧智顗說,灌頂記。具名《妙法蓮華經玄義》,又稱《法華經玄義》,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三冊。這是天台宗詳釋《妙法蓮華經》題名的主要著述,為天台三大部之一,即天台宗開祖智顗立五重玄義解釋《妙法蓮華經》的標題,開說一經的要旨,弟子章安灌頂筆錄成書。智顗開說《法華經》的要旨有兩次︰第一次是陳廢帝光大元年(567),在金陵瓦官寺;第二次是隋文帝開皇十三年(593),在荊州玉泉寺。現行的《法華玄義》,是第二次講說的記錄。

本書詳說《法華經》的義旨,並且闡明《法華》開顯法門的純圓獨妙,以確定《法華經》在佛一代所說諸經中的位置。

本書的組織,是以釋名、辨體、明宗、論用、判教五重玄義為骨幹,更在前面作七番共解。七番是標章、引證、生起、開合、料簡、觀心、會異七科,通解五重玄義。然後就五重玄義的每一重又各各詳細分別解釋。

七番共解的第一番標章,內分列釋名、辨體、明宗、論用、判教五章的名稱及其要略;第二番引證,授引佛語來證拂立五章的根據;第三番生起,闡明五章前後生起從粗到細的次第;第四番開合,五章通釋《法華》一經,為令易於了解,而作五種、十種及譬喻等三種開合解釋;第五番料簡,問答料簡有關五章的異議;第六番觀心,令從標章到料簡一一都入觀心一門;第七番會異,會釋五章與四悉檀的同異。

正說五重玄義的第一重釋名,其中又分作四段︰(1)判經名的通別,「妙法蓮華」是別名,「經」是通名。(2)定妙法的先後,標題為便於稱名,所以先妙後法,解釋為便於析義,所以先法後妙。(3)出舊解,略舉道場觀、會稽基、北地師、光宅雲四家的舊解。(4)正解「妙法蓮華」經名。「法」即十界十如權實之法,亦即宇宙萬法,把它概括作眾生法、佛法、心法三種,而依《法華經》圓融三諦的義旨,說這三種法融妙不可思議、無差別。「妙」有相待、絕待二種︰和粗相對待而稱為妙,叫作相待妙,例如半字和滿字相對待,半字是粗、滿字是妙,常無常、大小亦然;不因和粗相對待而稱為妙,叫作絕待妙,例如法界是一個整體,不再有其他的法可以和它互相形比,無可對待而稱為妙。眾生法、佛法、心法,都具備相待、絕待二妙,所以稱為妙。更開迹門(如來從久遠之本,以垂近成之迹)、本門(如來開近成之迹,以顯久遠之本)兩種十妙,這兩種也都具備相待、絕待二妙。迹門十妙是︰

(1)境妙︰是說如下的智妙所觀照的宇宙一切萬法,智顗把它概括作十如、十二因緣、四諦、三諦、二諦、一諦、無諦七科。十如等境都是圓融不可思議的妙法,只有佛才能夠窮盡,是諸佛所師,所以稱為境妙。

(2)智妙︰是說照了十如等境妙的觀智,有一世智乃至二十妙覺智等,境既然妙,智自然也和它相稱,境智不可思議,所以稱為智妙。

(3)行妙︰是說用智妙觀察境妙的修行,有一行三昧、止觀、聞思修或戒定慧、四念處、五門禪、六波羅蜜、七善法、八正道、九種大禪、十境或十乘觀法等,行行融通,一行即一切行,由於智妙,行也隨著圓妙不可思議,所以稱為行妙。

(4)位妙︰是說修行所歷的階位,有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妙覺等,是妙行所契,所以稱為位妙。

(5)三法妙︰是說妙位所住的真性、觀照、資成三法,也就是三軌(三種軌範)︰真性軌是說在果位的境妙,即真實的法體;觀照軌是說在果位的智妙,即破惑顯理的智用;資成軌是說在果位的行妙,即彼此相依起用的萬行。名字雖然有三種,只是一個大乘法。前面所闡征諸諦即是真性軌的相貌,諸智即是觀照軌的相貌,諸行即是資成軌的相貌;而前面所闡征

諸位,只是修行此三法所證果。宇宙的法法都妙,並非只此三法,一切三法亦復如是,三軌、三道、三識、三佛性、三菩提、三大乘、三身、三涅槃、三寶、三德等,彼此同一意義,自它類通,所以稱為三法妙。

(6)感應妙︰是說具備上述的四妙與三法,成就因圓果滿的佛身,寂而常照,眾生能以圓機相感,即以妙應相應,如同水不上升,月不下降,而一月普遍影現在眾水當中,不可思議。

(7)神通妙︰是說佛為化益眾生,示現藥樹王身如意珠王身等身輪,毒鼓天鼓等口輪,隨自意隨他意等心輪,善權方便,稱道機宜,轉變自在,不可思議。

(8)說法妙︰是說如理圓說十二部法,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能詮的言教、所詮的義理都甚深微妙不可思議。

(9)眷屬妙︰是說佛出世時,十方諸大菩薩,或以神通來生,或以宿願來生,或以應現來生,輔佛行化,如同世間眷屬,天性親愛,更相臣順。

(10)利益妙︰是說諸佛所作感應、神通、說法三妙都不唐捐,沾溉地上清涼益、小草益、中草益、上草益、小樹益、大樹益、最實事益等七種利益。如同雲行雨施,草木各得生長。

以上是迹門十妙。本門十妙是︰

(1)本因妙︰是說甚大久遠的疇昔,釋迦牟尼佛本初在因位發菩提心、行菩薩道時所修的妙因。

(2)本果妙︰是說本初所行圓妙之因,初證得究竟常樂我淨的妙果。

(3)本國土妙︰是說本佛所住的淨妙國土。

(4)本感應妙︰是說既已成果,即有本時所證二十五王三昧,一一三昧中皆有慈悲誓願冥熏法界,機感妙應,寂而能照。

(5)本神通妙︰是說昔時所得的無記化化禪(任遠成就,不須作意,化復能化)和本初在因地時的各種慈悲相合,現希有事,啟發最初可度的眾生。

(6)本說法妙︰是說往昔初坐道場始成正覺所說醍醐妙法,令諸菩薩發大道心,至今皆住不退。

(7)本眷屬妙︰是說迹化的眷屬,其實是過去久遠本地本佛的內眷屬。

(8)本涅槃妙︰是說迹化的涅槃,是常住本寂的涅槃垂迹。

(9)本壽命妙︰是說本地本佛的壽命,劫數長遠,不可思議,和迹化的壽命有長短遠近不同。

(10)本利益妙︰是說遠從本地成道以來,八番十番饒益本時的業、願、通、應等眷屬,皆令得到利樂。

以上解釋妙法,以下解釋蓮華,妙法深意,藉「蓮華」的譬喻來加以顯示。蓮華具有六義,即以譬喻佛法界的迹本兩門︰(1)為蓮故華,譬喻為實施權。(2)華開蓮現,譬喻開權顯實。(3)華落蓮成,譬喻廢權立實。這三種譬喻迹門從初方便引入大乘,終竟圓滿,稱為迹門三喻。(4)華必有蓮,譬喻從本垂迹。(5)華開蓮現,譬喻開迹顯本。(6)華落蓮成,譬喻廢迹顯本。這三種譬喻本門始從初開終至本地,稱為本門三喻。又蓮華還譬喻十如、十二因緣、四諦、三諦、二諦、一諦、無諦等法。「經」是梵語「修多羅」的意譯,古來有翻譯的,有不翻的,今和合兩家,分列五義︰明有翻、明無翻、和融有無、餒明經、觀心明經。

第二重辨體,分作七段︰正顯經體、廣簡偽、一法異名、入體之門、遍為眾經體、遍為諸行體、遍為一切法體。其中正顯此經以一實相印(宇宙萬法當體即是實相的妙體)為體。妙有、真善妙色、實際、畢竟空、如如、涅槃、佛性、如來藏、中道、第一義諦等,都是實相的異名。眾經、諸行、一切法都以實相為體,而入體相之門是教行。

第三重明宗,分作五段︰簡宗體、正明宗、眾經同異、明粗妙、結因果。其中正明此經是以佛自行因果為宗,或以合師弟因果為宗。

第四重論用,分作五段︰明力用、明同異、明歷別、對四悉檀、悉檀同異。其中正明此經是以斷疑生信為用,即用佛菩提的權實二智,在迹門中斷三乘的權疑,生一乘的實信;在本門中,斷菩薩執著方便近迹的權疑,令生本地久遠實成深遠不可思議的實信。

第五重判教,分作五段︰大意、出異、昆、去取、判教。其中先批判「南三北七」的舊說,次立「五時八教」的教判,而判《法華經》為超越八教純圓獨妙,並以涅槃五味中的醍醐為譬。

本書末尾附有〈記者私錄異同〉一篇,是灌頂記錄智顗所說後的附記,其中分為雜記異聞與推尊師說二段。雜記異聞中又分為四︰(1)闡明《般若》與《法華》的同異,(2)闡明經論中諸藏的離合,(3)闡明四教名義的依據,(4)批判古時「七階五時」教判的穿鑿。

本書的註釋,有唐‧湛然《法華玄義釋籤》二十卷,(編按︰1990年台灣有包含《玄義》全文的新式標點本。中華佛教文獻編撰社出版。)宋‧法照《法華經玄義讀教記》五卷,宋‧從義《法華玄義補注》三卷。本書的節本,有明‧傳燈《法華經玄義輯略》一卷,智旭《法華經玄義節要》二卷。此外有關的撰述,有唐‧湛然《法華經玄義科文》五卷,宋‧善月《法華大部妙玄格言》二卷,有嚴《法華經玄籤備檢》四卷,智銓《法華經玄籤證釋》十卷,清‧靈耀《法華經釋籤緣起序指明》一卷。

本書雖是解釋經題,內容卻是判釋佛一代時教,也可說是天台宗對於全佛教的概論,可稱為以往中國佛教學人卓越的佛教研究成果。(黃懺華)

〔參考資料〕 慧嶽《天台教學史》;牟宗三《佛性與般若》;《天台學概論》(《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5});坂本幸男(等)《法華經の中國的展開》;惠谷隆戒《天台教學概論》。


菩薩

指志求佛果者。即求無上菩提,利益眾生,修諸波羅蜜行,當來可成佛之大心眾生。為三乘之一,十界之一。「菩薩」為「菩提薩埵」的略稱,又作菩提索多、冒地薩怛縛、扶薩;意譯覺有情、道眾生、道心眾生、開士。有時菩薩亦被尊稱為「大士」,即梵語mahāsat-tva(巴mahāsatta)的意譯。音譯為「摩訶薩埵」或「摩訶薩」。雖然佛陀有時亦被尊稱為「大士」,然此「大士」係梵語mahāpurusa(巴mahāpurisa)之漢譯,與mahāsattva不同。此外,由於菩薩是佛位的繼承者,因此亦被尊稱為「法王子」(Kumārabhūta),此詞音譯究摩羅浮多,意譯又作「童真」。

關於「菩薩」一詞的名義,《注維摩經》卷一僧肇釋云(大正38‧328b)︰「菩提,佛道名也;薩埵,秦言大心眾生。有大心入佛道,名菩提薩埵。」《四分律飾宗記》卷七(本)引《大毗婆沙論》卷一七六,而謂此語有二義(卍續 66‧411下)︰
「此薩埵未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以增上意樂,恆隨順菩提,趣向菩提,親近菩提,愛樂菩提,尊重菩提,渴仰菩提,求證欲證,不懈不息,於菩提中心無暫捨,是故名為菩提薩埵。復次,薩埵是勇猛義,未得阿耨菩提時,恒於菩提精進勇猛,求欲速證,是故名為菩提薩埵。」

此外,該書又引《佛地論》卷三而立三義,即(1)謂諸薩埵求菩提故;(2)緣菩提薩埵為境,故名菩薩,具足自利利他,大願求大菩提利有情故;(3)薩埵是勇猛義,精進勇猛求大菩提,故名菩薩。

另外,《大智度論》卷四云(大正25‧86a)︰
「菩提名諸佛道,薩埵名成眾生或大心。是人諸佛道功德,盡欲得其心、不可斷、不可破,如金剛山,是名大心。(中略)菩薩心自利利他故,度一切眾生故,知一切法實性故,行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道故,為一切賢聖所稱讚故,是名菩提薩埵。(中略)有大誓願心不可動,精進不退,以是三事名為菩提薩埵。」

《華嚴經大疏鈔》卷一(下)亦以三義釋之,即(1)菩提是所求佛果,薩埵是所化眾生,即悲智所緣境,由境立名,故名菩薩;(2)菩提是所求果,薩埵是能求人,能所合目,故名菩薩;(3)薩埵此云勇猛,謂於大菩提求勇猛故。

菩薩有上求菩提(自利)、下化眾生(利他)二種任務。但亦有發心求菩提而進五十二位階的上求菩提菩薩,與致力救濟眾生、下化眾生之菩薩,前者是本來的菩薩,後者是應化身之佛。觀世音菩薩、地藏菩薩等即屬於後者。至於前者,依小乘的看法,是指釋尊及過去佛之前生的修行時代;至於大乘之菩薩,則係指發大心入佛道,起四弘誓願,修六波羅蜜者。大乘以為,不論出家在家之男女菩薩,皆須歷三阿僧祇百大劫,經四十一位或五十二位(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妙覺)等階級。自古以來,被稱為菩薩的實在人物,印度有馬鳴、龍樹、提婆、無著、世親等,中國有竺法護被稱為敦煌菩薩,日本有從朝廷受賜菩薩號者,如行基菩薩、大悲菩薩(覺盛)等。

菩薩依悟解之或深或淺而有不同的階位。此外尚有多種分類,如《心地觀經》卷七謂菩薩分出家、在家二種(大正3‧322b)︰
「在家菩薩為欲化導淫室、屠肆,皆得親近。出家菩薩則不如是。然此菩薩各有九品。上根三品皆住蘭若,無間精進,利益有情。中下二根諸菩薩等,隨宜所住,方處不定,或住蘭若,或居聚落,隨緣利益,安穩眾生。」

《大智度論》卷七亦謂有居家、出家兩種菩薩。善守等十六菩薩是居家菩薩;慈氏、妙德菩薩等是出家菩薩。同書卷四又分不退菩薩、退轉菩薩;卷四十一分坐禪、誦經兩種菩薩;卷七十四分生死肉身、法性生身;卷九十三分大力菩薩、新發意菩薩,又謂求佛道者有上、中、下三種,並列初發意、阿鞞跋致(不退)與最後身三種。

◎附一︰霍韜晦〈菩薩〉(摘錄自《佛教的現代智慧》)

菩提,「菩提薩埵」的略稱,原文蓋從梵語bodhī-sattva的俗語形bodhisatta音譯。在這個複合詞中,bodhi(菩提)表「覺」或「智慧」;sattva原來是「存在者」的意思,引申為「人」或「眾生」,因此整個複合詞的涵義,就是指那種追求圓滿智慧以體證真理的修行者(參看窺基《法華玄贊》卷二)。簡單來說,也就是求道的人。舊譯「覺有情」,即涵示了這種意義。

從歷史上看,「菩薩」這個名稱最先為釋迦牟尼在成道前所專用,也是早期佛弟子由原始佛教到部派佛教對成道前的釋迦牟尼的稱。釋迦為了成佛,作了種種努力,亦受了無數的考驗,這些努力和考驗都是在對向成佛的道路上發生的,因此應有一概念來點出它的意義;同時依據佛弟子的想法,這種遭遇即顯示出釋迦的生命與一般人不同。所以「菩薩」的稱呼,是釋迦求道生涯的總括,也是釋迦求道實踐的表現,非他人所能有。在這種想法之下,釋迦的求道生涯日漸豐富,故事愈演愈長,結果形成了特有的佛傳文學(jātaka,本生譚)。說佛陀前生曾為鹿王、猴王、象王、兔王、轉輪聖王等等,其中有許多都是從印度古代神話取材的,成為今日研究印度古代社會的重要材料。

在這些故事之中,最重要的一節,是燃燈佛(Dipaṅkara)授記的傳說。這追溯到四阿僧祇劫前,釋迦尚為一婆羅門青年,名叫善慧(Sumati),以七莖之花供養燃燈佛,於是獲得授記(預作標記)︰將來必可作佛。釋迦的菩薩活動就是這樣開始的。今天看來,授記的故事雖然是神話,但卻暗示了祇有立下決心求取正覺的人才能成佛,才能得到佛的授記。所以大乘佛教審決眾生是否菩薩,即以「發心」(發求受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之心)為界。

燃燈授記的故事所獲得的另一個啟發,就是佛的多數性︰佛並非釋迦一人。由佛的多數性即可以推知菩薩的多數性;菩薩亦非釋迦一人。這樣任何人都可以重演燃燈佛與釋迦佛的道路,而當來作佛。大乘佛教的菩薩觀念就是這樣產生的︰一方面,是從釋迦本生故事的神話世界進至另一規模更宏大的神話世界,由七佛進至二十四佛,再進至有無量佛的存在,而圍繞諸佛的菩薩如文殊、普賢、觀世音、大勢至、彌勒等亦紛紛登場,並且有其神通故事,而為信徒所敬拜。另一方面,則從神話世界下降至現實人生,認為凡依大乘佛教教義,決心實踐成佛道路的人就是菩薩,於是歷史上的人物,如龍樹(Nāgārjuna)、提婆(Āryade-va)、無著(Asaṅga)、世親(Vasubandhu)等都是菩薩。再進一步,更普及至一切眾生,認為一切眾生最後皆得成佛,而佛的本懷也是如此,所以一切眾生都是走在成佛道路上的人,一切眾生終極地說都是菩薩。這樣就和種性和佛性的觀念相通。相通的結果,對「菩薩」語義的了解亦有了不同,菩薩成為一有覺性的存在或在本質上就是覺性,以覺為性;眾生即是一潛在的佛。另外,從菩薩的救度活動上看,他一方面自利,求取菩提(bodhi),一方面利他,教化眾生(sattva),中國傳統所謂「上求下化」;自利利他即成為菩薩活動的標誌。後期經典,更強調菩薩利他的一面,菩薩形象完全落在與眾生的關係上說。除自己常行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四攝之外(布施、愛語、利他、同事。按︰六度四攝都是菩薩實踐的德目),更設有種種的方便法門,以對機成教,終無厭倦。這種精神,傳至中國,更形成圓教。天台宗所謂︰「張大教網,亘法界海,漉人天魚,置涅槃岸」(智顗《法華文句》卷一。華嚴亦有相類似的講法,見法藏《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這就把菩薩的積極救世的精神表露無遺,印度大乘佛教的產生原來也是出於這種精神的推動。

菩薩由初發心以至成佛,須經長遠之修行歷程,以次第升進其生命境界,並滅種種障,遂有種種的階位可說。這些階位,隨著經典性格及出現時代之不同,詳略亦異。一般說法,是以《菩薩瓔珞本業經》的六種性五十二位說為整齊而有代表性,如下︰


┌信心、念心、精進心、慧心、定心、不退
┌十 信┤
│ └心、迴向心、護心、捨心、願心
│ ┌發心住、治地心住、修行心住、生貴心住
├十 住┤、方便心住、正心住、不退心住、童真心
│ └住、法王子心住、灌頂心住………習種性
│ ┌歡喜心行、饒益心行、無瞋恨心行、無盡
├十 行┤心行、離癡亂心行、善現心行、無著心行
│ │、尊重心行、善法心行、真實心行………
│ └………………………………………性種性
│ ┌救護一切眾生離相迴向心、不壞迴向心、
│ │等一切佛迴向心、至一切處迴向心、無盡
五十二位┼十迴向┤功德迴向心、隨順平等善根迴向心、隨順
│ │等觀一切眾生迴向心、如相迴向心、無縛
│ └解脫迴向心、法界無量迴向心……道種性
│ ┌四無量心(歡喜地)、十善心(離垢地)
│ │、明光心(發光地)、焰慧心(焰慧地)
│ │、大勝心(難勝地)、現前心(現前地)
├十 地┤、無生心(遠行地)、不思議心(不動地
│ │)、慧光心(善慧地)、受位心(法雲地
│ │)(按:本段括弧內譯名依《華嚴經》)
│ └………………………………………聖種性
├等 覺─入法界心……………………………等覺性
└妙 覺─寂滅心………………………………妙覺性


以上這五十二位,可以看出,完全是從心上升進,因此亦名五十二心。天台宗認為,此五十二位,亦可以用來表示主體對客觀存在體證的差距,另立「六即」配列如下︰


┌理即
外凡─┤
└名字即
┌觀行即
十信──內凡─┤
└相似即
十住─┐
十行─┼三賢位┐
十迴向┘ ├分真即
十地─┐ │
├因位─┘
等覺─┘
妙覺──果位──究竟即


此中「即」的意義,是顯示主客不二,存在之絕對籠罩性(知禮《十不二門指要鈔》,所謂「直須當體全是,方名為即」)。但在實踐上,學者最先完全不知,這就是「理即」(理上如此),進為知識上的對象(名字即),然後以止觀踐證語言(觀行即),漸漸明朗,彷彿得之(相似即),但仍未親證。及信心堅定,永不退轉,真實存在逐步展現(分真即,亦名分證即),最後全部顯豁,吞沒主體而為絕對的一(究竟即)。

若依《大乘起信論》,則所顯露的並非客觀存在,而是主體的超越本質──本覺,所以另說有四位︰不覺(相當於前三即)、相似覺、隨分覺、究竟覺。這是思想的前提不同而引致其實踐論內容改動的例子。至於其他經典宗派,則大體上是據《瓔珞經》之五十二位增減。如《仁王般若經》略去「等覺」而說五十一位,《首楞嚴經》則先說「乾慧地」,復於十迴向之後加入煖、頂、忍、世第一法等四種禪觀境界(四善根)而為五十七位。此外,華嚴始教說五十一位,華嚴終教則略去十信位而主四十一位。《成唯識論》則以地前四十心攝屬資糧位(據《述記》說),四善根攝屬加行位,十地之初為通達位,復由初地住心至十地出心為修習位;此修習位之末段,為金剛喻定,能頓斷一切俱生我執、俱生法執,即至究竟位而成佛。此中諸經教之開合情形,可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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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瓔珞經 │ 仁王經 │ 華嚴經 │ 首楞嚴經 │成唯識論 │
│(五十二位)│(五十一位)│(四十一位)│(五十七位)│(五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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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乾慧地 │ │
├──────┼──────┼──────┼──────┼─────┤
│十信 │十信 │ │十信 │ │
├──────┼──────┼──────┼──────┤ │
│十住 │十住 │十住 │十住 │ │
├──────┼──────┼──────┼──────┤資糧位 │
│十行 │十行 │十行 │十行 │ │
├──────┼──────┼──────┼──────┤ │
│十迴向 │十迴向 │十迴向 │十迴向 │ │
├──────┼──────┼──────┼──────┼─────┤
│ │ │ │四善根 │加行位 │
├──────┼──────┼──────┼──────┼─────┤
│ │ │ │ │通達位(初│
│ │ │ │ │地入心) │
│十地 │十地 │十地 │十地 ├─────┤
│ │ │ │ │修習位(初│
│ │ │ │ │地住心以後│
│ │ │ │ │) │
├──────┼──────┼──────┼──────┼─────┤
│等覺 │ │ │等覺 │ │
├──────┼──────┼──────┼──────┤究竟位 │
│妙覺 │佛地 │佛地 │妙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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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二︰印順《成佛之道》第五章(摘錄)

頌文︰「發心名菩薩,眾生之上首。世出世功德,悉由菩薩有。」

解說︰約一切法空性說,一切眾生有佛性,但並不因此說一切眾生是菩薩。要「發」菩提「心」,才「名」為「菩薩」。菩薩,是梵語菩提薩埵的簡譯,意義為「覺有情」,從上求菩提(覺),下化眾生(有情)得名。也可解說為︰求大菩提的有情。發了菩提心,就是菩薩。菩薩是修學大乘道的通稱,從初學,久學到最後身菩薩,真是淺深萬h 。但一般人總是想到觀音等大菩薩,這才不敢自稱菩薩了。初發心菩薩,雖還沒有大功德,可是已經是一切「眾生之上首」;不但為凡夫,而且為二乘賢聖所尊敬了。經中比喻為︰如王子初生,就為耆年的大臣所尊敬;獅子兒出生,就為百獸所畏敬;迦陵頻伽鳥在殼中,音聲已勝過了一切鳥類;新月的微明,就為人類所愛敬。菩薩發心以來,就是這樣可尊可敬的,大菩薩們是更不必說了。為什麼這樣呢﹖因為「世出世」間的一切「功德」,「悉由菩薩」而「有」的。這是說︰世間善法、聲聞緣覺等善法,都依佛菩薩而有;佛功德也是依菩薩而有的──所以菩薩為一切善法的根源。以世間善法來說,如說︰「菩薩受身種種,或時受業因緣身,或時受變化身,於世間教化,說諸善法及世界法、王法、世俗法」等。有些修菩薩行而暫時失敗了的,名「敗壞菩薩,亦有悲心。治以國法,無所貪利;雖有所惱,所安者多,治一惡人以成一家」等。菩薩為一切善法的根源,可尊可敬,而菩薩是從發菩提心而來的。所以大乘經中,無邊讚歎菩提心的功德,說他是「一切佛法種子」。

初發菩提心,重在立定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的大誓願,名為「願菩提心」。廣說如四弘誓願︰「無邊眾生誓願度,無盡煩惱誓願斷,無量法門誓願學,無上佛道誓願成。」但是發菩提心,並非偶然想起成佛利生,而是要一番修習,達到堅固成就的。菩提心的修習,為修學大乘道,趣入大乘道的第一要著。菩提心從慈悲心起︰或是緣慈母的孝敬救度,擴大到願度一切眾生,而上求佛道;或是設想他人與自己一樣,利濟眾生應如愛護自己一樣,進修到願意為利他而犧牲自己。修菩提心的動機、方法,近於儒家的仁道、恕道。但菩提心修習圓滿成就,深廣是與世間法大大不同的。這是大乘道的基石,修學大乘道的,應先多多的修學!

頌文︰「菩薩之所乘,菩提心相應,慈悲為上首,空慧是方便。依此三要門,善修一切行;一切行皆入,成佛之一乘。」

解說︰趣入大乘道的不同根性、佛性、發菩提心的尊勝,都已說到了。大乘道,發願以後,就應該見於實行。說到菩薩的正行,就要先論到菩薩行所不可少的要素。聲聞乘與緣覺乘,是通於因果的。但大乘中,重於因行的,名菩薩乘;重於果德的,名佛乘。因圓果滿,為大乘法的全體。現在從成佛之道──因行來說,大乘是「菩薩」「所乘」的法門;依此法門,從凡夫地而趣入大菩提,也叫一切智海。菩薩行中,不論修持什麼,有必不可少的三要則。例如布施,(1)要與「菩提心相應」,就是為了上求下化的志願而布施。(2)施時要以「慈悲」心「為上首」,為先導,就是從慈悲心而引發布施。(3)法「空慧是方便」,方便是善巧的別名。如不著施者,受者,所施的物件,名為有方便。如沒有法空慧,著相布施,名為不善巧,無方便,不能出離生死,而趣向一切智海。可以說︰菩提心是志願所在,慈悲心是動機,法空慧是做事的技巧。如「依此三要門」為本,「善」巧的「修」習「一切行」︰世間善法的五戒、十善、三福業也好;出世善法的四諦、緣起、三學、八正道、三十七道品也好;大乘法的六度、四攝、百八三昧、四十二字門等也好︰這「一切行皆」就歸「入」於「成佛之」道的「一乘」法了。簡單地說︰有了這三心,一切善行都是大乘法。

〔參考資料〕 《舍利弗阿毗曇論》卷八;《放光般若經》卷五;《光讚經》卷二;《大品般若經》卷四、卷二十六;《小品般若經》卷一;《大般若經》卷四、卷二十六、卷七十一;《佛母寶德藏般若波羅蜜經》卷中;《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四;《法華經》卷二;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彌勒淨土與菩薩行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69});A. L.Ba-sham撰‧賴顯邦譯〈菩薩概念的演變〉(《諦觀》{64}期);神林隆淨《菩薩思想の研究》;西義雄(等)《大乘菩薩道の研究》;Har Dayal《The BodhisattvaDoctrine in Buddhist Sanskrit Literature》;Leslie S.Kawamura《The Bodhisattva Doctrine in Buddhism》。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果滿

果上的功德圓滿。心地觀經說:「因圓果滿成正覺。」


等妙覺王

佛的尊稱。等是等覺,是顯因圓,妙是妙覺,是顯果滿,佛因圓果滿,故稱等妙覺王。


全文檢索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