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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八十一科

(名數)大藏一覽三引指要錄曰:注出般若名相八十餘科,庶發披閱者智智爾:

一、五蘊,二、六根,三、六塵,四、六識,五、六觸,六、六緣所生,七、四緣,八、六大,九、十二因緣,十、六度,

十一、我者,十二、生者,十三、壽者,十四、命者,十五、有情者,十六、養育者,十七、眾數者,十八、作者,十九、使作者,二十、起者,

二十一、使起者,二十二、受者,二十三、使受者、二十四,見者,二十五、知者,二十六、二十空,二十七、四諦,二十八、真如,二十九、法界,三十、法性,

三十一、不虛妄性,三十二、不變易性,三十三、平等性,三十四、離生性,三十五、法定,三十六、法住,三十七、實際,三十八、虛空界,三十九、不思議界,四十、四靜慮,

四十一、四無量,四十二、四無色定,四十三、八解脫,四十四、八勝處,四十五、九次第定,四十六、四念處,四十七、四正勤,四十八,十處,四十九、四神足,五十、五根,

五十一、五力,五十二、七覺支,五十三、八聖道支,五十四、空解脫門,五十五、無相解脫門,五十六、無願解脫門,五十七、菩薩十地,五十八、五眼,五十九、六通,六十、十力,

六十一、四無畏,六十二、四無礙解,六十三、大慈,六十四、大悲,六十五、大喜,六十六、大捨,六十七、十八不共法,六十八、無忘失法,六十九、恒住捨性,七十、一切智,

七十一、道相智,七十二、一切相智,七十三、一切陀羅尼門,七十四、一切三摩地門,七十五、預流果,七十六、一來果,七十七、不還果,七十八、阿羅漢果,七十九、獨覺菩提,八十、一切菩薩摩訶薩行(自覺覺他),

八十一、諸佛無上正等菩提(因圓果滿)。


十重障

(名數)別教之菩薩於十地所漸斷之十種重障也。一、異生性障,異生性者,以分別起之二障而名,以此二障之種子,建立凡夫異生性故也。菩薩初地之入心入於見道,即斷此障,以捨異生性而得聖性也。二、邪行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及所知障所起犯三業也。所知障障二地極淨之尸羅戒故入二地時,便能永斷。三、闇鈍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所聞思修法忘失之障也。此障障三地之勝定與總持及其所發之殊勝三慧,故入三地時,便能永斷。四、微細煩惱現行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攝於與第六識俱之身見等,為最下品故,不作意緣故,遠隨現行故,說名微細。彼障四地菩提分法,入四地時,便能永斷。五、於下乘般涅槃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厭生死,樂趣涅槃,同下二乘,厭苦欣滅,彼障五地無差別道,入五地時,便能永斷。六、麤相現障行,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執有染淨麤相現行,障六地無染淨道,入第六地時,便能永斷。七、細相現行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執有生滅細相現行,障七地妙無相道入七地時,便能永斷。八、無相中作加行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無相觀不任運起,前之五地有相觀多,無相觀少,第六地無相觀多,有相觀少,第七地中純無相觀,雖恒相續而尚有加行,由無相中有加行故,未能任運現相及土,如是加行,障八地中無加行道,故得入八地時便能永斷。九、利他中不欲行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於利樂有情事中,不欲勤行,樂修己利,障九地四無礙解,入九地時,便能永斷。十、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所知障中信生一分,令於諸法中不得自在,障十地大法智雲及所含藏所起之事業,入十地時,便能永斷。說見成唯識論九。


善慧地

(術語)菩薩十地中第九地之名。得四無礙解於十方演說一切法之位也。新譯仁王經下曰:「得四無礙解。一音演一切,聞者悉歡喜,名為善慧地。」唯識論九曰:「善慧地,成就微妙四無礙解,能十方善說法故。」


四無礙

(名數)四無礙解或四無礙辯之略。


四無礙智

(術語)與四無礙解同。


四無礙辯

(術語)與四無礙解同。


四辯

(術語)見四無礙解條。


樂說無礙

(術語)見四無礙解條。


法無礙智

(術語)法無礙解又名法無礙智。見四無礙解條。


法無礙解

(術語)見四無礙解條。


無礙解

(術語)又云無礙辯。見四無礙解條。


辯無礙解

(術語)四無礙解之一。


[佛光阿含藏]
四辯才

又作四無礙辯、四無礙解,即法無礙、義無礙、辭無礙、樂說無礙。參閱增一阿含苦樂品第五經(大二‧六五六下)。


四辯

又作四無礙解、四無礙辯、四無礙智,指四種無礙自在的解智。即:(一)法無礙解,(二)義無礙解,(三)詞無礙解,(四)樂說無礙解。

即法辯、義辯、辭辯、應辯。法辯即能說諸法名稱;義辯即明諸法義理;辭辯即妙用一切語辭;應辯即知眾生之所欲,說法自在。參閱增一阿含苦樂品第二五六經(佛光二‧七六○)。

又作四無礙解(catu-patisambhidā)(巴)。巴利本(Vibh. vol. 1, p.293)作:「於義之智為義無礙解,於法之智為法無礙解,於其法之辭、說明為詞無礙解,於諸智之智為辯無礙解。」


[阿含辭典(莊春江)]
四辯

另譯作「四辯才、四無礙解、四無礙辯」,即「法辯(分別諸法)、義辯(分別其義)、詞辯(分別詞句)、應辯(很有自信地提出看法而不怯弱)」。


四辯才

又作「四無礙辯、四無礙智、四無礙解、四無礙」,即「法無礙辯、義無礙辯(義理無礙)、辭無礙辯、辯無礙辯」。


[佛光大辭典]
八十一科

乃指大藏一覽集卷三所錄之般若名相八十一科。此即:五蘊、六根、六塵、六識、六觸、六緣所生、四緣、六大、十二因緣、六度、我者、生者、壽者、命者、有情者、養育者、眾數者、作者、使作者、起者、使起者、受者、使受者、見者、知者、二十空、四諦、真如、法界、法性、不虛妄性、不變易性、平等性、離生性、法定、法住、實際、虛空界、不思議界、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定、八解脫、八勝處、九次第定、四念處、四正勤、十遍處、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支、空解脫門、無相解脫門、無願解脫門、菩薩十地、五眼、六通、十力、四無畏、四無礙解、大慈、大悲、大喜、大捨、十八不共法、無忘失法、恒住捨性、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一切陀羅尼門、一切三摩地門、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阿羅漢果、獨覺菩提、一切菩薩摩訶薩行(自覺覺他)、諸佛無上正等菩提(因圓果滿),共八十一科。 p267


十重障

指十地菩薩所斷之十種重障,單稱十障。即:(一)異生性障,依煩惱、所知二障分別起之種子而立異生性,障無漏之聖性,入初地見道斷之。(二)邪行障,所知障中俱生之一分及其所起而誤犯之三惡行,乃障極淨之尸羅,入第二地斷之。(三)闇鈍障,所知障中俱生起之一分,令忘失聞思修之法,能障勝定、總持及其所發之三慧,入第三地斷之。(四)微細煩惱現行障,執著諸法實有,無始以來隨身現行,能障四地之菩提分法,入第四地斷之。(五)於下乘般涅槃障,厭生死,樂趣涅槃,障無差別之道,入第五地斷之。(六)粗相現行障,乃執有苦集之染及滅道之淨等粗相而現行之障,能障無染淨道,入第六地斷之。(七)細相現行障,執有生滅之細相而現行之障,乃障妙空無相之道,入第七地斷之。(八)無相中作加行障,令無相觀不任運起,尚有加行之故,障無加行道,入第八地斷之。(九)利他中不欲行障,不欲勤行利樂有情之事,而樂修利己之事,障四無礙解,入第九地斷之。(十)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乃於諸法中不得自在,能障大法智雲及所含藏並所起之事業,入第十地斷之。於十地中修十勝行以斷此十重障,能證得十真如,故菩薩至第十地於法雖得自在,但尚有微細之所知障及任運煩惱障之種子,若斷此等餘障方能入如來地,加此一重障,合稱十一重障。〔解深密經卷四、成唯識論卷九、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八〕(參閱「十地斷障證真」426、「真如」4197) p462


共法

又作共功德。為「不共法」之對稱。指佛所具有之無量功德中,與其他聖者、異生所共通之功德法,稱為共法。如佛無量功德中之無諍、願智、四無礙解三法,阿羅漢等亦可得之;而五通、四靜慮等法,凡夫亦可得之。然此等功德法,雖與其他聖者等所共通,但以佛之功德最為殊勝自在。此外,一般共通之法則,亦稱共法。〔俱舍論卷二十七、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七十五、大毘婆沙論卷一七九〕 p2195


阿羅漢

梵語 arhat,巴利語 arahant。為聲聞四果之一,如來十號之一。又作阿盧漢、阿羅訶、阿囉呵、阿黎呵、遏囉曷帝。略稱羅漢、囉呵。意譯應、應供、應真、殺賊、不生、無生、無學、真人。指斷盡三界見、思之惑,證得盡智,而堪受世間大供養之聖者。此果位通於大、小二乘,然一般皆作狹義之解釋,專指小乘佛教中所得之最高果位而言。若廣義言之,則泛指大、小乘佛教中之最高果位。

據成唯識論卷三載,阿羅漢通攝三乘之無學果位,故為佛之異名,亦即如來十號之一。另據俱舍論卷二十四舉出,阿羅漢乃聲聞四果(四沙門果)之一,為小乘之極果。可分為二種,即:(一)阿羅漢向,指尚在修行階段,而趨向於阿羅漢果者。(二)阿羅漢果,指斷盡一切煩惱,得盡智而受世間大供養之聖者。證入此果位者,四智圓融無礙而無法可學,故稱無學、無學果、無學位;若再完成無學正見乃至無學正定之八聖道,以及無學解脫、無學正智等十種無漏法,則稱為十無學支。

關於阿羅漢之語義,據大智度論卷三、大乘義章卷十七本、翻譯名義集卷一、卷二等舉出殺賊、不生、應供三義,稱為阿羅漢三義,為自古以來最常見之說。即:(一)殺賊,賊,指見、思之惑。阿羅漢能斷除三界見、思之惑,故稱殺賊。(二)不生,即無生。阿羅漢證入涅槃,而不復受生於三界中,故稱不生。(三)應供,阿羅漢得漏盡,斷除一切煩惱,應受人天之供養,故稱應供。梵語 arhan,為梵語 arhat(阿羅漢)之單數主格,意譯受供養、受尊敬,故上述三義中,以應供一義較為適切。此外,慧遠於大乘義章卷二十末亦以應化一切眾生、斷盡諸惑等四義解釋阿羅漢。又善見律毘婆沙卷四則舉出打壞三界車輻、遠離一切惡業、無覆藏等五種阿羅漢之釋義。

另就阿羅漢之種類而論,聲聞四果中之阿羅漢,依其根性利鈍之差別,可分為六種。據雜阿毘曇心論卷五、俱舍論卷二十五等所舉,即:(一)退法阿羅漢,又作退相阿羅漢,指遭遇小惡緣即容易退失所得之果位者。(二)思法阿羅漢,又作死相阿羅漢,指由於憂懼退失果位而思自害者。(三)護法阿羅漢,又作守相阿羅漢,指能守護而不致退失果位者。(四)安住法阿羅漢,又作住相阿羅漢,指不退亦不進,而安住於果位者。(五)堪達法阿羅漢,又作可進相阿羅漢,指能迅速精進,而達於不動法者。(六)不動法阿羅漢,又作不壞相阿羅漢,指永不退失所得之法者。

上述六種阿羅漢中,前五種為鈍根者,故得時解脫或時愛心解脫,而後者係屬利根者,故得不時解脫或不動心解脫。詳言之,倘若能遇善因緣而得入定之解脫,稱為時解脫;隨時可入定,而無須等待某種特定因緣之解脫,稱為不時解脫。又善護自己所得之阿羅漢果,並解脫煩惱者,稱為時愛心解脫;不再由於煩惱而退失果位之解脫者,稱為不動心解脫。此外,不動法阿羅漢以其利根之形成,又分為兩種,即:(一)本來生就不動種性者,稱為不退法阿羅漢、不退相阿羅漢。(二)由精進修行而達不動法者,稱為不動法阿羅漢。此二者合上述之五者共為七種阿羅漢。若再加緣覺、佛,則總稱九種阿羅漢,又稱為九無學。

另據中阿含經卷三十、成實論卷一等所舉,以慧解脫、俱解脫取代緣覺、佛,而形成另一種九無學。其中,藉智慧力以解脫煩惱之阿羅漢,稱為慧解脫阿羅漢。若得滅盡定,而於心、智慧兩方面悉皆解脫之阿羅漢,則稱俱解脫阿羅漢。此二者再加無疑解脫阿羅漢(在俱解脫中通達一切文義,而得四無礙解者),則成三種阿羅漢。〔佛本行集經卷三十四、卷四十二、北本涅槃經卷十八、彌勒上生經、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十四、甘露味論卷上、大毘婆沙論卷九十四、法華義記卷一、成唯識論述記卷三末、法華義疏卷一、大日經疏卷一、翻梵語卷一、玄應音義卷八〕(參閱「九無學」147、「六種性」1302、「四向四果」1683) p3692


善慧地

梵語 sādhumatī-bhūmi。為菩薩十地中之第九地。此地已得法無礙解、義無礙解、詞無礙解、樂說無礙解等四無礙解,能遍十方,以一音演說一切善法,使聞者生歡喜心;又於力波羅蜜行中,斷除利他門中之不欲行障,證得智自在所依真如。〔新譯仁王經卷下、成唯識論卷九〕(參閱「十地」419) p4895


普光三昧

坐禪觀想如來身,證得五神通、四無量、四無礙解,而至具足大光明之三昧。大寶積經卷八十九(大一一‧五一三中):「大精進菩薩持畫疊像,(中略)觀於如來,諦觀察已,作如是念:如來如是希有微妙(中略)。菩薩如是觀如來身,結加趺坐,經於日夜,成就五通,具足無量,得無礙辯,得普光三昧,具大光明。」又據八十華嚴十定品所說「十大三昧」中,第一即指普光三昧。 p4982


無礙

(一)梵語 apratihata。又作無閡、無碍、無障礙、無罣礙、無所罣礙。謂無障礙。無礙有心無礙、色無礙、解無礙、辯無礙等區別。品類足論卷五載有四無礙解,法無礙解、義無礙解、詞無礙解、辯無礙解。大寶積經卷十四舉出三種無礙,(一)總持無所罣礙,略作總持無礙。謂菩薩得大總持(大陀羅尼),不失善法,不生惡法,於一切言語諸法分別知悉無礙。(二)辯才無所罣礙,略作辯才無礙。謂菩薩得大辯才,能隨機說大小乘法,悉皆通達。(三)道法無所罣礙,略作道法無礙。謂菩薩得大智慧,能通達大小乘法與世間語言文字。

新華嚴經卷五十六載,如相迴向位(十迴向之第八)之菩薩有眾生無礙用乃至力無礙用等十種自在作用(十無礙用);同經卷四十六說諸佛具十種無障礙住。此外,華嚴經疏卷一載,毘盧遮那佛身具如下十無礙:用周無礙、相遍無礙、寂用無礙、依起無礙、真應無礙、分圓無礙、因果無礙、依正無礙、潛入無礙、圓通無礙。華嚴經探玄記卷三載,蓮華藏世界具如下十無礙:情事無礙、理事無礙、相入無礙,相即無礙、重現無礙、主伴無礙、體用無礙、隱顯無礙、時處無礙、成壞無礙。華嚴法界玄鏡卷上有四法界之說,詳述理事無礙法界、事事無礙法界之相,謂無礙有圓融無礙(萬法圓融,互不障礙)與自在無礙(對一切障礙能自在衝破)二義。又佛之智慧稱無礙智;阿彌陀佛之光明稱無礙光(十二光之一);佛稱無礙人;一乘法稱無礙道。〔大品般若經卷十六、大智度論卷六、卷七十二、華嚴經疏卷四、卷十一、卷五十六〕

(二)(552~645)唐代僧。俗姓陳,生於成都。十歲至長安,依道安法師出家。天和三年(568)受具足戒。建德三年(574),北周武帝興法難,師遂隱遁。隋代開皇年間(581~600)復出,住永寧寺。後聽超法師講大智度論,又至長安學十地、阿毘曇等。大業二年(606),至洛陽四方館教授經論。五年,移住莊嚴寺。武德八年,返故居,修無相觀。貞觀十九年示寂,世壽九十四。

(三)(1590~1643)明代僧。歙州人,俗姓王。出家於黃山,依匡廬敬堂學經教。偶謁湛然澄公,悟別傳密旨,乃入湘鄉荊紫山隱居。崇禎十六年示寂,世壽五十四。 p5141


樂說無礙辯

梵語 pratibhāna-pratisajvid。為四無礙辯之一。係隨一切眾生所樂聞而說法無礙之辯才。又作辯無礙解、辯無礙智、樂說無礙智。就心而言,稱為樂說無礙智;就口而言,稱為樂說無礙辯。「樂說」有二義:(一)就說者適悅之情解之,謂菩薩自得勝法,樂為眾說;如父母得於勝事,樂欲與子。(二)就聞者之意樂解之,謂菩薩知眾生樂聽其說而為說法。大乘義章卷十一(大四四‧六九一下):「語稱物情,名為樂說。」法華經卷五分別功德品(大九‧四四上):「復有一世界微塵數菩薩摩訶薩,得樂說無礙辯才。」〔俱舍論卷二十七、法華義疏卷二(吉藏)〕(參閱「四無礙解」1778) p6098


辯才

謂巧於辯述。單稱辯。即善巧說法義之才能。佛、菩薩等於多劫中,由口業莊嚴之功力而具足各種辯才,如四無礙辯、七辯、八辯、九辯等。四無礙辯即法無礙辯、義無礙辯、辭無礙辯、辯無礙辯,又作四無礙解、四無礙智;廣義指辯才無礙自在之解智,特別以其中之第四辯無礙辯為無礙自在、正確辯說之智。分析辯無礙辯,得如次七辯,即:(一)捷疾辯,於一切法無礙自在。(二)利辯,能深入通達。(三)不盡辯,說諸法實相,詞不窮盡。(四)不可斷辯,不為問難所斷絕。(五)隨應辯,隨應眾人要求而說法。(六)義辯,能說到達涅槃之種種利益。(七)一切世間最上辯,能說一切世間第一之大乘。以上七辯或作捷辯、迅辯、應辯、無疏謬辯、無斷盡辯、凡所演說豐義味辯、一切世間最上妙辯。

八辯指不嘶喝、不迷亂、不怖畏、不高慢、義具足、味具足、不拙澀、應時節辯才等。九辯指無著、無盡、相續、不斷、不怯弱、不驚怖、不共、天人所重、無邊辯才等。〔大品般若經卷八、勝天王般若經卷一、大智度論卷五十五〕 p6873


辯無礙解

梵語 prati-bhāna-pratisajvid。四無礙解之一。又作辯無礙智、辯無礙辯、樂說無礙辯。謂佛、菩薩應眾生之根機而巧妙說法,所說契於正理而無滯礙之智解與辯才。又以法、義、辭等三種無礙之智,為眾生樂說自在,故稱樂說無礙辯。〔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五、俱舍論卷二十七、大智度論卷二十五〕(參閱「四無礙解」1778) p6875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十地

大乘菩薩道的修行階位。大地能生長萬物,故佛典中常以「地」來形容能生長功德的菩薩行。「十地」即指十個菩薩行的重要階位。在佛典中,不同的經論,往往對十地的內容有不同的描述。茲舉四類如次︰

(一)梵文《大事》之十地

(1)難登(梵durārohā)

(2)結慢(梵baddhamānā)

(3)華飾(梵puṣpamaṇḍitā)

(4)明輝(梵rucirā)

(5)廣心(梵cittavistarā)

(6)具色(梵rūpavatī)

(7)難勝(梵durjayā)

(8)生緣(梵janmanideśa)

(9)王子位(梵yauvarājya)

(10)灌頂位(梵abhiṣeka)

(二)大乘初期之十地(四位)

(1)初發心(梵prathama-cittotpādika,發意)初發意

(2)治地(梵ādikarmika,淨地)

(3)應行(梵yogācāra,修行、進學)久發意

(4)生貴(梵janmaja)

(5)修成(梵pūrvayoga-sampanna,方便具足)

(6)正心(梵śuddhādhyāśaya,成就直心)

(7)不退轉(梵avaivartya,阿惟越致)不退轉

(8)童真(梵kumarabhūta,童子)

(9)法王子(梵yauvarājyatā,王子)

(10)灌頂(梵abhiṣekaprāpta,阿惟顏)一生補處


(1)乾慧地(suklavipasyana-bhumi,淨觀地)┐
(2)種姓地(gotra-bh.,性地) ──────┘凡 夫 ─┐
(3)八人地(astamaka-bh.,第八地)………………預流向 │
(4)見地(darsana-bh.,具見地)…………………預流果 │
(5)薄地(tanu-bh.)…………………………………一 來 │聲聞
(6)離欲地(viaraga-bh.)…………………………不 還 │
(7)已辦地(krtavi-bh.,已作地)…………………阿羅漢─┘
(8)辟支佛地(pratyekabuddha-bh.,獨覺地)───────緣覺
(9)菩薩地(bodhisattva-bh.)─┐
(10)佛地(buddha-bh.)────┘ …………………………佛菩薩


(四)華嚴十地

(1)歡喜地(梵pramuditā bhūmi,極喜地)

(2)離垢地(梵vimalā bh.)

(3)發光地(梵prabhākarī bh.,屆窮)

(4)焰慧地(梵arcismatī bh.,焰地)

(5)極難勝地(梵sudurjayā bh.,難勝地)

(6)現前地(梵abhimuhī bh.)

(7)遠行地(梵dūraṇgamā bh.)

(8)不動地(梵acalā bh.)

(9)善慧地(梵sādhumatī bh.,妙善地)

(10)法雲地(梵dharmameghā bh.)

關於十地的意義,各宗因所據教義有別,往往有不同的解說,茲依法相宗教義試釋華嚴十地如次︰

(1)歡喜地︰菩薩至此位捨離無始以來的異生性,初得聖性,具證人法二空理,能利益自他而生大喜,故名。

(2)離垢地︰菩薩至此位圓具淨戒,遠離煩惱垢,故名。

(3)發光地︰菩薩至此位成就勝定、大法、總持,發無邊妙慧光,故名。

(4)燄慧地︰菩薩至此位安住最勝菩提分法,燒煩惱薪,增智慧燄,故名。

(5)難勝地︰菩薩至此位,能令行相互違之真俗二智互合相應,故名。

(6)現前地︰菩薩至此位,住緣起智,進而引發染淨無分別的最勝智現前,故名。

(7)遠行地︰菩薩至此位,修行進入無相行,遠離世間及二乘的有相有功用,故名。

(8)不動地︰菩薩至此位,無分別智相續任運,不被相、用、煩惱等所動,故名。

(9)善慧地︰菩薩至此位,成就微妙四無礙辯,普遍十方,善說法門,故名。

(10)法雲地︰菩薩至此位,大法智雲含眾德水,如虛空覆隱無邊二障,使無量功德充滿法身,故名。

又,十地的滿心,名金剛喻定。因此位的定力能破一切煩惱,猶如金剛之能摧一切物,故名金剛喻定,又稱為金剛三昧或金剛心。若由此再開出一等覺位,則成四十二位。等覺為斷惑的最後位,是因位的最上位,與果上的妙覺僅差一等,次生即可補前佛處而作教主,故亦云補助位。但是,《瓔珞經》則稱為無垢地,以雖有煩惱餘習,然祇如微煙,有等於無,故名無垢地。

◎附一︰印順《成佛之道》第五章(摘錄)

菩薩因地中,已現證法性的,有十地,也叫十住地。初住地,名為「極喜地」,也譯作歡喜地。地是能生功德的意思;現證法性的,依法性能生種種無漏功德(所以也叫法界),如依地而生草木珍寶一樣。初地,是菩薩入見道的位次,現證法性。菩提心與法性相應,名勝義菩提心。分證了無上菩提,所以也可稱為(分證)成佛了。那時,歡喜已極,如初得定的,也歡樂踊躍一樣。菩薩初證聖性,得到了從來未有的出世心,嘗到了從來未有的離繫樂,觀察如來所有的一切功德,自己都有分,能得能成,所以得到無比的歡喜。由於通達法空性,也不再有「不活畏,死畏,惡道畏,大眾威德畏,惡名畏」了。進入初地的,名為「生諸如來家」。如來是一切佛;菩薩以智度為母,方便為父,分證了佛法身。從此能荷擔佛的家業,紹隆佛種不斷,真是佛子,所以說生如來家。凡是證法性的,就能斷煩惱。初地菩薩所斷的,是見道所斷的一切煩惱障,扼要的說︰「斷除三種結」──身見、戒禁取、疑。中觀者說︰我執法執,都是煩惱障,是大小二乘所共斷的。差別是︰聲聞直觀無我無我所,斷惑證真,不一定深觀法空,所以不能斷除習氣──所知障。而菩薩是︰初學就勝解法空性,深細抉擇,後觀無我無我所而證入法空性,所以也斷三結,而且能漸斷習氣,習氣淨盡就成佛了。約所修的菩薩行來說,當然是自利利他,廣修六度、四攝、無邊法門。但經中約特勝的意思說,初地菩薩的布施功德最為殊勝,也稱為布施波羅蜜多圓滿,初地菩薩是沒有一樣不能捨的。一地一地的功德,非常廣大,如《十地經》等詳說。龍樹菩薩曾略攝初地的功德說︰「初地名歡喜,於中喜希有;由三結滅盡,及生諸佛家。因此地果報,現前修施度,於百佛世界,不動得自在。於剡浮等洲,為大轉輪王;於世間恆轉,寶輪及法輪。」

第二地菩薩,在十波羅蜜多中,戒波羅蜜多偏勝,持戒功德,圓滿清淨。戒就是十善行,如《十地經》說︰二地菩薩,自修十善,也教人修十善。以大乘心行來廣行十善,達到身口意業的圓滿清淨,不再如初地那樣,還有微細誤犯的戒垢,所以名為「離垢地」。

初地──布施勝……修布施
二地──持戒勝……修十善
三地──忍辱勝……修禪定
四地──精進勝……修道品
五地──禪定勝……修四諦
六地──般若勝……修緣起


第三是「發光地」,在十度中,忍波羅蜜多偏勝,圓滿。為什麼叫發光﹖因為第三地菩薩,勤求佛法,得聞持陀羅尼,能受持一切佛法。又勤修定學──四禪、四無色定、四無量定。由於聞法及修定,慧力增勝,火一樣的光芒煥發,能除諸冥暗。如受持佛法,於佛法的不明,就去除了。入了深定,那邪貪、邪瞋、邪癡等闇蔽,也不會再起,心光更明淨了。

第四地菩薩,約修十波羅蜜多說,精進波羅蜜多圓滿了。約四、五、六地修共三乘法來說,是修習三十七覺分。因為精勤的修習覺分,火焰似的慧光,熾盛起來。依我見而來的著我、著法,種種愛著,都如火燒薪一樣,無餘永滅,所以叫「焰慧地」。

第五地名「難勝地」。約修十波羅蜜多說,靜慮波羅蜜多偏勝圓滿了。約修共三乘聖法說,能善巧通達諸諦理──四諦、二諦等。為什麼叫難勝呢﹖這是經過最極艱難才能夠到達的。到達什麼呢﹖從前,初地現證法空性時,盡滅一切戲論相,所以說︰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等到從證真定而起時,有相又來了。或是無分別後得智,或是善分別慧,所以說︰方便將出畢竟空,嚴土熟生。那時,雖說能了知諸行如幻,其實是依勝解力,而不是如實現見的。因為在所知境上,似有實性──戲論相,還是一樣的現前,不過經過般若的現證空性,依性空慧的餘力,能了解是無性如幻而已。這可以舉例說︰如仰觀天上的雲駛月運,知道是浮雲的移動,而不是明月的推移。但根識的感官經驗上,還是月亮在動,不過經意識的判定,知道是雲動而已。五地以前的菩薩心境,也是那樣,見性空時,離一切相,不見一切法。等到了達法相時,又離去空性的證知了。一直是這樣的空有不並,互相出沒。由於性空慧的不斷修證,般若力更強,這才能在現見一切有法時,離去那戲論的實有相,真的能雙照極無自性的幻有,與幻有的無自性空。這才真是真俗無礙,空有不二。這是經無限的修習而到達的,所以叫難勝。以前初地的現證空性,是凡聖關;現在又通過第二關,可說是大小關。因為現證空有不二,才不會於生死起厭離想,於涅槃起欣樂想;真的能不住生死,不住涅槃,超出了小乘聖者的心境。

進修到第六「現前地」,約十波羅蜜多的修習說,是般若──慧波羅蜜多偏勝,圓滿。到這,菩薩住於滅盡定中。滅盡定是最勝的定,有漏的心識,都因定力而不起。如二乘聖者入滅盡定,就以為證於實際,生起入涅槃的意想。《楞伽經》說小乘的醉三昧酒,也就是入滅盡定。所以般若經中,佛勸菩薩們,如悲願力不充,不要入滅盡定,免墮小乘。但到了六地菩薩,在般若慧、大悲願的資持下,能入滅盡定,而且於定中現證法性。那時,佛法皆現前,了了明見,所以叫現前地。在這甚深的空慧中,「緣起真實性」,也就是幻有即空,空即幻有的不二平等,也能深徹照見。第五地雖能達到真俗並觀,但這是極難得的。到第六地,只要多修無相作意,就能現證空有無礙的緣起中道。所以六地菩薩,能常寂,又能常常悲念眾生。常寂是般若的現證,所以這是大悲般若不二,為大乘的不共勝法,而勝過了、超出了二乘的智證。

六地多修緣起觀。緣起與空相應,所以也到了「佛法皆現前──中道」的證境。小乘有部說︰緣起有四種,有名為一念緣起的,以為十二緣起,不一定約三世說,就是一念心中,也可以安立的。《華嚴經》的〈十地品〉,在說第六地時,廣明緣起,也就說到這一心緣起說,如說︰「三界虛妄,但是心作。十二緣分,是皆依心……。」解說與有部的大致相同。這一法義,在適應唯心論的根機與學風,展開了大乘的唯心論,起著非常的影響,佛法真是不可思議!

到了第七「遠行地」,那更深妙了。能於滅盡定中,念念能起定,也念念能入定。一般的入定出定,就是到了超作意位,也得有方便。而現在竟然念念能出能入。這不但是要入就入,要出就出,而且是入定就是出定,出定就是入定。這如《維摩經》說︰「不起滅定而現諸威儀。」由於定的深妙,依定的般若,也到了無相有功用行的境地。上面說過,初地以來,智證空性是無相的,但出了深觀,就是後得智,也還是有相現前(不要誤解,以為有相就是執著)。五地能難得的達到空有不二的無相行,六地進步到只要多修無相作意,就能無相現行,但總還是間斷的時間多。到了七地,就能無間斷的,無相現行了。

約十波羅蜜多說,第六般若波羅蜜多,重在實智。以後還有方便、願、力、智──四波羅蜜多,都是般若的方便妙用。所以,如說六波羅蜜多,那後四波羅蜜多,就攝在般若中了。依十度說,第七地中的「方便度」最為殊勝,如火的越來越熾然一樣。約修行的時間說,到第七地終了,就是第「二僧祇劫滿」。三大阿僧祇劫的分別,也是有特殊意義的。從發心成就,修到臨入現證空性,為第一阿僧祇大劫,以後是聖者,進入第二阿僧祇大劫了。七地滿,到了純清淨無相行的邊緣,所以是第二阿僧祇大劫滿,以後進入第三阿僧祇大劫了。因此經上說︰七地如二國中間的甌脫地帶,以前是有相行,有相與無相的間雜行,無相而有功用行,以後純是無相無功用了。第七地到了這一邊緣,所以叫遠行。

從第七地,進入第八地,名「不動地」。怎麼叫不動呢﹖第七地的無相行,還是有功用的,八地是無相而又無功用的。到了這,智慧、功德都任運地增進,煩惱也不再起現行。不為煩惱所動,也不為功用所動,所以叫不動。如人在夢中渡河,用盡一切伎倆,艱苦地用力過去,忽然醒來,就一切功用都息了。三界修所斷的煩惱,過去沒有斷盡,但不致引生危險。因為菩薩並不急急的要斷煩惱,只要能控制就得了。有時,還可利用煩惱,作自利利他的方便。但進入第八地,煩惱障已不斷而自然斷盡;所以在菩薩階位中,八地得無生法忍,才盡斷三界惑,如阿羅漢一樣。八地菩薩的無相行,證無分別法性,得無生法忍,都可說與阿羅漢的證入涅槃一致。而斷盡三界煩惱,也與阿羅漢一樣。所以《十地經》說︰菩薩進入第八地,要入涅槃。以佛的加持力,菩薩的本願力,當然不會像小乘那樣入涅槃的。從此進入真正不共二乘的菩薩道。五地菩薩極艱難而能進入的大乘深境(無相行),到這才完全到達。約十度說,八地的大願,最極清淨,所以能於無相無功用行中,起如幻三昧,於三有中,普現一切身,普說一切法。如普門大士觀世音菩薩那樣,「應以何身得度者,即現何身而為說法」;這都是八地以上的深行菩薩境界。無相行中,不但能知有如幻,而且是顯現如幻(無戲論相),與空性平等不二;八地菩薩純無相行,所以說八地菩薩起如幻三昧了。

無相無功用行,到了第九「善慧地」,更為增勝。自證的,不用說是無功用的,就是為他說法,也能不待功用。九地菩薩,能得法、義、辭、辯──四無礙解智,在一切說法人中,為第一大法師,守護佛的法藏。菩薩能一音說一切法,為無量差別根性,一時說一切應機的法門,自然而然地不加功用。在十波羅蜜多中,九地能圓滿清淨一切力波羅蜜多。

第十名「法雲地」。如王子冊封了太子,要正式登位,在印度要舉行灌頂禮。取四大海的水,澆灌在王子的頂上,登位禮就告完成,這與近代的加冕禮一樣。菩薩到了十地,是法王子,位居補處,也就要圓滿成佛了。這就有十方一切諸佛,放大光明,集合而流入菩薩的頂內。這是佛光灌頂,象徵了一切諸佛的菩提智光,入於菩薩心中;菩薩的菩提智光,與諸佛無二無別;也就是菩薩的菩提心寶,圓滿清淨得與諸佛一樣,這是成佛的象徵。為什麼叫法雲呢﹖因為在十度的修學中,十地是智波羅蜜多增勝。除佛以外,九地菩薩的一切智慧善根,都不能及。所以不但能自在說法,而且能遍法界而現神通,現身說法。降澍大法雨,如大雨滂沛,無處不滿;大地的一切卉草樹木,不問大小,都得到滋潤而茁長一樣。法雨從法雲而來,十地菩薩是︰「從願力生大慈悲,福德智慧以為密雲;現種種身,為雜色雲;通明無畏,以為電光;震大雷音,說法降魔。一念一時,能於上所說微塵世界,皆悉周普,以善法雨,甘露法雨。」所以,十地菩薩的現通說法,能長養一切眾生善根,如大雲的時雨滂沛一樣。

◎附二︰《顯揚聖教論》卷三(摘錄)

云地者,謂菩薩十地,廣說如經。

(一)極喜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已於心增上法行,善修治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現觀,得諸菩薩現觀。由正證得無上現觀故,諸大菩薩,於此地中,住增上喜。是故此地,名為極喜。

(二)離垢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初地行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妙尸羅蘊,對治一切微犯戒垢。是故此地,名為離垢。

(三)發光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二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三摩地蘊,大智光明之所依止。是故此地,名為發光。

(四)燄慧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三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緣諸覺分能取法境微妙慧蘊,能現前燒一切煩惱。是故此地名為燄慧。

(五)極難勝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四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緣諦所知諸法微妙慧蘊,成極難成不住流轉寂滅聖道。是故此地,名極難勝。

(六)現前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五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緣智非智二種所作諸行流轉止息法境微妙慧蘊,多分有相任運相續妙智現前。是故此地,名為現前。

(七)遠行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六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由已遠入一切現行諸相解脫,是故此地,名為遠行。

(八)不動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七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解脫一切相自在障故,得無功用任運相續道之所依止。是故此地,名為不動。

(九)善慧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八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解脫一切無礙辯障無過廣慧之所依止。是故此地,名為善慧。

(十)法雲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九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解脫發起大神通智障,如雲法身,圓滿所依。是故此地,名為法雲地。

〔參考資料〕 《攝大乘論》卷三;《成唯識論》卷九;《華嚴經探玄記》卷三;《華嚴孔目章》卷三;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如來藏之研究》;《菩薩思想的研究》(《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5}、{66});高峰了州《華嚴論集》;山田龍城《大乘佛教成立史論序說》;高崎直道《如來藏思想》;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の研究》第四章。


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

三十卷。唐‧菩提流志譯。略稱《不空羂索經》。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冊。是說不空羂索觀世音菩薩(以四攝攝取眾生的觀世音菩薩)的祕密真言觀行法門和修持功德的經典。

此經係唐‧神龍二年(706)夏,天竺三藏菩提流志於長安西崇福寺譯出,他的弟子般若丘多助宣梵本,至景龍三年(709)春譯成。其內分為七十八品︰(1)〈母陀羅尼真言序品〉,(2)〈祕密心真言品〉,(3)〈祕密成就真言品〉,(4)〈祕密印三昧耶品〉,(5)〈法界密印莊嚴品〉,(6)〈羂索成就品〉,(7)〈護摩增益品〉,(8)〈祕密灌頂品〉,(9)〈三三昧耶像品〉,(10)〈護摩安隱品〉,(11)〈清淨無垢蓮華王品〉,(12)〈廣大解脫曼拏羅品〉,(13)〈最勝明王真言品〉,(14)〈奮怒王品〉,(15)〈悉地王真言品〉,(16)〈廣博摩尼香王品〉,(17)〈金剛摩尼藥品〉,(18)〈如意摩尼瓶品〉,(19)〈如來加持品〉,(20)〈普遍心印真言出世間品〉,(21)〈普遍心印真言世間品〉,(22)〈不思議觀陀羅尼真言品〉, (23)〈陀羅尼真言辯解脫品〉,(24)〈最上神變解脫壇品〉,(25)〈仕真言品〉,(26)〈出世解脫壇像品〉,(27)〈一切菩薩敬禮解脫三昧耶真言品〉,(28)〈出世解脫壇印品〉,(29)〈出世相應解脫品),(30)〈根本蓮華頂陀羅尼真言品〉,(31)〈十地真言品〉,(32)〈世間成就品〉,(33)〈蓮華頂阿伽陀藥品〉,(34)〈護摩成就品〉,(35)〈根本蓮華壇品〉,(36)〈根本蓮華頂像品〉,(37)〈神變密印品〉,(38)〈神變真言品〉,(39)〈多羅菩薩護持品〉,(40)〈大眾護持品〉,(41)〈普遍解脫陀羅尼真言品〉,(42)〈普遍解脫心曼拏羅品〉,(43)〈普遍輪轉輪王阿伽陀藥品〉,(44)〈普遍輪轉輪王神通香品〉,(45)〈如意阿伽陀藥品〉,(46)〈無垢光神通解脫壇三昧耶像品〉,(47)〈大奮怒王品〉,(48)〈一切種族壇印品〉,(49)〈大奮怒王字輪壇真言三昧耶品〉,(50)〈大奮怒王真言護持品〉,(51)〈執金剛祕密主問疑品〉,(52)〈廣大明王央俱捨真言品〉,(53)〈廣大明王摩尼曼拏羅品〉,(54)〈廣大明王三三昧耶品〉,(55)〈廣大明王阿伽陀藥品〉,(56)〈廣大明王央俱捨羂索曼拏羅品〉,(57)〈廣大明王圖像品〉,(58)〈大可畏明王品〉,(59)〈然頂香王成就品〉,(60)〈點藥成就品〉,(61)〈護摩祕密成就品〉,(62)〈斫芻眼藥成就品〉,(63)〈神變阿伽陀藥品〉,(64)〈召請諸天密護品〉,(65)〈大可畏明王像品〉,(66)〈大可畏明王壇品〉, (67)〈清淨蓮華明王品〉,(68)〈灌頂真言成就品〉,(69)〈灌頂曼拏羅品〉,(70)〈不空摩尼供養真言品〉,(71)〈祈雨法品〉, (72)〈清淨蓮華明王成就法品〉,(73)〈功德成就品〉,(74)〈供養承事品〉,(75)〈明王曼拏羅像品〉,(76)〈畝捺羅印品〉,(77)〈密儀真言品〉,(78)〈囑累品〉。

此經的內容,是敘述佛在布呾洛迦山觀世音菩薩宮殿中,時觀世音菩薩頂禮白佛,說過去劫中從世間自在王如來所授得的不空羂索心王母陀羅尼,和此陀羅尼持誦的功德。次說此母陀羅尼真言中的祕密心真言並念誦法。又次說發覺、請召、啟白、結界、神變、淨治等八十餘種真言及觀行法。又次說觀世音菩薩根本印、蓮華印等三十餘種印真言法。又次說圖畫曼拏羅壇法一切手印諸器仗等。又次說羂索等八種不空王羂索三昧耶成就法。又次說護摩壇、供物、護摩木等不空王護摩三昧耶成就法。又次說觀念不空羂索觀世音的道場諸相,乃至各種有關的真言陀羅尼,各種造像法,畫造曼拏羅法,觀行念誦法,供養法,護摩法,各種入壇法,阿伽陀藥法,諸天、明王、藥叉等真言曼拏羅觀行法等,如各品名所列,不及備述。

此經也和一般瑜伽密教的經典同樣,以觀諸法性空無相的般若理趣,和三密瑜伽的事修觀行相結合,如此經卷二十三〈陀羅尼真言辯解脫品〉說(大正20‧299b)︰「一切法本無色無行,離諸染著,心不住內外,不在兩間,內外兩間亦不可得。本自清淨,平等無二,捨無我心,(中略)何以故﹖心前中後際不可得故。」這和《大日經》卷一〈入真言門住心品〉所說(大正18‧1c)「心不在內,不在外及兩中間,心不可得」等文義相合。又此經卷三十〈根本蓮華頂陀羅尼真言品〉說(大正20‧313b)︰「自如實觀一切法性無所執著,(中略)亦復不住自性自相,若動若住不可得故。」以下說修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三解脫、三摩地、十一智、四無畏、四無礙解、十八不共法等,又皆與《大品般若經》卷十九〈廣乘品〉所說相類。此經和以上二經還有若干相同之點,不及一一列舉。因而此經可視為瑜伽密教中較為成熟的經典。又此經列載明王、諸天、金剛、藥叉等真言供養,乃至聽眾中有伊首羅天、摩醯首羅天等,從所包容的方面看來,均顯示此經的形成已越過中期密教的階段。又此經文中並令世間沙門、婆羅門、毗舍、首陀等同受法益(見卷二〈祕密心真言品〉等),顯見其教化範圍甚為寬宏,因而使觀音信仰轉形興盛,傳至中國也流行甚廣。

此經的別譯本,尚有隋‧闍那崛多譯的《不空羂索咒經》、唐‧玄奘譯的《不空羂索神咒心經》、菩提流志另譯的《不空羂索心經》、宋‧施護譯的《聖觀自在菩薩不空王祕密心陀羅尼經》,均各一卷,皆係由本經卷一〈母陀羅尼真言序品〉抄出的摘譯本。此外尚有唐‧阿目佉譯的《不空羂索陀羅尼儀軌經》二卷,則是由〈母陀羅尼真言序品〉、〈祕密心真言品〉、〈祕密成就真言品〉三品抄出的摘譯本。以上均稱為略本,而一般以本經為廣本。此廣本經有藏文譯本,譯者佚名。(高觀如)

〔參考資料〕 《開元釋教錄》卷九;《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四。


分別論

南傳七論之一。簡稱毗崩伽(分別)。係整理教法中重要的法數、學處,而以問答方式敘述的論書。在南傳七論中,位列第二,次於《法集論》,但不論就論藏的發達史或本質意義而言,本論都具有列居第一位的重要性。在北傳說一切有部諸論中,最類似本論的是《法蘊足論》。

全書由十八分別(品)組成,前十五品的每品各分經分別、論分別、問難三部份解說,後三品的每品各分本母和廣釋二部份解說。所論述的要點係依教理行果的次序,內容則以三學為基準。各品概要如下︰

(1)蘊分別︰解說色等五蘊。

(2)處分別︰解說十二處。

(3)界分別︰經分別部分,解說地水火風空識、樂苦喜憂捨無明、欲瞋害出離不瞋不害等各六界。論分別部分,解說眼等十八界。

(4)諦分別︰解說四諦。

(5)根分別︰列舉並說明二十二根(缺經分別)。

(6)緣相分別︰經分別解說十二緣起,論分別解說二十四種緣起(缺問難)。

(7)念處分別︰解說身、受、心、法四念處。

(8)正勤分別︰解說四正勤。

(9)神足分別︰解說四神足。

(10)覺支分別︰解說七覺支。

(11)道分別︰解說八正道。

(12)定分別︰解說四禪、四無色定。

(13)無量分別︰解說慈、悲、喜、捨四無量。

(14)學處分別︰解說離殺生、離不與取等五學處(缺經分別)。

(15)無礙解分別︰解說義、法、詞、辯四無礙解

(16)智分別︰本母部分列舉由一種智至十種智的各家說法,廣釋部分逐一詳解各說。

(17)小事分別︰專論煩惱。

(18)法心分別︰綜合論述諸門。

本書原典已由戴維斯夫人(Mrs. RhysDavids)校訂出版(P. T. S.,1904)。另有佐藤密雄的日譯本,收在日譯《南傳大藏經》卷四十六、四十七。註釋本有覺音《除癡迷論》(Sammoha-vinodanī),已由佛授(A. P.Buddhadatta)校訂出版(P. T. S.,1923)。

〔參考資料〕 《善見律毗婆沙》卷一;《南方上座部論書解說》;B. C. Law《A History of Pali Literature》。


四無礙辯

指佛、菩薩、聖眾等所具有的四種自在無礙辯。即法無礙辯、義無礙辯、辭無礙辯、辯無礙辯。又譯四無礙智、四無礙解。略稱四辯或四無礙。乃大小乘之通目。用來顯示無礙自在說法教化的德用。

依小乘教義而言,指︰

(1)法無礙辯︰亦稱法無礙智、法無礙解,或略稱法辯。謂於一切法相、名字有無礙自在的智解,故能善於辯說。

(2)義無礙辯︰亦稱義無礙智、義無礙解,或略稱義辯。謂關於一切法相、名字的義理有無礙自在的智解辯才。

(3)辭無礙辯︰亦稱辭無礙智、辭無礙解、辭辯。謂通曉一切方言而無礙辯說的智解、辯才。

(4)辯無礙辯︰亦稱辯無礙解、辯無礙智、應辯,或稱樂說無礙辯。謂隨順眾生根機而巧妙演說,令眾生樂聞的智解、辯才。《大毗婆沙論》卷一八○、《舍利弗阿毗曇論》卷九、《品類足論》卷五等就此義有所廣說。

大乘的說法大抵類似小乘。然謂法、義、辭、辯四者窮法性,入第一義諦,甚妙難測。因此,惟有佛、菩薩真正具有四辯,小乘聖者並不具有此四辯。新譯《華嚴經》卷三十八、《大集經》卷五、南本《涅槃經》卷十五等就此有詳細的解說。又,《大乘義章》卷十一分別七門論述大小乘所說的不同,《法界次第》卷下也有略說。

關於大小乘是否皆具四無礙辯,有謂大小乘皆具。其中,小乘唯利根阿羅漢具,大乘種性已上皆具,部分十信菩薩亦具。另一說謂大乘有、小乘無,即《涅槃經》所說︰聲聞、緣覺無四無礙。

此外,唯識家又就四無礙立初地分得、九地離障、圓成佛果三種說法。謂初地已上部分得四無礙辯,入第九地永斷利他中不欲行障、斷陀羅尼與辯才中之二愚及粗重而得四無礙解,乃至佛果成滿一切圓。

〔參考資料〕 《自在王經》卷下;《成唯識論述記》卷十(本);《法華玄贊》卷三;《華嚴大疏鈔》卷三十八(下);《俱舍論》卷二十七;《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五。


舍利弗

佛陀十大弟子之一。有「智慧第一」之稱。又作舍利弗多、舍利弗羅、舍利弗怛羅、奢利富多羅、設利弗呾羅。意譯鶖鷺子、鴝鵒子、鸜鵒子。梵漢並譯,則稱舍利子、舍梨子。其母為摩揭陀國王舍城婆羅門論師摩陀羅之女,以眼似舍利鳥,乃名舍利;故「舍利弗」一詞之語意即「舍利之子」之謂。又,別名憂波提舍、優婆室沙、鄔波底沙、優波替,此係從其父提舍(Tiṣya)之名而得。

舍利弗生於王舍城外那羅陀村(Nālada),有七弟一妹。幼時,即與鄰村之目犍連結交,嘗相偕共詣祇離渠呵山大祭,見群眾雜沓,油然心生無常之感,遂相約出家學道。旋入刪闍耶毗羅胝子(Sañjayavairaṭṭiputra,六師外道之一)之門下,七日七夜即會通其教旨,成為其門人二五0人(一說五百人)中之上首。然舍利弗於內心仍未得安靜。一日,見馬勝比丘威儀端正、進止有方,乃問其所師何人,所習何法。馬勝答已,並示「一切諸法本,因緣生無主,若能解此者,則得真實道」一偈,舍利弗頓得法眼淨,乃逕告目犍連,各率弟子二五0人,共受佛戒。歸依佛陀後,常隨從佛陀,破斥外道,論究法義,代佛說法,主持僧事。領導僧團,多方翼贊佛化。

在佛陀弟子之中,舍利弗與目犍連被稱為佛陀門下的「雙賢」,是佛陀弘法的左右手。佛陀曾說︰「舍利子生諸梵行;目連比丘,長養諸梵行。此二人當於我弟子中最為上首,智慧無量,神足第一。」

佛陀對舍利弗是極為信任,極為稱嘆的。《雜阿含經》曾載︰「佛告舍利弗︰汝今如是為我長子,住於儀法,我所應轉法輪,汝亦隨轉。」佛陀也曾稱讚他「持戒多聞,少欲知足,正念正受,捷疾智慧……。」在佛法的弘揚,眾生的教化方面,舍利弗有相當大的貢獻。

除了智慧、弘法為後人所稱道之外,舍利弗與目犍連的友情,及其對佛陀的情誼,也是至情至性的。當目犍連為執杖梵志所傷,即將涅槃時,舍利弗又知道佛陀即將辭世,他不忍見到佛陀與目犍連先他入滅,因此乃向佛陀請辭,然後回到故鄉安詳地入涅槃。

相傳《舍利弗阿毗曇論》、《阿毗達磨集異門論》即為舍利弗所撰。

◎附︰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二章第一節(摘錄)

阿毗達磨論師
在初期集成的《雜阿含經》,佛教界已傳有同類相聚的學團形態。對佛教的開展,部派的分化,阿毗達磨論的興起,都應有思想與風格上的淵源。阿毗達磨是屬於「法」的部門;與「法」有關的佛世大比丘,領導僧倫,化洽一方的,有舍利弗(Śāriputra)、大目犍連(Mahāmaudgalyāyana)、大拘絺羅(Ma-hākauṣṭhila)、大迦旃延(Mahākātyāyana)、富樓那(Purṇamaitrayṇīputra)、阿難(Ānanda)。試分別諸大阿羅漢的特性,以推論阿毗達磨學系的傳承。不過,佛陀時代,一味和合時代,這幾位聖者,都是佛教界所尊敬的,彼此間也是相互學習的。即使學風有些特色,也決沒有後代那樣的宗派意味,這是我們應該記住的。

舍利弗、大目犍連、大拘絺羅,可以看作同一學系。舍利弗與目犍連,起初都是刪闍耶(Sañjaya)的弟子,同時於佛法中出家,同負助佛揚化的重任,又幾乎同時入滅。法誼與友誼的深切,再沒有人能及的了。舍利弗為「大智慧者」,大目犍連為「大神通者」,為佛的「雙賢弟子」。大智慧與大神通──大智與大行,表徵了佛教的兩大聖德(圓滿了的就是佛,稱為「明行圓滿」)。大目犍連被譽為神通第一,對法義的貢獻,傳述自不免缺略了(舍利弗少有神通的傳說,其理由也是一樣)。在《中阿含經》中,舍利弗被稱譽為猶如生母,目犍連如養母︰「舍利子比丘,能以正見為導御也。目犍連比丘,能令立於最上真際,謂究竟漏盡。」陶練化導僧眾的能力,目犍連是不會比舍利弗遜色的。《中部》〈牛角林大經〉,大目犍連以為︰「是二比丘,為論阿毗達磨,相互發問;相互發問,應答無滯。」足以使林園生色。阿毗達磨論師的風尚,明白的表示了出來。說一切有部傳說︰大目犍連造《阿毗達磨施設論》,也表示了大目犍連與阿毗達磨間的關係。

大拘絺羅與舍利弗的關係,異常密切。說一切有部傳說︰大拘絺羅是舍利弗的母舅。銅鍱部的傳說︰大拘絺羅從舍利弗出家受戒。無論為甥舅,或師弟間的關係,從《阿含經》看來,舍利弗與大拘絺羅的問答最多,而且著重於法義的問答。如《中阿含經》(卷五十八)的〈大拘絺羅經〉,《中阿含經》(卷七)的〈大拘絺羅經〉,都是法義問答集,而被稱為毗陀羅的。以《雜阿含經》來說,共三經,問答的主題,是明與無明,這正是《毗陀羅大經》問答的開端。此外,如問緣起非四作,如來死後不可記,欲貪是繫,現證、應觀無常苦空無我。大拘絺羅的問答,幾乎都與舍利弗有關。而且,南傳與漢譯,問者與答者,往往相反。這可說是二大師的相互問答,思想已融和為一。又如大拘絺羅得無礙解第一,考《小部》的〈無礙解道〉,可說是以無礙解得名的。無礙解的本義,與聖道中心的阿毗達磨有關。四無礙的解說是︰法無礙的法,是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支;義無礙,詞無礙,辯說無礙,就是這些法(聖道)的義,法的詞,法的辯說。切實的說,由於阿毗達磨論(聖道)的論說,注意到法的義、法的詞、法的辯說,而形成四無礙解一詞。大拘絺羅稱為無礙解第一,可以想見他與阿毗達磨論的關係。

舍利弗大智慧第一,是「逐佛轉法輪將」,稱「第二師」,可說釋尊以下,一人而已。在經、律中,舍利弗有多方面的才能,如破斥外道,分別經義,代佛說法,編集經法,主持僧事,維護僧伽的健全與統一,與其他大弟子問答等。著眼於阿毗達磨的淵源,那末,(1)與大拘絺羅的法義問答,被稱為毗陀羅。(2)《中阿含經》(卷七)的〈分別聖諦經〉,《中阿含經》(卷七)的〈象迹喻經〉,都是舍利弗對四諦的廣分別。條理嚴密,近於阿毗達磨的風格。舍利弗的特重分別,在初期聖典中,已充分表現出來。(3)大拘絺羅稱無礙解第一,而這也是舍利弗所有的勝德。如說︰「初受戒時,以經半月,得四辯才而作證。」「舍利弗成就七法,四無礙解自證知」。(4)舍利弗的深廣分別,在教團內,引起了部分人的反感。除提婆達多(Devadatta)系而外,黑齒(Kaḷārakhattiya)比丘一再在佛前指訴︰舍利弗自說生死已盡,自稱能以異文異句,於七日七夜中,奉答佛說。舍利弗說滅盡定(阿毗達磨義),受到優陀夷(Uddāyin)的一再反對。舍利弗領導大眾,遊行教化,某比丘向佛指訴︰舍利弗輕慢了他。雖然舍利弗始終受到佛的讚歎,佛的支持,但可見舍利弗在當時,領導僧眾的地位,問答分別的學風,曾引起教內部分人士的不滿。

綜合聖典的傳述來說,舍利弗、大目犍連、大拘絺羅,從事僧團的領導,法義的論究工作,成一有力的系統。這一學系,對於阿毗達磨,有最深切的關係。《雜阿含經》中,舍利弗與大拘絺羅的法義問答,已表現了分別的學風。到《中阿含經》,阿毗達磨論,毗陀羅論,毗崩伽的發達,莫不傳說為與舍利弗及大拘絺羅有關。雖不能就此論定,這是舍利弗、大目犍連、大拘絺羅自身言行的直錄。然如解說為︰這是舍利弗(大拘絺羅)及承受其思想的學者,在佛法的開展中,闡明舍利弗等傳來的學說的集錄,應該與事實的距離不遠。在這一系中,舍利弗居於主導的地位。

〔參考資料〕 《佛本行集經》卷四十七、卷四十八;《大智度論》卷十一;《十二遊經》;《中阿含經》卷五~卷七;《增一阿含經》卷十八、卷二十六;《眾許摩訶帝經》卷十一、卷十二;《賢愚經》卷十〈須達起精舍品〉。


無礙解道

南傳巴利聖典。《小部》第十二經。本書採實踐修行的立場分類論述有關修道解脫的諸多事項。全書由三品三十論組成,各品以攝頌作結,其概要如下︰

(1)〈大品〉︰包含智、見、安般、根、解脫、趣、業、顛倒、道、醍醐味等十論,為全書的核心。廣泛探討七十三種智、惡見、五根、三解脫、六十八解脫、業與異熟、四顛倒、四向四道、梵行醍醐(八正道)等。

(2)〈雙結品〉︰包含雙結、諦、覺支、慈、離欲、無礙解、法輪、出世間、力、空等十論。廣泛探討止觀的修習、四諦與十二緣起、七覺支、修習慈的心解脫之十一功德與三遍滿、離欲與四道四果、四無礙解及法輪、出世間、五力、六十八力、二十五空等。

(3)〈慧品〉︰包含大慧、神通、現觀、離、行、示導、齊首、念住、正觀、本母等十論。廣泛探討諸慧、十神通、現觀、五離、五離貪、五止滅、五遺、三種八行、三示導、齊首義智、四念住、無常苦無我三觀等。

本書雖列屬經藏,但其內容、形式則都具備論書的格式,僅〈大品〉之第四等六論開頭具備「如是我聞」等經典形式。所列舉的論目主要取自巴利律藏和經藏的《長》、《增支》、《相應》諸經,因此有許多學者認為本書是《法集論》(Dhammasaṅgaṇi)和《分別論》(Vibhaṅga)的先驅。然如嚴格地說,書中之比較簡潔的部份,始可視為阿毗達磨的起源。

本書有泰勒(A. C. Taylor)出版的原文本(P. T. S.,1905~1907)、洪特(M. Hunt)的索引(J. R. A. S.,1908)、渡邊照宏的日譯本(收錄於《南傳大藏經》第四十、四十一卷);註釋本有摩訶男(Mahānāma)《顯揚正法論》(Saddhamma-ppakāsinī)。

〔參考資料〕 《善見律毗婆沙》卷一;水野弘元《南方上座部論書解說》;B. C. Law《A History ofPali Literature》;G. P. Malalasekera《Dictionary ofPali Proper Names》。



心所名。指簡擇事理之精神作用。為七十五法之一,百法之一。《俱舍論》卷四云(大正29‧19a)︰「慧,謂於法能有簡擇。」《俱舍論光記》卷一亦有解釋,謂能推求、能慮境、能有所成辦,故名為慧。其文云(大正41‧7b)︰「唯慧一種具三現觀,推求名見,慮境名緣,成辦名事,故獨標名。餘心、心所有緣、事二,無見現觀,餘俱有法唯有事現觀,無見、緣二,故不標名。」

俱舍、唯識二家,皆謂慧通於善、不善、無記三性。其中,惡慧之作用強者,稱為惡見,為五見之一;善慧有世俗智、法智、類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他心智、盡智、無生智等十智。此中,唯世俗智為有漏慧,餘九智為無漏慧。

另就慧之作用而言,《俱舍論》卷二十六謂有見、忍、智之別。「見」,推度之義,指推測事物是非之作用。「忍」,忍可之義,指確認事物應該如此;為智之前位,應攝於見性中。「智」,決斷之義,指疑心全斷之決斷作用。

又,《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二謂慧能分別諸法自相,亦能分別諸法共相,且有聞所成慧、思所成慧、修所成慧及生得慧等差別。

◎附一︰水野弘元〈慧學〉(摘錄自《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第七章)

〔智慧的階段與用語〕 「慧」是指智慧。佛教最後的目的在於獲得悟的智慧。不論三學或十無學法、六波羅蜜,均將智慧置於最後。但智慧有下列諸類︰世俗欲界的有漏智慧、初步證悟的智慧、聲聞阿羅漢的智慧、辟支佛(緣覺)的智慧、菩薩種種階段的智慧、佛最高的智慧等。而形容智慧的用語也有下列多種︰


prajñā,paññā 慧、智慧、般若、波若
jñāna,ñāṇa 智、智慧、闍那
vidyā,vijjā 明
buddhi 覺 medha 慧 bhūri 廣、廣慧
darśana,dassana 見、捺喇捨曩
dṛṣṭi,diṭṭhi 見
vipaśyanā,vipassanā 觀、毗鉢舍那
anupaśyanā,anupassanā 隨觀
parijñā,pariññā 遍知
abhijñā,abhiññā 證智、神通
ajñā,aññā 了知、已知、阿若
samprajāna,sampajāna 正知
mīmāṁsā,vīmaṁsā 觀、觀察
parīkṣā,parikkhā 觀、觀察
pratyavekṣaṇa,paccavekkhaṇa 觀察
dharma-vicaya,dhamma-vicaya 擇法
pratisaṃvid,paṭisambhidā 無礙解、無礙辯


其他,智慧的譬喻有︰


cakṣu,cakkhu 眼
āloka 光明


凡此均為智慧的同義語。另外,智慧之具體化的體驗,有下列用語︰bodhi 菩提、覺、道sambodhi 三菩提、正覺、等覺

〔慧與智〕 以上詞語中,一般使用最多的是prajñā(paññā)與jñāna(ñāṇa),此二者都譯為智慧。但玄奘的新譯將prajñā譯為慧,jñāna譯為智。三學中的慧、六波羅蜜中的般若波羅蜜都是慧。

「慧」(prajñā,paññā)是最廣義的智慧。根據阿毗達磨,「慧」含有善、惡、無記等一切知的作用,甚至包含有漏凡夫的劣慧到無漏的最高慧。般若,一般說是般若的智慧,被認為是最高的智慧。實則「般若」只是普通的智慧,但若加上「波羅蜜」(pāramitā)一詞,則成為具有「最高、完全智慧」之意的般若波羅蜜。

「智」(jñāna,ñāṇa)主要被用來形容開悟的智慧。盡智、無生智、正智等皆為阿羅漢的智慧;智波羅蜜是十地最高菩薩的智慧;四智(成所作智、妙觀察智、平等性智、大圓鏡智)與加上法界體性智的五智,均為菩薩悟的智慧。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一切智智)三智,分別為二乘(聲聞、緣覺)、菩薩、佛的智慧。均屬悟的智慧。

可是,「智」有時也被用做與「慧」同義,也有將有漏的「慧」稱「智」者。例如,《俱舍論》提到的十智,其中只有世俗智為有漏慧,其他的法智、類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他心智、盡智、無生智等,全是無漏慧。又十智加上如實智即成為唯識法相宗的十一智。在這十一智中,如實智是有漏凡夫的最高智慧,不是無漏慧。順便一提,所謂有漏慧,即世俗智。有生得慧、聞慧、思慧、修慧等四慧。

〔慧的同義語〕 明(vidyā)、覺(buddhi)、慧(medha)、廣(bhūri),以及眼、光明都是智慧的同義語;明也被用在「明行足」一語上,指佛的智慧。

「見」(darśana)有時作「智見」、「智與見」。與智慧並用。見(dṛṣṭi,diṭṭhi),如惡見、邪見,一般多作邪惡的見解或意識形態使用。但八正道的正見,也作優越的智慧使用。

「觀」(vipaśyanā)是止觀的觀,意為智慧;隨觀(anupaśy anā)是指四念處觀中觀察的慧。遍知(parijñā)是正確的知道四諦中苦的智慧;證智(abhijñā)是證悟的智慧,也意指六神通。

「了知」(ājñā)是基於法眼而初步證悟的智慧。「阿若憍陳如」的「阿若」,就是了知的意思;在佛最初對五比丘說法中,憍陳如是第一個得到了知的人,故稱其為阿若憍陳如。正知(samprajāna)即正念正知,指正確的認識。

「觀」(mīmaṁsā)在四神足中作「慧」解;觀(pariksā)在〈觀因緣品〉等,《中論》的品名中,為「智慧觀察」之意。

「擇法」(dharma-vicaya)是七覺支中的擇法覺支,對「法」作簡擇分別的智慧。「無礙解」也稱為無礙智、無礙辯。指佛、菩薩無礙自在的智慧。即法、義、詞(辭)、辯(廣辯、樂說)的四無礙解

「菩提」(bodhi,覺、道)、「三菩提」(sambodhi,正覺)不僅有「智慧」的意思,而且是指身心完成戒、定、慧三者的悟的狀態。得到此體驗的智慧稱為觸達(sparśana,phussana),因為悟是以身心觸達體證之意。

〔智慧的作用〕 智慧可分為「有分別智」(savikalpa-jñana)及「無分別智」(nir-vikalpa-jñāna)二種。「有分別智」,是指「智慧」意識到「對象」,並且與所意識到的對象對立的情形;「無分別智」,是指「智慧」沒有意識到「對象」,而與對象合為一體者,乃最高證悟的智慧。

「無分別智」就是觀「色即是空」之「空」的智慧。

佛教的理想先是自理論上去了解一切法無我與無自性;其次,是按照無我無自性的道理,以無所得無執著的態度,從事無礙自在的活動。不用力、心,即無礙自在;自然如法、自然法爾的智慧,即無分別智。此為最高的智慧,即大智、般若波羅蜜。

可是,獲得此等最高無分別智的佛或菩薩,並非就此停止,他們還要以此等智慧從事救濟眾生的慈悲活動。此時,該智慧又成為覺察救濟對象(眾生)的有分別智,但此一智慧,乃是獲得最高無分別智後所產生的,與以前的有分別智不同,故稱有分別後得智。

以六波羅蜜而言,般若波羅蜜以前的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等五波羅蜜,是有分別後得智的作用,亦稱方便(upāya)。故六波羅蜜又分為方便及般若二者,方便是基於有分別後得智的慈悲活動,般若是基於無分別智的智慧活動。前者可說是下化眾生的大悲,後者可說是上求菩提的大智。而具備此大智、大悲的智慧活動,即是佛教的理想。

◎附二︰印順〈慧〉(摘錄自《佛法概論》第十八章第三節)

〔聞思修與慧〕 無漏慧的實證,必以聞、思、修三有漏慧為方便。如不聞、不思,即不能引發修慧,也即不能得無漏慧。《雜含》(卷三十‧八四三經)曾說四預流支︰「親近善男子,聽正法,內正思惟,法次法向。」這是從師而起聞、思、修三慧,才能證覺真理,得須陀洹──預流果。這是修行的必然程序,不能躐等。然從師而起三慧的修學程序,可能發生流弊,所以釋尊又說四依︰「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了義不依不了義,依智不依識」,作為修學的依準。

(1)親近善知識,目的在聽聞佛法。但知識不一定是善的,知識的善與惡,不是容易判斷的。佛法流傳得那樣久,不免羼雜異說,或者傳聞失實,所以品德可尊的,也不能保證傳授的可信。善知識應該親近,而不足為佛法真偽的標準,這惟有「依法不依人」。依法考辨的方法,《增壹阿含經》〈聲聞品〉,曾略示大綱︰「有作是語︰我能誦經,持法,奉行戒禁,博學多聞。正使彼有說者,不應承受,不足篤信。當取彼案法共論。(中略)與契經相應,律法相應者,便受持之。設不與契經、阿毗曇相應者,當作是語︰卿當知之!此非如來之說。」

考辨的方法,佛說為四類︰{1}教典與「契經、律、阿毗曇都不與相應,……不與戒相應,……此非如來之藏」,即否認它是佛法。{2}如教典不合,而照他的解說,都是「與義相應」的。這應該說︰「此是義說,非正經本。爾時,當取彼義,勿取經本。」這是雖非佛說而合於佛法的,可以採取它的義理。{3}如不能確定「為如來所說也,為非也」,而傳說者又是「解味不解義」的,那應該「以戒行而問之」。如合於戒行,還是可以採那。{4}如合於教典,合於義理的,「此真是如來所說,義不錯亂」,應該信受奉行。這即是以佛語具三相來考辨。

釋尊或專約教典,說「以經為量」。或專約法義,說「三法印」。或專約戒行,說「波羅提木叉是汝大師」。這依法不依人,是佛法慧命所寄,是古代佛法的考證法。在依師修學時,這是唯一可靠的標準。我們要修學佛法,不能為宗派所縛,口傳所限,邪師所害,應積極發揮依法不依人的精神,辨別是佛說與非佛說,以佛說的正經為宗,以學者的義說為參考,才能引生正確的聞慧。

(2)從師多聞正法,要從語言文字中,體會語文的實義。如果重文輕義,執文害義,也是錯誤的,所以「依義不依語」。經上說︰「聞色是生厭,離欲,滅盡寂靜法,是名多聞。」(《雜含》卷一‧二十六經)正法的多聞,不是專在名相中作活計,是理會真義而能引解脫的行證。多聞,決不能離聖典語文而空談,但也不能執文害義。否則儘管博聞強記,在佛法中是一無所知的無聞愚夫!

(3)義理有隨真理法相說,有曲就有情根性說,這即是了義與不了義,勝義說與世俗說。如不能分別,以隨機的方便說,作為思考的標準,就不免顛倒。所以說「依了義不依不了義」。這樣,才能引發正確深徹的思慧。如以一切為了義,一切教為圓滿,即造成佛法的儱侗與混亂。

(4)法次法向是修慧。依取相分別的妄識而修,無論如何,也不能得解脫,不能引發無漏正智,所以說「依智不依識」。應依離相、無分別的智慧而修,才能正覺,引導德行而向於正覺的解脫。佛法以正覺的解脫為目標,而這必依聞、思、修三而達到;聞慧又要依賢師良友。這三慧的修學,有必然的次第,有應依的標準。這對於正法的修學者,是應該怎樣的重視釋尊的指示!

〔慧與覺證〕 在家出家的聖弟子,依八正道行,確有如實的悟證境地,這是經中隨處可見的。到此,淨化自心功夫,才達到實現。怎樣的觀慧才能引發如實覺呢﹖方便是非常眾多的,或說四念處──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或說四諦觀;或說緣起的生起還滅觀。但達到根本處,切近實證處,都是同觀實相的──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這是三法印的觀門︰依無常成無願門、依無我成空門、依涅槃成無相門。等到由此而知法入法,即無二無別。如前三大理性的統一中說︰法性是空寂而緣起有的,從緣起的生滅邊,觀諸行無常與諸法無我;從緣起的還滅邊,觀諸法無我與涅槃寂靜。直從法性說,這即是性空緣起的生滅觀,生滅即是寂滅。所以四諦觀、緣起觀,或側重緣起流轉而觀不淨、苦、無常、無我,都是契入法性空的方便。由於適應時機,根治對於物欲、色欲的繫著,所以說苦觀、不淨觀。如不能依苦而起無量三昧,或偏於不淨觀,會造成嚴重的錯誤,佛世即有比丘厭身而自殺的(如《雜含》卷十三‧三一一經)。佛為此而教令修安般,這那裏是佛法觀慧的常道!

法,是緣起假名而本來空寂的,但人類由於無始來的愚昧,總是內見我相,外取境相,不知空無自性,而以為確實如此。由此成我、我所,我愛、法愛,我執、法執,我見、法見。必須從智慧的觀察中來否定這些,才能證見法性,離戲論纏縛而得解脫。這必須「于此識身及外境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使、繫著」(《雜含》卷一‧二十三經)。必須「不見一法可取而無罪過者。我若取色,即有罪過。……作是知已,于諸世間則無所取,無所取者自覺涅槃」(《雜含》卷十‧二七二經)。要不住四識住,「攀緣斷已,彼識無所住,……于諸世間都無所取、無所著。無所取、無所著已,自覺涅槃」(《雜含》卷二‧三十九經)。由慧觀而契入法性,不是取相分別識的觀察,是從無自性分別而到達離一切取相戲論的。如有一毫相可取,即不入法性。所以如中道的德行,從離惡行善的方面說,這是要擇善而固執的。但從離相證覺說,如取著善行,以為有善行可行,有我能行,即成為如實覺的障礙,大乘稱之為「順道法愛」。釋尊所以常說︰「法尚應捨,何況非法﹖」如佛常說地水火風等觀門,「如於地有地想,地即是神(我),地是神所,神是地所。彼計地是神已,即不知地。……於一切有一切想,一切即是神,一切是神所,神是一切所。彼計一切是神已,便不知一切」(《中含》〈想經〉)。所以佛為跋迦利說「真實禪」──勝義空觀說︰「於地想能伏地想,于水、火、風想無量空入處想,識入處想,無所有入處,非想非非想入處想,此世他世,日月,見聞覺識,若得若求,若覺若觀,悉伏彼想。跋迦利!比丘如是禪者,不依地、水、火、風,乃至不依覺觀而修禪。」(《雜含》卷三十三‧九二六經)這是都無所住的勝義空觀,迦旃延修這樣的禪觀,由於佛的教化──緣起假有性空的中道而來(《雜含》卷十二‧三0一經),這是慧證法性的不二門。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二;《俱舍論》卷一、卷二十二;《順正理論》卷十;《成唯識論》卷四;《成唯識論述記》卷六(末);《百法問答鈔》卷一、卷四;覺音著‧葉均譯《清淨道論》。


摩呾理迦

指經義或戒律之綱目;也是論藏的另一種稱呼。又作摩怛理迦、摩呾履迦、摩帝利加、摩窒里迦、摩得勒伽、摩德勒迦,或摩夷。意譯母、本母、智母、行母、行境界。即指在諸經中循環研覈,或在諸論中正確分析之法義綱目。因而此詞亦可泛稱十二分經中的優婆提舍、三藏中的阿毗達磨藏。《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五云(大正30‧773a)︰
「當說契經摩呾理迦。為欲決擇如來所說、如來所稱所讚所美先聖契經。譬如無本母,字義不明了,如是本母所不攝經,其義隱昧義不明了,與此相違義即明了。是故說名摩呾理迦。」

同論卷八十一云(大正30‧753b)︰
「論議者,謂諸經典循環研覈摩呾理迦。且如一切了義經皆名摩呾理迦。謂於是處,世尊自廣分別諸法體相。又於是處諸聖弟子已見諦迹,依自所證無倒分別諸法體相,此亦名為摩呾理迦。即此摩呾理迦亦名阿毗達磨。猶如世間一切書算詩論等皆有摩呾理迦,當知經中循環研覈諸法體相亦復如是。又如諸字若無摩呾理迦即不明了,如是契經等十二分聖教若不建立諸法體相即不明了;若建立已,即得明了。又無雜亂宣說法相,是故即此摩呾理迦亦名阿毗達磨。又即依此摩呾理迦所餘解釋諸經義者,亦名論議。」

《有部毗奈耶雜事》卷四十云(大正24‧408b)︰
「摩窒里迦我今自說,於所了義皆令明顯。所謂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四無畏、四無礙解、四沙門果、四法句、無諍願智及邊際定、空無相無願、雜修諸定、正入現觀及世俗智、苫摩他、毗鉢舍那、法集法蘊,如是總名摩窒里迦。」

此謂諸經中佛陀親自循環研覈分別諸法性相,提綱挈領以令其義明了者稱為摩呾理迦。又,佛弟子證諦理而正確分別諸法性相的阿毗達磨藏等也稱為摩呾理迦。譬如諸字若無摩呾理迦,即無字母,字義則不明了。譬如世間書算等事都各有一定原理,諸經論中也有被循環研覈的諸法性相,此等基本義理亦稱為摩呾理迦。至於將摩呾理迦稱為論議,可說是依其循環研覈的形式而命名的。

有關摩呾理迦的語義,《玄應音義》卷十六云︰「此譯云母,以生智故也。」又,卷二十三云︰「此云行母,亦云本母,或云行境界,謂起行所能生行故也。」

此謂摩呾理迦是在梵語mātṛ(「母」之義)一詞之後加接尾語kā而成的女性名詞,意即「生智(或生行)之本母」。

◎附一︰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五講第二節(摘錄)

「摩呾理迦」(本母)是論藏的別稱,但與通常稱作「阿毗達磨」(對法)的論藏稍有不同。首先,「摩呾理迦」出於佛說,也包括有部分佛弟子說,而「阿毗達磨」則主要是佛弟子說。其次,內容方面,「摩呾理迦」不但解釋經,也解釋律,範圍廣泛;而「阿毗達磨」則主要是解釋經,其解釋律的叫「阿毗毗奈耶」,後來歸在律裏去了。最後,體裁方面,「摩呾理迦」是提綱挈領地解釋佛說宗趣,所以叫作「本母」,有可以作為發揮根據的意思;「阿毗達磨」重在法門分別,把法相分成各式各樣的門類,則有枝末的意思。《菩薩地》之為「本母」,是將散見的關於大乘道(實踐方法)、果(實踐效果)的佛說加以綜合編輯而成,現存《菩薩地》的本子,則是以「持、相、分」等十法來總括大乘道果的。

◎附二︰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一章第三節(摘錄)

摩呾理迦(Mātṛkạ,P. Mātikā),或音譯為摩窒里迦、摩呾履迦、摩得勒迦、目得迦、摩夷等;義譯為母、本母、智母、行母等。此名,從Mat(母)而來,有「根本而從此引生」的意思。《中阿含經》說︰「有比丘知經,持律,持母者。」持母者,就是持摩呾理迦者。與此相當的《中部》,雖缺少同樣的文句,但在《增支部》中,確曾一再說到︰在持法者、持律者以外,別有持母者(Mātika-dhara)。既有持摩呾理迦者,當然有(經、律以外的)摩呾理迦的存在。所以,摩呾理迦有成文(起初都是語言傳誦)的部類,與經、律並稱,是在《增支部》集成以前的。

古典的摩呾理迦,有兩大類︰屬於毗奈耶的、屬於達磨的。屬於毗奈耶的,如《毗尼母經》、《十誦律》的「毗尼誦」等。這都是本於同一的摩呾理迦,各部又多少增減不同。毗奈耶的摩呾理迦,是僧伽規制的綱目。凡受戒、布薩、安居,以及一切日常生活,都隨類編次。每事標舉簡要的名目(總合起來,成為總頌)。僧伽的規制,極為繁廣,如標舉項目,隨標作釋,就能憶持內容,不容易忘失。

屬於達磨的摩呾理迦,出於說一切有部(譬喻師)的傳述,如《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四十說(大正24‧408b)︰
「摩窒里迦(中略)所謂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四無畏、四無礙解、四沙門果、四法句、無諍、願智,及邊際定、空、無相、無願、雜修諸定、正入現觀,及世俗智、苫摩他、毗鉢舍那、法集、法蘊,如是總名摩窒里迦。」

《雜事》所說,與《阿育王傳》、《阿育王經》相合。四念處等,都是定慧修持,有關於聖道的項目。佛的正法,本是以聖道為中心,悟入緣起、寂滅(或說為四諦)而得解脫的。佛法的中心論題,就是四念處等──聖道的實踐。以四念處為例來說︰《四念處經》的解說,四念處的定義,四念處的觀境,四念處的修持方法及次第,四念處與其他道品的關聯等,都在四念處的標目作釋下,得到明確的決了。以聖道為中心的理解,貫通一切契經。達摩──法的摩呾理迦,總持聖道的修持項目,對阿毗達磨論來說,關係最為深切。

摩呾理迦的實質,已如上說明。摩呾理迦的意義,也就可以明了。如《毗尼母經》卷一說(大正24‧801a)︰「母經義者,能決了定義,不違諸經所說,名為母經。」

摩呾理迦的體裁,是標目作釋。標目如母;從標起釋,如母所生。依標作釋,能使意義決定明了。以法──契經來說︰契經是非常眾多的,經義每是應機而出沒不定的。集取佛說的聖道項目,稱為摩呾理迦。給予明確肯定的解說,成為佛法的準繩,修持的定律。有「決了定義」的摩呾理迦,就可依此而決了一切經義。在古代經律集成(決了真偽)的過程中,摩呾理迦是重要的南針。法的摩呾理迦,在契經集成後,阿毗達磨發展流行,摩呾理迦的意義與作用,也就失去了重要性。於是,「阿毗達磨者」(Abhidhammika)就代「持母者」而起了。摩呾理迦的本義,也就逐漸嬗變,出現了三類新型的摩呾理迦。

(1)銅鍱部的阿毗達磨論,如《法集論》,首先標示摩呾理迦,又分為二︰論母是三性、三受等一二二門;經母是明分法、無明分法等四十二門。這些,在北傳的阿毗達磨中,是論門,是諸門差別。《法集論》稱之為本母,雖在〈概說品〉中,也牒標而作解說;銅鍱部的摩呾理迦,也有構成論體的根本法的意義。但與聖道為本的古典摩呾理迦,是有距離的。

(2)從說一切有部而分出的經部,不信阿毗達磨為佛說,而別說摩呾理迦。《瑜伽師地論》〈攝事分〉,是屬於聲聞經部的摩呾理迦。其中契經的摩呾理迦,如《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五說(大正30‧773a)︰「當說契經摩呾理迦。為欲抉擇如來所說,如來所稱、所讚、所美,先聖契經。譬如無本母,字義不明了。如是本母所不攝經,其義隱昧,義不明了。與此相違,義即明了,是故說名摩口旦理迦。」

一切契經是佛所說的,為了要抉擇明了佛法的宗要,所以特說契經的摩呾理迦。《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五至卷九十八,共十四卷,就是契經的摩呾理迦。內容為《雜阿含經》(除佛所說佛弟子所說誦、八眾誦)的經說;有關於空及業的部份,兼及《中阿含經》少分。原來《瑜伽師地論》所傳的古說(說一切有部及經部公認),四《阿含經》是以《雜阿含經》為母體的。有了古典的《雜阿含經》的經說──摩呾理迦,就能決了一切經義。這確乎合於「決了定義」的摩呾理迦古義。但《瑜伽師地論》〈攝事分〉所說的,不是依一一道品而決了定義,是依一一經文而決了宗要。所以與摩呾理迦的本義,還是有出入的。

(3)摩呾理迦是標舉而又解釋的。大乘瑜伽學者,應用這一原則,作為造論說法的軌範。如《瑜伽師地論》卷一百說(大正30‧878b)︰「我今復說分別法相摩呾理迦。……若有諸法應為他說,要以餘門先總標舉,復以餘門後別解釋。若如是者,名順正理。」

總標別釋的摩呾理迦,如世親(Vasuban-dhu)所造的《發菩提心經論》說︰「有大方等最上妙法,摩得勒迦藏,菩薩摩訶薩之所修行。」《論》先標舉「勸樂修集無上菩提……稱讚功德使佛種不斷」──十二義,接著就依次解釋,成十二品。這種總標別釋的摩呾理迦,約造論來說,瑜伽學者以為就是優波提舍──論議。如《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一說(大正30‧753b)︰「論議者,謂諸經典循環研覈摩呾理迦。(中略)依此摩呾理迦,所餘(聖弟子)解釋諸經義者,亦名論議。」

解釋經義的優波提舍,既然就是摩呾理迦(總標別釋),所以大乘瑜伽者的釋經論,有一定的體裁。如世親所造的《無量壽經優波提舍》,標舉五門而依次解釋。《轉法輪經優波提舍》,分十四難(問)。《妙法蓮華經優波提舍》,初品以七句分別等。依此去觀察,如無著(Asamga)所造的《金剛般若經論》,標七種句義。世親所造的《大寶積經論》,標十六種行相。《文殊師利菩薩問菩提經論》,作九分。對於每一部契經,都這樣的總標別釋去解說,稱為摩呾理迦,也就是優波提舍。這種總標別釋的論式,也適用於契經文句的解釋。如《攝大乘論》說︰「說語言者,謂先說初句,後以餘句分別顯示。」如世親的《十地論》,對《十地經》文句的十數,都以第一句為總,餘九句為別去解說。這是大乘瑜伽者所說的摩呾理迦,但不免偏重於形式了!

〔參考資料〕 《息諍因緣經》;《摩訶僧祇律》卷十三;《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三十九、卷四十;《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五;《顯揚聖教論》卷六;《順正理論》卷四十四。


[法相辭典(朱芾煌)]
三十七種菩提分法修習

瑜伽四十五卷三頁云:云何菩薩於三十七菩提分法精勤修習?謂諸菩薩,依止菩薩四無礙解,由善方便所攝妙智,於三十七菩提分法,如實了知,而不作證。是諸菩薩、普於一切二乘理趣三十七種菩提分法,皆如實知。謂於聲聞乘理趣,及於大乘理趣,三十七種菩提分法,皆如實知。於聲聞乘理趣三十七種菩提分法如實了知,如聲聞地,如前所說,一切應知。云何菩薩於大乘理趣三十七種菩提分法如實了知?謂諸菩薩、能於其身住循身觀;不於其身,分別有性;亦不分別一切種類,都無有性。又於其身,遠離言說自性法性,如實了知。當知名依勝義理趣,能於其身住循身觀,修習念住。若諸菩薩、隨順無量安立理趣妙智而轉。當知名依世俗理趣,能於其身住循身觀,修習念住。如於其身住循身觀修習念住,如是所餘一切念住,所餘一切菩提分法,當知亦爾。如是菩薩於身等法,不分別苦,不分別集,不分別此所作斷滅,不分別此得滅因道。又即於此遠離言說自性法性,若苦法性,若集法性,若滅法性,若道法性,如實了知。當知名依勝義理趣,修菩提分為所依止,緣諦修習。若諸菩薩、隨順無量安立理趣妙智而轉,當知名依世俗理趣,緣諦修習。


五種真實菩薩相

顯揚二十卷九頁云:復次有五種真實菩薩相。由成就此故,入菩薩數。云何為五?謂哀愍眾生;常說愛語;所作勇決;舒手惠施;能善剖析甚深義節。哀愍者:有二種姓。一者、樂欲。二者、正行。言樂欲者,所謂菩薩於諸眾生起利益意及安樂意。言正行者,謂諸菩薩、於眾生所,如其欲樂。隨力隨能,以身語業而行攝化。是名哀愍。愛語者:歡喜慰喻,宣佈恩德。是名菩薩於諸眾生常說愛語。所作勇決者:謂威猛無怯,成就勝力。是名菩薩所作勇決。舒手惠施者:若諸菩薩、行廣大施,行無染施。是名菩薩舒手惠施。若諸菩薩、善能發起四無礙解正方便智;是名菩薩能善剖析甚深義節自體。

二解 瑜伽四十七卷一頁云:謂諸菩薩有五真實菩薩之相。若成就者:墮菩薩數。何等為五?一者、哀愍。二者、愛語。三者、勇猛。四者、舒手惠施。五者、能解甚深義理密意。如是五法,當知一一,各有五轉。一者、自性。二者、依處。三者、果利。四者、次第。五者、相攝。如彼卷一頁至五頁廣說。


不共異生法

品類足論六卷十一頁云:不共異生法云何?謂四通行,四無礙解,四沙門果,無諍,願智邊際定,大悲,滅定,空空,無願無願,無相無相,雜修靜慮,現觀邊世俗智,淨居天蘊界處,及生彼業;是名不共異生法。


利他中不欲行障

成唯識論九卷二十二頁云:九、利他中不欲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於利樂有情事中,不欲勤行;樂修己利。彼障九地四無礙解。入九地時,便能永斷。由斯九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於無量所說法無量名句字後後慧辯陀羅尼自在愚。於無量所說法陀羅尼自在者:謂義無礙解。即於所詮總持自在。於一義中,現一切義故。於無量名句字陀羅尼自在者:謂法無礙解。即於能詮總持自在。於一名句字中,現一切名句字故。於後後慧辯陀羅尼自在者:謂詞無礙解。即於言音展轉訓釋總持自在。於一音聲中,現一切音聲故。二、辯才自在愚。辯才自在者:謂辯無礙解。善達機宜,巧為說故。愚能障此四種自在;皆是此中第九障攝。


非異生法法

品類足論六卷十一頁云:非異生法法云何?謂四通行,四無礙解。四沙門果,無諍、願智、邊際定、大悲、滅定、空空、無願無願,無相無相,雜修靜慮,現觀邊世俗智,淨居天蘊界處,及生彼業;是名非異生法法。


法處

五蘊論七頁云:言法處者:謂受想行蘊、無表色等、及與無為。

二解 法蘊足論九卷九頁云:云何法處?謂法、為意已正當知,是名法處。又法為意增上,發意識;已正當了別;是名法處。又法於意已正當礙,是名法處。又法為意已正當行,是名法處。如是過去未來現在諸所有法,名為法處;亦名所知,乃至所等證。此復云何?謂受、想、思、觸、作意、欲、勝解、信、精進、念、定、慧、尋、伺、放逸、不放逸、善根、不善根、無記根、一切結、縛、隨眠、隨煩惱、纏、諸所有智、見、現觀、得、無想定、滅定、無想事、命根、眾同分、住得、事得、處得、生、老、住、無常、名身、句身、文身、虛空、擇滅、非擇滅、及餘所有意根所知、意識所了,所有名號異語增語想等想施設言說,謂名法、名法界、名法處、名彼岸。如是法處,是外處攝。

三解 大毗婆沙論七十三卷十六頁云:問:十二處體,無非是法,何故唯一立法處名?答:雖十二處,體皆是法;而但於一、立法處名,亦無有失。有譬喻故,如十八界、體雖皆法;而但於一、立法界名。又如十智、雖皆緣法;而但於一,立法智名。又如七覺支、雖皆能擇法;而但於一、立擇法覺支名。又如六隨念、雖皆緣法;而但於一、立法隨念名。又如四念住、雖皆緣法;而但於一、立法念住名。又如四證淨、雖皆緣法;而但於一、立法證淨名。又如四無礙解、雖皆緣法;而但於一、立法無礙解名。又如三寶、三歸、雖體皆法;而但於一、立法寶法歸名。此亦如是。雖十二處、體皆是法;而但於一、立法處名。亦無有失。復次法處有一名,餘處有二名。一名者:謂共名。以十二處、皆是法故。二名者:謂共不共名。共名、如前。不共名者:謂眼處等。欲令易了,顯不共名。法處、更無不共名故;但顯共名,故名法處。復次生有為法生相,唯在此處攝故;獨名法處。復次四有為相,是一切法印封標幟。簡別有為、異無為故;彼相唯在此處攝故;獨名法處。復次名句文身詮表顯示諸法性相,令易解了;彼三唯在此處攝故;獨名法處。復次如諸窗牖,通風行故;名風行處。法處、亦爾。通生諸法,故名法處。諸煩惱業、及定慧等,能生一切有為法故,及能通證無為法故。復次達一切法皆空非我,空解脫門,在此處攝,故名法處。問:能執諸法為我我所薩迦耶見,亦此處攝;如何此處不名我處?答:薩迦耶見、是虛妄執,不稱諸法實相而解;是故此處、不立我名。空解脫門、證法實相;是故此處、依彼名法。復次擇滅涅槃、是常是善;不變不易;生老病死所不能壞;是勝義法。彼法唯在此處攝故;獨名法處。復次分別諸法自相共相,安立諸法自相共相;彼自性愚及所緣愚,於一切法不增不減如實解慧,唯此處攝;故名法處。餘處不爾,故別立名。復次此攝多法,故名法處。攝多法者:謂於此處,有色非色法,相應不相應法,有所依無所依法,有所緣無所緣法,有行相無行相法,有警覺無警覺法,有為法無為法。餘處不爾;故別立名。復次此處對意,故名法處。謂眼等處,唯對色等。唯有意處,對一切法。故對意者,別得通名。由如是等種種因緣,十二處中、一名法處。

四解 品類足論二卷十四頁云:法處云何?謂法、是意已正當所了,及彼同分。


法智

顯揚二卷十六頁云:一、法智。謂於共了現見所知諸義境界,無漏之智。

二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六卷四頁云:問:何故名法智?答:智體是法,故名法智。問:若爾,餘智亦體是法;何故不名法智耶?答:雖一切智,體皆是法;而但於一、立法智名。如十八界、十二處、七覺支、六隨念、四念住、四證淨、四無礙解、三寶、三歸,皆體是法;而但於一、建立法名。此亦如是。故不應責。復次法智但有一名。謂共名。餘智有二名。謂共不共名。為簡別故,說不共名。

三解 集異門論七卷一頁云:法智云何?答:緣欲界行諸無漏智,緣欲界行因諸無漏智,緣欲界行滅諸無漏智,緣欲界行能斷道諸無漏智。復次緣法智、及緣法智地諸無漏智,是名法智。

四解 品類足論一卷六頁云:法智云何?謂緣欲界繫諸行、諸行因、諸行滅、諸行能斷道,諸無漏智。復有緣法智及法智地諸無漏智,亦名法智。

五解 發智論八卷四頁云:云何法智?答:於欲界諸行、諸行因、諸行滅、諸行能斷道、所有無漏智。又於法智及法智地、所有無漏智。是謂法智。

六解 入阿毗達磨論下三頁云:於欲界諸行及彼因滅加行無間解脫勝進道,并法智地中所有無漏智、名法智。無始時來,常懷我執;今創見法,故名法智。


法無礙解

成唯識論九卷二十二頁云:於無量名句字陀羅尼自在者:謂法無礙解。即於能詮總持自在。於一名句字中,現一切名句字故。

二解 雜集論十四卷一頁云:法無礙解者:謂依止靜慮,於一切法名差別無礙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名差別者:謂依無明等,於無智無見不現觀等差別名中,無礙具足若定若慧,乃至廣說,名法無礙解。

三解 品類足論七卷五頁云:法無礙解云何?謂於名句文身所有不退智。

四解 如四無礙解中說。


法身與諸功德法相應

攝論三卷十七頁云:應知法身、幾德相應?謂最清淨四無量、解脫、勝處、遍處、無諍、願智、四無礙解、六神通、三十二大士相、八十隨好、四一切相清淨、十力、四無畏、三不護、三念住、拔除習氣、無忘失法、大悲、十八不共佛法、一切相妙智等,功德相應。


能解甚深義理密意自性

瑜伽四十七卷二頁云:若諸菩薩、四無礙解、及即於彼無倒引發正加行智;是名能解甚深義理密意自性。


無礙解

四無礙解中說。

二解 俱舍論二十七卷八頁云:已辯願智;無礙解者:頌曰:無礙解有四。謂法、義、詞、辯。名、義、言、說道,無退智為性。法詞唯俗智。五二地為依。義、十六,辯、九,皆依一切地。但得必具四。餘如無諍說。論曰:諸無礙解,總說有四。一、法無礙解。二、義無礙解。三、詞無礙解。四、辯無礙解。此四總說,如其次第,以緣名義言及說道不可退轉智為自性。謂無退智,緣能詮法,名句文身,立為第一。緣所詮義,立為第二。緣方言詞,立為第三。緣應正理無滯礙說,及緣自在定慧二道,立為第四。此則總說無礙解體,兼顯所緣。於中法詞二無礙解,唯俗智攝。緣名身等,及世言詞,事境界故。法無礙解,通依五地。謂欲界,四靜慮。以於上地,無名等故。詞無礙解,唯依二地。謂欲界初靜慮。以於上地,無尋伺故。義無礙解,十六智攝。謂若諸法,皆名為義,義無礙解則十智攝。若唯涅槃名為義者;義無礙解,則六智攝。謂俗、法、類、滅、盡、無生。辯無礙解,九智所攝。謂唯除滅。緣說道故。此二通依一切地起。謂依欲界,乃至有頂。辯無礙解,於說道中,許隨緣一皆得起故。施設足論,釋此四言:緣名句文,此所詮義。即此一二,多男女等言別。此無滯說,及所依道,無退轉智,如次建立法義詞辯無礙解名。由此顯成四種次第。有餘師說:詞謂一切訓釋言詞。如有說言:有變礙故名為色等。辯謂展轉言無滯礙。傳說此四無礙解生,如次慣習算計佛語聲明因明為前加行。若於四處未得善巧;必不能生無礙解故。理實一切無礙解生,唯學佛語能為加行。如是四種無礙解中,隨得一時,必具得四。非不具四,可名為得。


菩提七種最勝

瑜伽三十八卷二頁云:如是菩提、名為最勝。七種最勝共相應故。由是因緣,於諸菩提,最為殊勝。云何名為七種最勝?一者、所依最勝。二者、正行最勝。三者、圓滿最勝。四者、智最勝。五者、威力最勝。六者、斷最勝。七者、住最勝。由諸如來、以三十二大丈夫相等、莊嚴其身;故名所依最勝。由諸如來、自利利他、利益安樂無量眾生,哀愍世間,令諸天人、獲得義利利益安樂、而行正行;故名正行最勝。由諸如來、無上無等四種圓滿。謂戒圓滿、見圓滿、軌則圓滿、淨命圓滿、皆悉成就;故名圓滿最勝。由諸如來、無上無等四無礙解。謂法無礙解、義無礙解、訓詞無礙解、辯說無礙解、皆悉成就;故名智最勝。由諸如來、無上無等如前所說六種神通、皆悉成就;故名威力最勝。由諸如來、無上無等一切煩惱習氣永斷,及一切所知障永斷,皆悉成就;故名斷最勝。由諸如來、多住無上無等三住。謂聖住、天住、梵住。故名住最勝。當知此中,空無願、無相住、及滅盡定住、是名聖住。四種靜慮、四無色定、是名天住。四種無量,是名梵住。於此三住中,如來多住四最勝住。謂於聖住中,多住空住,滅盡定住。於天住中,多住無動第四靜慮住。於梵住中,多住大悲住。由是如來、晝夜六時,晝三夜三;常以佛眼、觀察世間、誰增誰減。我應令誰、未起善根、而種善根。廣說乃至我應令誰、建立最勝阿羅漢果。


善慧地

瑜伽四十八卷十九頁云:由此地中、一切有情利益安樂意樂清淨、逮得菩薩無礙解慧,由此善能宣說正法;是故此地、名善慧地。即由此義,當知復名無礙解住。如無礙解住中,廣說其相。

二解 瑜伽七十八卷四頁云:於一切種說法自在,獲得無量廣大智慧。是故第九、名善慧地。

三解 顯揚三卷三頁云:九、善慧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八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解脫一切無礙辯障;無過廣慧、之所依止。是故此地、名為善慧。

四解 攝論三卷二頁云:何故九地說名善慧?由得最勝無礙智故。世親釋七卷十八頁云:何故九地名為善慧?由此地中,無礙解智、說名為慧。此慧妙善,故名善慧。無性釋七卷二十一頁云:言善慧者:謂得最勝四無礙解。無礙解智、於諸智中,最為殊勝。智即是慧,故名善慧。四無礙者:法、義、詞、辯。由法無礙,自在了知一切法句。由義無礙,自在通達一切義理。由詞無礙,自在分別一切言詞。由辯無礙,遍於十方,隨其所宜,自在辯說。於此地中,最初證得先未曾得無礙解智;故名善慧。

五解 佛地經論七卷十一頁云:如前已說妙觀察智、能觀自證陀羅尼門三摩地等,能觀有情根欲性等,說妙法藥,名善巧業。

六解 成唯識論九卷十三頁云:九、善慧地。成就微妙四無礙解;能遍十方善說法故。


義無礙解

四無礙解中說。

二解 雜集論十四卷二頁云:義無礙解者:謂於諸相及意趣無礙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相者:謂諸法自相共相。意趣者:謂別義等。若於此中通達無礙具足;名義無礙解。

三解 成唯識論九卷二十二頁云:於無量所說法陀羅尼自在者:謂義無礙解。即於所詮總持自在。於一義中,現一切義故。

四解 品類足論七卷五頁云:義無礙解云何?謂於勝義所有不退智。


辭無礙解

四無礙解中說。


辯無礙解

四無礙解中說。

二解 成唯識論九卷二十二頁云:辯才自在者、謂辯無礙解。善達機宜,巧為說故。

三解 品類足論七卷五頁云:辯無礙解云何?謂於無滯應理言詞、及於等持自在顯示、所有不退智。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四無礙智

又名四無礙解,或四無礙辯,即法無礙智、義無礙智、詞無礙智、樂說無礙。法無礙智是通達諸法的名字,分別無滯;義無礙智是了知一切法之理,通達無礙;詞無礙智是通曉各種言語,能隨意演說;樂說無礙是辯說法義,圓融無滯,為眾生樂說自在。


法無礙智

又名法無礙解。見四無礙解條。


法無礙解

四無礙解條。


無礙解

又名無礙辯。見四無礙解條。


辯無礙解

四無礙解之一。見四無礙解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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