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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一圓相

(術語)在禪門為悟之對照而出之圓相也。有圓相之商量者,自慧忠國師始。傳燈錄五曰:「師見僧來,以手作圓相,相中書曰字,僧無對。」碧巖六十九則曰:有南泉一圓相之公案。「南泉、歸宗、麻谷,同去禮拜忠國師。至中路,南泉於地上畫一圓相云:道得即去,皈師於圓相中坐,麻谷便作女人拜。泉云:恁麼則不去也。」


中陽院

(界名)此天位於欲色二界之中間,在兜率天之側。中有靈所臺。臺有樹,二月開花,七日七夜落,八月七日果成。此天冥眾,相集彼岸會時商量各帳簿,八度校之,三度覆之,押捺治定再治之印,以判定眾生善惡之業云。


南院一棒

(公案)風穴在南院會下為園頭,一日院到園裏問曰:南方一棒作麼生商量?穴云:作奇特商量。穴卻問:和尚此間作麼生商量?院拈棒起云:棒下無生忍,臨機不讓師。穴於是豁然大悟。見會元十一風穴章。


坐久成勞

(術語)公案名。具云香林坐久成勞,托日常之言語動作,而商量天地之本分者。碧巖集第二所謂:「僧問香林:如何是祖師西來意?林云:坐久成勞。」是也。蓋僧推祖師達磨西來,必有本分之一物,拈起其問;而香林拶面壁九年,定坐久疲勞。巧於言語應對之間,拈弄本分者也。


帝釋善法堂

(雜名)喜見城外角有善法堂,諸天集此商量四天下之善惡。


觀心

(術語)觀察心性如何,謂之觀心。心為萬法之主,無一事漏於心者,故觀察心,即觀察一切也。因而凡究事觀理,盡稱為觀心。對於是而商量釋迦一代之教法,謂之教相。此二者,大乘諸宗,無不具備,法相宗三時之判為教相,五重唯識為觀心,乃至天台之五時八教為教相,一心三觀為觀心,十界二門曰:「勸心乃是教行樞機。」同指要鈔上曰:「一代教門,皆以觀心為要。」教觀綱宗上曰:「佛祖之要,教觀而已矣。觀非教不正,教非觀不傳。有教無觀則罔,有觀無教則殆。」台宗觀心之法有三種。見觀法條。


[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籌議

上長流反考聲云量也度也下音義考聲議也商量


[商-口+貝]估賈

上始羊反。說文行賣也。玉篇通四方之珍異曰[(商-口)/貝]旅有作商商量也非此義。估音公戶反。字書無此字唯尒雅郭璞音義釋言注中[(商-口)/貝]賈作此字。切韻估市稅也賈說文加雅反。坐賣也。周禮九職六曰司市掌以[(商-口)/貝]賈貨鄭玄及玉篇通物曰[(商-口)/貝]坐賣日賈白虎通[(商-口)/貝]之言商商其遠近通四方之物以聚之也。賈者固也言物以待民來希其利也。賈亦通語耳故左傳荀罃之在[林/一/几]也鄭賈人有將寘諸褚中以出史記陽翟賈人往來販賤賣貴是也


揆摸

葵癸反毛詩傳曰揆度也桂苑云商量測度於事曰揆說文從手癸聲也下莫胡反字林摸法也說文規也從手莫聲也


揆模

上葵癸反毛詩傳曰揆度也度音徒各反桂苑珠叢商量測度於事曰揆下莫胡反字林云模法也字從木莫聲考聲云摸形也規模也字書云模樣也有從扌音手作摸摸取也非此中義或作[火*無][火*無]皆古字也


商榷

上賞羊反王弼注周易云商量也謚法曰仁見中外曰商說文以外知內也從冏冏音女滑反從章省聲也下音角許叔重注淮南子云楊榷粗略也說文從木寉聲寉音同上說文從隹從冖冖音癸營反上欲出冖有從宀者非也


商搉

上音傷商量也下音角考聲專利也史記云謂買賣搉量物價直也說文從木寉聲寉音何各反從冂從隹出冂曰鶴


[佛光大辭典]
大慧宗杲

(1089~1163)宋代臨濟宗楊岐派僧,字曇晦,號妙喜,又號雲門。俗姓奚,宣州(安徽)寧國人。十七歲,出家於東山慧雲寺之慧齊門下,翌年受具足戒。先後參訪洞山微、湛堂文準、圜悟克勤等師。宣和年間,與圜悟克勤住東京(開封),大悟後,乃嗣圜悟之法,圜悟並以所著「臨濟正宗記」付囑之。未幾,令師分座說法,由是叢林歸重,名振京師。靖康元年(1126),承相呂舜徒奏賜紫衣,並得「佛日大師」之賜號。紹興七年(1137),應丞相張浚之請,住持徑山能仁寺,諸方緇素雲集,宗風大振。紹興十一年,侍郎張九成至能仁寺從師習禪,偶論議朝政;其時秦檜當道,力謀與金人議和,張九成則為朝中之主戰派。秦檜大權在握,竭力斬除異己,師亦不得倖免,於十一年五月褫奪衣牒,流放衡州(今湖南衡陽),其間集錄古尊宿之機語及與門徒間商量討論之語錄公案,輯成「正法眼藏」六卷。紹興二十年,更貶遷至梅州(今廣東梅州),其地瘴癘物瘠,師徒百餘人斃命者過半,然師猶以常道自處,怡然化度當地居民。紹興二十五年遇赦,翌年復僧服。二十八年,奉敕住徑山,道俗慕歸如舊,時有「徑山宗杲」之稱。師辯才縱橫,平日致力鼓吹公案禪法,其禪法被稱為「看話禪」(即以考察公案、話頭而求開悟之禪法),此與宏智正覺之「默照禪」相輝映。晚年,住徑山,四方道俗聞風而集,座下恒數千人。孝宗歸依之,並賜號「大慧禪師」。隆興元年八月微恙,十日親書遺奏,又書遺偈,擲筆委然而入寂,世壽七十五,法臘五十八。諡號「普覺禪師」。遺有大慧語錄、正法眼藏、大慧武庫等書。嗣法弟子九十餘人,較著名者有思岳、德光、悟本、道顏等。〔明高僧傳卷五、大慧年譜、嘉泰普燈錄卷十五、聯燈會要卷十七、五燈會元卷十九〕 p881


地藏種田

禪宗公案名。指地藏院桂琛以種田吃飯答其法嗣脩山主(龍濟紹脩)之參究佛法,以顯示真實佛法存在於平常之行止中。從容錄第十二則(大四八‧二三四下):「地藏問脩山主:『甚處來?』脩云:『南方來。』藏云:『南方近日佛法如何?』脩云:『商量浩浩地。』藏云:『爭如我這裏種田博飯喫!』脩云:『爭奈三界何?』藏云:『爾喚甚麼作三界?』」

蓋南方人對佛法唯事商量(審察量知),故桂琛斥責才子筆耕,辯士舌耕,而開示真實佛法無有凡聖迷悟之論量,唯存於種田吃飯等平常心中,並以不執著三界之境,為身心脫落之真境。天童正覺頌曰(大四八‧二三五上):「宗說般般盡強為,流傳耳口便支離,種田博飯家常事,不是飽參人不知。參飽明知無所求,子房終不貴封侯,忘機歸去同魚鳥,濯足滄浪煙木秋。」〔聯燈會要卷二十六羅漢桂琛條、宗門統要續集卷十九、五燈會元卷八、五燈嚴統卷八〕 p2322


竹篦

禪林中師家指導學人之際,大抵皆手持此物,作為點醒學人悟道之工具。又作竹篦子。據天聖廣燈錄卷十六汝州葉縣廣教院賜紫歸省禪師條載,歸省禪師因省念禪師舉示竹篦子而開悟。其長約四十至五十公分,乃剖竹作無弦之弓形,手握處再捲藤塗漆。一般引申為開掌打人。又於禪林中,師家或禪徒以針鋒相對,往來挨拶,參究禪機之際,師家或首座持竹篦以參禪問答,稱為竹篦商量。〔禪林象器箋器物門〕 p2504


汾陽三訣

即宋代臨濟宗汾陽善昭禪師為指導學人所設立之三種機法。據人天眼目卷二載,善昭以頌表示汾陽之三訣,謂即使明了佛道之衲僧,亦難以辨別其祕訣。第一訣(大四八‧三○七上):「接引無時節,巧語不能詮,雲綻青天月。」意謂接物利生不分時節,亦無須思量分別。第二訣:「舒光辨賢哲,問答利生心,拔出眼中楔。」意謂以自己之本分、真實之處來辨別世之賢聖,又往來挨拶、問答商量,可令學人袪除心中疑竇或執著而趨向佛道。第三訣:「西國胡人說,濟水過新羅,北地用邠銕。」意謂猶如達磨之說法,一無滯礙;又如濟水流入新羅,奔流而下,其勢速疾;亦如身處北地,以邠鐵製刀,自在而方便。 p2982


洞山不安

禪宗公案名。洞山良价寓不安(生病),商量超絕安不安即得相見屋中之本佛。景德傳燈錄卷十五載有一僧至洞山之病床,問(大五一‧三二三中):「有不病者也無?」洞山答:「有。」更問:「不病者還看和尚否?」洞山答:「老僧看他有分。」僧又問:「和尚爭得看他?」洞山云:「老僧看時即不見有病。」此則公案中,僧所問之「不病者」即指人人圓具之本佛。更問「不病者還看和尚否」,謂本佛是否看護身體之病。又問「和尚爭得看他」,謂如何得與本佛相見。洞山答以「即不見有病」,蓋謂若不墮病、不病二見,身心共脫落時,已了無病痛可言。〔五燈會元卷十三、從容錄第九十四則天童正覺之頌〕 p3868


迴物

又作回物。指信徒所布施之物。永平清規卷上典座教訓(大八二‧三二一上):「施主入院捨財設齋,亦當諸知事一等商量。(中略)回物、俵散同共商量,不得侵權亂職也。」 p3785


禪林類聚

凡二十卷。元代道泰、智境編。收於卍續藏第一一七冊。本書係就諸祖語錄、傳燈錄等,收集禪家諸師之機緣語要而成,內容包括帝王、宰臣、儒士、佛祖、法身、佛像、伽藍、殿堂、塔廟、丈室、門戶、禪定、經教、尼女、戒律、禮拜、緣化、神異、問疾、服飾、法器、齋粥、香燈、獅子像、龜魚等一○二類。其中有關禪家之示眾、師家與學人之問答商量、參究之問話、禪家之行實等收錄最多,亦散見釋尊行蹟、佛弟子之問法、印度諸師之議論問答等。〔禪籍志卷上〕 p6470


臨濟錄

全一卷。全名鎮州臨濟慧照禪師語錄。又作臨濟義玄禪師語錄。唐代三聖慧然編集。為臨濟宗之祖臨濟義玄法語之集錄,臨濟宗奉為最重要之語錄。收於大正藏第四十七冊。本書內容分成語錄、勘辨、行錄等三部。語錄敘述四喝、四賓主、三玄三要、四料簡等,勘辨載其歷參諸方商量之語要,行錄則收其行狀及記傳。本書係臨濟示寂二五四年之後,於北宋宣和二年(1120)由福州鼓山圓覺宗演重刻。宣和二年以前之本錄內容與宣和二年之重刻本內容是否相同,則乏資料可證。現今所流行者為重刻本。本書內容較著名者為四料簡,即奪人不奪境、奪境不奪人、人境俱奪、人境俱不奪等。 p6510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三關

禪宗開悟的三個階段,即︰本參(初關)、重關、末後關。由參話題引出無漏慧,由無漏慧,明自本心,見自本性,名為初關。既見性已,乃以無漏慧對治煩惱,到煩惱伏而不起現行,方名重關。然煩惱之伏,猶賴對治功用,必至煩惱淨盡,任運無功用時,始透末後一關。

《雍正御選語錄》御製總序云(卍續119‧357上)︰
「如來正法眼藏教外別傳,實有透三關之理,(中略)有志於道之人,則須勤參力究,由一而三,步步皆有著落,非可顢頇函胡,自欺欺人。(中略)夫學人初登解脫之門,乍釋業繫之苦,覺山河大地十方虛空,並皆消殞,不為從上古錐舌頭之所瞞,識得現在七尺之軀,不過地水火風,自然徹底清淨,不挂一絲,是則名為初步破參,前後際斷者。
破本參後,乃知山者山,河者河,大地者大地,十方虛空者十方虛空,地水火風者地水火風,乃至無明者無明,煩惱者煩惱,色聲香味觸法者色聲香味觸法,盡是本分,皆是菩提,無一物非我身,無一物是我己,境智融通,色空無礙,獲大自在,常住不動,是則名為透重關,名為大死大活者。
透重關後,家舍即在途中,途中不離家舍,明頭也合,暗頭也合,寂即是照,照即是寂,行斯住斯,體斯用斯,空斯有斯,古斯今斯,無生故長生,無滅故不滅,如斯惺惺行履,無明執著,自然消落,方能踏末後一關。雖云透三關,而實無透者,不過如來如是,我亦如是。從茲方修無修,證無證,妙覺普明,圓照法界,一為無量,無量為一,大中現小,小中現大,坐微塵裏,轉大法輪,於一毫端,現寶王剎,救拔眾生,利用無盡。」

雍正的說法,大體是以達「前後際斷」、露出前念後念間的一段空白心地,從而悟心性空寂為破初關。以「大死大活」後,識得一切皆為真性之妙用,為破重關。以破無明,達任運現成,無修無證為踏末後關。這一說法對近三百年來的禪宗界影響頗大。

此外,對三關的解釋尚有以破所參話頭,於離意識分別的空白心地中見本來空寂之自性,稱破初關、破本參。從空性起用,識得「妙有」即真性所具妙用,稱破重關。拂除悟 迹,達自如無礙之境,稱踏末後牢關。或將分破第六、第七、第八識解釋為破三關。或以悟入華嚴宗所說理法界、理事無礙法界、事事無礙法界解釋為破三關。或有主張頓悟並無三關,高唱「一簇破三關,猶是箭後路」者。清人錢伊庵的說法則為︰
「若夫本分、重關、末後之說,大悟有十八遍,原未必人人一腳便踏到底,然有二三番徹悟者,亦有六七番始圓悟者,更屬無定。總以透徹為期,似不必概定人法雙忘、離念泯絕處為本分體,以從體所發一切諸用為重關;更以鐵蛇鑽入金剛眼等句不受人惑處為末後。」

此外,依《佛祖統紀》卷十〈遵式傳〉所載,遵式為檢驗某一《楞嚴經》研究者對該經的理解程度,曾試出三問,以測驗其人。後人乃稱此為「楞嚴三關」。其文云(大正49‧208c)︰
「有貴官注楞嚴求師印可,師烹烈焰謂之曰︰閣下留心佛法,誠為希有。今先申三問,若答之契理,當為流通;若其不合,當付此火。官許之。師曰︰真精妙元、性淨明心,不知如何注釋﹖三四四三、宛轉十二,流變三疊、一十百千,為是何義﹖(中略)二十五聖所證圓通既云實無優劣,文殊何得獨取觀音﹖其人罔措,師即舉付火中,於是楞嚴三關自茲而出。」

◎附︰融熙〈禪宗的三關問題〉(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2})

宗門有初關、重關、末後關的三個階段。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怎樣分劃﹖我們若向佛學大辭典檢閱,只得「禪宗術語」寥寥四字,還是撲了個空,如丈八金剛,摸不著頭腦。因為這是禪宗的家裏風光,要是找著個三關透澈的大德來請教,才能分疏得下。若向門外漢探討,這就像向十字街頭的擔柴漢,問今天行政院議的是什麼事相似。畢竟一場𢣗㦬,無有是處。就讓你當真找著個參學事畢的老宿,但如果你不曾下過一番寒澈骨的功夫,這老宿也無法靠兩片唇皮,和你解釋得明白的!所以三關問題,甚難論列。

此地有某禪德說︰「佛法是絕對的,只須參!參!參!㘞地一聲,本來無物,更有何事﹖說什麼二關三關﹖」筆者聞友人稱說他的偉論,不覺嘆道︰這位師僧,口門太闊了!去聖時遙,人多狂慧。若是這樣儱侗,那麼,心空及第歸的人,便參學事畢麼﹖中了狀元便即成致君澤民的大政治家麼﹖我們試就禪宗第六代祖慧能禪師的證道過程來體會一下吧!自達摩西來之後,像六祖這樣利根,可說是古今無兩了!可是他的歷程,還是無階段中有階段的!

考六祖聞客誦《金剛經》至「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處,便頓會玄旨。他馬上便去謁黃梅討分曉。黃梅勘曰︰「來求什麼﹖祖曰︰惟求作佛。」黃梅乃向他句下再搜曰︰「汝是南方人;又是獦獠,若為堪作佛﹖祖對曰︰人有南北,佛性本無南北;和尚身與獦獠身不同,與佛性有何差別﹖」黃梅知他所見真切,乃半肯半勉曰︰「汝合隨眾作務。」祖反詰曰︰「慧能不離自性便是福田,未審和尚教作何務﹖」黃梅被他透底一撈,原不至無言可說,無理可申。不過當時在東西兩序大眾之前,防招嫉妒,便道︰「汝這獦獠,根性太利,著槽廠去。」祖知這事尚有大須商量之處,乃俯首貼耳,入碓房舂米,等候下文。後聞唱神秀偈語,他情不自禁,說偈推翻秀意。黃梅以紅杏出牆,春光已露,乃邀他三鼓入室,勘其初悟,面授心傳。六祖到了這時,如夢再覺;不禁脫口而呼曰︰「何期自性本不生滅,何期自性本自清淨,何期自性本無動搖,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能生萬法。」

看六祖一口氣說了五個何期。何期者,就是「估不到」的意思。這可知他聞經開悟是一個關頭,到了這時又是一個關頭了。若硬說㘞地一聲,更無餘事。那麼,他何以到這田地才瞥地洞然呢﹖及黃梅送他到九江驛,舟中復把櫓勘曰︰「合是吾渡汝!」祖曰︰「迷時師渡,悟了自渡。渡名雖一,用處不同。」黃梅乃叮嚀曰︰「汝向去逢懷則止,遇會則藏。佛法不宜速說,速說佛法難起。」祖到懷集,頓憶前囑,遂混跡獵人隊裏,隨緣保任一十五年,養成露地白牛,然後出世為人。這可見賢如六祖,也不是一悟上齊諸佛的。

從上祖師悟處,各有差等。只如雪峰在德山會下作飯頭時,一日飯遲,德山擎鉢下法堂,雪峰曬飯巾次。問曰︰「鐘未鳴,鼓未響,拓鉢向什麼處去﹖」德山便歸方丈,峰舉似巖頭。頭曰︰「大小德山,不會末後句在(末後句是末關大機大用的語話)。」山聞,令侍者喚頭至。問曰︰「汝不肯老僧那﹖」頭密啟其意,山乃休。明日陞堂,果與尋常不同。頭至僧堂前拊掌大笑曰︰「且喜堂頭和尚會末後句。他日天下人不奈伊何!」又如夾山為七百眾善知識,因僧問︰「如何是法身﹖」夾山曰︰「法身無相。」問︰「如何是法眼﹖」夾山曰︰「法眼無瑕。」為道吾所笑。結果散眾謁船子和尚,才了大事。誰說禪關可一蹴而幾﹖

古來說禪宗三關,以清世宗(雍正)為最露骨。世宗自許為作家君王。他在《御選語錄》總序上說︰
「朕深明此事,不惜話墮,逐一指明。夫學人初登解脫之門,乍釋業繫之苦。覺山河大地,十方虛空,並皆消殞,不為從上古錐舌頭所瞞。識得現在七尺之軀,不過地水火風,自然清淨不掛一絲;是則名為初步破參,前後際斷者。破本參後,乃知山者山,河者河,大地者大地,十方虛空者十方虛空,地水火風者地水火風,乃至無明者無明,煩惱者煩惱,色聲香味觸法者色聲香味觸法,盡是本分,皆是菩提。無一物非我身,無一物是我己。境智圓融,色空無礙,獲大自在,常住不動。是則名為透重關,名為大死大活者。透重關後,家舍即在途中,途中不離家舍,明頭也合,暗頭也合。寂即是照,照即是寂,行斯住斯,體斯用斯,空斯有斯,古斯今斯,無生故長生,無滅故不滅。如斯惺惺行履,無明執著,自然消落,方能踏末後一關。」

上來世宗的話,忒煞天花亂墬。行人除了出格利根,言下相應之外,其餘必須於本參話頭,猛著精彩,才能破得初關。破初關後,再加抖擻,然後薦得常住不動的重關境界。到重關後,偷心死盡,然後薦得寂照同時的末後牢關境界。這是功勳階段,不容顢頇。世有譽人一鏃破三關者,皆屬欺人之論。筆者年前見狄楚青老居士之《平等閣筆記》,記其夫人悟後法語,並云冶開老和尚謂︰「近時破本參者不可多見,尊夫人是一鏃破三關,甚為希有。」我以為如果冶老當時真有此言,若非故意獎飾女流,激勵男眾的逗機方便語話,便是將佛法作人情了。

菩薩有隔陰之迷。你看古德如徑山大慧普覺禪師,他是一個了不起的人,他的母親夢神人護一高僧入室而孕。誕時白光透室,舉室稱異。十六出家,即喜宗門。十九遊方,至太平杯度菴,菴主迎待甚恭,云夜夢伽藍神告知,明日雪峰悅過此,囑令守候也。以悅語錄示之,果然過目成誦,時人皆信是雪峰後身。後來他往宣州請益明寂珵公,尋往大陽謁元首座、洞山微和尚及堅首座,周旋三公會下多時,盡會曹洞宗旨。跟著又往參印心珣公,珣叫他去寶峰依湛堂準公。準寂後,張無盡又促他往謁圜悟,晨夕參請。「於有句無句,如藤倚樹話」,念念不忘於心;甚至同客吃飯把箸在手,都忘下口。這圜悟笑道︰「漢參黃楊木禪,卻倒縮去!」他曰︰「這個道理似狗看熱油鐺,欲䑛䑛不得,欲捨捨不得。」圜悟曰︰「你喻得極好,這便是金剛圈、栗棘蓬。」後來經過多時才得到豁然大澈。你看雪峰悅是一個大善知識,再轉頭來換過一個皮囊作大慧覺,便要費如許氣力。一鏃破三關,談何容易啊!

眾生住地無明,無始以來,如乳入水。這三關問題,世宗只說得個「然」,卻未說得著「所以然」,而且所說重關末關簡直無可分別,尚嫌帶漏逗亂統之病。筆者以為不如向相宗《八識規矩頌》體會,還比較清朗明白。頌曰︰「發起初心歡喜地,俱生猶自現纏眠,遠行地後純無漏,觀察圓明照大千。」首句「發起初心歡喜地」者,是說起初發菩提心的修行菩薩(修唯識觀的初心行人),在廣修福慧二種資糧,正在資糧位加行位之時,尚潛伏著我法二執現行。由於數數修習觀一切法「生空真如」,除滅分別我執。觀一切法「法空真如」,除滅分別法執,到相當時期,豁然親見少分真理,第六識轉成下品妙觀察智,進入通達位,而登初地,名歡喜地。照見五蘊皆空,心生歡喜故,這即是禪宗的初關。如香嚴擊竹開悟時,即欣然遙向溈山禮拜曰︰好在和尚不為我說破,否則無今日之樂!又如靈雲見桃花開而悟,有「自從得見桃花後,直至如今笑不休」之句,皆可比知歡喜地同於初關。

「俱生猶自現纏眠」者,這是說所斷還有餘障。因初地菩薩,雖斷分別我法二障的種子,可是俱生我法二障的「隨眠」,非是純一無漏,仍起現行的「纏」。所謂「俱生」,就是我們無始時來虛妄薰習,內因力故,恆與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別,任運而轉,故名俱生。「俱生我執」,是六七兩識,緣第八識所變五取蘊相,若總若別,起自心相,執為實我。但此我執細故難斷,在後修道位中,數數修習勝生空觀,方能斷除。「俱生法執」,於緣識所變的蘊處界相,或總或別,起自心相,執為實法。但此法執細,故難斷,至十地中數數修習勝法空觀,方能除滅。

「遠行地後純無漏」者,遠行地即第七地。名遠行者,意思是菩薩累積久「遠」的福慧資糧,才「行」得到此地。到這裏,功用已極,在菩提路上永「遠」前「行」無復退轉。俱生我執永伏,雖還有俱生的微細法執,或時現起,而非有漏,故曰純無漏。至此已捨阿賴耶識我愛執藏。第六識轉成中品妙觀察智,即同禪宗的「重關」。

「觀察圓明照大千」者,八地以上,斷盡二障種子習氣,第六識轉成上品妙觀察智。「妙」,是神用無方,稱之為妙。「觀察」,謂能分別諸法自相共相,復能鑑別眾生根性因緣。「圓」,謂此時智無方隅,最極圓融,能以無礙辯才宣說妙法,皆令開悟,獲大法利。「明」,謂無法不照,如日當空;無機不知,心珠朗耀。「大千」,揀非中小,謂此時現身說法,觀機逗教,能廣被大千世界。達到觀察圓明境界即同禪宗末後牢關。

如上所舉《八識規矩頌》意,與三關吻合,已極明顯。筆者再拿《起信論》真如體、相、用三大來說︰初關見虛空消殞,前後際斷,是證得「真如體大」。重關見山是山,河是河,法住法位,本無動搖,是證得「真如相大」。體相明了,行人本身,大事辦了,已到百尺竿頭;尚須更進一步,踏破末關,手眼圓明,度脫眾生,才證「真如用大」。簡單來講,破初關猶有住地無明;破重關猶未能致「用」;故古德要破「末後關」然後出世為人。鄙見如此,似可補助世宗之說。

上來筆者將相宗家具來詮釋禪宗,或許有人笑我「扯葛藤」。但《壇經》上如︰「自性能含萬法,名含藏識,若起思量便是轉識。」又如「五八六七果因轉」等,六祖亦嘗借相宗名言,以相顯性了。具眼人,性者相之性;相者性之相。一味醍醐,分作兩盞,若固執知解為宗乘之敵,那末,何以《壇經》又有「應常讀大乘經典」之句呢﹖辦道如行路,須先識路,故「師以慧為體」。知尚未知,辦什麼道﹖這篇雖屬「盲人摸象」之談,但吾人不妨耐心摸著,把象眼、象耳、象口、象鼻、象身、象腳、象尾,甚麼都摸徧了,那就不一定是要開眼人才識得象的!原一精明,知行不二,不見道︰「阿那律陀無目而視」麼﹖參!

〔參考資料〕 《五燈會元》卷十七;融熙《葛藤集》;陳健民《禪海塔燈》。


元賢

明代曹洞宗僧。建陽(福建省)人。俗姓蔡,字永覺。萬曆六年七月十九日生。天資聰穎,少時習儒,頗為精進,獲舉邑庠弟子。萬曆三十年(1602),二十五歲時,始知除周孔外,尚有佛道之學,遂博涉經論,深究義理。翌年,歸依壽昌慧經,四十歲從其披剃。萬曆四十六年(1618),壽昌示寂,乃事其弟子博山元來,受具足戒,復往香爐峰、金僊庵、荷山等地研修數年。

天啟三年(1623)九月,歸閩,途過劍津時,聞舟中人誦《法華經》,廓然心悟。崇禎六年(1633),從聞谷廣印受雲棲戒本,次年,住福州鼓山,又歷住泉州開元寺、杭州真寂寺、延州寶善寺等剎。後再返鼓山,整建寺觀堂宇,大振洞上宗風,時人皆稱古佛再世。

師志在西方,常勸人修持淨業。清‧順治十四年十月七日示寂,年壽八十。弟子有為霖道霈等多人。著有《永覺賢和尚廣錄》三十卷、《楞嚴經略疏》十卷、《金剛經略疏》一卷、《般若心經指掌》一卷、《四分戒本約義》四卷、《律學發軌》三卷、《淨慈要語》一卷、《禪門疏語考證》四卷、《繼燈錄》六卷、《建州弘釋錄》二卷、《禪餘內集》二卷、《禪餘外集》八卷等書。

◎附︰林子青〈元賢禪師的鼓山禪及其生平〉(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15})

(一)從明代中葉以後,佛教各宗的教學已經非常衰微。即宗門龍象,也是寥若晨星。到萬曆(1573~1619)時,各宗卻產生了些代表人物,如蓮池、紫柏、憨山三大師,都是萬曆時代全國聞名的大善知識,後來加上蕅益,併稱為明末四高僧。同時雪浪(1545~1607)盛弘華嚴於吳中,無明慧經(1548~1618)弘傳曹洞於壽昌,密雲圓悟(1566~1642)高唱臨濟於天童,慧雲如馨(1541~1625)、寂光(1580~1645)復興戒律於古林和寶華。其間如杭州真寂寺的聞谷廣印(1566~1636)、紹興雲門顯慶寺的湛然圓澄(1561~1626)、磬山的天隱圓修、車溪的無幻性沖等,亦都為一方所重。

曹洞宗無明慧經的門下,出無異元來和永覺元賢,分為博山、鼓山二系。博山系元來傳長慶(福州西禪長慶寺)宗寶道獨,道獨傳丹霞(在廣東南雄)天然函是,開廣東曹洞的淵源;鼓山系元賢傳為霖道霈,續福建曹洞的法脈。元賢和博山的關係,在法門的輩分為兄弟,在戒學的授受為師資。由於這兩系師資的大力宣傳,使曹洞宗風在明末清初的江西、福建、廣東三省呈現潑剌的生氣,和江浙密雲圓悟一系的臨濟禪形成對峙的形勢。

(二)元賢,字永覺,福建建陽人,生於明‧萬曆六年(1578)。俗姓蔡,是宋代大儒蔡西山的十四世孫。由於家學的淵源,為儒生時,即鑽研周程張朱的學說。少年時頗負大志,曾有詩曰︰「道德師顏閔,文章宗游夏;其餘二三子,不願在其下。」可以想見他在儒家方面的抱負。他十八歲時,偶讀《六祖壇經》,對它很感興趣,這是他接觸宗門典籍的開始。

四十歲時,投壽昌無明落髮。後往信州(今上饒)博山能仁寺參無異元來,並從受具足戒。

元賢回福建後,閱大藏經三年,奠定了他的佛學的基礎。博採群籍,作《建州弘釋錄》,記載唐代以來出生或開法顯化於建州(包括甌寧、建安、建陽、崇安、松溪、政和六縣)的緇素大德弘傳釋氏之道的事蹟,博山元來為他作序。他為會通儒釋,又撰《寱言》一卷。

崇禎五年(1632),雲棲高足聞谷廣印入閩弘法,他訪之於劍州(今南平)寶善庵,一見投合,以為相遇之晚。這時宜興曹安祖請聞谷作《諸祖道影贊》,因屬元賢命筆,成百餘贊,大為聞谷所稱賞,即以所傳雲棲戒本授他。崇禎七年(1634)。閩中善信延請主持福州鼓山湧泉寺。

崇禎八年冬,泉州張二水(瑞圖)、呂天池等仰慕元賢道化,率眾請入泉州開元寺,開堂結制,有《住泉州開元禪寺語錄》。越年,出《楞嚴略疏》。同年秋,歸鼓山,建藏經堂於法堂之東,貯藏元明兩代藏經。崇禎九年,聞谷入寂,他親往杭州真寂院弔之,應請繼席真寂院,在浙先後五年。

崇禎十四年歸閩。次年修《開元寺志》成。時鼓山山門殿宇已次第修復,為八閩叢林之冠。十六年,刻《禪餘內集》。弘光元年,著《金剛略疏》並修《鼓山志》。永曆元年(1647),著《洞上古轍》及《續寱言》。永曆三年,著《補燈錄》,以補《五燈會元》之闕。四年、五年,作《繼燈錄》,敘自宋末至明四百餘年一燈相承的史實。夏刻《晚錄》,並遣徒至金陵取大藏經。八年,著《心經指掌》。

永曆十一年(1657),元賢年已八十,於上元日,始舉衣拂付上首弟子為霖道霈,上堂說偈云︰「曾在壽昌橋頭過,豈隨流俗漫生枝。一髮欲存千聖脈,此心能有幾人知﹖潦倒殘年今八十,大事於茲方付伊。三十年中鹽醋事,古人有語不相欺。逆風把舵千鈞力,方能永定太平基。」即命為霖首眾分座。是年十月寂。

(三)元賢的風範,在明代高僧中亦不可多得。林之蕃的《永覺和尚行業記》記他的為人說︰
「師器宇峻特,具大人相,出世凡歷主四剎。(中略)四方學者,來不拒,去不留。座下每多英衲,皆勉以真參實悟,深誡知解雜毒。其登堂說法,機辯縱橫,若天廓雲布。其操觚染翰,珠璣滾滾,即片言隻字,無不精絕。曹洞綱宗,從上遭濁智謬亂者,皆楷以心印,復還舊轍。生平慎重大法,開堂將三十載,未嘗輕許學者;至年八十,始舉霈公一人授之,諸方皆服其嚴。」

元賢於弘傳禪法外,對於救災工作也非常熱心。當他圓寂前二年(1655)正是鄭成功和清兵戰於福建,興化、福清、長樂等地發生災荒,饑民大批流入福州,困苦萬狀。他即率領徒眾,設粥賑濟,並為死者具棺葬之,凡二千餘人。

元賢感概於當時禪風大壞,學者多只重知解、習聞見,少有能以妙悟為期者。他主張學道的人,應該出外參訪知識,他反對當時「閉關」的風氣,曾「示某禪人閉關」說︰「余聞古之學道者,博參遠訪,陸沉賤役,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百苦無不備嘗;並未有晏座一室,閉關守寂,以為學道者也。自入元始有閉關之說。然高峰閉死關於天目,乃是枕子落地後(指大悟已後),非大事未明,而畫地以自限者也。入明乃有閉關學道之事。夫閉關學道,其最初一念,乃是厭動趨寂者也。只此一念,便為入道之障。況關中既不受知識鉗鎚,又無師友策勵,癡癡守著一句話頭,如抱枯樁相似。日久月深,志漸靡、力漸疲,話頭無味,疑情不起,忽然轉生第二念了也。甚至身坐一室,百念紛飛者有之,又何貴於關哉。」對於閉關的流弊,他是體會得非常深刻的。

關於僧俗的服制有些混亂,元賢以為居士不宜濫受三衣,提出辯論,糾正了當時在家二眾濫受三衣違反佛制的現象。

(四)元賢的禪學,反對當時流行的學偈頌、學答話和上堂、小參等一系列的徒具形式沒有內容的作風。他在泉州開元寺上堂法語中,提到當時宗門流行的怪現狀說︰「如今有等人,只弄虛頭,向古人公案上穿鑿、學頌、學拈、學答話,向人前或喝或棒,擎拳豎指,從東過西,從西過東,拂袖便行。推倒禪床,轉身作女人拜,打個筋斗出門去。此等雖是古人已用三昧,今日種種相襲,便成惡套了也。如何是佛法﹖所以山僧總不理他!」他標榜自己的「鼓山禪」是不落舊套,要自己進行摸索,發憤苦鑽,要學人獨立思考真參實學,不要裝模作樣欺騙新學。他說(《永覺廣錄》卷十)︰
「鼓山禪,與諸方大不相同。諸方要人學偈頌,這裏不要人學偈頌。諸方要人學答話,這裏不要人學答話。諸方要人學上堂、小參,這裏不要人學上堂小參。所以諸方禪易參,老僧禪難參。老僧只要你向解說不通處,憤憤地如救頭然,如喪考妣,急著力鑽研。(中略)方稱真正參學人。若委委瑣瑣,向他人腳跟後步趨,向他人涕唾下咀嚼,向他人門壁外倚靠,正如生盲倚仗。卻道我是臨濟宗,我是曹洞宗,不知面皮厚多少!」

他深嘆真實參究禪學的人太少,師徒授受,只是專學答問,他給張二水的信裏說(《永覺廣錄》卷十二)︰
「某冒據紫雲(即泉州開元寺),結制兩期,但虛費舌頭而已。非獨無一人稍通其意者,即求一真參實究之士,亦不可得。蓋我宗門下,無意識領略的禪,無逐段商量底句,真要渠向全無縫罅處透入,通身脫落後承當。其或未能頓領,始有看話頭等法。(中略)近日宗風大變,率尚虛頭。師徒授受,專學答問,學拈頌,文字稍通者,則冬瓜印子付之,自誤誤他。甚至飲酒博奕、戲笑猖狂,自謂我宗下人,不受繩檢,不拘小節,視吾輩所勸勉,直以為老婆禪而已。(中略)靜言思之,良可痛哭!」

(五)明代佛教的特色,是一種調和禪淨和儒釋的思想,元賢自然不能例外。他所作的《淨慈要語》完全祖述了雲棲蓮池的思想。《要語》中說︰「求其修持最易,入道最穩,收功最速者,則莫如淨土一門也。」又說︰「當專持彼佛名號,即得往生。何以故﹖以是彼佛大願力故。」他極力調和禪淨兩宗的優劣說︰「若實論之(禪與淨土)絕無優劣。參禪要悟自心,念佛亦是要悟自心。入門雖異,到家是同。(中略)蓋禪淨二門,應機不同,而功用無別。宜淨土者,則淨土勝於參禪;宜參禪者,則參禪勝於淨土。反此,非唯不及,必無成矣。」

當時禪宗內部,臨濟、曹洞對峙,互挺意氣,元賢也是極力企圖調和的。他在《續寱言》說︰「門風之別,所宗有五,其實皆一道也。故真知臨濟者,絕不非曹洞;真知曹洞者,絕不非臨濟。如汾陽昭雖善三玄(臨濟三玄),且遣瑯玡覺、浮山遠學洞上之旨於大陽。(中略)後世妄生人我,割截虛空。嗣臨濟者謗曹洞,嗣曹洞者謗臨濟。破滅法門,自喪慧命,豈不深痛哉!」元賢雖為曹洞巨匠,但他是先學臨濟而後學曹洞的。他在《三玄考》的序言說︰「予三十年前學臨濟,三十年後學曹洞,自從胡亂後(按即大悟之後),始知法無異味;又因曹洞而得臨濟。近因諸師大起三玄之諍,後學莫知適從。予不忍傍觀,聊出一手,豈曰好辯哉!」他在《洞上古轍》卷上,特別闡明「洞山五位」,並作《五位圖說》。「臨濟三玄」和「洞山五位」是臨濟和曹洞二宗各各標榜的宗義,元賢自己認為都有一定的理解。

關於會通儒釋,也是元賢調和思想的表現。他把釋迦、孔子作為同等的聖人,認為一個是由入世而出世的聖人,一個是由出世而入世的聖人。這也正是說出元賢自己由儒入釋的本色。宋儒排佛,以朱熹為最激烈。明初空谷景隆作《尚直編》,自序說︰「宋儒深入禪學,以禪學性理、著書立言,欲歸功於自己,所以反行排佛,設此暗機,令人不識也。如是以佛法明擠暗用者,無甚於晦庵也。」元賢對於空谷的「宋儒之學皆出於釋」的論點表示不同意。他說︰「若謂諸儒之所得,即釋氏之道;則非獨不知儒,且自不知釋矣。(中略)至於力詆晦庵,事無實據。不過私揣其意,而曲指其瑕,語激而誣,非平心之論也。」但他對於「朱晦庵謂釋氏初來,但卑卑論緣業,後人張大其說,遂極其玄妙」的說法,及宋儒硬說佛徒是以老莊文飾佛教的歪曲說法,則給與嚴正的指摘。他說︰
「宋儒曰︰佛氏將老莊文飾其教,此宋儒之妄也。(中略)佛說諸經,俱在老莊之先,豈佛先取老莊文飾之歟﹖自漢以來,諸經迭至,文雖由譯,義實出梵,豈譯師自取老莊文飾之歟﹖(中略)一經梵本,或更數譯。有前師之略,後師得據梵本而詳之;前師之誤,後師得據梵本而正之,豈容一時妄取老莊文飾之歟﹖但譯梵成華,必用此方言句;而此方談道之書,老莊為最,故多取其文,而意義甚殊,不可不察。」

總之,元賢是明末清初一個唱導禪學為主,而兼融淨土,並會通儒釋的多方面活動的人物。他的清淡樸素的家風,深受壽昌無明的影響。他認為禪人須先具正法眼,門庭施設,實在所緩。他記壽昌的作略說︰「先師粗衣糲食,躬秉耒耜,年至七十,未嘗暫輟。時歲大饑,磨麥為羹,率眾開田。其田今呼為麥羹坵。蓋百丈之後,一人而已。今吾輩直草不踏,橫草不拈,安坐享用。每思及此,便覺藏身無地!」

元賢在明朝末年,以提倡洞上心法自任,兼唱臨濟宗旨,頗與臨濟宗的巨匠汾陽善昭而兼唱洞上之旨,先後輝映。元賢雖數開堂演法,而極重視勞動。在今天佛教徒提出修持勞動兩不誤的口號下,元賢的師法百丈精神是值得我們敬仰和學習的。

〔參考資料〕 《五燈會元續略》卷二;《續燈存稿》卷十一;《五燈全書》卷六十二;《永覺賢公大禪師塔銘》;望月信亨《中國淨土教理史》;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下卷第六編。


公案

禪宗用語。原意指官府用以判斷是非的案牘。所謂「案牘」即指文書而言。官府之文書成例及訟獄論定者謂之「案」或「公案」。由此轉而為禪宗用語,即指祖師、大德在接引參禪學徒時所作的禪宗式的問答,或某些具有特殊啟廸作用的動作。此類接引禪徒的過程,往往可資後人作為判定迷悟之準繩,猶如古代官府之文書成例,故亦謂之為公案。

自古以來,有若干種集錄此種公案而成之作品,如《碧巖錄》、《從容錄》二書,即各收錄百則禪門公案。《無門關》也收錄四十八則。諸書所收公案,加上《景德傳燈錄》等五部燈錄所載,公案之數總計約有一千七百則左右。

依《天目中峰和尚廣錄》卷十一(上)所載,禪門公案,並非個人之知識上之臆見,亦非依文解義之解說,乃係會靈泉、契妙旨、破生死、越情量,與三世十方百千開士同稟之至理。故不可以義解,不可以言傳。因此,師家每藉公案提撕學人,而學人則藉以除去分別情識,俾得開悟之境界。

此種風氣創始於唐,而盛於宋,主要為臨濟系禪僧所盛用。到宋代乃成為公案禪之時代。例如,北宋末期五祖法演、南宋大慧宗杲及無門慧開均重視趙州「無」字公案,並經常以之提撕學人。

據《碧巖錄》卷首〈三教老人序〉云(大正48‧139b)︰
「公案者,倡於唐而盛於宋。(中略)其用有三,面壁功成,行腳事了,定槃之星難明,野狐之趣易墮,具眼為之勘辨,一呵一喝,要見實詣,如老吏據獄讞罪,底裏悉見,情欵不遺,一也。其次,則嶺南初來,西江未吸,亡羊之岐易泣,指海之針必南,悲心為之接引,一棒一痕要令證悟,如廷尉執法平反,出人於死,二也。又其次,則犯稼憂深,繫驢事重,學奕之志須專,染絲之色易悲,大善知識為之付囑,俾之心死蒲團,一動一參,如官府頒示條令,令人讀律知法,惡念才生,旋即寢滅,三也。」

此段文字,亦可幫助後人理解公案之特質。

◎附一︰日種讓山著‧芝峰譯《禪學講話》第三章第四節(摘錄)

公案的地位
就是被看做純主觀的禪,但關於達成其宗教的機能,也自不可不具備種種的條件。這些條件,自然地被綜合著而成為一個統一體,無論在內在外所飛躍著的禪的宗教機能,都可看得到。可是在綜合體成為綜合的中心的,務須把其他的一切在這中心上運用著綜合的力,把被綜合了的一切賦以生命,使之完備,使之躍動,一一都使之成為有力的以達成其任務。有了這樣,然後纔產生出總的機關,宗教的機能,就會顯現。禪的公案,實際就是成為這作用的中心的東西;依於公案,一切被綜合了的,被賦以生命了的,都完全地達成其作用。公案在這種意義上,可說是禪的生命的主要分子,是基本的主動體。所以禪的持續和發揚,第一需要公案;其他的不過是助成禪的宗教的機能的補助條件而已。關於宗教上的所謂補助條件,舉例來說︰好像病人之於補品,也不是簡易或無代價的。因為由於那些補助條件,宗教的生命得以實現化,宗教的使命得以完成。雖然,也有一意傾向於補助條件的發達與完備,卻輕視了主動體的公案;也有祇被囚繫在時代潮流裏,一意的迎合潮流,結果忘卻原來的本旨;甚至對於公案的本身覺得不值一顧,而企圖破壞者。可是禪宗,若輕視公案或破壞,那末這個成立的基本,也就在這裏被破壞,甚至失卻了禪的生命。宗教,是以內在為重的。(中略)在禪宗雖兼顧到外形的達成,可是外形的達成,必須從內在的生命的飛躍所顯現的外形,纔是有生命有價值的,這種外形的達成,就是內在的生命的延長,同時又不忘其所顯現的本旨。古人之所以捨生命的沒頭參究公案,其原因也就在此。

公案的意義
所謂禪的研究,即是實際的體驗,除體驗外別有真實意味的研究,是不存在的。因之禪的講說,除提唱外沒有真的講說。假使問︰體驗什麼﹖提唱什麼﹖那就是古人提示的公案。公案的提唱及體驗,便是佛心的提唱、佛心的體驗。叫做「拈弄」或「評唱」的,都是公案;此外,什麼也不存在。試閱古今先德的「上堂」或「小參」所垂示的話頭,無非是公案;公案外更沒有什麼說示或評唱的。特別地在佛教典籍中數量最豐富的是「語錄」,內容全是公案的提唱及拈弄。又具有禪宗獨有作風的偈頌,和經典中的偈頌不同,在文字裏所含的意義,沒有不是公案的。禪的教法,這樣用公案來推動,一貫地運用著公案。若和別的宗教比較︰各家教宗,各有所依的經典,依經典而有教相,依據那一種經典的教相而顯其所依的立場,於是成立一一的宗派;但禪宗自稱為教外別傳,沒有經典為所依,可是公案,恰似教下各宗之於經典。就其內容上說︰當然各有各的獨得之點,悉不一致,但也不得說為是全然異物。公案是沒有成法的,照著古德各人的體驗,強調著特殊的個性,於是顯現出「喝」或「咦」來的法,這法是自家製造的,為使自家的法一推動時,禪的獨得的公案就在這裏出現,而且是成為禪的基本的主動體,成為生命;所以禪,除卻公案,就不能理解。

那末,公案是有著什麼意義呢﹖又在什麼意義上公案是基本的主動體呢﹖現在不可不進一步考察到關於這兩個問題。在這裏檢點先德所提示的解說,是解答方法的一種,然先德的解說,不同現在的人照著自己的意識隨便地下以截斷的,對於公案提示者的本意,不是馬虎任便的,所以現在首先來檢點古人的解說是怎樣﹖

「有人問︰佛祖機緣世稱公案者何也﹖曰︰公案者,乃喻公府之案牘也。法之所在,王道治亂,實係於斯。公者,乃聖賢一其轍,天下同其途之至理也。案者,乃聖賢為理記事之正文也。凡有天下者,未嘗無公府,有公府者,未嘗無案牘。蓋取以為法,而欲斷天下之不正者也。公案行則理法用,理法用則天下正;天下正則王道治。夫佛祖之機緣,目之曰公案,亦然。蓋非一人之臆見,乃會靈源,契明旨,破生死,越情量,三世十方開士所同稟之至理也。且不可以義解,不可以言傳,不可以文詮,不可以識度。如塗毒鼓,聞者皆喪;如大火聚,攖之則燎。故靈山曰別傳,傳此也;少林曰直指,指此也。自南北分宗,五家列派以來,諸善知識,操其所傳,負其所指,賓叩主應,得牛還馬時,任粗言細語而捷出,如迅雷不及掩耳。(中略)世稱長老者,即叢林公府之長吏也;其編燈集錄者,即記其激揚提唱之案牘也。

夫公案者︰即燭情識昏暗之慧炬也;抉見聞翳膜之金篦也;斷生死命根之利斧也;鑑聖凡面目之禪鏡也。祖意以之廓明,佛心以之開顯。其全超迥脫大達同證之要,自不越此。」(《中峰廣錄》〈山房夜話〉)

先德所說示的極其明瞭,將公案的真意義,可謂說得是透徹無餘了;公案是禪的基本的主動體或生命,也可瞭然;同時將公案的使命,也適確簡潔地指示出來。照這樣看法,得說公案是先德提唱的「正題」的意義,且這種正題裏,自充溢著聖賢所體悟的真理;所以以此為準繩,以之觀照邪禪、邪法,斷絕其不正,得知傳正禪正法之有在。而公案的作用,是徹透法的本源,契於佛祖解脫境上所現起的妙旨,使之入於與佛祖同一境涯。換言之︰是在於超越了吾人意識的情量,擊破了建築在情量上的生死城郭,使得到無生死、無分別智的真智,與佛祖同樣的人於遊戲三昧之境。這是中峰先德所提唱了的︰『燭情識昏暗之慧炬,抉見聞翳膜之金篦,斷生死命根之利斧,鑑聖凡面目之禪鏡。』先德提唱公案,檢驗學者的悟境的例子,在禪錄裏隨處可以看到。淺近的舉一個例,在禪門通途話題裏記載著念佛上人與獨湛禪師商量的公案︰「禪師一日問上人曰︰師是何宗行者﹖上人曰︰淨宗。禪師曰︰彌陀年幾歲﹖上人曰︰與我同年。禪師更曰︰上人幾歲﹖曰︰與彌陀同年。禪師追究曰︰即今彌陀在何處﹖上人默然而舉左手。」這實在是好個商量也。若已是「機法一體」、「信心獲得」的人,彌陀必定具現於自己的身心上。這樣的將是凡﹖是聖﹖照在禪鏡上而下以判斷這也是示出了「鑑聖凡之禪鏡」的公案的一種作用之所以然。此外,鑑照祖師的心境,開顯自己的神祕之鍵鑰,正是被祕藏在公案裏。所以黃檗禪師說︰「既是丈夫漢,應看個公案!」禪,因於這樣地看破公案,公案和自己打成為「不二一體」,纔得發生真理。由是也可知道;公案,是怎樣的重大了。

◎附二︰巴壺天〈禪宗公案之透視〉(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2})

禪宗祖師們的語錄,是表現他們禪的內在的經驗記錄,不只是個人的傳記,而且是佛法的記述,因為在他們,人和佛法是不二的,人就是佛法,佛法就是人。他們間的問答機緣,後人稱為公案,那是什麼意思呢﹖綜合《碧巖錄》、《雲棲正訛集》,及《中峰廣錄》〈山房夜話〉的解釋,大意是說︰「公案是公府的案牘,所以剖斷是非;祖師們對機垂示所用的語言和動作,所以剖斷迷悟。」這樣說來,公案是能喻,祖師的垂示是所喻,能喻與所喻,倒是十分切合的。

據說《傳燈錄》所載的公案,多至一千七百餘則,但我卻未曾統計過。從這些公案中,看祖師們接引來學,雨棒雷喝,石火電光,棘句鈎章,懸崖峭壁,令人索解不得。為什麼索解不得呢﹖據我看,約有下列幾項原因︰

一、禪理障
禪宗祖師們似沒有一種固守的特定的主義,往往透過證悟,靈活運用佛家其他各宗的結論,作為自己的出發點,用直指或影射的方法,來表象這不可言說與不可思議的證悟境界。這樣禪理,對一個未曾開悟的人來說,是好似銀山鐵壁樣的一種障礙,根本上是無從了解的。例如︰

A、有朋彥上座,博學強記,來訪報恩慧明禪師,敵論宗乘。師曰︰「言多去道轉遠。今有事借問︰只如從上諸聖及諸先德,還有不悟者也無﹖」彥曰︰「若是諸聖先德,豈有不悟者哉﹖」師曰︰「一人發真歸源,十方虛空,悉皆消殞,今天台山嶷然,如何得消殞去﹖」彥不知所措。(《傳燈錄》)

按︰一人發真歸源,十方虛空,悉皆消殞數語,出《楞嚴經》。這可說是主觀的唯心論。山河大地(即客觀世界),都是我心之所顯現。當我們入無為正定時,一念不生,這十方虛空,立即消殞,何況這一座天台山﹖彥上座未曾證悟這樣禪理,被慧明禪師一問,便只好閉口結舌了。

B、黃龍祖心晦堂寶覺禪師,與夏(倚)公立談,至《肇論》「會萬物為自己者」及「情與無情共一體」時,有狗臥香桌下,師以壓尺擊狗,又擊香桌曰︰「狗有情即去,香桌無情自住,情與無情,如何得成一體﹖」公立不能對。師曰︰「才涉思維,便成剩法,何曾會萬物為己哉﹖」(《指月錄》)

「萬物為己」及「情與無情共一體」是一種神祕經驗。當我們親證真如時,全宇宙與我自己合而為一,這時主客不分,能所俱泯,情與無情共一體,那還有狗與桌子的差別呢﹖夏公立不曾有過這種神祕經驗,當然是莫測究竟了。

C、有一行者隨法師入佛殿,行者向佛而唾。法師曰︰「行者少去就,何以唾佛﹖」行者曰︰「將無佛處來與某甲唾。」法師無對。(《傳燈錄》)

這則公案中,行者有泛神論的思想,認為佛遍在宇宙萬有中。可惜法師不了解,無話可對。後來仰山代法師下一轉語說︰「但唾行者」。又說︰「行者若有語,即向伊道,還我無行者處來。」這是說︰行者有佛性,亦即是佛(但按邏輯說︰「有佛性」與「成佛」,中間尚有一段距離。)何處無佛,即何處無行者。行者唾佛,你唾行者,這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辦法。

二、摹寫障
摹寫禪理(包括其他有關的意思表示)的語言文字或動作。這又可分為象徵障、譬喻障、諺語(或方言)障、典故障、名相障等等。以下分別說明︰

(一)象徵障︰無論是象徵的語言或是象徵的動作,所象徵的總不外是禪理。禪理寄寓在象徵中,悟解禪理,固屬首要,但亦要了解象徵本身,否則象徵即成為一層障礙。

A、僧問趙州從諗禪師︰「學人乍入叢林,請師指示。」州曰︰「喫粥了也未﹖」曰︰「喫了也。)州曰︰「洗鉢盂去。」其僧於言下大悟。(《傳燈錄》)
這則公案,後來雲門禪師拈出來示眾說︰「且道︰有指示﹖無指示﹖若道有指示,問他道什麼﹖若道無指示,這僧何得悟去﹖」據我看,粥是黏性的東西,趙州教他洗鉢盂去,是指示他解黏,解黏就是破除執著。

B、黃龍誨機禪師初參巖頭,問︰「如何是祖師西來意﹖」頭曰︰「你還解救糍麼﹖」師曰︰「解。」頭曰︰「且救糍去。」後到玄泉,問︰「如何是祖師西來意﹖」泉拈起一莖皁角曰︰「會麼﹖」師曰︰「不會。」泉放下皁角,作洗衣勢。師便禮拜,曰︰「信知佛法無別。」泉曰︰「你見什麼道理﹖」師曰︰「某甲曾問巖頭,頭曰︰『汝還解救糍麼﹖』救糍也只是解黏,和尚提起皁角,亦是解黏。所以道無別。」泉呵呵大笑。師遂有省。(《宗鑑法林》)

在這則公案中,巖頭教黃龍去救糍,是象徵的語言;玄泉放下皁角,作洗衣勢,是象徵的動作;其意義都是解黏,和趙州教僧洗粥盂去,是一樣的。

C、溈山一日指田謂仰山曰︰「那頭得恁麼高,這頭得恁麼低。」仰曰︰「卻是這頭高,那頭低。」溈曰︰「汝不信,但向中間立,看兩頭。」仰曰︰「不必中間立,亦莫住兩頭。」溈曰︰「若如是,著水看,水能平物。」仰曰︰「水亦無定,但向高處高平,低處低平。」溈乃休去。(《宗鑑法林》)

按禪宗修持境界有三關︰(一)初關,(二)重關,(三)牢關。一個徹悟的人,這三關都須層層突破。例如從凡入聖是初關,從聖入凡是重關,凡聖俱不立是牢關。聖是那頭,凡是這頭,凡聖俱不立是中間。仰山所說的「不必中間立,亦莫住兩頭。」就是象徵三關齊破的境界。這還是象徵的語言。

D、勝光钁斷一蚯蚓,向子湖神力禪師云︰「某甲今日钁斷一條蚯蚓,兩頭俱動,未知性命在那頭﹖」子湖提钁頭向蚯蚓左頭打一下,右頭打一下,中心空處打一下,擲卻钁頭便歸。(《古尊宿語錄》)

勝光問子湖︰「蚯蚓的性命在那頭﹖」是還有邊見存在。子湖用钁打蚯蚓的左頭、右頭和中心,暗示他︰中間和兩頭都應除卻,這是象徵的動作。

(二)譬喻障︰禪宗祖師們慣常用譬喻,所譬的是禪理。我們除必須悟解禪理外,還要了解譬喻本身,否則亦會成一層障礙。例如︰

A、潭州神山僧密禪師,與洞山行次,忽見白兔走過,密曰︰「俊哉!」洞曰︰「作麼生﹖」密曰︰「大似白衣拜相。」洞曰︰「老老大大,作這個語話!」密曰︰「你作麼生﹖」洞曰︰「積代簪纓,暫時落魄。」(《宗鑑法林》)

在這則公案中,白兔比擬白衣,白衣是老百姓,直拜冢宰,喻由修而悟,僧密的意思是如此,可是洞山卻破斥他這種說法。洞山說︰「積代簪纓,暫時落魄。」他的意思是︰人人皆有佛性,好比仕宧世家,本來尊貴,只因迷忘自寶,淪落微賤,雖然飄零萬狀,而骨相卻還是存在的。首先要知自本心,悟自本性。這是先悟後修,與由修而悟的法門是不同的。(按這原是曹洞宗的宗旨。《人天眼目》與《宗門玄鑑圖》,載有曹山五位圖頌,第一位頌正中偈云︰「白衣雖拜相,此事不為奇,積代簪纓者,休言落魄時。」註云︰「就初悟此理時立。」)

B、僧問石霜性空禪師︰「如何是祖師西來意﹖」霜曰︰「如人在千尺井中,不假寸繩,出得此人,即答汝西來意。」僧曰︰「近日湖南暢和尚出世,亦為人東語西話。」霜喚沙彌︰「拽出這死屍著!」沙彌即仰山。仰後問耽源︰「如何出得井中人﹖」耽源曰︰「咄,癡漢!誰在井中﹖」仰後問溈山,溈召︰「慧寂!」(按慧寂即仰山法名)仰應諾。溈曰︰「出也。」(《傳燈錄》)

上述的井中人,喻我們的自性。達磨祖師由西方來東土,旨在教人撥塵見性。但自性即本體,無形無相,是無法表現的,我們只能藉用顯體。溈山召喚慧寂,慧寂應諾,這豈不是自性的作用麼﹖

C、宣州刺史陸亘大夫問南泉禪師︰「古人瓶中養一鵝,鵝漸長大,出瓶不得。如今不得毀瓶,不得損鵝,和尚作麼生出得﹖」南泉召︰「大夫!」亘應諾。南泉曰︰「出也。」亘從此開解,遂禮謝。(《御選語錄》)

這則公案和上一則差不多。但上一則是明喻,這則卻是暗喻,在譬喻類別上是有點不同的。

(三)諺語(或方言)障︰禪宗公案中常夾雜著唐宋時代的方言或諺語,有些方言和諺語,而今久已失傳,無從查考,甚或意義不明。這雖無關宏旨,但亦是一層文字上的障礙。例如︰

A、趙州從諗禪師,問投子和尚︰「死中得活時如何﹖」投子曰︰「不許夜行,投明須到。」州曰︰「我早侯白,伊更侯黑。」(《傳燈錄》)

禪宗稱入涅槃境界為「大死一回」,從涅槃境界裏轉身(至生死海來度眾生),為「絕後再甦」。趙州將這個意思問投子,是有心乘機來考驗他的。其實「大死」與「再甦」,只可自知,何必去考驗人呢﹖投子是精識精,便回答趙州說︰「不許夜行,投明須到。」涅槃境界是不動步而到的。趙州是已到過的。人是從涅槃境界裏轉身出來的人,投子卻 說他未到,教他再回到涅槃境界。換句話說,趙州問投子︰從聖入凡時如何﹖投子卻告訴他︰要從凡入聖。這是禪宗祖師們「抽釘拔楔」的慣技。於是趙州乃說︰「我早侯白,伊更侯黑。」這兩句是什麼意思呢﹖(禪宗典籍,多把它解錯了,甚至侯白侯黑,寫成猴白猴黑。近人丁福保《佛學大辭典》,及日本諸橋轍次《大漢和辭典》,內容豐贍,對此侯白侯黑,亦皆付諸闕如。)它的出處,是在秦少游《淮海集》中。少游有一篇〈二侯說〉,原文是這樣的︰

聞有侯白,善陰中人以數,鄉里甚憎而畏之,莫敢與較。一日,過女子侯黑於路,據路傍,佯若有所失,白怪而問之。黑曰︰「不幸墮珥於井,其值百金,有能取之,當分半以謝。夫子獨無意乎﹖」白良久計曰︰「彼女子亡珥,得珥固可紿而勿與。」因許之,脫衣井旁,縋而下,黑度白已至水,則盡取其衣,亟去,莫知所塗。故今聞人呼相賣曰︰「我已侯白,伊更侯黑。」

由上看來,趙州用這兩句閩諺的意思,是說︰「我原是想去賺他的,想不到結果卻被他賺了。」我們如果未把這兩句閩諺的意義查考出來,誰能說我們已看懂了這則公案呢﹖

此外尚有典故障(包括佛典)、名相障等等,只要查閱辭典,就會了解,這兒姑且從略了。

總之,禪宗祖師們的公案是禪的心髓,要透視禪的心髓,必須突破禪理障與摹寫障,一如我們透視肉體的心髓,必須用X光來突破皮骨血肉的障礙一樣。從前有一則公案︰

荊南節度使成汭,遣大將入雲居山送供與道膺禪師,問說︰「世尊有密語,迦葉不覆藏。如何是世尊密語﹖」膺召曰︰「尚書!」其人應諾。膺曰︰「會麼﹖」曰︰「不會。」膺曰︰「汝若不會,世尊有密語;汝若會,迦葉不覆藏。」(《傳燈錄》)

同樣的道理︰你若沒有像X光一般的透視禪理障與摹寫障的眼睛,祖師們的公案,對你也是密語;反之,你若有像X光一般的透視禪理障與摹寫障的眼睛,祖師們公案,對你便是不覆藏。

〔參考資料〕 《宗門十規論》;南懷瑾《禪與道概論》;鈴木大拙著‧劉大悲譯《禪與生活》;鈴木大拙、佛洛姆合著‧孟祥森譯《禪與心理分析》;宮本正尊編《佛教の根本真理》。


小參

指禪剎中不定時的說法。「參」是集眾說法之意,正式的說法稱上堂,或謂大參。小參規模較上堂為小,故曰小。此外,小參多垂說家風,故又稱為家教或家訓。

據《敕修清規》卷二載,小參起初無定處,全視人數多寡,臨時在寢堂或法堂陞座集眾說法。同卷〈晚參〉條下又將住持隨時隨處的說法稱為小參,如住持入院,或官員檀越入山,或受人特請,或為亡者開示,或四節臘時,皆可謂之小參。

小參原指住持在寢堂的簡略開示,以及伴隨而起的問答商量,降至南宋,漸成定期行事,並具儀式。

〔參考資料〕 《禪林象器箋》〈垂說門〉;《禪苑清規》卷二;《祖庭事苑》卷八;《百丈清規證義記》卷五;《禪林寶訓》卷三。


文偃

五代禪僧。雲門宗之祖。俗姓張,世居蘇州嘉興。幼懷出塵之志,依空王寺志澄出家,侍志澄數年,研究四分律。後離去,參睦州道蹤,經數載,盡得其旨。既而謁雪峰義存,鑽研經年始受宗仰。此後歷叩諸方,益究玄要,令名日盛。

其後復參韶州靈樹如敏座下,如敏推為首座。貞明四年(918)如敏示寂後,廣主劉王請師主持靈樹寺。同光元年(923)建光泰禪院於雲門山,海眾雲集,法化四播;劉王嘗迎至內廷叩問宗要,師酬答如流,王益崇仰之,賜紫袍及「匡真禪師」之號。乾和七年四月十日,上表辭王,垂誡徒眾,端坐示寂。享年八十六,僧臘六十六。弟子遵其遺囑,安遺體於方丈中。北宋‧乾德四年(966,一說元年,或說三年),迎靈軀於內廷供養月餘,太祖追諡「大慈雲匡真弘明禪師」。

師於靈樹、雲門二寺力弘禪旨。其機鋒險峻,門風殊絕,世稱「雲門文偃」。於化導學人時,慣以一字說破禪旨,故禪林中有「雲門一字關」之美稱。此外,亦常以「顧、鑒、咦」三字啟發禪者,故又有謂之為「雲門三字禪」者。著有法語、偈頌、詩歌等,由門人守堅編錄為《雲門匡真禪師廣錄》三卷及《語錄》一卷行世。嗣法弟子有實性、圓明、明教、道謙、智寂等八十八位。

◎附一︰《五燈會元》卷十五(摘錄)

雪峰存禪師法嗣(雲門宗文偃)
韶州雲門山光奉院文偃禪師,嘉興人也。姓張氏。幼依空王寺志澄律師出家。敏質生知,慧辯天縱。及長,落髮稟具於毗陵壇,侍澄數年,探窮律部。以己事未明,往參睦州。州纔見來,便閉卻門。師乃扣門,州曰︰「誰﹖」師曰︰「某甲。」州曰︰「作甚麼﹖」師曰︰「己事未明,乞師指示。」州開門,一見便閉卻。師如是連三日扣門,至第三日,州開門,師乃拶入,州便擒住,曰︰「道!道!」師擬議,州便推出。曰︰「秦時𨍏轢鑽。」遂掩門,損師一足。師從此悟入。州指見雪峰。

師到雪峰莊,見一僧,迺問︰「上座今日上山去那!」僧曰︰「是。」師曰︰「寄一則因緣,問堂頭和尚,祇是不得道是別人語。」僧曰︰「得。」師曰︰「上座到山中,見和尚上堂,眾纔集便出,握腕立地曰︰這老漢項上鐵枷,何不脫卻﹖」其僧一依師教。雪峰見這僧與麼道,便下座,攔胸把住。曰︰「速道!速道!」僧無對。峰拓開曰︰「不是汝語。」僧曰︰「是某甲語。」峰曰︰「侍者將繩棒來。」僧曰︰「不是某語,是莊上一浙中上座,教某甲來道。」峰曰︰「大眾去莊上,迎取五百人善知識來。」師次日上雪峰,峰纔見,便曰︰「因甚麼得到與麼地!」乃低頭。從玆契合,溫研積稔,密以宗印授焉。

師出嶺,遍謁諸方,覈窮殊軌,鋒辯險絕,世所盛聞。後抵靈樹,冥符知聖禪師接首座之說。

初,知聖住靈樹二十年,不請首座,常云︰「我首座生也,我首座牧牛也,我首座行腳也。」一日令擊鐘,三門外接首座。眾出迓,師果至,直請入首座寮解包。(《人天眼目》見靈樹章。)後廣主命師出世靈樹。開堂日,主親臨曰︰「弟子請益。」師曰︰「目前無異路。」(法眼別云︰「不可無益於人。」)師乃曰︰「莫道今日謾諸人好,抑不得已向諸人前作一場狼籍。忽遇明眼人,見成一場笑具,如今避不得也。且問你諸人,從上來有甚事﹖欠少甚麼﹖向你道無事,已是相埋沒也。雖然如是,也須到這田地始得。亦莫趁口快亂問,自己心裏,黑漫漫地。明朝後日,大有事在。你若根思遲回,且向古人建化門庭東覷西覷,看是箇甚麼道理﹖你欲得會麼﹖都緣是你自家無量劫來,妄想濃厚,一期聞人說著,便生疑心。問佛問法,問向上向下,求覓解會,轉沒交涉。擬心即差,況復有言有句,莫是不擬心是麼﹖莫錯會好。更有甚麼事﹖珍重。」(中略)

僧舉灌溪上堂,曰︰「十方無壁落,四面亦無門。淨裸裸赤灑灑沒可把。」師曰︰「舉即易,出也大難。」曰︰「上座不肯,和尚與麼道那﹖」師曰︰「你適來與麼舉那!」曰︰「是。」師曰︰「你驢年夢見灌溪。」曰︰「某甲話在。」師曰︰「我問你十方無壁落,四面亦無門,你道大梵天王與帝釋天商量甚麼事﹖」曰︰「豈干他事!」師喝曰︰「逐隊喫飯漢。」

師到江州,有陳尚書者請齋,纔見便問︰「儒書中即不問,三乘十二分教自有座主,作麼生是衲僧行腳事﹖」師曰︰「曾問幾人來﹖」書曰︰「即今問上座。」師曰︰「即今且置,作麼生是教意﹖」書曰︰「黃卷赤軸。」師曰︰「這箇是文字語言,作麼生是教意﹖」書曰︰「口欲談而辭喪,心欲緣而慮忘。」師曰︰「口欲談而辭喪,為對有言。心欲緣而慮忘,為對妄想。作麼生是教意﹖」書無語。師曰︰「見說尚書看《法華經》是否﹖」書曰︰「是。」師曰︰「經中道,一切治生產業,皆與實相不相違背,且道非非想天有幾人退位﹖」書無語。師曰︰「尚書且莫草草,三經五論,師僧拋卻,特入叢林,十年二十年,尚不奈何,尚書又爭得會﹖」書禮拜曰︰「某甲罪過。」

師唱道︰「靈樹雲門,凡三十載,機緣語句,備載《廣錄》。以乾和七年己酉四月十日順寂。塔全身於方丈,後十七載,示夢阮紹莊曰︰「與吾寄語秀華宮,使特進李托,奏請開塔。」遂致奉勑迎請內庭供養,逾月方還。因改寺為大覺,諡「大慈雲匡真弘明禪師」。

◎附二︰日種讓山著‧芝峰譯《禪學講話》本論第三章(摘錄)

雲門藥病相治(第八十七則)
「雲門示眾云︰『藥病相治,盡大地是藥,那箇是自己﹖』」

這則是依據《華嚴經》中的︰
「文殊一日,令善財去採藥︰『不是藥者採將來!』善財遍採,無不是藥;卻來白云︰『無不是藥者。』文殊云︰『是藥者採將來!』善財乃拈一莖草度與文殊。文殊提起示眾曰︰『此藥,亦能殺人,亦能活人。』」

即雲門所舉「藥病相應,盡大地是藥」,更添一句「那箇是自己」的話來誘導大眾。故圜悟評云︰「識取鈎頭意」。「盡大地是藥」,和善財說的「無不是藥者」相同;即是說︰盡大地無不是法,宇宙全體都是法。釋迦原是不假他力,自己是釋迦;彌勒,也是自己是彌勒,什麼也不曾假借過,便是物物全真,箇箇顯露,一切都是壁立萬仞的法。此是本則的中心思想,雲門示眾的本意也在此。雲門為使人體驗此法,說「那箇是自己」,給與以思索的端緒。由於這端緒的攝引,纔能於法得到把握,這是雲門接化的手段。但是藥病相治一著,原為方便的施設,就是釋尊四十九年說法,也是應機說教,應病與藥的,所以祇是一種尋常施設的手段,還不是根本法的直示。換言之︰與藥,為淘汰眾生的業根使之透達洒洒落落的心境的方便耳。圜悟曰︰「藥病相治,也只是尋常語論。你若著有,與你說無,你若著無,與汝說有;你若著不有不無,與汝去糞掃堆上,現丈六金身,頭出頭沒。」

這是藥病相治的解說,也是文殊的殺活的手段。然一說到「那箇是自己」︰這是指到法的本源,為使把握住世界未現、佛祖未出世以前的無名無相的無法的法之釣餌。法的本源︰是無道、無禪、無自己、無名、無相的。達到這無名無相的法的本源的立場,卻來看宇宙森羅萬象時,萬象和自己也都是法,都是藥。因為若不透入自己即是法之本法,要得到「盡大地是法」的達觀,必不可能。故雪竇頌云︰「盡大地是藥,古今何太錯!閉門不造車,通途自寥廓。錯!錯!鼻孔撩天亦穿卻。」

何故說「太錯」呢﹖雲門希望使人轉卻一切現象,一切意識,歸還到法之本法,可是自古到今,祇死在做藥會,斯所以錯!本源底裏的法,是「閉門不造車」的,不憑藉種種論究,種種修行,是天然自性真。如萬里一條鐵,坦坦蕩蕩地一物也不立。「通途自寥廓」者︰是對他之作用言,因為一念起時,則三千諸佛悉起,一一具全,一一本真,任何物也都無少異。次說「錯!錯!」者︰意說「盡大地是藥」,已是錯;「那個是自己」,也是錯!何以故﹖以本源的法,無名無相故;說是「藥」是「自己」,已落於第二義,遠離第一義故。至乎是,雖掀起撩天的鼻孔到高而且遠的蒼空的識見,也須穿卻始得,不穿 卻,都為無用。

於此又作評唱曰︰「雲門云︰拄杖子是浪,許儞七縱八橫;盡大地是浪,看儞頭出頭沒。」

「拄杖子」,是本源的法;「浪」,是現象。若識本源底的法全體是現象,就在一物中都體驗得本體和現象,既不拘泥於現象,也不滯留於本體,自在的妙用,纔自然地自由顯現。然而若僅是認取浪的現象,以離卻了本體故,便得不到自由,墮在生滅有無之見中「頭出頭沒」。照這個意義來看︰「藥」,是浪,是現象;「自己」,是拄杖子,是本體。盡大地是藥,指顯現了的法,是「教內的法」,不外天台所謂「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但是「教外的法」,即是自己的本源底的法,是「閉門不造車」的本自圓成、脫體現成的法。是故通途而成現象,亦無何罣礙,自在無礙。然而,這不是閉門獨自耽著冥想上製造出抽象的概念或假定,凡是我們可履踐的大道,必定是自然完備成就的。這就是早被達磨喝出了的「廓然無聖」。

◎附三︰〈三字禪〉(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三字禪,禪宗公案名。又作雲門三字禪。指雲門文偃以「顧、鑒、咦」三字啟迪禪者。《碧巖錄》卷一云(大正48‧146a)︰「雲門尋常愛說三字禪,顧鑒咦。」《禪宗頌古聯珠通集》卷三十二云(卍續115‧408下)︰「雲門每見僧,必顧視曰鑒,僧擬議,乃曰咦。後德山圓明大師,刪去顧字謂之抽顧。叢林目雲門顧鑒咦有抽顧頌。」此中,「顧」謂顧己,或自我反省;「鑒」謂鑒人,或自我鑑戒;「咦」謂領悟言詮不能及,思路不能到的玄旨,或指超絕一切,於孤峰頂上宴坐自適的境界。

雲門初參睦州道明而悟入,後謁雪峰義存而得印記。睦州宗風峭峻而不容擬議,雪峰宗風溫密而可探玄奧;雲門得此二師宗風妙用,而以機鋒嶮絕、語句簡潔見稱禪林,如雲門一字禪、二字禪、三字禪等皆膾炙人口。

〔參考資料〕 《古尊宿語錄》卷十八;《景德傳燈錄》卷十九;《禪林僧寶傳》卷二;阿部肇一《中國禪宗史》;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鈴木哲雄《唐五代禪宗史》。


文益

五代禪僧。法眼宗之開祖。俗姓魯,餘杭人。年七歲,依新定智通院全偉落髮,弱冠於越州開元寺受具足戒。後入明州鄮山育王寺,跟隨希覺學律典。不久,南遊至福州,參長慶。繼而與同伴一起雲遊,在前往湖湘途中遇暴雨,乃寓於城西地藏院,謁見桂琛。因受桂琛啟發而大有省悟,並隨侍多年。

其後,遊方至臨川,州牧請住於崇壽院。開堂之日,四方雲集而來之求法僧,不下千數。南唐主李氏慕其道風,乃迎至金陵,住報恩禪院,賜號「淨慧禪師」。未幾遷至清涼院,力揚玄沙之禪風,諸方叢林咸仰其風。後周顯德五年閏七月五日示寂,享年七十四,諡「大法眼禪師」,葬於江寧縣丹陽鄉,塔名「無相」。後又追諡為「大智藏大導師」。


文益


嗣法弟子六十三人,以德韶、慧炬、文遂等十四人最勝。著作有偈頌、真讚等數萬言,代表作為《宗門十規論》一卷。

◎附︰《五燈會元》卷十(摘錄)

羅漢琛禪師法嗣(法眼宗文益)
金陵清涼院文益禪師,餘杭魯氏子。七歲依新定智通院全偉禪師落髮,弱齡稟具於越州開元寺,屬律匠希覺師盛化於明州鄮山育王寺,師往預聽習,究其微旨。復傍探儒典,遊文雅之場,覺師目為我門之游夏也。

師以玄機一發,雜務俱捐,振錫南邁,抵福州參長慶,不大發明。後同紹修法進三人,欲出嶺,過地藏院,阻雪少憩,附爐次。藏問︰「此行何之﹖」師曰︰「行腳去。」藏曰︰「作麼生是行腳事﹖」師曰︰「不知。」藏曰︰「不知最親切。」又同三人」藏曰︰「作麼生是行腳事﹖」師曰︰「不知。」藏曰︰「不知最親切。」又同三人舉《肇論》,至「天地與我同根」處,藏曰︰「山河大地,與上座自己,是同是別﹖」師曰︰「別。」藏豎起兩指,師曰︰「同。」藏又豎起兩指,便起去。雪霽辭去,藏門送之。問曰︰「上座尋常說三界唯心,萬法唯識。」乃指庭下片石曰︰「且道此石在心內在心外﹖」師曰︰「在心內。」藏曰︰「行腳人著甚麼來由,安片石在心頭﹖」師窘無以對。即放包依席下,求決擇。近一月餘,日呈見解,說道理。藏語之曰︰「佛法不恁麼。」師曰︰「某甲詞窮理絕也。」藏曰︰「若論佛法,一切見成。」師於言下大悟,因議留止。

進師等以江表叢林,欲期歷覽,命師同往。至臨川,州牧請住崇壽院。開堂日,中坐茶筵未起時,僧正白師曰︰「四眾已圍繞和尚法座了也。」師曰︰「眾人卻參真善知識。」少頃陞座,僧問︰「大眾雲集,請師舉唱。」師曰︰「大眾」久立乃曰︰「眾人既盡在此,山僧不可無言,與大眾舉一古人方便。珍重!」便下座。子方上座自長慶來,師舉長慶偈問曰︰「作麼生是萬象之中獨露身﹖」子方舉拂子,師曰︰「恁麼會又爭得。」曰︰「和尚尊意如何﹖」師曰︰「喚甚麼作萬象﹖」曰︰「古人不撥萬象。」師曰︰萬象之中獨露身,說甚麼撥不撥﹖」子方豁然悟解,述偈投誠。自是諸方會下,有存知解者,翕然而至。始則行行如也,師微以激發,皆漸而服膺。海參之眾,常不減千計。

上堂,大眾立久,乃謂之曰︰「祇恁麼便散去,還有佛法道理也無﹖試說看。若無,又來這裏作麼﹖若有,大巿裏人叢處亦有,何須到這裏﹖諸人各曾看《還源觀》、《百門義海》、《華嚴論》、《涅槃經》,諸多策子,阿那箇教中有這箇時節﹖若有,試舉看。莫是恁麼經裏有恁麼語,是此時節麼﹖有甚麼交涉﹖所以道︰微言滯於心首,嘗為緣慮之場,實際居於目前,翻為名相之境。又作麼得翻去﹖若也翻去,又作麼生得正夫(按應作「去」),還會麼﹖莫祗恁麼念策子,有甚麼用處﹖」

僧問︰「如何披露即得與道相應﹖」師曰︰「汝幾時披露即與道不相應﹖」問︰「六處不知音時如何﹖」師曰︰「汝家眷屬一群子。」師又曰︰「作麼生會,莫道恁麼來問,便是不得。汝道六處不知音,眼處不知音,耳處不知音。若也根本是有,爭解無得﹖古人道︰離聲色,著聲色;離名字,著名字。所以無想天修得,經八萬大劫,一朝退墮,諸事儼然,蓋為不知根本真實,次第修行,三生六十劫,四生一百劫,如是直到三祇果滿。他古人猶道,不如一念緣起無生,超彼三乘權學等見。又道彈指圓成八萬門,剎那滅卻三祇劫,也須體究,若如此用多少氣力!」

僧問︰「指即不問,如何是月﹖」師曰︰「阿那箇是汝不問底指﹖」又僧問︰「月即不問,如何是指﹖」師曰︰「月。」曰︰「學人問指,和尚為甚麼對月﹖」師曰︰「為汝問指。」

江南國主,重師之道,迎住報恩禪院,署淨慧禪師。僧問︰「洪鐘纔擊,大眾雲臻,請師如是。」師曰︰「大眾會,何似汝會﹖」問︰「如何是古佛家風﹖」師曰︰「甚麼處看不足﹖」問︰「十二時中,如何行履,即得與道相應﹖」師曰︰「取捨之心成巧偽。」問︰「古人傳衣,當記何人﹖」師曰︰「汝甚麼處見古人傳衣﹖」問︰「十方賢聖皆入此宗,如何是此宗﹖」師曰︰「十方賢聖皆入。」問︰「如何是佛向上人﹖」師曰︰「方便呼為佛。」問︰「如何是學人一卷經﹖」師曰︰「題目甚分明。」問︰「聲色兩字,甚麼人透得﹖」師卻謂眾曰︰「諸上座且道,這箇僧還透得也未﹖若會此僧問處,透聲色也不難。」問︰「求佛知見,何路最徑﹖」師曰︰「無過此。」問︰「瑞草不凋時如何﹖」師曰︰「謾語。」問︰「大眾雲集,請師頓決疑網。」師曰︰「寮舍內商量,茶堂內商量﹖」問︰「雲開見日時如何﹖」師曰︰「謾語真箇。」問︰「如何是沙門所重處﹖」師曰︰「若有纖毫所重,即不名沙門。」問︰「千百億化身,於中如何是清淨法身﹖」師曰︰「總是。」問︰「簇簇上來,師意如何﹖」師曰︰「是眼不是眼﹖」問︰「全身是義,請師一決。」師曰︰「汝義自破。」

問︰「如何是古佛心﹖」師曰︰「流出慈悲喜捨。」問︰「百年暗室,一燈能破。如何是一燈﹖」師曰︰「論甚麼百年﹖」問︰「如何是正真之道﹖」師曰︰「一願也教汝行,二願也教汝行。」問︰「如何是一真之地﹖」師曰︰「地則無一真。」曰︰「如何卓立﹖」師曰︰「轉無交涉。」(中略)

僧問︰「如何是塵劫來事﹖」師曰︰「盡在於今。」

師因患腳,僧問訊次,師曰︰「非人來時不能動,及至人來動不得。且道佛法中,下得甚麼語﹖」曰︰「和尚且喜得較。」師不肯,自別云︰「和尚今日似減,因開井被沙塞卻泉眼。」師曰︰「泉眼不通被沙礙,道眼不通被甚麼礙﹖」僧無對。師代曰︰「被眼礙。」

師見僧搬土次,乃以一塊土放僧擔上,曰︰「吾助汝。」僧曰︰「謝和尚慈悲。」師不肯。一僧別云︰「和尚是甚麼心行﹖」師便休去。

師謂小兒子曰︰「因子識得你爺,你爺名甚麼﹖」兒無對。(法燈代云︰「但將衣袖掩面。」)師卻問僧︰「若是孝順之子,合下得一轉語。且道合下得甚麼語﹖」僧無對。師代曰︰「他是孝順之子。」

師問講《百法論》僧曰︰「百法是體用雙陳,明門是能所兼舉,座主是能,法座是所,作麼生說兼舉﹖」(有老宿代云︰「某甲喚作箇法座。」歸宗柔云︰「不勞和尚如此。」)

師一日,與李王論道罷,同觀牡丹花。王命作偈,師即賦曰︰「擁毳對芳叢,由來趣不同,髮從今日白,花是去年紅,艷冶隨朝露,馨香逐晚風,何須待零落,然後始知空。」王頓悟其意。

師頌「三界唯心」曰︰「三界唯心,萬法唯識,唯識唯心,眼聲耳色,色不到耳,聲何觸眼,眼色耳聲,萬法成辦,萬法匪緣,豈觀如幻,山河大地,誰堅誰變﹖」頌「華嚴六相義」曰︰「華嚴六相義,同中還有異,異若異於同,全非諸佛意,諸佛意總別,何曾有同異﹖男子身中入定時,女子身中不留意,不留意,絕名字,萬象明明無理事。」

師緣被於金陵,三坐大道場,朝夕演旨,時諸方叢林,咸遵風化。異域有慕其法者,涉遠而至。玄沙正宗,中興於江表。師調機順物,斥滯磨昏,凡舉諸方三昧,或入室呈解,或叩激請益,皆應病與藥。隨根悟入者,不可勝紀。

周‧顯德五年戊午七月十七日示疾,國主親加禮問。閏月五日剃髮澡身,告眾訖,跏趺而逝,顏貌如生,壽七十有四,臘五十四。城下諸寺院,具威儀迎引。公卿李建勳以下,素服奉全身於江寧縣丹陽起塔,諡「大法眼禪師」,塔曰無相。後李主創報慈院,命師門人玄覺言導師開法,再諡師「大智藏大導師」。

〔參考資料〕 《宋高僧傳》卷十三;《景德傳燈錄》卷二十四;《禪林僧寶傳》卷四;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


方丈

指禪林寺院中住持之居室或客殿。別稱堂頭、正殿、函丈。據《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卷上〈慧輪傳〉所載,印度那爛陀寺的僧房,寬皆方丈許。又據《法苑珠林》卷二十九所載,中印度毗舍離城有維摩居士的禪室,王玄策嘗以笏量之,其方廣有十笏,故號方丈之室。然而在唐代以後的禪林,轉而指住持之居室,或用以指住持本人。

◎附︰Holmes Welch著‧包可華、阿含譯《近代中國的佛教制度》第一章第四節、第六章第二節

衣鉢寮
衣鉢寮是方丈自己的事務所。既不是一個大的單位,其執事輩之序次也不高,而他們卻是住持方丈的親信。主要是「衣鉢」們,他們是方丈的機要祕書和直接助手。他們又都是年輕僧侶,擇其靈敏而有應付人之能力者任之。若有方丈所不願接待的訪客來到,即由「衣鉢」去給與令人滿意的說詞,而代表方丈接洽任何事務。若是方丈忙得沒有空閒,也由一個「衣鉢」來點燃在寺內死去僧人行火葬時的柴火。「衣鉢」們須留心火患與盜賊,負收發信件之責,亦須盡各種儀式上之職務。當一位施主施齋並附禮金時,他們便可能要負責將之分給所有的僧眾。

在許多寺院中,包括金山與高旻寺在內,其中之一──稱為「銀錢賜鉢」──即是實在的會計。從各部門每天收來的大宗銀錢都交給他,附帶有一天內收入的摘要,以便轉登「大賬」。方丈可能將多餘的現金存在一家錢莊,或則,在近今,乃放在一西式的銀行。但是應記得,大宗的流動資產卻並非現金,而米穀則在寺院的倉棧中。

到月底,即有我們可稱為「財政人員會議」的聚會。各部門主管都與方丈及銀錢賜鉢聚合,報告該月的賬目,由銀錢賜鉢對照大賬而作審核。留在各部的少數現金也核對清楚,應與大賬之總數相符。該月份的賬目於是可以結算。

衣鉢寮的另一個執事是「莊嚴衣鉢」。他保管繡花的掛旛、佛壇器皿,與日常所用或特殊場合所需的高價法器等。靠一位或幾位「湯藥」之助,他照著那些高價物品之是否如其所需地在鉢內取出,又是否如數歸還原處,也都有合度的登記。「湯藥」之職銜,是因為在方丈病時,他們要為他煎「湯」調「藥」之故。近年來,他們都任事於方丈私用之廚房與餐間內,且也照料方丈個人的貴賓所住的上客房。他們還有很多零碎的事務。對於不歡迎的訪客們,他們則是第一道防線,可以由他們傳訊息給方丈,而傳給他們回音,或則召喚「衣鉢」。他們有查閱日曆的責任(在高旻寺一日須查兩次!)俾知任何前任方丈之忌日是否即是明日。若然,則告知方丈,通常是要請一位代表來出席必要的儀式。在高旻寺,「湯藥寮」也包括了為茶葉、醬油等,以及常備作貴賓之用的,或將特殊場合的僧眾所用的精美食品而設之儲倉。「湯藥」即負責將此類物品分配給全寺各部門。這可以證明在某些寺院,凡物品價值愈高,則愈是緊密地由方丈親自監督管理。

在衣鉢寮中序位最低者為「侍者」,每日由禪堂中的侍者們輪流當值。他照料方丈穿好並脫去法服,摺好並放好;在某些儀式中,當方丈行禮時,要端香盤;飯後拿柳枝給方丈去除齒垢;到寺外去則代方丈拿行袋;總之,是方丈身邊的當差與跑腿。在若干情形下,這個執事不是輪流負責的,而是永久性的。譬如虛雲老和尚有兩個侍者,都是永久伺候他的,在每半年一期的敘職時,都毌需變動,而在我們以後所要講及的,全寺的其他執事們,在敘職時則有更換的。(中略)

方丈的權威
在一位悠閒的旁觀者眼裡,方丈的權威似乎是無限的。所有的高階幹事都由方丈任命,另外,他可與所有的高序職僧會談,可解聘能力不足的幹事,或是賞給忠誠盡責的幹事一間私人寮房,作為退休之處。唯有方丈一人有權處罰犯戒者遷單──也唯有他能頒布新規。寺院的收入照方丈的決定花用。每個重要的問題也都交給他決定。然而,他在作重要決定前,往往都和前幾任方丈或高層幹部商量,若有必要,他還向諸山長老請教。

每個寺院至少都住有一位前任方丈。如果他喜愛權勢,可以保留自己的權力,讓繼任者變成有名無實的傀儡,自己扮演類似皇太后的角色。但是即使他想完全卸下重擔,重要問題發生時,繼任者還是會詢問他的意見,就像他是一個中國大家庭裡的老祖父。在寺院制定決策的方式中,可發現中國家庭系統的影子。中國寺院在印度傳來的直接民主傳統中融入了尊重老者與智者的美德。

以金山為例,它有三間退居寮供退居方丈居住。但是當最後的這位方丈在職時,其中只有一間住了人,而這個人就是上任方丈。「根據舊時的規定」,他告訴我︰「方丈並沒有義務向前任請示,但是我在做重要決定之前,總要先徵求他的同意,因為他是長輩。另外,我也和高階層的幹部討論商量。我不想當一位獨裁的君主。」

如果事關寺院的財產,諮詢就變成是義務性的。沒有任何一件常住物──不論是一畝田,或是一部藏經──可以不經由高級幹部的同意而變賣、轉讓。每年歲末以及每個月當中的一天,有關人員報告所有的帳目(包括方丈的),並交由高級幹部會議批准。這樣就能防止方丈或任何人將公款挪作私用。

這嚴密防止了方丈享用額外津貼。以天寧寺為例,方丈每個月都要掏腰包,支付發給自己的超出八盎司固定配額的臘燭。多年以前,有位方丈到庫房想要點生薑。名叫楊歧的庫頭對他說,生薑平均分配給每個人,不是只給方丈一人。由於這段趣事,後來就有「楊歧薑辣萬年」一句俗諺流傳下來。事實上,很多寺院的方丈室都比較寬敞、豪華,而且他有幾餐食物是由自己的私人廚房供應的,尤其是要招待客人的時候。做佛事時,方丈可獲得一筆額外的酬庸;而且他獲得信徒供養的機會要比其他人多。至少在佛教世界裡,他的地位是崇高的。退休之後,方丈住舒適、稍大於一般的寮房。死後,牌位安置在祖師堂,該堂的供物最為精緻。

我們或許會以為方丈一職是眾人囑目的焦點。其實不然。因為越好的寺院,方丈的額外津貼雖多,所要負的責任卻也越繁重。方丈的首要任務是領導僧眾修行(領眾修行)。天未亮,方丈就在大殿等寺眾上早殿。另外,他還要到餐廳主持兩次主餐。最繁重的是規條上要求方丈每天坐四支香,有時還更多。其中一次(晚上第四支香)他要講開示。午後,方丈要撥出時間給請開示的和尚。他必須在每個重要的儀典上弘法。夏居期間,通常由他講經。另外,他還要擔負前文已述的行政責任。難怪被指派擔任方丈的和尚,常常當夜溜走,另外也有些人死於任內。

方丈修行及處理行政事務的時間比例,依寺院、依人而不同。只要他願意,也可以將絕大部分的行政工作交給屬下。在天寧寺,「衣鉢」負責接待重要的客人,為他們安排有關做法事的事宜。金錢及帳目交由庫房處理,──在其他寺院這兩者都在方丈的嚴密控制下。夏居期間則延請專人任教。方丈於是可以將大部分時間用在領眾修行上。他參加禪堂的每一支香,不是只照規定坐四枝香。晚上,他要到維那巡視完畢後才離開禪堂。白天,只有非常重要的理由,才能離開,而且事先也要請假,與其他人無別。譬如他如果無法上早殿,就要派個「衣鉢」向僧值請「殿假」或「病假」。如果有重要的信徒請他吃午飯,就請「街假」。當然,方丈請假是不可能遭到否決的。他只是要告知有關部門,以便在他離開時,它們能繼續運作。這點很是重要,因為餐廳的和尚要等他開飯。

我的受訪者也許有誇大工作繁重的傾向,他們也許是想修正一般人以為方丈可以坐享權力與奢華的觀念。金山方丈告訴我,如果必須招待貴客,他也只請一枝香的假,其他事務都交由屬下料理,但一位他任內的禪堂和尚卻說,客人與公務耗去了他大半的時間。高旻寺的一位資料提供者談到有名的來果。他說來果在他年輕時代初任方丈之時(他所提示的時間是1919~1931),照例都參加四枝香,但到了五、六十歲以後,他已經沒有力量同時兼顧這四枝香與他行政工作。

如果方丈要離開寺院幾個小時以上,他可能會指派一位代理方丈或副理方丈,通常都是由首座代理。或者,他也可以將領眾修行的責任交給首座,將行政工作交給都監,而不指派統理全局的代理人。有些獲選的方丈要花費他大部分時間照顧他寺,此時他所指派的代理方丈絕不僅於代理而已。

方丈所以重要,並非因為他擁有絕對的權威,而是因為他必須不倚仗權威來統理。因此,只有能贏得高級幹部支持而又能受到清眾尊敬的人,才有資格接掌方丈一職。另外,他還必須有信徒追隨。信徒的布施及信徒的保護──困難發生時──對寺院而言是很重要的。但反過來說,寺院對信徒也很重要。信徒到寺院參加佛事、聽佛法、受五戒。方丈不只要照管僧眾的生活,還要照應信徒。他對信徒、對僧團的影響有時是很鉅大的。這五十年來,少數一些傑出的方丈為了吸引聽眾,不辭勞苦的到各地講經;主持三皈依,吸收了成千上萬的在家弟子;並募化了大筆款項,復舊寺、建新寺,創辦學校、孤兒院與診所。

相反的,由不適當的人選掌方丈職,可能後患無窮。如果他只是懦弱無能,資深的和尚還可給予指導。但是如果他具有行政能力又心術不正,便可能漸漸擺脫那些「老人」,將自己的心腹安插在高位高職上,榨取寺院的錢財,飽中私囊。這時,寺院的紀律將飽受破壞,信徒也會逐漸減少。如果他和他的黨羽久久不下臺,這寺院可能就要毀在他們手裡。因此,選擇方丈是中國寺院所有行政事務中最重要的一件大事。

〔參考資料〕 《維摩經文疏》卷二十二;《繼業西域行程》;《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卷上〈慧輪傳〉;《法苑珠林》卷二十九;《維摩經略疏》卷七;《續高僧傳》卷十;《 敕修百丈清規》卷上、卷下;《佛祖統紀》卷三十九。


因明學

〔因明學的產生和東漸〕 因明是梵語希都費陀(Hetuvidya)的意譯。「因」指推理的依據,「明」即通常所說的學;因明,就是古代印度關於推理的學說。

因明學萌芽於西元前六世紀,略早於我國的墨辯和希臘的邏輯。在古印度,最早致力於系統地研究因明的是正理派(尼夜耶派)。正理派是婆羅門教六大派之一,它的經典是《正理經》。《正理經》是最早的因明論。相傳此經係正理派的創始人足目所寫,故古代認因明為足目所創,唐‧窺基《因明入正理論疏》(以下簡稱《大疏》)所云(大正44‧91c)「劫初足目,創標真似」就是這個意思。其實,《正理經》並非一人一時所創,它是早期正理派大師們的集體論著,它的最後完成當在西元三世紀以後。

因明分兩大系統,即古因明和新因明。《正理經》以及佛教大師龍樹、無著、世親等所寫的因明論如《方便心論》、《迴諍論》、《瑜伽師地論》(卷十五)、《顯揚聖教論》(卷十一)、《如實論》、《論軌》、《論式》以及《雜集論》(卷十六)等,都屬於古因明的系統。古因明發展至世親時,(大正44 ‧91c)「雖綱紀已列,而幽致未分(不夠具體),故使賓主對揚(辯論),猶疑立破之則(規則)」(《大疏》卷一),所以至西元五世紀時,佛教大師陳那又對因明作了創造性的改革。陳那撰有《因明正理門論》、《集量論》等四十餘部因明論著,把因明學推進到一個全新的階段,故後世均以陳那為新因明的開祖。

繼陳那之後,因明史上的又一關鍵人物是商羯羅主。他是陳那的高足。他的《因明入正理論》是新因明的代表作,論述更趨系統化。陳那的另一大弟子護法,也是精研因明的大師,他的《唯識三十頌釋》等,純熟地運用了新因明。護法曾主持北印度的最高佛教學府那爛陀寺,護法死後,那爛陀寺就由他的高弟戒賢主持。護法的另一個弟子勝軍也是享有盛名的法相唯識學家。戒賢和勝軍都是研究陳那新因明的權威,而我國著名的佛經翻譯家、慈恩宗的創始人玄奘,就是戒賢和勝軍的得意門人。

玄奘於西元629年(唐太宗貞觀三年)去印度遊學,經過四載的跋涉,經歷了西域十六國,到達北印度的摩揭陀國,在那爛陀寺從戒賢受學,並從勝軍學習因明。玄奘在印度遊學十餘載,終於精通大小乘的要義,得到了陳那法相唯識哲學和新因明的真傳。由於玄奘的精研深思,他在因明學上的造詣已經超過了他的老師。如他曾糾正勝軍經過四十餘年的深思熟慮以後所立的一則比量(推理),足以說明他已是「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了」。

由於玄奘博學多才和能言善辯,統一北印度的戒日王禮請玄奘去其首都曲女城主持無遮大會,與來自五天竺的沙門和婆羅門、耆那教等諸外道數萬人進行辯論,中心題目是討論玄奘的「真唯識量」和《會宗論》、《制惡見論》等。大會開了十八天,據說當時竟沒有一個人敢出來問難,玄奘從此名聲大振,受到大小乘各派的一致推崇。

西元645年(唐太宗貞觀十九年),玄奘謝絕了戒日王的一再挽留,滿載盛譽,攜帶六五七部梵文經卷,其中包括三十六部因明論回到了長安。兩年後,他譯出了商羯羅主的《因明入正理論》;又過了兩年,他譯出了陳那的《因明正理門論》。在翻譯因明論的過程中,玄奘還對譯寮僧伍和徒眾講說因明,闡發隱義。玄奘的大弟子們記錄玄奘口義,加上自己的理解,「競造文疏」,使我國在因明學的研究上處於領先的地位。如文備、玄應、定賓、圓測(朝鮮人)各撰有《因宙門論疏》,文軌、淨眼、窺基各撰有《因明入正理論疏》,靖邁、靈雋、勝莊、璧公、玄範、順憬(朝鮮人)各撰有《因明入正理疏》,利涉(西域人)撰有《因明入正理鈔》,元曉(朝鮮人)撰有《判比量論》,神泰撰有《因明正理門論述記》等等。然而上述玄奘門人所作文疏惜已大部散佚,今僅存窺基的《因明入正理論疏》(後世尊稱《大疏》)八卷,文軌的《因明入正理論疏》(世稱《莊嚴疏》)三卷以及神泰的《理門述記》三卷等數種而已!

窺基是玄奘的繼承人,是我國法相宗(慈恩宗)的實際開創者。他所作的《大疏》比較晚出,但闡發富贍,為諸疏之冠。《大疏》確是研究因明者不可不讀之書,中國和日本的不少學者還為它作了釋論,其中以日‧鳳潭的《因明論疏瑞源記》(八卷)最為詳備。當然《大疏》也存在許多前後牴牾、難以自圓的地方,它對文軌、玄應、定賓、璧公等人的批評也經常失於片面,這是我們在披閱時應加注意的。

窺基的大弟子慧沼也是個很有成就的因明家,他的因明著作很多,有《因明入正理論義纂要》一卷、《義斷》一卷、《二量章》一卷(已佚)、《略纂》三卷(或云偽作)、《續疏》二卷(今僅存下卷)。慧沼在因明研究中頗有獨立的見解,他並不因為窺基是他的業師而盲從,常能提出一些不同於師說的見解,因此慧沼的文疏是有較高價值的。他的門人在他的傳授下,也於因明學有很深的造詣。如智周、如理、道邑、道巘等都有因明論著,其中以智周的《因明入正理論疏前記》三卷和《後記》三卷最為重要。

從玄奘開始,由窺基完成的中國法相宗(慈恩宗),雖在唐太宗、唐高宗時盛極一時,但前後僅四十年便衰落了下去,因明學的研究也隨著法相宗的衰落而衰落了。嗣後唐代的許多因明論疏逐漸湮沒,經過元末的戰亂,竟至散失殆盡!所以到了明代,一些學者如明昱、智旭、真界、王肯堂等雖有志於因明學的研究,但由於他們所憑依的材料僅只宋‧延壽《宗鏡錄》所引錄的一些片斷,而不能直接掌握第一手材料,因此不可避免地有臆測失真之處。因明學在和五百餘年中實際上已成絕學!迨及清末在日本發現《大疏》並取回鋟板流通,後來又陸續將流傳於日本的《莊嚴疏》殘本、《理門述記》殘本以及慧沼、智周等人的疏記取回刊印問世,才使因明學的研究有了重要的依據。這是要感謝日本學者的保全之功的。

日本的因明學是玄奘的日本弟子道昭首先傳入的。道昭於西元653年(唐高宗永徽四年)入唐師事玄奘。在唐八年,歸國後開創了日本的法相宗。道昭的三傳弟子護命撰有《研神章》、《破乘章》、《分量決》等因明論著,其五傳弟子明詮撰有《大疏裏書》、《因明大疏導》、《因明大疏融貫鈔》等。護命、明詮是日本法相宗的著名理論家,他們的因明論著影響很大。之後,道昭的六傳弟子三修與賢應各撰有因明疏記。這表明日本法相宗從一開始就是十分重視因明學的。後來的善珠也是著名的法相唯識學家,撰有《因明論疏明燈抄》十二卷,是日本研究因明有影響的著作。

〔從五支作法到三支作法〕 從因明的歷史沿革來看,世親以前的因明是古因明,陳那以後的因明為新因明。新古因明有很多不同之處,其中最主要的區別是由五支作法變為三支作法。所謂五支作法,就是其論式由宗、因、喻、合、結五個部分組成;所謂三支作法,就是其論式簡化為宗、因、喻三大部分。茲舉例對照如下︰


┌────────────────┬──┬──────────────┐
│五支作法 │支名│三支作法 │
├────────────────┼──┼──────────────┤
│聲是無常; │ 宗 │聲是無常; │
│所作性故; │ 因 │所作性故; │
│猶如瓶等,於瓶見是所作與無常; │同喻│若是所作見彼無常,猶如瓶等;│
│聲亦如是,是所作性; │ 合 │ │
│故聲無常; │ 結 │ │
│猶如空等,於空見是常住與非所作;│異喻│若是其常見非所作,猶如空等。│
│聲不如是,是所作性; │ 合 │ │
│故聲無常。 │ 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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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所舉的五支例,最早見於《正理經》。是正理派用來反駁聲論派的。由於這個推論是因明論中的重要例證,故有必要先對它的內容作一些解說。它的意思是︰


聲音是無常的;(宗,即陳說)
因為它是人工造作出來的;(因,即理由)
好比一只瓷瓶,它也是人工造作出來並且
是無常的;(同喻,即同類比喻)
聲既然和瓶一樣,也是人工造作出來的;
(合,即應用)
所以,聲音是無常的,(結,即結論)
又好比虛空,我們於虛空中看到它是常住
不滅和非人工造作的;(異喻,即異類比喻)
而聲音不是這樣,是人工造作出來的;(
合,即應用)
所以,聲音是無常的。(結,即結論)


上述五支作法所包含的五個部分中,宗就是論點的陳說,因就是根據和理由,喻就是比喻和例證,合是在前三者基礎上的具體應用,結就是結論。五者之中,以宗因喻三部分最為重要,因為結論只是宗的重複,而合也已經包含在比喻之中。故陳那顯略除繁,改五支為三支,創立了新因明的論式。陳那的三支作法除了刪去合、結兩支外,還對喻作了改造。在五支作法裏,喻只起比喻和例證的作用,意義不大;但在陳那的三支作法裏,喻在例證之上還說出它的普遍意義,這就提高了喻的地位,使喻變成因果關係的帶例說明。

從五支改為三支,這是因明史上的一項意義重大的變革,它使因明的論式趨向完善成熟,更切合人類思維的邏輯過程。這裏試以新因明的三支作法同形式邏輯的三段論作一比較︰


聲音是無常的; (宗)↑│凡造作之物都是無常的, (大前提)
因為是造作出來的; (因)││聲音是造作出來的, (小前提)
凡造作之物都是無常的,如瓷瓶。(喻)│↓所以聲音是無常的。 (結論)


由以上的比較可以看到,因明三支與邏輯三段的結構主要在前提和結論的次序上不同,其實質並沒有什麼不同;它們在思維形式上是一致的。這充分說明,三支論式較之五支論式更切合人類思維的實際。因此因明學自演進為三支作法以來,它的論式就定型了。甚至連長期堅持五支作法的正理派到後來也接受了三支作法。下面我們就三支作法中的宗、因、喻三部分分別加以論述。

〔立宗〕 大體說來,宗相當於邏輯推理的結論。如上述推理中的「聲是無常」,就是宗。

在「聲是無常」這個宗中,「聲」和「無常」是組成宗的材料,因明術語稱為宗依,宗依又稱為別宗。由宗依(別宗)組成的宗的整體,稱為總宗,總宗就是別宗有機的結合。

宗依有一個很重要的特點,就是必須「兩宗至極,共許成就」(《大疏》卷二)。所謂兩宗,就是立敵雙方;所謂共許,就是共同許可,術語上稱為「至極成就」,一般簡稱「極成」。如數論派對聲論派立「聲是無常」宗,這「聲」和「無常」的宗依就是為兩派所共同認可的。如果用來組成宗的材料──宗依,不是立敵雙方一致認為實有其事的話,在因明學上就陷於過失,宗就建立不起來。

但是,由立敵雙方「極成」的宗依組成的宗的整體,卻又必須為立者所主張而為敵者所反對的。如「聲是無常」宗,就是為數論派所主張而為聲論派所反對的。這在因明學上稱為「違他順自」,並把按照違他順自的要求所建立起來的宗,叫作「不顧論宗」。「不顧論宗」是立宗的正格。

這一點是值得注意的。從邏輯推理來說,它的任務在於推出新判斷;而作為結論的新判斷,與前提中的命題一樣,只要對事物作出斷定就行,並不須問敵論者是否同意。但是因明卻很講究「違他順自」這一點,把這看作是立宗的準則,如果有那一個宗竟是立敵雙方共同認可的,那就要犯「相符極成」的過失,整個三支推論就不能成立。因明立宗的這一特點,是由論辯的需要決定的;因為三支推論的目的在開悟論敵及證義者(相當於公證人),如果立宗不是「違他順自」,就不能達到這個目的。由此我們可以說,宗和結論,從它們的地位來看是相同的,因為它們都是從已知的判斷推尋出來的;但從它們的任務來看,卻又並不完全一樣,因為宗的任務在引起辯論以開悟論敵及第三者,而邏輯結論的任務並不專在於此,它有時在於「自悟」。

宗是由前後兩個宗依加上聯繫詞組成的,這與邏輯判斷的結構沒有什麼兩樣。只是邏輯判斷把指稱事物的那個概念叫作主詞,把揭示事物屬性的那個概念叫作賓詞,而因明則有自己的稱謂。它稱主詞為自性,稱賓詞為差別。自性又有兩個別名︰一為有法,二為所別。差別也有兩個別名︰一為法,一為能別。自性是用來指稱事物的,因此是「體」(自體);差別是揭示事物屬性的,因此是「義」。至於聯繫詞「是」,在因明學上沒有專門的名稱,這是因為按照梵文語法,在主詞和賓詞間並無聯繫詞,而是以囀聲來表示兩個宗依之間的聯繫,只要二者囀聲相同,就能構成命題。如「聲」為第一囀,「無常」也是第一囀,就構成了「聲是無常」的命題。所以在因明中,我們當然就看不到關於聯繫詞的名稱了。

說到這裏人們不禁要問,既然自性、有法、所別都指的是「體」,而差別、法、能別都指的是「義」,何不省去兩對名稱,徑用一對名稱來表示呢﹖是的,因明術語確有許多不必要的重複,所以商羯羅主在《因明入正理論》一書中提出,以有法這個名稱來代表主詞,以能別這個名稱來代表賓詞(此中宗者,謂極成有法,極成能別)。

宗有表詮與遮詮之別。何謂表詮、遮詮﹖宋‧延壽《宗鏡錄》卷三十四云(大正48‧616b)︰「遮謂遣其所非,表謂顯其所是。」這就是說,遮的性質在於排除它所不同意的事情,相當於邏輯學所說的否定;表的性質在於顯示它所肯定的事,相當於邏輯學所說的肯定。「如說鹽,云不淡是遮,云鹹是表。說水,云不乾是遮,云濕是表」(唐‧宗密《禪源諸詮集都序》)。

因明的表詮、遮詮雖然與邏輯的肯定、否定在性質上相當,但其作用並不完全相同。在邏輯學上,一般來說,肯定判斷的作用就是肯定事物具有某種屬性,否定判斷的作用就是否定事物具有某種屬性。在因明學上,遮詮雖然只具有否定的作用(與否定判斷無異),但表詮的情況就不同了,它除了主要表示肯定外,還兼具否定的作用;即在肯定「聲」具有「無常」屬性的同時,也就排除了「聲」具有「常」的屬性。從這一點上來說,因明的表詮與肯定的區別判斷相似,因為凡肯定的區別判斷都是肯定和否定的綜合。不過因明立宗其主詞和賓詞總是包含關係,即賓詞的外延一定要大於主詞,而不能相等;而單稱和全稱肯定的區別判斷其主詞和賓詞的外延則必須完全同一。

表詮和遮詮涉及判斷的質,至於判斷的量,傳統邏輯和我國的名學都作了具體的研究,但在因明學卻很少涉及,因為因明立宗習慣上都是單稱或全稱,而沒有用特稱的。

過去有的學者把因明學所說的全分、一分看作就是全稱、特稱,這實在是一大誤解!

所謂全分、一分,從字面上來看,雖然是全部和一部的意思,但它是從立論者或敵論者同宗、因的關係來說的,而不是判斷本身所反映的事物的量。這就是說,如果某甲與某乙論辯,某甲立「上帝創世」宗,某乙根本不信神,不承認有上帝,這宗上的有法(主詞)對某乙來說,就是全分(全部)不能予以同意(不極成)的。再如,某甲對某乙立「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宗,他的根據(因)是「冥冥中有神主宰著」。某乙對善、惡,善報、惡報這些宗依沒有異議,但對「冥冥中有神主宰著」這個因卻不予「極成」,這就是對因全分不極成。由此可見,所謂全分並非指判斷反映事物的量,而是指立敵雙方是否在全體上同意宗依或因法。「一分」的問題也是這樣。如果主詞或賓詞是由幾個並列的成分構成的(相當於邏輯所說的聯言判斷),立者或敵者如果只承認其中的一部分而不承認另一部分,這就是在多分之中有一分不「極成」了。這「一分」也是指立敵雙方對宗依或因法的態度,而並非指宗因本身的量。

我們還可以從邏輯判斷中「量」的位置來看。判斷中的量,是指主詞具有怎樣的外延,因此量的標誌是與主詞相聯繫的。而因明的全分、一分則不同,它並不是用來指示主詞外延有多大的,所以它不限於在所別(主詞)裡有,在能別(賓詞)裡也有「全分」、「一分」的問題。如《大疏》卷五在釋「能別不成」過時也分「全分」、「一分」兩大類來舉例的。

〔說因〕 因即推理的依據。在因明中,宗為所立,因和喻為能立。在能立中,因是正能立,喻是助能立。作為正能立,因擔負著證成宗的主要職能。這是因為,宗中的法與因之間存在著不相離的因果關係,術語上稱作「回轉」(日本直譯為「遍通」)。如我們可以從「有煙」推知有火,這煙與火就存在不相離的回轉關係。

拿因明三支與邏輯三段作比較,因相當於小前提,說得更確切些,相當於中詞;喻相當於大前提。不過邏輯的大小前提沒有主次之分,而在因明中,因卻獨占正能立的地位,作為大前提的喻,卻處於助能立的地位。由是以觀,因在因明中有特殊重要的地位。

因明學是極其講究推論中的因果關係的,它從因與宗及同喻、異喻內在的聯繫上,概括出了因三相的理論。

因三相說當是從「九句因」脫胎而來的。在陳那以前,因三相說還只是一個雛形而已,至陳那改革古因明、創立新因明以後,因三相說才完善起來,有了詳備的解釋。

那麼新因明所說的因三相的具體內容是什麼呢﹖商羯羅主《因明入正理論》云(大正32‧11b)︰「因有三相,(中略)謂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

這段話概括了因的三相,玆分別予以論釋。

(1)遍是宗法性︰遍,即遍有,即以一外延較大的概念去包含一外延較小的概念;宗,這裡專指宗上的有法(主詞);法,即因法,因為因也是宗上有法(主詞)的一種法(賓詞);性,即屬性。把這些意思連貫起來,所謂「遍是宗法性」就是︰因必須在外延上包含宗上的有法,指出宗上有法具有因的屬性。

為什麼因的外延必須包含宗上的有法呢﹖《莊嚴疏》卷一云(卍續86‧666上)︰「有法『聲』上有兩種法︰(一)不成法,謂『無常』;(二)極成法,謂『所作』。以極成法在『聲』上,故證其『聲』上不成『無常』亦令極成。」

這就是說,以「聲」作為主詞的話,它有兩個賓詞︰一是「無常」,二是「所作」。根據因明的規定,立宗必須「違他順自」,即立論者主張「聲」有「無常」的屬性,而敵論者卻不同意如此;所以這宗上的「無常」法就叫「不成法」。因明學雖然規定立宗必須立許敵不許,但對因喻的規定卻相反,必須共許極成。如「所作性」因,就是為立論者和敵論者共同認可的,故叫做「極成法」。極成法與不成法之間有著因果關係,這就是所謂「回轉」。因此可以用「所作」這個極成法來證「無常」這個不成法。

其實,這作為「極成法」的因就是中詞。中詞在小前提裡與小詞構成主賓關係,因此它的外延一般要大於小詞(當然偶或也有主賓詞是同一關係的)。因此因明中的因(中詞)在外延上必然要遍及於有法(小詞)。

但是這裡要注意︰在直言三段論中,中詞的媒介作用是通過自身的周延(至少周延一次)來完成的;而在因明學上,因的媒介作用則是通過包含(遍)宗的有法來完成的。它們所強調的角度是很有些不同的,試以下面二圖作比較說明︰


形式邏輯強調的是中詞應被大詞包含,這樣,中詞就周延了(見圖一);而因明強調的是因必須周遍(包含)於有法(見圖二)。由此可見,中詞與因在媒介的職能上雖然是一致的,但形式邏輯與因明在關於中詞與因如何起媒介作用的說明上,卻表現了不同的風格。

但是因明學所概括的「遍是宗法性」的規則是有其局限性的,它只適用於三段論的第一格。這是因為因明三支只乖一格的形式(甚至只限於第一格的AAA和EAE兩式,因為因明沒有用特稱判斷來推理的)。如果因明三支也像邏輯那樣有四個格的話,「遍是宗法性」這條規則就不適用了。可見「遍是宗法性」完全是按因明的論式來規定的。

(2)同品定有性︰因的第一相著重研究了因與宗上有法的關係(中詞與小詞的關係),因的第二相則著重從正面來研究因與宗中之法的關係(中詞與大詞的關係),以此來檢查因與宗法之間是否真正存在一定不離的回轉關係。

那麼什麼是同品呢﹖「同品」就是與宗法同類的事物。商羯羅主《因明入正理論》云(大正32‧11b)︰「謂所立法均等義品,說名同品。如立無常,瓶等無常,是名同品。」這裡所說的「所立法」即宗法,「均等義品」即同類事物。以宗法「無常」來說,瓶盆碗罐等都具有無常的屬性,就都是無常的同品。當然同品只是指兩事物在某些屬性上的相同,而不是要求所有的屬性都相同。

同品有兩種︰即宗同品和因同品。凡具有宗法之性質者,稱宗同品。如瓶具有宗法無常的性質,所以是宗同品;瓶又具有因法所作的性質,故又是因同品。再如電,它只具有宗法無常的性質而不具有因法所作的性質,故電只是宗的同品而不是因的同品。由於宗法的外延比因法大,因此宗的同品不一定是因的同品,而因的同品卻必定是宗的同品。

把同品明確地劃分為宗同品和因同品的,是窺基。如《大疏》卷三云(大正 44‧103c)︰「同品有二︰(一)宗同品,(中略)(二)因同品。」《大疏》把同品如此明確地分為宗同品和因同品兩種,有助於人們區別同品的種類和認識其相互間的聯繫。

那麼什麼是「定有性」呢﹖《莊嚴疏》卷一云(卍續86‧667上)︰「定有性者,其遍是宗法所作性因於同品瓶中定有其性,方是因相。」這裡指出,所謂「定有性」,就是「所作」因的性質一定要為宗的某些同品如瓶等所具有。也就是說,瓶不僅具有宗法的性質,而且也具有因法的性質;它不僅是宗的同品,而且也是因的同品。因此我們可以說「瓶有所作性,故瓶是無常」,以此來證明「聲有所作性,故聲是無常」之可成立。

第二相所說的同品,是以因同為主,兼取宗同的。為什麼這麼說呢﹖第一,這是因為,因同品的外延被宗同品包含,「猶如母牛去處,犢子必隨。」(神泰《理門述記》卷三),具有因法性質的事物,也必然具有宗法的性質。第二,雖然因的同品必然是宗的同品,但宗的同品卻並不都是因的同品。如宗法「無常」的同品有瓷瓶和雷電等,其中瓷瓶易碎,是無常性的(宗同品),又是人工造作出來的(因同品);而雷電雖然也是無常的(宗同品),卻非人工造作的產物,因而不是因的同品。正因為宗的同品不都是因的同品,所以因的第二相只說「定有性」而不說「遍有性」;即只要求宗同品中有一部分兼有因法的性質或為因同品就行,而不需全部宗同品都是因同品。

(3)異品遍無性︰因的第二相通過同品從正面來檢驗,當原因出現時結果是否也隨之出現,因的第三相則通過「異品」從反面來進一步考察,如果結果不存在,原因是否也一定不存在,以制止「似因」(虛假的原因)的混入(因明稱作「止濫」)。

那麼什麼是「異品」呢﹖「異品」就是與宗法異類的事物,就是說該類事物必須無宗法的性質。故陳那《理門論》云(大正32‧2a)︰「若所立無,說名異品。」商羯羅主《入論》也云(大正32‧11b)︰「異品者,謂於是處無其所立。」

按陳那師弟所說,異品就是異於「所立」。「所立」這個術語,在因明中本來指的是宗的整體,是相對於因喻之為能立而言的;但是在這裡卻不能解作宗的整體,應該看作只是指宗中之法。如《莊嚴疏》卷一云(卍續86‧668下)︰「所立者,即宗中能別法也。(中略)若於是有法品處,但無所立宗中能別,即名異品。」這裡明確指出,「所立」即宗的能別,也就是宗法。

什麼是「遍無性」呢﹖「遍」者全部之意,「遍無性」是說所有的宗異品都與因法不發生關係,因為凡宗的異品應該都是因的異品。

異品也分宗異品和因異品兩種,凡與宗法相異的,叫宗異品;凡與因法相異的,叫因異品。由於宗法的外延比因法大,宗法包含因法,所以凡與宗法相異的宗異品,也都是與因相異的因異品,(大正44‧89c)︰「猶如母牛不行之處,犢子不行。」(神泰《理門述記》卷三)。但是,因的異品卻不一定是宗的異品,以雷電為例,它是非所作的,因而是因的異品,卻又是無常物,故而並非宗的異品。

可能有人要問,為什麼同品有「定有」,而異品要言遍無呢﹖對此,《莊嚴疏》卷一作了簡明的回答(卍續86‧667上)︰「順成立同有,但定有即順成;止濫立異無,非遍濫不止。故同言定,異言遍也。」

此話的意思是,因的第二相同品定有性是用來從正面成立宗的,所以只要宗的同品中有一部分(哪怕只有個別的)兼有因的性質就能證明宗因之間確實具有因果關係,因相就得以成立宗。而因的第三相「異品遍無性」則是用來從反面制止因法之濫用的,所以要求宗的異品必須全部不具有因法的性質;如果不是全部宗異品同時都是因異品的話,那就不能制止因法的濫用。所以對同品來說,只須「定有」即可;而對異品來說,則必須「遍無」。我們還可以通過下面的例子來說明︰


銅是固體;(宗)
係金屬故;(因)
凡金屬均係固體,如鐵;(同喻)
凡非固體均非金屬,如水,……水銀。(
異喻)


「銅是固體」,這是一個真實的命題,但「金屬故」因卻是似因。為什麼說它是似因呢﹖這是通過第三相檢查出來的。因為從第一相來看,「金屬」因大於宗上有法「銅」,是做到遍及的;從第二相來看「金屬」因於宗法「固體」,也是符合「定有性」規定的(如宗同品中的「鐵」,就兼有因法的性質);但如果用第三相從反面再來檢查的話,就會發現,在宗的異品裏居然存在具有因法性質的事物,如水銀。水銀和水雖然都是非固體(宗異品),但水銀卻是金屬的一種(因同品),這就不符合第三相「異品遍無性」的規定。第三相就是這樣從反面指出「金屬」因原來只是一個虛假的「因」。

說到這裡,可能會產生這樣的問題,新因明講的是宗、因、喻三支論式,而因三相又關涉到宗及同、異二喻,這三支與三相究竟有何區別﹖是的,研究因三相,必須弄清它與三支的區別。從語言表述形式上來看,因只是三支中的一支,它必須連同宗和喻才能組成論式;因此所謂三支,又稱「言三支」,就是用語言表達出來的三支論式。而因三相則是從內在的聯繫上來考察因是如何貫穿宗及同、異二喻的,故又稱為「義三相」,它揭示的是推理的公理和規則。可見,言三支講的是形式結構,而義三相講的則是內在的法則,二者是劃然有別的。

〔引喻〕 喻也是推理的依據。喻的梵語本義是「見邊」,就是以喻這個所見之邊,去推斷宗這個未見之邊。故《雜集論》卷十六云(大正 31‧771b)︰「立喻者,謂以所見邊與未所見邊和會正說。」

如以瓶喻聲,瓶就是「所見邊」,聲就是「未所見邊」。從瓶有所作性因此是無常的,比知聲有所作性因此也是無常的,這就是以「所見邊」比知「未所見邊」。這種比知的方法,在漢語中叫做譬喻,因此「見邊」一詞按漢語習慣意譯為「喻」。

不過因明學上的喻與修辭學所講的喻並非一回事。如我們形容一個人力氣很大,就說某人力大如牛,這並不是說某人的力氣真的像牛那樣大,可見修辭學上的比喻只是從形象生動出發而並不講究嚴密。因明學上的比喻則不要求形象生動而要求嚴密,如以瓶喻聲就是。從表面上看,瓷瓶與聲音並無可以比喻的地方,但在這兩個事物的內部,卻存在「所作」和「無常」這樣一些共同的屬性,因明的喻正是取兩事物屬性上的某些共同點來作比的。

但是把喻解釋作「見邊」也罷,「譬況」也罷,都仍然是古因明中的喻的涵義,用來說明喻這個名稱的由來是可以的,但用來說明新因明中喻的作用和地位是不夠的。在古因明,喻只是宗、因、喻、合、結五支中的一支,它只起例證的作用;而在新因明,喻卻是宗、因、喻三支中的一支,它已不僅僅是例證的援引,還有因果關係的表述,它實在是喻、合、結三部分的綜合體,是因果關係的帶例說明,相當於邏輯三段論的大前提。

由於新古因明中喻的地位和作用之不同,因而在喻的組成上也有很大的不同。古因明把例證當作喻體,如立聲是無常,所作性故,猶如瓶等,這瓶就是喻體。新因姑把瓶僅僅看作是喻依(喻體之所依的意思),而把瓶所具有的「所作」因而「無常」之義抽出來作為喻體。玆將新古因明的喻對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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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因明 │新因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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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是無常(宗),│聲是無常(宗), │
│所作性故(因),│所作性故(因), │
│譬如瓶等(喻)。│若是所作,見彼無常(喻體),│
│ │譬如瓶等(喻依)。 │
└────────┴──────────────┘


把喻分為喻體和喻依兩部分,這是新因明的一大創造,這樣,喻就不僅是提供例證(喻依),而且還揭示了蘊藏在例證內部的因果性,從而得出普遍性的命題,使喻具有較大的概括能力。

喻大體相當於大前提,但其地位卻不及大前提。三段論的大、小前提是不分主次的,但因明中的喻卻只是因的輔助成分。因此喻在三支中常可省略不說,而宗、因是不能省略的。不過,從喻的功能來看,卻又勝於大前提。三段論的大前提在於指明普遍的原則,至於這普遍的原則是如何獲得的,一般不加以說明。這樣,大前提如果虛假,就不易發覺。因明的喻就不同了,它不僅提出推論的普遍原則(喻體),還對這普遍原則的來源進行說明(喻依),從正(同喻)、反(異喻)兩方面審察普遍原則的可靠性,因此能及時發現錯誤,予以糾正。可見,在提出普遍原則時立即用歸納的方法加以審察確是必要的,因為特殊總是一般的表現,一般易於在特殊中被察覺。

在三支作法中,演繹與歸納的結合主要體現在喻支上,因此喻支較之三段論的大前提要複雜得多。大前提一般由一個判斷充任;而喻支按其法式須由兩個判斷(同喻體、異喻體)和至少兩個概念(同喻依、異喻依)組成。

同喻和異喻在組成的方法上是不同的。組成同喻體的方法是合作法,組成異喻體的方法是離作法。合作法是先說其因同後說其宗同,這就是陳那所說的「說因宗所隨」;離作法是先說其宗異後說其因異,亦即陳那所說的「宗無因不有」。例如︰


聲是無常(宗);
所作性故(因);
若是所作,見彼無常(同喻體),如瓶等
(同喻依);
(先因同→後宗同=說因宗所隨)
若是其常,見非所作(異喻體),如空等
(異喻依)。


(先宗異→後因異=宗無因不有)

這是陳那新因明竭力推行的方法。陳那提出的合作法和離作法是符合事物間原因與結果或理由與推斷之客觀關係的。以上例的同、異二喻來說,「所作」是「無常」的充分條件,故凡所作的均是無常的;而「無常」則是「所作」的必要條件,故凡「非無常」(即「常」)者,就必然是「非所作」的。由此可見,同喻先因後宗,正是由因是宗的充分條件所決定的;異喻先宗後因,則由宗為因的必要條件所使然。我們還可以從概念間的關係來考察合、離二法。因明中的因法外延一般小於宗法,構成類種關係,如「所作」因就是「無常」宗的種概念。由種概念「所作」的存在,當然可以證知其類概念「無常」的存在;而由類概念「無常」之不存在(非無常),則可推知其種概念「所作」之不存在(非所作)。由是以觀,合作法必是先因合而後宗合,離作法必是先宗離而後因離,而絕不會相反。如果將這個次序顛倒過來,就會犯倒合和倒離的過失,使推理違反原來的論旨。

因明學還非常注重研究論辯中產生的諸種過失。上古和中古時代印度因明學家所指出的論辯中的各種謬誤,數量相當可觀。《正理經》提出有五類似因、三種曲解、二十四個倒難、二十二項墮負等,但這些並不都是邏輯上的錯誤,其中不少是辯論術上的過謬(如語無倫次和所言太繁或過簡等)。小乘等古因明家提出的謬誤表是︰似宗六種、似因十一種、似喻十種,共二十七種過失。陳那在此基礎上加以增刪,提出有似宗五種、似因十四種、似喻十種,共二十九種過失。陳那的弟子商羯羅主又補充似宗四種,這樣合起來就是三十三種過失。到了法稱,又進行增刪,計有似宗四種、似因七種、似喻十八種,共二十九過。(沈劍英)

◎附一︰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附錄〈佛家邏輯〉(摘錄)

(一)正理
佛家邏輯通稱「因明」,它是從印度一般邏輯學說所謂「正理」發展出來的。「正理」學說的成型很晚,佛家之有「因明」並加以重視,為時更遲。在西元前後,印度學術文獻裏沒有「正理」學說中心五分論式的形跡可尋。直到西元後第二世紀迦膩色迦王時候,才見著和王同時的人物遮羅迦(醫師)、馬鳴的著作涉及五分論式。這比較起希臘的形式邏輯來,未免太落後了,因此有人揣測希臘邏輯的三段論式受了印度正理說的影響,當然是不正確的。不過,就從第二世紀起,印度這類思想頓然開展,構成正理學派(傳說創始的學者是足目),並有了專門的著作和「十六諦」嚴整組織的學說。那時候,佛家方面大乘的思想雖然也很廣泛在流行,卻是對於此種學說取相反對的態度,在龍樹的五部主要著述裏,就有兩部是專破正理的。這好像很奇怪,難道大乘思想不要遵循邏輯的途徑嗎﹖不是的。龍樹在思維方法上的發展,已經超過正理階段,到達了辯證範圍,他所著的《中論》就是一種輝煌的典範。佛家既已有了高一著的思維方法,自然對於正理學說不加重視了。但在小乘佛家受到正理學說的影響,即發生了專門研究。西藏學者傳說佛家最初的一部因明著作是法救的《論議門論》。此書已失傳,內容也許和漢譯《方便心論》相彷彿,因為此論也是傳說為佛家因明的創作並且早在龍樹時代就已有了的。此後隔了些時,彌勒、無著的學說代興,他們倒覺得正理學說可以採取,而改組它成為「因明」。這在結構上完全屬於論議一類,保存了正理原來著重論證方面的特質,同時還確定了「因明」這一名稱,又重視它是和佛家自宗學說所謂「內明」的相待相成。世親跟著努力發揚,著了《論軌》和《論式》兩書。《論軌》經我們考定即是西藏翻譯的《解釋道理論》,至於《論式》只有別的因明論書上片段引文而已。另有《成質難論》即是漢譯的《如實論反質難品》,當時也誤傳為世親所作。到了世親的弟子陳那(意譯為域龍),更大大地發展了這種學問。他先著了些小品論文,據西藏所傳有百零八部,但義淨只舉了七部。最後,他自己加以總結成為一部大著《集量論》,共六品,二四七頌,並還自己作了長行註解。這一部論的各品都有陳那的創見,以及對於本宗舊說和他宗異義的批判。它的性質是一種集大成的固不用說,而隨處闡明思維邏輯裏運用矛盾律的法則,和著重同一律的希臘邏輯對照看來,顯然放了異彩。陳那門下的自在軍、天主等,都在有關論證的一方面特加發揮,我國玄奘所傳譯、弘揚的因明理論也偏重於此,實在不能算是完整的。在印度,此學到後來還有一番極大的發展,這要推功於法稱。法稱的名字最初見於義淨所著《南海寄歸傳》和譯本《觀所緣論釋》,大概法稱就是和義淨時代相近(即西元第七世紀)的人。他先學習了陳那的《集量論》,感覺有好多論點不能滿意,就著了《量評釋論》四品,一千四百五十四頌半,並還自註其中的〈為自比量品〉。法稱另外又著了六種書,從各方面來成立量論,連前一種,並稱「七支」。從他的著作整個議論來看,是帶著揚棄瑜伽學系理論裏唯心成分的意義的,所以後人也將法稱看作隨順經部(主張實有外境的學派)的學者。他的學說影響極大,後世註釋他著作的,現存的藏譯本中就有十五家,二十一部,四百餘卷之多。因此,法稱的學說盛行西藏,並經過西元十四世紀薩迦派的薩班慶喜藏再加總結,著了《正理藏論》,努力闡揚,影響至今未衰。此外,晚近五十年來,東西各國研究因明的人也多取材於法稱的著作,特別是比較精要的《正理一滴論》一書。因為它有梵文原本,意義明確,所以研究的人都集中於此。試舉他們的成績,就有梵、藏文原典的校印,有專門辭彙的編纂,有俄、德、英、法、日等文字的翻譯,並還有各種專題的研究。這些都是了解法稱因明說最方便的資料,也是和現代邏輯研究相銜接的途徑。我們現在講佛家邏輯,即以法稱《正理一滴論》為主要典據,並隨處聯繫其前各種學說,用以解釋源淵,刊定真義。

(二)現量
佛家因明到了陳那的時候,就從論議的性質變成了「量論」。量是有關知識的,所以「量論」帶著認識論的意味,其後瑜伽一系的學者即依著「量論」的解釋成立他們的唯識理論。印度諸學派對於量有一種看法,主張很不一致。佛家因明其先也承認有現、比、聖三量,後來陳那分析量的對象即「所量」,不出於「自相」(即特殊性質)和「共相」(即共同性質)的兩類,由此刊定只有現、比二量。法稱從其說,也以現量,為自比量,為他比量來概括因明的全部內涵。

量的一般意義,是人們要行動能達目的所必須預先具備的正確知識,也可說是關於對象的正確了解。它只有現比兩類。其中現量是離開了分別並且不錯亂的。用離分別這一條件來限定現量的性質,原是陳那的創見。在他以前,佛家舊說和他宗異說,都是從現量的表面(即各種感官和它們對象接觸的關係)上找解釋,但陳那著眼於思維的階段,而以沒有達到分別的程度為現量的界限。一超過這界限,便不是真正現量,或者竟成為比量了。什麼是分別呢﹖這是思維從可以用名言(概念)解釋的角度去了解對象,換句話說,也就是在思維上構成適用名言(概念)表白的心象。這樣的心象並非單純從感覺而來,乃是和別種經驗的記憶發生聯想、加了判斷而後構成的。概括地說,這時思維活動已經是到達了概念的範圍了。陳那原來解釋分別的意義比較狹隘,似乎一定要和名言相結合。法稱更詳細地分析,以為只要適用名言表白的心象,都屬於分別的範圍,所以沒有了解名言的小兒,思維裏一樣地有這樣分別。構成真現量的另一條件,不錯亂,是法稱所補充的。怎樣的不錯亂呢﹖這要從內外各種原因所發生的錯覺去加以區別。有些錯覺由於內在的原因,像眼睛有了翳障便見著空華等。有些由於外面的原因,像見了旋轉的火焰以為火輪等。又有些兼有內外兩方面的原因,像乘船見著河岸的移動。另外還有些出於病態的,像生熱病的人會見聞錯亂等。真正的現量一定要離開了這些錯覺。如此,由離分別並且不錯亂所得的知識,範圍較小,可說是純粹的感覺。

但是,從現量的形式上仍可以區別出四種來︰

第一、五根現量,即是與五類感官相聯繫的,像眼的見色、耳的聞聲等,都屬於原始的基本現量。

第二、意識現量,這是思維發展向概念活動的過渡階段。它和感官認識及其對象關係密切,就以感官認識做它的「等無間緣」。它一定是感官認識所引起(這是「緣」),中間沒有夾雜(這是「無間」),並可以看做在一類「心相續」的裏面(這是「等」)。而它所認識的對象又是跟其前的感覺對象相似相續而來,所以它還是離分別、不錯亂,可說為現量的。現在要問,意識現量的同時五根現量還存不存在呢﹖後來五根現量要不要再生起呢﹖關於這類的問題,法稱以後的各家更進行了詳細研究,所得的正確結果是︰五根現量,一剎那便完了,第二剎那一定是意識的活動,即意識現量。其後即可純由意識開展,無須再有五根現量來夾雜的。

第三、自證現量,這是「心法」和「心所法」對於自身的了解,也就是自己意識。「心法」了解對象的總相,「心所法」則了解對象的某一方面,或某種意味。在它們了解對象的同時,也對自身有一種了解。譬如眼見色像覺得賞心悅目,在這見色的時候,不單是了解對象為色,並還了解是「見」;又在覺得愉快的時候,也了解這是愉快之「感」。這些都是從後來記憶上會生出「是見」「是感」的印象,所以推想當時見、感對於自身一定是有過了解的。並且它們在時間上、性質上都不容有分別,有錯亂,所以也屬於現量。這如要用常見的事情來作比方,最好不過於燈火了。點著了燈,照見物象,同時也照見自己,那麼,心法和心所法有自證的一回事是說得通的。

第四、瑜伽現量。瑜伽指心理極其安定而和真理契合的狀態。在這樣狀態裏,對於事物的了解,也是現量的。這類現量要依據隨應一種道理結合了事物,在意識上反復顯現(這就是「修習」),到了極純熟的地步,就會生起對於那一種真理的實證;這時真理明明白白地顯現在意識上,無異乎五根之對五境,完全放棄了文字的了解,也不會發生錯亂,所以說為現量。

從形式上區分現量,只有以上四種。(上云「真理」,指「本來面目」之意。)

各種現量所緣的境界,即對象,是否有共同的性質呢﹖有的,這即是對象的各別自相──各各特殊,不關名言的相狀。要是具體些解釋,可以依著五根現量的對象加以分析,舉出它的特徵,像眼耳根和色聲境相對,一定有空間的距離,因而分得出遠近。對象的相狀如果依著距離遠近,會在思維裏現出不同程度的明晰印象,那就是「自相」的,因為它是完全受著對象自身限制的。假使不管距離遠近,所現的印象總是同樣清晰,那便由思維結構而成,和對象本身無關,而不屬於自相了。所有自相,都是真實的存在,並還屬於「勝義」(這和名言假設相對而言)的存在,有它的獨立體性和作用的。和這些意義相反的相狀叫做「共相」,它是比量的對象。法稱這樣解釋自相,承認對象和思維分離,實在帶有揚棄瑜伽一系學說原有唯心成分的意味,他在這裏就是隨順著經部的學說的。

最後說一說量的作用和它的結果。量,譬如用尺量布,一尺尺地去量是量的作用,了解的長度是量的結果。量和量果對於現量知識(即現量智)的關係是怎樣的呢﹖正確地說,現量智的本身就是量果。因為量的作用如能符合境界得著正確的了解,就算有了結果,這了解的本身即現量智,用不著另外去尋找的。那末,量的作用又是怎麼一回事呢﹖這還是可在現量智本身得著的。但是,這從它反映對象(即生起印象)的一方面而言。有了印象,才有了解,所以從了解分開來說為量的作用。或者疑惑量和量果一體,不是因果混雜了嗎﹖這也不然。這裏不用能生所生那樣的因果關係去解釋,只說它們相待安立,不妨各作智的一部分。印象與了解既不是一回事,也就無所謂混雜了。後世唯識家相、見、自證三分學說,即在這樣根據上成立的。

以上關於現量各方面的解釋,法稱所說的和陳那、天主所說基本相同,不過採用經部學說,承認實有外境,它的不偏於心傾向是很明顯的。至於「似現量」,法稱沒有談到,這可以參考因明大、小二論(即《理門》和《入論》)。簡單地說,「似現量」不能視為比量,因為它的對象還是自相,但有分別,有錯亂,不成現量,所以說它為似量。

(三)為自比量
人們的正確知識,除掉現量,就只有比量。現量以純粹的感覺為主,範圍狹隘,比量卻通於思維的絕大部分,思維邏輯是完全包括在內的。這可分作兩類︰自己了解事物作用的叫「為自比量」;將自己的知識傳給別人,或者提出自己的主張來加以論證,這些叫做「為他比量」。兩類比量的性質、成因都一樣,不過為自比量用思維,為他比量用語言,形式上顯然不同。而思維和語言原來密切相關,所以也可說,為自比量是結構語言的思維,為他比量是發表思維的語言,二者只有偏重而已。現在先說為自比量。

比量屬於間接的知識,乃是依據已知經驗推度未知事物的。推度的方法要憑藉一定的理由(即「因」)來做媒介,從已知的部分通到未知去。這樣的因,應該具備三種性質(即「三相」)。由此,為自比量也說為從三相的因所生的知識,而這知識的本身即係量果,和前文所說的現量的情形是相同的。現在問︰因的三相是些什麼呢﹖第一、在所要推度的事物(即「所比」)上的確有因,第二、在和所比同類的事物(即「同品」)方面決定和因相關,第三、在和所比異類的事物(即「異品」)方面決定與因無涉。這裏所用的所比、同品、異品這幾個術語,還需略加解釋。所比,是說思維裏要加以「某種差別」判斷的事物。某種差別的術語叫「法」,含有這種差別的事物便叫「有法」,因此,所比不外是一種有法。同品呢,就是所比以外的一些有法含有所作判斷的共同性質的。在因明的典籍裏,常常舉當時各學派所爭論的一個主題來作說明的例子,即是︰「聲常呢﹖還是無常﹖」「聲」在這裏主要地指概念說,不單是泛泛的聲音。有些學派像屬於婆羅門一系的,認為概念原在事物以外永久存在著,或者概念一經構成以後就再也不會變化、消滅,這些都是說「聲常住」的,佛家不然,說「聲無常」。現在還可以用這個例子來作上文的說明。假使我們要對聲加以「無常」的判斷,這裏聲就是所比,在它以外的事物像瓶、盆等日用器具,也會有我們所要判斷的無常性質──這只指一切無常現象的共同性質而言──那些就可看做聲的同品。至於異品呢,原來是「非同品」的意思。這從最寬的範圍說,同品以外的一切事物,都是異品。又可從最窄的範圍說,和同品正相反對的才是異品。也可以直截地說,沒有同品意義者就屬於異品。現在仍以聲無常那一判斷做實例,印度多數學派都承認有純粹的虛空,它和包涵其中的物質變化無關,不會有無常的意義,所以可當作異品。明白了所比、同品、異品的所指,我們就可以總結說,對於「聲無常」這一判斷要舉出它的正當理由(即「因」)來,一定是在所比的聲上面含有著的,也和同品瓶盆等決定相關的,卻對異品虛空決定無涉的;這樣說那個因,是具備了三相的。

具備三相的因又有三樣︰不可得的、自性的、果性的。這些都從因和所要加的判斷「法」的關係上來區別。最初不可得因,像在某一處作沒有「瓶」那樣東西的判斷,而以沒有認識到「瓶」為理由,便是一例。這在我們思維裏已經有了可以發現瓶的一些條件,如相當的空間、明度,乃至意識的期待等等,假使真有瓶那樣東西,一定是會認識到的,現在卻不然,自可說是沒有瓶的了。不可得因就是如此構成的。人們的思維常常要和從前的經驗比較,並隨處用對立律作決定,不可得因可算是一個最突出的例子。其次自性因,這說只有要加的判斷「法」的本身才是這樣的。如判斷這是一棵樹,因為認識了它是楊柳的緣故,楊柳屬於樹的一類,說楊柳即含有樹的意義在。這全用概念的外延關係來作判斷,晚世因明裏論證偏重形式的也常用這類方法。像唐代玄奘所作有名的「真唯識量」就是的。但這樣論證的效果有時只限於形式上的正確,而不一定能服人之心。最後果性因,這依據經驗上時常連帶生起而可說為廣義的因果兩件事,取它的果來推因。好像由於某處已經有了煙的緣故,便判斷那裏會有火。這在經驗上已認識到煙是有火的結果,所以由煙就可以推出做它的原因「火」來。多數比量均屬這類型式,範圍極寬。以上三樣因,第一應用於否定判斷,第二、第三應用於肯定判斷,但它們成為正確理由的根據完全相同,一定要和所加的判斷「法」有相隨不離的關係。

人們思維作否定判斷的時候,對於所否定的事物必須有過經驗,這樣從清晰的記憶意識到現在不能再發現它,才決定說它沒有。否則像時間、地點乃至它本身都很遙遠的境界,即使未曾發現也不能判斷它的有無,作了判斷也沒有意義,因為無法去作檢驗的緣故。現在由這樣的根據來說不可得因,照它運用的方式,可以區別為十一種。第一是總相的,叫做「自性不可得因」。譬如說,現在這裏有了一些可以認識到煙的條件,而煙不可得,當然是沒有煙的了。這是從煙的本身不能認識來作否定。第二,聯繫到果性因,而有「果不可得因」。例如在這裏沒有煙的認識,就可以否定發煙的原因「火」。第三,聯繫到自性因,而有「能遍不得因」。像前文所說,自性因可用兩個有種屬關係的概念為依據,這兩個概念必定是互相交遍的,範圍較寬的一個(上位概念)叫做「能遍」,較窄的一個(下位概念)叫做「所遍」。假使沒有能遍概念所表示的事物,當然所遍的也沒有,譬如在這地方判斷沒有能遍的「樹」,自不會再有所遍的「楊柳」。其次,否定判斷不必限於事物正面的不可得,如有和這事物相反的現象可得,同樣地能否定那事物,所以在上面所舉三種不可得因而外,還有種種相違可得的否定因。由此,第四為「自性相違可得因」,這直接從自性不可得因推了出來。如在這裏見著火,便可否定冷的感覺,因為火同冷覺的自性是相反的。

第五,聯繫果性因又推出了「相違果可得因」。儘管沒有相反的事物,只要發現了它的結果,一樣地可用作否定判斷的根據。如在這裏有了煙,我們就可否定冷的感覺,因為煙是冷覺自性相違法火的結果,有煙一定是會有火的。第六,聯繫自性因,運用概念,成了「相違所遍可得因」。這說明否定判斷的根據也可採用相違法所遍的事物,不過它和所否定的事物相望,時常是反對的,而不一定互相矛盾,因此它的性質特殊,可以除外不用。例如在這裏發現了燃燒著的東西,而要否定冷覺,但燃燒物也許只是星星之火,和冷覺反對並不矛盾,那判斷的決定性就不大了。第七,再聯繫到果性因,用和事物結果相違的法來作否定判斷,成為「果相違可得因」。例如見到了火,就可否定氣溫的降低。因為火同低溫的結果冷覺相反,由此輾轉推到冷的原因低溫上,也是相反而能夠予以否定的。第八,聯繫自性因成為「能遍相違可得因」。假使這裏有了和某種事物能遍相反的現象,也可輾轉否定了那事物,譬如見到了火,就不許再有冰霜的感覺。因為冰霜的能遍法是冷覺,它和火相反,有火,冷就不存在,冰霜之感當然也不會有了。

第九,從果性因的關係倒轉來推度,不由果推因,而由因度果,這便成了「因不可得因」。譬如見不著火,否定了煙;火是煙的原因,火不可得,自然沒有它的結果煙了。第十,「因相違可得因」,這從和因相反的事物輾轉推到結果上去,譬如由靠近火爐,否定了戰慄。戰慄的因是冷覺,由火否定了它,也就否定了戰慄。第十一,是比較曲折的一些否定判斷,叫做「因相違果可得因」。只要發現了和因相違的事物的結果,一樣地可用來作否定判斷的根據,如在這裏見到煙而否定了戰慄。這連結上面所說的例子看,是很容易了解的。以上十一種不可得因從「果不可得」到「因相違果可得」一共十種,只是運用的方式不同,論其性質都可歸到「自性不可得因」裏去。這些格式常在思維裏運用著,使否定判斷愈加明確,所以屬於自比量的差別。

(四)為他比量(1)
次說為他比量,這是表白具備三相因的語言。比量原來指的知識,現在又說為語言,是因為有了語言就能發生比量的知識,知識是果而語言是因,因上假立果名,所以也可稱語言為比量。這樣語言運用起來有一定作法。在陳那以前,佛家通用宗、因、喻、合、結的「五分」,後來經過陳那精簡改為宗、因、喻的「三支」。五分變成三支,這不單是形式上的簡化,實際性質也改動了。比量所用正確的因,必須具備三相,這從陳那加以刊定後才確實了解其意義,而三支作法正是清楚地表白這樣三相出來,和五分泛泛地用譬喻比度的方式完全不同的。試舉一例,如推論某處有火,用五分作法可以這樣說︰
某處有火(宗),
發現了煙的緣故(因),
好像廚房等處(同喻),
現在某處也一樣地有煙(合),
所以那裏有火(結)。

這是用同喻的格式,要是用異喻,可以從三分起改說︰
好像池塘等處(異喻),
現在某處不是那樣而有了煙(合),
所以那裏有火(結)。
假使用三支作法,就可這樣說︰
某處有火(宗),
發現了煙的緣故(因),
若是有煙的地方就會經驗到有火,好像廚房等處(同喻),
若沒有火的地方一定見不著煙,好像池塘等處(異喻)。

在以上作法裏,因的一支表白了因的第一相「所比定有」,同喻支表白了因的第二相「同品定有」,異喻支又表白了因的第三相「異品定無」。如此因的作用就完全得到發揮,足以成立比量,再不須另說其他部分了。這可見三支作法的特點在於正確表白具備三相的因,是不同於五分的。陳那以後,佛家發展三支的用法,顯然有很分歧的趨勢。一方面有要求各支形式上更加精密的,這由護法、清辯等完成這工作,而經玄奘傳來中國益見進步,在現存的各種著述裏隨處可見。另方面又有要求各支形式簡單化的,這由佛護、月稱等完成這工作,而傳播於西藏,也影響到一般的著述。法稱生當這思潮激擎時期,也感覺三支形式有重加考慮的必要,就提出另一種方案來,這在他解釋為他比量的語言格式上表現得很清楚,是可以特別注意的。

他以為,為他比量的語言依著運用方便可有兩種不同的格式︰一種是帶著「同法」性質表示因和同品相合的,一種是帶著「異法」性質表示因和異品相離的。這兩式只是合離的形態不同,實質完全一樣,都能表白因有三相,而屬於完全的比量。法稱這樣將同法式和異法式分開,認為可以單獨運用,再和為自比量中三樣的因分別結合,便構成種種式樣。先舉用同法式和不可得因連結起來的例子,可以這樣說︰

在某一處具備了可以認識那樣事物的條件,而沒有認識到它,就可說它是沒有的,像龜毛、兔角。現在某處有了可以認識到瓶的條件,卻沒有見著瓶。

這些話表白了不可得因的三相。從「某一處到龜毛兔角」,是和三支中同喻作法相似的,正面表白因的第二相同品定有,反面連帶表白因的第三相異品定無。「現在某處」云云,那句話和三支中因的作法相似,表白因的第一相所比定有。由此,這幾句話表白三相具足,可算是完全的為他比量。其次,用同法格式結合自性因,比較複雜。

(1)如用純粹的自性因,可以這樣說︰
「隨便那一種存在的事物都是無常的,好像瓶盆等等。」

這從無常性質的本身演繹出另一種普遍的概念「存在」,它和無常性可說是一體,凡屬無常的事物沒有不暫時存在的。

(2)如將自性因略加限制,可以這樣說︰
「若是有生起現象的事物,那就是無常的,好像瓶盆等等。」

這從「存在」因的本身區分出較有差別的部分來說,依舊屬於自性因。因為存在的事物也許時間長久,不容易覺得它的無常,現在舉出存在的差別性質「有生」,有生必有滅,便很清楚的了。

(3)還可以在自性因上加以特別限制而這樣地說︰
「若是所作的事物,那就是無常的,好像瓶盆等等。」

這又從有生的本身分析出「所作」的一特點來,所以是更加特殊的自性因。另外像說「一經努力便會發生的」或者「隨著因緣而不同的」等理由,也是特殊自性因的一類。只要人們已認識到「存在」、「有生」、「所作」等和所判斷「無常」有一定不離的關係,那末,現在憑藉記憶應用它們,自然都是正確的理由,不容多加解釋的。

以上三類自性因所舉的例子,還要補充一句說︰
「現在聲是存在的,或者是有生的,或者是所作的。」

這樣連結上文,完全表白了具備三相的因,成功為他比量。

再次,用同法式結合果性因,可以這樣說︰
「隨便那一處有了煙,一定也有火,好像廚房等等,現在彼處是有了煙。」

這也是表白了三相的為他比量,不過煙與火的因果關係,須是以前經驗過的,否則便容易錯亂。

再說用帶異法的格式,先結合不可得因,可以這樣說︰
「隨便那一種實有的事物,有了可以認識它的條件,一定是會被認識到的,好像那蒼蒼的顏色。」

但在這裏可以認識到瓶的條件具備了,而見不著瓶。

開頭幾句話表白因(具備了條件而沒有認識到)和異品(實有的事物)的相離,即是因的第三相「異品定無」,連帶著表白因的第二相「同品定有」。末尾一句話表白因的第一相「所比定有」。由此三相具足,構成為他比量。其次,和自性因結合,可以這樣說︰
「不是無常的事物就不會是存在的,或者有生的,或者所作的,」 「但現在聲是存在的,或者有生的,或者所作的。」

這些話也表白了因的三相,成功為他比量。最後,結合果性因,這樣說︰
「隨便那一處沒有火,也就沒有煙,」「而這裏是有了煙的。」

這也是表白因三相的為他比量。現在要問︰上面所舉的那些例子,由同法或只能明白了因和同品的相合,怎會決定因和異品的無關呢﹖由異法式只能明白了因和異品的相離,又怎會決定因和同品的交涉呢﹖(實際有同品和異品裏都含有著的「共因」,也有都不包涵的「不共因」,不明白說出來,是難以區別的。)這就要依靠語言的「義勢」(意之所至,即是「義準」)來作檢驗了。一般地說,如說因真是和同品相合,或和異品相離,到達了它能表白和所判斷的「法」有一定不離性的程度,那個因也就不會再通於異品或者離得開同品,所以不管同法式也好,異法式也好,單用一種盡可以表白因的三相具足,而無需同法異法並舉的。因在自性因和果性因,只要性質確定,用來固然不會錯誤,就是不可得因正反相形,也很容易了然的。可是這裏另有一個問題,那些式子雖說了因的三相,卻沒有明白結論,即是沒有三支裏面的「宗」,難道這也不須說出來的嗎﹖是的,若在說因三相的語言裏,已由義勢令人明白一定是怎樣的宗,那便不必再說它了(像前文所舉同法式或異法式連結不可得因的例子,都可由義勢明白它的「宗」是「這裏沒有瓶」,所以不必再說。其餘各例,也可類推)。

(五)為他比量(2)
像前面所說,同法式或異法式的為他比量(即比量的語言)都可以不說宗,但有時為了充足語意起見,自不妨將宗標舉出來。並且在語言裏含蓄著的宗,究竟怎樣才合式,也應該有種明確的認識。因此現在解釋一下宗的構成條件,還是很需要的。關於這一層,從陳那的《理門論》、《集量論》以來,就有精密的傳統說法,法稱也沿用了它,以為正確的宗必須具備自性的、自己的、意樂的三種性質,並還要離開各種錯誤。先解釋各種性質。第一、宗只限於自性的。在比量的語言裏,以宗對因說,它借因而成立,即以所立做自性。真正的宗必定是說比量時認作所立的。譬如討論「聲是無常」,舉出「是眼所見」來做理由,這就成了問題,也可以先行討論,而帶了臨時的所立性質,但它並非原意所要成立,所以不是真正的宗。第二、宗又是屬於自己的。自己,指當時立論的人而言。一般立宗的依據都出於自他雙方共認的典籍,但這不限制立論者思想上的自由,並還尊重他的自由,所以正確的宗應該是立論者自己選擇而不受典據上的限制。第三、宗義又是意樂的。真正的宗要依立論者意之所在而定,不能拘拘於表面的語言。有如數論學派想論證「神我」的存在,方便地用比量的語言說︰「眼根等等由各種成分積聚起來的,一定為另外一種法所受用,這如同床席等(為人所用)一般。」這裏所說另外一種法的意思指著「神我」,雖未明說出來,卻可以一樣地當它是宗而加以討論。其次,宗具備了三種性質,不一定就正確,還要避開各種和很明顯的現象相矛盾的錯誤。這可舉出四種來︰第一、和現量相矛盾,也就是為現量所否定的。如說︰「聲音不是用耳所聽到的」,這顯然和感覺現象相違,不能成宗。第二、和比量相矛盾的,如說︰「瓶是常住的」,雖然瓶現在還完好,但是它終會歸於毀滅,這可以想像得到的,所以那樣說法與比量的結果相違,不能成宗。第三、和一般人共認的事實相矛盾的,如說︰「太陽不是恒星」,這非常識所允許,不能立宗。第四、和自己的話相矛盾的,如說︰「比量不是量」,這話自相衝突,更顯然不成為宗。凡是真正的宗一定要離開這些錯誤。

現在,再來解釋正確的說因語言要避免些什麼錯誤。最先,因所說的是三相,假使有一相未曾說及,自然是錯誤的,這叫做「缺因過」。不過像前面所說用同法或異法的比量格式,表面好像三支不備,而義勢已經具足,就算不得缺因。其次,雖說了三相,而立論者或敵論者不承認或有疑義,也算是錯誤的。這又可分三類︰第一,關於因的第一相即「所比定有相」的,若立敵雙方不承認或疑惑時,都是「不成」的錯誤。如辯論「聲是無常」,提出「非耳所聞」做理由,這在立敵雙方都難承認,叫做「兩俱不成」。又如尼犍子建立「樹木有意識」的宗,舉了「剝皮就會枯死」的理由,在立論者也許依據人們有皮膚即有意識這一點而說,但人們的死亡是以一切根識消滅了為斷,而這樣的意義,在樹木上找不出來,所以那剝皮會死的說法不成有意識的理由。又如建立「苦樂等感情都是無意識的」,提出「有生滅無常」來作理由,但說這些話的是數論學者,他們的本宗只承認一切現象有轉變而無消滅,所以那樣的理由是連他們自己也不允許的。以上的兩種錯誤合稱「隨一(即立敵任何一方)不成」。又因的本身有疑義,也屬於不成的錯誤。譬如遠遠地看到好像是煙的現象,而實際是蒸氣,是灰塵,是霧氣等,還不能決定,要是就用來證明那地方會有火,當然也是錯誤。這叫做「猶豫不成」。又如因所係屬的地方不能確定,像聽到山谷裏孔雀在叫,便指定某一處有孔雀,但某處距離既遠,是否真在那裏發出雀聲呢,無法決定,這樣理由也犯了猶豫的錯誤,可稱為「所依不成」。又因所依靠的「有法」本身有問題,連帶地使因變為不成,如勝論學者主張隨處有和靈魂同樣的「我」,舉了「隨處可以發現知覺、感情等屬於我的性質」做理由,現在姑不談那理由是否正確,而在敵論者裏面像佛家,首先就不承認有所謂「我」,那理由又從何處發生呢﹖這種錯誤由有法連帶而來,所以叫做「有法不成」。以上六種是為一類。第二,關於因的第三相「異品定無」,如果不成或有疑義,都屬於「不定」的錯誤。如說「聲是常住的」,舉了「可以認識得到」為理由,這在「常住」的同品虛空上固然會有,在異品瓶等上也全部會有,究竟聲是和瓶等一樣的無常呢,還是和虛空一樣的常住,無從決定,就叫做「共不定」。又如舉出了理由,在同品異品方面都有,卻不是全部的,這些也是「共不定」。詳細分別可有「同品遍轉(即全部含有因法)、異品分(一部分)轉」「同品分轉、異品遍轉」「俱品(同異兩品)一分轉」三類。又因的第三相有疑義的時候,也是不定。如要證坡人不是「一切智者」,舉了他能辯為理由,在這裏,我們對於這一論題的異品「一切智者」雖可看他作寂默的人(智者稱「牟尼」,有寂默的意義),但他是否訥於語言,並不明白,就不能用來反證非一切智者一定會辯,而成為疑問了。所以那樣理由對於因的第三相「異品定無」構成猶豫,依舊是「不定」的錯誤。以上五種又為一類。第三,顛倒了因的第二三相,便成了「相違」的錯誤。正確的因應該在同品方面一定有,異品方面一定沒有,假使現在倒轉來變為同品定無而異品定有,那末,恰恰可以成立和原來主張相反的宗,所以叫做「相違」。這有同品全無而異品全有的,譬如成立「聲是常住」,提出「所作性」為理由,這在常住的同品虛空上完全沒有,而在異品瓶等上全部都有,結果反證明了和原意相違的「聲是無常」的主張。又有同品全無而異品分有的,譬如主張「聲是常住」,舉「由努力而發生」做理由,這在同品的虛空上完全沒有,在異品電等自然現象上雖也沒有,但在異品瓶等人為現象上便有,依舊證成了相違的主張「聲是無常」。以上兩種又為一類。

三類犯錯誤的因裏,第一、第二都附帶有猶豫性的而言,第三類似乎只限於決定的,但事實上會遇著有猶豫的情形,這也算錯誤,不過屬於「不定」,卻非「相違」。譬如聲論學者要證明某人是「一切智者」,舉了「能說話」為理由。這就異品說,非一切智者也會說話,不成問題,但同品的一切智者呢,是否即以會說為特徵,無從決定,所以那樣的理由在兩可之間,不能判斷宗的是非,就成為「不定」的錯誤。這是因在異品定有而在同品有無猶豫的例子,另外還有在同異品雙方都是有無猶豫的。譬如勝論學者要成立「人們活著的身體裏一定有我」,舉了「具備呼吸、瞬目等生命現象」為理由,這理由正確與否,自該看它和同異品的關係如何而定,但此處的同異品就有問題。像敵論者佛家根本不承認有「我」,由此立論者所舉同品在敵論者都視為異品,而敵論認為異品的在立論者又成了同品,這樣同異品上有因無因便很難說了。並且同異兩品同時是猶豫的,更沒有方法互相推論。如是曖昧不明的理由,判斷不了主張的是非,所以歸於「不定」的錯誤一類。

像前面一再說到的正確比量語言,能將因的三相完全表白出來,就盡夠建立自己的主張,完成為他比量的效用,所以不須像往日採用三支的習慣,另舉所謂「喻」的來作因以外的一支。不過在那些比量語言裏還未能完全排除了舊的成分,從前常用的「如瓶」「如空」等個別事例,也可說為狹義的「喻」,仍然被保留下來。它們自也有一些作用,就是關於因和所立法不相離的性質,雖已有了概括說明,可以引起人們的記憶,來對照當前的事實,承認那比量的判斷不錯,但是再舉些個別例子,使人記憶的印象更顯明而具體,這對論證或辯難是不無意義的。因此,為著比量語言的徹底正確,就須兼顧到這些殘餘部分,不令犯一點錯誤,以免貽累於全體。像以前三支比量裏所有各種喻過,都應該了解而注意避免。另外,從前喻過裏的「不成」「不遣」,只說決定性的,其實帶著猶豫的同樣是錯誤,這可以增加種種「猶豫不成」「猶豫不遣」等過失名目。還有從前喻過裏「無合」「無離」,應該區別不能構成「合」「離」和沒有說出「合」「離」的兩類。這樣一推衍,正當的喻過就該有十八種了。

最後,比量的語言犯了錯誤,經他人指摘出來,不管用什麼形式說,只要能妨礙立論者主張的成立,都叫做「能破」。有時候,原來的主張並無過失,而舉錯了,這是「出過」的一類,或類似過失,從前就稱做「過類」,因明裏叫它做「似能破」。正理學派的經典對於「過類」有很詳細的分析,陳那加以簡別,只承認十四種比較合理,但這些仍可對照因喻的錯誤辨別出來,用不著另立名目,所以無需講說。還有「負處」一類,在立敵辯論的時候,雙方都應注意避免,舊說很繁瑣,這可另行料簡,此處也就從略了。

(六)結論
佛家因明原是在和他宗學說爭論的過程中發展起來的,法稱的論議發揮這種精神,尤其積極。此外,他還憑藉陳那的業績,用犀利的批判方法,使因明學說更邁進了一大步。這可舉幾點略加說明。

第一,法稱重行改革了為他比量三支格式的意義。在他以前,陳那刊定了三支,雖已變更了舊式五分的實質,但形式上、名目上還保留一些舊物,特別是同喻異喻,性質變了,仍然稱之為「喻」,這在名實之間就顯明的存在矛盾。陳那的《理門論》對於這一點,也曾很費氣力地加以解釋,但始終不能令人釋然。到了法稱,便堅決主張合因喻為一體,不必再沿用「喻」的名目(見上節)。這樣消除了實際的矛盾,而為他比量語言之為整個「因」的表白,其意義也就極端明確了。並且,法稱統一了因喻,又還顛倒了它們的次序,將相當於「喻體」的一部分提到最前面,應用上便另有其意義。從這樣的格式裏,可以見出每一個「因」都是成功普遍定理的性質,才用來作判斷的依據,而比量思維是從一般認識應用到個別事例上面的演繹方式,也隨著明明白白地表示出來。由此,很容易令人想及西洋邏輯的三段論式以「大前提」「小前提」「斷案」為次序,法稱的改革三支,很和它相近,是不是有意參酌採用的呢﹖這在現今還不能論斷,毌寧說,他是隨順「為自比量」的性質,要做到語言和思維的一致,自然而然地創造了那樣格式。不過,由此新途徑打開以後,思辨活動在語言中的表現,相隨著擴充很大的範圍。因為三支改成因宗銜接的次序,證成了宗,就可用作新的因去作進一層的推論,輾轉相續,可以開展無窮。在印度佛學界實際運用,像月稱等,都有很好的成績,而他宗如聲論學者也跟著主張改動五分的次序,可見法稱改革三支的影響是很大的。

第二,法稱掌握到語言應與思維一致的原則,因而解決了為他比量裏一些糾紛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廢除「不共不定」、「相違決定」的兩種因的錯誤上。原來陳那用「九句因」的圖式分析因的正確與否,到了第五句「同品無、異品也無」,便發現一種特殊情形。在這一句裏的因,只限於當時成問題的事物(即有法)上才有,它是獨一無偶的性質,對於同品異品都無法結合,也就與成宗無關,這自然是錯誤的。可是只注視作「不定」一類,叫它為「不共不定」,其實和一般「不定」以同品異品都有因而成錯誤的原理完全不符。法稱從根本上推翻這一「不定」錯誤的說法,他以為平常思維裏並不會有「不共不定」那樣的情形。因為比量思維都從同異比較上著眼,假使當時想到的理由只限於所比的事物才有,自不會進行比量,那又何從表現於語言﹖所以關於因的後二相錯誤,只能推及同時猶豫的程度為止,決不能再有「不共不定」之說。不過,陳那所判也有事實的根據,當時聲論學者便曾用「所聞性」的理由來成立他們的「聲是常住」主張,「所聞性」只限於聲上才有,豈非「不共不定」的例子,這個並還牽涉到另外一種所謂「相違決定」的因的錯誤問題。「相違決定」在陳那也視作「不定」因過之一,而情形又很特殊。因的正確與否,一般只就比量語言中因的本身而言。如果它三相具足,一無問題,也就算正確了。「相違決定」卻不然,儘管所舉的因單獨看來是正確的,而在立論的人有時候不得不承認另外的理由可以成立相反主張的,也三相具足表面正確,那末,這兩種因碰到了一起,就會使立論者自己也糊塗起來,究竟誰是誰非,無法決定。這樣從另外一種因來使原先視為正確的因變成不正確,只可歸類為特殊的「不定」錯誤。這也有實例。如勝論學者對聲生論者說「聲是無常」,以「所作性」做理由,聲生論者便可提出反主張「聲是常住,所聞性故」,還可加上個同喻「如聲性」。因為勝論本宗也承認有聲性,即是聲的同異性(此即種類的概念),自然連帶著不得不承認「所聞性」因的正確,於是構成「相違決定」,勝、聲兩家的主張都猶豫莫決了。法稱對於這一種錯誤有比較深刻的看法,他以為這在正常的比量中也是不會發現的。只要任何一種因能充分地成立了宗,即是再舉得出別種因來,也自會相順相成,否則原來因的本身就有問題。話雖如此,但勝聲兩家主張的矛盾事實俱在,又如何解釋呢﹖法稱以為,這只是不信任經驗,但憑言教演繹比量,以致對於所討論的問題會構成這樣的混亂。其實,有些教條觀察不真,認識不足,很容易發生種種不正確的說法,那都是經不起現量或比量考驗的。法稱這樣分析「相違決定」的真正根據,證明它並非正常比量裏所有的現象,所以語言上也不該有這種錯誤。他還另外舉了一例。如勝論學者主張在一切事物之外另有一種最為普遍的「有性」,事物結合到它才會有「存在」的意義。現在問,究竟有那樣的「有性」沒有呢﹖這很容易明白,只憑經驗好了。我們可直截地用不可得因來作比量說,「凡是具備了認識條件而認識不到的事物,都是沒有的,如龜毛、兔角。」現在於一切現象並不能直接經驗到「有性」,那自然是沒有的了。這時候如還要相信勝論之說,不肯放棄他們的教條,就會依著經典另作一種因性的演繹,而這樣說︰「凡是一時現見它會和一切現象相結合的,那一定是普遍的存在,有如虛空。有性正是一時候連結到一切現象的,所以它也普遍的存在。」這一比量,在勝論學者無批判地信仰其本宗的,自會碰到了上面所說的不可得因形成猶豫不決,其實只看他是相信經驗,還是相信教條,就會解決這一問題的。

第三,法稱重視經驗的事實,為因明理論建立更穩固的基礎。如比量方面,因和所立法的「不相離性」本以現象間的相屬關係為根據,但從前的解釋,不是分類煩瑣(像佛家古師說五種,數論學者說七種等),便是意義模糊,法稱改從經驗的事實出發,簡單明了地限定它為自性的和果性的兩類。自性的是就一種特質或概念加以分析而得,果性的則由平常的因果關係而來,這樣的相屬,自身便有了保證,再也不致猶豫。至於不可得因,從反面證明有相違的自性或相違的果性,以見事物的本身不容存在,這也同樣地易於確定的。還有,這些依據經驗便自然有個限度,要是不能現量經驗的境界,或者時間的太久,空間的太大,乃至自體的太微細,超出了感覺範圍,那都歸於存而不論之列,這在上文已一再說過了。

以上各點,都是法稱學說的精到處,而大大地發展了因明理論的。此外還有關於比量由遮詮運用概念的一種理論(術語謂之「阿頗謌」)法稱也特有發揮,這擬另題介紹,此處從略。

◎附二︰呂澂〈西藏所傳的因明〉(摘錄自《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三)
印度的因明大成於法稱(約620~680)。他所著的七部因明論書是在西藏佛教後傳的初期(第十一世紀末)經俄譯師(Rnog Blo-ldanses-rab,1059~1109)的努力才翻譯完全,而西藏人自己的因明著作也是由俄譯師的三傳弟子法師子(Cha-pa chos-kyi-sen-ge,1109~1169)開始。法師子住持桑樸寺十八年,作了法稱因明論中要籍《量決擇論》的註解,又著有通論性質的《量論略義去蔽論》(這一「去蔽」(yid-kyimn nsel)的題目,後來即為一般啟蒙著作所沿用)。其弟子精進師子(Brts un-hgrus-sen-ge)更恢宏其說,於是桑樸寺成為西藏研習因明的中樞,而一般因明理論也以法師子師弟之說為準則。

但是,實際奠定西藏因明學說的基礎的乃是薩迦派第四代祖師薩班慶喜幢(Sa-skyaPand-i takun-dgah-rgyal-mothan,1182~1251)。他從釋迦室利(Sō kyasi-bhadra1204年入藏)受學,重新校訂了法稱因明主著《量評釋論》的舊譯本,並宏揚此論,講說多次,轉變了西藏因明學者一向只重視《量決擇論》的學風。他還綜合陳那《集量論》和法稱七部因明論書的要義,另撰《正理藏論》的頌本和自釋,他的弟子正理師子(uyug-pa Rig-pabi-sin-ge)更作詳解。在《正理藏論》裏批判了當時有關因明的各種說法,給學者以指歸,所以影響於後世者極大(此書很受後人的重視,明代永樂初編刻西藏佛教各部門要籍為「六論」的時候,即以它和法稱的《量評釋論》並列為因明部門的經典著作)。

《正理藏論》共有十一品,解釋了陳那、法稱因明著述中的一切問題。全書由所知方面的「境論」和能知方面的「量論」兩部分構成。第一部分七品,分別解說所知境的本身(第一品對於境的考察),了解境的心(第二品對於心的考察),以及心如何了解境(第三品對於總和別的考察、第四品對於成立和遮遣的考察、第五品對於能說和所說的考察、第六品對於相屬的考察、第七品對於相違的考察,這些都是關於心之了境的一般方式的)。第二部分四品,分別解說量的總相(第八品對於相的考察)、現量(第九品對於現量的考察)、為自比量(第十品對於為自比量的考察)、為他比量(第十一品對於為他比量的考察)。原來陳那、法稱的因明著述,只以現量、比量等分章,而《正理藏論》則從其中提出各種要義另行組成通論性質的各品。如《正理藏論》的第一品辨境,即是從各因明論的現量、比量章中提出境的自相、共相以及所取、所轉、所現、所執四類境來分析解說,同時批判了法上一派認為所取和所現、所轉和所執是一義的說法,並還提出自己的主張,以為凡境歸根到底只是一種自相,不過由於了境的心有不同乃相隨而各別。在其餘各品中也同樣地隨處先批判西藏和印度的舊說,再提出正確的說法,並還解釋了種種疑難。特別是在薩班以前,西藏因明以《量決擇論》為主要典據。此論在法稱所著三部根本論中只算是詳略酌中之作,義理並不完備。薩班改宏《量評釋論》,不但講究得更全面,而且由為自比量中發展了「遮詮」(apoha,這是陳那對於「概念純以否定其餘為本質」的創說,法稱也沿用之)的說法,又取成量品(《量評釋論》的第二品)之說闡明了量的通相,以及說到釋迦牟尼其人堪為定量的道理,聯繫瑜伽現量(佛家所以為現量的最高階段)而談,都有獨到的見解。

另外,還有可以注意的一點,即是薩班等所公認的傳統師承,都是從陳那、法稱而下,依次為天主慧、釋迦慧、慧護、法上、律天、商羯羅雅陀等人,但在薩班等著述裏,對於諸家的學說卻以道理的長短為標準而有所取捨。這種學風給予後人的自由立說以很好的啟發。

西藏所傳的因明到了元末明初的宗喀巴(Ts-on-kha pa、Bla-bz an-grags-pa,1357~1419)和他的弟子們又有一大變化。宗喀巴雖曾從薩迦派仁達瓦(Ron-ma ab-pa gshon-nu-blo-gras,1349~1412,薩迦派晚期兩大學者之一)學習因明,但他通達此學,實得力於他自己對各種因明論書的尋研。他生平未曾撰述大部註疏,只是常常講說《量論》的綱要、《量評釋論》的〈現量品〉以及量論有關修行的道理。他的大弟子賈曹傑(Rgyal-shab-rje-dar-mn rin-chen,1364~1432)替他記下了《量論備忘錄》和《現量品備忘錄》,另一大弟子克主傑(Mkhas-grab-rjedge-legsdpalbzan,1385~1438)又作了《現量品述記》。此外,宗喀巴自己只寫了有關因明綱要的一種小品,題為《七部〔量論〕入門去蔽論》。此著雖很簡短(拉薩版全集僅有二十三葉),但用境、有境(即心)和了境方法三門來作通論,實際包括了因明所有的問題,並建立了他們一系(格魯派,通稱黃教)量論著述的綱格。其弟子克主傑撰《七部量論莊嚴去蔽論》,又根敦主巴(Dge-bdun-sg-zub,1391~1474)著《大量論正理莊嚴論》,其結構均不出它的範圍,僅內容更為充實而已。

即從《量論隨聞錄》中可以見到宗喀巴一系對於因明的特別看法。他們強調因明論也是希求解脫和一切智者所必需之學,所以這類論書兼備內明的性質,並不像常人所解只供思辨之用。這種看法的根據在於《量評釋論》的〈成量品〉。本來,陳那《集量論》開端有個歸敬頌,頭兩句說佛堪為定量之人。法稱的《量評釋論》發揮其義,寫了〈成量品〉一品,共二百八十餘頌。它從「量以不虛偽的識為總相」說起,詳論佛現證四諦的各種相狀,一無錯謬,故能指示求解脫和一切智者的途徑,而成為定量者。這種說法給宗喀巴一系以啟示,他們便主張運用因明可以正確證成四諦之理,而引生瑜伽現量以得解脫,故因明實際具備修道次第的意義。

宗喀巴等這樣結合因明於修持,帶了特殊的宗教色彩,同時就限制了因明的正規發展。他們還打破了因明和內明的界限,好像兩者理論完全相同。其實嚴格說來,這是可以商量的。如在《佛地經論》裏便明白指出因明和內明之解自相、共相各有其不同的說法,不應淆混。

宗喀巴的弟子們對於西藏傳譯的因明論書,多重加探討,並做了註解。像賈曹傑就對陳那、法稱的各種論書大半有比較簡要的註解,而且貫串著「因明具備解脫道次」的主張。他給《量評釋論》頌本作註解和撮要,即以「闡明解脫道」為書名,同時也明白表示和薩迦派不同的見解,特別是表現在對於印度各家說法的取捨上。他又對薩班所著的《正理藏論》作註以自申其說(此註收在拉卜楞寺版《賈曹傑全集》第四帙)。從此以後,格魯派的因明研究,即專以宗喀巴師弟之說為宗,而很少進展。

另外,在西藏的因明研究中,還存在著一些根本欠缺。像陳那的因明理論,其初成型於《正理門論》,後來才擴充為《集量論》,故從學說源流上說,《理門論》也很為重要。但它的梵本早就失傳,以致重視因明的薩迦派雖從第三代祖師名稱幢(Grag-pargyal-mtshan,1147~1216)起即注意此書,而他和後來的教童(Stongshun)卻一再誤認天主(陳那門人)的《入正理論》,以為即是《理門論》,並還改動作者天主的名字為陳那,由此輾轉訛傳,再沒有人能糾正其失。實際《入論》和《理門》固然詳略懸殊,而且釋義也有出入,如根據《入論》來談陳那之學,即難免有本末倒置之病。其次,陳那、法稱的理論有處和經部相關。經部著作現在沒有整部的傳本,只在別種書中引用它一些片段。其引文比較豐富而較有系統的要推《順正理論》,本來可以利用,可惜西藏只翻譯了它的略本《顯宗論》,其中有關經部議論之處,早已刪除無餘。因此,西藏因明中關於經部之說都只局限於註家零星的傳述,不能博引以使研究更深入一步(還有因明論中關於印度各派哲學之說,藏文資料也很不完備,同樣有此缺憾)。這些是西藏因明的欠缺,不可不知。

〔參考資料〕 商羯羅主《因明入正理論》;陳那《因明正理門論》;窺基《因明入正理論疏》;陳望道《印度理則學》;虞愚《因明學》;霍韜晦《佛家邏輯研究》;沈劍英《因明學研究》;北川秀則《インド古典論理學の研究》;武邑尚邦《佛教論理學の研究》;戶崎宏正《佛教認識論の研究》;Th. Stcherbatsky《Buddhist Logic》。


行腳

出家人為修行之目的而四處求訪名師,跋涉山川,參訪各地,謂之行腳。又稱遊行、遊方。此等出家人,稱為行腳僧或雲水僧。《釋氏要覽》卷下云(大正54‧298b)︰
「遊行人間今稱行腳,未見其典。毗奈耶律云︰如世尊言,五法成就,五夏已滿,得離依止,遊行人間。五法者︰(一)識犯,(二)識非犯,(三)識輕,(四)識重,(五)於別解脫經善知通塞,能持能誦。」

《祖庭事苑》卷八(卍續113‧240上)︰
「行腳者,謂遠離鄉曲,腳行天下。脫情捐累,尋訪師友,求法證悟也。所以學無常師,遍歷為尚。善財南求,常啼東請,蓋先聖之求法也。永嘉所謂遊江海涉山川,尋師訪道為參禪,豈不然邪。」

此外,或有將過世稱為行腳者。

◎附︰《禪林象器箋》〈參請門〉 (摘錄)

《村寺清規》云︰從上出家,參學之士,未有不發足超方,千里求師者。故永嘉云︰遊江海、涉山川,尋師訪道為參禪。大慧師喜離得業偈曰︰古佛放光留不住,鐵牛無腳也須行,雖然未踏曹溪路,且喜今朝離火坑。古人既如是,今可不然耶﹖

《趙州諗禪師錄》云︰師初隨本師行腳到南泉,(乃至)其後自攜瓶錫,遍歷諸方。常自謂曰︰七歲童兒,勝我者,我即問伊;百歲老翁,不及我者,我即教他。年至八十,方住趙州城東觀音院。「忠曰︰從諗自盛年行腳,到八十歲初住院。此謂趙州八十行腳。世誤言︰八十歲而行腳者,非也。」

《廣燈錄》〈興化獎禪師章〉云︰常云,我南方行腳,一匝拄杖,不曾撥著一箇會佛法底人。

《林間錄》云︰雲峰悅禪師見僧荷籠至。則曰未也。更三十年,定乘馬行脚。法雲秀禪師聞包腰至者,色動顏面。彼存心於叢林,豈淺淺哉!

《叢林盛事》云︰密菴傑禪師,初出嶺,至婺州智者。有老宿問曰︰上座此行何處去﹖曰︰四明育王見佛智和尚去。老宿云︰世衰道喪,後生家行腳,例帶耳不帶眼。傑曰︰何謂也﹖老宿云︰今育王一千來眾,長老日逐接陪不暇,豈有工夫著實與汝輩發機。傑下淚曰︰若如此,某今往何處﹖宿云︰此去衢州明果,有華匾頭,雖後生,見識超卓,汝宜見之。傑依教,往明果依華。

《慈受深禪師錄》示小師行腳語云︰前輩打包,意在省緣,無冗細,無玩好,如德山挾複子到大溈,是也。今人打包,即不恁麼。鉢盂以梅花衲作袋,祠部用古蜀錦為囊。淨瓶交枕,總要光鮮。拄杖戒刀,莫非濟楚。笠頂上,閑文潑字,須及數片。線貼裏,韈樣針筒,將看一檐。只要別人道好,忘卻自己辛勤。若是脫洒衲僧,必不如是。草草地挈箇包子,卓卓地做箇道人。直似野鶴孤雲,切忌無繩自縛。汝等更聽一偈︰古人只蓄兩枚針,夏葛冬裘逐旋尋。汝輩盛年腳力健,好攜複子歷叢林。

《汾陽昭禪師錄》行腳歌云︰發志辭親,意欲何能﹖投佛出家異俗,專心慕法為僧。既得尸羅具備,又能法服霑身,父母不供甘旨,王侯不侍不臣。潔白修持,如冰似玉。不名不利,去垢去塵。受人天之瞻敬,承釋梵之恭勤。忖德業量來處,將何報答為門戶,專精何行即能消,唯有參尋別無路。苦身心、歷山水,白眉作伴為參禮,冒雪衝霜不避寒。渡水穿雲伏龍鬼,鐵錫飛銅缾滿,不問世間長與短。叢林道侶要商量,四句百非一齊翦。探玄機、明道眼,入室投針須鍛鍊,驅邪顯正自應知,勿使身心有散亂。道難行、塵易漫,頭頭物物須明見,區區役役走東西,今古看來忙無限。我今行、勤自辨,莫教失卻來時伴。舉足動步要分明,切忌被他虗使喚。入叢林、行大道,不著世間虗浩浩,堅求至理不辭勞,剪去繁華休作造。百衲衣、雲水襖,萬事無心離煩惱,千般巧妙不施功,直出輪迴生死道。勸同袍、求正見,莫似愚夫頻改變,投巖立雪猛身心,方得法王常照現。請益勤、恭敬速,不避寒暄常不足,只緣心地未安然。不羡榮華不怕辱,直教見性不從他,自家解唱還鄉曲。度平生、實安樂,蕩蕩縱橫無依托,四方八面應機緣,萬象森羅任寬廓。報四恩、拔三有。問答隨機易開口,五湖四海乍相逢,一擊雷音師子吼。悠悠自在樂騰騰,大地乾坤無過咎,分明報爾水雲僧,記取面南看北斗。

領眾行腳︰《碧巖錄》第七則評云︰韶國師,久依疎山,自謂得旨,乃集疎山平生文字頂相,領眾行腳。至法眼會下,他亦不去入室,只令參徒,隨眾入室。

〔參考資料〕 《景德傳燈錄》卷九〈黃檗希運傳〉。


佛般泥洹經

二卷。西晉‧白法祖譯。收於《大正藏》第一冊。全經內容分成六段,敘述釋迦牟尼佛入滅前後的事蹟,即︰

(1)第一段敘佛在王舍城時,摩揭陀國與跋祇國不和,阿闍世王令雨行大臣修兵備,並問佛意,佛為說護國之法。

(2)第二段述佛至拘利村、毗舍離的遊化事蹟。

(3)第三段說佛在遮婆羅塔時,魔王勸佛入涅槃,佛告以三月以後入滅。

(4)第四段述佛對毗舍離城作最後的眺望,復至波婆城,受淳陀供養而致病,遂止住於樹下,令阿難取水。

(5)第五段說佛在拘尸那城外的娑羅樹下示現滅度時,善賢請求歸依,佛乃教誡之。

(6)第六段述佛訓誡諸弟子後,謂有疑問者當速問,眾皆默然,佛遂入滅。末羅族人乃商量葬送大事,移金棺至天冠寺,待大迦葉前來即行荼毗。又分佛舍利予八國,八國乃各起塔供養。

本經與北涼‧曇無讖譯《大般涅槃經》四十卷相較,兩經名稱類似,內容共通之處頗多。然本經屬小乘經,曇無讖所譯則為大乘經典。又,本經別譯本有《遊行經》三卷、《般泥洹經》二卷、《大般涅槃經》三卷(東晉‧法顯譯)、《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三十五至卷三十九等五部。其中,法顯所譯之《大般涅槃經》,缺上述六段中的第一段。


佛馱跋陀羅

簡稱佛馱跋陀,意譯「覺賢」,北天竺迦毗羅衛國(今尼泊爾境內)人,他原是釋迦族甘露飯王的後裔,住劫比羅伐窣堵;因祖父在北天竺一帶經商,遷居出來。五歲時,父母相繼病故,寄養於舅家。十七歲出家,在誦經時顯出異常的聰明,一天讀完一個月的功課,受了具足戒後,更加勤學,博通經典,以精於禪定和戒律出名。其後去罽賓,跟當時大禪師佛大先進修;在那裡遇中國僧人智嚴。智嚴請他到中國弘法。這正符合他的素願。他倆在旅途中歷盡艱難,先走雪山,繼改走海道,輾轉三年,才到達中國青州東萊郡(今山東掖縣)。晉‧義熙四年(408),他倆聽到鳩摩羅什在長安,就前去拜見。住長安的宮寺(一稱齊公寺),初和羅什相處甚好。在學問上,他們互有商量,發揮奧義。但他們的學風不同,師承淵源也各異。羅什專弘經教,特別是龍樹一派的大乘學說,得著姚秦統治者姚興的信任。羅什和門下兩千多人,出入宮廷,聲勢顯赫。佛馱跋陀謹守聲聞乘上座部的教學規模,修禪習定,聚徒數百人(像智嚴、寶雲、慧觀等有名人物都在內),甘於淡泊,不喜繁華。羅什也傳授禪法,不過只介紹了上座部舊師各家禪要,還沒有很好的組織;而佛馱跋陀的禪法是從上一派相承,保持了它的純粹性(關於佛馱跋陀的師承,僧祐有記錄,見《出三藏記集》卷十二)。由於這些分歧,發生了隔閡。義熙七年,佛馱跋陀偶然說了一些自炫神異的話頭,便掀起了風波。當時羅什門下僧䂮、道恒等指摘佛馱跋陀犯了妄語戒,藉著群眾的勢力,逼他離開關中。佛馱跋陀的門徒一時感到威脅,幾乎全部都散了,只剩下慧觀等四十餘人隨從佛馱跋陀南下去廬山。那時慧遠住在山中,早就聽到佛馱跋陀的聲名,及相見,異常歡喜。慧遠又了解到佛馱跋陀被驅逐的不合情理,特為寫信給姚興和關中僧眾,替他解釋並要求取消了判他為犯戒的處分。

佛馱跋陀在廬山為慧遠譯出了有關修禪的專著《修行方便禪經》二卷,這對慧遠的修持給予很大幫助。佛馱跋陀的志願是要往各處弘化,一年後,義熙八年秋,他便離開廬山西遊,到了荊州,受到當時逗留在那地方的太尉劉裕的尊敬。不久他隨劉裕去揚都(今南京),住道場寺(在南京中華門外,一稱鬥場寺;寺為司空謝石所建,後人又稱謝司空寺)。他儀表樸質有涵養,深受當地僧眾欽佩。

佛馱跋陀到揚都後,依舊傳習禪法;所住道場寺,一時成了「禪師窟」。不久,法顯遊鴃盤度歸來,他們開始合作,從義熙十二年到十四年,先後翻譯了法顯攜歸的梵本經律《大般泥洹經》六卷,《摩訶僧祇律》四十卷,《僧祇比丘戒本》一卷,《僧祇比丘尼戒本》一卷,《雜藏經》一卷。他積累了好些翻譯經驗,到義熙十四年受孟、褚叔度的啟請和沙門法業、慧嚴等一百餘人於三年中譯出《大方廣佛華嚴經》五十卷(後來改分六十卷,稱為《六十華嚴》)。這一大部經典的梵本有三萬六千偈,原來是西晉沙門支法領從西域于闐取回來的,一向無人翻譯。直到佛馱跋陀才完成這一大譯事(羅什先翻了《華嚴經》中的〈十住品〉,佛馱跋陀譯本就完全採用它的譯文;其餘各品和它配合,當然也受到了羅什譯文風格的影響)。大體上斟酌文義,符合原本的意旨。這部經文對後來佛教義學的發展關係甚大。翻譯地也以「華嚴堂」為名以示紀念。佛馱跋陀於劉宋‧元嘉六年(429)圓寂,年七十一歲。

佛馱跋陀的翻譯除了以上七種外,現存的還有︰《出生無量門持經》一卷、《大方等如來藏經》一卷、《文殊師利發願經》一卷、《觀佛三昧海經》八卷。此外有缺本一種,《淨六波羅蜜經》一卷。總計佛馱跋陀所譯共十二部,一一三卷(《高僧傳》說他譯經十五種,一一七卷,計算有誤。又,《開元釋教錄》刊定他的譯本裡有《新無量壽經》二卷,即寶雲譯本的重覆記載;《方便心論》一卷,即《修行方便禪經》的誤傳;《過去因果經》一卷,出處有疑;都不計入)。

佛馱跋陀的翻譯雖有多方面,但專精禪法。慧遠〈禪經總序〉載,佛馱跋陀曾譯達摩多羅和佛大先兩家的法門,現存《禪經》僅介紹了佛大先的漸修一法。這就是從二甘露門(數息和不淨觀)方便、勝進兩道各別的退、住、升、進、決定四分開始,進而觀界,修四無量,觀蘊、處,以至暢明緣起,達到禪定的成就。至於達摩多羅禪觀的詳細內容已無可考(後人仍稱佛馱跋陀譯本為《達摩多羅禪經》)。又佛大先所傳禪法次第本屬上座部瑜伽師地(舊譯修行道地)一類,從安世高以來已傳入中國。到了佛大先,更推進一步,「搜集經要,勸發大乘」而接近了大乘瑜伽系。佛馱跋陀的傳譯就為稍後的大乘瑜伽學說東流開了先河。這在中國佛教義學的歷史上是有意義的。(呂澂)

◎附︰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第二分第十章(摘錄)

佛馱跋多羅,此云覺賢,生於天竺那呵棃城。以禪律馳名。遊學罽賓,受業於大禪師佛陀斯那。秦沙門智嚴西行,苦請東歸。於是踰越沙險至關中。得見羅什,止於宮寺。教授禪法,門徒數百。名僧智嚴、寶雲、慧叡、慧觀從之進業。乃因弟子中頗有澆偽之徒,致起流言,大藏謗黷。秦國舊僧僧䂮、道恆謂其違律,擯之使去。賢乃與弟子慧觀等四十餘南下到廬山,依慧遠。計賢約於秦‧弘始十二年(410)至長安,當不久即被擯。停廬山歲許,慧遠為致書姚主及秦眾僧,解卓擯事。晉‧義熙八年(412)乃與慧觀至江陵,得見劉裕。其後(415)復下都,譯事甚盛。

覺賢與關中眾僧之衝突,慧遠謂其「過由門人」。實則其原因在於與羅什宗派上之不相合。《僧傳》云,什與賢共論法相,振發玄微,多所悟益。賢謂什曰︰「君所釋不出人意,而致高名何耶。」什曰︰「吾年老故爾,何必能稱美談。」覺賢對於羅什之學,可知非所伏膺。蓋賢學於罽賓,其學屬於沙婆多部。羅什雖亦遊學罽賓,精一切有學,但其學問則在居沙勒以後,已棄小就大。據當時所傳,佛教分為五部。不惟各有戒律,且各述讚禪經。羅什於戒律雖奉《十誦》,但於禪法則似與覺賢異趣。什公以弘始辛丑(401)十二月二十日至關中,僧叡即於二十六日從受禪法。什尋抄究摩羅羅陀、馬鳴、婆須密、僧伽羅叉、漚波崛、僧伽斯那、勒比丘等家禪法譯為《禪要》三卷。後又依《持世經》益《十二因緣》及《要解》二卷。至弘始九年(407)復詳校《禪要》,因多有所正,而更詳備,當與第一次所譯極不同。什公之於禪法,可謂多所盡力。《晉書》〈載記〉云什公時沙門坐禪者恆有千數。《續僧傳》〈習禪篇〉論曰︰「曇影道融厲精於淮北。」則什之門下坐禪者必不少。但約在弘始十二年(410),覺賢至關中,大授禪法,門徒數百。當什公弘三論鼎盛之時,「唯賢守靜,不與眾同」。而其所傳之禪法,與什公所出,並相逕庭。於是學者乃恍然五部禪法,固亦「淺深殊風,支流各別」。而覺賢之禪,乃西域沙婆多部,佛陀斯那大師所傳之正宗。其傳授歷史,認為灼然可信。覺賢弟子慧觀等,必對於什公先出禪法,不甚信任。慧遠為覺賢作所譯〈禪經序〉,謂覺賢為禪訓之宗,出於達摩多羅與佛大先。羅什乃宣述馬鳴之業,而「其道未融」。則於什公所出,直加以指摘。按什公譯《首楞嚴經》,又自稱為「菩薩禪」。而覺賢之禪則屬小乘一切有部,其學不同,其黨徒間意見自易發生也。

覺賢所譯《達摩多羅禪經》,一名《修行道地》,梵音為「庾伽遮羅浮迷」,此即謂《瑜伽師地》。按大乘有宗,上承小乘之一切有部。則有宗之禪,上接有部之法,固極自然。覺賢所處之時,已當有部分崩之後,其學當為已經接近大宗之沙婆多也。《僧傳》云︰
「秦太子泓欲聞賢說法,乃要命群僧,集論東宮。羅什與賢數番往復。什問曰︰『法云何空。』答曰︰『眾微成色,色無自性,故唯色常空。』又問︰『既以極微破色空,復云何破一微。』答曰︰『群師或破析一微,我意謂不爾。』又問︰『微是常耶。』答曰︰『以一微故眾微空,以眾微故一微空。』時寶雲譯出此語,不解其意。道俗咸謂賢之所計微塵是常。餘日長安學僧復請更釋。賢曰︰『夫法不自生,緣會故生。緣一微故有眾微。微無自性,則為空矣。寧可言不破一微,常而不空乎。』此是問答之大意也。」

據此賢之談空,必與什公之意不同。而其主有極微,以致引起誤會,謂微塵是常。而什言大乘空義說無極微,則似賢之學不言畢竟空寂,如什師也。又按賢譯《華嚴經》,為其譯經之最大功績。而《華嚴》固亦大乘有宗也。總之覺賢之被擯,必非僅過在門人。而其與羅什學問不同,以致雙方徒眾不和,則為根本之原因也。

〔參考資料〕 《高僧傳》卷二;《歷代三寶紀》卷七;《華嚴經傳記》卷一;任繼愈編《中國佛教史》第三冊第二章;鎌田茂雄著‧關世謙譯《中國佛教通史》第三冊第一章;高峰了州著‧慧嶽譯《華嚴思想史》第六章。


宗杲

宋代臨濟宗楊岐派僧。看話禪之倡導者。字曇晦,號妙喜。宣州(安徽)寧國人。俗姓奚。十二歲時隨侍惠雲院慧齊。十七歲剃髮、受具。初依曹洞諸老,後謁湛堂文準。準示寂後,參天寧圜悟克勤,得到印可。克勤付以《臨濟正宗記》,俾掌記室,未久令分座。叢林歸重,名振京師。右丞相呂公舜奏請賜紫衣,後隱居雲居山,提撕弟子,既入閩,結茅於福州長樂洋嶼,從學而得法者達十三人。

紹興七年奉詔住持徑山,道法之盛冠於一時。十一年四月,因與張九成議及朝政,五月被禠奪衣牒,流放衡州(湖南衡陽)。乃輯先德機語,間與拈提,名為《正法眼藏》。二十年更被貶至梅州,五年後獲赦,復僧衣。不久駐錫育王山。二十八年奉敕再度住持徑山寺,三十二年受賜號「大慧禪師」,養老於明月堂。隆興元年八月九日書遺偈云︰「生也祇麼,死也祇麼,有偈無偈,是甚麼熱。」投筆而寂,年七十五,臘五十八,諡號「普覺」。後人集其著述講說,彙編為《大慧普覺禪師語錄》三十卷、《大慧普覺禪師普說》五卷、《大慧普覺禪師宗門武庫》一卷、《大慧普覺禪師書》二卷,以及《法語》三卷等。


宗杲


◎附一︰明‧如惺《明高僧傳》卷五〈臨安府徑山沙門釋宗杲傳〉

釋宗杲,號大慧,因居妙喜庵,又稱妙喜。出宣州奚氏,即雲峰悅之後身也。靈根夙具,慧性生知。年方十二即投慧雲齊公。十七薙染。

初遊洞宗之門,洞宗耆宿因師詞鋒之銳,乃燃臂香授其心印,師不自肯,棄去。依湛堂準。久之不契。湛堂因臥室,俾見圓悟。悟居蜀昭覺,師踟躕未進。

一日,聞詔遷悟住汴天寧,喜曰︰「天賜此老與我也。」遂先日至天寧迎悟,且自計曰︰「當終九夏。若同諸方妄以我為是者,我著《無禪論》去也。」值悟開堂,舉僧問雲門︰「如何是諸佛出身處﹖」門曰︰「東山水上行。」悟曰︰「天寧即不然,只向他道,薰風自南來,殿閣生微涼。」師聞,忽前後際斷。悟曰︰「也不易,爾到這田地。但可惜死了不能活,不疑言句是為大病。豈不見道,懸崖撒手,自肯承當,絕後再甦,欺君不得,須要信有這些道理。」於是令居擇木堂,為不釐務侍者,日同仕夫,不時入室。

一日,悟與客飯次,師不覺舉筯飯皆不入口,悟笑曰︰「這漢參黃楊木禪到縮了也。」師曰︰「如狗舐熱油鐺。」後聞悟室中問僧有句無句,如藤倚樹話,師遂問曰︰「聞和尚當時在五祖曾問此話,不知五祖道甚麼﹖」悟笑而不答。師曰︰「和尚當時既對眾問,今說何妨﹖」悟不得已,曰︰「我問五祖有句無句,如藤倚樹,意旨如何﹖祖曰︰『描也描不成,畫也畫不就。』又問︰『樹倒藤枯時如何﹖』祖曰︰『相隨來也。』」師當下釋然大悟曰︰「我會也。」悟歷舉數段因緣詰之,皆酧對無滯。悟喜謂之曰︰「始知吾不汝欺也。」乃著《臨濟正宗記》付之,俾掌記室。未幾圓悟返蜀,師因韜晦結菴以居。後度夏虎丘,閱《華嚴》至第七地菩薩得無生法忍處,忽洞明湛堂所示殃崛摩羅持鉢救產婦因緣。

宋‧紹興七年詔住雙徑。一日圓悟訃音至,師自撰文致祭。即晚小參,舉僧問長沙︰「南泉遷化向甚處去﹖」沙曰︰「東村作驢,西村作馬。」僧曰︰「意旨如何﹖」沙曰︰「要騎便騎,要下便下。若是徑山,即不然。若有僧問︰圓悟先師遷化向甚處去﹖向他道︰墮大阿鼻地獄。」「意旨如何﹖」曰︰「飢餐洋銅,渴飲鐵汁。」「還有人救得也無﹖」曰︰「無人救得。」曰︰「如何救不得﹖」曰︰「是此老尋常茶飯。」

十一年五月秦檜以師為張九成黨,毀其衣牒,竄衡州。二十六年十月詔移梅陽。不久,復其形服,放還。十一月詔住阿育王。二十八年降旨令師再住徑山,大弘圓悟宗旨。

辛巳春退居明月堂,一夕眾見一星殞於寺西,流光赫然。尋示微疾。八月九日謂眾曰︰「吾翌日始行。」是夕五鼓,手書遺表,併囑後事。有僧了賢請偈,師乃大書曰︰「生也祇麼,死也祇麼,有偈無偈,是甚麼熱。」委然而逝。世壽七十有五,坐五十八夏,諡曰普覺,塔名寶光。

◎附二︰大慧禪師語錄選(摘錄自《大慧普覺禪師語錄》卷十九~卷二十一)

(一)欲空萬法,先淨自心,自心清淨,諸緣息矣。諸緣既息,體用皆如,體即自心,清淨之本源,用即自心,變化之妙用。入淨入穢,無所染著。若大海之無風,如太虛之雲散,得到如是田地,方可謂之學佛人。未得如是,請快著精彩。

(二)學道人,十二時中心意識常要寂靜。無事亦須靜坐,令心不放逸,身不動搖,久久習熟,自然身心寧怗,於道有趣向分。寂靜波羅蜜,定眾生散亂妄覺耳。若執寂靜處便為究竟,則被默照邪禪之所攝持矣。

(三)生從何處來,死向何處去,知得來去處,方名學佛人。知生死底是阿誰﹖受生死底復是阿誰﹖不知來去處底又是阿誰﹖忽然知得來去處底又是阿誰﹖看此話眼眨眨地理會不得,肚裏七上八下,方寸中如頓卻一團火相似底又是阿誰﹖若要識,但向理會不得處識取。若便識得,方知生死決定不相干涉。

(四)趙州狗子無佛性話,喜怒靜鬧處,亦須提撕。第一不得用意等悟,若用意等悟,則自謂我即今迷,執迷待悟,縱經塵劫,亦不能得悟。但舉話頭時,略抖擻精神看,是箇甚麼道理。

(五)近世叢林,邪法橫生,瞎眾生眼者,不可勝數。若不以古人公案舉覺提撕,便如盲人放卻手中杖子,一步也行不得。將古德入道因緣,各分門類云︰這幾則是道眼因緣,這幾則是透聲色因緣,這幾則是亡情因緣。從頭依次第逐,則摶量卜度,下語商量。縱有識得此病者,將謂佛法禪道,不在文字語言上,即一切撥置。噇卻現成粥飯了,堆堆地坐在黑山下鬼窟裏,喚作默而常照,又喚作如大死底人,又喚作父母未生時事,又喚作空劫已前事,又喚作威音那畔消息。坐來坐去,坐得骨臀生胝,都不敢轉動,喚作工夫相次純熟。卻將許多閑言長語,從頭作道理商量,傳授一遍,謂之宗旨。方寸中依舊黑漫漫地。本要除人我,人我愈高,本要滅無明,無明愈大。殊不知,此事唯親證親悟,始是究竟,纔有一言半句作奇特解、玄妙解、祕密解,可傳可授,便不是正法。正法無傳無授,唯我證爾證。眼眼相對,以心傳心。令佛祖慧命相續不斷,然後推己之餘,為物作則。

在當人日用二六時中,如水銀落地,大底大圓,小底小圓。不用安排,不假造作,自然活潑潑地,常露現前。正當恁麼時,方始契得一宿覺所謂︰「不見一法即如來,方得名為觀自在。」茍未能如是,且暫將這作聰明說道理底,置在一邊。卻向沒撈摸處,沒滋味處,試撈摸咬嚼看,撈摸來撈摸去,咬嚼來咬嚼去,忽然向沒滋味處咬著舌頭,沒撈摸處打失鼻孔,方知趙州老人道︰「未出家時被菩提使,出家後使得菩提。有時拈一莖草作丈六金身,有時將丈六金身卻作一莖草用。」建立亦在我,掃蕩亦在我,說道理亦在我,不說道理亦在我,我為法王,於法自在,說即有若干,不說即無若干,得如是自在了,何適而不自得。

(六)近世士大夫多欲學此道,而心不純一者,病在雜毒入心。雜毒既入其心,則觸途成滯,觸途成滯,則我見增長,我見增長,則滿眼滿耳只見他人過失。殊不能退步略自檢察看,逐日下得床來,有甚利他利己之事﹖能如是檢察者,謂之有智慧人。趙州云︰「老僧逐日除二時粥飯是雜用心,餘外更無雜用心處。」且道,這老漢在甚處著到﹖若於這裏識得他面目,始可說「行亦禪、坐亦禪,語默動靜體安然。」未能如是,當時時退步向自己腳跟下子細推窮,我能知他人好惡長短底,是凡是聖﹖是有是無﹖推窮來推窮去,到無可推窮處,如老鼠入牛角,驀地偷心絕,則便是當人四楞塌地,歸家穩坐處。

(七)常以生不知來處死不知去處二事,貼在鼻孔尖上。茶裏飯裏靜處鬧處,念念孜孜常似欠卻人萬百貫錢債無所從出。心胸煩悶回避無門,求生不得求死不得。當恁麼時,善惡路頭相次絕也,覺得如此時,正好著力。只就這裏看箇話頭,僧問趙州︰「狗子還有佛性也無﹖」州云︰「無。」看時不用摶量、不用註解、不用要得分曉、不用向開口處承當、不用向舉起處作道理、不用墮在空寂處、不用將心等悟、不用向宗師說處領略、不用掉在無事甲裏。但行住坐臥,時時提撕︰「狗子還有佛性也無﹖」「無」提撕得熟,口議心思不及,方寸裏七上八下,如咬生鐵橛,沒滋味時,切莫退志,得如此時,卻是箇好底消息。不見古德有言︰「佛說一切法,為度一切心,我無一切心,何用一切法。」

〔參考資料〕 《大慧普覺禪師年譜》;《嘉泰普燈錄》卷十五;《佛祖統紀》卷四十七;《五燈會元》卷十九;鄧克銘《大慧宗杲之禪法》;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下卷;阿部肇一《中國禪宗史の研究》第十二章。


希遷

唐代禪僧。俗姓陳,端州高要(今廣東省高要縣)人。年輕時即沉毅果斷,自信力特強。他反對鄉邑迷信神祠、定期殺牛灑酒的祭祀,每逢祀期,就前往毀祠奪牛,態度堅決。旋赴曹溪,投禪家南宗慧能門下,受度為沙彌。慧能逝世時,他還沒有受具足戒。不久,前往吉州青原山靜居寺,依止先得曹溪心法的行思禪師,機辯敏捷,受到行思的器重,有「眾角雖多,一麟已足」的稱譽。不久,行思又命希遷持書往參曹溪門下的另一位宗匠南嶽懷讓,經過一番鍛鍊,再回到靜居寺。後來行思就付法與他。唐玄宗天寶初年(742),希遷離開青原山到南嶽,受請住衡山南寺。寺東有大石,平坦如台,希遷就石上結庵而居,因此時人多稱他為石頭和尚。代宗廣德二年(764),希遷應門人之請,下山住端梁弘化,和當時師承南嶽懷讓住江西南康弘化的馬祖道一,稱並世二大士。希遷弟子甚多,晚年付法給藥山惟儼。於德宗貞元六年(790)逝世。

希遷先在曹溪門下受了熏陶,已有所證悟。當他初到青原山和行思見面時,行思問他從曹溪那裡帶著什麼來了,他說,未到曹溪以前,原未曾失落過什麼。行思再問,那末為什麼要到曹溪去,他就說,若不到曹溪,怎知不失。在這番簡短的問答裡,可以想見希遷直下承當,自信之切。後來希遷亦常以此旨接引門下,如慧朗問如何是佛,希遷就呵道汝無佛性。朗再問,一切含靈都有佛性,他為何卻沒有﹖希遷直示道,為汝不肯承當,朗因於言下悟入,即其一例。希遷自說他的法門「不論禪定精進,惟達佛之知見」,並說「能自知之,即無所不備」,都著重在這一點。希遷自從依止行思以後,受到進一步的陶冶,禪境有了新的開展,禪法益臻靈活細緻。門人道悟問佛法大意,希遷答以「不得,不知」。又問,向上更有轉處否,答云「心空不礙白雲飛」,即暗示在悟入以後,機境可以無限開拓,自在運用。

希遷的禪法總結於他所撰的〈參同契〉。相傳希遷因讀《肇論》至「聖人會萬物為己」句,得到啟發,對於《肇論》中所說的「法身不隔自他,圓鏡體現萬象」之旨深有契會,於是有〈參同契〉之作。「參同」二字,原出於道家,希遷蓋取其意,以發揮他的以「迴互」為眼目的禪法。其所謂「參」是指萬殊諸法各守其位,互不相犯。其所謂「同」,意示諸法雖萬殊而統於一元,以見個別之非孤立地存在。而他所創倡的「迴互」,則指見於萬殊諸法間的互不相犯而又相涉相入的關係。修禪者領會此旨,於日用行事上著著證驗,靈照不昧,是謂之「契」。他把這種思想導入禪觀,加以發揮,豐富了禪法的內容,遂開闢了他這一系的宗風。〈參同契〉中反覆闡明一心與諸法間的本末顯隱交互流注的關係,以見從個別的事上顯現出全體的理的聯繫。要是將理事分開來看,則「執事原是迷,契理亦非悟」;如果統一起來看,則每一門都有一切境界在,即所謂「門門一切境,迴互不迴互」;這裡面有相互含攝的地方,也有互相排斥的地方。中間說到諸法自復其性,如子得母,以見會末歸本之不待安排;同時一法體而用(動態的)處(靜態的)兼具,而彼此互相倚待,如明暗相生,往來轉化,輾轉無住。能這樣地體認一切事象,自然事存理應,舉足知路,而達到「即事而真」的境界。其禪法運用之妙,圓轉無礙,如環無端。和希遷同時異派的禪家馬祖道一,對於希遷的禪風,常有「石頭路滑」之說,很足以道出它的特徵。

希遷的禪風,顯然帶有哲學的思索的傾向,和同時的馬祖道一之盛倡大機大用相比較,它是近於靜態的。因而他所創倡的禪法,也可以說就是一種禪思想。這種思想,以後還結合了坐禪而續有發展。承受希遷付法的藥山惟儼即常事閑坐,並有「思量個不思量底」之說。再傳到雲巖曇晟(782~841),又提出了「寶鏡三昧」法門,以臨鏡形、影對顯的關係,說明由個別上體現全體的境界。續傳到洞山良价(807~869)、曹山本寂(840~901)師弟,都向這方向發展,成為曹洞一派。他們更從事象各別相涉的關係上建立了偏正迴互、五位助勛等等說法,禪法的運用愈趨細密。曹洞一派和同時馬祖下再傳臨濟一派,並世各行其是。臨濟宗風以棒喝峻烈著稱;而曹洞禪則迴互丁寧,親切綿密,頗重傳授,表現出慧能門下青原行思和南嶽懷讓兩大系各自發展,形成不同宗風之顯著的對照。

希遷的禪法,還經他的門下天皇道悟弘傳,到五代時,更衍為雲門、法眼兩系,他們同樣著重在「一切現成」,都和希遷所主張的「即事而真」的宗旨一脈相通。禪宗五家中,溈仰一家早絕,其餘四家除臨濟外,曹洞、雲門和法眼三家,在傳承上都淵源於希遷。曹洞禪後傳入日本,迄今傳習不衰。法眼的再傳也曾繁衍於高麗。對於國內外的禪學界,希遷的禪思想的影響是相當大的。

希遷的門下頗多,著名的法嗣有藥山惟儼、天皇道悟、丹霞天然、招提慧朗、興國振朗、潭州大川、潮州大顛等。惟儼在同門中最受希遷器重,他傳法於雲巖曇晟,曇晟傳洞山良价,良价傳曹山本寂和雲居道膺。後曹山一脈中斷,賴雲居門下單傳,到了南宋而再興。另一方面,道悟傳龍潭崇信、信傳德山宣鑒、鑒傳雪峰義存而續傳於雲門文偃,行化自南而北。義存的別系經玄沙師備、地藏桂琛而傳法於清涼文益,為五家中最後出的法眼宗的開祖。文益的再傳永明延壽(904~975),著有《宗鏡錄》一百卷,導天台、唯識、賢首以歸於宗門,集禪理之大成。延壽又以禪來融攝淨土法門,開後世禪淨一致之風,尤為中國佛教從教、禪競弘轉入諸宗融合的一個重要轉折點。(游俠)

◎附一︰希遷〈參同契〉(摘錄自《景德傳燈錄》卷三十)

竺土大仙心,東西密相付。人根有利鈍,道無南北祖。靈源明皎潔,枝派暗流注。執事元是迷,契理亦非悟。門門一切境,迴互不迴互。迴而更相涉,不爾依位住。色本殊質象,聲元異樂苦。暗合上中言,明明清濁句。四大性自復,如子得其母。火熱風動搖,水濕地堅固。眼色耳音聲,鼻香舌鹹醋。然依一一法,依根葉分布。本末須歸宗,尊卑用其語。當明中有暗,勿以暗相遇。當暗中有明,勿以明相覩。明暗各相對,比如前後步。萬物自有功,當言用及處。事存函蓋合,理應箭鋒拄。承言須會宗,勿自立規矩。觸目不會道,運足焉知路。進步非近遠,迷隔山河固。謹白參玄人,光陰莫虛度。

◎附二︰希遷〈草庵歌〉(摘錄自《景德傳燈錄》卷三十)

吾結草庵無寶貝,晚來從容圖睡快。成時初見茅草新,破後還將茅草蓋。住庵人鎮常在,不屬中間與內外。世人住處我不住,世人愛處我不愛。庵雖小含法界,方丈老人相體解。上乘菩薩信無疑,中下聞之必生怪。問此庵壞不壞,壞與不壞主元在。不居南北與東西,基址牽牢以為最。青林下屆內,玉殿瓊樓未為對。衲被蒙頭萬事休,此時山僧都不會。住此庵休作解,誰誇舖席圖人買。回休照便歸來,廓達靈根非向背。遇祖師親訓誨,結草為庵莫生退。百年拋卻任縱橫,擺手便行且無罪。千種言萬般解,只要教君長不昧。欲識庵中不死人,豈離而今這皮袋。

◎附三︰乃光〈石頭禪要〉(摘錄)

石頭主要的開示和接機
〔誰字話〕 僧問︰「如何是解脫﹖」師曰︰「誰縛汝。」問︰「如何是淨土﹖」師曰︰「誰垢汝。」問︰「如何是涅槃﹖」師曰︰「誰將生死與汝。」

馬祖常道「是什麼」,石頭又教看個「誰」,一對無孔鐵笛。參學人卻要經受得住,透得「誰」字話,始解作活計。須知本分事從來不是強加於人的。解脫誰不愛,有縛即不得;淨土誰不欣,有垢即不得。抓著縛者垢者造生死業者是誰,當即還汝解脫、淨土、涅槃了也。若存愛欣之情,依然成錯。此是為中下乘說。若是上根靈利者,只見在在處處一般,定要分別卻難下手。所謂「一種平懷,泯然自盡」。到這裏縛解、垢淨、生死涅槃是什麼椀﹖功德天、黑暗女,有智主人二俱不受。

〔西來意〕 僧問︰「如何是西來意﹖」師曰︰「問取露柱。」曰︰「學人不會。」師曰︰「我更不會。」

這僧問師,恰是撞著露柱,險些磕破腦殼。還教「問取露柱」,更添冤苦,只如露柱解說西來意也無﹖有者道,忠說不出西來意,便這般信口推與露柱了。要且不然。「學人不會」露柱懷胎,「我更不會」露柱生兒,會得這兩轉語,於西來意便算破參,作麼生會﹖

石頭接機的開示,甚為簡到,以上僅選了兩段,也加上了標題和說明。石頭遺有參同契〉與〈草菴歌〉兩種著作,而〈參同契〉對指示禪法上更為重要。

傳稱師因看《肇論》有得,遂掩卷,不覺寢,夢與六祖同乘一龜,游泳深池之內。覺而念曰︰「靈龜者智也,深池者性海也,吾與祖師同乘靈智泛性海矣。」遂著參同契〉,曹洞一宗心法即自此啟發。

石頭印可的弟子
石頭門風孤峻,雖不如馬祖法會之盛,但所印可的弟子卻個個保任功深,護持謹嚴,有足多者。弟子中藥山最為傑出。今僅介紹丹霞、大顛、長髭三師,以見石頭一系之禪道風規。

〔鄧州丹霞天然禪師〕 本習儒業,入長安選官,旅次遇禪者曰︰「選官何如選佛﹖」師蒙指示,即造江西馬大師處,馬師指見石頭,執役三年,頭與剃染,味道已深。師再謁馬祖,祖問︰「從甚處來﹖」師曰︰「石頭。」祖曰︰「石頭路滑,還躂倒汝麼﹖」師曰︰「若躂倒即不來也。」

石頭誠然孤峻,但冷地裏機變無常,活人眼目。自謂參學有得之徒,若與之逞機辯,靡不滑溜失路者。「石頭路滑」,馬祖深知。鄧隱峰辭馬祖到石頭,祖曰︰「石頭路滑。」峰曰︰「竿木隨身,逢場作戲。」便去。才到石頭,即遶禪床一匝,振錫一聲,問︰「是何宗旨﹖」頭曰︰「蒼天!蒼天!」峰無語,卻回舉似馬祖,祖曰︰「汝更去問,待他有答,汝便噓兩聲。」峰又去,依前問,石頭乃噓兩聲。峰又無語,回舉似馬祖,祖曰︰「向汝道石頭路滑。」此處馬祖問丹霞︰「石頭路滑還躂倒汝麼﹖」請看丹霞答道︰「若躂倒即不來也。」這是何等本領,能在馬祖座前誇口。他不於石頭處有得,敢爾如此。後來清世宗胤禎妄選語錄貶剝丹霞,云霞入滅,垂一足未及地,是見地不到地,遭護法神顯化。這真是供出自己見地不到地,成了個瞎驢漢。

現在且節錄丹霞上堂法語一則,請參看,識取禪海一漚。
「阿你渾家,切須保護,一靈之物不是你造作名邈得,更說甚荐與不荐。吾往日見石頭,亦只教切須自保護此事,不是你談話得。阿你渾家,各有一坐具地,更疑什麼﹖禪可是你解的物﹖豈有佛可成﹖佛之一字,永不喜聞,阿你自看。(中略)今時學者紛紛擾擾皆是參禪問道,我此間無道可修,無法可證,一飲一啄各自有分,不用疑慮,在在處處有恁麼的。若識得釋迦,即這凡夫是,阿你須自看取。莫一盲引眾盲,相將入火坑,夜裏暗雙陸,賽彩若為生﹖無事,珍重!」

這般說話,真是見地超群,悟境玄深,不愧石頭之子。

〔潮州靈山大顛禪師〕 初參石頭,頭問︰「哪個是汝心﹖」師曰︰「現言語者是。」頭便喝出。經旬日,師卻問︰「前者既不是,除此外何者是心﹖」頭曰︰「除卻揚眉瞬目將心來!」師曰︰「無心可將來。」頭曰︰「原來有心,何言無心,無心盡同謗。」師於言下大悟。

覓心了不可得,即得安心竟,這是從上祖師已行規模,為啥這裏卻不然﹖且道是同是別﹖還是另有奧妙處麼﹖頭曰「除卻揚眉瞬目將心來」這一句,卻鞭策得緊,盡氣力也搬不動,所以他只得道個「無心可將來」。這比他前番答的「現言語者是」已大為進步了。「無心可將來」,與從上祖師也不異,為啥不蒙石頭老漢點頭﹖這老漢反而說出「原來有心,何言無心,無心盡同謗。」這當然異於「現言語者是」,不然,怎得大顛言下大悟﹖可是大顛究竟怎的會悟﹖悟了又悟到個啥﹖這卻必須努力一參。洞山答「主中主」語,有云︰「恁麼道即易,相續也大難。」師住後上堂云︰ 「夫學道人須識自家本心,將心相示,方可見道。(中略)吾今為汝諸人分明說出,各須聽受。但除卻一切妄運想念,現量即汝真心,此心與塵境及守認靜默時全無交涉。即心是佛,不待修治,何以故﹖應機隨照,冷冷自用,窮其用處了不可得,喚作妙用,乃是本心,大須護持不可容易。」

這般說話,平實甚平實,難搆卻難搆,念一遍似清風拂面,且道從哪裏入﹖
〔潭州長曠禪師〕 參石頭,頭問︰「什麼處來﹖」曰︰「嶺南來。」頭曰︰「大庾嶺頭一鋪功德成就也未﹖」師曰︰「成就久矣,只欠點眼在。」頭曰︰「莫要點眼麼﹖」師曰︰「便請。」頭乃垂下一足,師禮拜。頭曰︰「汝見個什麼道理便禮拜﹖」師曰︰「據某甲所見,如紅爐上一點雪。」

這樣問答,好似天造地設一般,美則美矣,切莫開眼做夢。「垂下一足」,正中妙挾;「紅爐上一點雪」,妙盡功勛;若人不會也不分外。

有僧參長髭,遶禪床一匝,卓然而立。師曰︰「若是石頭法席,一點也用不著。」僧又遶禪床一匝。師曰︰「卻是恁麼時不易道個來處。」僧徑出去,師乃喚,僧不顧,師曰︰「這漢猶少教詔在。」僧卻回,曰︰「有一人不從人得,不受教詔,不落階級,師還許麼﹖」師曰︰「逢之不逢,逢必有事。」僧乃退身三步,師卻遶禪床一匝,僧曰︰「不惟宗眼分明,亦乃師承有據。」師乃打三棒。

自己家裏人,相見也分賓主。看這老參禪和,卻有些子汗臭氣,不是州縣白蹋僧,無奈繩索在會石頭禪的長髭手裏。這僧會是會得,只為目前有物,硬作主張,不解轉身,這叫做門槓子禪。長髭道「逢之不逢,逢必有事」,即使門槓子禪消融了也。末了讚師,也是消融後的自讚。師乃打三棒,有者道︰「咦,還有蒙罰麼﹖」一任商量,終歸消融。

石頭嗣法弟子,僅舉這三位略說一下,其餘如天皇、大同、大朗、小朗等師,則無暇敘述,吾人詳看上舉的丹霞、大顛、長髭三師的禪風,即可足知石頭禪道是如何的深固幽遠卻又冷峻多姿的了。弟子們得其印可亦非容易。

馬祖、石頭是同時代的人。石頭長馬祖約九歲,馬祖先石頭兩年化去,皆六祖而後的宗門巨匠。兩師雖師承宗風有別,但所提持者畢竟為一事。兩師道義彌篤,親切無間,無絲毫門戶畛域之見,實為後代師表。如藥山首造石頭之室,未能決了,石頭教往馬大師處去,藥山見馬祖言下契悟,侍奉三年,然後乃返石頭,在石頭處則體道更深,石頭且以偈讚之,深蒙印可。又如丹霞初禮馬祖,祖顧視良久,說道南嶽石頭乃汝之師,丹霞抵石頭終了大事,再謁馬祖亦印可。像這樣的事還不少。兩師當時卻以闡化禪宗為職志,有時亦由參學僧口裏,暗通消息,時時相見。如石頭問新到︰「從什麼處來﹖」曰︰「江西來。」頭曰︰「見馬大師否﹖」曰︰「見。」頭乃指一橛柴曰︰「馬師何似這個﹖」僧無對,卻回舉似馬祖,祖曰︰「汝見橛柴大小﹖」曰︰「沒量大。」祖曰︰「汝甚有力。」曰︰「何也﹖」祖曰︰「汝從南嶽負一橛柴來豈不是有力。」這僧多嘴,正好為兩師互通消息,他亦不知,干他外人啥事。

還有個龐居士盡心參禪,出入兩師之門。初謁石頭,乃問︰「不與萬法為侶者是什麼人﹖」頭以手掩其口,龐豁然有省。後參馬祖,問曰︰「不與萬法為侶者是什麼人﹖」祖曰︰「待汝一口吸盡西江水即向汝道。」龐於言下頓領玄旨。居士悟後經常親近兩師,且與兩師弟子禪道往還。從這些公案事實來看,兩師禪道並不如後代分列門庭標新立異。兩師的祖風雖別,提持則一。宗風之異全係才調不同,方便攝化,豈能據此另定兩師宗旨﹖五家出自兩師,以後各各曲立宗旨。雪竇讚頌兩師之言曰︰「十影神駒立海涯(馬祖),五色祥麟步天岸(頭),可謂妙善形容矣。」

〔參考資料〕 《祖堂集》卷四;《宋高僧傳》卷九;《景德傳燈錄》卷十四;印順《中國禪宗史》;宇井伯壽《禪宗史研究》;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


拈古

謂拈出古則公案以點化參禪之學人。又稱為拈提、拈則。在禪林之中,禪師常拈舉古則公案以開發學人之心地。如《碧巖錄》第一則評唱(大正48‧141a)︰「大凡頌古,只是繞路說禪,拈古大綱,據疑結案而已。」禪宗原以教外別傳、不立文字為本旨,故不依經論等,但為令學人商量言詮所不及之生死大事,乃拈提古則公案,以舉示宗門之要旨。

按,「頌古」與「拈古」都是古代禪林拈舉公案以教化參禪學人的方式。其特色都是「繞路說禪」而不直捷作概念性的解析。二者不同的是「頌古」用韻文方式,而「拈古」則用散文方式。

〔參考資料〕 《拈八方珠玉集》序;《宏智禪師廣錄》卷二、卷三;《真歇清了禪師語錄》卷下;《從容錄》第二十一則評唱;《續古尊宿語要》卷六。


法顯

東晉僧。俗姓龑,平陽郡武陽(今山西省襄丘縣)人。兄弟四人,其中三人都於幼年死亡,父母擔心他也會夭折,三歲時便把他度為沙彌。嗣因他在家患重病,送到寺院裏住就好了,從此他便不大回家。父母死後,便決心出家,二十歲時受比丘戒。他常慨嘆律藏傳譯未全,立志前往印度尋求。晉安帝隆安三年(399),他約了慧景、道整、慧應、慧嵬等四人,一同從長安出發。

當時河西走廊一帶,有許多民族割據建國,各自為政,行旅很受影響。法顯等經過了迄伏乾歸割據的范川(今甘肅省榆中縣東北)後,隆安四年(400)的夏天在張掖和另一批西行的僧人寶雲、智嚴、慧簡、僧紹、僧景等五人相遇。秋間到達敦煌,得到敦煌太守李浩的供給,法顯等五人先行,沿著以死人枯骨為標識的沙磧地帶走了十七天,到達鄯善國。大概因為前途阻梗難行,他們便轉向西北往𠌥夷,又遇著寶雲等。時𠌥夷諸寺都奉行小乘教,規則嚴肅,漢僧到此不得共處。法顯等(此時智嚴、慧簡、慧嵬三人返高昌,只餘七人同行)得到符公孫供給,又折向西南行,再度在荒漠上走了一個月零五天,約於隆安五年(401)初到達于闐國。慧景、道整隨慧達先走,法顯等留在那裏等著看四月一日至十四日的行像盛會。會後,僧紹去罽賓,法顯等經子合國南行入葱嶺,在於麾國過夏。山行二十五日,到了和印度接境的竭叉國與慧景等會合,在那裏參加了國王舉行的五年大施會。

晉‧元興元年(402),法顯等度過葱嶺,進入北印度境,到了陀歷國。又西南行,過新頭河,到達烏萇國,即在該地過夏。其後南下經宿呵多,竺剎尸羅、健陀衛到弗樓沙;寶雲、僧景隨慧達回國,慧應在此國佛鉢寺病故,慧景、道整和法顯三人,先後往那竭國小住。元興二年(403)初,南度小雪山,慧景凍死,法顯等到羅夷國過夏。後經過西印跋那國,再度新頭河到毗荼國。從此前進入中印摩頭羅國,過蒱那河東南行,於元興三年(404)到達僧伽施國,在龍精舍過夏。又東南行經罽饒夷等六國,到達毗舍離,度恒河,南下到摩竭提國巴連弗邑。又順恒河西行,經迦尸國波羅捺城,再西北行到達拘睒彌國,他在這些國家,瞻禮了佛陀遺蹟,並聽到了關於南印達嚫國的情況和大石山五層伽藍的傳說。晉‧義熙元年(405),他再回到巴連弗邑,在這裏住了三年(405~407),搜求到經律論六部,並學習印度語文,抄寫律本,達到他求法的素願。這時他唯一的同伴道整,樂居印度,法顯便獨自準備東還流通經律,東下經瞻波國,於義熙四年(408)到達東印多摩梨帝國,在此為了寫經和畫像,又住兩年(408~409)。

義熙五年(409)冬,法顯從多摩梨帝國海口搭商人大船西南行,離印度往獅子國(斯里蘭卡)。義熙六年(410),他在獅子國都城觀看了三月出佛牙的盛會,並為繼續搜求經律在此住了兩年(410~411),抄得四部,乃準備歸國。義熙七年(411)秋,他搭了載客二百餘人的大商船泛海東行歸國,途遇大風,在海上漂流了九十天,到了南海的耶提婆,在此住了五個月。義熙八年(412)夏初,他再搭乘大商船,預計五十天航達廣州,即在船上安居,不料航行一個多月,又遇暴風雨,船上諸婆羅門認為載沙門不利,商量將法顯留在海島邊,幸虧法顯從前的施主仗義反對,得免於難。經過了兩個多月的漂流,終於航抵青州長廣郡牢山(今山東省即墨縣境)南岸。法顯前從長安出發,途經六年,才到印度的中部,在那裏逗留了六年,歸程經師子國等地,又三年才回到青州,前後經過了十五年,遊歷所經將近三十國,這是以往求法僧人所沒有過的經歷。法顯到達青州的消息,被太守李嶷聽到了,便迎法顯到郡城住了一冬一夏。義熙九年(413)秋間,法顯南下赴晉都建康(今江蘇省南京巿)。他在道場寺會同佛馱跋陀羅及寶雲等從事翻譯。從前和法顯一同西行求法的,先後有十人,或半途折回,或病死異國,或久留不還,只有法顯一人,孜孜不倦,終於完滿夙願,求得經律,又冒了海行的危險回到祖國,翻譯流通,這種勇猛精進為法忘身的精神,真足為後人所取法。他在建康約住了四、五年,於譯事告一段落之後,又轉往荊州辛寺,後在那裏逝世。

法顯西行的目的原在尋求戒律,當時北印度佛教律藏的傳授,全憑師師口傳,無本可寫。他到了中印巴連弗邑摩訶衍僧伽藍才抄得最完備的《摩訶僧祇眾律》(其本傳自祇洹精舍);又抄得《薩婆多眾鈔律》一部(即《十誦律》)約七千偈,這都是當時所通行的本子。此外還得著《雜阿毗曇心》約六千偈,《方等般泥洹經》約五千偈及《摩訶僧祇阿毗曇》等。法顯後來又在師子國抄得《彌沙塞律》,又得著《長阿含》、《雜阿含》和《雜藏經》,都帶了回來。這些都是中土舊日所無的大小乘三藏中的基本要籍。其《涅槃》一經,首唱佛性(即如來藏)之說,而又不許闡提成佛,保存經本原來面目,更為可貴。他在建康道場寺和佛馱跋陀羅共同譯出的有下列五部︰《摩訶僧祇律》四十卷、《僧祇比丘戒本》一卷、《僧祇尼戒本》一卷、《大般泥洹經》六卷、《雜藏經》(勘同《鬼問目連經》一卷)。

這些譯本,由法顯在場共同斟酌,譯文都很樸素而傳真,別成一格。此外,舊傳他還共佛馱跋陀羅譯出《雜阿毗曇心論》十三卷,其本早佚,確否待考。至於他帶回的《彌沙塞律》,後於劉宋‧景平元年(423)由罽賓律師佛陀什譯出;《雜阿含經》亦於劉宋‧元嘉十二年(435)由求那跋陀羅譯出。又元嘉十年(433)印度三藏僧伽跋摩補譯《雜心論》(原經求那跋摩翻譯未畢),他所依據的也許就是法顯從印度抄寫帶回的梵本。《長阿含經》在法顯回國的次年(413)由罽賓婆沙師佛馱耶舍在長安依另一底本譯出,法顯的抄本埋沒未傳。

此外,法顯還詳述西行求法的經歷,留下了《歷遊天竺記傳》一卷。此書成於義熙十二年(416),為中國古代以親身經歷介紹印度和斯里蘭卡等國情況的第一部旅行記。它對於後來去印度求法的人,起了很大的指導作用。同時在他的記載裏,還保存了有關西藏諸國的許多可貴的古代史地資料。因此,近代有英、法文等譯本,極為各國歷史學者和考古學者所重視。(游俠)

〔參考資料〕 《出三藏記集》卷二、卷三、卷八;《高僧傳》卷三;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第十二章;任繼愈編《中國佛教史》第二卷第三章。


俊芿

日本律宗僧。肥後(熊本縣)人。字不可棄,號我禪房。師在誕生後不久,即被棄於路旁。後為珍曉撫養長大。十八歲,從真俊剃度出家。翌年,至太宰府觀世音寺受戒。其後,赴京都、奈良學戒律。後返鄉建正法寺弘揚戒律。建久十年(1199)入宋。習天台、禪、律諸學。建曆元年(1211)返國,攜回經典二千餘卷,並應榮西之請,寓居建仁寺。其後,移居崇福寺。貞應三年(1224),師將京都仙遊寺改名為泉涌寺,使成為台、禪、律三宗道場。其後,並為後鳥羽天皇、後高倉院天皇、順德天皇、北條政子、北條泰時等授戒。時,師深受朝野人士崇敬,其戒律被時人稱為「北京律」。嘉祿三年示寂,世壽六十二。敕諡「大興正法國師」、「大圓覺心照國師」、「月輪大師」。著有《三千義備檢》二卷、《佛法宗旨論》一卷、《念佛三昧方法》一卷、《坐禪事儀》一卷等書。

◎附︰高雄義堅著‧陳季菁譯《宋代佛教史研究》第九章(摘錄)
俊芿字不可棄,肥後人。三十四歲時,和安秀、長賀兩弟子一起入宋,到達江陰軍(江蘇江陰)時是南宋寧宗慶元五年(1199)五月。從此,他遊歷兩浙的名剎,登天台山,訪雪竇中巖,十月十四日向徑山的蒙庵元聰禪師學習禪法。翌年春赴四明,跟隨景福寺的如庵了宏學律部三年。

嘉泰二年(1202)十月五日離開四明,在天台山赤城寺渡過一冬。翌年,因聽聞北峰宗印和尚的聲名,入華亭(浙西)的超果教院就學八年,究天台的蘊奧。北峰見俊芿學德拔群,便加以推薦,儕輩之中蒙其教導者為數不少。嘉定元年(1208)遊行都臨安,住於下天竺寺,頗受史彌遠、錢象祖、樓昉、楊中良等諸公的推崇。寧宗聽聞俊芿擅長書法,便令他書如意輪咒。當時他曾提出律學的五十三個問題,使帝都的律學大德皆啞然,此事將於後詳述。

在宋十二年後,他於嘉定四年(1211)二月由明州乘船歸國,三月三日在日本博多登陸。他所帶回的物品有律宗大小部文三二七卷、天台教宗有關典籍七一六卷、華嚴章疏一七五卷、儒道二教的書籍二五六卷、雜書四六三卷、法帖御書堂帖等碑文七十六卷、水墨羅漢十八幅及釋迦像碑文等。後來因泉涌寺數度遭火災而化為烏有,甚至連請來的目錄也不存,誠令學界痛惜。當時居於防州的榮西聽到俊芿歸國,立即馳赴博多,勸他住於京都建仁寺。

俊芿後於建保六年(1218)住仙遊寺,承久二年(1220)向後鳥羽上皇上呈〈泉涌寺勸進疏〉兩份及〈殿堂色目〉一份。嘉祿元年(1225)十月建重閣講堂。翌年春,大殿、山內經堂、祖堂等依次成立,更改額為泉涌寺。自此安居於此處,並倣宋制訂警眾之規繩,又開講座,據說聽眾滿堂,名聲遠播。嘉祿三年(1227)三月八日示寂,享年六十二。著有《佛法宗旨論》、《念佛三昧方法》、《坐禪事儀》各一卷、《三千義備檢》二卷等,但皆已散失不傳於今。關於他的門生,《不可棄法師傳》內提到心海、定舜、了真、湛海等人,《本朝高僧傳》內則記載有思宣、心海、思真、承化、思敬、賴尊、尊隆、信圓、定舜等九人。除此以外,似乎另有思允等眾多弟子。

俊芿天性淡泊、不事浮華,所得施財皆充作修營,一心致力於弘法持律,極受到上下內外的尊信。執政的北條泰時就曾延請他到鎌倉授菩薩戒;藤原道家、德大寺公繼等名流也欽其風,而向他請教。其他如法相宗的穎才貞慶、延曆寺座主慈圓等也向他請益。他所請來的禪月大師貫休所繪水墨羅漢十八幅,給予以後的羅漢像很大的影響。其他東西也促進了日本美術工藝的發展。但在此想將重點放在佛教教學,從學問思想上考察他入宋求法的影響,以了解南宋佛教的實態。

宋代佛教所完成的使命之一,是蒐集整理晚唐時散逸的章疏,將之編入大藏經內。這是將隋唐撰述的佛典章疏與西域印度傳來的佛經等同視之,將之提昇為聖典的地位,表現了對隋唐祖師的尊崇敬慕。因此北宋時已可看到天台、慈恩兩宗教典的入藏許可,另外《景德傳燈錄》及契嵩的著述等禪宗方面的典籍也被編入藏經中。到了南宋,更有華嚴、戒律的章疏編入大藏。例如紹興十五年(1145)因臨安慧因教院住持義和的奏請,華嚴章疏被允許入藏,不過其部帙等不明。於是,此入藏許可被公告於天下,令設有大藏經版木處流通其鏤板。

上述的慧因教院在南宋時代是華嚴教學的根本道場,以此為中心,東至紹興光相寺,西從華亭普照寺到平江府,盛行著華嚴學的研究。到了淳祐六年(或寶祐六年),如前所述,道宣、元照之有關律學的章疏類七十三卷得到入藏許可。日本俊芿入宋的主要目的雖然是請回戒律,但除此之外,他也曾學天台、禪、淨土教,並傳入朱子學、儒道二教的典籍。同時,日本的密教也經由他給予南宋佛教徒刺激。如以下將分項論述的,俊芿於宋土的名聲頗高一事,可由北宋時代,日本的源信、寂昭推展兩地佛教界的交流,以及當時日本佛教研究的水準相當高的情況得到證明。

俊芿與律、天台、密、禪及朱子學
前已述及,俊芿曾跟隨四明景福寺的如庵了宏律師學律三年。他的律學研究是如何地達到堂奧、充滿自信,此可由嘉定元年(1208)他進入南宋首都臨安,住於下天竺寺,翌年向臨安律學界提出有關戒律的五十三問一事獲得解答。而當時的律師等皆屈服於他的詰難時,有臨安府不空院的住持了然、無相芝巖蘭若淨懷、淨梵院妙音、會稽郡極樂院住持智瑞,以及另外一不知名者等五師加以答辯。

但是他們的回答皆不合於所問之意,且流於不徹底。此根據《釋門正統》卷八律宗相關載記的〈道宣傳〉中,鎧庵吳克己就道宣應用成論師的分通大乘說,成立圓宗戒體之事實所作論述一節的註︰「令被日本法師立問終莫能答。」即可了解。意思是說,他們雖然答釋了,其實也等於沒有回答,因此說「終莫能答」。俊芿的後輩守一所編《律宗問答》二卷,是蒐集了然、智瑞、妙音三人回答俊芿問題的著作,列舉了問與答,可知悉五十三問的全貌。

俊芿提出如上的詰難後,經過二十餘年,到了紹定三年(1230,即俊芿入滅後三年),守一在他著述的《終南日本芿法師教觀諸日本芿法師教觀諸問」為題,發表答問;讀其所附前序,可知守一與俊芿曾經會過面,以及守一對俊芿的學問深表敬意之事。其序如下︰「日本芿師為法之切,於慶元間,泛舶東來。彼時先師如庵開法景福,芿即依學十有餘年,緣異音不解,每別席指教,芿乃討論,分陰不廢,大小部文,一宗教觀,無不通達。後遊參諸方,彼有不入其門者,妄測堂奧之淺深,於是作疑,而激學者。余嘗會語,扣知彼懷,而非實疑也。彼文一出,余二十年,將謂公心義士必能洞之,豈期因此反多妄議,茲以學徒,請與決之,故略為敘。冗迫夏課,02義多未安,茍有正者,而我師焉。庚寅中制日山述。」

當俊芿提出五十三問,欲解決其平素的疑問時,正逢臨安府菩提律院的住持遷化,尚未有繼承人,諸寺律師集會商量,預備向官方上奏任命人選時,席上眾議一致決定不特別選擇有德行的律師,只要能應答芿公問題者,則請他擔任住持,這件事雖記述於信瑞的《不可棄法師傳》,但被推定為《比丘尼鈔》刊行以後的事情。在《比丘尼鈔》的刊記中記載菩提律院住持缺額以及先住持遷化未補任的事實,因此上述任命住持之事值得採信。

俊芿的佛教學是以戒律和天台為其基礎,因此他對天台的學習是極值得重視的課題。他學習天台教義所師事的秀州華亭縣超果教院的北峰宗印,是屬於四明明下南屏梵臻系統的俊才,其所持的理論是︰「講者須備三法︰整威儀以臨大眾,提大綱以盡文義,具宗眼以示境觀。此三者備,依稀駕說。」由於此種用心,其門下英才備出。事實上,四明以後的教觀也未若此時興盛。其著有《金剛新解》一卷、《釋金剛彌勒論》一卷、《北峰教義》二卷、《唯心淨土說》一卷、《楞嚴經釋題》一卷,今僅存《北峰教義》卷上和《楞嚴經釋題》。

《釋門正統》卷三〈弟子志〉及卷七〈宗印傳〉中列舉了宗印的門下,其中有日本的俊芿和元粹二人的名字。《佛祖統紀》卷十七則列舉出元粹、法照、梵奎、思壽、清杲、文奎、了源、道源、覺先、懷坦、思誠、俊芿、如寶、行果、趙彥肅、吳克己等十六名,並有俊芿、趙彥肅、吳克己的略傳。由此看來,芿公應是北峰會下的傑出弟子;將此與他在了宏門下律學上的名聲一併考慮,可想見俊芿在南宋佛教界的地位。

北峰門下中,元粹著有《四教儀備釋》三卷、《圓覺經集註》四卷、《心經註》。法照被稱為當時教界獨特的英才,除《三大部讀教記》二十卷的名著外,又著有《別集》,但今已不傳。吳克己也有《科四教義》、《楞嚴綱目》、《止觀大科》、《法華樞鍵》、《釋門正統》等著作,但也都已散逸不傳。又法照門下有無極可度、鼎山時舉二人,前者著有《指要鈔詳解》五卷;後者著有《金錍論釋文》三卷,皆收於《卍續藏》中。俊芿值南宋天台學最盛期,站在戒律圓教一致的立場,經前後八年鑽研,歸日之際,請回天台章疏七一六卷,可以想見對於日本學界有很大的貢獻,只是缺乏判斷的資料,誠屬遺憾。俊芿當時的日本天台學界,正當最澄以來所謂日本天台持續的時代。到了德川時代,由叡麓開創安樂一派,展開一新紀元,乘此風潮,並又新加入了四明天台。以俊芿的歸日作為此四明天台傳入的先驅,應不為過吧!

依照信瑞的《不可棄法師傳》,俊芿在高野山由理覺房心蓮傳授南院流,接著又向般若房俊覺檢校學中院流,可以想知其對密教造詣必定相當深。據說他入宋以後,在華亭超果教院的會下時,為周大孺人所修七佛藥師法十分靈驗(《不可棄法師傳》)。又《釋門正統》卷七記述︰「嗣法俊芿先傳密教於日本,慕台道航海來學,開禧逆虜犯順,芿欲結壇誦咒如芿不空解安西圍者,時論骫靡,扣閽無路,師俾遣徒於日本取五部法,而徒死于海。吁!聖教行否亦有時耶。」

依據此記事,可知開禧二年金軍入寇時,俊芿倣不空三藏,以密咒之法將之擊退。中國的密教到唐末五代以後幾乎瀕臨衰滅。這種情況可由下面一事得知︰後唐‧長興二年(931)日本僧寬補與寬建、超會等十一人赴大陸,將日本密教反輸入,振興瑜伽大教,而接受寬補灌頂者達三十餘人。儘管如此,密教到了南宋末仍步向命脈斷絕的結局。《佛祖統紀》卷二十九〈諸宗立教志〉所謂︰「其法今盛行日本,吾邦所謂瑜伽者但存法事。」絕非誇張之言。正當此時,俊芿入宋,採行密法,自然令中國人驚異,於是促成宋佛教徒期望密教復興的機緣。有關於此,由《釋門正統》卷三的〈弟子志〉讚歎的話語即可得到證明,其文如下︰「先是空弟子慧果授與日本空海,傳授不絕。近俊芿來雲間,從北峰印學者即其遺派,學術行業真海東翹楚也。」

其次就俊芿之傳入禪學略作敘述。俊芿的禪法是受教於徑山的蒙庵聰禪師。泉涌寺藏本的《不可棄法師傳》中舉出蒙庵聰禪師之名,其下列有「聰嗣法於晦庵光,臨濟下十四世孫」等十四字的小註。又檢閱明‧文琇的《增集續燈錄》卷一,可看到俊芿以晦庵法嗣的身份,被收載於杭州徑山蒙庵元聰禪師的傳中,因此芿所師事的禪師的確就是此蒙庵元聰。俊芿回國的嘉定四年,是榮西回國的紹熙二年的二十年後。他接受榮西的建議,進入建仁寺。榮西和俊芿同是圓密禪三宗的兼修者,但他所傳持的禪宗究竟對日本有何種程度的影響,並不清楚。

俊芿在宋期間,研究佛學的餘暇,對儒、道二教也寄予關心,此在《不可棄法師傳》內已有言及。日本最早傳入朱子學者可能是俊芿。在此之前,榮西雖兩度入宋,卻未見傳入唱導朱子學的形迹。俊芿入宋的慶元五年,正當朱子卒歿的前一年。俊芿在宋土所交往來的人中,有精通朱子學的樓鑰、樓昉及北磵禪師等人。俊芿的朱子學即是自這些人,特別是北磵處習得的。今考察樓昉、樓鑰的學系︰


程子 呂本中──呂太器──呂祖謙──樓昉
 袁溉──薛季宜──樓鑰


可知任何一者皆源於程子之流,樓鑰尤其特別私淑於朱子。北磵禪師名居簡,字敬叟,出家之後與縑誼巖、葉水心、魏鶴山等諸儒交遊,其中鶴山是當時第一流的朱子學者,禪師的朱子學可能自魏鶴山處獲益頗多。考察《北磵文集》,其中有言及俊芿的語句。例如卷二所收的〈湖州寶雲彬文仲淨業記〉提到︰
「(文仲)五十而修淨業,即寶雲舊環堵建繫念之所,結構象設體製大備,十友會盟一志無移,日課有常風雨不渝,剋期熏修,則北峰印為之主,南翔遠日本芿為之伴,綴輯藏乘,則諸子稽其費,諸孫相其役。」

根據此,可看出俊芿與北峰及北磵之間的關係。

俊芿歸朝後住在泉涌寺,接受緇素的歸向。左大臣德大寺公繼尤其對他的新說大為傾倒,而入門接受他的教導。《不可棄法師傳》曰︰「左府會面時欣狎曰︰吾蘊疑每艱未值開士,惄如調飢,幸今遇師,庶勿攸隱。法師哂然︰諾。自是筆精之義,宋朝之談,日新月改,不怠。五經三史奧粹,本朝未談之義,法師甫陳,左府聞之,無不歎異。」文中所謂「五經三史奧粹,本朝未談之義」,是指日本人士前所未聞的宋儒新註之學,也就是朱子學,而令德大寺公繼驚嘆也是當然之事。

〔參考資料〕 《大日本史料》卷五之三;《泉涌寺不可棄法師傳》;《本朝高僧傳》卷五十八;《延寶傳燈錄》卷三十四;《元亨釋書》卷十三;小笠原宣秀《宋代佛教史の研究〉;村上專精著‧楊曾文譯《日本佛教史綱》第三期第五章。


唐蕃會盟碑

又稱甥舅和盟碑、長慶會盟碑。位於西藏拉薩大昭寺前,建於唐‧長慶三年(823),係為紀念唐與吐蕃最後一次會盟而建。碑身呈方柱形,高四點七六公尺,寬九十五公分,厚五十公分(一說碑高三點四二公尺,寬八十二公分,厚三十五公分)。碑文用藏、漢兩種文字鐫刻,記載唐蕃友好關係的史實及此次會盟的經過、意義等,強調雙方「彼此不為寇敵,不舉兵革」,「務令萬姓安泰,所思如一」與「永崇甥舅之好」的良好意願。為研究吐蕃歷史的重要文物。

◎附︰常任俠〈拉薩唐蕃會盟碑的盟文與建築〉(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79})
此碑已剝蝕,拓本磨泐不全。1940年曾託人重拓,云殘泐更甚,已不能拓。按《大清一統志》載全文,而字句有異,蓋疆吏增損連綴以成。《西藏記》亦載全文,與拓本稍近。《全唐文》所載〈盟吐蕃題柱文〉,係據墨本,較實。〈平津讀碑記〉、〈筠清館金石記〉均有跋識。晚近金石家如太倉陸增祥、上虞羅振玉、日本內藤虎等,皆有考錄。羅錄同《全唐文》,補正數字(見《西陲石刻錄》),陸則未睹《全唐文》,僅據墨本,所錄多守闕(見《八瓊室金石補正》卷十一)。內藤據乾隆時拓本,及《全唐文》,並校以左半蕃文,故所錄較精到(見《研幾小錄》)。其碑側盟臣名位,補錄已較翔實,而碑文則諸錄有異,尚可補正。《燕京學報》第十五期所載姚薇元的研究,參核書志所載,與藏文所記(據ChariesBell英譯及寺本婉雅日譯),漢文部份,較為完備。近來王忠又將藏文部份,據理查德森(H.F. Richardson)的記錄(《Ancient His-torical Edicts at Lhasa》)逐句譯為漢文,見所著《新唐書吐蕃傳箋證》中。茲錄漢文刻詞如下︰

大唐文武孝德皇帝與大蕃聖神贊普舅甥二主,商議社稷如一,結立大和盟約,永無淪替,神人俱以證知,世世代代,使其稱贊,是以盟文節目,題之於碑也。(以上第一行)

文武孝德皇帝與聖神贊普黎是德贊陛下,二聖舅甥,濬哲鴻被,曉今永之屯,亭矜愍之情,恩復其無內外,商議協同,務令萬姓安泰,所思如一,成久遠大善,再續慈親之情,重申鄰好之義,為此大和矣。今(以上第二行)

蕃漢兩國,所守見管本界,□□以東,悉為大唐國境,已西盡是大蕃境土,彼此不為寇敵,不舉兵革,不相侵謀封境。或有猜阻,捉生問事訖,給以衣糧放歸。令社稷協同如一,為此大和,然舅甥相好之義,善誼(以上第三行)

每須傳通,彼此驛騎,一往一來,悉遵曩昔舊路,蕃漢並於將軍谷交馬。其綏戎柵以來,大唐供應,清水縣以西,大蕃供應,須合舅甥親近之禮,使其兩界煙塵不揚,罔聞寇盜之名復無驚恐之患。封人撤備,鄉土俱(以上第四行)

安。如斯樂業之恩,垂於萬代,稱美之聲,遍於日月所照矣。蕃於蕃國受安,漢亦漢國受樂,茲乃合其大業耳。依此盟誓,永久不得移易,然三寶及諸賢聖,日月星辰,請為知證,如此盟約,各自契陳,刑牲為盟,設此大(以上第五行)

約,儻不依此誓,蕃漢君臣□□□□□□□□禍也,仍須讎及為陰謀者,不在破盟之限,蕃漢君臣並稽告立誓,周細為文,二君之驗,證以官印,登壇之臣,親署姓名,互執如斯誓文,藏於玉府焉。(以上第六行)(中略)

藏文漢譯刻詞如下︰

大蕃神聖贊普可黎可足與大唐文武惠德皇帝,尚量社稷如一統,立大和盟約。茲述結約始末及此盟約,勒石以垂永久!神聖贊普鶻提悉勃野化現下界,來主人間,為大蕃國王。於雪山高聳之中央,大水奔流之源頭,高國浩地,自天神而為人主,德澤流衍,建萬世不拔之基業焉。王曾立善教善律,以王慈恩,內政咸理,又深諳兵事,外敵調伏,開疆拓土,強盛莫比。自此鉢教護持之王在位以後,南若孟族、天竺,西若大食,北若突厥、涅牟(ne-smel,或即咽面)莫不畏服,爭相朝貢,俯首聽命。東方有國曰唐,東極大海,日之所出,與南方泥婆羅等諸國異,教善德深,足以與吐蕃相匹敵。唐以李姓得國,當其立國之二十三年,王統方一傳,神聖贊普棄宗弄贊與唐主太宗文武孝皇帝通聘和親,於貞觀之歲迎娶文成公主。此後神聖贊普棄隸縮贊與唐主(中宗)聖文顯武皇帝重結舊好,景龍之歲,復迎娶金城公主,永崇甥舅之好矣。中間邊將開衅,棄好尋讎,兵爭不已,然當此憂危之際,吾人於歡好念之終未斷絕,以彼此近鄰而又素相親厚也。重尋甥舅之盟,何日忘之︰父王贊普棄獵松贊陛下,睿智天成,教興政舉,受王慈恩者,豈有內外之隔﹖遍及八方矣!四方萬國皆來盟來享,況唐國誼屬近親,地接比隣,甥舅商量和協,欲社稷之如一統,與唐主神聖文武皇帝結大和盟約,舊恨消泯,更續新好,此後贊普甥一代,唐主舅又傳三葉,嫌紹未生,歡好不絕,信使往還,頻見書翰之通傳,珍寶之餽遺,然未遑締結大和盟約也。夫甥舅和協,擋彼舊怨,泯其嫌隙,喜兵革之不作,惟親好之是崇,豈不盛歟!神聖贊普可黎足可,聖明睿哲,代天行化,恩施內外,威震四方。與唐主文武惠德皇帝甥舅商量社稷如一統,結大和盟約於唐之京師西興唐寺(疑當作王會寺)前,對大蕃‧彝泰七年,大唐‧長慶元年,即陰鐵牛年(辛丑)十月十日也。又盟於吐蕃邏些東哲堆圓,將大蕃‧彝泰八年,大唐‧長慶二年,即陽水虎年(壬寅)五月六日也。其立石於地,為大蕃‧彝泰九年,大唐‧長慶三年,即陰水兔年(癸卯)二月十四日事也。樹碑之日,唐使太僕寺少卿杜載……等參與告成之禮,同一盟文之碑,亦樹立於唐之京師云。

此碑藏文過去無漢文譯本,今得王忠先生譯出,四面刻文,俱可通讀了。


師備

唐末五代禪僧。又稱玄沙師備。閩縣(福建省)人,俗姓謝。咸通元年(860 ),投芙蓉山靈訓剃度出家。五年,從開元寺道玄受具足戒。七年,參謁雪峰義存,並嗣其法。然師之風格與雪峰義存仍有差異。《宋高僧傳》卷十二〈義存傳〉云(大正50‧782c)︰
「系曰︰雪峰道也恢廓乎!駿奔四海,學人所出,門生形色不類,何邪﹖玄沙乘楞嚴(經)而入道,識見天殊,其猶諺曰︰青成藍、藍謝青(中略),今江表多尚斯學(指玄沙)。此學虛通,無繫了達,逍遙勿拘,知乘急也。雪峰化眾切乎杜默禪坐,知戒急也。其能各捨一緩以成一全,則可乎!」

師持律嚴謹,時人尊稱「備頭陀」。先後住持梅谿普應院、福州玄沙院等剎。光化元年(898),應閩王王審知之請,住安國院,並獲昭宗賜紫衣與「宗一大師」號。梁‧開平二年示寂,世壽七十四(一說七十五)。有《玄沙師備禪師語錄》、《玄沙師備禪師廣錄》各三卷,門下有桂琛等人。

◎附︰玄沙師備語錄選輯

(1)汝諸人如大海水裏坐沒頭浸,卻展手問人乞水喫。夫學般若菩薩,須具大根器,有大智慧始得。若是根機遲鈍,直須是勤苦、日夜忘疲。莫只是記言記語,被人詰問著沒去處。有一般坐繩床老漢,稱為善知識,問著便搖身動手,吐舌瞪視。更有一般便說道︰昭昭靈靈靈台智性,向五蘊身田裏作主宰。與麼為善知識,大賺(騙)人!(摘錄自《玄沙師備廣錄》卷下)

(2)夫古佛真宗,常隨物現,堂堂應用,處處流輝。隱顯坦然,高低盡照。是以沙門上士,道眼惟先契本,明心方為究竟。森羅萬象一體同源,廓爾無邊誰論有滯,塵劫中事都在目前。時人曠隔年深,致乖常體,迷心認物,以背真宗,執有滯空,不遇良朋道友,只自私心作解,縱有商量,渾成意度!(摘錄自《玄沙師備語錄》卷上)

(3)饒汝鍊得身心同空去,饒汝得到精明湛不搖處,不出他識陰。古人喚作如急流水,流急不覺,妄為澹淨。恁麼修行,盡不出他輪迴際,依前被輪轉去。所以道︰諸行無常,直是三乘功果。如是可畏,若無道眼,亦不為究竟。何如從今日博地凡夫,不用一毫工夫,便頓超去解省心力麼﹖還願樂麼﹖勸汝,我如今立地待汝覯去,不用汝加功練行,如今不恁麼,更待何時﹖

(4)汝今欲得出他五蘊身田主宰,但識取汝密金剛體,古人向汝道,圓成正遍,遍周沙界。我今少分為汝智者,可以譬喻得解。汝見此南閻浮提日麼﹖世間人所作,興營、養身、活命,種種心行作業,莫非承他日光成立,只如日體還有多般及心行麼﹖還有不周遍處麼﹖欲識此金剛,體亦如是。只如今山河大地、十方國土,色空明暗,及汝身心,莫非盡承汝圓成威光所現。直是天人群生類所作業次受生果報,有性無情,莫非承汝威光,乃至諸佛成道成果,接物利生,莫非盡承汝威光。只如金剛體,還有凡夫諸佛麼﹖有汝心行麼﹖

(5)師有時垂語曰︰「諸方老宿,盡道接物利生,且問汝︰只如盲聾瘂三種病人,汝作麼生接﹖若拈槌豎拂,他眼且不見,共他說話,耳又不聞,口復瘂,若接不得,佛法盡無靈驗。」時有僧出曰︰「三種病人,和尚還許人商量否﹖」師曰︰「許汝作麼生商量﹖」其僧珍重出。師曰︰「不是,不是。」

(6)師與韋監軍喫果子,韋問︰「如何是日用而不知﹖」師拈起果子曰︰「喫。」韋喫果子了,再問之,師曰︰「只者是日用而不知。」

(7)問︰「學人乍入叢林,乞師指箇入路。」師曰︰「還聞偃溪水聲否﹖」曰︰「聞。」師曰︰「是汝入處。」((3)至(7)摘錄自《景德傳燈錄》卷十八)

〔參考資料〕 《宋高僧傳》卷十三;《祖堂集》卷十;《景德傳燈錄》卷十八;《禪林僧寶傳》卷四;〈唐福州安國禪院先開山宗一大師碑文〉;鄧克銘《法眼文益禪師之研究》第一章第三節;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第三篇第二十五章。


毗沙門天

四大天王或十二天之一。音譯又作毗舍羅婆拏、鞞室羅懣囊、薜室囉末拏、吠室囉末拏、吠室囉末那、毗舍羅門或鞞沙門。意譯多聞、遍聞、普聞、種種聞或不好身。此外,俱吠囉(Kubera或Kuvera)、鳩鞞羅、拘鞞羅、金毗羅則為其別名,或稱為拘毗羅毗沙門。此上諸名之中,以「毗沙門天」與「多聞天」最為常見。

此天王為閻浮提北方的守護神,是一恆護如來道場而多聞佛法的良善天神;又因福德之名聞四方,故名多聞天。此外,亦被一般佛教徒視為財神或福神。在印度、西域、中國與日本,此一天王都頗受崇拜。

毗沙門天王住在須彌山北方,他擁有可畏、天敬、眾歸等三城。每城各縱橫六十由旬,且有七重欄楯、羅網、行樹等裝飾,都由七寶所形成,莊嚴清淨;眾鳥和鳴,景色殊勝,幾可比美佛國世界。此一天王有五位太子,名稱分別是最勝、獨健、那吒、常見、禪祇。此外還有二十八使者,為其天界所屬。

毗沙門天王曾經蒙佛付囑,在未來世邪見王毀滅佛教時,必須出來護持佛法。而且,他與那吒太子都具有隨軍護法的願力。相傳唐玄宗天寶元年(742),西蕃、康居等國來寇擾唐朝的邊境。當時,唐玄宗請不空三藏祈求毗沙門天護持。不空三藏作法之後,果然感得天王神兵在西方邊境的雲霧間鼓角喧鳴地出現,終使蕃兵潰走。這是佛教史籍所載天王幫助唐朝擊潰敵兵的故事。

毗沙門天王的形相,通常都作披甲胄、著冠相,右手持寶棒,左手仰擎寶塔。所以世俗稱他為「托塔天王」。他和那吒太子的故事,是封神榜等古典小說與戲曲的素材。


毗沙門天


◎附︰兩撥子編《毗沙門天王法彙》(摘錄)

佛教徒的保護神──毗沙門天王
毗沙門天王就是四大天王中的多聞天。依佛典所載,他是天界諸神中對佛教徒最為熱心護持的神祇之一。在四大天王裏,他與佛教徒的關係最為密切。

毗沙門天王不祇是密教增法法門中的重要本尊之一,並且是大小乘經典中所曾記載的護法神。《大集經》中即曾明確記載,護持閻浮提界的佛教地區,是過去、現在與未來諸佛所一致囑咐毗沙門天王的重責大任。而且,對於《金光明經》與《法華經》等大乘經典的持誦者與奉行者,天王也都曾在佛前誓願加以護持。此外,在小乘經典裏,也曾記載天王護持修行者的故事。《賢愚經》載有他幫助一位女信徒優波斯那供養舍利弗與目犍連尊者的原委;《增一阿含經》中也有他幫助梵志修得阿羅漢果的典故。可見毗沙門天王是小乘、大乘與密教經典中所共同推舉的護法神,並不是僅見於密教而未見於其他顯教經典的神祇。

西藏密教徒一向將毗沙門天王視為財神。實則天王之幫助佛教徒,其範圍是廣泛而不拘一事的。他不祇助人求財,同時也希望眾生「利益安樂」、「遠離諸厄難」、「能滿諸勝願」、「獲得大智慧」、「乃至天眼通、壽命俱胝歲」……等。可見只視天王為財神,實在窄化了他的宗教功能,也弱視了他的大願力與加持力。關於這一點,從《增一阿含經》、《金光明經》與《毗沙門天王經》等相關記載中,都可以清楚地發覺。而唐玄宗時,毗沙門天王曾幫助安西地區守軍擊退入侵外侮一事,尤可見其神力並非「財神」二字所能拘宥。因此,與其視毗沙門天王為財神,不如視之為佛教徒的保護神來得恰當些。

佛教徒想要得到天王的護持,最重要的原則,是要守住佛教徒的本份。誠懇地、老實地遵守佛陀的教誨。果能如此,即使沒有祈求,那麼天王及其部屬也會暗中護佑的。這是我國佛教史上斑斑可考的事例,並不是我們的任意推測。

當然,想要直接祈求天王法力的加被,自也有一定的方法。依佛典所載,下列方式是比較具體的︰

(1)供奉毗沙門天王像,經常持誦《毗沙門天王經》。並依該經之指示去祈求。

(2)供奉毗沙門天王像,經常持誦毗沙門天王心咒。咒文如次︰


嗡 百夏哇那也 娑訶
梵文讀音為︰om Vaiśravanaya svaha


持誦《金光明經》、《大集經》(〈毗沙門天王品〉)與《法華經》等大乘經典,供奉毗沙門天王,且讚嘆天王的菩薩行。
密教徒可依東密或藏密規矩,祈求具德上師傳授毗沙門天王法,或行毗沙門天王護摩法。

(5)大寺院可增設四大天王殿,或毗沙門天王殿。規模較小的寺剎,如不能建築天王殿,則可僅供奉天王像。

(6)居士道場或一般佛教集會場所,也可以供奉毗沙門天王像,並尊奉為道場的護法神。

毗沙門天王是正信佛法的保護神,因此,修毗沙門天王法或供奉天王像,與正信佛法正好相輔相成,並不抵觸。佛教道場,以及平常有固定早晚課或恆修某一本尊的顯密同修,都可以依上列各方式中擇一兼奉毗沙門天王。尤其是在家佛子,要求消災解厄、福祉增進,如能誠心祈求天王加被,當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一)毗沙門天之住處、業因及職司(摘錄自《經律異相》卷一)
四天王居須彌四埵,皆高四萬二千由旬。東方天王,名提頭賴吒,城號上賢。南方天王,名毗婁勒,城號善見。西方天王,名毗婁博叉,城號周羅。北方天王,名毗沙門。凡住三城。一號可畏,二名天敬,三名眾歸。

四王身長皆半由旬。衣長一由旬,廣半由旬,其重二分。天壽五百歲,少出多減,以人間五十歲為天一日一夜,亦三十日為一月,十二月為一歲也。食淨摶食,洗浴衣服為細滑食。男娶女嫁,身行陰陽,一同人間。

以昔三業善,今生為天。自然化現在天膝上,形之大小如人間兩歲。兒生未久便自知飢,七寶妙器盛百味食。若福多者飯色自白,若福中者飯色自青,若福少者飯色自赤。

兒食消化,化後若渴,寶器甘露如食之色。飲不留停,如酥投火。身體長大便與天等入池沐浴,詣香樹下枝條垂曲,取香塗身,衣莊嚴具。華鬘、寶器、果實、樂器,各有樹出,遍往詣之,隨意所取。入諸園林無數天女鼓樂絃歌,語笑相向。深生染著,視西忘東,當其戲樂忘其初生所念識知。承先世善得生天上,池沼清澄,華果榮茂。其城七重,皆廣六千由旬。欄楯、羅網、宮牆、行樹皆悉七重。

毗沙門王,常有五大鬼神,一名那闍婁,二名檀陀羅,三名醯摩拔陀,四名提偈羅,五名修逸路摩,常隨侍側。半月三齋,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四天王常以八日敕諸使者︰「汝等案行世間觀察人民,孝父母敬沙門及婆羅門長老,受持齋戒布施者不﹖」

使者奉教,具啟善惡。聞惡不悅,言善則喜。十四日,四王常遣太子案行天下。十五日,四天躬自履歷,然後詣善法殿,具啟帝釋。聞惡則憂,言善則樂。說偈歎受持齋戒人與我同行。

(二)毗沙門城(摘錄自《立世阿毗曇論》卷四)
北由乾陀山有二頂,中間有國,名毗沙門。周圍一千由旬,金城圍繞,高一由旬。埤堄高半由旬。城門高二由旬。門樓一由旬半。十十由旬,有一一門。九十九門,復一小門,足一百門。

是諸門者,眾寶所成。摩尼妙寶之所莊嚴,譬如妙好氍毹,種種雕鏤。是門又有四軍防衛。外有七重寶柵、七重多羅樹之所圍繞。其林中間,有諸寶池。相去百弓,種種莊嚴。五種寶花及四寶船,池岸五種寶樹乃至四寶堂殿,諸男女天之所住處。並如上說。

其城外邊,有三重寶塹。其一一塹,廣二由旬,深一由旬半,形如壺口,下廣上狹,天水盈滿。並如上說。是塹間地,有諸婇女堂殿羅列。三重塹外,七寶樹林之所圍繞。皆如上說。

是時,外林一切諸花開敷鮮榮。諸女天等奏諸音樂。時,諸天子從大城出,觀聽音樂。諸女天等從大城出,亦聽音樂。以是因緣,受諸戲樂。

城西南角,是毗沙門天王之所住處。周圍二百五十由旬,金城圍繞,高一由旬。埤堄高半由旬。城門高二由旬。門樓一由旬半。十十由旬,有一一門。二十四大門,復一小門,足二十五門。是諸門者,眾寶所成。摩尼妙寶之所莊嚴,譬如妙好氍毹,種種雕鏤。

是門又有四軍防衛。外有七重寶柵、七重寶多羅樹林之所圍繞。其林中間,有諸寶池,相去百弓,種種莊嚴。五種寶花及四寶船、池岸五種寶樹、四寶堂殿,諸男女天之所住處。皆如上說。

其城外有三重寶塹,其一一塹,廣二由旬,深一由旬半,天水盈滿。並如上說。是塹間地,有諸婇女堂殿羅列。三重塹外,七寶樹林之所圍繞。皆如上說。時,外林中一切諸花,開敷鮮榮。諸女天等奏諸音樂。時,諸天子從城中出,并諸女天並共觀聽。以是因緣,受諸戲樂。

是大城內四邊住處,衢巷巿鄽,並皆調直。是諸天城,或有住處四相應舍,或有重層尖屋,或有多層高樓,或有臺觀雲聳,或有四周卻敵,隨其福德業。眾寶所成。平正端直,是天城路。其數五十,四陌相通。行列分明,皆如基道。四門通達,東西相見。巷巷巿鄽,寶貨盈滿。(一)穀米巿,(二)衣服巿,(三)眾香巿,(四)飲食巿,. 五花鬘巿,(六)工巧巿,(七)淫女巿,處處並有巿官。

是諸巿中,天子天女往來貿易,商量貴賤,求索增減,稱量料數,具巿鄽法,雖作此事,以為戲樂。無取無與,無我所心,脫欲所須,便可提去。若業相應,隨意而取。業不相應,便作是言︰此物奇貴,非我所須。

當四衢道,象馬車兵之所莊嚴,及諸天子止住此處,或為守護戲樂莊嚴。巿中間路,一切琉璃,軟滑可愛。眾寶莊嚴亦如北地妙好氍毹、龍獸、花草。皆如上說。燒香散華,懸諸天衣,亦復如是。

復於處處豎立幡幢。天大城內,如是等聲恒無斷絕。所謂象馬車螺等聲、波那婆聲、鼓聲、牟澄伽聲、笳聲、音樂聲。又有聲言,善來!善來!願飲願食,我今供養。

是毗沙門大城,是天子住處。復有天洲、天郡、天縣、天村,周匝遍布此大城中,毗沙門天王之所住處。王領所極,從由乾陀北至鐵圍邊。一切夜叉神,是王所領。是毗沙門城最饒多佉陀尼蒲闍尼飲食,是故亦名阿羅珂漫陀。如是義者,佛世尊說。如是我聞。

〔參考資料〕 《雜阿含經》卷四;《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六;《佛本行集經》卷十二;《大般涅槃經》卷一〈序品〉;《法華經》卷七〈陀羅尼品〉;《大三摩惹經》;《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一〈四天王護法品〉;《北方毗沙門多聞寶藏天王神妙陀羅尼別行儀軌》;《大日經疏》卷五。


真盛

日本天台宗真盛派之祖。伊勢(三重縣)人。初從伊勢國光明寺盛源剃度出家。後至尾張(愛知縣)密藏院,潛心修習台密。寬正二年(1461)登比叡山,師事慶秀。文明九年(1477),任大乘會講師,後補權大僧都。十五年,隱居黑谷青龍寺,日課念佛六萬遍。其後,於坂本生源寺講說《往生要集》,並再興西教寺,提倡「戒稱(戒律與稱名念佛)一致」之宗風,道譽日隆。後來,又為足利義政、朝倉氏、後土御門天皇等授戒。並行化越前(福井縣)、伊勢、伊賀(三重縣)等地,深受道俗推崇。明應四年(1495),創建伊勢蓮生寺。同年示寂於伊賀西蓮寺,世壽五十三。諡號「圓戒國師」、「慈攝大師」。著有《奏進法語》、《念佛三昧佛語》等書。其法系稱真盛派,弟子有盛全、盛算、盛品、真慶等人。

◎附︰村上專精著‧楊曾文譯《日本佛教史綱》第三期第二十八章(摘錄)

真盛上人,幼名寶珠丸,於嘉吉三年(1443)生於伊勢國壹志郡。俗姓小泉氏,據說是紀貫之的遠孫。其父母一向皈依佛教,在真盛誕生的時候,為了求證正覺就準備讓他出家。真盛七歲時投入同縣光明寺跟盛源學佛,先學習內典、外典,十四歲剃髮,改名真盛,十六歲到尾州(在今愛知)遊學,並且曾參拜伊勢大神宮,日夜祈禱修學成功,又登上叡山拜西塔南上房的住持慶秀為師,時年十九歲。真盛一向天資英邁,再加上有磨練的功夫,鑽研十分努力,二十餘年間沒有下過一次山。他兼學台、密二教,造詣很深。應仁元年(1467),他升到阿闍梨僧位,文明七年(1475)被授以傳燈大師位,九年擔任大乘會的講師,後升為權大僧都。然而僧階的累升,世俗的虛榮,都不能使真盛上人高興,只是求道之心與日俱增,厭世之志,逐月增長。大概當時僧風的墮落和社會世態的狀況,都是激勵著他奮起的原因,所以到文明十五年(1483),他在黑谷的青龍寺隱居,每日稱名念佛六萬遍,在其餘時間則閱讀大藏經。文明十八年,他到山麓坂本,於生源寺設法筵講學《往生要集》。道俗聽說,結伙從四面八方雲集而來。當時真盛年四十四歲,這是他弘布教義的開始。不久以後,他依照叡山所屬的橫川院僧眾的請求,與「四至內房」幸獻商量,又興修已頹廢的西教寺,修建了佛殿、方丈室、鐘樓、僧舍等四十餘所,幾個月改變了面貌,把它作為「戒、稱(稱名念佛)二門弘通的根本道場」。因此,真盛上人是西教寺中興的第一代祖。他自此以後,開始到近江(滋賀縣)、伊勢、越前、加賀(石川縣)等地方去傳教,諄諄地宣講圓戒和稱名念佛這兩門。僧俗、老幼、男女,成群結隊地來皈依他,他的名聲遠遠地傳到天皇那裏,於是,後土御門天皇(1464~1500)召請他,從他受圓戒,並親筆寫了「真盛上人」四個大字,東宮(後柏原天皇)還從他受「十念」,並親筆書寫天皇對他的贊辭贈給他。將軍足利義政也請他授戒,其他士大夫皈依的也很多。然而在明應四年(1495)二月,他在加(伊﹖)賀的西蓮寺中講法,突然發病,以「寡欲清淨,當勤念佛」八字作為遺訓,端坐合掌,稱名念佛不亂,溘然而寂,生年五十三歲。據說他有弟子五百人。有名者是盛全、盛算、盛品、盛祐、真慶、真生、真遍等人。盛全繼承其師位,是西教寺的第二代祖。永正三年(1506),後柏原天皇賜真盛以「圓戒國師」的諡號,宗六年(1873)又敕賜「慈攝大師」的諡號。

真盛上人雖然從事化教僅十年,然而由於其德行很高,很快門下成群,自成一派。在當時只稱作「西教派門徒」,然而到了第二代祖盛全的時候,此派就稱為「天台宗真盛派」。大概之所以把真盛的流派稱為「天台宗真盛派」,是出於這樣的原因︰日本的念佛教派,都採取了傳教、慈覺的教系,良忍、法然都脫離了天台宗的系統,去傳布念佛法門,唯獨真盛上人卻不脫離天台宗的系統,去弘布念佛法門。這是步源信僧都的前轍。真盛上人因為固守天台宗的宗規,一方面要弘通圓戒,普及教義,同時在另一方面又勸獎念佛,以戒、稱二門作為他傳教的中心內容,而他的根據,就是源信僧都的《往生要集》。《往生要集》所說的「大菩提心,護三業,深信至誠,常念佛、隨願決定生極樂」的話,正是真盛上人布教的根據。既然說要「護三業」,那就要堅守戒律;說要「常念佛」,那就應勵行稱名念佛;如果既守戒律又稱名念佛的話,那麼一定可以往生淨土。所以他在自己的像上記下如下的讚語︰「所期者,一得永不失之戒;所憑者,彌陀兆載劫之願」,他在臨終時的遺訓是︰「寡欲清淨(戒),當勤念佛(稱名)。」由此可見其化教內容的一斑。可以說,真盛上人是不滿於當時僧侶的腐敗,而以戒、稱二門來影響社會的人。

〔參考資料〕 《真盛上人往生傳記》;《真盛上人別傳》;《西教寺中興真盛上人傳》;《本朝高僧傳》卷十八。


阿底峽

中國西藏地區在朗達瑪王滅法之後,復興佛教的第一位重要人物。他是社護羅國(即今孟加拉國)人。他的父親就是當地的國王,名叫善祥;他的母親名叫吉祥光。這位國王有三個兒子,長子叫蓮花藏,次子叫月藏,幼子叫吉藏。長子繼承王位。次子月藏當受具足戒之後,取名吉祥燃燈智,也就是阿底峽尊者(阿底峽是人們對他的一個尊稱。後人對這個稱呼的解釋很多,但多不可置信。據《菩提道次第廣論字詁》引宗喀巴和《噶當教法史》的說法,是有「卓越,優勝」等義,由此推測,這個名稱當係由梵語轉來)。

他幼年很聰穎。十歲以內,學會醫方、工巧、文學等,並常時皈依三寶,守持齋戒,對於佛法的信仰和修持,都有明顯的表現。十一歲的時候,他對宮中的寶車彩女等繁華享用起厭離想,便到山林去參見佛教出家人勝敵婆羅門。起初王子故意示現驕慢,自稱是當地主人。勝敵說︰「我已超出人群,沒有主子也沒有奴隸。」說完這些話,王子供上弓箭寶劍,表示渴望出離,乞求攝受。勝敵最後指示他到那爛陀寺,使他尋求菩提賢論師。王子到了那爛陀,拜見菩提賢論師以後,菩提賢又指示他去參見那爛陀寺北面的明杜鵑菩薩。他見了明杜鵑菩薩之後,又被指示往見黑山之南的阿嚩都帝巴。經過阿嚩都帝巴的開示之後,王子回到本國,請求父母許可他離開家庭。父母無可奈何,就暫時答應了他。於是他又到阿嚩9都帝巴那裏,恭敬供養,乞求教授。阿嚩都帝巴傳給他發心法之後,又指點他到黑山寺去親近大瑜伽師羅睺羅笈多伐折羅,在那裏,他受了歡喜金剛灌頂。此後,先到王宮向父母訣別,再到阿嚩都帝巴處修難行,學中觀,獲得月稱一派的中觀見。二十一歲之內,內外聲明、因明之學完全學會。在與其他宗教信徒的辯論中得到勝利。二十九歲時,在金剛座末底寺從持律上座戒護論師出家。他從論師學習了兩年論藏。到了三十歲,他已遍學四部(大眾、上座、正量、一切有部)的三藏教典,通達各派的持戒行法。他曾長久住在毗訖羅摩尸羅寺,主要依止那羅巴。又曾從飛行寺法護學《毗婆沙論》十二年。尊者不但精通了佛教學術,對於當時的其他學派︰如正理派、數論派、勝論派、瑜伽派的根本經典也都能通曉。

他不但在印度大陸上研習大法,為了求法的緣故,也曾三度入海。當時金洲(據說即今蘇門答臘)有一位大法師法稱,或稱法護,一般稱為金洲大師,學識淵博,名馳遠近。阿底峽對他極為崇敬,於是決意參拜依止,與一百二十五位弟子入海,乘船航行了十三個月,才到達金洲。金洲大師給予熱忱的歡迎,以後十二年中,尊者與大師共同起居,學得一切大乘佛法。特別注意學習的是《現觀莊嚴》一切教授,和《集菩薩學論》、《入菩薩行論》等不共教授。此外,以清淨增上意樂修自他相換菩提心的不共教授,也是從金洲大師獲得。學成之後,與贍部洲的商人結伴回到印度,那時他年四十四歲。

當時印度有四大寺,即是︰那爛陀、飛行寺、金剛座寺和毗訖羅摩尸羅寺。他回國之後,先住在金剛座寺,其後因為護法王迎請,在毗訖羅摩尸羅寺駐錫。由於他卓越的才學和聲望,成為該寺的首要人物。當時這個寺院的前面,右邊畫著龍樹論師的像,左邊畫著他的像,可見當時人以為他可與龍樹並論。還有,殿的左右牆壁一邊畫著通達五明的人,一邊畫著得成就者,而左右兩牆都有他的畫像。那時印度的寺規,只有大善巧者才能掌管鑰匙,而他掌管了十八把鑰匙。

當時中國西藏地區阿里地方出家人智光(也協沃),本是王族的後裔,而且曾攝持王位。他看到當時西藏地區佛教內部異說競起,理論分歧,即在經典之中,這部經與那部經也常常有互相矛盾的說法。他心裏想,只有到佛教基礎厚的地方去求法,才能決定誰是誰非。於是派遣七位智者到迦濕彌羅去留學,並且每人給予僮僕,共二十一人。囑咐他們除了求法以外,並應設法迎請當地的大德,而且還要打聽哪位大德能來西藏地區弘傳佛法。被派遣的二十一人因為不服水土,陸續死了十九個,只剩下寶賢譯師和善慧譯師兩個人。這兩個人回阿里以後,除了把學法的結果報告智光以外,並且向智光述說他們所聽到的吉祥燃燈智尊者的學識與聲望。智光於是派賈精進師子前往迎請。但是這次賈精進師子失敗了,無論他怎樣請求,阿底峽只是不答應。他回到阿里向智光報告經過之後,智光讓先他再去迎請阿底峽以下的大德,於是,賈精進師子再度入印。

這時智光為了迎請而籌募供養,到了西藏地區南方邊境,不幸被一個信奉異教的國王所俘獲。智光的侄孫菩提光帶兵往救,與那個王講條件,結果是須要用與智光身量相等的金子來贖智光。菩提光在阿里廣事徵募,結果還欠一頭之量。拿了這些金子去贖,未能達到目的。不過這次菩提光在牢獄中見到智光。智光告訴菩提光說︰「這個罪惡的國王你不要給他一兩金子,把所有的金子都作為迎請阿底峽之需。我寧願為法捨身,死在這裏。」菩提光回去之後,還要再尋覓金子,但這時他聽說智光已經死了,於是中止這件事。又請戒勝律師往迎阿底峽。

戒勝到了毗訖羅摩尸羅寺中,晤見先來此地的賈精進師子。賈勸告他先不提迎請,只說是來求學,因為恐怕操之過急更容易失敗。又告訴他不要提迎請阿底峽以下的大德,因為除了阿底峽以外,沒有第二個人能在西藏地方弘傳佛法。他們過了一些時日之後,把阿底峽請到賈精進的房間裏,奉上帶來的金子,並且把西藏異說流行的情形、智光如何為迎請他犧牲性命、智光菩提光受到多少痛苦,耗費多少資財,以及智光迎請他的言詞,一一都告訴了他。他對於他們所說的話表示非常同情,說智光一定是一位菩薩,但是告訴他們因為自己任務太重,恐怕不能成行。但他又說自己也要考慮一下,能不能在西藏地方弘闡佛法。當時囑咐他們暫時把金子存起來。

他當時雖然沒有馬上答應使者的要求,但此後經常考慮赴藏的問題。一天,到了金剛座寺,智光所派遣的使者頂禮足下,涕泣請求。他才答應了他們,把寺院的職務交卸清楚,決定赴藏。第二天他到毗訖羅摩尸羅寺的上座寶生寂處辭行,只說帶著外來的香客朝禮聖地。寶生寂聽了,也要和他們結伴到各地去瞻拜。到了中途,寶生寂發覺他們是設好圈套,打算與阿底峽共赴西藏地區。當時他就和戒勝譯師等人商量,允許阿底峽赴西藏地區弘法,以三年為限。因此,他們越過邊界到尼泊爾,受到尼泊爾國王竭誠的敬禮和盛大的歡迎。不幸在這裏賈精進師子譯師因病去世。阿底峽很悲哀地說︰「我現在沒有舌頭了,到西藏也沒用了。」

在尼泊爾的時候,弘揚正法,並將王子蓮花光攝受為弟子。一年以後,啟程赴藏。那時是西元1041年。

到達阿里的時候,菩提光迎請他住在智光所建的沱庭寺裏,在那裏講說多種教法,傳授多種灌頂,翻譯了多種經論。又應菩提光的啟請,造《菩提道燈論》,闢斥違背佛法的異說,開示三士道次第。這部書直到現在還為藏族佛教徒所尊奉。

那時八十五歲的寶賢譯師最初以為自己對顯密諸法都已完全通達。雖然有阿底峽來,也不會再有什麼可求的法。可是阿底峽既是王族請來的,只好虛與委蛇。但以後逐漸被阿底峽高深的學識、卓越的德行所惑動,於是化輕視為崇敬信仰,後來並且幫助他翻譯了不少經論。

阿底峽在阿里住了三年,將要返回本國的時候,西藏一位通曉梵文的居士,後來成為他最大的弟子名叫種敦巴的趕到補讓地方謁見他,得他的灌頂加持。種敦巴為了轉移他返國的念頭,盛讚拉薩、桑耶等地的道場殊勝,僧侶眾多。並且說那些僧眾都希望他到那裏去弘法。他聽了很高興說,「這麼多修梵行的,在我的家鄉也沒有,其中一定有大阿羅漢。」說完向東方頂禮,於是答應了種敦巴。種敦巴恐怕中途生變故,急忙寫信給前藏的僧眾,使他們秋季以前趕來迎接。那時戒勝譯師因為不願失信於毗訖羅摩尸羅寺的上座,曾經陪同他南下。但走到尼泊爾的時候,路途前面有兵亂,於是中止南返的計劃。回到芒宇住了一年,前藏的一些大德不久也趕來迎接,因此啟程一齊前往前藏。一路上講經傳法,經過拉多絳、寧措、桑耶等地,最後到達拉薩。在拉多絳時,供敦永仲、迦格瓦、傑吉迦瓦勤波、迦瓦釋迦自在、枯敦尊主永仲、善慧六人以五事請他決斷︰(1)方便和慧,單運一支能不能成佛﹖(2)菩薩律儀須要不須要依別解脫戒﹖(3)未得金剛阿闍黎灌頂的,可不可為說續部﹖(4)修梵行的可否受祕密和智慧灌頂﹖(5)未得灌頂可否行密咒行﹖他回答說︰「比這更多的問題菩提光都問過了,都載在《菩提道燈論》中。」在桑耶時,他曾翻閱該寺所收藏的梵文典籍,看到好多在印度已經失傳的孤本,他異常驚喜。他於是抄寫了《明顯中觀論》、《華嚴經》等寄回國。此後他一面講經弘法,一面與藏地譯師合作,翻譯了好多經論,最後回到聶塘。這時他體力已漸衰老,西元1054年陽曆十月十八日示寂於聶塘,壽七十二歲。

阿底峽生存的時代,印度佛教的主要宗派中觀和瑜伽都很發達。密教此時也早已興起。尊者駐錫的毗訖羅摩尸羅寺,就是兼弘顯密的道場。能上承顯密諸師的傳統,下啟中國西藏地區迦當派的端緒的,即是阿底峽。所謂迦當派的教義,即是把佛所說的經律論三藏都攝在三士道次第中。對於一切佛說都不棄捨,沒有一法不是成佛的順緣。這是阿底峽學說亦即迦當派教義的特色,同時也是中國西藏語系佛學主要特色之一。這裏把他的重要著譯列目於後︰

(1)著作
怛特羅部︰《現觀分別論》、《獨勇成就法》、《金剛座金剛歌》、《吉祥集密世自在成就法》、《聖觀自在成就法》、《大威德遍照現觀》、《法界見歌》、《定資糧品》、《超世間七支儀軌》、《不動成就法》、《一切如來三摩耶守護成就法》、《攝一切三摩耶論》。

②般若部︰《般若波羅蜜多攝義燈》、《般若心經解》。

③中觀部︰《入二諦論》、《一念優波提舍》、《中觀優波提舍》、《經集攝義》、《菩提道燈論》、《心要略攝》、《菩薩寶鬘論》、《顯示歸依論》、《成大乘道方便略錄》、《經義集優波提舍》、《業分別論》。

④經疏部︰《業障清淨儀軌疏》。

(2)譯籍︰頓毗波著《十真性》,法稱祥著《現觀莊嚴論注釋難疏》,善觀自在稱著《金剛手成就法》、《大威德成就法》,聖天著《中觀破迷論》,清辯著《中觀心要頌》、《中觀心要分別燃論》、《攝中觀義論》,德光著《菩薩地注》,世親著《攝大乘論釋》,清辯著《異部分派解說》。

《丹珠爾》中有一函名為《阿底峽小品集》,專收阿底峽自著的和阿底峽學說所依據的小品著作。但所收的書目都重見於其他各帙,這裏所開列的書目已包括其中的主要作品。(張建木)

〔參考資料〕 王輔仁《西藏佛教史略》;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青史》(《世界佛學名著譯叢》{38});《密宗教史》(《現代佛教學術叢刊》{72});江島惠教《中觀思想の展開》;壬生台舜編《龍樹教學の研究》; L. A. Waddell《The Buddhism of Tibet》;E. Schlagintweit《The Buddhism in Tibet》;E.Pander《Das Pantheon des Tschangtscha Hutuktu》;Giuseppe Tucci《The Religion of Tib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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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教育部)]

(二)˙ㄅㄚ, [助]

1.用於句末:(1) 表示商量、請求等語氣。如:「給我吧!」(2) 表示指使。如:「快走吧!」(3) 表示同意。如:「好吧!」(4) 表示推測。如:「明天該不會下雨吧?」(5) 表示感嘆。如:「算了吧!」

2.用於句中,表示停頓。只用於對舉的句型中,表示猶疑、兩難的語氣。如:「做吧,沒有工夫;不做吧,又急著要用。」



ㄅㄨˇ, [名]

1.古人灼燒龜甲或牛骨,辨視其裂紋以推斷事情吉凶的行為。如:「占卜」、「龜卜」。

2.泛指一般預測吉凶的方法。如:「卜卦」。清.王漁洋〈灞橋寄內〉詩二首之二:「閨中若問金錢卜,秋雨秋風過灞橋。」

3.掌管問卜之事的人。《楚辭.屈原.卜居》:「心煩慮亂,不知所從,往見太卜鄭詹尹。」《禮記.王制》:「凡執技以事上者,祝史射御醫卜及百工。」

4.古劇腳色名稱。飾演老婦人,如今戲中的老旦。如:「卜兒」。《永樂大典戲文三種.宦門子弟錯立身.第五出》:「(末卜商量介)萬事不由人計較,一生都是命安排。」

5.姓。如春秋時衛國有卜商,清代有卜舜牟。

6.二一四部首之一。

[動]

1.灼龜占卦。《左傳.僖公四年》:「初,晉獻公欲以驪姬為夫人,卜之不吉。」

2.預料、事先推斷。如:「未卜先知」、「勝敗可卜」。《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傳》:「試延以公主,起有留心則必受之,無留心則必辭矣。以此卜之。」

3.選擇。如:「卜居」、「卜鄰」。《左傳.昭公三年》:「非宅是卜,唯鄰是卜。」宋 .陸遊〈呂從事夫人方氏墓誌銘〉:「以潦水齧墓趾,改卜於舊墓少東二百步。」



(一)(語音)ㄆㄞ, [動]

1.用手掌輕打。如:「拍手」、「拍掉灰塵」。《韓非子.功名》:「一手獨拍,雖疾無聲。」《樂府詩集.卷七三.雜曲歌辭十三.古辭.焦仲卿妻》:「舉手拍馬鞍,嗟嘆使心傷。」

2.照相。如:「他們商量如何拍一張好的相片,來參加攝影比賽。」

3.發、發送。如:「拍電報」。

4.巴結、奉承。如:「拍馬屁」。

[名]

1.擊打東西的器具。如:「球拍」、「蒼蠅拍」。

2.樂曲的節奏。如:「節拍」。

3.量詞。計算音樂節奏的單位。如:「半拍」、「這首兒歌每小節有四拍。」《舊唐書.卷一九○.文苑傳下.王維傳》:「人有得奏樂圖,不知其名,維視之曰:『霓裳第三疊第一拍也。』」



(一)ㄊㄨㄥˊ, [動]

1.會合、聚集。《說文解字.&2053c_.png;部》:「同,合會也。」如:「會同」。唐.錢起〈送鍾評事應宏詞下第東歸〉詩:「勸君稍盡離筵酒,千里佳期難再同。」

2.統一、齊一。《書經.舜典》:「協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宋.陸游〈示兒〉詩:「死去元知萬事空,但悲不見九州同。」

3.一齊分享、從事等。如:「同甘苦,共患難。」《孫子.謀攻》:「不知三軍之事,而同三軍之政者,則軍士惑矣。」

4.贊成。如:「贊同」、「同意」。

[形]

一樣的。如:「同類」、「相同」、「同工同酬」。

[副]

一起、共同。如:「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唐.李白〈長干行〉二首之一:「同居長干里,兩小無嫌猜。」

[連]

和、與、跟。如:「有事同你商量。」、「我同他一起去看電影。」

[名]

1.和諧、和平。如:「促進世界大同」。《禮記.禮運》:「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

2.契約。如:「合同」。

3.姓。如唐代有同谷。



(一)ㄌㄧㄤˊ, [動]

1.以工具來計算物體的長短、大小或其他性質。如:「量身高」、「量溫度」、「量體重」。《莊子.胠篋》:「為之斗斛以量之,則並與斗斛而竊之。」

2.商酌、考慮。如:「考量」。《後漢書.卷六八.許劭傳》:「其多所裁量若此。」宋.朱熹〈有懷南軒老兄呈伯崇擇之二友〉詩二首之一:「惟應微密處,猶欲細商量。」



ㄍㄣ, [名]

1.腳的後部。《說文解字.足部》:「跟,足踵也。」如:「腳後跟」。

2.鞋子的後部。如:「鞋跟」。

[動]

隨行、隨侍。《儒林外史.第三回》:「范舉人先走,胡屠戶和鄰居跟在後面。」《紅樓夢.第四三回》:「我茗?跟二爺這幾年,二爺的心事我沒有不知道的。」

[介]

1.和、與。如:「我跟他一道去。」、「班長有事要跟大家商量。」

2.對、向。如:「我跟他說過了。」



ㄏㄨㄟˋ, [動]

1.因有所顧忌而不敢說或不願說。如:「諱言」。《左傳.莊公十八年》:「夏,公追戎于濟西。不言其來,諱之也。」《宋史.卷三一四.范仲淹傳》:「平時諱言武備,寇至而專責守臣死事,可乎?」

2.隱瞞,有所保留。如:「直言無諱」、「諱疾忌醫」。《新唐書.卷一四五.楊炎傳》:「玄宗事夷狄,戍者多死,邊將諱不以聞。」《警世通言.卷三三.杜十娘怒沉百寶箱》:「夫婦之間,死生相共,有事儘可商量,萬勿諱也。」

[名]

1.有所隱避的事物。《新唐書.卷九六.房玄齡傳》:「朕論公等功,定封邑,恐不能盡,無有諱,各為朕言之。」

2.表示避稱尊長名字的用語,用法如:「父諱○○」、「母諱○○」。也可用來代指尊長的名字。如:「名諱」、「上諱」。唐.韓愈〈柳子厚墓誌銘〉:「子厚諱宗元,七世祖慶。」《儒林外史.第三回》:「捷報貴府老爺范諱進高中廣東鄉試第七名亞元。」



(一)ㄑㄧㄚˋ, [動]

1.浸潤、沾溼。《說文解字.水部》:「洽,霑也。」晉.王嘉《拾遺記.卷五》:「帝彌思求,終不復見,涕泣洽席。」

2.深入。《書經.大禹謨》:「好生之德,洽于民心。」

3.合、會合。《詩經.周頌.載芟》:「為酒為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禮。」

4.和睦、協調。如:「融洽」。晉.陶淵明〈答龐參軍詩〉:「歡心孔洽,棟宇惟鄰。」

5.商量、商談。如:「洽商」、「接洽」、「洽租」。

[形]

廣博、周遍。如:「博識洽聞」。《後漢書.卷二七.杜林傳》:「林從竦受學,博洽多聞,時稱通儒。」



ㄑㄩㄝˋ, [動]

1.敲擊。《說文解字.手部》:「搉,敲擊也。」《漢書.卷二七.五行志中之上》:「先是高后鴆殺如意,支斷其母戚夫人手足,搉其眼以為人彘。」唐.顏師古.注:「搉,謂敲擊去其精也。」

2.商量。《文選.左思.吳都賦》:「剖判庶士,商搉萬俗。」也作「榷」。

3.引述。《漢書.卷一○○.敘傳下》:「揚搉古今,監世盈虛。」



ㄑㄩㄝˋ, [名]

1.獨木橋。《說文解字.木部》:「榷,水上橫木所以渡者也。」

2.賦稅、稅收。元.馬端臨〈文獻通考自序〉:「征榷之途有二:一曰山澤茶鹽坑冶是也;二曰關市酒酤征商是也。」

[動]

1.專賣、專營。如:「榷酒」、「榷茶」。《漢書.卷六十四下.賈捐之傳》:「孝武帝造鹽鐵酒榷之利,以佐用度,猶不能足。」宋.沈括《夢溪筆談.卷一一.官政一》:「聽民間賈販,唯收稅錢,不許官榷。」

2.商量、研討。如:「商榷」。唐.劉知幾《史通.卷三.書志》:「榷而為論,未見其宜。」



ㄓㄨㄛˊ, [動]

1.斟酒、飲酒。如:「對酌」、「小酌」。《詩經.周南.卷耳》:「我姑酌彼金罍,維以不永懷。」《文選.陶淵明.歸去來辭》:「引壺觴以自酌,眄庭柯以怡顏。」

2.商量、考慮。如:「酌情」、「商酌」。《左傳.成公六年》:「子為大政,將酌於民者也。」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神思》:「積學以儲寶,酌理以富才。」

[名]

1.酒席、宴會。如:「喜酌」、「敬備菲酌」。《文選.鮑照.翫月城西門解中詩》:「迴軒駐輕蓋,留酌待情人。」

2.酒。如:「清酌」。唐.王勃〈聖泉宴〉詩:「蘭氣熏山酌,松聲韻野弦。」

3.《詩經.周頌》的篇名。共一章。根據〈詩序〉:「〈酌〉,告成大武也。言能酌先主之道,以養天下也。」指歌頌武王之詩。本章二句為:「於鑠王師,遵養時晦。」於,音烏,嘆詞。鑠,美盛貌。遵,循、順。時,是、此。晦,昧也,謂商紂。遵養時晦,在時局昏闇不明之際,明哲保身,養精蓄銳,不輕舉妄動,以待成熟的時機。



ㄖㄨㄢˇ, [形]

1.柔而不堅硬。如:「鬆軟」、「柔軟」。北周.庾信〈奉和夏日應令〉詩:「早菱生軟角,初蓮開細房。」

2.柔和、溫和。宋.楊萬里〈最愛東山晴後雪二絕句〉之一:「最愛東山晴後雪,軟紅光裡湧金山。」

3.沒有氣力。如:「手腳酸軟」、「軟而無力」。《西遊記.第一八回》:「慌得他手麻腳軟。」

4.容易受感動或意志動搖而不能堅持。如:「心軟」、「耳根軟」。

5.質量差、不豐富、不高明而不受欣賞。如:「這家館子菜軟。」、「這部戲碼軟了點。」

[名]

1.懦弱而缺乏決斷力的人。元.王實甫《西廂記.第二本.楔子》:「我從來欺硬怕軟,喫苦不甘,你休只因親事胡撲掩。」

2.溫和委婉的態度。如:「吃軟不吃硬」。

[副]

用溫和的方式和平進行。如:「軟禁」。《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三○回》:「氣的又不敢惱出來,只得和他軟商量。」



ㄗ, [動]

商量、謀劃。通「諮」。如:「咨詢」、「咨謀」、「咨商」。《文選.諸葛亮.出師表》:「愚以為宮中之事,事無大小,悉以咨之,然後施行,必能裨補闕漏,有所廣益也。」

[名]

一種平行機關往來的公文。今僅總統與立法、監察兩院公文往復時使用,其他平行機關則用函。

[歎]

表示感嘆的語氣。《書經.堯典》:「浩浩滔天,下民其咨。」《文選.張衡.思玄賦》:「咨姤嫮之難並兮,想依韓以流亡。」



ㄗ, [動]

商量、詢問。通「咨」。如:「諮詢」、「諮商」。《後漢書.卷四四.胡廣傳》:「國有大政,必議之於前訓,諮之於故老。」三國魏.王粲〈七哀〉詩三首之三:「蓼蟲不知辛,去來勿與諮。」



ㄗㄡ, [動]

1.商量、諮詢。《國語.晉語四》:「諏於蔡原而訪於辛尹。」《文選.諸葛亮.出師表》:「陛下亦宜自課,以諮諏善道,察納雅言。」

2.選擇。《儀禮.特牲饋食禮》:「特牲饋食之禮,不諏日。」



ㄧˋ, [動]

1.討論、商量。如:「協議」、「商議」。《書經.周官》:「學古入官,議事以制,政乃不迷。」

2.評論是非。如:「議論」。《論語.季氏》:「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唐.張說〈 開元正歷握乾符頌〉:「斗水不能評巨壑之量,隙光未足議大明之體。」

3.指責。《韓非子.內儲說上》:「今邯鄲之去魏也遠於市,議臣者過於三人,願王察之。」

4.選擇、斟酌。《儀禮.有司》:「乃議侑于賓以異姓,宗人戒侑,侑出俟于廟門之外。」漢.鄭玄.注:「議,猶擇也。」《國語.周語中》:「故聖人之施舍也議之,其喜怒取與亦議之。」

[名]

1.言論。如:「博采眾議」。《呂氏春秋.孟秋紀.懷寵》:「凡君子之說也,非苟辨也,士之議也,非苟語也。」

2.文體名。用以論說事理、陳述作者意見的文章。如:「奏議」、「駁議」。


擺撥

ㄅㄞˇ ㄅㄛ, 1.擱下不管。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政事》:「望卿擺撥常務,應對玄言,那得方低頭看此邪?」

2.安排、處理。明.高明《琵琶記.五娘吃糠》:「萬苦千辛難擺撥,力盡心窮兩淚空流血。」《二刻拍案驚奇.卷七》:「商量已定,也都是呂使君擺撥。一面將棺柩厝頓停當,事體已完。」也作「擺劃」。


辦不到

ㄅㄢˋ ˙ㄅㄨ ㄉㄠˋ
沒有能力或方法處理、解決。如:「要我一天工作十二小時,我實在是辦不到。」《官場現形記》第四一回:「這事情並非不好如此辦,但是光我一個人辦不到,總得還要請出幾位來,大家商量商量,約會齊了纔好辦。」


本族

ㄅㄣˇ ㄗㄨˊ, 1.自稱所屬的種族。如:「我們不僅要認同本族的文化,更要加以發揚光大。」

2.自稱所屬的宗族。《儒林外史》第一二回:「眾親戚已到,商量在本族親房立了一個兒子過來,然後大殮治喪。」


不謀

ㄅㄨˋ ㄇㄡˊ, 1.不商量。《文選.劉琨.勸進表》:「冠帶之倫,要荒之眾,不謀而同辭者,動以萬計。」《聊齋志異.卷三.夜叉國》:「母夜叉見翁怒罵,恨其不謀,徐謝過不遑。」

2.沒有想到。《文選.劉孝標.廣絕交論》:「藐爾諸孤,朝不謀夕。」《聊齋志異.卷二.鳳陽士人》:「我不謀與汝殺郎君,今且若何!」

3.不求。《文選.陸機.演連珠五○首之一二》:「忠臣率志,不謀其報。」


不謀而同

ㄅㄨˋ ㄇㄡˊ ㄦˊ ㄊㄨㄥˊ
沒有經過商量,見解、行為卻一致。《三國志.卷一五.魏書.張既傳》裴松之注引《魏略》曰:「今諸將不謀而同,似有天數。」唐.韓愈〈請上尊號表〉:「天人合願,不謀而同。」也作「不謀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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