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菩薩之位名。譯曰度邊地。羅什譯之仁王經下曰:「以六阿僧祇劫,集無量明波羅蜜故,入伽羅陀位,無相行,受持一切法。」吉藏疏五曰:「入伽羅陀者,此云度邊地也。」
又(地名)Kharādīya,伽羅陀又作佉羅陀、佉羅帝耶、佉羅提耶,山名,譯曰騾林山。十寶山之一,又七金山之一。佛在此山,說地藏十輪經,因而為地藏菩薩之住處。玄應音義二十一曰:「佉羅帝耶山,或云佉羅提耶山,或云佉羅帝山,皆一也,此云騾林山。」慧琳音義十八曰:「佉羅帝耶山,上羌伽反,梵語山名也,或譯為騾林山,十寶山之一山也。亦是七金山之一數,接近須彌,高四萬踰繕那。光味仙人,居住此山,習驢唇仙所傳玄象列宿法。」地藏十輪經一曰:「一時薄迦梵,在佉羅帝耶山諸牟尼仙所依住處。」延命地藏經曰:「一時佛在佉羅陀山。」
(術語)出離生死之要道也。地藏十輪經六曰:「三乘要道四聖諦等相應正法。」十地義記四本曰:「出要者,謂果為出,因為要道。」行事鈔上一曰:「慕存要道,無染於世。」止觀七曰:「如救頭燃,以求出要。」
(術語)剃鬚髮染衣者為佛弟子出家之相,為去憍慢且別於外道之出家而為之。謂是為三世諸佛之儀式也。因果經二曰:「爾時太子便以利劍自剃鬚髮,即發願言:今落鬚髮,願與一切斷除煩惱及習障。」智度論四十九曰:「剃頭著染衣,持鉢乞食,此是破憍慢法。」毘尼母論三曰:「剃髮法,但除頭上毛及鬚,餘處毛一切不聽卻也。所以剃髮者,為除憍慢自恃心故。」行事鈔下四曰:「五分佛制半月剃髮。」地藏十輪經四曰:「我今恭敬禮,剃髮染衣人。」有部毘奈耶四十六曰:「剃髮染衣,其事未辦。」
(名數)又名十無依止。依行法以為生功德善根之所依處,然或緣邪見,或依惡緣,其行法有不為功德善之所依止者,此有十種,名為十無依行:一、意業不壞而加行壞者。二、加行不壞而意業壞者,三、加行意業皆壞者,四、戒壞而見不壞者,五、見壞而戒不壞者,六、戒見皆壞者,七、加行與意業,見與戒,皆不壞,而但依止於惡友之力者,八、雖依止於善友之力,而復愚鈍,猶如啞羊不能分別事理者,九、於種種之財寶眾具,常無厭足,以追求之因緣故,其心迷亂者,十、為眾病所逼近,求種種之咒術祠祀,為此因緣,而壞其行者。見大集地藏十輪經五。
(名數)有依行者,有可憑依之行業也,輪者摧破之義,眾生依此行業,而修菩提,則能摧破一切煩惱惑業,故曰輪。一具足淨信、二具足慚愧、三安住律儀、四安住慈心、五安住悲心、六安住喜心、七安住捨心、八具正歸依、九具足精進、十常樂寂靜。見地藏十輪經六。
(名數)比丘之四波羅夷罪Pārajikā也。十輪經三曰:「出家受具足戒,於四根本性罪中精勤守護。」
(名數)一啞羊僧,愚痴之比丘,不知善惡持犯,不知隨所犯之罪而悔除,猶如啞羊至死無聲者。二無羞僧,雖知善惡持犯,而內無羞恥之心,不作悔除者。三有羞僧,識持犯知悔除者。四真實僧,具見道以上聖德者。見智度論三。
又一勝義僧,與智度論之真實僧同。二世俗僧,與智度論之有羞僧同。三啞羊僧,與智度論之啞羊僧同。四無慚愧僧,與智度論之無羞僧同。見地藏十輪經五。
(名數)見僧條。
(術語)否定因果報應之道理也。十輪經七曰:「撥無因果,斷滅善根。」廣百論釋論五曰:「若無善惡,苦樂亦無,是即撥無一切因果。」俱舍論十七曰:「緣何邪見能斷善根,謂定撥無因果邪見。」
(菩薩)梵名乞叉底蘗沙Kṣitigarbha,在忉利天,受釋迦如來付屬,每日晨朝入恒沙禪定觀察眾機,於二佛中間無佛世界教化六道眾生之大悲菩薩也。安忍不動如大地,靜慮深密如秘藏,故名地藏。又在密教其密號為悲願金剛或稱與願金剛,在金剛界示現南方寶生如來之幢菩薩,在胎藏界則為地藏院中九尊之中尊地藏薩埵也。地藏菩薩本願功德經囑累人天品曰:「地藏記:吾今日在忉利天中,於百千萬億不可說不可說一切諸佛天龍八部大會之中,再以人天諸眾生等未出三界在火宅中者付囑於汝,無令是諸眾生墮惡趣中一日一夜。」地藏十輪經一曰:「此善男子,於一一日每晨朝時,為欲成熟諸有情故,入殑伽河沙等諸定。從定起已,徧於十方諸佛國土成熟一切所化有情,隨其所應,利益安樂。」地藏本願經下曰:「現在未來天人眾,吾今慇懃付屬汝,以大神通方便度,勿令墮在諸惡趣。」地藏十輪經一曰:「安忍不動猶如大地,靜慮深密猶如秘藏。」地藏講式曰:「梵號叉底俱舍,密亦號悲願金剛,今號地藏薩埵也。彼胎藏界現九尊之主伴,度九界妄情。此金剛界列寶生界會,舉大悲之幢導三有迷途。」案:地藏菩薩名。在釋迦既滅以後,彌勒未生以前,眾生賴以救苦,自誓必盡度六道眾生,始願成佛。現身於人天地獄之中,以救苦難。其狀圓頂。手持寶珠及錫杖。或云即閻羅王之化身也。
又佛滅度一千五百年。地藏降迹新羅國主家。姓金。號喬覺。永徽四年,年二十四歲。祝髮。攜白犬善聽,航海而來。至江南池州府東青陽縣九華山。端坐九華山頭,七十五載。至開元十六年七月三十夜成道。計年九十九歲。時有閣老閔公,素懷善念。每齋百僧,必虛一位,請洞僧(即地藏也)足數。僧乃乞一袈裟地。公許。衣徧覆九峰。遂盡喜捨。其子求出家。即道明和尚。公後亦離俗網。反禮其子為師。故今侍像。左道明,右閔公,職此故也。菩薩入定二十年,至至德二年七月三十日顯靈起塔。至今成大道場。
又九華山之肉身殿,相傳為地藏成道之處。有磴八十一級,緣練以登,峻險不堪言狀。其化成寺,即地藏王宮,中存地藏之遺迹甚多。印光法師文鈔續編曰:「無知愚人,妄謂地藏菩薩是暹羅國太子,其肉身塔,遇閏大七月,彼國之王親來開塔。豈知此係新羅國王族出家,姓金名喬覺,於唐玄宗時來九華。居數十年,後坐脫,肉身不壞,遂以全身入塔,絕無開塔之說。當唐之時,高麗有三國:一高勾麗,二新羅,三百濟。後高勾麗吞滅二國,而但名高麗耳。近時愚人,不知新羅,遂訛作暹羅。唐時亦無暹羅之名,彼係兩國:一暹國,一羅斛國,後併為一,遂名暹羅。此僧事迹,具載九華志,宋高僧傳。」
(經名)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之略名。十卷,唐玄奘譯。佛依地藏菩薩之問而說十種之佛輪。十輪者即佛之十力也,一一力譬轉輪聖王。
(術語)以輪壓造油,殺害麻中蟲之罪也。十輪經四云:善男子譬如壓油,一一麻中皆生諸蟲,以壓油輪壓取之,即得油。善男子汝等當見壓油之人,於其日夜應定殺幾眾生。若復有人,以是十輪壓油,一輪一日一夜壓油千斛如是乃至滿千年,其壓油人,得幾罪耶?地藏菩薩言:甚多,世尊!是人罪量無數不可知,唯佛與佛知之。經中更比於婬女舍,酒家,屠兒,旃陀羅等,校量其罪輕重。
(術語)如提婆雖犯五逆,然有天王如來之別記。是為壞行之人,非為壞見之人也。如善星比丘無惡行,然依撥無之邪見,墮獄無出期。是為壞見之人,非為壞行之人也。大集地藏十輪經五曰:「有戒壞見不壞,有見壞戒不壞,有戒見共壞。」
(術語)四沙門之一。破戒無慚,破壞佛道之沙門也。地藏十輪經謂為污道沙門。瑜伽論謂為壞道沙門。
(經名)八卷,失譯人名,與大集地藏十輪經同本,文稍簡略。
(術語)多如恒河沙數之禪定。乃地藏菩薩每日晨朝所入觀眾機之禪定也。玄奘記十輪經一曰:「此善男子,於一一日,每晨朝時為欲成熟諸有情故,入殑伽河沙等諸定。」往生要集上末曰:「地藏菩薩,每日晨朝入恒沙定,周徧法界拔苦眾生。」
(術語)撥者,絕也,除也,除遣為無其事,謂之撥無。撥無因果者,否定因果之道理也,是五見中之邪見也。地藏十輪經七曰:「撥無因果,斷滅善根。」楞嚴經九曰:「撥無因果,一向入空。」廣百論釋五曰:「若無善惡者,苦樂亦無,是則撥無一切因果。」俱舍論十七曰:「緣何邪見,能斷善根?謂定撥無因果邪見。」慧琳音義七十二曰:「左傳云:撥猶絕也。考聲云:撥卻也除也。」
(譬喻)智慧廣大,譬如海也。無量壽經下曰:「如來智慧海,深廣無涯底。」地藏十輪經八曰:「漸次趣入深廣智海。」
(地名)又作朅藍波。鬼之住處名。地藏十輪經四曰:「有一大丘壙,名朅藍婆,甚可怖畏,藥叉羅剎,多住其中。」玄應音義二十一曰:「朅藍婆舊經云呵羅,此云強也。」慧琳音義十八曰:「朅藍波,唐云伏剛強處,地名也,不求字義。」
(雜語)佛法之大將,高德之於弟子,如大將之於軍。彌勒下生經曰:「大智舍利弗能隨佛轉法輪,佛法之大將。」大方廣十輪經七曰:「常住清淨國法將之住處。」智度論二曰:「大師法將各自別離,當可奈何?」同七曰:「佛為法王,菩薩為法將,所尊所重,唯佛世尊。」西域記十二曰:「印度學人咸仰盛德,既曰經笥,亦稱法將。」寄歸傳三曰:「大師影謝,法將隨亡。」五教章上曰:「此上十家諸德,並是當時法將。」
(術語)謂受戒者一旦違反戒法也。破戒者所受之戒體,尚存於身中也。行事鈔之三曰:「十輪云:破戒比丘,雖是死人,是戒餘力猶示於人天導行,猶如牛黃麝香燒香等喻。佛因說偈:瞻蔔華雖萎,勝於一切華,破戒諸比丘,猶勝諸外道。」末法燈明記曰:「若有戒法,可有破戒,既無戒法,由破何戒?而有破戒。」
(雜名)大聖天歡喜雙身毘那夜伽法,一卷,不空譯。使咒法經,一卷,菩提留支譯。大聖歡喜雙身大自在天毘那夜迦王歸依念誦供養法,一卷,善無畏譯。大聖歡喜雙身毘那夜迦天形像品儀軌一卷,憬瑟撰。毘那夜迦誐那鉢底瑜迦悉地品秘要,一卷,含光記。佛說金色迦那鉢底陀羅尼經,一卷,金剛智譯。
(經名)佛說七俱胝佛母準提大明陀羅尼經一卷,金剛智譯,稱為金剛智儀軌。七俱胝佛母所說准提陀羅尼經一卷,不空譯,稱為不空儀軌,佛說七俱胝佛母心大准提陀羅尼經,一卷,地婆訶羅譯。七佛俱胝佛母心大准提陀羅尼法,一卷,善無畏譯。七俱胝獨部法,一卷,善無畏譯。
(術語)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陀羅尼經,一卷,唐伽梵達磨譯。是通常之千手經也。千眼千臂觀世音菩薩陀羅尼神咒經,二卷,唐智通譯。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姥陀羅尼身經,一卷,唐菩提流志譯。金剛頂瑜伽千手千眼觀自在菩薩修行儀軌經,一卷,唐不空譯。大悲心陀羅尼修行念誦略儀,一卷,唐不空譯。千光眼觀自在菩薩秘密法經,一卷,三昧蘇婆羅譯。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大悲心陀羅尼,一卷,唐不空譯。千手觀音造次第法儀軌,一卷,唐善無畏譯。千手千眼觀自在菩薩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陀羅尼咒本,一卷,唐金剛智譯。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大身咒本,一卷,唐金剛智譯。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治病合藥法,一卷,唐伽梵達磨譯。千手眼大悲心咒行法,一卷,宋知禮集。
(術語)阿吒薄俱元帥大將上佛陀羅尼經修行儀軌,三卷,唐善無畏譯。又有阿吒婆拘鬼神大將上佛陀羅尼神咒經,一卷,阿吒婆拘鬼神大將上佛陀羅尼經,一卷,阿吒薄拘付囑咒,一卷,俱失譯。
(經名)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三十卷,唐菩提流志譯。佛說不空羂索咒經一卷,隋闍那崛多譯。不空羂索神咒神經,一卷,唐玄奘譯。不空羂索咒心經,一卷,唐菩提流志譯。佛說聖觀自在菩薩不空王秘密心陀羅尼經,一卷,趙宋施護譯。已上四經皆前經之第一品也。又,佛說不空羂索陀羅尼儀軌經,二卷,師子國三藏阿目佉譯。是三十卷經一二兩卷之異譯也。又,不空羂索陀羅尼自在王咒經,三卷,唐寶思惟譯。不空羂索陀羅尼經,二卷,北天竺婆羅門李無諂譯。二經同本也。
(經名)北斗七星護摩法一卷,北斗七星護摩念誦儀軌一卷,北斗七星延命經一卷,北斗七星念誦儀軌一卷。
(術語)佛說大方廣曼殊室利經,一卷。金剛頂經多羅菩薩念誦法,一卷。聖多羅菩薩經,一卷。聖多羅菩薩一百八名陀羅尼經,一卷。聖多羅菩薩梵讚,一卷。
(術語)實叉難陀譯之地藏菩薩本願經,二卷。玄奘譯之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十卷。失譯之大方廣十輪經,八卷。輸婆迦羅譯之地藏菩薩儀軌一卷。其他涉於疑者,有延命地藏經一卷,地藏菩薩念誦儀軌一卷,蓮華三昧經一卷。
(術語)有如意輪菩薩念誦法一卷,觀自在如意輪瑜伽一卷,如意輪菩薩觀門義註秘訣一卷,如意輪陀羅尼經一卷,觀世音菩薩秘密藏如意輪陀羅尼神咒經一卷,觀世音菩薩如意摩尼陀羅尼經一卷,佛說觀自在菩薩如意心陀羅尼經一卷,觀自在如意輪菩薩瑜伽法要一卷,佛說如意輪蓮華心如來修行觀門儀一卷。
(經名)青頸觀自在菩薩心陀羅尼經,一卷。青頸大悲王觀自在念誦儀軌,一卷。青頸大悲心陀羅尼,一卷。
(經名)寶積經三十六卷菩薩藏會第十二之二金毘羅天受記品第二,佛說金毘羅童子威德經一卷,唐不空譯。
(術語)密部之經典與儀軌。
(經名)摩利支提婆華鬘經,一卷,不空譯。摩利支天菩薩陀羅尼經,一卷,不空譯。摩利支天經,一卷,阿地瞿多譯。攝於陀羅尼集經第十。摩利支菩薩略念誦法,一卷,不空譯。摩利支天一印法,一卷,失譯。摩利支天陀羅尼咒經,一卷,失譯。大摩利支菩薩經,七卷,天息災譯。
(經名)普徧光明燄鬘清淨熾盛如意寶印心無能勝大明王大隨求陀羅尼經,不空譯,二卷,隨求即得大自在陀羅尼神咒經,寶思惟譯,一卷,大隨求即得大陀羅尼明王懺悔法,一卷,失譯,大隨求八印,宗叡傳,一卷。
(術語)轉法輪菩薩摧魔怨敵法,一卷,不空譯。
琴禁反此前音義中地藏十輪經中已具釋此不重說
上初禁反方廣十輪作閻浮
上扶月反方廣十輪經作毗囉也
下時列反方廣十輪作婆闍囉或[跳-兆+(乏-之+犮)]折囉此云金剛
上徒感反正作萏也方廣十輪經作達摩
上音丹正作[序-予+單]又多个反下徒界反方廣十輪作多杖
上呵割反正作𠿒方廣十輪作呵羅也又烏芥反非也
尸夜反正作舍也地藏十輪作阿迦舍
居𠧒反正作吃地藏十輪作[糸*(十/田/寸)]羯
上音娑下陟家反地藏十輪作薩帝也
上息由反下陟利反地藏十輪作素吒
上音摩下[(巨-匚)@十]皆反地藏十輪作磨綻梵音輕重訛舛耳又或是牧度上文粉反下徒古反
上音耆正作祁地藏十輪作祁𠼝
上巨戶反正作祁地藏十輪作祁𠼝
上冝作▆音直地藏十輪作𢾊祇
上音虛下音留地藏十輪作滸盧
上許魚反下盧求反地藏十輪作滸嚕嚧
上莫報反正作[曰/日]也地藏十輪作[曰/日][口*(上/天)*(入/米)]
上尸六反地藏十輪作束[詀-口+乙]又經音義作𠴫才歷反非也此盖譯人或筆受者妄加其口以為叔字致失本音矣
上郎含反地藏十輪作[口*履]茷
上古厄反〡別也謂別受身處也正作隔地藏十輪經云餘身是也
(一)指世間善巧方便、出世間善巧方便。(一)略稱世間方便,即菩薩為自利、利他,或二利所示現之種種善巧施為。以此尚有所得、有執著,故稱世間善巧方便。(二)略稱出世間方便,即菩薩但為利他,不為自利所示現之種種善巧施為。以此為無所得、無執著,故稱出世間善巧方便。〔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十、大明三藏法數卷六〕
(二)指細作方便、不念方便。(一)乃為破眾生著色身影像相,所顯示之二種方便譬喻。分析三千大千世界之微塵,而說善巧,顯示色身本為假,是為細作方便。(二)以諸經所說是諸微塵非諸微塵,是名微塵,達不生念想,遠離對色身諸相之執著,是為不念方便。〔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卷中、大明三藏法數卷六〕
(三)指體內方便、體外方便。乃天台宗所立。(一)法華經所說之方便,在顯真實之法者,開方便即真實,是為體內方便,又稱同體方便。(二)餘經所說,乃對望真實所立之方便,即真實體外之方便,是為體外方便。〔法華文句卷三、垂裕記卷二〕 p190
菩薩所修之二種忍。(一)生忍與法忍。(一)生忍,又作眾生忍。忍,即忍耐之意。謂菩薩於一切眾生不瞋不惱,如慈母愛子;又若眾生雖以種種惡害加之,菩薩皆能忍耐不起瞋恚;或受眾生種種恭敬供養,心亦不起貢高染著,稱為生忍。(二)法忍,又作無生法忍。忍,即安忍之意。無生法,本指不生不滅之法,今僅就不生而言,故稱無生。菩薩於無生之法,忍可忍樂,不動不退,稱為法忍。〔大智度論卷六〕
(二)安受苦忍與觀察法忍。(一)謂安受疾病、水火、刀杖等諸苦而不動心,稱為安受苦忍。(二)謂觀察諸法,體性虛幻,本無生滅,信解真實,心無妄動,安然忍可,稱為觀察法忍。〔菩薩地持經卷五〕
(三)世間忍與出世間忍。(一)謂初心菩薩緣眾生之有取有相,依諸果報、福業等,所發起有漏、有相之安忍。以彼等遭遇世間種種苦樂違順之事,而能安忍,故稱世間忍。(二)乃大菩薩由於利他平等之大悲,所發起無漏無相之安忍。由此相契於無為寂滅之理,心無染著,任運無作而無諸行,安忍一切苦樂違順之境,而不見諸法生滅之相,故稱出世間忍。〔大乘地藏十輪經卷九〕(參閱「忍」2889) p196
(一)共般若與不共般若。(一)共般若,即天台宗之通教,通聲聞、緣覺、菩薩三乘,三乘共修證,故稱共般若。(二)不共般若,天台宗之別、圓二教,唯對別、圓二菩薩說,而不共於聲聞、緣覺二乘,故稱不共般若。
(二)菩薩般若有二,即世間般若與出世間般若。(一)世間般若為不行寂靜真實之般若,常行有見有相之般若,此等般若,有取有著。與聲聞、緣覺二乘共。(二)至於出世間般若則是無取無著、平等寂滅而離諸名相者。此等般若,超勝一切聲聞、緣覺,故又稱菩薩出世般若大甲冑輪。〔地藏十輪經卷十〕
(三)指實相般若與觀照般若。〔華嚴大疏鈔卷一〕 p210
諸佛菩薩護持之二種事。據地藏十輪經卷五載,二種護持事即:(一)護持佛種,佛種,指佛之種性。謂諸佛菩薩以大悲之心,紹隆佛種,令諸眾生捨俗出家,剃髮染衣,修行聖道,使無斷絕。(二)護持正法,正法,指四諦等真正之法。謂諸佛菩薩以大悲之心,護持如來正法,使一切邪魔外道不能惱亂,令諸眾生正信樂聞,弘通流布,利益無窮。 p241
以行法為生功德善根之所依處,然或緣邪見、或依惡緣,其行法有不為功德善根之所依止者,共有十種,稱十無依行。又作十無依止。即:(一)加行壞而意樂不壞。(二)意樂壞而加行不壞。(三)加行、意樂俱壞。(四)戒壞而見不壞。(五)見壞而戒不壞。(六)戒、見俱壞。(七)加行、意樂、戒、見皆不壞,但依止於惡友之力。(八)雖依止善友而力行,但愚鈍如啞羊,於諸事理不分別,聞善友說善不善法,不能領受其義。(九)於種種財寶眾具常無厭足,追求因緣其心迷亂。(十)為眾病所逼惱而求諸祠祀咒術。〔大集地藏十輪經卷五〕 p474
有依行,為有可憑依之行業;輪,為摧破之義,謂眾生依此行業而修菩提,則能摧破一切煩惱惑業。十種行業為:(一)具足淨信,具足清淨信心。(二)具足慚愧,具足慚愧之心。(三)安住律儀,攝身、口、意業,安住淨戒。(四)安住慈心,安住平等慈愛之心。(五)安住悲心,安住平等悲憫之心。(六)安住喜心,安住歡喜之心。(七)安住捨心,安住捨離之心。(八)具正歸依,初發心修行時,須依止佛、法、僧三寶。(九)具足精進,隨順修學,勇猛精勤。(十)常樂寂靜,指寂默一心,如理思惟而絕諸妄想。〔地藏十輪經卷六〕 p486
補特伽羅,梵語 pudgala,意譯有情,又譯作人。有情之類罪業深重,輪迴生死,難得人身,故佛說十種差別。據地藏十輪經卷五載,十種補特伽羅即:(一)不種善根,指諸有情於宿世中及現在世,不種菩提善根,唯作惡行。(二)未修福業,指未曾修習布施、持戒等福德之業,多諸惡行。(三)雜染相續,指為貪、瞋、癡等雜亂染污,相續不絕。(四)隨惡友行,指隨順惡友,習不善之惡行。(五)不畏後世苦果,指但造惡業,不畏未來生死苦報。(六)猛利貪欲,指貪求諸欲而無厭足。(七)猛利瞋恚,指於逆境忿怒瞋恚,不知止息。(八)猛利愚癡,指於一切境迷惑不了,起諸邪見,蔑裂正法。(九)其心迷亂,指心無所主,迷惑狂亂,作不善業。(十)守惡邪見,指不信如來正教,堅持外道邪見。 p494
據地藏十輪經卷二「十輪品」載,如來以禪定、誦習、營福等法輪破一切煩惱惑業,並令眾生如說修行而證道果,故說此三種定業輪。(一)建立修定業輪,令眾生修行正觀,觀察無明煩惱起滅之相,以數息等法修習靜慮,摧破一切惑業,令心住於正定。(二)建立習誦業輪,令眾生習誦大乘經教,初、中、後夜精勤無怠,心不散亂,摧破一切惑業。(三)建立營福業輪,令眾生修行持戒、布施、造像、建塔、供養佛法僧,營種種福報之事,以摧破一切惑業。 p653
(一)構成器世界之風、水、金等三種輪圍。(一)風輪(梵 vāyu-mandala),又作風界。器世界成立之初,由有情之共業力,依止虛空,而生於最下。(二)水輪(梵 jala-mandala),又作水界。以有情之業增上力,起大雲雨,澍於風輪之上,積水而成。(三)金輪(梵 kāñcana-mandala),又作金性地輪、地輪、地界。由有情之業力,搏擊水輪,於其上結成金。以上三輪可謂佛教之宇宙開闢論,除構成器世界之三輪外,於金輪之上復有現實世界之形成。〔長阿含經卷十八、增一阿含經卷三十十七、起世經卷一、大樓炭經卷一、俱舍論卷十一、立世阿毘曇論卷一〕(參閱「大地四輪」778、「須彌山」5364)
(二)以轉輪聖王之輪寶比喻如來身口意三業之勝用。(一)神變輪,又作神通輪、身輪。乃顯現神通,變化勝異之境,而今眾生發心入信之神通輪。(二)教誡論,又作說法輪、口輪。即演說教法,令眾生反邪入正而發心入信。(三)記心輪,又作憶念輪、意輪。佛說法時,先以意輪鑑知眾生根器利鈍,隨宜演說,無有差謬。以上三輪,意義等同三示現、三種示導。〔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六、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七、卷三十七、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末〕(參閱「三種示導」650)
(三)世間充滿無常、不淨、苦,三者如輪,迴轉無限,無始無終,故喻之如輪,稱為無常輪、不淨輪、苦輪。〔阿彌陀經通贊疏序、往生要集卷一上〕
(四)全稱三轉法輪。係三論宗吉藏三分釋尊教說為根本法輪、枝末法輪、攝末歸本法輪等三者。(參閱「三轉法輪」694)
(五)全稱三法輪。指佛之說法有轉法輪、照法輪、持法輪等三種意義。(參閱「三法輪」573)
(六)指布施時之施者、受者、施物等三者。行布施時,若住於空觀,亦即心不執著於施者(能施)、受者(所施)與施物三者,則稱三輪體空、三輪清淨、三事皆空。此說以般若經為主。(參閱「三輪相」680)
(七)於密教金剛界曼荼羅從果向因之次第,可依順序,將大日如來教化利濟眾生之次第分為三種,即自性輪身、正法輪身、教令輪身。(參閱「三輪身」680) p679
指久居一處。法華經卷二信解品中謂,久住係指長者之窮子久住在外。又同經見寶塔品之久住,則指令法久住;如來壽量品之久住,乃請釋迦佛久住於世之謂;妙音菩薩品則指多寶如來之久住。〔大品般若經卷二往生品、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二〕(參閱「令法久住」1549) p723
梵語 mahā-vaipulya。為九部經之一,十二部經之一。又作無比、廣破、大方等。無外曰大,正理曰方,包富曰廣。一乘實相之理,具此三義,故稱大方廣。為大小乘之通名,然多用於大乘經。大乘為方廣部之至上,故稱大方廣。如大方廣佛華嚴經、大方等如來藏經、大方廣地藏十輪經等皆是。諸經以正理廣辯諸法,一切法之性相眾多,非廣言繁詞不能辯徹,此廣言能破除極頑堅之無智闇,而證得幽博、平等之理趣。〔順正理論卷四十四、大日經疏卷九、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本〕(參閱「毘佛略」3849) p757
梵名 Daśa-cakra-ksiti-garbha。凡八卷。譯於北涼,譯者佚名。又作方廣十輪經、十輪經。收於大正藏第十三冊。本經述說地藏菩薩之功德,並說依十種佛輪及三乘之十種依止輪,可以轉十惡業輪等。凡十五品。其異譯本為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共十卷八品,係唐永徽二年(651)玄奘於京師大慈恩寺譯經院所譯,由大乘光等筆授。蓋本經旨在融合三乘以歸於大乘,並對破戒之比丘闡釋作「勝想」之功德,及敘說地藏菩薩現沙門之像,以濟度末法濁世之眾生。此乃針對「唯有一乘說」之思想而加以反駁,故隋代之信行乃依據本經而提倡「普佛普法」之說,於其所著三階佛法一書中,共有百餘處引證本經之說。此外,本經卷三所揭示之「十種王輪」之說法,恐為後世地藏十王信仰之由來。〔開元釋教錄卷四、卷八、卷十一、大唐內典錄卷六、卷九、古今譯經圖紀卷四〕 p757
請參閱 地藏十輪經
又作五逆罪。即五重罪。指罪大惡極,極逆於理者。有大乘五逆、小乘五逆之分。
(一)小乘五逆(單五逆)指:害母(梵 mātr-ghāta,又作殺母)、害父(梵 pitr-ghāta,又作殺父)、害阿羅漢(梵 arhad-ghāta,又作殺阿羅漢)、惡心出佛身血(梵 tathāgatasyāntike dusta-citta-rudhirotpādana,又作出佛身血)、破僧(梵 sajgha-bheda,又作破和合僧、鬥亂眾僧)等五者。前二者為棄恩田,後三者則壞德田,故稱五逆、五重罪。以其行為將成為墮無間地獄之因,故亦稱五無間業(梵 pañca anantarya-karmāni),略稱五無間或五不救罪。分別而言,前三者指故意殺害父、母、阿羅漢。破和合僧復分為二,離開原來所屬之教團,而成立新教團,行布薩、羯磨等事,稱破羯磨僧;若立異師異說,而另組教團,則稱破法輪僧。此外,俱舍論卷十八載,五無間同類業(梵 pañca upānantarīyāni),又作近五無間、五無間同分、近五逆、類似五逆。即與上述之五無間業同類之五種罪業,指:污母阿羅漢尼(梵 mātur arhantyā dūsanam)、殺住定地菩薩(梵 niyatabhūmisthitasya bodhisattvasya māranam)、殺有學聖者(梵 śaiksasya māranam)、奪僧合緣(梵 sajghāyadvāraharanam)及破窣堵波(梵 stūpabhedanam)。
(二)大乘五逆(複五逆),據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卷四舉出五大根本重罪,即:(1)破壞塔寺,燒燬經像,奪取三寶之物。或教唆他人行此等事,而心生歡喜。(2)毀謗聲聞、緣覺以及大乘法。(3)妨礙出家人修行,或殺害出家人。(4)犯小乘五逆罪之一。(5)主張所有皆無業報,而行十不善業;或不畏後世果報,而教唆他人行十惡等。
慧沼於金光明最勝王經疏卷五中,將小乘五逆中之殺父、殺母合為一項,再加上誹謗正法(佛法)一項,而成立三乘通說之五逆。
關於五逆罪之輕重,大乘義章卷七說殺父最輕,殺母次輕,殺阿羅漢罪復轉重,出佛身血轉轉彌重,破和合僧最重。〔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七、金光明最勝王經卷三、大集地藏十輪經卷三、四分律卷四十六、十誦律卷三十六、俱舍論卷十七、瑜伽師地論卷九、順正理論卷四十三、瑜伽論記卷三上、卷五、瑜伽師地論略纂卷四、俱舍論光記卷十八〕p1142
位於日本奈良。平城京(奈良新京)於營造之際,許多寺院自舊址移建於此,其中獨允元興寺另建別院,本院與新院二寺並稱於世。
(一)亦稱本元興寺、安居院、飛鳥寺、法興寺。位於奈良縣高市郡明日香町飛鳥,為日本最早之寺院。建於崇峻天皇元年(588),寺內所存丈六釋迦像(飛鳥大佛)推測為鞍作止利所作,為日本初期雕刻史之代表作。全高二點七五公尺。然屢遭火災,破損不堪。此大伽藍至鎌倉以後未曾修復。
(二)新元興寺。位於奈良市。為日本南都七大寺之一。創建之初十分繁榮,仁和三年(887)遭火災後,未再重建,今僅存觀音堂(其內供奉平安初期之觀音、藥師木雕立像)、極樂院、十輪院(為本寺之分院)。〔元興寺伽藍緣起、日本書紀、諸寺緣起集〕 p1229
梵語 upāya,巴利語同。音譯作漚波耶。十波羅蜜之一。又作善權、變謀。指巧妙地接近、施設、安排等。乃一種向上進展之方法。諸經論中常用此一名詞,歸納之,其意義可分為下列四種,即:(一)對真實法而言,為誘引眾生入於真實法而權設之法門。故稱為權假方便、善巧方便。即佛菩薩應眾生之根機,而用種種方法施予化益。(二)對般若之實智而言,據曇鸞之往生論註卷下舉出,般若者,達如之慧;方便者,通權之智。以權智觀照於平等實智所現之差別。(三)權實二智皆係佛菩薩為一切眾生,而盡己身心所示化之法門。(四)為證悟真理而修之加行。
慧遠之大乘義章卷十五之十二巧方便義、窺基之法華玄贊卷三等,舉出四種方便,即:(一)進趣方便,如見道前之七方便等,即趣向菩提之準備(加行),亦即加行道。(二)權巧方便,如二智中之方便智等,以實無三乘之法門,而為應物權現之。(三)施造方便(即施為方便),如十波羅蜜中之方便波羅蜜等,即為達成理想目的所作的善巧之事。(四)集成方便,如十地經論之六相說,諸法同體巧相集成,即諸法之本質均同,一中即具一切,一切之中亦成於一,彼此巧妙地相集互立。上述之加行道,舊譯方便道,即見道位之加功用行;據成唯識論述記卷九末載,所謂加行,乃為別於佛之善巧方便,而顯二者之差異。此外,加行道單配於四善根。
權巧方便,指佛以方便智施設三乘法門等;此方便智又稱權智,即佛為引導眾生,而施以籌謀假設之智。權巧方便與施造方便二者,皆屬佛之善巧方便。善巧方便以四智中之「成所作智」為體,又稱方便善巧、善權方便、善方便、巧方便、權方便、勝方便、善巧、善權、巧便等。所有教說,自其宣講之觀點而言,一切無非是方便施設,然其中有直接闡釋菩提本身,表其真實之意圖者,稱為真實教;基於此,為使導入真實,而因應眾生顯示種種方法者,稱為方便教(方便假門、權門),其方便稱為化前方便、權假方便等;對此,他種方便則稱為異方便;覺佛果後之方便,稱為果後方便。此外,相對於法報稱為「果極法身」者,有應化稱為「方便法身」之用語;相對於真實之因行所酬之土稱為「實報土」者,有修方便道所感之土稱為「方便有餘土」之用語;相對於般若稱為「實智」者,有利他之化用稱為「方便智」之用語;相對於一乘稱為「正乘」者,有三乘稱為「方便乘」之用語。
施造方便,指十波羅蜜中之方便波羅蜜(梵 upāya-kauśalya,音譯漚和拘舍羅)。即菩薩於一切所為作善巧修習。據大乘義章卷十五,將施造方便分為三種,即:(一)教道方便,謂於世之所行巧能修習。(二)證道方便,謂能捨情相而證入實際。(三)不住方便,謂不執著於空有、染淨、自他等相對差別之見解。同書又舉出,菩薩地持經之十二巧方便,即屬上述教道方便之說。
據菩薩地持經卷七載,菩薩之十二巧方便,分為起內佛法(即向內修證佛法)之六方便,及外成眾生(即向外教導眾生)之六方便。起內佛法之六方便,即:(一)悲心顧念一切眾生。(二)於生死、有為法等諸行,如實了知而生厭離之心。(三)求無上菩提之智。(四)依念眾生,捨離生死。據大乘義章卷十五所釋,菩薩依念眾生欲濟拔之,若自我不出生死之苦,則無以能度,故依念眾生而捨生死。然據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五載,菩薩以顧戀眾生之故,而不捨生死。(五)以無染心安住於生死之輪轉,了知生死虛妄無實,故能無染而常處其中。(六)依求佛智之心而熾然精進。菩薩以上述之前三行為本,後三行則為菩薩依前三行而顯示之方便。外成眾生之六方便,即:(一)教眾生以少善迴求菩提一切種德,以迴向故,令眾生以微少善根而得無量果。(二)教眾生捨邪歸正、捨小歸大,而以如此之微少方便,令眾生起無量善。(三)令壞法之眾生除其暴虐,度化之,令生信心。(四)令處中眾生(無信者)生解,而導入佛教正信。(五)令已入眾生(已信者)起行,而使其成就。(六)令已熟眾生(已發菩提心者)得解脫而證果。
上述之前二種化他之行為「起行善巧」,後四種化他之行為「攝人善巧」。就後四種中另有六種巧方便行,能令眾生懷持佛法破除敝害而得解脫,即:(一)隨順方便,因應眾生之性質根機,次第教導,令其悟入。(二)立要方便,眾生有求時,即以利益為誓約而令其修善。(三)報恩方便,菩薩先施恩於眾生,若眾生欲報恩時,菩薩不受而勸令修善。(四)異相方便,對不受教者示現瞋責、恐怖等相,以令其止惡修善。(五)逼迫方便,菩薩化現為王或為尊主,於已所攝之人民眷屬逼令其修善。(六)清淨方便,菩薩八相成道,以身作則,引導眾生入於清淨之行。
據地藏十輪經卷十之說,方便又分為執著善巧方便之有所得者與遠離執著之無所得者;或世間善巧方便與出世間善巧方便等二種方便。舊譯華嚴經卷四十在二千普賢行法中,謂地上之菩薩行有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大慈、大悲、覺悟、轉不退法輪等十種方便。大乘起信論於信成就發心舉出行根本方便、能止方便、發起善根(增長)方便與大願平等方便等四種方便。其他諸經論亦可見種種的方便之稱。
天台宗智顗之法華文句卷七舉出法用、能通、祕妙等三種方便,其中,應藏、通、別三教之對象所施與者,為法用方便;方便能通真實之門者,為能通方便;法華以前權教之祕因法華圓教而開顯,此祕即妙,為祕妙方便。同書復舉出體外、同體二方便,真實體外之方便,稱為體外方便;方便即真實,稱為同體方便,又稱體內方便。諸佛之隨他意語、隨自意語即屬於後者。此外,摩訶止觀卷四上,就藏、通、別、圓四教而別方便之遠近。即:藏教以三賢為遠方便,以四善根為近方便;通教以十信為遠方便,以三賢為近方便;圓教以名字之二十五方便及觀行五品為遠方便,以相似之六根清淨為近方便。
淨名經疏卷三舉出自行、化他、自他等三種方便。其中,諸佛及四十一位菩薩能悟知不可思議的二諦之理,即為自行方便;於藏通別三教及圓教有門已了然之諸菩薩,不斷除煩惱,而平等地在界內、界外宣揚種種教法,即為化他方便;合以上二者,即所謂自他方便。
此外,據摩訶止觀卷四上、卷四下載,為修圓頓止觀之準備,須先具備具五緣、呵五欲、棄五蓋、調五事、行五法等二十五種方便(二十五方便)。所謂具五緣即:持戒清淨、衣食具足、閑居靜處、息諸緣務、得善知識。呵五欲即勸修行者必須訶責色、聲、香、味、觸等五欲。棄五蓋即指棄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等五種煩惱心。調五事即調和食、眠、身、息、心五者。行五法即行能生善法之欲、精進、念、巧慧、一心等五法。〔長阿含卷一大本經、大般若經卷三二八、舊華嚴經卷三十七、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五、十地經論卷一、法華經義疏卷四、法華文句(會本)卷七、法華經文句卷三上、大乘義章卷十九〕 p1435
謂諸菩薩為救渡眾生所示現之二種善巧方便。據地藏十輪經卷十所載,即:(一)世間方便,謂諸菩薩或為自利,或為利他,所示現之善巧方便,以此之方便,因有所得、有所執著,故稱世間方便。(二)出世間方便,謂諸菩薩僅為利他不為自利,所示現之善巧方便,以此之方便,因無所得、無所執著,故稱出世間方便。 p1438
請參閱 大方廣十輪經
(一)為日本奈良時代,法相宗高僧行基於畿內所建立之四十九所寺院。彌勒上生經中(大一四‧四一九上):「此摩尼光迴旋空中,化為四十九重微妙寶宮。」行基乃根據此一記載,於畿內建四十九院。此四十九院中最早之家原寺建於文武天皇慶雲元年(704),位於和泉國,乃行基捨家原之故宅而建寺,其後陸續增建之。
(二)據彌勒上生經載,當來成佛之彌勒菩薩居於兜率內院,其院有四十九重摩尼寶殿,故日本佛教自奈良朝開始在寺院境內仿照兜率天內院之型式,羅列四十九所小宇,或在墓地上埋設四十九座窣堵婆,以為得往生兜率天之緣。日本曾十分盛行此風,尤以平安朝盛行兜率往生信仰之時,此一風尚尤為熾盛。各院均有一定之名稱、種子刻在窣堵婆上,或各院一一配以佛菩薩之名。四十九院之名稱相傳如下:恆說華嚴院、守護國土院、覆護國土院、般若不斷院、念佛三昧院、彼但三昧院、修習慈悲院、常念七佛院、鎮國方等院、常念常樂院、少欲知足院、多聞天王院、地藏十輪院、常念普賢院、精進修行院、常念不動院、恆修菩薩院、三說真實院、展明十惡院、如來密藏院、灌頂道場院、說法利他院、常念說因院、金剛修法院、法華三昧院、恆念觀音院、求聞持藏院、梵釋四王院、彌勒法相院、施藥悲田院、金剛吉祥院、念觀文殊院、平等忍辱院、造像圖畫院、安養淨土院、理正天王院、檀度利益院、因明修學院、觀虛空藏院、招提救護院、唯學傳法院、常念持院、理觀藥師院、伴行眾生院、供養三寶院、勞他修福院、不二淨名院、常行如意院、常行律儀院。
然四十九院之說並非源於印度或我國,恐係日本佛教之古德,如行基等,根據彌勒上生經之說,而權巧方便設立者。 p1629
(一)僧侶依其品位可分有羞僧、無羞僧、啞羊僧、實僧四種。(一)有羞僧,又作慚愧僧,指持戒不破,身口清淨,能別好醜之有羞恥心,慚愧心之僧。(二)無羞僧,又作破戒僧,指破戒、身口不淨、無惡不作之無羞恥心之僧。(三)啞羊僧,又作愚癡僧,指愚癡無智如啞羊之僧。(四)實僧,又作真實僧,即真實之僧,指學、無學之聖者。〔大智度論卷三、法華文句卷一、維摩經略疏卷一〕
(二)指勝義僧(第一義僧)、世俗僧(淨僧)、啞羊僧、無慚愧僧四種。(一)勝義僧,指諸佛世尊及諸菩薩、緣覺、聲聞等眾,其德尊尚,於一切法通達無礙而得自在,故稱勝義僧。(二)世俗僧,謂剃除鬚髮,被服袈裟,成就出家威儀,並持佛禁戒,於世俗求清淨之僧。(三)啞羊僧,謂愚昧魯鈍,不知輕重,且於微小之罪不能發露懺悔者。(四)無慚愧僧,謂於破戒、毀犯無慚愧之心者。〔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五、法苑義林章卷六〕
(三)指菩薩僧、聲聞僧、凡夫僧、一類凡夫僧四種。(一)菩薩僧,指如文殊、彌勒等之大士。(二)聲聞僧,指如舍利弗、目犍連等之聖者。(三)凡夫僧,指有智凡夫成就出家威儀,具足一切正見,為有情開示演說聖道法門之僧;與上述之有羞僧或世俗僧相當。又供養此三種僧,可獲無量之福,故此三種僧又稱三種真福田僧。(四)另有一類凡夫僧,指戒品不全,隨犯隨悔,但恭敬三寶,不生邪見,深信因果,讚詠一乘微妙之法,消除業障之凡夫僧。此類凡夫僧雖較前三種僧為劣,然與各種外道相比,乃勝百千萬倍,亦勝於四種轉輪聖王。以上四種僧,可總稱為四類聖凡僧寶,乃為世間之良福田。〔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二〕
(四)指勝道沙門(梵 mārgajinah)、說道沙門(梵 mārgadeśikah)、活道沙門(梵 mārgajīvī)、壞道沙門(梵 mārgadūsī)四種。又稱四種沙門、四沙門、四輩。(一)勝道沙門,指得殊勝道之沙門,如佛、菩薩、聲聞、緣覺等聖者。又稱行道殊勝、為道殊勝,或稱道生、畢竟到道。(二)說道沙門,指向眾人說示開演殊勝道之沙門,如舍利弗等傳法者。又稱示道、善說道義、解道能言。(三)活道沙門,指依道生活,以道為其生命之沙門。又稱命道、道活、依道生活、受道。(四)壞道沙門,指破戒無慚,污穢破壞聖道之沙門。又稱污道、為道作穢。〔長阿含經卷三、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三十七、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大毘婆沙論卷六十六、俱舍論卷十五〕
(五)指預流、一來、不還、無學四聖者,又作四沙門。合其因位、果位則稱四向四果。四沙門即得四果之聖者,故又稱四沙門果。〔大毘婆沙論卷六十六〕(參閱「四向四果」1683)
(六)指形服沙門、威儀欺誑沙門、貪求名聞沙門、實行沙門四種。(一)形服沙門,又稱色像沙門、行色相沙門、形容被服像如沙門。指披著沙門之服,剃除鬚髮,現沙門之形,並執持沙門之器,然三業不清,不守四威儀,慳嫉懈怠,破戒行惡之沙門。(二)威儀欺誑沙門,又稱詐威儀沙門、密行虛誑沙門、外如沙門內懷媮。指於持守三業、四威儀無所缺失,並修習四聖種之法,然於空、無相、無願等深法,生起怖畏之心,而不稱善淨之沙門。(三)貪求名聞沙門,又稱名譽沙門、求名聞稱讚沙門、求索嘩名自貢高。指但圖名聞利養,無真正出離心之沙門。(四)實行沙門,又稱真實沙門、行不犯真沙門。指實行佛道,斷諸妄執,住於空、無相、無願之法,見諸法本真之理,如說修行之沙門。〔大寶積經卷一一二普明菩薩會、大寶積正法經卷四、摩訶衍寶嚴經、遺日摩尼寶經〕
(七)指名字比丘(梵 sañjñā-bhiksuh)、自言比丘(梵 pratijñā-bhiksuh)、為乞比丘(梵 bhiksuta-iti-bhiksuh)、破煩惱比丘(梵 bhinnakleśatvād-bhiksuh)四種。(一)名字比丘,指有名無實之比丘,或指剃髮而未受戒之比丘。又稱名想比丘、名比丘。(二)自言比丘,指非比丘而自稱是比丘者。又作自稱比丘。(三)為乞比丘,指如同俗人之乞食為生者,如婆羅門從他乞食時,亦謂己為比丘;或指順教法而乞資離邪命者。又稱乞求比丘、乞匃比丘、乞者比丘。(四)破煩惱比丘,指斷諸煩惱之比丘。又稱破惑比丘。另於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以上記四種比丘加上「白四羯磨圓具比丘」,稱為五比丘。〔十誦律卷一、俱舍論卷十五〕 p1817
指生而即盲之人。地藏十輪經(大一三‧七五四中):「生五濁無佛世界,生盲生聾,瘖啞無舌。」觀無量壽經(大一二‧三四二上):「一切眾生自非生盲,有目之徒皆見日沒。」〔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九、順正理論卷五十〕 p2065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三階教
隋代僧人信行創立的一個教團組織。此教興起於第六世紀之末,經過第七、八世紀的發展,前後約三百年間,屢受朝廷的禁止和各宗派的攻擊。到了唐末以後,更被認為異端邪說,乃日趨衰微,終於湮滅不傳。
三階教又稱為三階宗、第三階宗、三階佛法,或簡稱三階。這是依三階教的教判而立名的。三階教把全部佛教依時、處、人分為三類,每類又各分為三階。所謂時的三階,即以佛滅後初五百年的正法時期為第一階,第二個五百年的像法時期為第二階,一千年後的末法時期為第三階。所謂處(即所依世界)的三階,處有淨土、穢土之分。淨土是第一階一乘所依的世界,穢土是第二階三乘及第三階世間眾生所依的世界。所謂人的三階,是依人的根機而區別的。第一階是最利根的一乘,包括持戒正見與破戒不破見兩種根機。第二階是利根正見成就的三乘,包括戒見俱不破和破戒不破見兩種根機。第三階則為戒見俱破的世間顛倒眾生的根機。
三階教以苦行忍辱為宗旨,每天只吃一頓乞來的飯,以吃寺院的飯為不合法。在路上行走,見人不論男女,一概禮拜。竭力提倡布施。死後置屍體於森林,供鳥獸食,叫做以身布施。反對淨土宗所提倡的念佛三昧,主張不念阿彌陀佛,只念地藏菩薩。說一切佛像是泥龕,不須尊敬,一切眾生是真佛,所以要尊敬。這些宗旨與當時佛教界的理論和行持很不協調,因此不斷受到打擊,終至斷絕。
信行(540~594),河北魏郡人,他十幾歲時出家,在相州(今河北臨漳縣)法藏寺、光嚴寺刻苦修學,養成了和一般僧侶不同的見解(《歷代三寶紀》)。開皇三年(583)捨戒,親服勞役,並倡導十六種無盡藏行。後被召入京,先後在化度、光明、慈門、慧日、弘善五寺建立三階道場,著書四十餘卷,開皇十四年(594)圓寂,年五十四。
從信行圓寂後,至唐‧開元年間(594~725)前後百餘年,三階教曾遭到四次打擊。最初是隋‧開皇二十年(600),禁斷傳行,但未能完全禁絕。其次武周‧證聖元年(695)認為三階教籍違背佛意,命盡數送禮部集中,作偽經符錄處理。第三次是聖曆二年(699)限制三階教徒,除乞食、長齋、持戒、坐禪而外,其他行為都視為違法。第四次是開元十三年(725),命諸寺三階院除去隔障,和大院相通,使三階教僧與一般僧侶同居,不得別住;所有三階教籍,全部除毀(《開元釋教錄》卷十八)。
《開元釋教錄》謂三階教以信行為教主,別行異法,似同天授(即提婆達多),立邪三寶之破僧團。
武周時代(690~705)對於三階教的活動雖曾兩度禁止,但對於三階教的無盡藏(提倡布施,積聚財物,分為三份,一份給全國修理寺塔,一份施天下貧窮老病,一份自由支配)行卻有意推行。如意元年(692)朝廷命三階教名僧法藏於東部洛陽福先寺監督無盡藏;長安中(701~705)又請他監督化度寺無盡藏。法藏寂於開元二年(714),生平對於信行的「普敬認罪之宗,將藥破病之說」的三階學說很有心得(〈大唐淨域寺法藏禪師塔銘〉)。這說明武周時代尚有三階教徒的活動。
此外,從越王貞(唐太宗子)撰的〈信行禪師興教碑〉及《瑜伽法鏡經》的流傳看來,武周‧聖曆二年(699)再度禁三階教,至開元十三年(725)更加嚴禁為止,二十七年之間三階教還是相當興盛的。〈信行興教碑〉撰於神龍二年(706),碑文對於信行還是備極讚嘆,可知當時僧俗對他的崇尚(見宋‧趙明誠《金石錄》卷三)。《瑜伽法鏡經》為三階僧師利偽造(《開元錄》卷十八)。據經末題記,作景龍元年(707)室利末多三藏翻譯,沙門師利筆受綴文,參加詳定的有昭文館學士沈佺期、薛稷等十一人。顯見當時三階教徒還是有相當活動的。
玄宗開元元年(713),對三階教所創設的無盡藏開始取締,禁止信徒對它施錢(〈禁士女施錢佛寺詔〉)。後又命令以化度寺無盡藏的財物、田宅、六畜等,分散與京城觀寺,以修理破壞尊像及堂殿橋樑,有餘歸化度寺常住所有(〈分散化度寺無盡藏財物詔〉)。
到了代宗、德宗時代(762~804),三階教又有復興的迹象,特別是德宗貞元時代(785~804),可視為是三階教最後活動的時期。據日本所傳古寫本《貞元釋教錄》卷二十八記載,當時京城內五十五寺各有三階禪院,其住持相續達二百餘年,僧尼二眾有千人以上,都奉三階教法。貞元十六年(800),化度寺僧善才等還狀請三階教籍入藏獲准,於是信行的《三階集錄》等三十五部四十四卷,又被圓照編入《貞元新定釋教目錄》。這些三階教籍從《開元錄》的偽目中解放出來,被列入於經錄的正目(塚本善隆〈續三階教資料雜記〉)。但現存宋、元、明三本《貞元釋教錄》此段已被後人刪除。十三世紀時日僧道忠(﹖~1281)的著述中,亦傳《貞元錄》中有三階教籍四十四卷存在(道忠《釋淨土群疑論探要記》)。
三階教將佛法分類為普法和別法。所謂普法,即於法不分大小,於人不辨聖凡,普信普敬,不尊此法而斥他法,所以名普。此亦名生盲眾生佛法,謂如生盲不分眾色。所謂別法,是分別大小乘法和聖賢凡夫,所以名別。此亦名有眼眾生佛法,謂如有眼眾生,能見差別色等。三階之中,第一階機唯學一乘法;第二階機唯學三乘法,所學各別,是名別法。具稱別真別正法。第三階機有空有偏見故,若偏學大乘或小乘,愛此憎彼,必造成謗法之罪,故第三階相應之法,名為普法。具稱普真普正佛法。
三階教認為佛滅千年以內,還有利根真善正見成就的聖人,可用第一、二階的別佛別法,但此後即沒有聖人,而只有一些懷著空見有見的破戒眾生,故須依第三階的普佛普法。在隋代時當末法,處為穢土,人則戒見俱破,正屬第三階機。故對根起行,必依普法才能相應,而以普法為三階教立教的基礎。
三階教歸依的佛有五種,即真佛、應身佛、形像佛、邪魔佛(外道諸神、佛菩薩所變應身)、普真普正佛。而普真普正佛又有四種,即如來藏佛、佛性佛、當來佛、佛想佛,所謂普法四佛。依三階教教義所說︰一切迷於現實的眾生,從其本有可以為佛的可能性,即如來藏或佛性來看都是佛,因此一切眾生即為「如來藏佛」和「佛性佛」。其可能性開發實現時便成為佛,故一切眾生都是「當來佛」。對一切眾生皆作佛想,故一切眾生都是「佛想佛」。由於世界眾生無不為佛,故四佛實際是一普佛,這就是普佛思想(信行《對根起行法》)。
普法的教義,對人既無差別,對法又無愛憎,故對一切已成未成諸佛主張普敬,但與普敬同時又說認惡。唐臨《冥報記》說︰「信行又據經律,錄出《三階佛法》四卷。其大旨勸人普敬認惡,本觀佛性,當病授藥。」普敬是敬他,認惡是認識自身的過惡。「所謂敬他身上八種佛法,自知己身有十二種顛倒」(《對根起行法》〈普法佛教王問答〉)。八種佛法,即《維摩經》〈香積佛品〉中所說的饒益眾生而不望報、於諸菩薩視之為佛、所未聞經聞之不疑等八種。十二種顛倒是認惡的標準,即分析顛倒的想法。如認魔作佛,唯見其善,認佛作魔,唯見其惡,這是善惡顛倒。又一切順我心者,只見其善,以無善為善,以小善為多善,以善攝惡,俱作善解;反之,違己心者,唯見其惡,以無惡為惡,以小惡為大惡,以惡攝善,皆作惡解。這是內外顛倒等。普敬就是以一切眾生為如來藏佛,而加以尊敬,這是基於普佛普法思想因而主張普敬。但因末法眾生具有空有邪見,故一面教以普敬他人,一面勸他自己認惡。因此認惡之說和普法普敬教義有相連的關係。
三階教普法的特色,在《三階佛法》卷二中用二十四段作具體說明,即前五段述依普法可以使諸邪惡頓滅,後十九段明依普法可以使諸善不滅。主要闡明普法和別法的利害得失,強調先行普法,能頓滅無始以來乃至未得法忍以前一切邪惡。由實行普法故,能令一切佛、法、僧、眾生、善行等不滅。宣稱第三階時是別法不治之病,只有普法藥病相當。
三階教認為隋代時屬末法,處是穢土,因而倡導對根起行的普法。其理論根據,是起因於先前譯傳的《大薩遮尼乾子經》、《大集經》〈月藏分〉、《法滅盡經》等所說的末法到來的思想。因為隋代以前的佛教派別,都尊一經一法以立教,在三階教看來都是別法,特別是和獨尊彌陀一佛、《法華》一經的宗派沒有調和的餘地。因此三階教後來受淨土教徒的攻擊也最猛烈。
三階教主信行死了沒有幾年,費長房就批評三階教旨說(大正49‧105b)︰「夫涅槃一理,趣有萬途。(中略)信行此途(三階教),亦是萬衢之一術也。但人愛同惡異,緣是時復致譏。」(《歷代三寶紀》卷十二)可知三階教的學說在當時已遭到非難。《開元釋教錄》對於信行的撰述,也認為是「乖反聖旨,冒凟真宗」。而正面攻擊三階教的,是懷感在所著的《釋淨土群疑論》批評十五家異說之中,更著重批評了三階教。他說信行的宗途,引文解義,常與聖教一倍相違。又慨嘆三階教自誤誤人,滅正法眼。後來懷信的《釋門自鏡錄》說洛陽福先寺某僧,見信行歿後變大蛇身,對三階教徒進行人身攻擊。可見當時宗派矛盾的尖銳。
三階教徒依普法的教義主張所謂普行,即普施組織的「無盡藏行」和普禮儀式的「七階禮懺」等。
關於無盡藏施的意義,如《像法決疑經》強調集體布施的功德說(大正85‧1336b)︰「若復有人,多饒財物,獨行布施,從生至老不如復有眾多人,不問貧富貴賤若道若俗,共相勸化,各出少財,聚集一處,隨宜布施貧窮、孤老、惡疾、重病困厄之人,其福甚大。」三階教即依此主張個人的一善一行必須融化於「無盡藏行」,才能獲得更大的福德(信行《大乘法界無盡藏法釋》)。
三階教的社會活動,即依著這樣的理論設立無盡藏院,作為實行普施的中心。韋述《化度寺無盡藏院》說︰「寺內有無盡藏院,即信行所立。京城施捨,後漸崇盛。貞觀(627~649)後,錢帛金繡,積聚不可勝計。常使各僧監藏,供天下伽藍修理。燕涼蜀趙,咸來取給。(中略)武太后移此藏於東都福先寺,天下物資,遂不復集,乃還移舊所。」(《兩京新記》卷三)又,《太平廣記》卷四九三載︰「其無盡藏財分為三分︰一分供養天下伽藍增修之備,一分以施天下飢餒悲田之苦,一分以充供養無礙(齋僧)。」據此可知以長安為中心的化度寺無盡藏施捨範圍,東至河北、河南,西至甘肅、四川。其施捨對象則兼悲田與敬田。
其次,三階教的七階禮懺,由信行編出有《七階佛名》作為日常禮佛懺悔的儀式。據敦煌發現的幾個寫本《七階佛名》,或稱《禮佛懺悔文》,或稱《晝夜六時發願法》,內容次序雖有不同,但都是三階教徒持誦的課本。《七階佛名》的禮誦次序是︰敬禮常住三寶、嘆佛功德、普光佛等五十三佛、釋迦佛等三十五佛、寶集佛等二十五佛、懺悔文、梵唄文、說偈文、三歸依文、無常偈等。這一系列的宗教儀式,成為後世中國僧侶晚課及「打普佛」等的母本。
三階教禮懺的方式,更具體規定於《晝夜六時發願法》。其大綱是︰「晝三夜三,各嚴香花,入塔觀像、供養、行道、禮佛。平旦及午時,並別唱(稱名)五十三佛,餘階總唱(五十三佛以外佛號概括唱念)。日暮初夜,並別唱三十五佛,餘階總唱。半夜後夜,並別唱二十五佛,餘階總唱。觀此七階佛如在目前,思惟如來所有功德,應作如是懺悔。」這些儀式也或多或少地為後世所繼承。
三階教徒還盛行一種集體的林葬(捨血肉身,收骨起塔)。如信行寂後,即依此項葬法,起塔於終南山鵄鳴埠(一稱楩梓谷)。其後信行的弟子本濟、慧了、僧海、道安、裴玄證以及尚直(《金石續篇》卷六〈尚直磚墳銘〉)、管真(《陶齋藏石記》卷十九〈管真墓志〉)、管均(《八瓊室金石補正》卷三十九〈管均墓志〉)等,也都依林葬法,陪葬於終南山信行的塔側。後來陪葬的墓塔漸多,到了唐代中期,遂建百塔寺,成為三階教徒的聖地。到了開元年間(713~741)三階教徒又漸實行火葬,如淨域寺法藏寂於開元二年(714),門人即於終南山積著香薪,燃諸花疊,收其舍利,建塔於信行塔右(〈淨域寺法藏禪師塔銘〉)。
三階教籍以類聚經文為主。故一部《三階佛法》可說是《涅槃經》、《十輪經》、《大集經》等經文的叢鈔。但其缺點是書題不一,分科繁雜,文句晦澀,解義紛亂。因此常受佛教其他派別所指摘。從《歷代三寶紀》、《大唐內典錄》以來,皆列載其書,惟《大周刊定眾經目錄》斷它為偽書,《開元釋教錄》繼之,列入於「偽妄亂真部」內。後來《貞元錄》雖一度把它重編於正統目錄,但已難改變它為偽書的定評了。因此諸經錄所著錄的三階教籍,早已全部失傳。只有窺基《西方要決》、懷感《釋淨土群疑論》、智儼《華嚴孔目章》、《華嚴五十要問答》、賢首《華嚴五教章》、善道《念佛鏡》等,為了批判三階教義而傳下它的片段文義,略可窺其大綱。
據矢吹慶輝所說,在日本奈良正倉院文書中,有天平十九年(747)所寫《明三階教佛法》二卷、《略明法界眾生根機淺深法》一卷等。可知三階教籍在第八世紀時曾經傳入日本。又十一世紀末,高麗‧義天(﹖~1101)所撰《新編諸宗教藏總錄》卷三著錄有《入道出世要法》二卷、《三階集錄》四卷,載明係信行所述。十三世紀時,日僧道忠(﹖~1281)撰《釋淨土群疑論探要記》,其中(卷六至卷八)廣引信行《三階佛法》及三階教僧神昉《十輪經鈔》之文,都是研究三階教義的重要資料。由此可知三階教雖在宋初已漸絕響,而三階著述卻流傳於海外。
現存敦煌發現的三階教籍殘卷,有《信行遺文》、《三階佛法》四卷、《三階佛法密記》卷上、《對根起行法》、《無盡藏法略說》、《大乘法界無盡藏法釋》、《七階佛名經》、《信行口集真如實觀起序》卷一、《普法四佛》、《如來身藏論》等,還有目錄類的《人集錄都目》、《龍錄內無名經論律》和偽經《示所犯者瑜伽法鏡經》等。
信行的門下,著名弟子有淨名、僧邕等,相隨徒眾有三百餘人(裴玄證撰〈信行禪師銘塔碑〉)。這些徒眾都相隨信行二十多年,是三階教團的核心人物。淨名的事蹟未見記載。僧邕傳記,見於《續高僧傳》卷十九。該傳說他精通經論,嚴持戒法,曾隨信行入京,信行寂後,總領三階徒眾。信行塔銘的撰者裴玄證,也是信行弟子,信行的著述多由他筆記。因他晚年還俗,道宣僅於信行本傳末附記其人而已。此外,直接從信行受教的,還有西京慈門寺的本濟、光明寺的慧了、真寂寺的慧如、相州慈潤寺的靈琛,以及當時宰相高熲等。
本濟(562~615),曾從信行口傳三階教義,為五眾別部所崇敬,著有《十種不敢斟酌論》六卷。其弟善智,亦服膺信行,為入室弟子(《續高僧傳》卷十八〈本濟傳〉)。慧了(﹖~656)從信行受業,後得唐太宗禮遇,特命大臣肅瑀等和他談論佛法,是唐初一個博學的三階教僧(《金石續篇》卷五〈慧了法師塔銘〉)。慧如(﹖~618)師事信行,因坐禪有得,為徒眾所推敬(唐臨《冥報記》)。靈琛,為相州慈潤寺僧,似為信行初期弟子之一(《八瓊室金石補正》〈靈琛禪師灰身塔銘〉)。高熲(﹖~607)為隋代名臣,以平陳有功,進爵齊國公。他為宰相時,聞信行盛名,奏請至京,捨宅為真寂寺,以奉信行(唐臨《冥報記》)。此外,如武周時代(690~705)監督無盡藏的法藏、中宗景龍時代(707~709)偽造《瑜伽法鏡經》的師利、德宗貞元時代(785~804)編纂《三階集錄》的化度寺僧善才,及見於金石記載的薦福寺大德坤(《金石萃編》卷六十六〈湛大師經幢〉)等,都是三階門徒的代表人物。(林子青)
〔參考資料〕 《淨名玄論》卷一;《續高僧傳》卷十六;《大唐內典錄》卷十;《華嚴五十要答》卷下;《華嚴經孔目章》卷二;《釋淨土群疑錄》卷四;《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矢吹慶輝《三階教の研究》;塚本善隆《中國中世佛教史論考》;道端良秀《中國佛教通史》。
「大乘」(mahāyāna),音譯為摩訶衍那或摩訶衍。乘,為「衍那」(yānā)的意譯,指車子,或泛指交通工具。「大乘」的語意,謂大型的交通工具。在佛教史上,大乘佛教指印度在部派佛教(小乘)之後所發展出來的新興佛教運動,或指此一運動中之佛教內涵而言。
佛教教團在佛陀滅後百餘年間,一直都是和合一致的,後因發展到印度各地,而在經典與教理的解釋上產生異說,日常之戒律生活也受各地氣候風土與風俗文化影響,發生變化。到西元200~300年間,乃逐漸分裂成十八個(或說二十個)部派,此即所謂的部派佛教。
部派佛教雖然有革新派與保守派之別,但大抵皆屬形式主義者。彼等固守教理與戒律之形骸,逐漸與一般民眾形成藩籬。為祛除此一弊病,並恢復佛教之真精神,在革新派之間乃逐漸興起革新運動,其推動者即自稱其教團為大乘或菩薩乘,而貶稱傳統保守的佛教為小乘或聲聞乘。
大乘之興起約在西元前一世紀,由於此新興教團擁有甚多共鳴者,因此其教勢乃迅速擴大。而隨著時代的進展,大乘佛教也逐漸產生變化。其發展階段大致可分為三個時期︰初期(1~300年)、中期(300~700年)與晚期(700~1200年)。初期大乘佛教有許多大乘經典產生,如《般若經》、《維摩經》、《法華經》、《華嚴經》、《無量壽經》等,皆以信仰、實踐為中心。
部派佛教與初期大乘佛教各有其特徵,相異之處約有六點︰
(1)部派佛教以證得阿羅漢為最高理想;初期大乘佛教則以成佛為最高目的。
(2)部派佛教以業報輪迴之苦為主要命題;初期大乘佛教則誓願進入惡趣,以救渡眾生。
(3)部派佛教主要在追求自我的完成;初期大乘佛教則以救濟一切眾生為主。
(4)部派佛教較拘泥於聖典之文句;初期大乘佛教則以「空」的態度,遠離執著,對聖典文句之解釋,較為靈活。
(5)部派佛教以學問、理論為主;初期大乘佛教則以信仰、實踐為要。
(6)部派佛教是出世的出家佛教;初期大乘佛教則是勝義的在家佛教。
初期大乘佛教之集大成者是龍樹、提婆等。尤其是龍樹,被後世譽為大乘佛教之祖。
中期大乘佛教的經典,可分為三個系統︰(1)如來藏思想系統,有《如來藏經》、《勝鬘經》、《大般涅槃經》等。(2)屬阿賴耶思想系統的《解深密經》等。(3)綜合兩種思想的《楞伽經》等。這些經典對哲學思想的強調更甚於信仰實踐。因此,以這些經典為基礎,後來又產生了許多純粹的哲學著作,例如︰阿賴耶識系統的《瑜伽師地論》、《攝大乘論》、《成唯識論》等;如來藏系統則有《寶性論》、《佛性論》等;兩者的綜合則有《大乘起信論》等。此一時期的代表人物有︰無著、世親、陳那、護法等人。
如來藏思想考察的是心的本體,探討吾人何以能夠追求理想、完成人格;而阿賴耶識思想則從現象的層面,考察心性向上或墮落的作用。前者謂為法性說、心性說,後者稱為法相說、心相說。第三種學說則綜合性與相,唱說性相融合。以上所述,可以稱為廣義的瑜伽行派。到了中期大乘佛教的末期,另有受龍樹學說影響的中觀派興起。此二大思想主流成為當時大乘教法的代表。
晚期的大乘佛教,除了繼續前期的學問研究外,更有真言密教的興起。真言密教的出現,是為了掙脫學問研究之流弊,並力圖恢復信仰、實踐的立場。因此,印契、真言、陀羅尼、曼荼羅等遂成為顯示其教理學說的主要方式。此一時期的經典有《大日經》、《金剛頂經》等,以及為數甚多的陀羅尼及儀軌。然而,此深遠穩健的密教,後來與卑俗猥雜的民間信仰結合,喪失了佛教的真精神,墮落為左道密教。
以上三期的大乘經典與論書,在成立之時即陸續傳入中亞、中國、日本及西藏,各地區所接受的大乘佛法,也有初、中、晚期之差別。有些地區以初期大乘為主(如中亞與中國),有些地區以中晚期為主(如西藏)。
◎附一︰〈大乘佛教〉(摘譯自《佛教大事典》)
西元前一世紀,一群學佛求悟自稱菩薩者共同發起改革佛教的運動。其中有成立於各地的在家信徒團體及來自比丘教團者。但是,此一運動並不是由單一性的佛教組織所發起,而是由擁有多樣信仰內容的多數團體所構成,在運動過程中透過與其他團體的接觸、合流而逐漸整頓教理,因此而於西元一世紀成立《般若經》、《法華經》、《華嚴經》、《阿彌陀經》、《寶積經》〈普明菩薩會〉、《維摩經》、《勝鬘經》等初期大乘經典。
這些大乘經典共通的基本思想,可歸納成四點︰
(1)諸佛以救度眾生為其本願,建立佛土以攝眾生。佛是多面性的,既有為救度眾生而顯現的色身,也有真理之象徵的法身。
(2)諸法皆是相對性的存在,是緣起性的空。從悟的立場立論,存在的世界是清淨的,是平等的法性、真如。
(3)為證得佛所證之真理,同臻佛之境地,必須修菩薩行。六波羅蜜就是修行的主要內容,十地是主要的修行過程。
(4)眾生皆有佛性,皆能成佛;眾生自己也要確信自己有成佛的可能。
初期大乘經典出世之後,大乘經典仍陸續不斷的成立,但自從西元二、三世紀間,龍樹撰《中論》,以緣起與空解釋大乘思想以後,大乘佛教進入以論書為主的時代。四、五世紀時,無著、世親從認識論、實踐論的立場重新解釋緣起與空,建立了唯識學說。這時的大乘佛教分成兩大系統,(1)自稱是龍樹直傳的中觀派;(2)以無著、世親之主張為導向的瑜伽行派(唯識派)。此外,五世紀的陳那、七世紀的法稱承襲瑜伽行派所說,而進行論理學的研究。由於兩派思想的交互影響,八世紀時期的大乘佛教,乃呈現中觀思想與瑜伽行思想相互統合的局面。
相對於以僧院為舞台,以論書為中心的哲學佛教之發展,在民眾之間,自七世紀後半期起,萌發了所謂密教的新興佛教運動。密教徒大量吸收佛教之外的民間信仰,並成立《大日經》、《金剛頂經》等密教經典,力圖將教理體系化,其教勢更逐漸滲入僧院內部,終於成為後期大乘佛教的重要部分。
印度區域內的大乘佛教,從八世紀後半開始傳入西藏。西藏佛教由於全盤接受晚期的印度佛教,因此帶有濃厚的密教色彩,且在其後更有獨特的發展,並傳入蒙古一地。中國方面,從紀元前後經由中亞傳入印度佛教,直到八世紀之間,中國佛教的發展一方面是相應印度佛教的發展,一方面則以教相判釋的方法,將包含小乘的整個佛教體系化,而置大乘佛教於優勢的地位。中國佛教各個宗派之成立,係依其所擷取的大乘佛教的某一方面而形成的,因此,中國思想方面的影響因素,也不容忽視。至於朝鮮、日本的佛教,則屬漢譯佛教文化圈。其中,日本將佛教視為中國文化的一部分而加以汲取,因此帶有中國色彩;又由於雜入崇拜祖先、佛俗混融以及要求教理單純化等因素,因而形成獨特的日本佛教。
此外,有關亞洲其他地區的大乘佛教,斯里蘭卡與大乘佛教曾有短時期的交流,但不久即告消失,而成為小乘獨盛的局面。九、十世紀時的蘇門答臘曾經盛行密教;而越南佛教,則源自中國的大乘佛教,這一點是值得吾人注意的。
◎附二︰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三講(摘錄)
關於大乘學說思想的來源,各國學者的研究尚未得到明確的結論。對大乘學說的形成,佛教各個部派都曾給予一定的影響,但一般認為大乘與大眾部的關係,更密切些。根據何在呢﹖本來大小乘的區別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有下列幾點︰
(一)在宗教實踐上,大乘以成佛為目的,而小乘則以達到阿羅漢為究竟。
(二)在理論上,對法空的解釋,小乘對佛說很拘泥,認為(特別是有部)凡佛說的都實在。只要佛說有這類法,有這類概念,也就有這類存在。這是一種概念的實在論。因此,它們不承認萬法皆空,最多只承認人無我,所謂人空法有。小乘中也有主張法無我的,如上座部,但也是用分析方法得出來的,如茶杯現在是完整的,它終有一天要被打破;如用分析方法去看,它也是不完整的,是無自性的。這樣來理解空,當然很不徹底。如果一件東西要待打破時才能認為空,那麼未破之前,很難有此認識。大乘的看法就不然,認為一切皆空,法的自性也是空,所以說一切法的存在如幻如化。
(三)小乘認為要實現自己的理想,非出家過禁欲生活不可;而大乘,特別在其初期,則以居家的信徒為主。並且有些事只有在家才具備條件去做,例如布施中的財施,出家人不許集財,就不能實行。因此,大乘一開始,很重視在家,不提倡出家。(以上第二章)
關於大乘思想的起源,現在的研究已取得一定的成績,但還沒有完全解決。早年日本曾動員十幾名學者專門研究,發表了《大乘佛教的成立史的研究》一書,但是受到資料限制,也未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西洋人的研究就更差了,他們占有的資料更不完備。因此,我們對這問題也不能說得很詳細。
大乘學說的源流,可以從兩方面來看,一是歷史根源方面,二是社會根源方面。歷史根源方面,可從保存下來的文獻裏去探究。從現存資料看,大乘學說是從部派佛學發展來的,各部派對它都有或多或少的影響,其中大眾系的幾派,對它的影響尤深。大眾系各派的思想,後來漸趨大乘化,逐漸發展,終於有了獨立的大乘的一派。當然這並非說部派後來轉化成了大乘,而是說大乘吸收了各部派的特長獨立發展的。從大眾系保留下的許多學說中,有些就很接近大乘思想,如前面所說的方廣部就是。不僅如此,後來的大乘學者們自己也有此看法。漢譯資料中有真諦譯的《部執異論》,據他在譯記裏說,大眾系內部分裂,即因對內部流行的大乘經有信有不信引起的。他還說,多聞部的分出,是由於有位在雪山修行的人(多聞部主)出來宣揚一種深奧思想。所謂「深」,就是超出小乘的大乘思想。後來玄奘去印時,還有這樣的傳統看法︰原在南方的大眾系,以後發展出案達部,再後有方廣部,它們以斯里蘭卡的無畏山寺為根據地,那裏本來是流行上座系的,這時方廣與上座取得調和,同時並存。玄奘認為無畏山的上座已非純粹的上座,應名為「大乘上座」。據此,玄奘似乎也把方廣看得與大乘差不多了。
從上述事實看,大乘思想與大眾系的關係,完全可以肯定。但是,大乘思想,還與其他部派有關。以法藏部說,它發展了本生說,編成為一類「菩薩藏」,這是很特殊的。其他部派只把本生放在雜藏內,或分散於各經籍中,並不獨立為一藏。大乘擴大菩薩在成佛以前的修行方法,把與之相關的種種行事分為六類(六度、六波羅蜜)而都可以得到解脫,這一思想,就與法藏部的重視本生有關。其次,正量部關於業力的說法,六道(有阿修羅道)的說法,五類法(即三世、無為、不可說法)的說法,也都為大乘所吸收。
再從大乘思想發生的社會條件看,它產生並流行於案達羅和笈多兩王朝,也不是偶然的。當時兩王朝在政治上已出現了一個統一的局面,而佛教內部呢,仍日趨分歧,各行其是,實難以適應形勢的發展,這就迫使佛教不得不向統一的方向努力。但是,小乘各部,因循守舊,是不大講通融的,只有新興的大乘,既超然於各部之上,又能吸取諸部之長,有資格擔負組織新說適應統一形勢的重任。再說,案達羅和笈多兩王朝對佛教都不大支持,這就迫使大乘向下層發展以求得群眾的支持。關於這點,大眾部與正量部都是有基礎的,南方大眾系案達部,是向平民群眾宣傳的,正量部主要受到商人的崇信,大乘就是在兩部已有的群眾基礎上興起的,所以在學說中,就反映了這些階層的思想意識。平民群眾從事體力生產,有自發的創造思想,商人追求實際利益,也有些創發傾向,因而大乘思想裏就多少表現出創新的傾向了。另外,商人為了謀利,常與統治者發生矛盾,希望政治有所改良,大乘經中有一部分講到治理國家的問題,這當然只是從維護商人立場出發的,不能說即符合平民的要求。從這些背景看,可以認識到大乘學說產生的社會基礎。
◎附三︰平川彰〈大乘佛教之特質〉(依觀摘譯自《大乘佛教とは何か》)
大乘(Mahāyānā),有大的運載用具之意;運載用具,在此用以譬喻教理。此因教法能將人從迷的此岸,運往悟的彼岸,故有此喻。
大乘教理之所以稱為「大的運載用具」,有下列各種理由︰
第一,其教法係「自利利他」之教理。一般認為被稱為「小乘」(Hīnayāna)的部派佛教,僅專心於解救自己,而不救渡他人。實際上,小乘佛教也行教化弟子與信徒之事,因此不能謂之為只是自利,然其教理的確以自己之修行為主。而大乘佛教的教理則以為利他的活動猶如自利修行的完成。就「自利利他兼備」這一點而言,大乘佛教被稱為「大乘」。此亦名「自覺覺他,覺行圓滿」。
第二,大乘佛教係在家、出家一貫的佛教。就不排除在家者這一點而言,它被稱為大乘。小乘佛教是出家主義的佛教。彼等認為若不出家修行、嚴守戒律,則不得解脫。因此,在家者是被排除在解脫之外的。就排除在家者這一點而言,部派佛教被稱為小乘。釋尊曾為在家者說適合在家者修行的法,但部派佛教沒有將這一類教理保存下來。因此,部派佛教成為主張若不出家持戒,則不得解脫的狹隘之教。
而大乘佛教運動興起於在家者之中,不區別在家與出家。大乘的修行者,亦即修行典範的「釋迦菩薩」,其「六波羅蜜」之修行,係以在家者的身份而實行的。因此,大乘以在家者的修行為主。這是為了「成佛」的修行。像這樣,大乘佛教是在家、出家共通之教;在不排除在家者這一點言,可謂為廣大之教。雖然後來大乘佛教也採用部派佛教的戒律,區別在家與出家,但這是後世才如此的。在初期的大乘佛教中,出家菩薩並沒有自己的戒律。然而這不是意味初期大乘教團沒有出家菩薩。《道行般若經》雖不說出家與在家之區別,但繼其後成立的《大品般若經》云(大正8‧221b)︰「是菩薩離於淫欲,從初發意常作童真,莫使與色欲共會。」此即顯示有離淫欲的出家菩薩。尤其文殊菩薩曾被稱為「法王子」(kumarabhūta);而此語與「童真」同義,或指未結婚的青年。因此,初期大乘教團也有出家菩薩,不過他們是自發性的斷淫欲,而不是受小乘的二五○戒所致。在菩薩所修的六波羅蜜中,並沒有顯示在家、出家有別。在教理上,在家、出家無別,此即表明大乘佛教之廣,是被稱為大乘的理由之一。
第三,大乘佛教係普濟賢愚與善惡之教。此可依難行道、易行道言之。在實踐與信仰兼重這一點上,大乘是愚者、弱者皆不遺漏的佛教。大乘雖也有嚴格的修行,但同時也有用以接引意志薄弱者或為惡者的易行道。此因大乘佛教係以佛陀為重之故。發起菩薩之自覺,決意修習與釋迦同樣艱苦行的人,其所行即是難行道。這是修習與佛陀所行相同的佛教。相對於此,弱者有仰賴佛陀慈悲而被救的「信仰之道」。《法華經》卷二云(大正9‧14c)︰「今此三界,皆為我有。其中眾生,悉為吾子。(中略)唯我一人,能為救護。」亦即大乘佛教是立足於佛陀之慈悲的教派。認為信仰佛陀而得救的佛教,成立於此。由於信仰的佛教不捨棄意志薄弱者及惡人,因此是廣大之教。大乘佛教中,如《般若經》、《法華經》之類,皆以法為中心,但在重視信仰的人而言,則將教法當作明咒(vidya)或陀羅尼信奉,而主張讀誦與受持經典,可獲大功德。因此仍然是信仰的佛教。
像這樣的大乘佛教,有行的佛教與信的佛教兩種,是不遺漏任何人的廣大之教。
第四,佛身論發達。小乘佛教中,佛陀是「導師」,是說法的佛。由於重視被說的「法」,因此,對於能說者的「佛」之研究,並沒有特別發展。而大乘佛教的佛陀,由於被要求是一位救渡者,因此產生其救渡的能力及如何救渡等疑問,其「救渡力」被強調,從而以之為超人的理論根據亦被研究。初期大乘佛典中,已有非常進步的佛陀觀出現。例如謂阿閦佛(Akṣobhya)建立淨土一事,在成立極早的《道行般若經》中已可見及。《道行般若經》沒有言及阿彌陀佛,但在同是成立頗早的《般舟三昧經》中曾提及,而講述阿彌陀佛建立淨土及救渡眾生的《大阿彌陀經》其成立也早。其次,在《法華經》中說久遠實成的釋迦,《華嚴經》說遍滿世界的毗盧舍那佛。這些佛的能力皆遠超生於印度的釋尊,具有無限光明與無限的壽命及不可思議的神通力,是真理之人格化。其後,佛陀的本質及威力的根據被更深入的探究,乃至有法身、報身、應身等佛身論產生。進而與法身有關的法性、法界、真如等思想也發展開來。
像這樣,研究佛陀的本質,發展出種種佛身論,這是大乘的特色。
第五,大乘佛教說所有的人都可成為菩薩(bodhisattva)。小乘佛教中,提到菩薩,主要是指釋尊的前身釋迦菩薩,以及未來佛的彌勒菩薩。此外,也認為過去佛也有其菩薩時代,但凡此皆指業已成佛者的前生而言。而大乘佛教則認為即使未得授記的凡夫,也由於發菩提心,而得稱「我是菩薩」。因而大乘的菩薩觀念係依「信」而起。「你是菩薩」的授記,必是由佛所給予。因此,大乘菩薩根據對佛的信仰,而產生自己是菩薩的信念。小乘佛教中有稱為「聲聞」(śravaka)者。所謂聲聞,是指「聞佛音聲的人」,即指佛弟子。小乘佛教徒有「佛弟子」之觀念,但不認為另有其悟與佛等同的「菩薩」。因此,小乘佛教談到菩薩,只是指佛的前生。而稱完成聲聞的修行的人為「阿羅漢」。阿羅漢意為斷煩惱者。佛陀是斷煩惱且得一切智的人。而大乘佛教則以達到此等果位的佛陀為目的,比起以阿羅漢為目的的小乘佛教,其目標更為高遠。
由於信仰釋迦佛,因而起意倣效釋迦菩薩行跡,於是產生了成佛的佛教。這是決心追隨釋迦所行之道,因此是艱苦的修行道。此即所謂「發菩提心」。此修行被整理為「六波羅蜜行」。但是也有意志薄弱者,雖生起成佛之願,卻不能實行。彼等則期望仰賴因佛之救渡,而得成佛。兩者所行不同,但「成佛」的目的不異。因此,兩者皆是菩薩。
◎附四︰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摘錄)
大乘──求成佛道的法門,從多方面傳出,而向共同的目標而展開。從《阿含經》以來,佛弟子有了利根慧深的「法行人」,鈍根慧淺的「信行人」──二類,所以大乘興起,也有「信增上」與「智增上」的不同。重信的,信十方佛(菩薩)及淨土,而有「懺罪法門」、「往生淨土法門」等。重智慧的,重於「一切法本不生」,也就是「一切法本空」,「一切法本淨」,「一切法本來寂靜」的深悟。大乘不是聲聞乘那樣,出發於無常(苦),經無我而入涅槃寂靜,而是直入無生、寂靜的,如「般若法門」、「文殊師利法門」等。直觀一切法本不生(空、清淨、寂靜),所以「法法如涅槃」,奠定了大乘即世間而出世間,出世間而不離世間的根本原理。重信與重慧的二大法門,在互相的影響中。大乘是行菩薩道而成佛的,釋尊菩薩時代的大行,願在穢土成佛,利濟多苦的眾生,悲心深重,受到淨土佛菩薩的無邊讚歎!重悲的行人,也在大乘佛教出現︰願生人間的;願生穢土(及無佛法處)的;念念為眾生發心的;無量數劫在生死中,體悟無生而不願證實際的。悲增上行,是大乘特有的。不過初期大乘的一般傾向,重於理想的十方淨土,重於體悟;重悲的菩薩道,得不到充分的開展,而多表現於大菩薩的慈悲救濟。
從「佛法」而發展到「大乘佛法」,主要的動力,是「佛涅槃以後,佛弟子對佛的永恆懷念」。佛弟子對佛的信敬與懷念,在事相上,發展為對佛的遺體、遺物、遺迹的崇敬;如舍利造塔等,種種莊嚴供養,使佛教界煥然一新。在意識上,從真誠的仰信中,傳出了釋尊過去生中的大行──「譬喻」與「本生」,出世成佛說法的「因緣」。希有的佛功德,慈悲的菩薩大行,是部派佛教所共傳共信的。這些傳說,與現實人間的佛──釋尊,有些不協調,因而引出了理想的佛陀觀,現在十方有佛與十方淨土說,菩薩願生惡趣說。這都出於大眾部(Mahasaṃghikāḥ)及分別說部(Vibhā-jya-vādināḥ),到達了大乘的邊緣。從懷念佛而來的十方佛(菩薩),淨土,菩薩大行,充滿了信仰與理想的特性,成為大乘法門所不可缺的內容。
「大乘佛法」,是從「對佛的永恆懷念」而開顯出來的。於十方佛前懺悔,發願往生他方淨土的重信菩薩行,明顯的與此相關。悲願行菩薩,願在生死中悲濟眾生,及大菩薩的示現,也是由此而引發的。直體「一切法本不生」的重慧菩薩行,也有密切的關係。「空」、「無相」、「無願」、「無起」、「無生」、「無所有」、「遠離」、「清淨」、「寂靜」等,依《般若經》說,都是涅槃的增語。涅槃是超越於「有」、「無」,不落名相,不是世俗「名言」所可以表詮的。「空」與「寂靜」等,也只烘雲托月式的,從遮遣來暗示。釋尊入涅槃後,不再濟度眾生了,這在「對佛所有的永恆懷念」中,一般人是不能滿足的。重慧的菩薩行,與十方佛、淨土等思想相呼應,開展出「一切法本不生」的體悟。「一切法本不生」,也就是「一切法本來寂靜」,涅槃不離一切法,一切法如涅槃,然後超越有、無,不落名相的涅槃,無礙於生死世間的濟度。所以「佛涅槃後,佛弟子對佛的永恆懷念」,為通曉從「佛法」而「大乘佛法」的總線索。(以上〈自序〉)
平川彰博士的《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開闢一新的方向──「大乘教團的起源」,這是一個卓越的見解!他在佛與僧別體,佛塔非僧伽的所有物;及部派間不能共住交往,大乘當然也不能與部派佛教者共住;大乘經以十善為尸羅(戒)波羅蜜,十善為在家戒等理由,推想大乘與出家的部派佛教無關。大乘不出於出家的部派佛教,推想有非僧非俗的寺塔集團,以說明大乘教團的起源。果真這樣,初起的大乘教團,倒與現代日本式的佛教相近。這一說,大概會受到日本佛教界歡迎的,也許這就是構想者的意識來源!不過,佛塔與出家的僧伽別體,佛塔非僧伽所有,是否就等於佛塔與在家人,或不僧不俗者一體﹖佛塔屬於不僧不俗者的所有物﹖部派間真的不能交往嗎﹖十善戒但屬於在家嗎﹖這些問題,應該作更多的研究!(以上第一章)
舍利塔,佛教初期是由在家信眾建造的。供養塔的財物,如有多餘的,就由在家人存放生息,作為修治供養塔的費用。上面所引的文字,說明了舍利塔由在家眾而移歸出家眾的過程。七百結集的主要問題,是毗舍離(Vaiśālī)比丘的受取金銀,在當時是認為非法的。在佛教的發達中,舍利塔越來越莊嚴,供養也越來越豐厚,無論是金銀珍寶,以及作為貨幣流通的金錢,僧眾都為塔為僧而接受了。受卷銀財物生息的,也由毗舍離比丘開始。這一制度,終於為佛教全體所接受;錫蘭也同樣是寺庫中珍寶多得不計其數。然僧眾可以為塔、為僧(甚至為自己)接受金銀,卻不准手捉,而要由淨人或優婆塞,代為分別(塔物與僧物,不能混雜)存取,代為經理生息。淨人是「寺家人」,古代是屬於僧伽的,如北魏的僧祇戶那樣。可信優婆塞,是僧眾所認可的,認為是尊敬三寶,深信因果,不會盜取、欺誑的。所以由淨人與優婆塞經營,並非屬於淨人與優婆塞所有,只是代理,服從僧伽的意旨而辦事的。大乘佛法從部派佛教中發展出來,要從阿育王以後的部派佛教的發展去理解,不宜依據早期情況(塔物由在家人經營),及誤解比丘不得在塔中住宿,而想像為從僧伽以外,非僧非俗的佛塔集團中出來。這一段,應與平川彰博士《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作對比的觀察。(以上第二章)
◎附五︰印順《無諍之辯》〈談入世與佛學〉(摘錄)
大乘理論的特點,是「世間不異出世間」;「生死即涅槃」;「色(受想行識)不異空,空不異色」。從一切法本性空寂的深觀來看一切,於是乎世間與出世間的對立被銷融了︰可以依世間而向出世,出世(解脫)了也不離世間。從理論而表顯於修行,以佛菩薩所行為軌範,布施被看作首要的道品(六度之首);慈悲為菩薩道的必備內容,沒有慈悲,就不成其為菩薩了。如果我所理解的,與實際不太遠的話,那末大乘入世佛教的開展,「空」為最根本的原理,悲是最根本的動機。中觀也好,瑜伽也好,印度論師所表彰的大乘,解說雖多少不同,而原則一致。從「空」來說,如《瑜伽》〈真實義品〉所說︰「空勝解」(對於空的正確而深刻的理解)是菩薩向佛道的要行。生死性空,涅槃性空,在空性平等的基點上(無住涅槃),才能深知生死是無常是苦,而不急急的厭離他;涅槃是常是樂,是最理想的,卻不急急的趣入他。把生死涅槃看實在了,不能不厭生死,不能不急求涅槃。急急的厭生死,求涅槃,那就不期而然的,要落入小乘行徑了!在「空勝解」中,法法平等,法法緣起──身心、自他、依正都是相依相待的存在。於是悲心內發,不忍眾生苦,不忍聖教衰而行菩薩道。在菩薩道中,慈悲益物不是無用,反而是完成佛道的心髓。為眾生而學,為眾生而證。一切福慧功德,回向法界,回向眾生。一切不屬於自己,以眾生的利益為利益。沒有慈悲,就沒有菩薩,沒有佛道,而達於「佛心者,大慈悲是」的結論。本於這種理論而見之於實行,主要的如《般若經》所說,時時警策自己︰「今是學時,非是證時。」因為從無我而來的空慧,如沒有悲願功德,急求修證,儘管自以為菩薩,自以為佛,也不免如折翅(有空慧的證悟,沒有悲願的助成)的鳥,落地而死(對大乘說,小乘是死了)。所以菩薩發心,以空勝解成大慧,以福德成大悲。一定要悲願深徹骨髓,然後證空而不會墮落小乘。總之,大乘的入世的佛法,最初所表達的要點是︰不異世間而出世,慈悲為成佛的主行,不求急證,由此而圓成的才是真解脫。
◎附六︰〈大乘〉(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大乘,係大根性人所乘之法門。「小乘」之對稱。梵語mahāyāna,音譯為摩訶衍;另有上乘(uttarayāna)之稱。大,為廣大之義;乘,運載之義。即指運載菩薩大根性人,令達菩提涅槃彼岸之自利利他悲智雙行的法門。此等法門稱為大乘教。相對的,運載聲聞、緣覺等小機,令至灰滅涅槃境地之孤調自度的法門,稱為小乘,宣說此法門者稱為小乘教。
有關大乘與小乘的不同,可從教理、智斷、行位、因果等各方面來討論,但若顯示其要點,可就教理及實修二方面來衡量。從教理上來說,大乘所談幽深玄妙,小乘則較淺近。從實修上而言,大乘之發心廣大,以利他救濟為先,能長時積集無量功德;而小乘則以脫苦灰滅為念,無暇顧他,故不講求長劫修行。
關於大乘一語,茲列大乘經論、小乘經典等所說如下︰
(一)大乘經論所說之大乘
(1)大乘經所說︰《法華經》卷二〈譬喻品〉云(大正9‧13b)︰「若有眾生,從佛世尊聞法信受,勤修精進,求一切智、佛智、自然智、無師智、如來知見、力、無所畏,愍念安樂無量眾生,利益天人,度脫一切,是名大乘。」《大般若經》卷五十一〈辯大乘品〉云(大正5‧290b)︰「大乘相者,謂六波羅蜜多。(中略)發應一切智智心,大悲為上首,以無所得而為方便,自施一切內外所有,亦勸他施內外所有,持此善根與一切有情同共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大方等大集經》卷十〈海慧菩薩品〉云(大正13‧64c)︰「諸乘之中大乘最,(中略)道樹下觀十二緣,起已愍眾說大乘,十方眾生乘大乘,乘無增減如虛空,(中略)具足六度六神通,具善方便修三昧,能壞諸魔及邪見。」
北本《涅槃經》卷十四謂諸大眾有求小乘與求大乘二類,佛在波羅奈城為前者說法,在拘尸那城為後者轉法輪。《稱讚大乘功德經》解釋大乘之名義時,立有三十餘條,其中說及(大正17‧911c)︰「此乘能顯諸菩薩行無不具足,故曰大乘。此乘能顯佛地功德無不備悉,故曰大乘。此乘利樂一切有情盡未來際,故曰大乘。(中略)此乘超過獨覺乘等,最上無比,故曰大乘。」《地藏十輪經》卷七謂大乘者,受持第一清淨律儀,修行第一微妙善行,具足第一堅固慚愧,深見深畏後世苦果,遠離所有一切惡法,常樂修行一切善法,慈悲常遍一切有情,恆普為作利益安樂,救濟度脫一切有情所有厄難生死眾苦,不顧自身所有安樂,唯求安樂一切有情,如是名為住大乘者。
《菩薩善戒經》卷七〈菩薩功德品〉謂有七事大,故名大乘,即{1}法大,謂菩薩法藏於十二部經最大最上,故名毗佛略。{2}心大,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3}解大,即解菩薩藏毗佛略經。{4}淨大,謂菩薩發心已,其心清淨乃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5}莊嚴大,謂菩薩具足功德莊嚴、智慧莊嚴。{6}時大,謂菩薩摩訶薩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三阿僧祇劫修行苦行。{7}具足大,指菩薩具足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以自莊嚴,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七義中,前六者係約因,後一約果。
(2)大乘論所說︰《大智度論》卷一百云(大正25‧756b)︰「佛法皆是一種一味,所謂苦盡解脫味。此解脫味有二種,一者但自為身,二者兼為一切眾生。雖俱求一解脫門,而有自利、利人之異,是故有大、小乘差別。為是二種人故,佛口所說以文字語言分為二種。」《十二門論》亦云(大正30‧159c)︰
「摩訶衍者,於二乘為上故,名大乘。諸佛最大,是乘能至,故名為大。諸佛大人乘是乘故,故名為大。又能滅除眾生大苦與大利益事,故名為大。又觀世音、得大勢、文殊師利、彌勒菩薩等,是諸大士之所乘故,故名為大。又以此乘能盡一切諸法邊底,故名為大。」
玄奘譯‧無著撰《攝大乘論》卷,謂大乘相對於小乘,有十一種差別。即{1}由所緣差別,以大乘法為所緣故。{2}由資持差別,以大福智二種資糧為資持故。{3}由通達差別,以能通達補特伽羅法無我故。{4}由涅槃差別,攝受無住大涅槃故。{5}由地差別,依於十地而出離故。{6}、{7}由清淨差別,斷煩惱習,淨佛土故。{8}由於自他得平等心差別,成熟有情加行無休息故。{9}由生差別,生如來家故。{10}由受生差別,常於諸佛大集會中攝受生故。{11}由果差別,十力無畏不共佛法無量功德果成滿故。(編按︰第{6}與第{7}都是「由清淨差別」,據真諦譯‧世親釋《攝大乘論釋》卷八載,第{6}所明為內清淨,第{7}為外清淨。即內由自相續中修道,滅除煩惱習氣,故名內清淨。外由修淨土行,所居之土無有五濁,如頗黎珂等世界,故名外清淨。)
此外,立七義以釋大乘之所以者頗多。其中,《菩薩地持論》卷八立法大、心大、解大、淨心大、眾具大、時大、得大。《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六、《顯揚聖教論》卷八、《金剛般若論》卷上等所說,則與前述《菩薩善戒經》所說大致相同。但《大乘莊嚴經論》卷十二立緣大、行大、智大、勤大、巧大、果大、事大。《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一列境大等七義,其名義則與《菩薩戒經》稍異。
(二)小乘經典中所顯示之大乘
《增一阿含經》卷一云(大正2‧550a)︰「菩薩發意趣大乘,(中略)方等大乘義玄邃。」《長阿含經》卷二云(大正1‧12c)︰「大乘道之輿,一切渡天人。」其他,有說及一乘之語,如《雜阿含經》卷四十四云(大正2‧322b)︰「有一乘道,能淨眾生,度諸憂悲,滅除苦惱,得真如法。」同經卷二十亦云(大正2‧143b)︰「說一乘道,(中略)得真如法。」此係指三世諸佛以此一乘道,度生死海。
如上所述,小乘經典所用之大乘語。並非大小對立而寓褒貶之意,完全只就其所尊崇而稱大乘。如依前文來說,係表示發起遠大志願,難作能作的菩薩之道。因此,小乘經典中,無一處以小乘之語自稱。由此可以斷定,以小乘為低劣,且令大小對立之事,至少是在大乘經典流布以後。
而有關大乘經典開始流布的年代迄今仍無法詳知,一般相信是在龍樹出世年代之前不久。大乘經典所出現的思想,係出自小乘經典,如阿含部經典中,有大乘特有的名稱──真如、一乘、三三昧、六波羅蜜等。此外,小乘諸部中,一說部有關諸法如幻之論為大乘諸法實相論之先驅,說出世部有關俗妄真實的說法為大乘真如緣起論之先驅,經量部的根本識、種子說,及大眾部末計與化地部末計之細意識說,為大乘賴耶緣起論之先驅。因此,大小乘之間並不是完全異趣。此等小乘諸部中較進步的立義,或可稱之為大乘義。自龍樹以後大乘教興起以來,或為顯示自教之色彩,乃頗有貶斥小乘之語。
(三)後代大乘諸家所用之大乘
至後代,大乘諸家在同一大乘之中,分別勝劣、權實,特以自家之宗義為勝、為實,以彰顯自宗。如密教,一行《大日經疏》卷一立七義解釋大乘,即︰
(1)以法大故,謂諸佛廣大甚深祕密之藏,毗盧遮那遍一切處大人所乘。
(2)發心大故,謂一向志求平等大慧,起無盡悲願,誓當普授法界眾生。
(3)信解大故,謂初見心明道時,具足無量功德,能遍至恒沙佛剎,以大事因緣成就眾生。
(4)以性大故,謂自性清淨心金剛寶藏無有缺減,一切眾生等共有之。
(5)依止大故,謂如是妙乘即法界眾生大依止處,猶如百川趣海、卉木依地而生。
(6)以時大故,謂壽量長遠出過三時,師子奮迅祕密神通之用未曾休息。
(7)以智大故,謂諸法無邊故等虛空心,自然妙慧亦復無邊,窮實相原底,譬如函蓋相稱。
此即指密教為最勝大乘,將「乘」解釋為進趣之義。因此,覺眼《住心品疏冠註》卷四註釋《大日經疏》之「勝上大乘」時,謂大乘之名雖通顯密,但無上最上佛乘之稱獨在密乘,為顯此義,乃冠上「勝上」二字,又顯教諸經論中雖明大乘之義,猶是法界一門,非普門真實能攝之大乘,而密宗大乘之道係無所能到之異,無所能行之殊,此為自宗不共之大乘實義。
另外,如華嚴宗、天台宗等,且進而在大乘之中區別權實。澄觀《華嚴經疏鈔玄談》卷四云(卍續8‧447上)︰「今明大乘,尚有權實。」最澄《愍諭辨惑章》謂大乘有二,即權大乘與實大乘,權大乘指三車中之牛車,實大乘指露地之大白牛車。
權實之區別,係根據《法華經》〈譬喻品〉三車四車之差別而分別三乘、一乘。此中,權大乘為大乘中未了義之說,即如主張凝然不作、立五姓各別者,即所謂三乘教。實大乘係大乘中之了義說,指如立一性皆成而唱真如隨緣者,即所謂一乘教。此種分判,乃後代興起之大乘諸宗為顯示自宗的優秀,在同一大乘中作區別時所用。諸宗教判,往往在大乘諸門中分判勝劣、高下,如天台四教的通、別、圓教,華嚴五教的始、終、頓、圓,皆就大乘而判。此外又有北地禪師分有相、無相二種大乘,密宗分大乘為法相、破相、法性等三宗。
(四)屬於大乘之諸宗
據《大唐西域記》所載,印度係大乘、小乘二教並行。《南海寄歸傳》卷一謂二者之區別不明,其文云(大正54‧205c)︰
「其四部之中,大乘、小乘區分不定。北天、南海之郡純是小乘,神州赤縣之鄉意存大教,自餘諸處大小雜行。考其致也,則律撿不殊,齊制五篇,通修四諦。若禮菩薩,讀大乘經,名之為大;不行斯事,號之為小。所云大乘,無過二種,一則中觀,二乃瑜伽。」
中國所傳十三宗之中,三論、涅槃、地論、淨土、禪、攝論、天台、華嚴、法相、真言等諸宗,皆屬大乘。在日本,除從中國傳至日本之大乘諸宗外,另在日本興起的淨土宗、真宗、日蓮宗、融通念佛宗、時宗等,亦屬大乘。以上諸宗,若分別權大乘、實大乘,則法相宗攝屬權大乘;三論宗若依華嚴宗義而分別,從五教中的空、始教方面而言,係攝屬權大乘,照自有一性皆成之意而言乃攝於實大乘;天台宗、華嚴宗、真言宗等屬於一乘教者,悉皆攝屬實大乘。
(五)大乘之佛說非佛說
與小乘佛法結集之史實相比較,大乘法的結集史實甚為模糊。《大智度論》卷一百載(大正25‧756b)︰「佛滅度後,文殊尸利、彌勒諸大菩薩,亦將阿難集是摩訶衍。」《金剛仙論》卷一謂集之於鐵圍山外。但此等敘述當非事實。因此乃有懷疑大乘究竟是否為佛說者。
在大乘得勢之時,此大乘非佛說之聲似愈喧騰,當時之大乘教徒中,有針對此說試加辯解者。如無著《大乘莊嚴經論》卷一云(大正31‧591a)︰「有人疑此大乘非佛所說,云何有此功德可得﹖我今決彼疑網,成立大乘真是佛說。」並設不記、同行、不行、成就、體、非體、能治、文異等八因;《顯揚聖教論》卷二十亦為相同的目的,立有十因;護法等亦於《成唯識論》卷三云(大正31‧14c)︰「又,聖慈氏以七種因,證大乘經真是佛說。」
我國六朝時代,如慧導、曇樂、僧淵等曾疑大乘經,但未詳彼等是否提倡「大乘非佛說」。另據《出三藏記集》卷五所載,竺法度執小乘教,唯禮釋迦一佛,不承認十方佛,不許讀誦大乘經典。此等當出自大乘非佛說之見解。近至清代,英國耶穌教傳教士艾約瑟迪謹,嘗著《釋教正謬》一書,主張大乘非佛說。
在日本,小乘未曾獨立為一宗,唯有兼習之者,亦未聞僧徒中有主張大乘非佛說者,及之者,亦未聞僧徒中有主張大乘非佛說者,及至德川時代,始見有學者主張此說。如富永仲基《出定後語》、服部天游《赤倮倮》、平田篤胤《出定笑語》等即是。而在佛教內,雖有潮音、文雄等人辯駁其說,但無法積極成立大乘為佛說之論。明治維新以後,由於泰西學術之影響,佛教界內產生以歷史性、批評性自由研討之風潮,大乘佛說論亦被研究。研究的結果,承認在某種意義上,大乘確非佛說,同時在同樣的意義上,小乘經典之一部分亦為後世所附加增益云云。
〔參考資料〕 印順《印度佛教思想史》;EdwardConze著‧胡國堅譯《佛教的本質及其發展》(《世界佛學名著譯叢》{2});印順(等)著《大乘佛教之發展》、太虛(等)著《大乘佛教的問題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8}、{99});木村泰賢《大乘佛教思想論》;宇井伯壽《佛教思想研究》;宮本正尊《大乘佛教の成立史的研究》;山田龍城《大乘佛教成立史論序說》;中村元《インド思想史》;上田義文《大乘佛教の思想》;Th. Stcherbatsky《The Conception of BuddhistNirvana》;Max Weber《The Religion of India》。
〔總論〕 西元前後,以佛塔為據點的一批包含在家人在內的佛教徒,興起了大乘佛教運動。此一運動的立場完全與重視出家眾的部派佛教不同,係以佛、菩薩的觀念為主。此集團在依據「大乘」而進趣菩提的信條下,產生了不少經典(sūtra)。隨著運動的擴大,彼等與出家教團、其他集團產生接觸,其經典亦逐漸修正與增廣,而逐漸齊備。而隨著歲月的推移,在大乘佛教的標幟下,形成了頗多新思想、新信仰的集團。此一情況,大體持續至西元七、八世紀。其間所成立的大乘經典,僅就現今尚留存者而論,漢譯本約一千二百部,藏譯本約一千九百部。所有經典的原語,是包含普拉克利特語(俗語)在內的廣義梵文,然大部分經典的梵本今已佚失,所存者極少。
大乘經典皆被強調是歷史人物的釋尊所說,亦即標榜為佛說。然根據近代的研究,此事已被視為不是歷史事實。時代上距釋尊時代較近,被大乘佛教徒貶為小乘經典,而由部派佛教視為佛說而傳持的《阿含》,由於其中亦有新古的發展痕跡,故亦不易確認為即是佛說。但是,部派佛教認為比起新成立的大乘經典,其所持之《阿含》為佛說的主張較佔優勢。從他們的立場而言,大乘經典是魔說,而非佛說。雖是如此,但大乘佛教徒仍一再宣稱其經典是佛所說。彼等確信其所持經典更能完成釋尊所證之菩提。彼等認為歷史上的釋尊及其所說的法,超越時空限制,並認為諸佛同時存在,法身說法,佛慈悲無限;只要是真理,皆可視為佛說。此觀念加強了大乘佛教徒自許為直承自佛陀的自信,且豐富了經典的內容。
小乘佛教的發展,是先有被固定了的《阿含經》,然後才有論書(阿毗達磨)。但是,在大乘佛教中,尤其二、三世紀以來,某些經典的原型先行成立,其次成立根據此經典原型而發展出來的論書之後,此論書又給與經典影響;因此,經典與論書具有相互增補的關係。又,在思想的發展上,將新資料添加於先行成立的經論時,時代上較早的經典與論書,即被較晚出現的經典吸收。因此,經典與論書是交相攙雜的。然而,對於稍後的論書撰述者而言,只有小乘經典是不了義,先行成立的大乘經典則皆具有佛說的權威,其中若有任何不妥的話,問題則在於當如何解釋而已。
在長期間所形成的眾多大乘經典,其時代可分為三期,即(1)初期︰中觀派之祖龍樹(Nagarjuna,150~250間)以前,(2)中期︰龍樹以後到確立瑜伽行派的世親(Vasubandhu;400~480間)之間,(3)後期︰世親之後至七世紀間,此期的密教開始明朗化,並成立經典。
〔初期大乘經典〕 可分為五類。
(1)最古層的大乘經典︰由於古經典的引用,而被知的最古經典有《六波羅蜜經》、《菩薩藏經》、《三品經》等。其內容大抵是闡述六波羅蜜行及懺悔禮拜等。此外,與《般若經》有關係而提倡阿閦佛信仰的《阿閦佛國經》、以觀想阿彌陀佛的三昧為主的《般舟三昧經》,也被推定屬最古層。其次,以出家菩薩的文殊為主角,或以文殊信仰為主題的《首楞嚴三昧經》等經,也相當古老。該經主要是在闡述以智慧為根據的勇猛果敢(首楞嚴)利他行,以及心雖為煩惱所穢,然本是清淨的心性本淨說。
(2)般若經︰以六波羅蜜中,位列第六的「般若波羅蜜」為基礎,而成立一連串的般若經。主要闡述菩薩的修行,係依特定的修行階梯徐徐漸進,尤以進入三昧狀態為目的,或進入此狀態而觀一切皆空,因而獲得圓滿的智慧。此外,亦著重讀誦、崇拜般若經典。具有如此內容的般若經,隨著弘宣者的增加,內容漸被增廣,亦即由《八千頌般若》,增廣為《二萬五千頌般若》、《十萬頌般若》。或是被濃縮為《金剛般若》、《般若心經》等。這些般若經,形成了《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六百卷(七世紀,玄奘譯)此一龐大經典群。
(3)華嚴經︰情形與般若經相似,最後被集成六十卷(或八十卷)的漢譯《大方廣佛華嚴經》的華嚴經,其大部分原是個別獨立的單行經典。主要闡述在佛的悟界中,一切大小事物皆維持其本有形態,而又包含全體。自此觀點而言,初發心菩薩即等同於佛,但《十地經》等係具體揭示其修行階梯及於其中所得的智慧,《入法界品》則描述善財童子參訪形形色色修行者的過程。
(4)淨土系︰淨土三經︰《無量壽經》、《阿彌陀經》、《觀無量壽經》,屬於淨土經典群。凡此皆以阿彌陀信仰為內容,然其成立過程頗為複雜。主要闡述由於菩薩利他誓願而有淨土,眾生因其誓願而生淨土,證得菩提。此係淨土思想的一般主題。像阿閦佛、藥師佛的淨土等種種淨土信仰是並存的。其中,認為阿彌陀佛具無限壽命與光明,並願往生其淨土的信仰,在西北印度逐漸形成強盛的集團,並成立淨土系經典。又,《觀無量壽經》主要在闡述觀佛的方法,然其成立未必在印度本土。
(5)法華經︰以「如白蓮般的正法」為題的法華經(漢譯為《正法華經》、《妙法蓮華經》等),係產生自崇拜佛塔的在家集團,主要闡述︰釋尊之為佛是久遠實成的;一切眾生皆以一佛乘而證得無上菩提;其他聲聞乘等只是方便云云。其中的「三車火宅喻」等比喻,是頗有說服力的譬喻。此經典中,亦有新古層,〈觀音菩薩普門品〉與〈普賢菩薩勸發品〉等,旨在提倡、讚歎觀音信仰、普賢願行,當係後世所增補。
此外,成立於此時期的大乘經典,其後被漢譯並輯錄為《大寶積經》一二○卷、《大方等大集經》六十卷。此外,也包含有與後代密教經典有關的經典。
〔中期大乘經典〕 可分為二類。
(1)如來藏系︰如來藏經典係以如來藏思想為主軸,有《大方等如來藏經》、《央掘魔羅經》、《維摩經》、《勝鬘經》、《大般涅槃經》等經。這些經典都是繼承初期的大乘經典而發展的,以佛菩提、法身的永遠,以及佛智之不可思議為「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之根據,勸導眾生覺醒佛性。此中,《維摩經》、《勝鬘經》分別以維摩居士、勝鬘夫人為主角,是明顯的在家主義。《大般涅槃經》(漢譯為四十卷或三十六卷)闡述即使是毫無善根的眾生(一闡提),也有佛性;並舉出雪山童子求法的故事,以及將佛乘比喻為最美味的乳製品醍醐。此經前十卷成立較早,約成立於四世紀。十卷以後,可能是在中亞彙集的。
(2)唯識系︰代表經典是《解深密經》。此經將人心之根源,稱為阿賴耶識,一切認識、行為蓄積於其中,又顯現於其中,而眾生充分瞭解後,藉由不斷的修行,解放其根源,而轉化為佛智。此經又根據對眾生的實際觀察,而反對《法華經》的一佛乘說。其形式雖為經典型態,然論理精緻,帶有論書性質。無著與世親即依據此經及今已不存的《大乘阿毗達磨經》而將唯識說加以體系化。《楞伽經》也說阿賴耶識,大體也被視為唯識系經典,然其中亦含如來藏系思想,而《金光明經》則是體系化的總合。
此一時期,除了將初期經典加以增廣、彙集之外,並成立頗多含陀羅尼(例如顯示地藏信仰原始形態的《地藏十輪經》)的經典。
〔後期大乘經典〕 在中期時,猶如相應於《般若經》的《中論》、相應於如來藏系經典的《寶性論》、相應於唯識系經典的《瑜伽師地論》,從中可看出經典與論書已有平行的現象。其後,由於著重論書,大乘佛教遂傾向閉鎖於僧院中。另一方面,在家者經常與印度咒術性的民間信仰接觸,舉行以陀羅尼、特殊印契、曼荼羅為中心的儀式,採用《華嚴經》等大乘教理,因而逐漸完成密教的體系。《文殊師利根本儀軌經》中的原始部分,六世紀時業已成立,從中可以看出密教性的雜多信仰形態;七世紀成立的密教兩大經典《大日經》與《金剛頂經》,係以大日如來為中心,確立象徵佛之慈悲與智慧的胎、金兩界曼荼羅之構想,並詳述成佛的過程及其儀軌。在修行上,與佛之法身成為一體的瑜伽,頗受重視。《祕密集會》(Guhyasamaja-tantra)一書,即詳述此中之方法。
〔參考資料〕 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の研究》;靜谷正雄《初期大乘佛教の成立過程》。
三十卷。北涼‧曇無讖譯(另有廣本作六十卷,係隋‧僧就於原經外加那連提耶舍等譯的《日藏經》等合集而成)。收於《大正藏》第十三冊。經錄家列為大乘五大部經(《般若》、《寶積》、《大集》、《華嚴》、《涅槃》)之一(見《開元錄》),即大集部經典的總集。
「大集」經名含有二義︰(1)「大眾會集」義,如本經云「諸大菩薩悉來大集」(〈瓔珞品〉)。(2)「諸法聚集」義,又如經云「此經名為真實法義(中略)無量寶聚」(〈寶女品〉)等。這大概由於表示當時聽聞此經的人數眾多,所說的內容法義也很多,因此名《大集經》。
《大集經》的漢譯本,據《歷代三寶紀》說前後有三譯︰(1)後漢‧支婁迦讖譯《大方等大集經》三十卷。(2)姚秦‧鳩摩羅什譯同名經三十卷,或作四十卷。(3)北涼‧曇無讖譯同名經三十卷,或作二十七卷,或二十九卷,或三十一卷,或四十卷。其中一、二兩譯均佚,第三譯存。但據《出三藏記集》卷九、《大集虛空藏無盡意三經記》說︰「祐尋舊錄︰大集經是晉安帝世,天竺沙門曇摩讖於西涼州譯出,(中略)更不見異人別譯。」又隋‧法經等《眾經目錄》,也以曇無讖譯本列為一譯經。因之此經曇無讖譯本以外,是否還有支讖或羅什譯本,還有疑問。
曇無讖譯的《大方等大集經》,據《僧祐錄》說,見諸舊錄,有二十九卷,首尾有十二段︰(1)〈瓔珞品〉,(2)〈陀羅尼自在王品〉,(3)〈寶女品〉,(4)〈不眴菩薩品〉,(5)〈海慧菩薩品〉,(6)〈無言菩薩品〉,(7)〈不可說菩薩品〉,(8)〈虛空藏菩薩品〉,(9)〈寶幢分〉,(10)〈虛空目分〉,(11)〈寶髻菩薩品〉,(12)〈無盡意菩薩品〉。此外還有一種二十四卷本,以其中〈寶幢分〉列在〈不可說菩薩品〉前,而缺第八〈虛空藏品〉(五卷)和最後的〈無盡意品〉(四卷)二品九卷,所餘經文二十卷則分為二十四卷。以後此經的流傳未有一定的卷數,由分二十七卷乃至四十卷不等,而以分作三十卷本的為大多數。據《開元錄》卷十一說(大正55‧588a)︰
「今檢經本(即三十卷本)與祐記不同︰第一陀羅尼自在王菩薩品(合瓔珞品為一品,但同時也有另分出為二品的經本),第二寶女品,第三不眴菩薩品,第四海慧菩薩品,第五虛空藏菩薩品,第六無言菩薩品,第七不可說菩薩品,第八寶幢分,第九虛空目分,第十寶髻菩薩品,第十一日密分。」
《開元錄》即依此寫為六百二十一紙,分作三十卷,裝為三帙入藏。此後北宋《福州藏》,及南宋、元、明、清各代藏經,均依《開元錄》的內容次第,作十二品三十卷刊刻入藏。近世南京坊刻也是採用此本。這就是古來所傳的三十卷本。
在傳稱曇無讖譯的三十卷本的基礎上,又有經隋沙門僧就添加那連提耶舍等所譯《日藏》、《月藏》等經而合成的六十卷本。如《歷代三寶紀》卷十二所說(大正49‧103a)︰
「新合大集經六十卷。右一部六十卷,招提寺沙門釋僧就開皇六年(586)新合。就少出家,專寶坊學。依如梵本,此大集經凡十萬偈,(中略)致來梵本,部夾弗全,略至略翻,廣來廣譯。緣是前哲支、曇所翻及羅什出,或二十七,或復三十,或三十一,卷軸匪定。就既宣揚,每恒嗟嘆;及睹耶舍高齊之世出月藏經一十二卷,至今開皇復屬耶舍譯日藏經一十五卷,既並大集廣本舊品,內誠欣躍,即依合之成六十軸。」
僧就新合的這一《大集經》六十卷本,在當時即已被編纂入藏(見《歷代三寶紀》卷十三、入藏目),可見隋時這一經本已經流行。其後,唐‧道宣《大唐內典錄》卷九,也載有(大正55‧313b)︰「大方等大集經六十卷或五十八卷,一千一百五十紙,北涼曇無讖譯前三十卷,北齊隋時耶舍譯後三十卷」云云。至智昇編《開元錄》時也曾見過此本,但認為「既無憑準,故不依彼」。惟事實上此本和三十卷本實已並行。乃至宋初官版《開寶藏》亦係採用六十卷本,而依北宋官版覆刻的《高麗藏》和《金藏》也都用這一合集本,近世日本《弘教藏》和《大正藏》也同樣沿用。這就是古來所傳的六十卷本。
以下,先述此土流通較廣的三十卷本的內容。此經廣說大乘法義,分十二品。
(1)〈瓔珞品〉︰一作〈序品〉,半卷,敘說佛成道後第十六年,在王舍城耆闍崛山,許多比丘菩薩僧眾都來大集,佛為講說菩薩所行的一些法門。
(2)〈陀羅尼自在王菩薩品〉︰三卷半,佛為陀羅尼自在王菩薩講說菩薩戒、三昧、智慧、陀羅尼等菩薩行法,及菩薩修大悲等十六事,善業能破三十二種不善業,如來大悲與無上菩提,眾生心性空性無二,菩提無生滅、去來、如虛空、不可得,乃至佛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法等三十二業。
(3)〈寶女品〉︰二卷,佛為廣說實語、法語、菩薩義、毗尼等義,乃至佛三十二相成就的業因,及分別三十二障礙大乘事、三十二成就大乘事等。
(4)〈不眴菩薩品〉︰一卷,佛為東方不眴菩薩講說一切法自在三昧以及種種行法。
(5)〈海慧菩薩品〉︰四卷,佛為海慧等菩薩廣說淨印三昧,即發菩提心,大悲安忍,具足六度;次說發菩提心,令心寂靜;次說三昧的根本十淨三十法、八不共法等;乃至種種一法、二法、三法、四法,及解門句、法句、金剛句等義。
(6)〈虛空藏菩薩品〉︰五卷,佛為虛空藏菩薩講說六波羅蜜,一一成就四法、八法與虛空等,以及廣說三十項修行法門,乃至二十種大誓莊嚴及道莊嚴法等。
(7)〈無言菩薩品〉︰一卷,佛為無言菩薩說聞聲及善思惟生於正見等義,又為廣說信、進、念、慧四力。無言也分別為舍利弗、蓮華菩薩乃至他的父親講說佛的教法等。
(8)〈不可說菩薩品〉︰一卷,佛為不可說菩薩講說發菩提心的十六法、增長菩提心的三十二法及六波羅蜜等義。
(9)〈寶幢分〉︰三卷,有十三品,敘述佛初成道時,王舍城優波提舍及拘律陀聞法歸佛,魔王想要加害,佛為魔說法,又為地意等菩薩講說聖智,乃至和弟子共說破魔等陀羅尼。
(10)〈虛空目分〉︰三卷,有十品,敘述佛為憍陳如說四諦、三解脫門等,為波斯匿王說因緣故事,為彌勒說惑、業、苦三道並十二因緣觀法。為頻婆娑羅王等說菩薩四無量心的修行等。
(11)〈寶髻菩薩品〉︰二卷,敘述佛為寶髻菩薩說六波羅蜜行三十七助菩提行等四淨行。
(12)〈日密分〉︰三卷,有六品,敘述佛為蓮華光、日密等菩薩說三寶護持、諸陀羅尼等。
以上曇無讖譯的《大方等大集經》三十卷。大體係依《開元錄》所記。但梁《僧祐錄》載此經原有〈無盡意品〉而未有〈日密分〉,此中第十二〈日密分〉三卷,也許非曇無讖原譯,而是梁、隋之間人編入。大概隋代通行本中即已編有此分,因而僧就遂以與此相類的〈日藏分〉等合成廣本。又高麗藏本以〈日密分〉三卷初二卷題作曇無讖譯,後一卷題作那連提耶舍譯,或許是由於對〈日密分〉譯者不明的原因。又《僧祐錄》卷九說〈虛空藏品〉當時已經缺失,同錄卷二另載有宋‧聖堅出《虛空藏經》八卷,隨後又有此經的〈虛空藏品〉即是聖堅譯出之說,因而《開元錄》卷十四針對此說云(大正55‧628a)︰「虛空藏品,無讖所翻,非異譯者,或即此經是無讖譯,非聖堅出。」可見〈虛空藏品〉是否為曇無讖原譯,古來已有疑問。
關於此經(三十卷本)的異譯別行本,現存有西晉‧竺法護譯的《大哀經》八卷(與第一〈瓔珞品〉及第二〈陀羅尼自在王品〉合四卷同本),和《寶女所問經》四卷(與第三〈寶女品〉二卷同本),《無言童子經》二卷(與第六〈無言童子品〉一卷同本),《寶髻所問經》(即《大寶積經》第四十七會)二卷(與第十一〈寶髻菩薩品〉二卷同本),以及唐‧波羅頗蜜多羅譯的《寶星陀羅尼經》十卷(與第九〈寶幢分〉三卷同本),不空譯的《大集大虛空藏菩薩所問經》八卷(與第八〈虛空藏菩薩品〉五卷同本),宋‧惟淨譯的《海意菩薩所問淨印法門經》八卷(與第五〈海慧菩薩品〉四卷同本)等。又此經第十二〈日密分〉三卷,似為廣本所收那連提耶舍譯的《大方等日藏經》的抄譯本。
現行僧就合編的《大集經》六十卷本,係在曇無讖譯三十卷本的基礎上,增加了據傳為宋‧智嚴共寶雲譯的《無盡意菩薩經》六卷、隋‧那連提耶舍譯的《大乘大方等日藏經》十五卷,又耶舍於高齊時譯的《大方等大集月藏經》十二卷、《大乘大集須彌藏經》二卷、後漢‧安世高譯《明度五十校計經》二卷。今依北宋官版覆刻的《高麗藏》本(《大正藏》即依用此本)述其內容次第如下︰
(1)〈瓔珞品〉,(2)〈陀羅尼自在王菩薩品〉,(3)〈寶女品〉,(4)〈不眴菩薩品〉,(5)〈海慧菩薩品〉(均同三十卷本),(6)〈無言菩薩品〉,(7)〈不可說菩薩品〉,(8)〈虛空藏菩薩品〉(亦即三十卷本第七、八、六品),(9)〈寶幢分〉,(10)〈虛空目分〉,(11)〈寶髻菩薩品〉(均同三十卷本),(13)〈日密分〉(即三十卷本的第十二品)。
其新添加的,(12)〈無盡意菩薩品〉(即劉宋譯《無盡意菩薩經》改作六卷),敘述無盡意菩薩來並和舍利弗問答,廣說發心、淨心、六種四行、六波羅蜜、四無量心、五通、四攝、四無礙智、四依、三十七品、定慧、總持辯才、撰集四法等八十無盡法門。(14)〈日藏分〉(即隋譯《大乘大方等日藏經》,作十二卷),有十三品,敘述佛說護持三寶等事以及有關日行藏等菩薩諸陀羅尼乃至龍王歸佛等事。(15)〈月藏分〉(即高齊譯《大方等大集月藏經》,作十一卷)有二十品,敘述月藏菩薩來到,佛說他的禪功德,乃至佛為月藏菩薩說修第一義諦成就六波羅蜜,及聲聞、緣覺、大乘、第一義諦三昧禪法等。(16)〈須彌藏分〉(即高齊譯《大集須彌藏經》,二卷),有四品,敘述佛為功德天說菩薩共不共聲聞、辟支佛的禪波羅蜜法,乃至為諸菩薩說諸陀羅尼等。(17)〈十方菩薩品〉(即《明度五十校計經》二卷),敘述佛為十方菩薩分別解說癡、疑、顛倒等五十種校計法。
僧就用以上五經合成《大集》廣本的次第,當是由於〈無盡意品〉在《僧祐錄》中已列為第十二品,因而就置在〈日密分〉前。〈日密〉、〈日藏〉,略廣相殊,但同是一類,遂以〈日藏分〉接在〈日密分〉後。《月藏》經文開始,有「說日藏經已」句,證明〈日藏〉說後續說〈月藏〉。又《月藏經》中說到法滅,因而以〈須彌藏分〉相續。最後更加入了同類型的廣說法數的《明度五十校計經》,合成大部。
據《開元錄》批判僧就所合的六十卷本編次失當,而認為如欲合成廣本,須刪去〈日密分〉和〈十方菩薩品〉,而於《月藏經》後加《大集地藏十輪經》(十卷),又於〈須彌藏分〉後加《虛空光等菩薩經》(二卷)、《菩薩念佛三昧經》(六卷)、《大集賢護法》(五卷)、《大集譬喻王經》(二卷),最後殿以〈無盡意品〉成八十卷。其後,《麗藏》本《大集經》校正後序,也以《開元錄》所列的三十卷本為正,並謂若合成廣本,則《開元錄》所說的八十卷本為完備,而承認所用的六十卷本不夠理想。
這是由於《大集經》是具有「大集」意義的經典的纂集,在曇無讖初譯時即以包含十幾部經的面貌出現,其後闍那崛多所云梵本有十萬偈,也只是一項傳說,內容極不明確,致使此土學人以意推測,構成了多種廣略不同的本子。其實它的梵文原文是否即是眾經纂集的本子,也有問題。
此經在藏文譯本中,即未有整部的《大集》部經,而只有〈瓔珞〉合〈陀羅尼自在王〉、〈寶女〉、〈海慧〉、〈虛空藏〉、〈無盡意〉各品,及〈日藏分〉、〈須彌藏分〉的別行譯本。又近世新疆地方也發現有相當於此經〈寶幢分‧往古品〉的一部分梵文斷片。
此經的內容,廣說大乘法義,而以中觀實相為其宗旨。經中重重地講說了許多大乘修行法門,而均以般若性空的思想加以貫串,一方面並演說禪法,又敘述了一些故事因緣,因之此經可稱為大乘方廣部經的匯集。中國天台宗的著述中,採用了此經的不少名相和教義。
此經的另一特點是有相當多的密教色彩,如〈陀羅尼自在王品〉、〈寶幢分‧陀羅尼品〉、〈日密分‧陀羅尼品〉、〈日藏分‧陀羅尼品〉、〈月藏分‧月幢神咒品〉、〈咒輪護持品〉、〈須彌藏分‧陀羅尼品〉,以及經中隨處散見的陀羅尼咒等,顯見此經在中觀論的基礎上,羼入有初期密部的行法。又此經中表現的所謂末法思想也非常突出,如〈月藏分‧分布閻浮品〉和〈法滅盡品〉所說,即為隋‧信行建立三階教的張本。同時道綽〈安樂集〉中也因此宣傳淨土思想,予中國佛教界以相當影響。
又此經中還反映了古代印巴次大陸有關醫學方面胎兒次第成長的知識,如〈虛空目分‧聖目品〉述十二緣起中,敘說胎兒生長發育的逐步詳細過程,以及它的各種名稱及形象。又古代印巴次大陸的星宿學和曆日法在此經中也多所述載,如〈寶幢分‧三昧神足品〉、〈日藏分‧星宿品〉、〈月藏分‧星宿攝受品〉等中廣述二十八宿、七曜、十二辰等,和中國古代傳說也相近似,於此可以證明兩大陸文化的淵源關係。
此中還有值得注意的是敘列了印度、巴基斯坦等西域各地乃至中國的地名甚多,如〈日藏分‧護塔品〉、〈月藏分‧分布閻浮品〉、〈星宿攝受品〉、〈建立塔寺品〉,廣列了印度、巴基斯坦等西域各地乃至于闐、龜茲、沙勒、遮居迦、鄯善、震旦等地名。因而近世學者頗有懷疑於此經一部分的纂集地點,或即是在中國新疆境內所編出。
此經的註疏很少,據傳古來曾有佚名撰的《大集經疏》十六卷,又憬法師集的《經疏》五卷,信行撰的《月藏分‧依義立名》一卷等,今均不存。 (高觀如)
〔參考資料〕 《文殊大藏經》〈大集部解說〉;山田龍城《梵語佛典導論》;高崎直道《如來藏思想の形成》。
指五種極惡之行為。又名五逆罪、五無間業、五無間罪或五不救罪。即殺父、殺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殺或作害。其中前四是身業,後一為口業。造此五罪必墮無間地獄受苦,故稱五無間罪、五無間業。又因殺父、殺母是違逆恩田,其他三種為背逆福田,故稱五逆或五逆罪。
關於無間業,《俱舍論》卷十七云(大正29‧92c)︰「約異熟果決定,更為餘業餘生能為間隔,故此唯目無間隔義。或造此業補特伽羅,從此命終定墮地獄中,無間隔故名無間。」此外,《大乘義章》卷七舉出四義︰(1)趣果無間,此業捨此生,次生直受果,中無間隔之業。(2)受苦無間,其果一劫間苦苦相續無間斷,由果得名,稱為無間。(3)壽命無間,其果壽命一劫無中絕。(4)身形無間,其果之身形遍滿獄中。
《俱舍論》卷十八另載與五逆同類之五無間同類業,即︰(1)污母及無學尼,(2)殺正定聚菩薩,(3)殺有學聖者,(4)奪僧和合緣,(5)破壞佛塔。此中,污母及無學尼罪同殺母;菩薩恩深如父,殺住定菩薩罪同殺父;有學、無學聖者同是聖福田,殺之罪同殺阿羅漢;奪僧和合緣,謂使僧離散,故罪同破和合僧;眾人敬佛塔似敬佛,故破壞佛塔罪同出佛身血。
此上為小乘五逆之說。
慧沼於《金光明最勝王經疏》卷五,將《金光明最勝王經》卷三〈滅業障品〉所載(大正16‧414a)︰「由身語意造無間罪︰惡心出佛身血、誹謗正法、破和合僧、殺阿羅漢、殺害父母。」釋為三乘通說之五逆。又謂依《薩遮尼乾子經》等所載,大乘之五逆為︰(1)破壞塔寺焚燒經像,或取佛物法物僧物,或教人作見他人作心生歡喜。(2)毀謗聲聞辟支佛法及大乘法。(3)逼令沙門還俗,或斷其命。(4)犯小乘五逆之一者。(5)謗無一切善惡業報,長行十不善業;不畏後世果報,自作或教唆他人行十惡業。
此大乘五逆又謂複五逆或五根本重罪。此外,出佛身血、弒父、弒母、殺和尚、殺阿闍梨、破羯磨轉法輪僧、殺聖人等為七遮罪、七逆、七逆罪。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一五、卷一一九;《成實論》卷八〈五逆品〉;《大乘入楞伽經》卷五;《優婆塞戒經》卷七;《虛空藏菩薩經》;《大集地藏十輪經》卷三;《合部金光明經》卷二;《大般涅槃經》卷十九;《阿闍世王問五逆經》;《阿毗達磨發智論》卷十一;長井真琴《南方所傳佛典の研究》。
舊譯善權,又譯權巧施設。音譯有「漚波耶」等語。為佛教思想體系或實踐上之重要術語。有多種意義,分釋如次︰
(一)相對於「真實法」的方便︰係指為誘引眾生入真實法而權設的法門。稱權假方便、善巧方便。佛菩薩應眾生之根機而施與化益者即是。如吉藏《法華經義疏》卷三云(大正34‧482c)︰「方便是善巧之名,善巧者智用也。理實無三,以方便力是故說三,故名善巧。」窺基《法華經玄贊》卷三亦云(大正34‧695b)︰「權巧方便,實無此事,應物權現,故言方便。」
(二)相對於「般若實智」的方便︰乃照現於平等實智之上的差別權智。如曇鸞《往生論註》卷下云(大正40‧842c)︰「般若者,達如之慧名;方便者,通權之智稱。達如則心行寂滅,通權則備省眾機。」
(三)指為證見真理而修的加行。
「方便」因有上述多種意義,故其類別有許多種。
(1)慧遠《大乘義章》卷十五及《無量壽經義疏》所列的四種方便,即進趣方便、權巧方便、施造方便、集成方便。
(2)吉藏《勝鬘寶窟》卷上所列的五種方便,即進趣方便、善巧方便、善權方便、施造方便、集成方便。
(3)窺基《法華玄贊》卷三所列的三種方便,即進趣方便、施為方便、集成方便。後又從施為方便中開出權巧方便,而成為四種方便。
其中「進趣方便」指見道前七方便;「權巧方便」、「善權方便」指實無其事,應物權現;如實無三乘,權巧而說三;「善巧方便」、「施為方便」及慧遠的「施造方便」同指十波羅蜜中的方便波羅蜜。而吉藏的「施造方便」則指《地持經》所說的十二巧方便;「集成方便」指諸法同體,巧相集成。如真如中具恒沙佛法,又如諸法有六相等。
此外,《淨名經疏》卷三說有自行、化他、自他三方便。「自行方便」指佛及四十一位所證的不思議二諦之理。「化他方便」指藏、通、別三教及圓教有門所明的諸菩薩不斷煩惱,平等照了界內、界外的種種法門。「自他方便」指前二種方便之相對合論。又,《地持經》說有十二巧方便,《摩訶止觀》說有二十五方便。
◎附一︰〈二方便〉(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二方便」一詞,含有二義。玆分釋如次︰
(一)指世間善巧方便與出世間善巧方便︰語出《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十。
(1)世間善巧方便︰略稱世間方便,即菩薩為自利、利他,或為二利而示現的種種善巧施為,以此方便尚有所得、有執著,故名為世間善巧方便。
(2)出世間善巧方便︰略稱出世間方便,即菩薩但為利他,不為自利所示現的種種善巧施為,以此方便無所得且無執著,故名出世間善巧方便。
(二)指細作方便與不念方便︰即無著的《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卷中所說(大正25‧772c)︰「為破色身影像相故,顯示二種方便,(一)細作方便,如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寧為多不等;(二)不念方便,如經︰是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其中,細作方便是為破除眾生對色身之相的執著而設譬喻。即仔細分析,善巧述說,以顯示色身本來是假。而不念方便是令眾生通達諸微塵非諸微塵,不生念想,而捨離對色身諸相的執著。
(三)指體外方便與同體方便︰乃天台宗所說。
(1)體外方便︰指爾前諸經所說,乃對望真實而立的方便。
(2)同體方便︰又作體內方便,指《法華經》所開顯的真實法,即真實的上方便。
智顗《法華文句》卷三(上)(大正34‧36b)︰「體外方便,化物之權隨他意語。(中略)同體方便,即是自行權隨自意語。」
◎附二︰〈六種巧方便〉(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六種巧方便,乃《菩薩地持經》中所說的菩薩為度化壞佛法者、處中者、已入者、已熟者等四種眾生,當行的六種巧方便。即隨順、立要、異相、逼迫、報恩、清淨等六種巧方便。
(1)隨順巧方便︰謂菩薩欲為眾生說法,先以善巧方便,隨順教誡,令生信樂之心,然後以如來甚深法義,令其易解易入,獲大利益。
(2)立要巧方便︰要即誓約,謂若有眾生從菩薩要索田宅、飲食、錢財等種種資生之具時,菩薩即與之立誓約,言︰汝能供養父母、沙門、婆羅門及受持禁戒者,我當施汝,若不能,則不施與。彼眾生既聞此誓約,即能如說修行,滿所願欲。
(3)異相巧方便︰謂菩薩既教眾生供養父母、沙門、婆羅門及受持禁戒者,或有不順其教者,菩薩則現乖異瞋責之相,令彼有所畏懼,捨惡從善。
(4)逼迫巧方便︰謂菩薩於自眷屬作是言教,若我眷屬有不供養父母,乃至犯諸禁戒者,我當斷其供給,或加調罰,或至擯斥。彼諸眷屬畏其謫罰,即修眾善,斷諸惡法。
(5)報恩巧方便︰謂菩薩先有恩德及於眾生,或施以財物,或脫諸苦難,及免諸恐怖,救療眾病,令得安樂。而眾生知恩欲酬報者,菩薩則不欲其世間財利,但望其供養父母,乃至受持禁戒。
(6)清淨巧方便︰謂菩薩住究竟地,生兜率天,從兜率天來生世間或生王宮,捨上妙樂,出家學道,令諸眾生捨離高慢,及成無上菩薩,又令眾生堅固信樂,同求佛道,所有惑染,悉皆清淨。
此外,同經又說菩薩巧方便略有十二種,為起內佛法者有六種,即(1)菩薩悲心,顧念一切眾生;(2)一切諸行,如實了知;(3)求無上菩提智;(4)依顧念眾生捨離生死;(5)依諸行如實知,以無染心輪轉生死;(6)依求佛智慧熾然精進。為外成熟眾生有六種,即(1)菩薩巧方便,以少善根起無量果;(2)以少方便,起無量善根;(3)令毀壞佛法者除其暴害;(4)處中者令入佛中;(5)已入眾生令其成熟;(6)已成熟者令得解脫。
◎附三︰〈十種方便〉(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十種方便,指菩薩行者的十種善巧方便。出自舊譯《華嚴經》卷四十〈離世間品〉,新譯《華嚴經》卷五十六則稱此為十種勤修。即︰
(1)布施方便︰謂悉捨一切,不求回報。
(2)持戒方便︰謂持一切戒,具行頭陀行,少欲知足,威儀清淨。
(3)忍辱方便︰謂忍一切惡,離一切顛倒、瞋恚、我慢及自他之想。
(4)精進方便︰謂究竟身口意三業,一切所作皆不退轉。
(5)禪定方便︰謂遠離一切五欲諸煩惱,勤修禪定,解脫三昧,出現神通。
(6)智慧方便︰謂離愚癡煩惱,長養一切功德,心無厭足並能開發慧解。
(7)大慈方便︰謂運平等大慈之心,利樂一切眾生。
(8)大悲方便︰謂知一切諸法無自性,起平等大悲之心,代眾生受諸煩惱。
(9)覺悟方便︰謂以決定無礙智示現一切眾生,令了悟十性。
(10)轉不退法輪方便︰謂轉無上法輪,化導眾生,使如教修學,不退行位。
◎附四︰印順《印度佛教思想史》第三章(摘錄)
「方便」在大乘佛法中的重要性(更影響到祕密大乘佛法),是應該特別重視的。羅什所譯《維摩詰所說經》,經題下註「一名不思議解脫」。《華嚴經》的〈入法界品〉,《智度論》稱為《不可思議解脫經》;《四十華嚴經》題,也作「入不可思議解脫境界」。解脫(vimukti)是佛法的修行目標,大乘佛法稱為「不思議解脫」,形式與方法上,應有某種程度的差異;差別的重點,就是方便。
(一)菩薩道是依釋尊過去的本生(jātaka)而形成的。在本生中,修菩薩行的,不一定是出家的。如善財(Sudhana)所參訪的善知識(菩薩),多數是人。出家的,有比丘,比丘尼。在家的,有仁慈的國王,法官,航海者,醫師,製香師,語言學者,數學家,長者,優婆夷,童女等;也有方便示現殘酷嚴刑的國王,愛欲的淫女,愚癡的「服樹皮衣」的外道仙人,「五熱炙身」的苦行婆羅門。也有不是人的,如一頭四手的大夫(神);眾多的夜天,是女性的夜叉(yakṣa)。有的是出家,有的是在家;有的是人,有的是鬼神︰這樣的菩薩而修菩薩行,當然與「佛法」不同了。
(二)「佛法」中,在家是可以證果的,但住持佛法,屬於出家僧。不涉政治,不事生產,表現謹嚴拔俗的清淨形象。為了維護僧伽的清淨,有些地方是不能去的,有些人是不能隨便接觸的,有些事是不可以做的。遵守傳統制度,與社會保持適當距離,對佛法的普化人間,似乎有所不足。「大乘佛法」的菩薩,以不同身分,普入各階層,從事不同事業,以不同方便,普化人間。理想的「大乘佛法」,與謹嚴拔俗的比丘生活,說法利生,作風上顯然不同。就是現出家相的文殊菩薩,不在僧中雨安居(varṣika),而在「王宮采女中,及諸淫女、小兒之中三月」,也與傳統的出家生活不同。這一大乘的方便風格,正是受了流行這一地區,重「法」而不重「律」的大眾部(Mahā-saṃghika)系的影響。雞胤部(Kaukkuṭika)主張,衣、食、住一切隨宜;北道部(Uttarapathaka)說有在家阿羅漢。南方大乘──「文殊法門」、「入法界品」所表現的解行,就是在這種部派思想上,適應地域文明而發展起來的。
〔參考資料〕 《成唯識論述記》卷九(末);《長阿含》卷一〈大本經〉;《大般若經》卷三二八;舊譯《華嚴經》卷三十七;《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五;《十地經論》卷一;平川彰《法華思想》;橫超慧日編著《法華思想》。
(一)日本淨土宗西山派總本山︰位於京都府長岡京巿粟生西条。又稱報恩山念佛三昧院,係熊谷蓮生房於建久九年(1198)所創,源空(法然)為其開山。
嘉祿三年(1227)東山大谷的源空墳墓遭到比叡山眾徒破壞,其遺骸遂被移至太秦。翌年遷本寺荼毗,並立廟祀之。後西山派祖證空繼任第四世,建樓門、三重塔,大振寺風。使此寺成為西山派的根本道場。至六世淨音,諸堂漸成。
仁治三年(1242)受賜「光明寺」匾額。應仁元年(1467)因戰亂波及,諸堂遭毀。爾後又遇二次火災,寬延年中(1748~1750)復興堂塔,以迄於今。有絹本著色二河白道圖、絹本著色四十九化佛阿彌陀來迎圖、木造千手觀音立像等重要文化財。
(二)日本淨土宗關東十八檀林之首︰位於神奈川縣鎌倉巿材木座,又號天照山蓮華院。
仁治元年(1240)三月,北条經時於佐介谷創蓮華寺,延請然阿良忠為開山。寬元元年( 1243)遷寺至現址,乃改稱光明寺。逮第八世觀譽祐崇中興寺風,明應四年(1495),獲後土御門天皇賜為勒願所。慶長十三年(1608),德川家康命此寺列十八檀林之首,至三十一世深譽傳察時,成為關東六派的本山。有紙本著色當麻曼荼羅緣起、紙本著色淨土五祖繪傳、絹本著色十八羅漢及僧像等珍貴文物。
(三)屬日本臨濟宗東福寺派︰位於三重縣伊勢巿岩淵町,山號金鼓山。
天平十四年(742)依聖武天皇勒願,創建於繼橋鄉前山村鼓嶽,兼屬天台、真言二宗。元應元年(1319)禪僧月波惠觀移此寺至山田吹上,並使之改隸禪宗,大興堂舍,世稱中興開山。自此該寺成為東福寺之末寺。
延元三年(1338)八月,惠觀父結城宗廣與北𦤏親房隨義良親王,由大湊東渡陸奧。船經遠州灘時遇颶風,親王及宗廣漂流至伊勢。同年十月,宗廣於此寺病逝。寬文十年(1670)遭回祿之災。天和元年(1681)乃移建現址。原本境內有瑞慶院、廣德寺、東漸庵、大仙院四寺,境外有十輪寺、金剛寺等二十餘剎。其住持採輪番制。但明治維新時遭廢除。今僅存本堂、鐘樓等。
(四)屬日本真言宗醍醐派︰位於京都府綾部巿睦寄町,山號君尾山。
相傳係推古天皇七年(599),聖德太子所創建。寬平年間(889~898)聖寶中興寺門。大永七年(1527)遭火焚燬,爾後衰微。明治三十七年(1904)二月,被指定為日本國寶之一。
(五)屬日本真宗大谷派︰位於茨城縣(常陸國)下妻巿。又號西木山高月院,相傳係承久二年(1220)親鸞之弟子明空房所創。
明空房俗姓三浦,原為武士。後投親鸞門下,成為六老僧之一,於下妻建此寺弘教。永仁五年(1297)示寂。後由子孫繼掌。此寺境內有江戶時代遷自小島的三月寺,乃建保二年(1214),親鸞應郡司武弘之請而說法的遺蹟。有安置阿彌陀如來的本堂、開山堂、鐘樓、鼓樓、庫裡、寶藏等。
〔參考資料〕 (一)《光明寺繪緣起》;《光明寺世代記》;《百鍊抄》卷十三。(二)《鎌倉佐介淨剎光明寺開山御傳》;《然阿上人傳》;《觀經疏傳通記糅鈔》卷一、卷四十八。. 三《光明寺殘篇》;《光明寺舊記》。(五)《大谷本願寺通紀》卷七;《和漢三才圖會》卷六十六。
二卷。隋‧菩提燈(登)譯。又稱《占察經》、《地藏菩薩業報經》、《地藏菩薩經》、《大乘實義經》,或作《漸剎經》。收於《大正藏》第十七冊。係地藏菩薩代佛為堅淨信菩薩演說占察善惡業報之法,及大乘實義的典籍。
上卷闡明使用木輪相占察善惡宿世業、現世苦樂吉凶等事的方法。並說若有惡業、苦果、凶事出現,禮懺地藏菩薩,便能滅罪除障。所謂木輪,係由木片雕刻而成。謂若欲占察宿世所作善惡業種的差別,須在十輪上書寫十善十惡之名。若欲占察宿世集業的久近所作,與強弱大小的差別,須在三輪書身口意之名及長短深淺粗細之筆畫。若欲占察三世中受報的差別,則須在六輪書一乃至十八之數。而後敬禮供養三寶,念地藏菩薩,投輪於淨物上。依照木輪上的文字所示,可知其吉凶等差別。
下卷敘說大乘之實義。謂欲歸向大乘者,首先應知所行根本的一實境界。而學習此境界的方法,有唯心識觀及真如實觀二種觀道。若依此信解不能進趣者,則應修淨土往生法。並說明作佛有信滿作佛、解滿作佛、證滿作佛、一切功德行滿足作佛等區別。
關於本經之傳譯,《歷代三寶紀》卷十二云(大正49‧106c)︰「占察經二卷。右一部二卷者,檢群錄無目,而經首題云菩提登在外國譯。似近代出,妄注。今諸藏內並寫流傳。」其下,並記載隋‧開皇年間,廣州及青州等地,有人依此經行塔懺法,男女雜集行自撲法以滅罪云云。開皇十三年(593),有人向官府告狀,謂此乃妖法。官司推問,其人稱塔懺法是依據《占察經》而來。廣州司馬郭誼來京具狀奏聞,朝廷敕令內史侍郎李元操與郭誼訪法經等諸大德,勘定此經真偽。法經等人以諸經錄無此經名目及譯處,又所行塔懺法不同於其他諸經,遂上奏謂此經不可依行。朝廷乃禁止此經流通。《法經錄》卷二、《彥琮錄》卷四、《大唐內典錄》卷十等亦將此經編入疑惑或疑偽錄。然依《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一、《開元釋教錄》卷七等所載,天冊萬歲元年(695)十月,敕令將此經編入真經。
按上卷所說的木輪占察法,可能是依據《大方廣地藏十輪經》所說而作。下卷所說的大乘實義,可能是取自《大乘起信論》的教義,且引用真諦《十八空論》。由此看來,本經可能是後人偽撰。
明‧智旭著有《占察經玄義》一卷、《占察經義疏》二卷、《占察經行法》一卷等,皆為本經的註釋書。又,在日本,本經與地藏信仰關係密切,隨著地藏信仰的隆盛,本經亦流布於日本各地。
◎附︰張心澄《偽書通考》〈佛藏〉
《占察善惡業報經》二卷,偽。隋‧菩提燈譯。
《法經錄》以此經列入疑惑部。註云︰「前二十一經多以題注參差,眾錄致惑,(中略)真偽未分,事須更詳,且附疑錄。」
《長房錄》卷十二列《占察經》二卷。註云(大正49‧106c)︰
「右一部二卷,檢群錄無目,而經首題云菩提登在外國譯。似近代出,妄注。今諸藏內並寫流傳。而廣州有一僧行塔懺法,以皮作二枚帖子,一書善字,一書惡字,令人擲之,得善者好,得惡者不好。又行自撲法,以為滅罪。而男女合雜。青州亦有一居士,同行此法。開皇十三年有人告廣州官司,云其是妖。官司推問,其人引證云︰塔懺法依占察經,自撲法依諸經中五體投地如太山崩。廣州司馬郭誼來京向岐州具狀奏聞。敕不信占察經道理,令內史侍郎李元操共郭誼就寶昌寺問諸大德法經等,報云︰占察經目錄無名及譯處,塔懺法與眾經復異,不可依行。敕云︰諸如此者,不須流行。」
《仁壽錄》卷四〈五分疑偽〉中列此經。註云︰「名雖似正,義迷人造。」《內典》卷十〈歷代所出疑偽經論錄第八〉中列《占察經》兩卷。註云︰「上卷一百八十事卜占。」後總註云︰「右諸偽經論,人間經藏往往有之。」
《周錄》以此經列入真經,《開元錄》因之,謂︰「翻譯有源,編載疑偽將為未可。」元‧沙門慶吉祥集《至元法寶勘同總錄》(下簡稱《至元錄》)未收此經。
梁啟超謂︰日本‧望月信亨以《占察經》與《起信論》兩文對校,列出十餘條,兩書相類之點甚多,可見兩書實有密切之關係。如《占察》果屬佛說,而為馬鳴所依,則馬鳴直剿經文,改頭換面,冒為己作,甯有是理。《占察》之為偽經,隋時已有定讞。以絕不知名之外國譯師菩提登,其蹤跡一無可考,此外更無他譯,舊經錄中亦未見,其偽無疑。其旨歸在禮懺地藏菩薩,明屬就中國俗間迷信附會出來。望月氏以《起信》襲《占察》,梁氏則以為《占察》襲《起信》。以「起信初出,傳習尚希,作偽者偶獲之,輒勦以實己書,故於論中言三細粗等文悉刪去,惟撏撦其泛言心性者敷衍之,故文冗漫不可讀。」(《大乘起信論考證》)
李翊灼曰︰「勘此經譯人,傳錄無考。而經末云︰『如是所說六根聚修多羅中名何法門』,題下注云︰『出六根聚經中』,此《六根聚經》亦不可考。又勘此經上卷說占輪相,下卷義同《起信論》,而文亦相類,顯係與《起信論》有相互證明,相為表裏之用意。又勘諸錄多入此經於疑偽類,《至元錄》則不收。據此諸端,此經誠可疑,極應辨也。」(《佛家典籍校勘記》卷七稿本待梓)
〔參考資料〕 《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緣山三大藏目錄》卷上;《大乘起信論之研究》;望月信亨《佛教經典成立史論》、《淨土教の起原及發達》。
密教用語。俗稱手印。即密教徒在修法時,雙手所作的特殊姿勢。音譯母陀羅、慕捺羅、母捺羅,或稱印相、契印、密印,或單稱「印」。依密教所謂,是指曼荼羅海會諸尊為標示其內證之三昧,或修行之因人為同於諸尊本誓而形成三密涉入之義,而於其手指上所結之密印。屬三密中之身密。
密教以為,凡夫雖未斷除煩惱,但若能持本尊之密印,且其餘口意二密亦能相應,則可依三密加持而與本尊相涉入以成就瑜伽。《大日經》卷六〈本尊三昧品〉有深入的引申,謂印契可分成有形、無形二種,《大日經疏》卷二十釋云(大正39‧783b)︰
「印形亦有二種,謂有形、無形也。形即是青黃赤白等色,方圓三角等形,屈伸坐立及所住處之類也。印謂所執印,即刀、輪、羂索、金剛杵之類也。初心別緣而觀,謂先觀畫尊等。約此而觀名為有形。後漸淳純,又以加持力故自然而現,與心相應。爾時此本尊但從心現,不別外緣,故云無形也。」
此所謂有形、無形,即有相、無相之義。住於一相即名「有相」;具一切相,不只偏於一相,所謂舉手動足皆成密印之境界即名「無相」。
關於印契與手印之異同問題,有人認為「手印」為諸尊所持之印,如所謂金剛界大日智拳印、胎藏界大日法界定印。「契印」為諸尊所執之器物,如觀音之蓮華、文殊之利劍等。智拳印標示此尊非定曼荼羅之尊,而為智界之主尊;利劍表摧破煩惱之德,象徵文殊之本誓。
關於行者修法時,對手印應注意的事項,《大日經疏》卷十三引述善無畏三藏之說云(大正39‧715b)︰「西方尤祕印法,作時又極恭敬。要在尊室之中及空靜清潔之處,當澡浴嚴身,若不能一一浴者,必須洗淨手,嗽口,以塗香塗手等方得作也。又作時須正威儀,跏趺等坐。不爾得罪,令法不得速成。」此外,《青龍寺儀軌》亦謂,結印之際祈念諸佛加被,則可得悉地。
又,結契印時,不應於顯露處,此如《陀羅尼集經》卷一云(大正18‧795a)︰「露處作印咒法者,為惡鬼神之所得便。」又謂,於像前作印,則應以袈裟或淨巾覆蓋。故日本東密通常在袈裟下或法衣袖中結印,然台密則不然。惟印契原屬威儀行事之姿勢,如「說法印」即以手勢幫助說明,「定印」則源自將兩手共置於趺座上以便利安定心境;古時對此並無定制。然其後密教興起,乃擷取印度教之行事,而有印相之理論出現。
此外,密教為結印之雙手或十指,曾附加上特殊名稱,如兩手稱二羽、日月掌、二掌。十指稱十度、十輪、十蓮、十法界、十真如、十峰等。而每一手指,又各有專名,且諸經用法並不統一。茲表列如次︰
┌─┬───┬──┬───┬──┬──┬──┬─────┬─────┬──┐
│右│ 大指 │ 識 │ 輪 │ 慧 │ 智 │ 禪 │欠(kham)│佉( kha)│ 空 │
│ ├───┼──┼───┼──┼──┼──┼─────┼─────┼──┤
│ │ 頭指 │ 行 │ 蓋 │ 定 │ 力 │ 進 │吽( hum)│訶(ha) │ 風 │
│ ├───┼──┼───┼──┼──┼──┼─────┼─────┼──┤
│ │ 中指 │ 想 │ 高 │ 念 │ 願 │ 忍 │羅(ra) │羅(ra) │ 火 │
│ ├───┼──┼───┼──┼──┼──┼─────┼─────┼──┤
│ │無名指│ 受 │ 光 │ 進 │ 方 │ 戒 │尾(vi) │喲(va) │ 水 │
│ ├───┼──┼───┼──┼──┼──┼─────┼─────┼──┤
│手│ 小指 │ 色 │ 勝 │ 信 │ 慧 │ 檀 │阿( a) │阿( a) │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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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蘊│五佛頂│五根│十度│十度│五 字│五 大│五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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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 小指 │ 色 │ 勝 │ 信 │ 檀 │ 慧 │阿( a) │阿( a) │ 地 │
│ ├───┼──┼───┼──┼──┼──┼─────┼─────┼──┤
│ │無名指│ 受 │ 光 │ 進 │ 戒 │ 方 │尾(vi) │喲(va) │ 水 │
│ ├───┼──┼───┼──┼──┼──┼─────┼─────┼──┤
│ │ 中指 │ 想 │ 高 │ 念 │ 忍 │ 願 │羅(ra) │羅(ra) │ 火 │
│ ├───┼──┼───┼──┼──┼──┼─────┼─────┼──┤
│ │ 頭指 │ 行 │ 蓋 │ 定 │ 進 │ 力 │吽( hum)│訶(ha) │ 風 │
│ ├───┼──┼───┼──┼──┼──┼─────┼─────┼──┤
│手│ 大指 │ 識 │ 輪 │ 慧 │ 禪 │ 智 │欠(kham)│佉( kha)│ 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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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中,以五大配於五指,乃依據《大日經》之所說。如《大日經》卷四〈密印品〉云(大正18‧24b)︰「當用定慧手,作空心合掌,以定慧二虛空輪並合而建立之。」
◎附︰栂尾祥雲〈印契概說〉(摘譯自《祕密事相の研究》)
關於印契,《金剛頂經》說有大印、三昧耶、法印、羯磨印等四類;《大日經疏》列舉契印、手印等二種,但此處所欲加以解說的,是以手指作種種象徵的印契(手印),《金剛頂經》中所說的三昧耶印、羯磨印即屬於這類。這些手印中,如較自然的定印、與願印,其成立的歷史極早;但如技藝式的,以手指表示開敷蓮華的形狀,或表示五股金剛杵的手印,則是後代才成立的。亦即在梁代不知譯者的《牟梨曼拏羅咒經》中,才開始宣說這種技藝式的手印。
出現在《牟梨曼拏羅咒經》中的技藝式的手印,只有十九印;但在經過一世紀的逐漸發展之後,在七世紀阿地瞿多(Atikūta)譯出的《陀羅尼集經》中,這類手印已有三百多種。隨著手印的逐漸發展,綜括手印原理的印母也告成立。善無畏三藏的《大日經疏》卷十三,曾給這些印母以總括性的、組織性的說明,亦即將它列為四拳與十二合掌。
所謂「四拳」,即蓮華拳、金剛拳、外縛拳、內縛拳。其中,蓮華拳又稱為胎拳。常被用為胎藏部的印母。其印相是握頭指以下之四指,以大指壓頭指中節側方。亦即如《大日經疏》卷十三所說︰「如常作拳法,大指豎之。」關於此蓮華拳的代表意義,雖然淨嚴在《別行次第祕記》中,曾列舉種種;但若就其形式而言,應是表未敷之蓮華。
其次的金剛拳,主要是被用於金剛頂部。《金剛頂經》中所說的羯磨印,都是以此金剛拳為其基本。《大日經疏》說其印相為︰「以空指在於掌中而拳之」,《金輪時處軌》說為︰「以中指、無名指、小指握大指,以頭指拄大指之背。」雖然因流派之不同,金剛拳的結法因而有異,但大多以《金輪時處軌》所說為準。
《金剛頂經》謂此金剛拳為︰「一切如來身語心金剛縛智印。」不空的《般若理趣釋》謂為︰「身口意金剛合成名為拳。」兩者都認為此金剛拳是表示一切如來身語意之三密活動的統持與縛持。
第三種是外縛拳,在《大日經疏》卷十三中,謂此為「指在外拳」,但一般只稱為外縛。其印相是合叉二手成拳,十指外現。《金剛頂經》稱它為金剛縛,並謂此金剛縛是「二手如月形」,這是以外縛的掌中圓形表月輪。《金剛頂經》中的三昧耶印等,都是以此外縛拳為其印母。權田雷斧所著的《密教奧義》謂此為︰「外縛是胎藏界的印母,蓮華上面有月輪形,外現的八指表示八葉蓮。」但此說與外縛為金剛部之印母的事實相反,且將外縛八指視為八葉蓮,尤屬臆斷,毫無經軌根據。依《金剛頂經略出念誦經》所載,為觀出纏月輪而修菩提心觀時,須結此外縛印,由此推知,此外縛的十指應是表示月輪向外發出光明才對。
第四種是內縛拳,《大日經疏》謂之為第二拳,但一般只稱為內縛。其印相是十指交叉,十指均屈向掌中。關於其印義,權田和尚在《密教奧義》中謂︰此內縛為月輪中有蓮華形,是金剛部之印母。但實際上,以此內縛為印母的,大多是胎藏部,金剛部較為少見。因此,《密教奧義》之說,恰與事實相反。而且,從外縛的印義可以推知內縛拳的掌中圓形是表示月輪;因此,以內叉的十指中之八指表示八葉蓮華之說,毫無經軌根據,無法令人完全首肯。不如認為這是以輕霧中的月輪,表示通達菩提心的階位,還較為合理。果其如此,則叉在掌內的十指,即是表示潛在輕霧中之月輪的光明。
前述的蓮華拳、金剛拳、外縛拳、內縛拳等四類,若再加上忿怒拳、如來拳則成六拳。所謂的忿怒拳,是以無名指、中指握大指,豎頭指與小指並稍屈如牙。所謂如來拳,是左手作蓮華拳,右手作金剛拳,並以右手金剛拳握左手的大指。
其次,就印母的十二合拳加以說明。第一,寧尾拏(nivida)合掌,亦作堅實心合掌。兩掌緊合,十指尖端稍為分離。第二,三補吒(sampuṭa)合掌,亦作虛心合掌。十指齊合,掌心略成虛圓。第三,屈滿羅(kuḍmala)合掌,亦作未敷蓮華合掌。掌心比前之虛心合掌更屈,呈穹隆狀。第四,僕拏(bhagna)合掌,亦云初割蓮華合掌。十指相合,頭指、中指、無名指等三指稍許張開。第五,嗢多那惹(uttānaja)合掌,亦作顯露合掌。兩掌側合上仰。第六,阿陀羅(ādhāra)合掌,亦作持水合掌。顯露合掌的諸指稍屈,恰如掬水之勢。第七,鉢羅拏摩(praṇāma)合掌,即歸命合掌。十指交叉,右手指叉於左指之上,相當於《金剛頂經》的金剛合掌。第八,微鉢哩哆(viparīta)合掌,也稱為反叉合掌。左右兩手背合,十指相交。第九,毗鉢囉曳薩哆(vīparyasta)合掌,此云反背互相著合掌。兩掌背合,仰右掌覆左掌。第十,啼哩曳(tiryak)合掌,亦作橫柱指合掌。二掌仰立,二中指互觸。第十一,阿馱囉(adhara)合掌,此云覆手向下合掌。二掌俱覆,二中指頭端互觸。第十二,覆手合掌,梵文同於第十一。覆二手,二大指互觸。
以此等印母為基本而結種種印契之時,若將兩手或各手指配列以標幟,則依之附加有特殊的印義。在此,首先將經軌中將兩手稱為二羽、二翼的主要標幟排列如下︰
┌───┬───┬────────────────┐
│左 手│右 手│經 軌│
├───┼───┼────────────────┤
│ 定 │ 慧 │《大日經》、《大日經疏》、《胎藏│
│ │ │四部儀軌》、善無畏譯《尊勝軌》 │
├───┼───┼────────────────┤
│ 止 │ 觀 │《略出經》、《大日經》卷七、《廣│
│ │ │大軌》、《攝大軌》 │
├───┼───┼────────────────┤
│ 福 │ 智 │金剛智譯《准提陀羅尼經》 │
├───┼───┼────────────────┤
│ 理 │ 智 │《補陀落海會軌》 │
├───┼───┼────────────────┤
│ 權 │ 智 │善無畏譯《尊勝軌》 │
├───┼───┼────────────────┤
│胎藏海│金剛海│《補陀落海會軌》 │
└───┴───┴────────────────┘
另外,又將兩手的五指稱為五輪與五智,將小指、無名指、中指、頭指、大指等五指,分配於五字、五大、五根、五蘊等。茲列表如下︰
┌───────────────────────────────────┐
│二手共通 │
├───┬────┬────┬────┬────┬───────────┤
│小 指│無 名 指│中 指│頭 指│大 指│經 軌│
├───┼────┼────┼────┼────┼───────────┤
│ 阿 │ 尾 │ 羅 │ 吽 │ 欠 │《攝大軌》、《蓮華部心│
│( a)│ (vi) │ (ra) │( hum)│(kham)│軌》 │
├───┼────┼────┼────┼────┼───────────┤
│ 阿 │ 鍐 │ 覽 │ 唅 │ 欠 │《胎藏梵字次第》、《胎│
│( a)│( vam)│( ram)│( ham)│(kham)│藏備在次第》 │
├───┼────┼────┼────┼────┼───────────┤
│ 地 │ 水 │ 火 │ 風 │ 空 │《大日經》、《大日經疏│
│ │ │ │ │ │、《胎藏四部軌》、《蘇│
│ │ │ │ │ │地經》、善無畏譯《尊勝│
│ │ │ │ │ │》、《吽迦陀野軌》等 │
├───┼────┼────┼────┼────┼───────────┤
│ 信 │ 進 │ 念 │ 定 │ 慧 │《阿門軌》 │
├───┼────┼────┼────┼────┼───────────┤
│ 色 │ 受 │ 想 │ 行 │ 識 │金剛智譯《毗沙天門王軌│
│ │ │ │ │ │》 │
├───┼────┼────┼────┼────┼───────────┤
│ 勝 │ 高 │ 光 │ 蓋 │ 輪 │不空譯《一字頂輪王軌》│
│ │ │ │ │ │、《奇特佛頂軌》、《藥│
│ │ │ │ │ │師消災軌》 │
└───┴────┴────┴────┴────┴───────────┘
此外也將左右兩手之十指,稱為十度、十波羅密、十地、十峰。茲將諸經軌中之十指標幟誌列表如下:
┌──┬──┬───┬──┬──┬──┬──────────┐
│二手│小指│無名指│中指│頭指│大指│經 軌│
├──┼──┼───┼──┼──┼──┼──────────┤
│ 右 │ 檀 │ 戒 │ 忍 │ 進 │ 禪 │《蓮華部心軌》、《瑜│
├──┼──┼───┼──┼──┼──┤伽護摩軌》、《玄法軌│
│ 左 │ 慧 │ 方 │ 願 │ 方 │ 智 │》、《秘藏記》 │
├──┼──┼───┼──┼──┼──┼──────────┤
│ 右 │ 慧 │ 方 │ 願 │ 方 │ 智 │《略出經》、《補陀落│
├──┼──┼───┼──┼──┼──┤海會軌》、《大疏》卷│
│ 左 │ 檀 │ 戒 │ 忍 │ 進 │ 禪 │三十、《准提經》 │
├──┼──┼───┼──┼──┼──┼──────────┤
│ 右 │ 禪 │ 進 │ 忍 │ 戒 │ 檀 │《補陀落海會軌》 │
├──┼──┼───┼──┼──┼──┤ │
│ 左 │ 智 │ 力 │ 願 │ 方 │ 慧 │ │
└──┴──┴───┴──┴──┴──┴──────────┘
總之,上面所說的印契與真言,都是從印度本有轉而成為密教獨有,從無意義轉而成為有意義;藉著這些有意義的密教獨特手印與真言,來詮示宇宙的祕義與人生祕趣。同時,由於將心專注於祕義祕趣之中,乃能從事定慧俱行之密教獨特修法。
〔參考資料〕 《蘇悉地羯囉經》;《大日經疏》卷十四;《蓮華部心軌》;《攝大儀軌》;《阿閦如來念誦供養法》;《一字奇特佛頂經》。
十卷。唐‧玄奘譯。又稱《大方等十輪經》、《大乘地藏十輪經》、《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收在《大正藏》第十三冊。
本書譯於唐‧永徽二年(651),共有序、十輪、無依行、有依行、懺悔、善業道、福田相、獲益囑累八品。卷末則附錄新羅‧神昉的序文。與《大方廣十輪經》(八卷,譯者不詳)為同本異譯,不過後者的內容缺略頗多(參閱附錄)。此外,偽經《延命地藏經》二卷亦多依據本書所說。
全經八品,內容略如下述︰
(1)序品︰佛在佉羅帝耶山說《月藏經》畢,爾時南方大香雲、大花雲等來雨諸供養,演出種種百千微妙大法音聲。爾時與會之大比丘眾、大聲聞僧、菩薩摩訶薩眾等,各自見兩手掌中持如意珠。從是一一如意珠中放諸光明。因光明咒,一一有情皆見十方殑伽沙等諸佛世界。佛為無垢生天帝釋廣說讚歎地藏菩薩之功德。說已,地藏菩薩與諸眷屬以神通力現聲聞像,從南方來,恭敬頂禮世尊雙足。佛復為好疑問菩薩廣說地藏菩薩之勝德。
(2)十輪品︰佛應地藏菩薩之問,為說如來由本願力成就十種佛輪,得降諸天魔外道之邪論,摧滅一切諸眾生類堅如金剛相續煩惱。隨其所樂,安置一切有力眾生。令住三乘不退轉位。復以剎帝利種灌頂大王之十種王輪為喻,為會眾開示。
(3)無依行品︰佛為天藏大梵說二種之十無依行法。復謂雖是破戒諸惡比丘,猶能示導一切天、龍、人、非人等。能令諸有情睹其形相,而生十種殊勝思惟。故不得非法加害。佛復告知地藏菩薩,末世有十惡輪,帝王旃荼羅、宰官旃荼羅等,與破戒惡行比丘互為朋黨。對清淨比丘不能生實信心希有之想,心無恭敬,意懷凌懱百般惱害。地藏菩薩亦誓願救拔此等旃荼羅者,遠離十惡輪,增長十法,俾使彼等不致墮入地獄。
(4)有依行品︰佛答金剛藏菩薩之問。時,佛勸會眾供養破戒比丘,然金剛藏菩薩不以為然,以為彼等並非佛子,不堪消受供養。佛則以為彼等猶現諸佛法幢相,故不得辱害。佛復說三乘法皆為如來度生之方便,故雖修行大乘,亦不得廢棄其餘二乘。佛又說二種十有依行,並教示大乘之無塵垢行輪、無取行輪。
(5)懺悔品︰與會之大眾中,有無量眾生曾誤聞法,謬生空解,撥無因果,斷滅善根,往諸惡趣。其時聞佛說此經,乃還得正見,深生慚愧,至誠懺悔。佛乃為說十種法,俾令諸菩薩等獲得無罪正路法忍。
(6)善業道品︰佛答金剛藏菩薩之問,以為十善業道即菩薩之十輪。且為廣說修十善業道之因果、利益。
(7)福田相品︰佛說菩薩有十財施、十法施、淨戒、安忍、精進、靜慮、般若、善巧方便、大慈等大甲胄輪,能普為一切聲聞、獨覺作大福田。
(8)獲益囑累品︰佛說如是大法門時,大眾各蒙無量法益。佛復以地藏十輪大記法門付囑虛空藏菩薩,使其受持,廣令流布。
◎附︰〈大方廣十輪經〉(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八卷。譯於北涼,譯者佚名。收在《大正藏》第十三冊。又稱《方廣十輪經》或《十輪經》。全經計十五品,內容敘述地藏菩薩的功德,以及依十種佛輪與三乘十種依止輪等可轉十惡業輪。其主旨並非在破斥二乘,而係闡述對破戒比丘作勝想可得功德,並述說地藏菩薩現沙門之相,以濟度末法濁世眾生。文中嘗對「唯有一乘說」之思想加以反駁。
本經之異譯本為《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乃唐‧永徽二年(651)玄奘於大慈恩寺之譯經院所譯出,由大乘光等筆受。凡十卷八品,卷首附神昉所撰之序。兩者對照,文辭雖有出入,但唐譯第一〈序品〉大致相當於涼譯第一〈序品〉與第二〈諸天女問四大品〉。唐譯第二〈十輪品〉相當於涼譯第三〈發問本業斷結品〉及第四〈灌頂喻品〉。唐譯第三〈無依行品〉相當於涼譯第五〈相輪品〉與第六〈剎利旃陀羅現智相品〉。唐譯第四〈有依行品〉及第五〈懺悔品〉相當於涼譯第七〈眾善相品〉、第八〈剎利依止輪相品〉。唐譯第六〈善業道品〉相當於涼譯第九〈遠離譏嫌品〉,唐譯第七〈福田相品〉與第八〈獲益囑累品〉相當於涼譯第十〈布施品〉、第十一〈持戒相品〉、第十二〈忍辱品〉、第十三〈精進相品〉、第十四〈禪相品〉、第十五〈智相品〉等六品。
隋代信行所提倡的「普佛普法」之三階教義,主要即是根據涼譯本而立論。信行所著《三階佛法》四卷中,共引證涼譯百二十次之多。唐譯本譯出後也被廣為引用,以致有地藏教之稱。三階教籍中有《十輪依義名》二卷與《十輪略抄》一卷。《釋淨土群疑論探要記》卷六所述,三階師有《十輪鈔》之著述,當係指後者。
本經所揭示「十種王輪」之說,可謂後世地藏十王信仰之由來;又《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上所載「木輪占察法」,當亦係衍生自本經的「十輪說」。
〔參考資料〕 《內典錄》卷五、卷九;《譯經圖紀》卷四;《大周眾經目錄》卷二;《開元錄略出》卷一;《開元錄》卷八;《貞元錄》卷十一;矢吹慶輝《三階教之研究》;《淨土教の起原及發達》。
我國近世佛教界所信仰的四大菩薩之一。被尊稱為「大願地藏菩薩」,與觀音(大悲)、文殊(大智)、普賢(大行)並稱為四大菩薩而為我國佛教徒所尊崇。依經典所載,地藏菩薩受釋尊付囑,出現於釋尊入滅後至彌勒佛出世的無佛時代,誓願濟度教化六道一切眾生後始願成佛,且又有「地獄未空,誓不成佛」的誓願,故被稱為「大願菩薩」。「地藏」之梵語音譯為乞叉底蘗婆、𣏧師帝揭婆。此外,又別稱持地菩薩、無邊心菩薩、地藏王菩薩。
據《地藏本願經》卷上所載,地藏菩薩的本緣有四︰
(1)於過去久遠劫前為大長者之子。因見師子奮迅具足萬行如來之相好莊嚴,乃發願在盡未來際不可計劫,度脫六道罪苦眾生,以證得此相。
(2)於過去不可思議阿僧祇劫為一婆羅門女。因欲救亡母脫離惡趣,乃設供修福。並立誓在盡未來劫,普度罪苦眾生。
(3)於過去久遠劫時為一國王。因見國內人民多造眾惡,乃誓願救度一切罪苦眾生皆至菩提,自己始成佛。
(4)於過去久遠劫時為一女子,名光目。因欲拯救在地獄受苦的亡母,故誓願濟度一切罪苦眾生。待彼等成佛後,始成正覺。
依《地藏十輪經》所載,此一菩薩具有無量數不可思議之殊勝功德,為一切世間聲聞獨覺所不能測。由於他誓願拯救六道眾生,所以,任何眾生如果能夠至心、如法念誦他的名號或供養他的圖像,則地藏菩薩必能使之離諸憂苦,得二十八種利益,並為安置生天、涅槃之道。
此外,據《地藏本願經》及《占察經》所說,地藏菩薩自從發心修行以來,已過無量數劫。其智慧、功德,早已與佛相同,按理早就可以成佛了。但是,由於他所發的本願在度盡一切眾生,所以,在眾生尚未完全解脫之前,決不成佛。
關於地藏菩薩的形像,《大日經》等作菩薩形(即在家相),以寶冠瓔珞莊嚴,《大方廣十輪經》等作沙門形。然一般多流傳外現比丘形,左手持寶珠,右手執錫杖,或坐或立於千葉青蓮花上的形像。
在密教,此菩薩為胎藏界曼荼羅地藏院的主尊,呈菩薩形,身肉色,左手持安有如意寶幢的蓮花,右手執寶珠,面稍向左,坐於赤蓮花上。密號為悲願金剛、悲愍金剛、與願金剛,三昧耶形是寶珠或蓮花上的幢,印相是旗印。《陀羅尼集經》卷六則說是法身印及法印。真言多用《大日經》卷四〈密印品〉所載的「南麼三曼多勃馱喃訶訶訶微娑麼曳莎訶」。
如前所述,地藏菩薩所示現的多為出家相。此與文殊、普賢之多為在家相者不同。他特重救渡苦難最深的地獄眾生,並且教導眾生要尊敬三寶,深信因果,庶使來世不至墮入惡趣。此外,又提倡孝道,教人如法超薦祖先,凡此種種都是我國佛教界對他產生深邃敬意的原因。
地藏菩薩
關於地藏信仰在印度的流傳情形,諸說紛紜。按︰梵語經題為「(Ārya-)kṣitigarbha-sūtra」(《(聖)地藏經》)的經典在《大乘集菩薩學論》中曾數度被引用,而且,梵文《十地經》(Daśabhūmīkaśūtra)與其他經典中也載有地藏菩薩,由此可推知最遲六、七世紀以後,地藏菩薩已為印度人所信仰。但信仰情形,不如近世中日佛教界熱烈。而且,印度的四大菩薩(觀音、文殊、彌勒、普賢)也沒有地藏菩薩。至於在中國,隋代僧信行曾以地藏信仰為中心,建立三階教。又,沙門藏川也曾混合道教的十王思想,而撰《閻羅王授記四眾逆修生七往生淨土經》等以弘揚地藏信仰。此外,唐代之新羅王族金喬覺出家後,到我國安徽九華山修行。其人被視為地藏菩薩的化身,而九華山也成為國人心目中的地藏菩薩之示現處。明代以後,依據《地藏菩薩本願經》而有的信仰愈為流行。該經曾被稱為佛門之孝經。地藏菩薩被國人信仰的程度,也更為提高。一直到今日的台灣佛教界,其勢仍不稍衰。
在日本,依據此種地藏信仰的偽經亦曾流行,從平安末期至鎌倉初期左右,《延命地藏菩薩經》、《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等陸續問世。另外,各種相關文學作品及靈驗譚也在庶民之間流傳。日本的地藏信仰盛行與「賽之河原」思想結合,假託為空也上人所撰的《西院河原地藏和讚》即非常有名。至江戶時代,作為兒童之守護神的地藏佛像出現,主要在護佑生產平安與育子順利,而六地藏巡行、地藏盆、地藏流、地藏講等活動更融入日常生活中。到現代,又與水子(嬰靈)供養、交通安全相結合,以民間信仰的姿態而受人矚目。
◎附︰印順〈地藏菩薩之聖德及其法門〉(摘錄自《妙雲集》下編{11})
地藏菩薩之名德
(一)釋名義
在佛法中,菩薩是依德立名,不像一般人的名字,與自身的心行無關。中國熟知的四大菩薩,於名號上皆加一讚詞,如大智文殊、大行普賢、大悲觀音、大願地藏,可見地藏菩薩的願力是特別深廣的。大乘經中有《大集經》,以佛說法時,十方大眾雲集的大法會而得名。在大集法會中,菩薩多有以藏為名的,如日藏、月藏、虛空藏、金剛藏、須彌藏、地藏。何謂地藏﹖地是大地,也是「地大」;藏是含藏、伏藏義,如金礦、銀礦、煤礦、鐵礦等。於佛法中名為藏,是庫藏之意。地藏之含義,一方面是從地而說;地是四大之一,能擔當一切,一切崇山峻嶺,萬事萬物都在地上。此喻菩薩的功德,能為眾生而荷擔一切難行苦行。地也有依止義,一切草木皆依地而成,依地而生。喻世間一切自利利他功德,依此菩薩而存在而引起。地藏菩薩能含藏種種功德,能引生一切功德,難行苦行,救度眾生,故名地藏。世俗稱為地藏王,依經但名地藏,也許因地藏比丘為新羅國王子,而加「王」字以尊稱之。
(二)讚功德
九華山的地藏,是菩薩的應化,現在要來說地藏菩薩的真實功德。如《占察經》說︰「發心以來,過無量無邊不可思議阿僧祇劫,久已能度薩婆若海,功德滿足,但依本願自在力故,權巧現化,影應十方。」據經文的記載,地藏菩薩發心修行以來,已經很久──無量無邊不可思議阿僧祇劫了。功德智慧,與佛一樣。薩婆若即一切智──佛智。薩婆若海,形容佛之大覺悟大智慧,如海一樣的深廣。地藏菩薩於無量無邊劫修行,早已達到了佛的智慧海,功德圓滿具足,早應成佛了。但菩薩發願度盡一切眾生,故隱其真實功德,以本願力,自在神通,到處現身說法,救度人天。故《楞伽經》中說到,有大悲菩薩,永不成佛。這不是因為程度差,或者懈怠修行,而由於大悲願力,發願度盡一切眾生,所以功德與佛齊等,而不現佛身,始終以菩薩身,於十方世界度脫眾生。
地藏菩薩的功德,與佛平等,所以敬信菩薩的功德,也不可思議了。如《十輪經》(一)說︰「諸大菩薩所,於百劫中至心皈依,稱名念誦,禮拜供養,求諸所願,不如有人於一食頃,至心皈依稱名念誦禮拜供養地藏菩薩,求諸所願,悉得滿足。(中略)如如意寶,亦如伏藏。」經上說︰若至誠皈依文殊、彌勒等諸大菩薩,稱其名號,禮拜供養,求自己所願,如求健康、求長壽、求財富,或求斷煩惱等。於一百劫中求諸大菩薩,還不如有人於一頓飯間──短期間至心皈依地藏菩薩,稱名念誦菩薩名號,虔誠敬禮地藏菩薩的功德大,若有所求,皆能圓滿達成願望。這是弘揚地藏菩薩法門,所以特地讚歎地藏菩薩功德的超勝。如意寶,即摩尼珠,此寶能出生一切,所求皆遂。地藏菩薩的悲願救度,令眾生所求皆應。又如窮人忽得伏藏,立刻大富,一切都有了。若眾生有種種艱苦,不得自在,修行地藏法門,這樣的一切皆可滿足。此外,依《地藏十輪經》說,地藏菩薩如觀世音菩薩一樣,於十方世界現種種身,說種種法,令眾生離種種困苦,皆得滿足。
地藏菩薩還有一特殊功德,也是從地藏的名義而來,如《十輪經》(一)說︰「能令大地一切草木、(中略)花果,皆悉生長。」住在農村的,希望的是農作物豐收。地藏菩薩能滿足眾生所求,增長一切花草樹木,一切於地上生長的,皆得豐碩的收成。此經譯出後,少人弘揚,故對地藏菩薩這方面的特殊功德,少人注意。對於這,農人們應是特別感恩祈求的。
還有,地藏菩薩的治癒疾病。如《須彌藏經》說︰「汝今能於一切眾生,能為大藥,如大妙藥。何以故﹖汝身即是微妙大藥。」古代的藥,主要是生於地上的草、木及礦物。故地藏菩薩功德,如藥師佛一樣。但不是大醫王,而是大妙藥,能令眾生增長精氣,增進健康,祛除疾病。若能見菩薩,親近菩薩,一切病──身病、心病、生死煩惱病皆除,一切功德皆具足。
末了,就是一般熟知的,依《地藏菩薩本願功德經》而說的︰「地獄未空,誓不成佛」了。依《地藏菩薩本願經》,地藏本願誓欲度盡地獄眾生。眾生中最苦惱者,應是地獄眾生了,菩薩特發大願,對極苦眾生而加以救濟解脫。
地藏菩薩之特德
(一)來居穢土
一切大菩薩,如觀世音菩薩,在此世界示現度生,所現皆在家相,如現白衣大士,或現天人等相,文殊師利現童子相,普賢菩薩也是在家相。唯地藏菩薩現出家相。此一意義,很少人注意。地藏菩薩究竟為什麼現出家相﹖為了說明此義,以「來居穢土」及「現聲聞相」二義來說。地藏菩薩雖然遍到一切世界度生,但特別要在這穢惡世界,度罪苦眾生。此如《十輪經》(一)說︰「地藏已於無量無數大劫,五濁惡世無佛世界,成熟有情。」地藏菩薩發心於無量無邊劫,皆於穢惡世界度眾生,越是穢惡的世界越要去,越是苦惱的眾生越要度。他還要到沒有佛法的世界,眾生苦難最多處,去利益眾生。菩薩的願力,各有不同,地藏菩薩的慈悲大願,是著重於穢惡世間的成熟有情。因此,如《十輪經》(一)說︰「我今學世尊發如是願,當於此穢土得無上菩提。」釋迦牟尼佛是出現於穢惡世界,並於此穢土成佛的。地藏菩薩要學習釋迦佛,發願於此穢土成佛,於此穢土度生,可說是釋迦佛精神的真正繼承者。
(二)示現聲聞
地藏菩薩是大菩薩,功德與佛相齊,究竟圓滿,於此娑婆世界釋迦佛法會中,現出家相,如《十輪經》(一)說︰「以神通力,現聲聞像。」聲聞是出家弟子的名稱,這是地藏菩薩的特色。依大乘經說︰有些清淨世界沒有小乘法,也沒有出家眾。但釋迦佛來此穢土成佛,即現出家相;穢土佛法與出家眾,是有密切關係的。地藏菩薩向釋迦佛看齊,現出家相,也願於穢土成佛。穢惡世界的佛法,有出家眾,可以解說為適應時代,而有為己的獨善的傾向。但從另一方面說,含有積極的特殊意義︰在這穢惡世界,眾生一天到晚,非爭名,即奪利,為生活忙,為私利忙,整個社會,充滿了罪惡黑暗。在此黑暗污穢的世界中,應給予一種光明和希望,所以釋迦佛出現於穢土中,出家成佛。《十輪經》說,出家的僧相,是穢惡世界的清淨幢相。在此不理想的社會中,建立清淨的僧團,使大家見聞薰染,而達到身心清淨。佛法是適應社會的,在穢土中弘法要有出家人,現出清淨莊嚴的解脫相。釋迦佛及地藏菩薩,來穢土而現出家相,意義即在於此。出家無經濟的私有,以乞化為生,不為享受,也就減少了因經濟而來的問題。其次,現出家相,男不婚,女不嫁,不像一般人,因夫婦關係,而發生糾紛苦痛。五濁惡世的無邊罪惡,主要起因於男女及經濟的佔有。出家相,即提供了解決穢土困難,以及解脫穢染身心的方案。即使做不到,也知道解脫苦難的真正方向。所以穢土的佛法,重心為出家眾,而淨土中就可以沒有出家的了。地藏菩薩現出家相於此土度生,有著特殊意義,所以穢土眾生,對地藏菩薩感到特別親切。地藏菩薩不只是提倡孝道,超度父母,而且現聲聞身,度穢土眾,實為古代大德特別推重的原因。
救度眾生不墮地獄
地藏菩薩來五濁惡世救眾生,而眾生中最苦惱者是地獄眾生,所以地藏菩薩的悲願力,眾所熟知,是為了救脫地獄的眾生。一般人所知道的,是地藏菩薩把地獄裏的苦惱眾生救拔出來。但這不是唯一的辦法,也不是最理想的。最要緊的、最徹底的,還是如何令眾生不墮地獄,才是救度地獄眾生的好辦法。比如好的醫生,非但能為病者治療或動手術,還能教人如何調攝健康,預防疾病。如只知地藏菩薩救度地獄眾生,而不知菩薩還苦心教導眾生,何者應止,何者應作,才能不墮地獄,若等到墮入地獄受苦,已是遲了。(中略)
地藏菩薩於無量劫以來,皆發願救度眾生,不墮地獄。現於釋迦佛前,重發此願︰「五濁惡世空無佛時,其中眾生煩惱熾盛,習諸惡行,愚癡狠戾,難可化導,(中略)善根微少,無有信心。(中略)如是等人,為財利故,與諸破戒惡行苾芻相助,共為非法朋黨,皆定趣向無間地獄。若有是處,我當往彼,以佛世尊如來法王,利益安樂一切有情無上微妙甘露法味,方便化導,令得受行拔濟,(中略)令不趣向無間地獄」(《十輪經》四)。佛在世時,佛的威德大,眾生根機利。佛滅度後,眾生煩惱熾盛,作惡的多,愚癡狠毒,不辨是非善惡,殘酷兇暴,所以經上說︰「五濁惡世眾生,剛強難化。」這些眾生常為財利,與壞比丘合作。佛法在世間,良好的道場,有德比丘當然會有人護持,如一些念佛參禪講經道場,有大德領導,也有人護法。然有些地方名勝、古剎或者新建,不管是否有德高僧主持,財產一多,也要有護持的人。從前大陸上的寺宇,要維持得好,每有拉攏地方勢力士紳,逢迎送禮,請他護持。有些在家人,對三寶多少有點信心,但出家人自己不長進,請客送禮,請託幫忙,漸漸養成了習慣性。不免有些地方士紳,不分好歹黑白,只要送禮就幫忙。這不但造成惡劣風氣,反使有德比丘無法立足。這一來,不但未能護持佛教,反而增加佛教的不少困難。真正愛護佛法,欲令三寶清淨者,對此只有痛心,故太虛大師對此甚為感嘆!地藏菩薩於釋迦法會中,示現出家相,建立清淨僧團為佛法的中心。依此基本精神,地藏菩薩發願,於惡世中令此等眾生,能以方便把他們從墮落邊緣救出來。這並不一定要顯神通,把要墮落地獄的眾生拉出來,而是開示正理,令其了解,特別令這群有財富勢位,可能作重罪而要墮落地獄的,信奉佛法,不要作破壞三寶的罪。佛說此法門,以《地藏十輪經》為主,使五濁惡世眾生,不入地獄。
臨墮已墮者之拔濟
地藏菩薩的法門,特重於如何才能使人不墮惡道。不作重惡業,不墮落地獄,當然最好,但那已作了墮地獄的重惡業,在臨命終時將要墮落,如何才能在緊要關頭救濟他﹖如果已墮地獄的,又將如何救度他﹖病人病重將死時,或者已死,那時如惡業已造成了,善業又來不及作,這將如何救度﹖在《地藏菩薩本願經》中,特別著重說到這一法門。
地藏菩薩發願,要救苦難惡趣眾生。惡道眾生中,地獄眾生最苦,菩薩對苦難眾生,特別慈悲憐憫,所以特重於地獄的濟度。地藏菩薩在釋迦佛法會中,受佛囑付。於佛滅後末法時代,眾生根鈍,煩惱深重,修行悟證者少,墮落者多。地藏菩薩於無邊劫中發大願,所以於佛前擔負此責任,願於穢惡世界救度眾生,這是甚難稀有之事!
〔參考資料〕 《大方廣十輪經》卷一〈序品〉;《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上;《大日經義釋》卷七;《地藏菩薩本願經綸貫》;許止淨《九華山志》;弘一《地藏菩薩聖德大觀》;真鍋廣濟《地藏菩薩の研究》;西義雄(等)《大乘菩薩道の研究》。
二卷。唐‧實叉難陀譯。又稱《地藏本願經》、《地藏本行經》、《地藏本誓力經》。收於《大正藏》第十三冊。本經係詳述地藏菩薩的本生誓願及利濟眾生事,進而強調經典本身的不可思議。謂誦讀、聽聞本經一句一偈,亦能消除無量無邊罪業云云。全經計有忉利天宮神通、分身集會、觀眾生業緣、閻浮眾生業感、地獄名號、如來讚歎、利益存亡、閻羅王眾讚歎、稱佛名號、校量布施功德緣、地神護法、見聞利益、囑累人天十三品。與《地藏十輪經》同為專門闡述地藏菩薩事蹟的重要典籍。
本經雖題為唐‧于闐國三藏沙門實叉難陀譯,但《開元釋教錄》、《貞元新定釋教目錄》並無記載,高麗藏、宋藏、元藏亦未收錄。直至明藏始見本經,因此,本經當非實叉難陀所譯。
又,日本學者羽溪了諦推測本經應成立於中亞之于闐,松本文三郎則認為本經成於元末明初,姨狴斢b土經典所說之阿彌陀本願,以《地藏十輪經》思想為架構,由中國學者增補潤飾而成之偽經。然真鍋廣濟反駁松本之說,謂︰(1)在宋‧常謹的《地藏菩薩像靈驗記》序云(卍續149‧353下)︰「汝當憶念,(中略)不以後世惡業眾生為慮。如是三白佛言。」一段,與本經〈分身集會品〉卷二的經文幾乎完全相同;(2)根據石濱純太郎與尼克拉‧奈夫斯基所發表的《伯希和先生中亞蒐集之一》中,有西夏文《地藏菩薩本願經》〈校量布施功德緣品〉卷十的殘卷;(3)日僧濟暹所撰《持念地藏菩薩疏要鈔》中,於地藏菩薩十要釋義部份,曾引用本經的本生故事及經文,書末並記有「天仁二年正月下旬比沙門濟暹撰之生年八十五」之句。而天仁二年(1109)即相當於宋徽宗之世,故本經成書年代最遲在十或十一世紀。此外,真鍋更援引日本的《覺禪鈔》、《撰集抄》與中國《三寶感應錄》所載,而認為本經之原本應如現行本,並非後世所增補。
註疏有《地藏本願經科文》一卷、《地藏本願經綸貫》一卷、《地藏本願經科註》六卷、《地藏本願經手鑑》六卷等。
◎附一︰弘一〈地藏本願經大旨〉
《地藏菩薩本願經》,二卷。流通本作三卷。唐‧于闐國沙門實叉難陀譯。
〈忉利天宮神通品第一〉︰佛在忉利天,為母說法。十方諸佛菩薩集會讚歎。如來含笑,放光明勇,出微妙音。十方天龍鬼神亦皆集會。佛為文殊菩薩說地藏菩薩往因。
〈分身集會品第二〉︰十方地獄處分身地藏菩薩,與諸受化眾生來見世尊。世尊摩頂付囑文云︰「汝觀吾累劫勤苦,度脫如是等難化剛強罪苦眾生。其有未調伏者,隨業報應。若墮惡趣受大苦時,汝當憶吾在忉利天宮慇懃付囑,令娑婆世界至彌勒出世已來眾生悉使解脫,永離諸苦,遇佛授記。」
〈觀眾生業緣品第三〉︰摩耶夫人問業報所感惡趣,地藏菩薩略答五無間事。
〈閻浮眾生業感品第四〉︰定自在王菩薩更問往因,佛又略說二事。四天王請問菩薩大願方便,佛述其所說報應之法。
〈地獄名號品第五〉︰普賢菩薩問,地藏菩薩答。
〈如來讚歎品第六〉︰佛放身光,出大音聲,讚歎地藏菩薩。普廣菩薩請問利益,佛為說供像讀經持名等,分別答之。
〈利益存亡品第七〉︰地藏菩薩白佛,普勸眾生斷惡修善。大辨長者請問薦亡功德,地藏菩薩為說七分獲一。
〈閻羅王眾讚歎品第八〉︰鬼王與閻羅天子,承佛菩薩神力,俱詣忉利,請問眾生不依善道之故,佛以如迷路人喻之。次有惡毒鬼王主命鬼王各發善願,佛讚印之,并授主命道記。
〈稱佛名號品第九〉︰地藏菩薩為利眾生,演說過去諸佛名號功德。
〈校量布施功德緣品第十〉︰地藏菩薩請問,佛分別答。
〈地神護法品第十一〉︰堅牢地神明供像十利。
〈見聞利益品第十二〉︰佛放頂光,妙音稱讚地藏菩薩。觀世音菩薩請問不思議事,佛為說供像持名等,分別答之。
〈囑累人天品第十三〉︰佛又摩地藏菩薩頂,以諸眾生付囑令度。文云︰
「地藏!地藏!記吾今日在忉利天中,於百千萬億不可說不可說一切諸佛菩薩天龍八部大會之中,再以人天諸眾生等未出三界在火宅中者,付囑於汝。無令是諸眾生墮惡趣中一日一夜,何況更落五無間及阿鼻地獄,動經千萬億劫無有出期。地藏,是南閻浮提眾生志性無定,習惡者多,縱發善心,須臾即退。若遇惡緣,念念增長。以是之故,吾分是形百千億化度,隨其根性而度脫之。
地藏!吾今慇懃以人天眾付囑於汝。未來之世,若有天人及善男子善女人,於佛法中種少善根,一毛一塵一沙一渧,汝以道力擁護是人漸修無上,勿令退失。復次地藏,未來世中,若天若人,隨業報應落在惡趣。臨墮趣中,或至門首,是諸眾生,若能念得一佛一菩薩名,一句一偈大乘經典,是諸眾生,汝以神力,方便救拔,於是人所現無邊身為碎地獄,遣令生天受勝妙樂。爾時世尊而說偈言,現在未來天人眾,吾今慇懃付囑汝,以大神通方便度,勿令墮在諸惡趣。」
次為虛空藏菩薩說見像聞經二十八益,又說七益。
◎附二︰弘一〈普勸淨宗道侶兼持誦地藏經〉
淨宗道侶修持之法,固以淨土三經為主。三經之外,似宜兼誦《地藏經》以為助行。因地藏菩薩,與此土眾生有大因緣。而《地藏本願經》,尤與吾等常人之根器深相契合。故今普勸淨宗道侶,應兼持誦《地藏菩薩本願經》。謹述旨趣於下,以備淨宗道侶採擇焉。
(1)淨土之於地藏,自昔以來,因緣最深。而我八祖蓮池大師,撰〈地藏本願經序〉,勸讚流通。逮我九祖蕅益大師,一生奉事地藏菩薩,讚歎弘揚益力。居九華山甚久,自稱為「地藏之孤臣」。併盡形勤禮地藏懺儀,常持地藏真言,以懺除業障,求生極樂。又當代淨土宗泰斗印光法師,於《地藏本願經》尤盡力弘傳流布,刊印數萬冊,令淨業學者至心讀誦,依教行持。今者竊遵淨宗諸祖之成規,普勸同仁兼修併習。勝緣集合,蓋非偶然。
(2)地藏法門以三經為主。三經者,《地藏菩薩本願經》、《地藏菩薩十輪經》、《地藏菩薩占察善惡業報經》。《本願經》中雖未顯說往生淨土之義,然其他二經則皆有之。《十輪經》云︰「當生淨佛國,導師之所居。」《占察經》云︰「若人欲生他方現在淨國者,應當隨彼世界佛之名字,專意誦念,一心不亂,如上觀察者,決定得生彼佛淨國。」所以我蓮宗九祖穄q大師,禮地藏菩薩占察懺時,發願文云︰「捨身他世,生在佛前,面奉彌陀,歷事諸佛,親蒙授記,迴入塵勞,普會群迷,同歸祕藏。」由是以觀,地藏法門實與淨宗關係甚深,豈唯殊途同歸,抑亦發趣一致。
(3)《觀無量壽佛經》,以修三福為淨業正因。三福之首,曰孝養父母。而《地藏本願經》中,備陳地藏菩薩宿世孝母之因緣。故古德稱《地藏經》為「佛門之孝經」,良有以也。凡我同仁,常應讀誦《地藏本願經》,以副觀經孝養之旨。併依教力行,特崇孝道,以報親恩,而修勝福。
(4)當代印光法師教人持佛名號求生西方者,必先勸信因果報應,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然後乃云「仗佛慈力,帶業往生。」而《地藏本願經》中,廣明因果報應,至為詳盡。凡我同仁,常應讀誦《地藏本願經》,依教奉行,以資淨業。倘未能深信因果報應,不在倫常道德上切實注意。則豈僅生西未能,抑亦三塗有分。今者竊本斯意,普勸修淨業者,必須深信因果,常檢點平時所作所為之事。真誠懺悔,努力改過。復進而修持五戒十善等,以為念佛之助行,而作生西之資糧。
(5)吾人修淨業者,倘能於現在環境之苦樂順逆一切放下,無所罣礙。依苦境而消除身見,以逆緣而堅固淨願,則誠甚善。但如是者,千萬人中罕有一、二。因吾人處於凡夫地位,雖知隨分隨力修習淨業,而於身心世界猶未能徹底看破,衣食住等不能不有所需求,水火刀兵饑饉等天災人禍亦不能不有所顧慮。倘生活困難,災患頻起,即於修行作大障礙也。今若能歸信地藏菩薩者,則無此慮。依《地藏經》中所載,能令吾人衣食豐足,疾疫不臨,家宅永安,所求遂意,壽命增加,虛耗辟除,出入神護,離諸災難等。古德云︰身安而後道隆。即是之謂。此為普勸修淨業者,應歸信地藏之要旨也。
〔參考資料〕 《大明三藏北藏目錄》卷二;《閱藏知津》卷五;《佛典批評論》。
寺院所領有的土地。指為維持經營寺院的造建修繕、法會的費用及僧眾的衣食諸事,所捐贈的田園、山林等產業。此制起源於印度,為三寶物之一,與堂塔、什具、錢穀同屬寺院的資產。雖然佛教十戒中,規定比丘應以三衣一鉢為滿足,不可另畜長物。然像莊田、園林等,係大眾共有的常住物,故不在禁止之列。如《大方等大集經》卷三十四云(大正13‧234b)︰
「若復有人為供養故,或造一舍、一僧伽藍,經行之處布施園林、衣服、飲食、臥具、床褥、種種湯藥而供養之,或有建立講讀論堂經行禪室,於中布施奴婢田宅、象馬、車乘、駝驢、牛羊種種諸物、衣服、臥具,及諸湯藥資生所須,令持法比丘身心安隱,坐禪修道講讀論義如法修行,具足莊嚴,(中略)我於爾時與諸菩薩及聲聞眾皆悉受之。」
故釋尊在世時,亦曾受長者、居士等所布施的竹林精舍、祇園精舍、居拘律精舍,以護持僧眾安穩修道。
在中國,蒙朝廷護持的大寺,除每年或每月有定額的供物外,亦有受賜封戶領地之情形。如曇鸞創於北魏‧延興二年(472)的玄中寺(山西省石壁山),在太和十八年(494)因祈雨有驗,翌年獲賜寺莊。其後再蒙唐德宗及憲宗賜寺莊,領域達一百五十餘里。又據《廣弘明集》卷二十八所載,唐太宗為殉身戎陣者造寺,並供給家人、車牛、田莊。其後禪宗盛行,寺院更設有園頭、樹頭、莊主等職,從事領地的耕作與管理。《敕修百丈清規》卷四莊主條云(大正48‧1133b)︰「蓋耕種有佃,提督則有甲幹,收租之時自有監收僧行。此外,縱有輸納、修圩、依糧等項,只臨時分委勤舊知事,限期使辦,事畢旋歸,非唯省費,有補常住而消禍未萌。」
此外,朝鮮國王在建立寺院同時,亦多捐獻寺領。而日本因自古崇拜神祇,故早已有神地神戶之制存在。其後佛教傳入,深受朝廷信仰,遂盛行建造寺塔,並依據神田,捐給寺院封戶墾田,稱為寺田、寺家田、供養田、佛餉田、傳法田等名。由於此寺田不輸租,其稅悉為寺院所收,故又稱不輸租田。其後因寺田增加,弊端百出,以致有多項禁令頒布。
〔參考資料〕 《大方等大集經》卷五十三;《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四;《有部毗奈耶藥事》卷十五;《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七;《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卷上;《集神州三寶感通錄》卷上;滋野井恬《唐代佛教史論》(《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道端良秀《中國佛教社會經濟史の研究》。
又譯「布敦」。或「布頓仁欽朱」。西藏迦舉派中綽普系的名學者。名寶成。其父勝幢吉祥賢和母親福億都是密宗的阿闍黎。他生於肖梅公奈的寺院裏,時元‧至元二十七年(1290)仲春。幼年從母學法,五、六歲時他母親教他讀誦《臨終智慧經》和《地藏十輪經》等。七歲時,曾到綽普巴處求受發菩提心的教授,八歲時從綽普巴求受薩嘉派的勝樂鈴師曼荼羅四種灌頂、持拋儀和甚深口訣等。又在幼年期中曾從餘師學習算術、草書、卦宮、咒術等。另外,又從他的祖父學習舊派的大圓滿數年,對於大圓滿的普行續、前譯五部、後譯十三部、心部母子十八部、界部等法,都圓滿受學。
他於十八歲從福怙出家為沙彌,更從其學《八千頌般若》、《二萬頌般若註解》、《入行論》等經論,《律經》、《本生鬘》等律部,《集量論》、《量決定論》及各種註疏等量論,約二年。後來,又從阿闍黎量士和寶獅子等學習各種密法,都得善巧。二十三歲,受近圓戒為比丘,仍廣學各派顯密教法。又到解脫譯師處學聲明,對於《旃陀羅記論釋》、《迦羅波經釋》以及《阿摩羅俱舍》等都能通達。同時,西度東西兩方,迦濕彌羅、信度、僧伽羅島、海邊等各種不同語言也都學通,成為當時的一大譯師。後又從勝德獅子學時輪灌頂教授拉卓兩派密意滙合之法,以及其他密法多種。此後仍然廣事參學,據說他自幼至長共參學二十八位大阿闍黎,對當時西藏所有的顯密法門,幾乎全部學到。
三十歲左右布頓的學業和思想即已成熟,此後從事著述、翻譯和編訂大藏等工作。1320年他到霞魯寺,以後大部份時間都住持該寺。他的弟子繼承法座,衍為霞魯一派。後來,他的名聲遠揚,1333年元順帝妥懽鐵木兒汗即位後,曾派遣使臣前來問候。當時的印度法王福基也派人前來致意。1344年,元順帝派使臣拔得青恩及藏拔拉都悉立官等帶詔書來請,他謝絕未去。這時,他翻譯了獅子難勝的《記論迦羅波經釋》,並另造大疏。又譯無垢藏造《金剛甘露釋難》、極寂友造《金剛藏莊嚴釋難》、遊戲金剛造《金剛薩埵修法釋》、大悲尊造《明炬釋難》、牟尼室利造《五次第釋》等。又阿婆耶(無畏)所造《五次第釋》舊譯本,特為補譯缺文。又應喇嘛滾邦清波之請,譯出《吉祥無二最勝大教王經》。總之,他對佛說、論著兩種經典,偽造的加以破斥,不妥的另行重譯或加以勘正,或補譯缺佚,有的加以註解分疏。他經常有書手若干人相隨,翻譯、編訂、著述等事同時進行。而他對於灌頂、說法、教授等事從來也不間斷。不輕末學,平等攝受,弟子很多。
1351年,他六十二歲,住里浦。次年,作了《大菩提塔樣尺寸》(有漢譯本);並修建一磚砌大菩提窣堵波於里浦,高六十九肘,廣袤二十三肘,收藏印度、尼泊爾、漢地、西藏佛教的文物甚多。1353年,他六十四歲,應蒙古成吉思汗六世孫般若景色烏景王等之請,傳授時輪等無上深法。又作《吉祥勝樂根本續大疏》等。六十五歲,住霞魯寺內修定,外則講說、辯論、著述、翻譯,從不間斷,並且興建了七十餘種大曼荼羅儀軌,廣事宣揚密法。1357年,他六十八歲時,有迦濕彌羅班胝多蘇摩那室利來藏,布頓又從其受學觀自在無上蓮華網灌頂,並翻譯修法、壇儀、灌頂儀、開光、護摩等梵本。1364年,他七十五歲,頞婆荼月二十一日(約當農曆五月初六日)晨去世。弟子寶勝嗣法。隨後構成了霞魯派。
西藏從972年(或作978年)開始佛教的後弘期,到布頓出生時(1290)已有三百多年。這一階段的藏地佛教,由於傳承的源流不同而各宗競起,平行發展,而且譯籍也逐漸增多。到了西元十四世紀(布頓時代),西藏佛教不管新舊宗派,都有總結教義、整理教典的要求。布頓可以說是應運而生並且出色地完成了這種工作的人。他的一生,翻譯、著述涉及的範圍很廣,但他對於西藏佛教的突出貢獻,不能不推他對於大藏經的整理、分類和編目的工作,他三十二歲時完成《善逝教法史》。這是西藏很早的一部佛教通史著作,其中保存了不少有價值的佛教史料以及當地一般史地資料。他在此書最後部份曾對西藏所譯佛教教典做了理論性的分析和編目,後來布頓自編大藏經目錄,大體上就是依此訂定的規模。他分譯典為經、咒兩部分(即顯密兩類),又各分佛語(佛說)和論著兩類。後來編訂入藏之籍以譯典為限,即有甘珠和丹珠兩藏的名稱,意思是「佛說譯典」和「論著譯典」。經部佛說分三法輪︰初,四諦法輪,如《毗奈耶》、《別解脫經》等。中,無相法輪,如《般若十萬頌》、《二萬五千頌》等。後,勝諦了義法輪,如《華嚴》、《寶積》等及諸大乘經。經部論著又分三類︰初,釋經別意,依三法輪再細分。次,釋經總意,即因明、聲明論等。三,散類,即《智慧百論》等。咒部佛說分為四類「本續」。初,事續,如文殊續類、觀音續類、金剛手續類等。次,行續,如《大日經》、《金剛手灌頂續》等。三,瑜伽續,如《真實攝》、《金剛頂》、《降三世》等。四,無上瑜伽,又分父續和母續。前者如《密集》、《大威德》等。後者如《喜金剛》、《三補吒》、《勝樂》、《大手印明點》、《金剛四座》等。或者另從母續中分出一部為無二續,如《時輪》等。咒部論著譯典分「別譯」和「總譯」兩類。別譯類依上述佛說四續部分四,分別收各該部的註疏和撰述。總釋類則為一般的修法、壇儀、咒道次第、三昧耶律儀、開光、護摩、會供等著述。
布頓後來又編次大藏中《續部總目錄》,(收入拉薩版全集第二十六套)和《論著譯典目錄》。《論典目錄》先後編定兩次,初編本別名《如意珠自在才鬘》(收入拉薩版全集第二十六帙),作於1335年;重編本別名《如意珠寶篋》(收入拉薩版全集第二十八帙),補訂於1362年,這算是布頓的晚年定本。這些目錄在各種譯典的編次、分類、卷數、譯人等方面,都對舊目錄的記載有所考訂改正,十分精細,成為後世各版大藏經的依據。
布頓對於西藏翻譯的教典這一種分類法,實際是他對於藏地佛教文獻的一種整理總結。而且,經他刊定的那種分類,如密典之分四續,到後代就成為一種定說了。後來宗喀巴(1357~1419)出世,學說思想雖然繼承阿底峽,但關於教典的組織分部仍然遵循布頓之說。
布頓的著作(譯典除外),在舊編全集內,約有一八二種,分十七帙。後來拉薩新版重新補訂編次,得二三○種,分二十六帙(末附弟子寶勝集二帙)。(郭元興)
〔參考資料〕 Edited by E. Obermiller《The His-tory of Buddhism in India and Tibet by Bu-ston》;Edited by G. N. Roerich《The Blue Annals》。
指耳部所戴的飾物。又作珥璫。關於此詞之梵語,諸經所載各異︰
(1)《華嚴經普賢行願品》卷七云,時伊舍那以毗琉璃摩尼寶為耳璫(karṇa-cūḍaka),以師子口摩尼寶為耳輪,以大如意摩尼寶王為瓔珞,莊嚴其頸。
(2)《有部毗奈耶藥事》卷二云,自在長者之長子以寶珠為耳璫(karṇikā),後用木代之。由此因緣,世號木璫(Dāru-karṇi)。
(3)《阿毗達磨俱舍釋論》卷六云,譬如金剛耳璫(vajra-vālaka)及彌梨遮飲。
由於配戴飾物與出家離俗的比丘生活不相應,故比丘戴耳璫為戒律所禁止。如《十誦律》卷三十七云(大正23‧267c)︰「六羣比丘畜莊嚴身具。諸居士呵責言︰諸沙門釋子自言善好有德,畜莊嚴身具自莊嚴身,如王如大臣。是事白佛。佛言︰從今不聽比丘畜莊嚴身具,畜者突吉羅。」此外,巴利《律藏》〈小品〉(Culla-vagga)、《四分律》卷五十一等亦有同樣之記事。
又依《有部尼陀那》卷五云(大正24‧434b)︰
「給孤獨長者白佛言︰(中略)我今欲為贍部影像作諸瓔珞。佛言︰隨意。唯除腳釧、耳璫,餘皆任作。(中略)菩薩在家常著花鬘、瓔珞以為嚴飾。我今亦作用莊嚴像。佛言︰如是種種莊飾之具,我皆聽作。」可知佛陀允許在家菩薩配戴飾物,但腳釧、耳璫除外。而密教諸尊則多著耳璫,如《大藥叉女歡喜母并愛子成就法》云(大正 21‧286c)︰「作天女形,極令姝麗,身白紅色,天繒寶衣、頭冠、耳璫,白螺為釧,種種瓔珞莊嚴其身。」《穰麌梨童女經》云(大正21‧294a)︰「又想七寶瓔珞、耳璫、環釧、臂腳釧莊嚴其身。」
〔參考資料〕 《長阿含經》卷二十一〈世記經‧戰鬥品〉;《大寶積經》卷十八〈無量壽如來會〉;《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二;《玄應音義》卷二十二;《慧琳音義》卷二十;《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卷二十二〈無垢光神通解脫壇三昧耶像品〉。
七金山之一。又作竭地洛迦山、朅地洛迦山、朅達洛迦山、佉提羅迦山、佉提羅山、軻犂羅山、軻梨羅山、軻地羅山等。譯為檐木山、檐林山、空破山、旃山。此山位於須彌山與鐵圍山之間,高四萬二千由旬,縱廣四萬二千由旬,因山上寶樹形似佉陀羅,故名為佉陀羅山。
關於此山之位置,《長阿含經》卷十八〈世記經閻浮提洲品〉及其異譯《起世經》卷十、《起世因本經》卷十等書載為七金山中最接近須彌山者。《俱舍論》卷十一、《順正理論》卷三十一則載為七金山之第三;《瑜伽師地論》卷二載為第五;梵文《大事》(Mahā-vastu Vol.Ⅱ. p-300)載為第四。
此外,《善見律毗婆沙》卷四載七金山之第三是迦羅毗拘山(Karavīka)。此恐為別名。而《有部毗奈耶藥事》卷十四所載佉達羅山(Khadiraka),其梵名雖與此山相同,但並非同一山。又,《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一、《大方廣十輪經》卷一等謂有一山名佉羅帝耶,乃牟尼仙之住處。《地藏十輪經》卷一、《地藏菩薩儀軌》等亦謂此山為地藏菩薩之淨土。《慧琳音義》卷十八認為佉羅帝耶山即佉陀羅山,係七金山之一、十寶山之一,高四萬踰繕那,位近須彌,光味仙人居此習驢脣仙所傳之玄象列宿法。
〔參考資料〕 《俱舍論光記》卷十一;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七;《十住經》卷四;《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四;《玄應音義》卷二十一;《虛空藏菩薩神咒經》;《虛空光等菩薩經》卷上。
六波羅蜜之一,十波羅蜜之一。音譯羼提、羼底、乞叉底;意譯作安忍或忍。即心能安住而堪忍侮辱或惱害。《大乘義章》卷十二云(大正44‧70 5b)︰「言羼提者,此名忍辱。他人加毀名之為辱,於辱能安目之為忍。」《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七謂忍辱有三種行相,即不忿怒、不報怨、不懷惡。蓋梵語kṣānti,係由語根kṣam(有「忍」之義)而來的女性名詞,故有忍耐或安忍之意。此忍辱為世間、出世間及大乘、小乘等所尊崇之法。尤其大乘對之最為重視,並以之為六波羅蜜之一,係菩薩必須修行的要目。
依《大智度論》卷六所說,忍有生忍、法忍二種︰
(1)生忍︰謂眾生雖加種種惡,心不瞋恚;又給與種種供養,心亦不歡喜;且觀眾生無初、中、後,不墮常、斷二邊,不生邪見。
(2)法忍︰於甚深法中心無罣礙。
《優婆塞戒經》卷七〈羼提波羅蜜品〉,則謂忍有世、出世二種,文云(大正24‧1072c)︰「忍有二種,一者世忍,二者出世忍。能忍飢渴寒熱苦樂,是名世忍。能忍信戒施聞智慧正見無謬,忍佛法僧,罵詈、撾打、惡口、惡事,貪瞋癡等悉能忍之,能忍難忍、難施、難作,名出世忍。」其下文又謂聲聞緣覺所行之忍辱唯是忍辱,非波羅蜜。唯獨菩薩所行之忍辱乃能稱忍辱波羅蜜。即以四句分別忍辱與忍辱波羅蜜(大正24‧1073a)︰
「是忍辱非波羅蜜者,所謂世忍,聲聞緣覺所行忍辱。是波羅蜜非忍辱者,所謂禪波羅蜜。亦是忍辱亦波羅蜜者,所謂若被割截頭目手足,乃至不生一念瞋心,檀波羅蜜、尸波羅蜜,般若波羅蜜。非忍辱非波羅蜜者,所謂聲聞緣覺持戒布施。」
又依《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九〈福田相品〉所說,菩薩的安忍有世間、出世間兩種相。所謂世間安忍乃緣諸有情的有取有相,依諸果報福業等而發起的有漏忍;普利樂一切有情而發起的無漏忍,則稱出世間安忍。又說世間安忍是聲聞獨覺所共有,故不可名之為大甲胄輪,出世安忍獨由菩薩所成,故名之為大甲胄輪。另依《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六〈安忍波羅蜜多品〉所述,觀一切皆空而行的安忍,稱為安忍波羅蜜,若非如此,唯名安忍。又,存自他或善惡分別的安忍,唯名安忍;無此等分別者,名安忍波羅蜜。由上所述,可知二乘及菩薩皆行忍,然其志意大有所別。
此外,《解深密經》卷四〈地波羅蜜多品〉等,說忍有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諦察法忍三種。其中耐怨害忍又稱耐他怨害忍、他不饒益忍、忍辱忍、他毀辱忍;安受苦忍又稱安受眾苦忍、安苦忍、安受忍;諦察法忍又稱法思惟解忍、法思勝解忍、通達忍、觀法忍或觀察法忍。唐譯《攝大乘論釋》卷七釋云(大正31‧356c)︰
「耐怨害忍能忍受他所作怨害,勤修饒益有情事時,由此忍力遭生死苦而不退轉。安受苦忍能正忍受所遭眾苦,由此忍力於生死中雖受眾苦而不退轉。諦察法忍堪能審諦觀察諸法,由此忍力建立次前所說二忍。」
又,無性《攝大乘論釋》卷七亦說耐怨害忍是諸有情成熟的轉因,安受苦忍是成佛因,能忍受寒熱飢渴等種種苦事故,諦察法忍是前二忍所依止處。此中,前二忍相當《大智度論》所謂生忍,諦察法忍相當彼之法忍。
又,《寶雲經》卷一說菩薩有十忍,即內忍、外忍、法忍、隨佛教忍、無方所忍、修處處忍、非所為忍、不逼惱忍、非心忍、誓願忍。新譯《華嚴經》卷五十八〈離世間品〉亦謂菩薩有十種清淨忍,文云(大正10‧305a)︰
「所謂安受訾辱清淨忍護諸眾生故,安受刀杖清淨忍善護自他故,不生恚害清淨忍其心不動故,不責卑賤清淨忍為上能寬故,有歸咸救清淨忍捨自身命故,遠離我慢清淨忍不輕未學故,殘毀不瞋清淨忍觀察如幻故,有犯無報清淨忍不見自他故,不隨煩惱清淨忍離諸境界故,隨順菩薩真實智知一切法無生清淨忍,不由他教入一切智境界。」
又,《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六〈安忍波羅蜜多品〉亦列舉無貪、不害、無熱惱等三十二種安忍。《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二〈忍品〉謂忍有自性忍、一切忍、難行忍、一切門忍、善士忍、一切種忍、遂求忍、此世他世樂忍、清淨忍九種。此中,一切忍分在家、出家,又各有耐怨害等三種。難行忍有三種,一切門忍有四種,善士忍有五種,一切種忍有十三種,遂求忍有八種,此世他世樂忍有九種,清淨忍有十種。
諸經論對於忍的功德利益的敘述頗多。如《大寶積經》卷七十八〈富樓那會‧具善根品〉云,忍辱為十力之本,諸佛神通之原,無礙智大悲皆以忍為本,四諦、念、正勤、根、力、覺、道分皆以忍為本。《大智度論》卷三十亦云(大正 25‧280c)︰
「忍為一切出家之力,能伏諸惡,能於眾中現奇特事。忍能守護,令施戒不毀。忍為大鎧,眾兵不加。忍為良藥,能除惡毒。忍為善勝,於生死險道安穩無患。忍為大藏,施貧苦人無極大寶。忍為大舟,能渡生死此岸到涅槃彼岸。」
〔參考資料〕 《中阿含經》卷十七;《佛遺教經》;《正法念處經》卷六十〈觀天品〉;《大般若經》卷三六六〈巧方便品〉;《大品般若經》卷一〈序品〉;《六度集經》卷五;《成唯識論》卷九;《大般涅槃經》卷下。
過去七佛之第四佛,現在賢劫千佛之第一佛。又作拘留秦佛、俱留孫佛、迦羅鳩孫陀佛、羯句忖那佛。漢譯《長阿含經》及巴利語《長部》等,列有此佛之出生時、族姓及其父母、出生都城、妻子、菩提樹、侍者、第一弟子之名。
在印度,此佛被視為歷史上曾經存在的佛陀之一。依《高僧法顯傳》及《大唐西域記》卷六〈劫比羅伐窣堵國〉條下所載,在舍衛城東南方處,有該佛出生都城之遺蹟及與其有關之諸塔。此中,放置其遺身舍利之塔旁,相傳有阿育王所建之獅子頭石柱,高三十餘尺,然今日尚未發現此遺蹟。
〔參考資料〕 《七佛經》;《七佛父母姓字經》;《出曜經》卷二;《中阿含》卷三十〈降魔經〉;《賢劫經》卷七;《阿育王經》卷四;《佛名經》卷八;《大集地藏十輪經》卷七;新譯《華嚴經》卷七十三;《大智度論》卷九;《翻梵語》卷一。
出家修道者之通稱。即指剃除鬚髮,止息諸惡不善,調御身心,勤修諸善,以期證得涅槃境界者。音譯舍囉摩拏、室囉末拏、沙迦懣囊,或作娑聞那、桑門、喪門,意譯為勤勞、功勞、勤懇、靜志、息止、息心、息惡、勤息、修道、乏道、貧道。
關於「沙門」之語義,《玄應音義》卷六云︰「沙門,舊云桑門,或云喪門,皆訛略也。正言室摩那拏,或言舍囉磨拏。此言功勞,言修道有多勞也。又云勤勞,言至誠也。義亦名息,以得法故蹔寧息也。舊譯云息心,或言靜志是也。」蓋梵語śramaṇa,係由具「勤勞」語義的語幹śrama聯結語尾ṇa而成,故譯之為勤勞;又śrama可變成śama(靜、寂、息之義),故有息止之義。而沙門之音,古來以為是「舍囉摩拏」之訛音,近時則或以之為龜茲語ṣamāne或于闐語ssamanā之音譯。此外,西藏語dge-sbycṅ是修善之義。
關於沙門法及沙門義的內容,《雜阿含經》卷二十八云(大正2‧205b)︰「何等為沙門法﹖謂八聖道,正見乃至正定。何等為沙門義﹖謂貪欲永盡、瞋恚愚癡永盡、一切煩惱永盡,是名沙門義。」《中阿含》卷四十八〈馬邑經〉云(大正1‧725c)︰「云何沙門﹖謂息止諸惡不善之法、諸漏穢污、為當來有本煩熱苦報生老病死因,是謂沙門。」
又,《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六列舉沙門五種毀辱法,即(大正2‧694a)︰「一者頭髮長,二者爪長,三者衣裳垢坋,四者不知時宜,五者多有所論。」此外,《大寶積經》卷一一三〈沙門品〉也舉出沙門應遠離之三十二垢及八法。
沙門有四果之別,稱為四沙門果。如《雜阿含經》卷二十九云(大正2‧205c)︰「何等為沙門果﹖謂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何等為須陀洹果﹖謂三結斷。何等為斯陀含果﹖謂三結斷、貪恚癡薄。何等為阿那含果﹖謂五下分結盡。何等為阿羅漢果﹖謂貪恚癡永盡、一切煩惱永盡。」
此外,《大毗婆沙論》卷六十六將沙門分為四類,即︰勝道沙門、示道沙門、命道沙門、污道沙門。而《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五則舉勝義僧、世俗僧、啞羊僧、無慚愧僧與之相配。其中,勝義僧配勝道沙門或示道沙門,世俗僧配示道沙門或命道沙門,啞羊僧及無慚愧僧皆攝於污道沙門。又,《大寶積經》卷一一二〈普照菩薩會〉將沙門分為形服沙門、威儀欺誑沙門、貪求名聞沙門、實行沙門四種。
◎附︰A. K. Warder著‧依觀譯《印度佛教》(Indian Buddhism)第二章第三節〈沙門〉(摘譯)
新運動的領導者,都不是婆羅門,而是來自社會的各個階層。他們不加入婆羅門的宗派,而是創立自己的學派。有些婆羅門也加入這些學派,他們放棄婆羅門傳統,而且被吸收同化於新運動。此一運動基本上是沒有階級性的。
新學派的哲學家被稱為「沙門」(śrama-ṇas)。他們退出一般社會,成為遊行者。以在森林曠野採拾食物,或乞食為生。他們的目的是發現真理,獲得幸福,或者起碼達到心靈上的安寧。他們捨棄了一切社會責任,自由地從事於思考、修苦行、研究自然以及傳佈教法,並建立學派,訓練門徒記誦及傳播教法。他在農村或城巿發表演說,也向帝王說法。沙門之間所弘講的內容,雖然大有岐異,但都是傾向於倫理道德的。至於對食物的接受,甚至金錢接受,則視之為彼等傳布教法的正當報酬。
他們否定《吠陀》以及婆羅門的權威,譏笑繁瑣的禮儀,指摘《吠陀》的荒謬、矛盾、不道德與胡說八道(由於《吠陀》的絕大部分,是由古詩與傳奇文學構成,因此要批判它並不困難。)尤有甚者,他們宣稱整個婆羅門制度是一種陰謀,認為婆羅門教導民眾一些無益的教示與祭祀儀式,藉以收取大量的金錢,其目的只在於利益他們自己。
為了取代《吠陀》的權威性,沙門想藉著真實的研究來發現生命及人生的圓滿答案。他們相信無需憑藉古人的權威或超自然的協助,只要靠自己的努力,即能發現自然法則。而那些法則是完全正確的而且是被公認的,而任何願意正確研究的人都能加以證實。
如同他們的前輩達拉卡(Uddālaka),沙門顯然密切地接觸過自然科學。他們對天文學與數學特別感興趣。其中有些人與醫學有關。他們的學說經常包括一些對宇宙的描述︰宇宙的構成原素、原素的分類、宇宙的生成、生命的地位。他們認為宇宙是一種自然現象,依據自然法則而運行,它不是由神或上帝所控制,也不是由某種超自然的力量所創造。宇宙間如果真的有神存在,那麼神與人、動物一樣,都是自然物。居住在不同的領域,與人類一樣──服從自然法則。他們不是不朽的,如同人類一樣,有生有死。
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數的沙門相信某種形式的輪迴說︰即從亡者身上脫出的「靈魂」或「意識流」,會投入新的生命體內。我們在上文中曾經提到在此之前,《吠陀》或婆羅門已經接受這種觀念。在當時,似乎有很多人相信他們可以記得他們的前生。輪迴說的接受,或許正反映出人們拒絕接受他們在此一生中所承受的苦樂經驗︰相信有某種自然法則在宇宙中起作用,保證得到最後的公平。另一方面,此一時期的多數哲學家認為宇宙間的生活完全是苦的,他們的目的在於不再轉世,而不是再生於較好的環境。因為再好的環境也只是暫時的。然而不再轉世意味著什麼呢﹖人的靈魂或意識能到某處去嗎﹖能進入靜止狀態嗎﹖能完全湮滅嗎﹖
西元前六世紀的沙門運動中,發展出許多各不相同的哲學派別。從許多較科學化、較有思辨性的系統中產生的,至少有五家宗派最為成功。它們屹立不搖,而且在其後的二千年的印度哲學史扮演主要的角色(有時候還影響到印度境外)。不久之後,他們分裂出支派,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修改了學說。雖然後來出現一些全新的學派,但是印度哲學的大方向,以及理論的架構,仍是佛陀時期的沙門所建立的。對於這樣的潮流,婆羅門自然也發展他們自己的哲學體系,以便於因應。
在這些沙門宗派中,最為重要且最成功的,是佛陀所創立的宗派。佛陀原先也只是跋耆國、摩揭陀國以及北印度諸國中的一位遊行僧。他收了不少門徒。其所傳播的學說理論,具有沙門運動的一切特徵(起碼在表面上,是典型的沙門學說)。佛陀否定權威,主張學生應該自己親自驗證師長所教導的是否正確。不要因為是師長所說的就全盤接受。宇宙只服從自然法則。透過對這些法則的探究,人們乃可以獲得自由與幸福。在自然法則之中,最重要的法則是因果律。由於意識之流依循倫理因果律而生生相續,因此輪迴說是必要的。而修行的目的,則是結束輪迴以及獲得最終的平靜。(中略)
他們中間有很多人極力指出,社會的潮流將會愈來愈壞。因此需要加以阻止,藉著哲學家發現的真理以增進幸福。這種幸福基本上也是心靈的寂靜。
在這種以道德教誨方式勸導社會改革的同時,沙門也尋求願意離開社會,追隨他們遊行的門徒。其中,有些人創立了脫離社會的團體。該團體不受政治法律管轄,但仍擁有自己的規約。這些僧尼的集團,原先只是森林中的遊行者,後來發展成有組織的定居團體。他們接受信徒或政府的供養。佛教僧團精密的組織制度,有一部分是依據跋耆共和國的制度。佛教僧侶之間彼此是獨立的,並沒有最高的首腦。比丘們按時集會,以多數票決定問題。各群體組織之間發生分岐時,也採用相同的方式解決。即︰召集比丘→進行討論→投票表決。組織中的代表與職事也是由成員選舉。教團與政府之間的關係非常複雜,有時候甚至發生衝突。尤其是佛世時或佛滅後,某些國家正逐漸地以集權的方式組織社會,對於集權政府而言,不論沙門集團的影響力與規模是大是小,他們都是具有破壞力的──尤其是沙門團體是共和民主的,而國家的體制是君主的。
事實上,摩揭陀國的擴充勢力幾乎及於全印度,因而得以控制沙門集團。(中略)在此,我們需要注意的是,摩揭陀的統一大業並沒有維持多久。這在瞭解印度史以及印度哲學宗教史上,是極為重要的。沒有統一,權力不集中,意味著免於專制。學術思想自由化才有可能。哲學家因而得以獨立於政府之外。因為如果他們發現某個政府不合適,他們不需要逗留在該國境內。另一方面,由於分裂而產生的政治不安定,對印度哲學也有不利之處。尤其是在面對外敵入侵時,印度境內諸國林立的狀況,是比一個統一的帝國孱弱多了。而外來的侵略,經常是印度學術生命(尤其是佛教)的災害。
〔參考資料〕 《中阿含》卷二十九;《佛般泥洹9經》卷上;《佛本行集經》卷三十九;《那先比丘經》卷上;《沙門果經》;《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三十七。
一稱慈恩宗或唯識宗,是中國佛教中的一個大乘宗派。因為創宗者玄奘、窺基師弟長期住過長安的大慈恩寺,故通稱為慈恩宗。此宗崇奉印度大乘佛教中從彌勒、無著、世親相承而下,直到護法、戒賢的瑜伽一系的學說,即以《瑜伽師地論》為本,及以《百法明門論》、《五蘊論》、《顯揚聖教論》、《攝大乘論》、《雜集論》、《辯中邊論》、《二十唯識論》、《三十唯識論》、《大乘莊嚴經論》、《分別瑜伽論》為支的所謂「一本十支」為典據,闡揚法相、唯識的義理,故又稱法相宗或唯識宗。
法相宗的開創人玄奘(600~664),河南洛州緱氏縣(今河南偃師縣南境)人,幼年出家,便投入佛學義海從事研討,遊學於洛陽、四川當時名德之門,執經問難,便露頭角。於《涅槃》、《攝論》、《毗曇》、《雜心》諸學,特有心得,曾講學於荊湘間,聲譽雀起。行腳河渭,入長安,遍謁眾師,備餐異說,詳考其理,各擅宗途,驗之聖典,亦隱現有異,莫知適從。乃誓遊西方,以問所惑,並取《十七地論》以釋眾疑,即今之《瑜伽師地論》也。他曾說(大正50‧222c)︰「昔法顯、智嚴亦一時之士,皆能求法導利群生,豈使高迹無追,清風絕後,大丈夫會當繼之。」(見《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一。)這時(626)恰逢印度佛教學者波頗蜜多羅來華,介紹了當時那爛陀寺宏大的講學規模,以及一代宗師戒賢所授的《瑜伽師地論》,肯定這才是總賅三乘學說的大乘佛教體系。玄奘就更立下西遊求法的壯志。貞觀二年(628),他從長安出發,以驚人的毅力,百折不回地克服了各種困難,終於到達印度,入那爛陀寺戒賢之門而滿足了他的志願。他遊學印度十七年,除了在那爛陀寺學習五年而外,還費二年時間,跟兵山勝軍學習《唯識抉擇》。又去印度各地參學,當時所有大小各種學說,他幾乎都學遍了,而且能融會貫通,因而有甚深造詣,在印度得著「大乘天」的極高聲譽,於貞觀十九年,攜帶梵本六五七部回到長安,備受朝廷的禮遇。他深得唐太宗、高宗父子的支持,組織了完備的譯場,連續進行了十九年有計劃的譯經事業,先後譯出了瑜伽學系的「一本十支」各論;以《發智論》為身,以《集異門足論》、《法蘊足論》、《施設足論》、《識身足論》、《品類足論》、《界身足論》為足的所謂「一身六足」的論典及《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等,共七十五部,一三三五卷。他把全副精力投入翻譯,無暇撰述,只在翻譯間隨時對門人口說,大體上見之於窺基的著作中;此外,玄奘門下其他各家和圓測一系新羅學人著述裡,也留下部分重要的思想。通稱為玄奘自作的有〈三類境〉一頌,載在《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三中,又有〈讚彌勒四禮文〉,載在《法苑珠林》卷十中,另傳玄奘論五種不翻,為周敦義〈翻譯名義集序〉所稱引。由於玄奘翻譯及有關其思想學說十分豐富,就奠定了慈恩一宗理論的基礎。
玄奘門下人才濟濟,其以筆受著名者有三十二人以上,但通常以神昉、嘉尚、普光、窺基四哲為高足。
神昉,又稱大乘昉,似為新羅國人,他是最初證義之一人,有《十輪經錄》、《成唯識論要集》、《種姓差別章》等著述。嘉尚則稽《瑜伽論》、《佛地論》的要旨,得《成唯識論》的深趣,又於《大般若經》翻譯時證義綴文,侍玄奘到臨終的時候。
普光,也稱大乘光,他做玄奘筆受工作,比任何人都要多些,也侍玄奘到臨終。他著有《俱舍論記》,與法寶、神泰的《俱舍論疏》,都是玄奘門下研究俱舍的要籍。
玄奘門下直紹其傳又能發揚光大者應推窺基(632~682)。基為元魏尉遲部的後裔,玄奘歸國後第四年,他十七歲依玄奘出家,二十八歲(659),即參譯《成唯識論》。《成唯識論》一名《淨唯識論》,是一部解釋《唯識三十論(頌)》而屬於集註性質的書。《三十論(頌)》為世親晚年精心結構的著作,他未曾親自註解便去世了。很多印度瑜伽系的學者為《三十論》作註,最著名的有十家︰(1)親勝、(2)火辯,都和世親同時,分別做了簡單的註解;親勝的註尤能指出世親作論的本意。(3)難陀,依唯識「見」「相」二分說(如一張目而陡然了別案上筆硯等影像,筆硯等影像為「相分」,了別筆硯等影像的功能則為「見分」。見是能別,相是所別)、種子新薰說等作註解,成為註家中重要的一派。(4)德慧、(5)安慧,他們是師弟。安慧用唯識「自證分」說法發展了世親的學說。(6)淨月,和安慧同時,他的註解特別主張第八識的現行和種子互有「俱有依」的意義。(7)護法、(8)勝友(護法弟子)、(9)勝子、(10)智月,他們在陳那三分說(見分、相分、證分)的基礎上,更進一步主張唯識四分說(證自證分)以及種子本有新薰合成說,使世親學說又推進了一步。這十家註書共有四千五百頌,玄奘在印度都搜集到了,特別是護法的註書更為難得。據說護法著作原來在印度只付託一位玄鑒居士珍藏,玄奘獨獲其傳本以歸。玄奘本擬將十家的註解全部翻譯出來,總結瑜伽學系學說,並已決定由神昉潤色、嘉尚執筆、普光檢文、窺基纂義,但後來採納窺基的建議,改用編纂辦法,糅十家之說於一書,並只留窺基一人獨任筆受,這樣譯成了《成唯識論》。後來窺基為《成唯識論》作《述記》和《樞要》以發揮精義。此外,他又任筆受《辯中邊論》、《唯識二十論》、《異部宗輪論》等;而著有《瑜伽論略纂》、《雜集論疏》、《百法論疏》、《因明大疏》、《大乘法苑義林章》。另外,他還著有《金剛經論會釋》、《法華玄贊》、《彌勒上生經疏》、《說無垢經疏》等,當時有「百本疏主」之稱。慈恩一宗內容從此充實,而盛極一時。自後慧沼、智周傳承兩代,各有闡揚。
玄奘門人,還有新羅國學人,如圓測、道證、勝莊、太賢等,也各有成就,由於宗述玄奘思想與窺基所述作的有所出入,通常不列在慈恩宗嫡傳之內。
圓測(613~696),名文雅,原新羅國王孫,比玄奘少十三歲比窺基則大十九歲。唐初來中國,十五歲受學於法常(567~645)和僧辯(568~642),也算是玄奘同門。西元 645年玄奘西行回到長安,他就開始從玄奘學習。顯慶三年(658)玄奘居西明寺,同時敕選五十名大德同住,圓測也居其一。玄奘去世以後,他就在西明寺承玄奘學,與慈恩寺的窺基競傳唯識之學而爭蘭菊之美。推究他們分歧的原因,可能是圓測沒有全部接受三乘五姓學說。圓測並重視真諦學說,而真諦見解接近清辯,與護法思想原是針鋒相對。圓測不能全部接收護法五姓之說,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也即因此圓測為窺基的弟子所不滿。圓測來受則天武后的歸依,新羅王請使歸國,而武后不許。在日照三藏與提雲般若(689~691)的譯場,他曾擔任過證義。著有《解深密經疏》十卷(原作十卷,佚第十卷,但藏文《丹珠爾》中有節譯本,近由觀空譯成漢文)、《仁王經疏》三卷、《般若心經疏》一卷,他有關唯識和因明的著作都已佚失,與窺基一系見解不同之處,只有從慧沼、智周等著作中可窺見一部分。特別是慧沼的《成唯識論了義燈》和《因明入正理論義斷》二書可以見到西明與慈恩不同的見解。圓測弟子有道證、勝莊等。道證,新羅國人,嗣聖元年(684)歸國,著有《成唯識論要集》十四卷、《辯中邊論疏》三卷、《因明正理門論疏》二卷、《因明入正理論疏》二卷,均佚失。他對於唯識,繼承了圓測之說並為他辯護,因而也被斥於慧沼。勝莊,亦新羅國人,事蹟不詳,有《成唯識論決》、《雜集論疏》、《梵網戒本述記》等著述,又為菩提流志(693~713)、義淨(634~713)譯場的證義,他並不像道證那樣地固執圓測之說。道證的弟子有太賢,自號青丘沙門,也是新羅國人,著書約四十部。現存的有《成唯識論學記》八卷、《起信論內義略探記》一卷、《菩薩戒本宗要》一卷、《梵網經古迹記》二卷,其餘的著述均佚失。《成唯識論學記》一書,解釋平允,並不拘泥於圓測與道證之說。
慧沼(650~714),曾親炙過玄奘,後乃就學於窺基。因為他住在淄川大雲寺,遂稱淄川大師。著有《成唯識論了義燈》、《因明要》與《義斷》、《能顯中邊慧日論》、《勸發菩提心集》、《金剛般若經疏》、《金光明最勝王經疏》等書。他在《了義燈》中縱破圓測、道證異義,正如歐陽竟無所說︰「若復折沖禦侮,披拓見真,大將詞鋒一門強幹,自非淄川慧沼,亦復誰能任此!」(見《藏要》一輯敘)又於《中邊慧日論》中廣成五種姓之義,於是慈恩正宗乃大顯於世。
智周(668~723),俗姓徐,濮陽人。初學天台,後師事慧沼。著有《成唯識論演祕》、《因明疏前記》及《後記》、《大乘入道次第章》等十種;有目無書者有《因明入正理論集要記》、《因明入正理論斷記》、《瑜伽論疏》三種。《成唯識論演祕》與窺基《樞要》、慧沼《了義燈》稱為唯識三疏,乃研究《述記》必不可缺之書。其弟子如理又作《成唯識論義演》與《演祕釋》,則趨於瑣細。新羅國學人智鳳、智鸞、智雄奉命從智周學習,弘慈恩宗於日本。玄宗開元四年(716),日本‧玄昉入唐,也從智周學習。玄昉留學時間最久(從716~735,共二十年),歸國後弘法於興福寺,因為與元興寺沙門道昭入唐從玄奘學習的南寺傳有所不同,故又稱為北寺傳。慈恩宗傳入日本一派從未中絕。
慈恩宗在判教方面,乃依據《解深密》等經、《瑜伽師地》等論,判釋迦一代的教法為有、空、中道三時︰第一時有教,釋迦初成道已,為了破除異生實我之執,於鹿野苑說《阿含》等經,昭示四諦、十二因緣、五蘊等法,是為初時我空之說。第二時空教,因聲聞、緣覺等小根,初聞四諦等法,雖斷我執,但又迷執諸法實有。釋迦為破除他們諸法實有之執,又在靈鷲山等說《摩訶般若經》等,開示諸法皆空之理,令中根品,悟彼法空,捨小趣大,是為第二時法空之說。第三時中道教,因中根品聽到釋迦說無破有,復起空執,便撥二諦性相皆空為無上道理。釋迦為破除他們執著有空,所以第三時於解深密等會,說一切法唯有識等,即心外法無,破初有執;內識非無,遣執皆空,離有無邊,正處中道,是為第三時識外境空之說。
此三時教的說法,有依釋迦說法年月先後來區分的,叫做年月次第;有依了義與不了義來區分的,叫做義類次第;此外還有兼年月次第與義類次第來區分的。慧沼在《唯識了義燈》有詳細的說明。他自己則是以義理類別作先後的。此三時的次第,雖出《解深密經》文,但也很符合印度佛教思想史的實況。因為印度佛教史的第一時期的學說概括為四諦、十二因緣等,主要是闡明「我空」的道理。第二時期龍樹與提婆及清辯所創立的中觀學派,主要闡明「法空」的道理。第三時期無著與世親、陳那與法稱所創立的瑜伽行學派,主要是闡明「外境空」的道理。所以三時的判教,也不妨看做是印度佛教思想發展過程的反映。
法相宗中心思想之一,是三性說。原來在印度大乘佛學初期,龍樹等以緣起無自性為諸法實相(宇宙萬有都是在相依相待的條件下而存在,叫做「緣起」;其中沒有一個不從緣生而獨立永恒的實體,叫做「無自性」)。次期無著、世親等瑜伽行學派則認為緣起無自性為密意說而不了義,認為諸法實相應有兩方面,既不是有自性,如名言詮表所說,也不是一切都無所有。所以《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六說(大正30‧488c)︰「由彼故空,彼實是無,於此而空,此實是有。由此道理可說為空。若說一切都無所有,何處何者何故名空﹖」這樣遠離有無二執以為中道,即有虛妄分別與空性兩面︰依分別的自性說為「依他起性」(相對真實);依分別的境說為「遍計所執性」(幻想);又依空性說為「圓成實性」(絕對真實)。此即成為三性之說。慈恩宗繼承此三性之說,且結合唯識說,以為三性也不離識,此用護法的正義,說諸識生起之時,現似見分與相分兩分是依他,意識從而周遍計度,執為「能」「所」二取,則是遍計所執。
其次,慈恩宗用唯識所現來解釋世界。這是說世界現象都由人們的第八種識即「阿賴耶識」所變現,而前六種識再據以變現外境影像,而緣慮執取,以為實在。又指在阿賴耶識中是有蘊藏著變現世界的潛在功能,即所謂種子。其性質有染有淨,即有漏無漏二類。有漏種子為世間諸法之因;無漏種子為出世間諸法之因。從而說明本來出世者種姓有三乘之別(聲聞、獨覺與菩薩);又有不定為何乘之「不定種姓」,再加以「無種姓」,並三乘也不得入的。如是建立五種姓之說,遂與向來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者有了出入,而成為本宗中心思想之一。
慈恩宗的觀法,即與其唯識學說相適應,而主張用唯識觀。窺基在《大乘法苑義林章》的〈唯識章〉中特別提出從寬至狹、從淺至深、從粗至細的五重唯識觀為具體的說明。五重觀是︰
(1)遣虛存實識︰此觀有情的遍計所執性法,純屬妄情臆造,毫無事實體用,故應遣除;至於依他性法仗因托緣依他而有事實體用,是「後得智」之境,又圓成實性是諸法之理,為「根本智」之境,均不離識而應留存。是為唯識觀的初步。
(2)捨濫留純識︰雖觀事理皆不離識,而此內識有所緣相分和能緣見分。相分為內境,見分心仗以起,攝境從心,並簡別有濫於外境,所以只觀唯識,為第二步。
(3)攝末歸本識︰攝見相二分之末,歸結到心自體分之本。因見相分皆識體所起,識體即為其本。今但觀識體,為第三步。
(4)隱劣顯勝識︰隱劣心所,顯勝心王。心王起時必有心所偕起,而勝劣有異。今以劣依於勝,但觀勝心王而隱劣心所,為第四步。
(5)遣相證性識︰心王猶屬識相,今遣相而證唯識性,得圓成實之真,為唯識觀最究竟之階段,即第五步。
五重唯識觀的理論,雖散見於各種經論,而窺基集而為之次第,並立名目,逐層刊定,指示關鍵,成為慈恩宗的獨特觀法。
此外,慈恩宗對於因明學方面,也有所發展。因明之學本為印度瑜伽學派之所組織,世親門人陳那,更大大地發展。陳那有關因明的著作凡有八論︰(1)《因明正理門論》、(2)《觀三世論》、(3)《觀總相論》、(4)《觀所緣論》、(5)《因門論》、(6)《似因門論》、(7)《取事施設論》、(8)《集量論》(見義淨《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其中《因門》、《似因門》二論,現不傳,其餘有漢譯或藏譯本。玄奘在印度遊學時,對於因明到處參問,造詣極高。當他臨回國之前,在戒日王所主持的無遮大會上,立了一個「真唯識量」,書寫在金牌,經過十八天,沒有一個人能駁倒它,創造了因明光輝的典範。貞觀十九年,玄奘回到長安,二十一年在弘福寺就譯出商羯羅主的《因明入正理論》,「因明」一詞,梵本原來沒有,譯者因為要表示出這部論的性質才加上去的。二十三年又譯出陳那的《因明正理門論》。可見他對因明的重視。譯本既出,玄奘又口授講義,都是創聞新說,所以門人諸師,奉為祕寶,競作註疏。關於《因明入正理論》的註疏,以大莊嚴寺文軌疏和慈恩寺窺基所作尤為流行。《軌疏》四卷,製作較早,後稱「舊疏」。《基疏》三卷,解釋繁廣,後稱「大疏」。奘門最後惟窺基一系獨盛,他門人慧沼相繼撰《義斷》三卷、《纂要》一卷、《續疏》(這是補足基疏末卷的)一卷;再傳智周,又撰《前記》三卷、《後記》二卷,都是簡別他家異說而宣揚基師之說。《因明正理門論》註疏可考者有神泰的《述記》一卷(今存本不全)、太賢的《古迹記》一卷、大乘光的《記》二卷、圓景《疏》二卷、文軌的《疏》三卷、道證的《疏》二卷,以上可惜大都已佚失不傳。此外,窺基《因明大疏》嘗引《因明正理門論》詮文(日人寶雲等嘗引用以註疏《正理門論》),但也詳前略後。窺基在《因明大疏》及《成唯識論述記》中,對於因明作法,多有發展,今歸納為幾個要點,分述如下︰
(1)區別論題為「宗體」與「宗依」。宗體指整個論題,宗依則指論題中的「主辭」或「賓辭」。窺基說︰「有法(論題的主辭)能別(論題的賓辭),但是宗依,而非是宗(整個論題)。此依(主辭與賓辭二依)必須兩宗共許(兩宗謂立論者與論敵),至極成就。為依義立,宗體方成。所依(主辭賓辭)若無,能依(整個論題)何立﹖由此宗依,必須共許。」至於宗體,乃指整個論題。窺基說︰「此取二中互相差別不相離性,以為宗體。如言『色蘊無我』。色蘊者,有法也;無我者,法也。此之二種,若體若義,互相差別。謂以色蘊簡別無我,色蘊無我,非受蘊無我;及以無我簡別色蘊,無我色蘊,非我色蘊。以此二種,互相差別,合之一處,不相離性,方是其宗。」又宗體在遍所許宗(即普遍的,如眼見色,彼此兩宗普遍共許)、先業稟宗(即自宗的,如佛家立諸法空,數論立有神我)、傍準義宗(即旁推的,如立「聲無常」旁推及「無我」)、不顧論宗(即隨意的,隨樂者情,所樂便立。如佛家立佛法義,不顧他義,為成自故。或若善外宗,樂之便立。不顧自我,為破他故)裏,唯乖四不顧論宗,隨自意樂而建立,不受任何拘束(隨自,說明隨立論者自所樂故。意樂、發言的原因,由於意樂,才發出言論)。他又說︰「今簡前三,皆不可立。唯有第四不顧論宗,可以為宗,是隨立者自意所樂。前三者皆是自不樂故。」
(2)為照顧立論發揮自由思想,打破顧慮,提出「寄言簡別」的辦法就不成為過失。如果只是自宗承認的,加「自許」;他宗承認的加「汝執」;兩家共認又不是泛泛之談,則加「勝義」或「真故」等,這樣就有了自比量、他比量、共比量的區別。窺基說︰「凡因明法,所能立中(能立指因、喻,即是論據與論證。所立指宗,即是論題),若有簡別,便無過失。若自比量,以許言簡,顯自許之,無他隨一等過。若他比量,汝執等言簡,無違宗等失。若共比量,以勝義等言簡,無違世間、自教等失。」玄奘、窺基在這一方面的發展,不僅在三支比量(三段推理)的運用上富有靈活性,同時對於當時佛家立量以及理解清辯、護法等著作,均有很大幫助。
(3)立論者的「生因」與論敵的「了因」,各分出言、智、義而成六因,正意唯取「言生」、「智了」。從立量使別人理解來說︰六因是應該以言生因(語言的啟發作用)和智了因(智力的了解作用)二因最為重要。窺基說︰「分別生、了雖成六因,正意唯取言生、智了。由言生故,敵證解生;由智了故,隱義今顯,故正取二,為因相體,兼餘無失。」又說︰「由言生故,未生之智得生;由智了故,未曉之義今曉。」
(4)每一「過類」都分為全分的、一分的,又將全分的一分的分為自、他、俱。如「現量相違」(論題與感性認識相矛盾),析為全分的四句︰{1}違自現非他;{2}違他現非自;{3}自他現俱違;{4}自他俱不違。一分亦析為四句︰{1}違自一分非他;{2}違他一分非自;{3}自他俱違一分;{4}自他俱不違。其他過類,也分為全分的一分的兩類四句(以正面對自許、他許、共許而為三句,反面全非又為一句)。這種分析可能發自玄奘,極變化於窺基。如依《基疏》分析,在「宗過」(論題錯誤)中,有違現非違比,乃至違現非相符,有違現亦違比,乃至違現亦相符,錯綜配合,總計合有二三0四種四句(見《大疏》刊本卷五)。這雖不免類似數術演算過於形式化,但在立破相對的關係上,窮究了一切的可能,不能不說是玄奘、窺基對於因明的一種發展。
(5)有體無體。《窺基疏》推究有體與無體約有三類︰{1}有體無體,指別體的有無。有體,意即別有其體,如煙與火,各為一物;無體意即物體所具的屬性,如熱與火,熱依火存,非於火外別有熱體。{2}指言陳的有無。言陳缺的叫無體,不缺的叫有體。{3}此類又分三種︰一是以共言為有體,以不共言為無體。二是約法體有無以判有體無體。三是以表詮為有體,如立「聲是無常」,即是表詮;以遮詮為無體,如立「神我是無」,即是遮詮。這三種有體無體,就宗、因、喻三支分別來說,就不是固定一種。宗的有體無體,意取表詮遮詮。《基疏》所謂以無為宗(謂無體宗),以有為宗(謂有體宗),即指此而言。因的有體無體,意取共言、不共言。共言有體之中,又分有無二種,以表詮為有體,以遮詮為無體。喻體的有體、無體,亦取三表遮之義。喻依的有體、無體,指物體的有無。有物者是有體,無物者是無體。如立「聲是無常」,其「無常」法,表詮有體。「所作」因言,共言中之表詮有體。「若是所作見彼無常」,表詮有體。「如瓶等」喻,有物有體。又如立「過去未來非實有」宗,,其「非實有」,遮詮無體。以「現常」為因,共言有體。「若非現常見非實有」,遮詮無體。「如龜毛」喻,非實有物,故亦無體。《基疏》解釋有體無體,不是純依一個意義,要視宗因喻三者分別判定。一般說來,異喻作用在於止濫(即預防「中詞」太寬,通於「大詞」的對立面),無妨用無體之法為喻依。至於三支之有體無體,就應當互相適應,有體因喻成有體宗,無體因喻成無體宗。然亦不可拘泥,在「破量」亦得用有體因喻成無體宗。如大乘破經部,立「極微非實」宗,「有方分故」因,「如瓶等」喻。此宗的有法(主辭)「極微」,大乘不許為有體。能別(賓辭)說它「非實」,即是遮詮。這些在因明理論上都是玄奘、窺基所獨有而值得注意的。
最後,簡單地說明一下玄奘、窺基所傳的唯識因明之學對後代的影響。律宗道宣(586~667)繼承北朝慧光(468~537)到智首(567~635)的系統,專事《四分律》的宣揚,在理論上吸收了玄奘新譯的佛典,組織了律宗的體系。特別是依據唯識學的觀點來建立「戒體法」(戒弟子從師受戒時,在精神上構成一種防非止惡的功能,叫做戒體)。遂成為律宗中中堅的一家。因為道宣住在終南山,所以後人稱為南山宗。與南山道宣同時宣揚《四分律》的,還有相州日光寺法礪(569~635)創立相部宗;西太原寺東塔懷素(625~698)創立東塔宗。並稱為律宗三家。這三家之間,對於戒體,互有爭論。法礪依據《成實論》,不相應行法唱非色非心的戒體論;懷素依據《俱舍論》,以無表業為色法,唱色法戒體論;道宣說《四分律》通於大乘,則依據《成唯識論》,以阿賴耶識所含藏的種子(功能)思心所為戒體,稱為心法戒體論,這種戒體論,顯然是受了慈恩宗唯識思想的影響。至於晚明到民初之際的思想家受唯識、因明之學的影響就更多了。參加晚明抗清戰爭的思想家王夫之(1619~1692)就著有《相宗絡索》一書。全書不逾一萬九千言,為條三十有一,對慈恩宗的基本概念,析之頗精,出之甚顯,既與一般的理解迥有殊別,且能與《八識規矩頌》互相印證,惟言及如來藏、阿賴耶識,則兼採《楞嚴》、《起信》之說,與唯識原旨不盡符合耳。我們要知道慈恩宗思想在中國哲學史的影響,不能不留意《相宗絡索》這本著作。乾隆道光之際的思想家、詩人龑自珍(1792~1841)有關天台宗的著述很多。不僅寫了〈發大心文〉,而且能運用因明三支比量,成立〈中不立境論〉、〈法性即佛性論〉與〈以天台宗修淨土偈〉(見《龑自珍全集》)。戊戌變法運動領導人物之一的譚嗣同(1865~1898)所著《仁學》一書,其中有關唯識思想不少。曾以唯識「微生滅」(量變)的思想來做他改良主義理論之一的根據,並強調「意識斷則我相除;我相除,則異同泯;異同泯,則平等出;至於平等,則洞澈彼此,一塵不隔,為通人我之極致矣。」(見《譚嗣同全集》〈仁學〉)。參加革命的章炳麟(1869~1936),在《國故論衡》、《明見篇》中,曾運用因明與西洋邏輯、中國《墨經》作比較研究。中年有《齊物論唯識釋》之作。晚歲在蘇州設章氏國學講習會,講諸子略說,尤喜歡用唯識思想來比附諸子。他說︰「子絕四,毌意、毌必、毌固、毌我。毌意者,意非意識之意,乃佛法之意根也。有生之本,佛說謂之阿賴耶識。阿賴耶識無分彼我,意根執之以為我,而其作用在恒審思量。有意根即有我,有我即墮入生死。顛狂之人,事事不記,惟不忘我。常人作止語默,絕不自問誰行誰說,此即意根之力。欲除我見,必先斷意根。毌必者,必即恒審思量之審。毌固者,固即意根之念念執著。無恒審思量,無念念執著,斯無我見矣。」(見《諸子略說》。)又說︰「孟子有見於我愛,故云性善;荀子有見於我慢,故云性惡;楊子有見於我愛、我慢交互為用,故云善惡混也。」(見《諸子略說》。)以上四家,受唯識因明的影響,至為明顯。陳寅恪認為「若玄奘唯識之學,雖震蕩一時之人心,而卒歸於消沉歇絕。」(見陳寅恪〈審查報告三〉,載馮友蘭《中國哲學史》卷末。)這種論斷,還是流於表面,不符合歷史的實際。(虞愚)
◎附︰呂澂〈慈恩宗──唐代佛家六宗學說略述之一〉(摘錄自《中國佛學源流略講》)
(一)唐初佛學和玄奘
唐初的佛學是隨順隋代組織異說的趨勢更加發展了的。依著當時著名學者的卷不同以及各有側重之點,後來就形成了種種宗派,但是都帶著些調和的色彩。這裡面佔先而又重要的,應當推慈恩宗。此宗的開創人玄奘,是在隋唐之交飽聞了各家議論,尤其是一時流行的《俱舍》、《攝論》等新說的。《俱舍》和《攝論》的譯本都由南方流傳而北,它們體例比較嚴密,義理比較繁富,可以看作一類提綱挈領的著作。《俱舍》把各種小乘學說總結了,《攝論》又把不同的大乘學說總結了。論理,依據這些便可有決定的理解,只是翻譯沒有完善,不免遺留著很多疑難的問題。加之,同在一無著、世親的系統裡,《攝論》說就和《地論》說極端地分歧。大乘本身尚且難得融會,更不用說它和小乘的溝通了。當時也有種種的判教說法,那是出於大乘經流行以後的事;像《涅槃經》有半滿之說,《法華經》有權實之說等。但從這些上只見到各種教說的次第、性質,並理會不到它們融貫的意義。就算天台宗於此特別注意,創出五時八教的新說,但依然是形式的排列,對於各教的內在關係也不能有很合理的解釋。到了唐初,一般學者就有更進一步的組織要求。像淨影寺的慧遠曾經作了一種嘗試,卻還是受著宗派的拘束,脫不掉地論師說的影響。又如著名的學者靈潤,也迷惑了《起信論》和《地》、《攝論》的關係,而以為是一事。至於道基、道岳、法常、辨相各家,更是偏向《攝論》一方面,不能超出謹守規模的範圍。所以當時佛學思想界的狀況實在是很混亂的。玄奘從這樣的環境裡培養出來,自然會有全體佛學統一解釋的迫切要求。據後來傳記所載,他受到了真諦所傳《十七地論》的啟示,便要去印度學習《瑜伽》。但從經錄上看,真諦譯出的《十七地論》只有五卷,相當於大部《瑜伽師地論》的五識身相應地和意地,並不完全,無由見出《瑜伽論》的重要。玄奘所以要去印度直接學習《瑜伽》來貫通中國所傳的異說,那真正的動機還是在於受著貞觀初期波頗密多羅(明友)來華傳譯的影響。明友是那時印度著名的那爛陀學院裡養成的俊才,精通性相雜密三部學說,也就是能了解佛學的全體。這看他譯出了三部的代表著作,《般若燈論》、《大乘莊嚴經論》、《寶星陀羅尼經》就可明瞭。玄奘從他的翻譯和講論裡,才知道印度那爛陀講學的盛況,才知道講瑜伽學的有戒賢一大家,又才知道瑜伽學的大本《十七地論》是那樣的淵博,無所不包,簡直依著瑜伽師地實踐的進程,將佛學全體賅攝淨盡,像真諦所譯出的只是一鱗一爪而已。但玄奘見著新譯《莊嚴經論》那樣的文義含糊,自會感覺到雖有明友的傳譯介紹,而由於時人學問的根底不夠,絕對不能徹底領會而得著真實的。於是他下了決心,只有遊學印度去求根本的解決。照這樣看,在玄奘那時,中印兩方的佛學都已有了轉變的機運,中國的是趨向於統一,而印度的卻是逐漸的分張。玄奘不自覺地要去這中間做一種辯證性的學術研究工作,他後來的成就當然有許多處和他的初願相違。這就限定了慈恩宗學說的特質和它的命運。也有人說,玄奘傳來的學說太印度化了,不適於中國的國情;或者說它太拘泥形式,未免食古不化,所以不能傳之久遠;這些都還是皮相之談。
(二)玄奘遊印之所學
玄奘去印度先後十七年,除掉中途往來的三年以外,其餘都是遊學的時間,這可說相當長久了。但玄奘的正式修學,只是在那爛陀寺戒賢門下的五年,同最後在杖林山勝軍處的兩年。玄奘從前寤寐求之的瑜伽學說,在戒賢那裡看到了全豹,又在勝軍處廓清了餘疑。同時,由世親打開了的唯識局面本來有著各家異說的,玄奘也都窮究了他們的奧蘊。戒賢是被當時人看作護法的嫡傳,而勝軍又是從安慧受學的(見《慈恩傳》卷四)。在唐人著述中,時常拿勝軍的名字和難陀並舉,現存的安慧著書所說又很多與唐人所知道的難陀學說相混同,大概勝軍這一家是繼承難陀、安慧兩系的,自然和戒賢立說有異了。勝軍所擅長的《唯識抉擇論》,玄奘從他學了回去那爛陀,就受戒賢的囑咐為大家解說,可見勝軍的學說是如何的別開生面︰玄奘卻兼收並蓄了。此外,當時大乘佛學中儼然和瑜伽對峙的《中》、《百論》學說,玄奘也先後在北印度及那爛陀寺反覆學習了好多遍。還有關於小乘的學說,像有部的《雜心》、《婆沙》、《俱舍》各論,玄奘在國內就研究有素,而於入印途中,經過有部流行的各地,隨時都遇到學習的機會,不用說,所得更罄無餘蘊。有部以外的大眾、正量、經部等派的學說,他也旁搜博探,備聞無遺。從這些上,可見玄奘在印度所學的極其廣泛,但按實他的見解,也可說完全受了護法一系的影響。他對大乘佛學的看法是以為龍樹、無著的兩家前後沒有異轍的。這顯然依著護法的議論,通過了無著學說去理解龍樹,也就是將無著看做龍樹以後推進一步的發展,或者說經過了中間分歧而重新得著辯證的統一。這個證據在玄奘遊學的初期,於鷲嶺北聽到了《廣百論釋》的解說就覺得很有契合而隨聞隨譯。這是玄奘在印度時唯一的翻譯,可見他對此一種學說的特別注意(參照《廣百論釋》末尾兩個跋頌。《論釋》在永徽初年又翻譯了一次,大概是潤飾舊稿而成,並非徹底的重譯)。在《廣百論釋》最後〈教誡弟子品〉當中,有一大段對中觀家的辯論,解決了有關二諦的疑難,也可說是給論敵清辯們的一個答辯。相傳清辯為著主張不同要和護法面決是非,而護法避開不見。但有了《廣百論釋》那一段議論,無異乎護法用書面發表了自己的意見。中觀家所以看瑜伽成為和他們對立的學說,其論據就在於解釋二諦的不同。但中觀家是用一重二諦來作權衡的,以為瑜伽說俗諦無而真諦有,中觀卻說的是俗有真無,根本就相違了。卻不知二諦也有層次,到了見道階段以後,在實證中間的俗諦是方便的,施設的,隨順真實的,也就是真實的具體體現。這同真實一樣的有,一樣的無,並不可以拘執的。由這樣的理解來做溝通《中》、《百》、《瑜伽》學說的途徑,就只見其同,不見其異,更說不上是反對了。玄奘依據如此看法,後來在那爛陀寺對於師子光破斥瑜伽,加以根本的折伏,而著作一部《會宗論》(未傳譯),特別發揮《中》、《百論》所破除的是「遍計法」而非「依他法」的一層道理。在這種解釋上,《中》、《百》和《瑜伽》的所說的確是可以會通的。至於玄奘對小乘學說的看法,特別是對於當時得勢的正量部──這是偏於機械的唯物論的一個學系,他卻加以激烈的攻擊,作了《制惡見論》一千六百頌,評破此部學者般若毱多(智護)的異說,而闡明了唯識的真義。此論雖然不傳,但它的總結用因明立量的格式揭示於十八日無遮大會上沒有人能改動一字的,現在還看得到。按實這個比量純是在認識上立足,說明了能所兩方面的相依;但又重視意識分別先後相似相續的原因,所以特別用十八界的「界」來做論題(界是原因的意義)。從這些上面,可見玄奘在印度之所學不僅僅是包羅萬象而已,他還加以融會、剪裁而自成一家之言了。明白了這樣性質,就易於理解玄奘回國以後傳播學說的態度,這和慈恩宗的主張可說是有極大關係的。
(三)玄奘的傳譯
慈恩宗學說的特色,首先在於所用資料的完備和精確,這不能不歸功於玄奘的翻譯。玄奘從印度回來以後,僅僅準備了一百天工夫,就從事他畢生的翻譯事業(玄奘於貞觀十九年正月抵達長安,到五月間就開始翻譯了)。先後十九年中,他雖然遷居了好幾次(先在弘福寺,又遷慈恩寺、西明寺,最後在玉華宮),但這一場譯事始終無間地進行著。拿它的總成績來看,共譯書七十五部、一千三百三十餘卷。這數量的巨大,一比較新舊譯家和玄奘齊名的羅什、真諦、不空(這三人和玄奘是一向被稱為中國譯經四大家的)的所譯的全部,還要多出六百餘卷,就可了然。並且玄奘的翻譯不單以量勝,又還以質勝。近年有人注意到佛家的翻譯,特別推崇玄奘,稱讚他譯文形式上的種種優點,但是這並不足以盡其實在。他的翻譯最擅勝的地方,在由於學力的深厚,和對於華梵語文的通澈,所以能夠自在運用文字來融化了原本所說的義理,藉以發揮他自己信奉的一家之言。換句話說,就是玄奘能很熟練而巧妙地拿一家之言來貫通原本,甚至於改動原本。這樣事實在從前沒有梵文原典的對照是看不出來的。所以僅從文字的形式上以文質或以直譯意譯等區別來看,始終不會認識玄奘翻譯的真相。他譯文的形式比較起羅什那樣修飾自由的文體來覺得太質,卻是比較法護、義淨所譯那樣樸拙的作品又覺得很文,可見文質是難有一定標準的。同樣,玄奘的翻譯較之羅什的只存大意可說是直譯,但比較義淨那樣的詰屈聱牙倒又近於意譯,所以意譯和直譯也難作釐然的區別。其實論翻譯,都要它能做到達意的地步,玄奘的譯文對於這一層是成功了的。他還運用了六代來那種偶正奇變的文體,參酌梵文鈎鎖連環的方式,創成一種精嚴凝重的風格,用來表達特別著重結構的瑜伽學說,恰恰調和。這種創作可說玄奘在印度時就已有了宿構,看他最初試譯的《廣百論釋》可知。他回國來所組織的譯場裡,雖然有二十人左右的證文、綴文大德,但以玄奘的文學天才表現為出口成章落筆即是的那樣翻譯,實際參與其事的人能加以改動的地方是很少的。不過到了高宗永徽六年(翻譯的第十一年),因為因明的譯籍《理門論》引起呂才對於文字的誤解,而發生了一場是非,玄奘才注意到潤文的必要,請求國家派遣文學大臣來參加。從此以後,他的翻譯文體上應該是有一些變化的(參照《慈恩傳》卷八)。
現在再說一說玄奘的翻譯和學說的關係,這可以舉出兩點來,其一,玄奘在去印度之前,就懷疑舊傳的《俱舍》、《地論》、《攝論》等說的理分宗途,教有隱顯,使人莫知所適,其中一定有錯誤。所以他回國來的翻譯先後根本上解決了這些問題。最初一期的翻譯由貞觀十九年到永徽元年的六年間,他從瑜伽學的一本十支論書窮源盡委地澈底介紹了《地論》、《攝論》說的真相。這期最重要的一大部譯籍就是《瑜伽師地論》一百卷。不過玄奘所理解的瑜伽學說是經過唯識一階段發展了的。尤其是到了戒賢以後,導入了法界範疇,發揮了轉依精義,要用大乘來涵蓋小乘,就不只是原來那樣簡單的大小次第的看法了。這樣見解具體表現在《佛地經論》裡面,此論即以戒賢的註解為依據(這由比較西藏的譯本而知),而是玄奘所異常重視的。只看他譯完了《瑜伽師地論》以後,隨即翻出《佛地經論》,無異是替瑜伽學說做了一個總結,就可以知道他是怎樣的用意之下來介紹瑜伽學的了。另外,玄奘對於俱舍學說牽連到有部的各種毗曇(在從前是以《雜心論》為主),那一方面的諸多問題也給以沿流溯源的解決。這是他第二期翻譯,從永徽二年到顯慶四年九年間的中心工作。此期大部譯本是《俱舍論》和有關的一身六足以及身論《發智》的譯註《大毗婆沙論》,譯本的數量在四百卷以上。但是玄奘所了解的俱舍學說,也是經過後世所發展了的。他翻譯《俱舍》的同時就譯出敵對的《順正理論》及《顯宗論》,這說明了《俱舍》學說在《正理》、《顯宗》的評破下應該有多少訂正的。當時作論人世親因轉入大乘,無意於此,便把這工作留給西印度學人講究《俱舍論》的德慧師弟去做,玄奘很受了他們的影響在翻譯中有好些改動。而玄奘門下的新舊兩系神泰、普光和法寶等對於《俱舍》的解釋會發生種種紛歧的意見,也就導源於此。從以上所說,我們可以明白了玄奘翻譯對於學說的關係的一方面,其次,玄奘在翻譯所用的文字上雖有充分的掌握能力,但是到了講說宏傳的時候,因為他門下多才,也同羅什那時一樣地有四哲︰神昉、嘉尚、普光、窺基(「窺」字是宋人加上去的,原名「基」上是何字,不詳),不免受著他們理解上引申發揮的影響。尤其是翻譯的後期即永徽六年以後,得著才氣橫溢的基師幫助,於短短的五、六年間,就以翻譯的資料組織學說,成了一個規模。這是以《成唯識論》的編譯為中心,吸收了護法《廣百論釋》和戒賢等《佛地經論》的精華,而又貫穿著《辯中邊論》所說的中道精神,隱然對於三論的中觀另外建立了一個壁壘。這時候,玄奘的翻譯因學說而來的變動原本的地方最多,就像《大般若經》那樣比較抽象概括的文字,也深深地染上唯識說的色彩。這些又是玄奘翻譯有關學說的另一方面,卻最值得注意。慈恩宗主張的本質,必須由此去加以理會的。
(四)慈恩宗義一──五種姓
在玄奘譯場裡有一群新羅學人,其先是神昉最傑出,後來以圓測為領導。圓測年齡較大,長於基師將近二十歲,他曾經跟攝論師法常、僧辨學習過,很受了舊《攝論》說的影響,以致他親近了玄奘之後,對於新譯的學說仍用舊見解去融會貫通。因此在治學的態度上,他和單純從新說中培養出來的基師根本不同,而兩人之間逐漸形成了對立。相傳玄奘為基師講唯識、瑜伽,圓測一再偷聽,玄奘就允許了基師「五姓宗法,唯汝流通」(見《宋高僧傳》〈窺基傳〉)。這說明了種姓說是慈恩(基師)獨得之祕,也是慈恩宗義的骨幹。種姓說法的重要內容是︰聲聞、獨覺、菩薩三乘人有具備內在的──甚至可稱為先天的──原因的決定根姓,也有不決定根姓;又另有一種無種姓的人,畢竟不能入道;由此在修學的開端,就應該注意培養種姓。這種思想的真實意義,我們一追尋它的歷史根源,就會明白。在印度最初流行大乘學說的時期,龍樹依著中觀論法來解釋成佛的根據,用諸法無定性的一般道理否定了固有的佛性,卻承認可能的佛性。他所著的《中觀論》〈四諦品〉裡有這樣一種說法︰若其先不是佛性,那麼,就鐵無金性一樣(用註家青目的話),雖然精進修行菩提道,也終於不會成佛的。這顯然具備了種姓說的雛形。要是注意到龍樹的思想原來和《法華經》聯繫著,此說通於一切眾生都有佛性的主張,可以不言而喻。其後流行了《涅槃經》,又把這一問題重新提了出來。那時印度的政治上是案達羅王朝滅亡之後,經過一番分裂而有笈多王朝的統一,文化的各方面都極其活潑開展,佛學裡大小乘思想的衝突也很激烈,像《涅槃經》那樣的大乘論調即是被小乘家認為非佛所說的。所以當時的佛性問題不是單獨拿一切眾生都具備著的一點來提出,而是連帶著要將一闡提除外的。所謂一切眾生的一切成了部分的,卻非全面的。這也可以說,從佛性問題更進而建立了固定的闡提說法。實際裡闡提是怎樣一類人呢﹖他們是造了種種重業,破壞戒律,並還誹謗正法永不改悔,簡直和外道無二無別的。這麼樣來說闡提,意之所指當然是很明白的。可是到了大乘思想得了優勢以後,這種說法又逐漸緩和下來。《涅槃經》前後兩部分──也就是《涅槃經》略廣兩本結構的中心部分,裡面所表現的這種變化很為顯然。略本也可說是原本的《涅槃經》,特別提出一闡提決定不變的說法,到了廣本也就是修正本,卻說闡提斷了善根仍可相續,再沒有那樣堅持了。不過《瑜伽》思想是繼承初期《涅槃經》的決定說法的。它又連結到所依、種子等等方面,對於種姓之說純從理論發展,而另闢了一個途徑,成為釐然各別的五種種姓主張,反而和後期《涅槃經》說對立起來了。這種現象完全反映在我國的佛學思想上。當《涅槃經》譯出流行之後,有了道生堅持異議的一重公案,佛性問題在我國佛學裡是成為一大關鍵的。道生不信略本《涅槃經》一闡提決定不能成佛之說,隨後得到了涼譯廣本《涅槃》的證明,於是學者間對於佛性也分出了一切有性和一分無性的相對主張。不久由於《地論》、《攝論》思想的發展,眾生成佛的內在根據被推究到理事等方面,成了本有後起等問題。及至《法華》思想在南嶽以後有了宗派性的組織,由佛性牽連到大小乘種姓決定不決定以及大小乘是權是實,又都成為問題,而使當時佛性說的內容愈加豐富。最後玄奘譯出有關這一方面的重要資料,從《瑜伽師地論》到《佛地經論》,形成一貫的說法︰眾生的種姓決定有大小乘的分別,又還決定有無種姓的人;說到大小乘的權實來,又以三乘為實,一乘為權;再說內在的根據,又歸結到本有的無漏種子上。由此一分無種姓說的極端主張乃確定不移,成為一宗的根本義。
基師發揮這樣的主張,不用說再積極不過了。他在晚年講《法華經》,和天台家有了正面的衝突,以致他對於經喻三車為實的解釋,也被論敵們歪曲了來誣蔑他為三車法師。這是說他外出的時候有飲食,女眷的後乘相隨,完全不守清規;其實不是這一回事(見《宋高僧傳》〈窺基傳〉)。基師解說決定的無種姓,純由足成五種種姓上著眼,詳細見於所著的《唯識樞要》。他會通了各種經論,以為無種姓可分三類,除了斷善根的和大悲菩薩以外,還有畢竟無姓,這是在因位和果位都無成佛可能的。斷善根的無姓因位雖無成佛之義,而善根相續以後,果位仍可成佛。大悲菩薩果位雖不成佛,而因位有其可能。只是畢竟無姓不論因位果位,都和成佛無關,所以他另外是一類種姓。基師的這些見解,由他的門下慧沼更加以闡明。慧沼著述《中邊慧日論》,受了佛性論的啟發,區別出理佛性和行佛性來說明一切,而將議論的中心放在理與行有無必然相應的關係上,所說就更深入一層。不過實際能夠證理的行一定要斷卻煩惱和所知的障礙,而斷此二障的可能性是否生來就有,這用種子說去推究,依舊是有異議的。在印度,到了勝軍重新強調種子出於新熏的主張,種姓決定的主張更屬根本上發生了動搖。這樣學說變化的情形,由玄奘介紹過來,基師、慧沼等不會不清楚。但是他們建立學派堅持五種姓之說,不惜趨於極端,甚至有意地模糊了學說的歷史(這到後文再加說明),當然也有它的原因的。相傳玄奘在印度遊學的時候,早已注意到《楞伽經》裡面的種姓說並無明白主張畢竟無姓的用意,所以他即將回國時和諸大德討論了這一點,以為要將畢竟無姓說傳到流行《涅槃》思想的中國去,大家會不相信的,便想方便地將此義略而不談,但是受到了戒賢嚴厲的責備。戒賢說,邊方(意指在印度北邊的中國)的人懂得什麼,豈可以隨便為他們增減義理(見《瑜伽師地論》道倫記卷五十四)!這說明儘管有了《楞伽經》那樣晚出的變化了的種姓說,而戒賢一系始終主張畢竟無姓,現在看《佛地經論》裡好些地方對畢竟無姓特加解釋,便可了然。所以基師、慧沼等堅持五種姓之說,也可謂稟承玄奘的意旨,而為忠實於戒賢學系的一種表現。
(五)慈恩宗義二──依與轉依
慈恩宗從種姓問題推究到一切法的實相──真如(這不單純是真理,並還兼有規範的意義),稱為理佛性,想用來疏通「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的疑難。跟著就發生了真如在實踐上的意義的問題。這是要問︰它對實踐有怎樣的功能﹖簡單的解答是︰為「依」。「依」這一概念,乃從緣起的理論發展而來。緣起的實行即是諸法互相依待,在互依的各方面中間,比較關係有親有疏,發生功能也有強有弱,就其比較親切、強勢的方面立為諸法的「依」,而成功各種因緣最基本的條件。真如是無為法,不待造作,自存自在,它之為依,只有增上的意義。不過,著眼在認識上,尤其是瑜伽學系的實踐徹頭徹尾地依據於認識,真如的依義就還有所緣的一層。一切合理的實踐都應當和真如相隨順、契合而開展。但因為這樣關係密切,真如這概念在各家學說裡佔了很重要的地位,也有些人聯繫到《涅槃》、《勝鬘》等經所說,發生模糊的看法,以為它不但是實際的依據,並且為發生諸法的根源。像梁代翻譯的《勝天王般若經》就有這樣的議論。玄奘晚年編譯十六分的《大般若經》,也在無意中將這一部分保留下來(大概是當時未得原本,便將梁譯略加修飾編入了),其實此說不是慈恩宗所認可的。
慈恩宗承認真如為實踐的依據而外,又主張有染淨根本的所依,即是人們的根本意識──第八種識「藏識」。這在《攝大乘論》是以「所知依」的名目提出來的。因為推尋實踐中認識、實證、習慣等行為的來源,還有各種種姓區別的根據,都見得有心理的因素,可假名為內的種子。內種的依存當然在內六處,但它並非有什麼實體像草木種子一般,只是一些能夠發生認識等等的功能,也可看做它依存之處的差別現象。《攝大乘論》裡有很好的譬喻,說內種好像布帛上染色的媒介體,原來看不出痕跡,卻到染色時候便發生了效用。這樣,一切內種只應該是綿延不斷而又性質中庸的藏識的功能差別,和它不能截然區分。平常就從藏識持有內種的一點,看它做實踐上染淨轉變的所依。種姓問題中行佛性之說,也是從這裡引申出來的。
慈恩宗這樣從兩方面說「依」,雖可看做「性相別論」,卻非渾然一體。因此,它和別家各種模糊的解釋都有了區別。像攝論家也嘗舉出第九淨識即無垢識來作一切法的本源,地論家又提到真如為事物現象的生因,這些未免將法(識)與法性(如)甚至能緣(識)與所緣(如)的分別都混淆了。慈恩宗一一予以明白地批判。如此刊定了依義和依之所在,再來說「轉依」。這是瑜伽學系用做實踐目標的專稱,性質和解脫一樣,但立名不同。從文獻的典據裡,到了《阿毗達磨經》才開始強調它。若將彌勒同無著的學說分開來看,無著更推進了一步,其關鍵也在於闡明轉依。無著以後,一直到護法、親光,更加向這方面開展,也就是轉依的意義到護法、親光才算發揮盡致。他們都將真如作迷悟依,藏識作染淨依,而由雙方適應地來解釋轉變,要真如由迷境轉為悟境,藏識由染分變成淨分,這樣得著究竟解脫。慈恩宗傳述這層義理,更配合了「理」、「事」立言,以為「理」明顯得一分,「事」也就能做到清淨得一分,到了理的全明,事的純淨,便是實踐的終極。此說簡化了轉依說的內容,而給予後來內外思想以各種影響(「理」「事」兩字的應用雖已早見於從前的譯經,但配合性相、體用而言,是到玄奘譯出《佛地經論》、《成唯識論》才確定了的)。
(六)慈恩宗義三──教與觀
慈恩宗的立宗,有它獨到的判教和觀法。關於判教,從南北朝以來,一向議論紛歧,莫衷一是。到了慈恩宗,依據《解深密經》給它切實的刊定,乃有三時的說法。這以為佛的一代教化,起初說四諦,其次說無自性,最後說三自性。如此次第和佛滅以後學說開展的步驟很吻合,無妨看做那樣步驟的反映。不過,在隋唐時代已經流行了《華嚴經》,經文明說是佛成道後三七日所出,還在四諦說之前,便和三時次第有了衝突。所以慧沼另作義類區分的解釋,以義理類別作先後,像屬於說四諦一類的教全放在初時,並不拘泥實際的時間,這也就說得通《華嚴》的早出了,三時教判除掉先後次第而外,還有了義不了義的分別。第二時與第三時同說一切法自性清淨的道理,而一不了義,一了義。不了是隱密說,不究竟;了義是顯豁說,究竟(此判到後來引起賢首家的爭執。他們傳說印度另有智光的三時說,以第二時無自性為了義,究竟,而與《深密》立異,就成了性相兩家對峙的根據,但是那樣說法的出處多少有些問題)。另外,慈恩宗的教判也解釋了漸頓的問題。三時雖依漸次而立,但無妨說有頓超。像第三時的《華嚴》、《法華》都屬漸頓夾雜。《華嚴》是頓而有漸義,所以說聲聞在座如癡如聾;《法華》亦復如是。這些都以教就機來作漸頓區別,並不限於一時一經,否則就難通了。慈恩宗這樣說法,針對菩提流支不分頓漸的一音教與劉虬的漸次五時教而發,於天台家五時八教的判法未加詳評,當然可以類推得之。
再說觀法,主要的是「唯識觀」。這裡唯識之所指在「唯識性」──諸法本質上的唯識意義,人們去掉錯誤執著才會認識到的。藉唯識性的認識來踐證一切,達到轉依目標,這就是觀的效用。基師對於此點,在他所著的《唯識章》裡特別作了五重出體的說明︰(1)遣虛存實,除去遍計執性的虛妄幻象,只取依他起性、圓成實性的真實現象和原理。(2)捨濫留純,於依他、圓成的方面又只留有關認識的心境。(3)攝末歸本,在心境的各種成分裡又歸納到它本質的意識自體。(4)隱劣顯勝,於意識自體又只注重它主要功能的一部分。(5)遣相證性,再就這樣意識核心認識到它實際性質即唯識的意義。如此逐層刊定,指示觀法的樞紐所在,可說是很切實的。至於此說的根據完全在《唯識三十頌》裡,特別是解釋圓成實性那一頌(第二十五頌)。頌文說︰「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這將唯識性點明出來,舊解即以為就現觀境界而言(見安慧的《唯識三十頌釋》)。不過此處說遣相證性,並不同於舊譯家(真諦、菩提流支等)所言遣除一切依他起的現象,而只是伏斷依他起(染分)法的知解、分別。從前陳那的《掌中論》裡,曾依據《攝大乘論》所說作了一個很精彩的頌︰「於繩作蛇解,見繩知境無,若了彼(繩)分(麻)時,知(繩知)如繩解謬。」這就是觀中伏斷依他起法知解的扼要說明。依他知解既斷,所緣染相自然不會當情而現。不過這還是觀中境界,應該再聯繫到踐行,用對治法門,逐漸引生、鞏固了種種淨法(也就是依他起法的淨分),代替了染法的地位,這才得著轉依的實效,而圓滿唯識的觀行。
(七)慈恩宗對於因明的發展
跟著對法研究裡論議法門的發達,因明一科便在瑜伽學系中成長起來。到了世親以後,經過陳那的改組,護法的活用,更覺面目日新。玄奘去印度求學,恰遇到這個時會。他所精通的唯識學說,好些有關係的問題需要論證或辯難的,都和因明分不開來。他臨回國,在戒日王所主持的無遮大會上立了個「真唯識量」,更創造了運用因明達到極峰的記錄。因此,他回來傳譯很早就有因明論書的譯本(因明小論即《入正理論》,於貞觀二十一年譯,大論即《正理門論》,於貞觀二十三年譯),造成他門下熱烈學習的風氣。接著他又翻譯了活用因明的示範著作《掌珍論》(貞觀二十三年譯)及《廣百論釋》(永徽元年譯),使學者更得著實踐的參考。到了永徽六年以後,因為呂才誤解因明理論的緣故,玄奘在這方面的傳授上更特加注意。此時恰巧基師來受學,不久即參加譯事,而有《成唯識論》的雜糅;因明和唯識的配合應用,在這裡又充分表現出來。相傳玄奘單獨為基師講唯識,圓測去竊聽,搶先著述,基師不安,玄奘對他說,測雖能替唯識論作註解,卻不懂得因明;便以獨傳因明之祕允許基師(見《宋高僧傳》〈基傳〉)。這些話雖不盡可信,但也足以想像到因明和唯識關係的密切,以及基師對於因呢有擅長之處,而因怪授成了慈恩宗的特徵,更無待多說了。
現在,就從基師的重要著述《成唯識論述記》及《因明入正理論大疏》裡,可以見出慈恩宗所傳因明對於原來說法有怎樣的發展。這裡且舉幾點︰
第一,因明的性質開始偏重辯論的技術,隨後漸變為論證的、推理的乃至認識的學問。但慈恩宗所傳的只著重於辯論、論證方面。儘管陳那最後的著作《集量論》已用知識論為主題,而玄奘捨之未譯,卻選擇了簡持立破真義的作品《正理門論》。又陳那的門下當然會涉及因明的各方面來著述發揮,而玄奘只揀取天主以立破為綱領的《入正理論》譯作《理門論》的初階。這些都表示出玄奘看因明的辯論、論證性質更加重要。《入正理論》特別對於三支比量的格式研究入微,分析三支立言的過失有三十三種之多。其中種種的相違過及相違決定過都曾一時流行奉為典要,而到後來便不採取了。但在慈恩宗對於這些卻有更精細的發揮,且邁進了一步。
第二,三支比量因為立言的過失紛繁,應用起來不免隨處束縛而範圍狹隘,其後便開出寄言簡過的法門,允許在形式上預先加以區別。這不但照顧了立說的用意所在,並還可預想到辯論的應付而留下伸縮的地步。再進而依著立言所對的人、所站的地位,將「因」分別出自許、他許、共許的三類以便自由地應用。這些方法的創造雖已早見於護法、清辯的著書,但細緻而又具體地加以組織乃出於唐人之手。像玄奘在印度時曾經改正了勝軍成立大乘是佛說的一個比量,又自己建立了真唯識量,後來基師更破斥了新羅順璟的唯識違決量,都可見出慈恩宗如何發展因明立量的方法。
第三,關於立破的理論方面,慈恩宗在翻譯的詞語及解釋的分析上表示很周詳的用意、很精密的心思。像因的三相,原來只說因是所討論的事物上所具備的,又在同樣有所立主張的事物上也會有,而在沒有那樣主張的地方便沒有(因)。但到了玄奘的翻譯加以斟酌,特譯成「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其中「遍」字「定」字都是用來簡別不明了的過失的。另外,對因分析出言、義、智三類各有生、了,而成為六因,又對宗分析出體、依的兩層,乃至三支的減缺過失,也區別出言、義的不同,這些都是在理論上進一層的發揮,而值得注意的。
(八)慈恩宗的盛衰
慈恩宗的開創雖可上推到玄奘(600~664),但實際立宗的人是基師(632~682),尋常便稱他為慈恩法師。他在玄奘門下算是後進,儘管他才氣橫溢,著作等身(有「百部疏主」之稱),而當時擅長瑜伽的有慧景、神泰、文備,講究唯識的有圓測、慧觀,通俱舍的有普光、法寶,解因明的有靖邁、文軌,他們對於基師都是前輩,又都親近過玄奘的講筵,聽到很多口義,而各自有其傳述,因此當時議論還是很紛歧的。後來經過基師的弟子慧沼(650~714)努力料簡,著了《能顯中邊慧日論》來破斥法寶對於五種姓的反對說,另著《成唯識論了義燈》批評圓測、道證的舊疏,又作《因明入正理論義纂要》簡別文軌等異義,這才使各方面的學說定於一尊,而慈恩宗勢也以此時為最盛。跟著有他的弟子智周(668~723)著述闡揚,對於唯識因明的學說有許多補充(他的重要著作有《成唯識論演祕》及《因明入正理論疏前記》、《因明入正理論疏後記》等),但因為弘傳的地區偏在河洛一隅,於是給予他家異說競起的機會。像在基師當時已有醞釀的華嚴宗說,還有比較接近一般人士的淨土宗、禪宗之說,都起來與慈恩宗相爭,它的宗勢便驟然衰落了。
這樣,慈恩宗的興盛只短短的三數十年,對於那時佛學界雖也發生了相當影響,而他們的主張極端,特別是種姓決定、三乘是實之說,(在這一方面,他們重視了種子本有說,以為是更基本的,有過於新熏,未免和學說史實不符),引起論敵的反響,更加深了一部分人對於舊說的固執。由此,他們原想融會印度晚出而精密的理論來組織一代的佛學,卻沒有能如願以償。不過,就他們所努力發揮的義理和精確傳述的資料而言,在中國佛學的發展上,是有它重大的意義的。印度佛家的面目,無論是小乘或大乘,龍樹、提婆,或無著、世親,歷來為翻譯講說所模糊了的,到慈恩宗才一一顯露了真相。而在學習與踐行方面,由於唯識、因宙論的啟發,使學者知道如何的正確運用概念、思維,以及從概念認識證得實際而復反於概念的設施,這樣貫通的真俗二諦的境界,學行的方法也才得著實在。要是更進一層推論,大乘佛學發達到無著、世親的一個階段,固然為糾正當時惡取空見(這是由於誤解龍樹緣生無性理論而生的偏見)的自然趨勢,但也和時代思潮有密切關係。那時印度笈多王朝統一了分崩的政局,隨著社會經濟的繁榮,文化方面有了更新、向上的要求,原來佛家過重空觀的流弊所至,因任自然而偏於消極,與此思潮相反,就不得不有一大轉變。像無著、世親等所主張的種姓說,即帶著當時社會階級轉化情形的反映,而他們用佛家一貫反對階級制度的主張來貫穿,基本上原有爭取不定種姓由小入大成就一乘(相對的說)的用意。至於唯識觀的提倡,以轉依為歸宿,這不只發明一切現象的實相為止,並還要轉變顛倒、染污的現象都成了如理、清淨,顯然須從現實的革新下手。這些在當時是具備積極、進步的意義。而其精神到後來也得著隨分發揚,未盡消失。慈恩宗尊崇所聞,如實傳播,雖說走向極端,卻依然能令人於中領會此意。我們只看,梁代時真諦初翻無著、世親之書,就招致「有乖治術」的批評,備受阻礙,不能流行,到了慈恩宗對無著、世親學盡情宣佈,興盛一時之後仍舊歸於衰歇,不也可見它的本質未變,也會和當時的「治術」不協調而間接受到打擊嗎﹖那末,泛泛地說慈恩宗因各家異說的競爭以致衰落,倒又是表面的看法了。
〔參考資料〕 黃懺華《佛教各宗大意》第一輯〈唯識宗大意〉;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八講;湯用彤《隋唐佛教史稿》第四章;侯外廬編《中國思想通史》第四卷(上);歐陽竟無《唯識講義》;《歐陽漸(呂澂、王恩洋、景昌極)選集》(《現代佛學大系》{51});高崎直道(等)著‧李世傑《唯識思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7})。
印度種姓之一。是位居首陀羅之下的賤民階級。又作旃荼羅、扇提羅、旃提羅。意譯嚴熾、暴厲、執惡、暴惡、屠者、殺者,或險惡人、執暴惡人、主殺人、治狗人。
據《高僧法顯傳》所載(大正51‧859b)︰「旃荼羅名為惡人。與人別居,若入城巿則擊木以自異。人則識而避之,不相搪揬。國中不養豬雞,不賣生口。巿無屠店及沽酒者,貨易則用貝齒。唯旃荼羅、漁獵師賣肉耳。」又,《玄應音義》卷六云︰「旃陀羅,此言訛也,正言旃荼羅。此譯云嚴熾,一云主殺人。謂,屠殺者種類之總名也。其人若行則搖鈴自標,或杖頭之竹。若不然王則與罪也。」可知旃陀羅是獄卒、御坊、劊子手的總稱。此類人不可住在村鎮中。當行於路上時,須搖鈴杖竹,自我標示,令人見而不觸其穢。另據《摩奴法典》第十章第十二節所記,旃陀羅係父為首陀羅、母為婆羅門的混血雜種。
在印度,旃陀羅被認為是極惡卑賤的種族,古來最被輕視。《法華經》卷五〈安樂行品〉云(大正9‧37a)︰「不親近旃陀羅及畜豬羊雞狗、畋獵漁捕諸惡律儀。」又《觀無量壽經》云(大正12‧341a)︰「未曾聞有無道害母。王今為此殺逆之事污剎利種,臣不忍聞,是旃陀羅。我等不宜復住於此。」此等所說,係暫時隨順世俗之說法,實則佛教之精神是「四姓平等」的。如《摩登伽經》卷上即敘述婆羅門與旃陀羅等,並無任何區別,而提倡四姓平等之觀念。
〔參考資料〕 《正法念處經》卷十六;《放光般若經》卷十四〈阿惟越致相品〉;《舍頭諫太子二十八宿經》;《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四;《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五;《大毗婆沙論》卷一0一;《法華玄贊》卷九。
[南山律學辭典] 亦名:如法僧制 行事鈔‧僧網大綱篇:「如法僧
僧制如法
亦名:教發戒緣、受具戒前開導
行事鈔‧受戒緣集篇:「教發戒
行事鈔‧篇聚名報篇:「(一﹑ 受
行事鈔‧篇聚名報篇:「明了論
行事鈔‧諸雜要行篇:「十輪,
戒本疏‧四波羅夷法:「問:『
亦名:治罰比丘化教通道俗
行事鈔‧僧網大綱篇:「且明化
行事鈔‧僧網大綱篇:「問:『
前十輪經不許俗治,涅槃、大集令治惡者?』答:『十輪不許治者,比丘內惡,外有善相,識聞廣博,生信處多,故不令治;必愚闇自纏,是非不曉,開於道俗三惡門者,理合治之,如後二經。又涅槃是窮累教本,決了正義;縱前不許,依後為定。兩存亦得;廢前又是。』」資持記釋云:「問中,二經相違,故須和會。答中,初兩存釋。又下,廢前釋。窮即訓極,累謂囑累;一代所歸,故云教本。決前不了,故是正義。兩下,雙結。」(事鈔記卷七‧三○‧一七)
亦名:養繫禽獸開制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五畜畜
行事鈔‧僧像致敬篇:「十輪,
行事鈔‧頭陀行儀篇:「增一阿
ㄔˋ ㄐㄧㄠˇ ㄅㄢˋ ㄌㄩˊ ㄊㄧˊ
赤腳,比喻窮人。驢蹄,比喻富人。全句諷刺窮人陪侍富人,不相配。《金瓶梅.第二三回》:「你每有錢的都吃十輪酒,沒的那俺每去,赤腳絆驢蹄。」
ㄙˋ ㄧ
佛教用語。抉擇佛法時四個依從的準則:一、依法不依人,謂依從真理,不依從人。二、依義不依語,謂依從義理,不依顛倒違犯義理的言說。三、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謂依從佛陀最圓滿的真理,不可捨棄前者依從權宜性的教法。四、依智不依識,謂依從了悟真理的智慧,不依從凡夫的認知。《大方廣十輪經.卷八》:「依於四依,具四辯才。」也作「四依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