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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加行

(術語)入於正位之准備,加一段之力而修行也。如加行道,加行位,四加行,四度加行等。舊譯曰方便(七方便),以於佛果之善巧方便,有混濫之恐,故新譯曰加行。唯識述記九末曰:「舊言方便道,今言加行,顯與佛果善巧差別。」


加行位

(術語)唯識宗五位之第二。於十迴向之終,修四尋思四如寶之願,得,頂,忍,世第一法之四善根之位也。為入於見道,正通達於真理之方便加行分際,故名為加行位。即四道中之加行道也。唯識論九曰:「加行位,謂修大乘順決擇分。」又曰:「頂忍世第一法四,總名順決擇分。順趣真實決擇分故,近見道,故立加行名。非前資糧無加行義。」見四尋思觀條。


十重障

(名數)別教之菩薩於十地所漸斷之十種重障也。一、異生性障,異生性者,以分別起之二障而名,以此二障之種子,建立凡夫異生性故也。菩薩初地之入心入於見道,即斷此障,以捨異生性而得聖性也。二、邪行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及所知障所起犯三業也。所知障障二地極淨之尸羅戒故入二地時,便能永斷。三、闇鈍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所聞思修法忘失之障也。此障障三地之勝定與總持及其所發之殊勝三慧,故入三地時,便能永斷。四、微細煩惱現行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攝於與第六識俱之身見等,為最下品故,不作意緣故,遠隨現行故,說名微細。彼障四地菩提分法,入四地時,便能永斷。五、於下乘般涅槃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厭生死,樂趣涅槃,同下二乘,厭苦欣滅,彼障五地無差別道,入五地時,便能永斷。六、麤相現障行,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執有染淨麤相現行,障六地無染淨道,入第六地時,便能永斷。七、細相現行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執有生滅細相現行,障七地妙無相道入七地時,便能永斷。八、無相中作加行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無相觀不任運起,前之五地有相觀多,無相觀少,第六地無相觀多,有相觀少,第七地中純無相觀,雖恒相續而尚有加行,由無相中有加行故,未能任運現相及土,如是加行,障八地中無加行道,故得入八地時便能永斷。九、利他中不欲行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於利樂有情事中,不欲勤行,樂修己利,障九地四無礙解,入九地時,便能永斷。十、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所知障中信生一分,令於諸法中不得自在,障十地大法智雲及所含藏所起之事業,入十地時,便能永斷。說見成唯識論九。


四道

(名數)道者涅槃之道路也。乘此可到涅槃之城,故名道。道雖異,可以四種攝盡。一加行道,謂先於三賢四善根位加力而行三學之位也。二無間道,謂加行功德成就而發正智,正斷煩惱之位也。不為惑而間隔,故曰無間道。三解脫道,無間道後而生一念之正智,正證悟真理之位也。為既解脫惑之正智。故名解脫道。四勝進道,解脫道後更進而定慧增長之們也。此中菩薩乘之無學,果德究竟圓滿,謂之勝進道,二乘之見修無學三道,皆具此四道。見俱舍論二十五。


對治

(術語)斷煩惱也。是有四種:一厭患對治,謂加行道,在見道以前,緣苦集二諦,生深為厭患之念也。二斷對治,謂無間道,於無間道緣四諦而正斷煩惱也。三持對治,謂解脫道,於無間道後起解脫道,更緣四諦,攝持彼無間道所得擇滅之得,以使所斷之煩惱不更起也。四遠分對治,謂勝進道,於解脫道後,入於勝進道,更緣四諦使所斷之惑轉更遠也。其中正對治為第二之無間道斷。


[佛光阿含藏]
種性

種性(gotrabhū)(巴),又作種姓地、向種姓者,具有顯現佛性種子之人,為證得三乘菩提之本性。四果聖者前修暖、頂、忍、世界第一法,四善根之加行道之行者,名種姓人,或種姓地,再上即得初果見道位。


[佛光大辭典]
十重障

指十地菩薩所斷之十種重障,單稱十障。即:(一)異生性障,依煩惱、所知二障分別起之種子而立異生性,障無漏之聖性,入初地見道斷之。(二)邪行障,所知障中俱生之一分及其所起而誤犯之三惡行,乃障極淨之尸羅,入第二地斷之。(三)闇鈍障,所知障中俱生起之一分,令忘失聞思修之法,能障勝定、總持及其所發之三慧,入第三地斷之。(四)微細煩惱現行障,執著諸法實有,無始以來隨身現行,能障四地之菩提分法,入第四地斷之。(五)於下乘般涅槃障,厭生死,樂趣涅槃,障無差別之道,入第五地斷之。(六)粗相現行障,乃執有苦集之染及滅道之淨等粗相而現行之障,能障無染淨道,入第六地斷之。(七)細相現行障,執有生滅之細相而現行之障,乃障妙空無相之道,入第七地斷之。(八)無相中作加行障,令無相觀不任運起,尚有加行之故,障無加行道,入第八地斷之。(九)利他中不欲行障,不欲勤行利樂有情之事,而樂修利己之事,障四無礙解,入第九地斷之。(十)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乃於諸法中不得自在,能障大法智雲及所含藏並所起之事業,入第十地斷之。於十地中修十勝行以斷此十重障,能證得十真如,故菩薩至第十地於法雖得自在,但尚有微細之所知障及任運煩惱障之種子,若斷此等餘障方能入如來地,加此一重障,合稱十一重障。〔解深密經卷四、成唯識論卷九、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八〕(參閱「十地斷障證真」426、「真如」4197) p462


方便

梵語 upāya,巴利語同。音譯作漚波耶。十波羅蜜之一。又作善權、變謀。指巧妙地接近、施設、安排等。乃一種向上進展之方法。諸經論中常用此一名詞,歸納之,其意義可分為下列四種,即:(一)對真實法而言,為誘引眾生入於真實法而權設之法門。故稱為權假方便、善巧方便。即佛菩薩應眾生之根機,而用種種方法施予化益。(二)對般若之實智而言,據曇鸞之往生論註卷下舉出,般若者,達如之慧;方便者,通權之智。以權智觀照於平等實智所現之差別。(三)權實二智皆係佛菩薩為一切眾生,而盡己身心所示化之法門。(四)為證悟真理而修之加行。

慧遠之大乘義章卷十五之十二巧方便義、窺基之法華玄贊卷三等,舉出四種方便,即:(一)進趣方便,如見道前之七方便等,即趣向菩提之準備(加行),亦即加行道。(二)權巧方便,如二智中之方便智等,以實無三乘之法門,而為應物權現之。(三)施造方便(即施為方便),如十波羅蜜中之方便波羅蜜等,即為達成理想目的所作的善巧之事。(四)集成方便,如十地經論之六相說,諸法同體巧相集成,即諸法之本質均同,一中即具一切,一切之中亦成於一,彼此巧妙地相集互立。上述之加行道,舊譯方便道,即見道位之加功用行;據成唯識論述記卷九末載,所謂加行,乃為別於佛之善巧方便,而顯二者之差異。此外,加行道單配於四善根。

權巧方便,指佛以方便智施設三乘法門等;此方便智又稱權智,即佛為引導眾生,而施以籌謀假設之智。權巧方便與施造方便二者,皆屬佛之善巧方便。善巧方便以四智中之「成所作智」為體,又稱方便善巧、善權方便、善方便、巧方便、權方便、勝方便、善巧、善權、巧便等。所有教說,自其宣講之觀點而言,一切無非是方便施設,然其中有直接闡釋菩提本身,表其真實之意圖者,稱為真實教;基於此,為使導入真實,而因應眾生顯示種種方法者,稱為方便教(方便假門、權門),其方便稱為化前方便、權假方便等;對此,他種方便則稱為異方便;覺佛果後之方便,稱為果後方便。此外,相對於法報稱為「果極法身」者,有應化稱為「方便法身」之用語;相對於真實之因行所酬之土稱為「實報土」者,有修方便道所感之土稱為「方便有餘土」之用語;相對於般若稱為「實智」者,有利他之化用稱為「方便智」之用語;相對於一乘稱為「正乘」者,有三乘稱為「方便乘」之用語。

施造方便,指十波羅蜜中之方便波羅蜜(梵 upāya-kauśalya,音譯漚和拘舍羅)。即菩薩於一切所為作善巧修習。據大乘義章卷十五,將施造方便分為三種,即:(一)教道方便,謂於世之所行巧能修習。(二)證道方便,謂能捨情相而證入實際。(三)不住方便,謂不執著於空有、染淨、自他等相對差別之見解。同書又舉出,菩薩地持經之十二巧方便,即屬上述教道方便之說。

據菩薩地持經卷七載,菩薩之十二巧方便,分為起內佛法(即向內修證佛法)之六方便,及外成眾生(即向外教導眾生)之六方便。起內佛法之六方便,即:(一)悲心顧念一切眾生。(二)於生死、有為法等諸行,如實了知而生厭離之心。(三)求無上菩提之智。(四)依念眾生,捨離生死。據大乘義章卷十五所釋,菩薩依念眾生欲濟拔之,若自我不出生死之苦,則無以能度,故依念眾生而捨生死。然據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五載,菩薩以顧戀眾生之故,而不捨生死。(五)以無染心安住於生死之輪轉,了知生死虛妄無實,故能無染而常處其中。(六)依求佛智之心而熾然精進。菩薩以上述之前三行為本,後三行則為菩薩依前三行而顯示之方便。外成眾生之六方便,即:(一)教眾生以少善迴求菩提一切種德,以迴向故,令眾生以微少善根而得無量果。(二)教眾生捨邪歸正、捨小歸大,而以如此之微少方便,令眾生起無量善。(三)令壞法之眾生除其暴虐,度化之,令生信心。(四)令處中眾生(無信者)生解,而導入佛教正信。(五)令已入眾生(已信者)起行,而使其成就。(六)令已熟眾生(已發菩提心者)得解脫而證果。

上述之前二種化他之行為「起行善巧」,後四種化他之行為「攝人善巧」。就後四種中另有六種巧方便行,能令眾生懷持佛法破除敝害而得解脫,即:(一)隨順方便,因應眾生之性質根機,次第教導,令其悟入。(二)立要方便,眾生有求時,即以利益為誓約而令其修善。(三)報恩方便,菩薩先施恩於眾生,若眾生欲報恩時,菩薩不受而勸令修善。(四)異相方便,對不受教者示現瞋責、恐怖等相,以令其止惡修善。(五)逼迫方便,菩薩化現為王或為尊主,於已所攝之人民眷屬逼令其修善。(六)清淨方便,菩薩八相成道,以身作則,引導眾生入於清淨之行。

據地藏十輪經卷十之說,方便又分為執著善巧方便之有所得者與遠離執著之無所得者;或世間善巧方便與出世間善巧方便等二種方便。舊譯華嚴經卷四十在二千普賢行法中,謂地上之菩薩行有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大慈、大悲、覺悟、轉不退法輪等十種方便。大乘起信論於信成就發心舉出行根本方便、能止方便、發起善根(增長)方便與大願平等方便等四種方便。其他諸經論亦可見種種的方便之稱。

天台宗智顗之法華文句卷七舉出法用、能通、祕妙等三種方便,其中,應藏、通、別三教之對象所施與者,為法用方便;方便能通真實之門者,為能通方便;法華以前權教之祕因法華圓教而開顯,此祕即妙,為祕妙方便。同書復舉出體外、同體二方便,真實體外之方便,稱為體外方便;方便即真實,稱為同體方便,又稱體內方便。諸佛之隨他意語、隨自意語即屬於後者。此外,摩訶止觀卷四上,就藏、通、別、圓四教而別方便之遠近。即:藏教以三賢為遠方便,以四善根為近方便;通教以十信為遠方便,以三賢為近方便;圓教以名字之二十五方便及觀行五品為遠方便,以相似之六根清淨為近方便。

淨名經疏卷三舉出自行、化他、自他等三種方便。其中,諸佛及四十一位菩薩能悟知不可思議的二諦之理,即為自行方便;於藏通別三教及圓教有門已了然之諸菩薩,不斷除煩惱,而平等地在界內、界外宣揚種種教法,即為化他方便;合以上二者,即所謂自他方便。

此外,據摩訶止觀卷四上、卷四下載,為修圓頓止觀之準備,須先具備具五緣、呵五欲、棄五蓋、調五事、行五法等二十五種方便(二十五方便)。所謂具五緣即:持戒清淨、衣食具足、閑居靜處、息諸緣務、得善知識。呵五欲即勸修行者必須訶責色、聲、香、味、觸等五欲。棄五蓋即指棄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等五種煩惱心。調五事即調和食、眠、身、息、心五者。行五法即行能生善法之欲、精進、念、巧慧、一心等五法。〔長阿含卷一大本經、大般若經卷三二八、舊華嚴經卷三十七、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五、十地經論卷一、法華經義疏卷四、法華文句(會本)卷七、法華經文句卷三上、大乘義章卷十九〕 p1435


加行

梵語 prayoga。舊譯方便。即加功用行之意。乃針對正行之預備行。據成唯識論卷九、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末之說,接近見道的四善根之位,特稱加行,然亦廣通資糧位,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一之白品與黑品中,各舉出相應、串習、無倒、不緩、應時、解了、無厭足、不捨軛、正等九種加行之法,即為其意。加行又指密教接受灌頂、授戒、宗脈相承等儀式之前,所須預修之特定行法,有所謂四度加行,即指正式授予傳法灌頂(正行)之前所傳授之十八道、金剛界、胎藏界、護摩等四法,為密教行者修行之第一階段,迄今猶頗受重視。其中,依次有加行、正行之分別。所謂加行得,即以種種功力修行而證得者,乃相對於先天即能見道之「生得」而言;由此所起之善,稱為加行善。又加行道,即指修行者達到涅槃四道中之第一道,亦即修戒、定、慧之階位。〔俱舍論卷二十五、顯揚聖教論卷十八、大乘法相名目卷五下〕 p1570


加行位

指加功力進修之位。為唯識宗所立五位之第二位。又作加行道、方便道。即在資糧位之第十回向之終,為住於真唯識性(即制伏能取、所取之分別,引發對唯識之真見),修習四尋思、四如實智所產生之煖、頂、忍、世第一法等四善根之位。乃入於見道,正通達於真理之方便加行。成唯識論卷九(大三一‧四八中、四九上):「加行位,謂修大乘順決擇分。(中略)煖、頂、忍、世第一法,此四總名順決擇分。順趣真實決擇分故,近見道,故立加行名,非前資糧無加行義。」〔俱舍論卷二十二、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八、成唯識論述記卷九、百法問答鈔卷五、卷六〕(參閱「五位」1087、「四尋思」1768) p1570


四道

(一)指斷除煩惱、證得真理之四種過程。依此可證得涅槃果,為一切佛教修習方法之概括。即:(一)加行道(梵 prayoga-mārga),又稱方便道。即於無間道之前,為求斷除煩惱,而行準備之修行。(二)無間道(梵 ānantarya-mārga),又稱無礙道。即直接斷除煩惱之修行,由此可無間隔地進入解脫道。(三)解脫道(梵 vimukti-mārga),即已自煩惱中解脫,證得真理,獲得解脫之修行。(四)勝進道(梵 viśesa-mārga),又稱勝道、三餘道。即於解脫道之後,更進一步行其餘之殊勝行,而全然完成解脫;或滿足斷惑,而作觀察之修行。〔俱舍論卷二十五、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九、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九、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末〕(參閱「勝進道」4864)

(二)即長阿含卷八眾集經所說之四通行。指:(一)苦遲道,又稱苦遲通行。(二)苦速道,又稱苦速通行。(三)樂遲道,又稱樂遲通行。(四)樂速道,又稱樂速通行。(參閱「四通行」1766) p1789


四種對治

對,即敵對;治,即攻治。即以無漏智對治煩惱,依其位次之前後而有四種之別。據俱舍論卷二十一、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九等所載,即:(一)厭患對治,又作厭壞對治、伏對治。謂眾生見欲界生死之苦、煩惱惑業之集,深生厭惡而起大加行,修於聖道以對治苦、集。(二)斷對治,謂眾生了知一切煩惱惑業能招生死之苦,故修無間道以斷除惑業。(三)持對治,謂從無間道之後,入於解脫道,則能攝持所斷之煩惱,不令更起。(四)遠分對治,謂從解脫道之後,入於勝進道,能令所斷之惑永遠乖離。

有關四種對治之次第,另有異說,即:(一)俱舍論卷二十一於上記之外,另又舉出:(1)斷對治,(2)持對治,(3)遠分對治,(4)厭患對治。(二)大毘婆沙論卷一八一所載:(1)斷對治,(2)厭壞對治,(3)持對治,(4)遠分對治。

就能斷之道與所斷之惑的相對關係,尚有:(一)俱舍論卷二十一載,上上品諸惑,能以下下品之道對治;下下品諸惑,則以上上品之道對治。(二)大毘婆沙論卷一八一載,世友尊者將四種對治配於三界,認為色界中四種對治皆具,欲界中具有厭患、持、遠分三對治,無色界中則具持、遠分二對治。(三)大毘婆沙論卷十七、卷一四一載,於四種對治之外,加立捨對治,其異於上述四種對治者,係於四道之中,不論任何一道,隨其所應,而捨離煩惱;同論卷三,則明示捨、斷、持、不作、不往等五種對治之義。(四)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六,將七種作意配於四種對治,即以了相、觀察、勝解等三種作意配於厭患對治,遠離、攝樂、方便究竟等三種作意配於斷對治,以方便究竟果作意配於持對治,而以七作意之總合,配於遠分對治。(五)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九,以斷對治配於加行道與無間道,其說與俱舍論等說稍異。(六)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七末於闡釋「持對治」時,所說之「斷得」異於大毘婆沙論等諸論之說。了義燈謂,大乘所主張之「斷得」,雖不明言「得」,然於諸惑現行時即能證斷之,並攝持其體之「用」,而攝持此「用」即與「得」同義,故無須另立「得」之名目,而可自然「斷得」。大毘婆沙等諸論所主張之「斷得」,則如大毘婆沙論卷一五七所載,所謂「斷惑」,非如以刀割物、以石磨物等僅斷除惑體自身即可,而係必須斷除煩惱所繫之一切,並證得「離繫得」,令諸惑不得成就,如是始稱「斷」,故異於大乘之說。〔雜阿毘曇心論卷十、順正理論卷五十五、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五中〕(參閱「四道」1789、「對治」5793) p1819


無間道

梵語 ānantarya-mārga,巴利語 ānantarika-magga。指開始斷除所應斷除之煩惱,而不為煩惱所障礙之修行,由此可無間隔地進入解脫道。又作無礙道。四道之一。乃正斷除煩惱之位,生起於加行道之後,而在解脫道之前。俱舍論卷二十五(大二九‧一三二上):「無間道者,謂此能斷所應斷障。」

凡煩惱皆於無間道斷除之,於見道十五心中,八忍皆屬於無間道。又修道所斷之惑,於九地各有九品,故能治之無間道亦各有九品。其中,斷除有頂地第九品惑之最後無間道,稱為金剛喻定。無間道通於有漏、無漏,然唯有頂之斷惑屬於無漏,而不通於有漏。又於有漏之六行觀,緣「上地」之諸有漏法,觀靜、妙、離等三行相之一,稱為解脫道;緣「下地」之諸有漏法,觀粗、苦、障等三行相之一,稱為無間道。無間道以斷惑(斷煩惱之種子)為目的,解脫道以證得真理為目的,因無間道之斷惑仍殘留習氣,至解脫道時,捨此而證寂滅之理,此稱為無間道斷、解脫道捨證。又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二,於說明了相等七種作意與四道之相攝中,以遠離、加行究竟果等二作意攝於無間道中。〔大毘婆沙論卷九十、俱舍論卷二十三、順正理論卷六十三、成唯識論卷九〕(參閱「六行觀」1263、「四道」1789) p5123


解脫道

梵語 vimukti-mārga。為四道之一。乃於無間道斷惑之後,生出一念之正智,以此正智證悟真理之位。此一正智,乃解脫迷惑之智,故稱解脫道。無間道則為煩惱正行斷滅之位,為解脫道之前位。解脫道、無間道,再加上加行道、勝進道,稱為四道。〔大毘婆沙論卷六十四、俱舍論卷二十三、卷二十五〕 p5604



(一)梵語 mārga,巴利語 magga。音譯作末伽。即至目的地之通路,或指踏行之道(軌路)。據俱舍論卷二十五謂,道即通往涅槃(菩提)之路,為求涅槃果之所依。準此,道乃意謂達成佛教終極目的之修行法則。廣義而言,亦指趣向果之通路,例如大智度論卷八十四謂,有人天、聲聞、緣覺、菩薩等四種道,人、天以十善、布施為道,而求世間之福樂;二乘以三十七道品為道,而求涅槃;菩薩以三十七道品、六波羅蜜為道,而求佛果。此外,惑、業、苦,稱為三道;惑為業之通路(通入、能通),業為苦之通路,苦為惑之通路,三者如輪,循環不止(輪轉)。復次,所謂三惡道、五道、六道等,即是依善惡業通入天、人、地獄等果,而產生個別之果報(道別)、循環(輪轉)。然欲別於菩提之譯為道者,乃特稱菩提為果道,而稱此道為因道。

為至涅槃,須制伏煩惱,而在斷此之道中,有「有漏道」與「無漏道」兩種。(一)有漏道亦稱世間道、世俗道,係同於上記的人天之道。又在三界九地中,除有頂地外,為斷以下八地之修惑,在見道前之加行位(又作加行道)以有漏智實踐六行觀,即是屬此。據俱舍宗之說,如此依有漏道而斷除煩惱,是為有漏斷,故主張有漏道為斷道之一。然唯識宗主張,有漏道祇能制伏煩惱現行(顯勢位),並未能斷煩惱之種子(潛勢位),故稱之為伏道(能伏道)。(二)無漏道亦稱出世間道、聖道,係以未至、中間、四根本、下三無色之九地為所依,而依無漏智斷煩惱(無漏斷)之道;唯識宗稱之為斷道,亦稱為伏道。基於此,斷道意即「能斷除煩惱之道」,故又稱「對治道」或「能治道」。若以有漏道、無漏道配於見、修、無學等三道來說明,則見道與無學道必是無漏道;修道既為無漏道,亦為有漏道。

有關斷除煩惱,證得真理之過程,俱舍宗、唯識宗分為四種道(四道)加以說明:(一)加行道,又稱方便道,即為斷除煩惱的準備之實踐,然異於加行位稱為加行道之義。(二)無間道,又稱無礙道,即正斷煩惱之道,同於前言之斷道。此道之後(即無間)即可斷除煩惱;基於無間隔之義,稱作無間。(三)解脫道,即斷除煩惱,證得解脫真理之道。(四)勝進道,又稱勝道,即於解脫道,將進而斷除後品煩惱(此時勝進道成為將斷後品煩惱之加行道);或滿足於已斷之煩惱,不再斷後品煩惱;或觀察思惟已斷之法。

道之分類,除上舉之外,另有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九所載之十一種道:觀察事道、勤功用道、修治定道、現觀方便道、親近現觀道、現觀道、清淨出離道、依根差別道、淨修三學道、發諸功德道、遍攝諸道道。大智度論卷二十七舉出:「善道、惡道」、「世間道、出世間道」、「定道、慧道」、「學道、無學道」、「向道、果道」等二種道,「聲聞道、緣覺道、菩薩道」、「波羅蜜道、方便道、淨世界道」、「初發意道、行菩薩道、成就眾生道」等三種道,「天道、梵道、聖道、佛道」等四種道,六神通道、六波羅蜜道等六種道,七覺道、七想道等七種道,八正道、八背捨道等八種道,九次第道、九阿羅漢道等九種道,十無學道、十智道等十種道。

此外,教道、證道、難行道、易行道等皆為一般所熟知之用語。同時,得聖道或無上道(佛之覺)者,稱為得道。禪宗亦以道為辨明之意,由之,並稱參禪、徹悟、開心眼為辨道或辦道。〔大智度論卷二十六、卷八十六、三無性論卷上、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二、卷十四、法華玄義釋籤卷九、大乘義章卷十八〕(參閱「」3171)

(二)菩提之異譯。 p5620


厭離四句

即指有厭非離、有離非厭、有厭亦離、有非厭離等四句。蓋所謂「厭」,係指觀苦、集之現象而厭斥之行相;所謂「離」,係指既厭斥之,乃生起斷惑離染之作用。厭與離各有廣狹之不同,故成四句分別,稱為厭離四句,即:(一)有厭非離,謂緣苦、集二諦而不令惑斷之所有忍、智;此乃因僅緣厭境而不離染之故。於此狀況可分為三類;(1)於見道位之前斷盡欲界之煩惱者,稱為苦法智忍、集法智忍;於此位中,因已斷盡,再無可斷,故非斷惑之位。(2)見道位中之一切苦法智、集法智;此位之斷惑係在忍位之無間道位,而不存於智位。(3)修道位中之加行道、解脫道、勝進道所攝之苦智、集智;然非無間道的斷惑之位。(二)有離非厭,謂緣滅、道二諦而能令惑斷之所有忍、智;蓋滅、道二諦並非可厭之境,以其緣欣境,能離染之故,稱為有離非厭。此狀況亦可分為三類:(1)未離欲界之修惑而入見道位之滅道法忍。(2)全部之滅道類忍;此係在見道位以前無有斷盡,故於見道位而斷盡者。(3)於修道位中之無間道所攝之滅道智。(三)有厭亦離,謂僅緣苦、集而能令惑斷之所有忍、智。即未斷欲界惑而入見道位者之苦集法忍,及所有之苦集類忍、修道位中之無間道所攝之苦集智皆屬之。(四)有非厭離,謂緣滅、道而不令惑斷之忍、智。其中,先離欲界之惑,後入見道位之滅道法忍及見道位中之滅道智,及修道位之加行、解脫、勝進等三道所攝之滅道智皆屬之。〔俱舍論卷二十五、順正理論卷七十二〕 p5759


對治

梵語 pratipaksa。原意為否定、遮遣。於佛教中,則指以道斷除煩惱等。其中,「道」為「能對治」,「煩惱」等為「所對治」。據俱舍論卷二十一載,欲斷除「修所斷」之煩惱,有四種對治之道,可順次配於加行道、無間道、解脫道與勝進道等四道。即:(一)厭患對治,又作厭壞對治,首先深厭欲界生死之苦與煩惱惑業之集。(二)斷對治,其次觀苦、集、滅、道四諦之理以斷除煩惱。(三)持對治,再次保持擇滅(以真智之揀擇力來斷滅煩惱)之得,令其不失。(四)遠分對治,再觀四諦之理,以更遠離前所斷之煩惱。

大智度論卷一所載四悉檀之第三對治悉檀,詳述以不淨觀對治貪欲,以思惟慈心對治瞋恚,以因緣觀對治愚癡之法。十地經論卷四舉出三種遠離十惡之法,其第二種稱為「對治離」,即以慈心、布施等善法對治殺、盜等惡法。又摩訶止觀卷五上所說十乘觀法中,其第七種為「對治助開」之法,乃以助道對治障道。此外,有關各種對治之先後次第、能斷之道與所斷之惑兩者間之相應關係等,諸經論所說略有出入,大小乘亦各有異說,然大抵不外以「以無漏智對治煩惱」為其要義。〔大毘婆沙論卷一八一、辯中邊論卷中辯修對治品、大乘起信論、大乘莊嚴經論卷四、十地經論卷一、法華經玄義卷一下〕(參閱「四種對治」1819) p5793


彰所知論

凡二卷。元代發合思巴(藏 Hphags-pa, 1239~1280)著,沙羅巴譯。收於大正藏第三十二冊。原書為藏文或蒙古文,今已不存。中譯本分五品,第一器世界品,詳述須彌山說,即四大洲等之傳統佛教之世界觀。第二情世界品,敘述地獄、餓鬼等六道說、轉輪聖王之起源、印度佛教之興隆、釋尊之家譜,進而敘述西藏、蒙古之王統系譜與佛教傳播之狀況。第三道法品,將修行次第分為資糧道、加行道、見道、修道、無學道等五階段。第四果法品,敘述佛果之種種相,說明四沙門果乃至十力、四無所畏等果上之法。第五無為法品,論說無為之境界,即闡說虛空等三無為法,最後復以器(世界)、情(世界)、道(法)、果(法)、無為(法)等五法總攝一切所知之法。根據本書後記,本書係帝師發合思巴特為皇太子所寫之佛教綱要書。書中所說之教理內容概依俱舍論而成,然亦有作者獨到之見解,如作者將俱舍論之四劫說與婆沙論之三劫說折衷成「中、成、住、壞、空、大」之六劫說,堪稱是本書極特殊之觀點。又其本地垂迹之王統觀,成為後代蒙古史書之圭臬。〔大明重刊三藏聖教目錄、閱藏知津卷四十〕 p5798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大手印

大手印,梵語曰Mahāmudra,意為大印;藏譯曰差珍(Chagchen),意為大手印。印即印契,與法印之「印」同,乃以世間國王印璽,喻法王佛陀親許的佛法宗要。藏譯於大印加一「手」者,表示佛祖親手印定。此印為至極無上之佛法心髓,故名為大。在密乘瑜伽部(唐密金剛界)法中,大印為四種密印(大印、羯磨印、法印、三昧耶印)之一,藏密所言大手印,主要屬無上瑜伽部法,指本元心地之心傳口授,略當於漢傳佛教的實相印、佛祖心印。

大手印是藏傳噶舉派、息結派、覺域派等所傳法的心髓,它直承印度晚期瑜伽成就諸師之傳,以簡易明了的訣要,總攝一乘佛法之見、修、行、果,猶如點石成金的仙丹,畫龍點睛的妙筆,指示如來之涅槃妙心,堪稱藏傳一系之正法眼藏。藏傳大手印法門顯密兼賅,頓漸俱備,系統精密,三根普被,與禪宗心地法門甚為相近,而更多攝引初學的方便。

茲略述大印法門之傳承、典籍、種類及見修行果之要如下︰

〔傳承、典籍及種類〕 據西藏多羅那他之《七系付法傳》,大手印教授為七大密法之一,以龍樹之師大阿闍黎薩囉訶(羅睺羅)為第一傳,此師遞傳龍樹──舍婆黎──盧伊波──徵吉波──諦洛巴(988~1098)──那洛巴(1016~1100)──鐘毗波──俱薩羅跋陀羅。諦洛巴又得盧伊波再傳弟子安多囉波之傳。諦洛巴傳人那洛巴,為東印超戒寺「六賢門」之一,其門人彌勒巴,又親得舍婆黎之傳,為藏傳佛教後弘初期印度著名的瑜伽大成就者。彌勒巴門下有俱生金剛、囉摩波羅等四大弟子,其中囉摩波羅傳小俱薩羅跋陀羅、阿悉多伽那、智友。《祝祓大手印》等則把諦洛巴一系大手印傳承上溯至佛滅百年頃的勝喜金剛。又說由薩囉訶遞傳龍樹──提婆──月稱──馬當格──諦洛巴,薩囉訶之前有金剛持──金剛空行母──金剛手遞相傳承。

總之,印度諸家大手印,率皆源出薩囉訶。西藏著名瑜伽成就者、佛學大師郭滄巴(1189~1258)說︰「對於釋迦世尊教法,說名大手印超越道,首倡者為薩囉訶。」(《青史》〈大手印法門譚〉)薩囉訶所傳大手印,有「自然乘」(Sahajaya #-na)之稱。據《印度佛教史》、《七系付法傳》等,薩囉訶之師為上座黑(吉栗瑟那),上座黑之師為馬鳴,馬鳴之法統,可從優婆崛多、商那和修等上溯至釋尊。是則顯密教法、禪、大手印,可謂同出一源。

大手印之傳入西藏,在後弘初期,凡有數系,蓋皆源出那洛巴、彌勒巴師徒。據《青史》之說,大手印法門在西藏有初中後三譯。初傳始於汝巴;中譯分上下二譯,上譯為彌勒巴弟子洽納來藏所說,下傳為阿蘇在前藏所譯;後譯為阿里人納波協得赴印度就洽納所學,回藏後傳譯。西藏傳行大手印的主流,是噶舉派(白教)之達波噶舉系。此系開創者瑪爾巴(1012~1097),為藏傳佛教後弘初期四大譯師之一,曾七赴印度、尼泊爾,師事那洛巴等上師,依止彌勒巴現證大手印悉地,回藏後傳法、譯述,門庭甚眾,有峨卻多等四大柱及生處幢等十大弟子,弟子中尤以米拉日巴(1040~1123)以苦修獲大成就著稱,在民眾心目中威望極高,有第二佛之稱。其徒崗波巴(達波拉結,1079~1153)融合迦當派教義與噶舉派大手印教授,著《道次第解脫莊嚴論》,對大手印法門進行了整理。米拉日巴、崗波巴師徒大啟法門,弘傳大手印於全藏,得其傳而獲證悟者難以數計。崗波巴門下,分出噶瑪、帕竹等四大八小噶舉支派,皆以大手印為精髓,以篤實修持為宗風。四大支派之一蔡巴噶舉之開創者向蔡巴(1123~1194),稱大手印為「唯一白法」。

噶舉派另一系香巴噶舉開啟者瓊波瑜伽師(約990~1140),亦曾三赴印度、尼泊爾,親近彌勒巴、尼古瑪空行母等大善知識一五○餘人,得彌勒巴一系大手印之傳,名之「大印盒」。又有彌勒巴弟子、南印人當巴桑結,曾五次赴西藏傳法,開息結派、覺域派,皆以注重瑜伽實修為宗風,息結派後傳法尤以大手印為主。另外,薩迦派、格魯派等,亦傳大手印,格魯派所傳大手印,源出噶舉。近世,西藏諸派教理行法互相融合滲透,大手印成為諸派所共有的法寶。寧瑪派之大圓滿,噶舉派之大手印,薩迦派之道果法,在不少西藏佛學大師眼裡,早已圓融不二。班禪一切智善慧法幢即云︰「俱生契合、大印盒、具五、一味、四字、能寂、斷境、大圓滿、中觀正見導引等,雖各別安立有多名,但善通了義教理、修證有得之瑜伽士,彼等自知其意為一。」(《宗教流派鏡史》)

大手印在元初曾傳入內地,然流傳未廣,不久便失傳。直至1936年,西康貢噶呼圖克圖應請來內地,先後於成都、重慶、江陵、漢口、長沙、南京、昆岩地傳法,大手印、大圓滿等大法,始為內地學佛者所知。貢噶上師雙承紅白二派之傳,所傳法甚為系統,一時受法者頗眾。溝通漢藏佛學,弘法利生,其功厥偉,民國政府曾授其「輔教廣覺禪師」稱號。上師對在家佛子,多傳以大手印,今內地修學大手印者,率多出其門下。內地學人有張澄基、陳健民等,赴西康留學有年,親侍貢師,後弘法於海外。又有篤噶等上師,亦曾來內地傳揚大手印法門。

大手印雖重在口耳之傳,也有不少典籍著述。據《佛教史大寶藏論》,屬於大手印的經續論著被譯為藏文者,有《大手印明點》、《大手印精滴釋》、《大手印精滴廣釋悅目論》、《朵哈寶藏中歌根本釋》等。元代譯漢的《大乘要道密集》,收大手印著述如《大手印不共義配教要門》、《大手印頓入要門》、《大手印伽陀支要門》等,凡二十種,多為修法口訣之記錄,皆出果海密嚴寺玄照國師惠賢傳,同寺沙門惠幢譯。現代新譯的大手印著述,據劉銳之《諸家大手印比較研究》(收入《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七十四冊)所列,有二十二種。其中,法尊所譯者多達十四種,如薩囉訶《朵哈八藏大手印明顯口授》、《見修行果之朵哈歌辭》,諦洛巴《恒河大手印》、《朵哈藏論》等,為印度最重要之大手印口授、論述。《大手印講義撮要》、《祝祓宗契合俱生大手印導引》、《至尊彌勒日巴大手印開示》、《俱生契合開導了義海心要》、《大手印導引顯明本體四瑜伽》等,皆出貢噶上師傳授。《大藏經補編》第十冊收有《貢噶上師恒河大手印直講》、貢噶上師傳授《椎擊三要訣勝法解》、白蓮花造《涅槃道大手印瑜伽法要釋》等大手印著述。漢譯大手印典籍,基本上已經齊備。

大手印之教授導引,大略可分為三種︰

(1)實住大手印︰實住,即住於實相之義,此大印屬顯教。《恒河大手印直講》云︰「於具普通根性者,令由菩提道次第漸次趨入大手印,此謂由中論等學而漸入者,謂之實住大手印。」此須從聞思門入,藉教悟宗,明心性理,解實相義,由上師抉擇指示,示以修持口訣,依訣觀心,悟解心性,入一行三昧或光明定。如《宗教流派鏡史》所云︰「顯教之大手印,是就心體之上,專一而住,修無分別,令成住分。如是成就安住所緣之心,明明了了,即應尋覓此心為在身內﹖或在身外﹖遍處尋覓,心之體相了不可得,爾時決定此心無實。用此無實,在已成特殊之心體上,專一而住,即許此為修遮非空性之法。」這種實住大手印,即是顯教經論中以繫緣法界為門的一行三昧、真如三昧,不過大手印之指示心性與教授修定,特重上師口耳之傳。當年米拉日巴、崗波巴師徒,對來求法的多數普通根性者,則傳與實住大手印,聞法修持者多能獲得證悟。

(2)空樂大手印︰或云祕密大手印,屬密法中的無上瑜伽,被較勝根性。此須受灌頂,修四加行,得聞思正見,然後以正見為導,依儀軌修本尊法,行三密相應之誦咒,從生起次第入圓滿次第,由寶瓶氣、拙火定、金剛誦等法修氣脈明點,於氣入住融於中脈或「俱生喜」生時所現空樂不二的覺受上觀察體證自性光明。噶舉派多修金剛亥母、喜金剛法,米拉日巴、崗波巴師徒當年皆於得正見後,修金剛亥母法,入拙火定,證大手印悉地。晚近噶舉門下學人,多從此門入道,崗波巴大師稱此為大手印之特殊道。此實屬大手印與密咒的結合。

(3)光明大手印︰此為最上頓門、頂尖密法,唯被上根利器,依上師加持而頓證自性明體,以心傳心,不立文字。諸師多說唯此方是印度真正之大手印。《恒河大手印直講》云︰
「最上之大手印,則並亦無須乎灌頂等修,但當恭敬禮拜、承事親近於其上師,或僅觀於上師微妙身相,即能立得證悟,如此由於無上恭敬信順之心力,以依止於上師,更不假外物言詮,而能究竟了悟,以證取之大手印,方是大手印之最勝義心傳也。」

三種大手印,就入門方便而言,雖有頓漸顯密之別,就證悟自性光明而言,實際無二。

三種大手印,皆分見、修、行三要,或加「果」為四階次。《恒河大手印》(諦洛巴口傳)提示見修行果之要云︰「若離執計是見王,若無散亂是修王,若無作求是行王,若無所住即證果。」

〔大手印之見〕 大手印與顯密大小諸乘諸宗教法一樣,首重正見,以得大手印見為入門第一著,以正見總攝修行果,與南禪之只貴見地、不貴行履頗相一致。噶舉派分諸派見地為唯識見、中觀見、大手印見等,以前二為不了義,其所謂了義的大手印見,亦名「俱生智見」、「法身見」,直指自性,謂眾生心性本來無生,離一切邊執,內心外境一切諸法,皆在此心地本體上顯現,能顯所顯,法爾無生,具足三身五智,不須別修斷捨,本來解脫,本來成佛。薩囉訶頌云︰「故凡所顯即法身,一切眾生即佛陀。」《椎擊三要訣勝法解》云︰「夫彼一真法界,離絕戲論之法爾如來藏心,無垠廣大界中,無量顯現染淨諸法,彼諸一切,皆亦圓滿具足法爾之平等性義。如是而了知,是即見宗之最殊勝者也。」這與禪門「即心即佛」、「觸類是道」的見地,可謂一致。就哲學觀而言,大手印見屬如來藏緣起或真心現起論,超越中觀見,崗波巴即以如來藏系論典《究竟一乘寶性論》為大手印所依的主要印度論典。

所謂本淨離垢的自性明體,具俱生智、自然智,此心體為成佛之本、修持之要,攝根、道、果,包見、修、行,名為大手印。西藏瑜伽成就者羊滾巴(1213~1258)云︰「大手印者,師無可示,徒無可悟,覺受無可污染,定見無可雜亂,見修行無可分,根道果無可裂,如是於此顯有輪寂一切諸法,勿作任何遣立、束縛、解脫、對治、矯整,就自識而得自解脫,此之謂大手印。」(《了義海大手印》)

大手印見,建立於大乘唯識、中觀見的基礎上,其說萬法唯心、心亦無心、心性離一切邊執戲論而本寂本淨,與顯教無二。如噶瑪噶舉派黑帽系第三世大寶法王攘俊多杰(1284~1339)所撰《大手印願文》云︰「一切諸法為心所變現,心本無心,心之體性空,空而無滅無所不顯現,願善觀察於體得定見。」又云︰「一切非有諸佛亦不有,一切非無輪涅眾根因,非違非順雙運中觀道,願證離邊心體之法性。」而其終極旨趣,仍在直指心性之真空妙有,與漢傳圓教諸宗的見地同趨一軌。藏傳諸派多認為大手印不共於「因乘」(顯教大乘)的見地是︰「因乘捨位以為其道,起對治智而斷於惑,遍於輪圓法界空理久時調習而欲克證也。果乘(密乘)轉位以為其道,起俱生智,即以三毒煩惱為道。」(《大乘要道密集》〈新譯大手印不共義配教要門〉)印藏密乘學者所說因乘、般若乘,係指印度中觀、唯識兩系大乘漸道而言,實不能涵括漢地圓教諸宗。了心性本淨、煩惱本空,起俱生智,以三毒煩惱為道、頓轉煩惱為菩提,正是漢地圓教諸宗尤其南禪的根本見地。而此深義,具見於顯教大乘經論中。

大手印之修學,以得「決定見」為入門第一著,有如達摩禪之「理入」、「安心」為首。若不得見而修密咒及氣脈點,只屬共外道法,不得名為大手印。大手印之得見,據學人根機之不等,設有多種法門。

(1)依止上師加持而得見︰最上利根、頓悟之機,只須修密乘四加行中的上師相應法,培植對上師的恭敬信順之心,師徒間建立起能加能持之相應關係,徒弟只要懷有欲明心地之意願,上師可照察因緣時節,予以加持,令弟子頓悟見性。如傳說薩囉訶遇鬻箭空行女,目光甫接,即頓證明體;諦洛巴以鞋底猛擊隨侍他十三年的那洛巴之面門,令其於痛極暈厥之際突然見道,有類禪門宗師之拳打腳踢而令學人頓悟。然此類利根者難遇。據說只有前生或上半世修習成熟,風息入中脈已能熟練之人,始可能略作觀修加持便得頓悟。《迦白》即云︰「宿昔已修煉,名為頓悟者。」若宿根不具,只有通過漸修而悟。

(2)依密訣調心而得見︰依上師所授頓見心性的密訣調心,令直下與真如相應而得決定見。此略有三訣︰

一是於前念已滅、後念未生之際體認剎那顯現的母光明。《明行道六成就法》云︰「淨光之曙發,要必伏於前念已滅、後念未來之際。」然斯際須有觀心任持,又離能觀所觀。崗波巴即云︰「前念分別已滅、後念未生之中,心殮然而住,若無觀分任持,其過極大。」(《大印講義》)永嘉玄覺禪師《永嘉集》教人從「前不接滅,後不引起」之前後際斷中體會心體,以為入禪初心處,與大手印的這一調心訣完全一致。

二是當下無念無著,一無所住。如《大乘要道密集》〈心印要門〉云︰「身離作務,語離談說,意離思念,自性清淨,應依真空無念而住,當此之時,心無所緣,亦無所思,善惡邪正都莫思量,又不思有亦不思空,過去不追,未來不引,現在不思,妄念起滅一切皆無,如無雲空寂然顯現,縱蕩身心坦然而住。」諦洛巴的一首偈將這種調心訣要總結為六不︰「不思不念不尋究,不觀不想持本元。」其《恒河大手印》有云︰「身離作務安閑住,語離塵聲空谷音,意離思量比對法,如竹中空持此身。心合超絕言思空,無著心契大手印。」這其實即是大乘經論中所說的一行三昧、達摩之「壁觀」、曹洞宗之「默照禪」,其實質是修無分別止。

三是念「呸」斥念法。《椎擊三要訣》云︰「最初令心坦然住,不擒不縱離妄念,離境安閑頓時住,陡然斥心呼一「呸」(pat),猛利續呼「也馬火」(梵文驚嘆語),一切皆無唯驚愕,愕然洞達了無礙,明澈通達無言說,法身自性當認之,直指本相第一要。」這是於厲聲呼一「呸」後震驚之餘,體認無念心地,據稱由上師據時節因緣呼「呸」者力量大,自己呼「呸」者力量小。上師厲聲呼「呸」以斥斷弟子妄念流注,正與禪門宗師之大喝同一旨趣。

(3)依訣依教觀心得見︰依訣觀心者,如薩囉訶頌云︰「以莫散心觀自心,若能自知自本性,諸相自脫大樂中,散心亦皆成大印。」又云︰「如人尋求虛空界,無中無邊亦無見,如是尋求心與法,亦不得極微塵許。」這是即妄觀真,從意識深層向內究心、覓心,以悟心性本空,一如禪宗之「覓心了不可得」,這也是顯密教典中所示的觀心法。如密乘《金剛莊嚴續》即云︰「心觀六分塵,析為十方已,此明了法義,心淨最無垢。過去未來心,如是無所得,無二無無二,虛空亦無住。如是觀察已,一切眾生空,是無垢瑜伽,想自心無體。」

(4)依止觀門得見︰一類不通教理、亂心難攝者,宜先攝心修止,入於正定,《涅槃道大手印》(白蓮花造)稱之為「專一瑜伽」,並分修止為多門︰或於面前置一小球或削尖之木樁而繫心,或觀佛像,或觀想有大如指甲、上有「吽」字之月輪當前,或依金剛誦、寶瓶氣調息入定。於達寂定之時,修「離戲瑜伽」,反觀心性,此有三門︰

(1)三時觀察︰觀過去之念已滅故空,未來之念未生,現在之念不住,心於過去現在未來三時中皆念念不住,無實自體。

(2)有無觀察︰觀心為自色法而有﹖抑或非依色法而無﹖若為色法成,則為何色﹖為外在境相﹖為內慮功能﹖若非色法,為何有種種境相顯現﹖如是觀析推究,知心非屬色法而有,亦非空無,畢竟不可得。

(3)一異觀察︰觀此心為一為多﹖若一,則心所法有多種﹖若多,則一切法何由成一體﹖何為統覺者﹖如是觀析,了知心離於一異,分別戲論息滅,心性明體便會自然呈露,這種觀心法,是多種顯教經論中所宣說。若知見執著深重,須得學習經論,經過理性思維,破除粗顯分別我法二執,然後再依教依訣觀心,息滅微細分別戲論。

(5)依祕密門修咒氣脈點而得見︰《恒河大手印》云︰「劣慧異生未堪善安住(頓門),可於明點氣脈諸要門,以多支分方便攝持心,調令任運安住於明體。」善根較淺、氣脈有障礙、難以頓悟頓證的中根器,宜修密乘本尊法,先於生起次第得見喻光明,解空性理,次入圓滿次第修氣脈明點,於氣入住融於中脈所顯光明定上體認、觀察實義光明。此須受灌頂,依師傳儀軌如法修持,尤修氣脈明點,須有實踐經驗的上師親自指導,而且於修前應依經教或師傳得聞思正見,始終以正見為導而修定,若有明師指導、正見印持而修本尊法,既可得本尊上師加持之助緣,又可由觀修而成就報身,並易得身體上的氣功效應,易發神通,為較穩妥的修持之道。晚近修習大手印者,多從此門趨入。

大手印的見,名「決定見」,指一種從心底裡確認心性絕對如此、無絲毫疑惑的牢固見地,大蓋相當於顯教大開圓解之見,起碼屬思慧的最高層次,乃至剎那見證明體,得宗門所謂的解悟乃至證悟。《祝祓大手印》分大手印見為知、覺受、證三個層次。知,「為了心之實際之聞思」,多分由比量而知,屬聞思慧。覺受,為「了達總如義理,凝現於心」。《了義海》云︰「心領受為覺受。」這是由修習止或觀而得領悟,由實際的體驗而對心性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證,謂「了達離戲理量以上」,即超越聞思,於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中現量見到心性,起碼相當於禪宗之解悟乃至證悟。《了義海》云︰「心自現於彼體性中為證。」謂現量見性、並不加功用自然而見方為證,這個境界起碼相當於禪宗所說的透重關而得證悟。一般而言,以密訣調心或觀心而得的見,多屬覺受,由修氣脈明點於第四級自加持(實義光明)次第所得的見,屬於證,而且是證果見道位上的證。

〔大手印之修行果〕 大手印得見後方可修行,修亦稱定,謂依所見而修光明定或大手印定。《大手印頓入要門》云︰「於所解理專心緣者名之為定。」《了義海》云︰「自明自照心如鏡,無有明暗是為修。」此所謂修者,唯以保任所見明體不亂為要,不得作意修斷取捨,實以無修為修,名曰「無修瑜伽」。這與《壇經》之一行三昧及後世宗師所說的悟後保任同一旨趣。《椎擊三要訣》述第二修定訣云︰「復次起住皆適可,瞋恚貪欲及苦樂,恒常及暫一切時,舊識法身認知之。今昔子母光明會,住於無說自性境。(中略)出定入定無差別,上座下座亦無別,(中略)恒及暫時一切處,保任唯一法身用。」

薩囉訶頌以「平常心念住本體」一語概括大手印修要,與馬祖之「平常心是道」可相參照。崗波巴釋「平常心」云︰「平常之心即名為修,謂令平常心自然安住,倘於彼心有所取捨破立,則不名平常心矣。故曰︰境無微塵許可修,心無剎那頃散亂。平常心不散亂者,亦名自然住心。是以只要自證念不散亂,其餘不論如何,仍是修行。」《大印講義》所謂「自證念」,指所見明體,只要此性不迷亂,則言語動作、妄念起伏,皆成菩提妙用,不須作意斷捨對治,《壇經》所謂「一真一切真,萬境自如如」,便是此意。大手印又有三相、五喻、三喻等持心之要。三相者,平等、舒展、弛緩,平等謂無所計執,舒展謂放任寬坦而不加整治,弛緩謂不加功用。喻云︰「境相寬坦如虛空,正念周遍如大地,心住不動如山王,自證明了如燈燭,淨識無分別如水晶。」又云︰「心不整則自明,水不動則自澄。」隨修定的進程,持心訣要又有四喻︰

(1)如婆羅門捻線,鬆緊得宜︰般若佛母頌云︰「初修止時從緊起,於過緊時宜放鬆,緊復鬆兮鬆復緊,善觀於此起慧見。」緊,謂提起精神,安住明體。

(2)如柴葽斷︰謂妄念若起,勿著有而作意斷捨,勿於妄念滅時保持明體而著空,應能觀所觀,兩頭俱捨,心安住於明體,則妄念煩惱自然解脫。《祝祓大手印》云︰「謂盡其所有妄念及煩惱,無庸遮斷,亦不令其作主,隨所顯現,縱任無著。但於生之一剎那,立即認識,不故遮止而令住於自然清淨,空性即顯。因此一切違境可為助道之緣,以認識妄念之無自性也,即能了達解脫及斷與對治無別,此名金剛乘修習無住心要。」

(3)如嬰兒觀佛殿︰謂定力增長,放開六門,任六識任運顯現,不遮不斷,而於所顯境相不起分別愛憎,亦不起「不著」之執,對境不迷,如《壇經》所云無念為宗。

(4)如象入荊棘︰謂久久修習而得「後住」,定心堅固,即使仍有妄念起滅,當其起時,妄念本自解脫之念亦隨之而生,如水中畫圖,隨畫隨滅,不假功用,安住明體,不為妄念煩惱所擾動,有如大象以皮厚故,隨意入荊棘叢中,亦不被刺傷。

大手印定之修持,雖可於世俗事務、日常生活中用功,不拘坐相,不離世間,但初修者定慧力弱,難以保持明體不亂,宜閉關專修一段時間,培植定慧。《椎擊三要訣》云︰「然於未得堅固間,須勤捨離憒鬧修,且須閉關專行持。」西藏大手印行者,率多常年閉關勤修。

大手印之行,略當於達摩禪二入之「行入」,指在動用中修持,此以任運無作為要,稱「無作行」。薩囉訶頌云︰「種種行相無根本,猶如瘋狂無定事,無作之行如孩童。」無作行,謂任持自性明體剎那不亂,從體起用,任運而行,悲空雙運,隨緣修行六度,度化眾生。大手印特別依無上瑜伽密,修有戲論之二十一空行、無戲論之五空行、最極無戲論之三行,凡二十九種行。這些行持注重在逆境中主動地磨練自心,釋放煩惱習氣,破除庸常顯執。其中如普賢行者,謂於妄念不加對治,任其消融於法性本體,有如雪落熱石,盡化為水,不作意整治,不掩藏矯飾。又密行、明禁行者,謂偕手印母於僻靜處修雙運道,或經行村鎮,忍受譏笑嘲弄。又聚行者,謂往鬧巿人海中和光混,執下賤之業,忍受世人之稱譏打罵,以為修道助緣。又瘋狂行或普顫行者,謂任意釋放藏識中習氣種子,不加遮攔,行如瘋狂,而自性明體剎那不亂。又勝御方行者,謂主動取逆緣為道,以滌盡無明,昔印藏大手印行者,多於山頂凶地、尸陀林、獨樹下、塚墓中、四交道處修行,禁語,乞食,行頭陀行,於順逆境緣中保持明體剎那不亂,不起一念有間心,有如獅子,無所畏懼,行同虛空,不著一切,不依一切。古代瑜伽行者的這種行徑,現在看來只宜取其無作無修、逆緣練心的精神,不宜生硬模仿其形式。

關於大手印之修行,印藏諸師依修持經驗總結出不少訣要。如崗波巴之「俱生和合」,謂識心之體性為俱生法身,心起妄念為法身之用,顯境俱生為法身之光,偈云︰「心妄念法身,最初即俱生,師教合一故,說為俱生合。」(《宗教流派鏡史》)止貢巴(1143~1217,支貢噶舉開啟者)之世間怙五法︰(一)應先修菩提心,(二)應觀自身為本尊,(三)應於上師修敬信,(四)應修無分別正見,(五)應發願回向作印持。有云︰「大手印法如獅子,若無五法等無眼。」主巴噶舉開創者藏巴嘉熱(1161~1211)之六平等法(六種持道)︰(一)持分別為道,謂了知分別心之體性,即於此了知上體認明體而住;(二)持煩惱為道,謂故思煩惱境而令煩惱增盛,即於其增盛處了知為心體空性,不破不隨轉,轉煩惱為菩提;(三)持鬼神為道,謂於鬼神怖畏境不破不隨轉,觀為更加恐怖之景象,即於恐怖認知為空,明顯寬坦而住;(四)持苦為道,謂觀苦性空,於眾生苦起大悲心,發願濟度;(五)持病為道,謂觀能病所病空,轉病苦為菩提;(六)持死為道,謂平時預習臨命終時痛苦與幻相,如實了知,不起恐怖及立破之心,令子母光明會合。大手印對修行過程中的各種偏差、失道及對治法有系統的總結,這對修行者來說彌足珍貴。

大手印之修證,亦如禪宗,不立階次,向蔡巴云︰「大印唯一了,愚謬計地道,為化愛著故,亦方便權說,顯教地道次。」在理上雖高唱頓悟頓了,在事上卻建立有嚴密的修證次第。崗波巴《大手印導引顯明本體四瑜伽》把見到明體後修行證果的階梯分為專一、離戲、一味、無修四瑜伽,每一瑜伽又各分三品,凡十二階,每一階的境界,都有明確的衡量標準。

(1)下品專一瑜伽︰得見後依見修定,由初難定到漸能入定,住於空明樂之覺受,獲身心輕安,六塵境現時能自解脫,心生定解,於後得境識雖未迷失明體,然尚生少許執著。定心增減起伏不定。夢極明顯清楚,然夢中尚現煩惱,罕能保持明體而自作主宰。

(2)中品專一瑜伽︰有時無意入定而自然入定,安住明體,妄念甚少,後得境識現時亦具空樂明覺受,自覺心境寬舒澄清,朗然無際。但有時仍起我法實執,起後即自覺知,能寂爾解脫,夢中覺受相或現或不現。

(3)上品專一瑜伽︰入定出定,晝夜一如,常住明體,如海無波,一切妄念皆於光明定中消溶,後得境識皆歸於定,夢中多時能保持明體。

(4)下品離戲瑜伽︰通達心之體性,離生滅一異等戲論,但尚未離空、定解、覺受之執,尤稍執空,於後得境識中未持念時尚生愛憎執著,眠夢中尚起顛倒。

(5)中品離戲瑜伽︰空、定解、覺受之執淨,但於所顯境中尚起希求畏懼。

(6)上品離戲瑜伽︰斷對輪迴、涅槃一切法之執著,離希求畏懼,明空、顯空雙融相續,然不精進修時猶有間斷,未臻自然任運之境。夢中尚起迷昧。

(7)下品一味瑜伽︰通達內外一切境相法爾明體一味,但尚有決信萬法一味之執。

(8)中品一味瑜伽︰決信一味之執淨,無能所、內外分別,心境不二,正智現前,後得識及夢中迷昧甚少。

(9)上品一味瑜伽︰晝夜恒一,了一多不二,萬法平等,雖尚現微細無自性之夢,而不迷昧。

(10)下品無修瑜伽︰無須作意,所顯一切無非明體,然有時尚微起萬法如幻如化之執。

(11)中品無修瑜伽︰如幻化之執淨,晝夜恒住無修瑜伽。

(12)上品無修瑜伽︰後顯一切微細相續識皆轉為智慧,子母光明會合,窮盡法性,圓滿三身。

四瑜伽十二品,品品皆有六條檢驗標準︰

(1)見體性未見﹖(2)力圓否﹖(3)於妄念上定顯未顯﹖(4)生功德未﹖(5)播色身種子(修利他行)未播﹖(6)於俗諦上決信未決﹖每條標準,又有其覺受與證的嚴格標準,甚便於學人作自我鑑別。

四瑜伽十二品,還配以修道證果之次第,一般謂三品專一瑜伽屬勝解行地(資糧道、加行道),下品離戲瑜伽見道,入菩薩初歡喜地,中品離戲瑜伽當二至五地,上品離戲瑜伽當六地,下品一味瑜伽入七地超二乘,中品一味瑜伽當八地,上品一味瑜伽當九地,下中二品無修瑜伽當十地,上品無修瑜伽當十一普光明地而成佛,為大手印之最極果地,然此證果者,亦無果可證,無法可得,如薩囉訶頌所云︰「清淨體性本不生,此中亦無少差殊,計執分別意於法界淨,假名說為金剛持。」

四瑜伽者就理言,則無修瑜伽,方為大手印正旨,此本不立文字,不由階漸,唯被最上利根。貢噶上師即主張上根宜從無修瑜伽入門,頓見心性,無修無證,一超直入如來地,其《恒河大手印直講》云︰「祝祓宗之大手印四瑜伽,乃為循序專修於大手印者所說,(中略)要當須知彼四瑜伽等,亦皆方便,原非大手印之真實處也。」至於真言密咒、氣脈明點之修持,更是針對中下根機者所設的方便法門,非印度光明大手印之原旨。

從大手印之原旨看,它與禪宗心地法門可以說是同一的。不過它在印藏流傳過程中融合了無上部密法,較禪宗多了修咒與氣脈明點的方便,形成了特有的宗風。(佛日)


中般涅槃

指在中有之位入無餘涅槃的不還果(Anā-gāmī,阿那含果,三果)聖者。略稱「中般」。即不還果的聖者起殊勝的加行,雖因中途遭遇逆緣,餘惑未斷而命終,受色界的中有,但仍乘前加行道而在中有中斷餘惑入涅槃。《俱舍論》卷二十四云(大正29‧124b)︰「此不還者總說有七,且行色界差別有五,(一)中般涅槃,(二)生般涅槃,(中略)言中般者,謂往色界住中有位便般涅槃。」


加行位

謂加功力進修之位。為唯識說所立五位中的第二位。又稱加行道、方便道。即在資糧位之後,入第十回向,為住真唯識性,更修煖、頂、忍、世第一法等四善根之位。《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八云(大正31‧734c)︰「方便道者,謂所有資糧皆是方便。或有方便非資糧,謂已積集資糧道者所有順決擇分善根,謂煖法、頂法、順諦、忍法、世第一法。」

另依《成唯識論》卷九之意,於第一阿僧祇劫已圓滿順解脫分之善根的菩薩,為更入見道,住唯識性,而修加行之位,稱為加行位。此位之菩薩未遣相縛,未斷麁重縛,唯伏除全部分別起之能所二取的現行,及俱生起之二取的少分,而未能全伏之。其文云(大正31‧49a)︰「菩薩先於初無數劫善備福德智慧資糧,順解脫分既圓滿已,為入見道,住唯識性,復修加行伏除二取,謂煖、頂、忍、世第一法。此四總名順決擇分,順趣真實決擇分故。近見道故立加行名,非前資糧無加行義。」

◎附︰印順《辨法法性論講記》(摘錄)

「加行」是什麼意思﹖廣義的說,加行就是一種功用,努力去做。依這一意義來說,修行、修福、修慧都是加行。但加行有一特別意義,就是從凡入聖,所用(之)思惟,觀察;修止,修(勝義)觀,在沒有悟入以前的一切,就是加行道。從凡夫到成佛,唯識宗分成五道︰

(1)資糧道︰廣集無邊福德、智慧資糧,菩薩要自利利他,備一切功德,所以凡是福德、智慧,應儘量去修集。依唯識說,這要修行一大阿僧祇劫。

(2)加行道︰分四位,煖、頂、忍、世第一法。四位時間不太長,就在一大阿僧祇劫的後期。

(3)見道︰經加行道的修習,現證法性,如實的體見了真理,名為見道位。

(4)修道位︰見道以後,隨順所悟而修習,名修道位,要經二大阿僧祇劫。

(5)究竟道︰修到究竟圓滿了,究竟成佛,就是究竟道。這裏說的,是加行道,要依大乘經如理作意,再經煖、頂、忍、世第一法,漸觀二取都無所得,所修的加行,就是唯識觀。一般說,先觀所取性空;再觀能取也不可得;達到了能取、所取都無所得,但還有無所得的空相現前;等到空相也泯寂不現,那就證悟了。

〔參考資料〕 《俱舍論》卷二十二;《俱舍論光記》卷二十二、卷二十三;《成唯識論述記》卷九(末);《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七(本);熊十力《佛家名相通釋》。


四道

指斷煩惱、證真理、得涅槃的四個階段。即加行道、無間道、解脫道、勝進道。此四道總括所有的修行方法,故為大小乘所通用。

(1)加行道(prayoga-mārga)︰又作方便道,是為斷煩惱而在趨進無間道之前所作的預備性修行。即在三賢、四善根位盡力,履行三學的階段。

(2)無間道(anantarya-mārga)︰又作無礙道。屬直接斷除煩惱的階段。因加行道之努力,故得發正智、斷煩惱,不受障礙,可無間隔地進入解脫道。

(3)解脫道(vimukti-mārga)︰為悟得真理、解脫煩惱的階段。即於無間道後生起一念正智證悟真理。

(4)勝進道(viśeṣa-mārga)︰又名勝道。是指解脫道之後修其餘殊勝之修行,以完成證悟的階段。是增進定慧的時期。

〔參考資料〕 《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九;《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九;《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末);《成唯識論述記》卷十(末);《成唯識論樞要》卷下(末)。



(一)六波羅蜜或十波羅蜜之一。或譯為羼提、忍辱。如《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一云(大正8‧219a)︰「心不動故應具足羼提波羅蜜。」即將心靜止於真理上不為其他惱害、侮辱所動。有二忍、三忍、四忍、五忍、六忍、十忍等之分類。

「二忍」,即生忍與法忍。「三忍」為︰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諦察法忍。「四忍」為︰無生法忍、無滅忍、因緣忍、無住忍。「五忍」即︰伏忍、信忍、順忍、無生忍、寂滅忍。「六忍」為︰信忍、法忍、修忍、正忍、無垢忍、一切智忍。「十忍」為︰隨順音聲忍、順忍、無生法忍、如幻忍、如焰忍、如夢忍、如響忍、如電忍、如化忍、如虛空忍。

(二)在阿毗達磨及唯識學體系中,「忍」屬加行道順抉擇分,為四善根位的第三善根位。又稱忍位、忍法。

(1)依阿毗達磨所說,忍為煖位、頂位善根成熟時所生之善根,忍可四諦之義此為最勝,是不再退墮惡趣之位。有下中上三品。下品之忍與頂位相同,具觀察四諦之境,具修十六行相。中品之忍為漸次減少其所緣與行相,最後以審慮及決定二心思惟欲界苦諦之境。上品之忍僅一剎那修欲界苦諦一行相,不相續,直入世第一法。或說四善根中,煖、頂二位是下品,忍位是中品,世第一法位是上品。

(2)依唯識家所說,在煖、頂二位斷所取;在忍位,心住於能取行相之唯識;在世第一法位時斷能取。

◎附一︰印順《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摘錄)

忍不但忍辱,還忍苦耐勞,忍可(即認透確定)事理。所以論說忍有三︰忍受人事間的苦迫,叫生忍;忍受身心的勞苦病苦,以及風雨寒熱等苦,叫法忍;忍可諸法無生性,叫無生忍,無生忍即般若慧。常人所不易忍的,即受人的欺虐等,所以經中多舉忍辱為例。不論世間事或出世大事,在實行的過程中,身心的、自然的、人事的,都有種種的糾纏、困難。尤其是菩薩發大心,行廣大難行,度無邊眾生,學無量佛法,艱苦是必然不免的。為眾生而實行利濟,眾生或不知領受,或反而以怨報德,在這情形下,如不能安忍,那如何能度眾生﹖所以為了度生,成佛大事,必需修大忍才能完成。忍是強毅不拔的意解力;菩薩修此忍力,即能不為一切外來或內在的惡環境,惡勢力所屈伏。受得苦難,看得徹底,站得穩當,以無限的悲願熏心,般若相應,能不因種種而引起自己的煩惱,退失自己的本心。所以,忍是內剛而外柔,能無限的忍耐,而內心能不變初衷,為了達成理想的目標而忍。佛法勸人忍辱,是勸人學菩薩,是無我大悲的實踐,非奴隸式的忍辱!

佛告須菩提︰般若是第一波羅蜜,即具足六波羅蜜。例如忍辱波羅蜜,在與般若相應而能深忍時,即能忍的我,所忍的境與忍法,都不可得,所以即非忍辱波羅蜜。能如此,才能名為忍波羅蜜。

◎附二︰〈十忍〉(編譯組)

(一)指菩薩斷無明惑,證諸法本來寂然時,所得的十種安住心。依新譯《華嚴經》卷四十四及《大乘義章》所述,此十忍即︰


(1)音聲忍︰聞說一切真實法不驚不怖,信解
愛樂,專心憶念修習安住。
(2)順忍︰於諸法思惟觀察,平等無違,隨順
了知,令心清淨。
(3)無生法忍︰觀一切法無生無滅平等寂靜。
(4)如幻忍︰觀一切法皆如幻,一備一切,一
切成一,因緣虛集無有定性。
(5)如焰忍︰覺悟世間一切如熱時之炎,誑相
虛集無有真實。
(6)如夢忍︰解知世間一切如夢之所見,非有
非無,不可壞不可著。
(7)如響忍︰知一切法皆如響,不由內出不由
外出,但從緣起。
(8)如影忍︰如電光照諸色像毫無分別。
(9)如化忍︰知世間一切法如世之化法,非有
非無。
(10)如虛空忍︰知一切法如虛空之寂而無所有
,如虛空之體性清淨。


以上十忍中的最初三忍,相當於《無量壽經》卷上所說的音聲忍、柔順忍、無生法忍,以及《月燈三昧經》卷二的隨順音聲忍、思惟隨順忍、修習無生忍。

(二)菩薩行中的十忍︰


(1)內忍︰謂對飢渴、寒熱、憂悲、疼痛等身
心的苦惱能自忍受,不感苦惱。
(2)外忍︰對種種惡言罵詈,毀及自己或父母
、眷屬、師長、同學、三寶等不生瞋恚。
(3)法忍︰對諸經所說微妙幽深之法義,不驚
不怖。念言我若不知悉此等法義,不能獲得菩
提,勤求諮問讀誦。
(4)隨佛教忍︰瞋惱毒心起時,思惟此身由何
而生,或法相因何緣起,了不見所從生,不見
所緣起。作是思惟已,瞋怒之心即便減少。
(5)無方所忍︰不分晝夜,此方彼方,於一切
時一切方常生忍心。
(6)修處處忍︰以平等心忍一切人,不問其尊
卑親疏。
(7)非所為忍︰非為事緣、怖畏、行恩、順世
及慚愧等而忍,而是無所為而修忍。
(8)不逼惱忍︰若有人來起發瞋恚亦忍,不起
發瞋恚亦忍。
(9)悲心忍︰受眾生罵辱毀惱,不起瞋恚,反
起悲心憐憫之。
(10)誓願忍︰憶往昔於諸佛前,嘗發拔濟眾生
之誓願,自忖我今不能忍,不僅不能自度,更
不能利他,故對一切事緣,不生瞋恚。


如是諸忍,若無所乏少,悉皆具足成就,始堪耐眾苦,精進修行。又據《無量壽經》卷上載,法藏菩薩於因位修行時,以具足如是諸忍,故能代一切眾生受苦,成就願行。

(三)通教菩薩觀五陰三界、因果二諦等法所成就的十忍。即︰


(1)戒忍︰謂由觀色陰,而不犯禁制,即得戒
忍。
(2)知見忍︰謂由觀識陰,了知一切諸法邪正
之見,皆從識心而生,即得知見忍。
(3)定忍︰謂由觀想陰,不起亂思,即得定
忍。
(4)慧忍︰謂由觀受陰,無苦樂相,即得智慧
忍。
(5)解脫忍︰謂由觀行陰,無造作相,即得解
脫忍。
(6)空忍︰謂由觀三界苦果,無有實體,即得
空忍。
(7)無願忍︰謂由觀三界苦因,皆悉空故,即
得無願忍。
(8)無相忍︰謂由觀三界因果之法皆空,即得
無相忍。
(9)無常忍︰謂由觀俗諦之境,一切有為之法
,悉皆虛幻,即得無常忍。
(10)無生忍︰謂由觀真諦之境,是無為法,諸
念不生,即得無生忍。


〔參考資料〕 《發智論》卷一;《大毗婆沙論》卷三、卷五、卷七;《雜阿毗曇心論》卷五;《俱舍論》卷二十三;《順正理論》卷六十一、卷六十二;《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五;《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三;《成唯識論》卷九;《唯識三十頌釋》;《中邊分別論釋疏》。


無想定

外道禪定之一。執著無想天是真解脫,厭棄「想」而嚮往「無想」,依此修行而使心心所法盡滅的定,謂之無想定。《品類足論》卷一云(大正26‧694a)︰
「無想定云何﹖謂已離遍淨染,未離上染,出離想作意為先,心心所滅。」

《俱舍論》卷五云(大正29‧24c)︰
「復有別法,能令心心所滅名無想定。無想者定名無想定,或定無想名無想定,(中略)此在何地,謂後靜慮,即在第四靜慮非餘。修無想定為何所求,謂求解脫,彼執無想是真解脫,為求證彼修無想定。」

此定之得名,係因離色界第三禪遍淨天之染的異生,執著「無想」是真解脫,且為求解脫而修此法。亦即以「出離想」作意,令心、心所法滅而不起的定,故稱為無想定。此定依於欲界身或色界身,以第四靜慮為依地而起,僅為外道異生所修,非聖者所樂。《俱舍論》卷五云(大正29‧24c)︰
「又許此定唯異生得,非諸聖者,以諸聖者於無想定,如見深坑不樂入故。(中略)一切聖者不執有漏為真解脫及真出離,故於此定必不修行。」

又,此定唯是善性,即能招無想天之異熟,唯是順受,非順現及順後受等。故修此定者順次生於無想天,未能必入見道。說一切有部認為此定有別體,但大乘唯識家認為是心心所法暫時滅除的境界而不立別體。

◎附一︰〈無想天〉(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無想天(梵Asaṃjñīsattvāḥ,藏Ḥdu-śes-med-paḥi sems-can-rnams),色界天之一。又名無想有情天、無想眾生天、少廣天或福德天。係修持無想定所感得的異熟果報。《立世阿毗曇論》卷六云(大正32‧198b)︰
「云何第四名無想天﹖是中諸天無有想故。何者為想﹖通別二想。各異生報,此中無故,唯有色陰及不相應行陰,故名無想天。」

可知生於此天者念想盡滅,而僅存色身及不相應行蘊,故名無想天。

外道婆羅門以此天為最高涅槃處,但佛教之聖者不生於此天。《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記載,阿羅邏仙人教導悉達太子能斷生死之法說,當得第四禪,求無想報。如《俱舍論》卷五云(大正29‧24c)︰「彼執無想是真解脫,為求證彼,修無想定,(中略)諸聖者於無想定,如見深坑不樂入故。」

亦即異生凡夫以出離想作意,修無想定所感的異熟果報稱為無想(asaṃjñika),或無想異熟、無想事、無想報。《品類足論》卷一云(大正26‧694a)︰「無想事云何﹖謂生無想,有情天中心心所滅。」《俱舍論》卷五云(大正29‧24b)︰
「若生無想有情天中,有法能令心心所滅名為無想,是實有物,能遮未來心心所法,令暫不起如堰江河。此法一向是異熟果,誰之異熟,謂無想定。」

此天之身量為五百踰繕那,壽量五百大劫(或說一千大劫),壽終將再生想而墮入欲界。如《俱舍論》卷五云(大正29‧24b)︰
「彼為恆無想,為亦有想耶﹖生死位中多時有想。言無想者,由彼有情中間長時想不起故。如契經說,彼諸有情由想起故從彼處沒。然彼有情如久睡覺還起於想,從彼沒已,必生欲界,非餘處所。先修定行勢力盡故,於彼不能更修定故,如箭射空力盡便墮。」

關於此天的位置及廢立,諸說紛紜。如《長阿含經》卷二十等說是色界二十二天之一,上座師(經部之本師室利羅多)等將色界總立為十八天,以此天為第四禪的第四天,《瑜伽師地論》卷四、《俱舍論》卷五等以為是廣果天中的高勝處,並非別有處所,即將之攝於廣果天。

◎附二︰《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三、卷五十三(摘錄)

若諸異生作如是念︰諸想如病、諸想如癰、諸想如箭,唯有無想寂靜微妙。攝受如是背想作意,於所生起一切想中,精勤修習不念作意。由此修習為因緣故,加行道中,是有心位;入定無間,心不復轉。如是出離想作意為先,已離遍淨貪,未離廣果貪,諸心心法滅,是名無想定。由是方便,證得此定。(以上卷三十三)

復次云何無想定﹖謂已離遍淨貪,未離上貪,由出離想作意為先故,諸心心所唯滅靜,唯不轉,是名無想定。此是假有,非實物有。當知差別,略有三種︰(一)下品修,(二)中品修,(三)上品修。若下品修者,於現法退,不能速疾還引現前。若生無想有情天中,所得依身,不甚清淨威光赫奕,形色廣大,如餘天眾,定當中夭。若中品修者,雖現法退,然能速疾還引現前。若生無想有情天中,所感依身,雖甚清淨威光赫奕,形色廣大,然不究竟最極清淨,雖有中夭而不決定。若上品修者,必無有退。若生無想有情天中,所感依身,甚為清淨威光赫奕,形色廣大。又到究竟,最極清淨,必無中夭。窮滿壽量,後方殞沒。

復次若由此因此緣所有生得心心所滅,是名無想。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五一、卷一五二;《順正理論》卷十一;《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二;《成唯識論》卷七。


現觀

(一)具云聖諦現觀,舊譯為正觀︰指以無漏慧,親切、清晰地覺知四聖諦,亦即苦法智忍、苦法智等八忍八智之十六心。《俱舍論》卷二十三云(大正29‧121a)︰
「世第一無間,即緣欲界苦,生無漏法忍,忍次生法智,次緣餘界苦,生類忍類智。緣集滅道諦,各生四亦然。如是十六心,名聖諦現觀。此總有三種,謂見、緣、事別。」

見、緣、事,就是見現觀、緣現觀、事現觀。此中,「見現觀」是指無漏慧於諸諦境現見分明;「緣現觀」是指無漏慧與其餘相應的心心所法共緣四諦境;「事現觀」是指此諸能緣及其餘俱有的道共戒、生住異滅等不相應法同一事業。據此可知,不相應法唯有事現觀,慧除外之其餘心心所法,有緣現觀、事現觀,唯獨無漏慧具足三現觀。見苦,故有見現觀;緣苦,故有緣現觀;知苦,故有事現觀。其餘三諦,唯有事現觀。見苦時,斷煩惱故,即名斷集。見苦時,得擇滅故,即名證滅。見苦時,無漏現前故,即名修道。斷、證、修即是事業,故名事現觀。其餘三諦非見,故無見現觀。其餘三諦非緣,故無緣現觀。如是見集滅道時,亦於各自諦具三現觀,其餘三諦唯有事現觀。

大眾部等立頓現觀之義,於唯一剎那之心頓現觀四諦。說一切有部等立漸現觀之說,於十六剎那次第各別現觀四諦,若約事現觀,而說頓現觀,理亦無失。但四諦中行相各別,故約見現觀而言,未必即是頓現觀。此係於見道苦法智忍等十六心,觀諦理極為猛利,故獨稱之為現觀。以此,現觀之名不通於修道、無學道及見道以前的加行道、有漏等。

(二)指以有漏無漏慧,明了觀知現前之境︰《瑜伽師地論》卷七十一、《顯揚聖教論》卷十七、《成唯識論》卷九等六現觀之說即是。「六現觀」是思現觀、信現觀、戒現觀、現觀智諦現觀、現觀邊智諦現觀、究竟現觀等六觀。

(1)思現觀︰指思所成之慧。觀察諸法時,此用最為猛利,故立為現觀。

(2)信現觀︰指緣三寶之世出世間之決定淨信。此淨信能助現觀,令不退轉,故立為現觀。

(3)戒現觀︰指無漏戒,即道共戒。此能除破戒之罪垢,令觀增明,故立為現觀。

(4)現觀智諦現觀︰指緣非安立諦的根本、後得二智。通見修二道。

(5)現觀邊智諦現觀︰此係現觀智諦現觀之後,緣諸安立諦的世出世智。通有漏無漏一切見修二道。

(6)究竟現觀︰指究竟位的盡智、無生智等一切智。

有關此六現觀與真相見道之相攝,《成唯識論》卷九云(大正31‧50c)︰
「此真見道攝彼第四現觀少分。此相見道攝彼第四第五少分。彼第二、三雖此俱起,而非自性故不相攝。」

此外,《顯揚聖教論》卷十六有四現觀、七現觀之說,卷十七有十八現觀之說。《阿毗達磨集論》卷七亦列出十種現觀。即︰法現觀、義現觀、真現觀、後現觀、寶現觀、不行現觀、究竟現觀、聲聞現觀、獨覺現觀、菩薩現觀。

◎附一︰印順《性空學探源》第二章第一節(摘錄)

經中說的知法、現法、入法、正見、正觀、如實知……等,都是現觀的別名。現觀,是一種親切、直接而明明白白的體驗;是一種直覺到的經驗,不是意識的分別,不是抽象的說明,也不是普通生活的經驗;它是內心深入對象的一種特殊經驗。拿個現代名辭來說,就是一種神祕經驗。這種直覺的神祕經驗,本來為世界各宗教所共有,而且作為他們的理想境界,所追求到達的目的。不過內容與佛法有所不同罷了。他們在狂熱的信心中,加上誠懇的宗教行為,或祭祀,或懺悔,或禁食,或修定時,由精神的集中,迫發出一種特殊的經驗;在直覺中,或見神,或見鬼,或見上帝,有種種神祕的現象。佛法中的現觀,也就是這種直覺經驗;如聲聞乘的「阿毗曇」,譯為對法或現法,大乘的般若無分別智等,都是這類直覺。假使學佛法,專注重在這直覺的現觀,每易與外道──其他宗教相混,失卻佛法的特質,或不免走上歧途。因為這種沒有通過理智的直覺,混入由於信仰及意志集中所產生的幻象,確有其內心的體驗,但每不與真相符合。所以這種境界,不都是正確的,而有非常危險性的。得此境界的人,儘管可以發生堅強的自信心,但對身心修養、社會國家,並不能有什麼實際的利益,或者有小利而引起極大的流弊。佛法的現觀,與外道的不同,是正覺,在乎特重理智,是通過了理智的思擇。佛法中,在未入現觀前,必先經過多聞、尋思、伺察、簡擇種種的階段;這一切,總名之曰「思擇」。思擇,是純理智的觀察。在思擇中,得到一種正確的概念之後,再在誠信與意志集中之中去審諦觀察,以達到現觀。所以,佛法的方法,可說是信仰與理智的合一,一般智識與特殊體驗的合一。從現觀去體驗空性之前,必先經過分別智慧的思擇,所以《阿含》中說︰「先得法住智,後得涅槃智。」從聞而思,從思而修,從修而證,這是佛法修行的要則,絕不容踰越躐等;踰越,就踏上了錯誤的歧途。

現觀成就的結果,可得到一種離絕一切思惟分別、能知所知平等平等、融然一體的直覺,這是大小經論所共認的。

◎附二︰印順《攝大乘論講記》第四章第一節(摘錄)

《攝大乘論》云︰「聲聞現觀,菩薩現觀,有何差別﹖謂菩薩現觀與聲聞異,由十一種差別應知︰(一)由所緣差別,以大乘法為所緣故。(二)由資持差別,以大福智二種資糧為資持故。(三)由通達差別,以能通達補特伽羅法無我故。(四)由涅槃差別,攝受無住大涅槃故。(五)由地差別,依於十地而出離故。(六)、(七)由清淨差別,斷煩惱習,淨佛土故。(八)由於自他得平等心差別,成熟有情加行無休息故。(九)由生差別,生如來家故。(十)由受生差別,常於諸佛大集會中攝受生故。(十一)由果差別,十力,無畏,不共佛法無量功德果成滿故。」

《講記》云︰菩薩的現觀與聲聞的現觀,自然有著他的別異,這裏就由二者的十一種差別來說明,也就是顯明大乘現觀的所以大。(一)「所緣差別」︰聲聞以小乘教法為所緣,菩薩卻「以大乘法為所緣」。(二)「資持差別」︰修福慧的資糧,能生任持的力量,能引發現觀入證的功德,叫資持。小乘沒有大福大智資糧,不過多少積點厭離世間的善根,作為一種解脫的因緣罷了。菩薩則不然,他是以大福德大智慧二種資糧為資持,才能引發出世現觀。(三)「通達差別」︰菩薩現觀,不但同小乘一樣的能通達補特伽羅無我,還能通達法無我。(四)「涅槃差別」︰小乘攝受無餘涅槃為最終目的,菩薩以攝受無住大涅槃為標的,永遠的不住生死不住涅槃,利益眾生,這約安住無差別理而說。(五)「地差別」︰依於十地的修行而出離。(六)、(七)「清淨差別」︰菩薩不但斷煩惱,而且連習氣都拔除,因之心得清淨。小乘只能斷煩惱而不除習氣的。同時,菩薩淨佛國土,得到土淨,這更不是聲聞現觀所能做到的。(八)「自他得平等心差別」︰菩薩待他人等於待自己,自己想得解脫,就得成熟有情,於是勤修加行,無休息地去化導有情,使自他同得自在。小乘不能通達自他平等一體,只自顧個人的解脫。(九)「生差別」︰小乘雖說也是佛子,但不能算是佛的嫡子,經上稱他為「婢子」。菩薩生如來家中,紹隆佛種,才是如來的真子。(十)「受生差別」︰小乘人見佛的變化身,都於母胎中受血肉不淨的所依身;菩薩則常於諸佛大集會中,即受用土中,攝受蓮花化生。(十一)「由果差別」︰菩薩由於因中修六度萬行,果上成滿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佛法,以及無量的殊勝功德,小乘只能得三明六通而已。所以《法華經》比小乘聖者為挑糞的工人,大乘佛果是個大富尊豪的長者。

〔參考資料〕 (一)《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一;《俱舍論》卷二十三。(二)《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攝大乘論釋》卷六;《攝大乘論本》卷中。


彰所知論

二卷。元‧發合思巴(Ḥphags-pa;1239~1280,即八思巴)著,沙羅巴譯。收於《大正藏》第三十二冊。原書(為藏語或蒙古語)已佚,今僅存漢譯本。

全論分上、下二卷,由五品組成。第一〈器世間品〉,詳述須彌山說、四大洲等傳統的佛教世界觀。第二〈情世界品〉,由地獄、餓鬼等六道說,談到轉輪聖王的起源,印度佛教之興隆,進而敘述西藏、蒙古的王統系譜。第三〈道法品〉,將修行分為五階段,即資糧道、加行道、見道、修道、無學道五位。第四〈果法品〉,敘述果之種種相,說明四沙門果、十力、四無所畏等。第五〈無為法品〉,談論無為之境。最後又以器、情、道、果、無為等五法總攝一切所知之法,如此,所知之法已全部彰顯出來,故以「彰所知」為本論標題。

本書作者發合思巴乃西藏薩迦派僧,為元世祖之帝師。據本書後記所說,本論乃發合思巴為皇太子所撰之佛教綱要書,內容係依《俱舍論》而成;但本論最獨特之見解,則是折衷《俱舍論》之四劫說與《婆沙論》之三劫說而成「中、成、住、壞、空、大」之六劫說;此外,其所述本地垂迹之王統觀,亦為後代蒙古史書之藍本。

◎附︰陳寅恪〈彰所知論與蒙古源流〉(摘錄自《陳寅恪先生論文集》)

元帝師八思巴為忽必烈製蒙古國檢,元亡而其所製之國書亦廢不用。《彰所知論》者,帝師為忽必烈太子真金所造。其書依仿《立世阿毗曇》之體,捃遮吐蕃舊譯佛藏而成,於佛教之教義固無所發明,然與蒙古民族以歷史之新觀念及方法,其影響至深且久。故《蒙古源流》之作,在元亡之後將三百年。而其書之基本觀念及編製體裁,實取之於《彰所知論》。今日和林故壤,至元國字難逢通習之人。而《蒙古源流》自乾隆以來,屢經東西文字之迻譯(滿文、漢文及德文)。至今猶為東洋史學之要籍。然則蒙古民族其文化精神之所受於八思巴者或轉在此而不在彼,殆亦當日所不及知者歟!(中略)

《蒙古源流》於祕史所追加之史層上,更增建天竺、吐蕃二重新建築,採取並行獨立之材料,列為直貫一系之事蹟。換言之,即糅合數民族之神話,以為一民族之歷史,故時代以愈推而愈久,事蹟亦因愈演而愈繁。吾人今日治史者之職責,在逐層削除此種後加之虛偽材料,庶幾可略得一近似之真。然近日學人猶有謂「吐蕃蒙兀實一類也,(蒙古)源流之說未可厚非」者(屠寄《蒙兀兒史記》〈世紀〉第一)豈不異哉!

夫逐層向上增建之歷史,其例自不限於蒙古史。其他民族相傳之上古史何莫不然。今就小徹辰撒囊之《蒙古源流》一書而論,推究其所以致此疊累式之原因,則不得不泝源於《彰所知論》。此論論主既採仿梵文所製之吐蕃字母,以為至元國書,於是至元國書遂為由吐蕃而再傳之梵天文字,其造論亦取天竺吐蕃事蹟,聯接於蒙兀兒史,於是蒙兀兒史遂為由西藏而上續印度之通史。後來蒙古民族實從此傳受一歷史之新觀念及方法。蒙古源流即依此觀念,以此方法,採集材料,而成書者。然則帝師此論與蒙古史之關係深切若是,雖非乙部之專著,治史者固不可以其為佛藏之附庸而忽視之也。


解脫道

(一)寬泛的用法,是指一切趨向解脫、脫離煩惱束縛的途徑或方式。為「菩薩道」、「方便道」的對稱。菩薩道指重視利他之布施行的修持方式;方便道指為牽就人、事、物等特殊因緣所作的權宜修持方式;而解脫道則指專修戒定慧等法門以直求解脫的修持方式。

(二)在阿毗達磨教義體系中,為除滅煩惱而設有四個修行階段。此即加行道、無間道、解脫道、勝進道。此中,解脫道即其中之第三階段。

(三)依《俱舍論》所述,在無間道階段斷除煩惱之後所生的無漏道,即謂為解脫道。亦即指證得擇滅無為的那一剎那。


說假部

小乘二十部之一。梵名音譯鉢蠟若帝婆耶那、波羅若底婆拖。又意譯施設論部、假說部、假名部。《部執異論》稱之為分別說部(Vibhajya-vādin),或名多聞分別部。此部主張世、出世法皆有少假,故名說假部。《異部宗輪論》謂此部係佛滅後二百年,從大眾部分出之派別,但南傳典籍《論事》則未見此部之名,《島史》及西藏所傳清辨(Bhavya)之第三說謂自雞胤部分出。

據《部執異論疏》(《三論玄義檢幽集》卷六所引)所載,大迦旃延於佛在世時作論分別解說,及佛滅二百年中,大迦旃延從阿耨達池至摩訶陀國大眾部中,分別三藏聖教,謂其中,有佛之假名說,亦有佛之真實說、有真諦、有俗諦、有因果云云,大眾部中有信受大迦旃延所說者,各成一部,名為分別說部,故分別說部即迦旃延之弟子之流亞。

關於此部所立之宗義,據《異部宗輪論》所述,共有七種,即︰

(1)謂苦非蘊︰以苦為逼迫之義,而蘊之體非逼迫故。

(2)十二處非真實︰以所依及所緣係積聚,積聚之法皆非實故。

(3)諸行相待︰輾轉和合,假名為苦,非由現在士夫之用而有苦。

(4)無非時死︰以非時死係由先業,非由橫緣而有非時死,過去曾行此橫緣故今方橫死,非無先業而有今之橫果。

(5)先業所得之業增長為因而有異熟果轉︰謂唯依業之殊勝方能感果,得等餘法不招異熟,必依業之功能而得果時,其相用增長而成異熟因方感果,即業增長為因而有異熟果轉。

(6)由福故得聖道,道不可修︰謂現修加行道亦不能得聖,故聖道不可修成,但由持戒

(7)道不可壞︰謂道之性相常住,無剎那滅,故不可壞。

〔參考資料〕 《舍利弗問經》;《文殊師利問經》卷下〈分別部品〉;《十八部論》;《異部宗輪論述記》;《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華嚴五教章》卷一;李世傑《印度部派佛教哲學史》第十章。



原義為「道路」、「途徑」。引申為方法、法則、原理、境界、階段等義。在佛典,其用法並不一致。最嚴肅的用法,是指趣向涅槃的修行方法或途徑,如《大智度論》卷二十七云(大正25‧257c)︰「道名一道,一向趣涅槃。」《俱舍論》卷二十五云(大正29‧132a)︰「道義云何﹖謂涅槃路,乘此能往涅槃城故。或復道者,謂求所依,依此尋求涅槃果故。」此以「趣向涅槃之路」與「求涅槃之所依(即四諦中之道諦)」,皆可稱為道。

如將「道」解為修持方法,則「道」有人天、三乘之別,如《大智度論》卷八十四云︰人天為求世間福樂,故以十善布施為其道;聲聞及緣覺等二乘為求涅槃,故以四念處,乃至八正道等三十七菩提分法為其道;菩薩為求佛果,故以三十七菩提分法及六波羅蜜為其道。其中,十善為世間道,故稱有漏道;三乘法為出世間法,故總稱無漏聖道。又,三乘中,聲聞乘若詳加分別,則有加行道、見道、修道、無學道。菩薩之六波羅蜜也有資糧道及依止道之別。如陳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二云(大正31‧240c)︰
「施等四波羅蜜是資糧道,定波羅蜜是依止道。何以故﹖從四波羅蜜所生善法,此善法生般若波羅蜜;此般若波羅蜜依止定生。般若波羅蜜即是無分別智。」

此外,「道」亦可解為修持所得之境界。此如謂「道」有道前、道中、道後之別者即是。如陳譯《攝大乘論釋》卷十四云(大正31‧258a)︰「成就真如是無垢清淨,若在道前、道中,垢累未盡,未得名成就;道後,垢累已盡,故名成就。」此中,道前指地前;道中指初地以上、十地中之修習無分別智者;道後指金剛心以上。此外,證得聖道之某一境界,則謂之為「得道」。

又,《俱舍論》、《瑜伽師地論》等書,將斷除煩惱,證得真理之過程,分為四種道,亦即四個階段。即(1)加行道︰又稱方便道。即為求斷除煩惱,而行預備性修行。(2)無間道︰又稱無礙道。即直接斷除煩惱之修行。(3)解脫道︰即已自煩惱中解脫,證得真理,獲得解脫之修行。(4)勝進道︰又稱勝道、三餘道。即於解脫道之後,更進一步實踐其餘之殊勝行,而全然解脫。

此外,地獄、畜生、餓鬼之三種生命世界,稱為三惡道,加上人、天則稱五道,再加阿修羅,則稱六道。此外,又有正道、邪道,內道、外道,難行道、易行道,惑、業、苦三道等各種名目,茲不枚舉。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大智度論》卷二十六、卷八十六;《佛性論》卷三;陳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五;《俱舍論》卷十七;《隨相論》。



佛教的重要修持法。「禪」為「禪那」(dhyana)的簡稱,音譯又作馱衍那,意譯靜慮、思惟修、棄惡。《法界次第》卷上之(下)云(大正46‧671b)︰「禪是西土之音,此翻棄惡,能棄欲界五蓋等一切諸惡,故云棄惡。或翻功德叢林,或翻思惟修。」或謂dhyāna的音譯為禪,意譯為定,梵漢合稱為「禪定」。

禪的起源,可遠溯自印度古奧義書時代。印度的聖者,由於氣候與環境的關係,常在森林樹下靜坐瞑想,此種靜坐瞑想即稱為禪那。在西元前五世紀前後,婆羅門、佛教、耆那教皆以靜坐瞑想為修持方法,而佛教更以禪作為統一心境、斷除煩惱、求達涅槃之重要方法。

印度早期佛教中,八正道之一的正定,或三學中的定學、四禪等,均以禪為修持的首要法門。大乘佛教興起之後,禪的修持遂從自利轉為利他,而成為菩薩行的六波羅蜜之一。及至傳到中國,禪更由一種僅止於修持的方法,發展成為具有獨特思想意義的宗派,此即菩提達磨所傳「教外別傳,不立文字」的禪宗。唐代有牛頭禪、北宗禪、南宗禪等流派,其後並影響及於繪畫、茶道、建築等。

關於禪的種類,《法界次第》卷下分為世間禪、出世間禪。世間禪是根本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為凡夫所行之禪。出世間禪又分為出世間禪、出世間上上禪二者。前者為二乘之共禪,後者為菩薩之不共禪。《注維摩經》卷九謂,禪有大乘禪、小乘禪、凡夫禪三種。宗密在《禪源諸詮集都序》內,分示禪有外道禪、凡夫禪、小乘禪、大乘禪、最上乘禪(如來清淨禪)五種。

在中國,有關禪定的經典譯出甚多。譬如後漢‧安世高首先譯出的《大安般守意經》;其後有東晉‧佛陀跋陀羅譯出《達磨多羅禪經》;後秦‧鳩摩羅什又譯《坐禪三昧經》。此類禪經,大多收在《大正藏》第十五冊內。

◎附一︰張澄基《什麼是佛法》(摘錄)

禪定非佛法中所僅有,印度教及中國的道教,對禪定也都有極深刻的了解和精博的成就。在佛法中解說禪定和智慧的書籍,真是汗牛充棟,這裡只能極概括的向各位介紹,作一個開端。

人類心識的六大病態,雖然其表相與功用,皆互不相同,可是他們卻都有著一個共同的特性︰那就是這六大病態,都是「顫動性的」、「動作性的」和「進行性的」。我想用英文來幫助說明一下︰那是Vibrating,Actingand Progressing 。

「思想」在英文中有很多不同的字,例如Thought、Reflection、Consideration、Thinking……等等。在這些字裡面,我認為Thinking這個動名詞,頗能描寫人類思想的動作性和進行性。在動詞Think後面加了一個ing,使人直接的感覺到思想的流動相。這個波動式的思想流續相,是心識病態的基本相狀。唯有用禪定的方法,去平息這個波動的心流,才能開始談到轉「識」成「智」。人類的流動心識,經過一番平靜的鍛鍊後,就會發生許多質的、和相的變化。以禪定的力量作基礎,再加上抉擇慧,就能漸次伏滅心識的六大病態。普通人的心識是波動的,但入禪定時的心識卻是平靜的。(中略)

禪定原祇是一種特殊的心理和生理現象,並無任何神祕怪誕之處。常人的心理和生理,有其相互的關聯,及相互的影響和作用,自成一套。禪定的心理和生理,也自成一套。不過若以普通人的眼光來看禪定,便認為特殊罷了!

這種特殊的心理、生理狀態,有許多不同的名詞,例如︰「靜慮」、「禪定」、「止」、「瑜伽」等等。每個名詞,都著重在描寫此一特殊心理、生理現象的某一方面。梵文裡所用的Samādhi(三摩地),即是描述禪定的專門名詞之一。現在參照佛法、印度教、中國的道教中關於禪定的敘述解釋,試對「禪定」作如下的定義︰
「禪定是一種特殊的心理生理狀態。在這種狀態下,心理方面的顯著現象,是心注一境,無波動式妄念起伏的現象。生理方面的顯著現象,是呼吸作用,血液循環,和心臟跳動的緩慢、微細,以至於絕對的停止。」

據佛學家們的研究所得︰深的禪定現象,大都是呼吸停止,和心臟跳動停止的。於解釋人身之生理結構,認為消化系統、呼吸系統、循環系統、排泄系統等等,都是為了支持神經系統的作用而設的。神經系統,也祇是為了做精神(或心識)活動的依靠(緣)而已。在入定時,心識已幾乎停止其活動,其時神經系統已不必忙碌地工作去支持它,那麼為了支持神經系統而設的循環系統、呼吸系統和心臟跳動等作用,都變成多餘的了,根本不需要的了!明白了這個道理,對於入定時呼吸停止、心臟停跳等現象,也就不會大驚小怪,或發生淺視的懷疑態度了。

禪定為克治人類心識(思想)六大病態的一種方法,現更進一步向各位簡單介紹禪定的境界及重要的修法。

禪定的三步境界
禪定的境界,在修行的過程中是逐漸改變的。大體講來,可以分為三個階段,或三種境界。

(一)
修定的人,如果精進的話,不需好久,就會覺得在修定的時候,妄念特別多,比平常不修定的時候,還要多許多。同時煩惱特盛,心不能安。這是一般人要遭遇到的第一步境界。這種現象是好的,是進步不是退步。要曉得普通人的妄念,正如瀑流一樣,從不減少,不過在未修定時,自己不察覺罷了。

妄念的瀑流,是一個非常可怕,非常頑固,非常不易調伏的東西。妄念流祇有在修定有了相當進步時,才能覺到,才能覺察出每個妄念的起滅(一個完整的思潮的生滅相)。據說定力較好的修行者能覺察到︰在持一遍觀世音心咒(即嗡嘛呢叭咪吽)時有十個以上的妄念生滅,可見妄念的存在,正像瀑流一樣。《解深密經》上說︰「阿賴耶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怨彼分別執為我。」

足證在我們的潛伏心識中,一切妄念種子的持續不斷,是像瀑流一樣的洶湧澎湃!

(二)
禪定之第二步境界,茲姑且名之為「虛幻境界」。這種虛幻境界,在有些人易顯,有些人卻不易顯。由於生理及心理上此時已皆有變更,所以產生了一般所謂的「幻相」或「幻境」。有些人在定中看見光明,看見夜色,看見佛相、人相、山河大地,以及種種的境界色相。如果此時心生執著,如貪戀某一種景色或感覺,就會出毛病,也就是普通所謂「著魔」。讓我來給各位講一個有趣的故事,這個故事是一位修行很有成就的西藏喇嘛親口講他所經噥一段事實。

有一天,他在定中看見一個蜘蛛,起初很小;後來越來越大,每坐(禪定打坐)必見。起初這蜘蛛離他有四五尺遠,後來越來越近,靠近了他的面孔。最後他看見這個蜘蛛張大了口要咬他,他非常恐怖,於是就唸咒,想用咒力去降伏它,但是毫無結果。於是他就又作慈悲觀,發願以菩提心,來超度這個孽畜,可是這個蜘蛛,還是不走!他困惱恐怖,不能再繼續修下去,只得將一切經過,一五一十地,全都告訴了師傅。

師傅問他道︰「你現在準備怎麼辦呢﹖」

他說︰「我準備明天它再出現時,用刀把它殺死!」

師傅說︰「你先不要忙。等明天蜘蛛出現時,你用筆在他的肚子上畫一個十字,後天再殺死它也不遲。」

他於是遵照師傅的話,在蜘蛛出現時,用筆在蜘蛛肚上,畫了一個十字。

當他回報師傅,說已經照辦了時,師傅對他說︰「把你的褲帶鬆了,看看你肚子上,有甚麼東西﹖」

他脫下衣服一看,原來肚皮上,有一個自己畫的十字!

總之,修定的人,所經驗到的種種境界,形形色色,一言難盡。這種種因心理、生理變化而引起的幻相,倘能以般若慧觀照,知其實不存在,就會冰消瓦解;但若執著幻境,以為真實,就會出毛病!

(三)
禪定之第三步境界︰修定的人,如不怕妄念煩惱的干擾,不執著幻境的真實,繼續努力,把身心調勻後,定力自然漸次增長,進入第三境界──入正定的境界。

此時妄念不生,心注一境,氣息微細或停止,次第產生「樂」、「明」、「無念」的境界來。心理、生理都已經有了根本的變化,已經與凡人不同了。得定以後,人們原有的六種心識病態,漸次消除,那時輕安自在,智慧自然生長;修行人憑藉定力願力,百尺竿頭,更進一步發揮般若現觀,趨入無分別智,則圓滿佛性,將豁然顯露。

禪定的實際修法
以上概括地,將禪定的三步境界,講了一下。現略述禪定之實際修法。一般人每每將打坐和禪定連在一起,其實盤膝打坐,僅不過是禪定修法中的一種而已。禪定的修法,種類極多,現在只將較重要的六種禪定修法,簡單地介紹一下,作為一個引子。各位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依此引子,作進一步之研究及實踐。

那六種禪定修法呢﹖
第一、依專注修禪定
專注修禪定,就是以心專緣一處而修定。這專緣的一處,可以是外境的某一點,也可以是內身的某一點。例如道教通常之習定方法,在專守身上之某一竅。大致說來,心緣外境,如緣鼻前十六指處一點,或觀面前的木、石等,出毛病的機會較少,但得定亦較緩。專注自己身內某一點,得定較快,增長覺受亦快,但比較容易出毛病。

第二、依觀想修禪定
例如《觀無量壽經》裡所講的十六觀,和密宗的壇城觀、本尊觀,都是屬於這種觀想修定法的。前面所講的專注修定,是一種較硬性的觀法,專集中於一點,很多人不能夠辦到;因為把一個習慣於流放奔馳的心流,硬繫於一點不動,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觀想則比較放開一些。觀想是要主宰地去訓練這個心,叫心的動、靜都操之在我。這句話,有許多人恐怕不會同意,也不了解,他們一定懷疑︰「心是我自己的,我們要想什麼就想什麼,要它動就動,要它靜就靜,何必還要訓練呢﹖」其實這些沒有習過禪定的人,根本就不了解制伏此心的困難!這就是實驗的重要了。你非自己親身經暸會,別人是無法使你瞭解的。總之,人頂多祇能部份地操縱自己的心,要全部的操縱自己的心,則非下一番死工夫,是決辦不到的。

在觀想的修定法中,西藏密宗裡面,有觀身內脈輪和壇城的修法,尤能迅速調順心氣,速疾入定。普通人從未用意識連續不斷的「觀想」,或用意識繪畫一物,這種繼續不斷的觀想作用,如能持續,則極易趨入禪定。

第三、依調息修禪定
佛法中之基本修定方法為數息觀。亦即是依調氣而入定的修法。密宗除數息觀外,還有金剛誦、寶瓶氣等修法,道教中也有許多很特別和殊勝的調息修法。柔和的調息法,實為最穩妥之修定方法,亦為佛陀親所倡導之修法。

第四、依念誦修禪定
一心專持一佛號,或一明咒,亦能入定,這也是一個穩妥的法門。同時因一心專持佛名,會和佛的願力相應,得到佛力的加持。這個法門,對於分別心重,妄念熾盛的人,也許稍難有快的感應,但一般說來,仍不失為很殊勝,很穩妥的修禪定方法。

第五、依運動修禪定
定不是死板板的坐著不動。行、住、坐、臥都能入定。因此對某些根器的人講,依運動而入定,也許較打坐還要來得快些。中國道教的太極拳,我認為是一個很好的修定方法。道教裡面還有所謂「一字訣」的,是一種很特別的運動手指而入定的方法。佛典中似乎多有主張依運動而遣除定障的方法,如《達摩易筋經》及密宗中的拳法,但很少主張依運動而入定的。一般說來,依運動而入定,也許不是一個能普遍利益多數人的修法。其得定的深度,恐怕也比較有限。

第六、依心性修禪定
一切修禪定的方便中,這是最高、最深、最難,同時也是最容易的法門了!

人如能明瞭︰本性之外,別無他物,當下一念,如實知自心;則於一切時中,一舉一動中,都能觀心習定。這個定是定慧不二的定,是動靜不二的定,是妄念與菩提、等同一味的定,是無取無捨、不修不整、無處不是、通體活潑的定。

這個定雖是殊勝,但其深淺境界與次第,則頗不相同。真是過了一重山,又是一重山!佛性當下現成,可是圓滿證得此廣大不可思議的佛性,還要繼續不斷的努力和精進!

◎附二︰印順《成佛之道》第三章(摘錄)
頌文︰「欲樂不可著,散亂多眾苦,依慈住淨戒,修定最為樂。」

解說︰現在再說修定福業。有人以為︰布施是積極的利他的善行;持戒僅是克己的消極的德行;修定,這有什麼福善可說呢﹖不知道佛法以「自淨其意」為關捩,而在世間法中,惟有修定才能達成這一目的。凡是德化的政治,德化的宗教,論究到德行的根本,就不能不探究到內心。如儒者以齊家治國平天下為己任,而這非修身不可。「自天子以至於庶人,一是皆以修身為本」,而修身還要從「致知」、「誠意」、「正心」中做去。根本而徹底的問題,在自己的內心。定心清淨而沒有染污的擾亂,這還不能說是善嗎﹖這是更可貴的德行!如大學的「知止而後能定」,到「安而後能得」,便是世間修定福業的內心過程。為什麼要修定﹖理由非常多,但主要是,認為這個罪惡的現實人間,有兩大癥結,非修定不能對治。

(1)「欲樂」︰人類對於物質的欲樂,適合自己情意的色聲香味觸,及男女的欲樂,都是貪戀不捨的。現在的欲樂,躭著不捨。過去的欲樂,念念不忘。未來的欲樂,盲目的追求著。這些欲樂,沒有的苦求不已;得到了,又怕失去;失去了,憂苦得了不得!試想︰人間的一切問題──社會、經濟、政治等一切,那一樣不是為了大家的貪求欲樂而存在。欲樂是「不可著」的,如刀頭的蜜,似乎有味,而不知接著是割舌的苦惱。

(2)「散亂」︰人心是散亂的,比猴子的躁動還厲害若干倍。由於內心的散亂,情意容易衝動,認識不能明確(散亂重的,連世間學都不能了解),自己不能控制自己,一味隨著環境而轉動。散亂為引起顛倒煩惱的有力因素,使人陷溺於多憂「多」「苦」的欲海,不能自拔。修定才能不受欲樂的繫縛,不為散亂所嬈亂,心地奔安定,而有自主的自由。

但修習禪定,不可不先有兩項準備,否則可能會弊多於利。

(1)「依」於「慈」心︰修定,不是為了好奇,不是企圖滿足無限的欲樂,延壽長生,或者為了引發神通來報仇;要存著慈念,就是利樂眾生的意念來修定。有慈心,心地就柔和,容易修習成就。成就了,也不會利用定力通力來嬈亂眾生,如聚眾作亂等。

(2)「住」於「淨戒」︰必須受持淨戒(十善等),身口有善良的德行。如行業不端,修定就會招魔著邪。成就定力,也是邪定,結果是成為魔王眷屬,自害害人。

在未修前,應確信︰在世間法中,「修定」是「最為」安「樂」的。世間樂,莫過於五欲之樂,男女淫樂是最勝了,但比起定樂來,簡直不可比擬。定中的喜樂,徹骨徹髓,「周遍浹洽」,如大雨滂沱,從溝渠到池沼,到處大水遍滿一樣。如能確切信解,修定能引發世間無比的喜樂,那在修習時,就能不繫戀外物的欲樂,持之以恒,不斷不懈的修去。

頌文︰「調攝於三事,心一境名定。漸離於分別,苦樂次第盡。」

解說︰說到修習禪定的方法,不外乎調攝身心。「調」是調伏、調柔,人心如𢤱悷的劣馬,不堪駕御;又如惡性牛,到處踐踏禾稼,必須加一番調練降伏功夫,使心能伏貼溫柔,隨自己的意欲而轉。所以古來有「調馬」,「牧牛」的比喻。調又是調和,身體、呼吸、心念,都要調和到恰好,勿使動亂,才能漸入安定。「攝」是收攝,使心念集中,勿讓他散亂。調攝的對象,有「三事」──身、息、心,如《小止觀》等說。身體要平穩正直,舒適安和,不得隨便動搖,也不使身體有緊張積壓的感覺。閉目,閉口,舌抵上顎,也不可用力。調息──呼吸,要使之漸細漸長,不可有聲,也不可動形,似有似無,但也要漸習而成,不可過急。調心,使心繫念緣中,不散亂,不惛沈,不掉舉,心意集中(歸一)而能平正,自然安定。三者有相互關係,以心為主,在身體正常的安靜中,心息相依,而達定境。

要修習怎樣才算得定呢﹖能達到「心一境」性,就「名」為「定」。定在梵語,是三摩地,意思是等持。等是平正,不高揚掉舉,不低沈惛昧。持是攝持一心,不使散亂。初習定時,繫念一境,頓時妄想紛飛,不易安住。念如繩索,使心常在一境上轉,久之妄念漸息;再進,僅偶爾泛起妄念;久久,能得平等持心,心住一境,如發起身心輕安,就是得定了。

定有種種階段,由淺入深,即平常所說的四禪八定。現在作一部分的說明。

(1)約分別來說──「漸離於分別」︰眾生心都是有分別的,如常人的心念,不是不斷的改變所緣,就是不斷的更易行解。習定的,使心安住一境,念念相續,「安住明顯」──心是極其安定,也非常明了,才能入定。有些人妄念小息,或者惛昧不覺,便以為心無分別了。不知道深入初禪,還是心有分別(不易緣,不易解),還有粗分別的尋(考慮),細分別的伺,所以叫有尋有伺三摩地。初禪到二禪中間,得中間禪,這才不起粗分別,名為無尋有伺三摩地。到二禪,連細分別也沒有了,名無尋無伺三摩地。到此境界,雖有自性分別,不再有概念分別,所以也就不會引發語言了(語言是內心尋伺的聲音化)。到三禪,直覺得內心平等清淨,所以說︰「內等淨,正念正知」,但這是外道所共的,切勿以為心無分別而證得心體本淨了。不過約世間法說,二禪以上,就可說超越尋思的無分別定了。

(2)約情緒來說──「苦樂次第盡」︰在這欲界,有從生理而引發的苦受,從心理引起的憂受。一到初禪,從欲樂煩動而來的憂苦,不會再起了。那時,由於出離欲樂而生起喜樂︰喜是內心的喜悅,樂是(身心的)輕安。到了二禪,雖同樣的有喜樂,但那是「定生喜樂」,不像初得離欲而生的那樣衝動。然喜悅到底是躍動的,所以進入三禪,稱為「離喜妙樂」,喜悅也沒有了。此定的樂受,到達了世間樂的頂點。所以形容極樂,每說「如入第三禪樂」。當然,這是不能與解脫煩惱的「離繫樂」相比的。到第四禪以上,樂受也平息了,惟是一味的平靜的捨受。這比起有衝動性的喜樂來,實在是更高的福樂!

◎附三︰法尊〈略談定學〉(摘錄自《法尊法師佛學論文集》)

佛教法門無量,說之不盡,今約略言之,不出教和證二類,如《俱舍頌》云︰「佛正法有二,以教證為體。」屬于教的佛法,是通常說的經律論三藏;屬於證的佛法是通常說的戒定慧三學。教,是指示學佛的人們如何去修行的方法;證,是學佛的人們依著方法去修行的進程。在這進程中也勢必要先依著戒律才能修定發慧,而後方能斷煩惱、證解脫,乃至成佛。這是佛教中修行的一定途徑。再說修定的人,也必須要知道修定的資糧,如《瑜伽師地論》〈聲聞地〉廣說十三種資糧︰「自他圓滿善法欲,戒根律儀食知量,覺寤正知住善友,聞思無障舍莊嚴。」其中最為主要的是︰嚴持淨戒、少欲知足、遠離憒鬧、制伏欲念、滅除一切虛妄散亂(諸惡尋伺)、學會修定的教授。如果修定的資糧完備,則當找一個環境適宜於修定的所在。先使身心安適(身不能太勞頓,心亦不能有事牽扯,身心若匆遽不寧,絕對沒有辦法修定),入座後,先應調息,使息和柔不躁,不粗不急,身便安靜。身安靜後,令心專注於修定所緣的境。修定所緣境的種類繁多︰有屬勝義諦方面的,如空性、真如、法界、唯識性等等;有屬世俗諦方面的,如不淨觀、持息念、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等。這也有屬於自身以外的,如觀尸陀林中九種不淨及觀清淨佛土中諸佛菩薩依正莊嚴等等;有屬自身以內的,如觀自身三十六種不淨物、出息入息,及修密法所觀之本尊身語意、種子、咒輪、三昧耶相,乃至圓滿次第的安樂智等。總之,修定的人,事先自己選定一種所緣的對象。身安靜後,就應令心專注這種所選定的定境而修定。

初步修定的方法︰或依《瑜伽師地論》〈聲聞地〉所說的九住心的次第,或依《辯中邊論》所說八斷行的次第而修(這兩種次第僅是在說明方面有詳略的不同,其內容是一樣的),進而漸次滅除妄念、散亂、掉舉、昏沉等過失,令心在所緣的境上明了有力地安住。久而久之,其心便能不沉不掉,平等正直,任運地安住了。這是欲界定中最高的境界,即第九住心名等持心。從這個等持心也會發起身心輕安,即成為經論常說的奢摩他,即止觀的止。這奢摩他已超出欲界心,而成為色界定中最低的定,名未到定,又名色界少分作意。這未到定是修世間出世間一切功德的基礎。

從欲界上達色無色定地,未到定是起著過渡橋樑的作用的,而它的前面只有兩條路︰一條是世間道,即四禪四空定,是內道佛弟子和一切外道仙人所共走的;另一條是出世間道,即修四諦十六行相,或人法二種無我的道理,是佛弟子所獨走的。因為其他仙人皆計有我不相信無我的道理,所以也就不能修出世間的道了。修出世間道的方法,散在許多經論中,《俱舍論》〈賢聖品〉中說的也很詳盡,這裏不繁說了。這裏只略說一下內外共趣的世間道的定地過程,因為經論中對世間定往往只列舉其名字,不談修法。

世間禪定,即通常說的四禪四空定(即四種靜慮和四無色定)。這八種定的境界,一個比一個高深,必須先得到低的淺的,才能進修高的深的;而八種定,是指已經修成功的根本定。每一種定在修行的過程中,都有他的加行,即修定的方法。〈聲聞地〉舉出七個作意(就是七個階段,或七個步驟),稱近分定。

修行人在得每一地的根本定時,必須已經斷盡下一地的煩惱,如得到初禪根本定的時候,必已斷了欲界的煩惱。但每一地的煩惱,都不是一下能斷完的,必須先斷粗猛的,漸斷微細的。乃至最後把這一地的煩惱斷完,就叫離了下一地的染,得到上一地的根本定。這每一地的煩惱個數雖然很多,但在斷煩惱的過程中,不是一個一個地斷,而是將每一地的煩惱總為一聚,就其粗細的程度分為九品而漸斷(如貪有九品,嗔也有九品,慢、無明、疑、惡見等也各有九品)。故在一般經論裏說斷每一地的煩惱時,皆有九無間道、九解脫道。這修定的加行過程中說有七個作意,也就是因為必須斷盡下一地煩惱,才能得到上一地的根本定。在斷煩惱的過程中,又有準備、正斷、檢查等工作,所以就分了七個作意。這裏把七個作意的名義解說一下。

第一是了相作意。了相的相,是指所要知道的事情、情形、義理。就修初禪來說,它所要了知的相,是欲界的種種痛苦和初禪的種種快樂的情形。也就是說得了未到定而想進一步修初禪的人,必須先了知欲界的過患(起厭離心)和初禪的功德(起求得心)。由聞思慧的力量,數數思惟這過患與功德而得到的一種明確的認識,所以名叫了相作意。由這個作意的力量,奠定了進修的基礎。但這一個作意,卻屬於下一地所攝。

第二是勝解作意。勝解,就是對於一件事情起了明確而決定的認識。即對於所了知的下地過患和上地功德以修習力確定認知更不可轉,所以稱之為勝解作意。這時就專注於所了知的過失、功德等所緣的境相上,兼修止觀,培養成斷除煩惱的慧力。這個作意,是斷除煩惱的近加行,也就是引生遠離作意的親因,是屬於上一地所攝;如修初禪時的勝解作意即屬初禪攝。

第三是遠離作意。遠離指能斷除下地煩惱的意思,由這作意初能斷除下地的三品粗煩惱,故名遠離。基於勝解作意數數修習決定明確上下地功德過失之相,定慧的力量增強到能斷上三品煩惱的時候,即名遠離作意。因這個作意正能斷除煩惱,所以是真對治道。

第四是攝樂作意。這攝樂的「樂」字在修初、二禪的時候容有喜樂二種受,在修三禪的時候只有樂受,在修四禪以上諸定的時候,便沒有喜樂受心所,只有捨受了。攝樂,指見到斷除下地煩惱的勝利方面,假名為樂。由作意力斷除了下地最粗的三品煩惱,但較細的煩惱仍常現行,因而倍起精進,於得失境勤加修習,使定慧力量更加增強,進一步能斷除下地的三中品煩惱。到了將下地煩惱多分斷除,已能引生上地的少分喜樂,滋潤著身心,因之名攝樂作意。這個作意也是正斷煩惱的真對治道。

第五是觀察作意。觀察,是指詳細檢查自己心中是否尚殘餘下地煩惱未曾全斷。假使未斷謂斷,未證謂證,誤起增上慢,便會障礙修行的上進。由於攝樂作意斷了六品煩惱;所剩下的極微細的三品煩惱,多不現起;若稍為粗心大意,容易錯認為把下地的煩惱完全斷盡,墮增上慢。所以在這個階段上,必須徹底檢查一下自心,檢查的方法,是特別思維下地可愛的境界(即看在未學修定之前,見了什麼境界能使自心發生煩惱,現在就用那個境界作為試驗自心的手段),如果說已將下地煩惱斷完,則任隨思維何種可愛的境界,也只是視為粗苦障礙的境相,終不起一絲煩惱。若是煩惱未真斷完,僅是斷了粗的而潛伏著細的不起現行而已的話,那末,特別思維可愛境相時,那些微細煩惱仍然會慢慢地現起。根據這觀察,便知自己煩惱實未斷盡,僅是暫為定力所伏而不現起,還須進修斷除所餘微細煩惱,這就是觀察作意的作用。

第六是加行究竟作意。加行是修定的方便,究竟是修定最後完成的意思;這個作意,在修定斷除下地煩惱過程中,是斷除下地最後煩惱的方便。在經過上面的觀察作意的檢查,發現自心實在尚殘餘有微細三品煩惱潛伏未斷,於是重加精進審諦思維上地功德和下地過患境相,以熏修定慧的功力,使其增強到能斷除最下三品煩惱;這時,這個修定斷煩惱的過程即將圓滿,因之名為加行究竟果作意。這作意也是正斷煩惱,名真對治道。

第七是加行究竟果作意。這個作意是在這個定地中從下地煩惱中解脫出來的最後解脫道,是修諸加行的究竟功德果實。故名加行究竟果作意。但這解脫道是否即成為這個上地之根本定﹖據《瑜伽論》的〈聲聞地〉說,解脫下地第九品煩惱的解脫道,即是上地的根本定。如說︰「由是因緣,證入根本初靜慮定。即此根本初靜慮定俱行作意,名加行究竟果作意。」但《俱舍論》則說,離欲界第九品惑的解脫道和離初靜慮地、第二靜慮地第九品惑的解脫道,或轉入各自上地的根本定,或仍屬近分,這是沒有一定的。從第四靜慮乃至有頂地的五地中,各離下地第九品煩惱的第九品解脫道,必定轉入各地的根本定。因近分定是捨根相應,而初二靜慮根本定是喜根相應,故三靜慮根本定是樂根相應。故近分定和根本定的受根不同,轉根較難,所以有能轉入、有不能轉入的。第四靜慮以上的根本定都是捨根相應的,較之於近分定的受根,容易轉入。如《俱舍頌》云︰「近分離下染,初三後解脫,根本或近分,上地唯根本。」當知《瑜伽》是約粗相說,《俱舍》是約細相說,所以並無乖違。

上面說的七作意中,有三作意是正近分定,有三作意是近分定的因,有一作意是近分定的果。正近分定就是正能斷除下地煩惱的作意,即遠離作意(能斷下地的三粗品煩惱)、攝樂作意(能斷下地的三中品煩惱)、加行究竟作意(能斷下地的三下品煩惱)。近分定的因,就是了相作意、勝解作意、觀察作意。由初二作意之力,使近分定未生者生起,即生起遠離和攝樂。由觀察作意之力,使已生起的近分定不致中途停滯,而轉更上進,這就是加行究竟作意。近分定的果,即加行究竟果作意,它是修定的勝利果實。

此中所說的七種作意,在其它經論所說斷除一一地的煩惱有九無間道、九解脫道,只是開合不同,並不相違。初二作意屬於加行道。遠離作意包括下三品無間道和三品解脫道。攝樂作意包括中三品無間道和三品解脫道。觀察作意是後三品無間道的加行道。加行究竟作意包括上三品無間道和第七、第八品解脫道。加行究竟果作意就是第九解脫道。

七種作意多分約欲界人間的修初禪人的定境而說,即修二禪以上諸定也都有這七個過程,也多分未離人間。如《瑜伽論》〈聲聞地〉說︰「如初靜慮定有七種作意,如是第二、第三、第四靜慮定及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定,當知各有七種作意。」這八地的近分定,若是欲界身修,在第一作意時,有聞思二慧間染而修。若是色界身修上地的定,容有聞慧,決無思慧,因為一起思維,即入定心而成修慧。無色界有情,只有生得,更無聞思所成慧。

還有,世間近分定斷除的煩惱︰據婆沙師說,是把下地的見所斷煩惱與修所斷煩惱合為一聚,分為九品而頓斷;經部師則說,世間道僅能斷下地的修所斷煩惱,不能斷見所斷煩惱,說見所斷惑,唯無漏道方能斷除。那些主張有七識八識的論師,則說諸世間道,也不能把下地修惑斷盡,如得初禪的欲界凡夫,對於第七染污末那尚不能伏,如何能斷;所謂斷,僅是以定力暫伏前六識上的煩惱現行,非真能斷除諸煩惱種子。又此八地的近分定中,唯初靜慮的近分定有淨定和無漏定(這是約性質說)。

有人說,也有味相應定。第二靜慮以上七地的近分定,則只有淨定。如《俱舍頌》說︰「近分八捨淨,初亦聖或三。」

上面已略談了修定的方便加行,今繼續談一下所修得的定的體性。定,大體可分為二類︰一是世間性的,即有漏定;一是出世間性的,即無漏定。有漏定又可分為兩大類︰一是有煩惱相應的,即雜染定;一是善性的,即清淨定(有時略稱淨定),這樣,也可說為三大類︰即雜染定、清淨定、無漏定。以上是就性質說。若就定的程度來說︰一類是有色定,就是四靜慮,普通簡稱四禪;一類是無色定,就是四無色處,普通簡稱四空定。附帶說明一點,即初靜慮中又有兩個階段︰一個是有尋伺兩個心所法相應的,就是普通說的初禪根本定;一個是已斷尋心所,只有伺心所相應的,普通叫作中間定。如是包括近分定共是十七個階段,就是八個近分定、八個根本定和一個中間定。

近分定中,除了初禪的近分定亦通無漏外,其餘七個近分定性質,只是有漏的清淨定。因為這些定都是厭離了下一地的定而進修上地定的加行,就是上面說過的七種作意的階段,在這階段上,既不起煩惱而成雜染,也不起出世道而成無漏。現在主要的是進而說諸根本定。

所言雜染定,是指修定的人依著修定的方法,經過七個作意,得到了清淨根本定。例如得到初禪,自己對於所得的定,沒有真實的認識,住在定上發生了貪愛等煩惱(上界心相應的煩惱都是無記性);致使所住的定,變成了有覆無記的性質,這就叫作雜染定;而被它所雜染的是清淨善性的根本定。如《俱舍論》說的「味著」,正指定地中所起的貪愛,而所味著的定就是淨定,因而這種定是有漏,是雜染。至於無漏定則味著不上,因為無漏法能治煩惱,煩惱所不能染著故。同是一種禪定而性質上卻有雜染與清淨之分,主要的是指在清淨定中能使淨定變成雜染定的,因為有貪、慢、疑、見四種煩惱相應。也就是說,有的定被貪愛雜染了,有的定被慢心雜染了,有的定被疑惑雜染了,有的定被惡見雜染了。

(1)淨定被貪愛雜染的情形︰例如有人修得根本初禪,這禪定境界寂靜安適,遠非欲界的快樂所能比擬,於是對於這個定境生起貪愛,味著不捨。好像我們貪著一種美味一樣。那時他所住的這個定,就被貪煩惱雜染了,它的性質變了,它的功力也減退了。但是修定的人,自己也許還不覺得。若由這煩惱逐漸增強,也可能引起下地的煩惱,那就會把得到的定退失了。故修定的人,對於定境的認識,也是最要緊的。

(2)淨定被慢心雜染的︰例如有人修定,經過許多困難方把淨定修成,一旦住在定心,回想自己修定非易,覺得一般迷戀五欲的人,固不能修定,即使有志於修定的人,也有因環境不順、眾緣不具足,也有被散亂、掉舉、昏沉等煩惱所障,也有因經歷長時而中途放棄的,也有因業障、疾病或其它因緣走入歧途的;以是不能心入定境安住淨定。我今得定實屬希有,唯我能得他人不能得,一起這個念頭時,已經生了慢心。這時他所住的禪定就被慢煩惱所雜染,這定的性質也就變成了有覆無記的雜染定。

(3)淨定被疑惑雜染的︰例如有人修得淨定,而不了知此定是否是真能斷除煩惱、解脫生死的道。這也就是學問不夠,或是不曾親近過真善知識,不曾聽聞過佛法,不了知世間道和出世間道的差別,所以對於自己所得的淨定究竟是個什麼道、程度有多高、功用有多大,一概弄不清楚。因而有人得了初禪卻誤認為得了初果,乃至得到四禪誤以為得了四果成了大阿羅漢,這樣,就成為未得謂得,未證謂證的增上慢人。倘若對於所住的定疑為真能解脫生死之道(無漏道),或疑為非真能解脫生死之道,不管他疑的對,或不對,只要生起這一類的疑惑,那時的淨定,就和疑心所相應,成了有覆無記的雜染定了。

(4)淨定被惡見雜染的︰主要是被身見(薩伽耶見)、邊執見、邪見的三種惡見所雜染。例如我執重的人,修得清淨定時,自以為是由「我見」的力量而修成的。如計有神我的外道們,認為神我有如何如何的偉大作用,修得定時,亦以為是由神我的力量而得的。邊執見(或計我是常,或計我是斷)重的人,認為自己的見斷見常是正確的,即得定時,亦以為是由此見的力量而得。邪見重的人,或撥無善惡因緣果報,撥無解脫道、涅槃果,或妄計有創造宇宙、主宰人生善惡苦樂之真神等邪見。由這些邪見所迷,對於自己所得的淨定,也以為是無因果,或以為是由神力而得等。不論是哪一種惡見,只要有一惡見現起,淨定即被惡見所雜染,變成了有覆無記的雜染定。

上面列舉被四種煩惱染污的定,其實都有無明煩惱滲雜在裏面,尤其是疑惑煩惱,它和無明同緣一個境界而起,由對於所得的定不能明了(無明),才起疑惑的,所以不另外說無明為能染污的煩惱了。瞋恚煩惱只有欲界心中才有,上二界心已無瞋恚,故以不說瞋恚為染污定的煩惱。《俱舍論》中,依著迦濕彌羅國毗婆沙論師們的主張,只說貪愛是染污定的煩惱,頌稱「味謂愛相應」;長行釋云︰「初味等至,謂愛相應,愛能味著故名為味,彼相應故此得味名。」這就是說雜染的定,也名「味等至」(等至即定的別名),味字指的是貪愛煩惱,因為對定境貪愛味著不捨故,定的本身雖不是味,而它和貪愛相應,所以也就把這定叫「味等至」。凡染污定,多半是被貪所染污,所以毗婆沙師偏說貪愛所染的為雜染定(味等至);其實染污定亦有被慢、疑、見所染的。

如果修定的人知道所修得的定,還有這些不純淨的、有過患的、容易退墮的情形,便隨時檢查自己的定心,一發現染污相,即趕快糾正,以免被它所迷誤以至退墮。

次談清淨定。清淨定就是依著修定的方便(七種作意)而得到的善性根本定。這定所以名清淨,是由於和無貪、無瞋、無癡等善心所法相應而起,善性即清淨,所以名淨定。又因為住此淨定時,本地的煩惱亦不起現行,以沒有本地煩惱染污故,名為淨定。就此定本身說,雖是善淨無過,但住定以後的心境是有著如下四種轉變的︰

(1)住此淨根本定中將起煩惱而轉成染污定的,這淨定名順退分攝。

(2)住此淨根本定中不起煩惱,保持繼續起清淨定的,這淨定名順住分攝。

(3)住此淨根本定中卻不起自地心而引生上地定心的,這淨定名順勝進分攝。

(4)住此淨根本定中卻不繼起有漏定而引生無漏定的,這淨定名順決擇分攝。

《俱舍頌》說的「淨謂世間善」;又說明「淨定有四種,謂即順退分、順住、順勝進、順決擇分攝;如次順煩惱、自、上地、無漏」。初禪淨根本定,乃至無所有處淨根本定,都容有此四種;唯有頂地(非想非非想處)的淨根本定,只能有三種,沒有順勝進分攝,因為它是有漏定地最高境界了。

末了談無漏定。如有修定的人在未得定前,或在已得定後,學習出世間道的行相、修法等;即於得定後,在定心中更進行觀察四諦十六行相,或觀空無我;到了親證真見道而升起真空無漏智時,或親證四諦的十六行相而升起苦法智忍等時,這無漏道所依的淨根本定,也就成了無漏定。智慧,是轉有漏為無漏的力量,它能使與它相應的一切心王心所法,皆轉成了無漏。能為無漏道作所依止的定,只有九種︰即初禪的未到定(近分定)、初禪根本定、中間定、二禪根本定、三禪根本定、四禪根本定、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也就是說,這九種定,可能成為無漏。欲界心過於散動,不能升起無漏道;有頂心過於昧劣,也不能升起無漏道。二禪以上的七種近分定,過於匆遽,不暇修出世間道;與其依止二禪以上的近分定,還不如依止初禪近分定或根本定而修出世道較為容易。但這裏要知道的,初禪近分定,並非說七種作意,是說七種作意前的奢摩他,即上面提到過由欲界九住心後發起輕安之止,這止也名未到定。修無漏道(即觀察四諦十六行相或二無我等)的方便。廣如《俱舍論》的〈賢聖品〉、《瑜伽論》的〈聲聞地〉及《集論》、《攝論》、《毗婆沙論》、《成唯識論》等所說,現不能詳談。

現在附帶談一下住四靜慮、四無色定的支分。

四靜慮是以支分多少而安立的。初靜慮有尋、伺、喜、樂、等持五支;第二靜慮有內等淨、喜、樂、等持四支;第三靜慮有正念、正知、行捨、受樂、等持五支;第四靜慮有念清淨、行捨清淨、捨受、等持四支。

初靜慮五支中的尋支,是唯尋求諸義自性的內心「意言」(意言即心理上的分別),是以思慧心所為體的。伺支,是能詳細思察諸義之因由等的內心意言,也是以思慧心所為體的。《俱舍論》說這二支可同時起;而經部以上諸宗則主張這二支是迭次相生,非同時起。樂支,《俱舍》說初二靜慮中的樂支,是以輕安心所的樂為樂支,不是樂受心所;因為初二靜慮中沒有樂根(樂根指前五識相應五受中之樂受),正住在定的時候是不起前五識的,當然也不起前五識相應的心所樂受。次之,初二靜慮中也沒有如第三靜慮的「心受樂」,因為心受樂是意識相應的受心所法,初二靜慮中有喜受(即喜支),這喜受即意識相應的受心所法。喜支,是指意識相應的喜受心所法。《集論疏》中說喜樂二支是意識相應的一個受心所,就其能攝益同分根身(就是由此受心所的力量能使自身的色根增長受益),安立為樂支;就其能使其餘的相應法等適悅(就是由受心所喜悅的力量使其與它相應的心王心所等也都喜悅),安立為喜支。故支雖立為二,體實是一個心所。等持支,即禪定的本身,指由此定力,能使與定心相應的心王心所等皆專注於所緣的定境。這定心即別境心所中之定心所。以上初靜慮的五支,《集論》意說尋、伺、等持三支,為五蘊中的行蘊攝,喜樂二支,為受蘊攝;而《俱舍》則說尋、伺、樂、等持四支為行蘊攝,唯喜支為受蘊攝。

得初禪後,如對於五支中的尋支能厭其粗苦而加以斷除;便能進而證得上說的中間定(以其在初禪二禪之間,故名中間),這無尋唯伺的中間定,也名初靜慮勝根本定;因為定體仍是初禪,而功德較初禪為勝,故名勝根本定。二禪以上各地各支,沒有這種粗細的差別,所以也就沒有斷除一支分的中間定。

第二靜慮四支中的內等淨支,《俱舍論》說是信根;即證得第二靜慮根本定時,對於第一靜慮亦可出離,發起深信,名內等淨。《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中則說是在第二靜慮地所攝的正念、正知、行捨三法上假立名內等淨。內等淨的意義,是指第二靜慮能息滅初靜慮心境上的尋伺鼓動,使內心相續平等清淨而轉,所以名內等淨。至於喜、樂、等持三支,如初靜慮所談。

第三靜慮五支中的正念支,指能憶持不忘修第三靜慮教授的念心所法。正知支,指能防慎昏沉、掉舉等過失的心所法。行捨支,指遠離昏沉掉舉過失、令心平等運轉的心所法(即十一善心所中之行捨心所)。心受樂支,指第六意識相應的適悅行相的受心所。這與第六意識相應的適悅受,在初二靜慮時,係初息滅於境界散動得名為喜;第三靜慮時,已厭喜動、息滅喜受,在此時所有的適悅行相受,轉名為樂而不復名喜;同時為簡別前五識相應的樂受,故名心受樂。等持支義,如同前說。

第四靜慮四支中的念清淨支,即遠離靜慮的八種災患(尋、伺、苦、憂、喜、樂、出息、入息)而能正憶持修第四靜慮教授的心所法。行捨清淨支,即遠離八種災患、令心平等轉的心所法(清淨即遠離八種災患的意思。初禪已離苦憂二災,二禪更離尋伺二災,三禪更離喜受災,四禪更離樂受與出入息的災患)。捨受支,即指已遠離八種災患的第六意識相應的非苦非樂的中庸捨受心所法。等持支如前說。第四靜慮中雖也有正知,但不再立為支,因此已離八種災患,不須要更加防慎沉掉的過失了。為什麼說尋伺喜樂為靜慮之災呢﹖要知道這是對待障礙上地說的,不是指在此地也名為災。如尋伺心所,對進修二禪雖是災障,但對於初禪自地,非但不是災障,卻是必不可缺少之功德。

實際,四種靜慮的根本定,一一皆有很多功德為體,而諸經論中但說五支四支的,只就靜慮地中的對治、勝利、安住方面而偏說的。如初靜慮五支中的尋伺即對治支,以在修初靜慮加行時,全仗尋伺的力量斷除下地(欲界)的煩惱,而證得初靜慮(在根本定時,則是遠離對治,非斷對治;四種對治之理,如《俱舍論》中說)。喜樂是勝利支,要用尋伺斷了下地煩惱,方能生起此喜樂。等持是安住支,要依止等持,其尋伺對治支和喜樂勝利支,方能生起。第二靜慮四支中的內等淨是對治支,仗此能遠離初靜慮的尋伺。第三靜慮五支中的正念、正知、行捨為對治支,仗此能斷除第二靜慮之喜。第四靜慮四支中的正念清淨、行捨清淨即對治支,仗此能遠離第三靜慮之樂受。其餘可以類推。

區別四種靜慮的根據,是依定境漸次離掉下地粗支而安立的。如以離掉欲界的一切惡不善法並憂苦的受而安立了初靜慮,因之初靜慮的喜樂,名離(欲)生喜樂。次之以離掉初靜慮的尋伺而安立第二靜慮,因之第二靜慮的喜樂,名定生喜樂。復次以離掉第二靜慮的喜受而安立第三靜慮,因之第三靜慮之樂,名離喜妙樂。最高的也是最後的以離掉第三靜慮之樂受而安立第四靜慮,因之這地名捨念清淨地。《俱舍論》總結四靜慮定境心理云,「初俱伺喜樂,後漸離前支」,這是四種靜慮漸次勝進的最簡明的說明。

在四靜慮之支方面,依名數說,共有十八支。約事實說,《俱舍論》舉出十一事,即尋、伺、喜、輕安樂、等持、內等淨、正念、正知、行捨、心受樂、捨受;《集論》只舉九事,即尋、伺、喜受、等持、行捨、正念、正知、心受樂、捨受,不別立輕安樂和內等淨。如第二靜慮有輕安樂支,實際第三靜慮的輕安微妙,樂遍身心,勝過初二靜慮,照理亦應立為支,但第三靜慮是不立的,《集論》可能依據這種理由,少舉了二事。

現在略談四無色定。四無色定是從第四靜慮更進入另一階段的定境。第四靜慮已離八種災患,一切禪定中是最為殊妙的,因為止觀力量均衡,對引生一切世出世功德是最為有力的。但終是有色想存在著,而色是粗法,是有障礙法,是有種種差別的法。所以在有智慧的人看來,覺著像瘡像癰,像被箭射著一樣的痛苦。因此進一步觀察色的粗、苦、障等過患,觀察無色無拘無礙、自由自在、寂靜安適等功德。在第四靜慮中運用了相等七種作意,逐漸地超越青黃赤白等諸顯色想,除遣牆壁等諸有對(障礙)想,息滅園林河流等種種差別想,最後只緣慮著空無邊處的受想行識四蘊及虛空想,那就是空無邊處定的緣相,而得名空無邊處定。在修空無邊處定的加行時,尚有時緣色界(第四靜慮),有時緣無色界;到根本定時,則只緣無色界,不復緣下界了。已得空無邊處定的人,進一步感覺到心緣無邊虛空的粗相徒自勞累;於是棄捨外空,專緣內識的微細相,逐漸除遣空無邊想,最後識無邊處的四蘊細相現前時,即名為識無邊處定。已得識無邊處定的人,進一步感覺內識攀緣,猶被識所繫縛,仍是拘礙,仍是粗相;於是進而棄捨攀緣內識,內外都覺無所有,所緣境相極為微細寂靜,這時即名為無所有處定。已得無所有處定的人,進一步覺察到都無所有的緣相,而內心卻是即把此「都無所有」作為所緣之境,既有特殊的所緣,則心仍有所拘而非自在,這無所有仍是粗相。於是進觀︰若全無想,便同癡暗,若存有想,便如病、如癰、如被箭射中的過患;唯有處於「既非有粗動、明顯、強盛之想,亦非無微細、昧略、劣弱的想」,此非想非非想才是最靜、最妙、最為出離,在世間定中,再沒有比這定境更為微細的了。這樣地修習靜相,終至能除遣都無所有的緣相而專緣於有頂地的四蘊最靜妙相現前時,即名為非想非非想處定。

就是這樣地由遣除色想而安立空無邊處定,遣除空想而安立識無邊處定,遣除識想而安立無所有處定,遣除無所有想而安立非想非非想處定;故四無色定是依所緣相的遞次勝進、遞次超越下地而進升於上地的意義而安立的。

以上列舉的四靜慮和四無色定,都是就人間所修的禪定而談。但修得這些禪定之後,將來會得什麼果報呢﹖修禪定既劃分為世間與出世間、有漏與無漏的不同,果報也當然有所不同。無漏定是斷煩惱的工具,它能使︰(1)獲得禪定的人也享受著現生的禪悅妙味;(2)再不感受世間什麼果報了。有漏的禪定,通稱為不動業,如修成而不退失,那麼也是能感果的。如有漏的四種靜慮,就感生色界的禪天。即初靜慮的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第二靜慮的少光天、無量光天、光音天;第三靜慮的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第四靜慮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由於修定力量的強弱,所感禪天果報的上中下而於中受生的,就總的果報說,即異熟果;就色界天宮殿等器世間說,得稱之為定的增上果。有漏的無色定力感生無色界天,其總果還是異熟果;唯無色故,便無處所可言,故也無器世間之增上果。

修習這些禪定,一般地是指就人間修得禪定的境界;到了感生禪天,在自地上可繼續進修,下地也可修上地。如欲界的人、初禪天的人,都能修一切定。二禪天以上的人,則循次只修二禪以上的定,不修以下的定,因為這對於自地是沒有用的了;例外地只有非想非非想處天的三果羅漢須修下地定(無所有處定),藉下地定起無漏道而斷煩惱;因為非想非非想處定不通無漏故。《俱舍頌》說︰「諸定依自下,非上無用故,唯生有頂聖,起下盡餘惑。」這就是說明這個道理的。

因修習這些禪定而獲得這些禪定時,在自己的精神上產生了一種特殊的感覺,如《瑜伽論》〈聲聞地〉說,入靜慮的時候,自覺其身的相狀,如在空中;入無色定的時候,自覺其身的相狀,如處虛空。

以上只是主要地談了四靜慮和四無色定。此外尚有依於第四靜慮所修的無想定,依於非想非非想處所修的滅盡定,以及三果聖人的雜修靜慮或四無量、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九次第定(即四靜慮四無色滅盡定)、超越三昧、獅子奮迅三昧、金剛喻定等。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瑜伽師地論》卷十二、卷三十三;《大乘義章》卷十三;《大乘入楞伽經》卷三〈集一切法品〉;《月燈三昧經》卷六;《清淨道論》第四〈說地遍品〉;陳健民口述‧無憂子譯《佛教禪定》;聖嚴《禪門解行》。


[法相辭典(朱芾煌)]
二見道與六現觀相攝

成唯識論九卷十一頁云:此二見道,與六現觀,相攝云何?六現觀者:一、思現觀。謂最上品喜受相應思所成慧。此能觀察諸法共相,引生煖等。加行道中,觀察諸法,此用最猛,偏立現觀。煖等不能廣分別法,又未證理;故非現觀。二、信現觀。謂緣三寶世出世間決定淨信。此助現觀,令不退轉,立現觀名。三、戒現觀。謂無漏戒。除破戒垢,令觀增明;亦名現觀。四、現觀智諦現觀。謂一切種緣非安立根本後得無分別智。五、現觀邊智諦現觀。謂現觀智諦現觀後,諸緣安立世出世智。六、究竟現觀。謂盡智等,究竟位智。此真見道,攝彼第四現觀少分。此相見道,攝彼第四第五少分。彼第二三,雖此俱起;而非自性。故不相攝。


九道

瑜伽一百卷二十一頁云:復有九道。云何為九?一、世間道。二、出世道。三、加行道。四、無間道。五、解脫道。六、勝進道。七、下品道。八、中品道。九、上品道。世間道者:謂由此故;能證世間諸煩惱斷。或不證斷,能往善趣;或往惡趣。出世道者:謂由此故;能證究竟諸煩惱斷。加行道者:謂為斷惑,勤修加行。無間道者:謂正斷惑。解脫道者:謂斷無間,心得解脫。勝進道者:謂從此後,發勝加行。下品道者:謂能對治上品煩惱。中品道者:謂能對治中品煩惱。上品道者:謂能對治下品煩惱。


十法行

瑜伽七十四卷八頁云:復次於大乘中,有十法行,能令菩薩成熟有情。何等為十?謂於大乘相應菩薩藏攝契經等法,書持、供養、惠施於他,若他正說恭敬聽聞,或自翫讀,或復領受,受已廣音而為諷誦,或復為他廣說開示,獨處空閑思量觀察,隨入修相。問:如是十種法行,幾是能生廣大福德道?答:一切。問:幾是加行道?答:一。謂第九。問:幾淨障道?答:一。謂第十。

二解 辯中邊論下卷五頁云:何等名為十種法行?頌曰:謂書寫、供養、施他、聽、披讀、受持、正開演、諷誦、及思修。論曰:於此大乘有十法行。一、書寫,二、供養,三、施他,四、若他誦讀,專心諦聽,五、自披讀,六、受持,七、正為他開演文義,八、諷誦,九、思惟,十、修習行。

三解 顯揚二卷二十頁云:諸行者:謂十種法行。廣說如經。一、於菩薩藏法,若多,若少,尊重恭敬,書持法行。二、若劣若勝諸供養具,供養法行。三、若自書已,由矜愍心,施他法行。四、若他發意恭敬尊重,以微妙聲宣揚闡讀;由宗仰故,諦聽法行。五、發淨信解恭敬重心,披讀法行。六、為欲修習法隨法行;從師受已,諷誦法行。七、既諷誦已,為堅持故,以廣妙音,溫習法行。八、悲愍他故;傳授與彼。隨其廣略,開演法行。九、獨處閑靜,極善研尋,稱理觀察思惟法行。十、如所思惟,修行奢摩他毘缽舍那;為欲趣入,乃至為令諸所求義成就法行。


十一種修品類差別

瑜伽三十四卷二十三頁云:應知此修品類差別,有十一種。一、奢摩他修,二毘缽舍那修。三世間道修。四出世道修。五下品道修。六中品道修。七上品道修。八加行道修。九無間道修。十解脫道修。十一勝進道修。奢摩他修者。謂九種行令心安住。如前已說。毘缽舍那修亦如前說。世間道修者。謂於諸下地見麤相故。於諸上地見靜相故。乃至能趣無所有處一切離欲。出世道修者。謂正思惟苦真是苦。集真是集。滅真是滅。道真是道。由正見等無漏聖道。乃至能趣非想非非想處一切離欲。下品道修者。謂由此故能斷最麤上品煩惱。中品道修者。謂由此故能斷所有中品煩惱。上品道修者。謂由此故能斷所有最後所斷下品煩惱。加行道修者。謂由此故為斷煩惱發起加行。無間道修者。謂由此故正斷煩惱。解脫道修者。謂由此故或斷無間證得解脫。勝進道修者。謂由此故從是已後修勝善法。乃至未起餘地煩惱能治加行。或復未起趣究竟位。當知是名十一種修品類差別。


三根

瑜伽二十八卷三頁云:復有三根。一、未知欲知根。二、已知根。三、具知根。云何建立如是三根?謂於諸諦未現觀者,加行勤修諸諦現觀;依此建立未知欲知根。若於諸諦已得現觀,而居有學;依此建立已知根。若阿羅漢,所作已辦,住無學位;依此建立具知根。

二解 雜集論十卷十一頁云:三根者:謂未知欲知根,已知根,具知根。未知欲知根者:謂於加行道,及於見道十五心剎那中,所有諸根。此中顯示順決擇分所攝加行道,及見道十五剎那所有諸根,是未知欲知根體。言諸根者,謂意根,信等五根。由未至等地所依差別故;如其所應,有樂喜憂捨根隨一。憂根者:謂加行道時,順決擇分後,於上解脫,希求欲證,愁慼所攝。如是十根,先未知真,為欲得知,修習轉故;名未知欲知根。已知根者:從第十六見道心剎那已上,於一切有學道中,所有諸根,是已知根體。所以者何?即前十根,從第十六見道心剎那,乃至金剛喻定,於如是有學道中,未有所應知境,曾所不知故;名已知根。具知根者:謂於無學道所有諸根。言諸根者,即前所說九根,除憂根,於無學道中,說名具知根。具知者:謂阿羅漢等,此所有根,名具知根。無學身中,無有憂根。所應學無故。


六現觀

成唯識論九卷十一頁云:六現觀者:一、思現觀。謂最上品喜受相應思所成慧。此能觀察諸法共相,引生煖等。加行道中,觀察諸法,此用最猛,偏立現觀。煖等不能廣分別法,又未證理;故非現觀。二、信現觀。謂緣三寶世出世間決定淨信。此助現觀,令不退轉,立現觀名。三、戒現觀。謂無漏戒。除彼戒垢,令觀增明;亦名現觀。四、現觀智諦現觀。謂一切種緣非安立根本後得無分別智。五、現觀邊智諦現觀。謂現觀智諦現觀後,諸緣安立世出世智。六、究竟現觀。謂盡智等、究竟位智。


化法調伏與法隨法行差別

大毗婆沙論四十一卷十三頁云:云何彼名化法調伏?云何彼名法隨法行?答:若在天中而見法者;名化法調伏。若在人中而見法者;名法隨法行。復次若不受持戒而見法者;名化法調伏。若受持戒而見法者;名法隨法行。復次若在人中種諸善根,亦令成熟;後生天中得解脫者;名化法調伏。若在人中種諸善根,亦令成熟;即於此中得解脫者;名法隨法行。復次若在人中修順決擇分善根,後生天中得通達者;名化法調伏。若在人中修順決擇分善根,即於人中得通達者;名法隨法行。復次若在人中修加行道,後生天中入正性離生者;名化法調伏。若在人中修加行道,即於人中入正性離生者;名法隨法行。復次若在人中修行諦善根,後生天中得諦現觀者;名化法調伏。若在人中修行諦善根,即於人中得諦現觀者;名法隨法行。復次若在人中修治善根,後生天中見清淨者;名化法調伏。若在人中修治善根,即於人中見清淨者;名法隨法行。復次若在人中受假名戒,後生天中得聖所愛戒者;名化法調伏。若在人中受假名戒,即於人中得聖所愛戒者;名法隨法行。復次若在人中得別解脫靜慮律儀,後生天中得無漏律儀者;名化法調伏。若在人中得別解脫靜慮律儀,即於人中得無漏律儀者;名法隨法行。復次若在人中受作意戒,後生天中得法爾戒者;名化法調伏。若在人中受作意戒,即於人中得法爾戒者;名法隨法行。復次若在人中得增上戒增上心學,後生天中得增上慧學者;名化法調伏。若在人中得增上戒增上心學,即於人中得增上慧學者;名法隨法行。復次若在人中修預流支,後生天中得預流果者;名化法調伏。若在人中修預流支,即於人中得預流果者;名法隨法行。復次若在人中得世俗信,後生天中得證淨者;名化法調伏。若在人中得世俗信,即於人中得證淨者;名法隨法行。復次若在人中修三十七菩提分法,後生天中得具足者;名化法調伏。若在人中修三十七菩提分法,即於人中得具足者;名法隨法行。問:何故天中得見法者、名化法調伏,即於人中得見法者、名法隨法行耶?答:若於天中得見法者,修加行少。若於人中得見法者,修加行多故。謂在人中得見法者,先勤恭敬供養師友,誦素呾覽,學毘奈耶,聽受決擇阿毘達磨,於一切法,自相共相,思惟觀察,得純熟已;往詣山林,居閑靜處,初夜後夜,除去睡眠,漸復受持小大七法。始從日沒至日出時,結跏趺坐,頂安靜鎮,行[毛@匊]法杖,精進熾然,繫念思惟;方入聖道。彼由如是多加行法,是故名為法隨法行。若於天中得見法者,由昔人中聞思修故;今時任運、聖道現前。彼受化生,見法調伏;故立化法調伏別名。


四種道

雜集論十卷十一頁云:又依奢摩他、毗缽舍那立四種道:或有一類,已得奢摩他,非毗缽舍那,此類依奢摩他進修毗缽舍那;或有一類,已得毗缽舍那,非奢摩他,此類依毗缽舍那進修奢摩他;或有一類,不得奢摩他,亦非毗缽舍那,此類專心制伏惛沈、掉舉,雙修二道;或有一類,已得奢摩他及毗缽舍那,此類奢摩他、毗缽舍那二道和合平等雙轉。此中依於止觀說四種道:初已得止,故宴坐住心,乃至平等攝持;未得觀故,還復宴坐,依三摩地簡擇諸法,乃至周審觀察。第二,與此相違。第三,二俱未得,雙進修習。云何修習?謂聽聞法,由受持門進修正觀;以此為先,進修於止。第四,已得二種,相應俱轉

二解 俱舍論二十五卷十一頁頌曰:應知一切通,略說唯有四。謂加行、無間、解脫、勝進道。論曰:加行道者,謂從此後無間道生;無間道者,謂此能斷所應斷障;解脫道者,謂已解脫所應斷障最初所生;勝進道者,謂三餘道。道義云何?謂涅槃路,乘此能往涅槃城故;或復道者,謂求所依,依此尋求涅槃果故。解脫、勝進如何名道?與道類同,轉上品故;或前前力至後後故;或能趣入無餘依故。道於餘處立通行名,以能通達趣涅槃故。


四種對治

雜集論九卷十三頁云:又由具四種對治故,名對治修。謂厭壞對治,斷對治,持對治,遠分對治。厭壞對治者:於有漏諸行,見多過患。謂以如病如癰等行,厭壞五取蘊故。斷對治者:謂方便及無間道。由彼能斷諸煩惱故。持對治者:謂解脫道。由彼任持斷得故。遠分對治者:謂此後諸道。由彼令先所斷煩惱,轉遠離故。

二解 俱舍論二十一卷十一頁云:所言對治、總有幾種?頌曰:對治有四種。謂斷、持、遠、厭。論曰:諸對治門,總有四種。一、斷對治。謂無間道。二、持對治。謂此後道。由彼能持此斷得故。三、遠分對治。謂解脫道後所有道。由彼道能令此所斷惑,得更遠故。有餘師說:亦解脫道。以解脫道,如彼能令此所斷惑、得更遠故。四、厭患對治。謂若有道,見此界過失,深生厭患。然此對治、若欲善說;理實應為如是次第。一、厭患對治。謂緣苦集起加行道。二、斷對治。謂緣一切起無間道。三、持對治。謂緣一切起解脫道。四、遠分對治。謂緣一切起勝進道。


未知欲知根

如三根中說。

二解 如三種漏根中說。

三解 雜集論十卷十一頁云:未知欲知根者:謂於加行道,及於見道十五心剎那中,所有諸根。此中顯示順決擇分所攝加行道,及見道十五剎那,所有諸根,是未知欲知根體。言諸根者,謂意根、信等五根。由未至等地所依差別故;如其所應,有樂喜憂捨根隨一。憂根者:謂加行道時,順決擇分後,於上解脫,希求欲證;愁慼所攝。如是十根,先未知真,為欲得知,修習轉故;名未知欲知根。


加行究竟作意

瑜伽三十三卷六頁云:從此倍更樂斷樂修,修奢摩他、毘缽舍那。鄭重觀察,修習對治。時時觀察先所已斷。由是因緣,從欲界繫一切煩惱,心得離繫。此由暫時伏斷方便,非是畢竟永害種子。當於爾時,初靜慮地前加行道,已得究竟。一切煩惱對治作意,已得生起。是名加行究竟作意。

二解 此出世間道所攝七作意中之加行究竟作意也。瑜伽三十四卷二十六頁云:當知此中金剛喻定所攝作意,名加行究竟作意。


有行般涅槃補特伽羅

瑜伽二十六卷六頁云:云何有行般涅槃補特伽羅?謂彼生已;發起加行,作大功用;由極勞倦,道現在前,而般涅槃。是名有行般涅槃補特伽羅。

二解 雜集論十三卷十頁云:有行般涅槃補特伽羅者:謂生彼已;由加行力,聖道現前,得盡苦際。由加行者:與上相違故。

三解 集異門論十四卷六頁云:云何有行般涅槃補特伽羅?答:諸有補特伽羅,即於現法,五順下分結,已斷已遍知。五順上分結,未斷未遍知,造作增長起異熟業,及生異熟業,身壞命終,彼色界天中有起已;往生色界。生已,後時依有行道,以有勤行,有勤作意,修不息加行道,進斷餘結,而般涅槃。是名有行般涅槃補特伽羅。問:何故名有行般涅槃補特伽羅?答:由此補特伽羅,依有行道,以有勤行有勤作意,修不息加行道,進斷餘結,而般涅槃;故名有行般涅槃補特伽羅。復次有說由此補特伽羅,依有為緣定,進斷餘結,而般涅槃;故名有行般涅槃補特伽羅。


見道十六智忍

p642

集論六卷二頁云:若別說見道差別;謂世第一法無間,苦法智忍,苦法智,苦類智忍,苦類智,集法智忍,集法智,集類智忍,集類智,滅法智忍,滅法智,滅類智忍,滅類智,道法智忍,道法智,道類智忍,道類智,如是十六智忍,是見道差別相。云何苦?謂苦諦。云何苦法?謂苦諦增上所起教法。云何法智?謂於加行道中,觀察諦增上法智。云何智忍?謂先觀察增上力故;於各別苦諦中,起現證無漏慧。由此慧故;永捨見苦所斷一切煩惱。是故名為苦法智忍。云何苦法智?謂忍無間,由此智故;於前所說煩惱解脫而得作證。是名苦法智。云何苦類智忍?謂苦法智無間,無漏慧生。於苦法智忍及苦法智,各別內證。言後諸聖法,皆是此種類。是故名為苦類智忍。云何苦類智?謂此無間,無漏智生。審定印可苦類智忍。是名苦類智。如是於餘諦中,隨其所應,諸忍諸智,盡當知。於此位中,由法忍法智,覺悟所取。由類忍類智,覺悟能取。


見所斷與修所斷差別

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十四卷十六頁云:尊者世友作如是說:觀四聖諦,斷諸煩惱;云何分別此是見所斷,此是修所斷?答:由見而斷,由見而除,由見變吐;名見所斷。有說:見所斷亦應言修所斷。以見道中如實修可得故。如是說者;由見而斷,由見而除,由見變吐;名見所斷。如所得道,若習,若修,若多修習,分齊斷,限量斷,漸令薄究竟斷;名修所斷。有說:修所斷,亦應言見所斷。以修道中,如實見可得故。如是說者;如所得道,若習,若修,若多修習,分齊斷,限量斷,漸令薄究竟斷;名修所斷。問:此言有何義?答:此說見道是猛利道;暫現在前,九品煩惱,一時而斷。修道是不猛利道;數習現前,九品煩惱,九時而斷。如利鈍刀,俱截一物;利者一割便斷,鈍者數割乃斷。有說:若法,以見增道斷,名見所斷。若法,以修增道斷,名修所斷。有說:若法,以二相道斷,名見所斷。二相者:謂見相慧相。若法,以三相道斷,名修所斷。三相者:謂見智慧相。有說:若法,以四相道斷,名見所斷。四相者:謂眼明覺慧相。若法,以五相道斷,名修所斷。五相者:謂眼智明覺慧相。有說:若法,由忍斷,名見所斷。若法,由智斷,名修所斷。

二解 大毗婆沙論五十一卷十五頁云:問:何故名見所斷?何故名修所斷耶?見不離修,修不離見;如何建立二所斷名?答:雖見道中,亦有如實修可得,修道中,亦有如實見可得;而見者,是慧,修者,是不放逸。如實者,是增廣義,或猛利義。見道中,慧多,不放逸少;修道中,不放逸多,慧少;故彼所斷,名有差別。復次如實者,是平等義,或相似義。雖見道中,有爾所慧,亦有爾所不放逸;修道中,有爾所不放逸,亦有爾所慧;而見道中,慧用增勝,不放逸用劣弱。修道中,不放逸用增勝,慧用劣弱。故彼所斷,名有差別。尊者世友,作如是說:雖觀四諦,斷諸煩惱,不可分別此見所斷,此修所斷;而由見力斷棄吐者;名見所斷。如已得道,若習,若修,若多所作,分齊品類,漸令微薄,乃至究竟,皆斷盡者;名修所斷。有作是說:見所斷者,亦名修所斷。見道中亦有如實修故。修所斷者亦名見所斷。修道中亦有如實見故。於此義中,若由見力斷棄吐者;名見所斷。如已得道,若習,若修,若多所作,分齊品類,漸令微薄,乃至究竟,皆斷盡者;名修所斷。問:此說何義?答:此說見道,是猛利道;暫現在前,一時能斷九品煩惱。修道,是不猛利道;數數修習,久時方斷九品煩惱。如利鈍二刀,同截一物。利者,頓斷;鈍者,漸斷。暫見斷者,名見所斷。數修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以見增上道斷者,名見所斷。若以修增上道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以見慧二相道斷者,名見所斷。若以見智慧三相道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以眼明覺慧四相道斷者,名見所斷。若以眼明覺智慧五相道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以諸忍斷者,名見所斷。若以諸智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九品以一品斷者。名見所斷。若九品以九品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以未知當知根斷者,名見所斷。若以已知根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如析石而斷者,名見所斷。若如絕藕絲而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違勇決者,名見所斷。若違加行者,名修所斷。復次未見諦而觀諦斷者,名見所斷。若已見諦,重觀諦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以一因道而斷者,名見所斷。若以二因道而斷者,名修所斷。復次如大力士,擐甲冑而斷者,名見所斷。如尪疾人,禦驢車而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斷彼時,唯修自所觀諦諸行相者;名見所斷。若斷彼時,亦修他所觀諦諸行相者;名修所斷。復次若以向道未成熟果而斷者,名見所斷。若以向道已成就果而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以無分齊品類道斷者,名見所斷。若以有分齊品類道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以隨信隨法行道斷者,名見所斷。若以信勝解見至身證道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以初頓起道而斷者,名見所斷。若以後數起道而斷,名修所斷。復次若彼離繫四沙門果攝者,名見所斷。若彼離繫或三或二或一沙門果攝者,名修所斷。復次若所斷法,緣無事者,名見所斷。若所斷法,緣有事者,名修所斷。復次若彼斷已,永不退者;名見所斷。若彼斷已,或退或不退者;名修所斷。復次若解脫已,不復縛者;名見所斷。若解脫已,或復縛,或不復縛者;名修所斷。復次若離繫已,不復繫者;名見所斷。若離繫已,或復繫或不復繫者;名修所斷。復次若斷彼時,忍為無間道,智為解脫道者:名見所斷。若斷彼時,智為無間道,智為解脫道者;名修所斷。復次若斷彼時,智為加行道,忍為無間道,智為解脫道者;名見所斷。若斷彼時,智為加行無間解脫道者;名修所斷。復次若法,先得非擇滅,後得擇滅者;名見所斷。若法,或先得非擇滅,後得擇滅,或先得擇滅,後得非擇滅,或一時得二滅者;名修所斷。復次若斷彼時,修緣一諦道者;名見所斷。若斷彼時,修緣四諦道者;名修所斷。復次若斷彼時,修四行相道者;名見所斷。若斷彼時,修十六行相道者;名修所斷。復次若斷彼時,唯修相似道者;名見所斷。若斷彼時,修相似不相似道者;名修所斷。復次若斷彼時,修二或一三摩地者;名見所斷。若斷彼時,修三三摩地者;名修所斷。復次若斷彼時,不起斷者;名見所斷。若斷彼時,或起斷,或不起斷者;名修所斷。


初業菩薩住心教授

瑜伽五十卷三頁云:云何如來教授一切始業初業等持資糧攝受安住欲住其心諸菩薩眾、令心得住?謂諸如來、為無諂曲、恭敬愛重等持資糧、始業初業諸菩薩眾、最初施設無倒教授。如是告言:善男子!來;汝當安處遠離臥具,獨一無二;於內寂靜、如理思惟汝之父母所為立名,或汝親教軌範師等所為立名。如是思惟:我今為有離六處法、自性真實、或內、或外、或兩中間於此有中、如是名想施設假立言說轉耶?汝既如是正思惟已;當於此法、都無所得。唯當如是如實了知:但於客法,有客想轉。汝善男子、若於爾時、於自己名唯有客想、已生,已得;復應在內如理思惟於汝眼中所有製立眼名、眼想、眼假施設。如是思惟:我此眼中、唯二可得。謂此製立眼名、眼想、眼假施設,及此唯事、於中假立名想施設。除此、無有若過若增。於此眼中所有製立眼名、眼想、眼假施設,且非是眼。此唯有事、於中假立眼名想等、當知自性亦非是眼。何以故?非於此中遠離所立眼名、眼想、眼假施設、少有眼覺而能轉故。若有此事、體是真實,稱名所說;不應於中、更待眼名,方有如是眼覺而轉。唯應自性,不由聽聞,不由分別彼所立名,但於此事、有眼覺轉。然無如是不待名言覺轉可得。是故此中、唯於客法、而有其客眼名眼想眼假施設。汝既如是於其內眼如理思惟;復於眼想唯有客想、當生當得。如於其眼,如是於耳鼻舌身等、廣說乃至見聞覺知、已得,已求,若已作意,隨尋隨伺。以要言之;普於一切諸法想中、唯有客想、當生當得。如是汝於自己身中所有假想、能盡除遣,勤加行道、當正攝受。廣說乃至一切法中所有假想能盡除遣勤加行道、當正攝受。汝由如是一切所知善觀察覺、普於一切諸法想中、起唯客想。於一切法所有一切戲論之想,數數除遣。以無分別無相之心,唯取義轉。於此事中、多修習住。汝若如是當依如來妙智清淨等持種姓,獲得無倒心一境性。如是汝等、若於不淨,作意思惟;於此作意,勿當捨離。若於慈愍,若於緣性緣起,若於界差別、若於阿那波那念、若於初靜慮、廣說乃至若於非想非非想處、無量菩薩靜慮、神通等持等至,作意思惟;於此作意,勿當捨離。汝若如是修此菩薩無倒作意,漸次乃至當得無上正等菩提、究竟出離。當知是名一切菩薩遍趣正行。


初地以上菩薩復有三種

佛地經論六卷十八頁云:初地以上菩薩、復有三種。一、初發心。謂在初地。已入見道正性離生,真無漏心創現行故。二、已修行。謂上六地。已得修道,進修行故。三、不退轉。謂上三地。修道已滿,離諸功用;無加行道,任運現前;一切煩惱,畢竟不起;念念勝進,無退轉故。


究竟道

集論六卷十一頁云:何等究竟道?謂依金剛喻定,一切麤重永已息故;一切繫得永已斷故;永證一切離繫得故;從此次第,無間轉依;證得盡智及無生智,十無學法等。何等為十?謂無學正見,乃至無學正定,無學正解脫,無學正智;如是等法,名究竟道。云何名為一切麤重?略說有二十四種。謂一切遍行戲論麤重,領受麤重,煩惱麤重,業麤重,異熟麤重,煩惱障麤重,業障麤重,異熟障麤重,蓋麤重,尋思麤重,飲食麤重,交會麤重,夢麤重,病麤重,老麤重,死麤重,勞倦麤重,堅固麤重,上麤重,中麤重,細麤重,煩惱障麤重,定障麤重,所知障麤重。云何繫得?謂於麤重積集,假立繫得性。云何離繫得?謂於麤重離散,假立離繫得故。云何金剛喻定?謂居修道最後斷結道位,所有三摩地;或加行道攝,或無間道攝。加行道攝者:謂從此已去,非一切障所礙,能破一切障。無間道攝者:謂從此無間,盡智無生智生。又此三摩地、無間、堅固、一味、遍滿。為顯此義,薄伽梵說:如大石山,無缺,無隙,無穴,一段,極善圓滿,十方猛風所不動轉。云何名為無間轉依?謂已證得無學道者,三種轉依。何等為三?謂心轉依,麤重轉依,道轉依。云何盡智?謂由因、盡所得智,或緣盡為境。云何無生智?謂由果斷所得智,或緣果不生為境。十無學法,當知依止無學戒蘊,定蘊,慧蘊,解脫蘊,解脫知見蘊說。


阿毗達磨釋名

大毗婆沙論一卷十一頁云: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以何義故、名阿毗達磨?阿毗達磨諸論師言:於諸法相,能善抉擇,能極抉擇;故名阿毗達磨。復次於諸法性,能善覺察,能善通達;故名阿毗達磨。復次能於諸法、現觀作證;故名阿毗達磨。復次法性甚深,能盡原底;故名阿毗達磨。復次諸聖慧眼、由此清淨;故名阿毗達磨。復次能善顯發幽隱法性;故名阿毗達磨。所知法性、無始幽隱;離此、無有能顯發故。復次所說法性、無有乖違;故名阿毗達磨。若有能於阿毗達磨自相共相,極善串習;必無有能如法問難,令於法性有少違故。復次能伏一切外道他論,故名阿毗達磨。阿毗達磨諸大論師、邪徒異學、無能敵故。尊者世友、作如是說:常能抉擇契經等中諸法性相;故名阿毗達磨。復次於十二支緣起法性,善覺了故;名阿毗達磨。復次以能現觀四聖諦法:故名阿毗達磨。復次善說修習八聖道法;故名阿毗達磨。復次能證涅槃,故名阿毗達磨。復次能於諸法、以無量門、數數分別;故名阿毗達磨。大德說曰:於雜染、清淨、繫縛、解脫、流轉、還滅法,以名身、句身、文身、次第結集,安佈分別;故名阿毗達磨。脅尊者言:此是究竟慧,此是決斷慧,此是勝義慧,此是不謬慧;故名阿毗達磨。尊者妙音作如是說:求解脫者,修正行時,能為分別所未了義。謂此是苦,此是苦因,此是苦滅,此是趣滅道,此是加行道,此是無間道,此是解脫道,此是勝進道,此是向道,此是得果;能正分別如是等義,故名阿毗達磨。法密部說:此法增上,故名阿毗達磨。如有頌言:慧於世間尊,能抉擇趣向。以正了知故;老死盡無餘。化地部說:慧能照法;故名阿毗達磨。如契經說:一切照中,我說慧照、最為上首。譬喻者說:於諸法中,涅槃最上。此法次彼;故名阿毗達磨。聲論者言:阿、謂除棄。毗、謂抉擇。此法能除棄抉擇;故名阿毗達磨。何所除棄?謂結、縛、隨眠、隨煩惱、纏。何所抉擇?謂蘊、界、處、緣起、諦、食、及沙門果、菩提分法。尊者佛護、作如是說:阿毗者、是助言,顯現前義。此法能引一切善法。謂諸覺分、皆現在前。故名阿毗達磨。尊者覺天、作如是說:阿毗者、是助言。顯增上義。如增上慢者,名阿毗慢。增上覺者,名阿毗覺。增上老者,名阿毗老。此亦如是。此法增上,故名阿毗達磨。尊者老受、作如是說:阿毗、助言,顯恭敬義。如恭敬稽首者,名阿毗稽首。恭敬供養者,名阿毗供養。此亦如是。此法尊重,可恭敬故,名阿毗達磨。


金剛喻定

雜集論十卷十四頁云:金剛喻定者:謂居修道最後斷結道位所有三摩地。此復略有二種。謂加行道攝。無間道攝。加行道攝者:謂從此已去,不為一切障所礙,而能破一切障。無間道攝者:謂從此無間,盡智無生智生。又此三摩地,無間,堅固,一味,遍滿。云何此金剛喻定名無間?謂此相續流,非世間行所間缺故。堅固者:非一切障所壞;能壞一切障;極堅猛故。一味者:無分別性,純一味故。遍滿者:緣一切所知法共相真如為境故。為顯此義,薄伽梵說:如大石山,無缺無隙無穴一段,極善圓滿。十方猛風所不動轉。

二解 俱舍論二十四卷十頁云:即此所說阿羅漢向中,斷有頂惑第九無間道,亦說名為金剛喻定。一切隨眠,皆能破故。先已破故,不破一切。實有能破一切功能。諸能斷惑無間道中,此定相應最為勝故。

三解 大毗婆沙論二十八卷一頁云:問:何故名為金剛喻定?答:無有煩惱不斷不破不穿不碎。譬如金剛,無有若鐵若牙若貝若珠若石等,不斷不破不穿不碎。是故此定名金剛喻。假使具縛有情身中,能起此定;爾時即能頓斷三界一切煩惱。云何知然;金剛喻定現在前時,頓證三界見修所斷煩惱斷故。問:此無間道,四蘊五蘊為自性;何故但說定耶?答:定遍增故。如見道,五蘊為自性。見遍增故;但名見道。如現觀邊世俗智,四蘊五蘊為自性。智遍增故;但說名智。如四通行,四蘊五蘊為自性。通慧偏增故;但名通行。如是此道,雖四蘊五蘊為自性;而定偏增,是故但名金剛喻定。問:何故此道定偏增耶?答:非想非非想處下下煩惱,難斷難破,極難越度;須堅固定,為所依止,發大精進,乃能除遣。譬如有人,欲殺香象,先安其足;後發武勇,成其殺事。是故此道,定用偏增。復次非想非非想處下下煩惱,最極微細,不明不顯,難可覺知;須依勝定,令心澄細,方能除斷。如善射者,欲射毛端;依巧便法,令心澄細,發箭方中。是故此道,定用偏增。如彼卷一頁至十一頁廣說。


思現觀

瑜伽五十五卷十六頁云:云何名思現觀?謂於諸諦,決定思惟。

二解 瑜伽七十一卷二頁云:問:思現觀、有何相?答:若有成就思現觀者;能決定了諸行無常,一切行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住異生位。已能證得如是決定。非諸沙門、若婆羅門、若天、魔、梵、及餘、所能如法引奪。問:思現觀、何自性?答:上品思所成慧為自性。或此俱行菩提分法為自性。問:思現觀、當言作何業?答:思現觀、當言能生正行所攝清淨品善法為業;能生無罪歡喜為業;能轉一切所疑為業;能趣入修功德為業;能引所餘現觀為業;能住一切善趣為業。問:思現觀、有幾種?乃至究竟現觀、有幾種?答:思現觀、當知有無量種。謂契經思,應誦思,記別思,乃至方廣未曾有法論議思,苦思,集滅道思,真如實際法界思,蘊界處等思,聲聞乘等思,大乘思。如是等類。當知差別有無量思。

三解 顯揚十七卷三頁云:問:思現觀、以何為體?答:以上品思所生慧為體。或此俱行菩提分法為體。問:思現觀有何相?答:若有成就思現觀者;能正了知諸行無常,諸行皆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雖住異生位;已能如是決定解了。一切沙門婆羅門諸天魔梵、及餘世間,決定無能如法引奪。

四解 成唯識論九卷十一頁云:一、思現觀。謂最上品喜受相應思所成慧。此能觀察諸法共相,引生煖等。加行道中,觀察諸法,此用最猛,偏立現觀。煖等不能廣分別法,又未證理;故非現觀。


現觀智諦現觀

瑜伽五十五卷十六頁云:云何名為第四現觀?謂於加行道中,先集資糧,極圓滿故;又善方便磨瑩心故;從世間順決擇分邊際善根無間,有初內遣有情假法緣心生;能除軟品見道所斷煩惱麤重。從此無間,第二內遣諸法假法緣心生;能除中品見道所斷煩惱麤重。從此無間,第三遍遣一切有情諸法假法緣心生;能除一切見道所斷煩惱麤重。又此現觀,即是見道。亦名雙運道。此中雖有毗缽舍那品三心、及奢摩他品三心;然由雙運、合立三心。以於一剎那中止觀俱可得故。當知此諸心、唯緣非安立諦境。又前二心、法智相應。第三心、類智相應。又即由此心勢力故;於苦等安立諦中,有第二現觀位清淨無礙苦等智生。當知依此智故,苦集滅道、智得成立。即前三心、并止觀品、能證見斷煩惱寂滅,能得永滅一切煩惱、及所依事,出世間道。是名現觀智諦現觀。

二解 瑜伽七十一卷三頁云:問:現觀智諦現觀、有何相?答:若有成就現觀智諦現觀者;終不復能依諸妄見而有所作;於自所證而有疑惑;於諸生處而有貪染;現行世相,計為清淨;誹謗聲聞、獨覺、大乘,作惡趣業;何況能造害父母等諸無間業。乃至不能生第八有。問:現觀智諦現觀、何自性?答緣非安立諦境慧為自性。或此俱行菩提分法為自性。問:現觀邊智諦現觀、當言作何業?答:現觀智諦現觀、能得一切沙門果為業;能引發一切功德清淨為業;能引所餘現觀為業;能於善趣助感光淨果及異熟業。又云:現觀智諦現觀、亦無量種。謂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等,菩提分法、無量差別。如現觀智諦現觀,當知現觀邊智諦現觀、究竟現觀、亦爾。

三解 顯揚十七卷三頁云:問:現觀智諦現觀以何為體,答:以緣非安立諦聖慧為體。或此俱行菩提分法為體。問:現觀智諦現觀、有何相?答:若有成就現觀智諦現觀者;終不依止異見,起所作業;及於自所證,起疑起惑;及染著一切生處,計行吉相、而得清淨;誹謗三乘,造惡趣業;況復能起害父母等諸無間業。乃至終不生第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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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四道

四條通向涅槃的道路,即一、加行道,謂先於三賢四善根位加力而行三學之位。二、無間道,謂加行功德成就而發正智,為正斷煩惱之位,因不為惑而間隔,故名無間道。三、解脫道,無間道後而生一念之正智,為真正證悟真理之位,因是解脫煩惱之正智,故名解脫道。四、勝進道,解脫道之後更進一步,為定慧增長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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