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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三三摩地

(術語)觀察所對之境之麤想,謂為尋,舊謂之覺。其細想謂為伺,舊謂之觀。屬於色界無色界之諸定,依此尋伺之有無而分三種:一、有尋有伺三摩地,定心尋伺皆有者。初禪天之根本定及其未至定(謂初禪之加行定)是也。二、無尋有伺三摩地,定心唯有伺者。在初禪與二禪天間之中間定(大梵天之果報)是也。三、無尋無伺三摩地,定心至妙而尋伺皆無者。二禪天以上至非想處之七根本定及七近分定是也。見俱舍論二十八。

又謂空,無相,無願之三解脫門。見三昧條。

(術語)見三三昧條。


三梵

(名數)色界初禪天中有梵眾梵輔大梵之三天,謂之三梵。仁王經上曰:「三光三梵。」


世界主

(雜名)初禪天之梵王,一小世界即四天下之主也,二禪之梵王,小千世界之主也,三禪之梵王,中千世界之主也,四禪之大梵王,大千世界之主也。四禪之廣量,如其次第,與一世界,小千世界,中千世界,大千世界相均。


中間定

(術語)又名中間三昧,中間靜慮,中間禪。大梵天王所得之禪定也。色界,無色界通有八地,每一地各有近分定與根本定。其中初禪地之近分定與根本定尋與伺之心所相應,第二禪以上,七地之近分定與根本定,則尋與伺皆不相應,而至極寂靜。然其中間,唯有伺之心所相應而尋之心所不相應之禪定,是名中間定,修之者在初禪天頂上為大梵天王,彼常住此禪定。俱舍論二十八曰:「初本近分尋伺相應,上七定中皆無尋伺,唯中靜慮有伺無尋,故彼勝初未及第二,依此義故立中間名。(中略)此定能招大梵處果,多修習者為大梵故。」


九地

(名數)又名九有。以欲界為一地,色界及無色界各分為四地也。一欲界五趣地,二離生喜樂地,三定生喜樂地,四離喜妙樂地,五捨念清淨地,六空無邊處地,七識無邊處地,八無所有處地,九非想非非想處地。欲界五趣地者,或名五趣雜居地。即地獄,餓鬼,畜生,人及天之五趣等為散地,並有欲故,合為一地。離生喜樂地者,即色界初禪,與尋伺即覺觀相應,已離欲界之苦,而生喜樂,故立為一地。定生喜樂地者,即色界第二禪,已無尋伺,從定生喜樂,故為一地。離喜妙樂地者,即色界第三禪,離前喜貪,心悅安靜,有勝妙之樂,故為一地。捨念清淨地者,即色界第四禪,離前喜樂等,清淨平等,住於捨受正念,故為一地。空無邊處地者,為無色界之第一定,厭色而住於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地者,為無色界之第二定,住於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地者,為無色界之第三定,住於無所有處定,非想非非想處地者,為無色界之第四定,住於非想非非想處定,故各立為一地。其中後四地,乃所謂四無色界,其名稱別無所異。前五地,據雜阿含經十七之說,立其名目。彼文曰:「云何食念?謂五欲因緣生念。云何無食念?謂比丘離欲,離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初禪具足住,是名無食念。云何無食無食念?謂有覺有觀息,內淨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第二禪具足住,是名無食無食念。云何有食樂?謂五欲因緣,生樂生喜,是名有食樂。云何無食樂?謂息有覺有觀,內淨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是名無食樂。云何無食無食樂?謂比丘離喜貪,捨心住,正念正知,安樂住彼聖說捨,是名無食無食樂。云何有食捨?謂五欲因緣生捨,是名有食捨。云何無食捨?謂彼比丘離喜貪,捨心住,正念正知,安樂住彼聖說捨,第三禪具足住,是名無食捨。云何無食無食捨?謂彼比丘離苦息樂,憂喜先已離,不苦不樂捨,淨念一心,第四禪具足住,是名無食無食捨。」亦見大毘婆沙論三十一,俱舍論二十八等。


九有

(名數)又云九居。三界中有情樂住之地處有九所。名曰九有情居,又云九眾生居。略云九有,又云九居:一欲界之人與六天,二初禪天,三二禪天,四三禪天,五四禪天中之無想天,六空處,七識處,八無所有處,九非想非非想處(此中除無想非想名七識住)。俱舍論八曰:「前七識住及第一有無想有情,是名為九。諸有情類唯於此九欣樂住故,立有情居,餘處皆非,不樂住故。」大乘義章八末曰:「此之九處,眾生樂住名眾生居。」增一阿含經有九眾生居品。寄歸傳一曰:「創成正覺龍河,九有興出塵之望。」


九次第定

(名數)四禪,四無色,及滅受想定(亦云滅盡定),九種之禪定,不雜他心,次第自一定入於一定之法也:一、初禪次第定。二、二禪次第定。三、三禪次第定。四、四禪次第定(已上名色界四禪天之根本定)。五、空處次第定。六、識處次第定。七、無所有處次第定。八、非想非非想處次第定(已上名無色界四處之根本定)。九、滅受想次第定。止息一切心識之定,以是為禪定之至極。智度論三十一曰:「九次第定者:從初禪心起,次第入第二禪,不令餘心得入,如是乃至滅受想定。問曰:餘者亦有次第,何以但稱九次第?答曰:餘功德皆有異心間生,故非次第。此中深心智慧利行者,自試其心,從一禪心起,次入二禪,不令異念得入。」同八十一曰:「入初禪,乃至過非想非無想處,入滅受想定,是名次第定。」又見大乘義章十三,三藏法數三十四等。


二十五有

(名數)開三界為二十五有。欲界有十四有,四惡趣四洲六欲天也。色界有七有,四禪天及初禪中之大梵天,並第四禪中之淨居天與無想天也。無色界有四有,四空處是也。通三界而有二十五之果報,名二十五有。輔行二曰:「二十五有,總為頌曰:四域(即四洲),四惡趣,六欲並梵王,四禪四無色,無想五那舍(即淨居天)。」涅槃經四曰:「二十五有,如首楞嚴經中廣說。」

(名數)見字條。涅槃經二十五曰:「被無明枷,繫生死桎。達二十五有,不能得離。」


五力

(雜語)五種之魔力也,即五塵是。止觀輔行八曰:「增一云:魔有五力,所謂五塵,佛聖弟子一力能拒,謂不放逸。」

又(名數)三十七道品之一。信、精進、勤念、定、慧之五根增長,有治五障之勢力者:一、信力,信根增長,破諸邪信者。二、精進力,精進根增長,能破身之懈怠者。三、念力,念根增長,能破諸邪念者。四、定力,定根增長,能破諸亂想者。五、慧力,慧根增長,能破三界諸惑者。見法界次第中之下。智度論十九曰:「五根增長,不為煩惱所壞,是名為力。」又曰:「天魔外道不能阻壞,是名為力。」梵語出名義大集四一。

又一、定力,一切禪定之力。二、通力,一切神通之力,是定力之結果也。三、借識力,色界二禪天以上,總無眼等五識,若有必用,則得以通力自由起初禪天之五識,謂之借識力。四、大願力,佛菩薩之大誓願力。五、法威德力,佛法之威德力。此五種之力,不可思議,非現比二量之境界,故唯識論中以之決一切諸法性相,獨不判此五力。宗鏡錄四十八曰:「有五力唯識不判:一定力,二通力,三借識力,四大願力,五法威德力。」又,一切通力中,中有之業通力最強,此五力亦不能遮止之,故謂之五力不可到。見三藏法數二十五。

(名數)說見本條。


五樂

(名數)一出家樂,世間之人,多諸惑業煩惱,出家達道,永斷此苦也。二遠離樂,為色界初禪天之樂。初禪能遠離欲界之愛染煩惱,生禪定之喜樂也。三寂靜樂,為二禪天之樂。二禪離初禪尋伺之散動,澄心寂靜,發深妙之樂也。四菩提樂,成無上道,於法界得自在之法樂也。五涅槃樂,離生死之苦,入於無餘涅槃,究竟寂滅之樂也。見華嚴大疏鈔十三。

(雜語)五欲之快樂也。群疑論探要記七曰:「五情快樂名為五樂,謂凡愚人貪染五境深生樂著。」


五種涅槃

(名數)凡夫計度五種之現涅槃:一以欲界為證處而愛慕之故,二愛慕初禪之性無愛故,三愛慕二禪之心無苦故,四愛慕三禪之極悅故,五愛慕四禪之苦樂兩亡故。計度此五處之現涅槃,故墮落於外道,惑於菩提之性。見楞嚴經。


五識

(名數)起信論所說:一,業識,依根本無明之惑而始動本心者。業為動作之義。二,轉識,業識一轉而生能見之作用者。三,現識,伴能見之作用而現所見之妄境界者。已上三識當於唯識論阿賴耶識之自體分,見分,相分。四,知識,向自心所現之境界而生種種之邪分別者。五,相續識,由邪分別而於愛境生樂覺,於不愛境生苦覺,苦樂之念,相續不絕者,且依之起惑潤業,使生死相續者。已上二識屬於意識之作用。見起信論義記末。又由眼耳鼻舌身而生之色聲香味觸。見五字部五識條。

(名數)依眼耳鼻舌身之五根而生,緣色聲香味觸五境之心識:一眼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識,五身識。此為六識中之前五識,故常稱為前五識。三界中欲界之有情有六識,色界之初禪天無鼻舌二識,二禪天以上無五識,唯有意識之一也。見條。



(術語)心所法之名。梵語曰毘遮羅Vicāra,舊譯為觀,新曰伺。細心伺察事理也。俱舍七十五法中,八不定法之一,唯識百法中,四不定法之一。是與色界初禪大梵天已下之心相應之心所也。二禪已上,總無此心所。以伺察之念與寂靜之禪心相應難故也。唯識論七曰:「觀謂伺察,令心忽遽,於意言境,細輕為性。」


光音天

(界名)新稱極光淨天。舊稱光音天。色界第二禪之終天也。此天絕音聲,欲語時,自口發淨光而為言語之要,故名光音。大火災破壞至色界之初禪天時,下界之眾生盡集此天處,待世界再成後至成劫之初,自此天起金色之雲而注大洪雨以造初禪天以下至地獄之世界,待世界已成,此天眾之福薄者漸漸下生,乃至至地獄界盡見眾生(此就大火災言耳,若大水災大風災時,此天處亦破壞,故猶於其上之天處為此事),為胎藏界曼陀羅外金剛院之一眾,出此天之眾生。玄應音義三曰:「阿波會二天Ābhāsvara,此云光音天,亦言極光淨天,第二禪第三天也。」經律異相一曰:「光音天,依品云光曜天,語言口出淨光無邊。」名義集二曰:「光音,口絕言音,光當語故。」佛祖統紀三十一曰:「光音天無覺觀語言,以光當語,又此天語時口出淨光。」


光音天下生人間

(傳說)增一阿含經三十三曰:「劫初光音天,相謂我等欲至閻浮提地,即來下地食地肥故。失神足,皆共號咒。自相謂言:我等窮厄,不能復還天上。」經律異相一曰:「天地更始,盪盪空虛,了無所有,亦無日月。地涌甘泉,味如蘇蜜。時光音諸天,或有福盡來生,或樂觀新地,性多輕躁,以指嘗之。如是再三,轉得其味,食之不已,漸生麤肌,失天妙色神足光明。」文句下四曰:「劫初光音天墮地,地使有欲。」同記五上曰:「光音等者,且寄火後,火災但壞初禪故也。故初成時,此天初下,即第二禪初天。」同私記四末曰:「光音第二禪初天者,應云終天,或從上數之耳。」


八定

(術語)色界之四禪定與無色界之四空定也。四禪定者,第一初禪定(新譯云初靜慮次下同),得生於初禪天之禪定也,此定具尋與伺之二心所,喜與樂之二受。第二第二禪定,得第二禪天生果之禪定也,此定無尋伺,但有喜樂之二受。第三第三禪定,得第三禪天生果之禪定也,此定但有樂受。第四第四禪定,得第四禪天生果之禪定也。此定離尋伺喜樂,最為寂靜。四空定者,第一空無邊處定,可生無色界空無邊處之禪定也。此乃作空為無邊解,破一切色相之禪定,故名無邊。第二識無邊處定,可生無色界識無邊處之禪定也。此乃作識為無邊解,破第一空無邊能觀心相之禪定,故名識無邊。第三無所有處定,可生無色界無所有處之禪定也。此乃作所觀能觀皆為無所有解之禪定,故名無所有。第四非想非非想處定,可生無色界有頂天即非想非非想處之禪定也,此禪定極為寂靜,心想雖有如無,故名非想非非想。見俱舍論二十八。


八定根本

(名數)四禪四無色之八定各有根本與近分二種,根本定者,如離欲界之修惑,得色界之初禪定,乃至斷無所有處地之修惑,得非想非非想處之禪定。總為離下地之修惑,而得上地之禪定也。若但伏壓下地修惑,所得之禪定,則謂之近分定,是有近似根本之功能,故曰近分。而得之之順序,先近分定,後根本定也。七十五法名目曰:「根本定離下地煩惱得之,近分定伏下地煩惱得之。(中略)上二界合八根本八近分也。」


八解脫

(名數)舊曰八背捨。是為棄捨三界染法繫縛之八種禪定。與八勝處,十一切處,一具之法門也。見八背捨條。

(術語)一、內有色想觀外色解脫。內身有色想之貪,為除此貪,觀外之不淨青瘀等色,使貪不起,故名解脫。此初解脫依初禪定而起,緣欲界之色也。二、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內身雖無色想之貪,而欲使更為堅牢,觀外之不淨青瘀等色,使不起貪,故名解脫。此依二禪而起。緣初禪之色也。以上二者為不淨觀。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觀淨色故名淨解脫。於定中除不淨相,唯觀八色等光明清淨光潔妙寶之色也。觀淨色而不生貪,足顯觀之轉勝,證得此性解脫於身中,故名身作證,具足圓滿,而得住於此定,故名具足住,此第三解脫之位,依第四禪而起,亦緣欲界之色也,所異者上二項為可憎之不淨色,此為可愛之淨色,故是淨觀也,四、空無邊處解脫,五、識無邊處解脫,六、無所有處解脫,七、非想非非想處解脫,此方者依四無色定而起,各於所得之定,觀苦空無常無我,生厭心而棄捨之,故名解脫。八、滅受想定身作證具住,滅受想定者,滅盡定也,是亦依第四禪棄捨前之非非想即一切之所緣,故名解脫(以上新譯之名稱,舊譯少異)。問:唯第三禪無解脫云何?答曰:以第三定中無眼識所引之顯色貪故(二禪已上五識皆無),又為自地之妙樂所動亂故(彼地曰離喜妙樂地)無解脫也。

(名數)又名八背捨,違背三界之煩惱而捨離之,解脫其繫縛之八種禪定也。觀無量壽經曰:「三明六通,具八解脫。」同天台疏中曰:「能脫心慮,故名解脫,亦名背捨。背者背彼淨潔五欲也,捨者捨是著心也。」見八背捨條。


八觸

(名數)身有所感觸,謂之觸。將得初禪定時。身中生八種之感觸。謂之八觸:一曰動觸,坐禪時,俄而身起動亂之象也。二曰痒觸,俄而身痒如無置身處也。三曰輕觸,身輕如雲如塵,有飛行之感也。四曰重觸,俄而身重如大石,不能少動也。五曰冷觸,俄而身如水冷也。六曰暖觸,身熱如火也。七曰澀觸,身如木皮也。八曰滑觸,身滑如乳也。考此八觸發生之原因。欲得初禪定時。上界之極微,入於欲界之極微而相替。地水火風狂亂而如此發動也。不知此法相之人,驟起驚怖,思我今發病,馳迴不已,遂亂血道,真為狂氣矣(此依止觀九,止觀八無動痒二者,有軟麤二者)。止觀八曰:「八觸者:心與四大合則有四正體觸。復有四依觸,合成八觸。重,如沈下;輕,如上昇;冷,如冰室;熱,如火舍;澀,如挽逆;滑,如磨脂;軟,如無骨;麤,如糠肌。此八觸,四上四下,入息順地大而重,出息順風大而輕;又入息順水大而冷,出息順火大而熱;又入息順地大而澀,出息順風大而滑;又入息順水大而軟,出息順火大而麤。


六十二見

(名數)見六字部本條。

(名數)經論之諸釋不同。多用下三種:

(一)大品般若經佛母品開十四難而為六十二。先計色蘊有常等四句:一、色為常。二、色為無常。三、色為常無常。四、色為非常非無常。其他受等四蘊亦然,合而有二十句(計色之常無常,即言世間之常無常也。計他四蘊之常無常,即計神之常無常也),此於過去之五蘊之所計也。又計色有有邊無邊等四句:一、計色為有邊,謂空間之十方上下,邊際有窮極也。二、計色為無邊,與上反。三、計色為有邊無邊。四、計色為非有邊非無邊。其他四蘊亦然,合而有二十句,此於現在五蘊之所執也。又計色有如去不如去等四句:一、計色為如去,謂人來而生於此間,去而至於後世亦如是也。二、計色為不如去,謂過去無所從來,未來亦無所去也。三、計色為如去不如去,謂身神和合而為人,死後神去而身不去也。四、計色為非如去非不如去,見有第三句過而計此句也。計他四蘊亦然,合而有二十句,此於未來五蘊之所見也。三世合而有六十句,於此加身與神之一異二見,而為六十二見(概括此六十二見,則神及世間之常無常等四句,與神及世間之邊無邊等四句,神及世間之如去不如去等四句,合而有十二句,及加身與神為一,身與神為異之二,故為十四,是曰十四難)。此六十二,但為斷常有無之邊見也。仁王經天台疏中曰:「六十二見,釋者不同,且依大論:於五蘊上皆作四句;於色蘊云,過去色神及世間常,是事實,餘妄語,無常等三句亦然,餘陰亦如是,成二十;現在有邊無邊等歷五陰上有二十;死後如去不如去等亦有二十;成六十。是神與身一,神與身異,成六十二。」

(二)天台,嘉祥等諸師於二十種之我見成六十二見之一釋。就外道色蘊而計我有四句:一、色是我,二、離色而有我,三、色為大,我為小,我住於色中,四、我為大,色為小,色住於我中。計他四蘊亦然,合而有二十。歷三世合而為六十,以斷常二見為根本,為六十二。是五見中身邊二見之所屬也。見文句四之二,義疏四。

(三)本劫本見,末劫末見,有六十二見。阿含十四梵動經曰:「諸有沙門婆羅門於本劫本見末劫末見,種種無數隨意所說,盡入六十二見中。(中略)諸沙門婆羅門於本劫本見種種無數各隨意說,盡入十八見中。(中略)諸有沙門婆羅門於末劫末見無數種種隨意所說,彼盡入四十四見中。」本劫者過去之時也,本見者於彼之過去起常見也末劫者未來之時也,末見者於未來世起斷見也。

本劫本見之十八,彼經說常論四,亦常亦無常論四,邊無邊論四,種種論四,無因而有論二也。

末劫末見之四十四,有想論十六,無想論八,非有想非無想論八,斷滅論七,現在泥洹論五也。

瑜伽論八十七曰:「見薩迦耶見(譯為我見)為根本,有六十二諸惡見趣,謂四常見論(即常論之四),四一分常見論(即常無論之四),二無因論(即無因而有論之二),四有邊無邊想論(即邊無邊論之四),四不死矯亂論(即種種論之四)也。如是十八諸惡見趣,是計前際而說我之論者也(即本劫本見)。

又十六有見想論(即有想論之十六),八無想論(即無想論之八),八非有想非無想論(即非有想非無想論之八),七斷見論(即斷滅論之七),五現法涅槃論(即現在泥洹之五)。此四十四諸惡見趣,是計後際而說我之論者也(即末劫末見)。

本劫本見中,常論之四者:一、外道入禪定,得憶識過去二十劫以來之事,而計其中之眾為常住不滅也。二、某外道憶識過去四十劫以來之事,計之為常住也。三、某外道憶識過去八十劫以來之事,計之為常也。四、某外道以捷疾智或天眼,計現在之眾生及世間為常住也。

亦常亦無常之四者,一自梵天沒而來生於人間,得宿住智,觀前之來處,言彼大梵天王,自然而有:一、向是常,我等為彼所化,故為無常。二、彼天眾為戲笑放逸。失定而沒落於此土者,後得宿住智,知前之來處,計曰彼眾之不戲笑放逸者,在彼為常住,我等戲笑,故致此無常。三、彼天眾生欲染之心者,為之失定而沒在於無間,後得宿住智,計言彼天眾之無相無染者為常住,我等生欲染之心,乃致此生死無常。四、某人以捷疾智分別思量,計我及世間為常無常也。

邊無邊之四者:一、有人入定,觀世間有邊際,而起邊見,二、有人入定,觀世間無邊際,而起無邊見,三、有人入定,觀世間之上下有邊,四方無邊,或四方有邊,上下無邊,起亦有邊亦無邊之見,四、有人以捷疾智觀察世間,起非有邊非無邊之見(是十四難中之四見)。

種種論之四者:一、有人自不知世間有報無報,而他人來問此事,恥以不知答之,強隨自己之所解而答之也。二、有人自不知有他世無他世,而有人來問此事,若記別有無,則恐為妄語,反問於彼,而隨彼之所見,答以如是也。三、有人不知善與非善之法,而有人來問此事,以非善非惡答之也。四、有人自愚鈍,不知他之問,他若有問,則隨他之言而答之也。世有四種之人,於他問而住於如此見解,是為種種論之四見。瑜伽論名為不死矯亂論。外道所事之天名不死,事不死天者,遇他人問不死天之事,一種人以怖己之無知故,一種人以心有諂曲故,一種人以心懷恐怖故,一種人以愚鈍故,為種種矯亂之答也。

無因見論之二者:一有人先自無想天中生於人間,後修禪定,見前生之無想無心,世間無因而計為有也。一有人以捷疾智分別之,世間無因而執為有也。

末劫末見中,有想論之十六者:一、計我終於此而後有色身,有想念。二、計無色身,唯有想念。三、計亦有色有想,亦無色有想。四、計非有色有想,非無色有想。是為以想對色之四句。又一、計我死於此,而後有邊際,有想念。二、計無邊際,有想念。三、計亦有邊有想,亦無邊有想。四、計非有邊有想,非無邊有想。是為以想對邊無邊之四句。又一、計我終於此而後有苦有想。二、計有樂有想。三、計亦有苦有想,亦有樂有想。四、計非有苦有想,非有樂有想。是為以想對苦樂之四句。又一、計我死於此而後有一想。二、計有若干想。三、計有小想。四、計有無量想。是為以想對多少之四句。總為十六想之見論也。

無想論之八者,無想對于色身有四句:一、我終於此後有色而無想。二、亦無色亦無想。三、亦有色無想,亦無色無想。四、非有色無想,非無色無想。又無想對於邊無邊有四句:一、我終於此後有邊際而無想。二、無邊無想。三、亦有邊無想亦無邊無想。四、非有邊無想,非無邊無想。合有八句,為無想之八見。彼既為無想論,故無對苦樂之四句,亦無對多少之四句,以是皆為有想上之見解故也。

非有想非無想之八者,對於色有四句,對於邊無邊有四句,可准於無想論而知之。無苦樂之四句,多少之四句,亦非想非無想故也。

斷滅之七者:一、我今此身,為四大所成,父母所生,衣食之所養,是為無常,終歸於斷滅。二、我今此身,不得滅盡,生於欲界天乃終斷滅。三、欲界天之身,未得滅盡,至于色界天,諸根具足,彼之報盡,竟歸于斷滅。四、在色界地中,未得滅盡,生于無色界之空無邊處,而可斷滅。五、在空無邊處中,未得滅盡,生於識無邊處而可斷滅。六、在識無邊處中,未得斷滅,生於無所有處而後可滅盡。七、無所有處中,尚不可滅盡,生於非想,非非想處,彼之非想報盡,斷滅無餘。

現在泥洹之五者,瑜伽論謂為現在涅槃:一、有人言我今此身泥洹,何則?我於現在之五欲,自恣受快樂,此身即是泥洹,過之更無泥洹,是指欲界為泥洹也。二、有人指色界之初禪天為泥洹。三、有人指色界之第二禪天為泥洹。四、有人指色界之第三禪天為泥洹。五、指色界之第四禪天為泥洹。無色界之四空處,今略之不論。見大乘義章六,大乘義林章四末,法華文句四之二。


六識

(名數)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也。言六根如其次第,對於色聲香味觸法之六境,而生見聞嗅味覺知之了別作用者。為大小乘通說之法門,位於大乘所說八識中第一至第六,故常稱為前六識。此六識在欲界,六識皆有,在色界之初禪天,有眼耳身意之四識,無鼻舌之二識,又第二禪天以上至無色界之有頂,唯有意識,無眼耳身之三識,以是為識相應而非與禪定相應故也。見百法問答抄,又此六識有體一體別之論。小乘之俱舍與大乘法相取體別,小乘成實取體一。參照一識條。

(術語)見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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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魔王

莫何反字書本無此字譯者變摩作之梵云麼羅古譯云能障修行出世業者又云能殺斷惠命故起世經云他化天上初禪之下有魔王波旬宮殿身光壽量勝下劣上威力自在與他化天王等常與諸佛捔力屬爾化天攝梵語名波畢[打-丁+彔]綠絹反唐云惡欲多愛慾故也


覺觀

玉篇云覺警也察也觀見也視也成實論云覺觀在初禪也經云內有覺觀外感火灾唐三藏譯為尋伺也


婆羅門

梵語訛不正也或曰婆羅賀摩亦訛也正梵音云沒囉憾摩唐云淨行或云梵行即色界初禪梵天名也彼國人民四類差別婆羅門即其一也自相傳云我從梵天口生獨取梵名以為其稱世業相傳習四圍陁論例皆愽學多知守志貞白文儒雅操高道不仕其中[聰-囪+(句-口+夕)]俊穎達者多為王者之師受封邑而自居最為上等也


梵富樓

初禪第二天也此云梵前思益天在梵前行恒思梵天利益因以名也舊言梵先行天亦言梵輔天也先行輔梵王也


梵迦夷天

此言淨身天也梵淨也即初禪梵天也


[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
大梵天

初禪天王也大智度論云梵天王名尸棄秦言大梵天智度論云[巳>已]上更無王也仁王經云若菩薩摩訶薩住万億佛剎作初禪梵王



扶武反初禪中第二天名為梵輔亦云梵富貴


梵迦夷天

四阿含暮抄云梵迦夷此云淨身初禪通名梵加夷


梵加夷

中作迦音加初禪惣名梵加夷天


[佛光阿含藏]
彼斷此五蓋……逮初禪成就遊

巴利本(M. vol. 1, p. 181)作:彼斷五蓋、心的垢穢、使慧羸弱者,離欲、離不善法,成就有尋、有伺、遠離、喜樂之初禪


梵加夷天宮

梵加夷天宮(Brahma kāyika-bhavana)(巴),譯為淨身,為色界初禪天之通稱。指天界、天宮、天人之居處。「加」,宋、元、明三本均作「迦」。


梵身天

梵身天(Brahmakāyikā)(巴),色界初禪天之一。


梵天

為色界初禪天之最上位,又稱大梵天(Mahā-brahmā)(巴)。

色界之初禪天,此天已離欲界之淫欲,寂靜清淨,故云梵天。但常稱 為梵天者,指大梵天王。「天」字之下,麗下有一「王」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梵天(Brahma-deva)(巴),為色界之初禪天,該天有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

梵天(Brahma-loka)(巴),此處指梵天界。

梵天(Brahma-deva)(巴),為色界之初禪天,其處住有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三天。

巴利本(S. vol. 1, p. 137)作 brahmuno sahampatissa(梵天沙含巴帝),原為世尊之弟子 Sahaka,修初禪定生於梵天一劫壽,稱梵天沙含巴帝。


大梵天王

大梵天王(Mahā-brahmā)(巴),位於色界之初禪天。


光音天

光音天(Ābhassara deva)(巴),又作極光淨天,為色界第二禪之頂天。光音天欲語時不出音聲,僅有淨光出自口中以代替音聲,故稱光音天。劫盡之時,初禪天破壞殆盡,下界眾生皆集於此天,直至世界再成,眾生始歸返其本處。

光音天(Ābhassara)(巴),位於色界第二禪天,此天無音聲,而以淨光代替言語。

光音天(Ābhassara deva)(巴),又作極光淨、遍勝光,位於色界二禪天,此天之有情泯絕音聲,言語時口出淨光,故名光音天。

巴利本作 devā ābhassarā(極光淨天),色界第二禪天,此天欲語時,口發淨光而作為言語之溝通。此天有情身一想異;身一者,其有情之身相皆同;想異者,其苦和非苦樂之二想交參,故其思想互異也。


欲樂相應念想

初禪以下的欲界之樂,亦即念想之意。


已斷除五蓋、心穢、慧羸……成就遊

初禪境界,此段經文中省略第二至第四禪部分。參閱中阿含卷一晝度樹經(大一‧四二二上)。


禪法

指禪那(jhāna)(巴),即初禪、二、三、四禪。


四增上心

即四不壞淨(aveccappasāda)(巴),四種不壞的淨信:淨信佛、淨信法、淨信僧、淨信戒。

四增上心(cattāro adhipatī)(巴),指四禪。中阿含第三經城喻經(佛光一‧一五):「謂聖弟子離欲、離惡不善之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逮初禪成就遊,是謂聖弟子逮初增上心,易不難得。……不苦不樂、捨、念、清淨,逮第四禪成就遊,是謂聖弟子逮第四增上心,易不難得。」


梵輔天

梵輔天(Brahmapurohita)(巴),色界初禪天之一。


梵迦夷

梵迦夷(Brahma-kāyikā)(巴),梵眾天,位於色界之初禪天。


上流般涅槃

上流般涅槃(uddhajsota)(巴),生於色界之初禪,由此漸次上生至色究竟天,或至有頂天而入般涅槃者。


有覺有觀

有覺有觀(vitakka-vicānā)(巴),又稱有尋有伺,即於初禪尚有尋伺。尋伺,舊譯為覺觀。即心的粗分別性為尋,心的細分別性為伺,於初禪尚未離粗細分別,故稱有覺有觀。


離生喜樂

「離」,為「離欲」之意,此處即離欲界之惡而生喜樂之受。離生喜樂地即指色界之初禪天。

色界初禪境界,離欲界之惡而生喜、樂二受。


四禪

四禪(cattāri jhānāni)(巴),譯為四靜慮。除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入於初禪。滅有覺、觀,內信、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入第二禪。離喜修捨、念、進,自知身樂,諸聖所求,憶念、捨、樂,入第三禪。離苦、樂行,先滅憂喜,不苦不樂、捨、念、清淨,入第四禪。參閱雜阿含卷十七第四七三經(大正‧卷一七‧四七四經)。


中般涅槃

中般涅槃(antarāparinibbāyī)(巴),即於欲界死,而於色界生之「中間得涅槃者」,不還之聖者。於欲界死而往生色界,於其中有之位證阿羅漢果而得般涅槃者。

不還果之聖者,死於欲界而生色界時,於中有之位,證阿羅漢果,而得般涅槃。生般涅槃:既生於色界,未久即能起聖道,斷除上地(無色界)之惑而入般涅槃。無行般涅槃:生於色界,但未能加功用行,任運經久方才除上地之惑而入般涅槃。有行般涅槃:生於色界,經長時之加行勤修而入般涅槃。上流阿迦尼吒:生於色界之初禪,由此漸次上生至色究竟天或有頂天而入涅槃。「流」字之下,宋本有「般涅槃」三字。「尼」字之下,元、明二本均有「般涅槃」三字。


離欲、離惡不善之法……至得第四禪成就遊

「離欲、離惡不善之法」為初禪境界,此處省略第二禪、第三禪而直接謂「至得第四禪成就遊」。


大梵天

大梵天(Brahmā sahampati)(巴),梵天娑婆世界之主,又稱大梵天王,為色界十八天之王。

大梵天(Mahābrahmā)(巴),色界初禪天之一。


第五至第八德

初禪、二禪、三禪、四禪。麗本無「第五至」三字,今依據明本補上。


梵迦夷天

梵迦夷天(Brahmakāyikā devā)(巴),又作梵眾天,譯為淨身天,色界初禪天。此天有情身異想一;身異者,以大梵天王之身與梵眾之身有大小勝劣之差也;想一者,梵眾起想,以為我等皆是大梵王所生,大梵王亦起想,以為此諸梵眾皆是我所生,其思想同一也。長阿含第二十一經梵動經(佛光二‧五三九):「有餘眾生命、行、福盡,於光音天命終,來生空梵天中,其先生眾生便作是念:『我於此處是梵、大梵,我自然有,無能造我者。……我獨先有,餘眾生後來,後來眾生,我所化成。』其後眾生復作是念:『彼是大梵,彼能自造,……我等眾生,彼所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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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辭典(莊春江)]

注意力的集中,音譯為「三昧、三摩地、三摩提」(samādhi),另義譯為「等持」,即「平等持心,不惛沈,不掉舉,心保持平衡、寧靜、專注於一境」。初禪(色界)以上者稱為「根本定」,欲界定稱為「未到地定」。



「禪那」(jhāna)的簡稱,另譯為「禪定、靜慮」,指「進入『初禪、第二禪、第三禪、第四禪』的色界定」。


正受

音譯「三摩鉢底」(samāpatti),另義譯為「等至」,字面上的意思,「三摩」(samā)是「正」,即「正確地」,「鉢底」(patti)是「獲得;得達;到達;達到」,合起來是指1.進入初禪以上(根本定)之定境,故另譯為「正定現前」。2.單存地指「達成;達到;進入」,如「初禪正受」、「隨意正受」。


禪思

1.遠離人群,獨坐專心思惟,如「獨一靜處,禪思思惟,作如是念……」、「專精禪思,作如是念……」、「當勤禪思」。2.修禪那,即「修進入『初禪』到『第四禪』的色界定」,如「修習禪思得神通力」,「繫念禪思」。


九次定

律典中也譯作「九次第定」,「次」(次第)為「依照順序;一個接著一個」的意思,即九個依序進、出的定,指「初禪→第二禪→第三禪→第四禪→空無邊處(另譯為「空定」或簡為「空」)→識無邊處(簡為「識」)→無所有處(另譯為「無有欲」)→非想非非想處(另譯為「無有思想」)→滅盡定(簡為「滅」)」。(經文「意止初禪為一定。從一次二禪竟為二定。從二次三禪竟為三定。從三次四禪竟為四定。從四次禪竟空定為五定。從空次竟度識為六定。從識次竟度無有欲為七定。從無有欲次竟度無有思想為八定。從無有思想次竟度滅為九定。」其中「意止」的「意」指「心」,「止」音譯為「舍摩他」,參看「止」,「次竟度」的「次」是「次第;依照順序」的意思,「竟」為「結束」,「度」為「超越;出來」的意思。)


三昧善

熟練於定,南傳作「定善巧」(samādhikusalo),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熟練於貫注集中」(skilled in concentration),並引註釋書的解說,這是指熟練於各種禪的「禪支」(如初禪有五禪支,二禪有三禪支),但無法進入禪定,參看「三昧」、「善」。


三樂生

生起樂的三類,1.梵天、光音天、遍淨天眾生之樂。2.初禪的離生喜樂、第二禪的定生喜樂、第三禪的離喜之樂。


行禪法

指證入初禪到第四禪。


俱解脫

南傳作「俱分解脫者」(ubhatobhāgavimuttā),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在兩方面自由了」(liberated in both ways),並解說,這是能進入無色界禪定的阿羅漢。「俱」是指「禪定力」與「解脫慧」兩者兼具,北傳的看法是,具初禪(含)以上定力的解脫者,南傳的看法是,具第四禪(含)以上定力的解脫者,參看「慧解脫」。


第二禪

初禪的基礎上進一步專注,停止「覺(尋)、觀(伺)」,還留有「(踊)喜、樂、心一境」的「定」。


慧解脫

Paññāvimuttā:1.與「心解脫」連用時,兩者視為同義詞,表示「解脫」,雖然《雜阿含710經》說「離貪者心解脫,離無明者慧解脫」但實際上「離貪者」必離「無明」,離「無明」者必定離貪,兩者是一體的。2.若與「俱解脫」相對使用時,北傳的看法是,不具初禪(含)以上定力的解脫者,南傳的看法是,不具第四禪(含)以上定力的解脫者,菩提比丘長老引註釋書說,這是「沒有禪定的」(nijjhānakā)「乾觀者」(sukkhavipassakā,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dry-insighters),「只是以慧解脫」(paññāmatten’ eva vimuttā)。這樣的解說與北傳相合,但長老認為:相應部12相應70經只說到缺乏「神通」(abhiññā)與「無色界」(āruppas),並沒有說到禪定,即使可能沒有禪定(這與諸註釋書相違),但「nijjhānakā」也可以理解為「審慮」(nijjhāna)的名詞化,而成為「審慮者」(ponderers),並指出:(南傳)註釋書解說慧解脫阿羅漢為五類:證得四禪定之任一者,以及缺乏世俗禪定但仍有與聖道不可分的出世間禪定的「乾觀者」。


九無學人

九類阿羅漢,即「思法(證入後即自殺以保住成就者)、昇進法(能繼續昇進至『不動』者)、不動法(堅固不移者)、退法(還會因疾病退失阿羅漢果證者)、不退法、護法(護則不退,不護則退者)、實住法(若無特殊因緣則不會退失也不會昇進者)、慧解脫(不具初禪或第四禪定力者,參看『慧解脫』)、俱解脫(具初禪或第四禪定力者,參看『俱解脫』)」。


三昧念善

念善,或相當於南傳的「決意善巧」(abhinīhārakusalo),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熟練於決心」(skilled in resolution),並引註疏的解說,這是指熟練於決心提升禪定目標而參與區別,並解說,這個意思是指能由初禪進入第二禪,由第二禪進入第三禪等。參看「三昧」、「善」。


有覺有觀

具備「覺」與「觀」,指進入「初禪」的條件,南傳作「有尋、有伺」(savitakkaṃ savicāraṃ),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被想法與檢查陪同」(is accompanied by thought and examination)。參看「初禪」、「覺」、「觀」。(同義詞「有覺、有觀」「有覺.有觀」)


言語寂滅

另作「言語止息」,指「(進入初禪者)言語停止了,不能說話」。(同義詞「語言寂滅」)


喜共俱定

伴隨著「喜」的定,通常指「初禪」或「第二禪」。


無食樂者

「無食樂」解讀為「無污染的樂」,指「初禪與第二禪」的樂,參看「食」,南傳作「有精神上的樂」(atthi nirāmisaṃ sukhaṃ),指「初禪、第二禪、第三禪」的樂。


無覺無觀

「覺」與「觀」都止息,指從「初禪」進入「第二禪」,參看「第二禪」、「覺」、「觀」。(同義詞「覺觀寂滅」「無覺.無觀」「無覺觀樂」「無覺、無觀」)


樂共俱定

伴隨著「樂」的定,通常指「初禪」到「第三禪」。


離生喜樂

離五蓋而生起喜與樂,專指初禪的境界。


出入息寂滅

另作「出入息止息」,指「(進入初禪者)呼吸停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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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大辭典]
一心支

初禪天定五支功德之一。心與定法相應為一。謂行者初證禪時,心依覺觀喜樂之法,故有細微散亂,若喜樂心息,自然心與定一,故稱一心支。〔法界次第初門卷上之下〕 p24


七識住

梵語 saptavijñāna-sthitayah。有情依果報受生三界,其識所愛樂、止住之處有七,又作七識處、七識止處、七神識止處。即:(一)身異想異識住,又作身異想異如人一分天,指人界、六欲天及劫初起除外之色界初禪天,此處之有情身相、容貌皆異,苦樂、不苦不樂之想各亦差別,故稱身異、想異。(二)身異想一識住,又作身異想一如梵眾天謂劫初起,指色界初禪之劫初起之梵眾天,彼等皆自想為大梵王所生,大梵王亦想此諸梵眾皆我所生。同執一因無別想,故想一;然大梵王身量高廣,容貌、威德、言語、光明、衣冠等,一一異於梵眾,故身異。(三)身一想異識住,又作身一想異如極光淨天,為色界第二禪。此中有情身相、容貌無異,樂與非苦樂二想交參,故稱身一想異。(四)身一想一識住,又作身一想一如遍淨天,為色界第三禪。此中有情身相無異,唯有樂想,故想一。(五)空無邊處識住,超出一切之有色處。(六)識無邊處識住,超出一切之空無邊處。(七)無所有處識住,超出一切識無邊處。後三識住為無色界之下三天。此七處為識之安住處,為有情皆希往止之所,故稱識住。〔中阿含卷二十四大因經、俱舍論卷八〕 p123


九地

又稱九有。有情居止之世界,可分為欲界、色界、無色界等三界。依禪定三昧之深淺,色界、無色界復分為四禪天、四無色天,與之欲界,計立九種有情之住地,稱為九地或九有(九種生存)。九者即:(一)欲界五趣地,為地獄、餓鬼、畜生、人、天(六欲天)等雜居之所,故又稱五趣雜居地(或雜住地)。(二)離生喜樂地,離欲界惡後,所生得之喜樂。色界初禪天屬此。(三)定生喜樂地,由定所產生之殊勝喜樂之境地。色界第二禪天屬此。(四)離喜妙樂地,離於前地之喜,而身得勝樂之境地。色界第三禪天屬此。(五)捨念清淨地,捨前前地之喜與前地之樂,而心達安靜平等(即捨)、自覺(即念)之清淨境地。色界第四禪天屬此。(六)空無邊處地,離色界之物質性,而證得虛空無邊自在性之境地。無色界第一天屬此。(七)識無邊處地,得識無限闊達性之境地。無色界第二天屬此。(八)無所有處地,離前二地之動性,沈潛於「一無所有」之寂靜想境地。無色界第三天屬此。(九)非想非非想處地,有想與無想俱離,而不偏於有無,達平等安靜之境地。無色界第四天(即有頂天)屬此。

又於四禪天中之未至定、中間定、四根本定,以及四無色定中之下三無色定(即除非想非非想處定以外者)等九定,雖屬有漏定,但其境地乃為起無漏定之強力依所,故稱無漏九地。〔雜阿含經卷十七、大毘婆沙論卷三十一、卷一四一、俱舍論卷二十八、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七十七〕 p132


九次第定

梵語 navānupūrva-samāpattayah。意為次第無間所修之九種定。又稱無間禪或鍊禪。指色界之四禪、無色界之四處及滅受想定等九種禪定。以不雜他心,依次自一定入於他定,故稱次第定。分別為初禪次第定、二禪次第定、三禪次第定、四禪次第定、空處次第定、識處次第定、無所有處次第定、非想非非想處次第定及滅受想次第定等。深心智慧利之行者,自試其心,從初禪心起入二禪,不令異念得入,乃至入滅受想定,止息一切心識,是達禪定之至極。如是異念無間雜,亦稱無間禪。又以此禪鍊諸味禪,使之清淨,譬如鍊金,故稱鍊禪。〔大智度論卷二十一、卷八十一、大乘義章卷十三、大明三藏法數卷三十四〕 p134


九種大禪

指九種大乘禪。乃不共外道與二乘,獨為菩薩所修之九種禪定。略稱九禪。法華玄義卷四比較諸禪,謂九大禪如醍醐,為出世間上上禪。九者即:(一)自性禪,觀心之自性,一切諸法莫非由心,心攝一切,如如意珠。或唯住止,攝心不散;或唯住觀,分別照了;或止觀雙修,定慧均等。

(二)一切禪,能得自行化他一切功德之禪。此有世間、出世間二種,其二種又各有三種禪。即:(1)現法樂住禪,離一切妄想,身心止息,為第一寂滅。(2)出生三昧功德禪,出生種種不可思議無量無邊之十力種性所攝之三昧,入一切無礙慧、無諍願智之勝妙功德。(3)利益眾生禪,布施眾生除眾苦,知所應說法,知恩報恩,能護諸恐怖憂苦為之開解。

(三)難禪,指難修之禪。此有三種:(1)第一難禪,久習勝妙禪定,於諸三昧得心自在,哀愍眾生為令成熟,故捨第一禪之樂而生欲界。(2)第二難禪,依禪出生無量無邊不可思議諸深三昧。第三難禪,依禪得無上菩提。

(四)一切門禪,一切禪定皆由此門出之意。有四種:(1)有覺有觀禪,為色界初禪之定。(2)喜俱禪。(3)樂俱禪。(4)捨俱禪,色界第四禪定,無善惡憎愛,故稱捨俱。

(五)善人禪,攝一切善法,大善根之眾生所修,有五種:不味著、慈心俱、悲心俱、喜心俱、捨心俱。

(六)一切行禪,意指大乘一切行法無不含攝,此有十三種。即:(1)善禪,(2)無記化化禪,(3)止分禪,(4)觀分禪,(5)自他利禪,(6)正念禪,(7)出生神通力功德禪,(8)名緣禪,(9)義緣禪,(10)止相緣禪,(11)舉相緣禪,(12)捨相緣禪,(13)現法樂住第一義禪。

(七)除煩惱禪,若修此禪,能除滅眾生種種苦惱。此有八種:(1)咒術所依禪,菩薩入定,除諸苦患、毒害、霜雹等。(2)除病禪,能除四大所起之眾病。(3)雲雨禪,興致甘雨,能消災旱,救諸饑饉。(4)等度禪,能救諸恐難及一切水陸人非人之怖。(5)饒益禪,能以飲食饒益曠野饑渴之眾生。(6)調伏禪,能以財物調伏眾生。(7)開覺禪,開覺諸迷惑之眾生。(8)等作禪,令眾生之所作,悉皆成就。

(八)此世他世樂禪,修此禪定,能令眾生得現在、未來二世之樂。此有九種:神足變現調伏眾生禪、隨說示現調伏眾生禪、教誡變現調伏眾生禪、為惡眾生示惡趣禪、失辯眾生以辯饒益禪、失念眾生以念饒益禪、造不顛倒論微妙讚頌摩得勒伽為令正法久住世禪、世間技術義饒益攝取眾生禪、暫息惡趣放光明禪。

(九)清淨淨禪,依此禪定,一切煩惱惑業悉斷盡,可得大菩提清淨之果,故名清淨;「淨」字重複,乃表清淨之相亦不可得。此有十種:(1)世間清淨淨不味不染汙禪,(2)出世間清淨淨禪,(3)方便清淨淨禪,(4)得根本清淨淨禪,(5)根本上勝進清淨淨禪,(6)入住起力清淨淨禪,(7)捨復入力清淨淨禪,(8)神通所作力清淨淨禪,(9)離一切見清淨淨禪,(10)煩惱智障斷清淨淨禪。〔菩薩地持經卷六方便處禪品、法界次第初門卷下之上〕 p152


二十五三昧

謂破三界二十五有之二十五種三昧。亦稱三昧之王。即:(一)以無垢三昧能壞地獄有,(二)以不退三昧能壞畜牲有,(三)以心樂三昧能壞餓鬼有,(四)以歡喜三昧能壞阿修羅有,(五)以日光三昧能斷東弗婆提有,(六)以月光三昧能斷西瞿耶尼有,(七)以熱燄三昧能斷北鬱單越有,(八)以如幻三昧能斷南閻浮提有,(九)以不動三昧能斷四天處有,(十)以難伏三昧能斷三十三天處有,(十一)以悅意三昧能斷炎摩天有,(十二)以青色三昧能斷兜率天有,(十三)以黃色三昧能斷化樂天有,(十四)以赤色三昧能斷他化自在天有,(十五)以白色三昧能斷初禪有,(十六)以種種三昧能斷大梵天有,(十七)以雙三昧能斷二禪有,(十八)以雷音三昧能斷三禪有,(十九)以注雨三昧能斷四禪有,(廿)以如虛空三昧能斷無想有,(廿一)以照鏡三昧能斷淨居阿那含有,(廿二)以無礙三昧能斷空處有,(廿三)以常三昧能斷識處有,(廿四)以樂三昧能斷不用處有,(廿五)以我三昧能斷非想非非想處有。〔南本涅槃經卷十三、法華經玄義卷四上、法華玄義釋籤卷四上〕 p174


二十五有

生死輪迴之迷界計分為二十五種;由因必得果,因果不亡,故稱為有。即二十五種三界有情異熟之果體,為:(一)地獄有,(二)畜生有,(三)餓鬼有,(四)阿修羅有。地獄至阿修羅乃六趣中之四趣,各一有。(五)弗婆提有,(六)瞿耶尼有,(七)鬱單越有,(八)閻浮提有。由(五)至(八)乃開人之四洲為四有。(九)四天處有,(十)三十三天處有,(十一)炎摩天有,(十二)兜率天有,(十三)化樂天有,(十四)他化自在天有,(十五)初禪有,(十六)大梵天有,(十七)二禪有,(十八)三禪有,(十九)四禪有,(廿)無想有,(廿一)淨居阿那含有,(廿二)空處有,(廿三)識處有,(廿四)不用處有,(廿五)非想非非想處有。天趣中,六欲天、四禪及四無色各一有;別開初禪之大梵,四禪之無想、淨居,各為一有。總計欲界十四種,色界七種,無色界四種。破此二十五有者,有二十五三昧。〔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四、入楞伽經卷七之五法門品〕(參閱「二十五三昧」174) p175


二受業

乃指心受業與身受業。(一)心受業者,惟以招感第六識相應之受為異熟果之業,即指中間天以上至有頂天之善業。此等之處無尋伺,故無前五識相應之受,惟感心受。(二)身受業者,招感前五識相應之受為異熟果之業,指各種不善業。地獄亦有第六識相應之憂受,然彼非為異熟果所招感者,故僅屬於身受。又如初禪天之業,彼為善,而亦為身受,故不攝於二受中。〔俱舍論卷十五〕 p200


二種戒

(一)止持戒與作持戒。(一)制止身口之惡,不殺不盜之戒法,稱為止持戒。(二)積極奉行作善者,稱為作持戒。〔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中四〕

(二)在家戒與出家戒。(一)如優婆塞、優婆夷等信持之五戒、八戒,稱為在家戒。(二)如沙彌之十戒、比丘之具足戒,稱為出家戒。〔毘尼母論卷一、卷三〕

(三)性戒與遮戒。(一)如殺、盜、邪婬、妄語等四戒。此四者自性是戒,不待佛制,人若持之則得福,犯之則受罪,故稱性戒。(二)如飲酒等戒。飲酒之性固非罪,然能犯諸戒,故佛特遮止,使不飲之,故稱遮戒。〔俱舍論卷十八〕

(四)性重戒與息世譏嫌戒。(一)殺、盜、婬、妄四者,於自性乃極重之罪,稱為性重戒。(二)飲酒以下諸戒,佛以大慈為息世人之譏嫌,特向內眾而制,稱為息世譏嫌戒。〔北本涅槃經卷十一〕

(五)道共戒與定共戒。乃二種之律儀。(一)三乘聖者入色界所發之無漏定,則與無漏智共於身中自發防非止惡之戒體,是為道共戒。此律儀與無漏道共生,故稱道共戒,又作無漏律儀。(二)行人入初禪、二禪等諸禪定,則與禪定共生自然防非止惡之戒體,稱為定共戒。此律儀依靜慮生,故又稱靜慮生律儀。〔阿毘曇毘婆沙論卷十三、俱舍論卷十四〕

(六)隨相戒與離相戒。(一)隨順如來之教,而行染衣出家乞食自活之相,稱為隨相戒。(二)持戒之人,心無所著,一切之戒,猶如虛空,了無持犯之相,稱為離相戒。〔華嚴大疏卷五〕 p225


二種超越三昧

指超入三昧(定)與超出三昧。蓋散心之人的禪定深淺次第為四禪、四無色、滅盡定,出入禪定時皆須順此次第。即其必先入初禪定,順次入第四禪,後入四無色之初定等,出定時則逆此次第而出,此為聲聞人之法。然佛及深位菩薩,不必依此次第出入,而可由散心直接超入滅盡定,稱為超入三昧,亦可由滅盡定直接超出散心,稱為超出三昧。上述超入、超出三昧之法,稱為超越三昧。〔大智度論卷八十一〕 p236


二禪

梵語 dvitīya-dhyāna。乃色界四重禪定之第二重,攝內等淨、喜、樂、心一境性四支。心一境性為二禪之自性支;內等淨謂二禪離初禪之尋伺塵濁之法,其內之信相明淨,亦即無尋無伺,無覺無觀,於三受中感受喜樂之二受。所謂喜樂二支,乃依此定而勝生喜樂,故又稱為定生喜樂。〔俱舍論卷二十八、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九〕(參閱「四禪」1843) p249


八天

指色界之四禪天與無色界之四空處。即初禪天、二禪天、三禪天、四禪天、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參閱「四禪天」1846、「無色界」5083) p277


八正道

梵語 āryāstāvgika-mārga。八種求趣涅槃之正道。又作八聖道、八支正道、八聖道分、八道行、八直行、八正、八道、八支、八法、八路。乃三十七道品中,最能代表佛教之實踐法門,即八種通向涅槃解脫之正確方法或途徑。釋尊轉法輪時,所說離樂欲及苦行之二邊,趨向中道者,即指此八正道。八者即:(一)正見,又作諦見。即見苦是苦,集是集,滅是滅,道是道,有善惡業,有善惡業報,有此世彼世,有父母,世有真人往至善處,去善向善,於此世彼世自覺自證成就。(二)正思惟,又作正志、正分別、正覺或諦念。即謂無欲覺、恚覺及害覺。(三)正語,又作正言、諦語。即離妄言、兩舌、惡口、綺語等。(四)正業,又作正行、諦行。即離殺生、不與取等。(五)正命,又作諦受。即捨咒術等邪命,如法求衣服、飲食、床榻、湯藥等諸生活之具。(六)正精進,又作正方便、正治、諦法、諦治。發願已生之惡法令斷,未生之惡法令不起,未生之善法令生,已生之善法令增長滿具。即謂能求方便精勤。(七)正念,又作諦意。即以自共相觀身、受、心、法等四者。(八)正定,又作諦定。即離欲惡不善之法,成就初禪乃至四禪。

八聖道乃眾生從迷界之此岸渡到悟界之彼岸所持之力,故以船、筏為譬,有八道船、八筏之稱;又如車輪之輻、轂、輞相互助車轉動,故亦譬稱八輪。又此為聖者遊行之所,故又作八遊行、八由行。反之,邪見、邪思、邪語、邪業、邪命、邪精進、邪念、邪定,稱為八邪、八邪行。〔中阿含卷七分別聖諦經、四諦論卷四、大毘婆沙論卷九十六〕 p280


八定

定,收攝散亂之心而歸於凝然不動之狀態。色界、無色界各有四定,故稱為八定。即:(一)初禪天定,謂人於欲界中修習禪定之時,忽覺身心凝然,運運而動,如雲如影。又覺遍身毛孔,氣息悉皆出入,入無積聚,出無分散,稱為初禪天定。(二)二禪天定,謂既得初禪天定已,心厭初禪,覺觀動散,因攝心在定,澹然澄靜,覺觀即滅。乃發勝定之喜,如人從暗室中出見日月光明,朗然洞徹,稱為二禪天定。(三)三禪天定,謂既得二禪天定已,而又厭二禪。喜心湧動,定不堅固,因攝心諦觀,喜心即謝,於是泯然入定,綿綿之樂從內心發。樂法增長,遍滿身中,於世間樂最為第一,稱為三禪天定。(四)四禪天定,謂既得三禪天定已,又覺三禪樂法擾心,令心不清淨,遂生厭離,加功不止。即得安隱,出入息斷,空明寂靜,如明鏡離垢,淨水無波,湛然而照,萬象皆現,絕諸妄想,正念堅固,稱為四禪天定。(五)空處天定,空,即虛空。既得四禪天定已,猶厭身心繫縛,不得自在,乃轉加功力,觀察己身猶如羅縠,內外通徹,一心念空,唯見虛空,無諸色相,其心明淨,無礙自在,如飛鳥出籠,自由自在,稱為空處天定。(六)識處天定,識,即心之意。謂既得空處天定已,即以識心遍緣虛空;而虛空無邊,以無邊故,定心復散,於是即捨虛空,轉心緣識,與識相應,心定不動,現在過去未來之識悉現定中,與定相應,心不分散。此定安隱,清淨寂靜,稱為識處天定。(七)無所有處天定,謂離上空處識處,故稱無所有處。得識處天定已,以心緣現在過去未來三世之識,無量無邊,能壞於定,惟有無心識處,心無依倚,乃為安隱。於是即捨識處,專繫心於無所有處,精勤不懈,一心內淨,怡然寂靜,諸想不起,稱為無所有處天定。(八)非想非非想處天定,謂前識處為有想,無所有處為無想。至此,則捨前有想,名非想;捨前無想,名非非想。蓋此天既得無所有處天定已,又知此處如癡如醉,如眠如暗,以無明覆蔽,無所覺了,無可愛樂,於是一心專精,即於非有非無,常念不捨,則無所有處定,便自謝滅,加功不已,忽然真實定發,不見有無相貌,泯然寂絕,清淨無為,三界定相,無有過者,稱為非想非非想處天定。〔俱舍論卷二十八、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七〕 p286


八勝處

梵語 astāvabhibhv-āyatanāni,巴利語 attha abhibhāyatanāni。又作八除入、八除處。即觀欲界之色處(色與相),制伏之而去除貪心之八階段。勝處,謂制勝煩惱以引起佛教認識之所依處。即:(一)內有色想觀外色少勝處,即內心有色想,以觀道未增長,若觀多色,恐難攝持,故觀少色;為除內心之色想,藉觀色處之少分,制之而滅欲貪。(二)內有色想觀外色多勝處,即觀道漸熟,多觀外色亦無妨,諦觀一死屍乃至十百千萬等死屍,進而戰勝色處之多分。(三)內無色想觀外色少勝處,即觀道漸為勝妙,內心已不存色想,更觀色處之少分而制勝。(四)內無色想觀外色多勝處,即更同樣制勝色處之多分。(五)內無色想觀外色青勝處。(六)內無色想觀外色黃勝處。(七)內無色想觀外色赤勝處。(八)內無色想觀外色白勝處。以上(五)、(六)、(七)、(八)係內心已無色想,更觀外色青黃赤白,並制勝之,以對治欲貪。此八者皆以無貪善根為自性,前四者均依初禪與第二禪,後四者均依第四禪,不依第三禪,因三禪天樂多心鈍。

又八勝處與八解脫之關係,依俱舍論卷二十九(大二九‧一五一下):「八中初二如初解脫,次二如第二解脫,後四如第三解脫。若爾八勝處何殊三解脫?前修解脫唯能棄背,後修勝處能制所緣,隨所樂觀惑終不起。」即修解脫於其所緣唯能次第棄背,至捨貪心為止,並未得自在,故更修八勝處,能制所緣,令煩惱終不起,乃是制伏對境得自在。〔仁王經卷上、大智度論卷二十一、大毘婆沙論卷八十五、法界次第卷中之下〕(參閱「八解脫」304) p296


八解脫

梵語 astau vimoksāh,巴利語 attha vimokkhā。謂依八種定力而捨卻對色與無色之貪欲。又作八背捨、八惟無、八惟務。八者即:(一)內有色想觀諸色解脫,為除內心之色想,於外諸色修不淨觀。(二)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內心之色想雖已除盡,但因欲界貪欲難斷,故觀外不淨之相,令生厭惡以求斷除。(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為試練善根成滿,棄捨前之不淨觀心,於外色境之淨相修觀,令煩惱不生,身證淨解脫具足安住。(四)超諸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解脫,盡滅有對之色想,修空無邊處之行相而成就之。(五)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解脫,棄捨空無邊心,修識無邊之相而成就之。(六)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解脫,棄捨識無邊心,修無所有之相而成就之。(七)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解脫,棄捨無所有心,無有明勝想,住非無想之相並成就之。(八)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解脫,厭捨受想等,入滅一切心心所法之滅盡定。此中前二者依初禪與第二禪,治顯色之貪,第三依第四禪修淨觀,皆以無貪為性。第四至第七依次以四無色之定善為性,第八依有頂地,以滅有所緣心為性。又初二者各分為二,第三分為四,合謂八勝處。〔中阿含卷二十四大因經、俱舍論卷二十九、品類足論卷七〕(參閱「八勝處」296) p304


八觸

謂將得初禪定時,身中所生之八種感觸。即:(一)動觸,坐禪時,俄而身起動亂之象。(二)癢觸,俄而身癢,如無置身處。(三)輕觸,俄而身輕如雲如塵,有飛行之感。(四)重觸,俄而身重如大石,不能稍動。(五)冷觸,俄而身如水冷。(六)暖觸,俄而身熱如火。(七)澀觸,俄而身澀如木皮。(八)滑觸,俄而身滑如乳。此八觸發生之原因,以欲得初禪定時,上界之極微入於欲界之極微,二者交替,地水火風狂亂發動。不明此法相之人,驟起驚懼,以為發病,馳迴不已,遂亂血道,真為狂氣。〔摩訶止觀卷八、卷九〕 p320


十二門禪

十二門之禪定。略稱十二門。乃合初禪、二禪、三禪、四禪等四禪定,與慈、悲、喜、捨等四無量,及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等四空定而成。據法華玄義卷四上載,禪分為世間禪、出世間禪、出世間上上禪三種。於世間禪中,此十二門禪為「根本味禪」,而與「根本淨禪」相對稱。〔法界次第初門卷上之下、摩訶止觀卷九上、法華玄義釋籤卷四上〕 p341


十八支

又稱十八禪支、十八支林、十八靜慮支。指色界四禪定之十八種功德法。法界次第卷上載,十八支即:(一)初禪天定五支:(1)覺支(尋支),謂行者在欲界依未到地,發初禪色界諸淨色法,觸欲界身根,心大驚悟,即生身識,覺此色觸。(2)觀支(伺支),謂行者既證初禪功德,以細心分別此禪定中色法,諸妙功德,境界分明,為欲界所未有。(3)喜支,謂行者初發禪時,乃有喜生,思惟所捨欲界之樂甚少,今得初禪,利益甚多,歡喜無量。(4)樂支,謂行者發初禪時,喜踊之心既息,則恬然靜慮,受怡悅之樂。(5)一心支(定支),謂行者初證禪時,心依覺觀喜樂之法,故有細微之散,若喜樂心息,自然心與定一。

(二)二禪天定四支:(1)內淨支(內等淨支),謂行者欲離初禪,呵責覺觀,覺觀既滅,則心內淨。(2)喜支,謂行者初得內淨時,得免覺觀之患,而獲勝定,內證之喜無量(3)樂支,謂行者喜踊之情既息,則怡然靜慮,受怡悅之樂。(4)一心支,謂行者喜樂心息,則心與定一,澄渟不動。

(三)三禪天定五支:(1)捨支,謂行者欲離第二禪時,呵責二禪之喜,喜既滅謝,則發第三禪之樂,若證三禪之樂,則捨二禪之喜,不生悔心。(2)念支,謂行者既發第三禪之樂,則樂從內起,應須愛念將息,則樂得增長。(3)慧支,謂行者既發第三禪之樂,此樂微妙,難得增長,若非善巧解慧,則不能方便長養。(4)樂支,謂行者發第三禪樂已,若能善用捨、念、慧三支,將護此樂,樂則徧身,若離三禪,則餘地更無徧身之樂。(5)一心支,謂行者受樂心息,則心自與定法為一,澄渟不動。

(四)四禪天定四支:(1)不苦不樂支,謂行者欲離第三禪時,呵責於樂,樂既謝滅,則不動之定與捨俱發,故內心湛然,無苦無樂。(2)捨支,謂行者既得第四禪不動真定,則捨第三禪難捨之樂,不生悔心。(3)念清淨支,謂行者既得第四禪真定,當念下地之過,復念自己功德,方便將養,令其不退,進入勝品。(4)一心支,謂行者既得第四禪之定,用前捨、念二支將護,則心無所依,泯然寂靜,一心在定,猶如明鏡不動,淨水無波,湛然而照,萬象皆現。〔瑜伽師地論卷十一、顯揚聖教論卷二、雜集論卷九、俱舍論卷二十八〕 p350


十八生處

謂修四禪定所生之色界十八天處。又作十八天。即:(一)初禪三天:(1)梵眾天,梵者,淨之意。謂此天無染欲,乃初禪天主之民眾。(2)梵輔天,謂此天為初禪天主之輔佐臣僚。(3)大梵天,謂此天為初禪天之主,梵名尸棄,主領三千大千世界。(二)二禪三天:(1)少光天,謂此天光明最少。(2)無量光天,謂此天光明增勝,無有限量。(3)光音天,謂此天以光明為語音。(三)三禪三天:(1)少淨天,謂此天意識之樂受清淨。(2)無量淨天,謂此天之淨勝少淨天,不可量測。(3)徧淨天,謂此天樂受最勝,其淨周徧。(四)四禪九天:(1)無雲天,前舉諸天之所居依雲而住,此天則在雲之上,居無雲之首,故稱為無雲天。(2)福生天,謂此天修勝福力而生於其中。(3)廣果天,謂此天之果報廣大,無有勝之者。(4)無想天,謂此天從生至死一期果報,心想不行。(5)無煩天,謂此天離欲界之苦與色界之樂,而無煩惱。(6)無熱天,謂此天研究心境,無依無處,清涼自在而無熱惱。(7)善見天,謂此天妙見十方世界,圓澄而無塵垢。(8)善現天,謂此天空無障礙。(9)色究竟天,謂此天於諸塵幾微之處,研窮究竟。〔天台四教儀〕(參閱「色界」2545) p351


十四變化心

又作十四變化、十四化心。指小乘得神境智證通後所引發之能變化心,計有十四種。即:依初靜慮有二:欲界之能變化心及初靜慮之能變化心。依第二靜慮有三:欲界、初靜慮、第二靜慮之能變化心。依第三靜慮有四:欲界、初禪、二禪、三禪之能變化心。依第四靜慮有五:欲界、初、二、三、四禪之能變化心。以上計有十四種能變化心。欲界之能變化心乃變化色、香、味、觸四境。色界四禪之能變化心乃變化色、觸二境。大乘則有二十種能變化心,以菩薩得神通自在之故,於四靜慮中皆各有五化。〔俱舍論卷二十七、大乘義章卷十五〕 p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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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三三昧

指三種三昧。為印度佛教的三種觀行法門。也可視為三種實踐原理。三昧,令心住一境不散亂之意。就能修之行而言,又稱三三摩地、三三等持、三三定等;就所觀之理,又稱三空;若就斷障之意,則稱三治。其中,三三昧與三三摩地乃新舊譯之不同;舊譯將三昧翻為定,新譯則將三摩地譯作等持。

此三三昧通於有漏、無漏。其無漏者,為入涅槃解脫之門,故稱三解脫門;有漏者即三三昧。諸經論對此三三昧頗有異說,茲略釋如次︰

(一)《增一阿含經》卷十六等所說︰

(1)空三昧︰謂於萬有觀人、法皆空。在觀四諦十六行相中,此三昧是與苦諦的空、非我二行相相應的定;即觀我所見、我見皆空。

(2)無相三昧︰謂觀空故無差別相狀,是與滅諦的滅、靜、妙、離四行相相應的定。涅槃(即滅)離色聲香味觸五塵、男女二相,及生、異、滅三有為相等十相,故名無相;此三昧緣滅,故得無相之名。

(3)無願三昧︰又稱無作三昧、無起三昧。謂觀諸法無差別相狀故無所願求,乃與苦諦之苦、非常二行相,集諦之因、集、生、緣四行相,道諦之道、如、行、出四行相等十行相相應的定。苦、非常與集諦的四行相皆可厭患,故不應求取,而道諦如船筏亦應捨之;此三昧以之為緣,故名無願。又於諸法無所願樂,則無所造作,故名無作,或稱無起。

《成實論》卷十二〈三三昧品〉云(大正32‧335b)︰
「若行者不見眾生,亦不見法,是名為空。如是空中無相可取,此空即是無相。空中無所願求,是空即名無願。是故此三一義。問曰︰若爾何故說三﹖答曰︰是空之能,謂應修空,修空得利謂不見相,不見相故無相,無相故不願,不願故不受身,不受身故脫一切苦,如是等利皆以修空故得,是故說三。」

關於此三三昧的次第,有不同說法。或以空、無相、無願為次第,或以空、無願、無相為次第。《大乘義章》卷二約三義以分別其次第之不同。即︰

(1)約修入之次第︰先說無願令厭生死,次說無相令求涅槃,後說空門令其契證。

(2)依終成本末之次第︰空為眾德之本,菩薩先觀之,故先明空;由見空故,不見生死可以貪求,故次說無願;由證空義不見生死,便與涅槃無相相應,故第三宣說無相。

(3)依所空之體相用等明其次第︰先說空門,空諸法體;次說無相,空諸法相;再說無作,空諸法用。

以此可見次第不同之義旨。

(二)《中阿含經》卷十七、《大品般若經》卷一等所說︰指有尋有伺三摩地、無尋唯伺三摩地、無尋無伺三摩地。茲依《俱舍論》卷二十八所釋,略述如次︰

(1)有尋有伺三摩地︰謂與尋伺相應之等持,為色界初禪及未到定所攝。

(2)無尋唯伺三摩地︰謂唯與伺相應之等持,為靜慮之中間地所攝。

(3)無尋無伺三摩地︰指非尋伺相應的等持,為第二靜慮之近分以上,乃至非想非非想所攝。

此中,心之粗者稱為尋,細者為伺。

舊譯則稱此三三摩地為有覺有觀三昧、無覺有觀三昧、無覺無觀三昧。即《法界次第》卷中之上所言(大正46‧679b)︰
「(一)有覺有觀三昧,若以空、無相、無作相應心入諸定,觀初禪及方便中,則一切覺觀俱禪皆悉正直,故名有覺有觀三昧。(二)無覺有觀三昧,若以空、無相、無作相應心入諸定,觀中間禪,則一切無覺有觀禪皆悉正直,故名無覺有觀三昧。(三)無覺無觀三昧,若以空、無相、無作相應心入諸定,觀無覺無觀禪中,則從二禪乃至滅受想定一切定,觀諸無覺無觀皆悉正直,故名無覺無觀三昧。」

(三)《成實論》卷十二所說︰即(1)分修三昧︰修定不修慧,或修慧不修定。(2)共分修三昧︰修定亦修慧,是世間三昧,在煖等法中。(3)聖正三昧︰即入於法位而能證滅諦的三昧。行者以定修心,因慧能遮煩惱;以慧修心,因定能遮煩惱;以定慧修心,因性得解脫,性即斷性、離性、滅性。又以定慧一時具足,故名聖正。

(四)《法華玄義》卷四(上)所說︰即(1)真諦三昧︰達觀真諦空之理的定,乃破見思惑而成。(2)俗諦三昧︰指達觀俗諦假之義的定,乃破塵沙惑而成。(3)中道王三昧︰指遮空假二邊而達觀中道之理的定,乃破無明惑而成。此說為圓教之意,三諦圓融觀一心,三惑同時斷盡。

此外,密教以三三昧為吽字之三摩地,吽字備三解脫之德。如《大日經疏》卷九所述,「吽」(hūṃ)字上的空點表離空有之所作,觀諸法平等,不願生死、涅槃,故有證空解脫門之義,即空解脫門;本體的「訶」(ha)字表無相,無相乃空亦空之義,以離因緣,故為無相解脫門;下面的三昧的「鄔」(u)點表損減空有成為不生之義,相當於無作解脫門。

關於三三昧的建立,顯教多就遮情觀而言,密教則就深義,於表德之上而論,或以空、無相為遮情,無願為表德。若就表德之義而言,空為一切諸法無礙涉入之義,無相為萬德輪圓無盡之義,無願謂行者本來具足兩部曼荼羅之德,故無所願求。

◎附︰印順《空之探究》第一章第九節(摘錄)

《雜阿含經》所說的空三昧、無所有三昧、無相三昧,集為一聚而被稱為「聖法印」。後來,依此而演化出意義相關的三組︰(一)空三昧、無願三昧、無相三昧──三三昧,也名三解脫門。(二)不動觸、無相觸、無所有觸──三觸。. 三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三法印。

在空、無相、無所有──三三昧中,除去無所有,加入無願,這樣的三三昧組成一聚,是佛教界所一致的。然對比漢譯與巴利藏所傳,非常的不一致。如《中阿含經》的〈大拘絺羅經〉說︰「空、無願、無相,此三法異義異文。」這就是名稱不同,意義也不同。與之相當的《中部》〈有明大經〉,沒有這一段文。《相應部》〈無為相應〉,有空等三三昧,《雜阿含經》與之相當的(《大正藏》八九○經)卻沒有。《長部》的〈等誦經〉,《長阿含經》的〈眾集經〉,在所說的三法中,有空等三三昧,而此經的論──《阿毗達磨集異門足論》,卻沒有。以上,是彼此的有無不定。次第方面,如《中阿含經》、《長阿含經》、《大毗婆沙論》、《瑜伽論》,都是以空、無願、無相為次第;而南傳的《相應部》、《長部》、《增支部》,都以空、無相、無願為次第。這樣的次第先後不定,彼此的有無不定,可以推定為︰這雖是佛教界所共傳的,而成立稍遲,受到了部派的影響。但到底為了什麼,三三昧中,略去無所有而增入無願呢﹖這可能,無所有已成為無所有處,與空相通的意義,漸漸的被忽略了。同時,佛法的要義,是如實知無常、苦、無我我所──空;厭,離欲,滅而得解脫。對於世間的有為諸行──苦,厭離而不願後有,是修解脫道者應有的心境。這所以無願取代無所有的地位吧!還有,空、無所有、無相──三三昧,究竟是重於空離一切煩惱的,有為法的正觀。但在佛法開展中,對超越一切的涅槃,也增加了注意。如《中阿含經》〈大拘絺羅經〉說(大正1‧792b)︰「有二因二緣生無想定。云何為二﹖一者,不念一切相;二者,念無想界。是謂二因二緣生無想定。」

《中部》與此經相當的,是《有明大經》,無想定是無相心定的異譯。所說的無相,有二方面︰一是不作意一切相的無相,一是超越一切相的無相界──涅槃。修無相三昧的,要不作意一切相,又要作意於無相。如佛《化詵陀迦旃延經》,本來只是不依一切相──無一切相,而依此經演化所成的,無想以外,又要有想。有想的是︰「此寂靜,此殊妙,謂一切行寂止,一切依定棄,愛盡,離貪,滅盡,涅槃」;「有滅涅槃」。這樣,空是重於無常、無我的世間;無相是離相以外,更表示出世的涅槃;無願是厭離世間,向於寂滅的涅槃︰空、無願、無相──三三昧,三解脫門,就這樣的成立了。


三千大千世界

古代印度人的宇宙觀。又名三千世界、一大三千大千界或一大三千世界。指由小、中、大等三種「千世界」所成的世界。《俱舍論》卷十一(大正29‧61a)︰「四大洲日月,蘇迷盧欲天,梵世各一千,名一小千界,此小千千倍,說名一中千,此千倍大千,皆同一成壞。」以須彌山為中心,上自色界初禪,下至大地底下的風輪,其間包括四大洲、日、月、欲界六天及色界梵世天等為一小世界。一千個小世界,名一小千世界。

《長阿含經》卷十八謂︰一小千世界中有千日月、千須彌山王、四千天下、四千大天下、四千海水、四千大海、四千龍、四千大龍、四千金翅鳥、四千大金翅鳥、四千惡道、四千大惡道、四千王、四千大王、七千大樹、八千大泥犂、十千大山、千閻羅王、千四天王、千忉利天、千焰摩天、千兜率天、千化自在天、千他化自在天、千梵天。

一千個小千世界,為一中千世界。一中千世界有百萬日月、百萬須彌山、百萬四天下、百萬六欲天、百萬初禪天和千個二禪天。中千世界一千個,稱為大千世界。一大千世界中有百億日月、百億須彌山、百億四天下、百億六欲天、百億初禪天、百億二禪天及一千個三禪天。據經典所述,此三千大千世界為一佛所化之土,故又稱一佛國。

上述由小千、中千輾轉集成的大千世界,謂之「三千世界」,或「三千大千世界」。是單指由小、中、大三個「千世界」而言,並不是指三千個大千世界。

如以近代之世界觀來衡量,三千大千世界略如下表︰
太陽系X1000=小千世界
小千世界X1000=中千世界
中千世界X1000=大千世界(亦即三千大千世界)

此外,根據近人的推算,此三千大千世界實際上應是指十億,而不是百億個世界。

◎附︰《顯揚聖教論》卷一(摘錄)

三千世界者︰(一)小千世界,(二)中千世界,(三)大千世界。謂一日月之所照臨,名一世界。如是千世界中,有千日月,千蘇迷盧山王,千南贍部洲,千東毗提訶洲,千西瞿陀尼洲,千北拘盧洲,千四大王眾天,千三十三天,千夜摩天,千覩史多天,千樂化天,千他化自在天,千梵世天,合名第一小千世界。復千小千世界,名為第二中千世界。復千中千世界,名為第三大千世界。問︰何因緣故,小千世界,名為卑小﹖答︰猶如特牛,斷去兩角。以缺減故,名為卑小。如是梵世以下,其中所有千世界,不如上地,故名卑小。如是三千世界,三災所壞,謂火水風災。

〔參考資料〕 《雜阿含經》卷十六、卷十九;《增一阿含經》卷九;《大樓炭經》卷一;《起世經》卷一;《起世因本經》卷一;《大毗婆沙論》卷一三四;《大智度論》卷七、卷九;《瑜伽師地論》卷二;《順正理論》卷三十一。


三學

佛教實踐論用語。是佛教徒為得聖果所應修習的三種學。又稱戒定慧三學,或三增上學。三學可以說是統攝所有佛教修行內容的總綱,任何修行法門都可以歸屬於三學之下。分述如下︰

(1)增上戒學(adhiśīla-śikṣā)︰又名增戒學、戒學。指止惡行善,不斷維護、提升身口意業的端正與清淨。

(2)增上心學(adhicitta-śikṣā)︰又名增上意學、增心學、增意學、定學。指克服精神的散亂、昏沈,而達到精神的凝定與專一。

(3)增上慧學(adhiprajñā-śikṣā)︰又名增慧學、慧學。就是了解諸法的真實相。

三學是相資而不可或缺的。戒是定的資糧,定又是慧的資糧;由戒生定,由定發慧,由慧得解脫,這是佛教的通說。

◎附︰水野弘元著‧郭忠生譯《原始佛教》第四章(摘錄)

如以三學來論八正道,則正語、正業、正命就是戒學,正念、正定就是定學,正見、正思就是慧學,正精進則貫通三學。總之,三學是相互包攝,戒包含定慧,定亦在戒慧之中,慧亦由戒定之助而成就。所以說此三者不能強為劃分。當然,就是一般人多少有戒定慧的功夫,不過佛法乃是取法乎上,就特勝而言之。

現在我們以八正道及巴利《中部》三十九經所述十七修行次第來談三學的具體內容。首先談戒,戒告訴我們要善自攝身──身口意的淨化,亦即是嚴持十善業道──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不貪、不瞋、不癡。八正道的正語、正業恰好與之相同。如果心術不正,心存邪念則舉止不正,意志隨之紛擾不定,良心必受譴責,意志怎能安住不動呢﹖為惡不善以後,心靈的不安永無休止,內心悔恨交錯,並恐懼那份即將到來的非難與懲罰。所以為了心靈的寧靜,免於焦慮不安,行者必須遠離惡口、惡行等不正舉止,住於正語、正業等中道德行。

復次,規律的生活,衣食舉止皆是中和適節的生活即是活命清淨與正命。復次,守護根門就是守護五根的活動,不可耽湎於五根慾樂,慾海歡騰,時時注意外在世界的動靜。警寤精進則是不可整天迷迷糊糊的,昏頭轉向想睡覺,應該精進不懈。於食知量則是飲食有所節制,如此才能專心辦道。總之,以上各次第皆可歸屬於正命與活命清淨。因為原始佛典把這些劃分為不同的德目,十七次第乃個別予與詳細的解說。上面所談皆與戒有所關連,而戒行圓滿以後,行者的生理、心理狀況俱佳,乃進而修定。

其次,再談談三摩地。十七次第中的正念正知具足與八正道的正念,在內容上並無不同。而遠離獨住,五蓋遮斷則是直接道出入定前的準備功夫。間接影響身心的戒行圓滿之時,直接支配身心的遠離獨住,五蓋遮斷亦得成就。再加上適合修定的環境等條件,行者即可享受定境的喜樂。一個訓練有素的行者,任何情況之下,皆能進入意志集中的定境,就是沒有適合入定的環境,照樣入定不誤。但對初學而言,上述條件是不可或缺的。至於定境的種類,一般來說,有所謂的初禪到四禪等四種。不過這是早在佛教以前即已存在的傳統說法。此四種定境乃是由淺入深,依次昇進。在此四禪之前,尚有一初步的階段──欲界定。不過欲界定並不被認為是真正的禪定,幾乎日常生活所經驗到的胥屬欲界定。通常,初禪到四禪的色界定,或是更高的四無色界定並無法對日常生活發生作用。但是深入禪定的行者卻能在日常生活享受與欲界相同的喜樂,為什麼較深的禪定無法在日常生活中直接表現出來呢﹖這可說由於平常人的心念或是欲界定有太多俗念,而這些作用在較高層次的定境完全沒有。

既然欲界定有太多的俗念,則色界定又是如何呢﹖在初禪時,據說仍有一些五根慾樂及俗念。但較之欲界定已是淨化不少。二禪雖然沒有俗念,仍是不純淨,尚有些許五根慾樂之思。到了三禪、四禪則不再受五根起動的影響,而沒有苦樂之受,但仍有純淨的冥思。第四禪被稱之為「止觀均衡」。「止」(śamatha)是一種無思無慮,寂然靜然的心靈境界。「觀」(vipaśyanā)則是定心的思考,直覺作用。所以入第四禪以後,行者可感受到寂靜與思考,直覺活動均衡的心靈。至於無色界定,則是一種無思無慮,寂然靜然且沒有思慮作用的定境。另外還有與初禪僅有思慮作用相同的境界。不過這些禪定不能算是甚深禪定,要到無色界的第四禪始調和各種對立的狀況,而達到真正的止觀均衡。一般人所說的神通便是在此第四禪證得。例如宿命通、天眼通等。據說釋尊亦是在此定境而般涅槃。

除了上述無色界定以外,尚有一種所謂的「滅盡定」(nirodha-samāpatti,或云滅受想定)。在此種定境裏,沒有苦樂的感覺作用,也沒有概念化、抽象化的心理作用,心識俱滅。據說這是不還果以上的聖者才能入於此定。行者由此遠離幻化世間,享受純淨的福祉。

我們可能會認為這些心識俱謝的無色界定,對日常生活沒有絲毫的利益。可是如前所述,已經深入無色界定的聖者,就是在欲界定仍可住於心識俱謝的境界。而在忙碌繁雜的生活,吾人之心識須保持冷靜、光明,才不致使思考、記憶等心理作用發生不必要的偏差。據說釋尊在平時也能隨意入於心識俱謝的甚深禪定,所以說︰「佛身常在定」。事實上,這是由於釋尊熟嫻於禪定之故。(中略)

在中國,「禪宗」是特別側重修定學派之一,它可能並非直接由印度傳承而來,但它在修定可能間接受到印度傳統的影響。中國流行的禪宗被認為是以坐禪為主的宗派,但是佛教本身卻從不以坐禪為修行的目的,坐禪的根本目的在證得般若慧。在中國非常流行所謂的「開悟」、「開法眼」等術語,這才是禪定的根本旨趣。總之佛法所說的定,絕不是與外道者同其意義,而是證得般若慧的方便。

關於三學之末的慧學,在十七階段修行法裏有︰宿住隨念智、天眼智與漏盡智。在八正道則有正見與正思。行者如能奉行八正道不渝而證得阿羅漢果,即可得「十無學法」。十無學法就是在八正道之外另加「正智」與「正解脫」二項,而此二者亦是屬於慧學。

〔參考資料〕 《長阿含經》卷八〈眾集經〉;《般泥洹經》卷上;《雜阿含經》卷二十九;《大般涅槃經》卷十七、卷二十九;《佛藏經》卷下;《本事經》卷六;《十誦律》卷十;《善見律毗婆沙》卷七;《四分律》卷五十八;《摩訶僧祇律》卷二;《大毗婆沙論》卷一;《俱舍論》卷二十四;《集異門足論》卷五;《顯揚聖教論》卷六;陳譯《攝大乘論釋》卷一;《大乘莊嚴經論》卷四;《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一。


三昧

指禪定境界。係修行者之心定於一處而不散亂之狀態。又作三摩地、三摩提、三摩帝。意譯為定、等持、正受、調直定、正心行處、息慮凝心等。三昧即心定於一處,故稱定;遠離惛沈、掉舉而保持平等的心,故稱等持;正受所觀之法,故稱正受;調整散亂的心使正直,故稱調直定;正心之行動,使合於法的依處,故稱正心行處;息止緣慮,凝結心念,故言息慮凝心。

此一將心集中於專一對象的精神作用,可分兩種,一是與生俱來的精神集中能力(生得定),一是因後天的努力而使集中力增加(後得定)。前者乃前世業力的結果,後者由修行而得。心到達三昧的狀態時,起正智慧,進而與所觀境冥合,分明了知,而悟得真理,甚至於直接感見聖境,此稱三昧發得,或稱發定。可知,三昧是證悟(正見)的必須階段。

然而對此三昧,各宗看法不一。俱舍宗以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則列為五別境之一。而此二宗均以之為心所之一,認為心為此心所所攝持,故能住於一境,然而經部則認為心於一境相續而轉,名三摩地;《成實論》主張三昧與心無異,即二者皆不許另有心所存在。

在舊譯經典中,往往將三摩地(samādhi,三昧、等持)、三摩鉢衣(samāpatti,等至、正定現前)、三摩呬多(samāhita,等引、勝定)混而為一,皆譯為三昧。實則其中唯三摩地是三昧。且據有部的說法,三摩地通有心定、散定,三摩鉢底及三摩呬多則通有心、無心,而不通於散定。

此三摩地一語,並非佛教固有的用語,在佛教興起時代的印度已廣被使用,瑜伽派視之為解脫的方法,置於瑜伽八支中的第一支。後來佛教也採用此語,納入佛法體系中。三摩地、解脫、禪及三摩鉢底等詞,皆指心相續轉於一境的狀態,但其義略有小別。《十住毗婆沙論》卷十一云(大正26‧82c)︰
「禪者,四禪。定者,四無色定、四無量心等皆名為定。解脫者,八解脫。三昧者,除諸禪解脫,餘定盡名三昧。有人言,三解脫門及有覺有觀定、無覺有觀定、無覺無觀定名為三昧。有人言,定小三昧大,是故一切諸佛菩薩所得定皆名三昧。」

除上述外,《大智度論》卷二十八也謂三昧有兩種︰(1)聲聞法中之三昧,即空三昧、無願三昧、無作三昧;(2)摩訶衍法中之三昧,即有覺有觀、無覺有觀及無覺無觀之三昧。其次在三重三昧中,又有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無作無作三昧等。綜合以上二論所說,狹義之三昧乃指空等之三三昧,廣義則指四禪及其他諸定。

在原始佛教中,如《阿含》等經典所說的三摩地大抵是四禪八定、空無相無願及有覺有觀等的三昧。大乘經典中則出無數種三昧,如《法華經》卷一出無量義處三昧,舊譯《華嚴經》卷六出華嚴三昧,《大方等大集經》卷十五出海印三昧,《超日明三昧經》卷上舉出十一種三昧,《大品般若經》卷三及卷五舉首楞嚴、寶印等百八三昧等等。而以說三昧為主要內容的三昧經典亦多,如《般舟三昧經》、《慧印三昧經》、《自誓三昧經》、《佛印三昧經》、《念佛三昧經》、《金剛三昧經》等。

此外,天台宗立有四種三昧的修行,依《摩訶止觀》卷二(上)所載,有︰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及非行非坐四種,而修四種三昧的道場稱為四三昧院。

◎附︰歐陽漸〈支那內學院院訓釋〉(三昧)

參禪貴在死心,學佛要先肯死。肯死云者︰決定一往而已。是故三歸乃曰歸命,八念修於死想。若不如是,任爾六度萬行,如意隨心,三藏十二部,懸河舌辯,而一隙掯於幽隱,知見必留世間。則千仞之堤潰於一蟻,星星之火勢至焚天。若不如是,安能難行苦行,大作功德。捨身飼虎,割肉稱鷹,求得法而斷臂,求弘法而抉明,皆不能辦。為悅群情,俔俔伈伈,世無拔俗,大丈夫雄。若能如是,則獨往獨來,縱橫上下,世無險巇魔難,徑路雖絕,而風雲可通。若能如是,則何玄不證,一乘畢竟空,涅槃一切智智,斯可問津。堂奧之基也,木之本,水之源也,烏可忽也。既植基本,禪乃可談。曰三十七菩提分三昧,曰三三昧,曰金剛三昧,曰一行三昧。為唯識唯智及涅槃學修是四三昧。若論禪定,百千億萬無不俱修。

菩提分三昧者︰菩提是宗,其總猝難。方便修分,有三十七事。曰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為解脫分最初修事。曰五根、五力,為抉擇分事。曰七覺分,為見道分事。曰八正道,為修道分事。如是菩提分能總得菩提,其基則在四念處。四事推之至極,則如來事矣。此無著中邊義也。龍樹亦言︰三十七菩提分法至涅槃城,其根本在四念處也。《涅槃》亦云︰我說梵行是三十七助道之法,離三十七品不得三乘果,不證菩提,不見佛性。修集三十七品入大涅槃常樂我淨。

四念處者︰通言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是也。蓋有漏生死身,非常樂我淨,而無常苦無我不淨也。無漏法身,即其無常苦,無我不淨,而得常樂我淨也。小乘身處不淨五相,生處種子自性自相究竟,而詳於九想觀。小乘受處有漏皆苦,無漏不苦,心不著故,雖然無常,不生憂悲苦惱故,道諦攝故,不離三三昧十六聖行故。小乘心處過未心無,現心去疾不覺受樂,生滅如幻,念念不停無有住時,不得實相。小乘法處法識是心相,非神我相,心則顛倒,顛倒計我,何以不他身中啟我。小乘四念處,有性有共有緣,如千難品中詳。小乘四念處三界俱有,其三十七品初禪都具,未到除喜,二禪除行,中間三四除喜與行,無色除喜行語業命,有頂除七覺分八正道分,欲界亦然,此聲聞觀也。

摩訶衍身觀者︰觀內身為行廁,緣成身車,識牛牽旋,是身無堅無常,相不可得,不覺無知,如牆壁瓦石,菩薩觀知是身非我身,非他身,不自在,是身身相空,妄緣所生,是身假有,業緣所屬,是身不合散來去生滅依猗,循身觀無我故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緣合所生,緣亦無相,是為觀於實相。

摩訶衍受觀者︰觀內受無來去,但妄想生屬先業緣,不在三世,觀知諸受不合散生滅入不生門,不生故無相,無相故不生,如是知已繫心緣中,心不受著亦不依止,入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

摩訶衍心觀者︰觀內心三相無實,不在三世,不在內外中間,妄緣合生,外緣內想,強名為心。相不可得,無相無住。無生者,無使生者。無合散三際形對,無我無常無實。性不生滅,是靜,客塵相著名不淨。智者觀生滅不實不分垢淨,而得清淨不為塵染。

摩訶衍法觀者︰法不在內外中間,不在三世,妄緣合生無實無主,相不可得。無合無散如空如幻,性淨不汙,以無所有故,心心所乃虛誑故,法非一異緣生無性,是為實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無願故不見法生滅。入無生法忍門,此菩薩觀也。

更有大乘觀法。《大薩遮尼乾子經》︰四念處有二義,初義如般若。二義者,觀身念處是淨義邊,我今因不淨身故得淨法功德身,得一切眾生樂見身。作是觀已,能淨二行。一者無常,二者常。觀一切眾生身畢竟成就諸佛法身,以有法身得平等心無分別心,不起諸漏。觀受念處,眾生受苦而起悲心,眾生受樂而起慈心,不苦不樂而起捨心。觀心念處,觀於自身菩提之性不忘不失,正念不亂,如自性相,眾生亦爾。如自心空,眾生亦爾。如自心平等,眾生亦爾。觀法念處,不著常見,不著斷見,行中道見,以法眼觀,不著不失。

三三昧者︰經言︰菩薩以空無我行相攝心一趣,名空三昧。以寂滅相攝心一趣,名無相三昧。以苦無常行相攝心一趣,名無願三昧。聲聞定多常觀空門,菩薩慧多常觀無願,如來則定慧平等常觀無相。又一相無相為空,無實成轉滅入諸法相為無相,無作無能入諸行相為無願。經言︰依此三門能攝一切殊勝善法,離此三門所應修學殊勝善法不得生長。能學如是三解脫門,亦能學真如法界三科、四諦、六波羅蜜、無量無邊一切佛法。以三三昧總攝一切妙善法故。龍樹亦言︰唯佛一切智智能達諸法實相,而菩薩以三三昧門得實相慧亦無所不通。三三昧是實法,四念處是方便。行者自三十七品至涅槃城從三三昧入涅槃門。

夫無生法忍,必先以柔順忍而乃無弊,習定趨勢然也。六波羅蜜,般若主也,而必導以五度。三三昧般若也,而必導以三十七品。三十七品亦般若也,而必助以諸禪定法。龍樹有言︰入三三昧有二種觀。一者得解觀,二者實觀。實觀者是三十七品。以實觀難得,次第說得解觀。欲界心散亂,當依上界禪定、四梵、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中,試心如御試馬,曲折隨意,然後入陣。得解觀中,心相柔輭,易得實觀,用是實觀得入三涅槃門。一者空門,觀法我空,緣生無作者無受者。二者無相門,無有實法,但有其相,而男女相一異相皆不可得。三者無作,既知無相都無所作。(中略)定不獨生,力不獨作,三昧如王,慧如大臣,君臣共營,行乃得成。空有二行,曰空無我。無相四行,盡滅妙離。無作十行,無常苦集,因緣生道,正與跡到。是三門於四禪未至中間及三無色皆無漏性故,或繫為有漏不繫無漏故。初在欲界,成就其行在色無色。若摩訶衍三三昧者,則不同小。小空生慢,學無相門滅取空相。於無相中復生戲論,學無作門,不起三業不求三界生身。大則三三昧是一法門,以行因緣說有三種。法空名空,空中不取相,是時空轉名無相。無相中不應作為,無相轉名無作。不得一時入城三門,直入事辦不須二門,通途更塞由他門入。小空緣苦諦攝五蘊,無相緣一法謂數緣盡,無作緣三諦攝五蘊。大則通緣諸法實相,以是三昧觀諸世間,即是涅槃。佛或一時說於一門,或說三門。見多說空緣生無性,無性故空,空故見滅。愛說無作,法無常苦,從因緣生,見已厭愛,即得入道。愛見等者為說無相,男女等相無故斷愛,一異等相無故斷見。菩薩徧學知一切道,故說三門。《分別瑜伽論》︰修瑜伽法不離三三昧。有教授二頌,菩薩於定位,觀影唯是心,義想既滅除,審觀唯自想,如是住內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義想滅除為空門,所取非有為無相門,能取非有為無作門。《分別瑜伽》既不得來,修三三昧從《般若》說。又《大乘經莊嚴論》說五現觀伽他,如《攝論》引。

金剛三昧者,最後最上三昧也。念處為初,金剛為終,三昧乃全。夫禍患生於七識,非三昧不能屏除。四惑相應,無明住地,有覆無記,日夜思量,起執計我,七識性也。唯識家言︰金剛道後,執種盡淨,二障伏斷,至此乃圓。唯智家言︰安住如幻五取蘊中,了知實相修金剛定,住此定中,除如來定一切三昧具能入住,然一切界都無所得,超諸聲聞證入菩薩正性離生。涅槃家言︰修大涅槃得金剛三昧。譬如金剛,堅實無比,所擬之處,無不碎壞,而是金剛無有損折。無常無實,破散一切諸法,雖行六度,不見有一眾生。譬如金剛,寶中最勝,摧伏難伏,一切三昧悉來歸屬。譬如金剛,淨見無礙,生滅出沒,如坐四衢觀諸眾生去來坐臥。譬如金剛,摧破煩惱,終不生念我能壞結。譬如金剛,於一念中,變佛無量,斷沙界惑,一色現多,一音解普。是則研窮三學,金剛三昧,為毀破七識而來。或阻七不擾,或安八不隨,或寂滅而靜,乃知金剛三昧為窮源究委之大定也。得此三昧,近佛乃能,隨順趣向,亦凡夫法。但知空門方便可修,不必定證實相也。無著《金剛論》︰如畫金剛形,初後闊,中則狹,是般若。中狹者,謂淨心地。初後闊者,謂信行地,如來地也。《般若經》︰行引修學,初以般若力破蘊令空,入寂相後出住六情,還念寂相知一切空,地前行慧如金剛初闊也。不可說有無,言語道斷,初地引慧如金剛中狹也。入甚深禪,又以般若破禪與禪緣,二地或七地以去,修慧如金剛後闊也。初中後三皆從事摧破,學一切法而學無相,除遣一切是學無相,不住有想是學除遣,是為能破。成實家言︰金剛三昧,實唯一空。般若家言︰金剛三昧,唯是實相。以一實相,遇法遇行,無不摧破。則修金剛三昧也已。

一行三昧者,菩提非智,煩惱非惑,而實相同。四諦非以諦證,非以智證,而平等得。第一義諦分別都空,一相無相是為定相。塵塵沙界,都現太平,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不將迎於一法,亦不遠離於一法也。於此有疑。金剛三昧,破壞於一切,一行三昧,收容於一切,豈非相反,何可相成﹖然無疑也,皆無想也。說此無想法,是諸法除遣,即此無想法,亦諸法不背。但能無想,兀兀騰騰,不著一念,瀑流恆轉,掯不相隨,則破壞與收容,無相妨礙歟。於此又疑︰四念處定為無常苦與無我空,而一相定則常樂我淨,豈非相反何可相成﹖然無疑也,皆實相也。有漏實相無常苦無我空也,無漏實相常樂我淨也。一相實相非常非無常,非凡外常,非聲聞無常也。解脫對治是謂非常,般若實相非常非無常,法身中道一切是常。三德一時,云何相反而不相成。是之謂一行三昧也已。

復次,龍樹有言︰小乘修定以定為近門,大乘反以戒慧為其近門。蓋言修定不可執定於定也。數息觀、不淨觀者,最初修習,佛常為教,佛弟子舍利弗等亦以接群。龍樹有言︰是二定者,誠甘露法門也。無著《六門教授習定論》,舉止捨亦至要也。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四、卷一四一、卷一六二;《俱舍論》卷四;《俱舍論光記》卷四、卷二十八;《順正理論》卷十一;《成唯識論》卷五;《成唯識論述記》卷六(本);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印度の部〉第二編。


三業

(一)指身業(kāya-karma)、口業(vāk-k.)、意業(manas-k.)︰身業是身所作業;口業新譯為語業,指口所說業;意業是意所起業。《中阿含經》卷三十二〈優婆離經〉云(大正1‧628b)︰「云何為三﹖身業、口業及意業也。」

此三業之所造,又可分為善、惡、無記三種類。惡之三業中,如殺生、偷盜、邪淫屬身業;妄語、綺語、兩舌、惡口之類屬口業;貪欲、瞋恚、邪見屬意業。善之三業中,不殺生等屬身業,不妄語等屬口業,不貪欲等屬意業。而無善、無惡、無感果之力者,是無記業。

(二)指身口意所造的善業、惡業、無記業。

(三)指順現業、順生業、順後業︰具稱為三時業。

(四)指福業、非福業、不動業︰又稱三行。依《俱舍論》卷十五載,所謂福業,是指足以招致欲界善果的善業,即招可愛果,受利益。上二界的善業雖然也是福業,但另有不動業之名,因此只有欲界的善業名為福業。非福業又名罪業,指足以招致欲界惡果的惡業,即招非可愛之果,受損減。不動業是指足以受上二界之果的善業;上二界之業,依定力,初禪業必感初禪果,二禪業感二禪果,業和果不會動轉,故名不動業;而欲界之業乃因他緣的關係而動轉,故其意不同。《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七對不動業有二種解釋(大正31‧728c)︰
「欲界中餘趣圓滿善不善業,遇緣轉得餘趣異熟,非色無色繫業。有如是事,所受異熟界地決定故。是故約與異熟不可移轉,名為不動。又定地攝故說為不動。」

《唯識論述記》卷八(本)破前說而取後說,謂(大正43‧515a)︰「又定地攝名為不動,以定能住於一境故。」因定地之業住於一境,無散動,故稱不動業。

(五)指曲業、穢業、濁業︰也稱曲穢濁三業。《俱舍論》卷十五謂(大正29‧83b)︰「依諂生身語意業名為曲業,諂曲類故;若依瞋生身語意業名為穢業,瞋穢類故;若依貪生身語意業名為濁業,貪濁類故。」《瑜伽師地論》卷九所說,與《俱舍論》有別,即(大正30‧320a)︰
「曲業者,謂諸外道善不善業。穢業者,謂即曲業,亦名穢業。又有穢業,謂此法異生,於聖教中顛倒見者、住自見依、邪決定者、猶預覺者,所有善不善業。濁業者,謂即曲業、穢業;亦名濁業。又有濁業,謂此法異生,於聖教中不決定者、猶預覺者,所有善不善業。又有差別,唯於外道法中,有此三業。由邪解行義,故名曲;由此為依,能障所起諸功德義,故名穢;能障通達真如義,故名濁。」

〔參考資料〕 (一)《中阿含經》卷五、卷五十八;《長阿含經》卷九;《增一阿含經》卷十二;《雜阿含經》卷十四、卷四十六;《大乘同性經》卷九。(二)《品類足論》卷五;《發智論》卷十一;《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一、卷一一五、卷一四四;《成實論》卷七;《雜阿毗曇心論》卷三。(三)《品類足論》卷五;《大毗婆沙論》卷一一四;《雜阿毗曇心論》卷三;《瑜伽師地論》卷九十;《雜集論》卷八。(四)《正法念處經》卷五十五;《舍利弗阿毗曇論》卷十五;《順正理論》卷四十;《成唯識論》卷八。(五)《大毗婆沙論》卷一一七;《瑜伽師地論》卷九十;《雜集論》卷八;《大乘義章》卷七。


三災

指劫末所起的三種災害。有小三災及大三災兩種。前者起於住劫,後者起於壞劫。依佛教的世界觀,世界之消長係依成、住、壞、空四劫永久循環不息。

(1)小三災︰住劫有二十增減劫,而在各減劫之終,人壽只十歲時所起之災,有刀兵災、疾疫災、飢饉災,此稱為小三災。《大毗婆沙論》卷一三四(大正27‧693a)︰
「中劫小三災現,(一)刀兵,(二)疾疫,(三)飢饉。初刀兵劫將欲起時,贍部洲人極壽十歲,為非法、貪染污相續,不平等愛映蔽其心,邪法縈纏,瞋毒增上,相見便起猛利害心,如今獵師見野禽獸。隨手所執皆成刀杖,各逞凶狂,互相殘害,七日七夜死亡略盡。贍部洲內纔餘萬人,各起慈心,漸增壽量。爾時名為度刀兵劫。

次疾疫劫將欲起時,贍部洲人極壽十歲,由具如前諸過失故,非人吐毒,疾疫流行,遇輒命終,難可救療,都不聞有醫藥之名;時經七月七日七夜,疾疫流行,死亡略盡。贍部洲內纔餘萬人,各起慈心,漸增壽量。爾時名為度疾疫劫。後飢饉劫將欲起時,贍部洲人極壽十歲,亦具如前諸過失故,天龍忿責不降甘雨,由是世間久遭飢饉。」

至於贍部洲(南閻浮提)之外的三洲,則無此災害。即東弗婆提和西瞿耶尼無根本災,但有類似之災難。此二洲有情由於瞋習較盛,身力羸劣,而飢渴連連。北拘盧洲則無此災難。

《俱舍論》卷十二、《順正理論》卷三十二、《顯宗論》卷十七所說亦如前述。而在其他經論中,災起之次第也有異說。如《中阿含經》卷三十四、《長阿含經》卷二十二、《起世經》卷九等說是先起刀兵,次起飢饉,後起疫病;《立世阿毗曇論》卷九說疾疫、刀兵、飢饉;《瑜伽師地論》卷二說儉、病、刀。

有關三災發生之時節亦有異說,有言一減劫起一災,或言一減劫內連續起三災。《立世阿毗曇論》卷九所說屬於前者。由於《阿含經》、《大毗婆沙論》等書皆作此說,或可斷言此乃小乘教之定說。而《瑜伽師地論》卷二之說與此相反,該書謂一減劫內連續起三災。

關於免除三災的方法,《大毗婆沙論》卷一三四說,一日一夜持不殺戒,誓願於未來生不逢刀兵災起;或以一訶梨怛雞(果物名),起殷淨心奉施僧眾,誓願於當來世不逢疾疫災起;或以一摶之食,起殷淨心奉施僧眾,誓願於當來世不逢飢饉災起。

(2)大三災︰指壞劫中所產生的破壞器世間的災害,即火災、水災、風災三種。

壞劫之初,眾生都上生到第二禪天以上,初禪天及欲界成器世間,此時名為破壞有情世間;隨之而起大災破壞器世間。三災之相,依《俱舍論》卷十二所載(大正29‧63a)︰「於此漸有七日輪現,諸海乾竭,眾山洞然,洲渚三輪並從焚燎,風吹猛焰,燒上天宮。(中略)謂欲界火猛焰上昇,為緣引生色界火焰,餘災亦爾。」如此大三災一周有六十四大劫,其中,火災有五十六回,水災七回,風災一回。

此外,關於三靜慮形成三災之頂,《俱舍論》卷十二云(大正29‧66c)︰
「此三災頂為在何處﹖第二靜慮為火災頂,此下為火所焚燒故;第三靜慮為水災頂,此下為水所浸爛故;第四靜慮為風災頂,此下為風所飄散故。隨何災上名彼災頂﹖何緣下三定遭火水風災﹖初二三定中內災等彼故。謂初靜慮尋伺為內災,能燒惱心等外火災故。第二靜慮喜受為內災,與輕安俱潤身如水故,遍身粗重由此皆除故,經說苦根第二靜慮滅。第三靜慮動息為內災,息亦是風,等外風災故,若入此靜慮有如是內災,生此靜慮時遭是外災壞。何緣不立地亦為災﹖以器世間即是地故,但可火等與地相違,不可說言地還違地。」

至於大三災起自壞劫二十小劫中的那一劫,《大毗婆沙論》卷一三三中有後十劫、後五劫和最後一劫等三說。

〔參考資料〕 《起世經》卷九;《起世因本經》卷九;《大樓炭經》卷六;《立世阿毗曇論》卷九;《順正理論》卷三十二;《顯宗論》卷十七;《長阿含經》卷六〈轉輪聖王修行經〉、卷二十一〈三災品〉、卷二十二〈三中劫品〉;《優婆塞戒經》卷七;《佛祖統紀》卷三十。


三界

佛教世界觀用語。指眾生所存在的三種界域。又稱三有。其意義略如下述︰

(1)欲界︰指有食欲、淫欲、睡眠欲之處,即地獄、餓鬼、畜生、修羅、人間及六欲天。

(2)色界︰指有淨妙色法之處,即四禪天。

(3)無色界︰指無有色法之處,即四無色天,或說尚存微細色法之處。《順正理論》卷二十一就三界的區別云(大正29‧459a)︰
「若界有色而無定者,是名欲界。若界有色亦有定者,是名色界。若界無色而有定者,是無色界。若界有色有欲境者,是名欲界。若界有色無欲境者,是名色界。若界俱無,是無色界。」

依《俱舍論》卷八所述,三界的界有任持、種族之義。「任持」指維持自相,意即欲界能持欲自相、色界能持色自相、無色界能持無色自相。「種族」指具有生本(即因),即具有相續各種自相之因。此外,「種族」是種種族類各有自己的性別,意即三界各別自類相續。因此,欲界是欲所屬之界。《瑜伽師地論》卷四也詳述三界之義。謂此三界在果報上雖有優劣、苦樂的差別,但皆是迷界,為聖者所厭棄,並喻之如火宅、牢獄。如《法華經》〈譬喻品〉云(大正9‧14c)︰「三界無安猶如火宅。」〈化城喻品〉云(大正9‧24c)︰「能於三界獄勉出諸眾生。」

此外,三界又可分為二十五有。此說法出自南本《涅槃經》卷十三、《止觀輔行》卷二之二等書。認為欲界中有四惡趣(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界的四洲(東弗婆提、南閻浮提、西瞿耶尼、北鬱單越)、六欲天(四天王、忉利天、夜摩天、兜率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色界有初禪、二禪、三禪、四禪等四天,初禪又分出梵天,第四禪又分出五那含天、無想天;無色界有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四天;總計二十五有。若再將五那含天算為五天,則為二十九有。六道是將六欲天及其以上諸天,視為一類,再加上人、四惡趣,共有六道。其中若將阿修羅包含在鬼、畜之中,則為五趣。又,若以定散區分三界,則欲界是散地;色、無色界是定地。若再將定地分為離生喜樂地、定生喜樂地、離喜妙樂地、捨念清淨地(以上色界)、空無邊處地、識無邊處地、無所有處地、非想非非想處地(以上無色界)等八地,加上欲界的散地,共有九地,或稱為九有。(參見下頁附表)

嚴格來說,三界、五趣與六道有廣狹之別。五趣等只是異熟果,故其體無覆無記,只是有情之數,因此不通於善、染、外器世間、中有;而三界則總攝之。三界之中,除了無色界之方處不可定之外,餘皆以須彌山為中心,而向四方上下分布。此詳載在《俱舍論》卷八。此外,華嚴、天台等,將以上三界稱為界內,離出三界以外的,稱為界外。

◎附一︰《法界安立圖》卷中之上(摘錄)

(一)三界次第安立說

下方虛空中,有大風輪,高百六十萬由旬。水輪,高八十萬由旬,廣百廿萬三千四百五十由旬,以眾生業力,水不流散,如食未消,不墮熟臟。金輪,高三十二萬由旬,水上有風風轉此水,于上成金輪;如熟乳生膏,是名金輪。地輪,深六十八千由旬。

輪圈山內,鹹海、七金山、香水海至須彌山根。上升一萬由旬,遶山縱廣一萬由旬,是堅手天住。復上一倍,遶山八千由旬,持華鬘天住。復上一倍,遶山四千由旬,常放逸天住。復上一倍,遶山四千由旬,日月星宿天住。復上一倍,遶山四千由旬,是四王天住。

須彌山下,別有三級諸神住處,皆有七重牆垣,皆夜叉住。此三天皆藥叉住,四天王之所部。

復上升四萬由旬,山頂縱廣四萬由旬。其中,善見城縱廣萬由旬,是三十三天住。即從此山上升四萬由旬,有處如雲,七寶所成其猶大地,是炎摩天住。復上一倍,有地如雲,是兜率天住。復上一倍,有地如雲,是化樂天住。復上一倍,有地如雲,是他化天住。次第乃至色究竟天,皆有地如雲。

《因本經》云︰須彌山上,忉利天以上一倍,有夜摩天。又更一倍,有兜率天。展轉至梵身天下,有摩羅波旬宮殿,梵身天上有光音天,倍光音有遍淨天,倍遍淨有廣果天,倍廣果有不麤天。其下別有無想天,倍不麤有不煩天,次第善見天、善現天、至阿迦尼吒天。上更有名空處、識處、無所有處、非非想處。

《毗曇論》︰佛言梵處近遠,如九月十五日有人在梵處,放百丈方石墬向下界,中間無礙,到後歲九月十五日至閻浮地。如是兩倍,至無量光天。又兩倍,至徧勝光天。倍倍加上,乃至阿迦尼吒天。此天放大石山,經六萬五千五百三十五年,中間無礙至閻浮地。《智論》云︰從色界初際下一丈石,經一萬八千三百八十三年,方始至地。(中略)


三界表:
┌─天道
│ 人道 ┌────────┐
┌六道┤ 修羅道│ │
│ │ 畜生道│ ┌東佛婆提│
│ │ 餓鬼道│ │西瞿耶尼│
│ └─地獄道├四部洲┤南閻浮提│
┌欲界┼───────┤ └北鬱單越│
│ │ ┌四王天│ │ ┌天趣─┐
│ │ │忉利天│ ┌地獄趣 │ │人趣 │
│ └六欲天┤夜摩天│ │餓鬼趣 └五趣┤畜生趣├───────五趣雜染地┐
│ │兜率天└四惡趣┤畜生趣 │惡鬼趣│ │
│ │化樂天 └修羅趣 └地獄趣┘ │
│ └他化天 │
│ ┌──────────┐ ┌梵眾天─┬有尋有伺地┐ │
│ │ ┌無雲天 │┌初禪三天┤梵輔天─┘ ├離生喜樂地│
三界┤ │ │福生天 ││ └大梵天──無尋唯伺地┘ │
│色界十八天┤ │廣果天 ││ ┌少光天─┐ │
│ │ │無想天 └┤二禪三天┤無量光天├──────定生喜樂地├九地亦名九有
│ └四禪九天┤無煩天─┐ │ └極光天─┘ │
│ │無熱天─┤ │ ┌少淨天─┐ │
│ │善見天 │ └三禪三天┤無量淨天├無尋無伺地─離喜妙樂地│
│ │善現天 │ └遍淨天─┘ │
│ └究竟天 └──────────────────捨念清淨地│
│ ┌空無邊處天────────────空無邊處地│
│ │識無邊處天────────────識無邊處地│
└無色界四空天──────────┤無所有處天────────────無所有處地│
└非非想處天────────────非非想處地┘


(二)三界九地

通論界地者,三界、九地也。

(1)欲界六天︰下二,名地居天;上四,名空居天。四王,謂于四方統攝諸部鬼神故。忉利,謂須彌頂有三十三天宮故。《四教集》云︰夜摩以華開合,分晝夜故。兜率于五欲境,生喜足故。化樂于境,善化而受樂故。他化于自他境,皆能自在化用故。《樓炭經》云︰欲、色二界中,別有魔宮。其魔懷嫉,譬如石磨磨壞功德。縱廣六千由旬,宮牆七重。以前通名欲界,亦名五趣雜居地。

(2)色界十八天︰雖離欲染,尚有色質,故名色界。通名梵世,為已離欲染也。通號四禪,為離散動也。欲界但十善感生,此天兼禪定感生。然有漏禪觀,六事行耳。此是凡夫伏惑,超世間道也。初禪,《俱舍論》名離生喜樂地,謂離欲界雜惡生,得輕安樂也。二禪,《俱舍》名定生喜樂地,謂有定水潤業,憂懸不逼也。三禪,名離喜妙樂地,心雖離喜,而喜樂自具也。四禪九天,然四禪報境但有三天,無想乃廣果別開。此四之上,有五不還天,乃聖賢別修靜慮,資廣果故業而生,與凡夫不同,故又別列。亦名五淨居,通名捨念清淨地。亦名根本四禪。

(3)無色界︰有四天。無業果色,有定果色,依正皆然。乃滅身歸無定性聲聞所居,或無想外道別報,或捨厭天人雜處,其類不一,皆無色蘊。空處者,行者厭患色籠,心欲出離,即修觀智破三種色。識處者,謂厭患虛空無邊,修觀捨前外空,更緣內識。無所有處者,外境名空,內境名識,捨此二境,入無所有定。非想非非想處者,非識處之有想,非無所有之無想,捨前二處,而入上定。《順正理論》云︰一切天眾皆作聖言,為彼言辭同中印土,然不由學,自解典言。

論無色界身處,有二義。初言無處者,《婆沙》云︰四空離形報無別處,但在欲、色二界,成就四空無色業。言無身者,《俱舍》云︰無色,無身。纂云︰無業果色,非異熟身。《楞嚴》云︰是四空天,身心滅盡,定性現前,無業果色。次言有處者,《起世》云︰倍色究竟有空處,乃至非非想處,皆名諸天住處。《華嚴》云︰菩薩鼻根,聞無色宮殿之香。言有身者,《阿含》云︰舍利弗滅時,無色界天淚下如春細雨。《仁王經》列︰無色天眾。《中陰經》云︰如來至無色界中,諸天禮拜。大眾部云︰但無麤色,非無細色。《淨名疏》云︰若不了義教,明無色界無色;若了義教,呶色界有色。《涅槃經》云︰無色界色,非聲聞緣覺所知。今此所明,當從後義。(中略)

(三)三界總別

總名三界,曰欲、色、無色也。自下從金剛際上至他化天,中間五趣雜居,一切有情未離貪欲,故名欲界。自梵眾上至色究竟,此十八天正報身相如銀白色,宮殿真金赤色,光色互照,故名色界。自空處至非想處,此四天人同碧落,界若虛空,四蘊成身,無色蘊故名無色界。別名二十五有,謂四洲、四惡趣,六欲並梵天、四禪、四空處、無想、五那含,皆名為有者,謂因屬有漏,果係有為,有生有死故。

◎附二︰水野弘元著‧郭忠生譯《原始佛教》第二章(摘錄)

佛教的三界說──「三界」一語或許亦是承襲自吠陀時代的天、空、地「三界」──是採用佛教以前已有的觀念加以組織而來;這是為說明業力論的具體事相而產生的。釋尊時代雖然論及三界;可是,與其說釋尊是指具體的事實世界,毌寧說是精神上的世界。所謂的欲界、色界、無色界是指人的精神狀態。如果感官的欲求雜多,就叫「欲界」。初禪至四禪的禪定狀態叫做「色界」。進而更為寂靜的精神統一狀態叫做「無色界」。原始聖典除了以上的三界說之外,也有稱色界、無色界、滅界(nirodhadhatu)為三界的說法。這些所謂的「界」實在不能視之為現實的世界。又「出世間」聖者的不共世界,似乎指三界以外的世界;其實不外是指聖者內證的覺悟精神狀態。部派佛教為了具體說明業力論,才把三界當成有生物存在的具體世界。

這樣所組織而成的世界觀,已脫離佛教的本來立場;並具有不合理與矛盾之嫌。如果把三界當成具體的存在世界,則沒物質又只精神的世界與只有精神的生物,究竟能否存在﹖任何現象的存在必須落於時間與空間的範疇之中;沒有物質的世界,即是沒有空間延伸的世間,不含空間的存在是無法想像的。因此像無色界的世界及其生物,應是不存在的,遑論其天神的壽命歲數了!

〔參考資料〕 《雜阿含經》卷十七;《法華經》卷二;《華嚴經孔目章》卷二;《俱舍論》卷八;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三;《品類足論》卷五;《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五、卷九十八;《阿毗曇甘露味論》卷上;《大智度論》卷二十一;《瑜伽師地論》卷四;定方晟《佛教にみる世界觀》;中村元《原始佛教の思想》(下)第五編。


九地

指九種有情之住處。又稱九有。「地」者持載之意,眾生依此而住,故名。九地,即五趣雜居地、離生喜樂地、定生喜樂地、離喜妙樂地、捨念清淨地、空無邊處地、識無邊處地、無所有處地、非想非非想處地。此中,五趣雜居地為欲界,其次四者為色界的四禪天,最後四者為無色界的四無色天。

(1)五趣雜居地︰又稱欲界五趣地。五趣即欲界六天、人、餓鬼、畜生及地獄。若別立阿修羅則稱六趣。五者皆為散地且果報苦樂不同,合而為一故稱五趣雜居地。

(2)離生喜樂地︰為色界初禪天,已離欲界欲惡之法,得覺觀禪定,身心凝靜而生喜樂;住此定則不受一切苦惱逼迫。

(3)定生喜樂地︰為色界第二禪天,已離初禪覺觀動散,攝心於定,湛然凝靜而生勝定喜樂;住此定者如自暗室出而見日月光明,朗然洞徹。,(4)離喜妙樂地︰為色界第三禪天,已離二禪天之喜,攝心、諦觀泯然而入於定,得勝妙之樂;住此定者樂法增長徧滿身中。

(5)捨念清淨地︰為色界第四禪天,已捨二禪之喜、三禪之樂,心無憎愛,一念清淨無雜;住此定者空明寂靜,萬象皆現。以上色界天之名,見於《雜阿含經》卷十六、《俱舍論》卷十二等。

(6)空無邊處地︰為無色界之第一天,因厭於色界為色質所礙,不得自在,乃加功用行,滅一切色相,入於虛空處定,其心奔,無礙自在。

(7)識無邊處地︰為無色界之第二天,厭於空無邊,轉心緣識,與識相應,心定不動,三世之識悉現定中,清淨寂靜。

(8)無所有處地︰為無色界之第三天,厭於空處無邊,識處三世流動無際,故入於無所有處定,怡然寂靜,不起諸想。

(9)非想非非想處地︰為無色界之第四天,非前識處之有想,非無所有處之無想,厭無所有處之癡,捨之,入非非想定,不見有無之相貌,冺然而清淨無為。

以上九地,各有九品之惑,若欲得解脫則皆須斷除之,聲聞四果之差別即依其斷惑之多少而定。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三十一、卷一四一;《俱舍論》卷二十八;《順正理論》卷七十七;《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三十八;《大乘義章》卷十三;《釋氏要覽》卷中;《大明三藏法數》卷三十五。


九次第定

指次第無間所修的九種禪定。又稱無間禪或鍊禪。即色界的四禪定(初禪次第定、二禪次第定、三禪次第定、四禪次第定)、無色界的四處(虛空處次第定、識處次第定、無所有處次第定、非想非非想處次第定)以及滅受想次第定。

依《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十載,離諸欲,離諸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入初禪,如是次第入二禪乃至滅受想定,即名九次第定。該書又載(大正46‧546b)︰
「今此九法皆轉名次第定者,上來諸法門既觀行未熟,入禪時心有間故,不名次第定也。行者定觀之法先已成就,今於此中修鍊既熟,能從一禪心起,次入一禪心心無間,不令異念得入,若善若垢。如是乃至滅受想定,是名九次第定,亦名鍊禪,所以者何﹖諸佛弟子心樂無漏先得諸味禪,今欲除其滓穢以無漏禪鍊之,皆令清淨如鍊金之法。」

依《法界次第初門》卷中所載,此九次第定之內容略如下列︰

(1)初禪次第定︰離諸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入初禪定時,是中初禪定觀均齊;自識其心,其以次第而入無有剎那雜念;間入初禪定,是為初禪次第定。

(2)二禪次第定︰若從初禪,入二禪時,是中二禪定觀均齊;自識其心,其心次第而入,無有剎那雜念間入二禪定,是為二禪次第定。

(3)三禪次第定︰略如初禪二禪中所述。

(4)四禪次第定︰略如初禪二禪中所述。

(5)虛空處次第定︰略同初禪二禪中所述。

(6)識處次第定︰略如初禪二禪中所述。

(7)無所有處次第定︰略同初禪二禪中所述。

(8)非有想非無想處次第定︰略同初禪二禪中所述。

(9)滅受想次第定︰若從非有想非無想,入滅受想定時,於是定前,自識其心,要期心利,心心次第而入,無有剎那雜念間入滅受想定;是為滅受想次第定。

〔參考資料〕 《法華玄義》卷四之(上);《大智度論》卷二十一、卷八十一;《大乘義章》卷十三;《大明三藏法數》卷三十四。


九種大禪

「大禪」指大乘禪法,共有九種,故云九種大禪。即自性禪、一切禪、難禪、一切門禪、善人禪、一切行禪、除煩惱禪、此世他世樂禪、清淨淨禪等九種。此等禪法為菩薩不共的深廣禪法,不是小乘人所修,故稱為大禪。語出《菩薩地持經》卷六〈方便處禪品〉。《法華玄義》卷四(上)、《法界次第》卷下把它當作出世間上上禪。《法華玄義》將之與諸禪比較,謂「根本舊禪如乳,練禪如酪,熏禪如生酥,修禪如熟酥,九大禪如醍醐,而以醍醐為妙。」

此九種大禪之特質略如下述︰

(1)自性禪︰在菩薩藏中聞、思,並一心安住於前此所行的世間、出世間善,或止、或觀、或止觀雙修。此自性禪是觀心之自性,並非從心外所得。為自性本有之禪定,所以稱為自性禪。

(2)一切禪︰謂自行化他等一切諸法無不含攝。此禪略有二種,即世間與出世間禪。二者又各有現法樂住禪、出生三昧功德禪與利益眾生禪三種︰

{1}現法樂住禪︰菩薩之禪定遠離一切妄想,身心止息、寂滅,捨離味著及一切諸想。

{2}菩薩出生三昧功德禪︰菩薩之禪定能出生種種不可思議無量無邊之十力種性所攝三昧。彼等三昧,一切聲聞、辟支佛尚不知其名,何況能起彼禪定!更不能知其所出生之二乘解脫、無礙慧、無諍願智、勝妙等諸功德。

{3}利益眾生禪︰有十一種利益,即︰菩薩依布施饒益眾生,且依眾生所作同其行事;為除眾苦;知所應說,知恩報恩;護諸恐怖,諸難憂苦,能為開解;施給資生所須之具;如法蓄眾;善於隨順;見實功德,歡喜讚歎;有過惡者,等心折服;以神力令其恐怖或使生歡喜。

(3)難禪︰此禪不易修,故云難禪。有三種︰

{1}菩薩久習勝妙禪定,於諸三昧心得自在,哀愍眾生欲令成熟,捨第一禪樂而生欲界。

{2}菩薩依此禪出生無量無數不可思議諸深三昧,超越一切聲聞辟支佛上。

{3}菩薩依此禪而得無上菩提。

(4)一切門禪︰謂一切禪定皆由此門而出,故云。此有四種︰

{1}有覺有觀禪,為色界初禪;初靜慮與尋伺相應,故名有覺有觀俱。

{2}喜俱禪,為色界第二禪;第二靜慮與喜心共發。

{3}樂俱禪,為色界第三禪;第三靜慮發勝妙之樂。

{4}捨俱禪,是色界第四禪;第四靜慮是心平等,沒有善惡憎愛之意,故名捨俱。

(5)善人禪︰一切善法無不攝受,此為大善根眾生所共修,故云。有五種︰

{1}不味著,不樂著於禪定之味。

{2}慈心俱,愛念眾生之心與禪定俱發。

{3}悲心俱,悲愍眾生之心與禪定俱發。

{4}喜心俱,歡喜眾生離苦得樂之心與禪定俱發。

{5}捨心俱,無憎無愛平等之心與禪定俱發。

(6)一切行禪︰大乘之一切行法無不含攝於此,故云。有十三種︰

{1}善禪,此禪定能攝一切善法。

{2}無記化化禪,不待作意思惟,而自然能在定中作種種變化且無窮無盡。

{3}止分禪,攝心不散而與定相應。

{4}觀分禪,分別照了與慧相應。

{5}自他利禪,正定現前,則能自利利他。

{6}正念禪,在定中正念思惟,無諸雜想。

{7}出生神通力功德禪,得此大定,則一切神通功德,悉皆由此出生。

{8}名緣禪,於一切諸法名相因緣,悉得通達無礙。

{9}義緣禪,能夠通達曉了一切諸法的義理因緣。

{10}止相緣禪,於寂靜因緣相中,能圓明洞,永離一切散亂。

{11}舉相緣禪,能照諸法起滅因緣,悉皆清淨無礙。

{12}捨相緣禪,於善惡法相因緣,悉皆捨離,清淨而無染著。

{13}現法樂住第一義禪,由於此定能得到法喜之樂,並能安住在第一義中,故云。

(7)除惱禪︰修此禪能除滅眾生種種苦惱,故云。此又分為八種︰

{1}咒術所依禪,菩薩入定能除諸苦患、毒害、霜雹、熱病、鬼病等。

{2}除病禪,能除四大所起之眾病。

{3}雲雨禪,能引起甘雨,消除災旱,能救濟饑饉。

{4}等度禪,能救濟一切水界、陸界及人、非人等種種災難。

{5}饒益禪,能以飲食饒益曠野饑渴眾生。

{6}調伏禪,能以財物調伏眾生。

{7}開覺禪,使種種迷惑的眾生能夠覺悟。

{8}等作禪,能使眾生所作悉皆成就。

(8)此世他世樂禪︰修此禪定能使眾生悉得現在、未來一切樂,故云。此又分為九種︰

{1}神足變現調伏眾生禪。由於此定,而能變現種種神足通力,調伏一切眾生。

{2}隨說調伏眾生禪。由此定而能隨順說法,調伏一切眾生。

{3}教誡變現調伏眾生禪。由於此定而能以正法,調伏教誡訓諭一切眾生。

{4}為惡眾生示惡趣禪。因此定能為惡業眾生示現修羅、餓鬼、畜生、地獄等趣,使其能改惡遷善。

{5}失辯眾生以辯饒益禪。因此定而以辯才來饒益不能辯說正法的眾生,使其心識開悟。

{6}失念眾生以念饒益禪。依此定以正念饒益失去正念之眾生,使其不生邪見。

{7}造不顛倒論微妙讚頌摩得勒伽為令正法久住世禪。由於此定開發妙慧,使心不顛倒,能造微妙讚頌,及摩得勒伽(智母)論,使正法流通久住於世。

{8}世間技術義饒益攝取眾生禪。由於此定能知書數、算計、資生之方法,並依之以攝取、饒益一切眾生。

{9}暫息惡趣放光明禪。由於此定能放大光明,使修羅等趣暫時停息其苦惱。

(9)清淨淨禪︰依此禪定,使一切煩惱惑業悉皆斷盡,亦即可得大菩提清淨之果,故名清淨。由於清淨相亦不可得,必須淨除,故「清淨」之後又加一「淨」字顯示此意。此可分為十種︰

{1}世間清淨淨不味不染污禪。由於此定,而不味著於一切天人所修之世間禪定,亦不見有染污相。

{2}出世間清淨淨禪。由於此定,於一切聲聞、緣覺所修出世間禪定,都無染礙。

{3}方便清淨淨禪。由此定,能善巧方便演說無量妙法,化度一切眾生,悉無染礙。

{4}根本清淨淨禪。依此定,於色界四禪根本定,全無染礙。

{5}根本勝進清淨淨禪。雖在色界四禪根本中,得最上殊勝增進之禪定,亦完全未有染礙。

{6}入住起力清淨淨禪。依此定,或入、或住、或起力用,都自在而無染無礙。

{7}捨復入力清淨淨禪。依此定捨而復入,力用自在,無染無礙。

{8}神通所作力清淨淨禪。此定能以種種神通力用變現自在,利益一切,悉無染礙。

{9}離一切見清淨淨禪。依此定,悉皆遠離斷常有無一切諸見,而無染礙。

{10}煩惱智障斷清淨淨禪。依此定,見思等惑及障理之智,都已斷滅,完全沒有染礙。

〔參考資料〕 《大明三藏法數》卷三十四;《教乘法數》卷三十;《大藏法數》卷四十七;《法華玄義釋籤講述》卷四(上)。


二十五有

指眾生輪迴生死的二十五種存在境界。亦即將三界有情的異熟果體分類為二十五種︰(1)地獄有,(2)畜生有,(3)餓鬼有,(4)阿修羅有,(5)弗婆提有,(6)瞿耶尼有,(7)鬱單越有,(8)閻浮提有,(9)四天處有,(10)三十三天處有,(11)炎摩天有,(12)兜率天有,(13)化樂天有,(14)他化自在天有,(15)初禪有,(16)大梵天有,(17)二禪有,(18)三禪有,(19)四禪有,(20)無想有,(21)淨居阿那含有,(22)空處有,(23)識處有,(24)不用處有,(25)非想非非想處有。

《大般涅槃經》卷十四云(大正12‧448b)︰「菩薩摩訶薩住無畏地,得二十五三昧,壞二十五有。」此是以六趣中的地獄乃至阿修羅四趣各為一有,將人趣之四洲開列為四有,天趣中的六欲天、四禪及四無色各為一有。另外,初禪開大梵為一有,四禪開無想、淨居二天各為一有,亦即將欲界分類成十種,色界分類為七種,無色界分類成四種。

〔參考資料〕 南本《涅槃經》卷十三;《入楞伽經》卷七〈五法門品〉;《涅槃經義記》卷五(下);《大乘義章》卷八(末);《摩訶止觀》卷九(下);《法華經玄義》卷四(上);《法苑珠林》卷七十。


八十八祖道影傳贊

四卷。明‧憨山德清撰,清‧高承埏補。又稱《八十八祖傳贊》。收在《卍續藏》第一四七冊、《嘉興藏》(新文豐版)第三十一冊。

明代宮中藏有諸祖道影八十八幀,洪武元年(1368)傳摹供奉於金陵牛首山祖堂。萬曆十二年(1584),紫柏大師請畫家丁雲鵬臨摹成冊;萬曆四十三年,憨山德清為此畫冊作傳贊。崇禎五年(1632)嘉禾錢仙去其像,以傳贊付梓,然僅刻印七十七祖。清‧順治元年(1644),高承埏再補十一祖傳,同時增補雲棲袾宏、達觀真可、憨山德清、雪嶠圓信四師傳贊,未成即逝,後由其子高佑[金*已]重編完成,並於康熙十三年(1674)付梓刊行。雍正十三年(1735),蒙敕入《龍藏》。

本書除收錄西天東土祖師、曹溪下五派傳燈及旁出等外,亦含攝禪師、教主、戒律、淨土、華嚴、天台、密、瑜伽等高僧。卷首有徐芳重編序、序跋,以及丹霞今釋序、憨山德清題辭、雪嶠圓信序文等多篇。卷末則附高佑[金*已]〈敬書先公重編諸祖道影傳贊後〉、高承埏〈三大師傳贊序〉、錢謙益序文等。

全書所收諸祖名錄如下︰

(1)卷一︰西天二十七代祖師、旁出一人。旁出︰阿若憍陳如。西天二十七代祖師︰摩訶迦葉、阿難陀、商那和修、優波毱多、提多迦、彌遮迦、婆須蜜、佛陀難提、伏馱蜜多、脇、富那夜奢、馬鳴、迦毗摩羅、龍樹、迦那提婆、羅睺羅多、僧伽難提、伽耶舍多、鳩摩羅多、闍夜多、婆修盤頭、摩拏羅、鶴勒那、師子、婆舍斯多,不如蜜多、般若多羅。

(2)卷二︰(1)漢季六朝神僧︰康僧會、佛圖澄、慧遠、寶誌、慧約。(2)梁隋唐三朝東土六代祖師︰菩提達磨、慧可、僧璨、道信、弘忍、慧能。(3)唐朝教主︰灌頂、玄奘、道宣、窺基、法藏、法照、不空金剛。

(3)卷三︰(1)唐朝禪師︰青原行思、南嶽懷讓、永嘉玄覺、一行、馬祖道一、石頭希遷、澄觀、天皇道悟、大珠慧海、黃檗希運、溈山靈祐、圭峰宗密、臨濟義玄、洞山良价、曹山本寂、鳥窠道林。(2)後梁禪師︰雪峰義存。

(4)卷四︰(1)宋朝禪師︰首山省念、永明延壽、石霜楚圓、天衣義懷、佛印了元、黃龍慧南、楊岐方會、白雲守端、五祖法演、無準師範。(2)宋朝法師︰四明知禮。(3)元朝禪師︰雪巖祖欽、無用賢寬、高峰原妙、鐵山瓊、中峰彿、斷崖了義、絕學世誠、千巖元長、無一全、本性空、大滿。(4)國初禪師︰季潭宗泐、碧峰寶金、唯庵德然。(以上八十八祖)

(5)附卷︰萬曆間賜紫衣三禪師︰雲棲袾宏、達觀真可、憨山德清。另附雪嶠圓信傳。


八正道

原始佛教及部派佛教的根本實踐原理。又稱八支正道、八支聖道或八聖道。指達到佛教最高理想境地(涅槃)的八種方法和途徑。茲略述如次︰

(1)正見︰指正確的見解,即有關佛教正確世界觀與人生觀的緣起與四諦之智慧,但對未確立智慧者,則為正確的信仰。

(2)正思惟︰指在身、語行為以前的正確意志或決定。

(3)正語︰指正思惟後所產生的正確言語。不說妄語、惡口、兩舌、綺語,要說真實而且與別人能融洽的有益語言。

(4)正業︰指正思惟後所產生的行為。不做殺生、偷盜、邪淫的事。要從事愛護生命、布施與慈善、遵守性道德等善行。

(5)正命︰指正確的生活。即以正當的職業過正當的生活,以及每天過規律的生活。無論睡眠、飲食、工作、運動、休息等,都要有規律。

(6)正精進︰精進是努力趨向理想,也就是指努力除惡,俾使一切宗教的、倫理的、政治的、經濟的、身體健康方面的善增加。

(7)正念︰具有正確的意識、想法,時刻不忘其理想與目的。

(8)正定︰即精神統一。在日常生活中,使心安靜。心如明鏡止水,一片冰心似的無念無想之狀態,就是正定之展現。

八正道是針對婆羅門教及耆那教的苦行主義,以及六師外道中主張享樂主義者所提出的。釋尊提倡不苦不樂之中道,因此,原始佛教也將八正道稱為中道,且以之為四諦中道諦的具體內容。

八正道雖然分成八個項目,但卻是有機的結合,因此不是個別而不相關聯的。只是為了說明上的方便,才將它分為八項。這八項與三學的關係,雖有異說,但大體如下表所列︰


┌正 見┬慧─────┐
├正思惟┘ │
├正 語┐ │
八正道┼正 業┼戒─────┼三學
├正 命┘ │
├正精進──三學共通 │
├正 念┬定─────┘
└正 定┘


一般而言,八正道的八支是同時存在的。其發生順序,並沒有先後之別。但也有人認為應按照八支列舉的順序,而有前後一定的排列。這與戒、定、慧三學的情形相同,依據三學發生的順序,首先是戒,其次定,最後慧,像這樣也是合理的。由此立場來看八正道,則其順序該是慧→戒→定,而不是戒→定→慧。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在八正道之後加上正智、正解脫二支,則成為十無學法,最後的正智與正解脫屬於慧,所以,從十無學法與三學之間的關係看來,正確的次序當是慧→戒→定→慧。最初的慧相當於入門者的信,因此可知全體順序應當是信、戒、定、慧。

對於八正道的詳細解釋,有安世高譯《佛說八正道經》、《增一阿含經》的〈四諦品〉及南傳《相應部》。

◎附一︰水野弘元著‧郭忠生譯《原始佛教》第四章(摘錄)

八正道的意思是︰八種正道。為什麼以八正道此單一名詞來代表呢﹖因為這是達於涅槃不可分的方法,缺一不可。例如正見必須伴隨後七者才能成就,正思亦必須伴隨其他七者才能圓滿……正定亦然,因為要得到正定,必須有前七者的資糧。這是八正道的完整性。下面我們依次解釋八正道。(中略)

(一)正見︰意思是「正當的見解」、「觀察事物的正當方法」。它指佛教對人生世間的正見,換言之,即是澈見緣起法、四聖諦的智慧。既然正見被形容為「聖」,則必為證知佛法正見之聖者的智慧。但對那些僅持受世間德行的人而言,亦有相當的重要性,亦即這些人乃是由「正信」引生正見。他們只要信仰那些已得正見的聖者,並且相信正見的功德,則在生活上一樣是非常充實。進一步的說,如果知道或經歷何以那是正見,則其本身即已證得正見。所以,知道這是聖者親證的智慧為正見,持受世間德行的智慧為正信。

不管是在宗教,就是在日常生活,正見亦有其重要性;在策劃任何事物之時,吾人必須有正確的目標與具備一般的知識,否則即無完成之日,亦無完成的期待可能性。不管如何,具備相關的知識是第一要件。

(二)正思︰這是正當的思考方法與決策,亦即是熟慮自己的地位,考慮行動之時應以何種心態應對之。吾人須以正思時刻保持著靈敏覺性,來決定如何做與如何做才能有好的成果。正思的具體內容乃是由正見所引發之鎮定的思考。

關於正思,原始佛教聖典所說的是︰時刻保持警覺以避免忿怒、殺生或世俗謬見從心頭湧起,同時長時憶念出世正法,具足柔軟、慈悲、清淨、無恚心。如果是學生就必須像個學生,不可逾規越矩,不像個學生的樣子;如果是白領階級,就老實認清自己的地位,勞工階級亦然,資本家亦須按照自己的地位作為。這才是正當的決定。

(三)正語︰如果已具足正見與正思,則事物之根本觀念必能了然清楚。如果缺乏這些要件,懵懵懂懂,怎能有所作為呢﹖如果有詳切的擘劃,那麼剩下的只是去執行、實現而已。

正語的意思是︰正當的口業。如果有正見、正思,很自然的口業必為正。關於正語的具體內容,在佛典常看到的有︰不妄語、不綺語、不兩舌、不離間。但正語不僅在消極的不作為,更須積極的以真實語、柔軟語,就事實的需要以導化他人、教導眾生。由於沒有語言上的衝突,沒有惡語相加,則正語至少可減低一些不必要的誤會,彼此和樂共存。其他如「愛語」、「和合」等亦可歸屬於此。許多冷漠、敵對、疏離與懷疑都是「口業」惹的禍。總之,在任何社會裏,我們迫切的需要善意的瞭解,而這種瞭解必須有正語的基礎。

(四)正業︰正業的意思是「正當的身心」。「意業」乃是借諸「口業」或「身業」而表現出來。所以意業經過正見與正思的過濾,必能引生正語與正業。談到正業,佛典告訴我們要不殺生、不偷盜與不邪淫。但這僅是消極的不為惡,正業的積極意義在於「護生」、「慈悲」、「布施」或者是「引人向善」。而那些常在新聞出現的非法行為,諸如搶劫、殺人、暴力、詐欺與吵架等等,任何非法的行為都是與正業相違逆,是和樂生活的絆腳石。所以說如果能遏止此等非法行為,所行皆能契合正業、正語,則必有和平、快樂的生活。

(五)正命︰不用說,吾人須遠離惡語與非法行為,而住於正業與正語。如此的生活便是正命的典範。這即是說︰不應從事非法職業或為道德所禁戒之事。例如學生從早上起床,到晚上上床睡覺,必有一定的生活規範。什麼時候起床,什麼時候吃早餐,不早退……等等。至於出家僧眾的生活規範則是如何靠信眾的供養而活,如何支配整天的時間。

(六)正勤︰要實踐上述五種正道,以至於後述的正念、正定,必須有相當的勇氣與正確的努力。沒有努力與勇氣,決不能成辦任何事。原始佛教聖典以四方面來談它︰(1)已得善令得增長,(2)未得善令得生起,(3)已得惡令得消滅,(4)未得惡令不生起。如果以此四種而精進,則善法日益滋長,惡法必不復生。如此則個人與社會必能邁向光明,進步不已。

(七)正念︰正念的意思是「每個人必須時刻顧念自己與周遭的事物」。「念」並不是「為我」,而是時時刻刻的顧念自己、關心別人,以便使正見乃至正定等各正道皆能付諸實踐。所以正念可稱之為「正意」、「正當的深思熟慮」,亦可視之為反觀自身與積極的負責。這正與漫不經心或粗心大意相反,因為不道德的行為或是無法履行自己的業務,全是由於漫不經心或粗心大意。

在佛法裏,正念常與正知相提並論,二者都是指相同的心理狀況。正念的意思是︰一個人必須時刻念茲在茲;一切事物皆是無常、苦、無我、不淨等等。這即是說不可離於佛法,顛沛必於是,造次必於是;正知則是時刻保持靈敏覺性,把握住佛法在日常生活中應有的作為與態度。

(八)正定︰這就是正確、正當的禪定。亦即是使自己的心能在自己控制之下的境界。但是,這並不一定非要在打坐之中不可。亦不一定在日常生活中,非要全神貫注於禪定不可。在解釋正定時,傳統的說法皆以四禪為主,但是此類的禪定境界僅有靠打坐、冥思內省才能證得。雖然如此,最低的初禪對日常生活亦甚有裨益。由禪定,吾人可控制自己的心理,並由此使自己的心理變得更靈敏、更精細。在寂靜中沉思或回憶,則必可控制吾人的心理。這種靜如死水,無瑕鏡面的心靈,或吾人稱之為「無心無思」的平靜心靈唯有靠「正定」才能證得。沒有正定,絕無法有統一的心靈境界。當然,吾人勿須特別訓練自己常在定中,只要制心一處即可達於正定。

◎附二︰印順《成佛之道》〈三乘共法章(摘錄)

佛在說明道諦時,最常用的內容分類,還是八正道。八正道,應稱為「八聖道分」,或「八聖道支」。這是成聖的正道,有不可缺的八種成分。這就是︰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八正道就是三學,如正見、正思惟是慧學;正語、正業、正命是戒學;正念、正定是定學;正精進是遍通三學的。此八支聖道,是三學,也就是一乘。佛為須跋陀羅說︰外道們沒有八正道,所以沒有聖果,沒有解脫。我(佛)法中有八正道,所以有聖果,有解脫。這可見八正道是能入於涅槃的唯一法門了。這在大乘的《楞伽經》中,也還是這樣說︰「唯有一大乘,清涼八支道」。(中略)

出世的解脫道,是以緣起及四諦法門為綱要的。所以說到正見,除知緣起的集滅外,還有四諦的正見,這是經中特別重視的。正見流轉還滅的緣起法,是依因而起,依因而滅的正見。但這不是空洞的因果觀、有空觀,而是無明緣行等的依緣而有,無明滅就行滅等的依緣而無。因果相依的必然性,從中道的立場,如幻假有緣起觀中,正確的體見他,深入到離惑證真的聖境。四諦,也是因果的︰苦由集而生,滅依道而證,這是世間與出世間兩重因果。觀察的對象,還是現實苦迫的人生。從苦而觀到集(如從老死而觀到愛取為緣,到無明為緣一樣),然後覺了到集滅則苦滅的滅諦(如知道無明滅則行滅……老死滅一樣)。但怎能斷集而證滅呢﹖這就是修道了。這是證滅的因,也是達成集苦滅的對治。這樣,知四諦與知緣起,並非是不相關的(十二緣起也可以作四諦觀,如無明,無明集,無明滅,滅無明之道,經中說為四十四智)。所以緣起正見,也即是知四諦慧。不過在說明上,緣起法門著重於竪的系列說明,四諦著重於橫的分類而已。

佛在鹿野苑,最初為五比丘大轉法輪,就是四諦法門,也就是稱為「三轉十二行相」的法輪,明白表示出對四諦的次第深入。當時,佛先指示了︰那些是苦,那些是集,什麼是滅,什麼是道。這應該是剴切分別,詳細指示。不但要知道那些是苦的,那些是苦的集因;苦必從集生,有集就有苦等事理。而且要知道︰這些苦是真實的苦,決無不苦的必然性。這是第一轉(四行),是開示而使其了解深信的。

接著,佛更說︰苦是應知──應該深切了知體認的;能深切信解世間是苦迫性,才會發生厭離世間,求向解脫。集是應該斷的,不斷便生苦果,不能出離生死了。滅是應該證得的,這才是解脫的實現。道是應該修習的,不修道就不能斷集而證得滅諦。這是第二轉(四行),是勸大家應該「知苦斷集證滅修道」,從知而行,從行而去實證的。

接著,佛再以自身的經驗來告訴弟子們︰苦,我已是徹底的深知了;集已經斷盡;滅已經證得;道已經修學完成。也就是說︰我已從四諦的知斷證修中,完成了解脫生死,體現涅槃的大事,你們為什麼不照著去實行,去完成呢﹖這是第三轉(四行),是以自身的經驗為證明,來加強弟子們信解修行的決心。

佛說四諦法門,不外乎這三轉十二行相的法輪。在弟子的修學四諦法門時,首先要如實知四諦︰從四諦的事相,四諦間的因果相關性,四諦的確實性(苦真實是苦等);從「有因有緣世間(即是苦的)集,有因有緣(這就是道)世間滅」的緣起集滅觀中,知無常無我而流轉還滅,證入甚深的真實性。應這樣的如實知,也就能知集是應斷的,道是應修的,惑苦滅應證的。依正知見而起正行,最後才能達到︰已知,已斷,已滅,已修的無學位,由於苦集滅而得涅槃。

對於四諦的如實知見,引起了見諦(真實)得道的問題。在四諦中,體見什麼才算得證﹖由於學者的根性,修持方法的傳承不同,分為頓漸二派。觀四諦十六行相,以十六(或說五)心見道的,是漸見派──見四諦得道,是西北印學派的主張。而中南印度的學派,是主張頓見的──見滅諦得道。當然,這是千百年來的古老公案,優劣是難以直加判斷的。依現有的教說來參證,從佛法本源一味的見地來說︰見四諦,應該是漸入的;但這與悟入緣起空寂性──也就是見滅諦得道,是不一定矛盾的。經說︰沒有前三諦的現觀(直覺的體驗),是不能現觀道諦的;四諦是漸入,猶如梯級的,這都是漸入漸證的確證。但四諦現覺的深見深信──也稱為「證信」,不是證入四種真實理體;諦是審諦不倒的意思,所以是指確認那四類價值而說。如苦︰這些生死有為,是無常的,不安穩的,是無我而不自在的;這種生死事實的苦迫性,能深知深信而必然無疑,就是見苦諦。煩惱與引生的善惡業,是能起生死,使生死不斷生起的真正原因,也就是惑業的招感性,深知深信而必然無疑,便是見集。斷了煩惱,不起生死,那種寂靜、微妙、出離的超越性,更沒有任何繫縛與累著的自在性,深知深信而不再疑惑,便是見滅。

八正道,有了就有出離,沒有就決不能出離;八正道的能向涅槃所必由的行迹性,能深知深信而不再疑惑,名為見道(諦)。這種印定苦集滅道的確信無疑,是四類價值的深知深信,當然是先後生起而印定的。但這無礙於緣起空寂性──滅諦的體見。緣起空寂性,就是「甚深廣大無量無數永滅」;這是超越緣起相對性的「正法」;本來如此,必然如此,普遍如此,而稱為「法性,法住,法界」的。見滅諦,不是上面所說的價值確信,而是體見那超越相對性的寂滅性自身。這是平等不二的,沒有次第可說。學者在正觀緣起的集滅中,達到離愛無欲而體見寂滅性,就是得道;四諦也當然證得了。但在智見上,應有引起的次第意義。如一下子發見了寶藏,又一樣一樣的點收一樣──這是古德所說的一種解說。頓入,漸入,應該就是這樣的。見寂滅而證道,為古代無數學者所修證的,是不容懷疑的事實,稱此為滅諦的體見,是寂滅性自身的體見,與見四諦的見──四類價值的確認不同。

在中道的正見中,有著一定的程序,主要是︰「先得法住智,後得涅槃智。」佛為深摩說︰「不問汝知不知,要先得法住智,後得涅槃智。」這是怎樣的肯定、必然!什麼是法住智﹖什麼是涅槃智﹖依〈七十七智經〉說︰一切眾生的生死緣起,現在如此,過去未來也如此,都是有此因(如無明)而後有彼果(如行)的,決不離此因而能有彼果的,這是法住智。所以,法住智是對於因果緣起的決定智。這雖然是緣起如幻的俗數法(如不能了解緣起的世俗相對性,假名安立性,而只是信解善惡、業報、三世等,就是世間正見,不名為智),但卻是正見得道所必備的知見。經上說︰如依此而觀緣起法的從緣而生,依緣而滅,是盡相、壞相、離相、滅相,名涅槃智。這是從緣起的無常觀中,觀一切法如石火電光,纔生即滅;生無所來,滅無所至,而契入法性寂滅。這就是︰「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由生滅故,寂滅為樂。」由無常(入無我)而契入寂滅,是三乘共法中主要的解脫法門(還有從空及無相而契入的觀門)。所以,法住智知流轉,知因果的必然性,涅槃智知還滅,知因果的空寂性;法住智知生滅,涅槃智知不生滅;法住智知有為世俗,涅槃智知無為勝義。依俗諦的緣起因果,而後契入緣起寂滅的真實,這是解脫道中正觀法的必然歷程,一定如是而決無例外的。

說到這裏,覺得佛教中,每有一種錯誤的傾向,就是不求法住智,而但求涅槃智。特別是備有世間一般知識,年老而求佛法的。對於因果緣起的必然性,四諦的價值決定,常是並無希求;有的以為這早都已經知道,而不知夢都沒有夢想過。卻以為,需要的是開悟,是明心見性。不知道沒有修成法住智,涅槃智是不會現起的。由於偏向證悟,弄到一開口,一下手,似乎非說心說性,談修談證不可。於是乎失去了悟入的必要過程,空談些心性、空有、理事,弄得內外也不辨了。過去的大德們,就有錯認定盤星,以為孔顏樂處、大學明明德、孟子致良知,就是祖師西來大意。因此有的就高唱︰「東方聖人此心焉,西方聖人此心焉」,好像儒佛融通起來。其實,儒門大師,即使翻過語錄,用過存養功夫,那一位是確認三世因果的﹖那一位從緣起的流轉還滅中求正見的﹖那一位體見一切眾生平等的﹖根本都沒有三世因果決定的法住智,必然是漂流於佛法的門外。理學大師都不能贊同佛法,而要以拒楊墨的態度來排斥佛老,為什麼﹖就是於佛法沒有正見,不知佛法的涅槃智,是依緣起因果的法住智而進修得來。所以,如以為只要談心說性,或者說什麼絕對精神之類,以為就是最高的佛法,那真是誤入岐途,自甘沈淪了!

無漏的八正道支,是同時成就的。但在修習過程中,有次第引生的意義。從先後的引生來說︰正見以後,是正思惟,是對正見所見的,作更深入的正確思惟。正見可說是從聞(或從佛及佛弟子聞,或從經典聞)而來的慧學,正思惟是從慎思明辨而來的慧學。有正見的,一定成就正信;有信的一定有要求實現的意向。所以從正見而來的正思,是引發了向解脫的真實欲求。也就因此,古譯正思惟作「正志」或「正欲」。從無常的正見中,引發正思,就向於厭。眾生對於自我及世界是熱戀著的;正思的向於厭,就是看到一切是無常是苦,而對於名利、權勢、恩怨等放得下。這是從深信因果中來的,所以厭於世間,卻 勇於為善,勇於求真,而不像一般頹廢的灰色人生觀,什麼也懶得做。從無我的正思中,向於離欲。於五欲及性欲,能不致染著。如聽到美妙的歌聲,聽來未始不好聽,可是秋風過耳,不曾動情,歌聲終了,也不再憶戀。如手足在空中運動一樣,毫無礙著。從涅槃寂靜的正思中,向於滅。心向涅槃而行道,一切以此為目標。這三者,表示了內心的從世間而向解脫,也就是真正的出離心。出離心,貫徹了解脫道──八正道的始終。不過正見著重於知厭,知離欲,知滅而已。以下六支,都是向此而修習的。

正見與正思,是慧學。依於正思的要求實踐,必然的引發正語、正業及正命──三正道支。正語,是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合法的語言文字。正業,指不殺,不盜,不淫──合法的身業。正命,是合法的經濟生活。有正確的見地,進求解脫生死,一定會表現出合法的行為。這三者,都是以清淨的戒學為體性的。在家弟子的正命,是要有合法的職業,合理的取得錢財。在使用方面,不可過於浪費,也不可過於慳吝,應該遵行佛說的中道生活。出家弟子,一向是依施主的信施而生活,所以佛特別告誡。出家人的正命而非邪命,我想引《遺教經》的一節來說明。如說︰(出家弟子)「持淨戒者,不得販賣貿易;安置田宅;畜養人民、奴婢、畜生;一切種植及諸財寶,皆當遠離,如避火坑。不得斬伐草木,墾土掘地;合和湯藥;占相吉凶;仰觀星宿,推步盈虛;曆數算計,皆所不應。節身時食,清淨自活。不得參與世事,通致使命。咒術仙藥;結好貴人,親厚媟慢,皆不應作。當自端心正念求度,不得包藏瑕疵,顯異惑眾。於四供養,知量知足,趣得供事,不得畜積。此則略說持戒之相。」

這是對於上來正道的合說。修學解脫道的,開始是先要正直其見解,這就是正見與正思。其次是要清淨其行為,這就是正語、正業與正命。正業、正語、正命,如雙足,足是能向前進的。不但要有兩隻腳,還是要無病的,能走的。正見與正思,如眼目,眼目能明見道路。不但有眼目,而且是要目無眚翳,見得正確。不論要到什麼地方,一定要認清目的地,認識道路,又要能一步步的向前進。有了這兩方面的相互助成,才能達到目的地。一般的行路都如此,何況向解脫道呢﹖這當然要足目相成,才能達於彼岸的涅槃。這說明了,出世的解脫法門(世間善道也如此),非先有正確的見解,清淨的行為不可。否則,不管你說修說證,決無實現的可能。如在火宅中,瞎子(有足)與跛子(有目)不肯合作,或只是瞎子或跛子一個人,那怎麼能脫離火宅的災患呢﹖

有了正確的見地,清淨的行為,自然身安心安,而可以進修趣證了。這要有正勤,是向厭,向離欲,向滅的精進,也稱為正精進。佛說正勤為「四正勤」︰(一)沒有生起的惡法,要使他不生。(二)已生的惡法,要斷除他。(三)沒有生的善法,要使他生起。(四)已生的善法,要使他增長廣大起來。正勤是通於三學,有普遍策發推動的力量,就是一切離惡行善的努力。如戒學,正勤是離毀犯而持淨戒的努力。定學呢,正勤是遠離定障,如五欲五蓋等,而修定善的努力。慧學呢,這是遠離邪僻的知見妄執,而得正見正思的努力。這一切,都要精進修習,才能成功。世間的善事,都還非努力不可,何況出世大事﹖所以佛在遊行休息時,聽到阿難說精進,就立刻起坐,表示對於精進的無限崇敬。

有了正知見與清淨戒,可以修定,但要由念的修習得來。念是專心繫念,為攝心不亂的主要修法。但這裏,還是以出離心為導向的。而所修的念,不是念別的,就是從正見、正思惟得來的正念。這是與慧相應的,向於涅槃的正念。正念修習成就,能得正定。約定境說,就是上面所說的七依定;佛又特別重視四禪(這是最容易發慧的定)。這不是一般的定,是與念慧相應的,向涅槃的勝定,所以叫正定。定慧齊修,末了,依正定而起現證緣起寂滅性的無漏慧,也就是涅槃智。出世的無漏慧成就,就斷煩惱,證真理,了生死而得解脫。到此,才完成修習出世解脫道的目標。解脫、涅槃,由修習八正道而成,所以佛說道諦,總是說八正道,譽為「八正道行入涅槃」。

在這三學,八正道的敘述中,似乎有不同的次第。三學是戒而定,定而慧;八正道是慧而戒,戒而定。其實,道次是一樣的。因為,慧學不但是首先的,也是究竟的,所以八正道的次第是︰正見是聞慧;正思惟是思慧;思惟發起正語正業正命是戒學。正精進遍通一切,特別是依著精進而去修正念、正定,是定學。定與慧是相應的,就是修慧。等到從定而發無漏慧,是現證慧,真實的慧學,從此而得解脫。所以,佛說的解脫道,三學與八正道一樣︰不離聞思修及現證慧的次第,也就是依戒而定,依定而慧,依慧得解脫的次第。

三學與八正道的一致性,試列表如下︰


正見───────────聞慧位
正思、正語、正業、正命──思慧位──戒增上學
┌───修慧位─┬定增上學
正勤、正念、正定─┤ └慧增上學
└───現證慧位──┤
得解脫


〔參考資料〕 《中阿含》卷五十六〈羅摩經〉、卷七〈分別聖諦經〉;《四諦論》卷四;《成實論》卷二〈四諦品〉;《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六;《俱舍論》卷二十五;《雜阿含經》卷二十八;《佛本行集經》卷三十四;宇井伯壽《八聖道の原意及び變遷》、《佛教思想の基礎》;平川彰《佛教と心の問題》;中村元《原始佛教の生活倫理》;和辻哲郎《原始佛教的實踐哲學》第三章(《世界佛學名著譯叢》{80});W. F. Jayasuriya《The Psychologyand philosophy of Buddhism》。


八解脫

八種由淺入深的禪觀行法門。依此八種禪定力量可斷三界煩惱,證得解脫,故名八解脫。又名八背捨。即依八種禪定力以背棄五欲境,且捨離其貪著之執心,故名。《大毗婆沙論》卷八十四(大正27‧434b)︰
「八解脫者,(一)有色觀諸色解脫;(二)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四)超諸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解脫;(五)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解脫;(六)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解脫;(七)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解脫;(八)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解脫。」

茲略釋如次︰

(1)有色觀諸色解脫︰又名內有色想觀外色解脫。謂離內心之色想,觀外在諸色為青瘀膿爛等不淨。

(2)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又名內無色相、觀外諸色解脫。謂內心已離色想,然為欲更使堅定不移,故於外色修不淨觀。

(3)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又名淨解脫。謂為欲試練善根是否成滿,乃棄背前二解脫之不淨觀心,而修觀外在色境之色相,令煩惱不生。

(4)超諸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解脫︰又名空無邊處解脫。謂滅有對色想,成就空無邊處之行相。

(5)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解脫︰又名識無邊處解脫。謂棄背空無邊心,成就識無邊之行相。

(6)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解脫︰又名無所有處解脫。謂棄背識無邊之心,成就無所有之行相。

(7)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解脫︰又名非想非非想處解脫。謂棄背無所有心,無明勝之想,住非無想之相且成就之。

(8)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解脫︰又名滅受想解脫。謂厭背受想等,趨入滅一切心心所法的滅盡定。

前三解脫係以無貪為體,其中,前二者依初二靜慮,緣欲界可憎之色為境;第三解脫依第四靜慮,緣欲界可愛色為境。其次之四無色解脫則以四無色禪定為體,各緣自地及上地苦集滅諦及九地類智品之道等。又,八解脫中,唯第三、第八二者名為身證者,係基於殊勝與二界等二種緣由。所謂殊勝者,謂第三解脫唯取淨相不令取惑,第八解脫則有別於其餘有心之七解脫,乃屬無心;故對望其餘六者言,此二者為殊勝。另就二邊言,謂第三解脫係依色界邊際的第四靜慮,第八解脫係依無色界邊際的有頂地。以此二緣由,特名為身證。

以上所述係依《俱舍論》論意。若依《成實論》卷十二等所述,第一、第二背捨,唯以欲界為依地;第三背捨則包含色界四禪。天台家則以為第一背捨係以初禪為依地,第三背捨則包含三、四禪。唯識家名此八者為八聖住,謂諸聖者所住,其中前七解脫已於解脫生勝解,故名解脫;第八棄背想受,故名。又,第一、第二於諸色中,以顯色相及真如相為所緣,第三以攝受相及真如相為所緣,次四者各以自相及真如為所緣,第八無所緣。

◎附︰智顗《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十(摘錄)

從背捨已去,有六種法門,並屬不壞法道所攝,利根聲聞具此六法,發真無漏,即成不壞法大力阿羅漢。故《摩訶衍》云︰不壞法阿羅漢能具無諍三昧願智頂禪。今分此六種法門,即為四意︰謂觀練熏修,一者背捨及勝處、一切處,此三門並屬觀禪。故《摩訶衍》云︰背捨是初行,勝處是中行,一切處是後行,悉為對治,破根本味禪中無明貪著及淨法愛也。(二)九次第定,即是練禪。(三)獅子奮迅三昧,即是熏禪。(四)超越三昧,即是修禪。今釋第一觀禪,即為二意︰(一)先釋三番修觀禪方法。(二)明觀禪功能。第一釋三番觀行方法者,(一)先釋背捨。(二)次釋勝處。(三)釋一切處也。先釋八背捨。八背捨者︰(一)內有色相、外觀色,是初背捨。(二)內無色相、外觀色,是二背捨。(三)淨背捨、身作證,是三背捨。(四)虛空處背捨。(五)識處背捨。(六)不用處背捨。(七)非有想非無想背捨。(八)滅受想背捨。今釋背捨,即為五意︰(一)釋名。(二)明次位。(三)辯觀法不同。(四)明修證。(五)分別趣道之相。

第一釋名,此八法門所以通名背捨者,背是淨潔五欲,離是著心,故名背捨。

言淨潔五欲者,欲界粗弊,色聲香味觸,貪著是法,沉沒三塗,名為不淨五欲。欲界定、未到地、根本四禪、四空,是中雖生味著,皆名淨潔五欲。今以背捨無漏對治破除,厭離不著,欲界根本禪定喜樂故,言能背是淨潔五欲,捨是著心,名為背捨。

復次,多有人言︰背捨即是解脫之異名。今用《摩訶衍》意往撿,此義不然,所以者何﹖如《大品經》云︰菩薩依八背捨,入九次第定。身證阿那含人,雖得九次第定,而不得受具足八解之名。故知因中,厭離煩惱,名背捨。後具足觀鍊熏修,發真無漏三界結盡,爾時背捨,轉名解脫。如此說者,義則可依。

第二明次位者,解釋不同。若依曇無德人所明,初二背捨位在欲界。三淨背捨位在色界四禪。第四、五、六、七,此四背捨位在四空。第八滅受想背捨位過三界。若依薩婆多人所說︰初二背捨位通欲界初禪、二禪。第三淨背捨唯在四禪。彼云︰三禪樂多,又離不淨近故,不立背捨。下五背捨,明位不異於前。復有師言︰三禪無勝處,四禪無背捨,此則與前有異。今依《摩訶衍》中說,論言︰初背捨,初禪攝。第二背捨,二禪攝。當知此二背捨,位在單初二禪中,為對治破欲界故,皆言以是不淨心觀外色。第三淨背捨位在三禪中,故論云︰淨背捨者,緣淨故淨,遍身受樂,故名身作證。三界之法,若除三禪,更無徧身之樂。論文又言︰是四禪中,有一背一捨,四勝處,如比上進退從容。當知位在三禪、四禪,茍而徧屬,即互乖論。今若具以此義,破射於前,及融通教意,甚自紜紜。下五背捨,配位不異於前,今依後家之釋,以辯位次也。

第三釋觀法不同者,若曇無德人,明此八解脫觀,並以空觀而為體。若薩婆多人,明此背捨不淨觀,並是有觀,厭背為體。今此八背捨,具有事理兩觀,在因則名背捨;果滿則名解脫。亦名俱解脫也。若偏依前二家所說,此則事理互有不具,豈得受於俱解脫之名﹖此中觀行方法,與前二家不同,淺深之異,在下自當可見。

第四明修證,行者欲修八背捨,無漏觀行,必須精持五篇諸戒,極令清淨。復當精勤勇猛,大誓莊嚴,心無退沒,乃能成辦大事。所言初背捨者,不壞內外色,不內外滅色相已,是不淨心觀色,是名初背捨。所以者何﹖眾生有二分行︰愛行、見行。愛多者著樂,多縛在外結使。見多者,多著身見等諸見,為內結使縛,以是故愛多者,觀外身不淨。見多者,觀內身不淨敗壞。

今明背捨觀行,多先從內起,內觀既成,然後以不淨心觀外。云何觀內﹖行者端身正心,諦觀足大拇指,想如大豆脹黑,亦如腳繭之相。於靜心中,觀此相成,即復想脹起,如梨豆大,如是乃至見一拇指腳,如雞卵大。次觀二指,三、四、五指亦然。次觀腳法,復見腫脹,乃至腳心、腳踵、腳踝、𨄔膝臗悉見腫脹。次觀右腳亦如是。復當靜心諦想,大小便道、腰脊腹背胸脇悉見腫脹。復當靜心諦觀左胛臂肘,腕掌五指,悉見腫脹;乃至右胛,亦復如是。復當靜心諦觀,頸項頭頷,悉見腫脹,舉身項直,如是從頭至足,從足至頭,循身觀察,但見腫脹,心生厭惡。復當觀壞膿爛,血污不淨,大小便道,蟲膿流出,腹既坼破,見諸內臟及三十六物,臭爛不淨,心生厭惡,自觀己身,甚於死狗。觀外所愛男女之身,亦復如是。不可愛樂,廣說如九想,但除散燒二想為異耳。

行者修此觀時,若欲界煩惱未息,當久住此觀中,令厭心純熟。若離貪愛,是時應當進觀白骨,一心靜定,諦觀眉間,想皮肉裂開,見白骨如爪大,的的分明。次當以心向上,裂開皮肉,即見額骨及髮際骨,凝然而開,即見骨相。復觀頂骨,亦見皮肉脫落,髑髏骨出。復當定心,從頭向下想,皮肉皆隨心漸漸剝落,至足皮肉既脫,但見骨人,節節相拄,端坐不動。行者爾時即定心諦觀,此骨從因緣生,依因指骨,以拄足骨;依因足骨,以拄踝骨;依因踝骨,以拄𨄔骨;依因𨄔骨,以拄膝骨;依因膝骨,以拄髀骨;依因髀骨,以拄臗骨;依因臗骨,以拄腰骨;依因腰骨,以拄脊骨;依因脊骨,以拄肋骨。復因脊骨,以拄項骨;依因項骨,以拄頷骨;依因頷骨,以拄牙齒。上有髑髏,復因項骨,以拄肩骨;依因肩骨,以拄臂骨;依因臂骨,以拄腕骨;依因腕骨,以拄掌骨;依因掌骨,以拄指骨。如是展轉相依,有三百六十骨,一一諦觀,知大知小,知強知輭,共相依假,是中無主無我,何者是身﹖見出入息,但是風氣,亦復非身非我,觀受觀心,乃至觀法,悉知虛誑,無主無我。作此觀已,即破我見;憍慢五欲,亦皆除滅。爾時復當定心,從頭至足,從足至頭,循身諦觀,深鍊白骨,乃經百千許徧,骨人筋骨既盡,骨色如珂如貝,深觀不已,即見骨上,白光煜爚。見是相已,即當諦觀眉間,當觀時,亦見白光焴焴,悉來趣心。

行者不取相,但定心眉間,若心恬然,任運自住,善根開發,即於眉間,見八色光明,旋轉而出,徧照十方,皆悉明淨。

八色者,謂地水火風,青黃赤白,普照大地。見地色如黃白淨地,見水色如淵中澄清之水,見火色如無煙薪清淨之火,見風色如無塵清風,見青色如金精山,見黃色如簷蔔華,見赤色如春朝霞,見白色如珂雪。隨是色相,悉有光耀,雖復見色分明,而無形質可得。此色超勝,非世所有。是相發時,行者心定安隱,喜樂無量,不可文載也。

行者復當從頭至足,深鍊骨人,還復攝心,諦觀於額,住心緣中,復見八色光明,旋轉而出。如是次第定心觀髮際,頂、兩耳孔,眉骨、眼骨、鼻口齒頷骨,頸項骨,從上至下,三百六十諸骨諸節,悉見八色光明,旋轉而出。行者攝心轉細,從頭至足,從足至頭,觀此骨人,悉見徧身放光,普照一切,悉皆明淨。

若是菩薩大士,咸於光中,見諸佛像。若行人善根劣弱,乃至四禪,方得見諸佛像。行者既光明照耀,定心喜樂,倍上所得,是名證初背捨相。所以者何﹖內骨人未滅故,故名內有色相,見外八種光明,及欲界不淨境故,故言以是不淨心觀外色。外色有二種︰如欲界不淨是不淨外色。八種清淨之色,是出世間色界之色,故名外色。行者見內外不淨色故,背捨欲界,心不喜樂;見八種淨色故,即知根本初禪,無明暗蔽,虛誑不實,境界粗劣,即能棄捨,心不染著。故論言︰背是淨潔五欲,離是著心,故名背捨。

復次,如《摩訶衍》中說︰初禪一背捨。當知背捨,即是無漏初禪。若是初禪,即便具有五支之義。今當分別︰如行者從初不淨觀來,乃至鍊骨人奴,即是觀禪欲界定相。次攝心眉間,泯然定住,即是觀禪未到地相。八種光明,旋轉而出,覺此八色,昔所未見,心大驚悟,即是觀禪覺支之相。分別八色,其相各異,非世所有,即是觀支。慶心踊躍,即是喜支。恬憺之法,怡悅娛心,即是樂支。雖覩此色,無顛倒想,三昧不動,即是一心支。今略事分別此無漏觀禪五支之相。當知與上,根本、特勝、通明中五支,條然有異。

二背捨者,壞內色滅內色相,不壞外色,不滅外色相,以是不淨心觀外色,是第二背捨。所以者何﹖行者於初背捨中,骨人放光既徧,今欲入二禪內淨故,壞滅內骨人,取盡,欲界見思未斷故,猶觀外白骨不淨之相,故云︰以是不淨心觀外色。今明修證,行者於初背捨後,心中不受覺觀動亂,諦觀內身骨人,虛假不實,內外空疎,專取壞散磨滅之相。如是觀時,漸漸見於骨人,腐爛碎壞,猶如塵粉,散滅歸空,不見內色。是時但攝心入定,緣外光明,及與不淨,一心緣中,不受觀覺,於後內心,豁然明淨,三昧正受,與大喜俱發,即見八種光明,照從內淨,出明十方,倍勝於上。既證內法大喜光明,即知根本二禪,虛誑粗劣,厭背不著,故名背捨,亦名無漏第二禪。是中具有四支,推尋可見。

三淨背捨、身作證者,如《摩訶衍》中說︰緣淨故淨,徧身受樂,故名身作證。所以者何﹖行者欲入是三背捨,於二背捨後,心即不受,觀外不淨,悉皆壞盡散滅,無有遺餘。亦不受大喜勇動,但攝心諦觀,八色光耀之相,取是相已,入深三昧。鍊此八色,極令明淨,住心緣中,即泯然入定。定發之時,與樂俱生,見外八色光明,清淨皎潔,猶如妙寶光色,各隨其想,昱晃明照,徧滿諸方,外徹清淨,外色照心,心即明淨,樂漸增長,徧滿身中,舉體怡悅。既證此法,背捨根本,心不樂著,是則略說,證淨背捨相。亦名無漏三禪。是中具足五支,深思可見。乃至四禪淨色,亦復如是,皆淨背捨所攝。但以無徧身樂為異耳。

問曰︰若爾,從初背捨來,悉有淨色,何故今方說為淨背捨耶﹖答曰︰是中應用四義分別︰一者不淨不淨,二者不淨淨,三者淨不淨,四者淨淨。不淨不淨者,如欲界三十六物之身,性相已是不淨,不淨觀力,更見此身,脇脹膿爛,青瘀臭處,此則不淨中,更見不淨。不淨淨者,如白骨本是不淨之體,諦心觀之,膏膩既盡,如珂如貝,白光焴爍,此則不淨中淨也。淨中不淨者,從初背捨來,雖有淨光,但此光明,有三種不淨因緣︰一者出處不淨,謂從骨人出也。二者所照不淨,謂照外境也。三者光體未被鍊,故不淨,譬如金不被鍊,滓穢未盡,光色不淨。以是因緣,初禪雖有光明,不名緣淨故淨。二禪雖無白骨光,從內淨而出,猶照外不淨,而未被鍊,及大喜故,亦得名為緣淨。今言淨淨者,八色光明,本是淨色,今於此地,又離三種不淨,故淨言淨淨。亦名緣淨故淨。既淨義具足,所以說為淨背捨也。

四虛空背捨者,行者於欲界後,已除自身皮肉不淨之色。初背捨後,已滅內身白骨之色。二背捨後,已卻外一切不淨之色,唯有八種淨色,至第四禪。此八種色皆依心住。譬如幻色,依幻心住,若心捨色,色即謝滅,一心緣空,與空相應,即入無邊虛空處。此明滅色方便,異於前也。證虛空處定,義如前說。

行者欲入虛空背捨,當先入空定,空定即是背捨之初門。背捨色緣無色故,凡夫人入此定,名為無色。佛弟子入此定,深心一向不迴,是名背捨。云何名深心﹖善修奢摩他故。云何名一向不迴﹖於此定中,善修毗婆舍那、空無相、無作、無願故,能捨根本著心,即不退沒,輪轉生死,故名一向不迴。

復次,佛弟子當入無色定時,即有八聖種觀,如癰瘡等,四種對治觀故,即能厭背無色之法,無常等,四種正觀故,即破無色假實二倒,能發無漏八聖種觀行方法,並如前離虛空定,修識定時說。但彼欲離虛空故,方修八聖種。今行人即入虛空定時,即修八聖種,雖住定中,而不著虛空定,故名背捨也。五識處、六無所有處、七非有想非無想處,背捨亦當如是,一一分別。

八滅受想背捨者,背滅受想,諸心心數法,是名滅受想背捨。所以者何﹖諸佛弟子,厭患散亂心故,入定休息,似涅槃法,安著身中,故名身證。行者修是滅受想背捨,必須滅非想,陰、界、入,及諸心數法。云何滅﹖是非想中,雖無粗煩惱,而具足四陰、二入、三界,十種細心數法,謂(一)受,(二)想,(三)行,(四)觸,(五)思,(六)欲,(七)解,(八)念,(九)定,(十)慧。云何為受﹖所謂識受。云何為想﹖所謂識想。云何為行﹖所謂法行。云何為觸﹖所謂意觸。云何為思﹖所謂法思。云何為欲﹖謂入出定。云何為解﹖所謂法解。云何為念﹖謂念於三昧。云何為定﹖謂心如法住。云何為慧﹖謂慧根慧身,及無色愛,無明掉慢,心不相應諸行等,苦集法,和合因緣,則有非想。前於非想背捨中,雖知是事,不著非想,故名背捨。而未滅諸心數法,今行者欲入滅受想背捨故,必須不受非想,一心緣真,絕陰界入,則非想陰入界滅,一切諸行因緣悉滅,受滅乃至慧滅,愛無明等諸煩惱滅,一切心數法滅,一切非心數亦滅,是名不與凡夫共,非是世法。若能如是觀者,是名滅受想,以能觀真之受想,滅非想苦集之受想。今行者欲入滅受想之背捨,復須深知能觀真之受想,亦非究竟寂靜,即捨能觀之定受慧想,捨此緣真定慧二心,故云︰背滅受想,諸心數法。譬如以後聲止前聲,前聲既息,即後聲亦如是。能除受想既息,因此心與滅法相應。滅法持心,寂然無所知覺,故云身證想受滅。此定中既無心識,若欲出入,但聽本要期長短也。

第五分別趣道之相,行者修八背捨入道,有三種不同︰

一者,先用背捨,破遮道法,後則具足修習勝處,乃至超越三昧,事理二觀具足,方發真無漏,證三乘道。

二者,若修八背捨時,是人厭離生死,欲速得解脫,是時徧修,緣諦真觀等。即於八背捨中,發真無漏,證三乘道,亦名具足八解脫也。當知此人,未必具下五種法門。問曰︰若爾,此人未得九次第定,云何已得受八解脫之名﹖答曰︰是義應作四句分別︰一者自有九次第定、非解脫。自有是解脫、非次第定。自有次第定,亦是解脫。自有非次第定、非解脫,而是八背捨。

三者,若人厭離生死心重,但證初背捨時,即深觀四諦真定之理,無漏若發,便於此地入金剛三昧,證三乘道。當知是人亦復未必具上七種背捨。菩薩摩訶薩心如虛空,無所取捨,以方便力,善修背捨,具足成就一切佛法,度脫眾生。當知背捨,即是菩薩摩訶衍。

〔參考資料〕 《長阿含經》卷十〈大緣方便經〉;《俱舍論》卷二十九;《中阿含》卷二十四〈大因經〉;《集異門足論》卷十八;《品類足論》卷七;《雜阿毗曇心論》卷七;《阿毗曇甘露味論》卷下〈雜定品〉;《顯揚聖教論》卷四;《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三;《法界次第初門》卷中(上);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印度の部〉第二編。


八觸

指坐禪入定後身體所發生的八種感覺。有兩種說法。其一是指動、癢、輕、重、涼、暖、澀、滑。另一種是指掉、猗、冷、熱、浮、沉、堅、軟。依據佛教的分類,重、沉、堅、澀四觸由「地大」而生,涼、冷、軟、滑四觸由「水大」生,暖、熱、猗、癢四觸由「火大」生,動、掉、輕、浮四觸由「風大」生。

智顗《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五謂,初坐禪者未練到初禪未到地定,而身中發生一種或幾種禪觸,多為身中有病或為魔所擾的表現,不能引發正定,非正八觸。又說八觸發時,每一觸都有十種功德與禪觸同時發生,十種功德為(大正46‧510a)︰「(一)定,(二)空,(三)明淨,(四)喜悅,(五)樂,(六)善心生,(七)知見明了,(八)無累解脫,(九)境界現前,(十)心調柔軟。」

八觸生起次第,因人而異,但以先發動觸者為多。一觸發後,隨功夫之純熟而漸轉深細,然後再發餘觸,此稱「竪發」。一觸發後,或滅或不滅,又發餘觸,八觸交互發生者,稱「橫發」。又,八觸初起時(大正46‧510a)︰「或從上發,或從下發,或從腰發,漸漸遍身。上發多退,下發多進。」情況因人而異。

〔參考資料〕 《摩訶止觀》卷九。



意指力用、智力等。大多指佛、菩薩的能力、力用,或指眾生求悟的能力,有時也指煩惱力、魔力等。有二力、三力、五力、六力、十力、十三力等相關用語。略述如下︰

(1)二力︰即指自力、他力。自力指用自己的力量,他力則指仰藉別人的力量。主要用於淨土門,以眾生的三學為自力,阿彌陀佛的本願為他力。另有思擇力(prasaṃkhyana-bala)與修習力(bhāvanā-bala)二力,思擇力是熟慮正確道理而斷諸障的力,修習力則為修習一切善行而無懈怠的力。

(2)三力︰指我功德力、如來加持力、法界力,此係真言宗的說法。該宗以我功德力為行者所修三密的功德力,如來加持力為如來大悲方便的加持力,法界力為法界的平等力。另有妙法三力,即︰法力、佛力、信力。信力是信法華的行者自起的信心,佛力是佛陀意欲使行者成就所願的誓願,法力指行者內在的信力與佛力二力融合所成的妙法。

此外,又有成就般舟三昧所必要的三力,即︰佛的威神力、三昧力、本功德力。

(3)五力︰指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又,如來的說法也有言說力、隨宜力、方便力、法門力、大悲力等五力之別。言說力指不可言說的言說,隨宜力指所說隨宜,方便力指隨眾生根機而行方便,法門力指法的自體為解脫門,大悲力指大悲心起而廣為說法。

在唯識的法相決定中,又有不能決定的五力。即︰{1}定力,指不起定而能應於十方的如來大寂定力。{2}通力,指如來的神通力。{3}借識力,指色界二禪天以上,雖無眼等五識,但能自由地借用初禪五識之力。{4}大願力,指佛的大誓願力。{5}法威德力,指佛法的威德力。此五力係非現量、比量的不可思議力。

(4)六力︰依《增一阿含》卷三十一所說,指 

{1}小兒以啼泣為力,{2}女人以瞋恚為力,{3}國王以憍傲為力,{4}羅漢以專精為力,{5}諸佛以大慈為力,{6}比丘以忍辱為力。

(5)十力︰分為如來的十力和菩薩的十力兩種。如來十力係指佛之十八不共法中的十種智力。即︰{1}處非處智力,如實知正理與非理的智力。{2}業異熟智力,知三世因果業報的智力。{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知一切靜慮、解脫、三昧的智力。{4}根上下智力,知眾生的信等五根優劣的智力。{5}種種勝解智力,知眾生種種知解的智力。{6}種種界智力,知眾生種姓、行為等的智力。{7}遍趣行智力,知往趣一切人天諸趣各別因果的智力。{8}宿住隨念智力,知過去世之一切的智力。{9}死生智力,以天眼知眾生生死、善惡業緣的智力。{10}漏盡智力,知自己諸漏盡、不受諸有,及他人漏盡的智力。

菩薩十力則指十迴向中,第九無縛無著解脫迴向菩薩所具的十種力。即︰{1}深心力,不為一切所染著。{2}增上深心力,不壞一切諸佛之法。{3}方便力,修習菩薩一切行。{4}智力,知一切眾生之心行。{5}願力,滿足一切眾生所願。{6}行力,盡一切未來際劫而行不斷絕。{7}乘力,現一切乘的力。{8}神變力,於一一毛孔中示現一切清淨世界,一切如來出興於世的力。{9}菩提力,覺悟菩提之力。{10}轉法輪力,說一句法可以符應一切眾生諸根意願的能力。

(6)十三力︰即{1}因力,宿世之善根力。{2}緣力,善知識之教誨力。{3}意力,如理作意之力。{4}願力,求菩提之力。{5}方便力,藉法巧修之力。{6}常力,常依法而修之力。{7}善力,正修的善根力。{8}定力,修止而成就之力。{9}慧力,修觀而成就之力。{10}多聞力,聞信正法之力。{11}持戒忍辱精進禪定力,成就五度之力。{12}正念正觀諸通明力,成就正念正觀六通三明之力。{13}如法調伏諸眾生力,如法調伏剛強眾生之力。西方淨土的菩薩具足此十三力,而行自利利他行。

此外,十波羅蜜中的第九是力波羅蜜。

◎附︰《大毗婆沙論》卷一○二(摘錄)

問︰何故如來身中,有智立為力;聲聞獨覺身中,諸智皆不立為力耶﹖答︰不可屈伏,無障礙義,是力義。聲聞獨覺身中諸智,猶為無知屈伏,及有障礙,故不名力。

曾聞佛與尊者舍利子,一處經行。有一有情,來詣彼所。佛告舍利子︰汝可觀此有情,過去曾於何處,為汝親友。時舍利子以初靜慮,乃至以第四靜慮宿住隨念智觀之,皆不能見。便從定起而白佛言︰我之定力,觀不能見。佛告舍利子︰如是有情,曾於過去爾所劫前,為汝親友。彼時既遠,非諸聲聞獨覺境界,故汝不知。

佛又一時與舍利子,一處經行。時有一人,遇緣而死。佛告舍利子︰汝應觀彼當生何處。時舍利子,以初靜慮乃至以第四靜慮天眼觀之,皆不能見。便從定起而白佛言︰我之天眼,觀不能見。佛告舍利子︰此人命終,生某世界。彼處既遠,非諸聲聞獨覺境界,故汝不知。

問︰三乘漏盡,既無差別;何故漏盡智,二乘非力耶﹖答︰佛漏盡智,勝妙猛利,非諸聲聞獨覺所及。雖俱盡漏,而有遲速。如有二人,各伐一樹。一人勇健,加用利斧。一人力劣,又用鈍斧。雖俱伐樹,而有遲速。故佛漏盡智,立力;非二乘。又二乘智,雖能盡漏,有餘習故,不名為力。又漏盡智立為力者,不依能盡自身漏故,但依能令他身漏盡。謂佛善達如是有情,應依苦遲通行,當得漏盡。乃至如是有情,應依樂速通行,當得漏盡。由此方便,為說正法,皆令漏盡,故立力名。二乘不爾,故不名力。


十八有學

「有學」意指尚須再作修學始能證入涅槃境界,為阿羅漢之「無學」(所作已辦,不須再作修學)之對稱。「十八有學」,指十八種在「有學」位上的修行者。亦即在小乘有學位,為斷惑而修無漏三學的十八種聖人。又稱十八學人。《中阿含經》卷三十〈福田經〉中,列出信行、法行、信解脫、見到、身證、家家、一種、向須陀洹、得須陀洹、向斯陀含、得斯陀含、向阿那含、得阿那含、中般涅槃、生般涅槃、行般涅槃、無行般涅槃、上流色究竟等十八有學。然《順正理論》卷六十五則略去身證而加入阿羅漢向,所列順序及譯名皆不同,即預流向、預流果、一來向、一來果、不還向、不還果、阿羅漢向、隨信行、隨法行、信解、見至、家家、一間、中般、生般、有行般、無行般、上流。茲依該論所列,略釋如次︰

(1)預流向(向須陀洹,srotāpatti-phala-pra-tipannaka )︰乃趣向預流果的因位,指見道的前十五心。

(2)預流果(得須陀洹,srotāpanna)︰指進入第十六心者,「預」是入的意思,即謂開悟入無漏聖道之流,此是最初之果位,故有此名,此位以下則稱修道。

(3)一來向(向斯陀含,sakṛdāgami-phala-pratipannaka)︰乃趣向一來果之位,即斷欲界一品乃至五品者。

(4)一來果(得斯陀含,sakṛdāgamin)︰即斷欲界第六品之惑,往來欲界人天一次就能般涅槃者。

(5)不還向(向阿那含,canāgāmi-phala-pra-tipannaka)︰即斷欲界七、八品之惑,趣向不還果之位者。

(6)不還果(得阿那含,anāgāmin)︰即斷盡欲界九品不再還生於欲界者。

(7)阿羅漢向(arhatta-phala-pratipannaka)︰即斷色界初禪第一品之惑乃至無色界有頂第八品之惑者,趣向阿羅漢位。

(8)隨信行(信行,śraddhānusārin)、(9)隨法行(法行,dharmānusārin)︰皆指見道者,但依其根之利鈍而有不同名稱。隨信行指於加行位信他人言教而修行的鈍根者;隨法行是指自己披閱經典等,隨教法而修行的利根者。

(10)信解(信解脫,śraddhādhimuktā)、(11)見至(見到,dṛiṣṭiprāta)︰皆指入修道位者,由於根的利鈍而作分別。信解是指由隨信行入此位者,謂由信而顯勝解之相;見至是指由隨法行入此位者,謂以自己的智見證得法理。

(12)家家(kulaṅkula)︰是一來向中的一類,即斷欲界的修惑三品或四品者。斷三品者命絕後在人天受三生,斷四品者在人天受二生,因重複受生於人天故云家家。

(13)一間(一種,ekaīcika)︰即不還向中的一類,斷欲界七、八品之惑,命終後受生為欲界的人或天界一次之後始證入涅槃者。因與般涅槃間隔一生,故云一間。所謂「一種」應是誤譯。

(14)中般(antarā-pari-nirvāyin)、(15)生般(upapadya-p.)、(16)有行般(行般,sabhisa-ṃskāra-p.)、(17)無行般(anabhisaṃskāra-p.)及(18)上流(ūr-dhva-srotas)︰都是七種不還果之一。中般是指受生於色界中有而般涅槃者;生般是受生後不久而般涅槃者;有行般,即受生於色界後由於長期的加行力而入涅槃者;無行般即受生於色界後懈怠,經長久後始入涅槃者;上流是上行之意,即受生色、無色的上天,至色究竟或有頂天而般涅槃者。

又,《中阿含經》所舉的身證(kaya-sa-kkhi)為不還果中的一種,指證得滅盡定者。此身證位,或謂之為十八有學之一,或謂其為非有學位。《俱舍論》卷二十四嘗論云(大正29‧126a)︰「契經說有十八有學,何緣於中不說身證﹖依因無故。何謂依因﹖謂諸無漏三學及果依彼差別立有學故。滅定非學亦非學果,故不約成彼說有學差別。」《成實論》卷一〈分別賢聖品〉亦舉十八有學,但所說與上述不同,即於行須陀洹(預流向)立隨信行、隨法行、隨無相行三者,加上須陀洹(預流果)、行斯陀含(一來向)、斯陀含(一來果)、行阿那含(不還向)共有七,再加上將阿那含(不還果)分為中陰滅(中般)、生有滅(生般)、不行滅(無行般)、行滅(有行般),上行至阿迦尼吒滅(上流色究竟)、至無色處、轉世、現滅等八種,則有十五,再加上信解脫(信解)、見得(見至)、身證三者,共十八。

其中,隨信行、隨法行、隨無相行與有部說法完全不同。謂隨信行是彼七方便中的三賢位,即聞信知識教語隨而行之的聞思慧位。隨法行相當於四善根位,乃隨佛所說之法而行的修慧位。無相行即見道位,起無漏正智、觀四諦真理、空四諦相,故名。不還果中的「上行至阿迦尼吒滅」與「至無色處」二者,一是樂慧,一是樂定。樂慧者雜修無漏有漏定,次第上行而生於五淨居天,於阿迦尼吒天(色究竟天)般涅槃;樂定者無雜修,不生於五淨居天,從廣果天生於無色天,至有頂而般涅槃。轉世,是先世得預流果、一來果,不往色、無色界,轉生欲界內而般涅槃者。現滅,指不轉生而於現生般涅槃者。信解,指信解教法而修行者。見得,指以自己的智見而證得真理者。身證,指以不還果之身而證得滅盡定者。

另如《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卷六所述,大致與有部說法相同,但該論以隨信行、隨法行為方便位,不屬有學位,故予以刪除而代以身證與極七返有二位。此外,此十八有學與九無學合稱為二十七賢聖。

〔參考資料〕 《顯揚聖教論》卷三;《大智度論》卷二十二;《甘露味論》卷上;《大毗婆沙論》卷五十四;《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五(本);《唯識論了義燈》卷一(末);《俱舍論光記》卷二十四;《大明三藏法數》卷四十六;《俱舍論明思抄》卷二十四;《大乘義章》卷十七(本)。


十徧處

禪定修持法之一,是一種可遠離三界煩惱的禪觀。即觀六大及四顯色各遍滿一切處而無間隙。又作十遍、十遍入、十遍處定、十一切入、十一切處。六大指地、水、火、風、空、識,四顯色即青、黃、赤、白。其中,觀「地大」周徧一切處無有間隙,稱為地徧處;觀「水大」周徧一切處無有間隙,稱為水徧處;準此而觀火、風,乃至空、識,稱為火徧處、風徧處乃至識徧處。

觀此十法,何以皆名徧處,箇中緣由,《大毗婆沙論》卷八十五認為有二︰(一)由無間,(二)由廣大。由無間者,謂「純青」等勝解作意不相間雜,故稱無間。由廣大者,謂緣「青」等勝解作意,境相無邊,故稱廣大。《俱舍論》卷二十九則云(大正29‧151c)︰「於一切處周徧觀察,無有間隙,故名遍處。」

此觀法是行者修八解脫、八勝處之後,於「色」等得淨相,於所觀之中轉變自在,但仍未周徧,故更修此定。《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三云(大正31‧759b)︰「依解脫故造修,由勝處故起方便,由遍處故成滿,若於彼得成滿,即於解脫究竟。」《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二謂依此觀行能成五事︰

(1)由修習地徧處等乃至白徧處,便能引發化事、變事諸聖神通。

(2)由修習空無邊處一切處,便能引發往還無礙諸聖神通。

(3)由修習識無邊處一切處,便能引發無諍願智無礙解等諸勝功德。

(4)由識無邊處徧處成滿,便能成辦無所有處解脫及非想非非想處解脫。

(5)由此成滿因故,便能證入想受滅解脫最勝住所攝。

依上列《瑜伽師地論》所言,修此觀法便能引發諸聖神通,然《大智度論》卷二十八認為此「一切入」與神通有異。即謂「一切入」是神通初道,先修「一切入」、「背捨」、「勝處」柔伏其心,然後易入神通。又在「一切入」中,自身見地變為水,他人不見水;神通則不然,自見實是水,他人亦見實水;以「一切入」觀處廣,但能令一切是水相,而不能令實是水;神通不能遍一切,但能令地轉為水便是實水,故二者之間仍有差異。

此外,大小乘經論雖皆言及此十徧處,然其名稱或順序等並不一致。如《中阿含經》卷五十九〈第一得經〉所列的十徧處,順序同上所述,而名稱則為無量地處乃至無量識處。《大毗婆沙論》卷八十五、卷一四一所載者,係將青、黃、赤、白等四顯色列在六大之前,而名稱同上所列。《大般涅槃經》卷三十〈師子吼菩薩品〉中,則除去十徧處中的火徧處,加入無所有一切處三昧而成十徧處;因為宣說火一切處,則使事火婆羅門益增長其邪見,因此去除之,而無所有處雖非多識,亦非少識,為成十數而通說之為一切處。

另據南傳《清淨道論》所述,依十遍而修,皆各有成就。即︰

(1)依於地遍,能以一成為多等,或於空中、水中變化作地而以足行走或坐立其上,或以少及無量的方法而得勝處。

(2)依於水遍,能出沒于地中,降下雨水,變化江海等,或震動大地、山岳、樓閣等。

(3)依於火遍,能出煙及燃燒,能降炭雨,以火滅火,欲燃則燃,或作諸光明已天眼見東西。

(4)依於風遍,能速行如風,降風雨。

(5)依於青遍,能變化青色,作諸黑暗,或依於妙色及醜色的方法而得勝處、證淨解脫。

(6)依於黃遍,能變化黃色,點石成金,或依於妙色醜色的方法而得勝處、證淨解脫。

(7)依於赤遍,能變化赤色,並如上述證淨解脫。

(8)依於白遍,能變化白色,離諸惛沉睡眠,消滅黑暗,為以天眼看東西而作諸光明。

(9)依於光明遍,能變化輝煌之色,離諸惛沉,消滅黑暗,為以天眼見東西而作諸光明。

(10)依於虛空遍,能開顯於隱蔽,在大地中及山岳中亦能變化虛空,作諸威儀,可於墻垣上自由步行。

◎附︰《清淨道論》第四〈說地遍品〉 (摘錄)

〔地遍修習法〕 「學習地遍者,取於人為的或自然的地相,其地須有限而非無限的,有際而非無際的,有周而非無周的,有邊而非無邊的,如米篩或米升那樣大。彼即作善取,善憶持,善堅定於彼相。彼既作善取,善憶持,善堅定於彼相已,見於相之功德,作珍寶想,於心尊重。喜愛,集結其心於所緣之相︰『我今以此行道,誠將脫離老死。』於是彼離諸欲……具證初禪。」

〔自然之地〕 若人於過去世曾於佛教中或於出家的仙人處而出家,曾於地遍中生起四種與五種禪,像這樣具有宿世福因的人,則於自然之地──如耕地打穀場等處而得現起於相。猶如曼羅迦長老一樣。

據說︰尊者一天看見耕地,即現起與彼耕地一樣大的相。他增長了彼相,得五種禪,依於此禪而建立毗鉢舍那(觀)證阿羅漢果。

(1)四遍過失(人為之地)︰若無如是過去世的經驗者,則不應違背於親近阿闍梨時所學習的業處的規定,應該除去四遍的過失而作遍。即以青、黃、赤、白的混合為四遍的過失。是故不宜取青等之色的土,應以恒河(河之通名,非專指印度之恒河)之泥及如黎明之色的土作遍。

(2)遍的作法︰不應在寺院的中央為沙彌等行走之處作遍。當在寺院的邊隅隱蔽之處,或山窟或茅庵中而可作移動的或固定的。

可移動的是在四根棒所組合的中間縛上一塊布片或皮革,或席片,再用除去草根石子沙粒而善加揉捏了的泥塗到那上面,當作如前所說的篩和升那樣大而圓形的。在其遍作(準備)之時,當放在地上觀看。

固定的是先打諸樁於地中,然後以蔓草標織起來,作成蓮蓬那樣的圓形。

如果適合作遍的泥土不夠,可於下面放一點別的泥,再於上面塗以極清淨的黎明色的泥,當作一張手又四指的直徑的圓形。這便是說關於米篩或米升那樣大的。

「有限而非無限」等是依遍的劃定而說的。如是依上面所說之量而劃定後,若以木掌拍之,則會現起異樣之色,故不宜佳,應以石掌磨之,作成鼓面一樣的平坦。

(3)修習法︰先將其處所掃除,然後去沐浴回來,在離遍的圓相(曼陀羅)二肘半以內之處,敷設一把高一張手又四指而有好墊子的椅子而坐。因為如果坐得過遠則遍不顯現,過近則知識其遍的過患之處。若坐得過高必須垂首而視,過低則未免膝痛。故依上述之法而坐,再依「欲味甚少」等句而觀察諸欲之過,對於離欲及超越一切苦的方便出要(禪)而生希求,隨念於佛法僧之德而生喜悅想︰「此乃一切諸佛、辟支佛、聲聞所實行的出要之道」,對此行道而生尊重想︰「誠然以此行道,我將享受遠離之樂」,發精進心,當開中庸之兩眼取相修習。若眼睛張得太大則未免疲勞,而且曼陀羅(圓相)過於明顯,則其相不能現起。如果開得太小,而曼陀羅不明瞭,心亦惛沉,如是則相亦難現起。是故如見鏡中的像,當開中庸的兩眼而取於相修習。不要觀察曼陀羅的色澤,亦勿於地的特相(堅硬)作意。但不離色而把依止的地與色作一起,更進而置心於(地的)假說法(概念)作意。於巴脫唯、摩希、墨地尼、婆彌、梵素曇、梵松達蘭等地的諸名之中,好樂那一個,當即順適而稱念之。然而「巴脫唯」是比較普通之名,故當取其普通︰「巴脫唯,巴脫唯(地、地)……」而修習。應當有時開眼而視,有時閉眼而置於心。直至取相未曾現起,則百度、千度,乃至更多,當以同樣的方法修習。

(4)二種相︰如是修習,直至閉眼而置於心,其相亦來現於心中猶如開眼之時相同,此時名為「取相」生起。

他的取相生起之後,則不必坐在彼處,可進入他自己的住處坐而修習。為了避免洗足等的麻煩,當如意預備他的一層底的鞋履及手杖。如果他的幼稚的定,因為某種不適合的原故而消逝了,當即穿鞋執其手杖,再去那裡(遍的地方)而取其相回來,安坐修習,數數專注思維。如是修習,諸蓋次第鎮伏,止息煩惱,以近行定等持於心,則「似相」生起。

前面的「取相」和這裡的「似相」的差別如次︰即於取相中得知遍的過失(如指印等)而似相則摧破取相而出,猶如從袋子裡面汴抵,如洗得很乾淨的貝殼,如出雲翳的滿月,如在烏雲面前的鶴,顯現得極其清淨,實百倍千倍於「取相」。那似相無色亦無形,如果有色有形,則為眼所識,粗而觸發於生住滅或無常苦無我三相。似相實不如是,只是一位得定者所顯現的行相,是從想而生的。自從似相生起之後,即鎮伏他的諸蓋及止息其煩惱,以近行定而等持其心。

(5)二種定︰二種定即近行定與安止定。以二種行相等持於心︰於近行地或於獲得地。這裡「於近行地」則以捨斷諸蓋而等持於心,「於獲得地」(安止地)則以諸支現前而等持於心。這二種定有如下的種種作用︰於近行定,諸支是不強固的,因為諸支未生強力之故。譬如幼孩,引他站立而屢屢跌倒在地,如是於近行生起時,他的心有時以相為所緣,有時墮於有分。於安止定則諸支強固,因為有強力之故。譬如有力之人,從坐而起,可以整天的站立,如安止定生起之時,則他的心一時斷絕有分,整夜整日亦可持續,因以善的速行次第(相續)作用。

(6)七種適不適︰與近行定共同生起的似相,他的生起是很困難的。若能於同一跏趺坐禪之時而增長(似)相得達於安止定,是很好的;如不可能,則他應以不放逸而護其相,猶如保護懷有轉輪王的母胎相似。即如這樣的說︰


對於似相的守護者
是不會退失已得的近行定的,
若不這樣的守護,
則失去他的所得。


這是守護的方法︰


住所、行境與談話,
人及食物並時節,
以及威儀有七種,
應避此等不適者。
應用適當的七種,
這樣的行道者,不久便得安止定。(
中略)


(9)安止定的規定︰他這樣的意向於相而行道︰他想「我今將成安止定了」,便間斷了有分心,以念於「地、地」的勤修,以同樣的地遍為所緣,而生起意門轉向心。此後對於同樣的所緣境上,速行了四或五的速行心。在那些速行心的最後的一念為色界心;餘者都是欲界的,但有較強於自然心的尋、伺、喜、樂、心一境性的。又為安止的準備工作故亦名為遍作,譬如鄉村等的附近稱為近村或近城,正如這樣的近於安止或行近於安止,故亦稱為近行;又以前是隨順於遍作,以後則隨順於安止,故亦名為隨順。這裡的三或四的欲界心中的最後的一個,因為征服了小種姓(欲界的)而修習於大種姓(色界的),故又名為種姓。再敘述其不重複的(即不兼備眾名,而一念假定一名的);此中,第一為預作,第二為近行,第三為隨順,第四為種姓。或以第一為近行,第二為隨順,第三為種姓,第四或第五為安止心。即於第四或第五而入安止。這是依於速行的四心或五心的速通達與遲通達而言。此後則速行謝落,再成為有分的時間了。

阿毗達磨師(論師)喬達答長老說︰「前前諸善法為後後諸善法的習行緣,依據此種經中的習行緣來說,則後後諸善法的力量更強,所以在第六與第七的速行心也得有安止定的。」然而在《義疏》中卻排斥他說︰「這是長老一己的意見。」

其實只在第四和第五成安止定,此後的速行便成謝落了,因為他已近於有分之故。如果深思此說,實在無可否認。譬如有人奔向於峭壁,雖欲站住於峭壁之端,也不可能立止他的腳跟,必墮於懸崖了,如是在第六或第七的速行心,因近於有分,不可能成安止定。是故當知只有在第四或第五的速行心成為安止定。

其次,此安止定僅一剎那心而已。因為時間之長短限制,有七處不同︰即於最初的安止、世間的神通、四道、道以後的果、色無色有的有分禪(無想定及滅盡定)、為滅盡定之緣的非有想非無想處,以及出滅盡定者所證的果定。此中道之後的果是不會有三剎那心以上的。為滅盡定之緣的非有想非無想處是不會有二剎那心以上的。於色、無色界的有分(無想定及滅盡定)是沒有限量的。其餘諸處都只有一剎那心而已。在安止定僅一剎那之後,便落於有分了。自此又為觀察於禪的轉向心而斷絕了有分以後便成為禪的觀察。

〔參考資料〕 《發智論》卷十八;《集異門足論》卷十九;《解脫道論》卷四~卷六、卷九;《成實論》卷十三;《瑜伽師地論》卷十二;《顯揚聖教論》卷四;《順正理論》卷八十;《法華經玄義》卷四(上);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印度の部〉第二編。


大梵天

漢譯又稱大梵天王、大梵天、梵天、梵王等。有時又名娑婆世界主、尸棄、世主天。是色界初禪天之主,與其侍衛梵輔天、部屬梵眾天,合稱為色界初禪三天。

大梵天在印度婆羅門教中,是這世界的造物主,也是婆羅門教最推尊的主神。但在佛教裏,則視之為佛教的護法神。依《大集經》所載,過去世諸佛,曾經將守護四天下的使命,付囑大梵天與帝釋天。此外,依《大悲經》所載,在釋尊即將入涅槃時,曾經摧破大梵天的邪見,而使他成為佛弟子。釋尊並將三千大千世界守護佛法的重任付囑於彼。因此,在佛教典籍裏,他與帝釋天,是護持佛法與鎮國利民的兩位重要天神。

就佛教的「三界」世界觀來看,帝釋天生活在欲界,而大梵天則在色界。色界諸天的生活,與欲界有顯著的不同,他們沒有淫欲與食欲,但具有淨妙形質,且都在禪定境界中。

相傳大梵天身長一由旬半,壽量一劫半。關於他的圖像,各地佛教界繪製的也並不全同。比較常見的是四面四臂形,各面又有三目。右邊二手臂,各持蓮華與數珠,左邊二手臂,則一手執軍持、一手作唵字印。此外,也傳有一面雙臂、手持蓮華、遍身放光的;也有三面二臂、坐在鵝上的。各地所傳,頗不一致。


大梵天


◎附︰〈大梵天〉(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等)

指色界初禪天的第三天主。又稱大梵天王、大梵王、大梵、梵天王、梵天、梵王,或稱娑婆世界主(Brahmā sahāṃpati)、世主天、梵童子(Brahmā sanaṃkumāra)。梵名音譯作摩訶梵。《順正理論》卷二十一解釋其名云(大正29‧456b)︰「廣善所生,故名為梵。此梵即大,故名大梵。由彼獲得中間定故、最初生故、最後歿故、威德等勝故,名為大。」又,據《長阿含》卷十四〈梵動經〉、卷十六〈堅固經〉所述,此大梵天乃自然而有,自主獨存,無能勝者,統領大千世界,富貴尊豪最得自在,且能造物,是眾生之父母。

大梵天是《梵書》時代以來的神祇,爾後成為婆羅門教最尊崇的主神。在印度《梨俱吠陀》時代末期,以祈禱主神(cBrahmaṇas-pati)為至上神,且視之為宇宙生成的原理。到《梵書》時代初期,以生主神(Prajapati)為最高神;不久,又興起對「梵」的崇拜,此即由祈禱主神進化而成的神格。初為生主神之子,後漸得勢,遂取代生主神而成為創造世界的原理。

在《奧義書》時代,大梵天成為具有實有(satya)、知(jñana)、妙樂(ananda)等性質,而唯一常住獨存的絕對原理。又與我(atman)結合,產生「梵我一如」之說,此為《奧義書》的中心思想。到《摩訶婆羅多》(Mahābhārata)時代,「一體三分」(tri-mūrti)之說興起,以梵天(Brahma)與毗濕奴(Viṣṇu)、濕婆(Śiva)二神為同體,最初梵天為三神之首,後乃在其他二神之下。

依《外道小乘涅槃論》的記載,摩醯首羅論師認為,果是那羅延所作,梵天是因,摩醯首羅一體三分,即所謂梵天、那羅延、摩醯首羅。《大智度論》卷八則謂,韋紐(Viṣṇu)之臍中生出千葉金色妙寶蓮華,華中有人結跏趺坐,名梵天王,此梵天王心生八子,八子生天地人民。

依《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八、《雜阿毗曇心論》所載,大梵天之身量是一由延半,壽量一劫半。《立世阿毗曇論》卷七謂壽量六十劫。依《阿含》及諸大乘經所載,梵天曾為佛所教化,亦曾勸請佛說法,且常列席佛之會座而聽受法,並以法義與佛問答,又與帝釋同受佛之付囑而護持國土,為佛法的守護神。

後世密教以梵天為十二天之一,或千手觀音二十八部眾之一。在金胎兩部曼荼羅中,皆位列於金剛部中。其中,現圖胎藏界曼荼羅外金剛部院東門的南方安有此天,身是白肉色,有四面四臂,右一手作施無畏印,另一手持杵,左一手把蓮華,另一手持瓶,額上有眼,坐在赤蓮華上。此形像和《大日經疏》卷五所載有異。種子是「鉢羅」(pra)。但金剛界曼荼羅中的梵天形像,為身呈白肉色,左手作拳安腰,右手當腰持蓮華;三昧耶形為蓮華。其真言,《大日經》〈真言藏品〉等記為︰歸命鉢羅闍(prajā)鉢多曳(pataye)娑縛訶。但作為十二天之一,真言則為︰歸命沒羅訶摩寧(brahmane)娑縛訶。

〔參考資料〕 《雜阿含經》卷四、卷四十四;《長阿含》卷一、卷四、卷五;《增一阿含》卷十〈勸請品〉;《大方等大集經》卷五十一、卷五十五;《大日經》卷一〈具緣品〉。


不淨觀

指觀想自他之色身不淨,以對治貪欲障的觀法。為五停心觀之一。又稱不淨想。《大般涅槃經》卷三十六云(大正12‧576c)︰「若知是人貪欲多者,即應為說不淨觀法。」《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云(大正27‧205a)︰「修觀行者,如是繫念在眉間等,觀察死屍青瘀等相即不淨觀。」又,《坐禪三昧經》卷上云(大正15‧271c)︰「淫欲多人習不淨觀,(觀)從足至髮不淨充滿。」

《禪法要解》卷上列舉兩種不淨觀法︰

(1)觀死屍臭爛不淨,我身不淨亦復如是,如是觀已,心生惡厭,取是相已,至閑靜處若樹下、若空舍,以所取相,自觀不淨,處處遍察,繫心身中不令外出,若心馳散,還攝緣中。

(2)眼雖不見死屍,但從師受法憶想分別,觀自身中三十六物不淨充滿。

《大毗婆沙論》卷四十載,隨觀行者的意樂,不淨觀可分為樂略、樂廣、樂廣略等三種。茲略述樂略觀之修法︰即行者先往塚間觀察死屍青瘀等相,善取相已,退坐一處,重觀彼相。若心散亂不明了者,復往塚間如前觀察,善取其相。若得明了,心不散亂,速還住處,洗足就座,結跏趺座,調適身心,令離諸蓋,憶念觀察先所取相,以勝解力移屬自身,始從青瘀乃至骨瑣。於骨瑣中依次觀足骨、踝骨、脛骨、膝骨、髀骨、髖骨、腰骨、脊骨、脇骨、膊骨、臂骨、肘骨、腕骨、手骨、肩骨、項骨、頷骨、齒骨、髑髏。彼勝解力觀察如是不淨相已,繫念眉間湛然而住。復轉此念入身念住,展轉乃至入法念住。

同書中又說此三種觀法各有初習業位、已熟修位、超作意位等三位,並說明其觀行次第。如前述之略觀中,先往塚間觀察死屍青瘀等相,復以勝解力移屬自身,觀自身青瘀乃至骨瑣諸相,此為初習業位;行骨瑣觀觀足骨乃至髑髏,復於其中略除一半僅觀一半,略除一分僅觀一分,此為已熟修位;以勝解力觀察如是不淨相已,乃至入法念住,此為超作意位。

此外,《禪法要解》卷上又謂不淨觀可對治六種欲,其文云(大正15‧286b)︰
「若淫欲多者應教觀不淨。不淨有二種︰一者惡厭不淨,二者非惡厭不淨。何以故﹖眾生有六種欲︰一者著色,二者著形容,三者著威儀,四者著言聲,五者著細滑,六者著人相。著五種欲者令觀惡厭不淨,著人相者令觀白骨人相。又觀死屍若壞若不壞,觀不壞斷二種欲︰威儀、言聲。觀已壞悉斷六種欲。」

《俱舍論》卷二十二謂,修此不淨觀可對治四貪,即顯色貪、形色貪、妙觸貪、供奉貪。其中,緣青瘀等相以觀不淨可治顯色貪,緣死屍為鳥獸所食等相以觀不淨可治形色貪,緣蟲蛆等相以觀不淨可治妙觸貪,緣死屍不動等相以觀不淨可治供奉貪。若緣骨瑣以觀不淨,骨瑣中無四貪境,故可通遍對治四貪。《大乘義章》卷十二載,愛自身以五不淨對治,愛他身以九相對治。

不淨觀與數息觀二者,被稱為「入道二甘露門」,其修法廣見於諸經論。不淨觀以無貪之善根為自性,在三界中緣欲、色二界,以欲界、中間靜慮、四靜慮、四近分等十地為依地,以欲界身為所依而起,與勝解作意相應,即為有漏觀,相當於四念住中的身念住位。在八解脫及八勝處中,不淨觀為初禪及二禪的觀法。

在南傳佛教中,不淨觀也是重要的禪修法門。依《清淨道論》所載,有所謂「不淨業處」者,又稱十不淨。是修不淨觀時所觀想的十種現象。此即觀察死屍自腐爛以至成為白骨的十種狀況,俾使行者心生厭惡、脫離貪愛執著。

依《清淨道論》第六章所載,不淨業處有十相︰膨脹相、青瘀相、膿爛相、斷壞相、食殘相、散亂相、斬石斤離散相、血塗相、蟲聚相、骸骨相。此均為死屍之不淨。此十相略如下述︰

(1)膨脹相︰命終後屍體漸漸膨大,如吹滿風的皮囊。

(2)青瘀相︰屍體變色,肌肉隆起處呈暗紅色,膿所積聚處呈白色,其餘呈青紫色,如被青衣所纏。

(3)膿爛相︰血肉破壞之處流出膿來,令人心生嫌惡。

(4)斷壞相︰屍體從中央剖開,或肢解而尚未離開。

(5)食殘相︰屍體暴露荒郊野外,為野狗、野干、鷹鳥食啖。

(6)散亂相︰屍體肢解,一處是手,一處是腿,另一處是頭,四處散亂橫置。

(7)斬斫離散相︰屍體為刀所砍而肢節散亂橫置。

(8)血塗相︰屍體為血所塗污,或流出的血四處沾污。

(9)蟲聚相︰屍體腐爛為蛆蟲所附。

(10)骸骨相︰屍體已枯,只剩白骨。

〔參考資料〕 《中阿含》卷二〈漏盡經〉、卷二十八〈諸法本經〉;《增一阿含經》卷五;《廣義法門經》;《修行道地經》卷五〈神足品〉;《大品般若經》卷一;《菩薩地持經》卷三〈力種性品〉;《清淨道論》第六;《瑜伽師地論》卷三十。


五力

指五種力用。有三說︰

(一)指三十七道品之第五科︰謂發生聖道之力用有五種,即信力(śraddha-bala)、精進力(vīrya-b.)、念力(smṛti-b.)、定力(samādhi-b.)、慧力(prajñā-b.)。所謂信力,指於如來所修植淨信,不為沙門、婆羅門或餘世間等所引奪。精進力,指為永斷已生之不善法,而生策勵,乃至廣說四種正斷。念力,指於內心住循身觀,乃至廣說四種念住。定力,指離欲惡不善之法,乃至廣說四種靜慮。慧力,指如實了知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及趣苦滅道聖諦。

將此五者總名為力,有多說。《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云(大正27‧726b)︰
「五根者,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五力亦爾。(中略)問︰何緣此五名根名力﹖答︰能生善法故名根,能破惡法故名力。有說︰不可傾動名根,能摧伏他名力。有說︰勢用增上義是根,不可屈伏義是力。若以位別,下位名根,上位名力。若以實義,一一位中皆具二種。」

至於五根之外別立五力的原因,《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說所緣境界自體等雖與根相似,然果有差別。即不可屈伏義有差別,故別立力分。又五力採信等之次第是由於它們有展轉相生之義,關於此,《俱舍論》卷二十五云(大正29‧132c)︰「信等何緣次第如是﹖謂於因果先起信心為果修因,次起精進,由精進故念住所緣,由念力持心便得定,心得定故能如實知,是故信等如是次第。」

(二)謂如來說法有五種力用︰即言說力,隨宜力、方便力、法門力及大悲力。《思益梵天所問經》卷二云(大正15‧40c)︰「一者語說、二者隨宜、三者方便、四者法門、五者大悲,是名如來所用五力。」其中,言說力謂如來雖說三世垢淨世出世有罪無罪有為無為等種種法,然此說如幻人之說無決定,乃至如虛空無生滅,故言說即不言說。隨宜力,謂如來或說垢法為淨法,說淨法為垢法,或說生死即涅槃,說涅槃即生死,如是隨宜作種種說法。方便力,如來為使眾生行布施,而說布施是得大富之因。法門力,如如來說六根等諸法皆是解脫之門。大悲力,謂如來以三十二種大悲救護眾生。蓋一切法無我,然眾生不信,故如來起大悲心而廣說法。

關於此五力,《華嚴經探玄記》卷三云(大正35‧148c)︰「此上五種,初一約能說,以不言之言而說故。二約所說,謂法隨迷悟辨是非故。三約所為機,以巧方便於無說有故。四約法自體,本來自空為解脫門故。五約能說之心,為愍物迷而起說故。」

(三)指具不可思議之勝用的五種力︰即定力、通力、願力、法威德力、借識力。所謂定力,是指佛的大定力;此定力無染無淨,非空非有,生死不能拘,結業不能縛,不起此定而能普應十方。通力,指佛的大神通力變化無窮,隨感而應。願力,指如來的大願力,此願力非因愛見,不假思惟,乃聖人曠劫度生功用所成,非思議可及。法威德力,指如來應化威德之力,是聖人不思議境界,演一音則普應群機,施一法則眾魔皆伏,利生無盡,功德難量。借識力,謂二禪以上不著五塵而五識俱無,從而無尋伺、言語,故欲說法應用,則借初禪之眼耳識以成己用。

此五力以己力施他,以他力為己用,以唯識所變之義難判定,故《宗鏡錄》卷四十八認為是唯識說難判之五力。又此五力雖有勝妙作用,然中有受生確定,不能遮其不往,亦不能令其住於餘道,故中有又名五力不可到。

〔參考資料〕 (一)《雜阿含經》卷二十四;《集異門足論》卷十四;《大智度論》卷十八、卷十九;《顯揚聖教論》卷二;《大乘義章》卷十六;《法界次第初門》卷中(下);《法華玄義釋籤》卷一;《雜集論述記》卷九;《天台四教儀集註》卷中;《大明三藏法數》卷二十一;《俱舍論法義》卷二十五。(二) 《持心梵天所問經》卷一;《勝思惟梵天所問經》卷二;《思益梵天所問經簡注》卷二。(三)《大明三藏法數》卷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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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供養五種有德生現世福

亦名:請五種有德生現世福

子題:入見諦、大盡智、滅定人、緣四無量、行無諍、諍有三種

戒本疏‧九十單提法:「多論云,以請舍利弗迦葉等,能與現世福:一﹑入見諦,二﹑大盡智者,三﹑入滅定人,四﹑緣四無量,五﹑行無諍者。各出其相,廣如論引。」行宗記釋云:「多論明所請之德,略提名數,指廣如論,今提注之。一、入見諦。今證見諦。無始邪見,皆悉無餘,不壞信見,今始成就。見有二種,邪見所斷,此見即惑;信見所成,此見即智。諦謂真理,由智證真,故云見諦。入即是證,即初果也。二、大盡智。今得盡智,無始癡愛慢三垢永盡,盡即是滅,滅即滅諦涅槃能證之智,名為盡智。此即斷盡思惑無學果人。三、定人。論出三意,若出滅定,亦令眾生得現世福;又云,從滅定出,正似從泥洹中來故;又云,若入滅定,必次第入無所有處,乃至初禪,遍遊諸禪,功力深故。四、緣四無量。謂心緣無邊眾生,拔苦與樂,益物深廣故,謂慈悲喜捨也。五行無諍諍有三種:一﹑ 煩惱諍,二﹑五陰諍,三﹑[鬥@斲]諍。一切羅漢,煩惱諍盡,五陰有餘故未盡,有此五陰,能發人諍;唯無諍三昧,能滅此諍。餘聖但自無諍,若無諍羅漢,能令彼此無諍。論文五種,並以生現世福別別結之。據論,前二諸聖通具,身子目連必應高勝,後三別德,時或有之。」(戒疏記卷一四‧二一‧一二)


戒經王海月佛四喻

亦名:王海月佛四喻

子題:世間王為最、眾流海為最、眾星月為最、眾聖佛為

含註戒本‧皈敬偈:「世間王為最,眾流海為最,眾星月為最,眾聖佛為最。」(含註戒本卷上‧一‧一六)

戒本疏‧釋皈敬偈:「就初四喻,即為四意。者尊勝,威德超眾;喻戒住持,功高萬善故也。然之王,有三種異,謂梵、魔、輪,恐濫法王,故云世也。大弘廣,包括眾流;戒善周通,德收眾行也。朗月明空,除煩識妄;戒除業惱,見道知歸。為法王,眾聖仰;戒是正行,九道崇之。斯等四喻,世所同高。借以曉之,通明戒法。問:『四喻顯戒,其德盡否?』答:『(一﹑答不盡)如來說法,義周無滯;略舉近事,何得攝盡?(二﹑答盡)又解,假以世喻,略收皆盡;一往統舉,空有所收。有中極貴,勿過王也;包納水陸,勿過海也;光涼明暗,勿過月也;出有大聖,勿過佛也。縱有餘類,竊比難矣!』」行宗記釋云:「釋喻中,列示有四。初王喻又二,初對合;然下,明簡濫,梵王即色界初禪天主;魔王即六欲天主;輪王有四,金、銀、銅、鐵,金輪統四州,餘三第減可知。海取二喻:弘廣,包含,即前所引八德中二。月喻亦二,涅槃云,能除熱惱,即除煩惱也,破暗見道,謂識妄也;戒下兩句,即對二喻,業謂七支,惱謂煩惱,道即諦理。佛中,九道,謂三乘六趣。……初答中,上二句通示。說法,別指制戒。制戒之意,非止一端,豈唯四喻而能盡理?故經律中,廣有譬喻,如鈔標宗,尋之可見。次答中,初總舉。空有即真俗二諦,攝盡世、出世法。今此四喻,不出二諦;前三並俗有,後一真空。故知喻戒,義無不盡。有下,別示。明猶照也。出有唯佛,此據理體;化相、住持,則通世諦。縱下,結顯。以超群獨勝,無及於王;深廣遍周,豈過於海?照迷濟世,唯月難倫;凡聖尊崇,獨佛無等。此外餘物不堪為喻,故云竊比難也。」(戒疏記卷二‧四八‧八


造立塔寺福報

子題:梵福

行事鈔‧僧像致敬篇:「增一阿含云,初起偷婆,補治故寺,並受梵福。云何梵福?如閻浮一洲人功德,不如一轉輪王功德;如是西東北天下,乃至四天六欲初禪總多,比一梵主功德。此為梵福量。當如是學。」資持記釋云:「初示因果。初起,即新刱也。梵福,謂梵天王福最勝也。如閻下,校量梵福。總南洲,不如一輪王;總四洲輪王,不如六欲四天依須彌山,故別言之;總四洲六欲,不如初禪梵眾;總上人天,不如梵輔;總上人天梵輔,不如大梵天王。此下,勸修。起塔治寺,獲福如是,故令當學。」(事鈔記卷三七‧二八‧一六)


露地然火戒緣起

含註戒本‧九十單提法:「佛在曠野城,六群相謂,我等在上座前,不得隨意語言,即出露地,拾諸柴草然火向之,株內毒蛇,火氣逼出,遂驚擲火,燒佛講堂。比丘舉過,佛因訶制。」(含註戒本卷中‧二一‧一○)

戒本疏‧九十單提法:「緣起中,由不得隨意語故,出外聚向,遂燒講堂;輕致重害,不可不慎。故世中所壞,多為火損;不爾久存。世界亦爾,火為凡貪,不可觸也。此是觀行,如何著之?」行宗記釋云:「戒緣中,初牒文誡慎。故下,示過勸離,初指現事。故云世中等。次舉災劫。故云世界亦爾;如大三災起時,火災壞至初禪。三明性烈。寒月雖貪,觸則爛體。是觀行者,謂觀火能變壞,了世無常而生厭捨;或可經論多舉為喻,或以三界喻火宅,或以世間喻無常,或令遠惡如避火坑,或云瞋心甚於猛火。斯等甚眾,略舉一二耳。」(戒疏記卷一五‧一七‧一二)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三界九地

三界即欲界色界無色界,下起地獄,上至他化天,其中眾生,因有淫食二欲,故名欲界。下起初禪,上至有頂,其中眾生,雖已斷欲,尚有色身,故名色界。再上則四空天,其中眾生,並色身亦無,故名無色界。九地者:欲界彙為一地,名五趣雜居地。色界有四地,即初禪名離生喜樂地,二禪名定生喜樂地,三禪名離喜妙樂地,四禪名捨念清淨地。無色界有四地,即空無邊處地,識無邊處地,無所有處地,非想非非想處地,合為九地。


九地

又名九有。三界共有九地,其中欲界佔一地,其他色界和無色界各佔四地,即五趣雜居地、離生喜樂地、定生喜樂地、離喜妙樂地、捨念清淨地、空無邊處地、識無邊處地、無所有處地、非想非非想處地。以上九地,因皆貪著境界,不肯離去,所以叫做地。又因為是從有漏業因所得來的果報,所以又名九有。見下表:

三界九品無色界非想非非想處地
無所有處地
識無邊處地
空無邊處地
色界四禪捨念清淨地
三禪離喜妙樂地
二禪定生喜樂地
初禪離生喜樂地
欲界五趣雜居地


九有情居

三界中有情樂住的地方共有九所,叫做九有情居,或九眾生居,簡稱九有,或九居,即欲界之人與六天、初禪天、二禪天、三禪天、四禪天中之無想天、空處、識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


九次第定

初禪次第定、二禪次第定、三禪次第定、四禪次第定(以上是色界四禪天的根本定)、空處次第定、識處次第定、無所有處次第定、非想非非想處次第定(以上是無色界四處的根本定)、滅受想次第定。


二十八天
三界共有二十八天,即欲界六天,色界十八天,無色界四天。欲界六天是四王天、忉利天、夜摩天、兜率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色界十八天是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少光天、無量光天、光音天、少淨天、無量淨天、徧淨天、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無想天、無煩天、無熱天、善見天、善現天、色究竟天。無色界四天是空無邊處天、識無邊處天、無所有處天、非想非非想處天。在此三界二十八天中,只有欲界的四王天與忉利天,因依須彌山的地界而居,故稱地居天,夜摩天以上,都是凌空而處,故名空居天。

         「四王天
         │忉利天
  「欲界天───┤夜摩天
  │      │兜率天
  │      │化樂天
  │      └他化自在天
  │          「梵眾天
  │      「初禪─┤梵輔天
  │      │   └大梵天
  │      │   「少光天
二 │      │二禪─┤無量光天
十─┼色界天───│   └光音天
八 │      │   「少淨天
天 │      │三禪─┤無量淨天
  │      │   └徧淨天
  │      │   「無雲天
  │      │   │福生天
  │      │   │廣果天
  │      │   │無想天
  │      └四禪─┤無煩天───┐
  │          │無熱天   │
  │          │善見天   │──五淨居天
  │          │善現天   │
  │          └色究竟天──┘
  │      「空無邊處天
  └無色界天──┤識無邊處天
         │無所有處天
         └非想非非想處天


五樂

出家樂、遠離樂、寂靜樂、菩提樂、涅槃樂,出家樂是世人有許多的惑業煩惱,如果出家修道證果,便能永斷這種痛苦;遠離樂是色界初禪天的樂,初禪能遠離欲界的愛染煩惱,而生禪定的喜樂;寂靜樂是二禪天的樂,二禪離初禪尋伺之散動,澄心寂靜而發深妙的喜樂;菩提樂就是成就無上妙道,於法界得自在的法樂;涅槃樂即離生死的痛苦,而入於無餘涅槃,獲得究竟寂滅之樂。


五識

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因是六識中之前五識,故名五識。在三界中,欲界的有情有六識,色界的初禪天無鼻舌二識,二禪天以上則五識全無,唯有一意識而已。


八定

指色界的四禪定與無色界的四空定。四禪定是初禪定、二禪定、三禪定、四禪定;四空定是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非想非非想處定。


八觸

將獲得初禪定的人的身上所發生的八種感觸,即一、動觸,即在坐禪的時候,身體忽然生起顫動的現象;二、痒觸,即身體上發痒,好像無置身之處;三、輕觸,即感到身輕如雲,好像在天空中飛行一樣;四、重觸,即感覺身重如山,不能移動分毫;五、冷觸,即感到身冷如冰;六、暖觸,即感到身熱如火;七、澀觸,即感到身如木皮;八、滑觸,即感到身滑如脂。


劫火

大三災之一,即壞劫時所發生的大火災,燒到初禪天,一切都變成灰燼。


十八天

指色界的十八層天,其中初禪天有三天,即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二禪天也有三天,即少光天、無量光天、光音天;三禪天也有三天,即少淨天、無量淨天、徧淨天;四禪天共有九天,即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無想天、無煩天、無熱天、善見天、善現天、色究竟天。


四禪天

色界諸天分為四禪,即初禪、二禪、三禪、四禪。一、清淨心中,諸漏不動,名為初禪,即梵眾、梵輔、大梵等三天,此三天已不須段食,故無鼻舌二識,惟有樂受,與眼耳身三受相應,喜受與意識相應。二、清淨心中,粗漏已伏,名為二禪,即少光、無量光、光音等三天,此三天無前五識,僅有意識,因之惟有喜捨二受,與意識相應。三、安穩心中,歡喜畢具,名為三禪,即少淨、無量淨、遍淨等三天,此三天識受皆與二禪略同,但意識怡悅之相,較為淨妙。四、前五識俱無,亦無喜受,僅有捨受,與意識相應,名為四禪,即無雲、福生、廣果、無想、無煩、無熱、善見、善現、色究竟等九天。根据大涅槃經說,初禪天人,因他們心中有粗細的思想,所以外面有火災;二禪天人,他們對於禪定,生喜樂心,所以外面有水災;三禪天人,他們呼吸粗重,所以外面有風災;惟獨第四禪,所有內外過患,一切均無,所以諸災不能到達那裡。


大三災

指世界將毀壞時所發生的水災火災風災。世界過了住中劫便入壞中劫,在壞中劫的二十小劫中,前十九小劫,壞有情世間,最後一小劫,壞器世間。火災下自無間地獄,上壞至初禪天,水災下自無間地獄,上壞至二禪天,風災下自無間地獄,上壞至三禪天,四禪天以上,則無三災之難。


大千世界

是佛教說明世界組織的情形。每一小世界,其形式皆同,中央有須彌山,透過大海,矗立在地輪上,地輪之下為金輪,再下為火輪,再下為風輪,風輪之外便是虛空。須彌山上下皆大,中央獨小,日月即在山腰,四王天居山腰四面,忉利天在山頂,在忉利天的上空有六欲天,再上則為色界十八天,及無色界四天。在須彌山的山根有七重金山,七重香水海,環繞之,每一重海,間一重山,在第七重金山外有鹹海,鹹海之外有大鐵圍山。在鹹海四方有四大洲,即東勝身洲,南贍部洲,西牛貨洲,北俱盧洲,叫做四天下,每洲旁各有兩中洲,數百小洲而為眷屬。如是九山、八海、一日月、四洲、六欲天、上覆以初禪三天,為一小世界。集一千小世界,上覆以二禪三天,為一小千世界。集一千小千世界,上覆以三禪三天,為一中千世界。集一千中千世界,上覆以四禪九天,及四空天,為一大千世界。因為這中間有三個千的倍數,所以大千世界,又名為三千大千世界。


大梵天

梵是清淨的意思,為離淫欲之色界諸天的通名,今叫其中之初禪天主為大梵天。


大梵天王

又名大梵王,或梵王,因大梵王是初禪天之王,故名大梵天王。


拘摩羅天

又作鳩摩羅伽天,華譯為童子天,因此天主不但是初禪天的梵王,而且其顏面猶如童子,故名。


梵天

色界之初禪天名。因此天無欲界的淫欲,寂靜清淨,故名梵天。此天共有三天,即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通常所說的梵天是指大梵天王,名叫尸棄,他深信正法,每逢有佛出世,必定前來請轉法輪,此梵天與外道所說的梵天不同。


梵天王

色界之初禪天,有梵眾、梵輔、大梵等三天,其中大梵天叫做梵天王,名字叫做尸棄。


梵富樓

色界初禪的第二天名,亦即梵輔天。


梵界

梵天的世界,亦即色界之初禪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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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教育部)]
梵天

ㄈㄢˋ ㄊㄧㄢ
印度婆羅門教、印度教的創造神。與溼婆、毘溼笯成三位一體。雖然一切萬物皆從祂而來,但魔鬼、災難也是祂創造的,所以在三位中地位並不高,在佛教中,梵天是釋迦牟尼的右脅侍,身高四十五里長,住色界初禪天,是佛教護法神之一。也稱為「大梵天」、「大梵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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