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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七塵

(譬喻)色等之六境,謂之六塵。塵法極於六,無第七塵。故喻無法為七塵。楞嚴經一曰:「若無有體而合者,則十九界因七塵合。」


七大

(名數)楞嚴經所說。七大者地水火風空見識。上五大為該括一切六塵之境者。見者舉經中眼根見性之一,使例知其他耳根等之聽嗅嘗知,即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之作用也。因之又名根大(經三)。「如一見根見周法界。聽嗅嘗觸覺觸。妙德瑩然。周法界。圓滿十虛。寧有方所。循業發現。」識者六根六塵和合而生了別六塵之識心也。開則為六識。要之為六境六根六識之十八界也。大者周之義,地水火風空周法界,十方圓滿,根識之二大亦周法界,十方圓滿,故皆稱為大也。此中明根識二大之周法界,他經尚無所說,是本經之特別發明也。雖密教之六大無礙,亦無過於此。「當知了別見聞覺知圓滿湛然性非從所。兼彼虛空地水火風均名為七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

(術語)楞嚴經三就地水火風空見識之七法,明周法界之義,周法界者大之義也,此七法,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故種種法法無不周,無不含容,此為大之實義。大小乘中雖說四大五大六大,然是各持自相,地大不能於水大風大,水大不能容火大,豈成大之義哉,欲顯此義,故經中先就五陰,六入,十二入,十八界(是云四科),說明幻空性真之理,更說七大之義。此中第六之見大,為眼根之見性,舉一而其他耳根等之聞性等,可推而知,即六根之性也。故疏釋者通稱之為根大(案俱舍有根見識見之二說,而毘曇宗成立根見之義,今於有情世間為愚者依根見之說開顯能緣能了之真性也),然則地水火風空之五大為六境,見大為六根,識大為六識,但與十八界開合不同耳。世尊就十八界破凡夫所見幻化之相,顯圓融之真性,是七天之義也。詳見條。


三昧耶

(術語)Samaya,三昧耶之義甚多,時(一時佛在),會(大曾經),宗(顯宗論),平等,誓願,驚覺,除垢障也。秘藏記曰:「佛知眾生身中本來自性之理,與佛等無差別,而眾生不知己之本有本始兩覺與佛等,恒覆蔽於六塵煩惱而不能顯出,是故佛發悲願,垂我拔濟眾生如我之誓願。若有眾生歸依,則住於法界定自受法樂之如來驚覺,而不敢違越本願。影向行者之所以,真言印契加持護念。譬如國王自造法令不敢違犯,使他行之。眾生蒙佛之加持力,突破六塵之游泥,出現自心之覺理,如賴春雷之響而蟄蟲出地。知與佛等無差別者,是平等之義也。使如我而無異者。是誓願之義也,如來驚覺者,是驚覺之義也,眾生蒙佛之加持力而得益者,是除垢障之義也。如佛部,餘部亦同。如一佛,諸佛亦同。」


三能變

(名數)唯識論對於說萬法為識之諸變而稱八識為能變。分三種之次第說之。唯識論一曰:「此能變唯三,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一,初能變,為八識中之第八識,即阿賴耶識也。以此為依於善惡業而感無記總報之異熟識故也。七識者,有覆無記而非異熟性,前六識,雖有異熟性然是從第九識起者,故名為異熟生不得謂為異熟之識也。唯識論二曰:「異熟習氣為增上緣,感第八識酬引業力,恒相續故云異熟名。感前六識,酬滿業者。從異熟起,名異熟生不名異熟,有間斷故。」二、第二能變,謂之思量識。為八識中之第七識,即未那識也。此識常恒思量第八識而計度實我實法,故名思量識。唯識述記一本曰:「二謂思量識,即第七識。思謂思慮,量謂量度。思量第八識,度為我故。又恒審思量餘識無故,餘之二識不名思量。」三、第三能變。謂之了別境識。眼等之六識也。此六識者,各了別麤顯之境,故名了別境識。唯識述記一本曰:「三了別境識,即餘六識。二十論說,心境識了名之差別,是諸識之通名也。了別別境及麤顯境唯前六故,對比六塵說六識故。然濫第七,應言此六了別麤境名了別境識,以了別相麤,簡於七八故。」


三識

(名數)楞伽經所說:一,真識,如來藏也,又自性清淨心也。離生滅相之真心也。起信論名之為心,亦名如來藏。性宗唯識不立此識。二,現識,又名藏識。真心與無明和合而生染淨法之識體也。起信論所謂阿梨耶識之業轉現三細也,唯識論所謂阿賴耶識也。但彼不立真妄和合之義。三,分別事識,名轉識。緣現識而生之眼等六識也。起信亦名分別事識。楞伽經一曰:「略說有三種識,廣說有八相,何等為三?謂真識、現識、分別事識。」

(術語)就心識之真妄而立三識之不同:一、真識,自性清淨心也。第八阿賴耶識,通真不通妄。妄者染,真者淨也。謂其淨分也。二、現識,變現之意也。第八識,含藏一切善惡種子,而變現根身世界。故名。三、分別識,於六塵等種種之諸境而起分別也。第七末那識由傳送第六意識而起分別,故名。見楞伽經。

又末那識,阿賴耶識,奄摩羅識之稱。見翻譯名義集。


三顛倒

(名數)一,想倒,於六塵之境而思想非理者。二,見顛倒,於事理之法,而邪計度推求者,即邪見也。三,心顛倒,於妄心邪識了事物者,是諸顛倒之根本也。涅槃經三十七曰:「如來己離三種顛倒,所謂想倒見倒心倒。」宗鏡錄四十二曰:「心如停賊主人,見是賊身,想如賊腳,根塵是賊媒,內外搆速劫盡家寶。」

(名數)見顛倒條。


九識

(名數)是性宗所立。於八識之外,證有無為之真如識。初無著菩薩造攝大乘論,至支那而二譯不同。梁朝真諦,乃立九識。前六識如常,第七識名阿陀那識,第八識名阿梨耶識,第九名菴摩羅Amala識。譯曰無垢識或清淨識,即真如也,真心也,楞伽經之真識也,是華天性宗九識家之立義也。然唐玄奘譯攝論惟立八識,以九識為第八識之異名。謂第八識有染淨二分,取其染分之有為有漏,名為阿賴耶識,取淨分之無為無漏(即四智)名為菴摩羅識。故唯識論,亦於阿賴耶識之異名有無垢識之稱,而不別立為九識。是畢竟不許真如識,相宗之立義也。

(名數)識有九種之意:(一)一眼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識,五身識,六意識,七阿阤那識,八阿賴耶識,九阿摩羅識。蓋經中雖無列九識之明文,而語則非無。金剛三昧經入實際品曰:「如彼心地,八識海澄,九識流淨,風不能動,波浪不起。」又入楞伽經第九曰:「八九種種識,如水中諸波。」大乘密嚴經卷中曰:「心有八種,或復九種。」是也。

說阿摩羅識者,大佛頂首楞嚴經第四曰:「如果位中,菩提、涅槃、真如、佛性、菴摩羅識、空如來藏、大圓鏡智,是七種名,稱謂離別,清淨圓滿,體性堅凝,如金剛王常住不壞。」此外見金剛三昧經,密嚴經,轉識論等。其如前所舉,以阿摩羅識為第九,總立之為九識者,似至真諦三藏,始見其說。

圓測之解深密經疏第三曰:「真諦三藏依決定藏論,立九識義,九識品如說。言九識者,眼等六識,大同識論。第七阿陀那,此云執持,執持第八為我我所。唯煩惱障而無法執,定不成佛。第八阿梨耶識,自有三種:一者解性梨耶,成佛之義。二者果報梨耶,緣十八界。故中邊分別偈云:塵根我及識,本識生似彼。依彼論等說,第八識,緣十八界。三者染污阿梨耶,緣真如境,起四種謗。即是法執,而非人執。依安慧宗,作如是說。第九阿摩羅識,此云無垢識,真如為體。於一真如,有其二義:一者所緣之境,名為真如及實際等。二者能緣之義,名無垢識,亦名本覺。具如九識章,引決定藏論九識品中說。」據此可知真諦唯以阿阤那為煩惱障我執,又阿梨耶有解性(即覺)與染污法執(即不覺)之義。

又大乘義章第三末曰:「亦得說九,故楞伽經總品中云:八九種識,如水中波。其狀如何?分別有二:一者真實分別,以說九種。妄中分七,謂六事識及妄識。真中分二,謂阿摩羅及阿梨耶。義如上辯。以此通前,故合有九。二者真妄離合,以說九種。獨真為一,所謂本淨阿摩羅識。真妄和合,共為八種。義如上辯。共本識與阿阤那識及起六識,通前為九。」其中前真妄分別之義,約於阿梨耶不失真而攝之於真,後真妄離合之義,為阿梨耶等真妄和合故,以之對於阿摩羅之唯真離妄而分別者也。

又金光明經玄義卷上曰:「菴摩羅識,是第九不動識。若分別之,即是佛識。阿梨耶識,即是第八無沒識,猶有隨眠煩惱與無明合,別而分之,是菩薩識。大論云:在菩薩心,名為般若,即其義也。阿陀那識,是第七分別識。訶惡生死,欣羨涅槃。別而分之,是二乘識。」法華玄義第五下曰:「若地人明,阿黎耶是真常淨識。攝大乘論云:是無記無明隨眠之識,亦名無沒識,九識乃名淨識,互諍云云。」可見陳隋之間,地論師與攝論師,關於阿梨耶之真妄,互有所諍難。

又據此可知九識為真諦一派之攝論家所立。玄奘門下,依瑜伽等,唯建立八識,說阿摩羅無垢識,兼第八阿賴耶之識性,或謂為取第八之淨分而名之者,非識體有九也。且破真諦以阿陀耶為第七(法相宗謂阿陀耶為阿賴耶之異名),唯以為煩惱障,又彈斥阿賴耶起法執,並緣十八界之說。彼十住心論第十所謂「他緣覺心而教,但示八心,一道極無,但知九識。」雖由法華玄義第五上等,謂菴摩羅為第九識,以之為道後之真如而論。然天台等必非屬於九識家也。又出於維摩經玄疏五,成唯識論述記一,法苑義林章一等。

(二)阿梨耶識中之種別。顯識論曰:「顯識者有九種:一身識、二塵識、三用識、四世識、五器識、六數識、七四種言說識、八自他異識、九善惡生死識。」是也。蓋顯識即本識,指阿梨耶。其中身識為轉作眼等五根相似之身之識,塵識為轉作色等六塵之識,名為應受識。用識為轉作眼識等六識之識,名為正受識。世識轉作過去等三世,又生死相續不絕名為世。器識為轉作外四大五塵等器,世間及十方三世等之識,亦名處識。數識為算計量度。四種言說識為見聞覺知之四種。自他異識為六趣身。善惡生死識為一切生死不離人天四趣善惡之意,即轉作此等事之識也。又出宗鏡錄四,人天眼目臆說下等。


二十五圓通

(名數)圓而通於法性之實者,謂之圓通。眾生之機緣萬差,欲得圓通,須依種種之法,佛於楞嚴會上,對菩薩聲聞,問本何法而得圓通。菩薩聲聞,各舉自得之法答之,有二十五種,即六塵六根六識七大也。此中始於陳那之圓通聲塵至觀音之圓通耳根而終,論圓通雖無優劣,而如來特使文殊選擇,取耳根之圓通者,因此方之人耳根聰明,入法易也。而聲與耳根為初後者,是首尾相貫之意也。一音聲,陳那之圓通,即聲塵也。二色因,優波尼沙陀比丘之圓通,即色塵也。三香因,香嚴童子之圓通,即香塵也。四味因,藥王藥上二法子等之圓通,即味塵也。五觸因,跋陀婆羅之圓通,即觸塵也。六法因,摩訶迦葉等之圓通,即法塵也。七見元,阿那律陀之圓通,即眼根也。八息空,周利槃特迦之圓通,即鼻根也。九味知,憍梵缽提之圓通,即舌根也。十身覺,畢陵伽婆蹉之圓通,即身根也。十一法空,須菩提之圓通,即意根也。十二心見,舍利弗之圓通,即眼識也。十三心聞,普賢菩薩之圓通,即耳識也。十四鼻息,孫陀羅難陀之圓通,即鼻識也。十五法音,富樓那之圓通,即舌識也。十六身戒,優波離之圓通,即身識也。十七心達,目乾連之圓通,即意識也,十八火性,烏芻瑟摩之圓通,即火大也。十九地性,持地菩薩之圓通,即地大也。二十水性,月光童子之圓通,即水大也。二十一風性,琉璃光法王子之圓通,即風大也。二十二空性,虛空藏菩薩之圓通,即空大也。二十三識性,彌勒菩薩之圓通,即識大也。二十四淨念,大勢至菩薩等之圓通,是見大,即根大也。二十五耳根,是觀音之圓通,即六根中之第二,即耳根也。見楞嚴經五六。


內塵

(術語)色聲香味觸法之六塵,分為內外。五識所緣之名聲等五者為外塵。意識所緣之法為內塵。意識緣於內故謂之內。


內外空

(術語)觀內六根,外六塵,無我我所也。天台仁王經疏中曰:「內外空者,根塵合觀,無我我所。」


八十一科

(名數)大藏一覽三引指要錄曰:注出般若名相八十餘科,庶發披閱者智智爾:

一、五蘊,二、六根,三、六塵,四、六識,五、六觸,六、六緣所生,七、四緣,八、六大,九、十二因緣,十、六度,

十一、我者,十二、生者,十三、壽者,十四、命者,十五、有情者,十六、養育者,十七、眾數者,十八、作者,十九、使作者,二十、起者,

二十一、使起者,二十二、受者,二十三、使受者、二十四,見者,二十五、知者,二十六、二十空,二十七、四諦,二十八、真如,二十九、法界,三十、法性,

三十一、不虛妄性,三十二、不變易性,三十三、平等性,三十四、離生性,三十五、法定,三十六、法住,三十七、實際,三十八、虛空界,三十九、不思議界,四十、四靜慮,

四十一、四無量,四十二、四無色定,四十三、八解脫,四十四、八勝處,四十五、九次第定,四十六、四念處,四十七、四正勤,四十八,十處,四十九、四神足,五十、五根,

五十一、五力,五十二、七覺支,五十三、八聖道支,五十四、空解脫門,五十五、無相解脫門,五十六、無願解脫門,五十七、菩薩十地,五十八、五眼,五十九、六通,六十、十力,

六十一、四無畏,六十二、四無礙解,六十三、大慈,六十四、大悲,六十五、大喜,六十六、大捨,六十七、十八不共法,六十八、無忘失法,六十九、恒住捨性,七十、一切智,

七十一、道相智,七十二、一切相智,七十三、一切陀羅尼門,七十四、一切三摩地門,七十五、預流果,七十六、一來果,七十七、不還果,七十八、阿羅漢果,七十九、獨覺菩提,八十、一切菩薩摩訶薩行(自覺覺他),

八十一、諸佛無上正等菩提(因圓果滿)。


六劍

(譬喻)色,聲,香,味,華服,邪念之六法,譬如劍刃,即六塵是也。六度集經五曰:「吾以國為怨窟,以色聲香味華服邪念為六劍截吾身六箭射吾體。」


六受

(術語)受領於六根之六塵曰六受,行住坐臥語默曰六作。又六根之作業也。止觀二之二曰:「若有諸塵,須捨六受。若無財物,須連六作。」


六和合

(名數)眼等六根與色等六塵相合也。傳心法要上曰:「所言同是一精明,分為六和合。一精明者,一心也。六和合者六根也。此六根與塵合,眼與色合,耳與聲合,鼻與香合,舌與味合,身與觸合,意與法合。中間生六識,為十八界。若了十八界無所有,束六和合為一精明。一精明者,即心也。」


六妄

(名數)眼等之六塵也。是為凡夫迷妄之境,故名妄。楞嚴經四曰:「色香味觸六妄成就,由是分開見聞覺知。」


六箭

(譬喻)色聲等六塵之法,能害眾生之慧命,故以箭為譬。六度集經五曰:「吾以國為怨窟,以色聲香味華服邪念為六劍截吾身六箭射吾體。」


六衰

(名數)色等六塵,能衰耗人之真性,故曰六衰,猶言六賊也。法華文句四曰:「普曜經曰:無五趣五陰六衰,則是泥洹。」同記曰:「衰祇是賊,能損耗故。」中論疏四末曰:「六塵亦名六衰,令善衰滅。」見六賊條。


六賊

(譬喻)色聲等六塵。以眼等六根為媒,劫掠功能法財。故以六賊為譬。涅槃經二十三曰:「六大賊者,即外六塵,菩薩摩訶薩觀此六塵如六大賊,何以故?能劫一切諸善法故。(中略)六大賊者,夜則歡樂。六塵惡賊,亦復如是。處無明闇,則得歡樂。」最勝王經五曰:「當知此身如空聚,六賊依止不相知,六塵諸賊則依根,各不相知亦如是。」楞嚴經四曰:「汝現前眼耳鼻舌及與身心六為賊媒,自劫家寶。」

又以六賊譬六根之愛喜。雜阿含經四十三曰:「士夫,內有六賊,隨逐伺汝,得便當殺。(中略)六內賊者,譬六愛喜。」


分別事識

(術語)楞伽經所說三識之一。八識中除阿賴耶識,為其他末那等七識之總稱,以對種種之境,而起虛妄分別故也,對真識則云事識。楞伽經一曰:「略說有三種識,廣說有八相,何等為三?謂真識、現識、分別事識。」起信論曰:「依諸凡夫取著轉深,計我我所,種種妄執,隨事攀緣,分別六塵,名為意識,亦名離識,又復說名分別事識。」同義記中末曰:「又能分別去來內外種種事相故,彼說為分別事識也。」又第八識十八名之第十五名也。以第八阿賴耶識為生一切分別事識之根本故也。唯識了義燈四本曰:「十五名識,無相論云:分別事識也。」


分別識

(術語)第六意識也。大藏法數曰:「於六塵等種種諸境而起分別也。此言由第七末那識傳送,第六意識能起分別,故名分別識也。」又曰:「分別識即第六意識,謂於顯識中分別五塵好惡等相,故名分別識。」


前塵

(術語)妄心前現之六塵境也。楞嚴經一曰:「佛告阿難:此是前塵虛妄相想,惑汝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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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除饉

渠鎮反舊經中或作除士除女或薰士薰女今言比丘比丘尼是也案分別功德論云世人飢饉於色欲比丘除此受饉之飢想故名除饉又案梵言比丘此云乞士即與除飢饉義同又康僧會注法鏡經云凡夫貪染六塵猶餓夫夢飯不知猒足聖人斷去貪染除六情飢故號出家者為除饉


[佛光阿含藏]
三解脫門

即三三昧。空三昧,指觀察五陰無常、無我;無相三昧,指六塵(色、聲、香、味、觸、法)相斷;無所有三昧,指三毒(貪、瞋、痴)相斷。空、無相、無所有謂「三空」,為禪定(三昧)之三個最高目標,故稱「三三昧」;亦是由禪定觀空通向解脫之門徑,故稱「三解脫門」,以上參閱雜阿含卷三第七十一經(大正‧卷三‧八○經)。


色、聲、香、味、觸、法

六塵、六外入處。


結所繫法

結所繫法(sajyojaniya dhamma)(巴),結、繫同為染汙煩惱之名詞。六根緣六塵所生之煩惱是名結所繫法。


[阿含辭典(莊春江)]
外入處

bāhirāni āyatanāni:指色(眼之所見物)、聲、香(鼻所聞的氣味)、味(舌頭所嚐的味道)、觸(身體所接觸)、法(心之所念)等,另作「六境、六外入處、外六入處、外六處、六塵、外六塵」,參看「外」、「處」。


[佛光大辭典]
九緣生識

緣,助成之義。即謂明、空、根、境等九種之緣,生眼、耳、鼻、舌等八種之識。此係以眼、耳、鼻、舌、身五識,依第八識相分(即分別相狀,指世間種種色像境界凡有名相者)建立,由第八識種子而生,攬明、空諸境而為相;第六識緣第八識相分而得生,取五塵境界而分別,依第七識而能執取;第七識緣第八識見分(即能見之識,指眼等諸識能照燭了別諸塵境界者)而得起,轉第六識染淨而為依;第八識為眾識之根本,含諸法之種子,依第七識而能轉託五根識而為相。由是而知,識藉緣生,緣因識有,更互為依,遞相倚託,而有多少不同,故稱九緣生識。

據成唯識論卷二至卷五所載:(一)明緣,明,指日月之光,能顯諸色相。謂眼因明而見,無明則不能發於眼識,故明為眼識之緣。(二)空緣,空,指蕩然無礙,而能顯諸色相。謂眼以空而能見,耳以空而能聞,無空則不能發眼、耳之識,故空為眼識與耳識之緣。(三)根緣,根,指眼、耳、鼻、舌、身五根。謂眼識依眼根而能見,耳識依耳根而能聞,鼻識依鼻根而能嗅,舌識依舌根而能嘗,身識依身根而能覺,若無五根,則五識無所依,故五根為五識之緣。(四)境緣,境,指色、聲、香、味、觸五塵之境。謂眼等五根雖具見、聞、嗅、嘗、覺等五識,若無色等五種塵境為對,則五識無由能發,故境為五識之緣。(五)作意緣,作意,即心所法,有覺察之義。謂如眼初對色時,便能覺察,引領趣境,使第六識即起分別善惡之念;及耳、鼻、舌、身初對境時,亦能如是覺察引領。是以遍行一切識境,皆由作意,故作意為眼等六識之緣。(六)根本依緣,根本,即第八阿賴耶識;依,指倚託。謂第八識為諸識之根本,眼等六識依第八識相分而得生,第八識相分託眼等六識而得起,故根本依為六識及第八識之緣。(七)染淨依緣,染淨依,即第七末那識,一切染淨諸法皆依此識而轉。謂眼、耳等六識,於色、聲等六塵境上,起諸煩惱惑業,則轉此煩惱染法歸於第八識而成有漏,若六識修諸道品白淨之業,則轉此道品淨法歸於第八識而成無漏,故稱為染淨依。然此第七識亦依第八識而能轉,第八識依第七識而隨緣,更互為依,遞相倚託,故染淨依為眼等八種識之緣。(八)分別依緣,分別,即第六識,此識能分別善惡、有漏無漏、色心諸法;以眼等五根雖能取境,然皆依第六識而有分別。是知五根境之好惡,由分別而生;第七識之染淨,由分別而知;第八識之相分,由分別而顯,故分別依為眼等八種識之緣。(九)種子緣,種子,即眼等八種識之種子。謂眼識依眼根種子而能見色,耳識依耳根種子而能聞聲,鼻識依鼻根種子而能聞香,舌識依舌根種子而能嚐味,身識依身根種子而能覺觸,意識依意根種子而能分別,第七識依染淨種子而能相續,第八識依含藏種子而能出生一切諸法,以諸識各依種子而生,故種子為眼根等諸識之緣。 p156


九識義

乃將識分作九種之義。(一)即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識,再加末那識(即第七識)、阿梨耶識(即阿賴耶識)(以上為八識)、阿摩羅識等,合為九識。小乘佛教立六識,大乘佛教地論宗、唯識宗立八識。真諦系之攝論宗復舉第九阿摩羅識(無垢識、真如識),成立九識義。據宗鏡錄卷四所釋,九識即:(一)眼識,眼與色為緣而生眼識,為能見者。(二)耳識,耳與聲為緣而生耳識,為能聽者。(三)鼻識,鼻與香為緣而生鼻識,為能嗅者。(四)舌識,舌與味為緣而生舌識,為能嘗者。(五)身識,身與觸為緣而生身識,為能覺者。(六)意識,意法為緣而生意識,能分別前五根所緣色等五塵境界。(七)末那識,又稱分別識。此識本無定體,即第八識之染分,依第八識自證分而生,緣第八識見分而執為我,為第六識之主,執轉第六識所緣善惡之境而成染淨者皆由此識。(八)阿賴耶識,意譯作藏識。此識染淨同源,生滅和合,具有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等四分。(九)阿摩羅識,意譯作清淨識、白淨無垢識。此識乃一切眾生清淨本源心地,諸佛如來所證法身果德,在聖不增,在凡不減,非生死之能羈,非涅槃之能寂,染淨俱泯,湛若太虛。〔大乘密嚴經卷中、卷下、大乘入楞伽經卷九、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末〕

(二)顯識論特立九識之說。謂三界有二種識,一為顯識,一為分別識。顯識為本識,依其轉作五塵四大等之作用分為九種,即:(一)身識,轉作眼等五根相似之身之識。(二)塵識,轉作色等六塵之識。(三)用識,轉作眼識等六識之識。(四)世識,轉作三世之識,又生死相續不斷謂之世。(五)器識,轉作器世間及十方三世之識,又作處識。(六)數識,能算計量度之識。(七)四種言說識,能見聞覺知之識。(八)自他異識,轉作六趣身自他各異之識。(九)善惡生死識,一切生死不離人天四趣善惡之意,能轉作此等事之識。 p160


二十五圓通

謂諸菩薩、聲聞證悟之二十五種方法。圓通,圓滿周遍,融通無礙之義。蓋眾生之機緣萬差,故得圓通之法亦各不同。二十五,謂六塵、六根、六識及七大。即:(一)音聲,即憍陳那等之聲塵圓通。(二)色因,即優波尼沙陀比丘之色塵圓通。(三)香因,即香嚴童子之香塵圓通。(四)味因,即藥王、藥上二法王子之味塵圓通。(五)觸因,即跋陀婆羅等之觸塵圓通。(六)法因,即摩訶迦葉等之法塵圓通。(七)見元,即阿那律陀之眼根圓通。(八)息空,即周利槃特迦之鼻根圓通。(九)味知,即憍梵提之舌根圓通。(十)身覺,即畢陵伽婆蹉之身根圓通。(十一)法空,即須菩提之意根圓通。(十二)心見,即舍利弗之眼識圓通。(十三)心聞,即普賢菩薩之耳識圓通。(十四)鼻息,即孫陀羅難陀之鼻識圓通。(十五)法音,即富樓那之舌識圓通。(十六)身戒,即優波離之身識圓通。(十七)心達,即大目犍連之意識圓通。(十八)火性,即烏芻瑟摩之火大圓通。(十九)地性,即持地菩薩之地大圓通。(廿)水性,即月光童子之水大圓通。(廿一)風性,即琉璃光法王子之風大圓通。(廿二)空性,即虛空藏菩薩之空大圓通。(廿三)識性,即彌勒菩薩之識大圓通。(廿四)淨念,大勢至菩薩等之根大圓通。(廿五)耳根,即觀音菩薩之耳根圓通。〔楞嚴經圓通疏卷五、卷六、首楞嚴義疏注經卷五、卷六、楞嚴經集註卷五、卷六〕 p177


二心

(一)真心與妄心。真心即真實之心,離虛妄不實。妄心謂妄想分別之心。楞嚴經卷一(大一九‧一○六下):「從無始來,生死相續,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淨明體,用諸妄想。此想不真,故有輪轉。」

(二)定心與散心。定心即止息妄念雜慮,心住一境。散心謂心馳騁六塵。善導之觀經疏卷一玄義分(大三七‧二四六中):「定即息慮以凝心,散即廢惡以修善。」 p190


二煩惱

二種之煩惱。(一)根本煩惱與隨煩惱。據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載:(一)根本煩惱,即無明惑。此根本無明之惑,能出生一切煩惱,故稱根本煩惱。(二)隨煩惱,即見思二惑。此見思二惑,隨於一切違順境上,起貪、瞋、癡等煩惱,隨逐不捨,故稱隨煩惱。

(二)內著煩惱與外著煩惱。大智度論卷七載:(一)內著煩惱,指身見(妄執色、受、想、行、識之五陰為自身)、邊見(妄於身見中,各執斷、常之一邊)等諸煩惱,於內心不了而起執著,故稱內著煩惱。(二)外著煩惱,指貪、瞋、癡等煩惱,於外境不了而起貪著,故稱外著煩惱。

(三)隨眠煩惱與現行煩惱。華嚴經疏卷八載:(一)隨眠煩惱,指無明煩惱種子,潛伏於第八藏識中,能生一切妄惑,故稱隨眠煩惱。(二)現行煩惱,指六根對六塵境,現起貪、瞋、癡等煩惱,故稱現行煩惱。 p217


二諦

指真諦與俗諦。並稱真俗二諦。諦,謂真實不虛之理。真諦,梵語 paramārtha-satya,巴利語 paramattha-sacca,又作勝義諦、第一義諦,即出世間之真理。俗諦,梵語 sajvrti-satya,巴利語 sammuti-sacca,又作世俗諦、世諦,即世間之真理。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謂,世俗之事乃覆蔽世間之真理者,故俗諦又譯作覆俗諦、覆諦。二諦之意義於大小乘諸經論所說不一,玆將其較具代表性者臚列於下:

(一)小乘之說:(一)原始佛教之經典如阿含經中,所說之四諦(苦、集、滅、道)頗多,然甚少論及二諦,僅於中阿含經卷七分別聖諦經中舉出「真諦」一詞,然未與俗諦並用。又於增一阿含經卷三載有「二諦」一語,惜其內容不明。

(二)俱舍論卷二十二不僅舉出真俗二諦之名,且舉例說明其意義。例如瓶、衣等物,其外形、狀態一旦毀壞,則不能再稱為瓶、衣等。又如水、火等,若以勝慧分析之,即成為「色、香、味」等各種之要素,故亦不能再稱為水、火等。凡此,給予假名(施設有),而為世間一般常識所認可者,稱為世俗諦。對此,色、香、味等乃構成萬物存在之要素,其形態縱然碎至極微,或以勝慧分析之,其本質恆常存在而不變,故被視作出世間之佛教真理,稱為勝義諦。

(三)據成實論卷十一立假名品之說,色、香、味等法與涅槃俱為真諦;反之,由色等各種基本要素形成的瓶、水等,以因緣和合,僅有假名而無實體,故稱俗諦。例如「人」係由五蘊和合而成,故亦屬俗諦。

(四)經部主張,依無漏之出世間智及後得之世間正智所認可之諸法,稱為勝義諦;反之,依有漏智所認可之諸法,稱為世俗諦。

(五)大毘婆沙論卷七十七之說,以世間常識所能理解之事物,或世間一般約定俗成之道理等,稱為世俗諦;依無漏之聖智所澈見的真實之理,稱為勝義諦。

至於苦、集、滅、道四諦與真俗二諦之關係,小乘各部派之看法亦極紛歧,有主張苦、集為世俗諦,滅、道為勝義諦;有主張苦、集、滅三諦為世俗諦,僅以道諦為勝義諦;有主張四諦均為世俗諦,而以「空」、「非我」為勝義諦。大毘婆沙論則主張四諦各具世俗與勝義二諦。

(二)大乘經典有關真俗二諦之說甚為豐富,歷來諸家亦各創新義,互別門戶,頗有蘭菊競美,相得益彰之妙:

(一)北本涅槃經卷十三聖行品謂,一般世人所能知者為世諦;出世之人所證知者為第一義諦。復次,「有名有實」者為第一義諦,「有名無實」者為俗諦。如四諦之理為第一義諦;旋火之輪、熱時之炎、乾闥婆城、龜毛、兔角等則為世俗諦。

(二)中論卷四觀四諦品之說,一切事物無固定不變之本性(即實體、自性),為無生無滅之空;了知此等空無之理,是為第一義諦。又一切事物之空性,為保持空性之作用必須於假現之事物上顯現,而由其相依相待之關係產生認識作用;了知此等假名之法,是為世俗諦。世俗諦雖為不究竟之法,然可藉之探索、趨近勝義諦。例如吾人之言語、思想、觀念等,均屬世俗諦,然若不藉言語、思想、觀念等世俗諦,則無從向眾生解說超越世俗諦之第一義諦;而無法了知第一義諦,即無法證得涅槃。

(三)仁王般若經卷上二諦品中,更進一步舉出「二諦相即、真俗不二」之說,亦即自諦理而言,有真俗二諦之別;但若以真實智慧觀照之,則二諦不二之理昭然自現。

(四)三論宗之說,我國自從成實論與中論之講習展開之後,有關二諦之論究極為興盛,三論宗之祖吉藏於所著二諦章卷下詳述古來對於「二諦之體」之十四家異說,其中最具代表性者為如下三說,即:(1)二諦之體為一,(2)二諦之體個別,(3)二諦之體為中道。

其次,吉藏於二諦章、大乘玄論卷一揭出「於教二諦」與「四重二諦」之說,以賅攝各種二諦之教說。於教二諦即指「於之二諦」(於諦)與「教之二諦」(教諦)。分別言之:(1)「於」,即「所依」之義,係指諸佛說法所依之六塵境界(即現實之世界)。同一六塵境界,凡夫見之,視為實有,稱為「於俗諦」;聖者灼鑑,知其為空,稱為「於真諦」。於諦復分本末二種,諸佛未出世以前本即存在,諸佛乃依之而宣說教法者,是為「所依於諦」(本);聽聞諸佛說法,而眾生得以理解者,是為「迷教於諦」(末)。(2)「教」,即「能依」之義,係指諸佛依六塵境界所說之教法。宣說真空妙有之教,稱為「教俗諦」;超越言語思慮而宣說無所得之理者,稱為「教真諦」。上記之本末二種「於二諦」,與「教之二諦」,合稱三種二諦。

此外,又有說明毘曇、成實及大乘(二種)之四種二諦,此即四重二諦。(1)第一重以「有」為俗諦,「空」為真諦,此係指毘曇家之說。(2)第二重以「有、空」為俗諦,「非有非空」為真諦,此係指成實家之說。(3)第三重以「有空、非有非空」的二、不二為俗諦,以「非有非空、非非有非非空」的非二、非不二為真諦。(4)第四重以前三重為俗諦,而以「言亡慮絕」之絕對境界為真諦。第三重與第四重皆指大乘之地論家、攝論家。如下表所示:

吉藏評論歷來之二諦說為「鼠嘍栗二諦」(猶如老鼠食栗,盡食栗肉而殘餘栗皮;即指真諦為空,俗諦為假有之說),與「案苽二諦」(猶如探水取瓜,復將瓜沈入水中;即指以俗諦為假有,其「假有原來即空」為真諦之說)二種。

(五)法相宗之說,窺基於所著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將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四所舉之四種世俗諦,與成唯識論卷九所說之四種勝義諦歸納成「四真四俗」(四勝義四世俗)之四種二諦。表解於後。

詳言之:(1)瑜伽師地論舉例謂,「瓶」與「我」等並無實體存在,但由凡夫之迷情視為實有,遂依照世間一般之見解給予假名,稱為世間世俗諦。相對於此,成唯識論謂,色、受、想、行、識等五蘊係由因緣所生者,雖會崩壞(故稱世間),但因有實體與作用,聖者依後得智即可了知,稱為世間勝義諦。窺基乃歸納以上二說,而以二諦之「體」之「有」、「無」立二諦之別,稱為名事二諦。名,指有名無實,如幻化存在;事,指有名有實之現象之存在。(2)瑜伽師地論謂,五蘊等事乃本來之道理,因有差別,故其相可以判然別之,稱為道理世俗諦。對此,成唯識論謂,四諦之理雖有迷悟因果之別,但依無漏智即能了知,稱為道理勝義諦。窺基乃依「事」與「理」立二諦之別,稱為事理二諦。(3)瑜伽師地論謂,四諦之理能令修行者趨入涅槃,但須假藉言說以說明迷悟因果之差別,始能了知其相,稱為證得世俗諦。對此,成唯識論謂,「我空」與「法空」之二空真如須由聖者之智慧觀照始能彰顯其真實之理,而非凡夫所能了知者,稱為證得勝義諦:窺基乃依道理之「淺」、「深」立二諦之別,稱為淺深二諦。(4)瑜伽師地論謂,二空真如超越一切有為法,僅由聖者之智慧所證知,故須假藉二空之名,而以言語表詮其道理,稱為勝義世俗諦。對此,成唯識論謂,非安立之「一真法界」係超越言語思慮之絕對境界,乃聖者之根本無分別智所證悟者,稱為勝義勝義諦。窺基遂依「言詮」與「超言詮」立二諦之別,稱為詮旨二諦。四世俗諦中之世間世俗諦是「唯俗非真」;四勝義諦中之勝義勝義諦是「唯真非俗」。其他之三世俗諦、三勝義諦本為同一,但由於自真俗兩面而觀,故有所別。

(六)地論宗之說,慧遠(淨影寺)於所著大乘義章卷一,判立立性宗、破性宗、破相宗、顯實宗等四宗之名,以說明二諦之義有深淺不同。(1)立性宗,係指研究有部教說之毘曇宗。毘曇宗主張事理相對,而以「事」為世諦,以「理」為真諦。例如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事彼此隔礙,是為世諦;無常、苦等十六聖諦彼此相通,是為真諦。此宗以事理相對立其教說,故又稱因緣宗,屬於小乘中之淺說。(2)破性宗,係指成實宗。此宗以「因緣生之假有」為世諦,以「無自性之空」為真諦,又稱假名宗,屬於小乘中之深說。(3)破相宗,係指三論宗。此宗以「一切諸法妄相之有」為世諦,以「無相之空」為真諦,又稱不真宗,屬於大乘中之淺說。(4)顯實宗,係指慧遠自身所屬之地論宗。其要旨可分為依持與緣起二義。自依持之義而言,以妄相之法為能依,乃妄有理無之世諦;以真如為所依,其相雖空,然有實體之存在,故為真諦。自緣起之義而言,真如之自體即為真諦,其依緣起所顯出之迷悟世界則為世諦。以此宗辨明真如之體,故稱真宗,屬於大乘中之深說。

(七)天台宗之說,天台大師智顗於法華玄義卷二下,就化法四教及三種被接,判立「七種二諦」之說:(1)藏教之二諦,以「諸法為實生實滅之實有法」為俗諦,以「滅了此實有法而歸於空無之理」為真諦。係指小乘教之說,又稱生滅二諦。(2)通教之二諦,以「諸法為因緣所生之幻有法」為俗諦,以「既非實有,故即是空」為真諦。係指通於聲聞、緣覺、菩薩等三教之說。又稱無生二諦。(3)別接通之二諦,以「諸法為幻有」為俗諦,以「幻有即空、不空」為真諦。此係別教接於通教所說之二諦,又稱含中二諦、單俗複真二諦。(4)圓接通之二諦,以「諸法為幻有」為俗諦,以「幻有即空而不空、諸法趣入空而不空」為真諦。此係圓教接於通教所說之二諦,與別接通二諦同稱含中二諦。(5)別教之二諦,以「幻有、幻有即空」為俗諦,以「不有不空之平等法界」為真諦。此係別受大乘菩薩教說之二諦。又稱複俗單中二諦、無量二諦。(6)圓接別之二諦,以「幻有、幻有即空」為俗諦,以「不有不空、諸法趣入不有不空」為真諦。此係圓教接於別教所說之二諦。與別教二諦同稱複俗單中二諦。(7)圓教之二諦,以「幻有、幻有即空」為俗諦,以「諸法趣入有、趣入空、趣入不有不空」為真諦。亦即有空之外,別立中道,有空中三諦隔歷,是為俗諦;不偏有空中,三諦相即,圓融無礙,是為真諦。此即天台圓教之二諦,又稱無作二諦、和合二諦、不可思議二諦,其真俗二諦,互為一體,圓融不二,其體為中道,此乃歷來各家所未論及者。參見本文末之表解。

(八)末法燈明記轉用二諦之意義,稱佛法為真諦,王法為俗諦。日本淨土真宗承襲此說,謂宗教之信仰(安心)面為真諦,世間之道德面為俗諦,此二者具有相依相資之關係。〔菩薩本業瓔珞經卷上、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辯中邊論卷中、顯揚聖教論卷六、大乘莊嚴論卷二、成實論卷二無相品、卷十五見一諦品、雜阿毘曇心論卷十、摩訶止觀卷三上、四教義卷一〕 p244


八十一科

乃指大藏一覽集卷三所錄之般若名相八十一科。此即:五蘊、六根、六塵、六識、六觸、六緣所生、四緣、六大、十二因緣、六度、我者、生者、壽者、命者、有情者、養育者、眾數者、作者、使作者、起者、使起者、受者、使受者、見者、知者、二十空、四諦、真如、法界、法性、不虛妄性、不變易性、平等性、離生性、法定、法住、實際、虛空界、不思議界、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定、八解脫、八勝處、九次第定、四念處、四正勤、十遍處、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支、空解脫門、無相解脫門、無願解脫門、菩薩十地、五眼、六通、十力、四無畏、四無礙解、大慈、大悲、大喜、大捨、十八不共法、無忘失法、恒住捨性、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一切陀羅尼門、一切三摩地門、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阿羅漢果、獨覺菩提、一切菩薩摩訶薩行(自覺覺他)、諸佛無上正等菩提(因圓果滿),共八十一科。 p267


十一識

謂由阿賴耶識之變異而生起十一種識之差別。即:(一)身識,指眼等五根。(二)身者識,即染污識。(三)受者識,又作能受識,指意根,即第八、七、六後三識。(四)應受識,又作彼所受識或塵識,指色等六塵。(五)正受識,又作彼能受識或用識,即眼識等能緣之六識界。(六)世識,生死相續不斷絕之識。(七)數識,一乃至無數算計量度之識。(八)處識,又作器識,即四大五塵等之器世間。(九)言說識,即依於見聞覺知之一切言說。(十)自他差別識,又作自他異識,即自身他身依止之差別,有地獄、人、天等六趣之異。(十一)善惡兩道生死識,即一切生死不離善惡兩道。〔攝大乘論本卷中、梁譯攝大乘論釋卷五、唐譯攝大乘論釋卷四〕 p328


十八重地獄

即十八層地獄。(一)據十八泥犁經所載,即:先就乎、居盧倅略、乘居都、樓、旁卒、草烏卑次、都意難且、不盧都般呼、烏竟都、泥盧都、烏略、烏滿、烏藉、烏呼、須健渠、末頭乾直呼、區逋塗、沈莫。(二)據曲園雜纂引問地獄經所述,即:泥犁、刀山、沸沙、沸屎、黑身、火車、鑊湯、鐵床、[山*蓋]山、寒冰、剝皮、畜生、刀兵、鐵磨、冰地獄、鐵笧、蛆蟲、烊銅等地獄。

明代郎瑛之七修類稿以六根、六塵、六識之十八界為十八重,六根、六塵、六識不得其所,為十八重地獄。 p357


三波羅蜜多

(一)法相宗將施等十波羅蜜就能修之位地分為三種,略稱三波羅蜜。即:(一)波羅蜜多,地前三賢位之菩薩於初無數劫之間,修施等十波羅蜜,其勢力微弱,不能伏止煩惱,反被煩惱所伏,而煩惱現行,稱為波羅蜜多。(二)近波羅蜜多,初地至七地之菩薩於第二無數劫之間,修施等十波羅蜜,其勢力漸增,不被煩惱所伏,而能伏止煩惱,然故意現行煩惱;以此而故意修行,非任運無功用之修行,稱為近波羅蜜多。(三)大波羅蜜多,八地乃至十地之菩薩於第三無數劫之間,修施等十波羅蜜,其勢力轉增長,能畢竟伏止一切煩惱,而永不令現行,稱為大波羅蜜多。〔解深密經卷四、成唯識論卷九、成唯識論演祕卷三之末〕

(二)就修施等六度依凡夫、二乘、菩薩之別而分三種,又稱三種波羅蜜。即:(一)世間波羅蜜,謂凡夫執於「我、我所」,著「斷、常」二邊,欲求梵天等勝報而所行之有漏事六度。(二)出世間波羅蜜,謂聲聞、緣覺二乘但為自度,欣樂無餘涅槃之空寂所行之六度。(三)出世間上上波羅蜜,謂諸菩薩知萬法唯心,不住六塵,了悟自他同體而不捨一切眾生,為利樂此等故,遠離能施、所施等之分別所行之六度。〔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四、楞伽阿跋多羅寶經註解卷四之下〕 p573


三法忍

梵語 tisrah ksāntayah。又作三忍。謂悟解三種法理且認證之。「忍」,體悟、認識事理而心安之意。(一)音響忍、柔順忍、無生法忍。(一)音響忍(梵 ghosānugama-dharma-ksānti),又作隨順音聲忍、生忍。指聽聞教法而得心安。係在十信位者,尋聲而悟解,故稱音響忍。(二)柔順忍(梵 anulomikī-dharma-ksānti),又作思惟柔順忍、柔順法忍。乃隨順真理,賴一己之思考而得悟。係三賢位者,伏其業惑,令六塵無性不生,故稱柔順忍。(三)無生法忍(梵 anutpattika-dharma-ksānti,又作修習無生忍、無生忍。謂契合真理。即七地以上者,離一切相而證悟實相。

又唐代僧玄一於無量壽經記卷上,以三忍配三慧:(一)聞慧,謂近從音教而有音響忍。(二)思慧,謂隨分調心而有柔順忍。(三)修慧,謂觀證無生之理而有無生忍。

又日僧了惠於無量壽經鈔卷五引述新羅僧義寂之解釋,即:(一)音響忍,謂若聞真實之法不驚不怖不畏、信解受持、愛樂順入、修習安住,是為第一之隨順音響忍,稱為音響忍。此係於十忍品中之解釋。(二)菩薩隨順寂靜觀一切法,平等正念而不違逆諸法,以隨順深入一切諸法,以清淨之直心分別諸法,修平等觀而深入具足,是為第二之順忍,稱為隨順忍。(三)菩薩不見有法之生,不見有法之滅;若不生則不滅,不滅則無盡,無盡則離垢,離垢則無壞,無壞則不動,不動則寂滅,是為第三之無生法忍。〔無量壽經卷上、坐禪三昧經卷下、月燈三昧經卷二、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無量壽經鈔卷四〕

(二)見阿彌陀佛之淨土而心生歡喜,得喜忍、悟忍、信忍等無生忍。此蓋以觀想勇猛專精,見淨土莊嚴,心生歡喜而得無生忍時,就其喜、悟、信等三種心態而分者。然此種無生忍究係觀佛而得,或由信心而得,則眾說紛紜。〔觀經序分義〕

(三)忍辱波羅蜜之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諦察法忍。(一)耐怨害忍,人以怨憎毒害加於我,而能安心忍耐無反報之心。(二)安受苦忍,疾病水火刀杖眾苦所逼,能安心忍受,恬然不動。(三)諦察法忍,審察諸法體性虛幻,本無生滅,信解真實,心無妄動,安然忍可。〔世親攝大乘論釋卷七、成唯識論述記卷十本、華嚴大疏鈔卷五〕(參閱「」2889) p571


三智

(一)指大智度論卷八十四釋三慧品所說之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一)一切智,即了知一切諸法總相之智。總相即空相。此智乃聲聞、緣覺之智。(二)道種智,又作道種慧、道相智。即了知一切諸法別相之智。別相即種種差別之道法。此智乃菩薩之智。(三)一切種智,又作一切相智。即通達總相與別相之智,即佛智。天台家認為,此三智為空、假、中三觀所成,即一切智為空觀所成,道種智為假觀所成,一切種智為中觀所成。又依空、假、中三觀之義,別立二種三智,即:(一)別相三智,別教菩薩次第修習別相三觀,成就一切智、道種智,乃至修習中道觀,了見佛性,成就一切種智,常住涅槃。(二)一心三智,不依別相之次第,融三諦於一境,即於一心而作三觀,故所發之三智亦於一心中證得,無前後之別。又華嚴經疏卷四亦舉出俗智、真智、中道智三智,其中真智即觀照真諦空理之智,相當於一切智;俗智即觀照俗諦諸法差別之智,相當於道種智;中道智不偏真俗二邊,雙遮雙照,相當於一切種智。〔大品般若經卷一、大智度論卷二十七、摩訶止觀卷三上、觀音玄義卷下〕(參閱「一切智」14、「一切種智」19、「道種智」5655)

(二)指菩薩地持經卷三方便處無上菩提品所說之清淨智、一切智、無礙智。(一)清淨智(梵 śuddha-jñāna),即觀第一義,斷除一切煩惱習,而離障無染之智;此乃如來之第一義智。(二)一切智(梵 sarva-jñāna),即了知一切時、一切界、一切事、一切種等一切法相之智;此乃如來世諦之智。(三)無礙智(梵 asavga-jñāna),又作無滯智。即於上記四種一切法相,發心即知,不假方便,不假思量,了達無礙之智;此乃如來世諦之智。此三智為三種般若中之觀照般若所攝,亦為一切種智所攝。〔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八、大乘義章卷十九〕

(三)指楞伽經卷三所說之世間智、出世間智、出世間上上智。(一)世間智(梵 laukika-jñāna),即凡夫外道之智。凡夫、外道於一切法種種分別,執著有無,而不能出離世間。(二)出世間智(梵 lokottara-jñāna),即聲聞、緣覺之智。聲聞、緣覺修四諦十二因緣,能出離世間。然猶墮自共之相,以為有生死可厭,有涅槃可求。(三)出世間上上智(梵 lokottaratama-jñāna),即諸佛菩薩之智。諸佛菩薩觀一切法寂靜,不生不滅,得如來地,超出聲聞、緣覺之智。

(四)指外智、內智、真智。(一)外智,善能分別明了六根六塵之境、博覽古今、通曉俗事之智。(二)內智,善能滅除無明煩惱、心意寂靜之智。(三)真智,善能通達淨穢同體無別、萬物本自寂靜之智。〔寶藏論離微體淨品〕 p625


三漸次

據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八載,佛欲說修行地位,先說三等漸次之法以為根本,即:(一)除助因,即祛除眾生助惡之因,如葱、[艹/韭]、薤、蒜、興渠五種辛菜,食之易引發婬恚,為邪魅所著,令天人遠離,是故修行之人必先斷除此等助惡之因。(二)刳正性,一切盜、妄等惡皆由婬、殺而起,故眾生以婬、殺之性為正性;若欲修菩提,當破除婬、殺之性,勿令毀犯。(三)違現業,修菩提之人既能斷除五辛,不犯婬、殺,則於現前六塵之境違遠而不相涉。 p646


三識

(一)類別八識為三種,是為三識。此係四卷楞伽經卷一所說。(一)真識,指自性清淨真淨之識,即淨分之第八阿賴耶識;此識能了別真實之自體。(二)現識,指所藏之種子變現根身與世界之識,即染分之第八阿賴耶識;然亦有以第七末那識能了別妄相,而別為妄識者。(三)分別事識,指起六塵等諸境分別之識,即六、七二識;然亦有以前六識能了別事相,而別為分別事識者。此外,十卷楞伽經卷二亦舉出轉相識、業相識、智相識等三識之說。〔維摩經玄疏卷五、中觀論疏卷七本、大乘起信論義疏卷上之下、大乘義章卷三末、卷十三〕(參閱「八識」316)

(二)指天台宗所立九識之後三識,即第九清淨識之阿摩羅識、第八無沒識之阿賴耶識與第七分別識之末那識。金光明經玄義卷上(大三九‧四上):「云何三識?識名為覺了,是智慧之異名爾。菴摩羅識是第九不動識,若分別之,即是佛識;阿梨耶識即是第八無沒識,猶有隨眠煩惱與無明合,別而分之,是菩薩識;(中略)阿陀那識是第七分別識,訶惡生死,欣羨涅槃,別而分之,是二乘識。」又法華玄義卷五下以此三識類通真性、觀照、資成等三軌,且廣亙十種三法,亦即三識、三軌乃至三道,皆同體異名,同為三千三諦圓具之妙法,是故法法圓通融即。〔法華玄義釋籤會本卷五下、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三之一、法華玄義私記卷五末〕(參閱「十種三法」483、「三軌」591、「阿摩羅識」3671) p696


五濁

梵語 pañca kasāyāh。又作五滓。指減劫(人類壽命次第減短之時代)中所起之五種滓濁。據悲華經卷五、法苑珠林卷九十八之說,五濁即指:(一)劫濁(梵 kalpa-kasāya),減劫中,人壽減至三十歲時饑饉災起,減至二十歲時疾疫災起,減至十歲時刀兵災起,世界眾生無不被害。(二)見濁(梵 drsti-kasāya),正法已滅,像法漸起,邪法轉生,邪見增盛,使人不修善道。(三)煩惱濁(梵 kleśa-kasāya),眾生多諸愛欲,慳貪鬥諍,諂曲虛誑,攝受邪法而惱亂心神。(四)眾生濁(梵 sattva-kasāya),又作有情濁。眾生多諸弊惡,不孝敬父母尊長,不畏惡業果報,不作功德,不修慧施、齋法,不持禁戒等。(五)命濁(梵 āyu-kasāya),又作壽濁。往古之世,人壽八萬歲,今時以惡業增加,人壽轉減,故壽命短促,百歲者稀。五濁之中,以劫濁為總,以其餘四濁為別。四濁中又以見濁、煩惱濁二者為濁之自體,而成眾生濁與命濁二者。

據法華文句卷四下載,劫濁無別體,劫是長時,剎那是短時,總約四濁而立此假名。眾生濁亦無別體,攬見慢果報上而立此假名。煩惱濁以五鈍使為體,見濁以五利使為體,命濁以連持色心為體。其中見濁、煩惱濁是因濁,命濁是果報濁,眾生濁則是行因得果之人濁。另據悲華經之說,人壽自八萬歲漸次減至二萬歲後,為五濁生起之時,其時,現實世界充滿煩惱痛苦,稱為五濁惡世,又作濁惡世、濁世。五濁之始較輕微,漸次則隨時代之變化而五濁熾烈,稱為五濁增時。

又據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四載,佛界與九界相織而產生五種之渾濁,稱為五濁。即:(一)劫濁,謂見虛空遍於十方界而空見不分;有空無體,有見無覺而相織妄成,稱為劫濁。(二)見濁,謂身以四大為體,見聞覺知壅令留礙,以地、水、火、風四大旋令覺知,相織妄成,稱為見濁。(三)煩惱濁,謂心中憶識誦習,性發知見而容現六塵;離塵無相,離覺無性而相織妄成,稱為煩惱濁。(四)眾生濁,謂人朝夕生滅不停,知見每欲留於世間,業運每常遷於國土,於此而相織妄成,稱為眾生濁。(五)命濁,謂人之見聞原無異性,以眾塵隔越,故無狀異生,雖性中相知,然用中相背,同異失準而相織妄成,稱為命濁。

楞嚴經義疏注經卷八將五濁配於大乘起信論所說之三細六粗,即以劫濁配於三細中之業相轉相,見濁配於現相,煩惱濁配於六粗中之前四相,眾生濁配於造業相,命濁配於業繫苦相。此係關於五濁之轉釋,而非為減劫中所起之五種濁亂相之說。又毘尼母經卷一除去見濁,加上業濁為五濁。另十地經論卷一舉出六濁之說,即:不欲濁、威儀濁、蓋濁、異想濁、不足功德濁、癡濁等六者。另據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卷二舉出十二濁,即:(一)示現劫濁,(二)示現時濁,(三)示現眾生濁,(四)示現煩惱濁,(五)示現命濁,(六)示現三乘差別濁,(七)示現不淨佛國土濁,(八)示現難化眾生濁,(九)示現說種種煩惱濁,(十)示現外道亂濁,(十一)示現魔濁,(十二)示現魔業濁。

於法華經玄贊卷四中,舉出十二濁與五濁之關係,謂諸佛國土具足清淨莊嚴,為利益眾生,乃方便示現諸濁。此十二濁唯大乘具有,即隨佛所化土之勝、劣二法,而示現立之。五濁則僅據穢土之相而立論,故通於大、小二乘。其中,十二濁之劫濁、時濁即五濁之劫濁;眾生濁、難化眾生濁即眾生濁;煩惱濁、說種種煩惱濁即煩惱濁;命濁即命濁;外道亂濁即見濁。其餘三乘差別濁、不淨佛國土濁、魔濁、魔業濁等四種,則非為五濁所攝。〔雜阿含經卷三十二、阿彌陀經、悲華經卷二、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一、文殊師利問經卷下、順正理論卷三十二、俱舍論卷十二、注維摩詰經卷三、法華經義記卷三、菩薩地持經卷七、華嚴經孔目章卷二〕 p1201


內塵

指意識所緣之法塵。「外塵」之對稱。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中,前五者為眼等前五識所緣,稱為外塵;法塵為意識所緣,緣於內,故稱內塵。 p1238


六因

梵語 sad-hetavah。(一)將一切法之因分為六種,即:(一)能作因(梵 kārana-hetu),又作所作因、隨造因。即某物生時,凡一切不對其發生阻礙作用之事物,皆為某物之能作因,其範圍至廣。又分兩種:(1)自法生時,給與勝力而助長者,稱為與力,如眼根生眼識,或如大地之生草木,乃有力之能作因,然僅限於有為法。(2)自法生時,無所障礙,令之自在而生者,稱為不障,如虛空之於萬物,乃無力之能作因,通於一切無為法。此因所得之果稱增上果。(二)俱有因(梵 sahabhū-hetu),又作共有因、共生因。為俱有果之因,亦分二種:(1)輾轉同時互為因果者,稱為互為果俱有因,如三杖之互相依持而立。(2)多法同時為因而得同一果者,稱為同一果俱有因,如三杖互相依持以支持一物。此因所得之果稱士用果。(三)同類因(梵 sabhāga-hetu),又作自分因、自種因。謂過去與現在之一切有漏法,以同類相似之法為因,故稱同類因。如善法為善法之因,乃至無記法為無記法之因。此同類之名,就善惡之性而立,非就色心等之事相。此因所得之果稱等流果。(四)相應因(梵 samprayukta-hetu),謂認識發生時,心及心所必同時相應而起,相互依存,二者同時具足同所依、同所緣、同行相、同時、同事等五義,故稱相應因。此因所得之果稱士用果。(五)遍行因(梵 sarvatraga-hetu),又作一切遍行因。特指能遍行於一切染污法之煩惱而言。與上記之同類因為前後異時之因果法,然同類因通於一切諸法,而遍行因則由心所中之十一遍行遍生一切之惑,故稱遍行因。所謂十一遍行,即逆於四諦之理的諸煩惱中,苦諦下之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疑、無明等七者,與集諦下之邪見、見取見、疑、無明等四者,此十一煩惱即一切煩惱生起之因。此因所得之果稱等類果。(六)異熟因(梵 vipāka-hetu),又作報因。特指能招致三世苦樂果報之善惡業因。如以五逆之惡法感地獄之報,以十善之有漏善招天上之果。彼天上與地獄之果皆非善非惡,而係無記性。如此以善因惡因皆感無記之果,因果異類而熟,故其因稱為異熟因,所得之果稱異熟果。〔俱舍論卷六、發智論卷一、大毘婆沙論卷十六至卷二十一、雜阿毘曇心論卷二、入阿毘達磨論卷下、俱舍論釋頌疏義疏卷中本〕(參閱「」2269)

(二)將無始以來之妄想習因分為六種:(一)當有因,又作當因。妄想之識(因)招當有之果報。(二)相屬因,又作相續因。一念之妄心,內依八識,外緣六塵,作業招果,現行薰種子,種子起現行,三世相續而不絕。(三)相因,前念滅後念續生之善惡業相。(四)能作因,又稱作因。諸識轉變而生諸法。(五)顯了因,又稱了因、顯示因。由妄想之故,所作之事生,能作如燈,所作如色,顯現分明。(六)觀待因,又稱待因、相待因。妄想滅時,涅槃生起。待妄想斷盡而生,故稱為相待。〔大乘入楞伽經卷二、入楞伽經卷三、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二〕

(三)因明用語。因明三支作法中,第二之因(理由)分為二類六種。二類為生因、了因。能生諸法者,稱為生因,如穀麥之種子,能生根發芽;以智慧照了法性之理,為輔助生成之資緣者,稱為了因,如燈之照物,了了可見。此生因、了因各有言、智、義三層,故合稱六因。即:(一)言生因,即立者(立論者)所用以舉因之言語,敵者(問難者)依之而能生解。如立者言「所作性故」(因),敵者聞之,藉以了悟「聲是無常」(宗),故稱生因。(二)智生因,即指立者起言之智;蓋智為立言之本,故此智即是言生因之因,稱為智生因。立者舉「所作性故」(因)之前,必已知聲是無常,亦已知聲之所以無常,乃聲是所作之故。(三)義生因,有二義:(1)道理義,指言語中所涵之意義,亦即聲是所作之理。(2)境界義,乃言語所指之對象,亦即聲是所作之事實。言語所以能使人了悟,全靠其所涵之意義及所指之對象,故言語之義亦歸入生因。(四)智了因,指敵者之智慧與知識而言。敵者能解立者之言,了悟所說之宗與因,全知知識,故稱智了因。(五)言了因,指立者能立之言(如所作性故),敵者依此言了解所立(如聲是無常)。敵者若無智慧,誠然不會了悟,然若僅有智而無立者言語之啟發,依然無從了悟。敵者之智必待立者之言語刺激,而後始能發揮了悟之作用,言為智了因之因,故亦為了因。(六)義了因,指立者能立之言所詮之義。如以「所作性故」例,即指其所涵之義理與其所指之對象。敵者所以能了悟聲之為無常,是靠「所作性故」所表示之意義。義為智了因之因,故亦為了因。

六因之分別依據,乃其功用;若以體別為依據,則僅有四種。智生因中之智,為立者之智;智了因中之智,為敵者之智,其體各異,不能歸併。言生因中之言與言了因中之言,同指立者所用之言語;義生因中之義與義了因中之義,同為立者言語所包含之意義。以故言生因與言了因原為一體,義生因與義了因亦是一體,故六因僅有四體。

六因之間,有層層之因果關係。就生因方面言,必須立者有智,方能認識義理,並且用言語來表達,故智生因乃言義二生因之因,言義二生因乃智生因之果。言義二生因雖同為智生因之果,然二者亦存因果關係。立者知曉義理之後,始用言語表達,故義生因又為言生因之因,言生因為義生因之果。就了因方面言,立者之言語與其所涵之義理,引發敵者之智,令其了悟正理,故言了因與義了因同為智了因之因,智了因為言義二了因之果。敵者聽了立者所說之言語,方得體會其中所涵之義理,故言了因又為義了因之因,義了因為言了因之果。

六因之中,因明最重視言生因與智了因。立者雖有充分之理由證明自家之主張,然若默而不說,敵者無從知其理由如何,更無從信其宗體之確能成立。故欲使敵者領悟,須將自家理由明白說出。敵者聽聞立者表示理由之言語,始能發生正智。言生因乃令敵者了悟之根本所在,故因明稱之為正生,智義二生因處於輔助地位,故稱為兼生。就了因而言,敵者所以能了悟,在於自家之有智,否則言與義無從為之啟發,故智了因可說為正了,其餘二了因為兼了。〔因明入正理論卷上末、因明論疏瑞源記卷二、因明入正理論悟他門淺釋〕p1256


六和合

謂六根與六塵相合。即眼與色合,耳與聲合,鼻與香合,舌與味合,身與觸合,意與法合。〔傳心法要卷上〕 p1269


六想

指六根觸對六塵時,與識相應而起之想念,稱為六想。據大集法門經卷下載,即:(一)眼想,謂眼根對色時,與識相應而起之想念。(二)耳想,謂耳根聞聲時,與識相應而起之想念。(三)鼻想,謂鼻根聞香時,與識相應而起之想念。(四)舌想,謂舌根嘗味時,與識相應而起之想念。(五)身想,謂身根覺觸時,與識相應而起之想念。(六)意想,謂意根分別諸法之時,與識相應而起之想念。〔雜阿含經卷二〕 p1295


六賊

(一)指產生煩惱根源之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六塵以眼等六根為媒,能劫奪一切善法,故以賊譬之。〔楞嚴經卷四、北本涅槃經卷二十三、最勝王經卷五〕

(二)以六賊譬六根之愛喜。雜阿含經卷四十三(大二‧三一三中):「士夫!內有六賊,隨逐伺汝,得便當殺(中略)六內賊者,譬六愛喜。」 p1297


六境

梵語 sad visayāh。指六根所取之六種對境,亦為六識所感覺認識之六種境界。即色、聲、香、味、觸、法。此六境猶如塵埃能污染人之情識,故稱六塵。能引人迷妄,又稱六妄;能令善衰滅,又稱六衰;或因其能劫持一切善法,故又稱六賊。

依俱舍論卷一載,色境有青、黃、赤、白、雲、煙、塵、霧、影、光、明、闇等十二顯色,與長、短、方、圓、高、下、正、不正等八種形色。聲境有由生物身體所發出,以及由物質所發出者;各有表示事物之理之言語與聲音,如拍手、哭聲、管絃音、雷鳴等非言語之聲;復有快聲與慢聲之分,計有八種。香境有如沈香之好香,如蔥、[艹/韭]之惡香,亦有適中之香,以及強烈之香等四種。味境有苦、酢、鹹、辛、甘、淡六種。觸境有堅、濕、軟、動四大,加滑、澀、重、輕、冷、饑、渴則為十一種。法境則廣含一切法,狹義則指除五境以外之一切,即指意根、意識對六境全體之作用;或特指意根、意識所作用之對象,稱為法境,在十二處之中,則稱法處。有部認為法境包含無表色、心所、不相應行、無為等。此外,瑜伽行派之唯識學說,主張識外無境之說,而認為六境均屬一心之變現。〔顯識論、俱舍論卷二、阿毘曇甘露味論卷上、順正理論卷六〕 p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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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一色一香無非中道

天台宗之教義。指一一諸法之當體即三千(一切法)圓具之實相。諸法之外,無須另求中道。即色、聲、香、味、觸、法六塵皆是中道。此處暫舉色香二種為例。《摩訶止觀》卷一(上)云(大正46‧1c)︰「繫緣法界,一念法界,一色一香無非中道,己界及佛界、眾生界亦然。」

天台宗有「一念三千」之說。「三千」指一切法。天台宗以為法界諸法,當相即圓具法法三千,而法法盡是圓融三諦。即在諸法中隨舉一法,此法即是三千三諦的妙法,不論是色法抑或心法,或妄或真,一律本具三千之法而絲毫無缺減,如說「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心、佛、眾生三法,皆為法性的緣起,法性緣起現緣慮之用者謂之心,示質礙之用者謂之色;又法性之起迷用者謂之生,起悟用者謂之佛。所以,色、心、生、佛,統為法性本具之用,根本沒有差別,此即「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之至理。

〔參考資料〕 湛然《十不二門》。


七覺支

趣向菩提的七種修行法。三十七道品分為七科時,此七法位列第六。全名七等覺分或七遍覺支,又稱七菩提分、七覺分、七覺意、七覺等。此七者於佛道修行時,能以智慧覺了簡擇諸法,故名。此七法乃大小乘之通目,然於大小乘之間所用譯語、前後次第,皆有所不同,各種疏釋也頗為分歧。

所謂「覺支」,意謂「覺悟的部份」,指到達開悟之前的修行項目。在三十七菩提分法的七種修行道中,七覺支被認為是最高層次的修行法,這主要與禪定有關。在原始經典中,安般念(數息觀,數出入呼吸以達精神統一)之後,修四念處觀,然後再修七覺支,則可證得明(悟的智慧)與解脫。

依智顗《法界次第》卷中之意,總名覺支者,覺謂覺了,支為支分義。即覺了所修法的真偽。此中,共有七支之分。茲略述如下︰

(1)擇法覺支(dharma-pravicaya-sambodh-yaṅga)︰擇即揀擇,以智慧觀察諸法時,能簡別真偽,不謬取虛偽法故。

(2)精進覺支(virya-s.)︰精謂不雜,進謂無間。即對於所修法,努力精進不懈。也就是修諸道法時,能覺了且息止無益的苦行,而於真正法中,專心一意,無有間歇。

(3)喜覺支(prīti-s.)︰喜謂歡喜,心契悟於真法而得歡喜時,能覺了此法是否從顛倒法生,因此而住於真正的法喜。

(4)除覺支(praśrabahi-s.,輕安覺支)︰除謂斷除,即斷除諸見、煩惱時,能覺了、能除棄虛偽法,並增長真正之善根。

(5)捨覺支(upekṣā-s.)︰捨是捨離,即捨離所見與所念著之境時,能覺了且永不追憶虛偽不實法。

(6)定覺支(samādhi-s.)︰定指禪定,即發禪定時,能覺了諸禪不生煩惱妄想。

(7)念覺支(smṛiti-s.)︰念是憶念,即修諸道法時,能覺了、能憶念而令定慧均等,不昏沈、不浮動。

此中,前三屬慧,次三屬定,後一則兼屬定、慧。即心若昏沈,則當念採用前三覺支,觀察諸法令不昏沈;設若心浮動,則採用次三覺支,以攝散亂心。其中,以除覺支除身口過非,以捨覺支捨觀智,而定覺支能令行者入正禪定;念覺支,實際上有令前二者調和適中的作用,在修道中能經常保持定慧均等。

◎附︰A. K. Warder著‧王世安譯《印度佛教史》上第四章(摘錄)

七覺支(saṃbodhi aṅga,亦譯七菩提分)即念住、擇法(dharma vicaya)、精進、喜(priti)、輕安(prasrabdhi)、定、捨(upekṣā)等項。《雜阿含》中論此主題的佛說經提供如下的解釋︰它們的生起以及生起後發展成就的資糧即是如理(yoniśas)作意(manasikāra)。巴利《相應部》云︰
「比丘出家,於靜居中,憶念思量所聞佛法,即是初入念住覺支。爾後比丘,無間修習念住覺支。迨念住覺支,修習圓滿,身具無上念根,運其智慧力,觀照分別,抉擇勝法。爾時如是……以其慧力,(當修習圓滿)即入擇法覺支。……以其慧力,勤修精進,勢無退轉。於彼時中,比丘入於精進覺支。已獲精進覺支者,身內起感官喜……然後入喜覺支。……身心具喜覺支者,獲得輕安。……然後入於輕安覺支。……身具輕安者,心得入定……爾時即入定覺支。……已入定者,一切捨離……爾時即入捨覺支。」

舍利弗說他每天隨意花費不同時分於各個不同的覺支。比丘修習覺支,可以脫離有漏勢力。七覺支任持無失,可免愚癡驕慢,心得自在。然後以七覺支對治五障︰這是一個如理思量,然後發展成為優勢的問題。

使蓋障生起和產生更多蓋障的「資糧」情況如下︰美麗光彩相是愛欲的資糧;厭拒相是瞋恚的資糧;心無懨足,懶散倦怠,貪食昏沉,意志薄弱是愚癡的資糧;缺乏清醒頭腦是驕慢的資糧;對一切法無決定智是疑慮的資糧。對這些資糧,若不如實思維,即會生起、增長相應的蓋障。

使七覺支生起和增長的資糧有如下述︰憶念定住之法為念住覺支之資糧;法之為善為惡,或邪或正,或劣或勝,及其黑白對比,是為擇法覺支之資糧;修持、出離和勇猛的基礎是精進覺支的資糧;起喜之法為喜覺支的資糧;身之輕安、心之輕安,為輕安覺支之資糧;清淨(śamatha)平等不擾亂相,為定覺支之資糧;可捨離法為捨覺支之資糧。如實思維此七資糧,可使覺支生起,功德圓滿。

與此相反,一個人也可能缺糧,讓諸法絕食(anāhāra)。情況如此,我們要有辦法餓死諸障;而覺支挨餓,不過由於措施不力,沒有為它們供給適當的資糧的原故。就除障而言,對污穢不淨(aśubha)相,如理觀量,可以餓斃愛欲之障;以仁慈心(maitrā)解放(vimukti)思想(cetas),可以餓斃瞋惱之障;依靠修行、出離、勇猛諸德,可斃愚癡障;平等清淨其心,可克服驕慢障;如理思量諸法,孰善孰惡,有罪無罪,或優或劣,對比黑白,可以去除疑惑障。

修習覺支還有個正確或錯誤的時機問題。當思想薄弱就不是修輕安、定、捨的時機。另一方面,擇法、精進、喜覺支此時可以用來激勵思想。而當思緒高昂洋洋得意之時,情況倒過來了,應該利用輕安、定和捨,而不是另外三個。至於念住覺支,任何時候都有用。

為了解除蓋障,介紹一種修行方法,上章已經談過,連續以慈、悲、喜、捨充滿思想,不斷地向四方擴散瀰漫。考慮一切有情和自己一樣,使充滿慈悲等等的思想,宏博莊嚴,無量無邊,無憎無暴,充塞流行於全宇宙間。這就解釋了上文所引以慈心解放思想,並加上以悲懷(karuṅā),以「喜他」(muditā),以捨心解放思想。比丘應當以慈悲喜捨等法修習念住覺支,同樣也以此等修習其他覺支。那麼如果他希望,他就能夠於其所喜者保持厭惡知覺,於其所厭者保持喜歡的知覺。如果他希望,他就能夠於其所喜所厭兩者具有厭的知覺,或於兩者具有喜的知覺。或者能夠同時免除喜與厭的知覺,而保持捨離、念住、靈覺不昧的狀態。

如果具有充滿慈心的覺支,他可以進入光明勝妙(śubha)解脫處(vimokṣa)。以慈心解放思想可以美妙為其最高勝境。如果代之以充滿悲懷的覺支,他可以超越一切物質感受,超越一切恚忿之理,和對各種不同知覺的思量,進入空無邊處。這是以悲懷解放思想的最高妙境。如果代之從充滿同情喜悅的覺支,就能夠超越空無邊處,進入識無邊處,此乃以同情的喜悅解放思想的至高妙境。如果以捨心充滿覺支,就能夠超越識無邊處,進入無所有處,此乃以捨心解放思想的無上妙境。

關於喜中生厭的問題,下面將要介紹的如骷髏觀等禪法也許可以作解釋。雖然經文並未說明為什麼要介紹此點,除了有助於覺慧與解脫,但是我們從其他材料可以知道它的目的是用那種止觀克服身體美感。

既然上面明白講過不同的覺支可以用於不同的場合,甚至可以用於任何場合,那麼似乎沒有什麼從念住到捨覺支循序漸進的問題。然而列舉覺支名目的次序是一定的,而我們研究前面的主題時,表明念住屬於最初階段,然後從定覺支到達捨覺支,前面所引有一段經文也一連串的從一個到另一個舉出各個覺支。那麼應該有一個基本次序,雖然有可能隨意的變動。似乎還進一步暗示某些人已經解脫了有漏法成了阿羅漢(例如舍利弗),可以繼續實踐這些修行法,在不同的覺支中度過他的時光。從這種觀點考慮覺支,我們是在研究接近於證覺甚至是已經證覺之後的修持階段,遠不是前一個主題所表明的較初級的修行階段。除了這種推想的觀點和運用的差異,有些覺支在其他主題下曾經詳細討論過,有些提到過。念住覺支作為一個獨立主題,上面已經充分地研究了。精進覺支(即四正勤)同樣地也頗仔細闡述過。定覺支在前面幾處文字中作為一種根也特別地談論過。這裏我們可以從覺支的資糧方面再說一下定覺支和「奢摩他」(śamatha,清淨止觀)這個述語的結合問題成為後來佛教部派之間討論道的關鍵概念。

在擇法覺支這個表現語中我們再度遇見「法」這一名詞用作原則法則的意義。特別在四念住中我們常遇見它,那裏所觀察之法包括五蓋、五取蘊、十二入(六根和相應的六塵)、和七覺支。在正勤主題下,我們看到一些法至少可以劃分為善法或惡法。五根正如五官是一樣意義的根,可以推斷是跟它們屬於同樣意義的法(佛教各部派確實是這樣理解的)。上文提到的其他幾種各部派認為是法的包括尋(尋思推求)、伺(反省內察)、樂、苦、悅(自己得意)、憂等項(與禪法聯繫起來,「喜」和「輕安」屬於覺支當然也是法)。還有五力、思量作意、清淨止觀、慈、悲、喜他(同情的喜悅)等。還有許多其他的法(例如八正道和四大種地、水、火、風,後者是對第一執著纏縛集團「色蘊」的區分)。法是什麼呢﹖梵文的法字dharma已經有法則和教義兩個不同的意義,在某些上下文中很容易混淆(包括當前的「擇法」),已經成為現代佛學作家大量地故弄玄虛的題目,如果也有點意義,其意義又是什麼呢﹖

梵文「法」字的根本或更原始的意義是自然「本性」,表宇宙間真實存在的事物,真正的實在或實際如是的事物。那麼列舉諸法之名會成為宇宙間所有事物或宇宙所由從構成的實體的名單,宇宙可以化為它的真實的原素,或者反之,化為不那麼真實的原素組合物或者虛幻不實的表面現象。本書以法字譯dharma,採其實體意義,可理解為「自然法則」,其中有許多指宇宙和一切經驗所由構成再不能分析的「本性原素」。另一方面,要求如實描述宇宙及人類在其中的處境的哲學即是本性的學說,如其實際的本性學說,自然的學說,真際的學說。我們本來可以將佛法如其「真諦」學說歸之於此種意義。然而法之一詞代表這方面意義向來用之於一切流行的學說教義,包括使用這個名詞的說話人認為是虛假的對手方面的學說教義在內。結果我們在這裏不便於使用「聖諦、真諦、真理」等字樣,寧可選取「教義」這個中性名詞,相當於法字分化變易了的意義。面對法字的多義性,我們在這本書裏就簡單的把它當做原文中一對同音異義詞來處理,按照意義譯法不同(希望就每處上下文譯得正確),法字其他分化的意義,目前無關,暫不涉及。

上文已舉例說明「擇法覺支」是對諸法的如理思惟,分辨它們的好壞善惡等等。也曾說到這種分辨要依賴深入理解,可能是要用「慧根」作出。實際上這一覺支就是「般若智慧」的同義語,後來各部派也是這樣理解的。

「喜覺支」在定根之下曾提到。在四禪中它是在第一、二禪裏面出現的一種法,及至第三禪它已被超越了,在第三禪中為「輕安」所代替。論覺支的經文講得更明確,說它是非感官的喜悅,說它可以附於任何法而存在。作為覺支之一,它的含義清楚地是對修行所遇到的法的喜悅,在四正勤中對初階段修禪的熱情興趣(有時也這樣譯)。已經拋棄俗世歡樂向證道邁進的時候,要喜歡高興所使用的方法當然是必需的。

這種精神的喜悅產生身心兩方面的輕鬆安寧感,而「輕安」覺支能促進定覺支。在前章所譯一段經文中,佛陀敘述成道之前如何習禪時,說到他勇猛精進,專心念性,清淨其心而安定其身。這裏「清淨」一詞與名詞「輕安」在梵語裏來源於同一動詞。那段文字可以作為例證解釋輕安覺支的意義。

剩下的一個覺支就是「捨」。四禪定以達到「捨」為其頂點,而在過程中它代替了「喜」。在覺支的序列中它再表現為頂點。像喜一樣它的資糧是它依以存在的任何法。在我們所遇到的以及在論道中將會遇到的一切討論中,表明捨代表修行的最高最後境界。通過定才能達到捨。在對一切法的捨的狀態中,修行者可以看到真理,獲得正覺。這就是如何證覺成道。為了看透諸法自性,為了如其實性了解四諦,必須完全捨離一切。這是作為一個覺支的捨的本質作用。捨的意義甚至還有超過此點的︰以捨心充塞宇宙的修行訓練是諸「無量法」中最高的一個。它可以用來(同其他幾項)解除覆障。以捨心充於覺支,修行者可以入於無所有處,達到捨心解脫。

〔參考資料〕 《大乘義章》卷十六;《成實論》卷二〈四諦品〉;《長阿含經》卷八〈眾集經〉;《雜阿含經》卷二十六;《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摩訶止觀》卷七(上)。


三識

(一)八識之三種分類︰即真識、現識、分別事識。關於三識之體,諸家之間有異說。《大乘義章》卷三(末)云,第八阿黎耶識亦名真識,第七阿陀那識亦名現識,前六識名分別事識。同書卷十三云(大正44‧725b)︰「大乘法中,心識有三︰(一)事識,(二)妄識,(三)真識。」《大乘起信論義疏》卷上云(大正44‧186c)︰
「真識是其神知之主,集起所依義說為心;妄識總對一切境界發生六識義說為意;事識依意了別六塵事相境界,故名意識。經本之中同說此三,名字小異。(一)名分別事識,亦名轉識。(二)名業識,亦名現識。(三)名真相識。分別事識者,六識之心以能分別六塵事,故名分別事。即此六識隨六塵轉,故名轉,不同七識轉起外相名為轉也。業相現相是第七識,識之中六識之名,以二攝也。真相識者是第八識。名字雖異,與前三種其義不殊。」

蓋慧遠屬地論派,以阿黎耶為真常淨識,故以第八識為真識,第七識為現識,前六識為分別事識。智顗在《維摩經玄疏》卷五所說,可謂擷取地論師之說,即(大正38‧553a)︰「(一)波陀那識即六識,(二)阿陀那識即七識,(三)阿黎耶識即八識也。真性解脫即阿黎耶識,實慧解脫即七識,方便解脫即六識。」

攝論派則別立第九識為淨識,而以阿黎耶為妄識。《轉識論》云,能緣有三種︰(1)果報識,即阿黎耶識;(2)執識,即阿陀那識;(3)塵識,即六識。《顯識論》云,識有三種意識,即︰(1)阿黎耶識是細品意識,恆受果報。不通善惡,但是無覆無記。(2)阿陀那識是中品意識,但受凡夫身之果報。(3)常所明意識,是粗品意識,通受善、惡、無記三性果。

元曉認為阿黎耶的特性是真妄和合,並將它配屬三識中的現識,以如來藏心配屬真識,前七識配屬分別事識。法藏之說大明鏡與元曉所說相同,不承認第七識攝於分別事識。《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中(末)云(大正44‧263a)︰「經中現識即是三細中現相也,分別事識即是下六粗也。所以知者,彼經下釋分別事識中乃云,攀緣外境界起於事識等。故知事識非是末那。」即其義也。

澄觀所說也與元曉同,謂分別事識為前七識,且謂轉相(pravṛtti-lakṣaṇa)、業相(karma-lakṣaṇa)、真相(jati-lakṣaṇa)三相,八識皆有。如《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三十一云(大正36‧234c)︰
「經云︰諸識有三種相。則知三相通八識矣。次經辨三識云︰大慧略說有三種識,廣說有八種相。何等為三﹖謂真識、現識、分別事識。釋曰︰約不與妄合如來藏心為真識。現即第八。故下經云︰譬如抵現眾色像,現識處現亦復如是明是第八。餘七皆名分別事識。是則三識別為三類。現唯第八,分別唯前七。真相約佛是八出纏。約凡在第八中,亦兼在餘七。」

又依《釋摩訶衍論》卷四云,真識是根本無明所熏本覺之真心,現識是現相阿黎耶識,分別事識是意識。乃粗分為意識,細分則為末那識之故。由此也可見其大旨同於澄觀之說。

(二)九識之後三識︰即阿陀那識、阿黎耶識、菴摩羅識。《法華經玄義》卷五(下)云,菴摩羅識即真性軌,阿黎耶識即觀照軌,阿陀那識即資成軌。《金光明經玄義》卷上云(大正39‧4a)︰
「云何三識﹖識名為覺了,是智慧之異名爾。菴摩羅識是第九不動識,若分別之即是佛識。阿黎耶識即是第八無沒識,猶有隨眠煩惱與無明合。別而分之是菩薩識。大論云︰在菩薩心名為般若。即其義也。阿陀那識是第七分別識,訶惡生死欣羡涅槃。別而分之是二乘識。」

然而玄奘等新譯家不承認九識,認為菴摩羅、阿陀那共為阿賴耶之異名,其中,阿陀那唯染,菴摩羅唯淨,阿賴耶則通於染淨。如《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云(大正45‧261b)︰「今取淨位第八本識以為第九,染淨本識各別說故。如來功德莊嚴經云︰如來無垢識是淨無漏界,解脫一切障。圓鏡智相應。此中,既言無垢識與圓鏡智俱。第九復名阿末羅識。故知,第八識染淨別說以為九也。」

〔參考資料〕 (一)《大乘義章》卷十三;《起信論疏》卷下;《圓覺經略疏鈔》卷八;《起信論本疏聽集記》卷十二(本);《起信論義記教理抄》卷十三。(二)《佛性論》卷三;《法華玄義釋籤》卷六(下);《金光明經玄義拾遺記》卷二;《法華玄義私記》卷三(本)。


三障

(一)指障蔽聖道及聖道加行之善根的三種重障︰即煩惱障、業障、報障。出自《涅槃經》卷十一、《成實論》卷八等。所謂煩惱障,指貪瞋癡等煩惱;業障,指由身口意三業所造作的不善業;報障又稱異熟障,指因煩惱障、業障所招感的三惡趣果報。《俱舍論》卷十七稱之為三重障。善導《往生禮讚》云(大正47‧440b)︰「斷除三障,同得往生阿彌陀佛國。」《摩訶止觀》卷五之(上)以煩惱、業、報三障,廣釋止觀十境。

(二)指皮煩惱障、肉煩惱障、心煩惱障︰又稱皮膚骨三障。依《華嚴孔目章》卷三之意,此乃譬喻之詞,表見、修、無明三種惑障。皮煩惱障是三界修惑,即貪、瞋、癡等煩惱是六塵外境所起,就如皮在身體的外部。肉煩惱障是三界見惑,即斷常、有無等諸見,皆屬內心分別,就如肉在身體內部。心煩惱障是根本無明迷真妄動,住於最深處,就如心深藏在身體內部。將此與五住地之惑相配,則見一處住地是肉煩惱障;欲愛住地、色愛住地、有愛住地三者是皮煩惱障;無明住地是心煩惱障。

陳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五舉皮肉心之名;《地持論》卷九舉皮膚骨三染污,且示其斷伏之相。《大乘義章》卷五(本)認為皮膚骨三障,其體唯一無明,粗品無明之浮淺者為皮障,中品無明之次深者為膚障,細品無明之最深者為骨障。而皮障斷於地前,膚障是初地至八地斷,骨障則於八地至如來地斷盡,此乃依《地持論》所說。

(三)指沈昏闇蔽障、惡念思惟障、境界逼迫障︰此三者障礙禪定,使不能開發,故稱為修定三障。出自《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四。

沈昏闇蔽障又稱昏沈闇塞障,是欲修禪定時,其心沈昏闇睡,無所別知,成為開發禪定的障礙。惡念思惟障是欲修禪定時,雖無前事,卻生惡念之心,或欲做十惡、四重、五逆、毀禁、還俗等事,無片刻停止,成為開發禪定的障礙。境界逼迫障是欲修禪定時,雖無前事,卻身感逼迫,或見諸外境,或見無頭目手足,或陷入地,或火來燒,或於夢見諸惡相,如此諸事皆逼迫行人使其驚怖、苦惱,成為開發禪定的障礙。

若要對治此三障,則沈昏闇蔽障應念應身佛之三十二相;惡念思惟障應念報身佛之力、無畏等;境界逼迫障應念法身佛之空寂無為。

(四)指見思、塵沙、無明三惑︰《法華玄義》卷五(下)云(大正33‧742c)︰「若迷此三法即成三障。一者界內界外塵沙,障如來藏。二者通別見思,障第一義空。三者根本無明,障第一義理。」又,《摩訶止觀》卷二(下)云(大正46‧21a)︰「則有發心所治之三障,乃至究竟所治之三障。」

(五)謂不得值遇瑜伽祕密之三摩地法的三種情況︰

(1)我慢重障︰指被我慢貢高邪見所蔽,不能事佛菩薩師僧父母學深妙法。

(2)嫉妒重障︰謂妒賢嫉能、自是他非、說人長短、好求名利、懈怠而不能學得如來正法。

(3)貪欲重障︰謂多貪、多欲、懶惰、睡眠、惛沈、掉舉、破戒者,也不能學如來正法。

這三種人不識因果,不敬師長,也不見良善,不護道業,廣造惡業,因此墮諸地獄而不得遇三密正法。

〔參考資料〕 (一)《發智論》卷十一;《佛名經》卷一;《大毗婆沙論》卷一一五;《大智度論》卷五;《顯揚聖教論》卷三;《雜阿毗曇心論》卷三;《順正理論》卷四十三;《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七;《菩薩戒義疏》卷上;《法華經玄贊》卷三;《涅槃經會疏》卷十;《俱舍論光記》卷十七。(三)《天台四教儀集解標指鈔》卷下之四;《大藏法數》卷九。(五)《大乘瑜伽金剛性海曼殊室利千臂千鉢大教王經》卷五。


上座部

印度部派佛教之兩大根本部派之一。又譯作聖上座部或長老說。音譯作阿離耶悉他陛攞尼迦耶,或作梯毗棃、他鞞羅、體毗履、他毗利與。

佛陀涅槃後百餘年間,教團統一,此稱為原始佛教。其後,教團內部對戒律及教義產生異論,首度分裂成上座部及大眾部二根本部派。大眾部是較進步革新的青年大眾。反之,上座部則忠實地遵守傳統,並以保守的長老們為代表,因此又稱為長老部。不久,大眾部再分裂成七~八部,上座部分裂成十一~十二部,至西曆紀元前後,兩部共計分裂成為十八部或二十部的部派佛教。

其中,從最初上座部分出的十一~十二部,是最廣義的上座部。這些上座部系可大別為說一切有部、正量部、上座部等三部。其中之上座部,主要是指傳播於印度西方及南方,以迄錫蘭的二~三個部派。這是廣義的上座部。今日一般所謂的上座部意義更狹隘,意指流行於錫蘭、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等南方地區的南方佛教。此系佛教傳習巴利語聖典,所以又稱巴利佛教;又由於是南方的上座部,所以也稱南方上座部。

此狹義的上座部,以錫蘭為根據地。相傳西元前三世紀中葉時,阿育王之子摩哂陀,從印度本土將佛教傳至錫蘭。摩哂陀所傳播的上座部佛教,甚受當時的錫蘭王所喜,而在首都建「大寺」(Mahāvihāra,大精舍),作為佛教的傳播中心。此後錫蘭的歷代諸王均崇信擁護佛教,至今佛教仍是該國全民性的宗教。

此錫蘭上座部也有若干消長,且曾經發生過分裂。西元前一世紀時,婆他伽馬尼王(Vaṭṭagāmaṇi)建「無畏山寺」(Abhaya-giri-vihāra),該寺常與大寺發生紛爭。在四世紀中葉,紛爭達到最高潮,大寺曾被暫時破壞。雖然不久之後,勢力重建,但已無往日舊觀。此後數百年間,無畏山寺常占優勢。在大寺勢力衰退之際,祇多林寺派(Jetavana-vihāra)於焉崛起,於是錫蘭上座部分裂為三派。十二世紀時,錫蘭英主波洛卡摩婆訶(Parakkamabāhu)大王致力在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面從事改革,在佛教方面,則廢棄不守戒律的無畏山寺與祇多林寺二派,僅保護獎勵大寺派。因此大寺派急速興隆,也逐漸傳播到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等國。

緬甸及泰國海岸地區,似乎自古即有傳自南印度方面的巴利系上座部佛教。在三世紀前半期譯出的漢譯《法句經》及《義足經》,其原本似是傳自泰國、柬埔寨地區的巴利聖典。十三世紀以後,純粹的大寺派上座部取代此古老巴利佛教,而傳播於該地,因此今日南方地區的佛教,皆屬大寺派上座部。

◎附︰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章第二節

上座部原在北方,後因說一切有部在北印和中印占有優勢,它的情況就逐漸模糊起來,一般都把化地、法藏一系作為上座的代表。南方上座部主要在斯里蘭卡,前後也有變遷,後來以大寺住一派為代表。玄奘、義淨去印時,印度本土猶有上座部流行。據義淨記載,說一切有部分出之後,上座還分三部,但未舉名,可能即指斯里蘭卡的無畏山住、祇多林住、大寺住。律天一家所傳的上座部,就完全是斯里蘭卡的三部。可見後來印度本土的上座已經絕迹,而以斯里蘭卡所傳為代表了。

上座系統除化地、法藏、斯里蘭卡三派之外,還說有個雪山部。說一切有部分裂出去後,摩揭陀一帶成了他們的勢力範圍。迫使上座部向雪山方向轉移,以後,根本上座即轉為雪山部了。從《善見律》(斯里蘭卡傳)看,阿育王派上座去雪山傳教,人數最多,由末示摩率領五人去的,傳的經典是佛說的第一部經《轉法輪經》,相當重要。可見當時是很重視雪山地區的。此事既有記載,考古資料方面,在北方也發現了末示摩的舍利,在山崎大塔(阿育王建八萬四千塔之一),還有雪山部的銘文,足證確有其事。最近日本‧金倉圓照還證明雪山部有自己的戒律,即漢譯的《毗尼母經》。不過,雪山部後來轉化已混同於多聞部,南傳材料即將其歸入大眾部的系統。《異部宗輪論》說它對大天五事之說有共鳴,也不承認它是上座部了。但是,我們講到上座部各派學說,仍把雪山部包括在內。

研究各部派學說的依據,就是各部派的三藏。當然十八部不會都有自己的經律論,但重要的各部是會有的。玄奘回國時就帶有許多部派的三藏。關於上座系統的,據《慈恩傳》記載,曾帶回上座的三藏十四部,化地(彌沙塞)的三藏二十二部,法藏(法密)的三藏四十二部。這裏所指的上座三藏,可能也是錫蘭的,僅有十四部,也不完全(經或者差不多,論恐怕不全。據義淨《寄歸傳》講,上座三藏計十萬頌,約合中國四百卷)。

上座各派的律,化地部的,漢譯為《五分律》,法藏部的,漢譯為《四分律》。所謂五分、四分,是指律的分篇。律中都曾講到第一次結集,提到他們的三藏組織,是用五分法(雪山部《毗尼母經》的記載也差不多)。首先,經的五分法即五阿含︰長、中、增一、雜(相應)、雜藏。其中增一阿含,是由一增至十一為止,這是他們的特點(大眾也是十一法,有部則只增至十為止)。又對相應阿含的說法,他們認為是關於八眾的事(即關於弟子眷屬的。這可能指其中偈頌部分,因為講一般道理是以法分類,以人物分類則採用偈頌)。雜藏內容比較繁多,從佛本生開始,講到法句、義品、波羅延到最後的聖偈,共十二種。其次,律的五分法是︰(一)比丘戒本的解說;(二)比丘尼戒本的解說;(三)諸事(如受戒、安居等所做諸事。有譯為「犍度」或「蘊」的);(四)本母,即關於戒的一種通論;(五)增一毗尼,即對戒的補充解釋,排列依數遞增。再次,論的五分法是︰(一)問,對佛說從多種門類加以分析;(二)非問,即不加任何分析;(三)攝,不同諸法性質可互相包含的,歸為一類;(四)相應,諸法中雖互相聯繫但不相互包含的;(五)發趣,對佛說不僅相攝相應,而且相望為因果,它的緣起,即涉及到因果建立的問題。

上述上座部的三藏,漢譯保存的,經有安世高所譯《增一阿含》片斷,被稱為《雜經四十四篇》,附在《七處三觀經》之後。今判斷其為上座部經,是它與巴利文《增一阿含》,完全可以對照。此外,其他零碎經本中,還可能有上座的別的阿含部分,但未經勘對出來。律就是《四分律》和《五分律》以及《毗尼母經》(此經一向被認為是法藏部的律,經日人刊定為雪山部律)。論則有《舍利弗毗曇》。以上為北傳資料。南方巴利文資料,上座部三藏都完整。中國譯本中藏文有些南方經的零本,是從斯里蘭卡傳來的。律,藏文沒有,漢文則有《善見律毗婆沙》。南方律通稱「善見律」,他們的「毗婆沙」就是論,論包含律,律包含戒。

這裏涉及到一個問題,原來各部派使用的是什麼語言﹖現存各部,如說一切有部是使用梵文,南方上座部是使用巴利文,那麼上座部原在北方的化地、法藏使用的是什麼語言﹖有關記述分部的資料中,真諦所譯《部執異論》原在書後有一個〈記〉,今已不存,僅部分地見引於《三論玄義》、《異部宗輪論述記》裏。據真諦講,化地部所以分派,因為它的部主正地是婆羅門,曾為國師,出家後成了阿羅漢,正地用吠陀語的「好語」去「莊嚴佛經」,致使義異,因而分部。由此看來,上座部三藏原來使用的語言,可能與古梵語有些關係。而這種梵語,不一定純正,其中是會夾雜些吠陀語的。布頓《佛教史》中,傳說部派四大系統所用語言各不相同︰有部一系,使用梵語(現存有部資料均係梵文,證明其說不錯);大眾一系,使用俗語(即方言土語,有人認為是梵文中缺乏規則的);正量一系,使用西方訛略語(即最缺乏文法的梵文);上座一系,使用中間語(介乎梵語俗語之間的語言)。這個傳說,有些根據,因為巴利文就是這種性質的語言。這種中間語一傳到南方,就被本地人神聖化,作為一種聖經語固定下來,不像印度本土流行的語言,時移世異隨之而發生了變化。佛在世時,原不許用梵語宣傳佛教,而允許弟子們自由採用方言,這個規定被後人遵循信守。化地部突然改用吠陀語,已是一個大的變革,又牽涉到內容的差異,自然會引起分部。所以說分部與語言也有關係。不過,從現存資料看,還只有梵文、巴利文兩種,尚未發現其它不規則的語文。中國翻譯化地部典籍少,與它所使用的語言特殊,也許有些關係。

各部派的主張,即反映在各自的三藏中,特別是「論藏」,系統地反映出他們的學說觀點。所以要研究各部派學說,應對其論藏詳為分析。上座系的論,漢譯有一部完整的,也是唯一的《舍利弗毗曇》。此書是姚秦代譯出,共三十卷。舊譯《十八部論》、《部執異論》都認為此書是犢子部的,說犢子所以分為四部,即是由於對此書解釋不同導致的(真諦即持此說)。因此,後人一向信從,未加研究。事實上,此書與犢子部主張大都相反。如犢子的特點主張有補特伽羅,本書即未談到;又犢子講六道輪迴(多阿修羅一道),本書則只講五道。顯然是被前人弄錯了。

漢譯的《舍利弗毗曇》是從化地、法藏系統傳下來的,按理南傳也應該用毗曇才對,因為南傳上座實際就是法藏一系。為什麼南傳卻是用的七論呢﹖對此應進行分析。南傳七論是︰《法聚》、《分別》、《界說》、《人施設》、《論事》、《雙對》、《發趣》。其中除《論事》外,其餘六論與《舍利弗毗曇》基本一樣。傳說論書在第一次結集時就有了,《論事》則是阿育王三次結集時編纂的,因而是以後添進去的。其餘六論,在組織與內容上也各不相同。早年日本學者椎尾、木村兩家對七論曾作過研究,和其他毗曇對比的結果,斷定七論與《舍利弗毗曇》相近。他們所注意的是《分別》與《人施設》兩論的形式,如《分別》的法、門類,都與《舍利弗毗曇》相似。《人施設》是將各式各樣的人由實踐的觀點加以分類,《舍利弗毗曇》也有這一部分。現在日人研究尚未超出這一水平。我們的研究不是從形式出發,而是要從根本上尋找其原因。毗曇原是解釋佛說的,佛也對本人的說法做過解釋,所以也有佛說毗曇。佛弟子中有迦旃延、目犍連、舍利弗三大家的解說。三人中尤以目犍連、舍利弗最為佛所賞識,認為最能理解他的意思,曾叫人有問題可向他二人請教。《中阿含》裏面,還保存有舍利弗等代佛說法的材料。舍利弗的毗曇是採用五分法,五分是各自獨立的,每分都可以成為幾部。《舍利弗毗曇》傳到南方為什麼會發展成六論呢﹖這大概是受到一切有部以「六足」形式組織毗曇的影響。我們發現六論與《舍利弗毗曇》各方面都有關係,除日本學者指出的兩論外,我們看出《界說》與《舍利弗毗曇》的〈攝〉、〈相應〉兩分完全相似。《雙對》也是〈攝〉的一類。此外,《發趣》講二十四緣,《舍利弗毗曇》〈處所〉也講十緣,非但內容同,名稱也同(「處所」玄奘在《法住記》中即譯為「發趣」)。所以南方的六論,就是從《舍利弗毗曇》發展而成的。


┌──────────┬────────┐
│南 方 六 論 │《舍利弗毗曇》 │
├──────────┼────────┤
│《發趣》 │<處所> │
│《法聚》、《人施設》│<無問> │
│《分別》 │<問> │
│《界說》 │<攝>、<相應>│
│《雙對》 │<攝>的一類 │
└──────────┴────────┘


研究各派主張,除了各派的「論」而外,還可從各部記載分派的典籍中吸取資料,如《異部宗輪論》、《論事》等,都是站在不同的部派立場,提出了當時各派特殊學說的。

各派的主張多,不易掌握,但這裏有個方便,即利用《成實論》。《成實論》的作者是訶梨跋摩。他造論的目的是為了評議各部派的說法,因此,他歸結各家的根本主張為十論,作為批評的對象(見《成實論》卷二)。十論(十個主題)是︰(一)法,客觀存在是否實在﹖不僅講現象,還講時間,就是說,現在實在,過去、未來是否實在﹖這叫「二世有無」﹖(二)一切有無﹖即一切現象是否都有﹖(三)「中陰」有無﹖人死到再投生,中間的過渡狀態叫「中陰」,有沒有這個過渡﹖(四)漸、頓現觀問題。在實踐上領會四諦謂之現觀,這種現觀是漸得還是頓得﹖(五)羅漢有退還是不退﹖(六)隨眠(使人煩惱的習氣)與心相應還是不相應﹖(七)心性是否本淨﹖(八)未受報業是否還存在﹖(九)佛是否在僧數﹖(十)有無人我﹖

這十項包括了當時各派的重要主張,《論事》第一品也列舉了類似這樣的問題。以「十論」做標準,可以把上座系的思想確定下來。上座對十個問題的主張是︰(一)否定二世有實體;(二)認為並非一切法都實有;(三)否定有中陰;(四)現觀是頓得;(五)主張羅漢不退;(六)隨眠與心不相應(南方有時也講可相應);(七)主張心性本淨(南方認為心性不一定淨);(八)否定未受報業有體;(九)上座各派對佛是否在僧數看法不一致,化地特別主張佛在僧數,不能把佛孤立在僧外;(十)否定有人我。

佛家的理論一般是從「境、行、果」三個方面進行闡述的。境,就是他們對世界的認識;行與果是一種宗教的實踐活動,也就是他們對世界的改造。下面就上座系對這三方面的學說要點,進行分析研究。

「境」的理論,原始佛學階段是把重點放在人生現象上,是以人為中心。而人是五蘊合成的,所以又歸結到對五蘊的分析。到了部派佛學階段,境的範圍擴展到一般宇宙現象,分析就隨之而擴大為「三科」(五蘊、十二處、十八界)。《舍利弗毗曇》對於「三科」的看法,把「處」(舊譯為「入」)放在第一位(該書是五分法,初分是「問」,有十品,第一即「入」品)。十二處分內外兩類︰內六處即六根,外六處即六塵。這是根據人的認識來分的。感覺(五官)、思維(意根),是能認識的;色、聲、香、味、觸、法處,是所認識的對象(前五是五官對象,後一是思維對象)。上座系以「處」作重點來說明宇宙現象,其特殊所在即在於對「法處」的解釋上。據《舍利弗毗曇》記載,「法處」有五十二種。其中一類是對原始佛教五蘊(色、受、想、行、識)的「行蘊」加以分析。有一類行是與心相應的(同心俱起、同一境、同一緣),叫「相應行」,也即是心所。心所屬於心,不能獨立,與心一起才發生作用。還有一類是與心不相應的,叫「不相應行」,如生、老、死等分位概念,是一段一段構成的,也叫做行,與心一道,但與心不相應。上座系指出「相應行」有二十八種,「不相應行」有八種。此外還有「無表色」。表是表示,如語言、行動等能使別人感受到的,是以物質為基礎表示出來的色;所謂「無表色」,是一種心思活動,它也會留下形迹,也會有物質的,但看不到,摸不著,卻能通過比量(概念)感知它。再有一類是「無為」。有些事物不待作為而存在。如幾何學中的公理不是誰創作的,它自然存在。這一類東西,都屬於「法處」。總的說來,「法處」的內容相當多,共五十二種。上座系如此分析宇宙現象,就比較詳細了。

按照十二處來分析宇宙現象,似乎很複雜,但歸結起來,不出「色」、「心」兩類。這一點,在南方上座的論書中,表示得極明顯,如七論的第一部《法聚論》,即以〈心品〉、〈色品〉來概括一切法的。這樣,他們的二元論性質是非常清楚的。哲學上真正的二元論是沒有的,最後總有所偏重,上座部也如此,他們最終是主張唯心的。從他們的社會的、背景的根源看,也必然只能是唯心的。《毗尼母經》明確提出「二法不可違」︰一是佛法,二是王法。這就是他們學說的最後立腳點。(中略)再就他們的學說本身看,講色講心,似乎是二元的,可是他們講色的一邊,總離不開心的一邊,講「法處」都是就「所知」上說的,如色是所見的,聲是所聞的等等。所以儘管有「法處」,但決非獨立存在,而是必須與心相連,以心為前提存在的。另外,他們講「諸行無常」,把無常講到剎那滅的程度算是夠透徹的了,所以後人稱化地部為「剎那論」者。問題是,他們講剎那滅不是以時間為標準,也是聯繫心來講的,因為心是剎那滅,被心所知的對象──外界才是剎那滅的。這就必然會否認時間的客觀(物)性,只能走上唯心論一途了。上座系根據這一觀點推論現象中只有現在這一剎那是實在的,過去、未來,都不實在。以上即是上座系有關「境」的學說的特點。

實踐方面,也就是行、果方面,上座系將解脫的主體歸之於心,達到心解脫,就謂之解脫了。這樣,就會要討論到心的性質問題,因為它決定著能否解脫與怎樣解脫。對此,上座系也有其特殊理論,即「心性本淨,客塵所染」。他們認為心的自性原是清淨的。那末,為什麼還發生解脫、不解脫的問題呢﹖這由於心為外來的煩惱所染污了的緣故。關於心性問題,他們是分兩段講的,心自性清淨,這是第一段;為客塵所染,這是第二段(客塵即非主體,是外來的,而且來歷不明,突如其來);兩段連起來合成一個命題。這就回答了兩個問題︰(一)心可以解脫;(二)解脫的方法是去掉客塵。

在如何去掉客塵而引起與此有關聯的另一個問題是︰煩惱與心是一種什麼關係﹖它們是否相應﹖上座部認為,要做具體分析。煩惱有兩個方面,一是隨眠,指煩惱的習氣,如人處於睡眠狀態一樣,它是一種潛存的勢力,與心是不相應的。一是纏,指煩惱的現行,這是與心相應的。依上座系看,不論與心相應或不相應,煩惱的染污並不影響心的本質。心儘管與煩惱同時同起,仍然是離煩惱的。這也是他們不同於其他派系學說的一個特點。

上座系的實踐,就在去掉客塵,恢復本性。採用的方法與原始佛學是一致的,即先見(見道)而後修(修道)。見道是明白四諦的道理,所謂現觀四諦。修道即修行,主要是用禪定。佛家修道的方法是禪定,上座系特別重視這一方法。所以《舍利弗問經》在談到化地部特點時,用「禪思入微,究暢幽密」來形容,可見該派的禪定功夫很深入,對禪定的理論講得很細緻。《異部宗輪論》提到化地部主張時,也說「道支皆是念住所攝」。道支一般都講三十七菩提分,而化地卻以念住(定)為中心,各菩提分皆與念住有關,可以看出他們重視禪定的特色。又如《舍利弗毗曇》的〈道品〉中,從一支道(即一條路)到十一支道共組織為十一道,他的一支道就是身念處(身念住)。身念住是四念住中第一念住,他們視為唯一的道路來理解,即此亦可見他們對禪定所持的極端態度。

他們的禪定並不是簡單的不動心,而是從禪定中對心性加以認識、分析和研究。他們對心理過程的分析是非常細緻的。南方上座的《法聚論》,對心的性質好壞、地位、階段等詳加分析,得出八十九種範疇,由此再歸納為一般表現的心理作用為十二心,再概括十二心為九類,是為九心︰

(一)在平靜的狀態時,稱為有分心。

(二)動念時生起警覺,好像從睡眠醒來一般,名轉向心。

(三)由此隨著五根有五類感覺作用,稱為見心。

(四)有了見便對境界感受苦樂,名受持心。

(五)由此分別善惡,名分別心。

(六)又安立了境界的相狀,叫令起心。

(七)這樣決定發起作用,名速行心。

(八)假使境界強盛,便繼續引起反省或熏習的作用,名果報心。

(九)從這裏仍舊恢復到平靜狀態,復名有分心。

在唐人的著作中,如《唯識樞要》等,通稱以上所說為「九心輪」,形容其周而復始,輪轉不息。九心輪共有十二種作用,它可以體現在一件事情上,也可體現在人一生的過程上,人從有生命一開始,謂之「結生心」,以後按照九心輪發展下去,直到壽命完結,謂之「死心」。由「結生心」至「死心」之間,中間不知經過多少次的「有分心──有分心」輪轉,所以人的一生,九心循環往復,直到「死心」這一有分心時,才告結束。

上座系把結生後的有分心看成為最初的,把死亡前的有分心看成為最後的,這一理論使佛教的學說帶有「我」的傾向了。原始佛學本是否認有作為人生主體的「我」的,但不承認是一回事,在實際中卻又大講「業力」和「輪迴」;承認「業力」、「輪迴」,沒有「我」便講不通,這就使得後來的犢子部就公開主張補特伽羅,別的部派則採取了變相的說法。上座的「有分心」貫徹生死,成為生死之間的主體,也就是一種變相的「我」了。南方如此,在北方的化地部發展成為「窮生死蘊」。化地主張諸行(蘊)有兩種運行方式,一是「一念蘊」(即剎那滅行),一是「一生蘊」(即從生到死相續的)。所謂「一生蘊」,不僅承認一期生死,而且承認還要再生,直到最終解脫才能結束,所以名之為「窮生死蘊」。這種主張,與南方的有分心完全相似,更是一種變相的「我」了。上座系學說出現「我」的傾向,這實際上也是原始佛學未能解決的問題邏輯地發展必然要有的結果。

在解脫理論上,上座部對原始佛學也是有所發展的。原始佛學只講「人我空」,上座部講到三解脫門(即空、無相、無願──也是一種禪定方法)中的空解脫門時,就進而講到了「法無我」。這一理論,在南方上座的著作中有明白的解說,北方上座的著作中則不甚明了。一般認為小乘不講法空、法無我,並且還以此為大小乘區分的標準,這可能由於北方材料不全而引起的誤解。由「人空」到「法空」,應該看成是對原始佛學的新發展。

最後,談談上座部的方法論問題。上座是主張分別說的,他們自己也承認,如南方上座自稱是「分別說上座」。不過,北方對此種性質則甚模糊。所以,在化地、法藏外,又另立一個「分別論者」的名目,似乎另有一派似的。特別是有部的《婆沙》中,還拿它作為一個重要論敵。由於對部派學說了解不足,因此大家對「分別論者」不知其所指,也就出現了各種議論。近代學者,如早年日本的赤沼,用《婆沙》中引「分別論者」的主張四十條,與其他部派相比較,認為「分別論者」指的是化地部。後來木村泰賢反對其說,認為從《異部宗輪論》看,這些主張確是化地的,但是從南方《論事》看,既同於化地,也同於案達。因此,他以為案達是屬於大眾系的,「分別論者」是大眾部的,但不是大眾部全體而是屬於大眾系的游軍。赤沼是專門研究巴利文的,竟連南方佛教這樣重要的《論事》一書也忽視了。木村反對赤沼,卻又連這一點也給反對掉了。事實上,兩人都未能解決這個問題。《婆沙論》所談到的「分別論者」,只是泛說當時一般採用分別說的態度和方法,並沒有指定那一派,其中既有化地,也有南方上座,甚至於案達的大眾部,因為方法論是大家都可以通用的。不過上座系與「分別論者」的關係更為密切而已。

〔參考資料〕 《舍利弗問經》;《文殊師利問經》卷下〈分別部品〉;《大毗婆沙論》卷九十九;《大乘玄論》卷五;《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四分律疏》卷二;《部派佛教與阿毗達磨》(《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5});宮本正尊《大乘と小乘》;龍山章真著‧櫻部建補注《インド佛教史》。


九識義

南北朝時代由真諦三藏所開創的攝論宗的主要理論。九識是指(1)眼識,(2)耳識,(3)鼻識,(4)舌識,(5)身識,(6)意識,(7)阿陀那識,(8)阿賴耶識,(9)阿摩羅識。雖然目前仍未發現明確羅列此九識的經文,但「九識」一語,則確有典據可尋。如《金剛三昧經》〈入實際品〉云(大正9‧370b)︰「如彼心地,八識海澄,九識流淨,風不能動,波浪不起。」《入楞伽經》卷九(大正16‧565b)︰「八九種種識,如水中諸波。」《大乘密嚴經》卷中(大正16‧734a)︰「心有八種,或復有九。」皆為其例。

關於阿摩羅識之名,《金剛三昧經》、《大乘密嚴經》卷下、《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四、《決定藏論》卷上、《三無性論》卷上、《轉識論》、《十八空論》、《大莊嚴論經》卷六等均有記載。不過將阿摩羅識列為第九識,而提倡九識之說,則始於梁‧真諦三藏。圓測《解深密經疏》卷三(卍續34‧719下)︰
「真諦三藏依決定藏論立九識義。如九識品說。言九識者眼等六識大同識論。第七阿陀那此云執持,執持第八為我我所。唯煩惱障而無法執,定不成佛。第八阿梨耶識自有三種︰(一)解性梨耶有成佛義。(二)果報梨耶緣十八界。故中邊分別偈云,根塵我及識,本識生似彼。依彼論等說,第八識緣十八界。(三)染污阿梨耶,緣真如境起四種謗,即是法執而非人執。依安慧宗作如是說。第九阿摩羅識此云無垢識,真如為體。於一真如有其二義︰(一)所緣境名為真如及實際等。(二)能緣義,名為無垢識,亦名本覺,具如九識章引決定藏論九識品中說。」

可知真諦依據《楞伽經》及《決定藏論》等經論立九識義。其中之第七阿陀那為唯煩惱障我執,而無法執。第八阿梨耶有解性、果報、染污三種義,其中之染污阿梨耶即法執,緣真如,起四種謗;果報阿梨耶緣十八界,解性阿梨耶有成佛義。第九阿摩羅識即本覺,取真如二義中之能緣義故名為識。

又,慧遠《大乘義章》卷三云(大正44‧530c)︰
「亦得說九。故楞伽經總品中云︰八九種識,如水中之波。其狀如何﹖分別有二︰. 一真妄分別以說九種。妄中分七,謂六事識及與妄識。真中分二,謂阿摩羅及阿梨耶。義如上辨。以此通前故合有九。(二)真妄離合以說九種。獨真為一,所謂本淨阿摩羅識。真妄和合共為八種。義如上辨。共為本識阿陀那識及起六識。通前九也。」

此二義中,真妄分別義是約阿梨耶不失真而攝屬於真,真妄離合義是因阿梨耶等為真妄和合,故此二義係相對於阿摩羅的唯真離妄所作的分別。智顗《金光明經玄義》卷上云(大正39‧4a)︰
「菴摩羅識是第九不動識,若分別之即是佛識。阿梨耶識即是第八無沒識,猶有隨眠煩惱與無明合。別而分之是菩薩識。大論云,在菩薩心名為般若。即其義也。阿陀那識是第七分別識,呵惡生死欣羡涅槃。別而分之是二乘識。」

《法華經玄義》卷五(下)云(大正33‧744b)︰「菴摩羅識即真性軌,阿黎耶識即觀照軌,阿陀那識即資成軌。」皆與慧遠所論同義。後來靜嵩、道基等攝論師亦用九識義,法礪、大覺等師則在八識外另立第九菴摩羅識。

不過,玄奘等新譯家則依據《瑜伽師地論》等書而立八識說,認為阿摩羅無垢識是兼述第八阿賴耶的識性,或取第八的淨分而命名,並非有一第九的識體;並破斥真諦將阿陀那作為第七識。因為玄奘認為阿陀那是阿賴耶的異名。

另外,《顯識論》卷一另有與真諦之九識義不同的說法,其文云(大正31‧ 878c)︰「顯識者有九種︰(一)身識,(二)塵識,(三)用識,(四)世識,(五)器識,(六)數識,(七)四種言說識,(八)自他異識,(九)善惡生死識。」

此中,所謂身識是轉作眼等五根相似之身的識;所謂「塵識」是轉作色等六塵的識,又名應受識;所謂「用識」是轉作眼識等六識的識,亦名正受識;所謂「世識」是轉作過現未等三世,又生死相續不斷的識;所謂「器識」是轉作外四大五塵等器世間及十方三世等的識,又名處識;所謂「數識」是算計量度的作用;所謂「四種言說識」是指見聞覺知的識;所謂「自他異識」是指轉作六趣身自他各異的識;所謂「善惡生死識」是一切生死不離人天四趣的善惡,即轉作此等諸事的識。

〔參考資料〕 《維摩經玄疏》卷五;《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末);《金剛三昧論》卷中;《四分律疏》卷一(末);《四分律鈔批》卷九(末);《四分律疏飾宗義記》卷三(本)。


二十五圓通

《楞嚴經》中所說的二十五種能得「圓通」境界的法門。圓通是圓滿通達、周遍融通之意,指圓滿通達諸法真如聖境,住於融通無礙的心地,即得首楞嚴定。在《楞嚴經》中,釋尊命憍陳如等大阿羅漢、菩薩各自陳述最初修道時證得圓通的門徑,凡二十五種。

(1)音聲︰即聲塵,指憍陳如等五比丘於鹿野苑中,聽佛說四諦法的聲音而證悟。

(2)色因︰即色塵,指優波尼沙陀觀色身不淨而證悟。

(3)香因︰即香塵,指香嚴童子見諸比丘燒沈水香而開悟。

(4)味因︰即味塵,指藥王、藥上二菩薩無數劫以來為良醫,徧知一切草木金石之味而悟入。

(5)觸目︰即觸塵,指跋陀婆羅於僧沐浴時,忽然領悟水因而入於圓通。

(6)法因︰即法塵,指摩訶迦葉因觀世間六塵變壞而證悟。

(7)見元︰即眼根,指阿那律陀因失明,旋見真性的本元而得證悟。

(8)息空︰即鼻根,指周梨槃特愚鈍,入數息之觀,反息循空而證悟。

(9)味知︰即舌根,指憍梵鉢提因宿業而有牛呞病,觀味知,還味旋知而得圓通。

(10)身覺︰即身根,指畢陵伽婆蹉因足傷覺痛而開悟。

(11)法空︰即意根,指須菩提聽聞法性空寂,旋法歸無而證入。

(12)心見︰即眼識,指舍利弗心見清淨而證悟。

(13)心聞︰即耳識,指普賢菩薩常以心聞分別十方世界眾生所有知見。

(14)鼻息︰即鼻識,指孫陀羅難陀觀鼻端,觀鼻中之氣而證悟。

(15)法音︰即舌識,指富樓那彌多羅尼子以大辯才助佛轉法輪而開悟。

(16)身戒︰即身識,指優波離以身持戒法,身心清淨,故得通達。

(17)心達︰即意識,指大目犍連從三迦葉聽聞如來所說因緣深義當下發心,得大通達。

(18)火性︰即火大,指烏芻瑟摩聽空王佛說多淫的人是猛火聚,觀身心暖觸而化淫心成慧火。

(19)地性︰即地大,指持地菩薩於過去世普光如來、毗舍浮如來時,得平心地,證悟自身與地大並無差別。

(20)水性︰即水大,指月光童子於水天佛之處,修習水觀,觀身中涕浏便利與諸香水海、水性一味而圓通。

(21)風性︰即風大,指琉璃光法王子於無量聲佛處,聽聞此世界及眾生為妄緣風力所轉,觀風力無依而證悟。

(22)空性︰即空大,指虛空藏菩薩觀虛空無邊而圓通,起大神力,現佛剎與自身等同虛空之相。

(23)識性︰即識大,指彌勒菩薩於日月燈明佛所,修習唯心識定而通達。

(24)淨念︰即根大,指大勢至菩薩於日月光佛所,受念佛三昧法而圓通。

(25)耳根︰指觀世音菩薩往昔於觀世音佛所,從聞思修入三摩提,初於聞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動靜二相了然不生,一念頓空聞性而入圓通。

以上二十五種圓通所入的證悟之境雖完全無異,但能入的方便則有三科、七大之別。佛令文殊取捨,文殊捨棄其他而取耳根,對佛說偈曰(大正19‧130c)︰「佛出娑婆界,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欲取三摩提,實以聞中入,離苦得解脫。」蓋此土有情耳根聰利,以耳根聞聽音聲的功能最為圓通,故依之修習,易於成就。

〔參考資料〕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五、卷六;首楞嚴經義海》卷十五~卷十八;《楞嚴經集註》卷五、卷六;《楞嚴經要解》卷九~卷十二;《楞嚴經合論》卷五、卷六;《大佛頂首楞嚴經會解》卷九~卷十二;《楞嚴經圓通疏》卷五、卷六;《楞嚴經纂註》卷五、卷六;《楞嚴經勢至圓通章疏鈔》。


二河白道

淨土宗所用之譬喻語。即以水火二河喻貪瞋煩惱,二河中之白道喻眾生於貪瞋煩惱中所生之清淨往生心。善導《觀經疏》〈散善義〉云(大正37‧272c)︰
「又白一切往生人等,今更為行者說一譬喻,守護信心,以防外邪異見之難。何者是也﹖譬如有人欲向西行百千之里,忽然中路見有二河,一是火河在南,二是水河在北。二河各闊百步,各深無底,南北無邊,正水火中間,有一白道,可闊四、五寸許,此道從東岸至西岸,亦長百步,其水波浪交過濕道,其火焰亦來燒道,水火相交常無休息。

此人既至空曠逈處,更無人物,多有群賊惡獸,見此人單獨,競來欲殺,此人怖死,直走向西,忽然見此大河,即自念言︰此河南北不見邊畔,中間見一白道,極是狹小,二岸相去雖近,何由可行﹖今日定死不疑。正欲到迴,群賊惡獸漸漸來逼,正欲南北避走,惡獸毒蟲競來向我,正欲向西尋道而去,復恐墮此水火二河,當時惶怖不復可言。即自思念︰我今迴亦死,住亦死,去亦死,一種不勉死者,我寧尋此道向前而去,既有此道必應可度。作此念時,東岸忽聞人勸聲︰仁者!但決定尋此道行,必無死難,若住即死。又,西岸上有人喚言︰汝一心正念直來,我能護汝眾,不畏墮於水火之難。

此人既聞此遣彼喚,即自正當身心決定尋道直進,不生疑怯退心,或行一分二分,東岸 群賊等喚言︰仁者迴來!此道險惡不得過,必死不疑,我等眾無惡心相向。此人雖聞喚聲,亦不迴顧,一心直進念道而行。須臾即到西岸,永離諸難,善友相見慶樂無已。

此是喻也,次合喻者,言東岸者,即喻此娑婆之火宅也,言西岸者即喻極樂寶國也;言 群賊惡獸詐親者,即喻眾生六根六識六塵五陰四大也;言無人空逈澤者,即喻常隨惡友不值真善知識也;言水火二河者,即喻眾生貪愛如水,瞋恨如火也;言中間白道四、五寸者,即喻眾生貪瞋煩惱中能生清淨願往生心也。」

按此喻或係出自曇鸞《略論安樂淨土義》所出渡河著脫之譬說,即(大正47‧3c)︰
「譬如有人,空曠迴處值遇怨賊,拔刃奮勇,直來欲殺,其人勁走視渡一河,若得渡河,首領可全。爾時但念渡河方便,我至河岸,為著衣渡,為脫衣渡,若著衣納,恐不得過,若脫衣納,恐無得暇,但有此念,更無他緣,一念何當渡河,即是一念。」

此外,在日本,隨著淨土信仰之流行,將此喻繪成畫卷之風頗盛,在粟生光明寺、鳥取萬福寺、京都知恩院、嵯峨清涼寺等處皆存有古圖。

〔參考資料〕 《觀經散善義傳通記》卷一;《觀經散善要義釋觀門義鈔》;《選擇本願念佛集》。


十念處

指菩薩所修的十種法。又作十種念處。出自《除蓋障菩薩所問經》卷十三,該經云(大正14‧736b)︰「菩薩若修十種法者,即得常住妙等引心。」此十念處略如下列︰

(1)身念處︰「身」以積聚為義。謂積聚諸根而成身。菩薩觀察所有身中從我所起諸不善法皆悉遠離。又當從頂至踵徧觀其身而悉無我,是身不淨,臭穢可惡;作是觀時,身中所起貪愛諸欲,及計我想等執,悉不可得,則能成就一切善法,遠離一切惡法。

(2)受念處︰「受」以領納為義,此謂六根受六塵。菩薩思惟所有諸受,皆悉是苦,愚人顛倒,計以為樂,貪愛染著,不肯暫捨;菩薩自既勤行,斷苦受已,復教他人亦如是觀,知受是苦,不生貪染。

(3)心念處︰「心」亦以積聚為義,又有慮知之義,謂能積聚一切善惡之法,於一切法復能思慮而覺知。菩薩思惟,心實無常,計執為常,無我謂我,不淨為淨,是心動搖,如風如火,不得暫停;一切法中,心為先導,心若調伏,即一切法悉得調伏。

(4)法念處︰「法」即意根所起之法。菩薩於貪瞋癡等諸不善法,如實了知過患,勤斷除已,即能於諸善法心生愛樂,住正念處,而於彼法求所成辦,自能行已,復教他人亦如是而修。

(5)境界念處︰謂菩薩於諸喜愛及厭惡之色聲香味觸諸境界中,觀察思惟,皆是虛假,不生貪恚,又作是念,我今不應於此空法之中而起貪、恚;作是觀時,不為境壞,不著所得,自能行已,復教他人亦如是而修。

(6)阿蘭若念處︰菩薩修無諍行及寂靜行,即名為阿蘭若處。應當遠離不如理作意,於如理法中心生愛樂,增廣修習,自能行已,復教他人亦如是而修。

(7)都邑聚落念處︰謂菩薩若入都邑聚落,常加精專,行菩薩行,於諸博奕酒肆歡宴歌舞及餘一切非應行處,即當遠離,是故菩薩不為聲色所惑,塵勞所染。

(8)名聞利養念處︰謂菩薩道德既隆,名聞流布,故人多歸向,當念所受利養等事,但為施主作福田故,而乃受之,不可貪著、執為己有,隨其所得,即與眾共,不使有一毫矜吝之心。

(9)如來學門念處︰謂菩薩思惟過去、現在、未來三世諸佛,皆如是學,得成正覺,轉大法輪,入般涅槃,我當起淨信心,尊敬勤修,亦復成就,與佛無異。

(10)斷諸煩惱念處︰謂菩薩以正念故,而能了知一切煩惱雜染等法,皆由六根為因,六塵為緣之所生起;以了知故,而悉遠離,故得六根清淨,而無所染著。

〔參考資料〕 《大明三藏法數》卷三十九。


大圓滿

大圓滿是西藏寧瑪派所特有的密教法門,和新派密教在理論上和實踐上有很多地方不同。寧瑪派總判世出世法為異生人天乘、顛倒外道乘,和真實內道(佛法)乘。在內道中更分為九乘,通常稱為九乘次第。初三乘為因乘,即聲聞、獨覺、菩薩三乘。後六乘為果乘,即事乘、近乘、瑜伽乘,這三乘合為外牟尼續乘;摩訶瑜伽乘、阿努瑜伽乘、阿底瑜伽乘,這三乘合為內大密咒乘。後三乘中,尤以阿底瑜伽一乘和新派最不相同,而大圓滿法門就是在這一乘中建立的。因此,阿底瑜伽也稱無二大圓滿。它的意義是︰一切染淨法統統在現前離垢明空豁朗的內證智(本覺)中完全具足,所以叫做圓滿;解脫生死的方便途徑莫勝於此,所以叫做大。這內證智另有菩提心、心性、如來藏、自然智、自然光明智等異名。從果證來說,這自然智的本體空分即法身,本性顯了分即報身,大悲明證分即化身,三身原來在本分上具足,不必另有精勤修作即已圓滿,所以叫做大圓滿。

大圓滿為什麼較其他各乘殊勝呢﹖九乘中初二乘為小乘,可以不論。菩薩乘不離用尋思伺察以辨二諦,而大圓滿的菩提心則超越尋伺推求。事乘要住於二決取清之境,而大圓滿的菩提心則超越二取。近乘(亦名俱乘或行乘)未悟達無二的義境,而大圓滿則是無二的菩提心。瑜伽乘求生密嚴剎土,不能住於無捨無取,而大圓滿則為無取無捨的菩提心。大瑜伽乘求證金剛持位,所以用方便勝慧(般若)為趣入門,而大圓滿的菩提心則超越勤修,隨瑜伽乘求證無別,所以用界智為入門,而大圓滿的菩提心則超越因果。總括地說,下八乘不用自然智,所以都以漸修為宗,不能出因果生死的樊籠,而流於沒有性修的偏執,但大圓滿則把種種顯現都化為一實相,所以叫做「自然出過勤修」。

大圓滿的修法又分三部,即心部、界部和要門部。這三部雖然依次略同於新派的大手印、五次第和六加行,但是寧瑪派的見解,認為仍然比那些法更殊勝。三部中又以最後的要門部為勝,因為在理論上,心部執著意度,界部執有法性,仍流於意度,而要門部能令實相自顯,故更殊勝。這要門部又分四部,即外、內、祕密和無上。要門部的無上部又稱為自性大圓滿心髓金剛藏乘,簡稱大圓滿的寧提。寧提的傳承主要有兩系︰一系是由吉祥師子傳蓮華生,再傳空行智慧海王而傳下來的,叫做空行寧提;另一系是由吉祥師子、智經、無垢友而傳下來的,叫做上師寧提。二派理論大致相同,只修法方面稍有區別。

要門部所依的教典,傳說有六百四十萬頌,分為三萬五千品和五千樞要等,西藏譯出的只有少分,並且原本也非印度所有,而是收藏在烏萇的空行洲中,由本派的得大成就者如吉祥獅子、蓮華生、無垢友等人取出一部分來流通人間。

要門部中無上部的見修行果中,寧提法又名證智自顯妙道金剛藏大祕密乘。大圓滿法的全部已勝於下八乘,而這一部法又是大圓滿中最深法門,為大圓滿的極頂,所以比大圓滿中其餘法門還要殊勝,主要理由有以下幾點︰

(1)其餘法門都偏重於慧,可以速得開悟,但欠缺超脫力,所以不能即身解脫。本部法有見根法要,只論精勤的大小,不管根機的利鈍都可成就。

(2)其餘法門對於各各法性都在意識審察中建立信念,所作空觀如暗中投石,形同摸索,本部法則不用意識審察,現前即有,現量親證。

(3)其餘的法門都以能說的文句為憑依,所以對於義境一開始就要求通達領悟。本部法不用文句一字,而現前覩見義境(以現量親證),因此可以不依文句而成佛。

(4)其餘法門對於各各實相的義境,都以心慧取為觀境而建立體道果,時時要用思惟籌量。本部法則顯了現證,不用心慧所作,分別體道即可成佛。

(5)其餘的法門總要分別前後因果,故不能不另外去求菩提。本部法菩提自現,所以不用因果勝劣的作業,也不必精勤修行,分別取捨。

(6)其餘密法要用脈、風、明點等,當年齡少壯時,脈道舒展,易證菩提;年齡老大,則大種力衰,難以得解脫。本部法光明的日月從內起現,所以只要具足精進,不論年齡老幼都能解脫。

(7)其餘法門都認為三身是究竟果,是所觀待的法。本部法三身在道中即明朗顯現,所以能在究竟光明的本淨界中任運任持內證智的妙有境界。

總之,大圓滿中心界兩部雖能遠離言談安足外所,現量覩見證智,其心可以須臾間自顯而住,即許這一種動靜相為究竟,但事實上沒有真正看見,仍不過是意識審察一類之境。本部法能以真實法要現前明見,當然更殊勝了。又要門中的外、內、密三部,道果方面,仍然更以中有位的境界為憑藉,本部法則現生即可解脫為光明身。為了這些原因,光昌剛藏乘便成為一切乘的極頂。

在這一乘中又分決斷和超越兩部,在修法的過程中,後者以前者為依。如果只修前者,即身也可化為微量而成佛,但對於外迷相地石山岩等不能淨化,且修道時仍以粗脈風為依,不能成就光明身,現身不能達究竟極地。超越法,則現生能證光明身而得大遷轉身,成辦廣大利他事業,而且所得天眼、神足、力通,也無量無邊。因此,在本部法中又以超越法為最究竟。

本部法的理論根據在《阿毗達磨大乘經》的頌文「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它建立本初之體自然智為一切法依,自然智的本體空分像虛空一樣就是法身,本性顯了分像日月一樣就是報身,大悲周遍分像日月的光華一樣就是化身,所以三身在本分上完全具足。三界眾生因為業力所蔽顛倒迷亂,對於這個所依的實相不能了知,所以輪迴六趣受種種苦。

一切有情在迷亂時,因為有身口意三業的攪擾,這自然智雖不顯現,然而並不是沒有。就每一個有情的身上說,身為脈之所依,脈又為風和界的所依,在金剛身的三脈四輪中央有自然智宮心法殿,當中即有自然智光明之體。所以這個自然智是人人都具有的。

本部法中關於三脈四輪的建立和其餘金剛乘法門相同。另外不共的建立有四大殊勝脈為光明安住的處所。這四個脈是︰(1)迦底大金脈,(2)如白絲線脈,(3)細旋脈,(4)晶管脈。最後的一脈連結心眼,其中有具賢嚴明點,是現起無數金剛連鏁光明的依處。同時,在心臟(肉團心)中央有具足光明的光明脈,像放光一樣照明一切細脈,所謂「如來藏周遍」就是這個意思。這個能明照的內證智本體即空,本性是五光常照,大悲的光輝周遍,所以是三身(或五取蘊,見下)五智的大藏。但是它的本體法身之清淨知見被阿賴耶和八聚識所障,本性五光明照分被有質礙的血肉蘊聚所障,大悲光輝和證智起處被業和習氣所障,因此它的體性極難覩見。但它是周遍一切有情,以各各有情之身為依而存在的,所以說為本初界自然智如來藏。在現前的肉身中,周遍而住。這如《寶性論》說︰「等覺身流布真如無別故,有智故有身,常具足佛性。」

關於修法方面,本部法也和一般真言道相同,分為能成熟的灌頂和能解脫的修持兩部分,內容如下表︰


┌外有戲論寶瓶灌頂─除身障
┌能成熟道─四灌頂┼內無戲論秘密灌頂─除語障
│ ├極無戲論智慧灌頂─除意障
修法┤ └最極無戲論辭句灌頂─除所知障
│ ┌共同前行
│ ┌前 行┤
└能解脫道┤ └不共前行
└不共正行


本部法中和一般真言乘相同,也非常重視灌頂傳受,所以這四種灌頂需具足受(但也有說最上奧義端賴自悟,傳亦不知,說亦不知的)。受寶瓶灌頂可於生起次第修法得自在,受祕密灌頂可於修圓滿次第「拙火」旃荼梨及字輪誦咒得自在,受慧智灌頂可於修大樂雙運及通達本淨法性智得自在,受辭句灌頂可於現量任運之義得自在。如不受灌頂則過患極大。反之,如果能具受灌頂,則在一切分位都能成就所樂求的事情。在修道時,光明脈清淨,能夠生超殊勝三摩地成為諸佛之子,任持佛的種姓,壽命長遠,受用威權都能具足,永斷一切惡趣,領受天上的廣大安樂吉祥,現身證得究竟佛菩提果。

其次,進入修道,因為本部法以出過一切起心作意,現前令見光明智慧為宗,所以對於一切以意識審察為性的生起次第和圓滿次第都要棄絕。初步先修共同前行,再修不共前行(以修金剛薩埵或修蓮華生為主),最後再修不共正行。

關於正行,主要是些實修的方法,所以特重口傳。要門部的梵文原名為「烏波第舍」,就是近處指授的意思。修法內容,大致是︰初步指示身語心三要,身要有五種或三種姿勢(法身獅子奮迅勢、報身大象眠臥勢、化身仙人蹲踞勢)等。再指示根門要、緣境要、息風要、證智要等以看光明,依此修持,四種光坡可逐次現前,四光明是法性現量光明、證受增長光明、證智充量光明、法性窮盡光明,第四光明又有漸盡和頓盡的分別。

在現見光明的剎那證智中,阿賴耶俱三界心心所都可遣離,一般密咒下乘以味展二脈的風心趣入中脈所生的樂明無念之智,認為是「俱生智」,這是仍然未遣離阿賴耶八聚識的狀態,因為樂明無念中的安樂受是意與染污末那未分的無念,所以即是阿賴耶,這裡微作明淨狀的就是阿賴耶識,色聲等五種粗境仍依根識各別顯現,所以仍有五門之識。這些若不加以遣除,則生死之心尚未解脫,當然不能解脫。並且下乘密咒以脈風明點一味和合之喜為根本義,所以認為要使風界等從味展二脈趣入中脈,使脈結各各舒解,由此起現初地以至佛地的各別功德。這種法門障礙很多,而且本風要是不慎進入六趣輪迴的脈瓣中,反而可以生起很多迷亂的境相,引發過患。本部法則可使諸風自滅而住,各各脈瓣的風自成清淨,這時光明脈中的智風就在本位上自然朗照,所以清淨智慧之境,身、光、剎土等都能當前顯現,而迷境不復生起。等到中脈裡的光明脈增長,那末諸脈結就漸化光明,地道功德即在本來光明中出現,這就是得到解脫了。譬如,當初二結(中脈中)化為光明時,在外面顯現的光中就現出一千二百個佛土。如果把自己的光輝分照那裡,再收攝到本光中,那末就到那一剎土去了;如果把身頸轉動一下,就可以震動照耀一百個佛世界,而內心又能入出一百種法性無分別三摩地。因此,即此已遠超下乘之地了。

依這個法要以見根(淨眼根)現量瞻覩的一剎那,澄清不動,遠離合散的智慧,就是在本分上證法身的決斷,外面顯現光明照了的方便,就是任運起現自性色身道的超越。因此,外所顯就是「生起次第」起現方便的法要,內明照就是無生而滅諸戲論的「圓滿次第」現證遠離邊際的般若。這樣,方便、般若、生起、圓滿、法身、色身、顯相、空性、福德、智慧等資糧都在修決斷和超越時剎那圓滿。這時五取蘊五智也都剎那圓滿,因為心一境性遠離戲論就是法身,自顯無執就是報身,現種種境就是化身,遣八聚識就是菩提身,界無遷變就是金剛身。又遠離緣慮戲論就是法界智,顯了無障就是圓鏡智,住平等味就是平等性智,所顯五光無染就是妙觀察智,能所二取(根境)皆化光明即成所作智。

在修法時,安住光明的剎那也可以盡攝下九乘的密意勝利。因為這時沒有補特伽羅執及法我執,所以盡攝聲聞、獨覺、菩薩三乘密意。又安住光明的剎那,身語意三都沒有煩惱垢染,所以盡攝清淨行事、近、瑜伽三乘密意。又安住光明的剎那,光明,證智,無二齊運開覺,現證殊勝三摩地,所以盡攝大、隨、極三瑜伽的密意。其餘的陀羅尼、三摩地以及諸地道等都是就內證智無垢分上安立的,所以也同時盡攝。這樣一來,下乘所修的一切三摩地和所開覺的一切功德法無不盡攝於此安住光明的剎那中。

本部法的果證,一般說來,如果在塚間、空谷、洲渚等極寂靜的地方如說觀修,等到四光明的境界逐次起現,那末,上根只要三年,中根只要五年,下根極長七年,內外質礙之境都化為光明,就可以在自顯色究竟之處現證佛位(這裡所說的色究竟指法身普賢所住的法性土,不是普通的色究竟天)。這時可以隨修行者的願心而有兩種成就。一種是想用現身成辦廣大的利生事業,壽命無邊盡三有際,就可以證取大遷轉身。這種身性像水中月一樣,雖有顯色,但沒有觸色,如同大阿闍黎蓮華生和無垢友,能在一剎那中示現不可思議神通法門。另外一種成就,即是不想依現身成辦廣大利他事業的,那末在圓滿四光明道而身化光明時,就到法界本初地任運成就三身五智。所以在法身剎土就成為普賢,在報身土任運密嚴剎中成為自顯受用身,再由加持力,在清淨佛土現為五部如來饒益諸住地菩薩,更於六趣中示現各趣大師廣作義利,以殊勝變化工巧及受生等事窮三有際饒益無盡。

大圓滿法的內容大略如上。至於本法中要門部的傳承,據傳說分為天上和人間兩個階段。天上為提婆賢護之子慶喜藏,又名具勝心天子,由金剛手授以此法。人間的傳承始於具勝心,他降生烏萇國,為國王烏波囉遮之女華明之子,名為極喜金剛。極喜金剛登位時,金剛手親來傳法。後極喜金剛傳法於阿闍黎妙吉祥友。妙吉祥友傳法於吉祥獅子。吉祥獅子是漢地戍奢洲人,父名具善,母名光顯女,他在二十五歲時遇妙吉祥友,圓滿承受阿底一切教法。吉祥獅子後傳烏萇第二佛(指蓮華生)、智者若那修多羅(智經)、大哲無垢友和大譯師遍照等人。自吉祥獅子以下是持明表示傳承。蓮華生、無垢友以下都是補特伽羅附耳傳承。這耳傳又分二系,一系是由蓮華生傳空行智慧海王,埋藏法寶以待有緣,後由蓮華生業力取藏傳遍智自然金剛、雍敦金剛吉祥等為空行寧提;另一系由無垢友傳孃定賢,建烏汝奢寺埋藏教授,後由登瑪倫賈取出傳給孃結尊師子自在,由他再傳給孃迦當巴。他把教授埋藏三處,三十年後由結貢那薄在西元1067年取出,這時陸續取藏的還有響巴日巴、漾敦諾札(即吉祥金剛,西元1097~1167)。漾敦諾札傳子億日(1158 ~1213),他又傳子覺貝(1196~1231),以後遞傳師子奮迅,他再傳鏡金剛(1243~1303),他又傳持明俱摩羅闍(1266~1343),他後傳隆欽饒絳巴(1308~1363),這一系叫作上師寧提。隆欽饒絳巴,又名無垢光,他也曾受學空行寧提,又遍學後弘期新派密法,關於明處、顯經、密咒的著作極多,被推為舊派中智者之首。從現存資料看,自無垢光開始,大圓滿的教義,才成了有組織的、有系統的、有記錄的學說。此外,在後弘期中,仍有不少的取藏者出世,也有很多在定中得法的名為淨相派,傳承之間又各成系統,非此處所能備舉。現在川藏一帶弘揚寧瑪派大圓滿教法的,西藏有金剛崖寺,成熟解脫洲等,川西方面有白玉寺、迦陀寺、竹箐寺和昂藏寺等。(郭元興)

◎附︰陳重暉〈大圓心髓略識〉

大圓滿心髓(心中心),為藏傳佛教寧瑪派所傳密法中的最上法門,其見地行持,與漢地禪宗頗多相近,而又別具修身修氣、修力修語的多種方便,及不共顯密諸宗的密義密訣,洵為佛教法藏中的瑰寶。本世紀三十年代以來,大圓心髓傳入內地,有郭元興、陳健民、根造、密顯等諸大德先後撰文介紹弘揚。鑒於今氣功界所傳行大圓滿法之支離訛誤,茲據《大圓滿無上道廣大心要》、《大幻化網導引法》等,對大圓心髓的傳承、見地、修習次第作一淺略勾提,並略附陋識,以供有緣者參考。

部居與傳承
一如漢傳佛教諸宗,寧瑪派有其對全體佛法的獨特判教體系,此即九乘之說︰(一)聲聞乘、(二)緣覺乘、(三)菩薩乘,此三合稱「外三乘」,為應化身釋迦牟尼佛所說的顯教;(四)作密、(五)行密、(六)瑜伽密,此三合稱「內三乘」,為報身金剛薩埵在色究竟天所說的密教,即藏傳諸派所說四部密法中的下三部,唐密所說胎藏界、金剛界兩部大法;(七)摩訶(大)瑜伽、(八)阿耨(隨)瑜伽、(九)阿底(極)瑜伽,此三合稱「密三乘」,為法身普賢王如來所示密教中的上乘。其中摩訶瑜伽、阿耨瑜伽相當於藏傳諸派所說四部密法中的第四無上瑜伽,摩訶瑜伽相當於父部法,阿耨瑜伽相當於母部法;第(九)阿底瑜伽(梵ati-yoga)即寧瑪派所說大圓滿(梵mahāśānti,藏rdzoga-chen),是本派獨有的大法。

大圓滿法又分外心部、內界(隴)部、密口訣(要門)部三部,其中最高的口訣部,又分阿的(無上)、借的(無上之總持)、仰的(總持之總持)三部,第三仰的,為前二部乃至整個大圓滿法、整個佛法之總持,即本文所說大圓心髓,藏名「領體」者,此部法又名「自性大圓滿心髓金剛藏乘」、「光明金剛藏乘」、「證智自顯妙道金剛藏大祕密乘」。無論就見地或修法而言,此部法確實極為圓頓,堪稱佛法中之頂尖。

據傳大圓心髓源出原始法身普賢王如來(阿達瑪佛),此佛以心印傳於毗盧遮那等五方佛,五佛以印契表示,傳與密乘總持者金剛薩埵。金剛薩埵傳北印烏仗那國王極喜金剛,為人間大圓初祖。據郭元興之說,極喜金剛梵語名字當以「難陀」開頭,唐‧義淨《求法高僧傳》中提到的持明咒藏大成就者難陀,蓋即此師,為龍樹門人,當生於西元三世紀左右。極喜金剛一傳妙吉祥友,再傳希立省哈(吉祥獅子),此師為旅居印度之漢人,其門下分為兩系︰一系經佳那叔札、彼瑪拉別札傳蓮華生大師,稱「上師領體」;一系由希立省哈在金洲(蘇門答臘)傳蓮華生大師,蓮師傳空行母移喜措嘉,稱「空行領體」。

藏傳佛教前弘期,兩系領體法僅在個別利根者中祕傳,在朗達瑪王滅法之難中,經典法本藏於岩洞,尤空行領體長久未顯人世。至後弘期,有結貢那波等掘發伏藏,大圓經續得以出世。元代有持明俱摩羅闍(1266~1343)傳上師領體,門下有噶瑪迦舉派第三世大寶法王攘俊多杰(1284~1339)及隆欽饒絳巴(無垢光,1308~1363)等高足。攘俊多杰又從貝瑪來狄札得空行領體祕藏,傳之隆欽饒絳巴。隆欽中興寧瑪,集舊派大成,對寧瑪教法進行總結整理,著書二六三部弘揚,以《七寶藏論》最為精要。其弘揚之中心,即在大圓心髓。

據郭元興之說,大圓滿法屬無二部,以《理趣般若經》為根本所依,此經早由唐‧玄奘大師譯出。後來開元大士攜密西來,無二部經籍即傳於中土。不空譯《金剛頂》十八會中即有無上部,《大樂金剛不空真實三昧耶經般若理趣釋》與大圓滿法相契,阿地瞿多譯阿底瑜伽為「無極高」。蓮華生大師故鄉自西元657年起列入大唐版圖,西藏傳說蓮師曾赴漢地學過陰陽八卦之術,傳其大圓心髓的希立省哈,亦為漢人,當係唐初出國者,其時正值禪宗初興之際。從大圓心髓與禪宗的相近看,兩者之間可能有淵源關係。

大圓滿之名字義理,雖在唐‧開元間即來中華,然大圓心髓系統修法之傳來漢地,卻遲遲延至本世紀三十年代。當時來內地傳法的西康諾那活佛,雖極推崇大圓心髓,然所傳尚未系統。厥後貢噶上師應請前來,才將大圓心髓法和盤托出,受學者頗多其人。又有薩迦派上師根桑澤程來內地傳大圓心髓法,譯出智悲光著《大圓滿無上道廣大心要》。有內地張澄基、陳健民及普陀山青年僧根造、密顯等赴康藏參學,得大圓心髓之傳。根造、密顯等編有《常樂文庫》闡揚寧瑪教法,已出四輯。二師曾赴美國主持大圓滿心髓研究中心,為西人灌頂傳法。國內修學大圓心髓者,多出貢噶上師門下,藏地則有川西竹箐寺、噶陀寺、昂藏寺等寧瑪大寺傳行大圓心髓。

大圓心髓法的內容,也和其它密法一樣,按修習次第,分為見、修、果。

大圓心髓見
和漢傳諸宗一樣,寧瑪派的修持,也是先得見地,次論修證。寧瑪派把全部印藏佛法的見地,判為四宗︰(一)唯識見,同漢傳法相唯識宗;(二)中觀見,略同漢傳三論宗;(三)大手印見,為迦舉派、薩迦派、希解派之根本見地;(四)大圓滿見,為寧瑪派所主張。大手印見、大圓滿見在哲學觀上皆以自心如來藏性或明體為本,與漢傳圓教諸宗的見地屬於一類,而大圓滿見更超越法界量心,直顯自性,最為圓頓。

大圓滿見又稱「本來清淨見」、「自然智見」,藏語曰「左巴欽波」,意謂眾生、諸佛共具的心性明體或內證智,本來清淨,任運顯現世出世間、生死涅槃一切諸法,隨所顯現無不圓具一切,故曰大圓滿。圓具一切者,謂此心性體性空為法身,自性庚報身,大悲周遍為化身,法爾具足三身五智,在凡不減,在聖不增,眾生本來是佛,不假修造。《祕密聲續》云︰「一切有情與諸佛,非互住於別異處。」蓮華生大師《大圓滿教授勾提》云︰「本來清淨大智慧,離心造作之解脫,(中略)世出世法集於一,無作無生本菩提。從本任運無生滅,不能言表不能思。(中略)自生自顯自圓滿,此即離事大圓滿。」貢噶上師《椎擊三要訣勝法解》云︰「且初言見者,夫彼一真法界,離絕戲論之法爾如來藏心,無垠廣大界中,無量顯現染淨諸法,彼諸一切,皆亦圓滿具足法爾之平等性義。」郭元興《九乘差別略義》釋云︰「情器世間、生死涅槃一切諸法,皆於此證智空性中圓滿,故名圓滿,無有其他解脫生死方便更勝此法,故名為大。」總之,眾生心性本來是佛,圓具三身四智,非假修為造作,當下覺了即是,可謂大圓滿見猶大圓心髓見之宗本義。這與南禪的見地,可謂不謀而合。慧能大師曰︰「自性具三身,發明成四智,不離見聞緣,超然登佛地。」「何期自性本自清淨,何期自性本不生滅,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本無動搖,何期自性能生萬法。」(《壇經》)馬祖曰「即心即佛」,法眼曰「一切現成」,與大圓心髓見可謂同一旨趣。

大圓滿心髓見不共於顯教的密義,是謂自性明體依於眾生現前肉身而住,其體為身中三脈四輪中央的智慧明點,它雖被妄識血氣遮蔽而未顯,本性功德亦法爾具足,為眾生身心性命之大本,故曰眾生四大肉身中,具足如來智慧德相。所謂智慧明點,亦稱離戲明點,可看做心性自然智的物質實體。

大圓滿見是修習大圓心髓法的指針,若無決定正見正智印持,如今之多數修大圓正行妥噶看光法者,則只等於世間的氣功,不得名為大圓滿。

晚近寧瑪派寺院,雖亦如格魯派,極重顯教經論之學習,依聞思慧而得見,但大圓正見的獲得,在當初未必必依經論長期研習,可以頓悟。頓悟略有二途︰若上根利智,遇具緣上師,可通過灌頂或機緣之成熟,依上師指示加持,以心傳心而得頓悟。如《大圓滿無上智廣大心要》述灌頂中指示心性之法為︰
「如生盲眼開,直指即證現量,使弟子不變金剛坐式,奏小鼓鈴等,及傳承啟請,以轉境之聲,令行者之心入上師之念奏中。念完後言︰汝之現前此心,無作無為,勿擒勿縱,無所造作,於此本境,不需見修等精勤,亦非拘束遣放,本自解脫!」

這與禪宗師資間的心傳風格雖然不同,多了一些灌頂的禮儀事相,略嫌程式化,但直指心性的本懷其實無二。這種直指,當然只被上根。若根性稍鈍,於言下不能頓悟,大圓心髓法則指示於前行中依訣觀心,以悟正見。

大圓心髓前行
大圓心髓作為一種密法,自須先具皈依、發菩提心、持戒等大乘道修禪的共加行,並依止具德傳承上師,求受灌頂,修無上部密法中之上師相應、大禮拜、供曼達、金剛薩埵百字明四加行,以滌除業障、身中氣脈之障,積集修定的福智資糧,鑄成堪修密法之器。

若上根利器,通過修四加行,或具足虔敬上師的信心,師徒機緣契合,經指示而得決定正見乃至頓見心性,便可直入大圓滿心髓正行。若鈍根不能頓悟,大圓心髓法則有不共於其它密法的前行,使行者身心轉為堪修正行之器。這種前行,大蓋取於大圓滿心部、界部法及其它無上部密法,以身、語、心三修為特點。

修身旨在打通身中氣脈之障礙,分修力與修氣脈點兩門。修力者,以特殊的金剛立或金剛坐式,令身形如杵,並觀想身體變為各色金剛杵,以鍛煉筋骨皮肉及耐力,打通身中粗顯障礙。金剛立式,有武術站樁練力之效。修氣脈點,有寶瓶氣、金剛誦,及觀想眉間、臍下明點以生拙火法,乃無上瑜伽父部母部圓滿次第通用的修法,旨在打通身中脈結,令氣得以入住於中脈。

修語旨在打通喉輪脈結,引生心寂,以如儀站立口唱「吽」字並配合觀想為法,有猛利念與柔和念二法。《札坦舉根本續》云︰「口念吽字於處所,印契與習力事業,乃至軟尋趨入道,如此淨語心得力。」

大圓心髓前行之修身修語,是上乘氣功,宜於喜愛氣功者修習。下根者由修身修語,打通氣脈障礙,自然易於觀心頓悟,轉鈍根為利根。這是密乘無上部較顯教別具的方便法門。大圓心髓前行雖如圓滿次第修氣脈明點,但只為滌除氣脈障礙而用,未必如其它無上部密法,必須依此道引發心寂,明心見道。晚近西藏修大圓滿者,多從本尊法修生圓二次第入手,這當然更為穩妥紮實。

大圓心髓前行中的最要一著,是修心,此須由三門觀心,內觀一念妄心,而悟解見證真心。三門者,(一)觀心之生處,(二)觀心之住處,(三)觀心之去處,於三門推析尋究,觀一念非由境生,非由根、識生,非心境和合生,非無因生,不住內外中間諸處,生無所從來,滅無所去處,不住三際,超越四句,復觀能觀能覺之心亦不可得,從而滅分別戲論,即於分別心滅處見性明心。《超品本續》云︰「此心初來處,及中住後去,觀察此三者,心淨知本性。」這種觀心法門,是從小乘心念處觀到大乘經論中多處宣說,並無祕密可言,只要依教觀心,便會見「密在汝邊」,大圓心髓法不過強調為訣要,並重上師之印證而已。

大圓心髓正行

真正的大圓心髓,是澈卻(一譯且卻)、妥噶之正行。澈卻(khregs-chod),漢譯「立斷」,為斷有為造作意。修持之要,是依前行觀心所得正見或覺受修無分別止及慧觀,體認本來心地,任運保任,入於自性明體大定。《大圓勝慧澈卻脫噶全書》述澈卻修法云︰
「只在一切法之顯現中,於當體明空不二之剎那上,無修無證,無散亂定住,明明了了,覺照認識,認識這個就是自己本心,勿令間斷即是。(中略)若錯失了這一剎那,第二剎那起了執著,就是妄念識心,若依妄念去修澈卻,猶蒸沙成飯,終不可得。是故我人於此剎那上,不想過去,不計未來,不著現在,明明白白認識此明空不二的體性,就是吾人本心,能所一體,無過去現在未來,無東南西北上下長短之分,無青黃赤白之色,猶如虛空,一切法就在這空體上任運顯現,能顯是這個,所顯也是這個。(中略)凡所顯現,皆是自明自顯,當下解脫,解脫二字亦是假名,當體認識,是名澈卻。」

按此,澈卻修習之要,在於六根開放而未起妄念的剎那間體認本心、保持不亂,這在阿達瑪佛偈中總括以「一心不亂」四字,此「一心」,即未經能所二元化的絕對心、本來心。大圓心髓的澈卻,實即大乘經中的一行三昧,達摩大師的壁觀,不過指示更顯直截、活潑,修習強調寬坦任運,不強遏抑妄念,不墮空寂一邊,與慧能大師以「無念為宗」之般若三昧最為相近。

與禪宗不同的,是澈卻在見性後,不像禪宗那樣於向下門中度化眾生,修菩薩六度行,而是逕直向上,專精修定,保持自性明體剎那不亂,以空性如虛空、明空如鏡、顯空如浪三訣持心,對治妄念。

空性如虛空,謂了三業六塵皆空,身不動搖,口離言語,心不起伏,五根不遮,任運自然,於五塵境不起分別,心如無雲晴空。

明空如鏡,謂五根所現五塵境雖然宛在,然內心毫不執著取捨,有如明鏡映現萬象而不分別。

顯空如浪,謂起心對治妄念,適成垢病,當識所觀妄念與能觀之心體性皆空,起滅同時,如浪由海起,還滅於海。

如此護持明體不昧,於座上座下、行住坐臥、眠夢之時皆不稍亂,尤須於煩惱及六塵境中用功,以自性明體融解一切煩惱妄念,轉為菩提,如《雲海續》所說︰「三毒五門六識諸境界,隨顯本來解脫住本元,無斷無住法性上解脫。」

澈卻得定後,還要與妥噶並修,以顯明本體,現量窮證自性明體。妥噶(thod-rgal)漢譯「頓超」,為大圓心髓之不共密法。大略是任持澈卻定心,依靠於聯通心、眼的智慧氣脈之上,開放眼識之窗,以無住心凝視外界光明而修定,俾法界本具明點空光現量顯現,以窮證法性光明之妙用。有看日光、月光、燈光、水光及黑關法等,最重要者乃日光導引法︰於無風無雲晴天,以澈卻定心靜觀日光,令內心、外虛空、密氣脈三空相合。在這裡,大圓滿見和澈卻定心是修習的關鍵,若無澈卻的基礎而看光,則落於道教採日月光華法之類,適成見性之障礙。

修妥噶定,可以肉眼現見法界明點空光,照燭微觀乃至「渺觀」層次,窮證法性而即身成佛。法性漸次顯現的過程分四階次︰

(1)法性現量顯現︰初見明點空光,光如線紋、明點、彎曲之金剛練等。

(2)覺受增長顯現︰明點空光增長廣大,遙遠明顯。

(3)明體𣈆詣顯現︰於明點空弘團中,現五方佛淨土、報身莊嚴等。

(4)窮盡法性顯現︰外所顯境盡收於內,心境一如,無明習氣寂滅,轉身為虹光身,意為無生法身。

牛實為教授在《藏密內功科學觀》中以量子控制論解釋妥噶,謂妥噶定心中可使自身明點的振動頻率與宇宙生態量子場(明點空光)的輻射頻率相同,因而吸收宇宙生態量子場的輻射能進入自身中脈,迭加在自身明點的光能之上而共振,從而獲得殊勝成就。這種說法不妨作為妥噶原理的一種科學假說,但按照妥噶的修習法則,另收光能、共振,無疑是必須捨棄的分別執見。

大圓心髓之果
大圓滿法稱修習澈卻精進不輟,七日之內可見本來面目,繼續修習三至十二年可獲即身成就,不僅得大智慧、大解脫,而且能使肉身粗細四大融歸法性空,得生死自在。生死自在的物質表徵,是圓寂時肉體縮小如八歲孩童,火化後留碎舍利或完整舍利。若修習妥噶成就,轉變肉身四大的力量更大,可化肉身細胞為虹光身,下等者圓寂時身化虹光趨入法界或本尊淨土,僅留爪髮,上等者現世證得「大遷轉身」或「童瓶身」,肉身化為光蘊,視之為有,觸之為空,永保十六歲身容,可長久住世或隨意趨入任何世界。據傳蓮華生、無垢友即證得此身,厥後則罕聞。然藏地修大圓滿成就臨終虹化者,僅噶陀一寺數百年間據載即達十萬人。直至1952年,尚有德格益龍人索朗南杰虹化,1980年,貢覺縣的阿達拉姆和察維縣的玉拉(女)臨終時分別縮小到二十、五十公分(見《藏密氣功》)。這種成就在顯教大乘學人看來雖未必有追求的價值,但從人類生命自我變革的角度而言,無疑是一種很值得參考的方案。虹化的真實現象,對人體科學來說,有重大研究價值。

總之,大圓心髓修身修氣的前行,可涵括氣功而堪稱上乘,澈卻之正行可融攝禪宗而具有輕鬆寬坦之長,還獨具不共顯密諸宗的妥噶之密,其即身的果證更獨具身心共同解脫之妙,誠為自力法門中的極圓頓者。當然,在見地之勘驗、參究之方便上,它或許有未及禪宗之處,有易認光影之弊,若能參合禪宗而修,則更為穩當。禪宗見性者若能進修妥噶,則即身可期解脫。大圓心髓法過於注重即生了脫生死,而忽略了人間現實之淨化、菩薩六度之修行,顯然是其不足處。為適應時機,澈卻妥噶的內容,應益以向下的法門,這可參酌禪宗的「行入」。

〔參考資料〕 吳家樑編《大圓滿心要總集》。


大寶積經

《大寶積經》是一部叢書體裁的經集,一二○卷。收在《大正藏》第十一冊。玄奘在示寂前一年(663)曾試譯幾行,感覺氣力衰竭而輟筆。菩提流志從神龍二年(706)開始編譯,歷時七年,於先天二年(713)完畢,完成玄奘未盡的偉業。他利用《寶積經》的叢書體裁,儘量勘同從前譯過的另本編入大部,遇到舊本文義不全或舊無譯本的,才出新譯。因此全經四十九會,幾乎一半用了舊本,只二十六會新譯,其中還多數是參酌舊本重出,純粹的初譯本只十一會而已。

《寶積》這樣四十九會的大叢書,是後來發展而成的。最初出現的是裡面最原始的一種,中國前後譯過四次,開始是支婁迦讖譯的,名叫《佛遺日摩尼寶經》(佛遺日,即毗佛略,意為方廣;摩尼為如意珠),次晉錄失譯名《摩訶衍寶嚴經》,又姚秦失譯名《大寶積經》,或名《迦葉品》(後由單卷編入大部四十九會中第四十三會,因大部也有〈迦葉品〉,遂改名〈普明會〉),最後譯的名《迦葉問正法經》。四個譯本名稱不同,都是小本《寶積》的異譯,原經叫什麼名字已不清楚。

小本《寶積》是繼《般若》之後出現的大乘經類之一,其內容較《般若》更為豐富。不過基本理論仍出於《般若》。全部分為十六門,都是屬於大乘教法,具有重要意義。其中談到了大乘出家,即戒律的問題,談到定慧學,以大乘和小乘相比較指出其優劣。更值得注意的是提出了大乘的一個重要思想︰「根本正觀」,說大乘應該用般若去觀察一切。菩薩乘就是提倡般若,所以《寶積》的根本正觀來自般若。具有智慧,就掌握得到判別正與不正的方法,從而使他們的理論超出了單純的空觀,提出所謂「中道」來。「空觀」原對「實有」而言,「實有」固然不對,若定以空為實在的「空」,也不對,離去「空觀」、「實有」的兩邊,他們主張「中道」。「中道」原在部派佛學時期也偶爾談到,現在大乘把它擴大,而且固定在「正觀」方面運用,這就是從小品《寶積》開始的一個重要思想。小品《寶積》還特別指出,「有見」很壞,但「有見」走向極端,即使大如須彌山,也還有辦法破除,如果著了「空見」那就不可救藥了。可見,《寶積》的思想比「空觀」進了一步,它破空破有,提倡「中道正觀」。

勝鬘夫人會〉是劉宋‧求那跋陀羅譯《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的異譯,編入大部第四十八會。內容主要講「佛性」,特別以「如來藏」為主題。全經結構分十四門,即有十四義。說法基本上與《大涅槃經》的後分一致,但著重結合心的法性講的。心的法性即心的本質,心以「清淨」為本質,就是「自性清淨心」。《勝鬘經》又提到如來藏即自性清淨心,把佛性擴展到心性,如來藏厭苦欣滅而為出世正因,尤屬內學大本之談,乃對於人性的理解以及人生轉依根據的說明。把「如來藏」聯繫於對「自性清淨心」的理解力方面,即「空性智」。空性智對心的理解有兩個方面︰

(1)從自性清淨心講,一切眾生皆有此心,但現時不能覺察,乃因煩惱障蔽,即所謂「心性本淨,客塵所染」。淨心與客塵是同時並存的,但兩者性質不同,又是分離的,即所謂「與客塵俱,而性相離」。何以知其相離﹖是空性智的理解,「由智而見其不實」,從而把客塵斷掉,如來藏就具有空的意義,即「空如來藏」。

(2)如來藏可以成佛,可以使之具有佛的各種功德,儘管現在未發現功德,但功德的基礎存在。藏與功德的關係,被看作「不俱與不離」,現在雖尚未實現佛的功德,但如來藏裡早已攝藏了實現它的基礎,如幼兒已具備有成年人基礎,總有成長為成年人的一天。從智慧看來,它也是圓滿無欠缺的。這樣又具有不空的意義,即「不空如來藏」。

《勝鬘經》共講了十四義,還有其他一些重要說法,如三乘歸於一乘,暗示一切眾生(包括一闡提在內)都可以成佛。四諦歸於滅諦,可以看出四諦有有作、無作兩方面的意義。

《菩薩藏經》二十卷,玄奘於貞觀十九年(645)譯出,編入大部第十二會。它是菩薩藏理論新的發展,對於大乘全體又有所組織的一部書。菩薩藏的理論根據就是法門,此經對大乘的重要法門都提到了,因此,對了解這一時期的學說具有極重要的意義。玄奘是傳播這一學說系統的瑜伽行派的人,對此學說原委了解得很清楚,所以非常重視它,歸國後最先翻譯的就是此經。它講大乘菩薩道的組織,以「四無量」、「六度」、「四攝」為綱,把有關法門統攝在這三類裡。首先提出「四無量」來,是與外道說法相照應而內容卻不相同,剔除了婆羅門所說以梵天為解脫目標,修行結果與梵天共住的理想。他們修行的手段之一是修「慈悲喜捨」四無量。大乘認為這還是貪欲的低級要求,因而主張四無量是無染心的。此經繼承龍樹吸取和利用外道所說的四無量這一方法,把四無量列在六度之先,以四攝為六度的推廣,構成了以六度為中心的組織體系。它把以前及當時的一切說法加以簡別,最後把重點放在「智度」上。這從經的最後帶有結論性的頌文「於業應知業,於報應知報,無業亦無報,是安隱涅槃。諸有為皆苦,於中無有智,是故智生已,有為皆解脫」裡也表示出來了。此經不但把智慧放在首位,而且講到如何才能構成智慧;需有十善巧︰蘊、界、處、諦、四無礙、四依趣、資糧、三十七道品、緣起、一切法(包括有為、無為)。應對十個方面有正確的認識,就是善巧。

此經對《大涅槃經》、《勝鬘經》所提到的問題也涉及到了,但無所偏重,而是包羅各個方面。如講「界」善巧時,不用「佛性」而用「我界」解釋,說「我界」就是「法界」,也就是「法性」的意思,實際上與《涅槃經》、《勝鬘經》一樣。講「諦」善巧提到四諦歸於滅諦,與小乘講四諦以苦諦為中心相反。關於諦,平常只講勝義諦和世俗諦,此經加一個相諦為三諦。相諦是無相,把一切歸於無相。通常講勝義諦只講一切法自性空,此經認為這樣講空還不夠,應以無相為基礎,建立一切相。無相與一切相,非一非異。諸法不一,歸為無相。異中見一,無相非相,乃是一切相之共相。這種說法對後來的有關說法很有影響。在講四諦時,一方面肯定了可用五蘊解釋,即五取蘊是苦,因而有苦集滅道。另一方面也可從能取所取來解釋,由於能取所取的執著,也會形成苦。這是針對有部把六根看成內能取,六塵看成外所取,而此經認為這種執著就屬苦諦。此外,還提到涅槃與生死是無區別的,成就瑜伽師地得方便慧的等等,可見與後來的瑜伽行派有著千絲萬縷的密切聯繫。因此,它對大乘學說講得很全面,很扼要,可以看成大乘思想的重新組織。玄奘雖然首先譯出它,是重視它的一個表示,可惜他並沒有說明此經對大乘學說有這樣多的發揮。

《大寶積經》內有重大義理的幾會,特別是小本《寶積》為大本《寶積》之先河,要義如上。以下即依次略述其餘各會的大概。

第一〈三律儀會〉,三卷。唐‧菩提流志新譯,與舊譯《大方廣三戒經》同本。佛因大迦葉問,而說菩薩種種應作、不應作的三法。

第二〈無邊莊嚴會〉,四卷,新譯。佛為無邊莊嚴菩薩說一切法自性無性,不可以相表示;然是一切諸法本性,非由染淨之所建立,無住無起,本性清淨。菩薩如實解了無明諸有為法,悟智見等無為法,入清淨法門,獲遍持光明智慧,圓滿所有不思議善根等願。

第三〈密迹金剛力士會〉,七卷,西晉‧竺法護譯。密迹金剛力士說如來身口心三祕密真實之法。目連欲窮佛聲邊際,過西方九十九恒河沙佛土終不能得,其音常近不遠。應持菩薩過上方百億恒河沙佛土,欲見佛頂相亦不能見。

第四〈淨居天子會〉,二卷,西晉‧竺法護譯,舊名《菩薩說夢經》。淨居天子問菩薩所行相貌攝受諸法,佛言夢中見相一百八事,應隨夢境進修,淨除業障。

第五〈無量壽如來會〉,二卷,新譯,與舊《無量清淨平等覺》、《大阿彌陀》、《無量壽經》等同本。佛說阿彌陀佛因地願力,極樂國土種種清淨莊嚴,勸人往生。

第六〈不動如來會〉,二卷,新譯。與舊本《阿閦佛國經》同本。佛說妙喜世界種種勝妙,不動佛行願功德,勸人往生。

第七〈被甲莊嚴會〉,五卷,新譯。佛為無邊慧菩薩說菩薩被大甲胄,乘於大乘,行於大道,為諸眾生作大利益。

第八〈法界體性無分別會〉,二卷,梁‧曼陀羅仙譯,與羅什譯《法界體性經》同本。文殊師利說一切法皆法界體性,是污染者法界體性,若知污染是法界體性是名白淨。然第一義無有污染,若污染法若白淨法,名佛出世。佛出世者,諸法無生,是無生法,都無生死,亦無涅槃。又廣說菩提之相,菩薩聞已,能於諸法體性無所分別,即名為佛。

第九〈大乘十法會〉,一卷,元魏‧佛陀扇多譯,與梁譯《大乘十法經》同本。十法者︰(1)信成就,(2)行成就,(3)性成就,(4)樂菩提心,(5)樂法,(6)觀正法行,(7)行法慎法,(8)捨慢大慢,(9)善解如來祕密之教,(10)心不希求二乘。

第十〈文殊師利普門會〉,一卷,新譯。與舊《普門品經》等同本。佛說色、聲、香、味、觸、人、天、善、惡等法,了知其性空,本自無生起,皆悉寂靜,是名諸三昧普入不思議法門。

第十一〈出現光明會〉,五卷,新譯。佛答月光童子問,說如來因地善根資糧圓滿,成就相好光明等法門。

第十二〈菩薩藏會〉,內容見上文有關《菩薩藏經》之說明。

第十三〈佛為阿難說人處胎會〉,一卷,新譯,與舊譯《胞胎經》同本。佛說人受生入胎種種事。

第十四〈佛說入胎藏會〉,二卷,唐‧義淨譯。佛說種種方便,化難陀離欲出家事。

第十五〈文殊師利授記會〉,三卷,唐‧實叉難陀譯,與《文殊師利佛土嚴淨經》同本。佛說文殊師利於往昔雷音佛所初發菩提之心,過不可思議微塵數劫行菩薩道,勸教十萬無量無邊如來,然後作佛名為普見,剎土功德莊嚴,極樂世界非所比量。

第十六〈菩薩見實會〉,十六卷,高齊‧那連提黎耶舍譯。佛成道已,還迦毗羅城,為淨飯王說六界差別法門。

第十七〈富樓那會〉,三卷,姚秦‧鳩摩羅什譯,舊譯名《菩薩藏經》,亦與《大悲心經》同本。佛為富樓那說菩薩藏。

第十八〈護國菩薩會〉,二卷,隋‧闍那崛多譯。佛為護國比丘說菩薩清淨無畏,喜捨調伏等四十八法。

第十九〈郁伽長者會〉,一卷,曹魏‧康僧鎧譯,與《法鏡經》及《郁迦羅越問菩薩行經》同本。佛為郁伽長者說在家種種過患功德及出家菩薩修行功德之法。

第二十〈無盡伏藏會〉,二卷,新譯。佛說菩薩有貪行、瞋行、癡行等分行,說法等五伏藏,成就殊勝功德,速證菩提。

第二十一〈授幻師跋陀羅記會〉,一卷,新譯,與舊譯《幻士仁賢經》同本。王舍城幻師變幻供養驗試如來,不知如來現證諸法如幻,悔悟發心而得授記。

第二十二〈大神變會〉,二卷,新譯。如來有大神變,說法教誡,答商主天子問,說云何名無生,云何名無生忍。

第二十三〈摩訶迦葉會〉,二卷,元魏‧月婆首那譯。佛為迦葉說出家比丘妄言得果,貪著名利等種種罪相。

第二十四〈優波離會〉,一卷,新譯,與舊譯《決定毗尼經》同本。優波離問佛戒律輕重開遮,文殊師利言一切諸法畢竟寂滅,心寂滅故名究竟毗尼,乃至是名法界究竟毗尼,諸佛世尊依此成道。若善男子於是法中不善觀察,則為遠離如來淨戒。

第二十五〈發勝志樂會〉,二卷,新譯,與舊譯《發覺淨心經》同本。佛說初業菩薩既出家已,應離樂著利養、憒鬧、俗言、睡眠、眾務、戲論等過失,修出世道慈念眾生。

第二十六〈善臂菩薩會〉,二卷,姚秦‧鳩摩羅什譯。佛為善臂菩薩說菩薩當具足六波羅蜜法。

第二十七〈善順菩薩會〉,一卷,新譯,與舊譯《須賴經》同本。舍衞城有菩薩名善順,方便度人,示現極貧,佛為說法,授以佛記。

第二十八〈勤授長者會〉,一卷,新譯。佛為舍衞城勇猛授等五百長者,說應觀身四十四種過患,厭離身命妻子,捨宅衣服車乘香鬘一切樂具,速能成就六波羅蜜,疾得無上菩提。

第二十九〈優陀延王會〉,一卷,新譯,與舊譯《優填王經》同本。優陀延王因第二夫人誣陷,對第一夫人及如來聖眾發起瞋恚,悟後懺悔。佛為說先知丈夫過患,然後多種觀察女色欲染過患。

第三十〈妙慧童女會〉,一卷,新譯,與舊譯《須摩提經》及先譯《妙慧童女經》同本。長者女妙慧問佛︰云何得端正身乃至臨終諸佛現前﹖佛為說於惡友所不起瞋心等四十行。

第三十一〈恒河上優婆夷會〉,一卷,新譯。佛與恒河上優婆夷問答,說一切法如幻化,如虛空,心尚不可得,何況心所生法,一切法皆無所得名真修梵行。

第三十二〈無畏德菩薩會〉,一卷,與《阿闍世王女阿術達菩薩經》等同本。阿闍世王女無畏德,見聲聞不起迎問禮,為王廣說二乘與大菩薩人種種差別,與舍利弗等問答妙法。

第三十三〈無垢施菩薩應辯會〉,一卷,與《離垢施女經》及《得無垢女經》同本。波斯匿王女與聲聞迦葉、舍利弗等,及菩薩文殊、觀音等,問答法要。

第三十四〈功德寶花敷菩薩會〉,一卷,新譯。佛因問,為說持誦十方現在佛名所得殊勝功德。

第三十五〈善德天子會〉,一卷,與先譯《文殊師利所說不思議佛境界經》同本。文殊演說諸佛不思議甚深境界。

第三十六〈善住意天子會〉,四卷,與《如幻三昧經》及《聖善住意》等同本。文殊與善住意於佛前問答不施不慳、不戒不犯、不忍不諍、不進不怠、不禪不亂、不智不愚、無凡夫無佛、不因緣不無緣等甚深法。

第三十七〈阿闍世王子會〉,半卷,與舊譯《太子刷護》、《太子和休》二經同本。王太子問佛︰何因緣得端正蓮華化生、知宿命、生天上、得六神通等﹖佛隨問演說。

第三十八〈大乘方便會〉,二卷半,東晉‧竺難提譯,與《慧上菩薩問大善權經》等同本。佛因智勝菩薩問,說諸菩薩依迴向,隨喜,以一摶食給施一切眾生,一香一華供養十方佛等善權方便法門。

第三十九〈賢護長者會〉,二卷,原名《移識經》,隋‧闍那崛多譯。賢護問佛,眾生有識如寶在篋,不顯不知,身謝識遷,如夢遷化,受種種身,往來苦樂等事。

第四十〈淨信童女會〉,一卷,新譯,波斯匿王女問菩薩正修行法、得堅固力、安住生死、成熟眾生、六度、四無量等。

第四十一〈彌勒菩薩問八法會〉,一卷。本名《彌勒菩薩所問經》,與《大乘方等要慧經》同本。佛說菩薩成就深心等八法,於勝進法中不退不轉,速成菩提。

第四十二〈彌勒菩薩所問經〉,半卷,與舊譯《彌勒菩薩所問本願經》等同本。佛說彌勒以善權方便安樂行,晝夜六時禮佛懺悔,勸請諸佛,願於來世人民無垢穢奉行十善時成佛。釋迦以身命布施,勇猛精進,願於五濁惡世成佛度生。

第四十三〈普明菩薩會〉。

第四十四〈寶梁聚會〉,二卷,北涼‧釋道龑譯。佛說沙門善惡垢淨,梵行非梵行種種事相。

第四十五〈無盡慧菩薩會〉,半卷,新譯。佛說十波羅蜜及入十地先相等法(與華嚴部《莊嚴菩提心經》同)。

第四十六〈文殊師利說般若會〉,一卷半,蕭梁‧曼陀羅仙譯。文殊師利菩薩說般若波羅蜜及一行三昧法。

第四十七〈寶髻菩薩會〉,二卷,西晉‧竺法護譯。佛說六波羅蜜、三十七菩提分法、菩薩淨行等。

第四十八〈勝鬘夫人會〉,內容見上文有關〈勝鬘夫人會)之說明。

第四十九〈廣博仙人會〉,一卷,新譯。佛為廣博仙人說三十三垢染布施不得果報及說種種上施、生死轉識、諸天欲樂衰相等事。

關於《寶積經》的註釋,《瑜伽師地論》〈攝抉擇分〉有釋文與經配合,但不牒經文。對勘四譯,唯晉譯結構比較相近,可以對讀。元魏‧菩提流支譯有釋論一種,名《大寶積經論》,凡四卷,不詳作者,譯文也錯亂拙劣。西藏藏經中同有此本,題安慧作,考其體例,是依《瑜伽》配合經文,詳為之解,家法井然,或者真是安慧之作。第四十一〈彌勒菩薩問八法會〉有釋論五卷,名《彌勒菩薩所問經論》,元魏‧菩提流支譯。第四十七〈寶髻菩薩會〉有釋論《寶髻菩薩四法經論優波提舍》一卷,天親菩薩造,元魏‧毗目智仙譯,也都可資參研。(李安)

◎附︰長尾雅人著‧許明銀譯《印度佛教史述要》第六章(摘錄)

《寶積經‧迦葉品》
(前略)《寶積經》(Ratnakūṭa)也同樣地稱讚菩薩,而討厭職業性的小乘比丘。

此經典也許比《般若經》與《金剛經》還要晚出,不過,仍舊是相當古老的大乘經典。漢譯大藏經內有為數一二○卷的大部頭經典-《大寶積經》。其實,它是集合四十九部獨立的經典而成的。其中,第四十三號的〈迦葉品〉(Kaśyapa-parivarta,後改名為〈普明菩薩會〉),即等於此處所譯出者。編集四十九部經典成現在之形態的是在七世紀的唐代,且四十九部經典當中也攙雜著舊經典與新經典。有名的《大無量壽經》是排在第五號,《勝鬘經》則列在第四十八號。

〈迦葉品〉在這四十九經當中屬於最古老層次,且《寶積經》的平常稱呼原先是指此〈迦葉品〉(《寶積經》一名,在印度古代諸學者之間很著名,它常被引用於論書之中;且從其引用全是〈迦葉品〉內之文章,可得知此一事實)。相當於此〈迦葉品〉的部分,漢譯方面譯了四次。此外,現在還有梵文本及西藏語譯本。最初的漢譯本乃屬於二世紀後半期的後漢時代。將此與其他的漢譯本、梵文本與西藏語譯本作比較,可知經文是逐漸增加擴大的。在每一節上相同的內容有很多是以詩頌的形態反覆著,而舊的漢譯則缺少此詩頌部分。這裏是依照梵文本,節譯最有趣之處。

此經原來的名稱《寶積經》,乃意指「寶的聚集」。或許也意指著滙集著相當於寶玉的種種教說。該經以大乘經典的「空」思想做基礎,且敘述了阿含以來之佛陀教義,同時,也強調無我的思想與瑜伽的修行等。它是中觀學派及唯識學派所熟悉的經典。

全體的旨趣是在對照大乘菩薩的優秀性,以及小乘比丘修行的偏狹態度。前半部從各種角度來宣說菩薩是什麼。特別是第二十九節以下,以豐富的比喻來說明菩薩德,若將它視做一文學來看時也是很有趣的。此一比喻一直持續到第九十七節,而第五十二節以下則是本經的核心,是說明「中道」的。如此具體說明中道的經典並不太多。此部分常為其他論書所引用。第九十八節以下的「心之觀察」也很重要,於此也詳細地考察了「種姓」──「佛性」。

從第一二一節起,開始批判職業性的「出家人」、「比丘」與「沙門」。至於「四種破戒比丘」在任何一世都有。特別有趣的是結束此說法時,有五百位比丘離席而去。彼等不懂此經典之意趣,且不信受。此一情形使我們想起《法華經》〈方便品)有五千位增上慢的比丘,離開佛陀說法處而去的情景。《法華經》載佛陀任由彼等離去,而此〈迦葉品〉言,佛化作二比丘向此五百比丘說法。

〔參考資料〕 印順《寶積經講記》;《寶積部經典》(《大乘佛典》{9},中央公論社);櫻部文鏡《西藏譯大寶積經の研究》;月輪賢隆《古本大寶積經について》;A. K. Warder《印度佛教史》;Winternitz《印度文獻史》。


大手印

大手印,梵語曰Mahāmudra,意為大印;藏譯曰差珍(Chagchen),意為大手印。印即印契,與法印之「印」同,乃以世間國王印璽,喻法王佛陀親許的佛法宗要。藏譯於大印加一「手」者,表示佛祖親手印定。此印為至極無上之佛法心髓,故名為大。在密乘瑜伽部(唐密金剛界)法中,大印為四種密印(大印、羯磨印、法印、三昧耶印)之一,藏密所言大手印,主要屬無上瑜伽部法,指本元心地之心傳口授,略當於漢傳佛教的實相印、佛祖心印。

大手印是藏傳噶舉派、息結派、覺域派等所傳法的心髓,它直承印度晚期瑜伽成就諸師之傳,以簡易明了的訣要,總攝一乘佛法之見、修、行、果,猶如點石成金的仙丹,畫龍點睛的妙筆,指示如來之涅槃妙心,堪稱藏傳一系之正法眼藏。藏傳大手印法門顯密兼賅,頓漸俱備,系統精密,三根普被,與禪宗心地法門甚為相近,而更多攝引初學的方便。

茲略述大印法門之傳承、典籍、種類及見修行果之要如下︰

〔傳承、典籍及種類〕 據西藏多羅那他之《七系付法傳》,大手印教授為七大密法之一,以龍樹之師大阿闍黎薩囉訶(羅睺羅)為第一傳,此師遞傳龍樹──舍婆黎──盧伊波──徵吉波──諦洛巴(988~1098)──那洛巴(1016~1100)──鐘毗波──俱薩羅跋陀羅。諦洛巴又得盧伊波再傳弟子安多囉波之傳。諦洛巴傳人那洛巴,為東印超戒寺「六賢門」之一,其門人彌勒巴,又親得舍婆黎之傳,為藏傳佛教後弘初期印度著名的瑜伽大成就者。彌勒巴門下有俱生金剛、囉摩波羅等四大弟子,其中囉摩波羅傳小俱薩羅跋陀羅、阿悉多伽那、智友。《祝祓大手印》等則把諦洛巴一系大手印傳承上溯至佛滅百年頃的勝喜金剛。又說由薩囉訶遞傳龍樹──提婆──月稱──馬當格──諦洛巴,薩囉訶之前有金剛持──金剛空行母──金剛手遞相傳承。

總之,印度諸家大手印,率皆源出薩囉訶。西藏著名瑜伽成就者、佛學大師郭滄巴(1189~1258)說︰「對於釋迦世尊教法,說名大手印超越道,首倡者為薩囉訶。」(《青史》〈大手印法門譚〉)薩囉訶所傳大手印,有「自然乘」(Sahajaya #-na)之稱。據《印度佛教史》、《七系付法傳》等,薩囉訶之師為上座黑(吉栗瑟那),上座黑之師為馬鳴,馬鳴之法統,可從優婆崛多、商那和修等上溯至釋尊。是則顯密教法、禪、大手印,可謂同出一源。

大手印之傳入西藏,在後弘初期,凡有數系,蓋皆源出那洛巴、彌勒巴師徒。據《青史》之說,大手印法門在西藏有初中後三譯。初傳始於汝巴;中譯分上下二譯,上譯為彌勒巴弟子洽納來藏所說,下傳為阿蘇在前藏所譯;後譯為阿里人納波協得赴印度就洽納所學,回藏後傳譯。西藏傳行大手印的主流,是噶舉派(白教)之達波噶舉系。此系開創者瑪爾巴(1012~1097),為藏傳佛教後弘初期四大譯師之一,曾七赴印度、尼泊爾,師事那洛巴等上師,依止彌勒巴現證大手印悉地,回藏後傳法、譯述,門庭甚眾,有峨卻多等四大柱及生處幢等十大弟子,弟子中尤以米拉日巴(1040~1123)以苦修獲大成就著稱,在民眾心目中威望極高,有第二佛之稱。其徒崗波巴(達波拉結,1079~1153)融合迦當派教義與噶舉派大手印教授,著《道次第解脫莊嚴論》,對大手印法門進行了整理。米拉日巴、崗波巴師徒大啟法門,弘傳大手印於全藏,得其傳而獲證悟者難以數計。崗波巴門下,分出噶瑪、帕竹等四大八小噶舉支派,皆以大手印為精髓,以篤實修持為宗風。四大支派之一蔡巴噶舉之開創者向蔡巴(1123~1194),稱大手印為「唯一白法」。

噶舉派另一系香巴噶舉開啟者瓊波瑜伽師(約990~1140),亦曾三赴印度、尼泊爾,親近彌勒巴、尼古瑪空行母等大善知識一五○餘人,得彌勒巴一系大手印之傳,名之「大印盒」。又有彌勒巴弟子、南印人當巴桑結,曾五次赴西藏傳法,開息結派、覺域派,皆以注重瑜伽實修為宗風,息結派後傳法尤以大手印為主。另外,薩迦派、格魯派等,亦傳大手印,格魯派所傳大手印,源出噶舉。近世,西藏諸派教理行法互相融合滲透,大手印成為諸派所共有的法寶。寧瑪派之大圓滿,噶舉派之大手印,薩迦派之道果法,在不少西藏佛學大師眼裡,早已圓融不二。班禪一切智善慧法幢即云︰「俱生契合、大印盒、具五、一味、四字、能寂、斷境、大圓滿、中觀正見導引等,雖各別安立有多名,但善通了義教理、修證有得之瑜伽士,彼等自知其意為一。」(《宗教流派鏡史》)

大手印在元初曾傳入內地,然流傳未廣,不久便失傳。直至1936年,西康貢噶呼圖克圖應請來內地,先後於成都、重慶、江陵、漢口、長沙、南京、昆岩地傳法,大手印、大圓滿等大法,始為內地學佛者所知。貢噶上師雙承紅白二派之傳,所傳法甚為系統,一時受法者頗眾。溝通漢藏佛學,弘法利生,其功厥偉,民國政府曾授其「輔教廣覺禪師」稱號。上師對在家佛子,多傳以大手印,今內地修學大手印者,率多出其門下。內地學人有張澄基、陳健民等,赴西康留學有年,親侍貢師,後弘法於海外。又有篤噶等上師,亦曾來內地傳揚大手印法門。

大手印雖重在口耳之傳,也有不少典籍著述。據《佛教史大寶藏論》,屬於大手印的經續論著被譯為藏文者,有《大手印明點》、《大手印精滴釋》、《大手印精滴廣釋悅目論》、《朵哈寶藏中歌根本釋》等。元代譯漢的《大乘要道密集》,收大手印著述如《大手印不共義配教要門》、《大手印頓入要門》、《大手印伽陀支要門》等,凡二十種,多為修法口訣之記錄,皆出果海密嚴寺玄照國師惠賢傳,同寺沙門惠幢譯。現代新譯的大手印著述,據劉銳之《諸家大手印比較研究》(收入《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七十四冊)所列,有二十二種。其中,法尊所譯者多達十四種,如薩囉訶《朵哈八藏大手印明顯口授》、《見修行果之朵哈歌辭》,諦洛巴《恒河大手印》、《朵哈藏論》等,為印度最重要之大手印口授、論述。《大手印講義撮要》、《祝祓宗契合俱生大手印導引》、《至尊彌勒日巴大手印開示》、《俱生契合開導了義海心要》、《大手印導引顯明本體四瑜伽》等,皆出貢噶上師傳授。《大藏經補編》第十冊收有《貢噶上師恒河大手印直講》、貢噶上師傳授《椎擊三要訣勝法解》、白蓮花造《涅槃道大手印瑜伽法要釋》等大手印著述。漢譯大手印典籍,基本上已經齊備。

大手印之教授導引,大略可分為三種︰

(1)實住大手印︰實住,即住於實相之義,此大印屬顯教。《恒河大手印直講》云︰「於具普通根性者,令由菩提道次第漸次趨入大手印,此謂由中論等學而漸入者,謂之實住大手印。」此須從聞思門入,藉教悟宗,明心性理,解實相義,由上師抉擇指示,示以修持口訣,依訣觀心,悟解心性,入一行三昧或光明定。如《宗教流派鏡史》所云︰「顯教之大手印,是就心體之上,專一而住,修無分別,令成住分。如是成就安住所緣之心,明明了了,即應尋覓此心為在身內﹖或在身外﹖遍處尋覓,心之體相了不可得,爾時決定此心無實。用此無實,在已成特殊之心體上,專一而住,即許此為修遮非空性之法。」這種實住大手印,即是顯教經論中以繫緣法界為門的一行三昧、真如三昧,不過大手印之指示心性與教授修定,特重上師口耳之傳。當年米拉日巴、崗波巴師徒,對來求法的多數普通根性者,則傳與實住大手印,聞法修持者多能獲得證悟。

(2)空樂大手印︰或云祕密大手印,屬密法中的無上瑜伽,被較勝根性。此須受灌頂,修四加行,得聞思正見,然後以正見為導,依儀軌修本尊法,行三密相應之誦咒,從生起次第入圓滿次第,由寶瓶氣、拙火定、金剛誦等法修氣脈明點,於氣入住融於中脈或「俱生喜」生時所現空樂不二的覺受上觀察體證自性光明。噶舉派多修金剛亥母、喜金剛法,米拉日巴、崗波巴師徒當年皆於得正見後,修金剛亥母法,入拙火定,證大手印悉地。晚近噶舉門下學人,多從此門入道,崗波巴大師稱此為大手印之特殊道。此實屬大手印與密咒的結合。

(3)光明大手印︰此為最上頓門、頂尖密法,唯被上根利器,依上師加持而頓證自性明體,以心傳心,不立文字。諸師多說唯此方是印度真正之大手印。《恒河大手印直講》云︰
「最上之大手印,則並亦無須乎灌頂等修,但當恭敬禮拜、承事親近於其上師,或僅觀於上師微妙身相,即能立得證悟,如此由於無上恭敬信順之心力,以依止於上師,更不假外物言詮,而能究竟了悟,以證取之大手印,方是大手印之最勝義心傳也。」

三種大手印,就入門方便而言,雖有頓漸顯密之別,就證悟自性光明而言,實際無二。

三種大手印,皆分見、修、行三要,或加「果」為四階次。《恒河大手印》(諦洛巴口傳)提示見修行果之要云︰「若離執計是見王,若無散亂是修王,若無作求是行王,若無所住即證果。」

〔大手印之見〕 大手印與顯密大小諸乘諸宗教法一樣,首重正見,以得大手印見為入門第一著,以正見總攝修行果,與南禪之只貴見地、不貴行履頗相一致。噶舉派分諸派見地為唯識見、中觀見、大手印見等,以前二為不了義,其所謂了義的大手印見,亦名「俱生智見」、「法身見」,直指自性,謂眾生心性本來無生,離一切邊執,內心外境一切諸法,皆在此心地本體上顯現,能顯所顯,法爾無生,具足三身五智,不須別修斷捨,本來解脫,本來成佛。薩囉訶頌云︰「故凡所顯即法身,一切眾生即佛陀。」《椎擊三要訣勝法解》云︰「夫彼一真法界,離絕戲論之法爾如來藏心,無垠廣大界中,無量顯現染淨諸法,彼諸一切,皆亦圓滿具足法爾之平等性義。如是而了知,是即見宗之最殊勝者也。」這與禪門「即心即佛」、「觸類是道」的見地,可謂一致。就哲學觀而言,大手印見屬如來藏緣起或真心現起論,超越中觀見,崗波巴即以如來藏系論典《究竟一乘寶性論》為大手印所依的主要印度論典。

所謂本淨離垢的自性明體,具俱生智、自然智,此心體為成佛之本、修持之要,攝根、道、果,包見、修、行,名為大手印。西藏瑜伽成就者羊滾巴(1213~1258)云︰「大手印者,師無可示,徒無可悟,覺受無可污染,定見無可雜亂,見修行無可分,根道果無可裂,如是於此顯有輪寂一切諸法,勿作任何遣立、束縛、解脫、對治、矯整,就自識而得自解脫,此之謂大手印。」(《了義海大手印》)

大手印見,建立於大乘唯識、中觀見的基礎上,其說萬法唯心、心亦無心、心性離一切邊執戲論而本寂本淨,與顯教無二。如噶瑪噶舉派黑帽系第三世大寶法王攘俊多杰(1284~1339)所撰《大手印願文》云︰「一切諸法為心所變現,心本無心,心之體性空,空而無滅無所不顯現,願善觀察於體得定見。」又云︰「一切非有諸佛亦不有,一切非無輪涅眾根因,非違非順雙運中觀道,願證離邊心體之法性。」而其終極旨趣,仍在直指心性之真空妙有,與漢傳圓教諸宗的見地同趨一軌。藏傳諸派多認為大手印不共於「因乘」(顯教大乘)的見地是︰「因乘捨位以為其道,起對治智而斷於惑,遍於輪圓法界空理久時調習而欲克證也。果乘(密乘)轉位以為其道,起俱生智,即以三毒煩惱為道。」(《大乘要道密集》〈新譯大手印不共義配教要門〉)印藏密乘學者所說因乘、般若乘,係指印度中觀、唯識兩系大乘漸道而言,實不能涵括漢地圓教諸宗。了心性本淨、煩惱本空,起俱生智,以三毒煩惱為道、頓轉煩惱為菩提,正是漢地圓教諸宗尤其南禪的根本見地。而此深義,具見於顯教大乘經論中。

大手印之修學,以得「決定見」為入門第一著,有如達摩禪之「理入」、「安心」為首。若不得見而修密咒及氣脈點,只屬共外道法,不得名為大手印。大手印之得見,據學人根機之不等,設有多種法門。

(1)依止上師加持而得見︰最上利根、頓悟之機,只須修密乘四加行中的上師相應法,培植對上師的恭敬信順之心,師徒間建立起能加能持之相應關係,徒弟只要懷有欲明心地之意願,上師可照察因緣時節,予以加持,令弟子頓悟見性。如傳說薩囉訶遇鬻箭空行女,目光甫接,即頓證明體;諦洛巴以鞋底猛擊隨侍他十三年的那洛巴之面門,令其於痛極暈厥之際突然見道,有類禪門宗師之拳打腳踢而令學人頓悟。然此類利根者難遇。據說只有前生或上半世修習成熟,風息入中脈已能熟練之人,始可能略作觀修加持便得頓悟。《迦白》即云︰「宿昔已修煉,名為頓悟者。」若宿根不具,只有通過漸修而悟。

(2)依密訣調心而得見︰依上師所授頓見心性的密訣調心,令直下與真如相應而得決定見。此略有三訣︰

一是於前念已滅、後念未生之際體認剎那顯現的母光明。《明行道六成就法》云︰「淨光之曙發,要必伏於前念已滅、後念未來之際。」然斯際須有觀心任持,又離能觀所觀。崗波巴即云︰「前念分別已滅、後念未生之中,心殮然而住,若無觀分任持,其過極大。」(《大印講義》)永嘉玄覺禪師《永嘉集》教人從「前不接滅,後不引起」之前後際斷中體會心體,以為入禪初心處,與大手印的這一調心訣完全一致。

二是當下無念無著,一無所住。如《大乘要道密集》〈心印要門〉云︰「身離作務,語離談說,意離思念,自性清淨,應依真空無念而住,當此之時,心無所緣,亦無所思,善惡邪正都莫思量,又不思有亦不思空,過去不追,未來不引,現在不思,妄念起滅一切皆無,如無雲空寂然顯現,縱蕩身心坦然而住。」諦洛巴的一首偈將這種調心訣要總結為六不︰「不思不念不尋究,不觀不想持本元。」其《恒河大手印》有云︰「身離作務安閑住,語離塵聲空谷音,意離思量比對法,如竹中空持此身。心合超絕言思空,無著心契大手印。」這其實即是大乘經論中所說的一行三昧、達摩之「壁觀」、曹洞宗之「默照禪」,其實質是修無分別止。

三是念「呸」斥念法。《椎擊三要訣》云︰「最初令心坦然住,不擒不縱離妄念,離境安閑頓時住,陡然斥心呼一「呸」(pat),猛利續呼「也馬火」(梵文驚嘆語),一切皆無唯驚愕,愕然洞達了無礙,明澈通達無言說,法身自性當認之,直指本相第一要。」這是於厲聲呼一「呸」後震驚之餘,體認無念心地,據稱由上師據時節因緣呼「呸」者力量大,自己呼「呸」者力量小。上師厲聲呼「呸」以斥斷弟子妄念流注,正與禪門宗師之大喝同一旨趣。

(3)依訣依教觀心得見︰依訣觀心者,如薩囉訶頌云︰「以莫散心觀自心,若能自知自本性,諸相自脫大樂中,散心亦皆成大印。」又云︰「如人尋求虛空界,無中無邊亦無見,如是尋求心與法,亦不得極微塵許。」這是即妄觀真,從意識深層向內究心、覓心,以悟心性本空,一如禪宗之「覓心了不可得」,這也是顯密教典中所示的觀心法。如密乘《金剛莊嚴續》即云︰「心觀六分塵,析為十方已,此明了法義,心淨最無垢。過去未來心,如是無所得,無二無無二,虛空亦無住。如是觀察已,一切眾生空,是無垢瑜伽,想自心無體。」

(4)依止觀門得見︰一類不通教理、亂心難攝者,宜先攝心修止,入於正定,《涅槃道大手印》(白蓮花造)稱之為「專一瑜伽」,並分修止為多門︰或於面前置一小球或削尖之木樁而繫心,或觀佛像,或觀想有大如指甲、上有「吽」字之月輪當前,或依金剛誦、寶瓶氣調息入定。於達寂定之時,修「離戲瑜伽」,反觀心性,此有三門︰

(1)三時觀察︰觀過去之念已滅故空,未來之念未生,現在之念不住,心於過去現在未來三時中皆念念不住,無實自體。

(2)有無觀察︰觀心為自色法而有﹖抑或非依色法而無﹖若為色法成,則為何色﹖為外在境相﹖為內慮功能﹖若非色法,為何有種種境相顯現﹖如是觀析推究,知心非屬色法而有,亦非空無,畢竟不可得。

(3)一異觀察︰觀此心為一為多﹖若一,則心所法有多種﹖若多,則一切法何由成一體﹖何為統覺者﹖如是觀析,了知心離於一異,分別戲論息滅,心性明體便會自然呈露,這種觀心法,是多種顯教經論中所宣說。若知見執著深重,須得學習經論,經過理性思維,破除粗顯分別我法二執,然後再依教依訣觀心,息滅微細分別戲論。

(5)依祕密門修咒氣脈點而得見︰《恒河大手印》云︰「劣慧異生未堪善安住(頓門),可於明點氣脈諸要門,以多支分方便攝持心,調令任運安住於明體。」善根較淺、氣脈有障礙、難以頓悟頓證的中根器,宜修密乘本尊法,先於生起次第得見喻光明,解空性理,次入圓滿次第修氣脈明點,於氣入住融於中脈所顯光明定上體認、觀察實義光明。此須受灌頂,依師傳儀軌如法修持,尤修氣脈明點,須有實踐經驗的上師親自指導,而且於修前應依經教或師傳得聞思正見,始終以正見為導而修定,若有明師指導、正見印持而修本尊法,既可得本尊上師加持之助緣,又可由觀修而成就報身,並易得身體上的氣功效應,易發神通,為較穩妥的修持之道。晚近修習大手印者,多從此門趨入。

大手印的見,名「決定見」,指一種從心底裡確認心性絕對如此、無絲毫疑惑的牢固見地,大蓋相當於顯教大開圓解之見,起碼屬思慧的最高層次,乃至剎那見證明體,得宗門所謂的解悟乃至證悟。《祝祓大手印》分大手印見為知、覺受、證三個層次。知,「為了心之實際之聞思」,多分由比量而知,屬聞思慧。覺受,為「了達總如義理,凝現於心」。《了義海》云︰「心領受為覺受。」這是由修習止或觀而得領悟,由實際的體驗而對心性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證,謂「了達離戲理量以上」,即超越聞思,於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中現量見到心性,起碼相當於禪宗之解悟乃至證悟。《了義海》云︰「心自現於彼體性中為證。」謂現量見性、並不加功用自然而見方為證,這個境界起碼相當於禪宗所說的透重關而得證悟。一般而言,以密訣調心或觀心而得的見,多屬覺受,由修氣脈明點於第四級自加持(實義光明)次第所得的見,屬於證,而且是證果見道位上的證。

〔大手印之修行果〕 大手印得見後方可修行,修亦稱定,謂依所見而修光明定或大手印定。《大手印頓入要門》云︰「於所解理專心緣者名之為定。」《了義海》云︰「自明自照心如鏡,無有明暗是為修。」此所謂修者,唯以保任所見明體不亂為要,不得作意修斷取捨,實以無修為修,名曰「無修瑜伽」。這與《壇經》之一行三昧及後世宗師所說的悟後保任同一旨趣。《椎擊三要訣》述第二修定訣云︰「復次起住皆適可,瞋恚貪欲及苦樂,恒常及暫一切時,舊識法身認知之。今昔子母光明會,住於無說自性境。(中略)出定入定無差別,上座下座亦無別,(中略)恒及暫時一切處,保任唯一法身用。」

薩囉訶頌以「平常心念住本體」一語概括大手印修要,與馬祖之「平常心是道」可相參照。崗波巴釋「平常心」云︰「平常之心即名為修,謂令平常心自然安住,倘於彼心有所取捨破立,則不名平常心矣。故曰︰境無微塵許可修,心無剎那頃散亂。平常心不散亂者,亦名自然住心。是以只要自證念不散亂,其餘不論如何,仍是修行。」《大印講義》所謂「自證念」,指所見明體,只要此性不迷亂,則言語動作、妄念起伏,皆成菩提妙用,不須作意斷捨對治,《壇經》所謂「一真一切真,萬境自如如」,便是此意。大手印又有三相、五喻、三喻等持心之要。三相者,平等、舒展、弛緩,平等謂無所計執,舒展謂放任寬坦而不加整治,弛緩謂不加功用。喻云︰「境相寬坦如虛空,正念周遍如大地,心住不動如山王,自證明了如燈燭,淨識無分別如水晶。」又云︰「心不整則自明,水不動則自澄。」隨修定的進程,持心訣要又有四喻︰

(1)如婆羅門捻線,鬆緊得宜︰般若佛母頌云︰「初修止時從緊起,於過緊時宜放鬆,緊復鬆兮鬆復緊,善觀於此起慧見。」緊,謂提起精神,安住明體。

(2)如柴葽斷︰謂妄念若起,勿著有而作意斷捨,勿於妄念滅時保持明體而著空,應能觀所觀,兩頭俱捨,心安住於明體,則妄念煩惱自然解脫。《祝祓大手印》云︰「謂盡其所有妄念及煩惱,無庸遮斷,亦不令其作主,隨所顯現,縱任無著。但於生之一剎那,立即認識,不故遮止而令住於自然清淨,空性即顯。因此一切違境可為助道之緣,以認識妄念之無自性也,即能了達解脫及斷與對治無別,此名金剛乘修習無住心要。」

(3)如嬰兒觀佛殿︰謂定力增長,放開六門,任六識任運顯現,不遮不斷,而於所顯境相不起分別愛憎,亦不起「不著」之執,對境不迷,如《壇經》所云無念為宗。

(4)如象入荊棘︰謂久久修習而得「後住」,定心堅固,即使仍有妄念起滅,當其起時,妄念本自解脫之念亦隨之而生,如水中畫圖,隨畫隨滅,不假功用,安住明體,不為妄念煩惱所擾動,有如大象以皮厚故,隨意入荊棘叢中,亦不被刺傷。

大手印定之修持,雖可於世俗事務、日常生活中用功,不拘坐相,不離世間,但初修者定慧力弱,難以保持明體不亂,宜閉關專修一段時間,培植定慧。《椎擊三要訣》云︰「然於未得堅固間,須勤捨離憒鬧修,且須閉關專行持。」西藏大手印行者,率多常年閉關勤修。

大手印之行,略當於達摩禪二入之「行入」,指在動用中修持,此以任運無作為要,稱「無作行」。薩囉訶頌云︰「種種行相無根本,猶如瘋狂無定事,無作之行如孩童。」無作行,謂任持自性明體剎那不亂,從體起用,任運而行,悲空雙運,隨緣修行六度,度化眾生。大手印特別依無上瑜伽密,修有戲論之二十一空行、無戲論之五空行、最極無戲論之三行,凡二十九種行。這些行持注重在逆境中主動地磨練自心,釋放煩惱習氣,破除庸常顯執。其中如普賢行者,謂於妄念不加對治,任其消融於法性本體,有如雪落熱石,盡化為水,不作意整治,不掩藏矯飾。又密行、明禁行者,謂偕手印母於僻靜處修雙運道,或經行村鎮,忍受譏笑嘲弄。又聚行者,謂往鬧巿人海中和光混,執下賤之業,忍受世人之稱譏打罵,以為修道助緣。又瘋狂行或普顫行者,謂任意釋放藏識中習氣種子,不加遮攔,行如瘋狂,而自性明體剎那不亂。又勝御方行者,謂主動取逆緣為道,以滌盡無明,昔印藏大手印行者,多於山頂凶地、尸陀林、獨樹下、塚墓中、四交道處修行,禁語,乞食,行頭陀行,於順逆境緣中保持明體剎那不亂,不起一念有間心,有如獅子,無所畏懼,行同虛空,不著一切,不依一切。古代瑜伽行者的這種行徑,現在看來只宜取其無作無修、逆緣練心的精神,不宜生硬模仿其形式。

關於大手印之修行,印藏諸師依修持經驗總結出不少訣要。如崗波巴之「俱生和合」,謂識心之體性為俱生法身,心起妄念為法身之用,顯境俱生為法身之光,偈云︰「心妄念法身,最初即俱生,師教合一故,說為俱生合。」(《宗教流派鏡史》)止貢巴(1143~1217,支貢噶舉開啟者)之世間怙五法︰(一)應先修菩提心,(二)應觀自身為本尊,(三)應於上師修敬信,(四)應修無分別正見,(五)應發願回向作印持。有云︰「大手印法如獅子,若無五法等無眼。」主巴噶舉開創者藏巴嘉熱(1161~1211)之六平等法(六種持道)︰(一)持分別為道,謂了知分別心之體性,即於此了知上體認明體而住;(二)持煩惱為道,謂故思煩惱境而令煩惱增盛,即於其增盛處了知為心體空性,不破不隨轉,轉煩惱為菩提;(三)持鬼神為道,謂於鬼神怖畏境不破不隨轉,觀為更加恐怖之景象,即於恐怖認知為空,明顯寬坦而住;(四)持苦為道,謂觀苦性空,於眾生苦起大悲心,發願濟度;(五)持病為道,謂觀能病所病空,轉病苦為菩提;(六)持死為道,謂平時預習臨命終時痛苦與幻相,如實了知,不起恐怖及立破之心,令子母光明會合。大手印對修行過程中的各種偏差、失道及對治法有系統的總結,這對修行者來說彌足珍貴。

大手印之修證,亦如禪宗,不立階次,向蔡巴云︰「大印唯一了,愚謬計地道,為化愛著故,亦方便權說,顯教地道次。」在理上雖高唱頓悟頓了,在事上卻建立有嚴密的修證次第。崗波巴《大手印導引顯明本體四瑜伽》把見到明體後修行證果的階梯分為專一、離戲、一味、無修四瑜伽,每一瑜伽又各分三品,凡十二階,每一階的境界,都有明確的衡量標準。

(1)下品專一瑜伽︰得見後依見修定,由初難定到漸能入定,住於空明樂之覺受,獲身心輕安,六塵境現時能自解脫,心生定解,於後得境識雖未迷失明體,然尚生少許執著。定心增減起伏不定。夢極明顯清楚,然夢中尚現煩惱,罕能保持明體而自作主宰。

(2)中品專一瑜伽︰有時無意入定而自然入定,安住明體,妄念甚少,後得境識現時亦具空樂明覺受,自覺心境寬舒澄清,朗然無際。但有時仍起我法實執,起後即自覺知,能寂爾解脫,夢中覺受相或現或不現。

(3)上品專一瑜伽︰入定出定,晝夜一如,常住明體,如海無波,一切妄念皆於光明定中消溶,後得境識皆歸於定,夢中多時能保持明體。

(4)下品離戲瑜伽︰通達心之體性,離生滅一異等戲論,但尚未離空、定解、覺受之執,尤稍執空,於後得境識中未持念時尚生愛憎執著,眠夢中尚起顛倒。

(5)中品離戲瑜伽︰空、定解、覺受之執淨,但於所顯境中尚起希求畏懼。

(6)上品離戲瑜伽︰斷對輪迴、涅槃一切法之執著,離希求畏懼,明空、顯空雙融相續,然不精進修時猶有間斷,未臻自然任運之境。夢中尚起迷昧。

(7)下品一味瑜伽︰通達內外一切境相法爾明體一味,但尚有決信萬法一味之執。

(8)中品一味瑜伽︰決信一味之執淨,無能所、內外分別,心境不二,正智現前,後得識及夢中迷昧甚少。

(9)上品一味瑜伽︰晝夜恒一,了一多不二,萬法平等,雖尚現微細無自性之夢,而不迷昧。

(10)下品無修瑜伽︰無須作意,所顯一切無非明體,然有時尚微起萬法如幻如化之執。

(11)中品無修瑜伽︰如幻化之執淨,晝夜恒住無修瑜伽。

(12)上品無修瑜伽︰後顯一切微細相續識皆轉為智慧,子母光明會合,窮盡法性,圓滿三身。

四瑜伽十二品,品品皆有六條檢驗標準︰

(1)見體性未見﹖(2)力圓否﹖(3)於妄念上定顯未顯﹖(4)生功德未﹖(5)播色身種子(修利他行)未播﹖(6)於俗諦上決信未決﹖每條標準,又有其覺受與證的嚴格標準,甚便於學人作自我鑑別。

四瑜伽十二品,還配以修道證果之次第,一般謂三品專一瑜伽屬勝解行地(資糧道、加行道),下品離戲瑜伽見道,入菩薩初歡喜地,中品離戲瑜伽當二至五地,上品離戲瑜伽當六地,下品一味瑜伽入七地超二乘,中品一味瑜伽當八地,上品一味瑜伽當九地,下中二品無修瑜伽當十地,上品無修瑜伽當十一普光明地而成佛,為大手印之最極果地,然此證果者,亦無果可證,無法可得,如薩囉訶頌所云︰「清淨體性本不生,此中亦無少差殊,計執分別意於法界淨,假名說為金剛持。」

四瑜伽者就理言,則無修瑜伽,方為大手印正旨,此本不立文字,不由階漸,唯被最上利根。貢噶上師即主張上根宜從無修瑜伽入門,頓見心性,無修無證,一超直入如來地,其《恒河大手印直講》云︰「祝祓宗之大手印四瑜伽,乃為循序專修於大手印者所說,(中略)要當須知彼四瑜伽等,亦皆方便,原非大手印之真實處也。」至於真言密咒、氣脈明點之修持,更是針對中下根機者所設的方便法門,非印度光明大手印之原旨。

從大手印之原旨看,它與禪宗心地法門可以說是同一的。不過它在印藏流傳過程中融合了無上部密法,較禪宗多了修咒與氣脈明點的方便,形成了特有的宗風。(佛日)


大般涅槃經

或稱《大本涅槃經》,或《大涅槃經》,是宣說如來常住、涅槃常樂我淨、眾生悉有佛性乃至闡提成佛等義的經典。漢譯本作四十卷,北涼‧曇無讖譯。收在《大正藏》第十二冊。經錄家列為大乘五大部經之一。

此經最早傳入中國的部分,相傳即後漢‧支婁迦讖所譯的《梵般泥洹經》二卷(《出三藏記集》作《胡般泥洹經》一卷),但其經早佚。其次曹魏‧安法賢譯有《大般涅槃經》二卷,《歷代三寶紀》據竺道祖錄說它是「略大本前數品」;又吳‧支謙譯有《大般泥洹經》二卷,同記也說是「略大本序分、哀嘆品為二卷,後三紙小異」。這兩部經早於涼譯大本前闕佚,費氏既未及見,所云內容,也難可信。

至東晉時,高僧法顯於摩竭提國巴連弗邑,得到該地優婆塞伽羅(一作羅汰私婆迷,見《法顯傳》)寫贈的《大本涅槃》前分的梵本,歸至建康道場寺,於義熙十三年(417)與梵僧佛陀跋陀羅譯出為六卷(或作十卷),名《大般泥洹經》,或稱《方等大般泥洹經》。內容相當於《大般涅槃經》的前五品,為現存此經最早的異譯本。

此後數年,即北涼‧玄始十年(421)才有天竺三藏曇無讖因沮渠蒙遜之請,在姑臧出譯此經為三十六卷(後作四十卷),分作十三品︰(1)〈壽命品〉,(2)〈金剛身品〉,(3)〈名字功德品〉,(4)〈如來性品〉,(5)〈一切大眾所問品〉,(6)〈現病品〉,(7)〈聖行品〉,(8)〈梵行品〉,(9)〈嬰兒行品〉,(10)〈光明遍照高貴德王菩薩品〉,(11)〈師子吼菩薩品〉,(12)〈迦葉菩薩品〉,(13)〈憍陳如品〉,即名《大般涅槃經》。

此經的譯者曇無讖,原在天竺遇見白頭禪師,得到樹皮《大涅槃經》本而專業大乘,後來齎著此經的前分並《菩薩戒經》、《菩薩戒本》等梵本來至龜茲,因龜茲人多小乘學,不信《涅槃》,遂至敦煌(見《出三藏記集》卷十四〈曇無讖傳〉)。後因沮渠蒙遜於玄始十年攻入敦煌,迎讖同至姑臧,並請於同年十月出譯此經,時西河高僧慧嵩、道朗相與筆受助譯,翻成此經三十六卷(見《記集》卷十四〈曇無讖傳〉),一作四十卷(見未詳作者的《經記》)。

關於此經梵本的來源,據《記集》〈曇無讖傳〉︰讖先攜來前分梵本十二卷譯出,又以經本品數不足,還至本國去尋求,嗣於于闐更得經本,回到姑臧續譯合成三十六卷。但另據《大涅槃經記》則說此經初十卷五品原本是智猛從天竺齎至高昌(據《記集》〈智猛傳〉云得自天竺華氏城大婆羅門羅閱宗,法顯先於其家得到一部),遜遣使往高昌取自,命讖譯出,第六品至十三品梵本,則在敦煌,由胡道人送來姑臧云云。以上兩說顯然有異。但考〈智猛傳〉,猛於元嘉元年(424)才由天竺出發東歸,這時曇無讖已譯出此經,其後讖又到處尋訪,或者又得到智猛本和敦煌本加以補訂,遂至補成為如《經記》所述的四十卷,也未可知。

此經四十卷本於元嘉七年(430)由涼地傳至江南建業(見《三論遊意義》),時宋京名僧慧嚴、慧觀等因它文言質樸而品數疏簡,遂共謝靈運加以修治,並依法顯譯六卷《泥洹經》增加品目︰〈壽命品〉分出為〈序〉、〈純陀〉、〈哀嘆〉、〈長壽〉四品,又由原本〈如來名品〉分出為〈四相〉、〈四依〉、〈邪正〉、〈四諦〉、〈四倒〉、〈如來性〉、〈文字〉、〈鳥喻〉、〈月喻〉、〈菩薩〉十品,改為二十五品,三十六卷。世稱此為南本《涅槃經》,而以曇無讖原譯本稱為北本《涅槃經》。

此經於六世紀間曾由漢譯本轉譯成突厥語。據《北齊書》卷二十〈斛律羌舉傳〉,北齊後主(565~577)命侍人劉世清作突厥語翻《涅槃經》,送突厥可汗。並命中書侍郎李德林為此作了一篇序言。

此經的藏文譯本有二種︰一名《大乘大涅槃經》,由勝友、智藏、天月從梵本譯出,相當於此經從初至〈大眾所問〉的前分五品。或法顯所譯的六卷《泥洹經》。另一名《大般涅槃經》,由王寶順、善慧、海軍從漢譯本重譯出,相當於此經全部四十卷和《大涅槃經》後分二卷。

此經的梵文原本,據道朗〈大涅槃經序〉云︰「梵本正文三萬五千偈,於此方言數減百萬言,今數出者一萬餘偈。」但《經記》則說是「梵本都二萬五千偈」,又八世紀間義淨在印度親見此梵本經目,云(大正51‧4a)︰「其大數有二十五千頌,翻譯可成六十餘卷,檢其全部竟而不獲,但得初大眾問品一夾,有四千餘頌。」(見《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卷上〈會寧傳〉)又據由梵本譯出的藏譯本經後也說︰「經文二萬五千頌,其中至一切大眾所問品竟,有三千九百偈頌。」由此可知此經原本似為二萬五千偈,又其中前分〈大眾所問品〉(相當於譯本前五品)約四千偈,一直到後世印度尚存有其本的。

又此經的梵文斷片,有日本高野山寶壽院藏有相當於〈如來名品〉第四之一的開始部分的梵文紙本一葉,現收載於《大正藏》本經的後面。又近世新疆出土的遺品中,有相當於〈如來性品〉第四之六末至之七初的梵文紙本一葉。

此經的英文譯本,現存有比爾的譯本,1871年,比爾就此經卷十二、卷三十九兩卷加以翻譯,收載於他所編輯出版的《中國佛教經典集》中。

此經的內容,分十三品︰

(1)〈壽命品〉︰卷一至卷三,說佛在拘尸那城阿利羅跋提河邊娑羅雙樹間,二月十五日臨涅槃時,宣告大眾︰如有可疑,今可來問。那時眾生悲啼號哭,聲聞、菩薩四眾、天龍八部人非人等都來集會,奉請供養,佛只受優婆塞純陀的最後供養,並為說施食的果報。純陀請佛住世,佛為說法,並令他去再辦供養。大眾又哀請住世,佛也給以慰語,並告諸比丘︰應受持大乘,自他安住解脫、法身、般若三法;又為宣說無常、苦、空、無我,了知常、樂、我、淨,離四顛倒。更為迦葉菩薩說佛身長壽的菩薩因行,以平等心視諸眾生,如來常住不變易法,世出世間的差別,涅槃即法性義,佛法僧三歸依處等。

(2)〈金剛身品〉︰卷三,佛為迦葉宣說如來法身常住、金剛不壞,及成就無量微妙功德,並說成就此金剛身由於護持正法的因緣。

(3)〈名字功德品〉︰卷三,更為宣說此《大般涅槃經》的名義和所具的功德等。

(4)〈如來性品〉︰卷四至卷十,佛為迦葉先說開示大般涅槃的自正、正他、能隨問答、善解因緣義四義,這四義即是一義、空義。次說如來常住不變易義。又如來隨順世間神通變化,已於無量劫中成佛,更示現種種色相化眾。次說如來所說實無祕藏,只因聲聞少慧,為說半字九部經,迨機成熟,便說大乘毗伽羅論,即如來常住不變易說。次述大般涅槃百句解脫義,又四種人應持此經為世間依。及比丘當依法不依人等四依,佛說與魔說種種差別,眾生悉有佛性,九部經中未說犯不犯戒的區別。並分別四聖諦法、四顛倒相、我與無我、三歸依處、如來祕藏、眾生皆有佛性、十四音字義、一切異法常無常等、佛性常住真實無變等義。乃至聞此經得菩提因,重罪眾生得滅諸惡,唯除一闡提。又此經是如來密語,唯有菩薩知其實義。更為文殊師利說佛性非「本有今無」偈,又為迦葉說諸佛、菩薩、聲聞、緣覺同一佛性無差別等義。

(5)〈一切大眾所問品〉︰卷十,佛受純陀最後供養,又以化身受大眾供養,為純陀說除一闡提、一切布施的功德;又為文殊說如來說法有餘、無餘之別;更為迦葉說無餘義,及此經所得的功德。更為此三人授記。佛自現身疾,右 脇而臥。

(6)〈現疾品〉︰卷十一,迦葉問佛︰佛故現有病相﹖佛起趺坐,放大光明,廣為演說如來的祕藏,並說實無有病,大般涅槃是諸佛的甚深禪定。又三種人(謗大乘、五逆罪、一闡提)非聲、緣、菩薩所能治,有五種人(四果及辟支)於大乘涅槃有病行處,而非如來。

(7)〈聖行品〉︰卷十一至卷十四,佛為迦葉說菩薩應修聖行、梵行、天行、嬰兒行、病行五種行。次即廣說菩薩的聖行,謂於大般涅槃聞思修行,護持淨戒,觀四念處、四聖諦、知四聖諦的上中二智。又為文殊說世諦、第一義諦、實諦及臨般涅槃而轉無上法輪的意義。又為迦葉說二十五三昧。為住無垢藏王菩薩說從牛出乳等五味相生,以形容佛說法次第增勝乃至說大般涅槃。迦葉稱讚此經並願捨身書寫流通,佛又為說過去世為雪山童子的為聞半偈而捨身的因緣。

(8)〈梵行品〉︰卷十五至卷二十,廣說菩薩應修的梵行。先說菩薩住七善法,能具梵行。次說慈、悲、喜、捨四無量心的梵行,更說菩薩能得四無礙,名無所得。又重釋「本無今有」偈義,及說三乘、一乘、常、無常等義。又佛所說法,菩薩能知見覺,由於菩薩念佛、法、僧六念處等。次述阿闍世王歸佛的因緣,又佛也為一闡提說法,並為阿闍世王說應索心觀身二十事等,使發菩提心。以下說〈天行品〉「如雜花(即《華嚴經》)說」,遂不詳說。

(9)〈嬰兒行品〉︰卷二十,說菩薩應修嬰兒行。謂如來不起(不起諸法相)、不住(不著一切諸法)、不來(身行不動搖)、不去(已到大般涅槃)、不語(雖為眾生演說諸法而實無所說),如嬰兒等。

(10)〈光明遍照高貴德王菩薩品〉︰卷二十一至卷二十六,佛為高貴德王菩薩說修行《大般涅槃經》得十事功德︰第一功德得聞所不聞等五事,有不生生、不生不生、生不生、生生四句,乃至不到到、不聞聞等四句,及涅槃的體和因,一闡提也不斷佛性,如來常住、菩薩能永斷諸漏等。又菩薩觀四大、五陰、六入、六塵煩惱、修戒定慧解脫達於常樂我淨的經過,又不見佛性的涅槃和見佛性的大涅槃的區別,及大涅槃有八大自在、四大樂、四大淨等。次說第二功德得昔所不得等五事。第三功德捨世諦慈,得第一義諦慈。第四功德根深難傾拔等十事。第五功德諸根完具等五事。第六功德安住金剛三昧。第七功德得以親近善友等四法為大般涅槃的近因,並明涅槃的八相、六相、斷煩惱、化眾生、見佛性等義。第八功德斷除五陰、遠離五見、成就六念處、修習五定、守護菩提心、親近四無量心、信順一道大乘、心善解脫、慧善解脫等。第九功德成就信心等五事,並說一闡提斷善根而不斷佛性,能得菩提。第十功德修習三十七道品、入大涅槃的常樂我淨,為諸眾生分別解說大涅槃經,顯示佛性,信此經得入大涅槃等。

(11)〈師子吼菩薩品〉︰卷二十七至卷三十二,師子吼菩薩問佛性義,佛為宣說菩薩具足智慧、福德二種莊嚴即知佛性,佛性名第一義空,名智慧,名中道,名佛,名涅槃,及一切眾生悉有佛性義。次說菩薩具足成就十法,雖見佛性而不明了,佛見佛性明了的原因。又分別解說持戒破戒,佛性的因,眾生於佛性有退不退,菩薩修習三十二相的業因緣,眾生煩惱繫縛,修習戒定慧諸相,乃至於拘尸那城涅槃的原因,及莊嚴娑羅雙樹常樂我淨義,涅槃無十相名無相,修習定慧捨相能斷十相得無相,名大般涅槃,即得明了見於佛性。菩薩成就信心具足等十法,能明見涅槃無相。並說業有輕重,有定不定,及善惡果等,乃至身戒心慧修與不修的人所受業報的輕重差別。又眾生悉有佛性,但須修習無漏聖道才能得見;及菩薩以苦行等鍛鍊,得不退心。又《大涅槃經》如大海,有八不思議,及如來示現胎生不受化身的意義。最後師子吼菩薩說偈讚佛。

(12)〈迦葉菩薩品〉︰卷三十三至卷三十八,佛為迦葉演說三子、三田等譬喻,譬說如來先教菩薩、次教聲聞、後教闡提,為菩薩說十二部經中微細義,為聲聞說淺近義,為一闡提說可生諸善等世間義,並述善星比丘的因緣故事,說一闡提尚未斷未來世善根,故得成菩提。又如來具知諸根力,為調伏諸眾生故,對於有智的不作二說,於無智的人作不定說,更列舉諸弟子眾所懷的四十種疑執的見解,一一加以解說摧破,而誡生決定想。並繼說斷善根人出入地獄的還生善根,及如來為眾生說法有四種答。佛性中道,非有非無,亦有亦無。十二部經或隨自意說,或隨他意說,或隨自他意說等。又如來說法為眾生故有七種語。次述恒河七眾生的譬喻,說明眾生悉有佛性,一闡提人必成菩提,四果、辟支必當成道;又眾生佛性常如虛空,非三世攝,遍一切處;又說煩惱因果乃至梵行、無常等十想。最後迦葉說偈讚佛。

(13)〈憍陳如品〉︰卷三十九至卷四十,佛為憍陳如說五蘊無常乃至非寂靜,五蘊滅可得解脫常住乃至涅槃寂靜,知道這個道理名具足沙門婆羅門法。這時有諸外道聽聞此說,與阿闍世王同來佛處問難,婆羅門闍提首那、梵志婆私吒、先尼、迦葉、富那、清靜、犢子、納衣、婆羅門弘廣等次發問,佛一一為之說法解答,令得正果。其時阿難在娑羅林外為魔所撓,佛讚阿難為多聞藏,具八善法,能持十二部經,令文殊攝歸阿難,並令與梵志須跋陀同來見佛,佛度須跋陀得阿羅漢果,大眾皆得法益。

此經義理豐富而精至,其內容要點,即為針對灰身滅智的小乘涅槃說,而闡述佛身常住不滅,及常樂我淨義。又不同於大乘中的三乘五姓說,而顯示眾生悉有佛性,一闡提和聲聞、辟支都當得成大覺義;並廣說與涅槃有關的一切菩薩法義。因之此經可稱為大乘佛教的極談。

但部派佛教中的大眾部義與此經頗有契合之處。如此經說(大正12‧381c)︰「一切人中天上地及虛空壽命大河,悉入如來壽命海中,是故如來壽命無量。」(卷三〈壽命品〉)這就同於大眾部的「諸佛壽量亦無邊際」(見《異部宗輪論》,以下同)義;又云(大正12‧382c)︰「如來身者是常住身、不可壞身、金剛之身,(中略)不生不滅、不習不修、無量無邊。」(同卷〈金剛身品〉)即同於大眾部的「如來色身實無邊際」義;又云(大正12‧411b)︰「佛性亦爾,煩惱覆故,眾生不見。」(卷八〈如來性品〉)即同大眾部的「心性本淨,客塵隨煩惱之所雜染」義;又云(大正12‧423c)︰「佛以一音而為說法,彼彼異類各自得解,各各嘆言,如來今日為我說法。」(卷十〈如來性品〉)即同於大眾部的「佛以一音說一切法」義;又云(大正12‧471a)︰「菩薩摩訶薩為眾生故,雖在地獄受諸苦惱,如三禪樂。」(卷十八〈梵行品〉)即同於大眾部的「菩薩為欲饒益有情,願生惡趣」義;又云(大正12‧557b)︰「菩薩摩訶薩當以苦行自試其心,(中略)雖受如是無利益苦,然不退於菩提之心。」(卷三十二〈師子吼品〉),即同於大眾部的「苦能引道」義。

此經與《般若經》也非常接近,如卷八〈如來性品〉引《般若經》云(大正12‧411a)︰「如我(佛自稱)先於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中,說我無我無有二相。」又經中說(大正12‧449a)︰「從方等經出般若波羅蜜,從般若波羅蜜出大涅槃。」(卷十四〈聖行品〉)又云(大正12‧468b)︰「諸佛世尊從六波羅蜜,三十七品十一空來,至大涅槃。」(卷十八〈梵行品〉)又云(大正12‧523b)︰「佛性者名第一義空。」(卷二十七〈師子吼品〉)均顯示此經和《般若》經義相聯的關係。

此經還顯示了與《法華經》的一致思想,如卷九〈如來性品〉云(大正12‧420a)︰「是經(大般涅槃經)出世,如彼果實,多所利益安樂一切,能令眾生見於佛性,如法華中八千聲聞得受記別,成大果實。」又《法華經》的「會三歸一」的思想在此經中也非常顯著,如卷十〈如來性品〉云(大正12‧423a)︰「一切菩薩、聲聞、緣覺,未來之世皆當歸於大般涅槃,譬如眾流,歸於大海。」又卷十七〈梵行品〉云(大正12‧465b)︰「是三乘之法,說言一乘;一乘之法,隨宜說三。」

此經於《華嚴》經說也數數引用,如卷十八〈梵行品〉云(大正12 ‧470c)︰「諸佛菩薩修集是施,(中略)廣說如雜花經。」又卷二十一〈高貴德王菩薩品〉云(大正12‧493b)︰「尸羅尸羅波羅蜜,乃至般若般若波羅蜜,如佛雜華經中廣說。」又卷二十將說〈天行品〉時,即云(大正12‧485b)︰「天行品者如雜花說。」因之此經與《華嚴》經義也相當接近。

由於此經暢演大乘,議論宏闢,精義迭宣,因而從開始譯出以來,即在中國佛教界發生重大的影響。即在五世紀間,曇無讖譯出經時,這一常樂我淨,乃至闡提成佛的學說出現,使當時參加譯場的「道俗數百人,疑難縱橫」,而曇無讖「臨機釋滯,未嘗留礙」。又此經傳入宋地以前,高僧道生看見了法顯所譯的六卷《泥洹經》,就理解到一闡提人可能成佛,而發表闡提成佛說,給江南佛教界以震動。其後梁譯大本傳到宋京,果如道生所說。當時竟至有「生公說法頑石點頭、僧嵩非難因而舌爛」的傳說,這都反映出此經震動其時佛教界而獲得重視的情形。另在涼州方面,曾經親助曇無讖譯此經典的河西道朗撰製了經序,並著《涅槃義疏》釋佛性義,為以後諸師講說此經所依據。又同時筆受者智嵩也著有《涅槃義記》,並在涼地講授,辯論深義。此經傳入建業後,更經慧嚴、慧觀、謝靈運等加以再治,稱為南本,遂在南北各地弘傳更廣。

從宋初以來,江南名匠均盛行講述。其中僧宗一生講授此經百遍,寶林、慧靜、僧銳、法瑤等並各製義疏。至梁代此經的弘傳更為殷盛,梁武帝蕭衍並命寶亮總集此經諸家註撰成《集解》七十二卷,又自講此經並製成《涅槃講疏》,曾以致送於扶南國(今柬埔寨,參照《佛祖統紀》卷三十七)。另以此經《義疏》贈百濟國(《梁書》卷五十四)。蕭衍並依此經〈四相品〉(據南本,即北本〈如來性品〉部分),自撰斷酒肉文,又廣集僧尼於華林殿前,令光宅寺法雲宣講立制。另在中國北方,此經的傳持講述也頗盛。北齊後主令譯此經為突厥語,遺贈突厥可汗,即當時此經盛行弘傳所影響。

隋代義學高僧如慧遠、靈潤、道洪、行等、吉藏諸德,對於此經均盛行講述。隋王朝更於開皇十六年(596)立涅槃眾,先後以法總、童真、善胄為涅槃眾主,領眾轉讀此經並開講。又其時行等一生講述此經至百遍,靈潤講至七十遍,道洪講至八十七遍。高僧智顗並依據此經立五時教判,又廣泛運用此經中的法義名相,開顯天台一宗的教義。其後章安灌頂又以天台宗義疏釋此經,盛為後世學人所傳習。唐代以來天台學者如玄朗、湛然、道暹、行滿乃至宋‧智圓、元‧必才等,都對此經鑽研講習,或製述章疏,給予後世以相續的影響。

古來學者在研究講習中,對於此經文義的章段分剖,最早有「河西五門」說,即涼州僧朗以︰(1)今昔接引有緣門(卷一至卷二)。(2)略廣門(卷三至卷十)。(3)涅槃行門(卷十一至卷二十)。(4)菩薩功德門(卷二十一至卷二十六)。(5)不可思議中道佛性門(卷二十七至卷四十)。五門概括全經的文旨(見灌頂《疏》卷一),為初期諸師講習此經的指南。其後隨此經在南朝的盛行,又有梁武帝蕭衍的「兩段」(中前、中後)說,開善寺智藏的「二分」(序分、正宗分)說,光宅寺法雲的「三分」(序、正、流通)說等。至六世紀間,因元魏‧達摩菩提傳譯出了印度‧婆藪槃豆(世親)的《涅槃論》的「七分」說,即(1)不思議神通反示分(〈序品〉,見南本,以下同),(2)成就種性遣執分(〈純陀〉、〈哀嘆〉二品),(3)正法實義分(〈長壽品〉至〈大眾問品〉),(4)方便修成分(〈現病品〉至〈高貴德王品〉),(5)離諸放逸入證分(〈師子吼品〉),(6)慈末巧住持分(〈迦葉品〉),(7)顯相分(〈憍陳如品〉),七分剖攝經義(見本論),為北方地論學者講述此經所依用。另在江南又有山門法朗的「興皇八門」說︰(1)引接今昔有緣門、(2)破疑除執門、(3)略廣門、(4)行門、(5)位門、(6)行中道門、(7)方便用門、(8)邪正不二門,為其時三論學者所憑藉。但於後世傳播較廣的,則為章安灌頂的「五門分科」說,即(1)召請涅槃眾(〈序品〉),(2)開演涅槃施(〈純陀品〉至〈大眾問品〉),(3)示現涅槃行(〈現病品〉至〈高貴德王品〉),(4)問答涅槃義(〈師子吼品〉),(5)折攝涅槃用(〈迦葉品〉、〈憍陳如品〉)。五門分攝全經始終文義,廣為後來學人所依據。

由於此經宣說半滿二字、牛乳五味等形容佛所說法的深淺先後,因而啟發了此土學人對釋迦教相判釋的施設。最初是道場寺慧觀立頓、漸、不定三教(一說頓、漸二教),以此經為漸教中最高的第五時常住教;齊‧僧柔、慧次,梁‧法雲、智藏皆宗此說。隨後虎丘笈師在這三教的基礎上,於漸教中立三時教,宗愛立四時教,均以此經當於最後時的常住教。另在北地,慧光立四宗,以此經為第四常住宗。至隋‧天台智依此經〈聖行品〉義立五時教,以此經為第五時教,味當醍醐;又立四教,以此經為非頓非漸非祕密非不定而追說追泯的圓教。因而此經在中國佛教流傳史上,均被認為佛陀最後最高的教說。

關於此經的疏釋,現存有印度世親造的《涅槃論》一卷(元魏‧達摩菩提譯),《涅槃經本有今無偈論》一卷(陳‧真諦譯),中土梁‧寶亮等撰的《大般涅槃經集解》七十一卷,隋‧慧遠撰的《義記》十卷,吉藏撰的《遊意》一卷,灌頂撰的《玄義》二卷、《疏》三十三卷,唐‧法寶撰的《略疏》十五卷,道暹撰的《玄義文句》二卷、《疏私記》九卷,行滿撰的《疏私記》十二卷,宋‧智圓撰的《治定疏科》十卷,《玄義發源機要》四卷,《疏三德指歸》二十卷,清‧淨挺撰的《末句偈》一卷,新羅‧元曉撰的《宗要》一卷等。

已佚的此經註疏,尚有隋‧吉藏撰的《疏》二十卷,唐‧行滿撰的《音義》一卷,元皓撰的《天台注》及《科文》十卷,慧沼撰的《義記》十卷、《科文》一卷,義寂撰的《義記》五卷、《綱目》二卷,新羅‧憬興撰的《述讚》十四卷,《料簡》一卷,太賢撰的《古迹記》八卷,極太撰的《疏》六卷等。(高觀如)

◎附︰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五講第二節(摘錄)

在龍樹、提婆之後,繼續有大乘經出現,其中最流行的就是《大般涅槃經》。此經本文即暗示了它成立的年代,所謂佛滅後七百年魔破正法等等說法,就是說,約在西元三世紀之後。最早年限,約在笈多王朝初期,它就開始出現。經的梵本,已經沒有了,中亞地方及日本僅保存下幾頁。漢文、藏文各有兩個譯本,藏譯中有一個是從漢文轉譯的。

從漢藏文譯本及有關文獻看,《大涅槃經》全文有二萬五千頌,分前後兩分。前分四千頌,相當於原本〈大眾問品〉的一品,東晉‧法顯和覺賢共譯的,譯本重新分為十八品。後分二萬多頌,北涼‧曇無讖譯出,譯本有八品。以後到唐初,在此兩分外,會寧還在印度找到並譯出又一個後分,說的是佛涅槃以後諸事,如火葬、分舍利等等,材料與小乘涅槃經類似,因而義淨對它有懷疑,不承認是大乘涅槃經。由此看來,《大涅槃經》恐怕也只有前後分,而且還是分別流行的,流行的時間也先後不同。前分是法顯於第五世紀初(401~403)在印度華氏城(摩揭陀首都)一個婆羅門家抄來的,以後義淨在印度所見的也只是〈大眾問品〉,九世紀西藏譯出的也只是這初品(藏譯在譯本後還說這是大本二萬五千頌的一品)。後分是北涼‧曇無讖由西域傳入的,印度本土似乎反而沒有流行。

《大涅槃經》不是一時所出,前後兩分,主題雖同,解釋卻有出入,說明它們是分別反映了出現的時代社會一些變化的。從前分看,主要內容是就佛涅槃一事講起,而提出佛身是「常」的概念來。所謂涅槃,一般就是指人死了,這裏的問題是,佛身是同常人一樣死了就完呢﹖還是永恒的﹖經中肯定佛身是常,如金剛一般堅固不壞,不同常人的父母生身,而是所謂「法身」。這種思想在初期大乘經中即提出過,如《法華經》的如來壽量無邊際的說法。龍樹《大智度論》提出佛有兩身等,此經繼承其說,但特別提出「我」的概念來。這裏含有兩層意思︰一是佛身有其自體,有其作用,一是佛身常恒不變,這樣的「我」也就是「法身」。與法身是「常」是「我」相聯繫,連帶也講佛身有「樂」有「淨」(脫苦離染),因此,法身就具有「常、樂、我、淨」四德。四德被凡夫所誤解,因而執著,謂之四顛倒。小乘雖不執著常樂我淨,但迴避它,或否定它。而《大涅槃經》則肯定了佛身的四德,這是本經顯著特點之一。

由於佛身是常,從而要找出其何以為常的原因。經說證得佛身是由於認識佛性而來,佛性原本就是常,但為煩惱障蔽,處於隱伏狀態,經過必要的修習,它即可逐步顯現,等待完全顯現,就成為佛身(法身)。那麼,佛性是佛所獨有還是一切人共有呢﹖從大乘角度看,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皆可成佛。眾生就是不同生類的意思,生類雖不相同,但同具佛性這點是相同的。不過,經的前分對眾生悉有佛性有一限制︰即「一闡提」應除外。所謂「一闡提」是世欲非常深重的人,他們不信大乘,甚至毀謗,更不能按大乘教去實踐,這類人不能成佛,也就等於沒有佛性。這一說法,反映了經的前分出現時,首先受到小乘的極力反對,無法使他們轉變,所以只好叫他們為「一闡提」。其次,反映當時印度的族姓分化極為繁複。佛教原是反對族姓制的,主張任何族姓均可加入佛教,儘管種姓劃分得多,都可從佛性這一角度統一起來。所以佛性(buddha-gotra)的「性」用了「喬多囉」這個字,意思是姓、種類、種族。所以《涅槃經》說「眾生界」、「佛界」,以「界」字形容眾生和佛性,即表示儘管姓階雖多,但由佛性看來,一律歸之平等,同屬佛界範圍。同時又承認有「一闡提」,這是固定的。也反映了當時社會姓階的不可變性。

「喬多囉」是在姓階的血統基礎推論上去的更大宗族。社會上姓階的劃分達幾千種,但最後都同於一大宗,大宗即「喬多囉」。《涅槃經》前分把「一闡提」分出為一大宗,也即為後來五種姓說開了端。可見佛教五種姓(即五喬多囉)的說法,是模仿當時的社會劃分姓階的方法,連「喬多囉」(種姓)一詞也是借用當時社會習用的名詞。

《涅槃經》後分,對佛性的說法就有了變化,不再講得那樣固定,範圍也寬了些。例如,〈師子吼品〉就把「佛性」說成「法性」,亦即「勝義空」,把了解空性的智慧(空性慧)也包括在佛性之中。這裏把能(智)所(佛性)統一起來,通稱佛性。這時認為「一闡提」,也可以成佛。這一變化,正反映後分出現時社會情況與初分出現時不同了。初分流行於笈多王朝初期,統治者對佛教疏遠,也包括其時小乘不信大乘,所以,《涅槃經》就認為這些人是「一闡提」。後來笈多朝信仰佛教的多起來,小乘也有轉向大乘的,後分《涅槃經》的說法也相應地變化了,認為「一闡提」也可以成佛,給這些人開放門戶,對自身學說的發展也更為有利。

此外,《涅槃經》中的佛性也用了「如來藏」的名字,「藏」是借用「胎藏」的說法,因為哺乳動物先在胎裏成長。如來所以成為如來,是因為它原來就在「胎」裏孕育著,指明「佛性」是成為如來的生因,遲早總有一天功德圓滿,必然分娩。經的前分用「如來藏」說明佛性,不僅有比喻的意思,還說明佛性是有形體的。因此,把佛性的顯現分為「聞見」(理解)和「眼見」(肉眼見)兩方面,這不就帶有形體的意思﹖不過這一說法,與佛學以外的學派有些相混──他們認為「神我」是有形的。在《涅槃經》後分裏,把佛性完全歸之於法性、勝義空,只有理性方能認識,後分所以這樣歸結,不外乎想與外道劃清界線。

〔參考資料〕 《閱藏知津》卷二十五;《佛典批評論》;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任繼愈《中國佛教史》第三卷;山田龍城《梵語佛典導論》;高崎直道(等)撰‧李世傑譯《如來藏思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8});高崎直道《如來藏思想の形成》;三枝充悳(等)著《大乘佛典入門》;椎尾辨匡《佛教經典概說》。


六境

指色、聲、香、味、觸、法六者。此六者為六根所取之對境,亦為六識所認知之境界,故名六境。此六境能污六識,害智慧之命,劫功德之財,故又名六塵、六盜、六賊。北本《涅槃經》卷二十三云(大正12‧501a)︰
「菩薩摩訶薩觀此六塵如六大賊。何以故﹖能劫一切諸善法故,如六大賊能劫一切人民財寶,是六塵賊亦復如是,能劫一切眾生善財如六大賊。若入人舍,則能劫奪現家所有,不擇好惡,令巨富者忽爾貧窮,是六塵賊亦復如是,若入人根,則能劫奪一切善法,善法既盡,貧窮孤露,作一闡提。」

關於六境所指的意義,請參閱「十二處」條。其中,自「色處」以迄「法處」之各詞,所指與六境之意義相同。

〔參考資料〕 《阿毗曇甘露味論》卷上;《順正理論》卷六。


六根

指六種感覺能力或感覺器官。亦即六識所依的六種根。即︰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根乃能生之義,謂六根能生六識,故名六根。(1)眼根(cakṣur-indriya),眼識所依,能見眾色。(2)耳根(śrotrendriya),耳識所依,能聽聞眾聲。(3)鼻根(ghrā-ṇendriya),鼻識所依,能嗅聞香味。(4)舌根(jihvendriya),舌識所依,能嚐眾味。(5)身根(kāyendriya),身識所依,亦諸根之所依,能覺觸。(6)意根(mana-indriya),意識所依,能分別五境。

《俱舍論》卷三云(大正29‧13c)︰「眼等五根於能了別各別境識有增上用,第六意根於能了別一切境識有增上用,故眼等六各立為根。」又,此六根於十二處中,相對於色等六境,而被稱為六內處。

此外,六根又稱為六入。「入」為趣入之義,意指眼等六根為六識之所依,能入六塵,故稱六入。北本《涅槃經》卷二十三云(大正12‧500c)︰「空聚落者即是六入,菩薩摩訶薩觀內六入空無所有,猶如空聚。」此六入,在十二因緣中位列第五,在小乘指眾生具足眼等六根而出母胎之位,在大乘則指生六根的名言種子。

有關六根之進一步說明,請參閱「十二處」條中之「眼處」以迄「意處」之各詞解說。

〔參考資料〕 《俱舍論》卷一、卷二;《順正理論》卷六;《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一;《佛家名相通釋》;木村泰賢《小乘佛教思想論》。


六祖壇經

唐‧慧能說,法海集記。又稱《六祖大師法寶壇經》、《壇經》。現行本有四種︰

(1)敦煌本︰不分卷。原本是晚近在敦煌石室所發見的寫本(現藏英國倫敦博物館),大概是五代時所寫,題作《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六祖惠能大師于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一卷,兼受無相戒弘法弟子法海集記。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八冊。

(2)惠昕本︰二卷。原本是晚近在日本京都堀川興聖寺發現的覆刻宋本,題作《六祖壇經》。此本原為宋邕州羅秀山惠進禪院沙門惠昕以古本文繁,於乾德五年(967)所改訂,分二卷,十一門(宋‧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卷十六、元‧馬端臨《文獻通考經籍考》卷五十四都著錄此本,時已改作三卷十六門)。紹興二十三年(1153)晁子健於蘄州刊行,後流傳日本,經興聖寺翻刻(同出於這一本系統的,還有金‧泰和七年,即1207年的高麗刻本)。

(3)德異本︰即曹溪原本,不分卷,但開為十門,題作《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此本是元‧德異所刻古本(至元二十七年,即1290年刻於吳中休休禪庵,高麗有大德四年即1300年萬恒翻刻本)。明‧成化七年(1471)此本又於曹溪重刻,萬曆元年(1573)李材(見羅)再刻,萬曆四十四年(1616)德清於廬山法雲寺覆刻,清‧順治九年(1652)秀水王起隆等又據李材本校刻。

(4)宗寶本︰不分卷,亦開為十門,是元‧風幡報恩扔禪寺住持宗寶於至元二十八年(1291)所改編,題作《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此本以徑山方冊本為主,其明北藏本、清藏本均有增減)。宗寶自己有跋語說︰「見三本不同,互有得失,其板亦已漫滅,因取其本校讎,訛者正之,略者詳之,復增入弟子請益機緣,庶幾學者得盡曹溪之旨。」其所增機緣,與曹溪原本文同,或即出於彼本。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八冊。

上述《壇經》四本中,敦煌本卷末有記,乃是慧能門下法海的再傳弟子悟真所傳,而直接出自慧能門下的南陽慧忠(﹖~775),就已經有南方宗徒「把他壇經改換,添糅鄙譚,削除聖意」之說,所以在此本中,也不免有後人增益的部分。特別如針對神秀一系後來構成的「凝心入定」、「住心看淨」等說法,那樣嚴厲的指責以為大錯,以為障道因緣,這似乎在慧能當時還不可能。因此,《壇經》中這類文字,顯係後加,而應該加以鑒別。此外,如各代付法頌二十八祖說等亦係後加,可不待言。

惠昕本據卷末所記,是悟真(此本以悟真為法海的三傳)的弟子圓會所傳,而經過惠昕自己的加工,所以此本與敦煌本對校,有詳略。文質的不同,特別如關於弘忍傳法的一段記載,遠較敦煌本為踵事增華,此外禪家盛傳的故實及語句,如「輪刀上陣亦得見性」、「迷時師度悟了自度」、「非幡動風動人心自動」等,也都始見於此本而為敦煌本所無。

曹溪本卷末無關於師資授受的記載,不悉為何人所傳,但從其內容看,似乎也是拿一種古本(或即惠昕本的原本未經刪節的)做藍本,或增或減並加以改編的。其中最突出的地方,即是後世公認為慧能直系的青原行思、南嶽懷讓等,原來見於敦煌惠昕兩本的,此本卻有他們的機緣,由此推測,此本當與行思、懷讓兩系傳本有關。此外禪家盛傳的故實及語句,如「米熟欠篩」、「衣止勿傳」、「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但吃肉邊菜」、「諸佛妙理非關文字」乃至「葉落歸根」、「來時無口」等,也大都出於此本而為敦煌、惠昕兩本所無。

宗寶本以竄易、顛倒、增減、刪改為世詬病。首先作這樣批判的,是校刻曹溪原本的王起隆,他說︰「宗寶之於壇經,(中略)更竄標目,割裂文義,顛倒段落,刪改字句。」並且舉了許多的實例,肆意詆訶。但將此本與曹溪本對校,除標題的文字有出入並有四字、二字的不同之外,其段落移動、字句增刪只占全書的小部分,而從全文的義理上看,大體是和曹溪本相符的。

除上述四本外,據舊傳有關《壇經》的文獻,還有一些異本,如宋‧契嵩(1007~1072)自稱得到曹溪古本據以校刻的三卷本(已佚),即其一種。總之,《壇經》是屢經增減竄改的,原來如何,已難推想。不過後世南宗禪徒公認本書的價值,南宗各家的思想也確實和它脈絡貫通。所以依敦煌本和餘本共同的部分來略說其內容,還是需要的。

《壇經》的主要部分,在說摩訶般若法。禪宗的禪,特別是道信以來的東山法門即是以般若為其旨歸。到了慧能,更把這種思想發展成一種「一超直入」的頓教。他揭出「直指人心,見性成佛」的途徑,即是修「般若行」。他說︰「菩提、般若之知,世人本自有之,即緣心迷,不能自悟,須求大善知識示道見性。」「愚人智人佛性本亦無差別,只緣迷悟,迷即為愚,悟即成智。」又說︰「汝若不得自悟,當起般若觀照,剎那間妄念俱滅,即是自真正善知識,一悟即至佛地。自性心地,以智慧觀照,內外照徹,識自本心。若識本心,即是解脫。既得解脫,即是般若三昧。」但《壇經》所說般若的涵義,和一般教家略有不同,如《經》說︰「摩訶者是大,心量廣大,猶如虛空。(中略)虛空能含日月星辰、大地山河。一切草木、惡人善人、惡法善法、天堂地獄,盡在空中。世人性空,亦復如是。」「般若是智慧,一切時中,念念不愚,常行智慧,即名般若行。」這是說眾生當前心性,即是般若真空,一念愚而著境即於一切法有取有捨,般若即絕。一念智而離境即於一切法不取不捨,般若即生。這可說是傳統的般若教理的一種發展。

又,《壇經》宗旨在令學徒從自心中頓見本性,從此以後,於境無染,自在解脫,雖仍不廢修行,但既已悟到自性具足萬德,無欠無餘,所以再有修習,也於體上增不得一分,只是隨事體驗充實德用而已。因此《壇經》所舉示的修行法門,以無念為宗、無相為體、無住為本。無念是於念而不念,無相是於相而離相,無住是於一切之上念念不住。此中,《壇經》特別著重無念,以為無念即般若三昧。故說︰「無念法者︰見一切法,不著一切法;遍一切處,不著一切處;常淨自性,使六賊從六門走出,於六塵中不離不染來去自由;即是般若三昧,自在解脫,各無念行。(中略)悟無念法者,萬法盡通;悟無念法者,見諸佛境界;悟無念頓法者,至佛位地。」這即是般若行的確當解釋,也就是後世南宗修行的軌範。

《壇經》由此對於修行禪定,另有其解釋。故說︰「外於一切境界上念不起為坐,見本性不亂為禪。」又「外離相曰禪,內不亂曰定。」更綜合說︰「本性自淨自定,只緣境觸觸即亂,離相不亂即定,外離相即禪,內不亂即定,外禪內定故名禪定。」從而《壇經》的具體修行,只是修習「一行三昧」(一類行相的三昧),在一切時中,不論行住坐臥,但行一直心,於一切法無有執著,即於所有相中不生憎愛心不起取捨心,又不念利益成壞著事。心不住法,道即通流,即慧之時定在慧,即定之時慧在定,念念般若觀照,妄念俱滅,自然契自本心而發生智慧。以後南宗一系所倡導的禪法,都不出這根本精神。

其次,《壇經》雖說「須求大善知識示道見性」,但仍側重於「自性自度」,所謂「見自性自淨,自修自作自性法身,自行佛行,自作自成佛道。」從而對於當時側重他力的淨土法門,說「西方去此不遠」,「只為下根說遠說近」,迷人念佛生彼,悟者自淨其心,所以佛言︰「隨其心淨則佛土淨。」又說︰「若悟無生頓法,見西方只在剎那。」這便是後來「唯心淨土,自性彌陀」說的根源。

其次,《壇經》悟他的法要,仍不離乎經量,所以文中歷引《維摩》、《菩薩戒》、《金剛般若》、《法華》、《涅槃》等經,以證成所說。但以《金剛般若》發揮無相、無住的意義最透徹,並特別宗崇,故說但持此經一卷,「即得見性入般若三昧」。

又《壇經》本於《智論》所說︰「世間法不異出世間,出世間法不異世間,世間法即是出世間,出世間法即是世間」的思想而說「法元在世間,於世出世間,勿離世間上,外求出世間」(此依敦煌本,餘本此文改作「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覓菩提,恰如求兔角」)。從而說「若欲修行,在家亦得」,可認為後世倡導在家禪的嚆矢。

至於禪宗中南北頓漸等問題,《壇經》有一段說︰「法即一宗,人有南北,因此便立南北。」這是說南北純就教法流行的區域區別;又說︰「法即一種,見有遲疾,見遲即漸,見疾即頓。」這是說漸頓純就見道的過程區別,並沒有像後世南宗學徒那樣軒輊南北,抑揚漸頓。

最後,從《壇經》開始的敘述看,它原來即以為「與學道者承此宗旨遞相傳授,有所依約以為稟承」之用。其後神會門徒改動傳本,故意抑揚,以為傳承之間仍有優劣不同,未免失卻原意。但現存各本還不能確定那一本是神會系所改,只可看作是後來流行的一種綜合本而已。(黃懺華)

◎附一︰楊曾文〈禪宗文獻研究在日本〉

《壇經》諸本的研究和校訂
現在日本除有中國明代以後流行的元代宗寶本《六祖壇經》以外,還有近六十年來陸續發現的敦煌本《壇經》以及源於宋本的興聖寺本、大乘寺本、真福寺《壇經》、從朝鮮發現的元代的德異本《壇經》等。日本學者對這些不同版本的《壇經》,作了不同程度的研究。

(一)敦煌本《壇經》一卷︰(寫本︰S-5475)原題「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六祖慧能大師於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一卷,兼受無相戒弘法弟子法海集記」。1926年矢吹慶輝最早從倫敦大英博物館所藏敦煌遺書中發現,1928年在《大正藏》卷四十八中編入了此書的校印本,此後矢吹又把他的影印本收入《鳴沙餘韻》。鈴木大拙對此進行研究,1934年刊行了由他校訂的《敦煌出土六祖壇經》(森江書店版),全書分為五十七節,皆加標題,並撰文解說。宇井伯壽在1942年出版的《第二禪宗史研究》中發表了《壇經考》,後面附有他校訂的敦煌本《壇經》。他將全文分為三十七段,凡認為是偽造的部分,一律加上括弧用小字印出,把其餘部分皆譯為日文。這樣他實際砍掉敦煌本《壇經》五分之二。敦煌本《壇經》的日譯本有︰柳田聖山《六祖壇經》(《世界的名著》續三,1974年中央公論社);中川孝《六祖壇經》(《禪的語錄》,1976年筑摩書房)。

敦煌本《壇經》是現存最古的《壇經》本子。日本‧圓仁在西元84 7年的《入唐新求聖教目錄》中錄有與敦煌本《壇經》題目大致相同的《壇經》︰江戶時代無著道忠所著《六祖法寶壇經生苕帚》中提到朝鮮古刊本《壇經》,也是這個標題,並說︰「法海集,卷末云大師俗姓盧,先天二年(713)壬子歲滅度,至寶曆二年〔丙〕午歲(826)得一百二十七年矣。」寶曆二年是圓珍入唐前十三年。敦煌本《壇經》說此書是法海──道漈──悟真三代相承,時間當為九世紀中葉以前。這三個本子的《壇經》,很可能大體相同。

(二)興聖寺本《壇經》(惠昕本)二卷︰在京都興聖寺發現,內分十二門,版心有《千字文》中的「軍」字,是翻刻宋版《大藏經》的本子,繼敦煌本之後,內載此書傳承世系是法海、志道、彼岸、悟真、圓會五代。卷首有江戶時期興聖寺僧了然,從別本抄來的唐宋之際惠昕的序和宋‧晁子健的後記。據此,惠昕於太歲丁卯(胡適考證為宋太祖乾德五年,西元967)將一部「文繁」的《壇經》,改成兩卷十一門。此本是晁子健在紹興二十三年(1153)所刻,原是他的七世祖文元公(晁迥)所讀的《壇經》。鈴木大拙在1934年將此本校訂刊印(森江書店),並著文介紹。

(三)大乘寺《壇經》︰是日本加賀大乘寺所傳本,題為《韶州曹溪六祖師壇經》,後題「道元書」。前面有宋‧政和六年(1116)福唐將軍山的隆慶庵比丘存中寫的序,正文與興聖寺本一樣,也分上下兩卷十一門。上卷結尾部有「寧」字,也當是宋版《大藏經》的字號。鈴木大拙在1942年出版了此書的核訂本,並附錄兩篇研究論文以及索引。

(四)真福寺《壇經》︰此為惠昕本《壇經》的早期刊本,原本為鎌倉末期到南北朝時期的寫本,也是承宋版而來。原本末尾有後敘︰「大中祥符五年歲次壬子(按1012年)十月八日,傳教弟子宣德郎守尚書屯田員外郎騎都尉賜緋魚袋周希古敘,都勸緣廣教院主僧保昌,金花山人嚴方外書,瀧西卓海刊。」是折子本,與宋初版一樣。石井修道《伊藤隆壽氏所發現的真福寺文庫所藏《六祖壇經》介紹──與惠昕本《六祖壇經》祖本的關係》(《駒澤大學佛教學部論集》第十號、1979),對此本作了介紹,文後附有此本的校訂本。

此外,屬於惠昕本系統的還有京都天寧寺本、金澤文庫本(斷片)。

(五)高麗本《六祖大師法寶壇經》(德異本)一卷︰此為元代古筠比丘德異於至元二十七年(1290)校訂的《壇經》,延祐三年(1316)在高麗出版者。卷首有德異的序,標題下有「門人法海集」一行,有略序,正文從〈悟法傳衣第一〉至〈付囑流通〉分為十章,尾題之後有「師入塔後至開元十年……守塔沙門令韜錄」的一段,和「宋太祖開國之初……至至元二十七年庚寅得五百七十八年矣」的後記。黑田亮《朝鮮舊書考》對此本有介紹,並說朝鮮流通本皆屬此系統。

(六)明藏本《六祖壇經》一卷︰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 )南海風幡光孝寺宗寶的改編本。〈行由〉以下分十章,附〈緣起東紀)、〈歷朝崇奉事迹〉、〈賜諡大鑒禪師碑〉(柳宗元、劉禹錫)、(佛衣銘〉,後有編者跋。《大正藏》卷四十八、《縮刷藏經》騰四收有此本。

關於《六祖壇經》的研究方面,除上面順便提到的外,這裡再作些介紹。松本文三郎(1869~1944)是最早從事《壇經》研究的學者之一,他的《金剛經和六祖壇經的研究》(1913年,貝葉書院)認為《金剛經》對初期禪宗和《壇經》的形成,有直接的影響。他利用《壇經》的各種序、跋和宗密的著作,以及《全唐文》等有關資料,對慧能傳記和說法集原型進行考察,探究哪些是流行本所增加的部分。在發現敦煌本《壇經》以後,1932年他寫了《六祖壇經的書志學研究》的論文(後收入1944年《佛教史雜考》)對明本、敦煌本、興聖寺本《壇經》進行對比研究,認為敦煌本是唐末《壇經》,但不是最早的《壇經》,也不是善本,興聖寺本在此本基礎上有修正,為現存一切本的基礎。宇井伯壽《壇經考》(《第二禪宗史研究》)對十幾種本的《壇經》進行考證,認為敦煌本雖不是最早本,但是現存本中最古的,是各本《壇經》的基礎。在現存《壇經》中有︰{1}敦煌本、{2}惠昕本、{3}德異本和宗寶本這三個系統。明‧洪武本(1373)有朗簡的序,契嵩的〈壇經贊〉,但正文與流通本不同,此或為契嵩本的翻刻。大乘寺本與興聖寺本都是惠昕本修編本的異本,德異所尋的古本者,或即指此本。柳田聖山《初期禪宗史書的研究》詳細的考察敦煌本《壇經》的作者、形成等,認為《壇經》是牛頭禪派與神會禪派相互影響的結果,其內容的最古部分,是無相授戒儀與般若三昧、七佛二十八祖等記述。這些原是牛頭禪派之說,編者當為牛頭禪派鶴林玄素(668~752)的門徒法海,而在神會晚年或死後,牛頭禪派遭受到禪宗內部批評之時,法海才被說成是慧能的弟子。此後的《壇經》又增入慧能自傳及十大弟子機緣部分。現本敦煌本《壇經》形成於《曹溪大師別傳》與《寶林傳》之間。柳田在《語錄的歷史》中又明確地講,敦煌本《壇經》最初是師徒間傳授的本子,而到慧能的第三代弟子悟真時重加編撰,在編寫中依據了神會的《壇語》,又吸取了《金剛經》,特別是《梵網經》的思想。中川孝在《六祖壇經》譯註本的《解說》中,同意胡適的見解,認為《壇經》是神會或其弟子所編,並為此進行了論證,主要是引證韋處厚(﹖~828)《興聖寺大義禪師碑銘》所說「洛者曰會……習徒迷真,橘枳變體,竟成《壇經》傳宗」,以及敦煌《壇經》本中有不少地方與神會著作思想及語句一致。

在慧能與《壇經》的研究方面,駒澤大學禪宗史研究會於1978年發表了《慧能研究》一書(大修館書店版),這是他們八年的研究成果。對《曹溪大師傳》及其他各種傳記的十八種資料、《六祖壇經》、《金剛經解義》(傳為慧能解義)進行研究,並用五本校訂和訓註《曹溪大師傳》,對《壇經》作五本對校。此書在研究慧能與《壇經》上,很有參考價值。

◎附二︰楊曾文〈敦煌本壇經的學術價值〉

敦煌縣博物舘所藏載有唐代《六祖壇經》、《南宗定是非論》等禪宗著作的手抄本的重新發現,是佛學界一個值得慶賀的大事,將對今後禪宗文獻和禪宗歷史的研究起促進作用。雖因種種原因一再推遲公開發表,但我仍然相信︰經過努力它一定會與廣大國內外讀者見面的。

這一珍貴的手抄本是1935年由敦煌縣的名士任子宜先生首先發現並收藏的。1943年北京大學歷史學者向達教授(1900~1966)西遊敦煌、訪查古代寫經時,曾在任子宜那裏見過這個抄本。他在此後寫的《西征小記》中說過此事︰
「又梵夾式蝶裝本一冊,凡九十三葉,計收《菩提達磨南宗定是非論》、《南陽和尚頓教解脫禪門直了性壇語》、《南宗頓教最上大乘壇經》,及神秀門人淨覺《注金剛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凡四種。只《定是非論》首缺一葉十二行,餘俱完整。末有「比丘光範跋」云云……
『遺法比丘光範幸於末代偶獲真詮。伏睹經意明明,兼認注文了了。授之滑汭,藏保筐箱,或一披尋,即喜頂荷。旋妄二執,潛曉三空,實眾法之源,乃諸佛之母。無價大寶,今喜遇之;茍自利而不濟他,即滯理而成恡法。今即命工彫印,永冀流通。凡(下缺約一葉)』
光範跋缺一葉,不知僅刻《心經》一種,抑兼指前三者而言。任君所藏,當是五代或宋初傳抄本,每半葉六行,尚是《宋藏》格式也。」(見1950年七月出版《國學季刊》第七卷第一期。此文後收在向達《唐代長安與西域文明》一書中)

任子宜所收藏的這個抄本,長期以來下落不明。近年來才得知,它已被敦煌縣博物舘收藏,文書編號為七十七號。抄本的前後封皮,看來是任子宜加的,用的是1935年(民國二十四年)西北日報。在《南宗定是非論》正文前及《南陽和上頓教解脫禪門直了性壇語》題下右側,都有任子宜寫的發現此抄本的時間、地點。前者是「此經余于民國二十四年四月八日得之于千佛山之上寺。任子宜誌。」後者題為「民國二十四年四月八日獲此經于敦煌千佛山之上寺。任子宜敬誌。」經查證,這就是向達在《西征小記》中所介紹的那個抄本。但向達筆錄有錯誤,把「菩提達摩」寫成「菩提達磨」,把《注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寫成《注金剛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把跋文中的「旋忘二執」寫成「旋妄二執」。此外還遺漏了一種著作,即排在《南陽和上頓教解脫禪門直了性壇語》後面的《南宗定邪正五更轉》和五言詩一首。大概因為它的篇幅太小,被忽略了吧。

向達對跋文中所說光範「命工彫印」,不知僅刻《注心經》,還是兼刻前三者。據我的考察,光範跋文的「經意明明,兼認注文了了……乃諸佛之母」等文句,顯然指的是《注心經》,而不包括前面的《定是非論》等。從抄寫的字體看,《注心經》與跋文的字體與其它抄本也迥然有異。因此,光範「命工彫印」的只是《注般若心經》,而不包括其它抄本。中國在唐末已開始有木版彫印,五代、宋朝已漸普及。光範是首次將《注般若心經》付諸彫印的人。至於他得書的地點,跋文說是「滑汭」,日本‧柳田聖山在《初期禪宗史書的研究》的附錄〈注般若心經〉的注文中認為是「安徽省盧州府的東境」,看來不妥當。「滑汭」中的「汭」字,意為水流的彎曲之處。《尚書》、《禹貢》有「東過洛汭」之句,宋代蔡沈註曰︰「洛汭,洛水交流之內,在今河南府鞏縣之東。」準此,「滑汭」意為滑水的拐彎處。古代滑水經今河南省滑縣北而東,因此,滑邔也許就是在洛陽東北的滑州治所白馬(滑臺,今滑縣東)。到底光範在這裏僅僅得到《注般若心經》,還是同時得到其它抄經,就無從考證了。

《六祖壇經》在抄本中排在《壇語》、《五更轉》之後,是第四篇禪宗文獻。原題是︰「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波若波羅蜜經六祖惠能大師於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一卷,兼受無相戒弘法弟子法海集記」,尾題是︰「南宗頓教最上大乘壇經一卷」。

全書四十二葉(合今八十四頁),首葉的前半載《南宗定邪正五更轉》尾部及五言詩一首,此後接《六祖壇經》題目。半葉(今一頁)六行,每行約二十五字左右,共約一萬二千四百字左右。

敦煌博物舘本《壇經》(下簡稱為《敦博本壇經》)的發現,在學術上有什麼價值呢﹖首先讓我們簡單回顧一下六十年來壇經研究的情況。

近代以後學術界對禪宗基本文獻《六祖壇經》開展深入研究,是從日本學者在敦煌遺書中發現《六祖壇經》開始的。

日本學者矢吹慶輝(1879~1939)在1916年和1923年兩次到英國倫敦大英博物舘,調查本世紀初斯坦因從中國掠那敦煌古文書,從中發現大量久已失傳的佛教典籍。其中他發現並攝影帶回國內的《六祖壇經》、《歷代法寶記》、《楞伽師資記》和《大乘北宗論》、《觀心論》等禪宗文獻,對日本展開早期禪宗史研究起了直接推動的作用。

矢吹慶輝把敦煌本《六祖壇經》(S-5475)照片作了校寫,1928年編入《大正新修大藏經》第四十八冊出版。1930年又把照片收入《鳴沙餘韻》(岩波書店版)發表。他在《鳴沙餘韻解說》(岩波書店,1933年版)對《六祖壇經》介紹說︰
「一0二、一0三,《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六祖惠能大師於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一卷,載《大正藏》四十八冊第337~745頁。斯坦因本(377)、標題次行署集記者之名︰兼受無相戒弘法弟子法海集記。與普通卷子本不一樣,厚紙四十六葉,每葉折中,券本,方冊型式。影印縮微照片約為原本的三分之一大,四十六葉全予收錄。書體當為唐末宋初,正文脫誤,假借頗多。從其內容可認為是現存《壇經》的最古本(中略)。敦煌本不分篇章亦不分卷(中略)。其原本可推定為六祖滅後二十餘年後的某年形成。」

敦煌《六祖壇經》的發表,立即引起日本學術界對《壇經》重新研究的興趣。此前無論在中國還是在日本,社會上最流行的《壇經》是明代《嘉興藏》所刊行的宗寶本,或這個本子的單行本。此本原是來自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僧宗寶據當時流行的三個《壇經》本子的改編本。在此本風行社會以後,其它本子的《壇經》逐漸湮沒無聞。由於敦煌本《壇經》的發現,也啟示人們搜尋舊有的其它《壇經》。此後不久在日本京都的興聖寺發現了北宋初(西元967)由惠昕改編的《六祖壇經》(簡稱惠昕本或興聖寺本),有二卷,內分十一門。接著又在日本石川縣大乘寺發現惠昕本系統的《壇經》(刻印於1116年),簡稱大乘寺本《壇經》。隨著諸本《壇經》的發現,中、日和其他國家的不少學者對《壇經》作了深入的研究,對諸本《壇經》進行了校勘,取得了可觀的成績。概括起來有如下數點︰

(一)對敦煌本《壇經》、惠昕本《壇經》進行了校勘、註釋,從各方面進行研究。鈴木大拙(1870~1966)校勘的敦煌本、惠昕本《壇經》至今仍很流行。近年已有譯為日文、英文的敦煌本《壇經》問世。

(二)通過諸本《壇經》的比較研究,人們普遍認識到《壇經》在歷史上不是一成不變的,它有一個形成演變的過程,是禪宗歷史發展的反映。研究禪宗思想和歷史演變,諸本《壇經》是重要的資料。

(三)在對《壇經》的作者和它的形成問題的研究方面,從胡適(1891~1962)首先論證是神會或其門下編造以來,已出現幾種代表性的看法,但現在似乎以下述看法逐漸被更多的人接受,即︰《壇經》原本為慧能弟子法海集記,後來幾經改編,直到元代宗寶本的出現。從已發現的《壇經》來說,是敦煌本──惠昕本(包括興聖寺本、大乘寺本、真福寺本等)──德異本和宗寶本(二者皆屬契嵩本系統)。

儘管如此,在《壇經》研究方面還有一些仍需繼續解決的問題。我認為主要有︰

(一)敦煌本因錯漏字太多,現通行的校本雖據惠昕本等作了大量修補校勘的工作,但還不完善,仍有許多讀不通的地方。

(二)對《壇經》的形成和諸本的演變,還應深入探討。對其中涉及的人物、歷史事件、禪法思想等,還有許多不清楚的地方。今後應結合已有的資料,並應探尋新資料來加以研究。

新發現的敦博本《壇經》,為今後的《壇經》和禪宗研究提供新的珍貴的資料。

經對比研究,此敦博本與早發現的敦煌本《壇經》的題目,編排形式以至字句內容,幾乎完全相同,甚至某些明顯錯誤的字句也一樣,說明二者是抄自同本《壇經》。

敦博本題目中的《波若波羅蜜經》,在敦煌本中是《般若波羅蜜經》。實則「波若」與「般若」相同,皆為智慧的意思。二者葉數相近︰一為四十二葉,一為四十葉,皆半葉六行,行二十字至二十五字左右。裝璜形式︰一為蝴蝶裝冊子本,一為折本方冊型式。從字數看,敦博本為一萬二千四百字左右,敦煌本原應相同,但抄寫漏行,字數稍少。二者尾題也相同,都作「《南宗頓教最上大乘壇經》一卷」。使人驚奇的是抄本最後都有這樣一些意義不明的「菩薩法號」,即︰「大乘志三十 大聖志三十 大通志五十 大寶志六十 大法志七十 大德志八十 清之藏志(敦博本原缺『志』字,以下同)四十 清持藏志四十 清寶藏志五十 清蓮藏志六十 清海藏志七十 大法藏志八十 此是菩薩法號」,這可看作是二者抄自同本《壇經》的證據之一。二者編排全同。從慧(原作『惠』)能於大梵寺說法,到說慧能參五祖,得法南歸,說定慧體一,無念無相無住,坐禪,授無相戒和令見自三身佛,四弘誓願,無相懺悔,授無相三歸依戒,說摩訶般若諸法,無相滅罪頌,說西方去此不遠,無相頌,南能北秀與傳法機緣(志誠、法達、智常、神會),三科法門三十六對,《壇經》與傳法,滅度前付囑,動靜偈與六祖頌,二頌,四十代祖師,真佛解脫頌與自性真佛解脫頌,慧能滅度,《壇經》傳承的世系(法海、道際、悟真),所有內容及語句順序,二者皆同。敦博本和敦煌本都不分章節、段落,從開頭一直寫到結尾。但敦博本在不少地方的「六祖」、「大師」等稱呼之前空出一格,這可能是為了表示尊敬。

應當特別介紹的還有一點,即許多十分明顯的筆誤、顛倒字句,二本竟然相同。例如︰

 慧能回答弘忍︰「弟子是嶺南人(中略)唯求作佛法」,二本皆作「佛法作」。

 「五祖忽於一日喚門人盡來,門人集已」,二本皆作「門人集記」。

 「悟此法者,悟般若法(中略)一念修行,自身等佛」,二本「自身」皆作「法身」。

 「我此法門,從一般若生八萬四千智慧」,二本皆無「一般若生」四字。

 「般若之智,亦無大小(中略),聞其頓教,不假外修」,二本「修」皆作「信」。

 「使君禮拜(中略)和尚說法實不思議,弟子今有少疑」,二本「今」皆作「當」。

 「世人盡傳南能北秀」,二本皆作「南宗能比秀」。

 大師對志誠言︰「自性頓修,亦無慚次,所以不立。」敦博本作「立有漸次,所以不立」,敦煌本作「立有漸此,契以不立」。看來前者與所據原本同,後者是抄錯了。

通過以上介紹,可見敦博本與敦煌本是抄自同一種《壇經》本子,從二者一些字句錯誤相同來看,所據原抄本也有錯,因為有相當錯句是顯而易見的筆誤、疏忽,又可證明在二者所據的抄本之前還有更古的《壇經》存在。我們不妨稱此更古的《壇經》為敦煌原本。

既然二本如此相同,那麼敦博本《壇經》還具有什麼特殊的價值呢﹖

(一)敦博本抄漏字句較少。據比較核查,敦煌本抄漏三行六十八字,使得前後文句不連貫,而敦博本有此三行,只要稍作校正,即可連成完句。

這三行是︰

(1)敦煌本︰「上座神秀思惟(中略)若五祖見偈,言此偈語,若訪覓我,我(下缺)宿業障重。」

敦博本︰「若訪覓我,我見和尚,即云是秀作。五祖見偈,〔若〕言不堪,自是我迷,宿業障重。」

(2)敦煌本︰「惠能大師喚言︰善知識,菩提般若之知,世人本自有之,(中略)善知識(下缺)遇悟即成智。」

敦博本︰「世人本自有之,(中略)善知識,愚人智(原作「知」)人,佛性本亦無差別,只緣迷悟;迷即為愚,悟即成智。」

前者不僅缺十八字,而把「愚」寫成「遇」,造成「遇悟即成智」的錯句。

(3)敦煌本︰「有一僧名法達,常誦法華經,(中略)不知正法之處(下缺)經上有疑。」

敦博本︰「不知正法之處,來至漕溪山禮拜,問大師言︰弟子嘗(原作「常」)誦妙法蓮華經七年,心迷不知正法之處,經上有疑。」

原敦煌本《壇經》因為沒有這三行字,前後就讀不通。所漏掉的第一行是講神秀作傳法偈前的複雜心情,想像寫偈之後弘忍將作何種評論。第二行更為重要,認為世人不管是智是愚,所具佛性都是一樣的,重要的是對佛性的認識,「迷即為愚,悟即成智」,而如敦煌本那樣,則不可理解。第三行法達從外地到曹溪向慧能問對《法華經》的疑惑之處,然後成為慧能的弟子,而如敦煌本所寫的那樣,會使人誤解法達曾在慧能門下誦《法華經》七年似的。

(二)敦博本抄寫工整,字體清晰秀麗,而敦煌本抄寫雜亂,錯訛字句很多。如果以敦博本為底本,校之以敦煌本和惠昕本,便可校勘出現存最古本《六祖壇經》的善本。

在矢吹慶輝發現並發表敦煌本《壇經》之後,引起學術界極大興趣。鈴木大拙(貞太郎)用宋初惠昕本《壇經》進行校勘,1934年出版了校訂本《敦煌出土六祖壇經》。這個校本被學術界認為較好,至今仍被使用。1983年中國郭朋所著《壇經校釋》也是用這個校本作底本的。但現在看來,這個校本仍不完善,不僅缺行,而且由於還有錯字,有一些字句仍難讀通,標點斷句也有許多不妥當之處。之所以有這種情況,一個重要原因是敦煌寫本錯別字太多,無怪乎有人稱它既是「孤本」,又是「劣本」。讓我們利用日本學者的研究成果略加說明。

(19)32年松本文三郎(1869~1944)發表的《六祖壇經的書誌學的研究》(日本《禪學研究》第十七號)指出敦煌本《壇經》內的錯別字有如下幾種(括弧內是正字)︰

姓(性)、流(留)、悟(吾)、名(迷)、門(問)、鏡(境)、章(障)、量(慮)、名(明)、西(星)、敬(境)、名(命)、到(倒)、道(導)、遇(愚)、海(悔)、志(至)、議(疑)、締(諦)、德(得)、問(聞)、指(旨)、聞(文)、僧(曾)、聞(問)、敬(啟)、幸(行)、淨(靜)、摩(魔)、花(化)、性(世)、求(救)、保(報)、油(由)、性(聖)、弟(定)、懸(縣)。

此後,宇井伯壽(1882~1953)在《第二禪宗史研究》(1941年岩波書店刊)的〈壇經考〉的一文中指出,敦煌本的錯別字有五類。這裏僅舉少數例子。

(1)偏誤︰修、佛、但,作「ㄔ」偏;提、指、授、擬、拭、打、掬,作「木」偏(中略)

(2)旁誤︰誑,作誰;例,作𬾋;往,作徍。還有誤寫的,如性──情;伐──代、化;林──材;福──祖(中略)

(3)相似之誤︰家──字,宄──究,看──著,元──旡,空──害,庚──庾,之──乏,須──源,順──明,真──直(中略)。

(4)偶然之誤︰惡──西,員──圓,蘄──新,見──來,者──方,處──據,諸──知,是──事,象──蒙,大──本,內──因(中略)

 (5)音同互用︰知──智,名──迷、明,知
──至、之,門──問、聞、文,姓──性、
生、世、聖,吾──伍、俉、五,訟──誦、
頌,鏡──竟、敬、境,定──弟、第(中略
)。


此外還有將「起」作「去」,「置」作「致」,「莫」作「若」,「既」作「記」,「離」作「理」,「立」作「律」的同音或近音互用的情況(參見日本大東出版社刊《敦煌佛典和禪》「1980年」所載柳田聖山〈總說〉)應當指出的是︰其中不少錯別字不是出現一次、而是多次,如性──姓,迷──名、明,依──於,祖──福,悟──吾,坐──座,知──之,自──白,待──持等等,尤其如此。

敦博本雖然也有上面指出的一些錯別字,但數目和出現的次數都少多了。敦博本的錯別字有如下三種情況︰

(1)音同或相近而被誤寫,如︰靜──淨,貫──官,陽──楊,性──姓,又──亦,買──賣,澄──呈,授──受,息──識,悟──吾,絲──玆,智──知,此──自,坐──座,既──記、即,猶──由,憶──億,增──曾,倒──到,至──志,問──聞,達──但,愚──遇,依──幼,指──旨,嘗──常,喻──如,是──事,境──竟,憂──有,繚──遼,頌──誦,摩──磨,報──保,璩──據,知──智,密──蜜,縣──懸。

(2)字形相近而誤寫者,如︰蘄──新,差──著,問──門,直──真,若──莫,自──曰,妒──垢,愚──思,承──水,中──口,悉──迷,令──今,大──六,遠──近,雨──兩,彈──禪,見──現,過──遇,彼──破,元──无,去──法,遞──遍,當──堂,亦──立,疑──癡,被──彼,陰──蔭,含──合,若──合,少──小,定──空,解──能,恩──因,情──性,業──葉,田──因,耶──那,材──林,達──違,遂──道。

(3)其它錯訛者︰慧──事,唱──此,死──無,淨──體,惡──西,前──何,於──提,人──故,故──頓,惡──業,在──造,五──六,是──在,與──已,從──上,葉──達,凡──亂,嗔──順,本──大,心──中,是──身,離──欲,心──身,見──有,作──於,言──云。

敦煌本中多次出現的性──姓,迷──名,明,祖──褐等錯別字,在敦博本中比較少見。

有一些句子在敦煌本中錯別字太多,難以讀通,而在敦博本中沒有錯誤。例如︰


敦煌本︰「法無頓漸,人有利鈍,明即漸勸
,悟人頓修,識白本是見本性」
敦博本︰「法無頓漸,人有利鈍,迷即漸勸
,悟人頓修,識自本心,是見本性」
敦煌本︰「我自法門,從上已來,頓漸皆立
無念無宗,無相無體,無住無為
本。」
敦博本︰「我自法門,從上已來,頓漸皆立
無念為宗,無相為體,無住為本。」
敦煌本︰「菩薩戒云︰本須白姓清淨。」
敦博本︰「菩薩戒云︰本原自姓清淨。」
敦煌本︰「菩薩戒經云︰我本願自性清淨。」
敦博本︰「菩薩戒經云︰我本源自性清淨。」


順便指出︰從敦博本到宗寶本,「我本源自性清淨」一直沿襲未變。實際上其中的「我」是「戒」之誤。此原句出自《梵網經》卷下,原文是︰「我本盧舍那佛心地中,初發心中常所誦一戒,光明寶剛寶戒,是一切佛本源,一切菩薩本源,佛性種子。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一切意識色心,是情是心,皆入佛性戒中。(中略)吾今當為此大眾,重說無盡藏戒品,是一切眾生戒,本源自性清淨。」《梵網經》是中國古代最流行的《菩薩戒經》。《壇經》作者略取其中的「戒,本源自性清淨」。後人訛作「我本源自性清淨」。戒的本源即為佛性,為一切佛菩薩本源。《壇經》中講的授無相戒,其實就是《梵網經》中講的「佛性戒」。要眾生悟見,皈依自身佛性和「自三身佛」,但不講授菩薩戒的十重、四十八輕的戒相。故稱之為「無相戒」。

敦煌本︰「志誠曰︰未說時即是,說乃了即是。」

敦博本︰「未說時即是,說了即不是。」

以上所引敦煌本的那類文句,與惠昕本等《壇經》校對,皆可讀通,但仍有一些文句雖經校對仍難讀通,而在敦博本卻很清楚。例如︰

(1)敦煌本︰「五祖曰︰吾向與說,世人生死事大,(中略)各作一偈呈吾。吾看汝偈,若吾大意者,付汝衣法,稟為六伐。火急急。」

鈴木校本︰「五祖曰︰吾向汝說,世人生死事大,(中略)各作一偈呈吾。吾看汝偈,若悟大意者,付汝衣法,稟為六代。火急急。」

但「火急急」是什麼意思呢﹖從上文來推斷,是催促弟子快寫偈的意思。敦博本中這句話沒有錯字,「火急急」作「火急作」,含意清楚。

(2)敦煌本︰「五祖曰︰汝作此偈,見即來到,只到門前,尚未得入。」

鈴木校本︰「五祖曰︰汝作此偈,見即未到,只到門前,尚未得入。」

何謂「見即未到」﹖仍不清楚。

敦博本︰「五祖曰︰汝作此偈,見解只到門前。」

(3)敦煌本︰「便傳頓法及衣,汝為六伐祖。」

鈴木校本︰「便傳頓法及衣,汝為六代祖。」

敦博本︰「便傳頓教及衣,以為六代祖。」

(4)敦煌本︰「五祖自送能於九江驛,登時便悟祖處分,汝去努力。」

鈴木校本同。

敦博本︰「五祖自送能至(原作「生」)九江驛,登時便別。五祖處分︰汝去努力。」

(5)敦煌本︰「至大庾嶺,不知向後有數百人來,欲擬頭惠能奪於法,(中略)唯有一僧,姓陳名惠順,(中略)直至嶺上,來趁犯著。」

鈴木校本同,但註︰「頭字可疑,恐誤。」敦博本消除了此誤,此句作︰「至大庾嶺,不知向後有數百人來,欲擬捉惠能,奪衣法(中略)唯有一僧,姓陳名惠順,(中略)直至嶺上,來趁把著。」

(6)敦煌本︰「願和尚慈悲,為現西方,大善。大師言︰唐見西方無疑,即散。」

鈴木校本同。但何為「唐見西方」呢﹖

敦博本︰「願和尚慈悲,為現西方,大善。大師言︰一時見西方,無疑即散。」原來「唐」乃「一時」之誤。

(7)敦煌本︰惠能回答智常問「最上乘」,「人心不量四等,法有四乘。」

鈴木校本︰「人心不唯四等,法有四乘。」是謂人心不只是有四等,這與下面講的有小乘、中乘、大乘、最上乘的四乘不相應。

敦博本︰「人心量四等,法有四乘。」

(8)敦煌本︰惠能在誦〈見真佛解脫頌〉之前,說︰「若欲覓佛,但識佛心眾生,即能識佛。」

鈴木校本同。但何為「佛心眾生」呢﹖此絕非《華嚴經》上的「佛、心、眾生,三無差別」中的「佛心眾生」。因為這樣與下文之意不合。

敦博本︰「若欲覓佛,但識眾生,即能識佛。」

可見,「佛心」乃是誤加。這與偈意一致。偈謂︰「迷即佛眾生,悟即眾生佛。」佛與眾生本無差別,若迷,佛即眾生;若悟,眾生即佛。因此,「若欲覓佛,但識眾生,即能識佛。」

既然如此,敦煌本是否已失去其存在的價值呢﹖當然不是。敦博本中有不少錯訛字句、漏寫之處,可從敦煌本以及惠昕本等得到補正。

(三)敦博本的發現,使人重新考慮同種《壇經》流傳範圍和流行時間。

前面已經介紹,敦博本與敦煌本是抄自同一種《六祖壇經》。僅此,可以認定在唐末宋初時期,敦煌一帶至少存在三個以上的此種《壇經》抄本。

早在1930年北平圖書舘刊四──三的西夏文專號上,發表了羅福成的《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殘本釋文》,把發現於內蒙古西南黑河下游地方的西夏文《壇經》殘本五葉譯為漢文。此後,日本的川上天山據此進一步研究,發現此西夏文《壇經》與敦煌本《壇經》完全一致,並考證此本《壇經》是西夏天賜禮盛國慶二年(1072)譯於敦煌地方。據此,敦煌本所據原本《壇經》有西夏文本,在十一世紀流傳在西夏所占領的地區(今寧夏、陜北、甘肅西北、內蒙一部分)。

《六祖壇經》原編於曹溪,從敦煌本、敦博本中有「吾滅後二十餘年,(中略)有人出來,不惜身命,定佛教是非,豎定宗旨。」及「遞相傳授」《壇經》等說法來看,它們所據的原本當是神會一派或受神會影響的禪宗後學加工改編過的。那麼,這種《壇經》是否只流傳於北方呢﹖

日本僧人在唐代到中國求法取經的很多,有的從中國北方求得《六祖壇經》回國,如圓仁(794~864)在長安求得《曹溪山第六祖惠能大師說見性頓教直了成佛決定無疑法寶壇經》一卷,題︰「門人法海集」。有的也從中國南方求得《壇經》,如圓珍(814~891)從閩浙一帶(福州和溫州、台州)求得《曹溪山第六祖能大師壇經》一卷,題︰「門人法海集」。此外,朝鮮古刊本中也有得自唐代的《壇經》,題目與圓仁帶回的相近,是《曹溪山第六祖師慧能大師說見性頓教直了成佛決定無疑法》,題「釋沙門法海集」。考慮到宋代惠昕改編本《壇經》題以「惠昕撰」的事實,這些明記「法海集」的《壇經》是不是與敦煌本、敦博本是同一類型之本呢﹖還是比它們更早的《壇經》本呢﹖這個問題也許在今後發現有關新資料時可以解決。

敦博本當抄於唐末至宋初,西夏文《壇經》譯於西元1071年,相當於北宋中後期,二者所據原本與敦煌本相同,而敦煌本也抄於唐末宋初之際。由此可以推論在唐宋之際此種《壇經》相當流行,是代表禪宗的正統思想的。

宋初惠昕嫌「古本文繁」,在乾德五年(967)重編,「分為兩卷,凡十一門」。此後,惠昕本《壇經》在大中祥符五年(1012)有周希古的刊本,政和六年(1116)有存中的刊本,南宋‧紹興二十三年(1153)有晁子健的刊本,這些刊本都傳到日本,並有寫本或覆刻本保存到現在。此外,北宋‧契嵩(1007~1072)在至和三年(1056)將所得到的「曹溪古本」編為三卷。可以認為︰直到契嵩改編《壇經》時,社會流傳的《壇經》有敦煌本和敦博本的原本系統、惠昕改編本系統,還有其它「古本」系統的《壇經》。

《六祖壇經》是研究慧能及其所創立的禪宗南宗思想的基本文獻。敦博本的發現,推翻了敦煌本是「天下孤本」的結論,將兩本互校,將有助於對慧能和禪宗作進一步的研究。

〔參考資料〕 印順《中國禪宗史》;《六祖壇經研究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1});松本文三郎著‧許洋主譯〈六祖壇經的研究〉(《世界佛學名著譯叢》{41});《禪宗全書》第三十七冊、三十八冊;宇井伯壽《禪宗史研究》第二冊;荒木見悟《禪の語錄》第十四冊;篠原壽雄(等)編《敦煌佛典と禪》。


出離依

「耽嗜依」之對稱。指與善心相應的喜受、憂受、捨受三者。此三者能於六塵境界不生愛著,心湛然安住,為出離三界、證得涅槃之所依,故稱「出離依」。如《俱舍論》卷三云(大正29‧13c)︰「出離依喜及憂、捨。」卷十亦云(大正29‧54b)︰「出離依者,謂諸善受。」

又,此三者約其所對的六塵而言,又稱「六出離依」,以其心恒住妙清淨受(捨),又稱「六恒住」、「六常行」。而喜、憂、捨三受,皆屬心受,依意識而行,故又特稱「意近行」。此「意近行」以意識為近緣,於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生十八受,稱「十八意近行」。而所對治的「六耽嗜依」亦有「十八意近行」,二者合為三十六師句(三十六受),若二者亙於三世,則有一百八受。

〔參考資料〕 《品類足論》卷二;《大毗婆沙論》卷一三九;《順正理論》卷九;《顯宗論》卷五。


大乘菩薩入道三種觀

一卷。相傳為姚秦‧鳩摩羅什所撰。1990年被發現於日本名古屋之七寺(寺名,屬真言宗智山派)。全書除卷首的序文分為假名門、實法門、空觀門等三門外,本文大致分為六個部分,即(1)菩薩對六塵時入定法,(2)菩薩三業四威儀中入定法,(3)菩薩清淨三業法,(4)菩薩讀三明顯經安心之法,(5)菩薩入陀羅尼門安心之法,(6)菩薩行六度時安心法。

此中,序文中之假名門,旨在闡述觀內外諸法其自體不存,唯有假名。實法門,謂若入實法門,則可達「物心共滅,智境皆泯,如虛空之湛然,無生無滅」之境地。空觀門則論述業障、煩惱障之去除及法身之顯現。

本文分六部份,略如下述︰

(1)菩薩對六塵時入定法︰敘述菩薩行者如何戰勝六種能迷惑心識的對境(色、聲、香、味、觸、法)。

(2)菩薩三業四威儀中入定法︰就身、口、意三業及行、住、坐、臥各方面,論述如何保持心之安定。

(3)菩薩清淨三業法︰闡明如何令身、口、意三業清淨。例如身業方面,謂不可侵貪他人財食,目不亂視,耳不亂聞;又說應觀諸法唯有假名,不見有一法可得。口業方面,應行正語等四真實語。意業方面,應斷六十二見與三惡覺等。

(4)菩薩讀三明顯經安心之法︰此中之「三明顯經」,並非實際的經名,而是比喻身、口、意三業。該文謂︰「身為強梁,故起三邪,身若調伏,則生三善。因此,菩薩應晝夜思量讀誦身經。」

(5)菩薩入陀羅尼門安心法︰關於陀羅尼的功能,《大智度論》卷五謂有聞持、分別智、入音聲等三種陀羅尼。然而在本書中,則謂「陀羅尼者,秦言持法。持有五種區別,即文持、法持、義持、根持、藏持。」

(6)菩薩行六度時安心法︰六度即六波羅蜜。本書係就各波羅蜜,更分捨行、正行、忍行、無住行、決定行、堅照行而予論述,如︰「云何捨行﹖捨行有三︰ (一)捨財,(二)捨法,(三)捨畏。」「捨彼三種,則能具足檀波羅蜜。」文中隨處可見中觀思想,如「一切諸法,猶如夢幻。」「以觀諸法,而得實相。」「論其自體,畢竟不生不滅,平等不二」等等。

關於本書的作者,日本七寺所藏,而書寫於平安末期的本書,其內題之下,題有「三藏法師鳩摩羅什撰」。一般咸信鳩摩羅什來華後,專力翻譯,著作不多。傳說為其所撰的《略論安樂淨土義》及《羅什悉曇章》皆非其親撰。《出三藏記集》卷十四的〈鳩摩羅什傳〉謂鳩摩羅什撰有《實相論》二卷。然該書今已不存。今確知能傳其思想之文獻,似乎除了僧肇《維摩經注》外,僅有慧遠提問,羅什作答所成的《大乘大義章》及羅什答、姚興問的《通三世論》而已。然日本‧天平勝寶五年(753)的正倉院文書、平安末期的章疏目錄代表《東域傳燈目錄》以及成立於十世紀初的天台宗章疏、三論宗章疏等,皆明言鳩摩羅什撰有《大乘菩薩入道三種觀》一卷。故知從奈良時代至平安末期之間,日人相信羅什撰有《大乘菩薩入道三種觀》一書。

按︰日本名古屋真言宗智山派的七寺,原藏有日本政府指定的重要文化財──「一切經」。1990年十一月間,由佛教學者發現其中有十四種經典(二十五卷)是大藏經所未收的古逸經典。

發現這些古逸經典的學者,是日本華頂短大副教授落合俊典。1991年,以落合氏為中心的「七寺古逸經典研究會」正對這些經典作較深入的探討。

這些經典,包含有《本行六波羅蜜經》、《度梵志經》、《清淨法行經》、《毗羅三昧經》、《佛名經》、《安墓經》、《淨度三昧經》、《佛說頭陀經》、《大乘菩薩入道三種觀》等。

在所發現的古逸經典中,與我國佛教關係最深的就是這部相傳為鳩摩羅什所撰的《大乘菩薩入道三種觀》。據落合俊典的研究,書寫此經之時期,應在1175~1180年之間,從日本奈良時代到平安時代末期之間,本書在日本都被視為鳩摩羅什所撰。

〔參考資料〕 落合俊典《七寺古逸經典シリ─ズ》。


心意識

即心、意、識的併稱。係依據意義之不同,而將能緣之心分別為此三種。「心」是梵語質多(citta)的意譯,為集起之義。「意」是梵語末那(manas)的意譯,為思量之義。「識」是梵語毗若南(vijñāna)的意譯,為了別之義。亦即「心」為精神作用之中心,「意」指思考作用,而「識」則係認識作用。關於其中意義,大小乘有不同的說法。

(一)小乘的說法︰謂心、意、識三者名稱雖異,其體則為一。《俱舍論》卷四(大正29‧21c)︰「集起故名心,思量故名意,了別故名識。復有釋言︰淨不淨界種種差別故名為心,即此為他作所依止故名為意,作能依止故名為識。故心意識三名所詮,義雖有異,而體是一。」另外,關於其名義之不同,《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二列舉多種說法︰(1)世有差別,謂過去名意,未來名心,現在名識故。 (2)施設有差別,謂界中施設心,處中施設意,蘊中施設識。(3)義有差別,謂心是種族之義,意是生門之義,識是積集之義。(4)業有差別,謂滋長是心業,思量是意業,分別為識業。

(二)大乘的說法︰謂心、意、識其體各別,「心」為第八阿賴耶識,「意」指第七末那識,「識」指前六識。蓋因阿賴耶識之集起義勝,故名為心;末那識之思量義勝,故稱為意;前六識之了別義勝,故稱為識。《成唯識論》卷五(大正31‧24c)︰
「薄伽梵處處經中說心意識三種別義,集起名心,思量名意,了別名識,是三別義。如是三義雖通八識,而隨勝顯,第八名心,集諸法種起諸法故;第七名意,緣藏識等恒審思量為我等故;餘六名識,於六別境麁動間斷了別轉故。如入楞伽伽他中說︰藏識說名心,思量性名意,能了諸境相,是說名為識。」

又,《大乘起信論》以「心」為阿賴耶識,「意」為五意,「識」為六識,其旨與《瑜伽》等所說無異,但說「意」有五種之別,則頗為不同。其文云(大正32‧577b)︰
「生滅因緣者,所謂眾生依心意意識轉故。此義云何﹖以依阿梨耶識說有無明。不覺而起,能見,能現,能取境界,起念相續,故說為意。此意復有五種名,云何為五﹖一者名為業識,謂無明力不覺心動故。二者名為轉識,依於動心能見相故。三者名為現識,所謂能現一切境界,猶如明境現於色像,現識亦爾,隨其五塵對至,即現無有前後,以一切時任運而起常在前故。四者名為智識,謂分別染淨法故。五者名為相續識,以念相應不斷故。(中略)復次言意識者,即此相續識,依諸凡夫取著轉深計我、我所,種種妄執隨事攀緣,分別六塵,名為意識,亦名分離識,又復說名分別事識。」

茲將前列諸說表列如次︰


《俱舍論》 《成唯識論》 《起信論》
┌心(citta )──集起──────阿賴耶識────阿梨耶識
│ (集起心所與業)(積集種子)
│ ┌─業識
│ ├─轉識
心┼意(manas )──思量──────末那識─────五意┼─現識
│ (思惟量度) (思量起我執) │
│ ├─智識
│ └─相續識
└識(vijnana )─了別──────前六識─────六識
(了別識別,認識)(認識對象)


此外,《佛性論》卷三以「心」配於六識心,「意」配於阿陀那識,「識」配於阿梨耶識。此說又異於前述諸說。

〔參考資料〕 《入楞伽經》卷七;《解深密經》卷二;《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二;《五事毗婆沙論》卷下;《阿毗曇心論》卷一;《成實論》卷五。


四識住

又稱四識處。指有情的意識住著於色、受、想、行四蘊。即在形成人間存在的五蘊中,認識作用(識蘊)住著於物質性的色蘊,及精神性的感受作用、表象作用、形成作用。此分而言之,稱為色識住、受識住、想識住、行識住。

(1)色識住︰謂意識攀緣外色而住著。

(2)受識住︰謂意識領納六塵而住著。

(3)想識住︰謂意識顯發六塵之相貌而住著。

(4)行識住︰謂意識形成諸行而住著。

依《俱舍論》卷八所說,有漏四蘊為識所依著,故名識住。又因識蘊為能住,餘四蘊為所住,而能住、所住各別,故不得在識蘊立識識住,對此,《大毗婆沙論》述有六義。此外,《大毗婆沙論》對於色識住、行識住,認為有僅限於有漏的有情和通於非情二說。支持前說者為《順正理論》卷二十二,採用後說者有《雜心論》。又,《甘露味論》對三界乃依多分而分別,認為欲界、色界之識大多依色而住,無色界中,空處、識處之識多依痛(受)而住,無所有處多依想而住,非想處多依行而住。

〔參考資料〕 《長阿含經》卷八;《雜阿含經》卷二、卷三;《集異門足論》卷八;《大毗婆沙論》卷一三七;《阿毗曇心論》卷五;《雜心論》卷八;《甘露味論》卷上;《成實論》卷二;《寶積經》卷三十七;《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四、卷五十六;《大乘義章》卷八(本)。


四食

(一)指可資長養有情生命的四種食物或精神作用︰即段食、觸食、思食、識食。大小經論述及四食者頗多,然所立名稱有異,解釋亦不一。茲分釋如次︰

(1)段食(梵kavaḍim-kārāhāra、kavaḍī-kā-rāhāra,巴kabaliṅkārāhāra,藏kham-zas)︰又作摶食、揣食、見取食、粗摶食。即指肉、菜等一般的食物,以香、味、觸為體。由於可用口鼻分段飲噉,以滋養有情之依身,故稱段食。《俱舍論》卷十云(大正29‧55a)︰「如是段食唯在欲界,離段食、貪生上界故,唯欲界繫。香味觸三,一切皆為段食,自體可成段別而飲噉,故謂以口、鼻分分受之。」《成唯識論》卷四則云(大正31‧17b)︰「段食變壞為相,謂欲界繫香味觸三於變壞時能為食事。由此,色處非段食攝,以變壞時色無用故。」

又,此段食可分粗、細二種,如飯、麵、魚、肉等稱為粗摶食;酥油、香氣及各種飲料等是細食。《俱舍論》更說光、影、火、風等雖不能飲噉,但能長養生命,因此亦屬於細食。

(2)觸食(梵sparśā,巴phassā,藏reg paḥizas)︰又作細觸食、細滑食、溫食、更樂食、樂食,即指感覺。亦即有雜染的根、境、識和合所生之諸觸,對其所取之境產生喜樂等覺受,而攝益心、心所。由之長養諸根大種,所以稱之為食。《集異門足論》卷八云(大正26‧400b)︰「云何觸食﹖答︰若有漏觸為緣,能令諸根長養,大種增益,又能滋潤隨滋潤,乃至持隨持,是名觸食。其事如何﹖答︰如鵝、雁、孔雀、鸚鵡、鸜鵒、春鸚、離黃、命命鳥等,既生卵已,時時親附,時時覆育,時時溫暖,令生樂觸。」

《成唯識論》卷四云(大正31‧17b)︰「此觸雖與諸識相應,屬六識者食義偏勝。觸粗顯境,攝受喜樂及順益捨資養勝故。」

又,《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一謂,衣裳、香華、熏火及香油等為更樂食(即觸食)。《長阿含經》卷二十〈忉利天品〉亦以衣服、洗浴為細滑食。

(3)思食(梵manaḥ-saṃcetanā,巴mano sañ-cetanā,藏yid-la sems-paḥi zas)︰又作念食、意食、意思食、意念食、業食。指意業或意念。即此有漏的意業與欲望俱轉,而生希望之念,能招引當有之果,使有情滋長相續。《長阿含經》卷二十云(大正1‧133c)︰「有眾生因念食得存,諸根增長,壽命不絕。」

另外,《俱舍論》說思食也能安養現身,如商人遇海難,飲食俱失,遙見積沫,疑是海岸,意欲速至,生命因此延長,後知不是,望絕便死。再者,《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一(大正2‧656c)︰「諸意中所念、所想、所思惟者,或以口說,或以體觸,及諸所持之法,是謂名為念食。」

(4)識食(梵vijñānā,巴viññāṇā,藏rnam-par-śes-paḥi zas)︰指六識。六識由段、觸、思三食之勢力而能起當有之果,執持身命而不壞,故稱為食。地獄眾生與無色界即以識為食。《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一(大正2‧656c)︰「云何為識食﹖所念識者,意之所知,梵天為首,乃至有想無想天,以識為食。」

諸有漏法皆有滋長諸有之義,但上述段等四種,其義最為殊勝,故特立為食。其中,段、觸二食以資益現身之所依及能依之義殊勝。所依即有根身,段食能攝養之;能依指心、心所,觸食能資益之。思、識二食以能引生後有之義殊勝,即於此生之中,思食能引,思食引已,依業所熏識的種子力而得生起後有。

四食中,段食唯欲界有,餘三食則通三界,但因四生五趣之區別而有異。如據《大毗婆沙論》卷一三○所載,欲界具四食而以段食為主。色界具有三食而以觸食為主。無色界亦有三食。但下三無色以思食為主。非想非非想處以識食為主。又,地獄、鬼趣、卵生、胎生、濕生等皆具四食,然地獄以識食為主。鬼趣以思食為主。卵生以觸食為主。胎生以段食為主。濕生以觸食為主。

此外,四食就凡聖之別,可分為不清淨依止住食、淨不淨依止住食、清淨依止住食、示現依止住食四種。根據陳譯《攝大乘論釋》卷十四的解釋︰

(1)不清淨依止住食︰又稱非清淨依止住食、不淨依止住食,謂四食令欲界眾生相續生存。欲界眾生具見、修二縛,故依止不淨;此依止由四食而得住,故稱。

(2)淨不淨依止住食︰謂業、識、觸三食使色界無色界的眾生相續生存。以此二界眾生已離下界之惑,而未離自地及上界之惑,故依止亦淨不淨;此依止由三食而得住,故稱。

(3)清淨依止住食︰又稱一向淨依止住食,謂四食令聲聞、緣覺之身相續生存。二乘人已斷盡三界之惑,故依止清淨;此依止由四食而得住,故稱。

(4)示現依止住食︰又稱示現住食、能顯依止住食,謂四食悉是諸佛之食。諸佛由此食故,得顯自身而住世。

關於佛說此四食的由來,《成唯識論述記》卷四(末)謂,佛於成道前曾接受牧羊女的供養而食乳糜,外道見之遂生誹謗。佛於成道後,為除外道無意義之苦行而為說四食。

此外,《雜阿含經》卷十五、北本《涅槃經》卷三十八述及觀此四食之相︰(1)觀段食猶如曠野中饑餓的父母食其子之肉,(2)觀觸食如被剝皮的牛為無數蟲所齧食,(3)觀思食猶如大火聚,(4)觀識食猶如三百鑽矛。並謂依此而觀身、受、心、法等四念處,是為入道之方便法。(參見附錄)

(二)指出家人應遠離的四種活命方法︰又稱四口食、四不淨食、四邪命食。即︰(1)下口食︰指種植田園、和合湯藥以求衣食而自活命。(2)仰口食︰謂依仰觀星宿、日月、風雨、雷電、霹靂等之天文、術數學,以求衣食而自活命。(3)方口食︰謂曲媚豪勢,通使四方,巧言多求以自活命。(4)維口食︰指學習種種咒術、卜筮等以求衣食而自活命。

◎附︰印順《佛法概論》第五章第一節(摘錄)

有情的延續,如燈一樣,必須不斷地加進新的動力。這是什麼呢﹖約一期生命說,即是「四食」。如《雜含》(卷十五‧三七一經)說︰「有四食資益眾生,令得住世攝受長養。何等為四﹖謂(一)粗摶食,(二)細觸食,(三)意思食,(四)識食。」食是資益增長的意思,等於平常說的營養,能使有情維持延長其生命,而且擴展長大。凡有資益增長作用的,都可稱為食。所以《阿含經》中所說的食,並不限於四者,與因緣的含義相近。不過佛約資益有情作用最強盛的,特別的總括為四食,為後代一般論師所稱引。佛曾說十句法,第一句即「一切有情皆依食住」。這是說,一切有情延續維持其生命,都要依賴於食。此一論題,有針對外道的重要意義。當時的苦行者,要求生死的解脫,而沒有適當的方法,僅能一味的刻苦自己,甚至一天食一麻一麥,或但服水,或專食氣,苦苦的支持生命,以求得解脫物欲的拘累,而達心靈的自由。釋尊在苦行時,也曾精苦到如此,等到覺悟了苦行的徒然,於是受牧女乳糜的供養,資養身心,才能於菩提樹下完成正覺的解脫。苦行者譏嫌釋尊的受食乳糜,懷疑釋尊的正覺,所以特地說此一切有情依食而住的四食。這不但肯定了飲食的重要性,而且指出了生死延續的動力何在,怎樣才能完成解脫。

(1)粗摶食︰應譯為段食,即日常茶飯等飲食。所食的,是物質的食料,可分為多少餐次段落的,所以叫段食。要能資益增長於身心,才合於食的定義。所以服食毒品等,不能資益而反損害身心,佛法中即不稱為食。有情一期生存的延續,必要有段食,特別是這欲界的人間。沒有這,雖有別的資益──食,也難於生存。如入定過久,由於缺乏段食,出定時即不能支持而死亡,這可見段食對於人類的重要。以定慧的修持來說,如營養不足,身心過於衰弱,定慧也不能成就。苦行者不知適宜的段食,對於生存及修養的重要性,所以會驚奇釋尊的受食而得到正覺。要知道,段食不但直接的資益營養了肉體,有健康的肉體,能發生健康的精神,所以也間接資益了精神。

(2)觸食︰觸是六根發六識,認識六塵境界的觸。根、境、識三者和合時所起合意的感覺,叫可意觸;生起不合己意的感覺,叫不可意觸。從此可意、不可意觸,起樂受、苦受等。這裏的觸食,主要為可意觸,合意觸生起喜樂受,即能資益生命力,使身心健康,故觸食也是維持有情延續的重要因素。「人逢喜事精神爽」,有些難治的疾病,每因環境適宜,心境舒暢而得到痊癒。反之,失意、憂愁,或受意外的打擊,即會憔悴生病,甚至死亡。近代的衛生學也說︰樂觀的心情,是身體健康不可缺的條件。又如修定的人,得到定中的喜樂內觸,出定後身心輕安,雖飲食減少,睡眠減少,而身心還是一樣的健康。又如按摩,可以促進身體的健康,也是觸食的作用。《中含》、《伽彌尼經》說︰「身粗色四大之種,從父母生;衣食長養,坐臥、按摩、澡浴、強忍……。」這坐臥、按摩、澡浴、強忍等,說明了觸對於有情資養的功用。即使是不可意觸,如運動的感受疲勞等,也可以為食的。所以《雜含》(卷十五‧三七三經)云︰「觸食斷知者,三受則斷。」

(3)意思食︰意思是意欲思願,即思心所相應的意欲。意思願欲,於有情的延續,有強大的作用。心理學者說︰一個人假使不再有絲毫的希望,此人決無法生活下去。有希望,這才資益身心,使他振作起來,維持下去。像臨死的人,每為了盼望親人的到來,又延續了一些時間的生命,所以意思也成為有情的食。

(4)識食︰識指「有取識」,即執取身心的,與染愛相應的識。識有維持生命延續,幫助身心發展的力量。「識緣名色」,為佛法中重要的教義,如《長含》、《大緣方便經》所說。經中佛對阿難說︰人在最初託胎的時候,有「有取識」。父母和合時,有取識即攝赤白二渧,成為有機體的生命而展開。「若識不入母胎者,有名色否﹖答曰︰無也。」「名色」,指有情的身心自體。這個自體,由於識的執取資益,才在胎中漸次增長起來,而出胎,而長大成人。所以經說︰「識不執取,名色得增長否﹖答曰︰無也。」此識的執取,直到死亡的前剎那,還不能暫離。假使一旦停止其執取的作用,一期生命即宣告結束,肉體即成為死屍。所以佛說︰「阿難!我以是緣,知名色由識,緣識有名色。」有取識對於有情資益延續的力用,是何等的重要!

四食,是佛陀深細觀察而揭示的,都是人世間明白的事實。四食不但有關於現在一期生命的延續,即未來生命的延續,也有賴於意思食與識食來再創。如人類,總是希望生存,願意長此延續下去。這種思願的希欲,雖或是極微細的,下意識的,不必經常顯著表現的,但實在是非常的堅強熱烈。到臨死,生命無法維持時,還希圖存在,希圖未來的存在。一切宗教的來生說,永生天國說,都是依著這種人類的共欲──「後有愛」而成立的。有情的生死相續,即依此愛相應的思願所再創,所以說︰「五受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雜含》卷十‧二六○經)同時,有取識即與取相應的識,在沒有離欲前,他是不會停止執取的。捨棄了這一身心,立刻又重新執取另一身心,這即是入胎識的執取赤白二渧為自體。如獼猴的跳樹,放了這一枝,馬上抓住另一枝。此有取識的執持,是「攬他為己」的,即愛著此自體,融攝此自體,以此為自,成為身心統一而靈活的個體。對於有情身心的和合相續,起著特殊的作用。現代的學說,於維持一期生命的條件,前三食都已說到,但對於意思食的資益未來,識食的執取,還少能說明。

人類的生存欲──思食,以個體生存為中心。深刻而永久的生存欲,即「後有愛」。又要求擴大永續的生存,即種族繁衍的思願。小自家庭,大至國族,人都希望自家自族的繁衍永續;不但人類,即小至螻蟻,也還是如此。這種族生存的延續欲,表現於有情與有情間的展轉關係中。佛法以人類為本,但並不專限於人類的說明,普遍到一切有情。低級的有情,有些是不必有父母子女同在的關係,所以雖有種族延續的事實,而都由本能的繁殖,常缺乏明確的種族意識。人類可不然,幼弱時期很長,須賴家庭父母的撫養;生存的需要複雜,須賴同族類的保護與互助,所以種族延續的意欲,也特別強烈。這延續種族生命的動力,即攝於意思食。

〔參考資料〕 (一)《長阿含經》卷八〈眾集經〉;《中阿含經》卷七〈大拘絺羅經〉、卷四十九〈說智經〉;《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一;《雜阿含經》卷十四、卷十五、卷十七;《起世經》卷七;《大樓炭經》卷四;《大毗婆沙論》卷一二九、卷一五四;《雜阿毗曇心論》卷八、卷十;《成實論》卷二;《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六。(二)《大智度論》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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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三衣

亦名:袈裟、離塵服、消瘦服、蓮華服、間色服、壞色衣

子題:法食、袈裟味

行事鈔‧二衣總別篇:「增一云,如來所著衣,名曰袈裟;所食者名為法食此袈裟衣,從色得名,下文染作袈裟色,味有袈裟味。若據此土所翻,通名為臥具,即三十中,臥具者三衣總名,如文中」  資持記釋云:「釋名中,總名者,上、中、下衣同一號故。增一但有梵名,前後所引經律,多號袈裟。真諦雜記云,袈裟是外國三衣都名,名含多義,或名離塵服六塵,或名消瘦服割煩惱故,或名蓮華服離染著故,或名間色服三如法色成故。註中,初示梵號。從色名者,即經所謂壞色衣也。下文,即後引 云,此翻不正色染是也。袈裟味,此示非正衣名。疏云,如六味中,有袈裟味,可是衣也。若下,次辨古翻。三十中者,即蠶綿、二毛、減六年四戒。」(事鈔記卷三○‧五‧九)

含註戒本隨講別錄:「袈裟味六味之雜味也。」(含註戒本隨講別錄二四)


三衣總號袈裟

亦名:袈裟

子題:道服、染色衣、壞色衣、敷具、臥具、離染服、出世服、離塵服、消瘦服、蓮華服、間色服、如來衣、慈悲衣、福田衣、法衣

羯磨疏‧衣藥受淨篇:「如三衣名,總號袈裟。俗無其字,但隨音出。梁時安大師云道服也。然袈裟者,本翻染色,實非衣名。故律文云應作袈裟色,即壞色也,何干名體。故六味中有袈裟味,可是衣也?如十誦中翻為敷具,謂三衣相方,若氈席也。四分翻者,以為臥具,如今被衾,若漸親也。如多論云臥具者,是三衣名;如戒疏解,終非本服,不知何名。……如大集離染服。賢愚名出世服。四分名三法衣是軌用之名,被則心行正法,故文云,雖被袈裟服,不能除怨恨,則不應此衣。若依真諦九卷雜記云,袈裟是外國三衣都名。名含多義。或名離塵服,由斷六塵故;或名消瘦服,由割損煩惱故;或名蓮華服,服者離著故;或名間色服,以三如法色所成故。又如法華經云,著如來衣者,大慈悲心是。比丘同佛所服,故知行慈者衣。如鈔引經,四寸著身,戰諍俱息。豈非慈力之所被也?又上云,梵天行四等,故恆服此衣,義彌顯矣。故此衣者,亦名慈悲衣,又成律偈意也。世稱褔田衣,以法畦畔之相。世田用畦盛水,長嘉苗,養形命也;法衣之田,彌弘四利之益,增三善之心,養法身慧命也。」(業疏記卷一八‧五‧一五)


上人法

子題:人法

含註戒本‧四波羅夷法:「自稱言我得上人法。自稱說有信、戒、施、聞、智慧、辯才過人。人法,人陰、人界、人入也。上人法者,諸法能出要成就也。」(含註戒本卷上‧七‧一四)

戒本疏‧四波羅夷法:「自稱我得上人法,是總舉也;我已入聖者,別示相也。就前總舉言人法者,謂成人之緣,無越陰界,故曰法也。所言上者,謂無漏信戒,凡法之表,故曰上也。(一、釋自稱)就註解中,言自稱說有信者,釋上行妄語者言也。信,謂理解不壞之信;戒,謂八正定道之戒;施,謂亡我之施;聞,謂道分無漏聞慧;智慧,謂思修懷正之智;辯才,謂四無礙辯,非凡所得也。此之六相,唯聖所感,在凡人上,故曰上人法故。(二、釋人法)人法者,下列陰界入也。古翻經者,謂積聚是陰義,檢諸字書,無此訓故。今世所翻,改陰為蘊,不可怪也。如古改陰為眾,可以通之。如論中說,陰界一也。論本成人,但色心耳。眾生迷執,多不解悟,故隨病設藥治之,不須諍也;秪恐誦藥,而迷愈疾,非聖意也。(一﹑釋陰)故彼文云,迷於心者為說陰。色相為一,分心為四。令知識想受三,猶未成業;若至行心,三毒三善隨發成業,則不可治。故當常爾一心,念除諸蓋,斯成藥也;對病之時,並亡去矣。病成方憶,難可言也。(二﹑釋入)迷於色者為說入。六塵五根俱是色;意根不分,非迷也。(三﹑釋界)通迷色心,為說界分。色為十一分,心為七分。至於藥治,可例上也。此之人法,通凡及聖;觀察識妄,斯唯聖證。謂我能觀,此凡想倒,不可信也。(三、釋上人法)就解上人法中,戒慧非一名諸,體唯缺有名出,離此法外,非餘法能名要,順法治惑,故曰成就也。」(戒疏記卷七‧五三‧一六)


作俗人門師法

亦名:為在家人作師法

子題:教化俗人作福五事、五事為檀越尊重恭敬、入俗家五法、有九事不應俗家坐、入聚落離過用心法

行事鈔‧導俗化方篇:「毗尼母云,若為在家人作師,教化作福有五事:一﹑不應檀越舍止住;二﹑不繫心貪利;三﹑為別別說法,布施持戒八齋等;四﹑不與共娛樂;五﹑不繫心,常欲相見。又五事,為檀越尊重恭敬:一﹑非親舊處不往返;二﹑不求形勢,料理檀越家業;三﹑不共竊語,令家中生疑;四﹑不教良時吉日,祠祀鬼神;五﹑不過度所求。入俗家五法:一﹑入時語小;二﹑斂身口意;三﹑攝心,卑恭而行;四﹑收攝諸根;五﹑威儀庠序生善。有九事,不應俗家坐:一﹑雖為禮拜,心不恭敬;二﹑雖往迎逆,心不慇重;三﹑雖讓令坐,而心不實;四﹑在不恭敬處令坐;五﹑有說法言,心不採錄;六﹑雖聞有德,不信受之;七﹑知有甚多,若求與少;八﹑知有美食,反設麤者;九﹑雖供給與,如市易法,並不應坐。反此,便坐。若入聚落〔離過用心法〕,應卑恭慚愧,不著六塵攝心行之。如高山,懸巖絕險,方寸之處,而足蹈之;念念生怖,更無餘念,臨淵亦爾。如月行世,動手於空,四方無著等云云。」(事鈔記卷三九‧一○‧一六)


坐禪過相

子題:十事不成就禪法

行事鈔‧諸雜要行篇:「十輪,十事不成就禪法:樂著作役、言說、睡眠、種種所求,及以六塵。但為利養,多諸過罪,乃至入阿鼻獄中。我聽清淨比丘,受第一供養。若坐禪比丘,闕少眾具,但念諸惡;若眾緣具,心得專一。」資持記釋云:「初明十事。樂著二字,貫下十事。作役、言說、多求,是掉散;睡眠即昏塞;此四合六塵,總為十矣。我下,次明聽受供給。眾具既闕,多起攀緣,禪法不成故。」(事鈔記卷四○‧三三‧五)


大盜戒犯境

亦名:盜戒犯境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犯境之中,謂六塵、六大,有主之物,他所吝護;非理致損,斯成犯法。若無主物,及以己物;或為緣差境奪,心想疑轉。雖有盜取之心,而前非盜境,並不結犯;唯有本心方便。」(事鈔記卷一七‧一一‧一四)


大盜戒盜人物物相

亦名:盜人物之物相

子題:盜六塵、盜六界、盜空、盜識、胸行、胸行、胸行蛇毒藥師、六根偷盜、眼盜、盜六大、盜風、胸行師、伎倆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一、引論文)明了論中,盜義極多。且約眼耳鼻舌身心,於六塵,起不如法行,或犯重,或犯輕;若人食毒,或為蛇螫,犯如此罪。若人偷地水風空等界,亦犯波羅夷,悉從盜戒判。(二、引疏解)(一﹑六塵解云,有諸仙人,是胸行蛇毒藥師。作仙人書字,見者皆愈(癒),欲見者須價直;比丘被害,偷看之咒,計直犯重;乃至他人學得,偷看亦爾。祕書疏等,偷看準此。若誦咒治病,欲學須直;比丘密聽,計直得重。偷嗅嘗觸,亦如是知。若祕方要術,病者心緣即差,得直方示,得直聽寫;比丘受法就師,心緣得差,不與價直,故犯重也。(二﹑六界)次約六界,前三可知。有咒扇藥塗;比丘偷搖,不與價直〔即名盜風〕。若起閣,臨他空界,妨他起造,即名盜空。論云等者,等於識界。智慧屬識;人有伎倆,不空度他,須與價直;比丘方便,就彼學得,不與價直,即是盜識謂盜智用。」  資持記釋云:「胸(胸)者,謂以胸當前而行;毒藥,一切害人命者,謂諸仙人,能治上二毒,故號為。」(事鈔記卷一八‧八‧六)

戒本疏‧四波羅夷法:「(一﹑)如諸仙人,是胸行師。有人蛇螫,作仙人書,見者皆愈,然須價直;比丘被害,偷看,不問損與不損,看時即犯。以此例諸秘方要術,不許人傳,偷見違惱,何啻在五?所謂眼盜。下根例之。如誦咒治病,欲學須直;比丘密聽,計直犯重。偷嗅嘗觸,亦例此知。若要方術,病緣即差,得直方與,得直聽寫;比丘受學,心緣得差,不與價直,故犯重也。(二﹑六大)次約六界前地、水、火可知。如律中,有咒扇藥塗;比丘偷搖,不與價直,是謂盜風。若起閣斜臨,妨他起造,是名盜空。智者識界也,人有伎倆,不空度他,得直方與;比丘方便,就他學得,不與價直,即也。識不可盜,以無形故,但可從緣,盜其智用耳。」  行宗記釋云:「六根中,初句徵起。如下,列釋,初委釋眼根。胸行師,準論合云胸行蛇毒藥師謂蛇以胸、而行。螫,施亦反,謂蟲行毒也。下下,例餘五根。次六大中,大謂六皆廣遍、,界謂六相差別;體同名異,前後各標。就文,初略指前三。如律下,引釋後三,初明盜風。若下,次明盜空。智下,後明盜識。,謂藝能也。識不可盜者,謂不可盜去;但其機巧,為人所學,故云盜耳。」(戒疏記卷六‧五○‧五)


尸羅九義

子題:尸羅言冷、尸羅名善夢、尸羅名習、尸羅名定、尸羅名池、尸羅名纓絡、尸羅名鏡、尸羅名威勢、尸羅名頭

行事鈔‧標宗顯德篇:「毗婆沙云,具戒足者,戒言尸羅,亦言行也,亦云守信,亦名為器。尸羅言,無破戒熱,及三惡道熱故;亦名善夢,持者常得善夢故;亦名為,由善習戒法故;亦名為定,若住戒者,心易得定故;亦名為池群聖所浴故;亦名纓絡,老少中年服常好故;亦名如鏡,由戒淨故,無我像現故;又名威勢,如來在世有威力者,是尸羅之力故,餘如驅龍事,五百羅漢不能逐之,有一羅漢,但以護戒力故,便即驅出,以輕重等持也;又戒名為頭,能見苦諦諸色,乃至知色陰等法故。能善護故,言守信也。能至涅槃城,故言行也。功德所依,名器也。」

資持記釋云:「(一﹑)初明尸羅。義含九種,故須皆以尸羅二字貫之。冷、池、纓、鏡、頭,此五從喻;夢、習、定、勢,此四從法。又第四明生定;鏡、頭喻發慧;餘六當體是戒。又六中,初明體,二是所感,三即牽行,池謂滅惑,纓謂德彰,勢謂功勝。破戒熱是因中結業,三惡熱是果上受苦。纓絡者,論明世纓老少中年有好不好,戒纓則常好。如鏡者,鏡明則像現,戒淨,無我理顯。無我字,祖師加之。威勢中,初舉聖以明。如來德懾魔軍,威伏外道,若親在眾,破僧不成,強狠眾生,見即歸命。餘下,引事以證。論云,罽賓國有龍名阿利那,受性暴惡,住處近僧伽藍,數為暴害。時有五百羅漢共集,以禪定神力而不能遣,後有一人(祇夜多尊者)不入禪定,直彈指語言:『賢善遠此處去。』龍即遠去。諸羅漢問之,彼云,我不以禪定力,直以謹慎於戒,守護輕戒,猶如重禁。文中但以下,即引彼答,但束其詞耳。如頭者,頭則具納六塵,戒則總收眾善,故以喻焉。論中備對六塵,今舉初後,略其中間,故云乃至。今引足之,謂聞名身等義,嗅覺意華即七覺支,嘗出離無事寂靜三菩提味三菩提翻正覺,覺禪定解脫等觸。苦是三界果相,故如色也。色陰等者,即餘四陰,論云,知總相別相總即心色,五陰則色總心別,十二入則心總色別,十八界心色俱別。二﹑守信者,以違本受,則為無信。三﹑行;四﹑器,二並從喻。」(事鈔記卷三‧一八‧一六)


怖人六塵相

亦名:六塵怖人

子題:色怖、聲怖、香怖、味怖、觸怖、法怖

行宗記釋云:「戒本,辨相,犯中分二。初,六塵示人者,律云,者,或作象、馬、鬼形等;聲怖者,或貝、鼓、啼聲等;香怖者,樹葉、花果香及臭氣等;味怖者,醋、甜、苦、?(澀),令彼嘗怖觸怖者,熱冷、重輕、麤細、滑澀,令觸怖;法怖者,語云,夢汝死、罷道等。結輕重者,即知不知也。次,說六塵語人,即上六相,但說為別,輕重亦同。」(戒疏記卷一五‧一四‧一四)


怖比丘戒制意

亦名:恐怖戒制意

戒本疏‧九十單提法:「(波逸提)恐怖戒五十五。出家之士,理宜迭相將護,許無觸惱;今以六塵等相,恐怖前人,令生惶悸,廢修正業,惱深過重故制。」(戒疏記卷一五‧一三‧一一)


怖比丘戒犯緣

亦名:恐怖戒犯緣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五緣:一﹑大比丘;二﹑作怖彼意;三﹑以色聲六塵事,一一示說;四﹑者一一相 現;五﹑見聞。便犯。不問前人怖以 不怖,皆墮;律中不了者吉羅。」(事鈔記卷二四‧三六‧四)


怖比丘戒開緣

亦名:恐怖戒開緣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不犯者,或闇地無火,或大小便處,謂是惡獸,便怖;乃至行聲,謦咳聲等,而恐畏。若以色示人,不恐意;餘塵亦爾。若實有是事相,或夢中見當死、罷道、失物,和尚父母重病若死,語彼令知。若戲若誤,一切不犯。」資持記釋云:「不犯中,初開色聲。謦欬,謂嗽聲也。若以下,開非意,則通六塵。若實下,點法塵。下開戲誤,可知。(事鈔記卷二四‧三六‧一五)


持犯成就處所對心明止持

子題:行前三心得有持義、識、想、受、行、犯一重戒餘戒常淨儼然、持毀皆有持

戒本疏‧持犯方軌:「前將止持,對心以明。若無染汙,以明止持行前三心,得有持義。謂識想受,此之三心,非業非記。流入行心,方成別業。故分四陰,以為二分。豈非本有戒體,外無染汙,光潔純淨,名之為持?三心非記,受體是記,故得持也。」

行宗記釋云:「上句標舉。若下,正釋為三,初通示。據此非持,取本受體,說名為持,故云有義。古人目為端拱止持;以非造作,任運成故。謂下,別簡四心分二所以。統論四行,止持有二;餘之三種,並局行心故也。豈下,結顯。三心下,釋疑。問:『三心何分?』答:『了別所緣境名即通指六識;取所領之相謂取所領六塵之相,則為六想;領納所緣名謂六觸因緣生六受,一一各有苦、 樂、不苦不樂三受之異,皆從違、順、非違非順而生;造作之心,能趣於果,名為謂六受之後,各起善、不善、不動業等,亦名六思,思即是業。若大乘經,則受、想、行、識,列次不同。由受生想,從想起行,由行成識。今依小論,則識、想、受、行,以取最初一念了別之心,名;次起想像,名復次領納,名受;後起業思造作,名行。』問:『破毀之人,有此持否?』答:『據篇聚中,犯一重戒餘戒常淨儼然。是則持毀皆有持。今文且從持說,故云無耳。』(戒疏記卷四‧五○‧一)


頭陀

亦名:抖擻

行事鈔‧頭陀行儀篇:「善見云,頭陀者,漢言抖擻。謂抖擻煩惱,離諸滯著。聖善住意天子經云,頭陀者,抖擻貪欲、瞋恚、愚癡,三界、六入,一一別論。又云,我說此人能善抖擻。如是抖擻,不取不捨,不修不著,我說此人能說頭陀。」資持記釋云:「善見,初二句翻名。抖擻,舉棄於物,令盡無餘,從喻為名。謂下,釋義。煩惱是惑,滯著即業。聖善經中,彼經天子下,有所問字。經但示義,頗合論名。初示行相。抖擻,即能治之智;欲恚癡,即所治煩惱。一一別論者,彼云,抖擻貪欲,抖擻瞋恚,抖擻愚癡,抖擻三界,抖擻內外六入。六塵為外,六根為內。今鈔總牒。故此指之。又下,次歎修說,初歎修。故云能善。如是下,歎說。不取不捨,謂於法離有無二執;不修,謂不取所修行;不著,謂不取所證道。彼云,無有少法可取,既無所取,則無所捨,又無自他兩修,則無所證著故。不見自修。不見他修。(事鈔記卷三六‧二‧一七)


[法相辭典(朱芾煌)]
內外六處所攝法差別分別有六百六十

此中且約眼等六根,色等六塵,名立一種增至十種,說為六百六十。非盡理釋。如瑜伽三卷十頁至十五頁廣說。繁不備錄。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三能變

謂一切法都要經過這三種識的合作之力,才能現起,才能存在。初能變的是阿賴耶識,當某一業的種子成熟時,即具有能變境界的力量,遇到增上緣,便變現起來,名為異熟能變;次能變的是第七末那識,這是說業的種子雖然成熟,然而也倚賴於末那識不斷的執我,發揮它恒審思量的作用,然後境界才能存在,所以名為思量能變;第三能變的是前六識,這是說雖然七八兩識,具有能變的性能,然而若沒有六識依六根,了別六塵,則境界亦不可能成立,所以名為了別能變。


三識

1.真識、現識、分別事識。真識就是我們的自性清淨心,也就是離生滅相的真心;現識就是能變現的識,也就是阿賴耶識,因它含藏一切的善惡種子,能變現根身世界;分別事識就是依阿賴耶識而生的眼耳等六識,在六塵境界中起種種的分別。2.指末那識、阿賴耶識、奄摩羅識。


二識

起信論所說,即阿賴耶識和分別事識。阿賴耶識華譯為藏識或無沒識,因它含藏一切法的種子而不沒失;分別事識又名意識,即依阿賴耶識而生分別色聲等六塵之眼耳等六識。


內塵

色聲香味觸法六塵分為內外二種,眼耳鼻舌身等五識所緣之色聲香味觸為外塵,意識所緣之法為內塵。


六境

又名六塵,即色、聲、香、味、觸、法。因此六法是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所對之境,故名六境。


六妄

即眼耳鼻舌身意六塵,因此六塵是凡夫們所迷妄的境界。


六處

六根的別名,處是出生之義,謂出生六識之處,指六根緣六塵,生起六識故。


六衰

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能衰耗人們的真性,所以叫做六衰。


六識

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言六根對色聲香味觸法之六塵而生的見聞嗅味覺思的了別作用。因為是八識中的前六識,故常被稱為前六識。


六賊

色聲香味觸法六塵,以眼耳鼻舌身意六根為媒,自劫家寶,故喻之為賊。有道之士,眼不視色,耳不聽聲,鼻不嗅香,舌不味味,身離細滑,意不妄念,以避六賊。


分別識

即第六意識,因第六意識常隨著六塵的種種境界而起分別。


十二入

即六根與六塵。與十二處同。


十二處

六根六塵合稱為十二處。處是出生之義,即由六根六塵出生六識。則六根、六塵、六識便合成十八果。


十八界
合眼、耳、鼻、舌、身、意之六根,色、聲、香、味、觸、法之六塵,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之六識,名為十八界。此中因根對塵,中間發識以了別境界。如眼根為能發,眼識為所發,色塵為助發。眼根如是,餘根可類推。每一根的根境識,必須同時具備,才會發生效用。其關係有如下表:

十 八 界 及 其 效 用

    六根界┌眼  耳  鼻  舌  身  意
       │根  根  根  根  根  根
       └界  界  界  界  界  界
        │  │  │  │  │  │
        │  │  │  │  │  │
    六塵界┌色  聲  香  味  觸  法
       │塵  塵  塵  塵  塵  塵
       └界  界  界  界  界  界
        │  │  │  │  │  │
        │  │  │  │  │  │
    六識界┌眼  耳  鼻  舌  身  意
       │識  識  識  識  識  識
       └界  界  界  界  界  界
        │  │  │  │  │  │
        │  │  │  │  │  │
    效用  見  聞  嗅  嘗  覺  思


味塵

六塵之一。


四無明

一、纏無明,纏即纏縛,謂由於此無明之惑的纏縛,使人不能出離生死;二、隨眠無明,謂無明煩惱長時隨逐眠伏於第八阿賴耶識中;三、相應無明,謂意識緣於六塵之境,識與境相應,而起無明煩惱;四、獨頭無明,又名不共無明,謂未有六塵之境相對,而意識獨緣想六塵之境,因識與境不相應,無明獨起,所以叫做獨頭無明。



指不淨和能污濁人們真性的一切事物,如四塵五塵六塵等是。


塵相

六塵之相。


如意通

又名神足通,或神境通,五種之一。變現自在,故名如意;飛行自在,故名神足;能在六塵境界中轉變自在,故名神境。


妄念

虛妄的意念,亦即凡夫貪戀六塵境界的心。


定散

定者禪定,心常住於一境;散者散亂,心常攀緣於六塵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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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教育部)]
十八界

ㄕˊ ㄅㄚ ㄐㄧㄝˋ
佛教對於現象的分類,也就是現象的十八個範疇。認識的對象有六類,即色、聲、香、味、觸、法,謂之六塵。相對於對象的認識官能有: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謂之六根。認識作用也有六種,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謂之六識。共成十八類。《大智度論.卷三○》:「於五眾、十八界、十二入、六種十二因緣等眾多法中,假名『眾生』。」


十二處

ㄕˊ ㄦˋ ㄔㄨˋ
佛教用語。佛教將認識的官能和認識對象共分成十二類。認識官能即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謂之六根。認識對象有:色、聲、香、味、觸、法,謂之六塵。處是生長門之意。因為一切心理活動都是由根和塵相結合而生,故稱為「十二處」。《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苦非蘊,十二處非真實。」


一塵不染

ㄧ ㄔㄣˊ ㄅㄨˋ ㄖㄢˇ, 1.塵,比喻物欲,佛家以色、聲、香、味、觸、法為六塵。一塵不染指修道人六根清淨 ,不受塵俗干擾。《喻世明言.卷二九.月明和尚度柳翠》:「他從小出家,真個是五戒具足,一塵不染,在皋亭山顯孝寺住持。」《紅樓夢.第一一三回》:「我想他一塵不染,是保得住的了,豈知風波頓起,比林妹妹死的更奇。」後比喻品性高潔廉明。《清史稿.卷二九九.路振揚傳》:「向聞振揚操守廉潔,今覽此奏,非一塵不染者不敢言也。」《文明小史.第一二回》:「他自己做了幾十年的官,依然是兩袖清風,一塵不染。」

2.非常乾淨,一點灰塵都沒有。《隋唐演義.第六回》:「乃一淨室去處,窗明几淨,果然一塵不染,萬緣俱寂。」也作「纖塵不染」。


五道

ㄨˇ ㄉㄠˋ, 1.五路,五個方面。《文選.陳琳.檄吳將校部曲文》:「萬里剋期,五道並入。」唐.王昌齡〈塞上曲〉:「五道分兵去,孤軍百戰場。」

2.佛教用語。稱天、人、地獄、畜生、餓鬼為「五道」。南朝宋.鮑照〈佛影頌〉:「六塵煩苦,五道綿劇。」

3.五道將軍。參見「五道將軍」條。《喻世明言.卷一五.史弘肇龍虎君臣會》:「轉頭逢五道,開眼見閻王。」


全文檢索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