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巳時。即今之午前十時也。說文曰:「日在巳曰禺中。」天台取華嚴經日出三照之文,配於五時教以第四之般若時定為禺中時之教。
智顗所主張之天台宗教判。即將佛教諸經典之內容加以分類、解釋。從釋尊說法之順序分為華嚴、鹿苑、方等、般若、法華涅槃等五時;從教導眾生之形式方法分為頓、漸、祕密、不定等四種類(化儀四教);又依適應眾生根機而教導之教理內容,分為藏、通、別、圓等四種類(化法四教)。以上總稱為五時八教,其關係如左表所示。
(一)五時,智者大師將佛陀所說之一代聖教,分判為五時。
(1)第一華嚴時,指佛陀成道最初之三七日間說華嚴經之時期,如日照高山之時。當時說教之內容是正說圓教,兼說別教,而說法之對象是別教之大菩薩眾與圓教中之優秀份子。從佛陀教化之意義言,因是佛陀自內證之佛慧,擬試驗是否適合眾生根機,故稱擬宜時;從教之順序來說,相當於初從牛身擠出之乳味。華嚴經有前分與後分之區別,前分是三七日時之說法,不含聲聞在內;後分如入法界品,則有舍利弗等大聲聞在內。但此時之說法程度太高,聲聞皆如聾如啞,未能收到化益之效果。
(2)第二鹿苑時,是指佛陀說華嚴經後之十二年間,於十六大國說小乘四阿含經之時期,如日照幽谷之時。因佛陀最初說法之場所在鹿野苑,故此時期稱作鹿苑時;又取所說經之名,故亦稱阿含時。此期所說之教法程度較低,僅為小乘法(即三藏教)。從佛陀教化之意義而言,因是以根機較淺者為對象而誘導之,故稱誘引時;在教之順序上,此期譬喻為酪味。
(3)第三方等時,指鹿苑時之後八年間說維摩、思益、勝鬘等大乘經典之時期,如日照平地之時(食時)。此時之教法併說藏、通、別、圓四教,打破視第二時得小乘之淺證為與佛之深證同一之偏見。其中所說斥小歎大(斥責小乘而讚歎大乘)、彈偏褒圓(彈訶偏教而褒揚圓教)之意義,乃欲啟發小乘人生起恥小慕大(恥小乘,尊大乘)之心。若從佛陀教化之意義而言,此期稱彈訶(訶責小乘)時;在教之順序上,則喻為生酥味。又「方等」為大乘經之通稱,此時為初說大乘經之時期,故亦稱方等時。
(4)第四般若時,指方等時之後二十二年間,說諸般若經之時期,故依經名而立名,如日照禺中之時(巳時)。此時所說教法,在內容上為通、別、圓三教。從佛陀教化之意義言,此時為淘汰大小乘分別之偏執,說諸法皆空,融合大小乘於一味,故稱為淘汰時;在教之順序上,喻為熟酥味。此一時期乃佛陀為須菩提等說般若,令其仰慕大乘,且由二乘更進展至大乘中之空,故稱為般若轉教;以此能消除法上之區別,故亦稱法開會。其中,除闡示通教的消極之空(即共般若,為三乘共學之般若)外,亦說明別圓二教積極的不空中道之理(即不共般若,為菩薩所學之般若)。
(5)第五法華涅槃時,指為使受教者之能力進至最高境界,證入佛知見之時期,約於佛陀在最後八年間說法華經與入涅槃之前一日一夜說涅槃經之時期,如日輪當午之時。此時所說之教法純係圓滿之圓教,即會通前四時之淺方便教,並彰顯真實之開顯圓。從佛陀教化之意義上言,此不止於理論上之法開會,乃是實際令一切皆證入之人開會;在教之順序上,喻為醍醐味。法華經與涅槃經之關係在於顯揚畢竟一(佛)乘;法華經屬於前番五味中之後教後味,係將華嚴時以後至法華經間之二乘加以開會,令成就「入佛知見」為大目的(大收教);涅槃經則對法華經所遺漏之有能力者,追說追泯藏、通、別、圓四教,並說佛性常住、扶律談常,教化使令成佛,故為後番五味中之後教後味,亦稱後教涅槃經(捃拾教)。
除華嚴三照、涅槃經五味外,另有法華長者窮子喻,亦顯示佛陀一代教化之次第。如左表所示。
五時復有通、別二種。別五時,即將佛陀教化眾生之方法,依次分為五時期,以顯說法之次第;通五時,則指於每時期中,相應受教者之能力而說法,使其各得不同之法益,以顯教法之融通。此外,關於五時之年限有多種異說,又此五時是否應以時間而別之,或以理論之組織分類之,自古以來即成為爭論之問題。
(二)八教即謂化儀四教(佛陀教化眾生所用之形式與儀則)與化法四教(佛陀教化眾生所採用之教法內容)。
(1)化儀四教:1.頓教,佛陀最初將自內證之方法直接教示眾生;相當於華嚴經之所說。2.漸教,教化之內容由淺而漸深之教法;相當於阿含(初)、方等(中)、般若(末)三時所說。3.祕密教,佛陀應眾生之不同根機能力因材施教,施予個別教化,而彼此互不相知。4.不定教,各種根機之眾生雖同坐一席,然隨各人之能力,所體悟之教法不一定。
其中,祕密教與不定教之共同點為「同聽異聞」,即同座一席聽法,而所聞法各異,但前者相互俱不知利益之差別,是為人法俱不知,後者則了知相互利益之差別,是為人知法不知。又不定教原意謂各人所體悟之教法不一定,故嚴格言之,上述祕密教理應稱為祕密不定教,而不定教則應稱為顯露不定教。對此,頓漸二教乃為公開之教法,故稱之為顯露定教。
(2)化法四教:1.三藏教,略稱藏教。即小乘教。即為三乘人說阿含經,以明但空(僅知空之一面,而不知同時有不空之面)之理,並由析空觀(分析之觀空,又作拙度觀)而入無餘涅槃之教。該教之菩薩已制伏見思二惑,惟未斷盡煩惱,為教化眾生,經三阿僧祇劫至證悟之長期間實踐因行,故稱伏惑行因。2.通教,「通」有通同、通入與共通等三義。以該教為聲聞、緣覺、菩薩三乘所共通之大乘初門教,故稱通教。即由如幻即空(一切事物皆由因緣所成立,故為如幻之空假)之理,觀體空觀(觀全體本來畢竟空,又作巧度觀)之教。此教菩薩中之鈍根者,僅能理解較淺之教理,與藏教之菩薩同證菩提果(通同);勝根菩薩則能領悟教中所含深奧之中道妙理,最後入別圓二教(通入)。如此由通教轉進別教者,稱為別接通(或別入通),由通教轉進圓教者,稱為圓接通(或圓入通)。同時,通教之菩薩為學習別教之教,而以別教修行之名目來表示通教之位次,此稱為名別義通。3.別教,別,有不共與歷別二義。即:不共二乘而獨為菩薩說(不共),此點別於其他三教,又由差別面觀察諸法(歷別),故稱別教。此教次第觀空、假、中三諦而悟中道之理,但因其中道別於空、假,故稱但中(觀空、假之外另有獨立之中)之理;其觀法為次第三觀,又稱隔歷三觀。別教之菩薩,至初地後悟中道之理,與圓教之人相同,但在初地以前從但中之理體悟其中所含之不但中(空、假不離中)之理,即自十住至十迴向之間,有從別教轉進圓教者,此稱圓接別(或稱圓入別)。前述別接通、圓接通及圓接別,合稱三被接。被接之意,主要是指於觀理之際,體悟其中所含之深意,由此再繼續轉進更高層次之教。以上三教,在理論上皆可通至佛果,但實際上行者在因中即被接,以致無人可達三藏教之斷惑位、通教八地以上,乃至別教初地以上,故稱為有教無人(無人證教),或果頭無人(無至佛果者)。4.圓教,圓,意即不偏、圓融、互備。即不論迷悟,在本質上並無區別,此為真實之理,亦為佛所覺悟之理,故圓教在顯示佛之所悟,亦即為明示佛陀自內證之教。此教觀空、假、中三諦之理在一諦中互具其他二諦,故此中道之理稱為不但中之理。圓教之菩薩以一心觀空、假、中三觀,故此三觀稱為一心三觀,或稱不次第三觀、圓融三觀。
以上四教中,藏、通二教為教證俱權(教與證俱為方便,非真實法),別教為教權證實(教為方便法,證為真實法),圓教則為教證俱實(教、證俱為真實法)。若以此配於五時,則第一華嚴時正說圓教兼說別教(兼),第二鹿苑時但說三藏教(但),第三方等時則對說四教(對),第四般若時帶通別二教正說圓教(帶),第五法華涅槃時中法華為純圓教,而涅槃經之追說為並說四教,追泯則為純圓教。同時,法華之圓(今圓)與說法華經以前之四時圓(昔圓)雖為同一教義(今圓、昔圓圓體無殊),但論其作用則互有優劣,故謂今圓為純圓獨妙之開顯門,而超越前四時之昔圓,顯出殊勝之作用。由此,法華經乃四教之外,「超八醍醐」之最勝教,亦即超越化儀、化法等八教,而為最上之醍醐味教。〔法華玄義卷一、卷十、四教義卷六、法華經文句卷六下、維摩經玄疏卷六、摩訶止觀卷五下、天台八教大意、學天台宗法門大意、天台四教儀、天台四教儀集註卷上、天台四教儀集解卷上、天台四教儀備釋卷上〕(參閱「三照」641、「五味」1104、「譬喻」6809) p1132
全一卷。又作四教儀、諦觀錄。高麗僧諦觀撰。收於大正藏第四十六冊。宋初,諦觀應吳越王之請,攜帶天台三大部至我國,投於螺溪義寂門下,深研天台之學,十年後示寂,同門於其故篋中,發現本書,為研究天台教義大綱與觀心(實踐修行)要略之入門書。內容係刪補灌頂之「天台八教大意」而成,以法華經信解品之譬喻與涅槃經之五味、華嚴經之三照等譬喻為中心,判別天台五時,及頓、漸、祕密、不定等化儀四教,並略述藏、通、別、圓等化法四教之名義、教說、行人、行位、證果等,復以摩訶止觀之二十五方便略述圓教之十乘觀法。其後智旭以本書觀點過於簡略,乃萌發述作「教觀綱宗」之動機。本書之註釋書極多,歷來以宋朝從義之四教儀集解三卷、南宋元粹之四教儀備釋二卷與元朝蒙潤之四教儀集註三卷為本書三大註釋書。〔佛祖統紀卷十、新編諸宗教藏總錄卷三、大明三藏聖教北藏目錄卷四、閱藏知津卷四十二〕 p1341
巳時,即午前九時至十時頃。今泛稱中午用齋前之時刻為禺中。此外,天台宗引華嚴經日出三照之文配以五時教,而將其中第四之般若時定為禺中時教。 p3923
即判別解釋佛陀一生所說教法之相狀差別。略作教相、判教、教判、教攝。即依教說之形式、方法、順序、內容、意義等,而分類教說之體系,以明佛陀之真意。蓋佛教經典為釋尊一代所說之教,為數甚多,且說教出現時地與因緣各異,因應對象根機義理亦互有出入,欲知其意旨、因緣、次第,非賴整理諸經典及判定其價值,無法明瞭佛陀之真實意旨,於是產生教相判釋。
就經典自身而言,例如法華經等,係示以大乘、小乘之別;楞伽經示以頓、漸之別;華嚴經說三照;涅槃經說五味;解深密經說三時之別。凡此皆是開教相判釋之端緒。論書方面,大智度論舉出三藏與摩訶衍、顯露與祕密之說;十住毘婆沙論有難行道與易行道之說;戒賢、智光則有「三時教」之說。以上分類,大抵以教說內容之深淺為主,而非依據說法之形式而判別。
在我國所翻譯諸經論,非依其成立次第傳譯,而係於同時傳譯不同時代,甚或教理內容相互矛盾之經典,以致初學者不容易理解其中奧義,而無法入門。又諸具有創見之大德,為明示其所信奉教義之立場,以及指導初學者,故常將此諸經論之繁雜教說,加以組織體系化,並判定其價值與解釋其教相。此乃我國佛教在教相判釋方面特別興盛之因。
判教特盛行於南北朝時代,故後世有「南三北七,義成百家」之評,此後至隋、唐,亦陸續出現新教判。給予我國教相判釋以最大啟發者,乃是曇無讖所譯之大般涅槃經,其卷十四以從牛出乳,從乳出酪,從酪出生酥,從生酥出熟酥,從熟酥出醍醐,比喻從佛出生十二部經而出修多羅,又據以出方等經、般若波羅蜜、大涅槃等,一方面表示整個佛教教義有其體系,一方面亦顯示教義有高下深淺,樹立教相判釋之典型。竺道生就如來之說法立善淨、方便、真實、無餘四法輪之四種區別,唱導頓悟成佛。劉宋之慧觀將此頓漸思想引入教判,把佛陀一代之教法大別為頓、漸二教,以華嚴經為頓教,於漸教中作五時次第之分別。法雲依法華經立牛車、羊車、鹿車、大白牛車之四乘教。而於北地,北涼曇無讖立半、滿二教之教判;北魏菩提流支於一音教外,別有頓、漸二教之說;地論宗南道派之慧光又立頓、漸、圓三教,更就其宗旨而分因緣宗、假名宗、誑相宗、常宗之四宗判。
又依智顗於法華玄義卷十上舉南三北七之教判,據此,江南依佛說法之形式,立頓、漸、不定等三教,其中,漸教方面有:(一)虎丘山岌師所舉之有相教、無相教、常住教等三時教。(二)宗愛、僧旻於無相教之後再舉同歸教,合為四時教。(三)定林寺僧柔、慧次、慧觀於同歸教之前再舉褒貶抑揚教,共立五時教。至於北方七師之教判,則為:(一)武都山劉虬判立人天教、有相教、無相教、同歸教、常住教等五時教。(二)菩提流支判立半字教與滿字教等二教。(三)光統判立因緣宗、假名宗、誑相宗、常宗等四宗。(四)護身寺自軌於四宗外另加法界宗,稱為五宗教。(五)耆闍寺安廩判立因緣宗、假名宗、誑相宗、真宗、常宗、圓宗等六宗。(六)北地某禪師立有相大乘、無相大乘二種大乘。(七)菩提流支(或謂鳩摩羅什)判立一音教,即指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
智顗於法華玄義中縱橫難破「南三北七」十家,而自立三種教相、五時八教之教判,其所依者為法華經,故就三種教相根性之融不融、化導之始終不始終、師弟之遠近不遠近三種相,以示法華經優於他經;所謂五時,即佛成道後對種種根機,應機所說之法門,以時間分類為華嚴、鹿苑、方等、般若、法華涅槃等五時;又將佛陀教導之形式方法分為化儀四教(頓、漸、祕密、不定)、化法四教(藏、通、別、圓)。然化儀四教實淵源於南北諸師之說,化法四教亦基於北地諸師之說而成,故其教判可說集南三北七之大成。
此外三論宗之吉藏立聲聞、菩薩二藏,於菩薩藏中又別開根本、枝末、攝末歸本三法輪,此為二藏三轉法輪判。唐法相宗之玄奘依解深密經、金光明經等,立轉法輪、照法輪、持法轉三法輪之判。其弟子窺基立三教八宗之判,三教中以諸阿含等之小乘義為有教,三論、般若等為空教,華嚴、深密、法華等為中道教;八宗者則以犢子部等為我法俱有宗、薩婆多部等為有法無我宗、大眾部等為法無去來宗、說假部經部等及成實論為現通假實宗、說出世部等為俗妄真實宗、一說部等為諸法但名宗、般若諸經及中百論等為勝義皆空宗、法華等經及無著等所說之中道教為應理圓實宗。華嚴宗之法藏於華嚴經探玄記卷一中,舉從來十家之判而予以批判,別立五教十宗之判,五教指小乘教、大乘始教、終教、頓教、圓教;十宗者,乃就窺基八宗之前六宗,加上一切皆空宗、真德不空宗、相想俱絕宗、圓明具德宗。其他尚有宗密之五教說、延壽之三宗說、明代智旭之禪教律三學一源論等各種教判之說,其中以智顗之五時八教、窺基之三教八宗、法藏之五教十宗最為著名。
日本方面,則有:真言宗空海大師立顯教、密教二教判及十住心之教判,台密安然說五時五教,親鸞說二雙四重,日蓮立五綱之說等。〔大乘義章卷一、大乘玄論卷五、解深密經疏卷一、華嚴經疏鈔玄談卷四〕 p4602
略稱「譬」或「喻」。為使人易於理解教說之意義內容,而使用實例或寓言等加以說明,稱為譬喻。其梵語有四,即:upamā, drstānta, udāharana, avadāna。四者之間有所差異,upamā 為類推、比較之意,表示比較、相似、同一,如法華經中之火宅喻、藥草喻等譬喻故事;drstānta 與 udāharana 均為因明用語,係論述某一教說之後,作為實際例證之陳述語;avadāna 為九部經或十二部經之一,音譯阿波陀那,在形式上與「本生譚」相同,廣義言之,包含佛傳文學、讚佛文學、因緣故事等。其梵文本代表經典有譬喻百頌詩集(梵 Avadānaśataka)、天業譬喻(梵 Divyāvadāna)、菩薩本生鬘論(梵 Jātaka-mālā)等,其漢譯本有賢愚經、六度集經、百喻經、撰集百緣經、菩薩本生鬘論、雜寶藏經、大莊嚴經論、菩薩本緣經等。
蓋釋尊說法,巧用譬喻,大小乘諸經論多處舉示譬喻以說明教法要旨。一般而言,譬喻大多舉示現今之事實,然亦間有舉示假設之例證。如以滿月比喻某人之容光煥發,以眼前之小物推比大物,或以粗境粗法喻顯細境細法,或準照部分(或全體)之類似點加以類推、譬喻。
據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九師子吼菩薩品載,依譬喻方式之不同,可分為八種,即:(一)順喻,依事物生起之順序所作之譬喻。(二)逆喻,逆於事物生起之順序所作之譬喻。(三)現喻,以當前之事實所作之譬喻。(四)非喻,以假設之事件所作之譬喻。(五)先喻,於比喻之事項前所說之譬喻;即先說譬喻,後舉所欲喻顯之教法。(六)後喻,於比喻之事項後所說之譬喻;即先說教法,後舉譬喻。(七)先後喻,先後所說之譬喻;即於闡說教法之前後均作譬喻以彰顯之。(八)遍喻,譬喻內容全部契合所欲喻顯的事項之全部內容;即逐一設喻,並逐一說明教法,如以植物為喻,逐一說其萌芽乃至開花、結果,以之逐一比喻佛弟子之出家乃至成道。若就類別而言,常見於諸經論中之著名譬喻有:(一)顯示諸現象之存在悉無實體、一切皆空之譬喻。大品般若經卷一舉出十喻:即(1)如幻喻,譬如魔術師,以幻術變化出諸物;謂諸法本非實有,但以見聞之故,能識別諸相,此稱如幻假有、如幻即空。(2)如焰喻,焰,即指塵影,日光照射時,因風吹動而令塵埃飛散,譬如在曠野中,因見塵影,誤以為水,遂生取執之心;謂煩惱纏縛眾生,流轉於生死曠野中,令起男女等相,而致愛著沈淪。(3)如水中月喻,又作水月喻。譬如月在空中,影現於水,曚昧小兒,見水中月,歡喜欲取;謂實相之月,猶如法性,在於實際之虛空中,然在凡夫心中則現為我、我所之相,且執此幻相以為實。(4)如虛空喻,譬如虛空,但有假名而無實體,非可見之物,如吾人遠眺,轉見薄青色;謂凡夫之人,遠離無漏真實智慧,故捨棄實相,而執著於差別之現象,遂見彼我、男女、屋舍、城郭等種種雜物。(5)如響喻,譬如深山峽谷,從聲有聲,稱之為響(回音),無智之人謂為實有人語音聲;謂諸法皆空,亦唯誑相而已。(6)如犍闥婆城喻,犍闥婆城,又作乾闥婆城,意譯作尋香城,即指蜃氣樓。譬如日初出時,見城門、宮殿、行人等蜃氣所成之幻相;謂無智之人在本空之五陰、十二入、十八界中,妄見有我與諸法。(7)如夢喻,譬如夢中無實事,卻妄執為有,夢覺之後,始知空無所有;謂若能遠離煩惱執著,則了知一切虛幻無實。(8)如影喻,又作光影喻。譬如光映而影現,不映則無;謂我相、法相之影,俱為煩惱遮住正見之光所現。(9)如鏡中像喻,譬如鏡中之像,非鏡所作,非面所作,非執鏡者所作,亦非自然所成,亦非無因緣而成;謂諸法皆空,不生不滅,非自作、他作、共作、無作,但以凡夫不解,遂陷迷惑。(10)如化喻,譬如諸天、仙人等以神通力假變人形,然無生滅苦樂之實;謂諸法亦如是,無有生滅,如化而成,亦無實有,是知諸法皆空。
上述十喻之中,前九喻說空以破諸法之有,後一喻則是以空不生不滅說空。大智度論卷六云(大二五‧一○五下):「諸法雖空而有分別,有難解空,有易解空,今以易解空喻難解空。」又此十喻亦見於般若部諸經典,然略有異同。此外,大日經卷一舉出下列十喻,即:幻、陽焰、夢、影、乾闥婆城、響、水月、浮泡、虛空華、旋火輪等,稱之為「十緣生句」。以此十喻作觀,則稱十緣生觀、十喻觀。
(二)顯示人類肉體為空與無常之譬喻。維摩詰所說經卷上方便品列舉十喻,稱為維摩經十喻、十種喻身,即:聚沫、泡、炎、芭蕉、幻、夢、影、響、浮雲、電等十喻。古來對此解釋不一,例如鳩摩羅什以之作為無常之比喻;僧肇以之作為空之比喻;慧遠亦以之作為空之比喻,然以前五喻各別相應於五陰,而以後五喻通於五陰全部。
又諸經論所舉類似之譬喻俯拾皆是,如舊譯華嚴經卷七舉出水沫、幻、野馬、水中月、夢、浮雲等六喻;鳩摩羅什譯之金剛般若經舉出夢、幻、泡、影、露、電等六喻;菩提流支譯之金剛般若經舉出星、翳、燈、幻、露、電、泡、夢、雲等九喻;攝大乘論本卷中舉出幻事、陽炎(陽焰)、所夢(夢境)、影像(鏡像)、光影、谷響、水月、變化等八喻用以喻顯「依他起性」之理,故稱依他八喻。此外,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二針對凡夫與外道不知真相之迷妄,而舉出渴鹿陽焰、乾闥婆城、夢中諸境、畫像高下、翳目垂髮、火輪非輪、水泡摩尼、水中樹影、明鏡色像、風水出聲、日照洪浪、咒術機發等十二喻。
又比喻人類肉體無常之譬喻,較著名者,另有注維摩詰經卷二之「是身如丘井」之故事,謂昔有人獲罪於王,其人畏罪逃走,王令醉象追之,其人怖急,遂自投枯井,墜半井時,於井壁得一腐草,即以手執之。井底有惡龍,吐毒向之;傍有五毒蛇,復欲加害;又有黑白二鼠嚙其腐草,草將斷裂;醉象臨其上,復欲取之。其人危苦,極大恐怖。其時,頂上有一樹,樹上有蜜,滴落其人口中;以著味之故,遂忘怖畏。此則故事中,以丘井比喻生死,醉象比喻無常,毒龍比喻惡道,五毒蛇比喻五陰,腐草比喻命根,黑白二鼠比喻黑月與白月,蜜滴比喻五欲之樂,罪人得蜜滴而忘怖畏者,則比喻眾生得五欲之蜜滴而不畏諸苦。其他諸經亦可見此一譬喻,稱為二鼠嚙藤喻。後世繪畫多以虎代象,稱為無常之虎,二鼠則稱月日之鼠。
(三)顯示佛陀一代教化次第之譬喻:(1)據舊譯華嚴經卷三十四寶王如來性起品載,太陽初出,先照諸大山,次第及於一切大地;以此比喻佛之出世,順次教化菩薩、緣覺、聲聞與根機低淺者,稱為華嚴經三照、華嚴三照。(2)據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四聖行品載,從牛出乳,依其精製程度,順序可得酪、生酥、熟酥、醍醐;以此比喻從佛出十二部經,復從十二部經出修多羅,從修多羅出方等經,從方等經出般若波羅蜜經,復更從般若波羅蜜經出涅槃經。上述之五味原係顯示自整體佛教(即十二部經)漸出其要之譬喻,其中以涅槃經為要中之要、最勝之教。但歷來諸師表示教化之次第,大多將五味與華嚴三照之說互相依用。(3)天台宗智顗將涅槃經之五味說,配於五時,而從說教之順序,與受教之機(對象)所得之利益兩方面加以判釋佛陀一代之教化,此即華嚴時(乳味)、阿含時(酪味)、方等時(生酥味)、般若時(熟酥味)、法華涅槃時(醍醐味)。其中,法華經即相當於前番五味中之後教後味,涅槃經則相當於後番五味中之後教後味。復就化法四教言之,以藏教為例,凡夫如乳,須陀洹如酪,斯陀含如生酥,阿那含如熟酥,阿羅漢與辟支佛如醍醐。藏、通、別三教各具五味,圓教獨具一味。(4)隋代灌頂(561~632)之涅槃經會疏卷十三根據諸經論與歷來諸師之說,謂牛為涅槃經之教主,乳為戒聖行,酪為定聖行,生酥為四諦慧聖行,熟酥為二諦慧聖行,醍醐為一實諦慧聖行。
(四)顯示三乘斷惑修行深淺不同之譬喻。優婆塞戒經卷一以兔、馬、象等三獸渡河之情形比喻聲聞、緣覺、菩薩等三乘斷惑修行之深淺。譬如三獸有強弱,河水有底岸,兔、馬力弱,雖能至彼岸,但涉水未深;僅象之渡河,得至其底。此蓋以水比喻因緣之理,謂聲聞覺悟最淺,緣覺稍深,菩薩最深。法華玄義卷八下則以三獸比喻通教之三乘,以水喻即空,底喻不空。
(五)顯示佛陀應眾生根機施以各種不同教法之譬喻。其目的不外為導入佛境;此一譬喻與顯示佛之法身不滅而遍於虛空之譬喻結合為七種譬喻,稱作法華七喻。據法華經載,即:(1)火宅喻,又作火宅三車喻。出自譬喻品。譬如家宅遭遇大火,幼兒仍在宅中遊玩,不知脫離危險,長者乃施設方便,告以門外有幼兒所期望之羊車、鹿車、牛車等三車,藉以誘出門外,遂共乘大白牛車脫離火宅。於此譬喻中,火宅比喻三界,謂三界為五濁、八苦等苦惱所聚,無法安住;幼兒比喻眾生,謂眾生貪著三界,耽於享樂之生活,不知處境之危險;長者比喻佛,羊車比喻聲聞乘,鹿車比喻緣覺乘,牛車比喻菩薩乘,大白牛車比喻一佛乘。此一譬喻,歷來有三車家與四車家之不同看法,主張方便之牛車與大白牛車為同一,而立三車之見的三論宗與法相宗,稱為三車家;主張方便之牛車與大白牛車有別之天台宗、華嚴宗,則稱為四車家。(2)窮子喻,又作長者窮子喻。出自信解品。窮子原係長者之子,然以年幼即流離失所,不知自己之出身,後輾轉浪至長者家,見府第之豪貴,心大恐懼,欲疾走而去,長者一見便識,設施種種方法,收為嗣子,以令其自覺。以此比喻佛對自認為聲聞者施設種種方便,增上其心,轉為菩薩之自覺。(3)藥草喻,又作雲雨喻。出自藥草喻品。譬如諸藥草種類有別,名色各異,雖密雲瀰布遍覆,同受一雨所澤,然因根、莖、枝、葉之別,大、小諸樹各稱性而長,致各有差別。謂眾生根性各異亦復如是,佛陀隨眾生品類,以教化眾生各自之智性,治癒其病惑,令證入菩提。天台宗依據此一譬喻,而謂受如來方便法雨之眾生有「三草二木」之別,其中小草配於人天乘,中草配於二乘,上草配於藏教菩薩,小樹配於通教菩薩,大樹配於別教菩薩;準此,遂有五乘七方便人之譬喻。(4)化城喻,又作寶處化城喻。出自化城喻品。譬如有一旅行者,本欲行至五百由旬之寶處(真實之悟界),然於中途因疲憊而休止,其時,優越之指導者即在三百由旬處假現化城(方便之悟界),藉之誘導旅行者抵達寶處。(5)衣珠喻,又作繫珠喻。出自五百弟子授記品。譬如有人至親友家,醉酒而臥,時彼親友因官事當遠行,即以無價寶珠繫其衣內而去,其人醉臥,毫不覺知。其後,為求衣食故,備受艱苦。直至親友告知贈珠之事,生活遂得改善無缺。謂二乘人過去世曾在大通智勝佛之處結下大乘之緣,然為無明所覆而隱蔽不顯,今依如來方便開示,遂能入於一佛乘。準此,又以「衣裡寶珠」、「衣內明珠」等用語喻指眾生本具之佛性。(6)髻珠喻,又作頂珠喻。出自安樂行品。譬如轉輪聖王將覆藏在髮髻中之寶珠解開,給予功臣觀看。謂如來說法華經,開顯所有權教(方便教)而會歸一乘實教,給予二乘亦必成佛之證明。(7)醫子喻,又作醫師喻。出自如來壽量品。譬如孩童不知毒藥而狂吞,父遂給予妙藥而治之。謂三乘人不知權教為方便而深信,如來出而導歸於一乘。
(六)以蓮花顯示法華開顯之旨之譬喻。智顗之法華玄義序王稱為蓮華三喻、迹本三喻。即於法華經之迹門「施開廢」,於本門「垂開廢」,而以蓮之實(比喻實與本)與其花(比喻權與迹)為喻,有所謂「為蓮故華」、「華開蓮現」、「華落蓮成」等語。
(七)顯示如來藏之譬喻。稱為如來藏九喻。據如來藏經、究竟一乘寶性論卷一、大明三藏法數卷三十四等載,即:(1)譬如佛所化無數蓮花,忽然萎變,無量化佛在蓮花內,相好莊嚴,結跏趺坐。萎花比喻無明煩惱,佛身比喻如來藏。謂一切眾生煩惱身中本有功德莊嚴之如來藏,然為無明貪惑所覆而不能見。(2)譬如醇蜜在巖樹中,無數群蜂圍繞守護,故欲取蜜,必先除彼蜂。群蜂比喻無明煩惱,蜜比喻如來藏。謂一切眾生本具之如來藏原有功德法味,然為無明所纏繞,則不得其用。(3)譬如稻、麥、粟、豆等,所有精實為糠所裹,若不去糠,則不堪食用。稻、麥、粟、豆等比喻如來藏法身之體,糠比喻無明煩惱。謂如來藏法身之體深隱在無明煩惱中,不得受用。(4)譬如真金雖墮於糞穢中,然永不變質,若知其所在,則得覓取而用之。真金比喻如來藏性,糞穢比喻無明煩惱。謂如來藏性為無明煩惱所覆,然不失本淨,一旦尋獲,去其垢穢,則復現其明潔淨性。(5)譬如貧窮家,其屋宅內地藏有珍寶,卻了無所知,待發掘後始得用處。貧家比喻眾生,珍寶比喻如來藏性,地比喻無明煩惱。謂眾生雖具如來藏性,然為無明煩惱所覆,了不自知。(6)譬如菴摩羅果之種子深藏於果實之中,安住不動,未能萌芽生成,然亦含藏不朽,若遇地緣,種植其中,久後自成大樹王。菴摩羅果之種子比喻如來藏,果實比喻無明煩惱。謂如來藏久藏於無明煩惱中,安住不動,然亦始終不朽,其後若遇佛法殊緣,則自然萌生,證成無上菩提。(7)譬如真金之像,披裹臭穢弊垢之衣,棄擲於地,流轉曠野,見者不知,皆賤視之。真金之像比喻如來藏清淨法身,臭穢弊衣比喻無明煩惱,曠野比喻三界之生死大海。謂眾生雖有如來藏清淨法身,然為無明煩惱所纏裹,故墮在生死大海之中。(8)譬如貧賤女,身懷貴胎(轉輪聖王)而不自知,猶作賤子之想。貧賤女比喻無明煩惱,貴胎比喻如來藏清淨法身之體。謂一切眾生以無明煩惱之故,不知自身即有如來藏清淨法身之體。(9)譬如鑄造金像,真金在內,燋模在外,其模為黑泥覆蔽,形狀燋惡,令人不能推知其內有真金。真金比喻如來藏性,燋模之黑泥比喻無明煩惱。謂如來藏性被無明煩惱所覆蔽,眾生遂沈浮於闇昧迷惑中,全然不識自身中之如來藏性。
上述譬喻皆在喻顯一切眾生皆由無始以來之煩惱覆蔽,以至本來清淨無染之如來法身不得顯現。又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七之「貧女寶藏喻」相當於上述之第五喻,四卷楞伽經卷二之「大價寶垢衣喻」相當於第七喻。此外,前述法華七喻中之「衣珠喻」亦為如來藏之譬喻。與之類似者,另有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七之「額珠喻」,係用以比喻佛性。譬如王家有大力士,其眉間有金剛珠,與他人角力時,力士以頭抵觸對方額上,金剛珠即沒於膚中,不知所在;其處有瘡,力士乃命良醫為之治療。時有明醫,善知方藥,診之即知此瘡係由金剛珠入體所致,遂教其照鏡,始知珠之所在。如是,眾生不知自己本具之佛性,待佛陀教導始覺悟。
(八)顯示念佛三昧殊勝之譬喻。觀佛三昧海經卷十舉出長者閻浮檀金、王寶印、長者如意珠、仙人誦咒、力士明珠、劫盡時之金剛山等譬喻,皆用來比喻念佛三昧之殊勝功德。
(九)顯示自眾生貪、瞋煩惱中生清淨之往生心之譬喻。出自善導之觀經疏散善義。譬如有人遭群賊、惡獸追趕,向西逃亡,發現一條四五寸寬之白道,白道一邊是火焰兇猛之火河,一邊是波濤洶湧之水河,逃亡者心知進退皆難免一死,值此危急之際,忽聞東岸傳來「決心往白道」,西岸傳來「一心正念即刻來」之呼聲;逃亡者遂不顧一切渡過白道,到達西岸,終獲無窮幸福。上述之故事,水河比喻眾生之貪愛,火河比喻眾生之瞋恚,白道比喻清淨之往生心。即表示眾生依東岸釋迦之發遣與西岸彌陀之招喚,遂生起清淨之往生心,以此而得往生淨土。此稱二河白道喻或二河譬。
除上述各種類別之譬喻外,經典中常用之譬喻尚有:(一)師子身中蟲,出自仁王經卷下,略稱師蟲。譬如獅子,雖號稱萬獸之王,死後尚不免為自身中之蟲所食;以此比喻在佛法中破壞佛法者。(二)盲龜浮木,出自雜阿含經卷十五、中阿含經卷五十三等。譬如大海中有一盲龜,壽命無量,每百年探出水面一次,而海中有一浮木,中有一孔;盲龜若欲遇值此浮木之孔,則甚為難得。謂人類生於此世、遇佛聞法之機緣極為稀罕難得,彌足珍貴。〔雜阿含經卷五、卷十一、卷四十三、譬喻經、五陰譬喻經、大品般若經卷十五、卷二十三、卷二十六、法華經卷一、卷六、金光明經卷一、大毘婆沙論卷一○三、卷一四三、卷一四五、大智度論卷三十五、卷五十四、成唯識論卷八、法華文句卷五上、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末、翻譯名義集卷十四〕 p6809
在佛典中,五味有時亦指鹹、苦、酸、辛、甘之五味。但是,與佛教教義之說明有關之五味,則指《涅槃經》所舉的譬喻,亦即乳味、酪味、生酥味、熟酥味、醍醐味,天台宗藉此五味配以分判佛一代教法的五時。北本《涅槃經》卷十四〈聖行品〉云(大正12‧449a)︰
「譬如從牛出乳,從乳出酪,從酪出生酥,從生酥出熟酥,從熟酥出醍醐。醍醐最上,若有服者,眾病皆除,所有諸藥悉入其中。善男子!佛亦如是。從佛出十二部經,從十二部經出修多羅,從修多羅出方等經,從方等經出般若波羅蜜,從般若波羅蜜出大涅槃,猶如醍醐。」
依《四教儀》所說,以五味配屬五時有二意︰(1)約教相生,謂如乳等五味相生,次第不亂,華嚴等五時教也順次相生。(2)約機濃淡,就五味的濃淡論所被得益的淺深。
智顗在《法華玄義》卷十論五味時,更立前番、後番之別。前番五味係經由華嚴、阿含、方等、般若以至於法華,而以法華為後教後味;後番五味為在法華座上為未入實者更以般若淘汰之,方令入涅槃,是以涅槃為後教後位。
五味雖次等相生,但後四味非直接由牛所出,因此以之喻五時同是佛說,其義不明,故天台大師舉日光三照的譬喻,以闡明五時皆是佛說。
天台宗廣用五味作喻,有四義︰(1)喻一代五時,如以上的說明;(2)喻毒發不定;(3)總喻凡夫與四教;(4)別喻四教的行位,即藏通別圓四教各具五味。約圓教而言,內凡相似位以義立小乘內凡位中四善根之名,初信如煖,二信至七信如頂,八、九、十信如忍及世第一法,更加住上作五位,以對五味。
〔參考資料〕 吉藏《大品經遊意》;《三論遊意義》;《涅槃經會疏》卷十三;淨影《涅槃經義記》卷十;《大乘玄論》卷五;《法華玄義釋籤》卷一(上);《法華經玄義》卷十(下);關口真大編著《天台教學の研究》。
判教用語。依大小乘經典之說法時期,判定釋尊一生之說法為五個階段。又稱五時教。此五時之說,始於劉宋時代的慧觀,其後蕭齊時代的劉虬、隋代的天台智顗、唐代的法寶也各立五時說,但分法不同。由於彼等皆視大小乘經典為佛說(實則大乘經典係佛滅後數百年始告陸續出現),因此所作的教判,並不合歷史事實。茲分述如次︰
(一)劉宋‧慧觀所立︰首先分判一代聖教為頓漸二教,漸教又分五時教︰(1)三乘別教,又名有相教。(2)三乘通教,又名無相教。(3)抑揚教,又名褒貶抑揚教。(4)同歸教,又名萬善同歸教。(5)常住教,又名雙林常住教。
《三論玄義》云(大正45‧5b)︰
「言五時者,昔涅槃初度江左,宋道場寺沙門慧觀仍製經序,略判佛教凡有二科。一者頓教,即華嚴之流,但為菩薩具足顯理。二者從鹿苑終竟鵠林,自淺至深,謂之漸教。於漸教內開為五時。一者三乘別教,為聲聞人說於四諦,為辟支佛演說十二因緣,為大乘人明於六度,行因各別,得果不同,謂三乘別教。二者般若,通化三機,謂三乘通教。三者淨名,思益讚揚菩薩而抑挫聲聞,謂抑揚教。四者法華會,彼三乘同歸一極,謂同歸教。五者涅槃,名常住教。」
《大品經遊意》亦云(卍續38‧11下)︰「慧觀法師云︰阿含為初,波若為第二,維摩、思益等為第三,法華為第四,涅槃為第五。」此中,第一時阿含,即三乘別教。第二時般若,即三乘通教。第三時維摩、思益等,即褒貶抑揚教。第四時法華會,即萬善同歸教。第五時涅槃,即雙林常住教。
慧觀此說,為我國判教之嚆矢,一時流行於江南之地,劉虬、僧柔、慧次、智藏、法雲等諸師均爭相承襲,僧宗、寶亮等,又以之配於《涅槃經》所說的五味之譬喻,使此說益加彰顯,至天台智顗而集其大成。
又,《法華玄論》卷三云(大正34‧382b)︰「爰至北土,還影五教製於四宗。」北地慧光所立之四宗判教,即以此五時教為本。
(二)蕭齊‧劉虬所立︰亦判一代聖教為頓、漸二教。漸教中更立五時之別︰(1)人天教,(2)有相教,(3)無相教,(4)同歸教,(5)常住教。
《大乘義章》卷一云(大正44‧465a)︰
「劉虬說言︰如來一代所說,無出頓漸,華嚴等經是其頓教,餘名為漸,漸中有其五時七階。言五時者,(一)佛初成道,為提謂等,說五戒十善人天教門。(二)佛成道已,十二年中,宣說三乘差別教門。求聲聞者,為說四諦。求緣覺者,為說因緣。求大乘者,為說六度。及制戒律,未說空理。(三)佛成道已,三十年中,宣說大品空宗般若維摩思益,三乘同觀,未說一乘、破三歸一,又未宣說眾生有佛性。(四)佛成道已,四十年後,於八年中,說法華經,辨明一乘,破三歸一,未說眾生同有佛性,但彰如來前過恒沙未來倍數,不明佛常,是不了教。(五)佛臨滅度,一日一夜,說大涅槃,明諸眾生悉有佛性,法身常住,是其了義。此是五時。言七階者,第二時中,三乘之別,通餘說七。」
《法華玄義》卷十(上)云(大正33‧801b)︰「北地師亦作五時教,而見謂波利為人天教,合淨名、般若為無相教,餘三不異南方。」然《出三藏記集》卷九所載的〈無量義經序〉(劉虬作),唯出七階而未舉五時。
(三)隋‧天台智顗所立︰將一代聖教之說時總別為五期,更約化儀立頓、漸、祕密、不定等四教,稱化儀四教。約化法立藏、通、別、圓等四教,稱化法四教。五時者,(一)華嚴時,(二)阿含時(鹿苑時),(三)方等時,(四)般若時,(五)法華涅槃時。此五時雖依據前述慧觀等人所說,但又併華嚴攝於五時中,又合法華、涅槃為第五時,乃不同於前者之處,今略述於下︰
(1)華嚴時︰指佛初成道時,於三七(二十一日)間,闡說《華嚴經》的時期。「華嚴時」係依所說經題而立名,其所說之法既示圓教,兼示別教,謂「圓兼一別」,乃對大菩薩眾及大乘根熟之凡夫(即別圓大機)所說。自佛之化意來說,是佛向鈍根機類擬自證之佛慧,試其是否適合而說,故依擬機之宜樂,此期稱作擬宜時。結果,其機如聾,如啞,未更發大乘之機。
(2)阿含時(鹿苑時)︰謂繼華嚴時之後,十二年間,於十六大國說小乘四阿含經之時期。因其最初說法處在鹿野苑,故又作鹿苑時。今稱阿含時,是從經立名。此時所說之法,僅限於三藏教。從佛化眾之立意來說,此時之教法,係為誘引不堪大化之機類而說,故又稱誘引時。
(3)方等時︰謂阿含時之後八年間,說示大乘《維摩》、《思益》、《楞伽》、《楞嚴》、《金光明》、《勝鬘》等經典的時期。此時教法並說藏、通、別、圓四教,乃釋尊為訶責於阿含時得小乘證果,而執其所證與佛相同之人,令其興起恥小慕大之念而說,故從佛之化意來說,此時又稱彈訶時。
又,「方等時」之名,《四教儀備釋》釋云(卍續102‧142下)︰「四教並談,曰方;四機普益,曰等。」蓋此亦依經題而立,因方等是大乘經之通名。乃阿含之後,初說大乘經之時,故特以「方等」為名。
(4)般若時︰謂方等時後二十二年間,說《摩訶般若》等諸部般若經典之時期,亦依所說經名而稱般若時。其教法說示別、圓二教,兼說通教。從佛的化意來說,係為淘汰由前時所說而引起之大小別見情執,而說一切法空之時期,故又稱淘汰時。
(5)法華涅槃時︰由於前四時,四十餘年之調停方便,眾生根機逐漸純熟,釋尊為使彼等入佛知見,在最後八年間,說示《法華經》,更於涅槃之際,在一日一夜間,宣說《涅槃經》。其所說之法乃純圓獨妙之教,此圓與前四時所說之圓不同,但其體無別。前四時所說之圓是相對於藏、通、別之圓,此時的圓是開會前四時之二乘、三乘之權法,而顯真實之圓,即開顯之圓。由此說示,二乘小機開會得入一佛乘,佛之化意至此圓滿,故此時又作開會時。
以上之五時判教,乃本《法華經》〈信解品〉之長者窮子喻、《華嚴經》〈寶王如來性起品〉之日光三照及《涅槃經》〈聖行品〉之五味相生之說而成。「法華窮子喻」以旁追、二誘、體信、領知、付業五段詳明五時調機入實之次第。「華嚴日光三照」以日出照高山、幽谷、平地之次第(平地又別為食時、禺中、正中三時)喻示五時。「涅槃五味」以乳、酪、生酥、熟酥、醍醐五味之相生示五時。故天台大師之五時判教即根據上說而設。今將五時與上者之關係表示如下︰
┌───┬───┬────┬──┬───┬──┬─────┐
│五 時│所說法│年 時│化意│窮子喻│五味│日光三照 │
├───┼───┼────┼──┼───┼──┼─────┤
│華嚴時│ 兼 │三七日 │擬宜│ 旁追 │ 乳 │高山 │
│鹿苑時│ 但 │十二年 │誘引│ 二誘 │ 酪 │幽谷 │
│方等時│ 對 │八年 │彈訶│ 體信 │生酥│食事┐ │
│般若時│ 帶 │二十二年│淘汰│ 領知 │熟酥│禺中┼平地│
│法華 │ │ │ │ │ │ │ │
│ 時│ 圓 │八年 │開會│ 付業 │醍醐│正中┘ │
│涅槃 │ │ │ │ │ │ │
└───┴───┴────┴──┴───┴──┴─────┘
(四)唐‧法寶所立︰約機解之淺深,將一代聖教立為五種說時︰(1)小乘教,(2)般若教,又名大乘教,(3)深密教,又名三乘教,(4)法華教,又名一乘教,(5)涅槃教,又名佛性教。法寶在《俱舍論疏》卷一云(大正41‧458a)︰
「世親論主,意無朋執,依第一時制造此論,同第一時,依第二時造般若論,說諸法皆空,同第二時意,依第三時釋攝論等,旨趣同其解深密意,依第四時述法華論,明二乘無滅,與前三教別,依如來藏無上經等諸大乘經,述佛性論,會經中說一分決定無涅槃法,以為不了,依涅槃經造涅槃論。」
法寶之五時說,在其所著《一乘佛性究竟論》中有詳述,但該書僅存第三卷,缺教判章,故其內容不詳。
〔參考資料〕 (一)《大般涅槃經集解》卷三十五;《華嚴經疏》卷一;《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六。(二)《三論遊意義》;《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法華經玄贊》卷一;《華嚴經疏》卷一;《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六;《五教章復古記》卷二。(三)《法華玄義》卷一、卷十;《八教大意》;《四教儀》。(四)《能顯中邊慧日論》卷一;《一乘要決》卷上。
天台宗之判教用語。為五時與八教(化儀四教與化法四教)的總稱。天台智顗所立的判教名稱。茲分五時、化儀四教、化法四教三方面略述如次︰
(一)五時︰指佛陀一生說法的五個階段。即華嚴時、鹿苑時、方等時、般若時、法華涅槃時。略如下述︰
(1)華嚴時︰佛於初成道三七日間說《華嚴經》,以自證之法試機的時期。
(2)鹿苑時︰佛於鹿野苑等地,十二年間說小乘阿含教,誘引鈍根機類的時期。
(3)方等時︰其後八年間說《維摩》、《思益》、《楞伽》等經,歎大乘、貶小乘,彈訶小乘之執的時期。
(4)般若時︰其後二十二年間說諸部般若,淘汰大小別見之執情的時期。
(5)法華涅槃時︰最後八年說法華,由前四時之教化,開會純熟之機緣而令入實,更於入涅槃前夕說《涅槃經》,為未受前時化益的眾生說眾經,隨而泯之令入實相的時期。
(二)化儀四教︰指頓教、漸教、祕密教、不定教,乃就佛教化之形式與方法分類而成。
(1)頓教︰指對大機直施佛自證之法,不用誘引方便,如《華嚴經》的說教即是。
(2)漸教︰謂由淺及深,次第誘引,阿含、方等、般若三時期即是。
(3)祕密教︰謂佛以神力對受化的彼人此人,隱祕地令得各別之法,彼人此人共聞佛之一音,而不知彼此所得之法。
(4)不定教︰謂受化的眾生雖同坐一席,然隨各人根機之不同,所體悟之教法亦不一定。前二種化儀是豎的化儀,後二種是橫的化儀。
(三)化法四教︰指藏教、通教、別教、圓教,乃就佛化益的內容分類而成。故化儀譬如藥方,化法譬如藥味。
(1)藏教︰說但空之理,令證二乘小果的教說。
(2)通教︰說通同三乘之因果,其理雖是但空,但含中理(即不但空),令鈍根與藏教同證其果,利根則轉入別圓二教。
(3)別教︰說但中之理,令修次第三觀,證十二品斷之佛果。
(4)圓教︰說不但中之理,令修圓融三觀,證四十二品斷之佛果。
四教若分大小,藏教屬小乘,其他屬大乘;若分權實,藏、通、別三教為權,圓教為實。
此五時八教乃天台大師己證之法門,出自《法華玄義》卷一、卷十及《四教義》等。五時豎說化導之始終,化儀橫豎互判化導之法式,化法橫示化物之教法,茲將其關係(配以華嚴五味)圖示如下︰
化儀四教 五 時 五味 化法四教
頓教────華嚴時 (乳味)兼 藏教
┌初
漸教┤中 鹿苑時 (酪味)但 通教
└末
秘密教───方等時 (生酥味)對────別教
不定教───般若時 (熟酥味)帶
┌約教────圓教
非頓非漸┐┌法華時………純┤
││ └約部
├┤(醍醐味)
││ ┌追說
非秘密非┘└涅槃時…………┤ 開顯圓
不定 └追泯
天台大師之前有南三北七諸師,之後有三論宗的二藏三輪、法相宗的三時教、華嚴宗的五教十宗諸說,互競其美。其中,較晚出的華嚴五教,雖橫判教法之淺深優劣,然未豎說設化的次第順序,故橫豎共備,最為周全者,實推天台大師五時八教之判教。
◎附一︰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八講(摘錄)
首先,關於五時。《華嚴經》〈性起品〉(晉譯本)說︰「日出先照高山,後照大地。」此喻佛的說法是先從高處說起,即先對大智之人說,因此,《華嚴》應該居於第一時。其次,佛在鹿苑為五比丘講小乘教,屬第二時。又次,講一般大乘如方等,屬第三時。又次,講《般若》,為第四時,最後講《法華》、《涅槃》,為第五時。因為智顗推崇《法華》,故判它為最後第五時。這樣,他就把當時傳入我國的大小乘經,都比較合理的排列到五時中去了。
其次,關於八教。這是從形式與內容兩方面分教為二種。從形式上講,有「化儀四教」(教化的方式),即頓、漸、祕密、不定。佛說的法儘管是一樣,但聽講的人「同聞異解」,假如同聞異解而各不相知,就叫做祕密;互相知道,就叫做不定。這種分法,和其前的舊說還是有聯繫的。從內容上講,有「化法四教」(法指教理),這是天台的獨特講法。它的來源︰一個是慧文、慧思以來對教的看法,他們認為佛說法的位次有「通」(通三乘)、「別」(大別於小)、「圓」(圓滿)。另一個是《瓔珞本業經》,此經也講三觀,聯繫空假中的互相關係來分,就是「由假入空觀」,「由空入假觀」,「中道第一義」。天台是講觀的,認為教與觀有密切聯繫,所以可由三觀中看出教的不同,這就是從內容上來判教了。「由假入空觀」有兩種方法,一是析色入空,這指小乘的說諸色法由極微構成,因而可以析色成空。二是大乘說的「當體成空」。這樣,就有四種教︰「藏」(指小乘,因為《智論》批評小乘只懂三藏)、「通」、「別」、「圓」。由「化法四教」加上「化儀四教」再與五時結合起來,總稱為「五時八教判釋」。事實上,重點只在「化法四教」,所以也稱之為「天台四教」。用四教配合諸經,「藏教」是小乘的阿含(經律論),「通教」是三乘相通的,如《般若》等(因為其中講到與小乘有共有不共),「別教」是指《維摩》,特別顯示了大乘的優越,「圓教」是指《華嚴》、《涅槃》和《法華》。──這三種經仍有區別︰《華嚴》講十地有其特殊的看法,所以是圓教而兼別教,《涅槃》也是圓教,但其中也講到以前的通、別、半、滿等,但是追說追泯,並非提倡它們,而是循佛法之脈絡,肯定天台本宗所崇奉的《法華》才是純圓。
四教的判教後來就成為天台宗的一個特點,這雖是創自智顗,但都是經其弟子灌頂整理過。例如,《維摩》的玄疏和文疏以及從中分出來的《四教義》等。對於智顗《玄義》裡講教相之處,灌頂還加上了按語,叫做《私記》,補充了很多說法。例如,以《般若》跟《法華》《涅槃》比高下,則《般若》要差一些,這只是一般的說,事實上,三經在高下方面,還不能作決定的看法。灌頂這些補充,反映了當時三論盛行,他因而採取了一種調和的立場。由於灌頂對判教的整理,天台宗的議論對後來佛學發生了很大影響,如賢首宗判教所採取的五教說,就用了天台四教的基本觀點。唐代湛然為了顯示己宗,就曾對賢首襲取四教之說有所批評。
原來賢首宗為了突出《華嚴》的地位,把它列入圓教,同時拿《法華》之圓來做高低的比較。認為在漸頓上也可以各有藏通別圓;《華嚴》是「頓圓」,而《法華》只屬於「漸圓」,要遜一籌。這一說法,見於清涼澄觀的《華嚴疏鈔》中。由此還引申︰《法華》雖也有頓的意思,但只是漸中之頓,《華嚴》則是頓中之頓,是「頓頓」。湛然想復興天台,在《止觀義例》中大作文章,用四十六番問答來破斥這種說法。其中特別提出,賢首這些說法實由於不懂天台判教有雙重意義,有時是就「相」而言,有時是就「部」而言的。在頓中只可以有「相」、「部」兩個標準,說有「相頓」(以圓相為頓)有「部頓」。《法華》所講的是「圓相頓」,由「相」而言,《華嚴》的頓是「部頓」,則由「部」而言。其為圓頓與《法華》相同,那裏有什麼頓中之頓呢。
◎附二︰牟宗三〈天台宗之判教〉(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 )
(一)五時八教
五時者,將佛成道後說法之經過分為五階段︰(一)華嚴時,說《華嚴經》;(二)鹿苑時,說四阿含;(三)方等時,說諸方等大乘經,如《維摩》、《思益》、《楞伽》、《密嚴》、《三昧》、《金光明》、《勝鬘夫人》等經;(四)般若時,說諸般若經;(五)法華涅槃時,說《法華經》與《涅槃經》。
八教者,頓、漸、祕密、不定為化儀四教。「化儀」者說法教化眾生之方式也,如世藥方。藏、通、別、圓為化法四教。「化法」者說法教化眾生所說之法之內容也,如辨藥味。上列五時所說之經,辨其內容,不外藏、通、別、圓;辨其說之方式,不外頓、漸、祕密、不定。詳列如下︰
第一時︰佛於成道後,第二七日,在寂滅道場,現毗盧遮那法身;四十一位法身大士及宿世根熟之天龍八部,一時圍繞,如雲籠月,在海印定中,以頓之方式說圓滿修多羅,即《華嚴經》是。約機約教,未免兼權。何者﹖(一)只攝大機,不攝小機,猶有一隔之權;(二)不開權;(三)不發迹。此三意未周,故為別教,非真圓教。說其為圓教者只就佛法身而言耳。此如日出先照高山,未照及平地幽谷,約味而言,如從牛出乳,為乳味。
第二時︰以小乘在第一時如聾如啞,故離莊嚴道場,遊鹿苑,脫毗盧遮那佛法身,現老比丘相,成劣應身(即釋迦生身),在菩提樹下以草為座,俯就小乘根性,依漸之方式為說四阿含教。此純為小乘教,亦三意未周︰(一)不攝大機,(二)不開權,(三)不發 迹。此約一日,如日照幽谷。約味,則為從乳出酪。
第三時︰第二時說小乘教已,不能令其滯於小乘,故為引小入大故,乃依漸之方式說諸方等經。在此方等經中,彈偏斥小,歎大褒圓,四教俱說。藏教(小乘教)為半字教,通、別、圓為滿字教。對半說滿,故言對教,此對大乘根性而說。中言小乘,但予彈斥,大小不融。故亦三意未周︰(一)不明逗緣彈斥之意,(二)不開權,(三)不發迹。雖四教俱說,猶是權說也。於中雖有圓教,然只是隔離之圓。客觀地自法理而言之,而不問其所以,或說之之方式,則自可同於圓教。然若一問及其所以,則自具體而真實的內容意義而言之,則可知其並非真實圓教。此約一日,則為食時。約味,則為從酪出生酥。
第四時︰說方等經後,復依漸之方式說般若以融通之。般若部中不說藏教,只帶通別二正說圓教,實只是依共般若與不共般若說圓教也。共般若為通教,通者大乘而共小乘者也。不共般若為別圓教,別圓者專限於大乘而不共小乘者也。無論共不共,般若實只是共法。通別圓之異不能只以般若定。此意見下詳論。般若之精神為融通與淘汰。融通者,統會歸於大乘而融化於實相一相,所謂無相也。淘汰者,遣蕩相著也。此中之圓教實只是般若之作用的圓,尚非開權顯實發迹顯本之真實的圓,即一念三千之存有論的圓。是故般若仍三意未周︰(一)不明通被大小與融通淘汰之意(佛之本懷),(二)不開權,(三)不發迹。此約一日,為「禺中」時(日在巳時為禺中)。約味,則為從生酥出熟酥。
以上二、三、四,三時所說之經皆為漸說,總名為化儀之「漸教」。華嚴為頓說,則為化儀之「頓教」。化儀之「祕密教」者,如前四時中,如來三輪不思議故,或為此人頓說,或為彼人漸說,彼此互不相知,均令得益,故言「祕密教」。化儀之「不定教」者,亦由前四時中,「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此則如來不思議力能令眾生於漸說中得頓益,於頓說中得漸益。如是得益不定,故言「不定教」。然無論祕密或不定,其義理內容只是藏、通、別、圓。
第五時︰經般若融通淘汰後,諸根成熟,如是應說法華,開權顯實,發迹顯本,開前頓漸,會入非頓非漸。此云法華非第一序上之頓漸,亦非第一序上之藏通別圓,乃是開決後第二序上非頓非漸之圓實教也。此圓實教,若依不斷斷,低頭舉手皆是佛道,圓因圓果,以及「一念心即具三千,非縱非橫,非一非異,玄妙深絕,非識所識,非言所言,所以稱為不可思議境」,諸義而言,亦可說是頓說頓示,在此,圓即頓,頓即圓,圓頓是一也。可是若依開權顯實,發迹顯本,以顯示出此圓實境而言,則此圓實教亦可說是漸說,故法華亦曰「漸圓」,因不似華嚴之不開權,因根本無權故,不發迹,因根本無迹故,只直就佛之自證以頓說「稱法本教」也。法華之此種漸義是說其圓實教之來歷──批判的來歷,此亦是第二序上之漸義。開決後,圓實既顯,則此漸義即泯,而歸於頓示。頓示已,則只是一體平鋪,法法皆實,咸稱常樂,令成一味,亦更無頓義可言,此即所謂非頓非漸,末後教也。
諦觀《天台四教儀》云︰
「初頓部有一粗(別教)一妙(圓教)。一妙則與法華無二無別。若是一粗,須待法華開會廢了,方始稱妙。次鹿苑,但粗無妙。次方等,三粗一妙。次般若,二粗一妙。來至法華會上,總開會廢前四味粗,令成一乘妙。諸味圓教更不須開,本自圓融,不待開也。但是部內兼、但、對、待,故不及法華統一無雜。獨得妙名,良有以也。」
案︰此中「諸味圓教更不須開」一語恐有問題。此不是諦觀之獨見,蓋智者即已如此說。實則此亦是姑與為論。徹底嚴格言之,諸味之圓亦須待開,不但其中之粗須待開決,即其中之妙亦須開決。蓋其中之妙並非真妙,其中之圓亦非真圓。例如華嚴之圓本是隔圓,即此一隔亦須待開,不但是開決其中別教之粗也。隔圓,則雖圓亦粗。是則其為妙是權妙,焉得說「與法華無二無別」﹖其圓滿無盡圓融無礙,若從圓教法理而言之,自是一樣,但若從呈現此法理之所以言,則因為它是隔圓,便不能與法華之圓同。圓既不同,妙自有別,是故隔圓權妙亦須待開,方成真實圓、真實妙。蓋真實圓妙只有一,無二無三也。方等經中之圓亦是如此。但凡有隔對不融,便是粗圓權妙。至於般若中之圓則稍特別。般若本身之圓只是實相般若,它只是如此,並無交替可言。但此亦並非法華之圓,因為它只是般若之作用的圓,此可說是共法,教之圓不圓不能只由般若決定也。般若經中並無智者相應法華而說的圓教,因為它無一切法之根源的解釋故。它可能涉及某種大乘粗圓權妙之教理以表現其實相般若之作用的圓,但其所涉及者非其自身所能決定,即法華之真圓實妙亦非般若自身所能決定。是則般若自身之作用的圓不須開,因為它只是如此。但卻須補充,補充之以真實圓教,使其落實於此真實圓教中方能成為實般若。依此義而言,只是「作用的圓」猶屬偏面也。正因其為偏面故,亦須開決,開決之,令其自身歸於圓實也。作用的圓必須歸於存有論的圓方能落實。智者容與為論,一例視之,於法疏矣!是則法華前諸味,不但其粗者須待開決,即其妙者亦須開決。必如此,始能顯出法華之「純一無雜,獨得妙名。」
如是,法華之開權顯實,約一日而言,如日輪當午,罄無側影。約味而言,則為醍醐。
開權顯實已,歸於法法皆常,咸稱常樂。而此義則正式說之於《涅槃經》。故《大涅槃經》與《法華》為同時,俱屬末後教也。諦觀《天台四教儀》云︰
「說大涅槃者有二義︰(一)為未熟者更說四教,具談佛性,令具真常,入大涅槃,故名捃拾教(捃、具運切。捃摭,拾取也);(二)為末代鈍根於佛法中起斷滅見,夭傷慧命,亡失法身,設三種權,扶一圓實,故名扶律談常教。然若論時、味,與法華同。論其部內,純雜小異。(中略)問︰此經具說四教與前方等部具說四教為同為異﹖答︰名同義異。方等中四,圓則初後俱知常;別則初不知,後方知;藏通則初後俱不知。涅槃中四,初後俱知。」
案︰《涅槃經》中四教,無論那一教,於初時,於終了,皆俱知真常,以《涅槃經》是法華開決後而說者故。故《涅槃經》之具說四教就前三教言,是捃摭而拾取之,追說追泯,「設三種權,扶一圓實」。涅槃中雖只談「法身常住,無有變易」,然一說「常」,必函「圓」義,故曰「圓常」。蓋佛性必是具有恒沙佛法之佛性也。佛性顯為法身,故法身之常必是圓常,既非數學之常,亦非上帝之常。而此圓常之圓必依法華去了解方是真圓實妙。
◎附三︰田村芳朗著‧慧嶽譯〈天台法華之哲理)(摘錄自《天台思想》)
全體性的系統──五時八教
天台智者大師為了佛教諸經典的全體性組織,將釋迦佛陀的說法依順序而配列成五個階段(五時),與前述的化儀四教與化法四教,組織為「五時八教」,成為全體性的系統,成為教相判釋的大成。以《華嚴經》〈寶王如來性起品第三十二之二〉的三照喻,和《涅槃經》〈聖行品第十九〉的五味喻,及《法華經》〈信解品第四〉的長者窮子喻等作為傍證,應用於五時八教的系統,而成為《法華玄義》卷一(上)、卷十(下)的論說,圖示如次︰
華嚴──別、圓(兼)─────頓┐ ──乳 味──擬宜──高山
阿含──藏(但)──────┐ ├秘密──酪 味──誘引──幽谷
方等──藏、通、別、圓(對)┼漸┘不定──生酥味──彈訶──食時─┐
般若──通、別、圓(帶)──┘ ──熟酥味──淘汰──禺中─平地
法華──圓(純)──┐┌非 頓、非 漸┐ 醍醐味──付財──正中─┘
│ ├┤ │
└涅槃─追說、追泯─┘└非秘密、非不定┘
《華嚴經》以純粹、純一的形式(頓)來陳述真理,描寫由此真理之光所照耀的崇高的理想之世界。這就好像太陽初出,首先照射高山那樣。又好像擬宜釋迦剛剛開悟之後的境地;如以牛乳為喻,相當於剛剛擠出的乳汁(乳味)。由於上述種種原因,故將之置於最初的位置。就化法四教而言,則可以認為是兼有別教與圓教。
但是《華嚴經》的教理,從一般的理解程度來看,即屬於過高。其理想的光輝,有過於目眩之感。而且,猶如母牛初出的乳汁,不適合幼兒飲用,即無法消化還會有致使下痢之嫌。事實上,《華嚴經》在〈入法界品第三十四之一〉就說到甚至連佛的大弟子都不能理解。故天台智顗在《法華玄義》卷十(下)稱之為「雖復在座,如聾如啞,非其境界。」
大乘佛教興起之後,認為過去的佛學思想乃屬低劣的小乘教義,把信奉小乘教義的人稱為聲聞和緣覺(獨覺)兩種類型,而將佛陀的弟子們列入聲聞。他們在一般人(凡夫)看來,誠屬超脫人生的聖者(阿羅漢),但是就對於真理的理解程度而言,他們與一般人並沒有兩樣,故其思想被評為低階段的。
換言之,《華嚴經》對一般人或小乘人而言,程度過高故難以理解,於是拿適合於他們的低階段的教理(小乘教)來誘導他們。因此樹立了下述的《阿含經》(小乘經典)。
《阿含經》是釋迦從開悟的境地降至教導人們之境時最開始的說法。最初說法的地方是鹿野苑,故《阿含經》的說時(阿含時)又稱為鹿苑時。透過巴利語與漢語經典來檢討《阿含經》,可以發現其間也有後世成立的部分,但是從其思想內容來看,可以認定它是原始經典或小乘經典;就中國的教相判釋而言,它被認為是以最低理解能力者為對象的經典,將之置於釋迦說法的最初部分。
這樣,《阿含經》被認為是漸次誘導(誘引)人們的教法(漸教)之最初的階段,其對象是低次元的小乘人,因此比喻為日光照射幽谷。就牛乳而言,相當於將初出之乳稍為發酵成為易於飲用的酪味。就內容而言,它只有(但)藏教(小乘教)。
方等經是一般大乘經典的總稱,將這些經集於一個說法時段,即為方等時。方等經乃屬漸教的中等階段;如以日光譬喻,即早晨八點(食時);若以牛乳,即進一步發酵變成為生酥味的狀態。這些經典是針對小乘人的思惟,加以強力的勉勵(彈訶),希望他們向大乘的大道前進。這在《維摩經》(《淨名經》)有最為顯著的明示,故以《維摩經》為方等經的代表性經典。
方等經的內容是折破小乘,讚嘆大乘(折小歎大);或斥恥小乘,欣慕大乘(恥小慕大);彈斥藏、通、別的偏教,歎褒圓教(彈偏褒圓)。換言之,即是以小乘與大乘,乃至藏、通、別三教與圓教的相對比較(對)。
《般若經》是大乘真理之根本性(空)的確立和明確化,故置於第四時。且為漸教的最後階段(後)。如以日打喻,即早上十點(禺中);若以牛乳為喻,即發酵為熟酥。它是透過解明空的根本真理來使小乘成為大乘(淘汰)。《般若經》透過空的真實義將小乘轉成大乘,故又稱為般若之轉教。
若依化法四教,則是雖在圓教中還兼帶通、別二教(帶)。即《般若經》中,有消極性的說空的部份(通教),也有積極性的說不空、中道的部份(別、圓);前者是屬於聲聞、緣覺與菩薩三乘的共通教,稱為共般若;後者是屬於菩薩專門之教,稱為不共般若。
作為最高之教的《法華經》
作為最後第五時的是《法華經》。《法華經》闡明綜合統一性的真理或世界,因此被認為是圓教之完全(純)的發揮;至於說法的方法與形式(化儀),乃是總括性的,屬於非頓、非漸、非祕密、非不定。是最後的、最高的究極教法之付與(付財)。若以日光喻,即正午(日照正中),沒有高山、幽谷之別,將大地(平地)全體的遍照。更以牛乳說,乃最圓熟的醍醐味。
至於《涅槃經》,係釋迦佛陀臨入滅時,在一日一夜所說的妙法,故編入同為第五時。其內容與《法華經》有同等的價值,是對未能參與《法華經》的聽眾復述四教,期許他們趨入圓教(追泯),因此又稱為「捃拾教」。又有戒律的宣示,且補充顯明佛性常住,故又稱為扶律談常教。
以上所述是五時八教的全體系統的概要。此外,還有五時的通別。所謂通五時是華嚴具法華,法華有華嚴,如是各具互通的狀態。別五時是對於從華嚴至法華的各階段之各別的敘述。
五時八教的意義
由於現代文獻考證學的發達,有關佛教經典的成立年代已有很明顯的瞭解。因此天台智顗的五時配列被發現是違反歷史事實的,故有學者將五時說評為毫無價值。但是在當時已經發生過關於偽經的討論,因此我們很難認為天台自身會是素朴而單純的相信釋迦真的以五時說經典。換句話說,五時說只是表明天台智顗的佛教觀,是將天台哲學的體系託於釋迦的說法與說時而已。重要的是要在其中取出天台哲學的特色與意義,以此來檢討其思想性的價值。
天台智者大師重視真理的綜合性、具體性,故將《法華經》置於最後。採取同樣思想立場的人,會對天台表示贊同。另一方面,華嚴哲學家在主張事事無礙或重重無盡之時,可以窺見他們參照天台哲學痕跡,但是其立足點卻是真理的純一無雜性,因此將《華嚴經》置於最高的位置。天台智顗以其為漸教與頓教的綜合,將《法華經》判為漸頓教或漸圓教(《法華玄義》卷第一上)。相對的,華嚴宗的清涼澄觀,卻強調《華嚴經》為頓頓或頓圓(《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七)。
繼之,圭峰宗密(780~841),主張以純一的真理(唯一心、一真心)為本源,而萬物由之流出、展開,即「唯一心為本源,即華嚴經之一真法界」(《大乘起信論疏》卷上)。或「一真心體隨緣流出,展轉遍一切處」(《禪源諸詮集都序》卷下之一)。這比擬於西洋哲學的流出說或印度哲學的開展(轉變)說,是甚為有趣的。在古代,佛教就稱這種說法為流出外道而加以批判;但是無論如何,以華嚴之立場為是者,仍然會對華嚴哲學表示贊同。
人類的思想可分為兩大傾向,一個是統一性的真理,即立於統一性的世界觀而重視現實,是理想與現實的綜合。換言之,就是注意真理的具體性普遍;在這個意義上它有現實主義的傾向。另一個是被純一性的真理所吸引,立於純一性的世界觀,又偏重於理想,為理想的光輝而興奮。總之,前者的典型是天台哲學;後者的典型是華嚴哲學。至於要採取那一種傾向,乃是個人選擇的問題;在佛教思想史上,相應於時空的不同而傾向其中任何一種。譬如以圓熟芳醇的醍醐味為佳,或以新鮮的乳味為妙,這些都是嗜好的問題,會隨時空的不同而有差異。
〔參考資料〕 《四教儀備釋》卷上;《法華玄義私記》卷十;《仁王般若波羅蜜經》卷上;《法華經玄義》卷十(下);《法華經文句》卷六(下);《維摩經玄疏》卷六;《八教大意》;《四教儀》;關口真大編著《天台教學の研究》;田村芳朗(等)《天台思想》;牟宗三《佛性與般若》;《天台學概論》與《天台宗之判教與發展》(《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5}、{56})
書名。一卷。高麗‧諦觀錄。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六冊。簡稱《四教儀》、《諦觀錄》。內容記述天台教觀二門之概要,自古被視為天台教學之入門書,流傳極廣。
全書以《法華經》〈信解品〉的譬喻、《涅槃經》的五味及《華嚴經》三照之譬喻為中心,將釋尊說法的次第分判為五時。並將教化眾生的形式分為化儀四教,將順應眾生根機的教理分為化法四教,而略述修行階位之次第。又以《摩訶止觀》的二十五方便略說圓教的觀不思議境、真正發菩提心等十乘觀法。不思議境、真正發菩提心等十乘觀法。
本書之註釋頗多,其中宋‧從義《四教儀集解》三卷、南宋‧元粹《四教儀備釋》二卷、元‧蒙潤《四教儀集註》三卷最盛行,號稱三大註釋。此外,近代日本學者如織田得能、廣瀨南雄、稻葉圓成、境野黃洋等人也曾為作疏釋。
〔參考資料〕 《新編諸宗教藏總錄》卷三;《大明三藏聖教北藏目錄》卷四;《閱藏知津》卷四十二;關口真大編著《天台教學の研究》。
在佛教中根據義理的淺深、說時的先後等方面,將後世所傳的佛教各部分,加以剖析類別,以明說意之所在的叫做判教。又作教判。判教起源於南北朝時代,到了隋唐還繼續盛行。從有判教以來,就未得一致的見解。又由於諸家所見各異,遂生宗派之別,所以判教也是宗派成立的原因之一。
在南北朝時代,南北判教著名的有十家,後人謂之「南三北七」。如連同隋唐時代判教之說來看,他們的主張一教乃至六教,大致如次︰
(1)主張一教的有二︰{1}姚秦‧鳩摩羅什,{2}後魏‧菩提流支。立一音教,謂一切聖教都是如來一圓音教,因眾生根器不同而有種種區別。
(2)主張二教的有四︰南齊‧劉虬立頓、漸二教,初頓為《華嚴》;後漸復分為五︰即人天(提謂)、聲聞(四諦)、般若(空)、法華(破三歸一)、涅槃(佛性)。{1}陳‧真諦三藏立頓、漸二教,與此大同。{2}隋‧誕法師,立直往與漸悟二教。{3}宋‧曇無讖、隋‧慧遠等立半(初說)、滿(後說)二教。{4}唐‧江南印法師、敏法師等立屈曲與平道二教︰釋迦佛說《涅槃經》,隨逐機性破除執著,為屈曲教;盧舍那佛說《華嚴經》隨逐法性自在無礙為平等教。(3)主張三教的有四︰{1}後魏‧統法師立頓、漸、圓三教︰為根熟者演常與無常、空與不空等一切具說,更無漸次,名為頓教;其次為根未熟者先說無常後說常,先說空後說不空,名為漸教;最後為上達佛境者,說如來無礙解脫究竟,果德圓極祕密自在法門,名為圓教。{2}陳‧真諦立轉、照、持三教︰本《金光明經》說四諦為轉教,《般若》為照教,《瑜伽》為持教。{3}隋‧吉藏立本、末、攝末歸本三教︰《華嚴》最初說為根本法輪,為三乘等隨後說為枝末法輪,《涅槃》、《法華》最後說為攝末歸本教。{4}唐‧玄奘本《解深密經》立三時說教︰初四諦教,次空教,最後非空非有之中道教。(4)主張四教的有五︰{1}齊‧大衍立因緣宗等四教︰謂小乘薩婆多等部為因緣宗,《成實論》及經部等說為假名宗,諸部般若說即空理明一切法不真實為不真宗,《華嚴》、《涅槃》明法界真理佛性為真宗。{2}梁‧光宅法雲立四乘教︰《法華》中臨門三車為三乘教,四衢道中所授大白牛車為第四乘教,前三(聲聞、緣覺、菩薩)為權,後一為實,合三乘與一乘為四乘教。{3}隋‧笈多立四諦等四教︰謂《阿含》為四諦教,《般若》為無相教,《楞伽》為法相教,《華嚴》為觀行教。{4}隋‧智立藏、通、別、圓四教︰依據講因緣生法而不究竟的小乘經律論立藏教;依據大小乘相共而與前藏後別圓相貫;如《般若經》中共般若之說立通教;依據但說大乘不共佛法如《般若經》中不共般若之說立別教;依據大乘究竟義理,圓滿具足圓融無礙之說立圓教。{5}唐‧新羅國元曉立三乘別教等四教︰謂四諦教《緣起經》等為三乘別教,《般若》、《深密經》等為三乘通教,《瓔珞》、《梵網經》等為一乘分教,《華嚴經》為一乘滿教。(5)主張五教的有三︰{1}護身寺自軌根據用的四教,僅許《涅槃經》為常宗,而推尊《華嚴經》於《涅槃經》之上,別立為法界宗,這樣就成為因緣、假名、不真、真、法界等五宗。{2}唐‧波頗立四諦、般若(二同笈多之說)、三觀(《華嚴》)、安樂(《涅槃》)、守護(《大集》)等五教。{3}唐‧法藏立小、始、終、頓、圓五教︰謂《阿含》為小教,《般若》為始教,《楞伽》為終教,《華嚴》為頓教與圓教。(6)主張六教的有一︰隋‧耆闍崛多立因緣等六宗︰謂《毗曇論》說六因四緣為因緣宗,《成實論》說三假為假名宗,「四論」說如幻為不真宗,《法華》為真宗,《涅槃》為常宗,《華嚴》為圓宗。
綜計諸家判教之說,不下二十餘種。其中以天台、賢首兩家的說法比較特殊,其影響後世也最大,這裡略加敘述如下︰
天台智的判教,即有名的五時八教說,簡稱四教說。五時是依《涅槃經》裡佛說開展如牛乳五味(乳、酪、生酥、熟酥、醍醐)的比喻而建立的。五時即佛一代說法的五個階段︰(1)華嚴時,(2)鹿苑時,(3)方等時(說《大集》、《寶積》、《思益》、《淨名》等經),(4)般若時,(5)法華涅槃時。此外,又由說法的形式和內容來區別,各分四種,合成八教。形式方面稱為化儀四教,內容方面稱為化法四教。化儀四教首先是頓教,大乘圓滿教理直下全提;其次是漸教,由小而大次第宣揚;再次是祕密教,受教的同聽異聞,或頓或漸都以為對自己所說;最後是不定教,也是一齊聽法而領會不同,或於頓中得漸義,或於漸中得頓義,但都知道佛是普遍而說。如果用這四教和五時配合,那麼最初華嚴時即為頓教,鹿苑、方等、般若三時為漸教,隨著三乘根基逐漸從小入大,在此頓、漸二教中間,又都含有祕密不定,只有第五法華涅槃時,才超然於頓漸祕密不定之外。化儀四教即先所述的藏、通、別、圓。這四教亦可以與五時相配合,最初華嚴時為圓教而說意兼別,第二鹿苑時但是藏教,第三方等時因為說法通於三乘所以並不屬於那一教,第四般若時,除藏教外兼明後三時,第五法華涅槃時,專門開闢圓頓義理,唯屬圓教。《法華》本已究竟,但還有不能得益的,故又重之以《涅槃》。五時配到《法華》為止叫做前番五時;如要到《涅槃》為止叫做後番五時。這樣不但推尊了《法華》,《涅槃》亦同時被推尊了。
天台以前判教之說雖多,大概以頓、漸、不定三種為主要區別。《華嚴》為化菩薩,如日照高山名為頓教,三藏為化小乘,先教半字故名有相教,十二年後為大乘人說五時般若乃至常住名無相教。此等俱為漸教。別有一類經非頓非漸明佛性常住,如《勝鬘》、《金光明》等,名為偏方不定教。惟漸教中有分三時、四時、五時等等的說法。羅什門下慧觀結合三時、四時等說,而立五時說,其順序與天台五時說大體一致,所不同者,慧觀於漸教中分有相、無相、抑揚三種,而天台分鹿苑(有相)、方等(抑揚)、般若(無相)而已;至於祕密與不定,仍由前述各家所立的不定教而來。祕密可說是隱覆的不定;而不定則是顯露的不定。又慧觀判教為三乘與一乘之區別,而以三乘為三乘別教(有相教)與三乘通教(無相教)二種。天台由大乘教而來,故設大乘通教、大乘別教,而立藏、通、別之區別;更綜合《法華》、《涅槃》於其上設為圓教。此藏、通、別、圓之次序,似又與用所立的因緣、假名、誑相、常宗等四教相通。可見天台五時八教之說,是吸取南北各家異說而加以發展的。
華嚴、賢首的判教,即有名的五教十宗說。五教即(1)小乘教(唯說眼、耳、鼻、舌、身、意六識為心的即是),(2)大乘始教(說八識阿賴耶的,如《唯識論》即是),(3)大乘終教(說現象差別法不外乎真如的,如《大乘起信論》與攝論派等即是),(4)大乘頓教(進一步說妄心妄境俱空,僅一真心朗然,如《維摩詰經》等即是),(5)大乘圓教(更進一步說森羅萬象的差別現象,不外乎朗然一心的顯現,如《華嚴經》即是)。五教說淵源於杜順的《五教止觀》,其目的不外推尊本宗所宗的《華嚴經》在諸經中為最尊最勝。賢首於五教之外,又立十宗之名︰(1)我法俱有宗(犢子、法上、賢胄、正量、密林山等五部,以及經量部中的一派),(2)法有我無宗(雪山、有部二部),(3)法無去來宗(法藏、飲光、大眾、雞 胤、制多山、西山住、北山住等七部,以及化地部中的一派),(4)現通假實宗(說假部及經量部中的一派),(5)俗妄真實宗(說出世部),(6)諸法但名宗(一說部),(7)一切皆空宗(大乘始教),(8)真德不空宗(大乘終教),(9)相想俱絕宗(大乘頓教),(10)圓明具德宗(大乘圓教)。十宗是配合五教而立說的,從一至六屬小乘教,從七至十屬大乘四教。
賢首五教十宗之說,大體因襲天台,改天台的藏教為小教、通教為始教、別教為終教、圓教為頓教與圓教,這就連本宗的清涼國師也承認過的(見〈華嚴經疏鈔序〉),故其說無何創見。(田光烈)
◎附一︰霍韜晦〈中國佛教說「判教」之智慧〉(摘錄自《佛教的現代智慧》)
判教的活動在印度佛教時已有,雖然「判教」的觀念當時未見。如《楞伽經》言頓漸,《華嚴經》言三照,《涅槃經》言五味,《解深密經》言三時,《法華經》言三車,以譬喻大小乘之別等等,都可以說是一種判教。不過這種判教在印度方面言,是顯示思想義理之進展,亦與經典文獻的出現有關。因為這些說法,多半是在大乘佛教初出的時候,面對從前的傳統佛教的教義而作出的。它主要是強調自身資料的重要性,及晚出性,以爭取群眾及信徒的支持,所以自立門戶的意味極重。印度的判教,從思想背景看,是以後出之義來統攝、批判前出之義。但中國佛教的判教情形,則有所不同,中國高僧大德在吸收印度傳來的佛法時,不必知其經典產生之歷史,但見種種資料皆佛所說,而義理方向有不同。既然諸經都是佛所說,為什麼其中會有不同呢﹖為了表示佛教乃一大系統,各經典之間亦有其有機之聯繫,這些不同之資料即有融通的必要。融通之後,即見其不相礙,諸經典之間皆有橋樑可通。換言之,這種做法就是要求我們不可只陷在一個資料中,而應該互換觀點,即「互觀」,以見雙方皆有其價值,亦各成就一義理方向,然皆不離佛陀慈悲救度眾生之大業。以此互觀作起點,再進一步要求從一切可能觀點對一切已成資料之「遍觀」。遍觀,即將我們的心靈擴充至極,以容納種種義;反面說,也就是把我們陷於一隅之見的妄心一一去掉,於是可以滙成一大義理世界,而各各不相礙。這是一個至美、至莊嚴,而又至和諧的世界,其成就即由「互觀」以至「遍觀」而得。由此看來,判教的工作,也就是要形成一總持的智慧,以總持一切經典的價值。
在中國佛教中,真正構成一個嚴格的判教系統,以總持當時一切傳入的佛典的,是天台與華嚴兩教派。天台判教,先設標準︰(一)以說法之先後次第分,此即「時」,(二)以說法之內容分,此即「化法」,(三)以說法之方式分,此即「化儀」,合為「五時八教」。通過「時」、「法」、「儀」三觀念,遂將佛陀一代所說之教法總持起來。及至華嚴宗興,其所走之圓教之思路與天台不同,天台是從「法性」的觀念入,著重心靈對法性的把握,由此而歷種種觀以成圓觀,故天台從內容上分佛法為「藏、通、別、圓」四教,各教所觀境皆不同。例如四諦之理,在藏教所說的是生滅四諦,通教所說是無生滅四諦,別教所說的是無量四諦,圓教所說的是無作四諦。無作,即表示心靈的分別活動於此已不再相應,「作」的觀念已去除,現象上的法已消散,法性已自一切主觀之觀法中豁出,所以說這是一圓觀。在此圓觀之作用下,人乃能保證見一切法皆涅槃之理,而如如相應。比較起來,華嚴是從「真心」的觀念入,著重心靈活動所創生之境,由此而立五教︰小、始、終、頓、圓。內容之分別即在小乘只言六識;始教中雖說唯識,而及於阿賴耶,但不及於如來藏;終教則知此阿賴耶識自另一義言之,即為如來藏;頓教則顯一切法皆唯一真心。至華嚴圓教更大彰此真心之全幅大用,性海圓明,無礙自在,以徹入一切法,而「一切即一、一即一切」,所以說這是無盡緣起,亦即由佛之心靈所開出之無限之莊嚴、美麗之世界,這亦是心靈升進後所得之圓觀。由此我們可領悟華嚴之所以改判五教及特別重視《大乘起信論》的原因。
華嚴除以「教」開宗外,同時亦以「理」開宗,而判分為十。為免繁瑣,此處從略。但它的精神,即在於顯示義理之層次,由小乘教而次第上升,最後進至華嚴境界。這即是一義理層級的安排,由有歸空,再見真實不空,如是即將一切佛義、佛理收攝其中而總持起來。
由此看來,天台、華嚴之圓教內容雖不同,但其判教之智慧則一。目的都是總持佛法,把各種義理分別按其層級、方向安設起來,使各義理不相障礙,但隨人心之遊賞貫通。人的問題,在對一家之義起執︰一方面封閉自己,一方面抹煞他家他理之存在,於是人之世界分裂,相輕相害,終至生大苦。也許人生之無明非得吃大苦、付大代價不能超化。智慧之來,原非輕易。由此我們回顧上文所說的人生無明煩惱的反省,這是人類悲劇產生的內在根源,故必須轉出智慧以消解之。但在客觀上,此智慧之出,又關乎對別人義理之了解,所以判教之智慧,尤為必要。今日世界四分五裂,人心浮囂,究其原委亦是知識世界分裂的結果。西方文化原是一重智而向多方活動之文化,故其所成立之知識世界,亦是一分途獨立、各自發展的世界。
◎附二︰唐君毅〈中國佛學中之判教問題〉(摘錄)
中國佛學家最大的一個問題即是判教。判教的問題是印度佛學傳入中國以後才生起的,中國佛學的派別亦見於其判教之不同,故我們亦可由不同之判教去看各派佛學之不同。
判教表現了中國人對於外來佛學的消化吸收。當佛學傳入時,即有許多不同的派別。各派皆為佛法,皆傳為佛所說,但是其間卻有許多相互衝突、不一致的說法。佛所說是不能有錯的,為了消弭衝突、避免矛盾,即以判教的方式將各種說法融和消化,而謂各派皆為佛所說,只是佛在不同時,對不同根器的人說法,故有種種不同。印度原先即有三時判教之說。戒賢所傳之三時教,是釋迦佛首言有教,待有教出了毛病,就講空教,空教又出毛病,再講非空非有之瑜伽之教;智光所傳之三時教,是釋迦佛原先說空教,空教出毛病,而後說有教,有教出毛病,而後說非空非有之般若之教。依此判教之說,則釋迦說法之次第是由於前一時的說法出了毛病,為了消除流弊,在第二時即換一種說法補救。這樣一來,凡是佛經中有衝突不同的部分,皆可分別安排為不同時中釋迦所說,使其不顯衝突。有如早晨言起,晚上言臥。同時說起臥即矛盾,分開來在不同的時間說,則不矛盾。凡是矛盾的說法,可分在不同的時間來說,即不再矛盾;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對各種不同的人來說,各人的問題不同,修行的進程不同,缺點不同,則釋迦佛對各人的說法,皆可有所不同。例如釋迦佛有兩種說法,一種是說一切人皆可成佛,一種是說有的人永遠不能成佛,或只能成聲聞、獨覺。這兩種矛盾的說法在佛經中皆有記載。若是用判教的方式處理,這兩種矛盾的說法是可以並行不悖的;即說一種是專對某些人的方便說、權說,而非究竟說、實說,另一種才是實說、究竟說。照唯識法相宗承《解深密經》而來的說法(玄奘、窺基即如此說),言眾生有五種姓,只菩薩種姓、不定種姓者,可成佛。聲聞、獨覺種姓,只能成聲聞、獨覺。一闡提種姓,則永不能成佛。故謂釋迦佛之言一切人皆可成佛,除對菩薩種姓外,乃是對不定種姓的一般人的鼓勵而已。為了要鼓勵此不定種姓的一般人,才說人人皆可成佛;即如老師告訴學生說︰你們每個人都能考取狀元,這話只是為了鼓勵學生用功讀書,事實上,不是人人皆可成狀元的。是以照唯識法相宗的看法,說人人皆可成佛,只是對不定種姓的人之方便說;說有的人不能成佛,有菩薩、聲聞、獨覺之三乘之別,才是實說。
但是照天台宗、華嚴宗承《法華經》、《涅槃經》而來的說法,則恰好相反;他們以為佛說有一闡提人不能成佛,說有聲聞、獨覺、菩薩之三乘之別,只是權說,乃為有的人覺得由菩薩行而成佛的路途太遙遠,然後釋迦對這些人說聲聞、緣覺為究竟,而有三乘之別。其實只有由菩薩乘至佛乘之一乘法,才是究竟法。此涅槃、天台、華嚴的看法及唯識法相的看法,是相反的。但這兩種不同的觀點,卻有著同樣的精神,即是把看似矛盾的說法,當作是對不同的人來說,即是不矛盾了。事實上,對不同的人,說法也應該有異,說法應視不同對象而分別應用的。例如老師說學生永遠考不取時,有的學生會因此刺激而奮發,有的學生則會因而沮喪氣餒了,這時必須要換一種說法,鼓勵他,而說他一定能考取。釋迦佛之教眾生,即如同老師之教學生,許多不同的說法實際上只是教法的不同,或是於不同時對不同人而說;這些不同的說法,分在對不同人、不同時來看,都是可以成立的。若照我們現在歷史學的眼光來看,為了經典內容的不同而作判教的工作,可是不必要的。佛經中的種種說法不一定都是釋迦佛所說的,或是釋迦佛的弟子說的,或是弟子的弟子說的,不過假託釋迦之名,其間說法自然有種種差異。此是一現代之觀點。但是以前中國人則不採取此種歷史學的觀點,卻肯認這些佛經上的道理,都是佛所說的,都是不會有錯的;基於這種信念,中國人用了判教的方式著意安排,以消除諸佛經間的矛盾。但是佛經如此之多,欲將印度傳入的佛經皆予一適當的地位,在判教的安排上,自有許多可斟酌處。於是,對於諸佛經如何運用判教的方式安排妥當,就產生了中國許多不同的判教理論。
吉藏、智顗、法藏之判教
當佛學初入中國,佛教內部之判教問題未正式出現之先,原有格義之說的產生。格義就是要找出佛學與儒家、道家在義理上的相同處,拿一些名辭概念所涵之義理來相互比格說明。較格義進一步的,則是拿整個儒家或道家的境界與佛學相印證,如僧肇即以為儒、道、佛之聖人的最高境界都是一樣的,而拿儒、道來說明佛學。此外亦有人以佛學與中國儒、道之學是相互衝突的,如《弘明集》中所輯之當時反對佛學之文。此皆是以中國固有思想與佛學思想作一般的比較。佛教中之判教,謂是對佛教本身各宗派之教義之同異作比較。
至於專就中國之判教的說法來講,則智顗之《法華玄義》有南三北七之說,即南方有三說,北方有七說,後澄觀之《華嚴疏抄》則有十五家之說。宗密《圓覺經大疏》所述判教之說,有人數過是二十餘家。但就其中一方判教,一方於所判之教又有所宗主,而為一宗之大師者而言,則首推吉藏。《華嚴疏抄》謂吉藏判佛說之經為三法輪,即根本法輪(佛初說之華嚴)、枝末法輪(佛中間所說),及攝末歸本法輪(佛最後所說)。澄觀責其何以將般若放在枝末法輪。但我近來懷疑此澄觀所傳之吉藏說,恐非吉藏說之真。因吉藏之《三論玄義》乃重在判別大小乘,並以十義判當時人所視為大乘之《成實論》為小乘。在大乘中,則吉藏不滿攝論師之說,明歸宗於般若,而引《華嚴》、《法華》為證。吉藏亦可說為綜結東晉南北朝以來之般若三論之學之一大師,絕不致以般若為枝末法輪。唯吉藏以三論之破邪即顯正,為般若之所歸,則未必是。因般若學之自身,仍有其教義,如般若須出於大悲,與方便配合等,此不可以三論之破邪盡之。
次一個判教的大師是智顗。智顗之判教,分佛說法為華嚴、鹿苑、方等、般若、法華涅槃之五時,又分藏、通、別、圓,為化法四教,頓、漸、祕密、不定為化儀四教。此說比較複雜,而具一系統性。其顯然進於吉藏之處,在對當時傳入之地論人及攝論人之說,安排一地位於其五時教中之第三時,並屬於其所謂藏、通、別、圓之化法四教中之別教,又將華嚴列為五時教中第一時之圓頓教,《法華經》列第五時之圓教,《涅槃經》則列為教聞法華而尚未得度者。《涅槃經》講佛性。智顗之學之進於以前之般若宗者,則在由《般若經》之法性實相,以講正因佛性;由《般若經》之觀照般若,以講了因佛性;由《般若經》之扶助般若波羅蜜之布施等五度,以講緣因佛性。是為三因佛性。了因佛性,重在觀空,成般若。緣因佛性,重在有五度行等,成解脫。正因佛性,是中道第一義空,證此成法身。智顗之空、假、中之三觀之「中」,即對應正因佛性說。故別教之能見有此佛性真如,而能次第對惑業煩惱,修解脫行、般若智,而與此佛性真如隔別不融者,則稱為只見「不但中」之別教。只有能即惑業煩惱,以修解脫行、般若智,而見三因佛性,如印度之伊字三點,與佛果之三德,圓融不二者,方為見「不但中」之圓教。智顗之以「中道」為佛性,以言空、假、中三諦,更配成七重二諦,與吉藏之以真空俗有不二之「中道」為佛性,而言三諦,配成四重二諦,形式上有相類處,而內容更豐富。又其以三因佛性與佛果之三德,圓融不二,則與《涅槃經》之言佛性,尚有以「十二因緣為因,觀緣智為因因,菩提為果,涅槃為果果」,因果縱列之說,其實不同,而有所進。
第三個判教之大師是華嚴宗之法藏。法藏之判教,大體承智顗之五時四教,而成小、始、終、頓、圓之五教。於始教中,又分相始教與空始教,以位攝論一系之法相唯識,及般若之經論。又立終教以位《大乘起信論》,立頓教以位新起之禪宗(後宗密判教,承法藏更依三教,以判禪宗之三宗)。此法藏之判教之進於智顗者,即在能為新起之禪宗及《大乘起信論》之說,安排一地位。在智顗之時,《大乘起信論》未出。在智顗之別教中,亦安排不了《大乘起信論》之思想。因在智顗之別教中,其真如佛性之體乃深藏未顯,唯待人次第修行修觀之工夫,斷盡惑業煩惱,然後顯。故此真如佛性之體,與人當前之修道工夫,彼此隔別不融,故不能言即修即性,即工夫即本體。但在《大乘起信論》,乃以「眾生心」之一法,統智顗承慧思而言之「心」、「佛」、「眾生」之三法,即直下顯示「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即心性即佛性」之義。《起信論》言此眾生心有真如門及生滅門二門。心真如為一法界大總相大法門體,其體大、相大與用大,互不相離。此心真如與無明和合,似智顗所謂無明法性合,而有心生滅門。此二門互相熏習。心生滅門,即煩惱之源;悟心真如即菩提之源。人之修道工夫,即以心真如熏心生滅,使眾生由生滅門入真如門,悟真如之本覺,以有始覺,以至圓覺,而成佛。此不能說是智顗之別教,而極難與智顗之圓教義相分別。故在天台宗人,如湛然於此《大乘起信論》,亦初未斷為別教,亦用其隨緣不變之名,以講心性,但又似不便列之為圓教。此即見智顗之判教應用於其後出之書,不無問題。對於禪宗,則天台宗人初不重視,至宋之天台宗人則與禪宗爭佛門正統。然法藏之判教,為小、始、終、頓、圓五教,其圓教與智顗同,其小教即智顗之藏教。以頓教為禪宗列一地位;而以始教概括智顗之通教之般若(宗密稱為空始教)及別教之攝論(宗密連唯識法相之論併稱之為相始教)一流之說;更以《大乘起信論》高於始教之終教,其位高於始教,所論之理為圓理。然又不以圓教稱之,而保存此圓教之名於頓教以上之華嚴。
《法華》、《華嚴》二經之對比問題
此法藏之判教,因其既承智顗之說,又能為《大乘起信論》及禪宗安排一地位,顯然更能涵融各派之佛學。遂引起天台宗之湛然為重振天台之宗風而為智顗之書作疏記。智顗嘗說《華嚴經》乃圓教中帶別教,此尚無所謂。如《華嚴》之大經,帶一些別教,亦無礙。但至湛然之疏記,則有心貶抑《華嚴》。如其《法華玄義釋籤》卷十論判教處,即說《華嚴經》未如天台所宗之《法華》之開權顯實,亦未如《法華經》之佛之由其近成,以及於其久已成道之遠跡(如無量劫來恆說《法華》等),而更發跡,以顯其法身常住之本。又謂《華嚴》只對菩薩說法,不被小乘根器之機,不如《法華》兼對三乘說云云。然若依天台宗及華嚴宗共許之五時教去看,則佛初說《華嚴》時,原未說權教,自無權可開。佛說權教後,因其中有不圓不實之義,佛之本懷未暢,故須說《法華》以補其所不足,而開權顯實。但在佛說《華嚴》時,既未說權教,亦無須補其所說者之不足,自可只說一圓實之教如《華嚴經》所說,而佛之本懷亦無不暢。又《華嚴經》雖只就釋迦之初於菩提樹下成道時,不離世間之此樹,而升天,本其自證境界而說法,固未說其「久遠以來恆說法華」等跡。然依《華嚴經》之義,在佛之海印三昧、普眼境界中,一處即一切處,一時即一切時,一現即一切現,華嚴會上,佛將說法時,光明遍照,一一光中,各出十方諸佛世界,過去、未來、現在,一切諸佛,皆悉顯現。何須更由近及遠,發跡顯本﹖至於《華嚴經》之不被小乘根器,乃由小乘根器之聲聞,在華嚴會上,自如聾如啞,非佛不欲被小機。此亦如法華會上有五千人退席,佛亦無可奈何。依五時教,亦唯因小機於華嚴會上不聞不解,然後佛於後三時中說天台所謂藏、通、別等教,更有第五時之說《法華》,以開權顯實。若佛說《華嚴》先被小機,則以後之四時教皆無,《法華》之圓教亦無。湛然何可以此責《華嚴》之不足。故依華嚴宗人之意,於此湛然所說之三者,即正可轉而取之以證《華嚴》之佛成道時,乃頓說「其自證境界中之不與餘教相待,亦迥然別(此乃分別之別,非隔別之別,智顗之別教乃隔別之別,不可以分別之別釋之)異餘教」之一乘圓實教。此即澄觀所謂「頓圓」,而即在此頓圓之一義上,高於《法華》之「開三乘之權方法一乘之圓實」,乃「漸圓」者,是即見《華嚴》之勝於《法華》。遂與湛然之所說,正相對反。然此湛然與澄觀之二說,實永無相勝之期。因依二家同認《華嚴》在五時教中為日初出時,為始;《法華》在五時教中為日還照時,為終;餘三時教所說三乘教為日之轉照時,為中。《華嚴》為三乘教所自出之一乘,《法華》為三乘所同歸之一乘。始必有終,終以返始,三乘出於一乘,必歸於一乘,而歸即歸於所自始,如智顗於《法華玄義》卷十所謂「初後佛慧,圓頓義齊」。此中之「始」、「終」之相涵,「自出」與「同歸」之相涵,即見佛之垂教之自行於一圓。如日之由初出而經轉照時,至返照時之為行於一圓。則於此,由始之非終,而謂始不夠圓,如湛然說;或由終之非始,而謂終不夠圓,如澄觀說;即皆於二家所同許之五時教相悖了。實則畢竟《華嚴》與《法華》之同為圓教,只須自二經所顯示之義理定。不當自佛說之時機,而分高下。則《法華經》之神話式的說︰「釋迦佛之久已成道,其所垂之種種教迹,皆顯其常住法身之本」、「其今日之說法華,由其無量劫來恆說法華」及「由佛之本懷原望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故有今說法華時之開權顯實」等,固是本迹權實相即之圓教義。《華嚴經》之神話式的說「毗盧遮那佛於一心之海印三昧中,所展現之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主伴重重,相即相入,諸佛與眾生交澈,淨土與穢土融通,法法皆彼此互收,塵塵悉包含世界」之客觀法界的無盡緣起,同為一如來性起正法心(此心於佛為顯,於眾生為隱)之所起,亦是鎔融無礙之圓教義。二經之所說之為圓教義,唯當自此二經之內容所涵之客觀義理說。不可謂《華嚴》之佛只說其海印三昧中境,便與眾生法不即,而非圓教。亦如不可謂《法華》之佛說其所憶之久遠以來之事跡,便與眾生法不即,而非圓教。而佛之說此圓教之時機,亦與此圓教義理之為圓教義理無關。然而湛然與澄觀,乃欲自佛說二經之時機,以爭勝負,實未見其可。
此外,湛然與澄觀還有許多立義不同之處,但實與《華嚴》、《法華》二經所啟示之義理,多無直接關係,而只是他們對若干佛教問題或對圓教之意涵所主張者之不同。如湛然之以智顗《觀音玄義》有性惡之義,而責華嚴宗人唯一真心迴轉,其義不圓;「忽都未聞性惡之義,安能有性德之行﹖」然澄觀則亦許性具善惡染淨,而又自「淨能奪染」及「佛心雖知世間染淨法,而自無染」說,則在第一義之佛性,不許言性惡。此外澄觀又承《大智度論》及《涅槃經》主無情物,如草木無佛性,只有法性,但亦言「二性互融,無非覺悟」。然而湛然則只自「法性佛性,互融為一」處講,不分二性,以言草木瓦石成佛。後之天台知禮亦抓住此點,說澄觀之說只是別教,不知澄觀亦有二性互融之說。其餘湛然、澄觀不同之處尚多。而天台宗與華嚴宗,遂成相爭之勢。此與智顗對《華嚴經》,除說略帶粗之外,更無貶辭;法藏對智顗亦無貶辭之情形,遂大不相同。
〔參考資料〕 《華嚴經搜玄記》卷一;《法華經玄贊》卷一;《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上;《成唯識論演祕》卷一(本);《楞伽經玄義》;《金剛頂大教王經疏》卷一;牟宗三《佛性與般若》。
佛陀說法(或佛典中為說明教義)時,所常用的方式之一。通常是以具體事物擬喻抽象佛理,或以自然景觀、世俗人事現象等,譬喻佛法中之某些事實。此等方式,在佛典中頗為常見。北本《涅槃經》卷二十九〈師子吼菩薩品〉,將譬喻分類為下列八種︰(1)順喻︰依事物發展之順序所作的譬喻。(2)逆喻︰逆於事物發展之順序所作的譬喻。(3)現喻︰以當前之事實所作的譬喻。(4)非喻︰使用假設事件所作的譬喻。(5)先喻︰於說法之前,先作譬喻。(6)後喻︰於說法之後再說譬喻。(7)先後喻︰於說法之前後均作譬喻。(8)遍喻︰譬喻內容與所欲喻顯事項的內容全部契合。
又,十二部經中的阿波陀那(avadāna),即是以譬喻為主體而構成的經典。
玆舉佛典中較著名之譬喻如下︰
(1)十喻︰載於《大品般若經》卷一及《大智度論》卷六。即以如幻、如焰、如水中月、如虛空、如響、如犍闥婆城、如夢、如影、如鏡中像、如化等十喻顯示諸現象之存在皆無實體,一切皆空。
(2)三照之喻︰載於舊譯《華嚴經》卷三十四〈寶王如來性起品〉。以朝日首照高山,次照幽谷,最後普照大地,比喻佛陀一代教化之次第,即由菩薩而聲聞、緣覺,以及根機低淺之眾生。
(3)七喻︰《法華經》所載。即〈譬喻品〉之火宅喻、〈信解品〉之窮子喻、〈藥草喻品〉之三草二木喻、〈化城喻品〉之化城喻、〈授記品〉之衣珠喻、〈安樂行品〉之髻珠喻、〈壽量品〉之長者窮子喻。
(4)十二喻︰《楞伽經》卷二所說。即︰渴鹿陽焰、乾闥婆城、夢中諸境、畫像高下、翳目垂髮、火輪非輪、水泡摩尼、水中樹影、明鏡色像、風水出聲、日照洪浪、咒術機發等十二喻。
◎附一︰《法華經》〈譬喻品〉(摘錄)
爾時佛告舍利弗︰「我先不言諸佛世尊,以種種因緣譬喻言辭方便說法,皆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是諸所說,皆為化菩薩故。然舍利弗!今當復以譬喻更明此義;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
「舍利弗!若國邑聚落,有大長者,其年衰邁,財富無量,多有田宅及諸僮僕;其家廣大,唯有一門,多諸人眾──一百、二百,乃至五百人,止住其中。堂閣朽故,牆壁隤落,柱根腐敗,梁棟傾危;周匝俱時欻然火起,焚燒舍宅。長者諸子──若十、二十,或至三十,在此宅中。長者見是大火從四面起,即大驚怖,而作是念︰『我雖能於此所燒之門安隱得出;而諸子等,於火宅內樂著嬉戲,不覺不知,不驚不怖,火來逼身,苦痛切己,心不厭患,無求出意。』舍利弗!是長者作是思惟︰我身手有力,當以衣襷,若以几案,從舍出之。復更思惟︰是舍唯有一門,而復陿小,諸子幼稚,未有所識,戀著戲處,或當墮落,為火所燒,我當為說怖畏之事──此舍已燒,宜時疾出,無令為火之所燒害。作是念已,如所思惟具告諸子︰『汝等速出!』父雖憐愍,善言誘諭,而諸子等樂著嬉戲,不肯信受,不驚不畏,了無出心;亦復不知何者是火,何者為舍,云何為失﹖但東西走戲,視父而已。爾時長者即作是念︰『此舍已為大火所燒,我及諸子若不時出,必為所焚,我今當設方便,令諸子等得免斯害。』父知諸子先心各有所好──種種珍玩奇異之物,情必樂著,而告之言︰『汝等所可玩好,希有難得,汝若不取,後必憂悔;如此種種──羊車、鹿車、牛車,今在門外,可以遊戲!汝等於此火宅宜速出來,隨汝所欲,皆當與汝。』爾時諸子聞父所說珍玩之物適其願故,心各勇銳,互相推排,競共馳走,爭出火宅。是時長者見諸子等安隱得出,皆於四衢道中露地而坐,無復障礙,其心泰然,歡喜踴躍!時,諸子等各白父言︰『父先所許玩好之具──羊車、鹿車、牛車,願時賜與!』
舍利弗!爾時長者各賜諸子等一大車。其車高廣,眾寶莊校,周匝欄楯,四面懸鈴,又於其上張設幰蓋,亦以珍奇雜寶而嚴飾之,寶繩交絡,垂諸華瓔,重敷婉筵,安置丹枕;駕以白牛,膚色充潔,形體殊好,有大筋力,行步平正,其疾如風;又多僕從,而侍衛之。所以者何﹖是大長者財富無量,種種諸藏,悉皆充溢,而作是念︰『我財物無極,不應以下劣小車與諸子等;今此幼童,皆是吾子,愛無偏黨,我有如是七寶大車,其數無量,應當等心,各各與之,不宜差別。所以者何﹖以我此物周給一國,猶尚不匱,何況諸子﹖』是時諸子各乘大車,得未曾有,非本所望。」
「舍利弗!於汝意云何﹖是長者,等與諸子珍寶大車,寧有虛妄不﹖」
舍利弗言︰「不也,世尊!是長者但令諸子得免火難,全其軀命,非為虛妄。何以故﹖若全身命,便為已得玩好之具;況復方便,於彼火宅而拔濟之。世尊!若是長者,乃至不與最小一車猶不虛妄。何以故﹖是長者先作是意︰『我以方便,令子得出。』以是因緣,無虛妄也。何況長者自知財富無量,欲饒益諸子,等與大車!」
佛告舍利弗︰「善哉!善哉!如汝所言。舍利弗!如來亦復如是,則為一切世間之父!於諸怖畏、衰惱、憂患、無明暗蔽,永盡無餘,而悉成就無量知見、力、無所畏,有大神力及智慧力,具足方便智慧波羅蜜,大慈大悲,常無懈倦,恒求善事,利益一切;而生三界朽故火宅,為度眾生──生老病死、憂悲、苦惱、愚癡、暗蔽、三毒之火,教化令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見諸眾生為生老病死、憂悲、苦惱之所燒煮;亦以五欲財利故,受種種苦;又以貪著追求故,現受眾苦,後受地獄、畜生、餓鬼之苦;若生天上,及在人間──貧窮困苦、愛別離苦、怨憎會苦,如是等種種諸苦!眾生沒在其中,歡喜遊戲,不覺不知,不驚不怖,亦不生厭,不求解脫;於此三界火宅,東西馳走,雖遭大苦,不以為患。舍利弗!佛見此已,便作是念︰『我為眾生之父,應拔其苦難,與無量無邊佛智慧樂,令其遊戲。』舍利弗!如來復作是念︰『若我但以神力及智慧力,捨於方便,為諸眾生讚如來知見、力、無所畏者,眾生不能以是得度。』所以者何﹖是諸眾生未免生老病死憂悲苦惱,而為三界火宅所燒,何由能解佛之智慧﹖舍利弗!如彼長者雖復身手有力,而不用之,但以慇懃方便,勉濟諸子火宅之難,然後各與珍寶大車;如來亦復如是,雖有力、無所畏,而不用之,但以智慧方便,於三界火宅拔濟眾生,為說三乘──聲聞、辟支佛、佛乘!而作是言︰『汝等莫得樂住三界火宅,勿貪麤弊──色聲香味觸也,若貪著生愛,則為所燒;汝速出三界,當得三乘──聲聞、辟支佛、佛乘!我今為汝保任此事,終不虛也,汝等但當勤修精進。』如來以是方便,誘進眾生,復作是言︰『汝等當知此三乘法,皆是聖所稱歎,自在無繫,無所依求;乘是三乘,以無漏根、力、覺、道、禪定、解脫、三昧等而自娛樂,便得無量安隱快樂……。』
「舍利弗!若有眾生,內有智性,從佛世尊聞法信受,慇懃精進,欲速出三界,自求涅槃,是名聲聞乘;如彼諸子為求羊車,出於火宅。若有眾生,從佛世尊聞法信受,慇懃精進,求自然慧,樂獨善寂,深知諸法因緣,是名辟支佛乘;如彼諸子為求鹿車,出於火宅。若有眾生,從佛世尊聞法信受,勤修精進,求一切智、佛智、自然智、無師智、如來知見、力、無所畏,愍念安樂無量眾生,利益天人,度脫一切,是名大乘,菩薩求此乘故,名為摩訶薩;如彼諸子為求牛車,出於火宅。舍利弗!如彼長者見諸子等安隱得出火宅,到無畏處,自惟財富無量,等以大車而賜諸子;如來亦復如是,為一切眾生之父,若見無量億千眾生,以佛教門──出三界苦、怖畏險道,得涅槃樂!如來爾時便作是念︰『我有無量無邊智慧、力、無畏等諸佛法藏,是諸眾生皆是我子,等與大乘,不令有人獨得滅度,皆以如來滅度而滅度之,是諸眾生脫三界者,悉與諸佛禪定解脫等娛樂之具,皆是一相一種,聖所稱歎,能生淨妙第一之樂。』舍利弗!如彼長者初以三車誘引諸子,然後但與大車,寶物莊嚴,安隱第一,然彼長者無虛妄之咎;如來亦復如是,無有虛妄,初說三乘引導眾生,然後但以大乘而度脫之!何以故﹖如來有無量智慧、力、無所畏、諸法之藏,能與一切眾生大乘之法,但不盡能受。舍利弗!以是因緣,當知諸佛方便力故,於一佛乘,分別說三。」
◎附二︰法舫《金剛經講話》(摘錄)
《金剛經》︰「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法舫講解︰前來所說,是明菩薩於一切法,應當了達無相無住,無有自性之甚深般若義,故於修行時能不住於相,而修萬行,能不取法相而說妙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但這些觀點,在智都是以無分別智為主,在境都是以法性真如為主,所謂是正智如如的菩提現觀境界。然而,真如不離世俗,性空不外緣起,非世俗外別有真如,非緣起上另立性空。故說此一偈以明性空無相之理,就在如幻的緣起上。所以,此最後一偈,在「云何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的原則下,而設施演說一切法。而此所施設、演說的一切法,皆是有為如夢幻等,這也是指示眾生悟入無相、性空、無住相、不取相境界的一個法門,故這一偈明世俗諦,也就是明緣起法。
「一切有為法」,有為法即依他緣起所生諸法,亦名因緣所生法,有造作性、有生滅性、有無常性,名曰有為法。有為法的範圍很廣,略說,有精神的心王心所、物質的色法,及此色心的行為。總之,一切有為法,應該去觀察明白,都是幻夢境,都是如幻化,都是如水上浮泡,都是如光所照影,都是如草上之露,都是如雲雨時之雷電。在這六譬喻上顯示幾個共通特點︰(1)顯示有為法皆是假立的,非實在的。(2)顯示有為法都是生滅的,不是不生滅的。(3)顯示有為法無常變遷流動的,不是常住不動的。有為法無量差別,可是都不出這些共同的原理。在這點共同原理的反面所顯示的正是無為法,也就是第一義諦,性空離相的真如法性。
此譯本只說有為法六喻,而唐譯則有九喻,如云︰「諸和合所為,如星、翳、燈、幻、露、泡、夢、電、雲,應作如是觀。」
夢,是凡夫睡眠中所現的境界,這夢境也和人間事一樣,能使你在夢中歡喜、悲哭、慈愛、恐懼。但是一醒來,什麼都沒有了。一切有為世間法也是如此,所謂人生如夢也。
幻,是指幻師(即今日之魔術家)所作的幻境,幻師可以用一手巾變成一個兔子,但是那是幻法作的幻相,不是真實的,一切有為法的現象,種種變化,亦復如是。
泡,是水上的浮泡,偶然一現,頃刻即滅。一切有為法的現象,也是如此。
影,是一個物,一面受光一面現影像,所以是光明所為影像,影像是假有,非物實體。一切有為法的現象,也是如此。
露,是指花草葉上珠水,是地氣受日光蒸熱,在夜間又受冷氣,冷熱相結成的,太陽一出,即行消失。這如有為法皆因緣生、因緣滅。
電,是指雲雨時空中陰陽冷熱所擊發的閃光,剎那一現即滅,決無久住之義。這如有為法的現象,是纔生即滅,剎那不停。
對於一切有為法的現象界,都應該以上說的六喻去觀察,如實了達,而不顛倒妄執、迷惑。若對有為法不迷惑,即能正解悟入法性。
《能斷金剛般若經釋》云︰「幻、露、泡三種譬喻,是喻業報的,觀器世間如幻。如看電影,見種種山、草木、人物、花鳥,看起來很逼真,其實都是由無數的電影片相續不斷演繹,而成似真的情境。在我們的錯覺的眼識,就看的非常真實似的。器世間的宇宙萬有,也都是由有情真異熟識所幻現的,本剎那生滅,而又相續不斷的。似乎經千古不變,是常住的,實則是我們的錯覺。
觀有情如露,露的原素,本是水蒸氣,無相可見,但遇冷就成為水,就有形可見,雖有相,也不過是暫時的,日光出現時就被消滅了。一切諸法,本盡虛空,遍法界,無定自體,但由有情業力所感,而成五蘊諸法假合的有情,有情就執取為實有,執為不壞,但到業報一盡,仍要壞滅的。由有情世間、器世間,而成為六根六塵,根塵接觸,能發生種種受用苦樂的事,觀受用事如水泡。如江河中的水,由激動力水中起泡,有情所受用事,也是由根塵識三和合而生的。」
又說夢、電、影,就是從時間上說的。觀一切法過去如夢,現在如電,未來如影。所以,一切不可實執。
〔參考資料〕 《楞伽經》卷二;《大集經》卷四十七;《大寶積經》卷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