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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一切如來所生印明

(印相)又曰三三昧耶攝百印。底哩秘密法中卷所說。不動尊之印明也。其文曰:此印名為功德母,佛法僧法住其中,請善明王及本尊,結此秘印皆雲集,以此如來所生印,想為閼伽奉獻,諸佛菩薩,諸尊賢聖,供養念誦,速得成就。此印母之內傳(金剛堅固內相傳)佛心即是。五智(五指)秘於內心,(掌中)教令彰於外相也。佛口云二空(二大指),入於掌中者,兩部大日之智德(秘),又人法二空之智(淺)也。二空之妙理。即諸法之本源。兩部之極智。乃眾德之總括。佛法諸寶住其中。即此意也。二地開(檀慧堅開),係功德之母。譬如世間萬物。皆自地出生。一切之功德。均由菩提心(本不生之義)而生。今表此義。即二地(二小)開也。見不動瑜伽要鈔。


三三摩地

(術語)觀察所對之境之麤想,謂為尋,舊謂之覺。其細想謂為伺,舊謂之觀。屬於色界無色界之諸定,依此尋伺之有無而分三種:一、有尋有伺三摩地,定心尋伺皆有者。初禪天之根本定及其未至定(謂初禪之加行定)是也。二、無尋有伺三摩地,定心唯有伺者。在初禪與二禪天間之中間定(大梵天之果報)是也。三、無尋無伺三摩地,定心至妙而尋伺皆無者。二禪天以上至非想處之七根本定及七近分定是也。見俱舍論二十八。

又謂空,無相,無願之三解脫門。見三昧條。

(術語)見三三昧條。


三平等

(術語)又名三三昧。密教謂身口意三者互相攝入,不二一味。是乃真言行之宗要。大日常恒之說法,亦不外說此宗要。大日經一曰:「身語意平等句法門。」同疏一曰:「如此時中佛說何法?即是身語意三平等句法門,言如來種種三業皆至第一實際妙極之境。身等於語,語等於心,猶如大海一切處同一鹹味,故云平等也。」是佛之三密也。秘藏記末以之約眾生曰:「三平等以三密攝一切諸法,一切色攝身,身即印契,見色也。一切聲攝口,語即真言,聞聲也。一切理攝心,心即本尊,表實相。是三密平等,平等一切處,是故行者常可思。一切所見境皆一切處身,一切所聞音皆是陀羅尼,即是諸佛說法音。又吾口所出音皆是誨他之音,教誨前人。此身語之下理,攝自心,自心即實相,實相即本尊,本尊即自心,如是觀謂三平等。」秘藏記鈔二以之約護摩之修法曰:「護摩大宗以三平等觀為至極。三平等者自身爐壇本尊,三種無二平等也。以壇總體觀自身,爐口即行者口也。以種種燒具獻自口供養自身本有佛燒除無始業障垢。又此自身爐壇即成毘盧遮那如來,從一一毛孔澎甘露乳雨利法界眾生也。」此有三種之三平等:一吾身即印也,吾語真言也,吾心本尊也,此三密彼此攝入平等,平等周法界是乃自之三平等。二為已成未成一切諸佛之三密平等也。三為自之三業與佛之三密入我我入,平等平等也。秘藏記末曰:「問秘密藏以何為體宗用?答:以曼荼羅為體,以三三昧為宗,以方便為用。(中略)自三平等互相攝入,他三平等互相攝入。其三平等互相攝入,平等平等是即宗也。」而三平等之法不止此。大日經疏九曰:「三等為三世等三因等三業道等(即三密)三乘等。」即身義曰:「佛法僧是三,身語意又三,心佛及眾生三也,如是三法平等一也。」是亦一端耳。準於佛部蓮華部金剛部之三部,法身般若解脫之三點,空假中之三諦,定智悲之三德,法報應之三身,種種之三法,台宗之三軌可知矣。此平等觀念為真言行者最要之法,故入真言行者,必先受持此觀念,是即三昧耶戒也。


三平等觀

(術語)又云三三昧觀。觀念三平等也。即入我我入觀。見三平等條。又,行者正念誦之初,作入我我入之觀,謂之三平等觀。


三治

(術語)三三昧門之異名。見三三昧條。


三空

(名數)一我空,二法空,三俱空,我法俱空也。見金剛經刊定記一,三藏法數十。又,三解脫門曰三空。見大乘義章二及四。

(名數)言空,無相,無願之三解脫也。此三者共明空理故曰三空。見三三昧條。

又布施行,言受者施者布施物三相之空也。少室六門二種入曰:「行檀捨施,心無怖惜。達解三空,不倚不著。」


三空觀門

(術語)三解脫門之異名。舊譯仁王經上曰:「三空觀門,四諦十二因緣。」見三三昧條。


三空門

(術語)三解脫門之異名。安樂集下曰:「晏安暫時則坐三空門,遊則入八正之路。」見三三昧條。


三等持

(名數)三三昧,新作三三摩地,譯曰三等持:一空等持,二無相等持,三無願等持。見三三昧條。

又更有一種三等持,一有尋有伺等持,二無尋唯伺等持,三無尋無伺等持。見三摩地條。

(名數)俱舍論所說。有有尋有伺等之三與空等之三。見三三昧條。


三結

(名數)一見結,我見也。二戒取結,行邪戒也。三疑結,疑正理也。見惑中此三者過最重,故以此三結為見惑之總稱,斷此三結為預流果。涅槃經三十六曰:「迦葉菩薩白佛言:如佛先說,須陀洹人所斷煩惱,猶如縱廣四十里水,其餘在者如一毛渧。此中如何說斷三結名須陀洹?一者我見,二者非因見因,三者疑網。(中略)佛言:善男子!須陀洹人雖復能斷無量煩惱,此三重故。亦攝一切須陀洹人所斷結故。」輔行五之四曰:「論云:此三種結是三三昧近對治法。身見是空近對治法,戒取是無願近對治法,疑是無相近對治法。復次,三結生惑增上,身見生六十二,戒取生一切苦行,疑於過去一切處生猶豫。是故經中但說三結,」宗輪論述記曰:「結與煩惱,一體異名,結是繫縛義,煩惱擾亂義。」文句一上曰:「結即二十五有生因也。」玄贊一曰:「煩惱為生死因,名為有結,三有之結也。(中略)生死之因,能和合苦。能結,故名結。」

(名數)得預流果人所斷之三種煩惱。見條。


三脫門

(名數)空,無相,無願也。新譯仁王經中曰:「位三脫門,空解脫門、無相解脫門、無願解脫門,此是菩薩摩訶薩從初發心至一切智諸行根本。」

三三昧門也。但有通別之差。解脫門之名,局於無漏,三昧門之名通於有漏無漏。同良賁疏中一曰:「若三三昧門通漏無漏,言解脫門即無漏。」


三解脫

(名數)又曰三空。亦曰三三昧。具名三解脫門:一空解脫,二無相解脫,三無願解脫。三種之禪定也。見三解脫門條。


三解脫門

(術語)又云三三昧。有單重二種。見三三昧條。


三重等持

(名數)又曰三重解脫,三重三昧。見三三昧條。


五十法

(名數)大品般若說四念處等之三十七品,次說三三昧,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之八種法。合為五十。此中四禪四無量心為屬於色界之禪定,他皆為屬於無色界之禪定。智度論二十一云:問曰:何以故次三十七品,後說八種法?答曰:三十七品是趣涅槃之道,行此道已,則得到涅槃城。涅槃城有三門,所謂空無相無作(三三昧)是也。已說道。次當說到處之門,四禪等是開其門之妙法。復次,三十七品是上妙之法。欲界之心,散亂難修。故依上界禪定先調柔之也。問四禪之外別說餘法乎?答眾生機根意業種種,從其機根意業,故別說之。若為厭欲界散亂者,說四禪。若為欲得大福德者,說四無量心。為厭患色如在牢獄者,說四無色定。為觀所緣不得自在者,說八勝處。若為有遮道不得道達者,說八背捨。為心不調柔,於禪定不得次第入出自在者,說九次第定。為一切所緣不能照者,說十一地處。


分修三昧

(術語)三三昧之一。不論定慧二者,修其一之三昧也。


十力

(名數)佛及菩薩所具十種之力用也。說詳本條。

(術語)如來之十力也。一、知覺處非處智力,處者道理之義,知物之道理非道理之智力也。二、知三世業報智力,知一切眾生三世因果業報之智力也。三、知諸禪解脫三昧智力,知諸禪定及八解脫三三昧之智力也。四、知諸根勝劣智力,知眾生根性之勝劣與得果大小之智力。五、知種種解智力,知一切眾生種種知解之智力也。六、知種種界智力,於世間眾生種種境界不同而如實普知之智力也。七、知一切至所道智力,如五戒十善之行至人間天上八正道之無漏法至涅槃等,各知其行因所至也。八、知天眼無礙智力,以天眼見眾生生死及善惡業緣無障礙之智力也。九、知宿命無漏智力,知眾生宿命又知無漏涅槃之智力也。十、知永斷習氣智力,於一切妄惑餘氣,永斷不生能如實知之智力也。出智度論二十五,俱舍論二十九。


四住

(名數)見思之煩惱也。見四住地條。

又四種之住處也。一天住,為六欲之住處,即布施持戒善心之三事也。二梵住,為色界無色界諸天之住處,即慈悲喜捨之四無量心也。三聖住,為三乘聖者之住處,即空無相無作之三三昧也。四佛住,為一切諸佛之住處,即首楞嚴等之無量三昧也。見智度論三。


夢行般若

(傳說)舍利弗問須菩提:「若菩薩摩訶薩於夢中入三三昧空無相無作三昧,寧於般若波羅蜜有益耶?」須菩提報舍利弗:「若菩薩於晝日入三三昧,則於般若波羅蜜有益,夜夢中亦當有益。何以故?晝夜夢中,等而無異。」見大品般若經夢行品,智度論七十五。


大日與釋迦

(雜語)台密謂大日與釋迦為同一佛,但有法身(大日)與應身(釋迦)之差,東密謂二佛別體,各具三身。守護國界守陀羅尼經九曰:「佛言:秘密主!我於無量無數劫中修集如是波羅蜜多,至最後身六年苦行,不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成大毘盧遮那。坐道場時,無量化佛猶如油麻滿虛空。(中略)是時諸佛同告我言:善男子諦聽諦聽!當為汝說,汝今宜應於鼻端想淨月輪於月輪中作唵字觀,作是觀已,於夜後分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金剛頂經一曰:「時一切如來滿此佛世界猶如胡麻,爾時一切如來雲集於一切義成就菩薩摩訶薩坐菩提場,往詣現受用身咸作是言:善男子!云何證無上正等覺菩提?不知一切如來真實忍諸苦行。(中略)一切如來異口同音告彼菩薩言:善男子當住觀察自三摩地,以自性成就真言自恣而誦。」是為明金剛界五相成佛之文,一切義成就菩薩者,悉達太子,即釋迦如來也。依已上此等經文,則台密諸師成立大日釋迦一體之義,其說頗盛。然東密依差別門謂大日釋迦,有各三身,釋迦之法身,為無相之空理,大日之法身,為六大平等之體性,故二身有天淵之別也。大日經六曰:「入薄伽梵大智灌頂即以陀羅尼形示現佛事,爾時大覺世尊隨住一切諸眾生前施作佛事,演說三三昧耶句。佛言:秘密主!觀我語輪境界,廣長至無量世界清淨門,如其本性表示隨類法界門令一切眾生皆得歡喜,亦如今釋迦牟尼世尊流無盡虛空界於諸剎土勤作佛事。」二教論下舉此經文曰:「此文明大日尊三身諸世界作佛事,亦如釋迦三身,釋迦三身大日三身各各不同應當知之。」


大空三昧

(術語)三重三昧之異名。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無願無願三昧也。見三三昧條。大日經疏六曰:「空與不空畢竟無相而具一切相故,名大空三昧。」

又稱百光偏照真言之暗字,演密鈔四曰:「行者止此十六位時,以十緣生方便證得暗字大空三昧,即是解了金剛項十六菩薩生,成等正覺也。」

又云正覺三昧,以弩字為種子。大日如來之三摩地也。大疏四曰:「弩者大空三昧,如來住此大空三昧,無行無到,亦無去來,而能如其心量隨緣應現,故云等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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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五十七煩惱繫縛

按先明淨相經云五住煩惱輕重不同一住十品則成五十又約七縛一色縛二心縛三三昧縛四智慧縛五神通縛六因緣縛七轉法輪縛是也


[佛光阿含藏]
三解脫門

三三昧。空三昧,指觀察五陰無常、無我;無相三昧,指六塵(色、聲、香、味、觸、法)相斷;無所有三昧,指三毒(貪、瞋、痴)相斷。空、無相、無所有謂「三空」,為禪定(三昧)之三個最高目標,故稱「三三昧」;亦是由禪定觀空通向解脫之門徑,故稱「三解脫門」,以上參閱雜阿含卷三第七十一經(大正‧卷三‧八○經)。


空三昧

即由禪定觀一切諸法自性本空,虛妄不實。與無相三昧、無願(無所有)三昧合稱為三三昧。參閱雜阿含卷三第七十一經(大正‧卷三‧八○經)、增一阿含高幢品第二一四經(佛光二‧五八八)。

巴利本作 suññato samādhi(空三摩地)。


[阿含辭典(莊春江)]
三解脫門

另作「三三昧」,即「空三昧、無相三昧、無所有三昧(或作『無願三昧』)」。


[佛光大辭典]
七勝事

佛特有之七種勝事。又作七勝法、如來七勝事、七種最勝、七種無上。即:(一)身勝,謂如來身為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之所嚴飾,一一節力敵萬八千伊羅那香象之力,眾生樂見,無有厭足。(二)如法住勝,謂如來安住如法之大道而修正行。即如來既自得利益,復能憐愍救濟,利益無量眾生。(三)智勝,謂如來成就無上殊勝之四無礙智。(四)具足勝,如來圓滿具足最勝之正戒、正命、正行、正見。(五)行處勝,如來修三三昧、九次第等,非諸聲聞、緣覺所及。(六)不可思議勝,如來威神力不可思議,超乎一切。(七)解脫勝,如來斷所知、煩惱二障,並永斷一切煩惱習氣,智緣二事俱得自在。此七勝事依次相當於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八(別譯地持論卷三)所說七種無上:身無上、道無上、智無上、正無上、住無上、神力無上、斷無上等。〔優婆塞戒經卷三〕 p108


入佛平等戒

即入佛三昧耶,為密教胎藏界三種三昧耶之一。乃以佛心之種子下於眾生之心田,以示託聖胎之義。大日經疏卷九稱,世尊入法界胎藏三昧時,見一切眾生悉有菩提種子,乃與諸佛等同,故說入佛三昧耶之持明,以此持明入佛平等戒。(參閱「三三昧」522) p260


八種法

三三昧、四禪定、四無量心、四無色定、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等八種法,合為五十。其中,四禪、四無量心屬於色界之禪定。〔俱舍論卷二十九〕(參閱「五十法」1054) p308


三平等觀

又稱三三昧耶觀。乃密教之教義。即觀佛、法、僧,或身、語、意,或心、佛、眾生三者平等。廣義之三平等觀以三密攝一切諸法,即:一切色攝於身密,身密即印契;一切聲攝於語密,語密即真言;一切理攝於心密,心密即實相。三密平等平等,遍一切處,故行者所見之境界皆是大日如來遍一切處之身,所聞之音聲皆是陀羅尼、諸佛說法之音。狹義之三平等觀又分為三種,即:(一)觀行者之「三密平等」為平等,遍於法界,稱為自三平等觀。(二)觀行者之三平等與本尊之三平等為同一緣相,稱為他三平等觀。(三)觀行者、本尊及已成、未成之一切諸佛皆為同一緣相,稱為共三平等觀。作如是觀,行者與本尊融為一體,即能證「入我我入」之極致。

以上之觀法屬於正念誦或常時之觀法。若修護摩之時,則就本尊、爐壇、行者三密觀三平等,稱為內護摩觀。以內護摩修三平等觀,內外事理相應,能得悉地。所觀想之本尊及行者有身口意,爐壇亦有身口意(即爐身、爐口、爐火),本尊之身即爐身,亦是行者之身;本尊之口即爐口,亦是行者之口;本尊之智即爐火,亦是行者之智火,如是觀此三密之平等,亦稱三平等觀。〔大日經卷二具緣品、大日經疏卷二十、觀內護摩、祕藏記、阿娑縛抄卷四十護摩記本〕 p542


三等

(一)又稱三平等、三三昧耶。密教以身、語、意三密平等為三平等;為密教基本教義之一。凡真言之行法,俱以此三等為根本。大日經開題(大五八‧一上):「三等之理,彼此無異。」〔大日經卷六〕

(二)指諸佛以修行、法身、度生三事為平等。俱舍論卷二十七(大二九‧一四一中):「由三事故,諸佛皆等,一由資糧等圓滿故,二由法身等成辦故,三由利他等究竟故。」 p630


三昧

(一)梵語 samādhi 之音譯,巴利語同。又作三摩地、三摩提、三摩帝。意譯為等持、定、正定、定意、調直定、正心行處等。即將心定於一處(或一境)的一種安定狀態。又一般俗語形容妙處、極致、蘊奧、訣竅等之時,皆以「三昧」稱之,蓋即套用佛教用語而轉意者,然已與原義迥然有別。

於佛典中,samādhi 譯為等持時,「等」乃指離開心之浮(掉舉)沈(惛沈),而得平等安詳,「持」則指將心專止於一境之意,此即為將心止於一境而不散亂之狀態,稱為心一境性。俱舍宗視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則認為是五別境之一,且兩宗均以之為心所之一,但經部與成實宗則認為心所並無別體。

一般修行大都止心一處,不令散亂,而保持安靜,此一狀態稱為三昧。達三昧之狀態時,即起正智慧而開悟真理,故以此三昧修行而達到佛之聖境者,則稱三昧發得或發定。舊譯常將三摩地(梵 samādhi,三昧、等持)、三摩鉢底(梵 samāpatti,等至、正受、正定、現前)及三摩呬多(梵 samāhita,等引、勝定)混同,而一概譯為三昧。實際上,三昧應指三摩地而言。

有部認為凡是一切心共同之精神作用(即大地法),共通於定、散及善、惡、無記之三性,而僅限於一切有心位(不通於無心定)不亂心,且對一境地有集中之作用者,即稱三摩地。對此,三摩鉢底與三摩呬多則通於有心、無心,而僅局限於定(包含有心定、無心定而不通於散定)。

俱舍論卷二十八謂,就所依止之定(等至)有四靜慮(四禪)、四無色定、八等至、三等持之別。四靜慮及四無色定乃以善等持(三摩地、三昧)為體;又四靜慮及四無色定之根本等至(三摩鉢底)有八種,故稱八等至;三等持(三三昧)即: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等三種。此外亦指空、無相、無願,或空空、無相無相、無願無願之三重等持(三重三昧)而言。

二種三昧之中,第一種係以尋(尋求推度之粗雜的精神作用)與伺(伺察思惟之深細的精神作用)之有無,而分為:(一)初靜慮(初禪)與未至定。此屬有尋有伺三摩地。又作有覺有觀三昧。(二)中間靜慮(中間定),屬無尋唯伺三摩地。又作無覺有觀三昧。(三)第二靜慮(第二禪)之近分以上屬無尋無伺三摩地。又作無覺無觀三昧。第二種則指觀「人、法」皆空之三昧,稱為空三昧。捨離差別相之三昧,稱為無相三昧;捨離願求之思之三昧,則稱為無願三昧。其次在三重三昧中,又有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無願無願三昧等。

據十住毘婆沙論卷十一載,三昧乃四禪(四靜慮)、八解脫以外之一切定。又謂唯三解脫門(無漏之空、無相、無願三昧)和有尋有伺等之三三昧稱為三昧。同論又揭示定之範圍較狹,三昧之範圍則較廣,依此,諸佛菩薩所得之定可視為三昧。大乘義章卷十三舉出雜阿毘曇心論卷六、成實論卷十二、十地經論卷五等之說,而述明禪、定、三昧、正受、三摩[足*伐](梵 samāpatti,巴同,等至)、解脫、奢摩他(梵 śamatha,巴 samatha,止)等之差異。依其說法,則狹義之三昧指空等之三三昧,廣義則指四無量心及其他諸定。

阿含經認為四禪八定之外,另有空、無相、無願等之三三昧(三解脫門)與有尋有伺等之三三昧,而大乘則有數百上千種種三昧之說。大乘經典之名稱,以「三昧」為名者,即有般舟三昧經、首楞嚴三昧經、慧印三昧經、自誓三昧經、佛印三昧經、法華三昧經、念佛三昧經、月燈三昧經、金剛三昧經等多種,這些經典對標題所示之「三昧」均有詳細說明。其中,般舟三昧,亦稱諸佛現前三昧與佛立三昧。此外,法華經卷一曾舉出無量義處三昧之名,舊譯華嚴經卷六與卷四十四,有華嚴三昧、海印三昧、師子奮迅三昧之說。大品般若經卷三、卷五,亦有首楞嚴(健行)、寶印、師子遊戲等百八三昧之說。

天台宗在摩訶止觀卷二上舉出常坐、常行、半行半坐、非行非坐等四種三昧之說;修此四種三昧之道場,稱為四三昧院。此外,成實論卷十二,有一分修三昧(唯修定或慧之一方)、共分修三昧(兼修定、慧之有漏定)、聖正三昧(兼修定、慧之無漏定)等三三昧

南本涅槃經卷十三列出菩薩破除「二十五有」之二十五種三昧之名,法華經卷七之十六三昧,即為法華三昧之異名。又身發火焰之三昧,稱為火界三昧、火定、火光三昧,有火葬屍骸之意。最勝之三昧,則稱王三昧或三昧王三昧。日僧法然在其選擇本願念佛集中將念佛稱為王三昧,又瑩山紹瑾撰之坐禪用心記亦將坐禪稱為王三昧。

修三昧之堂,稱三昧堂。依修三昧之種類而分,即有法華三昧堂、常行三昧堂、理趣三昧堂等。〔雜阿含經卷十八、長阿含經卷九、卷十、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五、大品般若經卷一、卷二十三、大智度論卷二十八、瑜伽師地論卷十一、集異門足論卷六、佛地經論卷一、成唯識論卷八、大乘義章卷十三、圓覺經略疏註卷上、翻譯名義集卷四上〕(參閱「百八三昧」2480、「」3171)

(二)在日本,火葬場、墓地,亦稱為三昧。為祈求死者之冥福,大多在墓旁建立法華三昧堂,並延請僧侶修法華三昧。其法華三昧堂,可簡稱為三昧堂或三昧。 p580


三解脫門

梵語 trīni vimoksa-mukhāni。指得解脫到涅槃之三種法門。略稱三解脫、三脫門、三門。即:(一)空門(梵 śūnyatā),觀一切法皆無自性,由因緣和合而生;若能如此通達,則於諸法而得自在。(二)無相門(梵 animitta),又稱無想門。謂既知一切法空,乃觀男女一異等相實不可得;若能如此通達諸法無相,即離差別相而得自在。(三)無願門(梵 apranihita),又作無作門、無欲門。謂若知一切法無相,則於三界無所願求;若無願求,則不造作生死之業;若無生死之業,則無果報之苦而得自在。

三解脫門乃依無漏之空、無相、無願等三三昧而入,此三昧猶如門戶之能入解脫,故稱三解脫門。然三昧通有漏、無漏,三解脫門唯通無漏。以其具有淨及無漏等世、出世間之特別法,故為涅槃之入門。又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四謂,三解脫門係依三自性而建立,即由遍計所執之自性而立空解脫門,由依他起之自性而立無願解脫門,由圓成實之自性而立無相解脫門。〔俱舍論卷二十八、大毘婆沙論卷一○四、十地經論卷八、大乘義章卷二、摩訶止觀卷七上〕(參閱「三三昧」521) p644


三摩耶

梵語 samaya 之音譯。又作三昧耶、縒麼野、娑摩耶。意譯時、眾會、一致、規則、教理。一般多作「時」、「一致(平等)」之義。

(一)作為「時」之意,如諸經之初,有「如是我聞:一時」(梵 evaj mayā śrutam ekasmin samaye)之語,亦即六事成就中之時成就。據大智度論卷一所載,古印度有關「時」之名稱有二:一為迦羅(梵 kāla),一為三摩耶。其中,迦羅一詞為印度古代外道所習用,此類外道執「時間」為實有,且以之為萬物之生因,佛教則視之為邪見,故於經中多用三摩耶一語,而不用迦羅一詞。此外,或以迦羅表示長時之時,如一年分為三等分,而以三摩耶表示時中之小時,如一日分為畫夜六時,六時之中更有「小分」之分。〔大日經義釋演密鈔卷八、大日經疏鈔卷二〕(參閱「一時」63)

(二)密教以之為諸佛或諸尊之本誓(因位之誓願)。具有平等、本誓、除障、驚覺等四義。即:以佛與眾生之本質而言,二者完全平等無有差別(平等),故佛發誓令所有眾生開悟成佛(本誓),而眾生由於佛之加持力,故能袪除煩惱(除障),眾生之迷心亦能隨之而驚醒(驚覺)。其中均以平等之義為中心。故大日經卷六言此三者皆平等一致,即三皆三昧之意,而稱為三三昧耶。此有一心三三昧耶、三寶三三昧耶、一身三三昧耶、三乘三三昧耶等四種。

據大日經卷二、大日經疏卷九所載,修胎藏界曼荼羅諸尊之三昧(三摩地)契合於本誓,與諸尊成為一體之修法,因胎藏界之諸尊分為佛部、蓮華部、金剛部等三部,其觀想亦有三種,此三種三昧耶,稱為三三昧耶。即:諸佛之本體,謂法界,此法界在胎內之位為入佛三昧耶,出胎內為法界生,完成自利利他之作用為轉法輪;依序而為法身、報身、應身之功德。此亦稱佛部三昧耶、蓮華部三昧耶、金剛部三昧耶,或三部三昧耶。

為平等、本誓之意時,密教之戒,稱為三昧耶戒、三摩耶戒,簡稱為三戒。而其作法則稱三昧耶戒儀、三昧耶戒作法,其道場稱為三昧耶戒場、三昧耶戒壇。此戒乃是立於「三皆三昧耶」,即「三三平等一致」之觀點,而以眾生本具之本有清淨菩提心為戒體,亦即以行願(大悲)、勝義、三摩地之三種菩提心為戒體,並以顯教、密教、大乘、小乘之戒法等法界之德為行相,在傳法灌頂時所授。

密教認為,受法之後不修行,則將退失自己之本誓,此稱退三昧耶罪。對密教之教說(密藏)加以懷疑、誹謗者,則稱破三昧耶罪。若未經允許學法,而自行授受者,為越三昧耶罪(越法罪)。以上三種罪,合稱為三種重罪。

象徵佛、菩薩、諸天等之本誓之器杖、印契等物,稱為三昧耶形、三摩耶形(略稱三形),或波羅蜜形。描繪三昧耶形以代表尊形之曼荼羅,則稱三昧耶曼荼羅,係四種曼荼羅之一。例如,大日如來之寶塔、觀音菩薩之蓮華、不動明王之劍等,均為三昧耶形。即順序觀想種子、三昧耶形、尊形,先從種子成就三昧耶形,再從三昧耶形開展出諸尊之形相。

密教修行之過程有五階段,為五種要誓之意,稱為五種三昧耶、五種灌頂。即:(一)初見三昧耶,遙從壇外可見曼荼羅,而未授與真言及印契之位。(二)入睹三昧耶,允許進入壇內供養、禮拜、散花,而得聞本尊名號之位。此時可受真言與印契。(三)具壇三昧耶,見曼荼羅及印契之後,修妙業之位。(四)傳教三昧耶,修行法則,知曉必要之事,而得為人師之位。(五)祕密三昧耶,到達最後生祕密慧之位。上述五種三昧耶可配於後世之灌頂,而依序相當於曼荼羅供、結緣灌頂、受明灌頂、傳法灌頂、以心灌頂。〔大日經卷五入祕密漫荼羅法品、理趣釋卷上、大日經疏卷十六〕 p672


不空索觀音

不空羂索,梵名 Amogha-pāśa。又作不空羂索觀世音菩薩、不空王觀世音菩薩、不空廣大明王觀世音菩薩、不空悉地王觀世音菩薩、不空羂索菩薩。六觀音之一。位於胎藏現圖曼荼羅觀音院第三列第四位。此菩薩以慈悲之羂索愛護接引眾生,其心願不落空。身形呈白肉色,三面四臂,其面各具三目,左手持開敷蓮華、羂索,右手執軍持瓶、數珠。另有一面、十一面、六臂、八臂、十八臂、三十二臂等異說。密號等引金剛,三昧耶形為羂索。據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卷一母陀羅尼真言序品載,觀世音菩薩在過去九十一劫之最後劫,由世間自在王如來受不空羂索心王母陀羅尼真言。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等,受持讀誦此陀羅尼真言,應常於白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等,於此菩薩前誦持不空羂索心王母陀羅尼真言,可得現世二十種功德及臨終八種利益。又密教修法中,有以不空羂索觀音為本尊而修之法。〔不空羂索陀羅尼自在王咒經卷上成就畫像幀法、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卷八「三三昧耶像品」、卷二十二無垢光神通解脫壇三昧耶像品、祕藏記卷末〕 p978


中道王三昧

三三昧之一。又作中道三昧。斷無明惑所成之三昧。即遮空假二邊,觀達中道之理所入之定。〔法華經玄義卷四上、法華玄義釋籤卷五上〕 p1033


五十法

指大品般若經所說之三三昧、四禪定、四無量心、四無色定、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等八種,合為五十法。〔大智度論卷二十一〕 p1054


五分法身

又作無漏五蘊、無等等五蘊(梵 asamasama-pañca-skandha)。乃大小乘之無學位(最高之悟境),即佛及阿羅漢之自體所具備之五種功德。按小乘佛教之解釋,俱舍論光記卷一末所舉,即:(一)戒身(梵 śīla-skandha),又作戒蘊、戒眾、戒品。即無漏之身語業。(二)定身(梵 samādhi-skandha),又作定蘊、定眾、定品。即無學之空、無願、無相等三三昧。(三)慧身(梵 prajñā-skandha),又作慧蘊、慧眾、慧品。即無學之正見、正知。(四)解脫身(梵 vimukti-skandha),又作解脫蘊、解脫眾、解脫品。即與正見相應之勝解。(五)解脫知見身(梵 vimukti-jñāna-darśana-skandha),又作解脫所見身、解脫知見蘊、解脫知見眾、解脫知見品。即無學之盡智、無生智。其中,解脫身與解脫知見身,合稱為解知見。蓋小乘之無學位所證得之盡智、無生智為解脫知見,此於佛教教團中,本被視為抑制肉體與精神之慾望,以便能夠靜心、磨鍊智慧,而從一切束縛中解脫之法門;並且自己能意識到解脫後之清淨無染,而顯示出進入所謂之悟境。

次按大乘佛教之解釋,見於慧遠之大乘義章卷二十本,佛之自體所具備之五種功德,即:(一)戒身,指如來之身、口、意三業遠離一切過非之戒法身。(二)定身,謂如來之真心寂靜,自性不動,遠離一切妄念,稱為定法身。(三)慧身,謂如來之真心體明,自性無闇,觀達法性,稱為慧法身,即指根本智。(四)解脫身,謂如來之自體無累,解脫一切繫縛,稱為解脫法身。(五)解脫知見身,謂證知自體本來無染,已實解脫,稱為解脫知見法身。同書又舉出關於五分法身名義之解說:「分」為因,而上記之五種為成身之因,故稱為「分」;「法」為自體,而上記之五種為無學之自體,故稱為「法」;又「法」是軌則之義,上記之五種為成身之軌,故稱為「法」;「身」者是體,而上記之五種為諸佛之體,故稱為「身」;又以眾德聚積之義,故亦稱為「身」。

五分法身之次第歷然,由戒而生定,由定而生慧,由慧而得解脫,由解脫而有解脫知見。戒、定、慧三者就因而受名,解脫、解脫知見二者就果而付名,然此五者均為佛之功德。以此五法而成佛身,則稱為五分法身。此外,俱舍論卷一載,戒蘊為色蘊所攝,其餘四蘊為行蘊所攝。又智顗之請觀音經疏舉出,轉色、受、想、行、識之五陰,則順次可得戒身、定身等之五分法身。

又密教之五分法身中,戒指生佛不二、六大無礙之三昧耶戒;定指安住於生佛不二之大決定心;慧指自覺明了六大無礙之理之智慧;解脫指自悟已明六大無礙之理,而隔執之縛忽然解脫之位;解脫知見,指自明已無隔執之縛之知見。〔雜阿含經卷二十四、卷四十七、長阿含經卷九、增一阿含經卷二、卷十八、卷二十九、僧伽羅剎所集經卷下、觀普賢菩薩行法經、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佛地經論卷四〕 p1066


五種三昧道

真言宗將一切三昧分為五種,即大日世尊為普攝眾生而現之五種喜見隨類身。即:(一)佛地三昧道,究竟發菩提心,於一切三昧道中最為牢強精進。一生補處之菩薩住於佛地三昧道,正行大空三昧,遠離從緣生法微細之戲論,了知世間本起因緣,住於業地,復堅住佛地。(二)菩薩三昧道,八地自在之菩薩不得一切諸法,遠離有生,而知一切幻化,故世稱為觀自在者。(三)聲聞三昧道,住於九想、八背捨、八勝處、三三昧等各各有緣之地,識知因緣生滅之義,遠離斷常二邊,極觀察智,得不隨順修行之因。(四)緣覺三昧道,觀察十二因緣,深達其法之實相,然以智慧有礙之故,住於無言說之法而不轉無言說,於一切法證極滅語言三昧。(五)世間三昧道,謂修世間之四禪、八定等諸三昧。世間之行人不解正因緣之義,觀世間之因果與業皆繫屬於神我或自在梵天等,則生空三昧。

大日經疏卷七將五種三昧道分為出世間三昧及世間三昧二種,以佛、菩薩、聲聞、緣覺四種稱為出世間三昧,諸天等所說之真言法教道則屬世間三昧。〔大日經卷二具緣真言品、大日經疏卷六、大日經義釋演密鈔卷六、大日經疏演奧鈔卷十九〕 p1173


共分修三昧

為成實論所舉之一分修、共分修、聖正等三三昧之一。指修行禪定時,定與慧共修之三昧法。成實論卷十二(大三二‧三三五上):「共分修者,若修定亦修慧,是世間三昧,在煖等法中。」 p2194


四空

(一)指大方廣大集經卷五十四、大品般若經卷五等所說之能破眾生執著「有」之四種空,即:(一)法法相空,又作法相空,謂破五蘊等法之有相。通一切世諦之有為、無為法,稱為法相,此法相為無法之法,乃非實體,如初春原野之陽焰,見似有水而實無水。(二)無法無法相空,又作無法相空,謂破法之無相空理。無法之體狀稱為無法相,此無法相為破有而立,非別有自性;有相既空,無相之相亦無,故稱無法無法相空。(三)自法自法相空,又作自法空,乃前二空之法性自體寂然,非由智慧勉強作觀而空。此中有二:(1)世間性,如地之堅性、水之濕性等。(2)聖人性,如法性、實際法等。此二法皆自性本空,故稱自法自法相空。(四)他法他法相空,又作他法空,眾生先已聽聞法性、實際法,而於其外執著更有餘法,此稱他法。今為破其執著而觀真如之外更無他法、無他法之相。又所謂內空、外空、內外空等十八空,與四空有相攝配當之關係。〔大智度論卷四十六、大乘義章卷二「四空義」〕(參閱「十八空」353)

(二)指維摩經卷下法供養品所說之空、無相、無作、無起等四者。依大乘義章卷四之十一空義條之說明:空,即法無定相;無相,即法無因緣之相;無作,謂法既無相亦不作果;無起,謂法無所起。又無量壽經卷上,再加「無願」而立五種空,或論空、無相、無願之三三昧

(三)又作四無色。指無色界之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等四空處。〔菩薩本業瓔珞經卷上〕(參閱「四無色定」1772) p1722


成就法鬘

梵名 Sādhana-mālā。又作成就法集(梵 Sādhana-samuccaya)。編者、編纂年代均不詳。係收集有關印度後期密教金剛乘(梵 Vajra-yāna)諸尊崇拜之成就法、儀軌等而成之叢書。內容包括三三昧耶王成就法(梵 Tri-samaya-rāja-sādhana)、金剛座至尊成就法優波提舍儀軌(梵 Vajrāsana-bhattāraka-sādhanopadeśa-vidhi)、聖六字母大明成就法(梵 Ārya-sadaksarī-mahāvidyā-sādhana)等三一二種,依諸佛、諸菩薩、諸尊之順序編列之。

此三百餘種成就法中,僅五十五種存有作者名,共計四十二人。據巴達恰利亞(Benoytosh Bhattacharyya)之考證,推定作者年代最古者為瑜伽派之無著(310~390 年頃),最近者為阿巴亞卡拉笈多(梵 Abhayākaragupta, 1084~1130)。又本書之各種寫本中,劍橋大學圖書館所藏之貝葉本上有相當於一一六五年之紀年,故可推知本書之編纂年代為十二世紀中葉。至近代,有巴達恰利亞校訂之梵本出版(Sādhanamālā, Gaekwad's Oriental Series, No. 26, 41. Baroda, 1925~1928)。此外,一九一四年頃,瑪斯比婁(M. Henri Maspero)曾在我國浙江鄞縣之普安寺發現相當於本書第二一七、二五二、二五三之古貝葉。

在西藏大藏經中,雖無相當本書之譯作,然丹珠爾祕密部中,相當於本書所收之成就法者頗多,尤以本書最初二二○種之成就法,與彼祕密部中部分所揭之順序幾為一致。〔東北帝國大學西藏大藏經總目錄、C. Bendall: Catalogue of the Buddhist Sanskrit MSS in the University Library, Cambridge〕 p2930


成就灌頂

又作悉地灌頂、持明悉地灌頂。為瞿醯經卷下分別護摩品所說四種灌頂之一。密教修法中,行者於第三三昧耶「受明灌頂」之終,應入修法壇,修藥物成就之護摩法,其時所受之成就曼荼羅灌頂即稱成就灌頂。此法為瞿醯經、蘇悉地經卷下灌頂壇品、八字文殊軌等所舉示,然大日經卷三悉地出現品僅舉出成就曼荼羅及其成就法,而未論及其灌頂之法。又據金剛頂經初會中之四大品所說,則四印曼荼羅皆為成就灌頂之壇場。 p2931


有尋有伺三摩地

梵語 savitarka-savicāra-samādhi,巴利語 savitakka-savicāra-samādhi。又作有覺有觀三昧。為三三昧之一。尋,尋求推度,即粗雜之精神作用;伺,伺察思惟,即精細之精神作用。與尋(覺)、伺(觀)二心所相應之定,即為有尋有伺三摩地。為初禪定及未至定所攝。〔俱舍論卷二十八、大智度論卷二十三〕(參閱「三三昧」521) p2444



令心專注於一對象,而達於不散亂之精神作用,或即指其凝然寂靜之狀態。反之,心散亂不止之狀態,則稱為散,二者合稱定散。定原為梵語 samādhi(三摩地、三昧)之意譯,俱舍宗及唯識宗以之為心所之一;俱舍宗以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則以之為五別境之一。

令心不散亂之修行,及由此而有之特殊精神狀態,通稱為定,其進境有層次等差。又因止、觀,均行、不均行,有心、無心等之不同,而生四禪、四無色、二無心定等之差別,或為禪定之總稱,或以心一境性之義而稱三摩地,或稱三昧。定與戒、慧同為三學之一,乃佛教實踐方法之大綱。又八聖道中之正定,為五根、五力之一,故亦稱定根、定力;六波羅蜜(六度)之一,即禪定(梵 dhyāna,禪那、靜慮)。

定之意義有種種異說。據大智度論卷二十八載,禪定、四禪二者皆稱定、三昧。據十住毘婆沙論卷十一載,禪指四禪,定指四無色定、四無量心等。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五本列舉定之異名,共有七種:(一)三摩呬多,梵語 samāhita,譯為等引。等,即遠離心之浮(掉舉)、沈(惛沈)而保持平衡,乃身心俱安之狀態;引,乃由自力引起(發生功德)之意,能修此定,則離諸煩惱,而引發勝妙功德。等引通於有心、無心二定,但不通於散位。(二)三摩地、三昧,梵語 samādhi,譯為等持,又作正心行處。能修此定,心則端直,安住一境而不動,即心平等攝持之意。通於定、散,但僅限於有心位,而不通於無心,為定之本體。(三)三摩鉢底,梵語 samāpatti,譯為等至。謂能修此定,正受現前,大發光明,慶快殊勝,處染不染,無有退轉,即已至身心平等之意。僅通於有心、無心二定,不通於散位,為定之自相。(四)馱那演那,梵語 dhyāna,譯為靜慮,或以音略譯作禪。謂澄神審慮,專思寂想,即鎮靜念慮(分別)之意,通於有心、無心、有漏、無漏,但限於色界之定,不通於無色定。(五)質多翳迦阿羯羅多,梵語 cittaikāgratā,譯為心一境性。謂攝心一境,策勵正勤而修習,即將心集中於一對象之意,為定之自性。(六)奢摩他,梵語 śamatha,譯為止、正受。謂止息諸根惡不善法,能滅一切散亂煩惱,即離邪亂之想念,止心寂靜之意,僅限於有心之淨定。(七)現法樂住,梵語 drsta-dharma-sukha-vihāra。謂修習禪定,離一切妄想,身心寂滅,現受法喜之樂而安住不動,即於現在世經由淨定、無漏定等享受定之法樂,限於色界之四根本定。

定有生得定、修得定二種:(一)生得定,謂生於色界、無色界(俱為定地),為依前世善業之力,自然所得之定地。(二)修得定,謂生於欲界(散地),以後天努力修行所獲得者。上記二定,於色界定中,即稱為生靜慮、定靜慮;於無色定中,則稱為生無色、定無色。

依定之內容及其修行之階段,可將定分為多種。俱舍宗將其大別為有心定與無心定等二定。有心定包括四靜慮(四禪、四色界定)與四無色定,合為八定(八等至)。四靜慮,即:(一)初靜慮,(二)第二靜慮,(三)第三靜慮,(四)第四靜慮。於初靜慮得滅除語言,第二靜慮以上滅除尋、伺,而四靜慮順次滅除憂、苦、喜、樂等諸受。又初靜慮無鼻、舌二識,第二靜慮以上五識皆無。四無色定,即:(一)空無邊處定,得滅除與眼識和合之可見有對之色想、與耳鼻舌身四識和合之不可見有對之色想、與意識和合之不可見無對(無表色)之色想,而入無邊之虛空想。(二)識無邊處定,捨外空緣,唯緣內心識,入於無邊之識行。(三)無所有處定,厭離識處廣緣之苦,滅除識想,作無所有之行相。(四)非想非非想處定,又稱非有想非無想處定,捨離無所有之行相,知見一向非想(無粗想),進而捨非想之行相,達於非非想(有微細想)。

八定有已入定之階段,及近定之準備階段;前者稱為根本定,或根本等至,後者稱為近分定,然初靜慮之前階段非稱近分定,而稱未至定,故僅有七近分定。又初靜慮與第二靜慮之近分定中間之階段,稱中間定,或中間靜慮,如修習此定,即可生於大梵天。第四靜慮中,自下下品至上上品,計有九品,上上品乃色界定中最高之定,稱為邊際定。

上記之未至、中間、七近分、八根本等諸定,視「尋」、「伺」等之有無,再分為三種三摩地。尋,指尋求推度,為粗雜之精神作用;伺,指伺察思惟,為深細之精神作用。三種三摩地為:(一)未至定與初靜慮之有尋有伺三摩地,即有覺有觀定。(二)中間定之無尋唯伺三摩地,即無覺有觀定。(三)第二靜慮近分以上之無尋無伺三摩地,即無覺無觀定。此稱三定,或稱三三摩地、三三昧

定之性質,分為味定、淨定、無漏定等三定,又稱三等至。(一)味定,又稱味等至。與貪愛相應而起,乃愛樂味著於前念(前剎那)淨定之定,位於八根本定與中間定。(二)淨定,又稱淨等至。相應於有漏善心所起之定。又分為:(1)順退分定,謂順自地之煩惱而生起味定。(2)順住分定,謂順自地之淨定。(3)順勝進分定,謂順上地之淨定。(4)順決擇分定,謂順無漏智而起無漏定。於未至定、中間定、七近分定、八根本定中俱生。(三)無漏定,又稱無漏等至。為聖者所依,乃得無漏智之定,係於未至定、中間定、四根本定(靜慮)、下三無色定(不包括有頂)所俱有,其斷除煩惱之作用甚強。

一般以有心定分為止與觀等二品,而有均與不均之分。未至定與中間定,觀之作用較為殊勝,即觀品增,止品減;四無色定,止之作用較為殊勝,即觀品減,止品增;唯有色界之四根本定,止與觀均等,和合俱轉,故稱靜慮;其餘四無色定等,止、觀不均行,故總稱為唯定。據瑜伽師地論卷三十載,以奢摩他品為止,意為攝心凝住一處;以毘舍那品為觀,意為以「慧」思擇觀察種種諸境,係依奢摩他品所起者。

奢摩他品分九種心住:(一)內住,又稱令住、最初住。謂攝外攀緣,遠離內散亂,而令心堅執於境。(二)等住,又稱正念住。謂攝心之粗動而令心遍住微細。(三)安住,又稱覆審住。遠離散亂及失念,將心安置於內境。(四)近住,又稱後別住。謂親近念住而數數作意。(五)調順,又稱調柔住。謂將心調伏不使流散。(六)寂靜,又稱寂靜住。謂能深見惡尋思及隨煩惱之過患,乃將心攝伏。(七)最極寂靜,又稱降伏住。謂制伏由失念而現起之惡尋思及隨煩惱。(八)專注一趣,又稱功用住。謂由功力而定力得以相續。(九)等持,又稱平等攝持、任運住。謂自數數修習之因緣,令定心之無功用相續轉。

毘鉢舍那品分四種慧行:(一)正思擇,又稱簡擇諸法。謂以思擇分別淨行所緣之不淨、慈悲、緣起、界、持息念等五種境,善巧所緣之蘊、界、處、緣起、處非處等五種境,淨惑所緣之世道、出世道等之差別諸法。(二)最極思擇,謂於差別諸法中思擇平等之實性。(三)周遍尋思,又稱普遍尋思。謂依分別作意以取諸法之相,而遍尋思。(四)周遍伺察,又稱周審觀察。謂詳盡推求所緣之境。

無心定分為無想定與滅盡定,均為滅除心、心所之定;無想定係凡夫及外道誤認無想狀態為真涅槃而修習之定,滅盡定則是聖者將定之境地作為無餘涅槃界之靜,而修習之定。又除無想定外,四禪、四無色、滅盡等九定,不得間雜異念,而係順次修行所得者,故又稱九次第定、無間禪。然於定得自在力之不時解脫之阿羅漢,依修行四禪、四無色等八定,能超越一地,修得高一層之定,稱為超定,或超等至、超越三昧。據俱舍論卷二十八載,八定之修相分為有漏、無漏二類。

據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一載,入定之加行有九種:(一)相應加行,謂貪行者勤修不淨觀,瞋行者勤修慈悲觀,癡行者勤修緣起觀,憍慢行者勤修界差別觀,尋思行者勤修「持息念」。(二)串習加行,謂數習止、觀。(三)不緩加行,謂常樂遠離,修習「勤行」,而未敢緩慢。(四)無倒加行,謂依法與義而不執著自己之見取。(五)應時加行,謂了知止、觀、舉、捨等之相及修時。(六)解了加行,謂於了知止觀舉捨之相後,證得定之入、住、捨等自在。(七)無厭足加行,謂於小定不退屈,更進求上勝之法。(八)不捨軛加行,謂不令心馳流於外境,而極力調柔之。(九)正加行,謂於所緣之境數數發起勝解。

由修習九種加行,能令心速疾得定;若次第修習了相作意、勝解作意、加行究竟果作意等七種作意,得證入初靜慮地。又修定者應遠離四種障:(一)怯弱障,謂不希望出離。(二)蓋覆障,謂欲貪、瞋恚、惛眠、掉悔、疑等五蓋。(三)尋思障,謂尋思「欲」等之染污。(四)自舉障,謂高舉下劣之智見。此外,說一切有部之正義,以欲界為散地,而非修地、離欲地;定地唯於色界、無色界中。異師及大眾部則以欲界中亦有定。

大乘中,對於定之種類,更有多種說法。唯識宗及密宗之瑜伽觀行,天台宗之四種三昧,及禪宗之坐禪等,均是為使自己臻至佛果之實踐方法,此即修定。傳說佛陀說法之前,即曾入定,此為導他而入之定。又唯識宗於煖位、頂位、忍位、世第一法位等四善根位中之每一善根位,觀主觀與客觀之假有實無,而入於四定,即:明得定、明增定、印順定、無間定。

大乘義章卷十一載有諸家對四善根所依之界地的異說,如尊者達摩多羅以為,欲界一向不定,故四善根唯色界所攝。尊者瞿沙以為,欲界有六禪定,故依六禪定修起四善根。摩訶僧祇部亦主張欲界有禪定,故四善根攝於欲界。

據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一載,小乘清淨道論立有六十七種定,大乘立有五百定,而以大乘光定、集福德定、賢護定、首楞伽定等四定總攝之,以此四定為諸定之通業,依此修習十波羅蜜,能令眾生成熟、佛土清淨。

另據觀無量壽經載,往生西方極樂淨土之行,有定、散二善。唐代淨土宗善導以為,定善乃是於定心所行之善,亦即平息雜念;散善乃散心所作之善,亦即棄惡修善,二者合稱定散二善。而修此法門之修行者,各分為定機與散機。

此外,大品般若經卷三相行品、卷五問乘品、卷二十七常啼品、舊華嚴經卷二十五、卷二十七、卷三十四、卷三十八、卷四十五、卷四十九、卷五十、伅真陀羅所問如來三昧經卷上、大方等無想經卷二等,皆列有多種三昧定之名。〔雜阿含經卷二十八、中阿含卷五十八法樂比丘尼經、六門教授習定論、大智度論卷十七、成唯識論卷五、俱舍論卷五、摩訶止觀卷九、解脫道論卷四、顯揚聖教論卷二、順正理論卷二十七、翻譯名義集卷四〕 p3171


重空三昧

有總別二名。(一)就其總名而言,又作重三三昧、三重等持。三昧、等持,均為定之異名。重空三昧為「空、無相、無願」等三種三昧之對稱,其每一三昧各多一「空」、「無相」、「無願」等字,故稱重空三昧。即:(1)空空三昧,又作空空等持、重空等持。無學(阿羅漢)先以無漏智觀諸法之「空、無我」,稱為空三昧;更以有漏智觀前之空智為空相而厭捨之,稱為空空三昧。(2)無相無相三昧,又作重無相三昧、重無相等持。無學先以無漏智觀涅槃之「滅、靜、妙、離」,稱為無相三昧;更以有漏智觀盡滅此智之非擇滅無為靜相,而厭捨前之無相;稱為無相無相三昧。(3)無願無願三昧,又作重無願三昧、重無願等持。觀如上苦集道三諦之「苦、無常」等相而更厭捨之,稱為無願無願三昧。

(二)就別相而言,單指上記重三三昧中之空空三昧。〔俱舍論卷十八、顯宗論卷三十九、俱舍鈔卷十二、華嚴孔目章卷三、大乘義章卷二〕(參閱「三三昧」521) p3983


密教三三昧門

即密教之三解脫門,亦即行者於行法之初、中、後作此觀。三三昧為吽字之三摩地,其吽字具有三解脫之德。據大日經疏卷九所載,真言以最後吽(,hūj)字為體,具足三密解脫門。謂吽字上有空點,即大空之義,亦即空解脫門;本體為 (ha,訶)字,以離因緣,故為無相解脫門;下有 (ū,鄔)字三昧點,以本不生,故為無作解脫門。如是三門,一切諸障所不能趨入。祕藏記鈔卷四載,先於行法之初作之,次於行法之中將入字輪觀時再作此觀,次於行法已,復作此觀。空點,表示遠離有空之所作,觀諸法平等,不願生死、涅槃,故至空解脫門;訶字本體表示無相,即空亦空之義,斷除空之執著;鄔字,為本不生之義,故無所願求,即無作解脫門。三三昧之建立,顯教多就遮情去執之觀而說之。密教則就深義,於表德之上而論之;或以空、無相為遮情去執,無願為表德。若就表德之義而言,空為一切諸法無礙涉入之義;無相為萬德輪圓無盡之義;無願,即行者本來具足金剛、胎藏二部曼荼羅之德,故無所願求。〔祕藏記卷本〕(參閱「三三昧」521) p4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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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七勝事

指佛陀特有的七種殊勝事。即身勝、如法住勝、智勝、具足勝、行處勝、不可思議勝、解脫勝。又稱為七勝法、如來七勝事、七種最勝、七種無上。語出《優婆塞戒經》卷三〈息惡品〉。此外,《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八、別譯《地持論》卷三也曾提及,然其名稱、次第均非一致,茲列表如下︰


┌───────┬───────┬─────┐
│《優婆塞戒經》│《瑜伽師地論》│《地持論》│
├───────┼───────┼─────┤
│(1)身勝 │(1)所依最勝 │(1)身無上 │
├───────┼───────┼─────┤
│(2)如法住勝 │(2)正行最勝 │(2)道無上 │
├───────┼───────┼─────┤
│(3)智勝 │(4)智最勝 │(4)智無上 │
├───────┼───────┼─────┤
│(4)具足勝 │(3)圓滿最勝 │(3)正無上 │
├───────┼───────┼─────┤
│(5)行處勝 │(7)住最勝 │(7)住無上 │
├───────┼───────┼─────┤
│(6)不可思議勝 │(5)威力最勝 │(5)神力無 │
├───────┼───────┼─────┤
│(7)解脫勝 │(6)斷最勝 │(6)斷無上 │
└───────┴───────┴─────┘


此七勝事之內容,略述如次︰

(1)身勝︰指如來所依身超勝無比。如來身具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眾生樂見無有厭足。

(2)如法住勝︰指如來安住於如法之大道,正行超勝。此謂如來所成就之自他利濟之無量德行。

(3)智勝︰指如來成辦無上殊勝之四無礙智。

(4)具足勝︰指如來圓滿具足最勝之正戒、正命、正行、正見。

(5)行處勝︰指如來所行安住處之三三昧、九次第定最勝無上。其中之「三三昧」指空、無相、無願三昧;「九次第定」指四禪、四無色、滅盡定。

(6)不可思議勝︰指佛威神力不可思議,超過一切。

(7)解脫勝︰指如來解脫煩惱、所知二障,正使、習氣皆悉永斷。

具足此七勝者為如來。又稱為大丈夫、大悲者、大戒者、大法者、大慧者、大神通者、大解脫者、多安住廣大住者。

〔參考資料〕 《大明三藏法數》卷二十八。


三平等觀

密教的觀行法門。有二義,分釋如次︰

(一)指三三昧耶觀︰即觀三平等之理。三平等雖有多種,但真言行者應常觀「身語意三密本來平等無二」。身語意三密是六大的體性、輪圓的妙用,故遍於j 法界,其量相等,平等平等。《祕藏記》謂(大正圖像1‧4c)︰「真言行者當作手印誦真言乃至一切時恒作斯觀。」此外,在修法時,在正念誦前行入我我入觀,亦屬三平等觀。

此觀法有廣歛二觀。廣觀是無相三密。廣觀有情非情,以三密攝一切諸法。一切顯、形、表等色法,皆攝於身密,身密是印契。一切可意不可意等音聲皆攝於語密,語密是真言。一切真理為心之所趣,攝於心密,心密是實相。此三密平等平等、遍一切處。並觀想︰一切所見境界,皆是大日如來遍一切處身;一切所聞音聲皆是陀羅尼、諸佛說法音聲;此身語之理攝於自心。自心即實相、實相即本尊、本尊即自心。

歛觀是有相三密,僅通於有情,即觀行者、本尊及已成未成諸佛。首先,安本尊於壇上,入大圓鏡智三昧,觀己身即印、語即真言、心即本尊,此三密遍各各法界而平等,此稱自三平等觀。「自」,指行者自身。觀行者己身三平等及本尊三平等,同一緣相遍於法界、離對待、絕能所,平等平等,此稱他三平等觀。「他」者,相對於「自」而謂為「他」,即相對於行者而謂本尊為「他」。觀本尊及行者自己之三平等,皆同一緣相,且觀已成未成一切諸佛(諸佛與眾生)之三平等也是同一緣相,遍於各各法界而平等;此稱共三平等觀。所謂「共」,是說不僅自他二法共會,而且本尊、行者本身及一切諸佛之三平等皆為同一緣相,故名為共。

(二)指修護摩時,觀本尊、爐壇、行者三者本來平等的觀法︰護摩有內護摩及外護摩,觀護摩之理是內護摩,備辦焚燒種種支具之事法是外護摩。亦即三平等觀是內護摩。依內護摩修三平等觀時,內外事理相應能得悉地;若不修此三平等觀,徒然行外護摩,則無異於外道邪火法,不能斷惑證理,因此,行外護摩時,必修此內護摩三平等觀。《祕藏記私鈔》卷二謂︰「護摩大宗以三平等觀為至極。」

本尊及行者有身口意,爐壇也有身口意,即爐體、爐口、爐火。本尊之身為爐身,也是行者之身;本尊之口為爐口,也是行者之口;本尊之智與爐火平等,爐火也是行者的智火。觀本尊、爐壇、行者等三者三密平等,稱為三平等觀。

三平等觀有種種內容。或就此三法之位處而觀,亦即就本尊所在大壇、護摩壇及行者之座處而觀。《尊勝軌》卷下謂(大正19‧381a)︰「內護摩者三處同一體,三處同一體者,大曼荼羅即是護摩曼荼羅,護摩曼荼羅即是己身。」《建立軌》謂(大正18‧930c)︰「三處同一體,大壇即護摩,護摩即己身。」或就本尊爐壇行者的主體而觀,也就是觀大日、火天、行者三者平等。《尊勝軌》卷下謂(大正19‧381a)︰「己身即是火天,火天即是毗盧遮那如來,毗盧遮那如來、火天、己身,三種無二,等無差別。」《建立軌》謂(大正18‧930c)︰「己身即火天,火天即大日,身口意和合,三平等無異。」《大日經疏》卷二十謂(大正39‧781c)︰「本尊即火,火即自身也。」

此外,修觀有兩傳︰(1)是正要入護摩時,結定印,作此觀,以《大日經疏》卷八為本據。(2)是供蘇油時,執杓作此觀,然後作供。《法務雜要》謂︰「左手執大杓,右手執小杓,以小杓端重大杓上作此觀,次供蘇油也。」此傳以《烏蒭澀麼軌》為本據。

〔參考資料〕 《護摩祕要鈔》卷七;《護摩事鈔》卷下;《傳流傳授私勘》卷三;《乳味鈔》卷七;《諸尊要鈔》。


三昧

指禪定境界。係修行者之心定於一處而不散亂之狀態。又作三摩地、三摩提、三摩帝。意譯為定、等持、正受、調直定、正心行處、息慮凝心等。三昧即心定於一處,故稱定;遠離惛沈、掉舉而保持平等的心,故稱等持;正受所觀之法,故稱正受;調整散亂的心使正直,故稱調直定;正心之行動,使合於法的依處,故稱正心行處;息止緣慮,凝結心念,故言息慮凝心。

此一將心集中於專一對象的精神作用,可分兩種,一是與生俱來的精神集中能力(生得定),一是因後天的努力而使集中力增加(後得定)。前者乃前世業力的結果,後者由修行而得。心到達三昧的狀態時,起正智慧,進而與所觀境冥合,分明了知,而悟得真理,甚至於直接感見聖境,此稱三昧發得,或稱發定。可知,三昧是證悟(正見)的必須階段。

然而對此三昧,各宗看法不一。俱舍宗以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則列為五別境之一。而此二宗均以之為心所之一,認為心為此心所所攝持,故能住於一境,然而經部則認為心於一境相續而轉,名三摩地;《成實論》主張三昧與心無異,即二者皆不許另有心所存在。

在舊譯經典中,往往將三摩地(samādhi,三昧、等持)、三摩鉢衣(samāpatti,等至、正定現前)、三摩呬多(samāhita,等引、勝定)混而為一,皆譯為三昧。實則其中唯三摩地是三昧。且據有部的說法,三摩地通有心定、散定,三摩鉢底及三摩呬多則通有心、無心,而不通於散定。

此三摩地一語,並非佛教固有的用語,在佛教興起時代的印度已廣被使用,瑜伽派視之為解脫的方法,置於瑜伽八支中的第一支。後來佛教也採用此語,納入佛法體系中。三摩地、解脫、禪及三摩鉢底等詞,皆指心相續轉於一境的狀態,但其義略有小別。《十住毗婆沙論》卷十一云(大正26‧82c)︰
「禪者,四禪。定者,四無色定、四無量心等皆名為定。解脫者,八解脫。三昧者,除諸禪解脫,餘定盡名三昧。有人言,三解脫門及有覺有觀定、無覺有觀定、無覺無觀定名為三昧。有人言,定小三昧大,是故一切諸佛菩薩所得定皆名三昧。」

除上述外,《大智度論》卷二十八也謂三昧有兩種︰(1)聲聞法中之三昧,即空三昧、無願三昧、無作三昧;(2)摩訶衍法中之三昧,即有覺有觀、無覺有觀及無覺無觀之三昧。其次在三重三昧中,又有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無作無作三昧等。綜合以上二論所說,狹義之三昧乃指空等之三三昧,廣義則指四禪及其他諸定。

在原始佛教中,如《阿含》等經典所說的三摩地大抵是四禪八定、空無相無願及有覺有觀等的三昧。大乘經典中則出無數種三昧,如《法華經》卷一出無量義處三昧,舊譯《華嚴經》卷六出華嚴三昧,《大方等大集經》卷十五出海印三昧,《超日明三昧經》卷上舉出十一種三昧,《大品般若經》卷三及卷五舉首楞嚴、寶印等百八三昧等等。而以說三昧為主要內容的三昧經典亦多,如《般舟三昧經》、《慧印三昧經》、《自誓三昧經》、《佛印三昧經》、《念佛三昧經》、《金剛三昧經》等。

此外,天台宗立有四種三昧的修行,依《摩訶止觀》卷二(上)所載,有︰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及非行非坐四種,而修四種三昧的道場稱為四三昧院。

◎附︰歐陽漸〈支那內學院院訓釋〉(三昧)

參禪貴在死心,學佛要先肯死。肯死云者︰決定一往而已。是故三歸乃曰歸命,八念修於死想。若不如是,任爾六度萬行,如意隨心,三藏十二部,懸河舌辯,而一隙掯於幽隱,知見必留世間。則千仞之堤潰於一蟻,星星之火勢至焚天。若不如是,安能難行苦行,大作功德。捨身飼虎,割肉稱鷹,求得法而斷臂,求弘法而抉明,皆不能辦。為悅群情,俔俔伈伈,世無拔俗,大丈夫雄。若能如是,則獨往獨來,縱橫上下,世無險巇魔難,徑路雖絕,而風雲可通。若能如是,則何玄不證,一乘畢竟空,涅槃一切智智,斯可問津。堂奧之基也,木之本,水之源也,烏可忽也。既植基本,禪乃可談。曰三十七菩提分三昧,曰三三昧,曰金剛三昧,曰一行三昧。為唯識唯智及涅槃學修是四三昧。若論禪定,百千億萬無不俱修。

菩提分三昧者︰菩提是宗,其總猝難。方便修分,有三十七事。曰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為解脫分最初修事。曰五根、五力,為抉擇分事。曰七覺分,為見道分事。曰八正道,為修道分事。如是菩提分能總得菩提,其基則在四念處。四事推之至極,則如來事矣。此無著中邊義也。龍樹亦言︰三十七菩提分法至涅槃城,其根本在四念處也。《涅槃》亦云︰我說梵行是三十七助道之法,離三十七品不得三乘果,不證菩提,不見佛性。修集三十七品入大涅槃常樂我淨。

四念處者︰通言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是也。蓋有漏生死身,非常樂我淨,而無常苦無我不淨也。無漏法身,即其無常苦,無我不淨,而得常樂我淨也。小乘身處不淨五相,生處種子自性自相究竟,而詳於九想觀。小乘受處有漏皆苦,無漏不苦,心不著故,雖然無常,不生憂悲苦惱故,道諦攝故,不離三三昧十六聖行故。小乘心處過未心無,現心去疾不覺受樂,生滅如幻,念念不停無有住時,不得實相。小乘法處法識是心相,非神我相,心則顛倒,顛倒計我,何以不他身中啟我。小乘四念處,有性有共有緣,如千難品中詳。小乘四念處三界俱有,其三十七品初禪都具,未到除喜,二禪除行,中間三四除喜與行,無色除喜行語業命,有頂除七覺分八正道分,欲界亦然,此聲聞觀也。

摩訶衍身觀者︰觀內身為行廁,緣成身車,識牛牽旋,是身無堅無常,相不可得,不覺無知,如牆壁瓦石,菩薩觀知是身非我身,非他身,不自在,是身身相空,妄緣所生,是身假有,業緣所屬,是身不合散來去生滅依猗,循身觀無我故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緣合所生,緣亦無相,是為觀於實相。

摩訶衍受觀者︰觀內受無來去,但妄想生屬先業緣,不在三世,觀知諸受不合散生滅入不生門,不生故無相,無相故不生,如是知已繫心緣中,心不受著亦不依止,入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

摩訶衍心觀者︰觀內心三相無實,不在三世,不在內外中間,妄緣合生,外緣內想,強名為心。相不可得,無相無住。無生者,無使生者。無合散三際形對,無我無常無實。性不生滅,是靜,客塵相著名不淨。智者觀生滅不實不分垢淨,而得清淨不為塵染。

摩訶衍法觀者︰法不在內外中間,不在三世,妄緣合生無實無主,相不可得。無合無散如空如幻,性淨不汙,以無所有故,心心所乃虛誑故,法非一異緣生無性,是為實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無願故不見法生滅。入無生法忍門,此菩薩觀也。

更有大乘觀法。《大薩遮尼乾子經》︰四念處有二義,初義如般若。二義者,觀身念處是淨義邊,我今因不淨身故得淨法功德身,得一切眾生樂見身。作是觀已,能淨二行。一者無常,二者常。觀一切眾生身畢竟成就諸佛法身,以有法身得平等心無分別心,不起諸漏。觀受念處,眾生受苦而起悲心,眾生受樂而起慈心,不苦不樂而起捨心。觀心念處,觀於自身菩提之性不忘不失,正念不亂,如自性相,眾生亦爾。如自心空,眾生亦爾。如自心平等,眾生亦爾。觀法念處,不著常見,不著斷見,行中道見,以法眼觀,不著不失。

三三昧者︰經言︰菩薩以空無我行相攝心一趣,名空三昧。以寂滅相攝心一趣,名無相三昧。以苦無常行相攝心一趣,名無願三昧。聲聞定多常觀空門,菩薩慧多常觀無願,如來則定慧平等常觀無相。又一相無相為空,無實成轉滅入諸法相為無相,無作無能入諸行相為無願。經言︰依此三門能攝一切殊勝善法,離此三門所應修學殊勝善法不得生長。能學如是三解脫門,亦能學真如法界三科、四諦、六波羅蜜、無量無邊一切佛法。以三三昧總攝一切妙善法故。龍樹亦言︰唯佛一切智智能達諸法實相,而菩薩以三三昧門得實相慧亦無所不通。三三昧是實法,四念處是方便。行者自三十七品至涅槃城從三三昧入涅槃門。

夫無生法忍,必先以柔順忍而乃無弊,習定趨勢然也。六波羅蜜,般若主也,而必導以五度。三三昧般若也,而必導以三十七品。三十七品亦般若也,而必助以諸禪定法。龍樹有言︰入三三昧有二種觀。一者得解觀,二者實觀。實觀者是三十七品。以實觀難得,次第說得解觀。欲界心散亂,當依上界禪定、四梵、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中,試心如御試馬,曲折隨意,然後入陣。得解觀中,心相柔輭,易得實觀,用是實觀得入三涅槃門。一者空門,觀法我空,緣生無作者無受者。二者無相門,無有實法,但有其相,而男女相一異相皆不可得。三者無作,既知無相都無所作。(中略)定不獨生,力不獨作,三昧如王,慧如大臣,君臣共營,行乃得成。空有二行,曰空無我。無相四行,盡滅妙離。無作十行,無常苦集,因緣生道,正與跡到。是三門於四禪未至中間及三無色皆無漏性故,或繫為有漏不繫無漏故。初在欲界,成就其行在色無色。若摩訶衍三三昧者,則不同小。小空生慢,學無相門滅取空相。於無相中復生戲論,學無作門,不起三業不求三界生身。大則三三昧是一法門,以行因緣說有三種。法空名空,空中不取相,是時空轉名無相。無相中不應作為,無相轉名無作。不得一時入城三門,直入事辦不須二門,通途更塞由他門入。小空緣苦諦攝五蘊,無相緣一法謂數緣盡,無作緣三諦攝五蘊。大則通緣諸法實相,以是三昧觀諸世間,即是涅槃。佛或一時說於一門,或說三門。見多說空緣生無性,無性故空,空故見滅。愛說無作,法無常苦,從因緣生,見已厭愛,即得入道。愛見等者為說無相,男女等相無故斷愛,一異等相無故斷見。菩薩徧學知一切道,故說三門。《分別瑜伽論》︰修瑜伽法不離三三昧。有教授二頌,菩薩於定位,觀影唯是心,義想既滅除,審觀唯自想,如是住內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義想滅除為空門,所取非有為無相門,能取非有為無作門。《分別瑜伽》既不得來,修三三昧從《般若》說。又《大乘經莊嚴論》說五現觀伽他,如《攝論》引。

金剛三昧者,最後最上三昧也。念處為初,金剛為終,三昧乃全。夫禍患生於七識,非三昧不能屏除。四惑相應,無明住地,有覆無記,日夜思量,起執計我,七識性也。唯識家言︰金剛道後,執種盡淨,二障伏斷,至此乃圓。唯智家言︰安住如幻五取蘊中,了知實相修金剛定,住此定中,除如來定一切三昧具能入住,然一切界都無所得,超諸聲聞證入菩薩正性離生。涅槃家言︰修大涅槃得金剛三昧。譬如金剛,堅實無比,所擬之處,無不碎壞,而是金剛無有損折。無常無實,破散一切諸法,雖行六度,不見有一眾生。譬如金剛,寶中最勝,摧伏難伏,一切三昧悉來歸屬。譬如金剛,淨見無礙,生滅出沒,如坐四衢觀諸眾生去來坐臥。譬如金剛,摧破煩惱,終不生念我能壞結。譬如金剛,於一念中,變佛無量,斷沙界惑,一色現多,一音解普。是則研窮三學,金剛三昧,為毀破七識而來。或阻七不擾,或安八不隨,或寂滅而靜,乃知金剛三昧為窮源究委之大定也。得此三昧,近佛乃能,隨順趣向,亦凡夫法。但知空門方便可修,不必定證實相也。無著《金剛論》︰如畫金剛形,初後闊,中則狹,是般若。中狹者,謂淨心地。初後闊者,謂信行地,如來地也。《般若經》︰行引修學,初以般若力破蘊令空,入寂相後出住六情,還念寂相知一切空,地前行慧如金剛初闊也。不可說有無,言語道斷,初地引慧如金剛中狹也。入甚深禪,又以般若破禪與禪緣,二地或七地以去,修慧如金剛後闊也。初中後三皆從事摧破,學一切法而學無相,除遣一切是學無相,不住有想是學除遣,是為能破。成實家言︰金剛三昧,實唯一空。般若家言︰金剛三昧,唯是實相。以一實相,遇法遇行,無不摧破。則修金剛三昧也已。

一行三昧者,菩提非智,煩惱非惑,而實相同。四諦非以諦證,非以智證,而平等得。第一義諦分別都空,一相無相是為定相。塵塵沙界,都現太平,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不將迎於一法,亦不遠離於一法也。於此有疑。金剛三昧,破壞於一切,一行三昧,收容於一切,豈非相反,何可相成﹖然無疑也,皆無想也。說此無想法,是諸法除遣,即此無想法,亦諸法不背。但能無想,兀兀騰騰,不著一念,瀑流恆轉,掯不相隨,則破壞與收容,無相妨礙歟。於此又疑︰四念處定為無常苦與無我空,而一相定則常樂我淨,豈非相反何可相成﹖然無疑也,皆實相也。有漏實相無常苦無我空也,無漏實相常樂我淨也。一相實相非常非無常,非凡外常,非聲聞無常也。解脫對治是謂非常,般若實相非常非無常,法身中道一切是常。三德一時,云何相反而不相成。是之謂一行三昧也已。

復次,龍樹有言︰小乘修定以定為近門,大乘反以戒慧為其近門。蓋言修定不可執定於定也。數息觀、不淨觀者,最初修習,佛常為教,佛弟子舍利弗等亦以接群。龍樹有言︰是二定者,誠甘露法門也。無著《六門教授習定論》,舉止捨亦至要也。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四、卷一四一、卷一六二;《俱舍論》卷四;《俱舍論光記》卷四、卷二十八;《順正理論》卷十一;《成唯識論》卷五;《成唯識論述記》卷六(本);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印度の部〉第二編。


三解脫門

略稱三脫門或三門。謂通往解脫之道的三種法門,即空、無相、無願,此三者又稱為三三昧。茲分釋如下︰

(1)空門(śūnyatā)︰謂觀無我、我所,一切諸行不真實、不常、恒空。

(2)無相門(animitta)︰又作無想。謂觀因空故,不起著於相。

(3)無願門(apraṇihita)︰又作無作或無欲。謂觀無相故,於未來死生相續,無所愛染願求。

將三解脫門作為實踐原理,是大小乘佛典所共通的。空、無相、無願三者,雖然又可稱為三三昧,但是三三昧是有漏、無漏共通的,而三解脫門則唯通無漏。故《俱舍論》卷二十八云(大正29‧149c)︰「此三各二種,謂淨及無漏。世出世間等持別故。世間攝者通十一地,出世攝者唯通九地,於中無漏者名三解脫門。能與涅槃為入門故。」

《顯揚聖教論》卷二云(大正31‧490b)︰「若無差別總名空無相無願者,此通聞、思、修所生之慧,世及出世,應知。若名空無相無願三摩地者,唯是修所生慧,通世出世,應知。若名空無相無願解脫門者,此唯出世,應知。」

印度瑜伽行派以為,三解脫門係由遍計所執等三性所建立。《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四云(大正30‧705a)︰「三種解脫門亦由三自性而得建立。謂由遍計所執自性故立空解脫門,由依他起自性故立無願解脫門,由圓成實自性故立無相解脫門。」

◎附︰《大智度論》卷二十(摘錄)

三解脫門,佛說名為三昧。問曰︰今何以故名解脫門﹖答曰︰行是法得解脫,到無餘涅槃,以是故名解脫門。無餘涅槃是真解脫,於身、心苦得脫;有餘涅槃為作門。此三法雖非涅槃,涅槃因故,名為涅槃。世間有因中說果,果中說因。是空、無相、無作,是定性,是定相應心心數法,隨行身業、口業,此中起心不相應諸行和合,皆名為三昧。譬如王來,必有大臣營從。三昧如王,智慧如大臣,餘法如營從。餘法名雖不說,必應有,何以故﹖定力不獨生,不能獨有所作故。是諸法共生、共住、共滅、共成事,互相利益。

是空三昧二行︰一者,觀五受眾,一相、異相無故空;二者,觀我、我所法,不可得故無我。

無相三昧四行︰觀涅槃種種苦盡故名為盡,三毒等諸煩惱火滅故名為滅,一切法中第一故名為妙,離世間故名為出。

無作三昧十行︰觀五受眾因緣生故無常;身心惱故苦。觀五受眾因四行︰煩惱、有漏業和合能生苦果,故名為集;以六因生苦果,故名為因;四緣生苦果,故名為緣;不多不少等因緣生果,故名為生。觀五不受眾四行︰是八聖道分,能到涅槃故道;不顛倒故正;一切聖人去處故迹;愛見煩惱不遮故必到。

是三解脫門,在九地中︰四禪、未到地、禪中間、三無色,無漏性故。或有說者︰三解脫門一向無漏,三三昧或有漏或無漏;以是故,三昧解脫有二名。如是說者︰在十一地︰六地、三無色、欲界及有頂地。若有漏者,繫在十一地;無漏者不繫。喜根、樂根、捨根相應。初學在欲界中,成就在色、無色界中。如是等成就不成就,修不修,如阿毗曇中廣說。

復次,有二種空義,觀一切法空︰所謂眾生空、法空。眾生空,如上說。法空者,諸法自相空。如佛告須菩提︰色、色相空,受想行識、識相空。問曰︰眾生空,法不空,是可信;法自相空,是不可信。何以故﹖若法自相空,則無生無滅;無生無滅故,無罪無福;無罪無福故,何用學道﹖答曰︰有法空故有罪福,若無法空,不應有罪福。何以故﹖若諸法實有自性,則無可壞。性相不從因緣生,若從因緣生,便是作法;若法性是作法,則可破。若言法性可作可破,是事不然!性名不作法,不待因緣有。諸法自性有,自性有則無生者,性先有故。若無生則無滅,生滅無故無罪福,無罪福故,何用學道﹖若眾生有真性者,則無能害,無能利,自性定故。如是等人,則不知恩義,破業果報。法空中亦無法空相,汝得法空,心著故,而生是難。是法空,諸佛以憐愍心,為斷愛結,除邪見故說。

復次,諸法實相能滅諸苦,是諸聖人真實行處。若是法空有性者,說一切法空時,云何亦自空﹖若無法空性,汝何所難﹖以是二空,能觀諸法空,心得離諸法,知世間虛誑如幻。如是觀空,若取是諸法空相,從是因緣生憍慢等諸結使,言我能知諸法實相,是時應學無相門,以滅乳相故。若於無相中生戲論,欲分別有所作,著是無相。是時復自思惟︰我為謬錯,諸法空無相中云何得相、取相作戲論﹖是時應隨空、無相行,身口意不應有所作,應觀無作相,滅三毒,不應起身口意業,不應求三界中生身。如是思惟時,還入無作解脫門。

是三解脫門,摩訶衍中是一法,以行因緣故,說有三種。觀諸法空,是名空;於空中不可取相,是時空轉名無相;無相中不應有所作為三界生,是時無相,轉名無作。譬如城有三門,一人身不得一時從三門入,若入則從一門。諸法實相是涅槃城,城有三門,空、無相、無作。若人入空門,不得是空,亦不取相,是人直入,事辦故,不須二門。若入是空門,取相得是空,於是人不得為門,通塗更塞。若除空相,是時從無相門入。若於無相相心著,生戲論,是時除取無相相,入無作門。阿毗曇義中︰是空解脫門,緣苦諦攝五眾;無相解脫門,緣一法,所謂數緣盡;無作解脫門緣三諦攝五眾。摩訶衍義中︰是三解脫門,緣諸法實相。

以是三解脫門,觀世間即是涅槃。何以故﹖涅槃空、無相、無作,世間亦如是。問曰︰如經說涅槃一門,今何以說三﹖答曰︰先已說,法雖一而義有三。復次,應度者有三種︰愛多者,見多者,愛、見等者。見多者,為說空解脫門︰見一切諸法從因緣生,無有自性,無自性故空,空故諸見滅。愛多者,為說無作解脫門︰見一切法無常苦,從因緣生,見已心厭離愛,即得入道。愛、見等者,為說無相解脫門︰聞是男女等相無故斷愛,一異等相無故斷見。佛或一時說二門,或一時說三門。菩薩應徧學,知一切道,故說三門。更欲說餘事故,三解脫門義略說。

〔參考資料〕 《聖法印經》;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五;《大毗婆沙論》卷一○四;《十地經論》卷八;《大乘義章》卷二;《摩訶止觀》卷七(上);《止觀輔行》卷七之二;《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末);《仁王經疏法衡鈔》卷二;《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一(下);《法印經》;《佛地經論》卷一;印順《空之探究》第一章、第二章。


大乘佛教

「大乘」(mahāyāna),音譯為摩訶衍那或摩訶衍。乘,為「衍那」(yānā)的意譯,指車子,或泛指交通工具。「大乘」的語意,謂大型的交通工具。在佛教史上,大乘佛教指印度在部派佛教(小乘)之後所發展出來的新興佛教運動,或指此一運動中之佛教內涵而言。

佛教教團在佛陀滅後百餘年間,一直都是和合一致的,後因發展到印度各地,而在經典與教理的解釋上產生異說,日常之戒律生活也受各地氣候風土與風俗文化影響,發生變化。到西元200~300年間,乃逐漸分裂成十八個(或說二十個)部派,此即所謂的部派佛教。

部派佛教雖然有革新派與保守派之別,但大抵皆屬形式主義者。彼等固守教理與戒律之形骸,逐漸與一般民眾形成藩籬。為祛除此一弊病,並恢復佛教之真精神,在革新派之間乃逐漸興起革新運動,其推動者即自稱其教團為大乘或菩薩乘,而貶稱傳統保守的佛教為小乘或聲聞乘。

大乘之興起約在西元前一世紀,由於此新興教團擁有甚多共鳴者,因此其教勢乃迅速擴大。而隨著時代的進展,大乘佛教也逐漸產生變化。其發展階段大致可分為三個時期︰初期(1~300年)、中期(300~700年)與晚期(700~1200年)。初期大乘佛教有許多大乘經典產生,如《般若經》、《維摩經》、《法華經》、《華嚴經》、《無量壽經》等,皆以信仰、實踐為中心。

部派佛教與初期大乘佛教各有其特徵,相異之處約有六點︰

(1)部派佛教以證得阿羅漢為最高理想;初期大乘佛教則以成佛為最高目的。

(2)部派佛教以業報輪迴之苦為主要命題;初期大乘佛教則誓願進入惡趣,以救渡眾生。

(3)部派佛教主要在追求自我的完成;初期大乘佛教則以救濟一切眾生為主。

(4)部派佛教較拘泥於聖典之文句;初期大乘佛教則以「空」的態度,遠離執著,對聖典文句之解釋,較為靈活。

(5)部派佛教以學問、理論為主;初期大乘佛教則以信仰、實踐為要。

(6)部派佛教是出世的出家佛教;初期大乘佛教則是勝義的在家佛教。

初期大乘佛教之集大成者是龍樹、提婆等。尤其是龍樹,被後世譽為大乘佛教之祖。

中期大乘佛教的經典,可分為三個系統︰(1)如來藏思想系統,有《如來藏經》、《勝鬘經》、《大般涅槃經》等。(2)屬阿賴耶思想系統的《解深密經》等。(3)綜合兩種思想的《楞伽經》等。這些經典對哲學思想的強調更甚於信仰實踐。因此,以這些經典為基礎,後來又產生了許多純粹的哲學著作,例如︰阿賴耶識系統的《瑜伽師地論》、《攝大乘論》、《成唯識論》等;如來藏系統則有《寶性論》、《佛性論》等;兩者的綜合則有《大乘起信論》等。此一時期的代表人物有︰無著、世親、陳那、護法等人。

如來藏思想考察的是心的本體,探討吾人何以能夠追求理想、完成人格;而阿賴耶識思想則從現象的層面,考察心性向上或墮落的作用。前者謂為法性說、心性說,後者稱為法相說、心相說。第三種學說則綜合性與相,唱說性相融合。以上所述,可以稱為廣義的瑜伽行派。到了中期大乘佛教的末期,另有受龍樹學說影響的中觀派興起。此二大思想主流成為當時大乘教法的代表。

晚期的大乘佛教,除了繼續前期的學問研究外,更有真言密教的興起。真言密教的出現,是為了掙脫學問研究之流弊,並力圖恢復信仰、實踐的立場。因此,印契、真言、陀羅尼、曼荼羅等遂成為顯示其教理學說的主要方式。此一時期的經典有《大日經》、《金剛頂經》等,以及為數甚多的陀羅尼及儀軌。然而,此深遠穩健的密教,後來與卑俗猥雜的民間信仰結合,喪失了佛教的真精神,墮落為左道密教。

以上三期的大乘經典與論書,在成立之時即陸續傳入中亞、中國、日本及西藏,各地區所接受的大乘佛法,也有初、中、晚期之差別。有些地區以初期大乘為主(如中亞與中國),有些地區以中晚期為主(如西藏)。

◎附一︰〈大乘佛教〉(摘譯自《佛教大事典》)

西元前一世紀,一群學佛求悟自稱菩薩者共同發起改革佛教的運動。其中有成立於各地的在家信徒團體及來自比丘教團者。但是,此一運動並不是由單一性的佛教組織所發起,而是由擁有多樣信仰內容的多數團體所構成,在運動過程中透過與其他團體的接觸、合流而逐漸整頓教理,因此而於西元一世紀成立《般若經》、《法華經》、《華嚴經》、《阿彌陀經》、《寶積經》〈普明菩薩會〉、《維摩經》、《勝鬘經》等初期大乘經典。

這些大乘經典共通的基本思想,可歸納成四點︰

(1)諸佛以救度眾生為其本願,建立佛土以攝眾生。佛是多面性的,既有為救度眾生而顯現的色身,也有真理之象徵的法身。

(2)諸法皆是相對性的存在,是緣起性的空。從悟的立場立論,存在的世界是清淨的,是平等的法性、真如。

(3)為證得佛所證之真理,同臻佛之境地,必須修菩薩行。六波羅蜜就是修行的主要內容,十地是主要的修行過程。

(4)眾生皆有佛性,皆能成佛;眾生自己也要確信自己有成佛的可能。

初期大乘經典出世之後,大乘經典仍陸續不斷的成立,但自從西元二、三世紀間,龍樹撰《中論》,以緣起與空解釋大乘思想以後,大乘佛教進入以論書為主的時代。四、五世紀時,無著、世親從認識論、實踐論的立場重新解釋緣起與空,建立了唯識學說。這時的大乘佛教分成兩大系統,(1)自稱是龍樹直傳的中觀派;(2)以無著、世親之主張為導向的瑜伽行派(唯識派)。此外,五世紀的陳那、七世紀的法稱承襲瑜伽行派所說,而進行論理學的研究。由於兩派思想的交互影響,八世紀時期的大乘佛教,乃呈現中觀思想與瑜伽行思想相互統合的局面。

相對於以僧院為舞台,以論書為中心的哲學佛教之發展,在民眾之間,自七世紀後半期起,萌發了所謂密教的新興佛教運動。密教徒大量吸收佛教之外的民間信仰,並成立《大日經》、《金剛頂經》等密教經典,力圖將教理體系化,其教勢更逐漸滲入僧院內部,終於成為後期大乘佛教的重要部分。

印度區域內的大乘佛教,從八世紀後半開始傳入西藏。西藏佛教由於全盤接受晚期的印度佛教,因此帶有濃厚的密教色彩,且在其後更有獨特的發展,並傳入蒙古一地。中國方面,從紀元前後經由中亞傳入印度佛教,直到八世紀之間,中國佛教的發展一方面是相應印度佛教的發展,一方面則以教相判釋的方法,將包含小乘的整個佛教體系化,而置大乘佛教於優勢的地位。中國佛教各個宗派之成立,係依其所擷取的大乘佛教的某一方面而形成的,因此,中國思想方面的影響因素,也不容忽視。至於朝鮮、日本的佛教,則屬漢譯佛教文化圈。其中,日本將佛教視為中國文化的一部分而加以汲取,因此帶有中國色彩;又由於雜入崇拜祖先、佛俗混融以及要求教理單純化等因素,因而形成獨特的日本佛教。

此外,有關亞洲其他地區的大乘佛教,斯里蘭卡與大乘佛教曾有短時期的交流,但不久即告消失,而成為小乘獨盛的局面。九、十世紀時的蘇門答臘曾經盛行密教;而越南佛教,則源自中國的大乘佛教,這一點是值得吾人注意的。

◎附二︰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三講(摘錄)

關於大乘學說思想的來源,各國學者的研究尚未得到明確的結論。對大乘學說的形成,佛教各個部派都曾給予一定的影響,但一般認為大乘與大眾部的關係,更密切些。根據何在呢﹖本來大小乘的區別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有下列幾點︰

(一)在宗教實踐上,大乘以成佛為目的,而小乘則以達到阿羅漢為究竟。

(二)在理論上,對法空的解釋,小乘對佛說很拘泥,認為(特別是有部)凡佛說的都實在。只要佛說有這類法,有這類概念,也就有這類存在。這是一種概念的實在論。因此,它們不承認萬法皆空,最多只承認人無我,所謂人空法有。小乘中也有主張法無我的,如上座部,但也是用分析方法得出來的,如茶杯現在是完整的,它終有一天要被打破;如用分析方法去看,它也是不完整的,是無自性的。這樣來理解空,當然很不徹底。如果一件東西要待打破時才能認為空,那麼未破之前,很難有此認識。大乘的看法就不然,認為一切皆空,法的自性也是空,所以說一切法的存在如幻如化。

(三)小乘認為要實現自己的理想,非出家過禁欲生活不可;而大乘,特別在其初期,則以居家的信徒為主。並且有些事只有在家才具備條件去做,例如布施中的財施,出家人不許集財,就不能實行。因此,大乘一開始,很重視在家,不提倡出家。(以上第二章)

關於大乘思想的起源,現在的研究已取得一定的成績,但還沒有完全解決。早年日本曾動員十幾名學者專門研究,發表了《大乘佛教的成立史的研究》一書,但是受到資料限制,也未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西洋人的研究就更差了,他們占有的資料更不完備。因此,我們對這問題也不能說得很詳細。

大乘學說的源流,可以從兩方面來看,一是歷史根源方面,二是社會根源方面。歷史根源方面,可從保存下來的文獻裏去探究。從現存資料看,大乘學說是從部派佛學發展來的,各部派對它都有或多或少的影響,其中大眾系的幾派,對它的影響尤深。大眾系各派的思想,後來漸趨大乘化,逐漸發展,終於有了獨立的大乘的一派。當然這並非說部派後來轉化成了大乘,而是說大乘吸收了各部派的特長獨立發展的。從大眾系保留下的許多學說中,有些就很接近大乘思想,如前面所說的方廣部就是。不僅如此,後來的大乘學者們自己也有此看法。漢譯資料中有真諦譯的《部執異論》,據他在譯記裏說,大眾系內部分裂,即因對內部流行的大乘經有信有不信引起的。他還說,多聞部的分出,是由於有位在雪山修行的人(多聞部主)出來宣揚一種深奧思想。所謂「深」,就是超出小乘的大乘思想。後來玄奘去印時,還有這樣的傳統看法︰原在南方的大眾系,以後發展出案達部,再後有方廣部,它們以斯里蘭卡的無畏山寺為根據地,那裏本來是流行上座系的,這時方廣與上座取得調和,同時並存。玄奘認為無畏山的上座已非純粹的上座,應名為「大乘上座」。據此,玄奘似乎也把方廣看得與大乘差不多了。

從上述事實看,大乘思想與大眾系的關係,完全可以肯定。但是,大乘思想,還與其他部派有關。以法藏部說,它發展了本生說,編成為一類「菩薩藏」,這是很特殊的。其他部派只把本生放在雜藏內,或分散於各經籍中,並不獨立為一藏。大乘擴大菩薩在成佛以前的修行方法,把與之相關的種種行事分為六類(六度、六波羅蜜)而都可以得到解脫,這一思想,就與法藏部的重視本生有關。其次,正量部關於業力的說法,六道(有阿修羅道)的說法,五類法(即三世、無為、不可說法)的說法,也都為大乘所吸收。

再從大乘思想發生的社會條件看,它產生並流行於案達羅和笈多兩王朝,也不是偶然的。當時兩王朝在政治上已出現了一個統一的局面,而佛教內部呢,仍日趨分歧,各行其是,實難以適應形勢的發展,這就迫使佛教不得不向統一的方向努力。但是,小乘各部,因循守舊,是不大講通融的,只有新興的大乘,既超然於各部之上,又能吸取諸部之長,有資格擔負組織新說適應統一形勢的重任。再說,案達羅和笈多兩王朝對佛教都不大支持,這就迫使大乘向下層發展以求得群眾的支持。關於這點,大眾部與正量部都是有基礎的,南方大眾系案達部,是向平民群眾宣傳的,正量部主要受到商人的崇信,大乘就是在兩部已有的群眾基礎上興起的,所以在學說中,就反映了這些階層的思想意識。平民群眾從事體力生產,有自發的創造思想,商人追求實際利益,也有些創發傾向,因而大乘思想裏就多少表現出創新的傾向了。另外,商人為了謀利,常與統治者發生矛盾,希望政治有所改良,大乘經中有一部分講到治理國家的問題,這當然只是從維護商人立場出發的,不能說即符合平民的要求。從這些背景看,可以認識到大乘學說產生的社會基礎。

◎附三︰平川彰〈大乘佛教之特質〉(依觀摘譯自《大乘佛教とは何か》)

大乘(Mahāyānā),有大的運載用具之意;運載用具,在此用以譬喻教理。此因教法能將人從迷的此岸,運往悟的彼岸,故有此喻。

大乘教理之所以稱為「大的運載用具」,有下列各種理由︰

第一,其教法係「自利利他」之教理。一般認為被稱為「小乘」(Hīnayāna)的部派佛教,僅專心於解救自己,而不救渡他人。實際上,小乘佛教也行教化弟子與信徒之事,因此不能謂之為只是自利,然其教理的確以自己之修行為主。而大乘佛教的教理則以為利他的活動猶如自利修行的完成。就「自利利他兼備」這一點而言,大乘佛教被稱為「大乘」。此亦名「自覺覺他,覺行圓滿」。

第二,大乘佛教係在家、出家一貫的佛教。就不排除在家者這一點而言,它被稱為大乘。小乘佛教是出家主義的佛教。彼等認為若不出家修行、嚴守戒律,則不得解脫。因此,在家者是被排除在解脫之外的。就排除在家者這一點而言,部派佛教被稱為小乘。釋尊曾為在家者說適合在家者修行的法,但部派佛教沒有將這一類教理保存下來。因此,部派佛教成為主張若不出家持戒,則不得解脫的狹隘之教。

而大乘佛教運動興起於在家者之中,不區別在家與出家。大乘的修行者,亦即修行典範的「釋迦菩薩」,其「六波羅蜜」之修行,係以在家者的身份而實行的。因此,大乘以在家者的修行為主。這是為了「成佛」的修行。像這樣,大乘佛教是在家、出家共通之教;在不排除在家者這一點言,可謂為廣大之教。雖然後來大乘佛教也採用部派佛教的戒律,區別在家與出家,但這是後世才如此的。在初期的大乘佛教中,出家菩薩並沒有自己的戒律。然而這不是意味初期大乘教團沒有出家菩薩。《道行般若經》雖不說出家與在家之區別,但繼其後成立的《大品般若經》云(大正8‧221b)︰「是菩薩離於淫欲,從初發意常作童真,莫使與色欲共會。」此即顯示有離淫欲的出家菩薩。尤其文殊菩薩曾被稱為「法王子」(kumarabhūta);而此語與「童真」同義,或指未結婚的青年。因此,初期大乘教團也有出家菩薩,不過他們是自發性的斷淫欲,而不是受小乘的二五○戒所致。在菩薩所修的六波羅蜜中,並沒有顯示在家、出家有別。在教理上,在家、出家無別,此即表明大乘佛教之廣,是被稱為大乘的理由之一。

第三,大乘佛教係普濟賢愚與善惡之教。此可依難行道、易行道言之。在實踐與信仰兼重這一點上,大乘是愚者、弱者皆不遺漏的佛教。大乘雖也有嚴格的修行,但同時也有用以接引意志薄弱者或為惡者的易行道。此因大乘佛教係以佛陀為重之故。發起菩薩之自覺,決意修習與釋迦同樣艱苦行的人,其所行即是難行道。這是修習與佛陀所行相同的佛教。相對於此,弱者有仰賴佛陀慈悲而被救的「信仰之道」。《法華經》卷二云(大正9‧14c)︰「今此三界,皆為我有。其中眾生,悉為吾子。(中略)唯我一人,能為救護。」亦即大乘佛教是立足於佛陀之慈悲的教派。認為信仰佛陀而得救的佛教,成立於此。由於信仰的佛教不捨棄意志薄弱者及惡人,因此是廣大之教。大乘佛教中,如《般若經》、《法華經》之類,皆以法為中心,但在重視信仰的人而言,則將教法當作明咒(vidya)或陀羅尼信奉,而主張讀誦與受持經典,可獲大功德。因此仍然是信仰的佛教。

像這樣的大乘佛教,有行的佛教與信的佛教兩種,是不遺漏任何人的廣大之教。

第四,佛身論發達。小乘佛教中,佛陀是「導師」,是說法的佛。由於重視被說的「法」,因此,對於能說者的「佛」之研究,並沒有特別發展。而大乘佛教的佛陀,由於被要求是一位救渡者,因此產生其救渡的能力及如何救渡等疑問,其「救渡力」被強調,從而以之為超人的理論根據亦被研究。初期大乘佛典中,已有非常進步的佛陀觀出現。例如謂阿閦佛(Akṣobhya)建立淨土一事,在成立極早的《道行般若經》中已可見及。《道行般若經》沒有言及阿彌陀佛,但在同是成立頗早的《般舟三昧經》中曾提及,而講述阿彌陀佛建立淨土及救渡眾生的《大阿彌陀經》其成立也早。其次,在《法華經》中說久遠實成的釋迦,《華嚴經》說遍滿世界的毗盧舍那佛。這些佛的能力皆遠超生於印度的釋尊,具有無限光明與無限的壽命及不可思議的神通力,是真理之人格化。其後,佛陀的本質及威力的根據被更深入的探究,乃至有法身、報身、應身等佛身論產生。進而與法身有關的法性、法界、真如等思想也發展開來。

像這樣,研究佛陀的本質,發展出種種佛身論,這是大乘的特色。

第五,大乘佛教說所有的人都可成為菩薩(bodhisattva)。小乘佛教中,提到菩薩,主要是指釋尊的前身釋迦菩薩,以及未來佛的彌勒菩薩。此外,也認為過去佛也有其菩薩時代,但凡此皆指業已成佛者的前生而言。而大乘佛教則認為即使未得授記的凡夫,也由於發菩提心,而得稱「我是菩薩」。因而大乘的菩薩觀念係依「信」而起。「你是菩薩」的授記,必是由佛所給予。因此,大乘菩薩根據對佛的信仰,而產生自己是菩薩的信念。小乘佛教中有稱為「聲聞」(śravaka)者。所謂聲聞,是指「聞佛音聲的人」,即指佛弟子。小乘佛教徒有「佛弟子」之觀念,但不認為另有其悟與佛等同的「菩薩」。因此,小乘佛教談到菩薩,只是指佛的前生。而稱完成聲聞的修行的人為「阿羅漢」。阿羅漢意為斷煩惱者。佛陀是斷煩惱且得一切智的人。而大乘佛教則以達到此等果位的佛陀為目的,比起以阿羅漢為目的的小乘佛教,其目標更為高遠。

由於信仰釋迦佛,因而起意倣效釋迦菩薩行跡,於是產生了成佛的佛教。這是決心追隨釋迦所行之道,因此是艱苦的修行道。此即所謂「發菩提心」。此修行被整理為「六波羅蜜行」。但是也有意志薄弱者,雖生起成佛之願,卻不能實行。彼等則期望仰賴因佛之救渡,而得成佛。兩者所行不同,但「成佛」的目的不異。因此,兩者皆是菩薩。

◎附四︰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摘錄)

大乘──求成佛道的法門,從多方面傳出,而向共同的目標而展開。從《阿含經》以來,佛弟子有了利根慧深的「法行人」,鈍根慧淺的「信行人」──二類,所以大乘興起,也有「信增上」與「智增上」的不同。重信的,信十方佛(菩薩)及淨土,而有「懺罪法門」、「往生淨土法門」等。重智慧的,重於「一切法本不生」,也就是「一切法本空」,「一切法本淨」,「一切法本來寂靜」的深悟。大乘不是聲聞乘那樣,出發於無常(苦),經無我而入涅槃寂靜,而是直入無生、寂靜的,如「般若法門」、「文殊師利法門」等。直觀一切法本不生(空、清淨、寂靜),所以「法法如涅槃」,奠定了大乘即世間而出世間,出世間而不離世間的根本原理。重信與重慧的二大法門,在互相的影響中。大乘是行菩薩道而成佛的,釋尊菩薩時代的大行,願在穢土成佛,利濟多苦的眾生,悲心深重,受到淨土佛菩薩的無邊讚歎!重悲的行人,也在大乘佛教出現︰願生人間的;願生穢土(及無佛法處)的;念念為眾生發心的;無量數劫在生死中,體悟無生而不願證實際的。悲增上行,是大乘特有的。不過初期大乘的一般傾向,重於理想的十方淨土,重於體悟;重悲的菩薩道,得不到充分的開展,而多表現於大菩薩的慈悲救濟。

從「佛法」而發展到「大乘佛法」,主要的動力,是「佛涅槃以後,佛弟子對佛的永恆懷念」。佛弟子對佛的信敬與懷念,在事相上,發展為對佛的遺體、遺物、遺迹的崇敬;如舍利造塔等,種種莊嚴供養,使佛教界煥然一新。在意識上,從真誠的仰信中,傳出了釋尊過去生中的大行──「譬喻」與「本生」,出世成佛說法的「因緣」。希有的佛功德,慈悲的菩薩大行,是部派佛教所共傳共信的。這些傳說,與現實人間的佛──釋尊,有些不協調,因而引出了理想的佛陀觀,現在十方有佛與十方淨土說,菩薩願生惡趣說。這都出於大眾部(Mahasaṃghikāḥ)及分別說部(Vibhā-jya-vādināḥ),到達了大乘的邊緣。從懷念佛而來的十方佛(菩薩),淨土,菩薩大行,充滿了信仰與理想的特性,成為大乘法門所不可缺的內容。

「大乘佛法」,是從「對佛的永恆懷念」而開顯出來的。於十方佛前懺悔,發願往生他方淨土的重信菩薩行,明顯的與此相關。悲願行菩薩,願在生死中悲濟眾生,及大菩薩的示現,也是由此而引發的。直體「一切法本不生」的重慧菩薩行,也有密切的關係。「空」、「無相」、「無願」、「無起」、「無生」、「無所有」、「遠離」、「清淨」、「寂靜」等,依《般若經》說,都是涅槃的增語。涅槃是超越於「有」、「無」,不落名相,不是世俗「名言」所可以表詮的。「空」與「寂靜」等,也只烘雲托月式的,從遮遣來暗示。釋尊入涅槃後,不再濟度眾生了,這在「對佛所有的永恆懷念」中,一般人是不能滿足的。重慧的菩薩行,與十方佛、淨土等思想相呼應,開展出「一切法本不生」的體悟。「一切法本不生」,也就是「一切法本來寂靜」,涅槃不離一切法,一切法如涅槃,然後超越有、無,不落名相的涅槃,無礙於生死世間的濟度。所以「佛涅槃後,佛弟子對佛的永恆懷念」,為通曉從「佛法」而「大乘佛法」的總線索。(以上〈自序〉)

平川彰博士的《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開闢一新的方向──「大乘教團的起源」,這是一個卓越的見解!他在佛與僧別體,佛塔非僧伽的所有物;及部派間不能共住交往,大乘當然也不能與部派佛教者共住;大乘經以十善為尸羅(戒)波羅蜜,十善為在家戒等理由,推想大乘與出家的部派佛教無關。大乘不出於出家的部派佛教,推想有非僧非俗的寺塔集團,以說明大乘教團的起源。果真這樣,初起的大乘教團,倒與現代日本式的佛教相近。這一說,大概會受到日本佛教界歡迎的,也許這就是構想者的意識來源!不過,佛塔與出家的僧伽別體,佛塔非僧伽所有,是否就等於佛塔與在家人,或不僧不俗者一體﹖佛塔屬於不僧不俗者的所有物﹖部派間真的不能交往嗎﹖十善戒但屬於在家嗎﹖這些問題,應該作更多的研究!(以上第一章)

舍利塔,佛教初期是由在家信眾建造的。供養塔的財物,如有多餘的,就由在家人存放生息,作為修治供養塔的費用。上面所引的文字,說明了舍利塔由在家眾而移歸出家眾的過程。七百結集的主要問題,是毗舍離(Vaiśālī)比丘的受取金銀,在當時是認為非法的。在佛教的發達中,舍利塔越來越莊嚴,供養也越來越豐厚,無論是金銀珍寶,以及作為貨幣流通的金錢,僧眾都為塔為僧而接受了。受卷銀財物生息的,也由毗舍離比丘開始。這一制度,終於為佛教全體所接受;錫蘭也同樣是寺庫中珍寶多得不計其數。然僧眾可以為塔、為僧(甚至為自己)接受金銀,卻不准手捉,而要由淨人或優婆塞,代為分別(塔物與僧物,不能混雜)存取,代為經理生息。淨人是「寺家人」,古代是屬於僧伽的,如北魏的僧祇戶那樣。可信優婆塞,是僧眾所認可的,認為是尊敬三寶,深信因果,不會盜取、欺誑的。所以由淨人與優婆塞經營,並非屬於淨人與優婆塞所有,只是代理,服從僧伽的意旨而辦事的。大乘佛法從部派佛教中發展出來,要從阿育王以後的部派佛教的發展去理解,不宜依據早期情況(塔物由在家人經營),及誤解比丘不得在塔中住宿,而想像為從僧伽以外,非僧非俗的佛塔集團中出來。這一段,應與平川彰博士《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作對比的觀察。(以上第二章)

◎附五︰印順《無諍之辯》〈談入世與佛學〉(摘錄)

大乘理論的特點,是「世間不異出世間」;「生死即涅槃」;「色(受想行識)不異空,空不異色」。從一切法本性空寂的深觀來看一切,於是乎世間與出世間的對立被銷融了︰可以依世間而向出世,出世(解脫)了也不離世間。從理論而表顯於修行,以佛菩薩所行為軌範,布施被看作首要的道品(六度之首);慈悲為菩薩道的必備內容,沒有慈悲,就不成其為菩薩了。如果我所理解的,與實際不太遠的話,那末大乘入世佛教的開展,「空」為最根本的原理,悲是最根本的動機。中觀也好,瑜伽也好,印度論師所表彰的大乘,解說雖多少不同,而原則一致。從「空」來說,如《瑜伽》〈真實義品〉所說︰「空勝解」(對於空的正確而深刻的理解)是菩薩向佛道的要行。生死性空,涅槃性空,在空性平等的基點上(無住涅槃),才能深知生死是無常是苦,而不急急的厭離他;涅槃是常是樂,是最理想的,卻不急急的趣入他。把生死涅槃看實在了,不能不厭生死,不能不急求涅槃。急急的厭生死,求涅槃,那就不期而然的,要落入小乘行徑了!在「空勝解」中,法法平等,法法緣起──身心、自他、依正都是相依相待的存在。於是悲心內發,不忍眾生苦,不忍聖教衰而行菩薩道。在菩薩道中,慈悲益物不是無用,反而是完成佛道的心髓。為眾生而學,為眾生而證。一切福慧功德,回向法界,回向眾生。一切不屬於自己,以眾生的利益為利益。沒有慈悲,就沒有菩薩,沒有佛道,而達於「佛心者,大慈悲是」的結論。本於這種理論而見之於實行,主要的如《般若經》所說,時時警策自己︰「今是學時,非是證時。」因為從無我而來的空慧,如沒有悲願功德,急求修證,儘管自以為菩薩,自以為佛,也不免如折翅(有空慧的證悟,沒有悲願的助成)的鳥,落地而死(對大乘說,小乘是死了)。所以菩薩發心,以空勝解成大慧,以福德成大悲。一定要悲願深徹骨髓,然後證空而不會墮落小乘。總之,大乘的入世的佛法,最初所表達的要點是︰不異世間而出世,慈悲為成佛的主行,不求急證,由此而圓成的才是真解脫。

◎附六︰〈大乘〉(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大乘,係大根性人所乘之法門。「小乘」之對稱。梵語mahāyāna,音譯為摩訶衍;另有上乘(uttarayāna)之稱。大,為廣大之義;乘,運載之義。即指運載菩薩大根性人,令達菩提涅槃彼岸之自利利他悲智雙行的法門。此等法門稱為大乘教。相對的,運載聲聞、緣覺等小機,令至灰滅涅槃境地之孤調自度的法門,稱為小乘,宣說此法門者稱為小乘教。

有關大乘與小乘的不同,可從教理、智斷、行位、因果等各方面來討論,但若顯示其要點,可就教理及實修二方面來衡量。從教理上來說,大乘所談幽深玄妙,小乘則較淺近。從實修上而言,大乘之發心廣大,以利他救濟為先,能長時積集無量功德;而小乘則以脫苦灰滅為念,無暇顧他,故不講求長劫修行。

關於大乘一語,茲列大乘經論、小乘經典等所說如下︰

(一)大乘經論所說之大乘

(1)大乘經所說︰《法華經》卷二〈譬喻品〉云(大正9‧13b)︰「若有眾生,從佛世尊聞法信受,勤修精進,求一切智、佛智、自然智、無師智、如來知見、力、無所畏,愍念安樂無量眾生,利益天人,度脫一切,是名大乘。」《大般若經》卷五十一〈辯大乘品〉云(大正5‧290b)︰「大乘相者,謂六波羅蜜多。(中略)發應一切智智心,大悲為上首,以無所得而為方便,自施一切內外所有,亦勸他施內外所有,持此善根與一切有情同共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大方等大集經》卷十〈海慧菩薩品〉云(大正13‧64c)︰「諸乘之中大乘最,(中略)道樹下觀十二緣,起已愍眾說大乘,十方眾生乘大乘,乘無增減如虛空,(中略)具足六度六神通,具善方便修三昧,能壞諸魔及邪見。」

北本《涅槃經》卷十四謂諸大眾有求小乘與求大乘二類,佛在波羅奈城為前者說法,在拘尸那城為後者轉法輪。《稱讚大乘功德經》解釋大乘之名義時,立有三十餘條,其中說及(大正17‧911c)︰「此乘能顯諸菩薩行無不具足,故曰大乘。此乘能顯佛地功德無不備悉,故曰大乘。此乘利樂一切有情盡未來際,故曰大乘。(中略)此乘超過獨覺乘等,最上無比,故曰大乘。」《地藏十輪經》卷七謂大乘者,受持第一清淨律儀,修行第一微妙善行,具足第一堅固慚愧,深見深畏後世苦果,遠離所有一切惡法,常樂修行一切善法,慈悲常遍一切有情,恆普為作利益安樂,救濟度脫一切有情所有厄難生死眾苦,不顧自身所有安樂,唯求安樂一切有情,如是名為住大乘者。

《菩薩善戒經》卷七〈菩薩功德品〉謂有七事大,故名大乘,即{1}法大,謂菩薩法藏於十二部經最大最上,故名毗佛略。{2}心大,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3}解大,即解菩薩藏毗佛略經。{4}淨大,謂菩薩發心已,其心清淨乃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5}莊嚴大,謂菩薩具足功德莊嚴、智慧莊嚴。{6}時大,謂菩薩摩訶薩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三阿僧祇劫修行苦行。{7}具足大,指菩薩具足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以自莊嚴,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七義中,前六者係約因,後一約果。

(2)大乘論所說︰《大智度論》卷一百云(大正25‧756b)︰「佛法皆是一種一味,所謂苦盡解脫味。此解脫味有二種,一者但自為身,二者兼為一切眾生。雖俱求一解脫門,而有自利、利人之異,是故有大、小乘差別。為是二種人故,佛口所說以文字語言分為二種。」《十二門論》亦云(大正30‧159c)︰
「摩訶衍者,於二乘為上故,名大乘。諸佛最大,是乘能至,故名為大。諸佛大人乘是乘故,故名為大。又能滅除眾生大苦與大利益事,故名為大。又觀世音、得大勢、文殊師利、彌勒菩薩等,是諸大士之所乘故,故名為大。又以此乘能盡一切諸法邊底,故名為大。」

玄奘譯‧無著撰《攝大乘論》卷,謂大乘相對於小乘,有十一種差別。即{1}由所緣差別,以大乘法為所緣故。{2}由資持差別,以大福智二種資糧為資持故。{3}由通達差別,以能通達補特伽羅法無我故。{4}由涅槃差別,攝受無住大涅槃故。{5}由地差別,依於十地而出離故。{6}、{7}由清淨差別,斷煩惱習,淨佛土故。{8}由於自他得平等心差別,成熟有情加行無休息故。{9}由生差別,生如來家故。{10}由受生差別,常於諸佛大集會中攝受生故。{11}由果差別,十力無畏不共佛法無量功德果成滿故。(編按︰第{6}與第{7}都是「由清淨差別」,據真諦譯‧世親釋《攝大乘論釋》卷八載,第{6}所明為內清淨,第{7}為外清淨。即內由自相續中修道,滅除煩惱習氣,故名內清淨。外由修淨土行,所居之土無有五濁,如頗黎珂等世界,故名外清淨。)

此外,立七義以釋大乘之所以者頗多。其中,《菩薩地持論》卷八立法大、心大、解大、淨心大、眾具大、時大、得大。《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六、《顯揚聖教論》卷八、《金剛般若論》卷上等所說,則與前述《菩薩善戒經》所說大致相同。但《大乘莊嚴經論》卷十二立緣大、行大、智大、勤大、巧大、果大、事大。《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一列境大等七義,其名義則與《菩薩戒經》稍異。

(二)小乘經典中所顯示之大乘

《增一阿含經》卷一云(大正2‧550a)︰「菩薩發意趣大乘,(中略)方等大乘義玄邃。」《長阿含經》卷二云(大正1‧12c)︰「大乘道之輿,一切渡天人。」其他,有說及一乘之語,如《雜阿含經》卷四十四云(大正2‧322b)︰「有一乘道,能淨眾生,度諸憂悲,滅除苦惱,得真如法。」同經卷二十亦云(大正2‧143b)︰「說一乘道,(中略)得真如法。」此係指三世諸佛以此一乘道,度生死海。

如上所述,小乘經典所用之大乘語。並非大小對立而寓褒貶之意,完全只就其所尊崇而稱大乘。如依前文來說,係表示發起遠大志願,難作能作的菩薩之道。因此,小乘經典中,無一處以小乘之語自稱。由此可以斷定,以小乘為低劣,且令大小對立之事,至少是在大乘經典流布以後。

而有關大乘經典開始流布的年代迄今仍無法詳知,一般相信是在龍樹出世年代之前不久。大乘經典所出現的思想,係出自小乘經典,如阿含部經典中,有大乘特有的名稱──真如、一乘、三三昧、六波羅蜜等。此外,小乘諸部中,一說部有關諸法如幻之論為大乘諸法實相論之先驅,說出世部有關俗妄真實的說法為大乘真如緣起論之先驅,經量部的根本識、種子說,及大眾部末計與化地部末計之細意識說,為大乘賴耶緣起論之先驅。因此,大小乘之間並不是完全異趣。此等小乘諸部中較進步的立義,或可稱之為大乘義。自龍樹以後大乘教興起以來,或為顯示自教之色彩,乃頗有貶斥小乘之語。

(三)後代大乘諸家所用之大乘
至後代,大乘諸家在同一大乘之中,分別勝劣、權實,特以自家之宗義為勝、為實,以彰顯自宗。如密教,一行《大日經疏》卷一立七義解釋大乘,即︰

(1)以法大故,謂諸佛廣大甚深祕密之藏,毗盧遮那遍一切處大人所乘。

(2)發心大故,謂一向志求平等大慧,起無盡悲願,誓當普授法界眾生。

(3)信解大故,謂初見心明道時,具足無量功德,能遍至恒沙佛剎,以大事因緣成就眾生。

(4)以性大故,謂自性清淨心金剛寶藏無有缺減,一切眾生等共有之。

(5)依止大故,謂如是妙乘即法界眾生大依止處,猶如百川趣海、卉木依地而生。

(6)以時大故,謂壽量長遠出過三時,師子奮迅祕密神通之用未曾休息。

(7)以智大故,謂諸法無邊故等虛空心,自然妙慧亦復無邊,窮實相原底,譬如函蓋相稱。

此即指密教為最勝大乘,將「乘」解釋為進趣之義。因此,覺眼《住心品疏冠註》卷四註釋《大日經疏》之「勝上大乘」時,謂大乘之名雖通顯密,但無上最上佛乘之稱獨在密乘,為顯此義,乃冠上「勝上」二字,又顯教諸經論中雖明大乘之義,猶是法界一門,非普門真實能攝之大乘,而密宗大乘之道係無所能到之異,無所能行之殊,此為自宗不共之大乘實義。

另外,如華嚴宗、天台宗等,且進而在大乘之中區別權實。澄觀《華嚴經疏鈔玄談》卷四云(卍續8‧447上)︰「今明大乘,尚有權實。」最澄《愍諭辨惑章》謂大乘有二,即權大乘與實大乘,權大乘指三車中之牛車,實大乘指露地之大白牛車。

權實之區別,係根據《法華經》〈譬喻品〉三車四車之差別而分別三乘、一乘。此中,權大乘為大乘中未了義之說,即如主張凝然不作、立五姓各別者,即所謂三乘教。實大乘係大乘中之了義說,指如立一性皆成而唱真如隨緣者,即所謂一乘教。此種分判,乃後代興起之大乘諸宗為顯示自宗的優秀,在同一大乘中作區別時所用。諸宗教判,往往在大乘諸門中分判勝劣、高下,如天台四教的通、別、圓教,華嚴五教的始、終、頓、圓,皆就大乘而判。此外又有北地禪師分有相、無相二種大乘,密宗分大乘為法相、破相、法性等三宗。

(四)屬於大乘之諸宗
據《大唐西域記》所載,印度係大乘、小乘二教並行。《南海寄歸傳》卷一謂二者之區別不明,其文云(大正54‧205c)︰
「其四部之中,大乘、小乘區分不定。北天、南海之郡純是小乘,神州赤縣之鄉意存大教,自餘諸處大小雜行。考其致也,則律撿不殊,齊制五篇,通修四諦。若禮菩薩,讀大乘經,名之為大;不行斯事,號之為小。所云大乘,無過二種,一則中觀,二乃瑜伽。」

中國所傳十三宗之中,三論、涅槃、地論、淨土、禪、攝論、天台、華嚴、法相、真言等諸宗,皆屬大乘。在日本,除從中國傳至日本之大乘諸宗外,另在日本興起的淨土宗、真宗、日蓮宗、融通念佛宗、時宗等,亦屬大乘。以上諸宗,若分別權大乘、實大乘,則法相宗攝屬權大乘;三論宗若依華嚴宗義而分別,從五教中的空、始教方面而言,係攝屬權大乘,照自有一性皆成之意而言乃攝於實大乘;天台宗、華嚴宗、真言宗等屬於一乘教者,悉皆攝屬實大乘。

(五)大乘之佛說非佛說
與小乘佛法結集之史實相比較,大乘法的結集史實甚為模糊。《大智度論》卷一百載(大正25‧756b)︰「佛滅度後,文殊尸利、彌勒諸大菩薩,亦將阿難集是摩訶衍。」《金剛仙論》卷一謂集之於鐵圍山外。但此等敘述當非事實。因此乃有懷疑大乘究竟是否為佛說者。

在大乘得勢之時,此大乘非佛說之聲似愈喧騰,當時之大乘教徒中,有針對此說試加辯解者。如無著《大乘莊嚴經論》卷一云(大正31‧591a)︰「有人疑此大乘非佛所說,云何有此功德可得﹖我今決彼疑網,成立大乘真是佛說。」並設不記、同行、不行、成就、體、非體、能治、文異等八因;《顯揚聖教論》卷二十亦為相同的目的,立有十因;護法等亦於《成唯識論》卷三云(大正31‧14c)︰「又,聖慈氏以七種因,證大乘經真是佛說。」

我國六朝時代,如慧導、曇樂、僧淵等曾疑大乘經,但未詳彼等是否提倡「大乘非佛說」。另據《出三藏記集》卷五所載,竺法度執小乘教,唯禮釋迦一佛,不承認十方佛,不許讀誦大乘經典。此等當出自大乘非佛說之見解。近至清代,英國耶穌教傳教士艾約瑟迪謹,嘗著《釋教正謬》一書,主張大乘非佛說。

在日本,小乘未曾獨立為一宗,唯有兼習之者,亦未聞僧徒中有主張大乘非佛說者,及之者,亦未聞僧徒中有主張大乘非佛說者,及至德川時代,始見有學者主張此說。如富永仲基《出定後語》、服部天游《赤倮倮》、平田篤胤《出定笑語》等即是。而在佛教內,雖有潮音、文雄等人辯駁其說,但無法積極成立大乘為佛說之論。明治維新以後,由於泰西學術之影響,佛教界內產生以歷史性、批評性自由研討之風潮,大乘佛說論亦被研究。研究的結果,承認在某種意義上,大乘確非佛說,同時在同樣的意義上,小乘經典之一部分亦為後世所附加增益云云。

〔參考資料〕 印順《印度佛教思想史》;EdwardConze著‧胡國堅譯《佛教的本質及其發展》(《世界佛學名著譯叢》{2});印順(等)著《大乘佛教之發展》、太虛(等)著《大乘佛教的問題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8}、{99});木村泰賢《大乘佛教思想論》;宇井伯壽《佛教思想研究》;宮本正尊《大乘佛教の成立史的研究》;山田龍城《大乘佛教成立史論序說》;中村元《インド思想史》;上田義文《大乘佛教の思想》;Th. Stcherbatsky《The Conception of BuddhistNirvana》;Max Weber《The Religion of India》。


大日經

我國密教與日本真言宗之最主要聖典。七卷。唐‧善無畏、一行等譯。詳稱《大毗盧遮那成佛神變加持經》,略稱為《大毗盧遮那成佛經》、《大毗盧遮那經》。收在《大正藏》第十八冊。「大毗盧遮那」,意為「大日」。

此經為密教根本經典之一,與《金剛頂經》同為真言密教的聖典。係大日如來在金剛法界宮為金剛手祕密主等所說。全書七卷,共分三十六品,前六卷三十一品為全經的主體,開示大悲胎藏曼荼羅,後一卷五品揭示供養法。

第一〈住心品〉主要講述密教的基本教義(教相),理論方面的敘述佔大部分;第二〈具緣品〉以下則以有關曼荼羅、灌頂、護摩、印契、真言等實際修法方面的記述為主。

此經主要在開示一切眾生本有淨菩提心所持無盡莊嚴藏的本有本覺曼荼羅,並宣說能悟入此本有淨菩提心的三密方便,所說之核心主旨為「菩提心為因,大悲為根,方便為究竟」之三句法門。又說菩提即是如實知自心,眾生自心即一切智,須如實觀察,了了證知。

此經之梵文原典現已不存,僅存幾個斷片。據《大日經開題》所載,《大日經》有三本,即(1)法爾常恆本︰指法身如來及其眷屬恒常不斷說三昧,此是法爾自性之說,故稱法爾常恒本;(2)分流廣本︰指龍猛菩薩於南天鐵塔內親承金剛薩埵傳授的十萬頌經;(3)略本︰即今所傳的七卷三千餘頌經,乃採擇十萬頌之宗要而成。又,有關第七卷,另有不同說法。或謂此卷非大日如來所說,而是文殊所言。或說該卷有三本︰一是塔內相承本,題為《供養次第法》,即龍猛菩薩塔內相承本;二是龍猛菩薩在開塔以前,於塔外所感得者,題為《要略念誦經》;三是善無畏在北天竺勃嚕羅國金粟王之塔下所感得者,題為《供養次第法》。

關於此經的傳譯,《開元釋教錄》卷九載(大正55‧572a)︰
「曩時沙門無行西遊天竺,學畢言歸迴,至北天不幸而卒,所將梵本有敕迎歸,比在西京華嚴寺收掌。無畏與沙門一行,於彼簡得數本梵經並總持妙門,先未曾譯,至十二年隨駕入洛,於大福先寺安置,遂為沙門一行譯大毗盧遮那經。其經具足梵本有十萬頌,今所出者撮其要耳。沙門寶月譯語,沙門一行筆受,承旨兼刪綴詞理。」

善無畏於唐‧開元十二年(724)所譯者,係此經前六卷,翌年又譯其所攜梵本(一說是善無畏自撰),是為第七卷,前後合為一經。而此第七卷,與菩提金剛所譯《大毗盧遮那佛說要略念誦經》一卷為同本異譯。

此外,本經也有西藏譯本,是九世紀初,印度僧西連多拉菩提(Śīlendra-bodhi)與西藏翻譯官巴爾謝(Dpal-brtscgs)合譯而成。全書分內外兩篇,其中內編和漢譯的前六卷相當,內容亦大同小異,但章品的廢立及次第則不同,藏譯本僅分二十九品;外編則分〈寂靜護摩儀軌品〉等七品,合內外編亦為三十六品。但藏譯外編,漢譯全無;而漢譯的第七卷,藏譯以「供養儀軌」之名收在《丹珠爾》之中。

據現代學術界的研究,本經大約形成於七世紀初。本經之重要性有下列二項︰(1)本經是最早的體系性密教經典;(2)本經對前此之中觀、唯識、如來藏三大系思想,都加以綜合起來。而全經要義,則有下列五項︰(1)大日如來觀之成立;(2)依曼荼羅、真言、印契之三密瑜伽的修法體系之成立;(3)諸思想的批判性綜合與主體性實踐之結合;(4)世間道與出世間道之教理及實踐的統一;(5)解脫論與救濟論之統一。

有關本經的註疏,中文方面有一行的《大毗盧遮那成佛經疏》二十卷、《大毗盧遮那成佛經義釋》十四卷,此二書為本經最重要的疏釋。其中,《疏》多為東密所依循,而《義釋》則較為台密所重視。此外又有新羅‧不可思議的《大毗盧遮那供養次第法疏》二卷,註釋本經第七卷。《西藏大藏經》丹珠爾中,收有佛密《毗盧遮那現等覺大怛荼羅注釋》等註釋書。此外,日僧空海有《大日經開題》一卷、圓仁有《大毗盧遮那成道經心目》一卷。

◎附︰《文殊大藏經》密教部一〈大毗盧遮那成佛神變加持經導論〉(摘錄)

住心品第一(經第一、疏第一、指心鈔第一)
此品可視為《大日經》之序品,通論本經之大意。所謂住心是安住於眾生自心之實相,即安住於一切智智。一切智智者意指如實了知諸法實相之靈活妙用。體現此一切智智者名為一切智者、一切見者、一切覺者。真言乘之菩薩為入如來真實言之門,依此觀誦真實門,發自心菩提,自心即具備萬行,見自心之正等覺,證自心之般涅槃,發起自心之方便,而至嚴淨自心之佛國。由如是因位,至果位止,將此安住於無染無著之清淨心稱為入真言門住心。簡稱為修真言行。

此品中闡明三句、八心、六十心、三劫、六無畏、十地、十喻等。此三句、八心等因是列舉自心之種種相,總該凡夫心之實相,蓮華胎藏曼荼羅是表現我等心之實相者。

入漫荼羅具緣真言品第二(經第一、疏第三、演奧鈔第一)
「入」為趣向、遊履、引入之義,「漫荼羅」意為道場,「具緣」為因緣具足之義。構成道場需擇地,再清淨此地,再選擇吉日良辰等,眾緣必須具足才可。此等眾緣皆以如來之真言加持、靈化所成,故名為入漫荼羅真言品。此品中專為說明七日作壇灌頂的軌則。是如來顯現支分生漫荼羅,而揭示祕密心地之體性,這是為來世眾生,顯示構成圖畫漫荼羅的模範者。其次關於擇地造壇,是於首尾七日間舉行,於第三日確定尊位,於第六日護持弟子法,即作三昧耶戒,至第七日之夜,正面掛釋尊像,使弟子入壇而行灌頂。此七日作壇灌頂為方便手段,最後令弟子證入心內本地之漫荼羅。心內本地漫荼羅名為祕密漫荼羅。如來本意是欲使弟子真正地入祕密漫荼羅,但因劣慧之真言行者不能信受無相祕密漫荼羅,故設心外有相壇,顯示修行證入的方軌,亦即具緣漫荼羅。漫荼羅又分祕密(或稱身內)、支分生(或稱嘉會)、圖繪(或稱大悲)三種。今稱七日作壇漫荼羅為悲生漫荼羅,或大悲漫荼羅,因為是攝化利生之外現化他漫荼羅故。此悲生漫荼羅,更分廣略二種,廣者為阿闍梨所傳之漫荼羅,略者指經所說之漫荼羅。

息障品第三(經第二、疏第九、演奧鈔第三十二)
所謂息障,息是止息,障為障礙,息除內外兩種障礙,即為本品主旨。真言阿闍梨或弟子,在畫漫荼羅或持誦真言時,易生種種障難,本品即闡述除去此障難的方法。究竟障難是從何處發生呢﹖本品以為種種障難差不多皆是行者內心所生。而產生障難的真因,是因慳貪邪見等,除去此慳貪邪見等時,即為諸障難自消滅去之時。菩提心最能對治此慳貪邪見等障難,行者若常念此菩提心時,就能澈底除去諸障因。

普通真言藏品第四(經第二、疏第十、演奧鈔第三十三)
普通之「通」為遍通,此品所揭示的真言,因為是通一切方便,故稱普通真言。藏為含藏具足,為含藏普通真言之意。

執金剛中,金剛手為上首,菩薩中普賢為上首,於大日如來面前稽首作禮,而於大悲胎藏生大漫荼羅王,演說通達自心中之清淨法界之法門。此等菩薩因為從各各所證所解之一門,闡示大漫荼羅之清淨法界體,故謂若是真言行者,持誦此等菩薩所開示之真言,由此一門法遂能流入無盡法界普門之大漫荼羅王體中。

世間成就品第五(經第三、疏第十、演奧鈔第三十六)
此品闡示世間之息災、增益、敬愛、降伏等之悉地成就。出世間之甚深祕密寶藏,因為不可能以言說示人,故假藉世間有為有相事來喻示法界藏中微妙之深意。

悉地出現品第六(經第三、疏第十一、演奧鈔第三十七)
悉地(siddhi)意為念願成就。念願有世間及出世間兩種,前品示成就世間念願之相,此品及次品揭示成就出世間念願之相,而出現即意味著成就相之出生顯現。世間出世間之一切成相,皆悉是從如來之加持護念力所出生。

成就悉地品第七(經第三、疏第十二、演奧鈔第四十一)
有關此品有種種說明,一云︰上兩品闡明世間出世間之果體,此品則敘述修入之方便。或曰︰上面兩品是述說悉地所生之功德,此品是正明悉地能生之法體之心法。或云︰上品是五字嚴身,係明此色身之成就,此品中明大菩薩之意處即是漫荼羅,而示法之成就。總之是解明心成就之相。

轉字輪漫荼羅行品第八(經第三、疏第十二、演奧鈔第四十二)

轉即旋轉意,即順著陀羅尼旋轉觀誦之意;將此陀羅尼字輪旋轉觀誦,即漫荼羅行。所謂觀誦,指行者於心中見「阿」字,且於口誦時觀菩提心之義;若於口誦「伊」等字時,即謂如觀三昧門。又前品中,敘說「阿」字之妙體作為內心成就相,於此品中,將「阿」字當作百光遍照王,「阿」字之光明成百千萬億字門而顯現,又揭示百千萬億字門歸於「阿」字的旨意。

密印品第九(經第四、疏第十三、演奧鈔第四十四)
密是祕密,印為標幟,密印即為法界漫荼羅之標幟。一切諸佛以此法界標幟之密印莊嚴自身,故能成如來之法界身。真言行者以此密印加持自身,能與如來之法界身同等,故處生死中,巡歷諸趣;又於一切如來大會中,因持此大菩提幢,故得勝快樂,八部眾等不能障害,且將敬仰行者,領受教命並樂於受行者驅使。於前品中揭示口密陀羅尼,於此品中開示身密。此品中所說之印數總計百三十九。

字輪品第十(經第九、疏第十四、演奧鈔第四十七)
「字」是梵語,謂為惡剎囉(akṣara)之譯,無流轉之義,意為不動而無旋轉。「輪」為轉之義,如世間之輪於旋轉時,切斷一切草木類,此字輪能破一切無明煩惱。惡剎囉為不動之義,不動即指菩提心。大日如來住於菩提心之體性,種種示現而利益眾生,垂跡之相廣多無量,然而事實上是常住不動,而無起滅相,恰如車輪之轉動無窮無盡,而其樞軸卻未曾轉動,樞軸因不動,故能統制周邊之輪,使其不致逾軌。菩提心之「阿」字亦是本自不動,而能生出一切眾字。眾字因為是以「阿」字為中軸,而成輻狀,也就是「阿」字之變形。如此之眾字輪在經中稱為遍一切處之法門。經中謂真言行菩薩若住此字輪觀,從初發淨菩提心乃至成佛止,在這期間的自利利他之種種事業,因此法門之加持力,皆可得成就。

祕密漫荼羅品第十一(經第五、疏第十四、演奧鈔第四十八)
祕密之「祕」為深祕,「密」為隱密之意,祕密漫荼羅指字輪三昧。大日如來以如來之慧眼,觀察遍一切處之法門已,入法俱奢(kosa),從此三昧中顯現法界之無盡莊嚴,利益無餘眾生界。此時,在無盡無餘之眾生界,自佛口發出隨類之音聲,從各個毛孔中顯現隨類應同之身相,同時以字輪詮示如來祕密內證之德。

入祕密漫荼羅法品第十二(經第五、疏第十六、演奧鈔第五十四)
前品是揭示所入法體,此品是揭示能入之人即真言菩薩,能通悟祕密漫荼羅法而至方便。開示真言大阿闍梨耶將使受法弟子入此祕密漫荼羅,以字門法教弟子燒盡業障,而入祕密漫荼羅。

入祕密漫荼羅位品第十三(經第十五、疏第十六、演奧鈔第五十四末)
此品中明示弟子入壇後安住於法佛平等大空位之要旨。所謂漫荼羅位,是意生八葉大蓮華王之義。處此位,能入金剛智體。即真言行菩薩悉淨除一切塵垢,即我人、眾生、壽者、意生、儒童、造立者等之妄執,而於心內現觀意生八葉大蓮華王,其中的如來是一切世間最尊特之身,超越身語意地,證成殊勝悅意之妙果的佛身。

祕密八印品第十四(經第五、疏第十七、演奧鈔第五十五)
祕密八印是(1)大威德生印,(2)金剛不壞印,(3)蓮華藏印,(4)萬德莊嚴印,(5)一切支分生印,(6)世尊陀羅尼印,(7)如來法住印,(8)迅速持印。真言行菩薩即使入住祕密漫荼羅中,若無感應處,本尊不會降赴道場。本尊如未降赴道場,即使作諸行事,亦不可能成就念願。然而加持此八印及真言時,本尊會依此加持妙力,自然地降臨道場。

持明禁戒品第十五(經第五、疏第十七、演奧鈔第五十六)
持明指六個月持明,禁戒指六個月持誦真言期間內,應護持制戒之意。禁戒之禁為禁制不使放縱,戒是戒慎不為非行之意。六個月之持誦,因為有防非止惡之義,故持明者即禁戒也。

阿闍梨真實智品第十六(經第五、疏第十七、妙印鈔第六十九)
真實智為「阿」字所生之智,所謂本有之妙智。又為自性清淨內證真實之干栗馱(hṛdaya)心。此品是敘說由此「阿」字出生之心,是阿闍梨真實智,且將「阿」字視為遍一切處之漫荼羅的真言種子。

布字品第十七(經第五、疏第十七、妙印鈔第七十)
在行者自身之上中下布置種子,是為將諸佛之萬德具備於其身。行者住於「阿」字淨菩提心地,將一切的字門布置於身之分支,是以行者身顯示成為遍一切處普門法界漫荼羅之意。

受方便學處品第十八(經第六、疏第十七、妙印鈔第七十)
此品揭示方便學處,可為真言行人之用心。密教護持戒中有二,一為制戒,持明禁戒品所明示者即為此;二為方便禁戒,即為本品所說之戒相。學處即指作為大乘菩薩當然應學之處,梵文稱式沙迦羅尼(śikṣākāraṇi),譯為應當學。而其戒相是十善戒、十重禁戒、五戒、四重戒等。

說百字生品第十九(經第六、疏第十八、妙印鈔第七十二)
在說上面之真言品時,就應說此品,但是為防止慢法者獨修,故不敘說。此處經文,自「暗」字衍生二十五字,各自施予四轉而成百字。將「暗」字稱為百光遍照王,即為此意。以「暗」字為成佛之要諦,三世十方之諸佛,依觀此字而能成正覺,故此為成佛之直道、現證之妙行。此「暗」字是一切真言之心,於一切真言中,最為尊貴,故稱此為不空教真言。因一切眾生之見聞觸知處或被「暗」字光明照耀時,皆必成為無上菩提之因緣而無有空過,故名不空。

百字果相應品第二十(經第六、疏第十八、妙印鈔第七十二)
上品敘說百光遍照之行儀,此品是揭示遍照果地之萬德。前品是闡述「暗」字百光之圖曼荼羅,此品即與其相應者。今依圖曼荼羅以闡明行果相應。經曰︰「祕密主!入薄迦梵大智灌頂,即以陀羅尼形示現佛事。爾時大覺世尊隨住一切諸眾生前,作佛事,演說三三昧耶句。(中略)爾時釋尊於無量世界海門,遍法界,慇懃勸發成就菩提,出生普賢菩薩行願,於此妙華布地胎藏莊嚴世界種性海中受生,以種種性清淨門,淨除佛剎,現菩薩場,而住佛事。」經中所謂大智灌頂,是指於第十一地等覺位,蒙受十方三世諸佛灌頂,成三界之法王子位。

百字位成品第二十一(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二)
所謂百字,其體是「暗」字,「暗」字之光明現百字之相,故稱此為百光遍照王真言。在第十九品中揭示「暗」字之字體,第二十品是敘說三密及與此字門相應者,於此品中揭示百字成就相。依「暗」字之加持故,於意生八葉臺上,安住於三三昧耶,因證得金剛微妙之極位,故謂此為祕密中之最祕,難得中之最難得者。

百字成就持誦品第二十二(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四)
此品闡述百光遍照王之「暗」字門的持誦法則。於「暗」字之一字中揭示分別三十二字,是三十二相,仰等五字是八十種好。依百字成就持誦力,證成垢身及淨身平等無異,又染心與淨心亦平等無二,據此平等法界去除情見之冥暗,產生智慧的光明,遍滿十方世界,恆作佛事,譬如如意寶珠應人之念願,而普雨珍寶,只要一心一意的意樂、祈願,則無所不成。

百字真言法品第二十三(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四)

於此品中揭示「暗」字字體「阿」字之德。修真言行者以「阿」字加持一切法而成無上正覺者,乃是因為加持一切法,使同「阿」字之大空三昧。「阿」字是本不生不可得空之義。因諸法本來不可得空,故行者之心,如與此「阿」字義相應,就能達至諸法之源極,具足眾德而得通一切佛法。

說菩提性品第二十四(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五)
此品闡述此經之要義。所謂要義,就法而言是淨菩提心,就人而言是中台心王之大日尊。〈住心品〉云︰性同虛空,即同於心,性同於心,即同菩提。如是,祕密主!心、虛空界、菩提三種無二。此等以悲為根本,方便波羅蜜為滿足。又在本品敘說菩提性,「如十方虛空相,常遍一切無所依,如是真言救世者,於一切法無所依。」真言救世者是指胎藏曼荼羅之中台尊。真言救世者為諸法之所依,為一切之根源。因為是源處,是一切萬有之本源,其本身固無所依據,故稱無所依。

三三昧耶品第二十五(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五)
三三昧即三平等之義。心、智、悲三者平等為一,故名三三昧耶;佛、法、僧三者為一而平等,故曰三三昧耶;法身、報身、應身三者本來平等,故稱三三昧耶;證悟心、佛、眾生三者為無二無別,此亦為三三昧耶之義。三昧耶(samaya)即為平等,一致相應之義。

說如來品第二十六(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六)
此品述說菩提、佛、正覺、如來四者。住於如實菩提心,且樂求彼之菩提者名為菩薩。滿足十地,達至法之無性,上冥會於法身,下契合於六道者名為佛。覺法之無相,圓滿十方者名為正覺。脫離無明之域,安住於自性智者曰如來。

世出世護摩法品第二十七(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六)
護摩(homa)譯作燒供。此品揭示外道護摩有四十四種,佛法之外護摩有十三種,並列舉內護摩、外護摩之眾緣支分及內護摩作業。

護摩主要者為本尊、火爐及行者。如爐火燒盡薪木般,本尊的智火可燒盡行者之煩惱薪;阿闍梨的智火,又燒盡弟子之無智薪,遂悉燬妄執之薪,唯住於此本初不生之一大圓明中而常受平等法界之大樂。具足外緣事而行稱為外護摩。又住於瑜伽之妙觀,而燒盡行者之煩惱垢者是大日如來之智火,如來之智火是行者自心本具之智光,觀此本尊大日如來及行者與爐火為本來平等,稱此為內護摩。

本尊三昧品第二十八(經第六、疏第二十、妙印鈔第七十八)
此品揭示本尊有字、印、形之別,而字更有聲及菩提心之別,印有無形及有形之別,形更有清淨與非清淨之別。字印形之三種中有二別,依有相及無相,聲、有形、非清淨是有相,菩提心、無形、清淨為無相。此中凝滯於有相的,是作為念願成就之結果者,為得有相悉地;而體達至無相,是為得無相悉地。無相悉地意為得佛果。

說無相三昧品第二十九(經第六、疏第二十、妙印鈔第七十八)
無相非指無相空寂,而是指自性清淨之圓明法體。離有相並非無相,而是認清圓明實性之不可思議實相,非認為有為法外有無為法。所謂有為法之三種世間,或有為諸行事的三密妙行,能照樣還原至無相平等之法性。本經中前已揭示之三密妙行也皆因緣所生,如因緣滅,妙行也滅,故知三密妙行本無自性。妙行因其自體無自性,故不生不滅。因不生不滅故阿字成為契合於本不生際之深理。為使攝於實我實法見解之凡夫行者悟入無相一實之法體,依有相三密之行相,受無相阿字門之誘導,而使歸入平等絕對之圓明者,為本經之要旨綱目。故真言行雖修有相三密之妙行,但心機一轉而入無相平等之妙觀,此為至極者。

世出世持誦品第三十(經第六、疏第二十、妙印鈔第七十八)
真言法中有世間及出世間之別。世間持誦指以世間之福樂長壽等為目的的修法,出世間持誦是斷煩惱妄想,而以得佛果為目的。持誦是等持口誦之意,將行者的心念專注於本尊,口誦為本尊誓要的真言。持誦本尊真言時,有心意念誦及出入息念誦之別。心意念誦是將行者的心力所念專注而念誦真言,出入息念誦是應出入息而口誦本尊真言之意。此為真言行成就之常規,若與此相反時,則徒勞而無效。

囑累品第三十一(經第六、疏第二十、妙印鈔第七十九)
囑累之「囑」為付囑之義,「累」為繼承之意。謂將此妙法付囑於弟子,使繼承法脈至千歲。但,弟子必須是法器者。傳授密法需嚴擇人、時、地,阿闍梨若怠忽嚴擇,災禍及身,此需嚴持警覺。

供養念誦三昧耶法門真言行學處品第一(大日經第七卷)
廣明真言行者之用心,欲成就自利利他之願行,是為證得無上智願,是以提示真言行者修行之要點,作為得此無上智願之手段。種種真言行法發生事,且於真言行中為何應以信解為主等,此品中均有詳述。

增益守護清淨行品第二(大日經第七卷)
清淨行是真言持誦者之精要,若依此清淨行將得世間出世間之勝妙果。日夜住於念慧,起臥照法則所示,必須注意不可放逸。放逸是罪惡之根,障害之源。清淨六根,對無邊無盡的眾生界懷著慈悲忍辱之心,勸誘彼等於佛一乘道,使發起上求菩提之念;又定齋室空靜處為住處,其中安置本尊及勝妙聖典,供妙花,燃淨香,應於心中現觀十方三世諸聖等,為本品所明。

供養儀式品第三(大日經第七卷)
淨身於正業,住於定,念本尊,依真言及印契,從本尊所在之國土招請本尊,如念誦行法完了,奉送本尊回本土等,皆依真言、印契及觀想來行此儀式。並且妙行中因易生魔障,故應仰請不動明王為守護者,可念願求其冥助等,此品中均有說明。

持誦法則品第四(大日經第七卷)
此品揭示行者持誦真言時,應觀「佉」字於其頂,即思自身與虛空等同,其次觀「暗」字於頸內,而後持誦本尊真言,依本法身之加持力,可得成就諸願,且謂持誦時可依時與相。時是持誦要定日限而行,相則是顯現行者罪障淨除的徵兆。如無此徵兆,可知持誦無效驗。

真言事業品第五(大日經第七卷)
真言行者加持自身而成金剛薩埵,思佛菩薩等無量功德,於無盡眾生界,起大悲心,將所修之善根回向於法界眾生,自利利他;往返於生死之迷界,而精進於福智之修集,可祈念圓滿成就一切眾生所有之希願;又於清淨處飾以香華,將自身觀成觀世音菩薩,安住於如來自性,加持自身。

〔參考資料〕 《大日經疏》卷一;《大毗盧遮那經供養次第法疏》卷上;《密宗思想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73});《唯識思想》第八章;三枝充悳(等)著《大乘佛典入門》;松長有慶《密教の歷史》、《密教經典成立史論》;塚本啟祥(等)編《梵語佛典の研究》〈密教經典篇〉。


大智度論

一百卷。印度‧龍樹造,後秦‧鳩摩羅什譯。詳稱《摩訶般若波羅蜜經釋論》,又稱《摩訶般若釋論》、《大慧度經集要》、《大智度經論》,簡稱《智度論》、《大論》、《智論》、《釋論》。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五冊。係《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大品般若經》)的註釋書,與《百論》、《中論》、《十二門論》等三論合稱四論。

譯者鳩摩羅什(344~413,一說350~409)是龍樹系佛教的宣揚者,弘始三年(401)被後秦‧姚興迎入長安後,應姚興之請,致力於經論的翻譯。弘始六年(404)譯出《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翌年譯出該經最具權威的註釋書(即本書)。

本書卷首有僧叡的序,序云(大正25‧57b)︰「經本既定,乃出此釋論,論之略本有十萬偈,偈有三十二字,并三百二十萬言,楚夏既乖,又有煩簡之異,三分除二,得此百卷,於大智三十萬言,玄章婉旨,朗然可見。」卷末的附記亦云︰「論初三十四卷,解釋一品,是全論具本。二品以下法師略之,取其要足以開釋文意而已,不復備其廣釋,得此百卷,若盡出之,將十倍於此。」即謂本書僅全譯龍樹原作之前三十四卷(相當於《大品般若經》之初品),三十四卷以下,因國人好簡之故,羅什將它作適當的節譯,而成為現行的一百卷本。若將原論全部譯出,則篇幅將達現行本的十倍。

翻譯本論之際,佛教界正盛行《般若經》的研究,且諸說紛紜,待本論一出,諸說頓息。自南北朝至隋、初唐,華北地區特別盛行本論的研究,甚且形成學派。本論的內容涵蓋甚廣,無論哲理、歷史、地理,乃至僧團的實踐法規,皆有詳述。其所引用之經論遍及大小乘,如原始佛教聖典、部派佛教諸論書,及早期大乘佛教之《法華經》、《華嚴經》等,故本書亦成為研究印度大乘佛教興起時代的重要資料,甚至可視為大乘佛教的百科全書,對中國、日本的佛教學者有很大的影響。

目前本書的梵文本尚未被發現,但歐美、印度的學術界已陸續有人將漢譯本(部分)譯成法文、英文與德文。並視之為大乘佛教的淵藪,而加以研究。其中,比利時神父拉莫特(E. Lamotte)對此書的研究與法文翻譯(前三十四卷),尤為國際學術界所推重。此外,自敦煌及新疆所挖掘出的古寫本,題有「摩訶般若波羅蜜優婆提舍」等字,以此古本與現行本相較,則知現行本中有不少脫誤之處。

註釋書有慧影《大智度論疏》二十四卷、僧侃《大智度論疏》十四卷、曇影《大智度論疏》十五卷、慧遠《大智度論抄》二十卷、僧肇《大智度論抄》八卷等。

自1975年以後,台灣佛學界研究本論者,漸有其人。游祥洲多次開設《大智度論》研習班,作育不少學子。中文標點本在印順標點之後,也曾風行一時。此外,郭忠生在《諦觀》雜誌上所連載的有關拉莫特法文相關作品的中譯,對台灣學術界也有若干啟發與激盪。1992年印順口述、昭慧記錄的《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出版,此書可視為印順對近代學者之「大智度論研究」的總評。該文提要請參閱附二。

◎附一︰李安〈大智度論〉(摘錄自《中國佛教》第三冊)

一百卷。龍樹造,姚秦‧弘始四年(402)夏,鳩摩羅什於長安逍遙園中西明閣上創譯,至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乃訖(見《大智度論記》和《開元釋教錄》)。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五冊。此論是解釋《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也稱《大品般若》,即一再翻譯過的《放光般若》、《光讚般若》和後來唐‧玄奘譯的《大般若經》第二分)的論著。首緣起第一,略述佛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的因緣。繼釋經初品中如是我聞一時第二,乃至釋初品中信持無三毒第五十二,是為釋〈序品〉第一。順次以下釋〈報應品〉(即〈奉鉢品〉)第二,乃至釋〈囑累品〉第九十,是為釋摩訶衍(大乘)論。般若波羅蜜,摩訶衍一義,但名字異(論卷四十六)。摩訶衍空般若波羅蜜亦空,空又一故(卷五十二)所以《大智度論》釋般若也就是釋摩訶衍論。《龍樹論》說他著有《優婆提舍》(論議)十萬頌,這種體裁是解釋經文並加以發揮的,可能就是指的《大智度論》。

羅什譯《大智度論》不久,又兼譯《大品般若》,首先對舊譯用原文作了訂正,以後又據《大智度論》再次改動經文,並從經本楷定論義。如於《大品般若》品目名稱的確定,就是以釋論精神作依據,對《卮》、《放光》的品目有所整理改定,把〈序品〉之外的各品都改動了,一方面對舊本略有開合,另一方面改定了一些品名。在改定中還可以看出貫徹龍樹釋論的精神之處。最明顯的要算第七品。羅什名這品為〈三假名〉(法假、受假、名假),而《放光》名為〈行品〉,《光讚》名為〈分別空品〉,玄奘譯的《大般若經‧二分》又標〈善現(須菩提)品〉,都不能像羅什用「三假」一名那樣能表現出這一品的主要內容。三假不僅是這一品的中心,也是全經的中心,在龍樹看來,般若的整個精神就在以假成空,以假顯空。主要以三假貫徹於般若的全體,從而構成空觀。《大智度論》對般若學的重要於此可見。

此論的譯本一百卷,尚非全譯。僧叡在〈大智釋論序〉中說︰「論之略本有十萬偈,偈有三十二字,並三百二十萬言。胡夏既乖,又有繁簡之異,三分除二,得此百卷,於大智三十萬言,玄章婉旨朗然可見。」只有論的初品三十四卷解釋經文初品的一品,是全譯出的。二品以下,羅什認為華人喜簡,不習慣於繁瑣議論,只略取其要,以釋經文大意,不再備譯廣釋,仍有一百卷。因為經文初品主要闡述名相事數,恰是二百多年來中國佛學家一直搞不清楚的問題,詳譯出來,原原本本地加以解釋,就可適應學者研究的要求;至於其餘闡明義理部分,簡化一些也無妨,因此刪節不少,三分除二。

此論的體裁,〈大智釋論序〉中說︰「其為論也,初辭擬之,必標眾異以盡美;卒成之終,則舉無執以盡善。」就是說光舉出對法相的各種不同解釋,以此為盡美;最後歸結為無相,實相,以此為盡善。這種方法在論的初分尤為明顯。

龍樹所著的《大智度論》等書中,大小乘的最初交涉,歷歷可見。

(1)龍樹所講的空,是般若波羅蜜的中道實相,以二諦相即來解釋實相,從真諦來看是空,從俗諦來看是有,既看到空,也看到非空,同時又不著兩邊,於是便成為非有(空)非非有(非空)的中道,即般若波羅蜜。所以論第十八卷中說︰「若人入此三門,則知佛法義不相違背,能知是事即是波羅蜜力,於一切法無所罣礙。若不得般若波羅蜜法,入阿毗曇門則墮有中,若入空門則墮無中,若入蜫勒門則墮有無中。」可見龍樹所主張的是中道實相。

(2)此論性質本非毗曇,當時大乘無獨立毗曇,其分別法相所資自必取諸小乘。不同小乘的意義而同小乘的體例。《智論》於小乘毗曇引文不下三十餘處。

(3)大乘小乘對舉,境行果三法法皆對。大小乘有以境為對的︰聲聞乘多說眾生空,佛乘說眾生空法空(卷四)。聲聞中無犍闥婆城喻,有種種無常喻;色如眾沫,受如泡,想如野馬,行如芭蕉,識如幻等(卷六)。大小乘有以行為對的︰阿毗曇義中,是空解脫門緣苦諦攝五眾,無相解脫門緣一法所謂數緣盡,無作解脫門緣三諦攝五眾。摩訶衍義中是三解脫門緣諸法實相,以是三解脫門觀世間即是涅槃(卷二十)。大小乘有以果為對的︰聲聞極大思維所斷結生分住分滅分三時斷;佛則不爾,一生分時盡斷。聲聞人見諦所斷結使生時斷、思惟所斷三時滅;佛則見諦所斷思惟所斷無異。聲聞人初入聖道時,入時與達時異;佛則一心中亦入亦達。聲聞人有二種解脫︰煩惱解脫、少障解脫;佛有一切煩惱解脫,亦有一切法障解脫。佛自然得智慧,諸聲聞人隨教道行得(卷二十四)。

(4)小乘也說大乘慈,以樂與眾生故。《增一阿含》中說有五功德;慈心於「摩訶衍經」處處說其功德,如《明網菩薩經》中說菩薩處眾生中行三十二種惡,漸漸增廣轉成大悲(卷二十)。

(5)大乘不離小乘。三十七品,三三昧等皆聲聞法,菩薩用三十七品到涅槃城,用三三昧入城三門,而以四禪、四空、四無量、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試心知得柔軟自在,隨後能入。

(6)般若必以空為用。佛法中不可得空,於諸法無所礙;因是不可得空,說一切佛法十二部經,譬如虛空,本無所有,而一切物皆依其長成(卷二十五)。

(7)同一事而有二種意義。般若有二種︰(一)與諸天聲聞菩薩共說,(二)與十住具足菩薩說(卷三十四)。無所得有二種︰(一)所求不如意名無所得,(二)實相無決定名無所得(卷十八)。

(8)備舉兩端。諸佛二種說法︰先分別諸法,後說畢竟空(卷二十六)。法亦有二種︰一者三藏十二部法聚,二者三學聖道解脫涅槃法義(卷二十二)。觀相有二種︰一者觀一切法有相,地重水濕風動火揚。二者觀一切法無相,和合因緣生無自性(卷十八)。菩薩行有二種︰一者觀一切法自性本空,二者從不捨離一切眾生(參照歐陽漸的〈大智度論初品序〉)。

《大智度論》於釋義中,繁徵博引,保存了許多已散佚而有價值的論議。如羅睺羅的《讚般若偈》二十一頌,對般若性德的各方面描寫得很徹底,特別第四頌把佛、般若、涅槃統一起來,認為是「三則一相,其實無有異」。又第十六頌︰「言說為世俗,憐憫一切故,假名說諸法,雖說而不說。」提出說而不說,把俗諦和真諦統一了起來。

《蜫勒論》失傳難考,《智論》卷十八謂其中有隨相門、對治門等種種諸門。隨相謂︰「但說自淨其意,則知諸心數法已說;但說四念處,當知已說四正勤等餘門。何以故﹖同相同緣故。對治門如但說四顛倒,當知已有四念處義,譬如說藥已知其病,說病已知其藥。」由此可推知《蜫勒論》門的一般體例。

龍樹的《大智度論》、《中論》、《十二門論》和提婆的《百論》這四部論,構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各論之間有著內在的聯繫。如僧叡在〈中論序〉中說︰「百論治外以閑邪,斯文袪內以流滯,大智釋論之淵博,十二門觀之精詣,尋斯四者,真若日月入懷,無不朗然鑒徹矣!」在〈大智釋論序〉裏,僧叡更詳細地說到這一組織的內在關係︰「釋所不盡,則立論以明之;論其未辨,則寄折中以定之。使靈篇無難喻之章,千載悟作者之旨,信若人之功矣。」就是說《智論》是依經作釋,解釋不能完全窮盡義理,因而立論以明之。「論」指《中論》、《十二門論》,《智論》所沒有完全講清楚的,《中論》等則以「折中」(即中道)的思想予以決定。換句話說,三論全部歸宿於中道。

後來隋‧吉藏創立三論宗,弘揚關河三論,不把《大智度論》列入,也是因為「秦人好簡」,就把百卷大部的《智論》除外,而四論的整個學說體系不算完備,實為可惜。

東晉‧慧遠曾把《智論》節抄成二十卷的略本,在〈大智論抄序〉中說︰「輙依經立本,繫以問論,正其位分使類各有屬。謹與同止諸僧共別撰以為集要,凡二十卷,雖不足增暉聖典,庶無大謬。」這也是為的適應華人好簡的習慣,可惜僅存載在《出三藏記集》中的序文而已。註《智論》的書有南北朝時蜀地潼州遷善寺沙門釋慧影抄撰的《大智度論疏》,但已殘佚,僅存第一、第六、第十五、第十七與第二十四卷,也不完全。

◎附二︰印順述‧昭慧記《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提要

本文之作,算是對近世學界質疑《大智度論》作者問題的一個總回應。

《大智度論》(以下簡稱《智論》),是《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的釋論,目前梵本無存,僅有漢文譯本,為鳩摩羅什(Kumarajīva)所譯。

《智論》作者,向來傳是龍樹(Nagar-juna)。但是近代學者如比利時的Lamotte,日本的干潟龍祥、平川彰和加藤純章,對此定論或則否定,或則修正。否定者如Lamotte,認為《智論》並非龍樹所作,而係某一西北印度說一切有部而轉學大乘之學者所造。修正者如干潟龍祥,雖仍肯定《智論》為龍樹所作,但是以為鳩摩羅什在漢譯過程中已有所增修。加藤純章甚至認為︰作者不但不是龍樹,而且很可能來過西域,在此完成;羅什也參與此一著作。這些觀點,詳見於下列論文︰

(1)Lamotte著‧郭忠生譯《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諦觀》第六十二期,1990年七月,97~179頁)。

(2)干潟龍祥著《大智度論の作者について》(《印度學佛教學研究》第七卷第一號,昭和三十三年十二月,1~12頁)。

(3)平川彰著《十住毗婆沙論の著者について》(《印度學佛教學研究》第五卷第二號,昭和三十二年三月,176~181頁)。

(4)加藤純章著‧宏音譯《大智度論的世界》(《諦觀》第五十二期,1988年元月,1~47頁)。

對於龍樹造論的古說,學者們不同程度的否定性結論,我覺得值得商榷。審視其論議,往往未能把握論典的特色,未曾考量翻譯的過程,所以錯誤層出不窮。但八六老僧,已是衰病餘生,不能完成寫作的心願了!虧得昭慧法師願意發心,所以特為他提供些資料,敘說些我的意見,由他整理,寫出,發表,以盡中國佛弟子應盡的一分責任!

本文從論典的著作與翻譯兩條線索,將這些錯誤指陳出來,而達成與諸學者不同的結論︰贊成龍樹造論的古說,否認羅什增修甚或參與造論的說法。

第一章分四節,談《智論》翻譯的相關問題。第一節先從古代佛典漢譯的程序談起。古代的譯經,是集體事業;口譯、筆受,各有其人。是故若因《智論》內文有些疑似非龍樹原文,就想像為羅什之所「加筆改變」,那是對譯經程序太過隔閡了。《智論》之筆受者為僧叡等,譯本縱有增修,也斷非出自羅什手筆,這是可以肯定的。

第二節針對《智論》廣本「千卷」的傳說,及學者進一步的重重誤解,提出辨正。我以為︰一切誤解,源於對「經論會編而成百卷,論文實有七十卷」以及「一般釋論,皆先廣而後略」此二事實之忽略。《智論》二品以下,確是「三分除二」的略譯;廣本則約有一三六卷,絕無「千有餘卷」之可能。

第三節針對干潟龍祥的「羅什加筆」之說,提出不同看法。《智論》中許多「秦言」、「天竺語法」之類按語,固非本論之原文,卻也絕非羅什個人獨出心裁的增益,而是古代譯經者為便於國人閱讀而夾註名相的慣例。而且這些夾註,也不是羅什「加筆」,而是僧叡等所附加上去的。

第四節述介《智論》的口譯者鳩摩羅什與筆受者僧叡。羅什向莎車王子學習大乘,這有罽賓大乘佛法的學統;明乎此,則對羅什大乘學之傳承與其漢譯《智論》之事,當不會感覺離奇。僧叡有文學素養,玄理之悟性亦高,但他對事相的分辨,往往失之粗糙,所以會有《智論》「千有餘卷」的誤傳。此外,他在《智論》譯文方面,名相用語也往往前後不一,這種情形,出在同一論本上,是不太理想的。

第二章分八節以證明古說──《智論》確為龍樹所造。第一節先宏觀《智論》對佛法的根本立場︰諸佛以無量方便力,為種種眾生說種種法門。無智則由此開展種種異說而互不相容;有智則於一切法門,莫不能知諸法實相。論主本此立場以出入諸家,包容異說而抉擇深義,其中所涉,涵括當時全印各學派的一切法門,絕不止於說一切有部義。

此下兩節,分析《智論》對當時部派論義的看法。第二節「《大智度論》與毗曇門」,分成二項,論其與說一切有部及犢子部的關聯。在說一切有部方面,《智論》名相大抵採取《品類足論》的說法;對主流學派的《發智》、《大毗婆沙》論義,常是採取嚴厲批判的態度,反而傾向非主流的西方師或外國師。由此肯定作者決非由正統有部之迦濕彌羅師而轉入大乘。在犢子部方面,《智論》取其以五法藏攝一切法之說;而「不可說」或「受假施設」亦源於犢子部義,只是後者單約「我」而說,《智論》則通約「我、法」而論。故平川彰以為《十住毗婆沙論》採五法藏說,而《智論》卻採批判立場,兩論立場相違,由此而對兩論作者同為龍樹之說審慎存疑,這可說是一種誤解。

第三節分述《智論》取空門之「法空」義,而揀別方廣道人的惡取空,取蜫勒門論(優波提舍)之釋經方法。此二門皆與大眾部思想有關,且論主又採大眾部之佛陀觀等思想。由此可知︰Lamotte認為論主「對大眾部表現出無言之輕蔑,而在其著作中未置一詞」,由此推定他可能為西北印說一切有部之比丘,殊屬不當。

第四節論「三藏與四藏」,說一切有部不立雜藏,而對偈頌與傳說,採保留態度。由此看出《智論》充分引用偈頌傳說以為佛法定量之風格,與有部截然不同;亦知 Lamotte將《智論》所引當作是「說一切有部之雜藏」,為一大錯誤。《智論》所引結集律藏內容,採自有部之《十誦律》,故論主應是從有部《十誦律》系而非從採取《根有律》之迦濕彌羅系出家。

第五節將佛教的「中國」與「邊地」定義作一述介。釋尊所不曾遊化之地區,即為「邊地」或「弊生處」。干潟龍祥以為︰《智論》將南印文化大國安陀羅(Andhra)作為「弊生處」,顯係羅什面對中華文化國之豪奢生活而作此稱。這其實是不知「邊地」定義而引起的誤解。以此證往什「加筆」是不成的。

第六節「南天竺與北天竺」。Lamotte以為《智論》偏好採用北天竺的傳說故事,以此推論作者為西北印學者。其實此類傳說,往往為一切部派之所共有,人名、地名則依部派流傳而容或不同。而《智論》所引本生、譬喻,普及全印,雖於北印地區極為熟悉,卻絕不限於述北天竺事,反而與南印度有密切關係-從其對南印四十二字母之解說可知。是故對於《智論》作者是「案達羅王朝時南印度人龍樹」之古說,應予以信賴。

第七節「《大智度論》與大乘經論」,先針對平川彰所提《十住毗婆沙論》與《智論》之「五種異議」加以分析,以證明二論作者同為一人,毌須「存疑」。其次,由於龍樹高壽,故《智論》引述弟子提婆(Āryadeva)及再傳弟子羅睺羅(Rāhulabhadra)之作品,亦非絕無可能。末後對Lamotte列舉《智論》所引大乘經之資料稍事更正,並附帶一提早期大乘經中之「如來藏」思想,其集出年代,並不晚於龍樹。

最後在第八節,述介龍樹其人其事。其前期著作,如《中論》等,重在遮破異執,並開顯三乘不二之深觀;後期著作如《智論》等,則依不二深觀廣明菩薩大行。二者風格不同,並不能據此以斷定《智論》作者絕非《中論》作者;Lamotte卻有如此結論,未免過於輕率。

至於《智論》不為印、藏後期中觀學派諸師所知,這是由於龍樹學一度中衰的緣故,不能以此證明《智論》非龍樹所造。

而經論原文,在流傳中每不免有所增刪,但《智論》無其他版本可資比較,也就無從決定;但這決非等於鳩摩羅什之所加筆。

《大智度論》對千餘年來的中國佛學,影響極其深遠。早年研讀斯論,曾將相關論義,分別類集,對本論用心不少。也曾有意依此寫就專篇,說明龍樹對佛法的完整看法,但因時間不充分,這一心願未能完成。

外國學者對《智論》作者的看法,我近來才透過期刊譯文而得悉其詳。他們能突破語文障礙,而研究這部僅存漢譯的大乘重要論典,其資料蒐羅之豐,其用力之勤,皆殊為難得。我雖完全不同意他們的論點,卻因此一增上緣而促成本文的撰述,少分達成早年的心願。這只能說是「因緣不可思議」吧!

〔參考資料〕 《出三藏記集》卷二、卷八、卷十;《法經錄》卷五;《大唐內典錄》卷三、卷五;《續高僧傳》卷十二。


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

三十卷。唐‧菩提流志譯。略稱《不空羂索經》。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冊。是說不空羂索觀世音菩薩(以四攝攝取眾生的觀世音菩薩)的祕密真言觀行法門和修持功德的經典。

此經係唐‧神龍二年(706)夏,天竺三藏菩提流志於長安西崇福寺譯出,他的弟子般若丘多助宣梵本,至景龍三年(709)春譯成。其內分為七十八品︰(1)〈母陀羅尼真言序品〉,(2)〈祕密心真言品〉,(3)〈祕密成就真言品〉,(4)〈祕密印三昧耶品〉,(5)〈法界密印莊嚴品〉,(6)〈羂索成就品〉,(7)〈護摩增益品〉,(8)〈祕密灌頂品〉,(9)〈三三昧耶像品〉,(10)〈護摩安隱品〉,(11)〈清淨無垢蓮華王品〉,(12)〈廣大解脫曼拏羅品〉,(13)〈最勝明王真言品〉,(14)〈奮怒王品〉,(15)〈悉地王真言品〉,(16)〈廣博摩尼香王品〉,(17)〈金剛摩尼藥品〉,(18)〈如意摩尼瓶品〉,(19)〈如來加持品〉,(20)〈普遍心印真言出世間品〉,(21)〈普遍心印真言世間品〉,(22)〈不思議觀陀羅尼真言品〉, (23)〈陀羅尼真言辯解脫品〉,(24)〈最上神變解脫壇品〉,(25)〈仕真言品〉,(26)〈出世解脫壇像品〉,(27)〈一切菩薩敬禮解脫三昧耶真言品〉,(28)〈出世解脫壇印品〉,(29)〈出世相應解脫品),(30)〈根本蓮華頂陀羅尼真言品〉,(31)〈十地真言品〉,(32)〈世間成就品〉,(33)〈蓮華頂阿伽陀藥品〉,(34)〈護摩成就品〉,(35)〈根本蓮華壇品〉,(36)〈根本蓮華頂像品〉,(37)〈神變密印品〉,(38)〈神變真言品〉,(39)〈多羅菩薩護持品〉,(40)〈大眾護持品〉,(41)〈普遍解脫陀羅尼真言品〉,(42)〈普遍解脫心曼拏羅品〉,(43)〈普遍輪轉輪王阿伽陀藥品〉,(44)〈普遍輪轉輪王神通香品〉,(45)〈如意阿伽陀藥品〉,(46)〈無垢光神通解脫壇三昧耶像品〉,(47)〈大奮怒王品〉,(48)〈一切種族壇印品〉,(49)〈大奮怒王字輪壇真言三昧耶品〉,(50)〈大奮怒王真言護持品〉,(51)〈執金剛祕密主問疑品〉,(52)〈廣大明王央俱捨真言品〉,(53)〈廣大明王摩尼曼拏羅品〉,(54)〈廣大明王三三昧耶品〉,(55)〈廣大明王阿伽陀藥品〉,(56)〈廣大明王央俱捨羂索曼拏羅品〉,(57)〈廣大明王圖像品〉,(58)〈大可畏明王品〉,(59)〈然頂香王成就品〉,(60)〈點藥成就品〉,(61)〈護摩祕密成就品〉,(62)〈斫芻眼藥成就品〉,(63)〈神變阿伽陀藥品〉,(64)〈召請諸天密護品〉,(65)〈大可畏明王像品〉,(66)〈大可畏明王壇品〉, (67)〈清淨蓮華明王品〉,(68)〈灌頂真言成就品〉,(69)〈灌頂曼拏羅品〉,(70)〈不空摩尼供養真言品〉,(71)〈祈雨法品〉, (72)〈清淨蓮華明王成就法品〉,(73)〈功德成就品〉,(74)〈供養承事品〉,(75)〈明王曼拏羅像品〉,(76)〈畝捺羅印品〉,(77)〈密儀真言品〉,(78)〈囑累品〉。

此經的內容,是敘述佛在布呾洛迦山觀世音菩薩宮殿中,時觀世音菩薩頂禮白佛,說過去劫中從世間自在王如來所授得的不空羂索心王母陀羅尼,和此陀羅尼持誦的功德。次說此母陀羅尼真言中的祕密心真言並念誦法。又次說發覺、請召、啟白、結界、神變、淨治等八十餘種真言及觀行法。又次說觀世音菩薩根本印、蓮華印等三十餘種印真言法。又次說圖畫曼拏羅壇法一切手印諸器仗等。又次說羂索等八種不空王羂索三昧耶成就法。又次說護摩壇、供物、護摩木等不空王護摩三昧耶成就法。又次說觀念不空羂索觀世音的道場諸相,乃至各種有關的真言陀羅尼,各種造像法,畫造曼拏羅法,觀行念誦法,供養法,護摩法,各種入壇法,阿伽陀藥法,諸天、明王、藥叉等真言曼拏羅觀行法等,如各品名所列,不及備述。

此經也和一般瑜伽密教的經典同樣,以觀諸法性空無相的般若理趣,和三密瑜伽的事修觀行相結合,如此經卷二十三〈陀羅尼真言辯解脫品〉說(大正20‧299b)︰「一切法本無色無行,離諸染著,心不住內外,不在兩間,內外兩間亦不可得。本自清淨,平等無二,捨無我心,(中略)何以故﹖心前中後際不可得故。」這和《大日經》卷一〈入真言門住心品〉所說(大正18‧1c)「心不在內,不在外及兩中間,心不可得」等文義相合。又此經卷三十〈根本蓮華頂陀羅尼真言品〉說(大正20‧313b)︰「自如實觀一切法性無所執著,(中略)亦復不住自性自相,若動若住不可得故。」以下說修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三解脫、三摩地、十一智、四無畏、四無礙解、十八不共法等,又皆與《大品般若經》卷十九〈廣乘品〉所說相類。此經和以上二經還有若干相同之點,不及一一列舉。因而此經可視為瑜伽密教中較為成熟的經典。又此經列載明王、諸天、金剛、藥叉等真言供養,乃至聽眾中有伊首羅天、摩醯首羅天等,從所包容的方面看來,均顯示此經的形成已越過中期密教的階段。又此經文中並令世間沙門、婆羅門、毗舍、首陀等同受法益(見卷二〈祕密心真言品〉等),顯見其教化範圍甚為寬宏,因而使觀音信仰轉形興盛,傳至中國也流行甚廣。

此經的別譯本,尚有隋‧闍那崛多譯的《不空羂索咒經》、唐‧玄奘譯的《不空羂索神咒心經》、菩提流志另譯的《不空羂索心經》、宋‧施護譯的《聖觀自在菩薩不空王祕密心陀羅尼經》,均各一卷,皆係由本經卷一〈母陀羅尼真言序品〉抄出的摘譯本。此外尚有唐‧阿目佉譯的《不空羂索陀羅尼儀軌經》二卷,則是由〈母陀羅尼真言序品〉、〈祕密心真言品〉、〈祕密成就真言品〉三品抄出的摘譯本。以上均稱為略本,而一般以本經為廣本。此廣本經有藏文譯本,譯者佚名。(高觀如)

〔參考資料〕 《開元釋教錄》卷九;《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四。


五種三昧耶

密教修行的五種階段。又稱五種灌頂。指(1)初見三昧耶,(2)入睹三昧耶,(3)具壇三昧耶,(4)傳教三昧耶,(5)祕密三昧耶。所謂三昧耶是「誓言」之謂。亦即「不可違越」或「戒」之意。謂對此誓言若有違背,則得重罪云云。而此處之三昧耶,則引申為五種受灌頂者之階級而言。《大日經》卷五〈祕密漫荼羅品)云(大正18‧33a)︰
「正等覺略說五種三昧耶︰初見漫荼羅,具足三昧耶,未傳真實語,不授彼密印。第二三昧耶,入睹聖天會。第三具壇印,隨教修妙業。復次許傳教,說具三昧耶,雖具印壇位,如教之所說,未逮心灌頂,祕密慧不生。是故真言者,祕密道場中,具第五要誓,隨法應灌頂。」

根據《大日經疏》卷十五所述,第一三昧耶是但得遙見漫荼羅。謂阿闍梨引彼於壇場外,禮拜、供養香花等,然未授以真言及手印。因得見法會故無量罪業皆得滅除;第二三昧耶是見漫荼羅座位。謂引彼入壇中禮拜、供養、投花等,為說本尊名號。得入壇門內悉見諸位,真言及印亦得隨所應者授之。第三三昧耶是見漫荼羅及印位,並作諸事。謂阿闍梨自始至終為彼作漫荼羅,並告示諸尊、教授真言手印及一一行法。第四三昧耶已能通達真言門的法則,具知圓壇所須的方便眾藝,堪在師位。第五三昧耶是祕密三昧耶,謂於祕密道場中作第五要誓的究竟灌頂,由此以生祕密慧。

將此五種三昧耶配以現行的軌式,第一是漫荼羅供,第二是結緣灌頂,第三是受明灌頂或學法灌頂,第四是傳法灌頂,第五相當於以心灌頂。

〔參考資料〕 《菩提心義》卷三;《撰定事業灌頂式具足支分》卷一;《大日經疏鈔》卷三;《真言開庫集》卷上;《儼避囉鈔》卷二至卷四;《乳味鈔》卷十五;《大日經演奧鈔》卷五十一;《五部祕經傳授要路》卷三;《胎藏具支灌頂》卷一。


五種三昧道

真言宗分一切三昧為世間、聲聞、緣覺、菩薩、佛地等五種三昧道。見《大日經》卷二〈具緣品〉。略如下述︰

(1)世間三昧道︰指修世間的四禪、八定等諸三昧者。認為世間的因果和業之生、滅,皆由神我掌握,不知因緣的實義,未能離我。

(2)聲聞三昧道︰《大日經》云(大正18‧9c)︰「祕密主,聲聞眾住有緣地,識生滅除二邊,極觀察智,得不隨順修行因,是名聲聞三昧道。」即住於九想、八背捨、八勝處、三三昧等各各有緣之地,觀四諦,識因緣生滅,離斷常、有無二邊,生真諦之智,得不隨順生死之因;然僅了達無我,未深達生死之法,極度厭怖生死之法,欲求疾速出離。

(3)緣覺三昧道︰《大日經》云(大正18‧9c)︰「祕密主,緣覺觀察因果,住無言說法,不轉無言說,於一切法證極滅語言三昧,是名緣覺三昧道。」即緣覺觀察十二因緣深達其實相,然只知空,未知有,故怠逸心生,缺出假利生之方便。

(4)菩薩三昧道︰有一生補處三昧道、八地三昧道二種。八地三昧道是菩薩八地之初,有沈空之難,故起如幻三昧,勸利益眾生。補處三昧道是十地滿心將入佛果的三昧。

(5)佛地三昧道︰是如來自性的法界體性三昧,超越語言、遠離因緣、住真諦,為密教五相三密的三昧道。

五種三昧道中,第一種是世間三昧道,後四種是出世間三昧道。四種出世間三昧雖有淺深,皆斷惑證理,有出三有的實益。反之,世間三昧道則三有不盡,故止於俗世利益。又,《大日經疏》卷七謂五種三昧道有淺略、祕密、深祕釋等三重意趣。此中,第一淺略釋,謂依顯教所說,五乘尚未相融,畛域分明,有其優劣深淺,此屬為不知祕密藏者的方便說。

第二祕密釋,五種三昧皆為開淨菩提心之實相門,真言行者直以三密為門,修行時先住於有相瑜伽的世間三昧,其後入覺證唯蘊無我之理的聲聞三昧,再入以十緣生句觀諸蘊無性無生的菩薩三昧;行者轉昇的次第雖有淺深之別,但與顯教之說逈然不同。

第三深祕釋,即於五種三昧,不論入何門,皆一生成佛,到達法界之體性,無淺深之別,此說異於漸次修證之說,乃胎藏曼荼羅橫平等門之實義。故說五種三昧所詮皆為佛地三昧。

〔參考資料〕 《祕藏寶鑰鈔》;《大日經義釋演密鈔》卷六;《真言宗教時問答》卷三;《大日經疏鈔》卷二;《大日經疏演奧鈔》卷十九、卷二十。



(一)佛陀,一佛與多佛
佛是佛陀(Buddha)一辭的略稱,佛陀的意思是「覺悟的人」、「覺者」。古時也寫成浮屠或浮圖。

在與聲聞、緣覺(辟支佛)作區別的時候,則稱佛為阿耨多羅三藐三佛陀(Anuttarasamyak-sambuddha)。阿耨多羅三藐三佛陀就是「無上正等覺者」、「自覺覺他,覺行圓滿」的意思。為什麼如此形容佛呢﹖那是因為佛和聲聞的阿羅漢與辟支佛不一樣,他在自己開悟的同時,也從事於救渡他人,使他人開悟。這種悟行是完全圓滿的,因此用上述諸詞來形容佛。

西洋人提到佛陀(Buddha)的時候,多半是指歷史上的釋尊。這是因為他們按照南傳佛教的習慣。在南傳佛教裏,一般都只將釋尊當成佛寶來崇拜。

實則,在原始佛教時代,已經不只是把釋尊一人當作佛陀了。相傳在過去世中,即已有佛陀出現,也同樣地說法,並化導救渡眾生。相傳在釋尊以前有六佛出現,加上釋尊就是過去七佛。釋尊之後將有彌勒出現,就是所謂的未來佛。這種見解在原始佛教時代就已經產生了。

過去七佛是毗婆尸佛、尸棄佛、毗舍浮佛、拘留孫佛、拘那含牟尼佛、迦葉佛、釋迦牟尼佛。在《長阿含》〈大本經〉(巴利《長部》第十四經)中即已曾記載釋尊所說的七佛思想。

關於未來的彌勒佛(Maitreya,Metteyya),《長阿含》的〈轉輪聖王修行經〉(巴利《長部》第二十六經)、《中阿含》的〈轉輪聖王經〉中都曾提及。釋尊發現法就是世界人生的真理,並且將這真理說給世人聽。這種具有完全人格的人並不只是釋尊一人而已,在過去和未來一直存在著許多。經典裏面之所以說到許多這樣的佛,是為了證明法的真理性和法的永遠性吧!

釋尊以前的過去佛是否實際存在於歷史上,我們並不知道。但是到了部派佛教時代,部派佛教則說在過去七佛之前也有許多佛存在。於是越說越多,過去佛的數目和名稱也因部派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例如巴利佛教,在過去七佛之前又另立十八佛,故有二十五佛。或者在十八佛之前又立了三佛,於是就有了二十八佛。這是巴利《小部》〈佛種姓經〉(Bud-dhavaṁsa)所說的。二十五佛分別是︰燃燈、憍陳如、吉祥、善意、離婆多、蘇毗多、最上見、蓮華、那羅陀、蓮華上、善慧、善生、喜見、義見、法見、義成、底沙、弗沙、毗婆尸……釋尊。二十五佛之前的三佛則是︰作愛、作慧、作依等。

梵文《大事》(Mahāvastu)是屬於大眾部的說出世部的佛典。在這本書中,關於過去佛記錄了兩種說法。根據第一種說法,在釋尊過去世尚未成佛的菩薩時代裏,他曾遇見、禮拜、受教的佛共有三十億的釋迦佛、八億燃燈佛、五百蓮華上佛、三億弗沙佛、一萬八千摩羅幢佛、五百蓮華上佛、九萬迦葉佛、一萬五千炎熱佛、二千憍陳如佛、一位普護佛、一千紫幢佛、八萬四千帝幢佛、一萬五千日佛、六千三百展轉佛、六十四正思佛、一位善照佛、一位無敗幢佛等。根據第二說,如將同名的佛刪除,則從帝幢佛到燃燈佛有一一四佛,燃燈佛到迦葉佛有十五佛。

上述梵文《大事》所提到的過去佛與漢譯《佛本行集經》所提到的過去佛類似。根據《佛本行集經》,相當於第一說的有︰三十億釋迦佛、八億燃燈佛、三億弗沙佛、九萬迦葉佛、六萬燈明佛、一萬八千婆羅王佛、一萬能度彼岸佛、一萬五千日佛、二千憍陳如佛、六千龍佛、一千紫幢佛、五百蓮華上佛、六十四螺髻佛、一位正行佛、八萬四千億辟支佛、一位善思佛、一位示悔幢佛;相當於第二說的則有︰帝幢佛到能作光明佛(燃燈佛)一百佛,及從燃燈佛到迦葉佛十五佛。梵文《大事》和《佛本行集經》最後提到的十五佛,兩者在順序上多少有所不同。根據《大事》十五佛是下列各佛︰燃燈、世無比、蓮華上、最上行、德上名稱、釋迦牟尼、見一切利、帝沙、弗沙、毗婆尸、尸棄、毗舍浮、拘留孫、拘那含牟尼、迦葉。最後的六佛屬於過去七佛。這十五佛類似記載在《大悲經》上的十四佛。這十四佛就是以上十五佛中少了見一切利佛的其他十四佛。

根據《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藥事》所載,釋尊在菩薩的修行時代,最初的阿僧祇劫裏,曾供養從釋迦佛到護世佛的七萬五千位佛;在第二個阿僧祇劫從燃燈佛到帝釋幢佛之間,供養了七萬六千位佛;第三個阿僧祇劫從安穩佛到迦葉佛之間,供養了七萬七千位佛。在《大毗婆沙論》和《俱舍論》中也都提到這件事。過了這三劫之後還有最後的百大劫。在百大劫中他又親近供養了從毗婆尸佛到迦葉佛等六佛。

又如《普曜經》、《方廣大莊嚴經》、《佛藏經》等也都提到了種種過去佛。在《三千佛名經》中,提到在「過去星宿劫」、「現在賢劫」、「未來莊嚴劫」的三劫裏,各有千佛出世。所以在這三劫中就列舉了三千個佛名。

從原始佛教進入部派佛教的時候,許多部派都曾主張過去、現在、未來三世有很多佛陀出現說法,在部派之中,大眾部一派認為除了釋迦佛出世的娑婆世界之外,十方(四方、四維、上下)種種的世界都同時有佛陀出現。

佛教主張一個世界只有一佛,是不能有兩佛同時出現的。但如果不是在同一個世界,則可能有許多佛同時出現。上述大眾部的「現在多佛說」即是就十方的多數世界而立論。大乘佛教也是上述大眾部說法的進一步發展,而主張三世十方有無數佛陀出現。

不論那一位佛陀都要經過三阿僧祇、百大劫或四阿僧祇、百大劫的長時間,以菩薩的身份修行聚集種種波羅蜜行,修集善根功德的結果,才能徹悟成佛。

(二)佛身
到大乘佛教時,有關佛陀的探討就成為哲學化的考察。關於佛身,即有二身說、三身說、四身說等三種說法。

此中,二身說是指法身與生身兩種。法身是指佛陀的本質──法,將法具體化就成為理想式的佛身。生身就是父母所生身,這是指生在釋迦國迦毗羅城的釋迦佛。

三身說有很多種,一般的說法是︰(1)法身、報身、應身的三身說。(2)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的三身說。四身說是將第一種三身說分為應身與化身而成為法身、報身、應身、化身等四身。另外一說是將第二說中之「受用身」一項分為自受用身與他受用身,而成為自性身、自受用身、他受用身、變化身等四身。玆依三身說,略釋如次︰(1)法身(dharma-kāya)︰將佛陀所說的真理加以人格化而形成的真理佛,就是法身。最初在原始佛教與部派佛教主張有「五分法身」,包含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等五種教法。在這種情形下的法身,指「法的集積」。其中的「身」(kāya)就是「集積」的意思,此與「身體」的「身」,意義不同。例如《佛遺教經》中,佛陀說︰「自今已後,我諸弟子,展轉行之。則是如來法身常在而不滅也。」

到了大乘佛教時代,將遍滿宇宙的法(真理)加以人格化,而將做為真理體現者的理想佛身稱為法身。這並不是透過修行而證果的佛陀,而是本來法爾(自然)存在的理佛。可是這個法身也不只是理法而已,而是理智不二的。就在這個意義之下,法身可大別為以下三種︰{1}做為教法的一種純粹的理,{2}這個理成為理想佛身的理佛,{3}理之中包含智,具有任運無作之作用的佛身。

做為信仰對象的法身佛主要是上面的第三種,像真言宗所說的大日(Mahāvairocana,大毗盧遮那)如來,和《法華經》〈如來壽量品〉中所說的常住在靈鷲山的釋迦牟尼佛等,都是這種法身佛。(參見附錄《法華經》〈如來壽量品〉經文)(2)報身(sambhoga-kāya)︰又譯為受用身,又稱為等流身(nisyanda-kāya)。是從法界等流而來的佛身,亦即等同法界而流入的理想佛身之謂。所謂報身是指菩薩經過波羅蜜的修行與誓願的完成,而得到報果後成為完全圓滿的理想的佛陀。又稱為受用身,是指受用善根功德報果的佛身。受用身分為自受用身與他受用身兩種。自受用身是由修行結果而得的佛果,並且自己受用自內證法門之法樂的佛陀。他受用身是給眾生受用這個開悟的報果以及殊勝的法門,而指導教化眾生的佛陀。可是報身的說法對象是初地以上的菩薩,所說的是第一義的甚深教法,地前的菩薩與凡夫都不是報身說法的對象。另外又有一種說法︰即真正的報身只有自受用身;他受用身是屬於應身(化身)。

做為信仰對象的,實際上被尊崇的報身佛有阿彌陀佛(Amitāyus、Amitābha)和藥師佛(Bhaiṣajya-guru),還有,日本奈良東大寺的大佛──盧舍那佛,也可以看作是報身佛。(3)應身(nirmāṇa-kāya)︰又譯為化身,又稱為應化身。就是為了配合教化對象的需要,而變化成種種形象之佛身。這與報身相同,並不是遍歷三世十方、普遍存在的完全圓滿的佛身,而只是在特定的時代與地域,為了救渡特定的人所出現的佛陀。兩千五百年前在印度出現的釋迦佛就是應身,以過去六佛為始的多位佛陀以及未來的彌勒佛都是一種應身。

應身有勝應身、劣應身兩種。勝應身是為初地以上菩薩說法的佛陀;劣應身是為地前菩薩與凡夫、二乘說法的佛陀。在這種情形下,勝應身實際上與報身沒有差別。所以所謂的「應身」應該是指劣應身。

另外,應身同時也可區分為應身與化身兩種。在這裏應身是為了適應對方、化導對方而顯現出一種比較適當的形象來說法的佛陀,也是具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等相好的佛身。相當於在特定時代與地域出現的佛陀。

所謂化身是不具備相好而以種種形象來救渡眾生的佛身。所顯現的形態有時候是凡夫,有時候則是梵天、帝釋、魔王、畜生等形態,在五趣(天、人、餓鬼、畜生、地獄)之中現身說法。觀世音(Avalokiteśvara,觀自在)菩薩顯現三十三身來救渡眾生,這三十三身是︰佛身、辟支佛身、聲聞身、梵王身、帝釋身、自在天身、大自在天身、天大將軍身、毗沙門身、小王身、長者身、居士身、宰官身、婆羅門身、比丘身、比丘尼身、優婆夷身、優婆塞身、長者婦女身、居士婦女身、宰官婦女身、婆羅門婦女身、童男身、童女身、天身、龍身、夜叉身、乾闥婆身、阿修羅身、迦樓羅身、緊那羅身、摩睺羅伽身、執金剛身等等,此中除了最初的佛身之外,其餘三十二身皆為化身。觀世音菩薩又名千手觀音、馬頭觀音、十一面觀音、聖觀音、如意輪觀音、准胝觀音、不空羂索觀音、白衣觀音、葉衣觀音等等,就是這個緣故。總之,觀世音菩薩雖然被稱為菩薩,但實際上應視之為應身佛或化身佛。

另外地藏(Kṣitigarbha)菩薩是顯現成僧形的化身,以聲聞的形態救渡三界六道眾生的菩薩。另外,像不動(Acala)明王、聖天(Vināyaka、Gaṇeśa,歡喜天)、荼枳尼天(Dākinī)等等,屬於明王部與天部的神祇,也可以說全部都是化身。

(三)佛陀所具之性德
關於佛德方面,佛陀具有十力、四無畏、三念住、大悲與十八不共法之性德;在外形方面,具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等偉人的相貌。另外顯示佛德的,還有所謂的如來十號。

所謂「十八不共法」(aṣṭādaśa āvenika-buddha-dharmā),是指聲聞、緣覺、菩薩所不具備,而為佛陀獨特所有的十八種功德。十八不共法有兩個系統。一為小乘佛教所說,另一為大乘佛教所說。

小乘的十八不共法指的是︰佛之十力、四無畏、三念住與大悲。

所謂佛的十力是︰(1)處非處智力(辨別正確之道理與非道理的智力)、(2)業異熟智力(如實的了知善惡業及其報果的智力)、(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體證熟諳四禪、八解脫、三三昧、八等至等各種禪定的智力)、(4)根上下智力(如實了知眾生根器之高下優劣等智力)、(5)種種勝解智力(如實了知眾生種種意欲傾向的智力)、(6)種種界智力(如實了知眾生的世界與性類差異的智力)、(7)遍趣行智力(如實了知依據何種修行就可進入何種境界的智力)、(8)宿住隨念智力(正確的了知眾生過去世命運的智力,這是佛的宿命通)、(9)死生智力(正確了知眾生未來世命運的智力,這是佛的天眼通)、(10)漏盡智力(一切煩惱礙都消除淨盡而開悟成佛的智力,這是佛的漏盡通)。

「四無畏」(catvāri vaiśāradyāṇi)又稱為四無所畏。佛陀對其他任何人都具有絕對的自信,對任何人的問答論難,都絕不害怕、不必臆測。這四種能力謂之四無畏︰(1)一切智無畏(佛自信是一切智者)、(2)漏盡無畏(自信一切煩惱障礙都斷盡)、(3)說障道無畏(佛說煩惱與業障礙諸法時都具足自信)、(4)說盡苦道無畏(佛說這種消除煩惱與苦的戒定慧三學的修道時,具足自信)。

所謂「三念住」(triṇi smṛtyupasthānā-ni )是佛在任何場合,都保持著純粹正確的意識。換句話說,就是在這三種情況下,他都具有正念正知的狀態。(1)第一念住(當眾生信奉佛陀時,佛不生喜心,他安住於這樣的正念正知之中)、(2)第二念住(眾生不信奉佛陀時,佛不生憂心,他安住於這樣的正知正念中)、(3)第三念住(眾生同時信奉佛陀也誹謗佛陀時,佛不生喜心也不生憂心,他安住在這樣的正知正念中)。

所謂「大悲」(mahā-karuṇā),就是佛陀恒常地具有救濟眾生苦難的大慈悲心。

大乘的十八不共法,依據文獻的不同,所列舉的項目與順序也不同,一般的說法是如此︰(1)身無失(身業沒有過失)、(2)語無失(語業沒有過失)、(3)意無失(不失念、沒有意業的過失)、(4)無異想(對一切眾生都持平等心)、(5)無不定心(不會有眾生之散亂不定的心)、(6)無不知捨心(沒有不知眾生與捨置眾生的心),以上六個項目是由戒學而生起,是無住涅槃之因。(7)信無減(對無住涅槃具有純正不壞的淨信心)、(8)欲無減(對無住涅槃的志趣意念不減退)、(9)精進無減(在所有的場合都精進而不退減)、(10)慧無減(利益眾生的智慧不退減)、(11)解脫無減(得到大乘解脫以後不會退減)、(12)解脫知見無減(使眾生得無上涅槃的心志不退減),以上六個項目是由定學而生起,是無住涅槃之緣。(13)身業隨智慧行、(14)語業隨智慧行、(15)意業隨智慧行(以上三者是指一切佛的身語意三業,恒常地有智慧隨伴相應)、(16)過去知見無著無礙、(17)未來知見無著無礙、(18)現在知見無著無礙(以上三者,關於過去、未來、現在的一切法,佛陀都能平等的知悉,破戲論相,其知見無著無礙地自在),以上六項目是由慧學所生,是無住涅槃的當體本身。

另外還有所謂的一四0不共法。這一四0法是︰三十二大人相、八十隨好、四一切種清淨、十力、四無所畏、三念住、三不護、大悲、無忘失法、永害習氣、一切種妙智等。(《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七、《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等)

所謂「如來十號」分別是︰(1)如來、(2)應供、(3)正遍知、(4)明行足、(5)善逝、(6)世間解、(7)無上士、(8)調御丈夫、(9)天人師、(10)佛、(11)世尊等十一個。在這十一個中除去第一號「如來」,就是如來十號,這是其中一說。另一說則是將最末兩號︰佛與世尊合稱為一項。這樣也是如來十號。第一種說法是原始經典所說的十號。在《阿含經》中說明佛寶的定型句,也是這十號。以下依次解釋上述的十一項名號。

(1)如來(Tathāgata)︰音譯為多陀阿伽佗、怛佗櫱多、怛薩阿竭,義譯是如來,也可譯為如去。所謂如來,是「如實而來的人」或「由真如而來的人」的意思。從真如法界而來,悟到真如,所過的是那種如實的教化生活,是如實去實行的人;也就是完全依循真理而來,依循真理而去,與真理完全冥合無間的人。「如來」一詞和佛陀是同義語。

在佛教以前,外教也用這個詞彙,他們以之指稱「解脫生死輪迴之人」。大體上佛教的意義與之相同。在原始佛教中,「如來」一詞,釋尊都是以複數形來使用,是指解脫輪迴的理想真人,這是第三人稱的用法,並沒有當成第一人稱而以之自稱的例子。

當時的人很珍視「佛陀」這一詞彙,視之為很稀有的稱呼。到後世,「如來」和「佛」二詞的使用,就不再被區別。所以阿彌陀佛也就是阿彌陀如來,藥師佛也就是藥師如來。但有一個例外,就是大日如來在習慣上通常都不稱為「大日佛」。

(2)應供(Arhan,Arahan)︰音譯為阿羅漢,簡稱為羅漢。在大乘佛教方面,認為不論是阿羅漢或羅漢,都是指小乘聲聞之得到悟境的最高聖者,是只求自利的人。但是大乘佛教這種講法並不是阿羅漢的本意。阿羅漢的原意是應供,是指「應該被供養之人」或「有資格接受的人」。這個意思是說阿羅漢是斷盡一切煩惱,具有卓越人格的人。所以這樣的人也具有感化與善導世人的優越德性。

因此,如果供養阿羅漢之衣食住的話,那麼供養者將會得到數十百倍功德的回報。阿羅漢又稱為福田(pūṇya-kṣetra,puñña-khetta),這是指阿羅漢就是一個可以使人們得到幸福收穫的良田。愈是良田就愈能豐收,有時能回收數十倍,甚至數百倍的收穫。如果供養或播種在像阿羅漢這樣的良田上,那麼供養者就會收穫到數十倍甚至數百倍的大功德。所以阿羅漢又稱為無上福田。像這樣的阿羅漢,是可以救渡世人,使他們幸福的。佛當然也是這樣的阿羅漢。

在弟子(聲聞)中得到最高悟境的人就稱為阿羅漢。在這方面,不論是佛或弟子中的阿羅漢都是一樣的。但在大乘佛教來看,阿羅漢是未具教化活動的小乘聖者,這是對阿羅漢本意的一種歪曲。

(3)正遍知(Samyak-sambuddha,Sammā-sambuddha)︰音譯為三藐三佛陀,也寫作正遍知,意譯又作正等覺者。指「完全正確的覺者」。有時也在這詞彙上加「無上」(anuttara,阿耨多羅)來形容。佛的覺悟與聲聞緣覺的覺悟不同,是最圓滿、最正確的。為了和聲聞緣覺有所區別,所以稱為正遍知。他開悟的內容就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或阿耨菩提(無上菩提)。與聲聞菩提、辟支菩提是有區別的。

(4)明行足(Vidyācaraṇa sampanna,Vijjācaraṇa-sampanna)︰是指具足「明」(智慧)與「行」(體驗)的人。佛陀在理論的智慧面及體驗的實踐面都非常卓越而且圓滿,所以稱之為明行足。佛教理論在合理性、倫理性、宗教性等方面是完備的,而且這些理論就是信仰實踐的基礎理論。與實踐無關的空理空論,佛教是不說的。另外,其實踐是以正確的理論為根據,完全沒有迷信邪教的成份。圓滿的理論與實踐二者表裏一體,這些理論與實踐都兼而有之,都能具足的就是佛,所以佛陀又稱為明行足。

(5)善逝(Sugata)︰音譯為修伽陀,意譯為「好去」。就是「如實的去彼岸」,或者是「不再沈淪於生死海之人」的意思。因為他能夠實行善淨聖道,因為他能夠到不死涅槃的善妙處所,因為他能正確的完成波羅蜜到菩提座下成正覺,因為他能在適當的場合只說適當的話,所以稱他為善逝。

(6)世間解(Lokavid,Lokavidū)︰是徹底理解世間世事的人。世間分為有情世間與器世間(或者是行世間、有情世間、空間世間)。在原始經典中所謂的世間有時候是指有情世間(眾生),佛完全瞭解世間一切有情(眾生)的心情、性格與根機,因而能相應地做適當的說法,並且使一切眾生趨向理想,而化導救渡之。也就是說佛完全瞭解世間苦、集、滅、道的循環真理,他也據此來從事他的教化活動。

(7)無上士(Anuttara)︰就是至高無上的人。佛是一切有情中境界最高的人。在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裏,沒有人能夠與佛比肩,所以佛又稱之為無上士。

(8)調御丈夫(Puruṣadamya-sārathi,Puri-sadamma-sārathi)︰就是「能夠調御丈夫的御者」的意思。佛可以訓練那些具足佛性的所有人。佛視對方情況的需要,時柔、時剛,或剛柔併用,不論任何人,佛都可以調御他,導引他信仰與修行證果,所以稱為調御丈夫。

(9)天人師(Śāstā devamanuṣyānām,Satthā devamanussānaṁ)︰佛陀是諸神與眾人的老師,也就是三界大導師。事實上不只是諸神與眾人而已,佛陀是教化救渡三界六道一切眾生之導師。

(10)佛(Buddha)︰就是「覺者」,就是自覺覺他的人。

(11)世尊(Bhagavat)︰音譯為婆伽婆、婆伽梵,古代意譯為「尊祐」,是「具有瑞德(bhaga)的人(vat)」的意思。所謂的「瑞德」是指自在、出世間法、名譽、吉瑞、俱利之欲、俱利之精進等。由於有此瑞德,所以能得到世間的尊敬,而成為世間最尊貴的人。Lokanātha(世主)一詞也譯為世尊,在經典中一般是用婆伽婆(Bhagavat,世尊)這個名稱的。經典最前面常有「如是我聞,一時佛在」的句子,其中的「佛」就是從婆伽婆這個字翻譯過來的。(取材自水野弘元《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

◎附一︰《法華經》〈如來壽量品〉

爾時,佛告諸菩薩及一切大眾︰「諸善男子!汝等當信解如來誠諦之語。」復告大眾︰「汝等當信解如來誠諦之語。」又復告諸大眾︰「汝等當信解如來誠諦之語。」

是時菩薩大眾,彌勒為首,合掌白佛言︰「世尊!唯願說之,我等當信受佛語。」如是三白已,復言︰「唯願說之,我等當信受佛語。」

爾時世尊知諸菩薩三請不止,而告之言︰「汝等諦聽如來祕密神通之力!一切世間天人及阿修羅皆謂︰『今釋迦牟尼佛,出釋氏宮,去伽耶城不遠坐於道場,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然,善男子!我實成佛已來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那由他劫。譬如五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三千大千世界,假使有人抹為微塵;過於東方五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國乃下一塵,如是東行,盡是微塵。諸善男子!於意云何﹖是諸世界,可得思惟校計知其數不﹖」

彌勒菩薩等俱白佛言︰「世尊!是諸世界無量無邊,非算數所知,亦非心力所及!一切聲聞、辟支佛,以無漏智,不能思惟知其限數;我等住阿惟越致地,於是事中亦所不達。世尊!如是諸世界,無量無邊!」

爾時佛告大菩薩眾︰「諸善男子!今當分明宣語汝等︰是諸世界若著微塵及不著者盡以為塵,一塵一劫;我成佛已來,復過於此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劫。自從是來,我常在此娑婆世界說法教化;亦於餘處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國導利眾生。

諸善男子!於是中間,我說然燈佛等,又復言其入於涅槃,如是皆以方便分別。諸善男子!若有眾生來至我所,我以佛眼觀其信等諸根利鈍,隨所應度;處處自說名字不同,年紀大小,亦復現言當入涅槃。又以種種方便,說微妙法,能令眾生發歡喜心。諸善男子!如來見諸眾生樂於小法德薄垢重者,為是人說︰『我少出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然我實成佛已來久遠若斯,但以方便教化眾生,令入佛道,作如是說。」

◎附二︰印順《佛法概論》第二十章第二節

〔正覺與解脫的特勝〕 佛陀即得阿耨多羅三藐1三菩提──無上正遍覺者。正覺的普遍性、究竟性,超過一般聲聞弟子,所以佛陀是重于正覺的。學佛者也不稱發出離心,而說發菩提心。聲聞是聞佛教聲而解脫,佛卻 「先未聞法,能自覺知,現法身知,得三菩提」(《雜阿含》卷二十六‧六八四經)。佛陀的正覺,是無貪、無瞋、無癡的完滿開展,究竟圓成;而聲聞弟子的正覺,是偏於無貪、無癡的,佛與聲聞的正覺,可說有程度上的差別。但這是說︰佛陀的正覺,是智慧中心的,含攝得無貪、無瞋、無癡,從身心淨化,自他和樂的生活中得究竟自在。如從智慧的無癡說,無漏慧的證法性空,與聲聞沒有差別,畢竟空是沒有什麼彼此差別的。能實現智證空如,即轉凡成聖,轉迷成悟。三乘同性的聖人,不是神,只是以智證空寂而得離欲解脫的自由人。不過,慈悲而偏於消極的不害他,這是聲聞;重於積極的救護他,即是從修菩薩行而成佛。佛在這三乘同一解脫的聖格中,顯出他的偉大。有情,是身心相依,也是自他互成的,所以佛陀的正覺,不但契合緣起的空性,更能透達緣起的幻有。慈悲利他的德行,更能發揮出來,不像聲聞那樣僅是消極的無諍行。人間佛陀的無上正遍覺,應從真俗無礙,悲智相應中去說明與聲聞的差別。

論到解脫,佛與聲聞弟子平等平等。如《中阿含》〈瞿默目犍連經〉說︰「若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解脫,及慧解脫阿羅訶解脫,此二解脫無有差別,亦無勝如。」解脫的平等,約解脫能感生死的煩惱及生死說。如論到煩惱的習氣,即彼此不同,如舍利弗還有瞋習,畢陵伽婆蹉有慢習,這是煩惱積久所成的習性。雖然心地清淨,沒有煩惱,還要在無意間表露於身語意中。聲聞的清淨解脫,還不能改善習以成性的餘習。這雖與生死無關,但這到底是煩惱的餘習,有礙於究竟清淨。古人譬喻說︰聲聞急於自了,斷煩惱不斷習氣。這如犯人的腳鐐,突然打脫,兩腳雖得自由,而行走還不方便。菩薩於三大阿僧祇劫修行,久已漸漸的消除習氣;等到成佛,即煩惱與習氣一切都斷盡了。這如犯人的腳鐐,在沒有打脫時,已設法使他失去效用;等到將腳鐐解去而得自由時,兩腳即毫無不便的感覺。這解脫的同而不同,還是由於聲聞的急於為己,菩薩的重於為人。

〔佛的相對性與絕對性〕 現實人間的佛陀,如釋迦牟尼佛,成立於無貪、無瞋、無癡的均衡擴展,成立於尊重真理、尊重自己、尊重世間,而德行能作到時代的完成。這是說︰在聖者正覺的同一性上,更有真俗無礙性、悲智相應性,達到這步田地即是佛。這在智證空寂的正覺中,沒有彼此差別,是徹底的;三德的平衡開發,是完善的。本著這樣徹底而完善的正覺,適應當時、當地、當機,無不恰到好處,佛陀是究竟圓滿的!大乘法中說︰菩薩初得無生法忍──這雖是慈悲相應的,約智證空性說,與聲聞平等,即可稱為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可說成佛了。究竟圓滿的佛陀,即是如此,不外乎淨化人性,擴展人的德能而達到恰好處。這才是即人成佛的佛陀,實現於人間的佛陀!

在大乘法的展開中,佛陀觀到達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絕對無限的佛陀。在從現實人間的佛陀說,這是多少可以考慮的。佛陀雖因久劫修行,有廣大的世俗智,自發的勝義智,但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實難以從現實的佛陀中得到證明。反之,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佛也決不因此而稱為佛陀。人間世──只要是現實存在的,即是緣起的存在,緣起是有相對的特性的,不能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無所不知。佛陀觀的發展到如此,因為佛法的普及民間,從信徒歸依佛陀的心情中發展出來。自釋尊入滅,在時空的演變中,信眾意欲──知識、能力、存在的無限欲求,不能滿足於適應當時人間的佛陀,這才想像佛陀為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而為任何時代、環境、信眾所不能超越的,推尊為圓滿的、絕對的。這是理想的,是自我本質的客觀化。一般宗教,幻想此為外在的神;而正見的佛弟子,即知這是自心的佛,是自我──意欲本質的客觀化。我們知道,成佛是智證──即三法印的空寂性的,這是沒有彼此而可說絕對的,徹底的,能真俗無礙、悲智相應的。到達這,即是佛陀。知識、能力、存在,緣起的一切,永遠是相對的。這並非人間佛陀的缺陷,這才是契當真理。雖說是相對的,但無論佛陀出現於什麼時代,什麼地方,他的知識、能力、存在,必是適應而到達恰好的。佛陀的絕對性,即在這相對性中完成!

〔參考資料〕 印順《佛在人間》、《成佛之道》;P. Carus著‧程慧餘譯《佛陀的綸音》;CharlesEliot著‧李榮熙譯《巴利系佛教史綱》第二章;增谷文雄《佛陀》;K. Jaspers《Buddha and Nārgārjuna》(有蜂島旭雄之日譯本);H. Oldenberg《Buddha》。



三學(戒、定、慧)之一。為梵語sumādhi(三昧、三摩地)或dhyāna(禪那)的意譯。可分為二︰

(1)心所之一︰即令心專注於一對象而不散亂的精神作用,俱舍宗以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以之為五別境之一。

(2)指由修行或由業報而得的定︰俱舍宗將此大別為「有心定」、「無心定」兩種。「無心定」又分為無想定及滅盡定。無想定,指凡夫及外道誤認無想狀態為真涅槃而修習之定;滅盡定,指聖者將定之境地作為無餘涅槃界之靜,而修習之定。

「有心定」則有四靜慮及四無色定等八定;各有生、定二種。「定」是因,「生」是果。定之四靜慮、四無色是在欲界散地等次第斷下地煩惱而修得的定心,因之生色界四靜慮天、四無色天者,名為生靜慮。各定靜慮有其前方便的近分定,即近定的準備階段。相對於此,四靜慮、四無色定稱為根本定。近分定中,初靜慮的近分稱為未至定,故近分定有七。此外,初靜慮與第二靜慮的近分定中間之階段,稱中間靜慮或中間定;修習此定得生於大梵天。

以上八根本、七近分、未至、中間諸定,總為定之體。依其與尋(粗分別,即尋求推度,為粗雜的精神作用)、伺(細分別,即伺察思惟,為深細的精神作用)之相應情形而區分為三︰(1)未至定與初靜慮之有尋有伺三摩地,(2)中間定之無尋唯伺三摩地,(3)第二靜慮以上之無尋無伺三摩地。

由其性質,可分為味定、淨定、無漏定等三定。味定,與貪煩惱相應而起,愛著於定。淨定,與有漏的善心相應而起。無漏定,聖者依之而得無漏智。又味定無近分定、未至定,淨定有八根本、七近分、未至、中間諸定,無漏定有未至定、中間定、四本靜慮定、三無色定。

定之名稱種類極多,《俱舍論光記》卷六舉三摩地、三摩 鉢底、三摩呬多等三名;《唯識了義燈》卷五(本)出七名︰(1)三摩呬多(samāhita),譯為等引。(2)三摩地、三昧(samādhi),譯為等持。(3)三摩鉢底(samā-patti),譯為等至。(4)馱那演那、禪那、禪(dhyāna),譯為靜慮。(5)質多翳迦阿羯羅多(cittaikāgratā),譯為心一境性。(6)奢摩他(śamatha),譯為止。(7)現法樂住(dṛiṣṭa-dharma-sukha-vihāra)。

《法界次第》卷下載,禪有世間禪(有漏定)、出世間禪(無漏定)。世間禪,凡夫所行之禪,即根本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出世間禪復有二種︰

(1)出世間禪︰又名二乘共禪,指六妙門、十六特勝、通明、九想、十想、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練禪、十四變化、願智、頂禪、無諍三昧、三三昧、師子奮迅、超越三昧、三明、六通等。

(2)出世間上上禪︰又名不共禪;如自性等九種大禪,首楞嚴等百八三昧,諸佛、不動等百二十三昧等。

其他如佛陀說法之前,先行入定觀機觀法,此則為化他說法所入之定。至於禪宗的禪坐、天台宗的四種三昧、密宗之瑜伽觀行等,此均為為自己出離而修的定。又《瑜伽師地論》的九種五百靜慮,《清淨道論》的六十七種三摩跋提等亦皆屬於定。

關於修定,《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一載,入定之加行有九種︰(1)相應加行,(2)串習加行,(3)不緩加行,(4)無倒加行,(5)應時加行,(6)解了加行,(7)無厭足加行,(8)不捨軛加行,(9)正加行。修習九種加行,能令心速疾得定。若次第修習了相作意、勝解作意、加行究竟果作意等七種作意,得證入初靜慮地。在將證入前,身體可能會產生八種生理現象,即動、癢、輕、重、冷、暖、澀、滑等八觸,修行者不須驚恐。又修定者宜遠離(1)怯弱,(2)蓋覆,(3)尋思,(4)自舉等四種障。

◎附一︰水野弘元《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第七章(摘錄)

(一)定的語義與種類︰如果依戒來調整身心,接著就會產生統一心的定。為了得到定,而要調身、調息、調心,也就是調整身體、呼吸與精神,這可說是廣義的戒。

〔四禪定〕 原始經典中對定的定義說明,以及三學中的定學、八正道中的正定等內容,全部都是在說四禪定。因為它是定中最基本的部分。關於四禪定,自原始佛教以來,有一種定型的說明,現依巴利文表示如下︰
「(初禪)離諸欲,離諸不善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具足初禪。(第二禪)尋與伺皆止息,內心淨,心統一,無尋無伺,定生喜樂,具足二禪。(第三禪)捨離喜心,依捨而住,有念有正知,受身之樂,『有捨有念而樂往』具足第三禪。(第四禪)斷盡苦樂,已滅喜憂,故不苦不樂。依捨而念乃清淨,具足第四禪。」

〔種種定〕 所謂定是指精神的安靜統一,但心靜的方法有種種程度之不同,普通人日常心靜的欲界定,並不是真正的精神統一;真的精神統一稱為根本定,是屬於色界定及無色界定。四禪定是色界定的根本定;色界定若進而安靜、接近無念無想的狀態,則稱無色界定。(中略)

〔四無色定〕 總之,色界、無色界是指禪定中之心的狀態,就如色界被區別為四禪,無色界也被區別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四階段,這是表示漸漸安靜的狀態。

〔表示禪定的用語〕 表示禪定的用語有如下種種︰


samādhi 定、定意、三昧、三摩地、等持
、正受
dhyāna,jhāna 禪、禪那、靜慮、思惟修
samāpatti 定、三摩鉢底、等至
śamatha,samatha 止、奢摩他
cittaikāgratā,cittekaggatā 心一境性
yoga 瑜伽


其中,samādhi是指一般最廣義的定,包含有漏世間定、無漏出世間定、有心定、無心定、三界諸定全部。dhyāna則只包含色界四禪定,不包含欲界、無色界的定,兼含有漏、無漏。samāpatti只包含根本定的色界、無色界定,不包含欲界定,兼含有漏、無漏。四禪四無色定(八定)及加上滅盡定的九次第定,都是samāpatti(等至)。

śamatha常與vipaśyanā,vipassanā(觀、毗鉢舍那)並用,常被稱為止觀。「止」是內心止寂的狀態,常含於無色界定;「觀」是指觀察的智慧,常見於欲界、色界。色界第四禪稱止觀均等,是指止與觀平均適度存在,並可得到悟、神通等智慧,為最理想的禪定。

cittaikāgratā是指心集中於一點,意指精神統一(concentration)。

yoga是佛教以前婆羅門教所說的精神統一,與佛教的禪定相同。原始佛教以來,此字即被視為禪定之意,後來使用更為頻繁,如稱瑜伽行、瑜伽師等。

除此之外,意指禪定的用語,尚有samā-hita(三摩呬多、等引、入定)、samāpanna(三摩半那、根本定)、現法樂住(dṛṣṭadharma-sukhavihara,diṭṭhadhamma-sukhavihāra)等。

〔禪宗的禪〕 中國和日本禪宗的禪與印度的dhyana(禪那)不同,它不只是三學中的定學及波羅蜜中的禪波羅蜜,而是意指三學全體及六波羅蜜全體統合的內容。因為禪不只是指心的統一靜寂,而是會有開悟的智慧。禪的目的在於見性、心地開明,這也就表示禪是追求悟的智慧。禪宗的禪不是dhyāna。(中略)

(二)禪定修行的方法︰依據以上所說,可知禪與定,有種種不同的說法。關於禪定的修習法,原始經典中即有種種紀錄,到了部派佛教,整理得更為詳細。

〔四十業處〕 據巴利佛教所說,禪定時修習觀法的對象稱業處(kammaṭṭhāna),共有四十種業處。其中有很多都是原始經典所不提的,重點在順應禪定者的性格,選擇最適宜精神統一的對象,或依照禪定的進展而改變對象。總之,依此四十業處,則可以獲得四禪與四無色定。四十業處略如下列︰


十遍處(十一切入)︰地、水、火、風、青
、黃、赤、白、光明、虛空。
十不淨想︰膨脹、青瘀、膿爛、斷壞、食殘
、散亂、斬斫離散、血塗、蟲臭、骸骨。
十隨念︰佛、法、僧、戒、捨(施)、天、
死、身、安般(出入息)、寂止。
四梵住(四無量心)︰慈、悲、喜、捨。
四無色︰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
非想非非想處。
食厭想、界差別。


〔業處與性格的關係〕 性格有(1)貪行(2)瞋行(3)癡行(4)尋行(散亂的)(5)信行(6)覺行(理性的)等六種區別。


貪行者……十不淨想、身念
 瞋行者……四梵住、四色遍處(青、黃、赤
、白)
癡行者、尋行者……安般念(數息觀)
信行者……最初之六隨念(佛、法、僧、戒
、施、天)
覺行者……死念、寂止念、食厭想、界差別
一切性格者……六遍處、四無色


原始經典中亦提及業處與界地的關係,但此處暫不贅述。

〔五停心觀與五門禪〕 其次,說一有部整理禪定觀法的對象,依照每一個人的性格,提出五停心觀及五門禪的修行法。五停心觀略如下列︰
 (1)不淨觀(十不淨觀)……………貪行者
 (2)慈悲觀(慈悲喜捨)……………瞋行者
 (3)因緣觀(十二緣起觀)…………癡行者
 (4)界差別觀(肉體構成四大觀)…我見者
 (5)數息觀(出入息觀)…………散亂心者

〔五門禪〕 是以念佛觀代替上列(4)界差別觀。所謂念佛觀,適合一切性格者,可使其心清淨。

〔二十五方便〕 在天台教學裏,依據止觀而提出二十五方便,為禪定修習的預備手段。二十五方便,即具五緣(具備持戒清淨、衣食具足、閑居靜處、息諸緣務、近善知識等五緣)、訶五欲(訶斥色、聲、香、味、觸五欲)、棄五蓋(捨棄妨礙禪定的貪欲、瞋恚、昏沈睡眠、掉悔、疑五蓋)、調五事(調節食、睡眠、身、息、心五事)、行五法(實踐欲、精進、念、巧慧、一心等五法)。

(三)禪定修習的目的︰為什麼要修習禪定呢﹖佛教以為是要使心統一,並能以明鏡止水般的心,觀察諸法實相,獲得正確的智慧;使心空明,俾得採取適切的判斷及迅速確實的處置。總之,禪定的目的在依定得慧,並且對「慧」加以活用。

關於定的功德,巴利佛教提出如下五種︰

(1)得現法樂住︰有助於身心的樂住健康。此即禪被視為安樂法門、健康法之原由。

(2)得觀(毗鉢舍那)︰即得到悟的智慧(漏盡智)。

(3)得神通︰即得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天眼通(有情死生通)等五神通。

(4)生於勝有(殊勝幸福的色與無色界)︰此為外教之想法。

(5)得滅盡定(nirodha-samāpatti)︰這是唯有聖者才可得的清淨無心定,在非想非非想處定之上。其他還有種種功德,在此不贅述。較特別的有,《阿含經》中所提的慈悲觀功德。

〔慈悲觀的十一種功德〕(1)臥安,(2)覺安,(3)不見惡夢,(4)為人所愛,(5)為非人(鬼神畜類等)所愛,(6)眾神守護,(7)不為火、毒、刀所害,(8)迅速入定,(9)臉色明朗,(10)臨終不昏迷,(11)即使不開悟,至少可生於梵天界。

(四)由定入慧的修道法︰為了能由定入慧,《阿含經》中曾提到這兩方面的修道法,即五蘊觀、四諦觀、三三昧(空、無相、無願,亦稱三解脫門)、八解脫(八背捨)、八勝處(八除入)等。

◎附二︰印順《佛法概論》第十八章第二節
〔離欲與定〕 依戒生定,是在三業清淨的基礎,修得清淨的禪定(三昧、瑜伽等大同小異),為內心體驗必要的修養法。印度從奧義書以來,已極其流行。釋尊參學時,也曾學過。佛雖不滿於一般的禪,但從引發真慧來說,不能不說是方便;所以在佛法的德行中,還是有此一著。習定的方法,儘可不同,但大抵調身、調息、調心,使精神集中而歸於平靜。這有一重要事實,即修習禪定,必以離欲為先。如貪戀一般的現實生活,那是不能得定的。換言之,非鄙視──輕視現實生活,而傾向於內心──身心的理想生活不可。厭人間,欣天國;厭此間,慕他方,都可以得定的。禪定的本質,不外乎厭此欣彼,厭塵欲而欣心樂。由於禪定的離欲,所以初下手時,先「呵五欲」──對於微妙的色、聲、香、味、觸,認識他的過患而厭棄他,尤其是男女欲。三界中的欲界,側重於五欲及性欲,非離這物欲與性欲,即不能得定,不能生色界天,色界是沒有這些欲的。所以如不能依定發慧,那末厭離物欲,厭離男女欲,專心修定,即是外道的天行。印度一般的出家者,即是這樣的。佛法的出家生活,也即適應這一類根性。

禪定必須離欲,欲到底是什麼呢﹖微妙的五欲,不過是誘發情欲的因緣。內心一向受著環境的誘惑,所以呵責五欲。欲是習以成性,隨境染著的貪欲。所以說︰「欲我知汝本,意以思想生,若我不思汝,而汝則不生」(《法句經》)。《雜含經》(卷四十八‧一二八六經)說︰「非世間眾事,是則之為欲。心法馳覺想,是名士夫欲。」佛法的修定離欲,重於內心煩惱的調伏,並非拒絕世間一切。否則,守護根門,遠離五欲,會同於外道波羅奢那的堵塞聰明了(《雜含》卷十一‧二八二經)。人類有眼等五根,即不能不受用五境;生存人間,即不能不衣食資生。所以佛法的離欲,不是拒絕這些,是淨化自心而適當的──合於社會情況,合於身心需要而受用這些,不為環境的愛著而牽轉。所以《雜含》(卷二十一‧五六四經)說「三斷」,有「以食斷食」;《中含》〈漏盡經〉說「七斷」,有「從用(資生具)斷」。特別是釋尊自身的生活,可作確切的證明。釋尊的生活,不但是糞掃衣,也有名貴的金縷衣;不但是粗食,也有百味食;不但樹下坐,也住高樓重閣;不但獨住山林,也常與四眾共住。佛雖如此,還是被稱為少欲、知足、無事、寂靜(《中含》〈箭毛經〉)。這可見問題在內心;不繫戀於環境,不追逐於塵欲,那末隨緣適量的享受,無不是少欲知足。反之,如貪欲熾盛,那即使遠離人間,粗衣惡食,也算不得少欲,離欲(參《雜含》卷十三‧三0九經)。同樣的,如說女人為男人的戒垢──男人為女人的戒垢,而戒垢實是內心的情欲。所以犯淫戒,也不像理學者那樣重視肉體的貞操。有比丘因淫欲心重,將生殖器割去。佛呵責他︰當斷的──貪欲不斷,不該斷的倒斷了!然而,人類生而有男女根,淫欲不是生死根本,佛法的出家眾,為什麼要嚴格禁絕,不像對於衣食資生的相對節制呢﹖這可以說︰衣食是無情的,雖與社會有關,但比較容易的自由控制。男女的牽制,繫縛力特別強;在男女相互佔有的社會結構中,苦痛是無法避免的,實是障道的因緣。在當時的社會中,適應當時的出家制,所以徹底戒絕男女的淫欲。如人間為北俱羅洲式的,依此而向出世,男女問題也許會像衣食一樣的解決了。大乘淨土中,有菩薩僧而沒有出家眾,即是這社會理想的實現!

一般的禪定,也有觀慧,如厭此欣彼的「六行觀」;又如四無色的「唯心觀」;「不淨觀」與「九想觀」等,都可從定中去修習,也可修此來得定,但這不一定能解脫。佛法常說依定發慧,所依的定不必是極深的,多少能集中精神就可以了。所以不得「根本定」的,或但得「未到定」的,但是一念相應「電光喻定」的,都可以引發勝義慧,離煩惱而得解脫。如「慧解脫阿羅漢」,不得禪定,但對於生死的解脫,已切實做到。否則,定心愈深,愈陶醉於深定的內樂中,即愈對佛法不相應。如因定而生最高或頂好的世界,也不能解脫,反而是「八難」的一難。佛法修定而不重定,是毫無疑問的。偏於禪定的,必厭離塵境而陶醉于內心。久而久之,生活必流於忽略世間的現實生活,思想必落於神我型的唯心論。佛法是緣起論,從現實經驗的有情著手。立足於心色依存的緣起論,有自他和樂的僧制,這不是傾向獨善,唯心者的境界。後期佛法的唯心論,與禪師瑜伽師結不解緣,這是有他發展的必然性的。禪定,要遠離物欲與男女欲,但不知定境也同樣的是貪欲。《中含》〈苦陰經〉中,論到「五欲」,主要的是物質佔有欲。論到「色」,即是男女互相佔有的淫欲。論到「覺」,即四禪定的定相應受。經中一一說明他的味著,過患與出離;禪定以離物欲及性欲為主,而不知禪定也還是無明貪欲的產物。這對於專談「受用」的學者,是怎樣適當的教授!

〔定與神通〕 佛教的聖者,如「慧解脫阿羅漢」,雖究竟解脫,還是沒有神通的。反之,外道得根本定的也有五通。依禪定而發神通,這是印度一般所公認的。神境通、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五通,是禪定所引發的,常人所不能的超常經驗。這究竟神奇到什麼程度,姑且不談;總之,精神集中的禪師,身心能有某些超常經驗,這是不成問題的。這不是佛法的特色,不能獲得正覺的解脫,是外道所共有的。古代宗教的神祕傳說,與有人利用這些神祕現象,號召人民作軍事的叛變,這都是事實。佛法所重的是漏盡通,即自覺煩惱的清淨。佛弟子能深入禪定的,即有此五通,佛也不許他們利用這些來傳佈佛法,更不許利用來招搖名利。非特殊情形,不能隨便表現。如有虛偽報道,為佛法的大妄語戒,敕令逐出僧團。神通,對於社會,對於自己的危險性,惟有釋尊才能深刻理會得。那些以神祕來號召傳佈佛法的,真是我佛罪人!

〔參考資料〕 印順《修定──修心與唯心、祕密乘》;覺音《清淨道論》;陳健民述‧無憂子譯《佛教禪定》(Buddhist Meditation)。


成就法鬘

係收集有關印度後期密教金剛乘(Vajra-yāna)諸尊崇拜之成就法、儀軌的叢書。編者及編纂年代均不詳。

本書內容依諸佛、諸菩薩、諸尊的順序,記載三三昧耶王成就法(Tri-samaya-rāja-sādhana)、金剛座至尊成就法優波提舍儀軌(Vajrāsana-bhaṭṭāraka-sādhanôpadeśa-vid-hi)、金剛座成就法(Vajrāsana-sādhana)、聖六字母大明成就法(Arya-ṣaḍaksarī-mahāvidyā-sādhana)等,凡三一二種成就法。其中之成就法,頗有涉及醫術或神異法術者。譬如該書三五○頁即曾述及劍、眼藥、足藥、隱身、長壽藥、飛行術、魔步術(Bhūcara)、墮地獄術等成就法。

在三一二種成就法中,仍存有作者名字者有五十五種,作者有四十二人。據巴達恰里雅(Benoytosh Bhattacharyya,1875~1949)對作者年代的考證,推定瑜伽派無著(310~390左右)最早,阿卡耶卡羅笈多(Abha-yākaragupta,1084~1130)最晚。此外,本書的諸寫本中,英國劍橋大學圖書館所藏的貝葉本上有相當於西元1165年的記年。又1914年,馬伯樂(M. Henri Maspero)曾在浙江省寧波普安寺,發現相當於本書第二一七、二五二、二五三的古貝葉。此外,又有巴達恰里雅校訂梵本,出版《Sādhanamālā Gaekwad'sOriental Series》(No. 26,41. Baroda,1925~1928)。在法譯本方面,L. Finot曾將馬伯樂所發現的殘卷譯成法文。W.E. Clark等人也曾先後對此書作部份的英譯。

在西藏大藏經中,雖無相當本書的譯著,但於《丹珠爾》祕密部中,相當本書所收成就法者頗多,尤其本書前二二○種成就法,與其祕密部所載的順序幾乎一致。

◎附︰溫特尼茲(M. Winternitz)《印度文獻史》〈佛教文獻〉第九章(依觀摘譯)

在怛特羅儀軌中,有稱為「成就法」(sadhana)的典籍。在成就法中,所記載的是修行者獲得「成就」(siddhi,即神祕力量),成為「成就者」(siddha)的方法。成就者若得成就,則能隨意進入他人身體、上昇空中、所求如意、令病人病體痊癒,甚至於得證涅槃。成就法的方法,包括真言與手印。另外還有強調成就者集中意識觀想某一本尊,令自己與本尊成為一體的。為了成為一體,因此對尊像即有必要予以詳細地描述。這些記述,當雕刻家與繪像師在雕繪尊像時,曾加以引用。從而,諸如《成就法鬘》(Sādhanamālā)、《成就法集》(Sādhana-samuccaya)之類的成就法,從佛教圖像學的見地而言,是最為重要的。在這些成就法中,被崇拜的,有︰禪定佛(Dhyāni-buddha)、度母及其他女尊。(中略)成就法的內容本質是咒法,而運用此咒法之前,應修瑜伽、禪定、供養、懺悔及慈悲法。例如在《度母成就法》(Tārā-sādhana)中,除了提及吾人應修禪定、真言,以及懺悔、誓願及慈悲喜捨四無量心之外,並對禪定等予以詳細的定義。成就法所用的語言,經常是不純粹的梵文。其偈頌的明顯韻也不太正式。《成就法鬘》中所含的三一二個成就法中,有些散文極為簡短,有些是含有較長偈頌的真言,有少數是偈頌。各個成就法,都是獨立的。大部分的作者都不詳,但有一些則有作者名。這些作者大抵為七世紀至十一世紀的人。《成就法鬘》的某一寫本,係寫於西元1165年,因此該書應是編纂於十一世紀。

〔參考資料〕 《德格版西藏大藏經總目錄》(《世界佛學名著譯叢》{29}、{30});C. Bendall《Catalogueof the Buddhist Sanskrit MSS in the UniversityLibrary》(Cambridge)。


班禪喇嘛

西藏佛教格魯派(黃教)二大活佛轉世系統之一,為執後藏(西藏西部)之政、教二權的領袖。地位僅次於達賴喇嘛。由於常駐札什倫布寺,故一般亦稱札什喇嘛(Bkra-śis bla-ma)。

「班禪」(paṇchen)係梵語paṇdita與藏語chen-po二詞所合成,意為大學者。「喇嘛」,乃「上人」之義。明末,蒙古和碩特部首領固始汗應黃教之請求,入藏除滅紅教的藏巴汗(Gtsaṅpa Khan)。固始汗在統治後藏時,得羅桑曲結之助力甚多。固始汗感其恩,乃於清‧順治二年(1645)贈以「班禪博克多」(「博克多」,蒙語為智、英勇之意)的尊號,是為班禪四世(前三世為後人追認),此即「班禪」一語的由來。後至五世,又獲清聖祖封為「班禪額爾德尼」。其法系若以克主傑為第一代,則至今已有十代,然因源流是始自第四代的羅桑曲結,故正確而言應為七代。茲表列各代班禪的法名、出生地及生卒年代如下︰


┌──┬──────────────────┬────┬────────┐
│世次│法 名 │出生地 │生卒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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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克主傑(Mkhsa-rab-rje) │後藏拉堆│西元1385~143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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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索南曲朗(Bsod-nams phyogs-glan) │後藏萬龍│西元1439~1504年│
├──┼──────────────────┼────┼────────┤
│ 3 │羅桑敦珠(Blo-bzan don-grub) │後藏達奎│西元1505~1566年│
├──┼──────────────────┼────┼────────┤
│ 4 │羅桑曲結(Pan-chen blo-bzan chos-kyi │拉柱嘎爾│西元1570~1662年│
│ │rgyal-mishan),又譯善慧法幢 │ │ │
├──┼──────────────────┼────┼────────┤
│ 5 │羅桑益喜(Pan-chen blo-bzan ye-ses) │接堆參 │西元1663~1737年│
├──┼──────────────────┼────┼────────┤
│ 6 │巴丹益西(Pan-chen blo-bzan dpal-lda │問札京策│西元1737~1780年│
│ │ye-ses) │爾 │ │
├──┼──────────────────┼────┼────────┤
│ 7 │丹白尼馬(Pan-chen bastan-pahi ni-ma)│後藏 │西元1781~1852年│
├──┼──────────────────┼────┼────────┤
│ 8 │丹白旺修(Pan-chen dpal-ldan chos-kyi│後藏 │西元1853~1882年│
│ │grags-pa) │ │ │
├──┼──────────────────┼────┼────────┤
│ 9 │曲吉尼馬(Pan-chen dge-legs rnam- │瓊科爾結│西元1883~1937年│
│ │rgyal) │ │ │
├──┼──────────────────┼────┼────────┤
│10│卻吉堅贊(Pan-chen blo-bzan phrin-las│青海循化│西元1938~1989年│
│ │lhun-grub chos-kyi rgyal-mtshan) │ │ │
└──┴──────────────────┴────┴────────┘


◎附一︰〈一至九世班禪有關歷史情況〉(摘錄自《法音》雜誌第五十六期)

一世班禪克主傑
一世班禪法名克主傑‧格勒巴桑,藏曆第六繞回木牛年(1385)四月初八日,生於後藏拉堆多雄地方的切臥村。他幼年在薩迦寺出家,後拜黃教創始人宗喀巴為師,遂成為宗喀巴的重要助手之一,曾擔任過甘丹寺第三任池巴(住持),撰寫過《宗喀巴傳》。藏曆第七繞回土馬年(1438)二月二十一日,克主傑在甘丹寺池巴任內逝世,享年五十三歲。

二世班禪索南曲朗
二世班禪法名索南曲朗,藏曆第七繞回土羊年(1439)正月初十日(又說為十五日)生於後藏恩薩(今日喀則江當區)地方,逝世於藏曆第八繞回木鼠年(1504)三月二十五日,享年六十五歲。他曾任安貢寺池巴,據說有多種闡述黃教教義的著作。

三世班禪羅桑敦珠
三世班禪法名羅桑敦珠,藏曆第八繞回木牛年(1505)正月初四日,生於後藏恩薩地方,曾任安貢寺池巴,逝世於藏曆第九繞回火虎年(1566)二月二十三日,享年六十一歲。他曾雲遊後藏各地,宣講黃教教義,對黃教在後藏的發展,作了一定貢獻。

四世班禪羅桑曲結
四世班禪法名羅桑曲結,藏曆第十繞回鐵馬年(1570)四月十五日,生於後藏蘭倫熱布谿卡(今日喀則西),十四歲時擔任安貢寺池巴;1586年在札什倫布寺獲得「柔欽」(黃教創立初期對有學問的喇嘛的一種尊稱)學位;1601年就任札什倫布寺第十六任池巴;逝世於藏曆第十一繞回水虎年(1662)二月十三日,享年九十二歲。四世班禪羅桑曲結不僅是一位傑出的宗教領袖,也是一位傑出的政治領袖。他與五世達賴一起領導平息內亂,對確立黃教在全藏的統治地位,起了重要作用;他和達賴派遣代表,主動與初建的清朝中央政權聯繫,對維護祖國統一,作出了重大貢獻。1645年,由新疆入藏的厄魯特蒙古和碩特部的首領固始汗贈送羅桑曲結「班禪博克多」尊號。「班」是「班智達」的簡稱,梵語智慧的意思;「禪」是藏語「欽波」的簡稱,大的意思;「博克多」,是蒙語,是對睿智英武人物的尊稱。從四世班禪起,札什倫布寺僧眾一致承認歷世班禪為該寺當然池巴。

五世班禪羅桑益喜
五世班禪法名羅桑益喜,藏曆第十一繞回水兔年(1663)七月十五日,生於後藏托布加谿卡的出倉村;1668年正月,被確認為四世班禪的轉世靈童。1713年清康熙皇帝冊封五世班禪為「班禪額爾德尼」(「額爾德尼」是滿語珍寶的意思),並賜金冊、金印,「班禪」名號由此正式確立,此後歷世班禪轉世,必經中央政府冊封,亦成為定制(註︰在此之前,僅固始汗給四世班禪上過「班禪博克多」的尊號,中央政權未曾正式冊封。一至四世班禪都是後人追認的)。1737年七月初五日,五世班禪逝世於札什倫布寺,享年七十四歲。(中略)

六世班禪巴丹益西
六世班禪法名巴丹益西,藏曆第十二繞回土馬年(1738)十一月十一日,生於後藏南木林宗札西則谿卡;1740年,經清乾隆皇帝批准被確認為五世班禪的轉世靈童。次年乾隆派員進藏主持了六世班禪的坐床大典。1780年六世班禪親赴承德為乾隆皇帝祝壽。乾隆特命人仿照札什倫布寺式樣,在承德建造了須彌福壽之廟,讓班禪居住。是年九月,班禪隨乾隆返京,住黃寺,其間多次到雍和宮等處講經說法。十一月二日,六世班禪病逝於北京黃寺,享年四十二歲。次年,乾隆派人護送班禪靈塔回札什倫布寺。(中略)

七世班禪丹白尼瑪
七世班禪法名丹白尼瑪,藏曆第十三繞回水虎年(1782)四月八日,生於後藏白朗宗吉雄谿卡。當年,清乾隆皇帝降旨批准札什倫布寺之奏請,確認丹白尼瑪為六世班禪轉世靈童,並賜哈達一條、寶石念珠一串。1844年八月至1845年三月,他曾奉旨擔任西藏攝政。1853年正月十四日,七世班禪逝世於札什倫布寺,享年七十一歲。(中略)

八世班禪丹白旺修
八世班禪法名丹白旺修,藏曆第十四繞回木兔年(1882)八月八日,生於後藏托布加谿卡竹倉村;1857年九月,經金瓶掣簽,清咸豐皇帝批准,被確認為七世班禪轉世靈童;1882年七月十五日,病逝於故鄉托布加谿卡,時年二十七歲。

九世班禪曲吉尼瑪
九世班禪法名曲吉尼瑪,藏曆第十五繞回水羊年(1883)正月十二日,生於前藏塔布地區噶夏村;1888年正月,經金瓶掣簽,清光緒皇帝批准,被確認為八世班禪轉世靈童;1937年十二月一日,逝世於青海玉樹大寺甲拉頗章宮,享年五十四歲。

九世班禪的一生,是坎坷的一生,也是鬥爭的一生。他不僅佛學造詣極深,而且政治上也很成熟。是一位傑出的愛國領袖。由於與西藏地方政府不和,他自1923年離藏到內地,直至1937年圓寂,過了整整十四年離鄉背井的動盪生活。

◎附二︰法尊〈一世班禪︰克主傑〉
克主傑(1385~1438),是宗喀巴的兩位大弟子之一(另一是賈曹傑),被稱為宗喀巴心目中的唯一弟子,是甘丹寺法座第三代。對於宗喀巴的不共教義,弘揚功勞極大。

1385年,他生於後藏拉朵絳,父名吉祥德賢,母名補珍嘉摩。稍長依師子幢為親教師,依功德光為阿闍黎,出家受沙彌戒,法名善利吉祥賢。先從二師學沙彌律儀,後親近仁達瓦童慧,受學七部因明,大小對法,《慈氏五論》、《中觀理聚》和毗奈耶等,通達無礙。復從智祥受歡喜金剛的灌頂,並學道果等教授。再從福幢等廣學顯密教法,獲得辯才,通達宗派深義。

諸部大論學完後,遂往後藏地區各大寺院立宗辯論。1400年冬,克主傑十六歲,到昂仁寺立宗。正巧薄棟班禪無畏尊勝也在該寺立宗。班禪學位很高,名震一時,對薩嘉班智達所著的《因明正理藏論》從頭到尾舉出了好多過失,傳布於昂仁、薩嘉等各大寺院,並說︰薩嘉派格西都不能解答,大家轉請克主傑和薄棟班禪辯論。克主傑允諾,於是在大眾之中,以佛教正理,將薄棟班禪的主張,逐條破斥。薄棟班禪無辭可解,於是推諉說這是經部自宗的過失。薄棟班禪對克主傑之智慧辯才深為折服,曾造文讚頌他。

克主傑很有文學才華,十八歲時造的《說法師子文殊菩薩讚》,就是著名的文學作品。以後的著述更為完好。

1405年克主傑二十一歲,依仁達瓦童慧為親教師,拔覺協饒為羯磨師,無等慧為屏教師受苾芻戒。此後常於仁達瓦座前聽諸法要。1407年,他二十三歲,持著仁達瓦的介紹信到前藏色拉卻頂謁見宗喀巴。他見宗喀巴衣食住行皆如律制,而自己素以大學者自居,所著服裝,都不合律,感覺惶愧。接著,他把仁達瓦的介紹信呈上,行弟子禮。宗喀巴因他原以紅色大威德為本尊,於是給他傳授十三尊能怖金剛大灌頂,並傳授以大威德為根本經典《七觀察續》、《三觀察續》、《四瑜伽次第》等關於大威德的一切教授。自此以後他改修能怖金剛為本尊。又從賈曹傑、持律名稱幢等的弟子聽聞法要。在甘丹寺中,凡經十月,依止宗師日間講授《菩提道次第廣論》、中觀、對法、因明等顯教經論和集密、歡喜金剛、勝樂、時輪等密教經論,夜間講授生起次第、圓滿次第要義。

他學得一切教授之後返回後藏,作仰朵絳惹住持,廣播教法,因此有絳惹迦巴的稱號。又建日窩覺僅寺,常住寺中淨修宗喀巴所傳的顯密教授。

當時,法王饒敦巴(當地官長)對克主傑深為敬慕,自為施主請克主傑建祥輪大樂寺宣揚宗喀巴的教法。但後來兩人的意見發生不合,克主傑因此離開祥輪寺,仍回日窩覺僅寺靜修。

以後數年常在日窩覺僅寺、倫拔梭寺、結凌寺等處弘法著述。

1431年賈曹傑到後藏內寧寺時,克主傑往見。賈曹傑請他繼承甘丹寺法位,於是同返前藏。到甘丹寺時,上座寶幢率寺內全體僧眾迎接禮敬。賈曹傑退位,請克主傑昇登宗師的師子寶座,依照成規如法教化大眾,每年廣講《菩提道次第論》一遍,並傳授諸尊灌頂、教授,還在宗喀巴肉身殿頂上建造金頂。賈曹傑去世後,將其遺體迎回甘丹寺火化,並在宗喀巴塔右側建造銀塔供養遺骨。此外他又在甘丹寺興建講經扎倉,派釋迦室利等為教經阿闍黎,宣傳五部大論弘揚宗喀巴的教法。1438年二月歿,壽五十四。據說轉世的班禪,以他為第一代。

克主傑的得法弟子很多。其上首有法王慧法護、霞爐善幢、堪勤福勝成、遍智聖光、具法善現、拔梭法幢、寶海慧、僅俄慧幢、剎廓瓦法稱、法王義成祥、漾絨瓦法自在稱、上座法護等。

克主傑的著述,現在流通的有十二函。在顯教方面有︰《宗喀巴大師傳》、《現觀莊嚴論註疏》、《釋量論大疏》、《顯示甚深空真實義論》、《三律儀建立論》等多種,都是現在西藏佛教學者所必須參考的書籍。在密教方面有︰集密的各種修法,能怖金剛、勝樂輪、歡喜金剛、時輪等各種修法和經的註釋。又有總貫諸部密教的《續部總建立論》等。

◎附三︰法尊〈四世班禪︰善慧法幢〉
善慧法幢(1570~1662),是西藏黃教中宗喀巴的大弟子克主傑(1385~1438)轉生的第四世(克主傑是第一世,二世梭囊卻朗1439~1504,三世善慧義成1505~1566,所以叫作第四世班禪)。這一世才作札什倫布寺的主持,大興札什倫布寺,自此以後歷代班禪都成了札什倫布寺的主人。「班禪」的名稱是從他開始的,但班禪額爾德尼的稱號,似乎是到第五世善慧智(1663~1737)五十一歲時(康熙五十二年,1713)康熙冊封以後才有的。

善慧法幢於明穆宗隆興四年(1570)生於後藏楞主賈,俗姓拔,父名策仁拔覺,母名措嘉,俗名卻賈拔桑薄。自幼在家常聽誦《文殊菩薩真實名經》。十三歲時(明神宗萬曆十年,1582),在聞寺依佛智大師出家,受沙彌戒,法名善慧法幢。

十四歲時(萬曆十一年),被認為是善慧義成的轉世。自此以後,廣學經教,勤修定慧。年二十二歲(1591),在札什倫布寺以正法增長為親教師,受比丘戒。此後數年間,先後往前藏朝禮大昭寺釋迦佛等,在甘丹寺從智自在和虛空幢等,受得時輪金剛大灌頂及時輪略續、大疏等的傳承。又從僧幢受《集密四疏合本》和僧海(第二世達賴)著述的傳承。又從尊勝吉祥賢聽受《五次第明燈論》的講授傳承。又從嘎登墀巴正法祥然學習多種覺字的法門傳承。同時,他為許多學者講授多種教法,開展弘法事業。

二十三歲至三十歲,住後藏聞寺。應寺中諸大德的請求,宣講《菩提道次第略論》,這時他經常住在山裏,一面修持一面閱讀《現觀莊嚴論》、《寶性論》、《中觀論》、《寶鬘論》、《六十正理論》、《入中論》、《入菩薩行論》、《菩提道燈論》等許多重要典籍。

三十一歲(萬曆二十八年),春季到賽舉寺從佛海學曼殊金剛、紅黑兩種大威德、三派能怖威德等無上瑜伽部法,金剛界、吉祥頂等瑜伽部法,《毗盧遮那成佛》、《金剛手灌頂》等行部法,立三三昧耶、尊勝摧壞、大白傘蓋、光明天女等事部法,總有四部密法的三十多種灌頂及多種修法。

在賽舉寺從佛海受學密法以後,歸途又往布頓的霞爐寺朝禮聖蹟,並到大樂輪寺弘宣佛法,傳授羅伊巴派的勝樂灌頂。夏季回聞寺安居。

這年秋天,札什倫布寺殷誠請為該寺住持,十二月初三日,昇札什倫布寺的法座。三十四歲(萬曆三十一年),這時後藏非常混亂,他密往拉薩,為諸佛像穿金,祈願消除災障。以後回聞寺。

這年秋天,四世達賴功德海(萬曆十七年生於蒙古)經北路來藏。次年七月,善慧法幢仍回札什倫布寺,閉關修時輪金剛承事法。

三十六歲(萬曆三十三年),春季到前藏,建設彩繪曼荼羅為達賴喇嘛傳授時輪金剛大灌頂。這年又應西藏南部諸寺的邀請,往各處弘法。夏天回札什倫布寺安居。

萬曆三十五年六月,迎達賴喇嘛功德海蒞札什倫布寺。

萬曆三十七年冬,應諸大德的請求,開講《集密經釋》,開啟金剛乘道,成立「密咒院」。

萬曆三十九年,應哲蚌寺的邀請,到前藏為達賴喇嘛和色拉、哲蚌寺諸大格西傳授《金剛鬘論》中的大灌頂法。

萬曆四十一年春,應達賴喇嘛的請求,往拉薩主持傳大招法會,會後並為福善祥活佛和四十多位格西傳比丘戒。

萬曆四十二年,在大招法會中為達賴喇嘛傳授比丘戒。

萬曆四十四年十二月,開始興建札什倫布密咒院的大殿。達賴喇嘛功德海在十二月中入滅。

萬曆四十五年,應色拉寺和哲蚌寺大眾的邀請,就任兩寺的住持。

萬曆四十六年春,受西藏西部古格(即阿里地區)之請,到那裏弘法四個月。九月,從古格起錫,十一月返抵札什倫布寺。

天啟二年(1622),第五世達賴在哲蚌寺升座,班禪為落髮,法名善慧海。以後在天啟四年,為他傳授沙彌戒和長壽灌頂。

天啟三年,止貢派和帕主派互相爭鬥,他從中調解。並將大昭寺中的觀音殿重修一新。

天啟六年,甘丹寺大眾邀請他任絳則法王。於三月初一日到甘丹寺升座講法。

崇禎元年(1628)春,到拉薩主持大招法會,又到甘丹寺講經,夏季回札什倫布寺安居。

崇禎二年,又到拉薩主持大招法會。會後到甘丹寺,修建宗喀巴大師塔殿的金瓦頂。同時也修建絳則殿上的金頂。七月回札什倫布寺。

崇禎四年三月至十月,書寫大藏經全部。以後應前藏諸大德的邀請,到拉薩傳授金剛鬘大灌頂等,並傳比丘戒。

崇禎五年春,主持大招法會,宣講《本生論》,會後又在哲蚌寺給五世達賴喇嘛等傳授時輪大灌頂等法。

崇禎八年,開始用純金書寫藏經全部。

崇禎十年十月到拉薩,次年四月,給達賴喇嘛傳比丘戒。

崇禎十二年秋,蒙王賽欽法王等到藏請蒞拉薩,傳授大威德灌頂和文殊法類,修法海等許多隨許法。又傳授達賴喇嘛《無垢光大疏》(《時輪經》的大疏)等經論傳承。

崇禎十五年,接受霞爐寺的請求,升霞爐法座。夏季仍回札什倫布寺安居。

清‧順治元年(1644)十月,清帝派使臣來藏修福,供養達賴、班禪財施甚多。十一月中培修霞爐寺布頓所建石塔。

順治二年,修建聞寺的大殿。四月,又寫金字大藏經全部,並塑諸護法神像。以後歷年到各地弘法、修福。

順治四年秋,清順治帝差官贈送珠寶綢緞甚多,師都用以莊嚴三寶。

順治九年三月,達賴喇嘛臨赴京時,善慧法幢到那迦瑪送行,又傳修《菩提心教授》等多種教法。這時他已八十三歲了,返札什倫布寺後,雖仍時常講經說法,作供養法事,但不常出外。

明末清初之際,西藏地方派系之間多次發生戰爭。例如︰後藏在萬曆三十一年(1603 )時,噶瑪彭措曩賈父子和紅帽語自在法稱,嫉視黃教,到了萬曆三十三年,噶瑪彭措派兵到前藏,拆毀吉穴碉堡,殺害許多藏官,前後藏都很混亂。

萬曆三十八年噶瑪彭措曩賈又派兵占據亞覺。萬曆四十年,又占領後藏各要寨,遂稱藏王。後在萬曆四十六年又領兵到前藏,驅走蒙古兵,毀壞色拉、哲蚌兩寺,驅逐僧眾,並在拉薩和哲蚌寺的後山,殺害一千多人。這是黃教寺院遭噶瑪噶舉派摧毀的一大劫難。

光宗泰昌元年(1620)秋,蒙古大軍重返西藏,將和後藏軍隊大戰,這時地方政府勸請善慧法幢為調停和解。他雖到絨薄覺(地名)進行說和,但未得結果。暫到哲蚌寺居住,並廣行救濟。

熹宗天啟元年(1621)七月,藏軍屯集在絳塘崗,蒙古馬軍突然擁來,殺了幾百人。師聞說匆忙趕來調解,結果藏蒙兩方都以拉薩為共同供養處,由於師的盛名感召,兩方立誓不在大昭寺金頂光輝照臨處打仗。這時,噶瑪噶舉派奪占的黃教寺廟產業,也都紛紛退還寺主。

崇禎十四年(1641),蒙古亂徒劫掠措樸牛群,並侵犯止貢地界,又引起戰爭,師不顧身命危險又往調解,獲得和解,救護了許多人生命。(中略)

順治十四年(1657),對於蒙古軍和康巴達貢等爭執,加以調解,使雙方拘禁的大德等二百多人都得自由釋放,地方也得以平息。

清‧康熙元年(1662)二月十三日,大師示寂於札什倫布寺,壽九十三。

師的學問修證,都極高深,所有著述都是發揮經論深義利益時機的言教,現存四函,可分如下七類︰

(1)傳記類十五種。

(2)上師瑜伽類四種。

(3)顯密教授類十八種。

(4)密法類三十五種。

(5)最密法類十種。

(6)密法附傳類十五種。

(7)雜法類八種。

◎附四︰〈十世班禪︰卻吉堅贊〉(編譯組)
卻吉堅贊(1939~1989),出生於青海省循化縣,幼名宮保慈丹。第九世班禪圓寂後,班禪堪布會議廳於1941年指認宮保慈丹為班禪九世的轉世靈童。1944年,接往青海塔爾寺供養,並施與嚴格的經學教育。1949年,在塔爾寺舉行坐床典禮,卻吉堅贊正式成為班禪十世。

歷任中國佛教協會名譽會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院長等職。1956年,應印度政府邀請,赴印度參加釋迦牟尼涅槃二千五百周年紀念活動,並在印度各地進行友好訪問。1958年通過札什倫布寺辯經大會,考取「噶欽」學位,並在該寺及塔爾寺開講《菩提道次第廣論》、《時輪金剛灌頂法》等顯密經義。又曾多次在西藏、四川、青海、甘肅等省區視察工作,為信眾摸頂、講經。

1978年,在北京娶李潔為妻,後並生下一女。此為與歷代班禪不同者。1985年以後,歷訪澳大利亞、尼泊爾及南美。1989年一月二十八日病故,享年五十一歲。著作有《菩提道次第廣論簡釋》、《雙身喜金剛生圓次第》等書。

〔參考資料〕 《西藏佛教教義論集》一(《現代佛教學術叢刊》{77});妙舟《蒙藏佛教史》;降邊嘉措《班禪大師》;《名僧錄》;蔡志純、黃顥編著《活佛轉世》;楊貴明、馬吉祥編譯《藏傳佛教高僧傳略》。



表示佛教根本立場的概念。相對於「有」,而具否定存在實體之意。但並非「無」或「虛無」。音譯舜若、舜若多,又作空無、空性、空寂、空淨、非有等。

佛教所說的空雖有多義,然大致不出人空、法空。人空又稱生空、我空。係以自我(āt-man)的實體為空;法空則是打破主張諸法之自性(svabhāva)恒存不變的迷執,認為諸法皆由因緣和合所生,並無實體存在。一般而言,小乘說人空,大乘說二空。然小乘亦非全然不說法空,如《舍利弗阿毗曇論》闡明內空、外空、內外空、空空、大空、第一義空等六空。《大毗婆沙論》亦說明內空、外空、內外空、有為空、無為空、散壞空、本性空、無際空、勝義空、空空等十空。

特別強調空之思想者是初期大乘之般若經典,以及歸納《般若經》空義的《中論》。又,此「空」有理論與實踐二面。理論性的空,指一切物質無固定的實體,乃無自性空;實踐性的空,指無所得、無執著的態度。另外,大乘諸經論亦分類解說析空與體空、但空與不但空,以及四空、七空、十一空、十八空、二十空等,為對空義之多種角度的解析。

為實證空理所修的觀法,謂之「空觀」。佛教各系之空觀,深淺勝劣雖然並不一致,但目標皆為捨遣「實有之情執」。大體而言,小乘主修「我空觀」,斷煩惱障;大乘修「我法二空觀」,斷煩惱障與所知障。此外另有析空觀、體空觀、但空觀、不但空觀等觀法。

◎附一︰印順〈大乘空義〉(摘錄自《現代佛學大系》{52})
(一)空為大乘深義︰佛,是由於覺證空性而得自在解脫的。所以從覺證來說,空是一切法的真實性,是般若──菩提所覺證的。從因覺證而得解脫來說,空是解粘釋縛的善巧方便;空,無所住,無著,無取等,是趣證的方便,是覺證的成果。一約真性說,一約行證說。現在要說的大乘空義,是約真實義說。

在大乘法中,空是被稱為︰「甚深最甚深,難通達極難通達」的。如《般若經》說︰「深奧者,空是其義,無相、無作是其義,不生不滅是其義」等。《十二門論》也說︰「大分深義,所謂空也。」所以空、無生、寂滅等,是大乘的甚深義。為什麼被看為最甚深義﹖這是世俗知識──常識的、科學的、哲學的知識所不能通達,而唯是無漏無分別的智慧所體悟的。這是超越世間一般的,所以稱為甚深。

(二)空與滅之深義︰這一最甚深處,佛常以空、無生、滅、寂滅等來表示。凡佛所說的一切名言,都可以說是世間共有的。如依世間名義去理解,那只是世間知識,而不是佛說的深義。所以這些詞語,都含有不共世間的意義,而不能「如文取義」的。例如空與無生滅的寂滅,一般每照世間的解說,認為是虛無消極的,而不知恰好相反,這是充實而富有積極意義的。

空,佛經每舉虛空為譬喻,有時更直稱之為虛空。從一般來說,虛空是空洞得一無所有。而佛法中說︰虛空是「無礙為性」,「色於中行」。物質──「色」的特性,是礙;而虛空的特性,是無礙。無礙,不但是在於物質的質礙以外,也與物質不相礙。由於虛空的無礙性,不但不障礙物質,反而是物質──色的活動處。換言之,如沒有虛空,不是無礙的,物質即不可能存在,不可能活動。因此,虛空與物質不相離,虛空是物質的依處。佛法所說的空或空性,可說是引申虛空無礙性的意義而宣說深義的。空,不是虛空,而是一切法(色、心等)的所依,一切法所不離的真性,是一切法存在活動的原理。換言之,如不是空的,一切法即不能從緣而有,不可能有生有滅。這樣,空性是有著充實的意義了。

說到寂滅,本是與生滅相對的,不生不滅的別名。生與滅,為世俗事相的通性,一切法在生滅、滅生的延續過程中,但一般人總是重於生,把宇宙與人生,看作生生不已的實在。但佛法,卻重視到滅滅不已。滅,不是斷滅,不是取消,而是事相延續過程的一態。在與生相對上看,「終歸於滅」,滅是一切必然的歸宿。由於滅是一切法的靜態,歸結,所以為一切活動起用的依處。佛法稱歎阿彌陀佛,是無量光明,無量壽命,而從「落日」去展開,正是同一意義。滅是延續過程的靜態,是一切的必然歸結,引申這一意義去說寂滅,那寂滅就是生滅相對界的內在本性。生滅滅生的當體,便是不生不滅的寂滅性。由於這是生滅的本性,所以矛盾凌亂的生滅界,終究是向於寂滅,而人類到底能從般若的體證中去實現。

(三)從事相而觀見空寂之深義︰一切法空性或寂滅性,是一切法的真實性,所以要從一切法上去觀照體認,而不是離一切法去體認的。如《般若心經》說︰「行深般若波羅密多時,照見五蘊皆空。」深般若,是通達甚深義的,照見一切法空的智慧。經文證明了,甚深空義,要從五蘊(物質與精神)去照見,而不是離色心以外去幻想妄計度的。說到從一切法去觀察,佛是以「一切種智」知一切法的,也就是從種種意義、種種觀察去通達的。但總括起來,主要的不外三門︰(1)從前後延續中去觀察,也就是透過時間觀念去觀察的。(2)從彼此依存中去觀察,也就是透過空間觀念(或空間化、平面化的)去觀察的。(3)直觀事事物物的當體。這猶如物質的點、線、面一樣;而甚深智慧是從豎觀前後,橫觀彼此,直觀自體去體認,而通達一切法性──空或寂滅性。

(1)從前後延續去觀察時,得到了「諸行無常」的定律。一切法,不論是物質或精神,無情的器世間或有情的身心,都在不息的流變中。雖然似乎世間有暫住或安定的姿態,而從深智慧去觀察時,發覺到不只是逐年逐月的變異,就是(假定的)最短的時間──一剎那,也還是在變異中。固有的過去了,新有的又現起,這是生滅現象。這一剎那的生滅,顯示了一切都是「諸行」(動的),都是無常。這種變化不居的觀察,世間學者也有很好的理解。但是世間學者,連一分的佛學者在內,都從變化不居中,取相那變動的事實。也就是為一切的形象所蒙蔽,而不能通達一切的深義。唯有佛菩薩的甚深般若,從息息流變中,體悟到這是幻現的諸行,不是真實有的。非實有的一切,儘管萬化紛紜,生滅宛然,而推求本性,無非是空寂。反過來說因為一切法的本性空寂,所以表現於時間觀中,不是常恆不變,而現為剎那生滅的無常相。無常,是「無有常性」的意義,也就是空寂性的另一說明。

(2)從彼此依存去觀察一切法時,得到了「諸法無我」的定律。例如有情個體,佛說是蘊界處和合,不外乎物理的、生理的、心理的現象。所謂自我,是有情迷妄的錯覺,並不存在,而只是身心依存所現起的一合相──有機的統一。稱之為和合的假我,雖然不妨,但如一般所倒想的自我,卻不對了。印度學者的(神)我,是「主宰」義,就是自主自在,而能支配其他的。換言之,這是不受其他因緣(如身心)所規定,而卻能決定身心的。這就是神學家所計執的我體或個靈。照他們看來,唯有這樣的自主自在,才能不因身心的變壞而變壞,才能流轉生死而不變,才能解脫生死而回復其絕對自由的主體。但這在佛菩薩的深慧觀照起來,根本沒有這樣的存在。無我,才能通達生命如幻的真相。依此定義而擴大觀察時,小到一微塵,或微塵與微塵之間,大到器世界(星球),世界與世界,以及全宇宙,都只是種種因緣的和合現象,而沒有「至小無內」、「至大無外」的獨立自體。無我,顯示了一切法空義。無我有人無我與法無我,空有人空與法空;空與無我,意義可說相同。從彼此依存去深觀空義,如上面所說。如從法性空寂來觀一切法,那就由於一切法是空寂的,所以展現為自他依存的關係,而沒有獨存的實體。這樣,無我又是空義的又一說明。

(3)從一一法的當體去觀察時,得到「涅槃寂靜」的定律。雖然從事相看來,無限差別,無限矛盾,無限動亂;而實只是緣起的幻相──似有似無,似一似異,似生似滅,一切終歸於平等、寂靜。這是一一法的本性如此,所以也一定歸極於此。真能通達真相,去除迷妄,就能實現這平等寂靜。矛盾,牽制,動亂,化而為平等,自在,安靜,就是涅槃。大乘法每每著重此義,直接的深觀性空,所以說︰「無自性故空,空故不生不滅,不生不滅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

從豎觀前後,橫觀彼此,直觀自體,而得「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三法印」。但這決非三條不同的真理,而只是唯一絕待的真理,被稱為「一實相印」──法性空寂的不同說明。三印就是一印,一印就是三印。所以如依此而修觀,那末觀諸法無我,是「空解脫門」;觀涅槃寂靜,是「無相解脫門」;觀諸行無常,是「無願(作)解脫門」。三法印是法性空寂的不同表現,三解脫門也是「同緣實相」,同歸於法空寂滅。總之,佛法從事相而深觀一一法時,真是「千水競注」,同歸於空性寂滅的大海。所以說︰「高入須彌,咸同金色。」

(四)法空寂滅即法之真實(自性)︰一般名言識所認知的一切法,無論是物質、精神、理性,雖然被我們錯執為實有的、個體的,或者永恆的,而其實都只是如幻的假名。假名,精確的意義是「假施設」,是依種種因緣(意識的覺了作用在內)而安立的,並非自成自有的存在。所以,這一切都屬於相對的。那末,究竟的真實呢﹖推求觀察一一法,顯發了一一法的同歸於空寂,這就是一切法的本性,一切法的真相,也就是究竟的絕對。空寂,不能想像為什麼都沒有,什麼都取消,而是意味著超脫一般名言識的自性有,而沒入於絕對的不二。經論裡,有時稱名言所知的為一切法(相),稱空寂為法性,而說為相與性。但這是不得已的說法,要使人從現象的一一法去體悟空寂性。法與法性,或法相與法性,實在是不能把他看作對立物的。這在空義的理解上,是必不可少的認識。

方便所說的法與法性(空寂),在理解上,可從兩方面去看。

(1)從一一法而悟解到空寂性時,這就是一一法的本性或自性。例如物質,每一極微的真實離言自性,就是空寂性。所以法性空寂,雖是無二平等,沒有差別可說,而從幻現的法來說,這是每一法的自性,而不是抽象的通性。

(2)從平等不二的空寂去看,這是不可說多,也不可說為一(一是與多相對的)的絕對性。不能說與法有什麼別異,而又不能說就是法的。總之,空寂性是一一法自性,所以是般若所內自證的,似乎是抽象的普遍性,而有著具體的充實的意義。

(五)法相與法性空寂之關係︰從上面的論述,法與法性,不可說一,不可說異,極為明白。所以在大乘法中,這──不一不異是無諍的定論。但在古代大德的說明方面,適應不同根性的不同思想方式,也就多少差別了。

(1)如法相唯識學者,著重於法相。在「種現熏生」的緣起論中,說明世出世間的一切法。當他在說明一切法──無常生滅時,從不曾論及與法性不生滅的關係。依他說︰一切法要在生滅無常的定義下,才能成立種現熏生,不生滅性是不能成立一切法的。這一學派,一向以嚴密見稱。但或者,誤以不生滅(無為法性)與生滅(有為法),是條然別體的。其實,這決非法相學者的意趣。因為,當生滅的一切因緣生法,離妄執而體見法性時,與法也是不一不異的。這就是一一法的離言自性,何嘗與法有別﹖所以,專從生滅去成立染淨一切法,只是著重性相的不一而已。

(2)如天臺、賢首、禪宗,著重於法性,都自稱性宗,以圓融見長。從法性平等不二的立場來說,一切事相都為法性所融攝;一切染淨法相,都可說即法性的現起。因此,天臺宗說「性具」,賢首宗說「性起」,禪宗說「自性能生」。一切法,即法性,不異法性,所以不但法性不二,相與性也不二──理事不二。由於理事不二,進一步到達了事與事的不二。這類著重法性的學派,也就自然是著重不異的。雖然不得意的學者,往往落入執理廢事的窠臼,但這也決非法性宗的本意。

(3)被稱為空宗的中觀家,直從有空的不一不異著手。依空宗說︰一切法是從緣而起的,所以一切法是性空的。因為是性空的,所以要依因緣而現起。這樣,法法從緣有,法法本性空,緣起(有)與性空,不一不異,相得相成。空與有──性與相是這樣的無礙,但不像法相宗,偏從緣起去說一切法,也不像法性宗,偏從法性去立一切法,所以被稱為不落兩邊的中道觀。

雖有這大乘三系;雖然法與法性,近似世間學者的現象與本體,但都不會與世學相同。在大乘中,不會成立唯一的本體,再去說明怎樣的從本體生現象,因為法性是一一法的本性。也就因此,法與法性,雖不可說一,但決非存在於諸法以外;更不能想像為高高的在上,或深深的在內。唯有這樣,才能顯出佛法空義的真相。

◎附二︰印順〈法印經略說〉(摘錄自《妙雲集》下編{11})
「空性」(śūnyatā),指諸佛(聖者)證悟的內容,或稱自證境界。聖者所證悟的,本來離名離相。但為了引導大家去證入,不能不方便的說個名字。無以名之,還是名為空性吧!空性是這樣的︰

(1)「空性無所有」︰經上以「無處所,無色相」來解說。這是說︰空性是不落於物質形態的。物質,佛法中叫做色。物質的特性(色相)是「變礙」。在同一空間中,物質間是相礙的。因為有礙,所以有變異,物質一直在凝合(水)、穩定(地)、分化(火)、流動(風)的過程中。凡是物質,就有空間的屬性,就可以說在這裡,在那裡(處所)。諸佛圓滿證悟的空性呢,是無所有──不落於色相的,也沒有空間的處所可說。

(2)空性「無妄想」︰經上以「非有想」來解說。想是意識的取像相。凡是意識──一切心識,一定攝取境相(如攝影機的攝取一樣),現起印象;由此取像而成概念。一切想像、聯想、預想,一切觀念,一切認識,都由此而成立。但這種意識形態──有想,是虛妄而不實的;這種虛妄分別(或稱妄念、妄識),是與諸佛證悟的空性,不相契合。所以,空性是不落於意識(精神、心)形態的。

(3)空性「無所生、無所滅」︰經上以「本無所生」來解說。世間不外乎色相與心相(想)──物與心。物質有空間的屬性;而物與心,又一定有時間的屬性。從無而有名為生,從有而無名為滅,物質與精神,一直都在這樣的生滅狀態中。由於物與心的生滅,現出前後不同的形態,而有時間性。然而生從何來,滅向何處﹖現代的科學,已進步到懂得物質的不滅;不滅當然也就不生。從佛陀的開示中,心──意識也是這樣的;在人類知識的進步中,一定會證明這一論題。從世俗的見地說,這是永恆的存在。但不離時間的觀念,只是想像為不生不滅而已。在生滅的現象中,在時間的形態中,物也好,心也好,不可能有究極的實體性──自性。一切不離於生滅,而生滅是如幻的,虛妄的,相對的存在;從諸佛自證的空性說,一切本不生,是超越時間性的。

(4)空性「離諸知見」︰經上以「非知見所及,離諸有著」來解說。我們認識什麼,了解什麼,總不出於見聞覺知。從眼(根及眼識)而來的叫見,從耳而來的叫聞,從鼻嗅、舌嚐、身觸而來的叫覺,從意而來的叫知。或簡單的稱為知見︰見是現見,通於一切直接經驗。知是比知,是經分析、綜合等推理的知識。知見──推理的,直覺的一切認識,就是心──意識的活動。可是一有心──知或見的分別,就有(六塵境界,所分別)相現前。這樣的心境對立,有心就有相(成為妄想),有相就有(報)著,就落於相對(差別)的世界,矛盾的,對立的,動亂的世界。空性是知見所不及的,也就不是這一般認識所能認識的。這樣,空性不落於色相、心相、時空相,超越於主觀客觀的對立境界。在我們的認識中,所有的名言中,可說什麼都不是,連不是也不是,真的是「說似一物即不中」。唯有從超越情見,超脫執著去體悟,所以還是稱為空性的好。空是超越的(豎的、向上的)意義,不要誤解為沒有,更不要誤解為(橫的、向下的)相對的──與有相對的空,才好!

經以四層意義,顯示空性。空性不只是理論所說明的,而是要從修行中,超越情見去體證的。所以在說到空性不是知見所及,離一切有著的以後,就說︰在超越情識知見的當下,既離一切相,離一切著,就攝一切法而融入平等法性,無二無別(不落對待),如如不動。住於無二無別的平等見,就是聖者的真實智見。不虛妄的真實見,就是聖者的正覺,佛陀的知見了!

說到這裡,可能在理解上、修證上,會引起錯誤,以為空性與相對界的一切法,完全是兩回事︰生死以外有涅槃,世間以外有出世,如那些自稱阿羅漢的增上慢人那樣。所以經上說︰「當知空性如此,諸法亦然。」這就是說︰空性是這樣的不落相對界(不二法門),但並非出一切法以外。空性平等不二,一切法不出於空性(「不出於如」),也一樣的平等平等。空性就是一切法的真相,一切法的本來面目。這如《中論》頌所說︰「不離於生死,而別有涅槃,實相義如是,云何有分別﹖」「涅槃與世間,無有少分別;世間與涅槃,亦無少分別。」

在這裡,有要先加解說的︰空性是諸佛(聖人)所證的,由修三解脫門而證入的,但為什麼要證入空性呢﹖修行又有什麼意義呢﹖要知道︰佛陀本著自身的證悟來指導我們,是從認識自己、自己的世間著手的。我們生在世間,可說是一種不由自主的活動。一切物質的、社會的、自己身心的一切活動,都影響我們,拘礙著我們。使我們自由自主的意願,七折八扣而等於零。我們哭了,又笑了;得到了一切,又失去了一切。在這悲歡得失的人生歷程中,我們是隨波逐浪,不由自主,可說環境──物質的、社會的、身心的決定著我們,這就是「繫縛」。其實,誰能決定誰呢﹖什麼能繫縛自己呢﹖問題是︰自身的起心動念,從無始生死以來,陷於矛盾的相對界而不能自拔。所以環境如魔術師的指揮棒一樣,自己跟著魔棒,而跳出悲歡的舞曲。在客觀與主觀的對立中,心物的對立中,時空局限的情況中,沒有究竟的真實,沒有完善的道德,也沒有真正的自由。唯有能悟入平等空性,契入絕對的實相,才能得大解脫、大自在。如蓮華的不染,如虛空的無礙一樣。實現了永恆的安樂,永恆的自由,永恆的清淨(常樂我淨)︰名為成佛。

◎附三︰霍韜晦《佛教的現代智慧》(摘錄)「空」之智慧
「空」的觀念是大乘佛教中觀學派提出來的。從思想史上說,中觀學派提出「空」的觀念,目的是消除部派學者對「法」的執著。部派學者喜歡從分析的立場上了解一切「法」,目的是尋求各類現象的最後的存在情形。例如物質的現象(色法)列出十一種︰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及無表色等。精神現象或心理現象則分別列出「心」、「心所」、「心不相應行法」等,後二者又各有數十種之多。此外尚有非現象意義的三無為法。部派學者認為︰這些法就是最後的實在,各有其獨立的性質(自性),更不可彼此化歸為一。所以這是一種多元實在論的哲學。他們認為︰如果我們不承認這些法的獨立性,則無法說明經驗的來源,亦無法說明因果。但是,中觀學派認為︰法的獨立性的賦與,是我們妄心(經驗心識)活動的結果。因為妄心有分別作用,在它的作用之下,主客二分,主體遂以分別性的活動套上客體。經驗、觀念或概念都是這樣產生的,所以對象的獨立性,不過是主觀經驗的實體化,它自身並無這一獨立的實體。

那麼,它自身的存在狀態是怎樣的呢﹖中觀學派說,它的存在是處於「緣起」狀態︰即不能自主、不能靜止、不能自與其他存在的關連中切離出來的狀態。相應於這種狀態,一切觀念均不能套上。這是以緣起觀念來描述當下所經驗的對象的存在情形,使其不能定著,以免為主體的分別活動套住。這可以說是存在論的用法。

中觀學派即根據這一用法,進而提出「空」(śūnya)或「空性」(śūnyatā)的觀念來說明它。「空」並非虛無之義,而是指所經驗之存在無獨立性、無「體」,所以不能用概念來表述。一切存有之事為緣起,則一切均當體即空,如幻如化,無可定著,亦無可取相。能如此把握,即是如實觀──由此可見,中觀學派可謂遠承原始佛教的精神,點明主觀經驗心識的活動永不能進入真實的領域。

不過,中觀學派的這一見解,並沒有在他們的論書中清楚表達出來,也許他們不願意違反自己反對以概念說空的前題,所以不願意作正面的解釋。他們的重要活動,依《中論》、《百論》的精神看來,是破斥一切企圖以語言概念說最高真實的哲學。蓋必破盡之後,方能呈顯此一超語言之「空」態。於是,「中觀」亦更無所說,言語道不斷自斷。另一方面,中觀破斥一切言語概念,似乎亦在表明一切言語概念皆相依而立,因此亦可以互相抵消。因為依語言概念而成之理,不能離一觀點,或一角度;換言之,在某一觀點下,此理可成立,但若一離此一觀點,此理即不成立。這種語言文字的性格,頗有點像康德所說的二律背反(Antinomy)。因此中觀學派認為︰凡有所說,即有正反兩端,或有「四句」,彼此相害。如說「生」,即可分析出自生(A生A)、他生(非A生A)、共生(A及非A合生A)及無因生(A不由A生,亦不由非A生)四種情形,而四種均不合法。所以真正的真實,是必然自正反兩端超出,亦即自語言的世界超出。所以,中觀學派所嚮往之「空」,實是須經「雙遣」後方能至的境界。在這一意義言,「空」可以說是對一切言說、一切對立的消解。換言之,「空」不但是存有論的概念,同時亦是表示雙遣對破的方法論的概念。

(前略)人由於無明煩惱的限制,不能盡知別人的觀點,而自我封閉,由此更生敵對心理,或傲慢自信,或憎怨仇視,互相傷害。若能觀空,知所有由經驗心靈所成之知識皆不能免執,皆不能免自我封閉,則知人所行之愚昧狹小,而求開拓消解。所以空亦可以說是一種消解的智慧,即以雙遣對破來消解心靈上的執著。我們不否認現代人在處理具體問題上有成就,知識的分工亦使人類在不同的問題上各有所見,這可以說是一種建構的智慧,通過此,能把知識世界建立起來。但有建構即有消解,從知識發展的方向看來,人不能有完全的建構,故必須經常就所已建構者反省之,使之更進,這是其一;知識世界領域甚多,人所能參與建構者往往只是其中的一小領域,人必須自知其限制,自虛其心,自空其說,以求容納別人,這是其二。由此看來,空的作用極大,現代人類社會能否各捐成見,免除分裂,即在於我們能否各自消解自身之障壁,去執成教,以成一共存互尊之社會。

◎附四︰T. R. V. Murti著‧郭忠生譯《中觀哲學》第十章(摘錄)
空是證得涅槃之唯一方法
中觀學派一直強調唯有透過「空」,我們才能得到究竟解脫。其他諸家所提倡的修行法門充其量不過能得少份的、部份的解脫,或者是充其量只能算是打入究竟解脫的基礎。以特殊的模式來詮釋「真實」,如「實體」、「存有」、「轉化」等等必然會產生與其相對立的模式,而我們即會很自然的,或者是不得不執著於我們所認為是「真實」者,並且排斥、否定與之相反者,任何的見解緣於其本具的「定性」與「限度」,亦必然有隨之而來的二元對立──輪迴生死的根本。龍樹菩薩把這種辯證法上所見的難題總結為︰

當假定有「我」時,即已預設了與之相對的「他」(para),既有我非我的分別,即有執著、瞋恚,由此則一切煩惱過患相繼而生,執著引發追逐欲樂的渴望,這種熱切的渴望即無視於客體內在的瑕疵缺憾,他們盲目的、瘋狂的用自我錯誤的影像投射到客體上,一廂情願的想像,並且執取追逐欲樂的方法。所以只要執著於「我」,即有流轉生死。

月稱在其《顯句論》(Prasannapadā)引龍樹菩薩之《寶行王正論》(Ratnāvalī)說︰正命題(paska)引發反命題(pratipak-ṣa),但是此二者都是不真實的。在實際修行方面,固執於各種見解必然會招致執著與瞋恚。至於這些見解有多少種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任一見解都有排他性,因為有排他性,即有其相對立者,只要我們主張某一見解──不管是肯定的還是否定的,即免不了要發生衝突與爭執。

依中觀之看法,苦的根源乃是妄想分別(kalpanā,vikalp),而妄想分別又是無明之最。「真實」是不可定性的(指即是空),我們卻善自賦予「真實」各種特性,把「真實」說成是這個或不是這個,這些都是曲解「真實」,使之成為殘缺不全的「一邊之見」,甚至不成其為「真實」。老實說,這無異是在無意之間否定了「真實」,因為所有的「定性」即是一種否定。職是之故,中觀辯證法──空諸見(śūnyatā of dṛṣṭi)乃是對「錯誤之否定」的否定;真實是「無分別、無戲論」(nirvikalpa,niṣprapañca)。空不是一種疏離逃避、虛無斷滅,而是「否定」之否定;它是改正吾人對真實的錯誤影像。

◎附五︰J. W. de Jong著‧陳銚鴻譯〈空──兼評史提連格著「空」〉(摘錄自《歐美佛學研究小史》附錄二)
許多學者對龍樹的「空」(śūnyatā)思想都曾加以研究。首先有畢爾奴夫(Burnouf),他認為龍樹的學說是虛無的繁瑣哲學(見《印度佛教史概論》,Introduction 'hà l'histoi-re du Buddhisme indien,Paris)。十九世紀後半期至二十世紀初期的西方學者大都接受畢爾奴夫的看法。

徹爾巴斯基在他的《涅槃概念之研究》(The Conception of Nirvāna,Leningrad)一書中,卻極力主張對中觀學派的絕對作正面的理解。他說︰「從大乘佛教的觀點看來,所有的部份或元素都是空的,只有整體,全部所有之整體(dharmatā=dharma-kāya,即法性或法身)才是真實存在。」他以為︰「佛陀的真實,即是宇宙的真實。」而真正的佛,「是只有靠直覺才可感覺到的」。不過,徹爾巴斯基並非最先強調龍樹學說的存有論本質的學者,因為印度及日本學者早已提出相似的論調。由於徹爾巴斯基的權威,他所引起的影響是較為深遠的。雖然沙耶(Schayer)並不完全同意徹爾巴斯基的結論,但仍深受其影響。他在節譯月稱《淨明句論》一書的序文中(Au-sgewählte Kapitel aus der prasannapadā,Kraków),指出聖者是從神祕直覺中把握絕對真實、無限與總相。起初魏萊‧蒲仙(deLa Vallée Poussin)並不贊同這一解釋,但在他死後才出版的一篇短文中,他毫無隱瞞地表明︰「我有一段時期,認為中觀學派是虛無主義者(收在希士庭的百科全書的幾項說明︰涅槃、教理與哲學),否認有獨立存在的最高真實。在〈中觀學〉的短文中(《中國佛學散記》‧2),我開始作出沒有那麼肯定的結論。最後,在這裡,我不得不承認中觀學派是承認有最後真實的。」(HJAS,Ⅲ)。徹爾巴斯基後來又推翻自己的理論,使事情更形複雜。在對沙耶作出凌厲的攻擊時,他認為中觀學派是否定有絕對真實的存在的(Die dreiRichtungen in der Philosophie der Buddhismus,so,X] of also Madhyantāvibkāga,Le-ningrad)。中觀學是一元論者,但並非一獨立實在的元,而是一解說上的原理,在此原理下否定有多元性的存在。他將絕對真實形容為否定辯證思想裡的一個觀念。在另一方面,沙耶更明顯地解釋了大乘佛教裡的絕對真實,他認為中觀及瑜伽學派是相通的(Das Mahāyā-nistische Absolutum nach der Lehre derMādhyamikas,OLZ)︰蓋絕對是無限的,同質的、不能分割的,這也就是純粹的,不分裂為主客的靜止不變的意識。它超越出一切語言概念,絕不是任何描述與傳播可以表達出來。再者,無限是有空間的,意識則是精神性的實體,比所有其他的實體更為精巧。沙耶引用《月燈三昧經》(Samadhirāja)及其他文獻,而不參取《根本中論頌》(Mūlamādhyama-kakārikās),來為這精神性的一元論作證。

除徹爾巴斯基、沙耶、蒲仙等學者對龍樹的思想加以研究外,保羅‧杜仙(Poul Tuxen)在他的著作︰《Indledende Bemaerk-ninger til buddhistik Relativism》(Copen-hagen)裡,對龍樹的頌文和月稱的疏解(即《淨明句論》)有透徹的分析,值得提出。可惜此書迄今尚未能引起適當的注意。它只是在梅氏(May)的著作目錄中提及(Candrakīr-ti,Prasannapadā malhyamakavṛtti Paris),但在梅氏書內則未有提及。史提連格評杜仙的這部作品,認為他把龍樹的辯證法(即對每一個體否定,以達成「整體」之表現)作了全面的分析。杜仙對印度的宗教、哲學有極深的認識,他的《瑜伽》(Yoga,Copenhagen)一書,實在是有關瑜伽哲學系統的一流著作。而他的另一以丹麥語寫成的《佛陀》,雖只在丹麥國內流傳,但卻是他在泰國經過長期的遊歷與對巴利文典籍的詳細考據後的成果。杜仙極重視徹爾巴斯基及沙耶的解說,但認為他們未免忽略了龍樹思想裡的宗教意義。徹爾巴斯基(在1927年)和沙耶(在1931年)都認為個別現象是虛妄的,與所有現象合成的整體真實是不同的。杜仙同意他們的觀點,絕對真實只可以被瑜伽行者在禪定中,以神祕的直覺去體驗,但他不同意絕對真實就是個別現象的「全體」或總和,假如我的理解正確,他只有一次應用「全體」(Helhed)的字眼,但隨即加註說明,此字與其他一切文字一樣,是不足以用來描述那最高的、神祕的真實。

第二次大戰後,龍樹的學說,再次被新一代的學者研究。這裡包括了安德烈‧巴羅(Andre Bareau)、傑奎‧梅(Jacques May)、穆諦(T. R. V. Murti)、愛德華‧孔茲(Edward Conze)和李察‧羅賓遜(Ri-chard Robinson)等。他們各人對了解中觀學的系統與基本觀念都有不同的貢獻,故不可能個別分析。史提連格這本書,是對中觀學的最新研究。它的重要性在于作者是以宗教史的觀點去研究龍樹的體系。實則,從龍樹的著作看來,尤其是他的《中論頌》(Kārikās),無論後人怎樣註疏,他毫無疑問是位偉大的宗教思想家。他的成就,應屬人類的共同遺產。故此他的作品,實不應局限於文獻學者與印度哲學的專家。史提連格的博學,使他足以負擔這項艱巨的工作。他對梵文的認識,使他不需借助別人的解釋,就能直接分析龍樹的用語。同時他博覽西方學者的著作,使他能詳盡地將有關資料附註於目錄內。更重要的是史提連格的精密思考,使他能小心地解釋他所運用的觀念。這本書並不易讀,但主要是由於龍樹思想而作者又不肯輕易地略過任何艱深的義理。

我們不打算把史提連格的書,分段總結,因為這樣做法,會將原著審慎安排的論證破壞。但我希望指出一些有助於理解龍樹思想的要點。這本書的重心在第三部份,因為它闡釋前文論證,同時又引出第四部份論「空」的救度論的意義。史提連格把印度宗教思想的理解方式分作三種構造︰神祕的、直覺的,與龍樹辯證法的。神祕的構造,是利用語言規範力,通過特定的語音或神祕符號去構成宗教真理。直覺的構造,則假設有絕對宇宙的存在,它是通過一種獨特的、不須任何形式的知覺去體驗。此外,作者亦提及,在直覺構造中的「真實」,是應被視為各物象的全體,它的理解方式應與精神的理解不同。以上這兩個構造,都用描述式的語言,因為他們的前提都說有一個靜止的、最終極的存有形態以對應於這些語言。然而龍樹的否定辯證,則在提供一積極的理解,這不是關乎「物」,而是對無外在的獨立絕對的法的覺悟,甚至亦無虛構的法。這覺悟中的理性的力量是極有助於認識最後真實。龍樹以「空」及他的批判的辯證,來表達一種宗教的視野,它與否定現象世界為真實的「本體證悟」不同,與聖言祕音所創生的物質形式的「最後真實」亦不同。

上文我們引用史提連格的字眼,去表達他對龍樹的否定辯證的了解,以比對於神祕的與直覺的了解方式。這種否定辯證可以使人洞察絕對真實的不存在。但這樣子得來的洞察,又怎樣與「般若」(prajñā)或直覺的活動發生關聯呢﹖作者特設一章討論般若,但對直覺則無詳細研究。在這一章裡,般若是消除一切關於有的觀念,因此這與否定辯證的功能極相似。但在別處,般若則被形容為一種集中精神的訓練,它能消除精神和情意上的執著(包括思想和推斷),因為般若就是對一切法空的了解。此中般若與否定辯證的分別,曾清楚表列如下︰「中觀學者的辯證活動,是由無分別的般若所形成的邏輯論證或破斥,以證知實體。」但我們覺得史提連格似仍未能把否定辯證與般若的功用分別清楚。在對龍樹的直覺方面的評述亦然。他把龍樹用以了解絕對真實的方法──一種「普遍」或總相的直覺,與否定辯證清楚地劃分開來。他引述穆諦和沙耶的觀點,以為中觀學者的辯證法,只是一種直覺那幻象世界後面的真實的準備工夫。我們上面已提及徹爾巴斯基在1927年首先創立這種理論。史提連格否定有一能認知總相的直覺,這一點我們同意,但他並未想及在龍樹系統內根本無有直覺的存在。他似乎承認最後真實可在邏輯推理及直覺的方式下顯現。他更以為龍樹在這方面與法稱不同,因為法稱相信神祕直覺是體驗最後真實的唯一途徑。如我沒有誤解史提連格的話,他似乎認為理性(邏輯或否定辯證法)與直覺都能證入最後真實,但般若則超越此兩者。原文「神祕主義」(mysticism)及「神祕體證」(mystical awareness),若我們同意這就是指神祕直覺(mystical intuition )的話,則上述見解可從下文清楚看出︰「宗教的智慧(prajñā)是超越邏輯與神祕主義,同時,它運用心靈的推理結構,加之以對邏輯及經驗知識的不足夠性的神祕體驗。」

這裡面的核心問題,就是要確定中觀學派裡面的理性、直覺與般若之間的關係。我認為單談龍樹的《中論頌》和《迴諍論》(Vigra-havyāvartani)是不足以研究這問題的。史提連格在該書的前言中提及他參閱了龍樹的梵文著作。但並未提及龍樹的《寶行王正論》(Ratnāvalī),此書之大部份內容有梵本流傳(參看杜慈著《The Ratnāvalī of Nāgārjuna》,JRAS );亦未提及龍樹所作的讚頌。龍樹有兩篇梵文讚頌(〈Niraupamyastava〉、〈Paramārthastava〉),杜慈曾將之校訂出版(JRAS)。在這裡我們不可能考據龍樹著作的真實性,但月稱(Candrakīrti)在他的《中論讚》(Madhyamakaśāstrastuti,OriensExtremus,IX)裡曾經指出此讚頌(saṁstuti)是龍樹所寫。而在《入菩提行經》(Bodhi-caryāvatāra)的註疏中,般若行慧(Prajñā-karamati)亦提及「四讚歌」(Catustava)。但到底是那四篇呢﹖這問題曾被蒲仙、柏提爾(Patel)與杜慈等人考據過(參看Tucci,Minor Buddhist Texts,1,Roma)。羅莫特(Lamotte)最近提出,月稱所提及的saṁ-stuti指的就是這四篇讚歌(Le traité de lagrande vertu de sagesse,Ⅲ,Louvain)。羅莫特同意蒲仙的選擇,而反對杜仙所選的四篇︰〈Lokātītastava〉、〈the Niraupamyastava〉、〈Acintyastava〉及〈Paramārthastava〉。他們認為應選〈Niraumpamyestava〉、〈Lo-kātītastava〉、〈Cittavajrastava〉、〈Para-mārthastava〉。但般若行慧及據杜慈所編的《四讚集》(Catuhstavasamasa)的作者,都較月稱為晚而月稱則認為龍樹所作的,實不單祇是四首讚歌。再者,梵文資料,亦不限於《中論頌》與《迴諍論》。可是,即使參閱了上述各資料,又加上月稱所指出的龍樹的著作,及今存於西藏文譯本中的文獻,但要對龍樹學說作全體一致的了解,仍絕不容易,要去認識像龍樹那樣的學者,一定要參考有關他作品的各家註疏,尤其是有關他的《中論頌》的註。只有遍讀各家註疏後,才可以把龍樹本人的思想,和評註者的意見分別出來。

我希望藉下面的例子指出史提連格未參考各家註疏而引起的錯誤。這些註疏有三家已被翻譯為西方語言(參看史提連格、華萊沙(Walleser)兩譯與《淨明句論》二十七章的翻譯)。在《中論頌》十八章的第十二偈,龍樹的原文是︰「saṁbuddhānām anutpāde śrā-vakāṇāṁ punaḥ kṣaye∕jñānaṁ pratyeka-buddhānām asaṁsargāt pravartate」,(譯者按︰漢譯為︰「若佛不出世,佛法已滅盡,諸辟支佛智,從於遠離生。」)史提連格譯成︰「若如來不生(於此世),及(佛陀的)弟子不有,則獨覺者的智慧不須賴外緣而生。」史提連格註云︰「空的知識並非對『某物』的感覺,亦非對某物的陳述,毌寧為一種貫通存在(或非存在,或非存在非不存在)的自發的力量。」其實,這兩頌的正確翻譯,應參考《無畏註》(Akutobhayā)與《淨明句論》,兩者都有相同的解說。據《淨明句論》的註疏,獨覺者的智慧以前生所聞法為因。這個解釋是符合傳統佛教對辟支佛的觀念的。故此,] 提連格這段解釋是不適當了。還有其他相同的情況,假如史提連格有參考《淨明句論》二十七章的各譯本或華萊沙的譯本,則他的翻譯或註疏會更為準確。

較重要的一點,是《中論》頌中並沒有對「般若」作明顯的解說。《中論》頌文和《迴諍論》甚至連「般若」的字眼都未提及。這兩篇文獻對研究龍樹的否定辯證法極有價值,史提連格即藉書中數章來研究龍樹對佛教若干基本教義的分析。例如︰法、緣起及涅槃等。但龍樹只以否定辯證法去說明一切法皆空,並沒有談及般若與直覺。要適當的了解龍樹的思想,就不但要讀他的著作,更要參考後人的註疏及後期中觀學者如聖提婆、佛護、清辯和寂天等對他的觀念的宏揚,這樣才可使我們更易於明瞭他的教法的涵義。這項工作,當然不是一個人所能擔當的,需要幾代學者的努力。因為祇有將中觀學的主要著作全部翻譯及分析後,每一位思想家的貢獻與地位才能準確地標示出來。

史提連格的這本書,雖然他的原典基礎較狹窄,文句的翻譯亦有出錯,但仍有相當價值,因為它對研究龍樹的宗教思想有極大貢獻。這是由於作者以上述兩篇文獻為基礎,而能審慎、精確地博覽其他有關佛教,尤其是中觀學的重要著作所致。在許多地方,特別是龍樹教義中的救度論觀點,作者是較許多其他佛學專家更為敏銳。雖然他未能清楚地分析理性、直覺與般若三者對達成正覺之間的關係。在這裡,我打算把自己翻閱過幾部中觀著作後,對這個思想系統的印象寫出來,作為本書評的結語。佛教傳統一直認為︰正見是由禪定產生的,先是戒,次後是定,最後是慧,所以六波羅蜜多中最終及最高的般若波羅蜜多,亦是從禪波羅蜜多之後產生的。中觀學者認為對究竟真實的體證是只有在禪定狀態中由智慧把握。它不是語言與觀念所能描述,但瑜伽行者從禪定裡所獲得的洞察力,使他在世俗諦中使用辯證理性,就能證明一切法空,甚至連涅槃亦空。這種否定辯證其實不足以令人了解最後真實,但有助於在禪定中獲取正見。般若是超越理性的,也許可以淺近地,被描述為一種神祕直覺,它之「見」實是無所見。從哲學觀點上說,佛教的基本趨勢是將各種存在加以捨棄,到中觀學而達到大成。原始佛教否定「自我」的存在,到中觀學派,則一切法皆空。中觀學者把剎那滅的觀念發展到極點了。

◎附六︰〈三空〉(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等)
(一)唯識家依遍計所執、依他起、圓成實等三性而立無性空、異性空、自性空等三空。

(1)無性空︰又稱無空、無體空,謂遍計所執性於妄情之前雖有,然其體性實無。

(2)異性空︰又稱不如空、遠離空,謂依他起性之體相異於遍計所執,非為全無,然亦非實有自性。

(3)自性空︰又稱性空、除遣空,謂圓成實性乃諸法之自性,彰顯人法二空。《辯中邊論》卷中云(大正31‧469a)︰
「(一)無性空,謂遍計所執,此無理趣可說為有,由此非有說為空故。(二)異性空,謂依他起,如妄所執不如是有,非一切種性全無故。(三)自性空,謂圓成實,二空所顯為自性故。」

此外,《中邊分別論》卷上以無、不如、性為三空;《顯揚聖教論》卷十五以無體、遠離、除遣為三空。《成唯識論》卷八亦舉之。又《成唯識論述記》卷九(本)、《成唯識論了義燈》卷六(末)也有詳細的論述。

(二)指般若慧所照見的空理,有人空、法空、俱空三者。出自《金剛經纂要刊定記》。

(1)人空︰又稱我空,指五蘊和合之人身無實在的人我。

(2)法空︰是以其五蘊之法為因緣所生法,如幻如化無實法。

(3)俱空︰在《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一有由淺入深的三說(大正33‧176b)︰「(一)別觀人法名二空,同一剎那雙觀人法曰俱空。(二)即二執既遣,二空亦遣名俱空。(三)即能所遣時,慧亦無住,即與本性相應,此時自無人法二相,及非法相等,名俱空。」

(三)同於「三三昧」。

◎附七︰〈二十空〉(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二十空,指揭示諸法皆空之理的二十種空。語出《大般若經》卷四十四。即內空、外空、內外空、空空、大空、勝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無際空、散空、無變異空、本性空、自相空、共相空、一切法空、不可得空、無性空、自性空、無性自性空。此中所舉與《大品般若經》卷三所述的十八空的名目甚為相似。

據《大明三藏法數》卷四十六所釋︰內空,謂眼等六根皆無自性;外空,謂色等六塵皆無自相;內外空,謂六根、六塵、六識都無自性;空空,謂一切法皆空,此空亦空;大空,謂小乘四諦十二因緣諸法,皆空無有;勝義空,謂第一義之理,假立名言,悉同真性本來空寂;有為空,謂三界煩惱惑業,本無有為之相;無為空,謂生、住、滅三相皆空,無為寂靜,不墮諸數;畢竟空,謂有為無為諸法一切之相,悉皆空寂而不可得;無際空,謂一切諸法滅無終,起無始,起滅之際無從可得;散空,謂一切諸法因緣假合而成,皆無和合之相;無變異空,謂一切法非常非滅,不變不異,法性如如了不可得;本性空,謂一切法非常非滅,本性清淨,離性離相;自相空,謂五蘊法虛幻不實,了無自相;共相空,謂一切法彼此之相,非常非滅,本來空寂;一切法空,謂一切法本性皆空,非常非滅了不可得;不可得空,謂三世一切諸法皆無所有了無可求之相;無性空,謂一切法悉皆虛假,無實性;自性空,謂一切法非常非滅,性本自空;無性自性空,謂須陀洹等四果之相皆空無有。

〔參考資料〕 《三論玄義》;《維摩經義記》卷二(本);《般若波羅蜜多心經》;《中論》卷四〈觀四諦品〉;《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一;《中觀與空義》、《中觀思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2}、{63});《天台思想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7});印順《中觀今論》、《性空學探源》、《空之探究》;游祥洲《十八空之研究》(稿本);中村元(等)編《佛教思想》第六冊〈空〉;壬生台舜編《龍樹教學の研究》。


空即是色

「色即是空」之對句。即指真空不異於色法,空的當體即是色。如《般若波羅蜜多心經》云(大正8‧848c)︰「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此謂五蘊與空是不異,而且相即。《華嚴法界觀門》云(大正45‧686a)︰「真空必不異色,故云空即色,(中略)要由真空即色,(中略)故令斷空不即色。」此並非是析色見空,乃是由於體達色之當體即空,故言空而不意味斷滅,也就是即有之空方名真空,然而此真空既「即有」,故必亦不異於「有」,空即是有,故說為空即是色。

◎附︰印順〈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摘錄自《妙雲集》下編{11})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一般賞識他的圓融,卻不大注意佛經的完整意義。忽略了這是闡明「五蘊皆空」,而歸宗於「諸法空相」及「空中無色」的。這不是理論問題,而是修證問題。如專在即色即空的理論上兜圈子,就會不自覺的橫跨了一步。

「色(受、想、行、識,此下以色為代表,總說五蘊)即是空」,「空即是色」,是什麼意義﹖為什麼要這樣說﹖這應先理解,「色」與「空」所代表的意義。「色」等是我們觸對的世界,物理(生理)、心理現象的世界。被稱為「自己」的身心組合,認識到的境界,就是「色」等,這就是當前的現實。然而,這是眾生的現實;如老是這樣,將永遠的迷惑,永遠的苦厄,永遠不自在的活著,不自在的死去。這是佛法所確認的人生大問題。學佛法,是要在這當前的現實(五蘊)中,如實覺照而得大解脫(度一切苦厄)。無論是小乘、大乘,有宗、空宗,都以為修證是有超越常情的體驗的。究竟的體驗內容,是一般心識所不能意解與想像的;也不是一般語言文字所能表示的。這是什麼都不是,連「不是」也說不上的。對一般人來說,這是怎麼也說不明白的。佛陀說法,不是為了說明這個,而只是就眾生的當前現實身心,指示,引導,使學者在修持的過程中,離卻顛倒、錯亂,而趣向,臨入這一如實的境地。在離卻顛倒錯亂的修持中,佛是常以「無常」、「無我」、「寂滅」(三法印);「空」、「無相」、「無作」(三三昧);「厭」、「離」、「滅」、「捨」等來教導的。在修持中,以脫落常情迷執而實現出來。所以在無以名之,強為立名的情況下,就稱之為「空」,「空性」(也稱無相、無作、不生滅等)。古人說︰「空亦復空;但為引導眾生,故以假名說。」如以空為空,那早就誤會了。空,可說是符號,表示那眾生所無法思議的,而可經空無我的觀照,而如實體現的境地。這樣,當前的現實(五蘊,可能的體驗)空,在我們的意解中,對立起來。世間學者看來,這是現實與理想,現象與本體,形而下與形而上。在佛教中,相與性,事與理,也都在理論中對立起來。如病眼的見虛空有華,明眼的見虛空明淨︰將空花與明淨,對立起來而說同說異,雖是免不了的(眾生就是歡喜這一套),而其實是不必要的。

現實的「色」(蘊等),可能實證的「空」(相、空性等),如尋根究柢的說起來,這是一切佛法所共的。以不同的名詞來表示(約義不同,在說明上就有多少差別),那就是「虛妄」與「如實」,「生死」與「涅槃」,「世間」與「涅槃」,「有為」與「無為」,「緣起」與「寂滅」。如從「能」邊說,那就是「無明」與「般若」,「無明」與「菩提」了。「空性」,聖者們的體證,是有淺深的;而為一切聖者所共證,是沒有差別的。所以經上說︰八地菩薩智證無分別性,是二乘所共的(《華嚴經》)。二乘若智若斷,就是菩薩無生法忍(《般若經》)。汝等所行,是菩薩道(《法華經》)。就現實「五蘊」而體證「空相」中,表現為大乘菩薩的,不只是「照見五蘊皆空」,而是從「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去證入的。「色即是空」與「空即是色」,在修持上是觀法,是趣入「空相」的方便。在說明上,這是與二乘的差別所在。這是事實,是佛教界的事實。被稱為小乘的聖者,觀「五蘊」而證入「空寂」,意境是「超越」的,是超越於生死的。因而自然的傾向於離五蘊而入空,離世間而證涅槃。從而作體系的理論說明,那就生死與涅槃各別,形成兩項不同的內容。基於這種意解,而形成聖者們的風格,不免離世心切,而流露出「遺世獨存」、「出淤泥而不染」的精神。這在佛教中,可說是聖之清者了!而另一分證入的聖者,覺得迷悟雖不可同日而語,而迷者現前的五蘊,聖者現證的空相,決不是對立物。觀五蘊而證入空相,空相是不離五蘊,而可說就是五蘊的;就是五蘊的實相,五蘊的本性。如明眼人所見的明淨虛空一樣,與病眼所見的,決不是對立物,而實是病眼所見的,那個空花亂墬的虛空的真相。沒有離五蘊的空,也就沒有離空的五蘊了。這一類聖者,就是被稱菩薩的。依蘊而契入空相,意境是「內在」的。真理是不離一切而存在。基於這一特質,自然傾向於即俗而真。由此而發為理論的說明,那就「世間即涅槃」,「生死即解脫」,「色即是空」,「無明實性即菩提」了。基於這種特質,而表現為菩薩的風格,那就「即世而出世」;「不離世間而同入法界」;「不著生死,不住涅槃」;「不離世間」,「不捨眾生」,而流露出「涅而不緇」的精神了!

根源於眾生的當前事實──「色」(蘊等),而趣入「空相」,是佛法的根本問題。意境上、理論上、風格上,雖表現為「超越」的「離世」,或「內在」的「即世」──二類。菩薩的特質,雖為「即俗而真」,「即色是空」,不離乎世俗,甚至以貪、瞋、癡、慢為方便。然在修證的過程中,大乘還是「照見五蘊皆空」,還是證入「諸法空相」,「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因為五蘊是眾生當前的事實,熟悉不過的生死現實。所求所向所趣證的目標,當然不是五蘊。修證的主要目標,正是即「色」觀「空」而契入「空相」。在沒有契入「空相」以前,也說不上即色即空的妙悟。所以觀「空」而契入「空相」,就是轉迷為悟,轉凡成聖的關棙所在。《般若經》說︰「慧眼於一切法都無所見。」《金剛經》說︰「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唯識宗所傳︰根本智證真如,是泯絕眾相的。聖者的現證,突破生死關的根本一著,就在這裡。《密嚴經》說︰「非不見真如,而能了諸行,皆如幻事等,雖有而非真。」不同於世俗所見的諸行(五蘊)如幻,是要透過這根本一著──證悟真空,而後逐漸達到的。所以根本智(般若)證真,方便(後得智)達俗,方便是般若的妙用,是般若成就以後所引發的。論理,方便不異般若,即般若的妙用。五蘊是即空的五蘊,蘊空不二。而事實上,印度聖者的修證,卻是面對現實;儘管即色即空,而所悟正在「空相」(根本智證一關,並不說菩薩修證,齊此而止)。這與部分學者,高談理論的玄妙,清談娓娓,悅耳動聽,是有點不同的。

佛法不是假設的推理,是有事實,有經驗,而後才有理論的,名為「從證出教」。教化,使人信解而同樣的趣入於修證,於是而有「色自性空,不由空故,色空非色」等說明;才有中觀者、瑜伽者的理論說明。這是佛法的修證事實。在修持經驗中,有似是而非的,或將到而未到的境地;世間也有類似的情形。因此,再從這二點,略為論列。「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佛法的修證問題。「空」所代表的,是甚深的體驗內容,這不是文字語言的理論領域!佛法有什麼可說呢!然而,佛有善巧方便,就眾生現實身心,開示,誘導,使人類揭開現實的誑假相──「色」(代表現實身心),而直入於自證的境地──「空」。在這方法論的立場上,「色」為什麼是虛妄,是假相,是空﹖為什麼這樣的觀照,能趣向、契入「真如」、「空相」,就都是可以論說的了。這譬如「陽明山」自身,本無所謂東西南北,而從我們自己的立場來看,通過世俗共認的名相假立,就有東西南北可說。而且(雖然是假立的)可憑此東西南北的方向,前進而到達目的。修證的方法問題,成為理論問題。解與行相應,從可說可分別,而能導向離言無分別,是佛法的大方便,這不是侈談不立文字者所知的。(中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不只是理論的,而是修證的方法問題。般若的「照見五蘊皆空」,是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空有無礙的正觀為方便,而契入「諸法空相」的。約方法說,是觀,是空觀──「未成就時名為空(三昧,唯識宗名加行無分別智)」。因空觀的修習深入,到契會實相──「成就時名為般若」(唯識宗又稱為根本無分別智)。論方法,是觀,雖依止起觀,修到止觀雙運,而觀不是止。等到成就功德,般若與禪定相應,定慧平等,而般若波羅蜜多,並不就是禪定波羅密多。說到觀,觀是尋思,抉擇。思擇一切法無自性空;或思擇名義無實而入唯識無義的正觀,般若是由觀的修習而引發的。中道正觀(無分別觀)與修止不同,與直下無分別而得的無分別定,也根本不同。與部分類似的定境,都不可同日而語,何況是幻境﹖更何況是咒力、藥力,所起身心的類似超常經驗呢!以藥力所引起的某種超常經驗,解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固然是不倫不類。專在學派的理論上表揚一下,對於「即色即空」的經義,也還有一段距離呢!

〔參考資料〕 慧淨《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疏》;《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幽贊》卷下;《註華嚴法界觀門》。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一卷。唐‧玄奘譯,知仁筆受,貞觀二十三年(649)譯出。略稱《般若心經》、《心經》。收在《大正藏》第八冊。舊傳前譯本有《摩訶般若波羅蜜大明咒經》一卷(現存),是姚秦‧鳩摩羅什所譯,但梁代《出三藏記集》卷四及隋代《法經錄》卷四,都將它列入失譯錄,到了唐代智昇撰《開元錄》,才開始歸之羅什譯籍以內,從此相沿不改,實不可信。此經在玄奘以後續出的異譯本,現存的還有六種︰(1)唐‧摩竭提國三藏法月譯,題《普遍智藏般若波羅蜜多心經》。(2)唐‧罽賓三藏般若共利言譯。(3)唐‧智慧輪譯。(4)唐‧吐番國師法成譯。(5)唐梵翻對字音本。(2)至(5)之經題均同奘譯。(6)宋‧施護譯,題《聖佛母般若波羅蜜多經》。此外,據元代《至元錄》卷一拾遺編入記載,尚有唐‧不空及契丹‧慈賢譯本,已佚。又有藏、蒙、滿文字譯本,都和法月譯本相近。上舉各種譯本內,舊傳失譯本及唐梵翻對字音本,都與奘譯本相同,只有經的正文,缺首尾序分和流通分,其他譯本則具序、正、流通三分。這或者是由於此經原有大小兩本而然。現存此經的梵本,即有在尼泊爾發現的大本和日本保存的各種傳寫模刻的小本兩類。1864年,比爾始據本經奘譯本譯成英文,1884年,馬克斯‧穆勒共南條文雄校訂本經大小兩類梵本,1894年,穆勒重將本經譯成英文並編入《東方聖書》。

本經文旨,原出於大部《般若經》內有關舍利子的各品,此即秦譯《大品般若》的〈序〉、〈奉鉢〉、〈習應〉、〈往生〉、〈嘆度〉五品(《大品般若》卷一至卷二),唐譯《大般若經》第二分初〈緣起〉、〈歡喜〉、〈觀照〉、〈無等等〉四品(《大般若經》卷四0一至卷四0五)。各品說佛和舍利子問答般若行的意義、功德,本經即從其中撮要單行,以故在先所出的譯本都缺首尾二分。大經所說義理在發揮菩薩三三昧相應行中以空相應為第一,行空相應的菩薩即不墮二乘,而能嚴淨佛土,成就有情,疾得無上正等正覺。本經依據此義,以行深般若波羅蜜多為空相應行。更進而說由空無所得為方便,遣五蘊執,契證實相。全經文句簡約而賅攝般若甚深廣大之義,得其心要,故名為《心經》。至於全經結構,先明能觀智,即深般若;次辨所觀境,即顯示諸法實相即空相,遮遣蘊、處、界,緣生、四諦、智,斷諸法執;後顯所得果,先之以得涅槃果,次之以得菩提果,闡明諸佛皆依甚深般若觀慧相應無所得實相,而得一切智智之義。又本經首尾都說到般若能度苦厄,明般若之出現世間,乃為除世間一切苦,亦即大經所讚嘆菩薩行般若波羅蜜多,心念慧益一切眾生,當以一切智智知一切法,度脫一切眾生,除佛智慧,過一切聲聞、辟支佛上等等殊勝功德。經末尊重讚嘆般若波羅蜜多,以之為大神咒、大明咒等,原來《大品般若》的〈大明品〉及〈勸持品〉,都直接以般若為明咒,別無咒文,本經所出咒文,亦見於《陀羅尼集經》卷三〈般若波羅蜜多大心經〉段,或係後世所加,總之顯示般若妙慧有勝功用,能速疾成就菩提。

本經雖有多種譯本,而歷來但玄奘一譯流行最廣。凡誦習和註解大都用其譯文。

本經歷代註疏極多,其中主要的有唐‧窺基《幽贊》二卷,圓測《贊》二卷,靖邁《疏》一卷,法藏《略疏》一卷,淨慧《疏》一卷;宋‧智圓《疏》一卷,明曠《疏》一卷;明宗泐、如[王*巳]《注解》一卷,德清《直說》一卷,智旭《釋要》一卷。(游俠)

◎附一︰玄奘譯《心經》原文

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無苦、集、滅、道;無智亦無得。

以無所得故,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罣礙。無罣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咒,即說咒曰︰


「揭諦!揭諦!
波羅揭諦!
波羅僧揭諦!
菩提薩婆訶!」


◎附二︰《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梵本語譯(霍韜晦譯)

聖觀自在菩薩正在進行著極深的般若波羅蜜多的活動,照見(生命的)五種現象在存在上,都是處於空的狀態(,於是超越了一切痛苦)。

(他對舍利的兒子說︰)
舍利之子啊!(生命的)肉身現象是空的,這種空的性質正是肉身現象的存在情形。(所以)肉身和空沒有分別,空和肉身也沒有分別,肉身就是空,空就是肉身。(其餘)四種(主觀上的)感受現象、(對象形相的)攝取現象、(動作的)發施現象和(客觀世界的)認識思維現象的存在情形也是一樣。

舍利之子啊!一切存在都是處於空的狀態。沒有生、沒有滅、沒有污染、沒有清淨、沒有減少,也沒有增加。所以,舍利之子啊!在空的狀態中沒有肉身現象、沒有感受現象、沒有攝取現象、沒有發施現象,也沒有認識思維現象。(在主觀方面來說,)沒有眼、耳、鼻、舌、身、意(等六種主體)的存在,(在客觀方面來說,也)沒有色、聲、香、味、觸、法(等六種對象)的存在。(如果以十八界的分類標準來說,)沒有眼的界域,以至沒有意識的界域。(如果應用在十二因緣方面,)沒有明,也沒有無明;沒有明的滅盡,也沒有無明的征滅盡。推演下去,既沒有老死,也沒有老死的滅盡。(這也就是說,)沒有苦,沒有苦的原因,(所以)不須求苦的息滅,也不須從事息苦的實踐。(總之在空的狀態中,)沒有能知的主體,也沒有所知的對象。

由於不能有所知的對象的緣故,修行者依於這種般若波羅蜜多的作用,內心的活動再無障礙。由於沒有障礙的緣故,就消除了種種怖畏,超出一切不真實的了解,從而進入徹底的涅槃境界之中。所有在(過去、現在、未來)三世中的諸佛,都是依於這種般若波羅蜜多的作用,而獲得最高的、最正確的和最完全的覺悟。

因此應該知道︰般若波羅蜜多是偉大的咒語,是有大智慧的咒語、是超過一切、無與倫比的咒語,可以止息一切痛苦,因為它是真實的、不虛妄的。

以下就是通過般若波羅蜜多所說的咒語︰


「去了!去了!
到彼岸去了!
完全到彼岸去了!
覺悟啊!謹願!」


◎附三︰《心經》之內容分析(摘錄自霍韜晦《佛學》上冊)

《般若心經》全篇的主旨在描述對「空」的體證。在內容上可以分作四段︰

第一段指出︰「空」是在極深的般若波羅蜜多的作用下呈現的。因此我們可以分析出︰「空」不是普通經驗的對象。譬如生命存在的問題,在一般經驗之下,我們只能看到種種的生命現象,這就是五蘊──原始佛教時代已經建立起來的概念,但在極深的般若波羅蜜多的作用之下,可以觀照到這些現象都是處於一種空的狀態。

第二段跟著破解一切自原始佛教以來所成立的代表存在的概念。這些概念由於分類的標準不同、觀察的角度不同而有種種說法。如五蘊、十二處、十八界,這是橫的解剖;十二因緣、苦集滅道,這是縱的解剖。在橫的解剖中,雖亦涉及到客觀存在的性質問題(如色蘊、六境),但主要是扣緊生命現象上說。所以這些概念,基本上是代表了傳統佛教對生命的活動、構造、前後方向的看法。佛教雖然不承認有「我」,但基於如實觀的要求,如實地觀察生命,所以次第產生了這些概念。但是,大乘佛教興起之後,認為這種分解的方式雖然可以破除一個獨立的自我觀念,但還是有所執。例如原始佛教把自我開為五蘊,自我的存在是假,言下之意,即以五蘊為實。但五蘊是不是就是最後的實在呢﹖我們能不能以肉身(色)現象為最後的實在呢﹖以感受作用(受)為最後的實在呢﹖……說一切有部說,色法可以再分為若干種,例如眼的對象(色境)可以再分為形色(形狀)與顯色(顏色);客觀存在的物質可以再分為極微(物質原子)。依據這種說法,則物質現象仍是假,極微才是實。結果極微成為一種固定的、獨立的存有體,成為一個有「自性」(自我獨立)的存在。這樣,「自體」觀念便不能去除。由此可見,這種「假依實」的分解方式是不徹底的。從大乘般若學的觀點看來,這是忘記了佛陀所宣說的一切存在都是無常、都是緣生的教法。如果了解一切法都是緣生,即一切法的存在當下就是處於無常過轉的動態之中,便不能被執實。問題是,當我們以它為經驗對象時,就會不自覺的以我們的主觀的認知能力來套它,從而產生概念。其實在客觀的法上說,無常過轉,受緣的制約,根本不能有自體。所以它的存在是不與任何概念相應的,這就是空。空不等於無,空祇是說明它沒有獨立性、沒有實體。但它仍是一個緣生法,一個無常過轉的存在。《心經》第二段雖然沒有交代種種生命現象所以是空的理由,而祇是破斥它們的存在︰先破五蘊中的色蘊,續破其餘四蘊,然後破十二處、十八界、十二因緣、四諦實踐,但依我們的了解,這不過是撥除這些概念來體證生命的存在情形,進而體證一切法的存在情形。「空」一方面撥除這些概念,一方面展示存在的真實狀態。

由此可見,「空」是雙離有無的,或非有非無的。說它有,它不是一個獨立對象,亦無內容;說它無,它卻有緣生的動態。兩邊不著,雙遣雙離,在這一情形下是無法用一個具體概念來表述的,所以說為「空」。「空」是中道,但「空」這一個字眼亦祇是象徵。

由於「空」代表真實的存在,《般若經》強調,這祇有通過般若波羅蜜多才能當面把握,所以《心經》的第三段,即指出在獲得對「空」的體證後所產生的效果︰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以至獲得無上正覺。

《心經》的第四段是站在修行實踐的立場,把般若波羅蜜多看作咒語來推動眾生的奮發向上。大概在《般若經》出現的時代,印度的咒語傳統亦重新流行,為鼓勵他們修學般若波羅蜜多,所以有此一段。後來密宗興起時,便有人根據這一段把《心經》看作是密宗的經典。其實咒語的初意只是一種鼓舞,後來才發展成為調伏心靈的方法。

◎附四︰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十章第一節(摘錄)

《般若心經》︰在《般若經》中,這是民間傳誦最盛的短篇。譯為華文的也最多,現在存有七種。(中略)華文的不同譯本,主體都是相近的。羅什與玄奘的譯本,沒有序與流通,但西元八世紀以下的譯本,都具備了序、正、流通──三分。般若、智慧輪、法成、施護譯本,序與流通都相同;惟有法月譯本的序分,多了觀自在菩薩請說一節。古人以為這部經「出大品經」。其實,這部經以「中品般若」的經文為核心,而附合於世俗信仰的。「舍利弗!……無智亦無得」,出於「大品本」的〈習應品〉。「般若波羅蜜是大明咒,無上明咒,無等等明咒」,出於「大品本」的〈勸持品〉。以「中品般若」經文為核心,標「觀世音菩薩」,說「度一切苦厄」,「能除一切苦」,以貫通觀音菩薩救濟苦難的信仰。「大明咒」等,《般若經》是讚嘆般若力用的,現在就「即說咒曰」。這是在「中品般若」成立以後,適應世俗,轉化般若而與世俗神祕仰信合流的經典。

〔參考資料〕 印順《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記》;松浦秀光《般若心經の研究》;福井文雅《般若心經の5歷史的研究》;榛葉元水編《般若心經大成》。



指其性安穩,能順益此世及他世的白淨法,與「善業」相通。有時則指善業之性質,有「道德的、正確的」意涵。此善性,與不善、無記(非善亦非不善)合稱三性。《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一云(大正27‧263a)︰「若法巧便所持,能招愛果,性安隱故名善。」《俱舍論》卷十五云(大正29‧80c)︰「謂安隱業說名為善。」《成唯識論》卷五云(大正31‧26b)︰「能為此世、他世順益,故名為善。」此等皆顯示,善不僅性安隱,且能招可愛果,順益此世及他世。

善之種類眾多,諸經論說法各異,茲略述如下︰

(一)二善︰此有多種,略如下列︰

(1)有漏善與無漏善︰陳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三云,有漏善為白法,無漏善為淨法。又,有漏善為未斷煩惱之世間善,包括五戒、十善等,依此能招未來樂之果報;無漏善則為可斷除煩惱之出世間善,亦為得涅槃菩提之善,依此不招感未來之果報。

(2)止善與行善︰智顗《法界次第初門》卷上謂,止息惡行,不惱於他,稱為止善,屬消極之善,如不殺生、不偷盜等;積極修行勝行,利安一切,稱為行善,如布施、放生等。

(3)定善與散善︰息慮凝心而止住妄想,稱為定善,乃禪定心修習之善業;策身口意而廢惡修善,稱為散善,乃散心所修之善業。善導《觀經疏》〈玄義分〉謂《觀經》所明的十六想觀,前十三觀攝定善,後三觀攝散善。

(4)未生善與已生善︰未生善者,指未修習戒、定、慧諸善法者;已生善者,指已曾修習者。《大智度論》卷四十八云(大正25‧405c)︰「未生善法令生,已生善法令增長。」

(二)三善︰謂初善、中善、後善。此三善之說,廣出於諸經論,但解說不同。《大乘廣寶篋經》卷中列舉聲聞、菩薩之五種三善。謂身、口、意三善行,為聲聞之初善。戒、定、慧三學為中善。空、無相、無願等三三昧解脫法門為後善。不捨菩提心為菩薩之初善,不念下乘為中善,迴向一切智為後善。此中,聲聞三善又稱小乘三善,菩薩三善又稱大乘三善。

(三)四善︰《大毗婆沙論》卷五十謂善有勝義善、自性善、相應善、等起善四種。其中,「勝義善」,又名真實善,指勝義諦門中之被稱為善者,即涅槃法。「自性善」,謂不藉他緣,其體自善者,指慚、愧及無貪、無瞋、無癡等三善根。「相應善」,又名相屬善、相雜善,指意業之善。即與前三善根相應的心心所法。「等起善」,又稱發起善,指意業所起之善。即身、口二業及不相應行之善。

(四)十一善︰指信、精進、慚、愧、無貪、無瞋、無癡、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等十一種善。乃唯識宗所立六位心所之一,此心所順益現、未二世,故名為善。茲略述如次︰

(1)信︰謂自性清淨,亦能使相應之心心所同樣清淨。例如︰水精珠能使濁水變清。信珠在於心,相應之心心所也都為之清淨。

(2)精進︰亦稱勤。勇悍無懼之意。指能耐勞苦的心,能對治懈怠、成滿善事。

(3)慚︰謂回顧自身及所依之教法而心生羞恥,尊崇賢人善法而止息諸惡事。

(4)愧︰謂回顧他人之譏刺而以自己之罪惡為恥,乃不親惡人,不作惡法。

(5)無貪︰謂對三界及三界受生之因緣厭離而無愛著。

(6)無瞋︰謂對三苦及三苦之因緣無怒恚,而有哀憐之心。

(7)無癡︰謂了知諸法之事與理。

(8)輕安︰謂身心輕利安適,伏斷煩惱。

(9)不放逸︰謂防惡修善,護心不令放蕩縱逸。

(10)行捨︰謂離昏沈與掉舉,內心平等均衡。

(11)不害︰謂不損惱有情,內心只有拔苦的悲心。

(五)十三善︰《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三將善分別為十三種,即︰自性善、相屬善、隨逐善、發起善、第一義善、生得善、方便善、現前供養善、饒益善、引攝善、對治善、寂靜善、等流善。就中,「自性善」指信、慚及愧、三善根,乃至不害等十一種善之心所法;「相屬善」指與自性善相應的其他心所法;「隨逐善」指善法的習氣;「發起善」指所發的身、語二業之善;「第一義善」指真如;「生得善」是不經由思惟加行的任運起善;「方便善」指聞正法如理作意而生的善;「現前供養善」指對如來興諸供養業;「饒益善」指以四攝法饒益有情;「引攝善」指以施戒等福業引攝生天之異熟,或顯得涅槃之因;「對治善」指厭壞對治、斷對治等各種對治法;「寂靜善」指斷盡一切煩惱的涅槃界;「等流善」指由寂靜的增上力所發起的神通等功德法。

〔參考資料〕 《品類足論》卷六;《大毗婆沙論》卷一四四;《大智度論》卷三十七;《阿毗曇甘露味論》卷上;《雜阿毗曇心論》卷三;《入阿毗達磨論》卷上;《俱舍論》卷十三、卷十五;佐佐木現順《阿毗達磨思想研究》。


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

十卷。印度‧尊婆須蜜撰,苻秦‧僧伽跋澄等譯。又稱《尊婆須蜜所集論》、《婆須蜜所集論》或《婆須蜜經》。乃依據說一切有部之教說,分別解說諸法性相之論書。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八冊。

全書分十四犍度,略如下述︰

(1)聚犍度︰分初偈品乃至第七偈品等七品,解色相、三業、想、識、因緣、四大、五根、苦樂、諸法生相、俱起、眾生受報、攝人、無常法、塵垢、四苦、三苦、四聖諦、五根、三種生、十二因緣等。

(2)心犍度︰敘述心意善不善、六識身、相應、一心、苦樂、更樂、顛倒心、心性、心住等。

(3)三昧犍度︰解論經深義與賢聖默然、三三昧、三昧緣、安般定、四禪、三昧相、十八纏等。

(4)天犍度︰論諸天五根五境果報等。

(5)四大犍度︰解四大性相因緣等。

(6)契經犍度︰明經中所說諸弟子行相及因果等。

(7)更樂犍度︰說二更樂習、信財、六更樂、四法句、四意斷、三刺、二究竟等。

(8)結使犍度︰論顛倒隨顛倒、因緣、瞋恚、三界相應結使、無明、使所使、五上分結、五下分結、五欲、無染污心、斷結、二見等。

(9)行犍度︰解阿羅漢受報、五逆罪、三善行、十善、三學、福田、戒、善不善無記、性罪遮罪等。

(10)智犍度︰明不諍想、修護、見諦斷思惟斷,漏無漏智、四意止、三解脫門、三三昧等。

(11)見犍度︰說諸法因緣、阿羅漢果、法相、眾生身、因緣、智見、力精進、施受、生死、六生、七大身、自得、道行等。

(12)根犍度︰論五識身、七覺意、未知見、無智根、苦樂、三根、二形等。

(13)一切有犍度︰論有無、常無常、漏無漏、三世及識等。

(14)偈犍度︰分四品,隨文解釋佛所說偈凡一百頌。

在十四犍度中,前十三犍度隨處揭舉攝頌,概括所說。本書卷首道安序謂本論博涉十法,此十法當係指十四犍度之心、三昧、天、四大、更樂、結使、行、智、見、根等十犍度。

此書之分類,與《阿毗達磨發智論》及《雜阿毗曇心論》之分類相似。按,《發智論》分雜、結、智、業、大種、根、定、見等八犍度;《雜阿毗曇心論》分〈界〉、〈行〉、〈業〉、〈使〉、〈賢聖〉、〈智〉、〈定〉、〈修多羅〉、〈雜〉、〈擇〉、〈論〉等十一品。其中,若以《發智論》之雜犍度配於十四犍度之聚犍度,則其餘七犍度正相當於本論三昧以下之諸犍度。《雜阿毗曇心論》〈行〉、〈使〉、〈智〉、〈定〉四品,相當於本論之行、結使、智及三昧四犍度;〈賢聖品〉相當見犍度、〈雜品〉相當聚犍度,〈修多羅品〉相當契經犍度,〈論品〉相當偈犍度,又〈擇品〉出一切有說相當於一切有犍度。因此,本論之十四犍度可謂在《發智論》之八犍度外,復加心等六犍度而成。《雜阿毗曇心論》十一品乃除去本論之心犍度等,整理而成。

又,本論一切有犍度所揭三世建立說,與《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七所出之世友說相吻合。因此,被視為本論作者之婆須蜜,與婆沙會四大論師之一之「世友」可能係同一人。本論雖稱係婆須蜜所集,然聚犍度初偈品云「尊婆須蜜說」,又處處記「尊作是說」等,依之,可謂本論係其門人或後人所撰集。

〔參考資料〕 《出三藏記集》卷二、卷十;《法經錄》卷五;《開元釋教錄》卷三。


智顗

隋代僧。世稱智者大師,是中國天台宗的開宗祖師。俗姓陳,家居荊州華容(今湖南華容縣),父親是梁朝的官吏。十七歲時,值梁末兵亂,家庭分散,流離顛沛,遂在荊州長沙寺佛像前發願為僧。次年,依湘州(今湖南長沙巿)果願寺法緒出家。法緒授以十戒,並叫他去慧曠處學律。二十歲時受具足戒。這時他已精研律學,深好禪觀。陳文帝天嘉元年(560)聽說慧思從北方南下,居於光州(今河南光山縣)大蘇山,他就前往請益。慧思為他演說四安樂行,他日夜勤習,造詣甚深。

陳‧光大元年(567)慧思臨去南岳時,囑他往金陵(今南京)傳弘禪法,他就和法喜等二十七人一同東下,到達陳都講禪。過了兩年,受請主瓦官寺開講法華經題,樹立新的宗義,判釋經教,奠定了一宗教觀的基礎。

智顗住瓦官寺前後八年,除講上述經題而外,還講《大智度論》和《次第禪門》(即《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寫出《六妙法門》等。陳‧太建七年(575)離開金陵,初入天台山,於北面山峰,創立伽藍,栽植松栗,引入流泉。又往寺北的華頂峰,行頭陀行,晝夜禪觀。

陳‧至德三年(585)三月,智顗再到金陵,住靈曜寺。陳少主請於太極殿講大智度論題,又講仁王般若經題,慧暅、慧曠、慧辯等名僧都奉命參加討論。後移居光宅寺,講《法華經》。弟子灌頂隨聽隨記,錄成《法華文句》。此後智顗所講經義,多由灌頂筆錄成書。陳亡,智上廬山留居。

隋‧開皇十一年(591),晉王楊廣為揚州總管,遣使到廬山堅請智顗往揚州傳戒,他即前去為楊廣授菩薩戒,受到「智者」的稱號。次年,他回到故鄉荊州,於當陽縣玉泉山創立玉泉寺。此後兩年在寺講《法華經玄義》和《摩訶止觀》。

開皇十五年春,智顗又從楊廣之請,再到揚州,撰《淨名經疏》,九月,辭歸天台,重整山寺,習靜林泉,這時他已五十八歲了。以後兩年,會稽嘉祥寺沙門吉藏,曾奉書天台邀請他到嘉祥寺講《法華經》,他因病未允前往。過了些時,他在病中對弟子們口授《觀心論》。十月,楊廣遣使入山迎請,他仍勉強出山,走到石城,疾亟不能前進,不久入寂,世壽六十歲,僧臘四十。

智顗生平造寺三十六所,入滅後,晉王依照他的遺願在天台山另行創建佛剎,後於大業元年(605)題名為國清寺。

智顗弘法三十餘年,其著作小部分是親自撰寫的,大部分由弟子灌頂隨聽隨錄整理成書。現存有《法華經玄義》二十卷、《法華經文句》二十卷、《觀音玄義》二卷、《觀音義疏》二卷、《金光明經玄義》二卷、《金光明經文句》六卷、《維摩經玄疏》六卷、《維摩經疏》(前二十五卷親撰,後三卷灌頂續補)二十八卷、《維摩經略疏》(唐‧湛然略)十卷、《四教義》十二卷、《三觀義》(由《淨名玄義》分出)二卷(智顗前出《淨名玄義》十卷;後為晉王楊廣著疏,並別製《玄疏》。因將前出《玄義》分為三部,即《四教義》六卷、《四悉檀義》二卷、《三觀義》二卷)、《請觀音經疏》一卷、《觀無量壽佛經疏》一卷、《阿彌陀經義記》一卷、《仁王護國般若經疏》五卷、《金剛般若經疏》一卷、《菩薩戒義疏》二卷、《摩訶止觀》(初名《圓頓止觀》)二十卷、《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十卷、《六妙法門》(一名《不定止觀》)一卷、《小止觀》(一名《修習止觀坐禪法要》)一卷、《四念處》四卷、《五方便念佛門》一卷、《禪門口訣》一卷、《禪門章》一卷、《禪門要略》一卷、《觀心論》一卷、《觀心誦經法》一卷、《觀心食法》一卷、《釋摩訶般若波羅蜜經覺意三昧》一卷、《方等三昧行法》一卷、《法華三昧懺儀》一卷、《請觀音懺法》(載《國清百錄》卷一)一卷、《金光明懺法》(載《國清百錄》卷一)一卷、《天台智者大師發願文》一卷、《普賢菩薩發願文》一卷。此外,他的著述還有《大智度論疏》二十卷、《彌勒成佛經疏》五卷等,現已散佚,又《淨土十疑論》一卷,有說是後人托名偽撰。


智顗


智顗的著述,建立了天台一宗的解行規範,其中主要的是《法華經玄義》、《法華經文句》、《摩訶止觀》,世稱為天台三大部;又《觀音玄義》、《觀音義疏》、《金光明經玄義》、《金光明經文句》、《觀無量壽佛經疏》,稱為天台五小部。他的特點在於教觀雙運,解行並重。在發揮《法華經》的要旨方面,他以化儀四教和化法四教判釋釋迦一代時教,用五重玄義解釋經題,述為《法華玄義》,以四釋((1)因緣釋,(2)約教釋,(3)本迹釋,(4)觀心釋)詮經的文句,述為《法華文句》;以一心三觀十乘觀法開顯圓頓止觀法門,述為《摩訶止觀》。他的學說,在中國佛教史上發生的影響很大。(吳明)

◎附一︰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八講(摘錄)

天台宗實際的創立人是智顗(538~597)。他曾在真諦早年的弟子慧曠處學習大乘,對《法華》一類的經(《法華》三部經,即《無量義經》、《法華經》、《觀普賢經》)深有研究。西元560年,他知道慧思在光州(今河南潢川縣)大蘇山傳授禪法,他就去跟隨學習。慧思很重視他,常叫他代講《大品》。講授時,除了與大乘有關的三種三昧以及慧思特別提倡的「一心三觀」外,還允許他講自己的主張。慧思並稱讚他的辯才,以為「說法第一」。智顗在光州住了七年,值陳代梁興,山區發生兵亂,慧思避地去南岳,並囑智顗往金陵去宣傳。

智顗在慧思處所學的,有禪有教,但他擅長的還是教,所以慧思叫他去金陵宣傳還更合適些,因為江南一帶的佛學還是著重於義理方面的研究。果然,他到金陵後,以新穎的理論和極好的辯才,博得了當時的官僚和僧徒們的信仰。當時他所講的是《法華》、《智論》以及「次第禪法」(依照舊規模,逐步漸進的禪法)。由於他在金陵接觸了三論師、成實師以及南方的涅槃師等的說法,擴大了眼界,吸收了各方面的精義,遂使他所得於文、思以來的綜合思想,日漸充實豐富,逐漸具備了可以構成一個宗派的規模。

智顗在金陵本也宣傳禪法,但住了幾年,學禪真有所得的人越來越少,而且時值北周武帝破佛,北方禪者避地南來的日多,這給他一種刺激,認為留在這裏無何意義,就決心去天台實修。他住天台九年,對教、禪有了更深入的研究,最後成熟了「圓融實相」之說。於是他再去金陵,詳細地解釋了《法華》,記錄下來的講義即《法華文句》。這時隋滅了陳,政權變更,雖然智顗與陳(宣帝、後主)隋(煬帝)的皇帝都有因緣,朝代的更換對他的地位並無影響,可是終以金陵地方不安定,他就溯江而上,到了廬山,又去過南岳(其時慧思已死),終於回到他的故鄉荊州,住在當陽縣的玉泉山,講了他對於《法華》最後成熟的思想,完成了《法華玄義》(此是概論和導言的性質)和關於止觀方面的《摩訶止觀》(講「圓頓止觀」而不是「次第止觀」)兩書。最後,重返天台,不久即死於山中。

智顗學說的體系,是對當時各家學說做過一番抉擇去取功夫而組織成功的。在這一點上,表現了他的卓越才能,成績也很突出。例如在禪法方面,以止觀為具體內容,但又不限於泛泛的止觀雙修,而吸收了成實師的一些說法。成實師說淵源於印度的譬喻師,用止觀來統攝四諦中的一切道諦,不單純是定慧。因此,智顗之講止觀也把一切道諦包括在內。

他先楷定觀的對象為諸法實相。所謂「一心三觀」即是在同一時間於一心中觀有空、假、中三種實相。這三種實相,稱為三諦。這種主張,還吸收了三論師興皇法朗所傳的關河舊說,特別是僧肇《不真空論》中的「立處即真」思想,因而把「一心三觀」說又發展成為「圓融三諦」之說。此說認為,從相互聯繫的觀點看來,一切法都可以說具有三軌(法,是軌持之意。「持」就外延言,即在一定範圍中的法體;「軌」就內涵言,即令人產生一種理解的意義),三軌是︰真性(本質)、觀照(認識)、資成(對其他法特別是觀照發生的作用)。三軌分別配合成空、假、中,他不是泛泛講空,而是從各法的別相上說。一切法都有其在認識上所執著的別相(即自性),如色以質礙為自性,色空就是空去這種自性;受以領納為自性,受空就是空其領納的自性。同時以假(資成)為契機,而認識法的本質(真性),這就是中。空假中三者並非次第關係,而是同時存在,互不妨礙,所以叫做「圓融三諦」。這種說法,比慧思講「一心三觀」當然要周密得多了。

智顗在晚年,還接觸了地論師與攝論師。這兩家的說法著重在諸法的緣起方面,地論師講緣起,以法性為諸法的本源(即以法性為依持);攝論師講緣起則以賴耶為依持。兩種緣起觀不同,智顗對之都有所批判︰以法性為依持有自生自的毛病,自己生出一切來;以賴耶為依持有由他生的毛病,因為攝論師把賴耶看成是染污的,與清淨的心性不同,賴耶對心性說就成了他。為了避免這兩種缺陷,智顗提出了「性具」的學說。

所謂「性具」,就是一切法都是自然存在的,既非自生,也非他生。而且這種存在,不是單一的存在,又是互相聯繫作為全體而存在的。智顗更根據慧思的十如思想,配之以十法界。他從人本觀點出發,由凡聖境界分判成六道、四聖十個階層。即從全體來看,一類有情為六道,另一類有情為四聖(聲聞、緣覺、菩薩、佛)。其中每一有情主觀所見一切法的法界(也即宇宙)各不相同,人所見不同於畜類,畜類又不同佛、菩薩所見等等,因而構成為十種法界。再以「十如」思想相配合,每一法界都有十如,十法界就有百如。再從十法界本身看,它們之間可以互相轉化,因此,每一法界就蘊含有其他九種法界在內,這樣,就由百數達到了千數就有千如。但是,一切法都不外乎五蘊──「五蘊世間」,這是諸法的根本性質,由五蘊構成為「有情世間」有情所居的環境名「器世間」,這樣,就有了三種世間。在千如方面具此三世間,三倍而成三千種法就有三千如了。因此,智顗的最後理論,不像地論師或攝論師那樣,或一切法的存在歸結為自生、他生,而是三千法存在於一念之中,所謂一念三千,森然具備,法界本然,勿須更有依持。因此他並不是不講緣起,而是講無明緣行等的業感緣起──每一有情在其一念之中都存在三千法,只是由於業感緣起,以致有隱有顯。這就是他的「性具實相」說,也是他最後成熟的思想,天台宗的中心理論。

◎附二︰唐‧道宣《續高僧傳》卷十七〈智顗傳〉

釋智顗,字德安,姓陳氏,潁川人也。有晉遷都,寓居荊州之華容焉。即梁散騎益陽公起祖之第二子也。母徐氏,夢香煙五彩縈迴在懷,欲拂去之,聞人語曰︰宿世因緣,寄託王道,福德自至,何以去之﹖又夢吞白鼠,如是再三,怪而卜之。師曰︰白龍之兆也。及誕育之夜,室內洞明,信宿之間其光乃止,內外胥悅,盛陳鼎俎相慶,火滅湯冷,為事不成。忽有二僧扣門曰︰善哉!兒德所重,必出家矣。言訖而隱,賓客異焉。鄰室憶先靈瑞,呼為王道;兼用後相,復名光道,故小立二字,參互稱之。

眼有重瞳,二親藏掩而人已知,兼以臥便合掌,坐必面西。年大已來口不妄噉,見像便禮,逢僧必敬,七歲喜往伽藍,諸僧訝其情志,口授〈普門品〉。初契一遍即得,二親遏絕不許更誦,而情懷惆悵,奄忽自然通餘文句,豈非夙植德本業延於今﹖

志學之年士梁承聖,屬元帝淪沒,北度硤州,依乎舅氏,而俊朗通悟儀止溫恭,尋討名師,冀依出有。年十有八,投湘州果願寺沙門法緒而出家焉。緒授以十戒道品律儀。仍攝以北度詣慧曠律師,北面橫經具蒙指誨,因潛大賢山誦《法華經》及《無量義》、《普賢觀》等,二旬未淹三部究竟。又詣光州大蘇山慧思禪師,受業心觀。思又從道於就師,就又受法於最師。此三人者,皆不測其位也。

思每嘆曰︰「昔在靈山同聽法華,宿緣所追今復來矣。」即示普賢道場,為說四安樂行。顗乃於此山行法華三昧,始經三夕,誦至〈藥王品〉,心緣苦行,至是真精進句,解悟便發,見其思師處靈鷲山七寶淨土,聽佛說法。故思云︰「非爾弗感,非我莫識。此法華三昧前方便也。」又入熙州白沙山,如前入觀,於經有疑,輒見思來冥為披釋。爾後常令代講,聞者伏之。唯於三三昧三觀智,用以諮審,自餘並任裁解,曾不留意,思躬執如意,在座觀聽,語學徒曰︰「此吾之義兒,恨其定力少耳。」於是,師資改觀,名聞遐邇。及學成往辭,思曰︰「汝於陳國有緣,往必利益。」

思既遊南岳,顗便詣金陵,與法喜等三十餘人在瓦官寺,創宏禪法。僕射徐陵、尚書毛喜等,明時貴望學統釋儒,並稟禪慧俱傳香法,欣重頂戴時所榮仰。長干寺大德智辯,延入宗熙;天宮寺僧晃,請居佛窟;斯由道宏行感,故為時彥齊迎。顗任機便動,即而開悟。白馬警韶奉誠智文禪眾慧令,及梁代宿德大忍法師等,一代高流江表聲望,皆捨其先講欲啟禪門,率其學徒問津取濟。禹穴慧榮住莊嚴寺,道跨吳會,世稱義虎,辯號懸流,聞顗講法,故來設問,數關徵覈莫非深隱,輕誕自矜揚眉舞扇,扇便墮地。顗應對事理渙然清顯,譴榮曰︰「禪定之力不可難也。」時沙門法歲撫榮背曰︰「從來義龍,今成伏鹿,扇既墮地,何以遮羞﹖」榮曰︰「輕敵失勢,未可欺也。」綿歷八周講《智度論》,肅諸來學,次說禪門用清心海。

語默之際,每思林澤,乃夢巖崖萬重,雲日半垂,其側滄海無畔,泓澄在於其下,又見一僧搖手伸臂,至於岐麓挽顗上山云云。顗以夢中所見,通告門人,咸曰︰「此乃會稽之天台山也,聖賢之所託矣。昔僧光、道猷、法蘭、曇密,晉宋英達無不棲焉。」因與慧辯等二十餘人,挾道南征,隱淪斯岳。先有青州僧定光,久居此山,積四十載,定慧兼習,蓋神人也。顗未至二年,預告山民曰︰「有大善知識當來相就,宜種豆造醬編蒲為席,更起屋舍用以待之。」會陳始興王出鎮洞庭,公卿餞送,迴車瓦官,與顗談論,幽極既唱,貴位傾心,捨散山積,虔拜殷重,因嘆曰︰「吾昨夢逢強盜,今乃表諸輭賊,毛繩截骨,則憶曳尾泥中。」仍遣謝門人曰︰「吾聞闇射則應於絃,何以知之﹖無明是闇也,唇舌是弓也。心慮如絃,音聲如箭,長夜虛發無所覺知。又法門如鏡,方圓任像。初瓦官寺四十人坐,半入法門,今者二百坐禪,十人得法,爾後歸宗轉倍,而據法無幾,斯何故耶﹖亦可知矣。吾自化行道,可各隨所安,吾欲從吾志也。」即往天台。既達彼山與石見,即陳賞要。光曰︰「大善知識,憶吾早年山上搖手相喚不乎﹖」顗驚異焉,知通夢之有在也。時以陳‧太建七年秋九月矣。又聞鐘聲滿谷,眾咸怪異,光曰︰「鐘是召集有緣,爾得住也。」

顗乃卜居勝地,是光所住之北,佛壟山南,螺溪之源,處既閑敞,易得尋真,地平泉清,徘徊止宿。俄見三人皂幘絳衣,執疏請云︰「可於此行道。」於是聿創草菴,樹以松果,數年之間造展相從,復成衢會。光曰︰「且隨宜安堵,至國清時,三方總一,當有貴人為禪師立寺,堂宇滿山矣。」時莫測其言也。顗後於寺北華頂峰獨靜頭陀,大風拔木,雷霆震吼,魑魅千群,一形百狀,吐火聲叫,駭畏難陳,乃抑心安忍,湛然自失。又患身心煩痛,如被火燒。又見亡沒二親枕顗膝上,陳苦求哀。顗又依止法忍,不動如山,故使強輭兩緣所感便滅。忽致西域神僧,告曰︰「制敵勝怨乃可為勇。」文多不載。陳宣帝下詔曰︰「禪師佛法雄傑,時匠所宗,訓兼道俗,國之望也。宜割始豐縣,調以充眾費,蠲兩戶民用供薪水。」

天台山縣名為樂安,令陳郡袁子雄,崇信正法,每夏常講《淨名》。忽見三道寶階從空而降,有數十梵僧乘階而下,入堂禮拜,手擎香爐遶顗三匝,久之乃滅。雄及大眾同見,驚歎山喧,其行達靈感皆如此也。

永陽王伯智,出撫吳興,與其眷屬就山請戒,又建七夜方等懺法。王晝則理治,夜便習觀。顗謂門人智越︰「吾欲勸王更修福禳禍可乎﹖」越對云︰「府僚無舊必應寒熱。」顗曰︰「息世譏嫌,亦復為善。」俄而王因出獵墮馬將絕,時乃悟意,躬自率眾作觀音懺法,不久王覺小醒,憑几而坐,見梵僧一人,擎爐直進問王所苦,王流汗無答,乃遶王一匝,翕然痛止。仍躬著願文曰︰「仰惟天台闍梨,德侔安遠,道邁光猷,遐邇傾心,振錫雲聚,紹像法之墬緒,以救昏蒙;顯慧日之重光,用拯澆俗;加以遊浪法門貫通禪苑,有為之結已離,無生之忍見前。弟子飄蕩業風,沈淪愛水,雖餐法喜,弗祛蒙蔽之心,徒仰禪悅,終懷散動之慮,日輪馳騖,羲和之轡不停;月鏡迴斡,姮娥之景難駐;有離有會,歎息何言!愛法敬法,潺湲無已,願生生世世值天台闍梨,恒修供養,如智積奉智勝如來,若藥王覲雷音正覺,安養兜率俱蕩一乘」云云。其為天王信敬為此類也。於即化移海岸法政甌閩,陳疑請道,日昇山席。

陳帝意欲面禮,將伸謁敬,顧問群臣︰「釋門誰為名勝﹖」陳喧奏曰︰「瓦官禪師德邁風霜,禪鏡淵海。昔在京邑群賢所宗,今高步天台,法雲東藹,願陛下詔之還都,使道俗咸荷。」因降璽書重沓徵入。顗以重法之務,不賤其身,乃辭之。後為永陽苦諫,因又降勒,前後七使,並帝手疏,顗以道通惟人王為法寄,遂出都焉,迎入太極殿之東堂,請講《智論》。有詔羊車童子引導於前,主書舍人翊從登階,禮法一如國師璀闍梨故事。

陳主既降法筵,百僚盡敬,希聞未聞,奉法承道。因即下敕,立禪眾於靈耀寺。學徒又結,望眾森然,頻降敕於太極殿講《仁王經》。天子親臨,僧正慧暅、僧都慧曠,京師大德,皆設巨難,顗接問承對,盛啟法門。暅執爐賀曰︰「國十餘齋,身當四講,分文析義,謂得其歸。今日出星收,見巧知陋矣。」其為榮望未可加之。然則江表法會,由來爭競不足,及顗之御法即座,肅穆有餘,遂使千枝花綻七夜恬耀,舉事驗心,顗之力也。

晚出住光耀,禪慧雙宏,動郭奔隨傾音清耳。陳主於廣德殿下敕謝云︰「今以佛法仰委,亦願示諸不逮。」於時檢括僧尼,無貫者萬計。朝議云︰策經落第者,並合休道。顗表諫曰︰「調達誦六萬象經,不免地獄;槃特誦一行偈,獲羅漢果,篤論道也,豈關多誦!」陳主大悅,即停搜揀,是則萬人出家,由一諫矣。末為靈耀褊隘,更求閑靜,忽夢一人,翼從嚴正,自稱名云︰「余冠達也,請住三橋。」顗曰︰「冠達梁武法名,三橋豈非光宅耶﹖」乃移居之。其年四月陳主幸寺修行大施。又講《仁王》,帝於眾中起拜殷勤,儲后已下並崇戒範。故其受法文云︰「仰惟化導無方隨機濟物,衛護國土汲引天人,照燭光輝託迹師友,比丘入夢,符契之像久彰;和尚來儀,高座之德斯炳;是以翹心十地,渴仰四依。大小二乘,內外兩教,尊師重道由來尚矣,伏希俯提,所謂世世結緣遂其本願日日增長。今奉請為菩薩戒師,傳香在手,而瞼下垂淚,斯亦德動人主,屈幸從之。」

及金陵敗覆,策杖荊湘,路次盆城,夢老僧曰︰陶侃瑞像敬屈護持。於即往憩匡山,見遠圖繢,驗其靈也,宛如其夢。不久潯陽反叛,寺宇焚燒,獨有茲山全無侵擾,信護像之力矣。未剗迹雲峰,終焉其致。

會大業在藩,任總淮海,承風佩德,欽注相仍,欲遵一戒法奉以為師,乃致書累請。顗初陳寡德,次讓名僧,後舉同學,三辭不免,乃求四願,其詞曰︰「(一)雖好學禪,行不稱法,年既西夕,遠守繩床,撫臆循心,假名而已。吹噓在彼,惡聞過實,願勿以禪法見期。(二)生在邊表,頻經離亂,身闇庠序,口拙暄涼。方外虛玄,久非其分,域間撙節,無一可取,雖欲自慎,樸直忤人,願不責其規矩。(三)微欲傳燈,以報法恩。若身當戒範,應重去就,去就若重,傳燈則闕,去就若輕,則來嫌誚,避嫌安身,未若通法而命,願許其為法,勿嫌輕動。(四)十餘年水石之間,因以成性,今王途既一,佛法再興,謬課庸虛,沐此恩化,內竭朽力,仰酬外護。若丘壑念起,願隨心飲啄以卒殘年。許此四心,乃赴優旨。」晉王方希淨戒,妙願唯諮,故躬製請戒文。(中略)

又上渚宮鄉壤,以答生地恩也。道俗延頸,老幼相攜,戒場講坐,眾將及萬,遂於當陽縣玉泉山立精舍,敕給寺額,名為一音。其地昔唯荒嶮,神獸蛇暴,創寺之後快無憂患。是春亢旱,百姓咸謂神怒。顗到泉源帥眾轉經,便感雲興雨注,虛謠自滅。總管宜陽公王積,到山禮拜戰汗不安,出曰︰「積屢經軍陣,臨危更勇,未嘗怖懼頓如今日。」

其年,晉王又遣手疏請還,(中略)乃從之重現,令著《淨名疏》。河東柳顧言、東海徐儀,並才華胄績,應奉文義緘封寶藏,王躬受持。後蕭妃疾苦,醫治無術,王遣開府柳顧言等,致書請命願救所疾。顗又率侶建齋七日,行金光明懺,至第六夕,忽降異鳥飛入齋壇,宛轉而死,須臾飛去,又聞豖吟之聲,眾並同矚。顗曰︰「此相現者,妃當愈矣。」鳥死復蘇,表蓋棺還起;豖幽鳴顯,示齋福相乘。至於翌日,患果遂瘳,王大嘉慶,時遇入朝。

旋歸台岳,躬率禪門,更行前懺,仍立誓云︰「若於三寶有益者,當限此餘年;若其徒生,願速從化。」不久告眾曰︰「吾當卒此地矣。所以每欲歸山,今奉冥告,勢當將盡,死後安措西南峰上,累石周屍,植松覆坎,仍立白塔,使見者發心。」又云︰「商客寄金醫去留藥,吾雖不敏,狂子可悲。」仍口授《觀心論》、《隨略疏》成,不加點潤。命學士智越,往石城寺掃灑,吾於彼佛前命終,施床東壁,面向西方,稱阿彌陀佛波若觀音。又遣多然香火,索三衣鉢杖,以近身自餘道具,分為二分︰一奉彌勒,一擬羯磨。有欲進藥者,答曰︰「藥能遣病,留殘年乎﹖病不與身合,藥何所遣;年不與心合,藥何所留。」智晞往曰︰復何所聞﹖《觀心論》內復何所道﹖紛紜醫藥累擾於他。又請進齋飲,答曰︰「非但步影而為齋也,能無觀無緣即真齋矣。吾生勞毒器死悅休歸,世相如是不足多嘆。」又出所製《淨名疏》,並犀角如意,蓮華香爐。與晉王別,遣書七紙,文極該綜,詞彩風標,囑以大法。末乃手注疏曰︰「如意香爐是大王者,還用仰別,使永布德香,長保如意也。」便令唱《法華經》題。顗讚引曰︰「法門父母,慧解由生,本迹宏大,微妙難測,輟斤絕絃於今日矣。」又聽《無量壽》竟,仍讚曰︰「四十八願莊嚴淨土,華池寶樹易往無人」云云。又索香湯漱口,說十如、四不生、十法界、三觀、四教、四無量、六度等。有問其位者,答曰︰「汝等嬾種善根,問他功德,如盲問乳,蹶者訪路云云。吾不領眾必淨六根,為他損己,只是五品內位耳。吾諸師友,從觀音勢至皆來迎我,波羅提木叉是汝宗仰,四種三昧是汝明導。」又敕維那,人命將終,聞鐘磬聲增其正念,唯長唯久氣盡為期。云何身冷方復響磬﹖世間哭泣著服皆不應作,且各默然,吾將去矣。言已端坐如定,而卒於天台山大石像前,春秋六十有七,即開皇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也。滅後依於遺教而殮焉。

至仁壽末年已前,忽振錫被衣猶如平昔,凡經七現,重降山寺一還佛壟,語弟子曰︰「案行故業,各安隱耶﹖」舉眾皆見悲敬言問,良久而隱。

自顗降靈龍像育神江漢,憑積善而託生,資德本而化世,身過七尺目佩異光,學統釋門行開僧位,往還山世不染俗塵,屢感幽祥,殆非可測。初帝在蕃日,遣信入山迎之。因散什物標域寺院,殿堂廚宇以為圖樣,告弟子曰︰「此非小緣所能締構,當有皇太子為吾造寺,可依此作,汝等見之。」後果如言,事見別傳。往居臨海,民以滬魚為業,罾網相連四百餘里,江滬溪梁六十餘所,顗惻隱貫心彼此相害,勸捨罪業教化福緣,所得金帛乃成山聚,即以買斯海曲,為放生之池。又遣沙門惠拔,表聞於上,陳宣下敕,嚴禁此池不得採捕。因為立碑,詔國子祭酒徐孝克為文,樹於海濱,詞甚悲楚,覽者不覺墮淚。時還佛壟如常習定,忽有黃雀滿空翱翔相慶,鳴呼山寺三日乃散。顗曰︰「此乃魚來報吾恩也。」至今貞觀猶無敢犯,下敕禁之猶同陳世,此慈濟博大仁惠難加。又居山有蕈觸樹皆垂,隨採隨出供僧常調,顗若他涉,蕈即不生,因斯以談,誠道感矣。所著《法華疏》、《止觀門修禪法》等,各數十卷。又著《淨名疏》至〈佛道品〉,有三十七卷。皆出口成章,侍人抄略,而自不畜一字。自餘隨事疏卷不可殫言,皆幽指爽徹摛思開天。煬帝奉以周旋,重猶符命,及臨大寶便藏麟閣,所以聲光溢於宇宙,威相被於當今矣。而枯骸特立端坐如生,瘞以石門閉以金鑰,所有事由一關別敕。每年諱日帝必廢朝,預遣中使就山設供。尚書令楊素,性度虛簡事必臨信,乃陳其意︰云何枯骨特坐如生﹖敕授以戶鑰令自尋視,既如前告得信而歸。

顗東西垂範化通萬里,所造大寺三十五所,手度僧眾四千餘人,寫一切經一十五藏,金檀畫像十萬許區,五十餘州道俗受菩薩戒者,不可稱紀,傳業學士三十二人,習禪學士散流江漢,莫限其數。沙門灌頂侍奉多年,歷其景行可二十餘紙。又終南山龍田寺沙門法琳,夙預宗門親傳戒法,以德音遽遠拱木俄森,為之行傳廣流於世。隋煬末歲巡幸江都,夢感智者言以遺寄,帝自製碑,文極宏麗,未及鐫勒,值亂便失。

◎附三︰智顗傳記資料二篇

(1)《摩訶止觀》卷一(上)(摘錄)
此之止觀,天台智者說己心中所行法門。智者生光滿室,目現重瞳。行法華經懺,發陀羅尼;代受法師講金字般若。陳隋二國宗為帝師。安禪而化,位居五品。故經云︰「施四百萬億那由他國人,一一皆與七寶,又化令得六通,不如初隨喜人百千萬倍。」況五品耶﹖文云︰「即如來使,如來所使,行如來事。」《大經》云︰「是初依菩薩。」

(2)《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一之一(摘錄)

初序智者中,先明德業。初生之時,室內洞明,棟宇煥然,兼輝隣室。凡諸俗慶,並火滅湯冷,為事不成。目有重瞳。父母藏揜,不欲人知,而人自知。《玉篇》云︰「瞳者目珠子也。」即黑睛中小揜子也。

「行法華懺,發陀羅尼」者,習律藏已,詣大賢山持《法華經》。宿緣所熏,常好禪悅,怏怏江東,無足可問。聞光州大蘇山慧思禪師,遙餐風德,如飢渴矣。其地既是陳齊邊境,兵刃所衝,重法輕生,涉險而去。思初見,笑曰︰「昔共靈山聽《法華經》,宿緣所追,今復來矣。」即示普賢道場,行法華三昧。經二七日行道,誦經,至〈藥王品〉諸佛同讚藥王菩薩言︰「是真精進,真法供養」,豁然入定,照了《法華》。將證白師,師曰︰「非爾弗證,非我不識。所發定者,法華三昧前方便也。所發持者,初旋陀羅尼。縱令文字法師千群萬眾,尋汝之辯,不能窮矣。於說法人中最為第一。」

「代受法師」等者,即指南岳為「受法師」。南岳造金字《大品經》竟,自開玄義,命令代講。於是智方日月,辯類懸河,卷舒稱會,有理存焉。唯三三昧,三觀智,用以諮審,餘並自裁。思曰︰「可謂法付法臣,法王無事者也。」時慧曠律師亦在會坐。思曰︰「律師嘗聽賢子講耶﹖」曠曰︰「禪師所生,非曠子也。」思曰︰「思亦無功,《法華》力耳。」(中略)

「安禪而化」至「五品」等者,此出臨終行位也。不出禪定,端坐取滅,故云「安禪而化」。開皇十五年,自荊下鄴。至十六年,重入天台。至十七年,晉王敦請,出至石城。謂徒眾曰︰「大王欲使吾來,吾不負言而來。吾知命在此,故不前進。」於石像前,口授遺書云︰「蓮華香爐,犀節如意,留別大王。願芳香不窮,常保如意。」索三衣,命掃灑,令唱《法華》、《觀無量壽》二部經題,兼讚嘆竟。時吳州侍官等二十五人見石像倍大,光明滿山。又索香湯漱口竟,說十如、四不生、十法界、四教、三觀、四悉、四諦、六度、十二緣,一一法門攝一切法。吾今最後策觀譚玄,最後善寂,吾今當入。時智朗請云︰「伏願慈悲,賜釋餘疑。不審何位﹖沒此何生﹖誰可宗仰﹖」報曰︰「汝嬾種善根,問他功德。如盲問乳,蹶者訪路,告實何益!雖然,吾當為汝破除疑惑。吾不領眾,必淨六根。以損己益他,但位居五品。生何處者,吾諸師友並從觀音,皆來迎我。問誰可宗仰者,汝不聞耶﹖波羅提木叉是汝大師,四種三昧是汝明導。教汝捨種擔,教汝降三毒,教汝治四大,教汝解業縛,教汝破魔軍,教汝調禪味,教汝遠邪濟,教汝折慢幢,教汝出無為坑,教汝離大悲難。唯此大師可作依止。」從捨擔下,即是十境。故知若不示人境觀,不任依止。於是教維那曰︰「人命將終,聞鐘磬聲,增其正念。唯長唯久,氣盡為期。云何身冷方復響磬﹖哭泣著服,皆不應為。」言已跏趺,唱三寶名,而入三昧。即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未時,端坐入滅。滅後祥瑞等具如別傳。即是住觀行位,首楞嚴定,而入滅也。五品之言彌可信也。然大師生存,常願生兜率。臨終乃云觀音來迎。當知軌物隨機,順緣設化,不可一準。

「故經云」去,引證大師五品功多。〈隨喜品〉云︰「施四百萬億阿僧祇世界六趣四生眾生,一一皆與七寶,見其衰老,乃至將死,化令得果,起六神通,不如初隨喜人百千萬倍。」彼第六經初舉第五經末五品文中,初隨喜品,復以第五十人校量最初隨喜人。故今文中,初述小乘化他之福,比於初品,具如經文;復以初品況出後品,故云「況五品耶」﹖舉小乘之最多,況大乘之極少。初品最少,其功尚多,況第五品耶﹖此證大師居第五品,其德深也。

次引〈法師品〉者,為世所依,頒傳佛旨,故名為使。使即所使。宣佛因果,名如來事。

次引《大經》者,亦證大師位也。經云︰「若復有人具煩惱性,能知如來祕密之藏,是名初依。」若準圓位,五品、六根,並名初依。未斷無明,名具煩惱,亦得名為觀行、相似、知祕密藏。

〔參考資料〕 《隋天台智者大師別傳》;《國清百錄》卷三、卷四;《續高僧傳》卷十七;《佛祖統紀》卷六、卷二十五、卷三十七、卷四十九;牟宗三《佛性與般若》;《天台思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0});坂本幸男(等)《法華經の中國的展開》;關口真大編《止觀の研究》、《天台教學の研究》;佐佐木教悟編《戒律思想の研究》〈智顗の戒律思想〉。


增壹阿含經

五十一卷。苻秦‧建元二十一年(385)兜佉勒國沙門曇摩難提譯。收在《大正藏》第二冊。此經是印度北方所傳四《阿含經》中的一種,所說多為漸次趨入佛法的施、戒、生滅、涅槃等道理。隨世人的根機不同,常從各方面來演說一法,隨事增上,以數相次,從一法增至十一法,並說有種種因緣故事,所以叫《增一阿含經》。最初是由曇摩難提口誦出梵本,竺佛念譯傳,曇嵩筆受,共得四十一卷(現行本成五十一卷)。其後半十五卷每品或大段末尾原有的錄偈,因譯人忘卻未譯,經道安與法和加以補訂。但全經譯文未能盡善,後來曾經僧伽提婆略加改訂,因之現行本遂多題作「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

此經的內容結構,舊傳有四分八誦,但現行本只有十一法的〈牧羊品〉名下標注第四分別誦,其餘段落不明。全經五十二品,四七二經。即︰(1)〈序品〉。(2)一法,有十三品,一0九經。(3)二法,有六品,六十五經。(4)三法,有四品,四十經。(5)四法,有七品,六十一經。(6)五法,有五品,四十七經。(7)六法,有二品,二十二經。(8)七法,有三品,二十五經。(9)八法,有二品,二十經。(10)九法,有二品,十八經。(11)十法,有三品,二十六經。(12)十一法,有四品,三十九經。各品主題如次︰

(1)〈序品〉第一,彌勒菩薩告賢劫中諸菩薩及諸天等流布此經;又阿難因優多羅曾受持七佛之法,故以此經囑累優多羅。

(2)一法,〈十念品〉第二,說念佛乃至念死是為十念,共十經。〈廣演品〉第三,廣說十念法門,共十經。〈弟子品〉第四,說弟子中阿若拘鄰等百比丘各人專長一法。〈比丘尼品〉第五,說大愛道等五十比丘尼各人專長一法。〈清信士品〉第六,說三果等四十位優婆塞的功德。〈清信士女品〉第七,說難陀陀等三十位優婆斯的功德。以上四品合為一經。〈阿須倫品〉第八,以阿須倫不能觸犯日月比喻波旬不能壞如法比丘,乃至一佛出世無與等者,共十經。〈一子品〉第九,如母愛獨一子女,教使成人,佛誡諸比丘善念專心求於果證,乃至說用不淨想滅五蓋等,共十經。〈護心品〉第十,說心無放逸能滅三漏,乃至常當專精一心念佛,共十經。〈不還品〉第十一,說滅欲、恚癡、慳一法能成阿那含,乃至有一比丘心疑佛說,佛告以利養心重能敗善本,如來所教不虛等,共十經。〈一入道品〉第十二,說依專一心,入賢聖八品道,能證泥洹,乃至利師羅比丘以貪利養致生地獄中等,共十經。〈利養品〉第十三,說修羅陀比丘因貪利養而墮惡道,若滅味欲即能成道,得盡諸漏,乃至帝釋問須菩提病,聞法法生滅之道而悟無我等,共八經。〈五戒品〉第十四,說殺生等墮三塗,不殺廣施人天得道等,共十經。

(3)二法,〈有無品〉第十五,說應捨有無二見。次說法財二施、二業、二思、愚智二相、思惟二法,禮佛、禮法、禮佛寺等,由受法教化及內思止觀二種因緣起於正見,共十經。〈火滅品〉第十六,說難陀由覺淫坑火得度四流,次說有餘無餘等二涅槃,烏豬等二喻,善不善、正邪法、貪瞋癡三毒盡為燭明,八正道業,忍與思惟二力,阿那律說天眼不如慧眼,佛記羅云具足禁戒當漸得道等,共十經。〈安般品〉第十七,佛告羅云修安般法,能證羅漢。次說如來與輪王出世甚難,辟支、羅漢出世亦難,作惡與不造善二法煩惱,邪見不可貴,正見可貴,阿難念欲無厭,佛為說頂生王因緣,說善惡二種知識,周劉槃特及舍利弗化世典婆羅門,提婆達兜勸太子弒父,佛說尊者應行正法等,共十一經。〈慚愧品〉第十八,說慚愧二妙法,說二無厭足,法食二施,斷結即梵志,阿闍世王以醉象試佛,佛降伏醉象,訓誡難陀,使遊天、地獄二境,平等視眾生為佛,佛讚大愛道第一廣識多知,非法言法,法言非法,此二種人為謗如來,應稱譽者加以稱譽,不應稱譽者即不稱譽,此二種人獲福無量,共十經。〈勸請品〉第十九,說梵天請說法,為釋提桓因說捨苦樂二行,斷愛欲解脫法,師子王與阿羅漢二無怖,漏盡羅漢應學,有慧與無慧二法,貧賤與富貴二法,生貧賤家與豪族家二法,以及須深女發大乘心,二住地人,二難遇人,小恩不忘況復大者等,共十一經。〈善知識品〉第二十,說親近善惡二知識,次說曇摩留支入禪三昧觀見前身,供佛與謗佛二因緣,得食染著不染著二喻,近佛遠佛,懈惰與精進,修止觀二法,發歡喜心不懈慢,信施二法難與二種人說,供養父母及菩薩,以慧斷結,除愛離二苦等,共十三經。

(4)三法,〈三寶品〉第二十一,說歸三寶之德,施等三福業,受胎三因緣,心於三寶安住不動,身、口、意三善業,諸根寂靜等三法得漏盡,三病三藥、三患、三惡行,欲、色、痛三法有味著,敬、戒、施三牢要,身、命、財三不牢要等,共十經。〈三供養品〉第二十二,說三應供養,於三寶所種善根,滅三毒使,三事宜覆不宜露,三事宜露不宜覆,生、死、老三有為相,愚智各有三相三法,戒定慧三成道法,少壯等三不可保法,貪欲等三墮惡趣法,貪飲睡三無厭足法等,共十經。〈地主品〉第二十三,佛為波斯匿王說作福無厭當如過去王,次為尊者二十億耳以調琴適度喻比丘學道,提婆長者過去因緣,戒聞施三妙香,佛不與惡提婆達兜相見,並誡阿難莫與愚人從事,不著利養得戒定慧三法,三善趣三惡趣,等、邪、不定三聚,欲恚害三觀,出要、不害、不恚三想等,共十經。〈高幢品〉第二十四,說念三寶得無畏,念三幢得無怖,次說度那優羅,釋種請佛為王,佛說法勝於輪王,佛為五比丘說法,說惠施慈仁自守三法,度三迦葉及弟子等入道,三齋日受八關齋法,三事獲福無量法,長壽王讓國因緣,跋耆國有阿那律等三族姓子,得大善利,三結繫縛人不到彼岸,三三昧不久住生死等,共十經。

(5)四法,〈四諦品〉第二十五,說覺知四諦出苦。次說親近善知識等四法,如來出世四未曾有法,持捨等四擔,胎卵濕化四生,有無結等四人,生而似熟等四果如四種人,捨戒如四種鳥為風所壞,四鳥四雲喻四比丘等,共十經。〈四意斷品〉第二十六,說四意斷為一切諸行所依,最為第一。次為波斯匿王分別先明後暗等四種人,戒、定、慧、解脫四應覺知法,老、病、死、無常如四山,無常等四法印,義法等四辯,世界等四不可思議,四法本末,四種人應起塔,婆迦梨得四諦能盡漏等,共十經。〈等趣四諦品〉第二十七,說舍利弗目犍連能廣演四諦義。外道不能分別欲等四受,如日初升等喻布施四法,四無所畏,四眾成就,四等心,知時等四施功德,四可敬人等,共十經。〈聲聞品〉第二十八,說四大聲聞化跋提長者等入道。次說欲恚等四結覆心,卑、天、梵、佛四座,四大無常,四大廣演義,世出世間四事,四果譬喻等,共七經。〈苦樂品〉第二十九,分別先後苦樂等四種人。次說身樂心不樂等四種人,四梵福,四食,四辯,四不可思議,四神足,四起愛法,四姓同名釋種,慈悲喜護四等心等,共十經。〈須陀品〉第三十,佛印可須陀所說許為比丘。又老比丘無恭敬心,當生龍中,修摩那當見四諦,以及他過去的因緣等,共三經。〈增上品〉第三十一,為生漏婆羅門說以四禪得三明。次說恭敬三寶及持戒四事,四種行跡,四法本,四無量,四三昧,四毒蛇,四恩生天,依戒定慧解脫四賢聖道成佛,覺休息等四樂得四諦之法,比丘當修無常想,斷欲、色、無色愛,多誦經唄不如思惟四緣之法,行法得道等,共十一經。

(6)五法,〈善聚品〉第三十二,說信等五根為善聚,五蓋不善聚。禮佛有五功德,比丘當滅五結修五根,多耆奢造偈第一,說天子五衰相證道因緣,又五事不可得,病人及瞻病人五易瘥法與五不易瘥法,惠施五功德,應時施五事等,共十二經。〈五王品〉第三十三,為波斯匿等五王說眼等五欲法。次說尸婆羅與五百童子出家因緣,五破欲比丘,不淨觀能除欲縛,掃地五事,掃塔五事,長遊行人五難事,不多遊行人五功德,一處住五非法,不一處住五功德,寧投身猛火亦不破戒,應修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等,共十經。〈等見品〉第三十四,說當思五陰無常、苦、空、無我,述流離王滅釋種事及其過去因緣。諸天有五衰相。出家有五毀辱法,雞頭梵志證果因緣,世間有五事不可得,五種人不可治療,阿須倫被五天所繫縛,比丘也同樣為魔所縛,五陰為滅法等,共十經。〈邪聚品〉第三十五,說五事邪聚、五事正聚。如來出世五事,有五種施無福,有五種施得大福,人無放逸則破魔五縛,比丘應有五想,有五時不向人禮,毗舍羅因五道大神證果因緣,女人有五種惡,五陰不牢固,僧伽摩知五陰無常降魔證果等,共十經。〈聽法品〉第三十六,說隨時聽法有五功德。次說造浴室五功德,施楊枝五功德,屠牛等人必墮惡道,佛因帝釋五因緣請為母說法,五王為佛造大神寺等,共五經。

(7)六法,〈六重品〉第三十七,說舍利弗神力,目連神足各皆第一,身口意三業慈與同利、同戒、同見等六重法,令毌忘失。次說六界、六入、六識、六比丘快樂法,咒願六德,求六通等當念戒德具足,六法入地獄,六法生天,六法至涅槃,觀六入因緣生滅,不護六根為不修梵行,及記薩遮尼犍子見佛當盡苦際等,共十經。〈力品〉第三十八,說凡常六力,比丘當學佛以大慈為力,弘益眾生。次說鴦掘魔賊值佛得阿羅漢道因緣,三惡道與三善道,滅六塵六入等內外六事,施等六法無厭足,滅六見法,乃至喜益王成辟支佛因緣,觀六情法,思惟六情無主,波斯匿王增六事功德,佛以六事應受禮拜,輸盧降伏六師外道,佛說六情染著則流轉等,共十二經。

(8)七法,〈等法品〉第三十九,說七法受樂漏盡。次說發心出家乃至成無漏七時,七事喻無善、退善、不進及四果,七事喻比丘淨戒乃至魔不得其便,七神識住處,如來出世有七覺意現,比丘不必慕輪王七寶,應修梵行現身證果,童真迦葉解七喻義因證羅漢,七車喻戒清淨乃至得涅槃等,共十經。〈七日品〉第四十,說七日出時世界無常。次說比丘有七不退轉法,七覺意能治貪欲等七使,七人可事可敬,毗羅先長者七日應命終墮落,阿難度令出家乃至生天,七斷諸漏法,七事增益功德,於出入息修死想,欲存七日乃至一日皆放逸行,七尼犍子七倮形人等非梵行人,迦旃延廣演七使義等,共十經。〈莫畏品〉第四十一,說斷三結名不退轉義,七死七生盡苦際。次勸梵志死七男兒勿為無常苦惱,觀七善處,修七法得七覺意,佛以八種道及七覺法寶付囑迦葉阿難,共五經。

(9)八法,〈八難品〉第四十二,說三惡道等八難。次說八正道離八大地獄,佛度君荼羅比丘尼等,佛八未曾有法,以八因緣而天地動,八大人念,佛以八法勝八部眾,讚八處惠施,說惠施八德,八邪趨泥犁,八道向涅槃等,共十經。〈馬血天子品〉第四十三,為馬血天子說八正道得盡世界邊際。次說八關齋法,以八事至海喻人至涅槃,貪著利養則離八正道,由八正道度生死難,度阿闍世王雖不得八正道,而得無根信,當除隨世回轉八法,不著世間八法,四果四向等八種人不著生死等,共十經。

(10)九法,〈九眾生居品〉第四十四,說當離九眾生居處。次說施願九德,惡比丘成就九法不成道,孔雀九法以喻比丘顏貌端正等九善法,當捨女人繫縛男子九法,不著四大乃至涅槃為諸法本,九種人離苦患,九種人可貴可敬,為滿呼王說朱利槃特比丘的德行,豫知人情等九種人,善知識為全梵行人眾生性行不同想念各異,故知有九眾生居與九神所止處等,共十一經。〈馬王品〉第四十五,說女人有不淨等九惡,過去商人墮羅剎國商主乘馬王脫難因緣。次說比丘有九法不得長大,於四事供養當念少欲知足,世出世等九食,修慈當得盡漏,空三昧為王三昧等,共七經。

(11)十法,〈結禁品〉第四十六,說有十事功德,如來為比丘說戒。次說聖賢所居有十事,如來十力,十念法,比丘親近國家有十非法易招譏嫌,國王比丘各有慳貪等十非法,持戒等十法,一論一義一演乃至十論十義十演,比丘當修白骨等想,令一著欲比丘重修十念證果,共十經。〈善惡品〉第四十七,說十惡墮落,十善生天,十念到涅槃。次說殺盜淫妄等十惡報,誡比丘等當思十功德論,羅云無身口意等十過,施主奪還施物與人非平等施,十善除邪見,眾生百歲中其行性異等共十經。〈十不善品〉第四十八,說十不善業果報。次說過去七佛廣略二戒因緣,彌勒下生成佛時教眾修十想事,師子長者供養舍利弗等,佛為羅云說供養十人多福,等壽比丘入金剛三昧故事等,共六經。

(12)十一法,〈牧牛品〉第四十九,說牧牛有得失各十一法,比丘亦有得失各十一法。次說比丘應成就十一法,佛因十大弟子及提婆各將徒眾經行,因說善惡各以類相從,莫與惡知識共事,五通與六通不同,阿羅漢十一法,佛為比丘釋十二因緣法,十一種人不得八正道,讚一座食法,息心為沙門,清淨為梵志,提婆達兜成辟支佛因緣,修慈心得十一果報等,共十經。〈禮三寶品〉第五十,說禮佛等當行十一法。次說禮法當念十一事,禮僧當專十一法,大天王等以世法相續,如來今以出世法累囑阿難,說四大泥犁之人罪報相,佛知五趣五趣道與涅槃涅槃道,雪山大樹五事長大,人亦以信戒等五事長益,誦十二部經須知義依行,眾生因無明長夜受苦,大小二劫,共十經。〈非常品〉第五十一,說眾生流轉生死,墮泪流血多於恒水。次說須菩提思惟無常成辟支佛,應除五弊斷五結,精進比丘當具足戒律等,寧睡不造惡業,記阿那邠祁四子將來出家證果,阿那邠祁聞法生天,為阿那邠祁說四種婦,五陰身不可甘處,當求方便降伏於心,共十經。〈大愛道般涅槃品〉第五十二,大愛道等涅槃,佛自供養大愛道以報養育之恩,婆陀過去供佛求作女身,生死劫長應生過患。次說聞法有五功德,施主有五功德,施心宜平等,三業以意行為重,生死等四苦難免,十惡報劇,為波斯匿王釋十惡夢等,共九經。

聲聞乘各部所傳之《阿含》,各各不同,《增一阿含》秦譯本究屬於何部所傳,舊時已有一致的意見。因此經有〈序品〉,又有十一法,顯然非一切有部所傳。所談義理有些近乎大眾部的主張,大眾部為大乘所自出,經中又承認大乘,所以此經大概是大眾部的傳本。

《增一阿含》全部梵本已佚,近年在新疆地方發現的梵文斷簡中,僅有一種,相當於《增一阿含》卷三十三〈善聚品〉第五經《歲經》。

本經全部譯出的前後,有不少零譯本,現存者有《阿羅漢具德經》三十種。另有雜經四十四篇一種,後漢‧安世高譯,係部分《增一阿含》的譯本(與全譯本的原本不同)。從前雜在《七處三觀經》一起,經今人考訂才分別出來。

《西藏大藏經》中無《增一阿含》全譯,僅有零本三種。(1)《增一阿含》卷二十四〈高幢品〉第一《幢經》。(2)《增一阿含》卷二十五〈四諦品〉第一《諦經》。(3)《增一阿含》卷四十九〈放牛經〉第十經。

《增一阿含》與南傳巴利文《增支部》對勘,四七二經中,僅有一三五經相同,不足三分之一。其餘勘同巴利文《長部》的約二經,同於《中部》的約三十三經,同於《相應部》的約四十六經(詳見赤沼《對照目錄》)。(田光烈)

◎附︰印順〈讀「大藏經」雜記〉(摘錄自《華雨集》三)

古代譯出的《阿含經》,每部都含有多數的經典,在長期的抄寫流通中,不免有缺佚與次第倒亂的情形。(中略)

《增一阿含經》,是由曇摩難提誦出而翻譯的。譯經當時的釋道安,在〈增一阿含經序〉中說︰「四十一卷,分為上下部。上部二十六卷,全無遺忘;下部十五卷,失其錄偈。(中略)合上下部,四百七十二經。」依安公說,似乎全部完整的誦出,只是下部(以全經五十一卷來說,下部約為後十八卷)沒有「錄偈」而已。但現在所見到的,沒有所說那樣的完整。前三十二卷、三十八品中,有十二品沒有「錄偈」,這能說「全無遺忘」嗎﹖反而與下部相當的十四品中,卻有五品是有「錄偈」的。經文的錄偈不全,也就是誦出者對經文次第的記憶不全,經文就有顛倒錯亂的可能。依經中的「錄偈」,可以指出次第錯亂的,有︰

(1)(卷七)〈一入道品〉第十二與〈利養品〉第十三間的錯亂︰〈利養品〉末「錄偈」說︰「調達及二經,皮及利師羅,竹膊,孫陀利,善業,釋提桓。」比對經文,「調達……師羅」,是〈一入道品〉的七、八、九、十──四經;「竹膊……提桓」,是〈利養品〉的三、五、六、七──四經;「竹膊」與「孫陀利」間,有四「那憂羅」經︰全偈有九經。剩下〈一入道品〉的一……六經,〈利養品〉的一、二經,共有八經,也可自成一品。

(2)〈安般品〉第十七,〈慚愧品〉第十八,〈勸請品〉第十九──三品間的倒亂︰〈勸請品〉二經下,有「錄偈」說︰「羅云、迦葉、龍,二難(陀)、大愛道,誹謗、非、梵請,二事最在後。」依偈比對,「羅云」是〈安般品〉一經;「迦葉……非」,是〈慚愧品〉的四、五、六、七、八、九、十──七經;「梵請、二事」,是〈勸請品〉的前二經。以上十經,成一偈一品。〈勸請品〉三……十一──九經,別有錄偈,自成一品。〈安般品〉除了第一經,還有十經,也自成一品。〈慚愧品〉僅剩前三經,一定有所脫落了。

(3)〈聲聞品〉第二十八,與〈須陀品〉第三十間的倒亂︰〈聲聞品〉末「錄偈」說︰「修陀、須摩均,賓頭、塵翳、手,鹿頭、廣演義,後樂、柔軟經。」「賓頭……柔軟」,是〈聲聞品〉全品七經;「修陀、須摩均」,是〈修陀品〉全品三經。依「錄偈」次第,〈修陀品〉應在〈聲聞品〉前,而且只是一品(十經)。依上來三偈,可見在一法、三法、四法中,有「錄偈」也還是有倒亂的。

《增一阿含經》的次第倒亂,實由於誦出者的遺忘。除「錄偈」外,還可以從次第去發見倒亂。《增一阿含》是增一法,從一法到十一法(說一切有部本,以十法為止)的次第,是結集者依據的原則。然(四十五)〈馬王品〉是九法,而第五經說「聲聞部」、辟支佛部、佛部──三乘行,而稱歎(佛的)慈心最勝;第六經說三三昧耶,而以空三昧為王三昧;第七經說佛、法、眾(僧),三寶的沒有三毒。這三經都是三法,卻編在九法中,顯然是錯亂了!《撰集三藏及雜藏傳》說︰「難(問答一一,比丘念佛,以是調意,故名增一。(中略)十一處經,名放牛兒,慈經斷後,增一經終。」一法以念佛為始,十一法以〈放牛兒品〉的慈經為最後,這一次第,與《增一阿含經》是大體相近的。如(四十九)〈放牛品〉,以放牛十一法為第一經,慈心十一功德為最後。但〈放牛品〉第八經,說沙門、婆羅門行,沙門、婆羅門義;第九經說五逆──調達的事緣,都與十一法不合。反而〈放牛品〉後,(五十)〈禮三寶品〉的一至三經,說禮佛、禮法、禮僧,當念十一事,倒是應該編入〈放牛品〉的。〈禮三寶品〉第四經以下,(五十一)〈非常品〉,(五十二)〈大愛道品〉,都不是十一法,與增一法的編次原則不合!可說是誦出者忘失了次第,一起編在後面而已。《中阿含經記》說︰起初,《增一》與《中阿含》等,「違失本旨,名不當實,依稀屬辭,句味亦差,良由譯人造次,未善晉言,故使爾耳」。《增一阿含經》,雖在洛陽修正一番,遠不如在建康重譯的《中阿含經》來得好。次第錯亂,文義又不善巧,在我國所譯的《四阿含》中,《增一阿含經》是最不理想的。

〔參考資料〕 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十章;楊郁文〈增壹阿含經題解〉(《佛光大藏經》〈增一阿含經〉卷首);赤沼智善《漢巴四部四阿含互照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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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三三摩地

三三昧條。


三平等

又名三三昧,是密教所說身口意三業互相攝入平等不二的意思,亦即真言宗的宗要,大日如來平時說法,說的就是此宗要。此中共有三種的三平等,一是吾身即是印、吾言即是真言、吾心即是本尊,此三密彼此攝入平等;二是已成、未成、一切諸佛的三密平等;三是自己的三業與佛的三密,入我我入,平等平等。


三平等觀

又名三三昧觀,即觀念三平等。見三平等條。


三治

三三昧的別名。見三三昧條。


三空

1.指空、無相、無願之三解脫,因此三者都是闡明空的道理,故名三空。見三三昧條。2.指布施時,應觀受者施者與所施物之相皆空。


三空觀門

三解脫門的別名。見三三昧條。


八種法

三三昧、四禪定、四無量心、五無色定、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


有覺有觀三昧

三三昧之一。見三三昧條。


空三昧

三三昧之一。


全文檢索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