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數)是智度論七十八所說,聲緣菩三乘共通之十地也。台宗以為四教中通教之地位也。一、乾慧地,此為外凡之位,與藏教五停心別總念處總相念處三賢之位相當。乾者乾燥之義也。此位為未得法性理水之智慧,故云乾慧地。又有漏之智慧,不以法性理水潤之,故云乾慧。二、性地,此為內凡之位,藏教之四善根也。此位伏見思之惑,朦朧望見法性之空理,故曰性地。三、八人地。人者忍也,見道之苦法智忍等八忍謂之八忍地。即見道十五心之位也。見道十五雖為八忍七智,然今就決定因道之邊,但取八忍而名之也,四、見地,為第十六心之道類智,藏教預流果之位也。於此位斷三界之見惑。得見上下八諦之理,故云見地。五、薄地,為欲界修惑九品中斷前六品之位,藏教之一來果也。欲界九品惑中僅餘後三品,故云薄地。六、離欲地,為斷盡欲界九品修惑之位,即藏教之不還果也。七、已辨地,為斷盡三界見思惑之位,藏教之阿羅漢果也。是於斷惑一道為所作已辨之位,故云已辨地。八、支佛地,此為緣覺之位,斷三界見思二惑上,更侵害其二惑之習氣,入於空觀也。侵非斷,斷者如燒炭成灰,更吹其灰而散盡之也。此為第十佛地之事。今於緣覺之習氣,猶如燒炭,為灰而止,故曰侵。緣覺由初地至此而入證,緣覺之梵語為辟支佛,故云支佛地,九、菩薩地,是菩薩三無數劫六度萬行之修行地也。十、佛地,是為菩薩之最後身,斷餘殘習氣,於七寶樹下以天衣為座,成就乃至入寂之位也。但此就通教之佛而言,若藏教之佛,則於菩提樹下以吉祥草為座而成道也。
(名數)三界九地俱生之煩惱(即修惑)各有九品。其中欲惑九品之修惑,有潤七生之作用,因而建立一來不還之二果。斷之終,則為一來果。斷之已,則為不還果。九品七生相對,則上三者為四生,中三者為二生,下三者為一生。更分別之,則上上為二生,上中,上下,共為二生。如中三品亦然。中上為一生,中中,中下,共為一生。下三品亦然。下上品為半生,下中品,下下品,共為半生。因而可隨惑之強弱,而知潤生之勢力增減。此一生者,人天各一生,半生者,又曰小生。人或天之一生也。故為十四生。更分別生有與中有,則為二十八生。以七之數等,故謂為七生。猶言七葉樹七處善。問第六識相應俱生之煩惱,自無始即在一切有情身中,潤生無窮,何限七生耶?答曰:是惟謂入於聖位而俱生之煩惱勢力,非言以前,入於見道,則其身成就無漏之聖道,故俱生之煩惱,押於彼聖道。勢力僅限七生也。見了義燈一、俱舍光記八。
(術語)小乘四果之第二一來果也。梵名斯陀含Sakṛdāgāmin。
又一、習氣果,由宿世修習善惡之氣分,而今生感善惡之果也。如往昔修善,故今生善心強,往昔修惡,故今生惡心強。二、報果,依宿世善惡之因而感今生之苦樂感。前之習氣果為等流果,後之報果為異熟果。見阿毘曇論一。
(名數)佛最初所度之五比丘也。一憍陳如,二頞鞞,三跋提,四十力迦葉,五摩男拘利。出於法華玄義六下。詳見五比丘條。
又預流果之人,一來果之人,不還果之人,阿羅漢果之人,辟支佛之人。見大藏法數三十一。
(名數)涅槃經六舉如來使者,於末世弘經,人天依止者四人,謂之人四依:一具煩惱性之人(即三賢四善根),二須陀洹(即預流果),斯陀含(即一來果)之人,三阿那含(即不還果)之人,四阿羅漢之人。是內證雖為大乘之菩薩,而外現聲聞之相,傳法化人者也。其內證之涅槃配於大乘之位次,諸說不同。天親之涅槃論以初地為初依,六七地為二依,八九地為三依,第十地為四依。天台法華玄義五通地前為初依,初地至五地為二依,六七地為三依,八九十地為四依(是依別教),又五品六根為初依,十住為二依,十行十迴向為三依,十地等覺為四依(是依圓教),又慈恩彌勒上生經疏上以地前為初依,初地至六地為二依,七八九地為三依,第十地為四依。異說甚多。
(名數)如上所言,見惑者頓斷之,思惑者漸斷之。漸斷之者聲聞乘為鈍根故,分十惑為九地之九品而分斷之也。九地者欲界五趣地為一,於此加色界之四禪地與無色界之四空處而為九地也,九品者此各地之思惑,為上上品、上中品、上下品,乃至下上品、下中品、下下品之九品。故為八十一品。既斷見惑之聖者為預流果,更進而斷初地之一品乃至五品為一來向,斷六品已,為一來果。以有下三品之欲惑,尚一往來於人天故也。次後方斷下三品之惑為不還向,既斷已,謂之不還果,以不再還生於欲界故也。次後漸斷上二界八地之七十二品為阿羅漢向,正斷終,為阿羅漢果。阿羅漢者譯曰不生,以既斷盡八十一品之思惑不再受生於三界故也。見俱舍論十二。
(名數)見思惑條。
(名數)大藏一覽三引指要錄曰:注出般若名相八十餘科,庶發披閱者智智爾:
一、五蘊,二、六根,三、六塵,四、六識,五、六觸,六、六緣所生,七、四緣,八、六大,九、十二因緣,十、六度,
十一、我者,十二、生者,十三、壽者,十四、命者,十五、有情者,十六、養育者,十七、眾數者,十八、作者,十九、使作者,二十、起者,
二十一、使起者,二十二、受者,二十三、使受者、二十四,見者,二十五、知者,二十六、二十空,二十七、四諦,二十八、真如,二十九、法界,三十、法性,
三十一、不虛妄性,三十二、不變易性,三十三、平等性,三十四、離生性,三十五、法定,三十六、法住,三十七、實際,三十八、虛空界,三十九、不思議界,四十、四靜慮,
四十一、四無量,四十二、四無色定,四十三、八解脫,四十四、八勝處,四十五、九次第定,四十六、四念處,四十七、四正勤,四十八,十徧處,四十九、四神足,五十、五根,
五十一、五力,五十二、七覺支,五十三、八聖道支,五十四、空解脫門,五十五、無相解脫門,五十六、無願解脫門,五十七、菩薩十地,五十八、五眼,五十九、六通,六十、十力,
六十一、四無畏,六十二、四無礙解,六十三、大慈,六十四、大悲,六十五、大喜,六十六、大捨,六十七、十八不共法,六十八、無忘失法,六十九、恒住捨性,七十、一切智,
七十一、道相智,七十二、一切相智,七十三、一切陀羅尼門,七十四、一切三摩地門,七十五、預流果,七十六、一來果,七十七、不還果,七十八、阿羅漢果,七十九、獨覺菩提,八十、一切菩薩摩訶薩行(自覺覺他),
八十一、諸佛無上正等菩提(因圓果滿)。
(名數)聲聞緣覺菩薩三乘所共之十地,謂之共十地。大品般若經所說,天台以之為通教之位次:一乾慧地,三乘之人,初居外凡之位時,未得真空之理水,觀慧乾涸之位。二性地,三乘之人,進內凡之位,於真空法性之理,頗有解悟之心時。三八人地,人者忍也,三乘之人,欲斷三界之見惑,於預流向起八忍智之位。四見地,三乘之人,見四諦真空之理,已斷三界見惑之位,聲聞乘謂之預流果。五薄地,三乘之人,斷欲界上六品之修惑,欲惑稍薄之位,即聲聞乘之一來果。六離欲地,三乘之人,斷欲界下三品之修惑,畢竟離欲惑之位,即聲聞乘之不還果。七已辦地,三乘之人,斷盡上二界之修惑,更無所斷,所作已辦成之位,即聲聞乘之阿羅漢果,而彼乘止於此。八辟支佛地,是緣覺乘極果,觀智銳利,不啻斷煩惱之體,更進而侵害其習氣一分之位。九菩薩地,三祇之間,修福研慧,將得一切種智,斷煩惱之習氣,如僅餘少灰之位。十佛地,大功德之力資利智慧得一念相應之慧,觀真諦究竟,煩惱習氣亦復究竟,如劫火燒木,無復餘灰之位。見大乘義章十四,四教儀集注下。
(名數)有三說:(一)成實論之說。於見道前立二人,一隨信行,二隨法行。是鈍利之二根也。大果經中,見道前分為二,與此同。是俱舍七聖中之前二也。三無相行。前二人入於見道,空觀相續而無相之間在者,(本宗如俱舍宗不別觀四諦之行相),此三為須陀洹行(新作向),四須陀洹果,五斯陀含行,六斯陀含果,七阿那含行。又加十一不還為十八有學。見大乘義章十一。(二)中阿含福田經。於見諦上阿那含果立十八有學:一信行,二法行,三信解,四見到,五自證,六家家,七一種(新作一間),此二者俱舍七聖中之第三第四也。八須陀洹向,九須陀洹果,十斯陀含向,十一斯陀含果,十二阿那含向,十三阿那含果,此六者即三向三果也,於此再加五種不還而為十八。(三)俱舍家之說。正理論六十五,舉佛說而列次十八有學,九無學,前之九者同於福田經,以隨信隨法之二行為須陀洹向,中即見諦上之差別,相異者,福田經加身證不迷,除阿羅漢向,俱舍反之。俱舍除身證者,以彼所得之滅盡定為有漏法故也。論曰:「謂世尊告給孤獨言:長者當知,福田有二:一者有學,二者無學。有學十八,何等名為有學十八?謂預流向、預流果、一來向、一來果、不還向、不還果、阿羅漢向、隨信行、隨法行、信解、見至、家家、一間、中、生、有行、無行、上流,是名十八。」
(名數)見有學條。
(術語)大乘同性經下於四乘各說十地:(一)聲聞乘十地:一、受三歸地,初受三歸戒之位也。二、信地,信根成就之位也。三、信法地,信四諦理之位也。四、內凡夫地,修五停心觀等之位也。五、學信戒地,三學成就之位也。六、八人地,見道之位也。七、須陀洹地,預流果之位也。八、斯陀含地,一來果之位也。九、阿那含果,不還果也。十、阿羅漢地,無學果也。(二)緣覺乘十地:一、苦行具足地,修戒行之位也。二、自覺深甚十二因緣地,修十二因緣觀法之位也。三、覺了四聖諦地,修四諦觀之位也。四、甚深利智地,生甚深無相智之位也。五、九聖道地,修八聖道之位也。六、覺了法界虛空界眾生界地,覺了此三法界之位也。七、證寂滅地,見道之位也。八、六通地,得六神通之位也。九、徹和密地,證無學果之位也。十、習氣漸薄地,侵害習氣之位也。(三)菩薩乘十地,與以上大乘菩薩十地同。(四)佛乘十地:一、甚深難知廣明智慧地,除細習氣,於諸法得自在也。二、清淨自分成嚴不思議明德地,轉正法輪顯深義自在也。三、善明日幢實相海藏地,開說三乘差別之法自在也。四、精妙金光功諸神通智德地,說八萬法降四魔自在也。五、大輪威藏明德地,摧異邪法,伏惡行自在也。六、虛空內清淨無垢炎光開相地,現六神通,示無常事自在也。七、廣勝法界藏明界地,為諸菩薩顯菩提自在也。八、普覺智藏能淨無垢邊無礙智通地,為諸菩薩授記別自在也。九、無邊德莊嚴回向能照明地,為諸菩薩現方便自在也。十、毘盧舍那智海藏地,為諸菩薩能說法自在也。天台以此四地配於四教。問佛地有十地,豈非於果佛不平等乎?答:此經之意從佛德之別而論十地,非言初地為劣乃至第十地勝於前佛,是皆諸佛之境界,非諸菩薩二乘之所行,故經曰:佛有十地一切菩薩及聲聞辟支佛等所不能行云云。出探要記七。
(名數)聲聞乘聖果之差別也,舊譯家以梵名,謂為須陀洹果Srotāpanna phala,巴Sotāpanna phala,斯陀含果Sakrdāgāmi,阿那含果Angāmi-,阿羅漢果Arahat-,新譯家以前三果翻名為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阿羅漢果仍其舊。一須陀洹果,舊作入流,逆流。入流預流,同一之義。謂去凡夫初入聖道之法流也,逆流者,謂入聖位逆生死之暴流也。申言之,即三界見惑斷盡之位也。二斯陀含果,譯云一來。斷欲界九地思惑(新曰修惑)中前六品,尚餘後三品者也。為其後三品之思惑,尚當於欲界之人間與天界(六欲天),受生一度,故曰一來,一來者一度往來之義也。三阿那含果,舊譯不來,新云不還,斷盡欲惑後三品之殘餘,不再還來欲界之位也。爾後受生則必為色界無色界。四阿羅漢果,譯作殺賊,應供,不生。上至非想處一切思惑斷盡之聲聞乘極果也。以其斷盡一切見思二惑,故謂之殺賊,既得極果應受人天之供養,故曰應供,一世之果報盡,故永入涅槃,不再來生三界,故謂之不生。
又一黃藍花沙門,須陀洹之聖者也。二芬陀利花沙門,斯阿含果之聖者也。三柔軟沙門,阿那含之聖者也。四柔軟中柔軟沙門,阿羅漢果也。見增一阿含二十。
(術語)小乘四果中之第二果,謂一來果也。
(術語)聲聞乘有四果,從初果順次證阿羅漢果,謂之次第證,超越此前果而證後果,謂之超越證。就超越證而論,諸說不同。俱舍論僅有從凡夫直證第二果者與從凡夫直證第三果者二種,是曰超前二果。唯識論更許超中二果,一旦證初果後,超中間之二果三果,直證第四果也。天台一家更許超前三果。因立四種:一、本斷超,本在凡夫外道以有漏之六行觀斷欲界思惑之六品者,入見道於第十六心斷見惑已時,超預流果一來果之二(所謂超前二果),直證第三不還果者。二、小超,聖弟子於見道之第十六心證預流果了,更修無漏道,斷三界之思惑,或一時斷欲界之九品者,超第二果而證第三不還果,或一時斷下八地(除有頂地)之惑者,超中間第二果第三果直為阿羅漢向,若一時斷盡上九地之惑者,直證阿羅漢果。三、大超,如佛在世之凡夫外道聞佛善來比丘之言,直證阿羅漢果者,是名超前三果。四、大大超,小乘菩薩,於三十四心斷一切之煩惱而成佛果者,是唯台家之義立也。
(術語)二十七賢聖之一。於前生得預流果一來果後,轉身而為今生得不還果之聖者。此人不入色,無色界。直即般涅槃。
(術語)梵名斯陀含Sakṛdāgāmin,譯曰一來果或頻來果。聲聞四果中之第二果也。一來者,欲界之人與天一往來之義也。玄應師云:頻當為頓之誤,頓即一之義也。玄應音義三曰:「頻來言斯陀含也,此云一往來。頻字應誤也,字宜作頓。」
又作斯陀含果(sakadāgāmi-phala)(巴)、一來果,譯為一來,謂當於欲界之天上人間,各受生一次。一來者,三結盡,貪、恚、癡薄,得斯陀含。參閱巴利本(A. vol. 1, p. 231)。
斯陀含(sakadāgāmin)(巴),又譯「一來」,即尚未斷除欲界九品修惑中之後三品,故須一度生天界又再來人間受生一次,而後可得涅槃之果位。
斯陀含(sakadāgāmin)(巴),譯為一來,即尚未斷除欲界九品修惑中之後三品,故須一度生天界又再來人間受生一次,而後可得涅槃之果位。
斯陀含(sakadāgāmin)(巴),譯為一來果,入此位者,三結斷盡,貪瞋癡薄,死後生於天界,一來人間,便可證悟,故稱一來果。
四雙八輩(cattāri purisa-yugāni attha purisa-puggalā)(巴),即指四向四果之聖眾。四雙:預流「向」及預流「果」為一雙,如是一來、不還、阿羅漢各一雙。八輩:預流向、預流果、一來向、一來果、不還向、不還果、阿羅漢向、阿羅漢果。佛世時,教團即四雙八輩之集合,故四雙八輩亦 指教團之賢聖眾。
四雙八輩(cattāri-purisa-yugāni attha purisa-puggalā)(巴),又作 四向四果。為聲聞進修之四項次第和四種果位。向、果為一雙,共四雙,即八輩。八輩指預流向(須陀洹向)、預流果(須陀洹果)、一來向(斯陀含向)、一來果(斯陀含果)、不還向(阿那含向)、不還果(阿那含果)、阿羅漢向、阿羅漢果。參閱增一阿含地主品第一九五經(佛光二‧四四九)。
巴利本作 Cattāro ca patipannā, cattāro ca phale thitā(四向道者,四果住立者),指四雙八輩賢聖。四趣(cattāro patipannā)(巴),即四向:預流向、一來向、不還向、阿羅漢向;「四果」指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阿羅漢果。
又作斯陀含向(sakadāgāmi-magga)(巴),向一來果作證,彼受生處不一,或於天中三二家受生,或於人中三二家受生,而尚未得斯陀含果者。
即「一次往生」,指「證得一來果者」,參看「斯陀含果」。
又作「第二果、第二沙門果、一來果」,斷「身見、戒禁取、疑,貪、瞋、癡薄」者,最多再來人間受生一次後就證入涅槃。「斯陀含」(sakadāgāmi,義譯為「一來」),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回來一次」(once-returning),《長部29經》又稱之為「第二果」(dutiyaṃ phalaṃ)。
梵語 sakrdāgāmi-pratipannaka。又作斯陀含向。乃聲聞四向四果之一。斯陀含果又稱一來果,為聲聞四果之第二,係已入預流果,既已斷滅欲界六品之修惑,尚須自天上至人間受生一次方可般涅槃之聖人。一來向,則指趨向斯陀含果之因位,乃行將斷除欲界九品修惑中前六品之位。(參閱「四向四果」1683、「斯陀含」4978) p47
指欲界斷九品修惑有潤七生之作用。潤生,即煩惱滋潤業而生當來之果。大乘義章卷五本分別潤生之不同,謂有總、別二種。所謂總,乃前之三品潤四生,中三品共潤二生,下三品共潤一生;就別而言,上上品潤二生,上中、上下各潤一生,中上品潤一生,中中、中下各潤半生(共為一生),下上品潤半生,下中、下下共潤半生。亦即:
依表可知,隨惑之強弱,潤生之勢力漸減;若斷前六品者為一來果(第二果),全斷九品者為不還果(第三果)。第六識相應俱生之煩惱,自無始即在有情身中潤生無窮,欲界僅限七生。乃因其入於聖位,其身成就無漏之聖道,故俱生煩惱受押於彼聖道,勢力僅限七生。〔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一、俱舍論光記卷八〕(參閱「九品惑」141) p141
謂四向四果之二十七種聖者。即前四向三果之十八有學,與後阿羅漢果之九無學,合稱二十七賢聖。此為成實論、中阿含福田經所說。成實論所說即:隨信行、隨法行、無相行、預流果、一來向、一來果、不還向、中般、生般、有行般、無行般、樂慧、樂定、轉世、現般、信解、見得、身證、退法相、守護相、死相、住相、可進相、不壞相、慧解脫相、俱解脫相、不退相。中阿含福田經所說即:信行、法行、信解、見到、身證、家家、一種、向須陀洹、得須陀洹、向斯陀含、得斯陀含、向阿那含、得阿那含、中般涅槃、生般涅槃、行般涅槃、無行般涅槃、上流色究竟、思法、昇進法、不動法、退法、不退法、護法、實住法、慧解脫、俱解脫。〔成實論賢聖品、四教義卷三〕 p169
(一)習氣果與報果。相當於等流果、異熟果。(一)由宿世所習善惡之氣分,而感於今世之果報,稱為習氣果,又作所依果。如往昔修善極強,今世善心則重;往昔作惡重,今世則惡心強。(二)由宿世善惡之因,酬感於今世苦樂之果報,稱為報果。如往昔作諸善業之因,今世得感富樂之果;往昔作惡之因,今世得感貧苦之果。〔俱舍釋論卷三、卷五、大明三藏法數卷六〕
(二)增上果與異熟果。(一)謂眼耳鼻舌身等五根皆為識之所依,根即增勝之意,故稱為增上果。又第六意識能引生眼等五識、第七識(分別識)之前念為後念之所依、第八識(藏識)為第七識之所依,故皆稱為增上果。(二)謂於異時成熟之果報,可分為二:(1)第八識,以此識能含藏一切諸法種子而成熟諸根識之果,故又稱真異熟。係前世之總報業報之於今世之果報。(2)由第八識內之種子所生起之諸根識,即前世之別報業報之於今世之果報,又稱異熟生。〔大明三藏法數卷六〕 (三)梵語 sakrdāgāmin。為聲聞四果之第二,即一來果,音譯作斯陀含。(參閱「斯陀含」4978) p201
乃指大藏一覽集卷三所錄之般若名相八十一科。此即:五蘊、六根、六塵、六識、六觸、六緣所生、四緣、六大、十二因緣、六度、我者、生者、壽者、命者、有情者、養育者、眾數者、作者、使作者、起者、使起者、受者、使受者、見者、知者、二十空、四諦、真如、法界、法性、不虛妄性、不變易性、平等性、離生性、法定、法住、實際、虛空界、不思議界、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定、八解脫、八勝處、九次第定、四念處、四正勤、十遍處、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支、空解脫門、無相解脫門、無願解脫門、菩薩十地、五眼、六通、十力、四無畏、四無礙解、大慈、大悲、大喜、大捨、十八不共法、無忘失法、恒住捨性、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一切陀羅尼門、一切三摩地門、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阿羅漢果、獨覺菩提、一切菩薩摩訶薩行(自覺覺他)、諸佛無上正等菩提(因圓果滿),共八十一科。 p267
指十八種有學之聖人。又作十八學人。即:隨信行、隨法行、信解、見至、身證、家家、一間、預流向、預流果、一來向、一來果、不還向、不還果、中般、生般、有行般、無行般、上流般。中阿含卷三十福田經即作此說,其中於「見道」之階段中,鈍根者為隨信行,又稱信行;利根者為隨法行,又稱法行。隨信行者入修道位稱為信解,隨法行者入修道位稱為見至,又稱見到或見得。不還果中得滅盡定者稱為身證。一來向中,斷欲界修惑之三品乃至四品者,稱為家家。不還向中,已斷七品乃至八品之惑,唯為第九品之惑間隔住果者,稱為一間,又稱一種、一種子。有學之三向三果,稱為預流向乃至不還果。七種不還中,色界生之五種聖者稱為中般乃至上流般。
大乘義章卷十七本以初之隨信、隨法、信解、見至四種統攝一切有學之人,謂餘者悉從此四種開出。然諸經論所舉互有差異,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五之本中,除去隨信、隨法,加極七返有、阿羅漢向。順正理論卷六十五除去身證加入阿羅漢向,所列順序初為四向三果,次揭隨信行、隨法行、信解、見至、家家、一間、中般乃至上流般,此為說一切有部所說。成實論卷一分別賢聖品,列舉隨信行、隨法行、隨無相行、須陀洹、行斯陀含、斯陀含、行阿那含、阿那含、中陰滅者、有生有滅者、有不行滅、有行滅者、有上行至阿迦尼吒滅者、有至無色處者、有轉世者、信解脫、見得、身證,為十八有學。〔大智度論卷二十二、俱舍論卷二十四〕(參閱「有學」2458) p351
一切眾生之種性分為十種。即:(一)凡夫性,指尚未求佛道之單純凡夫,乃起種種異見,受五趣別異之性,故新譯作異生。(二)信行性,指聞信善知識之教,如其教隨順修行者。此相當於三慧中聞、思二慧之位,七方便中五停心、別相念住、總相念住之位。(三)法行性,指不待善知識教,依佛所說之法而修行者。相當於三慧中之修慧,七方便中之後四善根位。(四)八忍性,即相當於見道十六心中前十五心之位者。因具八忍、七智,故稱八忍性。即起無漏智觀四諦,而空觀無間更無所凝滯。因觀四諦理,空四諦之相,又稱無相行。(五)須陀洹性,即為預流果,正當第十六心。以之初預入聖道之法流,故稱初果之聖者為預流。(六)斯陀含性,為一來果,指第二果之聖者。乃斷除欲界第六品修惑之位。因九品修惑中尚殘存三品,須來欲界受生一次,方得涅槃,故稱一來。(七)阿那含性,即不還果,第三果之聖者。已斷九品之修惑,不再返欲界,故稱不還。(八)阿羅漢性,斷盡一切思惑,一世之果報盡,永入涅槃不再來生三界,故又稱不生。(九)辟支佛性,即緣覺,斷盡習氣之聖者。以上為自調孤度之人,為缺乏利他之大悲者。(十)佛種性,可成二利圓滿佛果之種性。捨離與無上菩提心相違之前九性,入順應大菩提之佛種性,即得淨印三昧,以其淨故,勝一切之聲聞緣覺,而施光明與一切眾生,故以淨寶珠喻之。〔大方等大集經卷八、海意菩薩所問淨印法門經卷二、成實論卷一分別賢聖品、俱舍論卷二十三分別賢聖品〕 p489
梵語 anāgāmi-phala-pratipanna。又作阿那含向。為聲聞乘四向之一。向,趣向之義。聲聞四果之第二果為一來果,彼等一心趣向不還果,更加修行,而至斷滅欲界七、八品之修惑,稱為不還向。〔中阿含經卷三十福田經、大智度論卷二十二〕(參閱「四向四果」1683) p997
(一)佛陀最初度化之五比丘。據中本起經卷上所載,五比丘依次為拘鄰、拔提、摩男拘利、十力迦葉、頞陛。(參閱「五比丘」1071)
(二)指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阿羅漢果、辟支佛乘之聖者。〔大藏法數卷三十一〕 p1093
梵語 sajvrti,巴利語 sammuti。略稱世或俗,即世間通俗之義,與「勝義」相對。為施設安立虛妄假有之法。又「世」有隱覆真理、可毀壞之義;「俗」有顯現流世、顯現順於人情之義。世事,即俗法;舉凡三界之事法,皆具此二義。顯揚聖教論卷十六(大三一‧五五九上):「宣說我法用,皆名為世俗。」成唯識論卷一(大三一‧一中):「境依內識而假立,故唯世俗有。」此言我法等非真實有,唯隨世情而假設其名,故稱世俗。
顯揚聖教論卷六舉出三種安立之俗,即:(一)世間俗,如田、宅、瓶等物。(二)道理俗,如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三)證得俗,如預流果、一來果等四沙門果。成唯識論卷八亦舉出三種世俗:(一)假世俗,屬於遍計所執之妄有。(二)行世俗,屬於依他起性之假有。(三)顯了世俗,屬於圓成實性之實有。此外,諸論中每以有漏之心稱為世俗心;以緣世俗之境而生起之有漏智,稱為世俗智;以世俗智斷除諸染,稱為世俗道。〔大毘婆沙論卷七十七、成唯識論卷九、俱舍論卷二十六〕(參閱「勝義」4865) p1516
為四向、四果之並稱。又作四向四得、四雙八輩、四果向,或稱八補特迦羅(巴 attha-puggalā dakkhineyyā)、八賢聖、八聖、八輩。為小乘佛教聲聞修道之階位。大毘婆沙論及俱舍論卷二十三、卷二十四賢聖品中均有詳細解說。
(一)預流(梵 srota-āpanna,巴 sotāpanna),音譯為須陀洹。分為預流向、預流果二種:(1)預流向(梵 srotāpatti-pratipannaka,巴 sotāpatti-patipannaka),即指入見道時,初見四聖諦之理,得無漏清淨智慧眼(又作清淨法眼、淨法眼、法眼淨)之階位。又因其直至預流果,不墮於三惡趣,故又稱無退墮法。但因此位之聖者尚未證入其果位,故不稱果,而稱為向,蓋取其趣向於初果之義。(2)預流果(梵 srotāpanna,巴 sotāpanna),又稱初果,指斷盡三界之見惑(八十八使),預入聖道之法流,以第十六心入無漏聖道(或聖者)之階位。十六見道位中之聖者,由其根之鈍利而分為:1.隨信行,指鈍根者,即自己不披閱教文,但信他人言說而得悟道者。2.隨法行,指利根者,由自己閱讀經典隨法而行。預流果聖者之輪迴生死,最長僅於人界與天界中各往返七度;此即言十四生間必證得阿羅漢果,絕無第八度再受生者,故稱為極七返有、極七返生。
(二)一來(梵 sakrd-āgāmin,巴 sakadāgāmin),音譯為斯陀含。分為一來向、一來果二種:(1)一來向(梵 sakrdāgāmi-pratipannaka,巴 sakadāgāmi-patipannaka),即指已斷除欲界九品修惑中之前六品者;因此位之聖者尚未斷除後三品之修惑,故一度生於天界再來人間而入般涅槃,故稱為一來。然因此位之聖者尚未證入其果位,而僅趣向於第二果,故稱為一來向。(2)一來果(梵 sakrdāgāmi-phala,巴 sakadāgāmi-phala),即第二果,指已斷除欲界九品修惑中之前六品,並證入果位者。又於一來向之聖者中,斷除前三品或前四品者,稱為家家聖者,簡稱為家家。家家,即出一家而至另一家,例如從人間生於天界,又從天界生於人間。由欲界九品之修惑,遂須在欲界中生死七次,即在人、天中各受七生;故若斷除九品修惑中之前三品(上上、上中、上下)者,由其餘六品修惑而尚須受三大生(人、天各三生),此稱三生家家。若斷除前四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之修惑者,則由其餘五品修惑而須受二大生(人、天各二生),稱為二生家家。三生家家之中,「天三人三」或「人三天三」;二生家家之中,「天二人二」或「人二天二」之受生者,因其於人、天中之受生次數相等,故稱為等生家家。三生家家之中,「天三人二」或「人三天二」;二生家家之中,「天二人一」或「人二天一」之受生者,因其於人、天中之受生次數不同,故稱為不等生家家。其中於天界或人間悟得預流果之聖者,稱為家家聖者;於天界得阿羅漢果之聖者,則稱為天家家;於人間得阿羅漢果之聖者,則稱為人家家。
(三)不還(梵 anāgāmin,巴同),音譯為阿那含,簡稱為那含。分為不還向、不還果二種:(1)不還向(梵 anāgāmi-pratipannaka,巴 anāgāmi-patipannaka),即指已證得一來果之聖者,將斷除欲界九品修惑中之後三品,而即將證入不還果之階位;以其趣向於第三果,故稱不還向。不還向之中,若斷除欲界九品修惑中之七品或八品,尚餘一品或二品者,須於欲界之天界中受生一次,稱為一間;又作一生、一品惑,即間隔一生而證果之義;亦稱一種子,或稱一種。(2)不還果(梵 anāgāmi-phala,巴同),即第三果,指已斷盡欲界九品修惑中之後三品,而不再返至欲界受生之階位。因其不再返至欲界受生,故稱為不還。不還果又可分為五種,稱為五種不還,又作五種阿那含、五不還果、五種般。即:1.中般,指不還果之聖者死於欲界而生色界時,於色界之「中有」位而入般涅槃者。2.生般,聖者既生於色界,未久即能起道聖,斷除無色界之惑而入般涅槃者。3.有行般,生於色界,經過長時之加行勤修而入般涅槃者。4.無行般,生於色界,但未加行勤修,任運經久,方才斷除無色界之惑而入般涅槃者。5.上流般,先生於色界之初禪,漸次上生於色界餘天之中,最後至色究竟天或有頂天而入般涅槃者。上流般可分為樂慧、樂定二種。此二種之上流般又分全超般、半超般、遍沒般三種。全超般,指生於色界最下層之梵眾天,越過中間之十四天,而生於色界或無色界之最上天者。半超般,指超越中間之一天乃至十三天者。遍沒般,指不超過一天而遍受生於諸天者。上述之五種不還,再加上現般、無色般二種,則成為七種不還。此外,將中般別立三種,即速般、非速般、經久,加上生般、有行般、無行般,及上流般別立之全超般、半超般、遍沒般等,則成為九種不還。若僅別立上流般為三種,則合前四般而稱七善士趣。復次,入滅盡定,證得如涅槃寂靜樂之不還果者,稱為身證或身證不還。而斷除欲界九品修惑,獲不還果之聖者,再生起欲界之煩惱,而自不還果退墮者,則稱為離欲退。
(四)阿羅漢(梵 arhat,巴 arahant),意譯作應供、應、無學。分為阿羅漢向、阿羅漢果二種:(1)阿羅漢向(梵 arhat-pratipannaka,巴 arahatta-patipannaka),又作無學向,指已證得不還果之聖者,入於阿羅漢道,雖尚未證入其果位,但以其趣向於第四果,故稱阿羅漢向。(2)阿羅漢果(梵 arhat,巴 arahat),即第四果,又作極果、無學果。指已斷盡色界、無色界之一切見惑、修惑,而永入涅槃,不再有生死流轉之階位。證入阿羅漢果之聖者,超出三界,四智已經圓融無礙,已無法可學,故稱為無學。前面所述之四向三果,皆為得漏盡,以證入阿羅漢果,常樂以戒、定、慧三者為修學,故稱為有學。
此外,大乘莊嚴經論卷十二比照小乘聲聞四果之名稱,立有大乘四果(菩薩四果)之說。大乘四果即指十地中之初地、第八地、第十地以及佛地而言。〔雜阿含經卷三十六、中阿含經卷二、卷三十、增一阿含經卷三十六、卷三十七、卷三十九、羅什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七、大毘婆沙論卷四十六至卷五十四、大智度論卷三十二、瑜伽師地論卷二十六、成實論卷二、卷三、異部宗輪論、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六十一、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五本〕(參閱「七善士趣」109、「九種不還」154、「五種不還」1176) p1683
梵語 catvāri pratisaranāni。指四種依止之項目。依,依止、依憑之義。於經論中約分五類,即法四依、行四依、人四依、說四依、身土四依。
(一)法四依:修道者所依止之四種正法。又稱四依四不依。包含四依與四不依,即:(一)依法不依人(梵 dharma-pratisaranena bhavitavyaj na pudgala-pratisaranena),又作隨法不隨人、歸於法而不取人。謂修道者當以教法為依,不可以人為依。若其人雖為凡夫,或外道,而所說之理契合於正法,亦可信受奉行;反之,若其人雖現相好具足之佛身,而所說者不契合於正法,則自當捨離而不可以之為依止。(二)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梵 nītārtha-sūtra-pratisaranena bhavitavyaj na neyārtha-sūtra-pratisaranena),又作隨了義經不隨不了義經、歸於要經不迷惑。謂三藏中有了義經、不了義經,修道者當以明示中道實相義之決定了義經為依,不可以不了義經為依。(三)依義不依語(梵 artha-pratisaranena bhavitavyaj na vyañjana-pratisaranena),又作隨義不隨字、取義不取語。謂修道者當以中道第一義為依,不可以文字、語言之表現為依。(四)依智不依識(梵 jñāna-pratisaranena bhavitavyaj na vijñāna-pratisaranena),又作隨智不隨識、歸慧不取所識。謂修道者當以真智慧為依,不可以人間情識為依。〔南本大般涅槃經卷六、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九、大方便佛報恩經卷七、大智度論卷九、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五、大乘義章卷十一、釋門歸敬儀卷上〕
(二)行四依:修行者所依止之四種行法。又稱四依法。此四種行法,是入道之緣,為上根利器所依止,故稱行四依。又以能生聖道,為聖道之種子,故稱四聖種。即:(一)著糞掃衣。(二)常行乞食。(三)依樹下坐。(四)用陳腐藥。陳腐藥,又作腐尿藥,係指由排泄物製成之藥物,或將牛尿與大黃果埋入土中,待發酵後再食用,為比丘發病時所依用之藥物。或謂陳腐藥乃指人所捨棄不用之各類藥材。若依止此四者而修行,能令人安於不貪愛、無執著之生活。(參閱「四聖種」1787、「陳棄藥」4823)
(三)人四依:為眾生所信賴而堪於依止之四種人。又稱四依大士、四依菩薩。即:(一)出世凡夫,指具煩惱性之人(三賢四善根)。(二)須陀洹(預流果)、斯陀含(一來果)之人。(三)阿那含(不還果)之人。(四)阿羅漢之人。此四種人能利益世間、安樂人天,故能為眾生所依止。大乘諸師對四依菩薩與大乘修行階位之配列,有多種說法,如法華玄義卷五上載,五品、十信之人為初依,十住之人為二依,十行、十迴向之人為三依,十地、等覺之人為四依。又據涅槃論載,初歡喜地為初依,六地為二依,八地為三依,第十法雲地為四依。〔南本大般涅槃經卷六、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上一之一、大乘義章卷十一〕(參閱「四向四果」1683)
(四)說四依:佛說法之四依,即依於令入、相、對治、轉變等四種密意而說法。玄奘譯之攝大乘論本稱之為四秘密。(參閱「四祕密」1752)
(五)身土四依:佛身之四依,即:(一)色身依色相土,(二)色身依法性土,(三)法身依法性土,(四)法身依色相土。〔華嚴經疏卷十〕(參閱「身土四依」3016) p1702
指小乘聲聞修行所得之四種證果。其階段依次為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阿羅漢果。或僅指第四之阿羅漢果。此外,俱舍論卷六列舉之安立果、加行果、和合果、修習果等,亦稱四果。(參閱「四向四果」1683) p1713
據大乘同性經卷下載,聲聞乘、緣覺乘、菩薩乘、佛乘等四乘各有十地,總稱四乘十地。(一)聲聞乘十地:(1)受三歸地,指初受三歸戒之位。(2)信地,指信根成就之位。(3)信法地,指信四諦理之位。(4)內凡夫地,指修五停心觀等位。(5)學信戒地,指三學成就之位。(6)八人地,指見道之位。(7)須陀洹地,指預流果之位。(8)斯陀含地,指一來果之位。(9)阿那含地,即不還果。(10)阿羅漢地,即無學果。
(二)緣覺(辟支佛)乘十地:(1)昔行具足地,指修戒行之位。(2)自覺甚深十二因緣地,指修十二因緣觀法之位。(3)覺了四聖諦地,指修四諦觀之位。(4)甚深利智地,指生甚深無相智之位。(5)八聖道地,指修八聖道之位。(6)覺了法界虛空界眾生界地,指覺了此三法界之位。(7)證寂滅地,指見道之位。(8)六通地,指得六神通之位。(9)徹祕密地,指證無學果之位。(10)習氣漸薄地,指斷除習氣之至漸次微薄之位。
(三)菩薩乘十地:(1)歡喜地,謂菩薩既修滿初阿僧祇劫之行,初得聖性,破除見惑,證得人、法二空之理,生大歡喜,菩薩於此位成就布施波羅蜜。(2)離垢地,即成就戒波羅蜜,斷除修惑,滌除毀犯之垢使身清淨。(3)發光地,即成就忍辱波羅蜜,斷除修惑,得諦察法忍,智慧顯發。(4)焰慧地,即成就精進波羅蜜,斷除修惑,使慧性熾盛。(5)極難勝地,即成就禪定波羅蜜,斷除修惑,令真俗二智之行相互違者合而相應。(6)現前地,即成就慧波羅蜜,斷除修惑,發最勝智,使現前無染淨之別。(7)遠行地,即成就方便波羅蜜,發大悲心,亦斷除修惑,遠離二乘之自度。此位即修成第二阿僧祇劫之行。(8)不動地,即成就願波羅蜜,斷除修惑,作無相觀,任運無功用相續。(9)善慧地,即成就力波羅蜜,斷除修惑,具足十力,於一切處了知可度不可度而能說法。(10)法雲地,即成就智波羅蜜,亦斷除修惑,具足無邊功德,出生無邊功德水,如大雲覆虛空能出清淨之眾水。
(四)佛乘十地:(1)甚深難知廣明智慧地,謂斷除細習氣,於諸法得自在。(2)清淨身分威嚴不思議明德地,謂能自在轉正法輪而開顯深義。(3)善明月幢寶相海藏地,謂能自在開說三乘差別之法。(4)精妙金光功德神通智德地,謂能自在說八萬法以降伏四魔。(5)火輪威藏明德地,謂能自在摧伏邪法惡行。(6)虛空內清淨無垢焰光開相地,謂能自在示現六神通以顯示無常事。(7)廣勝法界藏明界地,謂能自在為諸菩薩顯示菩提。(8)最淨普覺智藏能淨無垢遍無礙智通地,謂能自在為諸菩薩授記別。(9)無邊億莊嚴迴向能照明地,謂能自在為諸菩薩示現善方便。(10)毘盧遮那智海藏地,謂能自在為諸菩薩說法。〔證契大乘經卷下、華嚴經探玄記卷三、十住心論卷五、五教章通路記卷六〕(參閱「十地」419) p1743
(一)指聲聞、緣覺、菩薩、佛四聖。四聖乃十界中上四界之聖者,彼等已離煩惱,斷輪迴之苦。其餘迷於地獄等六道之眾生,則稱六凡。二者合稱六凡四聖。
(二)指聲聞四果,即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無學果(阿羅漢果)。(參閱「四向四果」1683)
(三)指禪宗禮佛時所請念之四尊,即阿彌陀佛、觀世音菩薩、大勢至菩薩、大海眾菩薩。〔禪林象器箋諷唱門〕
(四)指後秦時鳩摩羅什門下最優秀之四人,亦即道生、僧肇、道融、僧叡等。 p1785
(一)梵語 catvāri dhyānāni,巴利語 cattāri jhānāni。又作四禪定、四靜慮。指用以治惑、生諸功德之四種根本禪定。亦即指色界中之初禪、第二禪、第三禪、第四禪,故又稱色界定。禪,禪那(梵 dhyāna)之略稱;意譯作靜慮,即由寂靜,善能審慮,而如實了知之意,故四禪又稱四靜慮、四定靜慮。此四禪之體為「心一境性」,其用為「能審慮」,特點為已離欲界之感受,而與色界之觀想、感受相應。自初禪至第四禪,心理活動逐次發展,形成不同之精神世界。或謂自修證過程而言,前三禪乃方便之階梯,僅第四禪為真實之禪(真禪)。
四禪能攝尋、伺,喜、樂等諸靜慮支,為止(定)與觀(慧)並行者;以其最能審慮,故其義最勝。蓋四禪之差別,乃由所攝靜慮不同而分為四種。據俱舍論卷二十八、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九等所舉,將四禪總分為三類、十八支(十八禪支)。三類,即指對治支、利益支、自性支。十八支,則指初禪所攝之五支、二禪所攝之四支、三禪所攝之五支、四禪所攝之四支。如下表所示。「對治支」所列者,指能用以對治(斷除),及由對治所達到之心理活動或狀態;「利益支」,則係進入相應境界之主觀感受。如初禪雖已離欲界之惡不善法,而感受到脫離欲界之喜、樂,但仍有尋、伺的粗細分別之心理活動,尚須加以對治;至二禪時,尋、伺已斷滅,形成信根,稱為內等淨,由此所得之喜、樂,乃對此禪定自身之感受,故稱定生喜樂;三禪捨去二禪之喜、樂,住於非苦非樂之「行捨」境地,以正念、正知繼續修習而產生離喜妙樂;四禪捨三禪之妙樂,稱為捨清淨,唯念修養功德,稱為念清淨,由此得非苦非樂之感受。上述一切之活動及感受,均於心一境性之禪定狀態中進行,故稱之為「自性支」。
上記四種靜慮,以其自體而言,乃發起四無量心、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等諸功德之所依,故各皆稱為根本定(梵 maula-samādhi);對此而言,其加行(即入門前之準備階段)稱為近分定(梵 sāmantaka-samādhi)。然初禪之近分定亦稱為未至定(梵 anāgamya-samādhi),故四禪有一未至定、三近分定及四根本定。初禪之根本定仍有尋、伺之作用,故稱有尋有伺定。初禪之根本定與第二禪之近分定中間有中間定,稱為無尋唯伺定(無尋而僅存伺)。第二禪之近分定以上則總稱無尋無伺定。至於入第四禪時,因已脫離八災患(即尋、伺、苦、樂、憂、喜、出息、入息等八種能動亂禪定之災患),故稱第四禪為不動定。相對於此,四禪以下則稱有動定。
又色界之四禪天,乃修四禪者所生之處,此四禪稱為定靜慮;相對於此,彼諸天自然而得之四禪,稱為生靜慮。此外,據大智度論卷十七載,於佛陀弟子中,有一比丘雖以坐禪持戒而得四禪,然因生起增上慢,自稱「我已得四沙門果(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阿羅漢果)」,且謗罵世尊,命終遂墮地獄;以此因緣,被稱為四禪比丘。
蓋禪定通見於印度宗教史中,為各時代重要修行法之一。佛陀亦以禪定為最主要之行法,而於成道及涅槃之際,皆依四禪法而成之。又一般亦將此四禪與四無色定合稱為四禪八定。〔雜阿含經卷十七、長阿含卷八眾集經、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佛本行集經卷二十二、顯揚聖教論卷二、卷十九、集異門足論卷六、大毘婆沙論卷八十至卷八十六〕(參閱「四無色定」1772)
(二)依法界次第卷下之說,禪可分為世間禪與出世間禪兩種,出世間禪又有出世間與出世間上上禪兩種之別,前者乃聲聞、緣覺二乘之人所修之禪,後者為菩薩所修之禪。據法華經玄義卷四載,此二乘人所修之出世間禪可分為觀禪、練禪、薰禪、修禪等四種階段,亦稱為四禪。(參閱「觀練薰修」6971) p1843
即四向四果。聲聞依其修行之淺深而分四階之果位及其向道。即預流向、預流果、一來向、一來果、不還向、不還果、阿羅漢向、阿羅漢果等四對八種。向與果合則為四雙,分則為八輩。〔增一阿含經卷二、大集經卷十五虛空藏品、大智度論卷二十二、十住毘婆沙論卷一〕(參閱「四向四果」1683) p1849
指未離欲之人。即尚未斷欲界修惑者。反之,已離欲界修惑者,稱為已離欲者、已離欲人。未離欲者之中,唯斷盡欲界之見惑者,稱為未離欲聖者;即指已斷三界之見惑,而未斷欲界修惑之預流果、一來果之聖者。已離欲者有凡夫與聖者二種之別,前者為在凡夫位修有漏六行觀,已斷欲界之修惑者,其入於見道即成為不還向之聖者;後者於入見道以後斷欲界之修惑,成為不還果以上之聖者。 p1938
梵語 śaiksa,巴利語 sekha。又稱學人。即指為斷盡一切煩惱,而修學無漏之戒、定、慧,及擇滅之理者。亦即佛弟子雖能知見佛法,然尚有煩惱未斷,必須有待修行學習戒、定、慧等法,以斷盡煩惱,證得漏盡,以其尚有法可修學,故稱有學。在小乘之四向四果中,前四向三果之聖者為有學,惟證得阿羅漢果之聖者,以其無法可修學,故稱為無學。
有學共有十八類,稱為十八有學或十八學人,據中阿含卷三十福田經所舉,即:隨信行、隨法行、信解、見至、身證、家家、一間、預流向、預流果、一來向、一來果、不還向、不還果、中般、生般、有行般、無行般、上流般等十八類。此外,於成實論等經論中,尚有不同之分類。〔俱舍論卷二十四、成實論卷一、順正理論卷六十五、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五本〕(參閱「十八有學」351、「四向四果」1683、「無學」5138) p2458
又作次第斷。小乘聲聞之人,為證得阿羅漢果,而順序經四向四果之階位,稱為次第證。反之,未經四向之階位,超越初果乃至三果,而證得阿羅漢果者,稱為超越證、超越斷,略稱超證。在見道以前之凡夫位,由於修持有漏之六行觀,斷除欲界九品修惑之程度不同,而產生次第證與超越證之差異。
據俱舍論卷二十三、卷二十四載,已斷除欲界修惑前五品與未斷者同入於見道,稱為預流向;但斷至六、七、八品者,即成為一來向;斷至第九品以及色界、無色界(除有頂地之外)之修惑皆斷者,即為不還向;至見道終了之第十六心時(即入修道之際),分別證得一來果、不還果,此等聖者即稱為超越一來或超越不還。同時依其捨離欲界中貪等煩惱之程度,而有不同之稱,超越一來之聖者稱為倍離欲,超越不還之聖者稱為全離欲。所謂倍,即捨離欲貪倍於次第證者;全,則指完全捨離欲界之煩惱。〔俱舍論卷三、卷二十一〕(參閱「超越證」5284) p2465
梵語 darśana-mārga。又作見諦道、見諦。為修行之階位。與修道、無學道合稱為三道。即指以無漏智現觀四諦,見照其理之修行階位。見道以前者為凡夫,入見道以後則為聖者。其次,見道後更對具體之事相反覆加以修習之位,即是修道,與見道合稱有學道。相對於此,無學道又作無學位、無學果、無學地,意指既入究極之最高悟境,而達於已無所學之位。依小乘佛教,以修三賢、四善根等之準備修行(七方便)為始者,能生無漏智,而趨入見道。大乘則以初地為入見道,故稱菩薩之初地為見道,第二地以上為修道,至第十地與佛果方可稱無學道。密教以始生淨菩提心之位,稱為見道。以無漏智明白判斷道理者,稱為決擇(決斷簡擇),見道為決擇之一部分,故稱為決擇分。
又悟入涅槃之境界或欲達到涅槃之聖道皆是正性,故特稱見道為正性。又因所有之聖道皆令離煩惱,稱為離生,見道令離異生(凡夫)之生,故特稱見道為離生;是故見道又稱正性離生、正性決定(決定必趣涅槃之意)。見道所斷(又作見道斷、見所斷)之煩惱,略稱見惑;修道所斷(又作修道斷、修所斷)之煩惱,略稱修惑。
(一)在一切有部,現觀見道苦、集、滅、道四諦之無漏智有二種,即能斷見惑之無間道智與證斷四諦真理之解脫道智。以其所觀察之對象,復可分為八忍八智之十六心,即觀欲界苦諦所得之苦法智忍(無間道之智)、苦法智(解脫道之智),觀色界、無色界苦諦所得之苦類智忍、苦類智;觀欲界集諦所得之集法智忍、集法智,觀上二界集諦所得之集類智忍、集類智;觀欲界滅諦所得之滅法智忍、滅法智,觀上二界滅諦所得之滅類智忍、滅類智;觀欲界道諦所得之道法智忍、道法智,觀上二界道諦所得之道類智忍、道類智。以此十六心(剎那)現觀諦理,稱為聖諦現觀。其中以前十五心屬於見道,特稱見道十五心;道類智已一度觀遍四諦法,故屬於修道之範圍(如表)。對於三界九地之修惑,修道各分上上品、上中品,乃至下下品等九品,合為八十一品,乃指斷修惑之修道過程。對於次第證者而言,見道為預流向,故於第十六心(道類智)證初果(預流果);然對異生位(凡夫位)之超越證者而言,彼等以世俗智修有漏之六行觀,業已斷除修惑之一部分,故應其程度可於第十六心證得初果、第二果(一來果),或第三果(不還果)。修道,則指以上之果位乃至阿羅漢向之間之階段。
無學道,即證得阿羅漢果位,依其能力根機之高低,可分退法乃至不退法等七種阿羅漢,此外再加獨覺、佛,或慧解脫、俱解脫二者,稱為九無學。再者,無學之人可完成無學正見乃至無學正定等八聖道,以及無學解脫、無學正智等十種無漏法(十無學支)。又鈍根者於見道稱為隨信行,於修道稱為信解,於無學道稱為時解脫;利根者於見道、修道、無學道則分別稱為隨法行、見至、不時解脫。
(二)經量部或成實論,以八忍八智之十六心全屬見道,故主張十六心見道(又作十六心見諦)之說。而犢子部認為每一諦皆具有法智、法忍、類智三心,故主張十二心見道之說,至於第十三心,則指最後之道類智於前剎那再續起者,或於一剎那之際,再觀所有四諦之心,故第十三心以後為修道。此外,大眾部立頓現觀之說,即於一剎那間遍觀四諦,或立一時頓現觀說,先總括而觀,其次詳觀,故生二剎那之悟境;相對於此,有部說漸現觀。
(三)唯識宗分見道為真見道、相見道二種。真見道證唯識理,可引生根本無分別智,證悟真如之理,為斷煩惱障、所知障之分別隨眠煩惱之位。以上謂一心真見道說(又作頓證頓斷說),以此為正義。相見道證唯識相,為於真見道後生後得無分別智,再觀真如理之位,分為三心相見道與十六心相見道二種。三心相見道,即作三心,觀非安立諦(觀二空真如,非觀四諦差別)之境,即:(1)觀察自己之肉體,體證我空。(2)體證法空,證諸法皆無實體。(3)觀察自他之所有有情及一切物,而體悟我空與法空之理。十六心相見道,即作十六心,觀安立諦(觀四諦之別相)之境。三心相見道含攝於真見道,故稱三心真見道說(又作漸證漸斷說)。見道行人已斷見惑,得無分別智,然仍殘留餘障,故須於修道位再經數度修習無分別智,依序斷除十重障,以至於第十金剛無間道斷盡煩惱障與所知障之種子,而證得無學果。以上三道若配合五位,則見道當配於通達位,修道當配於修習位,無學道當配於究竟位。〔俱舍論卷二十三、大毘婆沙論卷三、卷五十四、卷七十五、成實論卷一、卷十五、雜阿毘曇心論卷五、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七十三、成唯識論卷六、卷九、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顯揚聖教論卷十七、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九、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末〕(參閱「三道」644、「四向四果」1683、「有學 」2458、「見惑」2997、「阿羅漢」3692) p3001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一來向
小乘聖者的階位之一。又稱為一來果向。指在證入聲聞四果第二位一來果之前的階位。以其趣向「一來果」而即將證入,故云「一來向」。即初果聖者斷欲界九品修惑中之一品乃至五品惑者。就次第證而言,若於見道已前斷欲界六、七、八品之惑者,則將見道十五心位名為一來向。《法蘊足論》卷三云(大正26‧463c)︰
「一來向者,已得無間道,能證一來果。謂此無間證一來果,彼於欲界貪欲瞋恚,由世間道,或先已斷多分品類,於四聖諦,先未現觀,今修現觀,或住預流果已,能進求一來果證,名一來向。」
「有學」意指尚須再作修學始能證入涅槃境界,為阿羅漢之「無學」(所作已辦,不須再作修學)之對稱。「十八有學」,指十八種在「有學」位上的修行者。亦即在小乘有學位,為斷惑而修無漏三學的十八種聖人。又稱十八學人。《中阿含經》卷三十〈福田經〉中,列出信行、法行、信解脫、見到、身證、家家、一種、向須陀洹、得須陀洹、向斯陀含、得斯陀含、向阿那含、得阿那含、中般涅槃、生般涅槃、行般涅槃、無行般涅槃、上流色究竟等十八有學。然《順正理論》卷六十五則略去身證而加入阿羅漢向,所列順序及譯名皆不同,即預流向、預流果、一來向、一來果、不還向、不還果、阿羅漢向、隨信行、隨法行、信解、見至、家家、一間、中般、生般、有行般、無行般、上流。茲依該論所列,略釋如次︰
(1)預流向(向須陀洹,srotāpatti-phala-pra-tipannaka )︰乃趣向預流果的因位,指見道的前十五心。
(2)預流果(得須陀洹,srotāpanna)︰指進入第十六心者,「預」是入的意思,即謂開悟入無漏聖道之流,此是最初之果位,故有此名,此位以下則稱修道。
(3)一來向(向斯陀含,sakṛdāgami-phala-pratipannaka)︰乃趣向一來果之位,即斷欲界一品乃至五品者。
(4)一來果(得斯陀含,sakṛdāgamin)︰即斷欲界第六品之惑,往來欲界人天一次就能般涅槃者。
(5)不還向(向阿那含,canāgāmi-phala-pra-tipannaka)︰即斷欲界七、八品之惑,趣向不還果之位者。
(6)不還果(得阿那含,anāgāmin)︰即斷盡欲界九品不再還生於欲界者。
(7)阿羅漢向(arhatta-phala-pratipannaka)︰即斷色界初禪第一品之惑乃至無色界有頂第八品之惑者,趣向阿羅漢位。
(8)隨信行(信行,śraddhānusārin)、(9)隨法行(法行,dharmānusārin)︰皆指見道者,但依其根之利鈍而有不同名稱。隨信行指於加行位信他人言教而修行的鈍根者;隨法行是指自己披閱經典等,隨教法而修行的利根者。
(10)信解(信解脫,śraddhādhimuktā)、(11)見至(見到,dṛiṣṭiprāta)︰皆指入修道位者,由於根的利鈍而作分別。信解是指由隨信行入此位者,謂由信而顯勝解之相;見至是指由隨法行入此位者,謂以自己的智見證得法理。
(12)家家(kulaṅkula)︰是一來向中的一類,即斷欲界的修惑三品或四品者。斷三品者命絕後在人天受三生,斷四品者在人天受二生,因重複受生於人天故云家家。
(13)一間(一種,ekaīcika)︰即不還向中的一類,斷欲界七、八品之惑,命終後受生為欲界的人或天界一次之後始證入涅槃者。因與般涅槃間隔一生,故云一間。所謂「一種」應是誤譯。
(14)中般(antarā-pari-nirvāyin)、(15)生般(upapadya-p.)、(16)有行般(行般,sabhisa-ṃskāra-p.)、(17)無行般(anabhisaṃskāra-p.)及(18)上流(ūr-dhva-srotas)︰都是七種不還果之一。中般是指受生於色界中有而般涅槃者;生般是受生後不久而般涅槃者;有行般,即受生於色界後由於長期的加行力而入涅槃者;無行般即受生於色界後懈怠,經長久後始入涅槃者;上流是上行之意,即受生色、無色的上天,至色究竟或有頂天而般涅槃者。
又,《中阿含經》所舉的身證(kaya-sa-kkhi)為不還果中的一種,指證得滅盡定者。此身證位,或謂之為十八有學之一,或謂其為非有學位。《俱舍論》卷二十四嘗論云(大正29‧126a)︰「契經說有十八有學,何緣於中不說身證﹖依因無故。何謂依因﹖謂諸無漏三學及果依彼差別立有學故。滅定非學亦非學果,故不約成彼說有學差別。」《成實論》卷一〈分別賢聖品〉亦舉十八有學,但所說與上述不同,即於行須陀洹(預流向)立隨信行、隨法行、隨無相行三者,加上須陀洹(預流果)、行斯陀含(一來向)、斯陀含(一來果)、行阿那含(不還向)共有七,再加上將阿那含(不還果)分為中陰滅(中般)、生有滅(生般)、不行滅(無行般)、行滅(有行般),上行至阿迦尼吒滅(上流色究竟)、至無色處、轉世、現滅等八種,則有十五,再加上信解脫(信解)、見得(見至)、身證三者,共十八。
其中,隨信行、隨法行、隨無相行與有部說法完全不同。謂隨信行是彼七方便中的三賢位,即聞信知識教語隨而行之的聞思慧位。隨法行相當於四善根位,乃隨佛所說之法而行的修慧位。無相行即見道位,起無漏正智、觀四諦真理、空四諦相,故名。不還果中的「上行至阿迦尼吒滅」與「至無色處」二者,一是樂慧,一是樂定。樂慧者雜修無漏有漏定,次第上行而生於五淨居天,於阿迦尼吒天(色究竟天)般涅槃;樂定者無雜修,不生於五淨居天,從廣果天生於無色天,至有頂而般涅槃。轉世,是先世得預流果、一來果,不往色、無色界,轉生欲界內而般涅槃者。現滅,指不轉生而於現生般涅槃者。信解,指信解教法而修行者。見得,指以自己的智見而證得真理者。身證,指以不還果之身而證得滅盡定者。
另如《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卷六所述,大致與有部說法相同,但該論以隨信行、隨法行為方便位,不屬有學位,故予以刪除而代以身證與極七返有二位。此外,此十八有學與九無學合稱為二十七賢聖。
〔參考資料〕 《顯揚聖教論》卷三;《大智度論》卷二十二;《甘露味論》卷上;《大毗婆沙論》卷五十四;《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五(本);《唯識論了義燈》卷一(末);《俱舍論光記》卷二十四;《大明三藏法數》卷四十六;《俱舍論明思抄》卷二十四;《大乘義章》卷十七(本)。
指超脫生死輪迴之苦而成辦佛道。《長阿含》卷一〈大本經〉云(大正1‧9a)︰「讚歎出離,為最微妙清淨第一。」《護國經》云︰「我若在家永處輪迴,佛難值遇,以信出家,為求出離。」《發菩提心破諸魔經》卷上云(大正17‧897a)︰「若有眾生樂出離,應當發起菩提心。」以上所述,乃以出三界牢獄,離脫惑業之繫縛,名為出離。又,依《瑜伽師地論》卷七十所述,出離有二因緣,一為出離三惡趣,往人天善趣;一為出離輪迴生死,趣三菩提。此外,《華嚴五教章》卷三謂聲聞修道者有漸出離、頓出離之別,其文云(大正45‧492c)︰
「又進修道人有其二種︰(一)漸出離者,斷欲界九品中前六品,盡得一來果,斷九品盡得不還果;斷上二界,盡得阿羅漢果。(二)頓出離者,謂得初果已,即頓斷三界,漸除九品,即得阿羅漢果,更無餘果。」
此外,在經論中,「出離」一詞常與「出要」混用。如《十地經》卷二〈菩薩離垢地〉云(大正10‧543c)︰「是諸有情隨貪瞋癡因緣而轉,常以種種煩惱火焰之所燒爇,不復訪求出要方便。」又,《長阿含經》卷十六〈三明經〉云(大正1‧105b)︰「時婆悉咤白佛言︰此道彼道皆稱真正,皆得出要,至於梵天。」《摩訶止觀》卷七亦云(大正46‧94a)︰「眠不安席,食不甘哺,如救頭然,(中略)以求出要。」
◎附︰呂澂〈正覺與出離──佛學基本問題之一〉(摘錄自《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三)
我們在這裏提出了「正覺與出離」的一個題目來,是要分析、說明佛家對於人生趨向有怎樣的看法和主張。概括地講︰在全人類的社會問題未得徹底解決之前,人生的需求會時常跟環境不合而發生種種痛苦。一般人不能深刻地了解它的原因,只在表面求解決,結果是陷溺日深,痛苦亦絡繹不絕;其間即使偶然好轉,也不會長久。這樣下去,只是隨波逐流,一聽環境的安排。一個人如此,大多數人也如此;一時如此,乃至整個時代也如此。這種始終迴旋、起伏、不得著落的人生,佛家謂之「流轉」(佛家對於流轉的解釋,有時比較寬泛,這裏祇就人的本位而言)。要是人們真正找到了人生欠缺的原因,從根本上予以解決,這在形式上看來,對流轉的生活是取相反的趨勢,並還有破壞它、變革它的意義,所以謂之「還滅」。由此,佛家區別人生趨向為兩途︰一是流轉的,不合理的,不應當的;一是還滅的,合理的,應當的。所有人生行事,都可用這種標準來分為兩個系列。它的名目有種種︰流轉一系或名有漏,或名有垢等等;還滅一系或名無漏,或名無垢等等。從有漏等說,是染污的、不善的,繫屬於世間的(「世間」一詞是取它「應可破壞」的意義);從和它相對的無漏等說,是清淨的,純善的,出離世間的。佛家對於人生趨向的看法,著重無漏,所以歸結於出世。但它所出離的並不是整個的現實世界,而祇是屬於世間即所應破壞、變革的一切染污、不善成分。人生要走向這個趨向,有待於一種自覺,即所謂「發心」,明白了這趨向的合理、當為,有了覺悟之後,一切行為才可以歸向這一目的,成就這一目的。這就始終在覺悟的狀態中,最後到達最完善的地步──正覺。如此佛家講人生趨向以正覺為究竟,而成就正覺的則在於出離,因而我們便構成「正覺與出離」一命題來表示這樣的意義。
在佛家的學說裏,有兩個迥異的系統︰一是聲聞乘(小乘),一是菩薩乘(大乘)。聲聞乘著重他們所依據的「佛的言教」,言教由聞而得,所以重教即是重聞。他們絕對相信佛教,視為神聖,不可改動一毫。另一系統菩薩乘則著重行為。菩薩本是成就正覺的準備階段,所以他們主張以菩薩行為行,而對於佛說並不像聲聞乘那樣拘泥,卻帶有自由解釋的色彩。這兩個系統都由根本佛說開展出來,只是解釋的方式不同,因而影響到實踐的規範也不同。它們的流行雖有先後,聲聞乘學說且比較佔先,卻不是純由聲聞乘演變或發展而成菩薩乘。到後世來,聲聞菩薩兩乘的人曾發生過激烈爭論,互相是非,但仍共同承認兩乘的原來並存。
對於「正覺與出離」這一問題,聲聞乘的解釋不大正確,應該加以簡別。他們以為人生欠缺、痛苦的原因,即在人生的本質上。分析人生,因的方面是「業」「惑」,果的方面即是「苦」。要去掉苦果,應該斷業,滅惑,不使再生。但業是種種行為,惑是種種煩惱,業惑之生起,在人事上隨時隨地幾乎無法避免,要斷滅它們,很容易走向禁欲一途,企圖由隱遁的方式擺脫糾纏,而此種消極辦法又必然遠離社會而變成自私、自利。其結果雖不能說完全落空,但終非究竟解決。因為他們的出離世間竟是捨棄世間,本來要對人生有所改善,反而取消了人生,所以說它是不徹底、不究竟的。在印度,佛家以外的學派也很多帶著這樣傾向,一般人受著熏陶,對於聲聞乘的說法就很易予以接受,因而使它流行了很久。後來佛學傳到中國,儘管那時菩薩乘的勢力已極發展,主要的義學也都以菩薩乘為依據,但實際上仍離不掉聲聞乘的作風。這給與佛學的流行以很不好的影響,向來中國佛學受到外來的批評、攻擊,即是集中在這方面的。所以,我們現在要明白佛學對人生趨向的真正看法和主張,必須先揀除了聲聞乘的說法。
菩薩乘的學說,從佛滅度後六百年(西元第一世紀)開始抬頭,一直發展到佛滅度後一千三百年(西元第八世紀),在這七百年裏,雖也有些曲折變化,但對照聲聞乘來看,精神上仍是前後一貫的。這可舉幾點說︰第一,他們看人生問題,常就全面去解決,不像聲聞乘那樣但從自己或一小部分人出發。因此,他們也著重「業」,卻由自業推究到共業,以為即使業力不可轉,而由共業的相互增上,可以因勝掩劣,也可以增減、變化,這樣人們對於未來的境遇,就能有切實的把握。其次,他們也注意折伏煩惱,但以為煩惱從對他的關係而生,人生不能避開所對的一切而獨存,就得由煩惱中發生作用,終至於轉化煩惱為無煩惱。再次,對於苦,菩薩乘也一樣的厭棄,不過用全體的看法,由厭棄更進一層,產生了「悲心」。他們瞭解到自己感覺是苦而別人不覺,自己能解除痛苦而別人不能,即會有一種不忍的心情,以至有不容自己的感受,這就是悲心的開端。又次,菩薩乘對於現實世界並不逃避,而要從各方面去理解它的實際,以求踐行的實在。因此,他們對佛所說純由「依義不依語」的路子,活用語言文字所構成的概念(想),契合實際而發生真正的智慧,這樣得著概念與實際的統一認識。最後,菩薩乘的悲、智,都不是抽象的、廣泛的毫無區別,而是隨處和種姓思想聯繫著的。假使從社會的關係上看,這思想與階級制度是有交涉的。印度社會原有四種階級,佛家立說之始,便要打破這不平等的制度,而另外提出一種理想的種姓主張來。佛家以為真能破除階級的人生,一定要依靠佛說的那樣生活,構成那一類的群眾,才做得到。所以佛徒並不限於某一階級,而四姓(即階級)歸佛,如同四河入海,成為一味;他們都可稱沙門釋子,即是表示同屬於釋迦這一種姓的。菩薩乘因有這些特點──也可以說是和原來佛說極相符合的精神,對於「正覺與出離」一問題,就能追究到深處。像「常」「樂」「我」「淨」這些人生的基本要求,聲聞乘不能得其著落,便一概予以否定,而走上消極以至於斷滅的道路。菩薩乘則不然,硬要找到人生真正的常樂我淨,並從那上面見出由染趨淨的向上發展,而為人生另開闢一條新途徑出來。
菩薩乘裏的重要學說,起初有龍樹──提婆一系。他們依據《般若》、《寶積》等經典,由「法性本寂」這是從諸法實相不為煩惑所囂動變化而言,也可謂之「法性本淨」的看法立言,以為人們對於一切事物現象,如沒有真正智慧,就不會得其實在,由此發生顛倒分別、無益戲論(執著),而招致人生的無窮痛苦。但這種迷執可以從根本上解除,最重要的是體會一切事物現象實際和那些執著無干,並不像分別戲論那一回事,也就是沒有分別戲論所構畫的那樣實體,這謂之「無自性」,謂之「空」。在形式上,這無異把分別戲論給現象的染污去掉了,而見著它原來的寂靜面目,所以謂之「法性本寂」。他們用這樣的看法解釋一切,到了「正覺與出離」這一問題上,也把世間和出世(涅槃)統一起來,以為不是離開世間而有出世,卻是得著世間的實際,依著世間實際而踐行,謂之出世。這樣地看得世間和出世為一,我們曾經說它是「即世而出世」。
龍樹學系說世間的實際即是涅槃,所以按照實際而行就和道理相應,成為瑜伽行。但從人生全體來看,這種踐行雖趨向涅槃,卻是不住著於世間,也不住著於涅槃的。全體人生有一部分未曾清淨,就不算圓滿,自然不容住著;同時,它既趨向涅槃,和世間流轉相反,也是無由住著的。在這中間,會有逐漸轉變,逐漸將世間染污改向清淨,即是由駁雜而純粹,由部分而全體等等意義。只是這些都還含蓄著未能發揮出來,後來到了無著──世親一學系,方纔特加闡揚,而另創一格。無著世親並還運用了《阿毗達磨經》和《瑜伽師地論》的教典,這些都是「本母」「對法」體裁,並且用批判的態度來解釋佛說的。依據於此,他們便提出了好些新範疇來,像「瑜伽師地」的位次,「無住涅槃」的行、「轉依」的果等等。其中尤以「轉依」一個範疇,用作「解脫」的代替語,更能顯出解脫的積極意義。由此,他們對於「正覺與出離」一問題的解答是採取「轉世而出世」的說法的。但是,宇宙人生的範圍極大,要說轉依,又從何處下手﹖無著學系特別重視認識論,以為宇宙人生在踐行中都是所知的並且是應知的對象,而藉以證知的方便則為種種名想──概念。一切名想都須經過長久的時間,應用於無數次的經驗中,才會成功「世間極成」,即同一社會中人們的共同理解。這些不但是言傳的,並還是意會的;也就是不但表現於語言文字之上,並還存在於心思分別之中,所以在不解語的嬰兒啞子一樣有名想的認識。這樣推究到一切名想慣習究竟依存之處,他們便提出一種與生俱來而且相續不斷的意識狀態即「藏識」,稱之為「所知依」。說轉依,就在這上面著眼。這要由於人們認識的轉變,影響到行為,改革了客觀環境,而形成種種向上的、清淨的名想慣習,在所知依的藏識裏逐漸替代了陳腐的、染污的名想慣習。如此不絕地轉換,到了整個的認識、行為、環境都變化了,也就是染盡而淨滿了,那纔是轉依的歸宿。這樣的轉依,原是結合著內外、自他而成,在所知方面並不單限於物象,他人也概括於內的。另外,轉依的學說與種姓思想也有密切關係。無著學系建立五種姓,以三乘差別為骨幹。在聲聞乘,向來有一種僻見,硬想排斥菩薩乘於佛家之外,所以時唱「大乘非佛說」的論調。菩薩乘卻不然,他們取兼收並蓄的辦法,以為三乘雖有優劣,但同出於佛說,本可用大涵小的(這種主張最具體地表現於《瑜伽論》十七地的組織)。由此推究建立種姓的用意,應該是側重於後天的修養,即所謂「新熏」,要由以爭取「不定姓」人們的從小入大,並非將一切種姓都看成固定不變的。在這上面並還有它社會的意義。菩薩乘流行的開頭,便已打破了沙門出家生活的限制,而有種種職業者為其成員,這樣組織了一類社會關係。從另一方面看,也可說他們是對於人生改革最負責任感的一類人。無著學系後來發展到極端,不免帶了唯心的偏向,於是內部分化,一部分學者像陳那、法稱等,擺脫了藏識的說法,要另從世間共認的意識現象上來解決認識的問題。但是「轉世而出世」的主張未變,這是可以看成佛學上最後又最要的主張的。
從上面的敘述看來,佛家所提出的人生趨向問題,可說是全面的而且是接觸到人生本質的。人們生活在社會裏,應該最好的為自己、為他人而生,這就須明白人生的意義,並能自己掌握著未來的命運。但這在一般人很不易做到,而他們所得的只是種種糾紛、痛苦而已。癥結究何所在﹖又應該怎樣解決﹖這些問題,不拘時代,不拘地點,凡對人生有高度覺悟的人,隨在都能提了出來並想到解決辦法的。要是解決得合理,就會得著多數人的擁護、支持而暢行久遠。但因為時節因緣,他們表現得不一律,當然也不能強求其同的。在佛家,最初提出來解決人生趨向的方式,當時也可算是很適宜的。後來它發展了而有種種分歧、轉變,甚至於歪曲走樣,但從它的本質上說,重要而有進步意義的成分一向都是保留著的。因此,我們對於這一點,要好好地把它從各樣誤解裏區別出來。例如,有些人這樣說︰佛家所提到的人生問題只是種生死問題,著重在人們死後的解決,對於現實生活反而忽略了。此說實在是被惑於佛家後來夾雜了宗教成分(即相信靈魂不滅要求來世的慰藉等等)之談,並不正確。實際上,佛家根本反對靈魂變相的「我」,而對於當時婆羅門、沙門等的遺棄現實、寄託未來也是破斥不遺餘力的。又有些人說︰佛家對人生問題的解答是否定人生價值的;人有生即有苦,要免苦除非不生,他們不是信奉「諸行無常,是生滅法,以生滅故,彼寂為樂」這一個頌,以為金科玉律的麼﹖這種說法只理會到聲聞乘的見解,仍舊是不正確的。聲聞乘拘牽於文句、以為無常和苦連帶著,要消滅一切無常的有為法才達到涅槃的樂境,殊不知佛說那一個頌文,原意祇離開生滅法中和能生種種惑業的「欲取」相聯繫的「諸行」,並非一切行;即從那一類生滅法的寂靜來構成涅槃境界,也並非舉一切生滅現象皆空之。由此佛家的解決人生問題不能看作否定人生,而是改革人生的。另外還有些人說︰菩薩乘對於世間,表面上好像肯定它,但實際不外擴大追求解脫的範圍,不為一己而為一切人類,所以最後仍舊歸到否定上去的。這種看法,是認為菩薩乘所說人生歸宿的涅槃和聲聞乘完全相同,卻不知菩薩乘中涅槃的意義一開頭便改變了。最顯著之點,即在舉出涅槃的成分為三德──般若、法身和解脫。他們為著涅槃所作的、所行的,不祇是解除一切苦惱,並還要累積一切功德,這樣來構成法身境界。這要打通了自他的界限而就整個的人類社會來說,功德的積集正是為著人類長期間的打算,最後化除私我為大我,乃構成涅槃的法身。也就由於這樣的因緣,它會具足常樂我淨的特徵,符合於人生基本的要求。這豈是聲聞乘拘拘於一己利害的所能理會、所能解說﹖又豈是究竟歸於人生的否定﹖總之,我們要瞭解佛家如何解決人生歸趨的問題,必須撇開以上各種不正確的說法,才能得著它的真意。還可以附帶說幾句︰佛家在這一方面牽涉到世出世的問題,依著菩薩乘的踐行,是要投身於世間,滲透於世間,而求世間本質上的變革,並無脫離世間生活的說法;前面所提到的「轉世而出世」,正是這個意思。
〔參考資料〕 《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三;《顯揚聖教論》卷五;《俱舍論》卷十;《俱舍論光記》卷三、卷十;《法界次第初門》卷上;Genjun H. Sasaki《Linguistic Approach to Buddhist Thought》。
六百卷。唐‧玄奘譯。又名《大般若經》。收在《大正藏》第五、六、七冊。是說空、無相、無得等義的諸部般若集成的經典。
此經總有十六會,其最早形成的似是八千頌般若,即相當於此經第四會的《小品般若》。其梵本於後漢靈帝光和初(178)由天竺沙門竺佛朔齎來中國,次年與月支沙門支婁迦讖在洛陽共譯成十卷,名《般若道行品經》,通稱《道行般若經》。此為《大般若經》別行本傳入中國的開始。隨後三國時代吳‧支謙又將此本重譯成《大明度無極經》六卷,康僧會又別譯成《吳品經》五卷(今佚)。另有魏地沙門朱士行,以佛朔等所譯《道行般若》文義扞格、譯理不盡,遂西行至于闐求得梵書《二萬五千頌般若》九十章(品),遣其弟子送歸洛陽,由于闐沙門無羅叉於晉‧元康元年(291)在倉垣(今河南陳留縣境)譯成二十卷,名《放光般若經》,即相當於《大般若經》第二會的所謂《大品般若》。同時敦煌沙門竺法護也從西域得到此《大品般若》的另一個梵本,譯成《光讚經》十卷。東晉名僧支遁曾以此大小二品對比,並稱此外還有未傳入晉地的六十萬言的大本《般若》(大小品對比要抄序),是為當時漢地學者對於般若部類的初步了解。
其後姚秦‧鳩摩羅什在長安重譯出大、小品及新譯《金剛》等部般若,其弟子僧叡〈小品經序〉中即說《般若經》的梵本有十萬偈、大品、小品、六百偈本四種。隨著《濡首般若》(宋‧翔公譯)、《文殊般若》(梁‧曼陀羅仙譯)、《勝天王般若》(陳‧月婆首那譯)等陸續譯出,北魏‧菩提流支譯《金剛仙論》中,更總說有八部般若,即十萬偈、二萬五千偈、一萬八千偈、八千偈、四千偈、二千五百偈、六百偈、三百偈本八種。陳‧真諦、隋‧智顗、吉藏等皆同此說(但各本所配列的漢譯經名,諸師所說各有不同)。顯示這時對於般若部黨之說已續有擴展。及至唐‧玄奘於龍朔三年(663)在坊州玉華宮寺譯成全部《大般若經》十六會,共六百卷,不僅全譯出來傳說的八部《般若》,而且還譯出前所未聞的好幾部《般若》,大大超越了當時佛教界有關般若部類的知見範圍,而使學人震驚於這部大經文義的廣博。因而此經實為諸部《般若》總集大成的經典。
據《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所說︰當時玄奘曾由印度求得此經總二十萬頌的梵本三部回國,長安名德以前代所翻未曾完備,因請玄奘加以全譯。奘以唐京事務煩多,《般若》部帙巨大,須要在僻靜的地方專志宣譯。便請得唐朝廷許可,於顯慶四年(659)冬十月由長安移至坊州玉華宮寺,從翌年春正月一日開始翻譯此經,時諸大德以經文廣大,曾請仿照羅什的譯例,刪去繁重;玄奘心有未安,為求周詳,悉依梵本,不加省略;並於翻譯時,參照所齎來的三種梵本,文有疑誤,即詳加校定,殷勤省覆,審慎周詳。他的上首弟子大乘光、大乘欽、嘉尚等在場筆受。玄奘譯時每慮無常,經常勉勵諸人努力加勤,莫辭勞苦。至龍朔三年冬十月二十三日譯成為六百卷,分十六會。
其中,前代已有譯本而由奘加以重譯或改譯的有六會,即第二會舊有西晉‧無羅叉譯二十卷本《放光般若經》、竺法護譯十卷本《光讚經》、姚秦‧鳩摩羅什譯二十七卷本《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三種,而重譯為七十八卷。第四會舊有後漢‧支婁迦讖譯十卷本《道行般若經》、吳‧支謙譯六卷本《大明度經》,苻秦‧曇摩蜱共竺佛念譯五卷本《摩訶般若鈔經》、姚秦‧鳩摩羅什譯十卷本《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四種,而重譯為十八卷。第六會舊有陳‧月婆首那譯七卷本《勝天王般若波羅蜜經》一種,而改譯為八卷。第七會舊有梁‧曼陀羅仙譯二卷本《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僧伽婆羅譯一卷本《文殊師利所說般若波羅蜜經》二種,而重譯為二卷。第八會舊有宋‧翔公譯二卷本《濡首菩薩無上清淨分衛經》一種,而重譯為一卷。第九會舊有姚秦‧鳩摩羅什譯一卷本《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北魏‧菩提流支譯一卷本(同經)、陳‧真諦譯一卷本(同經)、隋‧笈多譯一卷本《金剛能斷般若波羅蜜經》四種,而重譯為一卷。
又前代未有譯本而由奘初譯出的有十會,即初會四百卷、第三會五十九卷、第五會十卷、第十會一卷、第十一至十六會二十二卷,合共初譯達四九二卷。特別是其中第一會梵本十三萬二千六百頌的譯出(見《法苑珠林》卷一百),滿足了此土學人由於從來的傳說中屢屢提出大部《般若》有十萬偈頌(見《大智度論》卷一百、《金剛仙論》卷一、僧叡〈小品經序〉、梁武帝〈注解大品經序〉、隋‧智顗《金剛般若經疏》、吉藏《大品經義疏》卷一、《歷代三寶紀》卷十二所載崛多三藏的傳說等)的想望,因而此經的譯出對於素重般若的中土大乘佛教具有甚大的意義。
此經在藏文譯典中,未有像漢譯本那樣徧合諸會《般若》為一整部的譯本,而只有各會各別的傳譯。現存藏譯本有失譯的《十萬頌般若》(相當於漢譯本初會),失譯(或智軍譯)的《二萬五千頌般若》(相當於漢譯本第二會),失譯(或智軍譯)的《一萬八千頌般若》(相當於漢譯本第三會),釋迦軍、智成、法性戒共譯的《八千頌般若》(相當於漢譯本第四會),失譯的《七百頌般若》(相當於漢譯本第七會),戒帝覺與智軍共譯的《金剛能斷般若經》(相當於漢譯本第九會),失譯的《百五十頌理趣般若》(相當於漢譯本第十會),勝友與智軍共譯的《五波羅蜜經)(相當於漢譯本第十一至十五會),戒帝覺、勝友、智軍共譯的《善勇猛問說般若經》(相當於漢譯本第十六會)等。
關於此經的梵本,現存有初會《十萬頌般若》(1902,部分刊出),第二會《二萬五千頌般若》(1934,部分刊出),第四會《八千頌般若》(1888),第七會《曼殊室利分》(1923),第十會《般若理趣分》、第九會《能斷金剛分》(1894),第十六會《般若波羅蜜多分》(1923)等。
此經的內容分十六會,前五會義同文異,均為所顯《般若》教義的全面敘述。其中初會四百卷文義最為詳廣,二會以下,順次簡略。
初會分七十九品。
(1)〈緣起品〉︰述佛在王舍城鷲峰山頂,放光照十方佛土,一切世界上首菩薩各以金色蓮花來獻,佛散花遍諸佛界,花台化佛說大般若,大眾歡喜,嘆未曾有。
(2)〈學觀品〉︰佛知大眾都來集會,對舍利子說般若波羅蜜的學、修,謂當圓滿三十七品、三解脫門乃至大慈悲喜捨等無量佛法,以無所得為方便,而無住無著。世出世法、有漏無漏、有為無為等皆不可得。如是菩薩智慧超勝二乘,為真福田。
(3)〈相應品〉︰又為舍利子說菩薩和一切法空相應,及和般若波羅蜜多相應,不著一切法有、空等,也不見有諸法和空相應等,如是菩薩不見有所修般若。
(4)〈轉生品〉︰說安住般若的菩薩轉生處所等,無量大苾芻眾聞已發心受記,又有無量有情發願往生十方淨土,也得受記。
(5)〈讚勝德品〉︰舍利子等同讚菩薩般若,佛加以印可。
(6)〈現舌相品〉︰佛現廣長舌相,放光照十方世界,十方菩薩和諸天來供養佛,無量有情得到受記。
(7)〈教誡教授品〉︰佛令善現為諸菩薩說般若的相應法。佛又為說菩薩、般若但是假名,不可得故;菩薩於一切法住無分別,能修六度等。又不著色等,乃至不著方便善巧,能著、所著、著處、著時皆不可得等。又就菩薩、般若、一切法不可得、一切法無所見等義和善現相問答、印證。
(8)〈勸學品〉︰善現向佛及舍利子說菩薩為成滿六度、遍知及修得一切佛法,當學般若等。
(9)〈無住品〉︰說於諸法無所住,也非不住,諸法因緣假合,皆不可說,應以性空觀一切法,於諸法無所取,而能成辦一切事業。
(10)〈般若行相品〉︰說菩薩於修行般若,觀察一切法無所有、不可得,由內空乃至無性自性空故。又般若及一切法離相,亦離自性,無所取,名於一切無所取著,三摩地,無得無為,名畢竟淨。
(11)〈譬喻品〉︰說一切法即幻,及善友攝受,以無所得為方便而勤修諸善等。
(12)〈菩薩品〉︰佛又為解說菩薩的句義,及善、非善、有記、無記等,並說菩薩於如是自相空法不應執著,應以無二為方便,覺一切法。
(13)〈摩訶薩品〉︰廣說摩訶薩義,舍利子、善現、滿慈子也各說摩訶薩義。
(14)〈大乘鎧品〉︰說菩薩擐六度、十二禪、三十七品、二十空等大乘之鎧,遍照諸界令息諸苦,奉持佛法,而實皆如幻,作者不可得故。善現又述所領解義,並答滿慈子說一切法性無所有乃至性無淨,應勤修學一切無縛無解法門,乃至如是成熟菩提、嚴淨佛土。
(15)〈辨大乘品〉︰佛更為善現解說六度二十空等大乘相,及發趣大乘的十地的行業,觀一切法無所有,以無所得為方便,出三界生死,至一切智智,利樂有情至無盡際等。
(16)〈讚大乘品〉︰廣讚菩薩所住的大乘相,超勝一切世間。
(17)〈隨順品〉︰明大乘和般若無二無別義。
(18)〈無所得品〉︰善現說菩薩、般若都畢竟不生,無所有、不可得,菩薩但有假名,諸法也無自性,離畢竟不生,也無菩薩能行菩提等。更為舍利子廣加解說。
(19)〈觀行品〉︰善現又說菩薩修行般若,觀諸法時,無受、無取、無執、無著;又諸法性空,不生不滅,非二非不二等。又為舍利子廣釋菩薩、摩訶薩、般若,觀諸法及諸法不生、不滅、不二等義。
(20)〈無生品〉︰善現又說菩薩修行般若,觀我、人、諸法乃至如來法無生,畢竟淨故,並為舍利子廣解其義。
(21)〈淨道品〉︰善現又說菩薩修行六度,須淨諸法乃至淨菩提道;又六度由有所得和無所得為方便而有世間,有出世間;般若為一切善法母,普能出生、攝受一切善法;菩薩聞般若心無疑惑,常不捨離一切有情大悲作意;此種作意無自性,故空無覺知等。佛加以讚印,三千大千世界震動,無量天人得忍發心。
(22)〈天帝品〉︰述諸天來會,善現為帝釋說菩薩般若︰發菩提心、離聲聞地、以應一切智智心、用無所得為方便的思惟、觀、修,雖觀諸法而都無所見。又為舍利子說菩薩雖住般若,於一切法都無所住、亦非不住等。
(23)〈諸天子品〉︰善現又為未理解所說的諸天子說般若離語言文字,應住無說無聽無解的甚深般若修學不捨,乃至欲為如幻夢有情說如幻夢法,幻夢事與一切法乃至涅槃無二無別。
(24)〈受教品〉︰更為舍利子說甚深般若在住不退地菩薩和已見諦的聲聞等人能信受。般若教中廣說三乘法,於我、法等以無所得為方便,由內、外空故乃至無自性空故等義。
(25)〈散花品〉︰述諸天聞法化花散供佛,善現和帝釋論說花不生、諸法不生,乃至無上乘亦不生等義。
(26)〈學般若品〉︰又為帝釋說菩薩知諸法但是假名而不離法性,如是學般若時不於色等學、不於空學、不見若生若滅等而學般若,以無所學無所成辦為方便等。
(27)〈求般若品〉︰說菩薩求般若當以如來為依處,亦非依處,但隨順世俗說為依處,非如來、真如、法性等可得,亦非如來與真如、法性等相應不相應,般若不應於一切法求、不應離一切法求等。
(28)〈嘆眾德品〉︰稱嘆菩薩般若是大波羅蜜與無量、無邊波羅蜜。
(29)〈攝受品〉︰諸天聞說稱善,佛也加以讚印,說菩薩以無所得為方便修學一切法,不離一切佛法。又述受持、讀誦、修習、思惟、演說、流布般若的功能,及般若能攝受一切善法、能滅諸惡。帝釋又讚般若調伏菩薩令不高心,行六度時以無所得為方便,能令迴向一切智智。佛更為說般若是一切咒王,於我及法雖無有所得,而能使自他得大饒益等。
(30)〈校量功德品〉︰分別校量般若的功德。以般若故有一切勝因勝果及菩薩,菩薩所有方便善巧皆以般若增長,依此成就一切功德勝利。時外道惡魔欲來尋求佛的過失,帝釋念誦般若使外魔退卻。佛又為慶喜說般若於一切法為尊為導,以無二無生無所得為方便修習六度等迴向一切智智。並說般若及般若供養乃至流布等功德,及較量書寫施他等種種功德,而勸以無所得慧和巧妙文義宣說六度,並分別有所得相似般若和無所得的真正般若行六度等的區別。更廣為較量功德而勸修學菩薩般若等。
(31)〈隨喜迴向品〉︰彌勒與善現論說菩薩隨喜有情的福業,迴向菩提,以無得為方便,超勝異生、二乘,於所緣事及一切法皆不取相,而能發起隨喜迴向無上菩提。善現又承彌勒的意旨,為帝釋說新學菩薩修善根迴向,與隨喜行諸福業等的無得無相方便。彌勒又和善現問答菩薩不取相而能隨喜迴向等事。佛加以讚印,更為善現說菩薩無倒的隨喜迴向。
(32)〈讚般若品〉︰舍利子廣讚般若,佛為說一切善法皆由般若出現。舍利子更為帝釋說般若殊勝,五度如盲,般若如導。佛更為舍利子說菩薩應引發般若,於一切法無所得故。更為善現說菩薩信般若則不信色等諸法,觀一切法不可得故。善現領解,因說菩薩般若名大波羅蜜等。
(33)〈謗般若品〉︰佛又為舍利子說信解般若的人是從十方如來的法會來生、久發菩提心、常修六度的。又為善現說般若無能聞見者,也無所聞見。並說有菩薩初發心即能修學甚深般若,有菩薩不敬般若,造作惡業,墮三惡道,及愚癡人毀謗般若有四因緣等。
(34)〈難信解品〉︰又為說不勤精進、未種善根、具不善根為惡知識所攝受的人,於甚深般若難信難解。由於諸法非解非縛,以無所有性為自性、諸法清淨與果清淨、般若清淨、一切智清淨乃至見清淨無二無別無壞無斷、無不淨不相應等。
(35)〈讚清淨品〉︰又為舍利子說如是清淨的甚深意義,清淨般若於一切法無所執受等。又為善現廣說一切畢竟淨義。
(36)〈著不著相品〉︰又為說菩薩以有所得為方便的不能證得實相般若,以無所得為方便的得證實相般若。善現又為舍利子及帝釋分別執著不執著相等,佛加以印可,更說其微細相,顯示般若甚深無性無作不可得等。善現又說般若修行甚難,如修虛空都無所有、無可施設等。又為帝釋說護持般若人如護虛空,菩薩修行般若雖知諸法如幻而亦不執為幻等。
(37)〈說般若相品〉︰時三千大千世界諸天由佛的神力各見千佛宣說般若,各見請說的上首善現,問難的上首帝釋。佛又為善現說彌勒等當來諸佛宣說般若的行相,當證當說諸法畢竟淨等。善現又述讀誦、演說般若的功德,時諸天散華,佛又為解說般若轉法輪義。
(38)〈波羅蜜多品〉︰善現更廣讚般若波羅蜜多的大、無邊等,佛一一加以印證。
(39)〈難聞功德品〉︰這時帝釋心念般若殊勝難聞,舍利子也說聞已信解不信解由於夙因,佛為帝釋宣說一切智智皆從般若生故,菩薩應學般若。又菩薩修行般若,於五蘊乃至諸佛無上菩提等法不住不習、亦非住非不住、非習非不習、所住習諸法不可得等。又為舍利子說般若甚深無量。舍利子也說聞是般若信受修行,當是善根成熟,不久當受菩提記,如行曠野已近王都等,佛加以讚可。並為說菩薩的四攝,及離我法等見著修行般若、速得圓滿等。又般若是大寶聚、清淨聚,受持讀誦書寫宣說般若的功德,乃至佛滅度後般若當盛行於東南,漸傳至東北方等。
(40)〈魔事品〉︰佛為善現具說修行般若時的魔事留難等。
(41)〈佛母品〉︰佛為善現說佛護念般若,如子護母,般若能示世間諸法實相,為諸佛母;般若雖能生諸佛、示世間相,而無所生、亦無所示,復能為諸佛示世間空相乃至無相、無願相等。
(42)〈不思議等品〉︰善現又說甚深般若為大事故而現於世,為不可思議事,乃至無等等事而現於世。佛加以印可,並說諸法乃至諸佛無上菩提也不可思議乃至無等等。會中四眾各得法益,菩薩得忍受記。
(43)〈辦事品〉︰佛為善現說般若能成辦六度、二十空等,佛以三乘法付囑般若,般若於五蘊乃至無上菩提無所取著、出現世間、能成辦一切事業,菩薩亦於諸法無所取著等。諸天並讚菩薩般若所成就忍。
(44)〈眾喻品〉︰佛更為說信解修習般若的菩薩所從來處。菩薩若不攝受般若和方便善巧,從初發心,住我我所執修行施等,墮二乘地;若從初發心離我我所執修行施等,便能攝受一切善法,不墮二乘,疾證菩提。
(45)〈真善友品〉︰佛更為說初業菩薩應先親近真善知識,修行善法,普施有情,迴向無上菩提,勿於諸法而生貪愛,自性空故。又菩薩雖知一切法空,而為世間令得義利、安樂等故發趣菩提。
(46)〈趣智品〉︰佛又為說於般若生信解的菩薩的性、相、狀、貌、所趣,並所擐的甲胄等。善現又述般若甚深無能修、所修、修處等,於此甚深義中無少法實法可得,如修虛空乃至修除遣,佛加以印可。又說於般若等不生執著是不退菩薩,不為貪瞋癡慢等雜染心所牽引,相續隨順趣向臨入一切智智等。
(47)〈真如品〉︰時諸天散華禮佛讚嘆般若,並說般若經中說一切法即是一切智智,一切法即真如,皆一真如無二無別,佛加以印可,並說甚深般若即佛所證無上菩提,無能證、所證、證處、證時、非世間一切所能比度。菩薩若起我我所執,為攝取五蘊乃至一切佛法,或為棄捨諸法而行,即不能修六度證二十空等。善現又說隨順般若乃至三智等一切法,以無礙為相,一切法真如平等無二。善現更說一切法都無所有,諸隨生者或所隨生及隨生處皆不可得,舍利子也說五蘊乃至真如亦不可得,佛皆加以印可。會中苾芻、苾芻尼、菩薩多得法益,有六萬菩薩成阿羅漢。佛為舍利子說菩薩取聲聞果,由於遠離般若及方便善巧力的因緣,並說菩薩不應取相,不見有少法可得,以無得為方便修六度住二十空等。又為諸天說現覺一切法相證得菩提,而都不得勝義法相的能證、所證、證處、證時等可說,以一切畢竟空故。又善現、舍利子各述所解,佛均加以讚印。
(48)〈菩薩住品〉︰善現又說菩薩欲得菩提,當於一切有情住平等心,起大慈等心乃至空、無相、無願心,自他共離十惡、修一切善,則於五蘊乃至一切佛法住無障礙等。
(49)〈不退轉品〉︰佛為善現說不退轉菩薩以無得為方便,如實知異生、二乘、菩薩、佛地諸法真如無二無別,並為說不退轉菩薩的行相等。
(50)〈巧方便品〉︰佛又為說不退菩薩依深般若相應理趣、如應而住、如應而學,攝取廣大無數功德,共諸有情,迴向菩提;由此迴向巧方便力,證得無上菩提等。
(51)〈願行品〉︰說菩薩修行施等,見有情苦,作願勤修六度等相。
(52)〈殑伽天品〉︰述會中有一殑伽天女,發願修行六度成佛後也宣說般若,並散花供佛,蒙佛授記。
(53)〈善學品〉︰佛為善現說行深般若的菩薩修習證入空等三三摩地等行相。又菩薩觀法空時,為學而觀,不為證而觀,不退六度二十空等,不證漏盡,不住於空,並廣說不退轉相及魔嬈亂相、傲慢的過患、真遠離行、真勝善友、菩薩應修的一切法相等,及般若以虛空為相、無相為相乃至性空為相、遠離為相等。又一切法空,由諸有情有我我所執而流轉生死,既有雜染亦有清淨。並廣說般若相應作意的功德等。
(54)〈斷分別品〉︰說菩薩不離般若及一切智智相應作意,因皆自性空、遠離、無增、無減等。又非即般若或離般若能行般若,乃至非即諸法離諸法能行般若,並就諸法空虛、不實、即、離等義廣作問答。並及菩薩成無生忍、得不退地、證得菩提等問題。
(55)〈巧便學品〉︰帝釋說於般若自修、教他至於菩提不雜餘心心所的功德成就,佛加以印可。又為阿難分別惡魔嬈亂的有無,乃至菩薩和菩薩間的共住。更為善現說菩薩學義,及一切法本性清淨,菩薩於中修學般若,離諸雜染復得清淨,並以善巧方便令諸有情證此清淨,不起慳貪執取心等。
(56)〈願喻品〉︰時帝釋心念菩薩般若殊勝,佛又為說隨喜的福不可數量。又為善現說般若等法畢竟離,菩薩依止它能得無上菩提。善現又說菩薩所證的法義、能證的般若、證法、證者、證處、證時都不可得,如虛空、幻士等於一切法無分別。又為舍利子說一切法本無分別,但因有情顛倒造業感異熟果而有五趣差別及三乘聖位,菩薩應行如是無分別相的般若,得證無分別相所求的菩提。
(57)〈堅等讚品〉︰善現又為舍利子說行般若為行無堅實法,也不見有無堅實和堅實可得。時諸天子心念菩薩知諸法及有情皆不可得,而發心擐功德鎧,度令究竟涅槃、心不沉沒,甚為希有。善現又說菩薩行深般若心不沉沒的因緣。佛說如是菩薩為釋梵乃至十方佛所護念,當令一切功德圓滿,乃至證得一切智智。並說諸法實性不可得,菩薩觀一切法空,如佛所化,安住真如精進修學、疾證菩提等。
(58)〈囑累品〉︰帝釋讚善現所說般若殊勝,諸天散花,六千苾芻得菩提記,佛以般若付囑慶喜,並為說般若行的要義,及般若於諸法中最勝,等如虛空無量無邊無盡。佛又出廣長舌相,顯示所說不虛,並說受持般若陀羅尼,即為總持一切佛法。
(59)〈無盡品〉︰佛為善現宣說般若及一切法如虛空無盡,觀十二緣起等,遠離二邊,不見有法生、滅、有我、有情、常、無常乃至遠離、不遠離等,以無所得為方便,如是修行般若,魔不能嬈等。
(60)〈相引攝品〉︰佛為善現廣說六波羅蜜多互相引攝,乃至安住般若,引攝布施諸度等。
(61)〈多問不二品〉︰善現與佛廣泛問答菩薩久已發心,善根無不圓滿;而般若照餘五度,最居先導;菩薩依諸法自性空,而為有情修行六度;又依世俗言說般若最勝,而實無勝劣差別。又般若於諸善法無有取捨,菩薩以般若無執著、無安住為方便,遍攝受善法,引發殊勝功德,為諸有情迴向菩提,乃至證得一切智智。又應勤學般若與略廣六度相應法,如實了知五蘊乃至無上菩提實際相法界相略廣相等。如是等法門,利根乃至不定根人能入,由此能證六度、二十空等。應當於般若無間地行、引、修,不起餘作意;般若及一切法不可施設,佛依世俗方便說法,假說諸法法性,以三乘法度脫有情,及三智與三乘道與涅槃的性相差別,菩薩修行般若及般若的名義和甚深義趣等。
(62)〈實說品〉︰說菩薩雖不見有有情佛果,而為除有情我執顛倒、修滿六度、證得菩提。一切法、有情、佛、菩薩真如皆無異,菩薩圓滿修學真如,故名如來。又初心菩薩應思惟一切法以無性為性,乃至以無相為相,而常精勤成熟有情嚴淨佛土,以行般若為最勝方便,觀一切法非無非有,世俗、勝義也非有異,為愍有情分別諸法,令知非實有。
(63)〈巧方便品〉︰說於五蘊乃至無為界空行菩薩行,於諸法中不作二相。又菩薩行深般若時,於諸法不為益、損、生、滅、染、淨,廣說善巧方便,修行六度及一切善法等。
(64)〈遍學道品〉︰佛又為善現說菩薩於五蘊乃至無上菩提的無性自性無所動,離諸戲論,用菩薩道入正性離生,起一切淨道相智,以三十七品乃至三智、三乘道及因果安立有情,修此無相不著二邊等義。
(65)〈三漸次品〉︰說菩薩行深般若,不住有無等想,無性即菩薩現觀;又如來昔修菩薩道時,無倒修行六度,入四靜慮,而無執著、無得、無分別。又於無性為自性法中,有漸次業、漸次學、漸次行,為趣菩提度有情等。
(66)〈無相無得品〉︰說一切法無性故無得、無差別;為令有所得者離染著故,方便說有六度等差別相。菩薩修般若時,一心具攝一切佛法,以離相無漏心修行六度,圓滿一切佛法。
(67)〈無雜法義品〉︰說菩薩安住如夢響等無性無相的諸法中修行六度、圓滿佛法。
(68)〈諸功德相品〉︰說菩薩住畢竟無際二空,修行般若,而方便善巧撥濟有情,令修六度等一切佛法,令住三乘。又一切有情一切法和此等施設皆不可得,即由於內空乃至無自性空等都無所得,而能安立有情,住所應住,令解脫妄想顛倒執著,依世俗諦安立黑法白法、因果差別,於一切處皆得無礙等。
(69)〈諸法平等品〉︰說菩薩善達諸法實相,於法性都無分別,知諸法如幻化,而安立有情於無漏法;當學般若,亦學靜慮,以方便善巧為諸有情施設名相等。
(70)〈不可動品〉︰說菩薩安立有情於實際中,令離顛倒,謂諸法性空,而亦不壞色等,無二無相,也無分別;於一切法及諸有情住本性空,而修諸功德令證菩提,這是依世俗說,不依勝義等。
(71)〈成熟有情品〉︰說菩薩方便善巧修行六度,安住內空等,而為有情說法令得三乘。並廣說布施、淨戒及餘大菩提道等。
(72)〈嚴淨佛土品〉︰說六度、三十七品、二十空等總一切法皆菩薩道。知諸法性空而常學無倦,及常清淨自他三業粗重,嚴淨佛土,令所化有情往生彼土、成就菩提等。
(73)〈淨土方便品〉︰說菩薩住佛乘正定聚,但為利樂有情願生惡趣。又由觀空方便善巧引發神通自在、成熟有情、嚴淨佛土等。
(74)〈無性自性品〉︰說菩薩法即是佛法,由般若證四諦平等性,即是涅槃,如實見一切法空,能入菩薩正性離生等。
(75)〈勝義瑜伽品〉︰說一切法平等性是清淨法,是依世俗說,勝義諦中無分別無戲論,菩薩於一切法不取為有為無,知皆如夢等。佛於無相中方便善巧,建立佛法差別,而於平等法性都無所動。
(76)〈無動法性品〉︰說菩薩不動於法性空,而令有情離妄想顛倒,住無為界,脫生死苦。又一切法皆如化,即自性空,無生無滅無一非化等。
(77)〈常啼菩薩品〉︰說初業菩薩當信解諸法自性畢竟皆空的方軌,欲求般若當如常啼菩薩不惜賣血、髓、心,欲從法涌菩薩求受般若的故事。
(78)〈法涌菩薩品〉︰繼說法涌為常啼演說般若法義,乃至常啼以血灑地供養、獲得法益等。
(79)〈結勸品〉︰佛告善現,結勸菩薩應學習聞思讀誦書寫流布般若,更以此法付囑慶喜。
以上初會七十九品、四百卷,實為全經的主流。次則第二會八十五品、七十八卷,內容大同於初會,而品名的開合稍有差別,文字亦比初會簡略,且無有最後的常啼、法涌、結勸三品。第三會三十一品、五十九卷,第四會二十九品、十八卷,第五會二十四品、十卷,文義逐會簡短,但內容大同。
第六會有十七品,八卷。述佛在鷲峰山,為最勝天王說菩薩修學般若,能通十波羅蜜一切佛法,及說般若的相,菩薩學深般若能通達法界,行深般若、修四念住,能證如來法性,具諸功德。並為光德菩薩示現淨土。為最勝說法性平等義,並為他授記。最勝為舍利子說菩薩示現苦行等相,為善思菩薩說雖授記而實無所得。佛又為最勝說過去燃燈佛求法得忍的故事,為曼殊室利說最勝天王的宿因。最勝又為善思說佛所化身及所說法無起、盡、生、滅。曼殊室利和寂靜慧菩薩說陀羅尼,佛說寂靜慧過去的本事,為曼殊室利說受持功德、毀謗過患,又說菩薩化他、自行二種般若等。
第七會,《曼殊室利分》,二卷。述佛在誓多林給孤獨園和曼殊室利、舍利子等問答演說觀佛即真如相,無生、滅、去、來、染、淨、二、不二等,無見、無取、無得,於諸有情及涅槃界非二非不二相俱不可得,觀身實相,觀佛亦然,乃至涅槃無差別相,及修甚深般若一相莊嚴三摩地等事。
第八會,《那伽室利分》,一卷。述佛在誓多林給孤獨園,妙吉祥菩薩將入城乞食,與龍吉祥、無能勝菩薩答問甚深般若,觀一切非實,皆如谷響等。龍吉祥、善現、舍利子先後聞法入海喻定、滅定等三昧,乃至施食的近事女也受化得果,顯示般若的勝德等。
第九會,《能斷金剛分》,一卷。述佛在誓多林給孤獨園,為善現說住無所住而生其心,不住我、人、眾生、壽者相行施、戒等波羅蜜,無住、無得、離一切相,欲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可得,一切法如幻、露、泡、夢等。
第十會,《般若理趣分》,一卷。述佛在他化自在天宮,為金剛手菩薩等說一切法甚深微妙般若理趣清淨法門,即菩薩句義,總四十一門清淨句義。又為宣說寂靜法性理趣現等覺門,乃至最勝第一甚深理趣無上法門。廣說菩薩般若理趣境行果德等。
第十一會,《布施波羅蜜多分》,五卷。述佛在給孤獨園,舍利子承佛意旨為諸菩薩廣說布施波羅蜜多,應緣一切智智以大悲心為上首而行施,即能攝受一切智智、得證無上菩提。更為滿慈子喻說菩薩、聲聞行施的勝劣,並廣說有巧方便行施,及隨喜迴向所引善根,常於有情作大饒益。應起決定的施心及無染布施,不起二乘相應作意。佛又為滿慈子說一切法非實有、無捨、無得、無所損益等義。舍利子又為滿慈子說應觀一切法性空寂,一切智智具勝功德,以財、法施諸有情,隨順菩提,廣作饒益等。
第十二會,《淨戒波羅蜜多分》,五卷。述佛在給孤獨園,舍利子承佛意旨,為滿慈子演說菩薩持戒犯戒的相,以住二乘作意名菩薩犯戒,又見有少法名為作者,名犯戒菩薩,隨修六度皆以大悲為首,發起隨順,迴向一切智智相應之心名具戒菩薩。並稱心無分限普度有情求大菩提引發淨戒的菩薩,應對其他菩薩乃至一切有情供養恭敬,了達一切法空無實,於六度乃至三智無味著等。
第十三會,《安忍波羅蜜多分》,一卷。述佛在給孤獨園,滿慈子承佛意旨,為舍利子演說菩薩忍和聲聞忍的差別,及菩薩修行般若,觀身心如虛空,於境無分別,堪修安忍。又觀蘊處界常無常等為行他行處,以平等心修行六度一切智智相作意為行自行處等。
第十四會,《精進波羅蜜多分》,一卷。述佛在給孤獨園,為滿慈子分別精進和懈怠的相狀,菩薩從初發心,身心為他作饒益事,常應精進修六度等。
第十五會,《靜慮波羅蜜多分》,二卷。述佛在給孤獨園,為舍利子演說菩薩方便入四禪、四定而不味著,觀一切法不可得而不棄捨一切智智。又為滿慈子說安住靜慮、攝受般若、精進、忍、戒、施等相,更為舍利子說三界靜慮順逆次第等。
第十六會,《般若波羅蜜多分》,八卷。述佛在王舍城竹林園白鷺池側,為善勇猛菩薩廣說般若的修行、圓滿、安住等事。顯示般若於一切法都無所依,與一切法非離非合,非相應非不相應,非一切法攝,也非離一切法,如夢幻焰影等。又為舍利子說於一切境皆無住著,以無邊法為所行境,當精進行,自他俱利,是為菩薩般若行等。又為善勇猛說菩薩修行般若,於一切法都無所行,遍知一切所緣而行,遣除一切所緣而行,又一切法以無性為性,故無可修,也無可遣,於一切法無取執住著,當得成就功德智慧大威神力降伏魔等。
此經文義浩瀚,論辯層壘,波瀾壯闊,極盡佛教文藝的壯觀,在漢譯佛典中,可稱為最巨大的文學作品。
經中廣說境行果等一切諸法本性空寂,非生非滅,非一非異,無取無捨,無我我所,以無所得為方便,勸修一切善法道品,而示以畢竟空淨,無住無著,於此廣破見執顯諸實相,是為大乘佛法的共通教義。
此經的特色,即在完全以大乘的面貌出現,直說大乘與般若,其性無二。並說大乘即是般若,般若即是大乘,說大乘即說般若,說般若即說大乘,如是二法,一體無異(初會第十七〈隨順品〉)。
經中並明白指出︰般若能與一切善法為母(初會第二十一〈淨道品〉)。一切佛法無不攝入般若(初會第十七〈隨順品〉)。般若能生諸佛,是諸佛母(初會第四十一〈佛母品〉)。般若能示世間諸法實相,名如來母,能生如來(二會第四十七〈示相品〉)。這就是後世以般若稱為佛母的淵源。而實際上此經所顯示的空、無相義,實為華嚴、方等、寶積、大集、法華、涅槃諸部大乘的共通思想和主要教義。漢譯各代大藏經中,均特重此經以編列於一切經的首位,即因於此。
特別是此經所顯大乘義中,有許多不共二乘的思想︰
(1)一切法本性清淨思想︰如說︰「諸法本來自性清淨,菩薩於一切法本性淨中,精勤修學甚深般若波羅蜜多,如實通達無沒無滯,遠離一切煩惱染著,故說菩薩復得清淨。復次,雖一切法本性清淨,而諸異生不知見覺,是菩薩摩訶薩(中略)善巧方便,令諸有情證一切法本性清淨。」(初會第五十五〈巧便學品〉)
(2)住無所住思想︰如說︰「菩薩摩訶薩雖住般若波羅蜜多,而同於如來,於一切法都無所住,亦非不住,(中略)以無所得而為方便。」(初會第二十二〈天帝品〉)又菩薩摩訶薩於一切住無分別,能修六度、住二十空乃至三智等,不見菩薩及菩薩名,不見般若及般若名,不著一切染淨諸法,也不離諸緣所生法等(初會第七〈教誡教授品〉)。
(3)為利大眾願生惡趣思想︰如說︰「菩薩摩訶薩雖成就一切白淨無漏法,而為利樂諸有情故,方便善巧受惡趣身,如應成熟諸有情類。」(初會第七十三〈淨土方便品〉)又「菩薩摩訶薩寧以自身具受生死無邊大苦,而不愛著聲聞獨覺自利眾善」(第十三會〈安忍波羅蜜多分〉)。
(4)寧起三毒遠離二乘思想︰如說︰「二乘作意,違害無上正等菩提,(中略)欣樂涅槃,背厭生死,菩薩於彼應遠離之。(中略)貪瞋癡等相應之心,於大菩提雖為障礙,而能隨順菩提資糧。(中略)謂菩薩眾方便善巧起諸煩惱受後有身,與諸有情作大饒益,依之修學布施、淨戒、安忍、精進、靜慮、般若波羅蜜多令得圓滿。」(第十一會〈布施波羅蜜多分〉)
(5)嚴淨佛土思想︰如說︰「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發弘誓願精勤勇猛,自修一切菩薩摩訶薩行,亦勸他修一切菩薩摩訶薩行;自修諸佛無上正等菩提,亦勸他修諸佛無上正等菩提。(中略)由此行願,便能嚴淨所求佛土。(中略)菩薩摩訶薩各於所求嚴淨佛土,證得無上正等覺時,所化有情亦生彼土,共受淨土大乘法樂。」(初會第七十二〈嚴淨佛土品〉)
經中並說︰「一切聲聞獨覺所有智慧,比行般若波羅蜜多一菩薩摩訶薩於一日中所修智慧,百分不及一,千分不及一,百千分不及一,(中略)百千俱胝分不及一,數分算分計分喻分乃至鄔波尼殺曇分亦不及一。」(初會第二〈學觀品〉)甚至宣說︰「菩薩若起二乘相應作意,便違菩薩本所希求一切智智。(中略)如是菩薩住菩薩心,不為二乘、惡魔勝伏,而能勝伏二乘、惡魔,如瑜伽師於境及定俱得善巧不可勝伏」(第十一會〈布施波羅蜜多分〉)
更值得注意的是以上這些思想和當時盛行的聲聞學說大相逕庭;另一方面,「大乘非佛說」的論調,在這時聲聞界或已產生,如此經說︰「設有惡魔,或魔使者,詐現佛像語菩薩言︰汝所受持大乘經典非佛所說,亦非如來弟子所說,是諸惡魔或諸外道為誑惑汝作如是說,汝今不應受持讀誦。是菩薩摩訶薩聞彼語已作是念言︰此定惡魔或魔眷屬,令我厭捨所求無上正等菩提,故說大乘甚深經典非佛所說,亦非如來弟子所說。」(初會第四十九〈不退轉品〉、第二會第五十四〈轉不轉品〉)又說︰「設有惡魔作沙門像,來至其所說如是言︰汝先所聞受持讀誦甚深般若波羅蜜多相應經典,皆是邪說,應疾棄捨,勿謂為真!(中略)非真佛語,是諸文頌者虛誑撰集。(中略)汝等今應修盡苦道,速盡眾苦得般涅槃,現在苦身尚應厭捨,況更樂受當來苦身﹖宜自審思,捨先所信。是諸菩薩聞彼語時,心不驚疑,但作是念︰如是說者,定是惡魔。」(第五會第十六〈不退品〉)由此可以想見當時聲聞、菩薩二乘思想對立的狀況是非常明顯的。因之此經處處顯示出佛法分類,只有二藏︰(一)聲聞藏,(二)菩薩藏。這就影響到中國三論宗人,即以聲、菩二藏為教相的基本判釋(見《三論玄義》)。
另外影響於中國佛教界的,是此經顯示般若教義為「三乘通教」。如經中說︰「欲學聲聞地(中略)獨覺地(中略)菩薩地(中略)如來地者,當於般若波羅蜜多應勤聽習讀誦受持如理思惟令其究竟。何以故﹖如是般若波羅蜜多廣說開示三乘法故。若菩薩摩訶薩學般若波羅蜜多,則為遍學三乘,亦於三乘法皆得善巧。」(初會第八〈勸學品))又「般若波羅蜜多,(中略)諸預流者於此中學得預流果,諸一來者於此中學得一來果,諸不還者於此中學得不還果,諸阿羅漢於此中學得阿羅漢果,諸獨覺者於此中學得獨覺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於此中學得嚴淨佛土、成熟菩提。」(初會第二十八〈嘆眾德品〉)這是中國天台學者以此經列為化法四教中的通教的原因。
經中又以三乘學人由此可以得到三智,謂「菩薩摩訶薩欲學般若波羅蜜多,欲成辦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當以無所得為方便,如應而學。」(初會第十〈般若行相品〉)又「一切智者是共聲聞及獨覺智,道相智者是共菩薩摩訶薩智,一切相智者是諸如來應正等覺不共妙智。」(初會第六十一〈多問不二品〉)「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一剎那心則能具攝布施、持戒、安忍、精進、靜慮、般若波羅蜜多,(中略)亦能具攝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初會第六十六〈無相無得品))這也是天台宗所謂「三智具在一心中得」的張本。
此經又顯示出他方淨土思想。如說︰「菩薩摩訶薩應修如是嚴淨佛土︰謂彼土中常不聞有三種惡趣,亦不聞有諸惡見趣,亦不聞有貪瞋癡毒,亦不聞有聲聞獨覺,(中略)但聞說空無相無願無生無滅無性等聲,謂隨有情所樂差別,於樹林等內外物中,常有微風互相衝擊,發起種種微妙音聲,彼音聲中說一切法皆無自性,無性故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無願故無生,無生故無滅,彼佛土中諸有情類,若晝若夜若行若立若坐若臥常聞如是說法之聲。(中略)十方如來應正等覺,皆共稱讚彼彼佛名。若諸有情得聞如是所讚佛名,定於無上菩提得不退轉。」(初會第七十三〈淨土方便品))這可說是中國宗教界影響最大的淨土思想的淵源。
又此經泯絕語言文字,在大乘法中還開闢了另一蹊徑,如經中說︰「我曾於此不說一字,汝亦不聞,(中略)甚深般若波羅蜜多文字言說皆遠離故。由於此中說者聽者及能解者皆不可得。」(初會第二十三〈諸天子品〉)又說︰「我於諸法都無所見,故無所說,乃至般若不可說示。」(第十六會〈般若波羅蜜多分〉)這對於不立文字的中國禪宗思想所給予的影響也甚大。而此經第九會《金剛能斷分》的異譯本《金剛般若》,也即為禪宗五祖以下諸師傳心法的正本。
又密乘教法,也淵源於此經。如經中說︰「一切陀羅尼門,名為菩薩摩訶薩菩薩道。」(初會第二十一〈淨道品〉)又說︰「菩薩摩訶薩依般若波羅蜜多修一切陀羅尼門。」(初會第二十九〈攝受品〉)尤其是第十會《般若理趣分》,廣顯如來智印的深密理趣,及說神咒三首,開啟了密宗的祕藏,並為後世般若教義攝入密教興其機運。
由此可見此經貫攝了大乘全面思想,為一切大乘教法之所徧集,對於偏重大乘的中國佛教各方面的影響甚大。「東國最重般若」,當亦基緣於此。
此經全文雖十六會,但其主流則為最初五會,如近人歐陽漸說︰「般若十六會,初有五會,義海全潮,有統有系。(中略)全豹窺觀,應於初五。初雖五分,義同文異。詳略文異,應為三類︰初分為一類,文四百卷,是為極詳;四、五為一類,但有四周而缺方便,(中略)是為極略;二、三為一類,具敘五周而缺最後方便付囑,然秦譯(大品般若)詳,是為酌中,最便研讀。」(《大般若波羅蜜多經敘》)
此經初會文義繁重,其第二會的二萬五千頌般若繁簡適中,在印度古代似已以為全經的代表典籍而頗為流通。中觀學派首創者龍樹疏解此經而撰成《大智度論》,瑜伽學派亦相傳彌勒疏釋此經撰成《現觀莊嚴論》,並為印度解述此經的代表作。其中,《大智度論》漢譯為百卷,主要論述此經所顯實相性空無得之理,在中國漢地流傳頗廣。羅什譯此論時先譯出其中初品的解釋為三十四卷,從第二品以下加以節略擇譯其要,不再廣譯,得此百卷。可見此論原文的廣博。《現觀莊嚴論》全文二七四頌,主要顯說此經所述實踐行證之道,在印度中古時代相當流行,而在我國西藏傳弘更盛。其後無著、世親均依此經第九會加以疏釋,各別撰成《金剛般若經論》。陳那又依此經第四會撰成《佛母般若波羅蜜多圓集要義論》,撮述一經的要旨,三寶尊義就其論加以疏釋。此外依此經義撰製的論書,尚有龍樹、提婆、佛護、清辯等的《中》、《百》、《十二門》等論,廣弘般若性空的教義,至形成為大乘中觀學派和它以下的支分流系。
此經在中國,自後漢《道行般若》(小品)譯出以來,三國吳‧支謙又加以重譯,魏‧朱士行曾講述《道行》,又為訪取《大品般若》的梵本而西行求法,顯示此經的弘傳為當時漢地思想界所重視。隨後又有無羅叉、竺叔蘭、竺法護等相繼譯傳,衛士度、帛法祚、支孝龍、康僧淵、支愍度、竺道潛,竺法溫、支遁等傳寫講述,使般若之學,弘揚漸盛。道安在襄陽時,更盛講《放光般若》,並撰製解註文記,發揚此經的玄奧。同時的般若學者,尚有于法開、竺法汰、竺曇壹、于道邃等,形成為般若學的六家七宗的盛勢。慧遠亦曾從道安受學《般若》。但使此學得到真正弘通的,實始於鳩摩羅什廣譯大小品及《金剛般若》等經、《智度》、《中》、《百》等論,使《般若》的義學昌闡於時。什門諸賢僧叡、僧肇等並造章疏,繼軌傳述。此後六朝名僧也多有講述《大品》或造疏釋。梁武帝並註解《大品》,陳武帝也偏好《大品》。現存的大品疏述,僅有隋‧吉藏《遊意》一卷、《義疏》十卷,及新羅‧元曉的《大慧度經宗要》一卷而已。
唐‧玄奘亦以此土學人素重般若,決心北至玉華宮寺,專志譯出此全文六百卷,並歡喜稱慶,稱為人天之寶。智昇編《開元藏》,即以此經列於眾經的初首而特加尊重。至於此經的書寫、精讀、受持、供養,也為世所尚。其後由於義學漸衰,佛徒捨繁就簡,《金剛般若》及《般若心經》遂代替全經而頗為流通,有關《金剛般若》與《心經》的歷代疏釋甚多,不遑列舉。
關於此經的經義,龍樹《大智度論》(卷一百)中曾攝為二道︰(1)般若道(秦譯《大品》前六十六品,相當於此經初會前五十八品),(2)方便道(《大品》後二十四品,相當於此經初會後二十一品)。彌勒《現觀莊嚴論》中則攝為八品︰(1)〈一切相智品〉,(2)〈道相智品〉,(3)〈一切智品〉,(4)〈一切相現等覺品〉,(5)〈頂現觀品〉,(6)〈漸次現觀品〉,(7)〈一剎那現觀品〉,(8)〈法身品〉。這是印度古來頗為通行之說。
在中國有未詳作者的〈大品經義略序〉,依第二會秦譯本的文義,大判區分,略為三段︰第一段(秦譯《大品》一至六品,相當於此經初會一至六品),是佛自開宗對舍利弗為上根人說。第二段(《大品》七至四十四品,相當於此經初會七至三十八品),是佛命須菩提為中根人說。第三段(《大品》四十五至九十品,相當於此經初會三十九至七十九品),是歸宗重為下根諸天及人更說般若。至梁武帝〈注解大品經序〉則以經中文義分為五段︰「勸說以下住標其始,命說以無教通其道,願說以無得顯其行,信說以甚深嘆其法,廣說以不盡要其修。中品所以累教末章所以三屬。」近人歐陽漸氏也就此經第二會文義分五周︰第一周(初四品,相當於初會前五品),為舍利弗般若(佛使舍利弗談菩薩智慧,談菩薩二諦)。第二周(五至二十四品,相當於初會六至二十一品),為須菩提般若(佛與須菩提談菩薩三解脫門,談摩訶衍摩訶薩義)。第三周(二十五至四十二品,相當於初會二十二至三十八品),為信解般若(佛與帝釋談般若福德令初發心者都生信解,又為彌勒說菩薩行令已成熟者入甚深般若)。第四周(四十三至六十五品,相當於初會三十九至五十八品),為實相般若(說魔幻魔事和阿鞞跋致相,令久修人功深不退)。第五周(六十六至八十五品,相當於初會五十九至七十九品),為方便般若(詳說菩薩境行果,而以方便為指歸)。
後世有關此經提要的撰述,現存的有宋‧大隱的《大般若經關法》六卷、清‧葛𩕩的《大般若經綱要》十卷、民國歐陽漸的《大般若波羅蜜多經敘》四卷等。又明代智旭《閱藏知津》卷十六至卷二十三,亦對本經作了簡征提要。(高觀如)
◎附一︰《歐陽大師遺集》第一冊〈大般若經敘〉(摘錄)
敘曰︰應學般若學。般若者,五度之目,萬行之鵠,三世諸佛之所自出。有母然後有子,有般若然後有世間人天、出世聖賢。般若者,智也。智也者,用也。用也者,以空為具,非以空為事也。是故空有二義,非義不義無義之空,空亦應空,如義實義涅槃義之空,空則非空。般若之相無住涅槃,般若之行瑜伽巧便,般若之至無上菩提,是故應學般若學。(中略)
一曰五周以敘事者。般若十六會,初有五會,義海全潮,有統有系。中有五會,河漢江淮,巨流時出。後有六會,六度各六,一度繫屬。全豹窺觀,應於初五,初雖五分,文異義同。詳略文異,應為三類。初分為一類,文四百卷,是為極詳。四五為一類,但有四周而缺方便,世稱小品道行四會是也,是為極略。二三為一類,具敘五周而缺最後方便付囑。然秦譯詳,世稱大品放光光讚二會是也,是為酌中,最便研讀。今循二會,按文提系,談五周敘事。
此經五周說般若也,以經名智慧,舍利弗智慧第一,故初周佛詔舍利弗談菩薩智慧,談菩薩二諦,是為最初舍利弗般若。般若多說空義,須菩提好深行空法,又慈念眾生,故次周佛詔須菩提談菩薩三解脫門,談摩訶衍摩訶薩,是為第二須菩提般若。《金剛能斷論》云︰欲令佛種不斷者,未成熟菩薩聞多福德於般若起信解,已成熟心入甚深義,已得不輕賤者修多功德不復退轉,已得淨心令大乘久住。本其意義讀索此經,佛以帝釋久聞能記,許與問論,而談般若福德,令初發心咸生信解,是為信解般若,亦為帝釋般若。佛於《中含》為彌勒授菩提記,又於此經為彌勒說菩薩行,菩薩行佛所行得亦無得,令已成熟入深般若,是為入甚深般若,亦為彌勒般若。合上二事並為一談,應說為第三信解般若。龍樹緣起論,此經為說阿鞞跋致相故,為說魔幻魔偽魔事故,為說當來世人供養般若因緣故,佛為顯示種種,令久修人功深不退,是為第四不退轉地般若,亦為實相般若。佛行即菩薩行,菩薩行者,妙於方便,境行果三此周特勝,經之為摩訶衍,人之為摩訶薩,法之為大菩提,亦於此周發闡無餘,是為第五究竟地般若,亦為方便般若。
◎附二︰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三講(摘錄)
大乘思想就是菩薩乘思想,他們相信釋迦成佛以前的菩薩階段,其實踐與所依據之理論都較聲聞乘、緣覺乘更廣大,所以稱為大乘。闡明這類思想的經典,後來積累日多,就有種種類別。但究竟哪一類是最初出現的呢﹖學者們有大致相同的看法。
一般承認,般若類是較先出現的。理由有三點︰(一)《般若經》內容,主要講對佛所說法不可執著,法無自性,即所謂「法空」思想。這一思想正是由部派佛學自然而然發展下來的。部派佛學,特別是有部學說發展到極端,認為佛說的法都有自性,都是實在的。反對這種極端,一轉入大乘,就必然走向「實有」的反面而出現「性空」思想。(二)很多大乘經典如《法華》、《華嚴》等的主要思想,都建立在般若的基礎上,所以理應先有《般若經》才能隨之發展出其他的經來。(三)更有力的理由是,大乘經開始流行,同它之前的佛經性質和形式一定要有聯結,即與公認的諸經相類。以前諸經按內容和形式分類有九分教或十二分教,其中有一分名「方廣」(義譯。梵譯「毗佛略」,巴利文音譯「為陀羅」),是指它說的道理方正,範圍廣闊。當時小乘部派承認在「方廣」一類經中有般若。如有部的脇尊者,在《大毗婆沙論》(一二六卷)中介紹十二分教時,就是這樣說的。《般若經》一出現,即採取了「方廣」的形式,也從而證明般若類是最早出現的大乘經。
《般若經》後來發展得相當龐大,究竟有多少種,迄今亦無法確定。據玄奘搜集並編纂而成的《大般若經》,共有十六種(或稱十六會、十六分)。開頭五分是根本般若經,其餘歸為雜類,叫雜般若經。根本五會,內容相似,僅文字詳略不同。第一會最詳,有十萬頌(漢譯四百卷,接近四百萬字);第二會,有二萬五千頌;第三會,一萬八千頌;第四會,一萬頌;第五會,八千頌。其中二、三兩會的內容差不多,四、五兩會的內容也相似。現在要問,這五會哪一會是先出現的呢﹖學者們的看法也不相同。既然有詳有略,就有兩種可能︰一個可能由詳到略,而詳本在先;一個可能由略發展為詳,而略本較早。按實際情況分析,先略後詳,先有小本而後發展為大本,還是合理一些。第一、般若儘管是以方廣形式出現,開始的分量,不能與部派公認的諸經分量相差太遠,那樣會叫人不容易相信的。第二、從傳播方面看,部派諸經是憑口傳的,大乘經一上來就有文字記錄,按寫作規律講,開始不可能太詳、太大。所謂「大本」、「小本」,主要內容都同,只是大本的文字敷衍些而已。第三、從中國翻譯史方面看,第一個譯大乘經的支婁迦讖,譯出的是《道行般若》(三十品),在五會中相當於四會,過了一百年,西晉時才譯出《放光》、《光讚》,兩部經相當於五會中的第二會,至於初會,是到玄奘編纂《大般若經》時才有的。從這裏看出它的發展是先簡後詳的。當然,從翻譯的前後不能即確定它們出現的先後次序,但也可以作為推斷的根據之一(由於《道行》比《光讚》篇幅要小,所以後來習慣叫前者為「小品」,後者為「大品」)。
另外,「雜類般若」的內容,很不相同。其中有中國極為熟悉的《金剛經》,玄奘把它放在第九會,分量最小,只三百頌。也可看成是般若的一個略本,因為根本般若的重要思想它都有了。無著、世親曾加以分析,認為經中有二十七個主題,實際包括了全部般若的主要思想。它的形式,較之大、小品,更加接近於九分教和十二分教以及後來的阿含形式。例如,經一開始就講釋迦住在王舍城,他的團體比丘有千二百五十人,並敘述到講道的過程等等,這些都是原始經典格式。而根本般若,就是「小品」,形式也不是這樣,講的是五千人,並說這些人都具有種種功德成就,同後來大乘的鋪張說法相類似。這說明《金剛經》的般若形式,比「小品」還更早一些。其次,南方有位學者覺音,他在解釋十二分教中的「方廣」時,是從它的形式講的,他說,「方廣」是問答體,在每一問題得到圓滿解答的基礎上,繼續追究,步步深入,他舉了巴利文的五部做例證。我們看《金剛經》的體裁,正是如此(其他般若經就不這樣顯著),第一個問題結束後,接著提出第二個問題。所以無著、世親解釋說,須菩提對不了解的地方共二十七處,這二十七處是「展轉相生」的。又《金剛經》的問題是藉須菩提提出的,他是佛的十大弟子之一,是得了無諍三昧,以解空著名的。《金剛經》但明「空」理,故借重他來發問。可是「小品」的內容就較蕪雜,人物有舍利弗、彌勒,甚至還有帝釋等等。這說明般若類最早出現的是略本,而略本中又以《金剛經》的出現更早一些(它在我國翻譯較晚,但產生應早)。
通過《金剛經》的二十七個主題,更易掌握般若的要點。般若思想不外說明諸法「性空幻有」的道理。所謂「性空」是說佛所說的一切法即一切現象都沒有實在的自性;但空非虛無,法雖然自性空,假有的現象仍是有的,即所謂「幻有」。「幻有」含有二重意思︰(一)幻有並非無有,是相對於實有說其非實在的;(二)幻有非憑空而現,它的產生是要有條件(因緣)的。所以般若思想是由一雙範疇性空、幻有構成的,不能單執著某一個方面。關於性空思想,在部派佛學時也有,如上座講人空外也講法空,不過他們的性空進一層發展就成了方廣,趨向極端,連幻有也否定了,所以龍樹批評它為「惡趣空」,虛無主義。這種否定一切的虛無主義,與般若性空之說,是不一樣的。《金剛經》全部講的是性空而幻有的問題,最後歸結為一頌︰「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完滿的說法,應為九喻,秦譯只有六喻)。其次,講性空幻有,應聯繫到佛說,般若思想反對有部認為佛說的一切法都有自性的極端態度,主張佛的說法不是實有,而是幻有。佛為什麼要說法呢﹖在他們看來,是因實踐的要求加以假設而已。佛法並非實有,只是我們概念上對它加以分類而成功的假有。這種思想《金剛經》表現得非常集中,它有這樣一套說法的形式,如;「佛說般若,即非般若,是名般若(概念的假設)。」之所以要假設佛法,據他們講是為了救渡眾生這一實踐要求。《金剛經》隨處都是這種思想,所以說般若的主要思想,《金剛經》都有了。
還有一個問題,《般若經》最初是在什麼地方編纂的﹖這已無法講清楚了,不過它的流行地區,倒是可以從經的本身記載中看得出來。據《大般若經》三○二卷中說,開頭是在東南方,以後流傳到南方,然後到西方,逐漸到北方、西北方,最後到達東北(中國地區)。這個記載與實際情況是符合的,因為這個流傳路線與大眾部發展的地區相一致,與正量部活動的地區也一致,前者是在東南、南、西方活動,後者是以西印為中心,然後到達西北。大乘思想,前面已經分析是與大眾、正量有聯繫,也是得到部派的承認的,所以流行於與他們思想相接近的部派區域內,以後又發展到西北等處,是合理的,而一旦傳到月氏,就得到人們的信仰,並經過西域傳播到中國來了。
〔參考資料〕 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十章;梶山雄一(等)《般若思想》;副島正光《般若經典の基礎的研究》;渡邊海旭《大般若經概觀》;干潟龍祥《般若經の諸問題》。
(一)法之四依︰為修行佛法的四種原則。即依法不依人、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又稱四依四不依。語出南本《涅槃經》卷六、《大方等大集經》卷五等。
(1)依法不依人︰指以所說的教法合乎佛道與否為準則,而不執著說法者之好壞。
(2)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指依憑說明中道佛性的大乘經典,而不依憑小乘經典。
(3)依義不依語︰指留心於教說的涵義,而不執著表面上的語言、文句。
(4)依智不依識︰指依佛教的正觀之心智,而不依世俗的妄識。
諸經對此四依所作的解釋不一。《涅槃經》述說諸種解釋,最後說︰法即是法性;義即是如來常住不變;智是知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了義是一切了達的大乘經典。天台家大多依從此義。若依《大智度論》卷九所述,法指十二部經;義指十二部經所說的義理;智指能籌量分別善惡的智慧;了義經指佛法僧三寶、六度等。
(二)人之四依︰謂求道者可依憑的四種人。在小乘中,指(1)三賢四善根位,(2)預流、一來果,(3)不還果,(4)阿羅漢果。大乘中則指(1)五品、十信位,(2)十住、十行、十回向位,(3)十地位,(4)等覺、妙覺位。語出《大涅槃經》卷六〈四依品〉、《大乘義章》卷十一、灌頂《大涅槃經疏》卷十等。
(三)行之四依︰為修行者緣以入道的四種行法。即著糞掃衣、常行乞食、依樹下坐、用陳腐藥。又稱四聖種。語出《四分律》卷四十八、《曇無德律部雜羯磨》、《大乘義章》卷十一(本)。略如下述︰
(1)著糞掃衣︰修行者穿著世人所棄弊垢之衣,能使心不生愛著,成就道業。
(2)常行乞食︰出家人常以乞食自活。
(3)依樹下坐︰出家人不另建屋舍,常坐於樹下或住石窟中專修禪定。
(4)用陳腐藥︰出家人若患病時,用陳腐藥調治。陳腐藥,又作腐尿藥、陳棄藥、塵棄藥、腐爛藥。即指以大小便為藥,或指以牛黃加入大黃果後埋入土中令醱酵而成之藥。
《行事鈔資持記》卷上云(大正40‧161b)︰「此四種行入道之緣,上根利器所依止故。」《大乘義章》卷十一云(大正44‧680b)︰「為破比丘四種惡欲,故說此四。(一)破比丘為食惡欲,受乞食。(二)破比丘衣服惡欲,受糞掃衣。(三)破比丘房舍臥具惡欲,受樹下坐。(四)破比丘湯藥惡欲,受陳棄藥。」
(四)說之四依︰為如來說法之四種善巧祕密。即令入祕密、相祕密、對治祕密、轉變祕密。又作四祕密、四種密語漸次等。
(五)身土之四依︰為《華嚴經疏》卷十所說之佛身四依,即色身依色相土、色身依法性土、法身依法性土、法身依色相土。
(六)指眾生應皈依的四種對象︰即皈依佛、皈依法、皈依賢聖僧、皈依正法戒。語出《弘戒法儀》。
〔參考資料〕 (一)《維摩詰所說經》卷下〈法供養品〉;《說無垢稱經》卷六;《菩薩善戒經》卷六〈助道品〉;《大智度論》卷九;《大方便報佛恩經》卷七;《阿差末菩薩經》卷六;《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五;《維摩義記》卷四(末)。(二)《大般泥洹經》卷四;《大般涅槃經集解》卷十五;《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小乘佛教聲聞修道的階位。又稱四向四得、四雙八輩,或稱八補特迦羅(aṭṭha-puggalā dakkhiṇeyya)、八賢聖、八聖、八輩。也就是︰須陀洹向(預流向)、須陀洹果(預流果)、斯陀含向(一來向)、斯陀含果(一來果)、阿那含向(不還向)、阿那含果(不還果)、阿羅漢向、阿羅漢果。第一項須陀洹向是最低位,阿羅漢果則是最高的悟境,證得阿羅漢果的人稱為無學。其他七位是有學。有學之中最初的須陀洹向稱為見道位,其他六者是修道位。所謂見道是指已經斷除見惑的階位。所謂修道就是斷除思惑或修惑的階位。斷除這兩方的一切迷惑煩惱之後,就是阿羅漢果的階位,這也是聲聞的最高悟境。
關於四雙八蝶聖者,如區分為理論型、信仰型、禪定型,則可列表如下︰
聖位三分 四雙八輩 各型的聖者
( a)見道──( 1)須陀洹道(預流向)──隨信行
┌( 2)須陀洹果(預流果)┐ 隨法行 信仰型
│( 3)斯陀含道(一來向)│ 信解脫
( b)修道─┤( 4)斯陀含果(一來果)├─見到─────理論型
│( 5)阿那含道(不還向)│ 身證(一切聖者)┼┐
│( 6)阿那含果(不還果)│┌心解脫 │
└( 7)阿羅漢道(無學道)┘│慧解脫 禪定型
( c)無學果─( 8)阿羅漢果(無學果) └俱分解脫
上表之各型聖者之中,「心解脫」是指身證已達阿羅漢位的人。「身證」是指由禪定而到達之四雙八輩的全部,因此,說身證,則不須再列舉出心解脫,但是為求明瞭,因此才又重出。因此,除掉心解脫的其餘七種,乃有七聖人之稱。俱分解脫(ubhatobhāga-vimutta)又稱為俱解脫,是指理論與禪定兼備之阿羅漢而言。具備三明六通之能力者,即此等阿羅漢。
〔參考資料〕 《增一阿含經》卷三十六、卷三十七、卷三十九;《俱舍論》卷二十三、卷二十四;《雜阿含經》卷三十六;《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七;《大毗婆沙論》卷四十六~卷五十四;《大智度論》卷三十二;《瑜伽師地論》卷二十六;《成實論》卷二、卷三;《異部宗輪論》;《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六十一;《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三十;《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三;《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五(本);《俱舍論光記》卷二十三、卷二十四;宇井伯壽《佛教汎論》。
指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略稱四果。即小乘的四種修行證果,亦即小乘聲聞在修行過程中的四種階段。
(1)須陀洹果(śrotāpatti-phala)︰意譯預流果,即初果。謂去凡夫位入聖道法流,斷三界見惑入聖者流類。
(2)斯陀含果(sakṛdāgami-phala)︰意譯一來果,即第二果。謂已斷欲界思惑九品中之上六品,但還遺留下三品之惑,還要一度往來人中天上修道。
(3)阿那含果(anāgami-phala)︰意譯不還果或不來果,即第三果。謂已斷欲界思惑,不需還生欲界。
(4)阿羅漢果(arhattva-phala)︰意譯無學果,即第四果。謂已斷三界見思煩惱,究極聖者位,乃小乘中最高境地。
以上四果若就位細分,共有八十九種。依《俱舍論》卷二十四所述,見修位中諸無間道只是沙門性,非沙門果;諸解脫道是沙門性亦是沙門有為之果體,一一擇滅只是沙門無為之果體,故有為、無為總成八十九種果體。而如是多種果體中,只有須陀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四者皆具五因(所謂五因是(一)捨曾道、(二)得勝道、(三)總集斷、(四)得八智、(五)能頓修十六相)。
〔參考資料〕 《品類足論》卷十一;《順正理論》卷六十七。
(一)出世間的四種聖者︰即聲聞、緣覺、菩薩、佛。如《釋摩訶衍論》卷一云(大正32‧600c)︰「眾有四種,云何為四﹖一者一切如來眾,二者一切菩薩眾,三者一切聲聞眾,四者一切緣覺眾。(中略)以四種眾攝諸聖盡。」又,《法華經玄義》卷二(上)云(大正33‧693c)︰「以十如是約十法界,謂六道四聖。」即謂天趣已下的六趣有情迷於生死苦海,聲聞已上四者離煩惱,斷輪迴之苦。前者稱之為六凡,後者稱為四聖。二者構成十界,又稱六凡四聖。
(二)聲聞的四種果位︰即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無學果。此又作「四果」。
(三)禮佛時所請念的四尊︰即唱南無阿彌陀佛、南無觀世音菩薩、南無大勢至菩薩、南無大海眾菩薩。又,〈四奉請〉的勸請文所載四尊的名稱,與上述相異。
(四)以宣揚法門而著名於世的四人︰亦稱作四聖。如後秦時,鳩摩羅什門下以道生、僧肇、道融、僧叡四人最為優秀,故稱之為「什門四聖」。
〔參考資料〕 (一)《法華經玄義》卷一(上)、卷三(上);《選擇本願念佛集》。(三)《禪林象器箋》〈諷唱門〉。
指為斷盡一切煩惱,而修學無漏之戒、定、慧及擇滅之理者。因尚有可修學之道,故稱「有學」,又稱「學人」。於聲聞四向四果中,唯阿羅漢果是「無學」,其餘之預流向、預流果、一來向、一來果、不還向、不還果、阿羅漢向等四向三果之聖者,稱為有學。《俱舍論》卷二十四云(大正29‧127a)︰「四向三果皆名有學,何緣前七得有學名﹖為得漏盡常樂學故。學要有三︰(一)增上戒,(二)增上心,(三)增上慧。以戒、定、慧為三自體。」
又,異生凡夫亦修學戒、定、慧,然因彼等未如四向三果之聖者如實了知四諦之理,從而於後時或有退失正學之時。因此不稱為有學。
「有學」有十八類之別,稱之為「十八有學」。即四向三果之外,另加隨信行、隨法行、信解、見至、家家、一間、中般、生般、有行般、無行般、上流等十一位。
◎附︰《俱舍論》卷二十四(摘錄)
前來所辯四向三果,皆名有學;何緣前七,得有學名﹖為得漏盡;常樂學故。學要有三。(一)增上戒,(二)增上心,(三)增上慧。以戒定慧為三自體。若爾;異生應名有學﹖不爾。未如實見如諦理故。彼容後時失正學故。由此善逝再說學言。如契經中,佛告憺怕,學所應學。學所應學,我唯說此名有學者。為令了知學正所學,無有退失,名有學者;故薄伽梵,重說學言。聖者住本性,如何名有學﹖學意未滿故。如行者暫息。或學法得常隨逐故。學法云何﹖謂有學者,無漏有為法。無學法云何﹖謂無學者,無漏有為法。云何涅槃不名為學﹖無學異生,亦成就故。此復何緣不名無學﹖有學異生,亦成就故。
〔參考資料〕 《中阿含》卷三十〈福田經〉;《成實論》卷一;《順正理論》卷六十五;《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四;《大乘義章》卷十七;《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五。
「無漏斷」之對稱。指以有漏道斷除煩惱。有漏道是緣有漏法所起之有漏觀行,指六行觀。依《俱舍論》卷二十二等所載,凡夫依六行觀緣下地與上地之有漏法,觀下地為粗、苦、障而厭之,觀上地為靜、妙、離而欣之。此能斷下八地七十二品之修惑,此稱有漏斷。例如,欲斷欲界之煩惱時,依色界初禪之近分(即未至定),起欲界法為粗、苦、障等三行相之任一行相,更起初禪法為靜、妙、離等三行相之任一行相,而離欲界之惑。此有漏斷之所斷,唯次下地之一,不能及於上地及自地。亦即其斷惑之力微弱,故不能及於上地。因是有漏法,煩惱執而隨增,故不能斷自地惑。又,三界最頂上的有頂天之惑,以其上沒有上地,亦無上地之近分,故不能斷。因此,此上下相望之觀慧,在九地中,僅下八地有之。
在頓斷三界九地之見惑的見道中,不得用此有漏斷;而修惑中,斷最後有頂地之惑時,也不得用此斷。因此,是在凡夫位用此斷下八地之惑,或是修道位的聖者以此與無漏斷併用,斷下八地之惑。然凡夫位係見、修惑併斷,聖者則因見惑已斷,故只斷修惑。凡夫位用此有漏斷斷惑,是在見道之後,經聲聞四果的次第,超越證果。亦即斷欲界修惑第六、七、八品者,是修道之初,即住一來果;而斷欲界第九品以上的,則住不還果。
此外,若依大乘所談,有漏道不能斷煩惱,唯能伏之。
指具有觀見諸法真理而無障礙、疑惑之眼。與清淨法眼、淨法眼同義。經中常載有佛陀說法,令諸會眾等遠離塵垢,證得清淨法眼的事蹟,如《無量壽經》卷下(大正12‧279a)︰「萬二千那由他人得清淨法眼。」《雜阿含經》卷十五(大正2‧104a)︰「爾時,世尊說是法時,尊者憍陳如及八萬諸天遠塵離垢,得法眼淨。」吉藏《維摩經略疏》卷四謂,小乘於初果見四諦法,大乘於初地得真無生法,均稱為法眼淨。又,五眼中之法眼,二乘所無,唯菩薩有之。
◎附一︰《大毗婆沙論》卷六十六(摘錄)
此中具攝四沙門果。所以者何,遠塵離垢於諸法中生淨法眼者說前三果。謂諸具縛及離欲界五品染已,入正性離生,生淨法眼,得預流果。若離欲界六七品染已,入正性離生,生淨法眼,得一來果。若離欲界乃至無所有處染已,入正性離生,生淨法眼,得不還果。令盡諸漏及得無漏心慧解脫者,即是令得阿羅漢果。故此經中具攝四果。
◎附二︰《大毗婆沙論》卷一八二(摘錄)
如契經說,佛說此法門時,具壽憍陳那及八萬諸天遠塵離垢,於諸法中生淨法眼。此中遠塵者謂遠隨眠。離垢者謂離纏垢。於諸法中者謂於四聖諦中。生淨法眼者謂見四聖諦淨法眼生。
〔參考資料〕 《五分律》卷三、卷十五;《佛本行集經》卷三十四;《長阿含經》卷十三;《四分律》卷三十二;《大乘義章》卷二十(本)。
又稱有學道。三道之一,即修行三階段(見道、修道、無學道)的第二階段。指在完成見道位之對事惑的斷除後,進入為斷除一切情惑而修習的階段;也指已斷情惑的境界。
關於修道,依修行者之能力及其修行程度可分成許多階段。對此,小乘以為修道是指在見道位起無漏智,初證四諦真理之後,於此真理中更加修習之謂。修道之終極,可斷盡三界八十一品之修惑。《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一云(大正27‧267a)︰「修道是不猛利道,數數修習,久時方斷九品煩惱。」在四向四果中,相當於預流果、一來向、一來果、不還向、不還果、阿羅漢向。
大乘則以初地住心以後至第十地之金剛無間道為修道。《成唯識論述記》卷十(本)云(大正43‧573b)︰「今此修道除初入地心出相見道已住,出地心乃至第十地終金剛無間道來,並名修道。」
在修道位期間,可廣斷見道所斷(分別起的二障)以外的餘障,也就是斷除一切俱生的所知障之種子,為證得二轉依的妙果,屢屢修習無分別智。此相當於資糧位等五位中,第四的修習位。又相當於三僧祇修行中,第二、第三僧祇的泰半。
此外,《大乘義章》卷六曾論及大小乘修道之差別云(大正44‧584b)︰「次分見修,如毗曇中苦忍已去,十五心來名為見道,須陀已上,終至無學名為修道。若依成實總相觀諦,不得說言苦忍已去,但得說言無想位中名為見道,修道如前。大乘法中初地見道,二地已上名為修道。」
〔參考資料〕 《俱舍論》卷二十三;陳譯《攝大乘論釋》卷七;《雜阿毗曇心論》卷五;《順正理論》卷六十四、卷七十四;《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三十一;《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九、卷十四;《四教義》卷三;木村泰賢《小乘佛教思想論》。
即迴轉小乘之心趣向大乘。又稱迴小向大。一般而言,小乘教法著重在求個人之解脫,終至灰身滅智,歸於空寂。而大乘教法,內含自利利他之二利大心。終極目標在證得萬德圓滿之佛果。因此,就大乘教法之角度而言,小乘教法並不圓滿,故當迴轉其心以轉向大乘。此謂之為「迴心向大」或「迴小向大」。
在大乘諸宗中,法相宗將眾生根性分為五類。並謂「無性」與「菩薩乘性」之眾生不發小乘心;「聲聞乘性」及「緣覺乘性」之眾生必發小乘心。此又稱為決定性之二乘。而「不定性」者偶或發之,然在入寂前必定迴心向大。《成唯識論》卷十(大正31‧55c)︰「彼纔證得有餘涅槃,決定迴心求無上覺,由定願力留身久住,非如一類入無餘依。」
天台宗認為佛陀一代教化之始終,乃在使二乘迴心至大乘。然二乘有定、不定性之別。定性者,見道以上,即入二乘果位者。不定性者,為三賢四善根位未入果位者。定性是最鈍根,受方等、般若之彈呵、淘汰仍未改小向大。及至法華時,或如舍利弗由法說周證入;如迦葉等四大聲聞至譬喻周迴心;或如聽因緣周之說而迴心;其他遺漏者,則至涅槃後番之說而迴心。至於不受此教而入寂者,則於生界外方便有餘土後迴心向大。此外,不定性二乘能於阿含、方等、般若時改觀,而成為大乘之人。
關於二乘迴心所需的時間,《大般涅槃經》卷十一載,聲聞之「預流」須經八萬劫後,「一來」須時六萬劫,「不還」須時四萬劫,「阿羅漢」須時二萬劫,「緣覺」須時一萬劫。另依《起信論義記》卷上載,迴心所須時間可分為七位︰前五位如《涅槃經》所說。第六位如《楞伽經》所說之「不經萬劫之利根迴心」,第七位為《法華經》卷三〈化城喻品〉所說之「最利根迴心」。
◎附︰〈五果迴心〉(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五果迴心,謂小乘五果之聖者迴心轉於大乘。「五果」指須陀洹(預流果)、斯陀含(一來果)、阿那含(不還果)、阿羅漢及辟支佛等五類小乘聖者。此五果聖者迴轉其小乘灰斷之心,而發大乘之大菩提心,謂之「五果迴心」。此五果聖者迴心轉於大乘之時間並不相同,據《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一所載,須陀泹經八萬劫,斯陀含經六萬劫,阿那含經四萬劫,阿羅漢經二萬劫,辟支佛經十千劫,可於未來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關於此五果迴心,各家看法不一。
(1)法相宗認為五果的迴心僅就不定性二乘而立,並且其迴心係在未入無餘涅槃以前即已生起,又由於根的利鈍而有八、六、四、二萬等遲速之別。《成唯識論》卷十云(大正31‧55c)︰「又說彼無無餘依者,依不定性二乘而說,彼纔證得有餘涅槃,決定迴心求無上覺,由定願力留身久住,非如一類入無餘依。」
(2)法性宗則謂並不限於不定性。即使是定性二乘亦皆可迴心。甚至一度入無餘涅槃者,亦可發心,皆能成就佛道。蓋二乘之無餘涅槃,雖暫以願力而身心都滅,但猶有惑業苦三者,當願力盡時,心想還生,遂皆迴心大乘。若未入無餘涅槃已前即聞大乘法而迴心,則無劫量的限定。如一度入無餘涅槃,則因其願力之強弱,發心乃有遲速之別。《華嚴五教章》卷三云(大正45‧496a)︰「一切二乘皆迴心,以悉有佛性力為內熏因故,如來大悲力外緣不捨故,根本無咎未盡故,小乘涅槃不究竟故,是故一切無不迴心向大菩提也。此約終教說。」
又,對於產生劫數不同的原因,也有異說。淨影認為是由於厭心種子的強弱;天台以為係由於根之利鈍;賢首則以為主要是因根之利鈍,但兼亦由於厭心種子之強弱。此外,對於迴心後可入大乘的位次問題,各家說法亦異。如淨影、天台、嘉祥等皆謂可入初住,即《法華義疏》卷七(大正34‧543b)︰「所言到者,至十住初心。」然而賢首則認為可到十信的初心,即《華嚴五教章》卷三所云(大正45‧496b)︰「此五人發心之時,即入十信菩薩位,名發阿耨菩提心。」
〔參考資料〕 《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一~卷二十三;《法華經玄贊》卷五、卷七;《華嚴經探玄記》卷一;《華嚴五教章指事》卷下(末);《摩訶止觀》卷七(上);《大乘義章》卷十七(末)。
智慧增上菩薩與慈悲增上菩薩的合稱。又稱二增菩薩。為法相宗的教義。該宗將八地以前的菩薩,分為智慧增上菩薩、慈悲增上菩薩二種。二者又各稱為智增上、悲增上,或稱智增上菩薩、悲增上菩薩。悲增上菩薩又稱大悲菩薩。
此智增、悲增二者,各可配於頓悟(直往)、漸悟(迴心)。就頓悟菩薩而言,若其大智增上,在初地伏盡俱生起煩惱之現行,立即受不思議變易身,稱為智增上菩薩;若其大悲增上,為救度眾生而施方便行,至第七地滿心,始伏盡俱生起煩惱之現行,稱為悲增上菩薩。此外,就漸悟菩薩而言,由不還果與阿羅漢而迴心者,必是智增菩薩,但此係於迴心前斷盡欲界之煩惱,故不受分段身。至於漸悟之悲增菩薩,則指由預流果與一來果迴心而怖畏煩惱者。此類菩薩有欲界之煩惱,而於迴心之後,願行廣大之利他事業。於七地以前,以分段身化度有情。
另據窺基《成唯識論述記》卷七(本)所說,在智增、悲增之外,另有智悲平等菩薩。其文云(大正43‧483a)︰
「即十地菩薩,有起煩惱,謂悲增上者;有不起煩惱,謂智增上者。又解,或雖悲智等,而所樂行不同,一怖故伏惑,恐為失;一不怖故起,利生故。」
此謂智悲平等中,由於意樂之差別,又分怖煩惱與不怖煩惱二種,而與智悲之增減無關。又,此中怖煩惱者,係於二、三地間隨時受變易身,不怖煩惱者則於四地至七地間隨時受之。
此外,有破斥法相宗智增、悲增之說者,如法藏《華嚴五教章》卷三云(大正45‧492a)︰
「如此所說,良恐未然。何者﹖若悲增上,其慧必劣。劣慧導悲,悲應滯見。滯見之悲,豈名增上。縱悲智齊均,尚不名悲增上,況以劣慧導悲而言增上。若智增上,其悲必劣。劣悲導智,智應滯寂。滯寂之智,何名增上。以諸菩薩從初已來,異凡小故,悲智相導,念念雙修,如車二輪,如鳥二翼,何得說彼有增減耶﹖」
〔參考資料〕 《成唯識論》卷七;《百法問答鈔》卷七;《略述法相義》卷下。
早期佛教經論中所說的無,是指相對於「有」之「非有」,亦即相對於「存在」之「非存在」。如《雜阿含經》卷七云(大正2‧43c)︰「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何所有故,何所起,何所繫著,何所見我,令諸眾生作如是見、如是說︰無施、無會、無說、無善趣惡趣業報、無此世他世、無母無父、無眾生。」《大毗婆沙論》卷七十六云(大正27‧393b)︰
「若執無過去,應無過去佛。若無過去佛,無出家受具。(中略)復次,若過去、未來非實有者,彼現在世應亦是無。觀過去未來施設現在故,若無三世便無有為。若無有為,亦無無為。觀有為法立無為故。若無有為無為,應無一切法。若無一切法,應無解脫出離涅槃。如是便成大邪見者。勿有斯過。故知實有過去未來。」
類似的用法,在大乘論典中亦可見及,如《中論》卷一〈觀六種品〉云(大正30‧7c)︰「若使無有有,云何當有無,有無既已無,知有無者誰。」「淺智見諸法,若有若無相,是則不能見,滅見安隱法。」《大智度論》卷十八云(大正25‧194b)︰
「菩薩觀一切法一相,所謂無相。如牛中無羊相,羊中無牛相。如是等諸法中,各各無他相。如先言因有故,有心生,是法異於有,異故應無。若有法是牛,羊亦應是牛,何以故,有法不異故。若異則無,如是等一切皆無。」
然而,一般而言,大乘經論中所說的「無」,其意涵較廣,亦即如《中論》卷四、《大智度論》卷六等所說,係藉超越相對性之有無,泯絕諸法之假實斷常,而以「無」為一切皆空之同義語。《大般若經》卷四云(大正5‧22b)︰
「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不異空,空不異受想行識,受想行識即是空,空即是受想行識,(中略)如是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地界,無水火風空識界,無眼處,無耳鼻舌身意處,無色處,無聲香味觸法處,(中略)無預流,無預流果,無一來,無一來果,無不還,無不還果,無阿羅漢,無阿羅漢果,無獨覺,無獨覺菩提,無菩薩,無菩薩行,無佛,無佛菩提。舍利子!修行般若波羅蜜多菩薩摩訶薩,與如是等法相應故,當言與般若波羅蜜多相應。」
此中意趣,係以為若一一檢討任何存在物的存在情況,則可知並沒有任何實際存在,就佛道修行的人格發展而言,其中的過程也沒有任何可執著的東西。換句話說,「無」是徹底的,與般若波羅蜜多相應。故同經卷三十八又說,「無性」乃般若波羅蜜多之自性,此即依透徹之否定來開展大乘佛教無所滯礙執著的般若大慧。
又,《華嚴經》與《般若經》的觀點不同,因此,《華嚴經》之主要層面並不像《般若經》從否定面來開展般若大慧,然而亦非全無31類似用例。舊譯卷三十(大正9‧595a)︰
「一切諸佛正覺法界,無名無性,無三世名,無眾生名,無法名,無非法名,無功德名,無非功德名,無菩薩名,無佛名,(中略)一切諸法皆悉寂滅,無入,無界,法界無所有,而亦不壞一切法相,一切諸法無有起者,悉如虛空一切法寂滅,無有業報,無所學。」
這是以徹底的非存在來顯示如來的超越境界。此外,《大乘入諸佛境界智光明莊嚴經》也有類似的義趣。
在《維摩詰所說經》中,維摩曾以默然無言表現「無」的徹底性及積極性的意趣。而唯識學派所主張的「無」,則為脫離意識的客觀對象。《成唯識論》卷二(大正31‧7a)︰「實無外境唯有內識似外境生,(中略)如愚所分別,外境實皆無。」在唯識學派的三性之中,分別性或遍計所執的自性都是無,如《攝大乘論釋》卷五(大正31‧182a)︰「分別性相者,實無有塵。唯有識體顯現為塵。」《成唯識論》卷八(大正31‧45c)︰「此所妄執自性差別,總名遍計所執自性,如是自性,都無所有。」
中國諸師對「無」的概念,由《大乘大義章》、《肇論》、《注維摩詰經》等處可以窺知。他們所理解的「無」係與般若經驗相即;但《大乘玄論》及《二諦義》,則認為「有」與「無」是各具意義的概念,故意圖以「有」、「無」的概念來闡明佛教的真相。繼承般若系統者,有《諸法無諍三昧法門》卷上;《摩訶止觀》卷二(上);《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三(上)、卷六;《楞伽師資記》等。
禪宗諸典籍均以為「無」的究竟意義,就是不執著任何外物。此「無」是一超越「有無」、「相對」的「無」。《無門關》(大正48‧292c)︰
「趙州和尚因僧問︰狗子還有佛性也無﹖州云︰無。無門曰︰參禪須透祖師關,妙悟耍窮心路絕。祖關不透,心路不絕,盡是依草附木精靈。且道︰如何是祖師關﹖只者一箇『無』字,乃宗門一關也。(中略)麼將三百六十骨節、八萬四千毫竅通身起箇疑團,參箇『無』字。晝夜提斯,莫作虛無會,莫作有無會。」
淨土宗與禪宗的見解,相距雖遠,但《安樂集》卷上也有關於「無」的相關文句,其文云(大正47‧5c)︰「如來真法身者,無色無形,無現無著,不可見,無言說,無住處,無生無滅,是名真法身義也。」
◎附一︰馮友蘭〈禪宗〉(摘錄自《新原道》第八章)
道生的「頓悟成佛義」,見於謝靈運的〈辯宗論〉。聖人「雖處有而同無」,同無是聖人的境界。劉遺民〈與僧肇書〉云︰「夫聖心冥寂,理極同無。」「雖處有名之中,而遠與無名同。」(見《肇論》)謝靈運〈辯宗論〉亦說︰「體無鑒周,理歸一極。」無就是無。無相就是諸法實相。對於諸法實相底知識,謂之般若。然諸法實相,不可為知的對象。所以般若是無知之知。得般若者之知諸法實相,實是與諸法實相,同為一體。此即所謂「理極同無」。亦即所謂「體無鑒周,理歸一極。」鑒是鑒照。周是周遍。與無同體者,普照諸法。故體無則鑒周。體無同無的境界,就是涅槃。涅槃與般若,是一件事的兩方面。涅槃是得般若者的境界。般若是得涅槃者的智慧。得涅槃則得般若。得般若則得涅槃。
因為同無是一同即同,所以涅槃般若,亦是一得即得。修行者不能今日同一部分無,明日又同一部分無。無不能有部分。他同無即一下同無,不同無即不同無。涅槃般若,亦是得即一下得,不得即不得。一下同無即一下得涅槃般若。此所謂頓悟成佛。頓悟是得般若。成佛是得涅槃。〈辯宗論〉謂「有新論道士,以為寂鑒微妙,不容階級。」又說︰「階級教愚之談,一悟得意之論矣。」新論道士,即謂道生。
所謂「無」究竟是甚麼,關於此問題,有兩種說法。一種說法是︰無不是甚麼,無就是「畢竟空」。空諸所有,又空其空。無是無相,無相故不能說是甚麼。聖人的心與無同體。所以說聖人心如虛空。另一種說法是︰無是能生諸法底心。諸法都由心造。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法的生滅,就是心的生滅。諸法實相,就是眾生的本心,或稱本性,或稱佛性。見諸法實相,就是明心見性。道生稱為「反迷得極。歸極得本。」(《涅槃經集解》卷一引)僧肇持第一種說法,道生的佛性義,則似是持第二種說法。後來禪家中亦有二種說法。有一派持第一種說法,常說︰非心非佛。有一派持第一種說法,常說︰即心即佛。用我們的標準說,第二種說法不如第一種說法之完全超乎形象。
◎附二︰〈無說句義〉(摘錄自《勝宗十句義論》)
無說句義︰云何謂「五種無」名無說句義﹖何者為五﹖(中略)「未生無」者,謂實、德、業因緣不會,猶未得生,名未生無。「已滅無」者,謂實、德、業或因勢盡,或違緣生,雖生而壞,名已滅無。「更互無」者,謂諸實等彼此互無,名更互無。「不會無」者,謂有性、實等,隨於是處無合無和合,名不會無。「畢竟無」者,謂無因故,三時不生,畢竟不起,名畢竟無。
〔參考資料〕 《大般若經》卷五十;《摩訶止觀》卷一;《十二門論》;《大智度論》卷十八;《六祖壇經》;《荷澤大師顯宗記》;《法融禪師心銘》;《傅大士心王銘》;梶芳光運(等)《佛教思想衹現代》;久松真一(等)編《禪の本質と人間の真理》;久松真一《東洋人の無》。
即通常所謂「眾生」之別名。也是生命主體(「我」或「靈魂」)的別名。又作富特伽羅、弗伽羅、福伽羅、富伽羅。意譯人、數取趣或眾數者。《發智論》卷十八(大正26‧1015b)︰「七補特伽羅,謂隨信行、隨法行、信勝解、見至、身證、慧解脫、俱解脫。」
《法蘊足論》卷二(大正26‧463a)︰「於此僧中,有預流向、有預流果、有一來向、有一來果、有不還向、有不還果、有阿羅漢向、有阿羅漢果,如是總有四雙八隻補特伽羅。」
《集異門足論》卷四(大正26‧379c)︰「三補特伽羅者,一者覆慧補特伽羅,二者膝慧補特伽羅,三者廣慧補特伽羅。」由此可知,隨信行等七種聖者乃至覆慧等凡愚,皆名為補特伽羅。此係以「人」為補特伽羅。
按梵語pudgala,係由puṃs(有「人」或「靈魂」之義)發展成的名詞,有身體、靈魂、個人等諸義。又,此語亦為pun(地獄)、gal(墮)的合成字,其義為墮地獄者。綜上所述,可知補特伽羅被視為與「我」、「有情」、「命者」等語同義,是輾轉輪迴六道(趣)的生命本體,故名為補特伽羅(數取趣)。
原始佛教由於不承認有「我」,因此雖用補特伽羅之稱,然僅以之為「人」之「假名」而已。及至部派時代,輪迴之主體論勃興,諸部之間逐漸承認補特伽羅之存在。據《異部宗輪論》所載,說一切有部主張無有少法能從前世轉至後世,但有世俗補特伽羅,有移轉;犢子部的本宗同義謂實有補特伽羅,命根滅時,五蘊諸法亦滅,然補特伽羅不滅,轉至後世,取諸趣生;經量部則別立勝義補特伽羅。此中,說一切有部所說,係以補特伽羅只是假立;犢子部、正量部及經量部則認為係實有。尤其犢子部將補特伽羅攝於五法藏中之不可說法藏,而稱之為非即非離蘊我。對此,《大毗婆沙論》卷九、卷十一及《大智度論》卷一等處,曾破斥其所立。巴利《論事》(Kathā-vatthu)所立〈補特伽羅章〉,亦反駁此等說法。
◎附︰印順《如來藏之研究》第二章第三節(摘錄)
補特伽羅(pudgala),義譯為「數取趣」,意義為不斷的受生死者,是「我」的別名。佛教內的犢子部等,與神教的有我論,其所以非有我不可,理由是完全相同的。不過佛法是「諸行無常」論者,所以雖採取有我說,而多少說得善巧一些。「常我」,在部派佛教內,還不敢違反傳統而公然提出來。部派佛教而立「我」的,有犢子部及其流派、說轉部(Saṃkrāntivādāḥ),而這都是從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āḥ)分化出來的。我在《唯識學探源》、《性空學探源》,已一再的加以論述,這裏再作簡要的說明。《異部宗輪論》說(大正49‧16c)︰「說一切有部(中略)有情但依現有執受相續假立。說一切行皆剎那滅,定無少法能從前世轉至後世,但有世俗補特伽羅說有移轉。」
說一切有部立「假名我」──世俗補特伽羅(saṃvṛti-pudgala)。有部以為︰在世俗法中,一一有情(sattva)營為不同的事業,作不同的業,受不同的果報,這是世間的事實。由於有情執取當前的身心為自己,所以成為一獨立的有情,一直流轉不已。有情是依「有執受」的五蘊而假立的,雖然有世俗的補特伽羅,卻沒有實體的我可得。原來,說一切有部以為︰一一法(色蘊等)「恒住自性」,法性是如如恒住的。依於因緣,安住未來的法,剎那起用,入現在位;作用又剎那滅,入過去位。有三世不同,而一一法性卻始終恒住自性,沒有變異。這可說「法性恒住,作用隨緣」。依法的體性與作用來說,都沒有什麼是從前世到後世的,也就沒有移轉可說。但剎那起用時,不但有同時的「俱有」、「相應」,又能引發後後的「相續」;依五蘊的和合、相續,假名為補特伽羅,也就依假名補特伽羅,可說有生死相續,從前生到後世了。說一切有部的解說,是站在體(法性)用(作用)差別的見地;不過體與用的關係,雖不一而還是不異(沒有別法)的。了解說一切有部所說,說轉部的見解,就容易明白了。如《異部宗輪論》說(大正49‧17b)︰「其經量部本宗同義︰謂說諸蘊有從前世轉至後世,立說轉名。(中略)有根邊蘊,有一味蘊。(中略)執有勝義補特伽羅。餘所執多同說一切有部。」
銅鍱部(Tāmraśāṭīyāḥ)所傳,從說一切有部分出說轉部,又從說轉部分出說經部(Sūtravādināh),也就是經量部。《異部宗輪論》是說一切有部所傳的,以為說轉與經量,是一部的別名。然從特有的教義來說,這是說轉部,與後起的經量部不合。說轉部以為︰五蘊有二類,有可以移轉到後世的;有勝義──真實的補特伽羅。從說一切有部分出,而與說一切有部略有不同。所說的「有根邊蘊,有一味蘊」,唯識學者解說為種子與現行,是不正確的!(中略)
犢子部立「五法藏」︰過去法藏、現在法藏、未來法藏、無為法藏、不可說法藏。三世法是有為法,有為與無為法以外的不可說藏,就是不可說我。如《異部宗輪論》說(大正49‧16c)︰「犢子部本宗同義︰謂補特伽羅非即蘊離蘊,依蘊、處、界假施設名。(中略)諸法若離補特伽羅,無從前世轉至後世,依補特伽羅可說有移轉。」
犢子部與說轉部,都是依補特伽羅,說明前生後世移轉的可能。犢子部的補特伽羅──不可說我,是「依蘊、處、界假施設名」,在原則上,與說一切有部的假名我,是沒有太大不同的。犢子部所立的補特伽羅,分為三類,如《部執異論》說(大正49‧21c)︰「犢子部──可住子部(中略)攝陰、界、入故,立人等假名。有三種假︰(一)攝一切假;(二)攝一分假;(三)攝滅度假。」
屬於犢子部系的《三法度論》,說到「受施設、過去施設、滅施設」──三種施設。《三彌底部(正量部)論》立三種人︰「依說人、度說人、滅說人」;「說者,亦名安,亦名制,立名假名」。假名、施設、說,都是pra-jñapti的義譯。施設、說,與《部執異論》的「假」相合。犢子部系的不可說我,依蘊、界、處而施設的;約現在的、過去的、涅槃的,立為三種補特伽羅,都是施設假。依說一切有部,立「實法有」與「假名有」的差別,假名有是沒有自性的。「我」既依蘊、界、處施設,是假有,就沒有自性,怎麼又立有「不可說我」呢﹖這在說一切有部(及經部)的立場,是難以通解的,所以《俱舍論》問他︰到底是實有﹖是假有﹖犢子部的意見,如《阿毗達磨俱舍論》卷二十九說(大正29‧152c)︰「非我所立補特伽羅,如仁所徵實有假有,但可依內現在世攝有執受諸蘊,立補特伽羅。(中略)此如世間依薪立火。(中略)謂非離薪可立有火,而薪與火非異非一。」
說一切有部的責問,到底是實是假,被犢子拒絕了。犢子部以為,依蘊立我,是假施設,但我與蘊是不一不異的。如依薪立火那樣,火不能離薪,但火也並不是薪。這樣,我是不離蘊的,但依蘊立我,我並不等於蘊,所以別立不可說我。《智度論》說︰犢子部「四大和合有眼法,如是五眾和合有人法」。如依四大成柱,柱是依四大施設的,但柱有柱的體相、作用,與四大是不同的。所以,說一切有部是「假無體」說,犢子部是「假有體」說。施設而可說有體,所以不可說我,不能以實有或假有去分判的,只能這樣說︰不可說我不是有為(無常),不是無為(常),而是不可說的有。犢子部的不可說我,似乎非常特出,其實依蘊施設,與說一切有部的假名我、說轉部的勝義我,一脈相通,只是解說上有些差別而已。犢子部立不可說我,當然用來說明記憶、業報的現象,還有執取根身的作用,如《中論》卷二說(大正30‧13b)︰「有論師言︰先未有眼等法,應有本住,因是本住,眼等諸根得增長。若無本住,身及眼、耳諸根,為因何生而得增長。」
本住(prāg-vyavasthita-bhāva),指不可說我而說。依《般若燈論釋》說︰「唯有婆私弗多羅(犢子)立如是義。」人在結生相續的胎中,身根等漸漸增長起來。《阿含經》說︰「緣識有名色」,依識的執取而漸長。然犢子部以為︰這是不可說我的力量,如不是先有「本住」──我,識是不能執取而使諸根增長的。在生死相續,根身漸長中,不可說我有生命主體的意義,與神教的神我說相近。又《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三十八說(大正29‧556c)︰「婆雌子部作如是言︰補特伽羅是所歸佛。」
什麼是所歸依的佛﹖婆雌子──犢子部以為︰歸依不可說我,歸依於成正覺的所依蘊而立的不可說我。佛就是「我」,是不可說與蘊是一是異的「我」。犢子部一系,在中印度、西印度一帶,非常興盛。以不可說我為佛(如來),對後期大乘的如來大我說,應有不容忽視的影響!
〔參考資料〕 《大日經》卷一〈住心品〉;《大毗婆沙論》卷二、卷二十二;《大智度論》卷三十五;《俱舍論》卷十七、卷二十九;《異部宗輪論述記》;《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上(本)。
「次第證」的對稱。又稱超越證、超果。小乘聲聞為證阿羅漢果,在四向四果的階次中,未依次第證入前果,而是超越前果直接證入者,稱為超證;若順次證入則稱「次第證」。
依《俱舍論》、《大毗婆沙論》載,超證為從凡夫直證第二果、第三果,此謂超前三果。若依大乘法相宗之說,超證也超中二果,初果行者可直接超越第四果;即《雜集論》卷十三、《唯識論述記》卷十(末)、《唯識論了義燈》卷二(本)等所說。又依《菩薩處胎經》卷五、《摩訶摩耶經》所說,也有從凡夫地超證羅漢果者。
天台宗之《摩訶止觀》卷六(上),總括此上所述而立四種超果之義,即︰
(1)本斷超︰超前一果、前二果。謂原本在凡夫外道,以有漏之六行觀斷欲界思惑之六品者,入見道於第十六心斷見惑已,超預流果、一來果,直證第三不還果。
(2)小超︰超中一果、中二果。謂聖弟子於見道之第十六心證預流果,後更修無漏道,斷三界之思惑,或斷欲界之九品,超第二果而證第三不還果;或一時斷下八地(除有頂地)之惑,超中間第二果、第三果直為阿羅漢向;或一時斷盡上九地之惑,直證阿羅漢果。
(3)大超︰超前三果,直證第四果。如佛世時之凡夫外道,聞佛說法,直證阿羅漢果。
(4)大大超︰無關四果者。謂三藏教之菩薩於三十四心斷一切煩惱而成佛果。
〔參考資料〕 《俱舍論》卷三、卷五、卷二十一、卷二十四;《雜阿毗曇心論》卷五;《順正理論》卷九;《俱舍論光記》卷三、卷五、卷二十四;《華嚴五教章》卷三;《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六之一;《觀經疏》〈玄義分〉。
以有漏智修善根的人,稱為賢者;起無漏智證見正理的人,名為聖者。大乘、小乘俱云見道以上者是聖,見道以前為賢。「賢」是賢善調和義,修善根伏煩惱,心調和之意。「聖」是聖正義,意指起無漏智,正證聖理。
《俱舍論光記》卷二十二說,賢謂賢和,聖謂聖正。《大乘義章》卷十七〈賢聖義〉說,善和曰賢,正會名聖,正謂理,理無偏邪故說為正,證理捨凡說為聖。
關於賢聖之數量,大乘立三賢、十聖。稱十住、十行、十迴向等三十位為地前三賢位;稱初地入見道以後的十地菩薩為十聖。此等因位賢聖復加果位的佛果,因果通合即是五位,可開為四十一位或五十二位。四十一位者,係將五十二位中之十信攝於初住,等覺攝於第十地。若圖示其關係,則如下所示︰
(五十二位)(四十一位)(五位)
┌─十 信─┐
├─十 住─┴十 住┐┌資糧位┐
├─十 行──十 行┼┤ ├三賢
因位─┼─十迴向──十迴向┘└加行位┘
├─十 地─┐ ┌通達位┐
└─等 覺─┴十 地─┤ ├十聖
└修習位┘
果位───妙 覺──妙 覺──究竟位─佛果
在三乘共通之十地(乾慧地、性地、八人地、見地、薄地、離欲地、已辨地、支佛地、菩薩地、佛地)之中,前二地是賢,後八地為聖。
小乘立七賢、七聖,及二十七賢聖。所謂「七賢」,是指五停心、別相念住、總相念住、煖法、頂法、忍法、世第一法。前三者是三賢,屬順解脫分;後四是四善根,屬順決擇分。「七聖」,是隨信行、隨法行、信解、見至、身證、時解脫、不時解脫。若配於三道,前二是見道,次三是修道,後二是無學道;若配於四向四果,則初二有預流向,次三有三向三果,後二是阿羅漢果。其關係如下圖。
┌─五停心──┐
├─別相念住 ├─三賢────順解脫分
├─總相念住─┘
七賢─┼─煖法───┐
├─頂法 │
├─忍法 ├─四善根───順決擇分
└─世第一法─┘
┌─隨信行─┐
├─隨法行─┴──見道────預流向
│ ┌─預流果
├─信解─┐ ├─一來向
七聖─┼─見至 ├───修道──┼─一來果
├─身證─┘ ├─不還向
│ ├─不還果
├─時解脫─┐ └─阿羅漢向
└─不時解脫┘ 無學道───阿羅漢果
至於「二十七賢聖」,則與「七賢」與「七聖」之分別賢、聖者不同,而是將賢當作聖的形容詞用,亦即將二十七賢聖皆視為聖位。並可再區分為十八有學與九無學。對此,說一切有部與成實家所說稍有不同。依說一切有部所述,十八有學是︰(1)預流向,(2)預流果,(3)一來向,(4)一來果,(5)不還向,(6)不還果,(7)羅漢向,(8)隨信行,(9)隨法行,(10)信解,(11)見至,(12)家家,(13)一間,(14)中般,(15)生般,(16)有行般,(17)無行般,(18)上流。九無學是︰(1)退法,(2)思法,(3)護法,(4)安住法,(5)堪達法,(6)不動法,(7)不退法,(8)慧解脫,(9)俱解脫。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五十四;《俱舍論》卷二十三;《成實論》卷一〈分別賢聖品〉;《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五(本);《成唯識論樞要》卷上(本);《大品般若經》卷十七〈燈炷深奧品〉;《大智度論》卷七十五;宮本正尊《大乘と小乘》。
顯揚三卷十一頁云:三、一間。謂即一來果,由善修聖道故;或生天上,即於彼處定證寂滅。或生人間,即於此處定證寂滅。
二解 俱舍論二十四卷二頁云:論曰:即一來者,進斷餘惑,若三緣具;轉名一間。一、由斷惑。斷欲修斷七八品故。二、由成根。得能治彼無漏根故。三、由受生。更受欲有餘一生故。頌中但說初後二緣,不說成根,義如前釋。如何一品惑障得不還果?由彼若斷;便越界故。前說三時,業極為障。應知煩惱,亦與業同。越彼等流異熟地故。間、謂間隔。彼餘一生為間隔故;不證圓寂。或餘一品欲修所斷,或為間隔,故不得不還。果有一間者,說名一間。
三解 大毗婆沙論五十三卷十四頁云:一間、有二。謂天一間、及人一間。天一間者:謂於天上,唯受一生。或四大王眾天、或三十三天、或夜摩天、或睹史多天、或樂變化天、或他化自在天、受此一生。人一間者:謂於人中,唯受一生。或贍部洲、或東勝身洲、或西牛貨洲、受此一生。又云:由三緣故,建立一間。一、由業故,二、由根故,三、由結故。由業故者:謂先造作增長欲界一有業。由根故者:謂彼已得對治欲界七品或八品結無漏諸根。由結故者:謂彼已斷欲界七品或八品結。於此三緣,隨一不具,不名一間。
顯揚三卷十頁云:三、一來向。謂如有一,或世間道倍離欲界貪已,趣入正性離生。或預流果,為斷欲界上中品惑,修對治行。
二解 法蘊足論二卷十四頁云:一來向者:已得無間道,能證一來果。謂此無間,證一來果。彼於欲界貪欲瞋恚,由世間道,或先已斷多分品類;於四聖諦,先未現觀,今修現觀。或住預流果已得,進求一來果證;名一來向。
顯揚三卷十八頁云:二、一來沙門果。若隨勝攝;三結永斷,薄貪瞋癡。若全分攝;一切見道所斷煩惱永斷,及欲界繫修道所斷上品中品煩惱永斷。由彼斷故;得一來果,或復一間。
雜集論十三卷九頁云:一間補特伽羅者:謂即一來,或於天上,唯受一有,得盡苦際。所以者何?即一來果,進至不還果向,或於天上,唯受一有,得般涅槃故。唯有一隙,容此一生;故名一間。
二解 瑜伽二十六卷五頁云:云何一間補特伽羅?謂即一來補特伽羅,行不還果向已;能永斷欲界煩惱上品中品,唯餘下品。唯更受一欲界天有,即於彼處得般涅槃;不復還來生此世間。是名一間補特伽羅。
雜集論十三卷七頁云:一來果向補特伽羅者:謂於修道中,已斷欲界五品煩惱,安住彼道。所以者何?由見道後,已斷欲界乃至中中品煩惱,及住彼斷道故。
俱舍論三卷十五頁云:二十二根,幾能證得何沙門果?頌曰:九得邊二果,七八九中二,十一阿羅漢。依一容有說。論曰:邊、謂預流,阿羅漢果。於沙門果,居初後故。中、謂一來、及不還果。此觀初後,在中間故。初預流果,由九根得。謂意、及捨、信等五根,未知當知,已知,為九。未知根,在無間道;已知根,在解脫道。此二相資,得最初果。如其次第,於離繫得,能為引因依因性故。阿羅漢果,亦九根得。謂意、信等五,已知、具知、及喜樂捨中隨一、為九。已知根,在無間道;具知根,在解脫道。此二相資,得最後果。如其次第,於離繫得,能為引因依因性故。中間二果,隨其所應,各為七八九根所得。所以者何?且一來果,次第證者,依世間道,由七根得。謂意、及捨、信等五根。依出世道,由八根得。謂即前七根,已知根。第八倍離欲貪超越證者,如預流果,由九根得。若不還果,次第證者,依世間道,由七根得。依出世道,由八根得。如前次第得一來果。全離欲貪超越證者,由九根得。如前超越得一來果。總說雖然;而有差別。謂此依地,有差別故。樂喜捨中,可隨取一。前果超越,唯一捨根。又次第證不還果者,若於第九解脫道中,入根本地;依世間道,由八根得。彼無間道,捨受相應。解脫道中,復有喜受。此二相資,得第三果。於離繫得,二因如前。依出世道,由九根得。八根如前已知。第九無間、解脫。此俱有故。豈不根本阿毘達磨?問:由幾根得阿羅漢?答:十一根。云何乃言由九根得?實得第四,但由九根;而本論言十一根者;依一身中容有故說。謂容有一補特伽羅,從無學位,數數退已;由樂喜捨,隨一現前,數復證得阿羅漢果。由斯本論,說十一根。然無一時三受俱起。是故今說定由九根。於不還果中,何不如是說?以無樂根證不還果,而於後時得有退義;亦無退已,由樂復得。非先離欲,超證第三,有還退義。此離欲果,二道所得,極堅牢故。
瑜伽十卷十五頁云:問:預流果,當言幾支已斷耶?答:一切、一分;無全斷者。如預流果,如是一來果,亦爾。問:不還果,當言幾支已斷耶?答:欲界一切、色無色界、不定。問:阿羅漢當言幾支已斷耶?答:三界一切。
集異門論四卷十三頁云:三求者:一、欲求。二、有求。三、梵行求。欲求云何?答:住欲有者,於欲界法,未得為得,諸求、隨求、平等隨求、悕求、欣求、思求、勤求;是謂欲求。有求云何?答:住色無色有者,於色無色界法,未得為得,諸求、乃至勤求;是謂有求。梵行求云何?答:離二交會,說名梵行。八支聖道,亦名梵行。於此義中,意說八支聖道梵行。諸有於此八支聖道,未得為得,諸求、乃至勤求;是謂梵行求。復次欲求者,非求死後當生諸有;然於現在可意色聲香味觸衣服飲食臥具病緣醫藥諸資生具,未得為得,諸求、乃至勤求;是名欲求。有求者:有謂五取蘊。何等為五?謂色取蘊,受取蘊,想取蘊,行取蘊,識取蘊。如有一類,作是念言:云何令我得未來世如是類色受想行識。彼於死後當生諸有色等五蘊,諸求乃至勤求;是名有求。梵行求者:從世第一法,趣苦法智忍時,有梵行求。非有梵行。所以者何?八支聖道,說名梵行。彼於爾時,未得、未近得,未有、未現有。從苦法智忍,趣苦法智時,有梵行求;亦有梵行。所以者何?八支聖道,說名梵行。彼於爾時,已得已近得,已有已現有。如是從苦法智,趣苦類智忍,從苦類智忍,趣苦類智,從苦類智,趣集法智忍,從集法智忍,趣集法智,從集法智,趣集類智忍,從集類智忍,趣集類智,從集類智,趣滅法智忍,從滅法智忍,趣滅法智,從滅法智,趣滅類智忍,從滅類智忍,趣滅類智,從滅類智,趣道法智忍,從道法智忍,趣道法智,從道法智,趣道類智忍,從道類智忍,趣道類智,從道類智,趣道類智,或趣所餘無漏智時,有梵行求,亦有梵行。所以者何?八支聖道,說名梵行。彼於爾時,已得、已近得,已有、已現有。復次若世間道證一來果不還果時,有梵行求;非有梵行。所以者何?八支聖道,說名梵行。彼於爾時,未得未近得,未有未現有。若無漏道證預流果或證一來不還阿羅漢果時,有梵行求;亦有梵行。所以者何?八支聖道,說名梵行。彼於爾時,已得已近得,已有已現有。
瑜伽二十八卷三頁云:復有三種補特伽羅,依此三學,入諦現觀。何等為三?一、未離欲。二、倍離欲。三、已離欲。當知此中於一切欲全未離者,勤修加行,入諦現觀。既於諸諦得現觀已;證預流果。倍離欲者,當於爾時,證一來果。已離欲者,當於爾時,證不還果。
大毗婆沙論一百三十四卷六頁云:問:已說已具見諦;何故復言世尊弟子?答:已具見諦者;欲差別隨信隨法行故。世尊弟子者:欲差別諸異生故。此是誰耶?答:此是預流及一來果;非餘。以說未離欲染故。問:隨信法行,何故不名已具見諦?有作是說:已見四諦,及已害邪見者,名已具見諦。隨信隨法行,非已見四諦。今正見故。非已害邪見。今正害故。由此不名已具見諦。有餘師說:若相續中,已除一切見倒、惡行、惡趣煩惱,方得名為已具見諦。隨信隨法行,今正能除;不名已除。猶成就故,由此不名已具見諦。如良田中,無有一切塵雹災橫,名具足田,致諸稼穡。復有說者,若相續中,已除四疑,生四決定;爾時名已具見。隨信隨法行今除四疑,生四決定;不名已具。有說:若身中已除四闇,已起四明,已除四無智,已起四智;名已具見。隨信隨法行,則不如是。不名已具。有說:已伏四諦,洲渚,已除其中煩惱怨敵;乃名已具。隨信隨法行,今伏今除;不名已具。
瑜伽三十八卷十三頁云:於此相中,云何為果?謂略有五。一者、異熟果。二者、等流果。三者、離繫果。四者、士用果。五者、增上果。諸不善法於諸惡趣,受異熟果。善有漏法,於諸善趣,受異熟果。是名異熟果。習不善故;樂住不善,不善法增。修習善故;樂住善法,善法增長。或似先業,後果隨轉。是名等流果。八支聖道,滅諸煩惱,名離繫果。若諸異生,以世俗道,滅諸煩惱,不究竟故;非離繫果。諸有一類,於現法中,依止隨一工巧業處,起士夫用。所謂農作商賈事王書畫算數占卜等事。由此成辦諸稼穡等財利等果。是名士用果。若眼識等,是眼根增上果;乃至意識等,是意根增上果。眾生身分不散不壞,是命根增上果。二十二根,各各能起自增上果;當知一切名增上果。二十二根增上作用,如攝事分,應知其相。
二解 辯中邊論下卷一頁云:已辯修位;得果云何?頌曰:器說為異熟。力是彼增上。愛樂、增長、淨、如次即五果。論曰:器、謂隨順善法異熟。力、謂由彼器增上力,令諸善法,成上品性。愛樂、謂先世數修善力,今世於善法,深生愛樂。增長、謂現在數修善力,令所修善根,速得圓滿。淨、謂障斷,得永離繫。此五如次,即是五果。一、異熟果。二、增上果。三、等流果。四、士用果。五、離繫果。
三解 成唯識論八卷四頁云:果有五種。一者、異熟。謂有漏善及不善法所招自相續異熟生無記。二者、等流。謂習善等所引同類;或似先業,後果隨轉。三者、離繫。謂無漏道斷障所證善無為法。四者、士用。謂諸作者,假諸作具,所辦事業。五者、增上。謂除前四,餘所得果。
四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二十一卷三頁云:然契經中說:果、有五種。一、等流果。二、異熟果。三、離繫果。四、士用果。五、增上果。等流果者:謂善、生善,不善、生不善,無記、生無記。異熟果者:謂諸不善,有漏善法,所招異熟。因、是善惡;果、唯無記。異類而熟,故立異熟名。離繫果者:謂無間道斷諸煩惱。此無間道,以煩惱等斷,為離繫果及士用果。以解脫道,為等流果及士用果。以後等勝自類諸道,為等流果。若無間道,以能於先來諸煩惱斷集得作證,此無間道,以彼煩惱斷但為士用果。此則總說。若別說者;苦法智忍,以彼欲界見苦所斷十隨眠等斷,為離繫果及士用果。以苦法智品,為等流果及士用果。以後等勝諸無漏道,為等流果。如是乃至道類智忍,以色無色界見道所斷十四隨眠等斷,為離繫果及士用果。以道類智品,為等流果及士用果。以後等勝諸無漏道,為等流果。以三界見苦集滅所斷及欲界見道所斷諸隨眠等斷集得作證:此道類忍,以彼諸斷為士用果。諸預流者,於一來果,求作證時,初五無間道,以彼五品隨眠等斷,為離繫果及士用果。以五解脫道,為等流果及士用果。以後等勝自類諸道,為等流果。第六無間道,以第六品隨眠等斷,為離繫果及士用果。以第六解脫道,為等流果及士用果。以後等勝自類諸道,為等流果。以三界見所斷及欲界修所斷前五品隨眠等斷集得作證。此第六無間道,以彼諸斷為士用果。諸一來者,於不還果,求作證時,無間道起,能斷欲界修所斷四隨眠。若斷第七及第八品;此無間道,以彼二品隨眠等斷,為離繫果及士用果。以二解脫道,為等流果及士用果。以後等勝自類諸道,為等流果。若斷第九品一無間道,以第九品隨眠等斷,為離繫果及士用果。以第九解脫道,為等流果及士用果。以後等勝自類諸道,為等流果。以三界見所斷及欲界修所斷前八品隨眠等斷集得作證。此第九無間道,以彼諸斷為士用果。諸不還者,於無學果,求作證時,無間道起,能斷色無色界修所斷六隨眠。若斷初靜慮染一品乃至九品;此九無間道,以彼九品隨眠等斷,為離繫果及士用果。以九解脫道,為等流果及士用果。以後等勝自類諸道,為等流果。如是乃至離非想非非想處染前八無間道,以彼八品隨眠等斷,為離繫果及士用果。以八解脫道,為等流果及士用果。以後等勝諸無漏道,為等流果。金剛喻定,以第九品隨眠等斷,為離繫果及士用果。以初盡智品,為等流果及士用果。以後等勝諸無漏道,為等流果。以三界見所斷及下八地修所斷,并非想非非想處修所斷前八品隨眠等斷集得作證。此金剛喻定,以彼諸斷為士用果。若諸異生離欲界乃至無所有處見修所斷染,諸無間道,以彼諸斷,諸解脫道及後等勝自類諸道,為果多少,如理應思。士用果者:若法,由彼士用故成;此法說為彼士用果。增上果者:若法、由彼增上所起;當知此法是彼增上及增上果。是餘增上非增上果。謂後生諸法,是前法增上及增上果。前生諸法,是後法增上非增上果。未來諸法,是過現法增上及增上果。過現諸法,是未來法增上非增上果。未來現在法,是過去法增上及增上果。過去諸法,是未來現在法增上非增上果。
顯揚三卷十一頁云:五、不還向。謂如有一,或世間道先離欲界貪已,趣入正性離生。或一來果,進斷欲界餘煩惱故;修對治行。
二解 法蘊足論二卷十四頁云:不還向者:已得無間道,能證不還果。謂此無間,證不還果。彼於欲界貪欲瞋恚,由世間道,或先永斷;於四聖諦,先未現觀,今脩現觀。或住一來果已;能進求不還果證。名不還向。
顯揚三卷十一頁云:六、不還果。或先離欲,正性離生,然後證得。或一來果,盡斷欲界餘煩惱故得。
二解 如四沙門果中說。
三解 品類足論七卷四頁云:不還果云何?此有二種。一、有為,二、無為。有為不還果云何?謂證不還果所有學法,已正當得。無為不還果云何?謂證不還果所有結斷,已正當得。是名不還果。
四解 法蘊足論二卷十四頁云:不還果者:謂現法中,於五順下分結,已永斷遍知。謂有身見、戒禁取、疑、貪欲、瞋恚。彼住此斷中,未能進求阿羅漢果證;名不還果。又云:云何不還果?謂不還果、略有二種。一者、有為。二者、無為。所言有為不還果者:謂彼果得及彼得得。有學根力,有學尸羅,有學善根,八有學法及彼種類諸有學法,是名有為不還果。所言無為不還果者:謂於此中五順下分結永斷,及彼種類結法永斷。即是九十二諸隨眠永斷及彼種類結法永斷。是名無為不還果。
集論五卷十三頁云:何等不圓滿故?謂諸有學,或預流果攝、或一來果攝、或不還果攝等所有滅。
雜集論十三卷七頁云:不還果向補特伽羅者:謂於修道中、已斷欲界第七第八品煩惱,安住彼道。所以者何?由一來果後,已斷欲界軟上軟中品煩惱;及住彼斷;建立此故。
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十卷六頁云:以無間道、證不還果,修彼道時,四念住,乃至三等持,幾現在修?幾未來修?答:若已離欲染;依未至定,入正性離生;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未來六。道支、現在未來八。無靜慮,無無量,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無智。等持、現在未來一。無靜慮者:見道依下,不修上故。餘如前說。若依初靜慮,入正性離生;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未來七。道支、現在未來八。靜慮、現在未來一。無無量,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無智。等持、現在未來一。釋此文句,准前應知。若依靜慮中間,入正性離生;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六,未來七。道支、現在七,未來八。靜慮、現在無,未來一。無無量,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無智。等持、現在未來一。覺支現在六者:靜慮中間、無喜根故。依上修下,故未來七。道支現在七者:此遮上地有尋者執。此上心細,故無有尋。餘如前說。若依第二靜慮,入正性離生;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未來七。道支、現在七,未來八。靜慮、現在一,未來二。無無量,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無智。等持、現在未來一。釋此文句,准前應知。若依第三靜慮,入正性離生;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六,未來七。道支、現在七,未來八。靜慮、現在一,未來三。無無量,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無智。等持、現在未來一。釋此如前。若依第四靜慮,入正性離生;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六,未來七。道支、現在七,未來八。靜慮、現在一,未來四。無無量,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無智。等持、現在未來一。此隨所應,如前釋。若從一來果,以世俗道,證不還果;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無,未來六。道支、現在無,未來八。無靜慮,無無量,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智、現在一,未來七。等持、現在無,未來三。釋此文句,如前應知。若從一來果,以無漏道,證不還果;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未來六。道支、現在未來八。無靜慮,無無量,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智、現在二,未來七。等持、現在一,未來三。皆如前釋。
瑜伽十四卷九頁云:復有四種證預流支,能令行者於佛聖教及善趣中畢竟不動。謂於大師所,真覺所生無動心淨。如於大師所,當知於所證法,及為證法修證行者所亦爾。如是三種,名心清淨。第四一種,名色清淨,聖所愛戒所攝故。前之三種,令於聖教無有動搖。最後一種,令於善趣無有動搖。
二解 瑜伽九十八卷二十五頁云:具足正見如來弟子,略由二法能正攝受澄清性故,應知建立四種證淨。謂沙門義所攝信戒,於能說者,於沙門義,於同法者,於能證得沙門助伴,所有淨信,深固根本。於餘生中,亦不可引。無虛誑故,名澄清性,及淨尸羅。於其一切能往惡趣惡不善法,獲得畢竟不作律儀,是故亦得名澄清性。應知此中依止淨信,於善說法毗奈耶中深生信解。由此淨信澄清性故,設在餘生,於佛善說法毗奈耶畢竟無轉。又由怖畏諸惡道苦,受持淨戒,對治惡行。由此攝受戒澄清性,設在餘生,亦不造惡墮諸惡趣,畢竟無退,乃至涅槃。由於善說法毗柰耶,畢竟無轉所依處故,畢竟不往一切惡趣所依處故。其用最勝,唯說信戒為澄清性,非餘精進、念定等法,非澄清性。又此信戒,是其增上戒定慧學所依止處。由說信戒是清淨故,義顯三學皆得清淨。由是因緣,唯說是二以為證淨,是名第二義門差別。如是證淨善能滋潤一切墮界白淨法故,名滋潤福。能引殊勝諸聖道故,名滋潤善。能引所餘煩惱斷故,名能引樂。
三解 顯揚三卷十八頁云:淨者謂四證淨,廣說如經。一、佛證淨,謂已見諦者,於如來所善住出世間信,及後所得善住世間信,如佛證淨。如是第二、法證淨,第三、僧證淨應知,四、聖所愛戒證淨,謂已見諦者,於已得決定不作律儀聖所愛戒,所善住出世間信,及後所得善住世間信。
四解 俱舍論二十五卷十六頁云:覺分轉時必得證淨,此有幾種?依何位得?實體是何法?有漏無漏耶?頌曰:證淨有四種,謂佛法僧戒。見三得法戒,見通兼佛僧。法謂三諦全,菩薩獨覺道。信戒二為體,四皆唯無漏。論曰:經說證淨,總有四種:一、於佛證淨,二、於法證淨,三、於僧證淨,四、聖戒證淨。且見道位見三諦時,一一唯得法戒證淨。見道諦位兼得佛僧,謂於爾時兼於成佛諸無學法,成聲聞僧學、無學法亦得證淨。兼言為顯見道諦時,亦得於法及戒證淨。然所信法,略有二種:一別,二總。總通四諦,別唯三諦,全菩薩、獨覺道。故見四諦時,皆得法證淨,聖所愛戒與現觀俱。故一切時無不亦得。由所信別,故名有四。應知實事唯有二種,謂於佛等三種證淨以信為體;聖戒證淨以戒為體,故唯有二。如是四種,唯是無漏。以有漏法非證淨故。為依何義,立證淨名?如實覺知四聖諦理,故名為證。所信三寶及妙尸羅皆名為淨。離不信垢,破戒垢故,由證得淨,立證淨名。如出觀時,現起次第,故說觀內次第如是。如何出時現起次第?謂出觀位,先信世尊是正等覺;次於正法毗奈耶中信是善說;後信聖位是妙行者,正信三寶猶如良醫及如良藥看病者故。由心淨故,發淨尸羅,是故尸羅說為第四。要具淨信,此乃現前。如遇三緣,病方除故。或此四種,猶如導師、道路、商侶及所乘乘。
五解 如大毗婆沙論一百三卷七頁至十九頁廣說。彼云:此中佛者,謂佛身中諸無學法。緣彼無漏信,名佛證淨。此中法者,謂獨覺身中三無漏根等學無學法,菩薩身中二無漏根等諸學法,及苦集滅三諦緣彼無漏信,名法證淨。此中僧者,謂聲聞身中學無學法,緣彼無漏信,名僧證淨;諸無漏戒,名戒證淨。自性淨故,依證起故,亦名證淨。又云:問:云何建立四證淨耶?為以自體?為以所緣?若以自體,唯應有二,謂信及戒。若以所緣,唯應有三,謂佛、法、僧證淨,戒無所緣故。答:應作是說:亦以自體、亦以所緣而建立四證淨。謂以自體建立戒證淨,戒無所緣故;以所緣建立餘三證淨,信緣三寶故。如以自體、以所緣建立,以自體、以三寶、以自體、以隨念建立應知亦爾,是名證淨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證淨?證淨是何義?答:淨謂信戒,離垢穢故。於四聖諦,別別觀察,別別籌量,別別覺證,而得此淨,故名證淨。脅尊者曰:此應名不壞淨。言不壞者,不為不信及諸惡戒所破壞故;淨謂清淨。信是心之清淨相故,戒是大種清淨相故。尊者世友作如是說:此應名不斷淨。謂得此已,無有沙門、婆羅門等力能引奪令斷壞故。如契經說:是名見為根,信證智相應,世間沙門、婆羅門等不能引奪令其斷壞。大德說曰:若於佛法不能觀察籌量覺證,所得信、戒易可動轉,如水上船。若於佛法能審、觀察、籌量、覺證,所得信、戒不可動轉,猶如帝幢,故此正應名不動淨。尊者妙音作如是說:如是四種,應名見淨,見四聖諦,得此淨故;或應名慧淨,聖慧俱轉故。
六解 集異門論六卷十七頁云:四證淨者,如契經說:成就四法,說名預流。何等為四?一佛證淨,二法證淨,三僧證淨,四聖所愛戒。云何佛證淨?答:如世尊說:苾芻當知,此聖弟子以如是相隨念諸佛,謂此世尊是如來、阿羅漢、正等覺、明行、圓滿、善逝、世間解、無上丈夫、調御士、天人師、佛、薄伽梵。彼以此相隨念諸佛,見為根本證智相應,諸信信性、現前信性,隨順印可。愛慕愛慕性、心澄心淨,是名佛證淨。云何法證淨?答:如世尊說:苾芻當知,此聖弟子以如是相隨念正法,謂佛正法善說、現見、無熱、應時、引導、近觀、智者內證。彼以此相隨念正法,見為根本證智相應,諸信信性、現前信性隨順印可。愛慕愛慕性,心澄心淨,是名法證淨。云何僧證淨?答:如世尊說:苾芻當知,此聖弟子以如是相隨念於僧,謂佛弟子具足妙行、質直行、如理行、法隨法行、和敬行、隨法行。於此僧中,有預流向,有預流果,有一來向,有一來果,有不還向,有不還果,有阿羅漢向,有阿羅漢果。如是總有四雙八隻補特伽羅佛弟子眾,戒具足,定具足,慧具足,解脫具足,解脫智見具足,應請、應屈、應恭敬無上福田,世所應供。彼以此相隨念於僧,見為根本證智相應,諸信信性、現前信性隨順印可。愛慕愛慕性,心澄心淨,是名僧證淨。云何聖所愛戒?答:無漏身律儀、語律儀、命清淨,是名聖所愛戒。問:何故名為聖所愛戒?答:聖謂諸佛及佛弟子,彼於此戒愛慕欣喜、忍順不逆,是故名為聖所愛戒。諸預流者成就此四。
瑜伽二十九卷十三頁云:云何修果?謂四沙門果。一、預流果。二、一來果。三、不還果。四、最上阿羅漢果。此中云何名沙門?云何名果?謂聖道名沙門。煩惱斷名果。又後生道、或中或上,是前生道所生之果。問:何故建立如是四果?答:對治四種諸煩惱故。謂諸無事能感惡趣往惡趣因煩惱斷故;及能斷彼對治生故;立預流果。而薄伽梵說:永斷三結立此果者;謂依三品,有三種結,障礙聖道,令不生故。一、在家品。二、惡說法毘奈耶品。三、善說法毘奈耶品。依在家品,有薩迦耶見。由此見故;先生怖畏,最初不欲發趣聖道。依惡說法毘奈耶品,有戒禁取。由此取故;雖已發趣;而行邪僻。由是不能生起聖道。依善說法毘奈耶品,有疑。由此疑故;雖已發趣,不行邪僻;而於正道未串習故;於如實見所知事中,猶預疑惑;障礙聖道,不令生起。由是因緣,唯說斷此,立預流果。此預流果、極餘七有。由是因緣,多生相續。若斷再生相續煩惱,生無重續;立一來果。謂若永斷天有所攝人有所攝再生相續所有煩惱,極唯更受天有一生,人有一生;故於爾時,立一來果。若已永斷能感還來生此煩惱;唯於天有,當可受生;即於爾時,立不還果。若已永斷一切能感生有煩惱;建立最上阿羅漢果。而薄伽梵說:永斷三結,縛貪瞋癡,立一來果。永斷能順五下分結,立不還果。永斷一切煩惱究竟,建立最上阿羅漢果。是名修果。
二解 顯揚三卷十八頁云:果者:謂四沙門果。廣說如經。一、預流沙門果。若隨勝攝;三結永斷。謂身見、戒禁取、及疑。若全分攝;一切見道所斷煩惱永斷。由彼斷故;得預流果,不墮落法。或極七返,或復家家。二、一來沙門果。若隨勝攝,三結永斷,薄貪瞋癡。若全分攝;一切見道所斷煩惱永斷;及欲界繫修道所斷上品中品煩惱永斷。由彼斷故;得一來果,或復一間。三、不還沙門果。若隨勝攝;五順下分結永斷。所謂身見,戒禁取,疑,貪欲,瞋恚。若全分攝;一切見道所斷煩惱永斷;及欲界繫修道所斷煩惱永斷,或色界繫煩惱永斷,或無色界一分煩惱永斷。由彼斷故;得不還果。或中間寂滅,或生寂滅,或無行寂滅,或有行寂滅,或復上流。四、阿羅漢沙門果。若隨勝攝;貪欲瞋癡,無餘永斷。若全分攝;見修所斷一切煩惱永斷無餘。由彼斷故;得阿羅漢果,諸漏永盡。乃至廣說阿羅漢六恒住法。
三解 法蘊足論二卷十七頁云:爾時世尊告苾芻眾:有四沙門果。何等為四?謂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阿羅漢果。云何預流果?謂預流果,略有二種。一者、有為。二者、無為。所言有為預流果者:謂彼果得及彼得得。有學根力,有學尸羅,有學善根,八有學法,及彼種類諸有學法,是名有為預流果。所言無為預流果者:謂於此中三結永斷,及彼種類結法永斷;即是八十八諸隨眠永斷,及彼種類結法永斷。是名無為預流果。云何一來果?謂一來果,略有二種。一者、有為。二者、無為。所言有為一來果者:謂彼果得及彼得得。有學根力,有學尸羅,有學善根,八有學法,及彼種類諸有學法,是名有為一來果。所言無為一來果者:謂於此中三結永斷,及彼種類結法永斷;即是八十八諸隨眠永斷,及彼種類結法永斷;并貪瞋多分永斷,及彼種類結法多分永斷。是名無為一來果。云何不還果?謂不還果,略有二種。一者、有為。二者、無為。所言有為不還果者:謂彼果得及彼得得。有學根力,有學尸羅,有學善根,八有學法,及彼種類諸有學法,是名有為不還果。所言無為不還果者:謂於此中五順下分結永斷,及彼種類結法永斷;即是九十二諸隨眠永斷,及彼種類結法永斷。是名無為不還果。云何阿羅漢果?謂阿羅漢果,略有二種。一者、有為。二者、無為。所言有為阿羅漢果者:謂彼果得及彼得得。無學根力,無學尸羅,無學善根,十無學法,及彼種類諸無學法,是名有為阿羅漢果。所言無為阿羅漢果者:謂於此中貪瞋癡等一切煩惱,皆已永斷,超一切趣,斷一切道,三火永靜,渡四瀑流,憍逸永離,燋渴永息,窟宅永破,無上究竟,無上寂靜,無上愛盡離滅涅槃;是名無為阿羅漢果。
四解 大毗婆沙論六十五卷九頁云:問:四沙門果,自性是何?答:品類足論,作如是說:預流果有二種。謂有為及無為。云何有為預流果?謂證預流果者,於諸學法,已正當得。已得者:謂過去。正得者:謂現在。當得者:謂未來。云何無為預流果?謂證預流果者,於諸結斷,已正當得。已得者:謂過去。正得者:謂現在。當得者:謂未來。問:道是有為,墮在三世;可說於彼已正當得。斷是無為,不墮三世;云何說於彼已正當得耶?答:品類足論,應作是說:於諸結斷,得獲觸證。不應說言已正當得。作是說者,有別意趣。欲顯彼斷得及相續。得者:謂彼斷得。在過去,名已得。在現在,名正得。在未來,名當得。相續者:謂正斷相續。在過去,名已得。在現在,名正得。在未來,名當得。又彼論說:一來果有二種。謂有為及無為。云何有為一來果?謂證一來果者,於諸學法,已正當得。餘如前說。云何無為一來果?謂證一來果者,於諸結斷,已正當得。餘如前說。不還果有二種。謂有為及無為。云何有為不還果?謂證不還果者,於諸學法,已正當得。餘如前說。云何無為不還果?謂證不還果者,於諸結斷,已正當得。餘如前說。阿羅漢果有二種。謂有為及無為。云何有為阿羅漢果?謂證阿羅漢果者,於諸無學法,已正當得。餘如前說。云何無為阿羅漢果?謂證阿羅漢果者,於諸結斷,已正當得。餘如前說。施設論中,亦作是說:預流果有二種。謂有為及無為。云何有為預流果?謂此果得,及此得得。此果得者:謂有為無為預流果得。此得得者:謂此果得之得。由此果得故,成就預流果。由此得得故,成就此果得。若諸學根學力學戒學善根八學法,及此種類諸學法,是名有為預流果。云何無為預流果?謂三結永斷,及此種類諸結法永斷,八十八隨眠永斷,及此種類隨眠法永斷,是名無為預流果。一來果有二種。謂有為及無為。云何有為一來果?謂此果得,及此得得。餘如前說。若諸學根學力學戒學善根八學法,及此種類諸學法,是名有為一來果。云何無為一來果?謂三結永斷,及此種類諸結法永斷,八十八隨眠永斷,及此種類隨眠法永斷,貪瞋癡倍斷,及此種類煩惱法倍斷,是名無為一來果。不還果有二種。謂有為及無為。云何有為不還果?謂此果得,及此得得。餘如前說。若諸學根學力學戒學善根八學法,及此種類諸學法,是名有為不還果。云何無為不還果?謂五順下分結永斷,及此種類諸結法永斷,九十二隨眠永斷,及此種類隨眠法永斷,是名無為不還果。阿羅漢果有二種。謂有為及無為。云何有為阿羅漢果?謂此果得,及此得得。餘如前說。若諸無學根無學力無學戒無學善根十無學法,及此種類諸無學法,是名有為阿羅漢果。云何無為阿羅漢果?謂貪瞋癡永斷,及一切煩惱永斷,越一切趣,斷一切路,滅三種火,渡四瀑流,摧諸傲慢,離諸渴愛,破阿賴耶,無上究竟,無上寂靜,無上安樂,及諸愛盡離滅涅槃,是名無為阿羅漢果。是謂四沙門果自性我物相分本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沙門果?沙門果,是何義?答:所有聖道,是沙門性,有為無漏。及諸擇滅,是此果故;名沙門果。如彼卷七頁至十四頁,具廣分別。
五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十一卷十二頁云:四沙門果者:一、預流果。二、一來果。三、不還果。四、阿羅漢果。此四各以二法為性。一、無為,二、有為。無為果者:謂預流果,以三界見所斷擇滅為性;一來果,以三界見所斷;及欲界修所斷前六品擇滅為性;不還果,以三界見所斷,及欲界修所斷擇滅為性;阿羅漢果,以三界見修所斷擇滅為性。有為果者:隨其所應,皆以無漏五蘊為性。已說自性;當說所以。問:何故名沙門果?答:無倒勇勵,息除染法;名曰沙門。是諸沙門所引所證,名沙門果。此亦如餘處廣說。
六解 集異門論六卷十五頁云:四沙門果者:一、預流果。二、一來果。三、不還果。四、阿羅漢果。預流果云何?答:預流果有二種。一、有為,二、無為。有為預流果者:謂證預流果時所有學法,或已得,或今得,或當得。是名有為預流果。無為預流果者:謂證預流果時所有擇滅,或已得,或今得,或當得。是名無為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應知亦爾。阿羅漢果云何?答:阿羅漢果有二種。一、有為,二、無為。有為阿羅漢果者:謂證阿羅漢果時所有無學法,或已得,或今得,或當得。是名有為阿羅漢果。無為阿羅漢果者:謂證阿羅漢果時所有擇滅,或已得,或今得,或當得。是名無為阿羅漢果。
如如來十號中說。
二解 法蘊足論二卷三頁云:正等覺者:如世尊言:諸所有法,一切正性,如來一切知見解了,正等覺故;名正等覺。又等法者,謂四念住、四正勝、四神足、五根、五力、七等覺支,八聖道支。如來一切知見解了,正等覺故;名正等覺。又於一切苦集滅道,能現觀道,能證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阿羅漢果道,能證神境智作證通,天耳智作證通,他心智作證通,宿住隨念智作證通,死生智作證通,漏盡智作證通道,能盡貪瞋癡慢憍垢道,如來一切皆正等覺。至誠堅住,慇重作意,以因、以門、以理、以相、正等覺故;名正等覺。
瑜伽八十三卷六頁云:有學慧者:如理作意;復能引發心善解脫,慧善解脫。又於後時,諸有學慧。謂預流果,及一來果,不還果攝。
瑜伽二十六卷三頁云:云何行向補特伽羅?謂行四向補特伽羅。何等為四?一、預流果向,二、一來果向,三、不還果向,四、阿羅漢果向。是名行向補特伽羅。
小乘四果中之第二果,即一來果。
┌五停心觀┐
│別相念處├───三 賢┐
│總相念處┘ ├─七方便┐
│暖─────┐ │ │
聲 │頂 ├─四善根┘ │
─┤忍 │ ├─三生乃至六十劫──修四聖諦
聞 │世第一法──┘ │
│預流果 ┐ │
│一來果 ├四果─────────┘
│不還果 │
└阿羅漢果┘
又叫做一來果,即聲聞乘四果中之第二果。
ㄙˋ ㄍㄨㄛˇ
佛教修行者入聖道的四種果位。即須陀洹果(預流果)、斯陀含果(一來果)、阿那含果(不還果)、阿羅漢果四者。《中論.卷四》:「如見苦不然,斷集及證滅,修道及四果,是亦皆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