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阿羅漢相

瑜伽八十七卷九頁云:又與四種義相應故;當知是名阿羅漢相。一者、自事已究竟,應作他事義故。二者、應得自義,一切遍滿道理義故。三者、未來行因,已永斷滅;應證現法樂住義故。四者、超有學地,入無學地,相應義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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