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行支

成唯識論八卷九頁云:即彼所發:乃名為行。由此一切順現受業,別助當業,皆非行支。

二解 俱舍論九卷十頁云:於宿生中,福等業位,至今果熟;總得行名。

三解 大毗婆沙論二十三卷十三頁云:云何行?謂過去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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