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能生支

成唯識論八卷九頁云:三、能生支。謂愛、取、有。近生當來生老死故。謂緣迷內異熟果愚,發正能招後有諸業為緣,引發親生當來生老死位五果種已;復依迷增上果愚,緣境界受,發起貪愛復生欲等四取。愛取合潤能引業種及所引因,轉名為有。俱能近有後有果故。有處唯說業種名有。此能正感異熟果故。復有唯說五種名有。親生當來識等種故。

二解 雜集論四卷九頁云:能生支者:謂愛、取、有。由未永斷欲等愛力,於欲等中,愛樂妙行惡行差別為先,發起貪欲。以有有取識故;於命終位,將與異熟。隨順貪欲,隨一業習氣現前有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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