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謂由壽量極故而便緻死。廣如瑜伽一卷十三頁至十五頁廣釋。

二解 瑜伽八十四卷十一頁云:死者:其識棄捨心胸處故。

三解 如死差別中說。

四解 法蘊足論五卷八頁云:死、謂彼彼諸有情類、即從彼彼諸有情聚、移轉壞沒,退失別離,壽暖識滅,命根不轉,諸蘊破壞,殀喪殞逝;總名為死。

五解 大毗婆沙論三十八卷十七頁云:云何死?答:彼彼有情、從彼彼有情眾同分、移轉壞沒,捨壽煖,命根滅,棄諸蘊,身殞喪,是謂死。契經說死,與此相同。文句雖多;而義無別,同顯死故。

六解 發智論二卷十三頁云:云何死?答:彼彼有情、從彼彼有情眾同分、移轉,壞沒,捨壽瓏,命根,滅棄諸蘊,身殞喪;是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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