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有對無對差別

瑜伽六十五卷九頁云:復次由五種相,建立有對諸法差別。何等為五?一、各據別處而安住故。二、於餘色聚,容受往來等業,為障礙故。三、為手足塊刀杖等所觸,便變壞故。四、一切皆為諸清淨色之所取故。五、一切皆為依清淨色識所緣故。亦由五相,建立無對諸法差別。與上相違,應知其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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