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於怨害有情所修攝受想

瑜伽四十二卷八頁云:云何菩薩於有怨害諸有情所修攝受想?謂諸菩薩、應如是學。我為一切有情之類,發菩提心;攝受一切有情之類,皆為親眷。我應為彼作諸義利。我今不應本於有情欲作義利,而當於彼不忍怨害,作非義利。如是如理正思惟故;於有怨害諸有情所,滅除他想;住攝受想。依攝受想,於諸怨害,悉能堪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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