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解 此即異熟因。雜集論四卷十一頁云:攝受者:謂不善及善有漏法。能攝受自體故。即是異熟因。由此能引攝當來一向不相似無覆無記自體所攝異熟果故。即攝受義、建立異熟因。善有漏言,為簡無漏。由違生死故,不能感異熟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