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四受

如受蘊差別中說。

二解 法蘊足論九卷十一頁云:復有四受,說名受蘊,謂欲界受,色界受,無色界受,不系受。云何欲界受?謂欲界作意相應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欲界受。云何色界受?謂色界作意相應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色界受。云何無色界受?謂無色界作意相應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無色界受。云何不系受?謂無漏作意相應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不系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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