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品分差別

瑜伽一百卷十五頁云:云何建立品分差別?當知建立所治能治二品差別。謂染、不染法,下劣、勝妙法,麤、細法,執受、非執受法,有色、無色法,有見、無見法,有對、無對法,有為、無為法,有漏、無漏法,有諍、無諍法,有愛味、無愛味法,依耽嗜、依出離法,世間、出世間法,墮攝、非墮攝法。如彼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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