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受支差別

瑜伽九卷二十頁云:樂受云何?謂順樂諸根境界為緣所生適悅受受所攝。苦受云何?謂順苦二為緣所生非適悅受受所攝。不苦不樂受云何?謂順不苦不樂二為緣所生非適悅非不適悅受受所攝。欲界、三,色界、二。第四靜慮以上,乃至非想非非想處,唯有第三不苦不樂。此亦二種。謂觸種子所攝受種子受,及彼所生果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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