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取結

雜集論六卷十七頁云:取結者:謂見取,戒禁取。取結所繫故;於邪出離方便,妄計執著;棄捨八聖支道,妄執薩迦耶見等,及彼為先若戒若禁,為清淨道。以妄執著邪出離方便故;廣行不善,不行諸善。由此能招未來世苦,與苦相應。

二解 俱舍論六卷二十二頁云:能為彼種,故名取果。

三解 大毗婆沙論五十卷六頁云:云何取結?謂二取。即見取,戒禁取,總名取結。

四解 入阿毗達磨論上十頁云:取結者:謂二取。即見取,戒禁取。謂前三見及五取蘊,實非是勝,而取為勝。此染汙慧,名見取。取是推求及堅執義。戒,謂遠離諸破戒惡。禁,謂受持烏雞鹿狗露形拔髮斷食臥灰;或於妄執生福滅罪諸河池中,數數澡浴;或食根果草菜藥物,以自活命;或復塗灰拔頭髻等;皆名為禁。此二俱非能清淨道;而妄取為能清淨道。此染汙慧,名戒禁取。諸婆羅門,有多聞者多執此法以為淨道;而彼不能得畢竟淨。如是二取。名為取結。

五解 品類足論一卷四頁云:取結云何?謂二取。即見取,戒禁取。見取者:於五取蘊,等隨觀執為最為勝為上為極;由此起忍樂慧觀見。戒禁取者:於五取蘊,等隨觀執為能清淨,為能解脫,為能出離;由此起忍樂慧觀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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