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十二心分為二十心

俱舍論七卷十頁云:說十二心,互相生已。云何分此為二十心?頌曰:十二為二十;謂三界善心,分加行生得。欲無覆、分四。異熟、威儀路、工巧處、通果。色界除工巧。餘數如前說。論曰:三界善心,各分二種。謂加行得、生得、別故。欲界無覆,分為四心。一、異熟生,二、威儀路,三、工巧處,四、通果心。色無覆心,分為三種。除工巧處。上界都無造作種種工巧事故。如是十二,為二十心。謂善分六,無覆分七。無色界無威儀路等。餘數如上,故成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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