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具念

瑜伽十八卷二頁云:云何具念?謂依如是所得勝定,為斷見斷諸煩惱故;修四念住。即以如是所修念住,為其導首,乃至修習三十七種菩提分法。

二解 集異門論二卷六頁云:具念云何?答:若依出離遠離善法諸念,隨念,專念,憶念,不忘,不失,不遺不漏,不失法性,心明記性,是謂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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