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六相解釋一切契經

瑜伽八十二卷十七頁云:復次由六種相,應當解釋一切契經。一者、遍知事故。二者、捨離惡行及諸煩惱、隨煩惱故。三者、受學善行故。四者、由如病等行智、遍知通達故。五者、由彼果故。六者、由自及他、領受彼果故。由此六相及由如前所建立相,應善解釋一切經典。此中事者:謂蘊界、處、緣起、念住、及正斷等。彼果者:謂厭患、離欲、解脫、及遍解脫。自他領受彼果者:謂我生已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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