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修所斷

瑜伽五十六卷六頁云:問:何義、幾蘊、是修所斷?答:從現觀後、修道所斷義。一切一分是修所斷。

二解 顯揚五卷十八頁云:問:何義、幾種、是修所斷?答:由現觀智現觀諦後修道所斷義故。一切少分、是修所斷。

三解 雜集論四卷七頁云:云何修所斷?幾是修所斷?為何義故、觀修所斷耶?謂得見道後,見所斷相違諸有漏法,是修所斷義。見所斷相違者:謂除分別所起染汙見等,餘有漏法。有漏法言,亦攝隨順決擇分善。麤重所隨故。一切一分。是修所斷。一分者:除見所斷及無漏法。為捨執著修圓滿我故;觀察修所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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