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修所成地

瑜伽二十卷一頁云:云何修所成地?謂略由四處,當知普攝修所成地。何等四處?一者、修處所,二者、修因緣,三者、修瑜伽,四者、修果。如是四處,七支所攝。何等為七?一、生圓滿,二、聞正法圓滿,三、涅槃為上首,四、能熟解脫慧之成熟,五、修習對治,六、世間一切種清淨。七出世間一切種清淨。如彼卷一頁至二十六頁廣釋。

二解 瑜伽釋十八頁云:修所成地者:謂從修所生解理事慧;及慧相應心心所等。又云:修、謂修習。即是勝定。發生智慧,修對治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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