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信解及見至

俱舍論二十三卷十五頁云:至住果位,捨得二名。謂不復名隨信法行,轉得信解見至二名。此亦由根鈍利差別。諸鈍根者、先名隨信行,今名信解。諸利根者、先名隨法行,今名見至。此二聖者、信慧互增,故標信解見至名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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