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二業四相差別

瑜伽十四卷十二頁云:又有二業四相差別。謂轉所攝業,差別有三;還所攝業,總立一種。當知初業,一向能感不可愛果,惡趣異熟。第二業,一向能感可愛樂果,色無色界異熟。第三業,能感愛非愛果,欲界天人異熟。第四業、能斷前三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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