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二十隨煩惱與五別境俱

成唯識論六卷二十一頁云:如是二十,與別境五,皆容俱起。不相違故。染念、染慧、雖非念慧俱;而癡分者,亦得相應故。念亦緣現曾習類境,忿亦得緣剎那過去故;忿與念,亦得相應。染定起時,心亦躁擾。故亂與定,相應無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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