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世間常等不應記別

俱舍論三十卷四頁云:何緣不記世間常等?亦觀問者阿世耶故。問者若執我為世間;我體都無;故四記皆非理。若執生死皆名世間;佛四種記,亦皆非理。謂若常者;無得涅槃。若是非常;便自斷滅。不由功力,咸得涅槃。若說為常亦非常者;定應一分無得涅槃,一分有情自證圓寂。若記非常非非常者;則非得涅槃,非不得涅槃。決定相違,便成戲論。然依聖道,可般涅槃。故四定記,皆不應理。如離繫子問雀死生;佛知彼心,不為定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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