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不為倡蕩食於所食

瑜伽二十三卷十二頁云:云何名為不為倡蕩?謂如有一樂受欲者,為受諸欲,食於所食。彼作是思:我食所食,令身飽滿,令身充悅。過日晚時,至於夜分,當與姝妙嚴飾女人,共為嬉戲,歡娛受樂,倡掉縱逸。言倡蕩者,於此聖法毘奈耶中,說受欲者,欲貪所引,婬逸所引,所有諸惡不善尋思。由此食噉所食噉時,令其諸根、皆悉掉舉,令意躁擾,令意不安,令意不靜。若為此事食所食者;名為倡蕩食於所食。諸有多聞聖弟子眾,以思擇力,深見過患,善知出離,而食所食。非如前說諸受欲者,食於所食。是故名為不為倡蕩。

 


法相辭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