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不同類

大毗婆沙論三十一卷十六頁云:有餘師說:諸有情類,證擇滅時,各各別證。問:若爾;云何涅槃名不同類?答:遮同類因,故作是說。謂諸擇滅,無同類因,名不同類。非諸有情無別擇滅,展轉相似。問:苦法智忍,無同類因,亦應名為不同類法;何故有為,皆名同類;但說涅槃,名不同類?答:苦法智忍,雖無同類因,而能與他作同類因;故亦名同類。涅槃不爾。復次諸有為法,同蘊色處三門所攝,同墮三世,同有生滅,同下中上,同有先後,同從因生,同能生果,故名同類。涅槃不爾。名不同類。復次一切法中,唯有涅槃,是善是常。餘不爾故。名不同類。謂所餘法,有善非常,有常非善,有二俱非。涅槃獨具善常二義。是故獨名不同類法。又云:問:何故擇滅亦名不同類?答:無同類因故。亦非同類因故。餘如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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