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三種義

顯揚五卷四頁云:三種義者:一、文義。二、義義。三、界義。文義者:謂名身等。義義者:謂十種義應知。一、真實相。二、遍知相。三、永斷相。四、作證相。五、修習相。六、即於真實等相,種種差別相。七、所依能依相屬相。八、能障礙遍知等法相。九、能隨順遍知等法相。十、於不遍知等及遍知等,過失功德相。界義者:謂五種界。一、器世界。二、有情世界。三、法界。四、所調伏界。五、所調伏方便界。此三種義,亦攝一切義;應知。

 


法相辭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