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作絕言真如。二真如之一。為「依言真如」之對稱。指真如之法體,即自真如絕言語、絕思惟之立場而言。大乘起信論(大三二‧五七六上):「一切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
蓋言說、名字等,皆依妄念而成差別,若離妄念則無名字、言說等,亦無一切差別之境界相,如此始得住於畢竟不可得之境界;故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即是真如,亦即離言真如。〔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中〕 p6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