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辭典 (慈怡法師主編)

雜修

為「專修」之對稱。為往生極樂淨土而專修稱名一行,稱為專修;兼修餘行,稱為雜修。善導判往生淨土之行為五正行、五雜行,五正行中以念佛為正業,其餘為助業,而稱念佛之外,雜糅其他助業及雜行者為雜業。修雜業稱為雜修。又依俱舍論卷二十四,有漏定與無漏定相雜而修,稱為雜修定。〔往生禮讚〕(參閱「專雜二修」4514) p6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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