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名 Sambandha-parīksā。全一卷。又稱相屬觀察論。六、七世紀頃,印度法稱論師著。為因明七論之一。內容闡述建立論式各概念間之相屬關係。書末附有法稱自作之注釋。西藏佛教格魯派三大寺之學制規定,於學習因明之初步課程中,有關概念間關係之基本原則,必以此書為本。 p6962